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看待山西等地的冥婚习俗?

使用CN2/CN2GIA顶级线路,支持Shadowsocks/V2ray科学上网,支持支付宝付款,每月仅需 5 美元
## 加入品葱精选 Telegram Channel ##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没人搬运一下这个吗?原 po 说是发生在九十年代的事情。

你们猜猜这事现在还有吗?

离你们远吗?

侵删。

--------

之前放了张错的图,删掉了。

知乎用户 theaden 发表

我觉得用充气娃娃代替比较合适。

知乎用户 案件手记​ 发表

你听说过「鬼媒」么?

他们是人不是鬼,但做的事情比鬼还可怕。

他们给人说亲、牵线搭桥配姻缘,只是配的不是活人,是死人。

做鬼媒的,有男有女,他们通过配阴婚来赚「媒婆」的钱,只要把媒说成,收入比给活人说媒还要高。

鬼媒可不是好干的,想要配阴婚的主家好找,合适的「鬼妻」却难得,于是有的鬼媒和同伙就做起了伤天害理的事情。

找不到现成的女尸,就去坟地里偷,但是经年累月的干尸有时并不能满足「夫家」的要求,于是,就有人把黑手伸向了活生生的人……

而鬼媒只是阴婚暗网黑色产业链中的一个角色。

穿红衣的少女

2004 年 10 月 8 日,山西省临汾市禹都的一所殡仪馆里,一个十多岁的少女一动不动地躺在地上,她脸色煞白,没有一丝生气。

少女身旁站着一个 30 多岁胖胖的中年妇女,正对着两位工作人员哭诉:

「要不是走投无路,我也不会来这里呀…… 家里实在没钱给闺女治病了,医生都说了,再耗下去就是往里扔钱…… 你们说说,哪个不心疼自己的闺女?要是能救活,我也不能往你们这里送呀!」

一位工作人员说道:「可你闺女还有呼吸,我们这儿咋能收活人呢?这是要做坐牢的事!」

中年妇女扭头看了看外面,天色已暗,便猛地抹了一把眼泪,冲着两位工作人员扑通跪下,双手合十,边作揖边乞求道:「就让我们在这呆一宿哇。我闺女要是能撑过今晚,明早天一亮我就把她带回去。求求你们了!」

两位工作人员无奈地对视了一眼,看来也只能这样了。眼见着天就要黑了,殡仪馆的位置又偏僻,一个女人家家的带着个气若游丝的半大姑娘怎么走呢?

况且这种情况他们也见得多了。

许多偏远地区都有这样一个讲究:将死之人不能在家里咽气,会给家里带来晦气。

所以很多时候被送到殡仪馆的人还留有半口气。

殡仪馆的工作人员见这个女人长相朴实憨厚,又哭得这么惨,压根儿没往别处想,

心一软,就给她们找了一个存放祭品的空房间。

进了房间,关上门,中年女人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待她抬起头来时,满脸的悲伤和凄苦已经变成了冷漠与焦躁。

她死死盯着那姑娘,心里恼怒不已:这闺女咋就死不了呢?这不是挡我的财路吗?那么多安眠药都要不了她的命,真他妈硬气!明天张家就过来拉人,这闺女不死,我就交不了货,那 2 万块钱就泡汤了!这可是我第一单生意,要是搞砸了,以后谁还找我做媒?

想到这儿,中年女人一跺脚,心下发了狠,暗道:看来只有我亲自动手了!

她跑到外面的药店,买来三支治疗癫痫病的镇定剂,一股脑打入了姑娘的体内,然后等着她咽气。

时间一分一分的过去,直到后半夜,姑娘的脉搏还在微弱地跳动,也许是求生的欲望太强烈,她就是咽不下最后那口气。

中年女人急眼了,抽出姑娘腰上的裤带,往她脖子上一绕,紧紧拉住了两端……

中年女人保持着这个姿势,一动也不敢动,生怕手一松,这姑娘又活过来。

直到双手酸麻,她才松开了裤带,但随即发现,姑娘的脖子上出现了一道很深的勒痕。

中年女人脑筋一转,想出了一个办法。

她把姑娘的尸体拖到长椅上,让木质的扶手硌住姑娘的脖子。这样,如果老张他们发现了姑娘尸体有异样,她也有办法解释。

「货物」终于准备妥当了,中年女人如释重负,脸上露出了得意的笑容。

在堆满祭品的房间里,这个笑容邪恶阴毒。

与此同时,洪洞县马牧村的老张正在家里忙活着,他要给死于车祸的儿子准备婚礼。

没错,是给死人准备婚礼。老张听说单身下葬的人会有怨气,对整个家族都不好,能给儿子在阴间找个伴儿也不会孤单。

他家的「儿媳妇」已经订好了,听说如花似玉的,就比自家儿子小一岁,合适,明天去殡仪馆接。

想到这儿,他看了看满屋子的喜庆布置。说真的,这与活人的婚礼根本没什么区别,除了挂在每个亲人脸上的哀伤表情。

第二天下午两点,老张带着家人来到殡仪馆「接亲」。「儿媳妇」看起来确实年轻,还是刚死不久的。

老张与媒人一手交钱一手「交货」。钱不多,2 万块,低于市场价,是给媒人的好处费。

那个媒人,正是头一晚杀死少女的那名中年妇女。

老张哪想到,他这个「儿媳妇」是刚断气才半天的。

也许是老张家第一次做这种事情,有些紧张与匆忙,他们并没有仔细查看少女的外貌,因此没有发现她脖子上的那条勒痕,只顾着既欣慰又悲伤地把「儿媳妇」接到了儿子身边。

当晚,女孩的父母还不知道,女儿已经身穿大红礼服,躺在了一个离家一百多公里的冰冷的墓穴里。

而这只是阴婚、冥婚地下暗网的一角,更多的罪恶即将暴露。

3 天之后的 10 月 12 日,霍州市向阳学校初一某班的班主任感到不对劲,班上一个名叫冉冉的女孩已经四天没来上课了。

据她同宿舍的女生说,冉冉的父亲出了车祸,四天前被一个同乡的女人给接走了。

可是这么久了也不和学校联系,班主任有些迟疑地拿起了电话,给冉冉家拨打了过去,得知的消息如当头棒喝,冉冉的父亲根本没出车祸,人好好的在家呢!而冉冉并没有回过家!

这一定是被拐卖,要么就是被绑架!

事不宜迟,冉冉的父亲和老师赶往派出所,报了案。

警方马上开始调查,在询问到那个同宿舍的女生时,发现了重大线索。

女生说:「我认得带走冉冉的那个女人,她就住在我们矿上,是个卖菜的,她闺女还跟我们是小学同学呢!」

警察们一听,有门儿!

确定这个女人的身份并不难,她就是家住王庄煤矿的 34 岁的汤素梅。

时间拉回四天前。

那天中午,心怀叵测的汤素梅来到了向阳学校的大门口。

这是一所全封闭的寄宿学校,门卫见她是个妇道人家,面相和蔼,以为她是来看孩子的,没盘问就让她进了大门。

汤素梅向宿舍楼走去。她确实要找一个孩子,只不过不是她自己的女儿,而是女儿以前的同学,只有 13 岁的女孩冉冉。

她要给冉冉做媒。只是,这事万万不能让任何人知道。

汤素梅来到宿舍楼外,等着冉冉出来。约摸过了 20 多分钟,目标出现了,只见冉冉拎着暖壶,和一个同学向开水房走去。

汤素梅赶紧追过去,故作慌张地喊道:「冉冉!你爸出车祸了!你妈让我接你去医院!」

冉冉毕竟只有 13 岁,一听爸爸出车祸了,急得脸色都变了。

眼前这个阿姨她见过,就住在隔壁村里,还是她小学同学的妈妈,一定是家里人忙着去医院,才让她来接自己的。

想到这儿,冉冉把暖壶往同学手里一塞,对汤素梅说:「阿姨你等等,我去跟老师请假!」

汤素梅一把扯住她急切地说:「我已经替你请下假了,赶紧走哇,路还远呢!」

就这样,冉冉头也不回地跟着汤素梅出了学校,再也没能回来。

汤素梅领着冉冉上了一辆开往临汾的中型面包车。

途中,她拿出一瓶饮料递给冉冉,然后又掏出一个标有「维生素」字眼的药瓶,从里面倒出十几个白色小药片,让冉冉吃下。

「你妈让你别着急。来,吃点儿维生素,增强下抵抗力,这个节骨眼上你可千万不能生病,不然你妈得急死。」

冉冉感激地看着这位好心的阿姨,顺从地把药片就着饮料都咽下了肚。殊不知,这些都是安眠药,连那瓶饮料里都事先被汤素梅溶进去了 20 多片安眠药。

心里慌乱的冉冉根本尝不出饮料的滋味儿,没一会就陷入了昏迷,汤素梅心里再次兴奋起来:小女孩就是好骗,离 2 万块钱又近了一步!

她这是要做什么呢?

