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网传 “3.21” 东航 MU5735 航空器飞行事故调查进展情况通报决定不予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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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lezhe 发表

我也申请了,等我回复

==2025-06-28 更新 ==

不公开的话就代表调查结束,NTSB 有权公开黑匣子录音了。等到那时候一切谣言都会被破除,真相将会自明

知乎用户 Liuuzaki 发表

更新:今天 6 月 29 日,民航局信息公开在线申请系统已无法使用,浏览器 F12 显示,原地址现在会跳转至名为 disable 的空白页面。

有意提交申请者请邮寄纸质表格(记得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买车票到民航局当面申请。

我已在系统关闭前提交了线上申请,如果 20 工作日内未收到回复,再寄出纸质申请。

-

我已实名向民航局提出信息公开申请,你也来试试吧!

高赞收到的回复是要求补充身份证件,反正我是把身份证正反面都打包上传了。看看我这次能收到什么理由,下次一并改进。

申请方式有三种,当面申请、邮寄申请、网上申请。先网上申请碰碰运气,没回信的话就邮寄个申请表过去,实在不行等哪天去北京出差或者旅游的时候,到 东城区东四西大街 155 号中国民用航空局综合司新闻信息处 看看到底是咋回事。


中国民用航空局 –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所需信息:东航 MU5735 航空器飞行事故调查进展情况

法律依据:

《民用航空器事件技术调查规定》第四十八条:“组织事件调查的部门应当在事件周年日向社会公布调查进展情况。”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 13§6.6:“进行调查的国家必须在每年的出事周年日公开发布一份临时声明,详述调查进展情况及所提出的任何安全问题。”

知乎用户 钻炮筒的喵 发表

先忽略有人冒着踩缝纫机的风险伪造文件的可能。

这个回复的格式没有问题,上面涂白的部分是申请公示人的信息,真正重要的信息有二:1、调查结果已经出来了,但是不能结案,以免按国际惯例公布;2、公开的结论可能危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

这么多年过去,网上该分析的也都分析得差不多了,每年的通报基本也都讲了关心的事情,比如那个著名的极其复杂,就是在说要查是否耦合机械故障等原因,然后下一年的通报就把这种可能排除了,只剩下机师问题这个可能,唯一的悬念在于是 AF447 还是 4U9525

但是这个答复表示问题除了涉及社会稳定,还涉及了国家安全,那就指向了另一个我不太想考虑的可能:PSA1771

知乎用户 基督山子爵 发表

就连 “不予公开” 这个决定也是不予公开的吗?

知乎用户 羲和望舒​​ 发表

原因用脚指头就能想明白,当初就已经爆出来了:

1、恒大暴雷,投资血本无归;

2、工作被排挤,打压,待遇不公;

然后请参考西南航空 1771

至于所说的危害社会… 那就更简单了:双输好过单输,“我活不活无所谓,我只要……”

这个再简单不过了。

知乎用户 王斯图 发表

这么多遇难者家属,多年来几乎连一点他们的声音都听不见。

知乎用户 Martigny 发表

说句不好听的

飞机上但凡有一个外国人

信息都不至于不透明到这个地步

知乎用户 Happy 发表

新华社北京 6 月 28 日电 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书记、董事长刘绍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知乎用户 随性微语​ 发表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6 月 28 日通报,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书记、董事长刘绍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刘绍勇出生于 1958 年 11 月,1978 年加入民航业,2008 年任东航总经理,次年任东航董事长。

2022 年 3 月 21 日下午 1 时许,由波音 737-800 型客机执飞的东航云南公司 MU5735 客机,在从云南昆明飞往广东广州途中于广西梧州藤县一处山谷坠毁,飞机自航路巡航高度 8900 米快速下降,几乎垂直于地面撞地后解体,机上 123 名旅客、9 名机组成员全部遇难。

东航 “3.21” 事故后不久的 2022 年 7 月 22 日,东航开会宣布宣布中组部关于董事长刘绍勇退职(不退休)的决定。

刘绍勇退职后有东航员工评论说:“姓刘的能平安降落绝对是天方夜谭,立帖为证,就这几年绝对会清算他,他在位这几年把员工折磨成啥样子了?奉献航,哈哈哈哈!

正好倒霉遇到了 321 事件他退下来了,也就这几年了抓紧过日子吧。”

一语成谶!刘绍勇退职的原因绕不开东航 “3.21” 事故,今年是 “3.21” 事故三周年。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规定,进行事故或事故征候调查的国家,必须尽快并在可能时于 12 个月内将最终报告公开发布。如果相关国家不能在 12 个月内公布报告,则必须在每个事发周年日公开发布一份临时声明。

“3.21” 事故调查报告一直未公布引发众多猜疑,此前官方称 “本起事故非常复杂、极为罕见”。

近日,网传的一份《中国民用航空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称,东航 MU5735 航空器飞行事故调查进展情况通报,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决定不予公开”。

该答复书回复单位落款为 “中国民用航空局综合司”,并留有电话,从形式看应该是一份正式答复。

“3.21” 事故过去三年,很多网友依然关注事发原因。一些网友评论说:“虽然答复不公开,但其实什么都说了”,“不公开就是公开,中国的传统艺能”。

“3.21” 事故发生时,机上共有一名机长和两名副驾驶,机长杨鸿达 32 岁(飞行时间 6709 小时),据《凤凰周刊》报道是一名东航飞行员的儿子,在公司内部职位稳步上升,是东航最年轻的机长之一。

副驾驶张正平(飞行时间 31769 小时),出生于 1963 年,是中国最有经验的飞行员之一。张正平曾指导过 100 多名飞行员,杨鸿达就是其中之一。

第二副驾驶倪龚涛,26 岁,江苏省盐城人,加入东航三年(飞行时间 556 小时),事发时正在机上以观察员身份执行培训任务。

事发时 59 岁的张正平是资深驾驶员,地位和收入却低于(据说从七八十万降到三十来万?)曾经是自己带的年轻机长,这真是后浪把前浪拍在沙滩上?

“3.21” 事故后,波音飞机曾短暂停飞,不过很快恢复正常飞行。

2024 年航空难调查进展通报中,官方称未发现机组人员、飞机和飞行前天气状况存在问题。

如果网传答复书为真,估计 “3.21” 事故调查报告以后也不会公开,如果《国际民用航空公约》等国际民航组织的规定不适用于国内,民航如何更好地融入国际民航组织?又如何保障民众的知情权?

“321”、123(遇难乘客)、312(遇难乘客加 9 名机组成员),可悲的数字循环,不知冥冥之中是否有定数。

马航 MH370 消失,全球都在寻求真相,我国也投入了巨量的资金和人力去寻找真相,东航 “3.21” 事故呢?

知乎用户 一觉醒来又赢了 发表

好奇问一下,世界民航史上有这种在已取得黑匣子的前提下知道事故原因而不公开的吗?

知乎用户 勃立二象性 发表

台湾曾经在十年前发生一起空难:2015 年 2 月 4 日 10 时 56 分,复兴 235 号航班斜略过一个高架桥坠入桥下的河中,这一瞬间被桥上的行车记录仪记录下来成为日后调查的关键证据。16 时 10 分黑匣子被找到,FDRCVR 完好无损。

那么黑匣子录音是什么时候公布的呢?2 月 6 日也就是 2 天以后。

2016 年 6 月 30 日复兴航空 235 号班机事故最终报告出炉,历时 512 天。这是一起操作不当导致的空难。

同年 3 月 24 日,德国之翼 9525 号航班撞上阿尔卑斯山,150 名乘客和机组人员全部丧生。4 月 2 日第二个黑匣子被找到。2016 年 3 月 13 日法国民航局公布最终调查报告,历时 355 天。这是一起副驾驶自杀带上机上乘客的恶性事故。

东航 MU5735 出事时间是 2022 年 3 月 21 日,比俄乌战争晚 25 天,可以拿俄乌战争作为参考 + 25 即可:距今 1195 天,是 512 天的 2 倍还多,355 天的 3 倍还多,真的是极为罕见,十分复杂!

东航的黑匣子是什么时候找到的呢?3 月 27 日,然后先送到北京在由北京转交给波音公司进行数据解读。

因为事发地是东大,波音无权参与调查除非宗主国提出邀请协助调查,也无权主动公布黑匣子录音,至于 MU5735 坠机前两分钟究竟发生了什么恐怕只有天知道了。

知乎用户 陆家嘴搬砖​ 发表

一共死了 132 人,涉及到的家属亲人至少好几百个人。神奇的是,几年来从来没有在任何媒体和社交平台听到他们的声音。

也许他们确实没什么想说的吧。

知乎用户 银鸽小小 发表

这回答下面终于没有洗白的了,估计是公关不下去了

要知道在这之前,只要涉及这个问题,一群不知道是人是鬼的回复:

“这种调查花个三四五年正常的了。”

“空难调查本来就很复杂的。”

“国外 XX 坠机十年才出报告,你们不知道吗,很正常。”

“你们在这里造谣呢,相信官方,相信 GJ!”

“你内心太阴暗,除了这些你就不能想点好的吗?”

“肯定是老美,肯定是波音的问题!”

……

正常 N M B

知乎用户 无名者 9341 发表

正史不开,那野史要多野就有多野 ,现在已经开始有人猜测别的可能了,哈哈哈哈

知乎用户 二师兄 发表

麦子熟了几千次

黑匣子却不公布第一次

当时刚出事没多久,国内外都有传闻:该机长因为投资失败,巨额亏损,所以走上这条路

说是当天直到起飞后,所有人都未察觉该机长有异样行为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v1yeUS 发表

这说明网传的那些原因都是保守了

知乎用户 战斧牛排洋芋 发表

不是不公开,而是缓公开、慢公开、优公开,有次序地公开。让遇难的时间先公开,让遇难的人数先公开,让遇难飞机的品牌先公开,让遇难飞机的型号先公开,才能先公开的内容带动后公开的内容,也要具体情况具体公开。

不是盲目公开,而是精准公开、科学公开、高效公开,有策略地公开

让宣布不予公开的人参与公开,让善管理的人带头公开,以专业的力量助力公开, 同时兼顾特殊情形灵活公开

坚定公开初级阶段的方针一百年不动摇。

让一部分信息先公开,先开带动后开,最后实现共同公开

知乎用户 机智的叶纸 发表

之前看回答问有没有不公开的先例,有的兄弟有的

前苏联时期大量死亡空难被刻意隐瞒

案例:Aeroflot 航空事故(苏联时期)

例子 1:1958 年乌克兰基辅空难

事件:图 - 104 客机在起飞后坠毁,造成 80 多人死亡

处理:未对外发布事故消息,也未公布死者名单,新闻完全封锁

披露时间:解体后民间航空史研究者才从档案中发现

例子 2:1972 年苏联伊尔库茨克空难

事件:一架安 - 10 飞机坠毁,122 人遇难

公开状况:未对民众或国际公开,属 “内部机密事故”

