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海棠文学城女作者「远上白云间」被判刑一事?

by , at 25 December 2024, tags : Jm 海棠 黄文 点击纠错 点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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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一言​​​ 发表

同东亚各国相比,对于传播淫秽物品行为的处罚都有些重了。日韩都不说了,**即便是更加保守的朝鲜,最高刑也就是四年。**但是国内传播淫秽物品牟利和走私淫秽物品最高可以判到无期徒刑。罪责刑不相适应,举个最简单的例子,走私耽美漫画超过 1000 本可以判到十年,但是多次强奸也就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这种立法完全滞后了,还是照搬上个世纪七十年代的价值观。不是说不该管,但是有没有必要把刑期设定的如此重立法部门应该重新审视了。

恰好前两天刷微博的时候看到了类似的消息。龙璇也进去了,这两年进去的网络作家不少,我印象中的有罗森、天一,相比之下墨香铜臭当年因为非法经营罪判了三年已经算是非常幸运的了。

妹妹微博上展示的逮捕通知书罪名就是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网络作家但凡是沾到这个罪名,基本上就是十年以上。

因为咱们国家司法实践中法定刑升格的条件基本就是按照数量来的。比如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淫秽视频 20 个构成犯罪,100 个就是三年以上,500 个就是十年以上。这放在三十年前可能还合适,那个时候淫秽录像带体积巨大,500 个要几个箱子才能装满,可是放在现在,一个移动硬盘都不止放 500 个。2015 年的时候北京市检察院就这个问题请示过最高检,最高检给的回复是 “对于移动存储介质中淫秽视频电子信息的数量计算以电子视频文件的个数为单位,一个淫秽文件视为一张影碟、一个软件、一盘录像带;具体定罪量刑标准,可以参考制作、复制、贩卖淫秽影碟、软件、录像带的相关规定。” 这意味着你以 100 块钱卖了一个装满淫秽视频的 U 盘,就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了,这显然违背大家最朴素的感情。之后两高虽然在 “关于利用网络云盘制作、复制、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牟利行为定罪量刑问题的批复” 中强调 “不应单纯考虑制作、复制、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的数量, 还应充分考虑传播范围、违法所得、行为人一贯表现以及淫秽电子信息、传播对象是否涉及未成年人等情节,综合评估社会危害性,恰当裁量刑罚,确保罪责刑相适应。” 但实践中很少有突破数量规定进行量刑的情况。而网络作家一个问题就是由于是分章节发布,点击量会极高而且点击的次数都能在后台查询到并且所有收入打赏金额都很容易调取到,导致的结果就是作者一旦入刑,基本就是 10 年起步(25 万点击量或者 25 万收入对于网文作者来说是很容易达到的)。

知乎用户 一通瞎按 发表

重庆摔婴,17 岁女孩虐杀几岁小孩,13 岁男童强 x8 岁女孩,还有前段时间的小孩被霸凌活埋等等…..

我不觉得写几篇黄文能比这些人更罪大恶极。

豺狼当道,安问狐狸。

知乎用户 小草​ 发表

传播淫秽物品的罪名金额还是 04 年订的,根据该文件,达到 25 万就是情节特别严重。04 年的 25 万和 24 年的 25 万,真的差了特别多

并且这个传播度的制定也是大量普及互联网之前,传播力度完全不一样

我无法评价作者写 h 到底对不对,我觉得立法是不是应该与时俱进一下

知乎用户 暴富​ 发表

写黄文被抓可以理解为犯法,但不至于判得比强奸票唱严重吧,本身这种黄文不就是禁止未成年看的吗,成年人看难道没有自己的思想意识吗?说句题外话,那些未成年的小出生啥时候判刑啊

知乎用户 少年润土 发表

以后只能未成年来写了

知乎用户 AD 度​ 发表

感觉判的重了,他有种把所有卖色 q 小电影所有色 q 主播都抓了通通墙壁,那我觉得写个黄文判这么多年也挺合理,问题现实并非如此,故意杀人也只是十年起步

知乎用户 凜冬已过​ 发表

对比一下贪污 3 亿判 3 年,打死妻子判 7 年… 这世界真的很颠

知乎用户 姚白白 发表

还是当贪官风险小。

知乎用户 你咋钓不到鱼​ 发表

以后大家自觉点,要写 18 岁以下写,到了 18 岁就封笔,金盆洗手。如果非要写,找个 18 以下的作者替你发表。

知乎用户 砚山不要门票 发表

我在意的是她被判没判刑的问题吗?

她被判刑是应该的。

我在意的是为什么那些 qj 犯罪,家暴致死,贪污腐化,霸凌孤立,故意杀人,拐卖人口等行为有大批案例还没有她判的重的问题。

合着理论不如实践吗?

这才是我关注并希望这个事件讨论的重点。

知乎用户 咸鱼 x 号​ 发表

这个是真的被限制了创作自由。

成年读物是个很正常的事情。

纯幻想,无剥削,不伤人。

这种一刀切的操作是不合理的。

能怎么看,可怜呗。

本来属于一个民不举,官不究的灰色网站,

结果因为网站洗钱把一批作者坑进去了。

作者对此一无所知。

这也是一刀切的后果。

读者对作者的喜欢和支持变成了判刑的依据,荒谬啊。

知乎用户 弦惊 发表

这类作者的作品是一大批青年人的生活镇静剂

如果人的欲望没有窗口释放,是会变成怒火烧向社会的。

经济已经很难,不要再为社会培育新的火山了。

查处一个贪污 31 亿的贪官对社会带来的利好,是查处一个获利 30-100 万的违规作者的 10000 到 3000 倍。

为什么不去多查一查他们呢?

整天搞这些事来敲打处在工作崩溃、生活崩溃边缘的年轻人,有意思吗?

知乎用户 南极的北极熊 发表

你不能只在男性色情内容被严打时强烈支持扫黄。

知乎用户 白衣卿相​ 发表

本来打了很长一段,但是有点太长了,以下为精简版

真无语,人口拐卖、活体器官移植这些都不管,抓个写 h 文的小作者

真搞笑,qj 罪都没写 h 文时间判得长(参与 qj 罪法律编写的有 qj 犯,本来最开始有考虑化学阉割,被那个人否了,到现在男性被 xq 好像也都不算 qj 吧)

感觉就像上学期间,有变态情侣在学校公开场合里干不可描述的事情,但是把在墙上画猪头的学生给开除了

知乎用户 嗯嗯​ 发表

不理解我们现在的法律了。强奸殴打未成年判七年,这个判十年。就很离谱

知乎用户 杀夫证道叶文洁 发表

风姿物语的罗森,台湾深蓝统派,统战价值应该比她强吧?一样因为写皇叔文判了十多年。

最搞笑的是,这哥们要是绿营的,肯定不会来大陆定居,在弯弯写皇叔文,就屁事都不会有了。

知乎用户 无非一死 发表

好家伙,这张图我发在龙空女频居然被封号了,理由是带节奏,笑死了,那我在这里发。

就问你魔幻吗?

