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黄冈 24 户居民网购进口冷冻猪肉被罚,当事人被单位要求辞职,官方通报「撤销处罚深表歉意」?

by , at 12 December 2020, tags : 疫情 冷链 居民 进口 黄州区 点击纠错 点击删除
使用CN2/CN2GIA顶级线路,支持Shadowsocks/V2ray科学上网,支持支付宝付款,每月仅需 5 美元
## 加入品葱精选 Telegram Channel ##

知乎用户 腾讯新闻​ 发表

这个事情如果没有舆论的监督和广大网民的呼吁,那么这个乱作为的行为会这么快得到修正吗?

这个可不是一件小事,也不是撤销处罚和道歉可以解决的。

这里面涉及太多的行政机关盲目执法,乱作为的情况。

相关责任人需要要进行处理追责,方可起到警示的作用。

知乎用户 明 · 涛 发表

主要暴露了两点,社区团购的法律风险和行政机关不作为与乱作为。

社区团购这种新兴的商业模式的法律风险以一种戏剧性的方式凸显了。

社区团购这种线上下单,线下提货的交易模式,由于消费者在提货前无法直接接触到商品,只能通过平台的描述获取商品的所有信息。

因此是存在 “货不对板” 的风险,不像在传统的市场和门店中可以挑选把控货物质量。如果平台不能把好质量关,消费者的权益就无从保障。

而且还新增了团长这一角色,作为平台与消费者之间的中间人。如果产生纠纷,平台并不直接和消费者接触,也是由团长来负责传达和沟通

所以事情发生到现在,美团还一直选择躲在 “团长” 后面不作回应。

在当事人贴出来的 APP 截图中,平台提供的商品信息中并未标注购买的该猪肉是进口冷链食品。因此在购买时,要求消费者认识到购买此猪肉会违反相关规定是不具有期待可能性的。

当事人的描述中也提到了包装袋上也未标注进口冷链食品。这一说法暂无证据。不过,这里的举证责任应该在处罚机关。除非处罚机关能够证明当事人明知猪肉是进口冷链食品而进行购买,违反了相关规定,否则购买猪肉的行为就是不可罚。

“法律不能强人所难。” 要求消费者在平台未标识的情况下了解食品的来源,这题超纲了。

责任在平台,在供应商,而不在受害者的消费者身上。

与有关部门对于居民的快速反应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对于社区团购平台的监管的迟缓。

虽然说暂时全面禁止采购、储存和销售进口冷冻肉品和海鲜产品范围仅限于黄州区,平台销售的肉是从其他区的仓库中来的,黄州的监管部门不能跨区执法,查封其他区的仓库冻肉,从源头上控制。

但本次的肉也不是直接送货上门,不给监管部门时间,而是先集中到达自提点,然后由居民从自提点取走商品。

在执行方面,黄州的有关部门还是忽视了对自提点这一中转站的监管。

监管不到位,却又在在出事后搬出有关规定挡箭牌,这本质上是将自身的监管成本转嫁给居民的行为。

知乎用户 虾仁芝麻卷 发表

严查到底,谁混在人民内部做出了这种反对人民的决策。导致了全国人民的愤慨。不是道歉了事,谁做出了决策,谁执行了决策,有没有从群众角度出发的反对和异议?这是脱离群众对抗群众的严重恶性事件,需要一查到底,导致问题根源彻底根治。把这种类型的人清理出政府,把导致这种治理思维的源头清理出公务员体系。

决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强烈要求出公开事件报道。

知乎用户 Vuder 发表

两百块处罚还有核酸检查是小事,通报了街道,工作单位,小孩学校,这就真是麻烦了。以后面临的就是邻居异样眼光,指指点点。单位要他们辞职的领导,以后会怎么处理他们,同事会怎么看他们。小孩老师会怎样对待孩子,小孩的同学,还有小孩同学的家长……

为官应有敬畏之心,文件是死的,人是活的,把文件往死里执行,人就很难活的好。您的贵手一拍板,有些小老百姓真的就是泡苦水里,很难游上来了。

知乎用户 莎鸥​ 发表

居民从正规渠道进行网购反过来却要受到处罚?

如果是对冷链食品销售平台进行处罚无可厚非,但对 2 购买者的处罚合理吗?而这在我看来缺乏可令人信服的法律依据。也不近人情。

知乎用户 武汉王凡律师​ 发表

可惜我只是个普通人而非有关部门,否则这件事应该作为疫情期间舆论公关失败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批评,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以更加明确的态度给公众一个交代。

因为此事至少造成了三大影响:

1. 民众因此对于自己网购商品产生顾虑,谁也不知道自己是否某天买个东西,第二天就被某种 “规定精神” 处罚。这件事甚至有可能对于部分行业,例如说电商的正常营业都构成冲击,必须要有更加明确、清晰的解决办法才行;

2. 当事人成为了 “被迫害的对象”。如果前几天那位成都女孩还可以被扣上所谓“浪” 的帽子(实际上这个帽子就很离谱),那么这次购买猪肉的几位居民简直就是突然之间天塌了,直接造成了他们正常生活受到严重的影响,在本就不景气的疫情背景下丢了工作,这是有关部门 “道歉” 就能解决的吗?

我经常提到日本今年为啥疫情总是捂盖子的问题,除了国家实力不够之外,还有个重点是很多人担心一旦确诊,就将 “社会性死亡”,所以宁可自己去抗也不愿意去医院检查。

尽管我们国家没有到那么极端的地步,但受害者面对的舆论依然不够友好,来自于生活方方面面的歧视赤裸裸地存在,这一点我们应该如何疏导?如何运用政策、媒体、基层的力量引导公众客观对待疫情受害者?对于造成客观身心创伤的受害者能否予以相应补偿?

因为接下来国外弃疗,流入到国内的新冠病毒一定会造成更多感染者出现,有没有可能现在就想办法,做出一点预案呢?

3. 挫伤了公信力。无论何时都必须明白一点,任何的防疫措施不是为了给部分官员保住乌纱帽,而是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舍弃这一前提,就会造成诸如本次事件的情况发生,最终引发舆论危机。从大局来说,今年全体中国人都可以称之为“英雄的人民”,很多人真的是为了配合国家防疫付出巨大代价,甚至丢失生命的。如果因为这种动机莫名其妙的“罚款” 造成公信力的挫伤,让老百姓觉得自己委屈了,这是一两个人能承担的责任吗?

总的来说,今年疫情期间我们国家已经表现得足够优秀。但越是这样,人民对于国家的要求也会越高,我们可不是随机死亡、毫无尊严的美国人。因此,从这一件件看似小事的情况着手,更好地完善未来各项防疫工作,真正做到 “提高社会建设水平,改善人民生活品质”。

知乎用户 三叔侃侃 发表

人从家中坐,锅从天上来。

前几天在谈论成都女孩酒吧去的太多的时候就出现了民间网暴,那么,这次的处罚算不算是官方版本的?

明明是受害者,然后还要被处罚,被污蔑,被打击报复。

通报里没有提到一句恢复名誉或者赔礼道歉,受害者本来就遭受到了一波官方打击,然后又迎来了公司学校的第二波打击,接下来还有网络舆论的第三波打击,这些人不应该收到官方的赔礼道歉吗?不应该由官方出面来为他们恢复名誉吗?