她要把冉冉变成「鬼妻」嫁到别人家,可从中获利。

汤素梅与丈夫和一双儿女生活在霍州市的王庄煤矿区,与冉冉家只有几里地的距离。

她的丈夫是个公务员,每个月能挣的工资不多,她自己没有正式工作,平时就靠卖菜来补贴一些家用,生活上虽不富裕但也并不困难,不至于去铤而走险干见不得人的勾当。

但是,汤素梅有一颗争强好胜爱攀比的心。每次见到有人发财,她就抑制不住地羡慕嫉妒恨,幻想自己手握满把钞票的样子。

一年前,婆婆希望他们两口子拿钱帮小叔子盖房娶媳妇,但汤素梅家根本拿不出钱,从那时候起,她就一直觉得婆婆瞧不起她,不拿正眼看她了。

从此,「一定要挣大钱」成了汤素梅的人生唯一目标。

一个偶然的机会,汤素梅听说了一件事,让她知道了一个赚钱的「行当」。

矿上发生了一起事故,死了个二十多岁的后生。因为这后生还没成家,他的父母拿到赔偿款后马上联系媒人,给他配了阴婚。

那后生的「鬼妻」虽然娶到了,但是没人知道是媒人从哪儿弄来的,也没人见到女方的家里人。

这在当地并不是新鲜事,都知道穷山僻壤的男人找不到媳妇,只能花钱从人贩子手里买。现在呢?鬼妻不好找,也只能从鬼媒人手里买咯!

原来,那后生的爸妈就是花 5 万块钱买来一具女尸,给儿子配了阴婚。

一具女尸能卖 5 万?

这让汤素梅瞪起了贪婪的眼睛,连忙掏出卖菜时用的小计算器算了起来。这抵得上丈夫多少个月的工资啊?够她卖多少车菜啊?

这钱别人能挣,我也能挣!活了 30 多岁,汤素梅终于找到了属于自己的致富经,她要做一个鬼媒!

为了一探「市场」的「需求」,汤素梅故意放出了假消息:亲戚家有个年轻的姑娘,长年生病,最近可能快不行了。娘家人想给她寻个人家嫁了,免得孤身一人,连祖坟都入不了。

消息扩散出去之后,在临汾生活的姐夫给她拉来了第一单,也是最后一单「生意」。

洪洞县马牧村老张的 14 岁儿子在几个月前死于车祸,家里人记挂得不行,想托人给儿子配阴婚。

车祸的赔偿款已经到位,所以钱不是问题,老张和妻子只想找个年龄合适的姑娘,别委屈了儿子。

消息就这样七拐八拐,通过汤素梅的姐夫传了过来。

汤素梅一听有生意上门了,既兴奋又紧张,没怎么过脑子就把价格报给了老张:「2 万!」

老张连个磕巴都没打:「就 2 万!关键要快!」

没想到钱就这样找上门了。

可是「活人好找,死亲难结」,哪儿那么容易就能找到合适的?眼看到手的钱挣不到,可急死她了。

就在汤素梅着急上火时,目标出现了。

知乎用户 一叶知秋 258 发表

首先晒两个

然后回答你们

这都不算陋习???这都不算糟粕???

冥婚找门当户对的,你活着都不一定找的到门当户对的你以为你死翘翘了随便一找就能找到门当户对的,就是和对方父母商量好结成阴亲的,放狗屁!!!!!!!!!!!!!!!!!!!!!!!!!!!!!!!!!!!!!!!!!!!!!!!!!!!!!!!!!!!!!!!!!!!!!!!!!!!!!

小心冤魂诅咒你们这种垃圾世世代代!!!!!!!!!!!!!!!!!!!!!!!!!!!!!!!!!!!!!!!!!!!!!!!!!!!!!!!!!!!!!!!!!!!!!!!!

5.15 日

原标题:# 中国冥婚现象调查# 15 万元以下连骨头都买不到

  很难相信这样的事情真的存在——在山西等地存在一个冥婚利益链。年轻女性尸体成为 “商品”,明码标价,“15 万元以下连骨头都买不到”。办完冥婚后,父母还要每天在儿子坟前巡视,防止“儿媳妇” 被挖走。政府已开始打击此种现场。

这就是正儿八经的冥婚,办完后还要天天去巡视防着买来的女尸被偷挖走!!!

![](data:image/svg+xml;utf8,)

不惮以最大的恶意来揣测人性,为了钱偷盗尸体甚至无差别杀人,真实往往比报道出来的更骇人

知乎用户 薛英俊 发表

我还太年轻,以为仅仅是最坏的猜想,却早已发生在不知道的角落。

【感天动地,一条龙服务啊!!!!!!!】

今天看到这个报道的时候,吓得头皮发麻。容我脑洞大开想象一下:十五万基本只能买到骨头,新鲜的女性尸体二十万左右还供不应求。如果这种可怕的习俗继续发展下去会不会有人把目光转向活人?

有人需要传宗接待,所以有了拐卖妇女,有人需要在地下作陪,所以有了倒卖尸体。那尸体不够了呢?不敢想象

知乎用户 文册​ 发表

最近阎王判官们不胜其烦,总是有配了冥婚的来他们这儿找对象。

人家在阳间结成夫妻的,互相都认识,既有亲族又有信物,所以到了阴间自己很快就能找到死去的配偶,和其他家人一起在地府团聚。

但这帮配冥婚的生前根本就没见过,又没有互相认识的亲戚朋友,他们自己根本就找不到。

而地府从来只登记生前的情况,最后一行是死亡时间,所以找起来特别麻烦。

更麻烦的是,全都一方愿意一方不愿意,找到了也是打架。

但最近这事儿有发展壮大的趋势,越来越多的死鬼来要求寻找自己的冥婚对象。

最后把阎王彻底搞崩溃了,他颁下命令:

以后凡是配了冥婚下来的,一律不许在地府停留,也不用查什么功过了,直接发到畜生道。

知乎用户 佛系喵喵拳 发表

这个问题真是看得我都醉了。很多人认为冥婚虽然不太好,但是还是可以理解,因为几千年文化 blabla 一大堆。你们的 “理解” 就是这些罪恶生生不息的温床。

知乎用户 kun yu 发表

这连习俗都不是,就是违法犯罪行为。

知乎用户 看穿电影 发表

「冥婚」这张陋习,不只是单纯的封建迷信问题,因为从中获取的高额利益,已经形成一条成熟的尸体买卖产业链,令人发指。

之前澎湃新闻报道,河南南阳,这两年被盗走了很多女尸,当地人都怒了,但凡家里有女性去世,都会安排人手在坟墓旁边看着。

这些尸体被偷去干嘛?

答案是卖。

去世不久没腐烂的,可以卖到 8 万;已经腐烂但是还没有白骨化的,能卖 5 万;完全白骨化的,2 万。要是那些长得好看,学历又高,尸体还「新鲜」的,能卖到 15 万。

![](data:image/svg+xml;utf8,)

你可能纳闷了,买尸体怎么还挑长相和学历呢?

跟国外的实验用途不同,国内的尸体买卖,基本都是拿来配「冥婚」。

也就是说,这些尸体是要「嫁人」的。婆家「娶媳妇」,当然要考虑长相和学历。

因为有利可图,「盗尸人」「贩尸人」中间商(冥婚介绍所),都出现了。

在山西,为了争取新鲜「货源」,有家县级医院一旦有年轻女子病危,就会出现十几个丧子家庭「竞拍」的情况,出价最高的可以直接把尸体取走。

如果只是单纯的买卖尸体也就算了,有些人为了能有尸体「配冥婚」,简直丧心病狂,干起了「杀人越尸」的勾当。

有媒体统计,在 2009 年到 2015 年之间,有超过 23 起刑事案件和「冥婚」有关。其中,陕西和山西是此类案件的高发区。

![](data:image/svg+xml;utf8,)

被盗尸者亲属

在「冥婚」引发的刑事案件案中,情节最严重的要数连环杀手宋天堂。

这人从 1998 年开始,就做起了「冥婚」的生意,经常盗墓挖尸,然后用编织袋裹上,骑着辆破自行车出去卖尸,一次最多运三个。

1999 年,他因为不小心把自己的电话本落在作案现场,被警察抓捕,以「侮辱尸体罪」判了两年。

出狱后,他继续干着这个「老本行」,因为「干尸」和「湿尸」价格差别巨大,但后者的「货源」又极度缺乏,获取困难。

他开始自己「制造」湿尸,也就是杀人。

![](data:image/svg+xml;utf8,)

宋天堂

2007 年,他用「给饭吃」作为诱饵,把一个痴呆女子引到树林里掐死。

后来他又依样画瓢,在几个月时间里,一共杀死了六个人,基本都是在街头流浪的有精神问题的女子。

最终,宋天堂通过这几具「湿尸」的获利,甚至不到两万块。

这期案件被《南方周末》曝光后,引起轰动,也让「冥婚」这个多年来流传于地下的灰色词条,暴露在了无数人的视野中。

宋天堂的「买家」陈孟长

说到底,这个阴气很重、血气也很重的「冥婚」,究竟是个啥呢?