知乎用户 citrus 发表

今天还刷到个 “13 岁男童性侵 8 岁女童,警方不予立案”,这个世界真魔幻啊

知乎用户 狐狸晨曦​​ 发表

对比一下,

某篮球明星事件的 “女” 主角,一个男扮女装的网红:【京城乔姐】。

去掉滤镜后的真实长相是这样:

他 4 年前的照片长这样:

此人一直公开以出卖肉体为荣,在公开直播和账号上鼓吹「大卖特卖, 卖出强大」「卖不丢人,卖不出去才丢人

并且成天高调炫富,到处飞来飞去,出入各地的高档酒店,不是见 “老公” 就是见“哥哥”;

据说他一年的交通出行费用,就高达 31 万,全身上下各种高奢名牌:

某次他坐着(落地价 146.8 万)的迈巴赫 s480 豪车,去外滩 18 号,和他的 “老公”“哥哥” 约会。

一个宁夏农村的小孩子,从业不到 2 年时间,到 2023 年 1 月,才 18 岁就在北京买上房了:

对网友们的质疑,此人公开表示:

就是这样一个三观尽失、毫无底线与廉耻的网红,居然也圈了几十万的粉丝,赢得了很多人的支持,那么他受到了怎样的处罚呢?

他在粉丝群自称,「被抓过 3 次在北京,每次不超过 3 小时就出来

2023 年 2 月,他凭伪造的身份证件,去酒店女宾浴室拍照,以赚取流量,被广大网友举报,终于被行政拘留 10 天。

他出来以后,还得意洋洋地把处罚判决书拿出来公开炫耀:

2023 年 6 月,他乘坐飞机时,某空姐根据身份证性别,称呼他为「先生」,就被他怒骂 “不长眼”,将空姐曝光,带起一波「歧视跨性别」的网暴。

事后,他的账号被封禁后,又改了个网名【李金金】“秽土转生”,一如既往地出格言行,鼓吹炫富,

他甚至还在豪华酒店,自称从事色情活动之后,故意去 @当地的警方官微号。

所以,这种毫无廉耻之心,为制造话题、搏流量热度不择手段的人,

在其朋友圈炫耀自己:「交往了某位大明星,一次得了 1500 美刀,收了 2.58 万元的 Lv 音箱,偷拍他的裸照和身份证照」,是完全符合其一贯行事风格的。

当然此类吹嘘,究竟是真是假?目前尚不得而知。

但是能看到的事实,是这样一个影响恶劣的【劣质网红】,对色情活动引以为荣、高调炫耀的违法分子,

他真正受到的顶格处罚,就是拘留 10 天而已,所以他才会毫不在意地说「被抓进去就被抓进去呗

相比于他 18 岁就能从西北农村,到成功在北京买上房,一年赚 1000 万的小目标,实际所受的惩罚,实在是太微乎其微了。

难怪即使在纯男性论坛,也有三观尽毁的网友感叹:「看得我都眼红了

更多的网友感慨:「_勤劳工作的活得像条狗,妖魔鬼怪赚得盆满钵_满


“扫黄打非”,打击色情活动,从来都是无可置疑的,也是我们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基本国策之一,

举上述这个网红的例子,就足以证明,

现行法规中,显然存在着〖明显滞后〗的现象,

在几十年前,当时的强奸犯一律被顶格判处死刑或死缓,游街示众被枪毙的年代,

在卖淫嫖娼行为也被以【流氓罪】从重处罚,至少要坐十几年牢的年代,

对那些撰写色情小说以牟利的作者,判处 10 年徒刑、没收全部非法所得,是很正常且合理的。

但是,现在是 2024 年了,

一般强奸犯的量刑点为 3~5 年徒刑,有强奸多人 / 奸淫幼女 / 致人残疾等恶行,才会加重量刑。

而卖淫嫖娼行为,更只是拘留 10~15 天,顶格罚款上限是 5000 元。

所以,上述那个网红,才会如此嚣张过了头。

而色情小说的作者,不论是男频还是女频,依旧还被如此严惩,也难怪会有不少读者为之鸣不平了。

知乎用户 Kaiye 长岚禹由 发表

不看海棠,不了解这位作者,

看了几条回答大概了解了事情经过,

突然悟了。

为什么有些强 j 犯判刑还没这么高呢?

因为他们从实践出发啊!

为什么未成年人强 j 还不会立案呢?

因为他们是建设复兴的生力军啊!而且身体还健康,生孩子风险更小。

你一个写 h 文的,只停留在理论层面,能检验真理么?

怎么实现一人生三胎的伟大理想?

形而上学,不抓你抓谁?

(纯属胡扯,千万别信,谁信谁傻。违法犯罪,确实该抓,法律万岁!)

知乎用户 橘子烤棉花​ 发表

小网站上都是换脸和卖蜜饯药水,怎么好多还没封 有空管管偷拍的,yy 一下写点晃文咋了

知乎用户 Jackson Shen 发表

淫秽物品传播罪这个玩意就是中国司法制度没有自我迭代更新能力的典型,“严打” 时代的活僵尸。

都什么年代了,无论线上线下,性开放的活都快玩出花了。一个什么实体影响都没有的小黄文就因为网络传播能被判十年重刑。

还不是因为这帮人没后台,太容易被公检法拿来刷业绩,所以死都不肯改。

知乎用户 咿呀 发表

就在刚刚我刷到一个很炸裂的新闻,一个 14 岁的小男生 qj 了一个 8 岁的小女孩,但是因为男生是未成年就没有任何处罚,现在已经正常回学校上课了…… 感觉蛮讽刺的

那以后可以让未成年来写,用魔法打败魔法(开个玩笑)


二编:我滴妈,我就是在上班时候摸鱼的时候回答,没想到这么多人,好吧,有点惊讶,第一条回答刚好我刷视频刷到的,就单纯的有感而发,现在的未成年不像我那个时代的未成年,毕竟现在网络很发达,很多东西都已经知道了,还有很多霸凌致死的,感觉以后的坏小孩会仗着未成年胡作非为,希望能够把未成年保护法年龄上调

