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詹姆斯年薪3900万,实际到手不到2000万?
品葱用户 大君主行动 提问于 11/2/2021 像詹姆斯,库里这种年薪3,4000万美元的巨星,扣完税到手才一半左右。大家如何看待美国税率这么高,但福利却是发达国家里倒数,医保在发达国家里也算拉胯的,这是否是美国社会的一块顽疾?而北欧税率 …
贴几张图吧,你就了解我们国内很多律师通常都在造谣或者走在造谣的路上
这位律师说,近四年我国对外援助达六万亿人民币。四年啊,最多还是俄罗斯 4000 亿美元啊!
打脸的来了,2019 年我国发表对外援助白皮书,从 1949 年~2019 年,我国对外援助总额只有 4000 亿人民币。这位律师不知道,四年来借给别人六万亿人民币是什么概念。
还有这位杨律师吹肥蓬的。
结果又被打脸了,还是 CNN
还有这位热点案件律师,这是两年前,英国货车发生偷渡人员窒息事件。得知是中国人时,这位陈律师可带劲了。有人比他提前得知消息,告诉他是越南人,结果他急了。编造个 “早有实例”
后续不用说了吧
还有这位,故事大王啊
中国有些律师在微博里很奇怪。一不普法,二不谈案件。在脱离 996,达到时间自由之后就会编造国外月亮比国内圆的故事,不是在造谣,就是在造谣的路上。这能不是公知吗?
不用在中国,其实在美国或者全世界任何其他国家,也一样很多律师和记者被认为是 “公知”。比例大大高于任何社会其他人群。
在美国,不管律师还是记者的最佳飞升之路是什么?挑战宪法。
这么说吧,一个美国律师,一辈子能取得的最高成就之一就是成功挑战并修改美国立国基石:宪法。
而记者呢?就是希望在这种事情里面出风头。
其实这个很容易理解,律师和记者工作里面对的问题要比其他行业激烈的多。比如对于程序员来说,工作里可能碰到最激烈的争执是:什么是世界上最好的编程语言?(请记住正确答案:Java)。
而律师和记者在工作中需要表达立场的事件往往会牵涉强得多的利益和道德纠缠,更复杂的人和人性表达。这种一次次的事件冲击和表达会大大强化一个人的立场和自我道德认识,不管向上还是向下。
这个是个会被自我加强的趋势:越成功的律师和记者,就越有机会接触那些更严重的社会事件,这些事件就越容易对他本身的思想造成影响。
从整体上,这种影响必然会走向一个趋势:对权威的不信任。也就是他不管在这一次次强烈的冲击里变成一个更好的人还是更坏的人,都会对权威更加质疑。
这个就和我认识不多的几位刑警朋友对人性持怀疑态度是一样的。
“公知” 只是这种怀疑的一个表达形式而已。
当然如果仔细观察会发现美国的公知没有中国的公知这么立场同步,这个倒是特色。因为美国的权威不是一致的,两个挑战现行法律或者体制的律师和记者可能完全不在一个立场上。但是在中国,不管你怀疑的是哪个权威,都会被动定位到同一个(或者极少数几个)立场上,因为中国的权威在实践里是一个整体。
PS:这个问题下有很多高赞整天就是美国的律师如何如何能扭曲统治体系,中国同行对此如何如何羡慕嫉妒恨,所以要当公知。这个其实就是先设了一个不喜欢律师这个职业的立场开始瞎掰。全世界的律师都分 2 大业务:诉讼和非诉。不管是西方还是中国,绝大多数高收入律师都是做非诉业务的。我有个同学,没转回 inhouse 的时候在某个美资大所北京所做非诉业务,没升合伙人,一年已经 300 万向上(只是非常忙,996 都不足以形容)。北京所她的合伙人老板据说 300 万美金向上(顶配美国 JD)。很容易理解,打官司是不稳定的,而给上市公司和金融行业提供法律服务准备各种证券文件才是稳定挣钱的。而这些非诉业务的律师别说做公知了,公众知名度都几乎为 0。即使在诉讼官司里,商业诉讼也才是来钱的那个,这些律师里面基本上的公知含量也很低。一年中国打刑事官司律师费上千万 RMB 能有几个?养得活几个公知?辛普森花了 2000 多万美金的律师费,很长时间里是美国个人刑事官司律师费的记录,但是放到当年的商业诉讼里,并不算什么。所以如果中国的那些公知律师如果是为了把自己搞成美国的公知律师同行去挣钱,不如先去干点更来钱的非诉。中国高级非诉律师的收入基本上是对标美国同行的(因为那些业务也是美国人付得钱)。就好像一个统计博士,是转码刷题发财容易?还是搞科研当青千发财容易?不过美国公知律师好处有个出口就是进体制,当检察官或者政客,但是钱其实远比不上同等地位干非诉业务的同行。
从整体上说,律师的公知比例其实要低于记者。因为其实大多数高收入律师压根就没时间当公知。记者这个行业名和钱的关联度很高,律师可不是。不过刑事诉讼律师的公知比例会非常高。
这也是十好几年前的事了,这两年你还喊得出几个活蹦乱跳的公知记者律师名字。
社会评论的生态位在现代社会必然存在,顶楼的回答也很好地说明了为什么这个生态位经常落到记者 / 律师的头上。
但就我个人感觉(也可能是我没有看到美国互联网上比较离谱的那一部分人……),美国网络上的社会评论者很少会干出前些年里国内这些 “公知” 干的事情。要知道五毛在互联网上一度是受到围观群众,甚至部分现在看来立场存疑的人的同情的……
深究起来,被人抓住明显把柄的 “公知” 行为大多是不负责任的情绪表达(对任何立场其实都一样),而一个合格的政治参与者本来就不怎么会做这种事情。这东西甚至不反映立场,只反映了一种令人咋舌的政治不成熟。
(更草的是,根据某些研究,国内最政治成熟的群体是长期闹事的农民。但这部分人第一往往更关注具体事件而缺少有争议的价值诉求,第二不怎么在网上说话……)
而如果想选一个反贼的立场,也应该从这里开始分析。。。
1923 年,有一位叫做施洋的律师被北洋军阀杀害了,年仅 34 岁。
施洋短暂的一生,不鼓吹 “废除死刑”,不替资本家打官司,不替富人喊冤,不替杀人犯洗脱罪名,不讨论什么 “海洋法”、“大陆法”,不扯什么 “西方宪政”……
他专门为穷人说话,为无产阶级发声,他亲自组织工人运动,领导京汉铁路大罢工,他高呼 “劳工万岁”,他为了中国的无产阶级死在反动军阀的屠刀之下…… 他是中国共产党员。
1922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后,施洋先后组织或参与领导了汉阳钢铁厂工人罢工、英美烟厂工人罢工、汉口人力车夫罢工等数十次工人运动。特别是 1923 年施洋参与领导的京汉铁路工人大罢工,成为我党领导的第一次工人运动高潮的顶点。
1923 年 2 月 7 日晚,施洋被逮捕下狱,在狱中他被问为何参与运动时?他答道:“我为国民一分子,爱国是国民天职”。
2 月 15 日清晨,施洋在洪山脚下英勇就义。刑场上,他慷慨激昂,面对军警和民众大声疾呼:“我只希望中国的劳动者早些起来,把军阀、官僚、资本家和你们这般替他们作走狗的人,一起都食肉寝皮 “,“我不怕人,不怕事,不怕死,堂堂正正做人,反对强暴,你们杀了一个施洋,还有千万个施洋!”。身中两弹,仍高呼 “劳工万岁!”
吴佩孚没有办法在法庭上定他的罪,只能将他秘密杀害在武昌洪山。
1923 年 8 月,在严重的白色恐怖下,汉口人力车夫为表达对施洋的哀思,在各码头设祭,数千车夫跪地痛哭并扶灵位游行,场面悲壮。
“二七工仇血史留,吴萧遗臭万年秋;律师应仗人间义,身殉名存烈士俦。” 这是董必武同志缅怀施洋烈士的题词。
施洋在《给妻子的信》中写道:“你问我:‘你一个有名的律师为啥还这么穷?’我说:‘挣了一些钱都接济穷苦工人、车马夫们了。’” 施洋的一生即是如此,他的大部分收入都用于接济穷人和为工人运动奔走,自己却一贫如洗,“床头金尽,柜无半斗存粮”。
在那个年代的大环境下,施洋律师不做军阀、资本家们的讼棍,却做那些身无半文的中国劳工的 “法律顾问”,无偿维护劳工权益,他还创办多所平民学校,致力于普及平民教育,他作为一个共产党人,带领工人冲锋在前,不计个人安危。他说:” 眼看中国尚在黑暗专制的地狱中,我无法躲进黑暗的小阁楼谋自己的一己之福利,我无法平静安分地做一个职业律师。我希望借民主、法制的宝剑削平这不平的世道,虽败犹荣,虽死无憾。“
教员同志说他是 “劳工的律师”,高度评价说:“施洋同志的牺牲,证明了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自己的政党,是最保护工人阶级利益的。”
1926 年,有一位名动四海的大记者被张作霖杀害,罪名是 “宣传赤化”,他叫做邵飘萍。
他是中国新闻理论的开拓者、奠基人,被后人誉为 “新闻全才”、“乱世飘萍”、“一代报人”、“铁肩辣手,快笔如刀”、“铁肩担道义,辣手著文章” 。他还是是著名新闻人、湖南吐槽王、《湘江评论》主笔的老师和领路人。
他同样是一个共产主义党人,他和李大钊、陈独秀一样,是中国传播马列主义、介绍俄国十月革命的先驱者之一,他是无产阶级的记者,是人民的笔杆子。
他是《京报》的创始人,主张新闻记者是 “布衣之宰相,无冕之王”,是 “社会之公人,是居于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之外的第三者”,报纸应该监督政府,还应该教育民众、唤醒民众。80 多年前,他就是在这些思想支配下,把《京报》真正办成了人民大众自己的喉舌。
1918 年 7 月,邵飘萍创办新闻编译社,这是在北京由中国人自办通讯社的开始。它的业务是一面采编本国新闻,一面择译外电,然后分发各报馆。当时 “北京报纸和外国驻北京记者购用的很多”,这有利于打破外国通讯社和报纸对我国舆论的操纵。
1918 年 10 月,邵飘萍成立了 “新闻研究会”,蔡元培聘他为导师,这是中国新闻教育的开端。1919 年 10 月,得到“新闻研究院” 一年结业证书的有 23 人,得到半年证书的有 32 人。这名单中有毛润之、高君宇、谭平山、陈公博、罗章龙、杨晦、谭植棠……
他把毕生的力量,都用于揭露军阀的黑暗统治和他们的卖国嘴脸。他是反帝国主义,反封建军阀,反阶级压迫的先驱和斗士。
1923 年 “二七” 大罢工时,邵飘萍在《京报》上怒斥军阀禁遏工人合法集会并枪杀工人群众的暴行。
震动中外的 “五卅” 惨案发生后,邵飘萍在《京报》上连篇著文,强烈谴责帝国主义是 “已退化于野蛮阶级之人中豺虎,自称文明绅士之强盗化身”;揭露帝国主义和军阀,以“排外”、“暴动”、“赤化” 的罪名,作为屠杀中国人民的借口;指出英、日等国政府应负杀人罪责;提出 “打倒外国强盗,严办外国凶手” 的口号。他在《愿国民注意根本问题》一文中,还指出了斗争应以废除不平等条约为最终目的。
邵飘萍还《京报》上发表《中国今后之趋势》一文,相当深刻地分析了所谓 “讨赤” 的巨大欺骗性和它的反动实质。他指出,被帝国主义、军阀、政客指为 “赤化” 的“祸源”的广东革命政府,其“治绩为全国第一”。在这篇文章的末尾,他写道:“腐旧的军阀必归失败,帝国主义者必遭覆没,革新派虽困苦艰难,千回百折,而最后胜利必归于革新者。”
1925 年底,邵飘萍利用《京报》的一个特刊,历数了张作霖的恶迹,张作霖随即拿出 30 万元贿赂邵飘萍,希望《京报》能够替他说话。没想到邵飘萍立即将款退回,并一如既往地揭露 “大帅”。据邵飘萍的夫人汤修慧女士回忆,收到钱后,他曾对家人说:“张作霖出三十万元买我,这种钱我不要,枪毙我也不要!”
1926 年 4 月 26 日凌晨,京师警厅把邵飘萍 “提至督战执法处,严刑讯问,胫骨为断”,秘密判处他死刑,宣布他的罪行为:“京报社长邵振青,勾结赤俄,宣传赤化,罪大恶极,实无可恕,着即执行枪决,以照炯戒,此令。” 随后,他被押送到天桥刑场。
临刑前,他还向监刑官拱手说:“诸位免送!” 然后面向尚未露出曙光的天空,哈哈大笑,从容就义。年仅 40 岁。
他的一位著名学生曾对斯诺说:“特别是邵飘萍,对我帮助很大,他是新闻学会的讲师,是一个自由主义者,一个具有热烈理想和优秀品质的人。”
他还说:“我所愿做的工作,一是教书,一是新闻记者。”
呵呵,这问题的恶意隔着一千里外都能闻到。我看到回答里很多人用马列主义和阶级理论分析这两个职业,说什么记者是资产阶级言论自由的产物,律师是资产阶级宪政的既得利益者,说得那个头头是道,大有恨不得今天就完全取消这两个职业的架势。可是这些人真的了解历史么?你用马列理论的时候,是不是多少回顾一下,列宁的职业是什么?
十月革命之后,列宁成为国家领袖,但他在自己的职业一栏,填写的是 “著作家”,他加入的工会,叫记者工会。他当年对人说,死后的墓碑上只刻 “记者列宁”,其他的都不要,不过这个愿望后来没有实现,原因大家都知道。
教员也是新闻记者出身,当年办《湘江评论》,他既做编辑也做记者,哪怕是后来指挥大军作战,教员一边作战,还一边抽空写评论,写新闻,《人民解放军百万大军横渡长江》,这是教员亲自写的通讯稿。
这个社会,任何行业,有好人也有坏人,有混蛋也有英雄,我不知道公知到底是好人还是坏人,这个词汇如今日益被污名化,其中争议太多。但如果把所有约束公权力,监督和揭露社会黑暗现象的人都定义为公知,那么的确,律师和记者都是公知。这样的公知是坏蛋吗?我不知道,我只知道,记者的职责是报道事实,律师的职责是维护法律的尊严,不管他们出于什么目的,只要做到了这一点,就值得人尊敬。
教师不认真教书就是不称职,医生不好好医治病人就是庸医,警察不负责任就是玩忽职守,记者和律师也一样。报道和记录事实是记者的责任,维护法律也是律师的工作。
想起当年的几个记者,懒得多说,黏贴一个帖子,大家自己去看吧。
1、程益中
2003 年 4 月 25 日,《南方都市报》总编辑程益中排除各种阻力,发表了《被收容者孙志刚之死》,揭露了大学生孙志刚只因没有暂住证就被收容、被毒打而最终残酷致死的真相。
2004 年 3 月 19 日,程益中被当地公安局以 “利用职务便利贪污 10 万元人民币” 为罪名刑事拘留,4 月 1 日被正式逮捕,副总编辑兼总经理喻华峰也因同样罪名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后减为八年。
关押 5 个多月后,检察院认证据不足才获释。后又在家待业 5 个月,才被所在部门安排到一家杂志社管经营工作,从管理两个两千多人的新闻团队,变为管理一份几十人的体育杂志。
2、李翔
李翔、河南洛阳电视台记者,揭发过金龙鱼地沟油,2011 年 9 月 18 日,李翔工作后回家,在行经电视台后面的家属院大门处,遇刺倒地,身中十余刀,十分残忍。
警方结论,不符合一般抢劫案件特征,不排除凶手有其他作案动机。面对大家铺天盖地的质疑,李翔的父亲出面澄清,李翔只是关注过地沟油事件,并未报道过,让大家不要再关注这个事情,忘掉李翔。
3、蒋卫锁
蒋卫锁,创办了陕西的第一家 “托牛所”。2006 年,调查并整理出《中国西部乳业濒临崩溃边缘》调查报告,详细披露了奶业的造假、掺假现象,也真实地反映了奶农的生存状态。
2007 年 1 月,《南方周末》一篇《可怕的牛奶》的报道,让蒋卫锁成为全国的新闻人物,但也给他带来巨大压力。
他被媒体和业界誉为 “中国乳业打假第一人”。
2012 年 11 月,蒋卫锁不幸遇害去世。经审查其妻对伙同他人故意伤害蒋卫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蒋卫锁生前因曝黑幕曾遭到多次威胁,这次遇害背后的元凶是谁,不得而知。
4、简光洲
三鹿奶粉事件的导火索源于《东方早报》的记者简光洲写的一篇《甘肃 14 名婴儿疑喝 “三鹿” 奶粉致肾病》。之前也有媒体做过类似的报道,但都只提到某知名品牌奶粉,简光洲是第一个敢于直接点名三鹿奶粉的记者。
报道于 9 月 11 日刊出后,不仅让三鹿集团彻底垮了,还让多名高官下台、奶农遭受严重损失,甚至震及当时的国际关系。发稿后,三鹿多次联系简光洲要求其撤稿,简光洲自己紧张得睡不着觉。
2012 年,简光洲做起了品牌顾问,离开了挚爱的新闻行业。
5、朱文娜
2008 年 1 月 1 日,《法人》杂志刊发了朱采写的《辽宁西丰:一场官商较量》,报道了西丰县商人赵俊萍遭遇的官司。该报道涉及辽宁省铁岭市西丰县县委书记张志国。
张志国称报道有损西丰形象,并诽谤了他个人。
1 月 4 日,西丰警方以 “涉嫌诽谤罪” 对朱文娜立案调查,并进京拘传,此事引起社会强烈反响,4 天后,警方对朱文娜正式撤销立案、撤销拘传。
朱文娜至今没有接到当面的道歉。
这些人,你认为他们是公知就是公知,认为他们是记者就是记者。
补充 ———————————————————
近年以来,因为新媒体的崛起,给人造成了一种假象,以为只要认得字,就可以做记者,并且给这些记者起了一个新头衔,叫小编。
其实我个人对新媒体没什么偏见,我觉得舆论监督,越多的人参与越好,因为人越多,就有更多的人,更多的资源投入对社会不公平现象的监督和对社会黑暗现象揭露,至少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一个国家,能够宣称自己不存在不公,也不敢说,自己没有黑暗现象。你又不是完全体的理想国,或者说是共产主义最高阶段,社会黑暗现象肯定存在,有关部门懒政错位和滥用权力在所必然,内部行政监督是一方面,外部监督必不可少,不然都是自己监督自己,你觉得这种监督有可能公平吗?能做到吗?
所以,我觉得互联网真的对舆论监督打开了一扇新的大门。不过就我个人来说,新媒体有几种我是不看的。
第一种:标题里有问号的。
如今的自媒体新闻,很多在标题会出现一个大大的问号。
新闻标题打一个大大的问号,这就意味着这种新闻多半是以一个耸人听闻的内容作为噱头,因为这个问号的存在,所以你无法质疑它的真实性,因为它早就告诉你,这个新闻本身就存在疑问。这个疑问只是一种可能,它大概率是不可能成为现实,但正因为这个内容的惊悚性,使得它的标题具有惊人的迷惑性,对于不了解新闻基本规则的人来说,这样的新闻,很容易欺骗到他们,但对于具备基本的新闻常识的人来说,这样的新闻,在标题上就告诉你了,这个新闻,就是扯淡;
第二种:新闻没有五个 W 的,也就是说,一篇新闻稿里,没有新闻五要素的新闻。
所谓新闻五要素,即新闻的 5 个 W,指一则新闻报道必须具备的五个基本因素,分别为何时(when)、何地(where )、何事(what)、何因(why )、何人(who )。这是新闻中不可缺少的五个方面,是对新闻报道的基本要求。
如今的新媒体,完全抛弃了新闻最基本五要素,时间不明,地点未知,人物瞎编,原因成谜,这样的新闻,是要略微扫一眼,我不会再看,因为这样的新闻本身就缺乏真实性。
一般的新闻,会在开始部分,也就是一开始的新闻导语部分,交代整个新闻的时间地点人物,同时引起读者的兴趣,但如今很多小编,基本缺乏导语的写作技巧。
好吧,有人会问什么是导语,什么叫新闻导语? 简单说,就是新闻的开头。毛泽东曾说过:“一切较长的文电,均应开门见山,首先提出要点,即于开端处,先用极简要文句说明全文的目的或结论”。古人写文章,讲究 “立片言以居要,乃一篇之警策”,新闻导语对于新闻来说,其重要性是一样的,甚至更甚于此。提炼和构思导语,是把握和掌控新闻全篇的关键环节和第一步。
一条新闻,记者想表达什么,往往通过导语来 “定调”,导语写不好,记者就不会明白自己想说什么,思维是混乱的,所以也就谈不上写出好新闻;一条新闻,读者有没有兴趣,往往看导语能否吸引他,导语写得好,读者才有看下去的欲望。
如今的新闻,勾引读者才是最主要的,但为了勾引读者,就编造假新闻,利用读者不懂新闻基本写作知识,故意忽略时间、地点、人物等等,甚至篡改事件,编造真实原因等等。
作为读者,我实在无法分辨这样的新闻到底是真是假,也没办法搞明白这样的新闻究竟是有些故意编的,还是刻意修饰过的,因为懒得考证,所以我的方法是,凡属新闻缺乏新闻五要素的,我都不看,也不信。
第三、给大家介绍一些新闻上的猫腻。
比如,在新闻最开头,没有确切的时间,用 “日前” 代替的,这样的新闻,基本属于扯淡,因为 “日前” 这个用语,几天前属于日前,一个月前也是日前,几个月前也是日前,甚至一年前都叫日前,所以,这样的新闻,很大的机率不是新闻,而是旧闻。
另外,任何新闻,都要找到出处,以及其出台的背景,然后才能分辨它的真假。
最后,希望大家记住,新闻的 5 个 W,指一则新闻报道必须具备的五个基本因素,分别为何时(when)、何地(where )、何事(what)、何因(why )、何人(who )。这是新闻中不可缺少的五个方面,是对新闻报道的基本要求。
什么叫基本要求,就是只有具备这五要素的新闻才是新闻,缺少其中一项,都不是新闻。
这样的新闻,如果你真信了,不能怪别人,只能说你这个人,呵呵,是真的——蠢。
补充 ———————————————
评论里真是群魔乱舞啊,就不一一做答复了,这里统一回复。
首先就是一些人基本是魔怔了,在他们看来,所有的公知都是坏人,然后大部分记者和律师都是公知,然后,自然大部分的记者和律师都是坏人。
比如这几位:
人家说群体,你举个例?那侵华日军里也有不那么坏的人呢。就这逻辑还写啥啊。
所以抛开剂量谈毒性根本就没法谈,人问为什么大部分被认为是,答主从根本上就没有去论证这个观点的正确与否, 答主只是举例子在说这个行业的好人和他们的悲惨。这不就相当于各说各的么?咋不说说公知的比例,哪种人才算公知,这类人其实并不是这两行业的主流,不说说公知中占大多数的人是什么职业比如教育行业、民科… 相当于人家说这一部分人怎么怎么坏,答主说另一部分人怎么怎么好,能说出个鬼来?问题本身带有一定的诱导性,后面的回答会歪一部分;答主的回答又牛头不对马嘴,情绪发泄,评论里又是几个歪的,无益于对问题本质的思考。
所以这和记者律师中得蛀虫有什么关系?你要感谢得是正义得人,而不是利用正义做挡箭牌得人,盲目对一个群体给予莫名得期待,造神意义在哪里?