冥婚,又叫阴婚、鬼婚,是一种有死者参与的婚姻。

这种现象在世界范围内都不算罕见。

比如在中国,「夫妻合葬」是一种约定俗成的殡葬传统。

很多地区认为,如果祖坟中有孤坟,是很不吉利的,会影响后代的繁荣昌盛。

所以,哪怕活着的时候没能结婚,死了也要配个伴侣。

电影《血观音》里的冥婚场景

冥婚的情况主要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生死婚」,另一种是「死死婚」。

「生死婚」,就是活人和死人结婚。

一般的情况是一对订婚的男女,婚还没来得及结,就出了意外,其中一个去世了。

活着的那个为了履行婚约,会跟死者的尸体或者 Ta 生前的某个物件结婚。

如果死的是女方,就叫「娶鬼妻」;

死的是男方,叫「嫁殇」,意思是嫁给死人,还有种「抱主成亲」,意思是女方抱着男方的牌位结婚,一辈子都得给死人守活寡。

2015 年,台湾艺人蔡乔恩自杀去世,她的男友痛别挚爱,举办了一场隆重的冥婚仪式,全程白车、白纱、白西装,迎娶「鬼妻」。

据其本人所言,这是为了遵守两人之间的约定。

蔡乔恩冥婚现场的婚书

再说「死死婚」,就是两个死人结婚。

死死婚分为两种。

一种是生前有婚约,或者本身就是情侣,因为某些事件都离开了人间,家属就会给他们举办婚礼,葬在一处。

2012 年,台湾梨山工作站的一位森林护管员和女友,在一场泥石流中双双遭遇不测,他们的家人就为其举行了冥婚,送了这对情侣最后一程。

![](data:image/svg+xml;utf8,)

还有一种呢,生前没有婚约,也不是其他人的伴侣,只是他们的家人担心死者在阴间不安,就「拉郎配」、「拉娘配」,把两个毫无

关系的死人凑一对,夫妻合葬,结成「阴亲」。

曾经因为电影《那小子真帅》等作品红极一时的韩国女明星郑多彬,在自杀身亡 4 年后,就被母亲「安排」了一场冥婚,嫁给了一名圈外的「鬼新郎」。

郑母在为这对「新人」举行了婚礼仪式后,把他们合葬在了一起。

![](data:image/svg+xml;utf8,)

郑多彬

在中国,冥婚的历史非常悠久,大致可以分为四个时期:起源期、发展期、兴盛期,和继续发展期。

起源期,是商周时期。

在目前的研究中,关于冥婚最早的记载出自殷商甲骨文,记下了统治者给死掉的殷王娶「冥妇」的事件。根据学者姚孝遂推断,其卜辞中的「佳且乙取妇」和「佳大甲取妇」,指的就是商王的祖先「祖乙」和「太甲」娶了「冥妇」。

殷商时期的冥婚,和现在的区别还挺大,主要有三个特点:

一、娶妻的都是统治者,只有皇帝和贵族 level 才有那个权力;

二、嫁人的都是俘虏和奴隶,而且经常是少数民族,《卜辞》里就记载过三个羌族女子「嫁给」死去的祖先的事;

三、「殉葬」的属性,嫁完人就得死,与其说是嫁人,不如说是陪葬,特别凶残。

不过在这个时期,冥婚并不叫「冥婚」。

根据《周礼》的记载,「冥婚」最初的称谓是「迁葬」和「嫁殇」。

「迁葬,谓生时非夫妇,死既葬,迁之使相从也」,意思是俩人生前并非夫妇,死后才葬在一起。

「嫁殇者,谓嫁死人也。今时娶会是也」,意思是活人嫁给死人。

这两者,其实就是咱们前面提到的「死死婚」和「生死婚」。

《周礼 · 地官》里还说:「禁迁葬者与嫁殇者。」也就是说,这两种行为在官方是明令禁止的。所以,虽然正史里并无明确的「冥婚」行为记载,但根据学者考证,它依旧盛行于民间,所以在之后的朝代才能有所发展。

发展期,是东汉和魏晋南北朝时期。

这时期,出现了第一宗正史里明确记载的「冥婚」事件,主角还特别有来头,是曹操。

《三国志 · 魏志》里说,曹操的儿子曹冲去世了,他特别伤心,刚好手下的大臣邴原也没了女儿,他就合计想让两个孩子冥婚,没想到邴原拒绝了。

(原文:

「原女早亡,时太祖爱子仓舒亦没,太祖欲求合葬。」

「原辞曰:合葬,非礼也」)

不过呢,这曹操还是没死心,最后还是给曹冲找到了合适的冥婚对象:甄氏亡女,还为此给了她家人很多好处。

(原文:太祖曰: 「此我之不幸,而汝曹之幸也。」

言则流涕,为聘甄氏亡女与合葬,赠骑都尉印绶,命宛侯据子琮奉冲后)

从这起标志性的事件可以看出,这个时期的冥婚,一般是父母给孩子张罗的,他们想让孩子在阴间也能生儿育女,享受天伦之乐,所以才出这种馊主意。

当时,儒学大盛,冥婚本来是违背礼教的行为。

但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到处都在打仗,社会动荡不安,可以说是礼崩乐坏,加上曹操这种当权者带头搞事,士大夫也劝不住,就任由这股风气发展起来了。

根据史料记载,这时期的冥婚现象大多出自帝王将相的上流社会。不过据学者推测,民间更不受礼教所束缚,冥婚现象应该更为风靡,只是正史中没有记载罢了。

《三国志 · 魏志》记载过冥婚事件

兴盛期,是隋唐五代时期。

《旧唐书》里说,懿德太子李重润早年被武则天杖毙,后来唐中宗李显当了皇帝后,就追封了他为太子,还钦点国子监丞裴粹死掉的女儿给他当老婆。这件事确实是真的,考古学家在李重润的墓里发现一男一女两副骨架,夫妻合葬。

(原文:中宗即位,追赠皇太子,谥曰懿德,陪葬乾陵。仍为聘国子监丞裴粹亡女为冥婚,与之合葬。)

唐中宗的老婆韦皇后,也给她死去的弟弟配了一桩冥婚,女方是萧至忠的亡女。后来韦皇后被贬,萧至忠就不干了,让女儿跟她弟弟离婚,还刨开坟墓把尸骨也取走了。

(原文:韦庶人又为亡弟赠汝南王洵与至忠亡女为冥婚合葬,及韦

氏败,至忠发墓,持其女柩归,人以此讥之)

这几次冥婚,都是唐中宗亲自主持的,他简直是个「冥婚推广大使」,搞得全国上下都特别流行,变成了可以公开进行的活动。

所以到了这个时期,冥婚基本上成了一种「流俗」,接受度非常高。郑余庆的 《书仪》,就把冥婚列入其中。主要的形式是「男女双方家长互通婚书,然后迁葬,各祭其殇子」。

也是在此阶段,冥婚正式有了「冥婚」的称谓。从「嫁殇」到「冥婚」,这种「阴间行为」从「凶礼」变作了「嘉礼」,有了更为正面的世俗色彩。

![](data:image/svg+xml;utf8,)

李重润墓内部

继续发展期,是宋元明清时期。

这时候,冥婚已经非常普遍了。

像宋代,死人结婚就跟活人一样,要穿上很隆重的礼服。

还出现了专门的「冥婚媒婆」,叫鬼媒。

康誉之的《昨梦录》对此就有详细的记载:

「北俗,男女年当嫁娶未婚而死者,两家命媒互求之,谓之鬼媒人。

通家状细帖,各以父母命祷而卜之。

得卜,即制冥衣,男冠带、女裙帔等毕备,媒者就男墓,备酒果,祭以合婚。」

元代,著名外宾马可波罗也在他的《马可波罗游记》里写过鞑靼人的冥婚,说他们会给死人办盛大的婚礼,还会在纸上画钱啊马的烧给死人。

结完婚以后,他们的家人也会成为亲家。

如果说《马可波罗游记》的真实性堪忧,那么《元史》里也有板上钉钉的相关记载。

《元史 · 烈女传 · 杨氏传》里就写过事儿,说杨氏的丈夫死于战场,尸首回家后,他的舅舅想找一具女尸来配冥婚,杨氏非常难过,刚烈地绝食五天而死,最后得偿所愿,夫妻合葬。

可以说,这个时期的冥婚,已经多见不怪了,几乎变成了一种传统民俗。

![](data:image/svg+xml;utf8,)

《马可波罗游记》里有过冥婚相关记载

到了现代,冥婚的流量还是很高。

蒋家的弟弟蒋瑞青就办过冥婚。

他从出生开始,蒋家就充满不幸。

蒋的爷爷和父亲在一年间双双撒手人寰,蒋瑞青也在四岁那年得急病去世。

蒋的母亲王氏非常伤心,恰好在蒋瑞青死后不久,附近一个姓王的人家也有位幼女去世。

王氏就和女方家里商量好,办了一场冥婚,把两个小孩葬在一起。

多年后,王氏又把蒋的长子蒋经国过继到蒋瑞青门下,有妻有子,算是成了家。

![](data:image/svg+xml;utf8,)

蒋母王采玉

1976 年唐山大地震之后,当地的冥婚仪式也特别多,持续了十多年。

《中国丧葬》一书里,就记载过一场大地震十年以后的冥婚,地点在唐山市当地,夫妻双亡,男方是唐山人,女方是天津人,亲属们为这场婚礼专程布置了婚房,还邀请了很多宾客。司仪宣讲冥文后,双方家长把两人的骨灰合并,再行默哀致礼,最后把骨灰盒存放于男方的「新房」中,算是礼成。

据说,这事儿涉及的双方亲属,都被各自的领导通报批评。

这也是当今社会对「冥婚」这一行为的主流态度,就像《中华丧葬》里说的:「是一种殡葬文化中的怪胎,会助长竞相造坟的歪风,造成对社会财富的巨大浪费」。

![](data:image/svg+xml;utf8,)

唐山大地震震后图片

被冥婚风俗影响的文学作品又很多,而且比较正面。

早在《乐府诗集》的《华山畿》一篇,讲的就是男方死去后,棺材路过女方门前不肯离开,等女方主动走进去,棺材就再也打不开了,最后一起合葬。

这个故事,深深影响了咱们熟悉的《梁祝》,最后梁山伯的坟墓打开,把祝英台迎进去的情节,就脱胎自《华山畿》,都是生死追随的爱情。

比较出名的还有汤显祖的《牡丹亭》,讲的是杜丽娘和柳梦梅在梦里一见钟情,可是见不到面。后来杜丽娘相思而死,变成鬼魂,才见到了柳梦梅,谈起了恋爱。最后柳梦梅把坟墓挖开,杜丽娘复活,两人双宿双飞,happy ending。

这一系列作品,基本上都是借着「冥婚」,歌颂爱情。

![](data:image/svg+xml;utf8,)