原因:疑因结构故障,后来间接推动机型退役

注:据非官方统计,苏联 Aeroflot 航空公司在 1970 年代曾发生逾 200 起致死事故,多数未当时公开。

二 朝鲜未公开死亡飞行事故

案例:1990 年代疑似空难

朝鲜没有加入 ICAO,也没有公开民航安全数据,外界几乎无法获取事故信息。

有传言称朝鲜曾在 1993 年与 2006 年发生过小型客机坠毁事故,死亡数十人,但无任何官方报告或国际机构通报

大部分信息来自脱北者或朝鲜边境人士传闻

其他例子:隐瞒但最终曝光

伊朗(特别是伊斯兰革命卫队控制机场)

民航与军方有交叉,部分飞行任务带有军方色彩

例如,2003 年有一起军用 / 民航混用运输机坠毁事故,死亡 302 人,但伊朗官方初期否认

知乎用户 Saturn V 发表

第十四条 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民航飞行器还是能公开在飞机追踪软件上找的航班,符合上面的只有一种可能。

知乎用户 脆鲨从小就爱臊皮 发表

先聊一下我所掌握的事件背景及时间线吧

(以下时间线均基于文件为真实非伪造)

2025 年民航局未能如期在周年日发布调查进展情况

2025 年 3 月 23 日,有网友向民航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公开 “3.21” 东航 MU5735 航空器飞行事故调查进展情况通报

4 月 18 日民航局告知将延期 20 个工作日答复

5 月 19 日民航局答复称:“经论证,您申请公开的 “3.21” 东航 MU5735 航空器飞行事故调查进展情况通报,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第三十六条第 (三) 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公开。”

将上述网传答复书与我本人申请获得的答复书进行对比,不难发现除了 “经论证”“经审查” 用词上存在差别之外,其他行文、格式、落款公章均无差异,网传答复书大概率为真。

且本问题其他答主也提交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为未提交身份证复印件,获得了民航局的补正告知书,可见民航局确实会在这种程序性告知书使用手写日期(与上文延期答复告知书相对应)

附:相关法规、民航规章

《民用航空器事件技术调查规定》
(节选)
第四十八条 事故和严重征候的最终调查报告应当在事发 12 个月内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依法不予公开的除外。
未能在事发 12 个月内公布最终调查报告的事故或者严重征候,组织事件调查的部门应当在事件周年日向社会公布调查进展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节选)
第十四条 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第三十六条 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一)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二)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三)行政机关依据本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知乎用户 窠臼 发表

啧,今年连阶段性报告都没有了,所谓国际法在 xx 面前就像一个笑话啊

哦对了,当年东航飞行员集体罢飞的事件不知道还有没有人记得

知乎用户 花无缺 发表

快,我已经 3 分钟没听到这事美国全责了。

知乎用户 LUXOR​ 发表

所在行政区一把手出面,条件随便家属开,当场拍板,全力满足。签合同。

这就是没人闹的原因。

能体面就体面,不能体面我帮你体面

至于为什么这么大力度,猜去吧

知乎用户 打败丘比 发表

大概率已经成为国家机密了,那些遇难者家属这几年在网络上一点声音也没有,这是社会的悲哀。

知乎用户 腰果肉丁 发表

国家机关,红头文件,加盖公章,法律效力拉满

明确告知,公开后可能危及社会稳定

那是不是说

东航 MU5735 是德国之翼空难的翻版呢?

知乎用户 钛合金豆沙包 发表

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检验!

知乎用户 最后的流星一条 发表

从 22 年这个事发生之后,我跟家里人出去玩就没再选择飞机了

安排坐飞机旅游的计划也让我给改成高铁了

这几句话证实了我之前跟他们说了很多次的想法

导致事故的因素依然广泛存在,且上级部门认为无法有效防范

知乎用户 splg 发表

你甚至不知道是谁,是哪个层级的领导拍板不予公开,不得不说,这是一种自信。

知乎用户 爱科学的巫女 发表

为以后的电视栏目《共和国秘史》提供了素材。

知乎用户 长山子夜 发表

中国人到底是不是人?

知乎用户 XueG 发表

不是健忘症的应该还记得吧,当年有个变态,持刀到幼儿园砍杀幼儿,然后媒体广泛报道,意思应该是通过舆论批判这种行为,再然后…… 大家都知道发生了什么吧,最后我们的幼儿园小学等都被要求配备安保人员和设施设备。

知乎用户 机器猫 发表

外网不是早就传回消息了吗?

如果找不到,就去看看新加坡的新闻

知乎用户 秋子喵​ 发表

刚看到一个新闻,然后就突然想到前几天网传 “东航 MU5735 航空器飞行事故调查进展情况通报决定不予公开” 这个事。

新闻通报说:东航原董事长刘绍勇涉嫌严重违纪被查。

虽然这件事吧,要说跟坠机没啥必然联系,但是如果一个集团内部出现腐败特别是董事长的话…… 那可想而知东航内部到底怎样……

所以如果那个通告不是有人别有用心伪造的话,那估计这次事故可能比想的要复杂严重。毕竟如果是一个飞行员不想干了拉着一飞机的人陪葬,以前的空难又不是没有过,比如说著名的朱为民推杆…… 这有啥不可公开的,你看人家都大方公开。如果是飞机本身故障东大巴不得赶紧给播音定罪呢——毕竟波音现在在风口浪尖上。这三年调查换来一个通告实在有点说不过去,而且通告写的是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一起空难能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那就值得玩味了。所以为啥我会说可能比想的要复杂严重,估计还会牵扯到大家想不到的事情

当然要说这个通告也不是没有疑点,比如说那个公章盖得有点太端正了,并且在字的下面。但是既然官方都没出来辟谣,暂时认为是真的吧……

我觉得还是等消息多一些再聊吧,毕竟我觉得即便东大想隐瞒,国际民航组织也不会完全顺着东大的意思…… 早晚都要公开的…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十分罕见,极其复杂

知乎用户 雨夜的蒲公英 发表

既然有人说是假的,那我就再申请一下看。我决定了要向民航局申请公开东航事故三周年调查进展报告。

我已经填写了《信息公开申请表》并通过 ems 特快专递寄送到民航总局。

知乎用户 张聪 发表

不公开很妙。

懂的人基本猜到了,但是没有实据。

辩解的人可以用还在调查搪塞。

不懂的人则会慢慢遗忘。

知乎用户 汐城之梦 qwer 发表

你们都怀疑是驾驶员自杀带着全机人陪葬,所以拖这么久。

但我觉得这种可能性有点小,因为自杀把人拖下水的飞机事故国外就有,一般飞行员该听说的早就应该听说了,要模仿的,没有东航这事儿也会模仿。

消息不可能封锁这么久。

所以,假如真是驾驶员自杀导致的话,我怀疑自杀本身不是封锁消息的关键,自杀的原因才是。

知乎用户 阿明​ 发表

我只是有些好奇,这么多遇难者都是孤儿吗?也没有爱人朋友同事?

知乎用户 三岛老贼​ 发表

@网线钳

怎么把 “再迟一周年报告里也有我看的” 那一堆回答删光跑路了啊?

是打算看什么呢?

知乎用户 伊洛瓦底孤星 发表

没有官方钦定的正史,民间的野史便成了正史。

知乎用户 月入杯中 发表

对于这个决定,我是大力支持的。

众所周知,东大民众分辨能力低下,心理素质薄弱,无法面对血淋淋的真相,每当发生了恶性事件,人们都呼吁不要在网上发布那些现场的恐怖照片。

因此,当上面拿到东航事故的调查报告后,充分考虑了下层民众的意愿,认为他们一定不想看到这么残酷的真相,于是选择不予公开。

基辛格精辟地将这一行为描述为,“他们(中国人)总是被他们当中最勇敢的人保护得很好。”

知乎用户 hunter 发表

重大事故,政府就必须调查清楚及时公布原因并且后续解决方案。怎么还要申请呢?还能拒绝呢?倒反天罡了

知乎用户 觉觉 发表

耍流氓这么理直气壮也是牛逼,IATA 这都不踢出去?

知乎用户 弑目以待 发表

怎么,你不福气吗?

知乎用户 轱辘咕噜 发表

以后不买东航的机票了,这种不透明,没有担当的航司,出问题只知道捂着,谁知道以后还会出什么样的事情。

知乎用户 Tobamovirus 发表

这可是有清晰视频且美国人拿到黑匣子的情况下作出的决定,所以 c919 能不能坐,大家心里自己掂量

知乎用户 爱谁谁 发表

有一说一——处理这类 “突发恶性群体事件”,就完美的体现了 “实名制” 的优势。分分钟隔离安抚遇难者家属,相关负责人上门服务。

发声渠道是不可能有的,甚至相关人员都可能提前进了 “群防群控” 名单。

知乎用户 破茧​ 发表

我认为没那么复杂。以拉人垫背的方式反击职场霸凌,也会引起许多人模仿的,毕竟大多数人都遭受过职场霸凌。反击的人多了,不就危害社会稳定了吗?

在反击的过程中,夹带某种诉求也很正常,这不就危害国家安全了吗?

知乎用户 Milk​ 发表

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书记、董事长刘绍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请联系一下。

知乎用户 水月凛 发表

东航原党组书记、董事长刘绍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现正接受()委审查调查。

刘绍勇 1958 年生, 2008 年任东方航空集团总经理,2016 年至 2022 年 7 月任东方航空董事长。

中国民航局未如期在 MU5735 航班 “3·21” 空难三周年之际通报调查进展情况。其函复信息公开申请人,指有关信息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 14 条 “危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 范围,不予公开。


问题已解决,下一位

知乎用户 许长 发表

就这两年,国内厂家和国内有关单位对社会关注度高的事件(这里特指负性事件)迅速捂嘴的态度,纯国产或者号称国产或者自研的东西都不碰为妙

本身公开公正处理就可以的事情,就喜欢让全社会在那猜猜猜

知乎用户 独孤嘻哈 发表

以经验来看,倒不是带着全飞机的人攮地上这个事儿不能公布,怕是黑匣子里的录音说了什么不能公开的话。

知乎用户 思考者 发表

2022 年的发布会…

知乎用户 Tgstte1099​ 发表

希望之前那些不信谣不传谣的、相信郭嘉相信 ZF 一定会给个结果的的、教别人事故报告要时间的你们要耐心等通知的、一切以官方消息为准的出来走两步解释解释撒。

知乎用户 一少而光 发表

几十年前,美国运载氢弹的飞机失事了,人家都有公开的事故报告,想不通还有啥比这更危害国家安全!!除非是因为某二代,三代,四代在飞机上耍威风导致的失事!!