下面来一一回答:
首先我们要搞清楚,什么是公知,搞清楚如今公知的定义到底是什么?
公知的定义其实一直是争论不休的,原本只是一个中性词,现在日益被污名化,就公知原本的概念来说,简单言之,就是独立于体制之外,所有约束公权力,监督和揭露社会黑暗现象的人都定义为公知。
如果按照这个解释,那么的确,律师和记者都是公知。因为记者和律师的主要职责就是干这个的,舆论监督报道事实是记者的职责,维护法律的尊严是律师的职责。
我们现在还没有发展到共产主义,官方的表述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初级阶段就有初级阶段的实际情况,在这个阶段,公权力的滥用,政府的懒政怠政,官员和行政权力的越位错位,是不可能灭绝的,而且会一直也不可避免的存在各种社会黑暗现象,比如三鹿奶粉,假疫苗、地沟油、996 等等。
这些问题一直存在,如果都靠政府,首先,在行政成本上是无法承受的;其次,体制内自己监督自己,你觉得效果会如何?第三、如今这个世界上,只要是一个正常的国家,这两个职业就一直存在,既然一直存在,就有存在的理由和意义,哪怕有些国家仅仅只是为了装点门面,也必须存在。不然你这个国家就不是个正常的国家,不正常的国家,谁跟你打交道?你和谁做生意,关起门来闭关锁国吗?
因此,就公知的这个概念来说,记者和律师大部分是公知,不仅仅是大部分,而是绝大部分,甚至所有人都是公知。做不了这样的公知,就是这些记者和律师的失职。
但是,如今公知还有一个概念,就是有些人说的,对中国和外国采取双标,这个外国主要指欧美,无原则的跪舔外国,无底线的批评中国,只要是外国的,就是好的,只要是中国的,就不好,就要批评,就要阴阳怪气。这样的公知,有一个新名词,叫恨国党,还有个老名词,叫汉奸。
如果公知是这么一个概念,那么 “大部分记者和律师都是公知” 这个结论就有问题了,你这是把大部分记者和律师都打成了恨国党和汉奸卖国贼了。
那么,请问你们是基于什么得出大部分记者和律师都是这样的人呢?是经过了大量的调查,通过数据和样本分析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呢?还是有专业研究机构通过大量问卷调查,然后统计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如果有,数据呢?事实呢?
没有调查权,就没有发言权。你没有任何的数据和证据,就下这么一个结论,你要指控这么多人,国内记者和律师,如果把那些新媒体都算上,加起来没有几千万,也有几百万吧?几百万的人一夜之间让你们扣上恨国党,甚至汉奸卖国贼的帽子,你好歹拿出一点让人信服的证据来,你不能脑子一拍靠感觉,或者靠某种玄学给人定罪名。
再退一步,你们说我用少数人来证明群体,你们自己呢?不是一样吗?我说记者律师大多数就是一群普通人,不过就靠着这么一个职业养家糊口,这里面当然既有好人,也有坏人,和任何行业一样,这就是个正常职业。可是你们不,你们非要说这里面大部分都是坏蛋,都是恨国党汉奸卖国贼,你们非要这么说我也没办法,可是你们好歹提供一个让人信服的数据和证据,呵呵,结果你让我给你们提供数据和证据,让我来自证。我有这个义务吗?我有必要证明自己到底吃了几碗粉吗?谁主张,谁举证。你非要说我吃了几碗粉,拿出证据来。
还有,请问上面我列举的几位,你说我用少部分优秀记者的个例来证明整个群体,用这些少数的正义的个人打正义牌,悲情牌,在你们的意识中,这些人能做出这些事完全只是因为他们个人的道德修养,而和他们本身是记者与律师无关,“所以这和记者律师中得蛀虫有什么关系?你要感谢得是正义得人。” 这是你们的原话。真是可笑,合着他们履行了自己的记者和律师职责,做了好事,在你这里就是因为他们个人的道德水平高,不能代表记者和律师。而那些记者和律师里的败类没有履行职责,做了坏事,就不是因为他们的道德操守有问题,而是因为他们是记者和律师,记者和律师天然就有坏蛋的属性。
什么逻辑。
第三、还有一种公知的定义,就是如今某些人已经魔怔了,他们眼里的公知,就是凡属说外国人一丁点好话的都是公知,然后只要说一点中国坏话的也是公知。他们根本就不管别人是不是说的是事实,反正说外国人好话就是汉奸卖国贼,说中国人坏话就是恨国党。然后把这些汉奸卖国贼恨国党统称为公知。这种人我是不会和他们辩论的,事实都不要了,是非都不分了,谁还辩得过他们?没那功夫自己找罪受。
理清了如今公知的三个慨念,那么,基本这个问题就很清晰明白了。而我要说的很明白,
首先,的确,这些年不说中国人的好话,只说外国人好话的人很多。而且记者和律师中这样的人不少。说句不客气的,在十年前这样的人更多,如果回到二十年前,三十年前,你会发现,这样的人简直遍地都是。
而这种只说外国人好话,总是批评中国的,却又分几个类型:
第一种类型,就是基于事实,有理有据,从不信口开河的。外国好在哪里,体制和机制有什么优势?具体是怎么操作的,我们与之对比,缺陷在哪里?需要在哪些方面进行变革和改进,如果引进到中国来,本土化如何操作等等?
这是一种非常务实的批评中国和赞扬外国,要知道在二十年前,三十年前,甚至十年前,我们相比欧美,的确有很多落后的地方,的确很多地方不如人,经济没人家发达,法律滞后,科学技术比人家落后几十年,社会福利人民生活更是相差太远,文化艺术的繁荣也落差太大。这样的状况下,变革很正常,没有这些人的对比和推动,我们的改革开放怎么走呢?
认清差距,认清现实,找到差距,找到办法,改革开放这么多年,一直就是这么在做。这样的人,这样的行为,难道有错吗?也是恨国党汉奸卖国贼吗?
哪怕是到了今天,我们相比外国就什么差距也没有了吗?我们天下无敌了吗?我们什么都不需要学习外国了吗?
我看不可能。不然美国人怎么可以对我们进行科技制裁,华为中兴事件难道是假的?
所以,说外国人的好话,赞扬外国优秀,指出中国的缺陷,找出中国的差距,本身就不是什么罪过,更不是恨国,只要是基于事实,有理有据,对中国有益,这样的人,这样的行为就要大力提倡。
因为只有这样,中国才能更健康的发展。
第二种类型就是恨铁不成钢,因为当时中国和外国差距太大,心里焦急,希望矫枉过正的。这种人早年很多,上世纪 90 年代一直到 2000 年后都有不少。他们好发危言,用各种危机论贩卖焦虑,刺激民众的神经。
这样的人大多还是基于事实,有着详尽的数据和证据,但也会自己掺杂不少的私货,甚至编造谣言,在早年,他们卷起的这股风潮督促政府尽快的落实各种政策,出台各种制度,让焦虑的民众心生耻辱和对落后于世界的警惕,从而奋起直追。但也由此这些人造成了中国民众长期的自卑心理和不自信,如今崇洋媚外的极端风气很多都是这些人造成的。比如那个圆珠笔芯事件,就是这种行为在中国的残留影响。
这种类型的公知说他们是恨国党是不确切的,他们从来都不恨国,而且实际上他们比一般的普通人更爱国,只是他们过于急躁,他们太希望国家迅速强大起来,因为这样的希望,从 1840 年起,中国的精英一直就在为此奋斗。
这样的人,你可以说他们无能,好心办坏事,但你把他们归于汉奸卖国贼,就过分了。
第三种类型就是双标党,这种双标党不顾事实,不管好坏,他们的屁股都坐在外国人一边。这样的人才是让人厌恶的,才是真正的恨国党。早年有不少这样的人,通过各种谣言和段子,吹捧外国人,抹黑中国人。比如什么日本夏令营,下水道油纸包等等,在网络不发达的时候,这些谣言很迷惑了一些人,但当有了互联网之后,这样的谣言很快就被戳穿了。这样的人,也越来越被人所唾弃。
但是这样的人在记者和律师中真的是大多数吗?我没有做过调查,我也不想为了某些人的质疑就去证明自己吃了几碗粉。反正在我身边的记者和律师,基本都有自己独立的判断和思维,他们评价中国和外国的好坏,都会实事求是,从实际状况去分析。外国好就是好,坏就是坏,中国也一样,哪些做得好,哪些不如人意,都有充足的证据支持。那种无脑的吹捧外国,一心踩中国的,十多年前有不少,如今基本都绝迹了。因为大家都到过国外,亲眼见识过外国,睁着眼睛说瞎话,你也要有人信才好。
此外,听其言而观其行。行动永远比语言有力,也更比语言能代表一个人的真实心理。这年头并不是口里喊爱国喊得山响的就一定爱国,就一定不是恨国党,人家口里从不说中国的坏话,一直说爱中国,并且骂欧美骂得震天响,但却早在很多年前,就悄悄的把老婆孩子都送到国外去了,他们自己也早就计划好了在国外的晚年生活。你说这样的人,到底算公知呢?还是不算公知呢?
补充 ———————————————————————
在知乎看到一篇文章,写王克勤的,如今这样的记者——话不多说,大家自己看吧。
[有哪些非常有职业道德的记者?他们做过哪些事可以证明这一点?646 赞同 · 38 评论回答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43453928/answer/375992827)
我已经说过了,如今公知就是个筐,什么都往里装,装来装去,公知完全失去了原有的本义,但如果真正的公知是这样的记者,我想大部分记者,不,所有的记者都是愿意做公知的。
补充 —————————————————–
本来对于某些人,是不想去理他的,但有些人太过分了,比如这位
:呵呵,这俩职业就是垃圾堆,挑出几个好的也真是难为你了。
这个意思很明显,记者和律师这两个职业就是垃圾堆,甚至还有人说这就是两堆翔,偶尔里面会有几粒玉米。
所以对于这样的人,我就不得不爆粗口了,可惜这是乎乎,爆粗口要关小黑屋,我又只能生生忍住了。
律师不论,我谈谈记者这个职业。
作为新闻记者,永远只有调查的权利,而没有执行的权利,他们唯一的能力就是督促和监督被公开报道的对象改正错误,督促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执行行政,防止他们在行政中越位、错位和不作为,甚至玩忽职守。
就此来说,新闻记者并不能解决任何问题,这个职业本来也不是解决问题而设的,这个职业本身只能提出问题。至于真正解决问题,靠的各级政府以及有关部门,靠的是广大民众。
所以对于记者来说,在公众的印象好坏极为重要,这也是记者力量的来源。没有舆论支持,没有广大民众的信任,新闻记者是没有任何力量的。
我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近期乎乎上热议的《深圳拟首次修改员工工资支付条例》,比如这一条:工资支付日期延长至支付周期期满后的一个月;年终奖拟新增按劳动合同约定计发方式;拟明确停工停产情形下 “一个工资支付周期” 起算时间。
这是明显让企业合理合法的延长拖欠员工工资的时间,年终奖的发放主动权也都由企业说了算。而整个条例潜在的意思其实就是说,在当前深圳部分大中型企业经济效益下降,小微企业融资不易、成本较高的结构性问题依旧突出的情况下,不是通过减少税收,免息贷款等等政府手段来解决问题,而是制定地方条例,希望进一步压缩劳动者的薪酬空间,降低劳动者对资方的话语权来缓解企业的压力。
什么叫《条例》?这是地方法规,一旦立法,就具有法律效力,是从属于法律的规范性文件,人人必须遵守,违反它就要带来一定的法律后果。作为地方性条例,当地政府是要严格执行的。而深圳人大网的资料显示,大部分人大代表都是企业法人和股东。
所以大家猜,这样的条例付诸人大表决,会不会顺利通过?
那么,这样的条例,除了通过新闻舆论对其提出质疑,你们有其他渠道去反抗吗?除了新闻记者和律师能够站出来帮普通的劳动者说话,谁能再帮他们说话呢?
如今有些人极力污名化记者,其用心傻子都能看明白,既然记者的力量源泉来自于民众,那么就想办法让他们在公众中失去信任,因为一个垃圾职业和一堆翔说出来的话,写出来的报道谁会信呢?当他们的公信力完全失去的时候,就是新闻记者彻底失去对社会监督的时候。
所以,我个人才对这个问题背后隐藏的恶意感到愤怒。我多次说得很明白了,记者就是一个普通职业,人有好有坏,职业道德有高有低,任何新闻记者,违法的,国家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约束和惩罚;违纪的,新闻记者也有相关的纪律约束,有宣传主管部门,有政府系列的新闻出版管理部门。
既然有法律,有纪律,你们觉得坏的,是垃圾的,你们大可以去相关部门举报,大可以举出他们违法犯罪的实证,让他们接受法律的制裁和惩罚。如果没有,就不要在这里带节奏,一竿子打翻一船人,污名化这个职业。
另外,如果你实在对这两个职业感到厌恶,觉得都是垃圾堆,我说过了,既然都是垃圾堆,垃圾堆就要清理,不如你们一起搞个提案,把这两个职业都取消得了,你会看到这个国家将会多么清净。
你们将会看见,一个不存在舆论监督的国家,一个人人都得不到法律正常程序保护的国家将诞生。任何行政都是由人来执行的,再好的法律,也是由人来执行。掌握了权力的人,你不指望靠制度约束,却指望靠他们自己的道德操守自己约束自己,别的不说,仅仅行政监督而言,你看看这些年那些被查处的贪官,哪一个不是平时说话说得正气凛然的?不是自诩廉洁清正的,结果一查是个什么模样?当这些人没有了任何监督,你就哭去吧。
评论里还有些人说现在不需要体制外监督,只要体制内监督就够了,我也只能回你两个字——呵呵,大家都是人,人就有私心,你才吃了几天饱饭?有些话实在懒得说,这年头,天真可以理解,但如果是故意装作天真,恐怕就有别的用心了。
中国(大陆)的律师和记者最多只是有钱而已,美国(以及台湾省)的律师和记者可是人上人
另外给我的感觉就是许多没啥本事的律师去当公知,靠这个吸粉和接案子,曾经有个符合公知口味的案子,来了二十几个律师(带头的是陈 X 西),我第一反应是这么多公知律师都是来蹭饭的吧,他们还晒了一张合照,除了陈 X 西还算精神,其他律师都是一副回笼觉没睡醒的样子
你跺你也麻!你要是律师,你也喜欢美国,你也反感中国,反感中国的体系。
在美国的体系里,律师的从业执照,几乎就是美国婆罗门的身份证明!
律师的体系是自成一格的,大体上用血统传承的。法学院极为高昂的学费、入学的 “推荐信” 制度、毕业后的师徒带教等行业特色,决定了能读法学院、考出律师资格并成功执业的多数律师绝非常人(有家族血统传承、有高智商高情商),这就把律师这个阶层给基本固化在一定小范围内了。(说句题外话,这几年很多华人靠着智商和勤奋也考进法学院混到毕业执业了,但是根本打不进白人的圈子,最后只能做华人的生意,内卷得惨不忍睹)
更惊人的是,英美法系里,律师和法官是互通的,可以做律师就能当法官,法官做几年还能再去当律师,最后整个司法系统里,法官律师是父子亲戚师生一个圈子的,足够垄断整个国家的法律体系。
最最可怕的是,美国金字塔最顶端的统治者不是总统也不是美联储,而是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目前是一共 9 位,其中 1 位首席大法官,8 位大法官,全都是终身任职,不可弹劾。**这 9 个大佬才是美国真正的王,**他们掌握美国最高的司法解释权,负责弹劾总统,紧急情况下主持参议院,有权裁定联邦和各州的任何法律是否违宪,是否合法,这是真正的 “口含天宪” 呐!把婆罗门和刹帝利的活儿都包揽了!这些大法官都是律师出身!
你是律师,你喜欢中国体制,还是美国的?
补充一点,美国那 9 个大法官,他们之间的会议是不公开不记录的,开会时候甚至连服务员都不许进去,9 人中年纪最小的那个负责倒茶…
我提一个不同的角度。
1. 律师和记者本身就是热衷发言的职业;
2. 现在大部分在网上发言并且有一定影响力的律师和记者,年龄都是 35-60 之间,在改开初期的 “世界观崩塌” 大环境下发达起来的;
3. 这个年龄段的 “成功人士”,多多少少有所谓 “公知味”,无非是流派区别;
4. 如果你们有机会和 35-60 岁之间的各种成功人士聊聊,就会发现很多企业家、教师、公务员甚至工程师都是 “公知”;
5. 综上所述,“网上律师和记者公知多”不过是 “35-60 岁成功人士大部分有公知味” 的一个窗口,非律师和记者的公知因为职业属性没有被网民了解到罢了;
6. 说个题外话,有些人表面上 “红”,但是他们的观点是 “感谢 zf 摁住了工人,激进革命害死人”,请问这些人算不算 “公知”?