电影《梁山伯与祝英台》剧照

到了电影里,冥婚一般都被拍成了恐怖片。

台湾电影《尸忆》,男主角的扮演者是很受欢迎的小生吴慷仁。故事讲的是男主角前世被押着跟人冥婚,对方是一个得了怪病毁容自杀的女人,但他在拜天地时挣脱钳制,逃跑了,而且刚跑出去就被车撞死,婚礼没有完成。

所以到了这辈子,哀怨的女方从他一出生就纠缠着他。

在他长大后,有了未婚妻,不甘心的女鬼影响了他的心智,让他亲手杀死了自己的未婚妻,又给他制造「鬼遮眼」,让他以为自己还一直和未婚妻在生活,实际上是和女鬼。整部电影的恐怖效果还是比较突出的。

![](data:image/svg+xml;utf8,)

电影《尸忆》剧照

票房特别好的《京城 81 号》,霍家三少爷想娶林心如饰演的青楼头牌,霍家不同意,就摆了林心如一道,把她强行许配给了病死的二少爷,冥婚,还直接把人关进棺材里。

后来,发生了此事的宅子一直被各种恐怖传言笼罩,成了传说中的「凶宅」,怪事连连。当然,国产恐怖片是不能有鬼的,最后一切都是林心如饰演的女主角的幻想。

![](data:image/svg+xml;utf8,)

_电影《京城 81 号》_剧照

最让人印象深刻的冥婚场景,可能出自林正英的《新僵尸先生》,吴君如她们在树林里遇到红白娶亲,不小心被卷了进去,费好大功夫才逃出来。这个场面,是很多人的童年阴影。

![](data:image/svg+xml;utf8,)

电影《新僵尸先生》剧照

说了这么多,你可能也发现了,冥婚其实是个很矛盾的存在。

它有关爱人性的部分,比如歌颂爱情、守护人伦。

但它也有封建迷信的部分,比如守活寡、鬼神论。

用现代的眼光看,冥婚的习俗肯定是要被扔进历史的垃圾堆,但它在文化层面,还是很有值得研究的地方。

至于那些相关的犯罪分子,还是交由法律来制裁。

说到这里,可能很多人觉得,国人怎么这么迷信,还因此走上犯罪的道路,其实,这样的尸体买卖,在国外也有。

去年有个新闻吓坏了不少吃瓜群众:

美国 FBI 在 2014 年的时候,查封了亚利桑那州的一个「生物资源中心」(BRC),当时并没有什么反响。

但五年后,很多耸人听闻的细节被爆出:在该中心 9000 平方英尺的仓库里,有多达 10 吨的冷冻尸体,而且大部分都是一桶一桶的人头和残肢。

根据警方统计,那儿大大小小的尸块多达 1755 个,其中包括 281 个头、241 个肩膀、337 条腿和 97 根脊柱。

FBI 特工的马克 · 柯怀纳就说,他看到的场景远比这些冷冰冰的数据更让人不安。这些尸块里,有大量被感染的头颅,装满男性生殖器的冷却器,还有一个小女孩儿的脑袋被缝在一具高大的男性身体上,简直就是现实版科学怪人。

![](data:image/svg+xml;utf8,)

案发现场

你一定想问了:这么多的尸体,到底用来干嘛呢?

答案是卖。

比如卖给美国军方,拿来做炸弹实验;或者把有病毒的尸块卖给医疗公司和生物科技所,用来做样本研究。

这个热搜新闻的背后,其实是一条特别成熟的尸体买卖产业链。

在美国,除了婴儿的尸体,其他不能移植的人类尸体器官,都是可以合法出售的。

不过呢,该由什么机构储存和出售,并没有健全的法律规章。

于是乎,很多非法的尸体处理机构就出现了,说是「处理」,其实就是「贩卖」。

![](data:image/svg+xml;utf8,)

一位被「卖掉」遗体的受害者生前照片

根据路透社报道,一具完整的尸体大约可以卖 5000 美元;缺头少肩的,可以卖 2900 美元;一整根脊骨或者腿骨,1000 美元;一只脚或者一个膝盖,450 美元……

更黑暗的是,有多达 62 家殡葬公司给这些「尸体买卖」的机构「供货」,每单的「中介费」从 300 美元到 1430 美元不等。

很多时候,一位死者出于好心捐献了遗体,最终却沦为黑市商品上架贩卖,不明不白地成了这条黑色产业链中的一环。

![](data:image/svg+xml;utf8,)

人体部位」价目表

知乎用户 十万个为什么 发表

谢邀。这个不用地图炮的。大江南北,从古至今,这玩意一直都在。很烦人。讲过很多次了,但是老百姓的愚昧迷信,无德之辈煽风点火,我们也是很无奈。

冥婚只有在极为特殊的情况下,才有用的土办法。打个不妥当的比喻,抗菌素只有在炎症到一定程度,才可以吃。其他时候吃就是毒药。冥婚比之,更类似抗癌药吧。随便乱吃,能有啥好? 至于这种产业链更是无耻之极。我们也懒得说。

若是深研礼学。冥婚这个现象是避不过的一环。历史上的说法极多,有其来源于殉葬合葬,有娶会的说法。有魏晋佛道死后世界意想的普及是其唐代兴盛的原因等等。真的一下子说不完。这篇稍微讲讲冥婚的现实来由,和特殊使用的条件。

1. 为了活人。

不管是为了钱,还是为了安慰父母怕其子女成孤的心情,大部分冥婚都是为了活人举办的。对于亡者,没啥大用。其中很多风水先生,或者称为二宅先生在其中大力推动的原因,大部分是为了逐利。我们早年在雁北对上过这么一个先生,其实根本不用办冥婚,非说不办就会闹鬼败家,这家的哥哥是当兵的,和我等相识,就请过去看,我那时脸皮薄,拗不过朋友,就去看了。其实啥子都不用,连超度都不用,死的时候意识流散,正常之极的。根本不会成为什么怨鬼。更不会找家里麻烦。人心才有鬼啊。这个风水先生就一直煽动蛊惑他们这老实巴交的父母,非要配冥婚。不然就会如何如何,无非要挣那点钱。最后我们还吵了一架,我年轻单纯,还总想以道理劝说,其实人家就是为了挣钱,那管什么应该不应该呢?当时长那么大,第一次听过那么难听的骂人话。^_^。长见识了。省略三百字,最后在他哥哥强力主导下就是火化。更加啥事都没有了。风水先生使坏做的压胜害难手脚,我走之前一口气全说破,据说气的他毒誓诅咒如何如何,后来据友人说,这诅咒别人的家伙没过几年就挂了,貌似和他咒人的言语蛮符合的。c 材一个。

土葬不懂规矩很麻烦,而那些文革后出来的风水先生到底有多少干货在肚皮里,心肠如何,当真是良莠不齐,很难说,看你们运气了。而且土葬会使得你们所谓的 “轮回” 更麻烦啦。实事求是的讲,提倡火葬是这时代第一优先选择。简单省事,不会出各种乱七八糟的的破事。坏处就是,活人借不到什么光而已。两权相较取其轻。**火葬是第一选择。**听不听随意。为了活人如何,教死人受罪其实挺常见的。^_^。人类的贪心和自私才是迷信的根本缘由。而不是被人诟病的古老知识。

2. 不入祖坟。

不成婚,不成年不入祖坟是导致冥婚的一种重要原因,但需要分别考察。前者是儒家宗法制度 dominate mind 后出现的问题。而婴儿小孩不入祖坟是有道理。因为会那啥祖坟的气。具体有别的处理方式,但是只要火化了都没啥问题了**。以纯粹的自然法则来看,青年未婚入不入祖坟都没大问题**。**但有些事情已经不追求礼制背后的原因,而成了教条。就变成人为之规矩。至于所谓孤坟更是民间所传,大部分并不是这种情况。**而在这种教条就是所谓的以名害实。往往就成了负面反面的食人礼制。我虽倡导大家读礼记,但我们要求的不是肤浅的文字表意,而这些做法背后的深刻内涵。很多朋友读了几页一两章,畏难而完全没感觉,就是因为理解不够深入。多流于其表。

祖坟其实是和宗庙搭配的,到现在也就是祠堂。即便没有祠堂,每年也要设荐以祭之。而不成婚的男子女子不入祠堂祖坟要满足三个大的条件。 首先,两者都有。既有祖坟,又有祠堂。 其次,要满足你们祖坟祠堂真的,宗祖昭穆,房房不乱,嫡长宗幼,各安其序。 第三,后人祭祀不断,不曾失礼,滥用其礼。

满足这三点的话。一族中,未婚不入祠堂还有些道理。能够维持保证家族的某些东西。但现在这样的家族可能在中国没有几家了。实在没有必要应用这类规矩在不满足标准的家族身上。而即便是全满足,无非就是为了后世子孙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对今人没啥帮助。很多时候在这上面费心真的没有必要。这些是士大夫家族延续家族所研发出来的 “科研成果”。但现在哪还有这种边界条件符合的案例啊?所以不再适用现代情况。

未成年则未成,未婚则未尽其人道,以儒家观之,对于宗族,无功抑或浪费有罪,所以不入祠堂祖坟,而实际上呢?中国还有啥宗族概念吗?大家血亲相争还来不及呢,谁还在乎对宗族贡献功过呢?这些人祭祀祖宗大都为了祖宗保佑自己多挣钱活得好。心意亦然不诚,又不懂真正的来源规矩。所以,以贪婪和自私为借口的冥婚后入祖坟,基本就是没有啥实际意义的自我安慰剂。

