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敦煌阳关林场万亩防护林遭剃光头式砍伐,以葡萄园来作为替代品防沙怎么看?

by , at 21 January 2021, tags : 防护林 林场 林业 林地 葡萄 点击纠错 点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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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搜狐新闻​ 发表

近日,《经济参考报》记者调查发现,敦煌防沙的最后屏障,位于库姆塔格沙漠东缘的万亩公益防护林遭遇 “剃光头” 式砍伐,由此人为撕开一道宽约 5 公里的库姆塔格沙漠直通敦煌的通道。媒体曝光之后敦煌市迅即成立工作专班,就相关问题依法依规开展调查。

库姆塔格沙漠,在我国八大沙漠中总面积排名第六、流动性排名第一,每年以约 4 米的速度整体向东南扩展,直逼敦煌。地处该沙漠东缘、曾经拥有约 2 万亩 “三北” 防护林带的国营敦煌阳关林场(简称阳关林场),是敦煌的第一道、也是最后一道防沙阻沙绿色屏障。

如今,这条西锁沙龙、东保绿洲的防风固沙生命线,在十余年的刀砍锯伐中所剩无几。从记者拍摄的图片和视频看,大量被砍的树木已长到碗口粗,稍大一点的树桩干径已达 30 厘米。这些正值青壮年的林木像遇到推剪一样,一棵不留地被推倒,上万亩林子被 “剃光头”,场面可以用极度凄惨来形容。这些林地,当年是造林者筚路蓝缕,付出无数血汗的代价,从“沙老虎” 口中抢过来的,然而,辛苦造林几十年,一朝被毁在眼前,让观者无不痛心疾首。

沙漠防护林遭 “剃光头式砍伐”,直接原因是葡萄林经营者疯狂逐利。自 2000 年以来,来自外地的承包户蜂拥进入阳关林场,大面积租赁林地开发建设葡萄园。大面积种植葡萄,不仅砍伐树木,而且过度消耗水资源,这堪称竭泽而渔的经营模式,实在是得不偿失。但是,当地为何要允许乃至鼓励葡萄园的种植和扩张呢?

“剃光头式砍伐” 背后,不仅有着商业利益的驱动,恐怕更有当地相关部门的推波助澜,甚至不排除暗藏着看不见的利益链。阳关林场近十几年来砍伐的上万亩防护林,属于荒漠化和水土流失严重地区大型防风固沙的公益林。而依照法律,公益林绝不允许乱砍乱罚,并禁止一切引起土地沙化的整地方法和生产行为。

然而,从记者调查的情况看,寻遍阳关林场,竟然没发现一处与公益林有关的标识牌、标志桩。有林场职工表示,此前林场设有不少公益林标识牌,全都被砸毁。那么,到底是谁敢砸毁标识牌,试图刻意抹掉这片林地的公益林性质?林场管理部门对此为何麻木不仁,他们在其中又承担了什么角色?

阳关林场不仅大力引进葡萄种植,还涉嫌向媒体隐瞒毁林的事实。阳关林场场长魏海东对记者坚称,林场现有 1.3 万亩防护林,葡萄面积为 3704 亩,从 2006 年至今没有变化,无新增葡萄园。但记者拿到的权威部门制作的卫星遥感影像图片显示,2000 年的阳关林场林地原貌图,显示其防护林面积约为 2 万亩;而 2017 年阳关林场地类分布示意图,显示林地面积只有 5000 亩,葡萄种植面积则达万亩以上。

换言之,17 年间,防护林被毁的比例达四分之三左右,如果没有林场对于违法砍伐的默许乃至纵容,这一万多亩公益林怎么会在光天化日之下凭空消失?不仅是林场方面,对于葡萄园大面积蚕食生态林地,当地政府似乎也是熟视无睹的态度。

2017 年 3 月,酒泉市林业局《关于媒体反映敦煌市阳关林场范围内毁林开荒调查情况的报告》称,“阳关林场砍伐的树木都是已经枯死的残次林木,按程序办理了采伐证。目前经过逐年改造后的新植树木生长旺盛,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受到了林场种植户和各界人士的广泛好评”。

这样的官方报告,与记者现场调查的情况明显大相径庭。那些被砍树木皮层水分饱满,极少看见有空心,连枝桠和上梢都色泽新鲜,这属于 “枯死的残次林木”?即便有些树木砍倒后惨遭放火炙烤焚烧,伪造成自然枯死的假象,这也是不难辨别的,怎么可能发现不了?遍地被疯狂砍伐的林木,十几年间,防护林只剩下四分之一左右,稍用脑子想想,都不可能全是正常砍伐,为何官方调查刻意回避这个事实?相关采伐证的办理,又是通过了什么程序,经哪些人之手的审批?

可见,万亩公益林被毁,绝不能把锅都甩到那些葡萄种植户身上,从林场到监管部门,要说他们不知情,不了解,那恐怕是令人无法相信的。林场和地方管理部门在这件事中的角色,极为可疑。没有他们的尸位素餐,甚至大开绿灯,疯狂砍伐根本不可能砍到给沙漠留出一道 5 公里的通道,砍到当地那点生态本钱,几乎被毁灭殆尽。

从 “西出阳关无故人” 到“西出阳关不见林”,毫无疑问,历史上曾经出现的 “绿退沙进、沙漠逼人” 的可怕情形,又开始重现。当地人士和相关专家惊呼,任由这道敦煌的阻沙屏障彻底失守,河西走廊西北端将面临一场风沙侵蚀绿洲的生态灾难。这无疑是一个让人振聋发聩的生态警告。那么,17 年来,是谁在制造这场生态灾难,又是谁在包庇纵容?媒体报道之后,敦煌方面已经成立专班调查,无论如何,万亩公益林遭“剃光头式砍伐”,必须有人为之付出代价。

搜狐《狐度》出品
作者:于平

知乎用户 suing 发表

十分痛心,2 万亩的防护林如今只剩下 5000 亩不到,而利于经济收益的葡萄园面积却达到了 1.3 万亩。阳关林场经营部部长还信口雌黄,表示近十几年没有大面积砍伐防护林,葡萄园面积没有增加过。开玩笑呢???!!!卫星图就是很好证明。

《经济参考报》记者获得两张由权威部门制作的卫星遥感影像图片,一张为 2000 年阳关林场林地原貌图,显示其防护林面积约为 2 万亩;另一张为 2017 年阳关林场地类分布示意图,显示林地面积只有 5000 亩,葡萄种植面积则达万亩以上。

明明法律明文规定的保护防护林,却被他们这些人以各种手段、各种理由破坏。

为扼制沙漠化的恶化,多少代人付出多少努力,多少资金的投入。

必须要严查,沙漠化严重的后果关乎保护、持续……..

知乎用户 windflash 发表

胆子也太大了。

防护林是全体公民共有财产,葡萄园是私有承包,这一波损公肥私简直丧心病狂。

没错,防护林确实没什么经济效益,但这是防治沙漠、抵抗沙尘暴的重要屏障。其价值绝对不是几万亩葡萄能替代的。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一旦环境发生恶化,单靠花钱买不回来的。别说这些葡萄园,整个地区都可能面临灾难性的后果。

建议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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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更:

发展经济是重要的,但发展经济不能以环境恶化为代价,不能以破坏公有产权为代价,不能以降低老百姓生活水平为代价,否则就是舍本逐末。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课上刚学过的东西,扭头就抛到脑后去了。

想想我们努力提高经济发展水平是为了什么?

是为了单纯 GDP 这么一个数字吗?是为了光鲜的政绩和一坨坨纸币吗?

等沙尘暴起来了,土地沙漠化了,承包企业和当地领导可以带着钱潇洒地拍拍屁股走人,挪个地方继续掠夺式的发展,可是当地居民该怎么办?

他们有地方能去吗?

后续又要花多少时间和代价才能再次抵御住沙漠的侵袭?

剥掉树皮甚至用火烤制造生态林木死掉假象,再砍伐成空地承包给种植企业。

这和当年国企做账假装亏损然后被私人收购的手法何其相似。

防护林如此,河滩、草原也是如此。

煤矿不赚钱所以出让给煤老板承包经营,山林没效益所以出让给房地产商盖别墅,基本农田产值太低所以出让给私人企业搞化工。

属于全民共有的公共资产就好像一块肥肉,谁都可以上来咬几口。

赚了是私人的,亏了是全体老百姓的。

这样的现象在全国范围内真不知还有多少,不治理更待何时。

知乎用户 fish 发表

我记得有人说过 我们现在绿化带都是有卫星监控的

在卫星监控的情况下为什么还出现这个问题?

是原数据采集不够还是卫星精度不够?

这不仅仅是一个地方的问题,也是需要检查我们的监控有没有疏漏,防止别的山区也出现破坏绿化行为

知乎用户 王凯 发表

1. 我在以前的回答里说过,治沙林场营造防护林普遍是赔钱的,所以他们基本上都有追求营造经济林的客观需求。

2. 低效林改造是林业部门常用的理由,

一种情况是:林地为速生人工乔木林,由于树种单一,密度过高,会出现病虫害等问题,导致林地整体生长指标达不到防护林标准,这部分需要被砍伐重新造林。

还有另外一种情况:林场通过故意环剥树皮,火烤等方法,让一片林地的部分林木死亡,从而在评估中表现出高死亡率的情况,从而获得低效林改造许可,整体砍伐。

很多时候,砍伐完的前几年会租出去种地,等间种的林木大了,再来一个循环,速生乔木林的这种循环大概在 10-15 年左右,正好刚刚成林既被采伐。

第一种情况基本上是在林业管理范畴,第二种情况更多的是林场为了套取项目,从而获得经济收益。

从报道看,敦煌没有选择防沙的树种或者灌木,而是选择了葡萄。

3. 林地更新后,如果要栽植经济作物的话,必须将原本乔木的根刨出来,重新翻耕,把土壤结块打碎。看了一眼新闻图,基本上就是留了几行,用来维持林权属性,内部已经翻了一遍沙。

这套操作基本上就是完全把原本的治沙成果吐了出来,吹到北京什么的不可能,但基本上周边区域的道路应该是需要年年清沙维护了。

我平常遇到类似这种,内部是农田,薄薄的两行杨树防护林根本拦不住春季季风吹起来的沙。水泥路面几乎完全消失。

没去过敦煌看过那的治沙,以上为我个人经验得出的一部分猜测,希望后续不要这样发展下去。

补充几句:我没记错的话,低效率改造的评估许可在市一级林草局,最近几年卫星航片对林地的拍摄是很精确的,做过 GIS 应该都懂什么意思。去年国家刚做完全国土地用途的第三次调查,也不可能没发现这个问题。

知乎用户 一只啾啾啾 发表

胆大包天。随手搜索了一下,真的是触目惊心。早在 2002 年人民网就有相关报道了。当时是千亩防护林遭砍伐。

到了 2016 年,中央环保督查组还通报了一回。说是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今年 2021 年了,近二十年过去,阳关林场从千亩防护林遭砍伐变成了万亩。再多的曝光与信访都撼动不了的利益集团。热度如果再次下去了,下一个十年,估计也写不出新闻了。

知乎用户 人民网​ 发表

人民网评:万亩沙漠防护林被毁,必须一查到底!

