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世华今向监察委报案,并起诉涉事警员
原文来自订阅号「墙洞|NGOCN」:孙世华今向监察委报案,并起诉涉事警员 作者丨阿七 编辑丨小田 今天早上,“女律师称遭警方碰瓷执法”事件当事人孙世华向广州市监察委报案。根据其代理律师张磊出示的报案书,**孙世华申请广州市监察委员会对荔湾区 …
原文来自财新网:http://m.china.caixin.com/m/2018-11-03/101342522.html
2018年11月03日 20:35
孙世华要求确认警方行为违法、公布监控视频,均遭拒绝;两名目击者自10月15日起被当地警方刑拘至今
涉事女律师孙世华提起行政复议和信息公开申请,要求荔湾区政府确认其在派出所被施暴并被强制脱衣检查的行为违法,并申请荔湾区公安分局公布监控视频,两项请求近日均遭到拒绝。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崔先康) 女律师在广州一派出所遭施暴及强制脱衣检查一事发生已经一个多月,维权陷入困境。涉事女律师孙世华提起行政复议和信息公开申请,要求荔湾区政府确认其在派出所被施暴并被强制脱衣检查的行为违法,并申请荔湾区公安分局公布监控视频,两项请求近日均遭到拒绝。两名目击者也从10月15日起被当地警方刑拘至今。
广州律师孙世华此前在网络上发帖称,9月20日,孙世华和其代理的一起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案件的当事人李小贞来到广州市荔湾区公安分局下辖的华林派出所,约见该案经办的警察陈某沟通另一当事人周建斌的取保候审事宜。下午5点多,因要邮寄取保候审申请,她向陈姓警察询问姓名和联系方式,引发对方不悦。后该名陈姓警察指控其“袭警”,并对其施暴,并被以怀疑身上有凶器为由,要求孙世华脱衣检查,其整个脱衣裸身过程长达20多分钟。随后,孙世华又被拍照、打指模,并被强制验尿,并进行了两次总共长达六小时的讯问。
该事件在2018年10月经媒体报道引发关注,广州市公安局、广州市律师协会先后发声表态,但与当事人的说法并不一致。
广州市公安局10月10日凌晨发布通告称,经调查,9月20日下午,孙世华以查看民警身份为由,伸手拉扯民警挂在胸前的警察证。与此同时,与孙世华代理案件无关的张某洲用手机在派出所内拍摄警务工作,并与梁某基一同起哄吵闹、辱骂民警,经民警口头制止仍不听劝阻、继续拍摄。孙世华等人的行为已涉嫌扰乱单位秩序,为此民警依法将三人口头传唤带入该所办案区,按照程序规定进行人身安全检查、信息采集、询问调查等工作。23时许,三人结束传唤后离开。梁某基、张某洲均对财新记者否认了警方通报的内容,称此前并不认识孙世华(详见财新网:“女律师遭脱衣检查案陷‘罗生门’ 当事人呼吁公布监控视频”)。
广州律协于10月13日发布通报称,10月11日下午,广州市公安局应律协的要求,安排律协人员调看了事发经过现场的视频。 根据现场视频,华林街派出所民警在孙世华律师办理业务期间存在行为失范、态度不当、语言有失文明等情况。现暂未发现存在殴打羞辱孙世华律师的行为。此外,通报还称,广州市公安局表示对该事件将进一步调查核实处理(详见财新网:“广州律协通报女律师‘受辱’事件 未提是否脱衣检查”)。
10月13日晚,广州市公安局第二次通报,称警方邀请广州律协代表调看了从当事人进入到离开派出所的全部视频。视频显示不存在孙世华被殴打和羞辱的情况。警方相关负责人表示,当事民警在工作中存在态度生硬、行为和语言有失文明的问题。目前,警方已责成当事民警深刻反省,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警方将继续与律协等相关部门保持密切沟通。
这一通报遭到了孙世华的否认,她表示,广州警方只是不痛不痒地认定涉事警察行为生硬、态度有失文明,却对孙世华被强力施暴、脱衣羞辱核心关键问题予以否认。此外,孙世华还呼吁广州警方向当事人及社会公布案发现场录像,并申请广州警方回避此事,由人大、纪委等第三方部门依法介入。
孙世华介绍,10月11日前后,她先后就在华林派出所内的遭遇向荔湾区政府、荔湾区公安分局提起行政复议和信息公开申请,要求荔湾区政府确认其在派出所被施暴并被强制脱衣检查的行为违法,并要求荔湾区公安分局公布监控视频。
对于孙世华要求的“确认其在派出所被施暴、强制脱衣检查的行为违法”的行政复议申请,10月25日,荔湾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作出不予受理决定书。决定书表示,孙世华的复议申请不属于《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的受案范围。根据规定,荔湾区政府决定,对其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不予受理。
10月30日,孙世华要求公布监控视频等的申请也获得荔湾区公安分局答复。荔湾分局表示,孙世华申请公开2018年9月20日其在华林派出所大厅、办案区和审讯室内所有监控视频资料、在华林派出所被询问时所签的所有笔录以及华林派出所对孙世华进行等传唤文书,属于案卷材料,不属于《信息公开条例》所指的政府信息。荔湾分局表示:“你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行使案卷阅览等权利。”
对于上述结果,孙世华表示失望。她告诉财新记者:“法律对行政复议的范围有明确的规定,只要公民的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受到损害,就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视频监控不公开的理由是属于‘案卷资料’,他们现在对我立案了吗?那为什么自始至终都没有给我书面凭证?当天传唤是行政传唤还是刑事传唤?这些通通都没有说法。”
孙世华的代理律师王飞认为,荔湾区政府不受理行政复议的决定是错误的。王飞介绍,行政复议申请针对的是孙世华被施暴和被强制脱衣检查两项行为。“施暴是纳入《国家赔偿法》所规定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行为,是可诉可复议的;强制脱衣检查是明显的具体行政行为,按照法律规定,也是可诉可复议的。”
孙世华和王飞表示,目前已向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荔湾区政府的不受理决定,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对于监控视频等信息公开申请被拒一事,下一步将向荔湾区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此外,女律师受辱案的相关涉事人和目击者目前均处困境。财新网此前报道,原本被取保候审的孙世华的委托人周小贞及目击者梁某基、张某洲均于10月14日被传唤,后周小贞被警方监视居住。财新记者了解到,梁某基及张某洲两人均因涉嫌寻衅滋事被警方刑事拘留,目前仍羁押于当地看守所中。■
责任编辑:王逸吟
版面编辑:刘潇
原文来自订阅号「墙洞|NGOCN」:孙世华今向监察委报案,并起诉涉事警员 作者丨阿七 编辑丨小田 今天早上,“女律师称遭警方碰瓷执法”事件当事人孙世华向广州市监察委报案。根据其代理律师张磊出示的报案书,**孙世华申请广州市监察委员会对荔湾区 …
原文来自财新网:广州女律师“受辱”事件后续:委托人被监视居住目击者被拘 孙世华律师的委托人李小贞被传唤超过24小时,目前已监视居住;两名目击者均被拘留,其中一人据称涉另一起刑案。 10月15日,涉事女律师孙世华透露,其委托人李小贞及其一岁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