谁来解决实际的问题?

这跟网曝成都女孩的,都是一波人吗?

知乎用户 极萨学院冷哲​ 发表

我觉得一个区太小了,全国禁止采购进口肉,谁买罚款 200,孩子停学,单位让辞职。

至于为什么能买到,那就不用管了,反正没人买了。有人买了出事,那是他的问题,活该,我有言在先不能买进口肉啊。

要是还有人吃进口肉出问题,就禁吃肉,不吃肉不就没问题了吗?

知乎用户 文墨 发表

遇上疫情今年已经够惨的了,现在从正规渠道买个肉还可能被罚款,这好吗?这不好

他们有什么错?

毕竟所有人都默认从正规平台购买的商品是合法的。而且看了一眼他们购买的商品名,上面也没写是进口猪肉,消费者根本不知道。

如果从正规平台购买的商品都可能不合法,面临处罚了,这事每个人都可能遇到。

对监管部门的反噬也极大。

我做食品科普,常常呼吁大家要相信中国的食品安全,要相信监管部门是有所作为的,让大家安心。

这事一出还怎么安心?


若批评不自由,则赞美无意义,昨天我批评这个事的回答被删了,我一个爱 D 爱 G 爱辟谣的人,就这还删我回答我真觉得以前给各部门说的好话做的解释辟谣都喂狗了。看你们这次还删不,又不是我一个人在批评

知乎用户 芝麻酱​ 发表

有人就因为笑得好看点(还不是特别特别好看)就被捧上了天。

有人因为网上买了盒肉就全家被打下地狱。

怪不得量子算命这么火。个人的命运,还真他娘的是量子态的。

知乎用户 本道颇有些感慨 发表

应该罚美团,是他们卖的,消息者合法路径买的商品不应受罚!武汉有近千家买也没见受罚。

消费者购买到被病毒污染的产品,

本是 “受害者”,

却成为了被惩处的对象,

着实让人摸不着头脑,

网友们也都在为被处罚者喊 “冤”!

买回来的猪肉有问题,居民已经是受害者了,为啥还要被罚钱?据了解,此前黄州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曾发布过第 27 号通告规定,进口冷冻肉片和海鲜产品一律不得进入黄州区,居民采购也属于违规。

如果说是为了防疫,那为什么不干脆禁止进口,禁止平台、渠道流入冷链食品?电商平台采购出了问题,反倒追究消费者的责任,这未免显得有些不合常理。法规是用来更好地保护人的,一刀切的做法虽然有效,但简单粗暴的手段极有可能会适得其反,更容易将普通居民带到恐慌情绪当中。

好在黄冈疫情防控小组的舆情勘察能力还不错,非常快速撤销处罚并公告道歉,算是挽回颜面。

然而受害人单位要求受害人辞职又是什么路数?

之前被有心人恶意拍摄视频导致社会性死亡的那位女孩,也是被自己单位给辞退了。

网络舆论伤害到无辜受害者,受害者雇主跟着落井下石辞退受害人,不知道这样的用人单位本身是否应该受到处罚,是否涉嫌违反劳动法?

知乎用户 广州贷款邱亮洪​ 发表

从目前已知信息看,这件事简直就荒唐。

居民通过美团等合法正规途径购买日常生活所需的肉质品是居民的合法权益

是有错,但错不在于居民,而在于违规贩卖的平台,或是违背国家冷链食品管理政策和法律的不合理通告。

以下时事件概况:

12 月 8 日,湖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报:武汉市洪山区昌晶冷链仓储中心发现巴西进口冷冻猪小里脊肉 1 份检测结果呈阳性。黄州区 24 户居民通过网络平台采购了同批次的进口冷冻肉,被当地公安处以每人 200 元的罚款。黄州区疫情指挥部回应称,此前发布了通告,这些居民违了规。其中一名居民称自己并未看到发布的通告,也不知道产品是进口的,他们的检测结果都是阴性,但他们接触了有毒病菌的肉的消息却被公布向了单位和孩子的幼儿园,他和妻子还被要求写辞职报告,现在孩子的学习也耽误了……

知乎用户 CLONGKUN 发表

这个事情更恶劣的影响在于:此例一开,以后谁还敢如实上报自己的情况?不上报的话自己不一定感染,说不定事情过去就过去了;上报了的话,那不管我感没感染,不管我知情不知情是进口肉类我都得被罚款通报甚至丢掉饭碗。你说我要不要上报尼???

知乎用户 熊不太纯 发表

其实我很好奇,该区禁止居民采购进口冻品以及禁止平台销售进口冻品的依据是什么。

我不是学法律专业的,但对进口流程很熟悉。目前海关对进口冻品是批批检,但核酸采样不能保证对冻品的每一平方厘米都进行取样,在入库前对于有外包装的产品,在集装箱内还要做药剂消杀,在这种情况下坦白讲虽然可以避免大部分的问题,但也不能完全保证没有个别核酸阳性的产品流向市场。但我国为什么在这种情况下没有直接禁止冻品的进口呢?

因为我国是一个农产品净进口国,猪肉、牛肉、乳制品、水产的供应都在不同程度上依赖于进口,如果一刀切的把进口断掉,立马就能看见 cpi 的飙升。这对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是有影响的,人没死钱没了,对个人来说一样悲剧…

作为该区而言,禁止进口冻品的市场流通,我觉得在法理上找不到依据,该区防疫指挥部到底有没有这个权限来禁止有正规文件的进口商品在市场上正常流通,是否涉嫌干扰市场经济的正常运作,不知道后续商务部会不会有所行动…

知乎用户 Miranda Ling​ 发表

肉是从商家那里购买的,应该默认,商家应该也必须做到的就是商家提供的商品是合格不存在任何问题的。

出了检测出新冠问题的猪肉,应该处罚的是商家。

疫情防控是个长期的过程,各类规章制度的制定要严格明确。

光道歉不够,得尽快帮助 24 户受害者回归正常生活,溯源问题进口猪。

知乎用户 季明晨 发表

刺激不?

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果然是乱世用重典,法家(不是法治)的思想都搬出来了。

为什么咱们一定要讲程序正义?

为什么电影里面领导一挥手,男女主角努力了整部剧都搞不定的问题被顷刻解决的时候,咱们不能感恩戴德的高喊青天大老爷做主?

为什么民间私行要禁止,地方乱政要打击?

咱们现在看到的就是人治最真实的一幕,高效,但是残忍,而且后患无穷。

现在全国都还在严防死守疫情的阶段,心情可以理解,但是手段实在尴尬,疫情一票否决制,很多人为了乌纱帽就开始无所不用其极。

上面不重视的时候,就能有 F4 的盈盈公府步;上面重视的时候,就能不教而诛、先罚后补,说让你丢工作就丢工作,说让你社会性死亡就让你社会性死亡。

戒严有戒严的程序,军管有军管的章程,但是没有进入这些特殊状态的时候,就不能破坏日常程序。

工作人员在办公室里面拟写处罚的时候,他们并没有查询黄冈区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通告,如果查询了,就知道「采购」不是指的「购买」,针对的对象是经营户、从业人员,而不是终端消费者。

工作人员在办公室里面拟写处罚的时候,他们并没有查询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因为如果查询了,就知道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在 2006 年废除了,现在是《治安管理处罚法》了。

工作人员在办公室里面拟写处罚的时候,可能只是在执行上层领导的一个意思,他们自己并不想作恶,但是他们也没有办法抵抗。

所以程序正义是维护咱们老百姓权利和安全的最后一条底线,一旦破坏,那才是打开了潘多拉魔盒,释放出来比新冠还要后患无穷的病毒。

知乎用户 曹小灵​ 发表

禁掉散户养猪,xx 和 xx 又看不上自己养猪,然后进口猪肉,出了问题再罚买肉的人。

好事全被你们给占了,今晚就网购佛经信佛去了。

知乎用户 不自由而无用的人 发表

出了事就歉意,涉事昏官要处理吧,既然不为民做主,那就下岗去卖红薯,高薪养廉,还要说什么治病救人,这 24 户百姓的损失还是百姓自己扛,县太爷们可管不了!越基层越胡来,养这些人干嘛

知乎用户 老牛记 发表

[

黄冈消费者买冷冻肉,给罚款通报,单位让辞职,孩子隔离不上学?

