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湖南凤凰 16 岁少女被囚禁地洞性侵 24 天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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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dhchen​​ 发表

如何看待?我对部分知情者和媒体人很恼火。

因为他们已经透露了太多的受害者信息。任何人只要有心就能随便找出她是谁。即使无心只要你知道她和你在一个小镇,你也会马上知道是谁。

你们这些详细地描写让受害者及其家属看到,他们得多难过啊!点击率和恰饭的确重要,但是也得有个底线吧?应该设法隐瞒其私人信息可是却毫不掩饰地进行披露,简直是恶心!

24 天的折磨后少女还得面临永远的梦魇,而这些要归功于无良的信息源。

我宁可不知道任何受害者的具体信息,特别是具体地住址,也不想知道具体地受害过程,不管这样的隐瞒会使得报道如何失色。我只想知道凶手怎么死,还有受害者是否得到恰当地救助。请不要把报道自由用在猎奇和窥私上。这样只会让我感到记者本身的残忍和无情。

凶手有名有姓自然有警察法官来惩罚,但是那些无良地媒体呢?这些跳梁小丑,唯恐天下不乱的小丑要交给谁处罚呢?

澎湃和新京报,真是一群王八羔子!

更新一下:有人提到这是 jc 院的通报(现在已经删除),然后媒体转载,那么 jc 院和媒体都有问题,前者写得太多了,有些东西压根不应该交代,其次媒体转载的时候也一样没心没肺了……

再次更新:我个人觉得特殊案件一开始就尽量隐去私人东西,不该公告。一定要以受害者为第一考虑,这才是社会该有的温度。

知乎用户 胡乃军​​​ 发表

平生最憎恶这些丢掉人性的畜生,为满足私欲剥夺他人的自由彻底毁掉别人的一生。

补充一段报道:

记者揭开入口地板,看到洞口一侧电闸和开关。通过一个小梯子,可进入地下暗室。该地洞不到 1.8 米高,呈正方形状。不足 4 平方米的地洞内地面上和卧室一样,铺有地毯。地毯上的一角散落着碳酸饮料、饼干、梳子和卫生纸。洞内四壁上贴有代表喜庆的婚庆装饰品。图为地洞内墙上的婚庆装饰。

3 月 27 日,龙某和大哥向澎湃新闻记者介绍,龙某和今年 55 岁,青年时便去了福建打工,四年前回到了老家凤凰县山江镇稼贤村,靠养青蛙和跑车(山江到县城)维持生计,“面包车的钱都是妹妹借给他的,他打工没赚到钱,懒,不喝酒,喝饮料。” 图为龙某和家的房子。

_村民龙先生介绍,当地取一个老婆,女方娘家一般要 16 万元的聘礼钱。村里有 1700 多人,这些年女的都嫁到外地了,仅龙某和所在的高农寨就有 40 多个大龄光棍,全村有 100 多个光棍。_但在同村村民看来,龙家并不穷,在村里算得中等偏上。龙某和大哥则称,弟弟年轻时,父亲给他张罗过亲事,可弟弟不同意,拒绝的理由是要外出赚钱。

看到一些媒体将这些内容放上去不知道是有何居心,难即使结婚了,这个心理变态没有人性的畜生就能本分?是要将这些这个矛盾的深层原因转移到社会男女比例失衡上面去?

其心可诛。

还记得 2011 年的洛阳囚禁性奴案吗?

2011 年 9 月 22 日,警方通报了一则新闻:

犯罪嫌疑人李浩因在网上看到淫秽视频表演能够赚钱,便在洛阳西工区一小区自行购买的地下室内挖了一个地洞。

李浩在地下 4 米处挖了地窖。地窖共分为 4 个部分,首先是一个直径大约为 60 厘米的洞口。 在下到洞口之后,向左即是一条仅够一人爬行穿过的隧道,爬过隧道之后,里面是两间小房子。

**他先后将六名女青年关进地下室内,强迫其进行网络色情表演(裸聊,半个小时 100 元)。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利用她们牟利,并且实施性侵。其中,有两人因为不听话而被折磨致死。**在地洞中,只有一台没连接网线的电脑,供被囚禁的女孩娱乐用。

其中有两人由于不听话,被李浩折磨致死,并在洞中掩埋。

而这件案子的罪犯李浩,在犯罪时已经结婚并且有了一个孩子,是一个公务员——技监局执法干部。生活条件比龙某好的多。

建议有些怀有高见的人士和媒体不要为了炫耀自己见多识广,将这些推到社会因素上,罪人就是罪人!打光棍和贫穷不是犯罪的理由,犯罪的是人,不是社会。

“看过案卷的人都睡不着觉。我办案十多年来,从没遇到这么残忍的事情。” 一位审理洛阳性奴案的民警说道。

知乎用户 两只家伙 发表

1. 事情重点不在于单身,彩礼,农村,在于一个五十多岁的男性连续囚禁性侵一名未成年女性长达 24 天,请媒体不要搞错方向。

2. 这是严重的刑事犯罪,对受害者的身体损害很有可能是一辈子的,其心里伤害也是很难磨灭的,要给予罪犯应有的惩罚,这也是我一直反对废死的原因。

3. 人渣总是会有的,他绝不会消失,我们很难完全消除此类案件,所以提醒广大女性一定要注意保护自身安全。

  1. 关于单身光棍彩礼等等社会问题不是不需要讨论,这恰恰是我们需要持续讨论且妥善解决的问题,但我们目前更应该注重这位受害者的康复问题和该名罪犯的法律制裁问题。当案件完结之后再把问题中心转移到这些社会性问题上,对该名受害者也是一种保护。

5.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 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 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 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感谢评论区子君人正同学的指正,此案虽涉及不同罪名,但能否判死刑还是要看强奸罪是否能达到死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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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评论区有位同志发了很长一段话,不知道是我误删了还是他自己删了,大概意思是说中国女性的自我防范意识已经很强了,为什么不提法律法规,治安管理,犯罪预防方面的建议呢?

1. 我文中之所以提到女性要有自我保护意识,是因为人渣是处理不完的,此类案件是难以根除的,现阶段提高自身安全意识也是对自己的负责

2. 法律法规是要在司法实践中不断完善的,国家设定的目标是 2035 年基本建成法制社会,我们不可能苛求法律一蹴而就。而且我并不是专业法律人士,对于法律也没有那么透彻的了解

3. 治安管理,我国政府现在在打黑除恶吧,而且行动坚决,处理了一批批社会人员,中国以前是不是用过重典?这只能压制一段时间,但很难长时间的维持 ,并且我国基层民警人手并不充足。

4. 所以最根本的办法就是普及法律教育,对法律有敬畏之心,阻止潜在犯罪,然而普法之路更是一代人的普及。

5. 所以现阶段在各方面都处在发展的过程中的时间,每个人保持相应的自我保护意识都是必要的也是对自己的负责。

知乎用户 克里斯惊 发表

更细一下信息,老王八蛋一审被判死刑,以我对湘西这个硬核地区的了解,老王八蛋应该政府负责送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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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警察解救了受害者,这个该表彰表彰。

其次,凤凰是个小地方,请媒体有点职业素养,保护受害者隐私。不要为了大新闻写到人家门口去,女孩还小,未来还要做人。

再次,老王八蛋关也是白关,根据法律,够的上枪毙的条件,当地政府可以考虑放放鞭炮,为了不再有下一个受害者,结合湘西地区的地方特色,对犯罪分子予以枪毙。

知乎用户 殷浩天​ 发表

有个朋友讲过他爸爸的一个同事。

那个叔叔是个派出所所长,也不知道得罪了什么人。

18 岁的女儿,就那么在大学回来在家乡的火车站光天化日之下没了。

一个公安派出所所长,找了整整三年,能动用的关系全部动用了,所有可能的仇家,之前抓过的每一个罪犯无不反复审问,甚至动用私刑,当地黑道白道从小毛贼到黑社会到江湖大盗到杀人犯到瘾君子们都寻了个遍。

但是人就是这么没了…

朋友告诉我,那个叔叔夫妻两人浑浑噩噩的过了十多年。而那个失踪的小姐姐就比她大几岁。

我当时听了真是不寒而栗。

一个人从这个世界消失掉,真的太容易了… 在那无数的阴暗的角落里,还有多少人就那么无声息的从人间蒸发掉… 我简直不敢去想。

知乎用户 一丁​​ 发表

让我们看看人渣们最后都变成渣了吗?


残酷却又值得欣慰的事实是:

人渣不一定能被法律碎成渣,

但我们作为社会公民却可以让人渣无地可容


最高法院公布的 “典型案例选” 中有一个与之很像但又没那么人渣的案件:邵建非法拘禁、强奸案

2013 年 6 月 25 日,被告人邵建约见张某某,并在吉林省榆三公路道南加油站附近,强行将被害人张某某(女,17 岁)拽上一辆捷达出租车前往吉林省榆树市,在一家旅店内非法拘禁张某某至 6 月 26 日。2013 年 6 月 26 日,邵建又将张某某带至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在哈尔滨市南岗区汉广街与汉阳街交口处的北往旅店内,非法拘禁张某某至 6 月 28 日。期间多次发生性行为。

在这个案件中最后邵建被科以的刑罚为:

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判决被告人邵建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而在说理部分,是这样阐述的:

在拘禁期间,对未成年被害人多次强奸的恶性案件。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三款第(一)项规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但对 “情节恶劣” 的认定标准,刑法和司法解释无明文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对长时间对同一妇女非法拘禁并多次实施强奸的,一般认定为 “情节恶劣”
本案中虽未按十年以上掌握对被告人的处刑,但考虑本案中被告人长时间在对未成年被害人多次实施强奸行为的性质比较恶劣的具体情况,可以依法从严惩处,故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法定幅度内,“从高” 判处被告人邵建有期徒刑九年,量刑适当,充分体现了对未成年被害人等特殊群体的保护

在这里提一句,

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在法条中只是有 “情节恶劣” 这一款,但是未做解释。不过如最高法所言,一般认为对长时间对同一妇女非法拘禁并多次实施强奸的,一般认定为 “情节恶劣”。如确实如此,也便可以适用升格的法定刑。

在上述例子中之所以没有直接依照 “情节恶劣” 的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应当是考虑到拘禁时间之达到 4 天,虽然也属于长时间但是没有“那么长时间”,最后折衷判了十年。


而对于 “买卖妇女的非法拘禁式强奸” 呢?同样是最高法公布的 “案例选” 中有这么一个案子—— 王尔民收买被拐卖的妇女、非法拘禁、强奸案

大致案情如下:

被告人王尔民因妻子不能生育而欲收买妇女为其生子。2013 年 6 月,王尔民以 1 万元从张正见、武仲廷(均系同案被告人,已判刑)处将被害人杨某(女,患有精神分裂症)收买回家。为防止杨某逃跑,王尔民将杨某关在家中杂物间,并用铁链锁住杨某的双脚,将杨某的一只手锁在一块大石头上。其间,王尔民多次与杨某发生性关系。
同年 7 月 12 日,杨某被公安机关解救。

这种用铁链等等的方式,也让我们不禁感慨 “坏人作恶手段都很相似”。最后其获刑结果如下:

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对王尔民以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以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

在说理部分,也特别说明:

实践中,收买被拐卖的妇女不仅侵犯了妇女的人格尊严,还往往滋生出非法拘禁、强奸、伤害、侮辱等其他犯罪,严重侵犯了妇女的人身权利,社会危害不容低估,一些群众对 “买主” 盲目同情的错误观念亦应纠正

这群 “买主” 的身份,大致可以描绘出:光棍、中年人、生活在农村或是城镇边缘、轻微精神变态、内心不安分,文化水平不高。

他们值得同情吗?并不值得我们同情。

背景如何并不能洗脱罪名。如果一个人成为一个 “买主”,或是实施类似的 “非法拘禁式强奸” 犯罪,且全然具有如上的特征,那么他们对妇女的人身,对于社会的危害都是极大的。对他们同情的错误观念,确然需要纠正。

提出这一点,这不是歧视,而是社会现实,能够解决的可以尽快采取措施,而不要等到惨案发生才去面对


我随机挑选了六份判决书做了一个梳理:

也不禁发问,做出如上行为的被告人受到了怎样的处罚

统计了六份判决书还有浏览的一些判决书,除去属于感情纠纷和积极赔偿,以及浅弱精神问题三种常见的法定而来的从轻理由以外,被告人完全服罪服判的情况很少:

**大多否认了多次强奸行为,**因为料想到警方检方取证困难。但一般法院也会就此驳回。
也有否认非法拘禁行为的,因为认为非法拘禁只是服务于强奸行为的手段,属于牵连犯。除去少数法院认可这一观点而采取了 “择一重” 处罚以外,大多数法院都不认可。

在这里有一段说理也很不错,摘录如下:

虽然被告人两项犯罪行为只为一个_强奸_的犯罪目的服务,拘禁行为只是手段行为,但被告人犯_强奸_罪、_非法拘禁_罪两罪的犯罪构成主客观要件均已完备,且被告人非法限制被害人人身自由时间较长,若非被害人自行逃离则被拘禁时间更长或恐无定期
故本院采纳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_强奸_罪、_非法拘禁_罪的指控,并依法应对被告人实行数罪并罚,也符合罪刑相适宜原则

因而两相结合,虽然刑期很难达到无期或是死刑,但是基本也属于在法定范围内予以合理的判罚了,并没有检索到很多 “畸轻” 的情况。(虽然内心希望 " 畸重”)


那么放到本案中而言,非法拘禁并且性侵 24 天很难说达不到 “情节恶劣” 这个标准,并且手段残忍,社会影响极为恶劣,基于此相信检方到时会以合适的刑期向法院起诉。

但是公众也要做好心理准备,或许根据法律并不能满足我们的道德谴责,也就是依然存在不会被予以死刑或是无期徒刑的惩戒。

但依然要相信:

正义不仅应该被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惨象,已使我目不忍视了,流言,尤使我耳不忍闻

真的看够这样的新闻了,每条新闻标题的背后都有一个真实的被毁掉的人生,而这个才十六岁,你妈的十六岁啊!究竟还要多少惨剧才能推动制度的一丁点变化?

就算死刑和网上呼声极高化学阉割、物理阉割不能成为现实,电子脚镣、电子项圈总可以吧,自己管不住自己那玩意,制度替你管啊!其实某种意义上,把强奸犯醒目得标示出来,可能是比监禁更合适的办法,毁掉别人的一生,就该承受一辈子白眼和骂名,用自己的一生去赎罪

现在倒好,爽完了进去住个几年,不痛不痒,出来后又是他吗的精神抖擞的一条好狗

管这叫正义,叫公平?

我呸

知乎用户 猴子老湿​​ 发表

社会安全度提升仍有很大空间!

每个人都不要抱有遇到坏人,警方会第一时间来救你的天真幻想。

也许警方会第一时间(我说的第一时间指的是半个小时内)出现,也许因为各种客观主观原因永远都不会出现。

虽然你是受法律保护的公民,但是请记住,法律的保护更多是事后的!

即使法律判处犯罪分子死刑也许并不能弥补给被害人和社会造成的伤痛。

也不一定能给其他犯罪分子以警示。因为有些人根本对自己的性命不在乎,或者心存侥幸。

在法律来不及保护你之前,你能做的就是多学点安全知识,少相信陌生人,甚至是身边的人。

如果每个人都少点天真,多带一些警惕,也许恶性案件会少一些。

我从真实的刑事案件中总结了一些安全铁律,对于女生来说,尤其要记住:

1. 不要跟男人(九岁到九十岁)独处封闭空间或者无人地带,比如不透明的办公室、深夜的出租车、开往偏僻地带的汽车等。除非那个男人是你爸。

如果一定要跟男人独处一个房间,记住要时刻敞开门或者确保呼救能有人冲进来。很多强奸案发生在被害人的出租屋内,而强奸犯大多是被害人的熟人。由于封闭的空间,助长了犯罪分子作案。

2. 路上要时刻警惕你身边的人,特别是在安全距离(两米)以内或者不时看你的人。如果你发现有这种人,提高警惕,很可能这种人要对你下手。某法官被杀害案,我们回看监控录像,发现一名陌生人始终跟着他,他一直没注意,当凶手在他身后一米等待犹豫时,他仍然没注意,凶手见状最终掏出了刀。

如果你发现了他,也许一个疑惑的眼神就能让对方退缩。犯罪分子神经都高度紧张,也许你不经意的目光,就让对方以为你发现了他的企图。

3. 不要随便接受陌生人甚至是熟人的吃食、饮料。因为你永远不知道那里面有什么。

4. 不要随便跟陌生人搭话。或许对方是问路,但是你首先要确保有保护你自己的能力,才考虑去帮助别人。

5. 在公众场合要时刻看紧你的小孩,记住我说的时刻是指一秒钟也不要离开。见过疏忽几秒钟没注意小孩,后小孩被倒车的汽车轧倒的惨案。

6. 永远不要太过信任他人,即使那个人是你的同事、同学、朋友,甚至是亲人。你想想大部分人被骗进传销被限制人身自由,是不是因为太过信任朋友、亲人?

7. 避免独自经过阴暗的道路、乡间小道、工地、城中村、城郊等复杂环境。这些地方是犯罪高发地带。我所在的城市检察院办公楼旁边有一条树木繁茂的小路,一个女检察官白天在那条小路上被人抢劫过。

大学校园的工地旁边是强奸犯罪经常发生的地方。

8. 如果你的男朋友或者老公有暴力倾向,比如殴打或者其他方式伤害过你,请立即保留证据报警。永远不要侥幸原谅会换来怜悯和和平,虽然这次的暴力很轻微,但是下次保不准暴力就会升级。

相信我,遇到家庭暴力,逃离或者隐忍并不是最佳解决问题的办法。

某博士杀人案,最开始他殴打妻子,丈母娘劝女儿反思忍让,因为女婿非常优秀。后来暴力逐渐升级,最终酿成丈母娘被杀、妻子重伤的惨案。

9. 不要让自己陷入危险境地。比如在公众场合喝醉、睡着,独自居住睡觉不关门窗。捡尸强奸我们也见过不少。也见过睡觉不关窗户,被犯罪分子翻进来强奸的案件。

有空再更

猴子老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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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xWfCgR 发表

关于媒体报道,有两张图

对比一下。

刚看一个民警采访,他说希望当一个人准备犯罪的时候要想到自己会触犯哪条法律,会受到各种惩罚,这是他希望的。对于评论里有人提出我的理解片面,认为现在对女性侵犯的案子很多,应该考虑嫌疑犯的背景资料。我想解释一下,首先我没有说不考虑这些信息,只是重点和先后问题。其次,犯罪动机影响因素众多,我个人是不可能提出解决意见,但并不表示我不关注这些因素,比如光棍数量,心理问题,只是就这一事件提出看法。

我没有说不考虑背后的原因,只是重点问题。还有只是希望某些新闻工作者可以报道一些更为专业的权威信息。

原答如下

请新闻工作者不要把重点放在该村结婚彩礼多少上,光棍数目上。

现在已有的新闻大多是阐述嫌疑人日常生活及犯罪现场信息,但这些信息不应该成为重点,重点是嫌疑人应该承担的后果及案件进程。比如很多报道称嫌疑人爱看淫秽碟片,长期单身可能造成心理扭曲,变态,该村的光棍数量等。这些是应该思考的问题,但需分轻重缓急,况且这些只是报道人员的主观臆断,并没有专家的分析。

24 天,无法想象女孩身心受到多少创伤,让嫌疑人受到法律的制裁才是给女孩一点点的安慰不是吗?现在盯着嫌疑人生平有何意思?我不想知道他遭受过什么,经历过什么才变成这样,于你我意义不大。

人之所以成为人,是懂得约束自己的欲望,想获得的东西不一定要攥在手里才行。

ps: 很感谢大家提出不同的看法,但我的主张是在现阶段应先关注案件的进程,当然不同角度的背景资料是必需的,只是重点问题。等受害者得到应有的公正,再去详细的分析各类问题,提出可行的措施。大家心平气和的讨论。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我是一名刑警,我可以告诉你们,这些能够破案,并且公之于众的已经算好的了

我手头上有处理过太多的失踪女性的案子了,有的可能一辈子都会被囚禁着,有的可能怀疑早已经不在了

现在社会上有很多未受到过良好教育的单身男性,作为人类,都有自己的欲望,从正常渠道得不到的,就会去走非法渠道。他们压抑得了一时,却压抑不了一世

甚至遇到过跨国犯罪的,这些少女还被戏称为 birds

国家对色情影像的控制是对的,搜查时有些嫌疑人的网上浏览记录里面基本都有这些东西。但同时我也担心,如果全被禁了,有些欲望得不到释放,会不会反而诱发更多的反弹性犯罪?所以这个度很难掌握

而且近年来这类犯罪越来越呈现高智商化,那种血迹的处理方式、隔音墙的建设、监控死角的踩点等等,让你感觉毛骨悚然,组里的压力也特别大

只希望各位女同胞晚上不要独自外出,不要随意听信陌生人的话,男同胞也担起责任,多留个心眼,关注下周围举止异常的行为,保护好自己的妻女

知乎用户 晓寒 发表

地狱空荡荡,魔鬼在人间。

不由得想起了 1998 年发生在奥地利的地牢囚禁案。

1998 年,坎普希年仅 10 岁,在上学的路上被人绑架,这之后被囚禁在一个地窖里长达八年。

八年来她受尽各种非人的虐待,好不容易逃出来之后,她却开始同情怀念那个囚禁了自己八年的禽兽……

她被虐傻了?犯贱?

你如果直到她的故事就不会这么想了。

1998 年,坎普希在维也纳上小学。

当时几乎每个月都有小女孩被迫害的新闻,不是被诱拐,就是被强奸或者杀害,

尽管学校和家长早就给她打过预防针,但不幸还是发生了。

当时坎普希只有一米五,胖鼓鼓的跑又跑不快,加上书包又重,整个绑架过程前后只花了几秒钟。

她根本来不及反应,人在极度惊恐的状态下是根本叫不出声的。

绑匪把她关在一个不见天日的地窖里,没有任何对话,每天按时提供食物和水,仿佛是养了只宠物。

密闭的空间、陌生的环境、除了你和绑匪,没有第三人,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绑匪下一步想做什么,会不会杀掉我?

恐惧、不安中每一秒都是煎熬……

但绑匪没做任何伤害坎普希的事情,反而让她吃得饱穿得暖,可以读书看电视,有时还会陪她玩游戏。

她的需求,绑匪都会尽力满足。

但是有条件,她必须完全服从绑匪,不许提起父母、学校和亲人朋友的任何事情。

他要切断她的过往,剥夺她的身份。

为达目的,他不断给她洗脑:

“你的父母根本不爱你,他们不希望你回去,他们很高兴终于摆脱了你,你已经没有家人了,我就是你的家人。”

对于一个年仅 10 岁的孩子来说,这种洗脑是有效的。

可是,信任刚建立没多久,普科皮尔就开始变脸。

坎普希一下子从受宠的孩纸变成了他的奴隶:

为他洗衣做饭,还要满足他的性欲。羞辱、殴打是家常便饭。

为防止她逃跑,绑匪剃光她的头发,让她半裸着干活。

坎普希被折磨得得不成人形。被绑架时,那个胖鼓鼓的小妞,六年后身高一米七五,体重只有三十八公斤,面黄肌瘦,站都站不稳。

为什么不尝试报警、逃跑或者自杀呢?有的。

她想方设法地自杀,但全都是徒劳。

地窖里连根上吊的梁子都没有。

周遭的一切都明明确确地告诉你:别想逃,你是逃不掉的。

当一个人处于绝望的时候,绑匪就成为那最后一棵救命稻草。

坎普希像一只被驯服的宠物一样,最初的那种极端恐惧,变成了心底一种本能的依赖。

“毕竟他是我生活中唯一的一个人,我的一切都需要依赖他”

这是当时坎普希内心的想法。

就这么耗着,一年又一年,直到她过了十八岁生日。

2006 年 8 月 23 日,普科皮尔把坎普希从地窖里拉出来,让她到花园清理小货车。

这时候电话响了,接电话时他背过身走远了几步。

这么多年来,这是第一次,绑匪让坎普希处在自己的视线之外,而此时花园的门正打开着……

一股求生的强烈欲望冲破了所有的恐惧。

坎普希义无反顾地冲向门口,漫无目的地向前奔跑,最后翻进一位老妇人的花园,请求她帮忙报警。

她获救了。

绑匪普科皮尔还没来得及伏法,畏罪卧轨自杀了。

这本来应该是皆大欢喜的事。但得知普科皮尔自杀后,坎普希竟然当场崩溃,痛骂警察谋杀了普科皮尔,此后她的包包里始终留着普科皮尔照片。

法院把普科皮尔的房子判给了坎普希,当然也包括那间地窖。

直到现在,坎普希偶尔还是会回到被囚禁的房子独住,回忆那段不堪回首的过往。

尽管她积极融入社会生活,还曾当上电视节目主持人。可是八年的囚禁生活的阴影实在太大,她出现了社交障碍,不敢使用任何社交网站,拒绝与人来住。

这就是传说中的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也叫人质情结。

受害者对于犯罪者产生情感,甚至反过来帮助犯罪者的一种情结。

(后来坎普希于 2010 年出版自传《3096 天》,这部自传也被拍成了电影)

现在的北传销,依靠的也是类似的方法

之前有一个被警方从传销组织中成功解救的姑娘告诉警方

一般被诱拐进来的人,不管多么激烈的性格,半个月后都会放弃抵抗,成为协助者。

甚至还有姑娘爱上了诱骗、殴打她的传销人员。

录着口供这个姑娘不禁失声痛哭,她说幸好被及时救出,要不然她不知道自己会变成什么样子。

为什么我没说一点题目中的事件?

既然这个姑娘已经受到了难以愈合的创伤

我们就不要对事件本身做太多的深究,使她再次承受社会和舆论的伤害。

而罪犯的行为,法律层次上还无法被判死刑

但从个人情感角度出发

一个仅仅 16 岁

一个本该哭着哭着就笑了的年龄

遭受了哪怕在多远的未来

也永远会笑着笑着就哭了的伤害

我只能咬牙切齿的说

请判他死刑,地狱才是魔鬼最好的归宿。


2019.3.28 更新

忘了厚颜无耻的推荐自己公众号:老男孩公会

这里有一些值得一看的电影, 对部分历史的有趣分解 ,还有一点点对世界的愚见

知乎用户 晴天雨 发表

个人感觉,周围的都应该知道的了。毕竟小地方也没几个学校。消失 24 天没上课,湖南凤凰,16 岁,龙某某,女。5 个要素取交集,智商正常的一眼就清楚了。真的好可怜的一个女孩子,花一样的年纪,就遇到这样的事情,真的是被毁了。

妇联或其他机构平台及时出手帮忙吧,网络募捐点钱,做心理治疗,后期肯定得转校。还有,媒体就不要深挖受害者信息了, 曝光, 舆论 ,歧视 ,导致受害者二次伤害 这与凶手有何区别?很容易让人想到 911 事件后,边跑边笑的记者了,笑得如此开心,又有猛料可以爆了,这种吃人血馒头的行为,真是畜生不如!

希望法律能够严惩罪人,毁了别人一生,也应该让他得到应有的严惩,让这种魔鬼知道这种行为是要付出多么大的代价。

最后,我永远支持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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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那些支持废除死刑的圣母们,让我想到了一句话,刀没有砍到你身上,你永远不知道肉疼!换个角度想一下,如果哪天这种事发生在你自己身上,你还能很淡定地原谅罪犯,坚持用爱去感化他,那到时候再来谈废除死刑吧!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好一个 被害人身体精神状态恢复良好

一个 16 岁女孩被能当父亲的 50 岁男子强奸长达一个月 还是在地窖 地窖什么概念 意味着你 24 天处于黑暗 吃喝拉撒睡都在同一个地方 或许双手双脚被束缚 全身赤裸躺在虫蚁遍地的泥土地上 唯一看见一点亮光出现的时候 是一个 50 岁的男人准备开始强奸你

谁敢站出来说她身体精神恢复良好

现在唯一希望的就是 保护好小姑娘 不要让她再受伤害 她只有 16 岁 她的人生才刚刚开始 请给她一点希望 人血馒头不要再吃了 会被噎死的

哪个十六岁的小姑娘不是被娇惯宠爱的 还是花季 花一样娇嫩的年纪 她应该是在学校里的学生 是爸爸妈妈的心肝宝贝 是朋友眼里的小姑娘 是男同学的青春

而不是地窖里任人发泄兽欲的性奴 不是杠精键盘侠嘴里的破鞋

她只是一个小姑娘 她的人生才刚刚开始 即使遭受了打击 也不是结束人生的时候 我请各位键盘侠做个人

人血馒头真的别吃了 你会噎死的

最后 如此社会的蛀虫 人类的败类 禽兽不如的东西

一定要死刑

知乎用户 卡卡说了​ 发表

今天一直在看韩国 n 号房的事情,刷微博突然看到这个案子终于宣判了。

希望韩国也能不手下留情。


能说什么?只觉得这个世界上上的变态实在太多,我们告诉孩子要小心要保护好自己,但根本就防不胜防。

我们无法对恶人斩草除根,但至少要让这些人付出应有的代价。

这件事情,让我想起了最近《素媛》故事原型的凶手即将被释放的新闻。

2008 年 12 月在韩国京畿道安山市,赵斗顺将一名小学生绑架到临近教堂的卫生间里,实施了性暴力,使得受害儿童生殖器、肛门、大肠的 80% 受损,致其终身残疾。在 2009 年他被判 12 年有期徒刑、个人信息公开 5 年、佩戴电子脚链 7 年。

这个故事被改编成电影《素媛》搬上大荧幕,而在电影里,凶手曾经对小女孩的父亲说过一句话:“总有一天我会出去的。”

而明年,这个凶手就要出狱了。

即使赵斗顺在服刑的十多年里一直接受心理治疗,但最近的心理测试结果显示,他在出狱后仍有很大可能性再次犯案。这意味着一个恶魔要重返人间,曾经遭受过伤害的小女孩可能会再有生命危险,甚至还可能会有新的受害者出现。

但现行的韩国法律无法再给赵斗顺增加刑期,因此法务部正在考虑赵斗顺出狱后再给其额外增加 100 小时的心里治疗课程,但有个屁用?

而国内环境也不见得有多好,一搜 “囚禁”、“性侵” 案例比比皆是。

济南的这个案子的犯罪者,甚至是有累累前科的。

对于这种明显高危的人群,我们甚至没有做出任何可以保护无辜群众的措施。

而韩国呢?

韩国在 2008 年就正式实施电子监督制度,根据规定,凡是有两次以上性暴力犯罪史,或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犯的刑满释放人员,以及获得假释或者缓期执行需监视居住的犯罪人员,都要强制佩戴电子脚环,这是一套 “位置追踪电子装置,” 有利于工作人员及时掌握每位罪犯的位置。

韩国禁止刑满释放奸强犯进入儿童保护区域。如果被监督者疑似进入禁止区域,会马上有人对对其行为进行跟踪;如果被监督者对电子脚环进行破坏,未携带专用手机,都会立刻接到警报。

据韩国刑事政策研究院 2014 年 2 月统计,72% 的佩戴者表示 “强化了再次犯罪会遭逮捕的意识”,91.7% 的佩戴者表示 “佩戴电子脚环后对不法行动进行自制”。当然,最为突出的效果是减少犯罪复发率,特别是 85.4% 佩戴人员为性暴力犯罪者。2004 年至 2008 年,韩国性暴力犯罪复发率为 14.1%,而在该制度正式实施 7 年后,骤降至 1.7%,复发率减少至原来数据的 1/8。

我无意去比较我国和韩国法律的不同。孰优孰劣不是我想说的。

毕竟韩国没有死刑,才会让素媛故事原型的凶手有机会重返社会,但另一方面在这些高危人群被放归社会之后,他们有一定的防范措施。

而反观国内,每一次出现这样的事情,我们作为隔着网络的围观群众,除了愤慨,我们还能做些什么?

案例严重程度的不同,也会导致最后判决结果的不同,是,有的人渣死了,但有的人渣还会有机会回到社会,那时候,还有谁记得?

我真诚地希望,我们国家可以真的尽快出来真的可以落地的措施。

也许恶是除不尽的,但至少要尽我们所能,让更少的人受到伤害。

知乎用户 楚国公子海​​ 发表

很多网友鼓呼对龙某和适用无期徒刑、死刑,恐怕不能遂愿。以强奸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也无法轻易达到无期徒刑、死刑的量刑标准。

特别提示:因案件事实了解不完整,以下仅基于新闻中披露的情况作为基础材料简单分析。

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关于强奸罪的规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龙某和犯强奸罪,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但是,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可能性较小。

为什么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关于强奸罪的量刑起点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强奸妇女、奸淫幼女三人的;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二人以上轮奸妇女的;强奸致被害人重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在实务中,在强奸过程中肆意蹂躏妇女的或者长期多次对某一妇女进行强奸的,可认定为 “强奸妇女情节恶劣的”。

那么,龙某和触犯强奸罪,情节恶劣,一般以 10-13 年为量刑起点,较大可能以 13 年为量刑起点(不是最高,这里修正一下)。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法发 [2017]7 号] 关于非法拘禁罪的量刑起点规定:

1. 构成非法拘禁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犯罪情节一般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非法拘禁人数、拘禁时间、致人伤亡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非法拘禁多人多次的,以非法拘禁人数作为增加刑罚量的事实,非法拘禁次数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
3. 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 10% 一 20%
(1)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
(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

关于非法拘禁罪,依照刑法规定,因龙某和具有具有殴打、侮辱情节,一般量刑基准在 1 年有期徒刑上加 10%-20%,最高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般情况下,**这样数罪并罚之后的总刑期最高不超过 16 年。考虑到本案的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且被害人未成年仅 16 岁,应当从重处罚,强奸罪的基准刑可能高于 13 年,也不排除判处更高有期徒刑或无期!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程度、强奸人数、致人伤害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强奸多人多次的,以强奸人数作为增加刑罚量的事实,强奸次数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

2015 年 2 月,曾经轰动一时的福州狗窖性奴案,法院最终宣判,被告人郭某因犯非法拘禁罪、强奸罪(未遂)和抢劫罪,数罪并罚,被晋安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注意,这一刑期还包含了抢劫罪的刑期。

男子狗窖囚禁 2 女当性奴 图揭全球 10 大变态性奴案 (组图)4 男子轮奸少女获刑被指过轻 永州中院:将依法公正审理

另外,我以强奸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为关键词检索判决发现,大部分判是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与有期徒刑所占的比例相比,相距甚远。

知乎用户 栗下小野猫 发表

好一个 “被害人身体,心理目前已恢复良好”!

知乎用户 橘子小姐 发表

针扎女婴的时候怎么不说彩礼高?

堕女胎的时候怎么不说彩礼高?

非法囚禁少女了,说他家彩礼高了、光棍多了、娶不起媳妇了?

知乎用户 林钟十二​​ 发表

中国版《3096 天》???

前几天才看完这个电影,说是改编自奥地利的真实故事,看完就一阵头皮发麻。

看了这个犯罪现场图片,我靠,这个变态不会是看过这部电影吧?80%还原了

24 天,对受害人造成的心理伤害也是无可估量的。

希望不要像韩国政府处理《素媛》案件的犯罪嫌疑人那样判有期徒刑…… 最近新闻报道说那个犯罪嫌疑人要释放了,但是看上去还有犯罪倾向…… 我靠,这种人怎么能放出来?

像这种渣滓,就当判无期或者枪决!


03.28 更新

感谢评论区朋友们的指正,电影名是 3096 天,内容如其名,一个八岁的女孩被变态囚禁在地下室里 3096 天后,女孩才找到机会逃生

资源是在微信公众号搜的,考虑到这部电影可能对心怀不轨的人有指导作用,我就不说资源在哪了……

顺带扯个有点相关的话题。

以前在知乎上看到过 “你为什么支持死刑” 的问题,还是类似的问题里,有个回答里的新闻也是拐卖案

内容大概是,少女离家出走被老头骗回家,非法拘禁 n 年(忘了多少年了),一开始老头是想抓少女来给儿子传宗接代,后来老头也把少女那啥了…… 少女都被弄到精分了

女孩的妈妈一直没有放弃寻找她。但是等妈妈找到她的时候,女孩已经是三个孩子的母亲了……

印象中,三个孩子,既有是老头的,也有老头儿子的

简直是罔顾人伦。

而且,老头还有媳妇的…… 这些事情,老头的媳妇是知情的,甚至还是帮凶……

汝闻,人事否?

事情败露后,

老头家居然还想把媳妇娶进门。

我呸!

这年头居然还有这么多披着人皮的禽兽!

最后不知道事情怎么解决的

但我觉得

死刑存在的意义就是为了扼制更多的相似的案件发生

希望相关部门能以儆效尤,对这些犯罪嫌疑人零容忍!

说白了,还是个别人素质跟不上经济增长

女同胞们要学会保护自己啊!

知乎用户 没头脑 发表

强暴了,

判刑了,

刑满释放了。

被强暴了,

绝望了,

人生被毁了。

地狱空荡荡,恶鬼在人间。

更可怕的是恶鬼因把正值青春的少女拉入另一个地狱而被关回地狱之后,他还能从地狱中出来,还有机会再把其他人拉入地狱!

知乎用户 元宿 six​​ 发表

让人感到可怕的不只是这个心理变态的犯人,还有个别媒体对受害者的态度。

新闻对犯人的动机背景用了大篇幅描述调查,但是对受害者的状态报道仅用了最后一句话:

目前,被害人身体,心理均恢复良好。

身体恢复良好?就算为了保护隐私,最起码也来一句经过医院检查吧?

心理恢复良好,24 天的性虐能这么草草下定论?

短短时间内,检查结果这么快出来了?

稍微有点心理学认识的人都知道,心理疾病地发展总是后知后觉的,受到性侵的被害者往往会遭受到两次伤害:

1、 性侵者造成的直接伤害。

2、 在调查过程中,法律程序造成的间接伤害。媒体的关注、舆论的质疑、指责都会对被害者造成二次伤害。

一个小小的地方出了这么大新闻,是否保护好了受害人的隐私了呢?

如果犯人是有期徒刑,那么法律今后对犯人的裁决不会对受害者造成阴影吗?

对受害人心理和生理的检测就到此为止了吗?

就在这个新闻出来之前,网络上刚曝出韩国素媛电影里的罪犯出狱**,**今年两会的时候,也刚发布了《“女童保护”2018 年性侵儿童案例统计及儿童防性侵教育调查报告》。

根据这份报告,2018 年全年媒体公开报道的性侵儿童(18 岁以下)案例有 317 起,受害儿童超过 750 人,14 岁以下的占了大多数。其中,7 岁—14 岁占比 58.67%,达到近六成。

此外,被性侵儿童中,女童有 718 人,占比为 95.74%;男童遭遇性侵人数为 32 人,占比为 4.26%。

我们希望看到的是一个对案件的跟进报道,而不是只拿案件开端做头条; 有对受害者隐私的严密保护,哪怕是带马赛克的受害者信息也不要泄漏; 防止此类事故发生的对应法治公益机构,而不是点到为止总结。

知乎用户 春日望我 发表

在案件审查期间,凤凰县检察院检察官主动联系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多次帮助被害人恢复身心健康,同时指派本院两名心理辅导师对被害人进行心理疏导工作,恢复其受害心理,引导其走出阴影。目前,被害人身体、心理均恢复良好。

在逗我?????

被害人身体心理、恢复良好?????

如果说身体恢复良好,我信,但是,说心理,这是搞笑的吧。

但我希望专业的心理咨询师能够在最大程度上帮助女孩子走出这个阴影,哪怕不能忘记,也至少可以放下。

姑娘,这不是你的错,世上有坏人,但也是有好人的。

你的爸爸妈妈你的家人依旧很爱你,你也值得被爱。

至于犯人该如何处理,我想说一点,法律是为人服务的。

还有姑娘们,尽最大可能,保护好自己。

知乎用户 命运的齿轮开始转 发表

本回答的核心在于 “风险管控”。不要说风险管控没用,恰恰相反 “风险管控”,是人们应对随时变化的外部 / 人事 / 环境变化的一种强有力手段。

不论一个人 / 组织 / 公司多么强大,也不可能完全掌控各种事件、各种发展变化亦或是出人意料的意外发生。这些世界的本质属性,个人几乎无法改变。

学会风险管控,才可能将各种不利的变化和意外造成的损失风险降到最小。从而活的相对更好。

这才是授人以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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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区的某些东西足可见人心!