知乎用户 Tanaka Yasuko​​ 发表

不用再期待结果了,结果已经出来了,这就是最新以及最终的答复,就差把 “事实大约就是大家想的那样” 拍你脸上了。

“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

这句回复本身就已经极其炸裂了,相当于换了一种说法间接地告诉你真相真的是最坏的那一种可能性。一般来说,如果真的有隐情在里面,官方回复都会用比较克制的说法,比如 “调查尚未有更新进展,敬请耐心等待……” 等等,不会直接告诉你 “这事很大,大到不能说”。明明可以通过套话搪塞过去,能如此“诚实”,说明了真相可能远比“危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 更加炸裂,不仅坐实了网友之前关于“人祸论”的一切猜测,还引人深思,到底是多大的泼天大祸,才能让东航或者说空难调查组觉得 “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 都是一种委婉的说辞?

知乎用户 李剑菲 发表

马航这么多年过去了,不时还能翻一点浪出来,来几个家属发发声音

东航这个简直就是进入了 “亚空间”,安静的可怕…..

至于吗?就算真的入大家猜测的那样,也不至于吧???

知乎用户 陈仙男大天才​ 发表

体制内逻辑下,公文只读字面意义会导致严重误解。

世界上的工作大致分为承揽型 (举例:销售)、承做型(举例:小 CPA)、承锅型(举例:老 CPA) 三类。

一个承锅型体制内部门,对一个信息已经外流海外、根本瞒不住的事件,书面说 “不予公开”。背后含义不是这个事件就彻底雪藏,更不是调查结论很炸裂很耸动,大概率单纯就是不想由自己发通告、进而背上后续舆情的锅。


空中浩劫拍拿着外流信息拍一集,上热搜触发了舆情监测,舆情责任全在美方,民航局是处理舆情的那一方。处理好了是政绩,处理不好是美方的问题。

民航局发情况通报触发了舆情,那民航局就不是 “处理舆情” 而是“制造舆情”,处理好了是本分、处理不好是处分。


体制内盯着书面文件字面意义看没啥意义。

只在书面上写 “不能 XX” 而不广泛传达落实,那一般来说含义是 “原则上不能 XX”,进一步解读一般来说,就是“可以 XX,但我提前一步说好,我不要沾锅” 的意思。

就这个文件都这么久了,还在正常流传。是在疯狂暗示你这事不算大,背后没啥逆天的东西,暗示你八仙过海自己去找答案。不读潜台词,硬着头皮走程序申请公开,那就只能给你打太极,也没啥办法。

知乎用户 ncc21382​​ 发表

可能是地外势力例如蜥蜴人、小灰人干的,所以公开才会危害郭嘉安全并且引发公众恐慌。

知乎用户 鸑鷟鹓鶵​​ 发表

以下是借用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

适用于全世界各个时期各个国家一切需要 “公布原因” 的方式:

(长图预警!)

该公布档案包含全部相关文件,

除了极少数机密文件;

少数隶属于其他未公开档案的文件;

XX 年 X 灾害中损毁的某些文件;

(对白:

——那年的那场灾害影响很坏吗?

——不,实在是太好了,我们损失了无数令人尴尬的文件)

运往 X 地途中遗失的某些记录;

XX 部门调整期间遗失的记录;

以及经正常程序抽出的报告,为了避免可能引起的隐私侵犯、或冒犯友邦政府等情形。

This file contains the complete set of papers,

except for a number of secret documents,

a few others which are part of still-active files,

some correspondence lost in the X disaster of (the year of X),

records lost in the move to X,

or when the X office joined the X office,

and the withdrawal of the papers that could give grounds for an action

for libel or breach of confidence

or cause embarrassment to friendly governments.

在此基础上,一共公布 N 份文件。

(对白:

N=100?50?

10?5?

4?

3?2?

1?)

N=0!

是!!领导!!!

知乎用户 独孤星曜 发表

你不能只在看报纸的时候才想起人大

快去给你们市的人大代表打电话啊,不解决问题下一届就不选他

知乎用户 冷眼看 发表

只有真相才是对逝去者的尊重,和对家属的安慰。

如果知道了真相却选择掩盖,

那么这个国家遭受的是一场人性的巨大空难。

知乎用户 无言祖 发表

调查结果经得起历史与人民的检验。

知乎用户 长的名字记不住 发表

我来洗个地,我不认为这个 “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 就能说明什么事情,这句本身只是格式性套话,而不是根据本次申请公开专门写出的句子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十三条 除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政府信息外,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方式。
第十四条 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第十五条 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不得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第十六条 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开。

理论上公开是正常情况,不公开是 “除了… 以外”,实际操作上,不公开的才是多数,公开的反而才是少数。但是不公开必须说明理由,对于不予公开的理由,十五条,十六条的情况要求十分具体,十四条前半部分的涉密要求本身文件就要有密级,而十四条的后半部分“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就是个兜底式的不予公开理由,毕竟怎么样才是安全和稳定解释权在自己身上

根据 caac2024 年政府信息公开报告,“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也确实成为了不予公开最多的理由了

不客气地说,信息公开机制就是个鸡肋。一般来讲,信息公开相对容易的是申请内容本身十分具体,和申请人利益相关较大以及申请出来的信息不大可能被制作成新闻内容。能作为社会热点话题的内容绝不可能由信息公开这个渠道来首发,即使本空难与我方责任完全无关,也不可能因为因为你在网上提交了个名字和邮箱就把未挂网的调查报告发给你

相较于这张纸,这件事本身一年多时长没有任何官媒跟进说明报道更能说明问题和态度,这张不予公开的纸反而无足轻重

知乎用户 老龙友​ 发表

冷知识:

Dh 在此次事件后不久,在全司范围内开展了针对飞行员的心理排查和疏导工作。

知乎用户 sjdnbrjaja 发表

看措辞,公开结果可能 “危害社会稳定”。

这和公开了也没什么区别。

知乎用户 肖邦 发表

不给你公开的时候,大概都会套用一些 “国安” 之类的说辞。

因为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存在,不予公开是有固定原因的,其中口袋条款就是 “国安” 条款。

知乎用户 合订本爱好者 发表

总有一些奴隶喜欢替老爷们洗地~

哈哈哈哈哈

都是为了你们好~

知乎用户 a12345123 发表

我就是想问问

按照跟美丽国一样的阴谋论叙事

东航事故的真正目标得是什么级别的

知乎用户 刀文金 发表

你这是恶意提问!

机型有问题,美国背锅,特赢!

机器有问题,处理维修员,大赢!

调度有问题,处理调度员,小赢!

你问飞行员?

你难道没看过中国机长吗? 我们的飞行员是非常伟大的,他在飞机下坠时,努力挽救飞机,他很棒了好不好。我劝你们耗子尾汁

-————– 手动分割线 ———-

我找了个飞行模拟器,去模拟当时的状况。结果是怎样的,你们可以试试操作一下。

然后点进去学一下教程,然后直接看 5 个视频解锁波音 747

左手控制操作杆,右手右滑切换俯仰视角。

要飞到游戏中 1 千米以上的高空,尝试按事故的图片去操作。你会发现大型机的控制是比较难的。

或者下载这个游戏。

这个游戏的话更容易体验到失速的状态,这个游戏是 pvp。大家都可以尝试去做一遍类似现实的操作。

有钱一点的话可以直接去下载微软的模拟飞行,人家那个操作更详细,然后体验的话可能更深刻一些,但是学习时间也是比较长。

有些东西咱就不直说了。

知乎用户 老饭盒 发表

史书会怎么记录这近些年的情况啊。

知乎用户 Touka 发表

正史不予公开,那就别怪野史太野

我先来,原因是沟子

知乎用户 Wannaplay 发表

巴拉特不公开,本来我以为巴拉特机长学习朱为民,现在可能有些人怀疑巴拉特军方了。朱为民案例多了去,有什么好捂的?

舆论阵地你不占领,

就会被猜测和造谣占领。

知乎用户 STEVEN 发表

主要是黑匣子是和波音共同解译了,这事情波音那边也没反应,如果真的是双方都不愿意公开,那阴谋论可能就有点大了,或者说可能就不是单纯的想不开那么简单了。波音那边调查也没消息的话很可能就是涉及到某些教的某些极端分子的事了。只有在这方面中美两国利益是一致的。(和川普撕破脸前,美军中东补给飞机是可以成都中转的)

因为如果是纯自杀,民航局不好发波音那边也会发。但都没消息的话就有可能是更深一层的问题了。国内民航里面可有不少 x 独分子(x 大于一),如果公开具体流程,可能会造成模仿犯罪。(类比 911 后美国国内有不止一回精神小伙想整个一样的活)

当然也可能是想太多,因为我不了解现在欧美民航飞行员待遇,如果和国内情况是一样的,那也是有可能一起封口的。

说白了如果都不公开说明一定是有一致的利益需求,既这事对中美两国国家稳定和社会安全都是不利的,才会导致双方在贸易战上撕的如火如荼的时候一起对此事保持缄默。基本上就是共有的社会矛盾和极端分子二选一了。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飞二代压榨普通玩家,普通玩家和他双输了。

不公布是怕更多人学着双输

知乎用户 灬西西稀饭灬 发表

“目标已摧毁,申请返航”

“同意”

知乎用户 leili6777​ 发表

MU5735 涉密?危及社会稳定?

一架普通的民航客机,出来事故,坠毁了。一起普通不过的民航事故,怎么涉及危害社会稳定?

一个月过去了,等等,等着!一年过去了,等等,接着等!三年过去了,不予公开?理由是 “危及社会稳定”。我们想问一下,什么是社会稳定?怎么危及了?

几年了,黑不提白不提,一百多人怎么死的,没有原因,没有理由,就这么过去了?

一架波音飞机,如果是机械故障原因,顶多也就是危及波音公司的股价。而且,这家公司是美国公司,波音公司的股价波动,大概率影响不到东大的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如果是驾驶员的操作问题,顶多也就是影响东航的股价。尽管东航属于国企,和社会稳定,国家安全勉强能沾点边,但是远远达不到 “危及” 的地步。管理问题,也就是一个公司的问题,虽然是国企,也到不了社会稳定的大局。

全国航司都配备了双机长,都对机长进行了心理筛查和心理辅导。这进一步坐实了,问题来自个人,或者来自由于公司的各种操作导致的个人心理问题。但是,无论如何,归根到底,这还是个人原因,公司管理原因,上升不到 “危及社会稳定” 的地步。如果我们把社会稳定定义为每一个个体,每一个单位的全部稳定,那么维稳的代价必然远远超过偶发事件带来的冲击。

过去了没几年的超稳态社会措施,已经是血淋淋的教训。那时执行的全面清零,一个不落的方案,对社会运行造成的伤害,直到今天还没有完全消除。其间接导致的收入下降,消费降级,今天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果如坊间传闻,是机长个人问题,就和社会稳定更加风马牛不相及了。说明个人问题,亡羊补牢,才是稳定社会的良策,压流量捂盖子,到头来必定压不住要知道真相的汹汹民意。

所以,我呼吁,早日公开 MU5735 的坠机真相,给大家一个了解事实的渠道。如果本次航班真的有危及国家安全的隐情,也应该大大方方地告知公众。毕竟公众的知情权不是儿戏。

知乎用户 aquarter wang 发表

引起事故的原因有可能被人为模仿和复制,或者牵扯东航上级机关的丑闻。

由此引起的猜测甚至谣言,会长期反伤东航。

知乎用户 MCI 天际线 发表

无法理解为什么要回复 “因危害国家安全不予公开”,这不就是不打自招说调查已经结束所有数据都有了就是故意不公布,原因就是大家想的那样。公众对于事故原因猜测的方向民航局会不知道吗,回个不予公开把大家当傻子,还不如说调查仍未结束取证复杂且困难黑匣子撞废了无法获得任何有用的信息导致调查陷入停滞没有进展,反正没人会信也没办法证实说的是真是假

知乎用户 飞火流萤 发表

不予公开本身就是一种公开。

知乎用户 SISSI 发表

那只能参考卡廷森林了,得等到那会才有真相

知乎用户 老胡说卡 发表

“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那就是说机长遇到的问题很多国人也遇到了?怕复制效仿?