秋月无边的视频

 · 362 播放

](https://www.zhihu.com/zvideo/1321036477740654592)

现在还记得大年三十还在吃年夜饭,一看手机,和往年各种祝福信息,拜年信息不一样,全是疫情。我们邻居刚好湖北的。我们猜可能会封城,让他们到家吃了饭赶紧回来上海。是的,他们从从上海回到湖北老家,吃了个年夜饭,行李都没拿下车又直接返回上海了。之后初一到上海,居委会让他们隔离十四天。我们老家不是湖北的,我们年初三也回了上海。那时进城已经要测体温,登记了。进小区也是各种登记,平时除了扔垃圾,基本不出门。马路上,小区里,都冷冷清清,几乎看不到人。

这只是一个缩影。为了对抗疫情,全国人民基本都这个样。所以我们国家才控制了疫情,才成为今年全球唯一经济正增长的国家。

我特别理解一些地方那个绷紧的神经。不过回到这个事件上,消费者的确很冤。首先,那个 10.28 号的宣传文件是不是真的宣传到位?是不是用户已经知道了冷冻肉有问题,还去买?还有一个就是,消费者怎么知道他买的肉是不是进口的?你让消费者去判断一个没有标识的肉是不是进口的,这不是为难人么。

这个事,主要还是怪相关部门没管好源头,没根本控制好有问题肉的流通。还有就是销售方,他们最相关的,不可能不知道肉有问题,但是还是拿来销售。

知乎用户 秋月无边 发表

有时候,不作为很可怕。乱作为的时候,更可怕。当然了,有时候网络舆论也是很可怕。在回答这个问题的时候,我觉得也很可怕。我怕一会儿有人来 ETC,手指和键盘在飞舞。所以心里面怕怕的,手都在发抖了。

但是我必须要沉住气,不能乱去说其他的。毕竟很多问题,我们并不知道集中的细节。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所以不敢去过多的妄加评论。讲到这里,我想说的一点就是一个事情的发生一个问题的出现。都应该要找到恰当的方式进行处理,而不是盲目的进行抉择。欠妥和过激的处理方式,会引来不必要的麻烦,和之前的目的背道而驰。从抉择出的那一刻起,我看到的是某个人自保。保住自己的职位,保住自己头顶上的帽子。所以做出欠妥的处理方式。真的是不可取。

不过呢,最后还是要说一点。2020 年,全国人民都吃了新冠亏,特别是 H 北省。不管是国家还是人民位置,都付出了很多财力物力,才得以恢复了平静。如今,我们不能忘记新冠,不能忘记伤痛。新冠防范,是长久的课题。而不是我们走出来,就不管了。任重而道远,请大家不要疏忽,还有掉以轻心。

现在,我们不光要防范新冠,也要预防电信网络诈骗。不能让它们侵蚀我们的身体,然后又侵犯和搜刮我们的钱包。预防疫情和诈骗,人人有责!

知乎用户 罗罗 发表

人民从不缺道歉,缺的是公平、公平、还是 tmd 公平。

道歉了,就公平了嘛?

公平了,还用道歉嘛?

[如何看待武汉冷链食品检出新冠病毒,美团优选合作方被立案,已购买的居民被处罚?事件主要责任在谁?​www.zhihu.com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434329457/answer/1622262832)

知乎用户 大铝锅 发表

消费者凭借自己对政府监管、政策、执行各部门的信任,才判断出这家店的肉没问题,于是购买。在这里面,24 户居民他们是消费者,也是被相关部门和资本方串通一气后进行蒙骗的受害者。

结果当政府部门的公信力降为零的时候,解决方法就是解决受害者?

撤回没用的,至少是负责人辞职。让问题肉流入市场危害老百姓的生命安全,甚至有可能直接毒杀百姓,这样的人还留着干嘛?身居高位而不恤其民,通告撤回就当没发生?

这种事好像真的能当没发生过,比如红会的我查我自己。

知乎用户 夏起蛰 发表

真的是服了,又是魔幻现实主义。进口冷冻肉屡屡出现问题,不想办法严管,查封,禁止进口冷冻肉啥的。进口冷冻肉出现问题了,不去查采购的商家,不去查进口企业是否做好了检疫,反而处罚合法的消费者以合法的手段在合法的市场买肉的行为,消费者招谁惹谁了,这个应该是消费者是最大的受害者。买了自己也不知道的含病毒的进口肉,要承担患病风险,然后还要被处罚,公权力是这么用的?!!真拿人民群众好欺负呗?不仅仅要道歉,而且要恢复 24 户人家的正常生活,恢复名誉。我相信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只不过有些人不是为了人民。

知乎用户 张海亮 发表

首先,居民是 11 月 21 日买的肉,22 日吃的,当地禁止买进口冷链食品的通知是 11 月 28 日发的。(这里搞错啦,10 月 28 号发的通知。)


其次,看这个购物截图,居民如何判断肉品来源呢?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如何防止基层政府甚至各种非政府机构,以防疫为借口,肆意扩大自身权力,损害居民个人的合法权利?

知乎用户 lili 发表

让消费者不要买,那你倒是让卖家不要进货啊,自己在源头没封住,最后让消费者背锅,这骚操作也是没谁了

知乎用户 刘茗 发表

买进口肉 = 勾结境外势力,没毛病。

知乎用户 军舰鸟特别文静​ 发表

你好,我是《宝岛论政》的节目编导,我们下一期节目剧本打算用这个素材:

专家:你资道嘛,大陆居民买到的肉都四有新冠病毒的肉诶!

主持人:真的嘛!大陆居民不四刺不起肉嘛!

专家:这个… 他总要改善生活嘛… 偶尔刺一点,攒钱,买肉,全家人一起刺…

主持人:那为森么买到的肉有病毒呢?

专家:因为大陆经济持续低迷啊~民众买不起健康肉,所以地方就卖这种不好的肉给民众啊!

主持人:那酱紫的话大陆的疫情不四会加重嘛?

专家:zè 你就问到点子桑啦!大陆会派人跟着这些买肉的居民,买了 “新冠肉” 的居民会被处罚,就酱控制疫情!

主持人:那他们岂不四刺不到肉还要被处罚诶?

专家:对!但是我们湾湾不一样,我们虽然肉里有瘦肉精,但是绝对没有病毒,可以放心食用!