这个回答的立意,明显是希望女性懂得更好保护自己。而毫无 “压制约束女性” 的意思。现在的现实情况就是这样,无论是~ 差距,还是性别比例,又或是人性的黑暗面,都不是一时半会能彻底根除的。你无法改变现实,但可以试着改变自己,让自己更安全。而不是像某些人只知冷嘲热讽,胡搅蛮缠冷漠无良!(所以有些话我说的其实很隐晦,有些我则没有说出来。比如男女穿衣最好分场合…… 等等,照这架势还不得被 X 们一顿群殴死。至于美女们认为的“我可以骚,你不可以扰”,我原则上是认同的。但色狼们却是满心欢喜的:“先给你们灌迷魂汤,赞美你们穿衣自由奔放,然后等你们落手里,还不是想怎么着就怎么着”!忠言逆耳啊)

还是心里有恶才会表现出恶呀,生活就像一面镜子,总能照见人心!评论区的留言更是一面镜子,一个小小的措辞就能知道素质高地,真假伪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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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女性如果遭遇可能被性侵的情况,我在以前的回答中都分析过。一,女性可以快速 “拉粑粑”(光嘘嘘不行!另外遇到以长久囚禁性侵为目的的绑架,效果也不太行。更有可能激怒对方的风险!所以还是自己看着办。)。二,做个假报告假装自己有艾滋病、性病之类的(不过报告一定要放好,免得被人误会或造谣。当然遇到精虫上脑不顾一切或是愚昧不知性病危害的人渣,这个就没什么用了)。三,“经血” 不详暗示法(可以翻以前的相关回答)。四……

8, 越丑安全系数越高,掌握快速画个丑妆的技巧。(但如果歹徒色的发疯,不介意~ 的话,这个用处也不大)

9,做好自己的 “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工作”。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金融行业的处事模式其实可以有更广泛的借鉴作用。不知怎么做的可以私下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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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我郑重的说一下,所有女性都应该收藏(以后你们就明白了!)。帮忙顶上去,让更多人有防范常识!

我只能说,有些人恶毒起来,那就是天生的恶魔!

很多人之所以没有干什么太出格的事或坏事,并不是他们心甘情愿这么做。实际上是受到了现实环境 / 条件的约束和压制!(比如法治约束,比如没有钱财、势力、来实现自己隐藏的欲望!

但人性中的阴暗面,始终是难以根除的。

一旦约束条件消失,或是有猎物恰好送上门,兽欲战胜良知与理智,那么表面看着老老实实、规规矩矩的人、难保不会化身为 “魔鬼”!在男女比例失调的情况下,~ 的风险难免上升!贫富差距,经济低下型光棍增多。加上有钱人左拥右抱,月月换女友,夜夜做新郎的刺激,人性心理失衡,~ 人群铤而走险的概率风险也难免上升。

所以在思考反思某一恶性时间时,不能局限在谩骂、愤怒、口诛笔伐。要多从全局出发,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引以为戒才能骂得有意义。

对于无良媒体 / 自媒体,以博取眼球,行为报道无下限的行为,人们更应该认识他们的危害。

对于这些潜在的风险,一定要防范于未然。

1, 偏远山区或是荒无人烟的偏僻区域切忌独自出行(以前看到,有人回答 “如果爆发僵尸就去山里躲着”,她们怕不知道什么叫做两脚羊!)!

2, 复杂声色场所少去。

3, 在外饮食 / 饮料,要慎重注意。还要说一下就是未开封的饮料也未必保险,因为现在有针孔注射技术,然后粘合标签遮挡。

4, 混乱之时(这时~ 约束就淡了),要注意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可女性结伴结群。不三不四男人扎堆的地方一定要避开!色心起,恶向胆边生的事例可不少。

5, 在外坐车转车切记注意,不要坐不明摩的或面包车。

6, 对,个人信息要保护好。还要加上独居时,暗黑走楼梯要注意(深夜独自乘电梯也一样)。网购收快递,快递单、快递包装中个人信息要销毁。不要轻易让陌生人进屋。

晚了就先写到这了

……

知乎用户 六层楼​​ 发表

读了一下这篇新闻,让我想起了三部之前看的电影。

新闻事件太痛心,咱们不如来聊聊我想起的这三部电影。

《古惑仔》

大概是上初高中的时候,家附近开始有了大排档 + VCD 的搭配,一边吃饭撸串,一边可以看电影什么的…… 我大概是那个时候看的《古惑仔》,准确地说,应该是系列电影,一共有几部已经忘了,我印象里当时整个城市的各个角落似乎都在播这个系列的电影。

很快电影的模仿效应就出现了,小城镇的年轻人第一次看到这么热血的帮派故事,自然开始积极模仿,一度有人改名叫 X 浩南…… 街上光膀子 + 劣质文身的年轻人多了起来,在荷尔蒙和义气的加持下,时常出现各种形式的斗殴,而且彼此之间的狠话和对白也像极了电影里的黑帮。

又过了没多久,学校里也开始出现了「古惑仔」,不少学生加入其中,乐此不疲…… 嗯,我那个时候也因为不知道什么原因被一群高年级的学生殴打过,后来才得知,他们那天在校门口堵另外一个人,结果没堵到,但是看到我跟那个人背了一样的书包,所以莫名其妙地成了他们的目标。

从那个时候起,我明白了,坏人们在做坏事时并没有什么充分的理由,甚至是完全随机的,就像地震海啸一样,没什么办法预测。

《素媛》

想起这部电影是因为听说《素媛》改变的真实事件的犯人马上就要刑满出狱了。

然后还有一些心理学家什么的说:犯人再次作案的几率很高。

有一种深深地无力感涌上心头,那个小女孩儿的人生轨迹从那个时候起就彻底改变了…… 而犯人似乎还可以在自己的那条邪路上继续走下去。好在我看到韩国对于这样的犯人出狱后还有一定的监管手段,比如可以戴上一个电子脚镣,可以随时确定其具体位置,而且还可以向周围的人提示他过去犯下的罪行…… 听说还有人因为这个电子脚镣选择自杀。

总之,一定要让这类坏人知道再次融入这个社会有多难。

总之,一定要让这类坏人知道社会根本不欢迎这样的人。

有些偏激了,但符合当下的心情,便由着性子说出来了。

《房间》

这部电影是跟太太一起看的,刚开始还说这部电影的拍摄成本太低了…… 越往后看越心寒。

电影对细节的还原,还有对地窖里的那对母子(女孩儿被囚禁七年,被多次性侵,而且还在地窖里产下一子)心理的刻画,让观众像是被一同囚禁在一个 4 平米的地窖里,时时刻刻有那种透不过气的无望感,我想新闻里那位 16 岁的女孩肯定有过这样的感觉,也许甚至想过就这样过余生了。

电影里有这样一段情节,就是老尼克(施虐的男主)失业了,没有更多钱给地窖里的母子提供基本生活保障(食物和暖气),甚至有可能下一秒就可能放弃这对母子,把她们饿死或冻死在地窖里。

生命太柔弱,现实又太锋利。

我不太敢谈现实。

原谅我只能从电影的角度聊聊我的看法。

——————完——————

我是六层楼,我爱这个世界。

知乎用户 未名 发表

这件事本身就很可怕,16 年建房子时就挖好了地下室,好几道锁,真是 “深谋远虑”。受害者是未成年只有 16 岁,本来只是去上学路上就遭遇这种可怕的事,难以想象她这 24 天里要面临怎样的恐惧与绝望,更难以想象她以后的人生要有多强大的内心才能抚平伤痕。

更可怕的是媒体在报道这件事的时候,专门强调当地彩礼高,女性外嫁多,当地光棍多。

怎么?女性要嫁去哪里还要先考虑本地人有没有取上亲?男多女少人口比例大是女性的错?消失的女性是什么原因怎么消失的?

强调案件无关的信息是要干嘛?给罪犯找理由吗?犯罪就是犯罪,还是性质这么恶劣情节如此可怕的犯罪,处心积虑准备了三年啊!强调彩礼和光棍是干嘛?这跟犯罪有关系吗?强调无关的事是怪没女人自动送上门去?受害人未成年,犯罪行为从三年前开始准备,这些主流媒体报道时还在强调彩礼和光棍?

罪犯本身的犯罪行为可怕,媒体报道时强调与犯罪无关的信息,强调彩礼和光棍更可怕。

生而为女性,实在太难了。

又想到一点,3 年前就挖好了地窖,还存了很多淫秽制品,那这三年里有没有其他受害者?但愿没有。

希望那些强调彩礼. 光棍的媒体结合同期这个 12 岁女学童书包里藏 142 支孕妇血样,试图从深圳罗湖口岸出境被查的新闻来看看。血样附带 “母血 Y 染色体基因检测申请表”。这些血样干嘛的也不用说了吧?

补充:龙某二十多岁时家里给他张罗亲事他拒绝了,理由是要出去打工赚钱。当地村民表示他家经济水平在当地算中等。龙某养殖青蛙赚钱还做顺风车(不是滴滴顺风车,小地方私家车拉客),拉客每月可有两千左右收入。

知乎用户 MadMel 发表

看到很多人支持死刑,我不同意,我支持剐刑。

知乎用户 白马非马 发表

我一直是支持对某些犯罪行为采用死刑的


有不少人对我这句话有异议,我说明一下:

我说的某些犯罪行为,除了常规意义上符合死刑标准的犯罪行为外,还包括某些按照现阶段刑法没有达到死刑量刑标准但是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的犯罪行为。

当然,我没有学过法律,法律的修改和制定应该由专业的人士来做。我只是对这个案件提出自己的看法而已。

可能有失偏颇,烦请您多多指教。

知乎用户 翟振轶律师​ 发表

五十岁单身男子囚禁少女性侵 24 天

看到这个题目就不寒而栗,这得人性扭曲到什么程度才能犯下这样的恶行?

案件的具体细节现在还不清楚,由于是未成年人案件,将来也不会公开审理,但无疑被囚禁的少女身体和精神均受到了极大的伤害,可能穷尽一生,也无法从梦魇中走出来。

作案者是一位五十岁单身男子,他在自家房屋下挖洞实施的囚禁行为,而且准备了铁环、铁链、电棍、人皮面具和女性假性等作案工具。该男子已经被逮捕,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涉嫌的罪名,当然是强奸罪,而且因为多次强奸未成年人,属于情节恶劣,按照刑法第 236 条的规定,是要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再加上他将少女囚禁达 24 天之久,已经构成了非法拘禁罪。所以最终会被以非法拘禁罪、强奸罪数罪并罚。至于,在这个过程中,如果对少女造成了人身伤害,比如构成轻伤或重伤,并不会独立构成故意伤害罪,而是被强奸罪或非法拘禁罪所吸收,构成强奸罪或非法拘禁罪的从重情节。

本案暴露出来的另外一个问题,如何防范那些单身男子犯罪的问题。有资料显示将来男多女少问题会越来越严重,现在男子比女子多,已经超过三千万人。这些大龄单身男子,往往自身条件不好,处于社会底层,长期的性压抑有可能导致心理变态,从而引发各种性侵犯罪甚至其他恶性犯罪。

这点必须要引起高度重视。


2020 年 3 月 19 日,被告人被以强奸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被一审法院判处死刑。

知乎用户 炫迈 发表

畜生,对女生的心理造成了非常的创伤,应当处死!!!

畜生,对女孩家庭造成了非常大的创伤,应当处死!!!

畜生,对国家社会造成了非常大的创伤,应当处死!!!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这个事件的媒体报道很有问题:

3 月 27 日,龙某和大哥向漬湃新闻记者介绍,龙某和今年 55 岁,青年时便去了福建打工,四年前回到了老家凤凰县山江镇稼贤村,靠养青蛙和跑车(山江到县城)维持生计,“面包车的钱都是妹妹借给他的,他打工没赚到钱,懒,喝饮料。” 图为龙某和家的房子。
付民花先生个绍当地一个老婆,女方娘家般要 16 万元的理钱。村里有 1700 多让,这些年女的嫁到外地了,仅花某和所在的高农就有 40 多个木光棍全付有 100 多个光棍但在同村村民看来,龙家并不穷,在村里算得中等偏上。龙某和大哥则称,弟弟年轻时,父亲给他张罗过亲事,可弟弟不同意,拒绝的理由是要外出赚钱。

这个描述很明显地有意把问题的症结引导到 “社会”“农村”“彩礼” 上,引导读者同情罪犯,进而把事件的主体部分给 “遗忘” 了。尼玛,恶心媒体不要污名化农村好不好?彩礼等问题确实存在,但你在这个报道中刻意突出这一点是何居心?

媒介文本话语的结构以及文本制作过程中的遣词造句、修辞、语体色彩、语境等,都会通过选择与组合获得特定的含义。文本制作者可以有意无意地通过文字、画面的选择与组织,来传递其认知的重点,推动受众朝自己意图传递的意义方向去理解。

“这个女生会上陌生人的车,也不是什么好鸟”

“都是她自己不小心,爱占小便宜,怪谁?”

“搞不好是她先勾引男人的,而且龙某 55 岁还光棍,还不都是那些拜金女害的?如果龙某是个富豪,搞不好她还求着他上呢”

类似的评论我在此前的相关事件中看过不少。

习惯性地把问题归结于 “女性的不小心”;

习惯性地质问女性 “怎么不保护好自己”

可为什么女生需要保护自己?

或者说,到底是谁让女生不能像男生一样带有安全感地走在大街上?

我们不会叫一个男生 “要保护好自己”、“不要在晚上单独和女生出去”、“坐出租车要注意安全”

因为男生有太多的不需要:

不需要担心走夜路被拖进小巷子里性侵

不需要担心被人贩子拐卖到深山打断腿当生育机器

不需要担心晚上乘出租车被司机先奸后杀然后照片被无良媒体曝光

不需要担心飞机失事后微博被一百万人窥探然后说你 “千里送炮”“炫富狗活该去死”

“女生要保护好自己”,这句话的问题在于只强调了 “女生”,而那些强奸犯却在这其中悄悄退场,被所有人遗忘。

那些 “君子不立危墙之下”“女生要懂得保护自己” 的说法表面正确实则无耻至极。

只看到了 “女生不该去危险的地方”,却不加思考 “那个地方为什么危险”?

了无声息地把错误都推给受害者,又把侵害者一切的罪孽都悄然掩去。

“我无罪,我蛮夷也”

“女生被强奸了都是她们不懂得保护自己,强奸犯都是客观存在的,你自己不检点才惹了一身骚。”

“如果不是女人哄抬逼价,我们需要去强奸吗?”

这种说法就好比你经过一条小巷子的时候被大型犬咬了,你向狗主人讨要赔偿,他却说如果你不经过巷子就不会被咬,所以责任在你。

然而巷子是公共场所,凭什么我们不能经过?

在居住区又凭什么可以饲养大型犬而不用栓狗链?

君子不立危墙之下只是无奈之权衡,而把危墙推倒才是治本之策。

时至今日,我们竟仍无法为一种性别创造一个安全空间,而这一切的病根却是因为另一种性别。

这又何尝不是一种悲哀?

如果以后我也有女儿,

我也会告诉她:晚上出门的时候要小心点

但,我亦将倾我一生之力,扫除一切凶险

让她的每一个白天都有太阳照耀

让她的每一个黑夜都有星辰守护

让她世界充满光亮,

不必再担忧,也不必再恐惧

长夜将至,我从今开始守望,不眠不息,至死方休!

知乎用户 肆伍溶酶体​ 发表

澎湃新闻请你做个人吧

这不是彩礼的问题,也不是单身汉的问题,更不是农村人口外迁的问题。

这是一个在人间的恶鬼用二十四天彻彻底底地毁了一个女孩的一生。

他有没有想过,这个女孩也有对未来的期许,对爱情的想象。现在可能全部都毁了。

求求媒体们不要探索这个女孩的隐私,不要贪吃人血馒头了!多探索一下这个魔鬼到底该怎么到他该到的地方

知乎用户 皮一下很开心 发表

整整 24 天,在黑暗中饱受折磨,该是一种怎样的摧残啊,真的很难去相信在今天还能看到养性奴的案子,而这个孩子也不过才 16 岁。在偏僻的小村庄长大,还没来得及走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内心的世界就已经崩塌了。

有人说穷乡僻壤出刁民,有人说是社会男女比例失衡,有人说是单身的人太多才导致了犯罪。

但是这些人能不能睁大眼睛看看,这个禽兽年轻的时候虽然彩礼昂贵但是依然有条件结婚的。

再者,你们的文化水平够你们理解穷乡僻壤什么意思吗?

凤凰偏僻吗?凤凰道路闭塞进不去吗?凤凰古城是没人去过吗?

大哥,就算案发地点凤凰镇县山江镇也正在发展旅游业了好吗,没有道路怎么发展旅游业?没有道路怎么让犯罪分子开面包车?

现在你们是不是也要怪一下是中国的发展速度太快,让这个禽兽有钱开车了呢?

现在的中国,除了戈壁、雪地和高原,再穷能穷到哪里去。

穷到吃不饱饭,睡不好觉?

穷到有钱给自己盖房子,穷到手里有余钱买黄片、铁链和马桶?穷到有大把的时间拿去犯罪?

最后,即使这个小城镇发展成了深圳怎样,性变态也还是性变态,他们还是会犯罪还是会杀人。

求求你们,别动不动就国家啊,社会啊,世界啊,人口啊,好不好。

说经济发展增加犯罪的是你们,说穷乡僻壤多刁民的也是你们。

你们可真是张嘴就来,博学啊兄台。

别装了,谢谢!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0gPyK5 发表

和彩礼,未婚,贫穷,社会地位低一点关系都没有。曾经震惊全国的洛阳 6 名女性性奴案 (杀害 2 人),犯案者是一个已婚已育的公务员,还是稽查大队的。

就是犯案者心理变态,说别的没用。这种人,直接把他们人民民主专政了就完了。

知乎用户 金陵小老头 发表

龙某,看不见的底层

网络时代,依然有一种人,大家看不见,听不见,不知道,不了解

只有他们上新闻的时候大家才会热火朝天的聊他们

而且一般都不会是好新闻

比如这个龙某

五十多岁的老光棍,在乡下,可能没有亲人了,也没多少收入,对他自己的一切都丧失了希望,做什么事都不再考虑后果,这样的人就很容易成为禽兽

而被他伤害的人恰恰是未来一片希望的小姑娘

消失的底层只是我们看不见,他们不是不存在

他们要不静悄悄的死去,要不爆个大新闻

他们有的善良可爱,有的禽兽不如

龙某该死,龙某们不该死

生而为人不该是一个悲剧

我很佩服现在这些新兴行业的创业者

是他们让很多处在消失的底层的人有机会去养家糊口,去多一点点希望,淘宝,电竞,外卖,快递———//——

我也想去搞点新东西,好的中国,一定是创新企业组成的中国,而不是传销,洗脑,垄断企业组成的中国

我想生活在好中国

知乎用户 小叶章 发表

更加明白死刑的意义了。。

知乎用户 酒痕 发表

被害人身体、心理目前已恢复良好!

我信了你的邪。

魔幻现实主义!

我自己被朋友出卖了,一个多月都没有缓过来,这个女生经历了什么?这么快就恢复了啊,哪家的心理医生,我去找他看看病!

我不是法律专业的,不知道如何判刑。但是这么恶劣的事,应该给公众一个交代。

请相关媒体也积点德,不要突然爆出来无码的受害人照片,对她进行二次伤害。

我真的不信哪个心理医生这么厉害。

知乎用户 桑霓 发表

——更新
刚才看到一个小姑娘的评论,有点气愤。
我回复她的言辞也有些激烈。

我不知道什么时候自我保护变成了一件值得讽刺的事。

每次有女孩被害的事出来,都有一群不明真相的人跳出来说,肯定是女孩穿的暴露。这种观点显然不对。有研究表明,罪犯容易下手的对象里,穿着保守的人占了很大一部分,原因是这样的女孩,一般来说,比较老实,容易下手。而那些穿着妖艳的人,一看就不好惹。(这当然也不是绝对,具体到每个人身上,还有不同的情况,但也不能否认这种现象不是少数)。

所以,穿衣服少,不是一个值得喷的点。

我下边的观点,也没有表现出一丝一毫关于穿衣服多少的议论。

我之所以提出下边第一个观点,不光是对于新闻事件的思考,也有我自己的经验。

我前几年去北京的时候,刚到火车站,在外边的麦当劳,想休息一会,然后就趴在桌子上了。不知道大家知不知道北京站外边的麦当劳,二楼是单排的那种圆圆的小凳子,外边包着一层红色的皮,最近没去,不知道有没有重新装修。

当时很累,坐下就想睡着,不过也没敢睡着,结果过了一会儿我想坐起来换个姿势,结果发现一个男子,刚刚碰到我的棉衣想摸我。

因为当时是冬天,穿的衣服比较多,他应该是慢慢试探着想摸过来,没想到我正好起来了。

他就停手了,当时我跟他都很紧张,我没敢说话,只是看着他,结果他一会儿就站起来走了。

他走了我的心却久久无法平静。

他的外貌长相我还记得,他穿着一件军绿色羽绒服,身材应该在 178 左右,不胖不瘦,年纪大概在五十五到六十之间。灰白头发。五官甚至我可以称为清矍,鼻子是高挺的,只有那双失措的眼睛暴露了他。

他匆匆走了。

我看着他走了,然后也赶紧离开那个地方。

在这个人身上,我看到,一个如果正常情况下我会觉得颇有气质的老头,他竟然会有这样不可告人的想法和做法。

思考了很久。以及后来白银杀人案凶手高承勇,从外观上看也不是凶神恶煞的人,却是个杀人狂魔。

谁能看到一个人外表下隐藏的邪恶之心?

探讨这些罪恶的成因,探讨道德的建设,探讨法制的完善,每个议题都是非常复杂的,我们如果暂时掌控不了那些,怎么办?

提高个人防范意识,这有什么错的?

有什么可喷的?

难道坏人会主动变好吗?

我们必须意识到社会和人就是复杂的,承认这一点,然后谨慎地对待自己面对的处境和人。而不是对外界别人的忠告当做对你权利的一种剥夺,我说让你自我保护,你就说我不让你穿短裤, 你不穿裤我都管不着。

————原文

不谴责施害者龙某和,不是因为他不值得谴责,而是因为楼上很多在说,而我说的未必有他们说的透彻。另一方面,他的罪行无论是从法律上,还是从道德上,都是无需怀疑的。

我只对两个点发表我的看法。我们经常会忽视的两点。

第一点,关于我们摸不透的人心。

东野圭吾的著名作品《白夜行》里有一句话: 有两样东西无法直视,一是太阳,一是人心。

从上述龙某某的案子里我们能否得到这句话的印证?

是的,有些人看似平常,可他们的心你无法直视,龙某和在多年的单身生涯里他的内心已经极度扭曲,但看上去却与常人无异。

但这种人显然危害性更大,因为你对他没有防心。

在本案里,受害人搭乘龙某和的车给了罪犯以可乘之机。

我这里不是想谴责受害者不识人心。在我很小的时候也存有很多单纯的幻想,觉得世界上只有好人,而坏人肯定是一望即知的。他们必定是满脸横肉,青面獠牙,他们的身上有显著的标志表明自己就是坏人。

就像傻根似的,在人群中呼喊,谁是坏人, 站出来我看看!

所以有些犯罪实施者正是看中了某些受害者的单纯,他们利用了这一单纯。

之前有这样新闻我看到过: 有的女孩被骗到家里帮忙给别人抬桌子,而被迷奸。

类似的新闻数不胜数。

其实那些暴力的,完全赤裸裸实施犯罪的,你会发现只是一部分,而那些先是利用你的善良和单纯,进而犯罪的并不在少数。

所以我在这里提醒,给那些善良的女孩子,还有像本案的受害者一样的女孩子,你有时候不要太善良,也不要相信这个盛世没有坏人,你必须谨慎,必须知道有的人心是看不透的,有的人是披着羊皮的狼啊!

不要轻信陌生人,不要上他们的车,不要随便施与你的帮助,不要吃陌生人的东西,不要跟陌生人去一个自己掌控不了的陌生地方,始终要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如果可以,多看看新闻,提高自己的警惕,别以为自己没见过没经历过的就是不存在的。

恶,永远不会消失,我们只能尽我们最大努力,去警惕,去远离危害源。

第二点,我想说的是,针对的是我们这些看客,不要再说,受害者 “她的一生都要完了“把她的一生都要毁了”” 这样的话。

她的一生都要完了吗?

谁说的?!

性侵案里的伤害不只是受到侵害所带来的身体和精神的双重折磨,而更多的是担心自己在别人眼里是怎样的那种忧虑,是看客们那种傲慢的怜悯。

是,是看似一句充满同情心的话语,可这样的话里带有多少傲慢?

你凭什么说别人的人生完了? 你凭什么觉得别人走不出来?

有没有想过,受伤害的女孩子也许正在看我们说的话。

要知道一个受伤害的女孩,本来就极度敏感,当她看到这样的话,会加重内心的消极暗示,她会因此而遭受二次伤害。

我相信很多人发出这样的话并非出自一种恶意,ta 的确是为受害者受到的伤害发出的疾呼,我只是觉得这句话考虑并不周全,只会让受害者发出困惑的疑问,我的一生真的完了吗?

三人成虎。一个人说 ta 可能不会往心里放,可很多人都这样说呢,ta 会不会觉得就是这样的,因为被性侵过,ta 的一生就完了? ta 永远走不出来了?

在性侵案里,对于很多受害者来说,错的是施害者,但受到折磨甚至终身折磨的却是受害者,ta 可能会不断闪回那些不堪回首的细节,时时刻刻感到心有余悸,还要考虑周围人对 ta 的看法。我相信那些虽不是出自恶意的怜悯的目光会令一部分受害者再次受伤。

所以,看客们,对这样的事件关注,对受害者的怜悯,我相信大部分都是出自善良,可不要轻易发出这样武断的判定好吗? 这样难道不是另一种残忍吗?

我最渴望的是看客的努力是促进法律的完善,是提高潜在受害者的警惕,是对可能施害者形成的那种威慑,而不是把伤害再次施加到早已伤痕累累的受害者身上。

说出一句话是容易的,可一句不负责任、思虑不周的话可能效果仅仅在于给受害者伤口上撒盐。

所以我再次提醒看客,请注意你的话语,语言是有能量的,你要对你发出的能量谨慎。那才是最大的善良。

不过当前的情况看,媒体上的报道是不客观的,说受害者已经走出来了,我不相信,我认为还需要更多的时间、更专业的救助,不要讳疾忌医,正确地面对,才能真正解决问题。掩盖问题,逃避问题,只能让问题无法得到解决。

我们必须敢于承认这点。也要敢于相信,通过合理的心理疏导,通过爱的疗愈,受害者可以走出来。

——后记

知乎用户 0987 发表

幸亏这个女孩被解救的早,否则下场可能和十几年前党成喜一案中的受害者一样连全尸都找不到

4 月 23 日,杀人恶魔党成喜在临猗县西北部的沟坡上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一声清脆的枪响,党成喜结束了其罪恶、血腥的一生。但他残暴的行径留给人们的阴影,却远远没有散去,尤其当地的妇女提起那梨园中的一个个冤魂,总是难免毛骨悚然。
党成喜是临猗县百里店村的村民,是远近闻名的种梨大户,6 年前的一个阳春三月,正是梨花盛开。党成喜坐在自家梨园的果棚前,尽管雪白的梨花散发出的阵阵的芳香,而他心中却正在谋划着一个罪恶的行动。
党成喜经过精心设计,用了一年的时间,在自己的梨园建造了一座秘室。从外部结构上看,秘室的房屋结构简单,没有什么超群的技术。而内部结构却非常复杂,秘室分上下结构,它的上边和普通民房一样,没有豪华的摆设。然而,当你打开墙角的一块木板,便出现一个地下室的洞口,沿洞口而下,经过几个弯道,就进入了秘室,秘室大约有十几平方,里边有床、生活用品以及刀、绳、口夹、布条、胶带等工具。只要有人进了这个秘室,就别想活着出去。党成喜将这个秘室起名为 “梨园地宫”。宫殿建成了,缺的就是美女。一个黄昏的夜晚,党成喜一个人座在 “宫殿” 的宝座上,苦思冥想,如果能弄上几个美貌女子,天天在 “梨园地宫” 陪伴自已多好。白天有瓜果梨桃的美宴,晚上有妙龄少女的玩乐,这才是党成喜追求的所谓人间仙境。
陈小静是党成喜猎获的第一个少女。她虽然只有十岁,看上去很水灵、很美丽,党成喜对她早已苟延残喘。1998 年 3 月 22 日上午 11 时,党成喜回家经过村西打麦场时,发现陈晓静正在和张婷、张斌三人在麦场写作业,党成喜走过去给张晓静说:“我梨园的花开的可美哩,还有很多小蝴蝶、小蜜蜂、热闹极了,你想看吗?” 陈晓静说:“想看”,便扔下作业本和书包跑到党成喜的梨园。党成喜在梨园四周窥视片该后,发现四周没有动静,便露出狰狞的面目,将陈晓静拉入地宫秘室,并吓唬说:“你要叫喊,我就杀掉你。” 党成喜脱光陈晓静的衣服,长时间的对陈晓静进行猥亵、奸污。随后,党成喜的心脏在激烈的跳动,在道德、人性面前,他选择了后者,将陈晓静的嘴用铁夹撑住,使其不能说话,又用事先准备好的绳子将陈双手双脚从身后捆住,装进麻袋,用自己的车带到梨园附近的狼沟牛坡地,用铁锨挖了一个土坑,将陈放入土坑后用水泥板盖住,等待再次蹂躏。
党成喜回家后,在村里和陈晓静家附近转了两遍,觉得没有任何动静,党成喜的心一下子坦然多了。傍晚,党成喜又将陈晓静放出并哄她说:“你只要听我的话,我就放你回去。” 陈晓静哽咽着点点头。党成喜又一次兽性大发,再次对陈晓静进行残无人道的折磨。陈晓静再次求饶:“你放了我吧,我的作业本还在麦场,明天我还要上学,我求你放了我。” 党成喜狠狠的说:“你别想走了,地宫就是你的家,以后你好好服侍我吧。” 说完,党成喜用胶带封住了陈的嘴、眼,二次将陈放入土坑内盖上水泥盖板。
夜静极了,忽然,百里店村的高音喇叭响了起来,广播叫喊寻找陈晓静的声音接连不断,成群结队的人们打着火把,四处寻人。党成喜率先加入寻人的行列,直到凌晨,也未发现陈晓静的下落。次日上午 9 时许,党成喜跑到梨园附近,将陈晓静从土坑里挖出来,并轻声叫喊着:“小女、小女”,目的是想再次蹂躏她。然而,陈晓静再也没有睁开眼睛,只有两道哭过的泪痕放射着仇恨的光芒。党成喜慌忙地将陈晓静的尸体埋在了自己的梨树下。梨园秘室从此笼罩上神秘可怕的阴影。
仲夏的午后,烈日当空,梨园除了知了的鸣唱外,只能听到地宫里传出的隐隐约约的哭笑声。党成喜座在地宫秘室的宝座上,让几位裸休妇女侍奉他。一会儿给他唱歌,跳舞,一会儿给他捶背、按摩,一会儿又让他玩弄发泄,如果谁惹怒了他,他就给谁动用肉刑,轻者割手碗,上嘴夹,带脚链,重者解肢、剖腹、挖心。
党成喜害怕抓进地宫的妇女逃走,昼夜都让她们脱光衣服,让她们过着最原始的生活。党成喜如果玩腻了,再把她们一个个杀掉,掩埋于自家的梨园。然后,重新寻找新的 “猎物”。把她们打入地宫秘室进行驯化。
夜幕下的梨园,微风吹拂树叶哗哗的响,只见一颗流星飞一般的在梨园的上空流逝。可怜的李小翠,就在流星划过之后被党成喜最后一次奸污。之后,党成喜将李小翠双手在两腿中间与双腿捆绑在一起,用胶带粘住其嘴,用环剥刀横割其脖颈,乳房,阴道等部位,直到其停止呼吸。随后,党成喜将李小翠拖出秘室,掩埋于梨园梨树下面。
青年妇女杨艳丽是 2001 年 10 月让党成喜骗走锁入地下秘室的。她当时二十八岁, 高高的个子, 长的眉清目秀。党成喜把她抓进地宫秘室的当天晚上,便脱光她的衣服,让其给自已唱歌、跳裸体舞。当党成喜酒足饭饱之后,象一只发疯的野兽,用刀子在杨艳丽的臂部划了一下说:“以后你就是我的人了,只许你光着身子在地宫里陪我,你如果想跑,我把你五骨分尸。” 杨艳丽吓得直打哆嗦,任随党成喜的蹂躏。
杨艳丽在党成喜的地下秘室度日如年,她曾几次脱逃,都被党成喜发现,而被打的皮开肉绽。一天晚上,党成喜兽性发作后,让杨艳丽好好陪他,杨便对党说:“我家父母年迈多病,孩子刚满七岁,马上要上一年级了,你把我放出去,我把家里安排好后,就来当你的情人,天天在地宫给你请安行吗?” 党成喜听后,恼羞成怒的对杨艳丽说:“凡走进我秘室的女人,没有一个活着出走的。” 你如果想出去的话,她们就是你的下场。” 党成喜用手指着墙上挂的每个受害妇女割下的器官,显得非常得意。
党成喜有一个喜好,每杀害一个女人,都要把她的生殖器官割下来按顺序挂在地宫,以警示秘室里的妇女,只有服服帖帖的俸陪他,才能长久的在秘室生活下去,否则,就成了梨树下的冤魂。
深秋的夜,寒气逼人。秘室外的夜空,乌云密布,一阵暴风骤雨过后,梨园又显得宁静下来。党成喜再次将杨艳丽强暴之后,党觉得该送她走了,因为杨的性格比较暴躁。党成喜将杨的手抱住膝盖同脚绑在一起,嘴用毛巾塞住,用针从上下嘴唇缝了六圈。先用刀割掉她的生殖器,乳房,最后割掉她的脖颈,用地宫里的粉红褥子把她裹住,埋在梨园东数第六行第三十九棵树的下面。
“上了死亡台,原意离人间。” 这是在梨园秘室以南东数第三行,北数第四十二棵梨树下党成喜给王雪梅立的一块灵牌。这块灵牌的字是在一块石板上精心雕刻的。党成喜说:“我给我睡过觉的每个女人立一块灵牌,一是为了纪念她,二是希望她们的幽灵不要缠我,我虽然能征服秘室里的每一个女人,但这些屈死的冤魂经常在我的眼前萦绕。一天晚上,我梦见陈晓静、李小翠、杨艳丽、王雪梅等人拉住我的腿和手,要往油锅里放,把我吓得浑身出汗,醒来后原来是一场恶梦。
难道王雪梅真的愿意离开人间吗?她在自已的日记中写道:“九八年,中学毕业后,我对生活抱着无限的憧憬和希望,准备干一番事业。但由于两次失败的婚姻,对我的打击太大了。我曾经一个人跑到黄河边,让波涛凶勇的河水把我吞噬掉,忽然,一只海鸥在河水里挣扎,浪涛把它淹没后,不一会儿,它又从水里钻出来,慢慢地飞上了天空。人活着应该向海鸥一样坚强。” 从此,王雪梅坚定了生活的勇气和信心。2002 年 9 月的一天,王雪梅从芮城县老家来到临猗县,与好友王艳艳商量,准备在临猗开一个服装店。当她俩在县城寻找门面的时候,被党成喜盯上了。当党知道她俩的心思后,欺骗她俩说:“我有一个百亩大的梨园和梨果生产加工企业,现正需要女技术工人,我看你两个有文化,又年轻,到我的公司当个管理干部吧。” 王雪梅和王艳艳听后,觉得喜从天降,但又半信半疑,拿不定主意。此时,党成喜准备发往太原的一车酥梨停在车站门口,党成喜将她俩拉过去说,你看,这就是我的梨果生产基地的产品,顺便从车上取了几个梨让她们吃。就这样,她们跟着党成喜走进了梨园。
梨园在晚霞的映照下,更加显的金碧辉煌。成熟的果实,压弯了枝头。王雪梅和王艳艳给党成喜摘了几天梨,发现党成喜多次调戏她们,但因为活忙,还没有暴露其凶残。但王艳艳似乎悟出了什么,党成喜诡诈的动作和稳秘的地宫,王艳艳觉得有些后怕,到了第五天,王艳艳用党成喜给发的一百元工资给好友王雪梅买了一件红色前开口毛衣,并说:“党成喜不是好人。” 就偷偷离开了梨园。
党成喜发现王艳艳不辞而别后,对王雪梅更加警觉。王雪梅坐在梨树旁,看着十五的月亮,思念着故乡的亲人,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就在这一夜,王雪梅在地宫秘室被党成喜强暴了。从此,她失去了自由,失去了她所向往的美好生活。
王雪梅在党成喜的地宫秘室,连续五天党就强奸了十多次。每次王雪梅将衣服穿上,党又让其脱下,最后一次党成喜干脆把衣服埋在梨树下,想穿也穿不上。王雪梅每次挣扎换来的都是一顿毒打。王雪梅每反抗一次,党成喜用刀在其背上刻一道印痕,那纵横交错密密麻麻的血印,向人们诉说着血泪斑斑的故事。
一天晚上,党成喜坐在地宫秘室的侧室,在微弱的灯光下,在给即将远去的又一受害妇女潜心雕刻 “灵牌”。在一张矮小的园桌上边,放着一块一尺见方的石板,石板的四周雕刻着无规则的波浪式的花纹,中间用仿宋体刻了“上了死亡台,愿意离人间” 十个大字,石板的右侧还刻了 “西天是小妇人的乐园” 等两行小字。第二天清晨,王雪梅到后室小便中,无意中看见了这块灵牌。她就问党成喜:“这是给谁雕刻的牌子。”党说:“凡我玩过的女人都是我的小妃,她们走后我都要给立一块牌位,来世还是我的小妇人。”说完,又把王雪梅抱到了床上。
阴沉潮湿的地宫生活,使二十多岁的王雪梅变得苍老了许多,过去的满头黑发,已经全部花白了,苍白的脸上,镶着两颗深深的眼珠,骨瘦如柴的躯体,没有一块完好的皮肤。她曾想过,党成喜可能又要换新的女人了,很可能要对自己下毒手,干脆和他拼命算了,她在等待着时机。
党成喜独自一人坐在地宫的宝座上,显得有些倦意,但又有些得意。他一遍又一遍地数着墙上挂着的每一位受害女子的裤衩,乳罩以及从身上割下的器官,自言自语的说:“陪伴你们五年了,地宫秘室戒备森严,无人知晓,这成功的秘诀该好好总结了。他拿起钢笔和小本,回忆着每位青春年华的女子在自已身边擦肩而过的美好往事。他总结出这样一个公式:盯准目标 ——– 设法骗回 ——— 地宫作乐 ——— 剖腹灭绝 ——— 梨园葬尸 ——- 再寻目标。
新的目标又出现了。党成喜将王雪梅的亡灵拜祭后,早把新的捕获对象盯在了自己的甥孙女身上。她叫张红,1989 年 7 月出生的,当时尚属幼女。正在读初中。因她长的个高水灵,象出水的芙蓉一样美丽耀眼,特别惹人喜欢。党成喜早已想对她下毒手。
2003 年 5 月 18 日下午 17 时许,张红一个人在家里兴致勃勃地看电视,党成喜钻在角落里死死盯着她家的门,当他看见她的父母走进果园后,在四周无人的情况下,窜入她的家中,以帮她取钥匙为由,将张红骗至其大儿子家中,张红觉得党成喜是她的老姨父,所以没有过多的考虑就痛痛快快的跟着他去了。到家后,党成喜将大门一关,恶狠狠的说:“你以后就是老姨父的小妇人了,只要你听话,我就给你好吃的,如果不听话,就送你上西天。”乘机将其按倒在地,用绳子将张红手脚捆绑在一起,用布条蒙住双眼,并用其特制的一个 5 寸长、2 寸宽的铁质 “撑嘴夹” 把她的口撑开,并用翼型螺帽固定,使其不能出声。后又用纸箱和麻袋将张红紧紧的包住,扔进院里的农用三轮车里,拉至村北自家的桃树地,天黑后悄悄转移到自家梨园的地宫秘室中。
当时,夜幕已经降临了,党成喜觉得张红是自己的甥孙女,心里有些发慌和内疚,但张红的美貌,使他坚定了占有她的信心。在地宫秘室,他将一朵含苞欲放的花蕾,毫无人性地摧残了。
当晚九时,村里的广播一直叫喊着张红的名字。党成喜急忙跑回家里,也加入到寻找张红的队列之中。在慌乱中,大家七嘴八唇,都没有好办法,只有党成喜故装镇定的说:“这小女恐怕凶多吉少,肯定是让人绑架了,大家先别慌,寻人要紧,为了孩子的性命,千万不要向公安报案。” 随后,大家兵分几路,到处寻找张红。
在一股血腥臭味的刺激下,张红从强暴后的昏睡中苏醒过来,她看见地宫里摆放着双刃匕首、尖刀、单刃刀、铁夹、铁钩、钢筋折成的 “U” 型钳、尼龙绳、针管、针线以及紫色的小白花、红色、白色带有血迹的内裤、裤带等,一种逃生的欲望由然而生。她趁党成喜出去,用力将手上绑的绳子磨断,将口中的铁夹取出,曾三次出逃,都被党成喜发现。一次次给她加刑,把一个铁片弄成半圆形,用火棍捅她的嘴,把铁片塞进嘴里,蒙住眼睛,把手反绑在背后。张红将计就计,她想,咱年纪小、力气小,只有靠智谋才能战胜坏蛋。

在慌乱的人群中,党成喜又偷偷钻进梨园。他见张红老老实实地呆在地宫里,心里又踏实了。他在梨园四周看了看没有动静,再次下到秘室,又一次将可怜的孩子强暴。那天,她正来月经,鲜血从她的大腿流到脚跟,血红的脚印记载了党成喜的累累罪证。
2003 年 5 月 19 日凌晨 1 时许,张红醒过神后,判断坏蛋回家不会再来了,她想,如果在天亮前跑不出去,就会有生命危险。在地宫秘室,她整整用了五个小时的时间,为了挣脱双手双脚上的绳索,她一次又一次地用力在砖头上磨,鲜血染红了双手;她屏住呼吸,小心翼翼地将口中的铁夹慢慢地取出,鲜血从嘴里涌出;为了砸碎地宫秘室的门窗,她用尽了九牛二虎之力,用铁器砸烂了洞口的砖头,再用手指用力地去刨、去挖,鲜血从指缝里顺着胳膊流下去,忽然,一道亮光折射进地宫里,一股清新的空气滋润了她的心田。她顾不得多想什么,猛的一下从小洞里钻了出去,钻进茂密的丛林,沿着一条荆棘小道,向家里跑去。
清晨六时许,忙了一夜的人们还在不停地寻找张红的下落。绝望的父母感到万分忧伤。大家正无奈的时候,小张红出现在人们的视线中,只见她衣着不整,披头散发,满身血污的样子,象是从战场上的死人堆里爬出来,劳累了一夜的人们一下子愣了,小张红看着一个个亲人激动万分,擦了一下眼泪,向亲人诉说着昨天晚上发生的一幕。
早在几年前,猗氏镇百里店一带就留传着各种流言。因这里多次发生过幼女、少女、弱智妇女、外出打工妹的离奇失踪,案子报到公安不久就石沉大海,杳无音信。所以,人们心里总是有块疑团解不开。后来,有的人传说,在百里店一带专门有人买活人的肾脏器官,一时间,妇女小孩连家门都不敢出了。党成喜的梨园地宫败露后,人们都把眼睛盯在了党家这片枝叶繁茂的梨园,一个个良家女子的神秘失踪,肯定与梨园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为此,人们把目光都投向了梨园。
2003 年 5 月 19 日,党成喜梨园万人蠕动,武警、公安人员早已戒备森严,将梨园包围。党成喜象惊弓之鸟,爬在一棵大梨树上一动不动,在公安人员在震慑下,党成喜浑身哆嗦,于下午 1 时捉拿归案。同时,百余名公安人员与当地农民在梨园中挖地三尺,大面积的进行搜查。经过五个昼夜的作战,挖掘出大量的尸骸,场面令人震惊。党中央、国务院、公安部、省公安厅、市局领导非常重视,要求深挖细查严罚罪犯。
2003 年 12 月 19 日,经运城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强奸罪,故意杀人罪判处党成喜死刑,剥夺政治权利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这充分证明了:“正义也许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 的正确性。

你看,仅仅 24 天就被拯救了,正义必然降临。

郜 MY 的案子,也不就区区 21 年,才被众人发声嘛。

我一篇批判 GMY 感动天朝的回答中,律师知友热门评论:

文字版:

首先这未必是一种侵害,人总是要结婚的,嫁给谁不是嫁?当然这个案例中的手段可能或许粗暴野蛮,但从另一个方面想,一个穷的不能再穷的人花光他全家的积蓄来买她作老婆,那是把她看得比全部身家还要重啊!城里面找得到像这样朴实的汉子?更重要的是,正是因为她阴差阳错地来到了那个贫穷落后的小山村,才得以发现有那么多需要教育改变命运却又得不到良好教育的孩子在期盼着遇到她这样的命中贵人,她开创了自己事业,也找到了真正的人生价值,这是她在城里当个小白领日夜为房价发愁所得不到的。你问我会不会接受这样的苦难?我当然不会,所以这也正是她感人伟大之处,难道不值得表彰?

