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同济毒猫」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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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江东渔樵 发表

流浪猫非有主猫,法理无依,只能节哀。

我家猫多,

周围的流浪猫,也都是别人丢出来的,

搬到郊区住了四年,

四年里,周围 “匿名” 往我家扔猫的,

加起来大概是几十只,具体多少记不清了,

我会告诉我周围的邻居,

这边的流浪猫,都是我的猫,

于是乎,谁家肉被偷了,我赔,

谁家鸽子被咬死了,我赔,

谁家鹦鹉被拖走了,我赔,

谁家鸡仔被吃了,就找我叭叭叭叭叭

(可能是鸡仔不值钱吧 - -,没问我要钱,就光叭叭叭)

谁家被流浪猫进去撒尿拉屎了,我去搞卫生,

打疫苗那不用说了,咣咣咣就来砸门了,

张口就要两千的,我会直接问猫的特征,

白猫?不好意思,今年 7 月前,我家没有白猫,再见,

合理报销的我也懒得多废话,

哪怕我不知道这些祸,是谁干的,

而且我家定居的猫们,几乎从不出去。

反过来,那些我认识的猫,

除非挺不过冬天,

否则没有被毒死打死的,

因为邻居知道,猫是我的私人财产,

我承担 “猫过错责任” 的同时,

他们也应依法不侵犯我的私人财产,

谁都不想摊上事,

况且他们见识过我泼妇的一面:

看我赔钱担责爽快好说话,

开始理直气壮蹬鼻子上脸、啥八竿子打不着的都往我身上推锅的迹象时,我硬了——

比如邻居家以及周围的狗连夜狂吠,吵的他们睡不着觉,

他们看到我,理直气壮说什么:是我的猫半夜不睡觉惹流浪狗追猫,导致的狗嚎叫一夜,我直接就一顿怼,怼到十几个妇女一句话都憋不出来,

反正我不怕得罪人,尤其是看我独居故意试探着看看我好不好欺负的,那我更不用客气了,

怼一次两次,知道我 “十分讲理”、原则在哪后,就知道保持界线了,

这是我力所能及范围内、

保护流浪猫的方式,

能圈养的就带回家,不能的就保持距离,

投喂也不会投喂,因为猫吃饱了就发情,还是让猫专心求生去吧,可别专心发情,

我是真见识过头胎才出生十来天,肚子里就预备下一窝的,简直头皮发麻。

世界上本没有流浪猫,丢出来的多了,才形成了流浪猫群体,

想保护流浪猫,就给它名分,让它变成个人财产,

否则,道德绑架我是反对的(如题主的提问描述,道德绑架执法机关,迫使执法机关为无法可依之事 “做主”),

以爱猫爱狗之名,行侵害他人人权之实,我也反对(经典案例:遛狗不牵绳),

以猫权狗权之名立法我也是反对的(我不认为猫狗有猫权狗权,养宠物权只是人的人权之一),

立法应当是约束侵害行为的发生,而非因为侵害他人者不受拘束而带来的后果、而立法去处理后果(立法应是规范养宠者义务,而不是立法去给不规范养宠者擦屁股,归根结底去看,全国所有民间大大小小的救助站,都是受害者),

但我支持加大惩罚血腥暴力的执法力度,因为人类社会越文明,人就越受不了血腥暴力的刺激。

所以,

流浪猫被毒杀,我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合理,

无主的十块钱,捡走也就捡走了,

无主的猫,又能依靠什么?

旦一 “猫” 前跟“流浪”,

那就注定了猫各有命,要怪就怪法不责弃养,

救助站越多,就越是恶性循环,除非有法规范养宠物之义务,弃养罚款,

那么每年被扔来我家的猫也能少点了,现在我连报警都没有法理依据,逼的我隔三差五像个泼妇在路口骂街,也不知道是踏马谁扔来的。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投放物对人体无害,就意味着这和投毒没关系。

既然是涂抹中毒且提到了消杀处理,那么有可能是菊酯类中毒。常见于各路杀虫剂,是优秀的低毒广谱杀虫剂,菊酯类也常见于狗外驱寄生虫药里。

但是猫好像对菊酯类的不大能抗住(有说法氯氰菊酯毒性不大(卖杀虫剂的拜耳说的),家养猫的可以考虑),尤其是避蚊胺啥的。但是要说这玩意是投毒就离谱了,这就个驱蚊药水成分(没避蚊胺的驱蚊药水效果大多不是那么理想)

这才是投毒(还是特制的毒药配的袋鼠肉香肠)

如果部分人觉得撒点驱蚊药水就算投毒危害校园安全的话。。。那么香港那个给非洲大蜗牛撒盐的博士?

(避蚊胺的半数致死量(ld50 1400mg 每千克体重)还不如咖啡因(192mg/KG),差不多是食盐的一半左右(3000mg/KG),别的菊酯类化学品毒性还不如避蚊胺。)


再罗列一些可能的中毒物吧,警察说不在危险化学品里那么就对人没啥事。

  1. 首先是百合属植物,从根茎叶到花到花粉,乃至花泡水,对猫好像都是剧毒,致病因未知(不知道为什么会立马肾衰竭死)
  2. 猫代谢能力差的药物:阿司匹林,乙酰氨基酚啥的。
  3. 汽车防冻液,猫喝了也会死(症状很像),但是原新闻提到了校园消杀(还是感觉很可能是菊酯类)
  4. 酚类化合物,对食肉动物普遍毒性较大(但是危险化学品名单上有一大串酚类)而且很可能污染地下水。不过也有些没啥毒性的天然的(比如说玫瑰精油中的玫瑰醚)(但是迷迭香油是危险化学品),不大可能,中枪率太高。

因为不在危险化学品里那么基本不可能是老鼠药(这些东西都蛮危险,别在非农村的户外投)老鼠真的很顽强。


看来这个问题被雪藏了,知乎开始推另一个问题了)

知乎用户 宠医妞宝 发表

毒猫事件的来龙去脉,我用 5 句话总结了。

爱猫的人,对待流浪猫:哇,这个猫咪好可爱啊摸摸它 / 这只猫咪好可怜啊,待会拿点吃的给它吃。

不喜欢猫的人:别靠近我别靠近我,我怕被抓 / 这猫不会有病吧,传播病毒怎么办?

然后不喜欢猫的人把流浪猫毒死了,耳根清净。爱猫人痛骂这些人残忍,没有人道。不喜欢猫的人觉得自己没错,就应该杜绝一切隐患。(这里就不讨论变态作案了,毕竟变态的心思,我这个小可爱是猜不到的。)

事情归根结底,其实是因为这些猫是流浪猫,少有听闻家养的猫被毒死的。受到伤害的都是那些流浪动物。没有丢弃,就没有伤害。除非丢猫有相应的政策处罚,否则流浪猫这事没法根本解决。

Ps: 很多人不知道流浪猫的繁殖速度有多可怕,看图!两只猫,9 年就能繁殖千万只猫。

那头随便扔,收养的人、收养机构这头默默的捡,无穷尽也…

就去年吧,丢弃我们医院的猫啊狗啊,都有一车了。有的是医药费没钱续,有的的是没钱付,还有的是寄养了不要的等等,各种原因丢猫狗,这都是些什么人啊,敢情丢在医院比丢在外面没有罪恶感是吗?(@#¥% 尽量保持文明说话~~)

关于我:

热爱动物的小兽医 + 有趣的灵魂 @宠医妞宝,很高兴认识你们呀。

知乎用户 五四青年 发表

建议对比着看呢

如何看待北漂女孩顾萌的两只柯基犬绊倒了晨练的徐女士,造成她终生高位截瘫,徐女士索赔 260 万元?

真牛。

知乎用户 爱生活呀 发表

他 “应有的处罚” 就是不处罚。

流浪猫在法律上地位等同于路边的野草,破坏了也不会有什么惩罚。

可以建议学校想办法把校内流浪猫定义成学校拥有的公共财产,这样再害猫就属于破坏公共财产,就可以进行处罚了。

知乎用户 呜莎花园​ 发表

我想说说我对这篇文章的看法:

所以说,同济大学彰武校区的野猫泛滥问题属实呗?

另外,什么叫 “团子”?你们能好好说话吗?
猫不叫猫,叫猫团子,或者叫 “小可爱”、“小可怜”。
死了不叫死了,叫 “去喵星” 和“归宿”。
宠物诊所不叫宠物诊所,叫 “医院”。
毒杀不叫毒杀,叫 “起了杀心”,叫 “加害”。
下毒不叫下毒,叫 “作案”
当事人不叫当事人,叫 “元凶”

你们写这样的文章到底是想干啥?想对谁 PUA 啊?

而且,这些野猫确实存在主动骚扰人的情况呗?

据我所知,没有医院会收容和救治动物,兽医与医生是两个不同的职业,连执业证书都是不同的。写文章的同学分不清宠物诊所与医院的差别吗?我觉得应该能分清的。但他们为何非要这么写?我百思不得其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规定,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采取公开募捐方式开展公开募捐。你们的行为是违法行为。

早干嘛去了?早领回家去规范饲养,猫咪怎么会死?

什么情况?要求严惩?这是要干扰司法公正吗?好在校方是清醒的。

我觉得这件事儿不是一个意外事件。毒杀流浪猫是全国各地小区里常常发生的事情,其背后的原因,就是野猫严重干扰了人们的日常生活。尤其是在发情期,一个小区里只要有 10 只猫,那就是鬼哭狼嚎,如果有 30 只,那听起来就有点儿生化危机的味道了。为何要偷偷毒杀而不是公开治理?希望爱猫人士能仔细想想清楚。

警方不予立案,这事儿已经解决的很清楚了,这算什么两难问题?爱猫就努力领养呗。为什么不能立案的事情还想要惩罚人家?

就算是立案了,定罪之前也只能叫犯罪嫌疑人,你这句下毒的元凶,是不是用词不当?你想传递什么情绪?

咋地?警方不立案不是给了你明确说明了吗?怎么还要发动社会给警方施压吗?大学生了,懂点儿法好不好?懂点儿事儿好不好?还广泛关注?是要网暴谁吗?

怎么扑杀个流浪猫还给扣上了恶意伤害小动物的帽子了呢?这个逻辑不成立呀。如果我说你们同济大学的猫咪同盟由于组织领养不力,造成猫咪死亡,是恶意伤害小动物,这个帽子你们戴不戴?如果因为这件事情要求解散猫咪同盟并且给死去的猫咪道歉,这个锅你们背不背?

你们自己说要用更加文明、更加人道的处理解决方式,然后就在警方给出明确结论的前提下,仍然写大字报,写战斗檄文扰乱社会秩序,你们文明吗?

我不觉得扑杀流浪猫狗除了毒杀以外,还有什么更文明的方式,如果有,希望同济大学的猫咪同盟能写出攻略来,让大家知道以后遇到这种问题该怎么更文明的杀掉那些流浪猫。

评论区挺热闹,那我也补充几句吧。

偷偷毒猫肯定不是好事儿,但是我能理解当事人的不得已。现在别说把猫弄死了,就算是弄疼了,都有人不乐意,搞不好还要遭到网暴。没有人真的愿意正面硬刚这个事儿。

学校外头有市容委管这个事儿,但是学校里头市容委不是很好插手。再一个,同济大学的猫也算是网红了,虽然给很多人添了麻烦,但市容委直接过来下药,恐怕也会有人反弹的,搞不好投诉下去还会丢了公职。

我们小区里的猫一开始是有人喂饭的,每天小猫吃饭的场景蔚为壮观。后来我们区参加文明城区评比,想要处理这个事儿。于是先发了通知禁止给野猫投喂食物。然后是声称灭鼠,让小区居民管好自家猫狗,然后小猫才没了。

野猫的控制和管理,真的是一件必须做,但是又没办法明着做的事情。下毒确实是一种可以理解得不得已。

幸运的是,下毒的人很专业,用了对人无害对猫剧毒的物质,从猫的适用情况来看,应该是做了精心准备了。新闻也都很节制,没有透露毒猫食物的配方。我觉得这算是一个不错的结果吧。

知乎用户 斯图卡 发表

我的看法来说比较简单,就是只要公安机关确定这个人没有犯法,这个事儿学校就没有什么立场去处罚。

至于学校里的爱猫人士怎么看,或者怎么对待,一般来说都是个人意志,可以去口诛笔伐,但是不能侮辱更不能动用私刑。

所以理智一些吧。

知乎用户 椰子大魔头​ 发表

责权对等。

谁觉得自己有权主张对毒猫事件追责,谁就有责任保障流浪猫的健康和防止它们破坏环境。

只要权利不要责任,有一个算一个,都是特么臭不要脸。

知乎用户 晨晨 发表

为什么会有野猫?

还不是你们所谓爱宠人,

丢出来的吗?

这么喜欢?

为什么不带家养?

放在外面喂,还有个喂猫群!!!!

让野猫呆在这不走,发情了成夜成夜的叫。

还到处活害小鸟、其他动物。

我之前放在窗户上的仓鼠,就被叼走了!

请问可以找你赔偿吗?

所以这些野猫,本质是你们这些喂猫者害死的!

任何爱好,不要建立在别人自由之上。

在公共场合喂野猫,

干扰别人休息!

损害别人财物!

带来的寄生虫,细菌!

你是否会负责?

真爱,麻烦带回家。不要来知乎多 BB

知乎用户 Epicurus​ 发表

流浪动物不该存在于社会上

这是所有正常人的共识

流浪宠物就是部分养宠物的人做的孽

只是针对如何达到这个目标,不同人有不同的看法

有一批人认为,通过公民的自发领养,以及对流浪动物进行绝育,就可以彻底控制住流浪动物的泛滥。

十多年过去了,事实证明他们错了。

现有的社会结构无法支撑对流浪动物的全员绝育。

现阶段真正合理的手段,是通过一种低成本且切实有效的方式快速解决问题。

日本在上世纪就经历了经济发展,宠物流行,流浪动物变多的过程,给我们留下了标准答卷。

设立专门的流浪动物捕捉人员,进行集中管理,在一周内无人领养的流浪动物就关进毒气室进行集中处理。

高峰期时,东京都市圈一周能处死上千只流浪猫狗。同时处理成本完全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绝育一只母猫的成本可以批量处死一百只猫狗。

这才是我们当下需要的。

知乎用户 jojo 我不做人了​ 发表

看了下事情的经过,简单说下个人的看法吧。对于毒杀流浪猫这个行为我是持不赞同的态度,但是同时我也要要说明,这种行为并不算是违法只是行为不合规。

警方的调查报告中说到投放的物质不列于危化品名单里面,可以看出投放人员的目标十分明确,只是针对流浪猫。投放的可能为乙二醇等对流浪猫有特定毒害作用物品,该物品对人来说属于低毒性所以警方不予以立案也是合理的。

其次同济大学的猫盟我也了解了,不可否认其对校园内流浪猫管控做出的帮助 ,每年能为校园里数十只猫找到领养人,这一点是十分值得鼓励的。但是同时每年能有这么多流浪猫被送出去也反映了流浪猫的数量也一定是处于一个较高的数值,因此仅仅对猫采取捕捉绝育放回的措施是不够的。

再说回这次的流浪猫中毒事件,投放物质的人员目标明确,是为了降低校园内流浪猫的数量,目前也并未有录取视频获利,虐杀流浪猫的消息流出,因此我对这次的行为的评价是一次不合规的捕杀。该行为导致的危害是对于死去的猫尸未进行无害化处理,存在风险。

对于校园流浪猫狗的数量过多这一问题,我的意见是不建议私自进行捕杀处理,而是校内由校方出门对流浪猫狗进行收容、喂养、绝育、领养。当流浪猫的数量过多,无法收容的情况下,对流浪猫进行无害化处理,而不是像这次的投放物质至流浪猫死亡一样。

最后声明一点,这次的事情不属于虐待虐杀猫,只是捕杀,但是对于捕杀这一行为不能像这次一样,而是要有规范的流程。

知乎用户 花楹 发表

冷知识 1:流浪猫对一楼学生、校内鸟类危害极大。

冷知识 2:只要方法合适,杀死流浪猫狗不用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冷知识 3:校内流浪猫主要来自毕业生遗弃和爱心人士的投喂。

冷知识 4:杀死一只猫很简单。

你如果真的爱猫,就抓回家养。

否则就别惊讶于不堪其扰的一楼同学和某些变态下手残忍。

知乎用户 Grimmer 发表

凡是参加过爱心领养活动的朋友,都知道猫咪遗弃的最大来源就是高校寝室

理由很简单,一旦寝室散伙了之后,外地学生带不回去、本地学生如果家里允许养也不至于饥渴到在寝室再养一只。普通人咬咬牙就养了,而毕业生咬咬牙就丢了。

总而言之,高校的流浪猫肆虐问题早就是一大顽疾。

流浪猫抓伤人你会赔付受害者医药费吗?

