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重庆 “哈婆娘” 店名涉嫌贬低妇女,妇联和检察官出面要求改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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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沉默是金 发表

紧急更新:评论区于 2025 年 10 月 26 日 14 时 42 分被关闭。评论区不是我关的。

这件事中的程序违规已经有很多答主讲过了,无非是掌握公权力的女性主义者制造议题迫害无辜商家,“你法我笑” 的又一例,其手段之低劣仍旧令人发指。

不过大部分人都在讲程序如何违规,我带大家看点不一样的,讲讲报道中的几个细节。

以下引文全部来自检察日报

检察官翻开《四川方言词典》《重庆方言词解》等权威工具书,白纸黑字的记载显示:“哈” 在川渝方言中常被视为 “傻” 的变音,有指代 “傻、蠢、楞” 之意。"‘哈婆娘’是一个川渝西南官话中带有方言色彩的词语,通常带有贬义,绝大多数语境下属于骂人的词汇,在公共空间、商业领域使用此类词汇,必须极度谨慎,否则极易造成冒犯和不良社会影响。" 西南大学方言学专家向办案组提供专家意见。

脱离现实生活的十分幽默的论述,在日常生活中没有人互相面对面拿着词典寻章摘句式讲话再给对面挑错,这样的人只会被当成是个戆卵。一些词汇在字面上是贬义不假,但在口语中由于大量使用,其贬义词性得到消解,往往偏向中性,甚至可以作为亲密关系中的一种昵称。正如好朋友之间互相称对方 “傻 B” 不是法律意义上的侮辱他人,丈夫喊妻子为 “丫头”也并不是真正把妻子当旧社会时的下人使唤一样。更不用说店主起名一般属于自称而非他称(辱骂顾客就等着关门吧),试问若老板娘称 “哈婆娘” 三字为其自称,又该作何解读呢?自己贬低自己属于违规?如此翻词典堪称“莫须有”。所谓的专家在报道中没有出现姓名,大概率是乌有先生。

同时,办案组还向川渝三所高校文学语言专业师生以及本地居民发放了 600 份有效调查问卷。调查结果显示:83%的受访支持严格约束在公共空间使用此类贬低女性的词汇。

我的天啊,统计学的大厦再一次崩塌了。这个抽样调查中样本的选取有多么荒谬已经是言语无法形容的了。作为一名热心社会事务的良好市民应该知道,如果要对店名含义及对其看法进行抽样调查,首先应当调查该店铺的客户群体尤其是回头客的观点,其次应当调查店铺周边邻近小区居民的观点,再次还应该调查日常上下班通勤需要经过这段路线的重庆市民的观点,无论怎样都不可能取样到 “高校师生” 身上去。调查这些人的观点态度(暂且假定这群人真的去搞了个调查)无非是六经注我,选择性制造论据论证既定的结论,毕竟 “高校文学语言专业师生” 中有大量的某个性别某个性别又几乎全员支持某种意识形态,几乎到了刻板印象的地步。

(根据评论区和其他答主的提醒再补充几点:调查问卷有零有整,发下去并不一定都能收的回来完整有效的。600 份这一数字过于规整,十分刻意;83% 也就是 5/6,百分数甚至连小数点后一位都没有(也可能被强行四舍五入掉了),考虑 5/6 和 600 之间的联系,造假痕迹显露无遗。只能说集美们没学好数理化。)

报道中没有提及 “川渝三所高校” 具体是哪些学校,高度怀疑这些学校距事发店铺均为十万八千里远,而问卷回答者没有一个人线下去过这家店。至于 “以及本地居民” 六个字可以当作古代典籍中的“衍文” 看待,为了掩盖醋而包的饺子。

7 月 28 日,重庆市检一分院认为该店名确实存在贬损妇女人格,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依法正式立案。…………… 接触之初,店主们向办案组吐露满腹委屈和不解。面对商家的顾虑,检察官带着词典复印件、专家意见、调查报告以及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上门进行温情释法。“您看这份问卷调查结果,多数本地群众反感这类店名。换个角度想,一个更文明、更友善的店名,或许能帮您吸引更多顾客。” 检察官耐心解释,“法律和政策导向是明确的。如果起诉到法院,既会增加诉讼成本,对生意的影响也难以预测。” 检察官的真诚打动了店主们。9 月 11 日,双方达成和解,经营者承诺一个月内完成更名并签罢了文明经营承诺书。

根据文段叙述中的时间轴,尤其是 “接触之初” 四个字,及下文中直接提到 “如果起诉到法院”,可以推测出立案这一行为大概率发生在双方接触之前,也就是说整个立案过程店家是直到上门那一刻才知情的。这充分说明所谓的 “温情释法”实质上是一种 “不听话就起诉你” 的威慑,考虑到该案属于公诉,某机关单位又有起诉无罪率接近 Zero 的 “优良传统”,店家实际上除低头认栽没有第二条路可走。

暂且想到这么多,就先这样吧。

知乎用户 诸廷官 发表

体制外的还在质疑检察院的正当性,体制内的只会长舒一口气,尤其是市场局和城管局的。

因为按照官僚主义的做法,检察院会直接发个检查建议书过来,让你自己编理由凑法条满足她的要求。

现在检察院和妇联自己去折腾,全程没拖其他单位下水,你市场城管就跪下磕头谢恩吧。

知乎用户 十五的月亮十六圆 发表

这个事的叙事很诡异

正常情况下,一家店的店名让顾客觉得不适,顾客举报到相关部门后,相关部门应该先要求商家改名,如果商家头铁不肯改,相关部门再寻找司法支援,然后双方辩经,如果证明是商家的错,再强制商家整改

但这事呢,感觉就是妇联接到举报后,没通知商家要求整改(如果要求了,然后商家头铁不肯改,肯定会在文中写出来),而是直接上纲上线,先移交给检察院,然后又是找方言专家,又是采用发问卷这种民意干涉司法的方式,等成功立案了,再找商家算账

也就是这段时间里商家压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下文 “接触之初” 也证明妇联、检察院之前和商家没接触

看起来,如果妇联接到举报后直接知会商家,然后商家改名的话,妇联和检察院就少做了一个成就《前进一小步》,因此她们需要先大动干戈后再狮子搏兔,就能获得该成就,通过 “轻罪重判”、“女事无小事” 的方式来确立自己的威信

知乎用户 M3 小蘑菇 发表

检察院有这个权利吗?

当地的工商部门在干什么呢?权力都被人抢走了呀!

工商部门审批通过的店铺名称,不走正常的工商申诉流程,妇联找个由头,检察院直接介入,再挑选几个专家,问题就解决了?

全程没看到工商部门、公安部门、法院出现过,这是在尝试新的路径吗?

他们的操作合法吗?

照这么走下去,以后,品牌名、商铺名、企业名申请是不是还要增加妇联、检察院的审批流程?

知乎用户 大能猫​ 发表

确定是群众反映的?

不是妇联的路过看到了,想年底冲业绩?

改名这个事儿给店老板儿反映下不就行了?至于妇联+检察官同时出面?还带着民调报告专家意见?老板儿犯天条了?

一想到老子交税养的是这些鲨币就来气。

知乎用户 不蒸馒头争包子​ 发表

不是哥们,就这么简单发个通知的事,你们用整这么麻烦吗?

还用上检察官联席会?

还用检察官 “激烈争论”?

还用成立 “办案组”?

还用找专家?还用发 600 份调查问卷?

还用整什么词典词典复印件、专家意见、民调报告?

还要检察官专门上门进行 “温情释法”?

还逼着商家签署《文明经营承诺书》

这是赤裸裸的浪费公共资源

知乎用户 飞龙小卒 发表

然后 “渣男暴毙”“暴打渣男柠檬茶” 堂而皇之出现街头小巷是吧?

知乎用户 公学 发表

鸡鸣寺” 可能真的要改名了

知乎用户 堂堂 发表

妇联不是群团组织吗?检察院不是司法机构吗?

啥时候有的执法权?!

“双方在起诉前达成和解”

这尼玛还是汉语吗?

知乎用户 苦逼小职员 发表

没想到这样的小事,也能拿来宣传,是不是为了证明 “妇女友好城市” 又多了一个地方——重庆吗?