你看,太平盛世,民风朴素,我感动的热泪盈眶。

另一篇我为丛飞及其妻子惨死的事件中,物理学相关的知友热门评论:

文字版:

你并不知道他的前生,今生遭遇是前生的果报也未可知。如同塞翁失马,只看一时无法定论。来生福报何等亦未可知

毕竟丛飞上半生乃恶人,这辈子早点去死,外带其妻,下辈子享福。

多好。

当然,这些都是少数,但在 14 亿人口基数面前,这个比例,再少,好像也很多。

这个问题里,附带的性奴囚禁事件比比皆是,为何屡经不止?

这是放在台面上的,私下里的贩卖女童,被卖女童被迫做着什么样的龌龊之事,你我根本不从得知。

其实最可怕的,是之前的官方数据,拐卖儿童中,亲生父母占了一大半。

爆出一个事件,全民皆愤。

大家看着受害者,心疼。

但更多的是害怕。

害怕自己也被拐卖的话,该怎么办,所以只要为这个事件发声,那么 –

那么发生在我身上的话,也一定会被大家拯救的吧。

说实话,蛮恶心的。

不光犯罪者,还有这些个义愤填膺的民意。

抓到无尽黑暗中的一只老鼠,皮也不扒直接开吃。

看看这些高赞回答中,有多少在答案后留了

“赞赏,予人玫瑰,手有余香”

又有多少留了公众号。

人血馒头,大家吃瓜也蛮开心的。

更让我恶心的,就是某个栏目组。

主持人,义愤填膺,慷慨激昂,义正言辞的吼下了影响数千万未成年的话:

“正义,也许会迟到,但绝对不会缺席。”

hhh,这太平盛世,如各位所愿。

毕竟,造成这个大型魔幻现实环境的,你我,都脱离不了任何关系。

知乎用户 俗不可耐​ 发表

以前听说美国有变态把女孩囚禁起来当性奴,我还觉得是万恶的资本主义造就了这些变态。

现在我才发现,这些事情跟资本主义没有关系。等到中国人大都能住上独门独户的美式别墅,都可以自己在家不被发现的造地下室的时候。其实中国的变态恐怕也不会比美国的要少。

至于以前中国几乎没有这种事情,是因为大家都生活在一起,抬头不见低头见,你晚上晚两个小时回家,街坊邻居都要议论。想挖个地下室?做梦呢!

所以看起来人这种生物都是类似的,条件相近的时候,连变态手法都几乎一样。

知乎用户 月白渔火冉江明 发表

“······ 据村民介绍,村里有 1700 多人,这些年女的都嫁到外地,仅龙某和所在的高农寨就有 40 多个大龄光棍,全村有 100 多个光棍。”

这些媒体在这个报道的末尾写这么几句干什么?这意有所指的威胁语气是相威胁谁呢?

因为女的嫁到外地,所以村里有光棍,导致少女被囚禁。照这个逻辑,是打算把原因归结到具备受害人属性的群体上对吗?

**字里行间把女性的转移视为 “资源” 的外流。**把那个无能的、怯懦的、自卑的人,自己无法从社会生活中得到的掌控、支配、占有、征服的欲望,发泄在比自己弱势的人身上 —— 部分媒体将此视为 “无奈之举”。

村里没钱的也多了,怎么不去抢银行呢?因为知道抢银行判的重不是吗。


适婚男性比女性多出四千万,所以女性就活该过的谨小慎微吗?

罗老师曾在法律课堂上说过一句至今细想都觉悲从中来的话:“你买什么熊猫呀!买什么鹦鹉呀?买个女人三年以下,在座的女生连金丝猴都不如 ······”

语气中透着无奈,听的觉得悲伤,讲的人又何尝不是呢。

有的人学法学出了悲悯,有的人学法丢掉了人性 ······ 非法囚禁,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强奸 3-7 年。

这就是恶人的成本,跟不用提那些不予追究,调解结婚的例子。

是法律让我们能眼睁睁看着那些被折辱的女性,带着无从伸张的伤痛,重新的出现在大众的视野。

在她们身前,是生命里多出来的家庭、多出来的孩子、多出来的 “合法” 强奸犯;在她们身后,是别人的锦旗、是媒体的点击量、是所有女性的恐惧与愤怒。


法律的惩戒与严肃,是对弱者群体最好的保护。反之对暴力的纵容,就是对好人的羞辱。

我们当然希望能修改这部分法律,这是最好的结果。但如今,无论未来法律会不会修改,有一句忠言还是希望传达给更多的人:

无论你是小男孩还是小女孩,

无论你身体素质无论是强于敌方,还是弱于敌方,

面对绑架、强奸、杀人 ··· 当_人身安全已经受到严重危害_的时候,

当时哪怕只有千分之一的希望,也要拿出疯狂拼命的劲头,

善用周围的工具和环境,无限防卫,

生死尊严,已经不是要考虑法律会不会反过来制裁自己的时候,

只要活着就有希望。


教育和法律是天地之间的一杆秤。

长歪了的灌木修剪,长坏了的拔掉。让这种精神偏执的人组成家庭,要么会教育出同样的一个偏执人格,要么会让下一代备受苦难。这就是恶的延续。

解决问题是要用法律和制度,而不是用一个个弱势群体的尸体和血去堵问题的窟窿。

这个社会一出现其他问题,所有人都在讨论制度或法律的改进。偏偏这种让一部份群体得利,牺牲另一部分群体的问题,总会有人觉得用弱势群体去 “献祭”,是一种可行解决方式。

这种思维方式完美的集幼稚、恶心、可笑、愚昧、无知于一身。虽然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但有的鸟注定是要灭绝的。

历史和社会要往前走,不是几个人能挡下来的。国家是希望能让全人类解放,但前提要是个人。


PS: 为了消除 “人身安全已经受到严重危害” 果断使用无限防卫的歧义,特此附注。

鼓励的无限防卫不是胡乱折腾,是带着脑子的审时度势人们当然知道,钱财是身外之物、情况可以能跑就跑,保命要紧稳住对方等等的自救方式。

但一个已经允许你使用 “无限防卫” 的情况,可见形势已然无法断尾求生。

这世上有很多恶人是要钱、要色更要命。曾经问过一个杀人犯,就两百块钱不到为什么杀了那个司机,回答是:那天不是奔着钱去的,就是为了找刺激。

这个世界存在很多 “无良人”,人的道德法律与他来讲没有任何意义,嘴遁是不可能的。

所以,才会鼓励面对这种情况,不要带着犹豫的防卫。

多年前的一个入室抢劫,男主人已经夺刀制伏了罪犯,但问题是后来,犹豫如何处理恶人,就在这个间隙,被反杀,连同自己的妻子。

有人说正当防卫活下来的是幸存者偏差,但是这其实很难给出数据。单讲那失踪的几百万妇女,你也不知道她们现在过的是人是鬼,是死是活。那些反抗了躲过拐卖的,还能出现在公众视野,为当初自己的勇敢发声。但是更多的是什么,是悄无声息的其余几百万人,生死未卜。

**的确在这些生死未卜的人里,肯定也有反抗的,但是更多的呢?不知道。**事后还能让人知道的就是:那些动了脑子、舍得一身剐,还有一点儿运气活下来的人。

你会觉得那些没有反抗的妇女起码她们还活着,但是我们都看到过那些多年之后被解救的妇女,只是看着照片和文字叙述,是个人都知道她们为什么会疯,什么才叫生不如死。

杀死持刀入室的追求者、杀死路遇持刀的黑社会、杀死传销的监工逃脱 ······ 你觉得这些是无限防卫幸运的幸存者。**那是因为如果不反抗然后死亡了,就是个普通刑事案件。**也上不了新闻,不会被归到正当防卫的案例里。

**每个正常生活的好人没有那么大的勇气去反击恶人,很多人杀鸡都不敢。**写这些就是想告诉这部分人,遇到严峻的形势,要有勇气,坏人的命全加起来,也换不回自己的。

脑子当然要动,但是面对生命威胁,无限防卫不要瞻前顾后。

知乎用户 安石生​ 发表

头皮发麻,刚刚看完伟(大)光(明)正(义)

就有这种事,还就在湖南省内,害怕。

16 岁啊,完全毁了人家一生。

(今年 20 岁,依然记得 5 岁时父亲用刀追着母亲的场面,并对父亲产生了心理上的恐惧,现在不跟他有肢体语言接触,我害怕。心理阴影真的长长久久,就算这么多年过去了,还是害怕别人知道我的家庭,知道我的父亲是这种疯子一样的人,并对我避而远之。我的性格不算孤僻,不算变态,却经常因为家庭感觉与他人格格不入。)

因为有上述经历,所以我认为,把受害者完全当成普通人是最好的,伤害不可逆。

不需要同情关怀,不需要嘘寒问暖,请就把她当成身边最普通的小姑娘,希望能安排一家人远离伤心地,把对她的影响降到最低。

但我知道太过理想化了。

总会有周围人指指点点,私下议论。

总会有媒体要假借关爱之名吸引眼球。

你总会变成人家嘴里的 “xx 被变态关起来,还被强奸了”“好惨哦” 的那个人。

就是这样,不管是同情还是唏嘘,都是二次伤害。

我很抱歉,也很难过。

最后,这种辣鸡,请死刑或者关到死好嘛。

知乎用户 海棠 发表

恶魔已经出现了,可是拯救世界的英雄在哪里?

网上看到一则图片,不知真假。北大副校长说:你作为北大的学生,老人摔倒了,你就要去扶。假如他讹你,北大的律师会给你帮助。如果败诉了,北大会替你赔偿。

然后下面的评论:北大校长:“副校长说了不算。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见义勇为不再是一个纯粹褒义词,明哲保身成为了一种做人必须要学会的智慧,学不会,就说明你还不懂事。

当两个同学在打架,你要是当作看不见就走了,你爸妈会说:你做的对,不关你的事,你就不要管。你要是敢上去拉架,不管对错。你回去了肯定你爸妈会说:多管闲事,要是打着你怎么办?伤了你怎么办?爸妈就你一个儿子,你不心疼自己,能不能心疼心疼爸妈。

放暑假的时候在酒吧里当服务员,有一次一个人被捅了一刀,然后两个人便扭打了出去。店里紧急开会,让把对着打架位置的摄像头调开,所有人都保持一致说法:太忙了,没注意,太吵了,没听见。店长的意思是:抓坏人是警察的事,我们要做的是把生意做好,把业绩完成。

我问过我自己,如果我遇到了老人摔倒了,我会不会去扶?最后的答案是:不会

因为我还要去上班,因为我还要去约会,因为我还没有挣到他讹我的那么多钱,原谅我是一个人心冷漠的人。

我不知道有多少年轻人和我一样,心里早就没有了所谓的正义。你问我,16 岁少女被 50 岁变态男子囚禁地窖性侵 24 天,我怎么看?

我很气愤,可这关我什么事?

16 岁的女孩子,放学独自回家,和陌生人搭讪,上陌生的车。这是家庭教育的不完善,还是学校老师没有给孩子灌输过自我保护意识。

50 岁男子靠着非法运营蝇营度日,娶不起老婆,靠着岛国动作片解决生理需求。我们沐浴着改革开放的春风,农民工收入一个月都过万啦!中国马上就能奔向全民小康啦!领导说:你今年好好努力,明年我就能给你找个新嫂子啦!像这种肯定是偏远山区里的个例啦!

我不想站出来批判这样的畜生吗?不,我想。我都想把这玩意儿剁成碎末喂狗。

可是我手里什么也没有,我心里善良在现实面前一次一次的变成了幼稚,我无奈的挣扎于这个社会的最底层蝇营度日。我甚至都害怕有一天我会不会成为那个 50 岁的男人。

我不是那个能拯救世界的英雄。16 岁的那个小姑娘,对不起!

生而为人,我很抱歉。

知乎用户 张洪涛 发表

赶紧把《汤兰兰案》拍成电影吧!

我实在受够了这些无良媒体,肆无忌惮的侵犯受害者的隐私权。

之前《素媛》那个问题,大家都在夸中国。

没错,中日韩里面,中国的女性地位是最高的。但是,却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下降

为什么?为什么韩国女性的地位能慢慢提高?

因为他们有各种正能量的电影,(用意识反作用于物质)来推动社会的进步。

而我们呢?

虽然我们做的比韩国好,但是光说不练傻把式,没有让正面的案例成为文艺作品,没有去弘扬、去让更多的人去学习,没有形成良性循环。

另一方面,无良媒体,却在不断地努力。之前,他们为汤兰兰案翻案,失败了,把眼光转投到了更多受害者的隐私身上。通过不断的曝光,让公众对侵犯受害者隐私权的事儿 “脱敏”,变得麻木,不觉得这是很严重的事。

这就叫做**「舆论阵地,我们不去占领,敌人就会占领」**。

这里的我们,指的是中国人民。如果这个国家,还是我们的国家,还代表我们的根本利益,就应该把《汤兰兰案》拍成电影,让各地的公检法和妇联机构,都以该案的为榜样;让法律常识,普及给更多的人,让公众意识到, 受害者隐私的重要性;让无良媒体,不能再以 “迎合受众” 为借口,肆无忌惮的触犯法律、侵犯受害者隐私。

在《汤兰兰案》中,我们看到了教科书般的证人保护。

知乎用户 Dante777 发表

既然评论区比较热闹我就多说两句,出这个题目主要是讽刺一下目前的舆论现状,即:社会新闻的评论区,甚至是新闻的采编本身,愈来愈多的成为不同的社会群体和社会思潮相互攻击的战场。社会群体和个人对于社会新闻的关注点愈发集中于 “是否输出了自身所属群体的观点” 和“是否攻击了敌对群体的观点”,而对事件本身和事件相关人愈发淡漠了。越是猎奇,越是击穿下限的社会新闻,其状况越是如此。不管是媒体、社会公众还是更广泛的利益相关者,人们总是忙着站队,换着花样从各种角度消费各种事件,却很少有人去关心社会事件中的每一个角色作为 “人” 的何去何从。

这是一个很危险的倾向,因为一个社会如果习惯了将他人视为工具,那么这个社会必然孳生大量为一己之私不择手段的人,而他们为了在这个社会呼风唤雨,是不惜唤来风雨摧毁这个社会的。

为了未来我们的孩子远离毒奶粉和黑心食堂,我希望大家善良一点,就从将心比心把每一个社会事件里的人物当成你身边活生生的人开始。


探访 16 岁 “性奴” 地洞:贴着婚庆装饰_七环视频_澎湃新闻 - The Paper

阅读以上材料并回答,下面说法哪(几)个是正确的?

A.、贫穷落后、彩礼畸高的地区,侵害妇女的恶性案件必然频发。

B、该起案件的发生与彩礼没有任何关系。

C、法律意识淡漠、受教育程度低下是犯罪形成的重要原因。

D、这就是五千年的性压抑。


忘了写标题了,标题叫做,

一题测出你的网络舆论立场!点这里…

知乎用户 纯粹的现代人 发表

不知道为什么有些人非要说 “这个女孩一辈子都毁了”,“被害人身体、心理均恢复良好”?一定是记者瞎写,她一定要精神崩溃,每天以泪洗面,最后上吊自杀才是正常的,被强奸的女人开开心心活着就是人品有问题?

我就是搞不懂怎么毁了她一生?如果中国男人没有处女情结,如果没有人歧视性侵受害者,那她毁了什么?她一没死,二没残疾,她只是遭遇了一种特殊的暴力行为 — 性暴力

毁了她的不是强奸犯,而是一些人潜意识里认为受害的女孩也是犯罪者,因为她失贞了,脏了,不值钱了。而一些男人从来就不会觉得自己嫖娼会玷污了自己,甚至以占有众多异性为荣,而被占有的女性哪怕是性侵受害者也要像罪犯一样隐姓埋名

强奸或性侵犯对女性的伤害大部分都是围观者的舆论造成的,强奸是一种对女性的社会性谋杀

如果有一天中国的性侵受害者就像被殴打或者抢劫受害者一样对待,不用改名,转学,隐瞒身份,那么就说明男女平等真正做到了,女性不再是男性的私有物品了

知乎用户 牛先森​ 发表

凤凰县 16 岁少女被掳掠囚禁一案,最大的启示就是偏僻农村比城市更需要网约车。

其实本来不想说什么,看微博发现果然有人拿这件事情来造谣。

1、滴滴目前已经停了顺风车业务。

2、新闻里已经明显标识出属于路边招手停的黑车。

在全国广大农村和山区,在网约车尚未普及的地方,黑车产业依旧发达。

山江镇是受害者搭乘龙某和车的地点

(板) 建业村是受害者被掳掠走囚禁所在

从古塘村到山江镇是龙某和跑车拉客的路线

这三个地点之间都是密密麻麻的山地丘陵,连接其中的是弯弯曲曲的山路。这里公共交通仅限于县际班车,黑面包车、黑摩的成为短途客运主力。

板建业村,前面大片水田后面小山,无论是藏人还是作案都非常容易寻找掩护。几公里范围内几个小村排查了 24 天,复杂的地理条件是首要原因。

事已至此,具体案情和审判结果他人多说无益,从少女搭黑车被掳的遭遇中依旧能获取些教训:

尽管现在智能手机普及、信号也能覆盖,但网约车业务却发展不起来。原因是农村运力分散、路况复杂、消费能力低,盈利性的网约车公司没钱可赚,还需要克服运营成本。

其实,农村网约车业务不是没有先例,滴滴在云南就和当地政府一起推广过城郊农村网约车,多山当然贵州交通厅干脆自己研发了一款 “通村村” 的软件。目前,很多乡镇基层无论人手还是手段都非常欠缺,存在着太多藏污纳垢的盲区,其中交通又是亟待解决的最关键问题。

无论从安全还是便利考虑,比起公共交通发达的城市地区,只能依赖黑车与拼车的乡镇农村更需要网约车业务的涉足。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DR38JZ 发表

恶魔性侵她 24 天,无良媒体用文字性侵她一辈子

知乎用户 许可 发表

我不支持死刑

建议满清十大酷刑

知乎用户 刘能下岗​ 发表

看到媒体把话题方向引向什么彩礼价格太高,娶不起老婆就来气。

类似在案件在欧美澳日韩乃至世界各地,都出现过,难道也是因为北欧彩礼价格太高,当地人娶不起老婆导致的?

变态就是变态,犯罪的基因刻在骨子里,他就是有北京户口,有车有房,月入十万,他也会想方设法的从自家三环公寓的地下车库里挖个地窖满足他变态的欲望。

研究他的犯罪动机是犯罪心理学的内容,作为新闻读者,我只关心他什么时候被枪决。

知乎用户 有匪 发表

人心可以多邪恶?

昨天看到一条骇人听闻的新闻,湖南省凤凰县一名 16 岁少女被囚禁地洞性侵 24 天。

据凤凰县检察院的通报:

经查,犯罪嫌疑人龙某和系凤凰县山江镇人,年过五十仍为单身,平时靠跑车拉客维持简单生计。日常生活中形成观看不良碟片的嗜好,心理逐渐扭曲、变态,遂产生囚禁强奸她人的犯罪动机,并为实施犯罪行为做了精心准备,在网上购买了铁环、铁链、电棍、人皮面具和女性假发等作案工具。
凤凰县检察院

为了实施犯罪,嫌犯已准备了三年之久。

早在 2016 年,龙某和在自家盖房子的时候,就特意在房子下面挖了一个地洞。

地洞的墙面嵌有铁环,铁环上链接了长达 5 米的铁链,铁链上扣有 5 把铁锁,专门用于囚禁。

2019 年 2 月 13 日,嫌犯龙某和在跑车途中看见被害人龙某某(在校学生,16 周岁,也姓龙)在马路边招手搭车。

龙某和见龙某某年轻漂亮,随即心生歹意,便以 “搭顺风车” 为幌子将被害人龙某某骗至车上。途径山江镇建业村时,龙某和谎称借用手机趁机拿走了龙某某的手机,龙某某见状况不对便跳车逃走,龙某和下车追赶并对其进行殴打。随后龙某和用鞋带捆住手腕、用透明胶带封住嘴巴、用尼龙麻袋套住上半身,将龙某某绑到地下室,然后用铁链子缠住龙某某的脖子并用五把铁锁牢牢锁住,期间多次进行了性侵。
凤凰县检察院

不幸中的万幸,家人发现女孩失踪后报案,民警发动群众提供线索,终于在 24 天后解救了女孩。

目前,凤凰县检察院依法对嫌犯作出了批准逮捕决定,并指派两名心理辅导师对被害人进行心理疏导工作,以帮助其走出阴影。

以下是现场的一些图片。

这些图片让人感到极度的阴森、恐怖。

今天上午,澎湃新闻的记者赶赴现场进行了实地拍摄,然后这名男性记者说话的声音都发虚了,还伴随着明显的喘气声,应该是受到了很大的心理冲击。

那么受害人在这 24 天又是怎么度过的?

她究竟经历了怎样心理折磨?

我已经无法用语言来形容了,只觉得心里像是压着一块石头一样难受。

凤凰县检察院也用了 “心机丑恶,手段卑劣,影响恶劣” 来形容这名嫌犯。

那么他可能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刑法》

根据现有信息,受害女孩为 16 岁,不属于 “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但考虑到其情节特别恶劣(即情况一),除此之外,至少还涉及到《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

在数罪并罚后,还是有可能判其死刑的。

希望法律能够严厉惩处这丧心病狂之徒,还女孩一个公道(根据过去的一些案例,如果施害者没有受到严厉的处罚,那么 * 对受害者而言,其实是一种二次伤害)。

02

这个案子让我想起了多年前发生在洛阳的另一起案件——河南洛阳性奴案。

洛阳性奴案和这个案子有相似之处,但情节更为恶劣,最后罪犯分子被依法判处死刑。

根据该案的判决书:

2009 年 8 月,被告人李浩在互联网上看到淫秽视频表演能赚钱,即产生拘禁卖淫女从事淫秽视频表演以获取非法利益之念。随后李浩在其购买的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某小区 X 单元地下室 X 号的室内挖掘地道和地洞,并在地道内设置 7 重铁门,用于拘禁卖淫女。
河南洛阳性奴案判决书

案发的那间房子是李浩于 2008 年以妻子名义购买的,他自己住的房子并不在这个小区。

在动了邪念之后,李浩就对妻子说,自己找了个晚上帮人看门的兼职,实则是在挖地窖。

根据媒体的报道:

地窖隐藏在地下 4 米深处,先通过一个 3.4 米深、有梯子的竖井,再通过一个 4.7 米长的横井才可进入地窖,竖井、横井直径约为 50 厘米,其间,要经过装着锁具的 7 道铁门才能进入地窖。有一根白色的管子和下面的绿皮管,它一直通到地窖内,用来保证地窖内有足够的氧气。

4 米的深度 + 7 道铁门,一旦被抓入地窖,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第一个女孩子是 2009 年 10 月骗过来的(根据判决书,李浩是以包夜的名字将其诱骗至家中),当时地窖还没有挖好,所以她不仅沦为性奴,还被迫帮助李浩一起挖地窖。

李浩先后从 KTV、美容美发店、按摩店等场所,诱骗 6 名女子到自己家,并将她们囚禁在地窖里。

但警方破获案件的时候,地窖中仅有 4 名女子,另外 2 名女子已被杀害,而且 4 名受害女子中的 3 人,同时也是从犯(协助杀人)。

而且被解救出来的受害人中,有些竟然声称李浩对她们 “照顾有加”,反过来对其进行袒护,还想要帮其减罪。

这就是这个案件的离奇之处。

心理学上则用 “斯德哥尔摩综合征” 来解释这种现象。

斯德哥尔摩综合征起源于发生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的一起银行抢劫案。

当时犯罪分子挟持了四名银行职员作为人质,并扣押在保险库内。

经历了 6 天的对峙,歹徒最终放弃,然后出人意料的事情发生了:

这四名遭受挟持的银行职员,竟然说劫匪没有伤害他们,还感谢劫匪对他们的照顾,所以他们拒绝在法院指控绑匪,还为劫匪筹措资金进行辩护。

人质中的一名女职员 Christian 甚至还爱上了劫匪,并在他服刑期间与其订婚。

简单来说,斯德哥尔摩综合征指的是受害者对犯罪者产生感情、甚至反过来帮助他们的现象,也被称为 “人质情节”。

有学者对这种现象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之后得出结论:

一个人能承受的恐惧是有一条底线的。如果满足以下四个条件,那么就有可能击穿那个底线然后表现出斯德哥尔摩综合征:

  • 受害者感受到犯罪者具备着掌控自己生死的能力
  • 受害者能时不时感受到来自犯罪者的各种小恩小惠
  • 受害者只能单方面接收到犯罪者灌输给他们的信息,与所有其他观点隔离
  • 受害者相信自己不可能逃脱

有学者甚至由此引申出一个结论——人类同样是可以被驯化的

但真实世界其实远比某种单一的理论要复杂的多。

比如,斯德哥尔摩综合征的出现,并非一定要同时满足上面说到的四个条件。

反过来,同时满足四个条件,也并非一定会出现斯德哥尔摩综合征。

根据 FBI(美国联邦调查局)的人质数据库显示,在 “受到长时间监禁” 的人群中,有 27% 的人质出现了斯德哥尔摩综合征。

即,不同的人对斯德哥尔摩综合征的 “抵抗力” 是不一样的(一些研究者认为,内向、独立、自我意志强的人一般不容易患上斯德哥尔摩综合征)。

03

回头来看洛阳性奴案,第一个被杀害的女子张宣宣(化名),就是因为想要反抗,才被杀害的。

张宣宣和段某某分别于 2009 年 10 月、12 月被李浩囚禁在地窖的,但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两个人的心理状态已经完全不一样了。

2010 年 7、8 月间,“张宣宣”乘李浩挖掘地道不备之机从背后袭击李浩,李浩恼怒之下将其铐在床上。由于 “张宣宣” 不肯屈服,李浩产生将其杀死之恶念。在李浩的威逼下,因与 “张宣宣” 在相处中产生矛盾的段某某,亦同意参与杀害 “张宣宣” 以换取自由,在李浩、段某某两人的合力下,“张宣宣”被掐死。
河南洛阳性奴案判决书

另一名被害人蔡某某死于 2011 年 7 月,从判决书的描述来看,段某某此时已经完全沦为罪恶的帮凶了。

2011 年 5 月,被告人李浩将被害人蔡某某骗至上述地洞内拘禁,因发现蔡某某有妇科病,不能进行淫秽视频表演,李浩认为其没有利用价值,即产生让其死掉的想法,并向段某某、姜某某、张某某、马某某流露了该想法。
之后,李浩利用段某某等人与蔡某某之间的矛盾,放任、纵容或伙同段某某等人对蔡某某进行殴打,并采取禁食、禁水、逼迫吃屎喝尿等方式进行虐待。
同年 7 月底的一天,段某某等人再次对蔡某某进行殴打,当晚蔡某某死亡。为掩盖罪行,李浩与段某某等人将蔡某某的尸体砌在地洞的水泥池内。
河南洛阳性奴案判决书

这里有几个关键词,“放任、纵容或伙同”,这意味着段某某等人很可能是主动跳出来虐待蔡某某的,结合蔡某某死亡的当天,最后一次对其殴打的也是段某某(等人)。

到了这个时候,原本是受害人的段某某,已经完全失去了心智。

除此之外,上面提到的姜某某、张某某和段某某一起,都被列为故意杀人犯罪共同被告人,只有马某某幸免于难。

最后案件能够破获,也是因为马某某逃出来并报了警。

为了进一步压榨女孩们的价值,2011 年 3、4 月间,李浩开始在地窖安装宽带、电脑和摄像头,强迫几名受害女子进行淫秽表演,然后录制成视频转卖给观看者,并通过支付宝和网银获利数千元。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对自己的 “调教” 过于自信,同年 8 月 30 日至 9 月 2 日,李浩竟然将段某某、张某某带出地窖,去宾馆及该宾馆马路对面的 “福利彩票” 店里卖淫。

在此期间,段某某和张某某既没有逃跑,也没有向外界求助,甚至还协助李浩强迫马某某卖淫。

9 月 2 日晚,马某某也被带出地窖卖淫,并于次日凌晨伺机逃脱后报警,这才破获了这起案件。

在一些公开报道披露的细节中,还有很多毁三观的描述,比如这些受害女子在被囚禁过程中,会争风吃醋,相互嫉妒,并想法设法讨好李浩(判决书里有 “相处中产生矛盾” 这样的表述)。

在李浩被捕后,不止一名受害女子为李浩开脱,袒护其罪行。

这就是 “地牢囚禁” 的可怕之处,它会让人变得不再像个人,而是被驯化的动物。

最终,李浩因 “所犯罪行社会危害极大,影响极其恶劣,特别是其所犯故意杀人罪的罪行特别严重”,于 2014 年 1 月被依法执行死刑(一审判处死刑后,李浩还不服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04

这样的案件并不是个例,也不分国籍。

比如奥地利有一个兽父囚女案(父亲囚禁女儿当性奴 24 年,还生了 7 个孩子),绝对会刷新你对人性之恶的认知底线。

(奥地利禽兽父亲约瑟夫 • 弗莱茨勒)

更可怕的是,有一些并非是个人作案,而是以组织的形式存在,他们作起恶来危害更大。

比如一个名叫安娜 · 卢卡斯的儿童性侵案受害者,就曾以视频的方式诉说了自己被卖去恋童癖组织的悲惨遭遇(这个我以前写过,这里再简单介绍下)。

在那里,儿童是一种最高级的 “商品”,专门供一些所谓的“社会精英” 享乐。

从 6 岁开始,到 12 岁之前,卢卡斯一共被强奸了 1716 小时。

触目惊心。

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表达我的心情……

以下是她的原话,请你自己感受一下:

我出生在比利时,后来被卖到了一个凶残的恋童癖组织,在我快要过六岁生日的时候,我被这个组织残害长达五年半。
成年的男人,会因为各自的原因加入这个高级俱乐部成为会员,那里有许多酒和毒品,还有儿童这种商品。
儿童在那里是最高级、最贵重的商品,长期以来被当作性奴。
但是俱乐部里的一些高级会员,他们很享受把儿童杀死,接着就轮到了我。
@安娜 · 卢卡斯在我 11 岁的时候,差点就被杀死,受尽折磨。
在被玩腻的时候,(他们)就残忍地虐待我。
我曾被困在一个屠夫团伙里,我在那里看到了黑色的东西,是我来之前被杀的儿童的血。
我在那里待了几个小时,我的身体布满伤痕,每个伤疤都让我想起那一刻。
我以为,我会像所有没有被爱的孩子一样被杀死,我也会被世人遗忘,可我还没准备好死去。
组织里一个足够爱我的人救了我,尽管那些折磨持续了几个小时。
然而,在组织中待的五年半时间里,我被强奸了很多很多次。
我没有任何伤痕去证明具体被强奸了多少次,但我估计了一下,通常发生在周末的整个晚上,所以我汇总了我被强奸的时间,大概每周 6 小时。
1716 个小时,这是在我十二岁之前一共被强奸的时间。
@安娜 · 卢卡斯

伴随着身体的颤抖,安娜 · 卢卡斯深吸了一口气。

我在救了我的那个人的教导下长大,他让我远离了卖淫,远离了毒品,带我逃离了那个国家——比利时,噩梦的源头。
@安娜 · 卢卡斯

然而救了她的那个人并不是给予了她自由,而是在玩够了之后,就把她推向了另一个深渊。

安娜 · 卢卡斯又一次沦为性奴,她被迫去勾引男人。

这就是一些真实存在案例。

而且这样的案例并没有随着社会的进步而灭绝。

根据 2014 年 11 月联合国毒品与犯罪问题办公室(简称 UNODC)发布的《2014 年全球人口贩运问题报告》:

目前全球至少有 510 条人口贩运流,受害者中女性占 70%,成年女子占 49%,成年男子占 18%。儿童所占比例从 2004 年的 13% 升至 33%,相当于每三个受害人中就有一名儿童,而在非洲和中东地区,每三个受害人中有两名儿童。不同区域对贩运人口的剥削形式有一定差别,总的来说以性剥削和强迫劳动为主。
《2014 年全球人口贩运问题报告》

而且自从有了互联网之后,这些贩运人口的非法组织隐藏在暗网之下,反而能够更方便地进行他们邪恶的、非法的勾当。

2017 年一起绑架案在暗网发布的拍卖信息:出生在英国的模特,在意大利绑架,19 岁,白人,34DD-25-35 , 拍卖日期:2017 年 7 月 16 日。

05

人类的文明一直在进步,为什么还是无法消灭掉这些邪恶的组织,阻止他们进行泯灭人性的恶行?

我目前找到的那个答案,可能会让一些人感到失望——恶可能本身就是人性中的一部分。

只不过因为法律的约束,因为道德的教化,我们暂时压制住了人性中的恶。

1974 年,玛丽娜 · 阿布拉莫维奇进行了著名的行为艺术表演,「节奏 0」。

她把自己麻醉后绑在了椅子上,旁边是一张桌子。

桌子上有 72 种道具,包括玫瑰花、画笔、口红以及刀、枪、皮鞭等等。

观众可以使用任何一件物品,对她做任何他们想做的事。

最初,好奇的人们只是试探,有人用口红在她的脸上乱涂乱画,也有人帮她冲洗……

可随着时间推移,人们发现无论如何摆布,阿布拉莫维奇都不作任何反击。

在真的意识到自己可以所欲为后,有人剪开了她的衣服,然后往她身上吐痰,有人把玫瑰花上的倒刺粗暴地扎在了她的身体,人们变得越来越疯狂。直到有一个人用上了膛的手枪顶住了她的头部, 最终被群众阻止。

这次的行为艺术持续了六个小时,在被人施暴的过程中,阿布拉莫维奇内心充满了恐惧,但她始终没有做出身体上的反应。结束后,她站起身来走向人群,人们四散逃跑。

阿布拉莫维奇哭着说:

“这次经历让我发现:一旦你把决定权交给公众,离丧命也就不远了。”
@阿布拉莫维奇

要知道那是一个公开场合,现场有记者,可人们在发现自己可以所欲为后,一步一步变得越来越邪恶。

如果是在一个密室之中会怎样?

