上海为什么有菜场小学一说,菜场小学就一定比别的公办小学差吗?师资教育水平有区别?
知乎用户 子安 发表 菜小菜中诞生的背景是上海取消民工子弟小学,允许外来务工者子女在一部分公办中小学接受义务教育。不过这只是原因之一,在民工子女入学之前,这些学校的生源就是相对一般的。 我当时读的初中是一个菜场中学,所在的地段比较差,住的 …
这种东西绝大多数人都在叫好我只能说……
说的难听点,不过是一次又一次脱离法律重复着的曲意逢迎的群体性癔症罢了
说来说去还不过就是 “你说 xx 我都觉得好笑”
无非就是上头开始严打什么,下面立刻郑智挂帅,动用一切手段开始 “办大事” 罢了
而这背后隐藏的逻辑是只需要一个区一级政府就可以任意拿捏你的权利
法律的事情交给法律来办可能真的是一件很难的事吧
有的人谈起电诈就像连环杀人魔一样
无非只是因为上头正巧在打
所以当地这十个一律也只针对 “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
笑,你诈骗多少我不管,兹要是你没打电话说 “你鹅几在我手上” 就行是吧?毕竟上面不考核这个
杀人放火真真让人家家破人亡的犯人家属也没事对吧
你要是说电诈危害大
就不谈杀人放火拦路打劫贪污受贿之类的
那医院偷救命钱的小偷该不该杀头连坐?
那校园暴力致人自杀的校霸该不该杀头连坐?
那超速车祸致人家破人亡的该不该杀头连坐?
你要是说电诈惠及家人
我实在想不到哪个有非法所得的犯罪行为能够做到不惠及家人
当然了…
我姑妄言之,你们姑妄听之
真在网上投票
说不准真能来个所有权利都得政审完了再说
对于公民重要权利的限制一定要慎之又慎,必须有立法机关的授权。
要记住政策都具有双面性和延续性,当年搞征信制度的时候说是为了消灭老赖,结果有些地方政府发现好用:闯红灯上征信、垃圾分类不当上征信、大声播放音乐视频上征信、列车上进食上征信,甚至还有政协委员认为遗弃宠物也应该上征信。
如果认为电诈分子的子女可以被禁止进入优质小学。你就要接受明天可能是上访户子女被禁止进入优质小学。后天上访户上下三代禁止进入优质小学。哪天你发现自己孩子读不了书,可能就是因为他十年未见的二舅存款丢失后跑到了银行门口去举牌子。
如果你能接受这种情况,那就支持。
建议推广,贪腐官员子女孙子女也禁止上优质学校。
这肯定是不能这么搞的。和正义,同情,孩子是否无辜无关。
宁可村民来几个人打死他们全家,也不能从执法的途经让犯罪者的家人受到限制。这是一个非常非常恶劣的开头。
今天让诈骗人员孩子禁止上公立学校在法律上能够走得通,下一步是讨薪者,劳务纠纷者。再下一步是烂尾楼房维权者,银行存款消失维权者。
犯罪者的判定权,是在基层法院的。是区,市法院里面的。是一个区政府施压,市委施压,就能够简易判定的。
你想象有一天,你在大街上送外卖,被车故意来回碾压。醒来后医生告诉你一个好消息:你还有一半没瘫痪。
你又气又悲,这钱不要了,一定不谅解,不认为对方是操作失误。非要让对方判刑。
你一切证据都准备好了,然后被通知,你孩子要退学了。因为你违法占用机动车道。你是违法者,孩子不被允许占用公有资源。
你看了看哭泣的孩子,这是你的未来。而你瘫痪的下半身告诉你你只剩下孩子的未来了。
上诉的话,一审,二审,孩子都该毕业了。
你会不会谅解?会不会同意这是他的操作失误而非主观故意?
法律是一整套体系一起通过的。你要弄犯法影响三代,我支持。但政府要确定对哪类人,影响范围,影响的具体场景。有体系就好建构,就好修改,就好控制。
但你整出来一个诈骗犯孩子不许读书,这种拍脑门的执行法律,这一定不能通过。不然基层一定能给你玩出花来。
这是会落到我们每个人头上的非常非常现实的问题。
我本以为对法治,程序正义结果正义没有概念的只是一部分人,甚至少部分人。但是看到了评论区,无论支持我的和反对我的,全部抓不住重点。最好的也是明白了我害怕 “扩大化”,却始终不知道为什么我怕扩大化。
重点不是电诈孩子能不能上学,如果今天出台一个配套法律让几种犯罪的三代不能利用社会资源,我大概率是赞成的。
可是现在的情况是,根本没有这个法律。这完全属于基层政府整出来的一个措施,一个执法行为,没有配套法律。有配套法律,就能在这个法律的框架下修改,没配套法律,这个措施就会天天被灵活运用。
比如刑法,交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都是法律依据,所以大家感觉很顺眼。
而酒吧是被公安划分成餐厅还是酒吧,直接决定了疫情是否能正常营业。所以酒吧从业者看警察很不顺眼。
企业的环保,防火器材是否合规,都是执法者一句话的事。所以企业老板看执法者也很不顺眼。
基层执法者只要有太多权利,十有八九是弊大于利的。只能依靠配套法律来约束。
决定 “扩大化” 与否的,是执法行为后面是否有法律依据。如果没有,基层政府能调用这么大的资源来对付民众。那么扩大化是迟早的事。
你再看看新闻中相关人员的措辞:“十个一律”,“措施”,“已经实行了三年了”。没有一句话提到了这个措施的法律依据。这大概率就是一个没有配套法律,基层政府拍脑袋弄出来的东西。
还是那句话。你正儿八经出个法律,我双手支持,你靠基层执法,我就绝对不信你不会扩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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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话题下的讨论看得我想笑。
先声明我支持严惩(经济)犯罪,诈骗数额巨大的立法死刑我都支持。要 bb 共情罪犯的就别来找骂了。
但我坚决反对连坐制度。
连坐制度是典型 “权力的小小任性”,一旦开了口子,这是不亚于 “寻衅滋事” 之类口袋罪一样的驭民利器。
对于寻衅滋事、赋红码、强制防疫之类的事,大家骂起来一套一套的,都在谴责 “权力的小小任性”,嘲讽“你法我笑”。遇到无辜“被犯罪” 落下案底的更是大力声讨政审制度。
而遇到这种 “大快人心” 的事件,就不说法律和法治精神了,怎么惨怎么来,别说限制孩子入学了,我看大片人恨不得让她全家去讨饭过活。
单看这个案件结果确实可能大快人心。
但问题是,法治何在?
你们不会以为连坐只会被用在真正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身上吧?
还记得 “我们就是最后一代,不会有下一代了” 的始末吗?
法律不仅限制公民,也约束政府,自由裁量的连坐就是政府手里不受约束的刀,可以捅向罪犯,也可以劈向逆民。
确实法律也应该保证不会有人 “因罪获利”,但这应该是通过加强刑侦水平做到,把犯罪份子诈骗的来得钱全部追回或冻结,不让其家人蒙受余荫,而不是粗暴简单的连坐其家人。
如果认同了 “其子女不应受利于其诈骗所得获得优质教育” 而认同对子女的连坐,那么其父母配偶呢?其亲朋好友呢?其有经济往来的所有人呢?
父母养老金充公?
配偶同上征信?
公司员工工资追回、合作企业货款追回?(假如罪犯开了公司创业)
哪怕仅限于这件事的范围,叫好的人了解其家庭关系吗?是她的子女在其诈骗所得的供养下衣食无忧,还是罪犯六亲不认,其子女在旁亲祖辈的养育下艰难成长?
最后说一句,我们要的不是青天大老爷,而是法治!法治!还是 tm 的法治!
真的醉了,就这个群众基础,还谈什么法治?你法我笑并不是笑话,而是绝大多数人真就这么想的,只有铁拳砸到自己身上才会想起来法治
搞株连这种事在现代社会是不合理的,因为搞株连完全吓不到犯罪分子,压根无助于降低犯罪率,也是违背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再者搞株连违背了人权,孩子是一个独立的人,不是父母的财产,父母犯罪,你剥夺孩子的受教育权,这是没有道理的,是违背了宪法和义务教育法的,从俩没有哪条法律规定孩子的受教育权和父母犯罪与否有关,受教育权是一项基本的人权,和当兵当公务员是不一样的
然后是一个逻辑的问题,搞电诈的孩子不能上优质公立,偷窃罪呢?寻衅滋事罪呢?故意杀人罪呢?为什么就搞电诈的小孩不能上好学校杀人犯的孩子反而可以上好学校?
这个问题也可以说是一个权利的扩大的问题,今天搞电诈的,明天寻衅滋事的,后天就打架拘留的,大后天就闯红灯的了,当然这只是个夸张的说法,说点现实的,不做核酸的,阳性的,随便出门的,是不是感觉现实点了?
当然说这些都没啥意义,毕竟虽然讲了半天法律,但大家懂得都懂,看高赞比例就知道了,绝大多数人认为法治就是个屁,爽就完了,反正与我无关,整死他丫的最好
凡事多讲正能量!
这个头开的好呀!享受犯罪所得的人,都应该得到完全的处置,享受的越多受到的处罚就应该越重,不能有漏网之鱼。
诈骗能给孩子什么?不过是一些钱。
但有些人,给子女提供的可就多了。不但上学、工作能给他们找最好的,还能让他们想怎么挣钱就怎么挣钱,甚至有人会想办法帮这些子女挣钱。
而这些子女不但有钱、有地位,还能享受到各种法外狂徒的优待。犯了事儿一个电话就没事儿了,简直爽死!
甚至他们就算是自己不小心出了事儿,只要咬紧牙保护好上面,全家都能得到和以前一样的势力,简直开了挂!
如果按照这个标准,这些人的子女、配偶、亲戚、朋友,是不是可以建议同罪?
评论里的评论我一条都没删,也没有折叠,如果没了,那就是,小管家出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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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了经典重现的时刻了
“想想你的后代”
“不好意思,最后一代了”
哈哈哈哈哈哈
你生的哪里是小孩,你生的是把柄啊。
不做核酸不打疫苗? 不给你孩子上学。
不上访? 好,给你孩子中考加分。
差不多得了,电诈是该好好整治,但是其他的呢?贪污受贿的,经济犯罪的,吸毒的等等等等,后代是不是也不让上优质小学了?
用小孩来玩极限压迫,可以,但是代价是什么呢?
我并不共情这些罪犯,我觉得法律对于这些罪犯无论做出怎样的判决,只要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都是合理的。
只是连坐这种,我属实觉得是一种历史糟粕。
法律应该是一种公平的,对所有人一视同仁的底线和准则,而不是区别对待,更不能是一种要挟,谁犯法,就制裁谁,这样才能维持法律的权威。
这半年发生了多少匪夷所思的事情? 有几个有结果了? 光是河南就上了多少次头条了?河南红码事件,河南核酸亭,120,银行门口,烂尾楼等等等等,有人为这些事情承担法律责任了么?我反正是没咋听说,电诈这种,应该是所有罪行里面最软的柿子了,因为只有最底层的老百姓才会去做这些,犯法制裁,我同意,只是用连坐带对付最底层的老百姓,而那些做了伤天害理的事情的 gy 啥事都没有? 或者就停职查看然后过段时间重新上岗? 法律难道就是专门为了老百姓准备的? 真就刑不上士大夫了?
红利留给高管,负债留给公司。
自己吃穿用度都在公司名下,公司负债累累自己却征信良好。大不了公司破产自己远走高飞
这种人要不要惩罚?
那些债权人也很无辜了啊?
这样的祸害,不用上征信,不用限制出境,更不用担心子女上学。
政府既然有法外之刑的魄力,这么多回答也在论证合理性,那为何……
鉴于评论区有争论的,我补充一下观点。
一、当地这么做的原因是什么?民众强烈要求,所以平民愤。上级有所要求,为了创新做法取得成绩。
二、这种法外之刑一旦被肯定,政府会用来针对谁?民愤极大的人,比如烂尾楼的开发商。给政府制造麻烦的人,比如烂尾楼的业主。
三、无论是红色健康码还是这次的株连,其实都是对于政府来说是同样的思维。
主要是死刑标准太低,以至于不得不采取诛连家人的方案来增大对电诈份子的威慑。
如果能把涉案金额 1000 万以上的电诈份子全部死立执,那就不需要搞这些有的没的了。
什么叫赶尽杀绝,送到教坊司,刺配边远军州,那叫赶尽杀绝。
犯罪分子,庆幸生在新社会吧,放在原来别被抓住,抓住就是个 x。
再说了,人家又不是不让读书。
优质小学,搭配的就是高价学区房,不诈骗,你们哪里来的钱买学区房?
其他学校和私立学校随便上啊。
要怪就怪自己干这种丧尽天良的营生吧。
出来当骗子的时候,怎么没想到自己的做法不人道?
骗老弱病残的时候,想没想过不该赶尽杀绝?
俗话说,害人终害己,但事实上,这种现世报太少了。
我觉得福建做的挺好的。
反倒是题主这种对恶人的同情,我不能理解。
诈骗团伙家属,靠着别人的痛苦,吃香喝辣,现在只是小小的给点教训,难道这也成了迫害?
都说祸不及家人,那那些被骗者的家人就该被骗,就该承受痛苦?
矫枉过正虽然不好,但你我都知道,在国内不矫枉过正,哪个坏人把你当盘菜。
我一直认为
对于经济犯罪
惩治原则必须是倾家荡产加全家要饭
否则必然出现一人顶罪
全家逍遥的潮流
而后果是大量经济犯罪的受害者
无法讨到真正的公道
就社会危害角度来说
这些诈骗,集资,庞氏,以及其他形式的经济犯罪,造成的社会危害要远远高于针对个人的抢劫,伤人等犯罪行为,因为涉及到很多家庭,用过去的话讲,赚的是断子绝孙的钱,这种对社会造成巨大危害的犯罪行为,必须从根源上进行威慑,才能保证法律的威严。
说白了就是惩罚要与危害相匹配
什么是正义?
正义就是做好事的人得到与功绩匹配的奖励,作恶的人得到应有的惩罚,而目前对于经济犯罪的惩处力度,明显太轻太轻了
关于刑事责任这一块本来就轻,没有死刑,经济处罚更是太轻,看看曲婉婷,她母亲干的事情多缺德,可是她母亲不会死刑,她则拿着千万下岗职工的救命钱在国外逍遥快活,这种示范效应有多恶劣不言而喻。很多犯罪分子在这种鼓励下,拼了自己坐几年牢,换全家吃香喝辣,积极性很高,因为这买卖划算。
所以,对于经济犯罪,首要原则就是一人犯罪,全家要饭,直系亲属所有财产全部没收应该成为基本操作,举个例子,假如马化腾的小舅子去诈骗,被抓了之后,马化腾的身价也连带充公,看看还有没有人敢诈骗? 马化腾的小舅子没等诈骗实行呢,恐怕先让马化腾逮住严加管教了,道理就是这么个道理。
至于为什么不这么做,恐怕还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制建设一直在摸着欧美过河,而欧美法律其实是保护经济犯罪的,并且把经济犯罪合法化的,但是我相信随着中国法制建设越来越成熟,在保护劳动人民根本利益的根本原则之下,将来一定会加大对经济犯罪的惩罚力度
因为法律如果可以讨价还价,可以计算犯罪成本与收益,那么就是对法律威严的最大的蔑视和践踏。
电诈分子集团化,家族化都是那边的人呢?害得别人家破人亡妻离子散,居然还有脸要求人道?一次诈骗成功可能受害者最少涉及几百人好不好,改变几百人的人生命运!又不是单单被骗的人受害。按照传统习俗这是断子绝孙的罪过。现在只是限制一下上学就受不了?害人的时候怎么不收手?
这里说下,我从来不删任何评论,不停的系统提示有人评论被删除都是评论了什么
我认为应该欢迎他们申请公立优质小学——特别是那些为举报电信诈骗犯罪提供重要线索和证据、积极参加反电信诈骗社区宣传的孩子,更是要对他们进行鼓励和保护的。
为丛驱雀不可取,鼓励鸟雀自己去烧掉杂草丛才是更高明的。
按照中国的法律,别人欠了你爹钱,你爹死了,你可以继续找别人还钱;你爹欠了别人钱,然后你爹死了,你爹的债主是没法找你还钱。
按有些人的株连逻辑,如果认为 “祸不及家人的前提是福不及家人”,那么岂不是首先就应当废除这一条,恢复父债子偿的封建法律?
笑死,居然有人叫好
节选自情景喜剧《我有 100 种方法刑事他儿子》
你敢保证你不是下一个?
诈骗别人的时候也毁了别人和别人孩子的一生,有人道还搞啥电诈?小孩可怜,大人该死!只是不让上优质公立学校,又不是不让读书
我觉得非常合理
就是还不够合理,建议把其他经济罪犯(例如贪污,受贿)的孩子也禁止入学
看了一些回答,不得不感叹电信诈骗在我国真是门大生意啊,一个提问炸出这么多利益相关者。提问者也是有意思,不被允许上优质公立小学省略成不让上公立小学,怎么不干脆省略成不让上学呢?那不更符合赶尽杀绝的意思些?呵呵了。首先看看什么是优质公立小学,一个直辖市几十个公立小学,顶多十所优质公立小学,人家差生源么?没错,你干完后把钱转给族里,然后扛罪挨罚,反正顶多十来年,十来年出来了,族里给你配车配房奖赏你宣扬你,你觉得自己好伟大好厉害,然后准备给自己孩子最好的一切,享受的生活优质的教育,然后你发现你找了关系报的名失败了?凭什么,老子辛辛苦苦挣的凭什么不行?凭什么因为那点破事就不让老子孩子享受优质教育资源?真给你了,回头考公是不是还得喊凭什么因为那点破事就不让老子孩子考公当官,等你孩子当官了给你平反了你是不是还能捞更多钱了?嗯?关于某些回答的株连?这算什么株连?不把你三代全平了也配叫株连?啊,不对,对你们这群一动手就是害一群人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畜生,得夷九族才算株连。也别讲什么应该加重电信诈骗的判刑标准才合适,而不是什么对孩子下手?我告诉你除非直接加到死刑,但那明显违反了法律标准。那就限制犯罪人的家庭环境呗,反正干这行挣钱基本都是为了家人,那家人享受到了相应的好处,自然得承受相应的代价。更何况就像老赖家人被限制高消费,但没限制人家买菜交电费生活,就这还敢抱怨,果然是给太多了,胃口就大了。对你们这群犯罪者同情原谅?谁去管那些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受害者呢?
划重点 “电诈人员子女不能上公办优质学校,但普通公办学校可以上。"
即便我曾经犯过罪,也不能剥夺孩子公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吧?这句话把孩子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和接受公办优质学校教育的权利做了等同,为谬误。
公办优质学校本身就是稀缺资源,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的目的是保障民众接受基本教育的权益。但是国家并不承诺保障每个人都能接受到公办优质学校的教育。
谁能上优质公办学校是一个具体问题,政策中应当明文写明 “电诈人员子女不能上公办优质学校” 并且广而告之。要刑法的目的就是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的。让电诈人员及其家人享受到因为其犯罪带来的好处是对守法公民的不公平。
——————————————————————禁止评论了,逼逼赖赖的人太多。也不知道瞎逼逼的人什么脑回路,和犯罪分子及其家属共情啥。我总结下几个经典问题
1,违宪?
不违宪,也不违法。如果不让上普通公立学校,甚至私立学校也不给上,那才是剥夺公民受教育权。优质公立学校总是有限的,把这些资源分配给犯罪分子及其家属,无异于鼓励犯罪。
2,其他犯罪分子为啥没不让上
你说的算也可以不让上,可惜你就是个键盘侠说的不算。
但是我个人是不主张这类超常规手段应用的扩大化的。这个社会只有兼顾公平和效率才能和谐发展。这类超常规手段扩大化我个人觉得可以提高优质公立学校的招生选才的效率,但是一定程度上有损社会公平。这个社会应该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我本人也是社会公平的受益者。
这类超常归手段,只应应用在社会危害性极大,民怨极大的犯罪上,起到震慑潜在犯罪分子不敢犯罪的作用。
评论里还有人说,假设和别人呼吸了一口气,那不也应该被牵连吗?那位老哥,放下键盘,你们保安队长喊你去抬杠去了。
3,义务教育不应该被分为普通和优质
你说的对,但是咱们都是土生土长的中国人,你也别给我装外宾。
4,孩子无辜
孩子花他爸的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时候并没有说自己无辜。
坏人打人的时候你不说话,坏人被好人骂了,被警察抓了的时候,你跳出来说 “你怎么能骂人呢”“警察怎么能抓人,限制公民自由呢,犯人也有人权的”“犯人家属可是很无辜的”
只能夸夸您,和犯人的共情能力真强。
对经济类犯罪,加重刑罚即可,主犯判个死刑或无期,罚到精光,其他参与者,也判刑,而非关几天几月就放走。
同时没收所有违法所得。让他们去监狱踩缝纫机。
搞连坐这不违宪了吗?
网友理论:能上优质学校,买学区房肯定是有钱,肯定是诈骗来的。
笑话,这两者有关系吗,网络判案?他要是能藏匿资产,说明追赃执行不到位。
网友理论:只是限制优质,又没不许上学。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义务教育法。
义务教育法前提是平等的教育,你把孩子撵走,不许本地就近入学,跑老远,去上个非优质学校。这是搞平等教育吗?
孩子上个垃圾学校,跟着混,那出来对社会也没任何好处。
网友理论:你能保证遵纪守法的普通人子女能上优质学校吗?
不能保证你近亲遵纪守法,何况优质。你得有户籍和学区房。大城市户籍犯罪也不剥夺他们户口,遣返农村祖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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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学校、社会对孩子影响非同一般,极为重要。
重罚诈骗犯,把他们送进监狱,剥夺了抚养权,让诈骗犯在监狱踩缝纫机,给孩子赚学费。
同时让孩子上靠谱的学校,接受正确良好的教育,脱离诈骗的周围环境。
这才是解决骗子的儿子是骗子的恶性循环的方法。
这种一刀切不许上优质学校,不过是在懒政,让后代人继续承担恶性循环。让骗子父母继续把子女拐上错误的诈骗道路。
可以想象,小伙伴们都就近上学了,只有骗子子女跑老远去上学。骗子父亲面对子女询问的目光,难道会流下悔恨的泪水:是爸爸不好,犯了错,连累了你们,孩子啊,你们要以爸爸为教训,遵纪守法,好好学习,将来报效社会。
shit,想想这也不可能。反而骗子父亲会撒谎骗人,灌输仇恨和错误价值观,上好学校有个屁用,咱们去哪都一样。将来爸爸带你们混的比他们还强。编造起当初的光辉 “事迹”,以证明自己的道路没错。
没说不让上学,只是不允许上优质公立小学。
这人认为,他买了优质小学的学区房,子女就有资格上优质小学。
那么如果他买学区房的钱是诈骗得来的呢?
如果这也可以,那是不是某人贩毒得来的钱买了学区房,即便他蹲监狱判死刑了,孩子也有资格上优质小学?
好,那这就是个示范作用。为了子孙后代,自己贱命一条,搏一把了。贩毒去,死之前把孩子的别墅、学区、金钱都留够了。这样行不行?
把社会的优质资源留给遵纪守法的公民的后代,倾斜性照顾烈士、见义勇为者的后代,限制违法乱纪者的后代占有优质资源,这他妈的才叫公平。
这他妈才叫法律的警示作用。
我觉得国人的法治观念还是太弱了。
实际上,要惩罚骗子的办法很多,比如清算个人财产,限制高消费等等,但是不应该在子女教育上做文章。
很多人说子女因此获益,如何如何,那就应该把这部分获益拿走。比如买了学区房的,就应该逼他们把学区房卖掉,哪怕是之前假离婚的,也应该卖掉,同时限制其配偶和子女的一切高消费,每个月他们打工的工资中,只给他们一定的基础生活费,以赔偿受害者。(除非家人有举报行为,并且经查实确实长时间与其没有资金往来) 直到赔完受害者以及交完罚金为止。
一码归一码。我一直主张义务教育本来就不应该分优质与否,特别是小学。如果有优质教育的话,也应该是优先给智力条件出众的学生。我不知道福建是什么做法。如果要普及教育公平,那这处罚就等于一句空话。如果要长期维持不公平的教育,等于是连坐了。小孩子再聪明,也上不了好学校。
现在这样的做法,既没有办法补偿受害者,也没有办法让犯罪份子更好的回归社会秩序,纯属公权力弄权罢了。相反,这会让犯罪份子产生反社会心理,让整个家庭都破罐子破摔,造成更加恶劣的社会危害。一家人相当于永世不得翻身了。
更加值得警惕的是,这有试探民意的意思。今天是诈骗犯,明天就是上访户,后天就是网上的 “异见人士” 了。
今天是义务教育,明天就是不让上高中,后天就是初中毕业就必须去工地搬砖了。
别说我这是滑坡谬误,他们真这么做了,你一点办法都没有。
我国民众的法治思想,还停留在有人替自己主持公道就很满意的地步。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很多人说代入到犯罪分子的视角如何如何,那我不妨这么说,万一教育局的人是可以被贿赂的呢?你要给他钱,他就可以给你解除报名限制呢?你们这么支持公权力的扩张,是不是教育局里有你们的亲属啊,方便他们收黑钱才支持的啊?
很多人跟我扯什么那是福建某些地方的传统。
既然都是传统了,说明当地政府根本管不了,说不定还拿这个当一个隐性创收的手段。所以小孩子上学这个事,估计就是要钱的。很可能你把钱给到位了,那就什么学都能上了。
这样其实更不利于追赃了,不是么?
很多人都说什么我同情诈骗罪犯。要我来惩罚他们的话,我的惩罚可比现在的惩罚狠多了。有大额资金往来的账户全部冻结,钱全部转走,补偿受害者,所有相关人员戴电子镣铐,禁止一切高消费行为。打工赚的钱留下基本生活费,其余全部转走,优质资产全部卖掉。如果敢出现成规模的反抗,军队就应该出动,打到不敢反抗为止。甚至说可以将罪犯集中起来,进行软禁。你能拿出每个月一定数量的钱来,比如每个月 1 万块钱,就拿出来,你拿不出来,就把你关起来,扔到国营工厂里强制劳动。每个月工资给你算 5000,你花的算 1000,多的 4000 给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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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有的人就是来带节奏,破坏我国法治进程的。(不就是扣帽子吗?来吧,谁怕谁)
或者这么维护当官的权威,是不是家里有贪官,怕被清算啊?
说实话,身为诈骗犯,学区房还在自己手里,我觉得就挺值得怀疑。
社会上法盲还真不少。评论区里就有人说,逼人卖房多么多么过分。
大哥,没收财产了解一下?法拍房了解一下?
你是来搞笑的么?
这个事情就是一码归一码,你说你爹在你高考前被抓了,你心情不好考砸了上不了好学校,那法律没办法。(当然,现在法律也逐渐人性化了,对于一般的犯罪,都是尽量降低影响,尽量不影响孩子的高考,这是非常值得称赞的事情)
但是法律不能说因为你爹犯罪,就不让你高考,更不能说你考上了不让你上学。
某些人也许就又蹦出来:那好学校没犯罪的子女还上不了呢,为什么可以录取罪犯的子女。
这种人我现在就恨不得把它拍死在墙上,抠都抠不下来。就应该在前清被连坐然后活剐了,它就舒服了。
对于经济犯罪我的看法就是,故意经济犯罪就应该用经济的方式处理。
你能积极赔偿受害者,那你就服一个基本刑。如果你因为各种原因财产都被抄光了都不能赔偿,那你就在牢里呆着,强制劳动,踩缝纫机,什么时候赔偿完了,什么时候你再出来。一辈子赔不完就一辈子别出来。就在牢里死了算了。
你也许会说,那老婆孩子在外面多爽如何如何。
你想想,你老婆孩子在外面爽不管你的死活,你会怎么想?
其他人如果遇到这种情况,会怎么想?除非你是那种舔狗人格,要不你在犯罪之前就会掂量掂量,到时候我进去了,他们娘俩在外面吃香的喝辣的,孩子管别的男的叫爹,老婆管别的男的叫老公,我在这踩缝纫机我图个啥呢?这足以震慑犯罪了。
别说什么这个处罚针对穷人,针对的是经济犯罪,而不是穷不穷的。
答非所问系列
我从不忌讳用我个人认知中最黑暗的思想去理解别人所言所行
但愚蠢的我却也有好多上当的时候
小到买鱼老板偷偷塞进去两个死鱼块,异地打车司机带我环城绕一圈
大到和人撞车,对方装病并叫群小混混恐吓我,坑了我一大笔钱
也譬如前阵子我被电信诈骗骗了几万块钱
过了很久了,想起来还是挺无语的,钱倒无所谓,就当丢了或者花了,几万块钱不算什么,不是什么大事,无语的是,我为什么会被骗,被最愚蠢的信用诈骗方式被骗
我到现在还记得,当着他面打 110 叫警察的时候,对面电话里面的骗子还很淡定的问我,还要不要继续办业务了,他能挣 5 块钱
说真的,我这辈子都不会忘了这件事,被骗子飞龙骑脸嘲讽,反思的我都快得了玉玉症了
当然,警察一个多小时后就告诉我一个我预估到的事情,这骗子是缅北的,他们无能为力
警察很忧桑的用看鲨 x 的眼神看着我,并安慰我说,还好我被骗的不算多,我们这片被骗的最多的两百多万,几十万的比比皆是,基本天天都能遇到被骗的,有些还闹得差点家破人亡了
然后让我去城区登记,三点多到的登记处登记,门口保安安慰我说,我被骗的还好吧,今天下午来登记的就有三个了,我前面一个十几岁的小伙玩游戏被骗 58 万
所以,这边评论说电诈人员子女不应该被区别对待的,有一个算一个,都该拉出去枪毙十分钟
因为这群人真的无知到一个程度,他们根本不关心那些被骗的人会活的怎么样
这些电诈子女读书生活的钱你觉得是哪来的?都是被骗入的血汗钱!你们不去可怜那些被骗入,反倒去可怜诈骗人的子女?到底谁可怜?
福建都已经很客气了好吗,如果是我,我都直接让这群电诈人员子女没有书可以读,甚至他们小孩都限制消费,让他们永远抬不起头,让这些小孩永远恨他们父母,他们永远活在世界最底层
别和我说父母的过错和子女无关,如果子女一分钱都不花这父母的,我也许还会可怜他们一下下,但是,他们读书生活都是花的别人的血汗钱,凭什么要我可怜,别和我说子女不知道或者没办法,那是他们自己的问题,要怪就怪他们父母去,理解他们是上帝的事情,我的任务就是送他们去见上帝!
想想那些贩 x 的,他们有本质的区别吗?
我认为这个政策还是挺合理的。首先它并没有**剥夺相关人员子女的受教育权,**只是限制部分优秀的公立学校,家长还是可以自由选择就读私立学校和其他部分公立学校的。其次,也从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对涉电诈人员的惩戒,以及对全社会的警醒作用。
有些人可能会说 “这是新时代的连坐制度”、“父母违法犯罪不应殃及子女” 等。但我想说的是,抛开社会现状,空谈制度的合理性是不切实际的。
当前社会环境中,电信诈骗犯罪成本极低,而破获难度极大,这是客观事实。对于电诈,仅仅是刑法意义上惩戒力度是远远不够的(惩戒的前提在于破案)。电诈人员正是吃到了这一波现状的 “红利”,做是是风险与收益极不匹配的 “生意”。
既然大多数电诈人员骗到了钱就花光或者洗掉,被抓了也无钱可赔只需坐牢,他们等于钻制度的空子,“白嫖” 走了受害人的钱财。那么我们也能通过合法(未剥夺电诈人员子女的受教育权)但膈应人(不让其子女就读优秀公立学校)的方式去做出相应的回应。
关于一些人说的 “此举剥夺了其子女享受优质教育的权利” 等观点。
该政策为地方性政策,效力局限于该地,范围仅限于电诈前科人员的子女就读本地的优质公立学校。
也就是说,就算你是电诈前科人员,你子女的入学选择有:
1. 就读本地优秀公立学校 ❌
2. 就读本地普通公立学校 ✔️
3. 就读本地优质、普通私立学校 ✔️
4. 就读外地优质、普通公立学校 ✔️
5. 就读外地优质、普通私立学校 ✔️
可以看到,这个政策在针对电诈人员子女入学方面,仅仅限制了一种情况。
只有当你既不愿意让子女换座城市读书,也不愿意 “屈尊” 就读于本地的普通学校,这个规则才对你和你的子女适用。难道这样的规定真的有部分人说的 “株连九族”“违宪”“剥夺受教育权” 这么严重吗?
这样做合理,但不够妥善。
建议直接剥夺诈骗人员的监护权,强制断绝亲子关系,这样不仅能够平息民愤,也能保障好儿童受教育的权利。
就该这样做,又不是不让上学是不让上公立优质小学。
把老百姓骗得倾家荡产一无所有咋不见有人可怜,反而可怜起罪犯了?
人道?你就不配说这俩字。电诈抓一个毙一个可以不?那些被骗的家破人亡,妻离子散你怎么不说?他们的孩子别说公立,有钱没钱上学都是另外一回事。现在知乎怎么这么多天天就知道吃饭不知道思考的人?怎么?不说点标新立异的话感觉不到你的存在是吧?你真想呼吁就 TM 电诈抓一个毙一个,去缅甸的就地枪决,看谁还做电诈。诈骗就诈骗,奔着人家家破人亡去骗他们人道吗!给谁洗不好,给做电诈的洗。怎么?你家有人做这个营生?
不管楼下还是评论随便来辩,现在政府已经很给做电诈的留改过自新的机会了。最多就三年。谁给做电诈的洗我还怼,就看不上做电诈的
一个回答踩了一堆人的尾巴。怎么了?耽误你在知乎找傻子了?这个回答我不会删,有本事找管理员删掉。下面的评论我也不会再回复,不管你是缅甸的还是国内的跑分团队,记住,你们诈骗就是诈骗,也不用考虑洗白,洗不白的。而且现在严厉打击电诈,做这个营生的,洗干净屁股等着,天道恢恢,别觉得你做的神不知鬼不觉。小心钱咬手
各位同情诈骗人员,呼吁法制的,就问一句,你们支持不支持自家儿女和诈骗犯孩子一起念书?
社会的现实就是,一所义务学校即使是农民工占了多数,都有大把家长千方百计的给自家孩子办转学,何况罪犯!
╮( ̄▽ ̄)╭
说贪官子女应该一视同仁的,实际情况是,一旦家长犯事,同学们立即会把犯事人的小孩孤立起来,霸凌杯葛都是最低操作了,更可怕的是,以前对你特别亲切的老师,也有极大几率变脸成另一个人!
╮( ̄▽ ̄)╭
作为福建人说一句,即使是莆系医院老板的子女,只能算捞偏门,不算正经犯罪的,在学校里面,同学们也只会尊称他们【烤药膏】的,这就是普通人民的朴素感情!
50 台宾利呢?
老优良传统了。
别人玩法治我们还玩人治那一套。
领导说啥就是啥。
最好接着玩诛连九族那一套
电炸是可恶
拖欠克扣工资的老板不可恶?
让你交了贷款然后跑路的开发商可不可恶?
贪墨老百姓民脂民膏的人可不可恶?
都是黑钱为啥后面的人的亲属不用被诛连?