然后关于海棠,写这东西肯定是违法的,除非人在国外是抓不到的,最主要我也不看这类小说,不清楚这人写的尺度有多大,应该尺度很大,可能还涉及到敏感话题,不然一般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我不知道有没有人清楚 JM,在哪一年来着被查办了,是因为有一部分的画师自己也是画暴力色情、恋童色情或者字幕圈色情吸粉的,太过头了(详细过程我也我忘了,也没特意去了解,那个时候我好像高考来着)这种瑟瑟的东西一直有的,只要不要太过分涉及敏感话题,一般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要是真的严查起来,那很多人都要进去的,谁没给过好朋友资源,极大可能是因为这作者写的实在太过头了。

说个题外话:未成年不要看这类东西,小孩子就好好读书,成年人看这东西别花钱,也别注册账号,之前我在一个网站上用自己的手机号码注册,他大爷的,天天给我发黄色信息,还是带图的,被我朋友看到了,我直接社死啊啊啊

知乎用户 秘密​ 发表

禁,禁他妈的,最好没人敢写了最好。

但是你要怎么填补这个空白呢?

以后小孩儿都从胳肢窝出来?

性教育和安全卫生教育做的就不到位。

只能靠歪门邪道弥补,这个歪门邪道导致了很多人对两性和自己的身体了解有很大偏差。

譬如分不清尿道和阴道,譬如没有足够戴安全套的意识,譬如对男性勃起的正常时间没有认知。

好多好多问题,但是它做了性启蒙。

不然的话就是分不清阴道和肛门了,我小时候一直认为小孩儿从肛门拉出来。

我就想问问,官方打算怎么做性启蒙。

性这玩意儿必须要有一个正确的、合法的、坦然的认知,无法回避。

知乎用户 开心点啦​​ 发表

建议女生看到什么商 k 啊,会所啦,足浴什么的,都误入举报一下

知乎用户 浮舟 发表

虽然没有看过这个作者的文,但是也表示同情。

从别的回答中了解到天一居然被判了十年,简直是六月飞雪的冤,天一最出名的那本书我看过,算是 h 剧情比较多的耽美文,好歹是有主线的,也是 1v1 的。对比现在海棠很多暗黑向的文可以说是三观很正了,这也能背上传播 xxxx 的罪名吗?

不过偷偷说下,有时候压力大的时候我还挺喜欢看那种不过脑子的纯小 h 文的,毕竟大家都是成年人了,总要有个发泄途径吧。

看评论说天一涉及非法出版并盈利,这个我倒不是很清楚,就算盈利了我觉得量刑也过了。十年啊,刑法里面能判到十年的应该都属于那种罪大恶极的吧,应该是的吧。

之前看过一个研究,放开软 se 情内容的限制有助于降低性犯罪。注意说的是书籍音像等软 se 情作品而不是性交易哈。不明白都现代社会了,为什么还要这么严格地管制。封建社会也没说把画春宫图的作者抓起来吧。

知乎用户 梦幻幽兰 发表

知乎用户 zhihuder 发表

围观了一下这个新闻,男性向的 h 文、h 漫、h 片都被打得跟过街老鼠一样了,在这个新闻下面居然清一色的说爱男,真就离了男性不会说话了是吧。

知乎用户 千层 发表

世界真的很颠,柿子挑软的捏,地球快点爆炸谢谢

知乎用户 腓特烈 发表

你不能只在狩猎 jm 帝国的时候才支持打击色情读物。某些女的差不多得了,当初支持狩猎 jm 帝国的时候,怎么没讲过什么创作自由之类的?轮到海棠作者挨铁拳了,就开始念经了。哈哈哈哈

知乎用户 楚南枝 发表

我能理解她被判

我不能理解的是那些比她犯更恶劣的罪的人比她判的少

知乎用户 土豆土豆 发表

去抓一个男人拿铁链拴上,把小说情节挨个落实一遍,可能都比她写出来判的轻

知乎用户 银鹿八宝粥 发表

我觉得可以转换一下思路。

不要再说强奸杀妻拐卖才判十年以下,以后再有强奸案,直接说写小黄文都判十年,强奸案怎么也得三十年起。加码,一起加。

10.20 补充

其实想让大家冷静一下。

看到朱颜血的作者亲人也跟着跳出来模糊事实喊冤,一群不明真相的网友(尤其是在海棠问题上探讨女性主义相关的)帮着喊,怎么说,这也太魔幻主义了,至此已成艺术……

海棠这起事不太好说。这种搞颜色的,最怕高调,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几年前开始突然到处都能看到海棠,大家说着 “这是可以说的吗”,加个狗头,好像知道这是应该私下交流,但实际上已经在公开兴致勃勃的安利。当我看到抖音 cos 海棠小说上热门,b 站各种玩梗起点男主晋江男主海棠男主,说不担心是假的,于是它就真的爆了,还爆了个大的。

当然,现在马后炮于事无补,事实上我看到那些作者出来哭诉是有点割裂的,一方面我同情她们,我觉得现有法条暂且不说 yhsq 盈利线,就说网络点击这里,确实落后了,当年是什么网络环境,现在是什么?点击量轻松过线,几乎是只要你写了发了就能达到违法的点击量。无他,网民太多了。作为一个搞同人的,我也清楚看到天一起这些年同人界的改变,最大之一就是文本大量减少,如今都是一张画做各种义务小产品的天下了,同人文本几乎绝迹。

另一方面,我觉得我花了钱,买了文,现在不能看了,理解,但号召我捐款怎么想怎么怪怪的,大抵女读者确实道德感高,共情强,福利姬进去那么多,没见什么人出来号召给女菩萨募捐的。云间如果态度好,不一定会被判十年,隔壁男频判得高主要是盈利五百万(应该比她多),再加上有意卖给未成年才判了顶格的。天一是拒不退违法所得以及当庭翻案质问司法。不过捐款倒也没什么,但是上赶者告诉募捐的不用自证也太圣母了,尤其是前面有个不清不楚拿了捐款一波跑路的西红柿,还有拿着给天一募捐结果卷钱跑路的所谓友人,善良不应该成为有心人牟利的工具。

(我给西红柿赞赏了,当时还是希望自己确实有帮助到有困难的作者的,结果后来西红柿再也没有后续跑路了,承诺有怀疑的可以联系她退也没退。所以云间妹妹募捐这次我旁观了。)

此外如果这个答案里真有觉得朱颜血作者应该一样被声援的创作无罪,我劝你好好想一想,哪怕自己看看朱颜血写的什么内容,那压根不是黄文问题,而且那个作者还出了拼音版以开发未成年市场,不要被当枪使了……

