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链家程序员删除财务数据获刑 7 年?

by , at 10 January 2021, tags : 程序员 链家 删库 韩冰 代码 点击纠错 点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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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诗与星空​ 发表

我比较感兴趣的是这句:

链家公司为恢复数据及重新构建财务系统共计花费人民币 18 万元。

从这句话看,公司财务数据库大概率没有异地备份。如果有备份的话,恢复系统只是小时级的体力活,不大可能需要 18 万。

这么看来,这家公司的 IT 管理太可怕了… …

PS,曾经误操作删过库的选手表示,麻蛋判刑也太狠了吧。。。感谢老领导不杀之恩。

知乎用户 幻希 发表

本是个段子, 成了真的.

你说你都财务系统 root 权限了.

不满公司拿着财务数据举报偷税漏税啊?

去劳动局没事举报举报 996 哪个不行啊?

何必把自己作没了?

知乎用户 李明阳​ 发表

刚才在一个技术群里看到这个问题,顺路过来看看。

链家的这个做法,其实非常标准。

有人说链家请了数据恢复公司来恢复数据库,说明了技术不行啦,没有备份啦,等等。

其实并不一定是这样。

出现了类似事件,除了很小的公司或者创业团队(因为他们穷或者需要秀一秀技术,让投资人有信心),正规大公司都会倾向于请专业的公司来恢复。

为什么呢?当然是为了固定证据。

你自己恢复了,你打算怎么计算损失?

你没有可以证明的损失,你打算怎么惩戒涉事员工?

如果你请了第三方公司,情况就不一样了,人家一张发票打过来,损失 100% 会被法院承认。

其实现在公司一般都是用的虚拟化平台,存储层都是有定期快照的,上层随你折腾,我恢复快照就可以,丢不了多少数据的。

可能真是敲了几行命令,就搞定的事儿,人家数据恢复公司报个几十万的价格也正常。

敲几行命令价值 10 块钱,知道敲哪几个命令值 179,990 块钱。

知乎用户 尘埃 发表

说个不一样的,被同学一句惊到,会不会某家财务数据本身有大问题,要被查,这个哥们只是和公司商量好了就来背锅。混到他那个位置,应该不会蠢到不知道自己删库不被法律制裁,背锅反而更有可信度

啊这,怎么就这么多赞了,我就随口一说具体详细情形俺也不知道,只是作为相关专业的学生,希望大家都能珍惜自己的前途,尽量不要干出删库跑路的事。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可能是看删库跑路的段子看多了。

他的岗位是数据库管理员,专门管理数据库的,明明拥有数据库最高级级别的权限。掌握着一家公司命脉的权限。还是财务数据这个核心数层次的,他坐在这个岗位上肯定对这些数据了如指掌。我真的不相信这些数据没有一点问题。

目前他能做的,可以提出链家财务上偷税漏税等问题的指控。争取国家宽恕,少做几年牢。

知乎用户 丁长老 发表

容我允许瞎猜下,也许就是个顶包的,因为删库这个动作做的太不专业了。

删库跑路更多的是段子。

真正不小心删库跑路的人也不是没有,但是那绝对是会跑的。

真正想删库的,呃,一般来说,极难查,有太多办法了。

很多公司的 IT 维护,特别是一些财务服务器之类的非生产常用业务服务器,很久都不会登录看一看的。真的想搞啥,删库跑路建简直是下下策。

当然程序员的逻辑往往不符合现实的,比如游族投毒,XX 用锤子锤击高管,我就很难理解这些事情到底是怎么发生的。

“这个世界最不可理解的就是它可理解的”

“这个世界最可理解之处在于它是不可理解的”

知乎用户 pansz​ 发表

从目前的信息看,个人对这个事情其实是持怀疑态度的,因为程序员届的梗毕竟是「删库跑路」,哪有只删库不跑路坐在原地等捉的道理?删库了没跑路那只是留下一个笑话。

熟练使用 Linux 命令的程序员,会把所谓的 wifispoof 软件留在电脑上?

链家的服务器竟然连时间都没有同步?

正常的删库跑路方法难道不是设定定时脚本,一年后再触发吗?(因为很难查找到一年前的上网记录用来追踪个体)。


当然了,这件事情也未必就一定是假(自导自演)的,毕竟,编故事需要逻辑,而现实世界往往并没有逻辑。如此没有逻辑的事情,反而更有可能是真的。

知乎用户 离乾 发表

作为技术人员,我想看完整的证据链。

在某公众号看到的证据感觉上是排除法,计算机名对的上,mac 对不上,然后有权限的人不少但是当时只有他有机会之类的。

伪造 mac 啥的,用来栽赃不要太容易。权限这东西,分享或者泄漏出去,不要太容易。

真正的执行终端是如何确定锁定的,终端的操作人员是如何确认的。还是说本人认罪了,,,本人认罪可能是最容易得到也最不可信的证据了。

知乎用户 Cairns 发表

本以为是个段子,今天都上热搜了,

惊呼一句,辛苦打工人!

这个数据管理员,只能说不是蠢就是无知!

你说你都有 root 权限了,你什么数据你没有?税务,财务这些数据哪个拿出来不比这个删除数据要来的妙!

实话说,你只要查,没有一家公司的财务数据经得起考验!

你偏偏选了一条最艰难、最自己最不利的道。

链家,说实话,就在这周,把在我心中之前的形象彻底打翻了

这两天北京的天气,想必是大家都感受到了,滴水成冰一点不为过。

在周二晚 9 点出地铁北运河站后,立马感受到寒风刺骨的挑剔,手机在这个寒夜里掉电的厉害,立马给我关机了!

在现在出门已经习惯了不带现金,不带公交卡的习惯,全凭手机解决支付问题。到现在手机没电,等于什么事也干不了,回家还有 3-4 公里路程,没电没法约车、坐公交、骑行共享单车。这下为难了!耳边北风呼呼的刮着,手机强制开机也是一遍一遍的失败,好似用罢工来对抗这个寒冷的冬夜!

看着街边泛着点点灯光的店铺,我想起来了小区链家店铺的便民服务有应急充电服务,大大的广告页贴在入口玻璃门上,

刚好远处有个链家店,我朝着链家西上园店走去,一进店,有个中介小哥在值班,礼貌客气说明来意后,这个小哥义正言辞的拒绝了我!说实话,曾一度以为,这些年链家一家发展带动整个行业的标准,也曾一度挽回房产中介在大家心中以往恶劣形象!之前推出的八大承诺,颇受百姓好评!