作为一个法学生,确实,很多律师和法学家是公知。
但是呢,公知与公知也是不一样的,有些是恨国党,有些是收钱办事,还有些,是真的基于自身经历,对这个社会丧失了信任。
法律从业者的特殊之处,在于他们总能精准的接受到这个社会恶意最大的部分,而法学伦理又要求他们随时保持 “充满同情心” 和“客观中立”,所以很容易被负面情绪充满。
另外一点,一个普通人,可能一辈子都不会接触警察和法院,或者说,国家权力是保护你的,而不是针对你的,这种情况下,就像空气一样,普通人是感觉不到公权力的磅礴之力的。
而法律从业者,特别是刑辩律师,每一天都在跟警察和检察官针锋相对。我们的职业就是最大限度的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不让冤案发生。站在公安和检方立场上,我们就是给他们工作添乱的绊脚石,就是为人渣打掩护的动乱因素。一个案子如果律师不介入,公务员们有一万种方式用最省力的办法处理完然后下班接孩子,但律师一进来,动不动提异议动不动调卷宗调录像,带来的就是警方检方跟着加班。加班还是轻的,万一真被律师发现什么办案不谨慎的地方,被追责丢饭碗就是可能的。
换成是我是公检法,我也不可能喜欢律师。
所以,律师工作时候,夸张点说,都是顶着警察们的杀气在工作的。
同时呢,咱们国家的公安们,可能是受建国时候大批军官转业进公安的影响,整体上来说,有股部队作风。简单来说,就是嫉恶如仇,五大三粗。
在公安们看来,什么现场检验报告少了个签字,讯问笔录和录音不完全一致,证物受到污染,都是办案中难免的小问题,关键是抓到罪犯就行了。但是这些细节正是律师辩护的突破口。
所以,公安对律师的态度基本就是:
赚黑心钱,给人渣辩护的,专门挑刺影响他们伸张正义的,烦人的,苍蝇。
最近这些年好一些,过去呢,律师是真的高危职业,警察嫌你烦,把你关到看守所反思几天那是常规操作,最后大不了说抓错了谢谢配合调查。
再加上前些年没有天网,还正好处在社会转型期,上访户满大街都是,冤案时有发生,律师折磨公安,公安自然也会反过来折磨律师。
这些事情,经历的多了,人就容易走极端。
我不是替某些人辩护,我只是觉得,并不是所有被冠以公知大名的,都是恨国党带路党,有些是真的,被社会艹多了,黑化了。
旧文一篇,附上仅供参考
https://mp.weixin.qq.com/s/iKkBk_rNppDvStvXs34iKQ
6-20 日更: 牛批 666 我的宝贝儿
6-19 日更新: 发现了一个特别好玩的视频,跟该问题没啥关系哈,不过这个更希望大家能看到,当前网络硝烟弥漫呀,诸君需辨识呀。
【不让中国人吃海鲜背后真正的大瓜,今天我来统一告诉大家 - 哔哩哔哩】https://b23.tv/meHcGN
-———— 以下为原答 ———–
你看看
像罗老师这样优秀的法学代表,在法律上面见解都是可以称之为神级
但是呢,2020 年国家疫情开始发生的那几月,罗老师自己微博传递谣言说李文亮医生老婆确诊,本来还有好心粉丝私聊让他求证,他直接说内部朋友求证过的,但是不可控因素删了,就是相信他人之口传谣
2 月国家公布的确诊以及死亡数字时候,罗老师 yygq 数据这么精准控制,意思是国家在隐瞒;
大家说他这样没有证据质疑是不对的时候,他说公众拥有质疑的权利不犯法。
然后转过头翻开他自己发的微博,说有人谣传新冠是美国那边故意送进来的,国家不应该对这些人追责么,双标都明目张胆写在脸上了
你说说这么有才华的人,也会差点走向公知的道路,觉得自己家处处不如人老美,还好我们国家给力控制疫情世界第一,罗老师以前的微博都删了,现在依然继续站在公众面前
反正我个人觉得像罗老师这样的人才,在那时候应该内心深处是对国家极其的不信任,而且法学中也是最容易觉得自己永远处于所谓的正义一方,我是觉得很可惜也很失望的。
因为这两种职业所受的训练决定了:
律师讲宪政民权,记者讲言论自由。
这两种东西已经基本被 “公知” 化了。
记者和律师这两个行业很特殊,它们是极少数以 “匡扶正义” 为最高职业理想的非政府行业。除了这两个行业之外,我暂时想不到还有其它非政府行业的最高职业追求是这玩意儿………
不仅是非政府行业,在很多场景下,和政府 “唱对台戏” 是这两个行业的正常操作,甚至可以说是引以为傲的操作。
非政府的站位,也就意味着这两个行业更多关注的是 “每个个体当下的正义”,而非 “全社会发展中的正义”。
具体来说,政府作为社会的领导机构和最高责任主体,它的职责不仅是保证当今的一定程度的正义,更要顾及社会可持续发展。运动式、大锅饭式的正义很明显不是政府应当追求的。
记者和律师则由于日常工作所接触的大量案例,加之其接受的职业训练和职业追求,导致其往往苦恼于许多个体所遭受的不公正对待。有些不公正案例的根源,往上倒,偏偏又都能倒到政府的某些部分上。
也就是说,在这两个行业的视线里,政府不仅仅是经常 “不作为”,更是偶尔会 “主导作恶”,于是反骨自然而然就会生长起来。
路见不平就要一声吼,不吼不是法律 / 媒体人,而吼多了也就成了公知。
症结很简单,试图讨论社会问题却缺乏社会学训练,仅关注当下、局部的问题而没有从发展的、系统化的角度去判断。
大部分人都有这个问题,但大部分人并不以 “匡扶正义” 为职业追求……
记者是一个卑鄙的职业,这个职业可以混淆是非,颠倒黑白,制造弥天大谎,欺骗亿万受众;这是一个崇高的职业,这个职业可以针砭时弊、揭露黑暗、鞭挞邪恶、为民请命,担起社会良心的重责。
——杨继绳
这张照片拍摄于 2007 年 8 月 31 日。
这一天,深圳宝安区上塘工业区龙塘社区旁的外来人口聚居地,民治街道 240 多名执法队员完成了一次拆除违章建筑行动,在将七八十名违建住户带到一边后,点火烧掉了近千平方米违章建筑。
该图于 2007 年 9 月 1 日南方都市报头版刊登后影响巨大,拍摄这张照片的记者徐文阁也凭着这幅作品问鼎第三届南方都市报新闻奖现场新闻摄影金奖。
现在,他这种行为被叫做 “递刀子”,他这种记者被叫做 “公知”。
为啥这么多人喜欢装外宾呢?
你不就是这种人么?还自己跳了出来
你和下边这位有什么区别?
平衡不同阶层巨大的利益冲突是社会治理的一个难题。
从人群的角度,中国的社会阶层大致是一个 “工” 字形结构。
最上面那个 “一” 有 4 亿人,主要居住在一二线大城市,他们属于中国的中产阶级,他们有车有房,他们创造了中国中高端商品的消费奇迹——包括全球占比超过 60% 的奢侈品消费,全球占比超过 50% 的汽车消费,以及中国中高端住房消费。这个人群分享了改革开放、城市化进程大部分红利,同时也承担了向农村与落后地区转移支付的义务。
中间那一竖有 1 亿人,主要居住在 2、3 线城市,他们收入介于中产与底层老百姓之间,努力一下就可能达到中产了,松懈一下就滑到底层阶层。
最下面那 “一” 有 9 亿人,主要居住在农村、乡镇以及小县城。他们收入不高,但是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温饱能解决,他们由于地区差异以及城乡差异很难分享到经济高速发展的红利,不过却能享受国家扶贫与转移支付的政策红利。
我们国家就是这样复杂的社会结构,上面的那 4 亿人已经基本摸到发达国家的门槛,而下面的那 9 亿人还处于发展中国家水平,中间还有 1 亿人拼命向上爬。
现代法治社会依法治国的巨大难题是什么?
依法治国首先得有法律。我们国家是 4 重法治体系。宪法是最高大法,其次是人大制定的法律,第三层是国务院制定的法规,第四层是地方政府制定的法规。
理论上讲,宪法最高,上一层法律大于下一层,下一层法律与上一层有冲突的时候就应该修改。但是问题没有这么简单。
以人大制定法律为例。
现在我们知道,中国是一个 “工字型” 社会结构,不同阶层人群差距很大。那么,问题来了,人大应该立足哪个人群来制定法律呢?
假如立足于工字型上面那个 “一”,我们的法律应该更接近欧洲;假如立足于工字型下面那个 “一”,我们的法律就更接近于非洲。
一个国家只能有一部统一的法律——不管是民法、经济法还是刑法都只能有一个版本。这个法律不但是上海的治理依据,同样也要是青海、贵州农村的治理依据。
所以,法律条款保留一定的弹性就是必然。
所以,同样的行为在不同的地区出现不同的尺度判罚也是必然!
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这种体制就决定了在法律制定时更多的是向底层民众倾斜,更多的是站在最底层的民众立场上考虑——由于巨大的地区文化差异、经济差异,就必然导致有些法律条款让城市居民很不理解。
比如,为什么正当防卫标准非常严格,包括为什么见义勇为的标准非常严格?原因就是这个巨大的地区发展差异!
在城市鼓励见义勇为是惩恶扬善,在贫穷落后的农村,一旦正当防卫、见义勇为的标准放宽,就很可能导致私刑泛滥,暴力冲突加剧!
比如,安乐死在瑞士是合法的,但在中国就是严重的违法!原因很简单,安乐死对于中产阶级以上的人群代表着对个体生命的人文关怀,但是一旦在贫穷落后的地区放开安乐死,对于弱势群体就是一场噩梦——
很多不该死的人会死!器官买卖、被抛弃的老人、被放弃的残缺婴儿…… 严禁安乐死,就是为了镇住那些牛鬼蛇神,保护那些贫穷弱小无依无靠的人。
这样例子还有很多很多。
所以,最后我们的法律往往具有这样的特征:法律条款弹性很大、法律标准模糊、口袋条款多。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特征?
原因很简单,只要是全国统一的法律最后多半就是一个指导性原则,其落地性是很差的,落地只能靠各地的执法者依据具体的情况来实施,所以,法律条款弹性大其实就是赋予执法者以较多的自由裁量权。
这个自由裁量权是最被人诟病的,首先自由裁量权过大确实容易滋生腐败,其次,由于不同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这个自由裁量权也容易导致同样的案例不同地区执法判决大相径庭。
为什么我们法律界最容易出公知,原因就在这里。
我们法律界的公知或者是律师,或者是大学教授,首先从阶层来看就属于工字型上面那个 “一”,从中产阶级的角度来看,我们的法律制定是比较滞后的(因为要照顾下面那个“一”),然后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一些落后的地方竟然对这些“滞后的法律” 执行都有问题,司法部分往往会放大了自己的自由裁量权,这就被公知律师描述为典型的“人治”。
那么,怎么解决这个自由裁量权呢?
公知的药方是搞西方那套制度,搞选票政治、地方自治。如同美国一样,每个州每个县都可以依据当地具体情况独立制定自己的法律。
听上去很美好是不是?
但是这个药方是有重大问题的。由于中国存在巨大的地区差异,没有一个强大的中央政府来平衡不同地区的利益诉求——通过强制性的转移支付来平衡地区差异,地方权力扩张的后果就是分裂。
分裂必然产生巨大的冲突,不仅会导致生产力下降,而且对普通老百姓就是一场灾难。
宁为太平犬,不做乱世人!
按:不同意的,建议去叙利亚住一段时间
1991 年苏联解体,分裂出去的东欧一票国家迅速成为西欧的经济殖民地,自主产业全面溃败,生活水平严重下滑,男人变成西欧的农民工,女人变成西欧的妓女,乌克兰竟然落了一个 “欧洲子宫” 的称号。
就算是大致保持完整的俄罗斯,由于社会动荡经济停滞,老百姓生活水平急剧下降,从 1991 年——1999 年俄罗斯人口死亡率一路飙升。
有学者统计,这十年俄罗斯死亡的人数与苏联解体前正常死亡率相比整整多了 500 万。俄罗斯总人口才 1 亿 3000 万,500 万除以这个分母就是 4%,如果中国解体,按照 14 亿总人口计算,就要有 5000 万人为这个分裂付出生命的代价。
中国的社会治理主要还是不同社会阶层差距太大,城市人口有 8 亿,农村人口有 6 亿;城市人口仅有 4 亿达到中产阶层,另外还有 1 亿人拼命向上爬,下面有 9 亿人很难分享经济发展的红利。
巨大的阶层鸿沟,复杂的利益冲突,对执政者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怎么办?
**归根结底还是要不断发展生产力水平。**通过产业升级,在全球经济体系中拿到更多的红利,同时给社会能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然后不断提高城市化率,转移更多的农村人口进入城市。
如果城市人口能达到 10 亿人,其中 70% 能达到中产阶层,社会治理就会轻松很多,如果城市人口能达到 12 亿,同样其中 70% 能达到中产阶层,我们就成为一个富强文明的社会主义强国。
而以上正是 19 大报告规划的 2035 年与 2050 年两步走的目标。
让我们一起祝福共和国明天会更好,一起为美好的明天努力奋斗吧。
这里是 @花猫哥哥,更多深度内容,请关注公众号:猫哥的视界、猫哥的世界;哔哩哔哩**:花猫哥哥 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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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人们看到 “记者” 和“公知”这两个词同时出现的时候首先想到的是柴静,进而想到 “中国人是不是人” 的时候,应该反省的,不是这么联想的人。
说律师 “约束权力” 也是奇怪,律师本身就享有比普通人要多的权利,而且从来只看见律师要求扩张行使权力的范围,怎么就没见过律师要求约束律师权力的?
但是我个人还是认为律师和记者不一样,绝大部分的律师并不会玩弄媒体工具,还是实打实的尽本职义务,以解决问题为目的,不会动辄想要利用 “民意”,而是更多凭借自己的能力来吃饭。
可以说律师会追求利益最大化,但是从各个角度来看,我都觉得律师算是文职工作里最富有理工科思维的行业了。
只不过这行业被 AI 和大数据取代也不过是迟早的事情。
另外,麻烦曹哲不要把公知跟 “宪政” 划等号,你家公知们之前公然集体违背宪法,背叛国家人民的事情,大家还没忘呢。
而说 “法治本身贴近于宪政” 这就是笑话了,带清也是有《大清律例》的,阿哥也是会被圈禁流放的。
别说带清,伪满还有《人权保障法》呢,问过 731 同不同意没?
玩儿键政,还是要带点 ** 的。
因为把记者、律师甚至所有知识分子都干成反动派,干成跳梁小丑甚至干死了
这个社会就没人提反对意见,没人会对资本说不,没人会揭露社会的另一面
这正是那些吹胡子瞪眼睛的老爷们想要的
“公知” 这个词从一出生,就代表着我们这个社会对不同声音满满的恶意
你可以和他们辩论
你可以拿切实可靠的证据反驳他
但你一上来就要打倒他,取缔他,搞臭他
呵,厉害了~
曹操没有粮草了,王垕的脑袋就保不住了,不是因为他做错了什么,而是矛盾激化到那个程度,当然就需要有出来顶缸的。
这也是祖宗的老礼儿,原始社会那会儿碰上过不上日子的年头,也要献祭个把倒霉鬼的。
您没看见现在说起历史的时候,网络群众(kol?)动不动就这文人那文人的,明明古代这些文人还有一个身份,是官僚,是公务员系统,是政府各部门的组成者,哎就死活不提,非得把官身和知识者的身份剥离开,然后攻击后面那个。
孔乙己这种大约也是文人的,除了文人外啥也不是,文人的究极形态。
可惜大伙骂的不是这种,是在朝为官的文人,说到底还是官。你要让他纠正说法,告诉他他指责的其实是明朝(或清朝)的官员、公务员系统,他怕是不怎么自在的。还是骂文人好使。
为什么,因为搁今天也还是做官好,又里又有面儿,还为人民服务。除非做了落马贪官,那就一转身又是另一个物种了。好像贪官和好官从来泾渭分明一样。
再者万一道个不同意见,怕不是有攻击利维坦、变身公知的危险。
律师记者就相当于文人,何况本来这些看起来就是社会科学领域出身。
律师记者不过一个技术性工种,随便闹能多大势力?在网上不点名骂骂,对这职业群体泄愤一番,也是没什么后果可承担的,还正好释放一下社会撕裂的矛盾。
是好事儿。
法治本身贴近于宪政,宪政主张用法律约束权力,而敢于主张约束权力的人一般都会被打成「公知」……
既然要问为什么,那么我们得先厘清下什么叫「公知」,就我个人的理解,所谓公知就是反对体制信奉普世价值的自由主义 (包含保守自由主义) 的知识份子。
那么在这含义下去讨论律师或记者,为什么容易出现公知就很好理解了。记者的天职是传播讯息、推动舆论以及监督政府,那么相对中国更加严格的信息审核,记者自然会天然更倾向西方欧美较低的审核制度。虽然说在代议制国家里,正规媒体的新闻播报并非没有审核,而是从政府监督改由媒体集团自己审核,但是对记者而言,无疑是后者的制度赋予他们更大的影响力。
那么自然而然的,身为记者,更倾向西方欧美的代议制度信息自由传播,并对中国当下的制度不满甚至希望改变可以说很容易理解的。毕竟相比于在代议制国家里,媒体们甚至被称作「第四权」,拥有强大影响力以及地位,在大陆,他们的影响力明显是更低的。
至于律师得分开谈论,打诉讼的律师跟非诉律师显然是不同的,后者并没有更有自由主义倾向的雰围,或者说后者的政治倾向顶多在坚持市场经济反对计划经济,至少这与目前的体制是相符的,这个群体里反体制的比例也不尽然比平均值高更多。但是相反地,对于诉讼律师尤其是主要接刑事案件的诉讼律师来说,当前的体制对「公检法一家亲」现象是很容易引发他们不满的。
作为刑事律师,替当事人辩论是他们的天职,但是当前的体制却影响他们发挥自己的力量,在大陆法系检察官、公安主导侦查程序、法官主导审判程序握有最终裁判权的情况,刑事案件对律师而言实际上是很不利的。既然在整个诉讼程序里律师能发挥的作用小,那他们自然会有诉诸舆论用舆论倒逼司法的倾向,而这也侧面的等于是对体制的反叛。
理所当然的,刑事诉讼律师会更加倾向自由主义,或者至少说是多公安警察机关有更大权力限缩的期许,让检察官主导整个侦查程序并成为警察侦查时天然的领导算是一种基于大陆法系下的妥协。
而最理想的状况,自然是由陪审团握有裁判权,律师们能发挥的效力更大,影响力更高,自然收入与地位更高的英美法系,则是某部分律师天然的期待。而在美国律师的地位,显然也比他们的中国同行高得多,这点从美国律师的收入就可窥知一二。
上海律师的平均月收入为一万人民币左右,而上海所有职业的平均月收入也差不多。尽管以平均来看,律师应该还算是高收入行业,但相比于美国同行在全美人民平均年收入四万美元的同时,拥有每年十万美元高出平均两倍以上的高收入,显然还是有不小差距的。
这还真是单纯的经济收入而已,还没考量到美国律师的从政比例,美国律师司法人员社会地位以及影响力呢。
那么相对于中国的体制,至少诉讼律师们更倾向美国的体制应该是很容易理解的。
因为这样的好记者太难得了:
2019 冠状病毒病疫情期间,廖君编写并发表了大量报道和内参,包括《武汉市卫健委通报:发现的多例肺炎病例为病毒性肺炎 未发现明显人传人现象》、《8 人因网上散布 “武汉病毒性肺炎” 不实信息被依法处理 》等。
2020 年 3 月 8 日 16 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湖北武汉举行 “国务院新闻办记者见面会”,作为被推介的 7 位 “巾帼奋斗者” 之一,廖君表示 “要以手中的笔和镜头为武器,向世界讲述战‘疫’的中国故事、中国精神和中国力量”,获得中国大陆中央媒体专版赞扬她:“向你致敬!逆行而上的女记者”。
因为删帖太多了,还没删的就刺眼了。
本来人家只是个普通的职业,并无特殊之处。公知应该是大学教授,社会活动家,作家,教育家,学者……
由于…… 律师和记者成了公知。
照这个 tempo 下去,就没有公知了。那时不知小粉红们会否开心。
现在我发发牢骚,也被一些人看为公知呢。
当你想污名化一个中性词时,最简单的方法就是简化它。公知,全称公共知识分子。指具有一定专业知识或文化艺术背景,一定社会影响力,并对公共事务发言的一群人。这本来是是个中性词,现在在本国却成了一个人人喊打的贬义词。
一则,出在公知本身。部分自媒体滥竽充数,毫无专业背景就大放厥词,这略去不谈,因为不值一驳。另一方面,即便有真才实学,说话时可能也不会百分之百严谨,发表意见也会偶尔表现出戾气,自然会惹人反感。
二则,部分对不具备独立思考能力又特别愿意自信的人来说,凡是说些他理解不了的话的人都是公知。这个问题底下有多少正儿八经学过比较法学或者传媒新闻的,甚至都没看过一本教科书,就在那里满口犹太财团,三权分立,海洋法系…… 攻击臆想之中的法律 or 媒体。
请问某高票是《货币战争》和八十年代港片律政剧看多了吧?但凡看看近几年新出的英美律政剧都不至于这样无知,就您说的那些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区别,根本不值一驳,学界二十多年前就很少提了。事实上,当前各国法律都在互相学习借鉴,什么中国法律全是抄西方的,简直滑天下之大稽,难道要告诉你其实我们抄都抄不好吗?求求你们多读点儿书吧……
个人所见,这部分人往往是表面上看是批评 “公知”,其实不过是借着批评公知来党同伐异而已。说着大家都不要 “跨界发言”,但实际上他们自己对公共事务的大放厥词一点也不少,只是立场不同罢了。
三则,比起公知被污名化,本人更担心,因为这种污名化以后不再有人敢就公共事务发言。
譬如罗翔老师都被喷的退出微博了,这个问题下还有借机攻击罗翔老师的。发言如此温和谨慎的人尚且要被这般攻击,实在难以想象部分人的无知与底线。
最近,罗翔老师又火了一把是因为这个案子——
“在去往目的地的出租车上, 老人告诉我, 她是河南南阳人, 今天早上刚到北京, 为了找援助中心, 已经徒步走了 4 个多小时。她问了问我的身份, 当我告诉她我还是学生时, 她又一次哭了, 哽咽地说道: “如果不是家里穷的话, 我那儿子现在也是大学生, 也就不会遭这个罪了。” 原来他的儿子是油漆工, 两年前来京打工。一天深夜, 她儿子骑着自行车, 带着铁桶和毛笔正往家赶, 突然被几个巡逻的警察二话不说地抓了起来, 还来不及申辩就被关进了监房。过了 20 多天, 事情总算是弄清了, 孩子的清白也得到了证明, 但他的手指却受了重伤, 而且精神彻底崩溃, 成了疯子。想象一下吧, 一个来北京寻求希望、身心健康的年轻人, 在毫无过错的情况下, 莫名其妙地深陷囹圄, 没有任何反抗、任何辩解的机会, 最终成了一个废人。”
罗翔 《圆圈正义》 章节 下跪
先前本人还看到很多人站着说话不腰疼,指责罗翔老师为什么没有挺身而出。可要知道,当时的他也不过是个学生而已。后来推动本国废除收容教养制度的 “孙志刚案” 靠的也是部分人口中的律师、记者以及所谓的高校 “公知” 们。至于这些 “公知” 们的后来下场与境况,感兴趣的大家可以自己搜。
再说一例。其实多年前,罗翔老师还没火时,本人有幸上过他的刑分。期间他提到了他做过的一个法援案子,梗概是——
犯罪者是个瘸子,每日早出晚归,靠蹬三轮捡废品为生。某日因为他腿脚不便,疏忽大意之下将一个小孩儿的腿撵断了,小孩落下了终身残疾。更可怜的是小孩儿家里也贫困户,家徒四壁甚至连手术费用都付不起。这无疑是一场彻头彻尾的悲剧,因为即便官司赢了,最后能执行的也不过一辆破三轮,这种案子费时费力,赢了也毫无意义。这样的案子别人避之不及,罗翔老师接了,不光白做案子,还力所能及贴钱帮了这家人。
个人所见,他的那种悲悯不是部分人口中什么装给媒体看的,要知道当时他面对的不是摄像头与公众,就是我们一群普通学生。当然,这也不过是他多年间参与的法援案子中的一例罢了。
放大镜下,人无完人。
罗翔老师不是什么神人,完人。论学术,不说北高南马,陈张周赵…… 哪怕一众青年学者里罗老师也不见得算是刑法顶尖大咖。论法考,个人当年听的还真是柏神和凤科大帝的课,略微了解的都知道,没出圈儿之前的司法考试界中,他真的不算有名。甚至他视频里偶尔也会站在刑法角度谈哲学的,还是不太专业的那种。当然有关哲学与法学关系则是另一个问题了,有空再谈。
但他真正言传身教给我们这些学生的,不只是刑法教义学,毕竟以他的学识,这绰绰有余。更多则是法律人的那种悲天悯人,那种敢于自我剖析,承认自身怯懦与幽暗的善良。
最后,本人就一个问题,这个问题下,言之凿凿,破口大骂别人是 “公知” 的键盘侠,你们为那些需要帮助的底层民众们做过些什么呢?