所以,真实原因可能比网传的投资失败、职场不公还要严重。

  1. 可能揭露了某些行业内幕,甚至是 “扒光底裤”,进而影响民众对公权力的信任;
  2. 可能在很多人眼中早已是司空见惯的问题,但有人采取了极端手段反抗,容易产生巨大舆论甚至有人效仿。

只有背后真实问题极其严重的情况下,才会动用 “国家安全、社会稳定”” 如此郑重的字眼,我相信上面已经意识到问题并已经着手整治了,所以东航原董事长被查。

有些时候,还要相信国家的判断,毕竟很多国人缺乏独立思考的能力。

无论遇到什么问题,都清保持理智,合理合法的表达诉求,不要采取极端方式,更不要漠视生命,向遇难者默哀。


贴个维百:

知乎用户 魂魄妖梦 发表

如果网传图为真,则基本可以确认并非飞机本身出现故障。那么大概率是人为,只能以下几种可能选一个咯

一、太平洋西南航空 1771 号班机 劫机

二、胜安航空 185 号班机事故 机长搞事

三、德国之翼航空 9525 号班机 副机长搞事

梦为努力浇了水

爱在背后往前推

当我抬起头才发觉

我是不是忘了谁

rip

知乎用户 代马依风 发表

只能说老祖宗真是牛,早就准备好现成的词形容东航的行为。

知乎用户 钱塘钓叟 发表

估计大概率是被恐怖主义分子给搞了。

反恐反了这么多年,最后还是没防住。

不过这个东西你不用慌,老外有的是间谍。

你中文网不报无所谓,外文网自然会报。

现在不可能有人只看中文网吧?不会的吧

知乎用户 空空少爷 发表

对于这件事

我想对题主和诸位网友说一句

想得到一份你自己深信不疑的答案很简单的

一个所谓隐藏在幕后的提出公开的不知名的人

题主和诸位答主大概会直接代替这位人直接做出会带

是为了保护隐私

我挺想问的,这份所谓回复涉及到了哪个机密需要保护你的隐私?

如果还有别的疑问

他们比如顶楼会直接给你回复

说实话

顶楼

@Happy

和他的赞同者认为谁被查了,和这份文件的必然是真的逻辑是什么呢?

希望文章还在


另外首先题主引用的所谓答复格式是这样的

而答题区中

@lezhe

的回复是这样的


感谢评论区的 @


评论区得到了图片原作者的许可

顺便再将其时间线⬆️的图片放出来

大概是这样?

我不知道这样一对比

你们会得出什么样的结论

甚至于大家究竟看出来什么很神奇的东西

本人很感兴趣

再次希望答案还在

知乎用户 在下张三​ 发表

如果是波音原因早就骂了,结果调查完该机型直接复飞了

知乎用户 纯情老小子 发表

经过罗帅宇事件后,我支持这种做法,国内舆论捞的没边,造谣的一点屁事没有,现在就有很多患者和家属医闹 + 造谣,抖音、小红书微博一堆 xx 医院还我妈妈 / xx 医生还我孩子的套路作文 + 短视频,不信的可以搜一下,你要是不赔钱他就学螺父螺母,闹到医院和医生赔钱为止

央媒也是拉,一群无脑带节奏的还有簇拥,看的人厌蠢症犯了,公布事实还会惹得一身骚,还不如不公布

有些发言比较恶心,我筛选一下再放出来,给大家一个相对友好的交流环境

知乎用户 vane 发表

看了不少评论,基本上各个自觉看透这份报告的 “聪明人” 都明里暗里认为是飞行员报复社会导致此次事故,然后不公布的原因是怕有模仿犯罪

让我搞不懂的是,既然你得出了结论,默认了原因,那请问这个决定难道有什么问题吗?真相重要,还是民众的安全更重要?你们冷嘲热讽,罔顾这个决定的良苦用心,不就是为了找个理由黑自己的国家吗?

以上是原回答

做个解释说明吧,首先呢,我这个评论并不是想讨论选择不公布到底是对是错,有没有必要,而是想讽刺那些恨国党自己得出一个结论,也给这个结论一个解释,然后转头罔顾事实归结到国家不好上。简单说来,就是我知道你这么做有必要,是两害相径取其轻,但是呢,我还是要说你不好,事情真相与否不重要,后果也不重要,我想黑你才是重点。

再者,感觉很多人对于模仿犯罪有误解,觉得 “真相” 是模仿犯罪的关键,实际上,模仿犯罪更多的心理需求,是关注,是流量,是出名,所以一个事情引发的社会舆论越大,流量越高,对于模仿犯来说,才是最大的心理满足,因此,真相是什么不是最大的影响,公布之后的剧烈社会舆论才是催化剂。另一方面,现在的媒体为了吸引眼球,会有意无意的把罪犯 “被害化”,总能引导相当部分舆论来同情罪犯的动机,这种“美化” 更是对模仿犯的极大鼓励,做了恶,还有人同情,这种心理满足和愉悦只会让模仿犯更坚定信念。所以,从一开始就让舆论没热度,才是最无奈,又是最好的方式。

最后,我想说的是,你不能因为一个人曾经做过错事,就觉得他做什么都是错,也不能因为他曾经做对过,就觉得他做什么都是对的,人是如此,由人构成的社会,机构也是如此,所以事情要辩证的看,要就事论事。你凡事都扯东大不好,那肯定你立场有问题,我这个评论就是喷这种人的,但是我也承认,东大也有自身的问题,不然的话我也不至于评论里国家政府的颠三倒四,没办法,过于顾及和谐大法了。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我就这么说吧,你扔个纸飞机也扔不出 90 度冲下的

明显是报复社会来着,互害型的社会寒气最终是会传上去的

知乎用户 大懂皇帝 发表

难道,,,,我想不到比投资失败故意… 更激进的原因,你帮我想想?

知乎用户 低端人口 发表

“公开后可能会危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我们第一次看到就为什么空难信息不予公开给出了一个具体的原因,他们本可以以一句 “涉及机密,不予公开”、或者“还在调查,不予公开” 来搪塞,但是他们还是选择了说这句“多余的话”。

这句话已经很隐晦的表达了多重意思:

1、空难确实有玄机,现在对外公布会有大的影响;

2、调查已经结束,内部已经有了明确的调查结果;

3、我们也想公布调查结果,但是上面不让;

3、你们别问了,这是我们目前能给出的最直白的回答。

以上纯属戏言。

知乎用户 哈酷​ 发表

突发奇想一个场景,下次路上 JC 要查某人身份证的时候,该人突然说自己身份涉及国家安全必须保密不能被查,JC 会咋样?

知乎用户 饼子君 发表

看到这个帖子,其实我反而认为这个事情应该马上要公开了,如果真的不公开很敏感,应该这个帖子不应该存在,还上热搜,还几千个赞。

知乎用户 sys8833 发表

真是很佩服前排答主们的行动力,但大概率不会有用,因为报告的难产也不是局方希望看到的,在局方官网上,自 MU5735 事故后不久密集出台多项关于空难调查的管理办法,可见作为主管部门,局方应当是花了很大的心血去组织调查的。

其中 2023 年 11 月 23 日出台的技术调查手册可以说是对事故调查从开始到最后方方面面都做了规定,这里面关于报告公开是这样写的:

“6.4.4 最终调查报告的发布
6.4.4.1 发布时限要求
事故和严重征候的最终调查报告应当在事发 12 个月内由组织事件调查的部门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

未能在事发 12 个月内公布最终调查报告的事故或者严重征候,组织事件调查的部门应当在事件周年日向社会公布调查进展情况和发现的安全问题。

组织事件调查的部门应当至少在事发一周年内及时向遇难者家属和事故幸存者通报已确认的事实和调查的进展情况。

6.4.4.2 进度监控和发布程序
为及时公布事故和严重征候的最终调查报告,调查组应尽快完成报告编写。如果在事发之日起 12 个月内无法公布最终调查报告,组织事件调查的部门应当执行以下程序,确保及时发布最终调查报告或者临时声明。

1.事发之日起 7 个月内,检查调查工作进度和报告编写进度;

2.事发之日起 8 个月内,检查是否完成调查报告草案并向相关单位、国家或者地区(如适用)征求意见;

3.事发之日起 10 个月内,检查调查报告草案的意见收集情况;

4.事发之日起 11 个月内,检查是否完成意见反馈、是否完成调查报告草案的修改以及提请航空安全委员会审议。如果无法在 12 个月内公布调查报告,调查组应当向组织事件调查的部门提交书面说明,组织事件调查的部门应当组织编写中期声明。中期声明应当包括调查进展情况、已确认的事实、发现的安全问题等内容,具体内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5.事发之日起 12 个月内,组织事件调查的部门应当将最终调查报告提交中国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系统管理员在该系统上予以公布。如果无法在事发 12 个月内公布最终调查报告,组织事件调查的部门应当在将事发之日起 12 个月内,将临时声明提交中国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系统管理员,于事件周年日在该系统上予以公布。”

能发布这样的指导手册,我相信局方肯定是尽全力试图给出真相了,今天这个局面肯定不是局方,至少是主管组织调查、编写规定的局方领导希望看到的,但很遗憾,很多事情不是局方想怎么样就能怎么样,我们只能期盼有信息公开的那一天了。

另外,从这份手册上我们其实可以看出来,局方对最终事故报告出具时间的要求其实是一年的,

知乎用户 闻道集​​ 发表

大概率这个部门平常也没怎么收到过信息公申请,导致答复口径过于外行。

要我说,完全可以用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六条,过程性文件不予答复;或者用第三十八条,尚未制作完毕,公开需要另行加工制作的不予提供。

只要依法按时答复,就没事,也不怕行政复议

真不知道为什么要给一个这种不予提供的原因。也有可能是借调干部答复的,过于不懂业务。

知乎用户 垃吉先生 发表

以中国人的智慧,但凡有点理由都会拿出来堵塞众人口舌。更何况还是波音的,这个年头这么大一个机会给老美扣个黑锅的机会都放弃,甚至说国内找个人出来背黑锅都找不到?要是机械故障早就可以说了,这个原因谁都没办法。所以我还是觉得人为原因偏重

知乎用户 不吃猫的鱼 发表

这件事就跟俄罗斯违反朝核协议中规定的对朝制裁措施一样,充分体现了当前国际机制对大国约束的无力,大国就是随便违反国际惯例,然而对此无法进行任何惩罚措施。

知乎用户 滑雪大书 发表

都不是外宾,还是不评价了。

知乎用户 Tianyou Lee 发表

以为是谣言,结果是真的。以为有下限,结果无底洞。

知乎用户 小哈贝马斯​ 发表

有这句话

您申请公开的 “3.21” 东航 MU5735 航空器飞行事故调查进展情况通报,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第三十六条第 (三) 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公开。

就够了。

足够将这个事件纳入对于某些 “前提” 的检验了。

有时候也可以体谅体谅他们的不容易。“朋友搞得多多的,敌人搞得少少的”

知乎用户 亿例辅仁 发表

我看了一下这个提问下面的回复,居然没有一个人提到一句广为人知的!