流浪猫半夜不间断发出如同鬼孩般的嚎叫导致神经衰弱你能共情吗?

天生怕猫的同学必经之路被流浪猫挡住时,你会护送他们通过吗?

当私人物品或生活领域被猫屎猫尿污染时,你会帮助他们清洗干净吗?

环卫工不清理所谓 “流浪猫窝” 就会罚款下岗、一清理就被圣母围攻,两难到落泪时你会帮助他们吗?

你会像现在大张旗鼓誓要揪出 “毒猫人” 一样,想办法找出比毒猫可恶一百倍的 “弃猫人” 吗?

既然这些你连哪怕一条都做不到,你有什么资格牺牲受害者们的利益,去孝顺这些流浪猫?

当法律和校规无法严惩弃猫人、当官方没有能力处理流浪猫造成的一切损失、当伪善的圣母们只会攻击人类却从来不愿意为猫主子惹下的祸负责时……

所有帮助解决流浪猫问题的人,称一句英雄都不为过。

每次这种新闻下面,都能看到两种强盗逻辑泛滥:

强盗逻辑 1:言必称虐杀

这则新闻我反复看了十几遍,怎么看都是普普通痛的毒杀,请问到底哪里 “虐” 了?

或者反问圣母们一句,怎么做才能不算 “虐”?

当事人又不是专业的,清理环境当然只能采用自己力所能及又成本较低的方式。

更恐怖的是我们都知道,如果他真的表现得无比 “专业”,恐怕会被扣上一顶更大的帽子。

强盗逻辑 2:做出这种事的人都是潜在的变态杀人狂

他以后会不会成为杀人狂我不知道,但至少现在他没有做出任何危害人类的行为。

反倒是批判他的圣母们侵害人类利益的行径和无赖嘴脸是实实在在的。

都什么年代了,给人定罪还采用 “假想犯”、“思想犯”、“未来犯”?

更重要的是,同为维护人类的生存空间,为什么杀虫杀鼠杀鸟无人在意,捕杀对人类危害更大的流浪猫却成了十恶不赦?

只要以合法合规的手续家养,蜘蛛老鼠那也是主人可爱的宠物。只要无人为后果负责买单,流浪猫就是危险的凶兽。

因为我们是人类,所以除人类之外,众生平等、趋利避害。

看着这些对当事人喊打喊杀的嘴脸,我真的不清楚,他们心理认知到底还是不是人类。

知乎用户 北凉世子徐凤年 发表

同济学生发言,校园里的猫不少,大部分亲人,其实挺讨喜的。猫盟据我所知是一直在投喂并绝育校园里的猫的,也花费了大量时间金钱。就我看来目前校园里流浪猫谈不上泛滥成灾,绝大部分学生的态度是认为没有扑杀必要的。换言之投毒者下毒杀猫属于处于他自身想法的行为,其实是对猫盟和其他喜欢校猫的同学意见的忽视,这种做法我觉得绝不值得提倡,即使要扑杀流浪猫也要校内保卫处或有关部门提前公示才比较合理。

对于处理结果,实施者使用的是针对于猫的毒物,警察不予立案和校方遵从警方安排完全合法合理的,但感性来看,实施者的个人投毒行为也是不值得提倡的,尽管只针对猫而非无差别投毒,但采用的是暗中私自投毒的方式,其心理健康程度或多或少也让其他同学担忧,需要评估一下。

猫盟一方心疼校猫的心情和时间金钱的耗费当然也可以理解,但发布具有感染力和舆论导向性的文章,希望利用舆论压力向校方试压,或者引导网友网暴投毒实施者,个人感觉也不可取,在警方和校方都做出了合乎法理的裁决结果的情况下,猫盟没有资格利用舆论审判别人。

知乎用户 斯大王 发表

经核实,是有人在猫碗涂抹毒物所造成。但由于此毒物对人类无害,所以无法立案!请问怎么样才能让凶手获得应有的惩罚呢?

这好办,你想办法吃这个毒物然后死掉,就可以立案了。

知乎用户 Dewz 发表

看到了大家的讨论,尊重大家发表不同的意见。

不过作为对同济大学猫盟有一些了解的一位同学,我想说明一些情况。

①校猫是由猫盟的同学带去做了绝育的,只是少数太幼小或是太难抓捕的猫猫才没有绝育。绝育一直在进行中,并不是隔上很长时间才集中做一次,因此基本能保证及时绝育。除了控制繁衍,绝育也让猫猫身体更健康,脾气更友好,也避免了发情乱叫扰民。我知道一些朋友对绝育持疑问和反对的意见,但是制造这些流浪猫的人,和照顾这些流浪猫并带他们做绝育的人,并不是同一批人,绝育是在流浪猫已经存在的情况下的一个比较平衡的选择。

②校猫的身份和野猫 / 流浪猫还是有些不同的,他们虽然 “无主”,但其实是被照料的猫咪。他们由大家自费喂养和治疗。校猫曾多次出现在同济大学官方平台的宣传中,作为校招的亮点,或是校园生活的一抹色彩。一些亲人的猫猫,有固定的宿舍或教学楼附近的活动点,每天接送同学们上下学和回家,对很多人来说是美好的记忆。

③即使对校猫的存在有质疑,投毒的做法都是不可取的。当两种对立的诉求存在,一方直接采取行动,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对于这种自我中心的做法,我无法认同。

知乎用户 Wood Chen 发表

这些同学,你们说你们付出了很多花费了大量时间精力金钱没日没夜在推动和追查这件事情,平时也花了不少精力金钱来照顾这些猫咪。光我前天看到的平台上的给猫治病的募捐,计划募集三万,当时已经一万七。

那我想问一下,你们来同济是读书的还是来养猫的。我没记错的话,同济是 985,是 高 等 学 府 ,不是宠物中心。

ok,就算你们天之骄子学有余力,有时间来照顾猫猫,那我想大多数学生经济上还是依赖家长的,你们有问过家长的意见吗,家长给你学费生活费是让你来上大学的,还是让你来养猫的。当然了,如果是自己赚来的钱那你有完全的自主权。

广大贫困落后地区人民还在温饱线上挣扎求生,你们考不考虑支援一下贫穷落后地区?

其次,小作文里提到,“就算不能通过舆论让警方和学校立案”,这真是 985 高校生写出来的文字吗。你很明确地表达出你的意图就是想制造舆论施压公安机关,左右公安机关的决定,视法律为无物,彻底将法律踩在脚下。天之骄子就是天之骄子,和别人不一样的。

中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公共资源永远是不够用的。你们爱猫,选择报警没有错。但是既然警方校方做出了不予立案的决定,那写小作文给警方校方施压,你们是觉得警方校方没事干吗。同济大学一直号称一流的生源,二流的毕业生,三流的师资,学生们对于学校发展和排名我想心里还是不满的吧。校领导要是有空,我想还是多关心学校发展的好,至于学校里的流浪猫,警方都不予立案了你们想让学校怎么办。哪天小作文的作者,碰上了点事情选择报警,警方说,对不起楼下死了一只鸟我们忙着破案没空理你,我很好奇小作文的作者到时候还会写一篇什么样的作文。

小动物不是制品,也是一条鲜活的生命。那你们关心过家禽家畜的生命吗,鸡鸭猪牛就活该进屠宰场,而你们的猫主子就可以高高在上了吗。

对,这次是有人恶意伤害动物了。我看到温暖善良的人,为了减少流量猫对人类的影响而选择恶意伤害动物,选择痛下杀手来确保校园里很多不喜欢甚至是害怕猫咪的人的利益。我也看到了自私自利,以自我为中心,圣母心泛滥的人,为了自己喜欢的猫咪,不务正业,浪费大好青春,浪费金钱,浪费社会资源,向法律说不,制造舆论向公安机关施压,只是因为他们喜欢的猫收到了伤害。

知乎用户 赵一凡​ 发表

野猫活着的时候,一群爱猫人士在公共场合玩猫玩的很开心。

野猫攻击别人宠物猫狗鸟的时候,爱猫人士强迫饲养宠物的人认怂服软。

野猫死了一群的时候,一群爱猫人士蹦出来对社会口诛笔伐。

诸位,你们别看这篇提问说的多么冠冕堂皇,现实中的线下,这位作者对不理解其行为的人是口诛笔伐过的。

不管怎么吹嘘野猫,我们现在一般说到的猫本身就是被宠物猫贩子和宠物商品贩子给神话了的,同济大学的野猫,本身就是玩猫玩腻了就不玩了的人遗弃的宠物猫和宠物猫繁殖的天生野猫,其次还有周围居民自行遗弃的宠物猫和繁殖的天生野猫。

说的难听一点,真要是好猫,特别是属于特定品种的猫,校园内的师生和周围的居民早就带走了,说不定还有宠物猫贩子和网红过来抓几只带走做交配呢。上海的所谓爱猫组织又不是没做过这种事,无非是最近几年强行索要领养者 “押金” 和个人身份证件的事情搞大了,做的收敛了点。

搞不好,这次毒杀野猫的就是哪家分赃不均的贩子所作所为。

退一万步讲,校园的野猫,本身就是不该这么多,甚至就不该有的。但是这次的毒杀,在手段上不值得提倡,因为现在的野猫并不像爱猫人士所谓的那种 “死的时候会远离爱它的人” 那样找个不好找的地方安静等死,而是都习惯了爱猫人士隔三岔五的 “慷慨” 定点喂食,有事就会找人类以寻求帮助,因此这次很多野猫都是在中毒后主动找到以前定点喂食过的 “猫奴” 进行求援。

这就又回到了一个老掉牙的问题了,亦即:

我们这个社会是否有义务、还是有责任,要容忍猫奴们在公共场合定点饲养野猫?

我们这个社会是否有义务、还是有责任,要维护遗弃宠物猫的人,并且给它们料理后事?

我们这个社会是否有义务、还是有责任,要维护自然环境的和谐,不要让野猫独大,杀戮野鸟?

知乎用户 南昌市湿地公园 发表

题外话,嘉定现在还有野狗吗,有人管吗?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就这么点破事还拿来说说说,还上热榜,怎么的是你家校内 app 是吧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那么毒杀流浪猫和毒杀虫子有啥区别,不要说流浪猫没危害,挠一下铁定要打疫苗,至于说今天敢毒猫明天就敢毒人的,你父母爷爷奶奶应该有毒过老鼠啥,是不是也挺危险。

知乎用户 吴茗​ 发表

毒杀流浪动物都已经卷到 “在食器上涂毒” 这种暗杀人类都用不上的手段了。

爱小动保人群的言论还是和十年前一样。

至于广东医平权人那更离谱了,连暗杀都不暗了,直接当街开无双。

知乎用户 小苹 发表

今日上海洋浦区,根据同济大学毕业生发文爆料,同济大学彰武校区多汁流浪猫疑似遭集体投毒。

虽然猫不在保护的范围,但是这样随意的杀害生命,实在是没有道德。

知乎用户 纸盒勇者​ 发表

我觉得吧,为了避免此类不幸事故的发生,同济的同学是不是可以行动起来,让校园里不再出现流浪猫,自然就不会有人投毒了。

同济是同济人的同济,不是毒猫人的同济。

知乎用户 黄金老虎 发表

神烦,这种安全隐患本来应该是官方扑杀的。

至不济的话也要责任落地,比如高校就是一块,有流浪猫狗直接考核不过关,公开问责校长有没有把师生的健康放心上。

其次严格落实来源问题,养猫狗要报备领证,猫狗死了也要销户,每年必须年检,这样遗弃猫狗就会少很多。

第三严格执法,申报挂牌牵绳三者缺一不可,不齐全者一律当野猫野狗抓走处理(主人可以提出复议提供发票缴纳罚款)。

这些流程其实在私人车辆上很成熟了,套用一下一点问题没有,你看有多少司机敢无证驾驶不年检的?一旦出事追责也能很快落实到人,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而不是永远在打嘴皮子仗。

宠物和野猫野狗完全是两码事,但是也有着上下游的关系,上游严格管理起来,下游自然就没问题了。

知乎用户 我会的​ 发表

我觉得这个问题首先应当问:为什么有这么多猫被遗弃?

学学发达国家:遗弃伴侣动物重罪重罚,罚金用于安乐死、公立宠物收容中心、宠物相关支出等。

根源是不文明养宠人,那他们理应解决他们給社会带来的困扰。

而不是其他人还要花钱、花精力、心情去毒猫。

本人喜欢宠物,但因为不确定自己有能力养,所以一直没养。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猫咪不能吃的药要很多:第一、人用药,比如说感冒药对乙酰氨基酚,猫咪绝对不能吃,因为它是主要以与葡萄糖醛酸化合物结合的形式从肾脏排泄,所以很容易导致中毒。第二、家里面用来杀虫杀耗子的一些药,比如说有机磷、有机氟、双香豆素等,大多数导致的症状是兴奋、严重呕吐和腹泻、呼吸抑制、抽搐等等。第三、不算是药物,但是家里面常见的,比如说咖啡、巧克力、洋葱等,这些吃了也都是会引起中毒的,所以一定要注意。另外,所有的药物,如果用药方式、用药疾病、用药剂量不对,都是可能会引起中毒的,所以建议一定要在医生的建议下使用药物。

知乎用户 雪印鹤 发表

什么叫 “凶手”,什么叫 “应有的惩罚”?看得我恶心的很呐,tui,tui,tui

法理上流浪猫属于被抛弃的无主财产,适用先占原则,这位兄弟的行为我觉得可以解释为通过先占取得流浪猫的所有权,随后行使自己的所有权中的处分权对猫咪进行处分。按道理,除了这位大兄弟以外的其他人都负有尊重大兄弟按照其意愿处分他自己财产的义务。讲人话大概就是我把我自己的东西破坏了,关你啥事?!