我猜,你们什么都没做,你要的不过是扣帽子把别人踩在脚下的优越感罢了。
毕竟,一个连中国底层民众都不关心的键盘侠,你能指望,他会真正爱这个国家吗?
为啥?看看货拉拉案,居然不允许被告见律师?这在任何一个现代化国家都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完全违反刑事诉讼法,完全与全面依法治国背道而驰,你换做是律师,你会说,嗯,还是我们的司法制度先进,可以让我跟被告隔空心电感应交流。
记者的本职工作就是挖掘并曝光现实的黑暗面,这可是写在定义上的 “公知” 啊…
这问题出现在时间线上很久了。
怎么说呢,虽然经常被当小粉红或者公知,我还是决定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原因很复杂,我大概说一说。
最早的情况是,大概 30 年前左右,律师和记者是接触社会黑暗面最多的群体(类似的还有公务员,尤其是警察,现在有互联网,信息量大大爆炸,记者律师的信息优势不明显了),而这两个行业本身性质决定了,至少在这两个行业的人文化水平很高,又有一定的、天然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所以在当时,这个群体的人是对中国现实最失望的一批人,也是最迫切希望中国发生改变的人。
与此同时,这帮人还有个特色,那就是所学的理论绝大部分都源自于西方社会(当然他们一般说这是 " 现代社会 “)。而这套东西又区别于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的推广往往深深植根于一定的社会环境。
所以这帮人也容易产生一个感觉,社会现实和我所学产生了矛盾,那证明这个社会有问题(这个结论可以是对的,但不可能总是对的)。
所以这群人是最最支持向西方 “学习”(对其中水平较低的人而言,一般指无条件的模仿归化)。
再往后推,公知成为一个时髦词,太多人都想靠通过成为或者装作公知来往上走,于是所谓” 蹩脚的诗人、不入流的画家、三流演员、失败的律师、不如意的记者 “纷纷用当时已经开始成型的公知套路包装自己,而这些人又可以用自己职业的光环来给自己加分。
而当时因为前辈公知们的成就,这些人只要把自己律师、记者的身份一亮,就可以有无数的拥趸(因为他们的前辈真的是在用自己的身份和社会黑暗作斗争)。
最后则是全线崩盘,代表就是八毛门、缝肛门、茶水验尿、纸馅包子(以及高铁钓鱼文,但是这个我觉得不怨记者和编辑部)扯下了媒体的光环,律师则是因为律师职业本身在中国评价就不高,也开始没有带节奏能力,结果就一块拉跨了。
你要问我怎么看,嗯,怎么说呢,我永远忘不了早年公知们为了揭露黑暗迎接光明做出的努力。
佘祥林案、孙志刚案、强拆、提留款、农业税、农民工讨薪、卧底黑砖窑、探秘丐帮…… 这群人为了社会进步做出的贡献我根本说不完。
一次次的探索一次次地追问一次次的问责,中国能有今天他们做出的贡献不容抹杀。即使他们中的有些人已经落后于时代,也是如此。
但是说句难听的,互联网时代的公知?大部分人我评价就一句话:
狐假虎威的骗子。
在中国被别人说成公知太容易了,发两句牢骚就会被别人称为公知。
而恰恰,律师和记者是这个世界上发牢骚水平最高的两个职业。
关于记者,我说一个正面原因,因为记者通常接触这个世界的阴暗面比较多。
普通人可能没有记者见多识广,我看过很多纪实记者调查记者的自述。基本上套路就是被弱势群体找上,遇到阻力,上级撤稿,心灵受伤。
记者也是普通人,在见过太多黑暗之后不可避免的心理就会偏激,这跟心理医生需要定期接受心理治疗是一样的,就像写南京大屠杀的张纯如后来患抑郁症自杀了一样,对社会负面报道的记者还往往会遭到官员和网民的围攻(尤其是公知如过街老鼠的现在),里外不是人,这种压力时间长了就会对人的认知产生影响。所以难免发言偏激,你如果听闻了他所听闻过的,你也会偏激的。
我觉得我们要实事求是一点。
新时代以前,中国的腐败问题很严重。而律师和记者往往是第一线接触这些因为腐败和官僚主义等等导致的恶果。
而且我国的法律建设以前也不完善,我国的民法典也是这两年才齐备。
从计划体制到市场经济的转变,有很多问题存在,转型转轨,有些法律也并不适用或者无法追溯。
比如以前有个投机倒把罪就是典型的情况。
再比如铁道部当时和铁路运营不分家,是典型的政企不分,刘志军红楼选秀等等,所以当时有个律师像劲松一样,一直跟铁道部死磕。
https://zhuanlan.zhihu.com/p/101191010
再比如北京地铁以前只对北京的残疾人优惠,也被一位外地盲人律师起诉。
但是这些律师往往因为见证了很多不公,陷入了对抗而非建设性的路线,有的被美帝利用,有的自己丧失了基本原则。
比如盲人律师被美帝接到美国,成为被宣传利用的道具。
所以,当时的很多公知,能流行乃至盛行,并非某一个原因,是诸多因素和大环境导致的。
我们没必要非黑即白走极端,而且我党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欢迎建设性意见,只要不是造谣诽谤,就是单纯的批评也是欢迎的。
Beyond 乐队的《长城》很早就被封杀,这两年因为各种原因,《岁月无声》也被封杀了,要不是《海阔天空》名气太大传播太广,恐怕也难逃被封杀。(别扯什么鬼的版权问题,我专门研究过,还问过音乐领域的朋友,和版权半毛钱关系没有,网上那些漏网之鱼并不是他们取得了版权,而是没有被扫描到而已)
黄家驹是公知吗?
律师和记者的工作职责之一,是还原事实的真相,因此律师和记者见过的 “另一面” 比普通人多太多了。很多时候,他们只需要客观的描述自己的所见所闻所感,就足够让很多人觉得他们是 “公知” 了。
当然,也不奇怪,当年饶毅和崔永元激辩的时候,也被很多人称作公知呢。
ps:评论区不是我关闭的
这事一段有名的视频,美国人得知中国政府官员大部分是工程师出身的时候吃惊了,在欧美,律师从政是比较普遍的。
我们通俗意义上理解的这些公知都是这样的:
他们嘴上有个好的样板,一般都是欧美;他们提出的所有问题都指向体制,因此在他们看来所有的问题都有一个一劳永逸的解决办法。
因为律师和记者总是善于 “找出问题”,而且往往面临单一的问题。并且 “假设性的解决问题”——脱离实践的辨经
他们的经验和知识不是来自实践,这是他们的认知结构就是这样,这是他们的认知障碍,也是他们的弱点,利用这个弱点激怒他们是比较有趣的事情,我就喜欢看他们崩溃 ····
但凡经历过实践的人不会形成这种认知,例如工程师
一辆国产车出了故障,公知只会说国产车就是不行,不如进口车
而工程师则会具体的搞清楚到底什么故障,并且通过人机料法环分析原因
国家治理很多问题也是如此,这里不合理,公知只会打嘴炮
而实践者就会具体分析这种不合理是怎么形成的,来龙去脉,并且依据现有的资源来试图解决问题,如果找不到方法,就会去看一看国外到底怎么解决的,这个过程如同研究一部进口车子 ····
举个例子,以前春运,那么拥挤,抢票,在公知那里,这就是不公平,打击不了票贩子是因为票贩子总是有勾结——腐败——体制或者,我们的铁路是公有——体制
但是在决策层里,始终看到的本质问题就是运力不足,打击票贩子只是治标,提升运力才是治本
因此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才是彻底解决问题的办法 ····
反过来想,公知还是有贡献的,当年公知鼓吹外国公厕好的时候,我们的确信了,而去努力的把中国的城市公厕建设好,这么多年过去了,不得不说真香!
如今的中国城市公厕,其实已经是环卫工人的驿站了 ······ 并且还可能肩负变压器,信号塔,清雪机械设备的存放地 ····· 多功能基础设施 ····
另外,公知最大的贡献在于成功的让欧美相信,中国过几年会崩溃,尤其 2000 的时候。
疫情过去了,公知已经塌了,但是他们自己不知道自己已经塌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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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在中国,律师的工作是 “依照现有法律,帮客户在法庭打官司”,而“讨论、研究、制订、修改法律” 的工作,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内部海量顶级专家精确计算来完成的。
所以律师要摆清楚自己位置,你们的工作是 “打官司”,你们懂个屁立法,不要越俎代庖,想学欧美那一套是行不通的。
律师们正确的参政议政方式,是参加基层选举活动(比如小区居委会)进行投票选举你们区的基层人大代表,或者给人大代表写信。
其实也不多。大多数法律人忙得很。喜欢带舆论节奏以谋取利益的才会被批评为公知。
因为有些律师在拼命鼓吹、并试图将西方法律里不适合我国国情的的内容引入我国法律体系。不仅不适合我国国情,还对我国防之又防的某些群体格外有利。比如:废除死刑、三权分立。
因为有些记者在当西方媒体的传声筒,把西方人给我们洗脑的内容不加甄别的灌输到国内。甚至有些记者还以为自己是第四权,以各种名义对政府决策进行干扰。比如:自费拍纪录片试图阻止我国工业化进城的柴某,在党媒上带舆论节奏企图让国家按媒体意志降半旗的某两位署名小编。
因为律师强调公平和法治,记者要求实事求是。这两点虽然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里,但是我们国家,我们党内有混入那么一小部分野心分子,他们从本质上反对公平,反对法治,他们更不能接受实事求是!在他们心中,最好的状态是封建专制,这些人喜欢一言堂,看到领导就舔,看到地位比自己低的就踩。他们心里从来不认为他们来自于普通百姓,他们和所有人是平等的。他们有的借助是资本,有的借助是祖上的功劳,祖上给了他们生命,给了他们财富,给了他们权力,可是没有给他们品德,智慧以及勇气。唯有这些是无法给予的!他们借助掌握的权力,把强调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称之为公知,把他们污名化,他们觉得这样他们就安全了,就能统治 500 年了!他们是在做梦,做他们的春秋狗屁大梦!一个真正的有历史使命感的组织能允许这样的蛀虫存在吗?一个真正的有历史使命感的党员能允许这样的蛀虫存在吗?把这些垃圾剔除出党,真正实现社会主义价值观,这是我们这代的历史使命和历史责任!
在美国,律师是一个特殊的权利阶层,在三权分立的美国,还是海洋法系的体系里,法官在某些案件里只是所谓裁判,审判权交给陪审团。律师通过各种手段,因为各种案件成为一个名利双收的人,同时可以影响政治,拥有巨大的社会地位和财富。
同样在美国新闻行业掌握在几家犹太财团手中,他们通过新闻影响美国政治,然后洗脑民众,要求给予新闻工作者新闻自由的权力,记者被包装成了自由的斗士,但是不按财团意志工作的记者就被封杀,我们看到的美国,是一群被金钱雇佣的 “斗士” 记者,看看他们的各种抹黑言论,这些年从伊拉克的谎言,到新疆棉花,他们无知的咄咄逼人。
在中国法律体系秉承大陆法系,大陆法系里法官作用与海洋法系的判例制不同,法官作为裁决主体,大陆法系的中国与法国、德国基本相同,每一次判案背后,都有一些认为因素参与。而在中国还有一个巨大问题鸿沟,现在也没有抹平。
那就是人民群众的需求是结果正义,律师希望的是程序正义,看起来好像问题不大,但是这之间的利益关系却大的很。
程序正义的话,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所以案件必须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每一步错误都会导致案件作废。
之前很多电影里都会听到米兰达警告,“你有权保持沉默,你所说的话都将成为呈堂证供”,以及很多案件明明罪犯被人赃俱获,但是因为没有搜查证,而导致赃物或证据不成立,罪犯被无罪释放。著名的辛普森杀人案,因为警察搜捕流程不对,辛普森在律师豪华天团加持下,无罪释放。
这些就是典型的程序正义,程序正义的情况下律师可以根据案件情况,把整个案件主动权放到自己手里,海洋法系独有的判例制和陪审团制度,可以让律师有更大的空间去和检方作斗争。辛普森就是因为这些特点,被律师从必死案件中救出,这就是程序正义。
那么在中国,辛普森的所有杀人证据没有一项会被取消,尤其越是影响巨大的案件,民众越是希望看到结果正义,那么在案件中,法官是案件的必要因素,律师若是想影响案件本身,那就要从多方面入手,这就让律师空有优秀口才,但是却感觉无能为力。
很多律师渴望获得英美那样的地位,但是中国作为大陆法系,还有一点与其他国家不同 ,就是法德两国属于分布式结构的民选政府,中国是中心化结构的中央型政府。
作为律师在中心化的结构里无法触及顶层政治决策,不能影响案件,中心化政府最大的特点就是偏向结果正义,结果正义才能维护社会的稳定。
这就是一个黑社会帮派在美国和中国的不同,结果正义的中国,黑帮的结果是全盘灭亡。
在美国黑帮通过程序正义,可以把关键证据毁灭,让小弟出面顶罪,等等操作之下,最后黑帮稍有损失仍会继续存在。
最关键的是对于社会资源的浪费,程序正义最大特点就是社会公共资源的浪费,英国和美国经常发生某社区警力不足,导致犯罪率上升,但是同一个城市里某个杀人案,因为杀人犯财力雄厚,大量财力被用到他的辩护案中,但是普通百姓却连基本治安都享受不到。
可是这个过程里律师获益颇丰,他们享受到了巨大的利益,程序正义带给他们巨大的幸福感。这些在中国他们享受不到,某些黑社会案件里,律师明明可以因为证据不足进行无罪辩护,但是结果正义驱动下,这些人被判有罪。
这些人眼中是职业,他们美国看过美国一个案件背后的交锋,也没有在美国律师体系里呆过,他们只看到过大量美国律师美剧,觉得美剧就是美国法律现状。
自己所在职业和国家,却让他们觉得自己所见都是不可控,利益和眼界是最主要的原因。
这个问题提的好:
上图是日本收买的华奸,大家数数几个是法学界人士?几个是记者媒体业人士?
华奸都是捆绑打包的。
说到记者,我们的蒋方舟大记者,可是《新周刊》的副主编。
支持港独和台湾反华服贸游行:
蒋方舟大记者贬损中国男性,挑拨中国男女对立:
蒋大记者,说话的味儿和知乎岳不群一个套路,阴阳怪气反华。
下面这阴阳怪气的味道。估计知乎岳不群都是和公知记者们学的。
蒋方舟、柴静、许知远……………
公知记者媒体人,评大家评论里补充。
再看法学界,
美国律师王晓麟通过吸引投资卷走 66 亿人民币:
袁裕来律师
贺卫方、何兵,还有微博一大堆被封号的华奸律师,大家请在评论区补充。
改开后,美式资产阶级法学入侵中国,主张财阀用法律限制公权力和劳动人民的利益,颠覆社会主义法治。而最大的财阀是美国财阀以及其在中国扶植的买办财阀,美国试图用美国式法学入侵,用法律限制中国公权力和劳动人民的利益。这是为什么中国法律出了很多媚外欺内判例的原因。
这其中,美国在中国豢养的反华自由派,打着宪政的幌子,目的是帮着国内外财阀,限制中国政府和中国劳动人民的权利。
反华自由派口中的宪政是假,限政是真,剥削压迫中国劳动人民是真。
运用继续者(民族性,阶级性)二维思考法。
美国法学在改开后对中国法理、立法、司法有很大冲击,在民族性上。这些美国式法学,站犹太盎撒立场反对华人及中国。
而欧美新闻业一直以造谣污蔑,反华排华为己任,大家看看 VOA、CNN、BBC、Twitter…… 多少反华内容,就清楚了,很多学新闻的人,把西方新闻规则作为信仰,而西方新闻学辱华污华就是重要内容。于是中国新闻人,一并学来,学而不思则罔的典型。
比如她,正经中国传媒大学,科班出来的华奸许秀中:
比如王亚秋:
民族大学讲师支持保护三非黑人:
从阶级性看: 美国是资产阶级法学。代表财阀尤其是金融财阀的利益,反政府反劳动人民;中国法学学了这么多年美国资产阶级法学,自然也代表财阀利益,哪个财阀大就代表哪个财阀利益。最有钱的是美国犹太金融财阀,其次是买办财阀,以此类推,所以中国法律人按钱代表,自然就公知化,反政府反劳动人民了。
新闻同理,美国是资用媒体。中国媒体也资用媒体化,按钱决定代表谁的利益。最有钱的是美国犹太金融财阀,其次是买办财阀,以此类推,所以中国新闻人按钱代表,自然就公知化,反政府反劳动人民了。
另外,法律和新闻都是文科,这些学科的知名学术期刊都被欧美把持。很多学科,你不揉点反华内容,文章都发不出去。一位深大的讲师跟我聊,社会学不写女权、LGBT 之类的文章。美国知名学术期刊发不了文,没办法,很多学校以必须美国学术期刊发表文章为评职称要求。
作为文科学者,美国用 NGO 或者学术交流,收买中国某些学校领导或者文科学院院长,院长们逼着在美国期刊发文,美国期刊引导你必须揉反华内容或者跪舔美国犹太财阀的女权、LGBT 之类内容。造成中国很多文科专业,你不反华,都寸步难行的尴尬境地。
中国人文社科,按西方标准(包括反华标准)作为自己的毕业或评职称标准,等于在拿中国纳税人的钱,给外族培养反华走狗、逆华人或者华奸。———这种自己花钱,培养自己儿女成为叛徒的情况,人类史少见。
总之,法律新闻等人文社科。从民族性看,支持外族,反中华民族;从阶级性看,支持外国大资产阶级,支持买办资产阶级,反中国民族资产阶级,反中国劳动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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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君主到民主,从青天大老爷到依法治国,中间跨度太大了。
当你想要青天大老爷,他却说证据不足找谁也没用的时候,「公知」就出现了。
在美国,律师的地位非常高,收入也非常高。
中国律师的地位就差多了,律师天然向往美国的制度,人之常情。而许多律师为了吸引眼球招徕顾客,要把自己打造成反体质先锋,所以,就产生了一批死 k 派律师。
这些律师到处蹭热点,比如徐纯合被击毙后,死 k 派律师跑到当地扯横幅去闹事。当年有四个律师跑到广场撕 M 的画像,拍下来传到网络。
这些律师吸眼球操作逻辑,和当年造谣被抓的秦※※、杨※宇是一样的。
秦、杨二人曾公开宣称:网络炒作必须要 “忽悠” 网民,使他们觉得自己是 “社会不公” 的审判者,只有反社会、反体制,才能宣泄对现实不满情绪;必须要煽动网民情绪与情感,才能将那些人一辈子赢得的荣誉、一辈子积累的财富一夜之间摧毁。他们公开表示:“谣言并非止于智者,而是止于下一个谣言”。
法律是阶级统治的工具,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媒体同理。
而中国的法律和传媒专业教育体系基本照搬自西方。搞学术基本等于搞翻译。
学了法律和传媒不为西方统治阶级说话基本等于专业水平不过关。。。
讲一个当年网上热议的案件。
夏俊峰 (1976 年 12 月 11 日 - 2013 年 9 月 25 日) 男,汉族,辽宁省铁岭县人,高中文化,住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夏俊峰和妻子经营一个路边烧烤摊,2009 年 5 月 16 日,沈阳市城管两名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要求夏俊峰对烧烤摊整改发生争执,要求夏到城管队协商解决,结果夏俊峰携带刀具前往,刺死城管队员两名后又重伤一人。
夏俊峰案发生后,有几个全国著名的律师主动为夏俊峰担任辩护律师。夏家可能开不起高价律师费,他们应该也不是为钱而来。
作为律师,我个人觉得基本和底线是:一要尊重基本的法律事实,二要千方百计维护当事人的利益,为当事人争取最好最大的权益。
回来夏俊峰案,杀人的事实是很清晰的,刀是夏俊峰带的,两死一重伤的结果是很严重的。从现有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律和公序良俗来说,都不可能说夏是无罪的。从夏俊峰及他父母孩子的利益来说,最好的权益是争取夏俊峰不死(或许从他妻子来说,这未必是最好权益)。因此,作为律师应当是千方百计为夏俊峰作罪轻的辩护。但是,这么个全国都非常有名的律师团队,自始自终是作的无罪辩护。他们多年来学的法律都喂狗了么?他们对当事人的权益维护到哪去了?