主持人:这么一说我觉得对面好可怜哦…

真是亲者痛,仇者快。

知乎用户 格罗斯特公爵​ 发表

做好实事,少道歉,最好不要道歉。如果不是有舆论发酵,当地能不能、会不会主动纠错?

入境冷链生鲜核酸检出阳性已不是新闻,各地对于类似的案件都是立即封存、销毁相关食品,追查经手人、购买人并安排核酸检测,对可能涉及到的环节场所开展消毒。但是这次,当地不仅这么做了,还延伸了一下——处罚购买肉类的居民,这次算是真新闻了。

从处罚依据看,是《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当地指挥部第 27 号通告精神。该通告的主要精神就是全面禁止采购、存储、销售进口冷冻肉类,这种行为本身是针对各类企业,而不是消费者。居民作为购买的最终端,购买目的是为了食用,而非转卖或者二次加工再出售,因此,能够造成的扩散是非常有限的。而且,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的购买,本身就是受害者。当地政府此前做出的处罚决定依据不牢,也缺乏合理性。

在这波处理中,不妥地方还有:1. 公开了居民的身份信息,当事人生活遭到非正常的打扰;2. 有单位要求购买的居民主动辞职。第 1 涉嫌侵犯他人隐私,购买行为存在疫情扩散的风险,但错误本身不在购买人,不能因为他人过错而导致购买人承担社会不良后果。第 2 更是侵犯居民正当权益,人社部在疫情初期已经发文,不能辞退因疫情原因而无法正常工作的员工,现在单位不能主动辞退了就要求员工主动辞职。都这么久了,还没搞清楚,疫情是在和病毒、疾病作战,不是和隔离人员作战啊。

知乎用户 门禁卡 发表

现在社会存在一个责任无下限推诿的恶劣现象,从小到学校让学生签各种 “责任书”,大到单位基层打工仔肩负与其薪酬待遇完全不符合的责任,这件事网购居民 0 责任,网购平台有错,监管机构有责任。

让消费者承担监管责任,那食品监管机构的是做什么工作呢?典型的责任下放,现在责任下放太严重了。

知乎用户 七日忧愁 发表

24 名居民网购涉疫食品被罚 湖北黄冈:撤销处罚,深表歉意

12 月 12 日,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黄州区居民网购涉疫进口冷链食品后续处置情况的通报》:

针对网友关心的 “黄州区居民违规网上采购进口冷链食品排查处置情况的通报”,现就有关后续处置情况通报如下:

一、10 月 28 日黄州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第 27 号通告中对个人所作行政处罚,包括 200 元罚款,由原行政处罚机关予以撤销。

二、我区将严格落实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确保进口冷链食品采样全覆盖、样本全检测、包装全消杀、商品全追溯,坚决堵塞防控漏洞,确保消费者放心消费。

三、对接触涉疫冷链食品相关人员实行免费核酸检测,并落实好居家隔离观察措施。

对 24 名居民处理不当,我们深表歉意,诚恳接受社会监督。我们将吸取教训、举一反三,依法依规科学精准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全文请戳:

24 名居民网购涉疫食品被罚 湖北黄冈:撤销处罚,深表歉意​view.inews.qq.com

知乎用户 腾讯新闻​ 发表

1,对文件的理解能力差。不能体会主要方针的目的。

2,责任心弱。觉得随便做点什么也无所谓。

3,意识跟时代脱节。不知道当今自媒体和舆论的传播力量。

4,建议辞退

知乎用户 白沧 发表

既然享受了集权模式的带来的好处,自然也会面对集权模式带来的问题。

今年大家都在高赞我们 “优越的模式”,快步前进到 “制度自信”。

难道之前这套模式带来的 “人治” 弊端就消失了?

黄冈的这个操作才是这个制度条件下在正常反应,地方政府出个 “法规” 就行了,是否符合上位法流程是否合规,都没什么问题,先 “零风险” 官位站住再说。出了问题,撤销前罚,道个歉完事儿。

当然,不要以为流程完整就不出问题,莫名其妙躺下的竹鼠们现在还没地儿伸冤呢。

胡乱出台的政策 + 搞不清楚法规理解的一线执行人员。

完美的配合。

知乎用户 优素福. 买买提 发表

这件事买家没有错,卖家风险控制薄弱要重罚。

你让一个普通人去甄别所有可能从国外进口的东西是很困难的。中国每年从国外进口的商品那么多,防不胜防。

唯一能有效并且有能力控制的是商家。

居民罚了不合理且无效。以后大家买东西可能会尽量买国货但是谁又能完全确保声称国货的东西是不是外部进口?最后查出来,居民是不是也要像这样惩罚?

知乎用户 墨邻 发表

看到这个新闻的时候心里一惊,啥时候不让网购冷链啦,仔细一看原来是黄冈发布了一个通告~

首先这个通告,是否大家都知道,是一个问题,有卖不能买确实有点钓鱼性质,这是监管的漏洞,24 户居民被处罚,平台,监管部门也要处罚(平台似乎已被立案)。还有在国家没有停止进口冷链的大环境下,这份通告本身是否合理值得商榷。

第二,这件事情仅凭这个第一人称描述,带有强烈主观色彩,我比较疑问的点是,孩子不让上学,单位不让去是否是防疫需要,现在核酸是阴性,是否需要隔离,再次检测。对于核酸阴性的密接者,轨迹信息是否需要公开。(我从没看过阴性密接者轨迹的官方通报,这一点我觉得确实有泄露隐私之嫌。)

第三,单位开除的做法不合理,记得之前有规定隔离期不能算入年假,如果该夫妇二人在隔离期,单位当然也不能以任何理由辞退或要求其辞职。如果俩人没在隔离期,不需要隔离,单位的做法也不妥。(我觉得还在隔离期的可能性大,做一次核酸阴性就可以正常上班工作了,对其他人确实不负责任。)

最后,我们的敌人是病毒,严格的防疫措施固然重要,但也要依法合理合规,最后结果等官方解释吧~

知乎用户 懵小珊 发表

那天我走在路上,眼前一片漆黑,我以为是我瞎了,同行者告诉我,不是我瞎了,是天黑了。

知乎用户 SH191112 发表

道歉是必须道歉的。该问责的也得问责吧,问责得具体到人吧。

不能跟自来水可点燃一样,问责了一堆职务,那有什么用。

http://news.cnhubei.com/content/2020-12/11/content_13498032.html​news.cnhubei.com分别给予原区政府分管副区长诫勉谈话;现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党内警告处分;原区水利局局长诫勉谈话;现区水利局局长党内警告处分;原区水利局副局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现区水利局副局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副局长职务;现区水利服务中心副主任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副主任职务;现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撤销党内职务、撤职处分;现赵圈河镇党委书记党内警告处分;原赵圈河镇镇长党内警告处分;现赵圈河镇镇长党内警告处分;现赵圈河镇党委政法委员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党委政法委员职务;现赵圈河镇自来水服务站站长留党察看一年、撤职处分。

知乎用户 天星舰水手 发表

这简直是个天大的笑话,我在正规渠道买到了被病毒污染的猪肉,你有关部门不来跟我道歉也就罢了,居然还能给我扣个采购销售违规猪肉的帽子全社会通报?合着今后商场出售假冒伪劣商品买家担责呗?