如果一定要考虑到对社会的影响,比如影响了民众朴素的情感这类侵犯社会利益类的法益的话,难道不应该先溯本追源,找到丢弃流浪猫的始作俑者,让这位贵物承担一系列的流浪猫的治理成本以及消除潜在的传播疾病,抓伤他人等等的危险吗!

最后一句,与其说:如果不爱,请别伤害。不如说:即使不爱,请别抛弃。

知乎用户 小蒜苗​ 发表

看到文章里的这段话:

刚好最近看到另一个新闻,野猪是鲜活的生命吗?你们咋不成立一个爱野猪联盟呢?

收起你那泛滥的廉价爱心吧。

流浪猫狗在大城市也开始呈泛滥趋势了,灭一只少一只,挺好。

真这么有爱心,带回家养去,阿猫阿狗这么可爱,你们怎么忍心让它流浪?

你们一个人带一只回去,流浪就没了,没有流浪,就没有伤害。

你们不带回去,导致了它们受伤害,你们也是凶手的一部分。

知乎用户 任何 发表

我只说三句话

1. 不知道野猫跟老鼠的区别在哪儿?

2. 麻烦那些投喂流浪猫流浪狗的叶公

不要把自己

跟收养流浪猫流浪狗的好心人相提并论

3. 我跟被偷外卖的同学共情哦

知乎用户 许哲佳 发表

一物降一物

小孩怕狗,狗怕异烟肼

至于猫呢,猫 (除了天天懒在家里的宠物猫) 的危害也很大,咬人挠人春天大叫飞檐走壁偷东西吃,有什么东西克制猫呢? 看了其他回答,有不少可能选项。

乙二醇,又叫二甘醇,从目前的情报看最有可能是这次事件中使用的除猫剂。不过乙二醇也有个问题,它对人类不是无毒,而只是毒性小。尤其是,二甘醇不像异烟肼那样有人专门去吃它。

木糖醇 (这个存疑,不排除是有人没弄清楚二甘醇和木糖醇导致的以讹传讹)

菊酯类物质,比如氯氰菊酯。这是杀虫剂的常用有效物质,问题也和乙二醇一样,对人类不是无毒,而只是毒性小。

避蚊胺、百合科植物全株,问题同上。

阿司匹林、乙酰氨基酚 (常见于感冒药):这就不存在上一条的问题了,只是不知道 LD50 如何,要是足够小的话那就是完美的除猫剂。

以后遇到蚊虫飞舞就由杀虫剂顶上,细菌闹事就消毒液、抗生素出马,真菌滋生就由抗真菌剂清缴,恶犬咬人就由除狗剂摆平,野猫成灾就由除猫剂搞定。

知乎用户 缘辰​ 发表

很简单的,猫有没有可能绊倒人?当然有可能。

学校里面有没有老人?当然有。上了年纪的老教授走在校园里面的不要太多。

猫你们不处理,不管,到时候假如把哪个杰青院士摔到高位截瘫,谁来负这个责任。

这种情况,你们这些喂猫的能各自出钱把二百六十万的赔偿款凑上吗?不能够吧。

况且万一摔残个老人,他一生辛辛苦苦到现在,就被一只只被喂养不被管束的猫给毁灭了幸福,谁来负责。

摔残个院士杰青,摔残个教授,谁来负责?

很多人喜欢猫,也正常。我也喜欢猫。

但不要期待你能够平白享受你不负有责任的东西。

这个猫你不负责,那它在一天,你可以撸一天,被挠了你自己倒霉。

它哪一天不在了,跟你也没关系,因为你不负责。

我很理解同学们悲痛的感情,但是想要搞什么道德绑架,还要让下手的人受到惩罚,你们想多了。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首先得明确,目前同济宿舍内养宠难度较大,素质原因上学生进行此类行为的可能性也比较低 (我觉得除了硬件限制以外猫盟的存在使得爱猫同学汇聚互相警示避免了此类行为也是很重要的原因),校内流浪猫狗绝大多数都是城市居民在学校进行遗弃的。

比起评价下毒事件本身,我看完了支持和反对这种行为的各方观点,留一点自己的小小感想。其实评价两方 (指支持毒猫和反对毒猫——支持猫盟和爱猫同学) 谁对谁错反而不好,硬要说的话,猫盟同学尽力作出的绝育找领养等等控制猫数量的措施没有达到反对派想要的效果,所以在爱猫同学眼中正确的方式成为另一群人眼中的罪魁祸首(毕竟反对派也并非偌大校园零星几只小猫也容不下吧?只是规模不尽如人意);下毒之人的道德我不进行评价,但这方式直接违背了爱猫人士的价值观,所以引起支持两边的论战。在两边的价值观里做的都是自己认为正确的事情,想要说服对面你是错的我是对的就容易变成典型网上互杠。

因为根本的价值取向就不一样,所以争论谁对谁错根本不可能得到结果,而实际上两方都是不希望看到流浪猫泛滥的,最应该做的是遏止这个矛盾源头,比如立法禁止遗弃宠物。不管是爱猫的还是恨猫的还是无感的总不会有人觉得遗弃者的做法是对的了吧?爱猫观点不用说,从支持消灭流浪猫的人们一直坚持的保护生态平衡不影响别人生活来说这事也是错的。与其争论谁处理结果这件麻烦事的方法对,不如直接让这种结果不产生。。。(是有点理想主义了哈,但个人觉得总比吵架好,至少是个可行方案)

说一下学校。本人就是同济学生,也不单就这件事对学校进行道德评价。(如果确实 “个人或组织投毒行为而学校查清了却不予以处理” 这个前提成立的话),学校在招生宣传时用校园内的猫作为噱头,营造了校园与猫和谐共处的美好氛围吸引生源,在这件事发生后却保持这个态度,这样前后言行不一致真的不会对名誉造成影响?

————————————————————

以我个人而言还是反对这种行为。毕竟不论是否正确,猫盟在校园内绝育找领养投喂都是报备过学校的有组织行为,看不惯流浪猫的人大可以走程序正当的道路成立社团或者在校内联名呼吁学校进行处理。当事人既然避开监控事情发酵后也不主动承认,基本可以认定他觉得这件事会给自己产生负面影响,就这点来说这种处理方式绝不是唯一且合适的。

知乎用户 数羊睡午觉 发表

现在网络充斥着 “人人有权捕杀流浪猫狗” 的恶性言论,给具有变态人格的人群提供思路,实施虐杀。

所以先事先说下,学校里是有学生自发成立的猫盟社团对校园里猫咪进行投喂、找领养等等一系列管理的,所以并不存在所谓的 “流浪动物得不到有效的控制管理所引发的人猫冲突”。

并且校园内的猫绝大部分都做了绝育,猫盟也会定期抓新猫去绝育,这次被毒杀的猫咪里有的已经找到了领养。

大家都在尽自己所能减少流浪猫数量、减少人与动物的冲突。

学校里很多流浪猫是被人为弃养扔进校园的,可能主人觉得丢进大学校园比丢在大街上要好吧。

总之还是希望大家养宠物前深思熟虑,一旦养了就不抛弃不放弃,从源头上减少流浪动物。

这件事虽说法律是底线,毒物对人无害,但行径恶劣,已经造成了很严重的社会影响。

对于学校来说,育人本来就是要学生达到更好的专业技能以及更高尚的情操,所以如果作案人是学生,我希望学校教会他做人。

知乎用户 蘼芜 发表

现在的网络环境小孩子比较多,还是理解。

保护动物 = 动保白左

无公害处理猫狗 = 虐杀动物以后要成杀人犯

养狗 = 原罪(那吸烟 = 原罪么?)

中立理性 = 理中客

加速吧,看猴戏。

知乎用户 吼吼哈嘿​ 发表

咱们中国只关心人的身体健康,往往忽视心里健康,心里不健康的轻则伤己,重则波及周围的生物,猫狗只是他们小试牛刀,下一个目标就是弱势群体妇女儿童老人,这种体验不满足了,就可以挑战男人了,再之后就是强壮的男人,最后是团灭,可不可怕呢!不只是猫狗的事情!

知乎用户 Ditf 发表

同济人答一波。

猫盟的处理算是尽善尽美了,一边给校内的猫绝育打疫苗,同时着力联系收养人,一个用爱发电的组织做到这一步实属难得。

下药者确实足够刁滑,巧妙的利用了法律规定。但行为本身的不违法不代表便是合理,至少其心不正,否则用不着偷偷摸摸,弄得这般难堪。猫盟的同学尽心经营的成果被毁于一旦,他们的愤懑也是人之常情。

只是我不觉得学校的处理有错,学校明确表示了:尊重警方处理结果。警方不认为下药者违反法理,学校焉能法外施威?退一步讲,大学设立的目的本是教书育人,学校拿着国家的拨款是为了培养每年高考选拔的学生,对于心理病态的学生,若不违法法律、达到学校的惩处线,学校会做也该做的是对学生进行心理治疗以期适应学校生活。

现在的情况是:有肆虐心理的学生药死了一些流浪猫(虽然很逆耳,但对学校来说真的只是流浪猫),警方也证实没有违法,学校难道真要把药猫者推出去抵债来平息怒火吗?如果真的做了,那学校才是置自己的学生不顾,才是真的推卸责任。对于学校来说,学生是自己的学生,猫只是流浪猫罢了。

有人爱猫,有人无感,有人惊惧,有人厌恨。只是这爱的力量太强烈、太刺眼,把其他灰色的部分全然盖过,影子们便讪讪地寻觅角落将息,亦有那躁动的黑雾,伺机抢过光线,制造阴霾。我无意评判这光与雾的盈亏弥散,只做个影子,在无人处将息。

猫盟们尽心尽力,事事但求周全妥帖,而每年仍有源源不断的流浪猫遗弃入园。人只道一句 “学校里的学生喜欢猫,猫也能给学校添抹亮色。” 就可以抛却一切遗弃自家猫的心理负担。猫盟的善意被用来兜售弃猫者们的懦弱和回避责任,恶的果已经由弃猫者们种下,一昧的善意只愈发纵容弃猫者的有恃无恐,结果结出这恶的果来让猫盟和学校自尝。

猫盟处理不了弃猫恰如善意不敌人性的幽暗。若弃猫无罚,一切的申诉不过是倚仗一腔幼稚善意的迷梦罢了。

知乎用户 叶心​ 发表

校园的动物的确是很微妙的一种存在。

平时在路上走,看到这些小动物确实是会觉得很可爱。特别是猫,这玩意儿和狗不一样,就算是流浪的,也是皮毛光滑,非常干净。

当然了,除了猫,还有狗啊鸟啊之类的,都算是校园常见的动物了。

不过路上看着可爱,实际上它们也是会影响生活的。

试想一下,你忙活个大作业忙活到凌晨三四点,然后七点又要起床去赶早课,接下来还得连轴转,中午也没得休息,得一直忙活到晚上。这时候你躺床上,心里只想着赶紧入睡,睡三四个小时回回元气。

结果,楼下的猫开始叫春了。听过猫叫春的人应该知道,那声音突出一个凄绝惨烈,仿佛婴儿在被人用油锅煮一般。好嘛,听着这叫声,也甭想睡了,就躺床上听着呗。

听着听着,叫春的声音慢慢低了下去,你松了口气,总算可以睡觉了。可谁曾想,附近的狗估计也是被这阵惨烈的交配打扰到了,猫的交配结束了,狗的抗议开始了。

那一阵疯狂的吠叫,把你的心率带到了同一个频率。你摸着剧烈跳动的心脏,脑海只充斥着一个想法,这些畜牲就不该活着!

终于你好不容易睡过去了。第二天一早被闹钟惊醒的你赶忙爬起来,去开始新一天的奔波。这时你也无暇再去顾及猫啊狗啊的事。

可是呢,你不去顾及,有些人却会怀恨在心。于是他们趁没人的时候,在猫狗常去的就食点,放下了毒药。

过了一段时间,你听同学说,咱们学校的流浪猫被药死了许多。这时,你想起了在路上看到它们的欣喜,与晚上被它们折磨得难以入眠的痛苦。你的心里五味杂陈。

我觉得,对于这个问题,与其去声讨或者去声援下毒的人,还不如好好讨论一下,大学校园到底应不应该允许这些流浪动物的存在。

知乎用户 白白 发表

为民除害,建议保研

最后我读了这篇大义凛然的雄文,要求严惩 “加害者”,你们想怎么严惩?

经常看爱猫人士的言论,杀猫迟早要杀人,

可这些爱猫人士,已经准备切切实实伤害人了。

爱猫人士真的有爱心吗?他们只是爱自己。

知乎用户 长安一夜尽落花 发表

同济对猫狗的处理已经很人性了,会做问卷,学生一起决定猫狗的去向,而且基本都是做完绝育打过疫苗放在学校里,猫猫也是都做完绝育的。同济也有专门的猫咪社团,一届又一届一直致力于给校园里的流浪猫绝育找领养。

所以觉得这种恶意投毒还是要严肃处理,一句轻飘飘的 “严肃教育” 实在让人难以接受… …

知乎用户 是乃淇琳捏 发表

我边开香槟边看

知乎用户 SistaKi1a.M 发表

问题 1:校园内是否应该出现大批流浪动物?

问题 2:是否存在被流浪动物侵害的不发声群体?

问题 3:被流浪动物侵害权益的其他动物的权益,谁来保护?

知乎用户 温水宁宁​ 发表

知乎用户 爱吃薯条的番茄 发表

当一只流浪猫被杀之前,你无法知道它是否有领养人,这就是薛定谔的猫


你怎么定义虐杀的?

我很害怕伤害动物的人

因为他们一定接下来会对人下手

小猫咪,

在你被杀害之后,我一定会领养你的。

投喂动物的人一定是善人!

最后再说一次,我要来献爱心了!

“喂而不养”

“连环杀人犯的三大特征”

“弃养”

“过度繁殖”

“野猫发春”

“保护可爱动物”

“法律是道德的底线”

“喂而不养”

“如果不爱请别伤害”

爱猫人士

以道德之名命令你退下!!!

其实一些爱猫人士都是经历过【天堂制造】的人,他们在时间加速中看到了今天敢对猫下手的人以后一定会对人下手。他们遵循着 “投喂者恒善人” 的原则。敬爱猫咪如他们的神。


部分自己喜爱动物只投喂不养的爱猫狗人士:你没有良心吗?