知乎用户 饺子蘸醋​ 发表

我头一次知道海棠能通过点广告进入,头一次知道海棠能直充,头一次知道给一个人判刑的证据可以不完全是真的

以及,云间都退赃了,能不能把 “赃” 退在我手上

知乎用户 秋处露秋 发表

每日冷笑话:某个参与刑事立法的老登正是罪犯。

知乎用户 憨憨 发表

以前流氓罪还枪毙呢,那传播这种书判十年也不算过分了。问题是几十年过去连贪污罪名额度都提升了,强 j 都只要三年,丰县只有八年,写个书被判十年。之前酒店偷拍录像闹得沸沸扬扬,爆出来很多人受害,酒店也只是罚钱,没有人要进去,也没有人深究。现在一个人写书,要为此付出十年,这公平吗?她或许要付出代价,但是代价不该这么严重。

要是涉 zheng 那真的很惨很倒霉,比起有人暗戳戳搞独,拜托直接正义统一,别让写手成为明面上的挡箭牌。

法没改这个太太应该会很倒霉,希望这件事之后能改的人性一点。

最不理解的是说重罚来杜绝此类现象的,真的有人觉得文字比视频更 ex 吗?比起没有具体客观指向的文字,有真实身份的人出现的影像产出的压迫更多吧?难道在文字中被虚拟作品中男性的遭遇比现实中被偷拍被意淫被骚扰的人更值得同情吗?如果不是,为什么写书比偷拍判的更重?为什么人贩子害的别人家破人亡,判的那么轻呢?连 d 的上限都提高了,这个还没改,怎么能让人觉得合理呢?

知乎用户 章含烟​ 发表

横向对比那些强奸偷拍家暴案,确实判的重,因为法律滞后,为什么滞后呢,因为修订发条的人确实可能会因为强奸偷拍家暴进去,但是绝对不会因为写小黄文进去,so 与其在网上赛博哭丧,不如努力起来去学法考试往上爬,等爬到那个位置再不忘初心为太太们申冤

知乎用户 努力的人最美​ 发表

都不敢支持正版荤素搭配小说了,给人家的点击量,稿费万一被逮住,都成了作者的判刑依据了,间接成了帮凶了。

就这样了,劝一下写文作者免费不免费都别写了,也别说只抓女的,男作者也抓得挺多,而且判刑也挺重,这事遇到普通人身上代价太大了。

因为这事突然想起那个知乎那哥们给朋友传小黄视频,好像四十多部就能进去,他是折腾半年多差点进去,还有外网像推特转发小黄视频这种也是按传播罪判刑还挺多,很容易,虽然目前还没听说转小说进去的,但既然作者这么危险,所以不论小说视频看可以别转发别发群甚至别点赞,就算夫妻也小心点。(针对读者建议)

现在看一时半会也不可能分级,虽然我其实蛮觉得台湾省对于这块法律深得我心,但如今咱们人多,就算举着身份证实名认证进去,那也是漏洞,不太可能,但还是希望这块能尽快提升入刑标准吧,蛮觉得实在不至于,况且海棠基本女生看,女生有多少概率会强奸啊,对社会危害性很少(只是拙见)

给大家贴一下判罚依据,好奇转发一个视频也是阅读量达到两万也违法了,给朋友群里转发个 20 个小黄视频不盈利也是容易进去的,点击量再多点视频多点长期转发再牟利也是很容易刑期比强奸罪杀人等判的多。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只能说福利姬都知道往外润,

不管是给男人画定制涩涩也好,给女人写 bl 也好,我只有一个看法,你人先走了再干这事

咱这是什么情况大伙都知道,干文化产业要是连这点敏感度都没有那还是别干了,就算上岸了干表世界的活早晚有天也要踩着别的红线,谁让咱红线都快铺成红毯了,真不适合钝感力的人生存

我倒也不觉得是男乎友涩图没了哭丧对 bl 没了就欢喜,单纯是某些乎友大脑成分表比较干净,像上回那个出涩图的老哥进去了还有乎友说 “谁让他没报税是该的”,差点没把我笑死在知乎


所以说有些乎友大脑成分干净我是没加性别定性的词的,

就像男乎友有说 “没报税是该的”,

兄弟,你干脆叫作者直接去自首,这会来的快一点。

女乎友也说 “三观不正是该的”

姐妹,你都看黄了,你还管三观,要不运动之前先背个八荣八耻?

原则上说只要社皇三观正不正一样是该的,没有我该你不该的特权。

哦不,作协确实是有特权的。

知乎用户 一拳光头 发表

难以理解,看看和 10 年这个刑期并列的都是什么罪,就知道这个量刑多么离谱。

不过清教徒是这样的。

知乎用户 蹲野莓丛边狂炫​ 发表

这个是 2013 年,重庆被摔男童案的受害者,他一岁半时在电梯里被 10 岁女孩李依芮打脸,重摔,电梯升到 25 楼后李依芮抱着男孩走出电梯,男童奶奶找男童有遇到李依芮,李依芮撒慌别人带走男童,帮男童奶奶一起找,劝男童奶奶别着急,在男童奶奶查监控的时候悄悄溜走,发现男童的时候,男童不知道什么原因躺在楼下小道上,混身是血

现在男童长大了,但因为李依芮 10 岁,她没受任何惩罚,离开重庆去其他城市,改头换面开始新生活,没人知道她现在是不是还叫李依芮,更不知道她现在长什么样,她可能就生活在屏幕前读者的身边,生活在她身边的好友,一辈子都不会知道她的真实身份

可能会有人说,判这么重是怕带坏小孩

事实上真正的恶童根本不需要被人带坏

出生于 1774 年,两百多年前的 12 岁女孩汉娜 · 阿库希,因为偷吃草莓,被 6 岁女孩尤尼斯提醒,她因此怀恨在心,便杀了尤尼斯

1993 年,两名 10 岁英国男孩带走 2 岁男童,将男童虐待致死,两人还把男童的尸体放上铁轨,试图利用火车碾过来制造事故假象,尸体被火车轧成两截,原因仅仅是想捣乱

1968 年,11 岁英国女孩玛丽贝尔,勒死了四岁男孩布朗,数月后她在朋友诺玛帮助下又勒死了三岁男孩布瑞恩,将布瑞恩分尸

这三个恶童都出生在文娱极度缺少的上世纪,他们全部 13 岁以下,这年纪连字都认不全,难道是因为看了小说才想杀人的吗?