有个疑问,如果店铺取名叫 “耙耳朵面馆”,该怎么处理?会不会也要求改店名呢?

不知后期会不会开展专项行动,清理这些 “不雅” 店名呢?

知乎用户 阳光小子 发表

天底下没有新鲜事。

在历史上,监察官转为行政官,监察区转为行政区,乃历史常态。

比如汉代的刺史与州,唐代的采访史与,宋代的转运使与路,几乎都经历了这个过程。

原因无他,监察权本来就大于行政权,故而容易越俎代庖。

知乎用户 四代重奸 发表

司法如儿戏具象化了

知乎用户 用户名不合规 发表

我现在很想知道能不能向上级机关投诉这个检察院和妇联滥用职权?

知乎用户 Jason Lincoln​ 发表

这种事情早在 2023 年 1 月 1 日通过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案的时候就已经能够预料到,说白了按照那部法律现在的女性主义就是最大的思潮、妇联就是 deep state、有一个强制力在构建中国版 dei

但今天不展开讲这个事情,我发现假如这种事情的起因不是因为女性,而是换成类似于其他的事情,比如前几年管控教培和游戏,那么这类问题的回答区会涌现出同样一批人说的 “营商环境”、“权力滥用”、“外资撤离”、“信心比黄金还重要” 等等话术,结果一旦涉及女性,而且按照同样的逻辑需要落脚到反对女性主义,那么有一些人就会装死不回答,极个别人还会出现为了维护女性权益而和自己先前的立场倒转。

举例来说,平常讲疑罪从无、限制权力滥用,结果面对国内的强奸罪判案过程就是装死,甚至跳出来骂别人 incel。平常反对审核制度,现在政策上要求审核过滤掉不尊重女性的内容,反而是视而不见,有些还开始讲审核制度的合理性。平常喊着睁眼看世界,说国外的月亮圆,结果没见宣传特朗普政府的男性权益健康周、新加坡处罚强奸诬告的案子。

这也是这几年明明看到对政府和政策的不满越来越多,但有些人还是发现 “你们怎么这么保守,不按照我的进步路线走” 的原因,因为抛开那些 “进步” 的词条,这些 “进步人” 做的事情就是她们口中的“苏系秦制动物朋友”,那么为什么还要别人跟你走呢?

知乎用户 赚灭是静 发表

前几年在广西,认为新华字典侮辱女性,勒令下架的,也是检察院吧。

知乎用户 88303Todd 发表

让妇联和妇女报开一下评论区看待就来了

知乎用户 普罗比斯 发表

妇联检察机关什么时候有对工商户的经营行为行政执法的权力?一个是群团组织,一个是司法机关,不讨论该事件内容的情况下,正常流程是,妇联发现——投诉到市监局——市监局介入,市监局介入不作为——检察机关才进入监督程序——检察机关对市监局发出建议书——市监局执行,除开调查过程,中间检察机关完全没有接触工商户的必要,都不知道是这新闻画蛇添足,还是检察机关越权办事。

知乎用户 小陈同学 发表

有人说妇女的妇字也是歧视女性,建议妇联改名。

妇女的「妇」字是歧视女性吗?


有人建议改叫女联,没想到吧,女字也有人说歧视:

知乎用户 frank 发表

给你一点小小的女权主义暴政震撼

知乎用户 爵勃的盛旺力斗战 发表

之前几次重大的男女对立事件之后,不少人说企业必然会尽量少招女性

你看,这个漏洞不是迅速就被补上了?哪怕是全男公司,扛得住妇联检察院的这一拳吗?

知乎用户 lagie 发表

鸡鸣寺放在这些女性友好城市,估计都得改名

知乎用户 Eureka 发表

第一,哈婆娘对应的词是哈儿。并不是大家说的耙耳朵。耙耳朵是妻管严,算不上骂人。

哈婆娘,哈儿翻译成普通话大概是傻妇女和傻子的意思。

第二,开店的店名是自称,而不是说顾客。

比如傻子瓜子,说的是外号傻子的人炒的瓜子。不是说买瓜子的是傻子。

哈儿火锅店,指的是外号哈儿的人开的火锅店。不是说来吃火锅的是哈儿。

同理,哈婆娘面馆,也是说一个哈婆娘开的面馆。

开店自称哈儿,其实算是一种自谦,我傻傻的,做的是老实生意不骗钱。而且这种词就算骂人也是偏温和,可以用来自嘲。在川渝,也有妇女做错了点事,拍着大腿说,哎呀,我真是个哈婆娘。这是自嘲,不是侮辱女性,要侮辱得带上生殖器了。比如哈麻 P,哈 P 婆娘。

第三,店名有问题是市场监督管的,妇联可以提出意见,然后由市监来看这个店名到底合适不合适。跟检察院有什么关系?

这个新闻真的是莫名其妙。

知乎用户 山路二十四拐​ 发表

傻子瓜子,王麻子剪刀叫了多少年了?也没见谁不满意。

你不能只在商标中调侃女性时,才气愤填膺。

知乎用户 天天向上​ 发表

妇联啊妇联,正事一件不管。

知乎用户 粉色双马尾女孩 发表

妇联的当务之急是赶紧介入近日的 “狼孩” 事件,给孩子安顿好送进学校。而不是搞这些华而不实的操作。

知乎用户 方静坡 发表

就是赤裸裸的夺权。

因为境外 NGO 搞敲诈勒索那套在大陆有点水土不服。

但是本土化之后照样可以干。

加州高铁英国高铁被各路 NGO 敲诈勒索导致修不下去,大家原来可能还看不懂,现在明白了吧?

到底是怎么干的?开始可能给你一个看起来冠冕堂皇的理由,给出一个看起来无懈可击的借口,然后开始试水看看大家的反应,后续如果没有反应过来这些人到底是想干什么,马上后续就会无限制扩权,对方会尝试对所有可能的领域进行霸权。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不是,

行政机关人员,就这么对待自己工资的吗?

交的税就这么被轻易的浪费了啊,?

是搞新时代的文字狱呢?

还是说有人看上这块儿的店面了?

或者说是年底冲 KPI 呢?

市监呢?

哥们儿人家妇联都跑你家来砸场子了,

你们不出来溜达溜达吗?

知乎用户 长安 发表

害,重庆嘛,不奇怪啊。

大美捞都嘛,谭书记点赞的地方。

知乎用户 我又回来了 发表

这是真的严重打击营商环境的胡作非为,不要小看威力,可能威力大于美国制裁。

这个先例一开,意味着妇联掌握了对所有合法经营企业的再次审核权力。经过合法注册的合法经营的店名、公司名、品牌等,都可以随时因为被妇联看不顺眼成为不合法的。

极端一点的可能,譬如丰田大众之类花点小钱收买几个女拳分子炒作比亚迪的谐音辱女,然后妇联出面要求取消比亚迪品牌。

知乎用户 曹节 发表

我真是服了,那天正好检查被我碰上了

知乎用户 依然范特西 发表

检察院 / 法官干的这种事多了,为什么几乎每次男性都说 “检察机关有这个权利吗?” 这种问句?好像每次都是第一次,这还怎进展男性的反抗?真的,每次说的都像这种事情还停留在初级阶段好像只是偶尔,是不没有代表性的。语言的改变能让舆论反抗效果翻 j 上千倍,这是真正的反抗力量的核心,你要说这个事情已经是很严重了不止一次了,这样才能发动群众,不然总觉得,这种事情是才开始

知乎用户 wyu​ 发表

7 月 7 日市妇联以公函方式将这条线索正式移交给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
9 月 11 日,双方在起诉前达成和解
10 月,所有涉案店铺全部 “旧貌换新颜”
10 月 14 日,重庆一分院向市妇联回函反馈案件线索办理情况

流程有问题,检察官联席会怎么能在市场监管部门前介入这个 “案件” 的?我很好奇,检察官们是如何跳过行政执法这个前置步骤进行立案的?立的又是哪门子案?

执法依据更是搞笑,有词典复印件、专家意见、调查报告以及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就是不可能带上《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因为那是部门规章,发文也是行政令,作为政法系统的检察院怎么能引用呢?

