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网称将继续向中科院所属各院所提供服务,直至 2022 年度协议签署并启动服务,有哪些值得关注的信息?
知乎用户 贝壳财经 发表 总结了一下情况,是这样的。在 2022 年之前,中科院采用统一集中采购模式,一年买一次,所有院所都可以使用一年。 2021 年协议结束之后,中科院就没续订了。知网和中科院商定把 2021 …
1200 亿赔不起,那就打折 120 亿。要是再赔不起,那就关闭服务器,宣布破产,卷铺盖走人。这只是气话,并不一定是现实。
没被起诉之前,那都是肆无忌惮,狂妄自己,甚至无法无天。被起诉就处处装可怜,装弱势群体。
对方律师说,我们没这么多盈利,也赔不了这么多钱。那目前那个情况,按照法院判决,那 1,200 亿是逃脱不了的。不过知网就可能面临破产,就是真的卷铺盖走人。
要是这样的话有很多人,会来同情知网,甚至对作家这边进行道德绑架。所以说律师这一招是很聪明的,想通过舆论来反败为胜。这个案件当中,可能到最后没能如大家所愿,判决赔款 1,200 亿。
中间有可能会出现很多因素,毕竟这个金额不是小数目。到最后可能知网也不会破产,因为政策不允许。除非有能够替代他的马上出现,那可能真的会被取代。
毕竟他会涉及到所在地的税收,招商引资项目,还有可能是银行贷款,以及多方面的合作等等。其实里面涉及到很多,那我们无法触及到的方面。毕竟法治,要引领、促进和保障,服务经济发展。
虽然我们一直在怼知网,但是我们没有了解到更深层的,也没有具体清楚它背后有千丝万缕的因素。
比如说让一个企业破产,这个企业的 5000 员工,那会不会就暂时的失业了。那这么多人失业,会不会对社会的稳定带来影响。可能这些都需要综合的考虑,当然只是个人的看法而已。
虽然有时候说,自作孽不可活,但可以苟活!
赔不起就分期赔,别总想着摆烂,耍无赖根本于事无补。
上次看到使用类似骚操作的人是皮带哥许老板,这次轮到了知网。
真的是小刀拉屁股,开了眼儿。
此时此刻知网没了往日的嚣张和傲慢,却像是一个在地上撒泼打滚的耍赖皮的熊孩子。
就在前不久,由于无法承受千万的巨额续订费,中科院不得不停用了知网,在网上引发热议。
作家陈应松的这次起诉也是单打独斗,而去年赵德馨教授起诉知网侵权的官司依然是单打独斗,而且还上了热搜。
知网不仅在没有通知本人的情况下,收录了他的多篇论文,更离谱的是他自己下载时还要付费,而且知网一分钱稿费都没有给他。
然后赵教授把知网告上法庭,胜诉并获赔了 70 万元。
本以为这个事就算结束了,谁曾想中国知网却怀恨在心,愤怒高喊不再收录赵教授的文章,已收录的也全部下架。
自此,赵教授的论文失去了传播的渠道。
后来虽然又经过一次维权,知网向赵教授道歉,但是也没有再将论文恢复上架。
真的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公司,论文作者合理维权,却遭到知网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傲慢无礼的嘴脸,当真是丑陋之极。
然而这样仅靠个人继续单打独斗下去根本成不了气候,不如中科院牵头,各大高校响应,众研究机构纷纷跟进,拧成一股绳。
派出代表跟知网进行谈判,打破知网的垄断,将论文传播方式和收益的分配进行约定,让论文作者得到合理的回报,也让论文还能够广泛的传播。
另外,到了这个地步,监管部门应该入场干涉了,知网明显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剥削论文作者的利益,监管部门不应该坐视不管。
科研人员是科技兴国的基石,他们的利益受到侵犯,将严重打击他们的科研积极性,只有很好的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才能让他们没有后顾之忧,全身心投入到科研工作中去,解决众多的卡脖子问题,助力我国科技腾飞,大国崛起。
还挺搞笑的…
辩护理由:
第一、我陪不起 1200 亿。
能不能赔得起是判决依据吗?按照这种逻辑,中国没有所谓老赖了,更没有因为债务跳楼的了。
第二、作者在较长时期知道作品被传播引用,也没有提出 “停止侵权”“要求删除” 等要求。
我就直接骂了… 就那啥,挺不要脸的。
人家没有要求你删除,你就明目张胆地侵权呗。
自己犯法了赖原告呗… 你为什么不要求我删除呢?
你们这么大一个公司的遵纪守法全靠创作人监督呗?
一年营业收入 12 亿,都挣那么多钱了,找个靠谱点的律师,别扣扣搜搜的。
整这么不专业,沦为笑柄。
问了几个高校图书馆的朋友,他们有的买知网的论文库,有的买知网的查重,情况各不一样。
他们对知网的销售人员看法倒是出奇的一致:
史诗般牛 B。
感觉知网才是甲方 :爱搭不理,我不着急。爱用不用,不用就算数。
知网每年的服务包还不一样。你以为花去年那点钱,还是原样买那几个包保持稳定就行,可是苦逼知网每年换包里的内容,一不留神就发现少了点啥,得加钱。
他们还告诉我:你猜,还有一个公司态度更坏坏,报价更高,而且我们一点办法都没有,号称加个工作量一天的活就敢开吓人的高价,爱做不做。
大家一起猜,这是哪个公司?下拉看结果:
传说中的 ZHENG FANG 教务系统,人家也是战斗机。哈哈哈。
垄断猛于虎,不得不防。
觉得玩不起可以把公司捐献给国家,或者送给我也行。
知网代理人请你脸伸过来,法律的问题我们用法律的巴掌来回答。
一个靠科研论文赚钱的公司,代理人说出这样不科学的法盲话我也表示很无语。
2021 年 8 月 03 日,一个叫 “TOURAN 透然净颜套” 的化妆品在新疆造成多起不良反应被立案调查。
经抽样检验,广东省药品检验所出具的《检验报告》(编号分别为 2021A08713、2021A08714、2021A08715)检验结论为:“TOURAN 透然净颜套” 内含的单品 “透然靓肤液”〔按《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 年版)检验水杨酸,检出标签 / 备案凭证未标识的成分水杨酸、同时 pH 值不符合规定〕。
包装盒正面宣传有专利,标有 “实用新型专利成分‘’但是专利是提取、制备的装置,而不是原料成分的专利,当事人在未被授予专利权的产品上标注专利标识的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所指的假冒专利行为。
这个不重要,我们看看当事人的违法所得为 33635 元。
被处罚了多少呢?
罚没款合计 1554371 元。
然后,当事人在听证会上和知网这个大哥一样,提出了以下意见:
一、处罚过重,请求从轻处理。(罚款根据法规条文罚款的,一点都没重)
二、存在立功表现。(并没有)
三、本次事件是由恶意举报引起的。(你违法生产销售,人家举报那是正常的,不存在恶意举报)
四、当事人经营困难,已到濒临破产境地。希望我局从轻处理。(不予理会,维持判决)
案件原文:
赔不起就不罚,那人人可以当老赖。凭什么别人可以被罚到破产就你不行?