我就不信连小学生都能想明白谁是加害者谁是受害者的事情某些领导就想不清楚!不过是疫情数据影响到自己的利益(zheng 绩),拿老百姓出来顶雷罢了,之所以把事情搞得沸沸扬扬,还要通报社会,无非就是想表现自己对抗疫工作认真负责,疫情增加不是自己工作不力!

这种事儿如果放在十年前可能受害者还真的无力反抗,甚至某些人还能因为面对疫情 “反应及时、处理得当” 受到表彰和嘉奖。但是万万没想到,某些人真的是低估了这几年自媒体、新媒体和网络的力量,当地传统媒体要顾及地方形象可能很难客观公正的分析问题表达观点,但是以现在自媒体的力量你这事儿还不是瞬间就传爆网络了?各路网友可不会顾及你某某区、某某市的形象问题,网络舆情发酵在所难免。

再来说说舆情发酵后的公关,发了一纸通报:

1、撤销对买肉居民的处罚。

2、今后严格检查冷链食品,让消费者放心。

3、同意给冷链肉的接触者免费核酸检测,并监督居家隔离。

最后的最后对此次工作失职、处理失误并给消费者带来严重伤害的行为用了 6 个字一笔带过 “我们深表歉意”,这就是你们诚恳的态度?拿通报致歉?古代皇帝做错了事儿还有个“罪己诏” 呢!

被你们误 “处罚” 的消费者因为你们的社会通报行为造成的各项损失有没有说法?你们难道不表态如何帮助这些人消除影响?大人因为这件事儿丢了工作的,孩子因为这件事儿影响学业的,应该如何妥善处理?乌龙事件的责任人有没有处罚?真的不考虑考虑拿两个 “临时工” 出来 “祭天” 吗?

当然,这个事件能出现反转,的确是舆论监督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同时也体现了我党坚持依法治国的决心。

知乎用户 stoichikov 发表

事先严正声明:以下均为虚构,千万别信。

这个锅再怎么样也轮不到消费者背。

  1. 海关系统

既然允许进口,怎么出现有新冠病毒的冷冻肉流入国内?是不是流入进来的都是符合检验检疫标准的?那现在存在带有新冠病毒的进口产品,是不是海关要承担责任?

2. 地方 zf 系统

地方部门如地方进出口责任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有没有做检验检疫工作,严不严格,是否有利益相关方?反正事情已经发生在你湖北,怎么流入湖北的?为什么没有等检验检疫结果出来后再允许进口冷冻肉销售?这个程序正常的走的话,是不会有差错的。

3. 商家平台

巴西都近千万确诊了,这么严重还销售巴西冷冻肉,这个心也是真大啊!尽管商家也有损失,但还是要为此负责。千万不要有侥幸心理,该做检验检疫就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来,否则出事了你跑不掉。

至于消费者,只能自己倒霉认栽了。单位开除,也是不太近人情,不够人性化。

罚款、通报工作单位、子女幼儿园等行为,只能说地方 zf 吃软怕硬,他们也只能欺负普通老百姓,他们敢和海关总署叫板吗?敢和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叫板吗?甚至同为黄冈市的同级单位,他们也会 “给面子”。

知乎用户 白袍污师甘道夫​ 发表

既然犯了错误就会 “单位让辞职”,那么做出这个错误处罚决定的单位也应该让做出这个错误处罚决定的人辞职。

知乎用户 徐辰 发表

是不是卫健委主任一问三不知,只知道扯淡的的那个地方

知乎用户 哈哈笑 发表

最近看了很多相关的报道,感觉隐私问题才是大家应当关注的。

之前的就不谈了,就说说最近两起吧。

成都女孩确诊,身份证,电话等个人信息传到每天飞。

买了肉的这些人家,也是受害者。把这些人隔离,做核酸检测没问题,然而单位通报,学校告知,弄到大家都带有色眼镜看你,一家老小生活都受到极大的影响。

真的能否换个角度,大家自愿配合你检测隔离,隔离到最终直到确认安全再行动都没问题,(当然不安全情况下你想自由活动估计没门) 单位学校这些公共平台地方能否自己有选择的权利去告知?不管出于什么目的。什么接触渠道,去夜店也好,买肉也好,我不想弄到人尽皆知,学校孩子我是否可以请病假,单位我是否可以协调请年休,事假等等。等安全了我回去照常上班上学不是更好吗。

面对病毒,大家都是受害者,本来就是承受了巨大的伤害,真的觉得没必要你再侵犯我隐私再搞一次社会性死亡的二次伤害。

知乎用户 悠悠 kis 发表

这可能就是我在读书以后,虽然明知道体制好,公务员香,但仍然不想考的原因。可能我还存有无用的善良,对未来还存有一丝幻想吧。

期待天明。

知乎用户 枫枫 发表

我比较好奇的是… 当初到底以什么法律依据对当事人行政处分的。虽说台湾地区和大陆法律具体问题可能有所不同,但我看网路上查到的资料感觉至少在对公权力行为而产生的行政处分大部分是类同的呀。

有没有大陆的前辈们能跟我说说讨论啊,一般来说罚款这类行政机关基于公权力单方面对特定人行使对当事人产生法律效果的措施应该是行政处分吧?

知乎用户 笨呆薪火 发表

新闻事件涉及到了多个主体和内容,各个主体在事件中均有其特点,涉及到了多个方面和主体,以下只是思考,不发表任何对相关主体的主观评价:

1、为什么要控制,控制的目的是什么,控制的力度应如何,如果出现失控,后果是什么?

2、最初受行政处罚的 24 户普通老百姓有无过失?

3、最初作出的处罚有无不当(法律及行政依据)?后续又作撤消是纠正不当还是受舆论压力的影响?

4、事件中相关个人信息隐私是否受到应有的保护?扩散到其工作单位及小孩学校等是否合理合规合法?如过程中有工作人员违规,应如何追究其相关责任?

5、当事人相关工作单位在收到相关事件信息后对当事人 “劝退” 的行为和作法是否妥当和合法?

6、网络平台资本大肆挤占社区生鲜市场和扩张的同时,有无严格遵循相关法规及特殊时期疫情管控规定?

7、具体出售该商品的商家在事件中有无过失?

8、事件中目前疫情情况下行政、民众、网络平台,商户等各个不同的主体各自的度应在哪里?各主体坚守各自的度出现争议和冲突时如何取舍?

报道中有如下信息:

“黄州区疫情指挥部回应称,区疫情指挥部 10 月 28 日发布了通告,全区禁止采购进口冷冻肉品,并进行广泛宣传,24 户居民违反了此项规定。”

专门在网上百度了一下,还真找得到相关发布的信息,确定有相关发布的信息

黄州区人民政府 今日黄州 黄州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 27 号)

黄州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 27 号)

为有效阻断新冠肺炎病毒可能传入黄州的途径,进一步强化我区冷冻冷藏肉品风险防控工作力度,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全区范围内全面禁止采购、储存和销售进口冷冻肉品和海鲜产品。

二、现有库存的进口冷冻肉品全部就地封存,并由区疾控中心进行采样检测。

三、采购国内产地的冷冻肉品,必须严格执行事前报备、进入待检区集中接受检测等规定。一律不得擅自采购、不得加工和销售无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文件的冷冻冷藏肉品。

四、各经营单位必须严格建立冷链食品追溯体系,如实填写《冷冻冷藏肉品及水产品进货查验台账》和《冷冻冷藏肉品及水产品销货追溯台账》,并严格落实从业人员每 4 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的要求。

五、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街道立即组织排查,对拒不配合的经营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通告规定进行处理。

黄州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 年 10 月 28 日

其实不光是这,在未收到有关黄州的这个新闻报道之前,在老家家族微信群里还收到这张图片,此事与这份通知应该也是有关联的:

只是跟进了自己了解的相关信息,就开始有杠子在评论区口吐芬芳了。

如是善意的提醒,衷心表示感谢并及时对有问题或者不妥当的地作更正。

但如果只是想着口吐芬芳发泄?对不起,能做的只能是删除评论区内的相关粗俗评论了。

知乎用户 ken yu 发表

前一段时间彭博发布的疫情下宜居国家排名,中国严厉程度 79 分很多人说是太高了。不反映现实

现在呢?