要真是想阻止这种事的发生,应该做的是提高少年犯的惩罚,而不是严惩写小说的,但现在国内的情况是 12 岁以下的小孩只要敢杀人,手段多残忍都不会有事,向受害者家属道歉都不用,未成年在书店偷书被抓要道歉,杀人却不用道歉,换个远点的城市就能开始新生活,等恶童都已经杀过人,尝过剥夺生命的快感了,现在再严惩写小说的又怎样,这能有用吗?恶童敢杀人,杀完人不用道歉的底气都从哪来的,是小说给的吗?

知乎用户 降临人间的美神 发表

你问我啥想法,我无所谓啊,给同人女站台的集帅别忘了她们可是会转头就背刺你喜欢的东西哦,还有你不能只在扫黄扫到自己头上的时候才反对扫黄跟河蟹

知乎用户 溯寒 发表

虽然我经常吐槽同人女的神奇操作。但不得不说她们在某些时候还是比较靠谱的,哎。

知乎用户 OOC 致歉 发表

看过,这位太太的文笔很好,也没有很出格

文字游戏而已,ht 真的该死,老板跑路远远的,留给很多还在原地的不知情作者一个惨痛的教训

当然这个作者感觉失去了写文初心哈

法不容情,我个人赞同多抓 pc db 饭 du ,yxsq 的,写文其实判轻点好,文字的东西,读书人的东西怎么能叫 yxsq 呢,大家都是成年人了 ok,一边说生育率低人口老龄化严重,市场劳动力供不应求,一边又克制,之前一则新闻——好像是有对研究生夫妻三年没有孩子,去看医生,结果是只亲了抱了……(俩人都以为是身体出了毛病……)

反而那些家暴的,票 chang 的,qjf ,人 fan 子 更应该终身监禁甚至 si 刑!法律是一道红线,树立三观也很重要,不仅仅是女性安全,每个人的安全都很重要

每个时代不同,接受的人也不同

你看文,这是文字,实践在现实生活中的才是无脑的 yu wang 人,但凡三观正一点都不会去把小说里的东西实践在现实中,次元壁是难以打破的,文字也不仅仅代表一类东西

文字也可以代表很多美好的,积极向上的,鼓励人的。

每个作者写文的初心大概都是为了写出来写给别人看,想把自己喜欢的东西写出来,但是很久以后,这种初心就丧失了

题外话:爱我大中华!!!

还有小孩子不许看 h 哈,内分泌失调长不高你就老实了,少接触网络,童年除了手机还有很多东西是美好的,你不能去玩泥巴,玩具什么的吗,泥巴多好玩啊

二编(看见一段话有必要分享一下)

真正的 YHSQ 不是同人杂志,不是 DAMMEI 书籍。真正的是公交车上男人伸向女孩身体的手,是班里的男生当面对发育中女生身体的羞 ru,是多次被拒绝后还强迫发生的 xing 行为,是教唆男童女童卖 y 而自己赚钱,是婚内次又一次的毒打和 qiangbao,是无处不在的麦 p 广告,是浏览网站是不厌其烦跳出的 baolu 主播网页,是一切你觉得对你造成极大伤害却没有任何人重视的东西。

知乎用户 具象 发表

蒋明辉判得你判不得?当初豆瓣集美收集材料报警抓 jm 的时候,我看你们很支持网络扫黄嘛。

知乎用户 Lose Heart 发表

这是好事啊,你支持重刑主义,什么事情都希望是死刑起步,那早晚有一天你自己也会被犯罪,判的会比真正性犯罪的还要重;你觉得搞 h 都是违反公序良俗,支持管管二次元,音乐节,追星族,鬼火少年,那你自己大概也难敌被刑事拘留的结局,而鬼火少年顶多训诫几天就都会放出来继续玩乐,人家也不会去在乎什么政审跟考公考编;你支持把不符合你自己意识形态的文跟发布平台都给举报掉,那最后难逃一劫的大概不会是身经百战的浪友跟吧友,毕竟他们都是注册平台还不需要手机号的年代就会上网冲浪;你既然选择了出卖献媚你的灵魂给保守主义者,试图证明我们也可以当做 “主流文化” 的一部分,结果他们把你投入监狱并当作茶余饭后的笑料时不要再来找进步主义者求援,这才是最适合你的结局

知乎用户 jjjjjjffff 发表

本来是想声援的,结果这类东西的受众居然这么恶心,都这样了还想着骂男,那只能祝加大力度

知乎用户 社会主义铁杆​ 发表

私印加上偷税漏税这些,判刑我没意见,但是邯郸三畜案什么时候解决?未成年人杀人就不能快一点吗?我一直在观察进度,这么久了,为什么速度还没有这个快?我希望相关案件速度能向此案看齐, 大家好像都不关注了

知乎用户 歌萧弄玉​ 发表

我常年劝你们不要在国内写文,不是耽美、言情,是所有的小说,结果你们都不听啊……

我就看看,没什么特别的想法。

知乎用户 doge​ 发表

所以说有些事上了称才能发现其中的问题。

比写刘备文更恶劣的行径多了去了,可惩罚却不与行径的恶劣程度成正比。霸凌杀人的、虐待遗弃的、家暴杀人的、危险驾驶的、贪污渎职的、买卖人口的、造谣网暴的,有的轻判,有的甚至不判。

这些都不提,论及对未成年的毒害,刘备文能比过毒教材?这群人怎么处理的?无非就是记过、免职、停聘。

这个作者要不要判刑,判多少年其实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举的那些例子,为什么轻判甚至不判?

知乎用户 五讲四美好少女 发表

从另一个角度说一下这件事吧。

海棠是台湾网站,大陆不可能拿到后台数据,也就是说从不太懂法的逻辑来说,查封比追查人可能性高得多。

因为不太懂法,所以也没想到这个案子能跨省办。

更因为不懂法,才知道作者们为了减刑,大都预缴了罚金,退赃以外,罚款跟退赃金额也是一比一的。

哦说个没关系的事,前两天国务院发文称,说 24 年一年,政府的罚没收入特别特别高,高的有点过了,需要控制一下。

另外回顾一下过去的几年,疫情啊经济下行导致了政府财政危机,大家都挺不容易蛮辛苦的,

知乎用户 Enokitus​ 发表

今天刚上热搜的,真是惹人发笑。

知乎用户 强制改名用户在此 发表

如果贪污就贪了 25 万,那可是妥妥的清官了。如果叠加上及时退赃、认罪态度好、未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立功表现等条件,几乎就是决定不起诉或者免于刑事处罚,一天牢都不用坐。

甚至可能还在公务员队伍里,继续作为公务员为人民服务。

怎么,你不服气?