也许这个店的员工刚好是个例外,但是对于大众来说,一次足够!

出门把边的旁边刚好是我爱我家,我抱着试试看的心态进门说明来意后,小哥热情的给我提供充电,在手机充电的五分钟里,和中介小哥天南海北的聊了几句,发现现在地产中介门店都会提供所谓的便民服务,只是小的品牌没有广告流量宣传加持!

链家,我觉得你的并没有做到言行合一,至少你很难让我相信你所谓的八大承诺。今早上出门,看到小区门口的链家门店玻璃门上的那张广告纸所谓的提供便民服务,感觉就是个笑话!

感谢昨晚寒冷冬夜提供暖心服务的我爱我家!

知乎用户 Three 诗睿​ 发表

二审裁定书的研读理应是有法律展开的,而不是当成一次看完就忘的围观。毕竟无论从关注者们的一般视角,还是基于法律专业人士的学习上来说,二审裁定书里辩护人意见和法院说理都可圈可点,理应仔细看一看,评论亦须做到有的放矢。

所谓当关注点落在被告人韩某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时,需要基于定罪量刑做功课。

毋庸置疑,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并不是一个轻罪,其所注重的是影响系统的 “运行功能” 严重后果,于专业而言则称为结果犯。基于《刑法》第 286 条的规定,无论是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还是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或者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只要产生严重后果就都会构成 “后果严重” 的情形从而入刑。

笔者按:当然,延展研究还需要结合两高《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计算机刑事案件解释》)的列举和兜底指引做文本研究。只不过本文目的不在于写出又长又打瞌睡的论文,故而也就点到为止。

针对韩某及其辩护人从所提本案存在多重合理怀疑无罪、未实施犯罪和被害单位财产损失的证据不足的上诉理由及辩护意见,法院说理显示出裁判人员对于 root 和 IP 地址等做了一一查明,笔者以为这是该篇法律文书的精彩说理部分,现摘录如下:

对于上诉人韩冰及其辩护人所提本案存在多重合理怀疑,应当认定韩冰无罪的上诉理由及辩护意见,经查:国家信息中心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证明,2018 年 6 月 4 日 14 时至 15 时期间,IP 地址为 10.33.35.160 的终端用户远程以 root 身份登录链家公司服务器并通过执行 rm、shred 命令删除数据文件、擦除操作日志等,而该 IP 地址于 6 月 4 日 14 时 17 分被分配给 MAC 地址为 EA-36-33-43-78-88、主机名为 Yggdrasil 的设备使用。该 IP 地址为链家公司福道大厦 3 楼交换机所覆盖网络区域,而韩冰具有 root 权限且于案发当日在上述 IP 地址的网络覆盖区域内上班。经司法鉴定确认,韩冰电脑的主机名为 Yggdrasil,与登录服务器执行删除、擦除命令的电脑主机名一致;韩冰电脑的 MAC 地址虽不是 EA-36-33-43-78-88,但其电脑中安装有用于更改 MAC 地址的软件 WiFiSpoof,且在其电脑的相关文件中检索到多条与上述 MAC 地址相关的记录。综合案发后韩冰的表现,以及对具有类似权限人员所用电脑的鉴定结论等情况,能够确定韩冰实施了删除链家公司财务系统服务器程序数据的行为。上诉人韩冰及其辩护人所提的相关辩解及辩护意见,无事实及法律依据,本院不予采纳。
对于上诉人韩冰所提监控录像证明其没有实施犯罪的上诉理由,经查:视频服务器和涉案四台服务器均未与标准时间校准,无法判断监控时间与服务器时间的时间差,无法以视频时间和服务器时间排除韩冰作案的可能。故对韩冰的该项上诉理由,本院不予采纳。
对于上诉人韩冰及其辩护人所提认定被害单位损失的证据不足的上诉理由及辩护意见,经查:链家公司情况说明等证据证明,财务系统数据修复系专业性强、时效性高的技术类工作,链家公司在被删除系统后紧急聘请第三方公司进行财务数据恢复工作,不属于刻意制造费用。技术服务合同、服务报价单、银行电子回单、发票等证据证明,链家公司基于财务系统受损而支付修复费用 18 万元。一审据此认定被害单位损失,证据确实充分。故韩冰及其辩护人的相关意见,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本院均不予采纳。[1]

就裁判的量刑结果而言,因为结合《刑法》和《计算机刑事案件解释》,对比最高法指导案例 103 号案件 [2] 和最高检检例第 34 号案件 [3],自然可以得出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并导致链家公司基于财务系统受损而支付修复费用 18 万元的行为而言,韩某行为属于后果特别严重的情形且并没有例如自首等减轻处罚情节,所以量刑在 7 年实际上是罚如其判的。(当然评论区有网友提到为什么同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微盟案贺某就被判了 6 年,此案韩某却被判了 7 年——这是因为被告人韩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文中笔者也写到了韩某行为属于后果特别严重的情形且并没有例如自首等减轻从轻处罚情节,辩护人相关意见也未被法院采纳;相反对于微盟案而言,因为贺某有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并且认罪认罚可依法从轻处罚,同时法院也采纳了犯罪嫌疑人贺某辩护人的相关意见。延展一点,就个人评判和业界观察而言,很多犯罪贸然做无罪辩护是个特别危险的事情,挨打要站住,有时候罪轻辩护或者轻罪辩护是对于犯罪嫌疑人更优的选择。感兴趣者可以仔细研读两篇法律文书,并基于刑法基础内容做深入研究。)

至于于法律文书形式而言,有网友曾予笔者以私信。或许有人会有疑问,为何此案二审用裁定书而非判决书。这是因为裁定书既解决实体问题,也解决程序问题,基于二审法院确认证据的收集及质证符合法定程序,经二审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相同,部分意义上也处置了实体法律关系,二审维持原判故而用了裁定书的形式。

自然,坊间有人议论韩某被冤枉(或曰背锅),在笔者看来,这个大众不应该作无所根据的猜测,毕竟岂可空穴来风。就程序正义而言,法律不会让任何人蒙冤,如果后续作为当事人的韩某认为生效裁定有错误,完全可以申诉或申请再审——向法院申诉或申请再审的渠道是畅通的,可后续再行委托律师,详可参见《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申诉、再审立案指南》[4]

在笔者看来,这样的案件应该是值得引人思考,发人警醒的,而非沦为一众阴谋论,否则也就失去了讨论的意义:

即使于劳动关系或其他纠纷有所争执,也并非以删库为发泄或维权的理由——或许看客觉得曝出这类信息堪为坊间茶余饭后的谈资,然而那大概是老栓小栓式的围观,最终身陷囹圄的还是删库的行为人,相关人士终不可不慎。

参考

  1. ^ 韩冰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二审刑事裁定书 https://wenshu.court.gov.cn/website/wenshu/181010CARHS5BS3C/index.html?open=login
  2. ^ 指导案例 103 号:徐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 http://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137081.html
  3. ^ 第九批指导性案例,李骏杰等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 https://www.spp.gov.cn/spp/jczdal/201710/t20171017_202593.shtml
  4.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申诉、再审立案指南 http://bj1z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0/03/id/4832517.shtml

知乎用户 萧太师锦镇 发表

早就不是啥《Mysql– 从删库到跑路》段子,这几年没少判,只不过你知道的少而已。

删库跑路,这个看公司大小和背后运作的能量,小公司也就是缓刑 + 半年,像链家、世一院那种五年七年很正常。

说白了就和你们初中教科书里面资本主义初期因为过度压榨工人,导致工人情绪失控破坏工厂劳动工具是一个性质的,天底下没有什么新鲜事儿。

要是哪家 IT 公司能做到周周发餐券、月月发手机、年底发显卡(公司运营剩下的尾矿渣也行,这时候一张 1080,2080 都是硬通货),敢保票你家那破的四面漏风的网络数据库绝对比比尔盖茨家的还安全(啊?比尔盖茨不是世界首富啦???)啊,敢保票你家那破的四面漏风的网络数据库绝对比埃隆马斯克家的还安全!!!

知乎用户 HR 雨哥 发表

这几年类似这种删库破坏公司计算机系统的事情时有发生,不禁让人想起当年的 “卢德运动”!

到底对公司有多不满才会做出这种极端的事情啊,员工做的固然不对,也收到了法律的制裁,但是公司有没有需要反思的地方呢?

善待你的员工,搞好员工关系,不然打工人的怒火很可能会烧掉你的整个大厦,有句话叫光脚的不怕穿鞋的,聪明的老板都知道怎样分配利益,大家都有饭吃,才能赚更多啊!

卢德运动:英国工人以破坏机器为手段反对工厂主压迫和剥削的自发工人运动。首领称为卢德王,故名。相传,莱斯特郡一个名叫卢德的工人,为抗议工厂主的压迫,第一个捣毁织袜机。
工业革命时期,机器生产逐渐排斥手工劳动使大批手工业者破产,工人失业,工资下跌。当时工人把机器视为贫困的根源,用捣毁机器作为反对企业主,争取改善劳动条件的手段,但禁止对人身施用暴力。卢德运动有极严厉的组织纪律,透露内部机密的人会受到严重的处罚,常常以死威胁。1769 年,英国国会颁布法令,予以镇压。1811 年初卢德运动开始形成高潮。其中心是诺丁汉郡,1811 年,诺丁汉郡的袜商不顾行业规矩,生产一种劣质长筒袜,压低袜子价格,严重冲击了织袜工人的正常收入。一些织工秘密组织起来,以 “路德将军” 的名义捣毁商人的织袜机。1812 年,英国国会通过《保障治安法案》,动用军警对付工人。1813 年政府颁布《捣毁机器惩治法》,规定可用死刑惩治破坏机器的工人。1813 年在约克郡绞死和流放破坏机器者多人。1814 年企业主又成立了侦缉机器破坏者协会,残酷迫害工人。但运动仍继续蔓延。1816 年这类运动仍时有发生。

知乎用户 caozhy 发表

又是一起删库跑路的悲剧。但是首先,这个判决没有毛病。公司的数据就是资产,你破坏它和砸毁公司的机器设备等财物没有什么性质的不同。

但是数字资产有一条和实体资产不同的是,它是可以复制的。而损毁拥有备份的数据造成的损失几乎为 0。不像实体资产,你有两条生产线,砸毁一条,损失一半的资产。

因此作为健全的企业,核心而关键的数据,没有备份是不可想象的。一般我们都建立了按月的离线备份,按日的增量半离线备份和实时的双机以上的在线备份,并且极关键的数据(比如账户、财务)更是要有非数字的硬版本(以免计算机系统瘫痪造成的业务瘫痪)。

在员工删除数据之后,造成了多少损失,这个就有说道了。这里,链家用了恢复数据的成本这个概念,估计是数据本身就有备份并且没有或者几乎没有被破坏。本质上说,资方完全可以运用一些法律手段,合法扩大对员工的追责能力。公司完全可以把损失做大,精明的法务有的是办法去证明生产中断造成了多么大的损失,恢复数据花费了多少的金钱。等把这前员工送入大牢,再不急不忙地从保险柜里掏出备份的硬盘。

从这个意义上说,这个删除数据的员工,比较冲动和不太明智。做了一件只是让自己坐牢的傻事,好好反省吧。还是那句老话,防人之心不可无,但是害人之心不可有。和资方谈判,讲究一个一切按照法律办事,处处小心保全所有证据,无论对方试图激怒你还是试图引诱你都要有清醒的头脑,才能不把自己坑进去。

知乎用户 韩冰律师 发表

很多朋友给我发来这条新闻,我澄清下。

不是我干的。

知乎用户 南京老许 发表

我觉得程序员应该成立一个工会,每月交点会费钱养活一帮律师,专门服务程序员的律师,碰到什么 996,007,福报论的统统去打,那些企业别动不动就把程序员当棋子爱用就用,爱扔就扔,只有把工会建立起来,中国那么多程序员一个人每月掏个 10 块钱会员费,还不不能养活一个强大的工会吗?

全国最精明的程序员聚集在一起还斗不过一两个资本家? 给他整个黑名单,资源整合起来分分钟让他们招不到一个程序员。

会费用于资助那些猝死的程序员家属,被无辜开除的程序员,以及被 996 和 007 折磨的人不像人的程序员,现在不抗争何时抗争? 其他工种的如果愿意加入阵营那就加入阵营,凭啥这些资本家视法律不顾,难道以为现在还是解放前吗?

制度慢慢建立,但是工会得快点想办法搞起来!

知乎用户 逃避现实者 发表

挺好的,违法犯罪就应该得到惩罚。

另外,链家这公司的违法犯罪什么时候处理?