近日,一则题为 “敦煌防沙最后屏障几近失守” 的报道引发广泛关注。该报道称,曾经拥有约 2 万亩 “三北” 防护林带的国营敦煌阳关林场,近十余年来持续遭遇大面积 “剃光头” 式砍伐,万余亩公益防护林在刀砍锯伐中所剩无几,由此人为撕开一道宽约 5 公里的库姆塔格沙漠直通敦煌的通道。

作为敦煌的第一道、也是最后一道防沙阻沙绿色屏障,阳关林场可谓是西锁沙龙、东保绿洲的生命线。以往这里是 “劲风卷白草,野狼窜沙窝” 的不毛之地,经过几代人的努力,终于在环境恶劣的沙漠前沿建成了长约 5 公里宽 2 公里的防护林带,彻底摆脱了 “风沙撵人走” 的困境。如今林地被毁、阳关一旦失守,不仅让几代人的努力付诸东流,更造成沙漠加速向东南扩展,长此以往,必将带来一场风沙侵蚀绿洲的生态灾难。
报道发出之后,甘肃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作出明确批示,并立即成立由副省长刘长根带队的调查组,于当日下午赶赴敦煌市阳关林场,对照媒体反映的问题,会同酒泉市和敦煌市全面开展调查核实。调查组表示,将依法依规开展调查,如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查严办。成立调查组、展开问题调查,当地没回避问题,值得肯定。生态保护事关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在这个问题上任何时候不能打折扣、讲价钱、搞变通。当务之急是要以一查到底的决心,把防护林被毁的事实调查清楚,把相关责任人追究到位,彻底整治防护林建设管理中的乱象。
事实上,阳关林场上万亩防护林被砍伐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此前就有媒体和环保公益组织关注过。早在 2017 年 3 月,酒泉市林业局曾发布《关于媒体反映敦煌市阳关林场范围内毁林开荒调查情况的报告》,说明这一问题早就受到外界质疑,但为何毁林砍伐行为依然不止?阳关林场属于国家重点公益林国营林场,围绕公益林管护,从中央到地方都有明文规定,为何相关责任人置若罔闻?面对大量事实证明林地面积在减少,林场管理者和当地相关部门官员却声称砍伐行为合法,不存在乱砍滥伐问题,究竟是谁一再遮掩事实?拉直这些问号,需要当地有关部门深入调查,给出实事求是的答案。
阳关林场被毁,相关责任人难辞其咎。但是面对林场大面积毁坏、风沙一步一步逼近的现实,除了追责更要及时止损,拿出切实有力的整改办法。一方面,要着眼当下,制定出台林场建设方案,把尚未破坏的林场尽量保护起来,把被砍伐的树木尽快补种起来;另一方面要着眼长远举一反三,补齐林场管理上的短板、建立起更加严格的制度规范,守护好这片来之不易的防护林。从媒体报道来看,阳关林场被毁一个重要原因是当地为了种植葡萄,这暴露了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经济发展的短视行为。由此而言,牢固树立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的生态文明理念,也是当地亟需补上的一堂课。
对于生态环境保护,党中央一直高度重视,并以最严格的要求抓好落实。在这样的背景下,任何人倘若无视中央要求、无视百姓期待,一意孤行做出违法违规的行为,一定会被严肃处理。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以更大力度抓好责任落实,筑牢生态保护的红线、底线,才能守护好我们的家园,让发展经得起检验。(沈慎)

知乎用户 不知所燃 发表

补充:大家可以不要关注最后感叹的那句话吗?一句笑言而已,关于沙漠植树这件事,作为一般人的我,也就在蚂蚁上的有点点个参与感,所以才有那么一说,我删了。

现在两万亩防护林被砍至千亩,才是我们关注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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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愤加震惊!

看完报道二万亩防护林砍得只剩五千的报道,觉得令人难以置信!

从小就被各种渠道普及,荒漠种林有多么不易,防护林的重要性,咋就那么盲目的砍伐了!现在村子里还有 “放火烧山,牢底坐穿” 的标语,砍了万亩防护林,种葡萄?滑天下之大稽,这情况是真的,真的吗?上级部门快来管管吧!金山银山也比不过绿水青山啊…

知乎用户 陈兰香 发表

我老爸是青海一名森林防护员,所以我很清楚,西北农村,就算是农民砍一棵自家的树,都必须要有政府部门的批文。这种万亩防护林被砍伐,你说政府部门一无所知根本不可能,所以,有且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政府部门默许,甚至背后支持这么做。

而究其原因,根本就在于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只在乎眼前利益,而根本无视长远利益,现实版的杀鸡取卵。

可悲的是杀鸡取卵,杀掉的只有一只鸡,而这种为了种植葡萄砍伐万亩防护林简直称得上愚蠢至极!

这些地方政府的官员,哪怕仅仅具备高中生物学知识,都应该知道经济价值跟生态价值比起来不值得一提,万亩防护林在生态学上防风固沙,调节生态的价值如果用经济衡量,一年都是万亿的起步,而你种葡萄,种一百年,又能获得多少价值呢?

可能有一些人会说,你种树也是防风固沙,种葡萄也能起到相同的作用,而且葡萄还能提高当地老百姓的经济收入,一举两得!

说这种话的人是典型的纸上谈兵,防护林栽的多数是胡杨,成年的胡杨能长到十几米高,而且根系非常发达,树干防风,树根固沙,风经过成片的胡杨林风速能降低百分之七八十!

看看,什么叫防护林!绿地和沙漠一线之隔,靠的就是这些防护林!

而葡萄呢,为了采摘方便,再加上葡萄本身是藤本植物,根本不可能长很高,防风就无从谈起!

而且,葡萄在种植过程需要消耗大量水分,而甘肃沙漠化一个非常主要的原因就是缺水啊!

这不是我的主观臆断,专家表示大面积种植葡萄,过度消耗水资源,反而会加剧沙漠化!

这些问题我一个小小的生物老师都心知肚明,当地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可能一无所知吗?

所以最大的可能就是有的官员只想我当下政绩好看,谁管身后洪水滔天。

更可怕一些手握权力的人假公济私,把国有防护林当成自家林场,转手倒卖,就跟当年东北那些腐败官员倒卖国有资产一样。

总之不管是哪种情况,最后受苦的都是当地的老百姓,我作为一名西北人,小时候春冬季节,动不动就漫天飞沙走石,可见度不到十米,由于国家一直致力于生态保护,再加上几代人坚苦卓绝的努力才稍有成效,要知道在西北栽活一棵树都不容易,更别说万亩防护林啊,栽树成林需要几代人,阳关林场的建成无数人用了五十年,而毁掉只需要几个人用几年,只不过前者手握的是铁掀,后者手握的是权力,无数人的手中的铁掀不如几个人手中的权力,想想都觉得痛心疾首!

知乎用户 逐浪的咸鱼 发表

在我的印象里葡萄可是耗水大户啊?!!

难道我记错了?

知乎用户 月无缺 发表

就这还砖家天天各种鼓吹私有化。

防护林没了,能让你种几年的葡萄?

我现在不着急是因为中国处于上升期,这种事情出了起码有许多有良知的人去报道。但如果中国处于衰弱期,各地以公谋私愈演愈烈。那我们该怎么办?等着莫高窟重回风沙之下?

记得七几年时,中日合拍的罗布泊纪录片里还有水,孔雀湖也十分漂亮。但短短几十年,罗布泊成了死亡之地。沙进人退成了常态。但随着环保政策的深入以及治沙人几十年的奉献,我们完成了人进沙退的壮举!就这,一个正在凝聚大多人的中国里出现了恶意焚烧,砍伐,毁坏 1 万多亩防护林的当地政府,肆意勾结承包商毁坏公有林进行私人承包。林场主的回答是把别人当傻子呢!

我觉得如今资本太过猖狂,都敢动防护林。之前还有文章大书特书 18 亿亩耕地红线需要废除了,给出的理由是中国可以买其他国家的粮食。从这些事情上反应出来的问题非同小可。我是坚决反对私有化的。

我不信什么主义会让所有人都为之奋斗,毕竟那都是少数理想主义者的想法罢了。之所以人们选择成为其中的一员,不是为了那崇高的理想,而是为自己的自私寻找温床。在钱面前大部分人早放弃了本就是伪装的信仰。某些官员你们对不起那些种了几十年树的人。

今天可以用防护林建私人葡萄园,明天就可以用秦始皇陵做私人陵园了。

知乎用户 empty city 发表

防护林什么时候变成资本的私人财产了?有什么权利说砍就砍?

生态保护的重要性已经无需多言,把树砍了人怎么办?只管挣钱不管老百姓了?多少年的血汗凭什么就这么毁了?

不严惩不足以平民愤


看了看评论区,感觉有的朋友对资本存在着一点误解

这件事和资本的关系到底大不大?

这是敦煌市发改局 17 年的项目表,第 17 项便是存在争议的葡萄园,这张表上的项目当时处在融资阶段,现在早已落实完了

但是现实问题是实际营建的葡萄园面积远远大于政府规划面积,原因在于项目的执行方是竞标成功的承包商,并且实际操作中存在严重违规

上面的表中出现了 PPP 这个词,主要含义是政府将公共项目交给私营企业完成。敦煌政府与企业合作进行葡萄园建设,这就是行政与资本的结合,理论上该行为合法,但问题在于该项目承包商存在重大过失,毁掉了大片防护林,而政府并没有发挥其该有的监管作用,而是任由承包商为了获利进行生态破坏,并有可能政府与承包商之间存在着某种利益往来

所以,生态林被破坏政府要承担责任,但这同时也是资本运作的结果

知乎用户 熊议会 发表

反财阀化迫在眉睫的铁证之一。

敢在防沙造林的成熟项目上,公然大面积砍伐,搞地方财阀式经营,已经到了需要严打的关键节点!

当前资本放养,监管尚处于初期。有些地方上,来自中央的监管严重缺位的情况下,财阀化暗流涌动。

地方政府债务不轻,土地财政难以为继,中央政府如果还是搞打地鼠式的兜底救场,而不是重整烂账,集体崩盘未可知。

发主权债,为什么从开始到现在,始终被各路支持财阀化的人反复打断和竭力阻止,因为地方财政崩盘,这帮人才有利可图,我们首先见证的将是不断扭曲变形后的土地流转,造就的第一批中国式农场主地方财阀。

各种妖魔化中国主权债的谣言文章,还在不停洗脑缺乏财经常识的受众。

知乎用户 豆子​ 发表

这个问题,看似是 2021 年 1 月 20 日前后才捅出来,实际上早就有了。

2015 年,就有人在 “人民网” 甘肃频道发布过控诉,只是现在网页已经打不开了。当时人民日报和人民网做过专门报道:

好在有网页快照这东西,其中所述的部分情况,着实令人震惊。

故事的高潮,发生在 2016 年夏,人民网甘肃频道的编辑,可能是出于朴素的正义感,发布了一篇雄文,与敦煌市政府打擂。

主要议题,是控诉管理该片林地的生态园,在之前两年不断遭受非法人员多次暴力打砸。企业向上反映,敦煌市放任不管,甘肃省下达要求 “敦煌市政府要认真纠正问题”,但事后,敦煌市政府却依然没有做出实际行动,以至生态园依旧遭到了多达 6 次的暴力破坏。来打砸的,就是我们常说的 “社会人员”。

在这个问题下,我们先不要管生态园公司和敦煌市政府的官司具体是怎样的。只看敦煌次日发布情况说明后,生态园员工又发的针对市政府情况说明的情况说明。

土地浇灌的问题,被列举出来,作为其中一个重要对质。

敦煌市说需要浇灌的耕地,大略为三个 5000 亩。生态园却说,“实际上需要浇灌的土地规模数倍于此”,且说,这 “是大规模毁林造地,破坏生态的结果,是令人痛心的事实”。

生态林的经济效益十分有限,这企业那时候估计是生存很困难,加上市里的一系列操作,已 “濒临破产死亡”。

相反的,葡萄种植的收益却很高。正如

@搜狐新闻

说的那样,里头其实真的没当地农户什么事,至多是被一时的利益吸引。作为一种可以大额盈利的项目,当地招商引资的力度是很大的,“自 2000 年以来,来自外地的承包户蜂拥进入阳关林场,大面积租赁林地开发建设葡萄园。”

引进的承包户,必然都是携带资本的有组织的,这些承包者的入驻,对当地的好处也是显而易见的:

①增加本地就业,提高农民收入

②提升本地经济,增加当地税收

红提子葡萄的确效益不赖,但是敦煌的耕地实在有限,因此,他们就打起了防护林的主意。

故而申诉中顺带提了一句,说,“阳关林场在种植葡萄可以获得丰厚利益的驱动下,有人大量毁林造地,退林还耕,种植葡萄,现有耕地相当于翻了一番。”也就是说敦煌出现的生态被毁坏,改为葡萄园,是外来承包者具体实施,当地政府默许甚至暗中支持的,难怪会引起人民日报的 “震惊” 和“愤怒”。

涸泽而渔,焚林而猎,只管眼前,不顾将来,是要出大问题的。

拥有防护林之前的阳关是什么样子?