总结: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的检察官们十分具有创新精神,认为行政执法的局限性太大,所以直接和妇联和社会人士对接,“旁征博引”地采纳有利于妇女权益的依据,“切实”地 “提级办理”,用“法律的名义” 使得店主们的 “委屈和不解” 消弭于无形

附录(检察院对类似事件应当采取的正规流程)

1. 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相关部门代表,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一定要多名有听证员,就行政主管部门职责划分、检察监督依据、如何跟进监督等问题开展讨论;
2. 听证会须一致认为,相关行为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然后由检察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开展行政执法;
3. 相关行政机关须作出书面回复,表示已按照检察建议内容依法履职。

知乎用户 大大大魔女​​ 发表

武则天和来俊臣发力了。

天下已经不是李家的了。

知乎用户 田百顷 发表

工商经营户不是应该属于市场监管局的管理吗?跟检察院有什么关系,跟妇联又有什么关系。妇联找茬检察院就蹦出来,还是太闲了。

知乎用户 安德烈​ 发表

好家伙,妇联可以直接指证抓人。这是什么恐怖?是没有正常工商管理渠道处理么?为什么要用检察院处理?

不就是借用国法威势来欺负人么?

所以无论这一连串妇联检察院里面坐的都是什么高学历人都给人一种 “法盲” 般无法无天的愚蠢感。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哥们,不是吧,这不就是之前我一直提的司法准备侵占行政吗?

你们以为我开玩笑呢?

我自己就知道,检察院莫名其妙发个公益诉讼给某局,然后某局不叼,然后检察院就自己销号了……

只能说,他们现在的阶段是,他们先用虎皮欺骗老百姓了。

知乎用户 江湖人称久仰 发表

妇联和谁?

你再给我说一遍?

检察院要干嘛?

你当公安和工商是吃屎的?

然后我查了一圈发现个最难蚌的事——

店主是女的。

知乎用户 黑衣大葛戈 发表

唷,妇联一阵子不见又出来作妖了

知乎用户 Jade1551 发表

西塔,沪语里面的意思是死掉,她们为什么不申请改这个?

知乎用户 王子谦 发表

那个,同样是直辖市,什么时候也来天津管管呗。

狗不理这种名字,不仅涉嫌贬低妇女,我觉得是涉嫌贬低广大人民群众了,必须立刻取缔!

或者降价也行。

知乎用户 海上炊烟 发表

性别一换!

知乎用户 乌鸦先生 mrwuya 发表

好得很。

我也要举报一家重庆品牌

我还要举报一家我合肥老家的品牌。

这俩都不是我刻意上网找茬找出来的,而是我常吃的。乎 u 们,我这种为虎作伥的行为要判几年?

知乎用户 精致的灰 发表

我劝鸡鸣寺识相一点,不要等妇联出手。

甚至麦积山也可以发起自省。

知乎用户 猎风牧云​​ 发表

妇联现在的安检好像没有公检法那么严吧?

另外不知道大家没有没有发现,现在女权已经开始犹太化了。你把中国换成美国,女性换成犹太人,妇女权益保障法换成美国的反犹太法案,是不是一模一样?!

知乎用户 烟火 发表

tmd,妇联野人小孩这事不管,md 去管别人取店名这种事,我寻思你妇联既然有能力对别人家起什么样的都要管,还找到检查官那里去了,可见你们是有能力处理这些事的,野人小孩这么大的事,你声都不支一声,这么久了,官方一个正式通告没有,妇联一句话都没说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啧 发表

人家店名经过工商认证,审批的。也就是在公权力的范围内,人家是合法合规的。

如果不认同,或者不妥,有异议。

可以经过:

1,工商举报,行政复议。
2,经过法院起诉,进行协调。
3,通过当地当地行政部门,进行申诉协调。

简单的说,这个改店名,更多是应该是通过行政手段,以协调的方式为主。而不是通过司法手段进行胁迫。

为了通过工商认证之后,就能确定他是合法合规。也就是一个已经被法律认为合理的东西,你有别的看法,应该进行的是**工商行政复议**。

而该案例中,妇联伙同某检察官,看似普法,但是既不合规,也不符合程序。
以违法的名义,进行 “要挟式” 普法。毕竟如果一个穿检察院工作服的人,莫名其妙找上你,暗示你 “惹上大事” 了,你会不会心慌,潜意识有种被胁迫??
我想知道妇联为什么不找工商部门,非要找检察院的依据何在??
其中是否有存在司法胁迫的可能存在??
而且这个核心认为店名具有歧视的报告调查统计的方向,不应该是局限女性,而是所有人,因为司法认为普遍性的人的认知,不是仅仅是女性,所以,本身这个调研明显有点偏向,有目的性和针对性,非随机性的带有歧视性质,并不能涵盖法律意义上的人的普遍性认知,不具有公正性。一个不具有普遍性,缺乏公正性的调研报告,不应该是普法的基础材料,这样反而具有极大的误导性。理论上本身也没有任何成为司法凭证的可能。
所以,该检察官不应该不清楚法律以上的普遍性含义,不该是局限女性。不然的话,肯定就是程序不合法。那么该检察官是不是走后门进去的??缺乏对司法调研普遍性的基本认知。希望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公示。

该案件明显可能涉及行政越权司法胁迫调研不公正以及性别歧视

同时,我有一个疑问,使用虚假或者不合法的材料进行普法,是否涉嫌伪证罪或者教唆罪???

我觉得这事一个很好的司法教学案例,应该写入教材。。

知乎用户 知幾 发表

散兵


二编

看完了,根本没啥好看待的。

某些主义者纯粹一天到晚不干正事罢了。


三编,去微博动物园里参观了一下,发现了一些有趣的生物,ta 们的左脑和右脑在打架。

牛逼,又开始定义 “关系” 了。

有些狗不通人言,看到人们在那讲话,就以为人在骂 ta,就开始吠起来了。

还 “如何看待”?

那我肯定是支持啊!我也要我也要进步!!老干妈辣椒酱关系没到那份上,麻婆豆腐更是没到!

你很能取名吗?你会取名有屁用啊。出门在外,是要讲势力,要讲背景的……

你关系到位没有啊~~~

不过没关系,关系到位了也无伤大雅

毕竟吠舍怎么敢质疑 ta 们婆罗门呢。

知乎用户 白白​ 发表

她们是想拿到 “因言获罪” 的处置权吧了!哪里是什么保护妇女权益?

真要保护妇女权益,那就去打工人的底层看看,特别是外卖行业的妇女从业环境着手的!

就真的很抽象!

知乎用户 知行合一 发表

好事啊,姐妹们一定要记住: 以后姐妹们认为自己的权利受损了,首先要想到妇联检察院。如果检察官不出面为你维权,一定要举报,能为你出面的才是好检察官。

什么?他们不管?把这案例甩给他们,让他们看看什么才是真正的检察官,告诉他做不到的可以回家了。

知乎用户 随性微语 发表

妇联行使的是什么权力?还有检察官你行使什么权力?

知乎用户 芋头包 发表

有点好奇【老干妈】算不算贬低妇女?

知乎用户 猪圈键盘侠 发表

如果店名是 耙耳朵、怕老婆、傻小子 板凳面,是否涉嫌侮辱男性?

要不要管?

该不该妇联管?

知乎用户 欢乐英雄 12315 发表

看到 “向川渝三所高校文学语言专业及居民发放 600 份调查问卷,有 83% 的有效问卷认为……” 时我不禁笑出了声

首先不谈 600 份的量也太小了,83% 这个数据也颇为眼熟,难道是 500/600 算出来的?况且这件事和高校学生有什么关系?问卷群体不应该是餐馆附近居民及过往顾客?

我甚至都能想象这样一个场景,几个女的聚在一起叽叽喳喳地讨论怎么给自己出具的这份报告提供论据,就跟以前写课程作业、写小论文一样,东拼西凑地找一些几乎毫不相关有利于自己的证据,让自己看起来客观,估计她们还挺自豪呢,这么用心地写了一份完备的报告

知乎用户 Monstrosity​ 发表

我一直在家称呼我媳妇 “猪猪 x”,这要被妇联发现,我要被判多久?