3. 娰女传说。

这是山西当地的叫法,清代以来,冥婚以山西最盛倒是事实。各类清人笔记里都有过记载啦。但各地都有类似的说法。就是未婚女子死后(其实男子也一样,仅以女子为例子),不曾婚配,不入祖坟,不受庇护,孤寂难耐,会回家闹,或者附身到身体运势不好男子身上,以求安身(婚配)当事人就会连连春梦与其欢好,然后遗精丧神,渐渐消瘦,最后就是不成了。这个过程快的不足一周,慢的也不会持续太久。其实很少有人碰到过,大都是自己听说点故事,有点类似的春梦,就开始自己吓唬自己。

这种普遍认为是未婚造成的,不入祖坟受庇护,孤魂野鬼,过了几年就会变成这种姒女。形成的原因有三, 第一,活着时候的知识积留,未婚而亡有各种问题的洗脑。或者亡者死前极力觉得自己没有婚嫁很亏,而成为一种执念。或者身后,没人总去念叨这事,那么亡者残留 XX 上根本不会有这样的问题。

第二,即便有了这样的执念,也不一定有能力闹事,而能闹事的都是亡者受气很特殊的情况。比如埋葬的地方特殊等等。具体不说了。

第三,这种一般只要超度就可以了,把遗留的执念去掉即可。不一定要冥婚。但大多数地方的超度班子的能力不足,可能效果不佳,**就演变成这种简单满足亡者执念以安抚的办法。说句题外话:**超度最大的作用,是给这种执念不去的亡者用的,其他正常老死之人的超度更多是一种生者诚意的体现,和烧纸钱差不多的意思。越隆重无非花钱越多,诚意不足,钱来凑,是礼制流俗之病。

许多情况下,都是正常的,根本不用超度仪式也可以。而使用超度的范围和时间其实很有讲究,许多人瞎来,明明还迷糊着,就和梦游一样的状态,来个大法事,反倒把其人搅合乱了套路。就好像一人在前面走,后面总有人乱叫,乱讲。有的脾气大的,会觉得很烦躁,反倒会闹事。哈哈

**那什么时候用冥婚呢?**很简单,真有这病,需要吃特效药的时候再吃,也就是真的出问题了,确定是未婚亡人闹事,非要嫁人,超度不管用,那么按照规矩弄一次冥婚。但这完全不需要用尸体的。而是用草人纸人就可以了。其实火葬情况下几乎没有任何可能出现这种问题,这也是国家倡导火葬的原因之一。

4. 儒家自古反对冥婚。

总有人把冥婚的大帽子扣在儒家道家身上,其实不对。早期冥婚来源于殉葬的演变。是极为久远之事,在《周礼 · 地官 · 媒氏》里已经有了明确禁止的记载。载曰:“禁迁葬与嫁殇者。” 郑司农注:“迁葬, 谓成人鳏寡, 生时非夫妇, 死乃嫁之。” 对于嫁殇, 注: 曰 “殇, 十九以下, 未嫁而死者, 生不以礼相合, 死而合之。” 郑司农说:“嫁殇者, 谓嫁死人也, 今时娶会是也。” 孔颖达疏:“殇者, 生年十九以下而死, 死乃嫁之, 不言殇娶者, 举女殇, 男可知也。” 从以上解释可知, 迁葬、嫁殇便是后世所见冥婚陋习。周礼中明文禁止, 可见它的产生已在周礼之前了。但是因为社会的发展,这种形式开始与殉葬区分开,孔子连木偶殉葬都以之为不仁。所以实际上是抵制冥婚的。而冥婚又要与合葬区分开看。合葬是夫妻并骨,冥婚主要指的是生前不以礼合,死后再结婚的方式。而更有甚者,是要活人和死人结亲的。原来在路边扔给首饰,银包什么的,老人都会嘱咐年轻人不要贪心捡起来,不然就会有躲在边上的亡者家属出来,非说你收了死人礼金。要论婚嫁哈。

@喵啦

。是不是和你那故事有点象呢?^_^

而即便在冥婚最盛行的唐代。法律也有明文规定不许冥婚。大唐律有四种级别,律格令式中除了律以正刑定罪,里面没有因冥婚而定罪的条文,但其余格式令里都有禁止冥婚的文字。要接受邻人的举报,由儒者来劝阻。但唐中期开始走向没落,上到帝王下到百姓,冥婚兴盛,学界研究冥婚主要是以唐朝开始的。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 “礼义陵迟,男女淫奔”(出自诗经王风)是社会走向腐朽的征兆。好在今人对于冥婚大都是否定态度啦。

宋元火葬盛行,所以冥婚较少。而到了明朝,不许火葬,土葬就又开始了,其实大户王公多有殉葬的说法,十分不堪,根本不是儒家礼仪。只不过是为了自己死后如何的自私做法罢了。而山西因为地势原因,很多民俗都保留下来,我们原来经常会去山西溜达考察的。所以冥婚这股歪风又是从那边再次兴起。也是无语之事。有的时候,如果民俗失去了其背后的意义,真的不如废止。

综上所述

冥婚是特殊情况下的处置方式,但是因为各种原因流俗后,变成了人人都要用的方式,那就变成了这种恶心的玩意。再和现在的社会拜金的风气结合就出现如此无耻的 “产业链”。移风易俗消除迷信的同时,还要保留文明中的干货精华,这活儿真的很难很难。一边是不明就里的现代人打压要抗住,一边愚昧贪婪人性造就迷信要驳斥。夹在中间的我们,经常是两面不讨好,然后还得秉公处置。还要剥絲抽茧,给人讲道理。但是人心九转十八变的,今天貌似听明白了,明天被人一蛊惑就变卦。哎。很多时候,真觉得最好再也不管才好。随他们去吧。自己作的,自己扛吧。可怜真的没用啦。

如果不精研仪式背后的意义的自然法则,背后就会出现各种类似的问题。迷信是怎么产生的?普传造成的。有些知识是需要循序渐进才能精熟掌握的。往往不是普通人道听途说就能明白的,所以这类知识经常流俗成为迷信。

老百姓是充满不安的实用主义者,大都是为了预防才进行这样的迷信活动,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是大多数人的想法。但其实都是无病乱吃药。这样一家传一家,就变成了迷信风俗,而真正的干货反倒被掩盖了,真正有需要时处置的办法也被弄的支离破碎。这就是清代民国出现的情况。再遇到太祖那种时代,就会被连根拔起,不分贤愚一起被打倒。但矫枉过正,必有其反动。因为确实会有一些需要特殊处置的情况存在,那么有需求,就有人会重新研究,但是被断掉的东西,里面核心的意义哪有那么好掌握的?那么半懂不懂,泥沙俱下,再有小道消息吹着人心,相关利益者的煽风点火,这些东西死灰复燃是非常容易的。而现在的社会拜金第一,才会有这种害命盗尸的事情出现。

这种陋俗真的要从根上制止。因为完全劳民伤财没有半点用。火葬其实真的挺好的,对亡者简单许多。大家不要一说传统,就不分好坏都拿来用。等到日后宗族再次出现,这些真的需要再次被应用到时,再说这些规矩吧。现在就是瞎胡闹乱吃药。

-—

接受批评,大江南北地域性太广了,不合适,不过历史上大江南北真的都是有过的。这么说应该没错。没有的地方,是福气,就不用有了。^_^

-—

火葬入土不入土其实关系不大了。我其实建议撒骨灰于大海,这种人其实最明白是咋回事的,最著名的是谁啊? 大鸾周公也,^_^

-—

土葬火葬各有利弊,这点文中已经交代,但是土葬繁复而规矩其实比较多,那么对于现代人来说,火葬真的是两权相较之后的上选。尤其是那些想早点 “轮回” 的家伙们。^_^

-—

江为止

同意答主的一些思路。中国的葬礼和祭祀,真的不仅仅是为了死去的人在阴间过得好,更多是为了活人得到保佑和庇护。未成年死去不入祖坟,是为了避讳,免去污秽缠身(如诅咒,霉运,导致家族其他人不幸等),因此这些家长才会高价进行冥婚交易

答:

这是错的。婴儿儿童不入祖坟的原因并不会给活人带来什么厄运,而是其他的。真是没辙。很多东西不适合没基础的人知道,所以才不肯写出来,结果就是这样的说法。退一步说,今人有祖坟的有几个?火化又是居多,所以根本不用担心这条规矩。火化的话,大部分土葬的忌讳都不用避讳。

知乎用户 三符​ 发表

首先不应把一些地域现象说成是中国习俗,并不是一个地方有这种陋俗,就代表全中国都这样,冥婚结阴亲的事,大多流行在山西,内蒙、河南、河北,广东等地,而且主要是在农村。

儒家《周礼》有云:“禁迁葬与嫁殇者。” 即禁止把生前没有夫妻名分的男女迁葬在一起,禁止对于殇死的男女再行嫁娶。

由于在中国古代,礼制为先,故而遵循礼法者,必不如此,所行冥婚,也是民间偷偷摸摸的事。

冥婚的事,要流行在平民之中,唐代皇家韦后虽然操办过冥婚,然而那个是少部分人一意孤行的结果,此举曾受到了各方面的批评,比如白居易就曾经写文批评说唐室 “即违国禁,也乱人伦”。

而在道教看来,这些都属于六天故气,也是应该扫除的,故而贫道自然是坚决反对冥婚的。

然而,近年来,农村村之中冥婚导致诸多社会现象的根源是什么?为何又为死灰复燃?

