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日贵州安顺大巴车坠湖事件通报:系司机因对拆迁不满蓄意报复社会,还有哪些新的信息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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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疯死沃​ 发表

公租房老公房是不一样的。

以前是国家所有制或者集体所有制,工人是在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单位里工作,由国家或集体提供住房,也就是所谓的分房。

现在年轻人估计很难听到 “分房” 这个词了。在我们的想象中,房子是非常昂贵的东西,怎么可能 “分” 给你呢?

然而以前就是这样的…… 不信的可以回家问问家中长辈,可能你小时候就住过这种分房的房子。又或者你的父母住过,甚至于,你们家中最值钱的房产,或许就是当时分房政策的遗惠。

在现在这个时时都讲 “当年有多不好,现在有多好” 的引导环境下,让很多人相信当年有分房政策,以及知道现在的 “公租房” 和以前的 “分房” 完全不同,或许真是有点困难了。但只要你愿意调查,愿意找家里的长辈问一问,都能得到答案。

很多人看官方通报,说张某的房子 “所有权属于单位”,就以为是现在的公租房。其实不是这样的。注意看通报中的说法:

是 “工作中分到一套自管公房”,这个房子叫 “公房”,不叫 “公租房”。虽然后面有写 “为自管公产承租人”,但并不是租了套公租房的意思。是当时单位分房,分了套房子给他住,房子的产权仍然属于单位。这个其实非常好理解,当时是公有制,大家都没什么 “买卖房产” 的概念,房子的产权当然不归个人…… 不归个人,又让个人使用,所以叫作 “自管公产承租人”,和现在说的“公租房” 不是一回事。当时几乎所有的中国人,只要你有一样正经工作,在国有或集体所有的单位里工作的,组成家庭,你都不用考虑买房的事,因为都有这么一套公房居住。

而且房子的所有权说是归单位,那其实只是公有制语境下的说法。事实就是,房子分了,分给谁了,就是谁的,至少,在当年,大家就是这么认为的。所以我一再提到 “问问家中长辈”,就是希望各位,能够真的去问一问你们家中 50~60 岁年龄段的亲人,和他一起看看这则通报,问问他们的看法,问问当时的公房变成现在这样,其中具体是怎么回事。

再来说拆迁。这事就有点复杂了。各位都知道,几十年前曾经进行过一些改革,其中之一就是单位不管分房了,所谓的 “甩掉包袱,轻装上阵”。上的什么阵?当然是上市场经济,赚钱赚利润的市场战阵。都要讲利润,自然就不能随便造房子送给员工住。至于有些效益特别好的企业这么做,也只是属于孤例,在以前,可是所有单位都要解决员工住房问题的,放现在,根本不可想象了。

说回拆迁。既然单位分房已经不可想象,那么之前单位曾经分下去的房子,总不好收回来让员工们全部滚到大街上去。所以以前分过的房,员工可以用很低的钱去买下来,这也算作以往的一项福利了。

所以很多人问 “以前讲奉献,奉献了半辈子得到了啥”,这都是不懂历史细节的瞎抬杠。他们有房啊…… 你去看看多少一夜暴富的拆二代,好像觉得人家怎么怎么不劳而获了。但你去调查调查,人家这套被拆迁的房子是怎么来的?多数都是以往分房政策的遗惠。然而问题又来了,不是说改革了,不搞分房了,已分到房的可以用很低的价格买下自己的住房吗?问题就在这里,在改革的当时,又产生了下岗潮。还是说的 “甩掉包袱,轻装上阵”,要搞市场经济,当然就不能留着一堆 30 来岁的中老年员工了。

现在都知道 996,都知道用了 35 年的电池就可以报废扔掉了。以前呢?以前没有市场竞争,很多人就是一辈子在单位里工作,等着退休回家逗儿孙的。突然之间要改革了,单位也要改制了,要追求利润了,35 年以上的电池不好用要扔掉,要 “甩掉包袱” 了。那么,这些被甩掉的包袱,其中很大一批人,可能不愿意再多出一笔钱,去买下以前单位分给自己的公房,也就情有可原了。毕竟按照一直以来的政策,就算不买下产权,分到的公房,还是能住的。

再看张某的年龄,今年他 53 岁。1998 年的时候,他应该是 31 岁。我不是说,他当时一定也是下岗人员之一,我没有这么说,因为现在没有相关资料来说明他当时的状态。我只是说,他当时 31 岁。

那么,这么一个员工,在单位里工作到中年,分了房,后来遇到改革,因为一些原因,没有买下产权,到了老年,53 岁,房子被拆迁,没了,补偿他 7 万块钱,他没领取。房子被拆后,他去申请公租房,也没有申请到。

最后我还是要说:

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去直接的故意危害普通老百姓的行为,都是错误的。

但在说完这句 ZZZQ 的话之后,我也要问一问:

到底要怎样,才能让这些 “历史遗留问题” 得到妥善解决呢?

如果张某今天不是拖着一车人下湖,而是自己找了个地方自杀了,这样,是否就是 “解决了他的历史遗留问题” 呢?

毕竟,再过几十年,各位,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我们,你,我,或许都将成为到时候的 “历史遗留问题”。

知乎用户 带带大侦探 发表

看到公建房我就知道怎么回事了。

我妈信用社的,零 2 年的时候单位强行所有员工出钱建房,每人出十万多一点,我们小县城,那个人时候十万块钱是大钱,拿不出这么多钱没关系,每个月工资里扣,相当于你按揭买房。记住是强行买的!不买不行,一共一百二十多平。

然后重点来了,房子买了一直没房产证,去年突然通知所有人,把当初买房的十多万还给你,房子归信用社!呵呵,现在同样大小的房子,已经涨到 70W 了,这个时候给你还十万?真 TM 恶心,反正你员工也拿信用社没办法,你能怎么办呢?还不是只有收了。

当然,我们也没像公交车司机那么惨,房子没有被拆,信用社也没把我们赶出门,等我妈退休了就说不一定了。

因为这个事情很多员工不满,去上访过,没用,官司也打过,没用。我妈有个同事还说过,要是信用社赶她出去,她就从公建房楼顶飞下来。

去上访打官司的,大多是我妈这些快要退休的老员工,年纪小一点的不敢闹事,信用社有的是办法收拾你。

说这些不是为了洗白那个司机,他的做法也太绝了,断子绝孙的事情。

对了,最搞笑的是买这套公建房之前,信用社已经让员工买了一套共建房了,领导让员工把旧房子卖了,那套旧房子也才住了不到十年,迷幻操作。

——

再次强调,我绝对反对公交车司机的行为,我遇到这种事多半只能忍气吞声,不过正是因为我这种人多了,他们才敢那么肆无忌惮不是吗?

知乎用户 沈晓波 发表

很多人拿公租房去类比司机的 “自管公房”,进而得出房子不是他的,凭什么要补偿显然是非常不合适的。

如果是现在租公租房的,我相信没有几个人会认为房子是自己的;但是如果是老公房,你跟他说这房子不是你的,都得跟你急,这是天壤之别。

城市中拆迁基本上就两种,一种是因为城市扩张原来的农村变城中村,这种通常在郊区;另外一种老城区拆迁,基本都是公房,这种有些在房改的时候早已置换为私产,但是实际情况是很多地方一直是没有置换的,直到拆迁时,才集中置换为私产再去拆迁。(商品房即使最老的年限也尚短,除非影响城市整体规划,拆迁的不多)

比如我老家太原,近几年对老公房的拆迁,先按 800 / 平米置换为个人产权,然后再按 1:1.3 比例给安置房,另外还有些过渡费,搬迁奖励等几万,虽然和城中村拆迁是天壤之别,但至少工人们能获得一套新居,做到老有所居,其他地方货币化补偿方案,基本上也是等额现金。而比照这个条件,司机的处置方案显然要 “亏” 很多。

说说为什么 “公房” 去拿公租房比照非常不合理,计划经济时代,城市中就没有 “私房”,所谓分房产权都属于公家,在那个时候,国企的模式就是低薪高福利,一个大国企相当于一个小社会,医院学校什么都有,几乎无偿提供给职工,工人的生老病死都被集体包了,换取的是工人终身卖命,这本身就是计划经济时代的国家与工人的契约,而工人的“主人翁” 精神也来源于此。

但是显然这套制度无法持续,进入改开,国企改制,工人下岗,大部分工人再就业的薪水也就是维持生活,根本无力购买商品房,可以说上亿的普通工人家庭,指望的也就是那套 “老公房”,如果所有城市的解决方案都是给几万补偿,那会有数亿市民阶层,瞬间沦为无产最底层,城市流民,而不是现在的 “土著”,所以大部分情况拆迁,需要考虑特定历史阶段的情况,不能按房子不是住户的这样生硬处理。

退一步讲,有些地方老公房拆迁没有进行产权置换,那也是用承诺提供公租房作为拆迁条件一部分的,而这个司机申请公租房也没申请下来,这成为压倒他的最后一根稻草。

所以这个司机不是说他拿了 7 万块没办法活下去的问题,如果不拆迁,他不也这么安静的过来了,而是这种上了年龄,大集体出来的人,那点房子也就是仅剩的一点念想了,他们无法接受唯一念想破碎的落差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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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说几句,8090 后的,是市场经济下成长,对当前的所有制模式接受起来理所当然,公是公,私是私,但五六十年代出生的人,不是这么回事,他们接受的教育,树立的观念,就是公有制,财产都是集体的,工人是共同的主人,集体既是他们的物质保障,也是精神支撑。然后进入市场经济,改制,突然告诉他你原来理解的那套都不对了,对于一个上有老下有小的人,他真没办法无缝衔接,所以很多老国企,大集体出来的人,真的是很轴,你跟他讲产权,讲现在的法律,他真无法接受。轴的表现,差不多就《人民名义》里大风厂的工人那样。

我还想到一个例子,很多年前知乎看到一个答案,答主讲北京一个大叔,年轻时去陕西插队,因为老实,所以到 90 年代才回到北京,回去后原来房子早分给其他人了,因为回来太晚,也没有其他房子可分,这大哥就在原来宿舍院子自己搭了个小屋,而且取得了同院邻居的同意,以前大集体就是这样,一起住几十年,第一互相情况都知道,第二有感情,所以都签字同意,如果按现在逻辑,在你小区里搭违建,谁会同意?

后来拆迁,这大哥的自建房,和院子里其他老公房一样安置,获得一套郊区安置房,在晚年终于过上了安稳的生活,如果按现在逻辑,他这属于违建,应该直接强制拆除,真按违建去处理,这人也相当轴,谁能保证他不走极端?

我们从计划经济,过度到市场经济,这里的情况,千差万别,各种历史遗留的复杂问题,无法用 “没有产权” 几个字就轻易概括,历史的包袱不是说甩就甩,处理不好都是火药桶。

知乎用户 愚者的小窝 发表

这道理很早就有人说明白了。

社会是一艘大船,任何一个人的不幸,都是全船人的风险。
关注别人的不幸,就是关注自己的安全。
死刑威慑、大众唾弃都只对活人有用,对被逼上绝路心存死志的人是没用的。

知乎用户 nell nell​ 发表

「报复社会」这种事情只怕会越来越多。

单谈拆迁意义不大。对拆迁不满可以报复社会,对其他不满就不会了吗?对医疗不满,对教育不满,对邻居不满,对财富分配不公不满…… 报复社会的理由何止成千上万?

这种事情的增多,是因为随着传统型社会的日益解体,旧的价值伦理体系消失,新的价值伦理还没建立起来,现代人的精神世界会越来越脆弱。

具体来说,就是很容易失去盼望。这甚至不需要等到中年危机、一事无成,遭受疾病、破产、婚姻失败等人生重大打击的时侯才发生。没发现吗?如今感到绝望的人年纪越来越小、触发绝望的事件越来越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甚至很多人觉得 “不是什么多严重的事”,也会把人推向崩溃的深渊。

这种趋势已经非常明显了。而且这种绝望情绪具有极强的传染性和**遗传性**。

传染性指的是一个人的暴力行为会像推到一个多米诺骨牌一样,波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不仅直接制造出一大批绝望的受害者及其家人朋友,也间接吸引了其他同样对社会不满的人争相仿效。

遗传性指的是精神的抑郁和绝望会通过先天和后天的影响直接遗传到身后好几代人。

总之,如果不好好正视这个问题,这几乎不可避免的会成为一个全社会范围内的精神卫生危机。


麦金泰尔的《美德之后》是被很多人忽视的一本书,但是这本书对理解我们的现状大有裨益。

他提到现代社会有三大弊端,

**第一是道德诉求的不可协调性。**原子化的个人脱离了传统社会的社会关系和社会角色,道德相对主义取代了统一的道德伦理和价值取向。

第二是目的论的丧失,导致手段和目的的混淆。比如 996 工作制,原先工作的目的是为了达成某个理想或期望,获得报酬只是完成这个理想过程中必要的维生手段,但随着投入时间越多获得报酬越高,久而久之工作的手段——获得报酬——就变成了工作的目的。

第三是叙事艺术的遗失。这其实指的是人通过构建并讲述故事的方式理解自己在社会、世界、以及人生各阶段中的意义,理解我是谁、我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等一系列大哉问。比如传统社会中的创世传说、英雄史诗、民间传说,这些都可以帮助个体建立自己与社会、与世界的连接。

启蒙以来的现代性运动把这些都「去魅」了,世界是由原子和分子构成的,一切都需要验明正身,不能检验的即为迷信和不合理。哪还有什么圣诞老公公,还有什么上帝,什么创世,什么天国?

但是,原子、分子可不会讲故事,也不能赋予个体意义。这不是说现代科学不好,只是说这些还远远不够 —— 可以维持物质意义上的人,但无法维持精神意义上的人。

你说这些和精神卫生有什么关系呢?关系可大了。基本上,一个人的精神世界就是靠这三样来支撑的:道德,目的,和意义

失去了这三样,就算在一个不愁吃穿、不愁嫁娶的小康社会,人的精神世界也会逐渐崩塌。

所以现代社会的精神健康危机首先就是一个伦理危机。

麦金泰尔认为启蒙运动以来现代社会中以个体自由主义为价值取向、以理性主义为基本方法所构建的规范伦理学已彻底失败。它让脱离了传统社会关系的安全网、又被自由主义市场关系所裹挟的现代人产生深深的困惑、无力和绝望。

而解决现代人难以根除的孤单和绝望的办法,就只能是重建社会伦理

重建社会伦理,不是新瓶装旧酒,把传统的文本直接拿出来套用在现代社会上,而是从现今的时代出发,以人类今天最先进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为依托,以迄今为止所有的人类历史为蓝本,重新理解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与世界之间的关系,重新建立人的价值、目的、和意义。


所谓「报复社会」,其实真正的原因并不是社会如何糟糕,而是一个人不知道如何在这个社会中存活下去了。世界对他 shut down,他也只能对世界 shut down。

(为了防止杠精特别提示:这不是说社会不糟糕,社会当然不完美,也从来没有完美过。也不是说不要去做出改变,这里谈的是人如何在一个不完美的社会中不走到报复社会这一步)

某件悲催的遭遇只是海面上那座小小的冰山顶儿,海面下则是社会伦理的全线破产,价值与目的的粉碎,以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彻底崩盘

走到这一步,再说什么都晚了。失去了盼望,这个人基本上就与 “活死人” 无异了。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打定主意不活了,那么法律对 ta 也实效了。ta 要拉几个垫背的,法律能奈 ta 何?反正犯罪人自己也死了。如果是这样的人,即便不是拆迁的问题,也会有别的什么触发这个危机。

所以,对于每一个现代人来说,重修伦理这门课真是迫在眉睫的任务。如果你有孩子,那么希望你可以了解,对孩子的社会化教育是比任何学术、才艺课程都重要的多的任务。

也只有这样,或许等到我们或我们的下一代在未来遇到重大危机时,自己才不至于成为报复社会人中的一员。

知乎用户 王子君​ 发表

谢邀。

就是自管公房这个问题。

根据通告:

当事人在当地柴油机厂分到了一套自管公房,也就是产权归单位,使用权归自己。

这套房 40 平米,16 年启动拆迁,协议赔偿价是 7w2。当事人没有领取这笔赔偿款,显然对数额不满意。

照各种售房 App 的数据,西秀区房价均价大概在 3000 到 5000 这个区间。就算取 3000,7w2 要买套房也不容易。当事人 52 岁,要贷款也困难。

但不满意也没什么用,因为自管公房的产权是归单位,而非私人所有。这笔钱赔偿的是当事人的居住损失,不是财产补偿。

当事人于是又申请了公租房,没批下来。

7 月 7 日上午 8 点 30 分许,当事人目睹公房被拆;

8 点 38 分,当事人拨打政务服务热线,投诉公房被拆及公租房申请未通过;

8 点 50 分,当事人要求提前接班;

10 点 55 分,当事人接班接车,原定时间为 12 点;

11 点 39 分,当事人微信语音女友;

12 点 9 分,当事人饮用白酒;

12 点 12 分,案发。

微博判案这种事情咱们就别干了,具体的判定等司法机关的后续公告。但从现有信息来看,自管公房是个诱因。

自管公房一直是纠纷的重灾区。不是法条问题,因为自管公房的产权很清晰,就是单位及国企集体所有,不存在产权纠纷。

某种程度上来说,自管公房是历史遗留问题。

一般来说,自管公房都是国企及事业单位在转制改组过程中,对过去福利分房、购房的一种 “变相” 安排:

照过去的政策,你这个情况可以分房。但是现在政策改了,所以不分给你,“租” 给你,租你一辈子。

法律上是没问题的,但对于大量老员工,特别是下岗员工,他们就认为这是单位的一份补偿,是自己的一块资产。

这个认定就很麻烦。

这真不是法律界定的问题。自管公房的承租人仅仅是享受了某种福利租房的待遇,并不具备产权所有权,这是各地拆迁文件里明文规定的。

但是自管公房基本都有些说不清楚的历史。厂子倒了、卖了,政府出了安置手段,认可我们这些工人在厂子这十几年的工作,留了套老破小给我们住,能住一辈子。

公有制的厂子被卖了,厂子的主人翁工人们分点房,理所应当嘛。

这就是各种自管公房承租人的普遍心态。

北京的一堆老胡同就是这个性质。

不拆迁不改造,不去碰,那就没事。安安稳稳等承租人寿终正寝,按规定收回国有就完事了;一碰,一算钱,纠纷就起来。

而且依法办事,承租人一般是拿不到多少赔偿款的,因为赔偿款是给产权所有者。过去是单位,如今单位多数找不到了,往往是地方的土地实体企业。

这些企业照市价,算个十年租金成本出来,差不多就到头了。

当事人 52 岁,这房估计也就是 2000 年后 “租” 的,算是历史的尾巴。

这样的历史尾巴在国内,特别是老工业区,大量存在。

如果能通过这起案件,把尾巴上的安置措施定清楚,边界梳理好,哪怕以后地产业务绕开这些属性的土地,也能为未来的维稳减少大量工作。

本质都是国有的资产,不急于一时。

知乎用户 麋鹿先生 发表

司机的做法肯定是不对的,但是对于一个不想活的人来说,世俗的道德已经无法约束。

看了这个案件,我想起作家阿乙写的《情人节爆炸案》——两个极度不幸的人,一起用炸弹在桥上炸毁了公交车,自杀的同时带走了一车人。

受够了社会的不公和家人的冷漠后,他们不想活了,可你要死为什么要带着无辜的人?

因为:

何以又选择自杀性爆炸?
乃是要告知世界,他们委屈,愤怒,可怜,遭遇了不公平。

这事就像是一个高音喇叭,我一个人死,你们没人关注的,那我闹个大动静,告诉你们,我委屈,我不满!

一定要闹到这步田地吗?

希望这个社会,不要再劝弱者应该怎么样好好活下去,而应该多听听他们的声音,给他们切实的帮助。

知乎用户 maomaobear​​ 发表

公房以前是单位分给个人的。

个人象征性的拿一点租金,一直居住。

1998 年房改的时候,有公房出售的概念,个人拿一两万,把房子买成自己的房子。

绝大多数人都买了,现在的老破小都是那个时候的房子。

但是,当时正在大下岗,也有很多人没钱买。

以后有钱了,单位破产解散合并……,手续没人办了,或者土地有点问题买不了,就变成历史遗留问题。

这些房子就一直住着,有的房子象征性房租都没人收了。

但是,到了拆迁的时候,没有房产证的房子补偿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这个司机的问题就出在这里。

他这个房子估计是出租,自己租亲戚的房子住,等于租金抵消。

拆了以后,7 万在当地买房子不够,申请福利租房没资格。

而且,这个行为都是合法的。没制度说你房子没有了,就一定有福利房。

这是出事的直接原因。

张某钢全名张包钢财新记者辗转找到了他目前的住所,位于一栋四层老旧楼房的二楼,内外两侧房门已被警方贴上封条,落款时间是 7 月 7 日。周围邻居介绍,此处原为虹山机器厂宿舍,实际是他姐姐的房子,张包钢近几年才搬来居住。邻居们称,张某钢平日少与他们往来,“看着挺开朗的,和女朋友照照相挺开心的”。邻居介绍,事发两三个小时后,有多名警察进屋调查并拍照。

知情人士透露,张包钢原先住在安顺老柴油机厂宿舍。一位当地居民向财新记者指认了张包钢的老宅,这里已经被拆除,只能看到堆积的砖头和埋在里面的沙发、床和电视等。这位居民称,张包钢原先是老柴油机厂工人,在此居住多年,后来离婚,有一个儿子。他表示,7 月 7 日上午 10 时许,张包钢的老宅被拆迁队拆除,张包钢得知后匆匆赶来,但未被允许进入现场。目前该区域周边已拉上警戒线。

拆迁起于 2016 年,拖了 4 年才拆,一定有纠纷,屋中有家具家电,说明没搬家。

张匆匆赶到现场未能进入。怎么个未能进入?

个人方面。

离婚,儿子跟着前妻,家庭生活不幸福,但是基本没有牵挂。

一个人吃饱了全家不饿,等于一个人死了没有什么顾忌。

有正常家庭的,可能舍不得老婆孩子,他无所谓。

收入方面。

一位驾驶员表示,7 月 7 日事发当晚,他曾陪同与张包钢前后班的司机做笔录至深夜。驾驶员们提及,新冠疫情以来,他们的收入缩水,工资由原本每月 3000 余元降至一两千元。一位从民营公交企业合并过来的驾驶员则称,以前工资每月 5000 元左右。

以前 5000,现在 1000 多,也会积累不满。

这种个人不满的独狼恐怖袭击没法防。

所谓心理健康是扯淡。

你看他抖音,还以为他快乐的不得了。他从决策到执行只有几个小时,前一天你测试他,恐怕都很健康。

要减少概率。就是社会和谐一点,让弱势群体有路可走。

知乎用户 黑衣大神 发表

这案子仔细看了下,果然是最复杂的 “自管公房” 征收。

这种公房是什么呢,实际上就是 98 年前的福利房,但是 98 年后由于原工厂或者住户个人原因未办理或者不能办理产权,就变成了说不清道不明的 “自管公房”。你说它就是产权房吧,它不是,因为他没有补缴土地出让金(很少),你说它不是产权房吧,可其他人同时期拿到的福利房,绝大多数都通过补缴出让金变成了产权房。

**这种 “自管公房” 复杂的问题在于,同一个城市同一个区甚至同一个厂,不同人享受的政策完全不同。**同样的国有工厂破产,有些人的 “自管公房” 仍然可以补缴土地出让金取得产权,而一些弱势群体想补缴土地出让金获得产权,却被告知房产已经作为破产国企的资产作价划转了接手的民企,而接手的民企只同意住户继续承租。

至于张某钢的 “自管公房” 是以上哪种情形,新闻里是没说的,但是新闻用了“分得”,基本可以确定,这房子确实曾经是张某钢按照原福利房的政策合法取得的,而绝不是什么公租房。然而最终由于种种原因,张某钢 “分得” 的这个 40 平的福利房没有变成产权房,却成了说不清道不白 “自管公房”,因此只补偿了 72542.96 元。按照安顺市内房产均价计算,这“自管公房” 的补偿价格大概是产权房的 1/5。所以,你大概明白张某钢为啥 “不满” 了。

**据我不负责任地推测,这套 “自管公房” 应该还有另一个真正的“产权人”,这个产权人很有可能是原国有企业破产后接手的民营企业,当年接手的破产资产就包括这套公房,而这个产权人在拆迁补偿中,应该是拿了补偿款大头。**但是同样,你说这企业错了?他没错啊,当年接手国有资产的时候,这房子就是实打实的资产,凭什么要求我把产权办理给工人白嫖。

有人说张某钢的 “自管公房” 不能换产权房肯定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我绝对同意你的说法。但是我也绝对相信,张某钢同市同区甚至同厂很多人的 “自管公房” 在同样的规定下最后换到了产权房。

本人没有给张某钢开脱的任何意思,一切追问也不是为了追求所谓的 “真相”,但是如果不引发警示,类似于这种“自管公房” 问题带来的社会不公,势必会成为一个个矛盾导火线,无非今天杀人,明天自杀。

不管你承认不承认,不依法办事,不一碗水端平,这就是我国处于一定历史发展阶段产生的共性问题。而我们面对这些历史遗留问题,应该历史地看待,辩证的看待,你不可能要求老百姓拿今天的法治回到二十年前生活,同样老百姓也没有拿今天的法治审视二十年前的政府。**这就意味着在一些历史遗留问题上,我们的政府在适当允许自己 “不依法” 的同时,也要适当允许老百姓“不懂法”,绝不能够跟老百姓只讲法、不讲理。**所以,对于 “自管公房” 拆迁补偿 7 万块钱,即使主观认定这属于 “讲法” 的范畴,但是否属于 “讲理” 呢,相信每个人心里都有一杆秤。

为了避免悲剧重演,我们要弘扬正义,我们更要重视公平。

知乎用户 韩冬​ 发表

真正的好人,就算崩溃了也不会杀无辜的人,这一点很多答案都说了,我不再赘述。

我只是想聊聊我的签名『不公正,哪怕有利于我的,长远来看必有害于我』。

一个稳定和谐治安良好的社会,必然是一个大多数中产阶级,或者大多数满怀对未来憧憬的人组成的。因为有产,有家庭,有孩子,有希望——这个人,才有软肋

即使他并不是一个真正的好人,他也会因为怕失去已经拥有的这些,而遵纪守法。

如果一个社会有相当一部分人,他没有上述软肋中的任何一条,他没有感受到这个社会的任何美好,他认为这个国家是那些有产者的,并不是他的——那么不仅战争来了他不会保家卫国,在和平年代他也可能抱着和有产者同归于尽的态度做极端之事。

所以没有软肋的人,有相当一部分,是行走的定时炸弹。**这就是我为什么一定关注基尼系数,关注贫富差距,关注底层,关注社会公正。**不能指望每个没有软肋的人都是好人,我不敢生活在周围有很多行走定时炸弹的地方。他们可能在做保姆时纵火,做幼儿园工作时虐童,做厨师时投毒,开公交时撞车。每次社会不公,都有可能创造出多个仇视社会的人,而他们是我的同胞,和我生活在同一个国家,当他们要爆炸时,我无处可藏。不公正,哪怕暂时有利于我的,长远来看必有害于我。

知乎用户 李征义​ 发表

即使一个人遭遇天大的不公和苦难,也无法让拉着无辜的人垫背变得合理,此为讨论的前提。

然而我不想局限于此就事论事。

我想说我们生活的世界就像这大巴、以及 2015 年的公交车一样,里面只要有一个人陷入绝望不想活了,全车人都有可能跟着陪葬。

在一个高度流动、人与人紧密关联的社会,你养再多警察,安再多摄像头,把家里的围墙建得再高,再层层设防也防不住陷入绝望的人。

你不坐公交,可能会打滴滴,绝望的司机会猎杀你;你有专职司机,绝望的人可以闯进飞机头等舱杀你;你有私人飞机,绝望的人会在月费 1 万多的国际学校门口屠杀你的孩子——这些都不是瞎说,每条都有新闻作为背景。

正因为这样,所以我们要追求社会公平、正义,要缩小贫富差距,要开发西部,要扶贫,要建立救助体系,要让法律有温度。

即使不可能让每个人都满意,但应该追求让尽可能少的人陷入彻底的绝望。

虽然我也不想从如此功利的角度讨论这个问题,但恐怕也只有晓之以 “利”,才能让那些觉得 “凭什么拿我们交的税扶贫”“干嘛给片区修路,任其自生自灭不就好了” 的人稍微有些触动。

知乎用户 山河 发表

看过监控大概心里有数了,公告只能说把窗户纸捅破了,大家也基本明白是什么事了。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也不知道怎么做会减少类似的事情

知乎用户 假语​ 发表

之前我就一直说不要谴责自己默默在一个角落利他性自杀的人这不好那不好的,不少人还直接往死里面骂。

其实自杀已经很给社会面子了,毕竟自杀的原因归根结底或多或少总有着部分社会的原因,直接自杀不报复社会也算善良的证明。一个劲的骂自杀的人活该该死,活着就恶心,要是给人真惹急了

所谓身怀利器杀心自起。现代社会冷兵器和车辆实在太好接触了。之前那些大学生自杀案件,我内心都无法理解谴责那些自杀大学生的人,难道你们真的不知道这些大学生如果不自杀是能够独立制造十人以上的校园屠杀案吗?

难道你们真的不知道谴责自杀的人会导致其他想自杀的干出一些多恐怖的事吗。

要是每一个自杀都不自杀我搞个大新闻才是不能接受的事,已经自杀了的为人家默哀不幸感叹感叹得了,还没来得及自杀的多劝劝他夸夸他给他一点希望,让他感觉人间还有善良的大好人。要是你一个劲骂自杀的人活该该死,是真的会对自己人身安全有威胁的,还会造成社会治安下滑

我从来不敢刺激想自杀的人,毕竟死都不怕了,传统的道德法律观念在他们眼里可能也视为无物。

不做安安饿殍,效尤奋臂螳螂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几千年的历史一直在证明这一点

知乎用户 凌楚眠​​ 发表

现代社会,各种 “孤狼” 式的个体恐怖主义,几乎没有办法去防范。

司机不想活了,把几吨到几十吨的钢铁加速到致命的动量,你怎么防?

建筑工人不想活了,要搞无差别杀戮,工地里任何一件生产资料都是潜在的致命武器。

工厂里的厂弟厂妹不想活了,想在公共场合放火,搞点汽油还是轻轻松松的。

杀猪匠不想活了要去小学门口砍人,那几把剔骨尖刀的威力会大到不可思议。

慢性病人觉得医生没医好,心生杀意去门诊捅大夫,怎么防?哦你说北京开始医院进门安检了,那先解决住院病人削水果的问题吧。

(以上只是假设而已,etc 退散)

如果整个社会为了零散发生的恶性治安事件严防死守,治理成本会急剧飙升。

为什么我们要呼吁公正、公平、法制,为什么社会不能是赤裸裸的达尔文主义,为什么我们要向相对弱势群体让利、发福利,结合我国一直以来的扶贫攻坚政策,其实部分内在原因是稳定,稳定,还是稳定。

稳住社会潜在的不安定因素,给一个个火药桶降温。

我们升斗小民还是吃怀柔这一套的;对潜在的亡命徒来说,一条人命可能就和几十上百块钱纠缠不清(2017 年武昌火车站被砍头的面店老板,也就热干面多加了一块钱)。

散点钱,抚慰或者招安,合算。

技术进步对社会安全稳定的红利也有目共睹,现在无处不在的摄像头组成的天网,极大减低了监管成本;治安盲点相对于车匪路霸猖獗的 90 年代,有了巨大的减少。

比如这次,没摄像头记录,一年半载还是无头案。

对一般人来说,避免被个人恐怖主义侵害只能拼人品,平时种善因结善果,努力相信概率不会为难自己。

如果硬要总结点 “最佳生存策略”,无外乎少去治安盲点,多多邻里和善,遇到好勇斗狠的怂一点,碰到不讲道理的服软讲客气,医生碰到混不吝的患者尽快低声下气央求另请高明。

人间本就艰难。


评论区有朋友说举的例子不恰当,几类人作恶的动机完全不同。

对,说得都对。

但问题是:站在受害者的角度,人都死了,动机是啥,有关系吗?

是被人蓄意谋杀 (murder),还是过失致死(homicide), 还是无差别屠杀(massacre), 亦或是单纯运气不好摊上了血光之灾,比如重庆沙坪坝男子坠楼被砸死的两位姑娘;从结果上看,没啥区别。

人死万事休矣。

咱只求全须全尾地活着。

知乎用户 久远​ 发表

看到这条通告我十分痛心,心里面也很难过,平时我经常在司法局给服刑人员做心理矫治以及心理测评的工作,对于普通群众以及底层百姓的生活也比较了解。

这次事件,主要是在于棚户区拆迁以后住房分配以及补助上面协调不顺、沟通不畅所引发的一系列悲剧。

大家可能不太清楚,拆迁对于一部分人来说有很好的补助,但是还有一些人会连住的地方也没有,钱补助也特别少,尤其是 “直管公房”。所谓直管公房是指由国家各级房地产管理部门管理的国有房产,还包括计划经济时代国有和大集体企事业单位自建的福利房。

在这里面,有关补助以及拆迁人员的安置问题,始终是个困难且复杂的事情。拆了以后住哪里?怎么住,补助怎么分配,被拆迁人员有没有钱买得起新的房子?拆迁工作还有很多细节需要去完善。

然而,由于工程紧、项目急,很多时候在协调沟通的时候容易产生摩擦与矛盾,办事人员与被拆迁的居民在沟通上也会有很多冲突,最后扯不清楚的情况下,会以 “一刀切” 的方式进行,造成事态恶化。

因生活不如意,对拆除其承租公房不满,心里面失衡,一时想不开,加上生活中遇到各种不顺心的事,交织在一起,最终酿成事故悲剧。

从近期工作来看,我也感受到了大家的生活压力,受疫情影响,许多人被裁员、失业,面临减薪以及待遇不佳的情况,生活十分困难,存在情绪低落、焦虑、忧心忡忡等表现,如果没有及时去调整,很容易产生厌世以及报复社会的心理。

有网友说,要加强公交车司机以及相关人员的心理建设,这点我十分赞同,但是难度很大,除了定期的心理测量、评估以及心理辅导之外,我认为还需要政府以及社会支持的力量,帮助他们去解决现实层面的问题。

只有这样,才能彻底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知乎用户 白起​ 发表

当下社会价值观过于单一,宽容度过低。

试想下,如果对于一个每天混吃等死的中年人,人们的评价维度是 “这人很有趣”、“他中单玩的不错是个好队友”、“他挺热心有事可以找他帮忙”; 而不是 “没房子拿死工资”、“挺失败的一生”,这人是不是有可能成为一个租着房子,每天打打游戏,偶尔看看黄片,没事上微博哔哔两局的中老年肥宅。

人人都做奋斗逼的世界,缺少能力和资源的人是真的非常痛苦的。

我们扶贫,低保,不就是为了让混的最差的那一撮也能开开心心的过完一生嘛?这不同时也是保护了哪些混的不那么差的?那撇开当前的案子,很多人见不得底层人民的自 high 式开心是什么心态?

知乎用户 天之月 发表

单位分配的公房还真是历史遗留问题,很多地方的所谓公房就是几十年前单位默认给你家住,那时候还没有现在这么规范,有些人被分到的公房就没有产权证房产证啥的。这些年,不拆倒还好,拆迁往往就按棚户区的标准给补偿,一平就一两千,一套总共给你几万块,几万块你家去哪能再买套房…

我家老房子那边就是这样(上海浦东新区某地),修地铁,要拆迁,要解决大院里 300 多号人的住房问题,总预算才 7000w,最后全体抗议,拒绝在协议上签字,后来就作罢了。而这人是签了没领钱,可能是后悔了…

为什么说是 300 多号人呢,因为我们当时拉了一个群,现在都还在,今晚又复活了,都为这个事聊疯了。这个群里有 300 多人,一般就是家里管事的那个人进群讨论,实际上应该可以算作是 300 户了。

我去问问我妈还有没有存当时的暂定补偿方案了,找到的话贴出来给你们看看…

没有要给这个人渣司机洗白之类的意思,只是给不太了解这类情况的朋友们稍微解释一下现状。说的也只是我亲身经历过的,如若有什么不足或错误的地方,欢迎在评论区补充。

实际上我们大院里很多家都早就买了房出去住了,我家就是,对补偿也比较随缘。但确实也有混得不好的,一家几代人指望着那一套公房过日子的,其中只要出一个报复社会的,后果就很严重。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uzZLeC 发表

分房拆迁这种事企业办社会年代遗留下来的好处坏处都有。

你混到一个好单位、好城市,分房子无论有没有机会给你办产权,都是爽爽爽,我身边好多这种情况。

如果你混到一个差城市,比如贵州的城投债、安顺的城投债日常刷头条的,这种财政破烂的地方,就要小心了,你会觉得人生一片黑暗,总有无数人无数事在针对你。

事情就这么简单,过度去抨击那些因为经济周期斗转星移环境变化而不合时宜的旧政策,不如先把贵单位的账本捧着仔细看看。

2020 年,现金流大考验。

补一句:贵州茅台的市值里面属于国资的那部分刚好够给茅台省还债。

知乎用户 水果不捞 发表

这件事让我意识到,公交司机、大巴司机这个常常被我们忽视的群体,其实掌控着无数人的生命安全。

而当他们决定玉石俱碎时,作为乘客的我们,不仅很难注意到,也难以及时制止。

除了道德与法律,我们还能用什么去约束一些司机的疯狂行为?我们又该怎么保证这一群体的心理健康?

当务之急,恐怕是找出这两个问题的答案。

更新:

评论区有一位知乎 er 提出,“想报复社会,无论什么岗位都可以”。坦白说,我很难不赞同这一观点。

但也正因如此,那些面对着艰难困苦、还始终保持善良秉性的人,才更为可贵。

善良是一种选择,希望我们每一个人都能做出这样的选择。

知乎用户 山羊月​​ 发表

**在 21 条无辜的生命面前,张某钢的恶性犯罪是不容辩护的,他无论活着还是死去,都理应被谴责和唾弃。**我们对他犯罪的追问,不应该被理解为对他的某种辩护,而是一种社会风险预防思维驱动下的反思,目的是为了澄清这类恶性犯罪的风险根源,建立健全风险预警机制。

针对这一恶性事故和犯罪事件,7 月 7 日,交通运输部安委会印发《关于贵州安顺公交车坠入水库事件的警示通报》,其中第二点将『心理不健康』作为一种风险源头:

二是切实强化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管理。要督促公交企业密切关注驾驶员身体、心理健康状况,严禁心理不健康、身体不适应的驾驶员上岗从事营运,严禁客运车辆带病运行,加强公交车运行动态监控,及时提醒和纠正不安全驾驶行为。

但这里我想提出一个问题:张某钢的行为,真的可以被简单解读为是一种可以被排查出的『心理不健康』吗?我理解,就这一次恶性犯罪事件的经验来看,『心理不健康』也许不是引发矛盾的主要因素,更不是能够被排查出的显著风险。

为什么说不是呢?有两个原因。

第一,张某钢平时的性格,很可能根本没有心理不健康的显著特征。

根据财新某篇不存在的报道,至少有三处描述过张某钢的性格:

多位驾驶员同事称,张某钢平时和同事相处感觉人不错,待人接物都可以,“他感觉总乐乐呵呵的,大家有时也一起聊天,没觉得有什么问题”,也有驾驶员评价他 “不爱讲话”。
邻居们称,张某钢平日少与他们往来,“看着挺开朗的,和女朋友照照相挺开心的”。
财新记者检索到疑似张某钢的抖音账号。从 2019 年 6 月至今,这个账号一共发布了 314 条视频,最近一次发布是在 7 月 4 日,即事发生前三天。这些视频多数为自拍,显示出主人爱笑爱搞怪,同时他也转发一些为情所困的言论,没有看出明显异样。

上述三处可以看出,从张某钢身边的人和张某钢发布的信息,根本无法得出他『心理不健康』的结论。既然如此,『心理不健康』作为一种风险预防措施,可能在张某钢身上是无法充分校验可行性的。

第二,张某钢的恶性犯罪行为是多重激烈情绪短时间内叠加的结果,这种突发性很难通过『心理不健康』的排查来事先预测。

综合警方和官方的通报来看,张某钢的情绪经历了一个重要的转折点,就是亲眼目睹自己租住的公房被拆迁。

事实上,这个转折点对他的冲击程度是非常重大的,可以通过两个细节佐证。还是根据某篇不存在的报道:

他表示,7 月 7 日上午 10 时许,张某钢的老宅被拆迁队拆除,张某钢得知后匆匆赶来,但未被允许进入现场。目前该区域周边已拉上警戒线。
知情人士透露,张某钢原先住在安顺老柴油机厂宿舍。一位当地居民向财新记者指认了张某钢的老宅,这里已经被拆除,只能看到堆积的砖头和埋在里面的沙发、床和电视等。这位居民称,张某钢原先是老柴油机厂工人,在此居住多年,后来离婚,有一个儿子。

自己之前居住的老公房被拆除,家具,电视等物体都没来得及清空,是第一重冲击。张某钢到达后不能进入现场,只能眼看着房子被拆除,构成了第二重冲击。

这时,张某钢做了什么?根据警方通报:

8 时 38 分,张某钢拨打政务服务热线,对申请公租房未获得且所承租公房被拆除表示不满。

这里不能不指出,**通报中对政务服务热线具体情况的描述十分模糊。**根据通报之后对张某钢行为的描述,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正是在拨打这个电话之后,张某钢开始坚定地实施自己的犯罪计划。那么在这通电话中,张某钢真的仅仅就是『表示不满』吗?要知道,他可是在场眼睁睁看着自己承租的公房被拆除,东西都没来得及拿出来,这时的情绪如果仅仅用『表示不满』来形容,恐怕不太符合大众对人性的一般认知。

我个人的猜测是,张某钢一定在这通电话中表示了强烈的个人情绪,而正是这种强烈的个人情绪,驱使他进行了后续的犯罪活动。当然,我们也不能排除一种可能性,即他是在打电话后情绪才开始逐渐激烈起来的。但如果我们认可这种可能性,就要追问另一个问题:倘若那时他的情绪不那么激动,那么他表达是到底是不那么激动的『不满』情绪,还是希望通过政府政务热线来咨询解决自身遭遇的问题?而无论从哪个可能性出发去看,仅用『表示不满』来描述这通电话都是模糊的。

那么,张某钢的情绪变化就仅仅如此了吗?我个人认为不是。这里我有一个推测,就是张某钢可能对他姐姐也怀有负面情绪。

为什么做出这个推测呢?这就不能不提到另一个问题,就是张某钢公房处置的沟通问题。

张某钢公房处置问题上的沟通问题,在官方通报中和张某钢的行为上是不统一的。这种不统一背后始终有一个人的影子,就是张某钢的姐姐。安顺市警方和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的官方通报,分别在三个不同的位置提到了他姐姐:

在警方通报中一处:

2016 年,张某钢与妻子离婚后,租住其姐姐女儿的房子,户口也寄搭于其姐姐处。

在政府通报中两处:

张某钢到西秀区柴油机厂(后更名为西秀区酿造机械厂)参加工作时,厂方提供一套自管公房(5 栋 1 楼 11 号)供其居住,其产权属单位所有。据查,张某钢已长期未在此房内居住,由其姐姐将此房转租他人。
西秀区酿造机械厂棚户区改造项目启动以来,经多方联系,项目指挥部与张某钢先后对接 3 次,其余多次由其姐姐代表其进行商谈,沟通对接顺畅。

从这三处可以看出,张某钢和姐姐关系看起来很密切,其在公房处置的问题上,几乎完全委托姐姐操办。但这就产生了两个问题:

第一,既然在公房处置问题上和张某钢及其姐姐『沟通对接顺畅』,为什么张某钢还会在公房要拆除时才得知消息匆匆赶去?为什么还会通过政务热线对公房拆除的处置『表示不满』?

第二,张某钢实施恶性犯罪前,专门通过微信语音联系了女友,为什么没有联系一下为他提供住处的亲姐姐?

这两个问题的答案,也许可以从另一个侧面解释张某钢情绪的激烈变化,即他可能在不仅对公房处置和未申请到公租房存在激烈情绪,也可能对他姐姐怀有某种负面情绪,认为他姐姐『背叛』了他。换句话说,他之所以实施了极端丧心病狂的犯罪,是多种情绪叠加后的猛烈爆发,用『心理不健康』是无法有效排查和预测的。

综上,我围绕这次恶性犯罪事件,谈了我对将『心理不健康』作为一种风险源头排查的有效性的质疑,那么提出问题也要提出解决思路,对于张某钢这类社会风险,如果『心理不健康』排查的有效性不足,还有什么办法能够预警吗?一个思路是,建设以网络平台,政务热线等低成本低门槛的维权手段为重心的社会风险调节和预警机制。

张某钢这次恶性犯罪事件中,一个非常值得重视的细节,是张某钢在公房被拆除后,还打了政务热线。可以说,政务热线在整个恶性犯罪事件中的位置是转折性的,正是在拨打了政务热线之后,张某钢才开始坚定执行犯罪行为。

用一个马后炮的视角来看,政务热线似乎是张某钢实施犯罪行为前,自我设置的最后一道心理防线。但张某钢的行为表明,这道防线并没有对他的情绪起到任何抚慰作用。

这里,我想进一步提供一些背景材料。根据清华大学孟天广老师对 170 万政府平台留言的大数据研究显示,农民,临时工等低收入弱势群体更习惯通过这类平台来实施维权:

高收入,高社会地位的群体,如政府雇员,企业主等,在网络平台的维权行为较少,因为他们可以选择其他更有效的维权渠道。而对于低收入弱势群体来说,网络平台和热线等手段可能就是他们唯一能够依赖的维权渠道。

当然,这类渠道的局限性是很大的,但在没有其他有效渠道的前提下,这类渠道自然成为了唯一的选择,成为很多压力集中爆发的位置。但同样,这也可以被看作是一个风险预警的重要位置。

倘若在这个位置上,能够对风险压力进行分级的评估,并制定出相应的风险预警预案,也许可以起到比排查『心理不健康』更有效的作用,比如一个比较粗略的例子是,当某人来电后,根据来电的情况反馈,评估出一个风险压力的初步等级,倘若说这个等级比较高,就启动转接预案,直接转接到政府部门下属的心理中心进行初步的心理干预和调解。

当然,这方面还需要做很多工作,但我个人理解,这种风险预警的思路,比广泛在司机中做『心理不健康』排查的思路,更匹配这次恶性犯罪事件中给我们的惨痛教训。

知乎用户 杉珊姗删栅 发表

我刚出来,看到这个又想多说两句,估计可能又要去旅游了……

看完通告,非常无力,这种事见多了,求告无门走上绝路;或者说实际还有路,但当事人受限于学识见识法律等局限性,自认为所有的路都试了,没路可走了,就剩下那一条路了…… 最终受害人走了极端,好的自己找个静静地角落一了百了,再差一些就是举家自尽或者杀戮家人后自杀,最极端的就是这种报复社会的,同样受限于社交范围被他们报复伤害的往往又是和他们一样卑微的底层群众。不要以为他们不敢报复更高层,他们只是接触不到罢了,但凡能接触到的,他们什么不敢干?动刀动枪玩炸药的能力绝对比知乎上绝大多数没在底层生活过得中产白领和双一流大学生强百倍!

这么多年来慰问的三个重要群体就是和征地拆迁、下岗工人、退伍有关的了,我自己也是当兵退伍的,也算是利益相关了。上知乎的人绝大多数都是大城市的年轻人,光鲜亮丽,不理解底层乡村的事,也没有经历过农业税、下岗和蔡军,不理解 gongnongbing 这三个群体所承受的不公正待遇。就好比这个问题下有人说国家没亏待他,租给他房子他又没房子产权,他工作三十几年怎么不挣钱买房等等…… 他工作三十年换来的就是低工资加单位保障他能分到一套房子,这就是以前我们国家的政策。然而后来变了,没人再管你有没有房了,要自己买了;法律也变了,以前的惯例没有法律背书了,新的法律不再认旧账了,反倒变得好像成了他无理取闹一样了,实际上他就是拿着当年的政策在为自己背书,而现在的体制却换了,不认了,于是就成了历史遗留问题,不碰一切安好,一碰两个都有理,不碰个头破血流双方都不会退让的。

当年绝大多数房子就是这么分的,分到了就是自己住到死,死后单位收回(如果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也在一起住、是唯一住房且没有劳动能力的,还得等到父母配偶死去,子女长大成人才能收回)中途要是出问题也是本单位重新调配的。后来就不一样了,出了产权这个概念,没有产权你就不能主张自己的权益,可问题当年签的合同不是这样的,于是冲突就来了!再加上大量的倒闭关停企业,很多单位自己都不复存在了,连产权人都没了,更是成了一笔糊涂账,不动一切安好,一动就是地动山摇……

类似的还有最近闹得也挺热的自主问题,当年说是按比例发钱,结果今年军退法一出,已经没了自主了,原来按比例发钱也变成了与新政策接轨,结果导致自主退役的收入少了,那几十万自主的能没意见?能不去那啥?我当兵二十年为国奉献,当年不是这样说的啊……(当然,我只是复员的,这政策和我没关系,可那几十万自主的可是切切实实的利益攸关方啊,他们很多都是文武双全,啥都会干,真逼急了干点儿啥事更是惊天动地)

还有农民的自留地承包地问题,也是矛盾突出,没事时风平浪静,一有事又是农民没有产权,按法律规定不予赔偿产权损失,只赔偿地上种的粮食作物……

这三大群体所遭遇的困境就是新老制度的冲突困境,别说外人了,就是具体操办的公务员,要是年轻一点儿又对政策不感冒的,直接上来就说这些人无理取闹、冷漠处置、乃至粗暴对待,直接就把矛盾激化了。

只能说,社会变得太快了,有的人跟不上了,而政策上又没有对接或对接不到位,导致很多不好的事发生。实际上这三个群体真的不乏战斗力,只是见识所限,导致最终一旦开始走上绝路,只能是同阶层相残,唉……

走上绝路的人惨,无辜被殃及的人更惨啊……

知乎用户 胡言乱语 发表

我看到很多人用公租房来类比司机的房子,觉得单位给你免费住了这么多年,是福利没跟你要钱就不错了。

我看到很多人觉得,没有这笔拆迁款你也活得好好的,远没到走投无路的地步。

就因为拆迁没拿到更大利益,就要拖着一车人死?

我觉得,很多人可能不理解司机的心态。

我不想给司机洗地,这种近似恐怖主义的行为要是也能洗地,那就没什么事情该被谴责了。

我只是说说司机为什么要采取如此极端的行为,纯粹是作案动机的剖析。

这个年龄的人,对于集体和单位,有一份我们很难理解的认同感。

我妈的年龄比这位司机稍微大一点,前些年医院改制,她剥离了事业身份,一度郁郁寡欢。

我曾非常不能理解。

除了院领导科主任,所有人都下编制,编制不影响晋升啊。

而且我妈 50 多岁的人,还晋升个鬼啊。

说到待遇,市里每年给事业单位的人发不了多少钱,改制就是要提待遇,收入不会降的。

而且脱身份一次性给了不少钱,怎么算也是笔赚钱的买卖。

退休以后进社保,毫无影响——医院这些年发展不好,进社保比坐医院的船稳定多了。

难道还怕医院开除你?这不是扯犊子么。

这个疑惑是我外公给解答的。

老人家,快 90 了,提到这件事,觉得不公平。

我说怎么就不公平了,大家一起脱编制,医院去编制化是大势所趋。

我随口论述了一句:“现在国企不都没有编制了。”

我外公说了句话,让我一度非常震惊:“那工厂还是工人的吗?”

我知道,想要说通老人家是不现实了。

但我至少了解了一部分中年人老年人的想法。

我看到有的国企工人改制后,分了一点股票,不论多艰难都不肯卖掉,涨跌都不卖,想要传给儿子孙子。

股票在这里根本不是钱,是身份的认同感。

这代表着别人的曾经当家做主的自豪感,要用多少钱才能换回来?

我妈没有编制以后,也一样觉得,医院不再属于她,有点像精心养育 30 年的儿子,和她断绝关系。

鹿鼎记里,说九难心境,觉得这江山曾经都是她家的,如今被人窃走,不胜悲凉。

我妈,一些国企工人,约莫就是这种心态。

你看我,从一开始就无所谓编制,也没有任何认同感。

医院起高楼也罢,排名又进几个也罢,关我屁事?给我钱吗?

90 年代我父母所在的医院一度比较困难,给的钱少得可怜。

当时医院里一批分配来的大学生大专生,搁现在一定跑路了。

但当年离职率并不高。

毕竟这是大家的单位,哪怕现在苦一点,我怎么能不管他死活?

起码要试一试吧,出一份力吧。

有这种心态,你把单位卖了,把身份脱了,怎么能没有抵触?

你不给个交代,怎么能让人心甘情愿?怎么能不拉横幅上街游行?

给房子,给钱,给股份,总得给点什么吧。

最后,这也是个提醒吧。

我曾在评论区看到有人说某某单位(医院公务员都在其中)分房子,感慨这些职业的好处。

这种 “分房子” 我见得多了,我自己都去了解过。

说白了就是给你一套房,只要你还在单位,房子就随便你捯饬。

你是自己住,给人住,隔断出租,都没人管你。

当然,没有产权,不能卖。

你放弃其他待遇,为房子来了这个医院,拿了房子,高高兴兴把新家装修了。

婚礼刚办完,房子拆迁了,拿到 7.2 万补偿,你咋办?

你总不能学小丑把医院给炸了吧。

知乎用户 硅谷 IT 胖子 发表

我个人觉得也没必要过分解读,这就是个典型的极端报复社会的例子。

我们搞计算机的都知道,假设一个服务每秒钟收到百万级的请求时,一定会有很多请求结果非常奇葩而且无法轻易解释。比如正常的请求都是 30-40 毫秒内回复,某些请求却花费了 700 毫秒。这时候我们的承诺都是 99.999% 的正确率,但你按比例一算,其实每秒钟就有 10 个左右的请求会有不正常结果。

对比这个可以说:考虑到人的基数极大,真的会出现各种情况。

美国校园枪击案很多,其实这就是中国版的校园枪击案。其共同点都是报复社会的人失去理智,然后造成大破坏。

所以首先我反对的是把此事政治化,或是泛政治化。任何一个国家,都可能出现一些这样的事情,你说我冷血也罢,但地球就是这么危险,只有火星安全。这种事情可以通过各种办法减少,但过程很缓慢,而且无法杜绝。

其次是我反对把此事归罪于工具。枪支和大巴,都不会杀人,杀人的是人。

最后想说的是:希望无论哪个社会,都能更公平、更客观、更留有余地地处理每个人的事情,减少极端事件极端人口的比例。——当然, 这是我 25 岁前的想法,是很幼稚的。

过了 30 岁,我当然知道,想要社会 “更公平、更客观、更留有余地地处理每个人的事情” 纯属另一种入关学,是把所有现象都归结于一个固定原因、一个固定解法的错误做法。

实际上,更现实的是讲清楚利益关系。

如果你是富人,请善待穷人和弱势阶层。因为他们干着最脏累的活,战争年代出血肉,并且更重要的是如果他们想作死,也会影响到富人的安危;富人已经享受如此之多了,表面上做做姿态很难么?

如果你是上产,请不要随便说 “红利”、不要随便贬低下层,你要明白“红利” 的代价是戾气,除非你能完全脱离下层和他们的服务;

如果你是穷人,那也得了解一个事实:即使你去拼命伤害,最终受害者绝大部分也是穷人阶层。就像本案,死亡者也多是坐大巴的人群,而不是开宝马的。

此外,任何阶层都应该少去传播仇恨。即使这仇恨是对火星人的、根本与地球无关。

因为火星人并不会被你的扎小人扎死。反而,让各个阶层都充满了戾气和仇恨的习惯。

最终,伤害的还是自己。

知乎用户 Murphy 发表

我现在满脑子想的都是

那么多条无辜的生命在司机的一念之间沉入了湖底……

2020 年 7 月 7 日中午 12 时许,安顺市一辆公交车在行驶过程中撞坏湖边护栏,坠入安顺市西秀区虹山水库中。事件发生后,公安部、应急管理部等国家有关部门及省、市迅速组成调查组开展缜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警方通报
安顺市公安局于 7 月 12 日 17 时 53 分发布《警方通报》,具体内容为:
二、搜救情况
安顺市西秀区坠湖公交车搜救于 7 月 11 日结束。从 7 月 7 日至 11 日 5 天时间里,中央、省、市有关部门组织交通运输部广州打捞局、交通运输部南海救助局、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贵州省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总队、黔西南州消防救援支队、安顺市消防救援支队、贵州蓝天救援队、贵州弘剑搜救队、贵州省阳光救援队以及武警、公安、民兵等 2100 余人,动用水下机器人、雷达声呐定位仪、无人侦察机等设备,在公交车坠湖水域广泛多次进行了拉网式深潜全面搜救,完成搜救任务,于 7 月 11 日 12 时结束搜救。
三、关于张某钢 “房屋被拆迁” 有关情况
在开展搜救和案件侦查的同时,对于网传张某钢 “房屋被拆除” 一事,省、市相关部门迅速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调查情况如下:张某钢到西秀区柴油机厂(后更名为西秀区酿造机械厂)参加工作时,厂方提供一套自管公房(5 栋 1 楼 11 号)供其居住,其产权属单位所有。据查,张某钢已长期未在此房内居住,由其姐姐将此房转租他人。
西秀区酿造机械厂棚户区改造项目启动以来,经多方联系,项目指挥部与张某钢先后对接 3 次,其余多次由其姐姐代表其进行商谈,沟通对接顺畅。按照相关程序确定,西秀区酿造机械厂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工作由黄果树大街沿线项目工作组负责。2020 年 6 月 8 日,张某钢与西秀区住建局签订《自管公房搬迁补助协议》,协议补助自建房补助款及附属设施补助、二次装修补助、搬迁及临时安置补助、搬迁及签约奖励等共计 72542.94 元,但其未按规定注销水电户头,未去领取补助款。张某钢还申请了一套公租房,未获得。7 月 7 日上午 8 时 30 分许,张某钢来到他所承租的公房处,看到该公房将被拆除。8 时 38 分,张某钢拨打政务服务热线,对申请公租房未获得且所承租公房被拆除表示不满。
调查组将进一步深入调查,房屋拆除和接访接诉过程中如有违法违纪行为,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我们对事件的发生万分痛心,对遇难者表示沉痛哀悼。目前,事件善后工作仍在进行中。全市正排查各类安全隐患,防止类似事件再度发生。
安顺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2020 年 7 月 12 日

知乎用户 介错屋 发表

记得大概是七年前,北京首都国际机场的自爆事件的作案人冀中星只身一人坐着轮椅来到二号航站楼,在引爆前向周围示警要求人群散开并表示自己手里的包裹是爆炸物。

当时微博上以 “二逼瓦西里” 为首的 “自由主义者” 们发起 “跟我念” 活动,以表达涉及 “公共安全” 作案人的零容忍,并攻击一切“同情言论”,毫不 care 作案人的内情,也收割了当时的主流民意。

今天作案人不再预警,也不再像杨佳那样有意放过妇孺,直接无差别造成了重大伤亡,反而能在知乎上让多数人在立场上有所松动,挺魔幻的。

知乎用户 鬼先生 发表

我有一个煤气罐。

出厂说明书上写着

压力 5 单位以下 安全

5 到 10 单位 危险 可能引发爆炸

10 单位以上 必然引发爆炸

我加压到 8 单位压力 爆炸了。

甲说 别人家的煤气罐 9 单位都没事 这个煤气罐心理素质不行

乙说 这个煤气罐行为有问题。不该原地爆炸伤害无辜,应该自带一套跟踪系统 追踪到加压的人再炸。

然而煤气罐还是那个煤气罐。

-——————– 分割线 ————————

再提供一个视角吧。

把这件事和山东高考冒名顶替事件连起来看

这个人十足十的有脑子

故意挑了一个高考的日子 考生出场的时间

换句话说就是你怕什么我干什么

往伤口上撒盐

知乎用户 Will.liu​​ 发表

在 1998 年,武汉遭遇百年难遇洪水的那年。在那一年的情人节,2 月 14 号,武汉长江大桥发生了一起轰动全国的公交车大爆炸事件。

我当时的学校距离事发地点超过 10 公里,记得当时晴空万里,那声清晰的炸响,宛如平地惊雷一般,让我和周围上课的同学面面相觑。

武汉长江大桥爆炸发生在 10 时 8 分。公共汽车刚刚走到大桥上坡的位置,瞬间发生的爆炸催动着被炸烂的车身又朝前冲撞到一辆车身上,近旁的一辆出租车也被炸毁。从爆炸中心到周边两百多米,到处都是抛洒的尸体残骸,现场惨不忍睹,收拾出来两百多个袋子的尸块。
根据推算,爆炸点位于靠车窗的一个单人椅子旁,侦查员在两具男性尸体的方向找到了椅子零件。爆炸发生的瞬间,一个人坐在椅子上,另一人与之平行,反方向蹲着。坐在椅子上的人位于炸药包外侧,双手接触炸药包,蹲着的人右手接触炸药包,然后炸药包在两个人的中间被点燃。

犯罪原因,据官方推测,可能性最大的原因:两名男性为同性恋,加上贫穷、感情纠葛等因素,产生了厌世情绪,选择在情人节殉情。

在此事故发生后的一两个月,原本拥挤的武汉公交车变得空空荡荡,大多数人宁愿骑自行车,步行,也不愿意乘坐公交车。我还能记得,我上公交车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环视车上每一个人的神情和行李,如果有异常,我会当场下车。如果没有异常,我也是坐在离车门最近的座位上,方便第一时间跑………… 甚至后续新闻里还报道过,公交车经过的地段有人烧木材,有乘客闻到焦糊味,导致全车的人包括司机惊惶逃窜,类似年轻人吓得尿裤子,老年人被踩踏的事件…………

之所以,看到这个新闻,回想到家乡武汉 98 年发生的事情。是因为看到了很多评论,比如严管司机这种职业,比如严查导致司机厌世的公房租赁的事情。

这些措施有用吗?肯定短期见效,局部有用。

但是放大到整个国家来说,14 亿人口来说,有什么职业不重要呢?有什么职业不需要管控呢?任何一个职业的人,哪怕是没职业的人,如果连自己的生死都不在乎,只想闹出一个大事件来,又怎么管控呢?

而公房租赁,征收的事情,开往湖里的离异老年司机觉得不公平,而且投诉后,觉得不会有人或者机构给他做主,酒劲上头后,情绪难以排解,最终选择爆发。这样的事情多吗?只要是成年人都知道,社会上类似这样的事情多到数不胜数,因为房子,因为医疗,因为教育,因为工作,因为人情,种种不如意,憋屈无处发泄,只是绝大多数人,如你我都选择了另外的解决途径罢了。

这里,并不是说管理司机喝酒,严查公房租赁、征收不对,而是希望除了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之外,除了坚持长期做这些客观的改善外,关于那些走极端的民众心理问题,相关机构能够多做一点干预。

比如开通热线,针对基层人民开通的咨询,开导热线。绝大多数情况下,某些人想不开走不出来到实施自杀性的伤害,都是有一段时间的发酵期,求助期。只是这段发酵期没有人干预,求助期无人理睬而已。

甚至,那些情绪走极端的人,有时候不是在乎事情解决不解决,而是有无人倾听,有无人能够关心自己,有无人给个对未来的建议。一旦有人干预,给予耐心地对待,心气顺了,结果就往往不同。

我查了下自杀热线………………

公众号:Will liu,非营销,纯粹自己写点评论,情感,职场,都是自己这几十年的一些感想。

知乎用户 谦逊有礼西安人 发表

这个问题给我感觉的一个无力之处是什么?

不管我们怎么义正严辞地批判司机,怎么道德法律谴责,他已经死了,而且对于那些潜藏在日常,潜伏在普通人里面的 “张某钢”,你就是骂破天了,键盘给你干碎了,他们报复社会的时候,你或者你的家人你的孩子还是可能会遭殃。

而且我们不是前浪也不是后浪,我们以及我们的家人总有一天要坐公交,甚至在每个日常都要把自己的生命习以为常交给素不相识的陌生人保管。而他们说不定就是哪个张某钢。

我们能怎么保护自己?时代已经变了,后浪跟前浪们安安心心的住大别野,高档小区,出行也跟公共交通没关系。我听说过某北京富二代接受采访,直言家里人都不怎么坐地铁。

权贵永远不会死在贵州这个水库里,普通老百姓只能抽签看命。

我不是说为公交车司机辩护,而是,我们怎么保证接下来全国 40 万公交车司机不会再出一个张某钢?公交车司机待遇真的足够好吗?解决公交车司机,大巴司机呢?卡车司机呢?其他行业的呢?这事真的跟咱们 0.62 的基尼系数一点关系没有吗?以我浅薄的人生经历,我很担心。

因为我真的不是后浪,真的会不明不白莫名其妙死掉的。

知乎用户 无名小卒​ 发表

这个司机做的对吗?当然不对,简直可以说禽兽不如,毕竟不管你遇到的遭遇是否合理,都和这一车的考生(有人说考生只有几个,所以此处修改为一车乘客)无关,不该把自己的问题强加无辜路人身上。

可是换一个角度,人家都不想活了,还在乎我们的评价吗?

人家都不在乎自己的命了,还在乎其他人的命吗?

有句话说,好死不如赖活着;还有句话叫蝼蚁尚且偷生,何况人乎?

我们毕竟是人民当家做主的国家(我不加狗头,评论区有些大哥就看不懂),为什么某些地方政府可以在面对卖地的利益的时候把人民逼的要用血溅三步的方式来抗争?

如果不是以贺雪峰教授为首的大学知名教授联手逼停了山东的合村并居,一平米补偿几百块钱,而且要先拆后建的山东农村,会不会出这种司机?不敢想;

依法施政,切实尊重被被拆迁者的意愿,保障底层人民的利益刻不容缓,毕竟他们是这个社会的螺丝钉,当这些钉子出现问题的时候,是真的会威胁到社会这辆大巴的行驶的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现在还记得当时这个新闻发生的时间是在高考那天,虽然已经从报道中知道大巴车司机不幸的人生,但是再回顾新闻的死亡报告依旧很无语很痛心。

五名学生,背后有多少家庭,有多少未来。

高考那天我在急诊值班,深夜有个今年高考的孩子发来低烧来急诊,不仅父母紧张,孩子也紧张得问我会不会被隔离起来,高考还没结束怎么办。好在检查结果并无大碍,开了点药就回去休息了。

现在的社会竞争比以前激烈,孩子面对的压力比我们那时更大,就拿我这边非一线城市的医院来说,各种人才补贴都普遍要求研究生才行。

坠湖的竟有五名学生,这五个学生不管是不是高考生,都意味着五个未来。

想到最近看的一部剧,一位精神有点问题的父亲准备去自杀,偏偏要拉上孩子。

虽然孩子信任这位父亲,但是也无助。

这些学生,这些乘坐大巴的人,何尝不是因为信任这个公共服务去乘坐这趟大巴?就算是有再多可怜的理由。

为什么要趁别人的时候没防备去伤害?

为什么通过毁灭他们的人生去破坏社会?

虽然我不是不赞同和社会的不公作斗争,但是希望那些同样有类似司机心理状态的人,不管是继续作斗争还是离开这个社会,至少坦荡荡,不要把人生的终点强行建立在别人身上。

知乎用户 文刀半瞎​​ 发表

当这个新闻刚出来的时候,我内心一直不敢相信,这是报复社会。

我一直希望,公交司机如果是突发疾病,才造成公交车坠湖,

虽然视频反复看来看去,甚至把视频下载下来,一秒分成即使帧去看,依然看不出是疾病,我也依然不敢相信,也不愿意相信,这就是报复社会。

新闻刚出的时候,我的回答是这的。

我的回答是不信谣,不传谣。

不妄加猜测,不乱带节奏

坐等车内视频公布。

我也因此遭到了很多人的攻击,私信谩骂。

可今天,安顺市发布公告后。

我终于忍不住了。

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为什么要拉这么多人为你陪葬?

车子冲入湖中前,你还停下来,等路上车子变少了才一口气冲进湖里。

这车里面还有好多赶考的高中生,他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

让我心痛到无法呼吸。

请允许我唾弃你的坟墓。

知乎用户 费想 发表

有人讲到示范效应问题。

现在大方向的选项就两个,其他都是在这两个之间折中:

假设操作过程中有违法情况的话。

不仅报复社会,会有示范效应。纵容违法行为,同样也有类似的示范效应

这又是个价值取向问题,摆在面前就这两坨,要么被这些不要命的群体绑架,要么被违法的群体绑架

我真心希望能有第三个选项,彻底终结这种按闹分配的被绑局面,哪怕所有人因此都不能占便宜,最起码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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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政府新闻办通报

相比公安的通报,安顺政府新闻办的通报反而多了一些奇怪的内容

所以问题就来了,城区拆迁给「自建房补助」,允许公交车司机,花 7 万块,在城区范围建平房了吗?

是谁告诉他,在领取自建房补助的基础上,还可以单独申请公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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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政府关于印发《安顺市两城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通知(安府发〔2013〕11 号)

第二十三条 城市规划建设区域内原则上不实行划地自建住房安置。http://www.anshun.gov.cn/zwgk/xxgkml/zcwj/xgfz/202001/t20200114_43044749.html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这是著名的「先补偿、后搬迁」原则。

假设自建房补助真的没问题,房子不适用前面那个集体土地的规则,那人家钱还没领,房子怎么就给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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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悲剧的结局,如果整个过程中真的一切合理合法,只能怪他本人心理不健康。

那只能说,我们每一个人,和在公车上的同胞一样,都是悲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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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既不能因为上面这些,就去同情这个司机。

也更不能因为司机作恶,就无视起因中可能存在的问题。

就像安庆通报里讲的,我们每个人,也要「排查安全隐患,防止类似事件再度发生」

知乎用户 铁肩二世 发表

我的一些猜想,猜想来源在最后

他姐姐跟他的关系应该是关键。

2016 年他那一片要拆迁,一共 186 户,可以选择要钱或者是要房子,如果同意 2016 年就可以搬家住进新房或者拿钱走人一共 184 人同意了,其间同时 2016 年张某离婚了,离婚之后张某租住在他姐姐的女儿家,这个他没有签补偿协议的房子就由张某姐姐代他租了出去了,收益估计是付了张某租住他姐姐女儿房子的租金。

2020 经过多次接洽,其中多数是张某姐姐提他接洽,2020 年 6 月签署了补偿协议没有选择要房而是要钱。6 月份签署补偿协议后他又开始申请廉租房,因为条件不够标准他没有得到,最后出事了。

从他着急申请廉租房来看他着急需要房子,但是在补偿的时候没有选择房子,是什么让他发生了改变呢?我估计是他租住的他姐姐的房子出了问题,应该是他长期居住他姐姐的房子,他家姐姐女儿或许是结婚或许是怎么房子不让他住了,正好补偿协议下来了趁机赶人,这也解释了他姐姐为什么这么上心的替他跟政府接洽,最后时刻他发信息对象是他女朋友而不是他姐姐。

赶人之后,他开始申请廉租房甚至是想毁约,因为他没有执行合同内容,最后就发生了这个事。

最后图二是拆迁的报道后面有链接,这个报道提到了总户数拿钱的户数拿房的户数,第一批拿房的时间。

后两张不做赘述。评论区提到 16 年搬迁 7 千块的事,这看链接(图),这是当时社区给同意搬迁的人争取的过度费,16 年不搬或者拿钱走人肯定就不会有了。七万估计就是先搬迁给的钱,为了让搬迁进展快速,补偿款是随着时间倒扣的,无论如何当年张某是完全可以签协议拿房子走人的。

从报道看,这个说法就是完全错误的,拆迁户给房子是政策,给钱也是政策,但不能同时,他既然选择了钱就不能在要房子。

http://news.gog.cn/system/2017/02/27/015451289.shtml

辛辛苦苦写答案,问题被限流了。

知乎用户 长太息​ 发表

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而组成集体,当集体不能维护个人利益的时候,个人就有可能也有权从集体中退出。

把集体的好处给放弃社会契约的人说是没有用,他已经是自然人了,人与人之间的保障是由于一个共同的契约。要求一个自然人这么做,不可能的。

社会或者法律的根本保障是起义权,当法律和社会不能保障人利益的时候,个人有起义的权力。要求造反的农民别杀无辜的人也是不现实的。

还是想想怎么尽可能的用这个集体维护绝大多数人的利益,尽量少的产生退出者。这才是减少损害的办法。责备这些退出者 根本不会减少此类事情的发生。

不要像小生产者一样,把这些事情当做一个个孤立发生的东西。这些事情是有联系的。

当一个人退出集体后,整个集体内的人就是那个自然人的敌人,而不仅仅是那些个迫使他退出的存在。因为自然人的世界是互相仇视和敌对的,唯一靠得住的只有自己,他们是真正的孤立的个体。

也由此自然人才要成立社会让渡一部分权力,而退出之后那种敌对的状态必然会回来。

补充

法是什么?法不是万能的东西,法不是解决一切的东西。法产生于它的社会现实,所以可以有同态复仇,也可以有杀死奴隶赔银子了事。有什么样的社会就有什么样子的法。

由此法的合理性会随着它产生的社会环境的合理性的消失而消逝,所以法会不断的变化。法的变化是基于社会的变化而变化的。

知乎用户 刘能下岗 发表

我感觉肯定会有人贴天海祐希在日剧里著名的【无论犯罪者动机如何都该死】的那个演讲剧照。

然而, 这是从事后量刑和法律意义角度来说的,而不是从社会预防角度来说的。研究其背后犯罪的动机,不代表同情罪犯或在刑罚上给予任何优待。

曾经美国因校园霸凌而引发的枪杀案一度很多,凶手固然该死,然而不代表社会就应该无视其背后引发他犯案的原因。对校园霸凌的零容忍,让暴力停止在第一步,才是减少此类事件之根本,而不是只会说:你这个畜生,下地狱吧。

你杀了眼前这个固然痛快,然而下一个因被霸凌而心理扭曲的人又会在哪一个学校的角落里呢?你又焉知下一次受害的人不是看起来毫无关系的你和我呢?

知乎用户 吴声威​​ 发表

看过东野圭吾的《恶意》的人就知道,有些人的恨可以深藏心底,有些人的恨会无限扩大。

说大巴司机有问题,当然有问题。

从法律上来说,拆迁工作人员对于司机公租房的棚改行为与司机的开车坠湖之间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所以,司机蓄意报复行为罪无可赦,司机已经死亡,无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 21 名乘客遇害家属仍可以追究司机继承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虽然法律上棚改工作与乘客的不幸之间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但是足以让我们反思司机 “恶意” 的萌芽。

安顺市住建局在 2020 年 7 月 3 日还召开了征收相关会议,会议中已经明确强调了 3 点要求。

一是要规范征收工作程序,严格依法征收,杜绝违反法定程序强制征收、先拆除后补偿、先征收后补偿等行为的发生。二是要加强对征收实施单位和委托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尤其要加强对一线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满足征收工作的需要。

但是说实话,道理都懂,但是做不到。

1、几乎全国所有(是的,所有)的地方征收部门都无法做到杜绝 “先拆除后补偿,先征收后补偿”,这里也存在一定的分歧,常见的操作都是:签协议、交钥匙、发补偿款。

2、大部分一线的征收从业人员的征收补偿业务能力差,法律意识低,无法从法律上、政策上解决被征收居民的困惑,更好的保障被征收居民的利益。

国务院 590 号令是所有征收、类征收的核心文件,里面有几个大的思想,如果各级部门都能严格遵守,拆迁一定是一件惠及民生的好事。

和这次事件有关的,有一个法律规定很重要,那就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 21 条: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这句话的意思是在征收、类征收(棚改、协议置换)过程中,有 2 个关键:

1、征收部门应当提前解决安置房问题和补偿资金问题,所以征收决定下来之前必须有 “安置房到位证明” 和“资金到位证明”,证明有这个实力确保被征收居民的安置。

2、在征收过程中,确保被征收人既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可以选择的前提是征收部门需要提供安置房源或者货币两种方案,形式上要做到如此,实质上也必须如此,也就是安置房不是遥不可及,被征收户在不另外支付货币的情况下(或者支付少量的货币)就可以实现房屋调换。

征收中的安置房屋本身就带有福利性质,即便被征收的是老公房,以老房屋置换新的安置房,不管在哪个城市,都可以实现。

安顺的司机似乎没有这个选项。

我们在批判司机的同时,也要反思我们有没有做好,不要好的福利性质的房屋和补贴,最后都到了那些本身就有着多套房屋的人手里,他们富有,他们可以利用规则,可以找最好的律师,通最好的关系。

但是如果控制规则的人严守规则,有些恶意就能扼杀在摇篮里,多好。穷人逆来顺受,不懂法律,没有反抗的能力,选了一条最差的路。

司机太坏。

知乎用户 吴茗 发表

@山高县的收藏夹

的回答做些补充,说些比他的回答还要诛心的话。

说真的,这个提问下对这个 53 岁公交车司机的侧写在我看来属实小儿科,我给你们整一些我这个 25 岁青年的大活。

我这一代人其实还算好,勉强还凑合,但也已经显现出趋势了:我们与社会的羁绊不再紧密。

女拳瓦解了男女之间的羁绊。

资本瓦解了工友之间的羁绊。

房价瓦解了我们与美好生活的羁绊。

超长的工作时间瓦解了我们与压力释放途径的羁绊。

而 14 岁少女初尝禁果被打断腿的部分回答让我看到了另外一个情况:

性解放让一些人放下了对所爱之人的责任感。

彭宇案让一些人放下了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责任感。

自媒体让一些人放下了对真相追求的责任感。

责任感被层层放下,羁绊被道道斩断之后的人,那才是真正的孤狼。

@山高县的收藏夹

@凌楚眠

所说的,不过是离群的败犬而已。

不会有人觉得号称孤狼就不会组队吧?

狼群和败犬的战斗力,不要我科普了吧?


对于败犬与我们来说,社会是个集体,我们是其中一份子。

对于失去了羁绊的孤狼来说,社会不过是一个设计精妙且可利用的工具而已。


我没有为报复社会者辩护的兴趣,但每一次大张旗鼓的亡羊补牢,都是在鼓励真正的孤狼们报复社会。甚至还能满足他们中二的救世欲望,他们甚至会振振有词:看,区区几条人命就推进了反腐 / 社会制度改革,我们真是功德无量呢。

在别人的评论区里人家说我们键政人是只会引导矛盾不解决实际的卢瑟,请问持有这种说法的人是在鼓励什么吗?


不仅如此,这种事情郭嘉也不好处理。

有人 996 干疯了,开无双。

改:开无双有用。

不改:无双开的不够多 / 只要环境还在就会有下一个


连我这个大心脏的回答者都开始心惊肉跳了,还真是恐怖。

知乎用户 说不了话啊 发表

上个世纪计划经济公有制时代产生的公租房,可以说就是当时的个人房产。后来商品房制度实行,公租房没有完全退出历史舞台,在今天相当于半产权房,享受一定的拆迁补偿。

这个事件里公交司机大概率是没有其他房子住的,只有这么一套公房,当时以为可以住一辈子,现在拆迁了。给的补偿款 7w 多,可能这 7w 多补偿款符合规定,但换不了居住权却是现实。这个司机被时代玩弄了一把,活了五十多年,原来的房子混没了,沦为无家可归者,想必报复社会之心由此而生。假设不补偿 7 万块钱,只是给司机换一套 40 平没产权房子继续住,也不至于发生这样的悲剧。搞掉别人的居住权,自然就要用新的居住权来补。给一笔首付都不够的补偿款有什么用?把居住权留下来商品化赚利润,地方这小账算的明明白白。过去网络不发达,公租房拆迁的受害者多是自己承受,就算有人因此自杀也泛不起一丝涟漪。这次要不是牵连 20 多口无辜,恐怕公租房拆迁补偿问题还会继续存在。这次事件相当于把问题摆到社会明面上了。来吧,是时候解决了。可以给大凉山贫困人口迁移送洋楼(还继续保留山地做民宿),难道就不能给城市里弱势群体让利居住权么?

知乎用户 泰格​ 发表

今早在一个智能交通群里看见有行业主管部门的人士说:看来推进无人驾驶公交,有其保稳定促和谐的一面。

站在自动驾驶行业角度,这话肯定对行业有利。自动驾驶业界也一直在宣传 “人因才是最难控制的风险点”。大家也不必急着吐槽 “无人驾驶不也是有人设计管理的吗”,业界只是想方设法给主管部门支持自己找理由,生意而已。

站在社会的角度,忽然觉得一阵悲凉。

大家都会自然想到 “治标不治本”。但是不是治本的成本高到一定程度以后,也就被放弃了。治标 + 宣传管理,反而成了更可行的操作?

又或者,把健康码升升级,用大数据把家里闹矛盾的、社会生活有纠纷的、平常酗酒撒酒疯的甚至一贯暴脾气的等等都纳进去,凡是有这些情况的都出黄码甚至红码?真要这样的话,可能也真得无人驾驶无人办公了,长期绿码的人不知道够不够开工。


然后,看了评论区,发现大多数人没看懂这个回答所想表达的意思……

知乎用户 清沫​​ 发表

看完通报之后想起了前段时间知乎的一个热搜:

如果高考时考场学霸突然疯了站起来念答案怎么办?

当时有人评论:如果高考考场监考老师突然疯了把卷子撕了怎么办?

如果押运武警突然疯了故意撞车怎么办?

我们都生活在社会中,很难说有人能脱离社会独自生活下去,而社会的运转是离不开人与人之间的信任的,想象一下这副场景:

你出去坐车,公交车司机疯了把车开到水里,

你去上学,学校老师疯了拿着砍刀追杀学生,

你去上班,老板疯了卷钱跑路,

你去买菜,老板疯了在菜里下毒,

你点外卖,外卖小哥疯了入室抢劫,

你去报警,警察疯了抓你坐牢,

你坐飞机,机长疯了高空坠机,

你在走路,有人疯了高空抛物,

你就算待在家里,建筑工人疯了住房倒塌,

装修工人疯了停水停电,

这可能吗?

可能的,只是很幸运没发生在你我身上而已。

电影《十二公民》里面有句话:万一万一,可要这个一发生在了自己身上,那就是一万!对人的影响就是一辈子的!

就像你走在街上突然有人疯了拿刀砍你一样,不亲身经历的人顶多感叹一句世道不公,可对当事人,那就是一辈子就过完了。

今天这个事件可以避免吗?可以的。

能杜绝吗?不能。

因为谁都会有不如意,谁都会有崩溃的时候,而这时候,才是真正考验一个人的品格的时候。

另外,怎样才能做到最最安全呢?

应该像许多明星一样请一大群人高马大的保镖,出门之后用一群保镖将自己围住就安全了吧……

知乎用户 Coldstream 发表

心理干预和辅导治标不治本。

知乎用户 锦熙​ 发表

可惜了那 21 名死者和数十名伤者,成为了这位司机报复社会的陪葬品。无论如何这个代价也太惨重了。如何防范这类无差别攻击,对于普通人来说并不容易。事发之前也缺乏征兆。一旦发生就会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

安顺大巴车的这位司机生活不顺,自己租住的公房也被拆了于是铤而走险,但他伤害的却是比他更弱小的人,这是不值得原谅的。当这种戾气报复社会的人增多,社会承受的损害可能就更大。值得注意的是这位司机的生活轨迹表明他事前是精心计划,故意伤害他人危害社会,而不是一时兴起。如此更让人不寒而栗。

对弱者抽刀相向并不值得同情,但产生戾气的土壤,机制值得反思。一个司机放弃自己的职业伦理规范,和乘客同归于尽这是何等可恶,但愿逝者安息,类似的悲剧不要重演。对于公共交通工具的司机是否也应加强心理疏导和检测?配置安全员?

知乎用户 qadg9​ 发表

#活死人 3#

我已经写过 “活死人问题”。

如何看待南昌红谷滩实习女律师当街遇害一案?

如何评价电影《祈祷落幕时》?

把 “追求自身福利最大化” 作为人生价值观的人,天生是一把上了膛的枪,只是带着保险而已。

保险什么时候失效,就会什么时候击发。

最大的运气只不过是击发得足够晚的话,火药可能已经受潮失效了罢了。

这位公交车驾驶员的保险被磕碰失效了,而他的火药还没受潮,于是人们听到了枪响,有人中了价值观崩溃的流弹。

有人说我们要加强管理。

这不过是在说我们要加强对这十几亿支枪的检查和维护。可是,即使先不谈成本问题,仅仅从这数量级来看,就知道即使你付出再大的检查和维护,也避免不了此起彼伏的走火声。

尤其是现在这段路颠簸崎岖,不知正有多少保险正在车厢里翻滚。

你也不知道下一次是哪一把的什么部位落在水泥地上。

真正的要害,是要把火药取出来

这是唯一办法。

别的办法都只不过是做努力状赚一个 “我已经尽力了、责任不在我” 的心安理得而已。

知乎用户 把眼泪笑出来 发表

给信奉社会达尔文主义的某些同胞好好上了一课,实际他们信奉的是田园社会达尔文主义(参考田园女权的定义),是一定范围内的弱肉强食,强者可以抽刀向弱者,弱者不能抽刀向更弱者 (因为里面可能包括他的孩子)。

不信你看他们的话术,“无论”,无论你怎样,你都不能怎样?

另外关于司机,我倒是想到了一个出自于《左传》的典故,叫做各自为政,在春秋时期,有一次郑国派军队攻打宋国,宋国派华元迎战, 在双方大战前夕,华元为了激励士气,特地命人宰羊犒赏全军。就在大家大快朵颐时,有人提醒华元:

“你的车夫还没肉吃呢?”

华元说:“他吃不吃吧,你们吃好了就行! 再说,他还敢反叛我?”

言者无意,听者有意,华元的话深深刺痛了车夫羊斟的心。

在开始打仗时,羊斟不顾一切的将战车往郑军开去。宋、郑两军看着羊斟的奇怪举动都懵了,完全不知道他要干什么? 华元也有点慌,忙问羊斟:

“你要干什么? 驶错方向了!”

羊斟阴狠地对华元说:“畴昔之羊,子为政,今日之事,我为政。”

啥意思呢? 就是说,昨天分发羊肉,你说了算。今天车往哪开,我说了算。

后来羊斟将华元交给了郑军,宋军因为失去主帅而兵败如山倒。

从此便诞生了 “各自为政” 这个成语,并流传千年。

其实这件事,本身就是一个现代版各自为政的故事。

都是因为不公正待遇起了报复之心,然后就不计后果的伤害那些他们在职权或者能力内可以伤害的人。

以往的古人是借着这个故事说,不要得罪小人物,更不要给小人物不公正待遇,否则后果不是一般的严重,这种说法得到了孔圣人的官方认证:宁得罪君子,不得罪小人。

这里的小人就指得是小人物,通常是那些毫无退路的底层,因为毫无退路,所以不要得罪,一句话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当然了,故事发展到今天,尤其是到了一些同胞那里,尤其是比较认同西方文明中的糟粕社会达尔文主义的那些同胞们那里,这事肯定是要谴责,或者惩罚小人物,甚至株连小人物的三族,让小人物即便以后受了不公正待遇也不敢报复,但是我要告诉诸位经过中华文明五千年的检验,还圣人跟先贤们的共同论证,按这样的办法根本没什么卵用,如果非要说有的话,只会让这样的报复更多更彻底而已。

因为光脚的不怕穿鞋的,让小人物不敢报复的唯一办法,就是给小人物退路,把没有退路的小人物变成有退路的小人物,管仲说仓廪足知礼仪,就是这个道理,除以以外,任何努力都是无用功,这是几千年社会实践检验的结果。

今天,按某些人的办法,不但不给无退路的小人物退路,还要加重他的惩罚,请某些人好好拍拍屁股,想想会发生什么后果吧。如果某些人会拍脑袋,断然不会出这样的馊主意,因此只能请他们继续拍屁股。

不要轻视小人物,当年德意志第二帝国也没想到,欺负塞尔维亚有啥不良后果,结果萨拉热窝一个小人物一把手枪,一战就打起来了,第二帝国就覆灭了。

“原谅他是上帝的事情,我们的任务是送他去见上帝。” 看到一些人喜欢拿普京大帝说事,我这里也有一句普京大帝说得话,刚好印证了普京大帝支持他这么干。

俄罗斯都没有了,还要地球干什么!

最后总结:你跟他玩 “社达”,他跟你玩 “恐袭”,谁也不想吃亏,可谁也没占到便宜。

知乎用户 武汉离婚律师 发表

在事故原因公布后,原本以为大家会说报复社会这件事。

结果发现评论区居然有很多都是在同情司机,甚至看到了一些魔幻的评论:

“他也是被逼急了,没办法。”

“这人平时是个好人。”“你又没经历过,如果你被逼到这个份上,保不了也会做出这样的事。”

仿佛害死 21 个人的不是司机,他只是个可怜人?

“生活不如意-又遇拆迁-且未申请到公租房-然后报复社会”

所以在很多人看来,这就是一条合理的因果链

如果这因果链合理的话,是不是适用于很多恶性事件?

因为患有精神病,所以去年南昌红谷滩砍人就应该合理化?

因为受了社会的气,就可以拿着刀去幼儿园门口无差别砍杀小朋友?

因为自己没有被公平对待,所以就应该带着无辜的人一起去死?