不,我相信乙二醇。

知乎用户 spiderHu 发表

到底是谁下的,赶紧把配方发出来

知乎用户 鐂畱 发表

违规内容详情:

目前,已经有证据表明猫狗也可以感染新冠病毒,成爲新冠病毒的传染源。而流浪猫狗的活动范围可以高达上百平方公里甚至上千平方公里,无疑对疫病的防治有着很大的安全隐患。

同济大学不顾防疫安全,纵容流浪猫狗在校内活动,应该追究其负责人的责任。

这位同学通过在流浪猫的餐碗或者猫粮里投毒,已经确认对猫致命对人低毒几乎无害的化学品,解决校园安全隐患,避免误伤人类或者其他动物,全校师生都应该感谢这种义举。

只爱猫狗连人都不爱的动保们就不要出来谴责了。

流浪猫每年捕杀的各类动物数以千亿计,猫属于入侵物种,极大的破坏生态平衡。爲了保护我们的家园和生态平衡,以及响应中央的防疫要求,全国各地都应该全面捕杀流浪猫狗,以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保护生态平衡,保护小动物安居乐业。

知乎用户 季明晨​ 发表

但由于此毒物对人类无害,所以无法立案!

题主居然用 “凶手” 称呼捕杀流浪猫的人???那么好吧,医学、药学的科学家可就是……

![](data:image/svg+xml;utf8,)

对了,下面几个国家也有同样行为,麻烦题主可劲骂,使劲骂,我给你加油打气!

图是流浪狗的,处理流浪猫没找到,但待遇是一样的,麻烦题主行动吧 (ง •̀_•́)ง

美国即将被安乐死的流浪狗↓

![](data:image/svg+xml;utf8,)

日本对流浪狗实施安乐死↓

澳大利亚捕杀流浪狗↓

爱动物不反对,喜欢猫狗是个人爱好,既然喜欢就好好爱护,认真饲养,有始有终,当做家人朋友可以,一定不离不弃。

喜欢的时候爱不释手,不喜欢就弃如敝履,出了事就逃避责任,譬如徽某宴老板娘,如安阳王某某,这叫什么?BGM:长亭外、古道边,芳草天……

有些人就喜欢喂养流浪猫,拍照修图发视频,彰显所谓的爱心,而流浪猫的危害,却让其他人其他动物承担了,除了自己的所谓爱心,全是别人买单。

校园为什么有人捕杀流浪猫?人才是根源。请把控制流浪动物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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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虎牙苍云​​ 发表

流浪猫是城市生态的保卫者。

城市没有原始生态环境,是将原始生态彻底摧毁后建立起来的城市生态,流浪猫是工业时代城市生态一部分,城市生态本就与野生动物不相容,流浪猫会驱逐进入城市的小型野生动物**,是城市生态的保卫者**。也谈不上流浪猫危害原始生态一说,至少在我国大部分地区不存在,一种无法脱离人类社会生存的物种,怎么去危害野外生态?

恨猫党整天拿鸟类说事,城市本身就是对鸟类的生命陷阱,能适应城市生活的鸟类屈指可数。城市里楼房的玻璃幕墙会撞死鸟 [1][2][3],绿化带农药会毒死鸟,电线会挂死鸟,还有大量的噪音和复杂电磁环境,猫在城市捕捉的那点鸟与我们人类相比根本不值一提。

流浪猫仍然是家猫,无法彻底脱离人类社会,无法在我国真正的野外生存,我国不是澳大利亚那种本地物种都战五渣的地方。家猫传入中国两千年了,哪里形成野化家猫种群了? 家猫的祖先及野生种——斑猫都只能呆在我国西北,我国东部和南部的生态位它们根本抢不到。

就我知道的,在零几年的时候某大学保卫处投毒过校园流浪猫,但是工业社会成长起来大学生们根本不能接受这种行为,自然会抗议。再加上同时毒死了大量喜鹊,只能停止了。说起来喜鹊是少数肯进入城市生活的野生鸟类。

我国生态恢复好的地区,很典型的是台湾省,至今有中华穿山甲的稳定野生种群。生态恢复好到 2013 年以后人类受到**野生动物狂犬病**的严重威胁,而此前台湾省已经消灭狂犬病五十年了。2018 年以后,台湾多数城市已经不对流浪猫狗安乐死,而是 TNVR(诱捕—绝育免疫—评估—放归),一大理由就是防备野生动物狂犬病。

————

参考

  1. ^ 北京一自建房安装玻璃幕墙 候鸟撞自建房玻璃墙身亡 https://haokan.baidu.com/v?pd=wisenatural&vid=4238970990839225299
  2. ^13 只云雀相继撞玻璃墙或死或伤 https://haokan.baidu.com/v?pd=wisenatural&vid=12606662723113051156
  3. ^ 最近接二连三的小鸟撞在我家玻璃上,这该怎么办啊? https://haokan.baidu.com/v?vid=12070368613457710646&pd=pcshare

知乎用户 欧迈锅巴 发表

有网友爆料称,同济大学彰武路校区发现有流浪猫出现走路不稳、抽出等异常情况,送医后抢救无效身亡,之后又有学生发现其他流浪猫出现类似异常症状,送医后均检查出肾损伤、肾衰竭等症状。

据知情者透露,目前死亡猫咪数量升至 11 只,还有 9 只正在接受治疗,其中 2 只重症。

知乎用户 希斯特贝尔金 发表

我家小区有很多流浪猫,每年都有很多小猫崽子,我和媳妇以前会在车上放点猫粮,散步路过就会喂一喂。

之前有捡过刚断奶的小猫,养不了找人领养走,做这些事情的时候,我有好几重的爽感,第一重是做善事的爽感,看那些饥肠辘辘的猫们吃的那叫一个欢,很有满足感。第二重是撸猫的爽感,流浪猫里有不少长得很萌的,有些让撸,撸起来那叫一个治愈。第三重是让猫逐渐放下防备亲近你的爽感,有很多猫警惕性很强,喂食勾引了一两个月终于让摸了,这种如同追求心上人得偿所愿的心理也是一种爽感。第四重是白嫖的爽感,流浪猫不用你特别去照顾,能撸,不用铲屎收拾房间,不用带去绝育看病,不用担心猫把你什么什么推倒在地摔个粉碎,养猫很累的,有责任,不用负责的白嫖又是一重爽感。

后来我和我一个很喜欢小动物的学弟聊了这个事情。

我之前一向认为学弟也是很喜欢干这些事情的人。

学弟犹豫了一会就和我说:别喂了,猫是很厉害的猎食者,一只猫不知道要干掉多少鸟,被投喂了之后还去抓,也不是为了觅食,纯粹是为了玩,真喜欢带一只回去。

后来我就很少喂了。

私自毒杀猫不可取,但是有关部门还是要想办法负起责任,流浪猫泛滥对生态绝非好事。

现在的舆论环境,无一不在阻挡着有关部门去执行这个他们本应该负起的责任,这样不好。

====

补充一个:

我支持有关部门在人员物资不足的情况下对过于泛滥影响城市生态和居民生活,甚至威胁到居民人生安全流浪动物进行处置,有条件有能力用更有温度的处置方式当然更好。不要在有关部门履行他们的职责为人民服务的时候化身键盘侠。

有条件的爱心人士带自己力所能及相熟的流浪动物回家比投喂更好,规范养宠,办证、报备、绝育、防疫、不遗弃,出门拴绳,装笼,捡拾好粪便,不提倡私自进行毒杀捕杀,更反对虐杀。

不要做放生佬。

知乎用户 左江 发表

唯一的问题是管杀不管埋 死在外面还好 看到了就清理掉

死在什么隐蔽角落 最少 3 个月臭得要命

这代价就太大了

知乎用户 严劳伦 发表

“你只要喂过一次野猫,基本就会被野猫控制大脑(跟猫能感染老鼠让其不由自主的去找猫的方式一样),然后至少 50% 的人,在接下来的几周内会控制不住看到猫就想投喂,这是猫这种动物几千年来的生存方式。严重的” 感染者 “,为了养猫可能一辈子都会不想要小孩。当今社会除了生活压力造成的出生人口降低,但值得研究的是同比的猫的数量增加的让人惊人。

在中国,家猫的祖先野猫出现在受限的地理范围内,数量稀少并且因为狩猎、栖息地流失以及害虫等原因而数目减少。自由放任的家养猫数量在全国范围内逐渐丰富起来。尽管在中国没有公布对自由放任的家养猫的总数进行预估,两项研究报告了当地的自由放任家养猫的密度,包括异常高的北京市羊房店的猫密度达到 64 只 / km2,合肥每平方公里约有 1.2 只猫。此外,中国猫的数量可能会迅速增长,正如一项宠物市场调查显示,宠物数量增长了 8.6%。从 2018 年到 2019 年,宠物猫的消费者增加了 19.6%。在同一时期的市场,和其他国家一样,对无主猫的数量缺乏严格的估计; 然而, 养猫数量的快速增长可能会导致猫的死亡。同样,无主猫的数量也在增加,因为养的猫往往会逃跑,或与无主猫杂交,造成猫数量的增长。尽管中国猫的数量丰富且不断增加,并且公认的对人类和兽医健康造成影响,很少有研究提到对野生动物的影响,也没有严格的、数据驱动的研究存在。鉴于全球已知的猫的影响,以及高度生物多样性的野生动物中国的动物,我们迫切需要研究放养猫在这个国家的生态影响。为了解决这一重大研究缺口,我们采用了一种新颖的调查方法以问卷为基础的方法来产生总数的最小估计值捕食野生动物 (包括两栖动物、爬行动物、鱼类、鸟类、哺乳动物和无脊椎动物) 在中国自由放养的猫。

同样的 2019 年全年中国出生人口 1465 万人,人口出生率为 10.48‰,再创新低。2020 全年出生人口 1200 万人,人口出生率降至 8.50‰。”

来吧打开你的朋友圈,看看那些长期不恋爱,或者无法维持长期的恋爱关系的渣男渣女们,那些所谓的丁克们,以及一直尝试怀孕但总是失败的夫妇们,你会发现他们身边都养了一只猫。

请在你的朋友圈观察拥有这些词的人们。请关爱他们。

“单身”“绿茶”“自私”“剩女”“渣男””“丁克”“不孕不育”” 投喂野猫” 吸猫 “

知乎用户 千纸鹤不吃鱼​ 发表

首先,

这些猫是流浪猫,同济大学对猫没有所有权,因此这些猫可以视为野生动物,

其次,猫不属于保护动物,不受法律保护,

最后,普通人没有执法权,请理性看待此事。

知乎用户 知道木槿花要开 发表

和处理老鼠一样,奖励!!!

知乎用户 Ru kiyo 发表

你既然都知道不能放在人和动物上,那你这样可真的双标了。连权利与责任是相当这点酒去诡辩,我这里说的是猫盟,不是猫。猫盟既然说他们为了猫,那么猫伤害其他的时候,猫盟也要承担责任。

另外,还有一点人不高贵什么高贵?天地间人为贵。

这点是受到国家法律保护的。

拉黑真的是可笑的。

动物踩在人头上,这有些人装作看不见啊。那么多白左动保各种猫命贵,狗命贵,为了一头畜生去伤害人类,反智人。

再说一次,畜生不配跟人比。杀畜生不代表就杀人。两者本来就是无法关联的。

知乎用户 梦见坡 发表

作为真正的小动物爱好者,对有爱心人士灭杀 “小动物杀手” 也就是散养猫狗的行为表示感谢。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黄渡理工的流浪狗呢!有没有人管管啊!

知乎用户 张绳武​ 发表

看完回答区,坚定了我此前的一个猜测:不喜欢猫不喜欢狗反映的是个人爱好,恨猫恨狗反映的是贫富差距和经济环境。。

知乎用户 沈淀​ 发表

所谓爱护猫不过是满足一己私欲而已,说得这么冠冕堂皇,令人作呕。又没有毒人,什么叫 “如此毒手”,简直双标到家了。扯着个道德大旗装什么大尾巴狼,还不如说:“我们就是要占用公共空间去养猫,好让我们玩乐,释放压力”。如果有人不乐意,那喜欢猫的群体有义务补偿人家。而你们,反而一副天经地义的样子,这既要满足自己,又要别人不表达不满的嘴脸,真是让人恶心吐了。明理的事儿不干,扯旗造势的本领一套一套的,想想历史上的事吧,我感觉到,都回来了。

知乎用户 可可 发表

扑杀流浪猫狗合情合法!干的漂亮!

知乎用户 王氏保赤丸 发表

下毒和山区兽夹捕猎一样,属于无差别伤害。是不可取的。

同济校园有三有动物黄鼬,根据报道,上海复旦大学新江湾校区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小灵猫出没。

这毒对人无毒,对其他小兽就不好说了。

知乎用户 猫叔​ 发表

人类相对猫咪来说过于强大

如果不在教育阶段加强同理心教育

加强对丛林法则和人类社会行为法则的差异性教育和引导

这类问题怕是很难彻底根除

知乎用户 吃狗肉​ 发表

我认为毒杀行为必须谴责。先提几个简单的事实。各自带着心证互怼就和小孩子吵架一样幼稚。

1. 国内许多大学有管理流浪猫的组织,自费或公费绝育、打针花销巨大。

2. 社团有积极的将流浪猫送出领养。这一过程也花费了许多精力。而这是需要时间的。

3. 校园环境相对封闭,流浪猫对其他生物的影响有限,对生态环境影响有限。你不能指望同济大学该校区是充满珍惜鸟类的天堂。

4. 城市狂犬病每年只是个例,由猫抓产生的狂犬病感染病例极其稀有,和中彩票差不多。

5. 校园流浪猫是部分学生课余缓解压力的精神寄托之一。你这会又无视学生需求了?美其名曰清除,哈哈,差不多得了

这位杀猫凶手,如果被猫烦恼。有更合理的手段,更能照顾他人想法的手段,更不会引起恶劣影响的手段。

1. 向校方反映。

2. 和社团交涉。

而非直接毒杀。

想必大家都承认他的做法不违法。但想想他为了 “拯救生态环境” 或是 “解决自己烦恼” 对其他学生对学校造成的恶劣影响,我认为值得谴责。

只要有弃养宠物的现象存在,流浪猫就永远不会消失。你们杀,他们弃,你们再杀,他们再弃。不会真以为杀几只就能解决生态问题了吧?真正受到损失的,是那群善良的学生。正好,我也是他们的一员。

知乎用户 胖头鱼的假期​ 发表

一群恨透了猫狗 看待自己生命是最高等的人们呐

你看看你们自己的嘴角 别忘了你原来也是个动物

我们只是共存于这个地球

你并不是这个世界的统治者

爱与和平


霍 知乎真是一个恨猫狗聚集地呢

现在的知乎真是人人有权捕杀流浪猫狗

虽然猫狗不在保护的范围,但是这样随意的杀害生命,实在是没有道德。

先看一下 是大批量毒杀猫咪 学校有监管的同盟会,进行绝育、投喂、找领养等等一系列管理的,所以并不存在所谓的流浪猫伤人事件,并且也有不少同学是喜爱并且花费心思在这些猫咪身上。
大多数被毒杀的猫咪是绝育的,一只绝育的猫咪不能繁衍,也不会发情,并且猫盟也会定期抓新猫去绝育,这我觉得没有任何问题。并且被毒杀的猫咪已经找好了领养却惨死,实数不道德。

确实构不成立案,但是人人如此,社会淡漠,无法想象高校中怎么会有这样子的人存在。
学校已经做得很好了 发放调查问卷 有监管同盟会 有绝育

别口口声声你是人 最后还要和一个动物对比
如果你是人 你要有道德 要有三观 要有情感等等很多很多东西
如果你是动物 那你可以什么都没有 你可以等待被人毒杀

人享有人权 但是人也有道德、感情、三观、责任
如果你是人 就光要人权 别的都不要 你和这些动物也没什么差别

还有 别忘了 很久很久以前 我们也是动物进化的 只是我们进化了而已
不代表我们可以藐视其他动物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权利

请看清楚标题是毒杀 在一所还不错的高效 毒杀猫狗 并且高校中是有监管机构 猫咪都绝育找领养
明明一个恶性毒杀 被一群人说成了 流浪动物危害社会

你不能说没有法律保护的东西就可以随意破坏,法律只是我们的最低标准 我们是人 我们得有道德

如果一个人仅仅以法律为准生活 那你的生活真的可悲

你们一次次说绝育是不尊重猫的意愿 又说猫咪泛滥 可明明这个事情的重点是在 一所高校 有组织管理的情况下 发生了毒杀事件 不应该关注精神层面上的东西吗?