“堤坝是冲了垮,垮了修,修了再垮,垮了再修。洪水来的时候,西土沟的水变成了泥石流,连吃的水都解决不了。”

眼下为了一时的效益,官商一体,毁坏 “低效益林地”,改种 “高效益作物”,可能很快就会让敦煌恢复到原先的状况,到时候百姓苦不堪言。而外来抢地的商团,主持此事的领导,带着他们的钱和委任状去别的什么地方了,只留下一地稀碎。

当然,出现这种情况,一定不能把原因归为 “官吏道德缺失”“商人缺乏自觉”,需知这东西是最靠不住的。对官吏的考核标准的单一的变化,导致了这一切没头没脑“做什么都一阵风” 的事情的发生。

以前指标是 “治沙”“绿化”,为做出成绩,当然要主打生态,建造防护林。新近的主题成了 “扶贫”“经济”,就自然以收益为第一目标,而对其他不能有收益的事漠不关心,甚至嫌碍事,毁约、破坏,公器私用。面对汹汹而来的质疑,阳奉阴违。直至数年之后的 2021 年,终于破坏殆尽的时候,才又一次引起人们的关注。

也就是说,这件事看起来是在 “破坏环境”,可实质上却和为了达到“环保” 的指标,禁止农民养猪是一样的。

很奇怪吗?

一点也不奇怪。

事情要从根源上解决,不如此,则今日 “敦煌市迅速整改” 后,“敦伟大友谊市”又会出相反的问题——本来不是风沙影响的地方,为了“环保”,把农民的葡萄铲了,改种树。

十年之功,废于一旦。

群情激奋,振臂高呼,可这又岂是猪与葡萄的过错?

知乎用户 二十六年蝉 发表

因为家乡就在西北,所以对这个问题也比较感兴趣,于是就在知网上大概查了一下,结果搜到了这么几篇文章:

如上所示,从这九篇文章的发布年代,其实就能很清晰的看到阳关林场发展的三个重要阶段:

1994 年及以前的三篇文章,讲述的就只是阳关林场的特殊风貌,可主题并不明显,虽然有提到过种植葡萄,但很显然当时并没有大力种植。

而 2003 年到 2011 年期间的这四篇文章,主题就非常明显了,那就是 “绿树锁黄沙”,一心一意建设植树防沙工程。

但是从 2015 年以后,便又开始转型为以扶贫为主了。

而再参照 1992 年的那篇阳关林场因地制宜种葡萄的文章出发,则当地政府以大力发展葡萄产业作为扶贫的主要项目就是顺理成章的事了。

对此我其实并不想苛责什么,毕竟我也出生在西北,所以深知植树防沙工程有多么重要,但问题就在于,植树防沙工程并不是最终目的,否则也就不用大力扶贫了。

当然了,为扶贫而毁林肯定是不对的,但关键是如何把握好那个尺度,尤其是需要完善好各地类似林场如何维护和发展的问题。

最后,树是人种的,也是需要人来维护的,而人又不是机器,是需要足够的物质生活做支撑的,所以有时候这确实是一个比较难解的问题,尤其是在西北。

知乎用户 心河悠悠 发表

震惊,上个月去西安看到很多直升机,别人介绍这是林业局的飞机,用来检查林地的,当时我心里很感叹,国家真的对绿化很重视,设备都是直升机这么高大上的,才过一个月就有这种万亩公益林被砍伐的事情!太可怕了,浙江这边施工在山上挖个坑都需要去林业局办手续,还时不时的来检查!

知乎用户 假酒 发表

种这些树的人力物力,你卖一百年葡萄也回不了本。

知乎用户 lanyu foreverM 发表

不太了解具体情况,简单谈谈我的看法。

第一点,只为追求经济利益,在这种地方放任种植经济作物,其结果必然会加剧沙漠化。别跟我说什么葡萄林也能防风固沙,要这么吹你好歹编一些实验数据再搞点啥节水农业 + 先进科技之类的东西。另外甘肃葡萄每年 9 月、10 月收获后要埋在地下,来年 4、5 月再挖出来,地面全部裸露,哪里有防沙效果?即使它长起来,也是以葡萄架的形式,地面也是裸露的。说种葡萄比防护林防沙效果好简直是个笑话。

第二点,脱贫攻坚和生态环境要两手抓,政府不能光为了利益把防护林给直接砍了。别忘了全国那些为建设防护林曾经牺牲了的同志,这才有了今天的三北防护林、才大大缓解了黄土高原的水土流失情况。这种行为愧对国家、愧对祖宗,愧对天地。每年首都春季节的沙尘暴是啥样子,忘了?沙尘暴还在每年的两会上看着你们呢。

第三点,有关部门放任砍伐防护林的行为。这么大面积的砍伐林木种植葡萄林,有关部门还是像往常一样只会踢皮球,这样好吗?但凡多学点高中地理,都知道有比直接砍树种其他经济作物更好的解决方案。为了一时的利益直接砍树,又可笑又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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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专稿:探索沙尘暴系列报道――如此 “防风固沙” 何时休?​www.cctv.com科尔沁:残次林变葡萄林 绿了沙地富农民​www.forestry.gov.cn

既要绿水青山,又要金山银山:

沙里淘金建起致富链 – 内蒙古沙产业扫描​www.gov.cn

知乎用户 紫紫子 发表

气死了,正在看《山海情》,对于大西北来说,防风治沙就是安身立命之本,别人辛辛苦苦种下的防护林,就这么轻易被推倒。鼠目寸光,愚昧至极!最近怎么这么多不干人事的新闻??好气,为什么这么久才被发现?最好谁砍的再罚他一棵棵栽回去!扩大一倍面积,栽不完别想走人。

知乎用户 杨超越黑粉头子站 发表

如果是真的那就太魔幻了,金山银山就是绿水青山,这是在红线上蹦迪呢?

这些年都是退耕还林还草,到这边成了种葡萄砍树。为了促进葡萄长势,还专门运了沙过来,这是利欲熏心到极点了吧。

三北防护林可是国家重要项目,和国防也能沾上边,防沙治沙也敢乱搞,感觉不枪毙几个恐怕是说不过去了。

我感觉也不只是葡萄问题,为了种葡萄胆子就这么大么?非要来防护林种葡萄,恐怕还有更多猫腻,建议砍下来的树也要查查去哪了,这些树应该比葡萄还值钱。

另外,单靠资本家还真没这么大能量,自然资源部的卫星天天在上面飞,怎么林场这么多年少了万亩都没发现?总不能是沙子成精了吧?

所以这没有保护伞是说不通的,这肯定要拔出萝卜带出泥的,涉案人员要和葡萄一样一撸撸一串了。

知乎用户 king 发表

敦煌大多数水资源消耗在了农业,而敦煌当地种植的供当地居民消费的蔬菜占比极低。

敦煌为了保护水资源,禁止私自挖井,农业灌溉要么是党河水,要么是地下水,收费很高,所以小规模种植蔬菜成本比外地购买还高。

而葡萄,在果肉增大期间如果缺水,会有一系列的负面影响,尤其影响果皮的着色。葡萄多个生长阶段反而淋不得雨,敦煌 2020 年年降水不到 20mm(一整年哟,加上雪),日照充足,如果水资源足够,是种植葡萄的理想地方。

然而,敦煌最大的困境就是——缺水!偏偏种植葡萄又不能缺水!

沙漠化对水资源的破坏很显著!砍了能保护一定水资源的防护林来种耗水的葡萄,似乎有点良知的人都不会这样做吧?

现实是,敦煌,穷!

可能大家认识的敦煌仅仅是莫高窟代表的敦煌文化,每年带来的旅游收益占经济的比重也很高。

但是,普通的穷苦敦煌人哪里建得起高端大酒店?那些大资本的酒店在旅游旺季疯狂宰客赚得盆满钵满,难道会分给十几万敦煌普通人?

大规模葡萄园前期的成本和后期的市场风险,岂是普通敦煌人承担得起的?

**说到底,敦煌的文化属性太高,远不是敦煌县这脆弱的自然资源承担得起的。**人们看到的是大敦煌文化的厚重,看不到的是敦煌人民几千年在脆弱的生态环境里艰难生存。

资本和某些人只管眼前(任期)五年十年的利益,只知道打着大敦煌名义的葡萄利润高,只知道这样做扶贫攻坚的任务能如期完成,哪管二三十年后敦煌人喝不上水、吃不起菜!

另外,主管莫高窟的敦煌研究院,级别远远比敦煌县高,他们不差钱,离敦煌小县城也远。可能砍了防护林种葡萄,对大敦煌文化的保护、继承与宣扬没有短期太明显的直接负面影响。

知乎用户 锦熙​ 发表

又一个祁连山事件,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大案,恰巧也在甘肃河西地区。

可惜了那万亩林场,数代人几十年的努力就毁于一旦,根据新闻里对林场最早的建设者的采访,最初他们需要用铁锹把石头撬开,然后从几公里外运来熟土填进挖的树坑里,然后浇水,反反复复,少数防护林木才得以存活下来。如今却因为经济效益,种植葡萄,大量采挖沙漠土造成了林场的破坏,敦煌的绿色屏障化为乌有,岂能让人不心痛。

绿水青山就是青山银山,可持续发展是造福子孙后代、代际公平的重要发展理念。当地这样做法无疑是短视的,为了眼前利益遗害子孙后代,掏空了敦煌城市发展的环境基础和生态保障,也不符合五位一体的发展要求,违背了国家近些年来重视生态环保的理念。

可能需要从思想上、认识上对标反思,缺乏远见、缺乏专业意见酿成了万亩林场的光头采伐。不要让敦煌成为下一个楼兰、罗布泊和精绝古城!关于林场的林木的所有权和产权归属也需要明确下来,否则私人资本的无序扩张和相互上下其手可能让更多林场毁于一旦。

知乎用户 曹多鱼 发表

知乎用户 亡灵之夜 发表

如果是明太祖朱元璋下令建造防护林,然后发现被砍到只剩四分之一,你们猜他会怎么做?是把这些人埋在沙漠里当肥料,还是把这些人的骨头插在沙漠里当木桩?

知乎用户 红炉之上一点雪 发表

建议个别 bm 不要把目光都在群众焚烧秸秆上,实话说一个巴掌大的起火点都看得见,怎么那么大的黄沙斗看不见?是选择性眼虾???

知乎用户 Gavin 发表

我觉得应该就是贪心作祟吧。

很简单的道理,那就是砍掉林场有利益可拿。从上到下很多人都能拿到。

从另一个角度可以看到,在利益面前,当事人往往都是非常短视的。毕竟眼前的利益是触手可得的,未来的危害可能并不明显,也说不清楚。

而且其实葡萄也能固沙……

当然,这种方法肯定比不上树的效果好。

能找到既能固沙又有经济效益的方法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毕竟那个地方偏僻荒凉,而且国家经费估计也是有限的。

不能总是讲奉献,讲奉献,人的确可以奉献,但是人也要生活。只有活的更好,才能更好的奉献不是?

