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油女孩遭殴打,施暴者曾称「不怕报警经常进去」,警方通报 2 人被处罚,对霸凌者有更好的处罚办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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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微凉 发表

本来江油是个小县城,大家都很熟悉,现在很多人在帮小孩,其实大概率可以帮被霸凌家庭争取不错的赔偿。

之前大家聚集也是可控的,毕竟聚集人员里不少人说不定认识警察,警察执法时也不会太暴力。

但是绵阳市突然插手就变味了,上来就抓人,大家反抗更加大,然后就变成武力镇压,最后可能是小孩家什么赔偿也拿不到,然后江油断网几天,然后一切回归平静。

不知道这昏招是谁出的,还是世运会地方防范压力太大了,为了防止大家往成都跑,就想直接一步到位。

这事本来就是,美国,日本,韩国,英国,印度,马来,菲律宾,越南,澳大利亚,加拿大,墨西哥,尼日利亚,法国,意大利,火星,月球,三体人,银河系针对我国做的局,你们这么一压不是给人家递刀子吗。绵阳市长是不是该下课啊。

知乎用户 扬马延岛主 发表

我觉得这事一点都不复杂,背后也不存在什么阴谋。大概率是因为成都最近要办世运会,所以四川省向下属各市下了死命令,说世运会关乎四川的国际形象,闭幕前不允许出现任何负面热搜,否则就要拿地方主官是问。然后绵阳市这边看江油闹起来了,担心一直到世运会开幕都闹不完,惹怒了省里进而影响自己仕途,于是想着把闹事的人抓起来尽快压下去,结果彻底点燃了当地群众的怒火。

至于一些人猜测的什么霸凌者是官二代,我认为没什么道理。县城里的官二代,爹妈一般也就是科级或副科级,这种级别的官员在县里可能显得比较厉害,但到市里一般就不够看了,绵阳市基本不可能为此搞出这么大阵势。说到底这个事大概率还是维稳维出来的。

知乎用户 白白的拜拜 发表

这种事儿很好解决

被打孩子,给安排到当地好学校去

让施暴者家庭出个几万块

当地政府再给出几万款慰问金

给残疾人妈妈,安排个临时工的工作

这事儿就完结了

都不用市里的领导出面

教育口的领导一句话的事儿

但是长期的傲慢让这群人严重的脱离了群众

知乎用户 阿夜 发表

最扎心的是小女孩说的一句话

你们不要打得太狠了 我老汉会看出来,报警的

年纪上来了真看不得这些

知乎用户 独独​ 发表

看完了原版视频,越看越气,真是恶魔不分男女老少,小小年纪,就猖狂至极,我想知道他们的父母到底是什么人?江油市民们还能允许这样的人在江油存在?这种十进宫又秒出宫的人,政府作为明显是不够的,监护人更是。还有人让这样的家庭在江油安心生活,那就是江油人民自己的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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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几天过去了,除了一个不痛不痒的通告,江油公安机关不太行呀

对比一下广西亮证姐,10 几分钟,就能把你的信息查的清清楚楚,然后直接找到你让你公开道歉

所以警察到底是在保护人民群众的人生财产安全,还是在保护街道恶霸呀,说到底还是老实人太安分守己了

知乎用户 Eternal 发表

不行了,年纪大了,听到那句 “我老汉会报警的” 直接破防。

知乎用户 不想说话了 发表

看了下前后的剧情。看到更多意思是,维稳大于一切。

知乎用户 Myron 子言​ 发表

稀了奇了,那几个女孩是挺畜生的,但一个校园霸凌事件,最多最多上升到县教育局这一层级吧。

他们是怎么处理的,把这种事搞成群体性事件?甚至闹得还要调无 #去清场,怎么当地草台班子怎么把这么一件事处理成这么大的,真是有点水平的。

有知道事情发展脉络的来细说一下。

知乎用户 千军万马避白袍 发表

知乎用户 凡夫俗子 发表

霸凌者?这是罪犯。

很多人在喷未成年保护法和刑法,但这次的事件还真不是法律的问题。

这个所谓的霸凌事件中有明显的抢劫行为。

三个施暴的已经有两个人满了十四岁,是限制刑事责任年龄,根据刑法规定应该对抢劫负刑事责任。

通告中一边说零容忍,一边放任抢劫犯逍遥法外,是明显的渎职。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iAxLwr 发表

真的团结,现在凌晨 3 点还有 2 条路堵着那

知乎用户 宇宙战神郭奉孝​ 发表

整个事件带给我两个启发。其一,我国的家长群体真的是一群富有勇气和同理心的好人,在这个人情淡薄的原子化社会,他们敢于为陌生人的孩子出头,敢于和暴力机器正面对峙,非常了不起。

其二,永远不要自以为精通 “塔学”。随着客观物质世界的变化,这门学科也将迎来巨变,昨天可以做的事情,今天可能就做不了了。那些家长之所以有对峙的勇气,内心里恐怕是觉得自己的行为比较克制,又觉得自己的父母身份具有较高的统战价值,不会发生严重后果。结果事态难料。

知乎用户 无为上单​​ 发表

没事,大家不要丧失信心,因为如果你以前对绵阳、对江油有信心,那你现在也应该对绵阳,对江油有信心,若你不黑暗,则绵阳有光。因我们的江油是有类似的传统的,只要有坏事,江油人民群众是勇于斗争、积极斗争的,是敢于拿出 “敢同恶鬼争高下,不向霸王让寸分” 的伟大精神,同一小撮坏力量、坏势力做斗争的,大家应相信江油人民,相信江油群众。

就比如说 2015 年的 “网民质疑警员姿态不雅被拘 提行政诉讼称警方辟谣成造谣” 事件。

2015 年年 2 月 10 日 13 时 37 分,他在腾讯微博上使用 “路边社绵阳分社” 的网名发布了一篇题为《单身妇女被群殴警员出警恣态不雅》的博文,内中描述描述一妇女在某楼盘发传单被工作人员围殴,出警警员“或手揣兜里,或背着手,一直持围观态度”。2 月 13 日,帖子发布三天后(可见当地公安行动迅速、反应果决,可称工作典范),江油市公安局称该文章所提事件中并无警察参与,以 “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 为由,对他处以行政拘留 5 日的处罚。

然而事情很快发生反转,当地警方公开的警务信息显示,以上同一事件在江油警方《关于 2 月 9 日 “星港湾” 售楼部纠纷的情况通报》中也有提到:“公安督察部门已对在等待专业救护过程中兜手的民警进行严肃批评。

等同于说,吴某所发博文中描述的 “或手揣兜里,或背着手,一直持围观态度” 确有其事,当地一面以吴某发布不实信息为由将其拘留,一面又自己承认当时现场确实有吴某所述情况。

这就是当年央广网也参与报道的新闻《网民质疑警员姿态不雅被拘 提行政诉讼称警方辟谣成造谣》[1] 值得注意的是,央广网的报道还附上了一则 “纵横点评”:“我国现行宪法第 4 条第 1 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四川江油警方此举暴露出的问题是,有权而且任性。可不是欠吴先生一个道歉那么简单。

你看,这就是江油人民群众在发挥监督作用。像这样的事,其实江油还有过,像 2012 年的麻辣论坛——这是我们四川地方一个老牌平台——就有位网友发了个贴子,叫《对江油市原公安局政委、绵阳市法院院长徇私枉法等违法行为的控告举报 》[2]

这篇贴子中点名时任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莫亚林,称其为谋私利,枉法裁判,甚至公然执法犯法,打伤百姓、抢夺百姓的财物,完全到了丧心病狂的地步…… 鞍前马后的办事,以致不惜罗织草须有的罪名,制造假案,滥用职权,随意搜家抓人入狱,随意追究无辜百姓的刑事责任,他们到底沦为了谁的打手?!

此事是否为真?说莫亚林是黑恶势力保护伞,确实没错。2020 年 5 月 29 日晚,四川省纪委监委官方微信连续发布了两则通报消息:四川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莫亚林,绵阳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程波,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3]

2021 年 2 月,有关绵阳市打击黑恶势力的报道指出,2018 年退休的莫亚林确系绵阳当地黑恶势力保护伞之一,正是其庇护黑社会头子杜碧海从故意杀人案中脱身,“当年杀人案是通过绵阳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刘晓辉安排,通过绵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程波、绵阳市中院原院长莫亚林等人关照,才得以被判缓刑。

这回成功极大助长了杜碧海的气焰,“左手一挥可以杀人放火,右手一挥可以万事摆平”。在一众保护伞的帮助下,杜碧海成了绵阳房地产的龙头,“如果跟杜碧海闹翻了,在绵阳建筑和房地产圈子很难立足”。[4]

当然,贴子里提到的江油市名仕房地产公司实际并未与黑社会有染,应当是被误伤,只是恰好他们 2012 年的案子与黑恶势力保护伞莫亚林有关而已。毕竟在 2023 年 6 月,名仕房地产公司的实际管理人也曾实名举报江油法院,在麻辣论坛发贴,实名举报江油法院肖扬、周晓龙、赵东青三名法官联手违法办案 [5]

不过在该案之后,该公司也还有新的官司要打:2024 年 5 月 12 日,有网友在麻辣论坛发表《实名举报江油市人民法院法官覃丽乘违法执行》[6] 一贴,表示不服与名仕房地产公司的官司矛盾。这篇贴子被论坛标注为 “已回复”,回复时间则是在发贴 17 天后。

“网友同志: 您好! 您的诉求已知悉,现回复如下: 若您对执行通知有异议,请通过执行异议程序解决。感谢您对法院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网友对此回复满意吗?很显然是不满意,发贴者对于法院方面的回复大胆、直接,不避讳,不虚饰:

按照你们这种说法,法官就没有违法成本,错了有程序纠正,那还要你们监察部门干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设立法官责任终身制岂不成了形式? 现在的法官肆意违法、贪赃杆法都是你们宠的,更何况此事你们已有定论,即: 已裁定覃丽乘执行错误并纠正,证明我举报的是事实,没有冤枉她。最后,息请贵院对覃丽乘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贴子下还有位网友就跟帖表示 “江油法院歪得很,打官司打的是关系,我都看到很多起实名举报了。” 发贴者则回复 “起(岂)止歪,你看现在,法院连回复都不愿意回复了。

所幸,这位江油网友最后实现了 “斗争夺回权利”,在 5 月 29 日下午四时五十分,他收到了新的执行裁定书,“江油市人民法院在裁定书中对覃丽乘的违法执行已经纠正”,可谓皆大欢喜。

你看,江油群众不肯吃亏、不容忍工作出现偏差,这就又是体现之一。

当然,江油人民从来不是 “讼棍”,从来不是只会添麻烦、造新闻的,从来不会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的,如果有坏人,那江油群众同样也不麻木,不旁观,而是积极主动组织起来与恶人斗争。

2021 年 1 月,江油厚坝镇发生 “重大刑事案件”,嫌疑人王辉入室抢劫杀人,将村民邱某家中 6 万元现金洗劫一空,而后潜逃入山林中,江油警方为此出动 300 警力围捕,同时 “基层干部、专业狩猎队、蓝天救援队、蓝豹救援队、森林消防队、电信工程队、移动工程队、民兵、治安积极分子,以及当地群众逾 1000 人参与围捕”。

经过 12 天的奋斗,在当地群众的帮助下,江油警方将案犯王辉捉拿归案。

你看,这么一桩胜利的大破案,胜利的群众斗争,足以表明江油人民是有组织的,是敢同恶势力作斗争的,他们是勇敢的,是富有正义感的,是敢于为自身利益、为他人利益发声的。

有这样的同胞,难道不是我们的荣幸吗?难道不是我们学习的榜样吗?我想我们实在该为江油人民点一个赞!