重视婚姻 => 未婚早夭 => 家长伤心 => 冥婚安慰 => 愿意出钱 => 盗卖尸体 => 杀人制尸

愿意出钱的原因是相信冥婚,相信冥婚的根本原因,是为了在其中寻求一种安慰,而寻求这种安慰的原因是早夭,山西等地域这种现象之所以普遍,正如其它答主所说,未婚早夭的人多,所以才形成了这样的市场。

贫道以前见过另一类结阴亲,无非是两家抱着遗像,做个仪式烧些纸钱罢了,一来并不至于浪费,二来并无经济往来,三来亦不接触尸骨,虽对大众而言,是属迷信,然而对逝者之有,不乏安慰之功。

若上下比较,则知其问题出于哪里,首先被定非要有尸骨不可,于是有了花钱购尸之事,然而这类事又是谁所促使?

**
巫砚之流为祸甚也。**

对于乡间人士,本就没读过多少书,也大多文化不高,各们即使谩骂他们无论多少遍,他们依样不会改变,因为他们只是被蛊惑的人群而已。

近年来,民间农村出现了大量的巫砚,许多县城及镇子上,总有些附体看事的神婆或神汉,甚至有一步大往城市扩展的趋势,而且这类倍受一些年轻人喜爱。

光是百度贴吧的出马吧这类地方,关注的人群就有 3 万人,而天涯上谈出马或是相关的贴子,不乏几十万上百万浏览量的热贴,便可见一斑。

因为部分实有灵验,他们又多攀附于佛教,满口不离因果轮回众生业力,借助宗教的掩盖,导致不少人并未意识到,实际上这些群体就是巫砚之流。

这里又不得不提到一个教育问题,很多人上过学,受到过正规教育,然而遗憾的是教育中,编制教材人总试图灌输主观的思想观念,而这类观念灌观多了后,然而却现实的世界与课本上的完全两个样子时,往往就会走上反面。

在民间巫砚,即神婆神汉家里,不乏常见大学生研究生,一样恭恭敬敬在那里问事看事,而这些又给农村里的其它人起到一种影响 “有文化的这些人都信这个,肯定就没错了 " 进一步加强了这些巫砚的影响力,结果导致了受到迷惑更深。

大学生或属常见,然而研究生,博士生一样有受到迷惑的,这是为什么?因为传统教育里总是试图将这些彻底打击为封建迷信,灌输一种主观的思想,并且大多含糊其辞,主观一口咬定都是骗人的,而大众一旦接触到真正的巫砚时,发现教材上描述的纯粹是主观臆测,结果便会把一些本来是理所当然的现象,认为很神奇,从而彻底转变。

同时,由于没有多少学者认真来研究,这类现象背后的真正原因,对很多学者来说,要么只能抱着一种信仰式的观念说服自己彻底不信,要么便是半信半疑,要么便是全盘相信,但无论哪种,都不愿触碰这个区域来作研究。

**冥婚这类现象死灰复燃的根源,是因为巫砚的兴起,而巫砚的兴起,是教育问题导致,而教育问题,是缺乏专业科学工作的研究与探索,导致无法针对这类事件,让受教育者建立客观而理性的认识。
**

所以,要想真正遏止这类现象,还需要各界人士都努力才行。

知乎用户 neromous​ 发表

作为重口味小黄文阅读者表示曾经在几年前看过一段情节, 就是一个卢瑟开黑车碰巧遇到一个打车的妹子,然后先劫后杀, 后来处理尸体的时候干脆卖给村民配阴婚的, 村民来验尸的时候还是处女, 等村民回家张罗丧事的时间差里他就把妹子的尸体给那啥了。

当时通过这片小黄文我认识到了人性原来如此特别。 顺带说一句, 那个配阴魂的男孩是因为家里不让跟自己心爱的女人结婚双双殉情的, 他娘就算死也不让他们葬一起,所以出了个配阴婚的点子, 既能出气又能保证阴间香火, 周围的亲戚还夸这老太太有主意。

所以你看, 所谓的传统, 不过是承载活人利益的工具。

知乎用户 疯子是个神经病 发表

大学上铺就是临汾人,12 年暑假去他家玩时见过一场冥婚。

男方家是他们村的,零几年的时候在黑煤窑里挖煤,塌了,刨出来时都碎了,半只胳膊怎么也找不见,窑主赔了八九万块就跑了。

他们家比较穷,他为了供两个弟弟上大学下的黑煤窑,供出了两个大学生,自己二十七八了连对象都没有,就这样没了。据我舍友说,每年逢年过节时,他们家的哭声就没停过。他们父母本想着拿那几万块把家里房子修一修,然后给二儿子张罗婚事,供三儿子继续上学。但两个儿子坚决不同意,要拿这钱给他们大哥娶个媳妇,不能让他打一辈子光棍。但因为有条胳膊找不见,所以那些来路正当的,新鲜的(他们当地方言叫法不记得了,意思就是刚死没多久的,不是报道中 “干的”" 湿的 " 这种称呼)都不愿意嫁给他家。即使有愿意的,要的彩礼也太高,掏不起。而那些来路不正的,不新鲜的(骨头),他家不愿意要,因为不知道那骨头的信息(经常有拿挖出来的积年老鬼,甚至男人骨头来滥竽充数的),就一直拖了好多年。

12 年时,通过媒人联系到了晋城的一户人家,姑娘车祸死了。然后两家就结亲了。

当天男方二弟弟抱着他哥遗照,女方有个女的抱着女方的遗照,按着中式婚礼拜天地,然后人们扛着两口棺材放进屋里算入了洞房(一般冥婚流程不是这样,是男方弟弟要求这样办)。然后就是招待村里人吃饭了,每个人都喜笑颜开的,就跟参加活人的婚礼一样,在那个氛围感染下,我都忘了这是参加冥婚了。。。

婚礼结束后,停了几天,就把那两口子送火葬场烧了,两个人骨灰合到一个罐里埋了。因为有偷尸的,所以他们那现在都流行把女尸火化。。。

据舍友家人讲,在他们那举行冥婚,并不是因为风俗,主要是因为穷,又没有啥谋生的手段,也不流行去城里打工,所以年轻人为了挣钱娶媳妇,大多去了黑煤窑里挖煤。出事后,家里人觉得孩子一辈子吃不好喝不好,大人没本事,闹得孩子为了娶媳妇把命都搭进去了,所以倾家荡产也得让孩子在下面有个媳妇伺候他。

只见过这一场冥婚,也只能评价这一场,完全是男方家人出于愧疚悔恨而希望对他有所补偿,而不是因为风俗。

说到风俗,舍友曾给我们讲过一个事,真实性不可考,权当故事听吧

他一朋友村里某黑煤窑老板,他娘很早就死了,他爹辛辛苦苦的把他拉扯大的,他爹死后,煤老板买了四个年轻女尸给他爹当小老婆,又买了几具男尸当仆人给埋一块了。源远流长的殉葬制度。

知乎用户 任凤口鸟 发表

直 TM 开眼界了,冥婚这事小时候看一个反映转亲(一种落后风俗)的电视剧时听长辈说过。但我没想到

知乎上居然有女性 ID 理解****冥婚

知乎上居然有女性 ID 理解****冥婚

知乎上居然有女性 ID 理解****冥婚

知乎!

女性!

理解冥婚

知乎!

女性!

理解冥婚

知乎!

女性!

理解冥婚

还 TM**“支撑我不断努力去理解冥婚习俗的最重要因素是:这是一种自发的市场行为,没有强买强卖,除了死者本人外,双方亲属都是自愿的。但这个市场本身是存有争议的,违背子女意愿强行婚配、为人父母者买卖子女尸骨、生者背负沉重的经济负担、社会道德遭受冲击。”**

去理解!

没有强买强卖!

自愿!

去理解!

没有强买强卖!

自愿!

去理解!

没有强买强卖!

自愿!

还争议?这就该直接消灭!当年那些破四旧的干活不彻底好吗?!

“在吃惊之余我是感到欣慰的,因为一旦形成了市场就会有无形的力量制约其发展。为孩子配冥婚的父母其实都是理性的”

你别黑市场化了好吗?!但它还是个孩子好吗!!!住房、医疗、教育的市场化你欣不欣慰啊!魏则西尸骨未寒啊!

罪过罪过,则西一路走好。

我以前一直开玩笑的认为:中国是一个伪装成国家的世界(类似于俄国是伪装成国家的油老板),各种人文地域差异大得就像地球一样,有什么人都不奇怪。但今天我发现这 TM 不是一个世界啊!这是 TM 是伪装成国家的不同位面啊!

是,这习俗是历史悠久唐宋就有,传统文化港台还搞,但历史车轮滚滚向前啊!商朝盖房子用人奠基,你现在是不是还要效法古人啊?就算最后一个封建王朝大清,由此引发的偷坟掘墓也是斩立决啊!你就算不抵触,也请你不要撰文支持好吗?我也理解日本鬼子为生存要扩张侵略,但不代表我会不干他全家啊!