国家的立场,就是我的立场!

知乎用户 偏要讲 发表

这并不是最可怕的。

最可怕的是这么大一件事,没有媒体公开,没有家属意见。

仿佛死的这一飞机人,都是孤儿。

我们说的言论不自由,不是川普喷粪被禁言。而是你想听听最直接利益相关方的想法,他们却好像不存在于这个世界上。

学新闻学的。

知乎用户 SNOWY​ 发表

现在能说的第一个事实是,东航 MU5735 使用的波音 737-800 的全球航班飞行。未被东航 5735 事故影响,也就是该飞继续飞。甚至中国自己的航空公司,包括东航自己的波音 737-800 都没有被本次事故影响,正在继续正常使用中。即,东航 MU5735 事故发生于 2022 年 3 月 21 日,东航在 2022 年 4 月 17 日恢复波音 737-800 使用,也就是事故的 27 天后,东航就已经恢复波音 737-800 的正常使用了。

第二个有意思的事情是,国际上许多有影响力的大媒体 ,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捣鼓来的信息源,几乎是同一时间,即 2022 年 5 月 17 日同时刊登出来怂人新闻。当然,这些都只是这些国际有影响力大媒体极不负责任的臆想,所有的新闻稿肯定没有交给中国民航总局审批。所以,我想中国民航总局应该向这些国际大媒体所在地区的法院提告,提出巨额的惩罚性名誉赔款,将这些 “造谣” 的国际有影响力的大媒体都罚到倾家荡产,才对得起东航 MU5735 航班遇难的 132 位乘客和机组人员。

而且这些国际有影响力大媒体的 “造谣” 还像还是握着接力棒似的,一个比一个标题起的令人怀疑他们明显是商量好了一样:

第一个是《福布斯》,它只是 “点” 了一下,拿手指头遥指着眼珠子,喊道我要戳喽。

接着是《彭博社》,这个标题就开始将问题编造的有指向性了,手指正在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的速度戳向了眼珠子。

最后是《路透社》,编造的就更升级了,已经是对着眼珠子使足了力气戳下去了。

但眼皮及时合上了,像钢板一样坚硬的眼皮子,“啪” 地清脆声音中,折断了戳向眼珠子的手指头。为了保护眼珠子,眼皮就再也没有张开了。

大概就是这样吧,被保护的眼珠子难道不快乐吗?

知乎用户 零式​ 发表

掌握了法律解释权,我说危害国家安全就危害国家安全

知乎用户 SaKSlOng 发表

如果像很多人推测的 “飞行员自杀”,那按流程公布并不会引起什么严重后果,毕竟这么多生命已经逝去了,藏着掖着不公布不处理只会是对公信力更大的打击,也是对受害者的不公。

所以,如果真的不予公开,这次事故的原因远比推测的 “飞行员自杀”(或者某些脑洞大开的误射防空导弹)可怕得多,以至于一旦开始问责和处理,将会对国家稳定造成无法挽回的影响。

但愿真的是没调查清楚,而非不予公开。

知乎用户 yah2er0ne 发表

今天要求公开这个,明天你想公开什么我都不敢想了

知乎用户 野生家鸭 发表

你还敢坐东航吗?反正我不敢。调查情况直接不敢公开,傻子也知道里面藏着多大一个烂摊子。不怕死就继续坐东航吧。

知乎用户 dhjdnsnsnsj 发表

国家安全

怎么能装这么多东西?以后某些人也别嘲讽别的国家用国家安全作为借口。

知乎用户 龙门山下有晴天 发表

已经有结果了!

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书记、董事长刘绍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知乎用户 damn few 发表

如果真是美国飞机的问题,国内怕不是第一时间都爆出来了。遮遮掩掩这么,到现在都没给机组办官方的追悼会,其实已经算是回答了一部分原因了。

知乎用户 潘建龙 发表

话说飞机上能不能配一个持枪武警安全员?可以坐在 1a 位置,全程持枪

知乎用户 汤圆​ 发表

这摔的还是波音,要是摔的 C 系。。。

知乎用户 LED 好文明 发表

刚在心里想了一下这次事故哪怕有一个非洲厚密遇难了都不至于轻慢到这种程度,但无凭无据的发一下又怕被人扣帽子。结果一搜还真是

知乎用户 敢言​ 发表

不公开就是公开,你就往最坏的方向去想就行了

知乎用户 南来北往 发表

公开或不公开都和我没啥关系。我乘坐飞机少,你们爱咋玩咋玩。

问题是当你想知道某些真相的时候,他们总会有一些 “合规合法” 的原因搪塞你。

只不过是谁去判断他们的做法是否 “合法合规” 呢?是他们自己自规自说。和自导自演有啥区别,和裁判员和教练员一体有啥区别。

他们说危害国家安全就是危害国家安全,他们说影响社会稳定就是影响社会稳定。

就像电动车新规要求准备三个头盔的规定一样。

我不认为几个亿的电动车群体会认可这种规定,但是个别的几个人对抗集体他就能胜利。

当我不同意不赞同的时候,就变成了我对抗集体决定(代表了几亿人)。你反对不了,也反抗不了。

所以当他们用一些 “合法合规” 的说辞搪塞你们的时候, 你也没办法不是。

知乎用户 小成 发表

到底是怎么做到让关联的家属全部噤声?

知乎用户 jh h 发表

在境内,任何人在有选择空间的情况下,主动选择乘坐飞机都是自取其辱的行为。

知乎用户 milkfly 发表

坊间各种猜测纷陈,是谣非谣漫天纷飞,
其实就算出来说了,又如何?
不管内容如何,你信?
没有波音背书,
没有国际民航参与的任何事故调查报告,都是没有意义的。
我们知道他们在说谎,他们也知道他们在说谎,
他们知道我们知道他们在说谎,
我们也知道他们知道我们知道他们在说谎,
但是他们依然在说谎。

知乎用户 KenLi 发表

政府依然抱着教育民众的目的,认为这件事对民众的教育不好,就不公开了

然而,民众是主人,仆人隐瞒事情的真相是恶性的故意欺瞒

知乎用户 程启 发表

“不予公开” 必定是一个两害相权取其轻的决定。

为什么他们认为不公开害处更小,

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

有人说现在和公开没差别了,我非常反对。

知乎用户 Kidding 发表

这么大的事情,居然说不公开就不公开?这是关系到民众安全的事情,不管如何都是应该要公开的吧

知乎用户 半熟的猪 发表

这瓜保熟啊

这个事要配合最近的东航党委书记被查一起看啊!

不公开,就别问了。一定有事、有大事,至少是一些不能拿到明面上来说的事。要么是极恶性的或者集体性丑闻,要么是涉及到了公开就需要维稳的地步了吧。

别好奇,过好自己的日子。如果担心就坐高铁或者卧铺出门吧。

知乎用户 光与暗 发表

这是最接近民主的一刻,正史刻意留白,以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大胆发挥想象力,书写传奇的篇章。

知乎用户 砝码 发表

从 MU5375 事故的调查中不愿意公布 CVR 记录(也没有提及 CVR 已经彻底损毁无法读取),结合坠机时飞机的姿态就可以看出来,该事故大概率是飞行员自杀。

历史上飞行员自杀的航空事故并不罕见,有明确证据的就有五起。

分别是德国之翼 9525莫桑比克航空 470埃及航空 MS990胜安航空 185日本航空 350

94 年摩洛哥航空一架 ATR42 的机长也疑似自杀,但是没能找到确切证据。

这些事故里最过分的就是脚盆鸡航空,居然出现了自杀操作成功,但是本人没死的情况。

1982 年 2 月 9 日,JAL350 航班的 DC-8 客机执飞福冈 - 羽田航线,乘客 168 人,机组 8 人,机长为时年 35 岁的片桐清二。
飞机在着陆前不久,在羽田机场附近的浅海中坠毁,造成 24 人遇难。
这场事故的起因是机长在空中故意打开了 2 号和 3 号发动机的反推,企图坠机自杀。
然而,副驾驶和工程师不想做垫背,冲上去阻止,虽然没能制止飞机坠毁,但是阻止了机长进步一步的自杀行动,让飞机勉强迫降在浅海,大部分人幸存了。
在事故以后,机长也是第一个乘坐抢救船的人。
最后说是机长患有精神病,于是拉了 24 个人垫背,还差点送掉整个飞机上的全部人。

MH370 失踪,从目前掌握的信息来看,也高度怀疑是机长蓄意自杀。

要说怎么防止这种问题,从体检上来说,非常难,基本不太可能。

精神病的检查确诊,早期难度是很大的,而且患者自己未必知道自己有精神病而去做这种检查,这些检查的准确度也不高。

甚至就算检查出来了,因为患者隐私问题,不公开,航空公司也未必知道,德国之翼 9525 就是这种情况,还因此引发了个人隐私问题的争论。

像 JAL350,出事前谁知道年富力强的 35 岁机长有精神病呢?