知乎用户 刚回家啊​ 发表

没关注这件事,但是理解了昨天看的视频提这事的原因了……

视频配文 “写黄文被判十年,qjf 被判几年”(具体的年份我忘了)没有其他文字了……

评论区 “玫瑰、玫瑰、玫瑰”“女性安全” 的刷屏,突然冒出来一个男的“这是海棠推出去顶罪的,我不知道你们在搞什么男女对立”(首先认为这是男女问题,其次就像以往一样把问题上升到阶级问题)……

关于 “男女问题” 我百思不得其解,所以问他,“骂一个 qjf 跟男群体有什么关系,骂 qjf 判的少到底怎么牵扯到的男女问题”,他立马删评跑路了。我想不通,最后归结于这可能就是男人所谓的团结,人家在想 qjf,他在想 qjf 是男的,男的!我的兄弟!你骂男的了,你在打女拳……

知乎用户 libla 发表

立法明显落伍。当初只废除了流氓罪,没有把类似的一堆罪一并废除

知乎用户 色昏​ 发表

我可以这样说,能 fq 去 ht 看她文的绝大部分都是成年人,并且她的文剧情又没有像风情不摇晃那样三观不正,单纯就是攻受两个人谈个恋爱,上个床,成年读物真的要管这么严吗?

ps: 我的 ht 币还没用完,感觉以后应该也用不上了。

知乎用户 汐城之梦 qwer 发表

闹麻了,判了 4 年半。

知道罗森判了多久吗?10 年吧我记得。

知乎用户 权贵买办七字狗 发表

关我毛事,到处举报游戏动漫小说男凝的时候怎么没想到会有今天呢

知乎用户 时凝​​ 发表

我也不想看文啊

可是看视频那进橘子喝茶的就是我啊

——

突然想起来一件事

媚者无疆的作者为啥不进去,这个都拍电视剧了传播量不是更广。或者说拿这种书卖版权算违法吗

知乎用户 哲也 发表

对有些答主来说这个世界可太爱男了

知乎用户 任平生 发表

二次元手游和漫展被举报媚男不尊重女性的时候,她支持;乙游被举报,大街上的 LGBT 和奇装异服被驱离的时候,他支持

塔一看好家伙,这下只能顺从民意让你们全体都过上梦寐以求的清教徒生活了

无论你接受什么意识形态,都一定会接受它的一切,就像他不能既羡慕阿富汗可以随便栓没人敢打拳的同时又想随便享受现代社会的小黄片小黄游,她也不能既要求严厉打击嫖娼卖淫保障女性安全又要求自己拥有看小黄书的自由

所以走到这一步能怪谁呢,不都是你们这些既要又要还要的巨婴自找的吗?

知乎用户 纯天然汽水​ 发表

孩子们,破案了,原来是远洋捕捞,都捞到这了那还有什么好说的

把之前写的大部分回答都删了,没办法,性质和大家猜的都不一样,这边搞完海棠,那边就惦记起点晋江

就是没想到晋江这回变成硬骨头了


原来之前海棠的帖子已经似了,真是不幸

再搬一次妙妙小寄巧

知名《原神》同人 3D 作者 shirakami 被捕,真实原因是什么?

知乎用户 一隐 发表

集美不能只在铁拳砸到自己的时候才反对召唤利维坦,也不能只在自己被砸疼的时候才通人性。

知乎用户 自然人 发表

远洋捕捞。

最近罚没收入暴涨,尤其近俩个月。

有了这个也有人想开起点,晋江。起点很硬根本不理,晋江也做回复了。

评论区有俩位其实我很早就注意到了,在本回答另一位北京 ip 的回答底下,这位东北的也在。

那我给出详细数据。最近俩月非税收入暴涨 40%,定格判刑数增多。甚至于中央有人站出来说不要这么干了。这是年底了想着发绩效了。公务员朋友也不用争了,我说的都是官方通告官方数据。

知乎用户 405 发表

不要说兰陵笑笑生了,贾平凹、陈忠实都能进去。这条法律的依据是啥?有的算、有的不算?

知乎用户 贾式某人 发表

没什么可意外的,这种事都是一环扣一环的。

你不可能指望社会在你想要开放的地方开放,想要保守的地方保守,这都是东大数亿保守劳保自己的选择。

知乎用户 天才美少女玛卡巴卡 发表

之前看了一个评论

外国人说中国人 14 岁不能玩游戏,但可以杀人

知乎用户 我悟了 发表

刑案判那么快吗,6 月刑拘 10 月已经出判决了?

我们民案网上提交后半年都没立案的那么多 -_-||

知乎用户 Bilge Qaghan 发表

我觉得写小黄书被抓的都挺无辜,食色性也,不涉及真人的情色作品我认为应该都合法才对。所以不论是写文被抓的女作者还是男作者我都报以同情。

但是吧,这个回答下偏偏有人在互相攀比论证这些作者谁该死谁无辜,仿佛铁拳已经设立了分级制度,只要黄在一定度内就是合法的一样。怎么说呢,我也不想用 “认知配得上苦难”,因为被抓的人不是在这里 bb 放嘴炮的人。

那我只能说一下我的想法,我觉得 JM 也好,罗森也好,天一也好,白云间也好都很惨。但是这些人的读者普遍都是些大傻逼。

知乎用户 云破月来 发表

有些人也是挺搞笑的,都几岁了还搁那儿说什么 “xxx 才判几年”,最幽默的一位更是研制了“支持重判银灰涩情,轻判 h 文” 的惊天暴论。说来说去无非就是“嘤嘤嘤,他也 xx 了你怎么不让他写检讨!”

这铁拳都砸头上了,还在说一些幼儿园小朋友才会说的话?

知乎用户 老燕​ 发表

呃个人觉得这个判的不重,是强奸案和未成年杀人判太轻了。

未成年杀人这事儿还不如让乾隆来判:受害者比凶手大 4 岁以上,并且正在发生欺凌行为才会减刑。就算这个判定太严格,那 12 岁以下的凶手被害人不超过 14 岁、16 岁以下的凶手被害人不超过 18 岁的,不适用减刑照成年人犯罪该咋判咋判,这总可以吧?