**我现在是在 21 世纪啊!第二个十年啊!**在主物质界!上着知乎看着片,没想会有不同位面的突破晶壁闯过来啊!这 TM 不安全啊!

虽然我签名是为了拉低知乎逼格:

矿工、电工、粮农、码农等等工农制造了知乎

附带说明是为了打击清新幻想:

工业社会物质财富的生产和集中,达到了这样一种程度:它令某类人产生了一种幻觉,即人能活着是正常的、理所当然的,人活着就应该是幸福的,不会因资源短缺、天真无知、性别、饥饿、疾病而夭折腐烂。中国网民基数超 6 亿,这类人就显得多,中国还有 600 多个国家级贫困县,涉及人口 2 亿。

但我没想到知乎上会有女性 ID 与人为善到这地步啊!(廉锡镇脸)我先调整下心情,一会再扯

同志们先看不那么刺激人的相关新闻垫吧着

叶世荣举行冥婚还女友名份 手捧遗照进灵堂 (图)

165 个答案看了一遍,有三个明确表示冥婚不算啥,1.8% 的概率。缓解了一下。

做为一个半调子军史宅,啥叫封建糟粕,多少知道一点,冥婚这事也知道。我前边喷了一通,**主要是对一个知识女性有那样的想法感到不解。**说我装逼也好,高冷也罢,现在四大枷锁死灰复燃,我希望知识女性能够努力砸碎这些东西。这个过程漫长痛苦,可能还需要几代人的努力,面对这些包裹着传统外皮的垃圾,你也许渺小的不值一提,你会恐惧,退缩,逃避,但起码不要成为它的帮凶。就算你当不了吴琼花,也不要去做祥林嫂。

相关回答

为何中国的性交易不能合法化? - 瓦西里梁赞诺夫的回答女星为什么好多都是生双胞胎? - 马前卒的回答
有哪些有关女权主义,反映女权主义思想的电影连续剧或纪录片,或者有关女性自我救赎影视作品,并有相应影评? - 一八零天改一次的回答

知乎用户 贝利亚基洛夫 发表

鲁迅先生的话,依旧如雷贯耳:

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叶上都写着 “仁义道德” 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吃人”!

知乎用户 嘤击长空 发表

13 岁少女遭拐骗后遇害 尸体被卖给他人配阴婚

东方网新闻,2005

这是我很小的时候在杂志上看到的,至今还记得那个恶妇的名字,汤素梅。

我们都知道这是陋习,陋习。

但为什么它得以存在甚至成为一条产业链?

政府有令民间有策,最最愚昧最齿冷的是人心啊。

知乎用户 路人 发表

觉得某个人不结个婚就不正常,活着折腾不出两口子,死了也要给他们凑一对出来。

活着折腾我了不说,死了的还要继续折腾,这纯粹是当爹妈的智商不够才搞出来的恶习。

知乎用户 啊咩仔​ 发表

山西宝宝来答!!

真的超可恶!自家买卖就不说什么了 最可恶的是偷了卖!

原来奶奶去世之后就是土葬,有一段时间爸爸晚上老梦到奶奶 就感觉不太对 但是也不知道是怎么了 (´・_・`)

前段时间因为要修路所以那一片的坟地就要全部迁走 爸爸挖开之后就发现是空的!竟然空了!!!!

啊啊啊!

一群丧心病狂的人 都是人渣!!

知乎用户 烂泥扶上墙​ 发表

相比裹小脚、留辫子,冥婚才是真正除不尽的封建余孽,从新石器至今未断。

其实不仅仅是山西,整个华人的圈子里,都流行着这个习俗,只不过山西比较明显而已。

有人认为是贫穷喝 i 和闭塞导致了冥婚的流行,其实事实并非这样。

就地域而言,和山西一样的「冥婚大省」,常常被人们忽略的,还有浙江。而浙江的经济甚至排在国内前列。所以冥婚的背后,并不仅仅一个贫穷可以解释。

导致冥婚行为的最根本原因,还是根深蒂固的宗族思想。根据有的族规,不婚者不能进入祖坟或者祠堂,这就意味着,单身死者只能成为孤魂野鬼,没有祖宗庇佑,没有后代祭祀。解决办法只有一条,那就是进行冥婚。

山西的大院子和浙江的祠堂,是彰显宗族思想的舞台,也是冥婚最深的根源。

顺着这个思路,我们来探究一下古代冥婚的真实面目:

根据民间的说法,没有成婚的人,是「不完整、有缺憾的」,如果死去了,会带着非常重的戾气的,不能转世投胎,常常会作祟为害人间。

尤其是死去的未婚女子,鬼魂没有归宿栖身之所,只能四处游荡。根据南宋康与之《昨梦录》的说法,这种长期不能投胎的女鬼,叫做「姑母鬼」,这种鬼十分厉害,见人杀人见神杀神,遇到了绝对没有什么好下场。

在山西省雁北地区,也有类似的说法。她们认为,如果有未婚女子死亡后听之任之,不仅变成鬼四处游荡,还会升级为更可怕的东西,那就是「姒女」。

姒女到处寻找目标,专挑未成婚的、体弱多病的年青男子下手,化身成为美女,与他们纠缠不休,一直吸取他们的精气,直至耗尽这些男人的精气,姒女便将他们的鬼魂勾走。《倩女幽魂》中的聂小倩,大概就是以此为灵感进行的创作。

古代医疗条件低下,人均寿命也就 30 岁左右,青年男女未婚早夭的比比皆是,难不成都让他们变成怨鬼?

智慧的中国人当然不会坐视不管。

根据视死如生的指导思想,在死人身上做起了文章,于是就有了这种诡异的民俗——冥婚。

明末清初的北京、天津等地,如果半夜忽然被街巷里的鼓乐吵醒,看到有人抬着纸糊的轿子,由单鼓、单号、单唢呐吹奏前引,飘忽在黑夜中时,你不要感到吃惊,这是两家人为死去的儿女举办着婚礼,正在「搭尸骨」结「骨尸亲」呢。

在深夜举行冥婚仪式,可以算得上是「京津特色」了。

虽然小有差异,但流行整个华人圈的冥婚习俗,仪式过程却大致相同。

一般来说,冥婚不是随随便便就能结的,需要通过媒人介绍才行。

首先,双方过门户帖,到命馆合婚,算好生辰八字,取得龙凤帖,这才算是正式走起流程。

撮合死人婚姻的职业人,叫做「鬼媒人」,他们掌握的最大资源,不是谁家有优质的单身男女,而是最近死去的人当中,有哪些适合冥配。依靠着这些一手资料,他们赚足了介绍费。

如果死者男女双方都满意了,就到了给定金的环节,叫做「放定」。男方给女方送去的定礼,除了和活人一样的绸缎尺头、金银财宝等,增加了纸糊衣服、首饰等等。在放定的当天晚上,在女方家门口或坟上焚化。

女方陪送的嫁妆,一般都是纸活,送至男方后,会在「新郎」照片或牌位前陈列半天,让「新郎」清点完成后,即由鼓乐引导,送至附近就地焚化。

到了举办冥婚的「大喜之日」,需要搭高高的大棚,宴请亲友,在「新郎」的牌位或者照片下面,悬挂一朵大红色的花。然后用宝轿去迎接「新娘」,由娶亲太太接过「新娘」的照片或牌位,放入宝轿,一直送去男方家中。

在供桌之上,新婚夫妇二人并列,用红头绳将两幅照片拴起来,取月老牵红线之意,并缠上红、黄两色的彩绸。

结婚的仪式上,娶亲太太给全神「百份」上香叩首,就算夫妻拜了天地。然后由茶房端来「合杯酒」,象征新婚夫妇喝了交杯酒,然后供上「子孙饺子」、「长寿面」,象征「早生贵子」、「长命百岁」等美好的寓意。

奇怪的是,死去夫妻的结拜方式虽与正常婚礼不同,活人的仪式却没什么区别。

「新婚夫妇」家的亲眷互相道喜,然后吃起宴席,互道亲家,洋溢着新婚的喜庆。

最后,就是要选个「黄道吉日」宜破土安葬的好日子,按照按阴阳先生指定的时辰,将棺枢起出后,举行完合婚祭,高高扬起花红纸钱。至此,整个冥婚仪式就算最终结束了。男、女双方的父、母等家属,边哭边道「大喜」。

这是比较成熟的冥婚仪式,流程已经相当复杂。

早期的冥婚目的则相对比较单纯,只是镇住鬼魂不为害人间。

年代最早、证据最为确凿的冥婚事件,就是在一座东汉墓葬的镇魂瓶上发现。

1974 年,在洛阳郊区的李屯乡,发现了一座元嘉二年(公元 152 年)的墓葬,当中有一个陶质镇魂瓶,瓶身有一段镇墓文,有些异乎寻常。

文中记载了该墓的墓主是两人:许苏阿铜和刑宪女。这两人既非亲属,也不是夫妻,按照古代观念,男女授受不亲,陌生男女合葬,是违背人伦常理的。

他们为什么会葬在一起?镇墓文中的两个字泄露了天机:合会。这两个字铺开来说就是:「嫁觞者也,今时娶会,死而合之。」意思就是嫁给了一个死人,现在这个时候迎娶他,死的时候合葬在一起。

这可不是简单的二人合葬墓。短短的几句镇墓文,我们看到了背后一个复杂的故事:许苏阿铜是东汉时期的少年,但是由于一场突如其来的疾病,早早就死去了。虽然已经到了婚娶的年龄,但由于他一直体弱多病,一直未能有精力来考虑人生大事。

碰巧一个叫做刑宪女的姑娘,最近在山中失足身亡,也是刚刚下葬,可以说是尸骨未寒。两家人一合计,定下了这门「鬼亲」,然后就走起了婚礼流程。

唯一不同的就是,这对夫妇的婚礼仪式中,唱主角的是一个高价请来的巫觋,自称是黄帝神师,来到许苏阿铜的墓室中,在台子上摆上神药、人参、各种矿物等厌解之物,并现场进行了作法,口中念念有词。

巫觋又来到刑宪女坟茔前,掘出了刑宪女的尸骨,放在一个叫做「金埕」的坛子中,并由专人送往许苏阿铜的墓葬,举行了合葬仪式。

一通复杂的操作之后,婚礼仪式就算是完事了。巫觋在镇魂瓶上记录下这件事情,希望死者地下的灵魂安息,并保佑两家富贵平安。

这种葬俗,在学术上被称为「二次葬」。即死者已经下葬了,甚至已经被埋入地下很多年,也仍然会被翻出来,进行清洗和整理后,再重新举行葬礼。

虽然说入土为安,二次葬的葬俗有悖于儒家常理,但在当时人看来,让死者娶到人生的另一半,远比在九泉之下安睡更为重要。于是尘封多年的尸骨,就被挖了出来,洗去了腐烂的筋骨,将剩余的残肢断骨分类放好,如果缺的太多,就会用竹竿、茅草等补上。并且在外面会重新穿上盛装,与另外一具异性尸骨,共同举行一场既是婚礼又是葬礼的仪式。这种仪式,在某些地区又被称为「配干骨」。

找不到匹配的异性尸骨怎么办?