知乎用户 Emiya​ 发表

那个……

店铺取名一般是以自己或者自己喜好来取名吧?通常不是指别人吧?比如沈老头包子铺(注:我家附近以人名起名的店铺我暂时就想到这一个,也不是给他家作广子,单纯为了说这个事),难道去他家吃包子的只能姓沈?还是说去他家的都改姓沈?

所以我有三个疑问

一,如果说有明显辱骂别人的意思,他是怎么通过工商注册的?(一般小铺子都有营业执照,尤其做餐饮的,得有营业执照、健康证等证照吧?)

二,啥时候把骂人的话都列出来?

三,我骂我自己行不行?如果不行,我这 ID 就我自己起的…… 要不要把我抓起来?如果允许自己骂自己,你怎么证明这个铺子的名是在骂别人?

真™的,之前那个小孩家长不给小孩穿衣服,也没见你们妇联这么积极(我记忆当中,儿童也归妇联管来着)

知乎用户 小糊涂大迷糊​ 发表

“娶川渝婆娘,享背时人生” 系列视频不能做了!

知乎用户 量中华之物力 发表

我感觉大家回答这个问题时忽视了一个很重要的点,这是一家面馆,是面对消费者呢,面对男女顾客群体,如果女顾客认为店名让她们不舒服,她们绝对不会去吃,这样少的不只是一半顾客,很多时候顾客吃饭都是几个人一块去,这样夫妻情侣不会去吃,女同事和朋友不会去吃,这样下去按说这家店生意会越来越差,不会开三家连锁店,要么是面特别好吃,要么大家认为这是一个亲切的调侃,就像老公对老婆称呼傻婆娘一样,不带主观的恶意。

所以这应该是政府滥用职权,过度干预,本来市场就能解决的问题。

其次再是很多人说的主管部门不对的问题

知乎用户 青山 发表

很好。哈婆娘是歧视女人,大胃袋是歧视胖子。和欧美接轨。

苻生日夜狂饮,连月不入朝视事。每次喝醉必妄加杀戮,他忌讳 “不足”、“不具”、“少”、“无”、“缺”、“伤”、“残”、“毁”、“偏” 等词,妻妾臣仆若不小心说出有关残缺的词,苻生常以为讥笑他眇目,便处以死刑。左右因此而被截胫、刳胎、拉胁、锯颈死者不可胜数。群臣等待苻生上朝,往往等到日落时分也见不到他的人影,即使等到了也没什么好结果。每逢苻生不上朝时,大臣们就互相庆贺,恭喜大家多活了一天。苻生闲暇时问左右:“我自临天下以来,外人怎么说我?你们应有所闻。” 有人回答说:“陛下圣明宰世,天下惟歌太平。” 苻生怒叱:“你竟敢阿谀!” 立即杀死。隔日又问,左右不敢再谀,说苻生有点滥刑。苻生又骂:“为何要诽谤!” 也当即处斩。其臣下皆度日如年。在朝的宗室、勋旧、亲戚几乎都成了残疾,一时人情危骇,道路遇上不敢说话,只用眼睛示意

知乎用户 南江水暖 发表

杀威棒呢这是

知乎用户 咋了嘛 发表

那么渣男柠檬茶是不是也要整改

知乎用户 RollinHo 发表

哈哈哈哈妇联和检察官不会都是女性领导吧

这种名字如果都能被要求整改那么有多少类似的名字要被整改呢?

不说远的,我们这附近有一家干果店叫 “栗不了”,实话说第一眼看过去就它最吸睛,要我说这个也得整改,毕竟对女性算是性骚扰,对男性算是诅咒了。

知乎用户 我心相印丶 发表

检察院主动上门 “释法”,结构设计上 检察院有个功能吗?

知乎用户 黑锋​ 发表

离谱,我们这边很多傻老二,傻大嫂 xx 店这不是店主为了表示自己做生意实在,分量足不会搞花招用的揽客标语嘛?

这已经不是脱离群众了,这是公权私用歧视人民啊……

知乎用户 哄哄 发表

我国著名实干派董子曾经曰过:

知乎用户 诸相非相 发表

文字狱,扣帽子,没事找事

知乎用户 嘻哈 发表

知道了,彭烨不是哈婆娘。

詹文渝邓承玉也不是。

知乎用户 张北海​ 发表

建议改成 “贤妻良母”、“贤良淑德”、“妇女能顶半边天”

知乎用户 爱已欠费停机 发表

哦哟,随意执法啊。

翻开《四川方言词典》《重庆方言词解》等权威工具书

莫须有,判案可以不遵守法律,按方言字典。

83%的受访支持严格约束

是不是 6 个人里抽了 5 个人啊?然后直接给受访人数乘 100。

上门进行 “温情释法”

几个小时乃至十几个小时的工作休息睡眠剥夺术,确实挺温情的。

达成和解

嗯,太典了。

知乎用户 实名用户 发表

这类事早就发生了很多次了,比较出名的是某地方检察院对新华字典重拳出击,认为字典中出现的 “玩弄女性” 是不尊重女性的表现。

检察院把新华字典给查了:新华字典在解释 “玩” 字时,举例 “玩弄女性” 是对女性的不尊重。

知乎用户 别开枪 发表

大家别看这些牧羊犬个个被西方洗脑,口称自由民主平等团结博爱。一旦行事,比满清还专制、独裁、搞文字狱。

西方白左、民主党,都是这样的。

知乎用户 昌哥红茶 发表

长头发西施怎么能没有自己的盖世太饱呢,好日子还在后头呢

知乎用户 施季里茨 发表

公检法的哈集美应激了能理解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fBZLhL​ 发表

第一、这就是欺负普通人不懂法,平头老百姓眼里,政府人员是一体的,不会分什么公检法,也不懂妇联到底有没有执法权。(我不是看了别的回答我也不清楚这里面的门道,正规途径应该是工商部门负责)

第二、别人名字里明显是自嘲的,比如胖子炒饭、王婆臭豆腐、麻子烧饼,只有有心之人才会觉得是指顾客。

第三、敢不敢公开所谓的调查问卷,有没有如实说明情况,又有没有引导问答?

知乎用户 叶不归 发表

1. 建议把妇联撤销掉。因为她们本质上已经变成了另一种形态的宗教警察。而且这种宗教警察还不敢得罪任何权贵。

2. 检察院的职能和 kpi 要调整。重点是把强奸案从恶性案件下调为普通案件,不要给这些人 kpi。这些人为了冲指标爬上去什么事都干得出来!你以为他们真的在乎女人吗?人家在乎的是自己的 kpi!!

3. 所以对男人而言,要鼓励在权力体系中树立有利于自己的 kpi。一切不利于自己的 kpi 指标通通要反对与不合作!必须有利于自己才鼓励。

4. 任何法律都要有一个适用时间。比如妇女儿童的救助法律最多只维持 20 年。20 年后每隔 3 年一审。审不过就取消了!!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任何法律只按照权贵爬 kpi 的目标去设计。而且前人设了,后人就很难改。这样不行!任何法律都必须设定一个时间段。一旦超过时间段,那就隔几年一审。给各方一个博弈的机会。尤其是要给汉族男人博弈的机会。

知乎用户 宝泉真人 发表

哈婆娘这个名字,虽然最原始的含义是说女的傻,但是现实中往往已经变成关系亲密的人之间的爱称了。就好比傻大姐、憨大哥一样。是不是所有这些名称都要取缔呢?

