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日贵州安顺大巴车坠湖事件通报:系司机因对拆迁不满蓄意报复社会,还有哪些新的信息量?
知乎用户 王明灿 发表于 7/12/2020 看到这条通告我十分痛心,心里面也很难过,平时我经常在司法局给服刑人员做心理矫治以及心理测评的工作,对于普通群众以及底层百姓的生活也比较了解。 这次事件,主要是在于棚户区拆迁以后住房分配以及补助 …
如果家都不存在了,我们为什么还需要这个世界?
2020高考日,贵州安顺一名公交司机驾车坠湖,21人死亡,15人受伤,包括高考生。安顺公安局7月12日的通报,帮助我们还原了最后的时间线:
司机在柴油机厂工作时,分到一套40平米自管公房,2016年,列入棚户区改造。2020年6月8日,司机与住建局签了协议,补偿7万余元。但是,司机并未领取,反悔了。司机申请了一套公租房,却又未能获批。他的户口寄搭在姐姐处。
2020年7月7日:
08:30:司机来到房子前,发现房子已经被拆除了。
08:38:司机拨打政务服务热线,对申请公租房未获批而这套自管公房又被拆表示不满。
08:50:司机电话联系对班司机,提出提前交接班。
09:04:买了白酒和饮料,把白酒装入饮料瓶。
10:55:在客运东站完成交接班,7分钟后开车出发。
11:37:到达火车站终点站,乘客全部下车。
11:39:微信联系女友,表达厌世情绪。
11:47:驾驶公交车从火车站出发。
12:09:乘乘客上下车时,喝了饮料瓶里的白酒。
12:12:降低车速,忽然转向加速,横穿5个车道,撞毁护栏,冲入水库。
以上就是这名司机的最后时刻。21名不明真相的乘客成了牺牲品。强者发怒,拔刀向更强者,弱者发怒,拔刀向更弱者。这个司机报复社会的行为,是一种超越底线的犯罪,我们必须予以120%的谴责与唾弃。
不过,我们同样要追问的,是诱因中的违法问题。
首先,司机原来有一个40多平米的房子,补偿价是7万多,但是,他没有领这笔钱,也就是说,棚改的拆迁方和他并没有真正达成拆迁合同。那么,根据“先补偿再搬迁”的原则,拆迁方要么耐心继续做工作达成合同,要么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如果判决拆,还有一个限期搬迁的时间规定。但是,如今拆迁方却二话不说直接上门,在司机不知情的情况下就把房子拆了。可想而知,司机站在废墟面前的感受。
在得知要被拆迁后,司机去申请公租房,却没有获得许可。他名下并无其他房产,而拆迁款也只有7万多(这是不可能再买一套房子的),这种情况,却仍然申请不到公租房,那么,请问,当地的公租房都给谁了呢?本来,征收补偿条例早就有明确规定:“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当地的公租房政策到底是如何执行的呢?有关部门有没有渎职?
也有的人说,司机这套40平米的房子是自管公房,不是私人产权。这种观点似是而非。常规做法,是在拆迁前进行房改,补缴一定金额,将房子过户到租用人名下,再按市场价补偿。7万多元是不是达到市场价了?有没有按照国务院的规则走?值得追问。
如果,司机申请到了公租房;如果,拆迁方事先经过司法程序和限期搬迁通知;如果,双方真正达成了拆迁合同;那么,这场悲剧是否就可以避免了呢?
