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子与崔永元名誉权纠纷二审宣判:驳回上诉 维持原判

使用CN2/CN2GIA顶级线路,支持Shadowsocks/V2ray科学上网,支持支付宝付款,每月仅需 5 美元
## 加入品葱精选 Telegram Channel ##

方舟子与崔永元名誉权纠纷二审宣判:驳回上诉 维持原判

人民网北京12月25日电 方舟子与崔永元因微博言论闹上法庭,互相指责对方的侮辱、诽谤言论,并认为对方侵害了自己的名誉权。此案一直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今年,北京一中院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宣判,驳回双方上诉,维持了一审判决。

本案中,方舟子认为崔永元在微博上散布谣言、侮辱、诽谤对其进行人身攻击,侵犯了方舟子的名誉权。崔永元亦认为方舟子的微博对其进行侮辱、诽谤,侵犯其名誉权,对方舟子提起了反诉。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均存在侮辱、贬损以及诽谤他人的故意,相关微博构成名誉侵权,最终一审法院判决方舟子、崔永元删除法院认定的侵权微博、向对方赔礼道歉,崔永元赔偿方舟子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及合理支出1万5千元。方舟子赔偿崔永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5千元及合理支出2万元。

一审判决后,崔永元、方舟子均不服,上诉至北京一中院。方舟子一方认为崔永元的微博言论显然全部构成侵权,网络用语的不规范不能成为其用语侵权的抗辩理由。方舟子的言论均有事实依据,即使用词不当也是对崔永元侵权在先的合理回击,不构成对崔永元的名誉侵权。同时,一审没有公平公正适用法律原则,判决赔偿的数额也过低。

崔永元一方则认为其所有涉案微博均有事实依据和证据佐证,而方舟子的不当言论却没有任何依据,一审法院未能公平的适用法律原则,且方舟子本人社会评价不高,崔永元所采用的言词也都是网络用语,不会对其造成方舟子社会评价的降低,因此崔永元的微博均不构成名誉侵权。

北京一中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的主要争议焦点在于:双方所发布的微博内容是否构成侵权及原审判决对于具体侵权微博的认定是否适当的问题。

对于一审认定的崔永元的侵权微博,二审法院认为,其微博当中使用的“流氓肘子”、“人渣”等有明显人格侮辱性的言论已经脱离了基于公共利益进行质疑、驳斥不同观点的范畴,应认定构成侵权。同时其使用的侮辱性词语,逾越了网络用语的合理边界,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而对于方舟子的部分微博言论,二审法院认为,其虽主张该部分言论是为回应他人不当言论,但即便如此回击亦应当遵守法律规范,回击性言论是否构成侵权不能以对方言论的用语强度和主观恶性作为“参照系”,因此该上诉理由不能作为方舟子不构成侵权的抗辩理由。同时,方舟子的部分微博使用了“诽谤成瘾”、“疯狗”等对崔永元的恶意侮辱的词语,言论本身偏离了质疑批评性言论的轨道,因此亦应认定构成侵权。因此,双方上诉认为所发微博不构成侵权的理由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关于双方在上诉中均提出的原审判决在认定侵权微博时适用标准不统一的问题,二审法院认为,在判断微博言论的表达是否构成侵权时,言论所表述的真实意义不能专由某个词语加以确定,而应纵观微博全文,综合考虑上下文语境等多方面因素。纵观本案纠纷的背景及双方案涉微博的具体内容,原审判决对双方的侵权微博作出具体认定,掌握的裁判尺度是适当的。

据此,北京一中院判决驳回了方舟子、崔永元的上诉,维持了原审判决。

(XYS20151228)

最简单好用的 VPS,没有之一,注册立得 100 美金
comments powered by Disqus

See Also

方崔名誉权案 终审维持原判

方崔名誉权案 终审维持原判 2015年12月25日北京晚报 本报讯 从微博骂战到对簿公堂,今天上午,前后持续两年多的方是民(笔名方舟子)与崔永元名誉侵权纠纷终审宣判。市一中院判决,驳回二人上诉,维持原判,即两人微博言论都构成了侵权,两人均需 …

方舟子崔永元互诉名誉侵权案终审宣判:双方均构成侵权

方舟子崔永元互诉名誉侵权案终审宣判:双方均构成侵权 央广网北京12月25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今天(25日)上午,对方是民,也就是方舟子,与崔永元互诉名誉权纠纷案进行二审宣判,终审维持了一审法 …

方舟子、崔永元名誉权纠纷二审判决书(判决部分)

方舟子、崔永元名誉权纠纷二审判决书(判决部分) 【方舟子按:北京二审法院认定崔永元骂我“骗子”是侵权,也认定我说崔永元“造谣”“说谎”是侵权,然后各打五十大板。这意思就是说,别人用谣言、谎言攻击你,你不能说那是“造谣”“说谎”?“坑蒙拐 …

我眼中的方舟子

我眼中的方舟子 作者:Aber 经常在网上看到方舟子的支持者被贴上“方粉”的标签,说方舟子的支持者不顾事实为了支持而支持,我想通过本文简单叙述一下我对方舟子的认识过程,这是是一个由反对到中立再到支持的过程,也是我某些思想认识的变化过程,希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