对于他们来说,利用此案 “反体制” 可能才是无偿主动上门辩护的目的。而夏俊峰被判死刑才更符合他们 “反体制” 的目的。
夏俊峰杀死两人重伤一人,犯罪事实清楚,犯罪结果严重,判处死刑是没问题的。但假设另一种情况,夏俊峰认罪忏悔,家属到死者家里真诚深刻致歉并砸锅卖铁赔偿,律师从激情杀人、防卫过当等角度作罪轻辩护,未必没有判死缓的可能。但这种情况,岂是这些大律师们的目的,怎么值得他们来出手?
公知,原本是个高尚的名词,是地位的象征,在中国,公知早已臭大街,因为门槛太低,是个人说两句话,就公知了。
那些年微博上火的一塌糊涂的大 V 大部分都是所谓的公知,但后来嫖娼的违纪的违法的坐牢的,也涌现出好多公知,当 “人设” 倒塌后,潮水退去后,大家才恍然大悟地发现,那个 “公知” 竟然连内裤都没穿。
所以公知也好,普通人也好,最好的公知,是做合法事并做人做事始终如一都能够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和法律的考验
根本原因很复杂,三言两语讲不清楚,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意见,谁也说服不了谁。
直接原因很简单,记者和律师这两个职业的很多人,都符合两个情况:
一、见得多。
二、喜欢说。
如此而已。
因为社会最大的不公在于法律的不公;最大的不平等在于选择性执法;可指出这些不公的大都是律师,如徐某,蒲某等。指出不公就是给美帝递刀子,递刀子就是公知,不是吗?
就是不知道组织大力纪念的二七大罢工大律师施洋,算不算公知?
真正的记者应该是第四权力,是社会的监督者。监督什么 (๑•̌.•̑๑)ˀ̣ˀ̣伟大光明正确?不需要监督。监督社会的黑暗面?揭露社会的黑暗面?如柴静?如刘瑜?如方方?那就是给美帝递刀子。给美帝递刀子就是公知。
完美的逻辑闭环。
因为他们是系统的负反馈。
一个开环或者正反馈系统是很难消除误差的,甚至还会加剧误差。
不是被认为,是被识破了。
好多所谓的这类人,有点小才华家庭条件又不错。凭着这些优势读点书,喝点酒,就在酒桌上开始忧国忧民了。有时候又觉得自己怀才不遇,为什么奥巴马当律师他就能当总统。吉姆哈克当记者就能当首相。凭什么我就连个 xx 都当不上。
想来想去就想到体质上去了,反正是不往个人能力上说。又不肯下基层好好做,那自然是削尖了笔杆子,写点东西阴阳怪气一下。
更可恨的是,好多人也不肯静下心来,好好研究研究写的东西。往往充斥着大量道听途说,或者干脆自己脑补出一个乌托邦来抨击现实。
而对于现实生活中的不完美,解决办法绝对不是无脑的批判。
公知 = 符合某个特定标准的某群人 ×
我不喜欢的人 √
问:那为什么提起 xxx 绝大多数人都说他是公知?不止我一个人这么想吧?
答:你们再接着对下一个名字,你们当中总会出现一个异端。
这有什么奇怪的。大家所不喜欢却存在的负能量,什么样的人接触的最多? 而且还不是传言,是以卷宗或者实地采访的证据形式摆在你的面前。
不过,慢慢的,公知会越来越多,符合公知的行为会越来越多。
因为人们会发现用公知这个帽子可以轻松解决一些凭事实和数据很难解决的人和事情。
然后…… 时光倒流 50 年
很多人回答这个问题的时候,并不是回答 “中国为什么有很多律师和记者是公知?”
而是说
为什么中国有很多律师和记者反对中国的体制,向往美国的体制。
答案是:因为美国的体制能给律师和记者带来更多的利益。
这样的答案还能得到几百个赞,真是让我无语。
其实 “中国为什么有很多律师和记者是公知?” 的答案很简单,那就是
如果律师公知多,是因为律师的工作是调整社会关系,律师的专业让律师能接触到大量社会运行的规则,甚至看到规则下面的原理。
这让律师对社会的运行有更深刻的理解。
生产关系,是生产力之外整个人类生活最重要的要素,影响到人类文明的每一件事。从隔壁在这个问题下的回答,到你今天早上吃了什么。而法律是生产关系的这个皇冠上最亮的一刻明珠,是人类文明的结晶。很多人只看到律师捞钱,以此为论断回答这个问题可以说是南辕北辙。法律是人类社会科学最重要的一环,影响到每一个人每一件事。
至于记者,记者因为工作的原因经常会接触到社会关系运行中的特殊事件,在对真相的探查中获得心得是很正常的。
律师和记者的心得可以是对的也可以是错的,但无论对错对人类文明的发展是有参考价值的。
很多人看到律师、记者就觉得这些人是坏人,只知道捞钱,只知道反对国家反对体制。
简直是小看了人类几万年文明的结晶。
很多人肯定反对这个答案,他们平时整天看营销号搞的各种打公知的文章。肯定以为这是在跪舔美国,跪舔公知,觉得我要卖国。
为什么会这样?
因为他们不懂法律,因为他们不懂法律的本质。
在他们眼里法律就是写出来就必须执行的东西,一是一,二是二,偷了钱要坐牢,砍了人要杀头。
他们不明白法律的本质,法律本身是一种符合生产力水平的社会关系,随时随地在不断变化,影响我们生活的每一件事。
所以他们小瞧律师、小瞧记者。
当然我不是说律师里没有坏人,记者里没有坏人,但律师、记者里更多的是踏踏实实为社会发展做出努力的普通人。
欧美记者是第四权,他对社会的贡献就是观察和报道原则上不受任何因素约束。除了钱。要恰饭得嘛。所以第四权门沦为资本家喉舌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但问题是欧美本身就是资本主义国家,无非是第一权和第四权走到了一起。本身没啥大毛病。再加上资本家们本身的矛盾,第四权稍微长袖善舞点,大家都看不出来。再加上内部部分人员的责任感,自然是担得起这个名头。
中国想要建立第四权,首先要干的事至少第一步就是消解官媒权威性,然后还要消解 zf 的权威性。这样才能建立自己的权威。比如:官媒说十四亿脱贫了,他跟你聊月收入 1000 有多低。你大搞基建他就跟你谈拆迁矛盾自然保护。他会充分利用自己的笔杆子论证自己的监督作用。他还不用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一切都是 “民意”。但是,这说法特别是在英美问题不大,毕竟英美理论下政府为必要的恶,所以要小政府。群众也能接受政府被质疑,毕竟到了最后政府还可以来一句:小政府能力有限,有问题,你自己解决。但是中国不一样,为人民服务是宗旨,是党合法性的基本面。就好比,两口子本来过得好好的,结果你天天跟人家说老公这不好那不好的。没洗碗就是懒,不交公粮就是有外遇。谁受得了?不过要说的是,我国官媒的胜利,应该也是斗争的结果。我国应该是有过相关斗争的。
律师嘛,就更简单了。我国向来强调依法治国,律师们想要以法制国。简单来说就是法大于天。把法律由维护社会稳定的工具,变成社会行为的唯一准则。那法律问题就能变成一个纯粹的技术问题。律师可以完完全全依靠自身的技能剥削社会。所有问题都要走法律途径解决的话,你至少需要一个律师对吧?这当然尤其好处,但是缺陷更明显。毕竟,穷人请得起的律师和富人的不一样。像中国这种不是讼棍横行的国家都有南山必胜客,你想想要是讼棍国家呢?(实际上南山必胜客的原因可能还会更复杂一些。至少人家主动起诉那部分,毕竟团队专业多多少少都是有把握的才起诉)
实际上究其原因,就是 “社会稳定器们” 希望获得更大的政治资本。这是任何一个政治团体都会干的事。医生也在疫情期间提出过自身权利太小的诉求。
简单说, 律师和记者只有在西式( 不一定在西方,在采取西方模式的印度、菲律宾、墨西哥、南美、非洲等广大第三世界也可以)资本主义政治、经济、法律、社会运行模式下,才能实现自己个人和自己职业的最大利益 。
当然,大多数中国人还是比较善良的,所以正常的律师、记者仍是多数。
但当这两个职业人群的人数多到一定程度后,尤其在与他们那位于专业金字塔顶端,人数少、地位高、话语权重、人均上过 N 个女生的专业老师们的利益共振下,情况自然也就有所不同。
这个主要是因为广大受众的阶级地位的关系,击鼓鸣冤挨板子求青天做主,或是三刀六洞 砍头不过碗大个疤之类的无产阶级赖账学是比较符合 GQ。 在这些故事里,律师记者这些公知只是如同天桥下说书先生一般多余的角色。
因为这两个职业的特点,是可以经常接触到社会的黑暗面。
久而久之,三观崩塌,觉得这个社会没救了,同时再被美利坚一忽悠,完成价值观重塑,仿佛悟道,开始传道了。
这个过程有两个问题,一是信仰不坚定,看到一些黑暗面就颠覆原有的信仰。二是目光短浅,只看到中国的问题,以为是中国特有的。
其实也正常,这些人如果从小在美国长大,也可能成为美国公知。
律师团队中的公知有个例子:
[如果衡水中学和北京用同一张高考卷,结果会怎么样?_腾讯新闻new.qq.com/omn/20210608/20210608A0EB1J00.html
](https://link.zhihu.com/?target=https%3A//new.qq.com/omn/20210608/20210608A0EB1J00.html)
https://www.douban.com/group/topic/186425580/www.douban.com/group/topic/186425580/
有时候真是搞不懂粉红的脑回路。排名第一的回答不是反映出美国国务卿都没有配置勤务员么?警卫员有权利拒绝临时充当勤务兵、不但有渠道反映还有媒体敢报。彭佩奥已经相当于是国级了吧,pinky 自己不妨在神州大地操作这种负面新闻试试,看看自己在接近警卫员试图问点黑料的那一刻会不会被史塔西抓起来细细切作臊子。
盼到点风吹草动就以为事情反转了?
是不是觉得 “上级让我去做这些是看得起我” 的这种 regime 令你特别自嚎生于斯长于斯?到底谁膝盖生根了天天觉得公知让拥有上千套房产,保养整整一小区情妇统一管理的人群受委屈了。
这是对律师和记者的最高赞美。
记者见多,律师识广。
再加上学哲学和社科的吧,这些人对人生的意义、社会的规律等等一些东西有更多的深入思考,不会轻易被某些人忽悠和洗脑。
要么然某些人老是气急败坏的说 “知识越多越反动” 呢。
那不叫 “反动”,人家那叫聪明。
这个世界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
1、40 年前国内的司法和宣传领域,于西方水平差距之大,真是比工业管理理工学科方面大得多得多得多!估计从业的小伙伴去翻下 40 年前的同行干的破事………… 心里肯定一万万头草泥马踩过!
2、40 年前打开国门,发现与西方差距之大,迫切需要迎头赶上,引进开放。要做到这一步,传媒领域首当其中,需要宣传西方的好,让国民认识到差距,才能为迎头赶上,引进开放建立统一认识。所以那个时候传媒的任务就是怎么花式吹西方好。当然在那个年代看来,西方不用吹就是好。一个洗盘子的收入都比国内大学教授高得多。这还不够好吗?
3、既然引进了西方的全套工业管理科技,当生活方式以西方为目标演化,那么与之配套的司法是不是该引进?所以司法界也从头到脚的全面学习西方!
所以,在这种历史背景和现实需求之下,中国社会的各个方面全面西化,人人都是 “公知”
但是
但是
但是
40 年过去了,08 次贷都 13 年,08 次贷简直是糊了很多吹西方好的人的一脸的翔,而这些翔现在还在不断的糊,还冒着热气,现在中国的认知已经不是怎么帮美国度过难关了,而是美国要自己跳楼别带上我!
西方早就不是 1985 年那个西方,中国也早就不是 1985 年那个中国了. 现实变了,人的观点就应该跟着现实变嘛。你不能讲西方都用自己的实际案列证明了他们那套问题很多,是一条死路,你还非要鼓吹大家往死路上走,你不能说,美国在准备跳楼,然后你鼓吹大家一起跳。这就是食古不化,脱离时代了,不是蠢就是坏了
这个东西并不是其他回答里说的,啥经费,啥需要个发泄的出口,这些都是小因素,本质的大因素还是大环境大背景变了。要老美还是 1969 年登上月球那个美国,还是 1991 年闪击波斯湾的美帝。还是一个蓝领工人朝九晚 5 一周工作 5 天,就可以养个漂亮老婆,三个孩子,一只狗,一栋带泳池的大 House,每年有带薪休假出国旅游的美国,还是那个资本家温情脉脉,所得税交 90% 的美国。公知就是个褒义词了!
说句实话,二战后到 2008 年之间的美国是一个先进发达,民主自由的社会主义国家!看看中国再过 30 年,能不能达到!但是 2008 年后,美国表现的快速的金融资本化,当然这一切,是从苏联倒下开始了…………
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呀
“公知” 是公共知识分子的简称,是 “依赖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思考,用言论关怀和介入公共事务的知识分子”,他们是 “具有学术背景和专业素质的知识者;对社会进言并参与公共事务的行动者;具有批判精神和道义担当的理想者”。但近年来公知的概念似有污名化的趋势,有人把趋炎附势的歌德派和表里不一的伪君子也称作 “公知”,还有人将敢于讲真话的知识分子斥之为 “公知”,这些都脱离了公知概念的本来意义。
律师和记着,这两个行业接触的社会阶层和社会事务比其它行业广泛的多,会看到许多社会问题,特别是有良知的记着和律师虽然他们自身脱离了社会底层的生活,但其出身、所受的教育和良心促使他们对社会问题和底层人民的苦难无法熟视无睹去只顾自己的 “岁月静好”。而他们张口说真话往往引来非理性的攻击。
大多律师可能只有办案挣钱这一个 “爱好”,但也有律师不顾个人安危荣辱为社会、为他人的事情发声(以至于死磕)——这让从幼儿园到大学早已习惯了标准答案的国人很不习惯,因此就用他们认为是贬义的“公知” 来称呼这样的律师。
高赞某君子在带节奏,说 “敢于主张约束权力的人一般都会被打成「公知」”,呃…… 刚问 哪一位公知是因为主张约束权力被定性的?就是那个主张 xz 的?那个打着 xz 的名义搞多党制、搞颠覆的吗?都铁板钉钉,早臭大街了,今天还有人出来洗?
公知最大的特点是什么?夸西方尤其美国的制度。而对于律师来说,恰巧美国的制度对于律师们来说是最好的制度。
学法,尤其当律师,不吹不黑真的在美国就是天堂。美国当事人主义制度在那儿摆着,律师就像拔河比赛的两边的选手,法官就像拔河比赛的裁判,案件如何判全靠律师那一张嘴。因此,在美国律师可以收天价诉讼费,而且美国的司法部门还不会设定案件收费指导价格,不会因为过高的收费吊销律师证。除此之外,公证人也由律师担当。因此律师在美国就是上流阶层。曾经整个上海律师的收入还没有美国一家大所的收入高。。。。。国内当律师的不说绝大多数吧,只要是想赚钱的有几个能不眼红美国律师的收入,要地位有地位,要金钱有金钱。
而在国内,当事人是 father,可以随便对律师呼来喝去,大半夜两三点钟一个电话打过来跟你扯犊子,还得陪着人家唠嗑。立案庭的那几个工作人员是 mother,立个案,拖,使劲拖。法官那是 grandfather,庭上让你闭嘴你就得老老实实的待着,不服气?法警立马过来把你撵出去。
职权主义制度下当好律师,只能老老实实当儿子,当孙子。憋屈,哪有在美国当律师香啊。在美国,律师可是人上人,globle pay 多少法学生眼热。
我看有几个答主写的啥为追求公平正义。。。。属实有点装 x 的成分在里面。喜欢钱,想要当人上人这种事没啥大不了的不寒碜。但是嘴里说着主义,心里想着的确是生意,那么太 特 么 寒 碜了
我是没打算当律师咯,老老实实法考,考公,还是当公务员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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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有一段话引发了误解在这里提一下。本文这篇文章并不是对于律师受到压迫而赞赏。仅将中国与美国律师的生存现状进行对比,从而突出为何相当部分律师公知化的倾向。个人认为就目前中美两国关于律师制度来说,都是存在问题的。美国律师地位过高,中国律师地位过低,尤其在今年之前。政府对于从事公共法律服务的法律援助律师,社区公益律师的补贴过低而导致对于底层人民有极大帮助的公共法律服务政策不能够顺利的开展。而且律师法修改后两年的律师实习周期对于即将从事律师工作的新人太不友好。总之国内目前年青律师的生存环境实在不容乐观。
记者不是内行不了解。
我们律师这行呢,主要因为不少律师(特别是前几年微博认证的一堆)从网络上的表现看大部分时间并不是在钻研案件,而是泡在网上指点江山。
尤其是老律师的朋友圈堪称重灾区。
因为他们是公共知识分子。
律师记者不都是外国传进来的职业嘛。
你学别人的知识体系、话语体系和意识形态的东西,不被别人的意识形态影响也很难的。
独立思考能力不是每个人都有,包括一些高学历的人。
因为律师和记者往往不在体制内。
抱有题目这种认知的人,往往是体制的盲目拥护者,对社会机构极不信任。
他们想批评的是:“财新周刊记者”“南方周末记者”“X 事务所律师”… 这些离开体制的新闻律法工作者。
如果我说:“央视记者”“新华社记者”“X 县法院法官”,他们就不会给人扣公知帽子了。
因此别说律师记者了,中小创业者、艺术家、学者… 这些不供职于机关单位又总是抛头露面的人,他们也不喜欢,干脆扣个 “小资” 的帽子。
所以无关传媒、律法行业如何,这些批评者只是想让体制接管一切,让政府包办一切。他们对社会上的机构不信任到极点。
题目中的批评者为什么会这样?
因为他们在 90、00 年代的新自由主义氛围下长大,当年有多提倡 “小政府”,今天他们就要多么逆反的强推 “大政府”。
未来会怎样?兔友们消灭了调查记者,接下来还要消灭刑辩律师。然而,兔友心心念念的大政府并没有接替社会机构的功能,于是兔友变成神友,又开始抱怨官家不作为。
社会治理离不开社会力量,离不开民间自发组织的(小规模)自治。那些盲目的拥护者们认识不到这点,好在,社会的领导者们一定明白的。
只要一个人透露出哪怕一点点捍卫众生权利的意思,他就会被他所捍卫的众生钉在公知的耻辱柱上。
“因为你们渴望被奴役。”
洛基说:
“喵!”
问题非常不严谨。
记者接触不多,律师这几年接触了不少。对这个问题还是有一点发言资格吧?
首先,“公知” 和职业关系并不太大。
这里限定只讨论负面含义的 “公知”,以下无特殊说明不再重复。
“公知”不是一种职业,而是一种立场。这个立场就是自称中立 / 独立,实则坚定地站在非国民 / 非中国的立场上。因为这种立场上的选择,其言论才会背离 “客观真实” 的基点。这也是为何很多 “公知” 一直强调自己 “客观真实” 却实际做不到的根本原因。
其次,以律师为例,“公知” 是一种特殊的职业路线选择。
有人提过,律师分实务律师和非实务律师。通俗地说,有的律师主要打官司,有的律师主要提供非直接诉讼的法律服务。后者往往服务的对象是各种企业、老板,钱途不错。前者就要辛苦许多。但是大多数律师只能做前者,毕竟后者市场太小、门槛太高。那么做前者也有两种路线。一是认真学习实践,用法律知识去打官司,另一种就是走舆论路线… 前几年是后者的黄金期,有不少 “成功” 案例。但是后来渐渐开始不行了。
走这种路线,很容易变成某种急需积累 “名气” 的存在,因此 “公知化” 是最有可能的选择…(暂时不想写了)
主要还是因为他们不识大体,不懂得一些天经地义的道理,在大是大非面前非要讲一些细枝末节的程序。程序有什么重要的?我说是那就是嘛。更可气的是像律师这种玩弄法律的,经常拿法律当挡箭牌。居然还会给犯人辩护。
记者更是如此,动辄就说一些不好听的话。一点不肯顾全大局:你不说,不就没有了吗?不知道不就行了。非要扯,还要弄出一堆错误来。有的还收了 jwsl 的赞助。不知道我们已经跟 jwsl 全面开战了吗?ww3 已经开打了。这种时候在内讲话是不识大体,讲到外去更是有辱家门,递刀子。
更何况它们讲的一大堆都是错的。就算偶然讲对了,那也根本不重要,青天早就知道了,只不过在下大棋,仍然还是没有觉悟。
如果不是在下大棋,那也是客观事实无法改变的。更何况古今中外,其例甚多 。臭虫哪里都有。岂不知我们的逻辑是:**你越是生活在哪里,越是不能关注哪里,越跟你生活有关的就越不该谈。**所以你看那些爱国大 v 都住在国外,公知反而全在国内。就是这个道理。
所以说这种人能不成为其 “公知” 吗?与职业有关就更是必然。
在同一篇回答里写两种完全矛盾的内容(尽管一者是反讽,一者是字面意思),确实是让人难以理解的,也无怪乎人们觉得我已经快要颠覆了——流行于泛亚文化中的利维坦确实是脆弱不堪的。
不知什么时候人们有了一种莫名的战胜感,也无怪乎会有 “赢” 这种梗。似乎只要把公知批倒,好像西方就会灭亡,或者不去批倒公知,可能就要颠覆成功了。其实公知算得了什么呢?至多只能算是特定时代的遗老。看不惯骂他就是。
既然是遗老,自然就慢慢的死掉了。现在所要做的是警惕另一种可能:
按照我的观点,“公知” 已经死了。有人还说我要洗:死人能复活吗?