我是相信“天生犯罪人”理论的,之前曾经在多篇文章论述过这个问题。人群中就是有一定比例的天生具有犯罪倾向。但是,我并不认为这位司机是一个“天生犯罪人”。他之前并没有犯罪记录,当天他看到房子被拆了,第一时间想到的也是向政务服务热线求助,他也向女友倾诉苦痛。
在7月7日这一天,他成了一个极端的反社会者,但是,这样一个**“反社会人格”是谁缔造的呢?是不是一个“反人性社会”造出来的呢?**
关注呦呦鹿鸣久的朋友,可能会记得我曾经冒着极大风险连续写了好几篇文章,揭露河南漯河的系列非法拆迁事件——《撞击之夜》《犹豫再三》《本院认为:一场默默无闻的阻击战》等。在这个地方,负责拆迁工作的人,可以以会议形成方案的形式,公然地、正式地邀请、安排人去把被拆迁户的手筋脚筋挑断,把双腿砍断,把门窗砸了,在街头追打“不服气”的被拆迁户,半夜进村攻打。
长期的胡作非为带来什么结果呢?2019年7月3日凌晨2点左右,项目指挥部组织工作人员50余人进村,准备强拆王恩忠房屋。拆除中,村民报警,民警到场。可是,王恩忠儿子,一个当地建设系统工作人员,听说拆自家房子,开着自家丰田车向指挥部工作人员聚集的方向撞去。一位叫做胡华东的人躲闪不及,当场身亡。胡华东是郾城区卫生局办公室主任,被抽调做拆迁工作。
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很多,我自己亲眼所见的就很多。
长期的违法,最后带来的就是被违法。当我们肆无忌惮地践踏法律,最后自己也将被践踏。
这是一个岌岌可危的世界,我们都将安全彼此托付。有的人建议说,要给公交车加上防护栏,加上紧急刹车机制,加上监控,要给提高公交司机群体的心理素质……这都是治标不治本,要知道,一个反社会的极端分子随便拎把菜刀就可以带来防不胜防的后果。试问,我们有可能天天开着坦克去上班、上学、考试吗?我们天天躲在钢筋水泥地堡里吗?我们终究不能离开人与人之间的信任。
贵州这位司机给我们带来一个延伸问题:如果家都不存在了,我们为什么还需要这个世界?
请注意,即便对于人类中的道德高尚者,这个问题也是根本性问题。
没错,道德高尚者眼中的“家”,与我们认识的并不是同一个概念,他们是“以天下为家”的。他们习惯于克己,习惯于牺牲,他们中的许多成了圣人,他们追求的是促进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是保护这个世界。比如中国古代有墨子,兼爱、非攻、扶弱、救守,摩顶放踵利天下,毫不利己专门利人。所以,对他们来说这个问题似乎不是问题。
但,如果“天下”也不存在了,也被毁灭了呢?
比如曾国藩。他曾经被称为中国几千年“三个半圣人”中的那“半个”,他一辈子都在磨炼“克己仁爱”的功夫。可是,当时,在他眼里,信仰“拜上帝教”的太平军所到之处,拆庙毁文,“举中国数千年礼义人伦诗书典则,一旦扫地荡尽。此岂独我大清之奇变,乃开辟以来名教之奇变,我孔子、孟子之所痛哭于九原”,这就是“天下”要垮塌了。他发檄文举兵,号召“凡读书识字者,又乌可袖手安坐,不思一为之所也”。为了镇压太平军,曾国藩这个强调修身的文人,手上沾满了鲜血,得了“曾剃头”的诨名。
是的,如果“天下”不存在了,道德高尚的君子,会选择牺牲自我,舍弃财产、名誉、性命,与强悍的堕落者血拼到底,维系社会的底线文明。
注意到了吗?即便圣人们对“家”的理解与大多数人并不相同,在“毁家”这个问题上同样也会是血淋淋的。
对于我们大多数人而言,问题就简单很多了。我们大多数人类,生而为人,本来是独立个体,各自为政的。我们为什么要加入一个“群体”而组成“社会”呢?甚至为此让渡许多我们的自由,付出各种代价呢?很简单的道理,因为我们在这个社会里更能享受到文明进步的成果,拥有更多发展的机会,最基本也最重要的,得到更多的安全。
这是一个契约。那么,问题就回到了原点:如果这个社会不能够提供安全,不能够免于恐惧,不能提供发展的机会,也不能分享文明进步的成果,那么,我们为什么还要这个社会呢?
如果一个人站在家门口,看着一堆废墟,他会不会自问:家都不存在了,为什么还要世界?让无辜乘客给自己陪葬,这是无耻的违法行径。只是,如果一个人回到了原始本能,真的有“耻辱”“法律”这个约束吗?
对于一个道德感并不高的人来说,如果社会“违约”了,为什么还要“守约”呢?