答案应该已经非常清楚。

还有一些相关的研究,比如 “米尔格拉姆(电击)实验” 和津巴多的“斯坦福监狱实验”,都指向了人性中会有恶的那一面。

从进化心理学的角度来说:人性之恶,它存在的价值,是为了生存,因为远古人生活在丛林时代,这是必要的,也是进化留给我们的本能。

这里并不是说所有人都是潜在的 “恶魔”,因为特定群体都是以一定的比例出现在人群中的。

比如上面这些实验,那些参与者并非是随机抽样抽取的,而是经过 “筛选” 的。

这里的筛选并不是说实验组主动去选择参与者,而是实验组公布了实验的相关信息之后,那些对此不感兴趣的人根本不会参与,而参与的则往往是对此感兴趣的人。

所以在我看来,参与者属于人类中的特定群体(对应的,反社会人格也以一定的比例存在于社会之中)。

这些特定群体又可以根据癖好做进一步细分。

比如在章莹颖失踪案里,就曝出有 “绑架 101” 这样一个以捆绑、虐恋、恋物癖和另类性癖爱好为主题的论坛。

互联网方便了人和人之间的连接的同时,也给这些特定群体提供了聚集地。

而你在日常生活中是很难把他们辨别出来的。

在这次曝出的少女囚禁地洞性侵案中,作案者是一名 50 岁的单身男子,按照主流社会的看法,可以被视为 Loser 。

但在洛阳性奴案中,罪犯李浩是洛阳技术监督局执法大队的公职人员,而且已结婚生子。

在章莹颖失踪案中,嫌犯克里斯滕森是美国顶级公立大学的在读博士。

而在奥地利兽父囚女案中,罪犯约瑟夫在外人眼里是受人尊敬的工程师。

……

那些有着邪恶癖好的人,是不分国籍、学历、文化背景、婚姻状态以及所从事行业的。

那么我们该怎么办?

06

从社会治理的角度,那就是尽可能用法律和道德压力去束缚住他们。

我曾在《顺风车杀人案:同情凶手,就是在鼓励犯罪》一文中专门分析过,预防犯罪最有效的手段有两条:

一是严厉打击犯罪。

二是社会舆论对犯罪行为的低容忍。

这两个结论都获得了大数据的支持(这里不再展开,有兴趣的可以阅读我那篇文章)。

法律和道德,就像是两道锁链,去锁住特定群体内心深处的恶魔。

但它永远无法实现 100% 的安全。

就比如章莹颖失踪案里,克里斯滕森可是在大街上把章莹颖带走的,而且根据 FBI 监听到的信息,他在作案后还出现在了章莹颖的祷告会上,原因是为了寻找新的目标,并解释了什么样的人才是他理想中的受害者。

人心中的恶魔一旦被释放,就会不断地在世间游荡。

所以从个人的角度,你也要学会建立起安全意识,保护好自己。

尤其是,千万千万不要坐黑车(章莹颖和地洞性侵案的女孩,都是上了黑车),也尽量不要深夜一个人打车,以及避免单独和男性处于密闭的环境。

黑暗、密闭以及偏僻场所,都是危险的高发因素。

有些人会说,这篇文章太黑暗看着太压抑了。

我自己写的时候也有这种感觉,但我还是把它写下来了。

因为我想告诉你真实的人性是什么样子,真实的世界是什么样子。

很多时候,你只有真的对危险感到恐惧,才会认真去考虑安全问题。

最后,希望你能够保护好自己,平安地度过一生。

知乎用户 Bin 神 发表

这还是被发现的,还有多少人一辈子活在地下室。应该成立专案组专门调查此类事件,我才 20 岁就己经看过 5 起以上了,还有个囚禁自己女儿做性奴的这种案子岂不是更难被发现?

知乎用户 康复 Doctor.Yin​ 发表

湘西因为 “凤凰古城”而闻名,每年全国有很多游客前往 “凤凰古城” 旅游,带动了地方经济、富裕了当地人民。

解放以前,商旅谈湘西色变:

  1. 山路崎岖、交通闭塞、民风彪悍
  2. 土匪横行(参考《湘西剿匪记》)

时至今日,虽然地方经济水平有所提升,但是终归是十八线小县城,群众素质、思想认知并没有太多改善

不光凤凰,我想全国很多县、镇、乡、村都存在类似的 “男女关系” 混乱问题,有些事情,如果不是亲耳听人诉说,很难相信这种事情能够发生。

首先,我对类似事件的受害者深表同情,对作恶者深恶痛绝

其次,我对 “新闻报道者” 的职业素养提出质疑

县、镇、乡、村一级的行政单位,大家都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熟人、朋友

消息会传播的很快,以讹传讹,最毒是人言

怎么不抓别人就抓她,这个女孩子肯定自身有问题

小小年纪就敢坐老男人的车,这女的肯定是娼妇

这女的肯定被伺候的舒服

……

地方居民不会考虑女孩作为受害者的痛苦,只会把她当做茶余饭后的笑料

媒体把这件事情报道出来

本是正义之举

老不正经的渣滓曝光无可厚非

但是作为受害者的小女孩,报道信息则过于详细

很快,县城就会流传关于小女孩的谣言

小女孩不仅受到身体上的伤害,还会承受旁观者精神上的流言蜚语

……

穷山恶水出刁民,我们这些刁民能够想到保护女孩子的隐私,她还要做人

恶人犯法,自有检察机关将他绳之以法

媒体记者不知出于什么目的

透露了一部分小姑娘的信息

一定会有好事之徒,去八卦这件事情

小姑娘的信息一定会在地方小圈子内流传开了

对小姑娘造成多次伤害

这是小姑娘的不幸

知乎用户 巴贝兔 发表

看到这个消息,我心底不禁咯噔一下。

在欧美出现过的事情,在中国又将重演!

欧美有很多讲述 (囚禁) 的电影《龙纹身的女孩》,日本的《囚禁之恋》,韩国的《看见恶魔》。

好莱坞导演昆汀的成名作《低俗小说》中,也有一段追逐的主角误入商店,被店主胁迫囚禁,然后叫来同好爆菊了追主角的黑老大的剧情,由此可见,“囚禁” 在欧美已经是一个常见的现象!

看这些电影的时候,不约而同的是,我的后背都是冰凉的!

如果说 “强奸”,会给一个人的生命中留下一个难以消磨的 “烙印”!

那么 “囚禁”,就能够完全改变一个人!从命运到性格,从身体到心理!完全改变!!!

最常见的就是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囚禁者反过来帮助罪犯胁迫新来的被囚禁者,这对于任何一个健全独立的人来说,都是最可悲,但又最无奈的事情。

即便是还没有形成精神上的转变,长时间和罪犯相处的生活,相比强奸的 “短期”,也要更加难以忘记!

现在,在看那句 “当事人已经……..”,呵,多么讽刺啊。

很遗憾得讲,这种囚禁是比较难防范的,社会各个阶层都有可能会做出这种事情,这并不是那一类人特有会做的事。

我们只有提前给孩子预演警告,提前告诉孩子遇到这种事情千万不要放弃,爸爸妈妈一定会全力救你,你也一定要积极自救!

这些人渣很难杜绝根除,但我们可以做到发现一个,灭绝一个!!!

从人类文明进入现代社会以来,囚禁和强奸,都是对人权最严重的践踏,每个人都应该严厉抵制类似事件,不管男女,想想如果发生在自己身上,会是多么痛苦无奈!

知乎用户 Maybe 发表

看那阴暗的地下室,三四个平方。换做是任何一个普通人,没有手机没有电脑在里面呆一天试试,何况是 24 天。

如果想体验一下她的痛苦,周末把自己关到卧室,不玩手机,不玩电脑,不看书。床边放一个盆,用来上厕所,还是在身体不受到伤害的情况,可以想象一下。

如果是我,我想了一下。半天我都坚持不住,24 天我会疯掉。

她的内心在这 24 天里,会变得多么凄凉,以后的人生会多么缺乏安全感。希望她能遇到一个阳光大男孩,喜欢她,爱她,理解她。在她内心的阴暗的角落,擦亮一根火柴。

知乎用户 宁采野花不采臣 发表

祝,他十恶不赦,罪有应得。

祝,她步履轻轻,尽快走出噩梦。

愿,他晴天霹雳野渡无有船。

愿,她夏日炎炎遇雨恰拿伞。

愿,他七月流火蚊虫看。

愿,她酷暑无虫轻摇扇。

愿,他北风呼啸破衣衫。

愿,她入冬火暖把锅涮。

愿,他年年孤苦无人看。

愿,她岁岁多聚无离散。

愿,他灾星瘟神缠身一步喘三喘,

愿,她福神高照无病无忧心常宽。

愿,他有风有雨多艰难。

愿,她无风无雨长相欢。

我在山海,一关接一关。

与你相隔,一山又一山。

最后,

祝福你,余生漫漫,平平安安。

要,长安。

私信,和我讲人道主义精神的侠客们,不必再拿百度的答案给我做科普了。

施暴者,还没有得到相应的惩罚呢,你们就迫不及待的出来吆喝人道主义精神,为施暴者开拓。

施暴的时候他怎么不想想什么叫人道主义?

答案懒得改,也不会改,也麻烦圣母心膨胀的人想想被害者吧。

所以说,死刑存在,是有其存在意义的。

别特么,说什么人道主义精神,人道主义精神可以是国际援助,可以是救死扶伤。

独独,却不应该是为了保护人渣。

人渣,跟穷不穷,没有关系。

我看过捡破烂的大爷在捐助希望工程,听过民工兄弟可以默默资助贫困大学生。

富有人渣,穷有人渣,人渣的本质与贫穷、富有没关系。

人!渣!而已。

但,应该如何去惩罚他,这是法律去完成的事。

我不知道,他面对的刑罚会有多重。

我却知道,不论多重,都远远不如一个被囚禁在暗无天日的地下室里,那个无助的女孩子的心理阴影。

知乎用户 关东卧龙 发表

这种事,已经是天怒人怨一边倒的舆论了。真没什么新颖的评论了。囚禁未成年人,期间多次强行发生性关系。而犯罪者已经五十多岁了,估计要死在监狱里了。

不过这种事情怎么才能杜绝呢?我国对强奸罪的刑罚其实不轻,可依旧杜绝不了这种事情。五十岁的单身汉,长期看黄片,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上。怎么看都是平凡人的贼心突起,进行犯罪。也就是说,每一个普通人都可能是犯罪分子,根本杜绝不了这种活了几十年都没犯罪结果突发犯罪的情况。

可怕的还不是精虫上脑所犯的罪,而是一旦进入贤者模式,冷静下来,怎么善后才是主要的。这起案子是二十四天就找到了,那么如果时间长久不能破案,犯罪者会不会为了善后而杀害受害人,将洞口埋死呢?

细思极恐。

知乎用户 吴声威​​ 发表

美剧《criminal minds》里有很多类似的心理变态狂,大量的案例的受害者均是女性,伴随着拘禁、杀人、虐待、性侵、化学实验等多种虐待方式,这部剧极度激发了观众的紧张和愤怒的情绪。

这些暴虐者平时邻里相处看不出任何变态倾向,越是如此,这种在外的心平气和越需要不间断的施虐来满足和维持,当真相揭开的时候,才知道多数施虐者心理的变态和扭曲来自从小的家庭环境,可恨之人又有可怜之处

本案中的龙某和就是有着暴虐倾向的人,他的所作所为让听者惊悚、闻者愤怒,纷纷希望能有法律将他绳之以死刑,也有法律同仁检索相关案例阐述了可能连无期徒刑都很难够上。

或许确实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但是个别媒体为了抓取观众的情绪,特别擅长用某些字眼,比如「单身」、「农村」、「五十多岁」的字眼,把舆论的方向带歪。**无良媒体给了施虐者心理上的催化剂,让他们觉得自己情有可原,助长了更多有心理扭曲苗头的施虐者,**向更多无辜的少女伸出魔爪。

看过《criminal minds》后,能感受到对犯罪心理的研究非常重要,也给我国的法学教育提供了培养人才的思路,类似的研究和分析可以用于很多类似刑事案件的侦查及解救被害人。

本案的受害女生被拘禁性侵了 24 天,是暗无天日如地狱般的经历。

可能…. 在更多还未被发现的阴暗角落,或许还有更多的值得我们去关注和去解救的少女,如果还有更多龙某和这种施虐者的存在,那我们就要做好更多的准备。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wSCI7j 发表

这个社会最可怕的是某些人放弃了自己同时毁灭别人。

知乎用户 Gourdin Lee 发表

放一个类似案件链接

河南洛阳性奴案罪犯李浩伏法 挖地洞拘禁妇女强奸杀人

1、真的很烦媒体(尤其是官方公众媒体)偏离重点标题党。

2、墙裂!建议新闻不用把作案手法描述的前因后果、动作细节、情绪现状描写这么清楚!说难听点都可以做成教学了好了吧!

3、参照上文李浩枪毙吗人还是一个高中小姑娘?!还做心理疏导有必要吗?精力财力放在小姑娘那边不行吗?不行吗?!憋糟践我纳的税成吗!!

知乎用户 蕴兮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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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每一个强奸案发生后,都会有很多同情的声音。

我很想对同情的人说,请不要反复描述被害者将遇到昏暗未来,不要反复说 ta 可能以后会自杀等等的话。这些话近似于暴力,近似于在 ta 心里砸拳头,近似于一遍一遍地听到人告诉 ta 你永远不会好了。我们可以认识创伤,真诚地面对创伤,但是别把灰暗的未来强加给 ta,谢谢。

知乎用户 遥遥星空 发表

求求你,改改强奸案的量型吧,别说什么量刑高了会增加被害人的死亡概率,我只求升个 10~15 年。再说,死算什么?她在这一个月真的是生不如死!这真是精神谋杀!!!

知乎用户 宁珂 发表

前段时间知乎很多人愤慨素媛这样的故事,可这件事未来的发展肯定跟跟素媛如出一辙啊。

施暴者很难死刑,过不了多少年就会被放出来,而受害者呢,都要被媒体挖的底掉了,恨不得直接指出姓甚名谁,家住何处。

素媛这部影片的主题是受害者及其家庭的 “康复” 情况,再加上导演对这些内容进行了艺术化的处理,然而现实却比电影残酷的多啊。这件事的受害者被救出来的时候警察形容已经不成人样了,双手没力气,握不了笔,如今简单的一句受害人身体心理状况良好,背后又该有多少伤痛?

在事情发生之后呢?有多少媒体把焦点对准了社会现象,彩礼高额,全村一百多光棍,好像卖女儿才是导致女孩子遭遇不幸的万恶之源。

其实只要状态不恶化,在媒体嘴里基本都是恢复良好了。即便受害者没死,他们也有一百种办法让受害者曝光,增加报道的浏览量,时时刻刻让人戳她们的脊梁骨,呦这不是之前失去了贞洁的姑娘么。

这些都是电影没有表现出来的,几乎每个受害者曾受着的,人为横祸。

十几年之后,这个犯人很可能还活着,那这个女孩会不会有危险?

总有一天我会出去的,赵斗顺只是说出了一些强奸犯的心声而已,他们才不会愧疚。

很多人不知道那些强奸犯在监狱里不会日夜难安,被区别对待的啊,那只是人们心中所想的正义,都是垃圾谁瞧不起谁?何况很多犯人的行为比区区强奸犯更加恶贯满盈。

受了强奸的女孩有多少活在恐惧之中,只有她们自己知道,唯恐自己受到报复。

绑了五米的铁链,五道锁,如此精心的准备,连警方都要大费精力在 24 天之后解救女生。

艰难维持审计,没有一技之长,没有任何顾虑的人,就如同素媛案中的施暴者一般,根本不畏惧刑罚,是可能多次犯案,具有危险人格的人啊。

该地洞不到 1.8 米高,呈正方形状。不足 4 平方米的地洞内地面上和卧室一样,铺有地毯。地毯上的一角散落着碳酸饮料、饼干、梳子和卫生纸。洞内四壁上贴有代表喜庆的婚庆装饰品。
-澎湃新闻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报道归报道,不要贴照片

赞同一句话,对不起,引用一下

这种随机犯罪,从古至今以至于到未来都会存在的。它的随机性很像动物的狩猎逻辑,背后的直接原因就是有诉求没得到满足,但是实施这样的犯罪还是靠侥幸心理的。

这种事居然可以引出这么多话题,还引出来性交易问题?我们为什么要去创造一个职业摧残公民的青春?因为某些居然可以允许公民持枪,默许白人欺压黑人黄种人的国家这么干了?不论哪个国家,这类人群虽被冠以公民之名,但得不到公民之尊重。而且这类工作者以女性居多。难道这个世界对女性的压迫还不少吗?比如某印度,现在种族制度还没解决,中东某些阿拉伯国家,女性必须穿着长袍,还有某美国,虽然说人权,至今未搞定。我们国家好不容易让女性拥有了和男性法律上和道义上一样的地位,我们的大部分人也尊重了女性的地位,为什么我们要去做那么倒退的事?因为某个大国或某些西方国家这么干了?某些国家还废除死刑你学不学?某些西方国家不许女性上学你学不学?

说一下我的见解:

某些人的农村妇女地位问题和买卖人口问题,呵呵

这 TM 是一个普法和教育问题,国家也在努力改善生活。禽兽行为做不做是是不是人的问题,和贫困关系不大。

我母亲告诉我我家乡某个山区还有卖老婆的地下行为。我妈妈也不说,不过听说最近被端了。那地方民风霸道,治安进不去。但人家小日子过的还是舒坦,但就是不接受管理,暴打公安,自成一体。公安管不了,扶贫很困难。

某些人说的农村啥买卖妇女啊,我建议你们好好思考。哪里是贫困问题?这 TM 是封建残余!

这件事倒是和农村没太大关系,纯粹是某个中年人起了坏心而已。

要扯也扯性教育嘛,性压抑也可以扯一下,你扯贫富差距?怕不是说我们的农民先生们。。。你们眼中的农民是这样的吗?

狗头,一切都是贫富差距制度问题,反正人家有理。

比如我无法和这个女孩产生共鸣云云

理解万岁云云。

每年这么多妇女失踪为什么就关注她一个云云,你们的同情很假云云,伪善云云。。。。。

你们这些有伴侣的人有什么资格对一个单身狗批评云云,你们不能理解他们云云

你们知道底层人民云云(底层人民大多不是很善良吗?)

(我好害怕贫富说又兴起了,像某航)

不过有迹象了

这个说的还算有道理,又有些,怎么说吧,洗脑?活在好中国?嗯?。。。。。不评价。评价不了。。。。emmmmm,又有人愤世嫉俗了?→_→

。。。。说不好。不过咋又变成贫富差距了→_→(不过相信不会变成阶级斗争,因为不会有人同情禽兽的,对吧。。。)

不挂头像了。高赞那几个。贫富说总能获得高赞→_→

-——————————————

我错了,还真有同情他的。。。。。贫富说的还真是流行啊。。。。。。

我担心的还是发生了。人渣真不少。。。。。

又来一个,直接挂

来了一个更没有下限的。埃航舆论要重启了吗?(居然是高赞!他一会儿就删我保存一下

来了,等到了何不食肉糜的批判精英的回答!我等的好苦!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317662258/answer/634362732

知乎用户 躺在南极吃雪糕​ 发表

为什么媒体非要把关注点扯到彩礼上,意图塑造一种都是社会迫害的,罪犯也是情有可原的观点,就是这么想给人渣洗白吗! 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光棍,适婚年龄在三十几年前,关现在的彩礼什么事! 人渣就是人渣,别再找什么借口。

知乎用户 快乐一剑飘 发表

我稍微说一点残酷的现实吧。

为什么要有 “天网” 计划,就是因为,只要还给人民留下自由,就有可能出现这种情况。

在日本、韩国、西方发达国家也无数次发生过这类情况,地下室、酒窖、储藏室、阁楼,远郊别墅、任何地方都可能成为私人监狱

可是,一旦自由彻底消失,相当于老虎再也没办法关进笼子里……

知乎用户 高凌宇 发表

一个刑事案件,希望有关媒体不要偏离了主题,该报道什么,心里没点数吗?

不得不说,国内媒体现在绝大部分是抱着娱乐至死的心态,他们似乎在每次的热点新闻中,都能找出来不一样的,吸引人眼球的独家新闻来,把当事人再一次,一丝不挂的展示在众人面前,错误引导舆论导向。不相信的话可以参考两起滴滴杀人案,看一下某些丑恶的媒体,到底真正在关注着什么。

新闻媒体是党和国家的喉舌,是舆论导向的风向标,大意不得。某些打着自媒体招牌当幌子,乱出风头的有关新闻单位。国家该管管了。

知乎用户 林上鹤 发表

实在无法言说的恶心,一个五十多老头子,年轻的时候有机会成家不结婚,到年老了起色心。还非瞧中年轻漂亮的未成年。这种死老头真是早死早投胎。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微博热评里关于 “呼吁性工作者赶紧出现 “的傻逼言论都删了~

也就把自己回答里的偏激说法删掉…

但这位大哥 你是个天才!你的逻辑!

我服!真的!


禽兽不如

叫渣滓都特么侮辱了太上老君炼丹炉里的仙丹陪嫁

性交易是否应该合法存在,是一个社会伦理以及 STD 疾病防控的问题…

它值得讨论,但它绝不应该作为 “可避免这件事情” 的解决措施而被倡议!

心理变态是病,得治,治疗是为了获得更好的生活。

但是 有些生物,不配生活,不配生存,不配为公民,不配为人

感谢 “灋,刑也”

感谢我大天朝有死刑

原谅他是上帝的事情,我们只需要送他去见上帝然后看着上帝把他交给撒旦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这种事情我见过太多了,我是凤凰本地的女孩子,不过不是山江镇。

我身边就有这种女孩的悲惨案例。

有听别人说的,也有我自己看到的。

就说我表妹吧,被人强奸,最后还嫁给了那个强奸她的男人。

那个男的大她 10 多岁了,我不清楚是哪个村子的……

听我妈说的,她是在赶集的日子,晚上的时候出去玩儿被强奸的…… 我觉得最让我震惊的不是没报警,是她最后居然还嫁给了那个男的,还有了孩子……

这让我很…… 无语。现在想来落后的小地方都是这样,女儿被强奸这种丑事不可能报警……

但是我对这种事情也没有什么发言权,而且现在两人已经成夫妻了……

我记得高中的时候回家,在街上看到过表妹几次,她和那个男的一起赶集逛街,那个男的一看就是 30 好几,瘦矮黑,要知道高中时候,我和表妹都才 15、6 岁……emmmm 那种感觉真的难以表达……

不仅仅是老牛吃嫩草这么简单……

我记得小时候还没上学的时候我就经常去我外婆家,表妹家离外婆家很近,我们俩年龄相近就经常一起玩儿。

我只记得她从小很活泼开朗,爱唱歌跳舞,后来长大了给人的感觉有点傻傻的,智力不太好,我读六年级了她四年级,长的也不算漂亮。

对她的记忆也就是小学以前的了,后来长大了就没怎么联系了。

还有一个也很悲惨的女孩子,小时候一个玩的很好的女孩子,比我大 2 岁,和我哥同岁,单亲,从小没有母亲(听说是被婆婆逼走的),父亲也很老了,50 岁左右吧,家里住在洞里,不想一般的人家都有房子,她们家就是像北方那种窑洞。她长得很漂亮,眼睛大大的,眉眼间有种俞飞鸿的那种感觉。反正当时我们小学一起读,她比我高一年级,放学回家好多男孩子追着她看。

当时后来因为家里没钱,她初二没读完就辍学了,后来就被堂嫂卖给别村的一个傻子当老婆了。

为什么说是卖呢?而且还是堂嫂卖的…… 因为堂嫂说的婚事,收了那人家的钱。

本来她是因为家里没钱供不起念书,于是初二没读完就辍学在家了,在家没事干就容易被一些亲戚说,所以堂嫂就念叨着给她说了这门亲事。

劝她说爸爸也老了,干不动活,养不起你,供不起你念书…… 之类的。

最后她就这样嫁给了一个以做贼盗窃闻名的村子一男的,傻傻的。

我高中的时候回家路上见过她一次,那时候是夏天,她站在一辆敞篷的三轮车上,真的太瘦了……

比我印象中的她瘦太多太多了,特别是那双腿,她穿的紧身裤,就跟两根筷子一样,眼窝也凹陷得很可怜……

后来听说她想逃出去外面打工,没到火车站就被婆婆拦下来了,打了一顿,这些都是后来听我嫂嫂说的,后来就没有在听说她的消息,也不知道是死是活……

……

哎,说起这些真的都是无奈……

有时候真觉得还好我爸妈属于开明的人,肯供我念书,远离这些人间地狱,真的谢天谢地!相比一个地方出来的女孩子我真的幸运太多了……

很多这种事情就是因为落后造成的,不仅仅是经济落后,很多我爸爸那一代的人思想还是很封建……

就说让读书这件事,真的就没有几家父母能做到…… 都因为经济原因、思想原因不能读书。

我初中时候的班长,一个很聪明的男孩子,数学特别好,成绩全年级前三的那种,我当时暗恋对象,初二了,爸妈 60 多岁没有经济来源,不得不辍学。我高三左右的时候吧,他已经是一个孩子的爸爸。

还有一个男孩子,也很帅,都初三了,辍学,然后去深圳打工,现在还在那边打拼,单身。

还有一个女孩子,画画特别有天赋,小学毕业,爸妈有钱也不让读初中…… 虽然小学毕业了但是我们留了 QQ,我和她交流比较多点。

我不清楚最后她是打工还是嫁人,但是我看到她经常在空间更新她画的画。都是自学的,她以前特别喜欢秦时明月

今年看到她发的

2014 年的

我特别喜欢她,因为我也特别喜欢画画,我也很佩服她一直坚持画画,她的天赋真的很好……

哎……

不想说了……

只想请重重判刑!!!!!!!

知乎用户 Muzi 发表

震惊,愤慨,却又心疼那个女孩,恐怕这心理阴影一生都挥之不去。在震怒的同时,我又回想起我上大学时候,震惊当地高校的一个案件——8·25 济南女大学生搭黑车被绑架性虐案。

那位大学生在经过四天的虐待后,找机会拿到罪犯的手机给同学发了带有被困地点的求救短信。警方经过全方位搜索找到被囚禁地点。

济南大学城离市区比较远,打出租有点贵。但是无营业执照的黑车便宜,所以学生时常会一起拼黑车。那次事件后,整治黑车,校园周围黑车消失了一阵,但是风声一过便又恢复原样。

这两次事件共同点都是嫌疑犯单身汉,独居,无稳定收入来源,长期看不良视频,心理变态,开黑车。

上次乘坐滴滴车被害,很多人支招怎样求救,然而现实是上了贼人的车,就像进了狼窝的羊,很多的反抗措施都是徒劳的。这次案件当中的女生发现不对劲儿已经决定逃跑但是还是被追上了。最本质的避免方法是女性尽量不要单独乘坐陌生人车辆(包括出租车),更不要乘坐无营业执照的黑车。

这个社会存在着很多的沉默的 “人”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我跟她一样大,高二。

难以想象我因为年级又退步 60 名苦恼,在因为吃什么跟朋友吵架,因为 100 块钱跟爸爸撒娇时候,距离我 1000 公里之前的我的同龄人竟然遭受这这些。看到这个新闻的时候我头皮都发麻。

16 岁其实什么都懂了,她日后的几十年可怎么办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想知道有些答主还是人吗?

这是一个极其恶劣的惨剧!惨剧!不是你打男女对立牌的 “举例论证”!!

天天把 “处女情节”“处女膜” 挂在嘴边,究竟谁才是那个“男权斗士”?

一个未成年女孩,在阴暗的房间里被囚禁虐待侵犯,在你嘴里就只是一张膜?

被非人地虐待几十天,出来被你们安慰:“只是一张处女膜而已。” 她又犯了什么错?你可以代替她去承受那些天的虐待吗?????你能吗????

她未来要经历什么?可能要进行长达几十年的心理治疗,可能再也无法接受包括家人在内的触碰,可能会在夜里常常梦见恶魔…… 想到这些正常人只会浑身发抖!

如果女孩能坚强地微笑着面对未来的生活,那是不幸中的万幸,但这个概率有多大?她如果和我们一样只是一个普通的女孩,那她不需要你们嘴巴一张一合就给她的恶梦定性,她需要的是恶魔受到最严厉的审判,接着再也没有人提起那段恶梦。

我明白有些答主想说的是,身边有一些人会对她指指点点。但这能怎么办呢?如果一个男孩被这样虐待侵犯,他也会经历这些,这根本就不是男女对立的问题!这是整个社会需要解决的 “对于恶劣事件受害者态度” 的问题!

校园欺凌中被逼下跪抽巴掌喝尿拍裸照的孩子,被持刀歹徒用一把刀劫持的孩子,被父母家暴内脏出血的孩子,被车碾过双腿的孩子,在机构跳舞因为老师不当教学落下终身残疾的孩子…… 请问这些孩子不会被他人指指点点吗?那些人将怜悯的目光投向你,身体又自觉远离你,这是人类趋利避害的本能,很残忍,但也很现实。愿意用下半辈子陪着一个人慢慢克服这些心理恐惧的人太少了,如果不是在这之前就深爱着,我想没有人会愿意这样做,而愿意这样做的人,很伟大。

不要再将别人的恶梦当作打拳的借口了,求求你们。

知乎用户 零零漆 发表

知人知面不知心。

你看着人时,哀民生之多艰,而他想着发泄自己的兽欲……

坏人并没有因为新时代的到来而灭绝,相反,他们因为时代的进步进化了。即使是一个贫困的人,也有如此周密的 “捕捉” 计划,更不要提掌握着资源和权利的人了。

国泰民安真的是最好的四个字。

知乎用户 我有一只猫​ 发表

1,这种明显有预谋的绑架强奸应该增加刑期

2,支持化学阉割

3,强奸的量刑应该考虑心理伤害

从心理受伤害的角度上讲,受害人没有轻伤,个个都是重伤,更有些人本来的自己被杀死了,以后成为另一个人。

4,请社会保护受害人,让荡妇理论和受害者有罪推论息止。这姑娘有很长很艰难的心理康复之路要走。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我的答案可能偏题

我不想说当事人如何 前面很多答案都有了

我只是真心觉得愚昧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 罪犯 2016 年开始挖地窖 2019 年实施犯罪 怕是觉得自己设计的天衣无缝可以关女孩一辈子吧!一辈子啊!什么逼垃圾玩意怕是还很洋洋得意吧

我不知道之前在哪个问题下看到的 农村有老头子强奸了多名女性因为女方怕影响不好居然都没报案的?还有性侵儿童中农村留守儿童的比例的?我不是地图炮 不针对农村 我无凭无据 只说记忆中的印象

只想说在祖国广袤无垠的土地上还有很多愚昧懵钝的人因为无知不知敬畏不懂尊重 恶是需要约束的 自我约束不住还有法律等外界帮你约束 可是愚昧的人可能真的天真到既约束不了自己又感受不到外界的约束 真他妈可怕!某些扯光棍比例扯天价彩礼的媒体为什么不干脆扯扯依法治国 加强基层普法教育 提高国民综合素质之类???

说个政治不正确极端的幻想

我甚至希望没钱养不好孩子的人都别生了 让高素质养的好的人来生 然后全人类下一代都是知识渊博温柔善良的人类 大家自己追求自己的梦想创造自己的价值都活的快快乐乐的 对不起我自己目前真没打算生孩子

需要匿名的是或许看上去很不恰当的延伸

我上大学听着贫困生同学自述时一边说家里有多穷一遍说家里几个兄弟姐妹就很困惑为什么家里穷还要生这么多?更理解不了农村有的光棍娶智障老婆生智障孩子的????

知乎用户 南风溯溪 发表

我一直以为这种恶劣行径只会发生在电影里,然而我还不料现实中更残忍。

此外我发现很多回答下面都有人表示对小女孩未来的担忧以及关心,这都是处于好意与关爱。

好好的女孩子一辈子都给毁了

才十六岁,花季雨季,让她以后怎么活啊

一辈子毁了

诸如此类,似是而非

我们可以这样认为,但我在想我们这样的说法以及观点是不是在对小姑娘造成二次伤害,是不是也给小姑娘套上了一层枷锁和铁链。

如果小姑娘在某个情况下,看见这样或者类似的评论,会不会更加加深了自己被毁了的看法,加深自己经历这样事件的罪恶感羞耻感等等。

这定然会导致小姑娘的心理创伤更加难以恢复,心理治疗辅导难度加大,更难恢复到正常的生活。

本是出于关心和爱,但结果似乎并不想我们想的那样。

如果因为我们某些评论和话语导致小姑娘恢复难度加大,那么我们和那些无良媒体,那个人渣又有什么大的区别了。

我想要告诉大家的是,我们需要关心是人渣能否得到严惩,我们需要做的是让小姑娘恢复,而不是给小姑娘套上一副她被毁了的镣铐。

如是而已!

一个普通人的一点微薄的要求。

俯首!

知乎用户 青町 发表

这个肯定不是个案,以后这种事会越来越常见,值得社会深思,女生一定要保护好自己。

按照微信的最新用户数据,总用户数将近 11 亿人,男性用户比女性用户多 10%,男性用户足足比女性用户多一个亿。

为了防止有人抬杠,拿出微信的用户数据统计截图出来,男的真的多女生上亿人啊。

社会经济不好,男多女少,注定有一人一辈子要做光棍,以前统计是说三千万光棍,但是实际情况是达八千万。

八千万没有满足性需求的中年男人,面对社会打击,一但报复社会,可想而知,可能会对女性做出什么样的伤害。

请各位女性一定要出门注意安全,切身保护好自己,大环境太恐怖了,特别是现在经济大环境不好的情况下,更需要注意自身安全。

知乎用户 爱跑步的蔡律师 发表

虽然作为一个法律人应该理性发言,但是我必须要说对于这种人就应该炮轰一小时。

知乎用户 事豫则立 发表

我看的都头皮发麻,一个 16 岁的女孩子,在黑暗的地下室里,墙上一条铁链链接到脖子上,脖子上一个铁环,上一把大锁,不知道能不能活着出去,多令人绝望?可能永远无法理解受害人心里遭受到了怎样的痛苦!嫌疑人已经绳之以法,具体怎么处罚要交给法律了!一个小地方,这么大的案子,就那几家学校,很好扒出来受害人姓甚名谁,所以某些人,某些媒体请不要深扒了,不要再让受害人在受到二次伤害了!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修改多次

我也是本地的,16 岁女,高中生。

这件事一直在我们这边传,从几十天前的少女失踪到最近的报道,对我一个女生来说,我感到的是害怕、愤怒、失望。

开始的时候听说有人失踪,也没什么奇怪,毕竟小地方也算是常有的事,宿舍晚上夜谈都可以扯出一大堆。不过真相出来是真的让我感到害怕。第一次离开家来这边苗区读书,对少数民族多的是好奇。不过这边真的很保守,很多人思想三观我很难理解(没有歧视少数民族的意思)。

不过我希望,报道的都好心一点,一个老实漂亮的女孩子。不要再去扒受害人隐私了。我不敢想象之后她要顶着多少人的闲言碎语,这边是真的很保守!!! 她真的不能再次受伤了。

最后对于犯罪人,什么单身多年犯罪都不是理由,死都无法弥补。你知不知道你对她伤害多大,16 岁本该跟我一样对未来充满了希望的。

希望早日康复,也希望这边的人能尊重她。凤凰最近扫黑扫黄浩浩荡荡的,也不知道会怎么处理这件事。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之前在 qq 看点上刷到这条新闻,然后底下有一个妹子评论: 这种人渣应该枪毙死刑,这 24 天留给那个女孩的可是一生的阴影啊!

再然后我看到有人回复这个妹子,还自带个滑稽表情,他回复的是: 你怎么知道那个女孩有阴影,说不定人家是享受那,还是说你也经历过?

我 ******

当时我直接骂了回去,真的这种人,我都不知道用什么语言来形容他,恶心至极!!!!!!

知乎用户 老汉​​ 发表

我在前一段时间整理了近年来的大案要案。

并选出了 50 个案件。如下。

虽然只是简要的案件梗概。但是可以看出的是,犯罪的诱因并不止我所述的几个。

我也把我对因素的分析放在了文后。

这里直接说结论。

犯罪是事实存在的。

法律并不能解决犯罪问题,特别是犯罪对于社会的影响,更是法律无法解决的。

每一次重大的犯罪,都是对社会这个玻璃门的一次猛击。

一次又一次的恶性犯罪,对整个社会的风气,精神面貌,人的内心评价,都是难以估量的危害。这是法律更是无法做到的。

也就是说。

法律,是形而下的极致。

但是犯罪对人的影响,还存在着相当程度的形而上的部分。

形而上的部分,需要社会的方方面面,特别是普通大众的作为。

谴责,议论,不要让这种案件的热度很快就被娱乐新闻掩盖。

还要伸出援手,大力帮助受害者,并且尽可能的让犯罪的人无法在社会立足。

而一心认为法律能解决一切的人。

就像祥林嫂一样,终会有一天————“我真傻,真的,我单知道下雪的时候野兽在山坳里没有食吃, 会到村里来; 我不知道春天也会有。我单知道冬天是有狼的,我不知道春天也有。”

“我单知道法律不好会有犯罪,我不知道法律好了也会有这样的恶性犯罪。”

附文:对 50 个恶性案件的因素分析

(1)不良嗜好

在案例中,常出现的不良嗜好有赌博,吸毒。虽然数据显示的不良嗜好较少,但是考虑到在当前的我国社会,吸毒等不良嗜好常被遮掩,而吸毒人员又常是被朋辈影响和寻求新鲜刺激而吸毒,其有很大的可能性在社会排斥、毒源难绝、生理成瘾的作用下成为嗜好。[1]

同时,研究表明,文化程度较低者、是吸毒的高危人群, 这与案例中的文化程度一项因素高度关联。 [2] 除吸毒外,赌博在案例中也较多的出现,如在李某平案中,李某平为了制服狂性大发的有赌博习惯的弟弟,其弟欲杀其母,将其打翻在地,并将其杀死。李某平本人没有赌博习惯,但是案件本身与赌博有着重要联系。在王某严案中,因为打麻将欠麻将馆老板的钱,又无法按时还钱,同时老板又一直催促,王某严便采取了杀人的方式。马某田案中,其沉迷彩票,同样也是一种赌博的形式,其网络诈骗数百万。而对于赌博的行为研究,研究表明,赌博行为会诱发个体生理唤醒和赌博动机, 从而导致个体持续赌博, 进一步,赌博成瘾。[3] 因此,不良嗜好虽然在重大刑事案件中作用偏小,但其仍然是我们对于犯罪预防所要关注的重点所在。

(2)文化程度

通过软件分析可知,文化程度较低是重大刑事犯罪的嫌疑人的重要特征。除了刘某一为了报复前女友,黑夜潜入受害者家进行杀人灭门。其余的案例中,犯罪嫌疑人学历并不高,可以说,重大刑事案件的嫌疑人与其受教育水平有相当大的联系。高教育水平可以影响个体多维度或多方面的技能, 使个体更好地做出是否犯罪的决策。[4] 低教育水平使得嫌疑人容易采取极端的手段去解决矛盾,同时,其也会因低估办案人员的办案能力而存在侥幸的犯案心理,使得嫌疑人更可能作案。

(3)前科

前科因素看起来是比不良嗜好的在因果作用中占的比重要大的,但是我们在案件研究时,因为案件的破获常常是有赖于嫌疑人有前科才被抓获,有相当多的重大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由于没有前科,仍未被抓获,因此前科因素有待于进一步的评估。同时,由于我国对于罪犯的改造进程尚处在起步阶段,虽然从案件的结果来看,有研究结果发现仅几项一般性社会经济因素与重新犯罪率显著相关, 在宏观上归因得出 “改造无效” 的结论,但结合科学改造与法治改造的方式,对于犯罪人员的前科问题是可以得到解决的。[5] 在多个案例中,虽然人员再次犯罪,但是其相比较几十年前出狱后无法融入社会的情况,已经大大减轻了,不乏有出狱后成为社会有用的人才的案例。

(4)经济状况

从软件分析来看,经济状况的窘迫是重大刑事犯罪最主要的因素。考虑到经济状况造成的犯罪主要是暴力犯罪,而暴力犯罪本身的危害性主要体现在其对社会秩序形成的冲击。在案件中,暴力犯罪不仅仅出现在庞大的流动人口中(流动人口在脱离乡村关系的同时却并未在陌生的城市环境中谋得稳定生计, 许多人的境况十分艰难)。[6] 在曾某福案中,虽然被定义为经济困难,但是是其主观意愿上被女友拒绝后报复社会,后专杀嫌贫爱富女网友,其本身经济并不困难。在多个情杀案例中,张某发与出轨妻子争吵,激情杀人。王某元与张某岭妻子有婚外情,两人雇凶杀人未遂,张某岭怀恨在心,杀害王某元。其经济也未到社会评价标准的贫困。并且,虽然贫困是诱发暴力型犯罪的主要因素, 但是高收入群体也会成为贪污、受贿等经济型犯罪的重灾区。[7] 由于我国的社会发展速度较为快速,社会变化巨大,相当多的人难免会产生对于经济上的相对的心理失衡。因此,嫌疑人主观上的经济困难与客观上的经济困难的区分也是我们今后的犯罪预防的重点。主观上的经济困难需要的是社会进行心理援助,客观上的经济困难则需要福利制度进行依法救济。

(5)团伙犯罪

虽然团伙犯罪的覆盖率较低,但据笔者分析,这是由于团伙作案的案件数量要远小于个人作案数量,但是可以看到的是,在团伙作案中,除了凌某娟案,其因为与姐姐不合,债务纠纷,长久的怨恨,进行灭门惨案。其余的案件中,受害人均无过错。而凌某娟案中,其采取的行为手段已经超出了常人行事的范围,在远非深仇大恨的情况下,对亲姐姐一家采取灭门手段,此案应当予以单独讨论。因此,可以看出的是,团伙作案的情况下,主观犯罪意愿是强烈的,受害者通常是无过错的。其造成的社会影响,也是相当巨大的。因此虽然团伙作案不是主要犯罪因素,但是团伙作案的重大刑事案件可能性大,社会影响极大,是我国犯罪预防所要关注的重点。

(6)受害者过错

从软件分析的结果来看,受害者过错不是重大刑事案件的主因。但在案件中我们可以看到, 文谋华被受害人索要钱财,因而杀人,与此同时受害人与多名男性有不正当关系. 张某怀常对妻子家暴,妻子不堪忍受,找人杀人。李某苏不堪被阮某等人敲诈勒索,掏出匕首,误杀秦某宁。崔某超盗窃被偷情的受害人撞见后激情杀人,后心里不平衡,遂即奸尸。王某元与张某岭妻子有婚外情,两人雇凶杀人未遂,张某岭怀恨在心,杀害王某元。张某发与出轨妻子争吵,激情杀人。这些案件都出乎我们的意料之外,说明受害者过错是社会犯罪预防时常常忽略的要点,即社会的关注点常常集中在嫌疑人身上,再加上中国有着 “死者为大” 的传统思想,受害者过错尚未被社会大众所接受。


[1] 姜立强. 女性吸毒者的社会联结、吸毒行为、帮教服务及对策研究——以强制隔离戒毒者为例【J】. 山东
警察学院学报,2018(6)
[2] 张维. 吸毒人员基本特征实证研究——以社会预防为视角【J】. 法学杂志,2018(8)
[3] 索涛、杨雁、范增、王梦梦、赵国翔. 赌博游戏中的 near-miss 效应【J】,心理科学进展,2018(9)
[4] 魏晓宇、苏娜,论教育的非货币性价值【J】. 当代教育科学,2018(12)
[5]刘崇亮、严励. 对中国 “罪犯改造无(有)效论” 的实证分析【J】. 政法论丛,2018(5)
[6] 许志强. 英国工业化时期的犯罪问题及其社会成因【J】,世界历史,2015(2)
[7] 杨晓丽、张长龙、骆世广. 不同犯罪类型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J】. 广东行政学院学报,2014(2)

知乎用户 几十年 发表

再度思考

我有一种忧虑:十几年后,知乎热榜又出现一个问题,如何看待 2019 年曾经登上热榜的湖南凤凰变态罪犯再次作案?