***

反正我总觉得,很多问题不能只看表面。治标不治本,问题很难解决。

知乎用户 古乙丁三雨 发表

首先,答主是正统西北人,坐标就是甘肃酒泉。

以我个人的相关经历可以告诉大家

比如这个白杨树胡杨树这种树苗子 七八年前当地有很多农民种植,因为树苗的收益挺好,一般也就是卖到酒泉周边,各种林场也很多。

但几年不到,曾经种的树苗没有人收了,大部分就又成了烤火柴

敦煌这么搞,很好猜。因为当地的葡萄酒产业需求,以及上面经济转型等等的需要。

砍伐防护林是一件非常糟糕的事情,但是决定是否砍伐防护林不是当地的老百姓可以决定的,也不是酒泉甘肃的老百姓可以决定的。

丝绸之路这一路走过来的城市,都是依托戈壁沙漠上的点点绿洲修建起来的。

农田数量有限,我估计上面的官 yuan 为了搞政绩拉经济数据才想的这种法子。

说到底还是当地环境的整体矛盾和有关官 yuan 的一锤子政绩买卖(反正待不上几年镀镀金有个贫困地区修炼的证明走了就完事了)

下面几张图是去年拍的

这张图里面的树是我父亲自己花了好几万,通过换土(挖掘机把石头戈壁的土换了,换成黄土),水罐车浇水,在爷爷的坟边种了 100 多颗树。山里浇水三天就得一次,干起来特别快。爷爷生前就带着我父亲他们姐弟几个种过很多很多树,父亲也是为了了爷爷的心愿,在去年立了碑后决定种树。

引用

@命运之轮

老哥的话

我恳请某些跑到沙尘暴新闻下装逼的 “正义之士” 搞清楚 冤有头债有主 的道理。

有些网民逮住甘肃人民一堆臭骂发泄了生活压力积攒的怨气。

甘肃人民不能从葡萄园上获利,被沙尘暴糊脸,还要被网民讥讽砍树活该。

知乎用户 马骏 发表

这是在开历史倒车,竭泽而渔的发展模式是不可取的。

我去过敦煌,葡萄产业确实是当地一大特色,阳关镇现在有 2 万亩葡萄园,全镇这几千口人基本都靠这葡萄园过活。阳关也真不愧是千年古镇,老天爷赏饭。光照条件极好,旁边还有条河,每年开春祁连山的冰雪融水在浇灌着这一方水土。

当地没什么工业,虽然谈不上贫穷,但地方还是希望能进一步发展。种葡萄能来钱这是第一大动力。但防护林能从 2 万亩减到 5000 亩,这绝不是一两年发生的事,说明是地方政府有意放纵,为了 GDP 一切都可以让步。所有人都知道防护林不能砍,但什么监管,什么环保,什么绿水青山,都统统靠边。

镇子旁边有河,河上游貌似还有冰川,最近的一二十年阳关镇倒是不太用担心缺水问题,但没了防护林的阻挡,沙漠的侵蚀可是极快的。树砍掉了,想再种上,那可就难了。葡萄有了,但镇子上人们的生活不要了?

去过敦煌的人都知道,一出车站,到处都弥漫着一股土腥味,县城旁边几公里就是沙漠,阳关镇更是沙漠中间仅存的一点绿洲。望有朝一日月牙泉还在,绿洲依旧。

再看旁边的瓜州县,很多镇子都在搞戈壁农业,在原来荒芜人烟的戈壁滩上平整土地种大棚,大力学习寿光,高薪聘请寿光技术员来给建棚和育苗。老百姓要吃饭,除了压榨自然资源,还有更多更广的路能走,能用技术去解决问题,为何非要给子孙后代添堵呢?

知乎用户 莫阿愚 发表

以前看绿箭的纪录片,其中一期讲甘肃那边大面积种植葡萄酿酒,当时觉得有哪点不对劲,现在突然明白了,原来是严重干旱的地区哪来这么多廉价的水种葡萄啊,防护林的水都被他们改灌溉葡萄了。

知乎用户 从此以后 发表

能咋看?葡萄只有春夏有叶子,秋冬咋办?和风商量一下,秋冬两季不刮了?

知乎用户 yzw1994 发表

有些地方就是天高皇帝远,为什么古代帝国疆土无法无限扩大,就是因为行政能力达不到,那些偏远的地方领土因为远离中央,往往会成为当地豪强以及贪官污吏的乐园。例如明朝时期,永乐皇帝把越南北部收归中央,但是因为远离统治中心,当地的官吏就肆无忌惮的欺压以及搜刮当地百姓而中央并不能从当地收到一分钱,反而要因为花费海量的军费来镇压被这些贪官污吏逼反的当地土民,故而统治不过 20 年就放弃了这一片领土。

现代社会也是一样,敦煌作为河西走廊的重点,距离统治中心万里之遥,所以必然会产生各种匪夷所思的事情,但是现代社会跟古代也是有所不同,在现代信息交流效率远超古代的情况下,应该会更好的处理这方面的问题。

知乎用户 文上上​ 发表

目录

一、从局部看林场树木的消失

2009 年 6 月 9 日

2010 年 4 月 15 日

2011 年 12 月 18 日

2013 年 2 月 10 日

2013 年 8 月 13 日

二、从面积转变来看

正所谓人在做,“天” 在看,今天和大家一起从上帝视角来观察一下阳关林场的变迁!

一、从局部看林场树木的消失

[

历史地图告诉你阳关林场是如何一步步走向消失的

文上上的视频

 · 2215 播放

](https://www.zhihu.com/zvideo/1335551761315315712)

看到有答主摆出了几张卫星图,我这里也跟上一套阳关林场某个角落的高清历史影像,大家可以对比一下:

位置选择的是林场的一个边角,正好记录下了林场是怎么一步步变成葡萄田的

2009 年 6 月 9 日

图中中间位置还是一片林地,树木相对较多,但其右侧已经出现了一些初始状态的葡萄田:

2010 年 4 月 15 日

变化不是很大,但是已经看到右侧的场地开始规整化了

2011 年 12 月 18 日

中部一半的区域开始改造成葡萄田,你问树去哪里了?

那自然是开始砍了

2013 年 2 月 10 日

整个地块被修整完毕,树木基本完全消失,图中右侧又开始了新的规整土地的过程。

2013 年 8 月 13 日

外表看上去是绿了,但是里子去哪里了?没有人知道

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而已

如果你仔细去观察最左侧,你会发现他们的手法出奇的一致!都是这样一个趋势,非常可怕!

二、从面积转变来看

简单用地图测量了一下阳光林场的用地面积,约为 1070 公顷,也就是 16050 亩,和

@搜狐新闻

提供的数据基本一致。

阳关林场场长魏海东对记者坚称,林场现有 1.3 万亩防护林,葡萄面积为 3704 亩,从 2006 年至今没有变化,无新增葡萄园。但记者拿到的权威部门制作的卫星遥感影像图片显示,2000 年的阳关林场林地原貌图,显示其防护林面积约为 2 万亩;而 2017 年阳关林场地类分布示意图,显示林地面积只有 5000 亩,葡萄种植面积则达万亩以上
作者:搜狐新闻
链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440263991/answer/1688077504
来源:知乎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简单的在测量一下葡萄田的面积

515➕42 大概就是 557 公顷也就是 8355 亩,因为卫星图拍摄的时间为 2014 年左右,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现在葡萄田的面积已经超过了 1 万亩!

下面这张卫星图是 2003 年的数据:

尽管图片不是很清楚,但是还是可以很清楚的看到防护林带的一个大概分布与 NASA 的每日一图比较也有一定的影像相似性。

接下来会继续观察关于阳关林场的一些影像数据,如果大家有兴趣继续和我一起探索,欢迎点击追更、点赞、喜欢等继续观察这个回答!

数据源:

Google Earth:https://www.google.com/earth/

Openstreetmap:OpenStreetMap

如果想了解回答中动态卫星影像的制作或者其他关于关于城市规划与地理信息科学、Python 等结合的知识,可以私信我了解这方面的技术!

最后,希望相关部门能重视这种问题的出现,及时制止和提出解决措施!

数据来源:Google Earth 历史卫星影像

知乎用户 没有 ID 发表

没有当地政府默许,私人企业主是不敢这么干的

所以也别分析了,巡视组直接抓吧

知乎用户 游弋黑白 发表

能怎么看呢。那就希望中国空气越来越好吧。

知乎用户 猫浪 发表

很简单,就是吃补贴,

像各位门口的下水道一样,今天挖,明天修,明天修好,后天又挖,一挖一修,挖挖修修,补贴拿到手软,

一鱼三吃:

1. 建葡萄园,发展地方经济,吃补贴,

2. 腾地方,砍伐树木,付给工人工资,吃补贴,

3. 树没了,要钱买新树,又吃一波补贴,

换着花样儿吃国家补贴,都吃麻了,

国家得到的回馈是:

1. 发展了地方经济,葡萄园建成了,

2. 发动群众,进行了土地改造,增加了当地就业,

3. 为了防沙,还买了不少新树呢,

“经济,就业,环境” 政绩三吃,又吃麻了,

至于防护林没了,当地老百姓怎么活?

我死以后,哪管沙尘漫天!

在中国,你只管搞钱,风再大,刮不到美利坚

知乎用户 koushuangjiu123 发表

对于敦煌阳关林场万亩防护林遭剃光头式砍伐,以葡萄园来作为替代品防沙怎么

看?

敦煌阳关林场万亩防护林遭剃光头式砍伐之后,我最想说的一句话就是在全世界最

干旱的沙漠关键区域敦煌阳关林场种活一棵树的功效,要远远大于在别的其它地方

种活 100 棵树的功效。你认为我们的人类,为了自己一点点的经济利益,为啥能犯

下如此之大的严重错误?

知乎用户 什么意思啊 发表

砍掉容易,恢复到原来的程度也不是 10 年可以达到的。

砍掉树得到的钱没有一分落到我口袋,我也等不到环境恶化带来毁灭性灾难那一天。

我一个平头老百姓能怎么办?看一眼叹口气,继续做别的事呗。

知乎用户 Painstaking 丶 发表

感觉面对这个新闻首先还是要看报道是否属实,是否如当地林业主管部门所说是正常的退化林分修复改造工程。

其次是砍树的时候采伐证办理是否合理合法,大面积防护林被砍,卫片也能看出来的情况下,监管部门,国家林业局的西安专员办是否有按照正规流程督办违规砍伐毁林的这起案件。

现在防护林建设其实也有很多难以解决的问题,比如国家投资有时难以跟上规划进度,需要防护林建设的地区通常又经济发展落后,地方财政配套能力不足,国家只有造林投资,缺少后期管护,更新的经费,甚至随着现在社会的发展,人工等成本大幅上升,有的地方造林补贴只够购买苗木的钱,一次种不活,后期再补种钱都不够;很多地方原先的防护林的占有土地(尤其是农田防护林)早期政府主导建设,后来被土地承包责任制分包给了个人,缺乏专项经费,加上耕地红线,国土部门也没有规划专门用于农田防护林建设集体所有用地的土地利用类型,导致很多地方防护林已经老化却没有及时的更新。

至于敦煌这个情况,还是先让子弹再飞一会儿,看看后续有什么瓜

知乎用户 郭嘉 发表

怎么看?没法看。

防护林的投入虽然是国家投入,但是当地老百姓是没法从中获利的,最终获利的是东部沿海地区。或者说即使环保有压力,当地老百姓根本不在乎,甘肃的农村那是真的穷啊,饭都吃不起了,哪里还顾得上环保?

这才是根本矛盾啊!西部地区的农村群体,很难城市化,没有享受经济发展带来的好处。防护林被砍种了葡萄,是不是错的,那肯定错了,可以预见还会接受严厉的处罚。但基本矛盾不解决,这样的事情还会在不同的地方以不同的形式反复重演。

这不是体制的问题,更不是环保问题,这是财富再分配的问题。

知乎用户 野夕 发表

改稻为桑?

知乎用户 li 小昭 发表

这事吧,不拉出去几个官员、林场主、葡萄场主枪毙祭天,

防护林还得继续被砍。

知乎用户 都是辣么难 发表

个人感觉只是资本蚕食社会的冰山一角而已

知乎用户 辛夷 发表

新闻稿来自于正规媒体,以下讨论均假设情况属实。

我的第一反应是觉得难以置信,读了两遍新闻稿冷静了冷静,又觉得似乎不那么难以置信了。

为什么难以置信,我相信这个不用过多解释,大部分人应该都这样觉得,否则这个问题也不至于排进前四。这事儿不是发生在饥民遍野的国家,也不是发生在军阀割据的战乱年代。我们有傲世全球的经济和工业化体系,有经得起实践考验的更具组织性和纪律性的政体,有世界一流水准的人工智能技术,还有算得上是全球最为负责任的普通公民。在所有这些条件都具备的情况下,四分之三的公益林居然被有意破坏掉,在长达十余年的时间里竟然悄无声息不为人知。

树不是一夜之间消失的。在这十余年里,难道就没有一个基层干部、一个当地百姓觉得不妥吗?那些用国家的科研经费做出来的人工智能护林项目,难道就没有发出哪怕一次预警吗?2017 年介入视察的相关工作人员,是真的没有在砍伐现场看见一棵不是枯死的树,还是压根就没去现场呢?