知乎用户 敬亭山 发表

建议取消大熊猫的国宝待遇,

让国女顶上。

知乎用户 上海煤炭批发王哥​ 发表

1986 年,“傻子瓜子” 的销售陷入了瓶颈,年广九想到了有奖销售的法子——头奖是一台上海牌轿车,他设立的其它奖品还有 “电冰箱 10 台、摩托车 10 辆、洗衣机 20 台、毯子 200 个……”

此举一出,短短半个多月,瓜子的累计销售额就达到了 700 多万元,5 家工厂全天 24 小时不间断加工,还是不够卖。

但火爆局面持续还不到一个月,国务院就下达了 “废止全国有奖销售活动” 的通知,年广九也因 “贪污罪” 被告上了法庭。1991 年 5 月,芜湖市中院一审判决年广九犯“流氓罪”,判处有期徒刑 3 年,缓刑 3 年。

这一次,为他带来转机的还是邓小平。

1992 年初,邓小平在南方谈话期间再次谈到了 “傻子瓜子” 问题:“农村改革初期,安徽出了个‘傻子瓜子’问题。当时许多人不舒服,说他赚了 100 万,主张动他。我说不能动,一动人们就会说政策变了,得不偿失。像这一类的问题还有不少,如果处理不当,就很容易动摇我们的方针,影响改革的全局。”

话一传出,芜湖市检察院主动撤诉了,改判年广九无罪。最终,关于年广九的讲话被选入了《邓小平文选》。

“没有伟人救我的话,(我)哪有今天!我的一切都是党的。”1992 年底,年广九曾给邓小平寄去了 1 公斤 “傻子瓜子”,并找人代笔写了一封感谢信。

不久后,他接到中共中央办公厅来电说:“瓜子已转交邓小平同志。”

内容来源 (提请审核注意): 人民日报 邓小平曾 3 次力挺的 “傻子”,走了

知乎用户 远景轩若 发表

检察官吃饱撑的?每天的工作很闲吗?

公诉不需要你们花心思吗?

触手伸到民事诉讼来了?

数老美的,当世界警察来了?

知乎用户 喵帕斯 发表

刚看到一个提问是 “重庆现在到什么地步了”,然后就看到了本提问

原来重庆到了这般地步

知乎用户 霍华德尚 发表

看到这个标题还以为是假新闻

一看截图,官媒……

再去头条一搜,真有这条新闻

果然这个世界还是癫成了我不认识的样子

比起这种典,将军说的 xx 一定要有 xx 简直太进步了

知乎用户 MR. 三浪 发表

这就是为什么嘲讽妇联的原因,偏偏你的嘲讽在人家看来,相当于佐证了自己行为的正确性。

知乎用户 满口荒唐 发表

纳税人的钱就这样浪费了,你觉得餐饮命名有问题,直接找市监部门不就行了,又是找专家,又是发问卷,你们检察院那么闲是吧,而且这种哈婆娘更多是种调侃吧,有必要上纲上线(深圳哈婆娘食品文化有限公司,朝阳区渝城哈婆娘烤鱼面馆,佛山市南海区哈婆娘餐饮店,天柱县白市哈婆娘巴适烤鱼店,杭州萧山哈婆娘饭店,安陆市哈婆娘鲜卤餐饮店,河南贪嘴婆娘食品有限公司,杭州懒婆娘贸易有限公司,锦州市沟帮子懒媳妇食品有限公司,北京懒媳妇商贸有限公司,曲靖市富源县憨女人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傻女婿食品有限公司,章贡区傻女人酿酒坊)要不然这些公司全部改名,一套流程下来再加上装修要花多少钱,属实浪费资源。

知乎用户 易云​ 发表

检察院什么时候权力这么大了?

这是哪尊大佛放的扭曲立场?

知乎用户 钟神秀 发表

这不是典型的石砸狗叫吗?

知乎用户 郭赧 发表

检察官管这事我脑补出来的画面就是约谈店家,一句 “你不改名字我们可以以寻衅滋事罪公诉你,定罪率 99.7%”,就看你怎么决定了

知乎用户 铁十三 发表

个人觉得是否有点简单问题复杂化了?报道称:“店家取这个名字是觉得接地气,有记忆点,没想那么多。”

其实接地气的东西,就不应该是文邹邹的,甚至有点粗俗。但粗俗不等于下流,甚至有点亲切。比如有的地方的男人,称呼自己的老婆为 “臭婆娘”,这应该不是贬低的意思,反而说明夫妻关系的亲切。

所以,方言意思的理解不要浮于表面,要结合当地的文化,不然就有可能适得其反。

希望哪天男同胞的权益受损时,相关部门也能像这样进行维护。

知乎用户 漫漫长路 发表

我就是重庆人,其实 “哈婆娘” 这个词汇在日常生活里已经不多见了。毕竟社会在进步嘛,大家说话都还是比较注意了。

哈婆娘、瓜婆娘在川渝话里都是有强烈贬损意味的,通常还会和其他固定词组搭配,形成高阶攻击,例如:wrnm 瓜婆娘,pgez 哈 p 婆娘… 等形式。虽然婆娘这个词可以代指妻子,但毕竟不是什么好词,有不尊重,粗俗的气气。

所以当一个以哈婆娘打头的店招出现在公共场合的时候,它确实代表着一种不雅,一种粗俗。依据我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之第七条的规定,一个公开贬低女性的名称,显然违背了公序良俗,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中性别平等人格尊严。妇联接到举报快速反应提交到检察院,咨询了学者,做了问卷调查。最后落实到联合市场监管部门要求其变更名称,并且还有法律宣讲。简直合理又合法。

有些人就不要对标性别了,莫得意思。不搞对立你们就说不来话是不是?不打拳就浑身不舒服是不是?

给你们匹归儿胩撕烂!(给实哈,我说怪话你们听到起也不舒服哈。)

知乎用户 知易行难 发表

办案组还向川渝三所高校文学语言专业师生以及本地居民发放了 600 份有效调查问卷。调查结果显示:83%的受访支持严格约束在公共空间使用此类贬低女性的词汇。

贼干三年,不打自招。

川大张薇、红星新闻、重庆妇联重庆市检察院一分院几个组织通过这一句话联系了起来。

情况非常清楚,高校里的公知分子,新闻界的媒体人,妇联里的女拳分子,检察系统的小仙女,他们共同配合组织了这一破坏中国社会正常运行的案件。

知乎用户 风大 可稍息否 发表

渣男暴毙 暴打渣男柠檬茶出现在街头大街小巷的时候妇联在干什么

知乎用户 我不是王王 发表

谁再说检察官忙就拿出这条新闻,整天越俎代庖,有执法权吗?你就管着管那?

知乎用户 火树银花 发表

哈婆娘自己跳出来了,。。是一个,。。。是一个!

知乎用户 山中平原君 发表

我想起了黑神话辱女事件,因为拒绝向 sweetbaby 缴纳指导费,被相关女拳组织指控辱女。

很显然,女检察官和妇联受国外指导,试图在国内复刻类似 sweetbaby 的女拳合规性组织,意图对国内经济征收 “女拳审查税”。

知乎用户 飞飞 发表

同时,办案组还向川渝三所高校文学语言专业师生以及本地居民发放了 600 份有效调查问卷。调查结果显示:83%的受访支持严格约束在公共空间使用此类贬低女性的词汇。

还真会找对象发调查问卷呢…… 已经是春秋笔法了都这么遮盖不住,如果实事求是的说,那你猜猜这个调查问卷都发在什么人手里?

不得不说可谓是精准打击…… 干这种事情就来劲了,也不说办案人员紧缺了,又是发调查问卷又是这啊那的

冒昧问一句,商家知道你们为了个招牌给人家玩这么一套组合拳了吗?打拳之前你们上门要求商家整改了吗?

“哈婆娘”涉嫌贬低,那 “傻小子”、“渣男柠檬茶”、“手撕……”“油炸……” 这一系列,算不算贬低?

这都是送上门来的业绩啊,是不是也要整改一番?

市妇联在给检察院发公函之前到底有没有上门去要求商家更换招牌?从这事无巨细小事捅大的写作手法来看,应该是没有的

毕竟起步就打草惊蛇了,接下来还怎么把小事捅大,做成政绩是么?

得亏这商家只是挂了块引人不快的招牌,这要严重点,你们捂得这么严实,估计死刑判决书下来了商家都还在一脸懵逼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吧?