其手段更加凶残,让人不寒而栗。

希望法律可以保护大家,希望法律不要让人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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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加一个判他死刑的理由,多数人看到这样的案件都会不舒服,他让大多数人不舒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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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办案辛苦了,不太清楚 24 天破案时间上是什么概念,但是这个时候会觉得警察很重要。

对于这样预谋的,性质恶劣的罪行,必须严惩。就说人们的愿望是什么?是杜绝这个人继续加害别人,这个要求正常吗?如果正常,那么怎么样才能让人民群众放心,让人民群众相信他不会再犯罪?

处死。死刑。

只有他死了,人们才会觉得他不会再加害别人。人们并不是希望他死,只是希望自己生活的环境安全一点,这个要求并不过分。如果有什么手段能确保他不再犯罪,哪怕判他三年,也并没有什么不合适的

现有的法律根本不可能教育到每一个犯人,震慑的作用,也是有限的,因为有不知悔改的人,有亡命徒,有人间恶魔。

假设按高赞来说,判刑十五年左右,能怎么样?放出来,人们就觉得安全了?对被害者就公平了?人民就满意了?

这是警察破案了,如果破不了呢?什么后果?罪犯的本意明显的,要囚禁到死。这样恶劣的动机,这样准备长期虐待的计划,不该判死刑吗?

其实想一下,社会里有多少罪犯?

我所住的楼上就有罪犯。

前几天,我的姑姑回家,是从我家离开回家的,出门就让人绑架了。

报警。这期间的焦灼,难受,担心,震惊,愤怒,快让人爆炸了。

警察抓错人了。什么都没给解释。不知道抓谁,但肯定是抓罪犯,也就是说,我住的楼上有罪犯。

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刑法还不够严。我们的身边,真的是有罪犯的,

恶魔,就在身边。请警惕。为了你自己和你的家人,为了你所在乎的人。

我们只是想让自己的环境安全一点,怎么这么难呢?黑车包括滴滴所牵扯到的恶性案件不少了,然而我们心里并没底,谁知道会不会继续发生恶性案件,从感觉上判断,还会有。

看到个用户评论,恶魔还留在人间,人却留在地狱了。

说的真准确。难道我们只能等恶魔再次行凶时,再付出又一个受害者被害的代价,才能再把他抓起来?

而监狱里关押十几年,到底起到什么作用了,能把人改造好吗?能把所有犯罪的人都改造好吗?

从社会公众的利益角度看,有的罪犯就不如马上死,或者死在监狱里。

知乎用户 橘子吃菠萝 发表

16 年盖好房子就是为了囚禁女性进行犯罪!!

知乎用户 李岩 发表

当法律学术界主流高喊,实务界高层暗操,知乎法律大 V 们 “睿智” 的暗示 “ 宽刑废死 ” 是进步、是正确、是趋势、是方向时,真实的世界马上甩来一记耳光。

上一记耳光是昆山龙哥案?

错。

是昨天刚被门户网站报道的被凌霸欺负的少年正当反击后,于 2014 年被判有期徒刑八年并服刑至今,刑期仍未结束。

这还是在公权力能顶住精英阶级的逐利诉求,能坚持住为人民的利益负责任,社会治安全球靠前的社会主义中国。

这就是现实。

从草菅人命不是事的奴隶社会到优享初夜人不知的封建地主,从锦衣玉食无视饿殍的民国买办到利用专业优势影响政策如日中天的专业精英利益集团,这世界的冷酷、残酷,歹徒们可能只贡献了 1% 都不到。

知乎用户 Terminus 发表

正义也许会迟到,但绝对不会缺席

但迟到三次就算缺席

知乎用户 哈 sea 发表

这种案件属于反社会人格案件,死刑没用的,新中国发生的十几起连环杀人案,作案人根本就不惧怕死刑的。陕西龙治民案、云南晋宁连环杀人案这种案件,主犯在执行死刑前都没有害怕的表现。云南晋宁连环杀人主犯,把人杀了之后还在市场上销售,谎称是骆驼肉卖出去不少。还有个案子想不起来主犯是谁了,大致的案情是自己把搅拌机改造成杀人机器连续杀害多人,在最后一个人的时候却把受害人放走了,让受害人去报警,之后在家里静静等待警察上门来抓。

这种案子无解,遇到了只能是决斗了,不杀死杀人者,剩下的就只有看命了,看死亡和警察哪个先来了。这个案子是幸运的,警察只用了 24 天就找到了受害人。龙治民案前后三年多才被发现,晋宁案前后五年时间,共查实 11 名死者。

我算幸运,高中的时候坐了三年黑车也没遇到这种危险。我目前的观念,遇到这种案件,不会顾虑后果,会选择先下手杀死意欲加害的人,哪怕死在刑场上比死在地洞好。

昆山的龙哥知道吧,装 X 反被杀的时候,于海明捅第一下就是致命伤,龙哥倒地以后砍的都不算。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7w41SB 发表

基于现实考虑,建议受害者一方改名、搬家、换城市。力争将可能带来的额外伤害降到最低。

知乎用户 真心 发表

惨绝人寰啊。又一个摩的司机犯罪案件,看来摩的需要强制性上牌照了,不然还会有更多摩的司机犯罪,特别是实施性犯罪。

再一次证明世界上最凶狠的犯罪分子不是惯犯,是脑残,恐怕 99.9% 的人不知道……… 他们犯罪不考虑法律、道德、风险,也不在乎被害人极其家人的痛苦的情况下,敢于实施任何犯罪,而且无极限。

让我想起了前不久发生在河南平顶山的另一个囚奴事件…… 当年才 14 岁的李某父亲失踪,妈妈住监狱,跟哥哥相依为命,一天被五十多岁的老男人骗回家,然后囚禁当儿媳,全家人虐待女孩…… 老男人和儿子都强奸可怜的女孩,女孩和老男人生下一个男孩,后女孩和老男人儿子生下一对龙凤胎…… 六年后,女孩被妈妈找到时,已经精神分裂。

上面这个案件和凤凰的肯定相似,都是被老男人骗回家(凤凰的是先骗后暴力),然后囚禁,可凤凰女孩是比较幸运的,时间比较短…… 两个案件犯罪分子都是穷凶极恶,大脑中没有人性、没有人权、没有道德,都贫穷但不是害人理由。还有两个犯罪分子都是跑摩的的,可见跑摩的的人中有危险分子。

另外,还有很多女孩被绑架,卖为人妻,或者强迫卖淫,我这里一个 16 岁的女孩,在短短两个月内,被迫向数百人卖淫。

也警示社会,教育女孩不要跟随女孩到封闭场所、不要都偏僻场所、不要上陌生人的车辆,特别是小女孩要防范身强力壮的男人。

即使你所在地地方社会治安非常好,但仍然会有犯罪发生,仍然有 “从来没有犯过罪的人有蠢蠢欲动的想犯罪”,后者比前者更可怕,且不容易被发现。囚禁性奴都不是罪恶磊磊的犯罪分子,相反几乎全部是没有前科劣迹的犯罪分子,由此可见从来没有犯罪的人往往下水最狠毒。有的人虽然没有前科,一旦决定犯罪,就会谋划很久,伺机而动很久(平顶山和凤凰的又何尝不是如此?),但他们的犯罪想法也没有写在脸上,所以我们唯一可做的就是防范防范,再防范。

囚禁性奴,侵犯人身自由、故意伤害、强奸、吃不好睡不好,也往往造成全家人痛苦和崩溃,对未成年女孩的伤害比山大,可见囚禁未成年人当性奴的社会危害性是多么巨大啊。,希望囚奴未成年人强奸的,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以威慑犯罪分子。

知乎用户 欧伶猪法务咨询 发表

我们关注了新闻报道的凤凰县 Jc 院的微信公众号,结果并未在上面找到关于此事的相关文章。因此,我们将根据媒体对此事目前的报道资料,从法律的角度分析一下几点问题。

一、关于犯罪嫌疑人龙某和的行为触犯了《刑法》哪些规定?

1. 涉嫌触犯强奸罪

《刑法》第 236 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罪论,从重处罚。

因为被害人 16 岁,不是 “幼女” 的范围,所以犯罪嫌疑人至少能被判个 3-10 年的有期徒刑。

什么,量刑轻了?

《刑法》第 236 条第三款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根据媒体发布的消息看,“被害人身体、心理均恢复良好”。虽然我们也不知道是如何得知被害人身心恢复良好的,毕竟谁也不相信这件事会不给被害人的一生造成心理阴影,但是目前可能并没有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的严重后果。那么龙某和的行为是否属于 “强奸妇女,情节恶劣” 呢?

《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以下简称《性侵意见》)第 25 条 针对未成年人实施强奸、猥亵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更要依法从严惩处:(1)对未成年人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未成年人有共同家庭生活关系的人员、国家工作人员或冒充国家工作人员,实施强奸、猥亵犯罪的;(2)进入未成年人住所、学生集体宿舍实施强奸、猥亵犯罪的;(3)采取暴力、胁迫、麻醉等强制手段实施奸淫幼女、猥亵儿童犯罪的;(4)对不满十二周岁的儿童、农村留守儿童、严重残疾或精神智力发育迟滞的未成年人,实施强奸、猥亵犯罪的;(5)猥亵多名未成年人,或者多次实施强奸、猥亵犯罪的;(6)造成未成年被害人轻伤、怀孕、感染性病等后果的;(7)有强奸、猥亵犯罪前科劣迹的。

为被害人是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又使用了暴力、胁迫的手段,如果调查的鉴定结果为对被害人造成轻伤等后果的,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在从重处罚的基础上再从严惩处。

2. 涉嫌触犯非法拘禁罪

《刑法》第 238 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 234 条(故意伤害罪)、232 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综上,因为犯罪嫌疑人实施了非法拘禁和强奸两个行为,具备两个犯罪构成,适用数罪并罚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对数罪中有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如何实行数罪并罚的通知》明确指出:对于数罪中有一罪或者数罪应当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含死刑缓期 2 年执行,下同)的案件…… 如果不分别量刑,就看不出对每一个罪是如何量刑的,既可能影响被告人行使上诉权,也会给上级法院审查原判量刑是否适当造成困难 ······ 今后对被告人犯数罪,其中有一罪或数罪应当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的,对各罪应当分别量刑,然后决定执行其中最高的刑罚。

此外,关于大家比较热议的 “死刑” 问题,《刑法》也有相关规定:

《刑法》第 48 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刑法》第 50 条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但对判处死缓的累犯以及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防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3. 关于量刑的法律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中关于强奸罪和非法拘禁罪的量刑规定,我们以表格的形式展现:

目前,因为案件正处在被检察院审查起诉的阶段,对于犯罪嫌疑人的定罪量刑还需要更多证据的搜集,最后由法院根据案件的情况作出判决。

二、法律关于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

1.jc 院网上通报的内容是否合法、合理?

《性侵意见》第 5 条 办理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对于涉及未成年被害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未成年被告人的身份信息及可能推断出其身份信息的资料和涉及性侵害的细节等内容,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律师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应当予以保密。对外公开的诉讼文书、不得披露未成年被害人的身份信息及可能推断出其身份信息的其他资料,对性侵害的事实注意以适当的方式叙述。

jc 院发布的通告,将被害人的部分信息以及犯罪嫌疑人的犯案地点公布出来,是否会涉及到泄露被害人的身份信息,或者说使他人可以从发布的信息中推断出受害人的身份信息呢?这一点值得商榷。

此外,法律还对办案人员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应当注意保护未成年受害人心理健康作出了规定。

《性侵意见》第 13 条 办案人员到未成年被害人及其亲属、未成年证人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调查取证的,应当避免驾驶警车、穿着制服或采取其他可能暴露被害人身份、影响被害人名誉、隐私的方式。
《性侵意见》的 14 条 询问未成年被害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和律师应当坚持不伤害原则,应当考虑其身心特点,采取和缓的方式进行。对与性侵害犯罪有关的事实应当进行全面的询问,以一次询问为原则,尽可能避免反复询问。

综上,根据现有媒体报道的信息来看,犯罪嫌疑人龙某和这起看似偶然的犯罪其实并非偶然,其在 2016 年就做好了预谋犯罪的准备(新房下盖地洞并准备铁链等作案工具),其具有较大的人身危险性,日后犯案的可能性也极高。

故我们的看法是犯罪嫌疑人龙某和的种种行为构成强奸罪和非法拘禁罪,且属于情节恶劣的情形,应当数罪并罚,按照强奸罪的最高法定刑论处,即使不判死刑,也应当对其采取限制减刑的处罚。

再来看看之前很火的话题,关于韩国《素媛》按真实凶手赵斗顺即将刑满释放,我们都说按照当时的韩国法律是判轻了,很多韩国民众自发请愿希望增加罪犯的刑期。而我们都希望法律不要错怪一个好人,更不要放过一个坏人。一个是 6 岁的女孩,一个是 16 岁的姑娘,同样都是花季少女,为什么命运却对她们如此残酷?

对于恶魔,我们希望他们回到他们的地狱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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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墨十一​ 发表

中国治安很好,女孩可以深夜自己独自行走。(微笑脸) 事发时候刚下午三点。

当年在知乎上和上千人就这个事撕逼,我被骂的狗血淋头。私信里塞满了问候我全家的私信。

还有一个女孩,要学会保护自己,不要做无脑天真女孩。你左右不了别人有多坏,只能想办法保护好自己。

还有我最讨厌别人说的一句话就是,还是好人多。但凡说这话的人,我都微笑脸的再无来往。关键时刻害你的就是这种人。

知乎用户 牛东南律师​​ 发表

洛阳性奴案被定为国家机密,希望这个案件不要重蹈覆辙,希望所有的黑暗都被暴露在阳光之下,希望受害人不要谅解被告人

知乎用户 愿风裁尘 发表

这种暴力性侵事件不会是个例,只是这次发生在了这些年日益凸显出来的农村光棍群体身上,手段残暴让人震惊,而各种各样其他的性侵案件依旧在发生着。

事实上,当婚姻市场逐渐崩盘的时候,各种违反伦理道德的事件就会开始涌现出来。一方面是社会的飞快发展使得女性的地位日益提升,女性人数本来就少于男性。而女性地位的日益提升一定意味着婚姻成本的增加,那些在城镇化的进程中,没有受过基础的教育,也没能有一技之长的农村大龄男性越来越娶到媳妇。

失业是社会动荡的征兆,而失婚在一定程度上就是某个群体性犯罪的征兆。

所以那些没在社会里站住脚的人,只能用违法的手段满足自己变态的心理,而他们的无知,连对法律起码的畏惧都没有,可悲又可恨。

而另一方面,受过基础的教育,生活也还能过得去,经济上还能负担的起婚姻的人的性犯罪,就显得更可怕了。

欲望的支配永远是人性里十足的缺陷,色情产业里,电影里那些 Sm,铁链,捆绑,窒息,换妻,迷奸,这样的玩法绝不是臆想和虚构,绝对真实的发生你的周围,有可能以更加不那么道德的形式上演着。

按耐不住,铤而走险,总有人擦枪走火玩的出了格。

都是被欲望支配的魔鬼,可怕的今人颤抖。

所以呀,这肮脏的世界,每个人都带着假面,不知道怀着怎样的人间百态。无论任何人,都记得好好保护自己。

知乎用户 东皇钛二 发表

别再问我为什么支持死刑!

知乎用户 路过的路人甲​ 发表

楼上的说化学阉割的朋友,你说得对,我也是这样想的

知乎用户 等一个天亮 发表

犯罪细节写这么详细真的好吗 有些变态看到也跟着学 那就爆炸

知乎用户 梦归处 余生安暖 发表

媒体只是某些人为虎作伥的工具,我最佩服的媒体是:建军大业(三部曲其中一个忘记了)里面的报馆。某些媒体为了看点什么事都干的出来的

知乎用户 苏西​ 发表

我看到这个新闻的第一反应是几年前看过的一本书《十宗罪》。

万万没想到,书上的剧情真实发生在国内,并且还就在我所在的湖南!!!

这就好比你在看恐怖片,而贞子真的从手机里爬出来。背脊后发凉!

知乎用户 空白 发表

还记得当年的洛阳性奴案吗?我第一时间想起这个…

我恰巧是认识那个案子的凶手,当过兵,外表普通,话不多!但是你绝对联想不到他会做出这么大的案子。

人性是复杂的,谁都会有阴暗面!有些人犯案是因为宣泄欲望,有些人是破罐子破摔,但是犯案之前,谁也不知道隐藏在人群中的炸弹什么时候就炸了!

很多人都会说女生要学会保护自己,什么事不要做,做什么事要谨慎!我就换一个角度来说吧,当恶魔露出獠牙的时候,注定有人要流血!如果所有人都谨小慎微,对身边人都保持戒心,那这个社会就太缺乏温暖了!

我们更应该去思考,为什么会有如此多的惨剧发生?犯罪是不能杜绝的,我们只能减少发生和避免造成严重的惨剧。

如果每个人都工作顺利,家庭和谐,生活中没有不平事!即便是有人心理扭曲,欲望变态,也不太可能做出极为出格的事情,反之,生活艰辛无望,失业,家暴… 孤注一掷的可能就大大提高!

所以有一个老生常谈的词,叫幸福度,在这上面多做一下努力才是正道!而不是通过电视采访让人用嘴说出来!

知乎用户 社恐小猫 发表

看了几个高票的答案,写的很有感情。从保护受害人隐私到处罚责任都有讨论。

但是我想提一个没有什么人关注的角度。那就是心理康复治疗

对于强奸,有时候,心灵上的受害远远大于身体上的伤害。心理上的治疗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长期的,综合的,有结构的,有治疗阶段的治疗,指导,平复情绪,甚至药物铺助性治疗。这块工作之前我感觉我们有些地区比较忽视。

很多受害人都受到长期的心理疾病的困扰,产生自杀,自暴自弃,难以融入社会,等负面情绪。听说最近随着心理学在中国的发展,情况有所改变,不知道真假。希望是真的吧。

此外,我并不是很苟同

@胡乃军

博士的说法,社会本来就有责任。虽然刑事案件远远超过我的专业知识范围了,但是社会文化,阶级,教育,心理健康对罪犯的性格都有综合性因素的推动作用。不可能一犯罪,就推说 “他就是一个王八蛋,一个变态,这是天生的,这是哪个国家都有的”。从社会学的角度出发,更要了解,为什么他会成为一个变态?为什么他会做出这种事情来?

研究这些不是为了帮助罪犯推托责任,是为了更好的预防潜在的犯罪(研究犯罪心理,研究社会综合作用)。哪怕研究结果可以减少百分之一的犯罪率,研究都是值得的(当然,这不是大众们应该做的事情,而是科研人才在学术期刊讨论的了。)

知乎用户 蜡笔小新的眉毛 发表

让我想起 2011 年 9 月,河南洛阳警方侦破了一件大案,名叫李浩男子在地下室挖地窖,先后囚禁 6 名女子当性奴,期间两名女子被杀害。

1. 当时这个案子震惊全国,这六名女子都是洛阳美发店和按摩店员工,被李浩骗到地窖充当性奴,我记得这几名女子关的时间 1-2 年左右(时间太长更可怕)当时这个案子洛阳警方为了政绩,封口当地市民和新闻栏目,影响极为恶劣后来记得道歉了处分了部分领导,当时群众都以为背后有更大的阴谋政府这样做。

2. 话说过来这个 16 岁女生这个案子,也是很惨的被这个老头囚禁地窖当性奴。太她妈可恶了,虽说只被关了 24 天但是年纪才 16 岁啊太小了,是个孩子啊会有一辈子创伤和阴影的,这辈子怎么办是无法忘掉的,这个女孩可想在这 24 天昏暗潮湿的地窖是如何度过的度日如年,每天还要忍受老头的折磨才 16 岁一个小孩。看报道说检察院给女生做过心理辅导,说目前精神和心理已经没有问题了正常了。我想把检察院发言人狠狠捶一顿,把群众当弱智么?怎么可能没有心理和精神问题?怎么可能恢复那么快?才 16 岁不精神病就不错了下半辈子能恢复好就可以了,有的时候真的很反感 zf 发言人作风,动不动就是目前情绪稳定之类的 p 话。我希望这个女孩能慢慢从阴影里面走出来,知道你会半夜做噩梦,还有可能想自杀,但是无论如何要好好活下去,千万不要出现严重精神问题,你才 16 岁有大好的青春年华等着你。

最后希望下次人大提议能够修改刑法,关于这种绑架囚禁 + 强奸的,可以考虑直接死刑;重刑之下,必定可以威慑后续图谋不轨之人。

知乎用户 老朽浑拓前来劝架 发表

相较于在受害者伤口上撒盐深扒受害者信息,我们更想看到的是深扒犯罪者的信息,追踪报道其审判结果等。对于无良媒体老板,希望你们给后世子孙积点阴德。没能耐就恶意炒作,歪曲事实,营造假热点。这不是机智,而是闷声作大死!

知乎用户 Thirteen 发表

如果对受难者的开怀揣有恶意,那么所有关怀安慰都是假的。

请更多的关注受害事件而不仅是受害者。

可能我想的有点偏了,我想到的是如何才能对受害者做到关怀而不区别的对待。

通常我们是用 “区别” 来划分异类的,比如小时候班上受欺负的都是一些和群体有 “区别” 的同学,特别瘦小,特别内向,特别漂亮等等。我们因相似而抱团,因区分而排斥。

我很担心这个小女孩以后可能会承受的目光。某种意义上我希望我们能保持对受害事件而不是受害人的持续关注。我很害怕我们不适当的过度关注会对当事人造成再次伤害。快看,这个就是新闻上说的那女生”“啧啧,她怎么还敢来学校啊”“你说以后谁还会要她啊 我不是说一定会出现类似的言论,我只是害怕它们的出现,就如同米饭里的鱼刺给人不被期待的痛**。生活与经历的差异并不会彰显高贵,对此的理解与尊重才会。**

事实上我有更害怕的事。

如果对受难者的开怀揣有恶意,那么所有关怀安慰都是假的。我更害怕的是,等到有一天,受到伤害的人们走出了低谷,认识到自己和被蚊子叮咬受伤留疤的人并没有什么不同,甚至能够展颜欢笑的时候,会受到打击。 你看,就是那个人,发生这样的事怎么还能笑得出来啊” “我要是她哪还有脸见人啊,不如死了算了” “快看,她还敢穿裙子,这个人可真… 口中的言辞是一览无余的小。对这样的人,我希望你原地去世。

对于发生在我生活之外的不幸,除了同情我更多的是侥幸,甚至给不出一个够力的拥抱。但我想和你们一起走在街上晒晒太阳,希望能有这份荣幸。

讲的很乱,多担待。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为什么有些中年男人那么恶心??为什么???

我已经被毒害了,虽然不是她这种残忍的对待。

在我开始学会上网后,总是遇到变态的中年男人,发一些恶心的黄色图片,说一些恶心的淫秽色情的话,自己性生活不幸福,面对一个十几岁的小孩,怎么说的出口,真尼玛恶心

初中,班里在家看黄色影碟的男生对女生袭胸,摸屁股,真恶心,凭什么摸我?回家摸你妈去啊

大学,恶心的教授装逼包装自己,借各种方式试探勾引女同学,性骚扰,袭胸,胸啊,你他妈又不是很大,怎么老被人摸,死色狼来学校才一年多,就敢对女生下手,摸准了女生多才来我们学校的吧,后来洋洋得意说自己扮猪吃老虎,去死吧,看看你家的女儿,以后也被中年油腻男摸啊

慢慢地感觉有些斯德哥尔摩症状,忍不住联系,过后又骂他,真恶心,为什么毒害我??

大学老师,国家单位人员,你们这些网友,呵呵,他妈的都一个个五十左右的人了,都是中年人了,怎么那么抵不住诱惑,让你发小弟弟,你就发,一个个都那么小,怎么好意思,都是猥琐下流鬼,还说当时结婚什么也不懂,什么老婆不解风情,自己多可怜,都是为了孩子,我呸,专门找了华北电力大学戴松元的聊天记录,还配了他的金针菇鸡鸡,来来来,看看,看你们男人是不是都是一个套路,使劲的嘲笑你们,贱人!

为什么这么多恶心的中年男人!

知乎用户 隆隆龙​ 发表

看了这个新闻,心情很沉重,有些话不吐不快。扫了一遍现在的几十篇回答,更坚定了说出来的决心。虽然我知道以我的身份和立场,有些话必然引起极大的争议,但还是要说出来:

一. 对于罪犯龙某和,情感上恨不得将其千刀万剐,死不足惜

二. 参考现行国家法律,其量刑上应该很难判到死刑或者无期,估计量刑在 10-16 年。这个有其他答案详细分析过,不多说。持续关注吧。

三. 对于受害人,希望媒体不要过度曝光,造成二次伤害。希望其能早日走出阴霾,迎来新的美好人生。最重要的一句话,姑娘,错的是他,这不是你的错

四. 对于媒体隐隐提到但没有展开的 “单身多年”“av”“渐渐变态” 等,作为一名桔色成人的从业者,我有一肚子话要说:

高能预警:未成年人以下内容请在家长指导下阅读;以下内容可能会引起禁欲主义者高度不适,您可选择关闭离开!

1. 中国目前拥有超大量的成年单身男女人群,并有持续上升的趋势,这是不争的事实。

据 2015 年民政局数据显示:中国单身男女人数已近 2 亿。全国的独居人口已从 1990 年的 6%上升 2013 年的 14.6%

2 亿人口,15 年世界超过 2 亿人口国家总共不到 6 个,这是个多么实在的问题!

  1. 中国目前的国情,对 “性” 相关的问题,并不“宽容”。

这里的性,不光指的卖 Y,AV,等等。而是说在整个社会中,“性” **都是讳莫如深的。**甚至,连中小学的健康教育课本上,是否应该出现生殖器官的全名,都可以引发全民讨论的。

3. 而科学界的普遍共识,“性” 是人类的基本需求之一

不论是 “**马洛斯需求分层理论”,**还是孔夫子的 “**食色性也”,**甚至是弗洛伊德的 “性本能”,都是指明,性需求的重要性。

那么,结合上面的,1 2 3,中国有超过 2 亿(未来可能更多)单身男女,并且观念和政策上对性不开放,如何解决这总人口 15% 的基本生理需求呢?

对于现行政策法规,本人不便做过多评价。毕竟任何一项政策法规,尤其是重要的政策法规,必然牵扯甚广,也是由多名专业人士反复讨论权衡比较修改,之后来执行的。所以这里,咱们不谈世界上是否有某些国家实行了合法卖 y,合法 av,实行后是否抑制了性犯罪或其他犯罪率。

咱们只是先设想一个**思想实验:如何在中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公序良俗的框架下,解决广大单身男女的基本需求之性需求?**

若干选项:

a, 买 chun:违法,犯罪,不健康;

b, 约 p:成功率低,风险大,目前太多骗子盯着这部分人群,可能人财两失;

c, 包情人:消耗巨大,且见不得人,不被社会道德所接受

d, 老子出国去 piao 个够:可行但同样对资金消耗巨大,且有健康风险,不可持续。

……..

z, 什么都不行?老子贱命一条,街上随便拉一个人解决:你是魔鬼么???龙某和就是你前车之鉴!怎么不枪毙你呢!

大家可能还能举出(编出)很多解决方案,但会发现,很多方案就当笑笑就好;有些方案,虽然其实一直在施行,但其实大家心知肚明是法理不容的。

那,这个问题真的是无解的吗?当然不是,答案也很简单:自慰

不知道知乎上会不会屏蔽这个词,不知道会不会有人看到这个词就举报。但其实这是写入人和许多动物基因的一个能力。是经过大自然考验的,能帮助我们物种延续的能力。

然而,即使是这样一种普遍而自然的能力在现在中国社会中,也是好像是大家避之不及的话题。

当然 原因有很多,毕竟这属于很隐私的话题。如果抛出隐私和观念上的顾虑,对于自慰的质疑,主要集中在:1. 健康问题。2. 心理问题

1. 健康问题:这其实是个比较大的话题,知乎上也有很多牛人系统性说过,这里我也不展开。简单的来说,一次自慰类似于一场低强度的性爱,是否对健康有伤害,类似性爱,要考虑频率,方式方法等。这里要特别注意的一点是,因为国内润滑液、自慰器的普及和使用情况较国外低很多,在这要额外注意,未经润滑的自慰,尤其是长期自慰,容易引起外生殖器表皮破损,引起炎症及其他问题。以及另一个常见问题,自慰前请一定进行手部和生殖器的清洁,减低炎症感染的可能性。

总结:自慰类似啪啪啪,合理自慰人需要。中国国情要知晓,润滑洗手不能少。

心理问题:可能现在还有部分人会认为:“自慰的人,是不是都是变态啊?”,即使这些人,可能自己也在自慰。但其实现代医学和人类学研究(其实中国古代好多典籍也会讲到如何更好自慰额嗯嗯嗯。。)早就表明:自慰是人类和自然界一直存在的,很正常的形象;合理的自慰不需要有什么心理负担;自慰的心里负担,一般正是来自于对这种行为本身的不理解。

如果大家能接受,合理自慰可以作为单身男女解决生理需求的科学、实用、不违法不乱纪不影响公序良俗的合理解决方案,那么下面的就是,如何利用现代科技提升这一古已有之的行为的效果了,毕竟社会在发展,时代在进步,咱们也应该利用科技的进步,更好的满足这一底层需求,那么就到了我的老本行登场的时候了:

成人用品

我知道看到这,可能很多人想骂我了。但是我还是要说:我是做桔色成人旗舰店的,我想为成人用品发声:成人用品不是卖 Y,不是变态,而是**像汽车帮人们走的更快,电话让人们声音更远,成人用品只是一种道具,一种解决方案,**让夫妻,让个人,**可以更好的解决生理需要。**合理的使用合理的成人用品,安全健康卫生合法。我们桔色成人的理念就是 “健康,阳光,快乐,激情”。为大家推广健康的生活方式。

先不说结婚的夫妻,会不会出现一些 “x 生活” 不和谐,需不需要追求更好的生活体验,咱们单说这 15% 的单身人群。在中国现行的法规国情下,自慰几乎成了唯一可以大规模推广执行解决生理需求,避免因长期缺乏性生活导致的生理和心里问题的解决方案了。那么,如何更好的自慰,合理使用成人用品(润滑液、安全套、男 / 女自慰器),绝对是绕不过的话题

在国外是有相关研究的,性犯罪率和成人用品的普及率,是呈负相关(这点有些类似 av 等)。**并且合理使用成人用品,也可预防和辅助治疗(甚至是主治)一些长期缺少性生活导致的生理 / 心里疾病(**这里咱就不说中国高发的前列腺病等了,大家有兴趣可以搜一下电影《歇斯底里》)。

这里,我在知乎这片以理智和开明著称的宝地,再次呼吁大家,正视成人用品,正视自慰,正视性相关的话题。成人用品不是洪水猛兽,正像性不是洪水猛兽。它像是水,生命所需,没他不行,堵也堵不住。但是也不能让他肆意横行,恶浪滔天。他需要大家的疏导,需要大家共同的建设维护。

先说到这里了,在多说有广告的嫌疑。如果大家有兴趣深入了解相关话题,私信吧。

知乎用户 赵灵均 发表

看这个话题看得心里难受。当你不幸承受了如此巨大的伤害,还有人在争先恐后地吃你的人血馒头。这种现实黑暗得简直令人绝望。

那些无良媒体怎么就不想想,他们 16 岁的时候过着多么天真烂漫的日子,他们亲友家 16 岁的小孩又是如何被百般呵护。想到这些,又怎么忍心,对一个在 16 岁的年纪遭受身心重创的女孩,毫无顾忌地进行二次伤害?

我知道,这世上还是好人居多。可是,就那么一两个坏人,就足以毁掉这个花季女孩了。

举头三尺有神明,坏事做多了,晚上真能安枕?

知乎用户 王小琦​ 发表

希望他进监狱被爆菊 24 年.

知乎用户 The one​ 发表

被害人身体,心理目前已恢复良好!

厉害厉害,说这话的人真的有良心嘛!!!

真的希望能提高量刑,这种人渣死一百次都不足惜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我只想弄死某些键盘侠,这是变态,是精神病,那施暴者应该千刀万剐! 可是那些新闻地下的人说什么了?

要求曝光女孩家的,以免未来有男的沦为接盘侠

讽刺现在女性看不起农村汉,活该当地女孩这样对待

还有说都是彩礼惹的祸

我猜说这些话的人,警察应该好好调查一下,非奸即盗

MMP

还有那些媒体,我想知道单身,彩礼,穷这些为什么要强调,因为这个才犯罪???

祝这些无良媒体人遭横祸!

知乎用户 欧阳 发表

我在想的是…… 如果她没有父母等和她保持联系的人去报警…… 那警察也不会特地去追查……

那很有可能就一直无人知,无人晓了……

那么现实中会有多少和社会连接疏远的人——落入了这样的黑暗之中,永无天日?

细思极恐……

所以在这里有一个启示

第一,不要让你看上去很没有社会连接。

这个一方面是尽量结伴而行

另一方面可能有一些潜在的信号传达,比如装扮上给人的一些感觉,不要太像那种没有社交生活的…… 这样可以降低被不轨之徒盯上的几率。

(这个大家可以多去深想一下,因为我们现实中观察一个人是很立体的,从衣着形象到举手投足是有很多潜在信息供人判断的。这些信息会给人一种 “感觉”——现实中一个人要不要对某人下手做点什么,或者欺负谁之类的,很多时候是凭感觉的……)

第二,保持一些比较固定的、紧密的社会连接。

不一定非得是父母,但至少要有一些比较熟悉的保持联系的人…… 这样万一发生什么意外可以有人发现你不见了,然后帮你报警。

知乎用户 orange 发表

地狱空荡荡,恶魔在人间!!!

支持死刑队 +1 分

然而,按目前媒体披露的案件事实来分析:死刑达不到,无期有点勉强,强奸罪和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情节恶劣,有期徒刑 14 年起步。


事情发生之后,一些媒体的报道,更是让人寒心。

一些媒体在报道中突出 “农村、光棍多年、当地环境” 这些字眼,意图何在?

在过去的许多案件中,总有媒体去 “深度剖析” 犯罪者的犯罪动机,如“上海砍杀小学生事件”、“米脂砍杀学生事件”等等,一些新闻媒体在报道中暗示出 “他的家庭环境太可怜了,社会对他太不公平了” 云云。

新闻媒体在报道中总喜欢夸大 “社会环境”“家庭环境”“社会不公” 等因素对凶手的影响,想 “深化” 自己的文章,提高阅读量,殊不知这样会模糊凶手本身在案件中的影响,还可能激起有类似遭遇环境下的潜在犯罪者的犯罪心理

那些搞错重点的新闻工作者,你们的本职不是审判,不需要你们考虑犯罪量刑的综合因素,更加不能携舆论的压迫来干扰司法审判,你们所做的就是将案件真实地报道出来,让公众知悉,让公众警惕,同时保护受害者的隐私避免她遭受二次伤害。可有些无良媒体将受害者的信息报道的如此详细,也不知是何居心。你们稿子热度一过,开始寻找下一个话题,而受害者需要被指指点点一辈子。“无形之刃,最为致命”!

也希望广大的知友们不要过于热血的上表民意,相信国家的法制相信正义,因为我们是人,有主观情绪,而法律是悬在每个人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客观而又正义,违背法律必将遭受法律的制裁。相信我,中国对于强奸犯的处罚比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刑罚更加严厉。

知乎用户 咯应你们 发表

这件事情本来已经很可怕了,但是更让我觉得可怕的是这个新闻下面的评论

澎湃新闻下面热评第一的热评里,图谋发财这个人在三月二十七日中午还是热评第一,并且当时评论里还有不少支持他的,并且打着 “我们说的卖淫不是拐卖或者强迫卖淫啊~我们说的是自愿的啊”,,,抱歉,没有人会自愿心甘情愿去卖淫。如果你有性癖好,网上的什么找 M 的有的是,只要过程不过分不损害生命健康并且是自愿的,也没人拦着你;如果你缺钱,虽然我不支持不认同,但是现在的拜金二奶也不少。但是卖淫,买卵,买器官,是没有人完完全全 “自愿的”。

晚上我看的这个问题再去那个评论里看,发现支持他的评论已经压到底,他也不再是热评第一,骂他的一大堆,好在还是正常人多。

那个女孩子已经受了那么大的伤害甚至留下一辈子的阴影,在这个评论下面我真是开眼了,,,法律不仅仅是给人一个善恶的底线,更是让人在走投无路的时候告诉你无论如何你不能通过那种方式去解决。外国说的卖淫无罪,也只是说卖淫者不接受法律制裁,对于那些通过女性的身体来谋取利益的人并不通融。

大龄光棍不是靠卖淫合法和绑架别人拯救的,一个村子女的都嫁到外地,,,这村子得是什么样子?