参考

  1. ^https://m.cnr.cn/news/20150514/t20150514_518552883_yd.html
  2. ^https://www.mala.cn/forum.php?mod=viewthread&tid=5847696
  3.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68037768700785030&wfr=spider&for=pc
  4. ^https://m.jiemian.com/article/5724356_toutiao.html
  5. ^https://bbs.mala.cn/thread-16506465-1-1.html
  6. ^https://my.mala.cn/thread-16603439-1-1.html

知乎用户 Zero Xie​ 发表

据说爆点是霸凌者根本没送进去矫正,

而是直接放出来去打台球了?

知乎用户 云深处 发表

这不比唐山案严重?受害者还活着吗?

唐山案是成人互殴,打架就打架,不人格羞辱、不恶意霸凌,输赢各论,该赔的赔、该关的关。

而这是单方面的虐待和侮辱且受害者还是未成年人。她全程没还手,没拿酒瓶子砸人,没嘴欠,更没从事任何不正当职业。

然后就这点热度??

就因为施暴者是女的??

讲一个和唐山互殴同一年发生的恶性案件。

戴小暖李红刘小娟黄某是合租在一起的好闺蜜。戴通过组织地下赌局的方式让她们欠下巨额赌债,于是她们只好把送外卖的钱交给戴同一管理,平时生活全靠从外卖里面挪(偷吃)一点。

22 年 1 月营养不良的黄某晕倒超时导致 “团队” 收入减少,于是她们对黄某进行了长达 28 天的持续非人折磨,从最初的衣架抽打,冻饿,关厕所浇冷水(一月)逐步发展到,开水烫全身,铁棍刺下体,滚油炸手脚

2022 年 2 月 26 日由于长期折磨和营销不良,黄某咽下了最后一口气。戴指使李和刘将黄的尸体装入口袋扔入河道,随后继续上班。

2022 年 3 月 12 河道清淤工发现尸体,不着寸缕,手脚几乎碳化(油炸)脸部头部皮肤半生半熟(开水烫)全身骨头大部分碎裂,案情随后复出水面。

但在 2022 年发生这样的恶性事件,整个网络一片冷清,反而是高利贷和小姐打架的新闻天下皆知。

知乎用户 我亦是行人 发表

据说特警深入基层,赶赴一线,和群众打成一片,上次看到这种处理方式还是河南某银行。

知乎用户 南国小汉子 发表

为啥妇联每次在底层女性被锤后连屁都不敢放一个?

知乎用户 迷之思 发表

你们打痛我了,我爸爸会报警的!

这是今年看到最难受的地狱笑话

知乎用户 烟火伞 发表

这个问题在知乎都没啥热度。

抖音一堆视频,已经发展成群体事件了。

校园霸凌必须严惩,就算是未成年人。

我觉得江油比我们这边勇敢!

必须要出台严格的法律制裁校园霸凌!

补:这个事情已经闹大了,

但是任何法律的修订都需要一个过程的,

不是这样的群体性事件闹一次就马上完善的,只是会加快这个进程。

预计明年相关法律就会马上出台了。

补 2:聚了那么多人,群众的诉求是什么?严惩霸凌者。可是有法可依吗?当地领导怎么安抚群众?

再说了,一个县有权限能调动暴力机关吗?

这至少到省里了。

最终问题就是法律目前还不完善。

国外也不是一口吃成胖子的。

我对相关法律的尽快完善,持乐观态度。

严惩校园霸凌,未成年保护法,绝对不能成为霸凌者的保护法!

知乎用户 邦邦卡邦 发表

与此同时的抖音:

知乎用户 w1e2w1e2w1 发表

一边欢声笑语

一边头破血流

长官,我是成都人啊

知乎用户 知识荒漠探索者 发表

境外势力抓破头也没想到它们这么肺雾,这么小事能扩大到如此境地……

知乎用户 好雨知时节 发表

太幽默了,正常依法处理屁事没有,那小地方的精神小妹,背景再大能大到哪去,宁愿从隔壁调人来整波大的?何况这精神小妹的年纪再怎么依法处理、上纲上线也不会有什么实质性处罚,群众也没啥可说的,好好慰问下受害者家就是了。

愣是硬整成塔跟群众对立的群体性大事件,让反贼狂欢,我都不知道谁才是真反贼了。。。

知乎用户 暗月桜華 发表

有时候我都怀疑我国的行政人员是不是都溜冰溜大了,本来不大不小的事都能被一堆神人操作上升到政治事件。

就这件事而言,该抓抓该罚罚该问责问责道个歉自罚三杯这事也就差不多过去了,也就是个治安事件,大伙都不是第一天当中国人也没指望你能怎么样,也没提出什么动摇国本的诉求就上一秒六棍是何意味。

知乎用户 der der 发表

红色装甲运猪车。

全国警察的工资又要涨了。

知乎用户 大河​ 发表

这有什么难理解的?

这张图是之前警察教训霸凌者的照片,被捅到网上,照样被网暴,涉事警察已经被处分了,谁敢管,你敢管吗?

靠外力不如靠自己,谁欺负你你一招与天同寿。

知乎用户 遥想当年少年勇​ 发表

这几年看了这么多合战

可算是明白了

为什么从小书里写工人阶级才是代表最先进最进步最具有战斗力的阶级了。

貌似就 22 年的富土康合战是大胜的

不仅把特条的盾阵破了

最后还能拿钱走人

知乎用户 Martigny 发表

前面是一个字撸一个

中间是饺子随便吃

后面我忘了

知乎用户 Joy you 发表

其实政府并不在乎校园欺凌咋样,而是在乎这件事引发人们去挑战政府的威严,闯进政府大楼,在里面大吵大闹,面对面和领导对峙,这些行为都是让当地领导很没面子的行为。

而群众大规模聚集,舆论压力,也会让上级视为社会不稳定的因素,怕这类抗议情绪扩散到线上平台,微博热搜,短视频平台,容易形成全国性舆情,导致中央介入。

这时候当地政府认为平息风波比查清真相更能保乌纱帽,所以第一选择往往都是迅速镇压抗议,通过此举掐断激励其他地方可能的仿效。

只是如今事情已经被群众拍摄的视频让全国人民知道了。当地政府索性破罐子破摔,不装了,杀鸡儆猴,让群众明白你闹就抓你,哪怕只是为正义呼喊,也都视为失控的苗头,也同时向上级表示自己的处理态度。特别当事件出现” 喊口号” 的行为,这是零容忍的

而互联网公司也知道哪些能放,哪些不能,所以也会默默的舆论降温+删帖控评来配合政府处理问题。

知乎用户 铅笔小新 发表

杭州粪水已被遗忘,那事已是无人问津

随便你们闹,反正过几天就没人提了

知乎用户 千叶 发表

抢劫那部分直接忽略了?法律解释权果然是个人说了算,这个事情明显是抢劫外加故意伤害,和霸凌有什么关系,以后的抢劫都按霸凌定罪算了,另外网上传的犯罪嫌疑人家属是在职高级警官这个最好也调查公布一下,要不然群众怎么知道这里边有没有猫腻,对了,这个事最好是提级处理,当地的没人相信了

知乎用户 罗无忧 发表

昨晚刷了一晚上的江油大阅兵,感觉事态已经完全失控了。说几点不那么情绪化的东西:

  1. 江油从上到下的处置工作几乎是反面模版。

这也受限于小城市舆论工作经验不足的现实,实际上整体处理速度够快了,无报警、无上诉的情况下,看到视频就立即开展工作,并且合法合规。但是相关解释工作极度缺乏,不管是通报还是官方口径,几乎没有形成有影响力的说明(完全可以耐心说明,虽然大家很痛恨这种行为,但是公检法要在法律框架内开展惩治,不能私自加重处罚,这是无奈之举,我相信有人能听懂)。甚至能出现 “哑母跪官” 这种极具危险性的画面,相关人员政治素养、政治敏感性几乎为 0,闹成这样也不是没原因。

2. 面对群体事件,只是一味增大警力,没有看到疏导工作。

这是第二大雷点。任何地方都是,动静越大,看的人越多;看的人越多,动静越大。大量警力和大量群众聚集到一块儿,没事也能搞出事。而且一到晚上,肯定趁机闹事的人就会浑水摸鱼,你一执法,立马又成新闻了。群体事件永远都是堵不如疏的,不解释,只执法,不出乱子才怪。这几年那么多出圈的执法人员,面对群众有条有理,讲感情摆道理,很快就把坏事变成好事了。实在不行,大风厂李达康没看过吗。

3**. 民愤是真的,但浑水摸鱼的也大有人在。**

这里就不细说了,有任何群体事件的苗头,保准有混在人群里挑事的。所以现场处理一些挑事的、教唆的,我完全没意见。当然我也看到很多人说现场乱抓人乱打人的,我直接明说了,如果你只是在现场聚集或者唱个歌什么的,没有乱来的情况下,然后被抓了被打了,你给我证据,我亲自去省纪委帮你检举,但我觉得可能性很小很小。

4. 影响虽然恶劣,但整体来说是好事。

这种群体事件对于当地的 zf 冲击是极大的,影响非常恶劣。但也只能怪他们运气不好,未成年人保护法一直都有争议,这些年来未成年人乱来的恶劣事件层出不穷,未成年人保护法始终只能保护一方,保护不了受害者。不出点大的事情是不会推动司法进步的,从这个层面来讲,我感觉利弊相当。


【1000 赞更新】

本来想更新一下官方基本应急常识,但现在先更新一个信息,刚刚刷到了达州电视台一个栏目的视频,信息源应该可信。(掐头去尾全靠配字幕的视频一律不看)

据视频:

1.1 官方接收消息的时间并不是通告里说的 8 月 2 号,而是在 7 月 22 号已经接收过抢劫的报案(或者诉讼),但是并未予以抢劫认定。

1.2 群众、家长最大的诉求依旧是要一个满意的处理结果、一个能说服众人的解释(这也是我的主要观点)。

那这样的话,我前面讲的一些东西就不适用了,因为这就涉及到可能存在的执法不严的党性问题了。对于抢劫未认定,检察院早就该公开解释了,为什么没有认定,是证据不足,还是金额不够,还是有未成年人相关条例约束,一概没有解释。公众接收到的信号就只有 “抢劫不予认定”,那激起民愤也是情理之中。

其次,抢劫不予认定的时候,为什么没有关于人身伤害的记录,蓝底白字通告的开头是 “8 月 2 日,网络上一则视频”,意思是 poliZ 是 8 月 2 号因为视频才发现这件事的,这合理吗?依然涉及执法不严的原则性问题。

在重新接收到更新更可靠的消息之前,我暂时不做后续评论了。

知乎用户 原神启动 发表

又到了我最喜欢的吃饺子的环节,这次又有几个乌纱帽要处理呀?

