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孕妇流产」事件被认定为责任事故,多人被处罚,这带来哪些警示?疫情期间该如何救治孕妇等特殊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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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每日经济新闻​ 发表

孕妇的这个事情,很多人被追责了,有进步总是好事,虽然做什么惩罚,都换不回人命了。

但是最近又接连爆出,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癌症等疾病的患者,差不多的情况,也是由于管理过严,也有不幸去世的(消息未经官方媒体证实)。虽然我没有办法从官方途径了解,但是在知乎上看了很多西安的朋友回答,都有提过封城期间,看病难的问题。比如一个西安的朋友在知乎上分享了自己的经历:他的母亲糖尿病,不能断药,疫情期间病情加重——为了买药,花了很多钱,动用了很多关系,才得以出门。

但要是没有钱的呢?没有关系的呢?那得了重病或者慢性病怎么办呢?

封城的目的是不是为了减少死亡,拯救生命,但是如果因为封城,增加了其他病人的死亡,又应该如何评估呢?

那既然封城是必要的,我们也支持,也配合——但是人性化的政策是不是必要的?

为人民服务的认知是不是必要的?从目前的新闻来看,至少西安目前的情况,感觉不太像是服务,是管理,是命令,是控制。

知乎用户 老猫仙​​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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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说纷纭的细节,是为了立场还是对错?

疫情下,那些群需要帮助的非新冠肺炎患者

行医人,从来少说多做,不介意再强调

这个处理结果对全西安乃至全国各地的全局意义,远大于这个事件本身。

众说纷纭的细节,是为了立场还是对错?

从事件本身来说,目前在网上还流传着许多探究细节的版本,只要你点进一些高赞的评论区或者一些医学大 V 下,至今都还在争论着,我总结一下:

站在对错的角度上,你会发现这些经典的有(怕敏感就不细说反正都查得到)

  • 大概从产妇的的病史讨论命运论
  • 从医院所属私营角度讨论资本论
  • 从社会风险管理角度讨论根源论

…….

婉转的说,总结下来就是:究竟这件事错在哪?谁错的多?该不该罚,罚对不对。

讲真,在官方没有正式纰漏产妇全程就医细节、病史等具体医疗信息情况下,能讨论的证据不充分。因此,发展到现在这个情况,其实对民众而言,只剩下立场。

是医务人员,会偏向探讨整个医疗工作环节,力求公正; 疫区外吃瓜群众会偏向摸索细节;还有一些大佬们更是讨论到深不见水的地步。

那么疫区内的朋友呢?我不知道我的朋友能不能代表大部分人,但我的朋友处于备孕状态,虽然不在西安,但是同样处于浙江某防控管理下的他们,并不关注这个事背后到底谁对谁错。

看到新闻的第一天,他只想知道疫情再复发下去会不会影响他们的产检。

你问那么宝爸宝妈们,产检重要吗, 不言而喻,你问那些执行防控命令的人,产检和防控哪个重要时,那就得分情况了。这种情况下,一切能省的事,都得省。

我们医务人员会建议正常孕妇,部分产检可以延迟,比如孕晚期 28 周以后,还会建议自己提前买好一些医疗设备,可以自行在家检测血压、体重、胎动,但有些延迟是有影响的,例如

  1. 严重的孕吐反应:表现为体重下降、尿少、尿色深、周身乏力、行动困难等。
  2. 早孕期:停经后出现腹痛、出血状况。
  3. 剖腹产后再孕:需要孕 5-7 周检查 B 超,除外瘢痕妊娠问题。
  4. 血压增高、头晕、恶心、发热、呼吸道不适;阴道流水、胎动异常等。
  5. 胎膜早破、宫缩等 [1]

防控优先是没错,但在执行的过程中,你能保证不会出现一些会类似的行为吗?看看热榜上另一个问题。

很庆幸,这次新闻没看到产妇因此大闹,否则,就可能是另一个舆论走向了。

很庆幸,官方给一些小地方,再次提了一个醒: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这一次,我认为立场要先于对错,而这立场,不是你,不是我,而是那些在疫区需要被重新重视的人民。

疫情下,那些群需要帮助的非新冠肺炎患者

疫情下,普通门诊可以暂停,择期手术可以暂缓。但如果没有这次的事件,可能很多人没有关注到,那些同样因疫情饱受折磨的非新冠肺炎患者,他们也不断在发起求助。

产妇只是冰山一角还有很多处在偏远地区又无助的人,如

一些癌症患者,如晚期胃癌患者,切除了全胃,只能靠输液续命;

一些肾病患者,免疫力弱,行动又不方便,子女奔走找透析治疗;

还有需要药的癫痫儿童,独自在外工作又生病的人,以及一些慢病患者。

行医人,从来少说多做,不介意再强调

我身在医疗系统,我深知国家早就看到这些人,而且针对上面的任何群体,也都发布过相应的指南,越大的地方,越知名的公立医院,越规范。

当一群阴谋论者在质疑为什么要在没有疫情期间兴建那么多隔离病房时,许多公立医院只是依然在默默的坚持坚守。

他们也如这次一样,什么都不说,只管做。

这也是我为什么不担心这次事件中医务人员被误解的原因。

行医人从来都是少说多做,对于我们而言,这个处理结果,也不过是把本来发布过的防控指南再重复了一遍。

这一次,可能不只是给医务人员看,也给防控人员看,也给就诊患者看。对隔离病房的医务人员来说,我们还更希望多强调。

按照《关于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169 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完善发热门诊和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507 号)等文件要求,医院设置应急隔离区 / 过渡(缓冲)病房。对于就诊的急、危、重症患者,做到不推诿、不拒收、坚持生命至上原则,在科学论证、充分做好防控防护基础上,开辟绿色通道,优先抢救生命。
为规范应急隔离区 / 过渡(缓冲)病房的消毒、隔离工作,严格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降低发生感染的风险,保障医患安全,特制定该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需要急诊入院、待排查新冠肺炎可能的患者收治在应急隔离区 / 过渡(缓冲)病房,该病区工作人员以及到该病区会诊、抢救、保洁或转运等工作人员均应执行该制度。
三、具体要求
(一)对于急诊患者且不能排除新冠病毒感染时,可按照接诊疑似患者做好防护,先抢救治疗。
(二)新收入院患者,单人单间收治,固定陪护人员,在应急隔离区 / 过渡(缓冲)病房排除新冠肺炎可能后再转入普通病区进一步住院治疗,降低潜在院内交叉感染风险。
(三)应急隔离区 / 过渡(缓冲)病房内设置污染区、潜在污染区和清洁区,分区明确。配足必要的防护用品(详见附件)。
(四)医务人员进入污染区前,在清洁区穿防护用品;离开污染区时,通过缓冲间脱去防护用品,并进行手卫生。
(五)应急隔离区 / 过渡(缓冲)病房应有明显标识,并限制无关人员出入。
(六)患者的诊疗、护理工作和病人的生活活动必须在病室内完成,直到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排除新冠肺炎后再转至普通病区。

参考

  1. ^《妊娠期与产褥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专家建议》

知乎用户 元宿 six​​ 发表

首先,私立医院也要遵循医院管理和执业医师法的一般规定。只要开设急诊和孕产妇危急重症诊疗业务,就不得拒诊,要提供最基本的诊疗,尽到基本的义务,不论公立私立。更不用说这个医院受当地卫健委管理,是定点医院。患者情况可能预后不良,医院能力可能有限,但让患者在外面等很可能是不对的。

如果某些医院真不想承担这一责任,建议直接关掉妇产急诊,或者不要做孕产妇定点医院。这个患者是孕产妇,是来看急诊的,不是做整形美容的。业务能力够的情况下,对这样的急诊,定点医院没有拒诊的道理。业务能力不够,建议对症处理,留存医疗记录并建议转院。

其次,高危孕产妇不论有没有核酸,有没有产检,就诊后都应该在医疗区域里,有医疗监测,有过路的医护人员,或者至少有监控的情况下等结果。坐在医院外面等结果大概率是有问题的,医院要为此承担责任。除非能证明当时候诊区里完全没地方了。

一个人如果既往资料特别全,专业判断风险小,那反倒没事。而这个产妇产检记录缺失,初次就诊,不知道既往病史,那恰恰可用信息更少,相比于规律产检的资料齐全的产妇,就更有可能是高风险患者,就更没有理由让她在外面等核酸了。

第三,出于各种原因,患者可能不按时产检,或者缺核酸结果,这都很正常。患者的一些过失差错不足以撇清医院责任。

政策宣称和政策落实往往存在一定差距,那些政策无法覆盖的人,恰恰是最容易患病的弱势群体或者易感人群。本身容易生病有基础健康问题的人就是弱势群体,包括行动不便、信息匮乏、知识有限等,都是制约患者得到基本医疗的重要原因。对孕产妇这种典型情况,并不是什么不容易想到的问题,就算是检测结果不全,医疗机构应该有更高的容错能力,因为医院就是孕产妇安全的最后防线。对这个特殊的极高优先级的人群,按照行业惯例,承担的责任本来就比其他人群大。

人并不是按规章制度和教科书生病的,医院对急诊的危急重症患者,没有挑拣病人的道理。不能因为患者依从性差就作为医院接诊流程错误的万能免责理由。

孕产妇健康在医院里是也是最高优先级的重大问题,属于医疗红线。甚至比其他绿色通道的病种地位还高,不论是一般读者,还是从业人员,都应该充分了解这一问题。虽然这并不意味着所有孕妇都可以加急看病(门诊、经过专业评定的非急重症依然需要排队),但是,实际操作中,资源倾斜是大概率事件(虽然患者不一定知道,但医护人员在后台是会重点关注的,分配的注意力本身就应该高)。能让孕妇诊疗时优先级靠后的,通常是其他更高危的孕妇。

以上是针对之前一个高赞回答评论区的集中回复。

知乎用户 方可​​ 发表

医院在法律上是否应当承担责任呢?

如果该孕妇没有其他病因,就是因为等的时间太长了,错过诊断时间,导致流产的,那不用说,这医院肯定是要担责的。

早在 2020 年 2 月份,国务院相关机构就出台过《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孕产妇疾病救治与安全助产工作的通知》

其中就明确规定了为产科门诊及病房尽可能创造独立进出通道。

很明显,这医院没有落实。

我好好的孩子,因为你们医院不落实而没了,不用说,那你就赔吧。

对此,你们怎么看呢?

知乎用户 侯朝辉律师​ 发表

知乎用户 新闻姐​ 发表

疫情期间,其他城市是怎样对待孕妇等急危重症需就医的情况的?

背景介绍:荔湾区中南街全域(7 平方公里 0.83 万人)、全市所有感染者居住和工作的 37 个疫点及周边区域。

管理措施:严格居家,足不出户,执行封闭管理。

封闭管理意味着什么?

相关街道、社区(村)设立卡口,仅保留一个出入口,关卡 24 小时值守。人员只进不出,车辆禁止通行。人员就医等需求需提供相关佐证方可出入,出入时规范防护,严格消毒。

停止社区内所有商贸服务,娱乐场所、餐饮、商铺、群众性健身文化活动场所等全部停业。

第一,封控区医疗情况:急危重症开通绿色通道,肿瘤化疗、血液透析特别开诊

**疫情防控的封控区域医院服务情况如何?**广东省中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党委书记翟理祥介绍,省中医芳村医院(广州市慈善医院)目前主要负责 120 出车、收治区卫健部门协调以及其他医院转送过来的急危重症病人。

5 月份以来,随着广州市疫情防控措施不断升级,医院发挥中医特色优势,对发热病人进行早期诊断和识别排查,以便有效减少疫情的继续扩散,从 6 月 1 日至今已收治 48 名待排查的重症患者。

6 月 4 日以来,发热门诊和急诊每天接诊病人超过 200 人次,其中包括急性脑卒中、急性心肌梗死、急性消化道出血、急腹症、重症感染、多脏衰等急危重症,开通绿色通道抢救 16 例。

目前,省中医芳村医院被指定为主要负责收治荔湾南片区急危重症病人的医院之一,同时根据防治组的安排,针对区域内病患最突出的需求,**特别开设肿瘤化疗门诊,血液透析中心。**在完成原有病人透析治疗的基础上,额外接收了 11 名外院透析病人,医护人员实行 “三班倒” 保证完成非常时期的医疗保障工作任务。

根据封控区内的孕产妇医学需求,医院火速上线以 “穗好孕” 小程序作为孕妇主动申报入口的管理平台,上线 24 小时之内,封控区就有 2005 名用户进行了登记,目前已有 2600 名封控区内准妈妈进行登记。

平台依次优先对近 200 名足月孕妇进行电话随访,快速梳理急迫需求,平均每天通过电话随访孕产妇 500 余人次,处理特殊个案 20 余件。

6 月 3 日 14 时许,广州荔湾区中南街道内,一孕妇有先兆性流产迹象,但区域内医疗诊所关闭,市民叫不到救护车,急寻警方救助。 中南派出所民警、辅警迅速联系周边急救医院,及时将孕妇送往医院救治。

Q1

我是一名隔离在家的孕妇,临近产检日期,我该如何正常产检?