知乎用户 我爱科学 发表

这个事怎么感觉有脏东西混进去了,怎么想都不合理

知乎用户 庄清嘉 发表

昨天看到微博热搜上,说一位海棠作者 “远上白云间” 因为传播小黄文谋利而导致被抓,并且按规定要交罚款,把过去数年间赚取的赃款一并退回才行,而且还面临牢狱之灾。

因为涉及金额较大,亲人们筹措起来困难,其妹妹不得已发到网上说明情况,希望读者能够稍微筹措一点。

其实我没看过她的文,准确地说,我对海棠这个站都属于那种知道但仅限于知道个名字而已的程度。但是从她妹妹的叙述里,仍然不免为作者感到一阵悲哀——在网上写了十年的文,千万字,没要孩子,就是把自己化身为一个无情的码字机器,好不容易有点稿费了,结果 “过往写的每一个字如今都成为给她判刑的依据”,不免令人唏嘘。

几乎相当于否认了这个作者十年来定义自己的身份。

不知道她蹲看守所的时候是怎样的心情。

其实网络作者被抓这种事,一点也不稀奇。

早先晋江的文也是非常大胆的,虽然会以剧情为主,但难免会涉及到部分露骨 \ 限制级描写,虽然占比不多,但在后续的扫黄打非中往往就成为作者的赛博案底。这种基本就是在踩传播淫秽色情的红线。

还有一阵子,站内在鼓励作者进行自制印刷出版,大约就是先读者预定,由晋江联系一些店铺进行私印销售。这又涉及非法出版了。

说白了还是早期对法律的意识很淡泊。

同时也说明当时晋江可能都没有正经的像样的法务,去帮助把关这类决策,导致露出这么大一个风险。

2014 年的净网行动后,晋江全站被勒令整改,其他网文网站也没能幸免,有的甚至直接被关停。晋江开始进行严格的章节文章审核,对于任何敏感词直接用口口代替,一时间清水到被人戏称口口文学城。

头部作者基本上就是凭运气在生存了。

写这种片段少的,没涉及印刷物的就还好,只是删改然后放过。

写了还被印刷销售的,基本上就是妥妥的送证据,因为涉及作者太多,国家也是抓大放小树典型。

其中,长着翅膀的大灰狼因为这件事儿差点进去(传播淫秽色情,还印刷卖了),并且因为在录口供时声称是遵照责编指导加入的这部分内容,导致晋江也难辞其咎,两方交恶,晋江最终没有保这个大作者,直接删除了事。

墨香铜臭争议更大。她色情片段是删了,但印刷非法出版物谋利也是真谋了。有说法是被抓进去蹲 3 年。当然,她因为赚的也多,退赃交罚款比较利索,也还算体面。

但天一就真的是直撞到枪口上了。

这姐们写文是无肉不欢,小说《绝对侵占》从头黄到尾,基本就是个字面版的 gv。但是她也算圈子里有影响力,在台湾是出版过书的作者,于是在大陆就没啥警觉性了,私印售卖,谋利 15 万,换了 10 年牢狱之灾。

最倒霉的大约还是那位临时过来,帮忙做排版设计的姑娘,一个兼职 3100 块报酬,换 1 万罚金和 4 年有期徒刑

![](data:image/svg+xml;utf8,)

大概她这辈子再也不会混这个圈子了。

翻看云间这次被抓的消息,不少网友其实还是觉得量刑过重。

例如先前天一案时,因为所遵照的 98 年司法解释中的金额规定已经非常过时,牟利 5 万以上都算 “情节特别严重”。而信息的传播力度也因为互联网的便捷性,与过去不可同日而语。

![](data:image/svg+xml;utf8,)

其中量刑最重的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基本等同于强奸犯当中情节恶劣的那一档。

一个写小黄文的作者,和一个上述红框中的强奸犯,受到同种量刑的惩罚(蹲监狱 10 年),我个人还是觉得有些矫枉过正。

更别提那个因为帮忙排版要被判 4 年有期徒刑的姑娘,她的量刑大约等同于犯情节不那么严重的强奸罪的强奸犯,瞅瞅,不觉得荒谬吗?

而晋江文学城现在也在致力于剔除一切淫秽色情上,走入了另一种矫枉过正的极端。

主角之间不能有脖子以下接触描写。且就算没有任何直接的描写,只要审核认为你在想入非非,那也不行。

我甚至生出了一种感觉,似乎文里的纸片人目前是不允许有性欲的。所以,理论上他 \ 她们的腰部以下大腿以上就像很多拙劣的 3d 建模一样,是中空的。

这是一个充斥着无性人的世界。

于是现代人的七情六欲都淹没在了一堆口口里。

红高粱》里尚且有面朝黄土背朝天的野战戏码。

《泰坦尼克》里肉丝脱掉衣服让杰克画画时,还能看到小伙脸上那抹纯情的红晕。

更不用提《天方夜谭》里那些神奇的描写。

当这些尚在普罗大众的审美范围内,可以成为经典作品时,更现代的人们面临的却是,需要在笔下创造无性的世界。我在想,这种导向难道不是在逼着年轻人们清心寡欲。

那么,都清心寡欲了,谁还有结婚生孩子的意愿?

- 首发于公众号 人间吃相

知乎用户 清江引​ 发表

海棠好像不是中国的网站吧,这也能抓,那豆腐岂不是更危险?

不过好像豆腐已经大规模整改了……

知乎用户 redjuice 发表

这就是为什么,无论是我多么讨厌的作品、ip、人,我都不支持不赞同用 “举报” 吸引 “铁拳” 来解决。

铁拳可从来不管你内部怎么区分的,铁拳也是不可测的,别做梦觉得自己想让铁拳砸哪儿就砸哪儿,可能么?

现实只会是铁拳看过来了,铁拳砸过来了,然后铁拳全砸死了。。

就像当年铁拳说要严管网络游戏,一堆玩单机的幸灾乐祸。结果对于铁拳来说,只要是在电子设备上玩的游戏,都叫 “网络游戏”。直接众生平等全砸死的

知乎用户 终极侮辱地球 发表

你瞧瞧你们把什么东西都炸出来了,紫狂的家属开始喊冤了

知乎用户 秦正凖 发表

罗森那个 app 上的作者打包进去不是新闻吧,哈基美还是第一时间转进男作者。

知乎用户 红颜水水​ 发表

海棠该骂

但是没有海棠,

写 bl 的 h 文,被查出来还是会坐牢

例如天一,例如深海

只要成人分级制度一日不推出

就一日不能写 h 文,

除非肉身在国外或湾湾

知乎用户 djnsjsbnsjhsnsjk 发表

每当看到涉黄被抓的新闻,我都会想起几年前的一桩大案:JM 帝国案。全民浩荡把 JM 捉拿归案的场景,似乎仍在昨日。而如果为涉黄被抓喊冤,JM 帝国案就成了一个绕不过去的回旋镖,因为 JM 帝国案,与其他涉黄被抓案,并没有什么本质上的不同。

你要说 JM 帝国的描写太恶心了,那抹布虐文里的描写,难道就不恶心么?