猫猫狗狗流浪到底是因为什么?

是因为那些不负责的遗弃 不负责的繁殖 不负责的贩卖 他们的流浪是他们所想要的吗?

一切根本明明都是人 投毒的人 遗弃的人 并不是这群猫狗

我想又有人说 怎么不领养 人家正准备去新家的猫咪被毒杀了 肯定又有人说 这么大个学校还有 10 只猫这么就没人要呢 学校宿舍能养猫吗?

顺着网线啥都能讲 别忘了脱离网络的你是啥样子

是沉默的还是勇于表达的

知乎用户 飞雪连天 发表

猫叫起春来有多吵,流浪猫就有多招人恨。

这个蹦广场舞的,也有被人打的,是一个原理。

流浪猫是养猫的那些人的责任。

养不了,就别养。

知乎用户 漫途​ 发表

人的自我防护意识是很强的, 尤其当人的身心受到伤害时,人都是自私的,都是先以自己的利益为主。首先一个想法是,流浪猫大概真的是威胁到了作案人的人身安全和其他方面,所以才会有此动机,另外一个就是有些人心理真的是对这个世界不太友好,所以流浪猫只是成为了一个靶子,但由于不清楚整件事情是怎样,以及当事人和流浪猫所处的环境,所以不做某一方面舆论的评论,只希望不管是怎样的语言和行为,都能让这个世界充满美好,因为是我们生活在这样的大家庭中,我们都希望这个社会越来越好。

知乎用户 来嘛英雄 发表

早说过,爱猫人士不要逼人太甚,现在好了吧,你们把虐猫人士惹急了。以前你们能抓到他们的痛脚,那是他们自我暴露的,现在好了,他们聪明了,学会投毒了,还是对社会无危害的,应该这么说,爱猫人士帮助虐猫人士成长,军功章有他们的一半也有你们的一半。

知乎用户 舞剑人 发表

“我们一共失去了十只猫咪”

那你们的猫咪为啥不找个地方养起来呢?

感觉双方都挺闲的。

知乎用户 虐心 发表

既然杀死猫的物品对人无害,那就没什么问题了

知乎用户 职业抬杠​ 发表

好!支持!

流浪猫是有害动物。毒杀流浪猫既没有造成 “血腥恐怖” 也没有虐待。顺便保证了校园环境以及其他小动物的生存

堪称利国利民的壮举!

知乎用户 知不知道 发表

无主流浪猫不属私人财产。亦非保护动物。流浪猫又是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外来有害物种。是有害动物。可以扑杀。

也不一定非要校方或政府机关出面扑杀。

就像看见苍蝇蚊子,谁都可以拿药喷一下。两者道理是一样的。路不平,众人铲。谁铲都行。

知乎用户 兀的根平方 发表

我觉得是所谓的组织间接的伤害了猫咪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就算嘉定食堂的饭菜学生不吃,也不能拿给猫猫吃啊

知乎用户 rubbic 发表

很好奇怕猫的,失眠的被猫骚扰,那么大一个大学,生理上厌恶猫的人是一定一定会有的,在这种时候你们为啥不募捐,筹集物资把猫赶紧送走。

等到猫死了,唯一放出来的图也只能说真的是很脏,和我们这钻垃圾桶的流浪猫看不出什么区别,这样的猫还去蹭人的裤腿,万一抓伤,卫生隐患看得见

但是这会猫死了,描述词就是

漂亮我反正是没看出来,顺带野猫没有猫权的,毒杀也算不上虐杀,不要扣什么虐杀的帽子,对生理性厌恶猫的人来说,这和农民伯伯撒农药鼠药没什么区别,只是因为极端动保爱猫的存在,导致这些人只能偷偷摸摸的维护自己的权益而已。

知乎用户 万物相连 发表

为了环境好可以理解。有一些情况是为了发泄而虐杀,这就缺德了。

知乎用户 姬茗 发表

如果你真的爱这些猫,那就赶快都收养了,你就要对他们都负责。就不会发生这种事儿了。

现在出了这种事情,你又出来要求惩罚什么的。

千金之子不坐垂堂。你爱猫,就把他带回家里好好养着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我济彰武校区学生现身说法。

我们无意煽动警民对立,也不想人肉网暴投毒人。

给大家看一则内部数据:

——彰武校区 2021 年绝育 28 只,领养 42 只猫咪,未绝育猫咪成年猫仅剩 4 只。

我们的宗旨就是以绝育领养代替扑杀,以**温和**的方式控制校内流浪猫的数量。

如今的毒猫事件,我个人更担心的是投毒人给同学造成的不安。你可以想象一下,在集体生活的大环境下,你知人知面不知心的室友一个人偷偷网购或者甚至从实验室拿走化学试剂,精准地避开监控,熟悉校园里的每一个喂食点,熟练地投毒,然后冷静地继续学习、生活。要是我室友这么做,我绝对第一时间上报辅导员然后退宿,可能还需要申请心理治疗,这冲击太大了。

知乎用户 三有小号 发表

说真的,我挺好奇那个药到底是啥的。

另外根据隔壁帖子看到的信息,果然,流浪猫往往在被杀的前一刻才找到领养人。

笑。

知乎用户 帝鸿鹤​ 发表

当代大学生的思想教育刻不容缓啊,要是这孩子以后执政了,能干出什么事,细思极恐啊!

知乎用户 利奥 发表

我响应题主的号召,非常关注这个事件。求告知这种对人无害,但是能毒杀流浪猫的药物是什么药物。合理合法加以应用,可以很好地排除流浪猫降低对居民的滋扰,这药物太好用了!

知乎用户 每天要上几把知乎 发表

合着这题目又给人定性了?凶手?应有的惩罚?

应有什么惩罚?没有违法你敢给人用私刑吗?不怕警察抓你?

知乎用户 你家隔壁李大爷 发表

满街乱窜人类城市 活该

知乎用户 养猪酱 发表

只要英法美苏不放弃绥靖政策,波兰再多的努力也只是一场徒劳的表演。

1933 年 11 月,德国纳粹颁布了现代世界第 1 部动物保护法——《帝国动物保护法》。

我告诉你吧,投毒没用。大多数人类宁可喜欢猫狗,也不会同情和自己意见不一的同类的。

我也喜欢萌宠,但不喜欢那些把猫狗当儿女当爹娘,反对捕杀城市野生猫狗的人。我对可爱猫狗是喜欢,而对他们是鄙夷。

投毒没有用,只有「英法美苏」被打痛了,才能放弃绥靖政策。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网友:被毒死的猫猫好可怜啊,凶手是谁一定要找出来!

广东医科大学小仙女拿碎玻璃瓶追着人捅。网友:郭楠自己不占理活该被人捅。

曾经魔幻的剧情如今看来真的是一点也不意外了

知乎用户 噗呲噗呲 发表

我对毒杀流浪猫是持赞成态度的。

我先声明立场,我也喜欢猫,关注了很多萌宠博主,像是三猫,泰哥,凹凹,甜甜。也是了解了大量养宠知识,也正基于此,我迟迟不敢养猫,因为我知道以我现在的收入水平远远不能把猫养好。

但为什么我喜欢猫却支持对流浪猫进行毒杀呢?

很简单,人权永远高于动物权。流浪猫无主,大量城市里的流浪猫都是被所谓爱猫人士遗弃的,基本没有生活能力,食物全部靠人喂养,但猫的生育能力强悍,几天不见动辄就是一窝猫,这种暴露野外的猫没有得到正规疫苗接种,就是一个个移动的病原体,谁也不敢保证其会不会突然跳起来挠你一下。大量因狂犬病死去的人都是因为被这种流浪动物攻击所导致。在所有养宠人士不愿意承担收养流浪宠物费用的情况下,消灭所有流浪猫是最方便快捷省钱的方法。

至于是毒杀,虐杀,还是无痛苦的杀,我不在乎。我不是圣母,理性永远占据我脑子的第一位,只要没有触犯法律,没有传播虐杀视频引起他人不适,没有侵害其他人的财产,那怎么杀都是合理合法的,野猫没几只谈得上可爱,大部分都是一身脏兮兮加瘦骨嶙峋,我对与我不同的物种无法提起同情心,猫命狗命不见得就比猪命牛命珍贵。

站在人的立场上,我理所应当首先捍卫人的权利,在猫没被列入保护动物之前,人杀猫的权力可以说神圣不可侵犯。

知乎用户 猛虎眼前无沟壑 发表

支持

如果能官方组织捕杀会更好,可惜做不到。

流浪猫的矛盾又客观存在

只能迫不得已采取这种方式

总归是做了,是积极去解决问题,总比视而不见强

知乎用户 Slzftty 发表

捕杀非常正确,再处理下尸体就更好了

知乎用户 jsj 发表

「同济毒猫」事件,相关作案人员已经被找到,希望可以严惩。

知乎用户 星辰音乐馆 发表

关爱流浪动物,珍爱生命。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看热评,笑死。解释几个问题:

1. 学生们在可能的范围内喂猫、给猫做绝育(杠绝育对不对的,先去查查 TNR,您的意识已经落后几十年了),校内猫的数量维持稳定,且有东西吃,不会过度繁衍,也不会把鸟扑杀干净。

2. 从未出现过猫主动攻击人的事,据我所知被猫挠的,要么就是踩到它尾巴、身体,被踩痛的猫反击,要么在自己无法控制的范围内去强行逗猫,猫很生气给你来一爪子。但这些都是轻微伤,它们爪子尖锐,碰你几下就有红血丝。若在无法保证自己安全的情况下去逗弄野猫,受伤,这也怪猫吗?你不去理不去摸就行了。总不能自己好奇去逗,被弄伤了让猫负责吧… 更不要说热评某大哥说女友被一只猫抓了脚脖子,就要把所有的猫杀掉,只想说,您的戾气让我不敢与您在同一个环境里,我怕死

3. 同学们喂猫、绝育的钱是自发筹集,没伤害任何人和动物。保护鸟的去喂喂鸟食呗?我们就喜欢花钱养流浪猫,这碍事了吗?我们没有让他们生生生,他们没有扰乱治安,没有在街上跑来跑去妨碍别人,没有抓这个人咬那个人。可以不赞同,但为什么要伤害?有那么多的解决办法:不想猫靠近,离得远点;不想猫坐在自己的坐垫上,喷点猫讨厌的橘子皮味道;不想猫碰自己,你不碰它它不会碰你。偏偏要选择杀光,说没有戾气没有杀心谁都不信。

4. 花去精力、钱财、感情的动物们被人蓄意谋害,不管是猫还是狗,还是鸟,就算是甲壳虫,我们有组织得管理喂养,就可以随便毒杀了吗?

知乎用户 依依不舍 发表

毒猫真的没必要,猫又不咬人,也不会拉粑粑在道路上,这两点就比狗强多了。

有这精力多去居民区毒狗吧,小区里的狗真是太可恨了。

知乎用户 明镜磨心 发表

都对人无害了为什么还要浪费社会资源关注这种事?

知乎用户 橘猫 发表

真担心我国欧洲化。

白左当道。人命不如狗命。

想到马斯克在德国建厂就想笑。那些动物组织,开始说是保护动物,说着说着就成了生意。

以前有人截运狗的货车。用车高速路围追堵截,狗是救下来了。转手被这些截狗车的人倒卖了。倒卖的只留下少数狗说,啊你们看,我们成功就救下可怜的狗狗了,这些人和比这些贩狗人更可恶,以欺骗大众谋取利益,恶心。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有人养过宠物蚊子吗?我养过。

但我不会因此阻止别人打死野生蚊子。

野猫和野生蚊子有什么区别?喜欢的话自己抱会家养去,谁能毒你家里的猫?

知乎用户 柿河养猫​ 发表

仔细看了一下问题

这些猫咪应该没有影响到人类的正常生活,这种行为虽然算不上违法,但是个人非常谴责这种行为,不知道猫咪是那点得罪你了,你敢做这件事情,你应该站出来,讲一讲为什么干这个事情,你讲法合理,估计也会得到一部分的支持,你要是纯纯心里变态,那你应该也接受谴责

你不喜欢你完全可以无视,在或者,你可以拿东西给吓唬跑,一来招惹你,你就吓它们,一段时间后它们也不会靠近你了,每个人都有不喜欢的东西,我不喜欢某个人,某一个物,我就要把它们弄 s,毁掉吗?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正道的光

知乎用户 武水稀神旭東 发表

估计是吵到谁睡觉了,然后就做了我们许多人都会想到要做却忍住不做的事情。

也别说什么 “不爱别伤害的”,那就是随人处置的野猫,你又不养,你又爱到哪里去呢?

知乎用户 UPTONIA 发表

和朋友聊天得知这件事

一直都挺关注这类和小动物有关的事件,我感觉网上很多人所希望的 “动物保护法” 其实是保护“我认为可爱的动物”。(当然也可以说成“我喜欢的动物 / 能给我带来快乐的动物”)

那么如何界定 “可爱” 这个词?哪个是你喜欢的动物?如何定义喜欢?什么样的快乐是动物带给你的?……

如果野生动物太多,影响人类生存环境 / 偷吃粮食作物 / 危害人类安全,我们一贯的做法是赶走、击毙。

那对于没有威胁人类生存的动物们,我们应该一视同仁吗?我们有权利因为它可爱就给予它特权吗?