至于我为什么又觉得平静了呢,因为知乎热榜上大部分的问题,最后都被关联到一个客观现实的原因,就是我们处于一个特殊的历史时期。当追求经济增长的观念深入人心时,环保是没有位置的。

少年时,我很难理解为什么会有人为了短期的利益而不顾子孙后代的存亡,如今我似乎懂了。因为今天从毁林中得利的,与将来受风沙之苦的,并不是同一群人。

我们还能怎么看呢?大概就是看看这事儿如何收场吧,毕竟要找个聘期十年的临时工十年如一日的砍树也不容易。

知乎用户 曾梦想一剑走天涯 发表

当时花了几千万种的,因为能卖几十万而毁了,崽卖爷田不心疼,更何况还不是崽儿

知乎用户 知道了 发表

严重违反国家宣传的价值观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如此破坏环境,这不得严惩?

不得从上到下,撸他一串人下台?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以前看过一个电视剧《最美的青春》,剧前期内容讲了很多塞罕坝造林的故事,很感人。如今看见这个新闻,不知道当初的造林人会多么悲痛。

知乎用户 Boy Sleep 发表

有鉴于好多人怀疑戈壁种葡萄赚钱这件事。放在前面摆一个实际的案例。

我家乡嘉峪关。规划 10 万亩葡萄园,09 年建成 4 万亩。完全戈壁滩上从外地运土过来覆土改造。为了节水采用以色列滴灌技术。建成红酒厂。建成亚洲最大单体酒窖。08 年建成 3.6 万亩的时候,其中 1.6 万亩承包给 150 户农户种植。其中 50 户来自四川河南等地。

实现了农业制造业旅游业均得利,额外增加绿化面积几万亩。不需要国家单独拨款。

另外,甘肃莫高酒业也在甘肃武威投资 10 万亩葡萄园。

企业出资推动改造戈壁沙漠,实现不依靠国家额外投入,农户,当地政府,企业和生态环境多方得利。这就是一个案例呀。

敦煌的问题多半是薅了国家的羊毛,这样避免了第一步土地改造的投资。但如果只是这个原因的话,意味着如果能有合适的投资来做土地改造这一步,就可能实现多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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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在前面更新一下,总结一下主要的观点:

1、种葡萄不是问题。砍树种葡萄才是问题。但是为什么要砍树种葡萄,当然有一个可能是因为要先进行土地改造才能种的活。所以为了节省这部分的成本,砍了防护林。这样的话,当然是有问题的。

2、即便的确是这种问题。仍然需要考虑的是,有没有可能逐渐将防护林替换成葡萄园,或者其它经济作物。利用葡萄园的经济效益,再投入去建更多的防护林。形成一个良性循环。一味的国家投入,完全不考虑经济利益不一定是最好的。如果比如,只要确保防护林数量和年增长量,那么林场可以自主选择通过一定的方式获得合理的经济利益。

3、环境问题和改善生活质量问题都是问题。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下谁先谁后不能一概而论。只看环境利益,不考虑生存问题,和只考虑当下的生存,不考虑环境问题都不是一条好的发展路线。没得选的时候可能必须有先有后。现在是否存在两者一起发展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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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西北人。虽然离开家乡已经很久,但是治沙工作的成果是感受到的。自然也不希望治沙工作前功尽弃。

但是也看不过去一味站在道德高地上的指责。

这让我想起之前看过的故事。欧洲小男孩写给好像印尼总统的信,要求对方停止破坏森林。回怼的很直接,凭什么当地要为你有一个好的环境牺牲经济发展?保持贫穷的生活状态?

所以看看那些指责的回答,有几个包含了对当地生活水平致富手段的思考?当地人死活不重要,穷不穷不重要,重要的是不能影响其它人的生活质量是么?

有人说要先治理生态才有发展的可能。还有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带动其它人富裕。

三北防护林是 79 年的政策吧,距今 42 年。改开的政策也有三四十年了吧。经济特区深圳发展也接近 30 年了吧。该牺牲的牺牲了三四十年了。还在喊先抓生态。还先抓多少年才能开始致富?40 年两代人先抓生态。60 几岁的老人 20 多岁的时候你和他说先抓生态,你日子会好的。40 多岁的时候你和他说让你儿子先抓生态,日子会好的。现在这时候你对 60 几岁的老人,你孙子先抓生态,日子会好的。你敢和人家说到底哪天日子会好么?

你先牺牲。什么时候补偿,等想起来再说。嗯,你先 996,什么时候发奖金到时候再说。反正 40 年没发过奖金,再干 40 年也习惯了是么?

这还让我想起了东北。60,70 年代的时候。由于东北是老工业基地。派出了大量人员支援各个地方工业建设。90 年代为了响应政策大量青壮年劳动力直接下岗。

现在换来的是啥?投资不过山海关。而即便现在,东北还是对其他省份输出粮食的第一大省。这还是东北土地冬季有很长时间不适合耕种的情况下。意味着东北还在承受大量的剪刀差。

离下岗已经过去 20 多年。一代多人。离工业支援过去了有 60 年,三代人。

换来的是啥?投资不过山海关。

要不咱们换个地方牺牲一下?南方一年四季都能耕种的区域,关闭工厂推平房子划出更多的农业用地?不可能对吧。

终归别人的牺牲都是无感的。自己利益受影响才会敏感起来。

就好像外来务工人员。给当地带来经济价值,帮助当地经济发展,大家日子过得好了以后,开始彰显自己的道德水准。开始关注留守儿童,抨击这一社会问题。

但是允许这些人在当地落户,子女随迁,无门槛在当地上学。立刻会被认为挤占当地资源坚决反对。因为影响我切身利益了。

其实我觉得这种思想很正常。也很正当。因为国家利益就是人民利益。人民利益实际上就是由每个个体的利益聚合而成的。但是我们不能要求别人一定不考虑个人利益吧。尤其不能几十年如一日不考虑个人利益吧。

所以这事的问题就变成了,为什么种葡萄和防护林会变成相互冲突的事。为什么致富和防护到现在还不能并存?

西北那地方年降水量几十毫米,100 年都成不了遍地绿水青山。所以没可能等生态治理到绿水青山再把它变成金山银山。

而沙漠治理最重要的是什么?是固沙。固沙靠的是什么?植物的根系。

所以现在很多报道先进的治沙经验。不是种树,而是网格化种草。而高大的乔木需要大量的水。植物生长所需的营养成分主要靠叶片蒸腾作用失水产生压力。越是低矮的灌木,草,对水分蒸腾的需要就越少。

那么问题来了,葡萄有没有根系?显然是有的。种葡萄是不是绿化?应当也是的。而且葡萄还有先天优势,和西瓜之类的一样,更适合生长在沙性土壤上。产物的糖分会更高。

所以为什么不能种葡萄?

如果葡萄不能固沙,按理葡萄园就应该被沙漠吞噬。种不下去。

如果葡萄能固沙,那为什么这不能使得环保变成可持续的发展?形成一种种植防护林固沙,然后稳定下来改种葡萄,产生经济效益,产生税收,再投入下去向更前沿更接近沙漠深处的地方种植防护林?

甚至可以不需要防护林,先网格化种草,后面就是葡萄园,不断的扩张绿化?

而且查了一下。有不少论文是阐述如何进行葡萄治沙的方法。

用经济作物,能达到治沙的效果。这简直应该是值得推广的先进经验。

而且葡萄的优势很多。可以直接吃。西北干燥的天气方便加工成葡萄干解决储存问题。还可以酿酒。

举个我家乡的案例。西北一个工业城市。工业发展起来,人均 gdp 目前全国 30 多,最高时候全国第 10 左右。于是工业公司开始投资葡萄园。由于当地野外是戈壁滩为主,也就是大量鹅卵石构成的地表,连沙子都少。连草都不适合种。工业公司从外地采购土壤,沙子。硬是在戈壁滩上覆土,生造了 10 万亩葡萄园。建成了亚洲最大的单体结构酒窖。灌装流水线每小时 7000 瓶。

这个葡萄酒庄园是国家 4a 级旅游景区。而甘肃在 2015 年,全省一共只有 4 个 5a 级景区。81 个 4a 级景区。而甘肃省面积全国第七。

虽然工业公司的负责人因为贪腐被抓。但是这个事情依然是,在戈壁滩上改造,同时促进农业,旅游业,制造业,从一产到三产的促进,从经济发展到环境治理的一个让我觉得可以说自豪的案例。

所以这次事件,我是觉得不能简单粗暴的下结论。而是要具体评估实际效果。如果不影响治沙,反而可能成为一种先进经验。

那要质问的,反倒是为什么葡萄治沙的论文早就有了。但是一直得不到推广,导致林场不得不在没有得到审批的情况下占用防护林地来做这个事。是不是审批环节没有重视?为什么没有划拨别的土地来种植葡萄?

总之真相如何需要探究。只希望不要在舆论压力下,担心前途而简单粗暴的铲平葡萄园,断了一条可能的可持续发展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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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一下。关于水资源。

直接拿我家乡来对比吧。嘉峪关市。

市内有讨赖河,敦煌有党河。嘉峪关市内水域径流量一年 6 亿多立方米。敦煌 3 亿多。嘉峪关市 23 万多人。敦煌 19 万多人。嘉峪关市地下水年净储量 7.32 亿立方米,年补给量 1.64 亿立方米,常年允许开采量为 1.11 亿立方米,实际年开采量仅为 0.46 亿立方米,还有库容 6400 万立方米的大草滩水库作为工业用水的调节。截至 2010 年,城市供水综合生产能力 44.6 万立方米 / 日,供水能力尚富余 25.2 万立方米 / 日。日处理污水 5 万立方米的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已投入使用。[18]

嘉峪关市位于戈壁滩。南方的朋友大概想象不出我小时候的城市情景。80 年代我们家住平房。知道窗外什么景色么?直接可以看到祁连山,可以看到连绵的山脉,能看到山顶的积雪,也可能看到山脚的岩石的颜色。

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从我们家往南,一直到祁连山脚下,都是一片毫无人烟,只有骆驼刺零星生长的鹅卵石构成的戈壁滩。没有任何东西阻挡你的视野。你想想在家能看到雪山全貌,我们家离雪山有多远?