首先说观点,这个律师很高明,而不是一些人说的那样低级。
很多人谴责知网代理人搞无赖抗辩,相当于在法庭上耍无赖,告诉法官反正要钱没有、烂命一条,你看着办。他们认为这种策略无效、无用,法院不吃这套。
但是,我个人看法是,法院也许还真吃这一套。
在这个案子的法官眼里,这个无赖抗辩,远比一般人理解的更无赖。因为这种抗辩理由,相当于把法官架在火上烤,是一种非常隐晦的道德绑架。
内涵是:
是,你法院是可以依法审判,判我赔偿 1200 亿,但是你可别忘了,我知网是一家大型企业,且提供的基础性质的服务。如果你让我们赔偿 1200 亿,我们就可能倒闭,整个行业就可能遭遇毁灭性打击,到时候你法院虽然实现了法律效果,但是却没有实现社会效果,所以,你自己掂量掂量。
在法官眼里,可能从知网代理人的代理词中领悟到的意思就是这个。
这种道德绑架抗辩策略是否有效?当然有效。你去翻各级法院的政策文件,会发现这样的措辞——司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啥意思呢,很明显地告诉你,你法院的审判是政务服务的一部分,一大目的是为了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有的时候,这个目的甚至是审判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所谓社会效果。
一个案子依法判得再正确,偏离了这个目的,那也是枉然,政府绝不会说法院的好,相反,可能在年底考核给法院打差评。一个案子不依法审判,但是如果实现了这个目的,这就是 “公认” 的“好”判决。
所以,在这个目的的引领下,一些时候,法院是不可能完全按照法条来操作的。比如有些查封,按照法律规定应该死查封,但是政策文件说了,要 “放水养鱼”、“活查封”,所以不可能死查封,不能把企业弄死,这就是所谓放水养鱼;对某些老赖被执行人,依法必须上一些执行手段,但是政策文件说了,要“善意文明” 执行,所以也不可能依法强硬执行。
在这种精神的指引下,法院一定程度上还是吃企业、当事人 “道德绑架” 这一套的,因为上有政策,下有考核。很多律师也摸透了法院的心理。
如果你有司法实践经验,你就会知道,这种代理策略是很常见的。很多律师会堂而皇之地在自己的代理词上写上这么一段话:
1、本企业是国家(地方)重点扶持(招商引资)企业,所以…;
或 2、本次诉讼关系到 xx 行业的健康发展,所以…
或 3、本企业有 3000 名员工等着这个案子发工资,所以…
这些话不是废话,而是对法院进行道德绑架的高级代理词。法院看到这种代理词,也许会真的慎重考虑,进而调整刚性的裁判尺度。
这也是判决结果、执行结果不好预测的原因,因为你不知道哪个 G 点成了所谓的社会效果和 xx 效果。
正如这个知网代理人,他明显就知道,法院的审判,并不仅仅是依法裁判,还有价值的取舍、精神的贯彻,法院不可能因为一些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就把知网搞死。
如果有的法官是个愣头青,不明白这个道理,律师就必须把这个道理给法官讲透,讲到法官自己都忐忑不安,感觉这个案子 “判错” 了,自己的饭碗不保。
所以我说,这个律师的代理策略并不低级,而是吃透了法律和政策的精神,反而是比较高级的。
写到最后,我突然想起,这个律师的代理策略,有点像余华小说《在细雨中呼喊》中的一句词——老天爷, 你下吊吧! x 死我吧!
老天爷是不可能真的下吊的,代理人对此心知肚明,但是代理人却可以利用老天爷的心理,对老天爷(法院)进行道德绑架。
猴子老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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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优秀回答者
法律盐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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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我所知,法院还真可能会考虑知网赔不赔得起。
一方面是,知网作为大型企业,有国家政策扶持,又是学术基础设施,法官判决的时候自然会掂量掂量。这一方面
已经说到了。
作为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我还想补充另一个方面:目前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绝大多数案件中,赔偿额有计算标准,但是这些计算标准都不好用,事实上会滑向没有标准,纯靠法官拍脑袋。
比如计算侵权人的获利。请问这个玩意到底怎么计算和证明?我作为权利人,我怎么能拿到侵权人的全套账本、财务原始凭证?怎么能拿到侵权人工厂里的生产记录?即使我在法庭上要求对方提交,对方一句轻飘飘的 “弄丢了” 就避开了。
大多数(90% 以上)的权利人使劲浑身解数,最后仍然是无法证明。而无法证明的话,就由法官参考案件的侵权程度、恶意、规模、时长等方面来自主确定。
这就给了法官足够大的自由裁量权空间。她真的可以因为被告赔不起,就以 “无法确定侵权获利” 为由给被告确定一个相当低的赔偿数额。这种事情我今年已经遇到好几次了,有一个案件,因为被告赔不起,法官给被告确定的赔偿额比原告的律师费还低,让原告真正实现了“维权亏本”。
所以我对知网这个案件是悲观的。
同时我认为现有的制度需要改革。法律不能强人所难,要求原告去证明被告账本里记载的东西,能证明反而是侵害了被告的商业秘密。现在的制度下,能保护好自己知识产权的原告凤毛麟角,他们不但似邓通有钱、似西门庆有时间,还得举证能力赛神仙。我觉得应该由原告说一个数,被告如果能举证获利低于这个数,按照举证情况赔;不能,就按照这个数赔。
赔不起就破产清算呗,留着过年吗?
两头赚黑心钱的时候偷着乐
被人家合法维权了,出来哭穷了
要点脸好吗?
知网自己也说了,就算按 200 元的标准
在库的作品都要赔 1200 亿元
也就是说,知网未经授权侵权的内容堆积如山
如果要罚可以罚到倾家荡产
现在出来哭穷,你看有人搭理你吗?
一个不生产内容的平台,靠着垄断吃着用户和创作者的钱
这种黑心平台,早就该关门倒闭了
你看有多少高校交不起知网的续费
每年涨价,还出来哭穷???
真的看着就来气!
贴一个以前的回答↓
技术让知识越来越便宜,而垄断让知识越来越昂贵。
知网作为一个平台,又不生产内容。
却以垄断地位每年赚十多亿。
更恶心的是知网的贪婪,每年都在涨价。
这个问题由来已久
早在 2012 年,南京师范大学就宣布停用知网,改用万方和维普。
2016 年,北京大学图书馆也发布通知称,该校可能无法及时续订知网,原因是 “数据库商涨价过高”。
2016 年,武汉理工大学图书馆更是直言知网 “涨价离谱”,还提供了数据佐证。
2000 年以来,同方知网对该校的报价每年涨幅都超过 10%,特别是 2012 年,涨幅高达 24.36%
从 2010 年到 2016 年的涨幅为 132.86%,年平均涨幅 18.98%。
还有太原理工、集美大学等高校都相继停用知网。
但悲哀的是,最后很多学校顶不住压力,只能硬着头皮续订了。
除了吸高校的血,知网还吸创作者的血。
真正生产内容的作者,只有几百元稿费。
甚至被知网白嫖 (擅自收录他人成果并收费)
太离谱了
就拿武汉大学刘春波的博士论文《舆论引导轮》来说
下载量为 22871 次,下载费用为 25 元每本
也就是说光是这个论文,为知网带来了 57 万元的收入。
而据媒体报道,刘春波本人仅仅拿到了 400 元知网充值卡和 100 元现金奖励。
好家伙,真是好家伙!
一个不生产内容的平台,却的拿着别人的作品赚着巨额利润。
这合理吗?
要改变的并不是价格调整,而是这套收费模式。
再老老实实的把创作者该有的权益补上!
高俅在汴梁接头做无赖的时候,一次讹诈卖艺的外乡人。
他们说街头是他们的地盘,在这里卖艺必须给他们一笔保护费。可这个卖艺的刚开张,哪里有钱给他们,高俅他们几个无赖不但砸烂了摊子,还逼着人家写欠条。
卖艺的可不敢欠这些无赖钱,把前两天挣到的钱都拿出来,跪着求高俅放过他。但这几个无赖就是不依不饶。
此时围观的人群越来越看不下去,开始有人说高俅他们太过分。高俅哪里怕这个,指着人群大骂:“谁说我们过分,留下姓名,收拾完了这个就去你家找你!”
人群中有一条好汉叫做王进,是八十万禁军教头,从人群中走出来。顺手拿起地上的一条藤棒,几下就把高俅他们打趴下了。
王进要高俅给卖艺的赔不是,还要赔偿人家的损失。
高俅却是肉烂嘴不烂,喊道:“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你要是有本事就打死爷爷,不然早晚找你的晦气!”
我非常赞同
的说法,知网代理人的策略是对的,也是很高明的,等于把这个棘手推给了法官,因为我们都知道法律的目的什么,服务到对象是什么。
这个就好比一个公司里面的业务和风险两个职位,业务为了利润不会在意其他,但是风险上却要控制风险的存在,但是风险的责任也必须是在促进业务形成基础上进行的有效风险防控,否则,风险控制住了,业务没有做成,那么公司也就黄了。
换在这个案子上,知网属于大型服务型企业,法院属于通过法律进行裁决。但是法院是支持对方把知网搞死还是在促进知网可以后续有效运营的前提下进行合理综合判断?这个也是一门功课和学问。
记得我代理的一个案件,股权转让纠纷。对方是当地的百年老字号,但是对方就提出了,如果按照审计的方式确定公司的价值,那么将严重影响公司的发展以及公司对其他股东的利益同时对当地的其他类似企业形成的股权纠纷造成不良的示范影响。
结果,就可想而知了,对方把这个事情上升到一个经济层面和行业整体层面后,法官就要考虑社会层面的问题了。
去问问毕业生,无论本科还是研究生,以 200 元 / 千字价格卖给他们现成的论文,包过答辩的。
你看看他们会不会挤破头要来花这钱。
200 元 / 千字,贵吗。这跟白送一样好吧。我他吗查几次重都不止这个价。
还从啥法律角度解读啊,道理很简单,不是你的你别动,拿了的全还回来,吃了的全吐出来。
欠债的赔不赔得起,关人家债主什么事?