知乎用户 安安安安安然​ 发表

旧唐书 · 则天皇后本纪》(卷六)

天授二年(691 年)九月:禁天下屠杀。初,皇后将革命,欲收人心,乃行此令,天下牛马大抵乳牸,皆不得杀。武则天在天授二年(691 年)九月下令禁止天下屠杀牲畜。当时,武则天准备称帝(改唐为周),为了笼络人心,颁布了此禁屠令,规定天下牛马等牲畜,尤其是母畜,一律不得宰杀。

新唐书 · 则天皇后本纪》(卷七十六)

天授二年九月:禁天下杀生。初,后欲革命,乃下令禁屠,凡牛马乳牸,皆不得杀,犯者有罪。武则天在天授二年(691 年)九月下令禁止天下杀生。当时,武则天准备改朝换代,为此颁布禁屠令,规定凡是牛马等哺乳母畜,一律不得宰杀,违者将受处罚。

资治通鉴 · 唐纪二十一》载:

五月,丙寅,禁天下屠杀及捕鱼虾。江淮旱,饥,民不得采鱼虾,饿死者甚众。右拾遗张德,生男三日,私杀羊会同僚,补阙杜肃怀一啖,上表告之。明日,太后对仗,谓德曰:“闻卿生男,甚喜。” 德拜谢。太后曰:“何从得肉?” 德叩头服罪。太后曰:“朕禁屠宰,吉凶不预。然卿自今招客,亦须择人。” 出肃表示之。肃大惭,举朝欲唾其面。 五月里,朝廷下令全国禁止屠宰牲口,也不准捕捞鱼虾。
当时江淮正闹旱灾,百姓没有粮食,又不能捕鱼虾充饥,饿死的人很多。
右拾遗张德家里生了个儿子,第三天偷偷宰了一只羊请同僚吃饭。补阙杜肃也吃了,吃完却写奏章告发他。
第二天太后上朝,对张德说:“听说你生了个儿子,我很高兴。” 张德行礼谢恩。太后又问:“你从哪儿弄来的肉?” 张德只好磕头认罪。
太后说:“我禁止屠宰,红白喜事也不能破例。不过你以后请客,也得挑挑人。” 说完把杜肃的告发信拿出来给大家看。杜肃羞得满脸通红,满朝文武都朝他吐口水。


我只是提醒诸位

未来一旦有信教的女的上去了

历史会有多癫

放在现代就是

小动物保护协会
王辉耀信徒
犹教徒
和女拳

知乎用户 天下大同牌钢化膜 发表

一切一切的根源,都是…

算了,赠大家七首七言绝句吧:

其一 · 初章

红绳欲系千金楼,秦台朱批断鸳俦,

奈何鹊桥成债市,婚书泛作空契舟。

其二 · 礼单

蜜语明码标琉璃,礼单翻作索捐碑,

银窦吐尽玫瑰血,情意秤上碎星移。

其三 · 幻戏

悦己冠冕镀虚光,网贷蜃楼筑仙乡,

拳谱反噬风云变,征信扁舟月沉江。

其四 · 彩礼

聘礼熔金锁连理,房契压弯连理枝,

戥星称尽三生诺,并蒂莲成待价时。

其五 · 春风

触指成罪布迷阵,法槌敲出炼金炉,

东风化债叠新券,公堂量尽荒唐数。

其六 · 异稗

恒河合卺浸婚书,西瓜炸鸡裂宗祠,

万国衣冠演谶纬,青烟焚尽文明丝。

终章

六转丹炉沸九渊,黄册烙鼎祭残编,

莫道嫁接能续命,血脉成债筑怨天!

知乎用户 韭涩踩漆 发表

中国社会环境根本经不住身份政治逻辑下的群体矛盾

连欧美发达国家栽进这个坑里都爬不出来,把社会搞得四分五裂,矛盾四起。

我们这个社会环境能扛得住?坑都摆在明面上了,还非得往里面跳,真是不知道说什么好。

肉食者鄙,未能远谋…

知乎用户 不想起名字 发表

某联一个群众团体性质的单位能量不小啊,不和商家沟通跳过工商部门直接致函市检察院,从行事作风可见联里的领导家眷不在少数,否则哪来的本事让人拿公器陪着过家家。

真可谓鸡毛做令箭,令箭变鸡毛。

嘻嘻

知乎用户 夨夃労亼 发表

哥们,

赶紧改名。

到时候把你弄到杭州,

别说我没提醒你!!

知乎用户 Spyderco 发表

这不扯犊子么?

哈婆娘涉嫌贬低妇女,那当年风靡全国的 “傻子瓜子” 是否侮辱全国人?

八十年代,国内电影某些情节属于闭门造车,制造刻板印象,尤其年轻知识分子,技术工人,都是唯唯诺诺,不解风情的。

漂亮的女主角几番暗示,甚至嘴都翘了,脚尖都踮起来了,男主角憨憨地还不知道什么意思,不知如何回应。

这时就会出现一句台词,你这个傻子,你这个呆子,你真傻等等

那么,这个傻是否涉及人身攻击?

很多时候,败家婆娘,倒霉媳妇这种看似辱骂的昵称实则是夫妻感情到了一定境界,老夫老妻间的默契。

粤语里是衰仔,衰公,衰婆。

四川话不甚懂,但是看过一些劳资蜀道山的小视频,里面都是口吐芬芳。

哈婆娘作为店名,脑子正常的都知道是老板的自称,甚至是一种暗搓搓的炫耀。

某些人生理心理都已经不正常了,越缺什么越敏感什么,时间长了,连带脑子都越发空虚………

知乎用户 宁静致远 发表

要你们别玩什么 “鸡鸣寺改名咯” 的梗,现在成真了吧?

老祖宗的智慧,是要学啊。老祖宗当年怎么记载的?

『西伯利亚寒风老认识字了,天天夸夸的吹的书柜东倒西歪的,老磕残了。』 ———宋 • 无名徐某

知乎用户 OK 林崽 发表

毕竟检察院是 “人民的名义” 嘛——(侧目)

知乎用户 锈剑行 发表

“哈婆娘” 是不是带有贬义?这个肯定是有贬义的

但问题在于,这事和检察院有 TM 一毛钱的关系么?

如果妇联觉得这个店名有问题,去找店主协商啊

协商不了就去法院起诉啊

检察院在这里面插一脚干嘛?狗拿耗子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检察权,追诉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

上面是对检察院职权的阐述,总结一下,检察院的核心权力是检察权

那什么是检察权呢?

根据百度百科,人民检察职权的主要包括:制约监督侦查权、诉讼监督、职务犯罪立案侦查和刑罚执行监督与监所检察四大部分

这里面可没有直接去要求企业改名的内容好吧

这检察院超出自身职权范围去搞事情,还 TM 堂而皇之报道出来

这不是知法犯法是什么?

知乎用户 晨水 发表

纳了闷了。

我们这有一家持续时间很久的炸鸡店,叫 “傻子炸鸡”。

取得意思是 “这个店老板是个‘傻子’,做生意实诚” 之类的含义。

“傻子” 是不是骂人的话?

咋没人这么应激呢?

另外,“狗不理” 直译不也是骂人的话?

不过,按照女拳们 “石砸狗叫” 的理论逻辑,妇联这套活倒是能够理解(笑)。

知乎用户 壳藏院忽之斋 发表

傻农包

胀够没有?西师 [1] 专家好久赶 551[2] 莅临巴县西 [3] 给高新区 [4] 的农民些问卷调查一下喜欢不喜欢赏他老人家的 HALONGBAO 良名


这阵晓得翻《重庆方言词解》[5] 了,

几时才出得倒一本可以对标《现代汉(燕)语词典》《广州话正音字典》[6] 水平的_重庆官话辞书,_回归中小学语文课堂,教下我们这些簸尔皮小崽儿,莫跟倒起脑白金背北京字音背哈了

五岳 yo 五月不分,荣 yun 容 yong 戎全混,
国营企业 gue2yun2qi4nie2 喊 “各淫起夜”

在此之前,

你凭啥子认定语文课不教本地读书音,搞个外来语言当外语课整,一天黑了都着强迫听北平方言、强迫唱摆平童谣的 “重庆人”,说的是标准渝州语而不是哪种土燕语?