两次滴滴司机杀人事件之后也是一样:

一个是:老实内向、留守儿童、事业失败…..

一个是:家境贫穷、母亲有精神病史,抑郁症……

那时有人说: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他其实也是个可怜人。

有人说:要怪就怪这样的家庭,为什么要把他生下来。

甚至还有人从被杀害的女性身上找问题:他们就是想要个女朋友,你们要是不反抗,从了他们,那不就不会被杀了吗!”

这些案件没有太大区别,都是向更弱者发泄怒火。

因为他,21 条无辜的生命死亡,21 个家庭因为他陷入到生离死别的悲痛中。

在要求大家为司机想一想的同时,但谁又替死去的 21 条人命想一想?

这些魔幻的评论,就像是重庆公交车坠江后,事情还未水落石出之前,

除了把矛头直指女司机外,更是把矛头指向当时没有劝架的乘客,称 “22 路公交车上没有一个冤死的鬼”, 真是把恶臭逻辑推向了极致。

我想不开、不想 “活” 了,大家都别想活,因为不满,就拿一车人当陪葬?

“如果拆迁没有那么果断有力,多给他留几天时间;如果他打政务热线,得到的回复再有温度一些… 或许就能避免悲剧的发生。”

“我们要深入挖掘这事为什么会发生,因为搞清悲剧的原因,是防止悲剧必须要做的功课。

“了解一个人为什么成为杀人犯,远比给他一个审判更重要。”

每当这种恶性事件发生后,很多人都急着挖掘悲剧产生的根源,去探访施暴者的人生。

他的成长环境是什么样的?他最近遇到了什么难点?他做这件事的诱因是什么?去挖掘恶性事件产生的根源?

就是会让很多人产生一种错觉:

“这件事是社会问题,不能怪他。”“都是这个社会逼的。”

“他也受到了压迫,他也是受害人。”

这样一来,很多人不仅会同情罪犯,还会减轻或者放弃对这种行为的谴责。


关于是否属于强拆,不能随意断言。主要看房子是否在拆迁范围内,且拆迁过程是否符合相应的拆迁程序,有无法定依据。至于拆迁补偿,也是有相关政策的,双方既然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原则上是已经达成了拆迁补偿的合意。

司机固然有可悲之处,但不能成为造成严重后果的理由。

那些为司机打抱不平的评论,很有可能会促使下一次公交车类似事件的发生。

任何一件事,最后当然都应该有反思,该问责的还是要问责。

但反思更不能替代批判,更不应该让人产生出 “同情凶手” 的情绪来。

“一个人的错,拉着一车人陪葬,反过来他是个可怜人。” 这样的逻辑,至少到现在我还不认同!

知乎用户 华夏英灵​ 发表

第一,任何社会都不可能完全杜绝报复社会的极端者,不必沮丧,不必意外

——你只能尽可能降低 ta 能够做到这一点的可能性,也尽可能降低 ta 做出时可能造成的危害。

马前卒曾经在一篇文章里大意提到,现代社会因其对自然力的使用和对庞大组织分工的需要,蕴含着 “高能量密度” 的破坏性力量,一旦出现组织混乱或者个体爆发,脆弱的人体根本无法抵御——也就造成了这样的惨案。

玩无人机的可能知道,在机场附近的禁飞区里,无人机压根就系统标红,无法起飞;公交车是不是也可以通过离线地图、定位和智能安全系统,自动熄火禁止车辆开进水库等道路外危险场所呢?当然,这只是一个思路。

又例如去年日本京都动画被纵火案件,个人可以简单购买大桶装汽油带走,就是一个管理漏洞。

所谓 “不敢、不想、不能”。

  • “不敢” 依赖法治和纪律
  • “不想” 依赖道德伦理和物质基础
  • “不能” 依赖技术、管理、防御

“不能” 对于这种小概率极端事件的意义,要比前两者更重要。

第二,很多答主已经谈到了背景,现在大家应该明白社会建设的重要性了吧。

时过境迁,在过去有必要和合适的措施,同样会留下代价;或者辩证的说,做任何事自然都是有利有弊的——留下代价,也不意味着过去不该做,毕竟干事必须抓住主要矛盾;但代价就是代价,总有一个时期需要去 “还账”。

在高速经济发展积累下一定的物质基础,解决了最急迫的需求和矛盾之后,就需要全面的对于一些 “代价” 进行修复调整了。面对历史遗留问题,回避是没有出路的。

我们的生态环境问题,最近这些年就在进行这样的修复和 “还账”,“生态文明建设” 被提到了“五位一体” 总体布局的高度。**同样,高速经济发展背后遗留的一些社会建设问题,也正需要当下去精雕细琢。**大家还记得扫黑除恶吧,这也是为了不留隐患的帮助我们积蓄进一步升级的力量。

很多网民在讨论拆迁的方案条例。对于普通人,我们可以说法无禁止即可为;对于国家,我们可以说法无授权不可为。**但 “法无授权不可为” 只是最起码的约束性要求,我们显然不能说“只要程序合规就万事大吉了”——还得解决问题。**这个 “问题”,很多时候便需要社会建设的智慧。

在这里不想多谈如何社会建设——盖因为各地当年操作的方式和后来的际遇各不相同,留下的历史遗留问题也各不相同。同样是拆迁,有的拆迁货币性补偿,有的拆迁 1:1 面积补偿,有的拆迁坚决取缔了自己搭建,有的拆迁则比较宽松,更有承诺和实际落实是否一致的问题——这本就是一个因地制宜才能解决的话题。

但也希望会上网的小朋友们能知道,看到问题时去查合法合规与否是对的,但也不可陷入单线性思考——复杂的问题也势必会要求全面周到的处理路径。

知乎用户 MASK 发表

欢迎理性的人来看这篇回答

我不把答案单独归结于某一项原因

我认为一定是多重因素共同造成了这个悲剧


加更一点,好像被限流了

【晒晒我们的获得感栏目】他们圆了住房梦安顺市政府通报张某钢 “房屋被拆迁” 有关情况_手机搜狐网

除了官方通告外,上面两篇链接也供了非常多的关键信息

1. 舒青原来住在原酿造机械厂的老宿舍,他父母亲是原酿造机械厂老职工一家六七口人只有 40 多平方米面积。父母亲过逝后,她仍然居住在这个大杂院,一住就是几十年。
2. 为了把棚户区改造项目做好,让老百姓理解支持政府的工作,西秀区马槽社区的干部门从 2016 年 3 月起挨家挨户上门做宣传,白天、晚上跑被拆迁户家做思想工作,经过半年的辛苦,原酿造机械厂 186 户拆迁户有 65 户得到货币补偿,119 户房屋补偿,搬到了翠麓名居。
3. 舒青家原来的住房只有 40 多个平方米,棚户区改造后,她得到了翠麓名居 1 号楼 16 层 80 多平方米的新房。舒青拿到新房钥匙时高兴地说:“我的新房梦终于如愿了,今年春节我要把弟兄姐妹们团聚起来,过个团圆年! 有了政府补偿的 7.8 万元,我的装修资金不愁了。”2016 年 9 月拿到钥匙后舒青便开始装修。
4. 关于张某钢 “房屋被拆迁” 有关情况
在开展搜救和案件侦查的同时,对于网传张某钢 “房屋被拆除” 一事,省、市相关部门迅速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调查情况如下:张某钢到西秀区柴油机厂 (后更名为西秀区酿造机械厂) 参加工作时,厂方提供一套自管公房 (5 栋 1 楼 11 号) 供其居住,其产权属单位所有。据查,张某钢已长期未在此房内居住,由其姐姐将此房转租他人。
西秀区酿造机械厂棚户区改造项目启动以来,经多方联系,项目指挥部与张某钢先后对接 3 次,其余多次由其姐姐代表其进行商谈沟通对接顺畅。按照相关程序确定,西秀区酿造机械厂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工作由黄果树大街沿线项目工作组负责。2020 年 6 月 8 日,张某钢与西秀区住建局签订《自管公房搬迁补助协议》,协议补助自建房补助款及附属设施补助、二次装修补助、搬迁及临时安置补助、搬迁及签约奖励等共计 72542.94 元,**但其未按规定注销水电户头,未去领取补助款。张某钢还申请了一套公租房,未获得。**7 月 7 日上午 8 时 30 分许,张某钢来到他所承租的公房处,看到该公房将被拆除。8 时 38 分,张某钢拨打政务服务热线,对申请公租房未获得且所承租公房被拆除表示不满。

在拆迁问题上,一般是按照个人情况来给予不一样的照顾。这一块是有个很大的变量的。像宣传案例中的舒青,她不仅分到了一套房子,还有今八万的补偿金和争取到的 5000 元安置费。实话说,这个确实给予她非常大的照顾了。张某钢也是面积为 40 的房屋,却仅仅分得 7.2w 补偿款。我没有查到舒青是否有房子的产权,也没有从安顺政府工作网中查到具体赔偿的细则,所以可能的原因很多不好判断,不过 “一家七口 40 平米” 确实会有政策的倾斜去照顾他们。但是这个新闻在张某钢看来,他们差别如此之大,一定觉得心里不平衡。

如果新闻属实,张某钢的姐姐和签订协议一切都这么顺利,结果张某钢最后却 “未获得”,这显然前后矛盾。而且结合他后面的一系列表现,我认为他并不是不知道要 “注销水电户头才可以领取补偿款”,只是想争取 “筹码” 而已。这样看来张某钢的姐姐是问题的关键,她不光是知情人也是直接影响人。目前的信息有点像“张某钢被他姐姐坑了”,事后后悔了。所以我认为,媒体与其去追问警方和 zf,不如去采访他的姐姐,还原一个真相。


原回答

大部分回答都是在泛泛而谈

我希望找出更多细节,力图还原以张某的视角和心理

温馨提醒:我已把通告转成文字版,有想看的朋友翻到最底下看即可

正文

从当时的证据来看,有很多人猜想是报复社会。我也觉得这个结果或许是大概率事件,但是从情感方面还是不愿意接受。因为我们都知道,当被悲剧发生后,我们反思的是怎样杜绝下次类似事件的发生,而车子故障问题我们也许可以去排查检修,但人心却是最不可预料的。

就像你永远无法确定正坐在你对面的人心中的真实想法一样,你也无法确定你所坐的公交车上司机的真实想法。而这种不信任感一定也会加剧一些司机的内心的委屈和情绪波动。

我理解很多人的害怕,因为人总会对无法掌控的事情感觉到本能的恐惧。就像你乘坐路边任何一辆公交车,也许会顾虑这辆公交车会不会突然冲入逆向车道一样。

也许很多人会因此选择放弃乘坐公交车,但事实上乘坐公交车遇到意外的几率,还是比开车低的多。

既然人心无法预测

那么我们真的无法找到司机的作案动机吗?

真的无法揣测作案人的心里吗?

从仅有的资料来看,我认为是可以找到一些蛛丝马迹的

如果资料属实,的确可以得出 “报复社会” 这个原因。这个司机不是突然一个念头就转头冲入,通过他的一系列行为(提出主动提前上班,带酒上车,在快转弯时减速),看出他是经过细致的思考来计划这一切的,既然是他是经过理性思考而不是头脑发热,那他一定有明确的理由(结合他的抖音内容和周围人的采访,表面看上去和常人别无二致)

首先,我们可以从通报中提炼有几个关键信息

1. 张某,52 岁,与妻子**离婚,**与她有一子 25 岁,目前有个女友

  1. 租住姐姐女儿的房子

3. 常常感叹家庭不幸福,生活不如意

4. 在事发半小时前,张某钢通过微信语音联系其女友,流露出厌世情绪

5. 重点,我把通告的部分内容完整搬运,并加一些重点印记,没有删一句话,因为没有一句是废话

1. 案件起因

2016 年,张某钢与妻子离婚后,租住其姐女儿的房子,户口也寄搭于其姐姐处。经调查走访,张某钢常感叹家庭不幸福,生活不如意。张某钢在西秀区柴油厂(后更名为西秀区酿造机械厂)工作时分到一套 40 平方米自管公房,为自管公产承租人,2016 年列入棚户区改造。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2020 年 6 月 8 日,张某钢与西秀区住建局签订了《自管公房搬迁补助协议》,协议补偿 72542.94 元,未领取。张某钢还申请了一套公租房,未获得7 月 7 日上午 8 时 30 分许,张某钢来到他所承租的公房处,看到该公房将被拆除8 时 38 分,张某钢拨打政务服务热线对申请公租房未获得且所承租公房被拆除表示不满

结论:张某钢家庭不幸福,生活不如意为本质原因,但有关公租房的事情无疑是直接原因。

我们看一下案发当天张某的视角**:**发现公房被拆,接着拨打投诉热线,然后提出主动交班,偷带酒上车,与女友通话,开车入湖。

毫无疑问,一切的起因就出现在公房被拆

也可以结合这篇回答来看,以及我个人了解,公房问题的确水很深,尤其是小城市。

匿名用户:12 日贵州安顺大巴车坠湖事件通报:系司机因对拆迁不满蓄意报复社会,还有哪些新的信息量?

首先明确张某钢为公产承租人(产权属于国家所有,并非公民的个人财产,他只享有居住权,不属于法定的 “被征收人”,上面有个别回答引用了错误的法律条例

“张某钢签订了协议,却未领取补偿金”

问题是,假设补偿数额依据协议,张某钢签订了协议,为何却不愿领取补偿金呢?

结合事件背景,结合 “常感叹家庭不幸福,人生不如意”,“和前妻离婚”,“租住在姐姐女儿家”,“目前谈了一个女友”,我们可以猜想离婚协议上原本的房子大概率分给了前妻。因为在房屋均价为 3000~5000 的西秀区,按照公交车司机工资 5000 左右来算,再加上前妻的收入,在这 52 年内买一套房子并不太难。(我在西秀区人民法院网找到了张某某的判决书,但是点击后显示网页不存在),而且张某钢目前没有的“自己的房子”(这一点从“张某钢户口在其姐姐处” 也可以看出)。而姐姐女儿的房子随时会收回去,他们之间也可能会有矛盾,张某也也可能碍于男人的面子不愿长期住在其姐姐的房子下。而他仅有的公租房也被马上被拆除,(张某谈了个女友,也许也女友提出了“要房子”,让他的压力更大),推断他目前急需一个自己的房子,哪怕是“公租房”。

公租房问题,本质就是事业单位的一个福利,类似学校,部队也有类似的政策,租金很低(不过他们是有专门的院子,这些公租屋一般坐落在大院里,被列入拆迁的可能性极低),这其中很容易产生的思想就是:共产承租人把这个这个房子视为己有。而事实情况确实是很多人即使用这个房子到老,国家也没有收回这个公租房。而随着政策的改革,这项心照不宣的 “福利” 开始变得在法律层面站不住脚。

据我了解,并查一些资料。“公交车司机” 这个群体,收入并不高。(经评论区指正,我刚刚去问了一位开公交车的亲戚,实际上在小城市,这个职业还是收入相对稳定的,加上一些补助,不能说工资高,但是在小城市过日子还是没问题的,他成天和我抱怨是因为他在大城市买不起房。但是这次疫情也相应的降低了一部分工资)。而公交车司机的法定退休年龄为 “男性 60 岁,女性 50 岁” 。张某钢还剩八年的工作时间,而八年的工资,即使算上养老金,在那座城市,真的能买一套房子吗? 显然不见得,况且还要考虑维持老年的生活,张某钢想要有一个立足之地,就只剩下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新的公租房。

假如张某把 “有一套自己的房子” 作为目标,那么我们要把 “补偿金未领取” 和“新的公租房未获得”联系起来看,不过很遗憾,官方通告并没有给出补偿金下放和申请公租房和被拒绝的具体时间。如果给出时间,以下的可能性会减少很几种。

针对 “不领取” 我分析有以下几种可能的原因

1. 张某签订时,被对方口头保证给新的公租房,发现未得,事后后悔

2. 以其工作为要挟,被迫签订这个协议,但是内心是不同意的

3. 当时签订没有顾虑太多,打听各方面消息后,“货” 比三家,觉得自己亏了

4. 采取 “不领取” 的办法,想争取更多的筹码——保存原来的公租房和申请新的公租房

(这里注意,因为双方已经签订了《自管公房搬迁补助协议》,一切都是符合法律程序的,张某想走法院上诉的话成功率极低,他应该是咨询律师以后放弃了,更何况高昂的律师费和消耗的时间和精力也摆在这里)

但是采取 “不领取” 这样的方法 “对抗”,最终也没有达到张某钢的目的,首先收到的是公租房申请失败的消息,他或许还寄希望于没有拆除的“原来的公租房”,然后在七月七日当天看到了被拆除,心中最后的期望也失去了,至于“政府服务热线” 这个东西就不谈了,大概率对他这种情况是没用的

有评论指出,最后的 “政府服务热线” 的通话内容,也是一个关键。但我认为关系没有这么大,在签订协议的两个月内,为了自己的利益,张某钢一定是想尽了办法,这个通话充其量算是最后的挣扎,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罢了。

2020 年,7 月 7 日,12 时 12 分,21 个活生生的生命永远消失在了这个不太美好却值得留恋的世界

这场悲剧的偶然其实透漏出一系列的必然

底层人民的血与泪

是我们万万不能忽视的

这篇文章我仅仅尝试帮大家还原最接近真相的真相

但我从来没有想过为张某钢开脱

也反对那些全然把悲剧推给社会环境的回答

因为一个人不论经历怎样的悲惨的遭遇,都没有去资格去剥夺别人的生命。

而报复社会,伤害无辜的人无疑是最无能而最恶劣的手段

愿遇难者安息,生者警醒


谢邀

官方这篇通稿实际非常详细,全篇没有一句废话,细节极为丰富

比起一上来就看高赞回答

我更希望大家先认真读一遍完整通告内容

我先把转成文字版,并简单调整版面

方便朋友阅读

想看的朋友直接划到最底下即可


警方通报

2020 年 7 月 7 日,安顺市一辆公交车在行驶过程中撞毁路边护栏,冲入安顺市西秀区虹山水库中。经公安机关深人侦查调查,现将该案情况予以通报。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20 年 7 月 7 日 12 时 12 分,一辆号牌为贵 G02086D 的安顺市 2 路公交汽车,在行驶至西秀区虹山水库大坝时,突然转向加速,横穿对向车道,撞毁护栏冲入水库。公安,消防,应急,交通,武警等部门第一时间组织开展搜救工作,共搜救出 37 人,其中 20 人当场死亡,1 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15 人受伤,1 人未受伤。
二、侦查认定事实
接到报警后,安顺市公安局立即出警处置。党中央,国务院和公安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公安部,省公安厅派出工作组赴安顺开展工作,安顺市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经现场勘查,调查走访,检验鉴定等工作,案件事实已经查清。
(一)涉案人员情况
犯罪嫌疑人张某钢,男,52 岁,安顺市西秀区人,离异,案发时系安顺市公共交通总公司一车队驾驶员,已在案件中死亡。
(二)认定主要事实
1. 案件起因
2016 年,张某钢与妻子离婚后,租住其姐女儿的房子,户口也寄搭于其姐姐处。经调查走访,张某钢常感叹家庭不幸福,生活不如意。张某钢在西秀区柴油厂(后更名为西秀区酿造机械厂)工作时分到一套 40 平方米自管公房,为自管公产承租人,2016 年列入棚户区改造。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2020 年 6 月 8 日,张某钢与西秀区住建局签订了《自管公房搬迁补助协议》,协议补偿 72542.94 元,未领取。张某钢还申请了一套公租房,未获得。7 月 7 日上午 8 时 30 分许,张某钢来到他所承租的公房处,看到该公房将被拆除。8 时 38 分,张某钢拨打政务服务热线,对申请公租房未获得且所承租公房被拆除表示不满
2. 案件经过
7 月 7 日上午 8 时 50 分,张某钢电话联系对班司机,提出要提前交接班(正常交接班为中午 12 时)。8 时 52 分,张某钢回到住处-9 时 4 分,张某钢在住处附近烟酒店买了白酒和饮料。后将白酒装入饮料瓶,然后用黒色塑料袋带着前往交接班。10 时 55 分,张某钢与对班驾驶员在安顺客运东站完成交接班。11 时 2 分,张某钢驾驶号牌为贵 G02086D 的安顺市 2 路公交车从客运东站出发,11 时 37 分到达火车站终点站,乘客全部下车。11 时 39 分,张某钢通过微信语音联系其女友,流露出厌世情绪。11 时 17 分,张某钢驾驶公交车从火车站出发。12 时 9 分,张某钢趁栾客到上下车时,饮用了饮料瓶中的白酒。12 时 12 分,张其钢驾驶公交车行驶至西秀区虹山水库大坝时,先是降低车速,躲避来往车辆,后突然转向加速,横穿 5 个车道,撞毁护栏,冲入水库。
3. 案件后果
案件导致公交车上,包括张某钢在内 21 人死亡,15 人受伤。
三、案件性质及理由
经侦查查明,并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张某钢以危险方法危害共安全的行为渉嫌严重刑事犯罪。主要理由如下:
(一)经对张某钢尸体解剖和物证检验,其系溺水死亡,未发现致死性疾病,在其胃内容物、心血。尿液等多检材中出乙醇(其中,在心血中检出乙醇含量为 64.46 毫克/100 毫升),排除安眠镇静类。抗精神失常类。毒品等常见毒药物。从现场提取的饮料瓶中,检验出含乙醇成分的液体 200
毫升。经调查,张某钢驾驶过程中未受到其他人员肢体和语言的干扰。
(二)涉案公车为纯电动城市客车,2019 年 10 月投入使用。经鉴定,案发时该车制动系、行驶系、转向系符合国家标准,无机械性故障。
(三)张某钢因生活不如意和对拆除其承租公房不满,为制造影响,针对不特定人群实施的危害公共安全个人极端犯罪,造成 21 人死亡,15 人受伤,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四、其他相关问题
关于网传张某钢女儿因高考失利投湖自杀的调査情况。经查,张某钢无女儿,仅与前妻育有一子,今年 25 岁,网传内容为谣言,公安机关已立案调查。
此通报。
愿遇难者安息,生者警醒。
安顺市公安局
2020 年 7 月 12 日

知乎用户 飞天神熊 发表

据观察,该事件大体有两种主流意见

两个方向的答案:

  1. 老公房矛盾重重,历史遗留问题值得讨论
  2. 杀人犯纯属变态,蓄意报复社会不应洗白

两个原则的思路:

  1. 社会转型,公平不足,不患寡而患不均
  2. 自由竞争,愿赌服输,点背不能赖社会

两个不同的出发点:

  1. 大政府小社会,权责对等,绝对权力负起所有责任
  2. 只对事不对人,依法治国,犯罪分子不该给予同情

两个分支的解决意见:

  1. 反思原因,改善制度,从概率上减少矛盾激化
  2. 面向事件,加强监管,从源头处根除作案可能

两个未来的趋势:

  1. 强调责任,抹平贫富差异,二次分配不能越分越穷
  2. 扩张权力,增强个体控制,吃喝拉撒一切尽在掌握

两种背后的逻辑:

  1. 都是穷逼,兔死狐悲,大哥应该死得有价值;珍惜资源,不能浪费,兄弟借此争取搏一把
  2. 老子有钱,关我屁事,穷鬼不能拉我当垫背;关爱生命,不可大意,朕不给的你们不能拿

我的两种评论:

  1. 双轨道,单轨长,公平岂能嘴上跑火车
  2. 弱者弱,强者强,历史不能完全市场化

知乎用户 我凌 发表

中国式的枪击案。

然而此事其实很难避免:尽管在此案中,可能有乘客通过酒气判断司机喝酒,从而影响事件发生,但是可能性极低。(甚至司机上车前检查都不太可能检查的出来,毕竟是中途喝酒。又有几个人回去检查公交车司机自带的饮料呢?)

最重要的是,只要他想犯罪,不喝酒也可以犯罪,而且更加隐蔽。

我只能说,这甚至是很多种不幸情况中不是最差的情况……

这位司机如果想报复社会更彻底一点,开着公交车在市区冲撞行人甚至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单位……

两点结论

1、禁枪是对的,而且应该做的更多,禁止可能报复社会的人员轻易接触到和枪支威力等同的装备、设备。

2、极个别极端分子,是没有办法事前预防的,甚至也没有办法当时预防。人类拿极个别的犯罪分子毫无办法。

知乎用户 谢流远​ 发表

上网最忌瞎共情。

除了天生极度变态的,人的喜怒哀乐都差不多。如果一一带入别人的视角,你会发现比尔盖茨可能每天并不是很开心,马云可能真的不怎么爱钱,一个亿对王健林来说可能真是个小目标,杀人不眨眼的黑老大回家可能是个慈祥的父亲。

今天媒体报道这个司机拆迁款赔少了,还造谣有个女儿自杀,你一下子带入司机,喊 “杀人者,父亲!”

明天如果媒体采访了这个司机的前妻,发现他离婚前有家暴行为,你又带入前妻,喷到司机螺旋升天?

杀了二十几号人,就是罪大恶极,如果就因为他公租房没了就值得同情的话,中国有那么多乞丐,每个人都有一个心酸的故事,如果都杀几十个人,能杀绝一个省。

新闻看多了,你会发现只有一种报复社会的人是永远不值得同情的,那就是打击报复记者的人。

知乎用户 123 发表

2020 高考日,贵州安顺一名公交司机驾车坠湖,21 人死亡,15 人受伤,包括高考生。安顺公安局 7 月 12 日的通报,帮助我们还原了最后的时间线:

司机在柴油机厂工作时,分到一套 40 平米自管公房,2016 年,列入棚户区改造。2020 年 6 月 8 日,司机与住建局签了协议,补偿 7 万余元。但是,司机并未领取,反悔了。司机申请了一套公租房,却又未能获批。他的户口寄搭在姐姐处。

2020 年 7 月 7 日:

08:30:司机来到房子前,发现房子已经被拆除了。

08:38:司机拨打政务服务热线,对申请公租房未获批而这套自管公房又被拆表示不满。

08:50:司机电话联系对班司机,提出提前交接班。

09:04:买了白酒和饮料,把白酒装入饮料瓶。

10:55:在客运东站完成交接班, 7 分钟后开车出发。

11:37:到达火车站终点站,乘客全部下车。

11:39:微信联系女友,表达厌世情绪。

11:47:驾驶公交车从火车站出发。

12:09:乘乘客上下车时,喝了饮料瓶里的白酒。

12:12:降低车速,忽然转向加速,横穿 5 个车道,撞毁护栏,冲入水库。

贵州司机恶事件反思录:进一寸有一寸的欢喜;守一寸有一寸的价值

以上就是这名司机的最后时刻。21 名不明真相的乘客成了牺牲品。强者发怒,拔刀向更强者,弱者发怒,拔刀向更弱者。这个司机报复社会的行为,是一种超越底线的犯罪,我们必须予以 120% 的谴责与唾弃。

不过,我们同样要追问的,是诱因中的违法问题。

首先,司机原来有一个 40 多平米的房子,补偿价是 7 万多,但是,他没有领这笔钱,也就是说,棚改的拆迁方和他并没有真正达成拆迁合同。那么,根据 “先补偿再搬迁” 的原则,拆迁方要么耐心继续做工作达成合同,要么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如果判决拆,还有一个限期搬迁的时间规定。但是,如今拆迁方却二话不说直接上门,在司机不知情的情况下就把房子拆了。可想而知,司机站在废墟面前的感受。

在得知要被拆迁后,司机去申请公租房,却没有获得许可。他名下并无其他房产,而拆迁款也只有 7 万多(这是不可能再买一套房子的),这种情况,却仍然申请不到公租房,那么,请问,当地的公租房都给谁了呢?本来,征收补偿条例早就有明确规定:“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当地的公租房政策到底是如何执行的呢?有关部门有没有渎职?

也有的人说,司机这套 40 平米的房子是自管公房,不是私人产权。这种观点似是而非。常规做法,是在拆迁前进行房改,补缴一定金额,将房子过户到租用人名下,再按市场价补偿。7 万多元是不是达到市场价了?有没有按照国务院的规则走?值得追问。

如果,司机申请到了公租房;如果,拆迁方事先经过司法程序和限期搬迁通知;如果,双方真正达成了拆迁合同;那么,这场悲剧是否就可以避免了呢?

我是相信 “天生犯罪人” 理论的,之前曾经在多篇文章论述过这个问题。人群中就是有一定比例的天生具有犯罪倾向。但是,我并不认为这位司机是一个“天生犯罪人”。他之前并没有犯罪记录,当天他看到房子被拆了,第一时间想到的也是向政务服务热线求助,他也向女友倾诉苦痛。

在 7 月 7 日这一天,他成了一个极端的反社会者,但是,这样一个 “反社会人格” 是谁缔造的呢?是不是一个 “反人性社会” 造出来的呢?

关注呦呦鹿鸣久的朋友,可能会记得我曾经冒着极大风险连续写了好几篇文章,揭露河南漯河的系列非法拆迁事件——《撞击之夜》《犹豫再三》《本院认为:一场默默无闻的阻击战》等。在这个地方,负责拆迁工作的人,可以以会议形成方案的形式,公然地、正式地邀请、安排人去把被拆迁户的手筋脚筋挑断,把双腿砍断,把门窗砸了,在街头追打 “不服气” 的被拆迁户,半夜进村攻打。

长期的胡作非为带来什么结果呢?2019 年 7 月 3 日凌晨 2 点左右,项目指挥部组织工作人员 50 余人进村,准备强拆王恩忠房屋。拆除中,村民报警,民警到场。可是,王恩忠儿子,一个当地建设系统工作人员,听说拆自家房子,开着自家丰田车向指挥部工作人员聚集的方向撞去。一位叫做胡华东的人躲闪不及,当场身亡。胡华东是郾城区卫生局办公室主任,被抽调做拆迁工作。

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很多,我自己亲眼所见的就很多。

长期的违法,最后带来的就是被违法。当我们肆无忌惮地践踏法律,最后自己也将被践踏。

这是一个岌岌可危的世界,我们都将安全彼此托付。有的人建议说,要给公交车加上防护栏,加上紧急刹车机制,加上监控,要给提高公交司机群体的心理素质…… 这都是治标不治本,要知道,一个反社会的极端分子随便拎把菜刀就可以带来防不胜防的后果。试问,我们有可能天天开着坦克去上班、上学、考试吗?我们天天躲在钢筋水泥地堡里吗?我们终究不能离开人与人之间的信任。

贵州这位司机给我们带来一个延伸问题:如果家都不存在了,我们为什么还需要这个世界?

请注意,即便对于人类中的道德高尚者,这个问题也是根本性问题。

没错,道德高尚者眼中的 “家”,与我们认识的并不是同一个概念,他们是“以天下为家” 的。他们习惯于克己,习惯于牺牲,他们中的许多成了圣人,他们追求的是促进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是保护这个世界。比如中国古代有墨子,兼爱、非攻、扶弱、救守,摩顶放踵利天下,毫不利己专门利人。所以,对他们来说这个问题似乎不是问题。

但,如果 “天下” 也不存在了,也被毁灭了呢?

比如曾国藩。他曾经被称为中国几千年 “三个半圣人” 中的那 “半个”,他一辈子都在磨炼“克己仁爱” 的功夫。可是,当时,在他眼里,信仰“拜上帝教”的太平军所到之处,拆庙毁文,“举中国数千年礼义人伦诗书典则,一旦扫地荡尽。此岂独我大清之奇变,乃开辟以来名教之奇变,我孔子、孟子之所痛哭于九原”,这就是 “天下” 要垮塌了。他发檄文举兵,号召 “凡读书识字者,又乌可袖手安坐,不思一为之所也”。为了镇压太平军,曾国藩这个强调修身的文人,手上沾满了鲜血,得了“曾剃头” 的诨名。

是的,如果 “天下” 不存在了,道德高尚的君子,会选择牺牲自我,舍弃财产、名誉、性命,与强悍的堕落者血拼到底,维系社会的底线文明。

注意到了吗?即便圣人们对 “家” 的理解与大多数人并不相同,在 “毁家” 这个问题上同样也会是血淋淋的。

对于我们大多数人而言,问题就简单很多了。我们大多数人类,生而为人,本来是独立个体,各自为政的。我们为什么要加入一个 “群体” 而组成 “社会” 呢?甚至为此让渡许多我们的自由,付出各种代价呢?很简单的道理,因为我们在这个社会里更能享受到文明进步的成果,拥有更多发展的机会,最基本也最重要的,得到更多的安全。

这是一个契约。那么,问题就回到了原点:如果这个社会不能够提供安全,不能够免于恐惧,不能提供发展的机会,也不能分享文明进步的成果,那么,我们为什么还要这个社会呢?

如果一个人站在家门口,看着一堆废墟,他会不会自问:家都不存在了,为什么还要世界?让无辜乘客给自己陪葬,这是无耻的违法行径。只是,如果一个人回到了原始本能,真的有 “耻辱”“法律” 这个约束吗?

对于一个道德感并不高的人来说,如果社会 “违约” 了,为什么还要 “守约” 呢?

在国际政治中,许多国家核威慑的基点就在这里:如果我的国家受到了攻击,我就用核武器与世界同归于尽。是啊,我的国家都不存在了,我们为什么还需要一个世界?代表人类文明高度的国际政治,尚且将他国无辜民众的生命视如草芥,何况是一个万念俱灰的反社会者呢?

所以,对一个人的 “家” 的保护,对合法私产和个人自由的保护,是一个社会的基本伦理。我们社会中的谁在因为一己私利或者

知乎用户 迟飞 发表

几年前厦门出过一个陈水总的案件,如出一辙,遭遇不公对待,带一瓶汽油烧死了一车的乘客。

新冠疫情以来,经济不景气,大批中小资产者破产,必然带来极端事件增多的态势。各种民生问题都可能成为引爆社会的爆点。

这些事件都是弱者杀向更弱者。乘客有什么罪过呢?这自杀式袭击的社会底层,并没有什么觉悟。

曾经我想过,那些不负少年头的英雄好汉,也让人热血沸腾。但我想我的命应该比那要被换命的载沣重要,还是不值。或许只是因为我还没有陷入绝望吧!

人怎么能够孤零零地自杀呢?一点骨气没有。人怎么能拉一群弱者自杀呢?死之不武。

知乎用户 你也太可爱了吧 发表

上车前买酒,开上桥后,等待机会,然后迅速左转冲下桥!

这就是故意杀人吗?

人的一生难免会有各种坎坷与曲折,人生来就不是公平,这不是你自暴自弃,整天抱怨世界的理由,更不是你报复社会的理由。

二十条生命就这么白白死去了,你知道你破坏了多少的家庭吗?这天还是高考啊,里面还有学生啊。他们认真苦读学习,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可你呢,就因为你一时头脑发热,就做出这么残忍疯狂的事情。就这么剥夺了他人的生命,让这个社会都平添了一层乌云。

我不会对你产生一丝丝的可怜,在我眼里,你就是个不折不扣的杀人犯,杀害的也是跟你一样,普普通通的人。

知乎用户 杨超越黑粉头子站 发表

自管公房就是单位的房子,算是老国企的历史遗留问题,虽说让你住,但是归根结底产权不是你的,现在国企领导制衡也多,是不敢直接把房子送给你的。

所以如果要转产权,只能再交一笔钱才能变成私人所有,有了产权再来谈拆迁款。当然,这个再交一笔钱的价格,一般来说单位会协调,会比市价低不少。

他所在的西秀区房价 3000 到 5000(2020 年价格,赔偿是 2016 年谈的,价格可能会稍微低一点),有人考证了当地老小区 50 平也就 15 到 20 万,所以最终 40 平的老房子没有产权也补了 7W 多给他,既然之前没有补转产权的钱,其实也差不多了。

当时的协议也有实物安置的选项,他并没有选。后面他又去申请公租房,但是没申请下来有很多原因:有可能是因为他的户口在他姐姐那不在拆迁地,也可能因为他月收入超了,安顺的公租房要求是个人月收入低于 2250 元,大巴司机收入应该比这个高。

大概是他觉得公家应该管他一辈子,然后发现饭碗没那么铁了,就心生怨恨了。

但是退一万步说,你也不能报复社会,迫害一车无辜的普通人,这根本没办法同情。

报复社会就是不对,在导向上也不能对他进行鼓励。要共情也是和受害者共情,要知道那可是 20 多个家庭破碎了呢。

再难也不该做这种事,但是他做出来了,说明他有能力做,所以问题变成了如何防止有能力又有意愿的人真的做出来。

民航飞行员每年都有年审查出来有问题被停飞的,核电厂的操作员也要评估心理健康的,公交司机其实也是对心理健康和职业技能都有一定要求的职业,职业心理健康年审推广到全部公共交通工具驾驶员刻不容缓。

知乎用户 九门提督守皇上 发表

房子达到空前绝后的地位,

没有房子 = 没有生存权➕没有交配权➕没有孩子上学权➕没有给父母养老权

如果说房子是大部分人跳跃一下就能够到的还好说,但它已经是很多人怎么跳也够不到了。

有人说没房可以租房。

那真的年轻。

对于月薪三千的人来说,租房一千,就相当于他收入的三分之一,还有水电物业话费宽带等,他可以用来生存的钱大概只有一千六七,他不能老,不能生病,不能下岗,因为往后他将越来越艰难。

记得不知哪里看到的一个帖子下一个二婚女网友的回答,她这样写道:

要不是我带着孩子没地方住,我根本不会和他结婚。

我不想感慨这年头极端的人怎么这么多,只想说:

房子 TMD 的太贵了!

多少人又在高房价里慢慢变态了……

知乎用户 KingJulien 发表

住房方面的其他答主说得差不多很全面了,讲讲驾驶角度的一些问题。

从安全驾驶的角度来看,只有一个人拥有车辆的操控权使得这样有思想问题蓄意谋杀 / 自杀的人可以较为简单地达到目的,难度较低,甚至毫不夸张的说是几乎没有。所以,在今后能否考虑这种 “权力相对集中” 或者说 “权力过大” 的情况是一种值得思考的问题。

在同样是交通运输业的航空业,曾经也存在过驾驶员(即飞行员)存在精神问题 / 蓄意报复社会而引发的空难,其中 21 世纪最著名的当属德国之翼 9525 号班机:

2015 年 3 月 24 日,德国之翼(Germanwings Flight)9525 号航班撞上法国境内的阿尔卑斯山脉。调查人员很快确定,这架计划从巴塞罗那飞往杜塞尔多夫的飞机由副驾驶员安德里亚斯 • 卢比茨(Andreas Lubitz)故意操纵坠入山脉。150 人全部遇难。
上午 9:30,驾驶员与航空管制进行了最后的联络,随后离开驾驶舱。此时飞机的高度为 12,000 米(38,000 英尺)。此后卢比茨将舱门反锁并更改了飞机的监控系统,令飞机下降。
调查人员发现,卢比茨在坠机前曾上网搜索过 “自杀” 与 “驾驶舱门”,在他取得飞行员执照前也曾被诊断出有 “自杀倾向”。

此后,调查人员在调查结束给出的建议便是要求全程机舱里必须至少有两个人,同时要求飞机生产方更改驾驶舱门的解锁规定,改为呼叫 30s 无回应舱门自动打开,以防此类自杀行为的发生。

所以,这种思路是否可以沿用到公交车上,如改变车门位置,腾出前方副驾驶的位置留给安全员。不说像飞机一样装两套方向盘,毕竟公交车不需要在运行过程中交换控制方,可以考虑在安全员脚下方安装和驾校教练车一样的副刹车,如遇到本例中驾驶员有异常操作时,副驾驶安全员可以通过刹车的方式阻止车辆异常运行,进而避免事故的发生,或者退一步说,让有这种想法的驾驶员达到目的的难度和阻力变大。

相比于坐飞机的人来说,坐公交车的人要多得多,相比公交车客流量少的铁路、民航等领域在各趟列车和航空器上均配备了安全员。为了保证乘客的安全,进行一些合适的改革应当放在考虑到范畴内,减少社会恶性事件发生的同时也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繁荣稳定。

此外,保障基层员工的福利也很重要,尽力避免因这方面问题的而产生报复社会的想法,殃及无辜。

当然,不可否认的是,相比于其他运输行业来说,这个方案的成本较高,需要额外雇佣一个人,同时需要对既有车辆进行改造,也希望有更好的成本较低的保障安全的措施施行。

知乎用户 但丁​ 发表

有些政策变化造成的最大悲剧不是对经济的伤害

而是给政策下的人造成的不可逆的痛苦

有些政策制定者自然而然地相信

造成一部分人无家可归及其困境是为了经济复苏而‘值得付出的代价’

并认为这种短期的痛苦终将带来长期合作收益

在消息不发达的年代

这些 “阵痛” 往往随时间轻轻流淌过去,然后化成一个个数据

但是在这个年代

消息的发达与流通,把数据还原成一个个原始事件,传给大家看

所有政策的推动和变化

其实都伴随着类似于这种反社会事件的发生,而且难以避免

有的时候还是要感谢信息化时代

它扎扎实实地考验了每一层领导的领导和执行能力

也把大变动时代下的人性罪恶和无辜給记录了下来

顺便提一句:

我怀疑这个司机可能不但酗酒而且身体状况也堪忧

所以使得他心理上更加激进,直接反人类

毕竟有科学调查通过对俄罗斯转型期死亡人数的行为研究

发现男性对于经济崩溃所带来的压力有一套自我疗法:

喝大量伏特加和自酿白酒消愁

此外调查还发现

在东欧国家中,‘激进私有化者’所在国家的民众健康状况要比‘渐进过渡者’的糟糕得多

因为后者放慢了改革步伐,维系了社会保障体制,因此改善了人们的健康状况

所以,我想再次重申一下:

明智的国家社会政策在于不损害民众的前提下促进经济的增长。

知乎用户 南柯遊人​ 发表

仅仅在打完抱怨电话的 12 分钟后,张某就完全确定了自己要实施的恶毒预谋。

之所以说是预谋,从其流畅的行为动作与完整的实施步骤,可以看出,这是在他脑子里反复预演和自己在公交工作中,不断实地考察的结果。

或者说,当其看到承租房已经要被拆时,他就觉得自己实施报复计划的时间点,来临了。

因此,他绝不是希望通过一个投诉电话,来改变一切。而是,在肆无忌惮而又幼稚嚣张的在表达,【我的不满,都是你们激发的。我在这里表达我的不满,正是要给出一个让你们事后后悔的记忆暴露】。

这里的你们,显然是整个社会。

向弱者发泄,是一种什么样的心理。

首先这是一种人类本能,是一种表演型表达。

通过与日常不同的扭曲的行为动作,来向他者反映出自我的事实存在,且这种扭曲往往通过暴力和癫狂来展示。

比如,当一个孩子犯错被父母批评时,他由于自身的不满或委屈,会将怒气发泄给宠物或者玩具。通过踢打宠物或者摔打玩具这种扭曲的行为方式,来破坏正常的事实秩序。由此向父母表达,自身的不满或委屈,这种自我并不通过语言来阐述(并且可能有意识地制止语言交流)。

这无疑是一种原始的精神混乱,之所以不敢去直接捶打父母(除非他自觉受到十足的宠爱),完全是出于人类的自我保护意识。

由此,当事者选择的发泄,就是一种有预谋的对于社会人群的公开伤害。

他的精神逻辑是什么。

无疑,他认为自身是痛苦的和被侵犯的,这种痛苦的施加方,是他的自认为的敌意对象。

但在他的理解内,则将这种施加方的对象,归因为社会本身,即无形的、存在的社会关系,这或许是由于他将与敌意对象之间的利益冲突关系,扩大为社会关系的集中呈现。

于是,他越过了他的敌意对象,这个他或许觉得不足以抗衡的对象。

而将报复情结,归因为对于社会的不满和把自己视为被社会侵犯的受害者。

于是,这种反社会的主体意志与扭曲人格,开始在他精神内部衍生。

最终,他选择了残害乘客。

因为他具有的理智,完全明白,乘客和高考时的学生,是作为被社会关心和爱护的群体形象出现的。

从而,在其扭曲精神冲动下的理性逻辑中,对于乘客与学生的残害,成为不仅是自我安全本能的懦弱报复行为,也成为对于社会这一无形对象的具象化报复表达。

因为,他完全明白,这些人的生命,公开被侵害,会让社会中的人们感到愤懑和痛苦。而让人们感到普遍的愤懑和痛苦,正是他自身的完全目的。

他觉得自身的产生于,同敌意对象关系矛盾中的痛苦与愤懑,得不到理解和补偿。

于是,他就试图将这种无法补偿的痛苦与被侵犯感,施加于他臆想中的敌对者,即社会关系和社会关系中的群体存在。

作为一个如此残忍的精神异常者,他无疑扩大了自身的痛苦感知,并扭曲化了这种痛苦的来源范畴,从而产生了对于社会及他人深刻的敌意与将自身痛苦置于他者之上的报复情结。

这并非单纯的经济贫困问题,也必然不是社会结构中的压迫与不平等问题,而是个体的精神报复冲动得不到社会层面的及时意识与有效防范,更不用说是个体层面的自我省察与排解。

当下中国,家庭在解构,人际关系在互联网的冲击下不断淡漠,而基于利益获得的博弈,成为个体精神对象的主要焦点。

这使得,部分缺乏经济能力或者利益权力的群体,往往容易积压无以排解的敌意与报复冲动。

而在个体精神安慰的缓冲带,中国目前的社会精神信仰,则远未构建。

因此,这种惨痛事件,往往难以通过宏观的机制安排彻底根绝。

这个司机,就是典型的无力在破碎的家庭、脆弱的经济组织中,获得有效安顿,从而最终导致自身精神扭曲的报复者。

知乎用户 徐慧琳​ 发表

能听一下 8 点 38 分的 “政务服务热线” 录音吗?

很多时候,我们是被客诉热线逼疯的;很多时候纠纷不是不能商量,可电话对方不合适的回答方式,却能让怨气瞬间爆发,一发不可收拾。

知乎用户 海雨 发表

之前写北欧制度那个话题的时候,我就写:如果人不行,什么制度也没有用;保证给你来一个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拆迁和公交这两件事合一起,就是现代公民教育不足造成的。

一方面拆迁的人,暴力,蛮横,缺乏人文精神和法制精神

一方面公交司机不敢冤有头债有主地去报复,却把怒气撒在无辜的人身上。

一方面媒体在某种操控下联合起来堵群众希望看到真相的呼声。

一方面大批水军在警方按照程序 “正常” 公布调查结果之后,突然给警方官方大唱赞歌。仿佛他们做了一件 “格外不错” 而不是必须有的程序的事。

我看到的是一个又一个从小缺乏对公民权利有体验,对美好生活有体验,与合理合法维护自身权利有体验的,为了自己一口狗粮而胡作非为信口雌黄的人们的,一张张扭曲油腻又卑小的脸。

人与人之间毫无互相信任的基础,菜鸡互啄,何其可憎。

知乎用户 一直住顶楼​ 发表

司机犯了大错了,这个没话说。

但是为啥发生这事?我觉得大概率不完全是因为拆迁,可能最后的稻草是因为那句:申请公租房被拒。我深刻怀疑当时劝他签字的时候是给了他承诺的:给他另外一个公租房,然后补偿 7 万,结果最后骗了他。如果这样,那么换房 + 7 万,拆迁的条件算是合理。否则按照他最后这种行为,我很难相信他会在那个拆迁协议上签字,死都不怕的人,会签这个?如果真的是自愿签的,还不如先把 7 万块都取了花完再报复社会。被骗的可能性很高。

有人说这个补偿合规合法。我不想争论这个,就算它合法吧,但合理吗?嗯,还有人说为啥不去鹤岗买房。说的挺好,按这么说当年东北大下岗,工龄买断难道不合法吗?别人能进夜总会,工人也可以啊,所以那段时间东北治安恶化感情全是某些人不肯进夜总会所以才道德沦丧?

拆迁这事,旱的旱死涝的涝死。但是整体上还是至少不要让拆迁户受损为前提。单位提供的老公房就算没房改,和普通公租房也不是一回事。现在没房了,也不给他替换的公租房,他的 7 万块够干啥?评论里有人说这个钱在安顺可以首付买 80 平米。我们就不说买房了,7 万够不够装修 80 平?拆迁在别人那是天降喜事,可到他这就天降祸事,不患寡患不均。这个就是不合理,因为拆迁这事没有社会价值的必须性,又不是三峡水库,棚户区改造收回的土地再转卖可是能挣钱的,没有道理让人吃亏。打个比方,有个效益挺好的国企,现在卖给私人,把工人全给你买断工龄,一切合法,然后有个人报复社会。犯罪固然要谴责,但是矛盾的源头也要抓住。

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

知乎用户 风大 可稍息否​ 发表

对这个事儿的评价,可以区分真左和白左。

白左本质上是一群思维和现实脱节、以自己短期内所见到的历史片段为简单模型、强行套在整个社会发展上的人。

对于这些人,白左现象发展比较早的欧美有着较为深刻的认识。比如说英国科幻作家亚当斯用来讽刺小白的科技三定律:

1. 任何在我出生时已经有的科技都是稀松平常的世界本来秩序的一部分。

2. 任何在我 15-35 岁之间诞生的科技都是将会改变世界的革命性产物。

3. 任何在我 35 岁之后诞生的科技都是违反自然规律要遭天谴的。

白左差不多就是这样。

只不过他们总觉得过去的世界,应该也是按照他们现在的世界运行的。未来的世界,则应该令他们可以肆无忌惮更加自在。

然后他们用自己在社会、长辈卵翼下平安生长过程中获得的经验,将意识形态战争中灌输的诡异观点作为万世不易的真理,强行推广到世界上去。我们一般称之为中二病,北欧圣母之所以是个中学生也与此有关。

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们根本不去理解过去的历史,也不打算观察真实的世界,只是简单粗暴的要求别人将他们的口嗨落到实处。

在这件事上就表现得很清楚。

历来的热点问题,都有大量媒体冲在前面,谁跳得最欢,谁的名字经常出现在各种报道中,生怕你不知道是他们报道的,经常看消息的网友应该都有印象。但是贵州安顺公交事件发生后,你会发现有的媒体不见了。

这就是一个重要的信号。

我们看问题,不但要看有什么,还要看没什么。应该有而没有,这就是信号!

那么,平时很活跃的人消失不见,这说明什么呢?

说明这起事件,触及到了灵魂,触及到了 “改革的深水区”,以至于那些特别爱炒作、爱现、爱出风头的人,都不敢出声了。

即便有人讲良心,很多事情说得也会很委婉。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你再看各方发声、评论的时候,就要留个心眼儿。

同类信息合并以后,看看究竟有几类信息,跟以前相比缺了哪一类信息,这很重要。要想知道缺了什么,就要知道该有什么。那就要我们花点心思,多了解了解过去的历史。如果你怎么看也看不懂,那就要查一查历史资料,看一看对立观点,仔细了解发生了什么事。这是需要一点历史积累的。

根据警方公布的信息,司机张师傅约是 1968 年生人,90 年代进入西秀区柴油机厂工作。这是个典型的国营重工业企业工人。1995 年生的孩子,1997 年,根据警方公布信息和网友提供的信息,他下岗做公交司机(网友说 2 路公交一开始是私营的,所以他不是工作调动而是下岗)。

这样一来,司机的身份就确定了:

下岗职工。

就这四个字,知道的人就知道很多事情了。

然后这次拆迁,拆除的是他原单位的房子。有的网友说,这房子的产权不归他。这个话有点想当然。因为传统上这房子是分给他的,就是他的。别的网友也指出,这样的房子一般都是拆迁前按照一定价格买断,然后按照买断以后产权归属个人来计算,再给予赔偿。所以这个拆迁本身是有问题的。

司机本人遭遇了离婚,这说明过得很不如意。而且他这处房子自己也没住,租给了别人,自己去侄女家租房子住——侄女家的房子租金多半很低,他的户口也迁到姐姐家去了。应该说,确实很艰苦。

有人说,自己苦也不能去找别人垫背。站在岸上你当然可以说这样的话,但是你自己苦一次就知道了。

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这句话最近在网上很流行。这话很对,要品。

据当地新闻,这个柴油机厂周围形成了三十几年的马路市场。2019 年,这个市场也驱散了。

据当地新闻,当地一名似乎是房产中介的人也在拆迁范围里。她应该是懂行的人,知道该怎么走程序。她拆迁了一套房子,还拿了七万多补偿款(看新闻上的情况,似乎也并不是多么宽裕的人)。

张师傅应该是不太懂。

网友说,按理说,这种情况,张师傅拆迁后应该可以申请到公租房。但是他也没有。

这就是总的情况。

要是给他画像,那么大概是这样的:

小张是一个年轻人,成年以后参加工作,有了幸福的家庭,生了可爱的孩子。到孩子两岁时,忽然工作没有了。

作为一个孩子十分年幼、刚刚工作不久的青工,小张这样的下岗职工,就是我们经常说的 “人口红利”:

经过现代工业训练(国企职工),社会地位不高(被社会抛弃的抛弃感很重),经济状况窘迫(突然下岗,没有积蓄,急需口粮钱),议价能力非常差(没有积蓄可以支撑他们讨价还价),工资要求很低(先吃上饭再说,十分急切)。

历史上有个名词,叫做 “工农业剪刀差”。小张是个青工,是个工人,他这种情况,则属于 “人口红利剪刀差”。

劳动者的雇佣价格被压到最低,仅达到生存线,从而更加不会有积蓄摆脱收入微薄的工作;

资本家的雇佣成本达到最低,极大解放了资本家,从而可以有更加快速地加快资本积累。

**类似的情况不只在下岗职工身上存在,其实一直都有。**很多在知乎上看问题的大学生,将来都有可能会遇到这样的问题:

老板特别喜欢雇佣农村出身的青年。

为什么老板特别喜欢农村青年?因为老板对农村有感情?因为农村青年是特殊材料做成的?因为老板有恋农癖?

不是。

是因为很多农村青年都没有积蓄,身上的钱只够吃一个月,甚至到了公司就要向老板借钱买饭吃。那么对于这样的工人,老板只要开一份这样的工资就可以了:

工资总额 = 最便宜的房屋租金 + 最便宜的伙食费 + 一年合计大约一两个月工资的节余。

这样,这位农村来的好青年,就会陷入 “越工作越穷” 的恶性循环,没有办法离职。因为找工作大概需要一到两个月时间。我们看一些人的创业史,以及一些北漂的回忆,经常会看到“连续一个月天天吃泡面”,甚至“最后连泡面都没有了,连着喝了三天白开水”,然后才绝处逢生找到工作的情况。

那么之前他们从事了什么样的工作,以至于他们辞职之后连一两个月都撑不下来?

那么劳动法究竟是怎么保护他们的,以至于他们辞职之后马上就失去收入?

对此我之前讨论过劳动者自愿离职比例过高的问题,并且强烈反对滥用 “自愿离职” 的理由。因为自愿离职的情况,国家不发失业金,企业也节省了违约金和必须的补偿金,劳动者却被贱卖到了极其悲惨的地步。然后一些蠢萌居然嫌我态度太激烈。别人欺负他,连个屁都不敢放;我帮助他,连态度的细微变化都要挑刺儿。敌我不分,是非不明,这种人饿死算了。

所以,如果你在求职的时候听到老板说喜欢农村来的好青年,农村青年勤劳朴实的时候,你还是准备好后路为宜。

下岗职工,就特别 “吃苦耐劳”。

你的孩子才一两岁,话都说不清楚,只会喊爸爸,这个时候你只能贱卖自己,能不吃苦耐劳吗?

这就是 “人口红利”。

以前讨论过这个问题。中国经济前些年只不过是吃了建国初期三十年的积累红利和加入世界市场以后的世界市场红利。主要来说,分别是社队企业及其转型的乡镇企业破产,由此带来了大量工人、管理人员贬值,补充进了东南沿海对外出口企业,促成了东南沿海快速进入发达国家经济水平,以及与此对应的 “三农问题”,这也就是农村工业红利;国企改制,由此带来的设备、技术、工人大贬值,补充进了东南沿海对外出口企业,促成了东南沿海快速进入发达国家经济水平,以及与此对应的 “中部塌陷”,形成了所谓的城市工业红利。

三农问题持续时间很长,包产到户以前不提,包产到户以后,交公粮、交提留成为农民身上的重要负担。这个事情以 2000 年李昌平上书为标志,以取消农业税为结尾,暂时消解。但是这一时期,农村已经转变为城市劳动力输出地,而且出现了人力资源枯竭的现象。如果是军事领域,人力补充枯竭,没有额外的人口补充,这一波攻势就结束了。但是经济对于人口的依赖没有那么直接,所以暂时还维持着经济增长。

中部塌陷也很严重。以前看一位湖南省委书记谈经济实力,就提到他作为一省之首,能够动用的资金还不如他在广东一个街道办工作的同学,人家随便就是几个亿的资金。这话说的真真假假不知道,反正是媒体报道的。总的来说,前些年中部省份与沿海省份差距十分巨大。这几年中部省份发展得好多了。

三农和中部塌陷这两个情况,大体上都是 21 世纪初比较显著的。这两个现象的消失,大体上与人口红利消失同时。大体上在 2008 年北京奥运会之前,国内出现了企业 “用工难” 与大学生 “就业难” 的结构性矛盾。用工难的本质,是廉价劳动力消失。八九十年代的乡镇企业早已破产殆尽,九十年代中后期的城市国企也大多清算完毕。以 1997、1998 年为中心的这几年大下岗为中心,到 2008 年以前,几年之内,廉价劳动力已经全部消化掉了。在没有新的廉价劳动力,也没有新的 “不良资产” 可以 “盘活” 的情况下,在 2001 年加入世贸组织、海外市场打开的大好形势下,国内经济遭遇了短暂的困难。这个困难的本质,是血汗吃光了,没得吃了。或者说,建国前三十年打下的经济基础吃光了。

大概也是这一时期,农村的灌溉体系似乎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国家进行了专门整治。前几年一度连续出现旱情。

从工业视角来说,则是各地对水源的争夺十分激烈。工业用水很少进入社会的视野,但是这才是真正决定水资源分配的根本性问题。农业用水困难经常在新闻上看到,抗旱打井也非常多,但是实际上你琢磨琢磨,水是怎么没的?

这样整体环境下,才有了 “实业误国,地产兴邦” 的荒谬现象。其实不是实业误国,而是“实业误家”。实际情况是“实业误家,地产兴业”。继续投资实体经济已经无利可图。因为实体经济吃惯了“人()口()红()利()”,早就在此基础上摊平了利润,在没有新馒头入场的情况下,实体经济已经变成了“红海”。这个时候,只有房地产,这一人们生活、生产所必须的基本空间,才能够掏空几十年来积累在民间的财富,形成资本的新的盛宴。

所以到了这个时候,就形成了继农村工业红利、城市工业红利之后的城市居民储蓄红利。这三个红利,支撑了我国近三十年的发展。

这不是吃完了么?所以开始针对农村,农村资产清产核资,合村并居,一套组合拳又开始了。

农村不同于城市,是金融稀薄区域,个体储蓄并不多。指望吃一家一户的资产是不行的,一次要吃一个村,才有价值。而且农村一个村的食用价值,要低于城市一个社区。在城市里,一个社区可以拆迁改造成几个小区。在乡村,却要几个村才能拆迁改造成一个大型社区。所以,农村的面积很大,金融规模却并不太大。

得益于近 20 年来人口的相对稳定,社会积累相对较为充足,人民储蓄较多,地产业在城市里铺开还有一定基础。在乡村铺开,风险就大很多了。

农村其实也的确是应该改造的。现在农村的生产率太低,劳动力已经自发离开农村进入城市了,不改革确实不行。但是由于农村的基本产权依旧是建国初以及改开初的状态,使用权私有制,所有权公有制,与城市使用权所有权几乎都彻底私有化的情况截然不同,导致城乡人口流动存在制度障碍。这种二元体制不破除,中国经济就始终不是一个整体。互补的确是有的,阻隔也是有的。

但是农村改革的策略是需要慎重的。毕竟这决定了未来发展潜力。不能简单走城市房地产的路子。

像这次公交司机报复社会事件中,拆迁时出现的工厂提供的房屋是否作为个人房产确权的问题,就是很典型的所有权公有制、使用权私有制这一历史遗留问题的一个小小的暴露。农村全部都是这样的情况。还好,现在农村改造基本是按照承认农民对房屋的所有权来处理的。

就目前的情况来说,国内农村必须要改革,不改革不能彻底解决城乡二元隔离的经济格局,也阻碍了农村资源调用、妨碍了社会发展。但是无论农村怎么改革,都不能解决一个基本问题:

国内大的财源基本开发殆尽,战略上已经没有对内挖掘的意义,对外贸易我国还缺乏控制力,应该怎么办。

现在实际上除了对外发展,没什么路可走了。但是我们只是稍微对外做了一点工作,美国人就打过来了,大规模贸易战是外在表现,美国国内对中国肆意妖魔化污名化已经成了潮流,怎么才能顺利对外开展经贸往来,寻找合理的发展模式,成了必要的问题。

这个坑很大。

贵州安顺这个事情,看起来只是一个公交司机一时冲动,实际上反映了长期经济问题,如果能够以此为契机,调整梳理经济发展模式,统一思想加快发展,不让那么多人白死,那么这件事才算发挥了足够的价值。不然,这么多人就白死了。

现在死得就挺冤的。我们得重视这个信号。

知乎用户 空一格 发表

此事,将一往无前地促进公共交通领域 无人驾驶 的快速推进。。。

知乎用户 苏州律师杜哥​​ 发表

1、如何制约这种行为

一位高赞答主说,要用法律和道德来制约司机的疯狂行为。

这恐怕只是妄想!!!

法律和道德只能制约两种人:1、活人、2、为着希望而死的人!

他心怀绝望、一心求死,法律和道德还能制约他什么呢?

法律和道德,应该制约的是强拆他房子的那些人!

2、是否属于 KB 主义?

尽管受害对象都是无差别的平民,但 KB 主义是出于信仰或政治诉求,而本事件只是出于个人利益,属于单纯的报复社会!

3、谴责司机有意义吗?

谴责司机,把罪恶都归于司机,没毛病!

但是,没有任何意义!

对于防止今后发生类似的事,一点意义都没有!

4、他为何要害死一车无辜的人?

雪崩的时候,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 当他认为社会对他不公、逼他走上绝路,那么,在他眼中,这社会上又有谁是完全无辜的?

有人说冤有头、债有主,但如果是一种集体行为呢,他无法找到具体的责任人,只有归咎于社会了!

注:上面只是分析他的动机,并非为他洗白!

5、自动驾驶是解决问题的钥匙吗?

可以说是,也可以说不是。

公交车没了司机,当然就不会有司机的疯狂行为了!

不过,自动驾驶都可以人为干预的,即使车上没有司机,也会有控制中心。

控制中心可以控制所有的自动驾驶公交车,一旦控制中心的工作人员作出类似的行为,那么又将是怎样的结果?

知乎用户 龙樱计划​ 发表

我为那些在车上的参加高考的孩子们感到悲伤。

那是 7.7 号,2020 年全国高考的第一天。那天车上肯定有很多打车去参加高考的学生。

他们准备了整整三年,为了心仪的大学、向往的城市、喜欢的专业拼搏了无数个日日夜夜。

那天本该是他们实现梦想的日子。

他们本该坐在考场里,用他们三年的积累去完成人生最重要的答卷。

可是多么荒唐……

他们没有坐在考场里,而是泡在冰冷的水里。

他们有些人被抢救回来了,躺在医院里,但是错过了最重要的考试,又要重新来过一年,有的可能会落下病根或者是心病。

还有些孩子,不要说考试了,永远地失去了生命,在最灿烂的年纪,在最重要的一天。

我也是一个学生,我知道他们的心情,我可以想象到他们的绝望,我真的很痛心!

如果说,只是意外打滑,设备故障,我们要做的应该是引起注意提防下次出现同样的情况。

可这谁能想到是故意的?

报复社会,伤害了无数个家庭无数条生命。

请那些人想想,你的不负责行为,会连累到多少人?但是,我这么说又有什么用呢?他们的本意就是连累他人啊,就像撕试卷的人一样。

我不知道对于这种人该如何处置,我只想在此宣泄我的愤怒和悲伤。

知乎用户 木末先生​ 发表

临时起意,无差别,不找退路,外加酒精麻痹、催化…… 怎么避免?几乎无可避免。就几个车道的距离,突然加速横穿,也就两三秒钟的事,即使车里有勇士,也根本无法反应。生杀予夺全系于一瞬,我想说,真的很可怕。生活不如意,是一个人低落的理由,但绝不是危急一群无辜的人杀死一群无辜的人的理由,如果 “被逼无奈” 可以成为杀人行凶冠冕堂皇的理由,那么没有一种犯罪能够称为犯罪,没有一部法律还有存在的必要。某些方面来讲,这个事是社会的悲哀,但是锅不应该完全由社会来背,否则这只会助长一种风气:我之所以过得不好,完全就是这个社会害的。——每个人都可以不反思自己,纯粹把予头指向社会。这个锅,“社会”不背。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o7F3hx 发表

从昨晚到现在我看到了很多为杀人犯洗白的言论

可以理解的苦衷、社会对他太多不公、甚至埋怨他的女朋友没有拉他一把

让我不理解的事,为什么每次有这些新闻出现,这些人都不约而同和恶人共情?

就没想过,万一坐在这俩公车上的是你的孩子呢

坐在车上的孩子,可能有的是留守儿童,父母在外地打工,和爷爷奶奶 / 外公外婆一起生活,老人在家里做好了饭正在窗口望眼欲穿等着孩子回家。

可能有的是单亲家庭的孩子,他们的爸爸 / 妈妈因为要忙工作的事情不知道什么时候回家让孩子在外面自己解决一口晚饭,一边忙得焦头烂额一边等着孩子平安到家的电话。

谁又会去为这些平凡的家庭叫冤呢

知乎用户 微胖界师姐​ 发表

想针对拆迁谈一些看法。

看到好多答案提到,房子本来就是公家的,只是给你住而已,赔 7 万不错了。坦白讲,这样的答案有点无情或者说缺乏一定的社会生活经验。房子只有 40 平,总价很低,现在房子动辄 100 平起步,七万块钱对于再买一套房真的是杯水车薪。

拆迁是城市化进程中的一部分,拆迁有一个很重要的不成文的准则,拆迁户的生存环境一定不能比原来情况更差。一夜暴富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但是,拆迁户的生活如果因为拆迁比之前差多了,那拆迁的阻力一定是巨大的,这也是很多社会矛盾的根源。

那些因为拆迁做出极端行为的都是拆迁中的权益没有得到维护,没有钉子户会因为拆迁要高价而愿意结束生命。

如果拆迁过程中,当地政府针对这种情况适当提高补偿标准,或者特批一部分廉租房给此类人群,缓和社会矛盾,可能这样的悲剧就能够避免。

不是为司机开脱,只是不希望此类悲剧再发生。

知乎用户 海瑟薇的床边故事​ 发表

大众最能理解的反人类行为,是冤有头债有主的一对一 “带走”。

除此之外就算大巴几十个人里面真有你仇人,你殃及他人了就畜生不如。

不管你是窦娥冤,还是被小鞋,不管你是深仇大恨还是啥,你不能殃及他人。

你这辈子都会在耻辱柱上,你的父母和亲属也连带着要么痛苦,要么背地里嘲笑你。

有的人一辈子惜命,躲过了无数自己可能导致的祸害,最后毁在了这种人手里,实在是倒霉到家了。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网传说是什么女儿高考 blablabla→对社会不满→反人类

这个通报因素就很多,

拆迁→对社会不满→反人类,

没分到公租房→对社会不满→反人类,

离婚生活不如意→对社会不满→反人类,

…… ……

这么说吧,因为拆迁 / 申请公租房 / 离婚 不如意的人实在太多了,你想躲,还真不好躲,基本只能看命,这种程度的不如意现在哪哪不是… 不开心的人越来越多了…

简单点说,你不能指望人压力大了绝望了低落了都自爆自杀,有一定概率去弄死别人是想都想得到的事情,只要基数够大,这无论如何都无法避免。

知乎用户 pure 日月​ 发表

这不是个人问题,这是社会问题。(以前也有这样的新闻,比如某地区随机伤害路人、再以前幼儿园事件等。)

对于受害家庭,建议申请国家赔偿,社会治理的问题,国家必须买单。

并且还要追责……

一个社会,绝不能无限制试探群体的底线,14 亿的人口,即便是万分之一的小概率事件,也会出现 14 万的悲剧。

知乎用户 从不毒舌可达鸭​ 发表

1. 任何时候做出报复社会事情的人,一定是不可原谅的。可怜与可恨并存,不要因为他的遭遇去洗脱他的罪恶,但也不要因为他的罪恶去忽略他的遭遇。

2. 老公房征收的问题,很多答主都已经说的很明晰了。这是一个产权上和法律上非常清晰、几乎没有争议点的东西, 却偏偏造成了很多的社会矛盾。**这里我要暴论一句,既然我们都知道当初的国企改制、员工下岗的过程是什么样的,那么这样一个问题就不应当只从产权和法律上来判断他的合理性。**或者这么说,对于因为【不可描述】单方面撕毁契约造成的问题,用明面上的规则来解决,本身就是不平等与二次剥削。

3. 不同时期有不同时期的问题,高速发展的时候有很多事情让位于经济增长,996 是这样,心理健康是这样,社会保障也是这样。但是现在经济增速已经不足以掩盖掉社会发展上的种种问题了,而过去的惯性却仍然存在。我想我们都不希望过一种赛博朋克式的,“高经济低生活”、“高技术低生活” 的生活,那么或许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想一想,我们需要的到底是什么,我们应该做什么样的事情,到底有没有这个主动性来做出更适合自己的选择。

知乎用户 Caeruleo 发表

报复社会、伤及无辜不值得同情。

但这个案情还有社会问题,希望能就事论事。90 年代,已经把一大帮人逼上了绝路,至今都算是在擦屁股。我看有些人,就是不接受历史教训。

知乎用户 拉普拉斯大魔王​ 发表

受害不是报复社会的理由,但受害是报复社会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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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一下,我这里说的 “受害” 不是单纯指向拆迁问题。

正在写期末论文的我,对这个事儿的看法可能和这句话直接表达出来的意思不是完全一致。

“受害” 包括更广泛的含义。

为什么犯罪与自杀具备统计稳定性,这事儿已经说明很多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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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儿我其实已经说得挺清楚了,甚至都已经说自己这个 “受害” 有些词不达意了。但评论区还是要让我说明是怎么受害了。

行吧,那我就说一说。首先,大家应该看到通报里说的 “离婚” 这个问题了吧。我不知道大家身边离婚的家庭是什么样,尤其是那种没什么能力的男方,离婚之后的生活状态是什么样。反正就我知道的,相当一部分混的不像个人。

当然,离婚是人的自由,不过三十年内离婚率翻了两番,这是个自由的结果。如果我们说设置离婚冷静期是一种愚蠢的行政干预(它的愚蠢主要在于它的低效乃至无效),那离婚真的应当在道德上乃至法律上被放宽吗?那在司法大数据研究院青少年罪犯在离婚家庭的比例却是高的明显。

离婚是一种自由,但离婚率是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的定局。而这种定局产生了确定数量的社会不稳定因素。

一个没房子又婚姻不幸的人,很容易萌发一种报复社会的前置条件,“活着没意思了”。

如果如上文所说,一定的社会孕育一定的犯罪,一定的自杀。实际上结果很清楚了,这个社会孕育着一定数量的 “活着没意思” 的人。

当然,我这里没有对体制做什么指责,相反,我在这里要夸几句。因为我们的自杀率和谋杀率都是在下降的。(这似乎和我说的统计稳定性相悖,实际上正是积极做出的漂亮的社会建制有效降低了类似事件的发生。)

但同样的,如果有效的建制可以做出预防,那么犯罪者实际上就是这个还不够有效的建制的受害者。犯罪者是一个高离婚率社会的受害者,也是一个高房价时代的受害者。可能是一个轻视道德教育的应试时代的受害者,也可能是一个…… 的受害者。

当犯罪显示出一种统计上的可控时,我们在明白它真的可控的时候,我们同时要明白一件事,个体是社会塑造的,而不是自我选择的。

这种受害,不是轻飘飘来一句 “如果我是他我就不会”,而是明白当原因齐聚的时候,任何人都会。

(另外,这里不包含对司机的憎恶与对司机的同情。如果非要有的话,也应当是对人类在此间挣扎的同情。试想,一个人口总数和人口结构稳定,社会运行没什么太大变化的社会,每年会产生 7000 个杀人犯,今年恰好选到这个司机。无论是什么罪大恶极的案子,每年的比例就放在那里,就像是一个人类社会的祭台。听起来这就是凯特勒那句,人类何其不幸了。)

知乎用户 邢二狗​ 发表

很多高赞对于事件说的很好,但我想从另外一个角度说说看。

7 月 7 日上午,也就是事发当天的上午,张某刚是拨打过政务专线的。

一个一心要犯罪的罪犯是否还会请求政府的帮助?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我们也可以看到,在拨打政务专线之后,张某刚立刻开始了报复袭击的准备。时间非常迅猛。

我们可以重新梳理一下,预测一下张某刚的心理轨迹。

8 点 38 拨打电话,挂断电话目测在 8 点 45 左右。

8 点 50,就立刻提出要提前交接班。这说明,张某刚已经决定不要命犯罪了。有一个重要佐证,就是在 9 时 4 分,他买了白酒。

喝酒是为什么?肯定不是为了酒驾,命都不要了还怕酒驾么?

酒壮怂人胆,喝了酒他才 “敢” 做这样的行为。

猜想这通电话言辞一定非常激烈,甚至我猜测张某刚在电话里说了类似的报复性语言。

比如 “你信不信我死给你看” 此类,或者我要去做什么什么之类。

同样,接线人员态度欠佳,估计根本不信会有人做这样的报复举动,很自然的回应。“你爱去去没人拦你” 之类。

犯罪的理由可能是长此以往的不满堆积,但犯罪的瞬间一定有东西压垮了他的稻草。如果可以,希望这通电话政府能够公开,引以为戒。

有一个奇怪的点

既然张某刚已经买了酒上车,为什么 11 时 2 分到 39 分的第一班车,他没有选择犯罪。

猜测有两个理由,第一个,人不够多。张某刚是想搞一个报复性大事件,车辆人数不足导致他想继续等待。

第二个,他动摇了。

我甚至倾向于第二个。

总的来说,张某刚是一个正常人,同事评价也是 “每天笑呵呵的”,甚至每天还在用 “抖音记录美好生活”,还记录了 300 多条。

在这种濒死、犯罪,甚至如此大罪面前,他一定是有犹豫的。

如果他完全没有犹豫,就不会在 11 时 39 分拨通了女友的电话。一个一心要死的人是不会有声音的。

但显然,这通电话再次把他的生存欲望的骆驼压断了。

内容无法猜测,但我相信这通电话,绝不是女友的安慰。

于是,他下定了决心,开启了通往死亡的公交车,在喝酒前,他喝了一大口白酒。

在他心里是怎么想的?我甚至想,他会不会觉得有些庆幸和喜悦:因为这个一辈子受人压迫的小人物竟然干了这样一件 “大” 事?甚至是报复社会的痛快?

以上都是个人猜测,张某刚的恶行无从辩解,罪大恶极。

只是想分析一下他个人的行为逻辑,我相信,就是心理变态、杀人罪犯、精神病,他们的行为逻辑也一定是有迹可循的。

我本人也打过政府热线,态度的确非常一般。至于市长热线我打过几次,都没拨通过。

最后,希望政府对弱势群体多一些关注,对于一些有一定社会地位的人来说,他们可以通过自己的资源和人脉去解决问题,但对于弱势群体来说,能帮助他们维权的或许只有政府热线和市长热线。

我知道政府热线和市长热线一定很忙碌,但也请多一份理解和耐心。

毕竟你也不知道,在你电话那头的人有什么经历和遭遇,心理承受能力如何。

你的微小善举,或许真的能改变结局。

当然,张某刚的行为罪大恶极,不容开脱。只是想探讨一下事情经过,争取引以为戒。

以上都是个人猜测和看法,欢迎讨论。

知乎用户 拿破輪精灵​ 发表

贫富差异巨大

你以为上海公交为什么今年招司机年薪 14 万?

知乎用户 墨华 发表

这事让我想起来当年在德邦寄东西的经历。

当年参加一个机器人比赛,我们为了保证运输安全,专门没找普通日用快递,而是找号称专门寄大件的德邦。

当年也是我们没有经验,去了以后没先讲价格,而是先让网点的快递员里三层外三层把机器人包装好,结果包装完事以后,网点的负责人张口就要两千包装费

那人看准了我们急着参赛,耽误不起时间,漫天要价。当时我还没什么社会经验,幸亏有一个靠谱的学长和他来回周旋,法律法规一条条往外搬,最后理论得那人有点招架不住,然后他说了一句话,我一直记得。

“行,我说不过你们,你们都是名校的高材生,我们这些人只能受你们欺负”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那人委屈得不行的样子我至今难忘。

如果不知道前因后果,恐怕还反会以为是我们如何巧取豪夺欺负他。

“我在这小破地方每天起早贪黑,一月也就那么点钱,你们连这点钱都不出”

“上次有个老哥运一个鱼缸,我们给他扛上八楼,大夏天的,一身汗累得不行,人家反手给我们开了个 3000 的票,说‘兄弟辛苦了’,你们这倒好,xxxxx”

这些话我当时听得一愣一愣的,那豪爽老哥拿着他公司的钱不当钱,开着发票随意挥霍,这也算了,可这位快递竟然把此类收入当做理所应当的正常收入,得到了是应有的,得不到是对方 “欺人太甚”。德邦写着送货上门,他拿着工资,却把在此之外的大笔收入当成自己的应得部分。

我们和他来来回回扯皮两天,最后 “包装费” 减到 900 减不下去了,加上运费要数千,实在不好意思找老师出这笔钱,再加上气不过,一怒之下要拆了包装运走。阴差阳错,去取回机器人那天,那个快递员不在,我和同学拆了包装,按照 “约定” 数着物料,依照官方价格付了八十多包装材料的钱。

然后,当晚,我万万没想到,那人一个电话打过来,破口大骂:“我和兄弟们给你费那么多力气包好,你就给我们这点钱”

那以后我明白了,这世上就是有这样一种人,拿着不属于他们的不义之财当做合理应得的正当收入,要是得到了,那是正常所得,要是得不到,就是社会欺我太甚。

因为现场重新组装,那次比赛出了各种各样的问题,赛后,我几次都差点把录音发去德邦总部和工商局。

回到这次事件,我看了很多回答的分析,公租房的历史遗留确实是有问题。

不要说公租房这样法律上不占理的问题,我的老家亲戚当年正常拆迁,拆迁方欺负他们小地方的老实人不懂法条规定,变着花样压价挖坑。如果不是家人一条条地把那些花样摁回去,必定会被狠狠坑惨。

除去公租房本身的问题,这个司机有可能也有更甚于此的经历,人不被逼到一定份上是做不了这种事情的。从他事先备酒来看,同归于尽的设想并不是临时起意,能够思来想去打定计划赴死,这说明他的怨气必然不是一点半点,这司机可怜吗?可怜。

可是真的只是可怜吗?我相信也绝非如此,一个三观正常的普通人我不认为会带着这么多路人一起死,换到你我身上思考一下,就算真的寻短见应该也不会往这方面想。况且,他似乎本来就没有住在这套房子里。

看到这个通报的第一刻,我就想起来了德邦的那次经历,恐怕两个人是有着相似之处的。因为自身各种各样的问题,再凑上时运不佳,天时地利人和都没占到,于是只能在自己不能接受的层次上挣扎,怨气一日日积累,终于无法忍受。

是可怜人,可也是可恨的人。

斯人已逝,只能希望这几十条性命可以换来相关问题的改善、福泽生者吧。

知乎用户 核大国 发表

这个社会里,房子成了不少人心理问题。

他们是在为司机洗白吗?不是。

他们是在说自己心里的累,生活的苦,自己肩上背负的压力,是在说对自己未来的隐忧。

他们是在同情司机的遭遇吗?不是。

他们只是在感叹自己不得不背负高房价的命运。

知乎用户 寻尘客​ 发表

不好意思,无论如何,我无法在情感上对司机有丝毫谅解。

因为只有无能 且无胆 的人,才会在面对问题时,选择迁怒毫无关联之人,所谓殃及池鱼,讲的便是如此。

个体的无能,放在社会这个环境里,有主观因素 也有客观因素。

不过更多还是主观因素。

个体的无胆,则是纯粹主观因素的懦弱。

成年人的世界,哪个没有压力,可不能说因为你有压力和困难,就把一切责任归结给社会。

如果无法接受搬迁补助协议,你可以选择不签字。

如果搬迁补助协议在落实的过程中,有相关人员截流或者暗箱操作,你可以选择针对相关人员。

随随便便找一堆人让他们陪你去死,算怎么回事

从人格上讲,甚至不如有仇报仇、有怨报怨的杀人犯,起码人家是选择直面问题,冤有头债有主,虽然这种方式也严厉违法,要被惩罚和谴责。

藐视无辜者的生命,是为不仁;

留下烂摊子而不管,是为不义。

不仁不义之徒,没啥好洗的。

只能愿难者安息,生者警醒。

难者,不包括司机,我出于对 20 条无辜人命的悲悯讲,他没资格得到安息

知乎用户 萌之检事正​ 发表

@睡前消息

的马前卒早就讲过,现代社会由于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如此之大,任何普通人只要豁的出去自己的命就能发动个人恐怖袭击拉不少人垫背~

好多人一直不信,看吧,又应验了~

知乎用户 江夏梅 发表

看了很多答案,清一色,国家对张某不公,因此张某做出这种事情,有情可原。

我不知道这些人为什么会代入到张某的角色。

我就想问一句,当有一天,你认为你遭遇了不公,你会怎么做。

说实话,我自己代入的话,我可能不是张某的角色,而是车上乘客的角色。我遭遇不公,我最多找那个给我不公的人算账,而不是拉扯上无辜的人。因此我不会把自己代入张某的角色,因为我永远也成为不了他那样的人。

但是我可能有一天,像平平常常中的每一天,看着自己的子女像平常的每一天那样,背着书包开开心心的上学去。更可能今天日子特殊,延迟了一个月的高考终于开始了,考完了,就彻底解放了,该怎么庆祝呢?去吃一顿烧烤?孩子念叨很久了?去一次旅游?疫情这么长时间又是备考,一家人很久没出去玩了。孩子考的怎么样,题难不难?这一年多事情真多啊,好在都挺过来了。

什么?!那边出了什么事?我的孩子!

我们永远不会是张某,但是我们可能是公交车上那 37 个乘客之一。

或者我们的孩子在上幼儿园,那边有个因为拆迁的人持刀闯入了本该一片孩童笑语的学校;

或者我们和爱人在逛街,那边一个因为分手而失去理智的人拿着刀向我们奔来;

或者我们坐着公交车准备上班上学,那边生活各种不如意的司机带着车上的乘客一同沉入湖底。

我不同情司机,无论他遭遇什么都不是他做出如此疯狂举动的理由和借口。我同情车上那 37 名乘客,以及他们的家人。他们只想活着,他们在盼着亲人回家

知乎用户 谷晓得同学 发表

受害人家属可以追究公交车公司以及保险公司侵权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保险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现实中,公共交通车辆的保险一般保额较大,赔付方面不用过于担心。

只是通报中,司机有饮酒情节,不知道投保的保险公司在合同中对该请节有没有做免赔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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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事件也暴露出公共服务领域人员的心理梳理与阴暗排查的重要性,这是一个长期的社会命题。

知乎用户 答疑解惑李老师​​ 发表

这让我想起一件尘封已久的往事!也是高考期间,也是因为一个人的冲动报复社会毁了众多家庭!所以当我第一眼看到坠河视频的时候我就感觉这是一起报复社会的恶性案件,我甚至怀疑这是那起案件的模仿作案!坐公交车的都是平民家庭,这些以平民家庭为对象的犯罪都是反社会,反人类的行为,没有任何可以同情的点,和可以洗白的理由!

2013 年 6 月 7 日(对也是高考当天)厦门市民陈水总因为对厦门市退休政策不满,携带满桶汽油乘坐厦门 BRT,趁机纵火!大火迅速蔓延,最终造成了四十多人死亡!令人震惊的是陈某在纵火之前,根据监控显示,从几辆人少的车上下来!故意选择交通高峰期间,一辆几乎满员的车辆!人性险恶,莫过于此!为什么我对这件事情印象如何深刻?因为我当时每天都要乘坐 BRT 去做家教!我不止一次的乘坐过那一班 BRT。

令人非常疼心的是车上有一对儿厦门理工的教师,夫妻都是博士,丈夫是厦大优秀的毕业生!有一个刚满百日的孩子。夫妻两人出身贫寒,上有白发苍苍的父母,下有嗷嗷待哺的孩子。当时学校组织捐款,闻者无不落泪!

夫妻两个在五月的风火炬下合影,今天看来不寒而栗!

我真服了,一帮人在那键盘执政呢!我确实给不出好的建议,因为我不是这个专业的,我没有现在政策制定者那种能力!我不乱发表建议是因为我不想添乱!很多人还煞有介事的分析老公房房改问题呢,你们看看这个人的情况你是领导你怎么办?真要按闹分配

为这件事情寻找背后社会动因是非常危险而有害的,最直接的就是能诱导潜在的模仿犯罪者。因为你可以把一切动因归咎于社会不公,从而给自己的行为一个合理化的解释!君不见,我的评论里有很多人都在叫嚣要是我处在那个境地我也这么做吗?但是我们当中 99% 的人不会那么做。我老爷子一生坎坷,几起几落。他一句话我受益终身。“只要明天还有一口饭,人生都可能翻盘!”

知乎用户 狼狈 发表

公交车人员密度高,上车不需安检,从来都是报复社会的犯罪分子的首选场所,跟犯罪分子是不是司机没半毛钱关系,把排查人员限定在公交车司机上简直是缘木求鱼刻舟求剑。事实上大家可以去网上检索一下,过去十年几乎每年都会有一起公交车纵火案发生。

血泪历史,回顾近年来严重的公交事故

而正是纵火案的发生,使得国家加强了对散装汽油销售的管制,所以这两年公交车纵火听到的少了,取而代之的是坠江的又开始冒出来了,真的是防不胜防。

散装汽油管理规定

接下来经济下行,搞不好这样的事情还会越来越多,普通人唯一能做的就是尽可能的远离公交车这类人员密集又缺乏安检的场所,丛林社会自求多福吧。

知乎用户 work233 发表

人不能双标啊,不能一边鼓吹 “无产阶级失去的只是锁链,得到的却是整个世界”,然后在无产阶级自己砸开锁链的时候,又反对崩出来的锁链掀翻自己的天灵盖。

一开始的工人运动也好,无产阶级的反抗也好,站在既得利益者的立场上看,就是恐怖主义和暴民盲动,但是从无产阶级自己的立场看,这是正义的、被逼无奈的反抗运动。所以你看,立场真的很重要。

诚然,这次事故没有组织,没有运动,司机本人也很难说得上有啥阶级意识,他自身追求的也不是啥解放全人类的伟大梦想,可能真的更接近报复社会,这事认真说起来跟马教的关系没有那么直接。

至少目前,没有那么直接。

但是,人不能双标,不要忘了历史课本里面对于更加残暴、盲动和更具有中国王朝周期率色彩的义和团、太平天国又是怎么评价的,对于早期的英国、德国工人打砸机器又是怎么定性的。

你想要 ****,就会招来 **** 的一切。

吴仪副总理说得好,中国已经站上了舞台,但还背对着观众席,所以误认为自己还在台下。

最近大火的温铁军教授(我并不认同他的很多观点,但在这点上我是同意的)也说,中国历史上从未有过无产阶级革命,因为工人群体从来都不是革命的主力军。

但现在,我们的工人阶级日益壮大,阶层分析我就不写了。

请诸位翻阅一下老马对阶级矛盾和无产阶级革命的定义,现在我问诸位一句:“你真的支持马克思主义吗?”

真的吗?

真的吗?

在你自己的天灵盖和打破工人阶级(包括你自己)的锁链之间,你选哪个?