这是一个索赔标准的问题。也涉及到了一个著作权赔偿的问题。
同国外的学术巨头出版社提供的论文下载相比,知网与作者之间隔了杂志这一层。
这就导致了知网的尴尬境地。
作者拥有论文的知识产权,以及享有对应的权益。
而知网只是跟杂志以及大学相关机构签订了合作协议。但是杂志社大部分没有告之作者。这就是知网会输掉官司的原因。
这就好比国内几大图片流氓维权的公司一样,他们声称拥有了图片的知识产权,但是实际上并没有获得该图片的著作权,这样一来这几个公司一旦碰到人反起诉,很容易直接挂掉。
比如这几个流氓公司把国旗的图片拿去声称他们拥有知识产权。
赵德馨教授同知网打官司且赢了知网,就形成了一个标杆作用。
赵德鑫教授告知网,赔偿的金额是 200 元 / 千字的赔偿标准。
陈应松提出的标准是 1500 元 / 千字的赔偿标准。
知网的代理人表示的重点是下面的内容。
原告提出的赔偿标准过高。
对这些作品的使用行为,是基于历史和 20 世纪末一些政策的原因。
“被告从那个时间开始做期刊的数字化工作,形成了长期稳定的合作方式,延续至今。”
他强调,在那个时期,都没有关于信息网络传播的法律规定,而且作者本人在较长时期知道作品被传播引用,也没有向被告提出 “停止侵权”“要求删除” 等要求。
“我们认为,作者、期刊和被告,形成了 一种比较稳定的使用关系。”
上面的关键点是,期刊有没有告之作者,电子出版物相关的权利与义务。
大家集中火力吐槽 1200 亿。这说明知网太招人恨了。
同时也说明在中文的论文领域又离不开他。他成就了事实上的垄断。
另外在硕士博士论文中,不知道硕士博士生有没有机会说不同意知网收录?
吐槽垄断容易,但是打倒与拒绝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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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诉诸法律,是向法理问【你知网该不该赔】和【如果该赔,你知网该赔多少?】;不是向知网自己问【你赔不赔得起?】。
如果法律给出的解释是该赔,但是你却赔不起,那你可以分期嘛,也可以破产清算。赔不起又不代表你不该赔。
赔不起就倒闭。
我觉得知网这样的企业根本就不该存在。
他能贡献的最好的社会价值就是收归国有。
律师用这种方式进行道德绑架,凸显该企业社会价值,思路是没错;问题在于这个企业,它的社会价值根本就是负的,已经成为科研的拦路虎。
是时候承认让这样的企业成为企业是个错误,尽早收归国有吧。因为对科研来说,它是像邮政,公交那样的基础设施。这种设施只应该国有。
那就先赔 120 亿吧。
这律师的逻辑约等于:我犯法了,但是我赔不起,所以你不能判我赔。
知网啊知网,最近真是墙倒众人推啊。(网上也曝出了市场监管局对知网可能要开始反垄断审查的新闻)
别的咱就不说了,咱就说说论文查重这事。
还记得自己是个学生的时候,临近毕业,学校告知论文要知网查重后才能过关。(而且说了其他系统不行)
于是大家都想自己先在知网上查一查,确保没问题后再提交学校查重。
自己当时网上看了一下知网查重价格,人都懵了,那是一个宁愿学校查重过不了也不想花这个冤枉钱的价格。(狗头)
后来自己去某宝上找了某个查重系统(这里就不说了,避免广告之嫌),价格印象里也就几十、一百左右。
而且这个系统比知网貌似更加严格。
在这我就想问了,论文查重,个人认为不就是系统数据比对一下。系统搭建好之后,后期还有什么成本啊?干嘛要收那么高的费用啊?
别的更严格算法的系统都能那么便宜,你们为什么不能啊?
法律现成的啊,中国公司法、破产法,都摆在那儿。
赔不起就要么债转股,要么破产清算,或者自己想别的办法。
跟这打滚儿耍赖呢?笑死
侵权赚钱笑哈哈,报应来了傻了眼。
拿别人论文一年挣十亿;
未经允许拿别人作品收钱,侵权;
别人来告,就先威胁说以后再不收录你作品;
知道搞不赢,就摆烂说自己赔不起。
为啥知网那么牛?一言以蔽之,垄断。
2007 年硕博论文要求检测,和 2011 年本科论文也要求检测后,论文数据库的重要性体现出来。
其他数据库如维普,文献没有知网那么全,知网的查重结果更权威。所以知网实际达成了垄断,检索价格十倍于其他数据库。强如北大,最后也得妥协。
那么它的软肋在哪里?侵权。未经授权使用他人文献去赚钱。
我一想我那几篇划水论文,也可以去告告试试啊哈哈哈哈。
收钱的时候,你是垄断行业的霸道总裁。
让你赔钱了,你就化身为小可怜了?
我们也希望有一个国家有关部门管理的 “知网”,方便我们真正 “为知识付费”,也鼓励作者 “分享知识”。
这个律师的操作很常见,这种策略还相当高明。
当然,法官能采纳多少,这是另外一个层面的问题了。但是这个答辩意见一说出来,就是该别人考虑。
很多人可能觉得很不爽,这辩论呢,要想赔钱了就态度诚恳一点,怎么还开始诉苦了。要钱没有,就这么多的营收,再赔下去公司都没了。
但实际上,这种诉苦策略也是一种以打促和,曲线救国的策略。
先提出来自己的困难,诉诉苦,主审者考虑一下难处吧,是不是酌情减免或者适当减免。就等于说本来是赔 100,先提出来现实困难,来给法院出了难题。
我个人感觉,这种诉苦策略,还是蛮常见的。特别是疫情之后,很多案件都必把新冠疫情不可抗力,经营受到影响,公司经营困难,员工维持生活这一点给加上去。
知识不是属于全人类吗?
知网起源于 1999 年 6 月,由清华大学、清华同方共同发起,是我国最有效的知识传播与数字化学习平台。看上去像盈利机构,却又不像是盈利机构。
像是为了钱,又不像是为了钱。
版权不是保护创作者吗?可是现在获利的人是谁呢?
版权最后也会变成千千万万的作者卖身给阅文的 “工具”,作者们连反抗,搞个断更节都搞不出来。
现在,想学习的人没钱没办法学习知识,没有好的出身没法到好的大学。一切大家都已经接受了,知网反倒让大家更加认清了血淋淋的真相,在我看来,他是功大于过的,起码让知识分子阶级知道什么叫剥削。
作家告知网,是因为有人要告知网;
你能看见 1200 亿,是有人让你知道 1200 亿。
所有的舆论都造出来的,现在的舆论是偏向于 1200 亿,为什么?因为如果造成清华的知网停摆乃至 XX,政治后果不是一个法官负的起责的。
法官也是人,法官也不想卷进 XX 斗争。除非给他上一个政法委部长兼书记,职务等同于最高检察院检察长,他才有可能不被其他小角色干扰,秉公断案。当然,即便是这样,如果有类似级别的介入,他还是要思考的,1200 亿的知网这点能量还是有的。
看了知网的表现,突然觉得许家印绝对是敢作敢当的好老板,人家欠了 2 万亿,也没公开耍流氓;贾会计绝对是为人正直、态度端正的时代楷模,人家都跑到美国去了,还天天表决心,给债主们打鸡血呢!
一般法律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要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反之如果得利人,明知不当得力,又不愿意返还的,或者没能力返还的,就应该让司法机关出面。
否则如果耍赖皮管用,还要警察干什么?
一句话总结:
因为我赔不起 1200 亿,所以我不能赔 3.9 万。
我现在对你的侵权使用是因为你之前长期没有阻止我的侵权行为。
就是耍赖,实际上大部分被知网收录(盗用)的文章,作者都并不知情,也不会提出索赔,都是一件一件处理。像这个案子其实也就几万的案值而已。
这个律师成功地误导了舆论导向。本问题下面排名靠前的回答,我大概扫了一眼,全部被误导。
高校和研究机构是非营利事业性单位。高校和研究机构的学术成果应当无偿对全社会开放。
事实上造成知识的垄断和阻隔,使普通公民不能便利地获得大量学术成果,这才是知网最大的罪恶。
所以控诉知网是为了让他把钱分点出来,让从事学术工作的万千博士再多拿一笔稿费吗?还是为了让几个特别能写的学术明星多一条发家致富的路子吗?
是为了把学术成果归还给人民啊!