知乎用户 Kevin Zhang​ 发表

说明链家的 IT 管理弱爆了。

开发的人不部署,部署的人不开发是基本。

了解程序逻辑的人不应该有权限接触生产环境,能接触生产环境的人不会懂的程序逻辑。

当然,有可能链家也是有相关规定的,但是这个程序员通过各种方式打听到了生产环境的 root 账号密码,那就是内控不严,密码应该只有少数几个人能接触到,这些员工脑子里都对于密码管理的重要性丝毫没有意识。

最后才是工具层面,生产环境应该都是要在机房里操作,机房里进出都要登记,并且通过堡垒机等工具登录生产环境终端,这些终端里,rm 这种命令都是禁止的,显然,这套机制也没有生效。

不过,微盟之前也出过删库事件,IT 安全管理最大的风险,和其他风险管理一样,还是在于人。

做好以上措施的同时,还是得最好数据备份、灾备环境等,防患于未然。

知乎用户 旧闻重提 发表

为什么 18w 就能恢复的损失,就足以评定为严重破坏计算机?
而其他许多刑事罪名都难以达到这样的量刑标准
比如虐待罪?
为什么 18w 就能恢复的损失,就足以评定为严重破坏计算机?

知乎用户 TedG 发表

广大程序员,DBA 们,别天真了,看看人家只花了 18 万,数据就恢复了,这 18 万只怕还有水分。

7 年大牢换 18 万恢复数据,太亏了。

这年头数据都是异地备份的,删库删库哪那么容易。

知乎用户 Arthur Wang 发表

为啥我感觉这个程序员是被陷害的呢?

看看这个判决书哦…… 首先说明一下,我不是程序员,= 也不是律师,只是有非常简单的电脑知识和法律常识,看这个判决书感觉不能说明问题呀。

这完全是一条有罪推定判决书呀……

首先,谁说电脑名能确定电脑了?那怕是同一局域网内,电脑是可以强制同名的,只要 MAC 和 IP 不同,不理会系统提示,就可以继续用,大不了出点共享问题。

其次,如果韩有这个改 MAC 地址的意识,连电脑名都不会改?

再次,如果韩处心积虑做这个事情,完全可以删除 WiFiSpoof 什么的,为什么留下这个大证据?

怎么就 “能够确定” 了,我怎么没看出来能确定?

最后。。。。。什么叫 “无法排除作案可能”,不是应该是“无法确认” 么?!!!

这不是赤果果的先定罪,再让被定罪人提供没犯罪的证据么?

这违反知乎律师经常说的无罪推定准则啊~

知乎用户 Gavin 发表

和很多人一样,我也非常怀疑这事情的真实性。删库这事很难有证据的。这和偷盗抢劫不一样,很难知道是谁干的。或者说,很难证明是谁干的。人证基本不可能,物证更不可能。真的因为这事被判刑我非常质疑司法公证。不知道相关部门是怎么调查的。有什么证据?

密码既然泄露了,你怎么知道是谁在操作?就算通过 ip 地址也只能定位到机器。

被抓的十有八九是替罪羊。

之前是在手机上没仔细看,现在仔细看了报道更觉得疑点重重。这人 40 岁年纪不小,而且是数据库管理员,估计就是天天在机房上班的,负责维护数据。这个年纪的人如果你说他没有一点技术水平估计也没人信,40 岁的人了,更不可能一时冲动不顾后果。他更清楚自己干的是什么事情,如果是有预谋的,至少有 100 中方法可以干的让别人难以拿到真凭实据。难道是当着警察的面执行的 rm,shred 命令么?

这事根本不符合常理,非常难以理解。我特别好奇警方用什么证据证明这个操作就是这个人干的?40 多岁的数据库管理员啊。不会写脚本?写程序的么?

经查:国家信息中⼼电⼦数据司法鉴定中⼼司法鉴定意⻅书证明,2018 年 6 ⽉ 4 ⽇ 14 时⾄ 15 时期间,IP 地址为 10.33.35.160 的终端⽤户远程以 root 身份登录链家公司服务器并通过执⾏ rm、shred 命令删除数据⽂件、擦除 操作⽇志等,⽽该 IP 地址于 6 ⽉ 4 ⽇ 14 时 17 分被分配给 MAC 地址为 EA-36-33-43-78-88、主机名为 Yggdrasil 的 设备使⽤。该 IP 地址为链家公司福道⼤厦 3 楼交换机所覆盖⽹络区域,⽽韩冰具有 root 权限且于案发当⽇在上述 IP 地址的⽹络覆盖区域内上班。经司法鉴定确认,韩冰电脑的主机名为 Yggdrasil,与登录服务器执⾏删除、擦 除命令的电脑主机名⼀致;韩冰电脑的 MAC 地址虽不是 EA-36-33-43-78-88,但其电脑中安装有⽤于更改 MAC 地址的软件 WiFiSpoof,且在其电脑的相关⽂件中检索到多条与上述 MAC 地址相关的记录。综合案发后韩冰的表现,以及对具有类似权限⼈员所⽤电脑的鉴定结论等情况,能够确定韩冰实施了删除链家公司财务系统服务器程序数据的⾏为。上诉⼈韩冰及其辩护⼈所提的相关辩解及辩护意⻅,⽆事实及法律依据,本院不予采纳

简直是……。主机名更容易修改好吧,ip 地址也很容易伪造的。随便一个代理软件就能修改啦。

好可怕啊。

主机名一致,时间一致,ip 一致,mac 地址都不一样,综合案发后的表现,就判了 7 年……,我觉得通过这几条就能确定是他干的么?是不是有些草率了?不是疑罪从无的么?真的很精彩啊。

所以大家没事千万不要有 root 权限啊。

之前很天真,觉得领导不给我 GIT 服务器的 root 权限是不信任我,现在我不这么觉得了。我觉得他真的是爱我的。

还有这个:

对于上诉⼈韩冰所提监控录像证明其没有实施犯罪的上诉理由,经查:视频服务器和涉案四台服务器均未与标 准时间校准,⽆法判断监控时间与服务器时间的时间差,⽆法以视频时间和服务器时间排除韩冰作案的可能。 故对韩冰的该项上诉理由,本院不予采纳。

没有时间校准就不能判断监控的时间了?这不是笑话么?监控里面就一个人么?看看人员走动,说话的情况,这些人完全可以证明时间啊。监控里面只有一个人,这种情况可能性不大吧。『韩冰具有 root 权限且于案发当⽇在上述 IP 地址的⽹络覆盖区域内上班』这个工作场所在作案时间内就他一个人,这个可能性不大吧。