广州卫健委于 6 月 7 日回应:

1. 一般孕产妇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产检,定点医院派出产科医生;

2. 严重高危及特殊时间点,其他情况根据产科医生的转诊条,产检到定点医院(区妇幼,区人医);

3. 孕妇私家车可以出行,另外每个区域安排专用车(非救护车);

4. 关注 “穗好孕”、广州荔湾发布、广医三院公众号、广州妇儿中心公众号等,特别是所在街道、社工站的公众号,了解所在社区社工站紧急联系电话。

Q2

我是一名家住白鹤洞街的孕妇,预产期近在眼前,封闭管控期间,如果要生了要怎么办呢?

荔湾妇幼保健院于 6 月 8 日回应:

广州荔湾封控区已启用 “爱心孕妈妈” 专车,专车 24 小时待命状态,安全护送,安心待产。

Q3

荔湾南片区孕产妇需要就医怎么办?

荔湾妇幼保健院于 6 月 6 日对此问题作出回应:

正常孕产妇就医指引:

社区三人小组通过电话 / 上门初步核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产检→有指征者,至医院进一步就诊

危急重症或紧急情况孕妇:

直接拨打 120 急救电话,送至指定医院就诊

预产期快到了,但是我的家中没有储备产后的物资,怎么办?

1、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陈斌于 6 月 4 日在广州市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回应:“针对重点区域的医疗保障,由公安、街道居委、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组成的三人小组会主动上门,对每一位居家观察人员开展健康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处理。”

2、“出台了荔湾区南片医疗服务工作方案,全力满足荔湾区封闭和封控管理区也就是南片 9 个街道内的居民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建立三级医疗服务网络,通过上门诊治、上门送药、追踪巡诊等方式,满足居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需求。”

Q5

我是一名孕妇,身处封闭、封控管理区域内,药吃完了怎么办?居家隔离哪里去买药?

广州卫健委于 6 月 7 日回应:

1、登录 “穗康健康生活” 微信小程序,或进入 “穗康” 微信小程序,在 “健康生活” 栏目点击 “健康购药”,跳转至“穗康健康生活” 小程序。

注:小程序内有广药集团旗下的健民医药、广州医药大药房和百源堂三家医药连锁线上商城,可满足隔离区域市民对慢性病用药、日常用药和家庭医疗器械的需求。三家医药连锁企业还将开设居民小区服务微信群,收集居民用药和生活必需品的需求,提供贴心服务。

Q6

现在我们需要居家隔离,快递也送不到家里,买药之后如何取药呢?

广州卫健委于 6 月 7 日回应:

1、为确保市民及时、准确收到订购的药品包裹,广药集团组织已获取《新冠肺炎疫情分级分类防控区域生活必需品物资配送车辆通行证》的医药专业配送车辆,将药品配送到社区卡口,转交到社区的居委工作人员和志愿者手中,由他们为封闭管理社区的市民派送上门;而封控管理社区将由志愿者先行代收,再根据包裹信息通知市民分批前往自提。

2、齐心抗疫,既要有严抓防控措施的 “力度”,也要有体贴入微的 “温度”。广药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全力保障隔离居民的用药需求,并陆续上线婴儿纸尿片、奶粉、洗面奶、卫生巾等市民急需的生活用品,后续还会持续优化配送方式,争取能更及时、更顺畅地将产品送到市民手中。

新冠疫情期间,重点管控区域的孕产妇可拨打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心理咨询热线: 020-81899120 或 020-12320-5。

知乎用户 艾伦小星​ 发表

看到 “西安孕妇在医院门口流产?妇联回应” 疫情防控不容松懈,但防疫的目的是为了保障民众的安全,而不是“为了防疫而防疫”。一名孕妇因核酸检测超时 4 小时,而在救命的医院门口苦等两个小时直至大出血,间接导致 8 个月大的婴儿流产…… 这样的结果实在是让人难以接受。

涉事医院是一家私立医院,但无论如何,在特殊情况下,连轻重缓急都分不清吗?医院难道没有基本的救助通道吗?难道没有隔离病房吗?事实上,在疫情发生之初,每家医院就该考虑到孕妇和各类病人的救治措施。每一个新生儿都是我们社会前行的新动力,在生命面前,人人都应该有最基本的敬畏之心。

目前涉及这件事的很多 zf 人员已经被处分,包括医院的相关人员,但是我们不能每次都做亡羊补牢这种事情,而是应该在羊还没有丢之前,就应该做好预防的事情。虽然亡羊补牢,为时不晚,但是毕竟每次都会有损失,长此以往下去,加起来的损失的不是一点半点了。

知乎用户 foreverlove​ 发表

我可以认为,这就是在甩锅。

说白了,还是医院怕担责,而导致的悲惨事件。

医院没有应急处理措施,更没有人情味儿。

因为没有应急处理办法,在遇到这样特殊情况时,根本没有办法去应急处理,医院工作人员只能等待领导指示,而领导由于怕担责,基本上没法果断决定第一时间先救人。

时间就这样耗着,耗到人没了,领导估计还在怕担责。

前有武汉经验,应该好好学习学习。医院本身有急诊通道,即使疫情期间特殊,面对特殊病人,也应该开设疫情急诊通道,疫情急诊病房。

容我想的坏一点,如果是医院的领导家属出现这种情况,也会发生同样的惨剧吗?

知乎用户 左耳听风​​ 发表

近日,西安高新医院 8 个月孕妇流产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1 月 5 日,经陕西省、西安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进行调查,认定该事件是一起责任事故。

西安高新医院已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总经理范郁会被停职,门诊部、医务部相关责任人被免职,另有两人履职不力被警告处分。

知乎用户 观察者网​​ 发表

针对 “疫情期间如何救治特殊人群” 这个问题,西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保障疫情防控期间有序就医的通告》里,做了操作说明:

有急诊抢救医疗需求人员和即将分娩的孕产妇,直接拨打 120 急救电话,同时联系社区(村)工作人员对接 120 救护车,由 120 救护车联系定点医院,并告知接收医院就诊人员管控情况。诊疗结束后,由街道(乡镇)或隔离酒店专班安排专用车辆接回。

但这个说明本身就有问题:需要急诊抢救的人和孕产妇肯定有来不及做核酸检测的情况,那医院应该如何收治?这让医院如何处理?

疫情都 2 年了,其实解决办法 (定点医院有满足隔离条件的应急医疗区,疫情封禁期间急诊病人送定点医院)早就公开,西安有没有这么要求?有的话定点医院是否按照要求设立了隔离医疗区? 有隔离区为何不收治病人? 没有隔离区那如何成为定点医院?

而且 120 为何打不通?是坐席不够还是 120 中心并不具备疫情期间指导调配医疗资源的能力与权限? 如果是后者原因那能不能尽快给与其匹配权限 (比如卫健委领导去当接线组长,现场处理难题)。

还有这一过程中社区工作人员在哪里?协调交通和 120 系统是社区的责任,那么社区到底有没有尽责?没有的原因是什么?是社区人员根本就不知道自己的责任,还是社区工作人员抽不出来?

除了事故处罚相关责任人是应该的,但是不是在处罚的同时,公开被出发人具体犯了哪些错误,这些错误如何补救。

并针对同类问题,给出 患者、社区、医院的操作说明。

这才能杜绝此类问题事后再犯。

知乎用户 飞跃本屯 发表

这不仅是一个家庭的悲剧,也让围观此事的网友感到遗憾。这一悲剧本可以避免,出现这样的结果着实让人感到费解甚至愤怒。

那么对于此种情况,医院是否存在过错,是否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呢?

第一,对于不负责任,延误治疗,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吊销相关医师的执业证书

救死扶伤是医生的天职。2020 年 2 月,针对疫情期孕产妇救治问题,国务院就已经发布了《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孕产妇疾病救治与安全助产工作的通知》,该通知早已明确:各地根据医院条件,为产科门诊及病房尽可能创造独立进出通道,落实产房、产科、母婴同室院感防控要求。对其中邻近预产期的,要协调落实产检及分娩机构,并及时通知到人,确保衔接。孕产妇在转诊至定点医院前产程已发动或急需终止妊娠来不及转运的,所在医疗机构应当做好隔离防护措施,在产妇分娩后及时评估产妇健康状况,确认安全后转运至定点医院落实后续治疗措施。显而易见,西安孕妇流产事件中的涉事医院,并没有贯彻执行文件精神。

此外,《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疾病应急救助工作指导规范(试行)的通知》明确规定,对于需要紧急救治的患者,医院应当积极治疗,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推诿或拖延治疗,如果违法,对医院和相关的医务人员进行通报,并依法处理。《执业医师法》 第三十七条规定:医师在执业过程当中,违法了相关医疗规定,不负责任的延误治疗,造成严重后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将会给予严厉的警告和惩戒,可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执业活动,情况严重,可以吊销执业证书。

第二,医疗机构存在过错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我国《民法典》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此外,《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同样也提到了相关的医疗规定,而且看上去法律条文是 “一模一样”,只是一点点细微的差别: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因为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则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我国《刑法》第 335 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在此希望事件中的受害人能够尽快得到救治,尽快恢复健康。对于相关涉事医院及相关人员,期待有关部门予以严查,对于有责任的人员、机构能够予以依法惩治。

知乎用户 程丰伟​ 发表

对于西安 “孕妇流产” 部分人的做事方式,汗颜! 不作为和乱作为同样可恨!希望能真正意义把 “生命高于一切” 放在心上。让生命得到尊重和呵护。

知乎用户 脱钩先生​ 发表

除了对于涉事人员的处理,如何防止此类事件再发生是最为重要的。

先看在之前的法律中,当生命健康和公共秩序发生冲突时,法律是如何界定的: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也即,应具体情况采取具体手段,优先保障居民生命健康安全。

因此,对于特殊情况的患者,也应采取同样的处理原则:

对于危重、起病迅速的患者,应在医务人员加强防护等级的前提下优先进行抢救治疗。抢救或术后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并向疾控中心提交说明报告。形成应对疫情的医院管理体系,即使未来新冠被彻底控制,也应该定期演习培训。防疫和防火防震应放在同一水平。

应急预案和实践经验都有,不去落实的话,是无法根本上解决问题。

别说教条主义了,真按教条走也不至于干成这样

抗疫是一场突击考试,国家与国家、城市与城市、医院与医院,水平的区别一览无余。

事实证明,如果做的所有事都是为了不犯错,最后捅的篓子更大。

抗疫表现优异的国家和城市有共同点:

1. 重视人民的生命健康,以人为本。

2. 尊重科学、实事求是,思路清晰。

3. 灵活高效的执政水平,落实到位。

4. 不断反思、不断进步,不断调整。

所以中国的抗疫表现优异,大部分城市表现优异。如果在国家水平上能做好,别的城市能做好,别的医院能做好,做不好那就是水平问题。把抗疫的重大任务下放给私立医院,就已经透露出了一些问题。

知乎用户 渐渐不想健身 发表

分享一个革命前辈的故事:

长征途中,红军四渡赤水、北上长江时,国家政治保卫局局长邓发的妻子陈慧清临产。当时,中央纵队正以急行军的速度通过贵州境内的一个山口,陈慧清被抬到路边的一个草棚。因为难产,她痛得在地上打滚,发出撕心裂肺的叫声。她的身边只有几个小战士,连个医护人员都没有。别说手术,连最基本的消毒和药品都没有。

董必武和修养连连长侯正焦急地守候在一边。枪声越来越近,董必武对警卫员说,“告诉董振堂,这里生孩子,让他把敌人顶住!”