又因为有讲北京话的声称「根本听不懂重庆话」,也就是说重庆人在外的通话属于 “完全保密”,

故不知名土话《哈 XX》开在捞城不违法,开在重庆不违和,望周知。

参考

  1. ^2005 年西南师范大学与西南农业大学合并为西南大学,办公地沿用原川东省政府即行署楼
  2. ^ 公交 551 路高速大巴,往返北碚区(西南大学)与虎溪街道(大学城)
  3. ^1994 年撤销巴县,虎溪镇陈家桥镇划归沙坪坝区,2011 年改街道
  4. ^2020 年在西槽成立高新区(黑)
  5. ^1998 年定价 24.5 元,限量绝版,现价 210-2440¥
  6. ^ 现价 20 元

知乎用户 停雲靄靄 发表

真的有点文字狱的感觉了,哈这个词说是傻其实更向于憨吧,我家以前就有家哈哥烧烤,我们都叫他哈哥,后来一些小孩子也叫哈哥,老板也高高兴兴的答应。

在我看来这哈婆娘的杀伤力甚至不如肥婆

恶毒程度不如弯脚杆

哈婆娘更像夫妻之间的打情骂俏,妇联检察院的同志如果闲得慌可以下乡去扶贫的,扶贫工作还是很充实的

知乎用户 爱聊天的莱布尼茨 发表

知乎用户 彩色线条 CL 发表

难怪不少女的对哈集美哈气

同时也明白了为啥会有鸡鸣寺事件

知乎用户 alefrfe 发表

女人的脑子里就那点东西,成天感觉有人想占我便宜,被害妄想症,要么成天就是想得下三滥的裤裆里去,下图,耙耳朵不是什么好词,侮辱男人,女人,你要不要来看看?社会太过纵容女人,天天闹,好日子也不多了,后辈会越来越清醒

知乎用户 星空 发表

@知易行难

一边说着法无禁止皆可行,一边说着虽然不犯法,但是不行。

知乎用户 壮志橙橙 发表

中国有自己的犹太人和政治正确

知乎用户 神探高承勇 发表

去紅書看了看,止找到一篇帖子。

至於怎末看待,这是跟各地强行要求統一臨街店鋪招牌一樣的 “善政”,止不過这次由女性主義者官僚出手而已。

知乎用户 鄭知勖 发表

工商局你们的权利要被妇联和检察院抢走了。

知乎用户 梁山伯的梁 Me 发表

那完蛋了

傻子瓜子应该是侮辱妇联的工作人员了

知乎用户 一只帅小羊 发表

如果让他们起诉,然后店家拿着判决结果到法院起诉工商局会怎样

知乎用户 xu002 发表

这时候又不谈保护营商环境了?

知乎用户 维多利亚女皇 发表

公器私用,乱作为。

600 份问卷里面,83% 认为该约束;就能够直接影响店主经营,直接导致店主财务损失么?街边店做的是生意,100 个人里面 17 个人愿意去,人家店就能活。要你进行多数决么?

新华字典搞文字狱还不算,还要把爪子搞到方言里面么。

下一步是不是要立法搞言语侮辱罪;但凡说个哈婆娘,罚个 200 块?所有公共场所安装收音器,搞声纹识别,每个人做声纹登记,领取发声执照;说出禁词的就罚款扣分;分扣完就当哑巴?

川渝暴龙,老子数到三的时候硬气;看到个哈婆娘就破防;有本事去改道德经,把老子去了。

还他妈的 “研判”“初步研判”“问卷调查”;浪费公帑,不干人事。

知乎用户 常安​​ 发表

在上海开 “确喜奶茶” 和“西塔老太太”也没有见到上海土著去举报……

知乎用户 UnnamedDante95 发表

这种鸡毛蒜皮的也要检察院和妇联出手关注处理,应该真是闲得慌,没啥大事可干了,月度季度工作报告和绩效都不知道怎么写,就写这么个出来,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知乎用户 战舰 发表

四川人出来说说看,你们家门口有多少 “耙耳朵” 店名。

知乎用户 深海 发表

清风自古不识字,今朝乱翻萱草书

知乎用户 吕华阳​ 发表

其实有一个野史叫什么呢,历史上根本没有埃及艳后,这个埃及艳后其实就是庞培或者是庞培在托勒密王朝中的共谋。托勒密十三世也是基于埃及国力的现实与进一步参与罗马政治的野心才收留了庞培,但当凯撒大军压境之际,庞培却勾结埃及国内的反对派或者就是王后克利奥帕特拉七世推翻了托勒密十三世的统治并对凯撒无血开城以求宽恕,往后埃及就成为了庞培的直辖领,所以为什么埃及艳后会获得罗马东部的封地,因为罗马东部就是庞培的势力范围,这也能解释为什么埃及一个泱泱大国在埃及艳后死后能这么容易被罗马直辖了,因为早就是罗马领土了

知乎用户 索多玛使徒 发表

本来我觉得中世纪猎巫是对女性的迫害

现在看来属于正常社会行为

我认为清朝迫害汉人禁止汉人读书学习和女性裹小脚是对汉人的压迫

现在看来裹小脚这个事情确实没错,不应该批判。

都是社会发展到一个阶段必然要经历的。

知乎用户 张建 发表

你看看,哈里斯的含金量在大洋彼岸再次提升。

无孩爱猫女们不关心儿童的权益,因为她们没有孩子。但是当你触及到她们敏感的神经以后,她们立马炸毛。其他答主说了,这事在法律层面上就不合程序。然而她们就是不管,是不是符合程序,就是要要出来表现一下自己。证明自己手里有剑,做到压迫人民群众的实际行动。

知乎用户 潇溆君 发表

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知乎用户 浅白幻想 发表

如果把 “妇联” 当做某个官僚组织,结合年底,搞不好更多是因为这个:

知乎用户 Medicine​ 发表

我一直觉得英语里 woman 这个单词的构成方式在 man 前面加 w 和 o 是赤果果的侮辱女性,希望妇联和检察院在全国范围内禁止使用该单词,并对所有英语使用国家进行控诉。

知乎用户 巴尼​ 发表

根据石砸狗叫原理。跳出来的就是哈婆娘

知乎用户 Allen 发表

作为四川人看到这个新闻是不舒服的,主要来源于:

  1. 文化主权被侵犯感:方言不仅仅是一种交流工具,还是一个地区、一个社群的文化血脉、历史记忆和情感纽带。当 “外人”(尤其是掌握话语权的官方或知识精英)用一套外来的、现代的标尺来审判和改造自己的方言时,这感觉像是“家” 被外人闯入,并指手画脚地要求按他们的方式重新布置。
  2. 对议题 “殖民化” 的反感:将全国性的、高度政治化的 “性别对立” 战火,引燃到地方性的文化语境中,让人感到自己的文化被 “劫持” 了,成为了一个与原本生活无关的宏大叙事的战场,更变成了别人争夺话语权的工具。

希望此类针对地方文化中不合时宜的内容的行为,可以将解决问题的主动权部分交还给了文化主体自身,将一场可能被感知为 “文化侵略” 的行动,转变为一个社区内部的文化自觉与更新过程,从而在推动社会进步的同时又能最大限度地保全文化尊严与情感联结。

知乎用户 夕颜日志 发表

如果你说你们接受群众的反应,在乎群众都看法,那么你自己会不会笑出声来?

可长可短的手,可有可无的 “执法”,像个鬼影一样的时有时无

缺牙老狗只啃软骨

你最好真的爱维护女性权利

知乎用户 吴克 发表

我也比较好奇公司称呼军人为田力算不算侮辱?如果 “哈婆娘” 是贬低,这个应该也算吧?

如何看待某公司在招聘信息中称呼军人为 “田力”?是否构成侮辱?

知乎用户 可惜了 发表

同样是重庆,“耙耳朵” 店名涉嫌贬低男性,吃饱撑着的重庆检察官们怎么不出来走两步、要求改店名?至于以打拳双标闻名、养了一群三八… 红旗手的妇联,要不您们改名妇仇者联盟吧,更符合贵组织的所作所为。

知乎用户 焚海炖鱼​ 发表

以女权为首的政治正确在体制内泛滥溢出的结果。

在完全占领公检法和社会舆论发声渠道后,她们已经开始民俗文化下手了。本质上就是为了彻底抹杀中层及以下所有男性的人权,并逐渐向上层反向渗透直至完全将中国男性奴隶化。至于连带破坏的什么民族文化认同之类并不是主要目的,她们并没有想这么多,只是单纯的坏而已。

知乎用户 夺草奇兵 发表

记得有个电视剧叫哈儿师长

建议检察院去起诉

知乎用户 四川老高 发表

那我觉得可以加个清真认证像猪的不能进

知乎用户 L·Alter 发表

我觉得我有义务举报一下。

乡巴佬,多么侮辱人的词汇,全国竟然有超过 999 + 的企业堂而皇之用在自己的名称里。

类似的还有乡下人,听上去也不是啥好词。地域歧视跑不掉吧?