上面的问题我都回答不了,但在我看来,我们只是人类,不是造物主,我们可以为了食物、生存、自然环境去饲养、猎杀、保护某些动物,但绝对没有权利凭喜好裁决动物。

说的有点偏了。对于此类事件 (如果真的是毒猫),我认为,我们能做的只有道德层面的谴责。(以及在现实生活中疏远行为者?这得看个人判断了)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不然还能怎么办呢,请保安大哥来处理的话爱猫人士们又要网络暴力,学校又要甩锅辞掉保安,保安大哥找个工作也不容易啊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这是大规模捕杀流浪动物 减少流浪动物造成的危害

知乎用户 D1sperist 发表

矛盾而又不复杂的问题

线路 1: 学生买猫寝室或者自身原因养不好,偷偷丢掉在校园别的校区或者外面

结果: 流浪猫 被学生看到的会被投喂 学生放假时候会少一大批 我学校流浪猫都换了三批了 咋死的我也不关心了。。。

线路 2: 学生买猫养,养不好或者寝室不让养,转卖了。

结果: 对猫并不好,卖猫的主人也不舒服

只做两条最常见的线路 我都亲眼见过一两例了

所以啊,为什么这么多人(尤其学生 盲目买猫却不做好能不能养好以及能不能对猫负责的觉悟呢?

流浪猫在校园 有学生去喂 并不会像想象过得那么可怜反而会迅速繁殖

那问题来了 我学校那些一代又一代的流浪猫 怎么在一代代换批更迭呢?

是自然死掉了还是被组织带去收养中心了那我不清楚

我只知道无论是自然死掉还是带去收养中心 都不是它们本来的归宿

所以这种问题必须从一切的根源来解决——不负责的猫主人

知乎用户 文谦 发表

不予立案,这个就是普通化学品

上海警方就是专业

知乎用户 李永菜 发表


这就是为啥 " 动物管理法与反虐待动物法 " 急需完善的原因

一方面,惩罚弃养,不打疫苗,不文明养狗的

另一方面,要惩罚未经法律允许杀狗虐狗的,尤其是那些以杀狗虐狗为乐的

已经弃养的该领养领养,该安乐死安乐死

在加州这样干,要蹲号子且罚钱的

再严重点,拍视频卖的那种就直接联邦重罪进去了

我还是建议警察查查这个人

毕竟有充足的统计学证据表明

虐待动物与某些不良行为是相关的,而且有时能作为一个小孩家庭教育问题的暗示标志

万一查到啥家暴,故意伤害,直接送进去不好吗?

搞事的拉黑不谢~


笑死人,讲逻辑?你怎么不先问问为啥南大碎尸案调查的时候要先把重点放在屠夫和医生身上?

是犯过事的屠夫医生多还是正常的多?

@贰叁叁叁叁叁叁叁


有些人讲对人投放物对人无害就行

我寻思着这些人应该好好看看杀虫剂上是怎么写的

知乎用户 Konigwagen 发表

我就纳闷了,为什么广东医科达学的女寿夫玻璃瓶刺男生脖子事件,没几个人去关注?

人圈与猫拳,谁轻谁重?

知乎用户 流云 发表

理解你的心态。这事不是不能弄。

有一种合理的办法。

就是取得所有权。

由你们的猫会出面,取得所有在校流浪猫的领养权。

因为没有相关规定,所以只要一张免疫证明

在校内显著的地方公示声明会进行:

定期喂养和护理,对所有在校猫进行领养。打针,上牌(需要为每只取名登记),定期检查。

留下联系方式,如果猫狗抓伤人,破坏公私物品,负责赔偿。

这样就形成你名单上所有有牌猫在事实上的领养证据。

那么,如果有人侵犯了猫会的财物,当然可以追责。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前段时间听说母校有个跳楼的,大二,原因压力太大。

我说才大二有啥压力,要跳也是研二跳啊。同事跟我说,诶呀,现在跟咱们那会不一样啦,母校学生竞争很激烈,普遍都有压力。

现在来看,这不还是有相当一部分同学压力不饱和嘛。

知乎用户 小哥显然​​ 发表

如果你没有更好的可稳定执行下去的管理流浪猫狗的办法,这就是最好的办法。 静悄悄,不血腥不虐待,不拍视频,不为名利。侠

知乎用户 马小乙 发表

爱猫人只愿口上献献爱心,至于线下管理流浪猫泛滥的,那怎么可能。太不优越了。

知乎用户 谈而不避 发表

先是骂虐猫发视频的

再骂单纯虐猫的

现在开始骂毒猫的了

以后见猫不跪下来就要被网暴了

知乎用户 伯爵的带刀护卫​ 发表

以问代答:如何看待拜登上台后关于动保,女权,人权,环保类话题频频占据热榜?

而民生,反腐,打击犯罪,惠民政策,医保纳入罕见病药物,巡航台湾常态化,中俄两国轰炸机飞跃宫古海峡这类新闻鲜少占据各大平台热搜。

知乎用户 房天 发表

流浪动物卫生状况不好,携带诸多致病菌、寄生虫可传染给人西尼罗病毒病、流感、弓形体、狂犬病、戊型肝炎、流行性乙型脑炎等人畜共患病,接触后把跳蚤虱子带回家也屡见不鲜,城市禁止散养动物,所有流浪猫狗都需要被清理,都大学了这点常识没有?如果真要救助,郊区租独立房屋收容,降低流浪动物对人的伤害风险才是重点。

知乎用户 单良 发表

首先,我不同意虐杀,但这次事件远远称不上虐杀,下毒的人也没有以此谋利,你们仍然发动社会给警方施压,不觉丑吗?

其次,从事件的几个主体来看,下毒人很专业,做过很多功课,用了对人无害对猫有剧毒的物质,只能说是一个狠人,我尊敬他,但他无疑是没有做好善后工作(可能也是没有机会,害怕被网暴)。

对同济大学猫盟的同学我就有些无语 =_=,作为已经成年的大学生,在警方给了明确的结论的前提下,你们仍在用文章发动社会给警方施压,你们真的是厉害 啊。我知道你们有一颗善良的心,热爱小动物的心,可是如果你们骑自行车在校园的路上,一只猫突然跑出来,你能怎么办?校园就那么大,人流量更多,你们怎么确保同学的人生安全?校园里养猫算是一种爱心吗?答案毫无疑问,不是。

市收容所在流浪猫管理时,为什么不去处理同济大学的流浪猫呢?我承认校园动物管理确实很难,但是这是必须做的。收容所可以与猫盟协商一下,将校园的猫经过处理后,可以放生到野外,可以经营猫咖,可以将重病的猫安乐死。这是为了确保大学生的安全,也是让小动物自己可以远离人群,保证小动物的生命安全。

知乎用户 文明的荣光 发表

好似,开香槟喽

知乎用户 看海的瑞文​ 发表

首先声明我家有猫狗,没看过毒猫的,说说毒狗

说一个无关的事情,本科期间有一个开水果店大叔,人长的五大三粗感觉就是这样的

emmm 反正看起来很凶就是了

有一天买水果发现多了一条小狗,我问:你这么忙还有时间养个小狗?

答:前两天一对情侣扔雪地里面了,我看不下去收养了(本人东北上学,外面零下 20 度,小狗一个多月)。

我:???丧良心到如此境界???(无关爱狗人士与否,这太过分了,没骂人就不错了

大叔:前两天大四毕业,扔了好多,都是处对象样的不要了或者养在寝室没带走的,你们学生真是不知道说什么,流浪狗是没少喂,也没少扔啊,都高等教育过来咋还不懂珍爱生命这个道理(此处省略一千 + 字)。

我:。。。。。

此后大叔在我心目中。。。

我想说什么?你爱就别伤害,我不反对爱猫爱狗的人士,可是流浪猫流浪狗都是你们扔的,要养就照着十年去养好吧!真希望大学寝室以后严格管理不允许养狗猫(我对象就被寝室养的猫抓过)!

书接上回,说说毒动物这事

这事情发生在我小区,有一天莫名其妙我家狗就不行了,于是带去医院,洗胃巴拉巴拉都搞了,小狗命硬没死,养了七年毕竟我也挺难受的,于是找小区问,小区于是排查了一下,找到了好多奇奇怪怪的香肠

类似这种(图侵删)

我:。。。。

你不喜欢能不能不干这事?你撒远点也行,你就放在路上,小区那么多孩子要是被那个孩子吃了你要判刑的。

我知道下面的话可能会挨骂,我家小狗不牵绳

话说我家小狗不刷绳子是有原因的

1. 它只有三条腿,小时候一场意外断了后腿,牵绳子走不了路

2. 小狗 4 斤重,两袋盐那么大,而且生病牙也掉光了,想着没啥攻击性

3. 小狗从不乱跑,但乱吃

4. 经常被小孩追赶吓唬,小狗一见绳子就害怕(小孩子不懂事老拿跳绳吓唬小狗)

放个图片,这小东西现在肉都吃不了了,只能捣碎了狗粮混着大饼子给它吃了,照相的时候还剩一颗牙了(看它后腿一直提着,骨头断了错过了最佳时间,没办法了)

我想说明什么?

你爱狗不爱狗我不管,但投毒已经伤害到大家的集体利益了,我有动物的家里对着点深恶痛绝,没动物有孩子的家庭更是害怕且恨,且不谈杀生与否,如果你的毒没把你恨的狗毒死,把孩子毒了,你会怎么样呢?另外,比如如果你知道你面前的服务人员是投毒的人,你会让他给你服务吗?

另外还有,我和大叔不属于爱狗人士(爱猫),甚至我还吃狗肉,不过我们至少知道一点,我养的我要负责,不会让它给别人造成麻烦。

主要没说我啥看法哈,见谅吧,一看这个想到我家小狗了,算了。

至于下毒者,希望被惩处,防止你哪天不爽给人下毒

对了还有一个事情,最讨厌小区遛狗不擦 的,在大同旅游,永辉超市门口最繁华的路段,一个贵妇牵着三个贵妇,其中一个贵妇拉 了,就在广场中央,我想管但人在异地办事也不想惹麻烦,就给它收拾了,真希望这四个贵妇下次长点记性!

ps:我们小区我遛狗都擦 ,我爸更夸张,狗拉草里面,他进去给擦了扔垃圾桶,反正我们也就正常收拾,有一次一个大爷夸了我一番,他儿媳还给我递了一张湿巾。其实我觉得这是基本道德,只是这基本道德已经被拉低到变成道德高尚了,唉。

知乎用户 kun yu 发表

上次另外一个大学有人杀猫,我也是这么说的,这次还要说一遍:

有些名校大学生,真的是又头铁又无能。

养猫非要养的,遗弃非要遗弃的,领养又不肯领养的。

有人还大言不惭说流浪猫是校园文化一部分,脸皮比拐弯的城墙还厚。

我就问一下,在有十只猫死亡的情况下,有多少只猫被领养了?

再说一遍,又头铁,又无能。

知乎用户 枫叶凋零 发表

大家对流浪动物看法很不一样的。城市流浪宠物对人没有太大益处,反而会带来人畜共患病、抓挠伤狂犬病、噪音污染等造成麻烦。

就事件来说真正的坏人是弃养者,而动物它们没得选。学生寒暑假不在缺少食物每次都是修罗场,自身不够野化导致饿死、冻死、汽车碾压太多了。没生存能力流浪很惨的,参考三毛流浪记等。

而毒杀者很聪明,行为现在都不违法,没办法通过公检法追责:

  1. 我国法律不保护非濒危、野生动物。而流浪动物上只涉及传染病的捕杀案例,没办法公诉。
  2. 流浪动物又不是某人财产,现行法律宠物属于个人财产内。而没有证件的流浪猫狗你让人受到罚款都麻烦。
  3. 选用对人几乎忽略无危害的药物,而不涉及投毒和投放危险物质等法律。(你不能说花露水、消毒液是投毒、投放危险物质,而这种药物又确实能毒杀动物。)
  4. 未在公共场合进行虐杀、有没有传播杀害动物视频,没有对他人心理造成伤害。

再其次毒杀者在公共道德上也不处于劣势,导致想发动大多数人网暴等手段追责也很难。因为严格来说城市流浪野生动物是对老人、儿童、婴幼儿、残障人士等弱势群体的威胁,都不想小孩子被狗咬或者猫挠到脸破相,(说句不好听的民国甚至有城市流浪动物咬杀流浪汉、流浪孩子、进行啃食的案例)。

就对广大沉默的大多数人来说,发发善心批判一下就是最多了,不会出现恋童癖 zbj 996 那种级别的仇恨和对立。你忽略动保部分魔怔人基本上态度都是看到别人杀猪一样,残忍但对大家都接受。


最后事件还可能造成模仿犯,因为大多数城市、大学都会有流浪动物。而对动物反感、甚至因为被动物伤害过厌恶的人肯定不少,而对邻居宠物进行投毒属于老黄历了,一直都存在。

最后还是建议喜欢动物就收养,自己有宠物就管好并且上猫、狗证且打疫苗。喜欢投喂动物也不要大规模投喂流浪动物,偶尔一次两次、一只两只满足自己就可以了,多了就是危害他人和动物。而且真心话还是建议收养或者云养宠。至于弃养的垃圾只能唾弃这些人了 -m-。

知乎用户 颗粒卤蛋 发表

对人类无害,说明下毒者还是有底线的,定向毒猫,而不误伤人。毒杀校园里的猫固然在道德上可以谴责,但下毒者并没有失去人性,有可能是被 push 到抑郁了,而做出此等不当行为。正义需要伸张,但伸张也需正义。

知乎用户 NEBRASKAJ 发表

新时代活雷锋,中国需要更多这样的人。

理性地,为社会除害,为城市生态做贡献。

我没有在反讽,我是认真的。

知乎用户 跑快点啊弟弟 发表

很惊讶,对面网友的观点让我不自觉的有一种他们超然于外的感觉。可能是因为我喜欢猫而诸位对它们无感甚至厌恶,这点是事实但不应该成为对立面。首先我认为流浪动物既作为一种存在,生存的权利便一直在持续,这一点与野生动物无异。至于说其他养殖类与非养殖类食用动物其本质上是一种产品,所谓君子远庖厨是因为肉的本质是…,而人多有不忍之心。这点我并不在意,因为我吃肉并且赞成吃肉有利于民族体魄的强健,而唯有强健体魄,方可以更好地发育智力与精神文明。

但我不禁要问网友们所提倡的针对近人类生活圈内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流浪动物的一刀切型干脆利落地扑杀的手法其出发点是什么呢,注意是流浪动物,同样是杀,对象是流浪动物与肉食产品类动物的区别在哪里呢?我认为流浪猫狗之所以不受部分人喜爱甚至受讨厌或憎恶的原因在于它们一定程度上侵害了人的权益。在过往事件中譬如各位所说的袭人,扰民,甚至网上流传视频中盗窃,抢夺,毁坏他人财物。这是错还是罪,定论的出发点在于个体,在于事件,在于程度,甚至是在于受侵害人的意愿。

在此次毒猫事件中,我纵使以最坏的恶意来揣测某只流浪猫严重侵害了某当事人的权益,该当事人又何以在暗中对该校内的整个流浪猫群体施展报复行为。而非人性化地表达自己作为人类个体对于流浪宠物规范化管理的诉求,以期推动针对双方群体的正常化维权进程?错方当改,罪方当罚,正常文明的处事方式,不至于私刑与连坐!更何况流浪猫侵害了某人权益的这个前提,仅是我的揣测。

另外,流浪动物的权益并不是什么笑话,它们的问题之所以突出是由于其他动物的存量愈发稀少而彰显出的。倘若还像以前一样天蓝水清,蝉鸣蛙叫不绝于耳,鸟雀虫飞交罗在天,诸君怕是也会觉得有些野趣,眼里也不只盯着猫狗了吧。可惜杀的惯了。不能惠存于人间。

知乎用户 anotherkarka 发表

支持毒杀入侵物种

知乎用户 萌幻者 发表

看到很多评论全靠臆想就开始支持所谓毒猫的行为。

对同济压根没啥了解,就开始在那瞎评论一番。

抛开事实不谈,我觉得你们这些支持毒猫的说的有道理。

知乎用户 阿良良木垃圾君 发表

本反白左急先锋表示字词。

没有虐杀,没有网络传播,不违法,甚至帮助了执法部门尽了应尽的职责,保护了同学们的生命健康安全。

给他点赞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非危险化学品不予立案,视野盲区无法找到具体人员,就算被抓住,学校怎么说不知道,法律上可能就是行政处罚了嘛。不得不说,手段确实挺高明的

其实从逻辑上说,野猫野狗和其他野生动物,都是无主的。除了入法的保护动物之外都是可以猎杀的,不管是城市还是农村。唯一的问题就是没有妥善处置,让猫自己中毒后横尸街头,带来了生物风险,也影响了别人

喜欢流浪猫就带回去养啊,为什么让猫流落街头啊?那么多国家都消灭了狂犬病,中国没有,这些流落街头没有身份的狗起到了多大的作用?就该好好治理一下

知乎用户 桐谷和人​ 发表

动物不是人,动物得不到人权。

动物被理解为人的私用财产。

被保护的国家动物,野生动物,是国家财产。由国家追责。

你自己领养的猫是你的私有财产,我不会动。

没人认领的财产,怎么处理都可以。

你要和我谈猫的心灵啥的和人差不多,你就基本要谈人权,如果你只是说他们是有意识的动物,那请你和它们沟通,让它们自动绝育,做不到,做不到你谈什么?