眼前的困难让董振堂有些揪心,也让这位素来精于指挥作战的老兵难以抉择。他明白,想摆脱敌人不难,但这兵荒马乱的,原本就难以保证陈慧清母子平安。如果要确保母子平安,就必须延长战斗,因为要是敌人的援兵赶到了,就会有更多的同志流血牺牲。

考虑再三,董振堂咬紧牙关,下定决心。他立即找来 39 团团长吴克华,告诉他说,“生孩子要多长时间,你就给我顶多长时间!” 吴克华坚定地点了点头,重新投入到激战之中。

仅仅 1 公里以外,董振堂与红军将士一起拼死作战。眼看着顶不住了,董振堂拎着枪冲回来问:到底还有多少时间能把孩子生下来?可是,没人能够回答。于是,董振堂再次冲入阵地,大声喊道:“你们一定要打出一个生孩子的时间来!” 结果战士们死守了两个小时,硬是等陈慧清把孩子生了下来。

孩子终于出生了,许多英勇的红军战士却倒了下去。部队急于摆脱敌人,陈慧清也因身体虚弱而昏迷了过去。不久,陈慧清苏醒后,知道了一切,心中无限酸楚和愧疚。

战斗结束后,一些目睹战友流血牺牲的战士对陈慧清颇有微词,经过她身边,都露出不友好的神情,甚至怒目而视。有人抱怨说,为了一个孩子让一个团打阻击不值得。董振堂听到后大发雷霆。他说:“我们今天革命打仗,不就是为了他们的明天吗!

知乎用户 刘厂长​ 发表

凌晨发布!西安市问责 “孕妇流产” 事件,医院总经理被停职,相关责任人被免职

据 “西安发布”1 月 6 日消息:近日西安高新医院发生一起孕产妇流产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1 月 5 日,经陕西省、西安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进行调查,认定该事件是一起责任事故

西安孕妇流产事件相关责任人被罚

西安市卫生健康委责成西安高新医院主动与患者沟通,做好患者术后康复治疗、安抚补偿等工作;责成医院向社会公开道歉,积极反思和梳理工作流程中存在的隐患,要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优化就诊流程。

据悉,西安高新医院已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总经理范郁会被停职,门诊部、医务部相关责任人被免职

另悉,西安市纪委对省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急救工作要求落实不到位、履职不力的西安市急救中心党总支副书记、主任李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落实省市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特殊人群救治工作要求不到位的西安市卫生健康委主任刘顺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另据 “西安发布” 微信号 1 月 5 日晚间消息,1 月 5 日下午,市政府新闻办召开西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 47 场),副市长徐明非介绍,西安市坚持防疫保供并重、线上线下结合、政府市场协同保障,用心用情服务保障好市民群众的基本生活。

针对群众关心的医疗服务保障问题,为防止就医过程中交叉感染,对隔离点、封控区、管控区需要紧急就医的人员,安排专车 “点对点” 送至定点医院就医,并闭环接回。其他人员持 48 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自行前往全市正常开诊的医院就诊,任何医院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影响患者就诊。对于急危重症、血液透析、肿瘤放化疗等患者和孕产妇,开通服务电话、绿色通道,提供诊疗服务。

在生活物资保障方面,组织五大蔬菜批发市场加大货源筹集,协调在渭南、商洛、杨凌建立三个应急物资中转储运场,开通绿色通道,保障生活物资运送 “大动脉” 畅通。目前,全市生活必需品、防疫物资等供应储备充足,煤电油气等运行平稳,请市民群众放心。

针对群众反映的生活必需品入户难问题,坚持分级分类,统筹用好专班工作人员、下沉干部、物业员工、志愿者等各方力量,对隔离人员实行专班服务,对封控小区实行送货上门,对管控小区引导群众有序下楼取货,组织餐饮企业为平时不做饭的群众配送熟食和方便食品,实施鼓励生活必需品进社区补贴政策,全力打通服务保障 “最后一百米”。

编辑 | 彭水萍 孙志成 易启江

校对 | 何小桃

本文来源:西安发布

知乎用户 每日经济新闻​ 发表

据 “西安发布” 最新消息,近日,西安高新医院发生一起孕产妇流产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1 月 5 日,经省、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进行调查,认定该事件是一起责任事故

西安市卫生健康委责成西安高新医院主动与患者沟通,做好患者术后康复治疗、安抚补偿等工作;责成医院向社会公开道歉,积极反思和梳理工作流程中存在的隐患,要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优化就诊流程。

据悉,西安高新医院已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总经理范郁会被停职,门诊部、医务部相关责任人被免职

另悉,西安市纪委对省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急救工作要求落实不到位、履职不力的西安市急救中心党总支副书记、主任李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落实省市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特殊人群救治工作要求不到位的西安市卫生健康委主任刘顺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疫情期间,孕产妇看病、分娩怎么办?

据媒体报道,在 2020 年 2 月 8 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就发出过相关通知,有一系列具体的要求。

其中包括:

  1. 各地根据医院条件,为产科门诊及病房尽可能创造独立进出通道,落实产房、产科、母婴同室院感防控要求。
  2. 指导孕产妇正确识别和应对临产征兆,及时前往助产机构住院分娩。对其中邻近预产期的,要协调落实产检及分娩机构,并及时通知到人,确保衔接。
  3. 发热门诊应当对发热孕产妇进行排查。对于能够明确排除疑似感染的孕产妇,可转至普通门诊就诊。对于疑似或确诊孕产妇,按照规定尽快转诊至定点医院。严禁让疑似或确诊孕产妇自行转诊。
  4. 孕产妇在转诊至定点医院前产程已发动或急需终止妊娠来不及转运的,所在医疗机构应当做好隔离防护措施,在产妇分娩后及时评估产妇健康状况,确认安全后转运至定点医院落实后续治疗措施。

知乎用户 东方网​ 发表

知乎用户 参考叔​​ 发表

免职可以,但是相关的赔偿也请落实到位。

知乎用户 吟赏烟霞 发表

既然官方通报已经出来了,那事情的责任划分我相信已经有了清晰、准确的判断。在这次孕妇院前流产的悲剧的事件以外,倒是有另一种声音让我大开眼界

张捷老师认为,在疫情这种特殊情况下,对特殊的个体就是要有牺牲,牺牲到你头上,你是应该坦然接受的

如果你不服气,你还要把事情说出来,你就是破坏社会的凝聚力

当然了,张老师还认为,一个孕妇在医院门口流产,是有意义的牺牲。张老师一个大老爷们,很愿意报名在前,去参加这种牺牲。

《卡拉马佐夫兄弟》里面探讨过,如果上帝需要牺牲掉一个无辜的婴儿,来证明自己的神迹。那么对于这个被牺牲掉的婴儿来说,上帝的存在真的是美好的吗?

19 世纪的知识分子,就已经发现了当时的宗教体系中,这种对人的存在本身的关注的缺失,这确实是欧洲宗教体系中的一个悖论,这种矛盾和纠结,也贯穿了陀思妥耶夫斯基作品的始终。

在《罪与罚》里,陀思妥耶夫斯基同样探讨了牺牲掉无辜的婴儿的问题,因为这个点确实是怎么想都想不明白的,成年人被牺牲掉,你有一百个理由找到他活该、自作自受的可能,但一个婴儿又是出于什么样的正当理由可以被牺牲呢?

这个困惑凝练一下就是,个人牺牲和大环境的美好,需要怎么样去平衡的问题

放到两百年后,其实这个问题已经有了答案。那就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要时刻保持和群众的血肉联系。

一些天天在网上沉迷于宏大叙事的人,恰恰是忘了这一点。觉得为了实现自己心目中的星辰大海,别人都可以是发展的代价,被理所当然的牺牲。

回头一看,哦呵,代价竟是我自己。

当然了,我说的不是张老师,张老师横竖不会成为代价本身,张老师和前几年的崔永元一样,看起来舍得一身剐,但其实远没到什么生死关头。不过跟他背后喊打喊杀的那些网友,最好还是想想自己是什么身份,有没有成为代价的那天。

还有甚者,在张老师微博底下喊出来,“要是放到抗战时期,我们在前面打仗,你们在后面说缺衣少吃,给我们泄气?”

不好意思,放到抗战时期,你这觉悟就是标准的国军作风,没准你还得打着老子抗日有功的旗号,抢老百姓东西

我们的队伍在抗战时期,从来没觉得自己比老乡们高出一头,反而是积极帮助老乡开展农业生产,待人说话要和气,买卖东西价格公道。

少拿先烈们给自己贴金了

张捷老师的 id,最后是 “谁是谁非任评说” 七个字

我相信从张捷老师说出这番话起,一切就自有评说了

回到当事人本身,一个普普通通的市民,脑子里每天既不会是牺牲自己,干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也不会是变着法给谁谁摸黑。不管是把这件事发出来的那个人,还是那个孕妇,还是孕妇家属,想的都是能不能保住母子平安,起码把大的保住,不至于一尸两命

所以看他们的时候,能不能也回到老百姓过日子的思维?别动不动就什么抹黑、什么递刀子的,让人家过个日子不行吗?

特殊时期,希望大家都有点人味儿吧

更新:

沈老师,怎么每次都有你?

知乎用户 九怪木木田 发表

据 “西安发布”1 月 6 日消息:1 月 5 日,经陕西省、西安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进行调查,认定西安“孕妇流产” 事件是一起责任事故。

西安高新医院已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总经理范郁会被停职,门诊部、医务部相关责任人被免职。

另悉,西安市纪委对省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急救工作要求落实不到位、履职不力的西安市急救中心党总支副书记、主任李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落实省市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特殊人群救治工作要求不到位的西安市卫生健康委主任刘顺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知乎用户 搞笑视频 KTV​ 发表

处理几个人,这事就揭过了吗?之前心绞痛 8 小时无法救治的案例打算怎么处理?一个个拔萝卜来一遍吗?

这是一个理念层面的问题,不是具体执行层面的问题。

第一,别说是医务人员了,连普通人都知道这种情况下孕妇有多危险该怎么做,但悲剧还是发生了。

第二,作为对比,1 月 2 日发布《关于保障疫情防控期间有序就医的通知》,设置了黄码医院(黄码人员可前往 21 家定点医院治疗)、危重病人专用通道和病区,再没有要求 48 小时核酸问题。然后,西交大第二附属医院就顺利帮一位封控区的女士分娩。

这说明了一件事:前者绝不是什么忠于职守严守组织纪律,而是 “只畏上不惧民” 的思想在作祟。

无论体制内外,部分地区对于官本位的敬畏、对于担责的推脱已经深入骨髓…… 导致了 “只畏上、不惧民” 的存在,甚至连基层人员与民众都受到这种潜意识的支配。

总感觉,西安这几年花大力气打造的 “中心城市” 外衣基本都要被撕下。政府治理、管理水平甚至群众意识等软实力差得太多了。

别的不说,就一个西安一码通,绝对值得说两遍。

简单地说,根据事故表征、技术原理、行业经验等因素,一码通的两度崩溃,是在系统架构设计上,没有充分考虑扩容的情况所致,其实是修不了的。

而这一推测也得到了工信部的间接证实。

工信部网站 4 日下午发布新闻,工信部总工程师韩夏到陕西省通信管理局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调研时强调:

要切实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优化应急预案,强化安全防护,排查安全隐患,防止出现网络安全事故… 西安 “一码通” 要加强技术改进和网络扩容,确保平台安全稳定运行。

这起码说明了几个问题:

① 当地官媒发布的信息是不充分的;

② 上次一码通崩溃后的修复有表面工程之嫌,有消息说,仅仅是把结果显示和一码通本身拆开而已;

③ 一码通的架构设计问题,在上次系统崩溃中应该已有反映(否则也不会在再次崩溃几小时后就有工信部的新闻发布稿)。在明知道承载量不足的情况下,当地政府依然坚持第二次全城检测,这个决策是否经过了充分的科学讨论?