知乎用户 王一超 发表

湖北黄州回应 “居民违规网购进口冷链食品被罚”

关于黄州区居民网购涉疫进口冷链食品后续处置情况的通报

针对网友关心的 “黄州区居民违规网上采购进口冷链食品排查处置情况的通报”,现就有关后续处置情况通报如下:

一、10 月 28 日黄州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第 27 号通告中对个人所作行政处罚,包括 200 元罚款,由原行政处罚机关予以撤销。

二、我区将严格落实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确保进口冷链食品采样全覆盖、样本全检测、包装全消杀、商品全追溯,坚决堵塞防控漏洞,确保消费者放心消费。

三、对接触涉疫冷链食品相关人员实行免费核酸检测,并落实好居家隔离观察措施。

**对 24 名居民处理不当,我们深表歉意,诚恳接受社会监督。**我们将吸取教训、举一反三,依法依规科学精准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知乎用户 上游新闻​ 发表

这种事情确实不对啊,这个事情要抓的是卖家和平台,官方不禁止上网买,平台让上架,买家有营业许可,买家只是付钱而已。

说破天买家都是完全无辜的,你要说这个肉里面有病毒,哪个买家会去买?

消费者给钱要买的是肉,卖家卖肉要保证这个肉吃了没毛病,但是居然有官家跑来罚钱,这个事情还是那句话,把执行人找出来追究责任才是正经道理。人家饭碗都保不住了,说句对不起就完事了?不公道啊

知乎用户 轩爷 diedcat 发表

把整个题目看完,到现在我还是不知道这个 “网购平台” 是什么平台,叫什么,更别说什么处理结果了。真正该处理的是平台,只要平台还存在,今天是这里 24 户,明天是那里 24 户,去欺负几户居民能起到什么防控作用?

总而言之,这平台叫什么?各部门打算怎么办?

知乎用户 Gavin Huang 发表

一如年初疫情防控一问三不知的表现

知乎用户 归鸿 发表

照这个逻辑,销售的是不是该进局子,检疫的是不是该进局子,批准销售的是不是该进局子,批准这批进口的是不是该进局子,或者统统枪毙?柿子挑软的捏,欺负老实人罢了,真他妈悲哀!

知乎用户 ocean kraken 发表

我们单位也是呀,使用假发票报销一律会被追责。

你也不区分一下,到底是故意使用假发票,还是被商家骗了,无意中获得假发票。

单位也不给培训一下,如何识别假发票?

知乎用户 zhuliwei 发表

我在快手上评论过。

无论如何不要去社区团购买菜。一定要支持门口的小店。互联网企业收割起来太狠了。

现在,第一批被社区团购的坑的已经出现了。

切记,互联网企业耍鸡贼是本性

知乎用户 晨曦语 发表

理一下时间线。

10 月 28 日,黄州区下发文件禁止居民购买进口冷链食品。

11 月 21 日,黄州区居民从美团网购买冷冻猪肉。

12 月 8 日,武汉疾控中心检测出一批进口猪肉携带病毒,该批猪肉已经部分销售至消费者。

12 月 9 日,当地公安对消费者实施每人 200 元的处罚。

需要当地政府、疾控中心、公安部门回答的问题:

1,11 月 21 日已经上市的冷冻食品,12 月 8 日才出检验结果,湖北省的检测工作是否存在极端严重的形式主义问题?

2,黄冈市黄州区疾控指挥部是以什么法律依据为基准发布了 28 号令?疾控指挥部有没有对居民实施现金处罚的权力?发布 28 号令的过程是否合法合规?

3,如果 28 号令的发布合法合规,黄冈市黄州区政府将要以什么形式来落实该文件?是否存在以文件落实文件的官僚主义问题?

4,当地政府对消费者实施经济处罚,对涉及的商品予以销毁,对运输人员是否实施了检疫措施,运输行业相关人员是否有足够的防护设备和培训?

5,对于禁止购买进口冷链食品问题,为什么是黄冈市黄州区疾控中心发布文件?为什么省级防控中心对此没有指导?湖北省防疫工作是否已经缺乏统一领导?

6,对于以盈利为目的向消费者销售进口冷链食品的机构,当地执法部门有没有相信的措施予以禁止取缔?有没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

7,当地宣传部门有没有将防疫法律法规宣传到居民身边?是否存在 “政令不出门” 现象?

8,当地公安机关如果是在前一天才收到文件,对该项规定缺乏充分了解的话,那么 12 月 8 日的行动应该是受上级部门指挥的。请问当天指挥公安部门抓捕涉事人员的是什么部门,具体是哪一位领导,他是否了解该文件的精神?

知乎用户 纸盒勇者 发表

就尼玛离谱……

这狗名字谁知道是进口不进口的,咋的搁平台买肉都不行了。

懒的去菜市场超市的瑟瑟发抖

知乎用户 青骨逆 发表

时代的一粒沙,落在每个人身上,就是一座山!

知乎用户 Five 发表

是不是舆论不闹那么大处罚就这么定了?治不了资本家还治不了打工人?

知乎用户 错身之地 发表

我想问这些生活饱受打扰的居民会得到补偿吗?

补偿是谁出钱?要是政府出钱,那不是全体纳税人,替个别官僚的乱作为买单。

如果这 24 户居民得到了补偿,那还算好的。

不论钱是哪来的,这 24 户居民的生活总归得到了一定的改善。

就怕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进行罚款,起所谓的震慑作用。

这就跟中国银行因为原油宝被银监会罚款 5,000 万一样。

钱从左口袋跑到右口袋。

如果真觉得他们不妥就别罚款,别拿老百姓的钱,左口袋倒到右口袋。

直接摘他乌纱帽。

知乎用户 MR. 王 发表

不知道大家还记不记得,黄冈卫健委一把手面对提问 “一问三不知” 的视频?

https://v.qq.com/x/page/k14352gy57o.html​v.qq.com(观察者网讯)随着疫情不断变化,2020 年 1 月 30 日,中央赴湖北指导组督查组 29 日来到了湖北省仅次于武汉的第二疫情高发区黄冈市,核查当地 “战疫情” 情况。
然而在督查组进行询问时,黄冈市主管部门负责人对于定点医院的收治能力和具体床位数量却含糊其辞,可谓 “一问三不知”。

以下文字实录据央视新闻视频:

督查组:“(医院)总量能接待多少人?”

黄冈市卫健委主任唐志红:(沉默)

督查组:“唐主任,您是主任还是副主任?”