小时候有一项活动拔沙葱。夏天如果一旦下雨。过两天,野外稍微有点土壤的地方,沙葱就会从地下冒出来。就抓紧那两天去拔,回家可以做成咸菜。晚几天就不好吃了。那片淡淡的绿色也会过不太久就消失掉。

从甘肃去外省旅游。火车开一整夜,起来以后看窗外,和没走一样。还是石头滩。所以我一直特别讨厌坐火车。我甚至想象不出南方树木连成片的情景。因为在我的印象中树林与树林之间,总应该有什么分隔的东西。到了南方才发现,绿色是绵延不绝的……

然而就是这样的环境。嘉峪关拥有 1 个 5a 景区,就是嘉峪关关城了。但是还有 4 个 4a 景区。其中一个是前面提到的葡萄酒庄园。还有一个是南湖风景区。

戈壁滩上为什么有个湖是风景区?人工建的。

连续 22 年开展植树造林,建成区绿地面积 2696.4 公顷,绿化覆盖率 39.4%,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35.6 平方米;有天然草湖湿地和东湖、迎宾湖、南湖等大小水面数十座,人均水域面积 28.4 平方米。城市道路、管网、通信等基础设施配套完善。

我之前对这个数字没什么概念。直到我因为在广州,查了一下广州,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16.5 平方米。人均水面积自己算的,大概 48 平方米左右。

当然是占了人口少的便宜。但是绿化工作我自己觉得非常出色了。

所以我个人认为。敦煌的年径流量有嘉峪关的一半。人口要少一些。现在改种的葡萄面积大概是万亩。

担心水资源不够?嘉峪关葡萄园,靠改造戈壁。09 年就建成 4 万亩,计划 10 万亩。敦煌的万亩葡萄园听起来很大,还不足嘉峪关 09 年建成的 1/4 。大概率当地水资源还是支撑的起的。而嘉峪关用水才达到允许用量的 40% 左右。我不大认为敦煌的万亩葡萄园不够水资源。

其次,经济如果能发展起来,在合适的政策指引下,能够更好的实现绿化,戈壁改造。这么说,我家从 80 年代到现在,一共搬过 4 次。有 3 次都是处在当时的城市边缘。但是现在,一边是东湖,一边是南湖。看过去都是绿地是水面。

所以,总觉得先抓生态能改善环境。但事实上先抓经济,也有可能在改善环境方面有更大的投入。但更好的,自然是两者一起抓。

就好像我国现行政策。不可能因为欧美指责,就放弃经济发展,专心治理环境。而是一定是在保证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的治理环境。这样才获得了如此高的经济发展速度和如此之快的环境改造速度。没有经济发展的支撑,广州的水域治理,北京的雾霾治理能那么快见效么?显然也不行。

所以经济发展和环保应该携手并进。

还有,敦煌种葡萄,我真心觉得,水够。

知乎用户 赵木翌 发表

种葡萄自己去沙漠种啊!为毛砍我种在沙漠的小树林

知乎用户 倪国阳 发表

以前知乎有一个问题,如果杀一个人能救一万个人,那么这个人你杀不杀?

由此还延伸出四个问题:

①如果你是这要被杀的一万人之一,那一个人你杀不杀。

②如果你的子女父母在这一万人之内,那一个人你杀不杀?

③如果你是那个要被杀的人,你愿不愿意自己被杀?

④如果那个要被杀的人是你的子女父母,你要不要让他们被杀?

现在这个问题是这个题的变种,如果穷一个村庄能让一个县甚至一个市过上好日子,你觉得,这个村庄要不要一直穷下去?

如果你是这个村庄的人呢?你怎么选?

这个案子,现在还不清楚是以权肥私还是退林还耕,所以不好定性,如果是以权肥私,只有少数人得利,那么杀了也就杀了。

如果是退林还耕,为了让当地百姓过上好日子,那么,是否有其他更加合理的方式即能防风固沙,又能扶贫致富?

但是,我明显作为获利的一万人之中的一个人,从狭隘的道德上,我天然的就不具备决定那个人是否应该被杀的权利。

知乎用户 小石子 发表

整整 20 年了,你要说没有当地政府部门的鼓张和包庇,我是不信的!

必须查到省一级头上去!

知乎用户 隐者 发表

崽卖爷田不心疼

知乎用户 haolin he 发表

有卫星

有巡林员和警察

有法律,有政策

但是并不能阻止这种事情在光天化日之下发生

可见很多时候光是搭一个架子,而不去对架子中的 动点真格的监督和监察,最后的结果一定不会好

不把人为错误放在首要位置的任何计划,都是自我欺骗

知乎用户 起点 发表

这不就是我小时候经常会见到的操作嘛。在 80-90 年代,在某些年份,粮食的价格比较高,农民的种田积极性提高,于是为了多种一点庄稼,经常会把自家田地旁的已经长了几十年的树木弄死,方法各式各样,比如偷偷的在树干的下部,用刀把树皮砍掉一圈,再比如伪装成失火的样子把树皮烧焦,这样一来,虽然大树生命力顽强,但第二年一般就死掉了,死树是没用的,就铲除了。

我小时候记得没用几年,我们那里大路两旁的树木就不见踪影了。对于我们那时候的一户来说,弄死几棵树,自己家的田地扩大不了多少,一年的收成也多不了几斤,但为了这么一点利益,还是有人会去做,做的人多了,蚂蚁啃死象,几十年的树木就不见了。

这个林场我没去过,也没听过,但一看到报道,就想到了我上面所说那些事,忙忙碌碌,鬼鬼祟祟,只是为了个人利益。

知乎用户 风在飘 发表

我看有回答说当地政府在扶贫和防护林两者直间,选了前者

emmmm

只能说想的太好了

所谓扶贫更有可能是中饱了某些人的私囊

一般林场也就是卖卖树苗,卖一批种一批那地上还长的是树

可这阳关林场直接大面积砍树后种葡萄还替代防沙

就不说葡萄那么矮怎么防沙

那边葡萄冬天前应该还要埋到土里防止冻死,而冬春那西北风吹得本来就大,那怎么防沙,防个寂寞哦

树砍了,又缺水,再抽地下水………

敦煌本来自然环境就十分恶劣了,现在还行自掘坟墓之举,可恨!

之前看到甘肃老家沙尘暴新闻的时候就挺诧异的,因为打小学之后就很少有见了,大学毕业了竟然又有小时候见过的那种沙尘暴了 (¨̮) 今天是有答案了

知乎用户 山河 发表

震惊加不解。

关注一下

知乎用户 Arthur Wang 发表

首先我不相信这个是扶贫工作造成的。林场扶贫的新闻网上有很多,方法也多种多样,有卖苗木的,有种花种草的,有特色养殖的,有搞旅游的,甚至有按计划卖木头的…… 就是没有毁林开荒的。

国营敦煌阳关林场是 1963 年组建成立的全民所有制林场。1989 至 2006 年林场葡萄园实行家庭承包经营,林场转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内部实行企业化管理。2006 年改制,确定国营敦煌阳关林场为财政全额拨款公益性事业单位,林场功能定位为典型的生态公益性林场。
2019 年全面完成了国有林场改革,全场总面积 25702.15 亩,其中:葡萄园 3704 亩,其它用地 8695.4 亩,生态林 13302.75 亩。有葡萄种植户 227 户 687 人。

知乎用户 Snorri 发表

1% 获利,99% 承担负面后果。

知乎用户 shuihong.hc 发表

必须严惩相关责任人,他们不把牢底坐穿简直对不起当初的造林者。

知乎用户 地平线 HOA 发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2019-12-28 20:15 来源: 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 12 月 28 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1984 年 9 月 20 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 1998 年 4 月 29 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 2009 年 8 月 27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2019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森林权属

第三章 发展规划

第四章 森林保护

第五章 造林绿化

第六章 经营管理

第七章 监督检查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加快国土绿化,保障森林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森林、林木的保护、培育、利用和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管理活动,适用本法。

第三条 保护、培育、利用森林资源应当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保育结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四条 国家实行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上级人民政府对下级人民政府完成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和森林防火、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情况进行考核,并公开考核结果。

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需要,建立林长制。

第五条 国家采取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的措施,支持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森林生态保护修复的投入,促进林业发展。

第六条 国家以培育稳定、健康、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为目标,对公益林和商品林实行分类经营管理,突出主导功能,发挥多种功能,实现森林资源永续利用。

第七条 国家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加大公益林保护支持力度,完善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政策,指导受益地区和森林生态保护地区人民政府通过协商等方式进行生态效益补偿。

第八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依照国家对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权的规定,对民族自治地方的森林保护和林业发展实行更加优惠的政策。

第九条 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林业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林业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可以确定相关机构或者设置专职、兼职人员承担林业相关工作。

第十条 植树造林、保护森林,是公民应尽的义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每年三月十二日为植树节。

第十一条 国家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林业科学研究,推广先进适用的林业技术,提高林业科学技术水平。

第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的宣传教育和知识普及工作,鼓励和支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新闻媒体、林业企业事业单位、志愿者等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宣传活动。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森林资源保护教育。

第十三条 对在造林绿化、森林保护、森林经营管理以及林业科学研究等方面成绩显著的组织或者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森林权属

第十四条 森林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

国家所有的森林资源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国务院可以授权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履行国有森林资源所有者职责。

第十五条 林地和林地上的森林、林木的所有权、使用权,由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登记造册,核发证书。国务院确定的国家重点林区(以下简称重点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由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登记。

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应当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林木、林地,不得非法改变林地用途和毁坏森林、林木、林地。

第十六条 国家所有的林地和林地上的森林、林木可以依法确定给林业经营者使用。林业经营者依法取得的国有林地和林地上的森林、林木的使用权,经批准可以转让、出租、作价出资等。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林业经营者应当履行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的义务,保证国有森林资源稳定增长,提高森林生态功能。

第十七条 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林地(以下简称集体林地)实行承包经营的,承包方享有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承包林地上的林木所有权,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承包方可以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转让等方式流转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

第十八条 未实行承包经营的集体林地以及林地上的林木,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公示,可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依法流转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

第十九条 集体林地经营权流转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林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流转双方的权利义务、流转期限、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流转期限届满林地上的林木和固定生产设施的处置、违约责任等内容。

受让方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造成森林、林木、林地严重毁坏的,发包方或者承包方有权收回林地经营权。

第二十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营造的林木,由营造单位管护并按照国家规定支配林木收益。

农村居民在房前屋后、自留地、自留山种植的林木,归个人所有。城镇居民在自有房屋的庭院内种植的林木,归个人所有。

集体或者个人承包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荒滩营造的林木,归承包的集体或者个人所有;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其他组织或者个人营造的林木,依法由营造者所有并享有林木收益;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一条 为了生态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确需征收、征用林地、林木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第二十二条 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处理。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争议,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解决前,除因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需要外,当事人任何一方不得砍伐有争议的林木或者改变林地现状。

第三章 发展规划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森林资源保护和林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落实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要求,合理规划森林资源保护利用结构和布局,制定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提高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提升森林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编制林业发展规划。下级林业发展规划依据上级林业发展规划编制。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实际,编制林地保护利用、造林绿化、森林经营、天然林保护等相关专项规划。

第二十七条 国家建立森林资源调查监测制度,对全国森林资源现状及变化情况进行调查、监测和评价,并定期公布。

第四章 森林保护

第二十八条 国家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和提供林产品等多种功能。

第二十九条 中央和地方财政分别安排资金,用于公益林的营造、抚育、保护、管理和非国有公益林权利人的经济补偿等,实行专款专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林业主管部门制定。

第三十条 国家支持重点林区的转型发展和森林资源保护修复,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所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林区按照规定享受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等政策。

第三十一条 国家在不同自然地带的典型森林生态地区、珍贵动物和植物生长繁殖的林区、天然热带雨林区和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其他天然林区,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加强保护管理。

国家支持生态脆弱地区森林资源的保护修复。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对具有特殊价值的野生植物资源予以保护。

第三十二条 国家实行天然林全面保护制度,严格限制天然林采伐,加强天然林管护能力建设,保护和修复天然林资源,逐步提高天然林生态功能。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建立护林组织,负责护林工作;根据实际需要建设护林设施,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督促相关组织订立护林公约、组织群众护林、划定护林责任区、配备专职或者兼职护林员。

县级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可以聘用护林员,其主要职责是巡护森林,发现火情、林业有害生物以及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应当及时处理并向当地林业等有关部门报告。

第三十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发挥群防作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领导应急管理、林业、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做好森林火灾的科学预防、扑救和处置工作:

(一)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普及森林防火知识;

(二)划定森林防火区,规定森林防火期;

(三)设置防火设施,配备防灭火装备和物资;

(四)建立森林火灾监测预警体系,及时消除隐患;

(五)制定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发生森林火灾,立即组织扑救;

(六)保障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所需费用。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承担国家规定的森林火灾扑救任务和预防相关工作。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检疫和防治。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确定林业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划定疫区和保护区。

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实行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制。发生暴发性、危险性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时,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组织除治。

林业经营者在政府支持引导下,对其经营管理范围内的林业有害生物进行防治。

第三十六条 国家保护林地,严格控制林地转为非林地,实行占用林地总量控制,确保林地保有量不减少。各类建设项目占用林地不得超过本行政区域的占用林地总量控制指标。

第三十七条 矿藏勘查、开采以及其他各类工程建设,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确需占用林地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占用林地的单位应当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林业主管部门制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安排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植树造林面积不得少于因占用林地而减少的森林植被面积。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督促下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并进行检查。