而且像抑郁症这种,鬼知道什么时候就突然发作了呢。

胜安航空 185 的朱卫民机长的音速俯冲之前,也没人知道他炒股失败了想自杀。

唯一的办法就是贯彻 “驾驶舱永远有两个人” 这个规定,降低这种事发生的概率。

但是我觉得这个规定还是有一定缺陷,例如机长去上厕所了,让乘务长进入驾驶室,监视副驾驶。

但是理论上副驾驶如果有蓄谋的话,快速操作让飞机俯冲,乘务长未必有能力阻止,因为如果进入了俯冲状态,机舱内是失重了的,靠乘务长一个人恐怕挽救不了飞机,阻止不了副驾驶的操作:毕竟人家坐在驾驶位,并且是专业的。

我希望是机载电脑能自动阻止这种超乎寻常的有巨大风险的操作,例如超过 45 度的俯冲,因为 99.99% 的情况客机都不会做出这么大角度的风险巨大的俯冲,除非后面有只翼龙在追杀。

或者在俯冲后速度达到危险阈值时自动改平阻止俯冲。

但这又涉及到人机权限之争,在 737Max8 的 MCAS 搞出那么多事之后,这种改动就比较敏感,需要好好探讨才行。

知乎用户 東雲 发表

不公开就可以乱猜了嗷。

知乎用户 孤勇者普大弟 发表

你不公开,那我只能过一段时间去油管看看故事了

知乎用户 红庙坡阿达西​ 发表

谢邀。

换个角度,如果公布的原因明确说明:

1. 因客机某驾驶个人经济、家庭、心理疾病、工作 XX 原因,以及某驾驶与某姓乘客存在经济纠纷、劳务纠纷等。遂某驾驶决定以蓄意报复的方式,并杀害或隔离其他机组成员蓄意坠毁,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你猜这么说完这 b 飞机我这辈子还敢坐不?

对了,有些人啊,你把自己的命当不当回事我不管,跟我无关,不过可笑的是,你也不用劝我也跟你一样不当回事。我觉得安不安全,我觉得信不信任,我觉得我能不能用别的交通工具替代,那是我的事,遇到那种非坐不可的情况那没办法,但如果能替代我是肯定不会再坐,退一步说起码也不会选东航。

知乎用户 的了哈 发表

“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我知道了!是外星人干的!

知乎用户 云天明的童话 发表

真实性不高,这种东西不可能落人口实的,谁要求通报不理他就完了

而且也不能进行辟谣,比起辟谣不引起关注更重要,所以即使的假的也要冷处理

知乎用户 SLY​ 发表

其实我不知道是不是我的思路和大多数人有偏差了,我觉得如果真是人为因素就是是小问题,因为人为因素就代表着是偶发事件,而如果是机械问题,那代表着全国乃至全球数千上万架同型号飞机面临威胁。

所以我看到大概率是人为问题就觉得与我无关可以放心了,为啥会有人觉得人为因素会引起恐慌呢?

知乎用户 吃橘子的梅 发表

我觉得这个事儿还是不公布为好

我先从以下几个原因证明一下哈

第 1 个、这个结果可能比我们想的更加离谱,不仅仅可能是类似德国之翼这种空难的原因

第 2 个、真的会引起社会恐慌,尤其是在现在这种社会结构下,会造成很严重的经济和财产损失,毕竟现在已经亡羊补牢了,与其在在经济方面,损失还不如不公布,忍忍挨骂就算了。

第三个、我们现在自媒体十分发达,我相信如果真的要是这种离谱的原因,营销号能在那疯狂的怒刷三四天,反正什么离谱的解释都能给你整出来,再加上现在的人民群众的盲从性简直了,听风就是雨,根本没有自己独立思考的能力,你这样一带节奏,根本就不用社会稳定性的事了

综上所述,官方这次做的还真的没有错,这件事情还是不要公布了

最后,向 MU5735 号航班上的殉职的工作人员和遇难者家属表示哀悼。

也希望中国民航吸取教训,牢记八个该一反对,筑牢空中安全生命线。

知乎用户 汉城战车道​ 发表

我一穷鬼坐不起飞机,居住工作地也不在航线下,我反正是不担心那天飞行员想不开复刻一下这次空难。

模仿犯罪的,死的也是你们这群住在北上广深,出行飞机的体面人,管我鸡毛事啊。

——————

坐飞机却不怕模仿犯罪和驾机报复社会的蠢人实在太多了。

在飞行员心理干预、提升待遇、改进管理等解决手段起效前,公布报复社会事故原因,引起模仿犯罪,主要死的是飞机乘客唉。飞行员是要靠造成伤亡来发泄愤恨,报复社会的,他冲地前是不会管你同不同情他的个人遭遇的,你上了他的飞机,那你就得死。

就算是要靠撞击地面扩大伤亡影响,那飞行员也得挑个人多、目标大、能够在飞机上快速识别的地面建筑唉,这种建筑是城区多还是农村多,你们这群文明人真要硬着脖子辩经么?911 是选双子塔五角大楼撞,还是选红脖子的个人农场撞,不是很明显么?

报复社会案件在准备、作案阶段要服从于 “多杀人”“影响大”“可实现” 这几个原则,犯罪分子不会蠢到选择农村住两三个人的破房子当目标的。。。

知乎用户 嘎嘎嘎嘎​ 发表

如果不公布真相的话,只能让谣言大行其道。

知乎用户 秦端雨​ 发表

热知识:

新加坡胜安航空 185 号空难至今新加坡方都没有给出一个合理的,可供接受的飞行事故调查报告。

没错就是所有人津津乐道的 “朱卫民推杆” 事件。

1997 年到现在为止,“朱卫民推杆”也只是美国国家运输委员会提出来的 “最大可能” 而不是结论。

事实上在空难法庭判决后美联航总署更换了所有 737 客机上的方向舵操纵部件。

但在判决之前,朱卫民机长的家属遭到了来自多少人持续多长时间的网暴?他们受到的苦难,你们这些成天要公开的人来背负吗?

我的评价是挺红小将的。

知乎用户 无铲阶级​​ 发表

不仅是不公开,前面几年的例行调查报告也是内容重复,基本像是在应付…… 虽然说疫情阶段民航可能亏惨了,但这已经有 3 年半之久,换来的却是一个 “不予公布”。

不理解,为什么一个飞行员、一架飞机的真相就能影响了东大的 “国家安全”、“社会稳定”?这样的处理方式,放在国际航空业上也是史无前例,“开天辟地” 了。

132 条生命就这样没有来由地离去,为我们未来的天空留下永远的疑点吗?

不公开,同样换不来 “社会稳定”。不公开,只会让舆论永远的发酵下去,只会让怀疑永远地传播下去。

不过,东大的舆论控制确实相当有效。我甚至没能在新华社、人民日报看到 “不予公开” 的文件的痕迹。只要不再大声宣传,我们便会忘记,忘记它的“极为罕见,十分复杂”,忘记 132 个生命在工厂镜头下的生前一瞬,直到彻底忘记 mu5735 这个名字。

于是啊,我们又无忧无虑地飞上天空,接着奏乐,接着舞,稳中向好,遥遥领先。

知乎用户 喵大人 发表

这件事让人百思不得其解的地方是,为啥美帝要配合兔隐瞒?

明明是个超级大把柄,可以恶心兔几十年的那种。而且大家也都分析过,不可能是美帝责任,那为什么美帝不独自公布,好好羞辱兔一番呢?

知乎用户 大虾仁不眨眼 发表

我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因为害怕引起恐慌而不公布,个很认为没什么可害怕的,哪怕是外星人入侵或者真的是人为原因,你公布了,第一可以增加官方权威性,恢复信用,同时引以为戒改正问题,第二也会减少谣言和猜测。啥都不说的话除非你学朝鲜断网,不然你一嘴我一嘴是不是更容易引起恐慌?

知乎用户 躺平吃瓜 发表

不公开的原因大家也理解,所谓担心模仿的是其次,最首要的还是避免航司营收受影响,尤其是出现某航倒闭这样的极端情况。

相比之下,民众的知情权、对不良航司的选择权,乃至生命权,就属于是 “再牺牲一下” 的对象了。

对于普通人而言,能做的就是拒绝某航司的一切服务,对自己安全负责。

知乎用户 逍遥自在小公子 发表

德国之翼航空公司和新加坡胜安航空都发生过这种事,不都公开了吗?有啥不能公开的 ?? ´•ﻌ•`

知乎用户 收束世界线 发表

其实我个人觉得不会是 kb 袭击,一来一般 kb 袭击的组织一般不会这么低调的,二是这个动静会比较大瞒不住的,我猜可能是机组人员 bf 行为,怕引起其他人模仿,引起社会动荡,结合之后重视机组人员的心理情况,我个人更倾向这种情况。其他什么客观因素,要是有的话立马就报出来了,根本不用等这么久。

知乎用户 旺旺棒棒糖 发表

笑死。

就像老师让小学生交作业,小学生捂着肚子说不舒服,以为这样就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呢?

实事求是,跟着老师同学认真学,踏踏实实做作业,有那么难?

知乎用户 满天星光 发表

有个墙在,加上对宣传的管控,但凡有一点可以让国外背锅的早就公开了,不公开其实就是另外的一种公开了。

知乎用户 嘉然今天吃华莱士​ 发表

“为什么非要让群众知道真相呢,知道结果就行了嘛!”

啊,我再说一个老电影《疯狂的小镇》里面的台词,没别的意思

知乎用户 石头堆 发表

涉及社会安全所以不公开。

那就不是机械事故,是事情可能引发效仿,所以不公开。

效仿者无非两种,一个是机组人员,一个是乘客(劫机)。

乘客效仿可以通过物理层面升级,让他不能接触操作系统

所以针对的就是驾驶舱人员。不能避免驾驶舱人员接触操作系统,有一个操作能让飞机坠毁,且其他人无法阻止。

知乎用户 破军职询​ 发表

十多年前,我硕士毕业第一份工作就是在航空公司,理解航司安全基因的情怀。

当年入职培训第一课,就是飞行安全,我仍然记得大屏上一秒一秒实时更新的中国民航安全飞行时间记录,那是民航的心跳。

民航飞行,安全永远是第一位。

2022 年 3 月 21 日下午 1 时许,由波音 737-800 型客机执飞的东航云南公司 MU5735 客机,在从云南昆明飞往广东广州途中于广西梧州藤县一处山谷坠毁,飞机自航路巡航高度 8900 米快速下降,几乎垂直于地面撞地后解体,机上 123 名旅客、9 名机组成员全部遇难。

东航 3.21 事故打破了中国民航 4227 天、累计 1 亿小时的安全飞行记录‌,这场灾难是全国人民心中的痛,更是全体民航人骨子里的疤。

所以,太多人在等待这场事故的真相。

当年,网络上大量的揣测和分析漫天传播,官方没有任何回应,我曾经判断过这场事故的调查报告大概率不会公开,如今似乎得到初步验证。

对于问题提及的事情不知真假,但确实期待官方回应!不公开也是一种回应,而且能提供巨大的信息量:“事故” 真相的公开报告,可能会使国家利益严重受损。

我特别给 “事故” 加双引号,因为如果只是事故,没有不公开的理由。

事故更多是指偶然性、复制性弱的随机事件,不具备大面积的损害力,而犯罪不是,犯罪是由动机驱使,可以被学习、模仿和复制。

我想起一个百万级粉丝的知名犯罪分析自媒体——没药花园,名字取自活血化瘀的中药 “没(读 mo 第四声)药”,象征其目标是化解悬案背后的社会淤血与认知迷雾。

没药花园以理性剖析国内外重大悬案为核心特色,内容兼具学术深度与大众传播力,形成了独特的罪案叙事风格。

区别于猎奇式案件报道,没药花园通过对公开资料(庭审记录、尸检报告、媒体报道、读者爆料等)的系统整合,运用人类学视角和逻辑推理,聚焦犯罪动机、社会背景与人性根源。

没药花园的主理人何袜皮是美国威斯康星大学麦迪逊分校的人类学博士,她的研究方向是空间安全和都市犯罪。几年来她先后撰写了几百篇犯罪案例分析报告,包括南大碎尸案、朱令案、黑色大丽花案、北大学生吴谢宇杀母案等著名案件,当然也包括马航 370 失踪之谜。

“接触案件越多,越了解犯罪心理,我便越认为玻璃墙两面的人性是相通的,罪行或许离奇,但作案动机往往代表了人性中普遍的欲望。”

为什么她要撰写这么详实的犯罪行为细节和心理学分析?不怕其他犯罪分子模仿吗?对于案件分析是否应该公开,她的态度是 “我不是法官,也不是在宣判,我只在乎事实和真相”。

案件分析的价值在于改变人们看待社会事件的方式:“虽然我写的都是案件,总是有很多真正意义上的‘坏人’,但我不会把重点放在‘谴责’上。我更想知道:是不是真的这样?为什么会这样?如何避免这样?”