在国际政治中,许多国家核威慑的基点就在这里:如果我的国家受到了攻击,我就用核武器与世界同归于尽。是啊,我的国家都不存在了,我们为什么还需要一个世界?代表人类文明高度的国际政治,尚且将他国无辜民众的生命视如草芥,何况是一个万念俱灰的反社会者呢?
所以,**对一个人的“家”的保护,对合法私产和个人自由的保护,是一个社会的基本伦理。**我们社会中的谁在因为一己私利或者麻木不仁而不断制造各种本不必要的冲突?谁在不断引发各种各样的恶?谁在不顾后果?难道是因为自己不用乘坐公交车就可以乱来吗?你怎么知道下一次就一定是公交车司机而不是其他离你更近的人呢?
我很想问那些导致今天局面的人一句话:你们现在知道自己干了些什么吗?
警方表示:“张某钢因为生活不如意和对拆除其承租公房不满,为制造影响,针对不特定人群实施危害公共安全个人极端犯罪。愿遇难者安息,生者警醒。”
我们要如何警醒呢?我觉得有两大警醒。
第一,我们需要自问,日常中,**我们各个公共权益相关方,是否遵循了公共伦理?**我们的法律是不是善法,这种善法是否得到尊重与执行?这种公共权益相关方不仅仅包括领导干部,还包括任何一个掌握优势地位与权力的人。比如,在治安冲突中的派出所民警,在疫情防控中的小区保安,在贷款审核中的银行经理,在课堂上的小学教师……
第二,我们需要知道,日常中,我们每一次不说人话,每一次违法违规,每一次欺凌他人,每一次精致利己,都有高昂的社会代价,这种代价大多数时候确实是由他人承担的,但积累到一定程度,最终就会反弹到自己身上。
因为,无论我们如何彼此争斗,无论我们如何彼此看不起,归根到底,我们都在同一条船上。你以为自己凿穿了的是二等舱三等舱,但船沉了,头等舱也无法独善其身。
为什么我们如此困难,仍然要在呦呦鹿鸣反复强调“日拱一卒”?为什么我们要如此斤斤计较于身边各种违反法律违反常识的“小事”?为什么我们要如此咬紧牙关不放过那些挑战社会底线的作恶者?因为,进一寸有一寸的欢喜;也因为,守一寸有一寸的价值。
世界变成什么样,取决于大多数人一次次的具体选择。所有遵从本心、恪尽职守的人,即便日常中所做的只是很琐碎的事,老师对试卷的严格批改,大学入校时对照片与通知书的审核,出警时早一分钟的震慑,盖章时对民众少一点刁难……都有莫大的价值。
最后,跟进昨天文章《大隐隐于帝都,武林绝世高手藏身华润置地?》的消息:华润置地相关人士联系我说,华润置地北京项目售楼处前的群殴事件,打人者是“看房客户”,而不是“安保人员”,该事件已在派出所主持下和解。我从业主处得到的消息是,打人者给了受伤业主3万元。不过,业主们并不知道这些打人者的具体身份,包括名字和工作单位。
首都是“首善之区”,如此激起大批业主义愤的殴打事件,如此有违常识的解释,却没有得到法律制裁。这种恶性事件,对首都文明环境的破坏如此直接而明显,社会隐形成本绝非3万块,但是社会默默承担了。 就在昨天,在华润置地北京昌平的另一个项目,我手中的视频显示,又出现了一些有意挑衅维权业主、试图制造事端的“不明身份人士”。为什么会这样?第一次不打击,下一次就养成习性,乃至变本加厉;次次不打击,最后恐怕就是血溅五步。
日出扶桑一丈高,人间万事细如毛。正是这些细如毛的琐碎,一步步吞噬了文明的根基,难道我们真的要等到千里长堤溃于蚁穴的那一刻吗?愿遇难者安息,生者警醒。
20200713,呦呦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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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拱一卒,只为苍生说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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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王明灿 发表于 7/12/2020 看到这条通告我十分痛心,心里面也很难过,平时我经常在司法局给服刑人员做心理矫治以及心理测评的工作,对于普通群众以及底层百姓的生活也比较了解。 这次事件,主要是在于棚户区拆迁以后住房分配以及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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