这律师说,知网赔不起,他当然赔不起,一家私营(还是外资)公司垄断了全社会本应享有的知识财富,他怎么赔得起?
然后知乎一帮小朋友在说赔不起也得赔。
难道整个抗争的目标不是要把知网也变成非营利全民事业的一部分吗?
知乎有那么一帮小朋友,嘴上喊着反资本反垄断,其实心里只是在想 “凭啥垄断资本不是我”。
你们这个想法,就注定了你们作为垄断资本走狗的阶级属性。还斗争个啥?
烂肉不怕苍蝇多
知网重要吗?
没有知网,
很重要!
越是优势位地的人越喜欢人跟强调则规,因为讲规的则情况下,你永远无法逆袭优地势位的。人
没钱人干翻有人钱在既规定则上是很的难。只有把桌子掀翻了才,有可能,破突规则才有机会。以所,总是讲规则人的,本质是因为则规对他有利。
他是否讲规则,游离在普通人的监督权之外。但是如果你不讲武德,他可以动用一切规则社死你 (ー_ー)!!
知网一天不被处理,什么抄袭借鉴搬运偷盗都只是微不足道的笑话而已。
垄断真好,赚起黑心钱来轻轻松松
早知如此,就要当初。
要钱没有,要命一条。
老赖作风,世所共鉴。
这 7 篇作品共 2.6 万字大约索赔 3.9 万元。1200 亿说的是假设知网里所有内容都是侵权然后按此标准赔偿,有可能所有人都诉讼都一年判决完赔出去?
就算全部都打,那估计也要诉讼个一百年。一百年赔 1200 亿,知网就赔得起了呀,有啥可以大惊小怪的。
无非就是偷换概念,借机压迫而已。
抖音,微信视频号,公众号,微博上的侵权内容海了去了。按照千字 1500 赔偿,几万亿都要赔出去,那法院就能因此不受理侵权案件吗?
别的本身没有,偷换概念,撒泼打滚而已,没看出一点中国知识基础建设的模样,只看到撒泼打滚不讲理
这是个契机,法官要把思路打开,格局放大。
知网现在所面临的困境是内反噬的结果,知网作为一家本应有极大社会外部经济性愿景和使命的企业,最后沦落为学阀恶棍,根本原因在于其自身事实上的垄断地位。
一门可以站着把钱挣了的生意,硬生生做成了黄四郎。所以,他面临的历史意义就必然变成没有他对所有人很重要。
既然无法赔偿,不如所有有形和无形资产整体打包,数据,业务和市场作价出售若干份,引入科研机构、国企央企、民营科技公司甚至混合所有制企业进行竞购,限定竞购成功者必须从事同类业务。如此一来,竞购所得款项用于赔偿,成功竞购者也可以进入该细分市场,打破知网的垄断,形成有效的市场竞争,最终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知识产权良性保护。
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吃肉时全是你,挨刀时说不合理!
《定义:当年居民储蓄率 - 是谁在全球主要国家排名中倒数第一》
《中美消费对比,美国个人储蓄率与零售总额、居民杠杆率、家庭偿债率的几大关系,为何 2008 年次贷危机后美国居民长期厌恶风险》
《全球各国对比:居民消费占 GDP 的比例 - 及宏观杠杆率 - 当年居民负债率》
贷存比仅仅是衡量一个国家居民负债率的指标之一,核心指标还是我们创造的当年居民负债率。
当年居民负债率 = 住户贷款 / 当年住户收入
2021 年末我国 当年居民负债率 = 71.1/49.53=**143.54%**2021 年末美国 当年居民负债率 = 家庭债务占 gdp 比例 / 居民收入占 gdp 的比例 = 78.5%/91.25%=86.02%。(收入占比数值中有发钱的原因,短期较高,实际居民收入占 gdp 的数值为 83.13%,计算后结果为 94.12%)
同理,2020 年 我国当年居民负债率 = 63.19/45.38=139.24% 由于数据统计误差及通用口径计算数据误差,因此大家每次看到的数据都可能存在小规模的波动,但计算方法是不变的,对比之前的数据我们可以看到更加明显的趋势。
一般认为我国居民收入占 gdp 的比例为 43.4%,我们回测数据也采用这个比例,但是事实上我国居民占 gdp 的比例随着 gdp 统计的修正等原因,会发生波动,2020 年 gdp 数值较低,2021 年恢复正常,也可以认为的我们的数据经过了年度调整。
通过上述比对,我们发现 2021 年我国居民的当年负债率较 2020 年提高了 4.32 个百分点,而 2021 年美国的当年居民负债率仅有 86.02%,很显然中国人民的辛苦远大于美国,负债远大于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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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我们再通过另一个指标测算中国家庭的实际负债情况,与美国进行同步对比。
家庭债务偿还率和金融负债比率即将发生的变化 从将于 2013 年 12 月发布的《2013: 第三季度金融负债比率 (FOR) 和债务偿付比率(DSR)》出版物开始,我们将发布 DSR 的两个子部分,并停止发布 FOR 的四个子部分。第一个新的统计数据是抵押贷款 DSR,定义为季度所需抵押贷款总额除以季度个人可支配收入总额。第二个新的统计数据是消费者 DSR,定义为每季度所需的消费者债务支付总额除以每季度的个人可支配收入总额。DSR 是抵押贷款 DSR 和消费者 DSR 的总和。大多数用户应该发现新的 DSR 分量在分析上比以前的分量更有用。由于精确测量的固有挑战,FOR 组件正在被淘汰。将继续公布 2005 年的总数。美联储
根据美国居民家庭债务偿付比率 DSR 的计算原理,我们统计了近十年来,中国家庭债务偿付比例 C-DSR(China -DSR)。
住户收入 = 人口 * 人均可支配收入,由于我们长期住房贷款利率为 4.9% 以上,短期消费贷利息为 7% 以上(实际在 15% 以上),因此结合贷款结构,按照最低利率 6.5% 确定我国的综合贷款利率,根据住户贷款余额 * 利率测算出我国居民的当年需要归还的利息。
由于我国住户 - 个人房贷占住户贷款比例为 53.88%, 中期、短期贷款占比为 46.12%,因此我们粗略计算,中短期贷款占比为住户贷款一半,还款年限为 2.5 年,个人住房贷款还款年限为 25 年,对住户进行每年还款测算,2021 年我国住户需要归还 4.62w 亿利息,本金 15.64w 亿,本息合计 20.27w 亿,当年居民偿债率为 40.92%。
参考《中美对比: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工资性收入的差距有多大,平均主义给我们多计算了多少收入》,工资性收入为可支配收入的 55.66%,2021 年我国居民合计工资性收入为 27.56w 亿,普通老百姓根本没有财产性收入,**实际当年工资偿债率为 73.54%,**留给老百姓日常开支的仅有 7.29w 亿,合计人均开支 5170 元,月均 430 元,正好等于人均最低口粮。
**2021 年末美国家庭偿债率为 9.34%,中国为 40.92%,2007 年次贷危机前美国的家庭偿债率为 13.17%,中国家庭的偿债压力是美国的 4.38 倍,是次贷危机前美国的 3.1 倍。2021 年末美国居民的可支配收入为 20.98w 亿美元,中国居民的可支配收入为 49.53w 亿,2021 年末美国家庭总债务为 15.58w 亿美元,中国家庭的总债务为 71.1w 亿。**按照可支配收入计算,美国人的偿债时间 = 15.58/20.98=0.74 年,中国人的偿债时间 = 71.11/49.53=1.43 年。
当年居民负债率 = 偿债时间 * 100%
至于 2021 年美国当年居民负债率文末结论低于文初测算,主要原因是美国家庭债务占 gdp 的比例的引用数据不同导致的,根据第三方的数据,美国家庭占 gdp 的比例 2021 年四季度为 78.5%,测算值为季度值。而我们实际测算值是根据全年 gdp 进行测算,结论为年度值,未经过季度调整,未经过价格调整。
中国人的偿债时间是美国的 1.93 倍,考虑到中国可支配收入中工资性收入仅仅为 55.66%,美国可支配收入中工资性收入为 62.33%,我国居民的实际偿债时间会更长,至少是美国的 2 倍以上,该数据佐证出中国偿债压力是美国次贷危机前 3.1 倍的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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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各国居民的主要财产结构不同,因此我们没有对比房产、金融资产的总值,欧美各国富人的财富基本都在家族信托和慈善基金内,并不显示在个人账户中,未来如果有更准确的指标,我们再进行比对。
知网律师的意思是:国家(政府)不希望知网倒闭,如果你法官这么判了,知网倒闭了,就是你法官本人的责任,就是没有实现社会效果,就是冤假错案。
不过吧,也许,国家也希望知网倒闭呢?