大概是搞电炸的都是底层没有背景的人罢了。
所以说治国理政哪有键政这么轻松。
随便一项举措,就很难把握一个度。
就这个事吧。
不支持?曲婉婷你看了不恶心?
支持?梦回大秦。
所以如何评价?
不予评价。
我们一般不搞株连,除非忍不住
同样是犯罪
不知道该地区对于贪污受贿人员子女采取了什么更加有力的措施呢?
可能有人会骂我这也能洗,但是我还是要指出的是:现阶段电诈人员中为数不少的人,其实根本不知道自己所在公司是电诈
他们是正规招聘进去的,缴纳五险一金,从事客服销售等职务,每月固定时间发五六千工资,完全就是很正常的工作
直到某一天被全部带走
我大秦又回来了?
虽然讨厌诈骗分子,但是不可开先河!
正如,河南红码事件,把权力下放给某些人,是肯定会违法利用,用来对付人民自己。
以后,上诉的人,他的孩子也会上不了小学了!
下下一步就是断供禁止上公立,完美。
离谱,离大谱。
树立 “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权必须为” 的思想是依法行政,依法治国的关键。
从程序上讲,政府的做法有没有规范性来源?是否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授权?
从实质上讲,是否属于株连?是否违背现代法律精神?
为什么电诈犯罪人的后果要子女承担?
资本家搞个有限责任公司都能隔离风险,罪犯生个孩子还要株连九族?
为什么只有电诈犯罪可以危及后代?
故意杀人的,子女能不能上 “公立优质学校”?
贪污受贿的,子女能不能上 “公立优质学校”?
不做核酸的,子女能不能上 “公立优质学校”?
网上骂人的,子女能不能上 “公立优质学校”?
随地吐痰的,子女能不能上 “公立优质学校”?
为什么这种政策能赢来网上这么多人叫好呢我真的不理解
依法治国就是依照体现人民意志和社会发展规律的法律治理国家,而不是依照个人意志、主张治理国家;要求国家的政治、经济运作、社会各方面的活动通通依照法律进行,而不受任何个人意志的干预、阻碍或破坏。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显著标志,还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必要保障。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人民当家作主根本保证。
要说电诈本人千刀万剐,有人叫好我还能接受,要说搞株连还这么多人叫好,只能说,全中国往上追溯 Y 染色体也就那么几个来源,大家千百年前都是一家。
还有主张没有 “剥夺” 受教育权,所以合理的
权利不是二极管,要么有要么没有
比如我发你一张裸照到网上,能不能主张只发了正面裸,没发背面,所以没有 “剥夺” 你的隐私权,所以我的行为合理合法呢?
分够但不让上清北
分够但不让上清北华五人
分够但不让上 985211
分够但不让上一本
分够但不让上本科
分够但不让上大学
这几步里难道只有 “不让上大学” 是侵犯受教育权吗??
越想越觉得离谱,这么违背常理的政策竟然迎来一片叫好。真是应了劳东燕老师说的,现在最匮乏的不是专业知识,而是基本常识。
当然,封建时代的株连九族的做法,也是社会治理的一种途径。
但是只要 “法治” 还写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里
只要依法治国还是我国基本方略
这种限制子女上学的政策就是不正确的
喜欢株连的赶紧梦回大清,反对依法治国的赶紧滚出 China。
如果对贪官的父母限制使用一切养老设施、老年及助老公共设施、墓地、宗祠,
如果他们的父母也在位,则采取双 X 政策,一律请查到底,并对父母的父母进行依次类推的追查和限制,对,尤其是墓地。
如果能做到的话,
我觉得这政策没毛病。
相反如果不行,
还是他妈搞搞法治和现代的事吧,
你们家祖宗之法解决不了芯片被制裁、盲人无法上路、5G 用起来跟屎一样的体验的问题。
哼,你跟我讲民众的意愿我都觉得好笑。
支持这政策的,想必也会支持妄议国事者,后代不许上优质公立大学;给地方抹黑者,后代不得和当地优质女性谈恋爱
把连坐写进制度,是对法律的污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可是为什么孩子不能平等。一个孩子能决定自己生在怎样的家庭?这一代的不平等带来的就是下一代的仇恨,久而久之就会演化成冲突。这不是法治,这是人治,是不平等,是创造仇恨。
而讽刺的是,它被写进了一个现代国家的制度里。让我不禁怀疑我有没有活在 21 世纪。
这事其实逻辑上没啥意义,电子诈骗犯要是子女还得依靠老老实实上学挤独木桥过活,那这电子诈骗也没捞到多少油水。
但是这个事有点逻辑滑坡,因为电子诈骗犯拿钱去干的事多了,买房给房地产公司钱要不要追回?买豪车给中介的钱呢?打的的钱,买油的钱,去吃豪华大餐的钱要不要追回?为啥就盯着买学区房享受的那点教育资源?被抓了以后学区房自然会被收回拍卖抵债啊,公立教育是兜底的,不是用来抵制这个抵制那个的。如果他转移财产到子女名下都可以追回,但是直接连坐子女哪门子事情?
这个孤例里面是子女有所谓的优质教育资源,大概率参与电子诈骗的父母压根就不是个称职的父母,天天东躲西藏的,子女甩给老人照看着,孩子本身就属于家庭缺位的状态,如果万一子女学习成绩好一点或者有可能享受一些教育资源,就得被迫甩到垃圾中学,让孩子整个青春期都教育缺位?这样的孩子长大除了子承父业还能干啥?这种歧视性政策时间一长,中国就会出现贱籍,有制度性保证的贱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这种歧视性剥夺他人受教育权的行为违宪。
至于很多人聒噪的所谓的矫枉过正,子女享受非法利得,你自己去考虑一下所谓的相关性,诈骗犯父母的子女大概率是教育缺位还是在教育方面比一般家庭有啥优势。
对于违反宪法的行为再怎么洗白扣帽子都是无法合理化的,人无法选择自己的出身和家庭,地方政府也不该有违反宪法的权力。
写这个回答时,我就做好了被讨伐准备,但所有人,我都表示感谢,虽然观点不同,但都展示了你们对电诈的痛恨,和对正义的渴求,至少在这一点是我们是相通的(我一个评论没删除,包括那些辱骂或诅咒我和我家人的,因为我相信公道自在人心,恶毒的语言除了体现丑恶的内心,对我毫无影响,被删的自己问瓦特)。顺便说一句,曲婉婷母亲的事,我相信比大多数人都清楚,甚至我还接触过当年的一些受害者,我对此是深恶痛绝的,但是那些巨额财产被转移出境了,而国家对此没有办法,是国家的问题,跟这次荷兰某银行几百亿存款不翼而飞一样,根本问题不是吕 X 那里,而是整个监管系统出了问题,甚至很有可能是同流合污了。现在应该完善的制度是怎么有法律依据地把这些财产追讨回来,而不是给吕 X 的子女上小夹板,妄图能有效果。这种绕过法治走捷径的手法,必然导致 “人治” 泛滥,最终破坏法治进程。
我又仔细看了我的回答,觉得意思表达得已经很完善了,没什么需要更正的了,就借用这位的评论,算是一个补充吧。
虽然从感情上,我是极其痛恨电诈人员的,但这种连坐式的管理,根本就是法治的倒退。
我觉得法治最重要的一个核心就是:祸不及家人。
株连九族是封建帝王思想的残存。
如果放任这种思想死灰复燃,甚至大行其道,一定会被人加以利用,大量出现河南村镇银行储户被赋红码事件。
谁违法了,就处置谁,该送监狱送监狱,该没收财产就没收,不能殃及父母妻子,如果你认为他们通过违法者受益了,比如花的是诈骗来的钱,那就提高办案能力,把诈骗犯的违法收入全找出来,从而降低家人的生活水准,达到事实上的惩罚。
至于说到公务员录用政审,注意,那是政审,是政治相关要求,咱不能乱说对与不对,但跟小学完全不相干。
如果中国公民认为这么做是对的,那请人大代表提案,把对违法人员家人的人身自由,个人财产,信用等级和接爱教育的权利,跟违法人进行捆绑,一人违法,多人承担,这样就有了法律依据。虽然我对这种思想非常不支持,但我绝对支持你的提案行为。
在区域性层面,如果电话诈骗很严重,建议从小学起,上政治课,就带着孩子们深入讨论电信诈骗的危害,观看讲解电信诈骗造成的妻离子散家毁人亡惨剧,甚至实地走访电话诈骗受害者,让孩子们从小就直观感受到这种违法犯罪给受害者带来的伤害,这种教育,比不让他上什么小学要高明得多。
知乎上天天呼唤法制法治,一到这时候也大多情绪输出,可见中国法治建设,道路还很漫长。
这是现代社会能干出来的事?确定不是违宪?离了大谱!
那十年的时候,有些人的家长因为被打成 “右派”“黑五类”,自己就得在学校被老师同学们肆意霸凌,毕业了不能升学深造,不能有好工作,不能参军入伍,直至后来平反。
福建此举还不如那十年呢。
不会真有人觉得开这个口子只是为了惩治诈骗犯吧?
我也是四千多万福建人之一,怎么我从小就知道有这事但今天看到这些回答后还想献献呢?
2016 年 8 月 19 日,广州惠来农村的一位女大学生因被电信诈骗了近万元的学费和生活费后,跳海自杀,直到 8 月 30 日晚她的父母才知道孩子已经去世。
当天,蔡淑研收到一条短信说她中奖 16 万元,让她先汇 3000 元过去,蔡淑研汇完后,对方又让她汇了 3000 元,说如果蔡淑研不汇钱过去,就要交违约金 5 万元,随后蔡淑研又给对方汇了 3800 元。“她把学费和生活费都打过去了,对方也没有给她 16 万,蔡淑研想不开就跳了海。
蔡淑研的父母都是农民,家里有三个孩子,一个姐姐已出嫁,弟弟在大伯的工厂做帮手,父亲在外打工。蔡淑研死后,他的父母均回到家中,她的母亲说:「女儿死了我们还打什么工,家里什么收入都没有了。我希望能够尽快抓住这些骗子,还我女儿一个公道」。
跳海之前,蔡淑研给弟弟发了遗言:
老弟,当你看到这条说说的时候,我应该已经自杀了,自杀的原因就是因为自己太蠢了,相信了短信诈骗,被骗光了老妈给我的一万多元钱,很蠢对吧?我也觉得自己很蠢,可是错误已经造成,无法解决,我害怕被骂,害怕因为这样造成我不能去读大学,真的很害怕,有了希望,然后绝望,这种感觉真糟糕,我真的承受不了,只能以这种方式来结束我的生命,来躲避责骂,我很懦弱对吧!
很对不起你们,老妈,老爸,对不起,不能给你们养老送终了,还要让你们白发人送黑发人,图添伤心。我知道老妈你一直对我希望很大,可是你女儿我最终还是要让你失望,为我的去世伤心一阵就把我忘了吧!就当没生过我这个女儿,老爸,老妈,很抱歉,却没能报答你们,下辈子再报答吧!
老弟,你要听老爸老妈的的话,他们已老了,日后要靠你养老的,你姐姐我没用,帮不了你,你要好好奋斗,早日实现老爸老妈建房子的心愿,要好好孝顺老爸老妈,不要让他们生气。
最后想说的是,不要相信那些说你中奖的短信和电话,我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不要重蹈你姐姐我的重蹈覆辙,要好好照顾自己,好好工作。看完这条说说就把它删了吧!如果有人问起我,就说我出意外,不要说我是因为被骗,那样太蠢了!
如果那天没有收到那条中奖短信,蔡淑研可能已经顺利开始了自己的大学学业。他现在已经毕业,找到工作,她应该会用第一份工资给在农村辛苦劳作的父母买礼物,表达自己的一份孝心。
将来,她还会结婚、生子、建立自己的家庭,就算不能帮助父母完成建房子的心愿,也能给这个农村家庭的带来希望。
但在阴暗角落之中的电诈分子将她推上了绝路。她痛骂自己蠢、因为贪心被骗,她无法原谅自己,也害怕让父母寒心失望,被父母责骂,在极度自责和恐惧之中,她选择了死。
我们仿佛看到,电诈分子得手之后的喜悦和这个农村女大学生内心极度绝望之间的极大反差。
恍如天堂和地狱。而我们常常以为,作恶者应该下地狱。
作恶者在遭受法律的惩罚之后,还可以回归社会,而一些受害者却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
这是极大的不公平。
但即便如此,我们仍然并不赞同连坐,特别是对于未成年人的孩子,因为父母的犯罪行为而要牵连,这对他们的一生或许都是难以擦掉的「耻辱」。而限制其子女读书,哪怕只是限制其就读「公立优质小学」,也有悖于对于义务教育的公平精神。
传统社会的基石是血缘或地域的身份,而现在社会则是契约,是法律和法治。
但如若法制不能给予犯罪者足够严厉的惩罚,那么犯罪者就无法形成对不法分子的震慑。
因此,社会性的惩治要同步跟进,必须给予他们足够的压力,这样才能形成对社会潜在犯罪者的震慑。
我国《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如果家长涉嫌刑事犯罪,并且留下了案底,今后子女在参加公务员考试、征兵、银行、国企、事业单位、军校和警校考试时,可能无法通过政审,甚至对子女未来的生活或者就业造成一定的影响。但在义务教育阶段,家长违法犯罪不该影响孩子正常入学,“无论父母是否犯罪,都不应当剥夺孩子公平接受教育的权利。如果家长已经接受法律的制裁,就更不应该对其孩子进行二次惩罚,不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罪责相适应原则。” 地方政府为了达到打击电信诈骗目的,提出了违反宪法的‘连坐’要求,是违背依法行政的原则的。
滑坡谬误在别的地方是谬误。
在咱们这儿是用来描述现实的一种客观规律。
哇,看到下面很多人都在评论,就是没有一个福建人呢,你们好懂啊。
我先来纠正几个问题
第一,关于某些人所说的连坐
我想说,你可以去喷这是剥夺受教育权,但你不要用连坐这么业余且不搭边的词好吗?
首先,你既然自己说小学不分优质,那行,人家官方给出的也只是几所小学而已,既然你认为小学没差,那你就别搁这里讲,毕竟按某些人的道理,那读哪都没差啊?
其次,这叫剥夺受教育权?高中还有借读这种说法呢,小生初还可以参加考试破格录取呢,本来就一个划片区的东西,现在是把你从这个片区的学校踢走了,你可以说不公平,你甚至可以说侵害了这个孩子应该有的受教育权,那程度怎么就直接上升到剥夺了?
那空军,考编为什么要查?因为他职业特殊?位置特殊?因为这俩东西不是义务教育?
所以说连坐,就真的很没文化,很蠢
你大可以说不公平,说侵害权利,你搁这里说连坐?我们这个社会连坐的岗位还少?而且按你们的道理,是呢,父母的错不是孩子的错,那我笑了,我父母没钱没能给我北京户口,那是不是有人连坐我啊?
第二,某些人说的什么要不直接判刑,判死刑
这种经典的滑坡谬论 + 小学辩论赛第一关都过不去的玩意,我不想评价
第三,为什么不把毒贩
问的好,因为是福建龙岩,不是云南谢谢,龙岩说你们不可以限制毒贩咯?
第四,“赶尽杀绝”
别人说的是不能上优质小学,本来小学在福建就是划片区的,按这个逻辑我在泉州这边,你山区的孩子你就只能上你们山区的小学,那按这个逻辑是不是也是把他们赶尽杀绝啊?
有说不让你上小学吗?
第五,各种上升
很多人总喜欢拿法来压人,甚至还有某些学法的,动不动就龙岩蔑视法律蔑视国家
我寻思司法机关都没叫呢,你一个大学读个法考张证出来叫什么?没有人道?
我问你,以前酒驾的人孩子能考公吗?为什么现在他们的孩子不能考公了?
法律是什么?他本身就是与时俱进,这件事说破天了最多就是不公平,到你口中就蔑视法律了?就剥夺受教育权了?
什么心理,没点数吗?
哦,我泉州人,之前说哎呦,安溪诈骗,全国知名。
那我笑了,你以为安溪诈骗犯在本地管得不严吗?要判刑的,知道吗?
但是禁不完啊,那现在,就限制一下他的家人呢,都还没剥夺呢,你们又要出来叫了。
祸不及家人,小孩子没错,你们不能这样
那你们打算怎么限制?以后电信诈骗抓到了直接死刑,这样比较不影响他的孩子是吗?
本身这种事想要禁止就只能不断推进,那要不你想个办法来限制?你们有资格来叫嚣福建吗?还让政府人员自查?知道福建是什么起家吗?民营企业 ok?别某些省的人吃着国家饭就不知道自己几斤几两了,没你们当地政府你们算个什么?
总结
违法不违法,我业余,不清楚,但是对孩子来说不公平,是肯定的。
但是什么优质,连坐,判刑,这种既业余又混淆视听的东西,就别拿出来说了。
唉,真的,说这些的人就很像这次易烊千玺的粉丝捏。
就好像大众本来只是质疑考编公平,到了粉丝口中就是那你们是要我家 geigei 死,我家 geigei 都澄清了你们还不信,我家 geigei 拿出证据你们也会说 P 图。
说实话你们和这种粉丝,有什么区别?
明明就是一个简单的不公平三个字,偏要装,小学优质不优质是这次事情的关键吗?连坐这个词你用的准确吗?程度对吗?判刑是什么玩意?不是你一个人 yy?
麻烦知乎的人在评价的时候能拿出人均 985211 的气度来吗?
最后,林北我告诉你,这种操作 2018 年我们泉州就开始实施了,你是不是比政府还要懂啊?那要不你来当?
评论果然炸了。瞄了一眼,风向基本 82 开或者 91 开。电诈确实人神共愤,且舆论大大放大了这一股怒气。但是我依然不赞成这种株连。扣帽子的,家里是搞电诈的,因 id 而关联出我是亲日走狗的,装理中客等等等等,看多了觉得很没趣。。。害
电诈人员子女禁止接受优质教育,其他犯罪份子的子女是否禁止?贩毒,贪腐,杀人,受贿等行为是否具有很高的社会危害性,他们的子女是否也应禁止?
只限制子女,是否应当限制其夫其妻,父母,堂亲表亲等五服内亲戚的相关行为?理论上讲他们也有可能受到了犯罪分子的恩惠。
大胆建议,三代之内贬入贱籍,妻女送入教坊司可好?
如何评价?孩童何辜,无耻之耻,无耻也。
(注: 犯罪分子被公安机关打击,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宣判,有司法程序在。违法所得会被收缴国库,甚至也会有罚金。
犯罪的事由执法,检察,司法部门管,为什么要用行政手段再加株连,这是否是对法制的破坏?影响无辜孩童一生,以恶报恶,程序正义和结果正义,得到了哪一个呢?)
贴一张图
我们是现代人。不是野人,也不是封建社会的人。这是 21 世纪,这是社会主义新中国。
中共中央印发《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 年)》_滚动新闻_中国政府网
建议跟党走,学习党的纲领,文件和指示,多提升自己的知识水平,不要再拿落后当自信了。
看了很多答案,大部分人法制精神基本为零,求仁得仁,以后也别抱怨这块地方没有法制了,什么锅配什么盖。
很好的政策,应该全国推广。
买的学区房是不是电诈所得买的?
首先,为反对这项政策的懂法人士致以最高的敬意。因为他们会被怀疑是犯罪份子及其亲属,被扣上诈骗犯同情者的帽子。被对方站在道德制高点输出
回到正题,这项政策合法吗?那些支持此政策的人,绝对拿不出法律依据。只会说:那些被骗的人多惨啊,你是不是犯罪分子或者其家人? 也就是说它们知道不合法,但是只要符合自己的观点就可以接受,至于有什么后果它们从不考虑。毕竟作为正义的一方,哪怕做一些违法的事也是可以忽略不计的。它们大多都会避免使用连坐、株连等词语,因为这些属于贬义词,谁都知道这样不好,那就避免沾上关系吧~
至于不能进入优质公立学校这点更是搞笑,那些进入普通公立学校的正常孩子怎么办?只能和诈骗犯子女在一个学校了?
最后,支持此项政策的人最后的结局可能会和那些被赋予红码的人一样吧,祝你们好运
觉得电诈赚钱了,转移给家人了。
就 tm 去证明,然后追缴。
以这个作为理由去限制别人小孩?
这不是有罪推论和连坐吗?
这俩哪一个都不应该出现在法律里
这件事的根本逻辑无非就是
从社会秩序引导上,本意肯定是正面的
但是这带来的前提就是
【一个人能否享受九年义务教育,是跟他自己有关还是跟他父母有关】
那么答案显然是只跟他个人有关
另外还有一个问题是
【九年义务教育是不是单向的个人福利】
显然也不是,教育的普及,本身是对社会有益的,说白了,我让更多的人接受更多的教育,不仅是为了这些人好,也是为了让大家对这个社会
因此,【限制电信诈骗人员子女上公立优质小学】这件事里,只剩下一个突兀的点
就在【优质】上了
那就要看【优质】是怎么个优质法,如果它可以脱离【免费】,变成一个高消费水平的事,那么完全是可以限制的
当然个人角度我目前并不认可这种学校的存在
公用资源目前最大的问题仍然是普及程度而不是多样化、高端化
无论教师资源还是教育相关的资金资源都是有限的,否则也就不会有 “古校长” 了
【公立优质小学】在我个人角度看,现在是不应该存在的一个东西,它不像初中高中,至少可以有个门槛,小学,对于一般人来说,对最广大的人民群体来说,有什么门槛?
以上
这样做是不对的。
为什么仅仅禁止这些诈骗人员的子女上优质的公立小学?
照我说,就应该禁止他们的子女上任何公立的学校。
还跟我说什么孩子是无辜的。
搞电信诈骗的时候,有没有想过那些被你骗的人是无辜的?
你这个不要脸的诈骗犯,不会是想说我骗了也没几个钱,造成不了多恶劣的影响吧?
我希望福建是作为一个试点。渐渐的向全国推广,让这些诈骗犯知道,没有一人犯罪,全家受慧。只有一人犯罪,全家受株连。
看了下几个高赞回复,好家伙,我都以为大清要复辟了,搞株连,佃户的儿女永远只能是佃户,奴隶的儿女只能是奴隶。
咱来先说说那些赞同连坐的,是当年三鹿喝多了还是疫情把你们关 sha 了?去放纵权力。现在是同意电诈株连,以后其他犯罪行为肯定连坐式管理跟上;再以后下发一个文件上访、失信等也株连,再往后就是不做核酸株连,最后演变成万事可株连。
征信、核酸检测码的例子就摆在那;某地不做核酸都上征信;还有疫情最开始只是放开一部分隐私查行程码,到后面必备核酸码,最后演变成万事赐红码,解决不了问题就解决提出问题的人。
永远不要去放纵权力,你根本不知道最后会演变出什么,他们的底线比你想象的还要低的低。
无论什么理由,连坐都必须坚决反对。至于又没有禁止上学不算连坐的说法并不成立,因为只要由于父母犯罪受到一丝一毫的限制就算是连坐。其实要不是有九年义务教育,你怎么知道会不会禁止上学呢。
叫好的人内心肯定都认为针对于犯罪分子的连坐落不到自己头上。然而 “犯罪分子” 的定义权可是在裁判手上。
一旦出现了不需要法律就可以执行的便捷惩罚手段,那么在终局其都会被作为当地 ww 的方式,从而处理无辜的人。这在最近几年已经被证明非常多次了。例如
诈骗犯当然可恨,但是比诈骗犯可恨的人多了去了,那么这些人被连坐了吗?敢给他们连坐吗?
人终究会获得与其德行匹配的结局。
你说法治我都觉得有些好笑 :)
父母有罪,不代表子女也有罪,任何时候都不应当阻碍或者剥夺一个人积极向好的权利,如果父母有罪,就禁止上公立 优质小学,那不是变相的 “连坐” 吗?
这个事情的本质是地方政府在没有法律依据的前提下,用行政命令剥夺了一群没有违法的人享受平等权力的权力,这是公权力以一个看似合理的理由突破了原来关着它的笼子——法律。当它出了笼子以后,再想请它进去就不可能了。
当年董卓也是借着平叛的理由进洛阳的,朱棣也是用清君侧的理由进攻南京的。结果呢?
公权力必须被关在笼子里,你可以质疑笼子的尺寸,可以因为某些合理的理由把笼子改大一些,但是不论什么理由,都绝不能让它出笼子。
虽然看着很出气,但是这样的话,中国还要法律干嘛呢?
就好像唐山那几个家伙一样,所有人都喊着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但是如果真的因为故意伤害罪被判了死刑,那中国还有法律吗?
电诈人员犯罪,你可以立法收拾他们啊,甚至出一条新的法律,凡是参与电诈的,不论金额一律枪毙都比针对犯罪人员的家人好吧。
禁止小孩上优质公办学校这算是哪条法律规定的啊?
法治法治,你得要有法可依啊。
我绝对支持对电诈人员加重量刑,哪怕就是超过 10W 就判死刑我也双手双脚赞成。
但是第一,必须正式的添加进刑法里。
第二,处罚对象是针对犯罪人员本身。
我也绝对支持追回的赃款数可以做为一定的减刑依据,也支持犯罪人员亲属为帮犯罪份子减刑而把自己名下的财产转移给犯罪份子来用作减刑依据。
但是我绝对反对强制充公犯罪份子亲属的财产。
如果能从中国现有法律里找到任何一条支持当地政府这么干的条例来,那我也支持当地政府执行。
翻来覆去一句话,这么做有没有法律依据,如果没有法律依据,请当地政府遵守法律。如果有法律依据,那当地政府这么做完全没问题,不需要讨论,相反,我们可以探讨一下这条法律的合理性。
一群人在杠守法公民的孩子能上非优质学校,怎么犯罪分子的孩子就必须要上优质学校了?
这件事情的本质是以行政命令的手段剥夺了没有犯罪的人应该享有的和其他人平等的权力,而不是上什么学校的问题。
如果你们觉得没问题,那下次用行政命令强制再来一次知识青年上山下乡,你们也 OK 咯?农民住得,你们住不得?
再来,下次用行政命令强制不论男女 30 岁前必须结婚,35 岁前必须三胎,怎么别人能 30 岁前结婚,35 岁前三胎,你们不行?
你们都 OK?
再来一更,我是受计划生育影响的独生子女,我知道我的同龄人里有很多并不是独生子女,这是违反了中国当时的计划生育政策的,那现在出台一个规定,这些当年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的非独生子女不得有北上广深的户籍,不得在北上广深买房子以及定居可以吗?毕竟这些人是当年他们父母违法的得利者啊。
按照很多人的理论,我是守法者,他们是违法者的得利后代,为什么要为他们叫屈?全国这么多人都能住在北上广深以外的城市,就他们不行,非要住北上广深?
再来一条,我父母遵纪守法,严格按照计划生育只生了我一个,导致现在只有我一个人来养老,那么那些违法多生的呢?能不能出台取消这些人的养老金和医保?毕竟他们多生了好几个,可以有多个子女来养老,当年不遵守的政府的规定,现在政府也不养你,可以吗?
再补充一个很多人都会提到的问题。
犯罪份子家人过不了政审就无法坐公务员等一系列的职位,这个算不算是连坐。
首先我的意见是不是连坐。公职人员归根结底是国家招聘的工作人员,他们与国家的性质是公司和员工的性质。那招聘公务员其实也就是企业招聘员工,无非区别就是这个企业是国家而已。
那么问题来了,企业在招聘员工的时候是否可以提出各种要求?比如本公司只接受 30 岁以下员工,或者只接受大学本科毕业员工。这样做最多说他一句年龄歧视,但是没有任何违法违规的地方。那么国家在招聘公务员的时候也完全可以要求政审过关作为条件之一。
而优质公立学校是属于国家公共资源,是所有人 (除了依法被剥夺权力的人) 都有权力享有的公共资源,现在当地政府剥夺了一群人使用这类公共资源的权力,这个做法是我强烈反对的。
我拿公交公司做例子,公交公司招聘员工可以提各种要求,只要他自己觉得有这个需要就可以提,比如只招 30 岁以下的,只招本地人,只招男性之类的各种条件。但是当他向社会提供服务的时候,公交车成了公共资源 (政府财政补贴) 的时候,他是没有资格对乘客提出不平等要求的,比如只有本地人可以乘坐,60 岁以上老人不许乘坐。
打击诈骗有千万种方法,为什么偏偏选择了争议这么大的一种。
如果真要让子女连坐,出个地方规定,限制购房多少也说的过去。买不了房,就上不了学,效果一样,争议还少。(当然这个也是馊主意,但是比新闻里那个要不那么馊一些。)
现在,买房不限,入学受限,这是一边打诈骗人员的脸,一边打自己的脸,好不容易攒起来的一点政府公信力,都拿去给诈骗人员陪葬了。
本人罚重点可以,诈骗枪毙都不是不行。
连坐没有法律依据。
我问一个问题,考公和参军都需要政审,父母有犯罪记录,基本上你就告别公务员和军队了。
大家觉得有什么问题吗?
一开始还以为是限制上贵族小学,结果?
这不是逼着诈骗犯和各种老赖去贵族小学?为么花钱继续骗?
1、没有法律依据;
2、由于父母的影响而剥夺子女的正常权益,这是滥用权利的表现;
3、如果这种制度被推行,会助长官僚主义横行;
4、这种做法会给受影响的青少年带来心理阴影;
5、这种做法可能会给受影响的青少年心理种上仇恨社会的种子;
6、这种做法其实就是连坐,这是封建社会才有的东西,现在拿来不合时宜。
总之这种做法不妥。
好多贩毒的,就是抱着自己这一代拼一拼,死前给家人攒够钱,运气好的钱攒够了人也成功上岸洗白。
所以恶性犯罪就要牵连家人,这样才能有效遏制犯罪的发生。
又不是不让上小学,只不过是不让上 “公立优质” 的小学,这已经够轻的了。
要我说,应该禁止电诈人员及其直系三代以内的子女参加中考,高考、公务员考试肯定也不能参加,不能参军、交社保、申请营业执照、申请护照,名下只能有一张储蓄卡且不能申请信用卡。
更严厉一些的,还可以强制绝育。
总之,就是一定要让这些电诈人员真正感受到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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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先看过一个新闻,南方某边境地区常年有人去国外贩毒回来,这些人都发了财,盖起了三层小洋楼。
即使抓住判了死刑他们往往也无所谓,因为他们已经给家人留下了丰厚的财产。
后来当地来了一位新书记,经过调研,采取了新措施。
在判处死刑的同时,还会宣布新盖小洋楼的资金是贩毒所得,必须强制拆除。在送往刑场途中会特意绕到死刑犯的家,让他亲眼目睹小楼被爆破拆除(住在里面的人已经提前被离开),死刑犯们此时都会崩溃。
有过几次拆除后,贩毒人员大幅度减少了。
祸不及妻儿,老婆孩子是无辜的。这些道理都对。
但这其实就涉及到了一个很尴尬的道德问题,如果恐怖分子在闹市区安装了数个炸弹,现在只有用他的老婆孩子威胁他才能找到炸弹,找不到炸弹就会有数万无辜百姓被炸死,那你该怎么办?
其实这几年在司法实践中,引入了非常多类似的手段。
比如欠钱不还的老赖,子女上学会受到影响。比如毒贩用毒资给家里盖的房子,公安武警当着毒贩的面把房子炸个粉碎。
你说子女是无辜的,家里的大瓦房小洋楼是无辜的,但这些手段确实有效啊,而且是非常有效。
很多偏门行当,比如赌、毒、诈骗、老赖这些,普通人可能会以为,他们就是贪财,赚了钱就是花天酒地的挥霍。
但实际上很多这类偏门行当的参与者其实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家人。很多人不是不知道这些事情违法,不是自信自己不会被抓。他们其实知道,他们就是明知道会被抓也要用自己的自由甚至生命去换钱,然后留给家人。
对于这类罪犯,你抓他有啥用?你把他枪毙了又能怎样?他不怕死,他怕的就是自己赚的黑心钱不能留给家人。
之前中国在边境农村禁毒就是这样,毒贩抓了一个又一个,枪毙了一个又一个,贩毒的人仍然前赴后继络绎不绝。为什么?就是祸不及妻儿,他们看到能赚钱,看到能改善家人的生活,而付出的不就是一条命嘛,拿命换钱,只要钱够多,很多人是愿意抢着干的。
后来方式方法就变了,不仅毒贩要抓,要判,要死刑,贩毒赚的钱也要收缴,改善起来的生活条件也要给毁了,也要打回原形。这回参与的人瞬间就少了。
这种事情,总会有一堆理中客在那大谈特谈连坐不可取,扯什么违法人员会被判刑,违法所得会依法收缴。但问题是,真的能做到吗?
如果你诈骗了一百万,你一分不少的退回了一百万,我接受祸不及妻儿。但哪个诈骗案能追回受害者全部的损失?这种案件我一个都没听过。那追不回的钱去哪了?总不能凭空消失了吧?
对于诈骗人员,你给孩子买的奶粉,哪一勺是用合法收入买的,哪一勺是用诈骗来的钱买的。你孩子看的书,哪一页是辛苦工作赚钱买的,哪一页是诈骗来的,真的分得清楚吗?
如果福不及妻儿,你说祸不及妻儿,我认。如果你独自在外,多年没和家人有任何联系,没给家里寄过一分钱,你的孩子因为你上学受影响确实不应该。但如果你搞诈骗的时候,妻儿跟你一起享福。现在招灾惹祸了,你谈祸不及妻儿?
最后,客观的说,这样做就是不对。但主观的说,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之前新闻也报道过,老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之后,会影响子女上学,然后就真的有很多老赖因此把钱给还了。
我建议对于诈骗人员的相关政策也可以按此优化,比如你整个团伙诈骗了一个亿,你们能想办法把这一个亿还上,那就不影响。如果还不上,有缺口,那也别谈什么你没分到那么多。每个老赖还都说自己没钱呢,那最后钱是咋还上的?大风刮来的?
有学上没?有学上就说明受教育权得到保障了
说祸不及家人的
被骗的受害者祸及家人了没有?
凭什么受害者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加害者却在为上不了优质学校而叽叽歪歪?
保护罪犯的合法权益之前应该先保证受害者的权益
或者至少保证公平
学法律不要学的忘了良知
啥?
连坐制度 “死灰复燃” 了?
明晃晃的侵犯子女的教育权啊!
每个公民享有公平受教育的权利,这是写在宪法里的权利啊!
今天打击电信诈骗,所以电信诈骗的子女上学受限!
那明天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罪,那是不是犯罪嫌疑人的父母养老受限啊?
那犯盗窃罪的子女呢?犯抢劫罪的子女呢?犯强奸罪的子女呢?犯故意杀人的子女呢?
咋,歧视犯罪么?不同犯罪不同对待么?
犯盗窃罪的子女就没资格上学受限呗!
个人犯罪,个人受到处罚。单位犯罪,单位受到处罚!这是写在刑法里的啊!
这也是现代文明法制社会的共识!
一个电信诈骗罪,竟然能波及到子女上学了?
当地执法部门的法律意识简直令人堪忧!
这是哪位大领导的拍脑门决定啊!
那犯电信诈骗罪的人不禁要问了,那犯其他罪的人获得了什么 “连坐” 惩罚呢?