站在人类学视角,何袜皮始终关注的是犯罪背后的社会隐喻。当分析一系列杀妻案时,她拒绝一概而论,而是区分出不同动机类型:冲动型、家暴升级型、分手报复型、谋财害命型。

“男女都可能存在毁掉对方的念头,但落实到谋杀,肯定是男性杀女性更多,因为男性暴力犯罪的比例远高于女性。”

这种理性辨析能力正是 “没药花园” 最珍贵的价值。有读者说:“自从看多了‘没药花园’的文章,在遇到生活中的问题,也会变得更理性。”

去年《我是刑警》爆火。以半纪实的风格还原了中国公安刑侦工作 30 年来的发展历程,播出后因真实质感与时代厚重感引发广泛关注。于和伟饰演的刑警秦川从派出所民警起步,经历挚友牺牲、前辈指导,最终成长为刑侦骨干,并推动警务系统改革。

以时间为轴,通过案件对比凸显刑侦技术进步。90 年代依赖人力摸排、会议分析,破案周期长(无名尸身份靠假牙、纹身等特征锁定);21 世纪后 DNA 技术、监控天网成破案关键(“半枚血指纹锁定积案凶手”、“DNA 比对破获奸杀悬案”)。

DNA 技术、人脸识别、移动警务系统等现代刑侦手段,让 “完美犯罪” 越来越成为不可能的任务。曾经轰动社会的杀妻案(如杭州杀妻碎尸案、上海冰柜藏尸案)凶手迅速落网,正是技术力量的最佳证明。

技术可以锁定罪犯,但理解犯罪根源才能预防悲剧。何袜皮曾描述过一个令人深思的场景:游乐场上,三个孩子举着充气大锤追打一个小女孩,“那个小女孩一直在尖叫躲闪,看上去很恐慌、恼怒,但她越是躲,另外三个孩子就越兴奋”。这种日常生活中的残忍游戏,何尝不是人性阴影的微小投射?

我曾说过:谁心里还没住着一个小丑呢?

当城市监控网络日益密集,当 DNA 技术让身份无所隐藏,犯罪的物理空间已被极大压缩。而要化解人心中的阴暗角落,需要的不仅是技术手段,更是对人性复杂性的深刻认知与理性引导。

现在说这些,对于东航 3.21 事故而言,或许并没有太大意义。任何外人对于 3.21 真相的探寻,都不如遇难者家属对于亲人死难的意难平。希望至少能给他们一个交代。

我想,一个社会面对黑暗时的理性态度应该是不回避罪恶的存在,不放弃真相的追寻,不停止对光明的守护。

技术终将进步,而人性亘古不变。理解其中的深渊与光明,才是穿越所有罪案迷雾的永恒灯塔。

知乎用户 小象啊啊啊 发表

很多高赞回答下的评论还大惊小怪的说这些要求公开的答主会被消失什么的。

实际上闹大了人家就再编一篇语焉不详,又长又臭的调查报告好了,就算人家在调查报告里写了机长是想要自杀的那也会写的不明不白,一般人都看不懂。

就算有人从报告里解析出真相了,小粉红也会跳出来问你:你看完影神图了吗?哦不,你看完完整的报告了吗?我怎么没从报告里看到机长是自杀的这几个字?

单依纯早就对这件事情做过讽刺了,如何呢?又能怎?

知乎用户 极限战士 40K 发表

卢比茨:哦,原来还有,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这样的理由。怎么,我没有这等待遇?

【德国之翼客机一头撞山,调查发现竟是人祸,空中浩劫 9525 班机空难 - 哔哩哔哩】 https://b23.tv/harQ0El

承认 aviator 神风撞地,很难吗?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传出去,咱军妈也有自己的自己的钻地弹 GBU-57 啦!

知乎用户 核动力驴 发表

不公开是为了保护老百姓脆弱的内心,知道太多又无力改变的时候才是最难受的。

目前为止,没有听到任何一个遇难者家属发生的,说明舆论控制的非常好,维稳做的非常成功,纳税人的钱全部用到了实处。

作为普通人应该明白家长的苦心,该知道的知道,不该知道的绝对一点不想知道,就算知道了也要说自己不知道,不然被扣上一大堆帽子就不好了。

知乎用户 榴璃 发表

人民有权知道真相

你们有义务公布真相

知乎用户 97 年的夜光 发表

https://www.caac.gov.cn/XXGK/XXGK/TZTG/202403/t20240320_223268.html

是我的问题吗,还是我搜的这个不是问题中申请公开的东西?

具体方法 -> 民航局综合司 -> 工作入口 -> 搜索栏搜这个航班号就有

所以是答主问的问题不是这个通报但是答复书做了简称操作?还是做这个照片的人胆子大到敢伪造一个带公章的答复书。我拿着小板凳等着吃瓜好吧

——————

我们先不讨论这个东西真假,默认为真

关于通告里的法律条例我给大家搬一下

第十四条 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第三十六条 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三)行政机关依据本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引用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知乎用户 乌卡 - 1 发表

突出一个 real。

不装,也不怕你追问,直白干脆地告诉你:就这么着了。

知乎用户 老月牙 发表

之前两年早些时候的相关问题已经表达过类似看法,而这个以突发在网上的,所谓 GJ 安全为理由的拒绝公开,也算是间接的印证了我的观点。

其实时至今日,虽然没有官宣,但是相信很多人心里早已有了答案。不管是之前的传言,综合 30 天的排除性的初步调查说明,后续航司的针对性措施,封口严密的赔偿事宜,理当有一定范围流传但讳莫如深的民航系统,加上这次的安全理由的拒绝等,这些碎片综合起来,凡是有正常逻辑的人都应该大致能猜到。当然现实中还是有不少带着任务的,可能还会继续拿 “走程序” 来搅浑水,自我麻痹。

显然,人死不能复生,这些乘客已经不可能再出来找相关方要说法,它们害怕不是事件真相本身。具体说能够造成所谓安全影响的,也不是涉事个人是否具有代表性,或者国有企业的经济,名誉损失多大等,哪怕说就是这航司现在破产了,这些影响都很有限,更不会波及国家民族。它们是担心大家知道真相之后,会反思事故发生时间所对应的那三年的坚定不移,但也残酷严苛的各种政策规定,这些都是要付出代价的。

此外,由于当时这些政策机制在产生,调整,终止等方面存在的各种先天发育不良。产生的影响,包括经济方面的,至今仍在持续,三年来未见任何结构性的重大改革,而源头仍然存在。那理论上,类似情况今后完全随时可能重演。以至于必须连周年通报也省了,直接来个集体失忆。

知乎用户 温酒 发表

作业没带就是没做

知乎用户 严肃点​ 发表

恒大也好,东航也好,受害人和家属没有一个能站出来说话,唉~

知乎用户 拒绝房赌毒 发表

正史遮遮掩掩

塔就别怪野史太野

以后被人拍电视剧说驾驶舱玩 * 子,导致坠机的黑色笑话就会甚嚣尘上

久而久之,大家就认为这是正史

知乎用户 Ultegrace​​ 发表

抱歉,因为不能匿名了,所以没法回答这个问题了……

知乎用户 huzhi0033 发表

其实他那个回复第一段,原因已经说明了。

我早就说过,国内这些单位,只有中国足协可以随便骂,可以随便评论,信息公开也做得很好。

其他的单位。。。

话说回来,民航总局关于 3C 充电宝一刀切的事情,有什么令人信服的依据吗。还不是想怎么弄就怎么弄。

知乎用户 慢步当车 发表

以后禁止打出东航 5735,3.21 之类的词语。

知乎用户 企鹅先森 发表

家属抚恤金分批到账,如有家属上网揭露细节,则抚恤金取消

知乎用户 karlestira 发表

啊?飞行员人为问题有这么敏感吗?

难道是被导弹或者战斗机打下来的?

知乎用户 话剧社刚刚 发表

知乎用户 耶律台 发表

哎,肆无忌惮,不说了,惹不起

知乎用户 筱因 发表

我倒是有不同的看法,也许事情没那么复杂。这些年压力很大,很多单位包括高校都是草木皆兵,严格监控舆情,动不动就是影响稳定,引起不当情绪,所以我看这个文件说危害国家安全也只是随便找的理由吧。这种大型事故可能只是希望热度过去吧。

知乎用户 浪里小白驴 发表

《你奈我何?》

知乎用户 儒味清理工 发表

你不公开

不代表别人猜不到

更何况墙外还有符合逻辑的版本答案

知乎用户 死螳螂 发表

怎么,飞行员喊着什么天闹黑卡万岁冲下去的?还是喊着东航领导 WCNM 冲下去的?

知乎用户 jamo01 发表

现在的问题是 “不予公开” 这个决定能不能公开,毕竟官方没有在正式渠道回应,爆出 “不予公开” 这个回复的当事人会不会有麻烦?

知乎用户 氟氖钠镁 发表

正史不正,就不要怪野史太野了

知乎用户 各回各家 发表

估计是骗保吧。口罩原因,航空公司普遍亏损,一旦出现资金问题,可能会连带暴露出一系列的贪腐内容。

知乎用户 神奇牧心 发表

涉及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感觉大家说的飞行员因素影响社会稳定可能,涉及国家安全还算不上吧,难道说,被误击了?