你要说 JM 帝国的世界观太黑暗了,那 abo 系统文、女卑男男文里的世界观,难道就很光明么?

你要说 JM 帝国作为涉黄作品,既然出圈了,就活该被抓。那海棠也是涉黄得一塌糊涂,却能在微博上毫不避讳地讨论,甚至登上微博热搜,这难道不够出圈么?

所以,JM 帝国和其他涉黄案,本质上都是一样的。如果说 JM 帝国该死,那其他涉黄案一点不冤;如果为其他涉黄案喊冤,那当年全民追捕 JM 帝国,岂不是成了回旋镖?

当然从我个人角度来说,我双手支持 JM 帝国这种恶心人的玩意永远从世界上消失。只是无论你对某件事采取怎样的立场,都不要对另一件本质相同的事双标罢了。

————————————————

评论区里的回复有点幽默了,一定要找出 JM 帝国的 “与众不同” 的活该之处。然而,回旋镖照样是不可避的。

你要是上价值观,说 JM 帝国反人类反社会,这没问题。然而,abo 系统这种让一个群体能够合理合法地星奴役另一个群体的世界观,还给被奴役的群体加了个发情设定,难道就不反人类反社会了?怎么读者还吃得挺香的?

你要是说 JM 帝国涉及 waf 这个民族伤痛,这也没问题。然而,军 ji、营 ji 这种换了个名字的题材,难道就没人追捧了?窃书不能算偷是吧?

你要说 JM 帝国关联到了现实中的人物,这也没问题。然而,比起把现实中的国家拟人化,并把重大的历史事件以国家拟人间的攻受来描写——“all 耀” 是什么意思呢?这种行为岂不是比 JM 帝国更加恶劣?

————————————————

可能是因为涉黄文学是个小众圈子、大众并不了解,造成大众对涉黄文学带有一层滤镜,觉得无非尔尔。其实,涉黄文学的作者,也是可以很有想象力的。比如在某著名文学网站上,以中文 +(程昱行为)的 tag 进行搜索,可以搜到将近九百篇文章。

毋庸置疑,(程昱行为)可以说是反人类事件中的最高等级了。那么,请评论区里上价值观的诸位回答:

这个网站在国内该不该查封?

以上将近九百篇文章的作者该不该抓?

————————————————

评论区里的回复,还是在纠结 JM 帝国的 “与众不同” 的活该之处。那么,不妨再加入一个变量:227 事件。

一个基本事实是,在肖战粉丝举报的某网站中,存在着恶劣程度和 JM 帝国不相上下的文章。论反人类行为,JM 帝国里有的玩法,某网站里也都有(比如 child murder 的 tag)。论危险行为,某网站中竟然存在以某些著名人物为主角的文章,这一点连 JM 帝国都不敢触碰。以上事实每个人都可以自己查证得到,毕竟这个网站现在还可以进入。

那么,支持为涉黄被抓喊冤,支持逮捕 JM 帝国,支持因 227 事件报复肖战粉丝,就成了一个逻辑上的不可能三角:

如果立场是扫黄打非有理,那肖战粉丝何罪之有?

如果立场是创作自由有理,那既然必须尊重某网站作者上述恶劣创作的 “创作自由”,为什么不能尊重 JM 帝国的 “创作自由”?

如果立场是一般涉黄无罪、恶劣涉黄有罪,那 JM 帝国当然罪该万死。可是对于举报掉了一个同样恶劣涉黄的魔窟的肖战粉丝,不但不表彰他们的 “功绩”,反而要对他们严厉地打击报复,这可真是天下第一等的冤枉啊。

评论区里的诸位,既然都是懂行的,那如何看待这个不可能三角呢?

知乎用户 折呪 发表

法盲火上浇油网友与她的捞钱姐妹

知乎用户 林枳​ 发表

数罪并罚,写黄文只是很小的一件事,还涉及到制作传播盗版书籍和偷税漏税等。

很难说她妹妹发的那个小作文是真的法律意识薄弱还是想混淆视听,但是想靠舆论影响司法判刑是能看出来的。

以及,题主在发这个问题的时候,心里一定有了自己的判断,所以我的回答不是给题主看的,是给没有判断的人看的。

还是那句话,让子弹飞一会儿。

知乎用户 解良缘 vi 发表

海棠的问题之前已经上过一次热搜了,这波热度是作者个人。

有趣的是之前微博上的热门博文和评论是男频作者凭什么不抓,这次微博上的热门博文和评论是为什么某地 13 岁小男孩强奸不予立案。

部分人真的离了男性不会说话了是吧?

还有本问题下的高赞 @OOC 致歉,如果你的观点是 “我个人赞同多抓 pc db yxsq,写文轻判”,那我觉得海棠人这帮人重判绝不为过。你觉得写点字无所谓,但思想罪放在古今中外历朝历代都是最高一档的犯罪,喜欢上纲上线的结果就是大家一起死。

至于我的观点,法律具有滞后性,在相关法条没修改之前,境内写文是一件风险颇高的事,收费写文更是完全没有性价比的犯罪行为。

要么别收费,为爱发电,被点了一般也就口头教育,顶多行拘(很少很少);真想靠这赚钱,除了肉身翻墙别无他法。

另外给某些只看女频的作者几个数据,22 年落网的一批男频写手,罗森一审判决 12 年 9 个月,紫狂一审判决 10 年,迷猴一审判决 8 年,雪凡一审判决 6 年,前三人正在上诉。

这四人都是男频影响力非常大的作者,罗森的《风姿物语》更是一代佳作,王者荣耀的初版背景故事几乎全篇抄袭此书。

所以不要说为什么不抓男频作者了。

知乎用户 追星少女以太​ 发表

违法犯罪要判刑这个没得说

但是

写黄文

判得比强奸的

撞死一家三口的

婚内故意伤害的

拐卖妇女儿童的

都要重

这个量刑真的合理吗?

知乎用户 你尼​ 发表

赚钱的时候她眉开眼笑的,现在案发了查出来了就来喊冤了?这十年里她有无数次停手的机会她不去做,她难道是第一天知道自己干的犯罪吗?没觉得她有多冤,但像其他答主说的有些案子判的太轻是真的

知乎用户 Lucifer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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