知乎用户 四月的界明城 发表

今天毒猫明天就会毒室友后天就反社会这种话到底是什么 NT 才说的出来的?

我小时候顽皮,在农村经常干一些捉了虫子小鱼之类的小动物然后扔蚂蚁窝边然后看着蚂蚁是怎么把它们分解掉的。

中学的时候有一次看见一只老鼠掉水缸里我直接捡起一根木棍把它抵在缸壁直接捣碎了它的骨头,当时能清楚地感觉到那只老鼠肋骨碎了,别说那种感觉到现在我还觉得挺爽的。

是不是照这些人的逻辑我是不是应该立马去公安局自首啊?

知乎用户 纸笔难闲 发表

经过爱猫人士年复一年的宣传爱心,恨猫人士反而多了起来。

一时竟分不清到底是爱猫还是恨猫。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等所有爱猫人士,养猫人士一起说并践行

弃养不无害化处理 4000+,被泥头车创

的时候这个问题才有必要讨论

知乎用户 千寻​ 发表

我认这个做好事的人是英雄!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同济学生,只想说干得好。

我是没有这勇气干这事儿的,但不妨碍我认为下毒的人真义士也。希望不止于彰武,四平和嘉定的流浪猫狗都能尽快得到无害化处理。

知乎用户 SaiWa·Ng 发表

没法惩戒

不能惩戒

不应该惩戒

不然哪个单位惩戒了

哪个单位未来就会有一堆的流浪猫

只有傻子才会管这种无法无依的连嫌疑都算不上的行为。

知乎用户 江小天 发表

可能是个非常有爱心的爱鸟人士的义举。

众所周知,流浪猫对野生鸟类的生存构成极大威胁。

亲眼目睹流浪猫撕咬活鸟,会对爱鸟人士心理构成极大危害。可能做出了情绪性的行为。

虽然对爱猫人士有触犯,但也无法过多苛责。 建议爱猫人士把流浪猫都收养到自己家,以更好的保护它。同时也保护可爱的鸟类。

知乎用户 杰森伯恩 发表

流浪猫破坏生态平衡,蛇,鸟,蜥蜴,昆虫。流浪猫都是那些不负责任的人丢弃的,都是那些爱心泛滥的各种表喂养壮大的。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这不好事吗?

流浪猫,滚出城市

知乎用户 hushenhuwei 发表

在爱猫的人眼里,猫是可爱的生物,无法理解为啥有如此残忍的人伤害如此可爱的小生命。在讨厌猫的人眼里,流浪猫就和老鼠差不多,浑身是毛,到处串,脏兮兮的,传播细菌,必须毒死才安心。爱猫的人发声比较多,给人造成错觉就是人人爱猫。实际上厌猫的人大有人在,为啥不能像讨厌老鼠那样讨厌猫?杀只老鼠会有人声讨正义吗?

为啥爱猫才是正义?宠物行业是幕后推手。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不是同济,但是也是在校学生,我们学校也有猫,校园里还有宿舍楼附近都有。学校有专门的爱猫人员,给猫咪找领养、喂猫以及带猫咪绝育,可以说是非常负责了。

猫咪们确实很可爱,给校园带来了活力与生机,平时白天基本不会妨碍到我们,但是有时候一到晚上,可能猫咪确实太多了,领养的猫咪数量又有限,导致地少猫多,这些猫晚上开始吵架,应该是争地盘吧,特别特别吵闹,因为有人在宿舍门口喂猫,这些猫就在宿舍门口不远处吵架,声音特别大,特别难听,非常刺耳,我好几次半夜被活活吵醒了,那个时候真的是非常非常生气了,迫切地想把他们赶走。但是白天看见他们又气消了,而且反应了也难以得到解决,再加上爱猫人士太多,多说几次得罪人。

虽然校园的爱猫人员已经尽力而为做到了那么多事情,但是猫咪还是会给人带来影响的,这个情况难以避免,所以我觉得确实应该尽量控制校园猫咪数量,找领养或者用其他方法赶走,但是最好不要用极端的方式,因为现在爱猫不知不觉地感觉变成一种流行了,而且变成正确取向了。要是说不爱猫、猫影响人就容易被怼。爱猫人士特别爱发生声维护猫咪权益,而其他对猫无感人员不太敢发声,有时候真的是有苦说不出。

我觉得这个时候学校应该采取行动,应该控制猫咪数量,尤其是宿舍楼附近应该尽量保持无猫状态,把猫咪安置在别的地方。学校态度应该强硬一些,不要被爱猫人员影响,不能被这部分人的舆论左右。

知乎用户 铜墙铁壁方校长 发表

说真的,你不养不担责,就别圣母婊。

知乎用户 数星星的坏小孩​ 发表

目前他们在学校里的行动主要想找到毒猫的人,在网络上的行动是让这次事件发酵,传播。

学校和警察已经表示不会对毒猫的人有所谓大的惩罚,我挺关心他们找到毒猫的人之后想怎么办?这点没提到让我很疑惑。

同样我也很疑惑学校里流浪猫的主要来源问题。

还有还有关爱流浪动物是从动物的角度还是人的角度出发?如果是从动物的角度出发,为什么要对它们进行绝育呢?如果是从人的角度出发,那所谓的关心和爱护流浪动物是什么意思呢?

知乎用户 三月长的草 发表

这种提问都能上知乎热搜第 16 了?(现在是 2021 年 12 月 14 日 10:42),这是彻底的浪费公共资源的行为,不论是越来越多的 “爱心人士” 来知乎了,还是同济的影响力大,都不该在热搜上这种类型的讨论。

知乎用户 红蝴蝶 发表

他们站在灵长类食物链的顶端,所以大言不惭理直气壮: 猫没猫权,还不如鸟权!人有扑杀权!影响了他们的感受和领地,就血腥灭绝! 一切根源不过是:自己不用被猫扑杀,死猫不死我!命有贵贱!猫不能发声,和没有团队组织性报复和杀伐!也就是弱者,而且没有杀伐后果的弱者,下手需要顾忌吗?不,不需要!唯人类独尊啊! 顺便道德绑架,为了小区环境,为鸟,为了不伤人!其实这三者影响很小!我就没见过流浪猫伤人的,自己去撩还靠近怪谁?而且都是特例!还污名化投喂是为了,满足感。。。好恐怖,难道不是心善和对生命的不漠视和尊重吗? 这和看到捡破烂的老人送点吃喝和零钱有什么本质区别?只是物种不同,所以?就要喊打喊杀? 换个假设,杀猫会被集中性猫团体报复,危机生命和家人,他们还会吗?不 会怂!如果杀猫被邪灵缠身,影响财运气运,他们还杀吗?不,不敢! 所以根源在于,杀就杀了,奈我何?这才是杀猫的本源诱因,满足了血腥心里欲望,又不用任何责任!一句无主的猫,就把活生生的命,当做蝼蚁吗?然后自己养的就当家人,所以人和猫的感情深浅,在于是不是家养和野生,而不在于自己心里是真诚喜欢小动物,对吗?所以自己的亲友和宠物是命,别人的就可以漠不关心,死了何妨? 再暗黑引申一下,权贵富人勇武者,对于贫贱下层妇孺老弱,在。。没有监控不可查 杀之无隐患 或者 动乱年代,。。是可以扑灭这种 弱者和无用无靠山 无杀伐隐患的对象吗? 是吗? 如果答案是的话 那么 历朝兵变那些人就没什么值得同情得了 我指在动乱中冤死的弱者们 !其实 本来就是个血腥的动物世界而已,人类社会的本质 对吗?

知乎用户 哈贝达斯 发表

我赞成立法保护猫狗。

前提是先立法禁止弃养。

捕杀什么罪,弃养就什么罪。

如果弃养死刑,那捕杀死刑我也愿意。

诛九族都行。

就这么简单。

认为流浪猫并不危害公共安全,觉得它们只是无害且萌的小动物的,先去问问被流浪猫抓伤打疫苗的人,疫苗的钱有人报销吗?

以及,问问我这种遇到流浪猫狗都赶快躲得远远的,生怕带上跳蚤的人。

我好好走路,我碍谁了?为啥我就要担惊受怕?

再问问小区里那些带着孩子在小区玩的爷爷奶奶爸爸妈妈。

真当键盘和圈地自萌就是一切了吗?

圈地自萌在于圈子,你们乖乖在自己的小圈子里呆着吧。

粉圈不能圈一切,同样,猫狗圈也不能圈一切。

猫是你们的主子,但不是我的。

……………… 以下原回答………………

给养猫的人三条忠告:

1、养猫之前三思,这是一个生命,而且它大概率会在 10 年之后离开你,让你黯然伤神。

2、既然养猫就不要遗弃。

3、如果真那么喜欢猫的话,就不要去买了,品种猫有多少暗病多痛苦你们不懂吗?去领养一个不好吗?

但是你们做不到。

既然你们的爱是有条件的,只爱比较萌的猫,就别装出来大爱无疆的模样,站在什么道德的制高点。

所以,综上所述,先找因再溯果。

如果你们不遗弃猫,如果你们不是没能控制住校园里的猫的数量,也不会有人不得不站出来脏了自己的手,去毒杀这些猫。

看完之后,发现这个人真的是很有执行力,而且有相关知识,很厉害啊……

……

看到有爱猫人士已经把毒杀猫上升到杀人犯、连环杀手的程度了。

小时候用毒鼠强之类的老鼠药毒杀过大量老鼠的人瑟瑟发抖。

老鼠长得多好看啊!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多萌啊!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为什么有那么残忍的人毒杀它们!

为什么!

因为它们有害。

知乎用户 食尧 发表

因为我国没有《动物保护法》,且被毒害的是流氓猫,故不属于违法行为

又因为人有良知,所以是违反道德的行为

人当然没有善待流浪动物的义务。普通人没有任何义务去帮助流浪动物,强求普通人都去善待流浪动物是绝对不可能的。

但我想,普通人可不可以不理流浪动物。街边那条狗又脏又臭,确实很烦,但如果他没走到你跟前挡路,能不能别特意去踢他一脚。

冷漠,也是一种尊重。

人的生存与发展的确是第一位的,因此人有吃肉,使用动物皮毛的权利;因此人可以消灭咬人的蚊虫,消灭传播病毒的动物。

但一条落魄的生命,一条卑微的蚯蚓,一只流浪猫狗,它本无意得罪人类,仅求残羹冷炙以饱腹,唯愿垃圾桶以睡眠。

人何苦要把它抓出来一顿暴揍呢?小朋友看见花草都不愿意轻易踩伤,为何成年人为了人权可以达到 “冷血” 的地步?

思来想去,不解其意

知乎用户 Eroberer 发表

毒猫当事人上策应该是给猫做集体绝育

中策是抓去给专业机构处理

下下策才是毒猫还不收尸

知乎用户 噢噢噢 发表

死了几只猫都能上热搜,广东医玻璃瓶刀人水花都没有

知乎用户 小亚 发表

同济毒猫事件不断发酵,没有想象得到竟然能发生在大学校园里面,而且这件事情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十二月十四号,同济大学发生的就是大量的小猫去世,然后就很多人都在疑问,这些猫为什么会忽然的、大规模的去世,目前呢已经有十七只猫去世了。

然后就去调查这件事情,发现是有人投毒,随后呢学生就报警了嘛,然后很快的就通过这些猫晚的器具以及周围的监控,然后就找到了这个人。

但是说实话,现在是没有办法处理的,因为这不属于任何一个说可以处罚的范围。

目前来说这件事情呢就只能是到此为止了,这个人受到了一份教育,然后就各自安好,然后回家了。

确实是没有办法从法律上面对它有任何的制裁,因为他所用的那个东西也不属于化学什么大规模的杀伤性的化学品,而且我们也没有任何的法律说可以保护这些小动物不受到伤害。

我从很多年前就发现了有些心理变态人会对于这些小动物下手,但是我也学过以偏概全,就是有些人我们是允许他不喜欢小动物的,这世界我们允许大家在不同的差异,但是我们不允许就是以强凌弱,虽然它是一个小动物,但是我们应该要有做人的基本的素质,不要去欺负比你弱小的动物,不要用这种残忍的方法让弱小的动物离开这个世界。

我可以允许你不喜欢他,但我绝不允许你这样的伤害他,这样的人,他的道德方面我不知道应该怎么样去评判。

而且发生在大学校园里面,我家女儿和我其实是特别喜欢小动物,但是呢我的女儿跟我说了很多次,她想养一个小动物,包括我的老婆都想养一只小动物,但是我坚决的不允许他们做这件事情。

因为我从内心深处我明白,其实我们是没有办法保证这个小动物在我们手里面,它可以幸福美满的过完这一生,我们甚至都没有办法保证我们能坚持的将这些小动物养到最后,因为人生的过程当中有很多很多的意外,

因为我在上学的期间曾经看过很多放猫,包括在校园里面,很多学生毕业之后真的就把很多的小动物放在校园里面,只有自生自灭了,其中有小猫、有小狗、还有仓鼠之类的东西,最夸张的竟然还有刺猬,这都是我的亲身经历。

我们在校园当初的时候就看到很多,不要说什么学历高低,会有这些惩治。

我在北大的校园里面也看到很多的流浪猫,就是说很多人其实是有一些不负责任的,所以说这些人从根本上面其实不应应该去养这些小动物。

而且其实这件事情我们要从两方面看,有人是不喜欢小动物的,那么你在小区里面或者校园里面给这些小动物喂食的时候,会不会对这些人造成一些困扰?