最后,希望那个女孩子以后能过上正常的生活,身体恢复起来,心理也能恢复最好了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受害者的信息是一方面。大家把作案具体细节和之前类似案件的图整出来,也需要注意 copycat crime,就是不怀好意的人也会按图索骥,用类似的方法去施暴。越多的细节越容易出现 copycat。所以那些作案的具体细节比如地道的具体图片还是最好不要发的好。毕竟这么细致的装修图,有技能且愿意花时间的不怀好意者更容易复制。一下是 Wiki 上如何预防 copycat crime 的一段话:

“American cryptozoologist Loren Coleman and author Zeynep Tufekci have suggested that copycat crimes can be prevented through a number of means, including the use of carefully selected, non-sensationalistic language on the part of law enforcement and the media when communicating news of crimes to the public; avoiding the release of both details on the methods of crimes and the name of suspects; avoiding the perpetuation of cliches and stereotypes about criminals and the causes of their behavior; emphasis on the effect of the crimes on the victims and their loved ones; and including protective factors like help lines when publishing stories on such crimes.[11]

内容摘自: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40714141028/http://hammernews.com/copycateffect.htm

知乎用户 玉龙赤杰 发表

这个问题我仔细看了一下,发现高赞的回答基本上都是 19,20 年或者是更早的,然后最新的回答,我除去了那些一眼就知道是营销号的账户识别出来的最新的两个活人的账号是这样的

好吧,只能说社会风气确实在改变。这个按键并没有造成人员死亡,但还是被判处了死刑,只能说他确实没赶上好时候。如果是在现在的话,那么这个事情肯定不会那么一边倒,而是某些性别用这个继续兜售赎罪券,然后男性反击,最后撕逼。

最近这些年我能够明显的感觉到涉及到某个性别的暴力或者是袭击案件同情的评论少了很多,嘲讽的评论多了很多,尤其是之前那个被泼热油毁容的一个♀的,很多人都直接做出梗图来了,完全就是一种地狱笑话和看乐子的态度。

知乎用户 wdy 发表

不管你怎么骂,社会里总是存在这些人。如果靠骂能解决,那么就简单了。

原因很多。

1,有正常生理需求得不到满足,没有经济能力的底层男人。

2,有变态的精神需要得不到满足的,经济能力没问题的男人。

不对症下药,今天骂了他们,明天另一些他们又冒出来了。

对策:

1,减少光棍的数量,引入外籍女子。

2,增加不同地域的单身男女匹配信息,特别是贫困地区,或者是贫困人群。使更多人有机会接触和自己相匹配的异性。

3,对于性服务,不能一概而论。一棒子打死。不但要鼓励,合法化。而且要引导。满足底层男人的性需求。安全高效。同时对于特殊癖好的性需求,也要有发泄管道。允许喜欢特殊性爱的男人有机会用金钱满足自己的要求。

要理智看问题,尽量保护普通大众。堵不如疏。不要闭眼睛说瞎话,唱高调。要解决问题为导向。

知乎用户 Mr.Cash 发表

如果无法死刑,我现在只希望那些监狱里的还有良知的人,等他进去 “好好” 待他

知乎用户 五角场喵叔 发表

只能按法律办事了,另外也别去争论什么中国男多女少是不是伪命题了,中国无论总量是否男多女少,农村大量光棍问题是尾大不掉了。而且你也看不到解决问题的希望。

现在农村光棍问题,除了他们自己有点动力之外,其他的任何方面都无资源,无意愿,无动力,无办法和方案来帮助解决这个问题。

如果光棍多了,解决不了,只能靠严刑峻法和自我保护来解决问题,男的要离开家乡闯荡看看能否出头发财,女的早点去外面好,城市里面安全,机会也多,虽然残酷,但就是事实。

至于有人担心什么社会动乱,基本不可能,哪朝哪代只有吃不饱造反,没听说过没媳妇造反的。

就算有这个可能,那谁来给这些光棍分配媳妇呢,宏观上死局无解,微观上只能个人管好个人。。。。

我看到很多帖子都是教导女性如何保护自己,这是好心没错。但是作为个人安全上考虑,首先的应该是:如果当地治安环境实在差,那应该先想想办法是不是可以出去发展,换一个更加安全的环境是优先考虑的问题。

老话说的好:只有千日做贼,那有千日防贼的,天长日久,总有疏懈的时候,而且你天天提高安全防范等级是要付出很大额外的代价。

所以在宏观上,要改善地区的治安状况,但这里不是个人考虑的范围,个人考虑的是实在当地的治安不理想,那就先走到相对安全点的地方发展。。。。

知乎用户 大菠萝 发表

稍微跑一下

我觉得这种性质的事 并不会随着所谓社会发展,人民素质提高解决

至少短时间是这样

我小学初中时,什么都不懂跟着同学唱编的黄歌跟淫秽词语,到了家一说出口被我爸收拾了一顿,从此再没接触过

初中时同学交流,我前桌一脸坏笑说话,我一脸懵,同桌女生说你说这干啥,他(指我,比周围人小一岁,个子不高)还是个小孩啥都不懂

我现在大学,我那个时候小孩都是那样了,更别说现在的了,上次去我叔家,我堂弟看我看动漫,然后问我哥你看小黄漫不看

尽管看起来跟这个事件没什么关系,但那些走歪路的小孩也可能会复制这样事,事实上男生在教室奸杀女同学也是上过新闻的。

就这现在 B 站一群人对缘某空之类的被封愤愤不平,还说央视用 BGM 却封版权,不排除一些跟风起哄的。

咋的,这东西封是封了,你浏览器是找不到看不了,非要看着弹幕一起交流才觉得自由?

知乎用户 七加柒​ 发表

这个问题在热榜第一已经是第三天了。

我码下这些字的时候,已经是第 2333 个回答了

我接下来的文字很可能让一些女生产生很不好的感觉。

我也不知道这篇回答能有多少个人看到。

但我希望你点进来,不点赞没关系,不感谢也没事,你点举报我都认了。

但麻烦你强忍着心中的不适,看完,一定要看完!

因为我们既然知道了一个错误的存在,那就去一点点的改善。

我一直想着要不要写点什么东西。

本来想着算了吧,知乎上这么多大神,也不差我这个小喽喽。

但看了一圈回答,发现各种回答是越来越陷入一个死循环了。

是。我们必须谴责天朝媒体吃人血馒头这种行为。

也必须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最严厉的处罚。

更要为受害人的未来祈祷和祝福。

但之后呢?

那些下一个 “受害人” 呢?


让我带你走入你从未想象过的暗黑世界吧


人们常常将强奸犯描绘成具有非同寻常性欲的人。

但现实并不是如此,有一份调查指出,大多数进行性犯罪的人,都是因为 “征服感” 这种原始冲动而进行犯罪的。

这些人在一段双方都同意的性活动中是无法得到满足的。

对于这些人而言,“性” 只是声明自己权力的方式而已。

如果受害者不认可他们的设想,这些人就会认为你在挑战其 “权威”。

一般情况下,他们会采取温柔的奉承和操控,或者直接采取武力。

以达到征服的目的。

所以。如果你发现你的性伴侣一点都不在乎你在性行为里的感受。

他不是渣男,他是心理变态。

你可以提醒,但如果无效请你尽早脱身。

所有的犯罪行为都是由一个个可控的日常行为慢慢堆积,然后量变引起质变,最后变成了不可控。


有一点需要确定。

强奸犯并不一定是都憎恨女性的。

也不一定就受到过性剥夺。

甚至有自愿发生关系的性伴侣。

但因为这些人认为自己具有强大的 “人格魅力”。

潜意识里相信他们的目标是想要和自己发生关系的。

所以,只要你 “给机会”,这些人就不会放掉 “机会”。

而且在犯罪被捕后,这些人还会反过来怪罪受害者。

他们会认为,是你对自己有兴趣的,所以自己才会对你产生兴趣。你会报警,只是你害怕受到惩罚。是你背叛了他们。

所以真的别有事没事的 “撩” 什么小哥哥,也别三言两语的就跟你以为熟知的人去一些这个人指定的地方。更别搭乘由这些人驾驶的交通工具。

你永远不知道坐在你对面的,到底是一个 “小哥哥” 还是一个“活禽兽”。

一个你三代血亲外的男人莫名其妙的对你好。

一定是对你有企图。

如果你跟这个人见面不超过三次。

如果你不知道这个人在现实中究竟是什么模样。

那就请你无论这个人给你的承诺或者回报多么有诱惑力,都请你拒绝。

因为不到事实发生,谁都不知道会发生什么。

那就极端一点吧,不会得到固然会有遗憾,但至少不会失去后再后悔

我承认现实中确实有由虚拟变为现实的爱情故事,但大部分不为人知的,都是受害者在经历惨痛遭遇后不愿意说出来的。


今天先写到这吧。明天接着写。

最近失眠,真的不能熬夜了。

我相信每个正常且正直的男生都会有自己喜欢的人。

我也有。

我们都不希望自己喜欢的,在乎的人受到伤害。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FGR4g9 发表

cao cao cao

就想骂。全文畜生代替

知乎看了,去微博看了被囚禁的房子和被救出来时的描述。

最前面: 感谢感谢基层警察们坚持不懈的找女孩,真的不容易,每一天都是煎熬,每一天都是考验,感谢您们的不放弃、不敷衍。

1. 这个事情发生了就是一辈子的伤。好不了!!而且还是在农村,你觉得举家搬迁的概率有多大?!!

我姑且按报道说的: 恢复良好(不想吐槽了!心理评估做了?伤后心理疏导做了?拜托找专业的医生啊!!!)虽然工作人员及时安慰疏导,我想说没用的啊!真的真的,请给小女孩提供长期的专业心理疏导和心理测评

2. 我觉得最大的伤害是随着女孩长大,明白的越多,这个伤害是一次又一次的累加起来。

假如 30 年后(判不了死刑,我只是假设),女孩结婚生孩子,但是她知道那个给她造成一辈子伤害的人出狱。她怎么活啊!(写到这里哭了)畜生畜生!他真的在监狱老死才行,出来就是在逼死女孩啊。

3. 那个澎湃新闻,我想说记者是该把事件完整的呈现在读者面前,慎重又慎重啊。

4 原因: 黑车(偏远地区普遍现象,禁止不了)男女比例,彩礼

我能说都是借口吗?关键还是畜生本身心理问题吧。

花大力气彻底解决这三个问题还不如彻底关闭所有黄色网站,救的女性更多吧。

5. 除了骂,除了惋惜。知乎大神们请告诉我能怎么做?

不想再次有这种事情发生了,不想每次都是这种无力感。

我想做点什么!!我真的想做些事情来帮助女孩!!

知乎用户 Komo​ 发表

前排高赞梳理了很多强奸和非法拘禁的并罚案例。但这次判罚实际没有涉及非法拘禁罪,我提供一点法学讨论。

我认为裁判不涉及非法拘禁罪,是妥当的。在这里,认定牵连犯、从一重罪的认定有合理之处。

牵连犯,是指行为人实施某一犯罪,而其手段行为或者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的情况。各国刑法典大多无牵连犯的规定,规定牵连犯的国家,一般都规定不实行数罪并罚,而是从一重罪处断。中国刑法中没有牵连犯的规定,理论上一般认为对牵连犯不实行数罪并罚,而是从一重罪处断。

最现实主义地看:假如不认牵连犯,去认非法拘禁和强奸并罚,那这个强奸中极其恶劣的加重因素 “筹备 3 年拘禁场所,拘禁 24 天”,就因为已经被非法拘禁罪评价,而不能重复在强奸罪中评价了。

非法拘禁 + 强奸并罚可能比较难上到死刑。但情节恶劣的强奸明确可以。而认定情节恶劣,尽管一般认为重复多次强奸就可以认定情节恶劣,但这种程度的加重情况。与非法拘禁并罚,也未必能上到死刑。把非法拘禁全过程的情节一起加在强奸罪的评价上,无疑能把 “情节恶劣” 的刑责向死刑方向推得更重、更充分。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 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 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 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以上是对法律适用的评价,也是一种现实主义的评价,再看新闻。

【16 岁女生被囚禁性侵 24 天后被警方解救】3 月 25 日,湖南凤凰县检察院通报,50 岁男子龙某合爱好看碟片,心理扭曲,产生了强奸的犯罪动机。2016 年,龙某合在房子里挖地洞,并购买了铁链、人皮面具等作案工具。2019 年 2 月 13 日,龙某合将一 16 岁女生绑至地洞,多次对其性侵。事发 24 天后,警方将女生解救。

如果报道所依据的讯问属实,从始至终,龙某憋着坏水搞了 3 年挖这个囚禁地洞,就是为了实行他的强奸犯罪。由此事实认定方面,也支持强奸罪恶劣情节的法律适用。

接着,在学理的考验方面,强奸(结果行为)其实与非法拘禁(方法行为)也有一定的固定的牵连关系:客观上,要实施强奸,肯定是需要实施身体强制,需要非法强制限制他人自由(实践中立案标准文件能否表示理论上的有效反驳,我保留意见);主观上,龙某也是认为这两者有牵连关系的(见新闻)。

综上,认定牵连犯是合理的。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对于搭顺风车,我有一段和受害者相似的经历,当然可能我比较幸运,最后成功下车了,这件事过去有五年了,但是想想还是后怕。

五年前我正好读高二。

当时我是在临县读的高中,每个月放完假去学校我都会在一个固定的点等大巴,我记得那是一个十字路口,旁边有家小超市,我几乎每次回家或去学校都会去那里买点零食饮料什么的,所以那个老板娘也认识我,有次手机没电了,她还借充电器给我。

那次,我在超市门口等了将近半个小时还没有车过来。

后来,有个货车正好开过来,当时司机隔着车窗和超市老板娘讲了几句,讲了些什么我已经忘记了,但他们应该挺熟,至少认识吧,这也是后来那个司机热情说捎带我一程,我上车的原因之一。

我当时也是 16 岁,以前我一直以为自己懂的挺多的(笑),比如不搭陌生人的车、不吃陌生人的东西、不要和社会上的人玩等等,从小就这样被教育。

所以当那个人说捎带我一程的时候,我首先就是拒绝,而且我和他也不顺路,当时他又对我说,不顺路也没关系他载我去另一个地方会好坐车一点。

其实上他的车之前,我自己在心里做了许多判断(现在想想自己真会自作聪明)

那个司机估计 55 + 的年龄,长的真的很慈祥、很热情,虽然现在我对他的样貌模糊了,但是身上的特点还是记得,因为自己当时就是依据这些特点估计他是个‘’好人‘’。

然后,开着货车,不是老师常常跟我们安全教育里讲的面包车、的士什么的

还有,讲着本地的方言,和超市老板娘认识,以此判断不是外地来的骗子(也是傻,坏人还分本地外地)

后来,就上他车了…

他在车上并没有对我做什么,而是一直找话题和我聊,问我名字、家住哪里、在哪里读书等等…… 然后我也没多想,他问什么我就说什么。

当时聊着聊着就扯到我就读的学校,开始他还说那学校挺好什么的,我也就嗯嗯阿阿的答着,后来他话风就转了,说我学校有女生被外面的人包养,巴拉巴拉。当时心里有点不舒服,但是也不好怎么说,不知道是不是我的沉默让他觉得我并不反感这种行为,于是他说他包养我!

当时整个人都是懵的,特别特别害怕,急的我当时在车上又哭又叫,记得当时坐在副驾驶上拼命跺脚。

估计是当时我表情吓到了,真的是不让我下车就死给你看的那种,他真的停车了。

后来,回到学校,我整个人都还是在发抖,这件事我至今没和我爸妈说起过,怕他们担心。

现在这件事也过去这么久了,我有时候在想他为什么最后放了我。其实人的歪念有时候就是在某一瞬间产生的,那个司机他也就是碰巧路过,然后看到了我,然后就鬼使神差地做了一件他自己都知道不能这样的事,然后看到我最后的反应之后,突然就怕了。当然也是自己幸运,如果对方最后不是怕而是恶从胆生,一不做二不休,我可能就不是现在的我了,这个世界上其实好人多坏人少,但是坏人你一遇到,这辈子,也就没了。

希望这件事教人也教己。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看完众多回答,我感觉我很庆幸自己是一个男孩子。我对回答中的一句话挺有感触的,很多时候不是大环境而是个人因素。看看色情网站就要去强奸,弄个性奴?我年轻的时候天天看,天天自我安慰五六次。但是我感觉我还是正常人啊,夏天在教室里遇到女同学露胸(初中高中的时候,女生对于这方面还不太懂得保护)我都是目光移开,再想看也不能看啊。恶魔跟成长有关系,但是很多性格是天生的,那么多人光棍咋就你一个人处心积虑策划几年搞这个。所以说回来,大环境,色情电影都是诱因或者说是次要因素,你特么是人渣才是真的。

知乎用户 点点头 发表

物理阉割能有吗?对,直接割没麻的那种,打碎也行。

知乎用户 13 月 发表

这让我想起前一阵河南驻马店有一个案例 这还是就在一个城市里 一个妈妈到处贴传单寻找失踪的女儿 这时看到一个长得像她的女儿的人 这才就找到她失踪多年的女儿 而她的女儿此时已经生育了两个孩子了 同时为老头和他的儿子当性奴和妻子 而且这个老头还有老伴 就这样还包庇他们一家人行凶作恶 而这个女孩被找到之时也不过 20 岁…

你知道这个案例里最让人痛心的是哪个吗 就是警察和稀泥 本来这个妈妈去公安局报案 公安局来了一句家庭纠纷 都有小孩了私下里私了吧 不予对那一家人检察定罪 这个受害者女孩的母亲也很绝望 后来求助于媒体 后来才迫不得已查案

小地方有小地方的办案行事伦理风格 很多东西有时候暴露在阳光下比默不作声好太多了 黑暗问题暴露出来才有解决的可能性 就比如提问中的这个女孩很可怜 那个罪犯在全国人民的监督愤恨下或许会能得到一个罪有应得的下场

可是在一些黑暗角落 很多女孩本也在遭受着不为人知的痛苦 还被公权力抹杀了希望 那又是一种多么难言的绝望

很多东西能拿出来谈论见阳光是一件好事 怕就是在黑暗里不断腐朽…

知乎用户 鬼谷子 发表

这个问题是个很沉重的话题。

涉及人的生命权、人身自由权一系列人最基础的权利。而罪犯所剥夺受害者的正是这些最基础的权利。

根源在哪里呢?

男女比例问题?彩礼风俗问题?经济问题?

都不是!

根源是人类的发展让人类对性刺激的敏感度已经越来越低。要想达到因性刺激获得快感需要更大的性刺激。


为什么会这样呢?

人体快感的来源在于多巴胺的传递。

多巴胺(dopamine)是 NA 的前体物质,是下丘脑和脑垂体腺中的一种关键神经递质,中枢神经系统中多巴胺的浓度受精神因素的影响,神经末梢的 GnRH 和多巴胺间存在着轴突联系并相互作用,以及多巴胺有抑制 GnRH 分泌的作用。

中脑的神经元物质多巴胺(Dopamine),则直接影响人们的情绪。从理论上来看,增加这种物质,就能让人兴奋,但是它会令人上瘾。多巴胺在前脑和基底神经节(Basal Ganglia)出现,基底神经节负责处理恐惧的情绪,但由于多巴胺的缘故,取代了恐惧的感觉,因此有很多人的上瘾行为,都是因多巴胺而起的。

人为什么会思想,会有感觉,会对一些事物热烈追求。这些行为某些方面有可能是我们身体内一些化学物质(大分子,小分子)在神经系统中的作用。神经系统包括中枢神经系统和周围神经系统。多巴胺能影响每一个人对事物的欢愉感受。

人的脑中存在著数千亿个神经细胞,人所以能有七情六欲,控制四肢躯体灵活运动,都是由于脑部信息在它们之间传递无阻。然而,神经细胞与神经细胞之间存在间隙,就像两道山崖中的一道缝,讯息要跳过这道缝才能传递过去。

这些神经细胞上突出的小山崖名叫 “突触”(synapse),当信息来到突触,它就会释放出能越过间隙的化学物质,把信息传递开去,这种化学物质名叫 “神经递质”,多巴胺就是其中一种神经递质。

多巴胺的作用是把亢奋和欢愉的信息传递,人们对一些事物上瘾主要是由于它。

多巴胺用于传递快乐感觉,它的接受单位便是多巴胺受体


我们看一下多巴胺受体数量多少与人类满足感的关系。

科学家们通过试验发现,如果人缺少多巴胺的受体,就会抑制兴奋。如:一般身材较胖的人体内都缺少多巴胺受体,他们在接受食物所给的刺激时,往往要比正常人慢。因此,他们需要更多的食物来满足自己对食物的快感。

多巴胺受体的多少和人的遗传基因、生活方式、外界刺激都有一定关联。

我们看一下外界刺激对多巴胺受体的影响。

外界刺激让人体短时间分泌大量多巴胺,多巴胺数量的增多会让受体减少,以保护人体的正常运行。多巴胺受体减少,下次再达到同样的感官比例就必须分泌更多的多巴胺。而外界刺激就必须加大。

我们看一下外部刺激相关的东西。色情影像,也就是罪犯经常观看的色情影像。

现在的色情制品,由于人的快感敏感度越来越低。所以制片方需要提升刺激等级,来不断加大对人体的感官刺激。

可以说人在小时候看个三级片都会感觉浑身燥热,到了中年必须要看重口味的才能满足感官刺激。一样的道理。

日本的伦理系列、欧美的多人系列、中国的自拍系列都是在各有各的特色的同时不断加大刺激力度。在获取这些信息越来越便捷的今天社会,这些对人形成了非常大的心理影响。

试想一下,罪犯可以有资金盖新房子,如果追求普通的性爱方式,其实是有那点经济能力的,为什么非要选择犯罪呢?

我们看一下福建狗场性奴案

福州狗窖性奴案近日宣判 囚禁两女当性奴郭某获刑十年半

河南洛阳性奴案

“洛阳性奴案”: 挖地窖囚禁 6 女子 警方首度披露详情 组图

都是来自官方媒体的权威报道。

两名罪犯均有家室。并非未婚。所以说彩礼风俗问题、男女比例失调问题根本不是此类案件发生的关键。

此类事件的发生完全是人类对于一般性刺激的敏感度越来越低,对于变态的性刺激疯狂的追求所导致的问题。


我们再看一下是施虐性癖造成的原因。

施虐癖与心理因素及环境社会因素有关。

常见症状

对性对象施加心理或躯体性伤害行为、承受性虐待行为。

病因

  仍未发现确切的生物学因素。多年来生物遗传方面研究的结果表明,在大脑和神经系统中,并没有发现与性变态有关特别的化学物质,而激素方面的研究结果始终是矛盾的,无法做出任何结论。

所以看一下心理学因素

  性心理障碍的患者中常常存在不同程度的人格缺陷。

  幼年和早年性心理发展中的挫折或冲突与成年后的性变态有着心理动力学上的因果关系。

  心理因素的造成归根到底是成长造成的,成长与环境和社会因素有关。

  性变态是在成年人生活中持续地表现幼年性欲的成分并以幼年的方式获得满足。

  所以家教是否得当对性变态的形成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性施虐癖是一种反复、强烈的性渴求、想象涉及对性对象施加心理或躯体性伤害行为,以取得性兴奋、性满足,并把它付诸行动,至少持续 6 个月。与之相反,性受虐癖以承受此类伤害或痛苦以获性兴奋或性满足。两者可以单独存在,也可以并存。

这种性的变态行为在世界上广泛存在,无论中外。

清华校花马艺妮找妹子 3p,脖子上戴着狗牌,主人是宋思睿,真会玩!http://m.henan.china.com.cn/latest/2016/0629/2827471_5.shtml

可以说此类案件层出不穷。

在世界上的有些地方已经沦为‘性都’~伦敦。

叙利亚战乱发生后,大批人口贩子向西方国家贩卖妇女。

比特币由于它的去中心化和无法追溯流通的特性,为这类事件起到了一定推波助澜的作用。

对于中国此类群体来说,其实大量存在。

这是我刚刚截图的一个论坛的发布内容。

对于这类人群来说,普通的性刺激已经不能满足其需要。他们所追求的是一种另类的更强的刺激。

而他们大多成长经历中受到了各种挫折。各种的无能为力演化成一种心理扭曲。而色情小说、色情影像让他们唤醒了这种内心的潜在意识。所以开始追求这种刺激。

而走上犯罪的的人,要么是程度极其严重,要么是现实中无法通过其他途径来获取这种刺激。所以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试想一下,在中国古代和异性对视一眼都会心驰神往,久久不能入睡。拉个手就要为之守节终身。而现在各种刺激的不断加重,人在这条路上已经越走越远。。。。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自己解决生理问题的男生都是天使啊。

知乎用户 水晶菠萝 发表

只是想要告诫女生无论何时何地都要保护自己。

类似的事情之前也有过,就是在网上爆发轩然大波的洛阳性奴案,嫌疑人作案时间长达两年!

爆出来的只是冰山一角,没有报道出来的呢,就这样安静的发生在中国的 960 万平方公里的大地之上。

大半个中国,什么都在发生:火山在喷,河流在枯 / 一些不被关心的政治犯和流民 / 一路在枪口的麋鹿和丹顶鹤

犯罪分子有些真的是天生的,我亲姐的两孩子,性格天差地别,一个绵软善良恍若女娇娥,另一个撵鸡骂狗,搞恶作剧,小小年纪透着一股未知世事的残忍,天生的小惹祸精。龙生九子,各不相同。何况 14 亿同胞之间。也许在你身边就潜伏着一个完美犯罪者

不要听信营销号说的 “我可以骚,你不能扰”。这句话有一个大大大大前提,那就是上前 “骚扰的都是讲理的男性”,只有在这种情况下你才能够像个高傲的公主一样说出 “我说 no 就是 no”,然后潇洒地甩头走开。

要知道打定主意犯罪分子可不会跟你讲道理。当他把你拖进小树林伏在你身上喘息骂你骚浪贱的时候,你是无力地反抗还是义正言辞的反驳道 “你这是对女性的歧视!”

对,你说的对,但那又怎样,一切都没有意义,伤害已经造成,注定没有改变的机会。

我们人作为群居动物,让渡了部分自由,以此获得最大限度的需求就注定面对大大小小不可控的风险,我们不能为了绝对安全把自己锁死在金丝鸟笼中,我们只能最大限度的降低风险。

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夜晚避免出现在人迹罕至的地方,最好有男性友人陪同,不接受陌生人莫名出现的好意

知乎用户 弦言碎雨 发表

社会风气变坏后,风险将随机的降临在任意成员身上,谁也别想逃离。

知乎用户 溪山君 发表

每次看到这种事情的时候,更多的不是去深入作案人员的心理扭曲或者法律的严与宽。其实这都不是重点,不论是有期,还是死刑,该发生的都已经发生了。

我们总是习惯在坏人身上找原因,他不该如何如何,他人性扭曲怎样怎样。坏人就是坏人,你还指望坏人会因为知道自己是坏人而选择不当坏人吗。

所以我更习惯在好人的一方面找原因。

就是现在太多女生,安全意识淡泊。

我遇到太多太多女生,从普通专科学校,到 211 本科。觉得大家都喜欢坐黑车,对于我这种从来不坐黑车,连大白天没有车也不去坐黑车的人她们无法理解。她们总是觉得这世界很安全,黑车比出租还好,连上车都看不出来司机因为她们好看各种调戏和她们谈在学校有没有男友,是不是经常出去开房这些,很多女生还开开心心的看不出对方就是一色狼,开开心心的和人聊,甚至留电话,或者如何。一个女生敢坐黑车,黑车上敢坐副驾驶,坐副驾驶敢傻子一样不停的和人聊,暴漏出自己的性格和各种情况,从来不想会不安全。

我和很多女生说过不要坐黑车,可是大多人都说行了,黑车有什么,哪有那么多坏人,你一个男生居然还怕这怕那。要么说,我和别人一起坐的,又不自己,能怎么样。所以啊,她们敢大半夜一个人出去玩在校门口打黑车,敢坐黑摩的走那种山路十八弯的大山路。不会想过路上就算不会被抢,也可能会出现意外,当然这些意外我看的太多了,因为路是 150 度这种大弯,摔的开颅等着钱救命,可是一个黑车司机连一万都拿不出来。遇过师妹晚上打黑车回学校,司机一直怂恿着拉到酒店休息一下,吓的快哭了一直打电话给同学,却也不敢说自己的处境,只是叫去校门口接她。大半夜上车我从来都或者白天也会看一下车牌,其实就是一扫的片刻就够了,但是没人去做,以至于发生危险都不知道你在哪个车上。

每次拿这种例子给女生讲,本来你说坐黑车不安全,没说两句,她们就不耐烦了说恩好好,我知道了,坐黑车危险。一副你这个人真是的,你说的都对,却心里还是觉得坐黑车没事。或者你把各种案例都给她看了,还会说,这种事哪有那么多,难道满大街跑黑车的都是坏人吗。

其实很想说,这种事,一辈子遇上一次,就足够你哭都没地方哭了,这是一种不可逆的。一年坐黑车 100 次,20 年 2000 次,如果有一次,那么就是 1/2000 分之一,如果 10 个人里有一个,就是二万分之一,这个概率已经很大了,别觉得万分之一很小,你遇不到。

又或者,女生和你说正规出租车也一样有坏人。是的,但是两个群体中,概率高的还是无任何管理的黑车团体。

与此类似的还有随便的约会出去见陌生人,虽然口上说只是见个面。可是却真的敢喝对方给带的水,真的敢水喝到一半的时候上卫生间回来继续喝,总是觉得一个人,一眼就能看清。其实坏人永远都不能一眼就看出来的,或者比好人还好人。或者是找工作的时候能去什么 69 同城,走集网等,你们可知上面连骗子都能发招聘,为何连正规一定的 62job 和前程没忧不去呢。

每天关心的从来都是娱乐圈的事情,谁离了,谁生了,谁出轨了都清楚;或者哪个同学喜欢哪个同学,哪个人表白了,被拒了,哪个人男朋友给对方买什么了比谁都愿意知道。可是连国家发生的大事可能过了好几年都不知道,关于省内市里哪里出了什么事从来都不知道。

有人以为觉得把闯红灯被撞的视频发到网上会有很多人守规则,把拐卖的事情发到网上会有很多人加强安全意识,我一直觉得不容乐观。因为那些闯红灯的,不好好看孩子,各种坐黑车的,怎么可能会看这种无聊的新闻和案例。什么法制栏目,什么财经,她们怎么会关注去。她们喜欢的更多的内容都是从抖音、快手上来的,哪怕遇到个骑猪的,都疯叫着好帅,好好玩吗。

对于此案的小女生,的确让人痛心。年龄也很小,的确还不太了解社会。但是其实家人,估计平时也在坐黑车,在各种如此生活。我不相信家长要是从来不坐,孩子长大了会敢轻松的拦一辆车上去。

这世界需要小心谨慎,不要为了两块钱的玩艺去扫街上的二维码;不要为了几块钱的红包去网上回答问题;不要因为 2 块钱的东西去各种拉好友进群,难道我们真的穷不起了需要那两块钱吗。也别发那些砍一刀,点个赞拼东西,我们真的不至于为了几块钱去做这些可能以后将我们卖了的事情。

提高安全意识,切勿较真,路都是自己的,你我各不相干。

知乎用户 吉律师在南通​​ 发表

犯罪永远不可能停止。法律越健全,犯罪手段越精密。

在我国,出于性需求的目的而进行的犯罪发生率很高,本案的性质尤其恶劣,龙某和以强奸为目的,以拘禁为手段,“享受” 了一段时间的 “惬意”,但他枉顾人伦,丝毫不在乎受害者,从新闻中看到的图片显示,龙某和只是把少女当做满足性需求的工具。铁链、饼干屑、卫生纸,他让女孩活着,使她能够持续不断地进行 “服务”。

十六岁的花季少女,猥琐的中年男人,如果没有坐上这一辆通往无尽黑暗的车,那么女孩仍然能在天真烂漫的道路上成长,她的人生不会经历这样的弯道。

她的家庭遭受重创,她的父母心急如焚,连续地夜不能寐,精心培养的女孩受到了范性伤害,她从此或许会害怕男性,或许会恐惧周围人探究的目光。

刚被套上枷锁的时候,她渴望有一束光,或许明天他们就能找到我了。

第二天,好黑啊。那个人终于走了,他怎么可以做这样的事! 昨天那里应该有监控吧,一定要在他回来之前找到我,拜托了!

第三天,怎么办?真的忍不下去了,我不想这样啊!他凭什么这么做! 为什么世界上会有这样的人! 我求求他吧,人都是善良的啊。

第四天,他们没有来。再忍忍吧,只要再忍受一次,他们就会找到的。

后来,他们还是没有来。她眼里的光消失了,好想回家,想爸爸妈妈,想出去啊,什么时候才能结束呢。多少天啦,数不清了,那个人又来了,怎么办。就这样死掉吧。我明明可以好好地上学,放学了可以坐公交车回家,晚上一边看电视一边吃着妈妈做的饭菜,得把作业做完,如果让我出去的话,我愿意一辈子都做作业,我愿意做任何我不想做的事,只要不这样就好啦。

很多媒体会抓住这一事件,这件事确实很有价值,可以说是具有社会意义的,它可以再次唤起大众对于女性安全以及未成年人安全的关注,它作为恶性事件也可以产生好的影响。

网友总说媒体,你们别再去采访那些受害者家人啦,等受害者家人都采访出来再说吧,或许他们愿意通过媒体为自己伸张正义,愿意通过新闻告知这个社会,我们并不害怕,我们也不会沉浸在伤痛之中,我们勇敢地站出来了,我们想告诉那些正在经历苦难的孩子,别害怕,我们永远在奋斗,我们会走过这一槛。某种程度上,这是好事,这会让孩子觉得,有很多人和她并肩战斗。好好报道,做正面报道,做正义的新闻,做出价值。

女孩,我想告诉你,这不过是人生的一个插曲啊,别被它打败了,它一点也不可怕。你是幸运的,你活下来了,好好地过完这一段,再去过接下来的人生吧。不要像他们说的那样,像乌龟一样躲起来的话,你就再难把头伸出壳了。人生那么精彩,你还有好多事没有做呢,好好去享受吧。你一定会活的比原来更好的。接下来,一定要加油啊。

知乎用户 八斤 发表

快一年了,今天才看到恶魔判了死刑。与此同时,n 号房的事正沸沸扬扬。

类似的事一直在发生,从未停止过。

她们都是被囚禁的少女,但当加害者变成一个庞大的群体时,又会是怎样一个结果呢。


《小红的宣言》

老师说起这个新闻的时候,小红听得很认真,她的背挺得直直的,双手也乖巧地搭在桌前。按理说她已经三年级了,不再是一二年级的小朋友,可以坐得随意些了,不过她想做一个好孩子,所以对自己格外严格。

老师表情严肃,这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教育局下令让各个学校都加强安全教育。

小红听得很认真,但还是不太明白,于是她举起了小手。

“老师,请问性侵是什么意思?” 小红盯着老师,眼睛睁得大大的。

“呃…… 这个……” 没想到一向乖巧的小红突然提出这个问题,老师有些慌张,不知该怎么解释。

这时后排的一个男生抢答了:“性侵就是强奸!”

他的抢答引发了其他几个男生的哄笑,女生们有的茫然,有的涨红了脸,有的露出了嫌恶的表情。小红还是呆呆的:强奸又是什么意思?

教室里乱成一团,老师生气了:“安静!总之…… 性侵就是一种伤害,很可怕的伤害!所以女孩子们放学之后不要在外面逗留,赶紧回家,爸爸妈妈有空的话,最好亲自接送。”

“男孩子就不怕伤害吗?” 小红又提问了。

老师顿了顿:” 男生放了学也赶紧回家!好了,记住我说的话,现在开始上课……“

下课后,小青凑到了小红身边。小青是小红的好朋友,家里管得松,在这学期还拥有了个人专属的手机,平时经常上网,朋友中数她懂的最多。

小青轻轻拍了拍她:” 你怎么还什么都不懂啊!我们都三年级了,不是小孩子了好吗!“

见小红还是迷迷糊糊的,小青故作老成地叹了一口气,接着掏出手机,点开了”16 岁少女被囚禁地洞性侵 24 天 “的新闻贴。

” 老师太轻描淡写了,这可是个大新闻!“小青撇了撇嘴。

周围的女同学闻言也好奇地凑过来,围成了一圈。

看着看着,大家都皱紧了眉头。不管是”变态、囚禁、强奸 “这些词,还是” 不见阳光的地洞 “和” 狰狞铁链“的照片,对于这些小女孩来说,都过于强烈了。

小青突然有了一种作为前辈的责任感,一本正经地告诫道:” 这个世界是很可怕的,你们呐,要学会保护自己才行啊!“

接下来的几天小红一直闷闷不乐,吃饭时也心不在焉。妈妈温柔地问她怎么了,可是小红不知道该怎么说。她突然对这个世界产生了恐惧,这是之前从未有过的。她很害怕自己也被人侵犯,关在地洞里被一根铁链拴上,可是她觉得这有些难以启齿,最终只能摇摇头。

晚上,小红躺在自己小小的床上。屋里熄了灯,伸手不见五指。小红又一次想起了那个肮脏、黑暗的地洞,一股无名的恐惧压得她喘不过气来。她已经好几晚没能睡好了。

” 不行,我不能这样坐以待毙了!“坐以待毙是她新学会的词,这是她第一次运用。

半夜,小红溜进书房打开了电脑。

第二天,小红照常上学,神采奕奕,她终于不再感到恐惧,步子也轻快起来。小青看到她后,也朝她挤了挤眼睛:” 我看到你的宣言了,不错嘛,挺酷的!“

其他的女同学也纷纷表示小红的宣言很棒,还有人开始效仿。

很快,小红的宣言传遍了整个年级。最终,学校也知道了。

” 请三年级一班的小红同学到办公室来一趟!“广播响起的时候,所有同学都惊喜地望向小红,学校也要表扬小红吗?小红有些害羞,在众人的注视中走出了教室。

” 小红,这个宣言是你写的吗?“校长点开一张截图,问道。

” 是的,校长先生。“小红扬着头,语气中有一丝小骄傲。

” 啪!“校长的手重重拍到桌上,小红僵住了。

” 写的什么东西!喊打喊杀的像什么话!“校长生气了,双眼发红,盯着截图上的一串字——如果谁敢侵犯小红,小红三天之内就会杀了他!

这是小红的个性签名,几天前的夜晚,小红敲下了这串字,还郑重地加上了感叹号。

小红愣在原地,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

“删掉它。” 校长做出了指示。

“不!” 这是小红第一次忤逆师长。她也不想,可是她不想删掉自己的宣言,这是一份警告,也是一份威胁,更是她的定心丸和护身符。

老师赶来调和:“小红啊,删掉吧,不然学校也保不了你。” 但是小红态度坚决。

三天之后,小红被送上了法庭。

小红独自站在被告席上,法官坐在高高的审判台上,眯着眼睛打量她。

“这是你写的吗?”