知乎用户 刘十三 发表

TMD,这个时候妇联死去干什么了?人事人事不干,天天拉偏架倒是拿手。

知乎用户 银河舰队司令官 发表

这件事情最大的启示在于,孟加拉事件到底是不是针对异地调兵的唯一解?

知乎用户 钟 · 卫戴 发表

不禁让我想起一位乌合麒麟的作品:《就不跪》

知乎用户 言枫​ 发表

看照相馆的悲愤能用十分之一到此类事件,中国的法治就能前进一大步。

知乎用户 yule 发表

江油事件不是一次失败的危机处理,而是一次成功的权力展示。它通过献祭 “正义” 本身,完成了对全社会的精神阉割。其终极目的,是要塑造一种“新常态”:即在一个强大到不允许被质疑的系统面前,个体除了接受和沉默,别无选择。那片刻的寂静,不是秩序的胜利,而是整个社会道德勇气的死亡回响。

知乎用户 我就是我 发表

知乎好警察进来给我们普普法呀

知乎用户 香蕉超人 发表

我就想问问《中国妇女报》为啥不说话了?……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别打了,钱不要了还不行吗?

啥?这里不是银行?

知乎用户 梦稍寒 发表

这下真把江油人当河南人整了

知乎用户 大笨猪 发表

好像以前有个说法,旧社会里军警宪特都是暴力机关,都不过是阶级统治的工具

知乎用户 小疙瘩 发表

说实话这和真正的无限制格斗大赛还是有区别的,上个月海口公安因为拖猫事件也面临这种情况,当时公安局都被围了,但是他们表现比江油好太多,先抗过去到时候找几个领头的清算,没想到江油公安这么莽居然直接调人对着人群和镜头 a 上去了,这种情况好像考公面试题有吧?只能说江油的领导不适合当公务员

知乎用户 一剪梅 1990 发表

原始完整视频看了,从头到尾都是虐打,并且在打的同时还伴随着嘲笑和辱骂。

现在官爆那几个小畜牲的父母的职业,我不知道你们信不信,反正我是不信。

坐标四川成都市,有亲戚朋友在江油那边,他们的说法比较客观,可以值得参考。

只能说现在这个社会的各行各业在道德方面都崩溃了,学校也早已沦陷。

不是什么好兆头,真的。

让我想起了坊间有句啥段子来着:天下未乱蜀先乱,天下已治蜀未治。

四川这几年出了很多丑闻,特别是口罩期间,只不过都被强压下去了,有些事网络上未曝光而已。

但问题是一个高压锅如果老是被压制,你觉得它会不会某天突然爆炸呢?!

做个人吧,某些所谓的叫兽砖家还有不作为的 plc!

知乎用户 熊猫法律​​ 发表

看上去是一起典型的校园霸凌案件,不过我看别的也有在说抢劫的情节。。

有一点非常尴尬的案情,就是遇见这种未成年人的霸凌案件,受害者和施暴者都是未成年人。

我觉得你对于霸凌者最好的处罚方式就是处罚要到位,不能存在护犊子的现象。

就很多学校了,包括社会单位了,遇见了这种两头堵的现象,那就非常难过,他们就有时候就会站在这个未成年的情况下,侧重于保护双方的权益,就放松了对于这个未成年加害者的惩罚。

现在的情况就是随着信息大爆炸,现在的孩子成熟的都早,接触的信息更多,其实他们在有了不大的年龄的时候,就有了一定的事情的辨别能力。

那你像这种情况下打自己的同学还知道 16 周岁这个坎儿还是非常明显的。

但是联系到不发达地区,有的学校的教育状况这种混世小魔王还是挺常见的。

经初查,

首先是要分年龄段,分为 14 周岁以下和 14 周岁以上。

如果是不同的年龄段是不同的处罚方式。

如果是 14 周岁以下的就是监护人要对孩子进行严加管理,必要的时候可能还涉及到矫正。

另外在民事方面来说,因为这个孩子给别人造成了损害,监护人自身存在的话也是要承担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侵权责任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被侵权人请求监护人承担侵权人应承担的全部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并在判决中明确,赔偿费用可以先从被监护人财产中支付,不足部分由监护人支付”。

第十二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第二,即使是这种 14 周岁以下的不适用治安管理处罚的学生,他的家长也有一个监护责任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行为人违反治安管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或者第一项、第三项规定的行为人在一年以内二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知乎用户 shitou 发表

世界运动会主办方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office@iwga.sport

电话:+41 21 601 03 21

绵阳市副市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 梁小辉

https://www.my.gov.cn/mysrmzf/c102230/202501/5968ec7433cc46758fa38757dce2bd53.shtml

江油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李海

https://www.jiangyou.gov.cn/jysrmzf/c104365/201904/8d90e7747ff446888d8b8a843c84c64d.shtml

江油市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 王志飞

https://www.jiangyou.gov.cn/jysrmzf/c104367/202403/76505b8ba05245f4ac37570d2f0e8cee.shtml

知乎用户 五鸡化学 发表

人家河南捞香好歹还晓得换套衣服呢

不中嘞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3L2s0b 发表

你们可千万不能把这个事发给 cnn BBC News,路透社,法新社,NBC ,美联社,华尔街日报。当然了,也不能发给彭博社哦。

知乎用户 方迪惠 发表

如果江油本地群众的传言是真的,也就是政府给受害人贫困的家庭发了 7000 元的补贴,结果被施暴者抢走了 4000,而基层官吏处置失当,这一说法。

那江油事件则完美重现了 “上面初衷是好的,都是下面执行坏了” 这个政治笑话的由来。

很多的时候社会中间的食利阶层,往往充当了社会矛盾激化的主要推手,而且是剥削和压迫底层的最前线。

我觉得江油群众做法非常好。

为什么校园霸凌屡禁不止,除了法律程序缓不救急外,最大的阻力就是官僚阶层的傲慢和怠惰,总想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官僚阶层觉得很多事情都更重要,人事、财政、就业、招商等等等,小孩子打架算个甚事。

这种官僚心态充斥在基层治理的方方面面,校园霸凌只是一个导火索。

那群众能怎么办?

你不想上称,我就偏要上称,你不是想大事化小么,我就偏要闹大。

不要说什么这么做是给境外递刀子,这就是群众监督权力、制衡权力的斗争方式。

任何一个组织都免不了有坏种,那群众能做的,就是要通过各种方式让坏种滚蛋,用自己的方式为政府去芜存菁。

吏治的改善,是需要每个人积极的去参与博弈,你不博弈,官僚们就会忘了自己姓啥。

越是爱这个国家、爱这片乡土,就越要跟体制内的虫豸斗到底。

最近很多热点事件,搞得很多人大呼,公信力完蛋了,公信力为什么完蛋,江油事件就是个典型的例子。

基层的蛀虫是不用在乎公信力的,什么江山什么大旗那都是朝廷诸公的事,跟胥吏有半毛钱的关系吗?胥吏披谁的皮不是捞呢。

很多人喜欢言必称民主,什么是民主,江油群众的反应这就是民主,这也是议会斗争和投票选举的原始形态。

选人大代表坐下来谈,是为了避免民主体系运作时产生过多的内耗,但这套简化流程如果不能奏效,那自然会回归到民主的本来面貌。

另外,我们其他地区的群众也可以通过各种渠道去声援江油群众,比如我个人习惯用国务院的微信小程序。

知乎用户 七个吊桶打水 发表

可是,现在不止江油女孩被殴打了啊

知乎用户 六朝门户 发表

本来暑假准备好好打电动的 ……

看完立马开始健身

本来看不起马督工的……

现在发现我是小丑

这下真的要 “保卫我们的现代生活” 了

知乎用户 波波鲨 发表

这样的事情在荷兰富士康荷兰阿姆斯特丹银行不是也发生过吗? 现在又有多少人记得呢?

就像丘吉尔说的,铁幕已经降下来了,你我都处在这铁幕之中,无处可逃。

知乎用户 织工 发表

不少地方政府、管理部门、公司企业、教育机构,都在舆论狂潮面前噤若寒蝉,生怕被关注,生怕出舆情,常常以捂盖、堵嘴、擦屁股为上,维稳至上。其实舆情这种事,经常是越怕越来,越捂越大。近年好几起全国性公共事件都是本身没大问题,被捂盖子、管舆情搞成了大问题。成了大问题就只能上级政府或部门出手,不仅浪费行政资源,损害公信力,还进一步把上级也拉入舆情思维陷阱

我自己工作二十多年观察、调研到的事情都列举不完:从上到下层层收紧,一级比一级胆小的有之;遇到问题领导只敢加码,过后不敢复原的有之;一人生病全体吃药,因噎废食的有之;不问是非黑白,按闹分配,越恶越没人敢挡,越闹越得利的有之;怕担责任,推诿拖延,曲理息事,“无为而治” 的有之……

这样下去,形成了一个滑坡,恶人恶事天天在挑战社会良知和法律底线,天天 PUA 正常人的理智和感情;管理机关和基层单位越不敢管事越大,事越大越不敢管。最后压力上移,制度弹性受损,任何小事情都变成对体制本身的冲击。这不就是西方和平演变策略希望做到的吗?

——范勇鹏

知乎用户 很粉很爱国 发表

江油是哪里?太乱了。

这事要是发生在我们国家的话,标题一个字消耗一个领导。

知乎用户 轻尘栖若草 发表

现在未成年人的博弈,基本上就是先下手为强。

谁先动手把对方打死打伤打残,谁就能受到到未成年保护法的保护。

你看新闻,每次有人被霸凌的时候,谁在乎人家是未成年人,等到被欺负完了,社会道德,还有法律开始对施暴者反噬的时候,未成人保护法就跳出来了,施暴者是什么未成年人。

知乎用户 郁墨 发表

我一直觉得,这世界上最公平的一件事儿就是人只有一条命。

我也有女儿,如果我女儿被人这么欺负,那不好意思,咱来点最公平的,甚至可能血赚。

看了评论区讲理性,我想讲一讲我的故事:

我生在一个父母极度理性的家庭,从小无论是和人吵架还是和人打架,父母都会先批评我,然后再听事件的原委,再来分析我的对错,最后的结果往往类似现在帽子叔叔的做法,各打五十大板……

这就让我很郁闷,即使打架没吃亏,也总觉得差了点什么,直到我遇到了我媳妇儿……

她们家截然相反,从小她在外遇到什么事情,家里人是不会分析有理没理的,先打回来再说,打完之后再谈对错,自己错了就道歉受罚,对方错了,反正已经打回来了…… 就这样我媳妇儿很阳光,也很讲道理。

遇到了我媳妇之后,我也变得开朗了很多,现在有了女儿,她们都是我的小太阳。

我一直觉得家不是一个讲道理的地方,理性过了,感情就淡了。

回到江油这个事情,我也不是说上去就一步到位,至少你得有强硬的态度,做好最坏的打算好过你一再妥协。

以斗争求和平则和平存,以妥协求和平和和平亡

“我爸会报警……”

然后爸爸跪下了,警察把支持者抓走了…… 不排除有借机闹事儿的,但是我希望多关心下小姑娘的心理健康。

如果过几天小姑娘没了我真的一点都不意外。

知乎用户 葫芦娃 发表

要是在我们国家,一个字撸一个领导。

知乎用户 老顾客​ 发表

警察把人抓到后还按在地上打要不要处理?