唐志红:“因为我们有个(主管)医疗的……”

督查组:“您是主任,一把手。”

唐志红:“对对对。”

黄冈市疾控中心主任陈明星:“118。”

唐志红:“我记得是 200 人左右。”

督查组:“到底是多少?”

陈明星:“118。”

**督查组:**你说这个情况你不掌握,你不清楚黄冈市到底能检查多少。你疾控中心是不是要掌握这个情况?唐主任,您掌握吗?

怎么说呢?

历史总是巧合的。

“撤销处罚深表歉意”

但这些居民的生活、工作、孩子的学习,这些所受的影响却是撤不回来的。

知乎用户 Hiro 发表

现在知道成都女孩的信息是怎么泄露出去的了吧?

知乎用户 skywalkerplayer 发表

治不了洋猪肉还治不了你?

知乎用户 带专魂 发表

说白了就是一群人正常网购商品的时候,比较倒霉买到了可能带病毒的肉。

由此推断,脸黑是犯法的

各位非酋,懂?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官员:我说没说不准买进口肉?

屁民:小民之前确实不知

官员:那你现在知不知?

屁民:现在知道了

官员:那你知法犯法,该当何罪?

屁民:大人,不是不知者不罪么?

官员:那你现在不是知道了么?怎么还能免罪?

屁民:这。。。小人该死。

官员:来人呐,游街示众,午时三刻斩首!

肉店老板:我不说话,我乖

知乎用户 李一 发表

不受监督的权力犹如洪水猛兽!

知乎用户 光明的足下 发表

拆分来看,这个事件包括公布网购进口居民冷冻猪肉的行踪、强制进行核酸检测以及隔离更措施、对网购居民进行罚款。

前两点是没有问题的,检测出冷冻肉有问题,及时追踪肉制品去处,在肉已经被吃掉无法检测是否感染病毒的情况下,对食用者采取必要的措施是正当的。

但配合监测部门以及公安部门是公民的义务而不是责任,公民更无法具备提前检测病毒甚至未卜先知的能力,进行行政处罚是极为不妥的。

知乎用户 只爱动嘴的树懒 发表

没有依据进行处罚,以前网络不发达这么搞可以,现在舆论监督下,需要重视别人的权益。

行政处罚是污点,代表国家机关的一种否定态度,终身记录,可能导致单位处分,找工作困难,亲属受影响。

做出处罚的人可能就脑子一热,但一下子就影响了别人的人生。

知乎用户 刘琪晴​ 发表

欺软怕硬,传统美德。

估计是没有进一步的处罚了。

老百姓这么过日子也习惯了。

谁关心你损失了啥,又没落到自己头上。

知乎用户 张子伊 发表

12 月 12 日,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黄州区居民网购涉疫进口冷链食品后续处置情况的通报》。

针对网友关心的 “黄州区居民违规网上采购进口冷链食品排查处置情况的通报”,现就有关后续处置情况通报如下:

一、10 月 28 日黄州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第 27 号通告中对个人所作行政处罚,包括 200 元罚款,由原行政处罚机关予以撤销。

二、我区将严格落实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确保进口冷链食品采样全覆盖、样本全检测、包装全消杀、商品全追溯,坚决堵塞防控漏洞,确保消费者放心消费。

三、对接触涉疫冷链食品相关人员实行免费核酸检测,并落实好居家隔离观察措施。

对 24 名居民处理不当,我们深表歉意,诚恳接受社会监督。我们将吸取教训、举一反三,依法依规科学精准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黄州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 年 12 月 12 日

新闻多看点

12 月 11 日,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 24 户居民采购涉疫进口冷链食品被罚事件引发各方关注。新华网第一时间就这一热点事件发表评论,并呼吁黄州区有关部门对这一处罚决定做出说明。

【这种罚款,该说清楚!】

黄冈市黄州区 24 户居民,

在某平台上采购了

新冠核酸检测呈阳性的猪小里脊肉,

每人被黄州公安分局罚款 200 元!

消费者购买到被病毒污染的产品,

本是 “受害者”,

却成为了被惩处的对象,

着实让人摸不着头脑,

网友们也都在为被处罚者喊 “冤”

消费者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上架商品时,

通常认为商品是合法依规的,

同时,一般老百姓

也缺乏对商品的溯源能力,

更难去追查商品是否符合防疫要求。

面对有危害的商品,

监管部门应该做的是下架商品,

且从源头上斩断其流入市场的通路,

并加大对违规平台

及不法商贩的查处力度,

保护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及合法权益,

而不是借口 “防疫”,

把板子打在消费者的身上!

当然,若这 24 户居民是通过非法手段,

故意购买明令禁止的物品,

那么,黄州公安也应该在通报中

把他们的违法事实及所触犯的条例

说得清楚具体一些,

如此才能真正起到警示的作用!

当前,冷冻冷链肉品疫情传播风险巨大,

疫情防控无小事,的确不可大意。

但事情再急迫再重大,

执法也要按规矩办事。

执法当以 “规” 为先,

才能让 “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有公信力!

处罚更应该有理有据,

且把 “理” 和“据”都说明白,

才能让被处罚者与 “吃瓜群众” 们

心服口服!(作者:蔡梦晓)

知乎用户 中国网​ 发表

道歉就完了吗?撤销处罚就完了?

第一,应该给予受害人一定精神补偿,因为这通告已经严重影响人家正常生活了。

第二,队伍里的蛀虫臭虫应该给予一定处罚,并且应该通报批评之类的。

第三,相应权利机构在无法可依的情况下怎么进行的行政处罚?所谓的条例究竟是否有权利处罚一个中国合法公民。

这些问题真的不用解决一下吗?

知乎用户 第三个小号 发表

我发现真的是有些官员真的是脑洞大开。

我从未听说过消费者食品中毒了还要追究消费者责任的。大开眼界。

那个公告有什么用?消费者网购时甚至连冷冻还是冷鲜都分不清,你还要求消费者区分下进不进口?不扯淡一样玩意吗?

这样,谁规定谁来买,在网络上买肉,买错一次官也就别当了,买错两次拘留十五天,买错三次强制押送眼科医院治疗眼睛。

知乎用户 陈二狗 发表

我一直认为换位思考是人与人交往的基本,对于处理公共事务的各级公务员而言,应该在此基础上更进一步,但现实是,懂得换位思考的百姓不多,懂得换位思考的公务员更是稀少,根本上来讲这是人性的问题,难以解决,这也是合理的舆论监督的意义所在。希望能尽快有妥善的解决方案,这个时间点,这样的突发事件对一个普通家庭来说真的是很大的一个打击。

知乎用户 神奇海螺告诉我 发表

年初时,这里 “一问三不知” 卫健委主任被免职。

年底又闹一个买肉被处罚。

还没提高水平?

知乎用户 肖逍 发表

其实从理论上说,黄冈市一开始的规定还真有合理性:

冷链食品有风险,所以我们要禁售——没毛病。

武汉来的冷链食品也许有风险,所以我们禁止武汉发货过来吧——没毛病。

从事实看,武汉方面还真检测出了病毒——证明黄州区猜对了,有先见之明。

罚个人,确实冤,但严格来说也没毛病——如果只罚商家,个人却能随意去买,那岂不是禁令形同虚设?