真是越活越倒退。犯罪分子的子女何罪之有 所以说什么时候恢复诛九族的刑罚 不过几千年不变的刑不上大夫倒是真的 对自己人从来没有这么苛刻过
不允许电诈人员的子女上公立优质学校,这就等同于过去的 “连坐”。
新中国的法律明文规定,一人犯罪一人承担,绝对不能牵涉到他人。这是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结果。
而连坐制起始于周春秋战国时期、君主专制将控制人民与占有土地视为国家的头等事务,而严格进行户籍管理是中国很早就有了人口户籍登录管理制度。
卫鞅(即商鞅)在秦国变法,为了巩固君主统治,颁布连坐法。这是在户籍编制的基础上实行的。
卫鞅一派法家认为,要使君主政权达到 “至治”,必须使得 “夫妻交友不能相为弃恶盖非,而不害于亲,民人不能相为隐”。就是说,最亲密的夫妻和朋友,也不能互相包庇,而要向政府检举揭发,使得任何 “恶”“非” 都不能隐匿。
这种严苛的法律把农民牢牢束缚在土地上,国家直接控制了全国的劳动力,保证了赋税收入。统一后秦国将此推广至全国。
后来,“灭九族” 也成了连坐的一种自然外延,它成了统治者震慑底层人民的不二法器。
今天,我们不让电诈子女选择优质学校,与灭九族有什么区别?
不去加大侦查力度,追缴犯罪分子的非法所得,却用惩罚他亲人的方式来震慑犯罪,与灭九族有区别?
如果不能证明罪犯孩子的消费,是由罪犯非法所得而来支持,那就不能限制他们子女的消费。
如果证明了罪犯非法所得使家人获利,那就必须用法律手段追缴那些非法所得,而不是笼统得一棍子打死一大片,这样做不但违背了现有的法律,更有让公权力找到了无限扩张的借口。
看到这么多人支持,我只能说这片土地上所有的苦难都是你们应得的。
先说明立场:涉诈情报是我做的一个重点方向,本人支持严惩一切涉诈分子,对其人身财产惩罚上不封顶。但是我反对连坐。
原因有三:
第一,就目前来看,对于组织电诈的头目打击力度非常有限,这些头目藏身越老缅柬迪拜东欧非洲等国家,对当地军警系统勾结已成为新型跨境有组织犯罪集团,恰恰这些国家外交统战价值很高,导致… 不说了,这个方向我已经心灰意冷不打算做了。
第二,支持惩治已获得收益,不支持惩罚未来的事。
第三,大家熟悉的扩大化,定向化,肯定虽迟但到。例如你银行卡进出不小心进出几笔钱、你玩境外电商或者自媒体有境外资金等等万一被认定为涉诈呢…
如果不能保证罪犯的子女亲戚没有知情不报,没有从罪犯非法所得中获得好处,那么不处罚其子女亲戚只会是 “牺牲他(罪犯)一个,幸福一整家。”
大家都叫好,这是一场民粹主义的胜利。
法律的目的不是惩罚罪犯,而是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稳定。而教育本身就是遏止犯罪的最好手段,从比率上来看,接受过良好教育的人的犯罪率是远低于没有接受过良好教育的。(我说的是比率,不要偷换概念说没有上过好学校的人也不一定犯罪)
如果只是因为你的父母是罪犯,你遵纪守法什么都没做,你却得不到良好的教育,你会不会对社会怀恨在心?本身罪犯的孩子在家庭的影响下就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现在又把他们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剥夺了。
首先我不同情罪犯,我同情被害人及其家属。但是没有人让你共情罪犯,而是让你共情罪犯的孩子。假如说是你,你本身什么都没做,因为你的父母犯下的罪,导致你被社会歧视,你会怎么想?不要说这是罪犯活该,这种情况下受到惩罚的只有他无辜的孩子,而不是犯罪的人。
有人提到曲婉婷这种例子,如果是罪犯子女使用了脏款,那么我当然支持政府清查,将这部分脏款追回,如果罪犯家属不主动执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用奢侈品,房产,轿车来抵押。这是钱的问题,你可以让他去打工,去赚钱,去借钱来偿还,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但是直接惩罚罪犯的子女,限制子女教育是毫无根据的。
要注意:还钱赔偿经济损失和对子女先天性的惩罚完全是两回事。如果认同子女可以因为父辈的错误而遭到惩罚,就相当于认同某些人还没有出生,就已经拥有了原罪。
连坐制度是封建社会的糟粕,它否定了个人的自由意志和可发展性。在 21 世纪的现代社会再次出现,还有这么多人拍手叫好,你就不觉得惊讶吗?
因为对面是令人厌恶的罪犯,所以就认为怎么做都可以,甚至是违背法律和法理精神,而自己是在大义凛然的惩戒罪犯,就可以肆意宣泄情绪。当年的 hw 兵也是这么想的,他们也认为自己是在做道德高尚的事,在打击敌人。
原罪是基督教圣经的概念,根据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人生来是不可能有原罪的,人可以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自由的发展创造,改造自我。因为父辈的罪恶让子辈一出生就被社会歧视,显然这是荒谬的。
补充:
先把自己的逻辑理顺再来评论。
1. 反对刑罚的扩大化到罪犯家属不等于我不同情被害人家属。更不代表犯罪是应当的,不代表我支持犯罪,我不支持被害人。
2. 反对没有犯罪的人被惩罚不代表要给予他们特殊待遇。有些评论我真的不知道脑子是怎么想的,你去给他们保送清北啊?
3. 关于犯罪者的家属从犯罪中受益。这正是法律应该有所作为,政府应该有所作为,去追查脏款。说什么拿脏款给孩子买学区房,这些都是政府应该查扣抵押的。我有哪句话表示了脏款不能查扣追回?用于买房买奢侈品的脏款都可以扣押,难道你觉得法院就不知道?
4. 关于罪犯家属使用脏款,比如有评论说罪犯的孩子用脏款读大学当作生活开销,这部分上学的钱属于脏款,政府部门可以找到罪犯家属要求追回,这我当然支持。如果罪犯家属拒绝偿还,当然可以对罪犯家属采取强制措施执行,这也没问题。但是直接永久的刑罚扩大到罪犯子女身上这是两码事。
5.“共情罪犯家属等于共情罪犯,去热爱罪犯热爱的,就是热爱罪犯”。这太荒谬了。假如罪犯热爱刘亦菲,你也热爱刘亦菲,你就是热爱罪犯吗?何况我也不热爱罪犯家属,但我支持捍卫他们的正当权益,就像我支持捍卫被害人的正当权益一样。
因为很多人自己猜测扩大我的观点,在评论区来反对他们脑海中臆想的我,认为我支持罪犯,不同情被害人,不支持惩罚罪犯… 我不得不多次补充回答。最后再补充一条法律条文,希望各位看清我讲的重点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90 年代贩毒最疯狂的是西南地区,前仆后继的贩毒。很多村寨是叔伯夫贩毒枪毙后儿子兄弟接着贩,男女老少起上阵方式的贩。
当地工作组驻扎村子,联防联保工作效果甚微。
这风气是啥时候刹住的呢?
也是当年一个毒贩喝多了给陪夜的犯人说的:
从此后面枪毙毒贩之前多了一个项目!
凡事亲眼看过炸了自己房子毒贩回到号子里面都是软的。
西南地区贩毒风气才被刹住!
违背现代社会的基本原则。
那些叫好的,你们如果喜欢封建社会,可以去中东。
评价啥呀,龙鸣都懂的道理。
我的评价是支持。
看到这么多网友能和诈骗犯共情,我只能说,毕竟没骗到网友身上,所以网友还能圣母心泛滥。
要是哪天网友的至亲被骗了,估计网友们恨不得连犯罪分子到犯罪分子的家人一起打包枪毙。
有一说一,诈骗犯的钱就是多,能雇这么多网友以各种方式洗地。
考虑到福建省电诈问题的严重性,
相关执政者想到这一招,可以说是某种程度上情有可原。
但是法条和法理上都完全说不通,甚至可以说是违宪的。
毕竟体制内政审那是因为这些机关是一个复杂严密的系统,需要用政审来保护自己,小学是教育服务,不需要也不应该用政审来筛人。
哦。
这么说我忽然懂了。
相关执政者之所以会有这个逻辑,估计是因为把体制内,当作了和 “公立优质小学” 一样的东西,都是优质福利对吧。
再次印证你法我笑。至于高赞更是承包了今晚的笑点。也说明了为什么法制社会的遥远。从上到下没多少人把法律当回事,做事只问管不管用,至于什么人权、法制、程序正义,都成了西方的糟粕。
等到被破坏法制的机构伤害的时候又寻求法律的帮助。您想要的是大清律,得到也只能是这个。世界上不存在只保护 “好人” 的人权和法制。法律有很多情况下是无法伸张正义的,这是法律的无奈,如果这时你选择绕过它来通过对无辜的人制裁来遏制犯罪,破坏的不只是犯罪,还有法律本身。这和犯罪份子可恶不可恶,被害人多可怜一点关系都没有。
怎么评价?
当然是拍手叫好。
什么公立优质小学?
不是说教育平等吗?教育改革不是都一视同仁吗?
中国的法治精神就是在无数次让人民鼓掌的矫枉过正中湮灭的。
其实我原回答重点大致在于 “对公权力保持警惕”,而评论区一般是认为我 “和罪犯或其家属共情”
行吧,你们开心就好
以下是原回答
唯独诈骗犯孩子被处理了
不过孩子做错了什么?
这是公平正义吗?
孩子叫自己父母亲去诈骗?
包庇他们了?
不知道杀人犯、防火犯、强奸犯的孩子有没有被这样处理?
交通肇事者、寻衅滋事者呢?
对了
太对了
寻衅滋事犯的孩子也得这样处理
毕竟人人都有一定概率是寻衅滋事犯
这样管住你们这还不简单?
比红马差不了多少
无非是想用公权力解恨罢了
伤不伤及无辜谁他妈在乎
不断地给公权力松绑
迟早有天要把自己捆上
就只为了解气?
你以为你和老爷们是一伙的?
不过等到哪天自己被这种铁拳砸了
看你找谁哭
太支持了!
①只有挣得不多的三流电诈人员,
才会让孩子在原籍继续读破书。
还不都是因为他们不努力?所以活该的!
②别跟我说 “孩子无辜” 了,连坐算轻的了。
父母不负责任在这儿生,
那孩子本就注定要过动物般的日子!
③照我说,罚得还是太轻,有点纸上谈兵了。
毕竟得存在这个 “优质公立教育”,
才能禁止他们的小孩去上呀。
反对,凡是不首先在贪污受贿分子及其家属身上实行的一律反对。
缘由很简单,就是追赃难。
很多回答说加大追赃力度,确保全部追回,非常可笑。要是能做到这点,就不会出台这种政策了。
南方电信诈骗团伙很多是整村整村的家族性犯罪,一个抗炸药包,其他人得利,诈的钱各种方式转移隐匿。执行的人车子都开不进村里去,怎么搞?
至于电信诈骗对受害人的影响,自行百度一下徐玉玉案。
这种做法是错的,与法治背道而行。而我很遗憾的看见大部分人都欢迎这种做法,说明这种做法很有民意基础。福山说中国没有法治传统,所以在中国建立法治可能不太现实,现在来看很不幸他说的可能是对的。
首先,现代法治的基础要求就是你只能惩罚犯罪的人,不得连坐或牵连无辜。那些子女犯了什么罪了?他们坐了什么错事?仅仅因为他们是混蛋的子女,他们就要受到惩罚么?“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按照你们这种理论,诸位应该世世代代耕田,而不是有机会进城。按照这种理论,某些贵族就应该世世代代执政,做题家们就不要想了。
其次,就算你说他们有罪,那么对他们的惩罚也应该经过庭审,这就是法治所要求的程序正义。有庭审么?有通知么?有律师么?都没有。所以这是不正义的。
最后,我为那些欢呼的人感到可怜又可悲,丧钟为谁而鸣?丧钟为你而鸣。今天你幸灾乐祸,明天被铁拳砸的时候请不要找他人求助。
说明经济型犯罪的惩罚力度不够,只能上行政手段??
诈骗是一本万利的、风险最低收益最大社会危害性堪比赌博、毒品的犯罪,但是这种犯罪居然没有死刑?
你们是没有看到过被骗家破人亡,自杀的?被骗一次,下辈子也还不清网贷的?
如果诈骗上 500w 就死刑,10w 就送新疆挖矿,我就觉得不用连坐惩戒亲属了。就诈骗上行政手段我是支持的,不然对不起那么多家破人亡的家庭。
上不了好学校,这不算事,没有说不然你读书。这个也算是人口优化,筛选进厂。
至于有些人说的不能开这个口子,求求你了,早就是个洞了,还不如做点好事。
这个题目下我能感受到明显的拉偏架
有那么一群水军在为问题提升热度
将一些偏向极为明显的回答顶在前列
让我想到了前几天看到的另一个回答
社会戾气为什么越来越重,究竟怎么了? - 知乎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537239610/answer/2570468582
这个回答里较为清晰的讲述了舆论是如何生效的
我还是觉得,法律的归法律
社会的归社会
舆论的归舆论
按照题中所说,电诈人员子女禁止上公立优质小学
那请问,会不会有一天,这条规则,被人外推
从此,**寻衅滋事人员**子女禁止上公立优质小学
会不会继续外推
征信分低人员子女禁止上公立优质小学
如果你觉得 “不会这么残酷吧?”
不如看看动漫引进时是如何删减的
看看萦绕在所有编剧头上的审核制度
看看勤勤恳恳的知乎小管家
看看有脚蹬的电动车
看看突然出现的红马
看看五十辆宾利
我们并没有活在天府之国
不要看到房间里的大象就大呼小叫
怪没意思的
上面有个答主说 “建议诈骗数额超过千万,直接处以死刑”
这句话真的太不理智了
法律存在的意义,不只是为了处罚
而是让后人敬畏,不再触犯法律
如果强奸会被判处死刑
那当我选择强奸之后,受害者注定只有死路一条
而且我还会随机杀人,直到被抓为止。
同理
你觉得我身为诈骗犯,看到一千万的数字就会停止吗?
不,我会被欲望引导,穿过那条线,然后变本加厉,愈演愈烈,不断突破上限
反正被抓就是死,这不是逼我反社会么?
垃圾规定。
无法无天的规定。
违宪了吧。
这种规定出台的原因,无非就是官员增加完成自己的考核的几率,无视法律,制定出这样的镇压规则。
为什么杀人犯子女没有被禁止? 因为这项没有考核。
呵呵,那些因为电信诈骗倾家荡产的受害者家属,受害者的孩子读不起书的时候,这些跳出来大喊祸不及家人,法治社会法治社会的,双手插口袋一声不吭扭头走过。
洋务运动时期培养的留洋学生,回国后有一大部分参与了推翻清政府的活动。
比如国共早期的领导人很多都是留洋学生。
比如巴金的很多作品描写的是读书人留学归来后天天和家长吵架作斗争的。
学校教育是对抗家庭教育的手段之一,尤其是让小孩接受一套和父母完全不同的价值观念,让他们自己忙于内斗内卷是非常有利于瓦解这些人的影响力,至少从根基上断了它的传承。
人家明明有条件上优质学校,你非让他们上差的,那就是梁山聚义呗,你不分化他们反而让他们集中抱团,只会有更多的犯罪故事。
考公的政审要看三代,还是比较合理容易理解的,毕竟公仆团队不容腐蚀。但是受教育的权力直接因为父母犯罪而剥夺,这个反而会强化违法人群对子女的影响力。
惩罚不是法律的最终目的,最终目的应该是把犯罪人士的根给他断了,让他也不想结婚不想生孩子,因为他这么努力的出去坑蒙拐骗,为了啥?
还不就是为了给下一代有个好的物质条件,哪怕自己良知不安做噩梦,哪怕自己背负骂名,这下好了,家里多了个小祖宗天天跟他普法说教的,天天没事就和他斗嘴抬杠的,甚至还天天要大义灭亲纠正自己父亲错误的。
我想想都觉得挺有意思,不是吗?
典中典了属于是。
谁犯的罪?
家长。
家长犯罪得到惩处没有?
得到了,如果没得到那公安机关吃干饭的?
那为啥要孩子承担责任?
人家能买得起学区房还能上不起贵族小学?你这招吓唬得了谁呢?不如直接学朝鲜打入劳改犯籍,世世代代劳改不得翻身,满意了没?
——————
今天在这里支持这个政策的,有一个算一个,你们迟早会看到参与集体讨薪,集体追要存款,集体断供等等原因子女被拒入学的情况。
不管是拿子女考公资格威胁,还是拿子女入学资格威胁,本质上是一种贱籍制度,目的就是训练出世世代代最服从的顺民。
各种回答好奇怪啊,这个只是限制优质公立学校吧?没说不让他上普通公立学校吧?这也叫连坐?还有直接脑补各种剧情的,戏真多啊。
你要公平,那咱们就谈谈公平。曲婉婷他妈妈的事情都听过吧?贪了下岗工人的钱然后送曲婉婷出国。如果按照知乎 ER 的看法,曲婉婷为啥要承担她妈妈犯下的错误?贪污的是她妈,她只是被迫接受啊。小时候她没有完全行为能力,她妈让她干啥她就得干啥,妥妥的受害者。为啥各路知乎 ER 对曲婉婷这么不宽容呢?就让她回来吗,然后人家凭能力在娱乐圈当明星不行吗?虽然她妈妈是大贪官,但是不是阻碍曲婉婷职业道路的理由啊。
如果你不认同上述观点,那么同理,诈骗犯的孩子也不是完全行为能力人,他们也是受害者,但同时也享受到了父母诈骗得来的好处。诈骗和贪污对受害者来说是一样的,都是救命钱被别人拿走了,那么曲婉婷这么不被待见,怎么诈骗犯的孩子就要特殊对待呢?况且国家做的已经不错了,还让上公立学校。要按照知乎 ER 对曲婉婷的态度,可能她在中国只能进监狱吧?
一个个讲法治法律,说的我都想笑了。法律是干嘛的?法律是统治阶级制定的,为统治阶级服务的工具。这个最基本定义都没搞懂,天天念经做题,换谁不想笑?
不分青红皂白的连坐制度是法制的倒退。
开眼,现在还搞连坐。
以及把违宪政策只是归为 “不人道做法”,怎么都有点像把河南赋码爷说成 “权力任性”。
再及,《未成年人保护法》真的就只保护未成年人渣吗?
最后,如果觉得这种连坐不错的话,我建议可以再大胆些:何必仅限诈骗犯,其它违法犯罪人员呢?违规就可以接受?道德水平低下就不能惩罚?以及,被禁止的也不必限制得太严格,例如坏人的邻居就没有一点责任吗,乡镇县市省的同乡就没有责任吗,有必要的话还可以考虑在全国范围禁止。
如果电信诈骗很可恨,那应该做的是加重量刑,可以建议死刑,但不应该惩罚没违法的人。
电信诈骗可恶吗?可恶!!!
可都什么年代了还搞连坐这一套,谈什么法治?
犯罪分子后代不让考公我能理解支持,不影响正常社会生存。限制孩子上学的权利是什么操作???父债子还?还是说电信诈骗是一个基因问题?
本质上就是官本位思想在作祟,懒政怠政,目无法纪。
上联:罪犯子女,三代政审卡死。
下联:侵略后裔,日本人民无罪。
很多人又被公权力摸了一把尾巴,跳的好高啊。
又开始普及法治了,又开始普及他们的精神祖国的法律是多么牛逼的限制了政府权力,又开始讲他们的精神祖国是怎么保证法律公平的。
你们就给我解释一件事,川普还在总统任上的是怎么被资本直接禁言的,是哪个案例不支持总统推特治国的,是哪个案例支持社交软件可以直接把在任总统直接封号的,你们很牛逼,现在在国内玩的是微博操控法治。
还人治法治,概念分的很好,那么好了,请你列出一个国内外大资本哪个不是人控制的?既然都是人操控法律,有啥区别吗?带个套子感觉不敏感了?就不算强奸了?
限制公权力就限制公权力,别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带个套也是强奸。
真恶心
这么看来其实大家都不喜欢法治嘛,只是喜欢治别人
那些在 CCAV 上骗人的呢?如何定罪?如何株连呢?
看到许多回答和评论,想起一个词儿:「平庸之恶」。
群殴就是一种「平庸之恶」。
有一些人特别喜欢群殴,原因是在宣泄不满和仇恨时,可以尽情施暴并产生恶劣破坏,比如打死人,但妙就妙在群殴可以逃避个体责任。
更重要的一点是,群殴具有一种天然的正义。人多势众,意味着这是群众的呼声。既然是群众的呼声下打死了人,死者就不会是无辜的。
而且,大家可以通过群众舆论,给群殴制造正义的理论依据,一种道德诉求。
实在找不出天然正义和赋与正义,打死了人,只要是群殴,那也是法不责众。个体,你奈我集体何?
可见,群殴多好!很多人一定为群众运动鼓掌。
像题主讲的福建当局这个么蛾子,一种非法制化的努力,这就是群殴的机会;而且还有连坐。
是的!除了群殴,还有连坐。
我估计,这已经是集体主义最黑的高级黑。
集体主义有一些很不好的东西,群殴是其中一个行为,而连坐则是集体主义最邪恶的行为。
要是刑法里头写明了,那我就当连坐了,自古就有,现代少见,但不奇怪。关键就是他没写刑法里头。请大家想一下:假如真的是为了犯罪分子准备的,那为啥不写进只有犯罪分子能用的刑法里?
你没犯罪嘛,怎么用刑法?
高帽子谁都会带,我也说一个高帽子:谁破坏宪法,就是破坏祖国团结稳定统一!就是卖国罪!你们看这个高帽子合适不合适,合适就自己拿去戴上!
原文:
好奇,和宪法对着干,还这么多人叫好。
你可以限制上高中,大学,这都不是义务教育
可是小学初中是义务教育啊
如果宪法都能随便让地方政府违反着玩,那有一天,如果有别的事情发生了,可想而知
第一次续文:
无知的人太多了!
首先,我并没有喊冤,也没有给诈骗犯平反,反而我很支持打击犯罪。
其次,我反对的是地方政府肆意行为。因为宪法是我们的治国根本,如果连治国根本都不能保证,你觉得会如何?
所以,如果键盘侠的理解能力不足够支持智商,建议可以重新回炉重造
第二次续文:
我说的是不让上学的事情么?
我明明说的是地方政府违反宪法的事情吧?
看清楚在去做键盘侠不香么?
石头没有落在你们头上,自然笑来笑去指点江山
等有一天石头落在你们头上,别喊痛就好
第三次续文:
看样子不懂法律的人太多了
你们所谓诈骗赚钱,是个伪命题
因为被抓到以后,你诈骗的钱,国家会没收,还会加罚款
(比如你诈骗 100 万,国家会没收这 100 万【赔偿给受害人】,然后再罚你十几几十万)
这就是法律,让做坏事的人得不偿失,让你亏死,你才不会犯罪
不可能国家法律让你诈骗了,钱让你保留着
你们这种想法,不是刺激哪些没有犯罪的人去犯罪么?
这么好,诈骗来的钱还能买房留着。
所以,不要犯罪,犯罪会被抓,抓到会罚你倾家荡产
第四次续文:
我维护宪法不是维护诈骗犯
可是有些键盘侠就是自以为是
不过我还能战斗,哈哈!
来,继续杠!
最后一次续文:
原来在你们心里。
一个诈骗犯比宪法都重要
这就是你们的观点
牺牲那么多生命才换回来的新中国
宪法序言:
【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第二章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第三章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第七章 第五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的;
在你们心里,这样重要的国家根基,居然没有诈骗犯重要?
你们叫嚣宪法,我就和你们抗争到底!维护宪法, 吾辈全力以赴!
我第一次明白了,夏虫不可语冰!
一群道貌岸然的键盘侠!
我小学时,全大院的孩子都是部队统一接送。开着大巴 15 分钟连一半的路都走不到,晚上稍微留个堂赶不上大巴,就得自己坐 1 个小时,倒两趟的公交回去。
您家孩子到底是有多尊贵,开车 15 分钟都觉得委屈?
除非这人是被人骗了卡,自己并没有参与诈骗,但是留了案底。不然这事有什么可说的?
我堂堂正正打工这么多年,车是电驴,房子是租的(不算爸妈的)。您电信诈骗,有房有车,儿女还想上牛逼学校?
果然犯罪分子,尤其诈骗的从来不会为自己的罪行懊悔,都到这个节骨眼上了,也不后悔自己参与过诈骗,只会觉得制度该死。
既然电信诈骗的子女可以连坐
那为什么更严重的刑事犯罪
他们的子女家属没有连坐?
既然电信诈骗危害程度超过了传统几大刑事犯罪
为什么刑法里诈骗罪五十万以上依然只是十年到无期
而不是明确加一个死刑并连坐?
不仅要没收家庭全部非法所得,还要加倍罚款,并且赔偿受害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四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要么,把这三条改了。
说句难听的。
以前还会拉几个临时工顶上。
其实这个问题的潜在问题是: 当一个人的过错,已经完全超出了他本身的补偿能力,我们应该如何处理?
实际上就是一个无解的结局,因为时间的线性流逝决定了过去就是不可挽回的,犯过的错就是无法弥补的,弥补永远晚于犯错。一个杀人犯,不管你对他做什么,死去的人也不会复活,损失是既定的。
与其说对电信诈骗涉案人员追加这样的惩罚,我更倾向于理解为追加这样额外的风险,让相关人员在行为前需要顾虑的事情变多,直接的减少相关案件的发生。
古代中国有流放,有极刑,这不是单单为了惩戒犯人,更多的是为了让人畏惧行为的后果;现代社会处于人道主义,古代的刑罚已经不适用了,而个人主义兴起,也导致有的人无所谓大社会的纽带,专注于自己的小世界里,明明做的是罪大恶极,会导致自己死去的事儿,在他们眼里却是 “舍生取义” 的壮举,他们的义,往往就是家人——妻儿老小。他们为了他们的义,他们可以去做亡命之徒,因为现代社会祸不及家人的思想有效的保护了他们的义。
将有损后代利益的惩罚入惩戒中,可以说是在一定程度上摧毁了他们的义,相当于使他们违法犯罪的目的性变弱。是从源头上减少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让他们重新畏惧自己行为的后果。
(以上只针对非天然的恶人而言,天然的恶人就是到了点就是要违法犯罪的,其目的就是违法犯罪,这种人没啥讨论的意义,说白了就是没办法,只能说尽早发现尽早处理)
今天他们能让老赖子女上学受限,明天就能让你我子女上学受限。
如果没有法律,单单地方政策就可以为所欲为(即权力没有约束和监督),那一定是一场灾难。
如果大家都这样想,那法治,就真的是空谈。
内容引用自
的回答 “中国禁毒力度有多大?”
都闪开,我来…
在警校培训的时候老师说的案例:
南方边境某省,某镇,一段时间贩毒特别猖獗,而且杀一儆百根本没用,前毙后继,被毙的还感觉自己在就义…
当地政府和警方就研究,到底为什么…
后来发现,当地已经形成了牺牲我一人,幸福三四代的观念
于是…
下一个毒贩抓到之后…
临毙之前………
带到离家不远处,让他亲眼看到刚盖的二层小楼… 被炸了…
毒贩当场崩溃…
从此,你贩毒,我炸楼,此地重回宁静…
……… 假装分割线………
你说贩毒的那些人的家属,或者那个小楼有哪些错吗?
贩毒杀了贩毒的那个人就对了,为什么罪及 “楼房” 呢?
因为那些楼的砖砖瓦瓦、钢筋水泥都是来源于毒资。
换句话,每栋楼都有烈士的鲜血吧?
干嘛。
大清连坐制?
那贪官子女怎么不让他们的上学?
今天是电信诈骗
明天是老赖
后天是村镇银行取钱
大后天是上访
这件事的核心就是:没有法律,没有逻辑,我想干嘛就干嘛
有法律支撑这种做法么?
执法者是法无授权不可为,如果没有法律支撑你这种做法,这不就是破坏法治进程么
如果我们还是封建政府,我赞同。
如果你承认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我不赞同。
干嘛局限在电诈,有父母有违法记录的,子女都不可以读高中,都给我去读中专,进厂。
如果担心犯罪者的犯罪结果惠及其亲朋好友,应该做的是完善相应的利益追讨机制,强化金融系统异常利益输送的监管等,一刀切的、滥用的连坐制会对法制严重透支,并产生弊大于利的结局。
连坐制是掌权者为了驾驭被统治者的统治术中重要的一环。经过历史检验,连坐制在预防犯罪和治理犯罪方面非常有效,但连坐制不符合 “过错与责任一致”、“罪责自负” 的现代法治精神,也违背了从身份到契约的历史发展规律。连坐制的滥用对法制建设乃至经济发展均有较大不利影响。
所有社会进步运动,归根结底都是一场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身份意味着不平等,契约意味着平等。人类社会发展是一个由不平等转向到平等的过程。不能因为某人仅仅是拥有某个身份就遭受惩处。
在连坐的范围不断扩大后,连坐制就成为了赤裸裸的打压异己手段,让无辜的人替他人的错误买单,时常莫名其妙的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这种处置方式严重缺乏理性,被人们质疑是非常合理的。[1]
想起那个刚考上大学,学费被骗光身亡的姑娘,受害者的公道呢?
不就是以前对黑五类子女的手段吗?手段一旦铺开,只要不服从,那你的后代惨了,公权力的无限膨胀,不会管你是什么人,你们今天支持是因为他们是罪犯的子女,那交通违法呢?买到烂尾楼断贷了呢?只要你和社会发生了联系,总有一天也会到你们头上。
教育公平呢?我日,义务教育明目张胆划分优质校,低等校。好难啊。
曲婉婷,刘浩存表示不同意,父母过错怎么能让孩子承担。
仝卓也觉得,我父母非法操作。把往届改应届,凭什么要封杀他?
我也觉得,我父母借的钱,我为什么要还。
应该的,搞电诈的人不差钱,骗一单至少 5000 到 10000 元,天天能做好几单。干一年就能买房子买车。
依据法治,不可以连坐,孩子是无辜的。但是,中国部分地区,依然停留在宗族社会,对于这样的地点,连坐已经算轻的了,该族株就族株,鼓励族内告密,告密者可豁免其直系家人免于族诛。法律也要适应人文环境,大城市用法治,小地方还是用那些残忍的旧法才是适合当地生态的法律。
无刑事能力的小学生本人(12 岁以下)事实触犯了刑法法律是否明文规定限制其选择学校?失信人是指有条件却拒不履行法律文书规定义务者,与问题相关的犯罪行为是否纳入其中?
如果答案是否定的,这便是污染了水源的判罚,本质是地方上为寻求便利的乱作为,而这种乱作为的实施领域不确定性极强,与滥加红马和无妨区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
共和国也开始搞连坐了嘛?
算了,有些事情一定是会滑坡的。。。
我算是吃过亏上过当的,无比痛恨这群骗子。
但是,如果现在不为他们说话,最后迟早有一天会发现没有人为我说话了。
不如扩大范围
违法官员子女也带上
并限制他们出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没有连坐制度,谢谢。
上一次公然违宪还是在文革的时候。私以为地方政府公权力的公然违宪,不但是对党执政的合法性的攻击与质疑,同时也在践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尊严。
应该将推出此法案的官员严格审查,是否有境外势力鼓动,通过推出违宪法案,来攻击党执政的合法性,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尊严。
所有意图攻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都是境外势力。
电诈的不行,那我当面诈骗算吗?这就是个愚蠢到家的政策居然还有那么多人洗,我国法制教育真是任重道远啊。
第一,什么叫优质公立小学?不是说教育公平吗?不是就近入学吗?你这算政府官方承认学区房吗?官方承认小学是分三六九等的吗?
第二,如果行政命令可以不通过立法就对基础权利有这么大控制,那下一个是谁?会不会是上访人员的子女?会不会是在网上发布敏感评论的子女?会不会是恶意不买房的子女?会不会是恶意不三胎的子女?会不会是没按时打疫苗的子女?你敢保证下一棒不打在你身上?
我也痛恨诈骗,但是行政权力的边界如果不严格控制,那杀伤力比诈骗要大得多。
为什么不来一个超级加倍?
建议有访社区全体加入征信
建议区域内有人不做核酸全体不准上学
层层加码到现在连口子不能开这种范例都不知道?
难怪温格会在中国开展,典范国家
那些被型” 二代 “们影响他们读优质小学,中学,晋升,涨薪,他们还住在豪宅里面吗?
都被判诈骗,诈骗所得应该上缴。
而这逼人,有车有房,
很明显这钱被洗白了,成了合法的。
蹲个几年有车有房,
做牛做马几十年还买不起一套学区房。
犯罪成本真的太低了。
那为什么不处以诈骗金额 10 倍甚至百倍的罚款呢?
同样的还有老赖。
几年前有限制老赖子女上优质大学,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
建议重大犯罪也一起加入,比如杀人,抢劫,强奸。
没办法呐,
二代之后有三代,他们生的多,
可名额最终还是有限的,
得想办法筛选掉。
假设犯罪分子六亲不认,孩子妻子父母不管只顾自己享受,这种人的家属也应该受到惩罚?这条法规,是可以有这种情况发生的。
可以追溯其家人财产来源,冻结没收不明财产,交钱进学校的退学,靠关系进体系的立马辞退。使用公权力在限制的条件下对罪犯本身造成的行为结果进行处置,而不是简简单单的一刀切,就这样去除一个中国公民应有的权利。
就是这样离谱和不可理喻的事情,很多群众们还连声叫好???
设身处地的想,你有一个死鬼父亲,你四岁的时候他提着酒瓶子抽着烟,拍拍屁股离开你和你妈走了,搞电信诈骗去了。
你六岁的时候选小学,你妈为了你费心费力的找到一个县里面有名的公立小学,希望你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
然后审查的时候,一查有一个你爹在外面搞电信诈骗。对不起,不收。
这时候绝大多数的人都会有这个反应
凭什么?
对啊,一来你四岁后就没见过你爹,二来你爹也没给家里带来任何恩惠便利,凭什么就不让你上好一点的小学?
要我说,这 tm 就是懒政,可以做好的事情,非要一刀切。
不排除有犯罪分子通过犯罪行为潜在的给家里面人带来收益。
不公平,不合理,不赞同
孩子有什么错? 株连九族?
我认为剥夺抚养权以及一系列人权,孩子转为社会化抚养或者由三系外亲属抚养更合理
诈骗犯或者经济犯应该追缴经济损失,直到偿还完所有诈骗经济所得。如果诈骗款都追回了,那就不应该连坐,如果没有足额追回,那就持续追缴,诈骗犯的家庭没有财力,自然无法上优质学校。
这样做不妥,这样做不是在培养人才而是在培养仇敌。
没收财产,限制高消费。
境外诈骗的话切断往国内汇钱的渠道。
旁的都不重要了,它们已经觉得自己有权力有资格决定公立义务教育的入学人选,把一切它们认为 “不适宜入学” 的学生踢出去,还是“为你们好”
另外我没记错的话把 “公立优质小学” 盖章定论这个搞法之前它们似乎吹的是抹平义务教育阶段师资力量差距?
黑帮和土匪,都讲究一个 “祸不及家人”,怎么黑帮土匪都明白的道理,到了某些地方政府这里,反而变成 “祸必及家人” 了?难道现在上学都需要过政审了?
况且,新闻中提到,有犯罪前科人员的子女,不得上优质公立学校。那么,我倒想问问:
第一,何为 “优质”?升学率 99%?倘若按升学率来分,是不是和教育部规定的 “禁止以任何形式宣传升学率” 相违背?如何制定一个合理标准,来规定有某所公立学校算是 “优质” 呢?