我记得《迷失在一六二九》这部穿越小说里面,穿越众占领县城后,就有人捧着侵华日军司令,冈村宁次的回忆录,在分析和学习怎么统治刚刚攻占的县城,我摘一段:

“你是打算发动群众炸碉堡吗?还研究这个。”
“不。恰恰相反,我正在研究如何守碉堡,以及尽量不让群众‘发动’起来。”

这些穿越众的觉悟,比这个答案下的很多人要高多了。

我们终究是不能背叛自己的,无论我们自身的意愿如何。

最后,愿逝者安息。

知乎用户 冯不悔​​ 发表

第一次看到视频就感觉疑惑…

减速 – 转弯 – 加速 – 冲向护栏。

这明显就是故意的行为,但是因为警方没有公布事情的情况不敢乱说。

这个司机故意报复社会那些乘客太无辜了吧… 呀怎么会有这样的人。

突然又倒吸收一口凉气,我们怎么才能避免遇到报复社会的人… 想了一下好像没有办法避免…

唯一能做的就说话友善点吧… 多一个微笑可能他会有一丝丝意识又把恶念压制住。

生活本来就不容易…… 每个人都有压力……

知乎用户 易三叨 发表

看到这个新闻,真的是心如刀割。

一个穷人无差别的报复另一群穷人,这是最大的悲哀。

一群从考场归来希望改变自己人生的考生,却因为一个报复社会的司机,命运驶向了完全相反的两个轨道。

这让我想起了当年的马航 MH370 事件,多少人的命运被阴差阳错的给劫持了。

希望以后公交车、地铁、火车、飞机等公共交通的驾驶员招聘时,能做好相应的背景审查和心理培训。

善良是一种选择,愿悲剧不再重现。

知乎用户 一言难尽​​ 发表

其实,你没法去跟一个有必死信念的人,讲清楚道理。只是请有必死想法的人放过孩子,朝我们大人来。放过无辜的人群,找清楚对象再来。

在贵州没有高铁之前,整个贵州犹如世外桃源,很多人了解贵州,还是通过四个字,黔驴技穷,一种富有特色的偏见,但那时候的贵州没有别的,除了山,就是穷。贵州刚通高铁那些年,你去山上,老百姓极为热情好看,单纯。有很多商人,跑到他们村里去建民宿,建度假村,只需要跟村干部打好招呼,塞点心意,即水到渠成。当地老百姓非但不怨,还免费帮你来打地基,盖房子。

贵阳的商人大部分是外地人,那时候,生意极好做,卖油漆,老百姓单纯,喊贵一倍的价格随便卖。灯具,能多喊一千的,绝不喊八百。不少人在广东亏的一塌糊涂,在贵阳发了财。但是,还应了我的那句话,富贵的只是一小撮人,矛盾与利益并存。并且,越偏远的地方,有了发展,问题就越多,越复杂。而在贵阳市外 89 公里的安顺市,这座小城,安逸,和谐,甚至有些孤独。这样的小城,中国还有很多,它的历史问题,总结起来,就是四不看,就是财税不能看,医保不能看,司法不能看,教育不能看。这个就说到这里截止了,因为平台不让说,我很感谢知乎这个平台,它起码还给了我们作者一些空间。虽然不能写下全部的恶,但是也给了大家思考的空间。

我很不愿意去评价极端与恶的关系,极端不是恶,但它能在一念之间激发最大的恶。我们在生活中,已经习惯用金钱衡量人,习惯用结果来衡量善恶。它报复了社会,过不了多久,一切还是会往复。

张某钢,我不关心他到底因何报复社会,也不要跟抱着必死决心的人聊善恶,也不用去认为它就是一个心理问题。报复社会,不是心理问题,是典型的恶性循环,这个人必然是恶的,但是导致他的恶,也必然有无数的因,如果一定要报复,他报复的人群,太无辜。

如果有人,在张某钢 52 年的人生中,羞辱,欺凌过他,那么我可以大胆的讲,在你开的那辆大巴车中,4 个高考学子,一车的学生,绝大概率没有一个来自于你想报复的家庭。因为有这个能力的人,他们的孩子,最次都去了贵阳买房,去了贵阳读书,贵阳最大的产业就是地产商,贵阳的私立小学,中学多如牛毛,贵阳在顷刻间,短短几年,就有了灯红酒绿,周边的都匀,安顺有钱有势的人都顷刻间向贵阳聚集,他们的孩子需要教育,他们自己也需要省城的不动产来保值资源。

安顺的高考学子,从概率来说,大多与张某钢及张某钢的孩子一样,是 “乡下人”。他们的父母也是为了一套安置房,能轻生的人。

最矛盾的人群,是生活在城乡之间的人,是要打引号的 “乡下人”,大家没比乡下富,却知道了自己的穷。与人有了对比,就知道了一切早就有了结果,原来社会有特权,公平是相对的,穷人要爬上利益的橄榄树,是要拼命的。明明有些人唾手可得的东西,自己拿的如此艰难。我们没有任何理由,为张某钢讲话,因为他从人,变成了一头失控的野兽,但是我们该知道他吞噬的,依旧是彻底的无辜的人,利益底端的人,这是结果。

诚恳的劝每一位,跟张某钢有类似想法的人,不要报复孩子,他们应当有未来,应当看到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一个真正法治的社会。一个自由发展的社会,虽然这一切,在你们看起来如此的不真实,但请把未来交给他们,所有历史的恶,请交由我们成年人来承担。我一直反对过分的保护孩子的思想,他们也有理由去判断,因为极端与公义的关系。我也一直坚持保护孩子的安全,因为他们跟我们不一样,他们要比我们更聪明,更自信,更相信这个世界的善,人性的善。

保护劳动者的孩子,是生而为人最后的底线。

知乎用户 齐正方 发表

通报对报复社会的确认让我感到可悲可笑。

司机的报复对造成他这般境遇的人毫无影响,施加的对象都是一点关系都没有的无辜乘客。尤其让人心疼的是未成年人乘客,这些参加高考都只能让孩子乘坐公交车的家庭,大概率是本该与司机抱团取暖的同一阶层的草民。而那些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让司机感到绝望的肇事者们,会受到一丝丝惩责罚吗?我猜不会,估计只有那个倒霉的热线电话接听员会受到疏导不力的训诫,其他人恐怕罚可乐三杯都没有。

这事就这么稀里糊涂的过去了,除了会诞生几个应急的文件之外,被淡忘掉。想想自己,一韭菜而已,如果置身此类案件中,也只能是受害者吧?只能祈祷概率之神放过自己,再想想自己的孩子,还真是可怕啊。

知乎用户 蓝色龙骑兵 发表

对个人恐怖主义,是防不胜防。

而重点是促进社会公平公正廉明。

我在贵州工作过几年,

我对贵州官员的作风是很了解的。

简单概括,就是需要中央巡视组重点关照的地区。

就在这个端午节,我有个贵阳的同事家里也被强拆了。

贵阳尚且如此,安顺这个地级市的长官更霸气。山高皇帝远。“我的地盘我做主”。

总之,贵州官场要大地震才行。

知乎用户 冯胜 发表

有人对公司改制由 5000 改为一两千觉得不可能,这是原财新网报道的部分截图,我也是在其他知乎回答里找到的仅存的财新网报道

——————————更新————————

财新网被 404 的那篇文章写的很完善了,一方面是拆迁,另一方面是公司改制后 5000 多的工资变成了一两千,导致司机对生活绝望进而发生了这场惨剧。

从事件发生开始,相关部门就一直强调公交司机的心理健康问题,心理问题固然重要,但如果不改善公交司机的待遇,再怎么做心理疏导,也会有走投无路的公交司机重演今天的事件。

他固然不该将自己生活的困境迁怒与无辜的乘客,但又是谁逼他走上了这条道路呢?这些社会的底层人员找不到愤怒的宣泄口,只能用报复社会来控诉社会的压迫,发泄自己的不满。

疫情以来,经济下行,企业纷纷降薪裁员,陷入生活困境的绝不止一个公交司机,接下来会不会还有类似的事发生,我想恐怕各位心里都要打一个问号。

知乎用户 包大人是律师 发表

除了惋惜痛心,还希望能从法律角度讨探讨下受害人家属如何获得赔偿的问题。


显而易见,这是一起严重的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案件。安顺市公安局引用的《刑法》第 115 条,是关于以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其他方法致人重伤、死亡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的规定。

《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罪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一个问题,有些人可能疑惑:张某钢不是开车出的事嘛,为什么不是 “交通肇事罪” 呢?

这是因为,“交通肇事罪” 只能是过失犯罪,即犯罪人主观上没有故意犯罪的故意(想法),而是因为过于自信或疏忽大意造成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而本案并非过失,而是故意,因此不能定交通肇事罪。

比如,以开车撞死人的手段杀人也是定故意杀人罪,不能定交通肇事罪。

第二个问题,受害人的损失如何赔偿?谁是赔偿主体?

这个问题有点复杂。

本案可能涉及的赔偿主体有三个:

第一是张某钢本人。他虽然去世了,但如果因此给他人造成了损害,可以在其遗产范围内对受害人(或其亲属)进行赔偿(虽然张某钢财产相比 20 条人命和受伤人员的花费可能只是杯水车薪);

第二个是保险公司。这样的公交车一定投保了车上人员险。那按照法律规定,承保的保险公司是否应当在保险范围内对受害人进行赔偿?

第三个是公交公司。这次事件发生后最倒霉的就是公交公司了。根据警方通报,这辆公交车的所有人是安顺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张某钢也是该公司的员工。那公交公司是否应当对受害人进行赔偿?

我们一个个分析。

首先,受害人有权要求张某钢的继承人在其遗产范围内进行赔偿。

张某钢涉嫌犯罪,如果他还活着,一定会被追究刑事责任。那按照刑法规定,对于受害人的物质损失,张某刚必须赔偿。

即使张某钢已死亡,其继承人也应当在其遗产范围内进行赔偿。只是这个损失可能只限于物质损失,死亡赔偿金恐怕不能赔付。

继承法》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与清偿债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第二,保险公司也可能拒绝赔付 “车上人员责任险”。

车上人员责任险,即车上座位险,是车上人员责任险中的乘客部分。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及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车上人员遭受人身伤亡,对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

但车上人员责任险并非对任何因乘坐车辆导致的损失伤都赔偿。有些情况下保险公司也是不赔的。

根据《车上人员责任险保险条款》,饮酒驾驶和利用车辆犯罪的属于免责事由,保险公司可以拒赔。

第四条 发生意外事故时,驾驶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五)饮酒或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的;
(七)利用保险车辆从事犯罪活动;

但是,该免责并非当然受法律支持。

这种免除赔偿责任的条款一般被认为是格式条款,还需要保险公司出具证明,证明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向投保人履行了说明义务,否则的话该条款有可能会被法院判决认定为无效,保险公司需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关于安顺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个问题比较复杂。我认为公交公司有赔偿义务。

从合同关系来看,受害人与公交公司之间是承运合同关系。公交公司作为承运人,有依约履行合同、将乘客运输到目的地的责任。运输途中造成旅客伤亡的,除旅客自身健康原因或故意、重大过失外,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合同法》第三百零二条 旅客伤亡的损害赔偿责任
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

本案中乘客显然没有任何过错。公交公司作为承运人,毫无疑问是应当赔偿乘客的全部损失的。这个损失即应当包括死亡乘客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也应当包括受伤乘客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


张某钢,害死了 20 个无辜的人。

失去亲人的人得多痛苦?知道是这样的动机和目的得多气愤?他的儿子该承受多大的压力?

简直无法想象。

愿逝者安息。

要让悲剧不再重演,我们该警醒,更该反省。

知乎用户 红旗漫 发表

最后更新一下,原油宝事件,如今看来,处理的已经很不错了,相信未来有更多的事情会处理好

原油宝为什么没有很多人走极端?因为维权通道打开了,互联网上 qq 群里可以抱团取暖,每个人都很正能量不管成败,而拆迁这类事情显然 “抱团取暖” 难度大


n 更分界线,我看到有答案说,“遇到这种事,任何媒体、个人不要为他鸣不平,只有这样才不会继续发生”。可能真的是没有遇上过。在之前的许多类似案件,都是媒体没有人报道,民众讳莫如深

结果为什么还是不断发生,这种规避问题或者是 “曲解问题” 的方式,最终引来的是更大的问题。其实这些人做这些事情的时候,他真的在乎 “流量” 吗?那在十年前没有流量、媒体相对闭塞的时候 ,它是怎么发生的?他们只是丧失了生活的希望而已,他们感受不到他们对周围人的意义,也感受不到未来的存在,才去走极端的,如果他们真是为了 money,他们更希望活着受益人是自己好不好?穷人的求生欲更强。我们要解决的,是让更多人看到希望,而不是舆论单一的谴责

谴责一点儿都没用,当务之急是解决方案

万能的知乎,我们需要是解决方案,而不是都像陌生人一样处处设防让社会更加冷漠


08 年附近,确实我所在的区下属农村发生过因为拆迁纠纷引起的恶性社会事件。一位老人闯入某小学敲了几个孩子的头后自焚

当时我也在上小学,也看到过钉子户的横幅 “还我家园”,小学也加强了安保,包括电棍与可以挡一千度的那种手套等等

很多事情不能说谁对谁错,确实我们不可能照顾到所有人的利益,我们只能相信世界会一点点变好一点点进步,拆迁的补偿的提升,近十年的提升,我看在眼里

我相信社会是会不断变好的,有时候只是我们不够有耐心。其实在那件事后我真正明白 “活着有时候也是运气”,万一那个老人选择我的小学呢?

向前看,相信社会因我们的存在,变得更加美好,无论是挫折还是顺利

我们才是未来的主人呀

愿逝者安息,生者警醒

知乎用户 金陵小老头 发表

报复社会肯定是恶劣行为

但是我想说说拆迁带给底层人的绝望

甚至可以说城市越不发达,拆迁越绝望

北上广深拆迁发财的城中村,大家都听说过

不知道大家注意到没有

老城市居民很难有这种好事

因为他们以前的老房子实在太小

比如这个司机的 40 平米

再加上历史原因,各种手续可能还有问题,最后补偿只有 7 万元

工作一辈子,到最后唯一的住房没有了,就 7 万多补偿,确实挺让人绝望的

绝望不是报复社会的理由却经常是报复社会的起因

李清照说: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

可是恰恰是没有机会做人杰的人,更可能选择死做恶魔

当一个人不得不选择静悄悄的去死还是做个恶魔的时候,有人选择恶魔是肯定会发生的事情,或多或少而已

城市化的进程中个人是没有能力逆时代而行的

30 年前郊区的一个石头屋可能没有城里的单位分配房值钱

现在当年的石头屋可能让你成为暴发户,分配房可能让你居无所

人面对历史都是无力的

我们现行的拆迁规定是按照周边房价补偿证件齐全的房本面积

无论是开发商还是当地政府都是因为有利润才拆迁

再委托拆迁公司进行拆迁

拆迁公司还要再赚一份

也就是说拆迁中的土地利润,开发商,当地政府和拆迁公司三家都要赚一份

房价虽高,四家分钱,被拆迁的人肯定会被薅三遍羊毛

房价高的地方还好,房价低的地方,最弱势的被拆迁群体怎么可能拿到高补偿?

再加上这个人的房子是公管房,也就是说还多了一个分钱的(公管单位)

分到的补偿很少就是注定的了

五家分一个 40 平米房子的钱

恐怕他的邻居也都一样少

这可能是几百个家庭的问题

这几百家中肯定有家庭不幸福的,生活艰难的

稍微心恶一点都可能做出报复社会的事情

可见拆迁是社会问题,谁都可能遇到的社会问题

如果以个人财产自由定价的原则

他可以选择不卖,甚至选择自己的房子居住权自己定价

但是他不敢选择和当地政府打官司

连试一试的想法都没有就直接报复社会

民告官比死还可怕?

也许在有些地方真的是

如果真是这样,那么所有拆迁补偿低的地区,大家都可能随时遇到这种报复社会的人了

知乎用户 谦逊好学盛老湿​ 发表

媒体在报道这类事件的时候,不应当过度渲染犯罪者 “悲情” 的一面,要警惕模仿犯罪的可能

这几年报复社会的恶性事件屡屡发生,每一出现,各大媒体都会不遗余力的大肆报道,去深挖所谓内幕和隐情,各种或真或假的消息也在网络上疯狂流传,不断描绘填充罪犯的形象以及他犯罪的缘由。

这样确实能够吸引眼球,但在带来流量和热度的同时,在无形中也是给罪犯搭建了一个 “剧场”,将他的犯罪行为呈现在大众眼中。虽然大多数人都会感到愤怒,但也激起极少数反社会者和性格缺陷者的共鸣和效仿,甚至为他们提供犯罪的灵感和火花,从而引发模仿作案、表现型犯罪。

上世纪八十年代日本的 “千面人事件”,以及这几年屡见报端的袭击幼儿园事件和袭医事件,米国的校园枪击事件,太多的例子证明模仿作案的可怕。

当然,这只是治标之策,只有去努力改善底层的生活,去多关心关心边缘人群,去看到那些被忽略的人们,才能真正去减少这类事件的发生。

知乎用户 舒自均 发表

古人云仓廪实而知礼节,人家仓都被拆没了,你还要求人家要有道德不要报复社会殃及无辜,你咋不上天呢。

文明必须建立在物质基础上,失去生产生活资料的人和动物其实也没太大区别,不严谨地说你可以把这理解成一场老虎从动物园里跑出来咬死了二十个人的事故,不会偏差太多。

那被咬的人怎么办?自认倒霉。这就是所谓新社会把鬼变成人的价值所在,它给所有人降低了突然暴毙的风险。

有些人就是在守序善良的阳间呆习惯了,不愿意直面人类社会与生俱来的混乱邪恶。鬼魂索命,天经地义,古人都知道死人在阳间受过冤屈是可以化作厉鬼进行无差别打击的,从来没听说过谁还要给鬼安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问题是,谁又把人变回了鬼呢。

知乎用户 孙 Vincent​ 发表

反正他们也不坐公交

知乎用户 快乐阿全​ 发表

所有说 “弱者挥刀向更弱者” 的,都近乎“转移视线”。

他不弱,能离婚失意?

他不弱,能搞不定拆迁?

他不弱,能自杀前还喝点白酒?

他就是弱啊,所以 “不公”、“嫉妒”、愤怒压在他头上之后,他崩溃了去报复社会。

骂他弱能解决什么问题?他就是报复社会了啊?难不成潜在的 “报复社会者” 看到会被你们骂就不报复社会了吗?

敢情现在这个社会弱者不配活着呗?不配获得公平呗?不配被真诚对待呗?

别忘了,像他一样 “弱” 的可不是三五个“反社会人格” 的人。

以此呼吁改革拆迁赔偿方式、提高公交司机待遇、加大社区基层服务投资…… 才是我们该做的。

一个 “弱者” 也能好好生活,也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社会,才是我们要努力去构建的社会。

知乎用户 藏污纳垢​ 发表

底层人从来见不到上流社会的人,也从来攻击不到上流社会的人,但是底层人会相互攻击,相互计较以及相互欣赏。高房价,高教育成本,高医疗成本,上流社会给底层人设计好了圈套往里跳,底层人只会努力往里跳,但是却从来没想过攻击设计圈套的。

知乎用户 秋叶原 发表

我不是因为结果出来占了理了,便要反攻倒算。

事实上,大巴车坠湖发生的当天,我看到网上一边倒的声浪,连说话的兴趣都没了。

惨剧,我们无能为力,但是,对于网民对言论的自我钳制,倒着实令人心惊。

是不是谣言是有明确定义的,什么时候连在网上发布一些有悖于主流意见的理性分析,都要遭到道德人士的攻击了?这样的环境实在太可怖!

有人说那是吃一堑,长一智。

但是矫枉过正就可以了么?

知乎用户 谨言​ 发表

愿逝者安息!生者警醒!

感谢各位纠正:

11 时 2 分,驾驶公交车驶出

12 时 9 分,引用了伪装在饮料瓶中的白酒

12 时 12 分,突然加速,冲破护栏,冲入水库

是因为自己的生活不如意和对于拆除其公房不满,针对不特定人群实施的危害公共安全个人极端犯罪 。

死亡 21 人,还有几名高考生,好可惜。

不想说这名司机了,可以理解你的处境,但不能原谅你的行为!你为什么要带上别人?

以后坐车是不是要坐在有那个锤子 的地方,可以把玻璃打碎?还要学会游泳,否则落水了就慌了。

其实还是心理方面问题,大学生之前跳楼等等也都是这样,证实了心理建设和发现心理问题的迫切和必要。

知乎用户 海风 发表

很可怕的一点是车上载有多名高考生可能并非巧合,是他故意为之,所以才要提前交接班,当天考试 11:30 结束,12:12 出事,考生走出考场、下楼,等车再坐上车,时间点卡得刚刚好,模拟一下他的犯罪心理:老子过得不顺心,不想活了,就让你们这群高考生给我陪葬,你们寒窗苦读那么些年,点灯熬油,不就是想飞黄腾达吗,得嘞,我让你们考完第一场就死,书全都白读,一天福也享不到,让你们的爹娘后半辈子都活在我制造的阴影里。

想想就觉得不寒而栗,哪怕你有再大的委屈,也有无数种更好的解决方法,走法律途径,找媒体反映,即使是上网发帖求助也好啊,冤有头债有主,为什么要对这些无辜的老百姓下手,为什么要对这些年青的含苞待放的花朵下手?

知乎用户 成天乐 发表

至少让人家有房子住。你问年纪大的人都知道,以前企业分给你的房子,虽然没有产权,但是的确可以住到你死的,而且很多地方都是可以用一个相对低廉的价格自己买下来。这个案子,我感到奇怪的是,究竟哪一条否决了他的公租房资格。

知乎用户 仔仔复活 发表

按他的理论而言,仔仔早就应该报复社会了。我一私生女,早年丧父,在我没有爷爷奶奶没有任何房产,除了我妈任何亲人好友都没有伸出援手。穷的去捡人家不要的菜叶铁钉卖钱的时候。我都没有申请低保,唯一享受国家的政策就是义务教育。初中毕业我就出来打工,流水线工厂 996。一干就是六七年。结果今年疫情没订单还被裁员了,找工作屡屡碰壁,几乎抑郁。

我比他惨多了,而且我家没有分房更别提赔偿款。那我肯定要害更多的人,一车那里够啊,起码一学校一医院啊

然而我不会报复社会,也不会想要伤害别人。这个世界上有很多比我还惨的人,但是他们都不会去报复社会。

强者愤怒,抽刀向更强者;弱者愤怒,却抽刀向更弱者。

那不过是一个心理扭曲的变态杀人犯,低贱如虫蚁,没什么好分析的。

仔仔的梦想

知乎用户 徐中民​ 发表

安顺司机带乘客坠湖是其本人恶意报复社会,是极恶,受到压力之类的是” 无知者” 生事。为何?有压力司机也不能这么干。

将司机的极恶摊向社会这个难以找到责任人的地方,有替极恶的司机开脱的嫌疑。这就是这些人的无知,如果还扇风点火推波助澜,那就无耻了,而且也接近极恶。问一下,与司机同样环境,甚至比他环境差的人多哪里去了,怎么只有他一个干下这极恶的罪行。你就知道为什么这些扇风点火的无知者们也是极恶了,而且是混淆是非的极恶。

事实上,他们的极恶在一定意义上比司机的极恶还可怕!

我们是要加强社会法制建设,也要保护弱势群体,努力建设和谐的社会环境。是不是没有安顺司机的恶性事件我们也要这么干。这说明了什么呢?社会环境与安顺司机恶性事件之间只有弱得不能再弱的因果联系,而且不能逆向推导。例如,你怎么能从安顺恶性事件追原因追到折迁上来呢?安顺司机干恶事是什么原因只有他本人知道吧。如果反推过来是不是在干些否定社会环境的事情,是不是可能犯借了正义之名,打击一大遍的错误。这样做的结果很可能是搞得人人自危,做事手足无措,效果可能与初衷适得其反。

总之,社会环境与安顺司机的极恶事件只有弱弱的联系,二者还是不要绑定在一起的为好。

知乎用户 杉下 de 月熊 发表

昨天我想聊聊这事儿,结果电脑出了故障,今天来补上~

当初北京市眼科医生陶勇遇刺之后,我和几个朋友在一起聚餐,其中有一位是我市的一名外科实习医生,当时聊起这个话题说什么保证他的人身安全,后来讨论来讨论去最后是无解的~

我提到一件事,就是我妈年轻的时候曾被庸医误诊过,多少年前的事儿了,她当时没啥反应,因为好在也不是什么大事,后来我妈进入了更年期,脾气异常火爆,整天摔摔打打,疑神疑鬼的,就想起这茬了,打那以后但凡看到电视上此类的新闻她就为此积极叫好…..

我想说的什么呢?网上有些小孩把事情想的过于简单,说的难听点就是脑袋空空如也,遇到重大社会问题,就是 “杀杀杀” 一片,好像 “死刑” 是唯一的万能良药,对此我只能一笑置之,大概他们没有见过歇斯底里的人,这种人也许冷静下来会回归理性,但在当时即便你告诉他 “杀人偿命” 他对此的反应大概是把之当作一种挑衅,搞不好直接就拉着你垫背了…..

美国每次一出现枪击案之类的问题,新闻,自媒体,吃瓜群众们就一片唱衰,说美国太垃圾了,但是实际上美国最大的问题是控枪难,因为手里有枪导致普通人的攻击力从原来的 “1” 上升到了 “10+” 在这种情况下美国大部分地区仍维持着还不算太糟的治安状况,足以说明美国还是不错的。

中国控枪,控菜刀,但人真的起了杀心总还是有法子的,有时候很多人真的不一定是故意杀人,他就是突然一下子热血上头,不管不顾,结果害人害己,那个时候你恐吓他结果只会适得其反……

我国因为严格的限制个人行为,导致表面上的社会非常和谐,有个抗议罢工的还要先琢磨琢磨背后有没有人教唆,这种社会模式好处是不出事的时候,大家都觉得这是和谐社会,深夜可以出门撸串,但不代表水面下就没有暗流涌动。

欧美心理治疗的普及率和就诊率比我们高的多,每年还出现这样那样的事情,在我国,心理治疗还是一个比较空白的状态,费用高,二三线城市服务水平差,在加上上了年纪的人把 “心理问题” 等同于 “精神病” 羞于就医,导致很多心理有压力的人,硬挺着,但是,挺不住了怎么办?这就很难说了,可能和我母亲一样,也可能像这位司机一样…..

我们能做的就是丰富业余文化,提高心理治疗的报销比例,行业水平,鼓励人们前去及时就医,争取把这种因心理问题造成的社会极端情况下降到更低的水平,仅此而已~

说完了心理,再说说拆迁的事儿,我不知道目前二者是否一定存在必然联系,但是,当年我们山东的 “请农民上楼” 也是媒体背书,官方呼吁,结果没过多久,就出现了严重的社会分歧,我还是那句话,这几年太平了很多,以至于很多人忘了 90 年代末拆迁出现了怎么样严重的社会后果,而更进一步来说,正负是否应该有权参与拆迁,是否有权进行卖地,这是一个很严肃,但现在却不能太多谈起的问题……

关于这个问题,到目前为止讲的最清楚的还是当年柴静的一期报道,她去问陈锡文,其中有一句 “一九九七年修订刑法时, 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就已被列入刑事犯罪, 严厉程度在全世界都是前所未有。但新刑法施行十年来, 到我采访时, 陈锡文说, 还没有一位官员因此入狱——因为若想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定这个罪, 必须以他有 " 徇私舞弊 " 行为作为前提。也就是说, 如果你抓到一个官员违法批地, 但他没有徇私舞弊, 就拿他无可奈何, 而你抓到他徇私弊了, 判的时候大多只能以受贿罪判, 与违法批地无关。”

很多人可能会说,现在土地补偿很好了呀,盖新楼,住新房,补偿好不好咱们这个姑且不论,我在这里面说的是要解决三个问题:正负是否应该有权批地、卖地;卖地的用途以及整个过程是否应该有当事人参与;如果一部分人不同意,那么怎么办?当年节目播出后,有人说农民卖了地,给户口,成了城里人,还有各自福利,人没落地,有保障,应该感到满意。对此,陈锡文的回答是 “社会保障是政府应该提供的公共服务, 在哪个国家、哪个地方, 可以跟老百姓讲, 你要获得我的公共服务, 你就要拿你的财产来?这是在制造新的不平衡。”

所以在这个案子里我觉得至少要解决以上几个问题,即 “如何避免和减轻大众的心理负担,如何鼓励人们去接受相应的心理和药物治疗?”“正负应该提供怎样的社会条件以供个人休憩娱乐?”“我们应该如何参与进来保障周围人身边人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在征地问题上正负应该扮演怎样的角色?” 这些问题都尽最大努力去解决了,类似的情况才会越少,我们能够做的就是认真梳理问题,前车之鉴后车之师,至于一劳永逸的办法… 没有!

知乎用户 Hi 丶猫​ 发表

比起公布真相,我觉得有人洗地更可怕。这几乎是在说:如果你的生活不如意,就去对着无辜的人发泄出来吧,那是可以的。

我呸。

针对评论里一些观点,做一下回复。

我觉得确实应该分析他这么做的原因,制度需要在改革中完善,能够直面问题才能更好解决问题。

但是要说什么司机善良情有可原值得同情制度杀人… 对不起,我还真是无法苟同了。我真的不觉得他遭遇的事已经到了要去杀人的地步了。(何况是以这样一种惨烈的方式)

另外其实我主要是想起杨文医生被杀和陶勇医生被刺的事。它们之间的时间隔的太近了,近到我无法不认为第二次事件受到了第一次事件的影响。而我不希望会有人受到这个司机的 “鼓励”。

我觉得这样带着一车人去死的司机,不值得给他找理由开脱,也不配受到任何同情。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而今年又是特别艰难的一年。想想那些失去亲人的人,那些失业待业的人,那些颠沛流离的人… 如果一定要去找,可能每个人都会有作恶的理由。

而值得庆幸的是,大多数人还是善良的,还是在努力地活着的。我不知道在这辆公交车上会不会有这样的人。我只知道和他们比起来,这个司机他根本不配。

我觉得,可以同情弱者,但永远不应该同情恶者。

最后,我觉得有一点需要明确:在任何情况下,对无辜的人下手都是不应该的,都是需要谴责的。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警告:这篇答案也许会让你感到不适,因为我并不同情这名司机。

司机认为命运对他不公,从目前的报道来看,这也许是事实。

但无论怎么不公,他有结束自己生命的权利,却无权夺走任何无辜者的生命。

谁给你的委屈,你就去找谁啊。

你要是去找欺负你的人算账,我敬你是条汉子。

但你呢?

你把手无寸铁、跟你无冤无仇、将生命安全交在你手上的人送上不归路,你就是个彻头彻尾的懦夫。

试想,如果这位司机是获救者之一,此时电视新闻正在采访病床上的他。你看着镜头里的这个人,还会有同情吗?

仅仅因为他死了,就能跟其他死者平起平坐、也成了 “受害者” 了?就不需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了?就值得同情了?

试想,如果你的爱人 / 你的孩子 / 你的朋友当天就在那辆公交车上,你还会同情他吗?目前对司机报道较多,使他在人们头脑中有了一个有血有肉的具体形象,所以部分群众对他产生了一定程度上的共情。

但遇难者家属呢?他们现在是什么状态?你能想象得出那五个高考生的父母痛不欲生的样子吗?

有个公众号说,这名司机临走前,还去 “陪父亲吃了最后一顿饭”,用以表达这个人不是个恶人。可这恰恰说明了他不是一个好人:他只想到自己有父亲,却想不到车上的乘客也是别人的父亲和儿子,人家连跟家人最后的告别都没有啊。

此时此刻,在无数个闪亮的手机屏幕后面,也许有一个怨气深重、正在考虑怎样报复社会的人。当他看到公众对这名司机如此宽容,会不会少了一些对身后名声的顾虑,而去效仿这名司机呢?

还记得 2007 年美国弗吉尼亚大学枪击案吗?该校韩裔大四学生赵承熙,因身份认同问题以及生活不顺,在学校持枪扫射,随后自杀,致 32 人死亡、23 人受伤。

在追悼死者的烛光晚祷中,弗吉尼亚大学点起了 32+1 支蜡烛,这第 33 支蜡烛就是为罪犯赵承熙点的。

我在 2007 年看到这条新闻时,被感动的痛哭流涕,觉得美国人民真是正义而富有同情心的一群。

十三年过去了,现在再看那第 33 支蜡烛,对我来说只是一支圣母之烛罢了。

这名司机的行为,跟赵承熙有什么分别?

综上所述,我对司机 “房屋被拆、工资降级” 的遭遇原是同情的,但因为他为自己 “伸冤” 的方式是滥杀无辜,我便无法再同情他。

我对杀人犯没有同情。

我同情的是枉死的、受伤的乘客,我的眼泪为他们而流。愿他们在天堂安息,愿他们的家人节哀顺便。

作为社会的一份子,我们要做的,是平时多关注弱势群体;这比发生恶性案件后再谴责谁、同情谁有用的多。

至于” 政策不完善,导致司机精神崩溃,我们需要完善政策” 的说法,我完全同意。

这就要拜托国家能一丝不苟的执法,多多帮助弱势群体了。

知乎用户 苍星零​​ 发表

有一些极端的思想会如此说:一个人想报复社会,什么岗位都可以。有恐怖到这种程度吗?

不可否认,这样的情形有存在的可能,但我们不能因噎废食、不能无限制的用法律、用准入门槛去堆积公交车司机等公共岗位的入职要求。倘若如是,我们会陷入人人自危的怪圈,社会的运行将会承受高额的成本。

当我国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被写入联合国决议时,我们应该思考这个问题,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个概念是否跟我们个人有关?这个关系程度究竟有多大?

人民日报针对这点在抗击疫情时评论道:“人类生活在同一个地球村,各国相互依存、命运与共,越来越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人类应对共同挑战的中国主张和中国方案。这一主张已被多次写入联合国文件,得到国际社会的欢迎和认可。处在相互关联的世界中,重大传染性疾病不管发生在哪个地方,都会对整个人类社会带来威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这样的重大传染性疾病,需要各国一起商量着办,加强信息共享,开展联防联控,集各国之力加快药物、疫苗、检测等方面科研攻关。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二十国集团、东盟和中日韩等多边主义组织在疫情信息共享、协调各国抗疫行动、援助卫生体系薄弱国家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疫情面前,人类社会需要的是携手合作而不是单边行动,是共担责任而不是一意孤行,是互帮互助而不是相互掣肘”[1]

对于我们个人而言,这一点也是适用的。我们生活在同一个村、同一镇或同一个城市,彼此相互依存,如果我们每个人都不戴口罩、不做好防控工作、不做好检疫工作,那么新冠病毒毫无疑问会像侵袭美帝那样来侵袭我国,给整个社会带来威胁。虽然我们有伟大的共产党领导来抗击疫情,但百密必有一疏,这次北京疫情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能防一时而不能防一世,防疫工作也需要我们大家一起去做好。

而对于此案件而言,这一点亦是如此。如果我们能够多善待一点身边的人、学会非暴力沟通身上少一点戾气,将身边的事处理好,多一点宽容多一点理解,而不是将利益最大化,追求个人利己主义,这事可以避免的。

倘若司机的老公房征收部门,联合街道办、政府部门,聘请法律顾问团队,或请社工帮忙疏导沟通做好心理工作,这种事情是可以避免的。可这一点似乎没有实现。

每一次我做值班律师进行咨询时,经常会遇到法律意识不足的人。他们眼红愤恨那些通过分房而暴富的人,他们愤恨那些从自己身上窃取利益的亲戚们。可他们却不知道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仍在为自己的一亩三分地算着小账本。这位律师不帮我说话不是好律师,只有帮我说话的律师才是好律师。持有这样想法的人不止一个。今天在知乎上遇到一例。

这种情况去律协投诉律师有用吗?

对此,知乎上曾有一个问题:

律师被「白嫖」是种怎样的体验?

当时我没有作答,但现在认为是时候可以回答了:“十分遗憾。” 为自己没能说服他、释明法律而感到遗憾,为他对于法律的不理解而感到遗憾。事实上,我经常会遇到前述案例的当事人,他们心急如焚想要找一个有关系的律师把人给 “弄” 出来而无视法律的规定,不想听法律那些硬生生的与他们内心想法背道而驰的观点,不想听法律明文规定的内容,于是四处打听到处询问,最终落得一个被骗的下场。可能有些人比较喜欢钻牛角尖,可能有些人注定无法得到救赎。

参考

  1. ^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人间正道(人民要论)(3) https://news.china.com/zw/news/13000776/20200709/38468204_2.html

知乎用户 旧巷子里的猫 发表

极其不赞同所谓的

强者只会向愈强者拔刀

而弱者只会挥刀向愈弱者的说法

在他的眼中,这些乘客,有自己的房子住,每一个都是生活比自己顺遂太多的强者

现在我们一定要警惕整个社会流露出的隔绝与撕裂趋向

一边是 6 亿人月支配收入只有一千块,一边是各大高级商场旅游景区人满为患

手里捧着几十块一杯网红奶茶的人想象不出周围的城中村的人是何种生活状态

社会底层的劳动者们也不明白为什么自己那么辛苦,这日子和人家比却越拉越远

当自身努力无效的时候,原因自然就被归结为社会的不公

于是,强者们觉得岁月静好,有幸生在种花家,弱者们觉得周围充满了不公与黑暗,那些强者的单纯在他们眼里也变成为对自己的忽略与漠视

如果不能让最普通的劳动者体会到劳动会让自己越过越好,纵任先浪们吸血收割,股掌间财富如雪球般膨胀

此类悲剧定会愈演愈烈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为司机辩解的,

我只想知道,20 个人的命比不上那一套房子吗?

还是说你们考完试开开心心回家,即将上大学却沉寂在水中,

最后换来的是一句 “这个司机做的是不对,但这件事是社会的问题,不能怪他”,这理所应当?

一个个理中客,为加害者辩解,却忘记了那无辜的 20 条性命。他们美好的未来、明天全部因为这个司机的念头化成了泡影。

他们或许早上刚刚和父母告过别,父母夸他们长大了,独立自主了。做好饭等着孩子回家,却再也等不来孩子。

也或许父母刚刚接孩子回家,一家有说有笑,讨论着考完试就轻松了,要不要在成绩出来前,一家人一起出去玩。却不成想下一秒就是冰冷的死亡。

司机无论有什么苦衷,都不可原谅,他害死了 20 个人,是那 20 个人欠他吗?

那 20 个人,他们做了什么?

他们已经没有未来了……

ps: 评论区中有人说电车难题。但是这个问题不是生命权与生命权之间的权衡。电车难题是,我们能不能为更多人的生命牺牲一个人的生命。但是本案并不涉及生命权之争,而是一个人以一己私欲剥夺他人生命。

关于电车难题,我建议可以结合霍尔姆斯案或者是女王诉杜德利与斯蒂芬案理解。此案与电车难题没有太大联系。

![](data:image/svg+xml;utf8,)

另外大家可以看一下这个,这个人只是承租人。这个房子不是他的,而是政府的。

自管公房是指由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自行经营的国有或集体所有的房产。

他能享有这个房子的使用权,本来就是社会给予他的一种福利。

然而最后他却选择以这样一种方式报复社会。

司机拖 20 人陪葬的做法,没有理由,绝不原谅。

每一个原谅司机的声音都是插在受害人家属心上的一把刀。

在你把屠刀挥向弱者时,你所谓的冤屈在我眼中就一文不值。

评论区迷惑行为:

同意这个问题的一个答主的一句话

为凶手辩护,等于制造新的凶手。

你认为这件事是社会问题,实际上就是无形中为司机开脱。让下一个司机认为自己只要遭受冤屈带一车人去死就是合理的,因为他如果这样做可以归功于社会问题,他在遇到社会问题时会更倾向于找垫背的,这样反而会造成更多这样的案件。

你的辩护,可能成为下一个凶手这样做的借口。

因为按照这个道理,遇到什么事情拉他人陪葬,就是社会问题,就能解决。

我们不能给人这种思路。

20 条生命是血淋淋的警示。

知乎用户 丁冥锋 发表

给凶手洗地都洗到买不起房上面了?

某些人是没买过房子吗?房价一平 5000,你一个月你就点挣到 5000 才能买的起吗?麻烦你们动动手指去各银行的房贷计算器算下好吧?我知道你们懒得算,那我就给你们算下,一平 5000,一个 50 平的一室一厅单间房子是 25 万,除去首付 7 万,18 年期一个月还 1314.57 元,这我还是用的二线城市 “开发商与银行的合作” 的 5.5 的利率,5 线城市会更低。所以,你觉的五线城市一个月将近两千元的生活费活不起?被拆迁的公租房产权不是他的,他只有居住权,说白了人家房东的房子要拆迁,你一个租户去要求开发商赔你一间房子合理吗?何况人家 16 年就通知他拆迁,今年又答应给他补偿款,他还不满意,这人不就是想拿赔偿的情况下再白闹一间房子结果没闹下来报复社会吗?

这种人都有人洗,屁股还真的坐到流氓 “无产者” 那里了,平时你们天天批判以闹治国的劲头哪去了?

ps:介于有些人不太明白,我就多讲点相关的知识,就是拆迁对于承租过程中的承租人是有赔偿的,包括不限于:承租人对房屋装修中不可拆卸物品的折价,承租合同剩余期限的租费,同等位置同等条件房屋租费与承租合同租费的差价等。但你不能跟人家说你租的房子被拆迁了所以也点赔你一间房子,哪有这种道理?

另外公租房确实是历史遗留问题,但公租房的产权早就应该确定完了,如果当初企业想把产权给你就会跟你签一些协议,房证也会给你办下来(比如某些职工集体宿舍小区),像这种没有房证的公租房,人家企业压根就没想把产权给你,产权就是企业留给自己的(一般企业厂内用地都是一个整体,不可能单独划分一块出来给你。)。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8 点 38 分,张某钢拨打政务服务热线,对申请公租房未获得且所承租公房被拆除表示不满。”

设想一下,张某钢拨打政务服务热线时的心情。

“嘟嘟嘟,您当前排在第 5 位,预计还需等待 10 分钟,继续等待请按 1,结束请挂机。”

张某钢急切地按下 1。

语音那头传来了不紧不慢的等待音乐。

张某钢越想越气愤,他觉得住建局实在是太过分了,合同都签了,说好的补偿迟迟没下来,自己新申请的公租房也没落实。现在连房子都被拆了。连个合理的交代都没有。

他听别人说拨打政务服务热线可以直接投诉政府,他想直接在电话里质问住建局的人。

等待过程中,张某钢又开始回想起自己悲惨的经历,自己一把年纪了还要寄居在姐姐那里。现在好不容易又可以申请公租房了,却迟迟没有批下来。等一下电话接通了,自己一定要问个清楚!

“嘟嘟,电话正在转接中,工号 7954 为您服务”

“您好,有什么可以帮您?”

张某钢扯着嗓子气愤地讲着自己的经历。

“您稍等,我记录一下。”

“你说这个事情怎么处理?”

“不好意思,我们这里只是政务投诉平台,统一接受投诉,我会把您的投诉记录下来,抄送下去。”

“你能帮我转接住建局的电话吗?”

“不好意思,我们这里不知道,要不您上网找一下。”

“你们大概多久给我答复?”

“我们会尽快将您的投诉抄送下去,让相关负责人联系您。”

张某钢气愤地挂了电话,他觉得他们都是一伙的,只会敷衍搪塞,根本不会解决问题。

……

其实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这种经历,打市长公开投诉热线或者政府服务热线,等了半天终于接通了,却不能立即解决我们的问题。等平台将问题抄送下去,起码要等上一个星期相关部门才会给出回复。如果我们投诉的问题稍微棘手一点,部门之间可能还会存在相互推诿的情形,那么这个问题的解决就遥遥无期。

你说实在不行走司法程序吧,但司法程序对普通百姓来说要求太高,作为原告你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而且走司法程序成本高,不管是时间成本还是金钱成本。

在这个事情当中,张某钢可能真的觉得求助无门,走投无路了。

知乎用户 TEDCJK​ 发表

本案因自管公房拆迁引发的矛盾,某种程度上也可说是立法与现实的落差。

《警方通报》中提到死者在安顺市西秀区酿造机械厂一套自管公房于 2016 年被列入棚户区改造。

根据通报中的时间和地点信息,我查到了刊登在安顺日报 2016 年 9 月 12 日第 7 版的征收决定书和补偿安置方案。

征收决定书:

安顺日报数字报

补偿安置方案:

安顺日报数字报

按照方案:

征收直管房、直管公房
征收直管房、直管公房,进行房地产价值评估后采取等价值异地安置。房屋装修补偿费、附属设施补偿费、随房空地等按相关法规进行货币补偿。承租人需在规定期限内腾出房屋并交付房屋征收部门。
搬迁奖励
被征收直管公房、自管公房的合法承租人在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确定时间内签约并在本方案搬家期限内搬迁交房的一次性奖励 0.3 万元

前文已经提到,涉案房产是一套自管公房。

所谓自管公房,是指由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出资建造,由该单位自行管理的公房,它是计划经济时代的遗留产物。

与之相对的,还有一个概念叫直管公房,是指由各级房管部门直接进行管理的公房

《方案》针对直管公房和自管公房采取了两种方案

针对直管公房,规定评估后采取等价值异地安置。

针对自管公房,却没有明确的安置规定,只规定了搬迁奖励等货币补偿。

因为死者承租的是自管公房,因此没有获得异地安置,只收到了 72542.94 元补偿款,这也为下文致电政务服务热线、申请公租房无果埋下了伏笔

需要说明的是,货币补偿本身是合法的,依据《安顺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第二十一条 征收直管公房、自管公房,一般进行房地产价值评估后采取等价值异地安置或货币补偿等方式补偿安置。房屋装修补偿费、附属设施补助费、随房空地等按相关规定进行货币补偿。房屋产权单位负责做好承租人的搬迁工作,在规定期限内腾出房屋并交付拆除。

《安顺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此处感谢

@吴声威

斧正):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从通报看,死者最初其实也接受了货币补偿的方案,并据此签订了协议。

然而承租人在公房征收后也确实存在着客观上的居住需求,因此同样在《办法》的第二十二条指出:

第二十二条 被征收人和直管公房承租人、自管公房本单位的承租人符合申请保障性住房条件的,可优先申请购买或租住保障性住房

这也就是为什么死者在同一时间申请了公租房,并在自管公房被拆除后再次致电政务服务热线询问公租房事宜,死者显然是笃信这一优先申请的权利是可以转化为实质的公租房配给的(不排除是在拆迁过程中与工作人员沟通产生的误解)。

遗憾的是,由于各种原因,尽管其有优先申请的权利,公租房却并没有得到落实。

只从自管公房拆迁补偿看,这无疑是一场各种因素阴错阳差的悲剧。

在国家立法层面,主政者注意到了承租人的居住需求,并设置了异地安置和优先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双保险」;西秀区住建局也执行了这一立法精神,在直管公房的处理中直接规定异地安置原则,到这一步,各方各面都做到了尽职尽责。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安置方案对直管公房和自管公房采取了差别对待,针对直管公房规定异地安置,针对自管公房却无此限制,死者或是因为沟通过程中对政策的误解,或是出于对能够获取公租房审批的过于自信,接受了货币补偿;但只拿到补偿款的自管公房承租人在当前的保障性住房供不应求大环境下,又无法将优先权变现为居住权,这种立法与现实的落差最终酿成了悲剧。

为什么良好的初衷、看似完善的法律和依法依规的执行最终却没有得到想要的结果,这个问题值得我们每个人反思。

知乎用户 灵樨​ 发表

2020 年 7 月 7 日,一则突如其来的讯息牵动了大众紧张的神经:贵州安顺一公交车突然调转方向行驶,遂坠入湖中。

2020 年 7 月 12 日,当地警方查清原因后,发布了正式通报:此次事故为公交司机蓄意报复社会所致。

耐人寻味的是,网络上迅速分化出了两派群体:

一方比较感性,站在受害者视角,极力抨击、谴责司机,观点是:无论他生前受到了多少不公平的待遇,也都不是他 “抽刀向更弱者” 的理由。社会上诸如此类权益受侵害者也不少,但做出如此极端行为的毕竟是少数,不能因为小概率事件而认为他情有可原、值得同情,把问题全部归咎于当地政府,而不想想他自身这种做法是否也有问题,甚至将其美化为悲壮的英雄。都在他身上找社会的原因,为什么不找找他的人格原因;都在和司机共情,谁来还车上 20 多名无辜者的公道。要报复,为什么不找当事人报复,而把矛头指向平民。

另一方则比较理性,站在司机视角,分析他出格举动的动机,观点是:司机这种做法肯定是不对的,每个有道德的人都知道,怎么可能会为他站台?我们站在他的角度考虑问题,并不等于合理化他的行为,而是法律与心理学上的一种流程,即分析 “犯罪心理”,设身处地思考造成悲剧的诱因,探寻明白是不是社会中有更大的错误方诱发了他心中的极端念头。将本质原因找出来,才能从根源上避免类似事件的再度发生。更何况,谴责一个已经死了的人,也没什么用,你再怎么 “鞭尸”,他也不能承担自己错误引发的代价;你对一个一心寻死的人说要宽宏大量也没太大用处,他连生命都可以弃之不顾,又怎么能听得进去没有经历过他的痛苦的人讲的话呢?这个事情,很明显是社会问题,当地政府有很大的责任,这才是根本原因。如果他的问题能被妥善处理,或许他就不会动邪恶的念头。

其实,各方言论都没太大毛病,只不过是因为立场先行,且双方都不愿意接纳对方的观点,才造成了激烈的争端。

依我看,这个时候就要动用哲学的理论体系:从标至本,从特殊到一般。

什么是 “特殊”?单指这个事件就是特殊。司机的恶劣手段是诸多“报复社会行为” 的一种。

什么是 “一般”?造成这类现象的归因。

我总结一下以小见大的分析思路,以及网络上的一些不太正确的逻辑。

1. 事件本身:司机已经死了,我们还有必要谴责他吗?——可以,但是不要只停留于此。虽然他的做法是有原因的,但是毕竟他害了那么多无辜的人,肯定有一部分人忍不住要谴责。所以谴责这种做法,不能因为对象已逝就认为 “没有必要”,我们的参照点不是 “此人命运的结果”,而是 “此人做法的结果”。

因为他的做法本身就是错的,看到后会心生愤恨,需要发泄,而不能因为他已经死了,就憋着口气不能撒。既然批评死者无意义,那为何还有人批评?因为他们需要一个发泄口,需要向社会传达孰是孰非。骂一些思想固执的罪犯确实没用,因为他们的思想观念就是这样,有些时候是没法动摇的,但是为什么我们还是会选择去谴责呢?因为我们知道这种事情是不对的,而且罪大恶极,我们看了以后会愤怒。

民众需要一个发泄口宣传口来表达他们的自由意志,并且坚固自己正确的价值观,并向社会传达孰是孰非,并告诫大众哪些人的做法是不可取的,哪些人是不能接近的,从而和他们划清界限。

比方说,曾经的侵略者本身就受到错误主义思想的洗脑,骂他们也不会有丝毫的改变,更何况有些人已经遗臭万年了,为什么我们至今还要恨他们,一提到他们就要咒骂?因为他们曾经对我们造成了非常严重的伤害与耻辱,我们有理由去铭记一份恨,并以此坚定自己爱国主义的信念,向大众告知,他们那种做法是坚决不可取的,并且只有强大起来,才不会被人欺压。

不过,这个司机不像侵略者那样主动犯罪,而是被逼迫而犯罪,所以还是有所不同的。所以我们决不能只停留于谴责司机的做法上,而不想想他背后的原因。单纯一边倒式的抨击,反而会激化一些同样备受煎熬的底层人民的逆反心理,这样一来,如果他们也爆发,那只会恶性循环。把伤害他们的本质原因找出来,让他们知道社会上还是有人知道其难处的,也是帮助这类群体不要走极端的一个做法。

2. 对一个一心寻死的人,不应该去劝阻?——并不是。我们或许没这个能力,但是如果这种说法成立的话,那心理医生、协调专家就根本没有存在的必要了。对于一些心理有问题的人,可以让相关的心理专家介入、疏导情绪。一般人难以劝的动他们,但是专业人士应该可以。

结合这个事件,我们不禁会想:社会上各行业的心理医生是否过于稀缺?每个领域都难免会有生活不如意的人,如果不及时给予他们心理上的开导,很难不想象他们也会异化为仇视、报复社会的人。所以,心理咨询者的配备也是亟待增设的。

3. 既然 “人心难防”,社会本质问题解决的解决也不是瞬间的事,那现阶段,我们该如何应对呢?——我们无法撼动他人,那就想办法改变自身。惹不起,但躲得起。有些思想已经走到极端的人,确实很难劝得动,而且他们要真行动起来确实无法避免,就比如那几个向医生动刀子的患者一样,根本预料不到。所以只能从各种防范措施方面下手,比如说加强安保措施,设立安检等,对于司机,开车前的酒精检测也是比较重要的。

4. 司机的做法值得同情吗?——虽然不值得,但是他生前受到的不公待遇,值得上级反思。为何司机做出如此孤注一掷的行为,人性使然。人的本性自带冲动的一面,很多罪犯,之所以犯下恶行,并不是因为他不明事理,而是因为 “道理我都懂,但我忍不住”,而一时的冲动就会酿成悲剧。所以说社会上的负面情绪是永远不会消失的,我们也没有绝对能力 “防人心”,所以只能让我们去防着他们。这样一来,各种安检、防范设施、治安管理,悉数产生。

“社会上的很多人,并不是生来的恶者,只不过是受到了太多压迫与伤害后,他们的内心崩溃了。”

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认识司机的人也称,他平时也是个正常人,根本看不出有任何不妥当的性格。所以,他的反社会人格并不是天生的,而是后天所诱发,也就是当地的暴力拆迁让他的权益受到了侵害,他忍无可忍,最终爆发了。他的悲剧,其实也是社会的悲剧,是让当地政府反思的悲剧。

5. 为何他要这么做:本质原因:社会部分人对他的不宽容。当地部门对他施加了压力,他也及时向政府热线反映了,但是这个正规渠道形同虚设,所以反映了也没有多大成效。合理措施都尝试过了,还是没能解决问题,所以,他走投无路,情绪失控,最终开始大肆宣泄不满,只不过用了一种最极端的方式,为社会敲响警钟。

6. 本质原因推理出来后,如何避免悲剧:

①. 底层人民关怀:网上有人指出,司机的房子被拆迁后,当地确实决定给他分发补偿款的,但是他拒绝领取。可能是因为,赔偿数额少,他这种赔偿不能弥补房子被拆后的各种生活损失,无法周全保障他接下来的生活能顺畅下去。

但是,这也是比较无奈和棘手的一个问题:因为当地的总体经济水平本身就不能同一线城市那般等量齐观,在经济总额不是绝对富足的条件下,平均给每个人的钱财总数肯定不足,所以赔偿总额也会相对更少。司机不满足,其实也有一个原因,那就是资源发展的不均衡:当地的经济水平不足以使每个人的生活都有非常好的保障。在这个问题没有得到明显改善的情况下,难保不会有类似悲剧的再度发生。

所以这回归到一个本质原因:现代社会面临的是不患寡而患不均的问题,相对落后地区的人在经济上得不到有力的支撑。现在我们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些地方的人就更不被忽视,可以给他们适当多分一点补助补贴,面对思想有问题的人,可以通过心理医生的疏导,给予一份关怀,让他们明白社会并没有落下他们。

②. 严肃处理地方问题:这个事情,当地上级是有很大责任的:拆迁者对底层群众施加压力,没有妥善交流,考虑对方的真实情况,给出周全方案;政府热线不合格,司机权益受到侵害后投诉无门。

所以,如果存在暴力强拆,上级强制施压的问题,那处理相关人士就不容姑息。这种问题一定要重视。切忌官官相护、转嫁矛盾、息事宁人。不然,埋下的祸根还会成为下一场悲剧的导火索。

7. 可能很多人会问,为什么我要帮犯罪的人说话,为什么类似王振华孙文斌,就没有人站在他们的角度。

首先,我并不是为犯罪者说话,是想分析造成他行为的本质原因;其次,王振华等是单纯的坏,品德有问题,构成的是主动犯罪:在对方并没有挑拨矛盾的时候,先入为主实施罪行;

孙文斌事件里,杨文医生并没有做错什么,所以患者就不能把刀口向着她,但司机这个事情,从各方言论看出,是社会上某些人真的对他的权益有所侵害。医患关系为什么很少有人说体制?因为孙文斌也好,崔振国也好,他们都倾向于 “殉私仇”,或者就是单纯的自私,也就是个人之间的恩怨,体制方面的问题可以说是很微乎其微的因素,但司机这个事情确实是某些制度的不完善造成的,而且他的矛头指向的不是个人,而是社会,所以很多人就会自然而然归因于社会这一漏洞。

而这个司机是先被逼迫走头无路,是被迫犯罪,和上述主动犯罪的人有本质上的区别。当然,我也不是说到了这种地步,就要实施犯罪手段,我也为那一车逝去的人感到心痛,只是希望如果能从本质找原因,这样的现象会少一点。

P.S. 因为司机这个事通报出来前,我读了一本史书,所以自然而然联系到了古代的事情,在这里说一下:

那是我在和知乎网友的讨论中提到的,原文如下:

上级需要维持稳定,所以需要关心底层的人士,有不合理的地方就要去修缮和避免,让他们明白社会并没有落下他们,自然不会因为四处碰壁,最后孤注一掷

维持稳定,靠的就是必要的策略和改进措施,刚读了本史书,我感觉就像当年李嗣源那样,(不知道例子恰不恰当),刚上任的时候面临军费严重不足会导致军心涣散的问题,他并没有忽视,而是积极想办法采取解决措施,基于当时国家财政不足的行情,改变体制,“化整为零” 地做减法分散风险,减去不必要的开销,以保证军心不乱。这也是一种维持稳定的手段,因为社会稳定,民心稳定,社会的运转才能有希望。

当下,社会主义的一个目标也是稳定和谐,面对不患寡而患不均的问题,实事求是思考权宜之计,想想制度下有没有什么漏洞,严肃处理不合理的拆迁者,思考如何解决小地方的经济问题,这些也是重中之重。

举完这个例子,我觉得有点不恰当,感觉有点孤立静止形而上,后来果然有人指出来了,他是这么说的:

【我明白你的意思,针对体制内的改革是有诸多相似之处的,当前也有参考价值。不过目前财富不均衡的大头那一部分并不来自于国家机关,而是在资产阶级手里,要想对这些人动刀子掣肘过多,需要考虑的影响因素十分复杂。】

所以说,现阶段要调和的,还是私有化和资本化的过分干预造成的矛盾。

最后的最后,我们希望上级真的能反思改进,因为平民的反思带来的作用是微乎其微的,只有当事者、当权者的反思整改才有利于社会的改善。否则,这个事情过去了,下一个类似的悲剧,是否会卷土重来呢?

知乎用户 欣颖心理​ 发表

此刻他正在开着车,就是掌握这 37 条人命身杀大权的王呀!

现实中的底层 p 民,和他头脑中的魔鬼世界的激烈碰撞,他怎么不会在后者中得到快感呢?

现实中底层挣扎的蝼蚁,没有任何话语权,

死前当一回王,哪怕是毁灭世界的王!

这就是人性!!!

死刑威慑、大众唾弃都只对活人有用,

对被逼上绝路心存死志的人是没用的。

这个人为什么一心想死?

这个司机 52 岁还没有自己产权的房子,离婚多年,常年寄人篱下,户口挂在姐姐的户口本上,一把年纪还租住外甥女儿的房子,舅舅的脸面哪里搁???

50 岁应该是知天命,事业有成,家庭幸福的年纪。对比同龄人别人有房住,有车开,有妻子爱,有孩子疼,生活幸福如意美满,自己怎么不会感叹生活不幸福!不如意!

再对比给和自己住在同一栋楼里面的人,别人分了的自有产权房,别人分得更多的补偿,自己仅仅分了 7 万块钱。就如某回答中公务员所说,心态会崩掉,时时刻刻像有毒蛇噬咬一样,整个心房充满的都是毒液!

为什么分的多的人不是我?!
为什么我到现在还是孤苦伶仃,没人疼,
混得这个狗样子,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

常常感叹自己不幸福,生活不如意。

说明这个人自杀是由来已久的历史背景和心理情绪压力积累的,没有得到及时的宣泄。

这套房 40 平米,16 年启动拆迁,协议赔偿价是 7w2。当事人没有领取这笔赔偿款,显然对数额不满意。

当事人于是又申请了公租房,没批下来。

7 月 7 日上午 8 点 30 分许,当事人目睹公房被拆;

8 点 38 分,当事人拨打政务服务热线,投诉公房被拆及公租房申请未通过;

这是个事件的导火索,催化剂,内心的毒液立马发酵,魔鬼在呼喊——干脆毁掉一切!

虽然最后一刻,他给女友 d 发语音,流露了厌世的情绪,这就是求救啊!!!!

但是女友听不懂!!!

在底层爬了几十年,

没有别的生存技能,

最后寄人篱下孤苦伶仃,

女友是他的情感慰藉,

没有得到社会的、女友的足够的爱的慰藉,内心的魔鬼不断膨胀!膨胀!膨胀!

最后直接炸掉!!!

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讲,我更愿意相信这个人,他不是生来是一个犯罪型人格,不是生来就是一个道德败坏的人。

他是一个弱者,一个底层的弱者。心态弱,能力弱。所以才有这样的弱者思维。

据 28 法则财富分配极度不均匀,我们国家可能 80% 的人都有这种弱者思维。

对这些底层的生活不如意,家庭不幸福的平民,我们国家应该用怎么样的一个政策能让让他们感受到社会对他们的温暖,让他们不在最后一刻,遇到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让他心态崩掉,彻底内心的魔鬼膨胀!

如果当他打那个行政投诉电话,投诉房被拆公租房又申请未通过的时候,工作人员能够友好得声音安慰鼓励他,甚至友好的告诉他,见面谈,尽己所能帮助他,而不是冷冰冰的公事公办的态度,这最后一根稻草是不是就没有那种杀伤力呢?

人性就是爱比较,特别这种弱者思维的人,自己过的不如人就会崩溃,就会绝望,

就会想着报复社会!报复手无寸铁,比自己更弱的人,这样他才能找到存在感。

此刻他正在开着车,就是掌握这 37 条人命身杀大权的王呀!现实中的底层 p 民,和他头脑中的魔鬼世界的激烈碰撞,他怎么不会在后者中得到快感呢?

现实中底层爬的蝼蚁,没有任何话语权,

死前当一回王,哪怕是毁灭世界的王!

我能干出这样的大事儿,

我就是 “了不起” 的!

心里有种悲哀,从人性的角度来看,这种案件的发生甚至不可避免,但是从我们的社会角度看,我们怎么样才能避免更多这样悲剧呢?引起大家更多的深思……… 欢迎讨论区谈谈


知乎用户 愚山 发表

有很多人在为其洗地,我只想说可以理解所受的遭遇,但其行为一定是人性最大的恶!

这个事件使每个无辜者都有沦为暴力受害者的可能,因此是一个兼具动向性和标志性的事件。

近几年反社会人格的暴力事件频发,产生的深层原因都离不开人类心态失调所导致的人性扭曲,人格障碍就是其中之一。

毕竟,再坏的社会制度、再多的社会问题、再被人蔑视欺负侮辱,最多逼你去反抗压迫者,而不是让你去滥杀无辜。

换个角度说,屡遭打击没有出路的人也很多,去残杀无辜的却是个例。反社会人格者有各种表现,但其共性,都是完全漠视这世界上还有他人的存在、他人的基本权利和基本感受

反社会型人格障碍也叫 " 悖德型人格障碍 “,有很强的致罪倾向。在违法犯罪人群中,反社会人格者可高达 30% 以上,且屡次犯罪以及罪行特别残酷或情节恶劣的现象非常严重。

它的主要特征是:行凶者心中对社会有诸多不满,但却没有 “合理” 的明确仇恨;作为绝望的“失败者”,残杀无辜报复社会成了自我实现的手段,为此值得付出生命的代价。

这种人格引发的严重暴力犯罪对社会具有极大的破坏性和危害性,是社会犯罪预防的重点对象,也是刑事立法与刑事执法中要特别给予关注的问题。

对于这种问题的预防,应该是在人的早期,即出生到青春期结束。如同人的语言功能形成与人的早期,一旦错过很难补全,健全人格的教育关键期也在人的早期。这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其实在 7 月 7 日晚上,交通部发布了一则通告《关于贵州安顺公交车坠入水库事件的警示通报》,提到四点注意事项。

其中的第二点就强调了 “公交企业密切关注驾驶员身体、心理健康状况,严禁心理不健康、身体不适应的驾驶员上岗从事营运。”

当时很多人就猜测该司机是否有心理疾病,现在看来,当时只是提前为这个报道做出铺垫。

类似事件还有震惊全国的南平血案:

福建省南平市实验小学门口,前外科医生郑民生 55 秒内连续刺杀 13 名小学生,造成 8 死 5 伤的惨痛后果。

郑 42 岁,失业、无房、无妻无子。据其自供的作案原因:一是辞职后工作无着,二是恋爱失败,三是受一些身边人员闲言刺激。这些并非很特别的原因,却引发了震惊全国的南平血案。

实际上,这种因个人原因滥杀无辜(弱)者的极端案例(区别于非为政治、宗教目的的恐怖活动),在不少国家都有发生:

比如美国有赵承熙式的校园枪击案,日本有宅见的池田小学杀人案、加腾智大的秋叶原无差别杀人,香港也发生过异曲同工的天水围伦常惨案等等

罪犯都是各自社会中的边缘人物,性格孤僻、生活失败、缺少安慰、怯懦厌世。这些共同点表明,绝望的 “失败者” 通过残杀无辜来报复社会,首先与人性有关,是一种人类社会现象,需要通过强有力的意识形态构建的力量,去扭转一些已经偏离方向的社会现象。

但是,我们都是社会的一份子,对于社会的构建,我们不能置身事外。

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间正道是沧桑。

法律常识圈 - 知乎

知乎用户 周小路 发表

当房价被一群人炒上天际,炒得盆满钵满的时候,就应该预见会有无家可归的人被逼上绝路。

当一群人靠拆迁发家的时候,就应该预见没有因为拆迁发家的人的心理落差,还有那些被强拆了的人……

辩证唯物主义告诉我们,一切事物都有正反两面。在看到那些拆迁户一夜暴富的神话的时候,就该想想剩下的人在想什么。

ALL THESE VIOLENT DELIGHTS HAVE VIOLENT ENDS.


还有社会达尔文主义者在评论区一口一个 loser,对,就是你们眼中的 loser,掀了你们吃饭的桌子。你要是真社达,就知道看着自家韭菜没了是啥心情。最搞笑的是自己做了金标韭菜就鄙视普通韭菜的,真被人卖了还帮人数钱。

知乎用户 Kevin Zhang​ 发表

就算你有天大的委屈,也不该伤害无辜的人。车上还有那么多学生,他们有无限可能的未来,你有什么权利把自己的愤恨发泄到别人身上?

诚然,反社会人格我们避免不了,讨论公房的更合适处理方式,只是为了降低这种事情出现的概率。即便如此,恶魔如斯也没什么好洗的

减少此类事件,建议的方法:

  1. 推广自动驾驶,尤其是公共交通。早期司机可以乘坐,负责紧急情况的刹车。实在做不到,开个脑洞,也可以给公共交通安装可远程控制的紧急制动装置,结合 GPS,在经过危险区域的时候,发生特定动作紧急制动。
  2. 畅通各类投诉渠道,监控疑似行为可能发生的投诉电话,特别是高危职业。这里又有人要杠侵犯个人隐私了,电话开头最好提示,该通话已录音,可能被用于培训等,稍微调整下措辞即可。

知乎用户 公孙白 发表

如果单单是批判这样单独的一个人,可以有很多方式,但对于解决一类问题而言,尤其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问题而言,作用不大。

深入思考下司机这种行为的动机,以及犯罪背后的心里历程,更好的避免这一类事故的发生,才是应该做的。

不然就好比是嘉靖皇帝好青词,文武百官争相献贺一样,表面功夫做得极好,揭开一看,盖子下黑了一片。

我希望能够公布下有关的视频证据,有证据,他就是罪犯,没有证据直接盖棺定论,他也只是嫌疑犯,而不是罪犯。

麻烦发一下,谢谢。

孙杨案以后,没有视频或者其他证据的罪名,很难让我信服。

司机人都已经死了,也不能够开口辩解,当然什么罪名都可以往他身上捆绑。

不过有个问题,就他一个人有罪?

拆迁是合法拆迁?司机签名了没?

一个国企老员工,为国家建设做了半辈子贡献,最后落得这样的下场?

归根到底,还是贫富差距太大了,底层看不到未来的希望。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52V5t6 发表

公交坠湖事故最新通报司机有厌世情且绪蓄意驾车坠湖

经过数日调查,结果出炉。

通报称:
“7 月 7 日上午 8 时 50 分,张包钢电话联系对班司机,提出要提前交接班(正常交接班为中午 12 时)
8 时 52 分,张包钢回到住处。
9 时 4 分,张包钢在住处附近烟酒店买了白酒和饮料。后将白酒装入饮料瓶,然后用黑色塑胶袋带著前往交接班
10 时 55 分,张包钢与对班驾驶员在安顺客运东站完成交接班。
11 时 2 分,张包钢驾驶号牌为贵 G02086D 的安顺市 2 路公交车从客运东站出发,
11 时 37 分到达火车站终点站,乘客全部下车。
11 时 39 分,张包钢通过微信语音联系其女友,流露出厌世情绪。
11 时 47 分,张包钢驾驶公交车从火车站出发。
12 时 9 分,张包钢趁乘客到站上下车时,引用了饮料瓶中的白酒。
12 时 12 分,张包钢驾驶公交车行驶至西秀区虹山水库大坝时,先是降低车速,躲避来往车辆,后突然转向加速,横穿 5 个车道,撞毁护栏,冲入水库。”
通报又称,张包钢以危险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涉嫌了 “严重刑事犯罪”,理由有:
一为张包钢为溺水死亡,其未发现其它致命性疾病,并在其胃、心血、尿液等多检材中检验出乙醇,并已排除安眠镇静类、抗精神失常类等其它常见毒药物。“从现场提取的饮料瓶中,检验出含乙醇成分的液体 200 毫升”,而 “张包钢驾驶过程中未受到其他人员肢体和语言的干扰”;
二为涉案公交车是纯电动城市客车,是从 2019 年 10 月投入使用,且该车在案发时,并没有发生机械系故障;
三为 “张包钢因生活不如意和对拆除其承租公房不满,为制造影响,针对不特定人群实施的危害公共安全个人极端犯罪”。
通报亦称,关于网络上传出张包钢的女儿因为高考失利而投湖自杀一事,经过调查,实乃谣言。

张包钢承租公房被拆除未领补助款亦未获申请公租房

通报称,张包钢赴西秀区柴油机厂(后更名为西秀区酿造机械厂)参加工作时,厂方提供了一套自管公房(5 栋 1 楼 11 号)供其居住,但产权属单位所有。
据查,张包钢已经长期没有在此房居住,而张包钢的姐姐将此房转租他人。
通报称,2020 年 6 月 8 日,张包钢与西秀区住建局签订了《自管公房搬迁补助协定》,协定补助自建房补助款与附属设施补助、二次装修补助、搬迁,以及临时安置补助、搬迁与签约奖励等共计 72542.94 元,但张包钢却没有按规定注销水电户头,也没有去领取补助款。张包钢还申请了一套公租房,但没获得。7 月 7 日上午 8 时 30 分许,张包钢来到他承租的公房处,看见该公房将被拆除。8 时 38 分,张包钢拨打政务服务热线,针对申请公租房却未获得,且目前承租公房被拆除一事表达不满。当局表示,将进一步深入调查房屋拆除、接访接诉过程是否有违法违纪行为。

大批中国网友纷纷留言表示,“社会压力太多了… 求求资本家们跟上层阶级不要在压榨工人阶级了”、“哎,多少个家庭被他毁了”、“我的天,这种人也太可怕了…… 他要是高铁、飞机驾驶员?不敢想”、“即便生活再苦,也不要去伤害无辜的人的生命”、“贫富差距越来越大,底层群众报复社会的现象必然会增多”。

财新网独家披露张包钢住所被拆 该篇新闻随即 “被消失”

报导称,张包钢的住所位于一栋 4 层老旧楼房的 2 楼,但内外两侧房门已经被警方贴上封条,落款时间为 7 月 7 日。

引述邻居称,楼房原本是虹山机器厂宿舍,房子是张包钢姐姐的,张近几年才搬进来住。邻居们表示,张包刚平日少跟他们互动,“看著挺开朗的,和女朋友照相挺开心的”。事件发后两三个小时,有多名警察进入屋内调查、拍照。

引述知情人士称,张包钢原来住在安顺老柴油机厂宿舍,在此之前是该厂工人。张包钢在此居住多年,后来离婚,有一个儿子。

该名人士表示,7 月 7 日上午 10 时许(事发前),这一间老宅被拆迁队拆除。张包钢得知消息后匆匆赶来,但没有获得允许进入现场。目前该区域已经被拆除,并围上了警戒线。

报导还称,张包钢所驾驶的 2 路公车,原本是民营的云雁巴士公司营运,但 2019 年下半年改制,并交由国有的安顺市公共交通总公司营运,车辆都是新购入的纯电动车。

多名司机称,张包钢平时与同事相处感觉人不错,待人接物都可以,“他感觉总乐乐呵呵的,大家有时也一起聊天,没觉得有什么问题”。还有司机说张 “不爱讲话”。

报导引述了一名公车司机表示,7 日事发当晚,他曾经陪同张包钢前后班的司机做笔录到深夜。司机们提到,自疫情以来,他们的收入缩水,工资从原本的人民币三千馀元降到了一两千元。

知乎用户 虎山行不行 发表

这个事从发生我就一直关注,现在盖棺定论,我也是第一次动笔写它。

只聊几句个人感受,因为我不想扯太多我没资格谈的事情。

在这事没结论以前,我猜的,原因无非财,色,气。必占其一,或多个。

因为说真的,只有这三样东西能让一个人把自己的命看的特别轻。性格弱的,这命就不要了;走邪路子的,总想拉几个垫背的。

这踏马是最让人看不起的!

假使说,有恶霸凶徒携其族人,跟古代小说似的,占你良田,辱你妻女,你手刃他全族恶人,身后点一把火,自己身落三丈草莽之中。

不提倡,因为现在是法治社会,但我必不会像现在一样骂一个死人。

伤及无辜,是最不要脸的,不管他受过多大委屈,蒙过多少冤,都是最不要脸的。

人家招你惹你了?

再说这个人,这个案子,定性是因为房子的事了。

仅仅是因为房子吗?未必。

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个时代,只要有有分配不均的情况发生,而分配又不能完全按照工作能力和劳动量界定,则偶尔常有类似事件发生。

发生的由头,则是本案提到的房子,也就是任意一个社会形态下,被大众公认的高价值一般等价物。

我打个比方。

比如现在开始,房子不值钱了,我点烟用的打火机,被定义为高价值商品,不再是一块钱一个,而是一百万一个。

昂贵,限量,标榜社会地位。

那么,在未来必然有因为打火机产生的各种纠纷甚至恶性案件。

归根结底,拿不到值钱物件的人,假如性格扭曲,那么他眼里最不值钱的就是自己的命,甚至他人的命。

烂命一条,是个人理解中,一切恐怖主义的源流思想所在。

中东战争里的人体炸弹们,觉得自己命不如极端思想值钱。

日本地铁毒气事件,邪教徒觉得命不如他们的垃圾教义值钱。

这次的案子,前几天的 81 岁老人砍死好几个人的案子,再前几天成都当街杀人的案子,高楼杀人纵火的案子,皆是作案分子视己命如草芥,他人生命还不如草芥的结果。

他们过得不如意,就要搞出 “大事情”,实属反人类倾向无疑。

所以问题就摆出来了。

按照市场经济原则,必然做不到人人分配平均,则会有类似恶徒把失败甩锅给社会,从来不看自己的问题,然后无辜者受牵连。

那按照计划经济吧?不是都 “不患寡而患不均” 吗?那就均分社会财富,和七八十年代一样的大锅饭。

但那样又滋长人的惰性,科技发展停滞,社会进步维艰。

换句话,社会形态怎么样改革,都不能完全遏制少数妖孽作祟。

我在十多年前,平过一个事,当时是几个社会大哥,光膀子纹身,带刀进高端写字楼,保安阻拦直接拿刀子顶住保安说再废话弄死你。

后来我把这个火和平的熄了,问带头的那个大哥,我说这可是 XX 啊,你这么搞真不怕进去?

我当时也是半开玩笑说的,毕竟我也怕暴起伤人。

大哥说,烂命一条,怕什么?

对,烂命一条,人一旦对自己有了这个自我认知,是什么事都不怕的。

你跟他讲道理,他还能用所谓 “民不惧死,奈何以死惧之” 的歪理回怼你。

因此,我作为一个升斗小民,只能提出问题,那就是:

如何提升人们的幸福感,让少数人珍惜生命,降低极端事件发生的概率?

我的智慧不够,思考良久,并无善解。

且期待有大觉者点拨则个吧!

小生顿首。

知乎用户 本道颇有些感慨​ 发表

一个月三四千块钱还能活下去的前提条件是单位包住。

如果不是这么多活不下去的人跳楼或者对着更弱者挥刀,核动力榨汁机会功率更足。

司机虽然杀了二十多个人,但是长远来看他会导致提高全国公交司机的待遇,避免更多血案。

知乎用户 申鹏​ 发表

我不知道为什么大家都在长篇大论讨论这个司机对拆迁不满的事情?不就是个变态杀人犯么?扯什么 “不患寡而患不均”?

这一车人,都是普通人民群众,无冤无仇,没有谁欠了他拆迁款,没有谁占了他便宜,他凭什么杀死一车人?

凶手就是凶手,人渣就是人渣,恐怖分子就是恐怖分子,还需要什么理由吗?对社会不满?觉得世道不公?你就可以拉着一车无辜的人去死?还有人吹什么 “加速”?我祝你全家天天被这样 “加速”。

国家对不起他吗?社会对不起他吗?公房是他的吗?他难道不是享受了几十年政策红利吗?还有脸报复社会?哪位工作人员做的不好了,对不起他了,他应该直接指向这个人,而不是指向整个社会,指向无辜的路人。

冤有头债有主,你不想活了,就拿他人的命来陪葬?你和那些跑到幼儿园、小学中大砍大杀的变态有什么区别?这种人还需要问什么缘由?

裹挟无辜者跟他一起自杀的,只有一种人,日本法西斯,军国主义人渣。他们无论活在什么时代,都会觉得不满;无聊活在什么社会,都会觉得社会亏欠了他们。

恕我直言,诸位在这儿好整以暇研究他的心理、他的委屈、他的情绪,都不会让这类人消失,更不会让这类人满意,他们只会考虑自己的欲望和情绪,你抱薪救火,是救不了火的。

精神病要治、变态要要治、心理疾病要吃药。这天下要做的事情多的数不过来,还有那么多贫困人口需要帮助,社会资源不可能用来给每一个欲求不满的变态做心理按摩。

我们是要公平,但公平是要把利益从强者那里抢过来再分配,而不是拉着无辜的弱者陪葬,这是反人类。

他只是个卑鄙、无耻、冷血的懦夫。

知乎用户 不学无术的读书人​ 发表

法律,道德,谴责都只能约束能吃饱穿暖的人的

对于觉得自己活不下去的人… 一切都没有意义

一个两个这样的人没有关系,但如果多了,问题就大了…

知乎用户 初晓璐走天下​ 发表

这事所暴露的深层次的问题:地方政府、企业与百姓三者的博弈中,获利最大、风险承受能力最强的是地方政府,获利最不直接、风险承受能力最弱的是百姓,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要地方政府负更多、更大责任的最主要原因。

事件的大致情况就是贵州安顺 52 岁的公交车司机张某钢前几年与老婆离婚,又遇上自管公房被强拆,从而产生厌世情绪,最终为报复社会将满载乘客的公交车蓄意开入湖中,导致 21 人死亡、15 人受伤的惨剧。

自管公房强拆的问题已经有很多专家在讨论了,初哥就不在这里多掺和一脚。

但我注意到了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就是大量的辩论集中在这位司机可怜不可怜、自管公房被强拆究竟能不能作为此事件的原罪。

很多朋友认为自管公房被强拆导致了张某钢报复社会的行为,所以是张某钢行为的原罪,从而把一切后续所发生的事都归罪到了强拆上。

而同时又有很多朋友认为张某钢的行为是完全自私的,自管公房被强拆并不能作为报复社会的主要原因,最主要原因还是张某钢自私自利并且异常残忍的性格使然。

于是支持这两派观点的朋友在网上你来我往吵得不亦乐乎。但是在初哥看来,这些没啥可吵的,因为这些都是表象。

不管是自管公房被强拆、还是生活的不幸、还是张某钢自身性格的缺陷,都是构成悲剧的一块块拼图。它们之间并不存在对立的关系,所以并不能被彼此的存在所否定。

如果过分地追求究竟是怎样的表象导致了张某钢残忍的报复社会的行为,那就会模糊整个事件的焦点。

我们能够因为自管公房被强拆,就否定张某钢的极端性格和残忍手段了么?

我们能够因为张某钢生活的不幸,就不顾自管公房被强拆对张某钢情绪的推波助澜了么?

我们能够因为张某钢自私自利的性格,就否定张某钢自管公房被强拆所带来的不幸了么?

这三件事可以说是互为独立、也是有内在联系的。

这就是初哥想说明的第一个问题:很多人考虑问题往往不能把握重点、或者被一叶障目的原因,就是不能把一件事情的利益关系拆开来看。

自管公房被强拆,主要是地方政府的工作问题。如果是违法强拆,那么希望地方政府能够强力地处理所有责任人;如果是依法强拆,那么在补助方面的工作肯定还有改进之处。

40 平米 7 万多的赔偿,对于没有产权的自管公房来说初哥不能判断是什么水平。安顺房屋均价初哥查了在 4640 元 / 平米,7 万多大概刚够付个首付。对于一个 52 岁的公交司机来说,想贷款买房基本是没希望了。情绪上的波澜肯定是悲剧发生的重要原因。

但我们也应该注意到,生活比张某钢惨的人多的是。如果都像张某钢这样因为自己的凄惨生活而报复社会,那么整个社会必将陷入腥风血雨之中。相反的我们能看到很多人在逆境中挣扎求生、甚至打了漂亮的翻身仗,而并没有向张某钢一样走向极端。

那么这又牵扯出第二个问题,就是社会关怀与社会救助体制的问题。张某钢的自管公房被强拆确实是他本人的悲剧,这时会不会有更多的社会力量对张某钢进行精神上的关怀?张某钢的拆迁补偿是不是合理?这些也都是我们需要关注的。

所以公交车坠湖的悲剧事件引出来的三个表象问题

  1. 自管公房被强拆是不是违法的。

  2. 如果不是违法的,那么拆迁补助是否合理。

  3. 社会关怀和救助问题。

我们所应该关注的是这三个方面所代表的根源问题,而不是关于张某钢事件 “原罪” 的争吵。

这三个方面,其实代表了三方的利益:

  1. 自管公房强拆与拆迁补偿:地方和单位的利益。

  2. 社会关怀和救助:人民群众的利益。

但是这三方利益就一定是对立的么?并不是。

官员通过拆迁、重新规划、经济发展获得了政绩,能够有助于自己的升迁。

城市通过拆迁、重新规划而获得了经济发展,长远看来对市民的利益也是一个提升。因为市民获得了更好的居住、营商环境,潜在地能获得生活和经济上的收益。

最后,自住公房所属单位有可能获得一部分土地出让的收益,这部分收益可能盘活濒死企业、或者增加投资发展企业,最终受益的可能是企业职工。

所以我们看到房改项目有很明显的利益传导效应,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地方政府推进房改项目的动机。

当然,这些只是理想状况。把一手好牌打得稀烂的地方政府也有大把。

在好牌打得稀烂的情况下,我们可以观察到的受损方,人民群众无疑是损失最大的。个体的风险承受能力无疑是最弱的、受到的冲击也是最大的。

企业受到的冲击是其次,而推动项目的官员受到的冲击最小,甚至拍拍屁股就能去其它地方上任、不负任何责任的也大有人在。

这也是为什么地方政府在发展中,必须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的原因,因为人民群众的风险抵抗能力是三者中最弱的。

但我们依然看到有不少的地方政府并不是这么想,做事方式简单粗暴,有可能愿景是好的,但光有好的愿景、没有合理的手段,没有任何用处,最终受伤的还是人民群众。

作为人民群众一方为自己利益考虑无可厚非,因为作为弱势群体,自己的生存和生活无疑是放在第一位,他们没有任何义务、也更没有任何责任为宏大的愿景去考虑。

我们只能说在国泰民安、社会实现全面小康的情况下,如果人民群众能为更为宏大愿景所考虑,是国家的福气,但我们不能强加任何责任和义务给最弱势的群体。

作为强势、抗冲击能力强的一方,政府和企业应该把这些为实现更为宏大愿景所考虑的义务和责任扛在自己的肩上。

这就是初哥觉得公交车坠湖悲剧的本质,张某钢、自管公房的企业、地方政府都是博弈链条中的一部分,而博弈链上的三者并不是平等的。政府和企业需要承担更大的责任。

这个道理很简单。任何一个城市的改造项目,不论从获利程度、速度,还是从风险承受能力看,排序都是:

地方政府官员 > 企业管理者 > 人民群众

人民群众获取的利益最不直接,却承受了最大的风险;地方政府官员获得了最直接的利益,却承受了最小的风险。

本质上这是不公平的,但这种不公平却很难改变。

不论是东亚倾向于干预经济的大政府模式,还是欧美倾向于自由市场的小政府模式,都很难改变这种态势。

对于大政府模式来说,地方的发展往往由地方政府把控;对于小政府模式来说,地方发展往往由资本把控。

而人民群众无论在大政府模式、还是在小政府模式中,都是最弱势的一方。

那么对于人民群众来说,怎么保护他们的利益?

初哥认为,只有从利益博弈规则、以及从法治上合理的设计和执行,以保护最弱势的群体为目标,才能够有效的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近年来我们可以看到很多法治上的设计已经日趋完善,但说一句不好听的话,有法不依,那法律也没任何鸟用。

法治法治,就是又要有法,又要有治。前者是合理制度,后者是公平执行,缺一不可。

所以再回到公交车坠湖的悲剧上来,对于强拆的问责是必须的,这是悲剧的导火索。但对强拆问责的同时,我们也必须要注意到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和关怀。

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不应当仅仅是事后补救,更应该做的是事前预防。

官员和企业做出决策时,应当考虑到人民群众获得的利益是最不直接、风险承受能力也是最差的,只有充分地认识到这点,才有可能真正地从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而不是虚幻地只考虑到远期的愿景。

因为人民群众是活在当下的,不能把责任和义务强加在他们身上。

如果希望人民群众能发挥更大的作用,那么应当提供更好的教育,从而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广阔的视野、更逻辑化的思维模式,从而让他们认识到宏伟愿景的必要性。在宏伟愿景的计划与具体实现中,我们并不能强求他们承担责任和义务,对人民群众来说,唯一的底线就是法律。

而对于地方政府和企业来说,作为强势的一方,不仅要在法律、更要在道德上承担更多、更大的责任和义务。

当然,我们并不能因为地方政府和企业需要承担更多、更大的责任和义务,就能说张某钢的极端作为就完全是地方政府和企业所导致的。

张某钢自身的极端性格需要对事件本身担负很大的责任,在社会中总会存在张某钢这样的定时炸弹。我们只能通过各种机制去预防、去排除,但不能做到 100% 的排除。

在未来肯定还会出现类似的事件,也会有更多无辜的人民群众成为极端行为的陪葬。我们不能把所有的问题都怪罪到地方政府和企业的头上。

但是从宏伟的愿景和目标实现的角度,我们必然要求地方政府和企业做更多的事、负更多和更大的责任。

同时我们看问题也应当更加透彻,政府、企业和个人在具体事件中的责任我们应当赏罚分明

请注意,初哥说的是在宏伟愿景的实现中,人民群众是不需要担负责任和义务的;而在具体事件中,作为个体是要有相应责任的。

如果地方政府、企业和个人能够把这点分清楚弄明白,那么将有助于减少我们的社会矛盾。

而社会矛盾扩大、阶层分裂,正是目前众多国家矛盾扩大的根源。新冠疫情引爆了很多国家的社会矛盾,但是从中国的反应来看,我们绝对有自豪、自信的资本。

当然,自豪和自信不代表我们没有问题,我们还需要在很多细节上做出改进,进一步弥合社会矛盾,而不是像欧美国家那样使矛盾扩大化。

从弥合矛盾这点上看来,我们做的还算是不错的。所以我们也不能妄自菲薄,毕竟现在全球经济重启的最大希望,还是聚焦在中国身上。

美国和欧洲的经济发动机已经因为疫情的影响而熄火了,强行重启的美国疫情已经窜上了一个新的高峰,国内的矛盾也因特朗普的政策而迅速扩大。

所以从国际视角上看来,中国目前做的还算是不错的,大方向正确,小问题不少,下一步需要做的就是继续保持大的稳定方向不变,逐步恢复经济动能;在小问题上做到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优先,依法办事的同时要给予人民群众更多的关怀。

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才是我们最根本的发展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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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我爸就是公交车司机,我觉得我有资格来说一下这个问题。

看了大家的各个角度的分析,我认为每个人现阶段都是理智的。不管从那个角度来讲,我们的伤害始终是我们自己。

公交车司机,滚动发班,第一班车司机 6 点过必须起床,发车,走到中间的时候就会上很多客了。然后后面几班的司机,会晚一点上班,所以还好,但是也晚不到哪里去。7 点过就已经出发了。在东莞这样发达的城市,公共交通也必须跟得上速度,所以,公交车公司会把压力给到司机,而司机,除了吃饭的时间,可以在终点站停下来吃一下,基本是无休。

完完全全的工具人,可是对于这个平均年龄可能在 40 多岁的群体来说,无所谓,他们随便抗。都是经过社会毒打的人,他们承受力比我们强太多。(我看到的爸他们公交公司的其他司机大概都是中年大叔,没见过 30 以下的)

据我所知,他们没有五险一金。当然也没啥人关注这个群体。在广东这样的地方。平均工资 5-6K。

晚上下班也是跟着发车时间来定的,最晚的时候,已经 10 点了。回来洗漱一番,就准备睡觉,第二天继续。

他们的心理情绪,没人知道。乘客对他们更是无感,毕竟你给钱坐车天经地义。但是最丧的是,有人会因为投币问题,刷卡问题,车的时间问题,与司机来回掰扯,上头的就是拳打脚踢,不上头的就是 口头警告,还有一些无缘无故的东西,就是看你不爽给你 2 下,骂你 2 句。据我所知,他们没有心理辅导,进公司也没有心理考核,有什么问题自己解决,别耽误公司挣钱就行。

当然了,也会有很多很好的乘客。广东年过了,我爸回去开车,大爷大妈会给他发红包,虽然不多,但是这是一种肯定和尊重,还在过节都来上班了。

司机每天遇到的人,遇到的事,太多了。他们全靠自己消化。

保障?社会福利?没有。想都别想。人最多的时候,一车四五十个人,整整一车的生命交给他,为什么要那么恨呢。我亲眼见过因为下车位置没停好,有乘客破口大骂的。这你能信????