现在还能在公众视野中活动的,没有哪个会像以前那样,指向于什么,暗示什么。就连谈外国的也不多了。——这倒确实是他们的失败。还能遗留下来的,并且弱智的就只能属于是 “逆天哪里都有”,对于逆天当然要用同样逆天的方式回答。但要说律师和记者全是逆天这未免……
当然你可以觉得公知的威胁仍然很大,但退一万步说,现在网上不是人人都已经识破了公知的阴谋吗?就像识破资本的阴谋一样。既然识破了还怕啥呢?资本有经济基础,难道说公知还能按着你的头让你信他不成吗?既然识破了,那么还要追着打到底意味着什么呢。当然也可以认为是 “宜将剩勇追穷寇。”,或者说是打落水狗,然而就如鲁迅所说,他人打落水中从而跟之,未免无聊。虽然说人们一般认为公知名声败坏,是民众自发觉醒了,并非 “他人打落水中从而跟之”
打落水狗当然是痛快的,但是连同还没有落水的也一定划进这个范围内再来打,这目的可就不太光明了。网友把这种行动比喻成猎巫,不是没有道理的。已经落水的就当他是应当落水吧——虽然说是历史的祭品——那么还没有落水的,能不能求求你们用脑子去批斗呢。
我还是说得太抽象了,举最最简单的例子:律师公知是主张完善法律流程的,是程序正义,你也说要有程序正义,所以自然不爱国。推而推之,最终的结论就是法律有程序就是不爱国,唯有包拯拍板反而爱国。
记者公知是主张要调查黑暗面的,然而都是造谣(或者说大都是),你也提到了黑暗面,所以是造谣。推而推之,新闻就是不爱国,唯有官方定调才行。
然而法律程序有漏洞,让人钻空子是法律程序的问题,不是爱国的问题,新闻报道到处造谣生事是利益追逐的问题,也不是不爱国的问题。记者律师如果在这当中起到了负面的作用,是为了自己的利益,也不是为了什么别的国家。为了别的国家的钱,倒是可能,然而钱这种东西,谁的钱不是钱?
按照正常的脑回路见到这种情况,肯定是要说他们利欲熏心,乃至于说是因为管理不好。然而怎么变到了职业的问题和爱国的问题了呢?
**当然还有另一种类,不是为了钱的,而是正如当年的公知谈启蒙一样,幻想自己在宣扬正教。**各种教派对于信徒当然是很有吸引力,要么是到中国特色缝合以后的自由派(正是公知)(把一点自由主义还有逆向民族主义合起来了,也不知是为什么),又是到中国特色缝合后的左派(把左派的进步主义直接换成了历史回旋),要么又是特色缝合以后的爱国(专门依仗于战胜敌人才有的爱国情怀,没有敌人就树立敌人)。
对于喜欢信教的人,实在是没有办法不在几个神当中选一个。**然而为什么这些神全都仰仗着外国(或者历史)的存在呢?**为什么所谓爱国是仰仗着美国的存在?逆向民族主义本身是一种畸形态度,他跟本国的一切内容都是无关,按理来说(在政治上)应该归于精神疾病的范畴。然而所谓爱国者,却把他按着打,好像觉得自己战胜了外国。
然而爱国者为什么要理这些患者呢?
可能是我脑回路的问题,我一直觉得正确的事就是讲正确的东西,让良币驱逐劣币。不料宗教持有的态度就是先把敌人批臭了,然后自己自然就成为正统了。
或者说落到实际上就是当非要批评别人的时候,应当先批评他说的是什么,然后以此作为证据,才有帽子可扣。不料现在的情况是先扣帽子,然后将说的话对上一句,接下来就可以把帽子里的内容也全都倒出来。我感觉可以写式子来表达这种判断方式:
if 说的 !≡ 标准答案
return 公知
世上哪有那么多标准答案呢?爱国能给我们的唯一的标准答案可能也就包含在领土完整,国家安全,民族独立上了。
然而在有的人那里,这个标准答案的范围是要无限扩大的,法律有没有程序也有标准答案,新闻要不要报道也有标准答案。一个群体要不要被批臭,也有标准答案。
其实我们知道答案是什么。就是所谓的舆论高地。就是所谓的宣传。**我不知道该怎么说,我只能说其实已经赢了。**公知已经批臭了,爱国青年也多了,各路大 V 观察者网也恰的饱饱了。然后呢?
女巫总是有数量的。无论从任何意义来判断,我都认为现在中国的巫也该猎完了。**接下来要吵就应该从事实出发了。**看(随便判断一个)立场就能互相猎的时代,该过去了。
最后就是外国的问题。我还是一向的观点:**任何国家的政治主要都是内政。**喜欢打舆论战,有的是大 v 媒体在打。作为鼠人,你也整天把弦绷得这么紧(这还够不上我刚才说的标准答案呢(要真是碰标准答案那样的,真的会有人不反对吗?))
其实最能体现这种思想的不外乎 “递刀子” 三个字。在这种思想中总共不外乎 3 点。
是不是真的有人怀着递刀子的心思呢?答案当然是有。但这种人为的是一点私利,如果真是为公义的人,就不该理他们。
如果不是为了提刀子,那就是真心觉得自己好像还在启蒙,这种目的恐怕才是真正值得反对。——前面那些不过是拿钱办事。
最后退到追究其目。公知拼命抹黑中国,到底目的在什么?有目的在钱的,我们略去。有患者,我们也不谈。最后剩下来的就是我所说的,真的相信一些旧有的事物,能解决现在中国的问题。
然而爱国人事似乎只纠结于中国的问题这几个字了。——其实我以为所有人都不在乎这几个字的。“所有人都有”
从这个意义上说,公知最大的问题是:理论太旧了,不结合实际。
其实西方人并不傻,自由主义也是早经过实践的东西。然而一些四不像的人,把它学到中国来以后,自然看上去就很傻,因为它根本不对应中国的问题。而公知一面扯出这些问题,另一面却又拿来错误的指导方针。自然要被骂。但是骂他们的人并没有意识到它们的错误在于指导的方针,却以为是在于他们扯出问题。
**最后也就回答问题。把律师记者打为公知的人,没有意识到他们的错误在于简单套用西方的法律和新闻制度,但却并不顾中国现在的法律和新闻制度都并没有自我的发展。**能够驱逐一种错误的是正确,而不是没有。
所以说律师和记者能是一种已经死去的东西吗?当然不。
梃击、移宫、红丸、公知。
因为根源就出在我们对法学专业和新闻专业的教育上。不是这些人从业后变成的公知,而是在学校里这两个专业有贺卫方等一大堆公开反党的教授在对未涉世的学生进行洗脑,强行扭转学生的思维模式让他们从扭曲的角度看问题。
最近这些年由于互联网的发达,学生们已经能从其它方面获得关于社会的真实信息,所以抵抗洗脑的能力有所增强,因而我们能频繁看到高校教授在扯谎时被学生当场戳穿的戏码。但是当前已经在社会上掌握话语权的这代律师和记者,他们当年上学时并没有办法通过其它渠道了解到更广阔的知识和更全面的社会,所以被洗脑往往也更彻底,工作之后醒悟过来的难度也更大。
记者与律师中肯定有人有良心有使命,但是公知确实不少,如何分辨才是关键。
记者与律师为什么常常被人认为是公知呢?因为他们的利益来自于挑战舆论与宪法,也就是公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挑战公权力来掌握类似于振臂一呼天下响应这样的影响力与权力(一个有影响力的人往往迫使公权力向其让步,譬如李文亮追授烈士。而且很多时候,他们通过买热搜买降温来达成的目的往往比公权力只多不少)是他们中很多人的追求。事实上他们也确实是这么做的。这方面大家说得很多,这里就不多重复了。
你要问有没有人不追求这个?肯定有。但是,只有背叛阶级的个人,没有背叛利益的阶级。不追求这个的人再多,也不妨碍追求挑战舆论与宪法的人与影响力占主体。
这么做本身不是问题,准确一点还是社会进步的阶梯。问题在于,他们真的懂么?不一定,而且答案大多数时候是否定的。很多时候记者与律师只是为了反对而反对,他们只会挑出问题,但究竟是不是问题,如何解决,是当下提合适还是过些日子再提合适,显然与他们无关。
或许还会有人说,那他们终究还是做了好事,所以意义很大吧?并不然。因为他们是直接接触甚至于无形中拥有公权力的人,对于这样的人的评判标准必须和当前的公权力掌握者一样,都不以做了什么来评判,而是做错的事多还是少重还是轻来评判。毕竟,古往今来的当权者,如果只以做了多少好事来评判他的功绩,那么中国别说改朝换代,连农民起义都不该发生。
那么我们能不能找出真正为国为民的记者与律师呢?还真可以。你只要看看他对美国的态度就能分辨了。
谁都知道,美国的记者与律师过得远比中国的要好,还不算美国自己都承认他们在中国已经开始花钱支持甚至于直接培养亲美的记者与律师了。然而这次新冠可以说把美国所有的问题都扒出来了。所以,如果一个记者或律师肯狠狠地批判美国,那么就证明他在以下几点中至少拥有一点:
1,有着朴素的爱国情怀,无法接受美国各种欺压中国,也不会接受美国的收买;
2,有着基本的智商,至少能看明白美国的疫情确诊死亡人数,以及美国行政效率的低下;
3,有基本的道德立场,看到美国的钱吃人现象无法忍受;
这也就是为什么我觉得记者与律师绝不可能和马克思与我们的前辈相提并论。因为那些先驱很多都是地主富农与资本家出身,但却愿意深入穷苦大众了解他们的情况,和他们同甘共苦,甚至于冒着掉脑袋的风险为他们而战。换言之,他们先做了背叛阶级的个人,然后才去实践自己的理想。
因此,国内的律师与记者有一个算一个,只要肯在大多数涉及美国的问题上把美国骂个狗血淋头,而且切中要害针锋相对字斟句酌而不是含沙射影明贬暗捧漫不经心,那么不管他说得对还是不对,他的屁股至少不是歪的。
若是真有这样的律师与记者,那我肯定不会认为他是公知。
不是被认为,而是别人根据经验去培植的,还有比如流量作家和大学教师。你们以为就日本外务省那点活动,就算培植了。别人是能够安排你在中国国内的职业发展路线的,而且是针对不同种类,选择性培植的。打个比方,律师有那么多,别人不是所有都投的,资源一度是富集在维权律师上的。又比如大学教师,随便一个艺术类和经济类的,别人投下一个,都能比所有理工科的获得都多,因为理工的看上了就挖,涉密的就收卖,不需要你去当什么公知,你嘴巴皮子没文科的利索。
这方面的明里暗里很多活动和计划都不是简单的正规交流,这个在网上以前一直都被所谓的主流声音指责为阴谋论,直到 2010 以后,才开始从一个很小的角度,打谣、扫黄给慢慢清理出来,直到国安集密行动,大家才发现,什么阴谋论啊,那都不止是真的,而且才管中窥豹好不。因为当年愿意在网上公开这些的人,本身在别人的评估体系中,只是做一定试探的对像,而不是工作重点,所以只是知道一些零散的信息。
我再举个例,大家一看日本的内阁成员一去神厕拜鬼,就恨的牙痒,说去烧了它,但很少有人知道,咱们国内一上海小伙,在日本给人上培训课期间,就是实施了这一行为,完事后第一站先跑去了韩国,韩国顶住了巨大压力,把他送回了上海,然后他——工作被辞,离婚,落脚在红歌团里混口饭吃,然后红歌团都留他不住。大家想过没有,是一种什么压力,是谁给的压力,一个做了千千万万中国人想像中想做却没做的事的人,就这下场。记住这个上海男子——刘强。各媒体不是要大事、大爆点么,你看国内媒体有多大动景,有多少后继报导?拍四行仓库的导演,会知道这么个人吗?旅日作家会称他为英雄吗,这不一月两 W 的补贴,日本给的。
我有时看着我们批判,反对精日,会有一种好笑的感觉。本国青年和精日发生矛盾,居然被精日份子上门爆打,抢夺手机。律师、记者算什么,别人都在我国组织的有可以实施爆力的团体,上头派去本地处理的人问当地官员,有一句话大意是:今日天下掌于谁人手中。大概让他们选是从财政领人民币,还是去领日元的意思吧。大家可以去看(兔吧事件)。
这就有一个问题,说这些说法是阴谋论的又是什么人,为什么这些好像空穴来风的事件,每每查处起来居然是真的。大家看了另一个强哥(郑校长)的演讲,他公开说的,别人就是明着收卖的,提供各种帮扶的目的就是培植汉奸的。学成离开日本时,别人图穷匕见,要中日有事时,要帮日本说话的。他是不是可以不公开这事,那么你想嘛,这可就到了大学校长的级别了,这顶多少个律师和记者?所以你看嘛,还包括名主持人,不为澳大利亚当间谍的也有被查处的么。她难道发出的公知之声还少么?就是发声时说漏嘴给曝光的嘛。这又顶多少个律师和记者。
有这种问题在
我都想不到有什么理由不推荐我的同学去考公
因为绝大多数人并没有很强的逻辑分析能力,容易被零碎的诡辩逻辑误导。
比如说这个高赞的回答,是这样诡辩的:
你跺你也麻!你要是律师,你也喜欢美国,你也反感中国,反感中国的体系。
在美国的体系里,律师的从业执照,几乎就是美国婆罗门的身份证明!
法学院极为高昂的学费、入学的 “推荐信” 制度、毕业后的师徒带教等行业特色,决定了能读法学院、考出律师资格并成功执业的多数律师绝非常人
在美国的体系里,律师的从业执照,几乎就是美国婆罗门的身份证明!
法官律师是父子亲戚师生一个圈子的,足够垄断整个国家的法律体系。
把婆罗门和刹帝利的活儿都包揽了!这些大法官都是律师出身!美国那 9 个大法官,他们之间的会议是不公开不记录的
这个回答有 39k 个赞,足以证明多数人是很容易被片面非黑即白的逻辑诡辩误导。
这个诡辩的逻辑就是 “律师体系有缺陷”,所以要坚决抵制,干脆不要得了。
但是他忽略了几个问题:
1、如果不这么搞,还能有啥更好的方案;
2、如果没了这个体系,这个世界会更好吗?
3、这个体系是不是 “有” 总比 “没有” 强。
记者和律师是这个社会的免疫系统,能够纠正错误,消除不公正。
但是这个作者的诡辩逻辑是:既然免疫系统有缺陷,干脆不要得了,来吧,无脑的小伙伴,跟我一起抵制这种西方错误思想入侵,我们把这个免疫系统拆掉,警惕拜登打 xx 牌。
这些逻辑诡辩家的惯用套路就是:A 集合里包含 B,因为 B 是坏的,所以 A 就是坏的,谁支持 A 谁就是公知,谁就收了拜登的狗粮。这个集合 B 可是个好东西,啥都可以往里装,这里面有约翰霍普金斯…. 高昂的法学院学费…. 还有行走的 50 万和拜登的狗粮。
因为全民向左很危险,所以国家允许一小部分人稍微右一点。
而最适合作为稍右分子的,就是那些带有个体户特色的知识分子。
刚开始,很多人真正的公知不会在网上输出自己的观点。于是网络成了伪公知的一言堂。
后来,公知(贬义)走下神坛,彻底沦为贬义词。
再后来,狗粮到了,就有人开始把水搅浑。把真正的公知(褒义)推出来当挡箭牌,他们不是为了给公知们(贬义)洗地,而是把矛头对向了追打伪公知的年轻人。比如说袁老突然成为公知(褒义)的一员了,那么年轻人再攻击公知,可就不只是攻击高晓松、方方们了。性质就变了,他们完全可以调转枪口攻击年轻人,比如按上戾气、不理性、恨国等等的帽子,然后年轻人就可以内斗了。
年轻人眼里的公知是高晓松、方方这类东西。而拿到狗粮的那部分人,却有能力引导舆论,将公知扩展到包括沈逸、张维为等这些学者,甚至标题所说的一些职业。
每个人的观点不可能完全一样。即使是一个人,在不同时期的观点也很可能会改变。更何况,网线的另一端,你根本不知道他是人是鬼。更何况我们这些普通人的舆论作用,跟真正的幕后黑手比起来,可以说不值一提。
有人谈公知的定义,完全没必要,词性会变的,词意也是会变得。
小姐、公主,爱狗人士,举案齐眉,,,,,,改变词性或词意的名词多了去了。
公知难道不能吗?
更新:
评论区我发现还是有些朋友误解了我阐述的核心,我并非是黑文科生,而是强调文科生实际上对于西方文化和东方文化都一知半解,带有很多自以为是的理解,才会导致文综领域公知泛滥,当然不排除其中也有单纯的道德败坏的人。
我实际上是主张国家大力组织建设具有中华特色的文综理论和哲学思想,并且扩散至全社会,甚至海外全球,但这需要我们在很多领域要有自己成熟且独到的见解,而且是以文化核心为基础的,因为目前我们常说的意识形态之争,其核心就是文化竞争。
因为篇幅原因,简单来说,我不看好西方文化,因为西方文化的内核来源于宗教,而西方宗教的总体精神导向是向下的,比如强调原罪、忏悔和主的原谅,这在道德层面相当于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毕竟上帝不会自己说话,都要由教会 “代言”,可“操作” 空间很大。而中国幸运的是出现了儒家,孔老二最大的功劳就是创建了一种没有人能当裁判员的道德体系,大家都是运动员,当然了,这套东西的基础是道家对于宇宙苍生的基础认知理论,一句“天地不仁”,彻底粉碎了人类可以在道德底线上滑坡的任何幻想,因为按道家的理论,“上帝”(天地)是不会原谅任何人,史前大洪水就是最好的证明,然而西方文化却把大洪水用做思想控制的工具,真是相当的讽刺。
文化的核心是如何管理人性,西方文化显然是持放纵态度的,因此,一神论宗教体系都非常容易控制社会道德标准,因为解释权是唯一的,但泛神论或者无神论文明里就没有留下太多可操作的空间了,这就迫使社会全体都必须遵循这套道德准则。
然后纠正两个有关西方文化话题下多见的误解性认知:
1、科学技术也大多来自西方,反对西学是否也要抵制科学技术?