第二,这算不算官方明确的做出歧视性行为?或者是明确的针对有前科人员进行歧视性对待?这种行为很容易给普通人传达一种 “电诈人员的子女依旧会诈骗,即便不诈骗也一定会违法犯罪,所以要和普通人家的孩子隔离和区别对待” 的歧视性思想,这根本就是从政府层面,鼓励社会对有前科进行系统性的全面歧视,是打算成立 “反前科人员纳粹党” 么?
第三,这种行为有利于社会稳定么?普通人一旦有了前科,不但会让自己的生活难以为继,还会波及子女和家人;不能参与行政方面的事务还可以理解,但是连基本的公平都无法做到的话,社会到底是希望有前科人员改过自新,还是逼着他们重新走上犯罪的道路?
现在的网络如此发达,任何人都可以在网络上找到和自己拥有相似经历的人,倘若中国几千万的前科人员因为这次事件,而慢慢聚集起来,这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中国在 00 年前后,花了极大的力气和代价,去瓦解宗族势力,但现在却要通过行政来亲手建立一个新的宗族:“前科族”,这种势力甚至比普通的宗族还要牢固,还要坚不可摧,毕竟前科是一辈子的;甚至宗族族人受前科影响,被动和前科人员形成的势力结合,我倒要看看福建政府打算怎么瓦解。
有前科的人固然有风险,也应当适当的防范;但无论如何,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平,我们一定要做到,这种公平不但影响着 “前科人员”,也和普通人息息相关,一个不公平的社会,只对顶层的一小部分人有利。
做何评价?脑子有包。
电诈确实人神公愤,但首先你惩罚犯罪要找准犯罪人。犯罪人是谁,就惩罚谁。其余人不论与犯罪分子关系有多亲密,平时为人道德如何,只要其没有犯罪,那么就不应该受到任何形式的惩罚,这叫做法治,也叫做理性,更叫做正义。
电诈成本低?那就提高电诈法定刑,主犯判死,从犯无期。电诈追款难,被害人往往丧失了基本的存款?那就加大力度打击洗钱,全力追款,期间有渎职犯罪导致钱款出境的继续重惩。同时国家维持被害人的基本生活。电诈在国外管不了?那就动用外交力量去解决它,你不是综合国力世界第二吗?如果连小国的电诈都解决不了,那这国力是空架子?
我原以为各位知乎用户会呼吁动用点肉刑对待犯罪分子,我寻思了一下好像也不是不能接受。但各位居然直接倒退回秦朝搞变相连坐,属实是传统美德学到精髓了。
这才哪跟哪啊,好日子好在后头呢。我村里人的农田和房屋被强拆,全村的人都被限制出省上访呢。
在我老家,农村户口是被禁止上优质公立小学和初中的。想上好一点的学校只能花很多钱去私立。
之前和朋友聊高考,寒门出贵子真的很少见了,农村的学校教学质量真的很差,你让国产小牛顿来都能给你教育的进厂拧螺丝。
国内也有隐形的种性制度,农村户口和犯罪份子的孩子就是人下人。
回到这件事情上,连坐根本就是某些人无能狂怒的表现。如果能追回脏款,根本不需要连坐。
其实这个事情很好解决呀。
不去诈骗不就行了吗?发现家人诈骗,阻止不就行了吗?
如果说人贩子死刑的话,可能会导致人家出现过激的行为。
但是这件事情确实是可以带来好处的。降低诈骗的从业人员数量。
一个法律和规章好不好,从来看的不是是否符合死板的法条。
而是从立意到执行是否是为了保护大多数人的利益。
单纯靠法条去进行社会治理,不是傻就是蠢。
连坐?!
禁止在原因是啥?目的又是啥?
子女都连坐了,那 ta 的配偶、父母、亲友、邻居、同事是不是也要考虑一下?
不对,同事也抓进去了……
公立不优质小学的普通小镇做题家的孩子招谁惹谁了?
就得跟电诈人员子女一块上学校?
欺负人家不会上网说话是吗?
我一直以为大家网上小镇做题家刷的飞起,就都是普通人了,到头来都支持这事?怎么滴,普通学校普通学生就活该是吗?一个班里一只老鼠坏一锅汤的事还少吗?小学中学的时候班里有几个刺头的日子大家没经历过吗?这种孩子为什么往普通小学放?普通小学的学生为什么要受这个无妄之灾?
口口声声说都是小镇做题家,自己怎么做题坐上来的自己不知道吗?自己小学中学什么学习状态不知道吗?
自己小学中学学校有多乱不知道吗?
什么打老师的,打群架的,谈恋爱的,不理智追星的,什么没有?
到头来呢?
上来就把底层上升通道堵死了?还反手把垃圾都往普通小学丢?这干的是人事?
普通小学中学的学生招你惹你了?
本来就是底层民众,上不起培训班,对待教育的反应参差不齐,班里的情况就不可能好了,现在又往里面丢诈骗犯的孩子?怎么不丢杀人犯,强奸犯,抢劫犯?本来学校就不好,没那么多老师看着,再丢一群犯罪分子的孩子,普通学校普通学生还怎么学?
还反手问一句寒门为什么不出贵子了?
恶心,恶心,恶心!
愚蠢。不会以为有几个犯罪人员会在乎小孩吧?
支持经济犯罪诛九族和瓜蔓抄(有怨的请投胎申诉)。
很多人觉得矫枉过正,很多人觉得罪罚不应该设置连坐侵犯下一代受教育的权力。
我只想说好死。
封建时代皇帝流行诛九族,实际上历史上真正的诛九族并不多,毕竟牵连的人太多了,杀不过来,大部分时候都是抄个家,全杀了即可。
很多人可能不在福建,感受不到这种感觉。
我举个例子吧,我之前在福建做水果生鲜生意,我的买家,是核电站和部队。搞笑的是,他们都不是福建本地的手机号。
我为了工作方便,注册了当地的手机号,有一天吃饭的时候他们就跟我聊起来了,让我把手机号换了。
我问为什么?
他们说,我们这样经常出差的,福建号码,在全国各地都是拉黑大户,最严重的时候,你做个动车出去,一路上被几个省市自动拉黑停机,这就是因为福建的电信诈骗犯太多了,所以他们这种经常跑业务的,都不用福建的号码,上个高速,一下高速手机停机了。
我想,这些电信诈骗犯,依然可以买学区房,可以结婚,生孩子,看着自己的孩子上学,接自己的孩子放学。
对一个电信诈骗犯来说,他的孩子不能在买房的学区上学,他损失了什么?
他仅仅只是损失了 “方便”,他的孩子没有损失教育权,他没有损失自己的房子、存款,他损失的只是在学区房模式下,根据住所择校的方便。
而因为一个诈骗犯,有多少人要损失这种所谓的 “方便”?
我想,可能不只是 “方便”,还有许多人要付出自己一生的代价。而最终,这些诈骗的恶果,能一一化解吗?受害人能依法得到相应的补偿与赔偿吗?有哪些是被公示的?又有哪些人,“没有造成重大恶果” 而仅仅只是拘留 15 天就放出来的?
他住学区房的时候,是不是也有人,把自己的房本都抵出去了来满足这些人的贪欲?
正因为犯罪成本低,收益高,才有人进行诈骗。
在我看来,部分学校限制报名,仅仅只是破坏他的一点点方便而已。与其说是被禁止,不如说是给了其他的正经人父母一个良好的校园环境。
我想任何一个父母,如果知道自己的孩子的朋友的家庭背景,是诈骗犯,都会有所顾虑。
坏人也许从道德上,最终应该被保护,但是难倒好人就是案板上的肉吗?
我以前问一个警察朋友,在他们这么多年理论学习里,觉得什么样的犯人最麻烦。
他告诉我是那些,一时贪念而犯罪的人。
我原本以为他会说黑社会啊或者地方势力之类的,没想到结果竟然是这个。
他当时告诉我,因为犯罪成本很低,没有案底和前科,教育一顿,也就放出来了,但是如果成功,收益又特别大,有人就会因为一时贪念而犯罪。为什么觉得这样的犯人最麻烦呢?因为他们接触久了,就会感觉,所有人都有可能犯罪,一个再善良的人,他甚至都存在冲动犯罪的动机,这一点让他觉得很恐怖。
对,犯罪成本真的太低了。
我宁愿这是一个不公平的社会,我也不希望这是一个充满罪犯的社会。
这是在搞连坐么?
有什么法律依据么?
公民的权利就这样随意被人践踏的。
福建人的话,虽然太符合法律精神,但我还是支持的
缅北的赌场与电信诈骗,背后是福建人
菲律宾的赌场背后是福建人,东南亚的网赌背后也是福建人
北美南美的华人黑帮,大头是福建人
南欧的蛇头、黑中介,主体也是福建人
非洲直接是和当地黑人勾结,放高利贷,让黑人未成年小女孩卖淫,开赌场等。主要客户是华人劳工。弄得部分人家破人亡都算小的了,在当地弄死过不少华人
尤其是福建部分地区人士,全世界有名。美国见到直接不批签证,日本 2014 全年该地区零签证,新加坡见到直接遣返
我寻思这也不是大清朝了
怎么还有连坐制度,人家孩子和家人是无辜的啊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呢?
家长起诉下 我看看是谁认错
株连的口子不能开。开了就是开历史的倒车。
那些拍手叫好的有没有想过,万一哪天无序的不加管制的铁拳砸自己身上怎么办?你有没有亲戚?万一你亲戚犯事,正好他孤家寡人,但你却有孩子。办事的一拍脑袋,把你孩子给禁止了你怎么想?
到这也仅仅是个开始。不小心得罪个人,把你社会关系翻一遍总能翻出不法分子,权力去寻个租。来个亲戚赎罪费,来个良民证明费有没有可能?实在不行,给你安个亲戚也不是难事。红码能安,安个劳改犯亲戚多大事?
别说不可能,都是中国人,在太阳底下哪有新鲜事?
我还以为不让上学呢,就是不让上好的学校而已。还能上普通的学校呀。
这个措施没毛病,有案底的人,他的子女也是不能考公务员的。
如果认为一个人出生不应该是有错的,就不应该连坐
惩罚只应该惩罚犯错的人
你诈骗,可能造成别人家小孩饭都没得吃。
还上学。。
你不是诈骗,你哪来的钱买学区房啊。
权力具有天然的扩张性。
只要权力可以不按照法律办事,铁拳总会砸到普通人头上。
可以参考一下
评价鸿茅药酒被跨省
评价医院食堂饭菜不好吃被拘留
“我有一百种方式刑事他”
河南红码事件
各地防疫强开门锁事件
这个好办法真的是开了历史的倒车。
是对于法律定义的又一次创造。
对于罪犯你可以从严格处罚,或者重新立法加重刑罚。
但对于罪犯的下一代,他们的基本权利不应该因为上一代的错误受到侵犯,哪怕对于该家庭的做出一系列的限制,也应该停留再经济层面的处罚,例如限制高消费等方面。而不是子女教育方面的处罚。
虽说罪不及家人,但我们都直到诈骗犯很多都会提前做好资产转移,对于其资产进行冻结和限制高消远比子女教育有意义的多。
再回过头来说,仅限上优质的公办学校,这个对于已经转移资产的犯罪家庭毫无意义,毕竟很多地方的私立学校教育质量远比公立学校更好,并且还有国际学校等诸多其他选项。至于具体就不展开讨论了。
违宪
我赞成连坐!享受着得到的一切好处,享受着权力带来的荣光,在光环的保护下为所欲为,出了事却不受任何牵连,这是什么道理?特别说明一点,我谴责一切诈骗,相比来说电诈还不算可恶,只要不贪便宜一般不会被骗,被骗受害者起码要承担 60% 的责任。可是我们几乎每天都被欺骗,不得不被骗,从用度到思想,接受着虚假的东西的欺骗。这才是最最可恶的。
你还有脸找记者?让你儿子学到知识骗更多人?
搞连坐,呵呵。
无话可说,烂透了。
对诈骗犯搞这个我不反对。
但是我知道认定一个人为诈骗犯有多么容易。
我可不想那一天因为我的维权,上访,投诉而被定为诈骗犯。
所以,虽然我反对无效,但是我还是要反对。
当地会出这样的规定,说明他们那里诈骗犯已经扎堆了,不可能特意为一两个人出这种规定的。
搞笑的是,那些诈骗犯居然还有脸跳,仿佛在抗议说:“我牺牲自己一人,为全家某福利,你们怎么可以牵连我的孩子。”,“你们只是被我骗得倾家荡产,怎么可以因此让我的孩子没有优质公立学校上呢?” 。
死不要脸的!
虽然我说不上在法理上这样的规定合不合理,但是在精神上,我举双手赞成!
这不就是典型的人治么?
倒车了属于。
如果买的起学区房,为什么去诈骗? 还是因为诈骗才挣到的买房钱。开车 15 分钟就受不了了? 那被你们骗的人要怎么活?
这当然是好事,肯定是能警醒人民不要去做电信诈骗。
评论全是延伸到公民权利的,跟健康码一样河南政府受贿就可以乱赋红码,说今天你可以限制骗子子女上公立小学,明天政府涉黑或受贿就可以限制正常人子女上公立小学,总之就是担心公权乱用。
我觉得大可不必这样,你看健康码已经被河南政府乱用,健康码停止使用了吗?
这几天我在暗网观察到一些现象,缅甸那边很多骗子集团已经在呻吟说生意不好了。这说明福建电诈人员子女被禁止上公立优质小学这一政策有着很大的影响。而且缅甸的骗子集团已经在集资请水军攻击这个政策,希望你们不要随意跟风造势。
这个事情不能听所谓法律界人士的说法,他们的立场不一样。有些政策的制定是为了解决问题,而不是追求符合某些标准。这个世界上本来就没有绝对的公平和完美的解决方案。
目前已知的措施是禁止部分有违规违法人员的子女在就学时受限制,这个尺度把握应该不算过分,孩子依然有就学的机会。
现在的情况不要谈所谓公平和完美解决方案。因为反对的人一样提不出完美解决方案,一样会被部分人反对然后无法执行。目前阶段的各类电信诈骗,成本低、利润大、对社会危害大,对于整个国家而言是需要抑制或者解决问题。如此对相关利益方(各类诈骗人员)进行一定程度的制约就有一定的必要性。
总体上来说,这种政策的制定需要从多方面考量,就目前为止我不反对这个措施。
虽然道理上不赞同,但心理上支持。
叫好的人大概都对某个特定的年代没什么了解?
某些历史教育真的是蛮缺失的。。。
今天能让诈骗犯的孩子受到限制,改天就能让 “恶意上访” 的人的孩子受到限制,让 “恶意讨薪” 的人的孩子受到限制,再再再。。。
塑造一个敌对的集团,然后用来转嫁社会情绪,遮盖本身严重的问题,这种恶心的权游早就被玩烂了。
某省赋红码真的是低级了,恶意聚众的人,登记案底以后孩子上学受限制,问题不就解决了嘛。
都 21 世纪了,落后的地方上还做着野蛮粗暴的连坐的事情,啧啧。。。
这下好了,从法律上认定了子女就是父母的附属品,从另一个角度来说,那孩子会把账算在谁头上呢?那孩子是不是个不稳定因素呢?要不要把孩子抓起来呢?
这事儿还那么多人叫好,充分证明了一句话 “百姓无不怀念我大清”,是的,必须是大清,因为这事放到民国都有点站不住脚。
让一个未成年的小孩对他爹负责,简直了,除了牛逼我想不出其他的词了。反正学习也没戏了,那只能子承父业了。如此循环几代定能迭代出终极诈骗王。
我想知道父债子偿啥时候复辟啊,我等不及了
干脆司法和立法体系也废了去求,咱每个地区整个县太爷按照仁义道德来断案,什么蟒袍惊堂木都给县太爷安排上,再找几个保安当衙役,岂不美哉?
评论里有个货,我本来想用毫无法治精神来攻击他的,但转念一想,人家估计也不在乎这个
李强在龙岩市新罗区购置了一套学区房。
买学区房的钱跟诈骗没关系吗?不能证明的话就别写小作文了。
谁说 XX 不能重来?
只要群众喜欢,群众乐意,群众不在乎法制系统,那大家就可以快乐的互害、互斗朦胧自残一万年。
建议列新时代黑五类,新时代不良关系,让管姥爷好好替你们管一管!毕竟再不管可就乱套了(悲
俄罗斯那边有个恐怖分子子女巨额财产来历不明举证倒置之类的法规,就是说恐怖分子的子女如果名下突然多了一大笔钱,或房产,讲不出理由,就会被认为受到境外势力资助,因此需要被没收用来赔偿恐怖袭击的受害人。
因此我觉得可能搞诈骗犯子女巨额财产来历不明举证倒置更合理,像新闻中的例子,如果不能证明他购买高价学区房的钱来历正当,就默认来历不明,需要被拍卖,以赔偿诈骗受害者。
然后没有学区房了自然没法上优质公立学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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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有的人参与电信诈骗可能是本身被诈骗了,如以前有新闻被骗去柬埔寨?说能当保安工资近万一个月,去了就发现其实是当诈骗犯,如果不同意入伙就会被绑起来天天抽血到死。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24901850842113235&wfr=spider&for=pc
像这种情况,不能要求人人都有当烈士的觉悟(新闻中这个人倒是坚决不从差点死掉)…… 然后这种底层的打电话出去的,叫车手还是啥的犯罪参与人员,收入很低,可能每月就几千?诈骗投资许诺的提成往往几年不兑现,到被抓住也没兑现,则其没有获得大量的巨额财产,则赔掉若干年的诈骗车手工资就可以了…… 他也买不起高价学区房,不会给子女带来额外的上学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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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有人说的,今天允许 XXX 行为有罪推定(举证倒置),明天就会搞上访有罪推定,按这个奇葩逻辑,公务员巨额财产来历不明罪、环境污染罪、医疗事故罪举证倒置都没法搞了。
大众又不是傻子,因为允许诈骗犯子女巨额财产来历不明举证倒置,就会认可上访都是骗保骗补贴都得有罪推定。
反过来说,就算没有这档子事,也有地方试图搞无人上访全区可中考加分的制度:
但是被叫停了。并不需要先拿诈骗犯子女探路,地方上就敢这么搞,所以认为乱搞需要有探路石,需要有先例是异想天开。想乱搞的地方官没有任何先例都会去乱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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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关于无证据强奸案(犯罪者使用了避孕工具,剃光了毛发,甚至用洗涤剂清洗了受害人等等)…… 我个人认为没有 DNA 证据可以心电图双向测谎 (受害方和加害嫌疑方都测谎),以及用东莨菪碱类吐真剂双向测谎,在只有测谎证据的情况下累犯不判死刑以防真的连续错判…… 如果未来发现是错判可以进行国家赔偿。
现在就美国的不记名数据统计里被强奸的大学生都有 4 分之 1,72% 不会报警,就是一方面怕丢脸,另一方面未必保存了能成功起诉的完整证据链。
美媒:美国(26.1%)四分之一在校女大学生遭受性侵 (72% 不会报警) - 校园快讯 - 中国网 • 东海资讯
那么对于这类一旦实施成功就大概率会逃脱惩罚的犯罪,用测谎仪和化学测谎去反制,是现有生产力条件下的不最烂解。
未必纵容犯罪就是当前生产力条件下不最烂解。
我感觉如果有机会,东北肯定有不少当年下岗家庭想把曲婉婷给生吞活剥的
西南省份部分地区毒贩曾经养成了 “牺牲我一个,幸福家人” 的作风。
贩毒分子屡禁不绝,都是赚了钱给家人花。
当地政府急了,判死刑后,当着贩毒分子的面把新盖的二层小楼爆破炸了,贩毒分子得知后当场崩溃,杀一儆百,当地贩毒现象略有好转。
知乎众大声称赞。
福建诈骗人员子女不能上 “优质” 小学,但还有大批普通小学可上。
知乎众大声反对。
为啥?还不是觉得诈骗没有贩毒严重吗?
事实上,这不都是害人全家的吗?
而且这些孩子本身就受限于父辈诈骗,长大了也不能考公务员。
怎么不抨击公务员录取违法呢?
大型双标现场。
罪犯案底,孩子读小学了,有房,还是优质公办学校的学区房。
合着犯个罪,压根就没影响到罪犯的人生进程,人家车子房子老婆孩子齐活了,样样没耽搁,过的比尔等还滋润。
车子房子老婆孩子,单拎一个出来都够你愁的,人家齐活了。
人家就是抽空犯了个最而已,不影响美好人生。
理论上可行,,但实际上总有人能把这些玩出花,所以真的不是很看好,但单单针对连带子女这条的话还是没啥意见的,只不过后续得加强就业相关的辅助,不然有些人别说连带子女就算死刑也直接冲给你看,大不了就一拍两散,堵只能是短效的,想长期稳定还是得研究可持续发展道路
不过,最近对某些人是完全的失望,所以还是加速吧
这和烂尾楼,河南储户的处理一样,你如果要法治,那当地政府垫付违法,龙岩的事也是违法。
政审: 你们在 叫什么?
这就是连坐呗。我又回到了封建年代。
干得漂亮!
优质公办校就那么几所,人人都想去,怎么分配呢?最直接,最露骨的,就是谁交钱谁去。
这不公平… 嗯… 不体面,对吧?
于是换个隐晦点儿的手段——学区房。依然是谁出钱多谁占优质资源,只不过收钱方调整了一下。
相比于出钱,考虑社会贡献情况,才真是优质公共资源最合理的分配方式吧!
应该优先回馈对社会贡献最大的人群的子女(比如烈属、军属),之后学位仍有空余,自然是以随机的形式分配给普通公民——有诈骗案底的除外。这些人是活该!
我没法评价谁社会贡献够大时,我还不能让那些社会贡献为负的家伙滚蛋吗?
至于说不搞诛连的,这就可笑了。不让你享受优质资源就是诛了?那你对汉字的理解能力可不是一个 “优质公办校” 就能挽回的(≧∇≦)/
听着很解气,但这不是法治该有的样子。
公办小学现在还有优质和普通的官方区分吗
我支持。法治国家就必须得这样。
电子诈骗,吸毒,嫖娼,腐败官员的子女都应该禁止上学,任何学校都不许上。
我看懂了!一项区政策而已,孩子并没有被剥夺义务的权利。
但是我还是会感觉到奇怪,因为处理措施太过 “粗暴”。
许多人在说 “家长犯罪跟孩子有什么关系!”
然后来个人怼 “祸不及家人首先是福不庇家人”
还有一句 “你让被骗家庭的孩子怎么办?”
按照这个思路想下去的话,那 “普通学校的孩子怎么办?” 普通公办学校孩子也不是没有好孩子啊!让一个电信诈骗的孩子进去难道没有为那些孩子考虑。
所以我提议直接判定这个孩子为少年犯,去劳改所里改造。什么,他没犯罪?人生而有罪,他怎么会没有罪呢?好了!罪名成立,接受改造。
ƪ(˘⌣˘) 我觉得在他 18 岁之前只要好好改造,就可以进入社会努力工作获得尊重,毕竟劳动最光荣!
不好杀人造鬼,所以鬼不好抓了,就把鬼生下的孩子变成鬼,这样伥鬼就无穷无尽,权力就稳固了。
别人无权,我有权,这就是利用权力差获利。
讲一个道听途说的例子,上世纪西南边陲贩毒屡禁不止,死刑上了都没用,很多人穷疯了,豁出去这条命去贩毒,赚了钱就在村里盖房,没被抓赚了,被抓枪毙也留下房子了,毕竟正常合法途径他也盖不起房子。
枪毙了一茬又一茬都没用,直到后来放大招,抓住贩毒的把你家新房都铲平,才开始消停 [思考][思考][思考]
我支持法治,也希望我们将来能做到,法治是一个相对最好的方式,但在此之前是否需要一些其他补充,我保留态度。
不然呢?
当年云南地区贩毒屡禁不止,甚至一村之内所有男人都参与贩毒,大有壮士慨然赴死的意思了。
知道为什么吗?
你枪毙了毒贩,他家里人拿着贩毒的钱花天酒地。
“死了我一个,造福三代人。”
后来抓到毒贩,就让他亲眼看自己盖的房子被推倒,轰轰烈烈的贩毒活动一下子就刹住了。
现在的电信诈骗人员也是这样。
用某些二次元的说法,“三年血赚,死刑不亏”。
我虽然被抓进去了,但是我的小孩可以用别人的血汗钱上好学校,走后门,将来找个好工作,这不就洗白了么?
就该这样做。
依人治国。
大家记住一句话:无利不起早
这句话对于政府也是适用的
福建这么个举动,为了啥?
为了预防犯罪?笑
为了利益 为了利益 为了利益 为了利益
大家想想看,优质学校的学位有啥利益,那利益还真是大了
那么政府手头上能多几个学位,做事都方便很多。
其他的我不说了
再说就被和谐了
思维实验
一、如果子女没有花犯罪父母的任何一分钱,或者不知晓犯罪行为,惩罚吗?
二、如果犯罪所得为 10w,合法资产 10w,在子女身上花费 5w,子女知晓犯罪所得,惩罚吗?花费一块钱呢?
三、犯罪所得 10w,合法资产 10w,子女花费 5w,配偶花费 5w,罪犯父母花费 5w,均知晓,罚吗?罚谁?
四、亲戚花费 5w,送给陌生人 5w,均知晓,罚吗?
五、归还债务 15w,债主知晓,罚吗?
六、归还债务 5w,小于合法资产数额,债主知晓犯罪所得,罚吗?
七、债主在知晓犯罪所得后,能否继续向罪犯讨债或接受罪犯主动归还的欠款?
八、其他一切涉及罪犯的经济活动?
九、以上所有知情与否的判断,举证责任在检方 / 裁定方还是在相关经济往来方?知情的标准在于知晓犯罪事实,还是知晓犯罪带来经济利益,还是知晓犯罪所得具体数额,还是也须知晓罪犯合法资产数额?
十、如果举证责任在经济往来方,举证标准是什么?
十一、是否所有主体必须对自己的每一笔经济活动对手方做充分尽职调查来保证对手方不涉及犯罪所得或起码证明自己已经过审慎调查?
十二、如果犯罪不涉及直接经济所得但可能获得间接利益,是否算作犯罪所得?如何确定所得数额?例如,甲和乙为竞争对手,同时有其他同业,甲杀死乙,第二年甲获得新立项的项目招标。
最后请回顾,以上问题您的答案中,不同身份的主体,是否在做出相似行为的情况下,得到了不同结果。
主要原因是,现在没有有效办法打击电诈。
头目在国外,电话员在国外,国内只是转接,现在的情况是说好听点只能斩断电诈链条,说直接了,就是只能抓点小啰啰,抓不到头目,钱也弄不回来。
不要谈啥法治,电诈的打击暂时无法被匡入法治,因为无法有效打击,无法治本,头目始终逍遥法外,虽有程序正义,但别人一直在你国门外循环。
建国初的土匪,九十年代的严打,还有车匪路霸,再近一点的飞车抢夺和扒窃,跟现在的电信诈骗一样,危害极大,危及社会稳定和制度安全。社会主义法治的意义,首先是维护社会主义制度,而不是虚无的法治坚持。程序正义固然重要,但这句话不是客观定理,对社会而言实质的正义和公平必须兼顾。而只要能促成公平正义,就容得下多措并举。就要通过这些手段一点点挤占电诈违法人员的生存空间社会空间,要通过政策形成思潮和惯性。不简单搬用外国思路和体系,这是我们与外来制度的不同,也经常是制度碰撞的原因所在。
连坐本身是中性词,连坐思维是方法论,从来没有离开人类社会。可以说,绝对不连坐的人类是活不下去的。每一个人,不论是支持还是反对 “电诈子女禁上优质公立”,他们在生活中一定践行了连坐思维,不然不可能活到现在可以上网的年纪。
打个比方,315 曝光某个品牌品种的食品有质量风险,大家都避之不及。这不就是连坐思维吗?比如孩子喝了毒奶粉死了,可以确认这瓶奶粉有毒。但是同品牌奶粉,不就和同家庭罪犯一样吗?为什么要连坐到家人呢?某奶粉毒死了大儿子,再给小儿子喂同牌的另一瓶奶粉么。如果小儿子也死了,证明这瓶奶粉也有毒。如果小儿子没死,证明毒奶粉一家不是个个有毒。这才是 “不连坐”。请问有谁在生活中这么思考的?
连坐在古代就有,这不代表只有古代才能连坐。古人有很多智慧流传至今,封建社会用的汉字,你不是也在用吗?封建社会的连坐,怎么就不能用了呢?连坐制在古代有负面案例,有滥用,这是用得不好,并不是连坐本身的问题。也有用得好的地方,这次 “电诈子女禁上优质公立” 就是正面案例。某些反对者进行滑坡演绎,什么 “以后禁止上访家违交规家” 等。为什么要说 “以后……” 呢?说明这次政策找不到黑点。我也可以说:以后有可能出车祸,你此生别坐车,你能办到吗?
此话题下的所有反对意见,统统不堪一驳:
1,犯罪子女不能剥夺教育机会——《义务教育法》只规定适龄儿童必须上学,没有规定罪犯子女必须上优质学校。低质学校里的守法公民学生也大把,他们被剥夺教育机会了吗?怎么罪犯子女上了低质学校就是被剥夺教育机会了呢?优质学校资源分配,本来就由政策规定。政策规定犯罪子女分配进低质学校,这就是政策范围内的事。
2,_赋红码事件——_抗疫三年,赋红码者无数,阳性的,密接的,有什么问题?如果没有连坐,仅仅确诊才隔离,那抗疫根本不可能胜利。连坐思维,才让防疫速度超越了病毒传播的速度。河南的红码,没有赋给新冠相关人员。这不是红码制度本身有问题,是操作者违规的问题。
3,祸不及子孙——现在并没有子孙定罪满门抄斩,只是待遇受限。烈士子女有加分,抗疫功臣孩子也有优待,父母有功而受益,福泽子孙也是连坐,为什么 “反连坐” 人士不跳出来反对呢?父母有罪而受损,才跳出来反连坐了吗?何况低质公立学校也不是惩罚,里边的正常守法家庭孩子也多得是。怎么守法家庭能上低质学校,罪犯家庭反而不能上了?
4,等公权力铁拳砸到自已头上——权力与能力相匹配,公权力有责任管理社会,就必须有官理能力。公权力滥用现象不能成为让公权力失能的理由。车速快而出车祸甚多,所以出厂车辆全部剪掉油门线吗?某些人为何只担心公权力铁拳,而不担心犯罪黑手呢?为什么他们这么自信诈骗犯铁拳不砸他们?
5,今天祸及电诈子女,你又怎么知道明天不祸及上访讨薪妻儿——事实证明所有人都有连坐思维,包括 “反连坐” 人士。用明天想象中的案子来断今天的案子,这不就是连坐吗?那罪犯的孩子明天再犯罪呢?那罪犯孩子就不是择校问题了,直接坐牢吧。
直接违反义务教育法第四条,谁签的字该回炉重造了
第四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违反义务教育法,直接法办
都 tm 什么年代了还搞连坐
这样好不好,我们先把贪官们连坐起来,别着急连坐下面的
很正常啊,谁说一定要平等了。你去国外人也不和你讲平等,更是把人分成三六九等。升学作为一种赏罚手段完全可行。烈士子女加分,这些人的子女就不能减分?
我认为可限制成年子女入编,参军,进体制,进入特殊性质的大学专业等,但不能限制未成年子女的受教育权。
抢劫强 x 还可以说是一时激情,诈骗犯这种处心积虑心肠坏透的人,子女就该进少管所。
这样就失去教育的公平性了,当任何利益或者权利绑定时,就已经失去了公平了。试想一样,如果有人真的不小心走上了这种道路,牵连自已的子女,这样都不是一件很好的事。就象郑州使用权力给某些人估计赠送红码,这种都是权力任性的表现,是不可取的。
看到高赞回答中有答主说迎合民意。
这可不是迎合民意,老爷们哪有功夫迎合什么民意啊,说难听点,韭菜们有资格让老爷花时间想办法去迎合吗?又不指着他们赋予自己权力和职位。
——这只不过是权力的小小任性之后,无力改变的韭菜们发挥了阿 q 精神,想尽法子品味其中的好,或者迎合上位者显示一下自己的 “团结” 与“爱国”罢了。
因为这样就可以让自己看上去和权力是站在一条战线上的了,可以满足一下自己的虚荣心,充实一下自己严重缺乏的安全感。
他们就是以这种方式从自己被夺取的权利之中挽救回一些可怜的利益。
这种利益可怜到仅仅就是心理上的安慰。
禁止私立的话大家都不会多说什么。
因为去私立本身就是高消费的一种形式。
但是禁止去公立就有点过分了。
支持连坐
恶法。挺丢国家脸面的,都二零二二了,还搞秦法那套。
窃钩者诛连三代,窃国者移民北美!
还有一点就是,普通的电诈人员如果被抓到就得负刑事责任,自己的小孩政审就很难过去了。他要真的很在乎小孩,一般也不至于搞违法犯罪,这吓不到他们吧……
更何况我们怎么知道,政府说的电诈人员,到底是不是电诈人员呢?毕竟有河南红码的前车之鉴,连健康码都敢玩弄。
某些回答愚蠢和双标到我近乎无法理解。
在这里不作阐述,仅表明我支持。
相比起公权力扩张压迫我的可能性,还是电信诈骗者感到恐惧更好。
那贪官子女呢?互相勾结的官、商子女呢?拖欠工资的老板的子女呢?
这是往水源里下元素周期表吧
你说法治,我都觉得好笑
诈骗分子挣到的钱财,有很大一部分是改善子女的日常以及将来,所以,被惠及就会有被牵连,正所以荣辱与共,只能聊表同情。
就龙岩漳平这一片,物价房价都被那些搞电信诈骗的炒到天上去了,不会真有人以为自己没被骗过就不是电信诈骗的受害者吧?还跑到国外去,真是有够高估这些家伙的人性,很多人和案子对不上,直接回来自首,交几个 w 的罚金牢都不用坐就把剩下的钱洗白了。
好事情。
越通法律越没人性这句话还真对。
有钱买学区房,这钱咋来的?咋不去赔偿受害者?
我觉得一刀切的确有点过分
政策应该改成,涉案电诈人员在涉其案件的受害者得到全额赔偿前,其子女不得进入公立优质小学
对人权,对法治的又一次践踏。咦,我为什么会加 “又”?
我同意
这又不是禁止上小学
是禁止上公立优质小学
如同刘浩存,曲婉婷之流被唾弃一样
各位乎油可拉到吧,要不让你子女和电诈人员子女同桌?反正有一天你子女被骗可别骂人家就对了
评价啥,说就该这么做的人摸一摸你的屁股,曲婉婷他妈河南银行跑路的,他们会连坐吗,国内当官子女留学的他们怕禁止上公立小学吗?
要搞人治,归根结底都是我们这些被治的老百姓遭罪。
敢不敢给贪污受贿被抓的来一套?
那些被诈骗的受害者,家破人亡,他们可能直接没有后代,没有金钱支持孩子接受更好的教育,他们的后代为什么要来承担他们父母被诈骗带来的痛苦。如果害怕因为诈骗份子后代因为愤恨走向不归路,那就不怕受害者后代因为生活所迫而报复社会吗?