我们自己坐公交,也遇到过,司机超车小客车,不让路,霸道开车的新闻,该批评。

可能有很多行业都被忽略了,某些群体也被忽略,大家都是透明人。不知道谁是存在的,存在的可能都在电视里,新闻上,宣传栏里。

我希望,掌握大多数人生命的人,能得到尊重,在这些行业,他们如果出问题,悲哀的是全社会,需要被重视到。

仅此,其他的,法律来定。

知乎用户 泱央 发表

房子是工厂的,貌似他没有产权,实际情况没到自家房子被强拆那么恶劣,也不到命运不公,被人破坏的程度。

更多的我觉得是一时情绪,加上酒精作用,而且在发生之前他还在跟女朋友说这件事,情绪不断放大,最后直接下手了。

但情绪不是你杀人的理由。

车上的那 20 多个无辜枉死的人跟你的遭遇也没有任何关系

再说的直接一点,在贵州安顺那种找地方你自己租个房子,也不过是多几百块钱的事,远不是什么家破人亡之类的,一个公交车司机几千块的工资,因为要自己租房杀了一车人?

我当然知道几百块钱对穷人来说也不少,但因为这个杀了一车人?

怎么说呢,我们常常会碰到那些人,排着队,被插队,坐车看电影被人占位子,你说按规则来,他直接破口大骂,甚至要跟你干架。

你跟他讲道理是讲不通的。

而且这些人大多一无所有,价值低下,我不想说社会底层这个词,但确实就是这些人。

做着没有上升空间的工作,拿着不高的工资,生活没有什么明显的希望,习惯了直接宣泄情绪,好像整个世界都对不起他一样。

注意,我说的不是那些被迫害的人,就算在这件事上,就这个司机目前的遭遇来看,也远算不上迫害。

我说的,是那些喜欢宣泄情绪不顾后果的人。

世界对不对得起他我不知道,但他绝对对不起这个世界,起码对不起那些学生。

知乎用户 杏林寻缘 发表

其实看到视频之后,大家心里其实都明白了,就是没几个人敢说。少数说出来的,也是被人一阵怼。毕竟有之前武汉公交司机反转再反转的先例。现在官方通报出来了,网友才得以说出自己的想法。

上次公交入水案之后,我所见到的公交车上都贴满了扰乱司机驾驶可入刑的标语。以后可能应聘司机都要三代政审,定期心理测评辅导了。

知乎用户 李森科博士 发表

这个故事的脉络很清晰了。

一个司机的冲动,造成了几十个家庭的悲剧。我们谴责司机的冲动,但也应该预防更多这种悲剧的诞生。

没人喜欢被别人随意剥夺生命,但我们也不可能给每个司机都配上监工。唯一的预防手段只有更多的关心每个人。

毕竟我们总不能把司机拉出来鞭尸。

如果多一个人看出绝望,伸出手拉上一把,结局都会截然不同。

我从描述中看到一个很有意思的细节,那就是司机曾经是一位工人。

2020 年,他 52 岁人。

也就是说,司机是 1968 年出生,在此之后西秀区柴油机厂工作。

按照计划经济的特色,他必定是一位光荣而伟大的工人,为国家的繁荣做着自己的奉献,一直到某天春节联欢晚会上。

“我们工人要为国家想,我不下岗谁下岗。”

在这个口号下,中国人迎来大下岗。

如此生活三十年,直到大厦崩塌。

不过他属于命好,有个手艺,最起码有个公家饭吃。

比起同时期的工人来说,他无疑是幸福的。

有个单位的房子尚且能住,家虽破但也是自己的家。

还有自己都妻子和孩子,生活谈不上美好也算是平凡。

但命运是无常,与妻子的矛盾最后终究还是离婚,谁的过错我们不得而知。

居住的单位房子也被拆,补偿金八万块钱,那终究是公家房子而不是他的。

他那天在工作,没有看到回到自己家,现场的人也不许他进入,毕竟太危险了。

绝望的种子在心中发芽。

中午,他买了一瓶白酒,酒后驾车他是不敢,他只是需要借助酒精壮胆罢了。

最后伴随着一跃而下,几十个生命和他一同掉在水里,无声的逝去。

我们惋惜每个年轻的生命,她们最美丽的时候却枯萎了。

我们谴责司机的不义,他的冲动造就了几十个人的悲伤。

但现在我们只能预防这种事的发生,关注这些群体的心理健康。

如果中午发车的时候,有工作人员检测有没有酒驾……

如果他的女友发现他的绝望,带他去做心理咨询……

如果关注司机的心理健康能够落实到位,公司提前发现……

可惜,这一切都是如果。

在已经发生的故事之后,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防止这种事的发生。

愿死者安息,生者奋发。

知乎用户 流云飞袖​ 发表

深层次是什么问题?

第一,繁荣的城市化运动导致的房价脱离底层人民,有此而来的阶级分化及严重的贫富悬殊。

第二,我们没有信仰,除了金钱,我们的精神世界里没有任何可以敬畏的东西,包括生命。

根本不是知乎里吃喝玩乐不愁后浪们的想象。

这种公房按照政策可以住到死,现在被拆迁了,申请公租房又被拒绝。从有产变无产,失落是巨大的!

50 多岁的人,可能也就这 7 万多的拆迁补偿是他所有的财产,离婚、独子已大不在身边,无产无亲人,精神世界崩塌。

人陷入绝望的同时又做出绝望的事,实际上也就一念之间。

他应该受到严厉谴责,因为他的私念带走了 20 个无辜的人。但是,你痛斥他是没有用的,这是整个社会的悲哀。

因为我们的社会的现状就是要发展,金钱决定一切,就有人富裕,就有人成后浪,就有人去偏执,就有人丧心病狂,就有人去牺牲。

阶级分化的今天决定了我们的人生,以后永远难以跨越,你们也永远无法理解。

我们不仅仅要纪念那 20 个逝去的无辜生命,同样也要记住他,因为现今的中国,他肯定不是最后一个。

知乎用户 例不虚发探花郎​ 发表

虽然最后认定是大家一直感觉的报复社会。但是我希望大家记住一个细节:他女儿去年自杀这件事是编造出来的。

所以不传谣不信谣,不用未经证实的消息去 Judge,耐心等最后官方通报依然是我们每个公民应该保持的基本素质。

知乎用户 夏喵爱吃韭菜 发表

贵州茅台贵,公交司机工资低,这是顶层设计,我等屁民不懂,不说了,抢茅台去了。

争啥争,辩啥辩,这问题又解决不了,除了混赞博认同有什么用处?

有这个闲时间,为啥不去抢今晚的茅台?

知乎用户 欧阳的号 发表

看到某个答案,说他外公说,那还是工人的家吗?那还是工人的工厂吗?

这个题目,好多好多答案,本来不想写什么的。

说真的,看到这司机的结果,眼泪掉下来。

我觉得那人外公那句话说中了某些六七十岁的人的心,曾经那是工人当家做主的,是工人们的厂子。虽然厂长住两室一厅你住一室一厅,差别也仅限于此。

是同一个小区同一个大院,厂长和工人一样骑着自行车上班,甚至没事可以去他家坐坐。如今叫打工了……

我记得我小时候,厂长就和我家同一栋楼,夏天厂长也搬小凳子坐路边喝茶,我在路上跑来跑去,泪目。

知乎大多是 95 后 00 后,大概永远也理解不了那个年代了叭。

这个司机,他并不想死,有谁会想死呢?他第一班车,还打电话,看看 d 能不能给他一个公租房,有没有抛弃他,这是不是他的厂子,他的国,他爱国如父母,他也期望国爱他如子女,然而,我想,他失望了。

他带许多人去死,自然是不对的,结论也说了,他就是报复社会,他大概是想,自己无声无息的去了,就如同一片树叶落进大海,没有任何声息。

可是他不想,他还爱着他的国,他想呐喊,带着许多人的生命告诉别人,他受委屈了,这不公平!

有人拿他的房子和公租房比较,其实是没有什么可比性的,曾经工人是低工资,然后房子等隐形福利,也是工人工作创造的价值,是本该属于他的。

就像你现在工作,老板给你交五险一金,你以为是老板仁慈送给你的吗?不,那也是算工资的时候,把这些算进去了,你值得老板付出的金钱的总和,包括五险一金在内。

那个工人也是,房子也是当时隐含的,是以他的低工资为代价的,如今房价上天的情况,就这么收回他的房子,难道他的国真的不欠他点什么吗?

或许,拆迁的,让他下岗的,接电话不给他房子的,都没有错,到底是谁错了,我也不知道。

最后老人家的一段话

仗我们是不怕打的,帝国主义要想和平演变我们这一代人也难; 可下一代再下一代就不好讲了。中国人讲君子之泽,五世而斩。英国人说爵位不传三代。到我们的第三代第四代人身上,情形又会是什么样子啊?我不想那一天,在中国的大地上再出现人剥削人的现象,再出现资本家,企业主,雇工,妓女和吸食鸦片烟;如果那样,许多烈士的血就白流了。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我查了下,安顺 7 月二手房均价 5200,72000 够买 13 平米,二手房 50w 左右首付起码 15w。

工人身份就值一套老公房的租房权,棚改补偿还不够二手房首付一半,只够买个小卧室,公租房还申请不到。

无牵无挂,如果不是报复而亡、不上头条,其实这片土地的未来和他本人好像也没什么关系。

这样的人我们每天会擦肩而过多少呢?

切蛋糕的刀法太精准也会切到手的,但在疼到自己身上之前,恐怕还是想给自己再多切一点。

有恒产者有恒心,以后招聘是不是要先看看有没有恒产?

司机可恶,该下地狱,但骂完了骂爽了以后,再口头关心一下敏感岗位的心理健康,能阻止下一个吗?道德谴责除了发泄情绪,对于司机这种人,有实际劝阻能力吗?

以后怎么办才是重点!没有石头摸了,该怎么过河?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这个发展的欠账,该你我这样的普罗大众来还吗?

但愿他那通政务热线的接线员不是临时工。

就算是 20 多年前欠账的余波吧,让 00 后们也感受下当年的状况,前事不忘,后事之师。

为陪葬的 20 多人默哀吧,大家都是发展的代价。

知乎用户 注册香港公司 Lisa​ 发表

公交司机,平时经常被人忽略,偶尔有个露面,也大都集中在被抢方向盘、网红脸、及时停车救下全车之类能搏眼球的话题上,甚至在很多新闻上,都属于弱势一方。绝大部分公交司机,都在同一条线路上往来奔波,领取者低廉的工资,承受着严苛的考核指标。几乎没有人想到,如此与人无害的公交司机,会带着一车人直冲湖面。

但反过来想,公交司机也是人,也会经历与我们一样的喜怒哀乐,而公交司机作为社会生活中最普通的一员,与我们这样的普通人,又有多少区别?至于蓄意报复社会,我总觉得这词有些问题,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一个人才会体现出反社会,甚至报复社会的行为?是不是存在向上反映问题通道被阻的问题,这个绝对是值得深究的问题。

记得之前有个新闻,一个飞机驾驶员就因为心理问题,带着飞机直接撞山,导致数百人的伤亡。航空公司的心理咨询师虽然已经发现问题,也发出禁飞令,却没能及时阻止这个灾难。不知大家注意到没有,现在中国大部分公交线路都已经私有化,而中国企业对于员工的使用程度,一直都很高(996 甚至 007,并不只存在大型企业中)。对员工的其他福利,大部分只是做做样子。至于心理健康的建设,更是少之又少。当一个人心里压抑过久,又没有发泄渠道,必然出现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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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公交司机驾车坠湖,带来的远不止生命逝去的痛苦,愿心理健康进入大众视野,也希望不再出现这样的悲剧。

知乎用户 wensan 发表

我们来做一个思想实验

假设这个问题的答题者都在这个司机开的公交车上,这个司机广播告诉答题者们他的困境,以及决定一分钟后开车坠水库。

我们试想一下,所有的答题者会跟司机说:

“卧槽你这个人渣恐怖分子公租房是你的么你凭啥报复社会赶紧找地方自绝于人民算了”

还是会说:

“大哥好商量这事儿确实对你不公平我们想想办法解决问题别冲动不值得社会问题我们可以解决”

我觉得这个答案太显而易见了吧。

那为什么这个问题下答题者的选择似乎完全相反呢,因为答题者觉得自己不在那辆车上嘛,觉得自己安全嘛,觉得这种疯子自己肯定遇不到嘛,即使下次再出现这样的疯子也害不到自己的头上嘛。

但是很遗憾啊各位,在下次出现这样的疯子之前,我们每个人都在那辆公交车上啊。

知乎用户 林夕邦邦​ 发表

我记得两会期间,两高说 “一定不能按闹分配”,要还社会一个公平正义。

现在,有人闹得大了,你们发现真有人要钱不要命,真敢拉着人一起死,你们就怕了,开始你看他也不容易,不然政府也给点钱就是了。

什么叫小资产阶级的懦弱啊,活灵活现。

我记得总理刚说了,中国有六亿人,月均 1000 元吧。这个公交车司机好歹拿了翻倍的工资。

那六亿人你们打算怎么办?也每人发点钱?还是反正他们也闹不起来,假装没看到?

那些今年还没脱贫的人怎么办?那些刚刚脱贫面临返贫风险的人怎么办?

一个害死了 20 多条性命的人,有人在这谈 “天下为公”,美国政府有一万件错事,但是有一点做的没错 “永远不要和恐怖分子谈判”。面对坏人,面对反社会的人,没的谈,没有空间,没有妥协。法律不是用来讨价还价的,尤其是刑法。

如果觉得受了委屈就可以拉别人下水,为了防止这样的事情,就要给某些人优待,这样的社会难道不恐怖吗?公然鼓励劣币驱逐良币。早晚大家一起完蛋。

知乎用户 张莞尔 发表

今天又得知了一些新情况,看完更觉得这根本不是一个弱势群体被欺压报复社会的故事。

而是一个中产阶级贪心不足蛇吞象的故事。

他的公房按政策只能自住不能出租,但他租出去多年,非法获利不少钱,最后还补偿他七万二,多年来出租所得,和补偿金,再买一个新房绰绰有余。这种人在底层看来,就是 “开豪车住公租房” 那类人,是关系户,这算哪门子底层?

他工资五千多,超过当地平均工资,当地租房一年不过几千块,可以说两个月工资就可以无忧无虑的租大房子一年,这又算哪门子底层?

再说负担,他根本没额外负担。

当年的下岗工人,是真的凄惨,没房,连工资也没有,自谋生路,比农民都不如,农民还有地呢,还能饿不死呢,下岗工人饿死的真不少,只是不敢 baodao,但他们直到饿死也没有去讨伐无辜。

所以请别再编撰什么凄惨故事,或者把当年的悲剧安排在他身上了,他没啥好悲惨的。

那些失去生命,甚至在魂断高考的孩子们,谁又为他们安排一个凄惨故事?!

千刀万剐死不足惜!呸!

原答案:

第一,这是单位分配的公房,产权不是他的。

第二,他没有住在这个房里,不存在拆了没地方住的问题,他这套房本来就是拿来出租的。

第三,40 平老破小,非重点区域,政府赔了 7 万(产权不是他的,再重申一次)

第四,说他心里以为那是自己的房子的,其他司机没有异议,而且也买了其他房子,都是一样工作的人,他不是工作一两年,是工作了那么多年,那边房价可不是北上广。

第五,如果这样的事应该杜绝,请问怎么杜绝?给买不起房的一人发一套?那全家举债咬牙还贷的算不算买不起房?给他们供着,一定要社会地位比别人高,那我们辛苦读个几把书?我们努力工作个毛!我们小心维持身体健康个屁?!我们就混吃等死,等国家解决就行了嘛,不解决我就杀人嘛!

第六,我也想解决问题,我就问那些说司机可怜的,怎么解决!甭废话!怎么解决?!!打土豪,分田地?

知乎用户 旧日雨宴 发表

按照美国发生类似事件知乎 er 上升到种族主义、美国历史遗留问题、政府问题的态度,这个案子很显然存在着国家拆迁、公租房处置等历史性问题值得去讨论,但是每当有人试图分析的时候,总有无数人跳出来说:“犯罪就是罪大恶极,为司机找理由就是圣母洗地。”

Excuse me????

为什么美国警察杀个人,你们可以这么熟练地长篇大论解释问题的来龙去脉,从美国历史到社会风气,而到了国内脑子突然就生锈了,变成了一味地谴责罪犯,稍微分析一下问题都做不到?

这个现象让我产生了一种担忧,好像知乎上的这些人对美国的事情头头是道,仿佛自己就是美国人,任何事情都能说上个道理,而对于国内的事件却总是呈现出双目失明、大脑缺氧的奇特现象。

我们需要警惕起来,警惕自己,警惕他人,避免自己被这种风气所感染,变成不会思考的跟风者。

知乎用户 圣范锦意​ 发表

很多人都在把问题指向自管公房,我觉得,自管供房只是一个诱因,而这个女友可能才是主因。

可能你会觉得我阴谋论,但是,我说一下我的理由。

第一,按照文中所说,这套房子也只不过七万多块钱,而且司机已经五十多岁了,儿子都已经二十五岁了。按理说,这是一个失败的男人,可失败的男人却还能有女友。虽然我知道,有女友很正常,但是,五十二岁了,不是二十五岁,想问题不应该如此极端了。房子不属于自己,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了,和女友交流完了,就自杀了,这个太蹊跷了。

第二,司机的婚姻是失败的,但是五十二岁了,女友和他在一起图什么?如果是真爱,司机没有自杀的必要。如果不是真爱,为了生活,为了房子,女友和司机说话的时候,会不会受刺激?

第三,如果第一场婚姻让司机倍感煎熬,那五十二岁有女友,应该珍惜。如果第一场婚姻没有那么痛苦,看在孩子的份上,也不应该为了一套早就知道拿不到房子而自杀。

所以,我在想,会不会是司机还想有个安稳的家,无论是为了女友离婚,还是因为这个女友离婚前期要离婚,亦或者是别的原因离婚。反正,司机想和这个女友,一起有一个自己的家,或者有些费用。但是,最后,破灭了。所以,想想也没意思,就做出了如此极端的事情。

我真的不相信,是房子的问题。

但是,女人是可以让男人做到的。尤其是想重新开始,但是又不能重新开始。想回头又回不去的时候。确实很容易就走进极端了。想想孩子也大了,一辈子憋屈。被房子的事情一催,心里一横,就做出伤天害理的事情。

这种假设说的通,纯粹为房子的假设说不通。

报复社会的人,理由多种多样,但是绝大多数人,都是万念俱灰的时候才去报复。如果女友有地方住,住在女友那边即可。说明可能本来是想和女友一起住在老房子里面,但是最后老房子要被拆了,新房子也没着落。一个人也不想带着女友租房子,活的失败,又不想被前妻和孩子嘲笑。想到这里,自杀也就可以理解了。

但是,我只说我理解了自杀,但是我一辈子不理解自杀还要带着一群人一起死的。

我同情那个想重新开始但是又不能,回又回不去的司机。

但是,我唾弃那个带着几十个人一起死的恶司机。

当他动了带一车人一起死的念头,那个可怜的男人就已经不存在了。

从头到尾只有可憎。

这个世界,最恶心的事情,就是很多人会把可怜,活成可憎。

欢迎关注圣范锦意,一个对生活有独特洞察力的人。

同名公众号:圣范锦意,每日更新更多精彩问题。

知乎用户 安随波 发表

在网上搜了一下安顺的房价:

安顺市区的房价是 4600,西秀区最新的小区是 5900 / 平方米,看起来似乎很高……

但是考虑到房屋为公租房,司机本人本来就是租住亲戚房屋这两点,这个房子也不是他的,要赔他套房子并不合适,于是我查了一下安顺租房的价格,于是发现了以下可比单位:

52 平方米,市区,面积比他的老房还大 20%,租金是 900 元每月,按照面积折算一下,他找一个与原来面积相当条件更佳的房屋,年租金大概是 9000 / 年。

(这还没有考虑实际租住的是亲戚房屋这一点)

对于一个租住的老屋,给【租户】的赔偿是 8 年租金的水平,即使没有任何赔偿,他的房屋花费占收入比例也不会超过 1/3,我无法评价这一补偿标准是否合理,但是,根据上述数据,有一点是显然的——

这个司机距离被 “逼得活不下去”,还早得很呢……

如果这样的状况就足以作为成为恐怖分子的理由,那我们的恐怖分子率恐怕将超越伊拉克了。

这不是一起 “社会的悲剧”,而就是一个愤世嫉俗者面对不利环境时摇身一变成为恶魔的恐怖袭击事件。

知乎用户 张一片​​ 发表

这种事情能报道出来,其实是一种进步。

第一,证明我们更透明。

第二,证明官方更自信。

第三,证明群众更自信。

让恶性事件在阳光下讨论,有助于各方反思,进步。

当然,我只是从进步这个角度聊一下,绝无丧事当喜事办的意思。

其他角度大家都聊完了,我不再赘述。

知乎用户 欧阳畅​ 发表

对生活的不满不应该发泄到无辜的人身上。

退一万步讲,就算你遭遇了不公。你也要去找可以解决问题的人。

当然另外一个方面来说,社会的戾气如果积攒到了一定程度,恐怕这样的事情并并不会成为个例。

活着,是很难的。但别人也很难。

知乎用户 灭度者 发表

“因拆迁不满” 不对,应该说:因申请不到公租房且单位住房被拆不满。

“生活不如意” 不对,这不能成为理由,而且你怎么知道司机是因为生活不如意自杀呢,按这个逻辑乞丐的生活是不是最不如意。

“报复社会” 不对,蓄意自杀成立。

自杀式炸弹袭击者能不能定性为蓄意报复社会,我觉得不能,自杀式炸弹袭击者应定性为恐怖分子,他们针对某个组织或 ZF,恐怖分子是自己自杀家人拿钱然后还会被族人封为 “烈士”。

反社会人格障碍者,首要条件是,罪犯在犯罪过程中保证自己不能死,且能连续作案。其次是,这类人情绪高涨攻击性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无羞愧感,做事无谋略,与人格格不入。以上几条对比司机均不符合。

那凭什么 “自杀要拉一车人陪葬”,没错,就是陪葬而已,想死的轰动一点,古代国君想让自己死的轰动点拉一堆人陪葬,某些人想让自己死的轰动些也拉一些人陪葬。

那他为什么自杀:我觉得首要原因是,对 ** 不信任,觉得未来没有希望。涂尔干认为,自杀并不是一种简单的个人行为,而是对正在解体的社会的反应。由于社会的动乱和衰退造成了社会、文化的不稳定状态,破坏了对个体非常重要的社会支持和交往。因而就削弱了生存的能力、信心和意志。导致自杀。

是什么导致了他对生存失去了信心?才是我们应该深思的。

知乎用户 cin Gou 发表

知乎用户 雾霾天 发表

法律道德是管不住想死的人的。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你们真的没有经历过这种绝望,我觉得我经历过。

10 多年前,村支书合同恶霸以修路名义强拆我家房子,我爸我妈就村支书理论,因为修房子打地基的时候,特意请村支书看过,害怕影响道路,接着村支书绝口否认,要求给出他说的白纸黑字证据。

我爸找警察来,警察说,你们这事不归我管,接着就和村支书有说有笑的在旁边聊天。

我爸又找乡干部伸冤,乡干部就开始怼我爸,修路是为了致富,难道你们不懂吗?然后和村支书有说有笑的视察马路,哈哈哈哈,笑死我了

后来我妈差点给跪下了,求手下留情,那个村支书笑呵呵的,一副和蔼可亲的模样在旁边指点怎么拆房子,当时说,如果我爸敢阻拦,那就让我爸以后就在医院躺着吧……

地址:大云南省大昭通市大镇雄县大泼机镇大亨地乡大老包寨村邹家院社,以上的大,表示伟大,没错,表示官员的伟大。

十多年前了,当时的村支书姓龙,我只记得谐音(龙杨松),据说被查,走走形式,然后该干嘛干嘛,当官的当官,升职的升职。

知乎用户 木木的星星 发表

本来就是人家的房子,只是给你住而已,而且也根据规定有所赔偿(据传这种房子以前是属于个人的,详解见评论区)

个人认为处理并无不合理之处

生活受挫,拿不到自己想要的赔偿,就觉得社会上的其他人都对你有所亏欠,要报复所有人

这种人只会感到社会对他不公平,可伶又可恨

什么是公平?就活该人家比你聪明、出身比你好、还比你努力,还得要跟你一样的收入吗?

我们这个社会一直在提倡成功教育,都是想如何发财,如何成为富人,如何变成优秀的人。自从互联网普及之后,这样的浮躁风气更是遍地开花

却没有人教育如何面对失败,让人面对困境、面对挫折,如何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没有人教育,当一个人处处受到社会的打击,不公平的时候,应该怎样从失败当中走出来,如何避免打击报复社会

不良社会风气,最后却需要大家一起承担恶果。所以,我们有必要去进行正确的面对失败的教育,让人懂得如何面对挫折

最后,建议公共运输交通、餐饮等行业注意自己员工的心理健康,一旦产生报复社会的心理,后果不堪设想


评论区有提到承租房为单位默认分给他的,后面因拆迁预算不足,就搞成承租这类

不过从现在的资料来看,这种自管公房是指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自行经营的国有或者集体所有的房产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硬钢对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可能就是以上的赔偿款太少产生问题,具体不在此处讨论

但你不满,可以有别的途径维权,而不是不满就可以报复社会

要是不满就可以拉着别人同归于尽,这个社会是可怕的!

知乎用户 山雨欲来 发表

有些人一直在说司机不对,痛骂司机。是你知道司机做的不对,我也知道他做的不对,他自己就不知道了?人家只是不在乎了,你在这强调公序良俗,但当一个人抛弃了这些,你的强调还有什么用呢?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vOGQDF 发表

无论这个司机在现实世界中遭受了多样的压力,承受了怎样的痛苦,这都不是他报复社会的理由,再怎么痛苦也不能拿别人的生命去宣泄,都不是杀死 21 个人的理由,他就是一个赤裸裸的杀人凶手,不值得任何同情。 ​

死亡人数 21 人,数字背后是一条条鲜活的人命,这其中还有很多参加高考的孩子,他们寒窗苦读 10 余年,承受的压力可能并不比司机少,他们本来可以在结束高考之后考上一个好的大学,他们炫彩斑斓的人生才刚刚开始。

可他们甚至没来得及好好休息,这些孩子就这么死掉了,只因为司机的 “压力”。这位司机不值得同情,为了套公租房真的不值,万恶的是还拉上无辜的人。不想活拿别人的生命不当事吗?

自己不想活了拉着一车人给你陪葬,太自私了。他自己因为压力活不下去报复社会,不知道有没有想过,自己的行为又会给其他的家庭造成多大的影响,一己之私,毁了多少人,这样的人真的该下地狱!

其实这件事情背后值得我们反思的点也有很多,应该聚焦更多的目光到 “司机” 这个群体身上,在这里没有攻击的意思,应该关注他们的身心健康,毕竟一车的人都会跟司机联系到一起,可以说掌握了乘客的生死大权。

再说点题外话,这位司机报复社会的重要原因好像是因为拆迁问题,这个拆迁问题我们不予以评价,究竟给他的赔偿是否合理不太清楚,官方也会给予合理的回应,但是现在暴力拆迁的事情可不少。

比如我们山东前段时间闹得沸沸扬扬的 “合村并居”,强制将农民赶出原有的土地,普通人根本找不到也不能找到维权的渠道,最后只能乖乖在协议上按上手印。

某些部门可否反省,是否有不公?

希望亡羊补牢,不要再发生类似的悲剧了,付出的代价太痛了,承受不起,愿逝者安息

知乎用户 詹于 发表

时代变了,每一个拒绝变化的人,他们的路会越走越窄,最后可能酿成悲剧。但是,难道要时代停下来单独等你一个人吗?等了你一个,下一个怎么办呢?

这个司机不是一个人,还有很多像他这样的人。包括知乎上还有无数人为他鸣不平不是吗?但是,你们想怎么样呢?因为单位曾经给了别人房子住,所以就应该给他房子住?很好,我是 80 后,我从来没有享受过分房政策,请给我也分一套房子吧。

大家津津乐道改革,总幻想自己是那个推动改革的人,改的是别人,革的是别人。你们有没有想过,其实自己才是那个阻碍改革的顽固派,其实自己才是希望从改革中获利的投机分子,其实自己才是那个希望吸血而不可得的落后分子?改革不是革别人,而是革所有人。

当发工资的时候,我希望执行市场经济政策,多发点工资。当买房时,我希望执行计划经济政策,免费给我分套房。好处都被我占了才叫公平,哪点好处没有占到,那一定是不公平了。如果是这样,还如何改革?

法律也好,制度也罢,都是可能更改的。某些东西,错过了就是错过了,应该想想如何适应,如果你不能适应新时代,就应该承认自己无能了,落后了,想想怎么提高,实在不行,其实安贫乐道一点,也不是就活不下去了。把责任往社会一推,都是别人的错,这算什么事?这种人之所以铤而走险,根本原因就是那种不愿改变,总觉得自己什么亏都不能吃,什么便宜都该占的心态。

如果一个人确实是非常贫困,而且无力脱贫,需要大家帮助,这样的人还好一点,大家也更应该帮助他。但是某些人其实并非穷得活不下去了,他们总是嚷嚷自己穷,其实是一种我穷我有理的落后心态,真正穷的是山区

垃圾知乎每次都给我文章截断一半,懒得重写了。CHAO!

知乎用户 叶孤城​ 发表

官方信息:

张某钢到西秀区柴油机厂(后更名为西秀区酿造机械厂)参加工作时,厂方提供一套自管公房(5 栋 1 楼 11 号)供其居住,其产权属单位所有。据查,张某钢已长期未在此房内居住,由其姐姐将此房转租他人。

  西秀区酿造机械厂棚户区改造项目启动以来,经多方联系,项目指挥部与张某钢先后对接 3 次,其余多次由其姐姐代表其进行商谈,沟通对接顺畅。按照相关程序确定,西秀区酿造机械厂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工作由黄果树大街沿线项目工作组负责。2020 年 6 月 8 日,张某钢与西秀区住建局签订《自管公房搬迁补助协议》,协议补助自建房补助款及附属设施补助、二次装修补助、搬迁及临时安置补助、搬迁及签约奖励等共计 72542.94 元,但其未按规定注销水电户头,未去领取补助款。张某钢还申请了一套公租房,未获得。7 月 7 日上午 8 时 30 分许,张某钢来到他所承租的公房处,看到该公房将被拆除。8 时 38 分,张某钢拨打政务服务热线,对申请公租房未获得且所承租公房被拆除表示不满。

查了一下安顺西秀区的房价:

不知道他的房子多大面积?也不知道他的房子出租出去每月租金多少?

此外,他拨打政务服务热线的通话内容(录音)目前也不得而知。

这些其实都是关键信息,能够帮助判断他的心理变化。

当然,无论如何,这司机该死。


我还有一个感受:

在当前这个社会环境下,极端恐怖主义者的产生可能只需要几个小时,一个认真工作了二十多年的普通人瞬间变身为恶魔,委实是一件可怕的事。这或许给今后的维稳工作带来了莫大的隐患。


找到了他的抖音号:

看上去是个潮男,看他的短视频感觉不出一点死亡的气息。

另外,评论有不少亮点。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1ZBFb8 发表

(注意,本答案下三种情况会被删除留言,第一知乎认为不妥,它来删除;第二,涉及人身攻击,我来删除;第三,设置禁止评论的人,既然你不想和别人讨论,那你的留言也没必要留着。)

很多人都已经说过了的话,我很赞同。

一个好人,哪怕被逼到绝路上,也不会在想死的时候拉着几十个无辜生命陪葬。

一个想不开了,也要拉着几十个无辜路人一起死的,你们会觉得他是一个被逼得走投无路的善良老实人?!

我不知道那些企图为司机的犯罪动机开解的人有多大岁数了,但我今年三十一了,我知道哪怕在我短短三十一年的生命中,我也有过很多次活不下去了的念头,成年人的生活哪有那么顺利,谁不是被生活压得千疮百孔不堪重负。

何况公房被收还不是要命的事情,他还是个公交车司机啊,我敢说这个社会上羡慕公交车司机这个职业的还真不少,哪怕是个失去房子的公交车司机。就像我这个苦逼的乡镇公务员,我也马上就要面临失去房子,我一个一穷二白的 31 岁单身大龄青年,我很明白在这个年纪失去房子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我这辈子,至少四十岁之前吧,应该是很难结婚了。

在我知道这个消息的那个夜晚,我真的想过无数次想从楼上跳下去,我觉得我的世界完了,我觉得我从最偏远的农村一步一步走出来,我不敢犯任何一点错。

杜月笙说的,你们是鲤鱼,修炼了五百年跃过龙门成了龙,而我是泥鳅,修炼五百年才成为鲤鱼,再修炼五百年才跃过龙门成为龙。有朝一日打回原形,你们还是鲤鱼,而我则会变成泥鳅。

所以我这三十年来小心谨慎,不敢出一点错,所以当我知道我要失去这个房子的时候,我觉得我这三十年的小心谨慎全部白费了,我还有几个三十年啊?!所以那晚我真的就看着窗户发呆,想跳下去。

但是我没有跳,我更不会拉着几十个人一起跳,不然我不想活了太简单了,半夜煤气点燃,浇点汽油,没准能拉上几个邻居一起死。

我想说,一个失去房子的公交车司机还是值得很多人羡慕的。就像我,一个失去房子的公务员,哪怕找不到老婆要当老光棍,也是一大群人羡慕的状态了。远没有到活不下去要自杀的时候。

如果真的是这个公交车司机报复社会,那么这个公交车司机就是坏,跟什么拆迁没什么关系,成年人的生活里,不遇到拆迁,也能遇到其他事情,他今天不因为拆迁拉几十个人陪葬,明天他也会因为其他事情拉几十个人陪葬的。

没得洗,也没得理解和同情,就是坏!

(以上言论均建立在确实是公交车司机报复社会之举的前提下,毕竟现在还没有完全实锤,但目前看起来这个可能性是最高的。)

……………… 三更,我爸和公房的故事………………

我爸是供销社的,97 年的时候供销社解体,我们全家在供销社的公房里已经住了将近二十年了,搬出来那一刻我才知道 “哦,原来这房子不是我家的”,甚至在这几间公房里有很多东西是我爸出资建造的,结果还是被赶出来了。

我爸借钱在旁边买了间破瓦房,有多破呢?小雨的时候要把全家的锅碗瓢盆拿出来到处接雨水,大雨的时候一晚上要起来两三次,全家一起把屋里的漏进来的雨扫出去。直到 20 年后,我们几兄妹长大以后,2017 年我们才拆了破瓦房修了楼房。

确实很苦,特别是我爸独自一人带着三个未成年儿女被要求搬出公房的时候,那时候他想报复社会,有一千万种理由,供销社解体时被赶出来的家庭何止十几户上百户。

我家才见过什么叫社会真正的最底层,我认识很多老爸以前的同事都是供销社解体以后被要求搬出公房的,他们生活也过得很苦,供销社解体以后过得好的很少。但是到目前为止,我没有听说任何一家人在报复社会。

而当现在我问我 60 多岁的老爸怎么看这件事情的时候,他只说了一句话:“这是社会发展规律,你挡是挡不住的,供销社已经落后了,该解体,丢掉我们这些包袱,让我们自己找吃的。”

你以为活不下去了?把所有责任都甩给这个社会?而我爸在 40 岁的时候失去了一切,爱人去世,自己失业,失去房子,没有积蓄,还有三个未成年子女,但是他在社会最底层摸爬滚打二十年,在 60 岁的时候靠勤劳双手挣回了当初的一切。

你以为我家是特例?我家只是万千个下岗职工的真实写照。

……………… 二更,杠与答………………

杠:都三十一岁的人了,还在简单的以 “好” 和“坏”来定义人吗?

答:那干脆在汉语中废除 “好人” 和“坏人”这两个字算了!以后你也别说钟南山、李文亮是好人,也别说毒贩是坏人。这不是你自己说的话吗?不能简单的用 “好人”“坏人” 来定义,以后汉语中废除这两个词。

……………………………

杠: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车上的人死于自己平时的冷漠。

答:杀了几十个无故路人的是 “情有可原”,自己坐车公交车去高考“不是无辜的”,这三观我实在无力反驳。我特别同意您的一句话,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当你们在这里不断试图“合理化” 杀人犯的动机,试图证明无辜者是 “死有余辜” 的时候,那么以后犯罪的心理门槛会越来越低,以后你受到侵害的时候,一定要想想当初是谁在不遗余力的试图合理化犯罪动机。

……………………………

杠:不是逼得走投无路,谁会选择杀人?

答:2017 年 4 月 29 日,《陈翔六点半》的女演员刘某在医院探望外婆的时候,在医院门口与叶某发生口角,继而被捅死。按照您的理论,叶某一定是忽然在口角中被刘某逼得走投无路了?

2018 年 8 月 1 日,镇江某便利店,喝过头的张某耍酒疯,大喊大叫、拍桌子,便利店老板大声制止也无济于事。24 岁的任某来便利店换零钱,因看了一素不相识的张某,张某感到自己受到轻视,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捅向任某。任某当场身亡。按照您的理论,一定是任某多看的那一眼一定是把张某逼得走投无路了?

2014 年 7 月 9 日,广东佛山禅城区某出租屋内,一名男子因女邻居叫床声太大,影响自己休息,连砍 54 刀杀死邻居。按照您的理论,一定是女邻居的叫床声音把男子逼得走投无路了?

2005 年淮滨县王某某因与邻居有矛盾,在糖果中下毒,毒害邻居的 9 岁女儿。按照您的理论,一定是邻居把王某某逼得走投无路了?

…………………………

杠:底层人民失去单位提供的公房?走投无路?无家可归?

答:一直以来我遇到的大多数网友们对政府企事业单位的人都有偏见,但唯独这次大家真是宽容,公交车司机都已经被划为 “底层人民” 了。

拥有一份公交车司机的工作但没有房子是走投无路的状态?

至于无家可归。唯独这一条我不反驳您,我还支持您,你看我也是在基层体制内的,您帮我呼吁呼吁单位给我一套可以永远住下去的公房吧!我实在是不想还这 20 年的贷款了。

知乎用户 胖壳 1 发表

首先坚决反对司机这种报复社会伤害无辜的行为


但是,关于拆迁这件事,我还是想好好说道说道。

看到很多人说司机住的本来就是公租房,没有产权,赔了他 7 万就不错了

看来知乎上还是有很多用户十分的年轻,没什么社会阅历,以为 90 年代的公房和现在市政府统一建设的公租房一样,不知道 90 年代工矿企业的公房产权有多复杂。

之前看到一个公务员介绍到老公房的拆迁,其实说的挺好也挺详细的

12 日贵州安顺大巴车坠湖事件通报:系司机因对拆迁不满蓄意报复社会,还有哪些新的信息量?

我就用我家和我身边的事情来举例子。

我父母都是同一家地方国企的员工,大概在 90 年代初的时候,我们厂效益还可以,兼并了另一家经营不善的厂子,利用这家厂子的地皮集资建设了 4 栋家属楼。我们家大概交了 2 万块钱,买了一套房子。

本来这个房子应该算是集资房,但是因为其中一栋楼的手续有点不清楚,土地证还是什么东西没能办下来,所以这 4 栋楼的房产证都没能办下来,业主们拿的都是住房证。本来也不算什么大事,过个两年厂子把手续补齐,趁着房改的时候把产权证办下来就是了。

但是,我们厂在国企破产潮中倒闭了,这个事情自然就没有人管了,直到 2020 年的现在,居民们手里也没有房产证,都是住房证。你说这个房子算是公房还是自己的房子?

当然,我们这几栋家属楼目前没有面临拆迁,大家还是安安生生的住在里面。

接下来,就是在我工作的城市发生的。

他们的那一栋家属楼性质和我父母的房子几乎一模一样,大家交钱集资建房,厂子倒闭后没人管,产权证办不下来。但是城市要发展,他们的房子面临拆迁。听说有的地方政府比较照顾群众利益的话会想办法帮助居民补办手续,但是有一部分地方政府肯定是怎么省钱怎么来,直接给他们的房子定性为公房,一家补偿个几万块钱。居民们自然是不愿意,不愿意也没辙,胳膊拧不过大腿。就这么一家几万块都给打发了……

对了,还有些知乎用户在拿这个司机虽然没有领补偿款但是签了协议说明他已经认可说事。

根据我的亲身经历,我只能说,这种在公家单位工作的,你敢不签协议?人家有的是办法对付你。

知乎用户 清徽 发表

我建议先看历史。

大伙在讨论这个事件之前,先翻看 90 年代的历史,看看那时候这类事件有发生过多少?

再看进入新世纪以来,这类事发生有多少?

又是什么时候这类事发生的频率又改变。

知道这些统计数据后,再来分析,就会好很多。

————

具体谈到这个司机,当他做出此事时,已经不能将其当成一个人,他已经变成了一个禽兽。

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

谴责完伤人杀人的禽兽之后,还需要考虑的事,那就是如何防止禽兽伤人杀人,以及如何防止人变成禽兽。

知乎用户 DaedalusLab 发表

这种事情,就是不能大搞社达主义、要搞福利国家的直接、现实的理由。

这个社会是由无数人组成的,单单靠法律根本不能约束到很多人,就算是约束也是事后约束,不能事前阻止。关键是要让人对生活有希望,不绝望。这个希望一靠经济发展,二靠社会福利。

一旦要是两个都不行了,就会有事情。

比方说,现在外卖那么流行,哪天外卖小哥绝望了,给你的餐食里加点什么东西,你怎么防?

司机开大卡车,几十吨的货在路上跑,他绝望了怎么办?

说句不好听点的,大学生绝望了跳个楼,这些人绝望了那就不是跳楼那么简单的事情了。

在经济下行期,福利保障的大网一定是要打开的,否则这种事情恐怕只会变多不会变少。

每天在知乎黑圣母,黑福利国家养懒鬼的知乎 er,动动脑子。

道德上批这个人是完全没问题的,大量和他一样处境的人也没干出这种事情来。

但是这种批判,根本不解决问题。

知乎用户 Zilinker 发表

法律就如一盘棋,以严谨规则制约棋局上的一切;人们在框架内相互博弈,构筑棋形。然而,任何人都可以掀翻棋桌、掏出利刃,狠狠刺入对弈者的胸腹。

当一个人绝望到放弃生命,那他就不再是社会定义上的 “人类”;法律中的公民无权主宰他人性命,但在自然法则中,肌肉能操纵数吨钢铁冲入深水,而水压带来的窒息则会剥夺生命。

遭逢不公是实施暴行的理由,就如热带气旋是飓风洪灾的源头、吸烟酗酒是致发疾病的诱因。当人愿意比肩于自然灾害,那道德便无用武之地;飓风不会因诟骂调转风向,癌症不会因指责放弃增殖,而在对反社会事件的评论中,每一句骂声不但没有任何助益,反而将成为潜在犯罪者的助兴剂。

面对人为引发的重大灾难,社会首应做的并非抒发情绪,而是探讨如何避免更多人愿意抛弃法律与道德,选择最原始的自然法则。

知乎用户 被窝秋裤 发表

知道这件事两天了,我终于感觉自己似乎能说一点什么了。

这个事件让我想起一部电影《三个老枪手》。这件事里的司机就如同电影里面的三个老头一样,几乎被整个社会所抛弃,不公让他们几乎无法合理地在这个社会生存下去。

但是,不同的结果是老头们选择的是抢银行,而这个司机选择的是无差别报复社会。

结果有差别没有?肯定有。

为什么结果会有这样的差别呢?

1. 司机只是孤单一个人,无牵挂,无约束。而《三个老枪手》电影里面是三个一辈子的朋友,他们相互制约,相互鼓励,就算最后真的很困难,做的不过也只是抢银行罢了,并且枪里只是空包弹。

2. 制度,教育程度,环境不同,文明程度不同。别说什么自由美利坚,枪击每一天。要承认,在我国上一代,平头老百姓中那些五六十岁的人,这些真的跟很多国家都比不了。

3. 年龄的不同,心理也会有所区别。不同年龄段的心态可以说是有很大的差别,这或许也是司机选择刺激性报复社会的重要因素。五十几岁连住房都眼生生的被毁灭,谁又能扛得住这一幕呢?

其他的,如果想到了后面会补充的。(分析原因,逻辑思考,才是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

最后,问一个问题,如果是你,五十几岁,碰到了相同的情景,你会怎么做?

如果是我,谁给我不公,我便把这一切还给谁,但他们绝不是坐公交车的底层老百姓。

这种事情,我就不求关注了,不然与那水蛭般的剥削阶级又有什么区别呢?!

知乎用户 李世民 发表

中国版朱卫民机长?

知乎用户 鲁森林林​ 发表

对于这样的反社会、反人类、罪大恶极的杀人凶手。我没有丝毫的同情。我对他只有最严厉的谴责和唾弃。

那 20 多个死去的人是何其无辜。他们的家庭因为司机的个人不满和愤懑瞬间瓦解。

之前一堆人说政府不会公布原因,说是怕引起效仿。又说是因为政府自身的原因造成司机报复不敢公布。同时一堆人圣母心上身,不关心 20 多个死伤者,却在字里行间充满对司机的同情,他们认为司机有 “苦衷”,司机肯定受到了不公和压迫,所以都是社会的原因,都是体制的原因。他们对其他的死伤者视若无睹。又造出司机女儿自杀这样的谣言相互配合。他们只差点没把司机渲染为 “勇士”。

这些人是极其的坏。那些应声附和的人的是蠢。

在县城里面,稳定的工作,当地平均水平以上的收入。因为疫情大环境收入下降(并非他一人)。自己承租的没有产权的房子,政府给予了补偿。他未领取。有关部门拆迁了。

他受到不公了吗?

或者相关部门在沟通的过程中处理不恰当。或者他认为补偿没有达到他自己的心理价位。他那套房子产权是单位的,他早已经不在房子里住,政府给他补贴 7 万多,当地地价才三千五。

但这一切绝不是他将屠刀举行无辜的人的理由。坐公交车的都是学生和努力生活的普通人。这些人没有对他造成任何影响。

但是他选择了这些人做为 “报复 “的对象。

我鄙视他。他选择更弱势的群体泄愤。

同时我也提醒一些试图用外部原因为司机开脱的人,即使他今天不因为这件事情杀人,他改天也会因为别的原因起杀机。

在这一刻,他就是一个十恶不赦的罪人。他有再多的理由也无法消除他的罪孽。

知乎用户 美颜盛世半夜敲窗 发表

现在要反思,我们的社会制度设计,是否关注到了社会底层人的生存状态和精神状态。

本来生活已经很失败,无依无靠,房子还被收走。给 7 万块钱租房能租到几年。等过几年退休了,恐怕租房的钱都拿不起。

设身处地的想一想,要求一套公租房并不是一个什么过分的要求。

万一有个大病或者是失去了工作,恐怕就得流落街头了!

现在像这公交司机一样的人很多很多,没人去关注他们的生存状态, 也没有人对他们进行疏导,压力和戾气,越积攒越大,最后会出大问题。

现在这个社会病了,所有人都盯着社会上的精英,那些所谓的成功人士。

而对于这些社会底层的人,人们只有漠视和无视。

想想看吧,一个人,连活下去的念头都没有了,他还有什么事情做不出来。

现在光谴责那个司机没有任何卵用,整个社会都应该反思,如何完善我们的制度,如何避免这样的事情使其不要发生。

……

顺便再说一个问题,现在某些人站在道德的高度,要求封杀手机游戏,各种限制网络小说。

说实话,玩玩手机游戏,看看网络小说,是众多生活在底层的人为数不多的消遣娱乐和排解压力的方式。

连这些途径都要堵死,那戾气早晚会从其他地方发泄出来

………

顺便说一下,某些吹毛求疵的人说这个司机不住在那套房子里。说他是靠出租这房子牟利。

麻烦你们仔细看看通告,公交司机他本身也是租房子,租住在亲戚家里。

我有朋友也是公交车司机,他们有时候凌晨 4 点就得出门,到家甚至是半夜,住处离工作的地方远,就近租住个房子有问题吗?

一个 40 平米使用权的房子能租出去多少钱,不过补贴一下自己租房的费用罢了,还牟利?

知乎用户 维民所止​ 发表

我真坐公交车

知乎用户 故事的小黄花 发表

总有一些人,揪住 “拆迁” 两个字就想到了 “穷”,从“穷” 想到了政府不作为,进而宣扬自己的“正义”

或许这就是 “穷” 的正义? 在为了这个正义报复社会后,人们反倒质疑社会? 确实好理解。

我问一下 “对拆迁不满” 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看完通报,实际上这个房子司机并没有产权,属于公租房,补偿完全合理,合法,合规。并且司机已经签订了协议,政府完全有理由按照规定补偿,为什么不领取补偿款,只有司机知道。

至于又申请公租房没批下来,毕竟有正经工作的人申请公租房是不会优先考虑的。再者签完协议就代表同意了,政府就可以拆除房屋,难不成政府拆了你的房子要马上再给你安排一个房子?

这就是司机单纯报复社会,觉得自己吃亏了。结果问题非得引到 “拆迁” 上,合着警方通报了那么多你就提炼出个 “拆迁” 来?

更何况按照通报里说的这个司机并没有住在这个公租房里,那么政府会怎么考虑这个人? 给公租房你不住,你还想要公租房?

还有,穷不是原罪,有手有脚,单身一人养活自己没什么问题,开大车,辛苦是辛苦,但对学历要求的确不高。但是如果 “穷人” 认为,“公平”是不论自己学历高低,都能找到一个体面的轻松的工作,能够工作几年买一套房子(很多人还想买北上广,南京杭州苏州的房子),实现财富自由。那我建议这种“穷人”,还是先学会做人吧。

我穷我有理,那就只能穷了。

还有人妄想跨越阶级,有一句话说的好,你这辈子努力能比得上人家三代的努力吗?

有人出身不好,通过高考改变了命运

有人出身不好,高考也没考好,但是老天爷赏饭碗。

有的人出身不好,高考没考好,还不想努力,还想着跨越阶级。那投胎吧,现在还来得及。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他拉上这么多无辜的人陪葬,让我对他一丁点的怜悯之心都不会有。

我一直认为反社会人格是防不胜防的,平时看不出来,却像个定时炸弹,遇到导火索就炸。幸而这种例子很少,在我的见闻中算是孤例,不具备社会代表性,我也不会感到恐慌。

我认为公众应该一致谴责和鄙视这种败类,进而给潜在的反社会人格者以极大的道德压力,让他们知道拉无辜者陪葬是社会所不容的。如果真的做了,自己死后一定会被人指点和唾弃,并且再也没有人会同情他。这种压力,或许能够减少些类似的悲剧。

最后,希望未来 20 年,自动驾驶技术能快点普及。

知乎用户 苏察哈尔璨​ 发表

真相大白。

一声叹息。

报复社会,还是蓄意,起因竟然是因为对拆迁的不满,这让人觉得,人命在某些时候某些人眼里真的就是草芥,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实在是太过于不好捉摸,也提高了发现或预防防范类似张某刚这样的人的难度。

张某刚这种反社会的心理的滋生,事前并无明兆,也看不出苗头,因为其本人也死于自己发起的驾车自杀式坠湖,所以我们也永远失去了直接研究其心理的可能,只能通过事后的广泛调查,将一个个事实碎片逐渐拼成所谓的、可能是最接近事实的真相。目前为止,这个警情通报,就算是相当完整的真相了,但那些可能存在的所谓疑点,如果是缺失的真相碎片,估计也只能留下遗憾了。

而自媒体们所谓 “张的女儿一年前因高考失利自杀” 的谣言,传得风风火火,制造恐慌然后毫不犹豫收割智商税,吃人血馒头的吃相太难看。所谓的良心媒体和记者,却连张某刚有没有女儿都调查不清。

知乎用户 tom pareto 发表

最近两天,出现了许多对公交司机开展心理教育的新闻。说个实话,这不仅是犯罪现象,更是社会现象;这不仅是法律问题,更是社会问题。心理问题从何而来,难道真的不懂吗?

事实上,到目前为止只发生这样 1 例恶性事件,足以说 “底部” 单元之超强忍耐性。据《科技日报》7 月 12 日报道,有研究显示,在各个行业中,司机属于高风险、高劳动强度的职业,司机心理障碍的发生率达 59.8%,而公交司机的心理障碍发生率高达 80%。

希望能够透过现象看到本质,并给出结构性解决方案,而不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美国社会学的特点是能从令人新奇的琐屑事实里看到世界宏观的整体,从个别新闻事件里看到新闻背后的东西,从而结合到理论加以发挥”
“派克一向反对当时在美国社会学初期盛行的他称之为 “做好事的学派”,就是把社会学的应用看成是帮助人们解决日常社会生活中发生的困惑,也就是一种社会服务的工作。这种看法来自一般传教的牧师,出于宣传宗教信仰或做些好事的慈善心理。在第一代美国的社会学者中受过这种影响的人很多。这和派克“作历史的主人” 的想法性质上是不同的。人们在社会生活上发生困惑时触动他的,不是慈善心理而是要求理解的科学态度。通过科学的理解去探索解决引起人们困 惑的客观存在的社会原因。这是应用社会学和一般社会服务工作的区别。”

知乎用户 郭盛钰 发表

匹夫一怒,血溅五步,是社会道德最底线的保障来源。

梁山上的一群魔头,却是朝堂之上那群魔头作恶的最后威慑。

这种威慑,原始,残酷,令人毛骨悚然,但却不能否认它是有效的。

无论怎么论述受害者的无辜,无论怎么批判反社会的行为,对于一个抱有死志的人来说,皆是虚无。

我一直都在困惑,如果有一天我死去了,意识消散了,这个世界对于我来说还有什么意义?迄今为止,我找不到任何意义。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随着社会的进步,希望绝望的人越来越少。

知乎用户 李嫑嫑​​ 发表

跟大家猜测的基本一致:

  1. 距 1.5 公交纵火案仅过去 4 年,同样的悲剧换了一次主角又再次上演,区别仅仅是烧了一车人和溺了一车人。说明报复社会的成本太低了,乘客可以实施犯罪,司机也可以实施犯罪,坐公交的风险可能比我们想象中的要大,接下来要看全国公交系统和公安该如何针对这一情况进行防范。
  2. 你的房子被拆,你的生活不如意,跟普通百姓无关,替司机洗的先把逻辑捋清楚。
  3. 警方通报的图片底色太亮,字体不知为何全网模糊(除非点查看原图),这个通报全网点击估计已经有几千万了,保护群众视力和阅读体验从改善通报图片设计做起…

逝者安息.. 底层何苦伤害底层?

呼吁各位以后乘坐公交要多留个心眼,选好最佳座位,多观察车内情况,说不定能救自己一命。

知乎用户 江汉望星​ 发表

退一万步来说,他选择了错误的报复对象。

带着无辜的路人下水,罪不容诛。

他自己死了,但死得没有半点尊严。

其实这个问题很难说清楚,我的回答也很难让每个读者满意。

因为大家都瞅准了一点,这个司机也是受了不公待遇的,也是这个社会里不幸的一员,也是受害者。

人用两种思维方式思考,一种感性,一种理性。从理性角度来说,一定是唾弃这个人的。从感性角度来说,一些人一定程度上持保留意见。

对此,我作为一个不缺失感性的人,很难不持有一点同理心,也很难不试图为这个司机找点理由或者借口。但我肯定是不可能站在司机这边的,任何人都不应该。

功与过是不相抵的,自己的不幸与他人的不幸也是不相抵的,我觉得大家都应该清醒地认识到这一点。

**拿别人的不幸来冲淡自己的不幸?你觉得你心就这么安了吗?**我对此真的是不知道怎么形容了。报复社会永远不是正确的做法。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有些楼主只是就事论事,较为理智的分析问题,然后就被认为是给司机洗白,说是同情司机,这也太杠了。可以理解大家的气愤,但问题不是咒诅、写文章骂他、不同情、认为他就是个垃圾就能解决的,问题的解决或者是缓解,避免,需要寻找根源,也需要大家理智的探讨,即使你我不相识,但也都是社会的一份子,虽说不上亲密家人朋友之类的,但当社会出现问题并发生时,如果没有人阻止或提供帮助,问题会一点一点的扩散开来,可能会导致更多人受牵连

网上评论,大家都是有感而发,主要责任甚至全部责任都在司机,毕竟这是他造成的,他不会因他的难处被洗白。有评论说,谁没有压力啊,是啊,我们都有压力,但是,当这种面临崩溃的心理(不是指司机)发生在自己或身边人时,该如何挽救,大哭一场就可以解决吗?谁会愿意向处在深渊的人伸手呢?

说到底,这个社会是大家的社会,需要人情(不要杠我这个词),需要温情,需要社会大伙或多或少的善良和帮助,你我才可以生活的更好

最后愿逝者安息(不要杠我)

每个人平安(不要杠我)

知乎用户 小安律师​ 发表

公车司机张某钢,的确罪不可诛,这个毋庸置疑。但我们不能不回避,他做出这个决定之前,是否遭受不公正的对待,而救济无门。

不容回避,房屋征收、拆迁领域一直是社会问题爆发的一个导火索,而从安顺市政府通报的内容,至少我们目前可以直观地看出,可能涉及如下问题:

一、涉案房屋的补偿与国务院法规不符

从通报可知,张某钢 40 多平方米的房子补了 72542.94 元(包含:自建房补助款及附属设施补助、二次装修补助、搬迁及临时安置补助、搬迁及签约奖励),每平米补偿仅 1800 余元。

而根据安居客提供的数据显示,案涉房屋所处的安顺市西秀区,2020 年 7 月份的新房均价已高达 5600 元。

安顺市西秀区新房均价(安居客)

即便考虑到张某钢的公产房系老旧房屋,价值低于新建住房,但一个不争的事实是:案涉房屋补偿,并没有达到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 “不低于市场价” 的要求。

本案,虽案涉司机只有直管公房租住权,并不享有所有权。但是公房承租权具有福利性质,有其特殊的时代背景,与现在刚推出的公租房并非一个性质。在目前的房屋征收拆迁中,公房租住权几乎等同于所有权,通常的做法是按照房改条件,在征收之前将房屋所有权改至租住者名下,也有直接把全部的房屋补偿款给到租住者名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本案中的强拆不符合征收补偿 “先补偿后搬迁” 的规定

涉案司机虽与棚改主体签订了合同,但从通报可知,张某刚反悔,并没有领取款项。此情形下,征收人应当找涉案司机认真协商做思想工作,劝其履行合同义务主动搬迁。若司机张某刚拒绝履行拆迁协议,任何主体不得强行拆迁,而应按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三、本案强拆行为或涉嫌行政违法

对于被征收人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搬迁又不提复议(或诉讼)的,由做出征收决定的县市级政府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通报中并未说明,强拆行为系按照程序申请安顺市管辖法院强制执行,也未提交所涉及补偿金额储存账号。若拆迁行为系棚改部门自行实施而未申请法院执行,则相关部门未按法定程序申请强制拆迁,其行政行为违法。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法治并不仅是装点门面的遮羞布而应落实在具体的个案,如此方能引导社会走向良心互动,实现实质意义的法治社会,而人民政府无疑是引导与示范者。遗憾的是,部分地方政府为了所谓 “工作效率”,视法律为绊脚石,置程序于不顾,被起诉并最终判决违法者不在少数。说到底,是不健康的执政观念所致。

如此,在安顺市西秀区,新房均价 5600 元的水平,产生每平米 1800 元的征收补偿标准,也就不足为怪了。

知乎用户 甜筒不甜 发表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

除去事件本身 我们更应该关注事件发生的本质

希望不要成为一个导火索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大家都在围绕这个司机的问题说话,我提一些其他的吧

在该事件的无辜受害者里面,有个高考生,家庭情况之贫困可能连 7 万块公租房赔偿的资格都遥不可及,父母务工,独生子女,租住民房可能最多十平,该生成绩优秀,如果不是这样的不幸,顺利高考上大学,将来起码有个工作也是改变了命运

还有个家庭,一家三代人早上高高兴兴出门,搭上这班车回来老人小孩就没了,一个幸福家庭的突然毁灭这种无辜和无奈有多大多伤心

还有其他我们不知道的无辜受害者和破碎的家庭

我想请问大家,尤其是请问那些认为是某某原因逼迫司机走投无路才走向极端,那些同情司机遭遇,甚至为司机哀悼的人们:

这几十个无辜的冤魂该由谁为他们买单?

这十几个幸存者的心理伤害由谁买单?

因此而毁灭的这些家庭应该找谁说理?

该司机因为自认为没有得到合理赔偿并且没有受到重视而被逼走投无路,那么这个无辜的考生呢?作为家庭未来的希望,经此不幸他父母的绝望和司机比较,司机的遭遇又算什么呢?

一个幸福家庭突遭大难老人孩子没了就剩自己回来,还是在鬼门关绕一圈回来,这种不幸和司机比较,司机的遭遇又算什么?

然而他们都是死在这个司机手里!这些不幸全靠司机所赐!

我想请问这个司机觉得自己没有得到合理赔偿和重视就用这种极端且不齿的方式让全世界关注,那么凭什么这一车无辜生命都要成为牺牲品为这样一个狗一样的东西做陪衬?他们的家庭凭什么要为这样一个狗一样的东西而破碎?

所以围绕司机讨论甚至去同情他,把锅甩给别人背,却没有几个人去关注这些无辜受害者,有意义吗?错就是错,害人就是害人!

并且,无论何时何地,在这个案件上,无论出于何因所致,我都诅咒这个狗东西下地狱永不超生,受尽折磨!

知乎用户 文以载道古律师 发表

这个和拐卖妇女也是一个道理。农村生活条件差导致农村妇女单向流动。大量未婚男性集中在农村,即是社会隐患,也是购买妇女的潜在市场。

“买卖妇女一律死刑”,没有一点逻辑常识,以为单纯地依靠严刑峻法就能解决犯罪问题。

这种社会结构引发拐卖妇女的犯罪,受伤害的不会是孟晚舟,而是普通市民。

而知乎上,对农村,对农民又是什么态度呢?某些问题下的高赞,可是大家一个一个点出来的。最近有个问题是关于扶贫的,问那头猪为什么这么瘦。大家可以看一看。

那可是和你同文同种的同胞。看看知乎上城里人的态度。


刚看到有人说法规问题,腾讯冻结老干妈资产也没违法呀。而且从法律角度来讲,司机已经死了,无法追究刑事责任。我们这这里讨论个啥?

知乎用户 Schumann 发表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保障弱势群体的安居权生存权至关重要。中国不缺地,多建点保障房公租房理应不是难事!

知乎用户 大豆爷 发表

这事情出来我纳闷的是。

为什么一直有人揪着这人就是贪得无厌,死也不要拉着无辜人陪葬,就是恶魔说事。

人都死了,你把脏水再往他头上泼有什么意义,能满足你什么心理呢?对,都是他的错,下一个人再报复社会,刚好报复到你头上呢?

我们要做的难道不是要杜绝这类事情发生吗?

能不能代入一下司机的角色去好好分析一下原因,免得下一个司机拉着你葬湖才是正事吧?

老公房问题很多回答分析的差不多了。

我再提供一个角度吧。

退路

很多人说老公房他又不住,现在拆了又想拿大钱,贪得无厌。这就涉及到一个退路的问题。他住在老姐家是寄人篱下,但是真闹翻了啥的,他还能去住老公房,现在老公房没了,补偿了 7W2。新公租房又申请不下来。是斩断了他的退路。这可能是压断他心理的最后一根稻草。回想起 52 岁的一生,一念佛一念魔。

很多人无法理解废青,一直说教育出问题。这里也是有个退路的问题,我们大陆去香港打工,实在不行还能回老家,而废青老家和发展的地方都在香港,废青在香港买不起新房就成不了家,只能和家人窝在一起,又无路可退,然后一根导火索就能点燃这种心理了。

让人没有退路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

知乎用户 嫩冰犹薄霜刃 发表

知乎上很多年轻人并没有经历过拆迁,实际上在我国,拆迁的弹性很大,类似这个司机这种公房,很多地方是视同产权房进行现金赔偿的,并不会因为是公房而不赔或者少赔。少赔、不赔的情况属于有法可依、于情不合,这里 40 平方赔 7.2 万,很明显当地拆迁要么没钱就想拆,要么中间有人拿了回扣,要么就是机械化地执行拆迁条例不考虑居民实际情况,无论什么情况,当地都要好好查查拆迁过程中有哪些违法、或者不违法但简单粗暴的行为。

知乎用户 魔尊重楼 发表

我之前还以为是自己的老房子被拆了才报复社会,那还有可怜之处,合着是公房啊,而且这公房他自己不住,被他姐姐转租给别人了,他自己住他姐姐女儿的房子。这应该算不上无家可归吧。

知乎用户 chuantongman 发表

首先说一句贵州司机没的洗,这种危害社会做法错误透顶。他没溺水的话盼他几十次枪决也不为过。

我只是给科普一下很多人说的 “单位的房给什么补偿” 这讲法科普一下。网上很多人说租赁公房这房子是单位的,这种说法是错的。

直管 / 单位管租赁公房的承租权并非一种财产权益。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公房的承租权不能作为财产进行继承。但是公房确实是私人财产权重要部分,因为就在短短二十多年前,中国大部分地方还没有现在年轻人熟悉的产权房产证这个东西,你没看错,你觉得天经地义盘古开天地就有的产证其实可能比你还年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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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 95 后 00 后大概不知道 1990 年代之前的历史了。那时候的社会和现在已经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很多事情和今天完全不一样。

公管房不能转成私人产权房是当年完全的公有制经济体制转轨不完全留下的遗憾,绝大部分年轻人连 “自管公房”“直管公房” 到底是怎么回事儿都没整明白,张嘴就来个“公租房拆了不该给钱”,这是错误的。

自管公房是历史遗留问题。一般来说,自管公房都是国企及事业单位在转制改组过程中,对过去福利分房、购房的一种安排:照过去的政策,你这个情况可以分房。但是现在政策改了,所以不分给你,或者说没钱给你分配私房了,只能 “租” 给你,租你一辈子,一般这个租金是象征性的,还没有几百块,一般就百十来块一个月,你没看错,和年轻人现在动不动几千上万的房租没得比,大概就几餐饭钱,当然这些没有独用洗浴,设施老旧没停车位的老房子年轻人也看不上。

现在的年轻人说什么没钱就去鹤岗买房啊,年轻人在厂里做几天不爽了就辞职了,去北京找找机会,不行再回老家发展现在看来都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你们不理解,对于 50 后 60 后那些人来说这就是公鸡下蛋母鸡打鸣,那个时候的年轻人 8-90 年代读完书工作了包分配,一进单位,基本上没什么大问题,就是一辈子不挪窝了。单位里有幼儿园,大点的单位里中小学学校医院养老院一条龙服务到退休养老,全都是靠在单位里,没有说像现在这样没有像现在这样什么合同一年一签,或者说一签两三年这种合同制关系,现在年轻人你读个大学,想考哪儿,考哪儿大学,然后毕业了一张火车票,跑到北上广去了,在大城市可能还有针对年轻人的优惠政策啊,那个时候人基本上就学校出来分配,那边就是一辈子了,那时候多数小地方去其他城市的长途车和火车,旅店住宿还要单位介绍信,你没事别去外地瞎溜达知道不。现在年轻人背个包就去闯深圳,去北漂,那是老一辈人想也不敢想的事情,因为他们年轻时候各种社会环境不允许知道不。

知乎现在日常话题结婚要买房,女方要买多少钱的房子什么的,很多小情侣闹得不可开交。你们都不知道在短短二三十年前,很多工人家庭是为了分房才结婚,你没看错,是和现在倒过来的,因为那个时候,房子分配紧张的单位会优先分配给结了婚没有房的夫妻或者有小孩儿没有房的家庭。听着像天方夜谭,但那个时候的社会情况就是这样的。

你说公房租赁产权属于单位在法律上是没问题的,但对于大量已经退休或者已经退休的老员工,这在历史上事实就是老人的一份福利,是自己的一块资产,但是由于那个年代的产权制度不健全吗,没有现在的产证制度保障。当年的福利用现代法律制度来认定就会产生麻烦。

所谓的 “公房拆迁不该给钱” 是无知和耍流氓说法。

你要问当年房改为什么不买下产权,事实上很多房子不敢说大多数,都不符合房改条件,比如房子太老超过了几十年是解放前盖的规土局不允许,老房子没有成套的厕所厨房公用不能办下来证的,老单位倒了或者改制了,有的仅仅是领导 nt 就是不同意给你转产证的。这些情况很多很多。政策法律有缺陷不是拿产权耍流氓压榨被拆迁人的理由。

看北京的直管公房政策,申请式退租是一个全新的政策,与以往的文物腾退和棚改征收项目的强制性不同,居民可自愿选择搬或不搬。如果选择退租,则可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同时如果承租人名下无其它住房,也可用补偿款购买政府提供的共有产权房。

当然穷省穷县和北京是没法比的,各地各有各的政策,有些地方财政紧张,给不了拆迁户足够的货币或者房屋补助,这是很令人遗憾的事情,这种情况不值得拿到网上来大肆鞭挞。

最后说一句不管怎么样不能侵害公众权益,任何维权走合法渠道,不能过界。贵州司机这事儿没得洗。

知乎用户 子宇 发表

贵州安顺公交车坠河事件,最终被确认是司机蓄意自杀导致。

我注意到了一点不一样的东西。

在中国,一般涉及到底层的恶性犯罪,无外乎有两种态度。

第一种,探究犯罪发生的原因,试图去还原犯罪者的人生与经历。往往重点关注犯罪者有没有经历一些不公或者被欺负等的事。所谓【与坏人共情】。

第二种,与上面相对,简称**【拒绝与恶人共情】**。简单来说,我不想知道这个人的经历和过去,我就希望 ta 快点死,惨惨的死。

这几年,第二种逐渐占据了 主流民意。那些一般关注犯罪者人生和经历的媒体们,如南方系、新京报、澎湃等等时常被骂带节奏、白左、圣母心等等。

总之,拒绝与坏人共情更接近当下民意的主流

但这一次安顺的坠车事件不太一样。共情人士明显比以前多了。

微博先后屏蔽了共情、公顷二字,可见共情或者说同情大巴车司机的网友不在少数。

从网络的评论和刷屏的文章来看,担忧穷人走投无路报复社会,希望社会能够反思减压机制是否运行畅顺的声音占了一点上风。

所谓减压机制就是,一个是看社会运行的是否公平公正,另一个是看有没有表达不满的空间。

比如司机张某对拆迁不满、没有申请到公租房

所以这就是我特别在意的一点。

为什么这次网友大规模选择与坏人共情?

是中国社会突然变的白左,变得圣母心了吗?

不是的。

相反,我倒觉得这几年社会达尔文主义(也就是所谓胜者得全部,你不行你活该,远离垃圾人等等)在国内网络还是占主流。

我更觉得是怕了

一方面。

张某几乎在 0 策划,0 准备的情况下,直接方向盘一歪,就带走 20 多条生命。

那句气势汹汹的口号 “我不关心他的人生经历,我只关心他死了没有” 变得一点意义都没有了。

你现在只能关心他的人生经历了。

另一方面。

中产的现世安稳其实不堪一击,疫情已经让这一真相曝露了。

昨天高管、今天失业;今天是白领,也许现在跑滴滴摆地摊。

中国社会发展的快,星辰大海,工业党下大棋等等。另一方面则经常是:时代抛弃你没有什么道理。

字节跳动 28 岁程序员实现财富自由的同时是校招生问互联网大厂 HR,30 岁以上员工去哪了?

很多看客心里都隐隐恐惧:也许我是下一个司机、甚至我孩子是下一个司机。

与其说人们是在与坏人共情,不如说是在与沦为底层这件事的恐惧感共情。

这就是共情的来源,用网络流行语来说,叫做,物伤其类

这就是为什么这一次大家都开始愿意关心张某某到底遭遇了什么,也不再大骂如财新等去报道的媒体了。

这种共情在安顺坠车案上更显讽刺。

我们看看安顺司机张某某

50 多岁、是一个公交司机,据媒体报道,这份工作原来好的时候可以有 5000 多的收入,现在因为疫情收入变差只剩下 1000 多。

户口挂在姐姐家、租住在侄女家,目前有个女友,与前妻有一儿(据媒体报道,来往不多)。

张某的境遇真的坏到活不下去、甚至到了找陌生路人陪葬的地步吗?

有一个 40 平的单位承租房,平时转租出去收房租;拆迁还给了补偿 7 万多。

7 万,能在鹤岗买两套房子还有余,我知道这两件事没有可比性,但我也只是想说,张的境遇远没有到山穷水尽的地步。

安顺当地房价也才 5000 + 一平,7 万拆迁款肯定买不了一套新房,但可以支付一个首付。

我并不是说张某不该愤怒,只是想说他报复社会的前提——远没到因贫困陷入绝境。

强拆他的承租房这件事还在调查,也许存在流程上的问题,但可能未必有过去那种血肉横飞的恶行,比如为了强拆而殴打迫害张某和他的家人。

他打了市长热线投诉,没有即时处理,虽然我并不觉得市长热线也用,但正常也不可能即时处理。

别说市长热线了,随着中国互联网企业的蓬勃发展,活的客服都快被消灭了(当然活的审核更多了)。

所以,张某的家被强拆当然值得同情,但没有一个元素构成他一定轻生的理由,更不要说连累了那么多无辜的人。

在中国生活比张某困苦艰难的,不说有 1 亿人了,我怀疑几千万人还是有的。

所以,我不但不可能和他取得共情,反而觉得,这个人实在太差劲了。

所以,新闻记者去报道,去还原一个人的经历,和白左圣母心没有什么关系,不是为了和坏人共情,有时候甚至还能让人更鄙夷坏人。

最后。

我并无意去提出一个鲜明的观点来迎合民意或者带动焦虑。

张某这样冲动的恶性犯罪,任何发达国家都有,不可能百分比消除。

但一个社会少一点强拆,多一点让中小层老百姓觉得可以处理争议的渠道,一定有助于减少这种犯罪。

而张某近乎反人类的自暴自弃,却获得了比过往更多的社会共情,让我有了一点滑稽感。

我们社会脆弱的地方,比想象中多一点。

知乎用户 环球时报​ 发表

胡锡进:不给贵州坠河公交司机行为留任何道德开脱的空间

贵州安顺公交车坠江案真相大白。老胡强烈谴责肇事者张某钢为报复社会而搭上 20 条无辜生命的犯罪行径,并且呼吁所有网民一道予以痛斥,不留任何为其行为进行道德开脱的空间。

人间会有种种不如意,张某钢离异,在公房拆迁的补偿问题上也没能遂了自己的愿望。他已经 52 岁,属于基层草根人物,社会有理由就加强对这个群体的关怀和照顾进行探讨,并且做出各种努力。

然而所有这一切都不构成对罪犯张某钢给予同情的理由,他的个人境遇与其报复社会的残忍做法之间没有任何道义关系。
**用摧残无辜生命来报复社会,这种 “独狼” 的阴魂决不能被原谅。**为他们进行任何辩解都可能鼓励其他各种严重不如意者走上类似绝路,那些潜在的报复社会者会误以为那样做在众人的眼中是有道理的,甚至是可以得到掌声的。

前几年一些报复社会者没有受到社会的足够谴责,有的甚至被标榜为 “义士”,舆论场上的那股歪风导致了一些报复社会的模仿者,让更多完全无辜的人失去了生命。
请大家注意,中国社会这些年是不是在推动公平正义方面不断做出努力,并且取得了实实在在的进步呢?就看新冠疫情,中国政府是否把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放到了首位呢?

中国各地仍然有很多问题,但我们必须鼓励以合法合理、至少不伤害无辜者的方式加以推动解决,报复社会的 “独狼式恐怖主义” 决不可作为解决社会问题的 “助攻” 予以道德美化。
**我们呼吁各地政府加强基层工作,对各种不如意、尤其是不幸者给予更多关怀,要在一些人陷入绝望的时候伸出温暖的手拉他们一把。**对潜在的报复社会犯罪苗头,要以最大努力防患于未然。

要让我们的基层有更多温情,要不断创新营造基层社会温暖的方式,扩大公众参与度。在这个国家不断进步的同时,我们一定要实现报复社会的案件越来越少。

来源:胡锡进微博

知乎用户 杨嘉煜​​ 发表

这不是 “不患寡而患不均”,这是“独狼” 犯罪!

先看看这些做下惊世大案的杀手们,有哪一个是衣食无着、走投无路的吗?

1. 这个狗东西叫查哈里阿末,是马来西亚航空公司的机长,生活优渥私生活混乱,与多名空姐、模特有不正当关系

2014 年 3 月 8 日,时年 52 岁的它执行 MH370(吉隆坡至北京)航班任务,故意更改航线,驾着飞机消失在茫茫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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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8 人生不见人死不见尸

2. 这个在法庭上行纳粹礼的杂碎叫安德斯 · 贝林 · 布雷维克,出生在福利极佳的挪威奥斯陆,拥有自己的农场,爱好打猎和健身

2011 年 7 月 22 日,时年 32 岁的它伪装成警察,先用自制炸弹端掉了挪威政府办公大楼

然后跑到度假胜地于特岛,先用自动步枪和手枪,对在岛上参加夏令营的青少年挨个儿点名,然后从容拿着霰弹枪,对受伤倒地和装死的人的脑袋补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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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人惨死

3. 这个混蛋叫史蒂芬 • 帕多克,是拥有两架飞机的持证飞行员,住在配备 18 洞高尔夫球场的高档社区,多家赌场的 VIP 客户,住酒店不花钱那种

2017 年 10 月 1 日,时年 64 岁的它用自动步枪朝拉斯维加斯曼德勒湾酒店赌场场外的音乐节人群持续射击

59 人遇难

……

……

这种 “独狼” 犯罪,跟我们通常熟悉知的激情杀人,谋财害命,“色字头上一把刀”的情杀,仇杀,变态杀手的连环杀,甚至邪教 “末日降临” 杀人,都不一样。

心理学上的自我价值理论认为,这些游离于主流社会之外的 “独狼”,在日常生活中往往都是默默无闻的“小” 人物,自认为遭到社会的歧视和不公, 内心挣扎失落又充满对获得社会和他人认可的渴望, 但因为榆木脑袋、钻牛角尖,找不到合适的宣泄渠道,在自尊心和荣誉感驱使下,意图通过暴恐袭击干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

目前来看,任何社会制度,任何治理模式,都不可能完全杜绝 “独狼” 的出现,因为只要有人的地方,就会有差异,就会有争执,就会有不公

普通人可能会奋发自强,可能会忍气吞声,可能会不停求告,甚至,可能会自杀以死明志

“独狼” 的思维模式跟我们是不同的

比如这次犯罪的公交司机,52 岁正当盛年,有手有脚有正当职业有专业技能,就因为自认为 “拆迁补偿不合理”,就要把怒火发泄到无辜的人身上?乘客招你惹你了?

勇者愤怒,抽刃向更强者;怯者愤怒,却抽刃向更弱者

“独狼” 可能会因为拆迁就驾着公交车跳湖

也可能因为家庭矛盾连炸 4 栋居民楼

也可能因为对面小吃店生意比自己好而投剧毒

还可能因为租户打死了房子里的蛇而跑到幼儿园胡砍

……

……

地狱空荡荡,恶魔在人间

写到最后,真的有些无力,因为这种 “独狼” 在任何社会几乎都是无解的。

只能希望教育更普及、福利更完善、家庭更和睦,让 “独狼” 们从小拥有正确的三观和足够的双商;

希望政府制定更细致、合理的政策,能更温和、公正地执法,更有效率地发现问题、解决矛盾,以免刺激 “独狼” 们脆弱的小神经;

希望所有人在任何时候都不要跟 “独狼” 们有任何交集;

甚至希望,科幻电影《少数派报告》里预测犯罪的技术能早日实现

细心的读者可能已经发现,第一个案例马航 MH370 的死亡人数,我写成了 “238 人”,而不是官方公布的 “239 人”

践踏人类道德、法律底线、戕害无辜平民生命的 “独狼” 杀手,永远不值得原谅和同情,根本不配算做“人”!

愿逝者安息

(图片及视频来自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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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本就是服务大众的,绝不应该高高在上、脱离群众。

我是杨嘉煜,分享有趣实用的医学知识,谢谢关注。

微信公众号:杨嘉煜

为什么和张伟丽比赛后乔安娜的脸变形那么厉害?

医生不同科室之间有没有隔行如隔山的现象?

什么时候你会感觉到「卧槽,这都能装逼!?」? - 杨嘉煜的回答

有哪些小病不及时治疗,发展到最后难以挽救的病例? - 杨嘉煜的回答

你都遇到过哪些披着高大上外衣的骗局? - 杨嘉煜的回答

有哪些如「女性突然把手伸进领子,多半是在捞胸罩肩带」的小秘密?

你见过最土的土豪有多土?

在你的专业里,有哪些情况外行人听起来情况很严重,而实际上却没什么大不了? - 杨嘉煜的回答

是什么行为让你一不小心暴露了身份? - 杨嘉煜的回答

作为医生,在火车上听见广播里说有一名旅客需要诊治,你会怎么做? - 杨嘉煜的回答

你遇过哪些概率极小的事? - 杨嘉煜的回答

学医后你觉得最恐怖的事情是什么? - 杨嘉煜的回答

生活中有哪些普遍存在、易被忽略而十分危险的儿童安全隐患?如何避免? - 杨嘉煜的回答

医生遇到过哪些「这居然都能死」的病人? - 杨嘉煜的回答

急诊室里都遇到过哪些有趣的怪事? - 杨嘉煜的回答

知乎用户 派豆龙​ 发表

不论是什么样的理由,只要在行动的那一瞬间,心中只有自己的痛苦和对世界的怨恨,没有想到将会给别人带来怎样的痛苦,那么这样的人就是恶魔。

我们不谈鸡汤,一个被折磨到万念俱灰、消极厌世的人,难道就有权利左右别人的生死吗?

对于剥夺他人生命的原谅,法律只给出了非常特殊的免责条件:正当防卫。(紧急避险不谈,生命本身无法衡量轻重)

只有对方在实施极端威胁你生命、人身安全的罪行时,你才可以进行相应的 “报复”,这种防卫也必须是必要限度内的。

你纵有万千痛苦,难道是这些刚出考场的学生造成的?难道这些省吃俭用把自己孩子养大的家庭就该承受你带来的灭顶之灾?

只想自己的苦,不去想别人的苦,这样的人,无论什么理由,都是我们身边潜在的恶魔。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在城市中汽车,尤其这种大巴车是非常恐怖的武器。

很多禁枪城市,恐怖分子没有枪用,就驾驶汽车冲撞人群。

法国尼斯发生汽车冲撞事故 已致 75 人死上百人伤

应该庆幸,这次司机只是蓄谋冲进水库,而不是驾驶车冲撞人群,否则死亡人数还会再上升。

不管是社会问题导致,还是其余事情,总体而言,驾驶交通工具自杀或是袭击人群是很难防御的。

知乎用户 你一直在玩儿​ 发表

我想特别说的是,请有关部门慎重追责

官方指出,“调查组将进一步深入调查,房屋拆除和接访接诉过程中如有违法违纪行为,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对此,我要说,官方千万不能他死他有理,他弱他有理,最后硬要拉几个公务员出来,处分一番惩戒一番,打自己的小孩给别人看

事实上,网上已经开始有人气势汹汹表示,拆迁没做好协调工作,要追究区政府的责任;没租到公租房,要追究房屋主管部门责任;打了市长热线问题没解决,要追究政府热线接线人员的责任。甚至还有人说,市长热线打完后,形成了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我真想为那些接线人员叫一声屈。8 点 38 分,嫌疑人拨打了政务热线。打完电话,8 点 50 分,嫌疑人就开始要求提前接班。短短 12 分钟,接线员接到诉求记录下来,反馈上去,不需要时间?就算拉长到案发的 12 点 12 分,三个多小时,够解决问题吗?

我还想为区政府和房屋主管部门叫声屈。嫌疑人被拆的房子,是所谓的 “自管公房”。这类房子,产权是单位的,嫌疑人只有居住权没有产权。他要是有产权,赔偿的 7 万多块钱可能少了点。居住权,7 万多算少吗?何况也不是钱多钱少的事儿啊。万一赔他 70 万,他还嫌少怎么办?还开车冲进湖里呢?那要赔 700 万吗?所以根源就是嫌疑人本身的反社会反人类性格,而不是那些公务员如何如何。网上的看客,请多想想那 20 条无辜人命,而不是来轻飘飘要追责当地政府。希望当地政府能够坚持原则,勿枉勿纵,不要因为网上的一些奇谈怪论,就硬去鸡蛋里面挑骨头,去强行追究拆迁和接访过程中工作人员的责任。否则,也是另一种形式的伤及无辜。

再说一遍,希望调查组依法依纪依规进行调查。**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一就是一,二就是二。工作人员没有问题,就是没有问题。如果有问题,有多大问题就是多大问题,不能把大问题说小,更不能把小问题说大,特别要注意的是,绝不能简单地把板子打到这些工作人员身上!**否则,他们就是另一种意义上的无辜受害者!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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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成都律师​ 发表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这里的鸟,并一定指的就是有害鸟,而是说颜色、形态、品性、习惯等各异的鸟都有!

人亦如此,人口多了,就存在不同性格、不同品性的人。

不一定是坏人,才做坏事。

大家心目中的 “好人” 也可能做出我们眼中的“坏事”。

原因很简单——

心结!

一时想不开的事儿,一时想不开的人,太多。

客观原因是一个原因,自身化解内心的郁结也是一个方面。

以此次事件为例,房屋拆除事件是客观原因,zf 处理是否得当不予追究,但张某钢没有化解自己的心结才是导致事故的关键。至少,我个人是这么认为。

zf 处理得当与否,都可以合理、合法反映诉求,即使不能如愿,也不能郁结于胸。

因此,社会发展、进步,大阔步前进的同时,还需要停一停。

停下来,听听群众的声音,关注民众的心理。

身体健康不一定健康,心理健康比身体健康更为重要!

话说回来,医疗卫生都很难跟上,心理健康可能就更难了。

此事一出,再怎么处理,赔偿、惩罚,甚至追究法律法律责任,这些都是 “马后炮”。

个人观点,不做参考。

知乎用户 少年安得长少年 发表

一个个都在同情司机,谁同情那些无辜的路人了?

一个不完美的受害者也是受害者,一个不完美的罪犯难道就不是罪犯了?我死我有理,我闹我有理是吗?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报复欺负你的人啊,报复一群弱者算什么本事。唉。

知乎用户 录音机 发表

因为有产,有家庭,有孩子,有希望——这个人,才有软肋

而我呢,农村学校教师,没家庭没孩子,学校差没前途。我竟然还拿着不到三千的工资给学生买多的卷子。花呗上欠的钱这个月才还完。嗯,每个月最少还 1500。小升初考试都过了十多天了,还没出成绩。我还在担心这个。还建议他们买一套七八九年级的人教版教材,反正才六七十块钱。

我可真是个好人。所以不公正从来没有对我有利过。对那些招领导喜欢的有利。

所以,那个司机,情有可恕,罪有当诛。

知乎用户 没救了自动出院吧​ 发表

唯一的正确解法就是增加快乐度,投放更多奶头乐

否则公租房唉,本来就是宿舍你还想拆迁分钱嘛?再说了公交系统都能这样,你也不想想燃气及暖气公司的那些维修人员更惨咋办?