第三十八条 需要临时使用林地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临时使用林地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并不得在临时使用的林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临时使用林地期满后一年内,用地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第三十九条 禁止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坏林木和林地的行为。

禁止向林地排放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水、污泥,以及可能造成林地污染的清淤底泥、尾矿、矿渣等。

禁止在幼林地砍柴、毁苗、放牧。

禁止擅自移动或者损坏森林保护标志。

第四十条 国家保护古树名木和珍贵树木。禁止破坏古树名木和珍贵树木及其生存的自然环境。

第四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林业基础设施建设,应用先进适用的科技手段,提高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森林管护能力。

各有关单位应当加强森林管护。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加大投入,加强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预防和制止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

第五章 造林绿化

第四十二条 国家统筹城乡造林绿化,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绿化美化城乡,推动森林城市建设,促进乡村振兴,建设美丽家园。

第四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各行各业和城乡居民造林绿化。

宜林荒山荒地荒滩,属于国家所有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组织开展造林绿化;属于集体所有的,由集体经济组织组织开展造林绿化。

城市规划区内、铁路公路两侧、江河两侧、湖泊水库周围,由各有关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因地制宜组织开展造林绿化;工矿区、工业园区、机关、学校用地,部队营区以及农场、牧场、渔场经营地区,由各该单位负责造林绿化。组织开展城市造林绿化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荒滩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造林绿化。

第四十四条 国家鼓励公民通过植树造林、抚育管护、认建认养等方式参与造林绿化。

第四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组织造林绿化,应当科学规划、因地制宜,优化林种、树种结构,鼓励使用乡土树种和林木良种、营造混交林,提高造林绿化质量。

国家投资或者以国家投资为主的造林绿化项目,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使用林木良种。

第四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以自然恢复为主、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相结合的措施,科学保护修复森林生态系统。新造幼林地和其他应当封山育林的地方,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封山育林。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国务院确定的坡耕地、严重沙化耕地、严重石漠化耕地、严重污染耕地等需要生态修复的耕地,有计划地组织实施退耕还林还草。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自然因素等导致的荒废和受损山体、退化林地以及宜林荒山荒地荒滩,因地制宜实施森林生态修复工程,恢复植被。

第六章 经营管理

第四十七条 国家根据生态保护的需要,将森林生态区位重要或者生态状况脆弱,以发挥生态效益为主要目的的林地和林地上的森林划定为公益林。未划定为公益林的林地和林地上的森林属于商品林。

第四十八条 公益林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

下列区域的林地和林地上的森林,应当划定为公益林:

(一)重要江河源头汇水区域;

(二)重要江河干流及支流两岸、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三)重要湿地和重要水库周围;

(四)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的自然保护区;

(五)荒漠化和水土流失严重地区的防风固沙林基干林带;

(六)沿海防护林基干林带;

(七)未开发利用的原始林地区;

(八)需要划定的其他区域。

公益林划定涉及非国有林地的,应当与权利人签订书面协议,并给予合理补偿。

公益林进行调整的,应当经原划定机关同意,并予以公布。

国家级公益林划定和管理的办法由国务院制定;地方级公益林划定和管理的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四十九条 国家对公益林实施严格保护。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有计划地组织公益林经营者对公益林中生态功能低下的疏林、残次林等低质低效林,采取林分改造、森林抚育等措施,提高公益林的质量和生态保护功能。

在符合公益林生态区位保护要求和不影响公益林生态功能的前提下,经科学论证,可以合理利用公益林林地资源和森林景观资源,适度开展林下经济、森林旅游等。利用公益林开展上述活动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第五十条 国家鼓励发展下列商品林:

(一)以生产木材为主要目的的森林;

(二)以生产果品、油料、饮料、调料、工业原料和药材等林产品为主要目的的森林;

(三)以生产燃料和其他生物质能源为主要目的的森林;

(四)其他以发挥经济效益为主要目的的森林。

在保障生态安全的前提下,国家鼓励建设速生丰产、珍贵树种和大径级用材林,增加林木储备,保障木材供给安全。

第五十一条 商品林由林业经营者依法自主经营。在不破坏生态的前提下,可以采取集约化经营措施,合理利用森林、林木、林地,提高商品林经济效益。

第五十二条 在林地上修筑下列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不需要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超出标准需要占用林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一)培育、生产种子、苗木的设施;

(二)贮存种子、苗木、木材的设施;

(三)集材道、运材道、防火巡护道、森林步道;

(四)林业科研、科普教育设施;

(五)野生动植物保护、护林、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木材检疫的设施;

(六)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通讯基础设施;

(七)其他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

第五十三条 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编制森林经营方案,明确森林培育和管护的经营措施,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重点林区的森林经营方案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国家支持、引导其他林业经营者编制森林经营方案。

编制森林经营方案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制定。

第五十四条 国家严格控制森林年采伐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根据消耗量低于生长量和森林分类经营管理的原则,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年采伐限额,经征求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并报国务院备案。重点林区的年采伐限额,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编制,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实施。

第五十五条 采伐森林、林木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公益林只能进行抚育、更新和低质低效林改造性质的采伐。但是,因科研或者实验、防治林业有害生物、建设护林防火设施、营造生物防火隔离带、遭受自然灾害等需要采伐的除外。

(二)商品林应当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采伐方式,严格控制皆伐面积,伐育同步规划实施。

(三)自然保护区的林木,禁止采伐。但是,因防治林业有害生物、森林防火、维护主要保护对象生存环境、遭受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必须采伐的和实验区的竹林除外。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前款规定,按照森林分类经营管理、保护优先、注重效率和效益等原则,制定相应的林木采伐技术规程。

第五十六条 采伐林地上的林木应当申请采伐许可证,并按照采伐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采伐自然保护区以外的竹林,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但应当符合林木采伐技术规程。

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

非林地上的农田防护林、防风固沙林、护路林、护岸护堤林和城镇林木等的更新采伐,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管理。

采挖移植林木按照采伐林木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制定。

禁止伪造、变造、买卖、租借采伐许可证。

第五十七条 采伐许可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核发。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方便申请人办理采伐许可证。

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林地上的林木,由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核发采伐许可证。

第五十八条 申请采伐许可证,应当提交有关采伐的地点、林种、树种、面积、蓄积、方式、更新措施和林木权属等内容的材料。超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规定面积或者蓄积量的,还应当提交伐区调查设计材料。

第五十九条 符合林木采伐技术规程的,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的部门应当及时核发采伐许可证。但是,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的部门不得超过年采伐限额发放采伐许可证。

第六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核发采伐许可证:

(一)采伐封山育林期、封山育林区内的林木;

(二)上年度采伐后未按照规定完成更新造林任务;

(三)上年度发生重大滥伐案件、森林火灾或者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未采取预防和改进措施;

(四)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规定的禁止采伐的其他情形。

第六十一条 采伐林木的组织和个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积不得少于采伐的面积,更新造林应当达到相关技术规程规定的标准。

第六十二条 国家通过贴息、林权收储担保补助等措施,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开展涉林抵押贷款、林农信用贷款等符合林业特点的信贷业务,扶持林权收储机构进行市场化收储担保。

第六十三条 国家支持发展森林保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对森林保险提供保险费补贴。

第六十四条 林业经营者可以自愿申请森林认证,促进森林经营水平提高和可持续经营。

第六十五条 木材经营加工企业应当建立原料和产品出入库台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购、加工、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等非法来源的林木。

第七章 监督检查

第六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本法规定,对森林资源的保护、修复、利用、更新等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等违法行为。

第六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履行森林资源保护监督检查职责,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

(二)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销毁、隐匿或者篡改的文件、资料予以封存;

(三)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来源非法的林木以及从事破坏森林资源活动的工具、设备或者财物;

(四)查封与破坏森林资源活动有关的场所。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对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可以约谈所在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求其采取措施及时整改。约谈整改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六十八条 破坏森林资源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侵权人提出损害赔偿要求。

第六十九条 审计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国有森林资源资产进行审计监督。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国家机关未依照本法规定履行职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依照本法规定应当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而未作出的,上级主管部门有权责令下级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直接给予行政处罚。

第七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侵害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或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第七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未履行保护培育森林资源义务、未编制森林经营方案或者未按照批准的森林经营方案开展森林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可以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三倍以下的罚款。

虽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但未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擅自占用林地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在临时使用的林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或者临时使用林地期满后一年内未恢复植被或者林业生产条件的,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处罚。

第七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开垦、采石、采砂、采土或者其他活动,造成林木毁坏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可以处毁坏林木价值五倍以下的罚款;造成林地毁坏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可以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三倍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法规定,在幼林地砍柴、毁苗、放牧造成林木毁坏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

向林地排放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水、污泥,以及可能造成林地污染的清淤底泥、尾矿、矿渣等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第七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擅自移动或者毁坏森林保护标志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恢复森林保护标志,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第七十六条 盗伐林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盗伐株数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树木,并处盗伐林木价值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滥伐林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滥伐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可以处滥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伪造、变造、买卖、租借采伐许可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证件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收购、加工、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等非法来源的林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收购、加工、运输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可以处违法收购、加工、运输林木价款三倍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完成更新造林任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完成;逾期未完成的,可以处未完成造林任务所需费用二倍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八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拒绝、阻碍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第八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依法组织代为履行,代为履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一)拒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或者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拒不补种树木,或者补种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的标准,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制定。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依法行使本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条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八十三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森林,包括乔木林、竹林和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按照用途可以分为防护林、特种用途林、用材林、经济林和能源林。

(二)林木,包括树木和竹子。

(三)林地,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确定的用于发展林业的土地。包括郁闭度 0.2 以上的乔木林地以及竹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等。

第八十四条 本法自 2020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祁培育

来源:http://www.gov.cn/xinwen/2019-12/28/content_5464831.htm

知乎用户 学习委员 HK 发表

我记得蚂蚁森林种的公益林就有一片在敦煌吧,不知道和这个有没有关系。

联想到之前看到的一则新闻,好像是说防沙固沙种植的树木,也被大面积砍伐。

https://www.douban.com/group/topic/161588167/

也就是说,本来防沙固沙这样利在千秋的民生工程,成了被围猎的经济目标,其中又有多少内幕交易,已经不得而知。在极度重视环境保护的当下,还有人敢这么干,督查组真的要好好调查下了。

贴几张沙漠种树人的照片,以示尊敬!

另外,这些违规砍伐的人,他们于心何忍!!!!

知乎用户 智齿少女柒梨梨 发表

哎 虽然不在敦煌 但家乡在甘肃一个被沙漠包围的小县城 从记事起一到春天就是黄沙漫天 爸妈都要去参与压沙活动 这些年好不容易有了成效 没想到还有这种事 联想以前祁连山生态问题 甘肃省发展不起来不说全部 这些官员鼠目寸光 官官相护 思想落后不是没原因

我蚂蚁森林在敦煌种了好几颗呢 是不是也没了 淦!

知乎用户 子初 123 发表

呵呵,到最后还不是罚酒一杯下不为例的结果,像这样欺上瞒下的事只怕不少。

知乎用户 花生 发表

这便是逐利的人性

知乎用户 陆海天​ 发表

我是来拓展这个问题的。

我看到这个新闻的第一个反应是:不让官员因为环保问题掉乌纱帽,永远不会有人真正重视环保。

第二个反应是:可以理解西部发展经济有多么困难,否则不会采取这么竭泽而渔的发展方式

第三个反应是:国家明明有相关立法去约束各地的行为,而且甘肃这个事情,据说举报已经超过 20 年,为什么至今没有有效处理。司法监督制度是否存在漏洞。

第四个反应是:全世界各地都存在着严重的发展不均衡问题,而不均衡问题的一个方面就是人地矛盾、经济发展所需要的资源的分配矛盾等。那么到底应该怎么做,才能给西部指明一条出路?

……

@睡前消息

知乎用户 孔晨星 发表

非常气愤,看到这样的新闻。

几乎所有人都知道,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当地出了这档子事,少不了官商勾结,私相授受。

在其他地区都在拼命治沙,防沙,控沙的时候,这边却在拼命的扯后腿。

这算什么?