知乎用户 战斧牛排洋芋 发表

一名来到江油的游客不小心跌入江里,他不停的喊:“救命!救命!”

喊了很久都没人理会,他突然开始喊:“几个娃欺负一小孩,真不是个玩意”

没想到他还没喊完,就出现几个大汉一下子将他捞上来,对他说:“麻烦你跟我们走一趟”

他急忙辩解说:“我又没说是哪几个娃,你们凭什么抓我”

有个大汉对他说:“我们在江油工作几十年了,那几个娃都是谁,我还能不清楚?”

知乎用户 若水​ 发表

看了这个视频的群众反应,我对中国的未来重新燃起了希望。

知乎用户 山河远 发表

我记得那个因为 1000 块钱逼死 19 岁少年的上海司机也是江油


四川这次比河南那次还离谱

@瘟猪 Eamonn

知乎用户 第四个小号​ 发表

受害者是女孩子,然后女权大 V 和妇联都不出来说话

知乎用户 行行行 发表

还记得之前警察踹一个初中生的视频吗?全网都说警察打人,结果那小子就是霸凌者欺负别人,警察看不过去给一脚。

知乎用户 Raketenfaust 发表

2008 年有个过程有点类似的贵州瓮安事件,别称 “俯卧撑事件”,年龄大一些的网友应该还有印象。

瓮安事件当时最初只有死者的亲戚、同学几十人请愿,两三个小时后就变成几千人。你说这几千人真的仅仅是在为死者打抱不平吗?都是各有各的委屈各有各的怨气,平时忍气吞声憋着,现在看到个突破口,那就会借题发挥宣泄出来。

所以说这事反映出来的,不仅仅是个霸凌或者抢劫的问题。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可惜了

校园霸凌一般都欺负家庭条件不好的

这要是欺负到亮证姐闺女身上

该多好

到时候白天亮证

晚上警察还能去抓人


现在知乎用户真是下滑的可以,每次都有那么几个理解能力为零的,喜欢跑到评论区把我的观点重复一遍,用我的观点反驳我?

知乎用户 青青子衿 发表

这个新闻标题也太经典了吧,当加害者为女性时就隐藏性别。

既然受害者都强调了是女孩,为什么加害者要说刘某和彭某呢。

知乎用户 彡块 发表

说的有点难听,但事实就是你没有背景生下后代也是继续被压榨的命,你就算跪下哭爹喊娘也帮不了孩子。

学校只会是霸凌者的帮凶,从不是弱势群体的背靠。

知乎用户 评论莫扎特 发表

属于是不知好歹了,居然敢在校外打。

如果在学校里打,老师不愿意管的话根本不会有任何后果,被打的学生报警反而可能挨处分。


破案了,原来是涉及抢劫。

如果没有涉及经济损失,估计都不会立案。


他们是英雄。他们是这片大地的希望。

知乎用户 奔跑中的小羔羊 发表

昨晚在直播间看了,我认为这种情况远远不至于出动黑衣战神

白衣战神那是保护人民的利益,性质不同。

总不至于精神小妹也是人民的一部分吧?

可能是因为大运会将近,当地想尽快平事,但是我还是想说:“臭棋篓子”。

知乎用户 大头 发表

处置问题不得当,引起巨大舆情,主要下令的领导肯定要被推出来顶锅的,至于基层,反而不会有什么处罚。

不懂,什么样的猪脑子中层敢下这种令,特别是人人有摄像头的年代,一般情况都是勒令基层克制,最多用点催泪的,大事小事不粘锅,抓几个典型回局里得了。

知乎用户 流名 发表

我要是被霸凌女孩家属,我就要让江油上历史头条

知乎用户 我香菜不要钱 发表

未成年保护法妈的就是个恶法,保护的是未成年施暴者,而不是未成年受害者。

各位同仁,可以的话一定要给人大代表代表提建议,未成年保护法必须得改,现在的小孩子接触的信息太全面了,知道自己未成年就肆无忌惮

知乎用户 骑车去酒吧​ 发表

现在的有些官员估计连电脑和手机都用不明白

时代变了,互联网的传播速度太快了,即使是在监管这么严的墙内,也能形成短期内的的巨大舆论

其实你说这个事儿很大吗?就事论事其实不大,很常见的事,我小时候上学那会群殴还拍视频的的、高年级收保护费、宰羊子(就是堵住学生抢钱)太多了,现在当然也有,十几年前只不过网络不发达,所以也就那样了,根本不知道霸凌这个词

但是现在不是那个时代了啊,随便拍个视频往网上一发就很容易形成舆论,当地政府明显一点敏感性没有

被霸凌女孩的父母跪地上的那个视频,官员还能拿着个大喇叭一点扶起来的意思都没有,我靠,哪怕你装一下表面功夫呢?不说会不会做人,连官都不会做了,当官最重要的是表演啊,镜头前的表演啊,演都不演一下爱民如子的形象,无法理解

知乎用户 兄貴 发表

江油的人民有血性,有正义感!

知乎用户 vmzvml 发表

这个时候为杨景媛发声的有组织、有纪律的女权去哪了?

知乎用户 代马依风 发表

有,而且非常简单,就是重罚

以澳洲为例,去年澳洲昆士兰州对青少年犯罪做出重大修改(Making Queensland Safer Act 2024)

其中最重要就是,取消 “教育为主,惩罚拘留为最后手段” 的原则,改为“社区安全” 第一。

即,只要判定不良青少年会危害社区安全,即可拘留。

甚至在有同等替代方案的情况下,拘留也是被最先考虑的惩罚措施。

再者, 昆士兰还确立了受害者优先原则

即,法律优先考虑受害者权益,提高量刑和惩处中,受害者声音的权重。

比如,受害者身心受伤的程度,事件的恶劣影响等等都将纳入量刑,不再像以前那样,不良少年可以用年纪小当盾牌遮蔽一切惩罚。

此外,更牛的是,昆士兰把重刑年龄降到了 10 岁。

即,针对 13 类严重罪行(包括谋杀、过失杀人、严重身体伤害、入室抢劫、重大交通致死等),若青少年(10–17 岁)被定罪,法院可以判重刑。

而且,最高是无期徒刑,最低不得假释 20 年(澳洲没死刑,这等于把量刑拉满了,完全等同于成年人)。

其他的如 “青少年犯罪会累加在记录里,成年再犯罪当惯犯处理”,“戴电子设备跟踪行踪” 等等还有不少,这里就不详述了。

总之,昆士兰在实行新法后引起轩然大波,各种争论声不断,很多人大骂,澳洲司法倒退。

但现实是,新法实行后,青少年犯罪立降三分之一。

特别一些不良少年被处罚后,再也不敢张狂,重新犯罪,累犯跳水式减少。

知乎用户 喝碗粥 发表

不懂 jc 和 zf 到底在干啥。博主举报学术不端:深夜上门谈话;群众自发为被 80 者发声满层致命节奏猴子狂放 q。难道真要塞恩对着公职人员开大就满意了?

jc 应对线下聚集群众,既不带执法记录仪,又不先和带头的交涉保证以后会保护住被 80 者权益安抚住集体的情绪,非要违规打人,还是从市里调人过来打,到底要闹哪出

知乎用户 飞叶​ 发表

我昨天晚上刷到逛街的视频,只瞟了一眼就跟女朋友怒斥伦媒造谣水平太低下,我说∶“一件未成年人霸凌案件,没有造成重伤死亡后果,也不涉及天龙人,该关关,该赔赔,处分一下校领导,怎么可能还引起什么群体性事件。”

然后今天打开知乎,点开高赞,瞬间石化。这都什么草包,这都能处理出群体性事件来,那往后不得天天过大年了。

知乎用户 笑看蓬莱 发表

早就该修法了。这些施暴者非常清楚法律的底线。14 周岁这个年龄早就应该下修了,起码要休到 12 周岁。

知乎用户 小江讲故事 发表

看来这市长的政治手段也不太行啊,第一时间竟然是想用暴力镇压。

他第一时间就应该先联系校长,然后再调解家属,解决事情了,在发行通告。

竟然用武警,警察还有便衣,平时可能威望惯了,他以为他能一手遮天,看来他的政治生涯也止步于此。

知乎用户 李哲蛋炒饭 发表

给你们一些小小的铁棍震撼。

知乎用户 江湖人称久仰 发表

这市县两级的主管帽子已经算是放地上了。

乌沙不保,倒是不能怪人民群众多事。

明明可以把舆论引导到法律的不完善上的一件事,也算是促进法律修订完善的一件虽有负面,但却会让广大群众认可非你能及的无力,现在倒好,整成了政府和群众正面对抗。

在恶劣性质上,嗯,我想到某个阿卡林省份的事情。

嗯,废除农业税的起因那一单。

知乎用户 黑藻非藻 发表

你不能一边要求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优化营商环境,一边支持百姓有 “血性” 敢于挑战权威,一边要求维护法律权威秉公执法。

守夜人政府 vs 优化营商环境政府 vs 无政府总要选一个。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不要指望出生会给你正义。

对于害虫只能消灭,物理消灭,化学消灭,而不是讲道理。

知乎用户 小健健 发表

一次常见少年校园霸凌

居然演变成一场警棍挥舞的群体性事件

是老百姓心里积怨太深?

公信力崩塌?

对 ZF 没有一丝丝的信任?

还是有境外敌对势力暗中挑拨?

破坏东大安定团结趋势向好的社会局面?