没有奶头乐,生不如死的内卷根本不足以实现社会化大生产。公交车司机要监控。那出租车就不用了?电工水电工就不用了?建筑工矿工就更别谈了?你这样吃枣监控的人比干活的都多。

哪怕是美的的老总,当地首富不照样被四个人就地绑架了,没有人能置之度外。

ps:抖音这种只能消磨时间,无法成为精神支柱的也配叫奶头乐?那些:无论生活再苦,有二次元 / 电子游戏就充满了希望这种才配叫奶头乐。

知乎用户 遙朢鷰園 发表

张某钢就是个怂人、罪人。

酒壮怂人胆。

冲向大坝前 3 分钟,张某钢突然饮酒,但酒精丝毫没有影响他对交通状况的熟稔和判断,他还清楚地知道,要减速躲避车辆,还知道要冲进水库必须在突然转弯的时候踩油门。

整个事件中,酒精只起到了给张某钢壮胆的作用。

张某钢虽然跟女友发语音,表达了厌世倾向,但只有五十二岁的张某钢,还是怕死的,如果没有酒精的加持,张某钢未必有去死的勇气。

虽然家里人都会饮酒,作为东北人的我,酒量也还算凑合,37 度白酒喝个一斤多,不会有什么明显感觉,但我还是特别讨厌酒,无论情绪如何波动,我都不打算借酒消愁,如果不是到了推不掉的情况,我也不愿意沾酒,近几年几乎等同于滴酒不沾了。

吸烟有害健康,饮酒也是一样。

讲实在话,大家不要觉得酒是什么好东西,酒无论喝多少,对身体都没好处,且不说饮酒会造成交通肇事,像张某钢这种,厌世时,酒精也会成为助推剂。

香烟盒上要印上吸烟有害健康,希望酒瓶上也能印上类似的提示。

香烟不能做广告,希望各种饮用酒品也不能做广告,秋林酒芯糖这种含酒的糖块,希望也少生产一点吧。

知乎用户 野糊吏 发表

这个悲剧的核心问题,其实是老公房这个历史遗留问题。因为身边亲人手里还有这类房子,所以作为利益相关人,我来说说我的理解。

大家都知道计划经济时代工厂有个 “福利分房” 的事。这事在 90 年代末的房改中被一刀切结束了,但过去分出去的那些房咋办呢?当时的办法是付点钱直接买断,转成私人商品房;当时就用这办法一次性解决了 99% 以上的单位分房。

但是,总有那么些人那么些房因为种种历史原因被耽搁了。造成现在那司机面临的局面:房子的产权还是原来的企业的,但是同时代别人同样的房早就转变成私产了;人家的房子再小再破但也随着房价上涨年年增值,而自己住的房再涨价也与自己无关,是真成了 “无产阶级”。这就造成了程序正义,但结果不正义的客观现实。我那亲戚的房子因为是军队下属企业的自建房(80 年代前就造了),所以至今产权还是部队的;如果那地方拆迁了,那么很可能他也像那司机那样只能拿些安置费,而与房产收益无缘。

那么这错错在动迁办吗?我觉得他们也挺怨的,因为他们也是按现有法律照章办事啊。但这个历史遗留问题又不是现在法律体系内能解决的,至少是需要当地市政府省政府来参与协调才能解决的。所以这个悲剧算是敲了个代价巨大的警钟,全国这样的历史遗留问题绝不会少、而且越早的老工业地区这类问题越多。如何解决这个被遗留遗忘了 20 多年的问题,需要有关部门的深思!

知乎用户 陈野亮​ 发表

弱者挥刀向更弱者,此人孱头无疑,凡用分配不均来替司机说事的,你怎么不坐那辆车上呢?

=========

令人发指。

我真希望有地狱,希望司机在地狱有事。

车上出现了 5 名高考考生死者,我相信司机是有预谋的。

看通报:

8 时 50 分,张某钢电话联系对班司机,提出要提前交接班(正常交接班为中午 12 时)。9 时 4 分,张某钢在住处附近烟酒店买了白酒和饮料,后将白酒装入饮料瓶,然后用黑色塑料袋带着前往交接班10 时 55 分,张某钢与对班驾驶员完成交接班。11 时 2 分出发……12 时 9 分,张某钢趁乘客到站上下车时,饮用了饮料瓶中的白酒,12 时 12 分,事故发生。

有两个细节值得注意:

1. 司机在对班驾驶员同意提前交接班后,十四分钟后,他去买了酒,并把酒伪装成普通饮料,还用塑料袋包了起来。

2. 他把酒带上车后长达一个小时内,都没有饮酒,直到出事前 3 分钟,才饮用了白酒。

一个问题:

司机是否知道这天是高考?

他不可能不知道这天是高考。

他 11 时 2 分出发,一个小时后,事故发生。

如果是按照正常交接班,他 12 点在东站出发后,不可能接到高考考生,或者只能接到少量考生。

很有理由相信,他要求换班,是有预谋的准备害死高考考生。

9 时 4 分,张某钢在住处附近烟酒店买了白酒和饮料,后将白酒装入饮料瓶,然后用黑色塑料袋带着前往交接班。

开车能喝酒吗?

他在买酒的那一刻,就已经做好犯罪准备了。

而且,他是忍到出事前 3 分钟才饮用白酒。

为什么呢?是因为,他怕乘客发现他身上的酒气。

也就是说,他不是因为想喝酒才喝酒的,他喝酒,纯粹是想把这事从报复社会变成醉酒驾驶。

也就是说,这个畜生一开始还抱着自己不会死的侥幸心理。

要求换班,得到同意——买酒——等到载到考生——马上饮酒——出事

这一串的操作,说不是故意,我是不信的。

我不惜把这个推论再推进一步:提前交接班,就是为了多接几个高考考生,实施他的犯罪计划。

不然,为什么在交接班后,他不在 12 点之前作案?

从 11 点交班后,有长达 1 个小时的驾驶时间,他为什么不在这一个小时内作案?而非要在 12 点,高考结束后,才喝酒并把车开到桥下?

我认为他就是故意的。

那些死去的考生,可能还在回味上午的考试,可能还在期待今后的人生。

可惜他们没有以后了。

希望在天堂里,那些受害者不会遇到这样的人渣。

……

事件调查结果一出来,果不其然不少人跳出来 “不仅要看到事故,还要看到事故背后的社会问题,如果不解决社会问题,还会有更多的受害者” 云云。

社会可能的确有问题,但这个司机很显然是社会问题的既得利益者,而不是被不公正对待的人。

调查通报上是这么说的:

张某钢到西秀区柴油机厂参加工作时,厂方提供一套自管公房供其居住,起产权属单位所有。据查,张某钢已长期未在此房内居住,由其姐姐将此房转租他人。

注意,他的房子是自管公房,自管公房是国有资产,不是个人的,是禁止出租的。

他又是车队司机,也就是说,他已经不在原厂工作了。

不在原厂工作,又没有交还公房,还把公房租给别人,自己得钱,拆迁了还有补偿,这怎么想,他都不亏吧?

他不满的地方就是,拆迁款少了。

往大处说,这是侵吞国有资产,往小了说,原厂方也对他不薄了。

我实在想不通,社会哪里在逼他走绝路。

再重复一般,我希望有地狱,希望司机在地狱有事。

……

公租房存在的意义是什么?是服务工作的人。

但是有的人,申请下来公租房后,就视为自己的财产,自己嫌条件差不住,还租给别人。

承租的房客不仅要付出成倍的房租,还要提心吊胆房东什么时候不租了。

到头来,公房拆迁,真正的住户举家搬迁,那些房东还嫌拆迁补偿款不够。

那些号召追究社会问题的,我真真劝你们闭嘴。

如果说社会有问题,最大的问题,就是没教育好这些白眼狼。

知乎用户 水滴​ 发表

其实我一直在思考一件事,那就是随着人类科技的进步,人类个体杀害他人,破坏社会秩序的能力也是在逐步提高的,但我们对他们的破坏欲望的限制手段却是少之又少,一是道德束缚,二是法律威胁。但面对穷凶极恶的人群——恐怖分子。

我们有什么办法?

几乎没有。

在小说《来自新世界》中就有对这种失控现象的寓言。

人类社会因为越来越多的个体的暴走而走向分崩离析,人与人之间充满了怀疑与欺瞒,最后科技倒退,存留下来的人们对自己的族群加以基因改造,扣上枷锁——当人们有伤害同类的想法时,他会痛苦万分,而有杀害同类的事实发生时,更是达到致死的地步。

另一方面,他们监测所有个体的成长过程,发现他们有异常时就会通过 “鬼怪故事” 里的 “神灵” 加以清楚——“神隐”。

我们的社会运用这样的机制会变得比现在美好吗?

我持悲观态度。因为能够采用这种方式的组织必然是泯灭了人性且代表了绝对 “正义” 的存在。

然而人类,是动物,是有欲望,会愤怒,更会冲动的个体。

但也是向往美好,期盼未来的生灵。

知乎用户 陈律说法​​ 发表

报复社会?认为社会错了的人先好好掂量一下,到底是社会错了,还是你自己错了。

越努力越幸运,想不劳而获结果一无所获,不值得同情,更不能成为犯罪的理由。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或故意杀人)跑不掉了,请接受法律的制裁。

知乎用户 林孤小姐 发表

一笔拆迁款,淹掉了 21 条人命

作者:林孤

要尊重规则,要敬畏生命。

1

2020 年 7 月 7 日中午 12 时许,安顺市一辆公交车在行驶过程中撞坏湖边护栏,坠入水库中。

意外突发,悲剧上演。

16 人受伤,21 人死亡,驾驶员无生命体征。

事发后,谣诼四起,舆情热议。

正常行驶的公交车,怎么就突然冲进了湖里?

——原因无非有三个。

其一、有乘客抢夺方向盘,其二、司机身体不适突发疾病致使车辆失控,其三、司机故意杀人,蓄意为之。

经获救的乘客陈述当时情况,第一种可能性排除掉了,那么原因只有后面的两个。

——尽管谣言四起,可是万分之一的概率,公众仍然希望是司机身体不适突发疾病导致悲剧发生。

我们更 “希望”,这 21 条人命的悲剧,是一场 “意外”,而不是 “人祸”。

直到 7 月 12 日下午 6 点,官方发布通报,最终证实了这一场悲剧,系 “人祸” 所为。

央视新闻通报,贵州公交车坠湖事件,系司机因拆迁问题心生不满,喝酒后蓄意驾车冲进湖中,已死亡,公交车并无机械性故障。

——报复社会,疯狂杀人。

而杀了 21 人的起因,却只是因为一笔拆迁款。

2

2020 年 6 月 8 日,公交车司机张某钢与西秀区住建局签订《自管公房搬迁补助协议》,协议补助自建房补助款及附属设施补助、二次装修补助、搬迁及临时安置补助、搬迁及签约奖励等共计 72542.94 元,
但其未按规定注销水电户头,未去领取补助款。
张某钢还申请了一套公租房未获得。

7 月 7 日上午 8 时 30 分许,张某钢来到他所承租的公房处,看到该公房将被拆除。

8 时 38 分,张某钢拨打政务服务热线,对申请公租房未获得且所承租公房被拆除表示不满。

9 时 4 分,张某钢将买来的白酒倒入饮料瓶中。

11 时 2 分,张某钢驾车从客运东站出发,11 时 37 分,张某钢到达终点站火车站,乘客全部安全下车。

——注意,这个 35 分钟的 “驾车旅途” 里,张某钢并未动手,他还在犹豫之中。

11 时 39 分,张某钢微信语音联系了女友,表达出了厌世的情绪。

11 时 47 分,张某钢驾车从火车站出发。

十分钟的休息时间里,那一个最为关键的电话,女友没能消除张某钢的厌世情绪,就是在这 10 分钟的时间里,张某钢起了杀心。

12 时 9 分,张某钢喝下了伪装在饮料瓶中的白酒。

12 时 12 分,张某钢恶向胆边生,突然加速,横穿 5 个车道,撞坏护栏,冲入水库…

——21 条生命,就此消逝。

从 6 月 8 日的拆迁款补偿协议纠纷,到 7 月 7 日的坠湖事件,时间线正好是一个月。

而在事发当天,张某钢痛下杀手的决心,也仅仅只用了 4 个小时:

看到房子将被拆迁、打政务服务热线表达不满、和同事提前交班(正常交班时间是中午 12 点,张某钢当天提前交了班)、和女友微信联系、喝酒之后驾车坠湖…

这 4 个小时的时间里,拆迁队、服务热线、交接班的同事、微信语音联系的女友,4 个环节里的任何一项要是敲响了警钟,刹住了张某钢心里的那一把 “刀”,那么最终这一起 21 人死亡的悲剧,兴许都能避免。

而据张某钢的同事所说,张某钢自 1997 年开始驾驶公交车,整整 23 年,“为人乐观,和同事相处的都很融洽”。

一个驾龄 23 年的老司机,为何突然就狠了心,痛下杀手害死了 20 个无辜的路人,甚至不惜以自己的性命作为代价呢?
那一笔拆迁款里,究竟生出了 “多少不满”,才会引发这般 “疯狂的报复社会”?

——调查组将进一步深入调查,房屋拆除和接访接诉过程中如有违法违纪行为,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3

2018 年 10 月 28 日 10 时 08 分,重庆市万州区一辆 22 路公交车在万州长江二桥坠入江中。

——车上 15 个人,无一人生还。

11 月 2 日,公交车坠江原因公布,据车内黑匣子监控视频显示,系乘客与司机激烈争执互殴致车辆失控。

从乘客与司机发生争执,到公交车坠江,前后共 5 分 19 秒。

就是这 319 的秒时间,夺去了 15 条鲜活的生命。

——而这起悲剧事件的起因却仅仅是因为错过站!多么惨痛的教训!

此后,国家立法,抢夺方向盘殴打公交司机,系危害公共安全罪入刑。

后来广西掌掴公交车司机的那个女乘客,被判刑 4 年。

再后来,公交车司机的驾驶位被拉起了防护栏。

——公众仍旧陷入担忧。

假如公交车司机突发疾病怎么办?防护栏会阻碍其他乘客去控制方向盘。

假如公交车司机心理有问题,报复社会疯狂杀人怎么办?

重庆公交车坠江事件之后,人民日报博文微评:
一段惊心动魄的视频,还原了悲剧诱因;一场无谓的纷争,拉十几人 “陪葬”。教训之惨重,让人不敢直视。

痛定思痛,别止于唏嘘,更别停留于愤怒。无彻底反思就无真正救赎,不形成制度正义,类似悲剧便难断绝。

不到两年的时间,今天的贵州安顺公交车坠湖事件死亡人数比重庆公交车坠江事件的死亡人数更多,悲剧更加惨烈。

——我们再一次的痛定思痛?又该如何彻底的断绝此类悲剧?

制度正义的形成,究竟有多难?

4

不偏不倚,张某钢的行为,人神共弃。

冤有头债有主,谁让你心生不满,你就找谁去发泄不满,不要拉上无辜的路人垫背。

但是反过来思考,

拆迁款的纠纷问题,不能成为张某钢杀人的理由。

——但,那是他杀人的原因。

假如 6 月 8 日按照程序正义,给予了张某钢拆迁补偿金额,给了他该有的体面和尊重。

——公交车他还能继续开,23 年的平静生活也许还能继续平静下去。

假如 7 月 7 日当天,他没有看到自己即将被拆迁的房子,假如拆迁和补偿协议都是符合 “制度正义” 和“程序正义” 的,假如政务热线拨打出去以后,就及时有效的得到了反馈,假如既有的规则得到了该有的尊重,假如张某钢的生命和权益以及他的合理诉求,都得到了充分的关注与回应…

——可惜人生没有如果,遗憾世事没有假如,悲痛一切无法重来。

一开始,没人听他说话,到后来,我们无法再说话;

一开始,我们冷漠围观他人的不幸与不满,到后来,不幸降临到我们自己的头上,我们却没有机会再去表达不满;

一开始,我们都以为死去的只是别人的生命,到后来,疼痛刻在了我们的身上,伤害冲击了我们的心理,我们才终于明白,没有人是一座孤岛,每一个人的死去,都是我们身体的一部分在死去;

一开始,我们都以为这只不过是一笔拆迁款的纠纷、这只不过是乘客和公交司机的一场互殴,到后来,我们才终于明白,那些细小的琐事,最终引发了巨大的灾难。

——我们都以为生命的方向盘是握在自己手心里的,其实看遍世事和人性之后,我们才终于明白,我们每一个人,其实都有把命交在别人手上的时候。

我们在驾驶着自己的命运方向盘时,也握着别人的命运方向盘,同时,自己的命运也被别人所掌握。

——从来就没有什么感同身受,当然,从来也就没有什么事不关己。

5

万事万物,内因外因,皆有各种千丝万缕的联系。

而推己及人各自安好的首要前提,便是让正义和公平,总是能够及时赶到,不缺席不迟到,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谁犯错谁道歉、谁犯罪谁坐牢,若是制度正义真的得到了有效的维护和坚定的执行,心生不满的报复社会的惨烈案例,应该会在 “痛定思痛” 之后,真的能够杜绝发生。

后疫情时代、后洪灾时代、后悲剧时代,每个人心里都有伤,我们都需要集体疗伤。

我们都需要敬畏生命,我们都需要尊重规则。

天下大同的社会描述里,称夜不闭户路不拾遗,经济发展世界巨变,我们一直以为离这样的美好社会越来越近了,可到了今日,风气浮夸、人心浮躁、利益至上、精致利己、礼崩乐坏,我们才终于看清,我们离天下大同的距离,其实更远了。

今天千万句的骂名全都堆在张某钢一人头上,我都表示举双手赞成。

——可是如何避免激发出下一个 “张某钢” 心里的恶呢?

那才是这场巨大的悲剧之后,我们最需要警醒与反思的啊!

坏人放下屠刀就能立地成佛,好人拿起屠刀也就能成为杀人狂魔。

——善恶总是在一念之间,拆迁款里藏着的恶,21 条人命里藏着的善,也总是在一念之间。

一念天堂,一念地狱。

当我们都在普及强调传递真善美的时候,我们其实更需要反思与警醒的,应该是如何避免去激发出人性的恶。

尊重,才能成全彼此相互的体面。

彼此相互的体面,才能成就制度正义的黎明曙光。

——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

知乎用户 知玉成​​ 发表

这两天一直在看这个新闻,微博转发了,看着痛心。我有 2 句想说的:

1、既然你对拆迁不满?对补偿不满,冤有头债有主,你去找阻挡你的人 “报复” 也行啊,这样,即使死了,也有人会说:是你推动了社会的进步,是你推动了所谓的拆迁的征收的历史滚轮。

现在让广大群众的命为你陪葬,人家何罪之有,你的问题也不会得到解决,而且将来还有人可能跟你一样碰到这样的问题无法解决。

总结:有冤报冤 有仇报仇,平民百姓与你无冤无仇你害死这么多无辜的人能够干嘛

2、这类问题以后怎么避免,心理狭隘,想报复社会的人,在关键岗位上的人肯定会有,不过大家都被理智、社会法律等暂时堵着,万一哪天一个关键的事由起因导致行为人万念俱灰,报复社会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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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个家庭啊,多少人流泪!

我希望能够彻底调查:

而且这次的拆迁也应该彻底调查,总觉的拆迁补偿问题不是这么简单,按照通报中所写,该司机住着公房,还拿了补偿款,根本不足以厌世,无非就是申请的公租房迟迟没有审批,这也不是没法解决,还不足以把人逼的不想活了,以死抗争。

更希望:这类问题能够从根源上消除不公,让仇恨社会的人少一些,对未来充满希望,社会才可能更安全和和谐。

否则谁也不知道你我是不是下一个无辜的受害者。

知乎用户 RichElio 发表

这事你如果让我分析对错,那我的答案是司机百分百有错并且我讨厌这种人。别说你是房子被拆迁了,哪怕你老婆你妈妈被人先 j 后杀了,你去复仇都是不对的,更别说报复无辜路人了。

(当然了,有些事对我自己而言明知道不对我也会去做。)

但是我觉得这次的事如果只分析个人行为的对错的话,完全解决不了问题。

如果回顾一下历朝历代的农民起义,只要老百姓有一口饭吃,从来都没人去造反,谁不怕死啊,但如果社会 / 他人让某个人觉得活不下去了,那如果他心态不好的话,很容易做点报复社会的事。

我们家 14 年就发生过类似的事件(8.20 公交纵火案),我没记错的话也是因为拆迁,一个人放火烧了公交车,导致 3 人死亡十多人受伤。

此类事件在我国绝对不少,世界范围内肯定更多,尤其是枪支管控没那么严格的国家。

这类犯罪行为其实是最难防控的,因为犯这种事大多不是地痞流氓,有可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也有可能是默默无闻 996 的码农,说不准哪一天因为失业或者是生活压力大,一时冲动就做了傻事,根本无迹可寻。

所以在我看来最好的办法,就是提高全体人民的生活质量和抗风险能力,以及在社区公司多安排心理咨询师。肯定有人会说,犯人就应该受到处罚,凭什么还得提高待遇哄着他?

其实如果是那种屡犯不改的嫌疑人,我也支持按照法律进行严惩,甚至出狱后一段时间内都要受到管控。

但是这种因为压力而崩溃的人,如果不遇到事,他自己都不知道会成为这种人,你去哪管控去?等到事情一旦发生,你再怎么惩罚他,那些无辜的人也没办法活过来了不是?

提高全体人员的生活质量和抗风险能力肯定不可能杜绝犯罪,但是可以让很多不怕死的人,寻死的时候对社会没有恶意。

知乎用户 yang leonier 发表

个人恐怖主义有多可怕?

一个学生的个人恐怖主义,能杀死同一个寝室的几个人。

一辆公交车的司机的个人恐怖主义,能杀死 20 多人。

一架飞机的机长的个人恐怖主义,可以杀死 200 至数千人,看他要开着飞机撞向哪里。

一家大型危化品工厂的、大型危化品仓库的管理员的个人恐怖主义,理论上可以把一两亩地夷为平地。

大洪峰来临时,一个巡堤员的个人恐怖主义,足以让千里良田成为泽国。

怎么防?防不胜防。知乎上的抑郁症患者很多很多,他们都抱着一个观点,真正的抑郁症患者没到重度之前,在现实生活中都会极力掩盖自己。我只是做个类比,没有说这种人就是抑郁症;但这种人也是一样,也许日常的心理干预都完全无法发现他们的问题。

个人恐怖主义源于人心中的不满。在古代,这种不满不会止于个人,会成为一群人、一支军队,会团结在一个共同的纲领下,导致起义、导致改朝换代。治理能力远超古代的现代国家通过有力的意识形态建设、精密的社会组织体系和对军权、对武器的严格控制,可以说基本消除了自底向上改朝换代的可能;但对于单个人来说,不满还是会继续累积,独狼式的个人恐怖主义不可能完全消除,首先绝对的平等和公平就不可能实现,然后,目前我们都不知道思想、智慧和记忆的本质是什么,更别说像街上的 “天眼” 摄像头、互联网上的广告联盟 “大数据” 那样对人心进行大规模的精确监控。人类不是三体人,思维是不透明的。

严刑峻法,确实能震慑大部分人。但个人恐怖主义行为本身就很可能带来实施者的死亡,他能干出这种事,本来就已经是不畏死的结果了。至于判死刑后没收财产、家人政审留下污点甚至是古代的诛九族、全家发配边疆,对于已经放弃自身生命的实施者而言都不算什么。

读《三体 1》之后,觉得三体人如果不是要正面封杀地球的科技发展,而是想直接把地球搞成一锅粥,然后自己 400 年后来接管,很简单。去用对付汪淼和其他物理学家的手段,去干扰特朗普、彭斯、蓬佩奥之流的精神,让他们精神逐渐崩溃,在外交和军事上变得越来越激进、越来越疯狂,最后使得一方按下核按钮即可。三战结束后,等人类又搞出了什么新的大杀器,再对相应国家的领导人玩这一套。

可惜三体 1 中,公元纪元时期的三体人还没学会计谋和欺骗。

知乎用户 失败提醒小助手 发表

请问新加坡应不应该给穷困的底层人民兜底推出公租房?请问新加坡是康米主义国家吗?

怎么就是有些人一到真相揭晓了成了 “这个人蹭国家的公租房不自己努力买房还反社会杀人” 的口径?一个人活了 50 年就因为是公交车司机就不配有自己的住处了,就该去住姐姐家,然后把房子当资本出租补贴生活?

这个司机对不对?错,是杀人犯,罪该万死。21 一条人命无辜吗?无辜。所以呢?

加强无产阶级的心理疏导,排查不稳定情绪的无产阶级,维持稳定,为等国梦努力奋斗!!!!! 跑步迈入现代化社会主义强国!!!!

所以他的理想还是失败了。

知乎用户 守正出奇才 发表

王才亮律师谈贵州公交车坠湖事件中的拆迁问题】关于安顺公交车司机房屋被强拆存在的违法问题。

今天公安的通报出来了,坠湖公交车司机的房屋被拆是其诱因。

我们在庆幸没有坐在那一辆公交车上的同时,从警方的通报来看,该司机的房屋被强拆至少存在以下 4 个问题:

第一,涉案房屋的补偿不符合法律规定。从通报可以看出补偿过低,40 多平方米的房子只补了 7 万余元,显然没有达到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 “不低于市场价” 的要求。拆迁方可能辩解,司机只有直管公房租住权。但是国有企业分房具有福利性质,因为国企职工在房改之前工资中没有住房支出这一块收入。所以在房屋征收拆迁中,通常的做法是按照房改条件,在征收之前将房屋所有权改至租住者名下,也有直接把全部的房屋补偿款给到租住者名下。

第二,本案中的强拆不符合征收补偿条例规定的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涉案司机虽然签订了合同,但当即反悔,没有领取款项,然而没有告知棚改主体合同废除,则合同有效,征收人应当找涉案司机认真协商,劝其履行合同主动搬迁。如果司机拒绝履行合同,棚改主体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如果棚改主体与涉案司机没有依法订立合同或订立合同后当即反悔并确认合同废除了,则司机不存在主动搬迁之义务,征收部门应该按照法定程序作出征收补偿决定,责令司机限期搬迁。在决定生效后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当地政府明显存在渎职的行为。涉案司机在预计的补偿款不可能买得起同地段同水平的商品房的基础上,申请了公租房。十分遗憾的是直至事件发生前,他的公租房的资格仍然没有被批准。物权法第 42 条明确规定征收个人住房的,应当保障他的居住条件。征收补偿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当地政府显然没有尽到应尽的责任。

上述四个问题都是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常识性问题。问题是常识性的问题,为什么还导致了矛盾激化呢?当然需要问责。

我们庆幸没有在出事的那条那辆公交车上,但是我们都在中国这辆大公交车上。作为法律人,公务员如何尽心尽责的解决好群众提出的问题,化解矛盾,防止矛盾激化,这是迫在眉睫的问题。

再好的一车乘客,只要司机一个不靠谱,照样坠入深渊。

知乎用户 张雨 发表

整个社会都应该关注心理健康,尤其是公共交通,餐饮从业人员

知乎用户 奇爱言​ 发表

当时视频监控出来时,看到先减速避让车辆、再冲到水中,就觉得有司机报复社会的嫌疑,只不过本着 “调查事实未出来之前不乱揣测” 的原则,想着等等再说。

现在调查结果出来了,果然如此。且不说是为了不属于自己的公租房,就算是被拆的房子产权属于他自己,就可以谋杀几十条无辜的生命吗?

为司机辩护的人,会用这样的说辞:

“他也是迫不得已。”
“社会的不公害了他。”
“并不只是他自己的问题”
……

心理学中有 “行动者——观察者偏差”,行动者倾向于将他们的行为归因为情境性因素,而实际上,更为清醒的观察者知道,他们的行为很大程度上是归因为行动者的人格素质。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司机,如果有什么地方记载了他的心理活动,一定是 “世事对我不公”,一定将所有的责任都推给了世道,推给了社会。

而为他辩护的人,打着 “共情” 的旗号,却忘了那 21 条生命何其无辜,背后是 21 种本应有无限可能的人生、21 个创伤永远无法弥补的家庭,另外还有 15 个伤者前景未卜。

且不说这司机是否真的遭遇不公都很难说,即使是真的遭遇不公,又与这 36 名乘客有丝毫干系?

反社会人格不值得任何同情,也不希望在后续事件的发展中,这司机的 “故事” 被价值观不正的媒体拿来营销,反而替司机家属解决了生活难题。如果最后是这样,只会带来更多的效仿。

极端事件的发生很难避免,要想减少,只能通过缓解社会矛盾。

尤其是在疫情的背景下,除了对经济形势的担忧,更加令人担心的是由此带来的社会治安问题。高压社会对人心理的压抑和摧残不容忽视,如何做好普及性以及对特定群体的心理疏导,是必须重视起来的问题了。

知乎用户 我是海贼王的女人 发表

已知信息:

1: 司机一直生活不幸福,经常抱怨,有厌世的倾向 (经过调查应该是和别人聊天有透露过)

2: 房子他没有产权,是公租房,司机所在的地方房价并不贵。(所以赔偿金很合理)

3: 司机没有女儿

4: 申请别的公租房没通过 (这是他不满拆迁的主要原因)

5: 这一切都是有预谋的

6: 中间喝酒壮胆 (所以视频的的开车走位很奇怪就是这样)

7: 该司机长期没在公房居住,经由姐姐租给别人。(→_→经评论提醒补充。)→_→公房也称公有住房,国有住宅。它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归国家所有。居民租用的公有住房,按房改政策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可售公有住房,一类是不可售公有住房。上述两类房均为使用权房

总结: 该司机就是心理变态,且为人贪图小便宜和自私。

司机把公租房当成自己私有的房了,所以他才会有那么大的不满。

当然我觉得这只是一个爆点,因为他厌世和生活不幸福不是一天两天的了,就算没有这个爆点也会有别的爆点。

做出这种行为符合他的变态心理。

因为生活不幸福,厌世,想着拉一堆人一起死不吃亏,符合心理变态的想法。

每个人都会有对生活不满的时候,

但是正常人会很合理的消化,

正常人就算厌世,也是自己自杀。

而不是伤害别人,拉着无辜的人死。

他的所作所为都证明了他是一个心理有问题的变态。。。。。

→_→→_→→_→我想说的是,如果为罪犯开脱,那谁都有可能成为他,因为生活就是会有不如意的时候。

区别的是,不会所有人都因为一点点的不如意而伤害无辜的人。

你想生活无忧无虑,在工作了的成年人的世界里,几乎不可能。

知乎用户 减紫​ 发表

这个问题底下谁讲司机家里有事所以搞事没错的,见一个我拉黑一个。

7 年前,也是高考当天,厦门也发生过这种自杀式袭击,疑犯陈水总点燃汽油当场死亡,死亡 47 人。

我不知道你们有没有看到过一个现实世界的人,哪怕只是同一个小区、校园、单位并不算熟的那种,被烧的面目全非,浑身下半辈子出不了汗的惨状。

我见过,我当时就在厦门。

中国人不是日韩那种日子过不下去自己去个僻静地方自我了结的性格,这是好事,但是除了当场死亡的袭击者,其他人罪不致死致残。

别给我整袭击者无辜论,他的命是人命,其他人的命就不是人命了?

知乎用户 赵雷 发表

看了很多回答,很多人真的是张口就来呀。刚刚在网上查了一下安顺的房价和租房的价格。40 平的房子,月租价格在 500 到 700 元之间。取个平均数的话是 600。那么每年的租金就是 7200 元左右。这名公交车司机拿到的补偿是 7 万多。也就是说,即使没有任何收入来源,补偿款也够他租同等条件的房子差不多十年。

真真的是谁都对不起他,国家也对不起他吗?

各位不要再帮他洗地了,也不要再说国家社会。什么什么的原因了。完完全全就是他自己的责任。说他报复社会,都是错了。因为社会不欠他,他没有理由报复社会。他就是个人渣。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前北上广深一线城市体制内员工,几年前曾经和房管部门一起办过老公房改部分私产的业务。

老公房改部分私产应该说是当下大城市最划算的获得一套自有房产的方法了,原本由国有企业向员工廉租的宿舍房要被房管部门接管,原承租人可以以现金买下房产一部分所有权,根据房屋大小几万块钱到几十万块钱就能解决,虽然自有比例有限,但再怎么说也是有比例的而且还不低,按照市价折算,打了不知道多少折扣。关键是,这是一线城市中心区域的房产,房产份额是可以交易的,就算低于市价一部分,其实还是赚翻的一种操作。

但饶是如此,还是有很多折射人性的事情,比如完全拿不出这么现金的人,东拼西凑背债来交款的人,一大家子吵着架抬着早已动不了的父母来交款在交款窗口前直接打起来的人,明显是带着小三过来交款的人,貌合神离的夫妻在窗口前吵得天翻地覆……

印象很深的是最后一天一个老头一个人过来,是一套很小的一居室,房款很低,但老头交不上房款,问可不可以缓几天他再借借,房管部门说不行,过了日子不交款产权单位就收房了。老头问那我住哪里去了,答咱们这管不上这个事,住儿女那呢?老头答孩子出国了,不联系自己…… 房管部门没辙,就让上单位去问一下看有没有其他安置措施。老头说,单位早没有了…… 房管部门虽然很同情,但也无计可施……

还有就是有个穿金戴银的五十多的人过来交房款,一交就是好几套,我本来以为是帮人交的,还告诉他要本人来,没想到全都是他自己的房…… 房管部门的老大姐后来说悄悄话,说这可能是当初企业的领导,给自己弄了不少房子…… 这一来一回,白赚多少钱……

回到贵州这个事,老公房的问题,真的是太有历史感了…… 我小时候也住过这种老公房,每个月很低的租金,确实是感受到了制度的好…… 但也是因为太好了,所以后来时代变了,商品房开始出现了,有些邻居也没想买,就一直住着…… 每月租金确实是低的,但设施老化,社区空心,基础设施要啥没啥,当初的邻居们年纪都大了,上下楼都够呛…… 而且像这样一直住老公房,没有买商品房的,用脚趾想都知道一定是那些收入最低的人……

这要是一拆迁改造,就彻底没地方住了,家没有了,想想都痛苦……

再加上贵州的那个司机,家庭破裂,唯一有希望的孩子也没有了…… 真的是万念俱灰……

虽然他拉着这么多人陪葬,确实是一种非常令人愤怒的行为,是非常恶毒而令人不齿的,但也请理解一下他…… 他是一个在发展的阵痛中失去一切的人…… 而我们,事实上也很有可能成为下一个失去一切的人……

千万不要把过去的十年、二十年当成永久的经验…… 人类的历史几千年,我们不过是一个瞬间……

知乎用户 警部菊长 发表

这个事件后果是非常惨痛的,21 条生命。但是我们不必每一件事情都要吸取所谓教训,拿这个事件来说,造成的因素很多。

举例来说:司机离婚,这个怎么解决?公交公司负责解决婚姻问题,包分配老婆,包夫妻感情和睦?根本不可能的事,怎么吸取教训?

房屋问题,他本身就没有产权是公房,现在因为棚户区改造,赔偿一部分钱,这个有什么不公平的?就因为你政府不进行棚户区改造吗?这个怎么吸取教训?

有说公司要进行心理测试,关心职工心理健康。这个提法本身没有错,但是现实残酷,做不到的。就比如,我作为公职人员,患有重度抑郁,我们局里也知道,这么多年也没人关心过我。你让那些非政府部门,单位,公司去关心职工心理,难度更大。

冤有头债有主,这些乘客没有对不起你司机,希望你到阴间也过的不好。

想申明一下:不是我冷血,不体恤这位司机。可能是我工作的关系,做警察在一线见过太多人间冷暖,也深刻体会每个人的不容易。但是,最起码的道理,不能因为你过的不如意而给别人带来痛苦,甚至是付出生命的代价。很多人因为不接触基层,出于对弱者的同情,我可以理解。但是你有没有想过,这件事情中,真正的弱者是无辜陪葬的那 21 条生命,有的人不要搞错了重点。

知乎用户 莎鸥​ 发表

需要调查他拨打政府热线,工作人员的处理过程及答复。从通报情况看,他原来有公房的承租权,那么拆迁后想要得到公租房,这个要求也是合理的。拆迁应当保证他的生活水平不降低。他并不是那些漫天要价的拆迁钉子户。

也许他因为某些原因不符合申请公租房的硬性条件,也许工作人员的答复并没有违反原则。但我想那些可能可以帮他解决的人,很有可能做事缺乏温度。咱不唱高调,首先做回人。至少作为公务员(或者体制内的其他工作人员),多一份心,多给人想想办法,也许就少了一个被逼上人生绝路的司机。

这个案例谁对谁错不得而知,但现实生活中,确有不少公职人员,应该多点温度。为国为民不是光唱嘴巴上的,不是光写文章里的,不是光拍照片视频里的。

知乎用户 longjf126 发表

反社会人格,谁也防不住。
另外,一个个预警信息孤岛没有贯通,导致没有事前防范,在一定程度上应该是孤岛信息割裂的锅。
谁也不怪,怪天怪地怪社会吧,中二少年、老年愤青、极端人格都是这个思路——错的不是我,是整个全世界错了。
你们说该谁背锅?
最后肯定是基层办事的人背锅呗,如果还不够,顺藤摸瓜往上数呗,总有一个背锅侠。

但是人心不足蛇吞象,人心无餍足啊
有些人即便明知不是自己所有权的东西,总觉得自己 “占有”(租房子也是一种法律上的占有)了就是自己的,谁来都不好使,他不跟你讲什么法律讲什么道德,不满足他的无理非法要求,他上访闹事都是轻的,就怕象这个司机一样钻牛角尖,拉一车的人赴死垫背。
再比如,两家小孩在学校里打闹,其中 A 小孩不小心把 B 小孩的一颗牙打掉了。现在 A 小孩的父亲提出要求 B 小孩的父母以及政府赔偿 3000 万元,政府怎么调解都没用,不满足其要求,就年年上访,请问这种人你怎么弄?怕是请十个心理医生 + 十个心理专家都解不开这个死结吧。
金钱黑人心,金钱拨动了愚氓。
利益就是矛盾纠纷的核心问题。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请某些大 V 开始「反思」之前,分清楚两件事:

重视弱势群体利益不等于弱势群体「有正当性」去报复社会;

重视特定岗位心理健康不等于心理疾病患者「有正当性」去犯罪。

别拿 20 条人命当你输出个人政治观点的弹药。

知乎用户 琉璃娜 发表

通过家里的资源,现在暑假出来在电视台实习,跟着来到了类似偏远无人区拍麋鹿的纪录片,一边有建设自然保护地基础设施的当地施工队。说实话,我很愧疚很难受,我感受到了我的娇贵,我不愿与当地工人一起吃饭一起出行,因为很乱脏差,甚至我看着都有一种不愿看的感觉。我住的也是在空调房独立卫浴的地方,且单人,而工人只能吹自己买来的风扇,四个人一间,不允许任意出入,环境脏乱差,其实我真的描述不出来,随便到一个偏远地区看一看,工人被灌输成了一个贬义词,工人受着非人的待遇。我想起了一句话,嘴上全是主义,说的或许就是我这种人,自称正统马克思主义的人,却和跟工人站在一起都做不到,不过去食堂吃饭,说实话工餐是真的好吃。什么都差就工餐好点,是呀,只要给人民一口饭吃,他们就会死命的卖力干活。

引用一句话:死刑威慑、大众唾弃都只对活人有用,对被逼上绝路心存死志的人是没用的

在额外说句,现在还在乘坐公交车的都是基层老百姓,只有自上而下,真正意义上改善基层老百姓民生,才能让底层人民安居乐业

知乎用户 骑手小新 发表

当一个人抱着必死的信念报复社会时,咱再怎么指责司机说什么都是口嗨而已。那么谁才是背后真正的推手?说句不好听的,这司机要是自杀了,能有现在这么大的社会反响吗?就这还被降了热度,下了热搜热榜。要是这些个问题不解决、背后黑恶势力不抓出来审判,还 20 多个无辜遇难者一个公道。以后说不定就有机长直接开飞机撞大楼,火车动车相撞或是超速脱轨的。当一个人决定去死决定去报复社会时,很大可能是因为他心中所认为的公平正义不存在,连个主持公道的地方都没有。我能体会这一份绝望,以死抗争的绝望,至于自杀与否那是个人选择。这社会真魔幻好迷,说不定你身边就有不定时的炸弹,我们到底是怎么走到今天这一步的?

司机是死了以死抗争,那么这 20 来个破碎的家庭是不是应该去研究一下到底是什么导致了自己孩子的间接死亡。一堆答案不是说冤有头债有主吗?他们敢吗?

得亏全国禁枪,要不那些强奸人民的贪官污吏们就算有十条命都不够用的。贪个几亿十几亿,坐个十几年牢后期还带减刑,出来继续美滋滋。这几亿十几亿下面埋着多少想报复社会的低层老百姓?要不贪的钱从哪来?还不都是民脂民膏。

话说这个事情就这样结束,不再细查了吗?当一个人下定决心要以死来报复社会,我不认为会没有冤情。要不他应该去自杀,但今年跳楼的人还少吗?

知乎用户 臧大为​ 发表

今天中午的时候,我脑子里不知道为何就总是出现《让子弹飞》里面姜文的台词,“我要的是公平、公平、还是公平。”

知乎用户 王小扎​ 发表

可恨的人自杀还要拉这么多无辜生命垫背,最关键的是法律还不能治他的罪。

官方通报已经明确,此次事故系因为公交车司机对自己房子被拆不满继而报复社会,其行为已经是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

根据《刑法》第 115 条之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换言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口袋罪名,是指行为人采取除了刑法第 115 条明确列明的放火、决水、爆炸等方式方法之外的其它危险方法,来危害不特定公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当然也包括开公交车横冲直撞。

根据官方通报,此次事故是因为公交车司机无视他人生命,故意驾驶公交车横穿马路冲入水库,继而造成多人伤亡。综合该事件造成如此严重的人员伤亡、如此恶劣的社会影响等因素,可见其主观恶意极大、社会危害性极强,如果按照刑法第 115 条规定,其结果必定是死刑立即执行。

问题是,犯罪嫌疑人也就是公交车司机也在这次事故中死亡,那这个事件应该如何定性呢?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 16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 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 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 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目前该案处于警方侦查阶段,并未进入批捕、审查起诉,更未进入审判阶段,而又由于犯罪嫌疑人已经在侦查前就已经死亡,所以该案恰好属于 “不追究刑事责任” 的情形之一,所以该案的最终结果会是:“撤销案件,不再对公交车司机定罪。”

是不是不定罪就没事了呢?当然不是。根据法律规定,伤者以及死者家属可以向公交司机提起民事赔偿,公交车司机已经死亡的,可以在他的遗产份额内要求赔偿。然而,就算能拿到一些赔偿,跟逝去的生命比起来又值得了什么呢?

公交车司机因为一己私利造成如此严重的伤亡,给如此多家庭造成无法弥补的惨痛,有的是家中顶梁柱,有的还是学生,不管动机如何,逝去的 20 余条生命是无辜的。

话又说回来,有个别人可能还会把事故与拆迁联系起来,扎哥想说的是,争议有争议解决之道,遇到困难第一时间想着自杀式不对的,想着报复社会更是极其卑劣的,任何无辜的人都不能成为你泄愤的理由。

这次事故之后,我们应该思考,对于那些特定公众岗位的工作人员的心理和行为管理显得极为重要,诸如公交车司机、飞机驾驶员等等,除了在工作上对他们加强管理之外,平常的心理观察、安抚等等,都应该有更加成熟的体系。

每一次重大事件背后都值得我们深思!逝者一路走好!

知乎用户 辛德林记 发表

司机张包钢太坏了

这种事,真不适合媒体网络上广泛报道探讨,越这样,只会吸引其它人去模仿。

即便是发达如美国,也会有感到社会不公生活绝望的人,这绝不是报复无辜百姓的理由。

就说解决社会矛盾,国家在做的全面小康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等目的也在于此啊,但再怎么做,也绝不可能保证每个人都幸福快乐。

我猜测,张包钢此番行为,很可能与去年重庆公交坠江一定关联,当时这个大新闻张包钢肯定了解并受触动,触发它有了把公交开进水中这个念头。而且,据称重庆公交坠江,不少业内人认为是司机故意所为,本是要制造小车祸而陷害与它冲突的乘客,结果却玩大了,一不小心直接开进水里搞成了大新闻,从而给了张包钢灵感,即是说张包钢就是经过重庆公交事件,在它的脑海中产生了可以靠把公交开进水中报复社会的想法。

从张包钢的抖音看,完全看不出它有悲观厌世报复社会的痕迹,相反,反倒会让人觉得此人活得挺快乐自在的。这给我们一个启示,人在线上线下的表现很可能不一致。线上表现很痛苦的,可能现实生活过得还不错,线上表现很开心的,可能早已活在崩溃边缘。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在报复社会届选手里,这个怂比那些去幼儿园捅小孩的稍微有种一点,他是自己死了要拖一车垫背的,一个死法。

那些捅幼儿园孩子的却想吃花生米。

现在想想,同样不想活了,那些跳楼的真是善良。只要不砸人就是好同志。

不声不响开煤气喝药自杀的简直天使。

知乎用户 山鬼 发表

尸检结果:

(一) 经对张某钢尸体解剖和物证检验,其系潮水死亡,未发现致死性疾病,在其胃内容物心血尿液等多检材中检出乙醇 (其中,在心血中检出乙醇含量为 64.46 毫克 / 100 毫升),排除安眠镇静类、抗精神失常类、毒品等常见毒药从现场提取的饮料瓶中,检验出含乙醇成分的液体 200 毫升。经调查,张某钢驾驶过程中未受到其他人员肢体和语言的干扰。

其实当时从录像就完全看得出,绝对不是机械故障,还能观察周边车辆就能确定一件事,这人目的很明确,一场车祸不够,他要带着全车人冲进去。

我又看了看事情起因——

2016 年,张某钢与妻子离婚后,租住其姐姐女儿的房子,户口也寄搭于其姐姐处经调查走访,张某钢常感叹家庭不幸福,生活不如意。张某钢在西秀区柴油机厂 (后更名为西秀区酿造机械厂) 工作时分到一套 40 平方米自管公房,为自管公产承租人,2016 年列入棚户区改造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2020 年 6 月 8 日,张某钢与西秀区住建局签订了《自管公房搬迁补助协议》协议补偿 72542.94 元,未领取。张某钢还申请了一套公租房,未获得。7 月 7 日上午 8 时 30 分许,张某钢来到他所承租的公房处,看到该公房将被拆除。8 时 38 分,张某钢拨打政务服务热线,对申请公租房未获得且所承租公房被拆除表示不满。

我看到一些回答在这里谈司机多么多么不容易

到最后什么都没有无奈底层报复社会之类

但是这不是他带着一车人冲向死亡的理由

更甚至说,总有人要把这些往财富分布不均的想法上引导,我不知道这些人是为了秀观点引关注还怎么样

你们真的看不出来这人就是为了报复吗?

他被压榨了?

他被社会抛弃了?

没有吧

只看到一个故意喝酒玩命拉着一车人陪葬的疯子

他就是一个杀人犯 完全不值得同情那种

知乎用户 甬江大西王 发表

在这个世界的另一个平行时空,1914 年 x 月 x 日,奥匈帝国波斯尼亚行省的萨拉热窝市的一名塞尔维亚族枪手在市内公共场合向人群开枪后自杀。死亡的平民中,既有塞尔维亚人,也有德意志人。之前,奥匈帝国正在邻近塞尔维亚王国的波斯尼亚行省实施了大规模军事演习挑衅塞尔维亚王国,而更早之前奥匈帝国对波斯尼亚地区的吞并更是使得这一地区的塞尔维亚族人强烈不满。奥匈帝国吞并波斯尼亚以后,许多居民的房屋、土地被奥地利和匈牙利商人以极低的价格强行买走,许多本地居民的产业被奥地利商人侵吞并购,塞尔维亚人怨气极大。经奥匈帝国内政部、波斯尼亚行省治安当局调查,该名塞尔维亚族刺客原为普通市民,奥匈帝国吞并波斯尼亚之后,原先的生计被奥匈帝国商人侵轧破产。消息传到维也纳,咖啡馆里的维也纳市民纷纷谴责该塞尔维亚人丧心病狂,是欧洲大陆最丧心病狂的罪犯,是十恶不赦的罪人,是奥匈帝国民众的公敌。有人叫嚣着要以此枪手的财产来赔偿受害者,却得知此枪手基本没有财产;于是转而叫嚣要通过惩罚其亲属来杀一儆百,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当天的《维也纳日报》发表了长篇社论,怒斥此塞尔维亚人目无法纪,毫无道德可言,极端懦弱,丧心病狂,是撒旦在人间的从者。《布达佩斯日报》则称,萨拉热窝的塞尔维亚族市民收入水准比起西波斯尼亚山区的农民和特兰西瓦尼亚的农民高多了,他根本不是奥匈帝国中的底层,却懦弱地抽刀向同样的萨拉热窝市民,罪不容诛。什么说他是奥匈帝国底层的,都是图谋不轨赤色分子,奥匈帝国从来没有亏待过这些人。《萨格勒布日报》称,绝不容许任何给此塞尔维亚暴徒的行为谋求正当性的行为,将罪责归咎于此暴徒以外的任何人都是在为其不可饶恕的罪行开脱。《布拉格日报》称,绝不容许任何人通过极端暴力行为来表达诉求,绝不可以出现任何按闹分配的行为,奥匈帝国的内部秩序是绝不容许用这种方式来改变的。

有一名咖啡馆政论家察觉到了问题所在,在咖啡馆内向众人道:这是奥匈帝国长期以来对南斯拉夫地区的扩张政策导致的恶果。这个枪手固然可恶,但是促使他出来杀人的深层次原因,是奥匈帝国在南斯拉夫地区的野蛮扩张政策使塞尔维亚族人的生计出现了问题。只谴责枪手的行为而不检讨奥匈帝国的扩张政策并不能阻止未来继续出现这样的事件。只要波斯尼亚塞尔维亚族居民在奥匈帝国的不利地位没有改善,这样的事情就还会发生。这样的事件之所以会发生,是奥匈帝国主义对南方的野蛮扩张所致。奥匈帝国的扩张摧毁了波斯尼亚原先的政治经济秩序,让当地的塞尔维亚居民陷于不利地位,受到损害,比将会产生恶果。而这次事件预示着,奥匈帝国的扩张政策和塞尔维亚民族的独立和自主之间的矛盾是不可调和的,奥匈帝国和塞尔维亚王国之间的总矛盾将会爆发,一场大战难以避免。唯一阻止这一切的办法,是遏止奥匈帝国向南方的扩张,所以为了使这一切不在发生,必须要同奥匈帝国主义的扩张政策做斗争,给予塞尔维亚民族独立与自主。咖啡馆中,一部分听众恍然大悟,拍手叫好。另一部分听众勃然大怒,斥责此人是大胆逆贼,混淆视听,萨拉热窝破产的塞尔维亚人不在少数,怎么独这枪手出来杀人,别人不来?难道生活困难,就可以向无辜的路人痛下杀手?这明明就是杀手一人的罪,却要把锅扣给奥匈帝国伟大的南进政策,还给这杀千刀的暴徒辩护,其心可诛!你的亲属要是在萨拉热窝中枪死了,你可还会这么胡诌!你这冷血的毫无人性的恶魔!听你这软弱的口气,该不会是赤色分子吧!遂将此政论家鞭数十驱出门外。众人皆怒道:我大奥匈帝国朝廷的政策,怎么会是凶手呢?凶手明明就是那个塞尔维亚混账!说甚么鸟话,甚么奥匈帝国的政策导致塞尔维亚人走投无路而孤注一掷,简直屁话!错得怎么可能使奥匈帝国,怎么可能是社会的错,明明就全是那个塞尔维亚混蛋的罪恶!众人发泄了一通,继续回去喝咖啡了。

次日,奥匈帝国以此塞族民族主义极端分子在奥匈国内杀害多名奥匈臣民为由,向塞尔维亚王国下达最后通牒,要塞尔维亚割地赔款云云,塞尔维亚王国恕难从命,遂大战爆发。昨日咖啡馆中激昂的众人,今天便集结在大街上,高呼着口号 “打到贝尔格莱德去!”,要求惩戒塞尔维亚暴徒背后的塞尔维亚王国。绝不宽恕每一个潜在的暴徒!欧陆各大国无一不卷入其中,生灵涂炭。咖啡馆中慷慨激昂众,不少埋骨加利西亚、塞尔维亚前线者。有幸存者,终战后返回维也纳,与旧日友人见面,感慨时局,仍大骂道:Scheiss!都怪当年那个杀千刀的塞尔维亚混账!要不是这畜生,我们奥匈帝国,怎么会落得如此境地……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一,那个时代的无产阶级,不像现在的城市小资产阶级

二,现在的流程设计,让你根本找不到主要责任人,你连报复对象都找不到,让你不满的就是整个社会,而不是具体的人。

三,现在喜欢说历史遗留问题,其实不就是过河拆桥,当初答应的好好的,现在说不算数就不算数,当时说两者没有差别,之后哪哪儿都是差别,当时连哄带骗搞定了说是管理水平,现在发现不论怎么说下面就是不信。

四,这个拆迁已经办成铁案。这个司机有其他的办法翻案么?没有的,所有的路都堵死了,而且到处都说他不占理,但当年明明说好的,现在怎么就不占理了呢?当年在他眼中代表国家说话的领导,现在人都不知道在哪里了,这不就是国家说话不算话么,怎么自己就不占理了呢?!自杀么?徒增笑柄。忍下去?所有人都知道他吃亏了,还窝囊,前妻看不起他,同事可以欺负他,小女朋友觉得他没种,他就是社会性死亡。总结就是他就是被欺负了,周围人都知道他被欺负了,但各项规定里他都没被欺负,就是无解。

知乎用户 风转 发表

其实大家都知道,这个问题下面不会有让大家满意的答案。

因为这个问题下的答案不能把问题说透。

和下面这个问题的那些答案配合食用吧…

如何看待「专家称今年中国经济增速估计在 0%-1%, 未来 3-5 年是困难期」的观点?

多提一句,大家难道没发现,社会各种事件频率越来越快(密集)了吗?

在频率远超往昔的时候,再单纯的强调事件的个体性,偶发性很难全面看待问题了。

还是那句话,人就是人,不是任凭摔打的物件,更不是任人拿捏的橡胶泥

知乎用户 北溪牧童 发表

充分证明了,人不是年龄越大就越有智慧。

也并不是只要是长辈,就能用 “都是为了你好” 这种说辞来糊弄年轻人。

这个报复社会的司机是一个极端,可就在此时此刻又有多少人在奔赴 “极端” 的路上?

倘若孩子每天被这样的家长所管教,可想而知孩子的世界观和秉性脾气会多么畸形。

平凡和普通永远不该被人看不起,但是普通却丑陋,无能却贪婪,狭隘却自持勇敢,是注定要被时代所唾弃。

知乎用户 人造海 发表

理想中的应对方案:社会公平, 注重群众不满,及时解决问题。

实际可能的方向:驾驶员心理健康辅导(监测)+ 车载数据监控 + 大数据信息监控 + 公交辅助控制系统开发。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不开玩笑,我从很久以前每次坐公交车都会跟司机打招呼,下车从前门下,我会说谢谢。

不是说我道德多好,多有礼貌,

完全是希望给司机一点好心情(这个世界上谁也不讨厌被感谢), 顺便让司机意识到他拉的不是货物,是会感谢他认可他的人,我觉得这样安全会更有保障。

知乎用户 长颈鹿​ 发表

做人的差距越来越大,心理上的不平衡也就越来越大,当自己的诉求没有得到满足,有的人能够承受,忍耐,有的人会承受不住单独自尽,还有的人希望带着别人一块走,这种人是最可怕的。

这种情况是无法预防的,躲也躲不开的,这不会是最后一次。让我最不能理解的是,你也是老百姓,受到不公正的待遇后挥刀砍去的还是和你一样的老百姓,真是可恶之极。

知乎用户 春风吹又生​​ 发表

幸福的人总是相似的,而不幸的人却有各自的不幸。

对于这种极端的报社行为,我们当然要予以谴责,但是我们也要反思这背后的原因所在。

很多时候,中年群体所背负的压力真的是我们很难想象的。经过一天的辛苦劳作,回到家中等待的只有一张冷脸。事业上的不顺心,家人的不理解,各种压力,焦虑,烦躁的不良心理因素在心中不断的沉积。 表面上看上去若无其事,但内心早已千疮百孔。最后再加上拆迁时得不到公平的对待,成为了压垮这位中年大叔的最后一根稻草。如果他的家人或者他的亲友能早点发现他内心的痛苦,能够对他说那说上那么一句辛苦了;如果负责拆迁工作的工作人员能够公平的给予补偿;如果这位大叔在通过政务系统进行投诉的时候,工作人员能尽快处理他的诉求,那么这场悲剧就不会发生。


说个前段时间发生的事情吧。毕业后学校不再保留团籍,要求应届生毕业生把团关系转到家乡,或者是转到工作单位。我通过网上智慧团建提交团关系转转出申请之后,首次申请遭到了拒绝,问了周边的同学,他们说他们在网上提交之后,对方就已经直接点确认了,建议我带着学校的介绍信去问问看。然后我便带着学校开的介绍信到我家那边的团组织部去办理转接手续,结果呢,第一天从早上 9:00 一直跑到了下午 3:00,都没有转成功。到社区社区工作人员说,让我到镇里面,到镇里面后,镇政府工作人员就让我到隔壁镇办理,就像这样来回推诿,互相踢皮球。本来就是后台用鼠标点一下确认的事情,却让我跑了整整一天。回家后,我通过市长热线举报了镇政府的工作人员。第二天上午我便收到了工作人员的电话了解情况,再然后不到十分钟,镇政府的工作人员也给我打了电话,并向我道歉。到中午我再次登陆智慧团建的时候,团关系就已经转出成功了。

说实话,我被市政府工作人员的负责态度感动到了。如果每一个地方的工作人员都能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把群众路线真正贯彻到实处,让群众在每一件事情中都能够感受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那么这个世界上或许便不会再有这样的悲剧了吧。

希望每一个人都能够被这个世界温柔相待。

分享绿绣眼的单曲《愿温柔的你被世界温柔以待》: http://music.163.com/song/1401467915/?userid=420509554 (来自 @网易云音乐)

知乎用户 杜军辉律师 发表

那些说补偿太少,不患寡而患不均的我劝你们住嘴

建议你们仔仔细细看看该项目的补偿方案及协议签署情况再说话:

首先,张某钢是不是被征收人?是不是存在法律上的主体障碍?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该条款实际上明确了被征收人是谁,也就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为被征收人。并不包含房屋使用权人;

因为张某钢的房屋属于单位分配的自管公房,其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但是因为自管公房属于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但是这并不代表权属存在争议。

在实践中一般都是这么操作:由单位放弃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人直接买私后签署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从而使得其变成被征收人,有权签署房屋征收补偿协议。

张某钢已经签署补偿协议,所以由此来看,其法律主体资格是不存在问题的。

其次,我们看下具体的补偿方案、补偿方式

我们先看下政府关于房屋征收的通告:

这里面有几个信息值得注意:

1. 张某钢实际未住在房屋中,其是有居住的房屋的,这个房屋被其姐姐转租,实际上这是违规的情形(这个另说);

2. 张某钢与西秀区住建局签订了《自管公房搬迁补助协议》,那证明其对补偿是明知的,签署协议也是自愿的行为;

同时,我们再看下具体的补偿方式:

该项目补偿方式已经明确了有三种,一是新建安置房、二是政府购买安置、三是纯货币安置;

这三种方式是由张某钢自主选择的,其自己选择了货币补偿,签署了协议,反过头来已补偿太少,未申请下来公租房而行凶,没有一点道理可言。

最后,犯罪行为就是犯罪行为,不论什么样的原因,都不能美化其犯罪行为

我们可以去追问他行凶的原因,是为了反思,是为了避免以后出现同类型的问题

但是,不能因为其犯罪事出有因就美化其犯罪行为

不好意思,我不会美化,我唾弃你的灵魂。

以上。

知乎用户 益达爱数码 发表

一.

知乎的朋友可能年纪都不大,对通报里提的 “自管公房” 没啥概念。

因为当年都是单位集体搞的,又涉及各省各市甚至单位性质的不同,房改后更是乱得五花八门。但有一条是肯定的:自管公房是没证的,产权不是个人。不信可以问你爸妈,一般 50 岁以上在单位上过班的,都明白有产权(后期补也算)的单位分房和单位自管公产房是什么性质和概念。

二.

无差别的报复社会者们,有一百万个起因和理由,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工具,来让无辜者受害。

从来没有乌托邦。哪怕未来通过 AI 控制所有的城市公共交通运行,你又怎能肯定,一个被领导训斥,又刚好和女朋友分手的三十五岁程序员,不会在酒后头脑发热,用一串串代码来操纵交通工具完成攻击?

三.

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不如意,向来不是报复社会的理由。倘是真有冤,哪怕你上山落草为寇,跟当地政府打游击,我都不会说什么。

知乎用户 QQQQie 发表

我就想知道 坐在空调屋里 翘着二郎腿接电话的政务服务热线专员此时是什么想法
在她心里 哎呀 大早上就有这么烦人的事 又是拆迁 赶紧推了 是不是她间接的把 21 个人害死的呢?

是不是电话中的官腔 推卸 傲慢 不耐烦 让他觉得这社会没救了

我觉得有必要 把这所谓的政务服务热线当时的录音拿出来听听

毕竟这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其实大家在某东 某宝买到不如意或者假货的时候 也会暴跳如雷 恨不得把快递扔到卖家脸上

但有时候 是不是客服小姐姐 小哥哥 认真帮你解决问题的态度 让你心理好受多了?

反而是 如果卖家推脱 你会更生气?

没有人能帮忙解决

甚至没有人愿意倾听

那就他的做法 无非是 搞点大动作 让大家都知道

真心希望国家能把这个 政务服务热线 做好 做出品牌

就算不能帮他们把问题解决,也要耐心倾听,认真反馈。

知乎用户 平凡​​ 发表

不信谣不传谣,网传该司机因为女儿高考失利,导致该恶性事件,这完全是谣言,小事情可能不会引起关注,但是这种重大事件进行造谣,会误导很多人,看到警方已经已经立案调查,希望引以为戒。

另外,想到这种事情,可以避免的几率为 0,类似于别人高空抛物,在路上持刀杀人等等,如果你正好碰到了,真的是一点儿办法没有。

相比起来,我国类似的恶性事件其实相对较少,第一因为对于管制刀具的严格管控,第二大街上随处可见的交警,和铺天盖地的监控,这都使得潜在犯罪分子的机会变小。

即使这样,也不可避免有这种事。

知乎用户 不稳定物质 发表

每一次看似偶然的意外与悲剧,其实都是某种社会发展的必然,都是整个民族共同的罪业。

知乎用户 盖亚意识 发表

这社会还真是魔幻

我见到有一些游戏玩家在交流平台上争相回忆小时候家境多好能玩电脑玩游戏,玩过这个那个,几几年就能买得起主机掌机,来显资历争逼格,diss 其他人

而有人被剥夺安身之所,无立锥之地

社会的道德观永远不可能鼓励这种报复行为

但话说回来,你骂他,再骂,骂个决意赴死的人有用吗?死刑他放在眼里了吗?

知乎用户 驾猫大师 发表

很多人在纠结国家给的 7 万块钱公平不公平。

这根本不是重点。

重点是他自己感觉到了不公平。无论社会 做的多好,总会有人觉得自己受到了委屈。

那怎么办呢?

要有一个申诉的便利。哪怕给他一个可能申诉成功的希望呢,一段时间后即使没申诉成功,他情绪也稳定了,不至于冲动犯罪。

问题是,你们有几个人觉得可以告赢当地政府??

地方法院至少不能受地方政府制约,应该全由省级法院领导。

至少要有一条被普及的,有效的追求公平的途径,才能减少 “独狼式” 的暴力犯罪。

这是唯一的途径。

知乎用户 家里有小猫咪 发表

有的人真的是装理中客装上瘾了

以这个举例

他一个人绝望了,扔 20 座山到其他人背上,那 20 户家庭岂不比他更绝望?40 位父母再扔 800 座山到别人背上。

试问,什么时候才能到您头上?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即使你用心写出回答,也没有几人浏览点赞,绝大多数知乎回答都是如此。

你表达的,宣泄的只有你自己知道。

没人关心怎么想,怎么说。除了爱你的人,没人真正关心你的心路历程。

那个司机也是如此,那些乘客也如此。

尊重遇到的每个人。

尊重遇到的每一个人吧。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这种事情不可能避免

因为这个案件中,房子拆迁只是诱因,不是根本原因,他可以做出这种事,和房子被拆没有直接联系,整个事件唯一的原因是他这个人的品格和德行,即使这次房子拆迁他得到了钱和房子,那下一次,他遇到其他让他痛苦的事情,他依然会选择让路人为他陪葬。

评论都在说不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那么我想请问在座的各位,如果你遇到这种事,你会选择让路人和你一起死吗?反正我做不到。

说句实在话,很多人被坏人骂了打了,甚至被人杀了自己至亲,都不会选择把对方杀了了事,不仅因为杀人犯法,还因为下不去手,将一个活人的性命终结,需要非常大的勇气和行动力,而这位司机,提前准备了酒,说明是预谋好终结一车人的生命的,你们自己连一个人都不敢杀,竟然还为一个敢下手杀了这么多的人杀人犯找杀人的合理理由,真够可笑的。

路人拆了他的房子???路人欠他拆迁款?用杀害无辜路人的极端做法去威慑伤害自己的人,这个人能好到哪里去??

知乎用户 静为躁君 发表

最近贵州很火,金融口的同仁们应该都清楚,贵州未来一段时间肯定是持续火热的。。。

1、拆迁房是诱因。这一点从很多地方可以看出,比如说此前司机其实并不住在这里,这套房子并不是他赖以生存的房子,没了就露宿街头了。比如说 7 万多,他没有领取,肯定是对价格不满意,但是对价格不满意就自杀(报复社会带走了 21 条生命,但是站在他的角度去决策,他首先要考虑到自己的生命也没了)?网上信息很多,结合信息,能够判断的是,某些情况变化导致司机对这个房子的拆迁抱有极高的期望,甚至他自己把这个事情与自己下半生画上了等号。

如果站在他的角度,收入骤降,无儿养老,那么他对这套房抱有这么高的期望也就不足为奇了。

(我猜测的是他做出舍弃自己生命这个决定的想法,至于报复社会,对他本身来说,只是走的方式,决策成本很低。)

2、应该怎么避免?

可能有几种看法。

1)不用避免。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出个疯子不稀奇。

2)彻底杜绝。成本太高了,给公交司机配心理辅导,那出租车司机要不要?厨师要不要?幼师要不要?理发师要不要?

3)理性讨论的话,应该要尽可能的避免,或者降低这种事情发生的可能性。

从安顺这件事情上来说,说一千道一万,从大方向上来说,发展经济提高人民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是正道。如果司机待遇不降,他下这个决心就比现在困难的多。但是,这几天热议的独山就是贵州的标杆,整个贵州都是独山那样的,过度举债、赖账、欠钱不还、资金无以为继、烂尾、失业,再加上疫情影响传导,收入水平下降。所以从大方向上来说,贵州正在用自己的决策失误,大规模的增加安顺司机这样的群体人数。

那么从技术上来说呢?比如说,司机干到拆迁现场,放他进去,跟他协商,或者司机投诉电话给他一个正面反馈?做不到。首先,贵州现在这种事情太多了,不需要实地调查。还是以独山为例,工程烂尾了,你猜工程施工方有没有拿到工程款?你猜工地工人有没有拿到工资?你猜以前的拆迁是否都还迁了?肯定大批大批的问题,所以安顺司机的投诉对当地官员来说,一定是司空见惯不足为奇的,哪有精力好好照顾你的情绪给你处理?其次,怎么协商?怎么给正面反馈?给的出吗?如果你面对债主,给不出还钱的办法,你会想什么?怎么对付债主?采取什么策略?软的怎么搞,硬的怎么搞?你会想出很多方法,但这种方法一次管用两次管用,但当债主认为不管用的时候,他会认为你骗了他一次骗了他两次骗了他 N 次,N 次的怨气全都发泄出来。。。

不是说别的地方就没有拆迁纠纷,就没有拖欠工程款,就没有赖账的,但是规模和大环境决定了,管是能管住的。贵州的情况,独山就是个缩影,关键是独山昨天的回应,全是虚话套话,在已经换了新班子还这么虚、进展还这么慢的情况下,做一个推测,省里没有给予足够的支持和重视。这从贵州多地债务暴雷也能看出来,省里对 “信用” 不是太重视。那对什么重视呢?这是一个体系啊。

3、实际会怎么避免?

1)管住嘴。管住舆情。

比如马前卒又爆独山,独山多个组织发律师函发声明,别说话。

2)发文件,从上到下层层下发,并且写心得体会,学习上级精神。

具体内容参见独山回应,具体内容就是没啥内容,一系列排比句表明采取多种措施正在解决并必然能够解决问题。

该干啥干啥吧,没什么人真的关心什么。

知乎用户 南方都市报 发表

安顺市政府通报驾车坠湖司机房屋被拆迁情况

2020 年 7 月 7 日中午 12 时许,安顺市一辆公交车在行驶过程中撞坏湖边护栏,坠入安顺市西秀区虹山水库中。事件发生后,公安部、应急管理部等国家有关部门及省、市迅速组成调查组开展缜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 一、警方通报**

    安顺市公安局于 7 月 12 日 17 时 53 分发布《警方通报》,具体内容为:

二、搜救情况

  安顺市西秀区坠湖公交车搜救于 7 月 11 日结束。从 7 月 7 日至 11 日 5 天时间里,中央、省、市有关部门组织交通运输部广州打捞局、交通运输部南海救助局、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贵州省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总队、黔西南州消防救援支队、安顺市消防救援支队、贵州蓝天救援队、贵州弘剑搜救队、贵州省阳光救援队以及武警、公安、民兵等 2100 余人,动用水下机器人、雷达声呐定位仪、无人侦察机等设备,在公交车坠湖水域广泛多次进行了拉网式深潜全面搜救,完成搜救任务,于 7 月 11 日 12 时结束搜救。

三、关于张某钢 “房屋被拆迁” 有关情况

  在开展搜救和案件侦查的同时,对于网传张某钢 “房屋被拆除” 一事,省、市相关部门迅速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调查情况如下:张某钢到西秀区柴油机厂(后更名为西秀区酿造机械厂)参加工作时,厂方提供一套自管公房(5 栋 1 楼 11 号)供其居住,其产权属单位所有。据查,张某钢已长期未在此房内居住,由其姐姐将此房转租他人。

  西秀区酿造机械厂棚户区改造项目启动以来,经多方联系,项目指挥部与张某钢先后对接 3 次,其余多次由其姐姐代表其进行商谈,沟通对接顺畅。按照相关程序确定,西秀区酿造机械厂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工作由黄果树大街沿线项目工作组负责。2020 年 6 月 8 日,张某钢与西秀区住建局签订《自管公房搬迁补助协议》,协议补助自建房补助款及附属设施补助、二次装修补助、搬迁及临时安置补助、搬迁及签约奖励等共计 72542.94 元,但其未按规定注销水电户头,未去领取补助款。张某钢还申请了一套公租房,未获得。7 月 7 日上午 8 时 30 分许,张某钢来到他所承租的公房处,看到该公房将被拆除。8 时 38 分,张某钢拨打政务服务热线,对申请公租房未获得且所承租公房被拆除表示不满。

  调查组将进一步深入调查,房屋拆除和接访接诉过程中如有违法违纪行为,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我们对事件的发生万分痛心,对遇难者表示沉痛哀悼。目前,事件善后工作仍在进行中。全市正排查各类安全隐患,防止类似事件再度发生。

安顺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2020 年 7 月 12 日     

编辑:许乐

公交司机配备情绪管理师,须避免流于形式

日前,湖南省脑科医院为 100 多名公交车驾驶员、出租车司机配备情绪管理师,帮助他们掌握心理保健方法,缓解心理压力,改善工作状态。

作为掌控方向盘的人,驾驶员的心理状态很大程度上影响其工作状态。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过这样的经历,在乘坐交通工具的时候,驾驶员情绪异常,不仅服务态度恶劣,还时常超速超车、不停按喇叭等,严重影响乘客体验,极端情况下,心理状态不好常常成为危险事件甚至恶性事件的导火索。因此,关注驾驶员的心理状态并疏导负面心理,进而让驾驶员学会如何排解压力,具有调控驾驶员心理状态并防范安全事故的意义。

当然,疏导驾驶员的情绪很有必要,但不应将疏导情绪视为一个动作,而应该将其视为一整套流程。在关注疏导本身之外,将疏导的相关议题纳入考量。

其一,情绪异常的主因是什么?这一议题指向的是影响心理的环境因素——它并非仅仅指向驾驶员的工作环境,更多与驾驶员的生活环境、家庭环境等有关,并可分为物质和情感两个方面。例如,驾驶员情绪异常是因经济困难感到压力,还是因情感或陪伴缺失造成情绪异常?其中,对于有关问题,其工作单位有没有可能介入解决?若本单位无法解决,又是否应该视情况采取调离岗位等及时的防治措施?

其二,情绪疏导的长期性问题。负面情绪积压与时间的长度有关,要疏导这种情绪自然也绕不开时间。要注意的是,对于公共交通驾驶员的异常情绪疏导不能成为热点事件后的跟随动作。心理疏导长期性的意义在于使驾驶员学会识别情绪、表达情绪、化解情绪的方法技巧,即驾驶员至少得成为自己的心理医生,在一定程度上医好自己。与之相比,一两次疏导不免流于形式,难以长期发挥心理疏导在行为后端的调控作用。

其三,情绪疏导隐私保护问题。情绪疏导可能建立在疏导人与被疏导人相互信任的基石之上,只有建立信任才能在一次次的互动中,找出异常情绪并疏导异常情绪。因此,对驾驶员的心理疏导不能寄希望于单位体检这种一窝蜂的形式,要充分考虑到 “面子文化” 的影响,讲究方式技巧,避免在周围人的调侃中消解疏导的意义和个人寻求疏导的意愿。因而它不应被定义为体检,而应该被理解为对话,在这个过程中给予个人安全感并尊重个人隐私权。

总的来说,公交驾驶员情绪疏导作为社会局部层面、个别组织的动作,体现了其维护公共安全的努力。但要从根本上保障和维护公共安全,恐怕还得涉及以情绪疏导为支点的社会更多层面的协作:情绪管理师找出异常情绪的症结,通过社会更多层面的协作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或评估其心理状态,继而将可能发生的危险制止在摇篮中。

编辑:何起良

知乎用户 弘树​​ 发表

一、戾气、反社会行为与祖安文化

如果通报情况属实。那么该司机就是刑事犯罪,反社会行为。不值得同情、不值得原谅、值得宽恕。任何成年人如果遇到不顺心不如意的事情,就拉着几十个人一起陪葬,那社会不就完蛋了。

粗鄙暴戾失底线,脏话成了亚文化,“祖安文化” 正侵蚀校园

但今天半月谈的一篇文章也让我陷入到沉思之中。

祖安文化已经引起了上层的关注。下一步是不是就要封禁祖安人和祖安文化?

类似像抖音上植物椿老师这类祖安文化精英的作品是不是也在封禁的范围之内呢?

贵州安顺大巴车司机,虽然本身并不无辜。

但隐藏的在背后的是整个社会戾气与负面情绪的爆炸。

当前我们这个社会缺少让普通人合理排解戾气和负面情绪的出口。

如果说对于在校学生对于祖安文化的喜爱是猎奇心理在作怪。那么仅以植物椿作品为例 2600W 赞同,330W 粉丝,则说明很多成年人也喜欢祖安文化。它花样繁多的毒话、狠话、脏话让很多人都听着很过瘾,说了很多大家平时不敢说的话。

当前我们的文化太过追求和谐。电影、游戏都没有分级制度。游戏里不能见红血、不能见骷髅架子诸如此类。

我很多年前写的文章里就说过。如果一个社会里没有正确合理的渠道让普通人表达他们的想法和诉求,那么最终这些人就会通过不合理的方式来表达。甚至就是这样的极端反社会行为。

二、拆迁

刚参加工作那会我就负责过拆迁工作。可以说拆迁是天下第一难的工作。

尤其在一些例如东北等历史包袱沉重的地区,拆迁更成了各类历史遗留问题的爆点。

当年作入户调查,和老百姓谈补偿协议。有的老百姓说,90 年代地方国企改革如何不公平,应该通过拆迁一并补偿。

对于具体的工作人员来说,工作从来都是专项工作,一码归一码。拆迁就是拆迁,按照相关法律依法补偿,照章办事。

但老百姓却觉得这是 zf 找到了自己,是一次性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好机会。同时这些地方房屋属性又极为复杂。什么宅基地 两证房 三证房 违建房,各种不同属性的房屋外表看着没有任何明显区别,但细算下来,却可能补偿额度差距极大。这又更加造成了一些人心里的不平衡。凭什么他就能补偿几百万?就只给我几万块钱?打发叫花子呢?

同时拆迁政策有的时候也有不合理的地方。不拆迁有的人还有住的地方,但一旦拆迁,有些人例如大巴司机,所得补偿款不够在原址买同等大小房屋,同时又不符合廉租房条件。拆迁之后,居然造成客观上的无家可归!

而一些人此时心里更加不平衡,因为原址上高楼之后就此拔地而起,无数人因此获利。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

可问题是,天下广厦何止千万间,只不过住的都是有钱人,何曾庇过寒士?

这种情况,更加加剧了一些人心态失衡。

国家卫生部专家委员、北京大学司法鉴定室主任孙东东,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曾说:“对那些老上访专业户,我负责任地说,不说 100%,至少 99% 以上精神有问题,都是偏执型精神障碍。”

专家的这番话当时被喷的很厉害。

但等我工作之后,拆迁工作中,遇到上访带刀的带剑的带枪的带录音笔的,砸桌子的爬塔吊的割腕的要自杀的。也不能因此就说这些老百姓都是精神病。但可以说,长期做这个工作,我有时候觉得自己精神都不怎么正常了。

按理来说,政务公开热线,本来应该是减压阀,应该是群众反馈意见的渠道。但实际上,很多时候这些热线 信箱 却成了 垃圾桶 旋转门 拖延症集中爆发地。让群众越发生气与愤慨。

三、出口

一个健康的社会都会很关注极端弱势群体。目的主要还是通过福利和发钱安抚这些极端弱势人群。让这些极端弱势人群不至于成为反社会分子,乃至同归于尽。

但在我来看这种方式作用有限。芬兰等北欧地区社会福利不可为不高。但还是发生了 818 恐怖袭击。

归根结底,还是因为资本主义社会,把人异化成了工具。工具人的喜怒哀乐与是否损坏,根本不是资本关心的问题。

个人被迫面临所有的社会压力与社会不公,没有组织,没有团队的支持,只剩下唐吉歌德式面对风车一次又一次的冲锋。而伤害到的只能是与自己一样其他的无辜人。

知乎用户 安好心​ 发表

这道题是决定我们代入哪个角色的问题。

代入无辜的死者?还是代入公房被拆迁的司机?

无论代入谁,你家里都有两头牛。或近或远而已。

不过你若代入报复社会的人,可要慎重。拿这种事呼唤公平是很危险的。

按闹分配是双向驯化的过程,不仅是分配者为了效率最大化而采用按闹分配。也有人为了塑造按闹分配的世界而破坏一切规则。在你和犯罪分子产生共情的时候,请一定把这份共情给共全了。想想在你心如死灰时,为什么要拖着无辜的人下水,那天的考生又是谁家的希望?这二十几条命都是谁家的挚爱?你都已经决定要死了为什么要带上他们?

仔细想那个令人羞耻的潜意识吧,你是想最大限度的得到关注而不择手段,再往深推一层,你是塑造一个杀人犯可以一石激起千层浪的社会。这就叫驯化。社会上每每出现这样的人,你的精神无法抵挡他们制造的恶性案件,于是你受够了,你认为你不能再像傻子一样去责骂杀人凶手,你要问这个社会怎么了。久而久之,只要出这样的事,你会迫不及待的从社会结构中找原因。

你这就叫做:被驯化了。

而由你构成的社会,就是这群杀手临终前想要的世界。他们临死前几乎高潮般得翻白眼嚎叫,几乎可以在眼前海市蜃楼般得出现这样的自责社会。

但我知道,最初的你绝不是冷血,真的不是。恰恰相反,你曾和我们一样无法忍受无辜的生命就这样逝去,甚至比我们的情绪还极端,以至于无法不用一个自己能接受的思维模式去应对它的出现,所以你表现得更憎恨这个培育报社杀手的社会。

可这不对,驯化是双向的。

一旦你被驯化,那么社会的同情资源被定型成恶性按闹分配,那么曾经被驯化者就开始驯化下一个报社杀手。

维特效应不是说说而已。

“维特效应” 指 1774 年德国大文豪歌德发表了一部小说,名叫《少年维特之烦恼》, 该小说讲的是一个青年失恋而自杀的故事。小说发表后,造成极大的轰动,不但使歌德名声在欧洲大噪,而且在整个欧洲引发了模仿维特自杀的风潮,“维特效应” 因此得名。
为此,好几个国家将《少年维特之烦恼》列为禁书

上一次中国大规模讨论维特效应,还是富士康的连续跳楼,就是集中在一段时间的接连模仿。他们固然有压力,而且也一定是真有很大的压力。只是这个效应会成为一种发泄此压力的出口,引人效仿。

所以你应该知道这次的公交坠河是模仿的谁了吧。

没错,就是上次因为争执而怒开入江的司机。

虽然很可能司机不是一定想死,很可能是一次故意撞坏车,让那个骂他的女人赔偿,而最后不慎失误。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做了,他死了,他得到了全网讨论,得到了相当程度的同情,最重要的是他得到了整个行业大调整和整个社会的大震荡。

不然你以为维特效应是什么?是神秘力量牵引吗?

菲利普斯研究兴趣之一就是追踪从那时开始一直到现代所出现的各种形式的「维特效应」。他发现对轰动性的自杀事件报道,在报道所涵盖的地区,紧接著自杀率就会有大幅度上升。因此他得出这样的结论:一些内心痛苦的人,看到别人自杀身亡消息后,就启发了自杀念头,效仿了自杀者。这里面贯穿著一个社会认同原理,内心痛苦的人看到其他内心痛苦的人采取了自杀的形式,他也就认同了这种消除痛苦的手段。

不要为这种人增加认同感,不然你会间接制造更多的杀手和更多无辜受害人。

只需要为自己增加那么一点精神保险锁,不要肆意的把自己的同情心给那些恶人。

每个人对苦难的接受度不一样,一个人是不是真的走投无路,不能靠观察他有多歇斯底里来得出结论。不然大家只要调低自己的接受阈值就可以得到同情,谁还会为世界公平做出努力呢?

如果以报复社会之人新闻惨烈度来衡量幸福,我们早就超过枪战大国,我们还有什么努力的必要?

靠和无辜的普通人同归于尽来把意志留在世上,那恐怖分子真的是在圣战。

中国还有的是问题要解决,不公之处也绝非仅仅一个公房拆迁。需要提工资和心理辅导的也不止是公交车司机。没有这些事,也决不能停止朝着更公平的分配去改革。

如果你用 “日子不过了” 的态度去面对一个杀人犯,把他当做污点证人一般得挖出什么社会矛盾以物尽其用。那你可要三思了。由于疫情,接下来的日子会很不好过,觉得自己委屈的人会多如牛毛,而且各个阶层都会有人觉得自己已经走投无路。有些事做与不做,说不定只差一个精神上的枷锁。

今天你放松的精神枷锁,都是道义上被报社人侵害的许可。只是迫于概率,显得与你无关罢了。

请多关心那些与世间不公正面硬刚的人。

B 站的温柔为了揭露豫章书院,花了多少钱和精力?受到了多少生命威胁?最后终于熬到主犯受审,可结局依然不完美。我们给予这些正面的人物,有足够的支持吗?豫章书院的谁因自己的恶行少赚半点钱了?

咱家不老的老回,和三星打了多少场官司。你以为真的就是和一个外国公司打吗?还有那些因为不想得罪纳税大户而拒不保护消费者的当地权贵,也有被资本毒坏脑子的买办,也有不得不做走狗的中国员工。就像那张三星中国高管给供应商下跪的图,有人自己跪的,有人是被身边的人按着头跪的。老回刚所有人!为的只是中国消费者别再受欺负了。

最近王小七揭露蒙牛,被压得喘不上气,全网删帖。

咱家马前卒单挑独山县,现在正要卷入一场新的地方势力风暴。

需要支持的正面例子太多了。

我真的怀疑你是否是用多余的感情去共情了杀人犯。

还是说,你真的想那样解决问题?你觉得你的痛苦可以那样缓解?你真的很关心公房回收这个社会议题吗?

企图去理解杀人犯的时候,还请三思。要理解,就理解全了。你生命的最后一刻是否能真下得了手?你是否真的有那么过不去的坎?你可以代入去想,也可以得出你与众不同的结论,没有关系。

但为了平衡起见,你也代入一下警方,看着被害人的母亲在河边哭泣,看着书包里被泡烂准考证上免签辨认一个稚嫩的名字,老人浮尸旁边是他的菜篮子他最爱吃的菜漂得一河宽。

你的同事问你:要不要听听他报复社会的理由?

来,试着心平气和得听完它。

知乎用户 西西里上尉 发表

今年西秀区棚户区改造计划完成 1620 户

建议给这 1620 户家庭全部成员发心情舒畅码,15 岁至 80 岁人口,舒畅码默认为红色

社区将启动全面隔离,主动送菜送饭,聘请五星级酒店大厨及服务员,保证隔离期间饭菜质量及口味,并从知乎特聘 1620 位营养管理师,为居民提供全方位营养管理服务,健康管理师成本由知乎众筹解决

家中车辆一律封存不得开出,需接送孩子上下学的,从美国进口大鼻子黄色校车提供服务

隔离区有工作的居民,由政府协调用人单位全额发放工资,政府提供税收优惠及补贴,无工作的,协调当地用人单位开展定点招聘一对一服务

15 岁以上在读学生,由就读学校派专业师资力量给予上门教学,参与上门教学的老师必须是区一级优秀教师,相关成本由学校承担,本年度高考考研读博的,一律由教育部安排定点学校专业接收

居民需采买的个人用品,从新款 MBP 到德国工艺钢制圆珠笔,全面由政府负责,如居民有文艺汇演博物参观等需求,由政府出面协调有关单位提供上门服务

解除隔离标志为,居民需在签订补偿合同时,心情愉悦指数达到百分之百,心跳超过 120,血压高于 140,且签订合同后一个星期内终日睡不着为准

解除隔离后,愉悦码变为绿色,视为接受补偿条款

本规定基于近期双色球获奖者相关检测数据进行调整,随同变化,不再赘述

建议全国推广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不要为这种人洗地了吧。

公租房被拆不是对无辜人下手的理由!

对补偿不满意也不是!

这种人就是心眼歹毒残忍!即使公租房没有被拆除,他也可能因为女友分手、儿子吵架报复社会!

90 年代我家也经历过公租房被拆,直接从南北通透、厨卫俱全的事业单位住宅楼,被拆进没有厨房没有卫生间、四害和小偷横行、阴暗逼仄漏雨不断的棚户区平房,周围一片邻居全是农民工。

不但一分钱没赔,而且在拆除的 5-6 年前家里向当时的单位(事业单位)交了三万元集资建房,一直没建好,等到拆除时被告知我家的集资建房名额被取消,退回三万元,只退本金,一分钱利息没有。(集资时的通货膨胀率每年百分之十几到二十几,又交了五六年居然一分钱利息都没有)。

当时我们也很崩溃,不愿意搬进那么恶劣的居住环境,也希望五六年前的集资退还的时候能给一些利息。无果。到后来,我们住在家里,他们就在我们头顶上拆迁。实在没法住下去了,只好搬进棚户区。

当时心里也很愤怒和无助。父母做得事情是不断找当时负责此事的单位领导交涉,白天去单位找他,晚上去小区堵他,结果每次都是被各种打官腔和踢皮球。到后来,领导根本就是躲着我们一家,见不到人。

后来就在棚户区住了好几年。和农民工邻居们共用经常停水的公用厨房和地面全是粪便、绿头苍蝇乱飞、一刻钟定时冲一次水、如厕没有隔间的长条形卫生间。那片地方治安和卫生条件都很差。公共垃圾箱粪水横流,家里很多老鼠和蟑螂,失窃过无数次,放学时被人跟踪过,半夜有人拿手电筒透过窗子往我家里照。那几年里家里所有的羊毛制品和邮票全部霉烂蛀坏。当地夏季最高能到 40 度,因为电路老化,空调一开就跳闸,又因为经常停电,买来肉、冰淇淋之类放冰箱里,经常因为停电而坏掉或者化掉,后来冰箱也形同虚设。

父母对当时的单位失望透顶,在那几年里跳槽换了各方面好得多的工作。同时发现求人不如求己,在那几年里买了房,装修好透了一段时间之后,立刻搬走。家里后来就越过越好了。

再后来我长大一些,参加高考,父母坚决让我离开家乡去了更大的城市,并且在大城市定居。我自己这么多年的体会是,经济发达的大城市对待老百姓利益方面,确实比经济欠发达的城市照顾得好很多,国家的相关政策,执行起来也更规范。

说回公租房拆迁。

公租房拆迁时遇到不公正待遇的人有没有?

——有。

这个司机是不是?

——不知道。但是至少他获得了七万余元的赔偿、也有地方住,并不是最糟糕的情况。

正常人会怎么做?