“是的,法官大人。” 小红有些拘谨,这是她第一次上法庭。

“这么说,你想杀人?!” 法官突然提高了音量。

“呃,如果有人侵犯我的话……” 小红思索着该怎么回答。

“有人侵犯你,你就能杀人了吗?这是犯法的!” 法官吹胡子瞪眼。

“可是妈妈说过我很珍贵!” 小红抬起头,眼睛亮晶晶的。

“你珍贵,别人就不珍贵了吗?人家只是侵犯了你,你就想杀人,这公平吗?” 法官反问道。

“可是我警告过了,如果他觉得不公平的话,就…… 就别来惹我啊!” 小红也有些生气了,小脸涨得通红。

“如果有人侵犯了你,法律会做出公正的判决。” 法官缓和了语气,似乎想劝服这个小姑娘。

“可是…… 这是我的身体,这是我自己的规则。” 小红开始有些磕巴,她之前没有想这么多。

律师突然起身,走到了小红的面前。

“如果谁踩我一脚,我就杀了他,这可以吗?” 律师平静地问道。

小红摇了摇头:“不可以,可是这不一样,不一样!” 她有些着急。

“有什么不一样?” 律师继续问道。

“如果是不小心的,那就没关系。” 可是侵犯的话肯定就是故意的吧,小红暗暗想到。

“如果他故意踩我一脚,我可以杀了他吗?”

小红沉默了。

律师露出满意的笑容:” 你看,不可以吧?所以你……“

” 可以!“小红打断了律师的话,情绪有些激动:” 如果别人踩了我一脚,我不会杀他,因为我的规则不是这样。可是如果这是你的规则,你警告过了,那么我就不会来踩你的脚!如果我非要来踩你的脚,那就要付出代价!“

律师一时语塞,法官拍了拍桌子:” 肃静!“

” 你不可以自己制定规则。“法官说道。

” 为什么!这是我自己的身体!我自己的生命!我自己的人生!“小红几乎是在尖叫,眼泪也夺眶而出。

” 因为每个人都有一套规则的话,会很混乱,很复杂。那这些规则就都没有意义了。“法官叹了一口气。

小红在法庭上号啕大哭,谁都劝不住。

法官有一丝不忍,但最终还是收敛了情绪,问了最后一个问题:

” 不管怎么样,你都要杀了他吗?“

” 对,我会杀了他。“小红抽噎道,眼神决绝。

小红还是被关进了监狱。在那里她看到了另一个女孩,女孩浑身都是伤痕,已经看不出本来的面貌。

” 喂,你是为什么被关进来的啊?“女孩碰了碰小红。

” 因为我想杀人。“

” 你杀了吗?“

” 还没有。“

” 那你想杀的是谁啊?“

” 我也不知道。“

女孩不知该怎么接话,沉默半晌,又问道:

” 喂,你是真的想杀人吗?“

小红木木地看着前方,眼中已经失去了光彩。

“不,其实我一点也不想。”

知乎用户 凌曦云上 发表

有些人,脱下裤子撸的时候管你淫如魔都可以,但穿上裤子后,还请好好的当个人

知乎用户 海师兄 发表

首先,我的角度与高票不同。

高票多是指责某些 “新闻” 为争点击,博热度而刻意、恶意夸大事实本身。

高票还多是愤恨该犯罪嫌疑人,恨不得亲自手刃这畜生,以解心头之恨。

我的角度较为特殊,因为某种程度上讲,我也具有某些犯罪动机! 下分说之。

①“法能刑人,而不能使人廉”

还记得前段时间的热门话题 “素媛” 么?

根据现行的法律,不出意外,其原型罪犯不久便可出狱,而种种迹象表示,他很有可能继续犯罪!

所以有很多人呼吁,韩国应加大惩处力度,这种人要么枪毙,要么无期,不能放出来祸害人间。

举这个例子,是为了说**这其实不是关多少年?关多长多短的问题,也不是废不废死刑的问题。**而是说:“法能刑人,而不能使人廉

法能刑人,能杀人,但不能使人廉,使人仁。

那什么可以呢? 教育可以。

教育也可作教化之意理解。

今之人缺教化已经很久了。

教育简单可分为四种:

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宗族教育。

最小的是家教,最大的是宗教。

其实都是教化用的。至于教化的好不好,有没有效果,这个就互为因果了。这里不过多作细讲。

所以,时至今日,我们经济发展起来了的今天,已经慢慢在搞软实力文化了。

②犯罪动机

为什么我要说我也有这种犯罪动机呢?

因为我自身存有陋习,初中时看小黄书,sy 对我影响甚深甚大。

闲暇无聊之时,也会有这种恶的种子,只是没有发芽结果罢。

身边的同学大概不知道我有这陋习,有这龌蹉不堪的念头吧。

善欲人见,不是真善。

恶恐人知,便是大恶。

便不打算匿名了,反正也没人知道,嘿嘿。

对了,还有一个很值得分享的是:

我见到有些女孩子,起的不是色心,反而生的是敬畏心,赞叹心。

这是我在抖音上刷到的,小女孩好童真啊,好萌啊,真的,有时躁动浮躁的心见到后就会很清净惹。

这是我在学校食堂碰到的,最喜小儿无奈,

希望我能慢慢回到小时候的那种童真无邪,而不是后来的这种欲望甚重,以致于变成魔鬼。我是很善良的,其实。小时候放牛,我都会把牛绳垂放着,而不是蹦着,因为我怕牛的鼻子被我拉痛。

这是小学时候的我。

最后,我希望我能好好学习,能改过修善,

能利益众生。

当然我也希望这对看到这的你能有一些思考。

以上。

知乎用户 风琴法师 发表

清朝的时候流放一个人到边疆要 100 两银子,而一家人一年的生活费也就是几两银子。事实上,这些发配边疆的人不仅没有改过自新,反而聚集在一起,甚至很多和当时的外国政权勾结,变成了反政府力量。所以清朝腐朽,落后,黑暗。

我们现在越来越 “人道” 了,愿意给罪犯投入大量的金钱,囚禁起来,管吃管住,还得照顾身体健康。

有的时候可能还是需要核算一下成本,不是吗?

知乎用户 路口大爷 发表

知乎上有个问题很火,你为什么支持死刑,我不但支持死刑,我还希望把古代那些酷刑给这些不是人的东西用上

知乎用户 臧大为 发表

40 年计生把男女比例严重的搞坏了。根据预测,2020 中国光棍将有 3000 万,2030 年 5000 万光棍。大保健又不允许,没有发泄管道,恐将演变成严重的社会问题。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应对,今后此类事件怕是只多不少。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求求大家,投诉一下这些人吧!

知乎用户 千叶名产大老师 发表

记者说得不是男女比例的问题,是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的问题,城市消化了农村女性,却留下了农村老人和男性,这是需要直面的问题

法律和规章制度的根本目的就是保障大家的权益和社会的稳定,当社会结构剥夺了人的基本需求,特别是这些人还不在少数时,那就很危险了,确实值得关注

你能站在制高点上抨击别人是因为你拥有他没有的,你有教育资源,不愁吃穿,反过来想想当制度逼得你吃不起饭的时候,你会乖乖选择饿死么?知识改变命运?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不好意思前面说了,教育资源已经没有了。

我说这些不是替罪犯辩护,而是感到担忧和不安,因为这些人不在少数,潜在威胁很大,真的希望这个问题能引起高度重视

知乎用户 青羽 发表

死刑都是对这些垃圾仁慈了!

呼吁出个酷刑招待强奸犯,拿狼牙棒给这些垃圾的菊花钻研个半年再死刑吧!

不然学学新加坡的鞭刑,给这些强奸犯上刑也是好的。

之前太情绪化了。今天来补充一些。

希望这位少女的父母能够重视少女的心理健康,会坚持带女孩去做心理治疗。

被性侵和性虐待,这其中的心理阴影需要至少好几年甚至更长的几十年的时间才能走出来。

如何去面对身边人的目光?

她去医院做心理治疗的时候,人家不明白内情的会怎么想她?以为她有精神病比如精神分裂?她身边的那些公众是否分得清这两种的区别?

女孩以后谈恋爱了,她会否担忧她男友的家人不能接受她?她结婚以后,婆家人会不会因此而看不起她?

人家恋爱去看电影,她会否有忌讳?从此不能看那些电影里被强奸被虐待,女人女孩尖叫的画面?

她怀孕以后,荷尔蒙分泌旺盛各种不能预测。在脆弱的时候会不会特别容易想起以前被性侵虐待那些不好的回忆,会不会回到她的梦里攻击她?

她生子以后,抱着孩子,心里会想以后要不要向孩子坦白自己被性侵虐待过?

也许她不需要的是公众同情的眼光,因为这些对她来说没有真正帮助。

**少女她需要的是公众对她的包容,能够给她一个机会,**一个和没有被性侵过的人,同样平等被温柔对待的机会。比如,如果以后这女孩跟你的儿子谈恋爱了,你能够接受她吗?还是会说不能接受?你会善待她吗?如果她是你的员工,你不明白在她的身上发生过什么事情。有一天她来告诉你说 “对不起老板,最近我的情绪很不稳定,状态不好。我想要请假。” 其实她是请假做心理治疗巩固自己,你会对她有什么样的反应?你能够理解她,并且相信她吗?(其实如果给性侵受害者足够的信任,她们也会努力的回报你的信任,工作出色的。)

如果她以后是你的女友,希望你在她需要请假去做心理治疗,度过那段情绪有些不稳定的时候,给她多一些关怀。并且要相信她,她肯定也能证明给你看,她其实也能做得很好。哪怕她曾经被恶意的伤害过,也许她需要花很长的时间再去找回那个以前会放心信任别人和对别人善意的自己。也许她会对自己极度不自信,自卑,敏感多疑,情绪非常的不稳定。你可能感到无所适从,觉得无论怎么做都无法让一个抑郁的女孩开心,无法让她明白,你很爱她。或者你觉得不开心,因为她在质疑你对她的爱。这个其实也有可能表面上看起来她是在质疑你对她的爱,对你不够信任,但是其实她是在质疑自己,怀疑自己没有那么幸运能够得到你全部的爱。

还有我要说的是,一个有过心理创伤,得了抑郁症或者 PTSD 的女孩并不等于她不能做一个好妈妈和好妻子!也不代表她不能教养出健康快乐的孩子。

她需要的是一些机会,有时候也许会需要公众对她温柔和一些帮助。只要给这少女足够多的帮助和机会,她迟早能够找到自己走出心理阴影的方法。她会证明给你看,哪怕有过心理创伤,她也依然有爱人的能力,可以回馈满满的爱给你,给社会。她会是一个好女孩,好女友,好妻子,好妈妈,好员工,好的公民。她也能够和普通人一样,过上一个幸福的好日子。

**要做到这些,只靠法律的惩罚还她一个公道,是不够的。只靠媒体和邻居不暴露少女她的私隐去保护她,也是不够的。她也不能只靠父母的爱与保护。毕竟她迟早要走出安全的家里,走进社会里,去寻找另一半,寻找志同道合的好朋友,去寻找自己在社会上的定位。**长大以后,她会觉得自己跟身边的人格格不入吗?(比如她有时候会有些害怕一些举止比较轻佻的男同事,但是有时候却没有过度敏感的反应,身边不明白她过去的同事也许会因此觉得她的态度和行为有些怪异??)还是她被包容接受,被社会的温柔和善良包容着的”。她得在社会里找到自己做人的价值。

而且她以后也会带着她的孩子一起去探索这个社会,再次定位自己在社会上的自我价值。

而你们呢?你们这些社会上的人,会愿意给她这样的包容和机会吗?让她重新找回过去那个会笑,会爱人,会信任的自己,在社会上体现出自己真正的价值,再度发散出属于自己的明亮与光芒。

知乎用户 江枫​​ 发表

目前,被害人身体、心理均恢复良好?

换成是谁,可以这么快恢复良好的?

为什么非要用这样一种说辞?

知乎用户 runner time 发表

我早就说了,咱们国家的问题要不是一直压着,只会比美国更严重。

你们老说美国脏乱差,那是因为美国人可以表达自己的诉求,该解压的都解压了,解压不了的才会出几个变态,而咱们都是各种压抑着,指不定就爆个大案子。

有人又说,洛阳性奴那案子犯案的生活条件也不错,只能说是人渣终究是人渣。唉,你自己想想,咱们国家的中产垃圾不垃圾?为什么垃圾?还不是没点政治地位。你说时间长了,能不扭曲么?可不就搞点刺激的事情干干么?

所以,重点是怎么排解压力,而不是压抑,以至于最后爆发。

有人问我政治地位有什么用,又有什么关系。

人如果长期处于不被当作人看待的情况下,自己也就不会把别人当成人。政治地位有什么用?最起码别人把你当人看,你也就不会太出格。

如果这个环境得不到改善,这种泯灭人性的事情只会一再发生,死刑都无法震慑。

知乎用户 M3 小蘑菇 发表

把罪犯五花大绑,交给受害少女家里的男性亲属,保管当地今后二十年里不会再有这样的事发生

知乎用户 Gene lowe 发表

没什么好说的,只想看到无期或者死刑

知乎用户 流浪的紫鸢尾 发表

中国 1600 万底层光棍无处发泄的性欲每时每地都可能是个定时炸弹。特别是中国封建男权社会传统糟粕文化中重男轻女、物化女性的观念依然在下层男性的意识里依然广泛存在并强烈。从这一点上来讲,中国和印度确有相似之处。而泛滥的具有一定变态倾向的色情制品则是这一欲望膨胀爆炸的催化剂。

越是文化修养低下的人,越缺乏自我控制的能力哪怕表面自制,因而人性的阴暗面越暴露得赤裸丑恶。至于那些高智商高权位又表面极度自控者的变态犯罪姑且不论,其则是更为可怕的。人性是复杂的,在无法填补的欲壑面前,道德和法令其实很脆弱。天使和魔鬼、善良和邪恶,往往是一念之间。毕竟有些人为了满足自己无法满足的欲望,即便知道满足过后会面临死亡都无所畏惧。去年温州强奸杀害 20 岁少女的滴滴司机,他在犯罪时未必未曾考虑过后果。而事件发生后某些本来抱有不良动机的而从事网约车行业的男司机,甚至还可以继续意淫罹难女孩,有 “这女的这么年轻漂亮,那兄弟一定爽了”“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同样是真真切切活在人间世,食着烟火气的人,你永远也不知道有的人人性的下限是有多低劣、变态和肮脏。

社会心理学认为 “人都是情景中的生物”,在面对群体时,因为忌惮群体的道德力量,故而人意识里的某些恶念能被压抑;而一旦暂时脱离群体的视线,人的恶念失去管束,那么则很容易失控。群体的道德力量在个人面前是强大的,个人的道德力量在个人的欲望面前是脆弱的。

“什么是人,欲望满身” 有些恶本源于人性的欲望本身。一旦失去环境的压抑,便可能会失控。

我们永远不要以最坏的恶意去揣度任何人,但同时也要有最坏的准备。绝大多数人在白天都是天使,而这里面的少数人晚上就可能变身恶魔。人一旦伪善起来,连他自己都毋庸置疑。谁能想到一个看起来面目和善的大爷,竟然是这样一个实施性变态犯罪的罪犯。他的犯罪行为之所以实施和得逞,也是公众视线的失视和其个人道德的软弱的原因。牺牲一小部分次要的个人隐私,保障公众视线的监督力和个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天网无疑是最有效的。

荀子讲:“化善起伪”,只有我们构建一种健康的科学的性文化和一个良性的阳光的 “性环境”,才能最大限度地引导每个社会成员树立正确的性观念,抑制和降低此类性犯罪的发生。越避讳越忽视,性犯罪的温床便越大越活跃。

我们在这不仅仅要血批严惩该罪犯、并向受害女孩的心理和隐私表示同情和保护,更应该思考的是:

一、性教育在中国何时真正普及?令人遗憾的是,今天的绝大部分中国人依然 “谈性色变”,总觉得性是什么不好的事情。从杭州小学性教育课本被缺乏科学意识的家长认为尺度太大少儿不宜而被家长要求退回;性学研究的教授被泼粪、后继无人等事件便可见一斑。 没有性教育,又何谈性安全和性的自我保护?没有性教育,青少年萌动的性冲动可能会由于缺乏正确的引导、和被错误压抑因而走向不正当的探索发泄的道路,从而埋下性变态和性犯罪的种子。与其说这是文化传统的保守持重的态度和特色,倒不如说是文化心理的盲目和滞后。

二、色情制品如何过滤分级?色情的不一定是坏的,坏的应当是明显变态且事实有损受众身心健康的。美国的色情制品合法发售,但是有严格的分级和检查制度。完全禁止色情制品的流传并一概贯上 “黄毒”,无疑是简单盲目的一刀切的做法,只是治标不治本。搜索引擎可以过滤屏蔽,而众多地下网站和论坛却难以查处。往往越查越多,越禁越猖獗。毕竟人都有正常的性欲望。无法从常态来源的色情制品中得到心理满足和性经验,只能求助于许多灰色途径。而这些途径受倒性变态和性犯罪文化影响的概率极高,难免不会对受众的性心理塑造有潜移默化的影响,从而导致错误的模仿行为。

三、是否应当建立一个现代的文明的平等的性职业制度?不是要赞同单纯以金钱为母的性交易的合法化,而是在维护公序良俗的前提下,我们是否可以尝试引入类似美国的 “性爱治疗师” 等职业?与心理医生配合引导和治疗常态的性变态症状与性心理障碍问题。以免性变态倾向和性心理障碍者因此有损个人的身心健康甚至走上性犯罪之路危害他人的身心健康。

性变态不可怕。弗洛伊德认为性变态是人的正常现象,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一定的性变态倾向,一个完全没有性变态倾向的人反而是值得怀疑和不正常的。关键在于我们怎么合理地去引导。

而比性变态更可怕的恰恰是愚昧和盲从。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两张图 自己看吧 我也是本地人 文采不好见谅

据大家所了解 我国在不断的强大 对于贪污腐败的现象也在严打 可是事实却是还有大部分地方官匪勾结 其实每天每个地方都有类似的这种事情发生 为什么不报道?因为会引起社会恐慌 我国安全情况的的确确比国外好很多 可是还是有犯罪事件发生 每天都有 女孩子在外一定要注意安全 现在 mi 药容易买 gun 也有地方出售 希望国家加大力度!

国家越来越强大 政策也不断的改变尤其近几年精准扶贫政策 起初都是直接给钱 后来带的是思想上的扶贫 可是大部分人好吃懒做 便总有人被扶贫不起来 还得加大我国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其实报道出来让各个地方知道影响对于这个女孩来说是巨大的 不要相信新闻文末受害人心里身体健康恢复良好 这是不可能的 24 天一辈子的影响

凤凰旅游业越来越不景气

希望大家注意安全!

知乎用户 nanana 发表

我是学新闻专业,去实习过因而我要跨专业考研,为了自己的利益争头条也好博眼球也罢,把作案过程受害人一切信息都爆出来,然后颠倒黑白,丢失了职业道德也丧失了做人的准则,我们大家要的是这个事件的最后处理结果,至于作案过程、犯罪人背景动机我们简单了解一下,难道他可怜吗? 让我们去同情他原谅他吗? 彩礼多娶不上媳妇迫使他犯罪吗? 自己有能耐弄这么大一个地窖酝酿犯罪而不去好好打工赚钱娶媳妇,典型死变态,媒体说那么多背景是在干嘛!

还有被害人的信息,检察院公安局去了解一下以便处理案件就行了,媒体人报道那么多干嘛,恨不得把受害人带到人们面前让人好好仔细看一番!恨不得宣告全世界告诉大家这个人就是受害人!而这都是源于你们那份博眼球的贪婪之心!结果报道的扑朔迷离,简直恶心死了!

知乎用户 青玉案 发表

只有我关注的点在碟片上吗?和 11 年性侵案共同一点就是犯罪人长期观看色情碟片,色情碟片在这起犯罪案上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所以宅男们还是少看碟片吧!

知乎用户 小雨中的一只粽子 发表

**过去 50 年全球死亡的女性人数比二战期间死亡的男性人数的两倍还要多。**虽然听到很惊讶,但静下来想想好像这就是生存现状。打胎、人口贩卖(东南亚、南美、非洲)生病、荣誉谋杀等等好多。

真的很庆幸 “16 岁” 后边跟的数字是“24 天”,与以前案件相比时间短了。

看到标题前面就有不好的预感,尤其看到了 “16 岁少女” 几个字,心里的感觉和看到滴滴事件报道一样无助、心沉下去了、眼前好像出现了这位少女蜷缩在黑暗的牢笼数着一秒一秒地过去。 之后的唯一反应就是期望后面的数字越小越好。 24 天也很痛苦挣扎,但是庆幸不是好多年、还好被发现了。

大三寒假的时候和爸爸聊工作的事情,当时还说着自己的意向,忽然爸爸就提了好几个要求注意的东西,当时还没有反应过来。哎,爸爸怎么转的这么快啊。爸爸说:

1、出去聚会尽量不喝酒

2、出去(类似比较乱的地方)不要喝倒在杯子里水

3、出去不要喝不确定安全的人给递过来的打开的水

4、自己打开的水,如果中途离开了回来就不要喝了

5、喝水尽量自己打一瓶新的

当时听的还想怎么可能,坏人怎么会掉我头上呢,现在想想,这么多年活过来不容易啊。 滴滴事件让我开始正经的思考女性安全问题,当作自己的事情认真思考。 尤其是看了聊天记录截屏之后,意识到危险真的就在身边,危险好像还很正常。 之后特别关注了一些近年来国内外女性安全事件,发现最危险的人就是身边 “最善良的人”。 最近的 “韩国性招待丑闻”,一群垃圾。韩国酒店偷拍事件,又是一群垃圾。韩国有,那么中国、日本…… 肯定都有,只是不好说而已,大家心知肚明,要保护好自己。现在想想都感觉自己真的好幸运啊 幸存下来了。

大三暑假的晚上,当时下了一点小雨。心情挺不好的,挺喜欢雨天的,就没多想外边套了一件长衬衫就出去了。走着走着回头发现,爸爸一直在后边跟着,隔了一段距离,走着挺久的。原来爸爸什么都知道了,知道我当时的心情、不想打扰我、知道我想要的。感觉当时全世界只剩下我和爸爸了。

每位女性一定都遇到了各种的骚扰、甚至是危险。 慢慢长大发现事件上的坏人好像比自己意识到的多好多,但也慢慢找到了自己的信仰,就是正因为坏人很多,所以我要更善良一点、更真诚一点。

无论女性还是男性,都注意一点安全。

知乎用户 自由的灵魂​ 发表

有人说凶手可怜,年纪大了,找不到媳妇所以才。。。。。

有媒体人在扒女孩信息。

都是人血馒头。事不及自己高高挂起,替着凶手说可怜。

有人想过那女孩怎么办吗?就算被救回来,没有强大的心理的话整个人就废了。周围人的流言蜚语,父母若还不会疏导,一个花季年华的少女可能人生的第一段就黑暗了。

做个大胆假设,没心思读书了,导致上不了大学,思想上走不出县城,最后因为被强暴的事无人娶或者被此事的阴影所笼罩嫁个年纪大的人渣,再生出一个孩子,孩子还有可能因为母亲这事被嘲笑,又造成一个孩子的阴影童年。

此上假设有一定可能性,我希望不是这样的结果。那些个为罪犯辩论的键盘侠,扒女孩信息的无良媒体人,觉得人血馒头香吗

知乎用户 破晓前忘掉 发表

看到标题的一瞬间就想到了几年前的河南性奴案。

震惊,愤怒。

我不想从罪犯的角度去思考为什么,因为人性的恶是深入的骨子里的,而且对于这种罪犯,最好的就是处以极端审判。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总感觉针对坏人的判决太轻了,特别很多没有死刑,刑期也不够长。相比之下,玩具枪判多少年,掏鸟蛋判多少年,正当防卫判多少年,被碰瓷,被讹什么结果,怎么洗刷。针对坏人的审判上,我不喜欢这个社会总是对坏人太好,对好人(受害者或者普通人)太坏。

而且大众很难知道罪犯的任何信息,长相,年纪等等,电视上会主动给罪犯马赛克,哪怕犯再大的罪审判不公开,最后的处决,或者无期转有期,有期转保外就医我们更无从知晓。但是对好人(受害者或者普通人)太坏,表现在很多受害者总是被曝光在聚光灯下,个人隐私信息基本毫无保障,媒体如是,网络暴力如是。

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但是我很不喜欢这样的感觉。

以上仅代表个人观点。

知乎用户 兔八妹 发表

据说小女孩

“手被绑太久 没有力气了 连笔都拿不稳”、“被打太多次了”、“不敢问她,一问就受不了”。

这种人渣 丧尽天良 判死刑也没法解决大家的愤怒。

小女孩一辈子要活在怎样的阴影下,我们没法想象。还有希望一些记者不要在挖女生的相关资料,她毕竟还是要继续生活的。

另外给罪犯找借口就是罪犯的帮凶。什么女子外嫁、光棍多、当地彩礼高等等这些社会因素根本不是犯罪的理由!!

痛心!痛心!

希望大家都能保护好自己。

知乎用户 熊猫胡扯 发表

看遍新 X 报,澎 X 新闻,感叹还是鲁迅说的对啊

通篇写满了 “吃人” 二字。

隐私?不存在的。受害者的未来?没关系。

“我们” 为了点击,为了彰显自己,为了显得自己公平公正,这就是正义!

受到伤害不用保护的,毕竟现在不是谁弱谁有理的语境,好好的把伤口亮出来吧,让世人好好看看,让人们赶紧同情你。你看 “我们” 对你多好,不用感谢,这都是应该做的。

WQNMD!!!

以上。

知乎用户 MEEYOUNG 缪颜 发表

当我看到这个消息的时候,除了震惊还是震惊,我甚至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为何在这个和平的年代还会发生这种残暴的事情!

到底是一个怎样扭曲的人格,才能让一个人对一个正值青春的孩子下手!

精心布置的犯罪现场、长达 24 天的残暴对待,这不该是人,而应该是魔鬼才对!

16 岁年纪,正是天真单纯的年纪,她甚至可能还在考虑要怎么高高兴兴地和父母描述自已一天碰到的趣事,但她绝对没有想到,一双罪恶的眼睛正在悄悄盯着自己,

在别人看来短短的 24 天,但对于她来说却是一个被无限延长的痛苦和折磨,

24 天前,她还在笑着,24 天后她却只剩下了一身的伤和无法泯灭的噩梦,

让人悲痛、让人毛骨悚然,

而在这个令人发指的罪行的发生,也在用悲剧和痛苦的划痕来告诉我们,我们正在生活着的坏境下到底还有多少可怕的隐患,

我希望所有的可能会需要出门的女孩子以及她们的家长都能认真的思考这个问题。

单单从新闻中透露出的信息,其实就已经暴露出了不少的问题,

首先分析两个当事人的特点,

犯罪嫌疑人,50 岁单身老汉,

1. 从靠跑面包的车拉客维持生活的信息中不难看出,犯罪先嫌疑人生活拮据,

2.2016 年初便开始建房,2019 年实行绑架,同样透露出这并非是临时起意,而是一场有预谋的犯罪,

3. 故事中面包的车还有另一个名称,“黑车”。

总结以上三点犯罪嫌疑人的形象就已经大致可以确认了:

长期受生活的压迫、有犯罪倾向且具有犯罪能力、法律意识淡薄。

受害者:龙某某,16 岁在校学生,

1. 年龄低的在校学生,(未涉足社会,阅历少,)

2“在马路边招手搭车”、“以 “搭顺风车” 为幌子”“”、“谎称借用手机趁机拿走了龙某某的手机”,(警惕心弱,容易相信人)

特点:主要经验来自于家庭和学校的在校学生,较单纯,危机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淡薄。

所以事情又可以被描述为:一个预谋犯罪又不受法律所震慑的人,找到了一个容易单纯的人,利用她的信任实行了一场灭绝人性的犯罪。

而这件事情的背后又透露出了法律意识、道德观念、面对危机应对措施的教育缺失的一系列问题,

如果法律意识足够深入人心,那么会不会震慑住这些想要犯罪的不法分子?

如果道德观念足够深入人心,那么会不会杜绝这些为了一己私欲而迫害他人的行为?

如果这些孩子知道怎么从这些不法分子手中更好的保护自己的方法的话,那么会不会能够阻止悲剧的发生?

这一系列的问题无一不在敲打着世人的警钟,

面对这场已经发生了的悲剧,我们对犯罪嫌疑人的愤怒抨击,对受害者表示无比的同情,但比起这些,我们其实能做的更多,

当人们都能意识到如果犯罪会受到严厉的处罚,当人们都能区分什么是能做的什么是绝对不能做的,当人们遇到面对危机场合是可以做到正确处理的时候,那么就是对犯罪最有效的遏制,有时一个小小的举动就极有可能改变别人的一生,

最后,我相信无论是法律方面还是道德方面都不会容忍这种伤天害理的行为,施暴者将要面临的是法律的绝对制裁以及道德舆论的批判。

知乎用户 王阿蛮 发表

看到这种话题我总是很害怕,我甚至生气为什么自己是个女孩子

今天早上又遇到个变态,大白天的在街上,突然朝我的方向靠过来,那种眼神是淫秽的 ,冒着光的让我害怕,我下意识往旁边让了让,在擦肩而过的时候他还是有他的脏手故意碰了下我的身体,一下子我的恶心 愤怒翻江倒海,有时候真的很无力,作为女孩子我们该怎么样让这些淫秽的眼睛这辈子不敢再看着你?

很心疼这个女孩子,希望魔鬼下十八层地狱,希望姑娘能重拾生活的希望

知乎用户 喵凯​ 发表

这个罪反正判不了死刑,这个家伙关满了刑期还可以出来继续为非作歹。圣母们应该很满意吧?

知乎用户 于蓝虾 发表

讲个刺耳的预言。

【强奸类案件在未来十年里会越来越多。】

人类这种生物,其实是很变态的的。骂两句并不能解决任何实际问题。

知乎用户 Arkodoyo 发表

#中国媒体,总是给犯人打码,然后恨不得把被害人的信息和苦痛都贴到每个人的眼前。

知乎用户 万商天勤知识产权 发表

感谢邀请。但是我是专攻知识产权方面的,对于刑法所知甚少。

如果我非要说点什么的话,那就是:

我反对废除死刑。

知乎用户 兽医崔不毁​ 发表

本兽医被誉为拆弹专家。

拆弹无数经验丰富。保证不留后患。

如果不能引进化学阉割。

可以行物理阉割

专业值得信赖!

知乎用户 文仔吖 发表

1. 环境不好,不是人为非作歹突破下线的借口和说辞。

新闻中的这个村,彩礼高,光棍多,但是:

是不是我光棍,我有生理需求,我下半身上头,所以我强奸,我就值得宽恕和理解???

就不能出门打工,努力奋斗,踏实向上生活,好好的追求一个对象?

好吃懒作指望国家分配对象吗?

为什么光棍多?为什么男女不均衡?为什么很多地方依然想方设法生儿子,不生女儿?

父母给儿子女儿的东西一样。

儿子家女儿家将来的赡养也一样:一样的时间,一样的陪伴,一样的花钱

这样是否可以帮忙解决一下重男轻女?

2. 法律严惩凶手

这个女孩此时得到大家的可怜,可是若干年后,就她目前的生活环境而言,重新组建家庭,有个爱自己的老公,尊重自己的老公,非常的困难。

凶手可能毁掉的就是受害人的一辈子。

对于变态,社会危险分子,更要严惩,这种囚禁性侵的,终生监禁可以吗?有没有懂法律的来讲一下。

3. 保护受害人的各种信息,保护受害家庭的信息。相关地方政府专业心理疏导跟上,对受害人,受害人的家庭都需要心理疏导。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女孩年纪尚小,家里带着她换地方住,换地方生活,家人愿意吗?实际操作的难度大不大,搬家的费用,重新生活的工作,远离亲戚朋友等现实问题,一个个问题,都是对这个小女孩一家巨大的困难。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在这个回答下的评论里,有不少龙某存在着,还有很多表面上同情龙某的人,我觉得你们都是

知乎用户 123456789 发表

一堆高赞答主 下面评论说都是

判刑不够重 死刑无期多好 有个 p 用哦 人渣是该死

但是你可以杀了强奸犯 但是你能杀了所有潜在的强奸犯吗 男女比例失调 底层男性欲望得不到发泄 老光棍的增多 这些人是潜在强奸犯的主要人员 这是社会问题 你杀了 判死刑了能解决?

韩国对强奸犯判刑算是很重了,也不敢用死刑,变成死刑,让现在开始每一宗强奸案都变成杀人案? 你们会开心吗? 可怜的受害者就不是人生被毁,是肉体被毁了。

还有评论说不给重刑就是我国法律偏向男性 我国女性强奸男性叫猥亵,都没有强奸罪,别 diss 我国法律了,他们已经做的很好了,以后会更好更完善的。

性 是生产力发展的重要驱动力之一 想想 vcr vr 首先用到了哪里 性需求是人的基本需求之一 但是度很难掌握

最后 我不是为罪犯洗地 罪不容诛是肯定的 但是我希望大家能提供解决问题的思路 减少潜在犯案人群 而不是过嘴瘾 看个热闹

普通学生 一点看法

利益不相关

欢迎大神纠错

谢谢

怎么哪里都有这种?

震惊 世界上所有男人都是女人生的?

Mdzz

知乎用户 东楼 发表

1

这两天,继流浪大师搬离热潮散去之后,湖南凤凰 16 岁少女被囚禁地洞性侵 24 天” 一案又拿过了流量的交接棒。

大小媒体蜂拥而上,还有像 PP 新闻的记者不远万里亲赴实地考察,对作案地洞观察的细致入微,连 JC 叔叔都自叹不如。比如有这样的描述:

“在龙某和的卧室,记者发现了地洞入口,该地洞不到 1.8 米高,呈正方形,不足四平米的地洞内和卧室一样,铺有地毯。地毯的一角散落着碳酸饮料、饼干、梳子和碳酸饮料。洞内四壁上贴有代表喜庆的婚庆装饰品。”

敢问把作案场所写这么细致是出于什么心理,除了满足屏幕前看客的猎奇心理,吸引更多的灰色幻想和流量,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好的出发点。

还有更离谱的,

“面包车的钱都是妹妹借给他的,他打工没赚到钱,懒,不喝酒,喝饮料”

“村民龙先生介绍,当地娶一个老婆,女方娘家一般要 16 万元的聘礼钱。村里有 1700 多人,这些年,女的都嫁到外地了,仅龙某和所在的高农寨就有 40 多个大龄光棍,全村有 100 多个光棍”

写家里穷和打光棍是想往哪里引,明明就是龙某和自己心理变态,跟穷和打光棍有什么关系?

难道富起来了,结婚了,这种心理变态的人就能够本分?是要将这个事件的深层次原因转移到社会男女比例失衡上面去?亦或是转移到贫富分化上去说事?

就拿 2011 年囚禁性奴案来说,犯罪嫌疑人李浩同样是罪恶滔天,将 6 名女青年关押在地下室内实施侵害并使 2 人被折磨死亡,但他的背景是什么?

已婚,一个孩子的父亲,国家干部。既不是穷人,也不是光棍,这个怎么说?

荒唐的逻辑,就从这些自以为是的大媒体嘴里冒出来,罪人就是罪人,打光棍和贫穷不是犯罪的理由,犯罪的是人,而不是社会!

2

这还不算过分的,大家都知道,在乡下,谁家有一点破事就能够传的人人皆知。

但这些无良媒体竟然把受害者所在 XX 县 XX 镇 XX 村都写的一清二楚,是生怕别人不知道受害人是谁对吧?

他们的稿子写完热度一过就没啥事了,但受害人得被指指点点一辈子。

而且受害人所在的地区是苗区,村民的思想比城区的汉族人还要保守,如果说龙某和是丧尽天良把小姑娘推进火坑的人,那么这些无良媒体就是在一旁煽风点火添柴的。

就像之前埃航事故遇难的 8 个中国人中,唯独那个要去非洲看长颈鹿的富家女孩被 X 京报深挖。

她的照片、籍贯、感情经历、微博账号,全被曝光的一清二楚,此类媒体深知屏幕前的看官需要什么,也谙熟什么话题是能被轻易引爆的。

于是在网络上,在微博上,在朋友圈里,受害的女生又被杀了一次。

不知道这些充满戾气的话,被女孩的父母和在天堂里的受害者看到,会是什么样的感受?

3

无独有偶,一年前,一篇**《10 年前,14 岁的她以性侵等罪名把全家送进监狱,然后失踪了 ···》**火了,通过扒坟 10 年前的一件性侵案,再一次把受害者置于舆论的水深火热之中。

还有这家 ···

就像一位网友所说,

“保护一个被性侵的小姑娘,需要动用公安检察院法院一大群人抓捕搜集证据诉讼审查判决四年时间,一审二审特批隐形埋名转移户口”,

“而再一次杀死她,只用 X 湃新闻记者王乐轻飘飘一篇《寻找汤兰兰》就够了。”

这些加起来粉丝有几千万的大号,煽动性极强地逼着一个受害者小姑娘出来 “还原真相”。

在被问到受害者的人身安全时,某位记者回答说:“这不是新闻记者需要考虑的”

什么才是应该考虑的?升职加薪,亦或者是出名大红大紫?

一台电脑、一根网线、敲个几小时,就能换来数万元的奖金、火箭般的升职速度和数以百万级的流量。

人血馒头恐怕是以后投资回报率最高的品种了,什么 714 高利贷、P2P、比特币,都得靠边站。

这些媒体,一边啃着人血馒头,掂量着即将到手的奖金,讨论着晚上要到哪里去搓一顿。

一些事对于他们就是一个好的选题,一个赚钱的噱头,而对别人来说,可能就是整个人生。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vIphwY 发表

媒体在报道这件事的时候,专门强调当地女多男少,并且彩礼高,女性外嫁多,当地光棍多。

我觉得这样报道有失公允。

彩礼高,外嫁多,这没任何问题。女性难道没有权利选择资源更多,更有利于繁育后代的异性吗?

这是对后代的负责。

至于女多男少,我就像问问了,是不是当地重男轻女,把女婴都堕胎堕掉了?

因为按道理说,男女比例应该大致相等。不至于偏差那么大。但是少到这种程度,就很奇怪了。

当年堕胎的血债,今天来偿还,我觉得还是轻了呢!

犯罪就是犯罪。有什么可说的,人家 16 岁的女孩,得罪谁了?凭什么要给 50 多的老光棍强奸?

该走法律程序的,就走法律程序。

另外,我也要吐槽一下当地的治安和环境,怎么连监控都不装?

任何犯罪,都有人责任没尽到。

被强奸,不是女孩的错,但是除了犯罪分子,一定是有某个环节的严重疏漏,才让犯罪行为得以实施。既然当地女少男多,就更应该做好防范措施。学校,家庭,更应该提高警惕。不要让犯罪分子有机可乘。

另外,我反对某些人说的,被强奸了就毁了一辈子?

我告诉你,这样的女孩,在我眼里就和处女没有什么区别。

这是中国,不是印度,被强奸的女孩,并没有失去贞操。

对于这样的女孩,“贞操不在女人阴道里,而在心里” 这句话是适用的。

知乎用户 慢慢等 发表

我好想把,那些奸杀的,入室抢劫杀的,未成年虐杀女生没判死刑等等等等的那些人,集中起来,我虐待他们让他们生不如死… 只要能给我集中起来,我就算死刑我也要杀了他们,可惜我不能,可惜就算能杀了他们,也不能弥补已经受害的那些美好的人儿。

也许这些人根本不在乎自己会怎么样,不在乎舆论,没有一点人性。真无力啊。真恨。真恶心。

知乎用户 上官可乐 发表

你既然敢问,我就不怕被折叠。

我操他妈的,这种畜生有一个杀一个,对待这种人、这类事件无需多言,不用分析,直接干掉!

太可怜了,这个姑娘的人生很可能只到十六岁就结束了,一家人都得活在痛苦之中,很大可能要远走他乡,隐姓埋名。

我只想祝福这个小姑娘,希望她的人生不会被罪恶遮盖,希望她的未来还能有光明。

知乎用户 山川湖海厨房与爱 发表

我这层楼可能略微有点歪

因为我是刚刚从另一个 “如何看待指使女学生携带 142 支孕妇血样出境查胎儿性别” 这么一个题里面过来的

我以为我们的社会发展了进步了,大清亡了百年了男女的地位终于平等了,谁知道并不!