国家出台法律就有期道理,都是经过深思熟虑找出的最适合当前情况解决方案,所有不支持都因为这个条款危害了他们利益,不排除就是诈骗份子狗急跳墙
遮遮掩掩的没意思,重启成分制度吧
太善良了。应该让其子女扮演刽子手 用张小泉菜刀对电诈人员实施法律审判
不妨让一步,能上但是得往后排,排在所有符合资格的人之后。
只能说明一句,罪不及子女,孩子没错,不能将大人的错牵连到孩子。罪不及二代。所以这东西还是要慎重,慎重,再慎重。凡事都不能以偏盖全,虽说这可以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有没有想过孩子呢,他们可什么都没做,甚至他们都不知道,电诈是一个什么东西。
应当依法。。。法律没规定可以限制就不能这么做,我明白电炸受害者的心情,我自己也是电信诈骗的受害者,我曾经被骗子骗走了将近 9.9 元巨款。
是不是违反义务教育法?以后不买房子的,不生三胎的是不是也可以套用?地方规定是否可以凌驾于国法之上?这算不算造反?
我寻思红码都能用来限制储户出行
何况这个
我是百分百有理由相信这个权力会被滥用的
比如上访子女被禁止读公立学校
我只从我自身的一件事情评价相关事情。
有天我接到了诈骗电话,我本想着多聊几句明白新套路。
但是却被自动挂断了,然后就收到了提示短信。
也就是说,相关国家相关单位相关部门已经可以监听或强制终止我的通话了。
我已经失去了 “被诈骗” 和“与诈骗电话聊天”的权利了。
你跟我谈法治,我都觉得好笑!
支持,双手支持。加大惩罚力度,让他们在犯错时掂量一下成本。
现在觉得不公平,之前在犯罪之前怎么没有想想多少家庭因为他被毁掉了呢?
居然有这么厚颜无耻的人? 要说不给小孩上学, 那不对, 现在只是不给上优质公办学校, 普通公办学校还是可以上的. 而多少打工人因为买不起房, 小孩只能留在家里做留守儿童, 或者多花钱找私立学校读. 就不说没关系的打工人了, 那些被他诈骗的人, 家里小孩怎么办? 也不知道他这学区房是不是就是靠诈骗得来的, 如果是, 那就真的是无耻至极了.
刀是好刀,刀也好用,就怕拿刀把子的手不自觉乱挥,总有伤及无辜的时候,谁也无法保证握刀人都是正常人,毕竟红码之前车不远。
首先电诈行为,则光有刑法进行威慑,明显力度不够。且在利益面前,放下道德比比皆是。所以电诈人员不允许上公办优质学校,即代有惩处性质,且也并未完全封死,一刀切。则敢于电诈,则被抓到之时,就会祸及后代,亦需要思考一下,也会再产生一定的威慑力。
鲁迅先生曾说过: 态度决定一切。
面对日益猖獗的电诈犯罪,有如下几个选择:
A. 加大投入,彻底杜绝电诈(需要智慧、努力、投入)
B. 加大投入,减少电诈(需要努力、投入)
C. 对电诈罪犯家属实行法外加罚(不需要智慧,不需要努力,也不需要投入,只需要抛弃一点节操和拾起一点任性)
但偏生选 C 是态度最好的: 你看,为了你们,我法律都不要了呢。
高赞也是十分感动: 为了我们,他法律都不要了呢。
高赞们: 雀实好笑。
笑完再想想,新罗区有多少电诈份子?没子女的如何惩戒?离婚子女不跟的需不需要惩戒?电诈份子是外地户籍本就不需要在当地入学的又如何惩戒?前两年已入学的需不需要给退学?
还有就是,上访后,还能不能维持这套政策?这政策能影响到几个人?
这到底是一个 zz 秀还是针对拦路学子的定点清除,值得深思。
不是很好,宁可给做错事的人更重的处罚,也不能罚无辜的人
我认为解决问题的根本方法是让所有孩子出生就与家长切割,全部由国家统一抚养。不然子女的前途不是靠子女的努力获得的,而是靠父母的努力获得的,父母在子女不懂事时做了恶事,子女还要受牵连。
评论区又是懒政啦,又是滑坡的。等到自己被诈骗的时候就不这么想了吧。
大家讨论来讨论去,既不能完全赞同也不能完全不赞同。不赞同的观点认为做法践踏法治,赞同的观点认为电诈实在可恶,为了预防电诈不得已为之。
个人建议取一个折中的办法,文件生效从某某日开始,还有被查处有电诈犯罪行为的,可以限制孩子上某些学校。这个时间点之前的收手的一律给予机会,不影响孩子选择学校的权利。
贪污受贿为啥不整这一套? 你法我笑 未经立法机关 人民参与就擅自决定 呵呵
希望对于碰瓷的人也采取类似措施!
过分了。
用朴素的感情支持一下
上梁不正下梁歪这种事情我是深信不疑的
你过着 996 的生活,每天顶着腰肌劳损坐在办公桌前工作,老板开着豪车吹着美酒每天花天酒地。到发工资的时候,老板说最近业绩不佳,没钱发工资给你。
你想着这个月确实业绩不佳,没钱发也正常,下个月补发就行。
到了下个月,你去要工资,老板还说没钱。你琢磨着老板每天开着大奔,天天去你一年工资都住不起一晚的酒店嗨皮,这是没钱的体现吗?但是你仔细想了想,还是忍了。毕竟疫情当下一份工作不好找。
又是一个月,老板还不发工资。你家里已经快揭不开锅了,老婆抱怨存款越来越少,孩子也在说最近菜里连肉都看不见。
你觉得这样下去不是办法,便跟老板说他再不发工资就去劳动仲裁。谁知道老板当时就笑了出来,直说你爱去不去,反正你想仲裁成功那要到猴年马月呢,而且你仲裁了也只能拿回原来的工资。
你看不惯他的嚣张劲,直接去了劳动仲裁所。填完资料后,你问他们,什么时候能要到钱?
“很快的,小半年就行。”
小半年?你计算着家里的存款,如果省吃俭用的话小半年还是能坚持下来的。
第二天,老板带着人堵着你家门口。他没想到一个小小员工还敢申请劳动仲裁,这不给点教训的话,其他人都去劳动仲裁,这不得把他烦死?
你出不去,老婆上不了班,孩子去不了学校。情急之下怒从心生,你从厨房掏出把菜刀威胁老板,他当场认怂,并且表示马上把钱还给你。
第二天,派出所来你家抓人。
法庭上法官判你抢劫罪,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你不服想要申诉,那是你应得的工资,除了工资外你一分都没有多要。
法官当庭质问你:“是你的工资别人不给你就能强要了?”
几个月后,妻子来探望你,她脸色憔悴了许多,脸上多了好几道皱纹。
她说,家里的房贷已经供不上了,拿到的工资也被退了回去,劳动仲裁也已经取消,最主要的是孩子被小学退学,因为最近新出台 “违法犯罪连坐” 制度。
你颤抖着嘴唇,想开口却又无从说起,最后只能掩面而泣。
你忽然明白了:欠工资不发的人不会被连坐,赋码爷也只是自罚三杯。从古至今,连坐制度主要针对的还是老百姓而已。
真的假的,如果普通学校也不可以上就好了
那个 50 宾利姐姐,那个鱼尾哥哥,人家可能一生都跟我没交集,电诈人员可不一样,就在前几天,我家长还因为疑似电诈(实际上就是)的陌生号码训了我一顿呢
我小时候人兄弟姐妹多的多个人欺负我一个,自家家长别人家长不信我,镇上鲸鲨搁那看戏连稀泥都懒得活,也不知道是信我还是不信
后来某次好不容易有一个路过的警察叔叔信我,人出一个熊孩子顶罪,剩下的熊孩子熊孩子家长 我家长一起给它辩解批判我,要不是有个警察姐姐路过,两人一起口头批评教育熊孩子熊家长,等路过的警察叔叔走了我还得挨顿打骂
这就是法治社会?
而且就原则来说,也对不起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八个大字。
对子女不公平,但这也是没办法的办法。
连带是真的恶心
说好的文明呢
禁止的是上公立的优质学校,不是禁止上学禁止义务教育,普通的学校还是可以上的!
理由也简单为了得到实际上的公平罢了,事实公平!这个优质的学区房的钱哪里来的?查处的时候非法所得都清理了吗?这个大家知道都知道!
没有剥夺孩子的教育权!
贪污官员是否应该同样,而且紧致子女出国
在吉尔吉斯小吉吉斯坦这片文明和法治的沙漠上,连坐从来、本来也不是根据法律或者客观严重程度来决定的,从来都是权力更源的一级想如何就如何的。
只是啊,你哪怕把诈骗要连坐先立法,你哪怕只立诈骗,更严重的什么贪污受贿,转移存款,赋红码等等都不连坐,然后立完法再去处置法律诞生之后的诈骗者子女我都敬你算是个现代文明。
可这个垃圾 zf 它就是能现在拍脑袋出来的规定(我姑且把这类东西都叫做规定吧,毕竟我在其他回答里见识不少粉红眼里规定是一个可以脱离法律,甚至和法律并行的东西),去追溯以前诈骗的人的子女。。。。。。
电信诈骗如此,那贪污的官员子女呢
不要一视同仁吗
以后会不会变更为——凡是有前科……
政府和公安机关是没有能力处罚电信诈骗人员本人了吗?
这咋还带株连九族的呢?
怎么从建国到改开再到现在还有那么多人思想停留在大清朝。
赳赳老秦,共赴国难。血不流干,誓不修战。
好
不可,不如问问一个街道为何有这么大的权利阻止学生上优质学校?
所以上普通小学是一种惩罚吗
你有没有骂过刘浩存
你有没有骂过曲婉婷
只许百姓点灯不许州官放火?
又不是不让孩子上学,所有留案底的事都会对三代血亲有影响,嫌疑人不可能不知道,人家自己都不在意,网友到当起来菩萨了
看到很多说歧视的,突然想到,如果诈骗犯的小孩和被诈骗犯骗光了钱的小孩,一个因为政策一个因为穷到了同一所学校,谁会被歧视啊?
曲婉婷看着一堆学法学到没人性的玩意,不禁笑出了声
对于公权力,法无授权即禁止
对于私权利,法无明禁即可为
威胁孩子,这不就更不愿生了么,生了成为把柄,到处受掣肘拿捏。
因而才有:“你这会影响三代”“这是我们_最后一代_,谢谢!”
支持
那就从贪官开始吧
如果我没有受过 p2p 欺诈,我会说不赞同。如果现在问我,我觉得应该注销其子女户口,回国自首接受审判,并且能退赃的情况下恢复。
我觉得还可以把其父母子女踢出医保,不要用我们纳税人的钱了。
那么多赞同的能举例一条支持这种连坐处罚的法律条款吗?
没有吧?
好,不谈共情单从感性来说假设我认同电诈犯的子女禁止就读优质公立学校。
那么,
杀人犯的子女是否应该禁止就读优质公立学校?
过失致人死亡罪犯的子女是否应该禁止就读优质公立学校?
强 / 轮奸犯的子女是否应该禁止就读优质公立学校?
贪污受贿犯的子女是否应该禁止就读优质公立学校?
行贿罪犯的子女是否应该禁止就读优质公立学校?
严重逃税漏税的企业法人和个人的子女是否应该禁止就读优质公立学校?
贩卖人口 / 强迫卖淫 / 组织与参与黑社会犯罪罪犯的子女是否应该禁止就读优质公立学校?
……
恶意讨薪 / 恶意返乡 / 恶意断供的刁民的子女是否应该禁止就读优质公立学校?
你和我讲 ** 我都觉得有点好笑。
在东南亚搞诈骗的那些头目,一大半都是福建的!电信诈骗头目的家里人享受着违法犯罪带来的钱,盖着别墅,开着豪车,不让那些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上某些学校,完全合情合理。对坏蛋的纵容就是对普通人最大的恶意!
恕我直言,在这里论证电诈人员子女连坐合理 / 不合理的答主全都跑偏了。。
支持者和反对者都有自己正确和错误的一面:支持者认为 “电诈人员子女享受到父母电诈得来的福利,所以理应牵连他们”,这一点完全没错,可是这种想法违背了“谁犯错谁受罚” 的原则;而反对者认为“谁犯错谁受罚”,这也完全没有问题,可是这种看法忽略了电诈人员子女确实享受到了电诈得来的福利,不追究他们的责任貌似也不公正。。
可惜阿,我们找不到既能遵循 “谁犯错谁受罚” 又可以抹去电诈人员子女所享受到的福利的方法。在这种情况下,偏向任何一边都会被另一方反对——你支持牵连子女,那你就是罔顾法律;你反对牵连子女,那你就是偏袒电诈人员和他们的子女。。
所以这件事情,既不是正确的也不是错误的,我更愿意称之为 “无奈”。。(这么说应该没错吧)
支持
就像对于贩毒人员,只有没收他们亲属所有来源不明的收入才能起到警示作用。
我不是电信诈骗犯罪分子,我觉得可以加大力度推广,把其他贪污受贿之类的犯罪也包含进来。不知道叽叽喳喳吵个什么,又不是说剥夺罪犯子女受教育,参加高考的权利,只是不让他们的孩子上优质公立小学而已,怎么了?遵纪守法的普通公民的孩子也不是一定能上的,那凭什么让罪犯的子女抢占遵纪守法公民的孩子的教育资源?
换个说法,学生在报名入学优质公立小学时,父母无犯罪历史的优先录取,这总行了吧。
看到某高赞回答反对这个政策,我觉得这种想法应当被尊重,知乎应当要有不同的声音,但看到_“建议跟党走,学习党的纲领,文件和指示,多提升自己的知识水平,不要再拿落后当自信了”_,想了想还是说点什么吧
首先,“电诈人员子女不能上公办优质学校,但普通公办学校可以上。" 也就是说可以上公立但不能上优质学校,私立学校也可以,并没有剥夺受教育的权力。优质学校有多少人可以上?那些上普通公办学校和私立学校的学生这辈子都完了?拿着骗来的钱买了学区房,让孩子上优质学校,还应该被支持?
其次,这个政策是福建龙岩为治理电诈犯罪提出的。为什么针对电诈人员?因为龙岩某些地方电诈太过猖獗,都成产业了。让政府很头疼,甚至严重的镇都通过限制信号来应对。听龙岩的同学说过,他有些朋友没读几年书就去做电诈发财的。所以某答主 “电诈人员子女禁止接受优质教育,其他犯罪份子的子女是否禁止?贩毒,贪腐,杀人,受贿等行为是否具有很高的社会危害性,他们的子女是否也应禁止?” 有答案了吗。
对于这件事我觉得教员的那句话放在这里很合适:“矫枉必须过正,不过正不能矫枉”。
最后,不要总觉得自己学了很多,很懂法,一副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样子。“一个国家的落后,首先是精英的落后,而精英落后的标志就是嘲笑民众落后。”-- 马克斯 · 韦伯。还是要引用罗翔老师的那句话,“法律不是高高在上的,法律是要解决社会问题的,所以它一定要感知社会的脉搏,体察民众的声音,拨动民众心中公平和正义的琴弦。法律要倾听民众的声音,当然我们也要超越民众的偏见,因为人是一种理性有限的存在。作为理性有限的存在,我们一定不要有知识的优越感,不要带着法律人的傲慢来看待这一切。很多时候其实真正的法律观念,真正的公平正义跟民众内心对于公平正义的法感不会有太大的违背。如果一种法律思维过度地违背民众朴素的法感,那么这种法律的思维本身是要被反省的。”
如果已经服刑并且完成退赃,还限制子女入学,那我觉得过分。
但如果赃款还没退回给受害者,自己和子女却住着顶级学区的高价房产,享受着优质地段的教育资源……
一般人都受不了吧……
我发现部分人真的是人格分裂 本能性反对 一边对指着明星父母的违法行为指着骂 一边又觉得父过子不继
连坐制度最早始于秦国,过了几千年,连坐制度还没变,我想请问贪官的子女有这个待遇吗?
活了大该。
谁说一人犯罪子女无辜?烈士子女还加分呢你要不要反对一下。
才到这个程度就叫连坐?那个人征信,政审又怎么算?
有些人混水摸鱼把诈骗犯跟河南红码、核酸征信、烂尾楼等这种无辜受害者相提并论,也真是好笑,共情之前动动你那进了 10 吨水的脑子,是谁先越过法律红线的?
河南储户违法了吗?不做核酸违法了吗?买烂尾楼违法了吗?
他们都是遵纪守法的好公民,那诈骗犯呢,违法和犯罪是有一大道杠的,知道什么是犯罪吗?
严重的犯罪行为可以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旦主观故意犯罪,对不起,就是歧视你
谁是被害者都搞不清楚了,上来就开始跟罪犯共情上了。一个个真是装糊涂的高手。
这话题像不像反对废死?你们是真的在乎人权吗?不,你们只是为自己可能预先犯罪找一条退路。
我双手支持限制诈骗犯子女就学,就像双手支持死刑一样。并且我认为还是太轻了,骗子子骗钱的时候不是很爽吗?骗人后嘲笑受害者蠢的时候不是很开心吗?你自己犯罪的时候想过法这个字吗?有想过犯法是需要代价的吗?
谈法治?你也配?!我一点都不担心什么行政权力滥用,这件事反倒是刮进历经一系列魔幻事件社会后的一丝清风。
真正的法治社会,务必不能让亲者痛仇者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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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他们的后代没犯罪,但是也并不无辜。日本战犯的后代不会对他们祖上犯下的错忏悔,不止是因为他们流着罪犯的血,更是因为他们享受着曾经胜利的战果,接受着先辈光荣的教育。
同理,你能指望罪犯特别是经济罪犯的孩子为国争光吗?绝大多数人是不可能跟生他们养他们的父母割席的,他们只会像曲婉婷一样,拿着他们父辈非法掠夺来的别人的血汗钱,享受着最优质的资源,回过头来骂那些被他们吸血的人煞笔。
我们身家清白的优秀孩子有的是,犯不上担心罪犯子女没上优质小学错失国家栋梁。再说且不论基因原罪吧,家庭是一个人最初的学校,你自己都没给孩子做个好榜样还指望进好学校能给孩子培养成人才啊?你一个诈骗犯还信读书有用啊笑死,你自己当年诈骗的时候有没有想到过从小老师教育你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人啊。况且又没不让上学,跳个屁脚。
这是公权力侵犯人权的体现!
我可以理解大家想把电信诈骗者千刀万剐的心情。(我在现实中匿名举报成功过一个)
但是我坚决反对连坐制度,因为首先要明确一点:每一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
出生在这样的家庭本身对于一个人来说就是一场悲剧,没有人可以选择自己的出身。为了报复、威慑犯罪者,断送另一个人的一生,这还是法律所追求的公平正义?这叫人治!
对于电信诈骗,应该加大打击力度、提振地区经济、加大防诈骗宣传,多加一项连坐并不能减少犯罪是发生,经济低迷滋生犯罪是一种必然,不从根源上治理,诛九族都是白搭。
另外支持连坐的各位,我就问你们一句:你们有谁在孩童时期能够控制父母的行为?如果不能,孩子凭什么要为父母的行为付出代价?照这种想法是否认为孩子是家长的私有财产?
公权力凭什么惩罚一个没有罪过的小孩?这不是侵犯人权是什么?凭什么这些没有罪过的小孩不能选择自己想要的学校?即使他们有些人永远无法入读公立优质学校,也不是公权力剥夺他们合法选择权利的理由!
我的观察是,在没有立法机关确权这一必要法律程序时,好用的东西一定会被滥用。比如失信名单。一开始发现针对老赖很管用,于是除了欠钱不还上征信,恶意维权上征信,讨薪上访上征信,反映举报上征信,不做核酸上征信、过马路闯红灯、公开场合开外放、剩菜剩饭也被代表们建议上征信。有的地方没犯事也扣个 “预防性征信” 先录入再说。
不光当事人受影响,上下三代人都受影响。这简直是现代版本的株连九族——小时候抱过你的七姑忘记做核酸,你八姨出门闯了红灯,你九叔的存款被柜员办了保险取不出来,你十爷的地被征了上访申冤,亲戚的一粒尘,落到你肩上就是子女不能入学的一座大山。
合着少数人看不惯的行为就要列进去?公民权益是与生俱来的还是少数人赐予多数人的?说收回就收回,说限制就限制,法律允许了吗?
现在健康码也很好用。核酸做少了变红,取自己的钱也变红,说红就红,不服不行。这一下思路就打开了:上访、维权也不用 15 天拘留,改为 14+7 自费隔离,无限续期。
天下太平,天下太平
好,你就是电信诈骗人员了。
什么你不是?你怎么证明你不是?
显示了两千多年前的连坐之法
加油
商鞅复活
小米、联发科、高通、三星、苹果等手机厂商在 2022 年上半年接连减少晶圆厂芯片订单,手机出货量出现暴跌,欧美国家在后疫情时代消费回归理性,消费电子出现大规模的回落。
而随着美联储紧缩货币,美国房地产市场、资本市场均出现剧烈回调,两者的回调导致美国居民的财富面临不确定性。消费电子的销售额与当下的就业率息息相关,如果 3、4、5 月消费电子下跌是因为国内疫情,那么 6、7、8 月消费电子销售额必然回升。长期来看当下又处于全球经济长周期的末端年份,美国资本市场、楼市不能长期带给美国居民财富,而一旦财富增速放缓或停滞,那么这些消费也一定出现下滑。而国内房地产产业链已经无法带给居民财富,且随着房地产行业的衰退,必然打击就业环境,居民的财富预期必然破灭,消费紧缩时代必然到来,因此 6、7、8 月份的消费复苏并不可靠。—-
**美国经济的衰退周期为何在年底到来?**美国长期的资本市场牛市来自于中国市场,当中国人不再加杠杆时,全世界经济就见顶了,手机、电脑、汽车、家电、能源等领域都具有这种因果关系,中国不仅是制造业大国,也是消费大国。
目前的世界格局和 1990s 日本完全不一样,当时日本的市场只是奢侈品的市场,而且 1990 年全球化并不充分,2020 年全球化基本已经完成。
短期来看,美国资本市场不可能出现暴涨,房地产市场不仅不会上涨还会下跌(抵押贷款利率飙升),而美联储也不可能大规模的扩表(货币政策),美版的大基建落实也困难重重,不大可能刺激美国 GDP 爆发式增长。
欧洲各国的航空、医药、农产品、汽车、半导体均在中国国内有巨大的市场,如果中国国内开始出现大萧条,那么欧洲企业的盈利能力必然降低,欧洲居民的消费也会减少,而美国企业在欧洲的利润也会出现下跌,进而出现连锁反应。
这种连锁反应的结果是,欧美企业利润的三分之一可能消失,那么企业估值的三分之一也会消失,而国内企业的估值可能消失二分之一到三分之二,即伤敌一千自损三千。—-
从 7 月第一周商品房销售数据来看,销售增速已经见顶,房地产的阶段性反弹已经初见顶部,而 6 月 CPI 已经在食品猪肉和能源原油的基础上上冲 2.5%,在 9 月份很可能达到 3%,如果国内 CPI 到了 3%,那么至少意味着货币政策在短期不可能大规模的刺激了。
CPI 上冲不是因为居民需求增加,而是供给性减少造成的商品价格上涨,实体经济依旧处于通缩阶段。
我们坚持认为国内 CPI 在 3% 以内都没必要担心,甚至在 3.5% 以内国内都不大可能出台紧缩政策。
7 月底美联储再次加息以后,美国的货币政策已经处于减弱状态,预计后半年加息幅度会缩小,美国资本市场可能二次见顶,2020 年以来全球经历了疫情、战争,马上可能会经历 “经济战”,甚至后冷战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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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经济处于上升时期时,社会各方面的矛盾都处于柔和阶段,而当经济处于下行阶段时期,社会各方面的矛盾处于尖锐阶段。**世界经济需要 20 年的修正,而我们也需要 20 年的时间去适应新经济,我们曾经说过,增量经济创造财富,所有人受益,而存量经济毁灭转移财富,财富成为少数人的资产,这在东西方都是万年不变的规律。
社会的财富来源于杠杆,存款派生贷款,贷款产生存款,而社会的财富消失也是从这个逻辑开始,存款减少,贷款减少,存款被少数人持有,贷款被大多数人持有,社会最终被少数人控制。
《这里的黎明静悄悄》是前苏联一部非常经典的电影,当战争夺取男人的生命时,全社会就剩下一个老头和 N 多女人,女人们被迫参加卫国战争,最后惨死在黎明前。而二战带给苏联最大的伤害就是男人减少,出现了很多单亲妈妈,俄罗斯目前的男女比例为 46.3 : 53.7,预计五年、十年、二十年以后这个比例会更高。
十年前我们第一次看这部电影时惊讶苏联美女的革命精神,而如今再看这部电影时,我们却对历史感到莫名的伤悲。
历史往往淘汰弱者,伤害毫无准备的无辜百姓,成就所谓的历史人物,当我们处于这场历史洪流中时,却苦于无法改变自己的命运,被裹挟在这场血腥的斗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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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模式至今令人着迷,如果现在全世界都投降了美国或者日本呢?
全世界成为一个地球村会怎么样?
以柏林或者纽约为首都又能如何?
全世界采取统一的货币、语言,那么阶层和阶级还不和以前一样吗?
几乎所有的政客都认为法国投降主义没有好下场,因为主权国家投降,所有既得利益者的资产将被全部清洗,政客就是被清洗的对象,而反观老百姓有何影响呢?
人们都认为侵略者是血腥和没有道德的,然而法国政府本身就是有道德的吗?—-
后资本主义时代主要以经济竞争为手段,而消费作为经济竞争的主要筹码,人力资源越来越重要,因此发达国家的人更贵,受到的保护更多,而发展中国家为了超英赶美必然以牺牲人力权益来完成工业积累。
我们坚持认为十年、二十年后才是真正较量的时刻,而接下来是双方厉兵秣马的十几年,有人把 2022 年比作 1932 年,其实这种事情还是要具体问题具体讨论,并不具有很大的科学性和预测性。
从前看《怎么办》以及列导的一系列著作的时候,看到列导用心之良苦,想法之高远,对比红俄前后,总是感叹为什么苏联之不终。
后来我想明白了,俄罗斯人总是擅长于苦修的,不需要鞭子抽到他们身上,就可以把自己降格为奴隶。所以俄罗斯人配得上 socialism 吗?看上去是不配的。
卢卡奇在《历史与阶级意识》一书当中把阶级意识提高到了一个很高的点,为什么呢?因为没有一个自觉的意识,就无法认识到自己所在群体的历史地位和使命,所以当向 “自由王国” 过渡的时刻客观上到来的时候,自觉意识的缺乏就更明显地表现为:真正意义上的盲目力量将盲目地、用不断增长的、看来是不可抗拒的力量冲向死亡,走向自我奴役和自我毁灭。
缺乏自觉的、无产阶级的意识,反倒把封建的乃至奴隶制的道德、意识奉为圭臬。停留在最浅表、最情绪化的层次,最终的结果就是把自己降格为奴隶的层次,在混乱的情绪化表达当中从自觉的意识降格为心理状态,进而陷入物化的意识,望地陷入拙劣的经验主义和抽象的空想主义这两个极端之中。意识因此或者成为事物有规律运动的完全被动的旁观者(意识决不能干涉这种事物的运动),或者就是把自己看作是一个疯子或者超人。所以我们可以看到今天在这里为连座叫好的人,当面对白衣与红马褂也会哀叹与愤怒。因为他们无非是物化意识下不自觉的奴隶,把握不了一点自由,更不用说把握自由王国的愿景。
这种自觉意识的缺乏最终导致的就是一系列《动物庄园》式的悲剧,把原来夺过来的权力拱手让人。让后来人哀叹于历史的循环与轮回。
支持贪污渎职犯罪者的子女禁止上公立优质小学,任职公共职务。
说句不为过的话,你有没有注意过,移动联通给你打电话推销办业务办套餐的时候,既不需要你的身份证,也不需要你的业务密码,更不要人脸识别走流程啥的。拐着弯忽悠你让你办 5G,说什么 5G 速度快好几倍,信号有多好,而且很便宜,原来的套餐升级到现在的只需多出 10 元。第二个月,你一看话费就傻眼了,说好的就多 10 元呢?背着我给我开了多少套餐?而当你去营业厅取消套餐的时候,营业员和你扯皮,先查你身份证,业务密码,让你等半小时,然后告诉你不好意思,电话里办套餐的时候忘了和你说了,这个套餐期限是两年。
这算不算诈骗?三大运营商尚且都如此了,你说电信诈骗能少吗?其实想解决电信诈骗问题,有好多方法都比单纯不痛不痒限制一下人家受教育权利强的多,更何况还没有道义和法理上的顾虑,接下来我就详细说说。
很多人在说什么电信诈骗分子把受害者搞得倾家荡产,政府做法好。看到这样的说法我只能说世界真大,真是啥人都有。政府的这种做法一来是避重就轻,完全忽视电信诈骗在中国盛行的更深层次原因。
电信诈骗的起点是什么?为什么往前数十年二十年没有听说过网络电信诈骗?电信诈骗的直接推手就是互联网发展迅速,移动互联终端(手机)快速普及,流氓软件、网页横行并肆意搜集用户信息,其结果是几乎每个中国人每天都要面对的数不清次数的敏感信息泄漏。
那为什么每当电信诈骗发生的时候我们当中的大多数都忽视这其中流氓软件在诈骗成功的重要作用?为什么我用个拼多多不允许它访问我的通讯录就用不了?为什么那么多不知道哪来的人在拼多多上都给你添加好友?为什么这么多流氓软件在国内可以大行其道?国内软件注册审核的过程是否合规合法?有关部门有没有存在对流氓软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或者相关政策法规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难道不应该出台法律法规限制杜绝手机软件除了基本的服务以外任何搜集敏感数据的权限吗?从根本上防止信息泄漏不是效率高多了?
二来,这种 “连坐” 的限制可以说是起不到太大作用。你也知道电信诈骗让不少人赔进去毕生的积蓄,在这种无限倍数的暴利产业面前,不痛不痒的教育权利限制不过是毛毛雨罢了。
三来,银行!银行!银行的作用去哪里了?为什么欧美国家出了诈骗案件没有那么多受害者跳楼?请完善相关制度给电信诈骗的受害者进行兜底!
不支持。
不能给公权力这个名目,太危险了。
除非诈骗人员把所有不义之财吐出来,否则很难不支持。
那些动不动给加害者子女洗白的,人家拿着父母诈骗所得上着贵族学校,接受着优质教育,锦衣玉食,然后扛着红旗反红旗,骑在普通人头上质问你为什么不努力,你会怎么想?
你有心可怜人家诈骗犯子女了,受害者何其不幸。
真要狡辩同样的逻辑也可以套在西方殖民者和日本侵略者子孙身上,祖宗烧杀掳掠无恶不作跟我有啥关系,我只想躺在祖宗的遗产上面过着我的优质生活,何错之有?
没有彻底的清算,凭什么原谅你和你的后代
好一手断章取义。
这算造谣了吧,传播过 500 了吧。
做得好,强烈支持,顺便提议也让该问题的提问者 / 修改者也体验一下同等待遇,方便其能发出更加深刻醒人的声音
别匿名啊
不够不够,还远远不够。
铁拳的力度太软了,再使点劲,再用点力!
看了一圈争论下来,支持者相当多。我的情绪也由最初的又惊又怒转为一片快意。
我看你们争相支持的样子真是可悲可怜还可笑。你以为反对者在替诈骗犯说请?不不不,不要误会,我只是替未来的你们预告下以下的种种可能情景
我知道有些人一看到我举的例子必然想说驴头不对马嘴。
可笑与世偃仰之人,这件事至少有三处不合理你们却浑然不知。
一是最浅显的连坐制,这和公务员政审完全不同,不要混为一谈。公务员政审是职业特定要求,可以认定为是有正当理由。而施加入学限制,则只能看出是惩罚行为。
二是法律处罚的时效,刑满释放人员究竟刑是已满未满?罪是有罪无罪?
三是公权力的任意扩大化。有需要了既可以用人单位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追究,也可以诈骗人员终身限制孩子上学学校。
莫怪他日他人为你的不幸鼓掌,因为这一切是你应得的。你们呢,真应该好好看看好好想想,“你说法治我都觉得好笑. jpg” 究竟是谁对谁说。
我国有个非常 “有趣” 的现象:对坏人太好,对好人太坏。
好人想做件好事,一不小心就得搭上半辈子,无法脱身,还要面对各种各样的质疑;坏人做件坏事,不仅获利颇丰,事后还会有很多人为他鸣不平:“要不是什么什么逼他,他也不会这样做”、“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 等等。
我作为一个普通人,我觉得法律最朴素的一个特点应该是惩恶扬善。也许我们现在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不能够把扬善做的很好,但私以为,就我国目前这个发展阶段,应该还没到想着 “感化” 犯罪者的阶段,某些人天天想着罚的是不是太重,不和遵纪守法的普通人共情,反而天天和犯罪者共情,真是差不多得了。
我一直秉持着 “福不及家人则祸不及家人” 的观点,至于电诈,你觉得之前福及家人了么?所以题中这种惩罚,我觉得哪怕扩大到所有的经济类犯罪也不无不可。
龙岩是诈骗的重灾区,前几年很多人在当地山上做诈骗,最近几年抓得严,很多人就跑去缅甸做诈骗,一个带一个,去年四月份开始,我们那的电梯都贴着告示(贴了好几个月),劝戒在国外做诈骗的人尽快回来,如果没在规定时间回来的会进行惩罚,如消除户口,之女不能读优质公立学校等等(如果你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国,就可以从轻处罚,我们当地政府也是将这个归国的最后期限一推再推,政府也会让诈骗名单所在地的干部,去劝说诈骗人员在国内的亲人,让其劝说在国外的人员速速回国,政府不会轻易地对一个人员进行销户,更不会轻易地对其子女的教育进行限制,真的反反复复地做了很多工作,很多人员的名单都已经在当地一些平台反反复复地公布,劝其归国,但还是一些顽固的诈骗分子就是不回国,仍在国外继续诈骗。他们跑去国外诈骗,骗的还是我们中国人,我个人认为对于一些顽固分子,进行销户是可以的,当地政府反反复复地劝说,是他们自己主动放弃回国的,一旦在国内销户,就永远成为黑户了
还有一点很多在国外做诈骗的人,赚到钱了,就回到当地买房子,买最好的学区房给孩子读书,当地政府限制其子女读较好的学校,也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优质资源过度集中在诈骗犯的手上(这几年龙岩做诈骗的,不少人赚到钱),还有不少诈骗犯买高端的小区给家人居住,开着豪车,那些留在国内的亲人,随着诈骗犯把脏款转移回国内,他们享受着诈骗犯所带来的优越生活同时,也应该承担相应的后果,当地政府并没有限制其子女不能读书,只是不能享受当地较好的教育资源,这对于普通人来说也是一种相对的公平,龙岩的诈骗犯真的太多了,惩罚的是反复劝说无效的顽固诈骗,谁让他们不如期归国,政府给了很多几机会,都是他们无休止的贪婪停不了手……
这问题下面提人道的,建议审查下是否为电诈涉案人员。
我不是什么活菩萨,专爱天天在网上慷他人之慨,我认为这种处罚还是轻了。
这只是不让电诈分子的子女上优质公立学校而已。那些被电诈的人呢?他们的子女谁去管?加害者有人权,合着就受害者没人权呗。这种案件要是不严加处分,难保有人想着一人坐牢,全家升天。处理这类案件,就应该往重了罚,往关节上罚。
我不由得想到当年云南还是哪个省在打击制毒贩毒的时候,直接扒房子的故事。你不就想着舍得自己蹲大牢,换来全家丝满身吗。你有这个犯罪的动力,我就专打你这个动力。
我去年听一个朋友说他认识的一个人,搞杀猪盘的,说是一年时间能挣大几百万,A7 和 E 级换着开,房子好几套,在省会还盘了个商铺,但是不好意思,他名下毛线都没有。公司不是自己的名义,户头不是自己的名义,过账也不走自己的卡。他购置资产的时候就没放在自己名下,都放别人名下了。
不好好整顿这种人,那就打不净这种事。
村镇银行的储户的钱被黑了,你还知道替人叫屈。被诈骗就不能叫屈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如何评价?法制的倒退呗;今天可以不给上公立学校,明天是不是可以不给就业,后天是不是违反防疫规定不给上公立学校?有人说 “只是不能上优质公立学校又不是不能上学”;这不是优质不优质的问题,是性质的问题;
罪犯犯的事,如果觉得处罚不够,以至于要影响家人,那应该修改法律调整处罚力度;
如果觉得惠及家人,那就查清楚惠及多少进行追讨;
我支持修改法律加大对电诈人员的惩罚力度;但反对 ZF 自行干涉其他人的合法权益;公权力就应该关在笼子里。
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的道理是不懂的吗?