但是…… 这一系列没毛病的操作加起来,却出了问题。原因很简单:武汉买的顾客,比黄冈多得多,为啥同样的东西武汉人买了就没事?所以现在他们只能撤销。

这些比武汉严格的措施,其实也是可以理解的:要是真出了问题,又得追责。小城市只好选择更保险的做法。

看来需要进行一些整体的协调了,比如各地 “什么能禁”、“什么不能禁”,国家应该给个准信**。**

知乎用户 于禁 91 年 发表

有事找媒体,相信媒体相信网

建议重罚中移动联通电信,要不是他们提供这么廉价的流量,会有这么老百姓会知道这事,你们的流量没有觉悟啊,给人家添麻烦

我们要打败的的是新冠病毒,不是得了新冠病毒的人。把人家工作都弄没了还罚人家钱,这和网暴成都女孩的人有啥区别

知乎用户 子不语 发表

湖北某些部门真的是年底还要上分

苦了湖北老百姓了

知乎用户 Kousaka Chihaya 发表

在合法的平台,通过合法的渠道,买到合法的东西,现在这东西有问题还是购买人的错?

就你吗魔幻。

受害者有罪就不说了,单位还要求辞职?你这是对待阶级敌人,在这痛打落水狗呢?

有什么理由,有什么资格要求被害人辞职?

怎么敢的呀?

处罚受害者的行为是智障,要求辞职的更是。

知乎用户 云闭月 发表

执法方的问题前面已经说了很多了,我想说说当事人单位的事。毕竟丢了工作可比罚 200 元对当事人的伤害大多了。

如果消费者买到了可能含病毒的肉,单位的正常做法不应该是让他赶快隔离然后做核酸检测吗?停工期间大不了算病休或者事假。这动不动就劝退的臭毛病是哪里学来的?已经看到不止一个新闻里当事人出了点小事(有的甚至是被造谣),单位就迫不及待的让人家辞职,还让不让别人活了?

我理解单位想划清界限,免受牵连,但真的很气人。别人都已经受到这些事情的伤害了,单位还要来插一刀。

别跟我说什么单位的损失怎么办,首先它不见得会有多大的损失(比如之前被造谣的,又比如这件事如果当事人本来就有年休假呢?用年休假去隔离对单位根本就没影响),其次片面逐利是现实,但并不代表是现实就该被提倡,不近人情的自保本来就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知乎用户 www 发表

今天早上朋友专门转了这个内容给我,是因为我昨天写了这个回答:

如何看待武汉冷链食品检出新冠病毒,美团优选合作方被立案,已购买的居民被处罚?事件主要责任在谁? - 甄昊元 的回答 - 知乎

[如何看待武汉冷链食品检出新冠病毒,美团优选合作方被立案,已购买的居民被处罚?事件主要责任在谁?​www.zhihu.com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434329457/answer/1622455305)

这位朋友当然是不同意我的看法的。

我的回答中并不是认为这个处罚是绝对合法或者程序上正确。而是说,政府方可以选择用对个人处罚的震慑性行为,来快速解决潜在的危险和问题。我在回答中也提了,如果被罚款的人认为这种罚款没有依据,可以事后通过行政复议等方式来维护权益。后续向政府索赔也都是可以的。

从管控方看,如果通过简单的针对个人的罚款,能够大幅减少本区域冷链产品的购买和流通,那即便背上骂名,或者事后被起诉,也都是值得的。


但是这个新闻中提到的,有关部门在已经进行核酸检测阴性后,还要将这些人的信息公开乃至公布到幼儿园等地,这个操作就过分了。这个还可以追究。

至于提到的 “单位要求写辞职报告”,这个肯定是非法的,劳动仲裁部门可以介入一下。

知乎用户 甄昊元 发表

让我来骂,黄冈的奇葩行为一茬接一茬,除了买进口冷冻猪肉被处罚这事儿,还有,教师资格证面试审核只能现场审核????笔试都可以网上审核,为什么面试还要跑去现场???难道我笔试没经过审核????

知乎用户 可爱多味老司机 发表

不可能这一定是美国的新闻,我泱泱大国怎么可能做出这种事

知乎用户 熊猫不是猫 发表

我真的迷惑了,典型的 “送分题” 做成了“送命题”。

都到疫情防控这个阶段了,哪些措施做的好,哪些措施做的不好,心里还没点数吗?

年初有个唐主任,导致风评不好。现在呢发生了一件并不是特别严重的疑似事件。

从另一个角度讲,不应该趁这个机会 “洗白” 一波,就算你不知道怎么做,抄别人的答案总会吧!前面那么多城市,那么多地方的优秀经验不都明摆着吗?检测,安抚群众,查明来源…

然后借助媒体报道一下,反应迅速,措施完善,这不风评又上来了吗?

最后结果检测阴性,虚惊一场,名利双收。

这不就是送分题吗?

结果答案都放在面前了,你非要去掷骰子,步步选个错误答案。

这你说气人不?

知乎用户 李二狗 发表

建议受害者单位让 “让受害者辞职的人” 辞职。

建议让 “罚受害者 200 元” 的人辞职。

建议让 “把这事通报受害者单位和子女学校” 的人辞职。

风水轮流转,有腚姐的手腕就要有被反噬成为下一个腚姐的觉悟。

平台你倒是注明一下进口肉啊!

这谁能看出来进口的?

不能网上买任何肉了?

我就买个肉你干嘛要发带病毒的进口肉,买到这肉就够倒霉还要自费核酸检测还要罚款还要通报单位还要让我辞职?

这年头倒霉也犯法?

道歉就完了?

作恶的这群人是不是得辞几个?

知乎用户 Vio1aLee 等 320 人 发表

很显然,入关就好了。

知乎用户 熊写诗 发表

古人诚不欺我也!

难怪前人吃猪肉都是吃现杀的鲜猪肉!最起码猪猪死之前好歹能问问:

where are you from?

来时走的大路还是小路?

有手续吧?

算了!你先给我写个说明我再吃你!

知乎用户 kepler1604 发表

疫情从来都不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一种叫做红卫兵的精神

最简单好用的 VPS,没有之一,注册立得 100 美金
comments powered by Disqus

See Also

疫情切断中国进口供应链,哪些行业风险最大

如果疫情进一步扩散并持续时间较长,进口供应链将面临严峻挑战,甚至可能对中国扩大内需的政策带来瓶颈制约 文 | 徐奇渊 张子旭 疫情在国内已经基本得到控制,各地均开始积极复工复产。但是,疫情在全球蔓延势头进一步加剧,确诊病例数仍在激增,目前境 …

美国封城下的一堂公民课

有时候,我们只需要陈述事实,因为事实胜于雄辩。如果你们想知道民主和自由的真相,可以耐心的往下仔细的读读。 下面请让我逐字逐句的翻译美国加州政府,Santa Clara(圣塔克拉拉县)的封城法令(这个县是我目前居住的地方)。你们可以用下面的链 …

被骂上热搜的成都女孩,和她终身泄露的隐私

能看出这个年轻女孩面对这一切的惊恐和犹疑。她清空了自己的微博,关掉了微信好友申请权限,用手机号和微信号搜索,只会看到“该用户不存在”。在头条上,她发布了一则简短的声明,说自己不能理解网上的诽谤谩骂,因为“我只是不小心感染了新冠,我也是一个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