——正常人即使遇到比他更糟糕的情况,也懂得冤有头债有主,谁负责就去找谁,而且是在不违反法律的大前提下进行处理。

像这样偏执又残忍的恶魔,是洗不白的。

知乎用户 lxh​ 发表

这种人怎么有人给他洗白,这种公租房,90 年代以来大多都经过几轮房改了,只要你想 给一点点钱就归你了,还有房产证,拆迁肯定不是几万块钱。他的房子到现在还是租的,呵呵。明显就是人渣,不要什么事都扯外部原因,成年人,谁没遇见点想报复社会的事。今天可以拆房子,明天可以是职场欺压,后天是子女上学,周六是老人养老,周日可以是夫妻不和,多了去了。人渣就是人渣,千刀万剐下十八层地狱。

知乎用户 京益律师事务所 发表

感谢提问,欢迎关注京益律所

从调查来看,司机张某是因为拆迁引发了报复社会的想法,张某被拆迁的房屋是自管公房。法律规定对公房承租人的补偿一般有以下三种方式:公房承租人按照房改政策购买承租房屋,以被拆迁人身份获得补偿; 被拆迁人以异地安置公房承租人的方式,与公房承租人解除原来的租赁关系 (实物补偿); 被拆迁人以协议方式收购公房承租人的公房使用权 (货币补偿)。

只有房屋所有权人方可取得房屋的拆迁补偿利益,因此对于承租人来说,必须将房屋产权向房管局购买取得,才能进行拆迁。张某在 6 月 8 日签署了拆迁补助协议,这个补偿款补偿的是租住权,但是平米的房屋只给了 7 万元,应该是低于市场价的。另外,征收个人房屋对符合住房保障的条件,应该予以优先提供住房保障,张某应该是针对补偿款的不满意和得不到住房保障,让他选择了偏激的方式报复社会。

张某值得同情吗?从调查中很难了解整个拆迁的过程,在这一个月的时间张某无论是基于什么原因签署补偿协议,签订之后又反悔,自己堵住了救济的合理合法途径。最后再选择开车坠湖,是错上加错,让无辜的人赔上性命,是最自私最恶劣的表现。

知乎用户 文圣​ 发表

几千年前老祖宗就说过:不患寡而患不均。

均:各得其分,人们能够按照自己的地位、付出等条件获得与之相应的回报。

人是理性的动物,能够正常衡量利害冲突,用冷静的计算来指导自己的行动;人又是感性的动物,都有着喜怒哀乐各种情感,同样可以 “冲冠一怒为红颜”,在一时的感情冲动下抛开一切的利益计算只求 “出这一口恶气”。

——纵然是举案齐眉,到底意难平。

很多答案都指出了这是一个历史遗留的公房产权所有问题,很难用简单的对错来衡量补偿金的合理与否,这个极端案例把掩藏在水面下的社会治理隐患浮现到大众的视野中,让大家正视广大社会底层人民的艰辛。

和谐高于正义,对整个社会来说可能是这样,但怎样在实际生活中去把握好其中的分寸,需要基层工作人员大量的实践和反馈,也需要政府上层对这些问题的重视和定调,这绝不是一个简单的理论定性对错的结果,而是一个不断微调的执政能力的体现。

合法又合情,既需要程序正义,也需要事实正义,在后继的社会事务处理中,希望能做到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

知乎用户 仗剑走天涯 发表

知乎 er 们啥都懂

知道怎么养猫

怎么用烤箱做蛋糕

怎么写年终屁屁踢

怎么抢周末话剧票

知道公房没产权

知道 20 条人命比房子重要

可惜啊,他张某钢

啥都不懂,但他手里有方向盘

你啥都懂,但你手里没有方向盘

张某钢得为无辜的 20 条生命负全责

但深明大义的你们,还是少说几句吧

毕竟还有开火车的王某钢,开飞机的刘某钢

也有可能哪天被剥夺了生活的指望

他们又不上知乎

键盘又取代不了方向盘

知乎用户 敛尘 发表

我对故事里司机绝望的行动感到同情,但对司机之后的做法感到不寒而栗。

有人说,同情加害者就是在对受害人进行鞭尸。但是,新闻是按时间线报道的,在浏览相关信息时,我知道在某个节点,他只是一位遭受不公的普通人。

吃瓜群众们陷入了一个非黑即白的二元论,认为替加害者辩护就是错的。但别忘记了,加害那二十一人的凶手,在他之前的经历中属于受害者。大家始终在为 “受害者” 辩护,只是受害者的身份在不同的事件和情境下转变为了不同的人或群体。

更何况,受害者变为加害者与他之前受到的伤害脱离不了干洗。哪怕他罪大恶极,他曾经是受害者的身份是客观存在的。

这就是为什么我们遇到这样的事情会情绪复杂。我不会为他杀害二十一人洗白,但也不会忽视他的作案动机。

秩序的崩坏,历史遗留的问题,都是干扰人心的因素。有些人一辈子都不会受到这些因素的干扰,有些人却深受其害。

我只能相信现在的你我做不到他那样的举动,

但是如果我真的遭受不公,流血的也应该是我的仇人。

知乎用户 爱读书的妍喵喵​ 发表

雪崩时,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

造成这种悲痛的恐怖事件,没有人想要去宣扬司机的可怜。

但是,同一天的热门,我看到了这则热搜:

就在不超过 450 公里的临省昆明,当 50 多岁的公交车司机为了历史遗留的政策问题,面临无家可归的窘境,最终制造了一起人神共愤的悲剧时,六年级的小学生通过研究突变基因 “在结直肠癌发生发展中的功能与机制”,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奖,

一个人面临的都是绝望,而另一个人面临的却是无限的希望与机会。

造成这一鲜明对比的是什么呢?

大概就是孔子所说的那个 “不均” 吧。——“闻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

司机的做法太过极端,自不可取,但是受了委屈,能够进行有计划报复贪官的,大概也只存在在紫金陈的小说里吧。

知乎用户 王伟麟 专利律师​ 发表

这种反人类分子应该被提前识别,并及早感化,感化不了的尽早清除。

可惜,人类社会发展程度还不够,所以暂时还做不到。还有更多的这种人像定时炸弹一样存在你我周围。

知乎用户 星星点灯 发表

昨天官方的正式通告出来了,公交车司机张某钢因拆迁纠纷,蓄意报复社会,有预谋地将公交车开进水库拉上了 21 人(目前数据)同归于尽。

这么一个惨烈的事件,大家震惊痛惜之余,自然也有对拆迁弊端的思索,这本也是正常的,但有些言论似乎在以此借口为行凶者辩解,甚至有的言论略有认同这种临死前多拉些 “垫背” 的,将事情闹大的做法。

我想说是:请闭嘴!任何缘由都不是残害无辜生命的借口!

一个人因为自己的委屈就去伤害与自己毫无关系的无辜群众,这种人就是邪恶的恶魔,对这种恶魔同情心泛滥只能说明你内心也有邪恶的一面!

我们除了祈愿对那些不幸的遇难者能灵魂安息之外,需要有一个社会共识,那就是: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通过剥夺无辜群众的生命来泄愤。谁这样干了,谁就是恶魔,就是人类的公敌!谁就会下到无间地狱里去!

我们全社会必须都毫无保留地谴责这种报复社会的行为,不能报以任何理解和同情,不然可能就会有更多人的效仿,不要为邪恶找任何借口,尤其是加害毫不相关者的行为。

如果有一些人同情甚至支持这种极端方式的报复行为,那么这些个别人就会在决定犯罪的那一刻少了对生命的敬畏和面临报应的压力,而取而代之的可能就是一种宣泄的快感。

不要小看这么一点快感,俗话说 “一念成佛,一念成魔”,恶念的升起时,一念之间的选择可能就与此相关。

我们必须对这种行为一致的谴责和痛恨,这种伤害无辜者的把戏是卑鄙懦弱者的所为,是绝不可饶恕的罪恶,或许能在关键时刻让意图施害无辜者内心产生犹豫或胆怯,从而为他人赢得解救时间或机会。

诚然,真实的人类社会,有着太多的不公平,但如果每个人受委屈了,都去殃及无辜、报复社会,那人间最终就会被各种邪恶完全占据,善良和善念的空间将会越来越狭小。

知乎用户 飞鼠 发表

同样是报复社会,背后的原因可能不一样。

有些是无法预防的,有些背后的社会问题是需要思考的。

光骂人渣而无视背后的问题,只能一次又一次看着悲剧重复甚至加剧。

甚至说那些 6 个钱包的 996 的就一定干不出这种事儿嘛?因为他们不开公交或者重卡?不会离婚?没赶上经济危机?

反正我不做公交车,坐地铁开私家车就一定能远离 “垃圾人” 是吗?

心理辅导也好,监管过滤也好要成本,居者有其屋和补贴也是成本。维稳也要看钱怎么花对吧?

系统出 bug 不意外,但隔几天蹦出来一次也挺折腾系统的。

毕竟 2020 年也不是啥好年头对吧。

知乎用户 dzldzm 发表

这件事情,信息量远超出了其事件本身。简单一句司机对拆迁不满蓄意报复社会,没法解释其事件的前因后果。个案的形式里包含的社会致命缺陷,就在于野蛮的拆迁,补偿?对补偿的不满不是决定性的,对其财物的损毁而且暴力损毁其财物,那才是基本诱因,这种暴力有一定的普遍性,对弱者是欺凌肆无忌惮,这才是安顺公交司机报复社会的主要原因。说其他的都于事无关。政策的善变,也是其基础诱因,以前的社会主义制度改开后消失,下岗失业本来就承载了巨大的不公平和政治信用破损,这一切人们都承担了,但是,衣食住行,尤其是这住,在房地产经济黑洞形成后,对普通民众的巨大伤害被忽略,尤其是下岗失业那一批改开的牺牲者,形成再次伤害,而且是直接的暴力的伤害,那些伤害在经济大潮中看上去微不足道,暴力轻松搞定,于是恶性事件的出现也就是必然的了。

知乎用户 郑哲琼 发表

这份通报写得很详细很客观很公正,足见相关部门对此案非常重视,也足够负责。

但我还是感觉很无力,因为有很多问题不管我们怎么对待或处理类似的事件都是解决不了的,至少是短时间内(起码要以 n 年为单位)解决不了的。

想要减少此类无差别报复社会的案件发生,最佳的解决方法大概只有一个,那就是让老百姓都能安居乐业,甚至是幸福快乐…… 但这似乎要建 “理想国” 了,肯定是不可能的。

毕竟 “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社会的发展怎么样都是无法一蹴而就的,而且国家高层肯定也知道还有哪些问题需要解决或改善,只是我们国家实在太大 / 人口基数又多,怎么样都得慢慢来吧。

不过我还想说一点,这次我们国家在应对疫情方面真的几乎可以说是无可指摘,甚至我们现在每一天的平安喜乐都真真切切是有人在替我们负重前行,今年能在华夏大地真的很幸运很知足,其他的一些方面惟愿能慢慢调整吧。

别的不多说了,只要 2020 年 11 月~ 2021 年 4 月期间(秋冬换季和冬春之交都是呼吸道疾病高发期,势必也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时间段)不会爆发全国性的二次疫情,我这辈子都不会再说国家一句不好!【离题了,不过还能怎么样呢?而且好像有点很低级道德绑架的意味,其实也是想提醒大家到时注意加强防护】

同愿逝者安息,生者警醒。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通报最后一句讲得特别好。

愿遇难者安息,生者警醒

不要张口法律、闭口规定,说什么公房拆迁是历史遗留问题,更是扯淡。

公房 = 公租房?笑话。本案嫌疑人公房被拆迁,及申请公租房是两码事。

根据中国的国情,国体、政体的特点,确定依法治国的内容,不能照搬西方的模式。

我们强调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就是要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实施好依法治国这个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只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制度化、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不能把坚持党的领导同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对立起来,更不能用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来动摇和否定党的领导。那样做在思想上是错误的,在政治上是十分危险的。

我不晓得这个案件里,当地的有关部门之前都做过什么。有没有考虑到稳定,有没有考虑到民生,有没有为化解民愤民怨想办法,有没有采取有效的措施消除群众的误解?

但凡有人把他当回事,也不至如此。

![](data:image/svg+xml;utf8,)

知乎用户 李劼 发表

锅炉爆炸的时候,只会从最薄弱的地方开始发作,不论是非善恶。

所以,没什么大道理可以讲。

念经的,都消停点,没用。

一派忙着谴责司机。问题是,他都报复社会了,那显然就无视社会规则和社会评价了。他都不惜同归于尽也要拉人垫背,明摆着不打算按常理出牌,骂破大天又怎样?顶多也就是在网上引发更多的不满,争吵,谩骂,隔阂,对立。

另一派忙着翻 “社会公平” 的老黄历。问题是,满不满意过于主观,社会做不到绝对公平,也不可能无限制讨好每一个成员。富二代开豪车飙车,危害公共安全,置行人于不顾,这怎么讲?本拉登那么有钱,照样走极端。你准备给什么样的待遇来收买安抚这种人?

不要再纠结那些主观的东西了。这个世界最叫人无可奈何的 “道理” 就是“我不要你觉得,我要我觉得”。

当你找我办事,印把子在我手上的时候,是 “我不要你觉得,我要我觉得”。反之,过几天,我坐你的车,方向盘在你手上的时候,就轮到你来“我不要你觉得,我要我觉得了”。你都“我觉得” 了,鬼知道你脑袋里想什么?盘子怎么打?

我不厌其烦的再强调一遍:我是真懒得计较主观了,直接针对客观开药方。

1. 举国范围内无条件的加固护栏,隔离带,加到坦克都撞不坏。别问!问就是防不胜防。

2. 全国强制推广电动汽车。别问!问就是人心难测,都用电,用油的就少,增加点火难度。

3. 全国强制推广自动驾驶电动汽车,不要司机了。别问!问就是减少不确定因素。你让一辆自动驾驶汽车在路上左右腾挪,避让有人驾驶汽车,那固然对车载电脑要求高,但是,如果路上全都是自动驾驶汽车,全都按规划路线运行呢?反而比无人和有人的混在一起更便于控制。

4. 全国强制推行新的车辆标准,并且与构建 “智能城市” 结合起来。别问!问就是综合治理。在建设城市道路和交通设施时全都预先设置传感器,控制器,通讯器,把整座城市打造成一个巨大的智能化“罩子”。只要是在城里,车辆的速度上限会受到限制,你就是加速踏板踩穿,速度也不超过 40 公里(有些关键路段或区域更低)。除非出城上高速,否则,上限就那么多(当然,高速上又有高速自己的限制和控制体系了)。

我已经对人类跳脱而不稳定的脑回路很烦了,只想把一切希望都寄托在 “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上面。

知乎用户 无形泰瑞尔的力量 发表

众生都有从苦痛中跳出来的愿望,但又偏偏往苦海里跳。

众生都有获取幸福的愿望,可是偏偏把幸福视为仇敌加以消灭。

对于那些没有幸福陷入无尽痛苦循环的人,给予足够的幸福帮助他们消除苦难,并替他们消除烦恼。

没有比这更善的事,没有比这更加无量的功德。

希望大家重视这类问题,对于社会上不公平待遇和拆迁问题,不要觉得跟自己没关系就不说话了。

你不说话可能就没机会说话了,因为这些本来是一条船上的人,像你我一样为大众服务的人,可能一夜之间就在船上凿了个洞,带着你我的家人一起跳了湖。

拆迁问题有没办法解决?工作问题呢?他想发出声音,但他只是个公交司机,只能每天唱歌开心一点,像个哑巴一样,阿巴阿巴。

曾经,拆迁是件幸福的事。幸福的事也能让人报复社会?连死都不怕的人,刑罚只能用来吓唬鬼。

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知乎用户 BLACK 枪骑兵 发表

你们是不是先去认真了解一下,贵州这种省份的四五线城市,一个稳定月入三千手头还有七八万计划外机动资金的人是个什么经济地位,再来这里给杀人狂魔唱赞歌反思社会?

要是这算 “被逼到报复社会”,那我觉着安顺这城里百分之八十以上的人都有资格报复社会了。

——————

数据来了:安顺市 2018 年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 29675 元和 9878 元,即使该司机个人收入按最低的估计 2000 元税后(不计五险一金到手)计算,加上公积金部分也超过了城镇居民人均的 3 万元(而人均数字必然超过中位数),对农村居民更是碾压级别的优势。

至于房子…

2019 年第四季度美国住房自有率 65%,2019 年度中国城镇居民住房自有率 96%

我很期待你们用同样思路给各类屠杀案枪击案的罪犯们洗地

知乎用户 小北 发表

作为刚需的房子如果不被炒到民众难以背负的程度,哪有那么多幺蛾子?不管是公房还是自有房,那也是能够遮风避雨的家,七万块能再造一个家么?这个老混蛋带走了二十个无辜的生命,确实该杀千刀,但是极端案例背后存在的社会普遍问题也值得关切。无法安居了,怎么乐业?

知乎用户 郭佳​​ 发表

这事儿暴露了杨佳的 “可贵之处”

知乎用户 兜兜啊​ 发表

——你们看看我多惨,老婆和我离婚了,这么多年了还是个买不起房的公交车司机,就那一套公家给的房还准备给我拆了,七万多块钱打发叫花子呢?

这么大岁数让我在姐姐家落户,新交的女朋友估计对我也不是很满意,打政务服务热线也没给我补套房。

都和我过不去,觉得我好欺负是吧?

好,那我就做出点什么事情来,怕你们也难受难受。

我就是要把事情闹大,越大越好,让大家都觉得我受了委屈,我就选高考这天,全民关注,出点什么事情都会让人记一辈子。

反正到时候一定会有人站出来替我说:“他也是被逼的啊”,那到底是谁没有答应我的条件,那你们就去怪谁吧,谁让你们活着呢,有本事你们也别活了,拉人垫背去死啊。

出发前还是得买瓶酒壮壮胆,万一到时候有什么意外没搞成,后果不好收拾,就等着中午下班那个时间搞。

——当你把车开到水的时候,没有人旁观,当地第一时间启动搜救,救人的救人,捞车的捞车。

得知这件事的群众也很痛心,网民也保持着冷静,你搞出来的事情也确实上了几次热搜,大家的评论也基本很理智,没有出现恶意揣测等,随时在关注搜救进度。很多人在猜你是不是突发身体疾病等,不传谣不造谣,没有以最坏的恶意揣测你。

官方公号也第一时间出了很多车辆掉河的自救方案,家长也在想以后还是要让孩子学个游泳稳妥。

高考随着还没稳定住的洪水险情结束了,无法想象遇难者家属的心情,更无法想象当时车上乘客的心情。

成年人谁还没个奔溃的时候了,社畜 996 辛苦,基建民工辛苦,国家公务员疫情期间还没有年假小区站岗呢,刚刚考试结束的那帮孩子,可能顶着不太好的信号在家上了几个月的网课,可能哪怕考试推迟了一个月,还是觉得复习不够充分。

所有人都在努力生活,或者认真生活着,

那么

有什么资格

让大家受到生命财产巨大损失,来关注你那一点不合法不合理不合规更多由于个人原因导致的 “委屈”?

你不配

死这个结果太轻了

生还者日后的心里建设,遇难者的家属抚恤,甚至公交车公司对员工的心里建设,都是由于出了你这个人渣,我们不得不面对的以后。

天道有轮回,祝您别超生。

知乎用户 种纬​ 发表

真正的穷是心穷,真正的弱是心弱。

精神弱者从来以欺负和报复弱者为荣。他们的世界本来就和通过高考一跃龙门的精英们分道扬镳。

堕落的从来不是酒,就像能醉人的只能是自己。

他们就算死了也不放过活人。

无辜的前妻和儿子注定一辈子离不开 “十恶不赦的杀人犯的亲属也可能恶贯满盈” 的诋毁。再后来的子女也将翻来覆去被炒冷饭,要吃几世代的不该有的骂名。

公交车公司莫名其妙地被 “关注” 一段时间,直到每个人的品格审核毫无疑义,连清洁员工的芝麻小事也可能被嚼舌头许久。

相关部门想不到谁会无聊地在调查的三四天对他们阴阳怪气地指责,好像他们早知道真相,却因为利益攸关而迟迟不公布,好像他们的原罪就是成为 “相关部门”。

你能信吗?

没有境外势力的捣鬼。没有崇洋媚外者的里应外合。

那些口口声声说 “强拆害人” 的人,已经把昨天晚上备份的 “正大光明” 文章拿出来发布了。

能让 “小丑” 站在警车顶上嚣张的人,也能欢呼红军将领挺进柏林。

他只会喝了酒欺负一车的人,而拿笔写字的人会欺负每一个看字的人。

道貌岸然,苍天无眼。

酒有罪吗?字有罪吗?

新时代有新的文字狱,新的罪恶有新的传播途径。

南方,七月,好大的雨,也下进了你我的灵魂了吗?

知乎用户 bishuxifeng 发表

文章来自微信公众号:记忆承载,欢迎关注阅读全文。

12 日警方已经给出调查结果了。

7 日贵州安顺大巴车司机张某,驾驶公交车,行至水库大坝时,横穿五个车道,忽然加速,撞毁栏杆,冲入水库,导致 21 人死亡,15 人受伤。

网上的评论我看了,两派意见。

第一种:张某系老公房拆迁人员,对补偿不满,再加上四年前离婚,家庭生活不幸福,所以这件事的责任在社会。

社会令他不幸福,他就令社会更不幸福。所以社会要满足他的需求,让他幸福,这才是治本之道

第二种:无论什么原因,他伤害别人的行为,都是应该严厉抨击的,大家要一起抨击这种行为。通过抨击,减少日后再次发生的概率。

对于这两种声音,我的看法很简单。

第一种,逻辑都不通。第二种,根本没法执行。

我们先看第一种,张某不幸福,所以想让更多人不幸福。

那我问你,什么是幸福?

你觉得钮祜禄氏庆帝,李国庆,幸福么?

他是没离婚,但还不如离婚了呢。

有一次采访的时候,当着他们两口子,记者问他们儿子,你最想要的是什么?

他儿子说,就想放学了妈妈来接自己,回家后爸爸把饭烧好了,一家三口一起吃顿饭。

结果庆帝两口子当着屏幕潸然泪下,我相信这不是演戏,毕竟那是亲生的。

连庆帝的老师都站出来痛骂,说这两口子都是深井冰。两个人作妖,拿自己孩子当牺牲品。

所以呢?

社会欠庆帝一个好媳妇?还是欠他媳妇一个好老公?

2019 年,登记结婚的人数有 947 万,但是离婚的人数有 446 万。这个数据还在不断地扩大。

2011 年的时候,结婚的人数超过 1300 万,此后一路下降,到 900 多万。

2011 年的时候,离婚的人数只有 260 万,此后一路上升,到 400 多万。

离婚呈现加速上升的态势,好多人都不幸福啊,肿么办,肿么办,你说肿么办?

要不民政部门以后开个幸福司?男的给发田螺姑娘,女的给发都教授?

如果发不起,你就应该明白,家庭幸福,是无解的。

好,那我们来看另一边,家庭以外的部分。

第一种意见里,很多人同情这位司机,理由很简单,他相对弱势。

他以前有套老公房,所谓老公房,就是几十年前,单位分的房子。

最初单位分房子,是不给房产证的,相当于单位租给你,租金非常低,大概几毛钱。

这种制度执行了几十年,有它内在的逻辑。

比如说,你原先在工商做科员,单位给你分了一套 60 平米的房子,让你住,但要交象征意义的租金。

好,过了几年,你升迁了,去税务做了处长,按照规定,你可以住 80 平米。怎么办呢?

工商收回你 60 平米的房子,税务重新给你分 80 平米。当然,也要交租金。

后来不是房改了么?象征意义交租金的那个房子,你可以买下来,办证。

这里面又很复杂,各地甚至各个单位又不一样,涉及什么大证小证一堆事。

如果你当年买下来了,那今天这个房子就是你的,你有房产证。

但是你懂得,虽然当年的价格很便宜,一万几千块。但还是有人掏不起这个钱。

有人就没买,到后来,多少年过去了,单位早破产了,你上哪儿买去?当然,与此同时,也没人问你收那几毛钱的象征性的房租了。

这司机就属于这种情况,那房子当年是分给他的,但他没有买下来。他把房子租给了别人,然后拿着房租,租住在姐姐家的房子里。

他的房子,40 平米,协议赔偿的价格是 7 万 2,周围的房价 3000 起,也就意味着,40 平,原地买房起码要 12 万。

这里面有 5 万块的差价,他不满,就没有签。这是 2016 年。

拆迁矛盾拖了四年,到最近,房子被拆了。拆迁方始终不肯让步的理由是张某没有房产证。

说到底,人家赔偿张某的是居住损失,并不是房产损失。

这一部分,是导致他不满的,家庭之外的原因。

那我问你,怎么解决呢?

满足他?

我们看看结果,结果是 21 人死亡,15 人受伤,如果多给他 5 万块,说不定就可以避免,很多人这么想对吧?

你这么想,基于两个恰好:

1、这个故事恰好发生在贵州,当地房价低,差额很小。让你觉得补得起。

2、事后诸葛亮,等他闹出了事儿,你才觉得早该如何如何。

如果不满足这两个条件呢?

如果这件事发生在一线城市,那套房子,也许就不是 12 万,而是 500 万了。

有的人,在当年掏了那一万几千块,把房子买了下来,有的人没掏。

掏了的,我们不去讲,人家法理上是完备的。

就像你 2005 年买了腾讯的股票,无论今后涨多少倍,那都是你应得的。

可是,没掏的,就分成两部分。

一部分很会闹,最终也闹成了,分房子给他,市值 500 万起,有的人,不会闹,拿了几万块居住补偿了事。

你想想看,这种不平,在一线城市中,是不是比贵州更严重?

在贵州,赔你套房子也就 12 万,补偿你居住权,7 万 2,只差了 5 万块。

在一线城市,赔你套房子 500 万,补偿你居住权,顶多 20 万,差了多少倍?

如果说 5 万块都能引起一个人的报复心,那么 500 万,是不是更不平衡?

所以怎么办?

满足每个人?

OK,以后不管你有没有房产证,只要你住了,住的久了,就当有。或者更甚,只要你闹,就等同于房产证。

以后颁发房闹证,就像古代科举同进士出身,在拆迁的时候,房闹证等同于房产证的效果。

这些想法,都很好。

但是拆迁有没有成本?成本最后谁买单?

买房子的人买单。

拆迁成本越高,此地商品房价格越高,这个成本由进入城市的新移民,年轻人,来买单。

那年轻人看着隔壁的老爷子闹了闹,分了 500 万,从此以后变包租公了。

自己呢?辛辛苦苦挤地铁,通宵加班做方案,给人家交房租,月月光,他是不是更不平衡?

那怎么办呢?也满足他?

你有没有发现,这是一条无止境的路。

每个人都有不满,对钱不满发钱,对媳妇不满发媳妇,发到你满意了为止。

这么多钱,可就不是区区几万块了,每年或许都不止几万亿,钱打哪儿来呢?大风刮来么?

这就是数据观。

当你看到有一个人因为不满而行凶。你要知道,你需要满足的不是他

你无法事先预测谁会报复,如果你企图满足他,你就要满足全社会,还要满足在你满足的过程中产生出的新的不平衡,和新的需求。

我们来看第二种情况。

谴责他。

一个人,他在伤害别人的同时,执意寻死,他自己也死了。

你谴责一个执意寻死的人,道理上肯定是对的,但实际上,能解决什么问题?

一个头脑清醒的人,听得进去你谴责的人,也不会干这种事儿。

哪怕是黑社会,人家伤害别人,也不会伤害自己。而这位司机张某,他自己都不打算活了。

假如社会上潜伏着 100 个张某,你觉得,对着不打算活的人,他们能听得进去你的谴责?

对一个执意寻死的人,说教,是无用功。

这就是为什么我说,第一种思维,逻辑混乱,第二种思维,屁事儿不顶。

在我看来,这件事最终的解决方案,只有一个。

那就是人工智能。

像飞机驾驶员,轮船驾驶员,汽车驾驶员,这种一个人掌握多数人生命安全的工作,迟早要交给人工智能取代。

也就是所谓的自动驾驶。

当然,短期内,你可以加强对驾驶员这种职业的心理健康评估,也许能在有限成本升高的前提下,降低一部分概率。

但长期来看,不治本。

我们说,飞行员的保障体系已经算是所有驾驶员里,最好的了。

成天有人给他进行心理健康评测,稍有异样,就不让他飞。

但现实是,人类航空史上屡见不鲜飞行员自己不想活了,拉一舱人陪葬。

何况公交车司机人数那么多,收入也不高,你哪儿来那么多预算做长期高密度的心理评测?

就算做,最后大都人浮于事,形式主义。

所以这件事,只能指望人工智能。

人这东西,情绪起伏太大,无论他拥有再多,也不可靠。

就像当年川普竞选的时候,希拉里攻击他的理由之一就是:

你们放心把核按钮交给川普这种人么?

你想想,川普还不够幸福么?他是老婆不够多,不够性感,子女不够优秀,还是身家不够富有?

他什么都有,但还是值得怀疑。因为什么都有的懂王,依然情绪不定。

或许,人类这东西,本就不该从事负责多数人生命安全的工作。

文章来自微信公众号:记忆承载,欢迎关注阅读全文。

知乎用户 不想上吊朱由检 发表

全世界最富裕最完美的国家也无法完全杜绝这种情况,这个事件里最可恨的是上窜下跳的媒体,媒体带节奏说他家里老宅被拆,结果是单位的公租房,而且他根本没住,租出去用来赚租金的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再次在看了很多个 “难道他不该死吗”“他遭遇不公难道就能成为伤害无辜的人的理由吗” 之后,我意识到,需要提出一个问题,才能让这群人明白他们想做什么。

像张某钢这样该死的人,必然是该死的,而谴责与惩罚的立场,无疑是要送其见上帝,我也同意。

我只是想追问一句,下一次能不能再早一点,在他杀人之前,就送他去见上帝???

来吧,找出这些人,送他们见上帝,这个思路才变得完整。

问题是,怎么找???

你们想过吗???难道非要杀了人出了事,然后将他送去见上帝,才算正确的道路吗???

你对杀手的样子视而不见,因为你从未想过,他们可能就在你身边…… 当你摇旗呐喊 “送他去见上帝”,他们也是其中一员,这不是更符合 “罪大恶极,诡计多端” 的恶人形象吗???


在已经写了几千字的分析理论之后,当我读完一篇微信公众号文章时,我删掉了原来的长篇大论,尝试着用另一个视角写下了这个回答。


在网络上看到了无数谴责的言论,也有一部分人去分析事件的原因和社会问题,但看到有一篇文章是这么评价 “挖掘事件背后的原因” 的:

这是一篇微信公众号文章的标题。

文章大概的意思就是:去挖掘事件背后的原因、去同情公交司机这样的人,是在鼓励更多的人去模仿报复社会,是在将报复社会的行为合理化。

而作者的立场是:坚定地谴责,不要去试图为罪犯开脱。

其中有一个回复是这样的:

这让我不禁想到,如果这件事真的降临到我亲人的头上,而我同时又是一个 “坚决谴责” 立场的人,我会怎么样……

我会很愤怒,为什么你自杀却要拉上我的亲人?凭什么?

而我又该如何安放我这样的愤怒呢?该何去何从呢?

因为我的立场,我只有愤怒与不甘。

那么 愤怒会变成什么呢?

这样的愤怒你又是否熟悉呢?

公交司机或许也曾是这样的愤怒不甘,他不理解凭什么这样的不公待遇会落到他头上。

如果回到 7 月 7 日前,如果你有机会了解到张某钢的遭遇,你选择告诉他什么?

你是告诉他:老天凭什么?那些对你不公的人该死。

还是告诉他:你能找到办法,会有希望的。

而现在,面对无辜逝者的亲属,你希望社会跟他们说什么?

是社会对张某钢的谴责么?还是社会对亲属们的宽慰?

激化仇恨,有用吗?

你希望多一个张某钢,还是少一个张某钢?

我们去寻找原因,不是在为张某钢开脱罪行,而是希望下一次,不会再有人把车开到河里,不会再有人报复社会,惩罚不是目的,都好好活着才是!

知乎用户 青城山下 发表

我就说个题外话
你们可以去搜搜 z#f 举报的各个网站,注册基本上都需要实名注册 这没问题 但是密码设置要求极其复杂,你以为这就完了?

找不到找回密码这一功能你想要登上去查看回执但是忘记了密码再也找不回,再注册一个的话需要实名而你输入身份证时会提示你已经使用过该身份证了。从此你就是数据库中的一个无效字段躺在他们的服务器里面。

知乎用户 mirai 发表

这波啊,这波是道德工具调控失效。无恒产者无恒心,这是对维稳一针见血的认识——光脚的人不好管。这件事呢,贵社会逼的人家连命都不要了,你们还在这道德警告呢?不觉得自己很无能狂怒吗?对着一个死人恶毒咒骂,又有什么用呢?不改变事件背后的深层次因素,只凭道德指责是无法阻止的。

当然,骂就完事了,这人真是丧尽天良 blabla,然后下次还出事,接着骂。只管发泄情绪,不许深究案件背后的社会问题。别问,问就是给杀人犯开脱。

至于 “生活再难也不能伤害孩子报复社会”,这个可以用 “原子弹下无冤魂” 理论完美解释——这个社会压迫了他,而你们都是其中的既得利益者,当然是无分老幼一体查办啦。

知乎用户 体仁阁大学士 发表

贵州安顺坠湖公交车事故是司机故意犯罪,症结在申请公租房未获准

果然不出所料!贵州安顺市坠湖公交车排除了机械故障和干扰司机的因素,事故属于司机张包钢故意犯罪,症结就在于他申请公租房未获批准,而他的公司自管住房在事发当天也被拆了。

事故专案组经过几天的调查,今天(12 日)下午,安顺警方发布了警情通报,详细通报了整个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过程。

01

小编在上一篇文章《从出事到坠湖仅 4 秒,其间到底发生了什么?公交司机抖音视频曝光,多伤感情歌》中就分析和预料到了两个结果:一,公交车坠湖绝非司机突发疾病或者受到干扰(只是没有分析机械故障因素);二,司机张包钢很可能处于离异状态。

根据调查通报,张包钢是 2016 年与妻子离婚的,两人育有一个儿子,没有女儿。案发前,张包钢租住在他姐姐女儿的房子里,户口也寄搭在他姐姐户口上。张包钢曾是一名空军(源于他的抖音资料),退伍后进入西秀区柴油机厂 (后更名为西秀区酿造机械厂) 工作,在那里分到一套 40 平方米的自管公房(指由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自行经营的国有或集体所有的房产),也就是说,产权是单位的,但可以自己居住或者出租。2016 年,这套自管公房被列入棚户区改造。2020 年 6 月 8 日,张包钢签订了《自管公房搬迁补助协议》,协议补偿 72542.94 元,但他未领取,房子的三表(水、电、气)也未注销。

张包钢还申请了一套公租房,但未获得批准。7 月 7 日上午 8 时 30 分许,张包钢来到即将被拆除的自管公房处,拨打了政务服务热线,表示对申请公租房未获得且所承租公房被拆除表示不满。正是这两件凑巧的事成为压垮张包钢的最后一根稻草。

据了解,张包钢在事发前还给他女友发过微信语音,流露出厌世情绪。

7 月 7 日上午 12 时 12 分,决意轻生并且喝下白酒的张包钢驾驶公交车行驶至虹山水库时,先是降低车速,躲避来往车辆,然后突然转向加速,横穿 5 个车道,撞毁护栏,冲入水库。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张包钢除了在给女友发的微信语音里流露出厌世情绪外,在他的抖音中也无不充满哀伤情绪。他一共上传了 315 个视频,除了记录日常生活之外,最多的就是他的唱歌视频,他很喜欢与别的女性合拍合唱,但所配的音乐无不充满伤感。

02

张包钢究竟是否符合申请公租房的条件呢?

根据安顺市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要求,申请人是以户为单位进行申请的,获得申请资格后,还需要抽签。申请人须符合下列条件: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15㎡/ 人)。

2、家庭无商业铺面、价格高于 15 万的非营运车辆、50 万元以上存款和有价债券

3、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平均最低工资 (1250 / 月)2 倍的辖区内城镇居民或持有居住证的外来务工人员。

4、市政工程被拆迁户;重点工程实施中土地被征收的失地农民;移民工程中进入城镇居住的移民;环卫工人、乡村教师、计生人员、卫生人员;遭受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或家庭失去劳动能力等社会救助对象。

5、未取得本地户籍的保障对象只能申请租赁,并交纳房屋总价的 10% 作为保证金,无故空置 6 个月以上的应退出所得住房,逾期不腾退的按实际超期天数扣缴保证金,保证金不足抵扣租金将依法强制执行腾退。

首先说张包钢是否符合申请公租房的条件。张包钢属于无住房的本地居民,那套自管公房不能算作自有住房,因为没有产权。即使那套自管公房算是他的房子,人均面积也不足 15 平米(不知他申请公租房时是否已经离婚)。

根据《2020 年西秀区公租房分配工作方案》,主要解决的是 2015 年 10 月至 2016 年 5 月递交公租房申请且复审合格的轮候家庭,经过审核,最终符合抽签的家庭一共 732 户。不知张包钢申请公租房的时间是否在这段时间之内。

其次说经济收入。作为一名四线城市的公交司机,月薪平均不会超过 5000 元,张包钢开公交车工龄就超过 20 年,但仍然没有买起房子,说明家庭经济收入处于贫困水平,以至于至今还寄人篱下,连户口都寄搭在姐姐家的户口上,其内心是多么的无奈和落寞!像他这样的家庭条件,应该属于低保家庭。

第三说个人感情。人近中老年而离异,对个人的精神打击是很大的,这可能也是他喜欢与人合拍唱歌的原因吧。从他的抖音中看到,他还有一位老迈的父亲,他还给修剪指甲。不知道他的儿子是否成家?是否与他在一起居住。

第四,是否公租房供应紧张?根据 2018 年省 ZF 的目标要求,安顺市共建公租房 52202 套,当年已经分配 46495 套,总分配率为 89.61%(含政府投资、企业投资)。2019 年,安顺市新增公租房分配户数分别为 212 户、1163 户、1472 户(分期统计,一共九期),总分配率为 89.03%。2020 年,安顺市新增公租房分配 0 户,总分配率为 90.66%。按照分配率看,安顺市公租房的供应虽然不富裕,但应该还有剩余房源。

如今说什么都晚啦,事故已经发生了,如今张包钢也死了,他的罪行也就到此为止了,希望我们能够从中吸取经验教训。

知乎用户 M3 小蘑菇 发表

假设一头熊的孩子被偷猎者打死了,于是它报复人类,见人就杀,人类也不会因为有人杀它孩子在先,于是心怀愧疚,乖乖地让它杀人。人类为了自己的生存,当然也要打死它,或者把它关在笼子里,让它再也无法危害到人类

这种报复社会的人已经和野兽无异了,不能因为它身世可怜就放任它害人。如果报复社会能换来社会的妥协,那么将会有更多人报复社会

知乎用户 二民​ 发表

当地政府出这样的公告,把自己脸打的光光的。

无论这个罪犯怎么样,他应当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现在他已经死亡,那么属于他的东西应当合法处理。

政府作为基层组织,为啦推卸自己的责任,把他有一个 25 岁儿子的信息公开发表,置其生命与极其危险的境地,这是极其错误的事情。可见当地官员为啦仕途,无所顾忌。

现代社会和封建社会的主要区别之一,就是不搞株连。他是一个穷凶极恶的罪犯,他儿子不是。

知乎用户 闰土猹迅 发表

我强调这种事的发生有他的社会因素跟我承认司机不该带无辜的人去陪葬两个观点并不冲突。

我承认司机不该带无辜的人去陪葬跟我强调这种事的发生有他的社会因素两个观点也并不冲突。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oyeb12 发表

开大巴坠湖,造成 21 死,不过是事件的结果;而导致此结果的根本原因比结果重要;而如何最大限度地消除潜在的此类诱因,则是比关注事件本身更重要!

金无足赤。

从来没有十全十美的圣贤,也没有十恶不赦的坏蛋!

对于绝大多数的人来说,但凡有一条生路,都不会自己往死路上走;

现在的社会上,还有相当数量的人,觉得有钱、有钱或有关系,就可以为所欲为,但是古语有云:狗急跳墙,兔子急了也咬人!

大家扪心自问:当你的最后一条生路都被非法堵死之后,你会做什么?现实中没没有走到那一步,可能你我永远都想不到,因为那时的举动已经超越了我们正常的行为习惯,做出的事是我们平时压根儿就不会想到的!

《老子》有云:民不惧死,奈何以死惧之?

法律也好、道德也好,只对那些对生活还抱有希望的好人有效,而对那些心已死、望已绝的人,是没有任何效果的!

那些披着 “好人” 外衣的“坏人”,在公众场合,都是遵纪守法的良民,好得不能再好;而在阳光照不见的地方,法律对他们的约束作用,还能剩几成?而故意钻法律空子、甚至拿起法律武器组分他们的非法权益,倒 是他们的常用手段,而在这上面浪费的人力、财力更是难以计算;影视剧中这样的事我们见的多了,而这些事却不仅仅发生在影视剧中,现实中的类似事情只有过之,而无不及。

我曾经在深圳一家台资企业工作,用的经理都是香港人,我曾亲耳听老板说 “法律是小孩子玩的”

而那些在经济、权势都处于弱势的群体,有多少能玩得起法律?

曾经,在南京时,我的电动车电瓶被盗,去报警,警察做了笔录,我还签了字,第二天去问,结果是我没有报案记录,才发现前一天的那些都不过是过场,我的笔录,或许早就进了垃圾桶;我自己在警局看录像,找到了小偷,也没人管;投诉也没什么有效的反馈。

在杭州,因为劳动纠纷去监察大队,窗口工作人员先是说不符合条件,后来让直接去起诉,最后才发现必须先去监察大队才能进行后续流程;最后到了诉讼阶段,到了开庭时,我才发现法官口中说的已经寄给我的书面材料原来是有缺失的,还是比较重要的信息。

上边的事都是我在市区亲身经历的事,南京、杭州算是东南沿海最发达的省会城市,尚且如此,那些二三四五线城市、小城镇、小乡村里的事,更可想而知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社会一定会进行变革,或自上而下,或自下而上。

就像一栋楼房,自上而下 的变革,是建造、装修,需要一段很长的时间;而自下而上的变革,是坍塌,是推倒重建。

物极必返

好的尽头,可能是乐极生悲

坏的尽头,一定是灰飞烟灭

我相信一定有很多人为车上那二十一条生命感到惋惜,我也觉得很可惜,因为他们确实很无辜,但并不能因此将责任全部归咎于司机

事情确实是司机一个人做的,但让司机下定决心这样做的,绝对不是司机自己。

俗话说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又说 富在深山有远亲。

一个人风光时,八杆子打不着的人都觉得与有荣焉;而落魄时,亲如父母、子女、兄弟姐妹,都很可能避之唯恐不及。

荣耀共享,毁谤独担!

如果司机开着空车坠湖,或者以其它方式自杀,相关部门大概率不会做深入调查,甚至连调查都没有,只是被当成一般的自杀事件。而那些 制造让司机感到不公事件的人,根本不会受到任何惩罚,反而还会暗自兴灾乐祸,因为又少了一个不稳定因素,它们又安全了一点儿。

高考是当前全社会最关注的事件,而司机将事件与高考学子联系起来,那些制造不公的权势之辈,哪怕手眼通天,也遮不住这天大的事!相关不法人员,不死也得残,最少也得掉层皮。给那些权势之徒敲响警钟,让他们以后还想以权谋私、以利损人时,三思一下,多掂量掂量。

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

而那些胆小怕事的受压榨者,也会因此受益,因为那些存活下来的蛀虫,将不敢再把坏事做绝,给小民一条生路,就是在给他们自己生路。

司机制造事件的目的不是杀人,而是要在社会上引起足够的关注!

如果司机自杀就能达到目的,相信他一定不会伤及无辜;

作为一个心智健全、有五十年社会生存经验的人,这点判断能力还是有的。

司机不是上帝,没有能力、也不可能聚集一车的蛀虫来制造事件,只能随机拉无辜者充数。司机是肇事者的同时,也是一个受害者!

任何进步都需要付出代价,而这些无辜者的生命,就是我们为此次优化社会付出的代价,虽然这个代价就点儿大。

在事件发生之前,任何一个普通人都可能成为这次事件的牺牲品,其中也包括我自己;而最不可能被包含其中的,就是导致此次事件的幕后黑手!

与欺负坏人相比,坏人欺负好人的成本总是最低的;所以坏人很容易同流合污,不到万不得已,不会势同水火 不两立。

而当普通大众无法通过正常途径与不法之徒斗争时,其它的普通大众难免会成为牺牲品。

弱势群体总是最容易被伤害的,与其做贪官污吏、奸商恶贾的压榨对象,倒不如做社会进化的炮灰!

大多数中国人秉承 “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忍一时风平浪静”、“民不与官斗、贫不与富争” 这样的处事原则,实际上反而助长了那些不法之徒的嚣张气焰,被把住了脉,偶尔再看一场 “牛刀杀鸡给猴看” 的戏,那些蛀虫搞起破坏来更肆无忌惮。

如果在受到不公平待遇时,把小事变大,把大事变更大,遇事不怕事,当没有软杮子的时候,那些不法之徒在行不轨之事时,是不是会思考再三?

雪崩之时,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

这次事件的后果,应该由整个社会来共同背负。而最终却落到了一个司机、二十一条生命和二十一个家庭之上;

这样的事,都是可能发生在你我身上的事,也是我们本来可以不让其发生的事,但又不是你我能左右的事

知乎用户 曾江宇律师​ 发表

当时就有猜测到这个坏的方面,因为看了几遍视频实在觉得匪夷所思。

21 个家庭!还是挺痛心的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405494149/answer/1325298257

知乎用户 kayendong​​ 发表

房子是企业分配给他的公租房

放着不住去出租赚外快

政府拆迁还补偿了七万多

自己不去领,还要相关部门再补偿一套

遭拒后带着一车人冲入了水库

付出了 20 条无辜的生命之后,一群人喊着司机有苦衷,应该反思社会,为司机喊冤。

反正有什么事就冷抖哭,定体问就好了呗 。

知乎用户 济南王玉琴律师​​ 发表

一个悲剧的开始,往往是一连串悲剧的源头!

愿这一事件的赔偿问题、死者家属的精神抚慰问题、老人子女的赡养抚养问题、伤者的心理治疗问题能得到妥善解决,不要让这一悲剧,成为一连串悲剧的源头。

济南王玉琴律师:贵州公交车坠湖事件,如何追责、赔偿?| 王玉琴律师

知乎用户 猪小哼 发表

多的我就不想说了,核心就是,大巴司机作为掌握一车人生命的特殊群体,应该要有政审与日常监督。

事情刚出的时候,写了一个答案(见下面),主要根据视频奇怪的内容做得分析,然后,一堆理客中喷得那个热闹哦,现在,不知道谁打谁的脸。

贵州安顺一载有学生大巴车冲进水库已致 21 人死亡,目前救援情况如何?

知乎用户 jinrui 发表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包括道德 法律在内的世间一切,对一心求死的人没有意义。

谴责司机虽然正义,其实真没有意义。

就是没死,最多也就枪毙他一次。

最主要的是避免以后再发生类似的事情。

知乎用户 哈哈哈哈哈哈哈 发表

虽然说吧这是个天大悲剧,但是我还是得说一句,这个司机啊,本质上还是废拉不堪,你遇到了不公待遇,可以取上诉,也可以找政府,实在被逼的走头无路了,说实话谁压迫了你你找谁去啊,学学人家当年巴黎公社,和十月革命击毙沙皇,把资本家吊路灯上那劲………… 到时也不失为悲壮,结果呢?利用自己工作之便冲无辜者,更弱的群体开刀,这叫啥本事?尤其是去世了的那几个高考学生,才 18 岁啊………… 人生还没咋开始呢,就结束了………… 让人家家长白发人送黑发人,干的这叫什么事啊…………

知乎用户 西西弗斯​ 发表

你不同情张献忠,张献忠也不会同情你。

我们应该同情司机吗?当然应该。如果有一个更健全、更公平的社会保障制度,他就不会对整个世界丧失希望,也不会拖这么多人下水。

当然了众所周知中产精英们有九条命可以原地复活,所以他们当然可以用天海佑希法律学控诉他啦。

知乎用户 fromsand 发表

有篇评论文章我觉得不错,引一段在此:

2016 年房子列入棚户区改造,直到 2020 年 7 月 7 日房子被拆,四年中他经历过什么,我们不得而知。但这四年中,他没有不法举动,包括在走上不归路的当天,他还寄希望于合法手段(打政务服务热线)维权,说明他本质上是一个老实人。
一个老实人,最后却化身为魔,死都不怕,问题出在哪里?
虽然通报缺乏细节,但已公布的诸多事实,说明我们社会对张某钢这样的弱势人物严重漠视。
不要以为小人物的怨气、愤怒、变态与我们无关。匹夫之勇,血溅五步。一个普通的公交车司机,就能让一车人险些全部葬身湖底。
不要以为你不坐公交车就可以冷眼旁观。哪怕你出行头等舱,住在城市最高尚住宅,出入都是五星级酒店,但你还是在一辆更大的公交车上,你的生命,掌握在各种各样的 “司机” 身上。如果不善待他们,下一趟死亡公交车上坐的就是你。
怎么办?
我们已经看见了一些应对措施,比如严禁心理不健康、身体不适应的驾驶员上岗从事运营。短期或许有用,长期一定没用。
只有前日做贼的,哪有千日防贼的?
遇到一心求死的,怎么防都防不住。
最近长江流域连日暴雨,如果雨一直下,不管如何严防死守,最终只有一个结果:溃堤。
对于那些生活不如意的边缘群体弱势群体,帮他们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才能避免玉石俱焚的惨案发生。

知乎用户 水陌轻寒 发表

随着经济的减速,随着社会的撕裂,越来越多的人成为潜在的 “平民恐怖分子”,他们可能从高楼跳下砸死路人,可能纵火自焚烧一栋楼,可以开着车撞向马路…… 可怕的是,你永远不可能知道他们会什么时候做这些事。中国也许即将面临这样的局面:

普通人死于绝望平民的概率远远大于死于恐怖分子的概率。

知乎用户 无概率的绝对随机 发表

如果把我的房子拆了。我不仅不会报复社会。相反,我就是睡桥洞。也要按时上班。把国家建设的更好。国家好了,我就不会住桥洞了。这个道理很难懂吗?

知乎用户 进击的大虎​​ 发表

很多年以前,我们以为孩子在学校是安全的;直到有了第一起因报复社会而产生的校园伤人事件;接下来的这样的事件屡屡发生,甚至是在小学和幼儿园。

当时和朋友讨论,如果这类事件一开始就没有被大肆报道,是不是就没有后来者仿效,以这种骇人听闻的方式再次吸引社会关注。

安顺大巴坠湖恰逢高考,所以该热点话题已经传到了街头巷尾。不由想起了 18 年的时候,重庆公交车坠江。

不知道这位司机是否也曾唏嘘甚至津津乐道过当时那件事,也不知道他是否从中汲取灵感… 如何引起社会的关注。

但是,真相不可能不披露,因为公民有知情权,我们,特别是遇难者家属,都在等这个答案。

那么,真相公布以后,又会怎样呢?这会不会又给诉求无门,了无牵挂的人提供了又一个能引起关注的参考?

不得而知,又毛骨悚然。

我经常在坐公交和地铁的时候留心周围,大家都自顾自玩着手机,鲜少注意周边情况。因为我们习惯性地以为公交车司机能够把我们安全送达目的地。我也在想,如果自己当时也在那辆车上,有几成的希望甚至幸运能生还?

不敢细想。

作为一位平凡的公民,只是希望对这类,随时可以被忽略,又掌握着无数人生命的职业,更加规范,同时能更加关注这类从业者的心理问题和素质问题。

当然,正面报道不少;但是,但凡有这样一例仿效者,谁愿意成为下一个冤死的人?

毕竟,如果我像往常一样,踏上一辆公交车,我希望我的终点,永远是那个有着热腾腾饭菜的家和等着我的爸妈。

知乎用户 一波王炸​ 发表

菩萨畏因,终生畏果。

指责司机固然正确,但就算把他拉出来鞭尸一百次又能如何呢?背后的社会原因是关键。

不患寡而患不均,贫富差距再加剧下去,社会问题会更加凸显,阶级矛盾终将而爆发。

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

知乎用户 九月霞​ 发表

通告能够把客观事实原本写出来,这一点就值得点赞

其他事实未有经历,了解不深,不作评价。惟愿逝者安息。

知乎用户 程墨 Morgan​​ 发表

本以为又是有乘客抢夺方向盘,原来这次是公交司机厌世自杀。

我也坐过公交,感觉活着真不容易。

知乎用户 朱老师 发表

张某刚虽然作恶了,但他已经死了,按刑法原则没法再追究他的责任了。

但导致他失去理智,报复社会的强拆事件,是不是应该查清楚怎么回事?不该放过去,不然今后会有王某刚,李某刚!

国家早已三令五申禁止政府部门介入商业拆迁,是不是落实了?安居房是不是真的面对最贫困的一族?

最后愿太阳底下没有罪恶!

知乎用户 慕泽 发表

关于案件官方的公告写的很详细了,总结出来大概有这么 4 点:

1. 作案动机:

张某因不满拆迁赔偿**(注:公租房只有使用权,无所有权)**,后申请公租房未果;

2016 年离异,租住在姐姐女儿房子,经常感叹家庭不满生活不如意。

2. 作案过程:

提前交接班班,买酒带上公交,中途向女友抱怨并流露厌世情绪,后饮酒降速故意冲入水库。

3. 案件后果:21 人死亡(包括司机),15 人受伤。

4. 其他问题:网传张某钢女儿高考失利自杀为谣言。与前妻育有一子,今年 25 岁。

愿遇难者安息,生者警醒。

说实话,我非但不同情张某,更想骂醒那些同情他的人。

乍一看,张某似乎是个弱者。

可事实上他却个懦夫。

首先,我们不妨把时间往前调 30 年。

那应该是改革开放初期。

52 岁的张某,当时只有二十多岁。

那时候的新中国一贫如洗,大家的日子都不容易。

但他 “有单位”“工作分房”,这在小地方应该算混得算不错了。

时过境迁,我们不知道这中间发生了什么,这也不是只言片语能写清楚的。

但是不管什么时代,有人过的好,有人过的不好,这是事实。

幸运的是张某有了一个顺遂的前半生,不幸的是他没有扛起逆风的下半程。

既然张某的房是公租房,拆迁也赔偿了钱,这就不是强拆。

安顺的房价,赔偿 7 万虽然不算多,但是分期买个同样 40 多平米,或者再小一点的问题是不大的。

张某本身就是老职工,社保是有的,养老也不愁,加上还有姐姐的地方可以住,未来不至于悲观到 “复仇”。

鲁迅先生曾说:强者发怒,拔刀向更强者;弱者发怒,拔刀向更弱者。

张某无疑是后者。

他利用死自我解脱,懦弱。

事发当天,正是高考日,出事的时间:2020 年 7 月 7 日 12 时 12 分。

一个特殊的日子,一次酗酒壮胆,一场蓄谋已久的行动。

一地的悲剧收场。

当时就有媒体爆出车里有 37 人。

其中学生 12 名,且有高考考生。

政府投入 1100 多人展开救援,坠湖公交被捞起来。

当天就有 5 名学生遇难。

孩子人生的第一个至关重要时刻,

那些盼着学生去考场的老师,那些盼着孩子回家吃饭的父母,还有等着爱人回去的丈夫,他们再也等不到了。

司机张某做了一个坏榜样。

他对不起 “父亲” 和“儿子”这两个称谓。

他解脱了,可是年老体弱的父亲谁来照看?

他解脱了,正值青年的儿子怎么面对社会,怎么面对受害者的家属?

他们都是无辜的,却要因为张某的自私,余生带上阴影。

人生不如意事常八九。

“失意者” 不应该是犯罪博取同情的标签。

注:节选自微信公众号轻能量,侵则删。

知乎用户 formerlion 发表

现在这个情况是怎样?他弱他有理,他死他有理?调查结果还没出来呢,网上已经有人气势汹汹地要追究区政府的责任、房屋主管部门的责任、政府热线接线人员的责任,一口咬定拆迁房屋这件事是压死他的最后一根稻草。

fine,8:38 分,他拨打了政务热线,挂电话 8:50 分之后他就要求交班。短短 12 分钟,接线员接到诉求纪录,反馈上去不要时间?他被拆的房子,是所谓的 “自管公房”,这类房子的产权属于单位,他只有居住权。在他只有居住权的情况下给 7w+,很少吗?国家规定最低补偿金额是 1200 元 / 平,他这个 2000 元 / 平,这个赔偿方案在流程上没问题吧?他也签了字了,那有人说他不满意,但是不好意思,摆在明面上的就是已经签好字的协议,你不表露出来谁 t m 知道啊(他后来倒是表露了,然后就去杀人了)。七万多嫌少,要是赔七十万他还是利用自己公交车司机的小小权力对车上的乘客生命予取予夺怎么办?赔 700 万吗? 这件事的根源就是他自己本身的反社会性格。在他像个闷葫芦一样把自己炸开之前谁都以为他没事,不害怕这类人就算了,还有人同情他……… 控制不了自己情绪要怀疑自己有没有双相情感障碍之类的疾病,有病建议去治,别害人。

为什么那死去的 21 人的后续热度比不上这个司机?拆迁,社会不公,底层人民生活… 这些字眼确实挑动了很多人的神经,本来嘛,很多社会评论都只是 “借他人酒杯,浇自己心中块垒”。我看见很多人给他预设了很多条件“本来以为是自己的,但没想到最后没了”、“他一个大男人住姐姐家里自尊心受不了”、“他有个儿子想把房子留给儿子”、“他有个女朋友,现在要结婚,哪能没有房子”…… 我就一句话:就算他把这个房子视作自己的命根子,他都没有权利因此暴起杀人。你们一个个给他找开脱理由,有一个算一个,都有“那二十一个人只是失去了生命,而他却失去了他的房子” 内味了。

对于所谓不公平事件,我觉得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一就是一,二就是二。工作人员没有问题,就是没有问题。如果有问题,有多大问题就是多大问题,不能把大问题说小,更不能把小问题说大,因为舆论而把没有错的工作人员打一板子,我觉得也挺不对,当然一切看后续。

我觉得最好笑的一点在于,很多言论觉得他是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还有 “匹夫一怒,血溅五步” 这是最好笑的,他要是真觉得自己受到不公正对待了去冲政府的 塔 ,我也佩服他勇敢是条汉子,但是他现在特么溅的是别人的血。别以为看了几个 “时代灰尘” 的句子就以为自己也有所谓的人文关怀了,动不动把个体问题上升到社会的也有点意思哈。我隔壁失独大爷随失业潮下岗在楼下乐呵呵地摆摊也赚够下半辈子生活费了。

就这样吧哎,我有心肝,也会为他人的不幸流泪,但这个人,无论从哪个维度来说,都不配我的同情。说我 “看似伟光正” 的也歇歇,除非你带上事实和比我做的更全面的论点,否则我看都不想看一眼你的暴论。

—————————————————————————原答:

虽然我部分赞同一些人的说法:道德谴责毫无用处,只有找到事情发生的根源才能为下一次悲剧的发生预警。但是看到有些人怜惜这位司机,认为他是一个被逼无奈的可怜人,我倒是有点迷惑了。这部分人究竟是以什么样的心态在共情这位拖着无辜之人去死的杀人犯呢?

复盘一下他的最后半小时:他在得知自己的房子要被拆了之后,拨打投诉热线,和女友表达了轻生的念头,然后主动要求交班,接着开车入湖。再看他的行车路线,无论是避开小车还是最后垂直开入湖底,他根本就是计划好了的,他从头到尾,都想要这些人跟他陪葬,他根本不值得同情。你们都说:一个一心求死的人,那他哪里顾得上别人嘛。那我说,一个做出反人类行为的人,他做了这件事,就是已经和人类共同的道德认知割席,所以根本不配得到人类群体的同情。请将你们泛滥的泪水投向那 21 个无辜之人,和那些永远活在阴影下的幸存者。那个视频里,被救上来的小孩一脸呆滞,一看就是已经应激障碍了,还有那个自责没有救上人的大哥和一脸血的大叔。我看到这个视频的时候真的泪目了。

还有人说着 “时代的灰尘,落在普通人的头上,就是一座大山,你能确保自己不会有被逼无奈的时候吗?” 真的,我很自豪我能摸着自己的良心说出:是的,无论生活再怎么难,我都不会伤害无辜之人。因为自己生活难,所以报复社会合理,说出这话的,在这方面可能真的不自知自己已经在道德平均水准以下了呢,建议反思,别出来显眼 。

而且这人算灰尘?有还算稳定的工作,在几十年前大家还在扣扣索索省吃俭用四处求人攒钱买房的时候他就有了自管公房,而且有房不住,住姐姐家女儿的房,每个月靠出租公租房还能有点外块(严格来说,自管公房不允许出租的,官不纠民不举),和前妻离婚之后还有一个女朋友(…)。安顺的房价又不贵,自管公房的归属性质暂且不提(废话,当然归属国家),在他已经从这个房子中获利多年的前提下,又可以得到 7w + 的补贴……… 还别提,他以后还有退休金和继续摇号公租房(公租房是保障那些真正的困难户的生活权益的,他因为条件没够上困难户没申请到…)的机会。我特么就想问,是什么 “惨绝人寰” 的生活环境让他干出这样反人类的事啊?当我没见过比这更惨的 “底层人民的生活” 吗?遇到挫折不就是人生的常态么?谁又杀人了?

这让我想到一个很讽刺的故事,来自马克吐温的短篇小说集,讲的是:一对双胞胎兄弟被一对夫妇收养,哥哥从小就很乖,弟弟从小就很顽劣,但玩具和新衣从来是弟弟的,因为 “弟弟比较闹腾嘛,总是想要新衣服,哥哥你比较乖,让一下嘛”,哥哥同意了。等到夫妇俩临死前,他们把所以遗产给了弟弟,因为 “弟弟的生活能力太差,哥哥你有养活自己的能力,你要照顾好弟弟呀”,哥哥同意了。等到哥俩再大一些,哥哥认真读书,进入了一家银行工作,薪水不高但足够温饱。弟弟则惹是生非无恶不作,被关进了监牢,但是有一群老少妇孺总是很同情弟弟 “他太可怜了,从小丧夫丧母,被人收养,缺乏正确的教化,所以他才会这样的,我们必须地做点什么”,于是花大价钱保释了弟弟,并给他找工作。但是弟弟却一次一次地让关心爱护他的人失望,最终被判处了死刑,最后为他求情的群众在监牢外围的水泄不通,当监狱里传来弟弟已经信基督教了的消息之后,人群里更是泣不成声,要求再给他一次机会的呼喊声越来越大,弟弟在姑娘们的鲜花和眼泪中被砍了头,死后还被立了碑。而哥哥呢?他在银行的一次普通的人事调动中被裁了,最终死于那个寒冷的冬天的街头,没有眼泪甚至没有人知道………(故事全凭记忆,太久远了哎)

我想说,有些人的悲剧是时代的悲剧,但有些人的悲剧却是大家的悲剧,他可怜?那些被他剥夺生命的一辈子没干过坏事的人更可怜!为什么不能道德谴责?就是要让那些没有勇气面对生活还要拉人下水的人知道,这是一件多么错误多么偏激的解决办法。

ps: 我曾经也遇到过类似的事情:哎呀,这个人真是坏透了,为什么他还没受到惩罚,后来我举报了他,他立马就被处理了,那时候我就知道:权力是自己争取来的,坐着发牢骚是等不来天降正义的,而那些不主动争取还要说正义不存在的,就像想中五十万但连张彩票都不买的人一样可笑。他选择一种最极端的做法说明不了这个社会对底层人民的关怀有多糟糕,只能说明这个人脑子不好使的同时还特么坏。

知乎用户 内卷评论员 发表

看到有高票回答聊了下老公房分配不均的,核心思想就是说人都是不患寡而患不均的,其实目前还有一个更加加剧社会矛盾的政策,那就是加装电梯,老公房分配只涉及少数人,加装电梯影响更为广泛,而且是对一部分赤裸裸的掠夺,如果 zf 继续这么强制推行下去,相信会有更多报复 shehui 的情况出现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什么?整个南京天上下起了屎?你快看抖音太搞笑了,南京人四处跑,躲起屎的样子,是不是很搞笑,哎哎,你看那边有个人被屎拌了一跤可太滑稽了,笑死我了。

什么他们拿屎丢我们???最近才发生的??那不行!!! 无论如何也不可以用屎丢人的啊。万一感染个病什么的谁负责?小王你说对不对?真他奶奶的恶心!

你说什么?因为我们不给他们过来躲屎,才丢我们的?那也不行啊,无论如何都不可以用屎丢人的啊,最基本的道理吧?

人总要躲屎的,咱们这儿不让别人躲屎也是做的不好,可南京有 1000 万人口呢,这么多人可怎么弄,但总是应该让别人躲屎的。看看 zf 怎么安排吧,总是要管管的。

啊?要挨家挨户的安排接待?上级部门这周才决定的?领导,不是啊,我家 80 平,3 口人住呢,父母偶尔也要过来带带孩子什么,那 80 平可就 5 口人了,这可怎么办?我家肯定不行,小王认识我这么多年了,你问他,我这人在外面都是行侠仗义的,可不,但这次真不行,心里面是想的,可是条件不允许啊,下次下次我一定。

小王你接待他们南京人没?你也没接待啊,那感情好,我听别人说他们来的时候个个臭烘烘,一个人要洗 100 多升水才算好点儿,两桶电热水器呢,我老婆说上次她去闺蜜家里以为闺蜜吃了一周螺狮粉,嗨你看这事儿闹的,还好是回去了,再不回去我可受不了,上次去医院看个胃病,排队排的我都要死过去了,平时最多二十分钟,这次排了两小时呢,水都没捞着喝一口。

艹,小王,快跑!!!去我家,我家近点儿,什么鬼,天上还能下屎的?

艹,老婆,阳台门,快关阳台门,赶紧冲水,赶紧冲,不然下水道肯定要堵上,堵上了可就大麻烦了。

小王你也别回家了,咱们赶紧拾到拾到,就去车库直接开车去南京! 这屎下起来没完的肯定,到时候吃喝拉撒全成问题,咱们直接去南京躲躲。

哎?为什么封路,我可是交了高速费用的! 凭什么不让我进城?上次我们可是接待你们的! 你们要知道上次你们可是住我们家里的! 这次不让我们进去,没道理的! 什么要等上级指示?那你们就看我们几个这儿被屎淋着??

你再不让我们进去信不信我用屎丢你!

无论如何我都用屎丢你!

知乎用户 翠华扶摇 发表

无疑,是这个司机看明白了这个世界:你强你有理,赢者通吃的本质是,弱者惯着强者。弱者之所以惯着强者是因为恐惧。人类社会一切的恐惧,都是源于对死亡的恐惧,如果连死都不怕了,那么弱者也会变成强者,弱者们群体性战胜对死亡恐惧,就是一个社会天翻地覆的开始。

举个不恰当的例子,诸位以为是什么原因让欧美人决定宁可群体性免疫多死人,也不要像中国这样 “满分” 式防疫。

至少在欧美人那里,是战胜对死亡的恐惧,你会得到更多。与中国有生命你才会得到更多刚好相反。一个轻死,一个怕死。

欧美社会时不时就会有报复社会的事发生,而中国很少,对比一下生活水平,包括物质的,谁更富足,精神的谁更轻松???

好好思考一下,对我们及其子孙后代未来的美好生活有帮助。

不少人说,你报复无辜的人有什么用,谁欺负你,你去找谁,还敬你是一条好汉。

那么大家想一个问题,假设上帝可怜司机张某,好巧不巧的把拆迁问题不作为、就连市长热线不积极主动替他反应问题的接线员,都弄到张某开的这辆公交车里,张某激情报复社会,把车开进湖里,而且很不幸这些人没有一个逃生成功,全部死亡,张某实现了完美的团灭。

请问,这样张某面临的拆迁问题,或者未来我们每个人都有可能面临的拆迁问题,或者别的什么问题就能解决了吗?

换句话说,杀了那些无辜的人与杀了那些欺负他的人,都无助于立刻去解决问题。

只要你从立刻解决问题上入手,杀人就是解决不了问题。

搞明白了这个问题,咱们回答上面的问题,既然都不解决问题,杀无辜的人有什么用。

我告诉诸位,有没有用,你看官方对此事的态度,如果官方态度冷淡,那么确实没啥卵用,当年大下岗的时候还有报复社会的呢,你看看官方的态度,有没有铺天盖地的报道。那么再对比一下当下,你看看官方的态度,侠客岛出来表态了,胡锡进出来表态了,小粉红们纷纷出来谴责了,这就从客观上说说,这不但非常管用,而且是非常有效的办法。

为什么我国强拆这么普遍?我想大家都知道,强拆成本太低,老百姓逆来顺受,好死不如赖活着,反抗大概率是会死的,所以看到别人被强拆,就当没看见,拆到自己家再说。那么这样永远是强拆的集体对被强拆的个体,永远是有组织的作恶对无组织的自卫。其结果就是强拆永远战争被强拆,因为大多数在忍啊。

大多数人忍的基础,就是好死不如赖活着,他们想活着,就不能参与反抗,就不能为其他人出头。

那么现在诸位想想,如果坐公交,公交车司机可能把车开到河里去,喝水,水源可能被投毒,就连逛街都有可能被突然发狂的人,开着汽车冲进人群撞死。也就是说,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死,请问这样的情况下,受到不公正待遇,你忍的概率还有多大?

比如说摆摊的小贩,以前对城管只能是逆来顺受,可是如果唯一的孩子,就是坐了一趟公交,被司机给陪葬了,城管再来找小贩麻烦,你说小贩还忍吗?

所以说,贵州司机显然是经过深思熟虑才做得这个事,目的只有一个,让大家活在恐惧中朝不保夕,这样大家就不会再忍耐任何形式的不公正了。

老子不定哪天就死了,你还让老子受谁的鸟气!!!

看到评论中那么多谴责这个司机,想以此让活着的人不敢效法司机,拉更多的无辜者垫背,这是多么神奇脑回路啊,我只想说结果只有一个你越谴责,代表你越关注,你越关注,以后得模仿者会越来越多,防不胜防。

一个小人物从来不被人关注,甚至每天都被人无视的底层,被人欺负到一点点退路都没有了。他们也想解决问题,他们也清楚自己没本事解决问题,他们更清楚有本事解决问题的根本不关心他们的死活。

于是乎,他们就是拉无辜的人垫背,最初就是为了泄愤,发泄心中不满,就像职场法则,我不好不要紧,最重要的是你也不能好。

但是这次公交车事件,引来了全社会的关注,还引来了全社会的大讨论,这对于未来的效法者而言真的是天大的意外收获,原来拉越多人垫背,就会被关注啊,连侠客岛这样的媒体,胡锡进这样的大 V 都关注,全社会都关注。这下子不再是小人物,出名了,而且全社会都关注,是底层促使精英们解决问题的唯一先决条件,死了,死了,还能为深水区的改革做贡献,怎么算,对于效法者来说都不亏。

至于说有人提到的对效法者的家属连坐制,其结果是效法者肯定双手加双脚支持,本来就是他一个人报复社会,结果按这样的法律,就是一家子都得去报复社会,这是闲和谐社会不够热闹的节奏啊。

知乎用户 李离谱 发表

看了很多文章,但多数仍没说到点子上。忍不住想哔哔两句。

先说结论:

1、张某应该被谴责

2、更大的恶值得被关注,而不是避而不谈!

官方出具通报,定性 “报复社会”!一石激起千层浪,全网所有的焦点都落在了那辆驶向地狱的“坠湖公交” 上。

回顾下大致背景:

因为离婚,张某前几年搬到了其姐姐的老宅里居住,但出事当天,老宅突然被拆了。

等到他接到消息匆匆赶过去时,老宅已化为一片废墟,沙发、电视等被埋在断桓残壁中。

他想进去,但被工作人员拦在了外面。

他当时有多愤怒我们不知道,我们只知道,迫于生活的压力,他不能不工作不上班,他必须要回到他的岗位上。

于是,2 小时后,一辆载有 37 人的公交突然左转 90 度,加速冲进虹山湖,连同无数秘密,沉入湖底。

在事发前一分多钟里,他缓慢行驶近乎停下。很明显,此时他完全崩溃,眼里只有一个死字了。

一念即起,万念俱灰。

21 个乘客顷刻命殒虹山湖。

无疑,张某是一个坏人。自己想不开,还要拉着这么多人陪葬。而且,明知道车上还有十几个孩子。

每一个逝者背后,都是一个鲜活的家庭。

在逝去的 5 名学生中,其中有个正参加高考的女生。她心疼妈妈,坚决不让妈妈在考场外面等她,说时间太长了。

妈妈想了想,就跟她说,那我回家做好饭等你,女儿,加油!

然而,等到她做好饭菜端上桌时,那辆坐了无数次的 2 路车司机,却把她的女儿带进了地狱,连同闪亮的梦想,一起埋葬进冰冷的湖底。

张某可悲之处在于,他有勇气去自杀却并无胆气去追究 “冤有头,债有主”。

可恨之处在于,拉上一车不明真相的群众陪葬。


鲁迅先生在《华盖集》里说:

**勇者愤怒,抽刃向更强者;怯者愤怒,却抽刃向更弱者。**不可救药的民族中,一定有许多英雄,专向孩子们瞪眼。这些孱头们!

在这方面,我同意官媒侠客岛对此事的定调:

无论是什么样的 “一念之起”,都不应成为恶性反社会犯罪的理由和借口;

在蓄意杀人、报复社会这件事上,没有任何理由可以被当作借口,否则这个社会将会崩塌。

这些都不够,光有对个体的谴责是一方面,但还有更大的恶被规避、没能被觉察到。

人性的恶永远是少数人的恶,而**体系性的恶却是波及多数人的恶!**

这,恰恰却是多数人避而不谈的那部分。

纵然张某罪不可赦, 但我们是否也该多问一句,是什么让张某这样一个 “好人” 变成了“坏人”?

如果不从根子上剖析问题,解决问题,那么类似悲剧,还可能会出现。

可以看到,张某平时展现给社会的是一个 “好人” 形象:孝顺,性格好,爱唱歌,有女朋友。

同事说他,平时 “待人接物可以”“没觉得有什么问题”。

邻居评论他,平时 “看着挺开朗的,和女朋友照照相挺开心的”。

在他的短视频帐号下,300 多条短视频大部分都是唱歌,偶尔也会记录生活中的一些点滴。比如事发前一天他还发了一条回老家陪老父亲吃饭的动态。

就是这样一个正常人,却突然报复起了社会。

这突然之间的崩溃,太意味深长了。

这时候特别能领悟一句话:

没有天生的坏人,只有变坏了的好人。

到底是什么让张某变成了坏人?


拆迁房屋只是个引爆点。

从警方的通报来看,张某的房屋被强拆至少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涉案房屋的补偿不符合法律规定。

补偿过低,40 多平方米的房子只补了 7 万余元,显然没有达到国务院有关规定的 “不低于市场价” 的要求。

40 平米补偿 7 万元,平均仅 1750 元每平,而安顺彼时房屋均价为 6000 元每平,其间的差价是谁在巧取豪夺?

第二,强拆,不符合征收补偿条例规定的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

第三,当地政府明显存在渎职的行为。

张某预计的补偿款不可能买得起同地段同水平的商品房的基础上,申请了公租房。十分遗憾的是直至事件发生前,他的公租房的资格仍然没有被批准。

社会上有多少开豪车却能申请公租房的,又有多少住棚户却怎么也申请不到的,张某只是其中之一。

乱象很早就有,却从未彻底整治。在少数人攫取利益的不公正中,底层的生存空间被严重挤压。

张某在坠湖之前,长期挣扎在社会底层,没有上升机会,生活就如同永远烧不开的白开水,夹生而寡然无味,看不到任何希望。

本以为安稳一世,却突然天降灾祸,朝不保夕。

这难道不是我们绝大多数民众的生活写照?这共同的无奈和绝望,大家都或多或少体会过。

强拆事件背后折射出的,又有多少忍辱负重打落牙,被权力倾轧却选择不报复的老实人?!

幸运的是,你没有呆在坠湖的那辆公交车上。不幸的是你永远不知道,自己是否正处在另一辆即将 “坠落的公交车” 上,却又无法下车。


从两年前的重庆万州公交坠江事件,到此次贵州安顺公交坠湖事件,官方回应结尾都有这样 4 个字:

生者警醒!

我们到底应该警醒什么?

是警醒底层人民面对权力欺凌,为什么没有更大的忍耐力?

还是警醒制度,为何没有把权力之恶关进笼子?

是警醒张某,为什么是天生的恶人?

还是警醒很多人遭遇权力掠夺和欺压之下,寻找制度救济的时候,为什么经常会遭遇失灵和缺位?

为什么底层维权渠道,那么滞塞不通畅?

人心中有个佛,镇着一个魔;你推倒了他的佛,就放出了他的魔。

这也是我一直强调的:如果好人得不到应有的保护,坏人得不到惩罚,好人也会变成坏人。

不是逼到山穷水尽,谁愿意同归于尽?

生者到底如何警醒,才能免于身边站在戾气的人,甚至是人性的恶魔?

制度正义和人性善良,应该成为这个时代的共识。

矛盾都是一点一点积累的,张某的心理罪,肯定是他之前的一系列人生遭遇的淤积,等到死人了,才各种重视、震怒、谴责。这对于那 20 个无辜的生命有什么意义呢?

这也是我为什么反对官媒片面定调,自媒体们跟风一片口诛笔伐的原因。

当一个社会不会反思,只是横加指责肇事者时,灾难只会一而再地不期而遇。

谴责张某的同时,我们能不能也反思,激进的城市化存在什么问题,是什么滋生这类情绪的土壤。

只片面讨论怎么惩处这类人,却回避如何祛除产生这类人的土壤,浮于表面不敢深入本质;这才是社会的悲哀!


忽然感觉,那些面对生活的苦痛,依然秉持善良品性的人,是多么可贵。

每个成年人都会有突然崩溃的瞬间。

看起来很正常,会说笑、会打闹、会社交,实际上糟心事已经积累到一定程度了。

不能歇斯底里地哭泣,也不能旁若无人地叫喊。

毕竟,还要回家面对家人,明天还要上班,还要装作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

生活不易,向你们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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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bpexheb 发表

祥子只是努力工作就把自己给搞破产了,没人关心在祥子破产中刘四爷孙侦探到底扮演了个什么角色,只是都希望祥子就像小说里那样糟蹋自己,若是安静的找个角落利落的自我交代了那就更好了,可得注意力,这地方得选的是顶偏僻顶落脚的,不能脏了老爷们的风水宝地,若是不然必然是受唾沫的。

“呸,连死都死的不让人安生”

“祥子为什么不拉车了,攒够一百大洋就能有自己的车了”

“还不是不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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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 21 个人无辜吗,当然无辜,其实好像每个人都挺无辜的,我想甚至可以用倒霉来形容了,可是总得有人为不公付出代价,但好像总有人认为自己不会成为下一个代价,当然他们说愿意批评的但也只限于愿意批评,可如果说要做些什么去改变那就不行了,他们还是要坚持做和平时一样的 “好公民” 的,然后通过努力工作继续享受着现代生活的便利和廉价,当然这廉价和便利从哪里来的他们就不在乎了,总之即使能说清从哪里来的,那也更有可能来自于自身的努力。

知乎用户 猴子老湿​​ 发表

看到通告以后,我去查阅了很多研究极端事件的文献资料,发现很多学者总结中国极端事件发生的原因,都有一个共同的逻辑——中国政府不行、中国体制不行。(在此不点名)

你去翻阅这个问题下的回答,这种观点也可以见到不少。在这个案子中,这种观点尤为显得流行,毕竟你看,又是因为拆迁引发,又是拨打政务服务热线发泄不满。这都足以证明政府不行的观点了吧?

但是个人对这种观点不太认同。这是一种非常简单、粗暴、懒惰的归因。几乎所有问题,你都可以这么归因。另外,这也是一种流行的偏见,即中国发生什么极端事件,那一定是因为中国政府、体制不行,外国发生类似的事情,那一定是个别事件,跟体制无关。

不信,你去看看美国、新西兰发生的极端枪击事件,欧洲发生的卡车撞击人群事件、偷渡客大规模死亡事件,也没人反思美国、新西兰、欧洲的体制不行。或者有人反思,但是也无法占据主流话语。

我赞赏反思政府、体制不足的态度,这样可以促进政府改良、社会变好,但是动则归咎政府,将之强行与极端事件捆绑,这是一种话语陷阱,一种万能公式,让你沉迷其中,但从不认真思考。这种话语陷阱,只有一个目的,让你去攻击本国政府。

我们来具体分析一个这个案子,到底是不是因为政府不行引起的。首先我们看一下肇事司机的背景资料:公交司机,持 A3 驾驶证的司机,他的收入肯定超过当地平均水平,有一套 40 平公租房,也不是居无定所。

2020 年安置补偿,虽然补偿款只有 7 万多元,但是这是公租房,本身产权并不属于他本人,按照安顺当地 3000-5000 的商品房均价来说,已经按照 30%-50% 的市价标准补偿。很难说政府的安置存在什么问题。

如果他想买房,完全可以用这笔补偿款做首付款,再买一套同等面积的住房。如果他觉得收入低,凭他的驾驶执照,可以另找一份月薪在 7000-15000 之间(参考 58 同城)的货车司机工作,足以支付房贷。

更重要的是,**跟很多知友不同,他有女友。**所以,总体来看,他属于有产者,收入稳定,有一技之长,有异性伴侣,在当地属于中等阶层,应该不算那种社会绝对底层。在国家发展过程中,也曾享受了红利,比如公租房。

但是就是这样一个人,把其他社会中下层乘客带入了地狱。这种人采取极端方式危害社会,如果一定要归类到政府身上,我只能说,归因的人脑子比较懒惰,压根不想思考。起码根据目前的情况看,这个案子不能这么武断地判断。

你要问我对这事怎么看?我只能说,人类社会本身就存在极少数极端分子,他们会制造无法预防的极端事件。进入现代社会后,由于他们掌握了现代技术,比如驾驶大型车辆、网络新兴技术、射击、爆破等,会明显放大极端事件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和后果。

不必上纲上线都把极端事件的原因归结于政府不行。要想最大程度地预防这类事件,很简单,对所有掌握公众生命或有可能造成巨大破坏的职业人群,进行严格的背景审查和心理评估,将其中不符合条件的人剔除出去。

但是话又说回来,即使是这样,也不能完全避免类似事件发生。极端事件的风险总是存在,与人类社会同在。而这些风险,跟政府和体制不一定直接相关。

知乎用户 英格老师 发表

社会纠纷争议系统没有解决好,导致无辜的人配上性命!

特定机构没有妥善解决社会争议,责任感不强,或者是片面有选择性的选择程序正义,这或许都是事情发生的原因之一。

片面骂司机或是骂体质都是不科学的!美国的疫情防控体质在我们看来傻瓜一样,可就是这样的体质却诞生一批几乎改变人类社会进程的人才!原因在哪里?

就像美国一个谎话连篇的总统,几乎全世界都在开刷的总统,美国人却执迷不悟,支持率节节高升,为啥?除了文化的不同,还有什么?

这个世界终有一天或是总体上来说都会是平衡的,只是有的人会早早死去!唉!!逝者安息!

知乎用户 MAGAZINE 发表

通过这个事情,我第一想到的是信用和信任。人类自从相互联结组成社会以来的一大基础是信用和信任,是它们让我们走出黑暗森林和自然状态,减少交流的成本,特别是国家这种政治结构的出现、纸币的出现、现代社会的建立,更是靠信用和信任才得以建立的。如果我们抽离掉这个基础,人们就会陷入黑暗森林和自然状态,从文明堕落回野蛮。如果我们不再相信公共交通的司机,我们又要花多大的成本来监督呢。古代是通过连坐来预防的,通过一人犯罪杀害全家,和周围人举报揭发,这本质上是对人性的否定和人的价值和尊严的轻视,要么是公交车司机被一个人监督,要么是被一大堆机器监视,政府本意也不想用这么多财政来花这种技术,司机也觉得被侵犯了人格,一大堆监控不舒服,纳税人本可以把钱用到教育和医疗上,又无形之中浪费了税钱,这就是一种不信任推高了社会成本,但以上这些又是不得不维护公共安全去做的。

第二个是无人驾驶技术的问题。我觉得这件事出来了后,短期内是通过摸排和加强教育等常规手段,中期来看是通过 Ai 技术和多传感器判定驾驶行为的危险系数,以后可能公交车交班需要每时每刻吹气了吧。将数据备份至中心和警告处理,从长期来看,另一种恐怕是要集中力量加强无人驾驶技术的研究,虽然目前无人驾驶技术技术不成熟,但是这种事情已经显示出一个人在公共交通暂时获得人们生命和财产权的威力,与其让人来做,估计让机器来做从长远来看是需要的。当然无人驾驶技术面临的一个巨大威慑是黑客会不会通过侵入系统来制造生事呢,这是有可能的,不过由于黑客分子是知识密集型人才,一般是不会对平民下手,而且他还必须突破一定的封锁,这种几率反而比反社会人格出现的可能性还要低。

知乎用户 怒吃鸡胸肉 发表

坐等一群 “活得艰难卑微,也不是报复社会的理由”

说得很有道理,却屁用没有

降低贫富差距,才是切实有用的方法

知乎用户 冰鸟 发表

几个问题。

第一,公租房是啥?

首先,严格来说不叫公租房,当年的叫法在我们那应该叫分配房。具体来说就是员工有使用权,但是没有产权,也没有地权,严格来讲公家是可以随意收回的。

第二,没产权为啥还要补偿?

这个涉及到历史问题,因为当年和如今的 “情况” 有点不太一样,当年那默认分配房子就是给你的,大家都默认不会随意收回的。所以如今收回道义上是有缺的,因此基本都会给予一定的补偿。

第三,既然默认房子是他的,是不是可以不拆?

如我所说,房子产权的法理和人情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所以政府曾经推过一个措施,早些年对这类情况,你只需要出很少一点点钱,就可以把房子的产权买到手,这个房子的产权就完全属于你了,那要拆不拆人家得和你商量,很多人都通过这种方式确定了自己房子的产权。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司机显然没有买,那房子严格来说就是公家的,拆不拆轮不到司机说话。

第四,那人家住了一辈子的房子,你给人家点补贴不过分吧。

补贴了,每平将近 2000。

第五,就这么点?

这个地方,房价最高的也就五千多,两三千的房子一大堆,一间 40 平小面积几十年了的老破小,你觉得按市价应该补多少?2000 很少吗?

第六,你这个价怎么和我听说的拆迁不一样?

因为很多的拆迁,人家房子的产权地权都是自己的,而很多拆迁致富的例子,关键不是房产权,而是那块地。由于城市的不断发展,城市中心的兴起和转移,导致很多地方突然飞黄腾达,地就值钱了起来。因此拆迁的时候,政府关键看中那块地。而地权是人家自己的,政府就得和人家商量,人家提高价高要求也得答应。比如广州的杨箕村冼村,那都是人家自己的房自己的地,自然自己要价。挣了大钱我也羡慕。

但是他这个,房,地产权都不是他的,尤其地不是他的。他只能拿到房产补贴,我上面也说了,这个房产补贴是合理的。

第七,但是人家住一辈子的房,你就收了,让人家怎么办?

作为一个工龄二三十年,有稳定工作养老保险的公交司机,他每月收入起码四五千,在这种小地方绝对收入前 30%,他这个收入,每个月花一千多点租个 80—100 平的房子绝对不成问题。加上他有养老保险,除了孩子可能不管他以外,不存在养老问题,但孩子的问题不是政府的过错。

第八,人家辛苦工作一辈子,最后就租房过日子?尊严呢?

我也想知道,为什么一个有不错的稳定工作的人,在一个物价房价都很低的小城市,竟然工作到五十多岁不知道存点钱买房。

你们不会真以为他是社会底层遭遇了什么不公吧,不会吧不会吧。

知乎用户 星河极光 发表

这就是被背叛了的怒火,只不过砍向了更弱者。实际上这种事情每一个左派都应该反思,无休无止的争执究竟是为了什么,形式存粹目的纯粹的托派,究竟达成了什么?托指出的问题很对,但是他自己也做不到更好;斯毛虽然都有不足,最后都失败了,但是至少获得了一定程度的成功,做了有益的尝试。很多该在 1920 年莫斯科讨论的问题,不该在 1920 年的北京讨论;该在 1949 年北京讨论的问题,不该在 1949 年的东京讨论。

随着资本主义危机的日趋深化,这种挥刀砍向更弱者的事情只会不断增加。因为绝大多数人被剥夺感不断增强,参与感不断减弱,而他们在被组织起来之前,只能是松散的,也不知道到底向哪里发泄他们的怒火。

知乎用户 徐五先生​ 发表

逝者安息。

其实从视频里已经能看出司机是有一定预谋的了。

混的差,这也不是拉人陪葬的理由。一个有责任心的人,往往混的再惨都会顾忌周围人的感受,而一个没有责任心的人,混的再好也不会让他比普通人多点什么。

前妻为什么和他离婚?或许就与此有关。

知乎用户 郑迅​​ 发表

一个穷人杀死了一群穷人,另一群穷人在谩骂这个穷人,是谁杀死了这个穷人?

知乎用户 飞翔的水 发表

指责司机是毫无用处的,一个想死的人,几乎是不受任何约束的。

提议加强司机管理和心理辅导的也意义不大,因为问题不在于此。真正绝望的人,无论什么行业都能造成可怕的杀伤力。

问题的根源在于,谁将这个人逼入心中绝望的死地?了解这个才能有的放矢,防患于未然。

鉴于事件的复杂性,大众当然不可能由现在发布的那一点点文字去反推出什么。这个自然有相关人士去详细调查,总结。

我们能做的,就是多关注,多提及。时间则尽量长久。促使那些有能力,有权力的人改变这个社会。或许,他们需要我们大众的,就是这个关注,就是这个 “大势”。

不敢奢望这个社会,让每个人都有拥有希望,但至少不要让他们感到绝望。

知乎用户 菱歌​ 发表

这个人到底惨在哪里?