电诈拿着骗来的血汗钱去给家人随便花的时候,受害者们还在辛辛苦苦赚钱,这钱说难听点就是给这些犯罪的人在打工,对受害者来说不是一件更恐怖痛苦的事情吗?所以禁止上公立优质小学怎么了?有说不让读书吗?别跟我什么普通小学的人难道就要和这些人在一起,不公平?捋一捋,这个说法不是显得你们更自私?更带着偏见的吗?如果知道自己犯错,会影响到家人,那这些人在诈骗前是不是会先想想?替家里人考虑一下?会不会因为这个念头就收手,虽然这只是一种美好的想法,现实往往更残酷一些,有些人铁石心肠就是不管不顾的。
想出人头地,想好好学习,那就做一个遵纪守法,努力读书的人,换做是你们这些跳脚的人的孩子在优质学校上学,我不信你们知道了孩子周边有这样的人不会去担心,别跟我说不会,我不信,因为现实就是很残酷,虽然孩子本心是好的,但是如果没有家长以身作则,做一个好的榜样,在成长过程,孩子会受到多少影响。家庭教育尤为关键 !!!!
这跟你上普通还是上优质没有半毛关系,这样的一个措施为的是什么,不明白吗?我笑了,还有什么地方凌驾在什么上的,求求了,真没这么牛的,你们不要自己歪出了多元宇宙,脑子清醒点吧。
不是禁止上小学,是禁止上优质的公立小学。你光想对他不人道了,你想没想过对于受害者来说,看到骗自己钱的人的小孩,享受了优质的公立教育,对于受害人来说人道不人道
那其他犯罪者呢?要么你就一视同仁都不准上。(或者有这个罪犯后代不准上公立小学的规矩我不知道?)
贪官倒是不稀罕上你这个小学。
另外一个问题,如果你不能杀了他三族以绝后患,那就对其进行教育,使其成为对社会有益的人,结果不让上学,这是啥脑回路?
祸及子女,这是野蛮人部落的文化,与人类文明格格不入。
看了很多人的回答,我觉得挺搞笑的。
开始划地段上学,那啥玩意把几公里外的富人小区划到优质学校,把靠近优质学校的穷人小区划到几公里外的辣鸡学校,你们默不作声。
后来炒学区房,断了穷人家孩子读优质学校的可能,保障了买得起学区房的富人家孩子,你们也默不作声。
还记得美国是怎么固化阶级的吗?穷人的孩子只读的起公立,天天快乐学习,最后继续流向社会底层,就像他们的父辈一样。富人的孩子去私立当卷王,最后读优质大学流向社会高层。其实我们也有这样的趋势了,优质小学和优质初中决定了孩子从小养成好的学习习惯,也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中高考的走向,决定了社会如何分流。
这些事没有人站出来说不公平,有的只是 “谁让你不如人家读书用功”“谁让你家长赚不到钱”。
如今铁拳砸诈骗犯子女,你们倒是开始担心铁拳会不会砸到自己身上来了。其实铁拳早就把底层人砸得稀巴烂了,你们看不见。
或许只是装作看不见,看见了也只会想 “谁让你们不努力不上进”。是啊,社会资源就那么一点,底层人就活该给你们当垫脚石。
我家离优质小学优质初中都非常近,最后却把我划到了几公里外的辣鸡学校。对,我就是开头说的那种倒霉蛋。我在辣鸡小学度过了噩梦般的六年时光,噩梦般的老师,噩梦般的同学,永无止境的殴打霸凌。于是我初中逃去了私立。你们或许会说能去私立说明我也不差钱嘛。不,我没花多少钱,我是升初中后第一次调研考试的全市第一。
但是其他人有我这么幸运吗?很多底层人或许接受了九年辣鸡教育,养成了一堆辣鸡习惯,最终上了职高、普通高中,或者靠着调剂勉强进了一个重点高中。后面的道路也可想而知。脱颖而出的佼佼者比例太少了。
这样的社会,谁来喊一声不公平?都习惯了是吗?限制诈骗犯子女是件新鲜事,所以你们才会那么上心。你们把用着赃款长大的诈骗犯的孩子托举起来了,谁来把遵纪守法的底层人的孩子托举起来?又有谁来把被诈骗犯骗得倾家荡产家破人亡的家庭托举起来?
还有一种论调是今天铁拳砸诈骗犯,后面就会搞扩大化砸河南储户砸烂尾楼业主。拜托,铁拳砸人不讲道理,不跟你玩循序渐进,人家想砸就砸,不需要通过先砸诈骗犯再砸到维权人这么一个流程。诈骗犯不属于需要死守的最后一道防线。铁拳真要砸,不会在乎前面还有多少炮灰没砸的。所以今日你为诈骗犯子女发声,觉得守住了这条线铁拳就不会砸维权人了,多少沾点外宾。
最高赞居然叫好。看来知乎用户素质已经下跌了不知道多少了。
幽默了,贪污罪也请连坐,误判罪请法官反坐。
黑五类子女,也就是地、富、反、坏、右(即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坏分子、右派分子)的子女。文革初期,在血统论观念的影响下,黑五类或黑七类子女在入团入党、毕业分配、招工、参军、提干恋爱和婚姻等方面都受到歧视。中国改革开放以后,对文化大革命进行了全面的否定,家庭出身的概念逐渐淡漠,“黑五类” 这一政治用语也不再使用。
這個都是老傳統了
地富反壞右
詐騙應該是屬於壞
為這事叫好的人 應該評估評估一下自己
是不是屬於純種無產階級
一堆人吃了几天饱饭,就忘了红码是怎么用的是吧,今天能限制电信诈骗子女,明天就不能扩大到有案底的?后天就不能是限定身份的?长城不是一天天垮的
反对任何形式任何尺度的连坐。连坐是治理水平低下的遮羞布。
先说结论,这是与河南用红码拦截上访一样的滥用职权。体现了三个问题
第一个是教育在政府体系的地位低下。现在只要地方财政吃紧,首先拖欠的必然是教师工资;政府的各种政策统统推给学校去推,文明城市让学校宣传,电动车带头盔让学校宣传,反诈 APP 的安装让班主任去催,甚至很多无厘头的 “保证书” 也让老师逼着家长去签。当然,唯独教育质量没人关心。
第二个就是立法的落后与执法的不力。惩戒罪犯是公安局的事,是监狱的事,就算要针对某一类犯罪,从长期来看应该是人大来修改立法,短期可以靠最高法院出台指导意见来从重处罚。为什么要滥用职权,偏偏对于电信诈骗的罪犯子女在入学上进行惩戒,惩戒的还不是本人。主要问题在在执行上,诈骗所得无法充分追缴,坐牢的威慑力又不够,当然还会有人愿意去诈骗。
第三个是整个体系对于滥用职权的默许与包庇。事情爆出来这么长时间,网上的二极管只要见了对罪犯有所惩罚就蠢兮兮的喊好好好也就罢了,体系里的人能看不出这么明显的越权?然而至今为止没有任何追责的意思。上一次对于红码,推出几个替罪羊还要称为 “同志”,这次恐怕都不会有人追责。
当你看到能用阻止子女进入重点中小学的方式来惩戒电信诈骗犯的时候,要明白,他们同样可以用这种方法针对上访人员,针对房屋断供的人,甚至是其他 “不听话” 的人。
我觉得不妥
很快就会演变成为
家长上征信子女无法读公立无法老公此类
家长断供烂尾楼子女无法……
没有关在笼子中的权力就如洪水猛兽一般可怕
这个本来就很合理的。
享多大福,就要受多大的罪。物理学就是这样的。
做得好!!!
儿子当入贱籍,女儿和妻子当入教坊司。
什么,没教坊司?
这不是封建时代么,给我株连九族啊!
啊?原来是 2022 年了。
好吧,这就是传统文化回归?
贵州盘县地处滇、黔、桂三省区结合部,近年来,由于其地理位置特殊,逐渐发展为毒品流向内地的通道之一,当地加大了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破获了一批贩毒案件。2005 年 5 月,盘县警方疏理 1998 年以来贩毒分子被判刑留有房产的情况,从中清理出 17 栋利用毒资修建的房屋,其中包括余荣达的别墅。
办案民警称,毒品犯罪分子利用毒资在老家修建豪华楼房,有非常直观的负面效应,他们以不法手段暴富,公开炫耀,导致一些人效仿而走上 “贩毒致富” 路。此外,一些毒贩利用毒资大兴土木,就是想将毒资转变为家产,如果毒贩被公安机关抓捕,房屋仍可供家人及子孙享用,以达到 “栽了我一个,幸福三代人” 的罪恶目的。
针对此,盘县县长刘剑表示,县委、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公开摧毁余荣达的别墅,利用爆破执行财产刑,以达到惩罚犯罪、警戒他人的作用。
这些诈骗犯和毒贩也都差不多德行,只不过对诈骗犯的惩罚远没毒贩严厉罢了。
而且又没说不让上小学,只不过是不能上公立优质小学罢了,优质小学资源稀缺,那么多良家子弟都还轮不上,让诈骗犯的子女上本就不合理。
评估诈骗犯的学区房是不是诈骗资产购买的,如果是,强行迁出拍卖,拍卖所得赔偿被骗人员。
如果你去讨论应不应该禁止的问题那就彻底跑偏了。
这是典型的程序正义问题,政府的任何决策必须是所有人民博弈产生的结果,没有讨论没有博弈,方案全是几个人开小黑屋讨论出来的,失去监督的分配者才是最可怕的存在,他们将是悬在每个人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在社会总资源一定的情况下,资源只是在不同团体间来回转移罢了。任何社会决策都会有受益方,有受损方,谁成为受益方,谁成为受损方都是社会博弈的结果,你可以在一时一地受益,你不可能在所有议题上都受益,所以社会博弈的结果更多时候是妥协。
国内大多数人显然没有任何妥协的意识,天天喊着把资本家掉路灯的人,对少数群体充满极致的傲慢,当年看到知乎农村光棍问题的讨论,我就断定国内在近些年网上舆论是不会推动任何现实根本性的改变的,毕竟靠着敷衍就能解决的一群人何必要让体制伤筋动骨。
国内男性权益想改变,下辈子吧。
国内女性权益想改变,下辈子吧。
国内劳资关系想改变,下辈子吧。
国内农村处境想改变,下辈子吧。
既然大家都觉得某个群体的利益可以不经任何程序就被剥夺,那等到你们成为社会议题当事人时就不要指望别人来同情你们,因为你们不配。
为什么只限制子女权利,不限制父母兄弟姐妹的权利。
索多玛是这样的
建议有访社区不得上优质高中
毒教材事件、村镇银行诈骗事件、郑州红码事件负有直接、间接责任的人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了没有?连法律框架内的东西都没有落实,现在就搞法外惩戒了?我们不是反对惩戒分子,我们是反对权力的无限扩张,反对权力任性
我一直觉得现代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不能搞株连,不能搞连坐,前有不上访小区加分,现有诈骗犯子女差别待遇,这些地方政府都是法盲吗?他如果有罪,你可以惩罚他,他如果无罪,那他就是一个平等的公民,小孩何其无辜!
我们要警惕地方政府权力膨胀,无限制延伸!教育资源是全社会共有的资源,受教育权也不是地方政府进行奖惩的筹码!你们这是犯罪!
高赞回答说所谓 “犯罪家族”,说所谓 “惩治力度不够”。
赃款无法追回难道不是执法系统的无能? 家族同犯没有被追责难道不是司法上的不公?
有同犯,那就应该以法律相对的追责,有赃款,那就应该以相对的程序将其追回。
你不去追回赃款,不去追究同犯责任,你在这里去搞一刀切的 “禁止上优质公立小学”,这是个什么道理? 已经二十一世纪了为什么还有人想搞连坐制?
你说法治,我都觉得有点好笑。
反连坐从一百年前起就是共识了。就算想搞,扯下脸皮写进法律里也起码有有依有据。
而现在,连坐这么大的事,不依照法律条文,不需要判决,随便想连坐就连坐。电信诈骗的危害和这一比算什么。
比起以前人道太多了,当年划成分的时候,地主富农被杀头的就不算了,他们的子女不仅上不了学,还要批斗,还有那些右派还要送去好好接受改造,这才哪到哪呀。毕竟老鼠的儿子会打洞,一定要斩草除根。
什么人道不人道,那是敌人,就该死,恨不能食其肉,对吧
香啊,很香啊
如果说可以随意给你赋红码,那以后是不是可以赋罪名呢?
反正网友吃瓜靠新闻,我没有发言权网友也不会给我叫屈呀。
事是好事,但我不信任执行,怎么办
公立学校是国家补贴的,钱是被骗的群众出的,你要问问群众答不答应。
你骗了钱,自己要承担孩子的额外学费有问题吗?而且我龙岩的同学曾经跟我提过,当地都形成一种风气了,真的就是凭本事骗来的钱凭什么还?
对付土匪你必须比他们更土匪,不然群众都跑去当土匪了。
1、不允许参与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的子女就读某些小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四条。
第四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2、限制适龄儿童就近入学,使其被迫就读离家较远的学校,违反上述法律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3、把公立小学划分为 “普通公立小学” 和“公立优质小学”,依据上述法律第五十三条,应当受到一定程度的惩罚。
第五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 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的;
(二)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学校性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_法律法规_中国政府网
最近什么老赖子女被取消大学录取资格、什么什么子女被取消入学资格。
祖孙三代,是我们的老传统了。还记得当年所谓 “右派” 的孩子是怎么过的吗?
经济不行,就是人民群众中有坏人,高!
不牛逼啦,啊?你小孩享用你骗的钱的时候不是挺享受的嘛,哦,上不了学就慌了,那被你骗了钱的人损失的那块从哪补啊
李强在龙岩市新罗区购置了一套学区房
买房的钱哪来的?骗来的吧,没给你没收这个房产就知足吧
闽南人对传宗接代很重视,宁可自己苦一辈子也要让后代享福,那些诈骗分子,只要孩子能有钱,能过得好,他愿意一天 24 小时守着电话。打击他,有用吗,闽南诈骗团伙基本都在境外,你想抓都抓不了,那怎么办,不管吗,任凭其他家庭家破人亡?诈骗犯孩子无辜,那些被骗的家庭,他们的家人不无辜吗?口口声声说无法可依,柔和打击,这和放任不管有什么区别。
还有人举例子,说今天禁诈骗人员子女,明天就会禁上访人员子女,停供子女,这是打拳打魔怔了吗,和微博女拳一个路数,还有什么说教育分化,也不看看现在氛围是什么,还以为人家道德高尚就受人尊重?现在是笑贫不笑娼好吗,家里有钱,能买进好的私立初高中,甚至公立晓得吗,进个好大学,家里有钱,孩子有前途,还真以为人家子女会对抗给他们提供巨额金钱,美好未来的父母?十个出一个都算烧高香了,约等于此诈骗团伙,每年 100 户被骗家庭,变成了 90 户,这很值得开心?诈骗犯直接吹瓶说人生圆满,下辈子还干诈骗。
我也是福建人的,老家离安溪县还蛮近的,但不是安溪的。想发表一下我的看点。
咋,你们政府机关人员怎么不积极落实扶贫的相关政策?不是说现在已经全面小康了吗?咋还有人穷到已经要到去做诈骗来谋得一口饭吃?
去那边做诈骗的人基本都是九死一生。但凡有点钱的咋会去做诈骗?缅甸老挝越南那边多危险我们不知道?赚钱非要去那边赚?啊,安溪穷不穷我蛮了解的,那个地方真不好发展,真的有些人是穷得快吃不起饭了,四面都是大山,怎么种田?大家都做茶叶穷苦一辈子吗?
不然这样,政府机关人员未尽职尽责,也不让他孩子去公立小学怎么样?只要这个能落实到,我就支持那个。
我的评价是
差不多得了
最后来个总结,把狗逼急了,他也是会跳墙的。
我知道可能过不了审。
又在让渡权力,有什么样的民众就有什么样的……,只记吃不记打的民族。
不让上优质公立学校=不让上学,评论区某些人偷换概念有一手的,很难不怀疑他是不是跟自己的诈骗犯老爸学的这一招。
我不是学法律的,但我突然想知道在:
1,不能连坐
2,疑罪从无
3,谁主张谁举证
这三条的加持下,如果曲婉婷回国,中国能不能控制住它并要求还款,我觉得好像不能啊。
曲婉婷只要一口咬定,
它不知道它妈贪污,它无罪,不能连坐它,它没花它妈的钱,它上学和现在花的钱都是它自己在加拿大挣的,啥?税务证明,请谁主张谁举证,你们自己去从加拿大政府要吧,你们现在没有任何证据,疑罪从无,她没罪。
我认为这种株连子女的做法是不妥的。但我也要表达我的立场,以防被人说是圣母。站在个人情感的角度,我也和所有人一样都恨诈骗犯,谁要是骗了我的钱,我恨不得让他全家下地狱,这是人最朴素的道德情感。但是,站在社会公正法治的角度,尤其站在依法执政的政府角度,站在推行公平正义的社会管理者角度,这种做法显然不妥当。理由有以下几点:
1. 宪法规定公民有平等的受教育权。这种平等是不应该与父母是否是诈骗犯相关的。尽管当今社会仍然存在种种的教育不公平,但是政府的目标应该是努力消除不公平,不能为了社会管理主动创造一种新的不公平。有人可能会反驳说:不是禁止诈骗犯的子女上学,只是禁止上优质小学。但是不允许享受优质的教育资源和不允许受教育一样,都不算有平等的受教育权。
2. 对于诈骗犯的处罚有很多,没必要株连子女。有期徒刑,追回违法所得,不准考公参军,子女政审受影响等等都可以打击犯罪。如果真的恨诈骗犯,加重量刑罚没财产都可以,何必追着他们懵懂无知的孩子不放?对于孩子而言,影响子女政审这一条就不算小了。他们的孩子不一定会考公参军入党,但是一定会上小学,况且宪法没有说人人有平等的考公权利,所以限制入学创造了新的不公平,但是政审受限并没有。
3. 对于公权力,法无授权不可为。政府要依法执政,如果限制入学的行为没有法律法规作为依据,就不可以做。公权力不能随意扩张,不然就会侵害所有人的正当权益。因为平民在政府官员面前永远是弱势的。今天为了打击诈骗可以限制诈骗犯的子女入学,明天就可以为了实现 “无访社区” 限制上访群众的子女入学,还可以限制阿姆斯特丹银行的储户子女入学,甚至限制恶意返乡,恶意讨薪的子女入学。你觉得不服?恶意评论我也搞个限制子女入学,甚至“有一百种办法刑事你儿子”。这就是公权力随意扩张带来的恶果。
还有罪责自负原则,其他答主讲过,我就不重复了。都 21 世纪了,打击犯罪要用现代人的司法原则,不要老想着用几千年前的封建办法。在打击犯罪这方面,老祖宗的智慧可多了。商鞅变法的时候就有连坐制,五家为伍,十人为什,互相检举,不然十家连坐。除了连坐,还有流放,斩首,凌迟,腰斩等等等等。但是我估计也没人敢说几千年前的治安会比现在好得多吧。所以说,良好的治安不是可以靠随意扩大打击面换来的。
还有人举曲婉婷的例子,说不能让诈骗犯的子女拿着骗来的钱上优质小学。诈骗犯在审判的时候,一般要追回违法所得,并处罚金,严重的要没收个人财产。所以子女上学的钱一般不会是诈骗得来的,用合法财产上优质小学并无不可。曲婉婷是跑到了国外,不是在国内上小学,不然违法所得早就追回来了。而且曲婉婷出国的时候她妈妈的事没有爆出来。她妈妈 2014 年落马,曲婉婷 2013 年还上了春晚呢。出事以前,曲婉婷的财产都应该推定为 “合法财产”;出事以后,曲婉婷不肯吐赃是跨国追偿违法所得的问题,也不是这里讨论的该不该株连子女的问题。还有老赖,老赖限制的是那种学费高的私立贵族中学,不是公立优质小学。更何况,限制老赖子女入学是因为他们还有债没还,但是刑满释放的诈骗犯应该受的处罚都接受了。
还有犯罪种类那么多,贩毒,贪污,受贿,抢劫,非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都是能赚大钱的犯罪,为什么单单打击诈骗犯的子女?说白了,就是地方政府为了迎合上级打击电诈的指示,一拍脑袋想出来的彰显政绩的主意罢了。
以上观点都是从法治角度谈的。很多人一方面笑话周主任,另一方面又觉得政府打击犯罪不用讲法治。如果这些人面对采访,恐怕也会说出 “你说法治我都觉得有些好笑” 这类话。如此看来,周主任只是把很多人心里的想法说出来了而已。人人都笑周主任,人人都是周主任。(图我就不放了,大家都知道)
推荐大家看一部电视剧叫《永不回头》,姜武主演的。故事讲的就是三个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时所受的排挤和歧视,以及一系列的人情冷暖和世态炎凉。
我们的社会就是这样的,举着一个高尚的名头,就可以肆无忌惮的侵犯别人的权益,肆无忌惮把别人当成垃圾来处理。
你看,这个回答下他们说自己在维护公平,然而把优质学校和普通学校区分来对待就是他们以为的公平,优质学校高贵不可侵犯,普通学校就是个垃圾收理站。
他们一个个说着维护受害者的权益,然后就能高尚的侵犯无辜者的权益。普通学校的父母犯法了吗?诈骗了吗?都没有,那为什么要把他们的孩子当成诈骗犯的孩子,理所当然和那些真正搞诈骗犯的孩子们一个待遇,所以就应该在同一个地方学习,这就是他们的惩罚。
他们是在惩罚罪犯,还是在惩罚无辜的普通人?
这就是他们的正义,自我以上高贵不可侵犯,自我以下,皆是垃圾。
这些普通人一辈子没犯过法,也没诈骗过别人,就要被当成罪犯同类人员,自己的孩子也要遭受罪犯的孩子同一个待遇,做了是罪,不做也是罪,做了好歹还有利可图,那凭什么不去做?这个题目下叫好的人,以及颁布规定的政府,就是在鼓励普通人去犯罪。
维护的公平实则是制造更大的不公平,维护的权益实则是建立在侵犯无辜者的权益之上,荒谬的社会,荒谬的现实。
一觉醒来,请问这是秦国吗?
这个政策可以全国推广,让电诈分子做坏事前先想想值不值,要不要为自己的子女留点后路;有人说孩子是无辜的,这种话与那句 “它只是个孩子” 有异曲同工之妙,孩子真的无辜吗?他老子靠诈骗得来的钱财还不是给孩子用了,而且诈骗分子的家庭环境能教育出什么素质的孩子呢?
某种程度上来说,电信诈骗的危害与贩毒是一样的,同样是谋财害命,荼毒百姓,必须严厉打击从重处理。被诈骗了一辈子积蓄跳楼自杀的比比皆是,鉴于义务教育的普及现在大部分年轻人只要不贪财不愚昧都有警惕心理,被骗者在少数,无非就是栽在了色上面,但是乡镇上的老人仍在被割韭菜;我老家是襄阳市下属的一个县级市,经常有开面包车下乡的人卖净水器、各类保健食品药品用品以及养生酒;它们的套路是先送东西,什么锅碗瓢盆洗衣液洗涤剂都有,或者表演节目,吸引人去看;前几天免费送东西,每天一样,然后跟人拉近关系,那叫的一个亲,后几天就开始推销 “高端产品” 了,经过几天的铺垫,太多老头儿老太太会买单的,然后东西买回家,少则两三千多则两三万,回家就被儿子儿媳一顿批评,那东西质量堪忧,视频药品和酒基本都三无产品,净水器类的据我了解要么是组装的破烂货、要么是从厂里拿的残次品,最后的使用效果确实不理想;我爷爷是个退休的小学数学老师,这老头儿经常上当,脾气也倔谁都劝不住,只能让他买用的别买吃的,用的危害小点,觉得不好用就不用了,那吃的喝的搞不好把人身体搞废了;隔壁村就有一个买养生酒喝进了医院,听说酒里还泡的人参。
我说这个不是电信诈骗,但是他同样是诈骗;因为我本人几乎不接陌生电话,有推销什么的我直接挂,目前还没遇到什么电信类诈骗,但是上大学时有同学因为电信诈骗自杀了,听说是某某电视台抽奖说她中了 18888 奖金和笔记本电脑,然后先交三千税还是保证金来着,那同学家里条件不好,就找同学借钱打过去了,然后就没然后了,钱要不回来人也不敢回家,怕父母打,直接跳河了;你说那骗到的三千块钱会不会变成诈骗分子子女的生活费。
所以说诈骗分子都该死,祸及子女也是罪有应得,我不会同情的。
这个口子一旦开了,
你上访我也让你家人连坐;
你打架我也能让你家人连坐;
不交罚款也能让你家人连坐;
真忘了陈胜吴广为什么能拉起一波人了?就是因为连坐。
“使天下人不敢言而敢怒。”
能怎么评价?赶紧润呗。
都什么年代了?大清早亡了,头上的辫子还剪不掉?先是血亲连坐,接下来该诛九族了吧?这不是进步,典型的社会制度退步。
权利一旦失去制约,就会如同出笼的猛虎,老虎分的清好人坏人吗?有能耐去抓曲婉婷啊,多少贪官污吏的子女在海外醉生梦死你们不去抓,在这儿拿小老百姓开刀?就因为他们好治理?电信诈骗的犯罪分子该千刀万剐,可他们的子女犯罪了吗?如果真的有证据显示子女所花费的是罪犯家长的不当得利,那完全可以把资金冻结啊。典型的没本事抓罪犯,就知道对底层横征暴敛,鄙视这些垃圾政策
因为贪官的孩子们在国外读书 所以就拿诈骗犯开刀
可能很多被诈骗的子女都上不了好学校了,他们本该享受更好的教育和物质生活,我只想说干得好,禁止圣母评论,爬
资源不倾斜革命军人的后代难道倾斜汉奸地主资本家的后代?
事实上是的,很多革命军人回乡务农了,也没给后代留下多少资源,而很多汉奸地主资本家逃过了清算,他们的后代混得风生水起,又开始给他们洗白了。
公权力做恶时也没见你们学江西老表,难得公权力干了件人事,倒开始担心以后防患于未然了。
哎,又在 “好的” 管管了
让渡任何权利给大象,都只能带来灾难
我只想知道
1 这种条款有哪条法律依据?
2 地方行政部门是否有权力设置这种条款?
3 如果这样的条款是有法可依的,作为一个大一统国家,为什么其他地区竟然胆敢不执行相同条款?
4 这样的条款除电诈外?是否适用其他案犯,包括且不限于贩毒,贩卖人口,强制卖淫,随机杀人(如校园挥刀案)等等,如果仅适用于电诈,有什么理据支持电诈应该株连而其他罪案无需株连?
感觉怪怪的 你立个法严惩电诈人,把人家罚的倾家荡产,家破人亡我都没意见,你限制人家孩子干什么?掩饰你对电诈的无可奈何所以只能对无辜者下手吗?
先抛开诈骗犯子女这个问题。看另一方面:
优质公立小学教育资源,这个在任何城市都是稀缺资源吧,所有人都想往里面挤。高中和大学还好,通过中考和高考录取,义务教育阶段,主要靠什么分配优质公立教育?学区房吧。买得起学区房的,都是有钱人吧,或者土著。
得出结论: 目前优质公立小学教育资源,主要靠学区,也就是靠钱来分配。属于有钱人享受的资源之一。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公平享受到的。而普通人享受到的,大多数是普通公立教育资源。
所以,优质公立教育资源,本来就不是公平分配的资源。
在曾经的诈骗之乡长大,到现在见过耽于物质方面的骗子很少,大概不超过四个。
被骗不是愉快的,每次受骗,人都要受到精神和物理的双重打击。假如有人不仅被骗,还失去了很多财产,那一定是件绝望的事情,天天提心吊胆地抱着希望,到最后不仅希望破灭了,被他人凌辱了,最关键的是,没人肯原谅他,没人觉得他是需要原谅的。
我讨厌骗子,刚被骗的时候恨不得这种人消失在世上,可我有时候觉得,这种骗子骗人是无意识的,他们骗人是为了他们自己,但他们不是有意识要骗人的,就像老鼠偷米吃一样。我们或多或少都说过谎,但我们不会因为自己说过谎就觉得自己是骗子…… 而诈骗犯呢?我想,他们虽然知道自己是骗子,但不知道自己是因为骗人成了骗子。
他们和其他平民性质的犯罪者一样,不是问一句:“为什么别人贫穷就不会去当妓女,为什么别人贫穷就不会去骗人……” 这种话就可以大义凛然地把他们绳之以法的,这对现实毫无助益,你不能跟老鼠说,它们再偷米就把它们杀了,哪怕你把被夹子夹死的同伴尸体放在它们眼前。而这之前首先还有一个问题,是谁让他们成了老鼠。
以我被骗的两次经历来说,我不觉在我经历中遇到的这些骗子,是可以用惩罚来消灭的。
有生以来第一次受骗,是外地回家的时候坐错了班车,只坐到了郊区。刚下车就被摩托车司机按他们的顺序领走了,到下坡的时候,他也没说话,也不回多少钱,直走到一辆摩托车旁,才示意我上去,我当他只是还没去过我家不清楚价钱,就坐上去了,另一方面也是很不安心。
一路上,他就变得热情很多,问我是哪里人,叫我下次不要坐只到郊区的车,这样车费贵,很是和善。
最后他向我要了大概是 20 块钱,我当时不知道这个价钱是不合理的,但在那一刻却确确实实意识到自己被骗了。这种感觉来得莫名其妙,我茫然地看了几秒来来往往的车辆,然后低下头把钱从书包里拿出来给他。我现在记不清接下来的场景,但我总觉得他那时头抬得很低,我想,骗了我这件事就是他自己告诉我的,就在他找我要钱的时候。
这个经历里,如果我们现在听到谁被这样骗了,我想大多数人都会觉得不问清楚价钱就上车是不应该的,很多骗术也是这样,情理之中,意料之外。
另一次在从哈啰单车上叫了顺风车的时候,我想这个骗子比我第一次遇到的骗子,在程度上更深入得多。
他也是一位黑车司机,接了单打电话给我说,叫我取消订单,到时候会来接我。因为之前有过坐这种顺风车经验,我知道这是那种凑很多人一起走的黑车,但没关系,从钱数上看,这没有区别,而且顺风车也是很难找的。他含糊把平台的价格说高了 [我觉得这段话很能体现这种人的心理,所以贴出来:“我是…… 这个,平台上是 69(实质是 64)对吧。不然,你说,70 可以吗(音量降低)”],但 5 元是可以接受的。
他误车的时候,跟我说:“哎呀,早上都醒不来,还好有你叫我…… 我昨天晚上 4 点才睡,只睡了 2 小时…… 我整年都这样(意思是每天只睡二三小时),没关系的。” 过了不久,他又回头对两名后来迟到的女生说:“这个人(指我)给的钱差不多是你们两个加起来呢(有想夸我的意思)。”
最后,因为时间不够,要走高速,他向几位女生各要了钱,又向我要了钱,钱数是超过高速费的。那时我问他:“你该知道我是比平台上的,多付了你钱吧?(他要的钱数,较两人平均的,多要了我 5 元,这正是我多给他的钱数)” 但他还是这样说话,用着一种你能在这种类型的骗子上看到的独有气质说着。很多学生通常在这种情况会感到羞耻的,但他似乎对这种情况无感,你可以感觉这种黑车司机对常理的羞耻很是麻木,有时候我们骂人会骂道:“你不懂得廉耻吗?” 仿佛这很不可思议一样,但社会上一直都广泛着存在这种,没有羞耻感的人,他们是在哪里不懂,又为什么没有呢?
我之前看过一则新闻,你们应该也看过很多跟这类似的,新闻上说一个骗子,骗走了医院门口老人的救命钱。下面的评论区,都觉得这种人是泯没人性的畜生。
我在当时有想过这么一种画面,一个青年,一个在他人眼中能自食其力的青年,习以为常地来到医院门口,听着老人这么说道:“去年…… 现在他要等着看病…… 真的嘛,你没骗我哦。”
青年在他说话的时候,眼珠少有转动,甚至没有什么心理活动,你在旁边看久了,会觉得在现在这一刻,哪怕是一个杀人狂拿着刀窜出来,他也会说,“没有,怎么会骗你呢?”
直到最后他被捕了,坐在审判庭上也是这种神情,观众席那边用看着垃圾的眼神看他,他只觉得他们在看他,他被法官高声斥责,但着实不觉得自己有哪里错了 ,他被人说没有良心,但他不清楚有良心是种什么样子。
……
诈骗犯没有廉耻,妓女没有廉耻,有的人就是没有廉耻。但他们不是生来没有廉耻。
有的人觉得对这些不知廉耻的人,做什么都不为过,他们总是咬牙切齿地说:“为什么别人没有”“我也是这样,我怎么没有”。
我觉得,对这些人的确,多狠都可以,多狠都说得过去,车、船、店、脚、牙,无罪也该杀,我想这除了他们该杀以外,还有个原因,就是容易杀。
如果一个地区,它对骗子、妓女等平民性质的罪犯,采取的是严厉的惩罚措施,我想这个地区是很可悲的,连着认同这些的人们,都是一样地可悲,因为他们竟然不明白,自己跟这些人,是可以一样的。
有的人一生不需要犯罪,有的人觉得自己选择了不犯罪,有的人看着自己的财富洋洋自得,他不明白为什么会有穷人,有的人杀人了,没人敢说是他杀的人,有的人活着,却早被谋死了,现在人们吊起他们的尸体,鞭挞他们的时候看到淋漓的鲜血,就觉得自己惩罚了不好好活着的人。
看了好多法学大神的说法,
又查了一下就近上学出处。《关于制定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标准、义务教育实施步骤和规划统计指标问题的几点意见》这个就近上学意见的法律效力级别应该在什么程度,必须执行,需要执行,应该执行,建议执行?
应该没有到必须执行上。
法律,规则、制度、办法、细则、规定,这些应该有执行力度标准。
意见应该算哪个级别,执行上有没有可操作空间?
比如两所小学相距不大,我家距离 A 小学 5 米,B 小学 10 米,可是学区划分划分到 B 小学,教育局这算违背意见,剥夺我就近上学的权利吗?