④ 从当日检测开始即宣告一码通崩溃来看,相关的应急预案做得不够扎实,工作没有落到实处。

至于说事件反映出来的问题和影响:

在某种程度上,一码通反复崩溃背后的荒诞现实故事,充分暴露了部分地区的政府治理与管理理念水平依然有巨大的提升空间。

全文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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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deemer 发表

1 月 6 日,西安孕妇流产事件相关责任人被处理,西安高新医院总经理范郁会被停职。

根据西安卫健委官网,西安高新医院 2011 年经营性质由非营利性变更为营利性。

据天眼查显示,西安高新医院有限公司是 A 股上市公司 “国际医学” 的全资子公司。国际医学的财报显示,西安高新医院是重要的营收及利润来源。

2020 年度,西安高新医院收入 7.99 亿元,实现净利润 6066.81 万元。

截至目前,国际医学股价大跌,跌幅一度超 8%。

来源:中国新闻网

知乎用户 经济观察报​ 发表

鲁迅《惯于长夜过春时》:
惯于长夜过春时,挈妇将雏鬓有丝。
梦里依稀慈母泪,城头变幻大王旗。
忍看朋辈成新鬼,怒向刀丛觅小诗。
吟罢低眉无写处,月光如水照缁衣。

知乎用户 海雨 发表

有几个点很值得关注:

1,这事的焦点在不在 “私立” 和“公立”上?

我是不建议非黑既白的盖一个 “私立坏坏,公立好好” 的帽子,还是要辩证的看。

如果私立医院绝对的坏、纯粹以营利为目的,那显然在疫情救治的特殊场景下,不适合作为救治场所,可事实上,这家西安高新医院是西安官方指定的 4 个就医医院之一,

是的,人家指定的是:3 民营 + 1 公立

那悖论就出现了:

骂民营,但人家是官方指定的,如果公立因为一些原因无法接收,就只能去私立;

不骂吧,又不痛快。

2,医院的回应,别有韵味。

“我们这边不能说有问题,也不能说没有问题,只能等上级部门的调查结果”

“我们医院该做的都做了”

“现在卫健委和妇联几个部门都在调查,都很重视,他们比较公道”

看似都是废话,但有点社会经验的人都能解读一点潜台词出来,反正我是听出了一些委屈甚至是撒娇的味道。

尤其那句 “该做的都做了”,意思就是:我程序上没问题。

那问题来了,程序正义还是结果正义重要?在我们的社会,显然更看重最终结果。现在是孕妇流产的结果发生了,引发众怒,那程序即便没问题,责任也是逃不掉的。

总之这个回应就是满满的,

“和我无关”, “我想甩锅,但又不敢甩” 的感觉。

这里面有没有更多的利益问题存在,是否因为利益纠葛直接或间接导致了悲剧的发生,值得深挖的东西还很多。

知乎用户 李小粥​​ 发表

身在杭州,和西安的朋友打气鼓励,开着玩笑,一摸眼角竟然有泪。

哎,疫情快点过去吧。

西安加油!

知乎用户 晓瓜儿 发表

我只想狠狠的说一句

“罚得好啊!真是活该!”

当时得知这件事还是在抖音上,看见视频里孕妇妈妈一直在那里苦苦哀求,痛苦的模样我就痛心,医院怎么能够这么冷漠,漠视一个生命的丧去。

这本是可以避免的啊。。。

一个活活的生命就这样一位医院的失责而逝去

一位母亲就这样就此失去自己的孩子

一个家庭就这样 “破灭”

不论后续的处罚怎样,孩子的生命都已经无法挽回了

防疫不是漠视生命的借口,防疫不是掩灭人性光辉的理由。相反防疫是为了以生命为重,是为了让人性的光辉更亮。

希望各大医院能够从这次事件中得到反省与警示,也能够出台应对各大紧急事件与特殊群体的政策。

这大概就是这个还未出生的小宝宝为这个世界最后能够做出的贡献了吧

尽管这个世界对 ta 并不那么友好

知乎用户 徐空寻 发表

我想,无论如何事后补救,都无法改变那位 8 个月大的胎儿(是否拥有人格权,可能需要参考民法中对胎儿的认定,关于胎儿的认定不同)的离开,当然,还有在西安受到影响的其他人

至于有人提到是否要入罪,可能会有,但是具体罪名还是得等公诉,当然也不排除自诉的可能性

如果说有什么启示,大概这就是需要学好医疗卫生法的理由,如果说警示的话,可能日常关于医师法一类的培训需要提高,也只能这样了,否则会更加加剧后续医学人才培养的难度

当然,之前也有人提到,是否需要在公立医院和私立医院之间做明显的区分,但是如何做区分,在命名还是,是否会影响到其他类似医疗机构,最终影响医疗行业的积极性,市场准入门槛

知乎用户 Eins​ 发表

曾经听过一个故事:

某个法学院教授问一群即将毕业的学生:

如果将来你当了法官,在审判一个案子时,各种证据都支持被告无罪,而你的领导,各种权势。都要求你判决被告有罪,如果你判了无罪,将失去这份工作。这时候你会怎么办?

学生们议论纷纷,有人说会按领导的要求判,有个女生站出来回答:判被告无罪,然后辞职。


当这个孕妇在医院门口等候时,因为大出血而哀嚎,这时候医院里没有一个人敢放她进来!

当一位市民发热了,有明显的症状,主动要求去做核酸检测,却没人来接她,也没人敢放他出门。结果整个家庭都被感染了。

当有人饿的受不了,翻墙去买了馒头,被发现了挨打了,馒头掉落一地。

还是有人饿的受不了,多次翻墙去买吃的,被发现了,要求公开道歉,还录了视频,全网播放。

……

类似的事件太多了!

总结就是:

当良知和领导的命令相背离时,

那些基层的人员,都选择了执行领导的命令,并且一丝不苟的执行。

这就是这座城市的悲哀!

行政命令永远不可能覆盖所有状况,

当实际中,发生与行政命令不一致状况时,

我们更需要凭良知去行事。

而一个好的社会,

是会去保护那些凭良知做事的人!

去赞美那些凭良知做事的人!

处罚来了,我觉得还不够!

我们每个身在其中的人都应该被处罚!

是什么让我们变得:

心那么的硬;

血那么的凉!

能在一个大出血的孕妇哀嚎声中,

就这么忍着,忍着,

而不是挺身而出!

知乎用户 屠钻​ 发表

医疗产业化、私有化的恶果!

先看处理结果:

西安高新医院已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总经理范郁会被停职,门诊部、医务部相关责任人被免职。
另悉,西安市纪委对省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急救工作要求落实不到位、履职不力的西安市急救中心党总支副书记、主任李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落实省市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特殊人群救治工作要求不到位的西安市卫生健康委主任刘顺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注意,高新医院的负责人叫 “总经理”。

总经理是对一家公司负责人的称呼,可见,这就是一家将医疗作为产品的公司而已,既然是公司,自然可以选择不向某些对象提供服务。

所以作为西安政府官方无法对该医院进一步追究责任,只能对自己辖内相关的负责人进行处理。

对比一下,下面是西安第四医院的做法。

[27 分钟!抢救 37 周双胞胎​mp.weixin.qq.com/s/GnamhjeqwJl3khEvFWacAQ

](https://link.zhihu.com/?target=https%3A//mp.weixin.qq.com/s/GnamhjeqwJl3khEvFWacAQ)

不知道大家是否还记得 2020 年初疫情最严重的时候,网上曝出民营医院的医护拒绝上一线防疫,这才过去多久?

还有些不知道是何居心的人,拿出孕妇胎盘剥离的情况来说事,不论这个情况是否属实,难道都应该成为医院拒收病人的理由吗?

连最起码的对同类的悲悯都没有了吗?

医护以救死扶伤为天职是给谁说的?

哦,我忘了,这是对公立医院医护的要求,民营医院的天职是挣钱!

知乎用户 毕加青年 发表

“西安孕妇流产事件” 涉事医院,是什么来头?

近日,西安高新医院发生一起孕产妇流产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1 月 6 日,西安市 “孕妇流产” 事件相关责任人被处理,总经理范郁会被停职,门诊部、医务部相关责任人被免职。

**  总经理被停职,这家医院是什么来头?**

  根据该医院官网介绍,西安高新医院成立于 2002 年 6 月 9 日,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的股份制综合医院,2009 年 8 月通过原陕西省卫生厅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评审。

  中新财经注意到,根据西安卫健委官网,2011 年,西安高新医院经营性质由非营利性变更为营利性。

  据天眼查显示,西安高新医院有限公司是 A 股上市公司 “国际医学” 的全资子公司。

  国际医学的财报显示,西安高新医院是其重要的营收及利润来源。2020 年度,西安高新医院收入 7.99 亿元,实现净利润 6066.81 万元。

  截至发稿,国际医学股价大跌,跌幅一度超 8%。

  1 月 5 日,西安要求,任何医院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影响患者就诊。对于急危重症、血液透析、肿瘤放化疗等患者和孕产妇,开通服务电话、绿色通道,提供诊疗服务。 (记者 李金磊)

知乎用户 中国新闻网​ 发表

冰山一角,相比于其他爆发过疫情的城市而言,西安在这次疫情中整体表现的很混乱,这是我没想到的,之前对西安的印象是很不错的。

这句话应该不会被和谐吧?铺天盖地的新闻都能看出来的事。

治世比规矩,乱世比能力。

遇到突发事件时,没有什么预先存在的规矩告诉你什么事情是绝对的对,或者绝对的错,疫情就是这样。

防疫工作和很多其他工作就是有冲突的,孰轻孰重,这不是个简单定性的事,不是一句 “防疫大于一切” 就能解决的事,而是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每一个操作怎么处理,体现了当事人的办事能力,体现了整体的管理水平。

你不想违反你们的防疫规定,但是救治病人的原则就可以违反吗?

另外不要说私立医院就怎样怎样。当然,公立医院是事业单位,私立医院算企业,根本目的有区别,这无所谓,只要你是医院,你就在这一行,有这一行的规矩和管理措施,受制于卫生局医管局的规章制度,不能想干嘛就干嘛。

事实上,急性情况应该开通相关绿色通道,各医院都有这种模式,普事普办,特事特办。

你说我人手不够,做不过来这么多操作,怎么办?

那更简单了,你别开展这种相关的急症科室就完了,医管局又不能强迫你开。

又想挣这个钱,又不想承担这部分责任和麻烦,被罚的不冤。

知乎用户 追风月影​​ 发表

回应、改进很重要!“暂停” 中的西安,城市治理的自我革新不能暂停

**半月谈评论员 刘书云 陈晨  **

新冠疫情突如其来,西安市各小区、单位封闭式管理已逾半月。紧张与镇定,忙碌与坚守,光亮与温暖,交织出这座古城辞旧迎新之际的复杂心情。  

从高处打量,摁下 “暂停” 键的古城,几分陌生、几多清冷。但贴近了端详,在医院、在社区、在城乡接合部、在城中村、在隔离安置点的匆匆脚步中,抑或从居民指尖上发出的声声问候中,生活的洪流仍在向着未来奔涌。而夜间的万家灯火,是如此绵密,一束束光亮中,深藏着重启生活、重启未来的万千期许。  

向半个月前回望,我们或许并不曾意识到这场 “遭遇战” 的严峻:疫情突袭,各传播链之间缺少明确关联性,隐匿性传播和社区传播来势汹汹。有专家指出,这是武汉之后最严重的一次本土疫情。为尽快遏制蔓延势头,西安采取了严格的社会面管控并持续升级,有无奈,却必须。  

作为国家中心城市,西安人口稠密,经济文化活动频繁。作为古丝绸之路起点和中欧班列集结中心之一,这里又是全国乃至全球供应链的重要一环。为减少人员流动带来的疫情外溢风险,果断按下 “暂停” 键,为大局,更是担当。  

急切之下的 “暂停”,打乱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原有节奏,影响了千万市民的正常生活。部分区域应对手忙脚乱、顾此失彼,工作中出现了一些短板:生活物资保障一度不畅、市民就医一度遭遇困难、“一码通” 两次崩溃…… 群众有意见、有埋怨,是警醒、更是鞭策。政府有回应、有改进,是责任、也是使命。  