知乎用户 更好的人 发表

越不予公开,想法就越多,野史就越野。圣杯战争还得编个瓦斯爆炸,结果你这连编都懒得编。

知乎用户 翼趣学民航 发表

不公开就不公开,既然是 guojia 的行为,普通人也没有办法

唯独遇难者家属需要的真相还不能得知,

对于普罗大众无非就是满足好奇而已

希望中国民航能给遇难者一个补偿,改进安全,让每一个航班起落安妥。

知乎用户 松林 发表

机长人为?想得太美了 CAAC。

你不公开我就当大韩 007 同款空难

知乎用户 怪诞​ 发表

我是反女权的

但是女性杀夫案,在上个 20 年在女性重大刑事犯罪中占比很高,为什么呢,家暴…… 家暴如何阻止,在第一次出现的时候,官方政府应该按照法律条文,第一时间保护被家暴的女性,这样可以大大阻止后续家暴的发生,也是为了保护施暴者不被隐忍的家暴对象后面极端的反击。

如果为了稳定,当做一切无事发生。力是相互的,你越往下压,向上的力就越大。

另外,杀夫案的那些女性,真的全是十恶不作的坏人吗?

知乎用户 hello world 发表

如果人们没有忘记,官方是不会公布的。

如果人们已经忘记了,那就更不用公布了。

知乎用户 宅闻天下 发表

最近几年官僚阶层越来越傲慢了

知乎用户 spring 发表

后人哀之而不鉴之

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

!!!

知乎用户 坚定辩护者 发表

今天东航前党组书记董事长刘绍勇被查,希望是因这事而发,虽然知道绝不可能。

知乎用户 天使与恶魔 发表

某早报说的是 “据传涉嫌国家安全,为引起不必要的社会恐慌,不予公开”,就算是个人行为也不会上升到国家安全,只能是远程操控了,机上有重要人物,结合鱿鱼远程引爆寻呼机爆炸事件,有其父必有其子,还有以前的 MH370,漂亮国干出这种事不足为奇,毕竟国内中长航线基本上都是波音的,为什么国家发展大飞机,安全不言而喻。

知乎用户 欧阳德化 发表

这个也是有深入考量的,主要是怕给境外势力递刀子,外加国内各种带节奏的太多了,很容易影响社会稳定

知乎用户 Alan​ 发表

有些人的任性妄为,

背后其实是发自内心的不自信。

知乎用户 行走​ 发表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四)款规定,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既然没有依据这一项回复,就代表所需信息存在,内部已经形成了进一步调查情况报告。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既然没有依据这一项回复,就代表内部掌握的进展情况与此前周年通报的进展情况不同,否则直接让申请人关注去年公布的最新进展即可。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机关依据本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第十四条规定的不予公开的情况除了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外,还有经济安全和公共安全,以及国家秘密等原因,偏偏摘了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两个原因,说明调查进展情况没有被确定密级,也不影响经济安全和公共安全。

公开后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这让浮想联翩的太多了。单纯的人为事故会这么大影响吗?

知乎用户 余兼异 发表

说句不好听的,以目前情况来看:

不公开没准只是因为骂了防疫政策也未可知。

副机长想不开偷了根绳子报复社会,谁知道后面跟着看不见的大象呢。

说的再难听点,对于塔来说,这里面没有轮子,没有境外势力,没有安检失误,没有普遍模仿的可能,那这件事除了数字大点,和珠海的事没有什么区别。

但是塔眼里,那只大象可能重要的多。

其实在其它人眼里又何尝不是。

知乎用户 逻門​ 发表

看到很多猜测原因的回答和评论

明白野史是怎么来的?

懂了野史为什么那么野?

当正史不敢记载,那只能用野史书写志怪和妖魔鬼怪。

知乎用户 HelltoHell 发表

翻译一下大致意思是:

你猜,往大了猜!大到什么程度呢?

首先肯定不止机长个人原因或者航司原因;其次就算民航局也兜不住,至少是国家级的;最后,事态发展上限也许大概或者能去到接近于上世纪某著名你知我知事件的级别。

这也给了我们一个提醒:注意安全,珍惜当下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发表

很显然,那些网信办的人已经看见知乎上这个帖子了,但是他们没有把这个帖子删掉。这就已经可以说明问题了。故意搞模糊。

知乎用户 年半未改 发表

请问这个视频哪儿可以看 我没看到啊

知乎用户 溜个弯儿就回 发表

我是无法理解这有什么好隐瞒的,就算是报复社会,直接公告加强心理辅助就是了,没谁会揪着这个不放的,毕竟飞行员报复自杀这种行为以前也不是没有,没什么大不了的,除非造成这个心理原因和某个大佬有关系不得不隐瞒下去?(当然这只是瞎猜,真的只是瞎猜)

知乎用户 xunilcec 发表

家暑学习一下罗某宇那家,用魔法对魔法,你既然信息不公开我也就都往最差的解释。

知乎用户 Cider House​ 发表

把搜集到的公开资料汇总到一起分析,大家可以自行得出结论。

①:机长东航出身,安全驾驶时间为六千多小时,副机长是空军飞行员退役,在云南航空执行飞行任务三万一千多小时,曾获 “功勋飞行员” 称号。

②:本次航班的副机长此前因进场高度过低的 “民用航空器征候”(比安全事故等级低)被降为副机长,而机长与副机长的收入比例悬殊,机长一般年薪为 80 万以上,而副机长的一般年薪则为 30 万以下。

③:该机型作为双发中型机,即使在撞鸟双发失效等极端情况下仍可以通过打开飞机的辅助动力装置 (APU) 滑翔较远一段距离,而不会像监控视频拍到的那样,以近乎九十度倒栽葱式冲向地面,而且事发空域天气情况良好,没有强对流天气预报。

④:本次涉事机型在事故调查开始后不久被全面放飞了。

⑤:该事件发生后,东航已规定必须要求教员带队,实现 “双资深机长” 加资深副驾驶的三人制机组。或是要求,采用 “机长教员 + 教员 + 第一副驾驶” 的三人制机组。

⑥:按照《芝加哥条约》规定,飞机事故报告应该在调查开始后一年内出具,如果延期,则要定期发布调查进展。我国是该条约缔约国,依据此规定,有网友申请公开调查报告,得到回复如下图,“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意思相当含蓄了。

知乎用户 实名用户 发表

其实这种事情的逻辑很简单,公布真相对一小部分人不利,会损害其正确性和信誉,这显然不能明说的,于是搬出国家、社会这张大旗,这个套路是不是很熟悉?但是别误会了,这小部分人可不是什么东航。

类似东航事件并非没有先例,公布真相当然多多少少会造成影响,但不公布就没影响吗?并不。公布与否的关键区别在于对责任主体的坐实。

大部分人都觉得责任主体在东航,但一小部分人不这么想。对于家长制大包大揽国家,任何民众过错都可能被视为家长的过错,也因此容易成为被攻击的借口。但这是当初自诩正确时就能想到的,你又能怪谁呢?

知乎用户 ANIVXMind 发表

谢邀, 本话题 1 个多月后的新闻会不会和本话题有点关系?

知乎用户 真实姓名​ 发表

光是炒股失败,副机长心怀怨恨导致坠机的话。也算不上 “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 吧?

这回最野的野史都不如正史野了吗?

知乎用户 风味发酵乳​ 发表

其实在我看来, 这种事情逐渐达到共识。

比如我们用的知乎,就不能发一些负面言论。

还有各大平台,都已经禁止,不能发布涉政行为的讨论。

换句话说,所有好的可以讲, 所有坏的全封闭。

知乎用户 贫僧法号圆寂​ 发表

一般影响不好的,某些原因引起的重大事故都会尽可能阻止流传,较为官方的说法是防止他人模仿,如某 35

显然,机械故障没办法被人模仿

知乎用户 诸葛恐龙 发表

不公开也是另一种形式的公开,关注这件事的人基本也猜到了原因

知乎用户 妖孽胖 发表

我们是国际民用航空组织(International Civil Aviation Organization,ICAO),简称民航组织的成员之一。

应当遵守关于事故调查的相关条款。

公布事故调查结果的目的是避免事故和事故征候。

WTO 现在没动静了,好像一个群忽然没人说话了,要么就是他们都很忙,要么就是又建了一个群聊。

目前世界工会联合会和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成员没有某国。

知乎用户 方块 发表

上一个这个话题不存在了

知乎用户 迷途小书童 发表

裤裆里塞黄泥不是屎也是屎了

知乎用户 奉献​ 发表

看到底要隐瞒到几时

知乎用户 自费五毛的 Q 先生 发表

如果真的是飞行员主观故意 那不予公开就跟某些刑事案件不公开细节一样 怕以后有人模仿 我觉得是合理的吧

知乎用户 我看着你们装 B 发表

https://zhuanlan.zhihu.com/p/536570609?utm_psn=1922575054694252925 看这个回答的评论区,而且我看到你个图片,感觉是造谣 ,真假大家自行分辨

知乎用户 无名 发表

其实出这种不公开书也是一种半公开,否则的话根本不可能给申请者出回函的。

知乎用户 拉里茉莉 发表

说真话,天不会塌下来。

知乎用户 小诸葛 发表

如果是纯个人原因比如王者连跪报复社会(狗头保命),又或者是本来就有心理疾病之类的这种情况根本够不成所谓的 “危害安全”。

毕竟这种事之前也不是没有(当然不是指王者连跪昂),这事可能属于系统性的 “灰犀牛” 事件而非偶发性事件,纯个人问题可能性反倒不大。毕竟真是纯飞机或者飞行员问题基本不可复制,谁会自己想死,更何况中国又不止有东航,飞机又不只有波音。可能属于行业共有问题哪个航司都有,并且短时间内无法改变。

知乎用户 张飞绣花 发表

东航领导不是刚进去吗,难道盖子还在上面?

知乎用户 和光同尘 发表

真的不给家属一个交代吗?

知乎用户 烽火 aaa 发表

你们说要是黑匣子里的录音说了什么那怎么办 他要是说了些不能说的这边怎么公开? 因为你发布了调查结果的话代表调查结束了 那美国那边也可以公开了 有可能把黑匣子录音放出来。懂了吗?

知乎用户 Kcal 发表

正史不公开,那就怪不了野史有多野了

知乎用户 牛死了还牛的不行​​ 发表

正常人都能脑补出一个简单的职场闹剧。公交车司机被领导霸凌都不好说结果的。

不过都是猜的,反正又不给答案,又允许讨论,那就猜东猜。

知乎用户 西方记者 发表

要以讲政治的角度看待这个问题,要多听党话,跟党走,感党恩(手动滑稽)

知乎用户 简思青 发表

不予公开就是最好的答案!

个人做好自己就 OK 了,有些事情不是谁都能掺和,能把握的,马翔宇就是现实中最好的例证,清华高材生一样被整,大家自重!

知乎用户 我永远喜欢英莉莉 发表

蜥蜴人,天蛾人,大脚怪,地心人,三体人等天外来客干的。

最简单好用的 VPS,没有之一,注册立得 100 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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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反逆的狮峰 发表 此地无银三百两,不公开就不公开呗,还专门发个声明说会危机国家安全社会稳定,那不就等于证实了人们的猜想了么。 如果飞机故障,机务维修人为差错,那跟国家安全也不沾边,算是危及国家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 如果是飞机有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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