之前是国企职工,包吃包住。后来当公交车司机,离婚后租住在姐姐家,公司的房子拿出来出租,说明基本上每个月又不要出钱租房。

公司包吃,工资 5000+,又不用租房。他工作几十年没有存款?全部吃光用光了?

他还马上就能退休了,退休后又能拿退休金,生活无忧。如果他都算惨,那些在私企工作不包吃不包住要租房或者还房贷每个月工资只有 3-5k 的人是不是都能不活了去报复社会?

这个杀人犯就是因为中年离婚导致消极厌世(为什么 40 多岁还离婚?儿子还跟了妈妈,他在婚姻里犯了什么错?出轨?家暴?)离婚是社会不公导致的?自己搞破事老婆要跟他离婚就对社会不满?

眼见着自己的公租房要拆迁了,以为可以发笔横财,结果数额没有自己想象的多,自己前半生吃喝玩乐挥霍光了,觉得不能靠拆迁款发财就要拉一车人陪葬?

知乎上一群替他找理由找借口的,真想问问你们亲人要是在这辆车上。你们还要假装理中客在这逼逼赖赖吗?!

20 个无辜家庭的破碎,在你们心里比不上这畜生想要的横财!!

知乎用户 金金 发表

我看到的浅信息是这个人精神生活一团糟,物质生活上原来住的地方没有了,新的地方没有申请到,住房问题引发了歇斯底里的不分好坏精神疾病。导致了很多人更无辜的死去。反而他自己不再无辜,不再值得同情,因为他已是罪人,无法用活人的法律来惩罚的已经死去的罪人。

一个人心中有怨恨,即便要用自己的生命作为代价去发泄仇恨,那也应该冤有头债有主啊!杀戮手无寸 “铁” 的无辜老百姓算什么本事。再说,得不到公租房子还有许多法律途径啊!开车的都知道道路上有拐弯就要打方向盘啊!

批判已经批判了。现在要来谈谈本事件中的相关人员,这些人平时到底有没有把水端平,有没有能力去稳定人心…… 恐怕这些问题都不用问。如果全世界一些人真的是公仆的话,这个世界会要多美好就有多美好。

知乎用户 真二世明王​ 发表

一个社会,

不可能人人满意,

每个人都有阴暗面,

防是防不住的,

就算他不开公交还有其他极端方式,

所以,思想教育,正能量宣传,

公平公正才是我们这个社会需要的,

看看最近的报道,

什么向小偷道歉赔偿 6 万 6,

什么代替别人上大学,

愤怒都是慢慢积累的,

你让人们都看到黑暗面,

而没有正义的结果,

最后就会爆发。

知乎用户 Yoker 的枯燥生活 发表

贫富差距太大

司机没有生活的希望了

这种事应该会越来越多

知乎用户 何足道 发表

首先这是他『自认为自己是走投无路』的人,所以他踩出这么一条烂路。

这是社会分配体系出现问题的结果。

分配不公导致的社会悲剧。

多数人是穿了鞋的,而我们是指责一个没有脚的人,在爬着跳楼。

如果不补偿 7 万块钱,只是给司机换一套 40 平的房子继续住,哪怕额外让司机补一笔买产权的费用,也不至于发生这样的悲剧。

我此时只是提出问题,请勿喷,对 20 条生命的同情心要有,但是问题也不要忽略。

但这种刻意犯罪的行为是难以预防的。

知乎用户 Twinsen​ 发表

任何一个伤害无辜者的都应该遗臭万年

没有任何借口,也不需要找任何借口,这是社会原则和底线

各国社会矛盾多了去了,哪种矛盾应该杀无辜者的?

生命权是第一人权,是所有公平的基础

有人说往死里骂也不对,依我看,想不用想,往死里骂就对了

你说他不怕死,法律也没用,那就拿出来鞭尸

知乎用户 怀疑自己做了假律师​ 发表

《我们与恶的距离》,无差别攻击。

有没有防备的可能性,答案是几乎不可能。

不需要从政策或者心理各方面解读,解读多了反而会助长歪风邪气。

好好安抚死者家属,多给点补偿,全社会买单!

严防恐怖主义!

知乎用户 Anthony 发表

想起那句罗曼罗兰的话:

世界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

那就是认清生活的真相后依旧热爱生活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我说的比较极端,各个媒体在报道时,请不要给这个人的行为找任何合理性,也不要挖掘原因之后鸣不平。也许他有万般委屈,但是在他拉了一车人去死后,他的一切冤屈、不公,都是应得的。

只有这样,以后别人在这种时候,才不会想着用这种方式来吸引关注,获得处理。

这个世界有太多不公平的地方,有很多人不满,有很多人有委屈甚至冤屈,情理上来说都应该获得大家的同情。但是只要这个人在以这种拉一车人死的方式报复社会,那么天大的委屈,也是他自己的,是他要受的惩罚的一部分。

社会需要改进,但无法 100% 没问题。就像这个世界不可能没有杀人犯,无论社会如何,14 亿人里,总有人会有这样的问题。

归根结底,每个人遇到的不公,首先是对于自己的不公,如果让别人同情或者帮助,首先不能和别人是敌人。就像如果有我们认识的人在车上,你还会关心这人受了多少不公多少委屈么?还是恨不得这人永不超生?对于无辜的人动手,就不要指望获得别人的一点同情。就算以前受了委屈,也不该替他伸张,这就是惩罚。

网友可以讨论,但是作为公共媒体,就要注意自己的角度和态度。

不然,那一车无辜的人,招谁惹谁了。

知乎用户 Pakka Makka 发表

资乎这个平台价值观真的让人觉得越来越神奇

利己主义者泛滥成灾

高赞答案什么三观?

真 ** 把人看吐了

讲真的,这个世界上比这个司机经历更惨的多了去了,有些人是装白莲花还是真没看见?多看看身边人的经历,我 21 岁,我身边有人经历过的比这惨多了,具体就不讲了,我猜想我未来过的大概也不好吧,过的不好为什么非要去害别人呢?我即使过的再不好,我也恶毒不到这个地步。任何反社会都不值得同情,你要死自己死去!!!

害别人有道理吗?你过的痛苦就得把别人拉下水?公交车上那些那个不是家人的唯一?那些学生才多大?资乎真 ** 为了高赞节操都不要了,变相鼓吹受到打击的人就应该报复社会,我真希望这些人下辈子生在伊拉克生在叙利亚,出生就活恐怖分子堆里,让他们感受到随时被 ge 头的恐怖,毕竟在他们心理那些恐怖分子也是经历了悲惨的人生迫不得已的,让恐怖分子好好教他们做人!!!

资乎确实是资乎!!!我进一步确信了有些人真的没有任何是非观,多希望这些事发生在那些同情司机这类人的身上,把那些无辜的乘客换回来。

哎,逝者安息 ,愿他们家人能早日走出痛苦

知乎用户 斜月三星​ 发表

说点其他的。

只要有人,就会有悲欢离合,喜怒哀乐。

现在是公交车司机。

有一天单位食堂厨师投毒。

有一天自来水厂投毒。

有一天娱乐场所爆炸。

有一天大货车闹市横冲直撞。

有一天成年人幼儿园疯狂砍杀……

………… 这些事情肯定都会发生,而且不止一次的发生。

预防什么的只能减少事情发生的次数,但不能完全禁止。

这可能也跟有些人的价值观有关系,一件事自己解决不了了就去报复社会,而不是报复那些让自己难过的人。

就事论事不好么?死都不怕,为什么不敢去让你过得不自在的人那发泄?就会对着无辜的人下黑手,懦夫。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自己不会买房?一天上十二小时买不起不会上 24 小时,还不是自己不努力,开完公交你不会去开火车啊,开完火车你不能去开飞机啊。钱是这个世界上最容易得到的东西。

死的人都是命中注定有此一劫, 看似偶然实则必然,冥冥中自有定数,那些命不该绝的同车人就没死嘛。

知乎用户 呵呵呵呵打 xxx 发表

其实有大量专业律师已经分析了,当地政府存在大量违法行为,这个先不提,等后续定性。

先说这件事是一件彻头彻尾的悲剧,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司机,因为拆迁不公事件,导致万念俱灰,最终以伤害大量无辜群众收场。

其次,我们应该要吸取教训了。无论你是为政府洗还是为了犯罪分子洗,都应该抱着一个起码的底线:我们要反思,我们要防止事情再次发生。在《民法典》颁布的今天,为什么还有大量的公权力不法侵权事件发生?贵州这件事情以极端的方式表现出来了,那些没有表现出来的呢?前一阵子,山东农村搞得合村并居有没有类似的侵权事件呢?

公权力的行使,为何迟迟不能被法律约束呢?到底是民的责任还是官的责任?

那些上过一些学的官员们,请学好法律,依法行政。尊重人权,尊重物权,尊重私人权利,这样才能依法治国

官员不守规则,不遵法律,你又想让谁遵守呢?

知乎用户 涤生 发表

阶级矛盾到了不可调和会怎么样?

大多数人觉醒的:1921-1949 的故事。

大多数人装睡的:7 月 8 日某公交司机因拆迁问题蓄意报复社会至多人死亡。

知乎用户 西门有点雪 发表

当看到的是这个结果通报时,我觉得是相当痛心而又无奈的,当一个人下决心要寻短见,而且还要带走别人陪葬的时候,是很难防患于未然的,最关键是在公交车上的都是无辜的人,却白白丢掉了性命,这是没有办法去改变的事实,伤害的是二三十个家庭,但罪魁祸首已经不在人世了,留下的只是牺牲者家庭的痛苦和愤怒,却没有人可以再去讨债了,只能在后面用时间来慢慢抚慰他们的心灵!

知乎用户 扯淡是种修养​ 发表

这事情不是一次两次了,远点的成都烧公交的,近点的银川烧公交的,了解下,造成的伤亡比这次都要高很多,受害的无辜群众后续生活也比这个要凄惨很多,只能说某些地方政府在土地政策这块存在问题,当然这个问题也是历史遗留问题,但这也不是不能解决的,只是某些地方政府一刀切,强拆,导致了这个恶果,另外,国家相关规定不健全,举个栗子,国营的农场,这个在我国存在很多,也是时代的产物,很多国营农场也面临着如导致这次惨案相同的因素,国营农场的土地也属于集体,属于国家,可是为国营农场奋斗奉献了一辈子的老职工的住宅也存在着产权不明,这块国家却少有相关惠及老职工的政策,只是由着地方政府在土地税收上蛮干,所以解决好遗留问题,才是对这次惨案最好的反省

知乎用户 李 sir​ 发表

看完了真没觉得他有多惨,离婚的人多了去了,公产房还能拿到 7 万补贴也很不错了,还有公交司机这份薪水中等的工作,比他不如意的人不知道有多少,说到底是贪婪使人性扭曲了,自己死还不够还要拉上无辜的人。再坏的社会制度、再多的社会问题、再被人蔑视欺负侮辱,最多逼你去反抗压迫者,而不是让你去滥杀无辜。

别人在规划美好的未来,他却在谋划如何毁了他人。他把自己当成 joker,但这里不是哥谭市!

那些说 zf 不公的,自己想想凭什么公租房拆迁要给司机钱,房子又不是他的。

车上是不是还有努力看了很久的书,努力躲过新冠,就为了这一场高考的孩子。人生才刚刚开始,躲过了天灾却躲不过人祸。想到这我就很心痛。

在《隐形人格:思维和行为背后的人格奥秘》中提到:反社会者是指具有反社会人格障碍的人,这类人可能是最接近 “恶人” 的人。他们冷血无情、不辨是非,不在乎他们的行为给别人带来的毁灭性后果。他们的字典中没有 “良知” 二字。

反社会者最可怕之处在于,很多时候他们就像是一个普通人。很难想象,每天和你擦肩而过的那么多人中,是否藏有可怕的反社会者。

我还记得 2 月份笼罩在疫情阴影下的时候,泰国曼谷那个骇人听闻的枪击案。这场持续 18 个小时的滥杀,造成 30 人死亡,57 人受伤,成为泰国历史上死伤人数最多的针对平民的袭击事件。

反社会人格者总会谈论别人的天真和在他们看来荒谬的良心不安,或者谈论自己的好奇心,好奇为什么那么多人都不愿意操纵别人,哪怕是为了实现自己的野心。或者,他们会建立一套天下乌鸦一般黑的理论:人们都像他们一样寡廉鲜耻,只不过有些人会假装自己有一种叫作 “良知” 的虚构之物。

从后面这个论点来看,反社会人格者会认为,只有他们自己才是这个世界上坦率诚实的人。他们在这个弄虚作假的社会里 “真实地” 做人。

鲁迅说:强者发怒, 拔刀向更强者;弱者发怒, 拔刀向更弱者。

小人好争利,昼夜心营营。千万不要让某个没有良知的人,甚至一群这样的人说服你相信人性是一种失败。绝大多数人都有良知,绝大多数人都有爱的能力。行凶既有人诛戮,心善岂无天保持。

知乎用户 严铁雨 发表

首先公交车司机张某的行为是反社会行为,是犯罪,是被谴责和唾弃的。

但是话说回来,一个人对生活绝望了,干出什么事情都不奇怪。指责他是懦夫,不敢向 “强者” 挥刀等等,对这类人是没有意义的。

大家要认清一个现实,指望所有人都安贫乐道,努力奋斗,积极地看待自己所遇到的生活情感问题是不可能。在经济大环境下行的现在,肯定会有不小的一批人面临生活质量下滑乃至阶级跌落的问题,这种情况下一味地沉迷于道德指责,只能带来情绪的宣泄,而对问题的解决是毫无帮助的。

民无恒产则无恒心,短时间内所有人都过上富裕的生活是不可能的,但是让人民得到对于过上美好生活的希望是十分重要,一旦连希望都破灭了,那么这种惨案必定再现。

关于做好涉及公共安全领域的工作者的心理辅导和背景审核,我只想说倘若一个人长期生活在困苦之中,那么心理的扭曲是大概率事件。

至于解决之道,各路通稿说了很多。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物质财富要极大丰富, 精神财富也要极大丰富。

知乎用户 涵椽 发表

至于多年以前的公房问题,我那时候还没出生,我不懂,我没学过不予评论。但是有一点,就是无论什么原因,都不可能将他的这种反社会的懦夫行为合理化。什么狗屁死者为大,懦夫就是懦夫,人死了就是个死去的懦夫。

我无法接受以任何理由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纵使你有天大的冤情,你不能拿无辜的路人陪葬。一个健康的有良知的社会应该对这种行为零容忍,因为一旦对犯人进行美化或者表示理解,会引发一连串的滑坡效应: 乘客死者的家属有没有理由报复社会?报复社会导致的下一波死人的家属有没有理由继续报复社会?这个闭环什么时候能够结束?

评论区拉黑删帖警告,原则问题不进行任何辩论,不同意见请直接点反对然后走人。

知乎用户 法卷书虫 发表

官方通报的发布,使得本来就诡异的坠湖案,又添加了另外一个刺眼的关键词:拆迁

提起拆迁,无论是专家学者、法律人士、媒体记者,无不亢奋。因为,只要跟拆迁挂钩,专家学者可以义愤填膺,法律人士可以滔滔不绝,媒体记者可以大肆爆料,大肆控诉拆迁户的艰难——当然,他们搁下笔就开始郁闷自己为啥没有当拆迁户的命。

这不,官方通报一出来,网络的声音就开始有点走偏了。暴力拆迁把人逼死了,拆迁造成了社会矛盾爆发等诸多论调开始蠢蠢欲动。

那么这次,20 人当场死亡、15 人受伤、1 人经抢救无效死亡的重大刑事案件,真的是因拆迁不公引起的吗?

先来看下张某钢被拆迁房屋的具体情况:

张某钢的房屋是一套西秀区柴油机厂(后更名为西秀区酿造机械厂)的自管公房,其产权属单位所有。张某钢作为承租人,已长期未在此房内居住,由其姐姐将此房转租他人。

后来这个厂被列入棚户区改造项目。2020 年 6 月 8 日,张某钢与西秀区住建局签订《自管公房搬迁补助协议》,协议补助自建房补助款及附属设施补助、二次装修补助、搬迁及临时安置补助、搬迁及签约奖励等共计 72542.94 元,但其未去领取补助款。

后来,张某钢还申请了一套公租房,未获得。7 月 7 日上午 8 时 30 分许,张某钢来到他所承租的公房处,看到该公房将被拆除。8 时 38 分,张某钢拨打政务服务热线,对申请公租房未获得且所承租公房被拆除表示不满。

梳理下拆迁的细节吧:

首先,这个房子不是他的产权,他只是承租人;

其次,他和他的厂子都是被拆迁人,实施拆迁的是西秀区住建局;

最后,本案除了拆迁,还涉及到住房保障。

按照现行拆迁的行政法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在房屋征收中获得补偿的只能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承租人的权益,由房屋的租赁双方通过合同约定或协商处理。

这个规定当然没有错,因为《物权法》也说了,要保护权利人的物权,补偿对象也是 “被征收人”。

但地方政府在推动拆迁的时候就发现问题了。市场租赁的还好办,因为没有哪个租客会恬不知耻的找到房东说,你的房子拆迁了,见者有份,我也得分一杯羹。

但遇到国有资产的那些公房,比如本案中的直管公房,情况就不一样了——因为,国家的便宜最好占,谁不想着薅一把谁就是瓜的。

所以,很多地方针对这类的公房出台了专门补偿政策。最常见的处理方式就是,遇到拆迁了,房子的管理单位,也就是名义上的那个产权人,先跟承租人协商怎么解除租赁关系。比如重新帮他找套房子租赁,或者直接把房子参照房改政策卖给他(通常是很低的价格),让他直接去当被拆迁人去。

如果实在商量不好,租赁协议解除不了,那实施棚改的这个部门,就会跟公房产权人说,你们没商量好,我就只能补偿你们房子,也就是拆迁中的 “产权调换”。房子给你们,你们想咋个折腾就行,反正我的补偿义务尽到了。通常情况下,公房产权人会继续把房子租赁给承租人,相当于换个安置房继续让他住,维持原样。

所以,遇到公房拆迁时,有些人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房改政策把破房子买成私房,也就说拆迁界的行话 “公转私”,然后以小博大,横赚一笔。但不是所有的人都有这个待遇,因为这个条件是很苛刻的,很多地方会明确规定哪些情况下才能公转私。况且有些时候,公房产权人出于资产持有的需要,也不会同意让承租人购买这个房子。

但拆迁麻烦点就在这里,但凡有一个能暴富的门路,大家都会挤破头去争。承租人才不管你所说的那些苛刻条件,也不理会你公房产权人啥想法啥打算,反正就是 “凭啥人家可以大赚一笔,我却不能?”

翻看下了安顺市的棚改政策,并无关于公转私的规定。

按照《安顺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征收直管公房、自管公房可以选择产权调换或货币补偿。房屋装修补偿费、附属设施补助费、随房空地等按相关规定进行货币补偿。房屋产权单位负责做好承租人的搬迁工作,在规定期限内腾出房屋并交付拆除。被征收人和直管公房承租人、自管公房本单位的承租人符合申请保障性住房条件的,可优先申请购买或租住保障性住房。

所以,安顺市的补偿政策也是严格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只补偿给房屋产权人,然后由房屋产权人负责处理承租人。

但实际情况是,遇到国有资产的房屋被拆迁,通常是实施拆迁的和被拆迁的都是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后者表示,你来搞拆迁,你让我帮你轰人走,没门儿。所以这种情况一般由实施拆迁的单位代为与承租人协商。

所以,本项目就出现了张某钢与西秀区住建局签订《自管公房搬迁补助协议》的操作。根据这个协议,张某钢可以拿到一笔钱,用来自建房、搞装修。西秀区住建局跟张某钢签订了这个协议后,还得跟西秀区酿造机械厂再签订一份协议,这份协议才是名副其实的征收补偿协议。

通篇来看,这个棚改项目的做法都是合法合规的,没有国有资产流失,也没有剥夺承租人合法权益。

有人问,你刚才不是说承租人可以横敲一笔的吗?

这个得说明下,不是所有的地方都有公转私政策。没有这个政策,谁也不敢让承租人横敲一笔,毕竟这可是国有资产。你倒是大方了,那可是全国人民的财产,国有资产流失的罪名你担得起吗?

有人说了,张某钢没拿到钱,房子怎么就拆了呢?

房屋拆迁坚持的原则是 “先补偿,后搬迁”,没补偿就拆房子,这个就是暴力拆迁。但先补偿,不是先拿到钱、先领到房钥匙的意思。履行合同毕竟有先后,只要被拆迁人自觉履行了腾空房子的义务,实施拆迁的一方又提供了实实在在的期待权益,比如期房确实在修建,货币补偿款确实在安排拨付或者已经到位待领取,都视为完成了补偿。

这个项目就是,补偿款已经到位了,但张某钢自己没去领。

按照安顺市的住房保障政策,这个时候张某钢还可以去申请保障房。结果应该是不符合条件,没通过。

插播一下,他所申请的房屋是公租房。公租房是保障房里要求条件最严格的,也是需求量最大的,主要是面对家庭居住非常困难的群体。至于为啥没通过,我想肯定有没有通过的理由,这里不乱猜测。

所以结果就是,本来拆迁补偿的协议签订好了,他也满意了,把房子也交出来。后来发现公租房没批下来,又跑到老房子那里,发现房子也没了。他就觉得,被政府欺负了。

对于老百姓来说,我管你是搞拆迁的还是搞住房保障的,反正都是你们政府在管。这边把我房子拆了,那边我又没捞到公租房,你这不是欺负我吗?

这种 “反正都是你们政府” 的论调,是基层政府最无奈的,也是当下一时半会没法解决的,这个无需多谈。我认为,至少从官方通报来看,无论是拆迁,还是住房保障审核,都没有明显错误。毕竟,条件不符合,就是不符合,资源有限,未必谁不要脸、不要命,政府就批给谁吗?

除非,我说的除非,经办人员在签订拆迁协议的时候,或刻意夸大或没表达清楚,向他传递了一个信息:只要你签了这份拆迁协议,我保障你能拿到公租房!

最后要说的是,本案中,哪方有错哪方就改,无则加勉,但这一切都不能为张某钢的恶行背锅。成年人的世界,谁都不容易,你不能把自己的懦弱和邪恶都推给国家、社会和你家隔壁老王太帅太有钱。

我们每个人都可能成为无差别犯罪、报复社会性犯罪的受害者。本案过后,我们应该反思的是公共服务人员的身体、心理健康状况和运行动态监控问题。

知乎用户 许三毛 发表

这个问题下充满太多洗脑洗地的论点 。

诸如【真正的好人,即使崩溃也不会杀无辜的人】,【这一车人,都是普通人民群众,无冤无仇,没有谁欠了他拆迁款,没有谁占了他便宜,他凭什么杀死一车人?

凶手就是凶手,人渣就是人渣,恐怖分子就是恐怖分子,还需要什么理由吗?对社会不满?觉得世道不公?你就可以拉着一车无辜的人去死?还有人吹什么 “加速”?我祝你全家天天被这样 “加速”。】

一个都要死的人,还管什么好人坏人。社会法律道德已经失去约束意义。

还说什么真正的好人,即使崩溃也不会去杀害无辜的人。出事了现在谴责人家,我想问一下,人家被不公正的待遇的时候你在哪里?如果不是闹这么大,你会注意到人家被人不公正待遇,走投无路吗?

说这些不是为司机洗地啥的,毕竟我也不愿意被不想活的人带走,谁都想好好活下去。

既然谁都想活下去,那为什么要自杀,还伤害无辜的人呢?无非是走投无路想发泄自己的不满,引起他人注意罢了。

那为什么会走投无路呢?连官方都说会彻查拆迁赔偿事宜,这点必须点赞。但换句话说,没出这事儿,那…

别杠,没说他这么做是正确的。毋容置疑,他这么做不应当且是犯罪。但世界从来不是人只能做正确的事,做错误的事就会被神秘力量阻止。而是愿意付出什么代价,就可以做相应的事…

被不公平对待了,为人高尚的人或许能做到不伤无辜,但能保证所有人都这样吗?怕自己连累受伤,强行给人洗脑,自己遇事就安安静静的死,不要连累他人,这样有效果吗?

不反思社会的问题,发表类似于 “不作安安饿殍,犹效奋臂螳螂” 的指责言论合适吗?

另外,所谓真正的好人,也不是什么特别有吸引力的好东西,也不该是人生终极追求。

想想彭宇,想想郭利

就因为他们没做个好人,所以才有悲惨遭遇?

另外,不要高估了自己的品行,低估了人性。这世界绝大部分人之所以看起来是好人。是因为这个社会还能正常运转,都能满意的或者凑合活下去,走投无路的人还不多。千万不要把那些还凑合的好人逼到走投无路,变成结结实实的恶魔…

【恕我直言,诸位在这儿好整以暇研究他的心理、他的委屈、他的情绪,都不会让这类人消失,更不会让这类人满意,他们只会考虑自己的欲望和情绪,你抱薪救火,是救不了火的。

精神病要治、变态要要治、心理疾病要吃药。这天下要做的事情多的数不过来,还有那么多贫困人口需要帮助,社会资源不可能用来给每一个欲求不满的变态做心理按摩。

我们是要公平,但公平是要把利益从强者那里抢过来再分配,而不是拉着无辜的弱者陪葬,这是反人类

他只是个卑鄙、无耻、冷血的懦夫。】

还有引用鲁迅的【强者愤怒,抽刀向更强者;弱者愤怒,却抽刀向更弱者。】

这很不合适,因为这个司机只是月薪小几千,马上就无家可归的社会底层,不是身披金甲战衣的超级英雄钢铁侠。人家自杀不是为了证明自己是强者,而走投无路啊。而且所谓蓄意报复社会不过是事后揣测,虽然很符合常理,但不一定就是事实。也可能只是想自杀,就没想那么多了…

【社会资源不可能用来给每一个欲求不满的变态做心理按摩】这特么也叫欲求不满?工作到五十多岁,拿着几千块的工资,马上就无家可归… 对一个工作几十年,这就是社会的合理报答吗?应该乐呵呵的接受?

不作安安饿殍,犹效奋臂螳螂

口口声声说人家是变态,却又用卑鄙,无耻,懦夫等要求英雄的标准看待人家。

这次真的要给官方点赞,没有说司机是精神病,心理变态。选择告诉公众真相,并积极善后… 想黑都无从下手。

当然,如果非要说有什么不完美,那就是希望下次能把悲剧扼杀在萌芽状态…

知乎用户 莫凡 发表

神奇的二十一,壬月两次 21。另外还有一起谣言 21 人中毒。

知乎用户 穆帅的球迷 发表

看了很多人写的答案。

有对国有房产处理有一定担忧的。

有对这类事件深切担心的。

也有对该司机深恶痛绝的。

大家说的都有道理,但是这些都没有提出针对公交车安全问题的解决方案。

我暂时觉得,还是交通部的方案相对较好。对所有司机进行心理测评,尽可能让心理有问题的人离开公交司机岗位,或者对这类人设置监管人员。

知乎用户 冲之星云 发表

人总会遇到不公平或者自认为不公平 / 引起自己不爽的事情,比如说招聘遇到内定的,福利获取靠关系,找政府办事被推来推去,强拆补偿不到位,甚至遭受别人冷眼等等。

偶尔两次三次谁都能忍受,这次不公下次说不定运气好就过去了。但是如果连续十次八次都是这样呢?心态还稳得住吗?

你问怎么可能会次次运气这么差?这就是个数学问题了。假设遭遇不公的概率是 10%,那么连续两次遭遇不公的每百人中就有一个;连续三次的每千人中有一个;连续四次的每万人就有一个;连续七次遭遇不公的每千万人就有一个,而我国有十四亿人。

对于这种心态崩溃的人来说,他的思想已经出了大问题。对于他来说,世界上只有两种人:【自己】和【除自己以外的人】。既然【除自己以外的人】伤害到了他,那么就找【除自己以外的人】报复好了。

可能你是个无辜人,但是你能保证你的亲戚朋友没有不正当获利,没有尖酸刻薄的人吗?对于心态崩溃的人来说,他没精力去分辨你到底是那种人,反正你是【除自己以外的人】,干就完了。你问他为什么有这种奇葩逻辑?他都心态崩溃了,还能有正常逻辑?

解决这类问题,只有降低每个人遭遇不公的概率,从根源上和概率上减少心态崩溃者的出现。从社会层面要扶助弱势群体;从个人层面善待他人,随时报以微笑。说不定哪个即将报复社会的人看到你的笑脸,一下就犹豫了呢。

知乎用户 庭前执笔郎 发表

不谈人性,只谈所涉法律问题。个人认为司机采取如此极端的方式,还是因为在公房拆迁中出现了很大的问题。当地的公房拆迁补偿方案明显不当!

公房全名叫公有住房,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在计划经济时代,房屋不是商品,不能流通,一般由政府或者单位进行分配。政府分配的叫直管公房,产权一般在房产主管部门下属的房管所;单位分配的叫自管公房,本案就是单位的自管公房,产权人是单位。

无论是直管公房还是自管公房,个人享有的只是承租权,每月需要缴纳租金。因为公房带有一定的福利性质,所以房租一般不高。一般一对夫妻只能享有一套共有住房。在 90 年代,全国大部分的公房通过了两次买断之后,承租人都够买了全部产权,但也有部分没有进行买断或者没有完全买断,公交司机的房屋既然还是公房,应该就在当时没有进行买断。

因为公房这种特殊性质,导致了公房在面临拆迁时存在一定的问题。通常情况下拆迁补偿的对象应当是房屋的产权人,但公房的权利人都是单位或者房管所,但实际上使用房屋的人是承租人,而且很可能是承租人的唯一住房,如果对产权人进行补偿则明显不当,所以各地做法不一。有的直接按照市场价格对承租人进行补偿,有的由承租人进行补充买断后再由其享有全部产权,有的由承租人享有 90% 的拆迁权益,由产权人享有 10%,总的来说是认定了大部分的权利由承租人来享有。

从司机所获的补偿来看,40 平方米的公房补偿款是 72000 多元,每平米大约 1800 元。我不了解贵州当地的房屋价格,但想来明显过低,肯定是买不到房子的。一个离异的 52 岁男人,失去了唯一的住房后,申请公租房也失败了,从此就变成了一个无家可归的人,其内心的惶恐和愤怒是可想而知的!

知乎用户 墙头草栽培家​ 发表

建议以后公交车司机考证上岗,提高工资待遇,聘用更高素质的人才,提高考核标准。

并且恢复售票员岗位,改为监督岗,监督司机正常操作。

所造成的经济支出增加由财政拨款填补。

既促进了就业岗位增加,又提高了安全性。

知乎用户 孙二 发表

突然想到很久以前一个段子 细思极恐

一天我心血来潮问公交车司机,你为什么想做公交车司机?

我以为得到的回答会是,因为喜欢开车,因为喜欢服务大众。

没先到司机的回答是:我喜欢一车人的生命掌握在自己手里的感觉

知乎用户 有罐牛奶 发表

我不清楚,如何能在没有口供的情况下,断定死者报复社会的?

我只能推断,是公交司机上班喝闷酒,然后酒驾出了事故。

知乎用户 Laszlo 是个日子仁​​ 发表

我讲真,通报中能直面问题,没有遮遮掩掩隐瞒公交车司机就是蓄意报复社会这个事实,我觉得真的已经很知足了。

但是我只是不知道,我的知足阈值,从什么时刻开始,已经变得这么低了呢……

一声叹息……

知乎用户 减刑假释一点通 发表

什么事情发生以后。

在来解决问题。

平时天天开会。

开了什么都不会。

生命诚可贵。

为失去的生命默哀!

知乎用户 猫之初性本熊​ 发表

道德家思维:

你再惨那是你自己的事情,你要好好的为社会隐忍,你怎么能精神崩溃呢?你这个人太坏了

你不仅不应该报复社会

你应该以微薄的收入,反过来我全捐给希望小学

国家哪有那么多钱帮你,独山县的事能叫贪污腐败吗?

僵尸爆发了,你不应该跑,你应该像权游 hodor 一样坚决做社会的堵门员,打碎了自己咽

僵尸啃你脑袋,以后我们这些幸存者,给你发个大奖状就是了!多光荣!

5 块钱一张呢!

我这不是靠他人之康哦,我说的是伟大的道德!

道德是绝对正义的,你不正义你自然是不对的!

你敢质疑我?

难不成你是在鼓吹杀人有理?!

哈哈哈,你个道德败类,你也是垃圾人罢了!

工程师思维:

我们不能用道德来去当成钢筋混凝土,

因为道德其实非常脆弱,何况实际上法律对精神病人犯罪本身就有宽大处理

就像你不能指望一匹马能够驮着十个人不吃草跑一天一样

他累死了,你难不成骂一句:

你这匹马有点道德败坏啊,你怎么这么懒惰!

你不能指望一个为了国家洒热血的士兵回老家发现房子被强拆了,还 TM 不能抱怨社会

你不能指望一群大下岗之后饭都吃不上老婆出去卖淫的男人,还 TM 不能心生不满

关心底层,维护社会秩序和平等

不仅仅是中产阶级利益集团的同情心泛滥

更是对社会稳定,国家未来,法治维护的一种大局观

我本科时候,教授小作业问我一个问题:

假设你是一个区域的电力工程师,现在这个地方停电了,因为电力供应不足,怎么办?

我想当然的说: 加个发电机?

教授说: 几百万一台的发电机,能加的话还要你干啥?

言下之意就是你这个建议根本就是废话

缺电了加电不是傻子也知道的事情?

正因为我们加不起发电机,所以才得天天研究怎么调节潮流,怎么加个电容电感啥的

这叫 “工程师思维”

当你根本不能阻止一个遭受社会不公的底层人民

不可避免的滑入精神病,报复社会,脱离社会的境地

这时候你告诉我你的解决办法是靠嘴炮

靠批判,靠说教,去骂死这些反社会?

那还要警察干啥?

天天你大喇叭骂小偷不就得了?

你这和缺电了,加个发电机就完事了,有啥区别?

你说的都是正确无比的废话


道德家思维的本质是试图用嘴炮,

来达到牺牲他人,为我垫背,的效果

同时还得凸显自己伟岸的三观

好像底层人民都是道德低下的垃圾人

而他们的养尊处优全靠自己白嫩的双手

天天每天十分钟的辛苦耕作而来

本质上就是一种自私和傲慢

也是缺乏唯物主义实事求是

这和什么田园女权,爱狗人士都一样

说白了不管你立场如何

不管你的所谓 “道德高低” 是动物保护还是女性权利

当你试图牺牲别人,榨干别人,成全自己,满足自己

你就是一个利欲熏心的道德投机家罢了

嘴里全是正义,想的却是

你个垃圾人,你就是社会发展的药渣

王思聪和马云才是道德高尚的标杆

你就是我首付的 ATM

你就是僵尸入侵的炮灰

你就是随便死的动员兵

利益相关: 某种意义上的中产阶级

我不敢说自己多么有同理心,虽然我家以前确实很穷

我只是并不希望底层人民天天都跟高压锅一样

不一定哪天就炸我一脸

再喷一遍:

道德家思维:

这个高压锅真傻逼!你为什么要炸!你不炸不行吗?

你是不是针对我!你是不是被恶魔附身了!

无耻的高压锅!

工程师思维:

这个高压锅怎么解决?

钻孔泄压,还是放进隔离箱?

高压锅的形成过程是什么?

怎么避免下次高压锅形成爆炸危险?

工程师思维不是 “同情杀人犯”

工程师思维是 “怎么避免你成为杀人犯

以及如果你已经变成杀人犯苗子,

我们怎么把犯罪扼杀在摇篮里”

最后再政治正确说一句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

空谈灭不了杀人犯

贪污最严重的时候,人人都在骂贪官

小孩子都知道贪污多可恶

骂改了吗?人家贪的更凶了

而且你上你也贪,你不贪你才傻

你不贪别人还要举报你搞你呢

这点经历过那个年代的都懂

知乎用户 疯狂的兔子 发表

其实现在很多生活不易的人真的平常都是在忍,他们生活太难了,工作和生活中太多让他们难受和无处发泄的人和事了。平常可能这些情绪被压制的很好,但是某一个时间点被点燃,就瞬间炸了。

当然,我不是为这个司机洗地白,拉着一车人去死是作孽和犯罪,但是我想说,人如果连死都不怕,临死也要拉垫背的,那么这种人真的是活的人肉炸弹。

我家乡十几年前发生一个轰动一时的案子,一个生意很好的豪华酒楼老板被一个厨师砍死了,原因很简单,做的菜被顾客投诉有头发,老板罚了一百块,当然可能也有言语上的冲突吧。

这件事情再后来的很多年被很多老板提起,让他们可以更人性化的对待工作中犯错的员工,毕竟再有钱的老板也扛不住菜刀啊。

知乎用户 小轲 Kk 发表

说两点,一是司机此行为会受到的处罚,二是以后如何预防此类事件发生。

关于此人刑事处罚,我国刑法有明确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对死人审判规定也有,参考二百九十七条:

被告人死亡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审理,但有证据证明被告人无罪,人民法院经缺席审理确认无罪的,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被告人死亡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审理,依法作出判决。

不过大概率此人将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只会留下千古骂名遗臭万年,接受大家的道德谴责。

如何预防此类事件的发生?我觉得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 关注心理问题,特别是这种有关公共安全职业的心理健康问题,入职设立必要心理鉴定,不定期进行考核。我国社会普遍对心理问题关注度不高,认为心理疾病不是病,其实有时候心理疾病比生理疾病更可怕。

2. 紧要岗位上的领导要及时了解职工家庭情况,对工作作出调整。此人在之前的日常生活中已经屡屡透露出厌世轻生念头,如果相关领导能及时了解跟进与其交谈或者调整工作是否能避免悲剧上演呢?老师都知道不定期家访了解学生情况,领导不能只知道冷冰冰的纪律条例和处罚。

3. 加大此类行为打击力度。虽然不能从刑事上对此人再进行处理,但也可从其他方面对此行为进行严防打击,防止再次出现,比如社会舆论宣传等。

其他的诸如价值观树立、正能量宣传等感觉都有着空洞,这种行为终究是丧心病狂之举。

哎,逝者安息吧……

顺便给官方提个意见
能不能下次换个通告背景色
看完我看手机屏幕都是黄的
眼花缭乱……

知乎用户 凉雨微风 发表

我看到很多人都在提到说 “虽然他是穷人,虽然政策对他不公,虽然他 52 了买不起房” 来!让我们看看他到底怎么活到 52 了还买不起房。

他的工资大概在… 四千,有一套公租房住,据说 1 没有住,还租出去了,如果属实,他的工资大概四千多。来!我们看看当地的房价。

一个月工资完全可以够得上一平米的房子,请问各位知友,你居住的城市,能达到这种条件的人有多少…

我是靠微薄工资自己买房的人,像他这样的条件,在有生之年买房绝不是问题。怕是已经把单位的房子当做自己的,可是现在这种便宜占不了了,于是恼羞成怒我这把年纪不让我占便宜是逼我去死啊!那我就要拉上一堆人,还得是能让大家恶心死的,谁让你们不让我占便宜!嗯,高考生不错!

这样不占便宜就是吃亏的无赖,你们在生活中见的少?!还给他找理由,你可以为房子割韭菜抱不平,但是这个事件根本不适用!

知乎用户 自由之月​ 发表

微博上不少人留言说:你心里不爽就自己自杀好了,为啥要带别人一起死

且不说这些人自己多读读自己的问题能发现答案没有。对他们能问出这样的问题更是感到震惊,他们仿佛生活在世外桃源一样,以为世界上只有一片美好,人人都安分守己,过得不幸的只会自己消化,甚至在最后只会自己默默承受乃至自我牺牲。

又看到不少人说另一种话:冤有头债有主,谁害你你找谁啊。

看完只感觉,现在人的互相理解已经到了微乎其微的程度,连试着去理解变态杀人犯的心态的尝试都做不到。

我不得不说,冤有头债有主,司机确实已经变相报复了 “害” 他的人,至于怎么害的,为什么那些无关的人最终会承担责任,如果你不明白,可能你没有在中国生活过。

现在不少人对社会、对世界有画饼充饥式的美好想象,然而世界不是这样,处处充满危险,你不知道不幸会不会降临到你头上,狡猾又丧失人性的老虎躲在暗处随时准备咬人,你死到临头了能跟老虎说:你干嘛不吃素喜欢吃人吗?

古有对牛弹琴,今有对虎说教,本质上都是掩耳盗铃

更可怕的是,这些人从来没有意识到,他们说出这种冷漠、戏谑的话,其实进一步鼓励、推动了下一个极端主义者的心理变化,那些人看到这种留言,不会自审,只会更加握紧拳头✊ 愤怒。

每一个个人都像一个个原子,管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这是,也是不断的

那到底怎么办呢?算了吧,连试图理解都懒得理解了,直接忽略、鄙视、归入垃圾桶了,还真以为会脚踏实地去改变吗?省省吧。

知乎用户 Jeef 发表

雪崩时,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

愿逝者安息,愿你我安好。

知乎用户 唠唠嗑快快乐乐 发表

冤有头,债有主,7 万能买什么啊。吃相难看死了,报复社会嘛,这是。

他肯定心里接受不了,他有错,体制也有错

知乎用户 陈可汗 发表

这一回答是针对那些认为胡锡进说的有道理的人。

胡锡进的答案如下:

自己的死都无所谓的人,还会在意社会的同情或者自己行为的道德性质吗?他已经不是一个社会动物了。社会的谴责或同情在一个精神崩溃者的眼里将毫无意义。

你对他的态度从同情变为谴责,不会使原来想拉陪葬的人因为社会的一句谴责而放弃这一想法。所以反过来讲,你的态度从谴责变为 “罪无可恕,情有可悯”,也不会使原来不想拉陪葬的人因为社会的同情选择去拉陪葬。

不是所有事都是能用道德两分的,没必要对一个精神已经崩溃、心智完全被激情主导的人皮动物做道德判断。不要因为有人出于某种需要刻意做了道德判断就着急去站队。这个事件是不需要对司机站队的,因而也不存在洗不洗白。

我们需要表达的同情,不是针对这个罪犯的,而是针对这一可能精神崩溃的潜在团体,也就是生活已经在崩溃的边缘的可怜人。我们至少需要在赶在他们精神崩溃之前防止导火索(强拆)的出现,或者更根本地,改善他们的生活状态。这才是解决问题的态度。

在这种态度下,说出一些 “我们本可以,不然他也不会走上绝路”,这样的话,不应该理解为对他的洗白或开脱。

这些道理本来都是很浅显的。但是老胡为了把舆论从对拆迁的谴责中引开,不得不尽全力谴责司机本人,并将一切类似 “他报复社会是有直接原因的”、“我们本不该把这个人逼得这么惨” 的讨论定义为对司机的开脱。这就很耐人寻味了。

知乎用户 鲁毅​ 发表

要想了解一个怪物,就要了解他变成怪物的过程,当你望着无限深渊的时候,无限深渊也在回望着阁下。我们要讨论的不是这个人多坏,也不仅仅是拆迁问题,而是要了解这个人的过往,他是怎样一步步变成怪物的,在这中间,我们做错了什么,我们能不能在中途化解这场罪恶,能不能让阳光照进来,驱散这人内心的黑暗。能不能以后杜绝这样的事,能不能在儿童时期的教育上,就种下阳光与爱,我想这可能是更有意义的事。不让罪犯变成罪犯比声讨、审判、处决罪犯更有意义

知乎用户 一夜飞霜 发表

现在的问题,不是讲 “道德” 的问题,过于虚伪。

是需要讲 “利益分配” 问题的。

一些大谈道德、大呼用死人的道德来谴责约束活人的人,也就过过政治正确的嘴瘾而已,与现实毫无帮助甚至是反作用——我们得承认道德这个词只适用对他人讲,而并不是用来约束自己的。

【你能讲道德,是因为你有条件去讲道德,是因为道德一词使你有安全感、能予你更多,但对许多人不是】

人本就是动物,社会本在于契约,契约崩塌,却要对那些一无所有的、内心不平衡的人谈道德?火上浇油,你们 tm 可真有道德,也不怕催生出啥来把自己给反噬了——宁以为宁在火星,与地球不相干?

社会中你我他的美好,可不是自私的说着大话、义正言辞对他人诉以道德演出来的。我们应团结努力,找到本质问题,才能得到共同的美好。

知乎用户 范遥 发表

尊敬的知乎道德法官们,尊敬的陪审团们,我作为张包钢的律师,在这里为我的当事人出庭发言。

首先,我承认我的当事人确实采取了残忍至极,毫无人性的方式,夺取了二十位无辜者和他自己的生命,我并不打算为他的罪行辩护,但我希望能在这里,把我的当事人的犯罪动机解释清楚,或许能被在位中有识者听取,避免下一个张包钢的出现。

首先,我的当事人张包钢并没有自杀的女儿,他也曾有过快乐幸福的青年时光,三十年前,当他在安顺柴油机厂工作时,分到了国企的最大福利 – 一套房子。在这个 40 平米见方的小小空间里。结婚,生子。他以为他会象许许多多的普通人一样度过平凡而幸福的一生。

然而世界的发展方向和他想象的不一样,几年之后。柴油机厂改制成为私营的酿造机械厂。他的铁饭碗被打破了,这还不是最糟的。之前的书记厂长,如今的董事长总经理,坐在豪华的老板椅里。冷酷地告诉从前的同志们,现在的雇员,“你们住的房子不属于你们自己,而是属于公司。当然,出于人道主义,你们可以继续住在里面。”

我的当事人在那一刻终于听懂了这个世界说的谎。

作为年轻的父亲,丈夫,他承担着家庭的重担,努力地前行。

尝试过许多次,失败过许多次。这并不意味着你就能成为亚伯拉罕林肯,甚至你可能离罗永浩都有几万光年的距离。正在他挣扎于泥泞的生活之中时, 甚至他的妻子,孩子,曾经的幸福时光离他越来越远。

最后,他凭借着会开大型车辆这个技能找到了工作,这项技术,没有能够保家卫国,却实实在在地保卫了他。 市公交公司的这份工作虽然辛苦,但毕竟给了他过得去的收入。日常工作途中,他经过的路边日新月异的风景,无声地提醒他,那个时代,那个世界已经随风而去不复回头。

为了上班,他搬出了那间 40 平方米的小房子,重新住进一间更小的新房。旧房出租给房客,房租也是他为数不多的收入来源之一。他不乐意租客动旧屋里的家具摆设,因为那是他能找回旧时快乐时光的唯一的锚标

一天,他得到通知,原先的小房子要被拆迁了,由于没有产权,他能得到的先期补偿是七万多元钱。这个城市的平均房价 5200 元,92 平米的新楼价格 47 万元。由于疫情影响,他从今年三月份起工资只有 2000 元不到。时代飞轮卷起的砂石,仿佛巨岩雨一样落在他的头上。

不可否认,我的当事人在这份文件上签了字。但是,杨白劳在卖身契上按了手印,黄少东家就可以合法地抢掳人口了吗?

真正有人向他清楚地解释过,这七万元钱就买断了他的一切了吗? 辛勤半生,连安身之地都不能保全,这个世界对他真的公平吗?这个世界冷酷地对待这个愚蠢贫穷的罪人,你又怎能期望他能包容理解这个世界?

我的当事人并没有领取这笔款项,他一直在通过合法的途径自我救援,他申请了公租房,没能成功。这个城市里,还有人比他更需要房子。在离这座城市不远,耗资 400 亿人民币 奇特造型的巨大建筑工地热火朝天。

直到事发当天的早上,我的当事人仍然给政务热线投诉,企图让正要拆除他旧屋的挖掘机停下来。沟通的效果显然是不理想的。我的当事人终于喝下了他生命中最后一杯苦酒。

当轰鸣的挖掘机合法合规地拆毁那一间 40 平米的旧屋的同时。我的当事人驾驶着公交车,疯狂地冲下了水库。我请求大家注意,在我的当事人犯下罪行的前一刻,醉酒驾驶的他小心翼翼的避开了道路上的其他车辆,懦弱的凶手在最后一刻仍然保持着社畜的本能。

正如公诉方所指控的一样,我的当事人愚蠢懒惰,没有抓住时代的机遇,发财致富; 性格孤僻,在生活上遇到困难不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而是铤而走险; 凶残冷血,作为一个父亲,把十多名高考同学无情地置之死地。他是一个罪无可赦的人渣!

然而,**是谁把一个勤劳善良,忠厚老实的普通人变成罪犯的?**是你,是我,是他,是我们每一个人组成的社会。我们抛弃漠视的张包刚,是曾经为我们负重前行的父兄叔伯中的一员。

最后,请允许我引用一首诗作为结尾。

没有人是自成一体、与世隔绝的孤岛,

每一个人都是广袤大陆的一部份。

如果海浪冲掉了一块岩石,欧洲就减少。

如同一个海岬失掉一角,如同你的朋友或者你自己的领地失掉一块。

每个人的死亡都是我的哀伤,因为我是人类的一员。

所以,不要问丧钟为谁而鸣,它就为你而鸣!

知乎用户 极奇迹 发表

房子被拆是导火索。穷是根本原因。

我说下次要原因:他没有可以倾诉的对象。前妻当然不理他。25 岁儿子不知情况如何,没有理他。姐姐给他挂靠户口,姐姐女儿租房给他,作为亲戚已经仁至义尽。没有说他父母的情况,估计就算健在也帮不了他。在女友面前逞强,在同事面前装乐观,都不能说真心话。在看着房子被拆后还抱着一丝希望打给政府热线,“我还有机会吗?”。

只要有一个人关心他的想法,哪怕不能实质性地帮他,只是听他诉苦,让他慢慢发泄戾气,都不至于一次性爆发。如果同事在他要求提前换班时问多几句,在他拿着酒上车前聊多几句。如果女友发现他突然微信上心情不好时问多几句。等等,都能把最后一根稻草抓牢。

但现实就是没人去关心最底层的人的心声。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司机是英雄。为什么说司机是英雄呢,因为他为这些历史遗留问题受害者打响了一枪,让社会思考到他们,让他们的生活与利益或许能得到更好的保障。

但实际上司机只是一个祸害社会的害虫而已。有些事情想起来还挺可悲的。

如果司机一个人找个角落默默自杀,也只会不为所知的结束一生。

司机带着一车的人的生命自杀,反而又提起了这些历史遗留问题。

所以我说,没有代价的东西很难实现,而这些代价本来是可以不用付出的。但不付出点什么,往往不会得到关注。

知乎用户 酒鬼申屠​ 发表

贵州安顺市公交车司机案的警方通报,在昨天下午出炉了,如图所示:

当初看公交车出事前的监控视频,就感觉可能是司机报复社会,因为那个大转向太诡异了,你让拓海来开,都不敢开成那样。

通报出来确实是司机报复社会,也不免让人有些唏嘘。


罗曼 - 罗兰那句 “人最可贵之处在于,看透了生活的本质,依然热爱生活”,我们在学生时期就听得很多了。但只有走上社会,才真正理解这句话的分量。

熟悉我的老读者可能都知道,我爱说这句话——成年人的世界除了长胖,没有容易二字。谁不是在顶着压力负重前行,勇敢面对的都是生活的勇士,而选择逃避的,且不说你在人家心中怎样,在自己心中你便成了懦夫。

当然每个人对于逃避的定义不尽相同,但自杀一定是最大的逃避,亦是最大的懦弱。

敢于面对死亡,却失去了生活的勇气,这难道不是最大的讽刺吗


从通报中可以看出,司机张某生活确实不甚如意,夫妻离异、家庭不幸福、房子被拆,但这个社会上比他更不幸的又何止百倍千倍?

他好歹还有一份正经稳定的工作,还分到了一套曾经很多人都渴求的自管公房,现在还找了一个新的女朋友,还和前妻共同拥有一个 25 岁的儿子……

他这一走倒是轻松了,两眼一闭,两腿一蹬就完事了,但所有的责任和后续事宜都推给了自己的亲朋好友。如果他父母还健在,父母作何感受?他的姐姐什么心情?他的儿子和他现在的女朋友又该怎么办?退一万步说,提前和他交接班的同事得有多大的心理阴影?

更何况他还不是清清白白走的,被他带走的还有 20 条人命啊!他不在了,很可能这种责任、仇恨、谩骂就被转移到了自己的亲朋好友身上。


当然我说的不是法律意义上的责任,而是道德层面和社会舆论上的。而且那些失去亲人的家庭,受了这么大的刺激,很难要求他们在时时刻刻都保持理智。

张某的亲人,尤其是近亲,很可能会在原本熟悉的社会环境里被排挤。他的父母可能会被人称作 “杀人犯的父母”,他的姐姐可能会被人称作 “杀人犯的姐姐”,他的儿子更不用说了。

人民之间的情感和社会语境是很朴素的,它不像法律那么繁杂和面面俱到,但这种朴素有时候更杀人。

如今所有的这一切,都被转移到了不该承担它们的人身上。所以张某的举动根本谈不上什么直面死亡的勇敢,而是彻彻底底的懦弱,是向生活彻底的投降。


但事情已经发生,人还得往前看,社会还得往前走。社会需要的是反思,避免 “再踏入同一条河流”。

先说好的一面吧:不知道是今年发生的事情太多,还是其他原因,政府做事给人的感觉是**透明度**越来越高。

政府机构其实是一个黑箱,普通群众并不需要知道其中的各种层级和运行方式,只需要知道每个部门大概的职能,知道干什么事儿找什么部门即可。

但一个黑箱输出的结果应该是透明的,而咱们的政府以前把很多结果也变成了黑箱的一部分。很多时候很多事件根本没有一个明确而详细的通报,只有一个模糊的结果。


这就会造成人民群众的质疑和猜测,谁还没点阴谋论的心理呢,最终导致政府出力不讨好和双方的不信任。

而今年以来的很多事件,都给出了详细的通报,梳理了事件的前后经过,公布了惩奖结果。这能够让群众有参与感,透明度越高,群众交付给政府的信任也就会越多,这是值得肯定的一点。

而且就这次事件而言,结果的公布也是对社会的一个挑战。毕竟这算是一个恶性事件,而只说好的又是某些文宣部门的常规操作。此外,结果出来之后,人民群众的接受度如何,会不会引起某些情绪都是要思量的问题。

但透明公开有一个绝对的好处,就是谣言自动退散。越是透明公开,谣言和阴谋论的生存土壤就会越少,信任就会越多,希望这种公开透明能越来越多。


这次事件也在另一个方面给社会敲响了警钟——人民和整个社会的心理安全问题

说实话,咱们社会对于心理安全是不够重视的,毕竟过去几十年都在发展经济,没时间管这个。但随着社会主要矛盾的转移,心理安全会越来越重要。

请注意,我这里说的不是针对社会底层人民(有人说张某的问题是对社会底层人民的心理健康不够重视),或者某个特定群体的心理安全问题,而是针对全社会的。


事实上,我国绝大多数医生以外的群体,对于心理问题的认知是极其浅薄的。明知道自己出现问题,却不肯看医生,不肯吃药的大有人在,很多都是因为面子上挂不住,害怕人家说他是神经病。

但很多人不知道的是,心理问题不治疗,真的有可能变成神经病…… 心理问题也是病啊,也要通过科学合理的治疗才能痊愈,很多人却以为这是在过家家。

究其根本原因,还是关于心理方面的教育不够,社会环境对于患有心理疾病的患者不友好、不重视,反而有一种猎奇的心态。

想象一个场景:你跟你的朋友说你可能心理出了点问题,你的朋友第一反应可能是带你去喝两杯,这时你就再没有勇气再说一遍你有心理问题了……

这是一个极具代表性的场景切片,虽然不代表全部,但还是能稍微反映一些问题的。


那该怎么办呢?

归根结底还是要靠教育。首先是学校里的教育,让一个人从学生时代就有一个准确的概念并提起重视,而且学生时代出现心理问题的也不在少数。

第二个就是社会教育。很多公司有心理咨询相关的部门,但基本都是摆设,这个层面要利用起来。

还有就是更多的宣传,让整个社会环境对心理问题重视起来,而不是提到这个的第一反应是喝两杯。

各种层面的教育结合,才能慢慢去培养这种习惯,和改变整体的社会认知


当然我这里只是提一个构想,至于具体怎么布局、怎么落子、如何落实自然有人会去操心,那个层面就不是我能去窥探的了。

但有一点是可以确定的,如果重视心理健康的问题被提上日程,那必然需要千日之功,才能慢慢见效,主导的人一定要有耐心,明确这就不是个一朝能成的事儿。

只有明确了这点,才不会出现急功近利,一刀切的政策——就像网传的那个晋江文学不让 “自杀” 的公告一样。


这让我想起了老郭相声里的一个段子:说的是啊,有个老爷子是个大善人,有钱、心善,眼里见不得穷人,要求自己方圆十里之内不许有穷人,于是手下的人就把附近的穷人都赶跑了。

有一回老爷子出门,看见一个穷人,赶紧把眼睛蒙上,嘴里还经不住念叨:“我看不见,我看不见。你快走,你快走。”

直面生活的人,才是真正勇敢的人;直面问题的人,才是真正解决问题的人。


谢谢读完!

每日文章首发在微信公众号——申屠(新公众号,已开通留言),写字不易,劳烦您帮忙关注下吧!

知乎用户 新京报​ 发表

安顺市政府官网消息,2020 年 7 月 7 日中午 12 时许,安顺市一辆公交车在行驶过程中撞坏湖边护栏,坠入安顺市西秀区虹山水库中。事件发生后,公安部、应急管理部等国家有关部门及省、市迅速组成调查组开展缜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警方通报

安顺市公安局于 7 月 12 日 17 时 53 分发布《警方通报》,具体内容为:

二、搜救情况

安顺市西秀区坠湖公交车搜救于 7 月 11 日结束。从 7 月 7 日至 11 日 5 天时间里,中央、省、市有关部门组织交通运输部广州打捞局、交通运输部南海救助局、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贵州省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总队、黔西南州消防救援支队、安顺市消防救援支队、贵州蓝天救援队、贵州弘剑搜救队、贵州省阳光救援队以及武警、公安、民兵等 2100 余人,动用水下机器人、雷达声呐定位仪、无人侦察机等设备,在公交车坠湖水域广泛多次进行了拉网式深潜全面搜救,完成搜救任务,于 7 月 11 日 12 时结束搜救。

三、关于张某钢 “房屋被拆迁” 有关情况

在开展搜救和案件侦查的同时,对于网传张某钢 “房屋被拆除” 一事,省、市相关部门迅速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调查情况如下:张某钢到西秀区柴油机厂 (后更名为西秀区酿造机械厂) 参加工作时,厂方提供一套自管公房 (5 栋 1 楼 11 号) 供其居住,其产权属单位所有。据查,张某钢已长期未在此房内居住,由其姐姐将此房转租他人。

西秀区酿造机械厂棚户区改造项目启动以来,经多方联系,项目指挥部与张某钢先后对接 3 次,其余多次由其姐姐代表其进行商谈,沟通对接顺畅。按照相关程序确定,西秀区酿造机械厂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工作由黄果树大街沿线项目工作组负责。2020 年 6 月 8 日,张某钢与西秀区住建局签订《自管公房搬迁补助协议》,协议补助自建房补助款及附属设施补助、二次装修补助、搬迁及临时安置补助、搬迁及签约奖励等共计 72542.94 元,但其未按规定注销水电户头,未去领取补助款。张某钢还申请了一套公租房,未获得。7 月 7 日上午 8 时 30 分许,张某钢来到他所承租的公房处,看到该公房将被拆除。8 时 38 分,张某钢拨打政务服务热线,对申请公租房未获得且所承租公房被拆除表示不满。

调查组将进一步深入调查,房屋拆除和接访接诉过程中如有违法违纪行为,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我们对事件的发生万分痛心,对遇难者表示沉痛哀悼。目前,事件善后工作仍在进行中。全市正排查各类安全隐患,防止类似事件再度发生。

安顺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2020 年 7 月 12 日

知乎用户 风过耳畔​ 发表

首先,向 21 位无辜遇难者表示沉痛的哀悼。

再次,强烈谴责这个禽兽司机。当他选择向无辜者下手的时候,他已不是同类,而是禽兽、畜牲,是暴徒,是十恶不赦、该下地狱的罪犯,是恐怖分子。

再次,任何对他的同情、开脱,都是在纵容向无辜者下毒手。当你贩卖完廉价的道德感后,不害怕反噬你和你的家人吗?

有人说他遭遇了不公,以反思社会为他开脱,对他表达同情,当你的家人在 21 个无辜遇难者中,你再表达你的圣母心吧,否则,就是拿着别人的生命贩卖你的廉价道德感。

你遭遇再大的不公,也不是你向无辜者下手的理由。

有的人阀值非常低,比如当年陈水总想提前退休,而他的档案年龄不到,他又提供不了证据,不能如他的愿,他公交纵火烧死 47 个人。

再比如,这个司机,他的房子产权是单位的,他是承租人,并且他已经把这套房子转租了,说明他有地方住。

中国在 97 年前进行过公有房产权改革,象征性交点钱,产权归个人,至于他的公租房为什么没有参加房产改革,那是另一个原因。

知乎用户 Aresh333 发表

司机人已经死了,再怎么批评谴责他也无济于事了。也许许多人看来,司机的生活还没到绝望的地步,但是也绝说不上幸福。所以我把他定义为生活较为困难的那群人,物质和精神上。

我相信有许多和他一样生活较为困难的人还努力的拼搏着,也会有部分人和他一样绝望。司机的行为不是个例,而是社会现象的反映。

对于活着的我们来说,还应该去思考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为什么还有很多人生活较为困难。人不是生来就是坏人,任何一个最终走向违法犯罪的人或多或少受到周围的影响,也许是从小家庭教育缺失,也许生活条件与周边人相比太差…… 总之,说明我们的周围环境还是有需要改进的地方。

在我看来,短期内加强思想教育,精神安慰是必须的,我相信没有一个人会不存在嫉妒心,嫉妒别人有钱,嫉妒别人聪明,嫉妒别人长的好看…… 但是这些是可以通过教育慢慢克制住的。不信的话,想一想新中国成立前革命人士的牺牲,想一想改革开放初期人民的努力。所以多进行思想教育,多进行精神建设是有必要的,但很遗憾,大多数人初中以后就能少受这样的思想教育。这个我觉得这个是政府、单位可以改进的地方。

那么长期来看,贫富差距扩大,底层人民生活困难,肯定是会激发社会矛盾的,所以努力提高底层人民生活保障刻不容缓,老友所养,幼有所教,贫有所依,难有所助,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这样的社会才能健康平稳的运行下去,人民的幸福感才会不断提高,这样的悲剧才会更少发生。

PS:指责谩骂只会激化矛盾,只有努力建设才能和谐发展,希望更多的人可以共勉同行。

知乎用户 竹青​ 发表

新内容就是这司机为了公家房产杀了 21 个人。

怎么?不能接受这个解释?那我换一个。

新内容就是这司机因为嫌(他都不去住的)公家宿舍拆迁,给他分的钱少了,就杀了 21 个人。

这就是在某些媒体和带善人键盘下被描绘成受害者的 “人”。

不过公交司机的心理健康问题确实应该重视起来了。

知乎用户 袋熊树 发表

今年是改革开放的第 41 个年头。改革的其中一项政策,就是企业改制,打破铁饭碗。直接的后果之一,就是下岗潮

90 年代开始进行房地产改革,开始出让土地使用权建商品房,原有的企事业单位公房逐步买断产权。这过程中出现了很多产权不明晰,或者企业倒了自管公房产权无主的情况,大批的糊涂账。

但是正如我们每个人都看到的,都感受到的,这些措施这么些年做下来的效果,就是飞速的经济发展,以及随之而来的政治社会稳定、犯罪率降低、人口素质提高 —- 可以谈论 “公平”、“良心”,希望“善待底层” 的人越来越多了。

正如这个问题下绝大部分答案一样,大家都在寻找凶手之所以沦落至此的原因,争先恐后地对他表示理解,然后提出要反思。

反思固然没问题,但是反思什么呢?

张师傅为什么崩溃?因为他分到的自管公房要拆迁,并且他不接受补偿。

为什么不接受?因为钱少。

为什么钱少?因为自管公房产权是厂子的,不是他的,当初房改的时候他偏偏没买下来,就此埋下祸根。

为什么他没买?没钱?还是没意识?大概率是后者。在下家住某四线小城市,房价比张师傅那里高一两千,90 年代房改时候我家就是 40 多平米的一室一厅,买下产权只用了不到 6000。如果这笔钱他既拿不出又借不到,但是同期社会上大批人员都能买断产权,我们应该问他为什么没那能力,还是应该问政策制定者为什么定价那么高,以致不能使所有人都买得起?

张师傅后来有去申请公租房但没批,当然不会批…… 他有固定职业,那套自管公房还没拆,他名下就是有房的,怎么会批呢?

临了,房子拆了,张师傅被逼上梁山了吗?其实也没有。他是有住处的,住姐姐家;之前签协议有 7 万补偿款,月收入据说因为疫情缩水到不到 2000。当地 5000 左右的房价,7 万拿出 6 万就差不多够一间 40 平米小房子的首付了。或者再去申请公租房,原来的公房拆了,名下没房,批的面很大。无论如何,社会不是没有给他活路。

结果凶手却干出了这种人神共愤的恐怖袭击。你聪明的,告诉我,反思的结果是什么?哪里做得不对了?

是不该进行市场经济改革吗?

是不该进行房地产改革吗?

是买断产权的时候不该让有人买不起或者是不愿意买,然后压根就不买断,直接更改产权给自管公房住户?

征地补偿时就应该一刀切,全部按照市场价补拆迁款,或者统一以房换房?

以上四种方案,全部只会使我们的国家、社会变得更糟,不会有别的可能。

反思的结果,就是即使时光倒流到 30 年前重来一次,这位张师傅也会下岗再就业,也会在房产改革的时候由于他自己的原因没有买断产权,也会在面临拆迁的时候嫌钱少不领补偿款,也会拖到拆房子的那天陷入思维的死循环而犯下滔天大罪。只要我们不否定国家的基本政策,这件事基本不可能避免 —- 不是张师傅,就是黎师傅,或者赵师傅

这次的事件本质上是一个抗压能力不足的,具有极端思想的社会个体,跟不上时代的发展被时代放弃以后的报复行为。社会的发展不会考虑个人的感受。并且,除非类似的恶性事件已经有了一定的规模,否则所有对既定方针路线、政策法规的所谓 “反思” 都无异于从根本上质疑路线(具体需要说吗?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正确性。

知乎用户 德国师爷德国法律 发表

现在社会大家压力越来越大,而且人与人之间差别也变得大,那辆车上的人实在不怎么幸运。

知乎用户 jerrycn​ 发表

首先给官方点个赞,能够基本客观公正的把事情的原貌报道出来,这是社会的一大进步。

暴露了很多信息。

首先,这个司机是有很大问题的。不管受了多少委屈,也不能向无辜的人伸出魔爪,把 20 多个无辜的人送入水中杀死。这种行径是人神共愤,没有任何地可以洗。凡事都应尽量在法律途径中解决,从官方报道来看也看不出来到底别人怎么样冤屈了他(他并没有产权,只有承租权,这样的赔偿在当地应当认定是合理的)。退一万步讲,即便是真有冤屈,在法律途径中也得不到解决,那冤有头债有主,你该去找谁去找谁,杀死无辜的人道理何在?

第二,这样的人社会上并不少。所以政府要加强监管,对各种地铁公交车司机,厨师等公共服务人员要加强监管,进行背景调查,有问题要坚决果断的换掉。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

第三,要加强公众对于公共安全的意识。公众应该提高警惕,远离对于社会抱有极度不满,要报复社会的潜在人群。

最后,这种事情最根本的解决方法是宜疏不宜拥堵。对底层的困难群体,要切实解决他们的困难。从文中看到一个细节,这个公交车司机是复原军人,工作了二三十年为什么在当地连个房子都买不起?是他有别的恶习,还是工资收入不够?还是生病致贫?

房子,粮食,工作,这三样东西是一个人,甚至一个家庭最根本的几个东西,这些东西不出问题,社会就肯定能稳定。这些地方出了问题,社会就容易出问题。俗话说得好,只有千日做贼,没有千日防贼的道理,防是防不住的。

知乎用户 会飞的小蚯蚓​ 发表

穷人带走了穷人,富人不坐大巴。

知乎用户 精神心理何日辉​ 发表

7 月 13 日更新:

【同事眼中 “性格很好” 的贵州公交车司机,为何会突然报复社会?】

在调查结果公布之前,很多网友就已经怀疑这是司机蓄意而为,网上对他骂声一片。但如今调查结果一出,带出了 “拆迁补偿” 这一敏感话题,很多人的态度就被 “带偏” 了:

是不是公房拆迁赔偿不合理?

背后是不是有 “黑幕交易”?所以张某钢申诉无门,只能报复社会?

部分网友甚至对张某钢表示同情和认可,把他的极端行为归咎于社会的不公和体制的弊病。

必须指出,持有这种态度的网友是极其不理性的,甚至不排除他们也有一定的反社会型的人格特征。

现在警方仍对拆迁一事进行调查,目前未得知是否有不公平之处。有网友认为房子被拆了,只赔偿 7.2 万元,太低了。但根据警方公布,张某钢只是这套公房的承租人,并没有售卖和转让权。

况且,事发前他也不住在那套房子里,目前很难界定这个赔偿是否合理。所谓的不公平,有可能只是张某钢的偏激理解。

就算真的有不公平现象,但俗话说 “冤有头债有主”,张某钢可以先走法律途径维权,如果发现投诉无门,即使要报复,也绝不应该针对无辜的老百姓,何况还有学生!

所以,无论于情、于理、于法,张某钢的行为都是不能被原谅的!他的行为已经丧失了作为一个人的最低的伦理底线!

这起事件发生后不久,我撰写过相关点评,当时就推断司机张某钢很可能是反社会型人格障碍患者,并进行了详细分析。

现在进一步的调查结果出来后,很多网友在那篇文章下留言,认为我当时的推断准确,表示认可。但也有网友提出一些疑惑:

- 据张某钢的同事说,张平时就是个普通人,看不出对社会有什么深仇大恨。那为什么他在短短几个小时内就决定自杀和滥杀无辜呢?

- 如果他是反社会人格障碍患者,那为什么开公交车 20 年了,以前都没有做伤天害理的事?

- 对司机进行心理体检,真的能筛查出对社会有危险的人格障碍患者吗?

- 反社会人格障碍患者是天生的的吗?

- 我们发现身边有人格障碍患者时,应该怎么办?

……

大众的疑惑折射出一个深层次问题:我们这个社会对于反社会型人格障碍患者的了解实在太少了,哪怕是专业的心理学学者和临床精神科医生,多数对此都缺乏了解,缺乏科学的认知。所以,哪怕有的人已经表露出反社会的苗头,但大众往往难以察觉,未能预防悲剧发生。

以下就结合我们的精神心理临床经验,尤其是深度催眠下创伤修复(TPTIH)的突破性发现,解答网友的疑问,并从中分析反社会型人格障碍的形成过程和心理特征。

一、张某钢认为自己遭到不公平对待,那他为什么不去报复拆迁的人,而是选择伤害无辜呢?

因为,在反社会型人格障碍患者的愤怒是针对全社会的,只针对特定事件的人进行报复不能泄其心头之恨。这也正好说明,拆迁一事只是促使张某钢作出极端行为的导火索,而不是所有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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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社会型人格障碍患者都遭受过叠加性的心理创伤,逐渐形成偏执、敏感、多疑的性格,遇事一味地外归因,也就是从来不自我反省,而是把所有的责任都归结于他人、外界和社会,所以总是不断与外界发生冲突。

每遭遇一次人际冲突,他们对外界和社会的愤怒就加深一次,对他人的敌意就更加泛化为对社会的愤怒。关于反社会型人格障碍的具体形成过程,下一个疑问的解答中会详细分析。

所以,我们推测,张某钢当时的心理活动很可能是这样的:

自己还没去领补偿款,房子就被拆迁了,又认为补贴太少,实在很不公平,内心愤怒无比。于是他拨打了政府投诉电话,但一时还没有结果。这又进一步加强了他对于社会的愤怒。

人在负性情绪下,思维的内容和方式也是负面的。此时,张某钢不断想起以往遭受过的挫折,包括离婚,各种人际冲突等等,越想越愤懑、委屈,越觉得整个社会都亏欠了他,这个社会没有一个好人,都该死!反正自己活着也没有意思了,死的时候,也要找人垫背,越多越好!

这时,在他的脑子里,房子被拆迁这件事已是其次了,重点他认为自己的合理要求总是得不到满足,整个社会都以他为敌!这个社会的每个人都不是无辜的!

所以,他利用自己的职业之便,谋划报复社会的行为,这就不足为奇了。

美国精神医学学会《精神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第 5 版(DSM-5)中反社会型人格障碍诊断标准:

A、一种漠视或侵犯他人权利的普遍模式,始于 15 岁,表现为下列 3 项(或更多)症状:

1. 不能遵守与合法行为有关的社会规范,表现为多次做出可遭拘捕的行动。

2. 欺诈,表现出为了个人利益或乐趣而多次说谎,使用假名或诈骗他人。

3. 冲动性或事先不制订计划。

4. 易激惹和攻击性,表现为重复性地斗殴或攻击。

5. 鲁莽且不顾他人或自身的安全。

6. 一贯不负责任,表现为重复性地不坚持工作或不履行经济义务。

7. 缺乏懊悔之心,表现为做出伤害、虐待或偷窃他人的行为后显得不在乎或合理化。

B、个体至少 18 岁。

C、有证据表明品行障碍出现于 15 岁之前。

D、反社会行为并非仅仅出现于精神分裂症或双相障碍的病程之中

因此,总的来讲,人格障碍有三大特点:缺乏同理心,缺乏自我反省能力,行为远远超越社会的规范,而反社会型则仇恨社会、蓄意采取极端方式报复社会,伤害无辜。这些特征,张某钢都符合。

二、反社会型人格障碍是怎么形成的呢?是不是先天的?

主流的精神医学界对反社会型人格障碍的病因并没有形成共识,一般观点认为与遗传因素、神经递质浓度及心理社会因素都有一定的关系。

而根据我们大量的临床实践经验,尤其是通过深度催眠下创伤修复(TPTIH)发现,人格障碍主要由是后天环境中的心理社会因素所致的。具体来说一般有以下两个原因:

第一,在患者的成长过程中,曾遭受过大量的叠加性心理创伤,包括来自原生家庭中父母简单粗暴的教育、校园中的暴力事件、工作后的挫折以及互联网中所遭受的一些创伤。

换言之,他们可能确实在早年遭受过不公平、不理性的对待,内心的愤怒、委屈越积越厚。

第二,患者严重缺乏自我反省能力,在遇到挫折或打击的时候,他们总是全盘外归因,将一切责任都归咎于他人及社会,从不反省自己有哪些地方需要改变和提升,避免再次遇到挫折。

以上两个因素不断叠加,患者的愤怒、屈辱等负性情绪越来越强烈,扭曲的认知越走越偏,常见的错误观念包括 “这个社会充满了不公平”、“世界上没有一个好人”、“他们不配活在世界上”。

我们曾接诊过一名反社会型人格改变(即有明显的反社会型人格特征,但未达到人格障碍的地步)的患者阿栋,他是一名高中生。有 4 名同班同学总是欺负他,总是在他耳边故意咳嗽,干扰他学习。如果阿栋反抗,这 4 个同学还会打他。

在长期的欺凌下,阿栋变得压抑、易怒,敏感、多疑。只要有人在他旁边咳嗽,他马上就愤怒、创伤被激活,不受控制地认为别人对他有敌意,想要打人。父母在家咳嗽的时候,他甚至还会打父母。

但在他比较平静和理智时,他也知道别人的咳嗽不是针对自己的。所以病情严重时,他有严重的社交障碍,闭门不出,生怕自己一时冲动伤害了无辜的人。他还被诊断为双相情感障碍

我对他进行面诊时,他说自己十分崇拜希特勒,希望努力学习,当大官,就能将那 4 个同学不留痕迹地杀掉,甚至认为整个人类都是邪恶的,应该遭到毁灭。所以说,他已经出现了典型的反社会型人格改变。

后来的心理干预还发现,阿栋的父母在平常生活中也缺乏自我反省能力,总是抱怨社会。阿栋在父母的影响下,自我反省能力也较差。

后来,我们在深度催眠下为他修复了校园欺凌的创伤,并给予积极的引导,纠正其扭曲的认知,建立高效学习状态,还对父母也进行了深入的家庭干预。阿栋的心身逐步康复,最终考上了大学。

阿栋这个案例就印证了反社会型人格障碍背后的心理社会因素:叠加性的心理创伤和缺乏自我反省能力。

从这个角度来看,我并不认同反社会型人格特征是天生的。就算存在所谓的 “天生易感因素”,也是通过表观遗传学机制进行遗传的。

表观遗传学只发生在基因表达层面,而不是基因本身有问题,所以在后天环境中可以逆转。这并不是老百姓所说的 “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 的传统遗传观念。

三、为什么有的人平时看上去很正常、很老实,但突然作出反社会行为,残忍地伤害他人生命?

这是因为反社会型人格障碍在不同性格的人身上,表现形式也有所区别。

如果患者本身身材高大,性格强硬、暴躁,那他们的反社会人格特征可能会表现为总是惹是生非,比如横行霸道、爱打架的小混混或者黑社会人员等。

他们遇到自以为的不公平对待时,通常便会敢于表现出来,马上给予反击。从这个角度看,他们内心的负性情绪不会积累太深,其极端的性格也更容易引起别人的警惕,所以他们做出极端反社会行为的动机反而不高。

反而是那些平时胆小怕事、唯唯诺诺、但有反社会型人格特征的患者,他们遇到打击时,会一味地忍让,甚至强颜欢笑,但内心的负性情绪却非常强烈,常年累积,越来越严重。一旦遇到 “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事件,他们就会决定采取措施报复社会,如果他们精神崩溃,一心求死,就会尽其所能,采取极端和残忍的方式,往往是对弱者下手,比如学生。

张某钢就很可能是这种类型。

据他的同事反馈,张某钢平常为人不错,很好相处,只是口头上抱怨一下生活。这可能是他没有将负性情绪表现出来,积压在心底。

但他报复社会的想法早就存在了,只是一直不敢行动,他的生活勉强过得去,也害怕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但拆迁一事彻底激怒了他。他对人生彻底绝望了,不但自己不想活了,还决定要拉上无辜的人垫背,这才能发泄他对社会的愤怒。所以,拆迁一事只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而非核心因素。

所以,再次强调大家不要把这场悲剧的责任完全归咎于拆迁。何况,即使张某钢遭到冤屈,也不该采取极端的方式去报复无辜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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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如何预防公共交通里再次出现类似悲剧?

反社会型人格障碍患者在生活中并不少见,要如何去防范呢?我认为应该要 “标本兼治”。

此事发生后,交通部门公布,将重视公共交通从业人员的心理健康,还提出 “心理不健康的不可从事驾驶行业”。

这个表达其实是不准确的,“心理不健康” 的范围太广了。抽烟、失眠、焦虑均属于心理不健康人群,社会上真正做到心身健康的人才不到 5%。而且,单纯的、轻到中度的焦虑症、强迫症患者其实可以胜任驾驶工作,不能用有色眼光对待他们。

更确切的治标措施,我们在以前的也详细写过:对于公共交通的驾驶员,包括公交车、客运大巴、高铁火车、地铁和飞机等驾驶员群体必须进行定期的、全面的心理体检和精神科检查。

必须排除他们患有人格障碍,尤其是冲动型人格障碍、偏执型人格障碍和反社会型人格障碍,这才是问题的关键。

心理体检能起到一定的预防的作用,但不能百分百地排除隐患。所以,对于高风险人员,要辅以测谎仪、大脑功能磁共振等手段进行排查。

心理体检最好半年体检一次为佳,可以身体体检和心理体检同时进行。

而治本的措施,则要求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具备自我反省能力,尤其是父母,必须学会综合性归因,并正确地引导孩子。

在遇到挫折及冲突的时候,父母们应该引导孩子培养自我反省能力,先反省自身的不足,再看看客观存在的因素。既不过于自责,也不都归咎于他人,把精力放在如何提升自己的短板,预防再次受挫。

所以,自我反省的意识、能力及智慧对一个人的成长极为重要,若再加强改变及提升,能够帮助人们塑造出越挫越勇的逆商。

社会是由我们每一个人构成的,如果有更多的人具备自我反省意识和能力,社会才能更和谐、更友善、更公平,这种恶性报复社会的事件会大大降低。

除此之外,父母也要增强对国内社会体制的认可,提高自身的格局及视野去看待我们的祖国和文化,培养民族自信感,保持理性、客观,少抱怨社会。

哪怕是处于社会基层,也不要总是抱怨外界,在我们国家,想要实现阶层的跃升也并非难过登天。后续有机会,我们再与大家分享普通人该如何通过努力实现阶层跃升。

五、除了司机,其他行业是否也可能存在危害社会的反社会人格障碍患者?

各行各业都可能出现反社会型人格障碍患者,公共交通从业人员只是其中一个方面。

学校食堂厨师、教师、医生、护士等行业,甚至包括学校的保安、校工,同样不应该允许人格障碍患者进入。否则,他们一旦决定报复社会,所带来的后果也非常严重。

所以,这些行业也必须引以为戒,提高职业准入门槛,切勿在悲剧发生才后知后觉。

六、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怎么识别想报复社会的人?又如何防范?

首先,要学会观察身边的人。如果发现身边有人经常抱怨社会,抱怨体制,像个 “愤青”,还有意无意地说一些极端的话,流露出厌世和报复社会的念头,那么一定要多加警惕,对他们的行为多留心眼。

但这并不是让大家去排斥、孤立他们,这样反而会强化他们对外界的仇恨。相反,大家最好多对他们表达善意和关心,让他们感受到哪怕一丝的温暖。

那么,就算他们被彻底激怒,计划实施报复社会的行为时,他们很可能还会念及到你曾关怀过自己,把你排除在报复的范围之外。

所以,哪怕是从 “自私” 的角度出发,也建议大家一定要懂得关怀身边的可疑人格障碍患者,对他们说话要诚恳,懂得共情和理解,千万不要轻易地对他们调侃、开一些你以为无关紧要的玩笑,这可能会激怒他们。


【果然是司机蓄意报复社会,背后的心里根源是反社会型人格障碍】

贵州安顺公交车坠湖事故调查结果终于出来了!司机张某钢系对拆迁不满,喝酒后蓄意驾车冲进湖中,已在事故中死亡。

关于拆迁的问题,即使他有意见也不能成为报复社会,尤其是对无辜的老百姓,更不用说学生下狠手的理由,这完全是报复社会的行为,有这种心理和行为的人,应该受到严厉惩罚!

这一调查结果证明我之前的判断是正确的,他的确是出于报复社会的目的!

根据我们多年的精神心理临床经验,这名司机应该是一名反社会型人格障碍患者,所以他的举动是蓄意、有预谋、提前策划的,所以造成的危害极大!

如果他没有死亡,那必须接受法律的严惩!

也许很多人至今难以理解反社会型人格障碍,举个真实案例:2009 年,惠州一公交车闹市驱车狂奔 10 公里,连撞 28 部车,造成 4 人死亡多人受伤,该事件中司机同样是反社会型人格障碍的患者,极端的举动是出于报复社会的目的。

在国外也有类似事件,2015 年 “德翼” 航空公司一架客机坠毁,是最终调查结果是副机师故意 “自杀式” 摧毁客机,他的目的是自杀前找人垫背。这名飞行员其实也是一个反社会型人格障碍患者。

国内外对人格障碍的危害重视程度不够,这是国际精神医学界存在的问题。而我们社会大众,对人格障碍的了解更少。

悲剧再三发生,造成社会巨大的伤害,尤其是多少个家庭家破人亡,事后的法律惩罚意义不大。

那么怎么办才能杜绝悲剧再次发生?

交通部提出说严禁心理不健康和身体不适的人员从事公共交通的驾驶工作,实际上这一说法并不科学。因为真正心身完全健康的人群比例只有 5%,真正需要警惕和排除的是人格障碍患者!

应该预防为主,措施很简单,我曾多次呼吁:对于公共交通,包括公交车司机、高铁司机和飞行员等人群,进行全面的心理体检,甚至精神科检查,想尽一切办法排除人格障碍患者,尤其是反社会型,偏执型和冲动型,必要的时候上测谎仪。

知乎用户 喵美男​ 发表

作为一个喜欢心理学分析和悬疑电影爱好者,下面我谈谈自己的看法和猜测!

在谈这个悲剧之前,有这么几个问题,可以探讨一下。一个人在怎样的情况下,才会选择自杀甚至杀人?在他做出这个事情的前,大多数身边人如何看待他?如果当时有人劝导是不是可以挽回这个悲剧?

人一般会在长久不满厌世和情绪过激情况下,做出无法挽回的举动。张司机在离婚后长久不满生活现状,然后当天早上 8 点半,看到自己之前的承租公房即将被拆。随即给政务中心拨打电话,对承租房被拆且目前没有申请到公租房表示不满。

这是第一个关键时间点,犯人的情绪爆发点,8 点 50 左右就已经和对班司机联系提前换班。不知道这个电话是否接通以及内容是如何,我也不支持去找接线员的麻烦。一般这种电话,十有八九都是因为无法调节的事实矛盾。接线员是无法承诺不拆或者给他公租房资格。也许是觉得自己生活的希望破灭,犯人已经开始决定犯案以及作案时间和手段。

很多人都在讨论,作案之前能不能预警?这种冲动作案发生之前很难做出预警,而且一般是属于人被逼急了才作案。很多冲动型犯人平时都挺好的,平时也挺乐观,根本看不出来!成年人的崩溃,只是一瞬间。如果你活到年近半百,一事无成,无房定居,妻离(离婚)子散。妹妹不爱,女友嫌弃,也许你的心态比他还差!中国人向来喜欢讲求安居乐业,没有自己的房子就像浮萍,没有立足之根。更不会有正常社交往来,一个人都觉得狭小的蜗居,怎么换来爱情和家庭。

9 点 4 分,已经买好酒精用黑色塑料袋装好,准备实施计划。这个酒也很重要,后面会提到。10 点 55 分交班,11 点 2 分发车,11 点 39 分微信联系女友,流露厌世情绪。这里应该就是情绪爆发顶端以及最后的挽救点,可惜没有把握住。当一个正常人对你表露出厌世情绪,你一定要注意。这个时候,他给你打的电话,有可能就是最后的告别!及时劝导已经表现对对方的感情,很有可能挽回一条生命。

12 时 9 分,犯人喝下酒。酒精有两个好处:一个是壮胆,另一个就是影响尸检判断。12 时 12 分,出事故,整辆车掉入水库。

综合来看,这是一起报复性自杀及杀人行为。我个人不主张死者为大,所以想自杀的人不应该连累无辜,哪怕你开到旁边,自己下车跳水,我都觉得可以接受并报以同情。自杀者如果只是仅凭自己意志活着,不满社会现状就找垫背的陪葬,这就不是单纯的自杀行为,这同杀人行为无异,应该受到社会谴责。

这个社会有很多弱势群体,他们不太会使用网络发声,只能求助于固有政府平台。希望政府能对这些弱势群体多一些关心,防患于未然。今年的疫情加水灾,真的对整个社会尤其是弱势群体影响最大,基本生存都成了问题。

今年自杀厌世的人真的很多,希望大家都能平安健康活下去。如果有厌世情绪,一定要多与人沟通交流,寻求帮助和解决办法。

知乎用户 孑然​ 发表

很多人帮司机说话,说他活了一辈子都没有房子,理解他厌世心理。

但是大家想过没有,当了一辈子公交车司机,在贵州连房子都置办不起,问题出在哪里?中国有数亿人社会地位经济情况都不如公交车司机,他们怎么都有房?他们怎么都活的好好的?

司机虽然不如几十年前吃香,但也是一个稳定、收入中等、不那么劳累的工作,这种阶级竟然沦落到被大家同情了?

我楼下一个扫地大爷,平时默默无闻的负责垃圾分类,今天他忽然问我车子多少钱,说也想跟他儿子买一辆。大爷在底层奋斗了一辈子,想的一直是为自己的孩子发光发热,这样典型、淳朴的中国好大爷,即便身处底层,怎么会想到厌世、报复呢?这种大爷才是中国老人的大多数。

所以公交车司机本身就是罪犯苗子,自身问题很大,所以虽然工作不差,也过不好,并且会因此犯罪!

知乎用户 海绵宝宝的奇妙王国 发表

新的信息量,真正的原因在哪?都被删除了戴口罩了,戴着一副自动过滤的眼镜,能看得清楚看的真实么?

我曾经想干脆把几个账号都删除了得了,我至于么,写个东西还得看小编心情,难道我写几个字是为了什么广告费还是为了当大 V?

如果我写这些,能让那么几个人能看清明白乃至转念,不敢说是功德,至少让世界在向着正确的方向走了小小的一步。

所以我还没有绝望,还没有放弃 。

知乎用户 心理咨询师许烨 发表

这起事件,最不幸的就是无辜受害者。如何在职场排查反社会人格,确保远离 “坠湖公交司机” 事件?

反社会性人格障碍,是 “威胁性” 最大的一种人格障碍。它的特点是具有攻击性,且会付诸于行动,并且缺乏羞愧感与同情心,无罪责感。所以,与这类人成为同事,经常性近距离接触,也是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的。

反社会人格障碍会做出哪些事呢?