我们常说的 “科学” 是否来自西方?这里出现了一个常见的错误认知,科学,是对自然世界的客观规律的发觉和总结;文化,是某一群体对客观世界的主观认知和态度。我们说 “中国人最早发明了火药”,是否理解为只有中国人能发明火药呢?当然不是,我们只是最早发明火药的文明,西方人最早发现科学规律也是一样的,科学不是西方人创造的,而是部分规律最早被其探知并总结和归纳,并展开应用,这对全人类确实有巨大的贡献,因此为何要抵制科学技术呢?这与我们今天讨论的思想层面的西方文化完全就是两个概念,也不能本末倒置,谁发现就理解为谁“创造” 的,那就很荒谬了。
2、有人谈到马克思恩格斯思想,说这也是来自于西方的。这话不假,马恩确实源自西方世界,但是就好像佛教源于印度教,但是印度教却完全不承认佛教一样,马恩的思想在西方社会主流意识形态里格格不入,所以马恩与西方文化又能有多大干系呢?更何况我国政治思想建设上一直都在探索以中国为特色的新思想体系,借鉴了马恩的思想工具,用在了我们东方的哲学思想上,本质上还是东方思想。
顺便一提,资本主义这个词翻译的不太准确,“资本” 一词在西方语境里主要指 “资本的私有化”,重点在 “私有化”,所以共产主义的核心则是消灭私有化,而不是消灭资本,资本是中性的,没有好与坏之说,要看资本造福与谁。一个非常基础的政治学小知识分享给大家,有兴趣我们再找时间聊资本主义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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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原答案:
更准确的说,学界(高校或者学术界)、传媒界(记者、主持人、主编等)、文化界(演员、搞艺术的、搞文学的),以上这三界都是最容易出 “公知” 思想的群体,其次是搞商业的和搞金融的,最不容易出 “公知” 的是搞科研的和搞生产制造的。
一条很明显的规律,越是搞文科的思想越容易出问题,离文科越远的越不容易出问题。所以问题出在 “文科” 上,如果大家仔细思考一下就不难发现,目前国内所谓的 “文综科” 所涉及的领域,无外乎就是:文、史、政、艺这四门,扩展开来就是传媒、史政和文化这几方面,而对应的社会名人则包括了大学教授(比如易中天)、学术专家(比如袁腾飞)、文化名人(比如高晓松)、媒体名人(比如柴静)。
这些领域共同的特征就是,都跟思想体系有关,而且这些领域的思想基础都来自西方,换句话说,在文综科领域,西方思想发挥着主导作用,并不是我们中华民族或者整个东方整体上没有自己的文、史、政、艺,而是我们自己的 “文综” 在发展和学术建设上都非常落后,妇女运动退化成女德班和田园女拳,中医变成气功和假药,传统哲学不是被政治化就是太深邃无人研究,再加上全社会的崇洋媚外长达半个世纪,又如何不让 “西学” 把控中国当代的各个思想领域呢?古典文化来自欧洲,流行文化来自好莱坞和日韩,学术界天天研究西方人玩剩下的那套东西,大多数时候也研究不出新东西来,不过就是充当翻译官,所以久而久之才会在精神层面拥有某种莫名其妙的优越感,就是因为他们自认为比普通大众更早接触到这些西方思想,因此自诩 “民族精神启蒙导师”,开的都是西式的蒙,吃的都是别人嚼烂的馒头。商业和金融领域之所以不那么严重也仅仅是因为他们所接触的仅仅是“术” 的层面,都是一些管理技巧,没有进入精神核心层,所以这些人成为了社会上的“摇摆群体”,时而理中客一把,也时而表现得激进“爱国”(主要是激进)。
既然了解到 “公知” 泛滥得根本原因,就应当清楚我们当前所处得困境,那就是如何建立一套能够积极影响社会的独有的精神体系,彻底摆脱西方文化的阴影,这是国家和民众应当积极思考的。
因为律师和记者本来应该是为客户和报社 / 读者服务的私人知识分子,如果一名律师 / 记者一方面强调自己的职业身份,另一方面又看不出来是为委托人 / 编辑部服务的话,那么自然就被认为不是私知了。
我就是记者出身,但是显然并不是公知。
新闻记者和律师确实容易出现公知,究其原因还是因为记者见到的黑暗面太多,律师则要长期和公权力站在对立面,也会出现抵触情绪。
但是,真正造这两类人中公知辈出的主要原因还是长期以来敌对势力的不断渗透。
这两个行业可以说是西方向人文社科领域渗透过程中,最容易为公众熟知的行业。
看一下皇军认证的名单,其实就很明显了。
除了律师就是记者,或者干脆又是律师又是记者。
不奇怪,律师这行业鱼龙混杂,水很深。绝大多数律师依靠自身法律素养进行诉讼活动,这没啥好说的。但是呢,现实中,有些律师喜欢通过发表言论,炒作媒体,甚至是境外媒体,通过给公检法施加舆论压力的方式,达到自己的目的。
所以嘛,有些律师跑去当公知不奇怪,为了输出情绪,掌握舆论话语权嘛。
见得多?
这两个行业的人很容易 “自居正义”。
社会是复杂的,世界是多样的,正义哪有那么容易实现,需要大量的调查实证和执行配合,认知还会螺旋上升,昨日之是可能今日就发现为非,因此正义往往不是一人一行之力可成,需要广泛的努力和时间的积累。
但是律师和记者就会无视正义的复杂性和漫长性,只着眼于当下一刻的认知,自居正义,不考虑事情的复杂程度。正义既是他们的武器,也是他们的遮羞布。
所以我们会看到柴静理直气壮地质问丁仲礼院士,崔永元底气十足和生物学家讨论转基因,美国的大律师信誓旦旦说着鬼话。那一刻他们真的不认为自己是有局限性的人类的一员,而是披上了神圣的外衣,化身成某种凛然不可侵犯的东西,自以为正义在自己一边,自己就可以 “替天行道”。
你在真正的人类智慧精华,在科学前沿探索的巨匠身上永远看不到像记者律师那样的信誓旦旦,掷地有声。自居正义反而激发了他们的盲目和莽撞,更加坚信自己所知是对的。
对不对,要看事实,不是看信念。
不是,公共知识分子不是自我标榜的么。
为啥被认为是公知?
因为十几二十年来你们同行和先辈一直在灌输这俩行当就容易出公共知识分子这个观念啊。
合着现在又不想当了……
律师与记者,接触的阴暗面太多,遇到的社会素材太侧重于公平问题,就像用显微镜看垃圾堆,到处都是有用的东西。如果不是拿钱说话的假公知、情报局公知,那么公知的毛病都是用显微镜过多,视野过窄,而内心又过于脆弱,岂不林黛玉收废品了嘛。懒得多说了,谈这个毫无价值,一堆垃圾话。
公安怎么不这样,这就是使命必然,其实警察同志很多都很痛苦。
而一个社会是永远有底层、有阴暗面、有不公平的,以及操不完的心,等到共产主义实现的那一天,律师记者会痛苦于我们的社会还有那么多小胖子,每天止不住地摄入碳水,正义没有伸张啊,同志仍需努力。
不会真的有人觉得律师这样的职业是为了社会公正而存在的吧?
身穿黑衣服的老朽的律师们,从前曾经围着奥雷连 诺上校打转,现在却代表香蕉公司的利益,好象耍魔术一样巧妙地驳斥了工人们的控诉。工人们拟了一份一致同意的请愿书,过了很久官方才通知香蕉公司。布劳恩 先生刚刚听到请愿书的事,立即把玻璃顶棚的华丽车厢挂在列车上,带着公司中最重要的代表人物悄悄地离开了马孔多。但在下个星期六,工人们在妓院里找到了其 中一个人物,强迫他在请愿书副本上签了字,这个人物是一个妓女同意把他诱入陷阱的,他还赤身露体地跟这个女人躺在一起就给抓住了。然而气急败坏的律师们在 法庭上证明,这个人跟香蕉公司毫无关系,为了不让任何人怀疑他们的论证,他们要政府把这个人当做骗子关进监狱。随后,工人们抓到了在三等车厢里化名旅行的 布劳恩先生本人,强迫他在请愿书的另一副本上签了字。第二天,他就把头发染黑,出现在法官们面前,说一口无可指摘的西班牙语。律师们证明,这并不是亚拉巴 马州普拉特维尔城出生的杰克 · 布劳恩先生香蕉公司总经理,而是马孔多出生的、无辜的药材商人,名叫达戈贝托 · 冯塞卡。嗣后,工人们又想去抓布劳恩先生的时 候,律师们在各个公共场所张贴了他的死亡证明书,证明书是由驻外使馆领事和参赞签字的,证明六月九号杰克 · 布劳恩先生在芝加哥被救火车轧死了。工人们厌恶 这种诡辩的胡言,就不理会地方政权,向上级法院提出控诉。可是那里的法学魔术师证明,工人的要求是完全非法的,香蕉公司没有、从来没有、也决不会有任何正 式工人,公司只是偶尔雇佣他们来做些临时性的工作。所以,弗吉尼亚火腿,神奇药丸以及圣诞节厕所都是无稽之谈,法院裁定并庄严宣布:根本没有什么工人。
—《百年孤独》
21 世纪才过去 20 年,20 世纪之前几百年的历史就全忘光了,怪不得小资产阶级和中产阶级们很难理解为什么律师和记者这样的行业在历史上总是臭名昭著。
公知的目的是要占领舆论阵地。
这是有一套办法的。从苏联时代就有一套程序。
首先是在自己的领域,取得大众的好感。办法很多,讲历史,讲法律,讲人性,讲艺术,甚至会辩论。搞慈善,搞寻拐,搞环保,搞女权。甚至搞小动保。
目的只有一个,打出名气,吸引一批粉丝。
之后就开始逐渐向其他领域扩张,批评两句英雄,给国民党洗洗地,宣传下民主自由,夸夸日本电梯,讲讲印度免费医疗,谈谈美国教育优势。
不是很多记者,法律工作者是公知。是这两类人。容易被捧出来说胡话。
请不要混淆,这里并不是说所有的律师和记者都是公知。只是一部分。
之所以有部分律师和记者成为了公知,就是因为他们有借口,说他们有你没有的信息来源,而且他们的信息来源要保密,所以无需向你证明他们的信息来源是否可靠。
我就遇到过这样的情况,他们说的完全不合情理,但是他们坚持有可靠的信息来源。我只能分析,猜测,怀疑,但是我就是没有证据。
有些公知特别会讲歪理,头脑不清楚的人还真不知道如何反驳。其实也只是有人特意编造的一些说法,不熟悉情况的人就无法了解。例如美欧自助部分中国人去美欧留学,那笔钱来自于庚子赔款。这就让很多公知和被他们影响的人大讲,美国如何帮助了中国。但实际上那笔钱是庚子赔款中多支付了的部分,美国该收的不会留给你一分钱。我不熟悉历史,不了解这个情况。但是那么多学历史的人也没人来澄清这个事实。
现在有了互联网,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大大减弱了。再要想忽悠别人就太难了。
翻了翻好像没人提,一个感受是,因为记者、律师的思想出自西方。其次就是这些文科类工作很容易坐办公室,下去了其实也是从办公室到另一个办公室,不到生产一线。
类似金融、经济、财务、法律、管理、媒体这一大批人文类学科基本都是西方学科翻译过来的。金融经济管理财务这几门可能是因为上镜率不如记者和律师高,所以不出名,但是我国还是有很多所谓的经济学家,比记者和律师还要公知。
而且不食肉糜,问 90 后的打工人为啥不去炒房赚钱。这番话是某个顶级报纸的主编跟另一个经济学家两个人说的,当时听得头疼,报社的一把工人出身,当时脸都绿了。最近又在其他的经济学家口中听到了这种话,人都傻了。
本身西方式的社会,就是小政府大社会的,天然跟我国几千年的传统是相反的。其次,就是资本主义社会和其一些自由的理念,例如人民应该有伤害自己的权力,都跟我们的思维是相距较远的。基于这样一个底色,这些后来翻译的人文学科天然其实就跟我们的社会是有一定的错位的。
最近看罗翔的视频,有一段印象最深的,说他早年也是废死,后来渐渐的有改变。网上对他的舆论很有争议,有嘲讽有吹捧。但是我认为他确实是个好人,那个较为不妥近似双标的可以质疑政府而不负责的这种话,应该说是自身学科学到一定程度天然的东西,类似知识的诅咒,而他的表现其实已经非常淡了。就类似废死这样的思维,渐渐的因为实践而得到了矫正。
接触了很多行业相关的方方面面的大佬,就有这种感觉,知识丰富,但是实践有差距,还是会有非常大的差异。
例如一些清北商科老教授,各个一说起来都是写文章呈最高的,到哪都是座上宾,讲座都是几摞现金几小时,可以说是过得很好了。但是酒局里说出来的话那可比毕姥爷过分多了,有的讲座则是听着听着都会替他担心有人录了放网上。当然,大部分听讲座的人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这些人,理论水平是有的,几几年啥文件如数家珍,但全是空谈,好容易有几个能去当个顾问或者外董的,基本都是坑黄公司或者被踢出来。因为自认为地位很高,甚至自诩国师,但是几摞现金这种小钱都满足不了他们,大事又干不好。于是把这种错位感化作了满腔的愤怒,喷向了不够重用他们的…
而那种明显实操出来的大佬,态度就明显不一样。印象深的有对现有的会计准则破口大骂的某监管的大佬,点到其中的问题每每一语中的,说来来回回出问题的都是某几条,监管根本就是心知肚明的。只不过按照国际准则是过的去的,翻译过来改动很小,自然也没问题。这就是原理从一开始就没有跟实际去接的结果。另外则是有当年负责翻译的人上过课,也在课上自己说,因为当时经验不丰富,帮忙翻译和制定的好像是高盛吧,被对方牵着鼻子走,很多年实践下来,也觉得当年很多都被留了坑,后面在不停的补。
金融、财务、经济、管理等,满腹知识没实践过的老教授、实际操作的官员、靠知识发财了的商人,真的是对本专业会有非常明显不同的认知。就是在理论和实际的认知。
律师和记者应该也是类似,而且因为环境本来就跟他们的学科基础有冲突,而越是学的好学的死的,就越格格不入,最后因为认知和实际现实的偏差,要么开始逐步改变跟现实接轨,要么开始逐步变态,认为是现实出错。
因为他们就是公知。绝大多数记者知识和理解相对很肤浅,但态度经常咄咄逼人,自以为是,新闻媒体行业吸引不少比较自恋的人。美国的华莱士当 1999 采访江泽民被给以了
This shows you don’t know China very well. 此表明你不多么了解中国。
他的回应却是
Oh I don’t know China very well. What, I’ve been here half a dozen times. 哦,我不怎么了解中国,我都来过这儿六次。
显然,无论你去过一个国家多少次,如果你没把它的历史,政治和语言读到一定的程度,你对其的了解必然是肤浅的。一个没去过中国的美国白人若掌真正读了中国的历史,政治,包括中国共产党的代表性作品,并对中文读写有了点掌握,他显然了解中国比华莱士了解的深得多。相反,就一个美国白人在中国留学了一年,若就练了练中文口语,没读核心的中国历史和政治,他依然对中国不知道啥,知道的都是表面的东西。同样,好多华人在美国 10 多年了对美国社会的了解依然很肤浅或充满错误,因为他们没真正去系统了解,只听到了好多缺乏真实性或实质的说法而盲目信了。
好多人不愿意认真学习,严谨思考,读真正有深度和学术意义的文献,反而主要被畅销内容所吸引,完了还自以为是,希望把自己的低级趣味大量传销给民众,这就是公知的本性。记者写出或编出的内容绝大多要不没什么实质,要不就是骗人的,所以记者行业吸引很多公知般的人和性格也是理所当然的。
中国的律师我几乎完全不了解,不评价。但我想到了移民美国的原苏联红军 Andrei Martyanov 曾指出了美国让法学院毕业的人作外交不太明智,很多因为那帮法学院出来的美国外交人士爱用制裁和所谓的 “国际法” 进行外交,没晓得外交本质是基于客观实力,没晓得你制裁的国家可能还认你,而且若制裁对其导致的损失足够严重,该国可能会对你开战或,如果你顶不住它的你的制裁和 “国际法” 自然会变成空中楼阁。
印象中西方有个说法,新闻媒体号称第四权利,那么其他三个是什么呢?立法,行政,司法。
这四个权利对应的职业应该就是议员,官僚政客,法官律师,媒体记者。所以按照这个说法,律师和记者是统治阶级的核心力量,和目前国内的地位是不是对比明显? 换了谁都想 “民主化自由化” 后当家做主。人家说的民主之后沙全家并不完全是败犬的哀鸣。
至于剩下的两个职业,议员要么是资本家自己,要么是资本集团的代理人,政客要么是资本集团的代理人要么是各类有力团体(宗教,各类利益集团等) 的代理人,而贯穿四个领域的就是金钱。
另外,也别高兴的太早,我国目前的这些人很有阶级自觉性,已经在团结努力去实现自己的理想信念了。我们这些平头百姓也要精神起来,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一个人说什么话,当然要看他所在的群体利益以及个人利益。
而律师和记者的个人利益是什么,无非名利二字而已。偏偏中国目前的制度,律师和记者是很难通过正常途径获取非正常的名利的。
律师要挣钱,最快的办法是提高法律与老百姓的门槛,让老百姓完全看不明白或者搞不清楚法律,自己就可以吃信息差的钱。其次是具备强大的社会能量,能调动舆论为自己所用,从而为当事人争取有利判决。最差的办法是不要脸,豁出去和法庭死磕,闹庭,争取一闹成名,以后法官看见这个律师就头大。
中国不是判例法国家,等于既不允许律师参与法律解释,也杜绝了通过判例来垄断信息差的可能。对于喜欢搞社会化运作的律师,前几年还比较多见,比如找法学专家开研讨会,形成个意见交给法官。美其名曰专家的量刑建议,其实说不定法官就是这些人的学生或者徒子徒孙。而闹庭现在越来越少见,是因为法官制止闹庭以后不用担心各路律师驰援了。
而记者要挣钱,最快的办法当然是有偿新闻,国家不允许。其次的办法是有偿删帖,国家也不允许。而且在自媒体时代记者已经无法垄断发声渠道,也就很难带公众的节奏了——等他们写好稿子,自媒体早就 10 万加了。
律师和记者们期待的社会,其实离我们并不遥远。看看香港就行。在那里,律师可以翻云覆雨,而只为有钱人服务。记者可以随便造谣,不用担心法律制裁。国家不想让社会变成这个样子,所以他们希望带节奏让别人流血为自己建设理想社会,没毛病。
公知这个词被用烂了。
我觉得人存在于社会观察社会的角度,和其自身的经历教育,都预示着每个人的观点不同。这是可以理解的。
而把这些人贴上公知的标签是非常不好的。
我就想问一句,方老太为什么还没被国家正法?蒋方舟呢?
政府都没有这么干,证明它比我们想象得要开明的多。我们反而很狭隘。
这两个职业天生具有挑 bug 的属性,可是小粉红眼里,怎么能看见 bug 呢?
公知现在是个贬义词,但是其最开始的定义,完全是个褒义词。但是也因为这个最初的定义,导致公共知识分子太容易翻车了。关注社会事件容易,发表恰当评论太难。现在的社会分工太细了,即便都是医生,也可以说是各行如隔山,比如我们辅助科室经常会被临床大夫气到。手太长,管的太多,难免出问题。你讲法律就讲法律,不要谈什么荣誉;你做饭就做饭,别玩什么炒饭梗;你科普就科普,别阴阳怪气;你演员就好好演戏,别自作聪明开什么花;你做大夫,每年都有感染科给你培训吧,我国的传染病上报流程很详细规范,不要在微信里乱说落人口实(这里我觉得李大夫现在名不副实,但是最开始也罪不至此,他行为欠妥,但是有关部门,呵呵)。现在民智大开,网民里藏龙卧虎,你不老老实实在本行业科普,胡说八道,甚至夹藏私货,怎么能不被扣个公知帽子。
恰好这两种职业都有挑战权威的特性,而且是最重要的,不可缺少的特性。律师自古就不被中国人喜欢,毕竟大部分人还是有罪推定那种观念,律师偏偏给 “坏人” 说话,逆着广大过着普通安稳百姓的民意,给套一个公知帽子不要太合适。记者呢?我从不相信什么职业道德的鬼话。比如很多大夫没有太大的悬壶济世的理想,只是想着别诊断错了,别耽误了,别惹麻烦。支援武汉,有为了战疫的,也有些是为了荣誉。记者呢,搞个大新闻嘛,最擅长带节奏。有硬骨头挑战资本权威,也有胡说八道赚取流量的,恐怕后者还是多数。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当初的缝肛门和红茶验尿,可以说的是缺德了。
过去你挑战权威,做了公知可以呼风唤雨,赢粮景从。但是如今全世界右转,群众爱国情绪高涨,你还原来那一套,公知的帽子还跑得了?
但是反过来,“公知” 的反对者里有些人也是做了原先公知的位置,比如 zvv 啥的,奈何攻守之势异也。真™时耶命耶。
因为当你作为一个普通人,遇到不公平待遇,有损你个人利益,权利,需要宪法和法律保护自己的时候。需要找这些人来帮你。
如果这些人是可靠的,诚实的,正直的。
那么依法治国就是可靠的。
如果这些人是不可靠的,是「公知」。
那么你最好祈祷自己漫长的人生里不要碰到一件不公平,不正义的事情。
律师和记者只是比一般人有更多发现和接触社会阴暗面的机会,竟被他污蔑为这两个职业本身存在很多龌龊和黑暗,真是滑天下之大稽,律师和非官方的记者都是体制外的人,没有任何特权,有时候还自身难保,这个 NC 居然会得出那么个结论,之乎竟然允许这种人到处胡说八道,之乎之立场值得怀疑!
请问,这段到底有什么问题?你们非得要网友举报被封禁才明白道理?本人是注册在册的中国互联网网络不良信息举报志愿者,你们不给出明确的,有力的说法,本人将依法依规依程序正式向中国互联网不良信息中心举报贵网站!
其实这个问题可以换个视角来看:为什么微博大 V 那么多?
想想看,大家有没有听说过什么微信大 V,什么 B 站大 V 之类的?没有嘛!强调一下,这里所说的 “大 V”,不是人数多,关注量大的那种,而是单纯指冲撞体制的那种。
原因很简单,这是微博这种媒介的性质决定的。
微博这种媒介,就像一个人声喧哗的广场,怎么吸引人注意?细声慢语行吗?肯定不行。你说得再好,再动听,再有道理,也会被淹没。在嗓门有限的情况下,怎么才能更多地吸引注意力?肯定要走极端化,做一些怪诞的动作。
否则很难出头啊!
律师和记者也一样,但具体情况不同。
一个一个说。
律师,其实就是法律行业的服务者,从事的就是服务业。
服务业么,大家都知道,口碑和名气很重要的。
为什么呢?因为竞争极其激烈。
律师做大 V,意味着什么?
简单这么说吧:你身边有只苍蝇,它一直嗡嗡嗡地绕着你飞,平时你很烦它。但当有一天,你准备和一只苍蝇合作时,你会首先想到它。
业务不就来了吗?