毕竟,你一年也就十几亿收入,而且知网只有一个,这点税,国家看不上。
而这个国家的主人,广大知网(被迫)使用者,无一不对知网深恶痛绝,期盼着它倒闭的那一天。
如果知网因此倒闭了,我相信舆论会是一片叫好声。国家的主人们恨透了知网,我讲句大不敬的话,国家算老几,政府又算老几,敢私下决定要保护知网?
我希望当事法官能看清人民群众的真正诉求。
让知网倒闭的判决,才是真正实现了社会效果。
首先国内法律是否支持对所有用户的赔偿,即现在我的论文也在知网上,我代表知网所有用户向知网提起诉讼,如诉讼获胜,知网将按照我的赔偿标准,按字数或充值获利、引用赔偿所有用户,可这明显不可行,知网不会赔 1200 亿,12 亿都未必会赔,目前国内没有先例。
我来说句公道话,赔偿 1200 亿确实赔不起!
不过一年赔个 4-5 亿,知网绰绰有余呀。毕竟知网一年的营收是 12 亿,并且毛利率高达 53% 呀。
而且你知网赔掉的大多数也不过是你从纳税人手里赚来的钱罢了。
感兴趣的朋友可以打开中政府采购网搜索一下知网,再搜索一下相关高校。就会发现每年有大批的学校从知网采购服务。
光着表格上的 50 所,平均每所每年就是 100W。四年就是 2 个亿!不仅仅如此,还有地方政府,中央党校也会从知网采购服务。
中国光在册的高校有一千多所,再算上党校地方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采购。这个费用恐怖的吓人!更关键的是,这其中很多钱是国家拨款是教育经费,也就是纳税人的钱!我们用自己辛辛苦苦赚的钱来支撑起来了知网毛利率高达 50% 以上的业务!
而知网实际上并不生产任何的内容,他只是别人文章的搬运工。关键他不仅仅不给人家原作者钱,连招呼都不和人家打招呼,甚至人家用自己的作品还需要花钱。
这几天他股价大跌,为什么大跌?因为如果他给原作者付费,他的商业模式就不成立了。
那他不就是贼吗?
结果一个小偷用偷来的东西,明目张胆地倒卖,然后赚纳税人的钱。最后他居然还上市了!
这不仅仅是中国版权保护的笑话,也是中国股市的笑话呀。
或有望看到新中国知识产权最大一案!
陈应松的代理人提出了 1500 元 / 千字的赔偿要求。被告律师回应,即使按照此前 “比较低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赵德馨教授 200 元 / 千字的赔偿标准,知网全部在库作品要赔 1200 亿元。该律师表示,知网没有这么高的盈利,也无力按此标准赔偿。
说得没错,这个代理人确实在把法官、法院架在火上烤,但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对 “三个效果” 的排序有所区别,审判机关是把 “法律效果” 放在 “社会效果” 之前的!
审判机关该坚持的一定要坚持!
回到题中,如果赔偿仅能以 “赔得起” 为范围定标准,那对不法行为就不再有警诫与惩戒作用,反而是鼓励与纵容,这样的社会效果远比知网赔到破产来得恶劣。
君不见之前互联网企业一再踩着禁区边缘反复横跳,因为 “罚款顶格 50 万”,而他们的获利远不止 50 万。
知网还没到大而不能倒的地步,侵权就是侵权、就该赔偿,公平正义要从每一个小案子做起,3.9 万主张的 “小” 案子是实打实摆在眼前的,1200 亿却只是知网方面的一面之词,除了自证知网侵占知识产权数额特别巨大不能说明什么。
知网方包括现在很多资本方以为:
侵一是为罪,欺万是为雄。
欺得九百万,是为雄中雄。
裹挟着百万级别被侵权欺压的用户给他们当挡箭牌,从而横行霸道,形成一种 “深灰” 和“泛恶”。越是这样,越是不能惯着他们臭毛病,否则,早晚会变成 “黑” 和“恶”。
这起案子在北京互联网法庭审理,级别够高,希望能顶得住压力。如果是在基层的话……
可以用 100% 不带债务的股权作为赔偿啊。本地就业也没有变化。只是原来老板带着债务出局而已。
无论你是谁,只要你起诉知网,我们就是朋友。
站在知网角度: 我知网这么大体量,盘根错节,你法院敢开这个赔偿标准先河?那你不是让我死,你是自己找不痛快。
还好,这个代理人还没有说知网系涉及公共利益的机构,要是再给力点,其实我认为这个也可以加上。尽管我侵权,但是由于我知网为公共利益而生,为天下学人服务,你法院可不能因为这一点侵权就把我按死。你得考虑社会影响。
总之,无论赔偿标准究竟合理与否,知网的态度始终会是我侵权,但我值得轻判。
天下苦知网久矣。
赔不起本来就是绝佳的抗辩理由。或者说这不是抗辩,纯纯摆烂。
比方说甲公司欠了乙公司一百万,乙公司起诉甲公司要求还钱并支付利息违约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共计一百三十万,甲公司雀食没钱,现在都让疫情干趴了,当初借钱想的是稳稳能还上,乙公司当时也觉得甲公司财大气粗肯定能还本付息,结果疫情一来谁也没料到。
那怎么办?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借款合同白纸黑字明明白白,违约条款就是那么写的,合法合规合理,按约定去年年底就该还钱了,结果拖到现在。按理说法院应该支持乙公司的诉讼请求,但是那样甲公司只能卖设备换钱,企业肯定是基本废了。
公司倒闭了员工怎么办,乙公司现在也周转困难,等米下锅,下个月员工工资还没着落,现在生产也停了一大半,不还钱乙公司也快顶不住了。
法院要是直接判了不管那么多,结果就是甲公司设备贱卖还钱,但现在疫情大家都很难,甲公司倒了员工怎么办,甲公司干这么多年了倒了也挺可惜,于是就开始想办法调解,一百三十多万太多了,这个疫情影响也不能怪甲公司,能不能免了违约金只要本金和利息啊,然后一把拿这么多肯定拿不出来,你看甲公司还有五十来万,能不能定一个分期还款计划,这个月先还你们四十万,下个月再还多少,多久还清,如何如何。到时候如果甲公司不按约定还钱,那就强制执行,咱们相互体谅如何如何。如果你们要求判决现在也拿不到钱,诉讼程序比较慢,还得法拍等你们拿到钱最起码也得半年左右,如何如何。
乙公司这时候一般也只能接受,因为甲公司还不起是事实,等判决执行和这个还款计划时间上也差不多,甚至更慢,现在乙公司急需钱,能拿到一分是一分,有四十万足以解决燃眉之急,甲公司和乙公司也是多年合作,不然不能随便借钱,甲公司倒了也不是乙公司愿意看到的。
最后就这么解决了,赔不起是很无赖,也是非常有用的抗辩,员工够多本身也是对公权力的绑架,几万员工丢了工作,现在又不好找工作,员工怎么办,最后只能寻求一个折中的解决方案。
最后,辣鸡知网赶紧倒闭。
赔钱啊,赔钱啊。
你有本事去侵权,你有本事赔钱吶。
别躲里面说没钱,我知道你有钱。哼,哼。
知网破产重整务必要在六月之后
坚持到我毕业再破产
希望知网破产对 22 应届生没有影响同时造福 23 届
知网有一家上市母公司,这几年因为版权问题深受其累,如果知网申请破产,这种版权债务归零,对股东、对企业都是非常好的事情,对学生大家用维普也不错,还便宜
他们总是宣传要反对流氓,反对诈骗,反对山寨,反对盗版。
其实是因为他们自己要独家学习流氓、诈骗、山寨、盗版。
就像 “聪明” 的厂家,很喜欢老实人,因为这样他们剥削起来才省力。
最近,知网又 “火” 了一把!在近期开庭的一起官司中,知网方的代理人坦言,如按 200 元 / 千字的标准进行赔偿,知网在库作品要赔 1200 亿元。经上游新闻编辑查询,导致知网方代理人说出这话的,是湖北作家陈应松状告《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有限公司(知网营运方) 一案。
此案开庭后,陈应松的代理人提出了 1500 元 / 千字的赔偿要求。被告律师回应,即使按照此前 “比较低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赵德馨教授 200 元 / 千字的赔偿标准,知网全部在库作品要赔 1200 亿元。该律师表示,知网没有这么高的盈利,也无力按此标准赔偿。上游新闻编辑查询得知,同方知网 2021 年、2020 年主营收入均在 12 亿元左右。
陈应松 300 多篇文章被收录