困难面前,更多的,是光亮,让寒冬中的城市感到温暖。医务工作者白衣执甲、逆行出征,数以万计的党员干部下沉一线,社区工作者、志愿者辛勤付出通宵达旦,千万市民顾全大局,默默付出,甘于奉献。隔离人员也成为防疫战斗员,克服种种困难,用个人和家庭的不便,换来千万家的安全。  

一句句的 “加油” 声,是一个个源自你我的理解与包容。千百次的回眸,汇聚着一起再出发的信心与决心。相信经历这一轮考验的西安,城市文明建设将更上层楼。  

1 月 5 日,西安市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的信息表明,西安本轮疫情社会面基本实现清零,疫情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虽不可掉以轻心,虽不可丝毫放松,但坚守中的曙光,已然临近。  

“暂停”,是为了更好的 “重启”。待凛冬离去,雪融草青,相信有新的相逢,将美好延续。正如一位西安市民在朋友圈中写下的:“冬至已过,此后的每一天,太阳都会更早升起。”

知乎用户 半月谈​ 发表

不管任何时候,应当以人为本。

毕竟生命至上,我们要学会尊重生命。

我们人是这个社会的最根本,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人都没有了,可能一切都没有了,其他的可能就是毫无意义可言。

生命至上,这是我们一直说的。目前来说出现这样的情况,是谁都不愿意看到的。所以说我们在日常生活当中,一定要灵活运用。不能一味的因群守旧,墨守成规。

规矩是规矩,规则是规则。但需要灵活多变,要学会分辨轻重缓急。如果一味的按照规则,一味的按照规矩,一刀切下去。那这样的话,有可能会造成一定的影响,或者不可挽回的局面。就像这一次事件一样,造成了重大的影响和创伤。

希望这样的悲剧以后,都不要再发生。因为不管是医院也好,还是家属也好,还是我们作为旁观者也好。这是我们都不愿意看到的,因为这是一场悲剧。

对于谁对谁错,不予评价。毕竟会有专业的人士来解答,毕竟会有官方的消息出来通报。在这里就不发表个人见解,也不做其他的评价。

希望该地区能够尽快完善机制,对于特殊的人群要有特殊的对待。而不是一味的不管不顾,到时候出了问题不仅仅是家属的伤痛,也是当事人的伤痛,更是社会的伤痛。

只是希望这样的事件不要再发生,也不要再有。毕竟这不是什么好事,也是大家不想看到的。

话就不多说了,希望大家做好防控。

致敬一线的工作人员,在此对你们说一声辛苦了!

也衷心地希望疫情快点过去!

知乎用户 罗罗​​ 发表

人性生命意义重要还是程序合理合规重要?

看到现在开始搞绿色通道了,

之前的时候为啥不程序优化一下呢?

我们有个词叫 “事急从权”,当面临紧急情况的时候,应当灵活变通,不能死守教条。

严格防疫措施,其目的就是要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不是应该以此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吗?这样才能保证对生命健康都不漠视。

在这个事件中,医院本身当然是有过错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因为医务人员或者医院的过错受到损害的,医院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涉事医院需要对此承担赔偿责任。

而涉事孕妇当然有权主张赔偿,这点应当没有疑义,因为医院的不作为造成其流产,身体必然遭受损害,她在此事中是直接受害人,自然有权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

作为基层工作人员,每个人都要做到担当,这才是最关键的,主动担当、灵活处理,而不是机械执行,在生命面前也继续照本宣科,导致矛盾升级。

其实在这场抗击疫情的大战役中,西安是点,中国抗疫是面,面是有无数个点组成的。

西安教训,应该举一反三,否则,类似矛盾再出现的话,外界怎么解读?

疫情防控狙击战、歼灭战和处理单一事件不同,它是社会上下全方位、全要素、全链条的考验。希望不再仅仅是教条主义,照本宣科。

知乎用户 麥发发​ 发表

官方通报出来了,责任事故认定了,相关人员处理了,每次类似事件都带节奏说有人在带节奏的沈老师,是不是该为自己冤枉了一位受害者而道歉呢?

@沈逸老师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知乎用户 付一炬​ 发表

西安 “孕妇流产” 事件追责,“生命至上”必须再次重申

防疫再难,压力再大,都应该把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的理念真正扛在肩上,植入到相关政策的制定、执行上,和对各项工作优先级的处理上。

备受舆论关注的西安市 “孕妇流产” 事件有了官方正式通报。据“西安发布”1 月 6 日消息:近日,西安高新医院发生一起孕产妇流产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1 月 5 日,经陕西省、西安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进行调查,认定该事件是一起责任事故。

同时,西安高新医院已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该院总经理被停职,门诊部、医务部相关责任人被免职。

此外,西安市急救中心党总支副书记、主任李强,西安市卫生健康委主任刘顺智,被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此前,当事孕妇因核酸问题无法入院,在医院门口等待 2 小时后大出血的画面刺痛着每个人的心。疫情期间,医院严格执行防控要求无可厚非,但是,作为一家疫情防控期间产妇分娩省级定点收治医院,一名孕妇因未能及时入院而酿成大出血流产的极端后果,这实在让人无法接受。

调查组将事件定性为责任事故,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这是对当事人的必要交代,也与要求严肃处理该事件的民意相契合,更是对防疫过程中 “生命至上” 原则的重申。

出于防疫考虑,孕妇等急重症患者在疫情防控期间就医会多一些程序要求,这个社会都可以理解。但是,任何要求执行都不应该 “一刀切”,落实机构都应该保有基本的“应变” 能力。尤其是有着 “救死扶伤” 天职的医院,在面对特殊情况时,理应把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

此次事件之所以引发社会的强烈关注,就在于有关人员机械化地执行程序要求,缺失了最基本的人性温度,也背离了社会对于 “医者仁心” 的朴素期待。

事实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到底该如何接收孕妇等特殊患者,早在 2020 年 2 月,国务院就发出相关通知,要求各地根据医院条件,为产科门诊及病房尽可能创造独立进出通道;指导孕产妇正确识别和应对临产征兆,及时前往助产机构住院分娩。对其中临近预产期的,要协调落实产检及分娩机构,并及时通知到人,确保衔接。

这说明,对于孕妇等急重症患者的就诊,国家防控体系中早就有明确指引,要体现出 “特殊对待” 的原则。

而在 “孕妇流产” 事件发生后,西安市作出新的要求,对于急危重症、血液透析、肿瘤放化疗等患者和孕产妇,开通服务电话、绿色通道,提供诊疗服务。也有媒体报道,自 “孕妇流产” 事件后,西安有小区开始统计孕妇信息。这是一种积极的改进,但还是不免让人慨叹:如果这些本该想到也该做到的举措,能够早日实施,或许 “孕妇流产” 悲剧就完全可以避免了。

西安当前仍在承受巨大的防疫压力,各方工作需要同时进行,可谓千头万绪。而基层工作人员,包括医护人员的辛苦付出,全社会也有目共睹。但是,防疫再难,压力再大,都应该把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的理念真正扛在肩上,植入到相关政策的制定、执行上,和对各项工作优先级的处理上。

就此来说,这次 “孕妇流产” 悲剧带来的教训,远不止是医疗领域,其他方方面面都该举一反三。严肃追责不是目的,更不该是句号。“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的原则必须再次重申,有违此原则的防疫举措,不妨借此次追责予以高效复盘和解决。

特约评论员 | 吴振(媒体人)

编辑 | 徐秋颖

校对 | 赵琳

知乎用户 新京报贝壳财经​ 发表

官僚体系就是这样,一切求稳,只会往上级交代最明确的地方前进。新冠爆发以来,因为疫情防控不力的,最高有省市级高官被处理。而因为疫情防控手段过于苛刻,影响地方正常运行的,只有几个乡镇干部被处理。于是对于官僚们来说,防控不力被处罚是悬在头顶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防控不力的处罚远在天边。于是官僚们开始互相攀比,层层加码,你要三天核酸证明,我要一天核酸证明,他就要 6 小时核酸证明。这种过于苛刻的防控手段既是这是孕妇流产的原因,也是西安市民买菜难的原因。只有中央狠狠处理几个因制定过于苛刻的防控手段影响社会基本运行秩序的高官,才能狠狠震慑官僚们,才能让他们明白防控不力和防控过于苛刻都是重大错误。

知乎用户 何老湿 发表

多人被处罚,是因为出人命了,而不是真正认识到错误。

西安封城以来,出的事不少,彷佛除了遏制病毒,更多的是遏制人性。

绝对服从,强硬执行,层层加码,哎!

出了人命才来追责,不出人命照样运作。

这家人得有多痛啊,多少钱也弥补不了,问责多少人也没用。

疫情期间如何救治孕妇等特殊人群?

到时候,又有人纠结 “特殊人群” 的定义。

其实城市管理者应该有个最基本的认识:

疫情期间,社会不得不制定一些临时政策,比如出门要戴口罩,上公交车要出示二维码,住院要持核酸阴性证明…… 但是,你必须知道,临时性的政策,大多不完美,一定会有极端的情况出现,比如老人不会出示二维码,或者没有核酸证明的孕妇情况危急,你非要执行死规定,就会爆发矛盾,甚至出人命。

所以对临时性规定,一定要有 “特事特办” 的灵活性,不能两手一摊眼睛一瞪,一句 “要遵守规定” 处理所有情况。

规定是死的,人是活的,有些简单的常识,不能非得拿人命换。

知乎用户 君子 发表

西安孕妇调查结果出来了,认定该事件是一起责任事故,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但依然有人在说什么 “孕妇就一点错没有么”、“这孩子抢救了也是死胎” 之类的话,还是挺难理解的。

所幸事件发酵,让我们等到了 “任何医院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影响患者就诊”,这句话真的很重要。因为核酸检测的结果可以等,但患者的疾病和孕妇的生产可不等人,这背后代表着的都是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设立规则是对的,如果只是一味的循规蹈矩,不知道变通、不敢于变通的话,规则只会变成桎梏,反而容易出问题。

以后若碰到的不是孕妇,而是肚子疼的、脑袋不舒服的群众,也要灵活变通,开通绿色通道,帮助患者就医。

知乎用户 吳长安​​ 发表

事件从西安一孕妇疑似由于核酸问题无法入院,在医院门口等 2 小时后流产,到医院总经理被停职,相关责任人被免职,一下就把西安这场疫情阻击战贬低的一塌糊涂。

但其实,西安这场疫情阻击战绝对不能 “以偏概全”,对出现的问题应就事论事,不无限放大它们对全局的意义,而是把注意力更多集中在推动整改上。

就拿西安一孕妇由于核酸问题无法入院,在医院门口等 2 小时后流产事件来说,西安防疫措施肯定存在一些疏漏,但绝对不能因个例否定整体。我认为该指出的问题就需要指出来,但这不应该代替对西安这座城市以及广大奋战在抗疫一线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支持与鼓励!

[

媒体评西安防疫称「要确保所有市民吃得上菜、考得上试、看得了病」,西安疫情防控有哪些经验教训值得总结?