《沉默羔羊》中汉伯尼的原型:艾德 · 盖恩,可以被看做一个代表。他一生只犯下三起罪行,但却被世人认为 “全球最恐怖杀手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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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凶残作案手法,更是被改编入各大恐惧电影中,除了《沉默羔羊》,《德州电锯杀人狂》、《触目惊心》、《盗尸杀人案》等。


他会把受害者的皮肤扒下,制作成灯罩、沙发和垃圾桶。通常艾德 · 盖恩会选择人脸的皮肤,做成灯罩。你能人皮灯罩上,看到受害人清晰的五官。

人在被扒皮时会产生极大的痛苦感,受害者或许在过程中有过哀求,但反社会人格并不会 “心慈手软”,因为他们是缺乏共情力的。

当艾德 · 盖恩被捕后,完全没有一丝悔意,甚至都没有认为自己的行为存在过失。最终艾德 · 盖恩被关进精神病院,直至死亡。


如果在我们的身边或是普通岗位上存在反社会性人格障碍的人,那会有哪些隐患呢?

最近的一起事件,就是贵州司机因个人生活问题,想要报复社会,主动将载有 36 名乘客的公交车开入了湖中。这起事件造成了 21 人死亡,15 人受伤,其中还包括了高考生。

虽然肇事司机也在这起事故中身亡,但他造成了起码十余组家庭的悲剧。尤其是对于高考生的家长来说,简直犹如晴天霹雳。

事件发生后,各大官媒也报道说要加强对公交车司机的心理健康程度排查。其实不光是公交车司机,就算是普通岗位上,也需要留意员工的心理健康。

事实上,人是有趋吉避凶的本能的。这是一种自带的生存技能。有时也被我们称之为 “直觉” 或第六感。

g157vPe”> 只不过随着我们年龄的增长,为了工作与生活连轴转,这种能力的敏感度下降了。但我们仍然可以有意识地去提升我们的观察力。

**美国心理学博士山姆. 高斯林提出的:snoop 法,能很好的帮助我们在职场排查员工心理异常情况。**而这种排查,只需要你留个心眼去看就可以了,完全不用大费周章地安排员工进行心理测量表的普查。


一家公司对员工的态度如何,从它的厕所和餐厅就能看出来;

而一位员工内心世界是否稳定、健康,可以从他的工位或宿舍环境中,查探到讯息。

一般情况下,你最容易观察的三个部分有:

1. 人的信仰或偶像:他在追随着谁

这代表着一个人的精神力量。如果员工有正向的信仰,例如:信佛。佛提倡放下,切忌杀生。

如果贵州司机信佛,那么大概率不会出现带着一车子人 “赴死” 的恶性事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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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如果员工平时追随或推崇的精神偶像,本身就带有争议,存在价值观扭曲的话,那么对于这些员工就需要多加留意了。


**从这一点来说,对于贵州司机的事件解读也要慎重。否则容易成为同类人效仿的对象。**不知有多少人,还记得当年的富士康连跳事件。

2010 年 1 月 23 日,富士康员工由于对工作待遇不满,无力应对家庭生活负担,从员工宿舍一跃而下,造成新闻轰动。

至此,富士康就出现了 “连跳” 现象,从 2010 年 1 月的第一“跳”,到 2010 年 11 月 5 日,富士康共有 14 名员工选择以这样的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表达自己对富士康强烈的愤恨。

一旦有类似的群体,效仿贵州司机的做法,那么会引发更大的悲剧。所以在这起事件上的后续处理,需要非常谨慎,也要对大众给出正确的引导。


2. 身份标签:海报 荣誉证书 照片 小饰品 其他纪念品。

员工的工位,就是他个性化空间的体现。他摆放在办公桌上的物件,能够透露出主人的喜爱与内心稳定度。

我们来举些简单的例子:

  1. 桌面上摆放的是风景照,或是自己的个人旅游照。那么说明这个员工喜欢享乐与自由。
  2. 桌面上摆放的是家庭照。这表达的是员工更注重情感与关系。
  3. 如果经常在桌上摆放着零食、可乐、甜品。一方面说明这么员工是枚 “吃货”,另一方面也表达出了这么员工的压力有些大,所以需要通过吃来减压。

3. 观察员工的行为痕迹

一位经常坐在工位上的员工,除了他专心于工作之外,也说明他的社交功能一般。

如果员工经常出现在其他同事的工位周围,那么说明这位员工性格外向, 乐于交际。

**通常情况下,性格外向,拥有更多朋友的人,较少会走极端。**因为在他遇到事情的时候,他会有更多的朋友回来倾听他的烦恼,给予安慰,甚至出谋划策,帮助解决问题。

就像贵州公交司机,**他在走极端前,曾经发起过两次 “情感求助”。**很可惜这两次 “情感求助”,都没能唤起他对于问题得到解决的信心。

第一次 “情感求助” 是公交司机拨打政务服务热线。倾诉了自己申请公租房未获批,而自管公房又被拆除的情况。希望能够得到有关部门的帮助。

第二次 “情感求助” 是微信联系女友,流露出厌世的情绪。

通过一些报道我们能够了解到,司机平时给同事的印象就是经常抱怨生活的不公。那么对于女友来说,可能没有意识到这次男友发表 “厌世言论” 的不同之处。

从时间线上来看,司机发给女友微信的时候,已经在公交车上喝了白酒。其实,这或许也是司机与女友的一次 “告别”。


当我们再回头去看这起事件时,或许在过程中,原本可以有许多能够转圜和改进的地方。但令人扼腕的是,木已成舟,对于已经发生的悲剧,我们无力回天。

或许我们能做的就是如何在事件中吸取更多的经验教训,将一些防护工作做到前面。这本《看人的艺术》获得了美国心理学会年度贡献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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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融合了 snoop 法则,讲述了 11 种以物识人的方法,看人看到骨子里。喜欢看美剧《犯罪心理学》的同学,相信都了解剧中侧写师的厉害之处。那些侧写师用到的除了 “精神分析” 之外,就是 snoop 法则。

学会了这些,相信你趋吉避凶的直觉会变得更灵敏。对于担任部门管理、从事人事工作的伙伴来说,这本非常推荐你去阅读,并且将其中教授的知识进行内化,熟练的运用到你的日常工作场景中去。

对于心理学爱好者来说,这本《看人的艺术》也是好读物。毕竟,比起需要长期学习的精神分析来说,snoop 法更简单易懂,而且其应用度也更高。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呵呵,有的人觉得自己看到了变态本身的无可救药性,就觉得自己看得比别人深一层,觉得自己在这场老千层饼大赛里技高一筹。

哎嘿,我偏要抬一杠。论千层饼,我能再深一层:

你看这个变态,我看潜在的变态。

你以为变态只有他一个?

那你好好想想变态究竟怎么个变态法。

他为什么会做这种明显不利于自己的事?

因为他已经厌世了。

对一个连死都不怕的人进行道德谴责可能有意义吗?

这时候我们回过头,看看为什么大家都很赞同原因是社会的不公。

很显然,大家和他建立起了共情。

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这个社会再这么不公下去,大家就都要像他一样厌世了。

你打算怎么威胁我们?

辱骂?

死刑?

你自己相信有用吗?

我们认可社会不公是导致这个悲剧的原因,根本来说也是表达给你看的。

我们就是想让你这种人明白:别再整天粉饰太平发空头支票了。

真掌握资源了,就好好想想你有今天靠的是谁的劳动付出。

否则我们也会逐渐对这个世界失去感情的。

知乎用户 卢天亮 发表

恶意报复社会是不能洗的。

这不是逼上梁山的林冲,这是偏激的恐怖分子。

老公房征收确实有弊端,涉及面也广,有的人妥善解决,有的人死皮赖脸,有的人上访鸣冤,有的人微博发声,有的人怨天尤人,有的人自暴自弃,但以如此极端手段残害无辜的,却是绝无仅有。说到底还是丧失了做人的基本良知。

知乎用户 耘霏 发表

知乎回答要求太高,稍微敏感一点就被删了

首先,我对公交司机的这种行为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并予以谴责!同时我对在此次事件中丧生的人表示惋惜!

然后,我们应当敦促政府有关单位应该针对此事有所作为

我一个韭菜也做不了什么,但是我谴责和敦促了

雪崩的时候,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

今年如果不能开车,尽量打车吧,没钱就骑共享打车吧,毕竟 2020 年大家都太难了

知乎用户 塔斯马尼亚雨林​​ 发表

难道不是米帝利用社会矛盾挑拨离间导致的?

知乎用户 半城半城啊 发表

21 条人命没了,我们还活着!

他们的时间截止了,我们的还在继续!

我看大部分的答主都在分析所谓的公房,

既然是历史遗留问题,那么,为什么积累到现在了?

为什么没有解决,这种事很难吗?

我有一个当公务员的同学,正好做拆迁,一次闲聊的时候,谈到他的工作,我说他这个部门油水很大,他说他只是个小员工而已,具体到工作中,能给拆迁户争取的,他都去争取,反正钱不用自己掏的!

是啊,我们的国民素质越来越高了,80 比 70 公正,90 比 80 开明,00 也会比 90 更透明,

但是这个社会上,很多的不公平,是 80–00 都无法解决的!

就拿房子这件事来讲:集资房,大家知道吗?

绿地为南昌 3 千名公务员建房 买房资格炒到 50 万

同样是我那个公务员同学,很不幸,他因为入职时间短,没有集资房资格!

大家不知道的是,现在政府体系里面,真正做事的人都是这些 80-90 的人,

他们在做最多的事,最重要的事,

电子信息化,让那些 60-70 去做,很多人可能电脑都操作不来,只能打打扑克游戏,

自媒体发布,让那些 60-70 去做,很多人只会玩玩微信,小程序他们可能都不懂,

然而这就是实际情况,

大量的政府体制人员,因为工作时间长,

分到了集资房,以 2-4000 的价格买房,以 20000 左右的价格卖房,

而真正在主要做事的人,可能以后要靠一辈子去拼一套房,

他们会有怨气吗?

要知道,集资房是全体制覆盖的,

谁能保证下一代上岗的 80-90 的公交司机会否因为这种事,

悲剧再次上演!

希望这个社会真正的公平一些吧,

资源是有限,但是不要你吃肉,我不能喝汤!

知乎用户 YukiN 发表

看有些人说补偿 7 万少。

请注意,自营公房承租人,就是单位给你了一套个人宿舍,有些交租金有些不交(类似福利),但是房子产权跟你一毛钱关系都没有。

以前这种福利很常见,国有单位的话房子就是公家的,有些单位改制了,房子产权就是改制以后的私营公司的,总之都不是住在房子里的承租人的。

好多地方顶多补偿个几千块,这给了 7 万还嫌少?

知乎用户 红鯡鱼粉末 发表

我完全可以理解当事人对生活对绝望,但这不是报复社会的理由。

然而悲哀的是,这种事件很难预防。

而且一旦开了口子,很多处在绝境的人会争先模仿,通过报复社会吸引注意力、发泄私愤。

当事人已经成功制造人祸,带走了二十多条无辜的生命。

无论他的目的是报复社会,还是吸引关注,他的目的已经达到了,潘多拉的魔盒也被打开了。

他的目的达到了吗?

我们可以发现,随着事件的发酵,以及越来越多消息的披露,大家开始呼吁关心自管公房拆迁人群

但是,即使保证了自管公房拆迁人群的权益。

随着房地产红利的消失,高层住宅拆迁、老城区拆迁,各式各样的拆迁,总有人不满意,万一里面出几个想模仿当事人,也去报复社会的人呢?

真的,这世界上,知乎之外的地方,过得不好的人特别多,他们没有房子、父母生病、家庭离异,真的没法兼顾每一个。

况且,人的欲望无穷无尽,永远不可能让所有人满意。

加强监管可以起到作用吗?

也有部分答主提出,要对公交车司机这类人员加强监管,因为这种职业不起眼,但他们手上掌握着很多人的生命。

可是这样做现实吗?不现实

我们可以发现,公交车司机、地铁司机这类工作,基本属于服务行业,他们人数众多,有城市的地方,就有他们的存在。

如何监管?这么监管?监管得了大城市的?小地方也可以吗?会不会有人利用监管从中牟利?带来更多的不公平?

这些从业者本来就比不上政府官员、公办教师、医生这类行业受人尊敬、地位高,收入也无法和部分互联网行业、金融行业从业者媲美。

这是先天劣势,没办法。

况且,今天提高了公共交通工具驾驶者的薪资和福利待遇,明天别的职业的人不服气了。

网吧网管不服气,于是选择在网吧里面撒汽油,然后锁住门,烧死上网的人。

剧毒化学品仓库保管员不服气,他们决定往水源里投放毒药,毒不死一个城市的人,但是毒死个几百人,还是容易的,最不抵,也能瘫痪这个城市的水源,让大家人心惶惶。

甚至连老师,也可以准备有毒的零食,同时发给一个班的同学吃,高中生不听话,小学生还是容易被控制的。

所以,只要想作恶,人人皆可作恶,到处都是机会。

事件恶劣影响之下,折射出的是更深层次的绝望。当事人是公交车司机,工作了一辈子,到老来失去家庭,寄人篱下;失去住房,晚年生活无着。

这里面固然有他个人的原因,但更多但未必不是环境导致。

实际上,我们大部分人是普通人,只能在时代的裹挟下前进,并没有跳出来的能力,我们无法反抗命运。

这样的人还有很多

所以,今天在知乎问题下口诛笔伐的 我们,对比自己的生活,我们未必比这位当事人好到哪去?

收入

当事人 52 岁,是公交车司机,虽然现在看来不算是收入多的职业(从人均 985 的知乎角度看),但是放在他年轻的那个时代,公交车司机是铁饭碗无疑了。

对比互联网行业的我们,基本平均薪资水平排行也差不多。

但重要的是,人家 52 岁仍然有一份稳定工作,而我们互联网从业者,52 岁未必有工作(实际上,35 岁以后就危险了)。

家庭

当事人虽然离婚,但是曾经结婚,并且有一个孩子。只要不是特别虐待孩子和家庭,大概率这个孩子是能负担一部分养老任务的。

对比当下普遍单身无力结婚生子的 90 后、00 后,应该是领先的。

财产

当事人房子被拆掉了,赔款也不多,估计他的存款也多不到哪去,要么也不会买不起房。

对比目前高房价,不依靠父母根本无法上车的我们,半斤八两吧。

所以,由此可见,今天报复社会的是公交车司机,几十年后,搞不好报复社会的就是我互联网众人了。

所以,建议大家开始锻炼身体,拒绝 996,虽然老了可能一无所有,但是起码有副健壮的身躯,上街能跑,下水能游。

知乎用户 孙大棒 发表

我是老柯南迷,看多了柯南你会总结出一个规律——杀人凶手的动机几乎都伟光正得不得了:有凶手因为被害人在职场严重倾轧自己不断升级而杀人,有凶手因为被害人间接逼死自己的亲人还洋洋得意而杀人,有凶手因为被害人不断勒索自己贪得无厌而杀人,有凶手因为被害人反复骚扰自己女朋友不知廉耻而杀人…

凶手的说辞都有理有据,悱恻凄清,让人只觉得被害人才是坏到骨子里,该千刀万剐的那个,而凶手反倒是正道的光,杀人仅仅是出于现实的无奈、正直的义愤或强烈的道德感。

如果青山刚昌在作品里仅仅是为了表现人性的光谱,为了说明人都是复杂的,杀人犯也有值得同情的一面,那我是绝对看不上这部漫画的。好在他强烈渲染凶手的苦难、从情理上为之辩护的同时,还是借柯南之口反复强调了那句名台词,为作品打上了正确的底色——“不管什么理由,剥夺他人的性命都是不可原谅的。”

法律是底线的道德,不论你过往有任何痛苦、不论他人对你有怎样的戮害、不论这个社会为你施加了怎样的压力,杀人都不是正确出口,都不能成为你杀人的理由,杀人是极恶之恶。

柯南是很善良也很聪明的人,他当然能共情那些被逼无奈去杀人的可怜人,也时常为自己不得不揭开真相而感到怅惘和难过,但他从来没有后悔过自己的侦查,他从来没有放过任何一个罪犯,这是身为侦探甚至身为社会人的基本操守——你有天大的苦衷,也不是你杀人的理由,也不值得被原谅。

(完)

知乎用户 林二 发表

有个细节还没看到有答案说,通报也没说,工资大减。

特意把财新那篇被删的文章找了看了,确有一句,同事说原来工资三千多现在一两千,还有原来五千的,张应该是五千这档,柴油厂转过来的。从五千到一千多,这对一个要租房住喝点酒,还有女朋友的人来说真的是太不够了,如果五千在安顺都不算多,安顺作为旅游城市,物价并不便宜。

一个还算乐观的人要萌生死意其实并不容易,肯定是有很多次觉得活不下去了。

这里不是要替张辩解,作为一个经常坐公交上下班的人,公交司机真的挺辛苦,每天要开的趟数过多。我认为一个人辛辛苦苦上班,不应该连自己都养不活,不说生病其他的,他这是上班一个月刚够自己吃饭,如果是一大家子要怎么办,如果他还有点病痛怎么办。在国外一人上班养活一家子人是很容易的。

所以,我们真的应该提高体力劳动者的工资,一个当了 23 年的老司机如果连自己都养不活,太容易失去作为人的尊严。

知乎用户 兵兵砰砰 发表

一个不管是因为社会不公,生活压力大,自身价值观扭曲而以自己生命为代价去报复社会的人,诚然我们可以谩骂,谴责,从道德法律分析怎么怎么不对,就是给他钉死在耻辱柱上,有什么用呢.

这对他和所有社会上的潜在报复者而言没有任何意义,道德法律在生命的代价面前没有任何分量.

对他们来说报复社会永远是一个满足他们报复欲的付出回报比极高的方式.希望有人从预防及建设性的角度提出更好的建议吧

知乎用户 不辞 发表

大家能不能理性的用逻辑看待问题

司机罪大恶极 但是他已经死了

你们想对一个死人做出什么惩罚?

你们能对一个死人做出什么惩罚?

那 20 个无辜的人已经死了

我不想再有 20 个无辜的人死

去找悲剧发生的原因,然后避免悲剧

我是真不理解,部分在哪里无能泄愤,疯狂谴责,还制止其他人找原因的人是什么心理? 想让某些和这个该死的司机境遇类似的人知道他们这么惨是他们活该,他们就不配好好活着? 你们猜猜这些人会干嘛? 会不会在你总去逛的商业街开一辆大货横冲直撞? 会不会在学校食堂下毒? 会不会在公共场合纵火?

我还是那句话

不要期待所有人都善良到被逼到绝地的时候选择认命或自杀,我们要做的是减少反社会倾向的人的比例,而不是把精力放在谴责死人、让想报复社会的人无法报复社会这种毫无意义的事。

我可以很明确的告诉你,一个人想报复社会,你怎么监管都无法 100%控制。

知乎用户 曹丹 发表

其实我觉得这就是一气之下杀人,真的没什么舆论里渲染的都是逼到绝地了带点替天行道的意味,这司机心理真的挺简单的,活的不好,不想活了,顺便杀几个人。

因为我就是类似他这种人。我声音娇柔,是个外表毫无威胁性的女性。从小到大,都被别人夸我文静乖巧听话。但是我吵架的时候,脑子里有根弦崩的断掉。那一刻会梦想捅死对方会很爽快。但是我没有捅,因为以我的体重力气实施起来很难。但是如果我是公交车司机呢?如果跟我吵架的人正好在车上呢?可能那刻我会不顾一切的开下水里一起死了算了。毕竟转一转方向盘,踩一脚油门是那么容易。

其实我这个心态更接近另一个公交车坠水案的司机。他是和车上乘客吵了几句后,直接冲到水里。相比上一个公交车坠水案件。这个更接近预谋迁怒。他杀的车上的人全都和拆房无关。

所以每次看到禁枪话题。我的回答都是,我不支持持枪。因为我自己了解我,如果真的能持枪。我恐怕已经打死了我前男友。只是因为吵架时的一怒。

很多人也拥有和我一样的性格心理。而且还不像我一样知道这叫易怒。他们还会合理化为他们的生气都是因为别人的错误。比如另一个因为狗叫杀了隔壁一家的案件。其实狗一天只叫两次,邻居们普遍觉得并不吵。但他觉得吵到他无法生活。。

看多了各位分析杀人原因,努力给杀人一个合适的逻辑的理由。我只能说,不管导致他不满的原因是什么,这个司机的心理,才是导致他最终把公交车开下水的最根本的原因。

而且有这个问题的也不止公交。有一次搭飞机的时候。我明显听出机长和乘客说话时候,带着暴躁的情绪。因为本人会有这种情绪,简直就是马上心领神会。那趟飞机起飞落地的时候特别颠簸急躁。如果当时正好飞机有什么小问题,妥妥出事没跑。

杜绝此类杀人事件,解决公共交通安全的最终办法,不是危害司机行驶包括吵闹就应该入刑,也不是挖掘了公房的社会问题就能解决。

因为解决一个问题还会有其他问题,你不能保证司机个个心理倍健康不是像我这样的人,你也不能保证他生活不会遇到问题。人心是不可控的。这次议论完公房问题。下一个杀人的司机又会是另一个生活问题。为司机杀人原因分析的舆论。并不会制止下一次恶性案件。反过来,会纵容下一个模仿者。即使杀人了,有原因就是可以同情的。那么你愤怒了不满了就更应该杀人了。

可控的只有机器。

解决公共交通安全只有一个办法,给公交之类大型公共交通工具安装汽车自动驾驶的智能强制停车功能。

现在汽车自动驾驶的系统,会在前方显示路人或者障碍物出现的时候自动停车。最需要这个功能的不是私家车,而是公交。如果有这个智能功能,公交在撞向围栏那一刻自动停止。司机就无法人为撞栏。

可想而知,未来公共交通必然是无人全自动的智能系统。

知乎用户 超级舔狗二号机​ 发表

听到这个消息后,我的第一感觉是心痛。

作为一位年过半百的司机,可以说为生活操劳了一辈子,在临近退休的时候,发现自己一无所有,于是采用极端的方式离开这个世界。

作为普通人,有这自己的美好生活,却仅仅因为上了一辆公交车,就离开了人世。

这种事情不该发生在现代社会,但他还是发生了。为什么一个普通人,在辛苦了一辈子后,会一无所有?因为剥削,个人创造的价值被资本无情的掠夺了。

思绪很乱,不知道怎么说。只是觉得很难受,我也知道人生会很苦,但怎么会到了一无所有的地步。

知乎用户 最喜小儿无赖​ 发表

一、征迁问题是中国的大问题,涉及法律、财政、拆迁、信访等多个方面,像计划生育一样,是一个严重威胁社会稳定、公共部门信誉和民众权益的系统性问题。

二、公安部对于案件的梳理已经完成,公共部门应该尽快对拆迁事宜进行深挖,并对违法违纪、工作不到位的涉事人员进行追责。

三、假如房价能在司机工资水平可供养范围之内,他可能不会出此下策。房地产作为中国经济发展的支柱之一,也让整个社会付出了相当大的代价,这笔账可能需要一代人来付。今天一个司机为了私怨就能造成如此波澜,很难想象一代年轻人因为房价高而使社会失去阶层流动性会造成什么样的灾难。转型的阵痛和必要,都不言而喻。

四、针对司机这类可能影响公共安全的职业必须建立更加完善和动态的资格评估、心理测评、干预疏导机制。

逝者安息。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我看有人说这人十恶不赦,给他找理由不太对。

确实是是十恶不赦。但是在这动动手批评极端分子,下一个极端分子看都不会看。不解决问题。极端的人不会因为批评而反思。

但是呼吁正视社会不公,纠纷,矛盾。把一些不合理现象改变,让凡事有个说法,让极端的人变少,比上一种单纯的批评,具有更多现实意义。

类比一下,抑郁症的人会听别人说 “你抑郁症是因为自己小心眼,自杀是对家庭对自己不负责” 这种话吗?还不如改善文化生活环境,增加精神医疗建设。

当然了,就像有些抑郁的人不管怎么治都会自杀,个别人走极端谁也拦不住。但是我还是一厢情愿希望从概率上这样的人少点。

知乎用户 浩瀚星海 发表

性质上:拉一车人下水是一个普通人通过杀害其他不特定多数普通人来宣泄情绪的行为,对社会造成的破坏远大于事件全过程中的揭示客观问题的意义。在道德和法律上也没有洗白的余地,这个行为说起来肯定是不对的,也只有这样定性,正常人才不会做,会尽量克制自己。

客观现象上:当一个人由于社会客观矛盾、个人客观生活矛盾、个人主观心理问题而产生厌世甚至是报复社会的想法时,道德和法律甚至是亲情友情爱情都仅仅是一份脆弱的约束,总会有拦不下来的人。如果一个人将世界视作一场游戏或是一场表演而不认真对待,自然社会契约都会在那一瞬间被无视被践踏,这种现象目前无法消除,只能抑制。唾弃是为了宣示道德和法律的定性,是给后人看的,不是为了批判而批判。无需指责人们对司机的愤恨,那本就是正确而正常的,但要积极地改善这一问题,显然还需其他措施。他是错的,但即使你在事前对他这么说,也无法改变他的想法。

事件原因剖析

1. 司机的心理背景:感情不如意、生活保障出现问产生厌世情绪

2. 本案的特殊背景:自营公房征拆补偿问题→当事人的生活保障问题及心理问题

3. 导火索:拆迁这一行为的完成

4. 催化因素:司机作案前故意喝了白酒来壮胆,或因为喝酒提高了情绪烈度出现激情报复行为。

5. 根本因素:心理压抑长期未得到合理疏导又被激化。

6. 社会客观因素:经济形势一般,生活压力和文化压力较大。

7. 可能存在的激化矛盾的过程因素:拆迁过程、政务服务过程。

能对症下药吗?

一条条来看。

首先,看司机的需求满足情况。生理和安全需求(衣食住行社会安定)——满足程度低:司机住在姐姐的自管公房中,并且在自管公房拆迁后看重申请新公租房的结果,可见他的生活水平可能一般,尤其是对拥有住处这一安全感高度不满足。社交和受尊重的需要——满足程度低:感情失败、又穷、可能住在姐姐单位的公房受歧视。自我实现需求——未显著产生这一需求。

但是,每个人的生理和安全需求容忍度都不同。社会发展水平没办法满足每一个的需求,也没办法满足所有人平等的高于最小容忍公约数的需求。在有条件的情况下为底层人民谋福利,这是分批次在做的,只能说推进,但不能指望马上靠这个解决问题。社会矛盾确实存在,可也不能什么都推到社会矛盾上,根本来说,缓和社会矛盾、物质上中上层让利平衡社会分配、精神上压力减轻关怀提高,这种事自然就少了。

社交和受尊重乃至自我实现,这是精神层面的需求。但客观来说,作为整体的人们很难做到 “不笑贫”,很可能大家身边或者自己就想着当 “人上人”、看不起不如自己有钱和努力的人,这些都是积怨,离爆发还有很长的距离。其实人都知道自己得不到所有人的尊重,但是只要有关键人物满足自己的需求,心理压力就会大大缓解。家人、朋友 、爱人、同事、上司、社区、邻里,一般人无外乎这一个交际圈。因故失去或得不到一些人的尊重,就应该在另一角度去弥补。**除了鼓励家庭和邻里很多的相互关怀以外,公交公司内部的心理疏导特别重要。**在关乎社会公共安全的岗位,尤其需要有使命感和受尊重感,公司和社会要尽可能给予司机尊重和鼓励,让他们无论其他方面如何,能从岗位上收获到好心情。减少在岗犯罪的可能性。(我很反对那些说大家都是为了谋生,只是一份工作,有必要弄得那么尊重吗?的想法。关乎社会的工作,都值得尊重,都必须尊重,从业者有更多敬业的理由,从而将自我价值实现同社会利益相统一)

再次,政务中心的工作人员未必有什么责任(但还在调查中,如有态度恶劣是会被处分的),你不能要求工作人员无时不刻像对待自己家人那样无微不至。但是对于类似这种生活有一定困难、不满较大的人,可有一个专门的单位机构来进行社会关怀,包括就业和生活水平指导和心理疏导,让这种境遇的人感受到有人在关心、真心替他解决问题,他没有被放弃。即使社会有些冰冷,党和政府是热心的。**更大的问题可能是无法主动知道哪些人需要关怀,即使设立了热线也可能被无视。**假如当事人能拨打政务热线,希望以后在问题得不到解决时,能被推给这种服务组来调节情绪、找找更多的出路。

再来看本案的导火索——拆迁行为的完成。拆房子是一个标志、一个信号、一个不可逆结果的出现。司机也用同类的事件进行了回应,这是一个惨案。但毕竟拆迁补偿是一个难以完美的交涉,指望没有矛盾很难。怎么说呢,在不可逆行为完成前,多想想,多观察,有极端异常表现要重视。尤其是要谨慎拿出强硬态度。完成任务好交差的心态容易激化矛盾,基层人员做事也难,所以关键是领导在这种事上要负责。

最后,回避社会公共事件的三板斧,除了解决根本原因、导火索,还有在火烧起来以后的制止。对于杀人放火等恶性事件以外的犯罪,现在由于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盗窃抢劫的犯罪率已经显著下降。然而杀人或者报复社会,当事人就没冲着活下去,不存在可供威慑的 “被抓” 后的后果,就只能在犯罪前进行预防,很难。本案中有一些细节可供未来建设这种预防机制提供一些启示:(1)司机公交车司机的身份,应当受到更多的关注,政务部门在接到他的投诉和不满以后,如能注意到他的公交司机身份,反馈给社区和警方进行关注,必要时进行疏导和预警,也许能够避免这起案件。(2)司机是如何将白酒带上车辆,又是如何在车上饮酒的。且不说恶意报复社会,如果有一天公交车司机酒后驾驶呢?这里如果能有一些技术手段检测司机的行为或精神状态,也便于制止和预防。


哎,自杀、报复社会的人要是能把这股劲用在对抗不公平的事情上多好。。

知乎用户 凭海临风​ 发表

一种物品可能是作用很大的工具,也有可能是危害极大的武器,就看工具是在谁手里了。911 里面的飞机,安顺的公交等等都是如此。这种类型的案件的不断涌现,对城市安全保护提出了更高要求。

知乎用户 囧囧的皮皮 发表

我们生长在一个科技爆炸的时代。

https://b23.tv/s94qTA

包括这样的司机、一些工人、很多农民、高速公路收款员这类职业等等,他们每天都做着重复的体力劳动,维持着社会的运作。但在科技爆炸的这个时代,他们的价值缺越来越低。

他们的爸爸,爸爸的爸爸,即使一辈子重复同样的事情,在这个社会中的地位也是不会变的。他们应该也是这样认为的,找到了一个稳定的工作,一辈子有饭吃有房子住就好了。但是现在,他们依旧勤勤恳恳的出卖着劳动力,怎么就被淘汰了呢?

现在的社会分配,其实是按生产力分配。科技爆炸导致普通劳动力产生的生产力越来越少了,贬值飞快。以前可以一辈子一样的生活,现在想要不被淘汰,要么资本积累,要么就必须活到老学到老。

我国的性质就要考虑到再分配的时候,怎么能在保障人材的生产力提升积极性的同时,保障像这个司机这类人的基本的衣食住行。不要出现贫民窟。我觉得问题在这里,可是我想不出办法。。。

知乎用户 珍惜当下​​ 发表

逝者安息 珍惜生命

以下转发一下王才亮律师的文章,北京才亮律师事务所主任,著名拆迁法专家,中共党员。

昨天公安的通报出来了,坠湖公交车司机的房屋被拆是其诱因。

我们在庆幸没有坐在那一辆公交车上的同时,从警方的通报来看,该司机的房屋被强拆至少存在以下 5 个问题:

第一,涉案房屋的补偿不符合法律规定。

从通报可以看出补偿过低,40 多平方米的房子只补了 7 万余元,显然没有达到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 “不低于市场价” 的要求。拆迁方可能辩解,司机只有直管公房租住权。但是国有企业分房具有福利性质,因为国企职工在房改之前工资中没有住房支出这一块收入。所以在房屋征收拆迁中,通常的做法是按照房改条件,在征收之前将房屋所有权改至租住者名下,也有直接把全部的房屋补偿款给到租住者名下。

第二,本案中的强拆不符合征收补偿条例规定的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

涉案司机虽然签订了合同,但当即反悔,没有领取款项,然而没有告知棚改主体合同废除,则合同有效,征收人应当找涉案司机认真协商,劝其履行合同主动搬迁。如果司机拒绝履行合同,棚改主体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强拆程序违法。

如果棚改主体与涉案司机没有依法订立合同或订立合同后当即反悔并确认合同废除了,则司机不存在主动搬迁之义务,征收部门应该按照法定程序作出征收补偿决定,责令司机限期搬迁。在决定生效后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当地政府明显存在渎职的行为。

涉案司机在预计的补偿款不可能买得起同地段同水平的商品房的基础上,申请了公租房。十分遗憾的是直至事件发生前,他的公租房的资格仍然没有被批准。物权法第 42 条明确规定征收个人住房的,应当保障他的居住条件。征收补偿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当地政府显然没有尽到应尽的责任。

第五,缺乏有效的社会稳定风险控制。

从通报中我无法判断该棚户区改造启动和强拆实施前是否进行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如果没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那违反了法定程序。如果做了评估,说明这个风险评估是不合格的。

上述五个问题都是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常识性问题。问题是常识性的问题,怎么还导致了矛盾激化呢?当然需要问责。

我们庆幸没有在出事的那辆公交车上,但是我们都在中国这辆大公交车上。20 多年来,我的工作主要是帮助被征收拆迁人维护其合法权益,对被征收拆迁人的遭遇我是感同身受,但是我坚决反对被征收拆迁人用这种报复社会的方法来报复非法拆迁。而作为法律人经常发声希望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尽心尽责的解决好群众提出的问题,以化解矛盾防止矛盾激化,不要把群众拒于法律的门外。

有希望就不会绝望,没有绝望就不会发生这种恶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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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政府新闻办公室发文,只看,不说。

2020 年 7 月 7 日中午 12 时许,安顺市一辆公交车在行驶过程中撞坏湖边护栏,坠入安顺市西秀区虹山水库中。事件发生后,公安部、应急管理部等国家有关部门及省、市迅速组成调查组开展缜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警方通报

安顺市公安局于 7 月 12 日 17 时 53 分发布《警方通报》,具体内容为:

二、搜救情况

安顺市西秀区坠湖公交车搜救于 7 月 11 日结束。从 7 月 7 日至 11 日 5 天时间里,中央、省、市有关部门组织交通运输部广州打捞局、交通运输部南海救助局、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贵州省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总队、黔西南州消防救援支队、安顺市消防救援支队、贵州蓝天救援队、贵州弘剑搜救队、贵州省阳光救援队以及武警、公安、民兵等 2100 余人,动用水下机器人、雷达声呐定位仪、无人侦察机等设备,在公交车坠湖水域广泛多次进行了拉网式深潜全面搜救,完成搜救任务,于 7 月 11 日 12 时结束搜救。

三、关于张某钢 “房屋被拆迁” 有关情况

在开展搜救和案件侦查的同时,对于网传张某钢 “房屋被拆除” 一事,省、市相关部门迅速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调查情况如下:张某钢到西秀区柴油机厂(后更名为西秀区酿造机械厂)参加工作时,厂方提供一套自管公房(5 栋 1 楼 11 号)供其居住,其产权属单位所有。据查,张某钢已长期未在此房内居住,由其姐姐将此房转租他人。

西秀区酿造机械厂棚户区改造项目启动以来,经多方联系,项目指挥部与张某钢先后对接 3 次,其余多次由其姐姐代表其进行商谈,沟通对接顺畅。按照相关程序确定,西秀区酿造机械厂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工作由黄果树大街沿线项目工作组负责。2020 年 6 月 8 日,张某钢与西秀区住建局签订《自管公房搬迁补助协议》,协议补助自建房补助款及附属设施补助、二次装修补助、搬迁及临时安置补助、搬迁及签约奖励等共计 72542.94 元,但其未按规定注销水电户头,未去领取补助款。张某钢还申请了一套公租房,未获得。7 月 7 日上午 8 时 30 分许,张某钢来到他所承租的公房处,看到该公房将被拆除。8 时 38 分,张某钢拨打政务服务热线,对申请公租房未获得且所承租公房被拆除表示不满。

调查组将进一步深入调查,房屋拆除和接访接诉过程中如有违法违纪行为,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我们对事件的发生万分痛心,对遇难者表示沉痛哀悼。目前,事件善后工作仍在进行中。全市正排查各类安全隐患,防止类似事件再度发生。

安顺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2020 年 7 月 12 日

知乎用户 嘤嘤怪 发表

看了看通报,这个事讨论起来总有种很容易踩过界的感觉……

前提:他有罪,然后继续说

一个中年人,没有稳定的婚姻家庭,没有足够养老的财产,甚至没有一个安稳的居所,挺可悲的。

公租房不是他的,拆了给点钱,按理来说无可厚非,但是他不能接受,工作了一辈子到头来却没法在自己生长的城市活下去……

这种感觉和年轻人去大城市打拼却没有房的感觉还是不一样的,因为年龄和能力限制了他逃离的可能,他可能并没有一个可以回去的让人不满却还安稳的老家……

唉,只能希望整体环境好一点吧,毕竟这种事无解的……


有人提到给他们定期做心理测试

参加过相关项目,一部分人不当回事随便答,一部分人是有问题不想照实说,另一部分人真的用心答了也暴露了一些负面情绪,但对于领导来说就是有问题就是风险,可能会对工作有一定的影响,相当于让本来就有情绪问题的人再受一次打击……

知乎用户 CCCBC​ 发表

其他的都不必说了,怎么说司机肯定是不对的。

只是如果把自己代入带司机呢?干了一辈子,生活确实不如意,唯一的一套房(即使产权不是自己)被拆迁了,申请公租房又失败了。

以上可以看出司机应该没啥存款,补偿七万多,多半也买不起房。

怎么办呢?租房子?又能租多久呢?

事实上在国家大力推行脱贫攻坚工作之前的很多年,社会上早已出现了这样一群人,城市贫民。农民再穷还有土地托底,而城市贫民则没有任何东西可以依靠,他们比农民更穷,又被国家所忽略。

早在当年朱总创造出 “下岗” 这个词之时,东北国企就出现了一批这样的城市贫民,想要了解具体情况的可搜纪录片“铁西区”。

站到国家的层面,怎么办呢?两条路。

一条当然是很多人说的,提升底层人民的生活水平之类的,但是说实话挺难,特别是房地产发展到现在,再开倒车,基本不可能。所以再怎么提升,总会有一批买不起房看不起病的人。

另一条就是,让底层人群的租房普及化,并通过媒体大力宣传这个做法的好处,形成普遍观点。国家则大力推动廉租房建设,让国家来托底。这个做法的缺点是,会打击房地产,一部分买得起房的人想通了,直接租房。

知乎用户 小号悠着点 发表

最近国外的新闻看太多了,总让人产生一种国外水深火热,国内岁月静好的错觉。

事实上,国外确实水深火热,这个没得说。

我们内部,实际上也是有很多暗流涌动。尤其是在目前复杂的国际社会关系剧烈动荡变革的情况下。

真的想要稳住这么大的一盘棋,需要太多的基层民众的牺牲、上层管理的智慧和为民请命的决心呐!!!!!!

知乎用户 鲁文 发表

其实没有新的信息量,只是没有人去理会这个信息。一直都是这样说:

人生在世,不如意之事十常八九。

但是有没有人想过不如意的事情只落在某些人的头上,某些人又是一帆风顺。

我很理解这个司机的心情,但是我强烈反对谋害无辜的人的恶性犯罪,这是反人类,反社会的变态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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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手都死了,难不成拖出来鞭尸,诛九族?只能趁着这样的机会向社会呼吁,多一点理解,去理解社会中遭遇到的矛盾,不公。

理解是一个很复杂的东西,必须要经历过类似的经历,有接近的体验才会产生共鸣,而深刻与否又将会决定理解的程度。

比如说遭受不公,很常见的例子,食堂阿姨多打了一块排骨给前面的小姐姐。深刻一点那小姐姐比我还瘦,腿更长,皮肤更好。再深刻一点那小姐姐家境又好出入保时泰 911,经常缺课还门门晚婚,早就有保送米国大学资格。再深刻一点那小姐姐用直播日赚万元,追求她的帅哥都有好几个吊着卖,更别提翘课的时间都是朋友圈周游世界的。

可能她多打了一块排骨,却让你感受到最悬殊的差距。

但是,这仅仅是你的经历。但是你可能没有经历过离异,再寄宿在姐姐的家中,仅存的一所房子都被拆迁了,而每天却要笑容满脸地迎接乘客。

别说是一块排骨,哪怕是一盆排骨也未必能够理解。

所以,我们应该开始要学会理解,有些事情不说没人知道,有些说了也没人理会,有些事情做了也没有效果。

但是,为什么不听一下这个声音,至少去听一下吧。

很多企业都有 VOE(voice of the employee)员工之声,这是由公会和企业发出的,聆听和了解员工的心声。

很可惜,根据这个《工会法》的规定,这个工会的成员可不一定是基层员工,对企业的管理制度也没有什么法律效力,顶多就是解雇员工的时候进行咨询一下。

因此很多时候,这个工会是彻头彻尾的假大空,形式主义。那更进一步的,行政部门的信访,监督不又是冗长的耗时失事的流程。

现代人几乎把大部分的时间都投入到工作当中,通过这次事件,咱们先把公会,员工之声的问题解决了,让大家都可以听到不同的声音。

我之前提到的,司机对于乘客来说才是弱势群体,这个地方有些人还不能理解,为何不去尝试理解一下呢?

人死不能复生,悲剧的背后,我们更应该做的是吸收经验教训,以免悲剧的再次发生,

知乎用户 喜新不厌旧 发表

我觉得去分析司机是什么反社会人格之类的没什么用,这不能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唯有生产力提升是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如果能实现人工智能驾驶,就能极大程度避免类似事件发生,解决 bug 毕竟比去找出潜在的反人类分子要容易得多。

知乎用户 kleio 发表

答案就是没有任何新的信息量,真相就这一个!

我前前后后仔仔细细了解了事情的经过,又认认真真阅读了警方通报,找不到一丁点儿这个变态恐怖主义杀人狂魔的杀人理由!

如果有人觉得自认冤屈就可以杀害无辜群众,为凶手找各种理由洗白,那么枉死的 20 条人命,那背后的 20 个家庭,是不是每个人都有权利通过制造恐怖的方式发泄情绪?再杀几百人,几百人的家人继续杀人?!你知道什么时候轮到你么?!

人活着没有一个是容易的,否则不会有那么多功成名就的人,我们看起来高居云端的人去自杀。社会也不存在绝对的公平,我们身在其中只能不断努力通过各种各样合理的途径让我们的国家进步,至少我真的看到了我们的国家确实在不断进步!

真的,别再期待什么新的信息了,没有一个杀人狂魔值得人们为他找一丁点儿理由!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我认为这种事以后会越来越多,等 10 几 20 年后那几千万光棍的父母去世了,无牵无挂被剥削了三代买套房却连个子女都没有的,独自一人在世上每个月还要交着房贷,那个时候才是乱的开始,社会发展的不均不公,普通人因为城市化有着截然不同的命运,没有信仰没有活下去的欲望也没有想背负着的责任,那个时候善与恶对这帮人还有什么意义呢。

知乎用户 可乐猪 发表

底层人,遇到困难了,只能用极端的手法,我看到了 50 多岁即将退休无处安身时无能为力的绝望,也听到了 20 多个家庭支离破碎的声音,每个人都在崩溃的边缘挣扎,为什么生活会如此不易,怀念 90 年代每个人都可以为了自己而活。。。

知乎用户 汐浔 发表

我一开始看到这个问题的时候,我心头一颤。

司机不满拆迁问题,因为不满想选择自杀,但又带了一车人陪葬,报复社会?

这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

作为小民的我,思考的第一脑回路是我自己。

我联想到,如果我哪天快快乐乐地穿着漂亮小裙子坐着公交和小姐妹约会,一路上带着耳机听着音乐……

但是司机因为私人原因,心存怨念,想报复社会,直接把车开到江里。

这样一个极其自私且黑暗的行为让一个对未来充满期待的我失去生命,失去本该拥有一切可能的人生。

想想是不是有点恐慌?

确实是有的……

就像我们看到新闻 “xxx 在街头砍死行人”,然后再附加 xxx 是精神病患者。

包括前阵子的油罐车爆炸事件,牵连了无数群众,他们也是无辜的啊。

想想都挺难过的。

但我们还是要继续生活,不是吗?

难道因为这一件小概率事件的发生,你就再也不出门了吗?

呆在家也有风险啊……

人本身活着着就是一个每天迎接明天或意外的历程……

这样突发事件的发生,带给我们旁观者,其实是相对乐观的局面。

因为这一事件的发生,会让我们的政府及社会警醒,更加有效地推动及完善相关部门及相关人员的革新工作。

尤其是老公租房拆迁问题,已经堪称老大难了。而背后的种种原因比较复杂,导致几十年来,相关部门处理问题时仍然做不到 “天平秤”“一碗水端平” 的水平,工作的实施过程也仍会存在不公或发生失衡问题,从而民意四起。

这一事件的发生,拆迁部门无论如何都会深化改革和推进发展,即使是仅仅针对这一案件司机的拆迁问题,或是从内到外地社会改革,都是推动社会发展的推手,都是基于为人民更好的生活蓝图这一目标去开展的。

所以,其实,往乐观想,出现问题,我们的社会其实是会向前发展,更加美好的,只要政府不败不腐。

因为人民始终相信政府,寄厚望于政府,让其始终保持公信力,为做到保障人民一切合法权益的相关工作鞠躬尽瘁。

所以,其实这个现象的讨论落脚点应该 “如何阻止这样的事情再发生?”

这是我们社会及国家政府需要实施执行,劳动人民献计献策的一项大任务。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怎么就能安全呢?我想了想这个事情。交通工具尤其是公共交通重点民航,大型工程设施,食品安全,押运人员枪械,危险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医院管制药物,公安枪支管理

以上这些相关人员如果心理出现大问题,就不想活了。那就有危险。所以这些

相关从业人员必须心理是健康的

这需要相关单位硬性考核了,必须了解这些从业人员的心理状态。这个工作可以在微信群里做

具体到这位司机,大家可以群里给他出出主意。重点就是要有个群能

让心里有事情的人主动和大家聊

单位的微信群应该除了实名制以外也有个匿名群,谁有什么想法,事情可以方便交流

绝大多数的企业

都是要求员工好好上班,遵守规则

但是表面上要假装一下

我们单位标语

从家到家,同样温暖

其实做不到,有多少上班族认为单位是家?

这起事故,验证了木桶效应,安全也取决于最短的那块木板,涉及公共安全的工作,安全就是最不安全的那个人也能做到安全才能够安全。

知乎用户 隐身的撒旦 发表

其实我不愿意去相信这样一个结果,不愿意去相信是司机报复社会所造成的惨剧,我更愿意去相信司机因为心情不好喝了酒,在开车过程中酒驾所引起的意外。

可能是我太善良,不相信会有因为自己不幸而报复社会的事情发生,这也许才是世界的本质。

我们在发生惨剧之后,除了惋惜还有什么呢,我们有办法杜绝这类事情的发生吗,或者说减少这种事情发生的概率,而不是每次发生惨剧都来惋惜,除了一点心里安慰,没有一点用,我觉得这还是个社会性的问题,需要长时间解决,至少我从小的教育是不可以伤害别人,当然被欺负到头上的那种不算。

知乎用户 Serendipity 发表

玻璃心:不信谣不传谣

可是当初的监控,明显司机操作很流畅地开水里去了,怎么就是有人不信呢。

我以为 zf 控制媒体也就算了,维稳嘛。但是没想到还有普通人自己凑上去帮着掩盖,这是什么屁股和脑袋。幸好现在官方也给了交代,这一波算是没被骗吧,也可能是因为太明显了。

(不是马后炮,我第三遍看那个监控的时候就认定是司机故意的了。有驾车经验的,分析下司机流畅且坚决的操作,就知道操作成那样不会是因为发病或者抢方向盘或者车出故障。)

Serendipity:贵州安顺公交车冲进水库,你猜测原因会是什么?

之前的猜测,以上。

知乎用户 岷岷​ 发表

看来本人前几天的猜测是正确的。

但是,我宁愿我猜错了!二十多条人命就因为他对社会的不满,对拆迁工作的不满,就这样没了!

我们常常说有仇报仇,有怨报怨!但是就算要报仇你要找对人啊?不能把无辜的人牵连进去啊!

说实在的,司机,无论是客车司机,货车司机,还是高铁司机,飞机驾驶员,地铁司机,这些涉及到公共交通的驾驶人员,他们因为掌握了许多人的生命安全,他们的心理健康,情绪稳定都是非常重要滴!公交公司,航空公司,铁路公司,地铁公司等等司机的管理部门都需要特别注意。

为了避免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建议公交公司在司机每天出车前,都有一个简短的沟通和评估流程,如果司机的精神状态或者身体状况不好的话,建议暂停他当天的驾驶工作,安排其他人上岗,以免造成公共交通事故!

另外,是否可以在汽车上设计一种安全装置,如果汽车遇到障碍物自动停车?这样就算有人想要自杀也木有办法!

知乎用户 大麦冰雪 发表

其实拆迁款被拖欠,房子被强拆,这些都是存在很多年的问题了,这根本不是压死他的最后一根稻草。

怎么就不明白呢?压死他的最后一根稻草是别人拆迁得到了几千万,他拆迁拆成了个流浪汉。

随着社会发展,之前人们吃糠咽菜是不会报复社会的,因为他们身边的人都在吃糠咽菜。但是现在你把有很多人吃山珍海味暴露在他们眼前,再让他们继续吃糠咽菜,凭什么???

人比人气死人,说的就是这个了。穷死不了人,人比人能气死人。

其实也是社会不公平分配造成的,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他们不仅不愿意带动后富(一部分人不愿意),还想在非浪面前秀,还想把非浪的路堵死,非浪够不着他们,自然会去报复身边的人,反应到现实中就是非浪互相报复碾压,先富痛斥,然后继续堵死他们的路。

但这种报复行为是不对的哈,我不支持。但你仔细分析下来,可不就是这条路吗?

知乎用户 Leo 发表

总而言之,就是房子的问题。在高房价下压着,有几个人 “心理健康” 的?有房的普通工薪阶层都压力大,何况一个半只脚进棺材还在住老公房的人。兔子急了都咬人,老实人逼急了就癫狂了,该好好反思了!

知乎用户 marklife 发表

这个问题确实涉及到一个很深的问题,也是我们国家下一阶段的重中之重。就是,如果连政府都无法信任的时候,我们该相信什么?

法律,这就是人在疯狂前最后的一个护盾。如果人人都能相信法律,并且人人都能用的起法律,那这类事情将会减少很多。但是前提是法律是公正,公平,且深入人心的。这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制社会,最后的难关。

知乎用户 一言倾城 发表

这个社会让人已经越来越浮躁了,而导致性格扭曲的人会越来越多。一点小事也会引起极端的事情,比如那个只是在家里吵了一架,就开车撞人的那事。还有就是更严重的现象,医院精神科里的病人中,居然青年人,甚至青少年的越来越多。这个信息量才值得警惕。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逝者们安息 RIP。从通报的信息上看,了解到张谋钢公房被拆,拆房补贴 7 万多,没能申请到新公房,住在姐姐家。

我的疑惑是为何他申请新的公房失败了?他名下无房的话应该是可以申请到新的公房的吧。总不能一辈子住姐姐的房子吧。更何况他是老职工。看到房子被拆了,新房又没申请成功,的确是很让人崩溃的。记得我亲戚 20 多年前国企改革下岗,拿了 10 万,还送房子,就是入职时他单位的房子,就这样那 10 万块没几年就花光了。还好有房子,不然可能也走向极端了。

知乎用户 魔都蓝 发表

既不应该去合理化他因一已之情绪而报复社会危害无辜者生命的犯罪的恶劣性质。也不应该漠视背后存在的社会问题。这两者并不冲突。

第一,他并不是那种真正意义上的可怜人。当地公交公司职工,在一个低生活成本的地方有份稳定工作,企业编制,社保实缴,能分配到房,做着一份相对不算特别辛苦的工作,城镇职工医疗养老福利一样不会少。虽然钱不会太多,但是没准比你我这些社会人还要稳定一些。所以,还轮不到谁去对他的遭遇进行共情。

第二,老公房一直是 SH 矛盾的重灾区。城市要发展,那些房体老旧为主的公房必然会面临拆迁的命运。这个问题,国家出于各种考虑也没有颁布相应的法律法规,哪怕连一个指导意见好像也没,感觉就打算慢慢消化这个历史遗留问题。地方上处理的随机性大,公房动迁每个案例都会牵涉到无数利益,没有统一规则制定的背景下,巨大的利益就意味着巨大纠纷的可能性。关于公房的维权又困难,个人猜测,是法院不敢在这个问题上开口子。说句不好听的,如果国家不在公租房问题上深入研究,出台专业的规定,明确处理边界,这个问题会一直存在。

知乎用户 霁月日 发表

二次更新

1. 我不是在说问题原因不可以解决,但是不是现在这个时候

自己都对他人生命不尊重,也别指望社会善待你

2. 引导一个人犯罪的因素有很多

家庭虐待,基因共识,乃至连环杀人犯身边的动物被杀害,甚至是一本犯罪小说,都可能是引导人走上犯罪之路的理由,但是我没看见你们去积极地支持基因检测,呼吁更高的家庭环境,或者禁止暴力血腥游戏出版。为什么?

因为你们自私,你们根本不关心真正让人走上犯罪之路的是什么,你们只是想借这件事宣扬自己的苦难,趁机让自己获利。

真正要消灭犯罪,让这种悲剧不再发生应该干什么?

对于死了要尽量拉更多的人下水的动物,就应该从现在研究犯罪基因,每年每月定时检测心理状况,但是你们愿意吗?不愿意。

你们只是为了自己舒适而已。

——————————

在这个社会,只要你死了,你是富人,就是活该

而这个社会,只要你有苦衷,你是底层,无论你杀了多少个人,你都是可以被原谅的

7 月 7 日上午十二点,高考的学生们才刚刚考完语文,或平静或焦急地等待下午的数学

他们的父母没有想到,那场准备了十二年的战斗,还没有开始就永远地结束了

他们的生命截止在为自己人生拼搏的那一刻

徒留下那些泛滥的卷子和练习册,和勾勾画画的笔记本

还有更多的人,男人,女人,老人,青年

或在昏睡,或在痛苦,或在期待着明天

但是窒息与压抑夺走了所有的一切

那些所有痛苦的,欢乐的记忆已然消逝

静默

然而这一切没有得到最起码的尊重和对恶魔杀人犯的批判

只要他离婚,他底层,他房征,他就是对的,无论那是二十一个人,还是二百一十个人

你们有什么资格骂欧美人白左

如果有问题,我们事后讨论解决

但现在是为了生命哀悼的时刻,你们却在这里,借着杀人犯所谓的 “悲惨遭遇” 也来为自己辩护,开始诉苦

你一边无视着他人的生命,一边哭喊着要尊重我的生命

那些所有为这个行为辩解的人

扭曲

罪恶

又自私

shame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你骂司机,骂得天花乱坠。骂到宇宙毁灭。骂到可以写几十篇论文。

也解决不了问题。

奇怪的是,当你尝试的分析背后原因的时候,有人就会给你扣上一顶给司机洗白的帽子。他们尝试让你和他们一样,无能的宣泄着他们的愤怒。

但是骂的多了之后能不能反思一下?上过学的人都知道,透过现象看本质。你们的本质难道就是看出来他是一个杀人狂?这难道不是现象吗?

小城市,还涉及到房地产业,拆迁。

你以为水很清?

如果都只是在骂他,那就是一个死局,没法破。

知乎用户 落云歌小落老师​ 发表

看到新闻的时候,一下想起了《恐怖直播》,电影来源于生活,但生活更真实。

韩国电影《恐怖直播》从电视直播室的视角,讲述了 “恐怖分子” 通过极端的爆炸手段,威胁 zf 乃至要求总统出面道歉的故事。

然而这个 “恐怖份子” 的真实身份只是一个普通的建桥工人,辛苦工作三十年,却仍然被像一只狗一样对待,父亲很多年前因为面子工程而意外死去,却任何赔偿与说法。在社会底层挣扎多年的他最终选择了恐怖袭击

和这起案件不同的是,恐怖直播里的朴晨佑一上来就精准打击,直接硬刚当年害死父亲的检查部门。

像《恐怖直播》这样的袭击,其实几乎一直都在世界上发生着。

希望这件事情之后,当地能够引以重视,最好能够逐渐建立健全的心理素质评估。(听说中国民航大学在前两年新成立了航空心理学专业,把以前归航医管理的心理素质评估这一块单独拎出了。但是估计公交行业想要做到这一步,任重道远啊。)

令人痛心的是,在这些案件里,基本都是:弱者发怒, 拔刀向更弱者。

车上逝去的 21 位生者,都是和他一样的普通人,而且,当天是高考这样的日子。更让人无力接受的是,这一类犯罪分子不要命的恐怖袭击,一旦发生,周围的人很难自保。

这封新闻通告,短短几段文字已经让人背脊发凉。

中年离异,拒领拆迁款,申请公租房被拒绝

房被拆迁当天拨打服务热线,表示不满

仅与前妻育有一儿,看描述,估计儿子应该不和他一起住。

注意是租住在姐姐女儿家

出事当天看到房子已经被拆,估计心里已经想要鱼死网破。

有预谋的提前交接班,买白酒,提前通话女友….

希望生者警醒,逝者安息。

知乎用户 周二 发表

雪崩的时候,没有哪一块雪花觉得自己有责任

知乎用户 刘景行 发表

我知道一个案例和本案当事人经历很相似。

就是国企改制留下来的房产被拆迁后的补偿问题。

案子当事人是个老太太,前前后后换了三个律师,重要的是很多律师都是直接告诉他胜诉几率很渺茫,几乎不可能,但她还是很坚持。历时 6 年,告过多家单位和企业,被告人换了一茬又一茬,据我所知到现在也没什么结果。

以上还是好的,极端一点的就和本案的张某钢一样了。

我说这个案例不是说给张某钢找借口,而是说明再大的原因也不能去伤害其他无辜者的生命。有和他相似经历的人多了,大家都是在用合法的手段去维护自己的利益,尽管可能他们维护的利益不属于自己,但至少没有危害到其他无辜者的生命。

你可以去协商、信访、诉讼、求助社会、找心理咨询师,但不能把这股火撒到和你没有关系的人身上。就算要 “申冤” 也讲究个冤有头债有主,对无辜者下手,无论什么原因,都是卑劣的行为。

知乎用户 预知子 发表

首先强调,报复社会肯定是不对的,满车的人都是无辜的。

然而,如果要降低悲剧的概率,让社会更和谐,还是要追根溯源才能化解。

贫穷不是社会主义,住房不自由更不是社会主义。

中国社会这七十年年来发展太快了,有些政策变化得也很快,快到一部分人被时代拍在了沙滩上。

98 房改之前,没人为房子发愁,或迟或早,总有个念想,房改之后,房地产成为了社会财富的蓄水池,很多人穷其一生都买不到一套房,这是极度不合理的。

这跟古代的土地兼并没什么两样,居无定所者流民也,问题不可谓不大。

这应该引起每个人,尤其是上位者的重视。

个人认为(虽然说了也没啥用,或许还是个馊主意),或许是时候实行双轨制了,一方面提高低收入人群住房保障的下限,这部分房子只有居住权,另一方面,咱也不阻碍高收入人群实现投资功能。

最后,后浪们一定要注意,老人老办法,真的很重要。

知乎用户 李晓宇​ 发表

每一件事情,其实都不是孤立存在的,我们都可以找到各种联系,最后归咎于你想归咎的那个人。

但是,对于恶性事件,我们应该谴责的是制造这些事件的本人,而不应该进行广泛的联系。因为恶性事件只是这一个恶人对一些问题的回答,是极端和卑劣的。同时,还有很多善良的人,对同样或者更难的问题,会给出正常的甚至优秀的回答。

看了看微博,有归咎于拆迁的,有怒骂社会不公的,有说经济下行消费降级的。希望知乎没有出现。

知乎用户 立党 发表

悲哀,愤怒。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被发现的话是要被叫过去问话的,已经叫了好几个了….. 反正维权的路已经被他们堵死了。

哦对了原镇长是贪污被撤职的。

原回答已删除。

我还要考公务员还要政审…

知乎用户 iDamon 发表

前面那么多找理由的,有必要找么?

公房嘛,我也算知道点套路。

我就问问作为无房户拿着住房补贴又住着公房的时候他觉得不应该拿住房补贴了么?

每次出这种事就有人喜欢出来分析,都是 xx 惹的祸,好似 xx 是这些问题的通病一样?

今天怪住房制度,明天要是女朋友分手了要国家分配女友 / 男友?

本质就是有些反社会人格的人没有被发现被允许进入了一些特殊行业。

与其今天来一个因为住房问题的去搞房产改革,明天出一个因为感情问题的去管感情,永远跟在事故屁股后面,有用么?

对公共交通这种事,强制心理咨询很难?民航每年不检?不过是把现成的东西过来了,推广一下不行?

那些不想着解决问题,硬要找原因去携带私货的答主们,请问如果有下一次,你们担责么?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这种人,本身就有危险性。

你对拆迁不满,直接报复有关责任人员可以理解,去报复无辜民众算怎么回事?

今天没因为拆迁问题报复社会,明天说不定就因为和老婆吵架报复社会,后天说不定因为孩子上学问题报复社会。

害人的是普通人,被害人也是普通人,那些更愿意和害人者共情的普通人有点可怕呢。

知乎用户 火山飞熊 发表

我对此人只有谴责,毫无同情之心,也没觉得社会就怎么压迫他了。

这个社会要发展,就注定社会运行的成本需要在可接受的范围之内。

而我们每天都在高呼的公平正义,那么社会就不可能无限去满足极少数心理承受能力极差的人的要求,因为满足他们,同样也需要以这个条件去满足其他人,这个成本无法接受。

只要在这个公租房拆迁的过程中所有人都是依照相关规定从事,没有存在克扣挪用等行为,那么不应该有任何人需要为这样的报复社会的病态心理的人负责。

知乎用户 九九八十一 发表

我觉得每个人身边都会有一个有反社会倾向的人,有反社会倾向大概率是因为遭遇社会不公,家庭暴力等因素,但做出如此过激的行为很可能是收到了刺激,我觉得不应该去批判,去刺激,意图在理论上去说服这样的人,这会给他们造成极大的困扰,也会激发他们的愤怒情绪,有的时候孤独是他们的快乐,时间是他们的解药,人类的悲欢并不想通,尊重他们的想法,融入他们的生活,

知乎用户 凉心四十八天​​ 发表

我们知道炮仗会爆炸是因为它的本质是炸药,但是这并不表明我们不需要去追究点燃导火索的人的责任。

知乎用户 一丁一丁 发表

从人的角度来说,这个人是罪大恶极的恐怖分子。

但是从一个社会成员的角度来说,我觉得他是劳资关系的一个 2020 时代剪影。

一个 52 岁,从未间断工作的人。

他买不起一套自己的房子,是因为公交司机的工作卑微,所以不配买房?是不是劳动收入和房价的关系有问题?为什么大部分城市的劳动者非要按揭才买得起房子,房子的建安成本超过 2000 一平了吗?

一个租房被赶出来的老百姓,他为什么申请不到公租房,公租房到底是给谁住的,覆盖的是什么群体?公租房里住的是不是都是生活艰辛的社会底层,如果都是,为什么不修建更多的公租房?因为要稳定房价?

他的申诉电话为什么没人接,我们的上访机制能不能向上层反应社会矛盾?如果不能,上层是不是已经听不到我们的声音了。

比较搞笑的是随后贵州表示要给各位司机老哥做辅导工作。不知道是一人辅导一套房子呢,还是告诉他们没房子也是很美好的。

头痛砍头,脚痛砍脚。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这个事情最让我搞不懂的一点是,明明早就知道是因为拆迁,最后公安调查结果也证实了是拆迁,为什么要把财新网的报道 404?此地无银三百两?

该删的谣言不删,非把真相删了,这是什么逻辑?就算最后发现不是因为拆迁,留着财新网的报道打脸不是更有效果?

知乎用户 这人很懒没起名 发表

不去基层

不去解决问题

群众不满

亏了车上的人

知乎用户 法律长歌行​ 发表

拆迁,这个词

是这个案子的关键词。

这几年,陆续接触不少拆迁案子,和自己的律师工作有很大关系。

有农家乐房子的拆迁,有所谓一户多宅的强拆,有企业厂房的征收补偿。

几家欢喜几家忧!

可能接下来好多年,这个词,

仍然会伴随这个社会很多很多年。

老百姓,在这场战役中

永远都是弱势,

总是要被抓住所谓违法的地方,

总是会维权困难,毕竟对方是政府,

最过分的是,房子被推(扒)了,

而没有任何补偿。

里面的痛点,下次有机会多讲点。

房子,是中国老百姓的命根、是遮风挡雨的窝。

虽然征收补偿条例讲得很清楚:

征收一定是因为必要的公共利益、不能让老百姓因征收而生活水平下降。

实践中,往往会置于脑后。

原因无外乎:

商业利益代替公共利益,动辄是开发房地产、旅游项目等,虽然也有少数是真正为公共、国防等项目的。在利益的推动下,基层干部会缺少方向感,甚至会被当枪使。

仍然是各种、各级利益的问题,通过评估,把价格做低,导致老百姓利益受损。

在这种情况下,有些耿直的老百姓一算,这拆迁后日子不好过了,就不干了。

结果冲突、矛盾就上去了。

接下来,就是各种博弈。

顶级博弈,当然是拆房子大戏。有拆违法建筑的、有拆危房的、有偷拆的、有逼拆的,反正,老百姓的房子,被各种拆。

试想,有几个人,能忍受自己有感情的小窝,被如此拆除!

再接下来,就是发生了社会上反响很强烈的各轰动新闻(当然被压着不发的也不少)

这次公交司机,可能因为国企身份,没敢正面冲动起来,只能去投诉,投诉基本无果。再,拆迁现场看过后,受到承受不起的刺激,导致正常人变成非正常人。

这社会问题能解决吗?

当然能。最好的办法,就是政府回避,所有政策、补偿由中立第三方来进行。

但代价太大、利益太多,结果就年复一年的继续下去。

听说亚洲邻国印度,这个神太多的国家,就因为拆迁拆不下去,导致高铁耽搁好多年,修不下去。印度法律不了解,但估计没 “强拆”(有时也可以理解为 “行政强制执行”)这个词。

有时,也开玩笑,还是我们政府执行力强,印度还只能挨饿。

这是喜是悲?发展是上去了,代价是有些老百姓权益被贬损了,群众关系被破坏了,人与人之间悲剧了。

知乎用户 薏米春秋 发表

从后续通报看,就算你是被逼的,也一定要钉死你。

而关于整个拆迁流程的处理,轻拿轻放,做出不能让事主如意的态度(这一点有修正消息可以提醒我,我真心期待被打脸,那人间还有一点希望)。

这是真害怕有效仿。

这个看下来,有种兔死狐悲的感觉,真有事了,想拼了,自己死了,掀不起浪花来,拉垫背的,也是优先钉死你。

当然,从事主说,不说道德,如果身后还有亲人活着,就还是多考虑考虑这个命怎么拼比较好。

同时,官方也给我们上了一课,这么拼命,就一定要让你鸡飞蛋打。

一句话,凑合活着吧。

知乎用户 体制老司机​ 发表

马先生说得好,经济基础是一切的基础。

安顺公交坠湖事件,看似一个孤立的事件,但其实与之类似的矛盾和问题,在其他地方,也在相继上演。

当经济发展出现疲态的时候,经济的不景气,必然会投射到每个人的命运之上。大家会感受到收入减少,随之带来生活和工作中的一系列冲突。

因为收入减少,家里的开销不但不能维持此前的状态,甚至连基本的支出都如法保障。两口子的因为家庭琐事的争吵与日俱增,甚至可能导致离婚。因为买不起孩子想要的玩具,连孩子看自己的目光,都不是那么崇拜和欢喜了。

在公司上班的人,可能会遇到降薪,从月薪五千,降到了月薪两千;甚至还可能被裁员,被下岗。被下岗了,找工作四处碰壁,连最基本的体力活工作都找不到。

自己做生意的,发现货品堆积在仓库了,卖不出去,降价亏本都没有人要,而且此前合作很愉快的商店,很多都拖欠货款。生意无以为继,还欠着一大屁股债。

以前赚钱容易的时候,身边的人都围着自己转,自己在这一片,还是有点面子的。但收入减少后,饭局少了很多,以前天天吆喝一起吃饭唱 K 的狐朋狗友,连个微信都不发了。

生活中的种种问题和矛盾,随着钱不好挣,变得越来越突出。

人们在这种情况下,还要承受车贷、房贷、孩子补课班等教育开支、日常开销、赡养父母的支出、人情往来,各方面的压力接踵而来。

这时候,任何一个微小的火花,都会成为导致心态崩溃的导火索。

如果说,这位公交司机能够每个月有五六千月稳定的收入,不至于租住房子,也可以经常和朋友一起吃吃喝喝,能够给女朋友买点她喜欢的东西,偶尔还能出去旅游一番,即便离婚,即便是遇到拆迁不公的问题,他虽然会心中有愤懑,但至少生活中还是会有其他的快乐存在,不至于走向这条害人害己的不归路。

这种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突发的时期,往往不是出现在经济最差的时期,而是出现在经济从大繁荣,突然间转变到萧条的转型时期。

在前十几年里,经济大繁荣时期,那时候挣钱比较轻松,大家无论是正常上班工作,还是买股票,投资房产,都赚了不少的钱,自然也就过上了有钱的生活。

这么些年,人们已经习惯了这种有钱的生活,比如住大一点的房子,开好一点的车子,给孩子更好的教育,旅游要去好地方。

但经济突然间变坏,人们收入减少,需要突然间改变以往的生活方式和品质,这大大降低了人们的幸福指数。

比起得到,人们更害怕失去。

相反,如果大家一直都是这么穷,都是为了温饱而努力,一天吃三餐饭就满足了,突然间让你少吃一顿,或者某一顿吃得简单一点,似乎也不是难以接受的事情,心态自然就更容易接受一些。

另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是,无论是在经济的繁荣时期,还是萧条时期,底层人都是最可怜的。

繁荣时期,掌握着资本和资源的上层人士,可以赚取大部分的利润,但他们吃肉,底层人也可以喝喝汤。

比如说,东莞工厂的老板,一年赚几千万,但给他打工的农民工,一个月也能赚七八千,满足了。

但当经济萧条的时候,很多老板可能肉都吃不上了,只能啃骨头了,那底层的农民工们,也就连汤都喝不上了,恐怕连月薪一两千的工作都不好找了。

大概在十年前,在农村,读书无用论是比较盛行的,因为大学本科毕业出来工作,月薪五六千,但初中毕业在珠三角打工的人们,一个月拼苦力,也能挣七八千。

但经济转型,增长放缓,我们可以看到,大学本科的人,月薪从五六千降到了三四千,但很多初中毕业打工的,可能已经没有工可以打了,别说七八千的工作,有的甚至连两三千的工作都找不到了,只能回家。

所以,经济增速放缓时期,底层人的经济,确实面临比较大的问题,尤其是那些没有生产资料,完全依靠打工挣钱养家的城市底层。

很多农村人,回到农村,有地种,有房住,有饭吃,反而不是压力最大的群体。

面对经济形势的转变,面对自身经济状况的改变,其实需要我们对自己的经济收入和支出,进行适当的调整,关键在于生活心态的调整。

既然养不起豪车,可以卖掉,换一个便宜的。住不起大房子,可以卖掉,住一个小的。以前旅游去欧洲,现在可以去城市周边自驾游。

以前经常和朋友出去吃吃喝喝唱唱,现在可以少去甚至不去。以前天天抽好烟喝好酒,现在可以抽次一点的,喝次一点的,甚至可以戒掉。

但这种对自身生活的掌控,以及生活态度的调整,自洽和从容,是需要很强的个人能力和自我修养的。

但底层人恰恰缺乏这样的能力,换句话说。

他们发泄生活中不满的方式,是比较原始的,比如打老婆、打孩子、路怒,甚至于报复社会。

这种事情,其实是不少见的。

而对这种人的道德水平,是不应该抱有太高期望的。

对于决策者来说,所要做的事情,不是去谴责此人的道德水平,这对于解决问题毫无意义。重要的是,承认存在的这个事实,然后想想,可以用什么样的方法解决这些问题。

所以,前几年,国家在大力推进脱贫攻坚,这几年在大力增加就业,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尤其是中下层人民的社会保障,都是为了解决和防止这样的问题。

人们只要吃饱饭,穿暖衣,正常情况下,其实是不愿意去闹事的。

当然,经济大繁荣,然后增长速度放缓,这是规律,没有一个国家的经济,可以持续快速增长几十年而没有任何放缓。

中国的情况,其实已经很幸运了,比起南美很多陷入经济发展陷阱,从大繁荣跌落到大萧条的国家来说,我们有较为强大和完整的工业体系,有强大的国家力量,可以把经济从高速增长但低质量发展的模式,转变到高质量平稳增长的健康模式。

未来中国的经济,是可期的。

只是这个痛苦的转型时期,需要大家和国家,一起挺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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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蜗牛跑的比我快 发表

那些在那里为凶手找合理性,吃人血馒头的。你要是那二十多个无辜死难者的骨肉至亲的话我敬你是个圣母。

若不是,

知乎用户 辰轶 发表

这种事情没有办法防范,你要是给公交司机月薪 10000,估计这种事情就不怎么会有了,但是可能吗?穷人只配享受有风险的服务,毕竟这么多年也就死了这么几十个人,对上面来说都可以忽略不计的

知乎用户 家庭教育吴老师 发表

无论司机是因为什么原因作出这样事儿,对于乘客和他们的家人来说,都没有意义。

依然无法防范,依然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要遭遇这样的惨痛经历。

宏观来说,把悲剧发生的原因找到,然后告诉大众:这种事情是有迹可循的,是我们工作没做到位,才没能及早预防,我们努努力,以后这种事就可以杜绝了。

其实就是希望大家相信:“灾难发生是可以预防的”。

让我们有一种安全感,觉得自己和受害人不一样。

他坐公交出事了,我不坐公交就不会出事。

我们把老公房的矛盾解决啦,就不会有人报复社会。

我们让更多的心理工作者对更多人做心理健康的评估和检测,就能预防有人发疯。

但其实我们知道,这些都没用。

灾难就是灾难,别管是天灾还是人祸,随机出现、难以预测、损失巨大,就好像地震一样。

今天这个司机会因为拆迁的事儿报复社会,明天或许就有人因为失恋而纵火。

我们真正能做到的只有三点:

1、积极学习应对措施,学急救、学灭火器的用法、学怎么破窗、学快速躲藏。

2、尽量对身边人客气点儿、友善点儿,家人、客户、同事、路人,意识到其实你身边每个人都可能救你一命或者饶你一命的事实。

3、对自己好一些,明天和意外你永远不知道哪个先来。

另外,对自己的生存处境有个梳理,多留条路,不让自己陷入走投无路的境地。

知乎用户 傅某某​ 发表

这案子总让我想起杨佳

知乎用户 庞九林律师​ 发表

又是拆迁惹得祸。

有不少极端案件,都和拆迁有关。

无论当事人要求是否合理,拆迁一定要慎重再慎重。

知乎用户 左刃 7 发表

这是个可以讲道理的时代,用不着这么极端。我人在济南,据我所知,济南的公租房申请一般在 4 年左右。这不是住旅馆,你申请了就必须马上有。申请摇号入驻,剩下的合乎标准的进入下一次啊的摇号。

知乎用户 张先生​ 发表

如果自己不想成为这种负能量的人,那就离负能量的人远一点,一个人害一个家族,活着的亲人如何自处?

首尔市长,那么大的官,不想活了都自己一个人偷偷地去死,这个傻屌却带一车人去死,这逼以为死是解脱,我才不信,现在其灵魂不知在遭受什么样的折磨呢!

宇宙无穷大,奥秘无限多,三体中,空间可以从一维到十一维,看书时,我们都秉承着宁可信其有的态度。

认识世界,可以通过看,也可以通过想,在尊循因果关系的大前提下,无论脑力所能达到或达不到的世界,都一定有其存在的理由!

张某钢一念之间,以自己以为的一了百了的死,给社会制造灾难,让数个家庭破碎,如此莫视生命的因,必然对其产生一个果,活着的人对他的所谓批判,已经伤不了他分毫,但死后的世界,这个果一定会加在他本尊身上!

只不过,死是一道有去无回的门,他无法回来忏悔,只能自己承受了,我不相信地狱与天堂,只信因果。

知乎用户 哈哈 发表

现阶段当一个人彻底丧失希望之时,挣扎无望后采取极端行动是件很正常的事情,只不过这件矛头对准的是底层,下次呢?

不采取系统的防范和化解措施,经济形势越不好,事情发生概率就越高!

知乎用户 秦小讼 发表

先不说别的,逻辑是捋顺了。视频中减速避开车辆行人再打方向太明显了,除了司机故意为之很难解释。

受到不公正对待的人,甚至受到屈辱的人太多了,最最最错误的一条路就是把罪恶的手伸向无辜的人。甚至说他跑去和拆迁事件里丑恶嘴脸们同归于尽,起码从情感上他都是条汉子,而现在… 这么多条命,下地狱都不为过。

但是!我还是希望这件事能引起重视,即使不公开,某些人也会得到清算!

现在很可悲的是,遵守规矩合理提起诉求没人理会,只能耍泼打滚,鸡犬不宁,闹上热搜… 长此以往,劣币驱逐良币,维权的手段会越来越极端,是极大的隐患

那些烂到根里的,欺上瞒下吸人血的人,同样该下地狱

知乎用户 冬马要努力变强 发表

受害不是作恶的借口,绝对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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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视频里也大概能够看得出来,司机很明显是特意减速避开车流然后故意冲进湖里去的,这种行为绝非失控、乘客影响,明显是蓄意报复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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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一下关于这个事件我想到的一些东西

1. 人活在这个世界上完全像是在抽奖。人们最害怕的就是这样的无差别报复社会的行为,让我联想到上次哪个地方街头有人持刀砍一行三个女生的事件。无法预防,是最大的恐惧。只能说多观察、多做防备,不一定有用,但是也许能救命

2. 司机不可原谅。我知道司机日子艰难,但是这绝对不能作为他拉上一车人垫背的理由。所有想帮司机洗的人都是烂透了的。

3. 关于公交公司。他们有责任,但是他们也很无奈。今天可以是公交车司机,明天可以是货车司机。报复社会什么人都可以做,只是因为做了这次事件的人恰恰好是个公交车司机,又恰恰好用了坠湖这种手段而已。

祝逝者安息,谁都不容易,努力活着才是最好的方式

知乎用户 叢雲蔽月​ 发表

其他方面的问题别人事无巨细说了很多了,我没有画蛇添足的必要,但是看过有些评论之后,我认为有一件事必须强调明确:

司机自己受了天大的委屈是一回事,他把屠刀伸向无辜第三人是另一回事,两件事可以存在因果关系,但坚决不能混为一谈,这是绝对不能逾越的底线,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

我没法容忍努力生活的普通人沦为疯子表达诉求的祭品,哪怕那个疯子曾经多么可怜。那些为司机杀戮无辜的行为叫好的人,别屠刀没落在自己头上就不觉得疼,如果以后再发生这样的事,无论水火,我都希望那时那辆车上坐满了你。

这样至少可以换下一批还愿意对身边人温柔以待的人。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先标题党一下结论:那个政务服务电话可能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任何破坏公共安全、危机无辜生命的行为都应予以道义上的谴责和法律的严惩。这是个大前提,是宏观上定调结论,但是微观上寻源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才是值得民众思考和政府解决的。这次我注意到通告的一个细节是 8:38 张某拨打政务服务热线,8:50 他联系对班司机要求提前交接班,也就是说挂断政务服务热线,他作出了告别这个尘世的决定。可不可以这样理解,这 12 分钟里完成了他生命的转折,打政务服务热线是一个无权无势的小人物为争取自己的权益做的最后一次努力,应该审查公布张某打政务服务热线的电话录音,看看这个电话是不是最后一根稻草?

知乎用户 Windfury 发表

为啥总有人说什么 “受了再多委屈也不该报复社会” 这种幼稚的话,这个人带着一车人投湖已经是既定事实,不要用你的思维去做假定,你这句话没有任何意义!犯罪的人不是用你的普通人思维去思考问题的,不同的人选择发泄的方法不同,应该去尝试避免触发他的报复开关!还有说 “我不想了解他的诱因、背景、家庭,他就是个天生的人渣” 这种 nt 话的人,请你滚出互联网,你这种人的 rz 话语妄图否定这个社会为预防犯罪所做的一切。

知乎用户 57 神针 发表

想了半天也没什么好说的。

对一个一心求死的人来说,就算所有人都指着他鼻子骂他,和他死前带走也要一些无辜的人这件事没有冲突。

另外,我想正是他造成这么恶劣的影响才足以上新闻,被整个社会关注到。相比之下,那些被赞美的 “老实人” 才是真正的死亡,没人记得他们是谁,没人记得他们什么时候来过,又什么时候走了。

想想看,这种新闻上过热搜吗?这可是三百多默默消失的人。

知乎用户 无为 发表

公房是公房,公租房是公租房,懂么?

公房指的是共有住房,它是国有住宅的一种,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建设的住宅,在未销售之前,住宅的使用权是归国家所有的。这里还需注明的是,公有住宅通常都是由本地政府建设,而后向本城市居民出租出售,或者企业建设的住宅,向本企业职工出租出售的。公房会随着出售而变为私房。

公房的性质等于说是单位或者地方出钱修房,然后租给你或者卖给你,如果你买的话性质会变成私房

这个能理解么?

公房的业主只有承租权,没有转让权,至于公房是否赔付去看相关法律,并且公告上也明确著名有七万元的赔付款

对么?

说明公房拆迁是可以获得赔付款

不满五十平方的住宅房屋按照五十平方赔付

其次选择货币安置的,会发放临时安置补助费

七万元是全部包括在哪里面吗?

在不知晓业主拆迁意愿前,还能继续拆的啊?

司机蓄意报复的行为是不对

但我请你设身处地想一想,你怎么办?


题目是 “对拆迁不满”,对么?

为什么这么多回答没有一个人关注?

我真的很好奇,搞不懂

你告诉我一套棚户区的房子总共赔七万?

来我来给你们科普棚户区的概念

“棚户区” 也就是简易房屋和棚厦房屋集中区,在城市中缺少规划,所以才导致宅院分布凌乱不齐

注意城市两个字,就算是按最低标准五十平方算的话,那一平平均才 1450

而贵州安顺房价是多少呢?

我刚刚百度了一下,5200 元一平

七月七日上午,张某钢来到他所承租的公房处,看到该公房将被拆除

张某钢并没有领取七万元的拆迁款,说明本人是不同意拆迁的

那为什么公房会被拆呢?

为什么关注的点会在公交司机的心理问题上呢?别说一个本来过的就不如意的人,就算是一个心理健康的人,碰到这种事能忍下来的能有几个?

知乎用户 Jackie 学长说留学 发表

普通老百姓的命脉其实很简单,那就是家,家又直观体现在居住房子上。

司机做出这种残忍的事情,定然是被生活压得不堪重负了,自家的房子被拆了然后申请的另外的没有被审批,内心的负面情绪折磨得喘不过气 ,只能借酒消愁。

当一个人觉得生活无望了,他可能会想死,当这份绝望不是自己造成的,他会不甘,会想着报复社会。

诚然,这位司机他错得离谱,自己感到绝望后拉了这么多人一起失去生命,可能是想因此引起社会媒体关注,死也要搞一个大新闻。

这种心理很可怕,我们不知道这个社会上现在还存在着多少被生活压得不堪重负的人,也不知道他们中间有多少人有可能会因为绝望而在未来的某个时间做出跟这个司机一样的举动,他们或许就存在我们身边。

我们国家经济越来越好了,城市越来越漂亮,高楼越建越多,但是贫富差距也越来越大,有的人一夜之间挥金如土,有的人却没有一个遮风避雨的地方。

生活不如意,有很多人可以苦中作乐,但也有极少数人会选择偷盗,甚至是报复社会。

不知何时起,拉人陪葬之类的新闻就多了起来,是时候深究一下类似恶性事件背后的原因了。

要让人民有幸福感,幸福感从何而来?

房价是别再让人望而却步了,农民的收入问题也该研究一下了,底层大众的生活幸福感需要提高。

张某钢不是个例,他是一类对生活感到绝望的人群的缩影,我们要防范生活中再出现张某钢这种人,努力避免再发生类似事件。

一旦出现报复社会的事件,很可能会有许多无辜群众被伤害,特别是报复社会的是小学保安,公交司机等等一类人。

谁也不知道明天会怎么样,所以要珍惜每一天,珍惜每个瞬间。

希望社会多多关注张某钢类老公房征收人群等等,解决报复性社会人的存在问题。

我多想活在社会和谐,百姓富足,生活幸福美满的社会里。

知乎用户 清风不识字 发表

事已发生,谴责凶手意义已经不大,寻找深层次的原因无非就是房价这个老生常谈的问题,我更想谈谈如何去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1 公交车设立安全员,安全员负责处理公交的各种突发事件。公交车加装一个紧急刹车按钮,安全员一按可以紧急刹车。

2 河岸边大桥两旁的桥墩加固,装上塑料减震垫,车撞上会被弹开而不是冲出去

3 发展自动驾驶。发展轨道交通。尤其是大力发展轨道交通,让公交车只成为短距离运输工具

知乎用户 风车大叔 发表

这次事件,导致全国可能演变为一司机神经病,全大巴司机吃药,甚至无论什么病的都得待业,甚至下岗,这是最不愿意见到的。

为了避免类似事情再次发生,全国对大巴司机的心理健康进行评估,加强谈心活动,心理教育这些都是好事,但毕竟很多大巴司机也都是下层群众罢了,家里也有父母儿女。

如果评估真的确实不适合开车,转岗也好,重新培训也好都可以,不要又逼出一个神经病。

不要过分搞大改革 “大清洗”,毕竟见了太多,很多领导发现一人生病,就全部人吃药,甚至无论生什么病都清理再说。

大巴车开车霸道吗?估计很多朋友都觉得霸道,我也是。但开大巴车累吗?肯定累,你一天开 8 小时车试试,而且还不要不停换挡加油刹车。

知乎用户 叫我小好就可以了 发表

就事论事的话 这个司机不是个东西,但是打骂这种人能起到预防或者改善的效果吗?

不能

宏观看,想要这种事少发生或者不发生,必须社会上有一些渠道去疏导这种压抑的底层的地方。或者在这种高危岗位的人应该更被社会关心关注。

年轻人做事不要只想一步,要想下棋一样想后几步。

第一步就是揪着这种人打死,以绝后患。下一步呢?

“关老子屁事,老子懒得琢磨”

有些人说社会应该更健全更平均,被喷的一塌糊涂。虽说大部分这种话的人都是孩子,想的不是很周到不是很细,但是人家是在想第二步了。

希望大家不要这样喷我,也不要这样喷那些在想社会问题,怎么防微杜渐的回答。

万分感谢

知乎用户 Godthrone 发表

  1. 报复社会是不对的。
  2. 还没搬家就把房子推了是不对的。
  3. 没给人家批下来租的房子就拆是不对的。
  4. 随便减工资是不对的。

希望这一车人别白死,能亡羊补牢。

知乎用户 星星法务 发表

转载别人的:

我们在庆幸没有坐在那一辆公交车上的同时,从警方的通报来看,该司机的房屋被强拆至少存在以下 5 个问题:

第一,涉案房屋的补偿不符合法律规定。从通报可以看出补偿过低,40 多平方米的房子只补了 7 万余元,显然没有达到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 “不低于市场价” 的要求。拆迁方可能辩解,司机只有直管公房租住权。但是国有企业分房具有福利性质,因为国企职工在房改之前工资中没有住房支出这一块收入。所以在房屋征收拆迁中,通常的做法是按照房改条件,在征收之前将房屋所有权改至租住者名下,也有直接把全部的房屋补偿款给到租住者名下。

第二,本案中的强拆不符合征收补偿条例规定的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涉案司机虽然签订了合同,但当即反悔,没有领取款项,然而没有告知棚改主体合同废除,则合同有效,征收人应当找涉案司机认真协商,劝其履行合同主动搬迁。如果司机拒绝履行合同,棚改主体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强拆程序违法。如果棚改主体与涉案司机没有依法订立合同或订立合同后当即反悔并确认合同废除了,则司机不存在主动搬迁之义务,征收部门应该按照法定程序作出征收补偿决定,责令司机限期搬迁。在决定生效后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当地政府明显存在渎职的行为。涉案司机在预计的补偿款不可能买得起同地段同水平的商品房的基础上,申请了公租房。十分遗憾的是直至事件发生前,他的公租房的资格仍然没有被批准。物权法第 42 条明确规定征收个人住房的,应当保障他的居住条件。征收补偿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当地政府显然没有尽到应尽的责任。

第五,缺乏有效的社会稳定风险控制。

从通报中我无法判断该棚户区改造启动和强拆实施前是否进行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如果没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那违反了法定程序。如果做了评估,说明这个风险评估是不合格的。

上述五个问题都是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常识性问题。问题是常识性的问题,怎么还导致了矛盾激化呢?当然需要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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