看看其他地区的成果,当地政府难道不羞愧吗?

[如何看待毛乌素沙漠有可能变成草原或森林?​www.zhihu.com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301411805)[黄土高原有可能恢复成森林吗?沙漠会变成绿洲吗?​www.zhihu.com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27983736)[库布其沙漠治理得怎样?能大力推广他们的治沙经验吗?​www.zhihu.com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29931477)

非要等到黄沙压城的时候,才知道自己错了吗?

该查的查,该抓的抓,该撸的撸,

该坐牢的坐牢,该吃枪子的吃枪子。

知乎用户 Fanchuan 发表

2000 年,外地承包户涌入阳关林场;

2017 年 3 月,酒泉市林业局《关于媒体反映敦煌市阳关林场范围内毁林开荒调查情况的报告》称,“阳关林场砍伐的树木都是已经枯死的残次林木,按程序办理了采伐证。目前经过逐年改造后的新植树木生长旺盛,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受到了林场种植户和各界人士的广泛好评”;

阳关林场场长魏海东坚称,林场现有 1.3 万亩防护林,葡萄面积为 3704 亩,从 2006 年至今没有变化,无新增葡萄园;

权威部门制作的卫星遥感影像图片显示,2000 年的阳关林场林地原貌图,显示其防护林面积约为 2 万亩;而 2017 年阳关林场地类分布示意图,显示林地面积只有 5000 亩,葡萄种植面积则达万亩以上;

作为政府部门,酒泉市林业局的报告是如何出来的,公信力何在?

在权威部门的证据之下,魏场长为什么还坚称?

采伐证究竟是经何人之手办理的?

17 年间,防护林被毁的比例达四分之三左右,林场的管理者同承包者同流合污毁林,他们之间是如何进行的利益输送?

知乎用户 穆旋风 发表

都 2021 年了,那些上热搜的鸡毛蒜皮的事情都是几个小时内就火爆全网,结果防护林这个事情居然等到全秃了才爆出来,可见相关部门信息管制力度。

以前一直觉得动漫和影视剧里的信息管制挺降智的, 怎么可能把现场的所有人都管住呢,现在看在现实更恐怖。这事不得到当地政府部门默许不可能干成的。唉,感觉越来越像笼中鸟了。

知乎用户 阿白 发表

去年 9 月的时候到敦煌玩过几天,包车师傅是当地农民,对当地非常熟,每到一个景点就会讲一些当地的风貌。

出敦煌市区大概 5 公里左右,路边就开始出现葡萄园了。

师傅介绍说敦煌的葡萄品质相当不错,因为当地日照时间长且干燥,葡萄甜度仅次于新疆哈密和吐鲁番。所以销路非常好,师傅也很自豪,觉得当年带领敦煌人种植葡萄的市委书记是在为民做实事。

以前市区水资源不丰富,生活用水有时都会停,市区接通党河水库以后,水资源丰富了不少,所以才能实现规模种植葡萄。

其实可见当地早已把葡萄种植作为重要的经济来源之一了。

我来发几张直接明了的地图。

我们到阳关景区附近,路过的村庄叫龙勒村,龙勒村真的水资源丰富,还有潺潺水渠,真的是一片戈壁中的桃源圣地。

因为阳关地区有独立的水系引进,所以水资源其实比敦煌市区更丰富一些(具体是不是有独立水源我有点忘了,但看地图确实应该是有独立水源引进阳关地区的)。

师傅说龙勒村水资源比较丰富,又是当地最早发展种植葡萄产业的村庄,所以是敦煌市最富裕,发展最好的村庄之一。

后来去玉门关途中,会经过茫茫戈壁,戈壁上有不少土包包。

师傅解释说其实就是骆驼刺固住的沙粒,一个是骆驼刺根系发达,一点点水就能活,能抓住不少砂砾,另外一个哪怕是像骆驼刺这样的一点点灌木,都能挡住些随风飘飞的沙粒,久而久之,挡住的沙粒落下,就在植物下方形成了小沙堆,如果是树林,效果会更好得多。

我虽然只在敦煌待了三四天,但是我都能认识到,在西北,水是无比珍贵的资源。

只要有水,就能生长植物,有植物就能防沙固沙改善环境;只要有水,就能把戈壁变成沃土。

所以,砍树种葡萄怎么能不让人出离愤怒。

这就是为了短期利益枉顾根本。把防护林砍了,用树木养肥的土地来种葡萄,这就是利益熏心,涸泽而渔。

必须有防沙治沙在前,才会有水资源把沙漠戈壁变成沃土,才能种植葡萄脱贫致富。

知乎用户 飞跃本屯 发表

就本次事件来说,很大可能是触犯刑法的严重问题。按照法律严肃处理。

但另一方面,以坚守为主题的防护林宣传内容,也说明了防护林建设和运营,对执行单位与个人而言,是长期没有经济利益的。这种依靠强监督与个人牺牲的模式可以宣传,但难以持久,亟待改变。

十四五期间绿色产业发展是重头戏,最近央视的公益广告里,生态银行的概念开始公开提出了,南平的生态银行经过国内实践,很可能在十四五期间大规模普及,通过对绿色资源价值评估,让绿色资源具备金融属性,从而让资源持有人获得稳定收益,同时让绿色资源代替房地产成为资金蓄水池。

如果真是这样,那这帮人相当于拆了北上几栋楼呀。

知乎用户 疯死沃 发表

要求敦煌保护防护林,不过度扩张经济作物的种植面积,这显然是计划经济思维。我并没有说计划经济不好,我只是指出:这是全国一盘棋的计划经济思维。你只要种好防护林,你的经济民生等问题,有我们北京天津等受益区域帮你搞定!

你看,你有你的任务(搞防护林),我有我的任务(搞第三产业经济),他有他的任务(搞实业生产),我们都完成了自己的任务,我们都有光明的未来。这就是计划经济的写照。

而现如今,是计划经济时代吗?

防护林被砍,我很痛心。相比之下,大家各自完成任务,大家没有高下之分,大家都有光明的未来,这种社会氛围的被砍,让我更痛心。

现实地讲,市场经济体制下的计划经济,本来就是一直在退步和萎缩的。现在的现实就是:北京天津人勤劳致富,而敦煌的种林守林人又算什么?打电话搞贸易是勤劳,种树守树就不是勤劳了?

都是勤劳,都不可或缺,大家也都认识到了这些劳动都很重要。但是:为什么回报会完全不一样呢?

很多人吹 “市场经济调节,看不见的手”。那么请问,这只看不见的手,到底调节了什么?它把北京天津受益区的经济成果分享给敦煌了吗?并没有。事实上,正是这只市场经济的手,把敦煌经济地位较低的防护林,“市场调节” 成了经济地位高的葡萄园。

当地巧立名目,把防护林区偷摸摸地改成经济作物种植区,这不仅是错误的,更有可能是违法的。

不过也请各位想一想,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变成这样的?

知乎用户 秋酿小坚果 发表

多养点骆驼 ,多种点桃树,做服务业的生意,搞游客的钱,不比种葡萄扶贫来的快吗?

葡萄能防沙???

新疆灰枣树都防不了沙,这么矮又不扛冻的葡萄树能防沙?别扶贫扶出北大荒来了吧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敦煌,甘肃烂到根了,烂到骨子里了,你以为砍林伐树只有林场的知道?错,林业部门清清楚楚,国土部门也清清楚楚,每年部里都会要求核查今年去年卫星图不一致的地方,两万亩,还是防护林什么概念?4 级比例尺肉眼看的清清楚楚。这个锅,甘肃敦煌国土会不会给林场背?甘肃敦煌林业会不会给林场背?不会背!不会背又怎么能够糊弄上面?肯定找林场和国土的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不一致就找分管领导的共同领导,烂,烂,烂

知乎用户 豆爸 发表

我也来说说我的看法。

首先我是一个西北人,敦煌、武威、酒泉。。。这些地方都去过,自然环境很恶劣,当地人防沙治沙真的付出很。

前面大家说的我都同意,不管什么原因,防护林被砍,真的很痛心!一定要制止这种行为,切不可发展下去。。。不然,真的很危险。

同时,我还想点别的。

估计这个事情不出,知道敦煌的应该很多,毕竟这些年 “王道人 “已经把敦煌宣传到世界各地了,但是知道阳关的人很少,知道阳关林场的更少。这个事情起码让大家知道了我们还有这么一个林场,这么一个防护林,知道了种防护林有多难。这是好事。

再说这个防护林是谁种的 — 大部分是当地人自发和政府组织种植的,也有一部分支援西北建设的人参与其中。这里是人和天斗的战场,多种几颗树或者少种几棵树,对我们这些住在远离沙漠、隔壁的人来说,感受真的不直接,但是当地人不同。树多了,成林了,风就小了,沙子就不乱跑了,庄稼收成就有保证,脸上的口也少了。

从这个角度看,树被砍,最着急的还是当地人。所以,大家在批评的时候多批评一下砍树的人和决定砍树的人,不要范围攻击,不好。

再说回敦煌 - 酒泉 - 甘肃这个地方,形容它的辞藻一直是贫穷、落后、经济欠发达、自然环境恶劣。。。但是,我要说敦煌 - 酒泉 - 甘肃这个地方给全国做了大家难以想象的贡献,我们要感恩。

建国初期,全国一穷二白,敦煌 - 酒泉 - 甘肃也一样,工业基础为零。国家计划经济,一纸令下,甘肃开始大建设,到 1957 年,甘肃工业从无到有,农业、工业比达 6:4,1978 年达 2:8, 看到这里大家可能要说, 你看, 国家对甘肃支持有多大….. 其实再看个数据, 1978 年甘肃轻重工业比 18:81. 重工业大多以资源采集为主, 例如白银有色金属, 金昌有色金属, 核工业….. 计划经济时代, 所有出产的资源产品全部支援全国建设. 引用一句当地人的话: 如果把甘肃无偿贡献的资源折合成 GDP, 甘肃可以从建国躺赢到现在, 是建国初期.

改革开放后, 全国 156 个重点项目中 16 个落地甘肃, 可惜还是围绕资源开发, 举个栗子, 有个兰州化工厂 \ 炼油厂, 规模很大, 污染大户, 建在了黄河兰州段的上游, 兰州市人民喝了多少年他们排的污水, 已经无从考证…….. 还有建了很多水电站, 也是资源企业.

大家看到这里可能要问了, 现在全国都在支援甘肃搞脱贫, 反哺西北, 情况应该有好转了吧?

最近中核集团在酒泉落地了一个项目, 核废料相关的, 具体大家自己了解吧, 我不能说再多.

说了这么多, 敦煌 - 酒泉 - 甘肃这个地方真的好难. 它做错了, 大家多批评没问题, 我更希望大家多帮助它, 让它不要苦熬, 不要让它默默承受太多, 全国一盘棋, 它做了这么多, 它无悔, 但是我们要承认它的付出, 给它应该的尊重.

知乎用户 iFEi 发表

非常痛心,同时又觉得魔幻现实。

“世界上历史悠久、地域广阔、自成体系、影响深远的文化体系只有四个:中国、印度、希腊(罗马)、伊斯兰(波斯),再没有第五个;而这四个文化体系汇流的地方只有一个,就是中国的敦煌和新疆地区,再没有第二个。”

关于敦煌的重要与难得,季羡林先生如是说。

四大影响深远的文化体系汇流处,人类历史最重要的瑰宝之一莫高窟孕育的地方,到今天还会出现如此反智的事;若不是反智,而为逐利,更加可怕。这不是个别或是一伙人能达到的效果,说有势力也不夸张。事已至此才报道,很可能不止参与人数多,而且有权力者参与。

有多少人为这片土地付诸一生,有多少人在此流过汗、泪、血?

在此我只有表达对这件事能够引起各方面高度重视的希望。


知乎用户 小王爷 发表

前面祁连山生态问题落实上级指示不利,包括地方最高父母官等很多人因此进去了,现在还不吸取教训!

上级快出手,罚到他们倾家荡产,罚他们种活 10w 亩防护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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