可见领导让大家都在一起办公是大爱啊。

电子数据鉴定意见的起始基准时间晚于案发一个多月,不能确定在此期间电子数据有无修改。

可怕,鉴定的还是一个月之后的数据。被修改的可能性大到天上去了。

这兄弟十有八九是被陷害的。

算了。

为今之计就是查清谁陷害的你。7 年之后出来,看看能不能让这些人消失。人只要还活着,就不能消沉,要活的有意义。47 岁年纪不小了,牢里好好表现争取早日出狱,好好锻炼身体,好好吃饭。

建议先从周边人员开始,别让人联系到这个案子上,最后再对链家的陷害你的人动手,因为估计对链家的人动手之后,你就会被怀疑了,再动其他人就难了。

我觉得我应该去当编剧,当程序员大材小用了。

知乎用户 帅帅是帅天下 发表

疑点重重。

程序员掌握了公司财务系统的 root 权限,说明他深受信任。

删库跑路,说明他知道面临严重法律后果。

而如此重要的财务数据,公司却不备份,这是日常后门。

究竟是怎样的调离,让员工心生删库的怨气?

公司绝不是没钱,宁愿花 18 万修复数据,为什么不买数据备份设备?

这次数据修复,是无损数据修复吗?有没有损坏的部分?需不需要财务重做补全?……

怎么感觉,这才是高端的商战?!

知乎用户 怒吃鸡胸肉 发表

删库跑路?

还是火龙烧仓?

知乎用户 二哥是只猫​ 发表

程序员经常开的一个玩笑就是——删库跑路。

没想到这哥们真的做了,最终不但没跑了,还搭上了自己前程。

现在知道啥叫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了吧。

七年啊,在这个 35 岁就可能被优化掉的行业里,有几个七年可以挥霍呢?

就算你技术牛逼,出来后,谁敢用你这样劣迹斑斑的员工呢?

错误可以犯,也可以多次犯。但有些错误,犯一次都嫌太多!

为此付出的代价,大到要用你的整个职业生涯来偿还。

毫不夸张的说,这哥们已经被行业拉黑了,出来后,除了转行,也没啥出路。

除非自己创业,但一定要小心,别被人 “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了。

这件事呢,也给那些想删库跑路的程序员们打了个预防针,有些玩笑可以开,但不可以做。

不管你跑的有多快,也逃不出法律的罗网,最终还是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另外,对公司实在不满的话,实在忍不了的话,那就写几个 BUG 呗,既出了气,又留了余地。

切记,不管做什么事,都要给自己留条后路。

公司不是你家,领导也不是你爸妈,还会惯着你吗!

就算是你亲爹妈,也未必会惯着你吧!

知乎用户 温酒 发表

删了干嘛,找个盘存起来,怕不是在外面的人还没里面的睡得着了…

知乎用户 小知 发表

更新,不鼓励大家这么做,只是相对删库跑路、这种方法还好一些!

…………………………………………………

法制社会,违法了就要承担后果。没什么可说的,也为我们程序员敲响警钟,删库跑路是个段子,千万别尝试!

我的群里也经常见到暴躁老哥工作不顺,经常嚷着要跑路,估计这件事后就老实了!!!

不过话说,如果实在咽不下这口气,有一篇国外的文章写的不错,写出难以维护的代码!来学一下

原文地址是:Coding Conventions : Java Glossary

作者是:Roedy Green

一、程序命名

**容易输入的变量名。**比如:Fred,asdf

**单字母的变量名。**比如:a,b,c, x,y,z(如果不够用,可以考虑 a1,a2,a3,a4,….)

**有创意地拼写错误。**比如:SetPintleOpening, SetPintalClosing。这样可以让人很难搜索代码。

**抽象。**比如:ProcessData, DoIt, GetData… 抽象到就跟什么都没说一样。

**缩写。**比如:WTF,RTFSC …… (使用拼音缩写也同样给力,比如:BT,TMD,TJJTDS)

**随机大写字母。**比如:gEtnuMbER..

**重用命名。**在内嵌的语句块中使用相同的变量名有奇效。

**使用重音字母。**比如:int ínt(第二个 ínt 不是 int)

**使用下划线。**比如:, ,

**使用不同的语言。**比如混用英语,德语,或是中文拼音。

**使用字符命名。**比如:slash, asterix, comma…

**使用无关的单词。**比如:god, superman, iloveu….

**混淆 l 和 1。**字母 l 和数字 1 有时候是看不出来的。

二、伪装欺诈

把注释和代码交织在一起。

for(j=0; j<array\_len; j+ =8)
{
    total += array\[j+0 \];
    total += array\[j+1 \];
    total += array\[j+2 \]; /\* Main body of
    total += array\[j+3\]; \* loop is unrolled
    total += array\[j+4\]; \* for greater speed.
    total += array\[j+5\]; \*/
    total += array\[j+6 \];
    total += array\[j+7 \];
}

**代码和显示不一致。**比如,你的界面显示叫 postal code,但是代码里确叫 zipcode.

**隐藏全局变量。**把使用全局变量以函数参数的方式传递给函数,这样可以让人觉得那个变量不是全局变量。

**使用相似的变量名。**如:单词相似,swimmer 和 swimner,字母相似:ilI1| 或 oO08。parselnt 和 parseInt, D0Calc 和 DOCalc。还有这一组:xy_Z, xy__z, _xy_z, _xyz, XY_Z, xY_z, Xy_z。

**重载函数。**使用相同的函数名,但是其功能和具体实现完全没有关系。

**操作符重载。**重载操作符可以让你的代码变得诡异,感谢 CCTV,感谢 C++。这个东西是可以把混乱代码提高到一种艺术的形式。比如:重载一个类的 ! 操作符,但实际功能并不是取反,让其返回一个整数。于是,如果你使用 ! ! 操作符,那么,有意思的事就发生了—— 先是调用类的重载 ! 操作符,然后把其返回的整数给 ! 成了 布尔变量,如果是 !!! 呢?呵呵。

三、文档和注释

**在注释中撒谎。**你不用真的去撒谎,只需在改代码的时候不要更新注释就可以了。

**注释里面写废话。**比如:/* add 1 to i */

只注释是什么,而不是为什么。

**不要注释秘密。**如果你开发一个航班系统,请你一定要保证每有一个新的航班被加入,就得要修改 25 个以上的位置的程序。千万别把这个事写在文档中。

**注重细节。**当你设计一个很复杂的算法的时候,你一定要把所有的详细细设计都写下来,没有 100 页不能罢休,段落要有 5 级以上,段落编号要有 500 个以上。

例如:1.2.4.6.3.13 – Display all impacts for activity where selected mitigations can apply (short pseudocode omitted). 这样,当你写代码的时候,你就可以让你的代码和文档一致,如:Act1_2_4_6_3_13() 千万不要注释度衡单位。比如时间用的是秒还是毫秒,尺寸用的是像素还是英寸,大小是 MB 还是 KB。等等。