爆料咖的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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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zhihu.com/zvideo/1462367283801026560)

但必须指出的是,在此次事件中医院本身是有着不可推卸责任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因为医务人员或者医院的过错受到损害的,医院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涉事医院需要对此承担赔偿责任。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
(四)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的;
(五)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六)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的;
(七)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
(八)未经患者或者其家属同意,对患者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的;
(九)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十一)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不服从卫生行政部门调遣的;
(十二)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不按照规定报告的。

当然,我最想要说的还是 “由此次事件所引发的舆论同情和愤怒是正当的,因为这当中包括一些对抗疫措施一刀切、面对特殊情况缺乏应有担当和灵活性的反感,但这是为了更好的抗疫,而不是添乱。

知乎用户 爆料咖​ 发表

这种事情,在 2020 年 2 月,国家就有了比较明确的规定,如果真做到按章办事,那么已经出血的孕妇在医院门外枯坐多时而不得就诊这种事,根本就不会发生。

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孕产妇疾病救治与安全助产工作的通知
发热门诊应当对发热孕产妇进行排查。对于能够明确排除疑似感染的孕产妇,可转至普通门诊就诊。对于疑似或确诊孕产妇,按照规定尽快转诊至定点医院。严禁让疑似或确诊孕产妇自行转诊。
孕产妇在转诊至定点医院前产程已发动或急需终止妊娠来不及转运的,所在医疗机构应当做好隔离防护措施,在产妇分娩后及时评估产妇健康状况,确认安全后转运至定点医院落实后续治疗措施。

知乎用户 有句港句 发表

这结果是不是说明,沈老师和他的铁粉想通过蛛丝马迹,抓 50w 的希望很渺茫了。

上次郑州雨衣爸爸没抓成,这次估计也悬了。

知乎用户 天星舰水手 发表

去年,上映了一部电影,是歌颂武汉抗疫最艰难的初期,全国医务工作者无私奉献,无畏牺牲的群像。

电影的名字叫《中国医生》。

这部电影中,一个主要的情节,就是袁泉饰演的医生,给一位已经确诊新冠的孕妇,有惊无险的顺利接生下了宝宝,母子平安。

电影上映距今,已经半年有余了。

知乎用户 老鬼 发表

疫情防控不能松懈。

疫情防控过程中发生的非必要伤亡也着实让人心疼。

从经济的角度看,我们的政府花这么大的人力物力来防疫,可能并不是最划算的。

但为什么还要这么做,是因为我们的党始终坚持执政为民,我们的政府不希望任何一个人因为疫情被夺去生命,我们的国家不惜一切代价也要保障所有人的生命权。因为我们国家不想让疫情这一粒灰落在任何一个个人和家庭身上。

可西安的有些人不明白这个道理……

愿逝者安息!

向抗疫一线的英雄们致敬,希望疫情早日过去!

知乎用户 我去买几个橘子​ 发表

天哪,怎么能免职呢。你只是没了孩子,这些官员失去的可是那份宇宙尽头的工作啊!!!

知乎用户 furymashimaro 发表

不应该判刑吗?

知乎用户 罗超 发表

抗击疫情的根本目的是什么?抗疫精神二十个字 “生命至上,举国同心,舍生忘死,尊重科学,命运与共”,第一句是什么?忘记了初心,丢失了目标,就会机械化唯上,出现这样的事情。

疫情期间如何救治孕妇,卫健委早有规范,如何落在实处,提高执行力才是关键。

知乎用户 eagle​ 发表

经验来说,在公立医院内部,围产期安全是头等重要的事件,围产期事故一旦发生,基本是要全市讨论。因此围产期安全是公立医院重大政治正确之一。

如果出现情况,当事医生会立即上报医务处,后续相关人员可以比较容易的调集全院资源来解决问题。

知乎用户 yinan li 发表

其实这种事情本来就是不应该发生的,即使全城都已经开始了严格的防控措施,但也应该有医院来收治患者,而不是不知变通,造成悲剧。

知乎用户 qwe 发表

【西安 “孕妇流产” 事件被认定为责任事故,相关责任人被处理】 据西安发布 1 月 6 日消息:西安 “孕妇流产” 事件被认定为责任事故。西安市卫生健康委责成西安高新医院主动与患者沟通,做好患者术后康复治疗、安抚补偿等工作,并向社会公开道歉。西安高新医院总经理范郁会被停职,门诊部、医务部相关责任人被免职。西安市纪委对西安市急救中心党总支副书记、主任李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西安市卫生健康委主任刘顺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知乎用户 正观视频​ 发表

有一些人犯了错误,推卸责任,却希望将自己和政府、国家绑定在一起,让国家来买单。还有人担心如果承认问题,会不会影响形象等等。而实际上,越是严肃处理,越能够赢得老百姓的支持,越是和稀泥,越引起反弹。为什么孕妇得不到及时救治?不是医生不想救,而是这其中具体负责的人,没有尽到自己的责任。作为定点医院,难道孕妇真得了新冠,医院就不救了?难道不应该有专门的流程和隔离病房?

不仅仅是孕妇,任何有严重疾病的人,难道不应该有特殊流程来处理?

这里面责任人不是医院里的医生,因为医生除了问题自己要被责任,问题在于受处分的这些人。也希望这个事情里,大家都能够对一线的医生多一些理解。

非常时期,无能就是罪过,没有本事把这些事情有条不紊的组织好,就应该承担责任。

希望在讨论西安的疫情时,大家的心态和视角都应该是内部矛盾。做的不好就应该批评,做的好的应该赞扬。客观来说,西安这么大城市确实有压力。但是在中国内部,我们不就应该以高标准或者正常标准来要求么?

我们在这里说的话,都应该是希望西安的每一位朋友都能平安,这是基本的出发点。抗疫的工作里,只有两种人:做的好的人,做的不好的人。做的不好,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

知乎用户 马力在知群​ 发表

只能帮到这了

知乎用户 枢机​ 发表

昨天半夜看到的,真的心痛。

精神身体都是巨大的伤害。

因为八个月的孩子,即使死了,也要生下来的,和生孩子的过程是一样的。

正常生孩子,虽然痛苦,但是怀着对宝宝的期待,还是可以挺过去的。而生一个已经死了的孩子,痛苦是加倍再加倍的。

知乎用户 yu xiao​ 发表

第一 该孕妇不是自行去医院 而是因为 120 电话打不通 110 给紧急送往医院的

不知道那些骂孕妇有问题的 有没有报警的经历 警察不会再不通知医院的情况下就把人往无法救治的医院一丢了事 所以 可以肯定 医院在警察到之前就已经收到一个大月龄且出现症状的孕产妇在警车上被紧急送医

那我们在来看孕妇在医院门口坐在石墩子上的照片 可以明显看到 石墩子旁都是血

请问下 以告知你孕产妇出现症状 你的急救床呢?你的医护呢?为什么会出现在孕产妇坐在石墩子上的照片?

别杠 你们是不是没经历过进抢救室 今年 9 月 半夜 11 点 家人就因为短暂昏厥被紧急送医 人还没到医院 救护床 医护都在门口等着准备人到了马上拉急救室 我真不知道为什么你一个医院管理真如你小作文写的那样 别的医院都不收 就你们收了 还马上安排进急救室会出现这样的照片!你们到底有没有把紧急救治两个字记在心上?

一个省会城市 新晋一线城市 管理水平实在是不敢恭维 看看广州 同样是封城 人吸取当时武汉的问题教训 反应速度之快 简直是堪称经典!

广州常住人口多少?流动人口多少?那是你 XA 比的了的?

前面答案都给你了 解答过程也全程展开 你就算不愿意动脑筋 照着抄也行啊 问题是 你们把民生当回事了么?

前后买馒头被打的居民 后有紧急求助送医结果被拦在门外的可怜孕产妇 这些魔幻的事情发生在疫情 2 年后简直是叹为观止!

这件事还有为医院叫屈的?省省吧 官方定型为责任事故 还算是给了点面子 也希望产妇及其家属拿起法律武器来追究责任人 太特么气人了!

知乎用户 深夜一只猫 发表

纯属本末倒置。防疫是为了啥?不是为了保障大家的生命安全么?现在可好,为了防疫,人死了都 不管,反正只要别在我的任期、辖区出问题就行。那这防疫不就只是做样子给人看的么?

知乎用户 小凉亭女神 发表

罚酒三杯,避避风头。

知乎用户 雨落长川​ 发表

什么警示都是给姥爷们的。

给普通人的警示就一个,能去上海就去上海吧。

绝对不能说完美,但上海绝大部分时候都是中国做的最好的那批。

当然你是有能力润出国,也可以综合考虑一下。

知乎用户 不完美的胖达 发表

新闻看完,其实我不咋关心谁被追责了。

因为这玩意我们普通老百姓不懂也插不上手,不知道处理的到底是轻是重。

但我很关心的一点是:如果下次我们再遇到类似的情况,我们该怎么办?有没有一个渠道给那些正面临种种困难的人提供必要且及时的帮助的?

这样的渠道在哪?是否畅通?是否有告知到那些需要帮助的人?

知乎用户 淮左小四 发表

感到十分悲痛。希望基层的人员,多一些人性。不要太过教条主义。

以前不懂什么叫做一抓就死,一放就乱。

现在我算是懂了。

防疫政策是为了全国老百姓的生命安全着想,是好事。有些人借着这个机会,攻击我们的清零政策。这大可不必。政策是好政策。

就是有些人执行起来。太过于死板教条

制定政策 的人也不可能每个细节都想到。

这就需要下面的人懂得事急从权。

有些时候,并不是下面的人不愿意做,而是怕担责任。你生了孩子,安全了,我防疫没做好,可能要付法律责任。这,其实也是能理解的。

这其实也是需要上位者能够多思考一下,下放一些事权。

给下面的人在合理的范围内临机决断的权利。

制定一个黑名单。什么情况绝对不允许放,再制定一个白名单,什么情况就需要放。

很多时候,我们是没想到。但是防疫政策本身是好的。

知乎用户 雷火丰​ 发表

西安疫情以来,地方相关部门的诸多管理漏洞和失职,充分说明平时要低调,多做实事,少搞文宣吹牛。如果平时太高调,整天光顾着文宣网络营销,做足了面子工程,却没有做好里子,一旦到了大考的时候,平时被捧的有多高,摔得就会有多惨

知乎用户 昭阳 发表

西安孕妇流产事件,确实在社会上造成了较恶劣影响,相关责任人员,的确应当依法依规给予处分。通过这件事,我们至少可以得出两点启示,一是在封城防控新冠疫情期间,会暴露出一些管理上的薄弱环节,比如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比如医疗机构收治大量病人的能力,比如政府构建的相关保障系统的运行能力等等;二是有些性质比较恶劣的事件,必须接受舆论的监督,必须放到阳光下,这样才能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才会得到及时的处理。详细内容请围观视频了解。

知乎用户 孙俊俊律师​ 发表

能不能把那些之前说 “受害人没有打电话”、“受害人自己不去公立医院” 的造谣者也以 “寻衅滋事” 抓起来??

知乎用户 车到山前必有树 发表

我看这回还有没有人,发些截图把责任推给孕妇。

一张张截图,几个说法,甚至连小姨是谁都没有弄清楚,甚至连这家是定点医院都没弄清楚,就在孕妇上找问题。

把责任归到孕妇上,是她自己不产检,是她自己重度子痫还非要生。

把医院的责任推的干干净净,都是病人自己的错。

缓缓打出一个问号❓

解决不了问题,就在当事人身上找问题?

病人不产检,就可以让其等 2 个小时了吗?病人重度子痫,就可以不收挺着大肚子随她去?

我不懂这些人的脑回路。

上个答案,赞起来的时候,被删了。

这个答案能活吗?