因为我也在想这件事情, 如果我投食了,周围的居民可能会受到影响,但是如果我不投食的话,这些小动物他们会怎么样去生存?

所以在本文的最后,其实我有一个小建议,我在很多年前就听过有人提过这件事情,就是如果你真的非常喜欢小动物,那我就请你以领养流浪猫、流浪狗的方式去领养这些小动物,而不是以另外的方法去养护它们。

无论如何,我们要看到一个社会向前的力量,其实很多很多人是不喜欢这些小动物的,但是他们其实并没有对这些小动物做出任何伤害的事情。

我们不但要理解他们,而且要向他们点赞。

因为是他们的忍让,让这些小动物有了一个生存的地方。

这世界是多彩多姿的,允许有些人不喜欢,也允许有些人非常喜欢。

但是任何事情都不要极端,不要极端的去残忍、伤害这些小动物,也不要用极端的方式去更爱这些动物们。

因为我曾经看过那些爱猫、爱狗的疯狂人士,确实有一点点夸张。

对于同济大学毒猫发生在这件事情,你有什么想说的话可以在下方评论,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爱猫人士总是觉得自己最擅长定义虐杀,那么投毒凭什么算虐杀?高效率,只以杀死为目的,没有造成额外的皮开肉绽的痛苦,终于要进化到除了安乐死皆为虐杀了吗?

穆圣(愿主福安之)关于猫说了下面一段圣训,“的确猫并不脏,因为它是依恋你们的动物。”

先知穆圣对狗确定了在人类社会中的地位和价值。 圣训中记载着圣门弟子伊本阿巴斯的一段传述﹐先知穆圣(愿主福安之)说﹕“天使不会进入有狗﹐或挂着画像的房屋。” 家中的狗和迷信的画像﹐都是不吉祥的东西﹐使清雅的房屋受到污秽﹐圣洁的天使拒绝进入。 许多圣门弟子的见证﹔“真主的使者走到一家门口﹐他不进入﹐因为这家门外有一尊神像﹐门帘上有画像﹐家中有一条狗。” 圣门弟子们说﹐这三件东西的任何一件都是忌讳﹐真主的使者看到这样的家室很晦暗﹐不便迈步进入。 后来这家的主人得知后﹐搬走了门外的神像﹐取下了门帘﹐把狗拴在了后院﹐等候穆圣(愿主福安之)再来访问。

阿布杜拉 • 本 • 欧麦尔(愿主喜悦之)传述说:“先知(愿主福安之)说:养狗既不是为了狩猎,也不是为了牧羊,则其善行将每天减少两个基拉特。” 赛利穆说:艾布 • 胡莱赖曾经说:“或者一只农场狗。” 他有一个农场。

知乎用户 Aurora 发表

给猫猫投毒**(经评论区改正,以下投毒均改为:给猫碗涂抹仅对猫有致命威胁的毒素)**这个事儿我不理解怎么会变成因为流浪猫过多,所以这个事儿在其他回答那居然变得有些正确???????

投毒人都没找到,他没有发表任何言论,可能他只是因为不喜欢猫猫,对它下了毒手,怎么就变成了不合规的捕杀??

您是去问了一下投毒的吗???

这个事情因为毒性比较小对人体没有伤害,就不造成犯罪,但法律不是人的最低约束吗?

退一万步说,他就是非常关注校园的猫猫数量,在精密计算下觉得现在猫猫数量超过合理值,出于为全体猫猫考虑的想法,决定牺牲部分猫猫。

那他不能选择那些不容易被领养的老猫**(退一万步需要牺牲部分猫猫的假设),安乐死(安乐死就是静脉注射过量的 *** 酸盐,猫咪就会在 20 秒之内死去。猫咪的身体包括心脏慢慢的停止工作,整个过程没有痛苦。死去的猫咪的眼睛是睁着的,还会有排空膀胱或者肌肉颤动的现象发生,这都是正常的表现)**吗!!!一定要猫碗投毒!!!无差别对待!!

好气愤,那么离谱的一件事,是怎么讨论出正确点来的???

新加了以上拓号内内容,防止严谨的知乎用户根据一点精准抬杠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 人 文 关 怀 》

堂堂高等学府在宣传的时候猫咪是 “人文关怀”

那猫被毒死了呢?

是不是应该呼吁人文?是不是应该体现关怀?是不是应该谴责作恶之人?

有些反动保人士也不要再吠了 有人动保就有人反动保 这是事实

但是世界就是如此非黑即白吗?这些你们口中的 “流浪猫” 是照顾它们的同学们的宝贝 在最大程度上让它们活得自由又防止继续繁殖 因为做得很好了

可以说这样的做法既不极端动保也不反动保

况且 学校官方发布的视频里面 校猫可是用来宣传的

“我可不是流浪猫”

有些人回答问题之前能不能就事论事?

没人问你 “人类应该怎样对待流浪动物”

知乎用户 橘黄上课不划水​ 发表

很可悲,同济和毒猫就这么简单的联系在一起。

我不讨厌猫,但也算不上特别喜欢猫,我不摸野猫,也不给野猫喂猫粮,我也不知道我是 “动保人士” 还是“杀猫凶手”。全同济四万人,肯定或多或少偏向于喜欢猫或讨厌猫,但喜欢撸猫、给猫喂食甚至自费绝育的,有多少呢?讨厌猫毛,讨厌叫声甚至虐猫杀猫的,又有多少呢?给我这种沉默的大多数随意的打上 “动保人士” 和“杀猫凶手”的标签,我觉得不公平。

但事实就是如此,我看了 b 站和知乎,我们这些沉默的大多数已经被两头不待见了。不要说你们这些 “动保人士” 和“杀猫凶手”中有理性中肯客观的声音,猫的死活和我一点关系没有,我只看到我们这些沉默的大多数被安上了

“高考过滤不了人渣,只能过滤学渣”

“虐猫的都是心理变态,今天杀猫明天杀人”

“同济大学教育有问题,怎么会有这种学生”

“同济大学和警方不作为”

“大学生都是白左圣母”

“这些大学生就是喜欢在宿舍养猫然后丢弃”

处在二极管评价的世界里,我很抱歉。

知乎用户 小玻尔兹曼 发表

毒猫是一种缺乏爱心的行为。但不违法,也不违反校规。流浪猫狗目前不受法律的保护,个人觉得也不应该受法律保护。毒猫和毒老鼠并无区别。部分爱猫爱狗人士以舆论要胁法律的行为是荒唐的。他们没搞懂一些根本的东西。法律,道德,乃至整个社会,存在的价值是协调和保护人的利益。而绝无可能去保护动物的利益。保护野生和濒危动物,是因为它们有生物学和生态价值,归根结底还是人类的财富。一但某种动物种群数量激增,泛滥,恐怖直立猿肯定得灭了你。智人素来以心狠手辣,残杀同族闻名,心善是万万不行的。

知乎用户 Mountorm247 发表

整体看下来倒也没那么极端

其实也没必要把捕杀者扣上元凶的帽子

讨厌流浪动物的群体从来就不是少数

捕杀者没有违法

道德层面上

无法及时处理尸体污染环境确实是该谴责

学生猫盟的处理方向有点跑偏

幸好没有去人肉网暴捕杀者

(也可能仅仅是因为没找到)

呼吁领养 呼吁保护是应该的

其实也可以以个人或组织的名义收容流浪猫

这样那些猫咪就有了归属

捕杀行为就可以判定为损坏他人财物

猫猫有伤人事件或者其他恶性影响也便于追责

矛盾推动事物发展 可以温和些 少些极端对立

当然

不想养猫了就乱丢的人真 tm 该死

知乎用户 晓破云惊 发表

该行为最可能的是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但是该物质不在危险化学品名录中,所以警察的处理方式也没什么问题。由于非野生动物基本不适用于国内法律,所以最可能涉及到的是侵害财物,但流浪猫也没有产权归属,所以也不适用。

从根本上说,是校园内流浪生物的产权不明所造成的问题。因为没有归属权,所以管理权责混乱,对其的私自处理行为定性也很混乱。流浪猫狗的系统管理还是很有必要的,流浪猫狗泛滥起来,杀伤力也是不容小觑的,我家楼底下大院曾经就是流浪猫泛滥,导致几年之内整个院子除了猫之外的所有野生 / 非野生的生物几乎绝迹,到了春天居民不堪其扰。然后当时物业的做法是直接统一捕杀,导致大院里很长一段时间没有活物,老鼠成灾……

我个人建议是由校方牵头,由学生组织或社团召集志愿者执行具体行动,将校园内流浪猫狗统一捕捉、绝育、佩戴标识并由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统一估价,将其转变为公有财产,通过放生和领养的方式来控制指定区域内的流浪动物种群数量(理由的话可以走生物防治鼠害之类的,具体操作就不太了解了)。这样的好处,一个是能够比较系统地管理流浪动物数量,在控制数量的同时照顾到同学们的感情。另一个是如果有人私自对戴牌的流浪动物进行处理的话,是直接适用于故意毁坏财务罪,定性更清楚一些。

知乎用户 夏拾玖​ 发表

法律是保护人的利益的

流浪猫对人的利益存在危害

法律应该支持对人无害的处理流浪猫的方式

知乎用户 烟客蓬莱 发表

毒猫的是善良的英雄!

每一只流浪猫背后都站着一个或几个爱心人士

正是你们无耻且又泛滥的爱心,才有了这群危害校园的流浪猫

知乎用户 大写的 C 先生 发表

总之又要享受撸猫的乐趣,又不想把屎把尿,还要占了公共地盘,让它们威胁真正的野生动物比如鸟类。

一帮垃圾(我是同济学长,所以别拿这个题目来骂)

知乎用户 金龟天下第一 发表

本土鸟的福音

知乎用户 呵呵不说 发表

道德问题,啥也算不上,不过伤了爱猫学生的心,不过爱鸟学生开心了。猫是鸟的专业杀手 。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我们作为人类,应该要秉持的信念就是人权至上,其他非人的东西都是物,不管是活物还是死物,而物是为人服务的,即使我们宣传保护环境,保护动植物,其最终目的也是为了人类能有更好的生活。

所以如果有人把物权凌驾于人权之上,就一定会引发矛盾和冲突。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本来没什么感觉,看到 “趴在同学的自行车座上” 火气就上来了,就你们 tm 在我车座上拉屎的是吧

知乎用户 呵了个呵 发表

我一直很好奇一件事情:

这些猫协、动保之类的组织,有没有向被流浪动物袭击的人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哪怕只有一次

知乎用户 丁一帆 发表

一个冷知识:猫会感染和传播新冠。

现在换你说。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隔壁 2 只柯基犬绊倒老人导致高位截瘫过来的,畜生死就死了,没什么好讨论的。

我想知道如果被校园里的猫挠伤可以向所谓的‘同济大学猫咪联盟’索赔吗?

知乎用户 勃学家​ 发表

我是不太相信这是同济的学生干的,因为我也接触过,综合来看他们的素质明显比复旦和上交的高出一个档次。

知乎用户 Young 发表

这个问题在知乎根本不需要讨论, 流浪动物都没资格生存在人类的区域.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如果,我是说如果有一天有人被猫抓伤或咬伤,医疗以及接种狂犬疫苗的费用谁来承担,猫协还是受害者本人?

知乎用户 吃嘛嘛香 发表

建议:1. 相关部门应审核 “同济大学猫咪同盟” 组织的合法性。2. 锁定长期投喂流浪猫的人员,当发生流浪猫伤人或损坏公共财物的事件发生时可依法向这些人索赔。PS:国内已有先例。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投药注意标注出来,还有记得收尸,尸体容易传播病害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好似,开香槟咯

知乎用户 黎明泳鹄 发表

哇,这个投毒者很厉害呀。和其他虐杀小动物上热搜的人不一样。投毒者不但达到了自己的目的,还将自己隔离于民事或刑事纠纷之外。

毒物是投放在猫碗里的,而非随意随机随地投放,投放面已尽可能的缩到了最小。而且往猫碗里抹毒物时可以伪装成为给猫投食的人,隐藏了自己的身份。最后这种毒物还不在有害物品名单里面,只对猫有害而对人无害,将最后一丝误食的漏洞也给堵上了。

高明,实在是太高明了。人的目的与动机各有不同,然手段却有高下之分。这个投毒者在杀死小动物方面绝对是顶尖的那一批。嗯,不知道是不是同济的学生,老实讲这种高智商和漂亮的手段…… 嗯~~~~

真希望也能看到动物保护者这边漂亮又高明的对抗手段呢。这种激烈的对抗之中,瓜才能显得多汁而香甜。嗯,其实手段已经很不错了。不但将几乎绝大部分的猫送去了医院。小作文亦十分克制。并没有过分地给学校施压。小作文的诉求为呼吁关注,希望给剩下的猫尽快找到领养人。还真就给出了解决办法,而不是一味的情绪输出。

嗯嗯,今天看到了不错的新闻,稍微有一点开心。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笑死,这破事也能上热搜。某些人看到猫④比他们亲人那啥还难受,捏麻麻的太对味了。

知乎用户 ndmskjsj 发表

爱猫人士要不就自己收养。清除野猫野狗本就是天经地义的事,只是替管理部门做了该做的事。

知乎用户 纸鸢 发表

怎么不见这些正义人士去成立流浪动物管理机构和流浪动物处理办法呢,我寻思无主的畜生被人类扑杀这有什么违法之处吗?

当然我其实不怎么赞同直接下毒的做法,如果整的尸横遍野的环卫工也不好做,腐烂还可能会传播疾病。可这也顶多就是不合规,可以说他没有正确善后,但不能说他扑杀流浪猫的行为有什么不合理之处。

知乎用户 今天吃了颗糖 发表

猫奴眼中,活蒸螃蟹理所应当

毒死猫残忍虐杀罪无可恕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发表

刚看了北漂两只柯基绊倒徐女士的新闻,

不知道如果流浪猫绊伤人找谁,爱猫人士负责吗。

领养代替买卖是不够的,永远赶不上养猫人士丢的。

知乎用户 月恒 发表

不愧是高校学生。

之前还有新闻说有人给流浪狗下毒,用的是农药,结果被抓起来了。如果该人经常上网的话,大概会知道用木糖醇效果更好,还不用坐牢。

同济毒猫事件,充分说明了知识的必要性。

在现代科学面前,一切都是纸老虎。

知乎用户 观山 发表

令人振奋的事情。

面对那些假仁假义的动保人士。终于有人站出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

现在面对流浪猫侵害美丽的校园。

那些有社会责任感的人运用了学到的知识,在合法的条件下,替那些无耻无德的 “爱动物” 人士完成了消杀任务。

这是值得表扬和推广的。

愿我们生活的环境干净整洁,愿校园中那些纵情歌唱的鸟儿不再被猎杀。

知乎用户 反狗权 发表

同济这么恶臭了吗?学生平时不上知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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