另外,在你的代码里,你可以混用不同的度衡单位,但也不要注释。

**Gotchas。**陷阱,千万不要注释代码中的陷阱。

在注释和文档中发泄不满。

四、程序设计

**Java Casts。**Java 的类型转型是天赐之物。每一次当你从 Collection 里取到一个 object 的时候,你都需要把其转回原来的类型。因些,这些转型操作会出现在 N 多的地方。如果你改变了类型,那么你不一定能改变所有的地方。而编译器可能能检查到,也可能检查不到。

**利用 Java 的冗余。**比如:Bubblegum b = new Bubblegom(); 和 swimmer = swimner + 1; 注意变量间的细微差别。

**从不验证。**从不验证输入的数据,从不验证函数的返回值。这样做可以向大家展示你是多么的信任公司的设备和其它程序员

**不要封装。**调用者需要知道被调用的所有的细节。

**克隆和拷贝。**为了效率,你要学会使用 copy + paste。你几乎都不用理解别人的代码,你就可以高效地编程了。

**巨大的 listener。**写一个 listener,然后让你的所有的 button 类都使用这个 listener,这样你可以在这个 listener 中整出一大堆 if…else… 语句,相当的刺激。

**使用三维数组。**如果你觉得三维还不足够,你可以试试四维。

**混用。**同时使用类的 get/set 方法和直接访问那个 public 变量。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极大的挫败维护人员。

**包装,包装,包装。**把你所有的 API 都包装上 6 到 8 遍,包装深度多达 4 层以上。然后包装出相似的功能。

**没有秘密。**把所有的成员都声明成 public 的。这样,你以后就很难限制其被人使用,而且这样可以和别的代码造成更多的耦合度,可以让你的代码存活得更久。

**排列和阻碍。**把 drawRectangle(height, width) 改成 drawRectangle(width, height),等 release 了几个版本后,再把其改回去。这样维护程序的程序员们很快就不明白哪一个是对的。

**把变量改在名字上。**例如,把 setAlignment(int alignment) 改成,setLeftAlignment, setRightAlignment, setCenterAlignment。

保留你所有的没有使用的和陈旧的变量,方法和代码。

Final 你所有的子结点的类,这样,当你做完这个项目后,没有人可以通过继承来扩展你的类。java.lang.String 不也是这样吗?

**避免使用 layout。**这样就使得我们只能使用绝对坐标。如果你的老大强制你使用 layout,你可以考虑使用 GridBagLayout,然后把 grid 坐标 hard code.

**环境变量。**如果你的代码需要使用环境变量。那么,你应该把你的类的成员的初始化使用环境变量,而不是构造函数。

**使用全局变量。**1)把全局变量的初始化放在不同的函数中,就算这个函数和这个变量没有任何关系,这样能够让我们的维护人员就像做侦探工作一样。2)使用全局变量可以让你的函数的参数变得少一些。

**配置文件。**配置文件主要用于一些参数的初始化。在编程中,我们可以让配置文件中的参数名和实际程序中的名字不一样。

**膨胀你的类。**让你的类尽可能地拥有各种臃肿和晦涩的方法。比如,你的类只实现一种可能性,但是你要提供所有可能性的方法。不要定义其它的类,把所有的功能都放在一个类中。

**使用子类。**面向对象是写出无法维护代码的天赐之物。如果你有一个类有十个成为(变量和方法)你可以考虑写 10 个层次的继承,然后把这十个属性分别放在这十个层次中。如果可能的话,把这十个类分别放在十个不同的文件中。

**混乱你的代码。**使用 XML。XML 的强大是无人能及的。使用 XML 你可以把本来只要 10 行的代码变成 100 行。而且,还要逼着别人也有 XML。

**分解条件表达式。**如:把 a==100 分解成,a>99 && a<101

**学会利用分号。**如:if (a);else;{ int d; d = c;}

**间接转型。**如:把 double 转 string,写成 new Double(d).toString() 而不是 Double.toString(d)

**大量使用嵌套。**一个 NB 的程序员可以在一行代码上使用超过 10 层的小括号(),或是在一个函数里使用超过 20 层的语句嵌套 {},把嵌套的 if else 转成 [? :] 也是一件很 NB 的事。

**长代码行。**一行的代码越长越好。这样别人阅读时就需要来来回回的

**不要过早的 return。**不要使用 break,这样,你就需要至少 5 层以上的 if-else 来处理错误。

**不要使用 {}。**不要在 if else 使用 {},尤其是在你重量地使用 if-else 嵌套时,你甚至可以在其中乱缩进代码,这样一来,就算是最有经验的程序员也会踩上陷阱。

**琐碎的封装。**比较封装一个 bool 类,类里面什么都做,就是一个 bool.

**循环。**千万不可用 for(int i=0; i<n; i++) 使用 while 代替 for,交换 n 和 i,把 < 改成 <=,使用 i–调整步伐 。

五、测试

**从不测试。**千万不要测试任何的出错处理,从来也不检测系统调用的返回值。

**永远不做性能测试。**如果不够快就告诉用户换一个更快的机器。如果你一做测试,那么就可能会要改你的算法,甚至重设计,重新架构。

**不要写测试案例。**不要做什么代码覆盖率测试,自动化测试。

**测试是懦夫行为。**一个勇敢的程序员是根本不需要这一步的。太多的程序太害怕他们的老板,害怕失去工作,害怕用户抱怨,甚至被起诉。这种担心害怕直接影响了生产力。如果你对你的代码有强大的信心,那还要什么测试呢?真正的程序员是不需要测试自己的代码的。

六、其他

**你的老板什么都知道。**无论你的老板有多 SB,你都要严格地遵照他的旨意办事,这样一来,你会学到更多的知识以及如何写出更加无法维护的代码。

**颠覆 Help Desk。**你要确保你那满是 bug 的程序永远不要被维护团队知道。当用户打电话和写邮件给你的时候,你就不要理会,就算要理会,让用户重做系统或是告诉用户其帐号有问题,是标准的回答。

**闭嘴。**对于一些像 y2k 这样的大 bug,你要学会守口如瓶,不要告诉任何人,包括你的亲人好友以及公司的同事和管理层,这样当到那一天的时候,你就可以用这个 bug 挣钱了。

**忽悠。**你会学会忽悠,就算你的代码写得很烂,你也要为其挂上 GoF 设计模式的标签,就算你的项目做得再烂,你也要为其挂上敏捷的标签,让整个团队和公司,甚至整个业界都开始躁动,这样才能真正为难维护的代码铺平道路。

总之,我们的口号是—— Write Everywhere, Read Nowhere

-————- 假装是分界线 ————–

如果实在等不了了,再次你可以把你的代码混淆,然后潇洒离去,没必要杀敌一千,自损八百,因为垃圾公司的一些行为,一时为了泄愤做了违法的事情,实在得不偿失!