对于平等这个词 一直有一部分人态度偏激

就像楼上有个高赞回答 维护受害人隐私 否则女孩子会被村子的人指指点点 我很赞同也很无奈 为什么大家明明应该唾弃这个变态猥琐的强奸犯 却反而要对一个明明是受害者的姑娘指指点点?凭什么?

不就是觉得女性的生育价值受到了损害吗?换言之,这些指指点点的人,就是抱有 -“女性是要嫁人结婚的,嫁人结婚后就是男方的私有财产,而这个受到伤害的姑娘,是一件有瑕疵的货物。” 这样的想法不是吗?不然说说为什么要去指着一个受害人的脊梁骨,一遍遍在异样的眼光里提醒她,她曾遭受过什么伤害?

否则为什么要去提醒,去羞辱一个刚刚死里逃生的姑娘?非要把别人再一次逼上绝路吗?

也希望所有,遭受过性骚扰和性侵害的女孩子都能够认识到 “你没有做错任何事,你只是经历了一个意外的、人为的伤害,应该应此受到惩罚的,是犯罪的人,你不需要自责,也不需要在别人的眼光下低头。你要相信这个社会上有一部分人发自内心的,不是同情不是怜悯的,对你们怀有真切的善意和支持。”

就像当时好莱坞女星艳照集体被爆的时候,所有人都觉得,你们是矜持的女性啊公众人物啊,怎么会做出这种事。

大表姐说的话 -“裸照曝光不是我自己的选择,我无法想象这脱离人性的行为,他们让我恶心。但是我不认为我应该为此感到羞愧,反而那些网站,和在网站上浏览我隐私的人,他们才应该觉得羞愧。”

ps:刚才我发小也被一个追她追的热火朝天的男生放弃了,原因是在她打算接受的时候和对方坦白之前有谈过一个男朋友。对方是应勤那种款,所以大家明白接下来发生了什么吗?没错,他在确认一个 26 周岁,硕博连读的高知女性不是处女之后!委婉的提出了,他们不合适!我真的是… 你大爷啊!

知乎用户 mimo2008 发表

永远不要让自己置身危险程度高的环境。

知乎用户 暖暖暖暖 发表

我教育我女儿的核心思想就是:屁屁只能给爸爸妈妈看;不要帮人家,长大以后在保证自己安全的情况下才帮人家;不要贪图便宜跟小方便 这些话我经常祥林嫂一样念叨,她已经会复述了,虽然她现在才两岁,不一定懂我说的意思,但是再大一点就懂了,我坚信

知乎用户 刘蕴增律师 发表

看完上述报道,真的感觉很震惊,不禁联想起了另一起囚禁性奴案。

2011 年 09 月 22 日 10:20 新华网我要评论报道:“男子地窖囚禁 6 名歌厅女子当性奴 杀死 2 人”:河南洛阳警方近日破获一起发生在地下 4 米深处的案件——消防兵转业的 34 岁当地男子李浩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瞒着妻子秘密在外购置一处地下室,耗时 1 年开挖地窖并将 6 名歌厅女子诱骗至此囚禁为性奴。本月初,该案因一女子的举报电话而告破。洛阳警方从地窖中成功解救出 4 名歌厅女,同时,还找到两具尸体…。

作为法律职业人员,笔者谈谈个人看法:

一、对上述违法行为人(湖南龙某和目前属犯罪嫌疑人、河南李浩已属罪犯,故笔者统一称其为违法行为人)的行为不但违法,且已严重超出人们一般的道德伦理观念,性质恶劣、为人们的道德观念所不容,属于刑法重点打击对象,应依法严惩。

二、应加强对受害人的保护。人们应抑制自己的好奇心,不要去议论此事,不要去打听受害人是谁家的人;媒体也不要采访受害人,不要去打扰她们,使其平静的生活,尽快恢复。

三、应加强对色情信息的管控力度。第一件案件中的湖南龙某形成观看不良碟片的嗜好,说明其深受一些色情信息、尤其是变态色情信息的诱导,使其不良念头滋生、发展直到不可遏制,最后付之于行动。据报道,第二件案件中的 “李浩两年前从互联网上看到淫秽视频表演能赚钱,事先在西工区某小区自行购买的地下室内挖地洞,先后将 6 名女青年骗至地下室关进洞内,强迫女青年进行网络色情表演。警方介绍,李浩交代的作案动机是通过视频裸聊赚钱”。所以,李浩应该也接触过色情信息。因为色情信息对人们内心欲望的不良诱导,导致一些人滋生了阴暗念头,所以国家应对色情信息、尤其是那些变态色情信息,管控力度更要加大,争取做到绝对无死角。

四、家应立法鼓励举报行为,且应有物质或经济方面的具体措施。从这两件案件来看,河南李浩挖地下室耗时一年,囚禁 6 名女子又一年多,才被偶然发现;湖南龙某囚禁女孩子 24 天才被发现,这也发现的太晚了吧。这里应该有公安机关等相关政府部门的人力、物力受限制方面的原因。估计排查、摸底占去了办案机关的绝大部分时间。所以,建议国家鼓励举报、对举报者进行物质、经济方面奖励。设想,如果在群众警惕意识非常强的北京朝阳区,估计上述两起案件,早就被群众发现并举报了,一方面案件可能达不到既遂的程度,另一方面即使既遂受害人受到伤害的时间也不会那么长了。

五、倡导助人为乐、警惕坏人的社会舆论氛围,政府对表现突出者有鼓励措施。现在实行市场经济,全社会人们的主要精力都是想着赚钱,对与赚钱无关、尤其是与自己无关的事没有兴趣,漠不关心,造成案件发生了,案件发生地附近的人却毫不知情、更不要提予以帮助的局面。

总之,市场经济要搞,经济要发展,但人们的公德心、道德意识也应随之提高,这除了个人自身加强修养外,还应由政府、媒体大力倡导,形成良性循环的局面。

知乎用户 小白熊 发表

忍了这么久,还是有点憋不住,想要唠叨两句。

一个是无良的新闻媒体,之所以能够肆无忌惮、静若旁观、不厌其烦地报道这件事情,故意批露一些细节 “以飨读者”,不外乎是出于利益驱动,另一方面,是报道者尚未经历真正的人间地狱,所以体会不到那种痛苦和恐惧,别人的苦难离自己太过遥远,于是当作自己出人头地的阶梯。倘若这些报道者经历过真正的人间地狱,应该不会是这个样子。我记得以前国外有一个自告奋勇去当战地记者的人,拍了几年战地照片,整个人都不好了,患上了抑郁症,以至于他后来只能拍些花花草草,再也不愿重回战地记者的行列。种种战场惨象给他带来的心理创伤实在太大了,他觉得自己一个人根本无法承受整个人类亲手制造出来的极度罪恶,他也无力阻止人类作恶,所以他只能选择离开。我们的某些记者,真的是被袁隆平喂饱了,吃撑了,在和平环境里面四处游荡,像聒噪的苍蝇一样从别人的伤口里面寻点乐子,找点刺激,仅此而已。指望他们揭露什么更深层次的东西,发现更深层次的黑暗,是人们想多了。真正能够做这种事情的勇士,现在要么在山林里养猪(某位国内记者),要么在野外拍些花花草草(上述战地记者)……。勇士没有那么好当,现在出来聒噪的家伙,都不是勇士,是苍蝇。

另一个,就这件事情来说,我本人真的没有太多评价,也许是看了太多不好的东西,已经麻木了。一个人的痛苦经历,放大之后是很容易让人动容的。但是看多了一群人的悲惨经历,再回头看看社会个体的悲惨遭遇的时候,只能感叹一句:人类社会,果然还是这么操蛋。老实说,看到这个姑娘的悲惨遭遇,我还有点什么东西想说,但是觉得说了也没什么鸟用,该发生的还是会发生,你也没法阻止。但是我看到叙利亚胡拉镇平民大屠杀之后的集体下葬场景时,我整个人都呆住了,沉默了很久,也没有什么话可说,就像那篇获得普利策新闻奖的经典新闻报道——《奥斯维辛没有什么新闻》一样。

怎么看待这件事情?号称 “世界和平”、“和平是当代国际社会主流” 的今天,尚有惨无人道的平民大屠杀发生,而且这事跟那些成天宣扬 “自由、平等、博爱” 的民主大国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一个花季少女连续 24 天遭人性侵,只不过是人类恶行当中的沧海一粟。是什么样的事情和说辞让很多人误以为 “人性” 这个玩意儿在所谓的 “文明社会” 已经有了极大的进步呢?从 2018 年以来你们从各路信息媒介了解的 “中国之怪现状” 还不够多么???

知乎用户 施已晨 发表

我真的不想答这个问题,和我妹妹一样的年纪,上学路上被抓住,55 岁了啊,为什么要毁掉别人的人生,从我一个哥哥的角度,如果有男生欺骗我妹妹的感情,我都会想办法去报复,这种人渣的话,我只想手刃了他

虽然我很不想理智对待这件事情,但是事情出了,我们该从中得到什么教训呢,我甚至觉得我分析这件事都是替这人渣开脱,我现在只想他死刑或无期

知乎用户 TomCat 团座​ 发表

这回终于知道死刑是干什么用的了吧?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澎湃新闻的媒体工作者

请你做个人好吗?

不要再吃人血馒头了好吗?

请不要再公布细节!对女孩造成二次伤害。

请保护受害人信息。

注意标题措辞。别做标题党。

人血馒头不好吃。

不发新闻连接了,也是二次伤害,给那垃圾媒体攒流量。

澎湃新闻――最让人恶心的、最喜欢吃人血馒头的、为了流量什么也不管的媒体。

澎湃新闻,你不是自媒体,那么大的公司,难道所有人全部罔顾这一切吗?????

为了钱一次次每一次都是如此。

这一次,负责的记者、编辑请放过那女孩吧。

让她活下去,好好活下去,她足够可怜了。

知乎用户 Lucky​ 发表

案件经过

0

0

案发地

心理扭曲

抓个学生当新娘?

洞内四壁上贴有代表喜庆的婚庆装饰品。这种想法居然还密谋很久,准备个洞,然后伺机寻找猎物。抱着侥幸和变态的心理把别人强行据为己有。还好法网恢恢。

50 岁单身汉,误入歧途,被内心的邪念驱使,走上违法犯罪的不归路,害人害己。

24 天。有的人却是一辈子。

哎,忽然联想到那些被拐卖到山村里的少女。

为什么被拐卖的女子基本都跑不掉?

知乎用户 熊猫嘎滋滋 发表

人要多变态 才会伤害孩子 我小时候最喜欢的一个小弟弟丢了 小卷毛 大眼睛 细胳膊细腿 杨柳腰 皮肤白皙 吹弹可破 他们家住平房 没有洗手间 晚上出去嘘嘘 再没回来 二十几年了 我夜深人静的时候 会想起他 看电影电视新闻的时候会想起他 逢年过节也会想其他 连我妈妈有时候也会提起他 我们每年都打听一下他有没有被找到 这么些年我猜他会不会被有钱人家买去过好生活 我也希望他能够幸福平安的在新家庭长大 虽然不是自己的亲生父母的虽然他们是买卖儿童的罪犯 虽然他们摧毁了一个家庭 我宁愿是这样的结局 因为这是我能想到的 最好的结果

我这些年 每年都给各种基金和留守儿童 艾滋病儿童什么午饭早饭乱七八糟有的没的的东西捐款 不为别的 想做点好事 愿上天有空 保护下我的小弟弟 航航 他的妈妈是个理发师 小时候妈妈总带我去剪头发 每次去我都把他领回家 给他吃好多好多好吃的有时候他会自己跑到我家后院 喊我的名字 每次打开窗子 他都像一道光划过 把天都照亮了 可惜我的光 在那一年 消失了

那是我曾经许愿过 长大了 要嫁的人 虽然差了好几岁。后来那一道光 我又在前些天刚分手的男朋友身上看见过 那光透过他的声线 照耀着我 可惜我的光 又一次消失了。

而这个女孩子 这二十几天 能看见的唯一的阳光 伴随着变态的步伐 变态的精液 变态对他的强奸 变态对他的虐待

以后黑暗中打开门 所看见的光 会不会照亮她不好的回忆

其实我觉得 穷人除非你干好事 做坏事就不配活着。做了坏事 既不能一死了之 又不能给大额赔偿 十几岁的年纪 让人怎么活。男人要是穷 就别看 a 片了 又穷又疯是真不好 多赚点钱 有的是人愿意跟 何必祸害别人 这种没本事的想有钱早点死 早死早超生 五十几岁了还不懂做人的道理 昨天刚看了一个电影叫 48 天 简直如出一辙 没钱要学好 有钱才能花花 古人云 穷山恶水出刁民

富人犯罪前很多会掂量掂量自己以后利益受损 家庭破裂 经济崩盘带来的负面影响

穷人 就他妈一条命 豁出去了干票大的 伤害别人 还觉得世界对他们不公 老天不作美

许多穷人犯罪分子的家庭也非常邪恶

可能我偏激了 但我讨厌又穷又坏的 “人”

知乎用户 老虎花纹 发表

强奸作为一种重口味犯罪,其定性和量刑显得粗放而清淡。

基于通常强奸犯罪范畴,我支持对儿童施暴、长期囚禁施暴等对受害者心理造成毁灭性伤害的变态犯罪做单独定性和量刑。

这类犯罪除通常强奸犯罪的戕害属性外,对家属心理和对人类人性有着颠覆性摧残,而沿用通常的牢狱惩戒显得缺乏针对性。

我建议采取针对性惩戒,包括化学阉割、物理阉割的基础上,适用免费提供的阴道成型术,并在男监各囚室轮转囚禁,并剥夺放风等囚犯人权。它们的唯一使命就是在囚室中被各类罪犯强奸直到刑满释放。

推荐所有对强奸有任何一丝想法,或是已确诊无疑为变态分子的人,或是迷恋以药物、毒品、暴力等恶行不择手段获取快感的人,看一部电影——《吾栖之肤》。

尽管电影讲述的主题十分的文艺和深刻,在此处使用无疑是牛刀宰鸭。但其故事架构却为当代中国面对女儿 / 女性被囚禁施暴的父系视角的终极解决方案。

将强奸女儿的罪犯控制囚禁,并实施阴道成型术和整容术。将其身体变成女性。

电影中还贯穿了女性行为的多层次训练和爱欲情仇的复杂交锋。但我要的比这个简单很多,就是需要实施变态犯罪的 ta 们可以、能够、且应该被反复强奸。

哦,很完美。对湖南凤凰 16 岁少女囚禁施暴 24 天的这个人,我希望你接下来的命运,是本文描述的这样。

恶魔豢养者和豢养恶魔者无人无辜,所有针对儿童的性犯罪和长时间囚禁施暴者,其直系亲属应集体下猪笼囚禁 24 天(犯罪人同期限),祝你们每天不得好死一遍。恶魔应该从基因、血统、肉体和灵魂层面全面清洗。

知乎用户 临安 发表

为什么高赞都说不去考虑背后社会问题,而只聚焦在这个犯罪分子?

恕我不敢苟同,每一起案件背后的社会问题和根源都值得我们去深思

知乎用户 摘星辰 发表

答不了这题 写到一半就写不下去了

16 岁 24 天 50 岁 4 平米

愤怒 无奈 想痛斥 想开口骂 想让所有恶徒原地爆炸 可这愿望却又显得那么无力

我今年 20 多岁 我们都渴望有一个美好的家庭

都想要看着自己的宝贝从降临长到可爱的 3 岁,懂事的 7 岁,青春的 16 岁

但看来,我们要做的还有太多太多

知乎用户 黑暗的影子 发表

花了我两个小时,先上点干货:

世界经济论坛《2017 旅游竞争力报告》

“安全和安保” 项目中国得分 4.99 分,排名 95

其中 “安全和安保” 项下中国 “凶杀率” 排名 20,得分 0.8。“暴力犯罪成本”项下中国排名 55,得分 4.9。“警察服务可靠性”中国排名 56,得分 4.7。“发动恐怖主义成本”中国排名 82,得分 5.0。“恐怖主义发生率指数”中国排名 118,得分 3.5。

世界经济论坛《2018 性别差距报告》

中国排名 103 得分 0.673

其中 “经济的参与和机会” 排名 86 得分 0.653(1 分代表绝对平等,0 代表绝对不平等),受教育程度排名 111 得分 0.958,健康和生存排名 149 得分 0.915,政治赋权排名 78 得分 0.164。。。(注:这份报告一些地方数据和别地方有出入,如 “健康和生存” 项下“健康预期寿命” 为男性 68 岁女性 69.3 岁。但同时期世卫组织 WHO 中男性 80.8 岁女性 85 岁)

英国每日电讯报 2018 年 4 月公布《2017 全球和平指数排行》

中国排名 116,得分 2242(分数越高排名越低)

美国盖洛普民调 2018 年 6 月公布《全球法律与秩序报告》(注:盖洛普大家应该都知道。这份报告调查方式和上面有所不同是采访 14.8 万名年龄 15 岁以上的人,让他们对评价所在国自身安全感的结果)

中国排名 10,得分 88 分

未知出处,刚刚好找到的。如果有人知道是出处求告知《2017 年全球治安排名》

每 10 万人的命案发生率为 0.8,数量为 11000 起左右,优于很多发达国家,甚至比香港和台湾地区还要少

以下不是数据,但也算是干货,所以就发出:

联合国人权高专办 2019 年 3 月 25 通过对华的人权普遍定期审议结果。其中各国主要问题集中在中国对西藏、新疆等少数民族和言论自由方面。在对华的 346 项(我国接受 284,注意到 62 项)建议中,除了恐怖主义问题外,少未有关于中国大陆地区安全问题的提议。

另外,我国在 1980 年 7 月 17 日签署,同年 11 月 4 日就批准了《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成为缔约国之一。

中国最近一次 “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 对华审议结论是 2014 年,距今已经五年。并出具了“法律和实践中的歧视妇女问题工作组报告——对中国的访问(A/HRC/26/39/Add.2)”。

——————————————————————————————

花了两个小时找的资料,不吐不快。。不知道为什么报道没有说明警方是怎么找到犯罪嫌疑人的?中国的安全情况其实还是不错,大家看看街上到处都是监控探头**。而且中国的监控探头都是带人脸识别的!**所以什么 “4 场演唱会抓到 5 个逃犯” 这类新闻就不足为怪了。

最后这种罪行人神共愤,希望能得到死刑判决,同时也希望受害人早日走出阴霾。其他私货明天再说吧。。

知乎用户 412513 发表

1. 此时我的肚子里有一个小生命在静静的长大,我曾经怀着无限的期待,希望她是我的小公主。但是看到这条新闻我竟然觉得生一个女儿在这世界上,她会面临比男孩子要多的危险。

2. 无法想象一个本该坐在教室里偷看课外书的少女,脖子上缠着铁链,在漆黑的地窖里一遍一遍遭受凌辱,她的内心是怎样一种绝望。看不到天亮天黑,二十四天醒来睡去不知道时间。说她恢复良好,真是老子信了你的邪!

3. 无良媒体带节奏,说彩礼高,说光棍儿多。全村一百多个光棍儿,有没有人像他这么变态?全国没有结婚的老光棍多的是,有几个这么变态的?衣冠楚楚的公务员囚禁六名女性做性奴的,也是因为彩礼高吗?他可是有家有妻有娃的!自己骨子里潜在的恶,要让别人的一生来买单。

4. 这样的人不应该枪毙。应该千刀万剐!

知乎用户 硅基生物 发表

真是服了某些人带节奏的能力,还嫌疑人长期看小黄片所以小黄片是主要原因。莫名其妙,哪个单身汪硬盘里没有老婆?

你们干脆说强奸犯都吃大米饭,所以大米饭是主要原因好了。

看小黄片(哪怕是包含囚禁之类内容的小黄片)与强奸的关系,说破天也就如同读《陈涉世家》《高祖本纪》与亲自造反的关系。

有句话叫 “书生造反,三年不成”。就是说那些天天读刘邦本纪的,到关键时刻多半是个瞻前顾后的怂货,指望他们造反还不如指望路边的乞丐。

同理,天天对着电脑抽手纸的,呵呵,多半是有贼心没贼胆。别看嘴里喊着三年血赚死刑不亏,实际上冒着拘留三天的风险去嫖娼的胆都没有。

说是屏蔽小黄片,系统建起来,屏蔽什么还不是动动手的事。再把死刑一废,中小学天天学三字经:

“人之初,性本善,不犯罪,是傻蛋”

到时候什么强奸?什么化工厂爆炸?长城内民风纯朴,歌舞升平,岂不妙哉?

知乎用户 锦书致南辞 发表

2021.10.19 更

犯罪嫌疑人龙某和已被湘西中院依法判处死刑

不请自来

本人案发当时就在凤凰的亲戚家里,jc 去的时候我也去看了一下,打心里说,这老畜牲真 TM 不是人,关于这女孩的事我真的没有资格去评论,触目惊心。

事已至此,我只想对那些无良媒体讲,人与人之间最起码的是尊重,你们对案件的关注和变态的好奇甚至超过了那老畜牲对女孩的伤害,行行好吧,就当是为你们百年以后积的阴德。

你希望你的女儿在别人的身下呻吟度过余生吗?

不针对任何人。

知乎用户 狂飙从天落 发表

转载自公众号:小飞大侠

现在是 2019 年,我们的出行方式从来没有如此发达过。

出远门有飞机高铁,市区内活动有地铁和公交,不想人挤人,滴滴一下,或者在路边伸手拦个车。嫌两个红绿灯太远,打开手机扫一辆摩拜

古代的人出一趟远门多累啊,要么提前备好干粮,要么像唐僧师徒一样化缘分。但是现在,出一趟远门说不定比坐办公室还要轻松。

坐在办公室里,你要做表格,做 PPT,成天盯着电脑,脑壳疼。出一趟远门多爽啊,坐在车上想睡觉睡觉,想看风景看风景。

滴滴出事,我们控诉滴滴;ofo 欠钱,我们狂骂 ofo;出租车司机杀人,我们怒怼 xxx…… 网络让我们觉得自己前所未有的强大,我们正义凛然,相信无穷的远方,无数的人们,都与你我有关。

然而,我们都忽略了一个问题,舆论的武器是有射程的。

射程最近的,当属滴滴和 ofo,它们都是民营企业,有一个十分清晰的责任主体。抨击滴滴,就好像十步以内,拿着狙击枪打大象,大象无处遁形。

抨击出租车公司,难度要提升一个档次,用弓箭瞄准三百米外风骚走位的兔子,这只有神射手能够做到。

至于遍布在三四线小城市、城乡结合部、广大农村、穷乡僻壤的黑车、三轮和摩的,抱歉,他们已经超出现有全部武器的射程了。

湖南凤凰县山江镇一个小镇的黑车司机龙某囚禁并性侵了一个 16 岁的女生 24 天,这时候却没有一个人声讨黑车,甚至都没有一个人提到犯罪嫌疑人的黑车司机身份。

上游新闻记者对他的描述是:平时靠跑面的车拉客维持简单生计。

这就是生活,我们都知道这个违法,但我们都知道,这就是生活。这时候,往往会因为一个细枝末节而撕得天昏地暗的网友保持了出奇的一致,没有一个人吐槽黑车。

因为在大家的潜意识里,黑车就跟杂草一样,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当然也就跟杂草一样是一个不值得讨论的话题。

记者在新闻通稿里着重强调了当地男人打光棍的问题,广大网友表示我不想听这么多,请立即死刑。我没有记者朋友想得这么宏大,也没有其他网友那样的怒火。

我只想心平气和地和大家聊一聊安全出行的问题。

还是回归到凤凰的那个案子,这件事,那个 50 岁的老光棍,没得说,十恶不赦。但是,那个 16 岁的小女生就没有做得不够好的地方吗?

我这句话说出来是轻飘飘的,而且还是在自己的公众号上说,所以不会有什么事。但如果我换一个地方问,去微博或者知乎上,肯定会给人喷成筛子。你们将立刻看到,无数顶帽子像雪花一般飘落到我的头上。

会有人指责我宣扬 “受害者有罪论”,会有人说我在大搞 “荡妇羞辱”,还会有人会把 “你只会告诉我们该怎么做,从不告诉男人不要强奸” 写出来然后重重地贴在我脸上。

这些话他们所过不止一遍,每当有女性遇害,他们总会拎出来说,就像喊口号一样。然而我们都知道,这世间做事的方法千万种,喊口号是最没用的一种。

我不明白,为什么每次警官们宣传安全知识的时候,总会有一堆杠精聚集在他们的微博下面找茬,好像警察叔叔提醒女生们注意安全,就不会去做普法宣传了一样,好像女生的自我保护与政府的从严执法势如水火一样。

然而警察不是超人,不能在凶手举起屠刀的前一秒钟天神降临。教育的功能也是有限的,社会一直教育我们杀人要偿命,这世上难道就不会有杀人凶手了吗?

越是在教育落后,公检法力量薄弱的地方,我们越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越要教会我们的亲人爱人保护好自己,君子不立危墙之下,自古便是如此。

再回到凤凰的这个小女生身上,实事求是地讲,她至少有两个地方做得不够好。偏远小镇虽然会存在出行难问题,但这并不代表女生当时就没有更好的出行方案。

我们已知女生坐车的时间是下午三点,打车的地点是山江镇大街上,作为一个镇级的行政单位,我们把它往最坏了想,就算没有公交客车这样合法的公共交通系统,摩的三轮这样不合法但是一次能载很多人的交通工具还是有的吧?

对于身单力薄的女生来说,人越多的地方越安全。女生会愿意搭黑车只能说明,在当地,黑车出行是一种常态,当地人对于黑车基本没有防备。

但是,我们始终要明白,放着安全性更高的出行方式不去选,贸贸然去搭乘毫无法律保障的黑车,是极不明智的行为。

小飞大学是在武汉上的,直到现在,火车站、地铁站各大学校附近仍然活跃着大量的黑面的,我还记得大一的第一个安全教育讲座,我们的老师就讲述了本校女生乘黑车遇险的经历。

说是有一个学姐坐黑面的回学校,前半程倒还好,是往学校开的,没成想快到学校门口的时候,司机突然猛踩了一脚油门,准备朝山里开去。

学姐心里怕得不行,但不知是求生欲还是怎的,她鼓起勇气怒喝了司机一声。司机当场就怂了,把学姐放了下去,钱也没要就一脚油门溜了。

学姐下了车以后,生怕司机会再追回来,也不顾什么淑女不淑女了,一路狂奔,连滚带爬,摔了好几跤才跑回学校。

新一线的武汉已经这样,就更不用提其他的三四线小城市了。

再一个,作为 16 岁的中学生,按理说从小就被教育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不要上陌生人的车,可我们的当事人小女生,还是傻乎乎的,别人骗她说请她坐 “顺风车”,她竟然还信了?坐车的时候,司机找她要手机,她直接就给了过去,没有任何防备意识。

我们的女生在恶魔面前如此不堪一击,为什么还是有人在不断否定自我保护教育的必要性?

我细看了很多关于出行安全的知识贴,在这里跟大家总结一下。

第一,出行方式的选择?

非紧急情况下,地铁优先于公交优先于网约车优先于出租车,黑车不纳入考虑范围。

紧急情况下,需要独自乘车,请记好车牌号,上车注意看导航,不要玩手机,不要睡觉,与至少一个亲友保持密切联系。(推荐打电话汇报,把上车时间地点和抵达的时间地点告知亲友)

千万注意,既要防小人,也要防君子。陌生的司机要防,平时朝夕相处的同时也不能不防。

第二,遇险怎么办?

首先,不要慌(不可能….)

**其次,摸清对方意图。**要有弃卒保帅的准备,钱财乃身外之物,必要时当断则断。如果对方好色,记住保命要紧,事后再报警追查。

如果对方已经有了杀人的打算,那就放手一搏吧。建议女生们出门可以带防狼电棒、喷雾、匕首之类的防身武器。

再推荐两招简单的格斗技巧,足踢裆部,稳准狠,可以一招有效制敌,使其在 10 分钟之内失去战斗力;双手拍凶手的耳洞,注意,对着耳洞用力拍,可以保证他的脑子当场轰鸣。

**最后,我想对男生们说,好好爱你的家人。**在意外面前,男女是平等的,但是在被性侵、被囚禁、被强奸这些恶性犯罪面前,受害者大多是女性。

如果你是一个父亲,保护好你的女儿。

如果你是一个丈夫,保护好你的妻子。

如果你是一个儿子,保护好你的母亲。

保护母亲和妻女的责任是要男人来一肩挑的,这是大自然赋予我们的伟大使命,把生命中最重要的几个女人置于险境,不是一个合格的男人应该做的。

我们要保卫她们,就像雄狮保卫狮群一样。

好好工作,努力赚钱,给她们更好的生活,就是对她们最好的保护。

————————原回答————————————

知乎已经不是我认识的那个知乎了。

龙某是个人渣,应该被严惩。

但是女生就没有需要自我检讨的地方吗?

十六岁的人了,不知道黑车不能坐,不知道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

好了,我一说这个肯定会有人上来咬我。

说我在宣扬受害者有罪。

说我这是荡妇羞辱。

又会有狂热的女网友们喊口号:

“我可以骚,你不能扰。”

“人们只会告诉女孩子要保护好自己,没有人告诉男孩子不要去强奸”

我受够这些垃圾话术了。

最后对所有女生说一句:

你的命是自己的。

你不去珍惜,没有人会去珍惜。

毕竟,人,就是地狱。

知乎用户 浪迹 发表

现在是 2019 年,我们的出行方式从来没有如此发达过。

出远门有飞机高铁,市区内活动有地铁和公交,不想人挤人,滴滴一下,或者在路边伸手拦个车。嫌两个红绿灯太远,打开手机扫一辆摩拜

古代的人出一趟远门多累啊,要么提前备好干粮,要么像唐僧师徒一样化缘分。但是现在,出一趟远门说不定比坐办公室还要轻松。

坐在办公室里,你要做表格,做 PPT,成天盯着电脑,脑壳疼。出一趟远门多爽啊,坐在车上想睡觉睡觉,想看风景看风景。

滴滴出事,我们控诉滴滴;ofo 欠钱,我们狂骂 ofo;出租车司机杀人,我们怒怼 xxx…… 网络让我们觉得自己前所未有的强大,我们正义凛然,相信无穷的远方,无数的人们,都与你我有关。

然而,我们都忽略了一个问题,舆论的武器是有射程的。

射程最近的,当属滴滴和 ofo,它们都是民营企业,有一个十分清晰的责任主体。抨击滴滴,就好像十步以内,拿着狙击枪打大象,大象无处遁形。

抨击出租车公司,难度要提升一个档次,用弓箭瞄准三百米外风骚走位的兔子,这只有神射手能够做到。

至于遍布在三四线小城市、城乡结合部、广大农村、穷乡僻壤的黑车、三轮和摩的,抱歉,他们已经超出现有全部武器的射程了。

湖南凤凰县山江镇一个小镇的黑车司机龙某囚禁并性侵了一个 16 岁的女生 24 天,这时候却没有一个人声讨黑车,甚至都没有一个人提到犯罪嫌疑人的黑车司机身份。

上游新闻记者对他的描述是:平时靠跑面的车拉客维持简单生计。

这就是生活,我们都知道这个违法,但我们都知道,这就是生活。这时候,往往会因为一个细枝末节而撕得天昏地暗的网友保持了出奇的一致,没有一个人吐槽黑车。

因为在大家的潜意识里,黑车就跟杂草一样,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当然也就跟杂草一样是一个不值得讨论的话题。

记者在新闻通稿里着重强调了当地男人打光棍的问题,广大网友表示我不想听这么多,请立即死刑。我没有记者朋友想得这么宏大,也没有其他网友那样的怒火。

我只想心平气和地和大家聊一聊安全出行的问题。

还是回归到凤凰的那个案子,这件事,那个 50 岁的老光棍,没得说,十恶不赦。但是,那个 16 岁的小女生就没有做得不够好的地方吗?

我这句话说出来是轻飘飘的,而且还是在自己的公众号上说,所以不会有什么事。但如果我换一个地方问,去微博或者知乎上,肯定会给人喷成筛子。你们将立刻看到,无数顶帽子像雪花一般飘落到我的头上。

会有人指责我宣扬 “受害者有罪论”,会有人说我在大搞 “荡妇羞辱”,还会有人会把 “你只会告诉我们该怎么做,从不告诉男人不要强奸” 写出来然后重重地贴在我脸上。

这些话他们所过不止一遍,每当有女性遇害,他们总会拎出来说,就像喊口号一样。然而我们都知道,这世间做事的方法千万种,喊口号是最没用的一种。

我不明白,为什么每次警官们宣传安全知识的时候,总会有一堆杠精聚集在他们的微博下面找茬,好像警察叔叔提醒女生们注意安全,就不会去做普法宣传了一样,好像女生的自我保护与政府的从严执法势如水火一样。

然而警察不是超人,不能在凶手举起屠刀的前一秒钟天神降临。教育的功能也是有限的,社会一直教育我们杀人要偿命,这世上难道就不会有杀人凶手了吗?

越是在教育落后,公检法力量薄弱的地方,我们越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越要教会我们的亲人爱人保护好自己,君子不立危墙之下,自古便是如此。

再回到凤凰的这个小女生身上,实事求是地讲,她至少有两个地方做得不够好。偏远小镇虽然会存在出行难问题,但这并不代表女生当时就没有更好的出行方案。

我们已知女生坐车的时间是下午三点,打车的地点是山江镇大街上,作为一个镇级的行政单位,我们把它往最坏了想,就算没有公交客车这样合法的公共交通系统,摩的三轮这样不合法但是一次能载很多人的交通工具还是有的吧?

对于身单力薄的女生来说,人越多的地方越安全。女生会愿意搭黑车只能说明,在当地,黑车出行是一种常态,当地人对于黑车基本没有防备。

但是,我们始终要明白,放着安全性更高的出行方式不去选,贸贸然去搭乘毫无法律保障的黑车,是极不明智的行为。

小飞大学是在武汉上的,直到现在,火车站、地铁站各大学校附近仍然活跃着大量的黑面的,我还记得大一的第一个安全教育讲座,我们的老师就讲述了本校女生乘黑车遇险的经历。

说是有一个学姐坐黑面的回学校,前半程倒还好,是往学校开的,没成想快到学校门口的时候,司机突然猛踩了一脚油门,准备朝山里开去。

学姐心里怕得不行,但不知是求生欲还是怎的,她鼓起勇气怒喝了司机一声。司机当场就怂了,把学姐放了下去,钱也没要就一脚油门溜了。

学姐下了车以后,生怕司机会再追回来,也不顾什么淑女不淑女了,一路狂奔,连滚带爬,摔了好几跤才跑回学校。

新一线的武汉已经这样,就更不用提其他的三四线小城市了。

再一个,作为 16 岁的中学生,按理说从小就被教育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不要上陌生人的车,可我们的当事人小女生,还是傻乎乎的,别人骗她说请她坐 “顺风车”,她竟然还信了?坐车的时候,司机找她要手机,她直接就给了过去,没有任何防备意识。

我们的女生在恶魔面前如此不堪一击,为什么还是有人在不断否定自我保护教育的必要性?

我细看了很多关于出行安全的知识贴,在这里跟大家总结一下。

第一,出行方式的选择?

非紧急情况下,地铁优先于公交优先于网约车优先于出租车,黑车不纳入考虑范围。

紧急情况下,需要独自乘车,请记好车牌号,上车注意看导航,不要玩手机,不要睡觉,与至少一个亲友保持密切联系。(推荐打电话汇报,把上车时间地点和抵达的时间地点告知亲友)

千万注意,既要防小人,也要防君子。陌生的司机要防,平时朝夕相处的同时也不能不防。

第二,遇险怎么办?

首先,不要慌(不可能….)

**其次,摸清对方意图。**要有弃卒保帅的准备,钱财乃身外之物,必要时当断则断。如果对方好色,记住保命要紧,事后再报警追查。

如果对方已经有了杀人的打算,那就放手一搏吧。建议女生们出门可以带防狼电棒、喷雾、匕首之类的防身武器。

再推荐两招简单的格斗技巧,足踢裆部,稳准狠,可以一招有效制敌,使其在 10 分钟之内失去战斗力;双手拍凶手的耳洞,注意,对着耳洞用力拍,可以保证他的脑子当场轰鸣。

**最后,我想对男生们说,好好爱你的家人。**在意外面前,男女是平等的,但是在被性侵、被囚禁、被强奸这些恶性犯罪面前,受害者大多是女性。

如果你是一个父亲,保护好你的女儿。

如果你是一个丈夫,保护好你的妻子。

如果你是一个儿子,保护好你的母亲。

保护母亲和妻女的责任是要男人来一肩挑的,这是大自然赋予我们的伟大使命,把生命中最重要的几个女人置于险境,不是一个合格的男人应该做的。

我们要保卫她们,就像雄狮保卫狮群一样。

好好工作,努力赚钱,给她们更好的生活,就是对她们最好的保护。

今天刚好看到公众号写到这件事,就搬过来,觉得原作者分析的很有道理。

知乎用户 yoyo​ 发表

大家还记得前阵子的刘京东事件吗?想想老美是怎么做的?再看看中国是怎么做的?我这种半五毛都忍不住想开骂了,一定要逼出人命才能收拾这种人渣畜生媒体吗?!!!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打光棍的大龄剩男越来越多,生理上得不到满足无从发泄,这点才是今年此类事件究根结底的原因,再往深扒,还不是因为农村人强烈的世俗观念,重男轻女? 因此这才应当是国家整治的重点,中国男女人口比例不平衡在世界上都是出了名的。

知乎用户 也无风雨也无晴 发表

性盛至灾 割以永治

知乎用户 波函数的坍缩 发表

你这热搜一上来,全国人民不都知道了。受害者精神肯定收到严重侵害,然后左邻右舍同学老师都知道这事会给她带来多严重后果。

最重要的是保护受害者,其次是审判那个强奸犯。按照法律应该最高 13 年吧,就算国家法律判他无期,这闹的沸沸扬扬对女孩不好吧

知乎用户 仙女大人 发表

死于 16 岁,葬于 70 岁

知乎用户 一念之间 发表

恐怖。

害怕以后这种恶性案件越来越多,也害怕还有类似的恶性案件正在发生中没被发现。

男女比例已经失调了,特别是农村,留守了很多光棍,长此以往,基数大了,变态率高了,这样的案件也许会越来越多的。

穷人一个老婆也没有,富人有好多老婆。

建议红灯区合法化。做好体检。

知乎用户 陈乐意 发表

他的变态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撸了 50 年,心理肯定扭曲了。所以说性工作者的存在有利也有弊,起码这样的变态会减少。

知乎用户 南风 发表

这个话题关了吧,大家别讨论了,这才是你我最大的善意!!!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分享一位睿智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T6o5rc 发表

如果所有强奸都能以死刑判就不能保证受害者的安全;如果所有强奸都只能判十年,谁能来抚慰受害者的创伤?

我不信罪犯出狱之后就会变成好人,魔鬼只会潜伏,不会变成天使。

知乎用户 柳渡虚 发表

怎么看待?

罪犯让人愤怒,刑事案件娱乐化的恶果更让人不寒而栗。

各路大 V 跟网络、报纸媒体蜂拥而上,争着抢这块人血馒头。

借着关注社会安全、分析犯罪原理的大旗肆意践踏受害者。

还怎么看待?

祝你们全家平安。

知乎用户 斯人若彩虹 发表

我只想澄清一点长期单身和看片并不会心理扭曲和变态!凶手是个例,单身和片不背这个锅。

对于凶手这种人请执行死刑吧!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这事儿其实很难预防,只能算是倒霉了,遇见变态谁都想不到的,这女孩发现接她手机就直接开始逃跑,说明防范意识还是可以的,但是也架不住遇见的是变态啊。

至于社会问题,农村光棍确实非常多,25 岁到 40 岁没结过婚的都不少,更别说五十岁的老光棍了,但是这不是成为变态的理由好吗???

媒体往哪里引导呢?真的恶臭!还曝光人家小女孩的信息??怎么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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