湖北作家陈应松与《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学术期刊电子杂志社”)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 ,近日在北京互联网法院开庭审理。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退休教授赵德馨状告知网维权一事引发广泛关注,其中也引起了湖北作家陈应松的注意。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他表示,自己对中国知网并不陌生。此前,他因为编书需要,曾通过中国知网查找评论家们评论自己的文章,“我都是付费下载的,一二十块钱一篇,多的还需要 30 块钱一篇。” 他通过中国知网检索发现,自己共有 300 多篇文章被中国知网收录,且大部分都未经他同意,部分文章的下载次数已达数百次。陈应松发表在 2005 年《人民文学》上的《太平狗》一文,此前通过知网查询显示,被下载 342 次,被引用 46 次。目前在知网,陈应松的作品包括《太平狗》一文在内的多篇文章已无法检索到。
7 部作品共索赔约 3.9 万元
目前在中国庭审公开网上可以查询到,陈应松与中国学术期刊电子杂志社有多起诉讼案件,其中部分案件已经开庭。在 3 月 21 日开庭的一起案件的庭审中,陈应松的代理律师提出了 1500 元 / 千字的赔偿标准。当日法庭审理的是关于陈应松《油菜花》等 7 篇作品的侵权赔偿案,陈应松的代理律师指出,这 7 篇作品共 2.6 万字大约索赔 3.9 万元。
该律师称,原告知名度较高,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设定基础稿酬为 300 元 / 千字,综合原告的知名度和被告的侵权主观恶性明显、侵权时间长、影响大等情况,在此基础进行加倍计算,最终提出了 1500 元 / 千字的赔偿标准。
在庭审中,被告代理人表示,原告提出的赔偿标准过高。他表示,被告对这些作品的使用行为,是基于历史和 20 世纪末一些政策的原因。“被告从那个时间开始做期刊的数字化工作,形成了长期稳定的合作方式,延续至今。”他强调,在那个时期,都没有关于信息网络传播的法律规定,而且作者本人在较长时期知道作品被传播引用,也没有向被告提出 “停止侵权”“要求删除” 等要求。“我们认为,作者、期刊和被告,形成了 一种比较稳定的使用关系。”
他最后强调,不要说按照原告的诉讼要求赔偿了,就算按照此前其他案件,即赵德馨老师案,200 元 / 千字这个比较低的赔偿标准,“按照知网现在在库的作品,被告需要赔偿的额度达到 1200 亿元。被告根本不可能就这些作品有这么高的获益。被告的这种使用行为即使有过错,或者有疏忽,被告的获益也不高,如果要被告承担如此高昂的赔偿,被告也是无法承担的,这个业务也不可能去开展了。” 此案目前尚未判决。
中国庭审公开网显示,目前陈应松与中国学术期刊电子杂志社有多起官司,从 2 月到 4 月有不少案件已经开庭。
2021 年同方知网主营业务收入为 12.89 亿元 图片来源:同方股份年报
网友留言:
赔不起就分期赔,别总想着摆烂,耍无赖根本于事无补。
上次看到使用类似骚操作的人是皮带哥许老板,这次轮到了知网。
真的是小刀拉屁股,开了眼儿。
此时此刻知网没了往日的嚣张和傲慢,却像是一个在地上撒泼打滚的耍赖皮的熊孩子。
就在前不久,由于无法承受千万的巨额续订费,中科院不得不停用了知网,在网上引发热议。
作家陈应松的这次起诉也是单打独斗,而去年赵德馨教授起诉知网侵权的官司依然是单打独斗,而且还上了热搜。
知网不仅在没有通知本人的情况下,收录了他的多篇论文,更离谱的是他自己下载时还要付费,而且知网一分钱稿费都没有给他。
然后赵教授把知网告上法庭,胜诉并获赔了 70 万元。
本以为这个事就算结束了,谁曾想中国知网却怀恨在心,愤怒高喊不再收录赵教授的文章,已收录的也全部下架。
自此,赵教授的论文失去了传播的渠道。
后来虽然又经过一次维权,知网向赵教授道歉,但是也没有再将论文恢复上架。
真的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公司,论文作者合理维权,却遭到知网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傲慢无礼的嘴脸,当真是丑陋之极。
然而这样仅靠个人继续单打独斗下去根本成不了气候,不如中科院牵头,各大高校响应,众研究机构纷纷跟进,拧成一股绳。
派出代表跟知网进行谈判,打破知网的垄断,将论文传播方式和收益的分配进行约定,让论文作者得到合理的回报,也让论文还能够广泛的传播。
另外,到了这个地步,监管部门应该入场干涉了,知网明显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剥削论文作者的利益,监管部门不应该坐视不管。
科研人员是科技兴国的基石,他们的利益受到侵犯,将严重打击他们的科研积极性,只有很好的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才能让他们没有后顾之忧,全身心投入到科研工作中去,解决众多的卡脖子问题,助力我国科技腾飞,大国崛起。
赔不起的部分可以打欠条嘛。
杀人犯是不是可以因为会死要求判无期?
你当时作者读者两头收钱的时候,你也没说你吃不下呀。
好比他是个小偷,偷了别人的物品拿去卖,被发现之后原物主索赔,他说所有东西都是他偷来的,都像你这样索赔他还活不活了?
警察问小偷为什么偷东西,小偷:他也没说不能拿啊
妹说就是零主人,直接炫我兜里
警察问杀人犯为什么杀人,杀人犯:他也没说不让杀啊!
赔不起就可以不赔的话,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存在的意义何在?
知网表示「如果以 200 元 / 千字的标准赔偿,知网在库作品要赔偿 1200 亿元」,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你到底借了多少钱?
不多。
不多?
三千万。
你找人借了三千万?!!!
哎呀,你咬牙干什么?
我怕你还不起啊!
你放心,我就没打算还!
天下苦知网久矣。
我国现在实行的是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
企业无法盈利是允许破产的
我感觉知网作为一个应该有社会担当的企业
在污蔑和侮辱我国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给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事业做出了极坏的影响
作为拳头企业,完全不能彰显社会主义优越性
网站瘫了,代表着这种营收模式已经凉了,没钱赚了,再这样下去知网估计是要跑路了。
不过知网这种公司,倒一个中国就好一分。
盗亦有道。
明知自己是江洋大盗,不绕着官府走,居然连官带民一道欺负。叹为观止。
知识商界的黑暗,令政界自叹弗如啊。
法国哲学家卢梭说:“声誉不过是人们的喁喁细语,但它往往是腐败了的气息。”
尸检可期。
我认为一个不生产内容的平台,靠着垄断吃着用户和创作者的钱这种黑心平台,早就该关门倒闭了!
有多少高校交不起知网的续费,还出来哭穷?
真的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公司。
知网作为一个平台,又不生产内容,论文作者才是内容生产者。作者合理维权,却遭到知网玩世不恭的嘴脸,当真是不堪入目。
很多人指责知网代理人搞无赖抗辩,等于在法庭上耍无赖,告诉法官反正要钱没有,你看着办。
但是,法院还真可能会考虑知网赔不赔得起。
如果真是这样,被耍无赖成功,也是一种悲哀!
赔不起就破产呗!充公呗!
你变成非盈利性的啊!
相信你变成免费开放的,大多数人不会在来找你要那个钱了!
但是!会这样判吗?
“恒大”,不仅仅只存在于房地产中!
不是有句话是这么说的吗! 窃钩者诛,窃国者诸侯!
知网在不要脸的这方面相比于恒大有过之而无不及!恒大至少态度在哪,我想赔,但我没钱!知网是,我没钱,你要我赔?你就是要这个行业死!你敢让我赔吗?
所以说,不要怕欠钱,只要你欠的够多!足够到威胁整个行业,威胁到这个社会!谁敢让你破产,谁敢让你死?还不是都得求着你还钱?因此你不仅能活下来!还能活的很滋润!
现在文化界的 “恒大” 已经出来了!按照这样来看的话,资本发现了这个模式好用,各行各业都会出现各自的“恒大”,就看最后怎么收场了!