知乎用户 圣光出鞘 发表

他这一删,搞不好救了公司啊。

知乎用户 可乐猪 发表

这个程序员啥都不删,就删除财务的数据,而且,财务一般会被审计,要纳税,他为啥不删客户资料库呢?

知乎用户 任江律师​ 发表

附上判决书全文,律师的辩护观点和法院的说理部分非常值得一看,律师以不能排除合理怀疑起手提出辩护观点,法院富有针对性地一一解答,对于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绝大多数的法律工作者都是陌生的,起码我是一个都没接到过(我好菜啊),这样一篇简单明了的判决值得所有法律工作者学习。

知乎用户 画尽三界万千魂 发表

有一家公司年底要接受工商入驻调查,然后财务就失火了……

知乎用户 天使投资人 Adam​ 发表

从业界来看,各行业对维护人员、IT 人员的普遍重视程度是不高的,这不仅仅是体现在薪资方面。而 IT 人员往往掌握着企业的重要数据,或者说可以掌握到企业的重要数据。也就出现一些 IT 从业人员利用手中的资源换取好处的现象,产生一些所谓的灰色产业链。

希望更多的企业能够重视数据、重视 IT 人员,少发生怒删跑路事件。毕竟这样一来,删库者坐牢,被删者重则倒闭,轻则出名。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一个阴谋论猜想: 链家有见不得人的财务数据,巨额到无法抹平那种 (上亿?),于是乎给足钱让一个程序员假装删库。程序员财富自由,高管不用跳楼,堪称完美。

知乎用户 皮蛋瘦肉粥 发表

为什么会存在程序员删库跑路的事情发生。

存储都有 io 级别的备份。

如果存储开了 CDP,上面随便删,完全不用跑路。

如果存储开了快照策略,一般也就是丢几秒的。

公司一般不至于把存储的管理权限给程序员吧?

知乎用户 守法公民李四 发表

删库跑路?

都有能力进入后台了,为啥不整理起来,发给有关部门举报偷税漏税?无论真假,都会有得公司够忙的。不会往系统里埋 bug?不会删掉屎山的注释,让后人无路可走?我更倾向于这哥们是来背锅的,企业财务报表出了大篓子,直接全给他扬了,在说是程序员删库跑路,美滋滋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听说过仓库失火吗?

财务数据本身有问题,收买个程序员删库跑路顶包一下,也是一种可能。

按说权限管理、异地灾备、运维审计对大公司而言是最基本的,哪怕搞个外包驻派都不至于如此。

知乎用户 通仔 发表

业内常识,国内互联网公司的财务系统,一般都不会用自己的研发部门来做。

一般都是外采,然后内部有人来对接保障运维。

所以该 DBA,是这个财务系统的甲方。属于财务部门的人,拿到 root 权限很正常。

说点题外话,很多在专业领域的犯 Z,吃瓜群众都会以为嫌疑人会使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来完美实施。但是事实恰恰相反,大部分都属于在一时冲动之下的行为,实施手段反而十分粗糙。

高智商犯 Z 的完美实施,毕竟罕见到电视剧里去了。

最后提醒各位技术同行,破坏计算机系统罪,是写进刑法里的。无论跟公司有何矛盾,那都是普通纠纷,应该以相应的方式来维权,一旦牵扯到刑法,性质就变了。

知乎用户 小天使 发表

删点啥不行啊,公司每年都要花大手笔去找审计公司替自己审查财务资料,生怕有意无意留下漏洞。

当然最好是不删可以解决问题啊,如果删也不是删财务数据啊,这不是给公司帮忙嘛,你以为它自己不想删啊 。

我们程序员真的太天真了。如果你身边有程序员朋友请善待它们吧。

也说明了,还是有太多朋友不知道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反而忽视了自己的行为产生的法律责任。

可能是我现在身处事外可以想的清楚一些,如果是当事人,估计当时剩下的只是无奈了。想想还是挺悲伤的,无论如何希望将来大家都好!

知乎用户 支浩宇 发表

如果有权限删除数据,是不是也有权限直接改数据里面的金额呢。把金额全部改成随机数会不会更有意思?

知乎用户 薛定谔的佛系 发表

我总觉得不太对,总感觉他,像是?是税务要来查,太多事瞒不住了,自己人搞一下,要不然事更大?!

知乎用户 名五十 发表

愁。

果然是知识改变命运。

一般人就只会想到删库给你制造麻烦。

看看这些答案,一个个教给你做正义的伙伴。

绝不是教你敲诈勒索。

让你拿到数据,直接向税务机关举报,为打工人伸张正义,为国家减少漏税作出贡献。

知乎用户 樊川​ 发表

rm 加 shred 命令,竟然让人把数据给恢复了,说明这程序员的业务水平不行啊

知乎用户 岷左布衣 发表

镜像硬盘保留证据。然后向国家税务总局举报。行使法律赋予公民的神圣权利。这类举报大概率是有奖金的。

知乎用户 学致私教​ 发表

冲动犯的错,有什么事情是通过法律解决不了的呢?如果觉得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那么就应该通过正当的途径去解决。可为什么要采用如此激进的方式去解决呢?这样做损人不利己,不仅不利己,还让自己身陷囹圄,我想这应该是谁都不愿意看到的。

知乎用户 周源 发表

这事干的像实习生。可能另有隐情。

知乎用户 聆郎嘴很毒 发表

谢天谢地,感谢这位单纯的小哥哥,我说链家怎么不给我打骚扰电话了最近。原来被删库了

知乎用户 者也 发表

竟然比强奸判的重?还记得前几天的新闻,40 岁艾滋病患者强奸 15 岁女孩,好像判了 4 年?