知乎用户 Yori 发表

活该被处理,

这件事,说实话就是见死不救,

那么大个医院,就算是怕院内感染,不能开辟出几间处理急症的诊室,做闭环管理?那么多高材生医生,做出这点部署还不是小意思。

不是不能,是不为也。

知乎用户 Dr. 北海 发表

一条生命换来的制度完善,这样的代价过于沉重。

“西安孕妇流产” 事件多人被追责,这样的代价本该避免

1 月 6 日凌晨,据 “西安发布” 消息,近日,西安高新医院发生一起孕产妇流产事件,

经省、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进行调查,认定该事件是一起责任事故。

西安市卫生健康委责成西安高新医院主动与患者沟通,做好患者术后康复治疗、安抚补偿等工作;

向社会公开道歉,积极反思和梳理工作流程中存在的隐患,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优化就诊流程。

除了对该事件的定性以及善后工作的安排,这次的处理也具体到了负责人:

西安高新医院总经理范郁会被停职,门诊部、医务部相关责任人被免职;

西安市急救中心党总支副书记、主任李强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西安市卫生健康委主任刘顺智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涉事医院和政府管理部门责任人都得到处分,这算是给了当事人及其家属一个初步交代。

只是这些措施,本该在孕产妇遇到困难之初就及时发挥作用,

而不是需要一场沸沸扬扬的责任事故来提醒。

早在 2020 年 2 月 17 日,国家卫健委就发布了《关于加强疫情期间医疗服务管理满足群众基本就医需求的通知》,

强调注重防疫同时注重日常诊疗,要求湖北省以外地区,要紧密结合疫情发展形势,

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医疗服务,不得搞一刀切,

不能采取停诊的方式、将日常医疗服务一关了之。

当然需要理解西安的难,支持和帮助西安渡过眼前的坎。

但即便再艰难,生命应当始终高于一切,不只对新冠病毒的感染者,

更包括遭遇其他病症有就医需求的人。

也希望西安能创造经验,不仅是迅速控制疫情,还能保障好基础民生需求。

但值得一提的是,近日郑州迎来新一轮疫情。

1 月 4 日,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透露,郑州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对于常见病、慢性病等患者,按照原则上不出社区(村)及集中隔离点的要求,

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

对于发热、紧急、危险、重症患者,坚持 “集中统一收治” 的要求,

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救治。

这些,都可以相互借鉴、补充学习。

疫情是一场主客观题相结合的考卷,没有人可以做到绝对完美,

但尽可能拿个高分应该是一致的追求。

知乎用户 要勇敢一点 发表

如果你以为我想要借此事件再次对西安的疫情防控政策进行剖析批评那可能要失望了。在西安的疫情防控政策不断精细完善之后(目前已经官方有了解决方案和处理措施),我没有理由再去批评,如果再憋出一篇激起民愤充满嬉笑怒骂的文章无疑可以引起许多人的关注和愤慨,但是那就属于无良媒体(坦白讲无良媒体已经成为互联网时代的一个新的毒瘤了)。

这次我想讨论的是一个我一直思考了很久的话题,那就是:时代和人的关系问题。只不过西安孕妇事件给这个话题做了一个最贴切的注解,所以我想借此把自己很长时间思考的东西分享出来。

有一句非常熟悉的话可以用来解释时代与人的关系,那就是:**时代的一粒灰落到每个人的头上都是一座大山。**这句话出自作家方方,后面还有一句:而我们偏偏处于尘土飞扬的时代中。

方方因武汉疫情期间的一本日记对中国大肆揭露(甚至是污蔑)而受到西方媒体和政府的大力赞扬,此人属于精分分子(甚至是带路党,中国学界有那么一批人以大力揭露中国社会阴暗面甚至恶意丑化中国而取悦西方,比如最近的三只松鼠事件)。

她第一句对时代与人的关系的总结非常精准,我完全认同并且直接引用,但是后半句我并不认同所以直接舍弃。因为我不认可我们处于一个尘土飞扬的时代,这句话暗含贬义。如果要对时代进行总结,我更加认可狄更斯的:**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如果要讨论后半句以后可以单独写一篇,这里只讨论时代与人的关系。

为什么我要用这么一大段解释这句话的来源呢? 因为实事求是是我的底线,客观分析是基本原则(即使不能百分百做到也要努力去做)。我不认可这个作家,但是我认可她的作品或者只是一句话,哪怕是一句话我也可以只认可一部分。全盘否定和全盘肯定都是现在很多人容易犯的毛病,因为客观分析是需要思考的,而随波逐流盲目从众是非常容易的。

言归正传,关于这起事件官方已经定性是医疗责任事故,相关人员也已经进行了处理,医院也对受害者正在补救治疗,官方也举一反三强调了疫情期间的医疗原则,简单说漏洞已经修补。后面的人会直接受益与随后的政策,相关医院也会吸取教训不敢再随意对患者拒收。一切似乎都皆大欢喜,可是唯独忽略了受害者这一家人。十月怀胎,最后关头却受到如此打击,对这一家人来说的确如一座大山般沉重。

官方轻飘飘的一纸公文、寥寥数语,几个责任人的免职处理(风头过后大概率还是会继续任用),可是这一家人却实打实的失去了呵护了八个月的小生命。他们无疑是这个政策的牺牲品,或者说是这次疫情期间的一个牺牲品。而这只是爆出来的一个事件,在西安整个疫情期间多少人受到了影响?而这些影响都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可大可小,经济损失暂且不论,紧急医疗和食物短缺真的是关乎生命的。所以这场疫情不知道有多少人承受了泰山压顶之重。

以上种种的影响甚至算不上时代的影响,顶多只是西安市政府在疫情期间的政策影响而已。而这已经足以让许多人承受泰山压顶之重了,只不过因为疫情期间密集的政策在短时间内公布,没有给民众和整个社会足够的缓冲时间,所以导致许多人会成为牺牲品,并且是巨大的牺牲。

这里我们不得不思考这样一个问题:政府官员比普通老百姓最大的一个能力素养的区别是什么?是行政能力吗?不是,而应该是敬畏之心,这种敬畏之心要比普通人强百倍、千倍。古话说得好:身在宫门内,定要好修行。普通人的恶最多影响三五人,村长作恶可能祸祸一个村子几千上万人,而越高层级的领导作恶那影响的可是千百万人。(具体参考上文:关于西安疫情的思考续篇)

比如最典型的云南孙小果案,那些当官的只是随便打个招呼,一人一句话就可以让一个死刑犯逍遥法外继续作恶。这里面的例子数不胜数,作为旁观者我们看过后可能气愤一时,对受害者表示同情,对作恶者咒骂几句,可是对于受害者却是极为沉重的痛苦。不知此时我们是否想过这样一个问题:如果受害者是我们自己呢?我们又该如何承受,如何自处?我们是否该庆幸自己没有成为那个牺牲品?

四、我们与恶的距离其实并不遥远,因为人无完人,而作为这个国家的治理群体,部分当政者作恶的几率和作恶后的影响是非常大的。任何政策的出台,或者说这个国家与社会的进步都是需要无数牺牲品去推动的,因为只有足够大的牺牲才能引起当政者的重视,才能促使当政者不断反思政策的先进性,从而推动整个国家不断前进。建国后到改革开放之间那二十多年整个国家的混乱和探索,计划生育制度、劳改制度、收容制度等等,都是无数人的牺牲换来的整个国家的前进。

每一次法制的进步和政策的完善几乎都有无数的牺牲品为之祭奠,同时也有无数的人借着时代的东风一飞冲天。比如房地产、互联网、既让无数人改变命运成为了人上人,也剥夺了许多人赖以为生的手段,或者成为了许多人一生的负担。而那些借时代东风登上人生之巅的人,在飘飘然以为一切都是自己能力的时候,又会被时代所敲打。

无论是一个国家还是个人,都应该具有忧患意识,居安思危,否则当时代的车轮滚滚向前时,那必然会首先成为时代的牺牲品。发展需要牺牲这是一个基本的客观规律,我们谁也无法改变。而这个社会上不可能每一个人都有这种意识和能力可以避免自己成为牺牲品,那么我们唯一能做的是什么呢?那就是不要让自己成为时代的牺牲品!

正所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在保护好自己的同时尽可能的去帮助他人。在上一篇(关于公民和政府关系关于西安疫情的思考(续))文章中,我指出了我们拥有的合法权利,呼吁公民应该积极勇敢的发声。我们每一次的发声从下既可以唤起更多的人具备这种忧患意识和抵御能力,从上又可以提醒当政者不断修补政策、完善政策,避免用更多的牺牲品来推动社会进步。

社会的阴暗与光明是对立统一不可分割的整体,我们需要先跑出阴暗的角落,让自己先活成一束光,然后呼吁更多的人站在阳光下,当光明足够多的时候就可以驱散阴暗!

知乎用户 李恩 发表

9 斤 2 两!北仑第一个 “抗疫宝宝” 出生!

1 月 4 日晚 7 时许,一声响亮的啼哭划破了北仑夜空,一个重逾九斤的宝宝在北仑区人民医院(浙大一院北仑分院)封控区患者隔离单元出生。宝宝的母亲是三名在隔离单元待产的封控区产妇之一,是其中最早分娩的一位。

因为疫情的出现,全区的孕产妇都集中到了北仑区人民医院。1 月 2 日,封控区的一名产妇因超过预产期 4 天需要住院待产,在与产科取得联系后,由专人专车将孕妇送至北仑区人民医院进行单独管理。医院派出产科医生张柳燕和产前护士刘金花、周蕾为产妇和宝宝保驾护航。

今天 19 时 30 分,该产妇终于顺利生下 4.6kg 的宝宝。这也是北仑疫情下的第一个 “抗疫宝宝”。

(来源:中国宁波网)

知乎用户 焚琴煮鹤诗百篇 发表

河流系统

水系

综述

河流沿途接纳众多支流,并形成复杂的干支流网络系统,即为水系 [1]。

水系形式

水系形式是一定的岩层构造、沉积物性质和新构造应力场的反应。据此水系形式通常分为树枝状水系、格状水系和长方形水系三类。树枝状水系一般发育在抗侵蚀能力比较一致的沉积岩或变质岩区;格状水系经常出现在岩层软硬相间,地下水源比较丰富的平行褶皱构造区;长方形水系则往往和巨大的断裂构造相联系。

水系形式也可按干支流相互配置的关系或它们构成的几何形态来划分。如众多支流集中汇入干流称为扇状水系;支流比较均匀的分布于干流两侧,交错汇入干流叫羽状水系;一侧支流很少,而另一侧支流众多称为梳状水系;支流与干流平行至河口附近才会合,称为平行水系。

水系形式还可根据水系流向的相互关系划分水器类型,如向心水系,辐射状水系等 [1]。

流域

综述

每一条河流和每一个水系都从一定的陆地面积上获得补给,这部分陆地面积便是河流和水系的流域,也就是河流和水系在地面的集水区。河流和水系的地面集水区与地下集水区往往并不重合,但地下集水区很难直接测定。所以,在分析流域特征或进行水文计算时,多用地面集水区代表流域。由两个相邻集水区之间的最高点连接成的不规则曲线,即为两条流域或两个水系的分水线。任何河流或水系分水线内的范围就是它的流域 [1]。

流域面积

流域面积是流域的重要特征之一。河流水量的大小和流域面积大小有直接关系,除干旱区外一般是流域面积愈大河流水量也愈大 [1]。

流域形状

流域形状对河流水量变化也有明显的影响。圆形或卵形流域降水最容易向干流集中,从而形成巨大的洪峰;狭长型流域洪水宣泄比较均匀,因为洪峰不集中 [1]。

流域高度

流域的高度主要影响降水形式和流域内的气温,进而影响流域的水量变化。根据某一高度上的降雨量、降雪量和融雪时间可以估计河流的水情变化 [1]。

流域方向

流域方向或干流方向对冰雪消融时间有一定的影响。如流域向南,降雪可能较快消融,形成径流或渗入土壤;流域向北,则冬季降雪往往迟至次年春季才开始融化 [1]。

河网密度

流域中干支流总长度和流域面积之比,称为河网密度 D(千米 / 平方千米)。其公式如下:

河网密度是地表径流丰富与否的标志之一。流域气候、植被、地貌特征、岩石土壤的渗透性和抗蚀能力,是河网密度大小的决定性因素

知乎用户 蓝色拖拉机 发表

有没有懂哥解惑一下

党内警告算什么水平的处分?

知乎用户 可爱寸寸不服就干 发表

这个事情,医院和孕妇都有责任,一定程度上,孕妇自己的责任要大一些。

第一,雁塔区作为管控区,社区要求每天做一次核酸检测,孕妇尽然没有 48 小时核酸检测报告,不知是什么原因?这也是高新医院没有及时处理的原因之一。作为孕妇,随时都可能发生意外,随时都要做好就医的准备,核酸检测是必须的,要比其他人更需要。

第二,按照西安市防控就诊要求,需要先联系社区,由社区派车就诊。现在两边对不上,孕妇说社区的电话打不通,于是报警 110 送去的高新医院。可高新医院不是孕妇的建档医院,孕妇的有些情况不了解,所以后期治疗反应不够快。

医院接到这样的病人,反应有些慢,孕产妇要比其他病人更加重视,更加注重关怀,可是医院公事公办。再加胎盘早剥本来就比较危险,耽误这么长时间… 唉,太可惜了!