李强涉及的诈骗金额多少钱,都赔付了吗?如果没有的话,欠这么多被骗人的钱,他怎么好意思买学区房?建议电诈犯直接按照金额上老赖名单,后半辈子挣钱还债。
按照继承人来算呀,要求诈骗犯全数退还诈骗所得,如果不够,那就直系亲属,这个认定不能是疑罪从无,而是要像公务员一样,每一笔家庭资产的来路都要讲清楚。
这个学区房的购房款从哪里来,如果是自己积蓄要上报清楚你有多少收入,必要时要求各种证明,纳税证明、银行流水证明等等。拿不出来_那就意味着家庭资产跟诈骗所得有关,直接没收违法所得呗。_
这个回答下的所有人,记住你们今天的选择,不要后悔!你今天得到了心里的快意,明天你一定会失去你不想失去的东西,到时我会把你们今天的选择贴出来告诉你们什么叫尊重个人选择。我们走着瞧
法治观念这么淡泊吗,义务学校还分优质不优质吗,不是义务教育要资源平等吗。
唉,这些真的不是水军,而是民众吗
第一 反对连坐 权力的滥用随时会到每一个人的身上 不信就看看河南
第二 电信诈骗的猖獗罪魁祸首就是个人信息泄露 某个机构就是最大信息泄露源
我就问一句,福建籍商人几十年以来的莆田系医院,制假售假,诈骗,偷税漏税,洗钱,以及偷渡行为,为什么 zf 从来不管?请问到底是什么样的一个利益集团可以如此对抗法律,侵犯人民群众的财产,健康乃至生命的安全,到底是谁允许他们可以游走在普世价值之外,置法律和人命不顾的?
连坐制度,直接体现的是当今惩罚机制的无能,因为只有在解决不了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下,才会想办法去给犯罪嫌疑人身边的人找麻烦。相当于我打不过你,但是我掐死你的儿子这样的行为。
如果是经济形势一片光明,前景向好的情况下,连坐制度起码可以让犯罪嫌疑人思考一下以后的代价,思考值不值得犯罪。但是现在经济下行,就业困难,恐怕犯罪嫌疑人没有这么多的心思去思考未来的问题了,未来有没有孩子是一回事,生了孩子关不关心孩子又是另外一回事。
所以只要犯罪嫌疑人足够摆烂,连坐机制就不会起到警示的作用,反而把其他人拉下水。那么被拉下水的人会不会也破罐子破摔,提高的犯罪率呢?如果这是压倒无辜者的最后一根稻草的话,那我只能为基层一线执法人员和普通百姓默哀。
贪污腐败的官员后代呢?
不用这样做,我有个更好的方法。据我所知现在公立小学分配名额都是看户籍的,能上优质公立小学的自然住在优质学区房区,只要查清这房产资金来源是否是违法犯罪所得,若是就直接没收房产,这样子女既读不了优质小学,各位知姥爷也不会那么火大。
以后别骂了,中国人配得上这样的法治
公权法无授权即禁止
私权法无禁止即可为
这本来应该是常识
可是在某个国家
为什么似乎总是反过来的?
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是:法无授权,则无权可用,不知道龙岩市新罗区政府禁止电信诈骗子女就近入学的权力是哪里来的?
看傻了。正确的做法是剥夺家庭财产吧,禁止上学是什么鬼。知乎就这水平?
谁犯罪治谁,治人家孩子干嘛?血统论?真有黑色基因和红色基因?你就知道人家孩子将来一定当不了总理?
这种情况有法理吗?
实行连坐制?这是又回到了封建主义了?
大人小孩属于独立个体,大人犯罪,逻辑上是得不出小孩将来也会犯罪的。
你对一个还没有犯罪的人进行制裁,请问是否符合以为人本的道理?
逼着这些人往出润,好家伙。
真连坐的话
谁更倒霉,心里没数吗?
先说结论:不认同。
看了一下,这个公立优质小学,获取入读资格的方式是:购买学区房。
那么问题来了,一个电诈人员没有经济处罚吗?有没有了解过为什么还能买得起学区房?他是除了一时糊涂做了电诈但现在有自己正经且不错的收入?还是之前只干过这个,钱财来源不明?
普通公立小学,即没有条件购买学区房资格的孩子,为什么就可以跟罪犯子女同校?而有学区房的富裕孩子就可以获得一个干干净净、同学身家清白的校园环境?
个人观点如下:
1)要大力提高所有刑事犯罪(包括但不限于电诈)的罚金力度,从实际操作角度减少罪犯买得起学区房的概率。但明面上不能搞这种歧视性惩罚,不然就变成拿到台面上的歧视穷人。
2)可以考虑给电诈人员子女设置额外的入学考试,如果说真的是子女自己本身读书厉害,凭本事考进去,那也认。因为个人实力是子女自己的,学校也得到优秀学生。但是学区房本质上还是父母惠及子女,既然惠及子女,就不能怪祸也及子女了。
3)长远来看,应当取消学区房制度。
首先,为什么要有公立优质小学?
公立小学还特么有优质、普通、劣质之分。
难怪两拨人谁也说服不了谁。
两个问题,第一个,我国宪法的罪责自负原则。想了想,一整本劳动法……,更别说这了。哪天倒退到 fj 我都不惊讶。这个跳过。
第二个,昨天有了个政审,我们没说话,倒有一大波人说,干得好!直到后来没做核酸都能拿不做连三代来搞你。
今天开个电信诈骗不让上优质学校,过几年直接卡大学,卡考研。我们也是没人说话,评论区一堆人说,干得好!
那到明天,不结婚不买房不接盘,就敢给你直接扔红 ma,卡你征信。你说不会,那你试试。
而且最关键的一点,这玩意就是搞中下层的。某些人直接违法有人管?你敢不做个核酸你试试。别人考编面试都不用,你孩子辛辛苦苦考个公政审没了。沈阳 jing 界子女开公司 z 商结合,有资本的几千上万一节课,你孩子连个课外机构都找不到。
你以为永远到不了你头上,到你头上了可别哭。
我强烈建议应该立法加大对电信诈骗人员的实质性处罚
但我认为涉及子女确实不妥
尤其是这种限制还不具有法律效力而仅仅是地方政府的行政政策
这对建设健全的法制社会,具有明显的负面意义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哪怕出发点是好的,但谁又知道,一开始以好的出发点打开的口子,未来会不会在其他方向变质呢?
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不要开这种口子
一边大力降低经济犯罪的量刑,一边却因为难以遏制经济犯罪进而不得不修改条文祸及子女,属实有点让人难绷
耳濡目染知道不?
你都诈骗犯法,三观扭曲,现在倒是觉得孩子学习重要,明白进入优质学校的好处。
但问题是,在你这种家长的影响下,你的孩子还会认为读书有用吗?
即使已经幡然醒悟,犯错了就不可能抹去。
89 人自杀,39 万人受害…… 特大套路贷案曝光 - 知乎 (zhihu.com)
这个社会 对坏人 真的太友好了。 害死了那么多人, 仅仅是子女不能上好的学校, 骗得那么多人倾家荡产,家破人亡,代价真的 太小了,如果不连坐, 一人受罚,全家收益, 曲婉婷这种都能至逍遥快活。
如果父母多次犯罪,屡教不改,可以考虑直接剥夺父母的抚养权来解决这个问题,但是,这种直接一刀切禁止子女上好学校,感觉有些类似古代的连坐了。
一旦开了这个坏头,那么,将会引发一连串的连锁反应,首先,如果只是诈骗就要禁止上好学校,那么更重的抢劫强奸杀人放火又要怎么处理犯罪嫌疑人的子女?也一起抓了?再比如,如果父母只是激情杀人,比如说老婆被绿,灭人满门,那怎么处理孩子?
真正好的法律,应该是能够预防犯罪的,而不是把人往绝路上逼。
……
涛声依旧嘛!
其实我发自内心的反感这类政策
因为这类政策的本质,还是因为相关法律惩罚太轻,导致地方政府选择性的加码
这是立法机关的缺位导致的
但是我更发自内心的想问
一套学区房啊……
我不知道有多贵,福建的本地朋友可以出来聊聊
但我想应该便宜不到哪去吧
你都搞了电诈,对吧,有钱人谁诈骗啊
留有案底代表被抓起来,非法所得应该追回了
这位李先生你是哪来的钱买房啊… 干净吗?
早就说中国教育不公平了
以前死鸭子嘴硬不承认
现在倒好
直接当着大家面说了
我劝你还是要点脸吧
何为不公平:
先找到最垃圾的人,限制他们的利益
(至于诈骗犯子女是不是最垃圾的,存疑)
这样的规定时间长了
下一步需要剔除更多人的时候
你觉得是咋搞?
一切有犯罪案底的子女?
然后再下一步呢?
一切有民事纠纷的子女
一切有违法行为者的子女
闯了红灯子女不得就读优质学校
开个口子先
以后总能找到人神共愤的理由
也许这就是福建电诈人员越来越多的原因之一。没有法律的地方,就是会出各种乱七八糟的事。
某些傻逼的简单大脑是这么想的:不让你上公立优质小学,你的父母就不会去当电诈人员。可是结果往往是正好相反。别人破罐子破摔,既然自己的孩子上不了优质小学,那就干脆别的孩子也别上算了。多骗点钱早点润不香吗?
我说个真实的案例,我一个朋友被他妹夫诈骗了 200 多万,同时这个妹夫还诈骗了村里接近 70%的家庭, 他妹夫原本自己负债 200 多万,后面被大伙发现是诈骗当天,他把他所有的信用卡全部填完了,还给老婆孩子留了 20 几万,他老婆活得比谁都潇洒,自己进去蹲监狱,死都不说钱去哪了,被骗的人就因为太相信他那种老实巴交的样子,原本被骗的人家庭都是不错的,现在活得水深火热,孩子生病没钱看,征信全部逾期,每天都有无数个催债的人打电话,老婆受不了精神失常了,疯疯癫癫,孩子得了肺炎一拖再拖变成了重症肺炎,上次呼吸困难了才带来医院,后面救不回来了。明明跟大伙说拿钱去经济周转而已,但是一转眼就是不还钱,被骗的人整天精神恍惚。其他被骗的亲戚状态也好不到哪里去,家破人亡妻离子散,就在两个月之内,房子全部被法院拍卖,他进监狱死都不承认他诈骗了别人的钱,只是说做生意失败。她的老婆孩子吃香的喝辣的,人家妻离子散,孩子都病死了,这种账谁说得清,换做你也接受不了。他既然做了这种事就应该承担后果,他让别人无路可走,为什么她的孩子老婆依然无事,换做谁都接受不了。她们做了错事凭什么还能享受那么好的待遇,千刀万剐应该有他的份
法制的退步。
你跟我讲法我都觉得好笑
徐玉玉案也才过去六年,当年刚拿到录取通知书的花季少女,如果没有遇到电诈,现在应该毕业参加工作了,或者在学校攻读硕士学位了。
可惜没有如果,白发人送黑发人啊,悲痛!
依法治国,任重道远
这其实是个专业性比较强的法律问题,而我看见的回答都是连最基本的法律知识都不懂的人在那边瞎扯淡的。知乎没落也是情理之中
他的子女以后都不能考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你是不是很惊讶?有书读就不错了!感恩新社会吧!
祸不及子女的前提是惠不及子女!
乱世先杀圣母!
怎么讲呢?
很多贪官污吏,贪污个几十上百亿,然后把财产都转移给自己子女老婆,跑搭配海外,然后自己一个人一块钱年薪。被抓了自己名下什么都没有,老婆孩子在海外逍遥自在。
我当时就觉得,古代株连制度真好,就是要把他们的亲戚全都抓起来钱全都收回来才好,但他们却利用现代的公司制度和产权制度的漏洞,转移大量违法所得,简直人神共愤。
现在一个普通的电信诈骗前科,孩子上重点小学被限制,有些人对他们报以同情,我也能理解
国家应该加强宣传,CCTV1 循环播放,让每一个人,每一个潜在犯罪分子都知道,你犯罪,上至你的祖宗十八代,下至你未出生的孩子,都会受到牵连,你犯罪的时候最好想清楚。
那偷税漏税呢?合同诈骗呢?地产商卷钱跑路呢?贪污受贿呢?
如果不能一视同仁,刑不上士大夫,那就真的没啥好讨论了。
不过我国的政治法律,也确实没啥好讨论的。
建议剥夺这些人后代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知乎对于这个问题分为两派
一是主张祸不及家人
二是主张连坐
我是赞成连坐的
不能说他通过诈骗谋取了暴利
自己进去了
家人们拿着他弄来的钱舒舒服服过下半辈子
我也不赞成连坐
试想你是一个前途光明的青少年
结果因为你十几年没见过坐牢的爹
导致你无法正常上高中大学而遗憾终生
所以这就很矛盾
我的评价是
诈骗人员都给我 SI
以前看知乎,说某地制贩, 毒,屡禁不绝,后来当着被抓犯罪分子的面,把他们的家给拆了,一下子局面就打开了,禁,毒工作顺利了许多。
可见只要中国人,还有家这个概念,这么做,还是有一定效果的。
不过现在黑瑰越来越多,这一招怕是要不行了。
别的不说,这个禁止的权力给到基层,真的只会用到电榨人员? 郑州红码可没过去多久,这可更猛了,你要是去要存款,去烂尾楼维权,把你小孩都给办了。
电诈人是什么东西?
人人是今朝有酒今朝醉的主,个个是不养爹娘的活阎罗。
你要是说这帮王八羔子拿着诈骗的钱花天酒地吃喝嫖赌我信。你说他们买毒品找冰妹我也信。
你要说这帮人拿钱出来洗钱,盖大别墅,买金银珠宝接着一家人跑到海外我也信。
你要说他们电诈回来,挣了钱既不出国,也不上私立的贵族学校。就是为了上一个不上不下的 “优质公立中学”
你这是卡谁呢?
卡掉那些被诈骗份子抛弃的留守儿童呗?
那谁能收益呢?
没有留守儿童努力,还能制订政策的公子哥呗?
办的好!缅北出境你不管。
徐玉玉被诈骗,人躲到福建了你不管。
被诈骗人员抛弃的留守儿童没人管没人问了。你能管了。
真是管不了洋人还管不了你么
那全国最大的诈骗集团人员子女该如何处置?
《公办优质小学》
义务教育法
第三章 学校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学校的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主席令第五十二号)
英雄联盟,很好的工作,爱来自中国
什么年代了,还搞连坐?
快进到祖上三代不是贫民不允许上大学。
快进到划分红五类黑五类!
老子革命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
本来有犯罪前科,子女不允许当公务员,已经是非常离谱非常荒谬的事了。
现如今连几岁的小孩子也不放过了。
不支持,但理解。
这个凡事要撤家风,家教,看问题喜欢家庭本位的社会,一定程度的株连有其合理性。
那什么有问题?
这个家庭本位的社会有问题!!!
我都不认为我儿子该跟我姓。考虑到我爹妈的情感,我就不争了。我孙子我觉得可以姓党或者姓工(工人阶级)。当然,要我儿子也同意。
我理想的世界是人和人彻底原子化的。
实现的方法是科学进步:消灭有性生殖,以后新生儿都是克隆的。
同时消灭生理性别。
人和人彻底平等。
想当年,玩诈骗的是可以被判死刑的
既然觉得子女被禁止上公立优质小学是孩子被牵连,那就诈骗者本人被死刑,也不用牵连下一代,如何?
经济类犯罪不适用于死刑,妥妥的恶法
当年也不知道怎么就出台了
还是为了今天诈骗者可以逍遥法外才出台的
这种问题的解决重点应该是加强司法的追赃能力,而不是我们追不到赃了就让另一个无辜群众负责吧,这种只论交代的思想是一种懒政行为
毕竟大多数儿童都拦不住父母要去违法乱纪
以及现在公办学校已经可以公开搞排名了么,可以公开认定某些义务教育阶段的公立学校是 “优质学校” 了么
诚然,电诈人员子女确实没有实施犯罪行为,但是你敢说他们没有享受到父母诈骗巨额财产带来的享受吗?
只是不能上优质小学不代表不能上普通学校,这算剥夺了他们的教育权利吗?我不理解为什么某些人在这儿混淆是非,大家都跑去和诈骗犯的家庭共情,怎么? 你们也干了什么违法的事怕自己的子女受到牵连所以跑来洗地?
大家当然可以共情罪犯的孩子无辜读不了好学校,那么一视同仁你是不是应该更同情那些被骗的家庭里的孩子,他们因为这些没有人性的骗子倾家荡产,家里无力负担自己的学费,成绩再好也读不起喜欢的学校,你想过这些可怜的孩子吗?
有人说本来父母坐牢就心里不平衡,再剥夺他们上好学校的机会可能会引起这些孩子心理不健康长大报复社会。
那你们有没有想过,为什么罪犯的孩子只会想着自己读不了好学校而选择报复社会,而不是埋怨憎恨自己父母犯了错要连累他,为什么他不想着共情那些受害者倾家荡产支离破碎的家庭,他为什么不想想那些家里被骗的掀不开锅没钱读书的好孩子。如果他能这么想,说明他是非分明良心未泯,这样的人自然不会选择报复社会。如果他只想着自己多惨不问问为什么,这么自私的人他凭什么享受更好的生活,你们同情既得利益者的时候想过要给受害者一个公道吗?
当然,如果电诈人员能把诈骗的钱连本带利一分不动还给受害者(注意要连带利息),那我觉得就不用剥夺他们子女上优质学校的机会了,毕竟受害者的家庭还有弥补损失的机会,电诈子女也承担了家庭共同债务,这样才勉强算是公平。
为什么不是所有刑事犯罪罪犯的子女都被禁止而仅仅是电信诈骗罪犯的子女被禁止?不能接受电诈人员子女上公立优质小学的人为什么可以接受杀人放火勒索贩毒人员的子女上公立优质小学?
叫人道的评论还是想想自己能不能上优质小学吧。
小学分片划分 – 大部分是经济发达片区,我生下来穷地区就不能上,怎么不想对穷人不人道呢。
“李强在龙岩市新罗区购置了一套学区房,按照就近划片原则,他的孩子应在离家附近的一所公办小学上学” — 好家伙,用骗来的钱,买学区房上优质小学,就离谱。
对了就算不能上优质公立小学,他们还有大把钱上最好的私立,甚至一对一名师辅导。求求你们别皇帝不急太监急了.
一定要这么干的话,贪腐官员的子女能否也限制入学重点学校呢?
哦不行,人家是真的润啦
只有我关注 “公里优质小学” 吗
原来九年制义务教育 分为了 “高等” 义务和 “低等” 义务
限制电诈犯孩子接受优质教育我觉得没有问题。
就是那个优质公立教育我看不懂,是说当地公立教育差距很大吗?
公立教育(仅指义务教育)差距大不是光彩的事吧。
如果把不能去优质公立学校当作惩罚,那么请问那些身家清白的上普通公立学校的算啥?陪绑?
不是禁止上公立小学,是不让上优质公立小学,因为这个罪犯家里的学区房也是罪犯诈骗的钱买来的
这个提问就有问题,这不是不人道的做法
要是真中国人不骗中国人,他随便去哪里骗我都谴责这种行为。但是他专门骗中国人,不让上就不让上呗,我巴不得和以前处理贩毒的一样,带着他去他家把他家的小洋楼爆破了给他看呢
应该把它们 遣送到 “电诈之乡” 台湾去!还可以为统一作点贡献 !
别匿名啊,
换作是以前,我肯定支持,我巴不得有贱籍,让违法犯罪的人永世不得翻身
但现在我不认同了。健康码刚出时,阿妹你看的高华鼓足劲说会被用来作恶,事实也确实如此。
如果现在电信诈骗就要限制子女上学,那以后其他罪会不会也会有类似措施… 比如说断供。
这年头活的真不轻松,指不定就会摊上什么事,小镇做题家都是广大人民的对立面,谁又敢保证自己不会成为官方批评的对象呢
除非他能证明他的学区房购买不是电信诈骗得来的。否则这个处理没有什么问题。
另外,题主很坏。原新闻不是禁止上公立学校,而是禁止上优质公立学校,有些学校可以上。
赶尽杀绝? 我只能说说出这句话的人可能是…. 要不就是亲人或者身边人是…
了解那边吗, 那边是诈骗犯的重灾区, 国内就那几个地区以诈骗为荣, 整个村的人去搞.
子女能活着就赶紧给 zf 磕头感谢吧还妄想上学. 不然曝光一个诈骗犯的信息试试.
我只能说生而为人你们不配
好似喵~
1. 就读本地优秀公立学校 ❌
2. 就读本地普通公立学校 ✔️
3. 就读本地优质、普通私立学校 ✔️
4. 就读外地优质、普通公立学校 ✔️
5. 就读外地优质、普通私立学校 ✔️
不能一杆子打死吧,如果有的夫妻离婚,子女给妈妈带是不是应该不被牵连?再者可以对大人多一点惩罚,小孩还是不要区别对待,避免心理扭曲。
赞同。
至少这样,诈骗犯在骗人之前,会犹豫一下,考虑一下自己的后代。至少能挽救多少家庭。
从不可怜罪犯,说句难听的,摊上这样的父母,这孩子没福气。读不了优质学校,那就读普通的。至于题目中说的,15 分钟车程就算远了,可见这个诈骗犯父亲靠骗别人倾家荡产赚得盆满钵满啊,15 分钟很远喔……
评论区那些罪不在孩子的,还真是同情心泛滥喔~在我看来,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那一刻,就应该想到所有的后果。一点也不值得可怜,包括他们的后代。享受了诈骗的经济好处,不想承担诈骗的连同后果,想什么呢
曲婉婷被讨厌不是没理由的
想想那些被诈骗以后家破人亡妻离子散的人,你就不会说这个做法不人道了。
我不是给电信诈骗洗地。比电信诈骗更严重的政治贪污、行贿、贩毒的人员,他们的家属和后代是不是也应该连带被影响,不能只挑软柿子捏啊,内部矛盾严重的时候就拿出来大力宣传,相关利益最大的东西却避而不谈,真正的民心所向,赢麻了属于是。
有些孩子刚出生就被电信诈骗的父亲给坑了一笔,有些孩子的父亲当了大官,贪污几千万,孩子享受了十几年,却一点都不制裁。
” 中国最大的法是领导的看法” ––罗翔
啥事儿都不是无缘无故的,古代为啥有连坐,因为这些远近亲戚真的可以得利啊。。就说这电信诈骗,他骗了的钱给不给老婆孩子用?他家学区房咋买的?说实话,现在就是连坐搞得太无力了,各种有限责任,各种不牵连,这都是保护谁啊?我一个搬砖的指望连坐谁啊还是能指望谁连坐上我,我配么?就得烂尾楼了抓全家,房子还不起来天天十大酷刑,成了老虎苍蝇了也抓全家,把他榨的干干的再枪毙。直系亲属他润了的,派特工出去弄回来,弄不回来就弄死,嗯梦醒了,去搬砖
我只想说,太棒了。
合情合理,希望能在全国推行,按照这个标准,之后在逐步考虑升级还是降级。
没毛病。买学区房的钱也是诈骗来的,所以本质上他就没有学区房,自然也不应该享受学区房待遇。
我觉得很公平啊。没有不让他上学,只是不让他上优质学校,并没有剥夺他的受教育权,他一样能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啊!
有一句说烂了的话叫祸不及子女的的前提是惠不及子女,优质的学校就近入学的学区房也比其他同品质但不带学区的房子要贵,他买房的钱还不是非法所得?他孩子这个读优质学校的机会也一样是非法获得,怎么就不能取消了?
我说的话可能政治不正确。但以我普通人的视角来看。经济犯罪往往一人犯罪全家获益。而受害者一人被骗全家受害。禁止上公立优质小学,又不是禁止上小学,还有私立优质小学和公立一般小学可以上。这种处罚不算特别严苛。
因参与电诈留下案底,孩子无法就近上小学几年前,李强在龙岩市新罗区购置了一套学区房,按照就近划片原则,他的孩子应在离家附近的一所公办小学上学,其户籍所在地、房产均在该小学所属辖区内。“那所学校师资力量较好,离家也很近,也是为了孩子能够接受更好的教育。” 李强告诉新黄河记者。
参与过电诈,不仅没有受到倾家荡产的惩罚,还有钱买学区房,这才是更不合理的吧?
我爸妈很清白,我也只上了小镇上的小学,数学老师教音乐,语文老师兼体育那种。为什么县城的重点小学不要我?
那么问题来,诈骗犯的子女为啥不能和我一样上个普通学校?
最近一周,我接到 3 个骗子电话,一个刷单,两个校园支付宝要求配合调查的。我 TM 的 1 个月之前接到一个刷单电话,警察直接约时间上门,又是问话,又是填单子,无语。QQ 群也被拉进过刷单群,又被警察叫去一次,死骗子,周周给我打诈骗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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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诈骗这种事情,让别人家破人亡的后果,已经是仅次于黄赌毒了。
就算杀人强奸这种莽夫,能祸害多少人?电子诈骗基本上就是上百个家庭起步。而且诈骗犯的给孩子上学的钱,还是优质学校,你是想说你诈骗来的挺多钱,孩子一定要靠这笔钱好好培养起来是吧?还培养,我呸!拿着别人的血汗钱养自己孩子。
有救命钱,有小孩读书钱,有买房结婚钱。。直接或间接导致多少人家破人亡。
福建勇于开创先河,虽然只是禁止优质公立,但是我相信以后肯定会各省纷纷效仿乃至更加严厉。
我是福建人,我觉得:该!
骗子要什么人道,干坏事的时候有没有想过自己人不人道?要人道?可以,后面再给你加个毁灭
不人道?我差点以为是电诈人员子女禁止上小学,结果是不能上公立小学啊
还能怎么看,运动式执法,加码了呗!只能说干得漂亮,贪污腐败对社会危害比这些大多了,强烈建议一起管上!
这个标题很误导人,建议按造谣举报(标题已改,此句无效)。你以为是不让他们的子女上小学,其实只是不让他们让优质公立学校。优质公立学校连我们遵纪守法百姓的子女都不能保证进,你也想进,配么。
就好比北京的孩子不让上中关村一小,这特么就是赶尽杀绝了?那我买不起学区房只能上渣小的是不是就可以去死了。还有,你买学区房的钱是哪来的,敢不敢说
看标题我以为是啥学校都不让上,那我说这太过分了,虽然解恨但违反义务教育法规啊。
结果一看只是不给上优质学校。那你说个鸡儿,偷着乐吧。
干的好
好事,电诈与邪教无异,但凡本子能拿出我们打击电诈的力度打击统一教,安倍也不会授首了。
这问题提得有点毛病
应该是被禁止上优质公立小学
被禁止上优质公立小学
被禁止上公立小学 这两句话还是有本质的区别。。。
坚决支持!
好似,开香槟喽!
希望所有犯罪人员子女都被限制捏。
问题误导,是优质公立小学
非常支持,电诈从刑法上没办法重判,必须采取这样的方式,让那些想犯罪的人想想后果,才能更好的减少电诈!
走在世界的前沿不是嘛
不知别的国家没有这样的处理方法
但如果经常看美剧的朋友会知道
在美国,很多公立学校小孩儿的父母都是犯罪者和地下产业的相关从业者,然后电影的氛围就是他们在那一滩死水中挣扎,最后走向阳光的正能量导向。
就算是在 CL 下,未成年犯罪者在学校组织的投票后也是可以入读学校的, 其出生的家庭和背景更是从未被计较过。
不过我们也可以把这个原因推给【国情】
不承认社会的严苛就没办法生存
不服管教的人有很多处理方法
而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抉择
也不用计较对错
成本最为低廉,最有效的方法总会被执行
根据时代不同,也会有相应调整
好日子还在后头呢. jpg
我被骗过,所以我支持这种做法
有没有想过被你骗钱的家庭他们子女今后的生活怎么样
我从来不会共情罪犯。因为我不会犯罪。
但是父债子偿不合适,孩子没有选择父母的权利
第一,是禁止上优质公立小学,但可以报名其他公立小学,并没有剥夺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第二,电诈与盗窃、抢劫一个很明显的区别是,盗窃、抢劫一般是造成随身财物的丢失,损失相对较小,但电诈通常是造成被害人倾家荡产
第三、这种手段要是推广开,对一些社会影响大、性质恶劣的犯罪都加以累似限制,可能会有更好效果
有点古代你们家从商,不让考功名的感觉。
小孩子问,为啥咱这学区挺好的,我去别的地方上学了呢?
你说因为你爹违法,导致你连坐,出生低周围人一等。
这么看来,这某宗教也是很有用的,起码告诉人们生而平等吧?
不公平,对孩子不公平,干这个的本来就对孩子不负责,现在更被社会抛弃
这个政策很好,值得全面普及。比如设计一个 “良民码”,分为红码、黄码、和绿码。所有刑满出狱人员一律红码,相关父族、妻族、母族一律黄码,余下良民皆可绿码。所有城市进城之前必须亮码,非良民不可进城;街道社区定期组织辖区内民众小广场集合,大家一起检具揭发谁是红码和黄码,然后赶出自己所在的社区。这样可以从根本上解决有疑似或者潜在犯罪分子潜伏在我等良民身边的可能性,最大的程度上保障我等良民的安全。
贪官有没有相关处罚?
这底下说不公平的人,你愿意让你家孩子跟诈骗犯的孩子在一起学习吗。
简单一句话:一切连坐性质的刑罚都是前现代的渣滓残留,因为它们依旧将个人视作社会关系的部件,而非首先是独立的个人本身。
而如今居然还能有人为这类玩意儿叫好,就印证了我的一个想法:
国内最大的问题不是老欧洲那样的后现代思潮荼毒——恰恰相反——而是到目前为止很大一部分人都还没真正地迈入现代社会,本质上都还是五四运动之前的王朝遗民。
政审应该也是如此
我没法回复你图片嘛,也不能私发图,只能这样发给你看了(笑)
本质是电诈的钱没有流入到 ** 手里……
烂尾楼和银行,他们拿到钱了,压根不想管……
抓不到你还抓不到你娃?
处罚力度还不够
仅仅是子女不让上优质公立小学而已,诈骗分子的配偶就没有从诈骗分子那里得到好处么?建议将其配偶作为共犯一并处罚;诈骗分子的父母兄弟姐妹祖父祖母舅舅姑姑不也直接或间接得到好处了么,建议也一并处罚;犯罪分子利用赃款购买房屋,提升了所在小区的房价,其邻居也从中获益,建议也一并处罚;还有卖给犯罪分子吃喝玩乐用品的商家,他们从来没有质疑过犯罪分子的经济来源,仅仅盯着卖给犯罪分子东西能够让自己获利,建议也一并处罚。
此外考虑到电信诈骗犯罪分子的隐蔽性,建议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制度,凡是不能证明自己的经济不是来源于电信诈骗的,一律以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对待,并依照电信诈骗犯罪分子的待遇处置。
我相信用不了多久,我们就可以彻底根除电信诈骗!
放心吼,过不了多久就会有一大堆人莫名其妙成为 “诈骗犯” 了……
当地政府有魄力,治顽疾需用重典,犯罪开始成片区规模化的时候,非常之时必用非常手段。以前看过一个回答,边境城市某地走私运毒成风,毒贩本着牺牲我一个造福我全家的思维,拒不交代犯罪事实,拒绝配合交代犯罪链上下家,负责侦办案件的工作人员怎么处理的?把负隅顽抗的犯罪分子带到其家附近山头,让罪犯看着自己贩毒盖起来的新房子被炸塌拆除了,这股风气才刹住。电信诈骗之恶,最让人气愤的是对罪犯的惩罚远远不能抵消被害人的损失,损财产导致家破人亡,妻离子散的时候,诈骗犯想过对方的子女么。留了案底,所谓的正当权利并没有被实质性剥夺的时候,急急忙忙跳出来委屈叫苦,呸!十五分钟车程很远吗,你还有车开呢,化名作什么?实名举报当地政府违规呀,拿着身份证抖音视频上传叫屈呀,微博写小作文呀,怎么不敢了?自己本人也知道亏心,拿子女当挡箭牌,早知如此,何必当初!恶心,真是恶心,怎么有脸提呢,对这种人,谈怜悯是对正义的污染,要公平是对法治的践踏,一个字,该!
坚决反对连坐。
在大多国人的传统价值观里,是支持这么做的,对罪大恶极的人诛灭九族,都会一帮人拍手称快,几千年大多国人的价值观并没有多少变化,就算明天大清回来了,也会有一帮人磕头万岁,就像毛子入侵乌克兰,一帮人大帝威武叫好着呢!以上这都是一帮人,而这种人占所有人中的大多数,它们不仅坏还很蠢,生活在这样一帮人中间,你会深深怀疑自己是活在 21 世纪信息时代还是在大清呢!
连坐这个口子不能开,毕竟万事皆可连坐,万事皆能红码
不多说;混黑社会的,都知道祸不及妻儿。
管理不是科学,关键是搞定。也不全是理念的问题,毕竟君权神授这种理念已经是垃圾了,况且私人财产在人民共和国也从来都不神圣。
无限推崇法律,可能会推导出极其荒唐的事,比如美国警察没有保护公民的义务。
法律毕竟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反应,电诈分子本来就处于被镇压的那个层级。
诈骗分子子女如果将来发达了,上位了,会不会翻案?会不会直接修改法律?
国家搞教育的最基础问题就是:为谁培养人才?
我们最朴素的追求就是:恶人有恶报!
有一说一,那么多回答里打着 “法治”“这就是连坐” 名号反对的,都是精致利己主义者,别跟我扯那么多,你们无非就是想做曲婉婷罢了。网上这些所谓 “懂点法” 的不都这样么,给自己留留后路多棒啊对吧。
首先要明确一点,所禁止的学校是否需要额外费用,如果靠的是孩子自身的学习成绩,我们凭什么剥夺孩子应得的东西?第二,是否有证据证明孩子从亲属所从事的诈骗犯罪中获益,不是每个诈骗犯都会把违法所得往家里汇,抛妻弃子的不在少数,被骗去搞电诈的也不在少数。我不想为诈骗犯辩解,但如果随便连坐,我们就可能犯下严重的错误。
生而为人,你我都是牛马
我本可以坐井观天糊涂的活一辈子,感谢你们的基础教育让我看到了世界,有了自己的思想,觉得自己不是牛马了,我本可以接受黑暗,如果我没见过光明。
你们带我见到光明,又逼迫我继续当牛马,真是可笑啊,我竟分不清你们是好是坏了,真讽刺。
喜欢扣帽子是吧?
我就问一句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你们都不遵守,那你们地方政府是要独立嘛?法治都做不到还要在基础上加人治?你们地方政府也配凌驾于宪法上面?你们还是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
逼人家子承父业是吧
父母没犯法,没上重点小学也是违宪吗?
剥夺罪犯窝里崽子受教育的权利了?
偷换什么概念呢?高赞都是诈骗集团的玩意集体发帖互赞呢吧?送你们一句:活该!
前排几个答案都在说些什么啊
帮谁说话不好你帮诈骗犯说话?你哪怕帮资本家说话也好啊
什么罪不及家人,罪不及家人的前提也是你 “惠不及家人” 啊,你家里人用没用这钱?用了就连带有什么好说的,帮犯罪分子取消连坐,是不是也想把公务员的政审也给取消了啊
还替犯罪分子说话,他们理你吗?经济犯罪的哪个不是家财万贯,就算没被抓也大多去的私立学校、国际学校,需要你这个月薪一万的替他们操心?