知乎用户 zjsxwc 发表

标题就不专业好不好,

DBA 也是程序员?

知乎用户 长青 发表

知乎用户 大宋 发表

还不如偷偷把数据导出,回去自己可以找渠道卖了,说不定还能挣点。

知乎用户 飘忽若神 发表

作为干了十来年的从业人员来说,,讲一些看法。。

1,恢复数据花费 18 万,,符合正常的服务器级别恢复。。而且是财务数据,可能用了多种校验方式

2,一般数据库管理员不应该具有人事数据,财务数据的访问权限。更别提最大的 root 权限了。。

我们公司都是人事系统,财务应用系统维护人员自己管 db,而且只有主管级才有管理员权限。普通员工只有阅读权限,连修改权限都没。。

3,这哥们职业道德实在不行,,it 由于门槛低,大部分厨师,装修工等培训几个月都能做的事,,,导致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这时候应该对关键岗位,核心岗位要慎重选择应聘者。

如果是一般开发,随便什么人能干活就行,,

如果是数据库管理员,服务器管理员,一般都要求 211 以上,毕竟高中时代是塑造人性格,责任心等很关键的时候,这也是为啥金融领域一般都要求 211 以上的原因。

但 211,985 干 it 的,大部分又不屑于做管理员这种运维的活,,这就很尴尬了。

我之前也有 rhce mcse 的证书,毕竟这玩意 3 个月就培训下来了,没什么技术含量。

3,40 岁的年纪,干出这种事,说明心里还是极其幼稚。。

我们也有个 windows 管理员,50 来岁,,跟他工作交流真是莫名其妙,,正常的交流,因为项目可能要加个班,立马就翻脸,大声吵架。。连 20 多的小年轻都不如。。团建不去,拍照不去。。脾气古怪,,

非得闹得 20 多岁,30 多岁的人,经常去哄一个 50 多岁的大老爷们儿。。哎。。。

感觉这哥们类似,可能受了委屈,觉得别人瞧不起他,做了这种事情吧。。。

知乎用户 发福的大叔 发表

1),无论你技术多好,不要以为别人发现不了,伸手必被捉。

2),企业信息系统的安全流程存在漏洞,企业需要指定信息安全规范,防范这类世家的再次发生。

3),有兴趣可以查一下当年日本 2005 年日本瑞穗证券乌龙指事件,最后查出是由于富士通在 2000 年某次修改程序时不小心埋进去的 bug 导致的。最后闹到法院讨论这个 bug 算不算是重大发现。大家一起在法庭上 review 代码逻辑,不得不说程序员职业也是高风险行业。

4),得不偿失,对链家来说,没有多大的损失,而对程序员来说毁的确是整个职业生涯;

知乎用户 裁决的司命 发表

问题很严重,删库跑路一般是无法定罪的,人家删的技术一般人根本理解不了。被查出来就离谱。

链家是不是有问题?

知乎用户 陈加兴​ 发表

从这事儿正好可以看出把服务交给 XaaS 商的好处啊,把雇佣关系转为商业合同,责任义务明确,起码没有删库跑路的动机,就算你一家业务实在苦的不想做了,也不会冒险得罪所有客户对不对?

root 不等于一定有数据库权限,能看数据库不等于能看懂数据表,能看懂数据表也不等于能看懂财务数据,能看懂财务数据也不等于能找出漏洞,吹哨也是有技术门槛的……

知乎用户 跳跳叔叔 发表

粮仓被查前都很容易起火。都懂的。

知乎用户 王政 发表

根据程序员的一般成长过程,是法盲的概率还是不小的。建议所有计算机相关专业课程和程序员培训课程,都应该增加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内容。这一点上,程序员培训确实需要向其他职业学习,比如金融、会计、建筑等,行业相关培训都会有专门的法律法规章节。

知乎用户 凋零物语 发表

犯法就判呗,能怎么看。

等等……

删的财务账……

知乎用户 三色院堇子的老公 发表

大家,是领导的话,赶紧一个月内查一查自己部门的数据管理实际情况,人员权限和管理制度,处理流程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变形了多少,有多少新情况需要重新分析设计新的处理规范和流程。

是程序员的话,扪心自问,自己的代码会不会泄露数据库数据,回头认真去 codeview 一遍。

是运维的话,好好查数据库权限管理,紧急事件负责人和处理流程,进行预防演练。

大老板的话,舍得花钱拉的下脸强行安排所有人去全系统检查一遍,不要太过资本家了,理解一下你的员工都挣钱不容易,如果有人想走离职,好说好散,工作交接妥当就好,不要为难,越是这种你对他不好的人,他越不会想着老板的数据库,我一定要保护好

HR 的话,好好思考一下,你到底招人的标准是什么,你怎么信任别人的,你是否是大家都讨厌的那种 HR

如果你是一个啥也不懂或者说生活压力大的员工,你想想在未来的各种压力下,你能不能,你怎样扛过所有,你愿不愿意为老板保护好数据库或者强势阻止别人危害数据库安全稳定,这个公司愿不愿意听你的诉求,不合适的公司早点离开,对同事老板处好关系,老板的过分要求不满意或者不愿意做勇敢提出来,大家好说好散

知乎用户 Alives 发表

第一反应,计算机时代的账本失火。

知乎用户 hank 发表

打工人应该联合起来找到一个不违法的方式倒逼资本家

比如:

1、举报财务造假(每个公司基本上都会这么做,特别是小公司)

2、行贿(国情下,企业为了拿到项目,基本上也会这么做)

以上行为,不能私了,否则被资本家反手告敲诈勒索

所以看资本家违法成本真的不算高,想想曾经赵薇割了那么多打工人的韭菜,啥事都没

知乎用户 Alan Red 发表

7 年绝对太夸张了

200 万买凶杀人层层转包那个买凶的也就 5 年

还有拐卖小孩,也没几年

相比之下一个价值 18 万的小事竟然要 7 年?

知乎用户 雨楼 发表

35 岁之后,程序员的福报来了:免饭钱、免住宿、免费医疗。

知乎用户 LINX 发表

真他妈的冤,窦娥冤,我拿这些数据卖了盈利几十万,估计也没判那么严重。我怀疑链家是不是花钱了,让法官往最严重的判。七年,以他那种职业,现在这么快节奏的时代,他失去了多少?七年损失了大约 100 万收入。七年后出来也是大概率失业。

知乎用户 小帅 发表

典型的杀敌一千自损八百万

最简单好用的 VPS,没有之一,注册立得 100 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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