在中国,律师积攒名气,还有一个原因:自保。
大家都知道,曾经有段时间,中国各个地方、各个部门的保护主义比较严重。再加上中国人的传统就是惜讼,一般不上法院,去的肯定是撕破脸的。律师只不过是为了赚钱,却处在矛盾冲突的最前沿。这种矛盾如果有各种保护主义掺和,很容易给律师添加莫测的风险。
如果一个律师名气大,那相关的势力就得掂量掂量,如果准备做什么小动作,事后万一激起舆论,它能不能扛得住,一般来说,就不敢轻易下手了。
当然,有些律师尝到甜头后,就张牙舞爪,反过来欺压公权力部门,也是有的。
顺便说下,律师要突破 “职业瓶颈期” 时,往往这么做的冲动比较大。等到后来,当案源稳定,也积攒了一定的名气,律师往往会选择收手。
如果不相信,不妨看一下,早年那些出名的律师,是不是都不怎么发声了?
大吵大叫,是为了发财。既然已经有财发了,那就闷声发大财。
记者这个行业比较特殊。
它对名气更加渴望。
为什么呢?因为开店的,时间长了,可以开连锁店;办工厂,时间长了,可以办集团公司;996 的,时间长了,变成公司高层或者自己创业。
而记者这个行业,看着和各方大佬一起称兄道弟,其实除了手中一支笔,还有点所谓的严重不靠谱的人脉外,其实是两手空空。
也是个竞争极其激烈的行业。
对记者来说,积攒名气是他的生命线。
接下来的逻辑,就和律师一样了:冲撞,才会得到名气。
特别是心比较急,想快点把一起都搞到手的那种记者。
但律师和记者不同,律师做大 V 做到一定程度,往往会金盆洗手,满足于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而记者因为啥都没有,如果选择冲撞这条路,他会持续不断地冲撞。
最后强调一下,以上所说,都是这两个行业的极少部分人,主要适用那些没有特别技能、欲望又比较大的人。
如果觉得文章分析得不错,有价值,不妨加一下我的公号 “史客郎”,省得下次找不到。
因为每个人的认识基于自身的处境。
我讲一段反向的故事,关于扶贫的故事。
大凉山,乃至全国定点扶贫各处,大家如果有心都会能够看到一些不配合的困难户相关的事件。
像转卖到手的扶贫物资,像好逸恶劳等等事情。
有一次我看到了一些解释,
农村是非市场化的,财富在很多重要活动里不能直接转化为服务,于是村子中的富户通过平日对于穷亲戚的帮助来构建联系,等到摆席啊、婚丧嫁娶啊,之类是由请求帮忙。
而扶贫是任务式的,扶贫的帮助是有效的,而脱贫之后受到的帮助反而会变小。
结果就是脱贫后政府帮助的收获变小,而且还会破坏农村内部的原有关系,所以很多贫困户做出了他们的选择,令很多人费解的选择。
而我们在评论贫困户的时候就是雷同站在高处掌握更多话语权的知识分子,基于不同的认识,给予了对方不会认可的方案。
穷人不懂得富人的世界,富人不懂得穷人的世界,
井底之蛙不知晓井旁的屋舍,井外的人群也不知晓井底的风光。
普世价值并不存在,每个人的观点都是源自自己的人生。
一个机械厂的和一个电子厂的或许还会有多一点的共同语言,
记者、律师所见的世界和常人差异更大,然而他们的职业又令他们拥有更强的话语权,于是差异便被放大了。
“公知” 只是想要借助道德来完成话语权打压吧,不过说起来这个词的寿命挺长的了,近些年来,汉语的词义弱化问题非常严重,很多词的寿命都比不上一条狗。
我试着从经济基础切入分析。这两个行业不如美国同行挣钱,不如美国同行有地位。这和他们当初入行的心理预期有很大的差距。
以法律服务业为例
凭记忆的数据,2020 年美国法律服务 gdp 是 2824 亿美元,135 万从业者。中国 400 亿人民币,52 万从业者。(网上有个数据流传甚广,说美国法律服务 gdp 是 10,000 亿美元。我查了来源,这话是一个上海律师在人大说出来的,我想他本意是想呼吁做大国内法律服务蛋糕,该数据暂不可信。 )
肉眼可见的,美国法律服务蛋糕是我国 45 倍,从业人数是我国 2.6 倍,人均蛋糕是差不多 17.3 倍。
而我国人均 GDP 是美国的 1/6。相比较而言,法律服务业人均 GDP 是其 1/17.3,这个落差未免有点太大了,简直让人震惊。据我浅薄的了解,律师行业在我国的现状,甚至比其他行业更卷,红圈所也不例外。
究其原因,是因为律师行业在两种社会体制中,所处的权力金字塔层级大有不同。
我国律师行业是改开后形成的。这一批人选择入行的时候,心里多多少少是对标欧美律师行业的。他们当初的心理预期是,和欧美大致类似,有很高的收入,有较高的社会地位。
但他们的心理预期,其实是大大落空了。我国的律师行业不能对标欧美。
在欧美国家的权力金字塔中,处于第 2 层级的是企业高管、律师和医生。这里面比较典型的是律师和医生,属于被统治阶层刻意拉拢的阶级。
具体表现在,1、允许他们做大蛋糕。2、允许他们通过极高学费设置高门槛,严格控制准入,限制分蛋糕的人数。
而这两点,在中国都不存在,甚至完全相反。
医生行业,我国是低门槛努力加大医生供给,同时限制医疗蛋糕的无序扩张,大方向是尽量做到普惠。
律师行业就有点一言难尽了,单看从业人数确实不多,不过这个蛋糕,就不是限制蛋糕无序扩张的问题了,而是就不太想有这块蛋糕。
在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设计中,资源分配和权力分配,大部分给了公检法。我说句大胆的,就是不太想带着 “西方式律师” 玩儿,希望大家批判我。
这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用人民调解制度化解绝大部分潜在案件。大量的民间纠纷,在公安基层,用人民调解制度解决,避免上升为漫长的诉讼。在欧美国家,这些数量庞大的纠纷,都是律师的蛋糕。
二是在案件审理中,更依赖于检法。在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强力约束下,空间有限的自由裁量权,还都给了法院,这导致律师的讼辩能力完全没有欧美那么大的发挥空间。没有大的发挥空间,也就没有大的溢价能力。对比一下,美国律师凭钻空子能力,替辛普森脱罪,并掏空其亿万身家的案例,在我国没有存在的可能。
实际上我国混的好的律师,特别需要有相当的政法人脉,相对而言对业务专业性要求没那么苛刻。这也从另一个侧面说明了 “资源分配和权力分配倾向于公检法”,在现实中,努力依附于这种资源和权力,往往是我国律师更好的选择。
回到提问
如果我国向资本主义法系靠拢,律师的地位和收入则会大幅上升。越靠拢,越上升。这大概就是原因吧。
再想想,近年来经常听到的声音,司法独立,医疗私有化,教育产业化,都是类似的动机。一有机会就发这类文章的,就是向往新闻自由的媒体咯。
本人理科,不太懂律师行业,以上都是我拍脑袋瞎想的,大家随意批评
一个辩白,一个揭黑
都对知识、良心、社会责任感有要求,自然出名一点的都是 “公共知识分子” 了
本律师不是公知,是公知仇恨的人
首先,“公知” 本来不是,也并不应该是一个贬义词。
一个知识分子,超越了他的个体性,表现出公共性的一面,这本是一件值得肯定和鼓励的事。然而问题在于,这种 “公共性” 可能常常带有反体制的色彩——也并不难理解,在一个政体的内部,人们的公开表达自然可以划为两拨,要么是拥护体制的,要么是批判体制的,或者是在拥护的基础上有所批判的,或者是在批判的基础上也有认同的——拥护的一方自然不必去标榜什么 “公共性”,因为其天然就会得到权力的庇佑和支持;而批判的一方则需要为自己的话语找到正当化的动机,因此就会将自己宣称为公共利益的代言人。
那么,记者和律师就因其特殊的职业性质,常常站在观察体制、分析体制、批判体制的第一线,或者说更容易表现出在体制立场上的泾渭分明,也就自然会出现更多的 “公共性” 发声者。
讲到这里,有一本很有意思的书:
这本书就是一个典型的新加坡 “公知” 的作品,书中观点就是从典型的新自由主义思潮出发,用西方普世价值下的 “法治” 来批判新加坡政府的威权主义和对自由的压制。这本书的主要章节,就是对新加坡几项立法的批判:《破坏性行为法》(1966)、《报业与印刷新闻业法》、《法律职业法》(1986)、《维护宗教和谐法》、《公共秩序法》(2009)。
很显然,不用多说大家也能想到,《新闻法》针对的就是记者和传媒业,《法律职业法》针对的就是律师。是不是也恰好说明了,一个威权政府比较 “反感” 的对象,除了持不同政见的少数党派之外,可能就是记者和律师了。
再深究一步。如果一个政体(新加坡)希望国内的话语空间趋于一致,就需要将传媒置于高度监管之中,而这时任何与政体的希望(来自记者的)相违背的公开表达,都会被视为一种政治化的、反体制的、具有威胁的宣传,也就自我走向了 “公知” 阵营。
同样的,如果一个政体(新加坡)具有典型的威权特征,那么在建构公民身份时,是以公民义务和服从为基础的,而不是公民向政府提出要求的权利和能力——这一点也是我们和西方在抗疫过程中,对于戴口罩、隔离、社交限制等问题完全不同处理结果的原因——而律师由于自己的职业特性和专业素养,必然会强调个人权利、强调法治精神、强调公共权力的界限,那么这就很容易让自己站在了他们所辩护者的一方,而成为需要压制的力量。
再强调一次,我上面说的都是新加坡。
[
为什么记者容易变成 “公知”
XLB 的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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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zhihu.com/zvideo/1389683604482617344)
作为地方台的记者,不请自来回答一下。
我不清楚题主这个问题是怀揣恶意,认为中国的这些律师记者公知不好不对,还是只是单纯的提问原因,因为题干很简单,我也就选择就事论事。
单说记者,个人的理解是,这个行业,经历的事情会比一般职业人多得多,其次,持续性接触文字工作确实可以提升自我认知和外在素养。
记者工作,家长里短的社会新闻,排污违法的调查新闻,政府机构的国家新闻,无论做哪一行新闻,都会导致你每天接触新生事物,你所接触的新闻,365 天,没有一个是重样的,顶多形式上类似,但内部情况往往不尽相同,这导致我们新闻工作做多后,会比一般职业了解到更多的社会现状,可能几年时间里就看到了自己一辈子会遇到的事情,从婴儿到青年,从青年到老年,只要有新闻,无一不是记者采访的对象,正所谓经历的越多,看透的就越多,他们会依靠这些采访对象的人生经历总结出一套自己的价值观和人生观。
又由于记者不可主观化,他们往往需要在采访了 A 之后,再去听听 B 的说法,然后再听听 C 的说法,这让他们在看待事物时,往往会从多角度观察,多方面思考,很多时候,一件事情,在记者眼中会有多方面的解读,这也是行业导致的多元化。
所以当一个记者开始出人头地,成为大家所熟知的所谓 “公知” 时,他这一套多元化,又相当有价值的人生观和特殊经历,会让他更容易走进大家的视野,大家会新奇于他对事物的看法,毕竟这种解析问题的角度是长年累月的人生才可以拥有的,但记者凭借工作优势,获得了别人几辈子才会有的经历。
再者,记者职业有天然的成为公知的优势,就是其职业的 “正义” 性,一个有能力的记者往往会成为公众代表,成为正义的化身,拯救弱势群体,抨击不公是他们的天职,所以如果记者愿意包装自己,建立人设,确实会比一般人更容易变成公知。
而律师的话,和记者非常相似,接触不同人群,不同事情,又需要一定的多元化思维,外加天生的那种替天行道,替民伸冤的形象也是深入人心,自然也一样容易成为公知。
这俩职业出来露脸的有几个谈分配的
这俩职业出来露脸谈分配的有几个不鼓吹资产阶级法权的
是 “没有成为公知的律师和记者” 默默无闻。
你不知道,所以他们就不存在。
十几亿人里出几个睿智很奇怪吗?坦然接受就好啦。
小姐当年可是富贵人家的女儿。
一个非常基本的辩证法。
爱 guo 者需要通过划定敌人,来确定自身的身份和爱国心。正题通过反题来自我认识。
没事,将来公知范围更大,会越来越多。因为公知本来就是再生产出来的。
不是律师和记者公知多,应该说从事这类行业的人都是如此。
想象一下,假如一个工厂,有不同的生产线,每个工人在一条生产线上从事生产工作,一天下来按照他们生产出来的产品结算他们的薪资。然而这厂里有俩人不是工人,一个是保安,一个是宣传员。
保安的职责就是防止工厂里出现偷窃、打架斗殴之类的作奸犯科的事。而宣传员则负责拿工厂里的广播来宣传工厂里发生的各种新鲜事和新规定,顺便讲讲知识提升工人文化建设之类。
然而,新鲜事不是天天有,工厂里的工人大部分又都是老实人,很少犯事。这下保安和宣传员就不干了,因为这二人没事的时候就只能坐在值班室和广播室里喝茶看报,可他们拿的工资却比很多实实在在干活有产出的工人还高,长此以往,工人会不满,工厂领导也会考虑直接炒他们的鱿鱼。那保安和记者怎样才能证明自己存在的价值呢?
这还不简单?只要做到 “唯恐天下不乱” 就行了。从此以后保安和宣传员每天先是跑到工人中间说闲话,跟老李说老张今天干活的时候偷偷骂你,然后又跑去找老张,说那天你媳妇给你送饭的时候,老李一直盯着你媳妇,一脸猥琐的笑。于是第二天,老李和老张互相看对方不顺眼,一言不合就打起来了,保安上去拉架,事后还在工厂大会上批判工厂规章制度存在问题才导致了二者打架,顿时不明觉厉的工人们对着保安佩服的五体投地,工厂领导听了也竖起了大拇哥。
可是这样的事也不能天天搞,毕竟那些学理工出身的工人虽然不擅长搬弄是非也不是傻子。于是宣传员又找到了新的生财之道,他先和工人聊天,了解工人对哪方面最不满。然后跑去别的工厂走访,拍几张照片,回来以后就对工人们说:其他工厂那简直就是天堂啊!而且他还专门按照之前工人们的不满和诉求,制定了一套精准的文案。工人们对薪资不满,他就说其他工厂薪资堪比企业中高管。工人们对工作环境不满,他就说其他工厂就像豪华酒店。结果本就没机会去其他工厂的工人们听了感动的热泪盈眶,纷纷表示:还是宣传员好,简直是我们工厂的良心,敢质疑宣传员的一定是厂领导派来的奸细!
因为有一群疯狂撕咬自己同胞的人,动辄把别人当做假想敌人!活脱脱的 WG 思维,阶级斗争扩大化的余毒!
我觉着吧,现在无论干哪个职业都是混口饭吃,就不要再自我标榜 “为民请命” 了吧 ,公知最招人恨的就是这点
资产阶级在历史上曾经起过非常革命的作用。
资产阶级在它已经取得了统治的地方把一切封建的、宗法的和田园诗般的关系都破坏了。它无情地斩断了把人们束缚于天然尊长的形形色色的封建羁绊,它使人和人之间除了赤裸裸的利害关系,除了冷酷无情的 “现金交易”,就再也没有任何别的联系了。它把宗教虔诚、骑士热忱、小市民伤感这些情感的神圣发作,淹没在利己主义打算的冰水之中。它把人的尊严变成了交换价值,用一种没有良心的贸易自由代替了无数特许的和自力挣得的自由。总而言之,它用公开的、无耻的、直接的、露骨的剥削代替了由宗教幻想和政治幻想掩盖着的剥削。
资产阶级抹去了一切向来受人尊崇和令人敬畏的职业的神圣光环。它把医生、律师、教士、诗人和学者变成了它出钱招雇的雇佣劳动者。
———————《宣言》
面子是别人给的
脸是自己丢的
新华网长沙 10 月 17 日电(记者刘良恒、陈文广)17 日上午,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陈永洲损害商业信誉及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卓志强损害商业信誉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陈永洲犯损害商业信誉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追缴被告人陈永洲犯罪所得人民币三万元,上缴国库。认定被告人卓志强犯损害商业信誉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2012 年 9 月至 2013 年 5 月,被告人陈永洲在其供职的广东新快报社发行的《新快报》上署名发表了《中联重科大施财技 半年利润 “虚增” 逾 7 亿》《子公司成立未满月即遭 “打折” 甩卖 中联重科被指利益输送》《一年花掉 5.13 亿元广告费 中联重科畸形营销高烧不退》《中联重科再遭举报财务造假 记者暗访证实华中大区涉嫌虚假销售》等多篇不实报道,其中《中联重科再遭举报财务造假 记者暗访证实华中大区涉嫌虚假销售》由被告人陈永洲、卓志强共同撰写。上述不实报道经《新快报》发表后,被多家网站转载,造成重大影响,损害了企业的商业信誉。另外,被告人陈永洲在任广东新快报社经济中心记者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损害企业商业信誉,于 2013 年 5 月 28 日收受他人人民币三万元。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永洲、卓志强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损害商业信誉罪。被告人陈永洲身为广东新快报社的记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审法院综合考虑两被告人在该案中的地位、作用、认罪态度及其他量刑情节,依法作出了前述判决。
不能一概而论
调查记者,记者中的英雄烈士
放在开国前,也不输任何革命先烈
一个个前赴后继死而后已
现在应该绝种了吧
为了追求特权,尤其是不被法律追究的特权。如果本身还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就更好了
因为在西方体制下,律师能享受比如今更好的收入待遇,所以有一些思想不坚定的道德沦丧的把金钱看的比国家更重要的律师就会被收买洗脑慕洋成为公知。
而记者,本身新闻采访就会涉及到意识形态,有的国内记者他们会经常看外国的新闻报道,也容易被洗脑。而且西方对中国进行资金投入收买公知很多收买的公知职业就是记者,花钱收买你让你当汉奸,让你进行一些 bbc 式片面的造谣的新闻报道
面前有一坨东西,看起来像屎,闻起来像屎,上面还有蛆爬来爬去以及苍蝇环绕,那么基本就可以确定就是坨屎。
非要说它是巧克力,那自己吃去吧,
广泛的法学专业会学习政治学的一些理论。
那么你猜现实主义的灵魂是啥——不受限制的权力必然引发灾难,因为现实主义最主张权力,所以对权力的扩张最为警惕
至于理想主义与自由制度主义对权力那就更不用说了。
公知变的有感情色彩,更中性的称呼应该是具有专门知识的人。
不是 “公知” 多了,而是时代变了
新华社的记者,不是公知。新华社用不了那么多人,就有到别的地方做记者的。讲话与新华社相同,谁还听你怎么说,直接看官报官台官网就好了;讲话略有不同,就属于 “公知” 的范围了。
因为这两者能接触到不少黑暗面,还不用完全依靠黑暗面生存。
律师和记者是两个资本家用于制衡公权力的工具集团,前者利用法律约束公权力,后者利用信息不对称制造舆论。
反过来思考为什么法官很少被当成公知
因为他们的工作确实一定程度上是面对公众的
你让科学家来当公知,他们讲的你多半不爱听听不懂
因为这两个行业接触阴暗面较多,胆大一些的,或者想借此机会出名的,就成了 GZ
不是被认为,
而是被发现。
有两种人最容易识别乌托邦,一个是律师,另一个是经济学家,律师从微观层面看,经济学家从宏观层面分析!
有兴趣的可以了解一下哈耶克!
眼高手低没知识没见识的比例高
因为说了很多不该说的话
公知:从字面可认为是公共知识分子(The Public Intellectual)的缩略词,精确定义是具有学术背景和专业素质的知识者;是进言社会并参与公共事务的行动者。你看从百度定义上讲,这俩职业做的事有时确实产生这种效果
实事求是 那些被定义为公知的律师和记者 往往是性格相对较真不 “驯顺” 的人 他们认理、认事实、还要讲良知 如果跟他们的同事那样放低身段 好好吃饭(闷声发财)就没那么多事了 所以人啊 性格决定命运
这两类职业的从业者,往往都认为自己 “无所不知”。
律师和记者,这两类职业都是舶来品。虽然我们中国古代也有 “讼师”,但与现在的律师还是有很大差别的。两个职业估计有点“水土不服” 吧。
律师和记者往往执着于自己看见的 “真相”,而不太善于反思自己的眼界是否开阔。比较容易认 “死理”。
律师和记者往往都比较擅长舆论造势。通过一些吸睛的手法,很容易博人眼球。
我国很多法律界人士不论把自己包装的多好,只要遇到大社会舆情,都会露出马脚。
就拿大多数知乎用户最喜欢拿来说的 “法律界的良心” 罗翔来说,他也这个 X 样。
用 “来源是我的一个朋友” 造谣李文亮妻子感染死亡;
别人对他的造谣来辟谣,他表示 “尊重辟谣但不认可”
对病毒来源双重标准,质疑中国合情合理,质疑美国要抓起来;
明示疫情死亡率造假;
这些都是罗翔的名场景。
我寻思这应该不算可以理解原谅的 “没过脑子的口嗨” 吧。
明明是讲立场的时候,他跟你讲什么对错!!!
品葱用户 大君主行动 提问于 11/2/2021 像詹姆斯,库里这种年薪3,4000万美元的巨星,扣完税到手才一半左右。大家如何看待美国税率这么高,但福利却是发达国家里倒数,医保在发达国家里也算拉胯的,这是否是美国社会的一块顽疾?而北欧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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