我脚着肯定是后者

希望大家不信谣不信谣

相信 ZF,相信 D

这都是美帝的阴毛

知乎用户 FanFanFan​ 发表

1,视频早就看过了,性质严重度属于 “日经无数” 的级别 – 不论是我国还是全球任何一个国家,普适用。

2,纯说我的个人立法司法执法尺度,戏谑地说,类似事件的加害者,公开羞辱性鞭刑,最佳。严肃正经点儿说,我希望全面恢复我小时候的少管所 / 少年监狱那种执法尺度,让这类未成年加害者承受比目前尺度高得多的惩戒。

3,以上我的这些朴素愿望,若真的全面落地,一定确定肯定会被昂撒各国传媒洗脑机构打上 “退行”、“野蛮”、“不自由” 的标签并加以批判。

4,没看出县级政府在执法层面,有什么违法之处 – 我不认同的是现行的立法。但民众如我 2 中所述的这种朴素的正义观,应该受到更好的引导和保护。地级市的公权力部门,对朴素正义感的民众展开的,犹如美国警察日常一般的暴力操作,令人愤慨,且属于行政和政治智商皆不在线的存在。

5,不谈以上 1-4,或无关以上 1-4,我始终都希望,我国能有更多的民众,终于逐渐意识到,自由的一大认知前提,即放弃将公权力作为某种 last resort / 终极解决方案的思想,并对一切智人社会所必然存在,即永远无法根除的社达属性,有所认知。进而,明白自我和小群体,也可以是权力和责任的完整主体。再进而……

6,有仇报仇,有冤报冤。正义的保证,可以以法治为主体,公权力为核心,但永远需要有更完整的自我主体权责和丛林化的正义观的补充。

于是对那些直接对加害者们施以朴素暴力和终极暴力的个体行为,我基本上是确定支持的,哪怕这并不意味着在朴素正义得以伸张之后,个体就可以免于现行法治体系下的合法惩戒。

7,社会天然具有复杂性和动态性,使得一切清水白桃地应然谈论,好听点儿说是装逼,难听点儿说是自带高傲的残忍。

所以没错儿,以上的第 2 点,你确实可以说是在违背所谓 “自由进步” 的趋势(对未成年人施以重刑);而以上的第 6 点,则确实是在指出所谓 “私刑” 在一定程度上的正当性乃至和谐属性。

而类似的事情若能更多,本也就有加速立法、执法、司法实然,朝向民众正义感应然去演进的效果。

8,只能说这么多了,已经很不确定你们是否能看到了,就此打住。

2

知乎用户 王伟麟 专利律师​​ 发表

谢邀,

我说过几百万次了,

孕妇、未成年人、老人、残疾人、精神病人,除了生活所迫的少量经济犯罪(盗窃、侵占、诈骗)以外,犯罪都应该是从重处罚,而不是相反。西方豁免刑事责任的那一套本来就是致乱之源,之所以没把社会干废,是因为地广人稀,人均资源多,经得起折腾,饶是如此,也搞出来了诸多乱象。你换成地广人稠、人均资源少的中国,也学这一套,那就是好的不学专学坏的。

中国自己就有正义的东西:汉初,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明清律法,孩童杀人,罪在家长,如果无家长,照问孩童本人。干了坏事就是要买单

尤其是恶性犯罪。

一个怀着孕都能贩毒的姑娘,你指望她卸了货,能改邪归正?她只会更加业务精湛。

一个七老八十都拦路抢劫的老奶奶,你指望她疗养一会儿,能弃恶从善?要是能,她就不出来犯罪了。

五六岁就能打人越货的小孩,每次对她没有管束,她大了以后会怎么样?只会更加身手不凡。

这些人能够**克服自身的恶劣条件,排除万难实施严重犯罪,本身就是一种重大恶性的表现,**留在社会上只会造成危害。

有些刑法学者主张,未成年人、精神病人,不能准确辨认和控制自己的行为,就像高速公路上失控的车子,所以不应当负刑事责任。

你说你妈呢,车子都失控了,还能不销毁缺陷产品,允许这辆车继续上高速,创死守法的其他车辆

你以为你是某厂呢。


然后以上内容是讨论本事件的上半阙,属于是事件中尚能绷住的部分,

下半阙那可叫一个大开大合,百花齐放,完全没法绷,

详细的不让说,这么说吧,

当年也是在江油,红四方面军浴血奋战,才击败了邓锡侯部队,赢得了一地胜利。江油至今有纪念碑、烈士陵园。这些烈士在天之灵,就默默注视着大地上发生的一切,他们能够接受今天的情景吗?

知乎用户 普罗米修斯 发表

得看三遍南京照相馆才能缓过来

知乎用户 Silverlining 发表

现在一点都不恨日本

因为有太多更紧迫的

知乎用户 G.Fu 发表

经典幽默 Teenager,服务器该更新的早晚会更新。预测下个版本是催泪瓦斯

知乎用户 火砖 发表

行政能力考试(选择题)

1. 当群众要求严惩霸凌者,而你又知道依法不能立刻马上这样做时,你应该做的是:

A. 先满口答应下来,稳定群众情绪,然后冷处理。

B. 先满口答应下来,但给自己留好余地,稳定住群众情绪后再耐心沟通。

C. 和群众一起声讨施暴者,取得一致立场,然后说出自己的难处,顺便普法。

D. 钝角

2. 当群众在你脚边下跪时,你应该:

A. 也跪下

B. 拉他们起来

C. 躲开

D. 站着不动

3. 当群众受到煽动,引发群体性事件时,逮捕打砸、使用暴力的人员非常必要。由于人数较多,应该准备什么车辆运送这些人:

A. 多开点警车过来

B. 弄个大巴

C. 普通的卡车

D. 拉生猪用的卡车

知乎用户 齐西野人 发表

20-22 年之后。公众(特别是普通民众)对涉及弱势群体(包括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生等)遭受不公,尤其是校园霸凌等事件,表现出了越来越强烈的集体愤怒和声援行动。

之前的河南商丘还有那个许昌都是 大家终于认识到了

如果没有出头鸟,你我都是待宰鸡

知乎用户 小庙 发表

当地政府部门通过不懈努力,终于把一起民间矛盾硬生生转变成政府与民众间的矛盾,拯救加害者于水火之中,完美升级冲突,点燃百姓怒火,堪称引火烧身之典范!

经过这段时间可以发现,公家对于突发舆情处置只有更烂,没有最烂。

新时代,还在用上古手法处理社会舆情,像是活在 “桃花源” 里,不知秦汉,无论魏晋。

一些政府部门还会定期搞个什么舆情应对培训班,如果这就是培训的结果,建议把培训人员踢出队伍,永不聘请。

还不如请几个有实战经验的网络大 V 来得实际。

知乎用户 水墨策马映青山 发表

美国 #佛罗里达州 的一座城市里有一位女孩被霸凌了,但是美国州警做出的结果却是遮人眼目,霸凌者还在逍遥法外,佛罗里达州群众看不下去了集体线下发声,结果显而易见,在美国那种环境下怎么可能让你发声,于是发生了美国佛罗里达州州警殴打美国群众,即使这些群众唱美国国歌高呼共和党万岁也没用

知乎用户 跨海斩长鲸​ 发表

未来的这种事件会越来越多,根子都坏了,没治,现在整个社会就想一个没阀门的高压锅。

话说可能我比较早熟,没成年的时候就知道帽子没好人,路上开车看到交颈我都是绕着走的。

这小女孩和家人是真的惨,想帮也没办法,这个世界还是毁灭了最好

知乎用户 伍子胥 发表

成年了,放下砍刀,又是一个好女孩

知乎用户 凡人的侯 发表

国家会出手的,绵阳警方已经出动了?!!!!

知乎用户 怼怼猫 发表

现在唯一办法就是促进未成年人保护法改革

有个当警察的朋友,手上有一个惯犯孩子。14-,偷盗常态,拉车门,谁没锁好就去拿里面的钱财。屡教不改。家里也没钱赔不起。

你能怎么办,法律保护,只能批评教育。

后面抓到这孩子时候,某一天这孩子突然说了句,叔这是我最后一次了。

他愣住了,你能改我不信哦。

那孩子来了句,啊明天我 14 生日,再这样就要留记录了。

现在抖音快手的发达,传播坏的概念速度会更快。未成年保护法不能成为未成年人的保护伞。

国外这个问题也很严重,我邻居被 teenager 打断了两根肋骨。警察两手一摊没辙,法律保护,你一点办法都没有。赔偿家里也没钱。

甚至刷到过有孩子仗着未成年保护法当 drugs dealer 的帖子。

这是需要积极推动改进的大问题。

知乎用户 D-p 发表

脑子里多了一段郑州白衣天使的记忆

知乎用户 再来三个愿望​ 发表

一次极其愚蠢的误判形势…. 当然夹杂着巡视组世运会的压力,当地可能也是想迅速把事情压下去,但是真把群众当境外势力了,其实只要市长拿个大喇叭,叭叭几句以后自己亲自抓教育口,哪个学校有霸凌就撸了哪个校长,群众一听也就散了,我觉得相关中央部门应该好好跟地方安全部门培训一下,什么是典型的境外势力策动,什么是可能的群众自发聚集,两个事性质不一样,处理方式也不一样,群众自发聚集本质上还是有诉求的,是可以谈的,而且不会坐地起价,你只要在法律范围内给到最实惠的解决方案就行了,要么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严惩施暴者,整个顶格的,开除,拘留,罚款套餐安排上,要么花点钱解决受害者的赔偿安抚(就你这几天的挑费,够人家受害者小女孩一家子几年生活费了,甚至够吧小女孩直接免费供到大学毕业了),事情就解决了

本人有一个很朴素的判断方法,类似的群体事件,你只需要去听听人群里喊口号的人本地口音占比,你就大致知道是怎么回事了,而这次江油的情况,从以有的视频,我判断还是群众自发聚集的可能性大一点,当然有没有煽风点火的不好说,但至少应该没派人来现场做氛围组,所以其实处理的好其实是很加分的,当然事办的这么丑…. 也只能说这方面的培训和意识没到位吧

知乎用户 正人君子 发表

把最近的热点总结起来能证明一件事

单纯的维稳只是加压

而现在加压已经失效

因为压力锅内部已经满气了

要炸了

知乎用户 CNisBest 发表

江油市委市政府做出了一个已经很久没有出过舆论危机的县级市的基本操作,

简称一坨,

老百姓的怒火明显不是冲着霸凌者去的,冲的就是你们当地的党委政府,这时候你就是象征性的处理,也应该先把涉事学校的班主任,教导主任,校长,书记;县教育局的相关领导,分管教育的副县长,从重到轻给予处分。

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126 条往里装就完了。

知乎用户 hall 发表

了解一下,事情原委,以及后续

今夜无眠

夏天,朝气,燥热,有冲劲,天就像火一样红热

知乎用户 明补胖 发表

我有句 tmd 不知当讲不当讲

未成年人保护,保护谁了?保护施暴者来对受害者施暴?tmd 什么垃圾法律,出了多少事了,还在这未成年保护?

受害者最后的稻草 -“报警”,换来的是什么?施暴者的嘲笑?报警算什么,能把我怎么样,警察来了骂都不敢骂我一句?警察算个鸟?政府算个鸟?人民算个鸟?国家算个鸟?一群未来的社会蛀虫在这腐蚀着中国的根基,还在这坐以待毙,等着牢房关不下了再来解决吗?