为撒就不能采用抽成制度
把作者分级别,每个级别的作者下载一次费用不同,级别越高费用越高。知网只负责抽成 15%,其余的都归作者
查重服务按次收费,每次 10 块
赞同
的回答。
这是一种把法院架在火上烤的行为,法院不得不考虑到底要不要入这个 “社会绑架” 的陷阱。
该代理人手段很高明,一般人还真 get 不到这点。
不过同样,原告方也是不可忽视的。
如果最终是顺了知网的意,那么此案有可能给社会环境带来极大影响,不次于彭宇案对社会造成的影响。
1. 知网如此之多的侵权作品,依旧相安无事,会影响相关法律法规方面的普法;
2. 其他企业会直接模仿;
3. 其他律师会照猫画虎;
4. 老赖们会有样学样;
5. 人民群众以后维权会更加困难,甚至直接认命不再维权。
该律师脑子很厉害,入木三分的刻画了什么是 “讼棍”。
这就是直接摆烂而已。
一个人犯罪了,有人告他,要他以命相抵。
于是他在法庭大声质问:“如果按照你说的,我总共要死 10 次,我没有那么多命。”
可笑至极。
这是直接承认了自己具有侵犯版权的行为,只不过摆烂而已,我就这一条命,爱咋咋地。
支持,知网是学界毒瘤,争取把它干倒闭
个人对法院和某些答主不理解的一点是:对这种无良企业在判案的时候还要考虑什么 “社会影响”、“放水养鱼”。法官只服从法律,法律怎么规定就怎么判不就完了。至于后续的社会影响,那是政府的工作职责,关法官屁事?
说好的 “以法律为准绳” 呢?
赔不起破产清算,高层一起坐牢就可以了。什么时候赔不起都成了逃避责任的理由了?如果我把你知网的东西都偷出来供人免费下载,然后一句赔不起,你就能放过我吗?
明朝嘉靖年间有个官员叫做赵文华,他的故事结局可以用作参考
因为知识产权局多年来明戳戳(不是暗戳戳)支持盗版,认为盗版利国利民。如果知网被判赔偿 1200 亿倒闭了,那么请问微软的 windows、adobe 的全家桶,等等等等,该不该赔,要不要让中国赔个底朝天呢?各位义愤填膺的倒是说说看。
看来知网的老板也不怎么样嘛。
知网的问题和以前那些图片公司一样,归根结底是知识产权的问题。
现在全世界的知识产权法规都不完整,已经形成阻碍知识传播、阻碍科技进步的势头。利用知识产权法律谋取了绝大部分利益的是讼棍 + 奸商的组合体,真正的作品、知识创作者反而得不到收益。更有甚者,这个讼棍 + 奸商组合体不但剥削作品、知识的使用者,还剥削创作者。
目前的知识产权立法不但没有起到原先设想的鼓励、保护创作者和助推科技、促进进步的作用,反而阻碍了进步。人的精力是有限的,一代宗匠们在自己的领域苦心孤诣再创新高,肯定没有精力再去研究、跟踪法律中的条条框框及其改进,他们没办法也没心思去追究每一个违反了知识产权侵害了自己利益的人或组织。
像赵教授,对知网,他一直以来都是咬咬牙忍了的,直到前几年离了大谱,自己都没办法引用自己发的文章,自己对自己的作品没有著作权。。。
知识产权立法严重脱离实际,初衷是好的,但实际上没有起到预想的作用,专利流氓拿着法律吃了上家吃下家。这不是我们国家独有的问题,整个世界都存在这样的现象,我们国家在这方面的法规是抄别国的,把问题也抄过来了。外国这个问题其实也很严重,而且他们的讼棍更精,公众,甚至是创作者都拿他们没有任何办法。
我有个疑问,知网是私营企业还是事业单位?
像这种像基础设施一样的单位为什么不是国家掌控的呢?
改为非盈利机构不行吗?
知道赔不起这些年还非要侵权,是不是别人不发火就把别人当傻子啊?
视觉中国、方正字体,就是在告诉世人一些道理,一开始就不要违反流氓的版权,更不要跟流氓妥协。
知网告诉世人,一开始就不要用流氓的付费产品。
慢慢赔。
按照你每年 90% 的净利润赔偿,还 100 年或者 200 年。
不急。
被告律师的说法是,按照之前的赵德馨老师案,200 元 / 千字的赔偿标准,以知网现在在库的作品,需要赔偿的额度达到 1200 亿元。
就是所有作者都起诉,并获得法院支持的情况下,才会赔 1200 亿。
我理解不会所有作者都来起诉,投入与产出不成比例。 就拿法律文书网最新一个判例,苏某诉知网侵害自己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索赔经济损失 1 万 3 千 5 百元、公证费 30 元,律师费 1000 元,合计 14530 元。最后法院仅支持了 1/3 不到。
除非您的著作量很大,不然这样的收益,很多人会在衡量后放弃。
最后,按照《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 **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原告请的律师只花了 1000 元,最后法院才支持 300 元。**但看着这个被法律支持的合理支出数额,我替原告及其律师感到难受。
回到这个诉讼,**法院会综合考虑涉案文章独创性高低、字数、被告侵权行为持续时间、后果等因素酌情确定,**再比对赵德馨老师案应该也是在 200 元 / 千字上下的幅度,所以索赔 3.9 万元,最后我的预估法院判定只赔 5 千左右。
尊重原创及著作权保护,任重道远!!
麻烦谁从法律角度解读一下这个国家姓资还是姓社
解决了这个问题,就解决了很多问题
如果这个问题解决不了,那很多问题也解决不了
其实就看国家想怎么处理知网了。
知网不是单纯的负债 1200 亿,它还有 1200 亿的无形资产,当然可能没达到 1200 亿的程度,本科生、博士生的毕业论文,不同刊物发表文章的稿费标准肯定没那么统一,但是折算一个公允价值是可以的。知网一直靠着 1200 亿的无形资产生钱,说明这些无形资产是值钱的。知网之前一直空手套白狼,不付版权费不付稿费肯定有问题,但是知网本身还是有存在意义的。
“大而不能倒” 的公司美国人的方法就是国家出钱买下来。知网虽然没达到大而不能倒的地步,但是引入国家级战略投资,清算既有资产负债,还是个很可行的路子。
“虽然我偷了东西,但是我赔不起—那就不用赔了吧”
知网多少沾点英国血统
破案了,知网早就料到大家有一天要找他巨额赔偿,所以提前每年大涨价。
谁看了不说一句用心良苦
这下估计很多学校都会陆续退订知网了。这不是耍无赖吗?
学校订购了知网要花钱,无论是查重还是下载费用都不低,很多毕业生的论文都会上传到知网,知网再通过这些内容赚钱。
牛吧,不生产知识,就靠销售人员的口舌,人家一年赚 12 亿。
赔不起就不要通过这样的方式赚钱,等闹大了其他学校都不用了,知网垄断地位没了,看你还怎么赚钱。
赔不起听起来挺无赖的,可能给人的感觉就像是老赖说我没钱,随你怎样吧。
但是知网和老赖还是完全不同的,知网毕竟是一个公司,如果法官判决完全支持了原告,就相当于委婉的判了知网死刑,知网的工作人员会因此失业,可能造成很大的社会影响。
这里并不是说法官在做决定的时候就要倾向公司、考虑更多人的利益,如果公司确实欠钱不还,法官肯定要依法判决,不可能考虑员工是否会失业。但是在对于如果知网侵权,究竟每千字多少元这件事上其实是没有规定的,法官还是可以自由裁量。法官肯定要考虑社会层面的的影响,至少作出判决的时候会更谨慎。
不懂不懂不懂,对学术研究、知识传播这么重要的 “国家级知识产权基础设施” 竟然有百分之七十的股份不是国企,而是外资。
如果国企不是实控者,那么是谁当初搞的这波偷梁换柱?如果国企还是实控者,那怎么还腆着脸在这延续不合理的收费、版权模式?
如果剥夺知网的政策扶持,它还算什么?在技术上有什么不可取代性吗?
有人告它,是好事。但终归是告的人太少,所以对知网来说违法成本太低,所以它依靠着存量利益仍可以延续 “学术剥削”。
作为平台,他到底提供了什么绝无仅有的服务?如果没有,谁允许它躺着赚钱?
大妈卖 150 盆扣肉被索赔,法院按《食品安全法》判赔 5 万一分不少,网友纷纷表示活该!如果遵纪守法就没人索赔。打假人针对商家使用极限词 “最”,工商局按《广告法》罚款 20 万,网友纷纷表示活该!如果遵纪守法就没人索赔。
知网侵权,律师表示赔不起,不了了之。
法律跟笑话一样,专门针对穷人,一群脑残就跟傻子一样在一旁 “拍手称快”,呼吁遵纪守法。法官面对小案子,胆子小,只敢按法律规定判罚,面对大案子,胆子小,怕得罪人,不敢按法律规定判罚。
赔不起说明知网利润低啊
利润低就再提高服务费用。
服务费用提高了那给作者的赔偿也应该更高
作者索赔根据知网定价水涨船高
知网还是赔不起
赔不起因为利润低,所以知网继续涨价
知网涨价索赔金额也应该提高
知网继续赔不起——
建议知网删除所有未经授权的文章,原地解散,由公家接手,按照网文的收费模式重新定义知识版权费用!