知乎用户 心灵咸蛋汤 发表

今年亲身经历了扬州疫情。百多万人口的市区,连续数日 50 + 确诊,应该仅次于武汉和西安了,

疫情期间,包括我在内,许多居民都经历过家人亲友的慢性病、急病被耽搁,至于小病,就自己在家熬呗。

这两年,很多城市风声鹤唳,如果你去过有疫情发生的城市,行程码带个星号(哪怕行程和中高风险区差了几十几百公里),回家后想进本地医院看病,先拿核酸报告,一张报告还不够,需要三天内两张,如果没有,那不好意思,你还真进不去医院。

我就因此被医院拒过,不明原因眩晕,幸好只是虚惊一场,如果真是啥大病呢,说不准就交代了。

因为以上因素,损害了多少人的健康,抱歉,没有数据统计,就当 0 吧。

扬州疫情期间有医护人员感染,我不认为全是医院的责任,当社会面患者数量到达三位数、四位数时,院感几乎是大概率发生的。

只要院感了,那就处分医院领导。

那怎么不被处分呢,一层层加高就诊门槛,大家都别来医院了,那就没院感了,院长就安全了呗。

知乎用户 吴楚​ 发表

我看很多人说这是私立医院,为什么非要去这个医院等等,它是西安政府认定的封控时期省级孕产妇定点医院。

你告诉我,不论公立私立,这个特殊时期,120 都打不通的时期,他们去政府指定的孕产妇医院有什么错。非要给受害者盖上一个大帽子。

真是良心被你家里人吃了。

是谁的责任就好好背锅,推三阻四的。让人看了生理性反胃。

知乎用户 土豆泥 发表

这时候又开始往医院的 “公 & 私” 论战引导了。趁机混淆视听,转移注意力,搞不好还能赢一把嘞。

知乎用户 Coldstream 发表

我这个人吧,相对比较教条。评价一个事儿,总是尝试寻找点理论支撑,哪怕这个理论本身可能都存在争议,这属于一种 “诉诸权威” 的诡辩。所以接下来说的,姑且当成一种思路的开拓,属于基于某些理论的主观臆想。

假设同样是疫情防控,同样是不遵守相关的管控规则,我们预设出不同的场景,会得出相对应的不同结论。比如我实在没有吃的,翻出去买馒头;我要生孩子,没有核酸检测;我为了坚定执行自己信奉的意识形态,坚决不扫码,不戴口罩;我为了看周杰伦演唱会,不遵守相应的隔离政策。显然,每种场景获得的舆论评价是不同的,原因是基于不同层级的马斯洛需求。

不管基于何种意识形态作为顶层引导,各国人民对于疫情防控最实际的需求是源于怕死,也就是为了满足马斯洛需求里面的第二层——说是为了人身安全也行,说是为了健康也罢。虽然说人身安全或者是健康也属于人类相对底层需求,但为了满足该需求使其他更底层需求得不到满足,未免就有点舍本逐末,得不偿失了。

比如地方政府会在疫情管控区域,会提供送菜或是相关的食品供给工作,这就充满了人文的光辉。你说吃不饱,全家老小挨饿,那就是工作上不到位,容易引起民众共情。你说你非要吃龙虾鲍鱼,满足精神上的愉悦,那对不起,你需要你需要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需求,让渡你的愉悦权,这也很难让人共情。同样,压抑你最起码的呼吸、用水、哪怕是手淫,这些也都不合适。但你要说不行我就的找对象互相安抚下心灵,那就又超出了需求边界了。

这些其实都相对简单粗暴,易于理解。回到问题本身,不管是把孕妇理解成健康需求,还是繁衍需求,这类需求本质上仍归于底层的需求。不从道德上去指摘医院或地方的所作所为,仅从道理上来说,一是底层需求都应得到相应的满足,二是同类型的需求不该分什么优先级的。毕竟,大家都想健康,毕竟,大家都怕死,毕竟,这不是只有一块木板,杰克罗斯只能二选一。

真要讲民众共识,特殊时期高级需求让位底层需求,不说支不支持,起码可以理解。同样底层需求满足不了,说出来,大家一起努力想办法克服,我们是一个如此伟大的民族。别是小部分人为了更高级的自我实现,不作为怕担责误了仕途,而忽视了广大群众的底层需求。

另外就是,部分工作人员要相对温和一些。毕竟时代在发展,大家的日子过得好了,保不齐哪些人把 “尊重”,也归为底层需求了。

知乎用户 中二中年​ 发表

据 “西安发布”1 月 6 日消息:近日西安高新医院发生一起孕产妇流产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1 月 5 日,经陕西省、西安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进行调查,认定该事件是一起责任事故。

西安市卫生健康委责成西安高新医院主动与患者沟通,做好患者术后康复治疗、安抚补偿等工作;责成医院向社会公开道歉,积极反思和梳理工作流程中存在的隐患,要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优化就诊流程。

据悉,西安高新医院已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总经理范郁会被停职,门诊部、医务部相关责任人被免职。

另悉,西安市纪委对省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急救工作要求落实不到位、履职不力的西安市急救中心党总支副书记、主任李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落实省市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特殊人群救治工作要求不到位的西安市卫生健康委主任刘顺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西安要求对孕产妇等
开通绿色通道

1 月 5 日下午,西安市召开的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提出,针对群众关心的医疗服务保障问题,为防止就医过程中交叉感染,对隔离点、封控区、管控区需要紧急就医的人员,安排专车 “点对点” 送至定点医院就医,并闭环接回。其他人员持 48 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自行前往全市正常开诊的医院就诊,任何医院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影响患者就诊。对于急危重症、血液透析、肿瘤放化疗等患者和孕产妇,开通服务电话、绿色通道,提供诊疗服务。

知乎用户 豌豆​ 发表

据说是民营。

那么民营搞停职免职这一套就没什么意义。

急救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那些人,愚不可及,那些处理措施,就更是毛毛雨,无需评价了。

知乎用户 唯我不败 发表

警示?这种事情你以为是头一回?有人背锅的事都不算事。。。

知乎用户 升斗小民自得其乐 发表

实在难以想象,西安 1 孕妇在医院门口等 2 小时后流产,医院的做法难以置信,我觉得在疫情期间像这类人群,应该给开通绿色通道。

知乎用户 小苹 发表

希望早日孕妇职业化,生育、抚养、教育全部国有化,家庭解体。

引进印度、非洲适龄女性,给 3 万一胎,3 万不够就 5 万,总会有人求剥削而不得。

家庭彻底解体,女性和男性一样彻底分工,任何行业的任何岗位,任一性别不得少于 45%,任一性别的实际产出不得少于 45%。

少于 45% 的,性别比例少的一方禁止使用该职业的任何服务、产品。

护理、农业、建筑、工业、交通运输行业被重点监控。

例如医院男护士比例、工作量少于 45%,则男性禁止使用护士服务,自己领药自己打针。

同理,女性比例、工作量于 45% 的行业,例如农业、建筑行业,则女性禁止吃饭,禁止住房、上硬化水泥路。

男女彻底平等。

哦,忘了说,

18 年我国社保工亡赔付人数 1.5 万,其中男性 1.2 万,女性 0.3 万。

18 年我国生育死亡人数约 900 人。

知乎用户 换向手柄前进位 发表

昨天和朋友说起这个事情的时候

我就预测了应该是处理一个副院长级别的人

果不其然

但凡再往上处理两个级别的人都足以敲打整个体系

然而自上而下树大根深

这个副经理就刚好在这个平衡点上罢了

知乎用户 不烦世事 发表

  有的时候,真的是两难。

  所以,那时候,WH 也少不了这类事情吧。感觉这次 XA 反而更透明了。

知乎用户 心下窃喜 发表

在严守疫情防控的同时也要兼顾人情,希望尽快出台政策,不要让悲剧再次发生。

知乎用户 眼镜眼镜我的命 发表

看了一会儿,原来处理结果是:

据悉,西安高新医院已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总经理范郁会被 停职,门诊部、医务部相关责任人被 免职

这就是大家都想当领导的原因吧。

另外,好像没有一个人被撤职,更没有被开除的。

也就是说,这些所谓的相关责任人,没有任何一个,受到实质性的惩罚。

作为一起人祸,孕妇方面的赔偿更是一个字都没有提到。

最后,你告诉我这叫多人被 “处罚”。

我的智商仿佛被人狠狠的按在地上摩擦。

知乎用户 南国小汉子 发表

警示:各地妇幼保健院、诊疗妇产科的医院 ,平时做好应急预案,在遇到疫情等不可控因素时,仍然能尽力保障孕产妇和儿童的生命安全。

希望这次事件,能引起各地政府部门的足够重视。而不是过了就忘了,没有曝光就恣意妄为!

————————

2020.6,我家大宝 13 个月,半夜突发高烧,39°+。第二天早上我抱着宝宝打车去了家附近的区妇幼,不接诊,发热的必须去有发热门诊的医院 。

出门继续打车,妇幼护士给的发热门诊医院名单有二三十公里,我只想找个最近的,问师傅,打 114,没几分钟到了区中医院。去了,发烧的要排队做核酸,才可以进医院 。

然后,排队。长长的队伍。就在等候的过程中,宝宝突发惊厥,刚好那时抱着宝宝,前一秒还和我说笑,下一秒怎么都无回应了。后来老公说他老远听到我喊医生医生,声音特别尖锐,就往过跑,抱着宝宝去了医生办公室,医生看了一眼,让赶紧抱着宝宝去住院部。

…… 住院三天,花了 1000 多,农村医疗只报销了 300 多。那其间孩子遭受的罪,不忍再提。扎针输液,脚上、头上……

——————————————

现在,我孕 13 周 + 4。孕育一个宝宝多不容易,只有孕妈妈自己知道。身体的不适,是一天天熬过来的。对新生命的期待,是坚持的一切动力。

如何救治特殊人群,是整个社会都应该思考的事情。特殊人群自身要足够重视,政府和机关单位要做好一定的保障。双方奔赴,就不会有那么多不堪了!

知乎用户 生如夏花 发表

防疫本来就是为了防控病毒更好地保护生命,而现在却是生命的另一味 “病毒”。

西安孕妇流产事件多人被处理,防控开出一条生命通道。

1 月 3 日,西安一孕妇家属在网络发帖称,其小姨已怀孕 8 个多月,

1 月 1 日晚 7 点因肚子疼拨打 120,但 120 一直占线,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拨打 110,

其小姨于晚上 8 点多被送到西安高新医院,但在医院门口因核酸结果超过规定时间 4 个小时,

不被允许进入医院,其小姨坐在门口的凳子上,发生出血情况,血顺着椅子和裤子流到地上。

1 日晚 10 点多,高新医院接诊,其小姨被送进手术室。

该家属称,最终胎儿流产没能保住。

就此事向西安高新医院求证,1 月 5 日 13 时许,西安高新医院客服部工作人员称,

目前卫健委已介入调查此事。

1 月 6 日,据消息,西安市卫生健康委责成西安高新医院主动与患者沟通,

做好患者术后康复治疗、安抚补偿等工作;

责成医院向社会公开道歉,积极反思和梳理工作流程中存在的隐患,

要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优化就诊流程。

据悉,西安高新医院已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总经理范郁会被停职,门诊部、医务部相关责任人被免职。

另悉,西安市纪委对省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急救工作要求落实不到位、

履职不力的西安市急救中心党总支副书记、主任李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对落实省市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特殊人群救治工作要求不到位的西安市卫生健康委主任刘顺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任何医院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影响患者就诊

1 月 5 日下午,西安市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疫情防控最新情况。

西安市副市长徐明非表示,为防止就医过程中交叉感染,

西安市对隔离点、封控区、管控区需要紧急就医的人员,

安排专车 “点对点” 送至定点医院就医,并闭环接回。

其他人员持 48 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自行前往全市正常开诊的医院就诊,

任何医院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影响患者就诊。

对于急危重症、血液透析、肿瘤放化疗等患者和孕产妇,

开通服务电话、绿色通道,提供诊疗服务。

同时,西安积极畅通各类求助信息渠道,在一些小区隔离点建立了微信工作群,

安排专人在网上接收信息,现场协调解决问题。

如果市民朋友在基本生活服务方面遇到任何困难,请随时在群内反映诉求。

规则需要遵守,但不能 “死守”。

来源: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21164354615643483&wfr=spider&for=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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