厕所串串,一听就是很不卫生,吃的东西和厕所挂上钩,这个进出口径太不统一了。

呆瓜、傻子,一听就不是好词,还是侮辱人。用在企业名称上,侮辱的可是全国人民。

年广久,建议赶快把傻子瓜子改名为聪明瓜子,不然卖不出去别怪我没提醒。

嗯,残联呢?建议关注一下这些企业名称,什么瞎子、哑巴、瘸子、聋子、跛子、拐子、疯子的,摆明了就是侮辱取笑残疾人,残联也不出面帮残疾人维权?

哦,瓜皮、无赖、笨蛋、小赤佬、秃驴、草泥马、莎比、碧池、屌丝、王八、饭桶,这都指着鼻子骂上了,算人身攻击和谩骂吧,没人管吗?

嗯,妇联也可以关注一下,母猪、母夜叉、母老虎,这可都不是好词,也都不是对女性的表扬哦。

最后,鉴于瓜婆娘是川渝地区的称谓,妇联和检察院认为是对女性的贬义,那为啥见到耙耳朵、方脑壳这两个词,就开始装糊涂了?

同样是方言词,“哈婆娘”被叫停,怎么 “方脑壳”“耙耳朵” 却没人管?是因为它们无害?这话听着顺耳,但细想有点不对劲。

没错,“哈婆娘”确实刺耳,贬义重,指向女性,背后还连着老一套对女性 “愚昧”“无能” 的偏见。这种词被叫停,理所应当。可问题在于:难道只有伤害女性的语言才算歧视?只有女性的感受才值得法律和舆论认真对待?

“耙耳朵”在川渝是亲昵,是顾家,是男人愿意为家庭低头的担当,这我认。但别忘了,也有不少地方、不少场合,“耙耳朵”就是赤裸裸的嘲笑,说男人 “没骨气”“被老婆拿捏”,连带否定他的能力和尊严。同样,“方脑壳” 在朋友间是憨,可在职场、在公共评价里,也可能变成 “蠢”“不开窍” 的代称。这些词有没有贬义,从来不是词自己说了算,而是看谁在说、对谁说、在什么语境下说。

更关键的是,当社会默认 “调侃男性不算事”,其实是在悄悄传递一个信号:男人的感受不重要,男人的尊严可以被拿来下酒。久而久之,男性连表达不适都显得 “矫情”: 你不是优势群体吗?开个玩笑怎么了?

可现实是,优势地位不等于个体不会受伤。一个男人被叫 “妻管严” 时若感到羞辱,他的情绪不该被一句 “你占着便宜还卖乖” 就轻轻抹掉。性别平等,不是只保护弱势一方,而是无论男女,人格都不该成为笑料。真正的平等,是既不让女性背负 “哈婆娘” 的污名,也不让男性困在 “必须强硬、不能示弱” 的牢笼里。

法律目前更关注女性权益,是因为历史欠账太多,这可以理解。但不能因此就认为,对男性的语言贬损天然无害,甚至理所当然。如果反歧视只挑 “疼得响” 的地方治,那平等就永远是半边天的事。

说到底,语言有没有伤害,不该看性别,而该看是否尊重人。

“哈婆娘” 该改,是因为它伤人。

“方脑壳”“耙耳朵” 若真只是亲昵,当然无妨。

但若有人因此被嘲笑、被矮化,那份不适也该被看见。

别让 “结构性优势” 成了忽视男性尊严的借口。

男女平等,不是谁更惨就优先保护谁,而是谁被冒犯,谁就值得被认真对待。

知乎用户 苏察哈尔璨​ 发表

你说得对但是

知乎用户 Kane ZHAO 发表

好笑吗?我只看到了某官方机构为达到目的想办法绕过司法程序和一个比寻衅滋事更过分的口袋罪,

知乎用户 若您能读到这里 发表

不知道,问问自由派怎么说

知乎用户 好寺庙 发表

又是司法界,又是西方文科。

废除文言文是不是正确的?

知乎用户 打到汉贱 发表

哈,等于傻,所以贬低了某些人,那傻子瓜子呢?

知乎用户 冬瓜 发表

拿出法律条款,不要搞一些无限解释权的东西。

搞出这种大新闻,是谁在表忠心?

证明自己充分为意识形态服务吗?

知乎用户 这很吴大雨 发表

还记得《捞女游戏》吗?

被媒体批判为男女对立,

现在,媒体这样做才是真正的搞男女对立。

知乎用户 华进 发表

当然是正常看待,不如说一个以耙耳朵(怕老婆)为男性美德的城市,这些都是小事。

知乎用户 馒头堡​ 发表

妇联这个反动组织干这种事正常,毕竟没事找事是它们的日常,一段时间不找点事刷存在感,怕大家忘了它们

检察院这是吃饱了撑的吗?检察院什么时候有工商执法权了?

一看图片,她力量是吧,一切瞬间合理起来

女拳最大的硬伤和最明显的外在特征是蠢,再次得到印证

知乎用户 ccxdhcc 发表

妇联和检察官用内部渠道联络工商口施压尚值得批判,如今亲自下场用增加成本、败坏名誉的方法迫害群众值得批斗。

知乎用户 月光石 发表

女拳开始夺取政权了,她们要颠覆国家,好献给洋大人们。

知乎用户 田有溪 发表

建议改成蛤蟆皮板凳面

知乎用户 萌呆勃 发表

现在是宝鸡这个城市改回 “陈仓” 的最好时机

知乎用户 一益孤行 发表

今天吃重庆火锅,我去男厕所脱衣服,结果门帘上写着耙耳朵,这算不算是歧视男性?

我就问你,中国男性是不是人?

知乎用户 夏尔​ 发表

越权了,应该先找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小小案件用不上检察官大人。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条,“企业登记机关发现已经登记的企业名称不符合本规定的,应当及时纠正。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认为已经登记的企业名称不符合本规定的,可以请求企业登记机关予以纠正。”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统称企业登记机关)负责中国境内设立企业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

知乎用户 CHIKIT 发表

无所谓了,爱咋地咋地。

知乎用户 小哈贝马斯​​ 发表

做得好。

那么,谁来整治一下这家?

知乎用户 至元新格​ 发表

转载一个野史,

某日金山寺内,几位高人在聊天,

苏轼问佛印:“以大师的慧眼来看,我乃何物?”

佛印不慌不忙地说:“在老衲心中,施主乃如来佛祖。”

苏轼便笑道:“然而以吾观之,大师乃牛粪一堆。”

佛印听了也不生气,微微一笑,然后默不作声。

苏轼带着自己的 “胜利” 成果高高兴兴地回了家,并把这件事告诉了妹妹苏小妹。

苏小妹听了哈哈大笑,笑哥哥被人贬了还不知道。苏轼就问妹妹到底是何意?

苏小妹说:“佛由心生,心中有佛,你自然看什么都是佛;而心中无佛,你看什么都像牛粪。相比之下,哥哥和佛印到底谁更有修养?”

苏轼一听,恍然大悟,才明白佛印原来是真正的得道高僧。

心魔即魔,心佛即佛。

知乎用户 真水无香 发表

知乎用户 钟文​ 发表

就这样,基本盘舔狗还得说青天大老爷们都是普遍的,这只是极少数别有用心的性别在行动。

知乎用户 铁拳无敌狸花猫 发表

干这事的,确实是哈婆娘

知乎用户 李昀 发表

中国人自己的 sweet baby

知乎用户 略略略 发表

懒得憋词儿了,沟槽的妇联!

知乎用户 银月苍穹 发表

比亚迪什么时候改?还喜欢以封建王朝命名,这是在怀念以前压迫妇女的时代吗

知乎用户 不可触摸 发表

怎么的重庆妇联和检察官也开始打拳了?怎么不管管谭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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