我强烈建议未成年人保护实施的前提应建立在不伤害威胁其他未成年人的基础上,强烈倡议 “第二十二条” 的实施

知乎用户 8sileus 发表

知乎用户 冷静独特的旁观者 发表

成都世运会已经结束了,开什么开。

现在成都世运会只要开评论,就全是打成一片。搞什么啊,绵阳故意给成都上眼药的吧?成都不重罚绵阳,都不行。

知乎用户 沉默是无言的愤怒 发表

谁是人民的敌人,拳头会告诉你。

谁是人民的公仆,警棍会告诉你。

不参与任何官方组织的生产活动,不提供任何可能资敌的帮助,有能力跑就润,没能力就躺平静待时机。

知乎用户 硅基革命 发表

不是第 1 天这样,10 年前,20 年前,50 年前一直都是这样的

50 年前人们看不到,20 年前只有很少的人能看,10 年前你们看到了装看不到 现在警棍打到你身上

知乎用户 卢振奇 发表

一堆小 pink 又出来喊有人浑水摸鱼了

我就纳闷了

你不往水里掺泥

谁还能把水搅浑了咋滴

知乎用户 飞鼠桑 发表

不是海口那次真的冲警局你不敢甩,现在一堆老人妇女就开甩了。

知乎用户 歪比巴卜 发表

我直接预言接下来的套路吧

等情绪稳定下来,我们的爱国大 V 就该上班了,朋友们这件事不正常,肯定是有境外势力推波助澜,要警惕严格,品客也该上场跟风了,对对,要警惕严格。

你说有没有境外势力,肯定有,但问题是境外势力是推波助澜,那这个第一个波浪是怎么起来的呢?到时候也没人会在意了,某些人需要一个旗帜盖住问题,大 V 和品客也需要一个旗帜去忽略问题,警惕严格当然是最好的旗帜。只要把所有问题都推到严格上,就天下太平了。每次大型事件都是境外势力把所有的锅都背走了,那为什么会反复发生大型事件也不足为奇了。可悲的是,在媒体和大 V 反复驯化下,二元对立思维已经成了品客小将的思维模式,境外势力有错所以别的都没错,然则,事实真的如此吗?

知乎用户 snow hill 发表

霸凌者此时不得开心死了,看着满城风雨狼烟,邻城的警队都调来就为了惩处这些抗议她以及警察对她的纵容的人,如果她没有背景,没有关系,竟也走运拾得如此殊荣,她心里该是多么感激咱妈呀!

玩笑归玩笑,江油市民们,铁证如山下,用你们的智慧与血性,让本次事件中的霸凌者,乃至所有的霸凌者都为他们的行为付出代价。

zf 已经懦弱愚蠢到连为了维稳而伸张正义都做不到,惯性思维让他们觉得处理任何事情的唯一方式是不分黑白地把发声者扁一顿。这说明他们心中早已没了服务于民的意识,更不把民众对他们的看法视作一种威胁,一种约束力。那这时你就不能怪罪人民带着他们朴素的正义观去破坏你苦心经营的虚假繁荣。

知乎用户 克莱登大学讲师 发表

天地英雄气,千秋尚凛然。江油市民好样的!

知乎用户 才不是路人呢 发表

能不能在标题写清楚,打人的也是女的

知乎用户 隅安 发表

她曾经寄希望于警察,后来警察来了,却是带走了为她说话的人

她的父母跪在公仆脚下,却连公仆的一个眼神都得不到

有什么办法?能有什么办法?她的父母把自己的尊严丢在地上,护她的群众把自己的安危放到一边,又能如何呢?已经有那么多起类似事件发生了,有那么多无辜的小生命因为霸凌而消逝,法律呢?法律在哪?法律在保护伤害他们的凶手

知乎用户 亮坤​​ 发表

明明是故意伤害,却学日本搞出来霸凌这个名词,

明明是保护年轻人的法律,成了保护施暴者的法律?

知乎用户 唯唯诺诺的梦​ 发表

前几天武大论文被半夜上门善意提醒,不是还有人说要找督察吗,就因为没出示证件,就可以疯狂找督察,甚至可以达到让没出示证件的叔叔脱衣服的效果。

现在呢?

平时陪你玩你还当真了。

知乎用户 张义成​​ 发表

作为一名律师同时也是家长,我认真想过这个问题,结论是在当前法律体系之下没什么有效的处罚办法。

惟愿孩子他爷爷永远健康。

又现低龄未成年人杀人案,我们真的一点办法也没有了吗?

知乎用户 玩贴吧玩的 发表

很久没有看到什么新闻能让我愤怒了,事件之恶臭突破我的想象

知乎用户 补药​ 发表

它们为负心女发声

它们为出轨女发声

它们为媚外女发声

它们为造谣女发声

偏偏在一个被霸凌的女生面前选择沉默

知乎用户 无敌小康康 发表

一大早被客服打电话叫起来,干脆刷会抖音,然后海内外各个平台都在猛推,看了半天算是明白了来龙去脉,给我气个半死。。。。。。。

知乎用户 润卷躺韭 发表

打一顿是霸凌,但是把人家手机和几千块钱抢走了,这不就是抢劫了么,为啥不提抢劫的事情?

也别说那几个女的有背景啥的,有背景的人压根不会干这种事情,公子哥和千金小姐都在屋里吹空调呢。

知乎用户 Kirby 发表

还是让我们看看《南京照相馆》吧家人们,小日本太可恶了,责任都在日方

知乎用户 非真名 发表

老实说这件事让我对江油同胞肃然起敬。按理说这霸凌的不是自家女儿,换很多地区可能就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了,四川同胞硬是凭着一腔义愤去讨说法。也许我的致敬无济于事,但这是我唯一能做的了。四川老乡保护好自己。

知乎用户 Laszlo 是个日子仁​ 发表

知乎用户 GET LUCKY 发表

我见了很多类似的案件,发生在全国各地,然而让人奇怪的是,官方的处理方式却及其相似。

1. 这类引起舆论的案件,都没有给受害者一个满意的交代。于是他们只好上网求助群众。

问题:受害者没得到公平的对待之后,只有上网求助这一条路吗?如果有其他的方式,他们为什么不愿意去走更加合理的渠道?

2. 案件激起民愤,公众为其发声的视频就会被删,群众自发聚集讨要说法也会被驱散。

问题:如果这些视频违规被下架可以理解,可是明明没有违规,网络平台凭什么去下架视频?对待霸凌者,“法律” 真是一步都不能僭越,将霸凌者保护的密不透风。反而对待正义之士,动用的都是非常手段,“法律” 这时就消失的无隐无踪。

3. 案件处理时间及其漫长,明明谁犯了罪正常人一眼便知,但是就是等不到处理结果,等到事件关注度低了之后才慢慢的发一个不咸不淡的公告。

问题:一般出现这种案件,总会拘留几个 “造谣者”,那速度可太快了。我不觉得抓造谣者比抓霸凌者容易多少,为什么两种案件办理速度却能差这么多?

4. 最后绝对是霸凌者安然无恙,受害者遭受着病痛与精神的双重折磨。

问题:既然所有的霸凌者都得不到惩罚,那么所有人费这么大劲干嘛?是否每一次霸凌事件的发生,都会给霸凌者注入一剂强心针?这种 “和稀泥” 似的法治,什么时候才能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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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江油人民致敬!

2025.8.6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更正一下:大概 10 年前,我在漂亮国一堂政治理论(political theory)课听课。教授是出了名的喜欢提问诱发我们思考的。

有次教授发问,“如果你在生活中遇到不公正或者暴力的对待,最应该去的哪里?”

我和班里同学都愣了一会儿。我冷布丁地低声说了:“Police.(找警察)”

教授大笑,“去法庭!”(我记得教授提到的前提是 “在我们 minzhu 国家”)

现在看到这类事件,我为我的年幼无知感到惭愧。

不过当时班里多数是漂亮国土著,他们也没反应过来应该去法庭。这个????

知乎用户 Tommy 发表

知乎用户 cityofmoon 发表

李白乘舟将欲行,

忽闻岸上吵闹声。

停船上岸探究竟,

一棒正中脑门心。

知乎用户 人到中年 发表

江油人民有血性,反动势力没米线。

知乎用户 韩聪 发表

霸凌者长大了之后当然是生产更多的霸凌者去拿捏了啊,不然一个个年轻人都嫉恶如仇那些人等着被清算吗?

很多人甚至没考虑到这些霸凌者才是一些人基本盘

就在这想办法,

提了办法也落实不下去。

知乎用户 诗迷 发表

我是一个妈妈,虽然孩子已经中年,但是看到这样的事,我非常气愤。

霸凌事件屡禁不止,我们有未成年保护法。扪心而问,“未成年保护法” 真是保护了没有能力反抗、弱势的好孩子了吗?

我们现在看到的就是 “未成年保护法” 成了一些未成年违法的保护伞,十三四五岁的孩子出手如此狠,送去教育学校管事吗?

如果在霸凌上出重拳,不仅让这种坏孩子青春在牢狱中度过,而且让霸凌的家庭因为失责高额的赔偿,你看哪一个还敢霸凌?

知乎用户 Flash 浩浩 发表

一边是女孩被霸凌,另一边是武大女⭕。

知乎用户 冬瓜​ 发表

不对网传信息做任何评价。

不过我支持有个评论的说法:停止使用 “霸凌” 的称呼,故意伤害就是故意伤害,侮辱罪就是侮辱罪,强制猥亵罪就是强制猥亵罪。霸凌这个暧昧不清的叫法有害无益。

知乎用户 东方的辉阳 发表

大屏播放南京照相馆和 731 就没有问题了

知乎用户 风行 发表

唐山烧烤店那么大的事,都没有引发群体事件,感觉这件事不简单。

现在是网上各种信息满天飞,真假难辩。但看来看去,就是没明白,到底为啥能集体呢?

是不处理吗?处理慢?或者是处理太轻?到底是什么问题?反正没人能说明白。

动手打人的两人,已经决定送专门学校矫治了,等于过去的少管所了。这个处理应该是法律规定最严重的了。

网上看到了当地警方的解释:

2025 年 8 月 4 日下午,江油市公安局工作人员回应记者几个关键问题。

焦点一:受害者 7 月 22 日报警为何 8 月 4 日才出结果

通报显示,2025 年 7 月 22 日 15 时许,刘某甲(女,15 岁)因与赖某某(女,14 岁)发生矛盾,遂邀约刘某乙(女,13 岁)、彭某某 (女,14 岁)在江油市一楼房无人区域,对赖某某进行辱骂、威胁和殴打。同行人员在现场围观并拍摄视频,后被上传网络。殴打造成赖某某头皮、双膝等多处挫伤,经鉴定为轻微伤。

7 月 22 日发生的案件,为何 8 月 4 日才出通报?江油市公安局工作人员表示,22 日晚上 10 点左右接到受害者报案,接到报案后开展调查工作,因为涉及的人员较多,经多方查找,最终在 8 月 2 日将所有涉案人员传唤到案进行了询问。

而对于人们关注的伤情鉴定问题,该工作人员表示,伤情鉴定是有期限的,最终的结果是在昨天,也就是 8 月 3 日出的。对于做鉴定的具体时间,该工作人员表示并不是太清楚。

焦点二:施暴者接受了何种治安处罚

4 日早上发布的通报显示,在这一案件中,公安机关依法对施暴的刘某甲、彭某某作出治安处罚的决定;对刘某乙及其余围观人员批评教育,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相关规定,对刘某甲、彭某某正按程序开展送往专门学校进行矫治教育的相关工作。

据江油市公安局工作人员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对于本案的三个违法行为人,刘某甲处行政拘留十三日,罚款一千元;彭某某处行政拘留十日,罚款八百元;刘某乙因未满十四周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之规定,对刘某乙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严加管教。

齐鲁晚报 · 齐鲁壹点记者了解到,此前根据律师分析,根据现行法律,几名施暴者很有可能不会被拘留。对此,江油市公安局工作人员表示,因为几名施暴者确实实施了殴打行为,并且倚强凌弱,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因此对几名施暴者的处罚属于从重处罚。

焦点三:受害者手机去哪了,拿走手机的行为如何认定?