我就想说干得漂亮
我大天朝,名义上的统治阶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利都保证不了了(比如普通人被电信诈骗了多少钱能追的回来的?)还要跟这些被专治对象的犯罪分子谈权利?(犯罪成本跟老百姓被骗付出的代价不成比例)
孩子是没有选择父母的权利,但是拿着父母骗来的老百姓的血汗钱当人血馒头吃长大的他们,只是上不了好学校,跟那些倾家荡产的受害群众比真的可怜吗
早知道干嘛犯罪呢,大部分人都老老实实遵纪守法,就他不行,而且在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国家犯罪
他说受过公安机关处罚了哇,处罚了是处罚了,那不代表老百姓会原谅你
对了,补一句,活该,孩子能不能读书那是阶级矛盾,那和普通老百姓的利益没有半毛钱关系,骂他不是应该的吗
完全没法理解决策者的脑子里装的是什么。这个措施的惩罚对象是孩子,但原因却是父母诈骗。这等于剥夺了孩子作为自然人的独立性,试问那个孩子能左右父母诈不诈骗?
惩罚你的理由(不管轻重)不是你自己能左右的。这种中世纪的玩意是 21 世纪的宪政国家该有的吗?
法制观念如此薄弱!人权意识如此淡薄!
评论很多都说小孩儿可以上学就是没有被剥夺教育权,可是小孩犯罪了吗?没有。那小孩儿有享受到公平的教育权了吗?也没有。那他为什么失去了享受公平教育的权利? 因为他长辈是负面分子,于是精英们认定他大概率也是负面分子,让他享受公平教育让他进了优质学校有可能带坏自己孩子。这确实不是连坐,实质上的阶级隔离而已,跟黑种人的孩子和白种人的孩子不能一起上学的思维没什么区别。
符合朴素的人民情感。
各位知乎大佬,你们能不能想出更好的办法打击电信诈骗?
这就是生孩子的下场!
1. 受限的是 “优质公办学校”;
2. 现在读的是:“离家 15 分钟车程” 的公办学校;
电诈分子这样过分么?我觉得不过分吧,离家 15 分钟车程很远么?买学区房的钱会不会是电诈相关没查出来的钱?老鼠生儿会打洞,别说什么孩子是无辜的,为什么要政审?
连坐这种封建的玩意儿又来了
先提观点: 这样绝对不行,这是典型的公权力滥用。
今天电诈子女不让上公立优质小学,明天呢?不让上公立中学?公立大学?
然后呢?刑事犯子女也照此办理,再然后,失信人员也照此办理?不还房贷的也照此办理?
只要开了祸及子女的口子,早晚有一天会发展到祸及九族的。
电诈犯你觉得处罚轻,要不回赃款,那是法律和有关部门的问题,处罚轻可以加重刑罚,电诈害的他人家破人亡,按严重程度死刑也不是不能适用。
有死刑兜底,也会让某些死猪不怕开水烫的电诈犯有所恐惧,更愿花钱保命的吧。
但你部门无能,便拿孩子出气,这就能显出你们的能耐了吗?
连坐是一个
古老的,
矇昧的,
残忍的,
不公平的,
充分反映执法者和管理者无能的,
根本性反法治精神基础的,
刑罚。
如果特定犯罪会影响下一代接受义务教育,请先立法明确后再执行,而且法律不溯过往仅对之后生效,否则这就是私刑,今天毫无根据的剥夺受教育权,明天也完全可以因为父母 “寻衅滋事” 禁止子女上学,这不是臆想,在法律明文下都可以权力任性,那这种小事也绝对能做得到。
当然有人会说他们靠电信诈骗的收益支持了子女上优质小学的条件,比如买学区房、上辅导班这种,但这不是懒政一刀切的理由,完全可以查封学区房来让他们失去好的学位,甚至限制消费追回损失,法律原则上最多只可以惩罚父母的违法行为,间接限制子女的得利,判决书怎么写、法律怎么规定就怎么来,父母犯罪不是子女的原罪。
有些使用滑坡论证的回答完美的说明,某些人的嘴脸,“我追求的是正义,你的死活关我屁事”
不支持,无缘无故就扩大了政府的权利。
本来入过刑的人子女就进不了体制内,也入不了党,政审过不了,以今天内卷的程度,可能第三代也要受影响,这就等于是已经剥夺了一次子女权利了,现在又被剥夺了受教育权。
这就是一种新时代的连坐制,和古代的打为奴籍没什么区别,这说明我国对国民的教育是有问题的,最终还是靠连坐制来治民。
我不支持,但是你还别说,我觉得连坐制符合国情,这相当于风险向下一代传递了。如今是信息化时代,没有通天的本事,抹掉这些污点几乎是不可能的。
各位谨言慎行吧。
这怕不是在搞复古 连坐
这以后是不是得搞诛九族了
难道犯罪者一定是父慈子孝,那么关心孩子的教育吗?如果不是,那这个规定当即失去警示作用,犯罪者心安理得地把问题遗留给下一代。
这种依据大多数人的常情常感就直接把犯罪者和子女绑定的想法是愚蠢的。
法律的作用在于杜绝而不是复仇啊 朋友们,此举措显然没有杜绝作用
法律法规绝不可以成为发泄情绪的工具
在这个问题下为诈骗犯叫冤的,请看清楚,只是不能上优质学校,普通学校并没有不让她上。如果你们觉得这个是连坐,那你们恨不得杀掉曲婉婷,干掉刘存浩的时候,请扪心自问一下:贪污下岗工人遣散费的是曲婉婷吗?违法办舞蹈班,导致学生瘫痪的是刘存浩吗?你们在知乎上上蹿下跳诅咒她们不得好死的时候,有木有想过,又不是她们本人做的,只是他们父母做的,和她们有屁关系啊,那你们一天天叫嚷着封杀 / 逮捕,这算不算连坐?算不算诛九族?都是他们父母牺牲自己,幸福孩子,那你们一天天吼个屁啊,就该让曲婉婷回国出国畅通无阻,赃款买奢侈品爽的飞起;就该让刘存浩的每一部电影到处上映,金鸡奖 / 百花奖 / 奥斯卡拿到手软!和诈骗犯共情,供你妈的币!
当年的健康码刚出来的时候也是为了防疫了,你觉得这种权力不会被滥用吗?
建议把诈骗分子 80 岁老娘绑在东方明珠上暴晒三天三日,我想以上海目前的温度,必然达到最佳效果。同时建议把没收诈骗分子 10 岁儿子女儿的零花钱,禁止他们购买超过 5 毛 / 包的辣条 。我只从此新闻中看到执法部门法制观念的落后,执法手段的黔驴技穷。相当理解当前中国财政水平下,警力不足,水平不足的窘境,但无法认同此种作为。
征信都能滥用,这事儿不很正常吗。见怪不怪了
四个字,依法治国。
看到有人支持这项政策,还有人在反对这项政策的回答下说答主是诈骗犯本犯的我就觉得中国的法制建设之所以这么差和中国百姓的法律意识差离不开关系。有人拿曲婉婷做例子来支持这项政策但是实际上就是因为你们不讲法制,搞人治才导致屁民和官大人拥有不同的待遇,按你们这种不讲法制的想法执行下去最后只会是百姓范一点事就株连九族,当官的杀了人也屁事没有,醒醒吧你们不讲法制意气用事最后倒霉的就是你们自己
杀人放火,强奸盗窃,贪污受贿犯人的子女还能上学不???诈骗跟上述罪名比,哪个严重?
这个问题猛一看,这怎么行,孩子是无辜的,这不是连坐吗?还要不要罪责自负?
但仔细思考后,有几个存疑点。
首先,不是说不给孩子上学,而是不能上公立优质小学。不给上好的学校只给普通学校上,违法了吗?没啊,义务教育法只是保证上学,而不保证上什么学校。不然怎么会出现学区房。
其次,学校的招生政策都是谁定的?教育局啊,那么这就是行政命令而非法律,那之前的对各类人群设限(例如户口和房证不统一)无法就读好的公立小学怎么没人关注,这次就会受关注?
最后,公考政审,怎么对这个最严重的歧视不敢发生,反而只是一个入学问题就这么敏感?
我还以为是大学,高中之类的,没想到连初中都不是,只是个小学,还是优质公立小学。怎么,上个普通小学侮辱你了是吧。怎么你们一个个都跟没学上了一样?这玩意绝对利大于弊
法律允许我就支持,法律禁止我就不支持,法律没有考虑到我就支持完善法律。
要依法治国。
拿着骗别人钱,买学区房自己的孩子上好学校,别人孩子跳楼,家破人亡。
「悲剧」惠来遭短信诈骗女学生已跳海自杀身亡 警方介入侦查2016 年,准大学生徐玉玉学费被骗后心脏骤停,公安发布 A 级通缉令河南信阳学院一学生坠亡,生前曾四次转账,疑似遭遇网络诈骗广东:25 岁女子被诈骗 20 万自杀未遂,遭网暴后二次自杀身亡_腾讯新闻被骗后自杀身亡!达旗检察院办理一起诈骗案浙江一人被骗 70 万午夜跳楼自杀,湖北诈骗帮凶被警方抓获依法严判_游某某甘肃乡村教师被骗光积蓄自杀 三年后嫌疑人被引渡回国
我反对在教育上搞连坐!
九年制义务教育,凭什么不让孩子们像普通人一样正常上学?
电诈人员子女被禁止上好的公立小学,那么别的服刑人员呢?
是不是家里人有案底的都不让上好学校了?
开了这个口子,以后是不是就有各种理由威胁别人,“让你孩子上不了学”?(比如上访的,河南那边银行门口所谓 “闹事的”、因为烂尾楼举牌子的)
这难道不是跟河南 “红码事件” 一样的滥用公权吗?
-—————————————
还有,如果开了这个口子,以后是不是可以搞 “血统论” 那一套?
" 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父母是坏人,孩子也是未来的 “犯罪分子预备役”,不配享有公民的基本权利?
更甚者,是不是以后也要像古代一样把人分成三六九等,下九流就不配读书,不配上好学校?
不如开个投票看大家是否同意
没诛九族就不错了,还上学,被诈骗犯骗的自杀的人,有谁可怜,同情。
早干嘛去了,犯了罪就老老实实受着。
既要诈骗的钱,又要子女的合法权,可真贪啊
虽然我通常不反对用行政手段打击一部分人,但在使用手段之前需要找到相应的理论依据。比如题中所说的当过骗子的人,如果他没还清骗的钱,可以… 咳咳… 强制他还,但是不让他孩子上公立优质学校,而且跟还没还钱无关,这我就不知道理论依据在哪了。——我个人认为,对于有经济类犯罪行为的人,需要做的是,限制其本人、其直系亲属、近亲迁移居住地,让他们只能待在原籍,削减其再犯的动力。这样也就不用限制其子女读学校了。
当然,这只是我的大致想法,不知道能不能获得赞同。
那些拍手叫好的人,有没有想过,如果有人哪天想搞你,找关系或者直接给你安个诈骗犯的身份,你还会拍手叫好吗?
什么,你是冤枉的?河南被赋红码的人不冤枉吗,找谁说理去
诚然,沿海一带特别是福建部分地区,电信诈骗是重灾区。我接到的很多诈骗电话都是此区域的。很多人也深受电信诈骗之害,对此现象深恶痛绝。
但一个地方大规模出现此种现象,并非当地人生性本恶,而是那里有发生这种现象的土壤,可能因为沿海,有境外黑恶集团助力,形成了大规模的诈骗、洗钱等等一条龙的产业链条而导致,在这里我们不去做论证。
人并非生来就想去做诈骗这个行当的,他们可能因为不同原因走上这条犯罪的道路,不排除有为了发黑财铤而走险的人,但也有很多人因为无知或者不懂法或者被胁迫而掉入这个无底深渊的,他们其实也是受害者,每个人的情况都不同。如果单单只是从犯罪人员个人以及家庭着手,明显会起到反效果,特别是这种通过限制子女获得优质教育的权力,扼杀他们通过教育获得阶级财富跃升的可能性,未来会造成穷人的孩子只能是穷人,罪犯的孩子只能是罪犯,这样的社会问题。
而这种法规政策,让我想起了美国的种族资本主义作风,通过制定严刑峻法,把那些流浪街头的人找理由关进监狱。听说甚至还出现了某人因为欠钱,刚从监狱里边出来,肯定是暂时还不起钱的,但不给别人劳动还债的机会,再次把人关进监狱,最后利滚利,最终他根本还不起。这种法规政策,除了煽动公私对立之外,对治理没有任何帮助,而且明显还损害了未成年人的平等的受教育权,明眼人都不会赞成。
制定相关的法规政策,其目的是为了解决、根治这一现象为出具的配套措施。其重点还是要通过其他雷霆行动,扼杀掉产生诈骗土壤的环境。释放生产力,让这些本来会参与犯罪的人,参与到其他合法合规的劳动中去,促进社会安定繁荣。
社会问题的治理一直都是难题,上会触及到顶层的集权和分权的权力设计,下会涉及到社会道德标准和法制互相冲突的平衡。它是个要在社会这个混沌系统做深入研究,从中找到平衡点然后去解决它的究极难题。从这个案例来看,我们某些地区的基层治理水平和能力还有很长路要走,现在重视了就好,重视了就好。
可以追缴强制没收诈骗所得,比如优质学区房
但不应该连坐他人选择的权利
还是忘记了革命的初衷,推翻封建主义及其思想,现在又把连坐的封建社会老方法捡起来了。
对犯罪行为的一切惩罚的目的是为了减少犯罪行为,而不是仅仅伸张正义。
这样做明显会增加某些人的犯罪概率
其实这个尺度还还能接受,父母牵连子女啥的也只是影响生活,不至于活不下去,但不能再加深了,想想水浒传里,搞全家连坐,最后的结果是一人犯罪,全家上梁山,临走之前还要搞波破坏,整个家族都参与进去了,多人而且还是亲戚的集体犯罪比个人犯罪危害大多了,给别人留活路,等于给自己留。
无所谓,评价一堆说法治、连坐、权利任性的,搞的好像现在这些问题就不存在一样。
嘴强王者有毛用,好好的当牛马就行了。
说个小事
十二月,上曰:“法者,治之正也,所以禁暴而率善人也。今犯法已论,而使毋罪之父母妻子同产坐之,及为收帑,朕甚不取。其议之。” 有司皆曰:“民不能自治,故为法以禁之。相坐坐收,所以累其心,使重犯法,所从来远矣。如故便。” 上曰:“朕闻法正则民悫,罪当则民从。且夫牧民而导之善者,吏也。其既不能导,又以不正之法罪之,是反害於民为暴者也。何以禁之?朕未见其便,其孰计之。” 有司皆曰:“陛下加大惠,德甚盛,非臣等所及也。请奉诏书,除收帑诸相坐律令。
二千多年前,一位具有一定进步思想的皇帝,具有前瞻性的废除了肉刑连坐,减轻了刑罚,然而到后世,一切又慢慢回去了。为什么?是这里的愚民,配不上法治啊
某位王姓书记面对上访者的时候,直言我有一百张方法刑事你
这玩意不过是给王书记提供了第一百零一种方法而已
哦,对了,王书记也提到了上访者全家,威胁上访者你还有两个孙子,显然现在王书记的威慑比之前更加强有力了
呃呃,我觉得只有第三孩能上优质公办学校比较好
建议直接恢复诛九族,一人犯罪直接杀一片得了,又有威慑力,又能完全避免非法财产转移,哦对,犯罪者朋友的九族也得诛了,避免非法财产转移嘛。我就纳了闷,有的人脑袋是不是真的缺斤少两?剥夺权利是针对犯罪者的,关非犯罪者 (有不知情的,有劝阻过的,有已经疏远的,有非收益者的,有完全没见过面的) 什么事情?有的倒霉蛋就因为和某个人有关联,她和她的子孙后代就只配在工厂里打螺丝?首陀罗是吧,真的可笑
而且所谓的连坐真的没啥用,最多欺负欺负不会动脑子的人,我好几种办法可以避开这种连坐,我和我老婆不结婚,我老婆算‘未婚先孕’并且‘不知道’父亲是谁,我去搞诈骗,骗来的钱提现拿回来,手上不留一块钱,不够了就打电话去问老婆要,就算被抓了,我手上也就两块钱,人家问,钱呢?我说用完了,人家去我老婆家里搜也没用,我老婆可以直接说这是她的钱,毕竟这些钱是我拿回来的现金,金额对的上也没用,又没人能证明这是我的非法所得,而我老婆和我也没关系,毕竟在户口本上和我没关系啊,我和我老婆,儿子就是没关系的陌生人,我问你,你打算怎么连坐我老婆儿子?
第二种,更加稳妥,找一个信得过的朋友,让朋友与老婆先假结婚,让孩子名义上的‘亲生父亲’变成朋友的,然后再让老婆离婚,后面照旧,来吧,连坐吧,就算我老婆就在我旁边,你又能怎么样?我们没结婚,孩子跟我姓又怎么样?‘名义’上不是我的亲生儿子
剥夺权力是针对犯罪者的,别把一些所谓的大概率事件 (比如,家人是受益者) 强加给非犯罪者,一切可能,有的人犯罪只是为了自己,搞连坐真的很可笑
该
有立法机关的授权吗?
没有的话,不作评价
1. 子女是违反了哪条法律,导致被剥夺了权利?我猜是连坐法
2. 官方公开把义务教育分为优质和普通,是不是有点政治不正确?
宣传得还不够,直到报名才知道受限
惩戒的只是曾经参与的,矛头应该对着那些不回来的,不然措施的威慑力效果也一般
量刑而定才最为重要,既不能一棒子打死也不能放开,应该搞一个追踪体制,
但是
缺人搞啊
我还是同意这样的,别发散到什么正义的层面去,性质本身就不一样,你搁这偷换概念玩的挺花。
如果觉得电诈人员亲属得到了非法受益,那就立法帮助司法机关追回收益,禁止法律上无罪的人上公立学校算什么事呢?
另一方面在法律法治不完善的当代我也不反对保留一些超越法律的权宜之计,但能便宜行事的机构总得有个层级限制吧?你说国务院下属公安部民政部出台一些对留缅人员注销户口的临时举措也就罢了,人家层级够高,直接受顶层监管。可是你一个区政府也在超越法律,全国 2800 个区县都能这么搞,那天下岂不大乱了?
所以哪怕不是为了建立法治,而只是为了维护统治秩序,这种事也必须要严厉禁止。
公权力的威力真的不宜肆意扩大,类似防控的层层加码,最终危害的更多是普通老百姓。
电信诈骗包括网络赌博的,现在都是在境外搞业务,通过地下钱庄把钱搞进来。大部分都流进房地产了,进去周转一下,倒腾几手干干净净。胡建某地诈骗大本营那些上岸的老板们,都在老家起六七楼的大别野,完了在厦门五 X 湾搞大平层,不然哪来的钱?至于查不查,想不想查,P 民百姓不懂,也不敢想。
简单粗暴的处理,看着很爽但是后面体现的问题很不好;
连坐是指因他人犯罪而使与犯罪者有一定关系的人连带受刑的制度;
诈骗人员非法所得应该被查处、去惩罚犯罪人员,这才是法律应该做的事情;
孩子是一个独立的个体,谁犯罪处罚谁天经地义,不能用别人的错误去惩罚一个未参与犯罪的人。
涉及违宪建议举报
说真的,要么直接写进法律里,所有罪犯(管你是诈骗还是小偷还是抢劫)一视同仁,ta 的亲属一律连坐;不然只是某个地方的规定,没有法律依据,那要怎么延伸真的就是看官老爷的了(尤其在银行暴雷和红码事件发生之后,就会发现底线这玩意能破一次就能破第二次,关键是,泛滥起来就没人刹得住车、没有人能管得住高层)
秦国的法度一贯如此的啊
其实这事儿,有过类似的事,当时的舆论反应是,干得好。
就是贩毒。
警察把人抓到之后,会把人押回他老家,当场把他给家里建的房子炸掉,
牺牲你一个,幸福一家人?
想得美,炸!
所以这事儿,还是屁股决定脑袋。
受害者肯定是要叫好的。
我本以为河南红码事件已是让人无语,没想到福建电诈人员子女被禁止上公立优质小学更是让人无语了。我们是法治国家哎,我们是实施依法治国战略的哎,每个人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哎。我们通过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建立了新中国,废除了野蛮落后不人道的酷刑制度,连坐制度,保甲制度等封建残余制度。经过几代人前赴后继青丝变白发的努力建立了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然后某些人打着法治的旗号,又把连坐制度这种封建毒草又请回来了。那要是这样的话,我们开设法学院干嘛?设立律师制度干嘛?还要费劲地搞法治建设干嘛?一句话就是,如果道歉有用的话,还要警察干嘛?
福建某些地方政府的做派是典型的人治思维,绝不是法治思维。电诈人员可不可恶?当然可恶。多少好人家的养老金救命救急钱血汗钱被骗的干干净净,家破人亡妻离子散的更是屡屡见诸报端。但因为她(他)的父母亲人是电诈人员就不准其子女不得上优质公立学校,可以啊,请拿出相关法律法规,哪一条哪一款规定的。说啊!我们是法治社会,不是包青天社会。电诈人员是否涉嫌犯罪,应该由司法部门依法进行调查审理。同理她或他的孩子能否进入公立优质学校乃至于以后参军考研考公考编,都是有法律法规来甄别确定的。要是能发一纸公文就可以了,那要法律法规干嘛?摆着好看吗?
至于这么做的后果是什么?不仅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引发更多的问题。无法想象这些生来就因为父母亲人的问题而受到明的暗的歧视的孩子会怎样面对未来的人生之路。一旦引导不好或坐视不管,导致其形成了反人类反社会仇视我们的国家的扭曲人格,那造成的恶劣后果就得我们整个国家整个社会集体为其买单。
最后,建议对于电诈人员的子女实施社会化抚养制度,同样那些因父母亲人涉嫌犯罪而无力无法抚养其子女也可以适用。由国家立法实施,把我们的教育经费提升到占 gdp 的 20% 以上。将这些孩子抚养权监护权收归国有,由国家派出生活老师学习老师心理老师来代为抚养监护,以降低这些孩子未来的贫困率、自杀率和犯罪率。这样做总比 “电诈人员子女不得上优质公立学校” 的规定要好吧!
我穿越了????
我支持,我知道还有很多方式 。
但我就是支持。
我已经厌烦了圣母婊们说犯罪分子的后代是无辜的这种言论了。
父母辈违法犯罪贪污受贿来的钱,给孩子享受了。
末了来一句,孩子是无辜的。
无辜你妈了个逼。
匿了
不要生孩子。
事实上在当前的政治环境下,你生的孩子不过是向利维坦递交的一名人质而已。
一个单身狗,你不用物理手段很难约束的,上征信都没用。但是如果你有个娃,随便啥部门出个白条来搞搞你家的小孩,你就束手就擒。
比如无访户中考加分,你还会上访吗?
家长不打疫苗小孩不能上学,你说你身体不好不能打疫苗,有人信吗?
诸如此类等等等等。
什么事依法治国?!我们任重而道远
又不是不让读书了,没什么不
连坐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
上小学都要政审了?
有这一条法律吗?
宪法怎么写的呢?
这是可以说的吗?
2022 年了还能因父罪没入贱籍
是公平的,你知道电诈背后是无数破碎家庭的破碎人生,他们很多人都已经结不起婚生不起孩子了,你有孩子居然还活的很好,这才是不公平。
不支持子女连坐。
建议把 “诈骗之乡” 的美名挂满全村。
干得漂亮,反正我不搞电诈。
这个朋友不懂罢了。“双减” 以后,不管公立学校私立学校都是一样,没有好坏之分的捏。
以前:说你红你就红 不红也红
以后:说你诈你就诈 不诈也诈
你不听我的 我有一百种方法让你刑
今天是子女连坐,明天就是亲戚连坐,当官的都是得寸进尺,没人嫌弃权利小。
现在你不抵制权利的任性,当你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犯罪,而你被连坐的时候,谁又为你发声。
谁还记得上海 “最后一代”,看来人都是健忘的。
我记得有个回答禁毒的文章说怎么样震慑贩毒者的决心,说是把贩毒者拉倒他用贩毒这家盖的房子这里,当着毒贩的面把他盖的房子给炸了。
按照高赞的说法,是不是这种也算是搞株连吗?我是觉得刑罚主要用来震慑,让犯罪者知道犯罪成本高于犯罪的收益,这样他们想要犯罪就需要再三考虑。
首先查了下十个一律是啥
涉及:电信诈骗以及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等的教育、工作、其他人事关系等的处分,不论参与程度、不论其社会危害程度 “一律” 实施“连坐”。
只能说发生在福建,若是某些省份还真不敢说 zf 不是→_→。
首先第一点
《刑法》第十三条对犯罪规定了一个非常长的定义: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也就是说哪怕你电信诈骗金额较低或社会影响较弱或参与程度及小甚至可能只是受雇佣的做饭阿姨在法院上据此出罪或未构成犯罪,但按十个一律的玩法,不管你什么情况,参与了我就打击你亲属打击你配偶打击你子女,这算什么?
第二 假设我是个犯罪,拿把枪指着你要你实施电诈,被十个一律追责的是你还是我和你?
第三既然你是不是犯罪,你是不是犯法不是刑法说了算,不是法庭说了算,街道、区政府今天能认为你电诈就,能舞起烧火棍往你亲友身上砸,明天是不是可以因为你往别人脸上吐了口唾沫就把你老婆孩子架在火场上烤…… 毕竟在我看来骗我多少钱都没有往我脸上吐口水来的严重。
第四假设婚后,我老婆受骗,做了电诈,我因为恐惧十一律对我和孩子的处罚,带着儿女和老婆离婚,是否干涉了我的婚姻等自由。
第五假设我做了电诈,骗了人一万块,另一个人在街上逮着个人打了一巴掌拿走了一万块钱,人家被抓认定刑期仨月出来啥事儿没有,我入罪仨年出来后还要被追责,。
甚至是我在电诈实施过程中知道了这项规定,假设电诈和入户杀人是从一重罪认定的,于是为了不影响亲友,我把被我诈骗过的人都 s 了。这算什么?
等等。。。。
其实。。。。这种规定完全是某些人无能,因为治理不了电诈又了解到其实很多电诈人员是因为活不下去了吃不上饭了跑去做的电诈,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于是铤而走险,但走私黄赌毒之类却又不敢干不想干,觉得骗点钱而受的良心谴责比前面提到的要好受多了,甚至有劫富济贫的自我安慰催眠,他们了解,于是他们找这些底层人的弱点,他们自己是豁出去了,但总会有他们豁不出去的东西,比如。。。配偶,比如孩子等
于是。。。。。。某些人不好好琢磨给这些底层苦难人予以帮助和引导,任由其自我挣扎,折腾失误了给自己造成政绩负面影响了就一顿戕害。。。。。这些人不是刽子手,这些人是活生生的恶,为此项政策的每一声鼓掌,都是射向苦难者的刺。
法律真正的主要打击对象。。。。从来是手持法律的人。
法律应该是权利的锁扣。。。。。而不是权利的刀。
为了保护坏人永远冲在第一线,就算威胁无辜者,也要坚决保护坏人。
对一些人来说,不搞死刑,不搞株连。
那法律对他们来说,也不能说是和没有一样。
因为法律还要保护他们!
以前看过一个故事,不知真假。
说某国移民局查非法移民,是不能去学校通过调查学生来找其非法移民父母的,因为一旦调查,那些非法移民就不会把孩子送到学校,而是在家散养,这些孩子会失去基本的教育,长大后没文化,没有正确的法律观念和做人道理,为了谋生就只能去干灰色产业,甚至去贩毒。从而导致社会问题加剧。
虽然故事不知真假,但我感觉这么做确实很好。父母差,不代表孩子差。通过对孩子的教育来分化和其父母的意识认同。如果现在限制电信诈骗子女的教育,会不会让孩子也进入学习差,成人后接着干电信诈骗的恶性循环呢?
对于电信诈骗人员的处罚,按照法律来就好,判刑、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如果处罚太轻,那就调整法律量刑。
但是他们的子女应该接受正常人的教育,只有接受好的教育,树立正确的核心价值观,这些孩子才不会走犯罪的老路,社会才能稳中向好。
孩子是无辜的,他的未来在他自己手中,他们也不想拥有犯罪的父母,但他们没有选择。现在国家应该给这些孩子一个机会,让他们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自己的命运。
离谱,连坐这种上古时期的秦律,现代还能复活。希望下一步能看到凌迟,枭首的公开展览。
有用吗?根本没用!
就这些诈骗分子,稍微从手里留下点,让孩子上个高端私立不比上公立好?
最重要的原因是,为什么父母犯罪,为什么要让孩子去承担?这和商鞅变法的株连有什么区别?
我深刻痛恨这些诈骗分子,如果认为对于这类人群处罚太轻,完全可以出台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比如惩罚性罚款、提高刑事处罚等手段都可以,甚至判处死立执也不是不行,毕竟有些人诈骗千万甚至上亿,多少家庭毁于一旦,这种行为对社会完成的危害比单纯的杀害几个人还打。
谁的错误谁来承担,少搞这些株连,现在讲究法治,这种做法是一点法治也不讲,虽然依法治国,实际情况如何大家都懂,但政府带头不讲法也是罕见。
第一次看见这个问题是在头条上,评论一片叫好,我无法理解
很多人评论只是禁止上优质小学,又不是不让上学,适度的惩罚哪里有问题?
我感觉很悲哀,问题的本质在于对犯罪分子的惩罚延续到了孩子身上,这与当年地主的孩子无法上学一样
我最近一年多很难受,我以前坚信我们在向好的方向发展,但现在总感觉在开倒车
悲哀的是,大部分人却都是叫好声,无法意识到
实在气不过,你可以把人毙了嘛,欺负一小孩算什么本事?
记得前几年看过一个新闻,云南那边,如果抓到贩毒份子,会让他看着把他家的新房子爆破掉。
对于贩毒份子,恐怖份子,电信诈骗的,搞连坐没什么毛病,估计也只有连坐才能真的让他们知道自己还是个人吧。
要不让领导先走?
既然都株连了,不如先用在贪污腐败,违反乱纪的领导干部身上?毕竟现在没上亿都不好意思说自己贪污?
权力越大,出现问题的影响越大嘛,不比诈骗影响大?
看了一圈回答,确实是洼地
①犯错的是大人,不是小孩,所以,小孩是无辜的。
②烈士父母,小孩加分,这是正常的,合乎情理。
那些说烈士不让加分的,你把他们父母还回来啊。 请理智对待事情。
有福同享,有难不能同当。
就因为他还只是个孩子。
被骗的人在天台嗷嗷吹风,电诈子女在别墅咔咔炫龙虾。
被骗的家庭妻离子散,孩子上学成天换学校躲要债的,电诈子女问为什么不能上好学校。
这个问题我的想法经历了以下阶段。
第一阶段:不太好,毕竟违法犯罪的又不是电诈人员的子女,这种做法不就是连坐?
第二阶段:虽说违法犯罪的不是电诈人员的子女,但电诈人员诈骗所得的钱财用于子女身上,子女因此获益了,这么一说对他们进行一些惩戒手段也是应该的。
第三阶段:但难保有电诈人员是抛妻弃子之徒,诈骗所得完全用于自我享乐,子女没享受过任何收益,但却因此遭受无妄之灾。公安对此应该对电诈人员的资金流向进行调查啊,这种一刀切的做法是不是有点属于懒政了?
第四阶段:虽说一刀切有点不妥,但统计资金流向和用途的工作量确实太大,而且未惠及子女的人员比重应该较小。一刀切也算是没什么问题。
第五阶段:qtm,关我啥事,我一没被骗,二不是诈骗犯。我想这么多做锤子,爱咋咋滴吧。
冤有头, 债有主
谁剥夺你上学的权力, 你就找谁, 别滥伤无辜就行
贪官呢?
这种规定要谨慎,要是发展的不好,说不定哪天你突然受到莫名的限制和处罚,是因为你一个没怎么见过面的亲戚犯了事。
把这群害得别人倾家荡产的畜牲往死里弄
简而言之,就是我们不能靠不正义的程序来追求实体正义,在法律中,程序正义应该高于实体正义。
不过对于这些执行人员来讲,可能只有攻守易位时,才能体会到限制权力和维护程序正义的重要性吧。(某本书上看到的,差不多意思)
首先,此规定并非剥夺接受教育的权利,仅仅只是限制一部分学校的报名。第二,该生最终入学的学校距家 15 分钟车程,在实际生活中并未造成过大困扰。第三,对于经济犯罪,很难进行犯罪资金追回,而国内的义务教育政策,是和户籍地绑定的,也就是说对于这类经济犯罪犯,很有可能形成一人顶罪,全家享福的情况,就像该事件中提到的购买学区房,其使用资金也是有可能并非合法所得的。第四,对于一些回答是今天是电诈被限制,明天就是上访被限制,这属实有点过度解读,不否定确实有部分地方政府干过这些事,但是这和此事件并没有必然关系,没有对电诈做出限制也不代表不会有地方政府违法设限,所以大可不必过度解读。
今年是 2022 年吧,怎么还搞封建那一套?这不就是从小培养到社会思想吗?
现在学生的受教育权是公平的吗?家长没有买学区房,孩子能上的了好学校?父母参与电信诈骗、犯罪,买个学区房,小孩子就能上好学校,这样对别的孩子来说就公平?孩子在这个社会能受到的待遇,基本上取决于父母什么 “阶层”,父母做的事可能不影响子女?按这么说考公、参军、入党都不要政审了、你跟王思聪身家应该平均一下?
他们担心孩子上不了好学校,我担心被诈骗的人孩子有可能都上不了学。
如果有电信诈骗案底的人子女不能就近入学,那
为什么暴力犯罪的人没有被剥夺人身自由?
为什么偷税漏税没有被收缴全部财产?
为什么强奸犯为什么没有被阉割?
为什么贪污腐败为什么没有被限制家属不得考公?
为什么企业违反劳动法没有吊销执照?
为什么生产有害物质超标的工厂没有勒令关停?
为什么开发商建筑烂尾没有追回全部预售款?
为什么有过新冠阳性历史不限制工作?
哦等一下,最后这个上个月还真有。
我们大多是人还停留在好人和坏人的二维是非观,好人就要捧成神仙,坏人就要踩上一万只脚,永世不得翻身
诸位支持秦法的,我提醒一下你们,你们参与讨论已经够判流放了
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者,卫鞅曰 “此皆乱化之民也”,尽迁之于边城。其后民莫敢议令。
比封建社会不如,封建时代还有大概相对的恩荫制度呢
姥爷在给自己的权力松绑,把权力放出制度的笼子。不知道一群牛马跟着起什么哄。
一句话,支持保障诈骗人子女权力的,全部祝愿你被电炸骗钱。
一群人,读了两年书脑子都歪了。
现在的问题就是,gov 既想要权力的扩大,又不想担负起相应的责任。
父母涉电信诈骗,惩罚父母就可以了,限制子女上优质公办学校似乎不妥。
好的惩戒规则是解决问题,而不是带来更多,更严重的问题。
如果觉得现有的惩罚太轻,不足以令涉骗人员痛改前非,可以适当地加大惩罚力度,比如增加罚款,增加限制,这些惩罚应该只针对涉骗人员,不应该针对他们的子女。
如果把对涉骗人员的惩罚部分转嫁到子女身上,会引起其它的更严重的问题。比如:
A 教育公平问题。
B 既然可以部分转嫁到子女身上,也可以转嫁到父母,甚至其他有关人(不涉骗)的身上。
C 既然电信诈骗可以罪及他人,那么其它的犯罪也可以罪及他人。
这样一来,问题就太麻烦了。
还不如只加大对涉骗人员的惩罚力度,惩罚到他们不敢再犯就可以了。这样麻烦会少很多。
没想到知乎上电诈分子及骗子家属这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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