大而不倒的故事,已经在房地产行业上演过了
如果适用,
那所有老赖都可以用一句我赔不起,没有那么多钱就逃避债务了吗?
无视法律,侵权不用负责吗?
赔不起那就有多少赔多少,现在赔不了,那就分期赔偿,
经营不下去就充公。
建议众学者都去查查有没有被侵权,联名告一波。
终于等到这一天
赔不起?那就申请破产呗!
天下苦知网久矣!
这 1200 亿由现在的知网公司的财产和未来收入作为证券化产品,以此成立一个公立管理基金,管理层由国家某个部门所有。
也就因知网无法支付 1200 亿,现在的知网现有价值加来收益的共计 1200 亿卖给了国家某个部门,卖出后的知网的运营可以外包给现在的知网公司,后期也可以公开招标或者新设部门,管理层全部清理重组,未来知网管理层可以使用虚拟股权的方式激励运营团队。
未来知网收费和使用规则将重新定价更加倾向激励反馈作者,对学校和个人更加的开放。
当然这只是惩罚性处理方法,如果知网能够主动改进收费标准和赔付相关作者知识产权费那另当别论。
赔不起就破产倒闭呗,烂泥扶不起的阿斗。对中国的学术没有任何帮助。这事转给教育部下面其他的事业单位搞就行了。
中国法律难道是可以讨价还价的法律吗?不会吧?不会吧!
咱们能不能在这个赔付的过程中让知网充公啊?!
泱泱华夏我相信一定能够快速的回应群众的需要和请求,绝不是那种**无耻拖延坐视不理之辈,也不是一点利国利民的小事就解决不了的地步。**一年十来个亿的运营费用就能让全国高校免费使用了,下载和运行,给教育部拨一笔小钱,比这庞大的房地产负债市场,比皮带哥的两万亿,值得!
让你再见识一下越南的法制,认清越南法制的本质。
烦了,毁灭吧。
哦,偷完钱被抓判决时候说自己生活很难,这么多要命,所以老实被偷人活该被偷是吧?
更何况这个盗贼偷玩以后还要让被偷人付费看其被偷成果?
早该死死了
在庭审中,被告代理人表示,原告提出的赔偿标准过高。他表示,被告对这些作品的使用行为,是基于历史和 20 世纪末一些政策的原因。“被告从那个时间开始做期刊的数字化工作,形成了长期稳定的合作方式,延续至今。” 他强调,在那个时期,都没有关于信息网络传播的法律规定,而且作者本人在较长时期知道作品被传播引用,也没有向被告提出 “停止侵权”“要求删除” 等要求。“我们认为,作者、期刊和被告,形成了 一种比较稳定的使用关系。”
被告律师回应,即使按照此前 “比较低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赵德馨教授 200 元 / 千字的赔偿标准,知网全部在库作品要赔 1200 亿元。该律师表示,知网没有这么高的盈利,也无力按此标准赔偿。
一些原告,让知网赔钱。知网说按照某某标准下,全部在库作品都要赔的钱,知网赔不起。
先把这些起诉的原告的钱赔了先。这个部分不存在赔不起
说出 “知网全部在库作品要赔 1200 亿元”,是不是代表自己的生意是违法的?
不是个别侵权违法,是全都侵权违法?
赔不赔的起是另外一回事
映射的事更加不可说
啥叫赔不起?
一个背了 5 条人命案子的杀人犯,说自己只有一颗脑袋,这能求不死么?
又来装弱势群体,可以给两个选择,1、准备好家产等着打官司一个个赔钱,2、道歉并回归建立初衷的服务本质
其实按比例分钱是最合适,比如 30% 归作者、70% 归知网等等,被多次下载使用的就多得,少则少得。
但是,不能什么都自己吃完啊。
赔不起跟要不要赔是两码事儿。
侵权了就是要承担侵权赔偿的责任。
你看那些买房断供的,银行有说不用继续还贷吗?
那些个人贷款上了征信的,有不用还钱的吗?
有些企业法人公司破产了,不也一样得还钱,还限制消费来着。
凭什么你知网赔不起就不需要赔了?
活该
那就赔到破产。
建议学界发起抵制知网无告知收录行动,在论文末尾增加未经本人许可,禁止知网收录本论文的条款,并统一授权自己所在的学校处理有关许可事宜。
为什么不赔?
太多了,赔不起
1200 亿,好家伙,你以为你许家印呢?
人家两万亿都没敢像你这么嚣张,拿赔不起来耍无赖
你问问许家印,他敢说一句赔不起吗?
赔不起就交给国家吧。
赔不起就破产清算。初中考政治时还背过: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法治社会建设了这么多年,总不能不当回事吧?
正当防卫的时候,民情舆论都视为无物,充分体现了法治的客观与尊严;总不能在侵权上就高抬贵手吧?如果真的因为就业影响、行业影响,为了什么保护就业,保护行业发展的理由把事儿放过去了,只会让人感到,这法律是有产者的法律,而不是平民的,大众的法律。也不用再宣传什么法律公正、中立了,因为根本不存在。
法律的本质是统治阶级实现阶级统治的工具,我们国家的统治基础,明面上看是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的拥护。而知网所欺负的,不正是这些工人和农民的孩子吗?我绝不相信,这个国家的民意基础,会站在知网这边。如果这真的发生,那要么是民意基础变了,要么是知网变了。
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的平台!
在作者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收录其论文然后一遍遍高价转卖,牟取巨额利润,公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现在面临作者诉讼维权,它却扮出一副委屈巴巴、可怜兮兮的衰像,仿佛自己才是受害者,真让我恶心到隔夜饭都吐出来了!
作为当前全球最大的中文知识门户的网站,知网做的是知识贩卖的中间生意,与各类期刊进行内容合作,低价甚至零成本获取其内容,打包转手高价卖给中国的科研院所、大学及其他机构,以 “中国知识基础设施工程” 之名,做着稳赚不赔的生意,年收入过十亿,毛利率过 50%,最高的时候甚至达到了 70% 以上。
更可笑的是,知网偷偷录用别人的文章,赚着昧良心的钱,没有分给作者一分一厘,却连作者本人下载自己的文章都要付费。一方面做着贩卖知识的生意,另一方面却肆意侵害作者的知识产权 ,还有比它更不要脸的平台吗?
为什么这个平台能够一家独大,长期保持垄断地位?抛开它的背景不谈,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它敢于肆无忌惮收录任何作者的文章,因而这个平台论文数量之丰富、数据之庞大,远远超出其它类似的平台——这就为它垄断市场、肆意涨价提供了客观条件。
可以说,知网能够牟取暴利,靠的就是一波又一波不要脸的操作。现在面临赔偿问题,它又跳出来叫屈、哭穷,试图博取网友的同情,真是把不要脸的精神发扬到了极致!
既然它赔不起,那就赔到它破产为止!
没了张屠户,不吃带毛猪!
推荐阅读:一个批判现实的讽刺幽默故事。
突厥新可汗即位时,由数位重臣一起用毛毡把他抬起来,朝太阳的方向顺时针转九圈,接受大臣跪拜。然后把新可汗扶上马,用布帛紧紧勒住他的脖子,直到他快要断气,将死未死才松开。趁他神志不清时问道:你能做几年可汗。新可汗迷迷糊糊回答一个数字,大臣们将此数字记下,以备将来验证。_
(《周书》:其主初立,近侍重臣等舆之以毡,随日转九回,每一回,臣下皆拜。拜讫,乃扶令乘马,以帛绞其颈,使才不至绝,然后释而急问之曰:“你能作几年可汗?” 其主既神情瞀乱,不能详定多少。臣下等随其所言,以验修短之数。)_
既然知网说,罚了它,这行业就没了。难道就没人好奇:它说的到底对不对呢?
这回答?!以前的律师最起码是法律工作者或者有律师证,现在的律师不知道怎么当上的?说得话与法律没有一点关系,就是一个社会混混无赖话,知网的律师费白瞎了!
子孙贷啊,已经发明了这么好用的东西这会儿不用,想留着啥时候用?
知网站在了 除了清华的所有高校、各校老师、各校学生,甚至已经毕业也仍记得恶臭味的社会人士的对立面,可以说是与人民为敌
知网能垄断这么久,是有原因的。所以最后肯定是不了了之了。不用看了。知网根本倒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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