据多名了解情况的网友介绍,在实施殴打行为之后,施暴者还拿走了受害者的手机。目前手机在哪里?施暴者这种行为属于何种性质?

对此,江油市公安局工作人员表示,手机丢失这件事情,警方在接到报案之后就已经收集到这部分的内容,因为案件涉及未成年人,根据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对于已满 16 周岁不满 18 周岁的人,出于以大欺小、倚强凌弱,或者寻求刺激随意殴打其他未成年人,多次对其他未成年人强拉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公私财物的,都以寻衅滋事罪定罪。但是这个案件当中,所有的涉案人员均未满 16 周岁,不够刑事的标准,因此立为行政案件进行办理。

上述工作人员表示,在当晚接到报警后,警方通过多方查找,找到了拿走受害者手机的人,目前手机已经交还给派出所,由派出所对手机进行勘定,勘验完之后会发还给受害人。同时,该工作人员表示,这一案件是按照寻衅滋事来进行行政处罚,对于拿走手机这件事情,也已包含在通报中提到的处罚之内。

关于现场有人被抓:

2025 年 8 月,网上出现一则有人在街上被警察带离的视频,并配文称 “校园霸凌者父母被抓”。8 月 4 日,绵阳市公安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消息不属实,“实际是现场阻塞交通,不听民警劝阻的” 被带离现场。

关于施暴者家长:

能发生这样严重校园霸凌的学校,一般是三四流的学校,家长不可能是有什么太高地位的人,这个还是不要胡思乱想了。

知乎用户 phaedrus​ 发表

欢迎江油人民参观成运会。

知乎用户 依旧巴适 发表

江油搏击大赛

知乎用户 浸疏星​ 发表

江油人民有血性,但凡河南人民和网络上的人能有这样的血性,中国妇产科应该还有一位好医生

知乎用户 2231082221 发表

不懂就问,为啥这次 BBC 那群人这么慢,不应该啊

知乎用户 龙傲天 发表

知道为什么 wegame 在 steam 的评分由多半差评变成褒贬不一了吧。

知乎用户 种花家之我是兔人 发表

我支持绵阳警察,你们可以打我了

知乎用户 fzf2018 发表

看了一些回答。感觉这个问题一会要解散。变成知识的荒原。

学校霸凌居然演变成群体性事件,也是魔幻。到底还是官老爷过于傲慢呢,还是群众太过刁蛮? 或许最后还是捂盖子。既不敢认定群众反动(毕竟名义上是社会主义),也不会承认官老爷有错(自己怎么会错)

看这标题,和回答真是割裂呀!

知乎用户 时流司祭 发表

我很好奇,这会那些女权不见了,建制派也不出来发个声。关键是每次都这样,人们对建制派失望不是没有原因的。一天天又是美国又是境外势力的,遇到这种事情,都躲起来不说话。

从视频中看,这个受害者是收到了严重的身心的创伤,都成这样了,还对这些霸凌这弄些挠痒痒的触发,是有点太过分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是让你保护受害者的,怎么现在看起来是保护加害者的?

知乎用户 空气 发表

给大家推一个反霸凌的 up 主,有兴趣的可以去看一下


在抖音上面看了视频,血压飙升啊

几个人打一个小女孩,用脚踹后背,打脸,说话的语气还特别嚣张

不过还好,从说话的语气来看,被恶意伤害的小姑娘一直也没有屈服,她比我勇敢多了,我当时被欺负了连个屁都不敢放,希望她心理上不要留下太大的阴影。

另外,整个视频当中最讽刺的就是这几句话了

小女孩被虐待之后说:“你们打痛我了,我老汉要报警”

结果这时候讽刺的一幕来了,施暴者直接说:“你以为我们会怕你吗,又不是没有进去过”

很明显,这些恶魔已经成了局子的常客,而从自己过往的经历来看,它们也非常清楚的知道自己年龄小不会收到什么惩罚。这时候,法律真就成了它们的挡箭牌!!!

另外,现在网络那么发达,而这些二流子整天玩手机,也会刷到网络上流传的那些未成年人恶性事件的

比如大连 13 岁男孩杀女童案河北邯郸三初生,以及前几天的江西霸凌案件,施暴者甚至叫嚣 “我未满 16 岁,欢迎报警”。

这些事件当中,基本上没几个施暴者能受到惩罚的,所以那些小初生知道了这个事情之后,欺负别人的时候只会更加肆无忌惮。


对于这样的霸凌者,有没有更好的处罚办法?

关于这个问题,我真的很悲观

我觉得在现有的惩罚体系之中,很难有什么好的处罚方法。

人家未成年,犯下这样的恶性事件也不过是移送特殊学校。哪怕是把她当成成年人关进去十几二十年的,又能怎么样呢,像这样的玩意儿会在乎吗?而且十几岁的年纪,关上十几二十年也不过是三十多岁,破坏力更大了

相比于惩罚方法,更重要的是 “最低刑事责任年龄”。哪怕你真的想到了完美的处罚方法,结果人家年龄还在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之下,直接无法选中,那还是拿这些玩意儿没办法啊!

而且,从过往案例来看,如果你被霸凌了,从法律上想要给自己找回公道不太现实,要不然现在的小恶魔也不会越来越嚣张。

唯一的方法就是反抗了,拿出 “拼着命不要也要让你疼两下” 的凶性去反抗

确实很无奈,但这就是事实!


另外,相比于警方通报,警方的这次辟谣更令人寻味

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知乎用户 明知 发表

这种事情很多,这次比较奇怪的是,为什么没有捂住嘴,这是最奇怪的。

以往都是全网删帖,然后降热度,几乎没有什么谈论空间,我能记得的好像是今年就有几件同样的事,好像也是学生引起的。

发生这样的群体性问题不奇怪,以前有,现在有,以后也会有。因为这是一个结构性的问题,无解。

在中国,发生任何事情,第一反应是捂嘴。为什么?因为从中我国体制的逻辑来说,捂嘴是最优选择。我国拥有无所不在的权力,甚至对整个传媒,整个网络都严密管控。

这对于捂嘴来说,帮助太大了。如果不捂嘴,会发生什么,完全不可预测,这对于当地官员的仕途来说,影响颇大。

而当地官员根本不需要在意当地人民。为什么?因为人民对于官员的升迁和人事任命毫无影响。

为人民服务只是一句口号,上面心情好,就执行一点,心情不好,你算什么人民?为人民服务这句话没有政治保障,没有法律保障,根本没有什么意义。

没有政治保障,没有法律保障的话,都只是空话。

举个例子,结婚前,山盟海誓有用吗?屁用没有。只有结婚的时候,互相共有财产权,有法律保障,才是真正的有用。

官员为什么肆无忌惮,不把人民放在眼里?比如我们站在一起,我也可以不把你放在眼里。因为你影响不到我,你拿我没什么办法。

因为我的工资是我公司发的,我的人事任命是我的上级和公司。你如果想动手,法律和暴力机构会保护我,我为什么要在乎你呢?

知乎用户 左心室 发表

江油就是县城版诬大,明明是一件关乎民事纠纷的事情,非要当鸵鸟把头埋进沙子里,结果变成了一件件全民关注的舆论事件

不得不说有些中老年人的思想该转变跟进时代了

知乎用户 阿司匹林 发表

为人民服务!

别打了,别打了,我不要服务了!

没错,喂到人民服,务

知乎用户 门前的仙女山 发表

我想说,四川人民从来不缺乏古道热肠。袍哥人家绝不拉稀摆带。

我是八零后,九十年代经常听到有人炸派出所,炸乡政府,真的用雷管炸。那时候人太多没事做,窝在乡里,整个社会都像挤满了鱼的小鱼缸,每个人都很烦躁,暗流涌动,到处都是丐版黑社会。

这些问题怎么解决的?沿海工厂大量招人,年轻人全都外出打工了,鱼缸里的鱼少了,大家不用拥挤,又开始安定下来了。

而今年,大规模返乡潮早就开始了,沿海很多厂裁员,很多人失业就找不到工作,只能回家,回家也没事做,大家看视频会发现怎么那么多中年人。这就是失业回去的人。

基层政府没有预见性,没有敏感度,一颗火星就能燃起来。

基层政府这十多年充满了二代婆罗门,这些人没能力没经验,全是天价耳环这群二代。以往中西部都是留守儿童留守老人,被他们随便揉捏,今年不一样,以前经历过社会动荡见识过流血的中年人回来了,

知乎用户 掌中日月 发表

不婚不育就对了

知乎用户 性感御姐张铁牛 发表

油江也有自己的空输部队了,挺好……

知乎用户 Jenny ym 发表

江油民众挺有血性,欣赏的

知乎用户 笙岸​ 发表

这个事件(我们把它命名为 0️⃣事件)的热度,各种大 V 的反应热度低的可怕。

与这个事件同时期的

1️⃣张元英开球事件,大量的百万粉丝自媒体在微博,小红书,抖音发布所谓被 “一身汗臭,体毛外露” 的球员凝视的视频比比皆是。

2️⃣赵露思哭诉公司不公正事件。小红书,微博各种控评,强占热搜,吸引热度。

3️⃣武汉大学女生举报男生公众场合不雅行为事件。至今还有大量的余温和讨论。

4️⃣邢台李先生一家六口灭门只剩一人。

其中 1️⃣、2️⃣和 0️⃣、4️⃣事件是同一时间发生,3️⃣事件再次引爆话题也已过去至少一周多。0️⃣、4️⃣两个事件符合完美受害者形象。

0️⃣中残疾人家属,持续被小太妹霸凌的小姑娘从未有任何过分举报,在被殴打,拿手机时候还是温声细气劝人家不要施暴,家人会报警。施暴方仍然恶意侮辱,毫不在意。

4️⃣事件因为邻里纠纷,寻求公权力的纠正,在正义得以伸张之后家里一夜之间被灭门只剩一人。代价太大,当事人已经无言。

其中 1️⃣2️⃣事件有很大炒作成分,各种大 V 营销号疯狂发文,甚至还有官媒疑似下场力挺,热度在互联网居高不下。3️⃣事件持续发酵,如今十几天仍然热度居高不下。在此我不评价上述三个事件。

只是我觉得,如此恶劣,如此悲剧的事情如 0️⃣4️⃣发生,所谓的大 V,所谓的为弱势群体争权利的博主,所谓的为正义发声的博主,竟然集体噤声。只有少数共情的人们自发组织,以自己的方式传播,为这个事情处理。在川中川东地区有大量的家长自发去找政府协商,其中比如有个大姐和政府代表清晰表达 “人家家长很难维护权利,我们这些人可以帮助他们维护权利”,这些表现和行为很让人感动,我也很感动。但是我不明白,为什么平时在一些争议事件疯狂冲锋的博主们,媒体们在这两件事情上集体噤声了呢?你们把控着如此重要的话题量,平时把自己包装成爱大众的模样,怎么在如此“完美” 的受害者身上就发不出自己的 “正义之声” 了呢?你们甚至没有外网那些仇恨抹黑党和政府的仇恨之声积极。

随着你们一次一次利用自己的公信力为这些事情发声,辜负自己的社会责任,你们一定会招致报应的。

你们谁都不爱,所以你们以后也不会被爱。

知乎用户 尹小男 发表

亲身经历过西安丰城,经历过上海丰城,再看到这个视频,真的窒息,比看到河南的时候更加难受。

江西丰城那时候还很小,没什么记忆,那是第一次,血还算没有白流。这次江油的血不知道能不能别白流。

知乎用户 贼头王子 发表

看多了巴结奉承的人,看多了麻木不仁路上倒地都没人扶的人,看多了制假贩假去缺斤少两的人,我看了好多视频,那些围观的人,那些被打把女孩压在自己身下,为母亲挺身而出,冲进去抓人,结果市民们集体上去救人,那些视频看的我热血冲动,打碎了支黑们的芝麻仁没有一个无辜的谣言,证明国内还是有一批有血性的人的,四川人了不起,川人威武

知乎用户 高速狂飙老司机​ 发表

川人不愧是抗战时浴血出川的英雄。

有血性,真汉子!

知乎用户 o 超霸蛋 o 发表

这个臭 b 未成年人保护法什么时候能改啊,立法机构看不到?

知乎用户 宇宙周 发表

江油这么多领导家里有孩子吗?

到时候就是领导们自危了

最好的约束是让每个人的头上悬着一把剑,而不是只约束老百姓,冤有头债有主,既然不保护老百姓,不保护人民,那就发疯,对准应该对的人

知乎用户 民解同盟一般兵 发表

论作风哪有马克思列宁主义者怕群众的道理呢? 有了错误,自己不讲,又怕群众讲。越怕,就越有鬼。我看不应当怕。有什么可怕的呢? 我们的态度是:坚持真理,随时修正错误。我们工作中的是和非的问题,正确和错误的问题,这是属于人民内部矛盾问题。解决人民内部矛盾,不能用咒骂,也不能用拳头,更不能用刀枪,只能用讨论的方法,说理的方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一句话,只能用民主的方法,让群众讲话的方法。

知乎用户 拾人牙慧 发表

江油人民还是有血性的,致敬。

知乎用户 人在网吧刚下飞机​ 发表

热度这么低吗,真拿那群畜生没办法了吗

知乎用户 三岛老贼​ 发表

7.22 发生霸凌,8.2 视频传播,8.4 出通告宣布全部到案?7.22-8.2 这段时间呢?如果视频不传播那什么时候到案?

施暴者说经常进去,怎么个经常?之前的受害者呢?这些施暴者以前施暴的时候又是过了多久才到案?

问题好像并不在对未成年霸凌者有没有更好的处罚办法吧?

知乎用户 G 西雅图可爱脸 发表

这件事 受害者是女生,但是在豆瓣上几乎很少有人讨论,小红书和微博讨论热度也没之前的那几件事高,猜猜为什么?

知乎用户 Happy 发表

会不会她们是五服内的亲戚,只是打着玩?

知乎用户 摸鱼小能手​ 发表

以前说四川人有血性,我还感觉不服,都是中国人能差多少。

这次是真的佩服,这么多人能为受害女生冲塔。去表达自己的想法,为受害女生争取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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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的视频我看了其中一个,但是有拼接的痕迹,不过都很清晰,肯定是近期的。

有一个明确地点的,我看地图商铺位置能对的上的那个场景,有一个都被按地上了,还享受到了按摩套餐。

也不知道是不是别的执法行动,也可能是在抓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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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老哥还是心态好,看见抖音评论区大哥说他晚上一点去的,跑得快跑回家了,差点就享受上按摩服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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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动手应该是有人朝他们丢东西,冲卡这种,所以就开始抓人了,不过应该大部分人都很克制。

这种大家还是要克制一下,警察毕竟是暴力机关,不好丢他们东西。

本来有理的,这样就显得群众先动手了。

不过我想了一下,现场抗议确实也难控制,也说不好丢东西的人是那一边的。

这种大型活动最好互相先约定好找个地方互相认识一下,行动统一一点,不然混进来别的人,这些混进来的人有什么目的就不好说了。

知乎用户 很厉害哒关关​ 发表

之后他们真投境外势力了你又不高兴

知乎用户 自由世界的守墓人 发表

公安机关对霸凌者的处置其实没有啥问题,一般的轻微伤,也就是个治安管理处罚,拘他个 3、7、10、15 天,未成年人基本不会拘。这次还送专门学校进行矫治,可以算是顶格处罚了,只能说舆情处理得太差,合理的处理方式应该是这样:

1. 公安机关先找人,把双方叫到派出所,让霸凌方当场赔礼道歉;

2. 检察院介入,与公安机关一同对霸凌者进行批评教育;

3. 对霸凌者作出处罚后,即刻对校领导、老师进行谈话,毕竟反霸凌强调了这么多年,还有这种事,校领导与老师多少沾点责任,责任重就免职,责任轻就警告,或者给个通报批评;确实无辜也象征性的给群众做做样子;

4. 检察院给学校发个检察建议(有真实案例,检察院对霸凌者不起诉,给学校发了检察建议);

5. 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对受害者父母进行慰问,让校领导去道歉。

6. 在整个江油范围内的中小学,尤其是初中生、职高进行反霸凌整治运动与教育宣传;

这一套组合拳下来,几乎就不会有什么舆情,老百姓还会夸你反应及时,处理得当,可惜当地政府政治敏感度太差,连受害人父母给领导下跪的画面都让拍下来了,出了舆情只想着镇压,现在这个遍地干柴烈火的社会环境,再加上那个霸凌视频的冲击感那么强,你压得了吗?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ywabNamm 发表

首先我得说保密工作很好。

我在绵阳这边工作,很明显这边没有任何风声。上周我们自驾去九皇山中间路过江油,在当地盘桓了约 4 个小时,很多当地人都不知道这件事,我们看抖音甚至比他们早点知道消息。回到绵阳,更是一片祥和。

其次我感到十分难受。

不管是霸凌还是后续的处理,我都感觉到压抑。我觉得相比国外的游行,我们这边已经相当克制了,不仅诉求清晰有底线,而且没有所谓的 “境外势力” 煽动以及有心人推波助澜,素质还很高。但是却没有得到重视、得到处理。无底线的纵容、和稀泥的解决、突破底线的应对… 每一件就在我身边但却无能为力,这种感觉很难受。

最后是我感到高兴。

我在四川这边认识了很多人,他们都对这件事非常愤怒,同时积极的进行举报或者是反馈,也劝慰我不要馋和太深因为是他们自己的事 (虽然我不认同)。有这样的人在这里,我相信会有结果的,不管是好的还是坏的。

就这样吧。

知乎用户 你好 发表

奇怪的是,为什么这个问题没有被完全封杀,就像郑州那件事一样

知乎用户 大碗卤面 发表

行使监督权是好事,但不要反智。

都读留守儿童学校了,怎么还能造谣成什么当地高官啊?谁家局长不舍得花钱给孩子去市里上个好点的学校?非要留在留守儿童学校?

耳环那个科级事业单位说查不了,结果势力太大三十岁科员,两个儿子在蹲大牢?

亮证的二级消防士大头兵说查不了,结果发现他那奔驰买的时候都挂牌了,还分期。

这都留守儿童了还是势力大到查不了?这都读留守儿童学校了,你家势力是跟沈腾一样拍电影故意考验你,是吗?

反正一切转进势力大查不了,是个人就说他势力太大查不了,能骗几个大春算几个?

知乎用户 青莲 发表

还得是鲍老师

知乎用户 过期小朋友 发表

我觉得未成年保护法真应该修改一下了

针对未成年人的过失犯罪,应当在范围内进行轻罚或者不处罚。对于有主观上的故意情节或恶意放任事态发展的,不应该适用未成年保护法。

知乎用户 w0nderful 发表

我读高中的时候也被欺负过,但没被打过。班上的一个小胖子,也是我小学同学人老实,也软弱;被艺体班的学生 “借钱”,后头有一次我去楼上找朋友玩,遇到他们问胖子“借钱” 买烟,他不给,被打出鼻血了,我跑过去拦着,也被揍了一顿,校服都撕烂了,班主任这才知道这个事情,因为事发突然,班主任不清楚状况,让我到办公室去说一下。没一会胖子爸来了,人长得很高很壮,看着也和气,上来就给班主任一个劲地说对不起,结果我把事情经过刚说完,他爸立马冲几步过去对着那个带头的拳打脚踢,连着踹了好几脚,那个人都直接缩在角落里用手挡了,还在求饶;对方家长马上也动手了,最后主任和老师一起才拉下来。

我至今记得叔叔吼得很大声,我们那走廊上三个班都听得到,但说什么记不得了。

从那以后胖子再也没被任何人 “借钱”。

知乎用户 凌楚眠​​ 发表

青少年霸凌是纯粹的恶。

面对霸凌,很多人习惯性地从受害者身上找原因——什么 “一个巴掌拍不响”,什么“为什么不欺负别人就欺负你?”,什么“一定是性格太懦弱” 巴拉巴拉… 这都是扯淡。

世界范围内,往轻说的校园霸凌,往重说的青少年暴力犯罪,血淋淋的案例看完都让人毛骨悚然(如少男少女殴打流浪汉致死等事件)。因为年少时三观未成,脑子混沌却身强体健(现代青少年发育很早),有伤害别人的行凶能力,而无约束自己的伦理是非。

能伤害别人,觉得好玩,就去做了。

不说青少年了,孩童的恶都是纯粹的恶,是完全不加掩饰、发自人类本性的恶——拿放大镜聚焦烧死蚂蚁,把毛毛虫撕成两半、扯断小鸟的翅膀、戳瞎流浪猫的眼睛… 这些大家应该都不陌生,甚至是小时候觉得 “有趣” 做过的事情。

说到底——缺乏同理心,没有对生命的敬畏,还没有受到道德规则的约束。

校园(校外)霸凌根本不是 “欺负你我能得到什么” 的利益考量,它就是一种动物性的恶,是“欺负你我觉得有趣”。

讲道理没用的,给教训才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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