这也难不倒古人。宋代的时候,在中国的南方流行着特殊的习俗,名字叫做「迎茅娘」。茅娘身穿颜色鲜艳的嫁衣,头戴华丽的花冠,唯一的遗憾就是,茅娘并没有血肉之躯,而是用茅草扎成的假人。

如有男子未娶妻就去世了,他的家人就要敲锣打鼓来到郊外,弄上八台大娇,像迎亲一样蒋「茅娘」迎接回来,送入棺材中与男子「闹洞房」,行合卺(jǐn)之礼,为两人供奉上苦酒,让他们在地下共饮交杯,完事了便葬在一起,永久长眠地下。

到了近现代,移风易俗成为社会主流,打着光棍离开人世的,亲朋好友看着可怜,在鬼节或者祭日里,给他烧去一个纸糊的「美女」,这大概算是最简陋的「冥婚」了吧。

冥婚不仅是撮合死者之间的姻缘,也有不少活人迎娶死人的情况。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以前还在猫扑混的时候看见个帖子里面打了个广告,长期提供新鲜女尸,需提前两周预定。还留了电话号码。

想想真是 6,都现杀的啊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突然看到这个问题。我想说两句。

我家乡在陕西韩城,诸位看看地图就知道韩城与山西只隔一条黄河。我高中母校是象山中学,曾经在我高三的时候听说过一个事情,一个女孩子,她亲叔叔在金城区草市街附近还是书院街附近开了个小小的修鞋铺,叔父对她很好。有一个周末,她带些她闺密在附近逛街,顺便去她叔父家坐一会。从此再也没有回家。她父母报了警,你猜怎么着,她亲叔叔用钉鞋的锤子活生生打死了她这个亲侄女和她闺密,卖给了死人贩子最后被卖到了山西河津配阴婚。你猜卖了多少钱?一个人卖了两万。

她失踪后,父母心急如焚,母亲急得昏了过去,她的叔父叔母还装模作样的帮忙满韩城的找她。

现在想想还有点难过。

你说如何看待阴婚?我觉得,提供尸体的人,无论是挖坟挖出来的,还是杀人害来的,都应该按故意杀人罪论处,最低按照故意杀人从犯论处。因为,也许他是挖来的,可是逝者为大,你查一下古代对这种人怎么判。也许他是倒手的,但他的上家可能是杀人犯,市场和供给的关系。当然,也可能他自己就是杀人犯。

知乎用户 张剑豪律师​ 发表

山西人来答,我们老家那儿民风比较淳朴。因为经商风气浓厚。大家忙着挣钱,也没空想着幺蛾子。

我只见过一个冥婚,那是我小的时候,我表哥的一个朋友,得了白血病,去世的时候大概 16,17 岁,可能那时候有这个兴许,他爸妈觉得孩子死的痛苦,死后孤苦伶仃的,既然生前无缘娶妻,那么阴间不能太寂寞。四处打听,恰好在不远的地方,也找到了一家因病去世的姑娘。两家一撮合,合棺埋一块吧。当然男家也出了一点钱。

说到底,这确实是封建陋习。不过这些年死于非命的未婚年轻人几乎没有了,也就不存在冥婚这一说了。

中国的乡村社会秩序已然崩塌,或许依旧是几千年延续至今的 “老传统”,压根没有被 tg 改造,山西人重土葬,我家里去世的老人们,也都葬在土地里,我小时候亲眼看着青壮年们,抬棺材,放到挖好的土坑里,一锹一锹的黄土覆盖,埋没,填平,成丘,立碑,植柏。

我当时看的很压抑,加上年纪小,做了不少噩梦。我梦到被人装到棺材里,钉上钉子,一颗颗十厘米的长钉,让我隔绝于世界,他们还不算完,还要继续玩弄我,让黄土把我埋葬,让我孤零零躺在荒郊野地,让杂草在我头上生长,衰败,烧掉,再种上麦子。

《山河故人》里,涛的爸爸死去,医生问涛,是土葬还是火葬,涛没说。但是后面一个镜头给到了他们在路边给她爸爸办的葬礼,风沙滚滚,花圈层叠,涛搀扶着从上海归来的儿子,那一刻,我眼里都是撕裂的世界。

穷山恶水出刁民,既然没钱,那人就是最有价值的东西——女人与小孩。

知乎上,大城市里,一直都有姑娘们展示着自己的身体,学识,见识。我替她们高兴,她们可以为了女权,平权而奋斗。另一个地点,在距离北京几百里的山西境内,有的姑娘死后尸骸被父母卖掉,跟一个得了病或者出了意外的年轻男人永生永世的埋在一起,在阴间成亲,当牛做马照顾这个 “丈夫”,直到尸骸同为腐朽。或者活人被劫走,杀死,卖掉,埋了。

贫穷、愚昧与某些宗教,是我们必须必须必须必须必须消灭掉的。

知乎用户 咖啡咖啡 发表

女人就像一块肉,从生到死都被放在砧板上掂量多少钱一斤

知乎用户 米格尔街 发表

我是**《中国冥婚现象调查》这篇文章的作者李腾。**

这篇文章的由头是山西省洪洞县 3 年来不断有女尸被盗用于配冥婚,所以在去洪洞县之前,我对当地的情况是不乐观的。虽然也了解过冥婚习俗的由来和内涵,可以理解其中蕴含所的 “孝” 和“责任”等观念,但任何一种习俗与盗尸联系在一起总是让人难以接受。

等到了洪洞县之后我才吃惊的发现,冥婚在当地已经市场化了,并且在各方因素制约下形成了市场价,女孩的尸体成了抢手货,就连救死扶伤的医院也参与到其中牟利。最令我吃惊的是许多年轻人对冥婚也是支持的,在他们眼中配冥婚就和吃不吃猪肉一样是一种选择。

说实话,在吃惊之余我是感到欣慰的,因为一旦形成了市场就会有无形的力量制约其发展。为孩子配冥婚的父母其实都是理性的,“婚配”仍然是冥婚最核心的内容,父母会对家庭背景、教育程度、身高样貌等各种因素不断地权衡计算。盗尸是 “买卖”,不具有“婚配” 的社会属性,受到主流市场的制约卖不上价,比如杀人卖尸与盗尸在市场上的卖价是一样的,所以更恶劣的杀人卖尸行为绝少。可见,只有将 “婚配” 和“买卖”区别看待,才能理解当地的冥婚习俗。

但有时候,市场力量对道德的冲击令人担忧。在采访中得知,曾经有一位女子因病成了植物人,家属在为她找好 “配婚” 对象之后就拔了管子拉回家,2 天后女子离世,家属立刻将尸体送到男方家中。家属为了减少医疗负担停止救治没有康复希望的子女是可以理解的,但之后收钱配冥婚的行为却很难让人接受。

不能直接说冥婚是错的,为子女举办冥婚的父母也非常悲痛,人类对生命的认知远没有到透彻的地步,高等生命未必不存在。但在冥婚中只有价格,没有感情,对于生者来说这种婚姻是不幸福的,违背死者意愿配婚更加令人难以接受。

支撑我不断努力去理解冥婚习俗的最重要因素是:这是一种自发的市场行为,没有强买强卖,除了死者本人外,双方亲属都是自愿的。但这个市场本身是存有争议的,违背子女意愿强行婚配、为人父母者买卖子女尸骨、生者背负沉重的经济负担、社会道德遭受冲击。

这个市场还在不断发展,需求量与供给量都在上升,但究竟是习俗还是价格在起决定性作用,这是一个需要深思的问题。

米格尔街:每天一个特别的故事。每个故事,每个人,都如盐般微小而珍贵

微信号:MiguelStreet

长按并关注该二维码

知乎用户 陈茂蓬 发表

我第一次看到冥婚,还是在识骨寻踪里面,当时还想老外也太喜欢搞大新闻了,这都不知道多少年前的事了吧…… 啪啪啪打脸。

刚刚仔细想了一下,这并不是我第一次看到关于冥婚的事情,我很小的时候看到过一张报纸,上面说有个犯罪团伙拐卖智障女子,给她吃了抹了硼砂的面包,然后勒死了她,以一万五的价格卖给别人配阴婚,而后陆续杀害多人……

事隔多年,我已经记不清是什么时候什么报纸了,但我仍然记得 “抹了硼砂的面包”…… 和看到这个报道以后一胳膊的鸡皮疙瘩。

知乎用户 关爱下属克林顿 发表

每当看到类似的新闻,总感觉某场运动虽然造成了破坏,但在净化民族思想上,某场运动是有一定积极意义的。

题外话;如果某组织再也管不了、也不想管农村了。就把农村的思想阵地让给基督教吧,总比被各种歪风陋俗,僵尸秃头法轮教和白帽拉面炸弹教洗脑了要好。

“我们要打破一切剥削阶级的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

怀念副统帅

知乎用户 河狸老师 发表

别说尸体了,连骨头都有人要,等闲了,给大家讲讲!

终于有时间更新了。。。。

在 15 年清明节,会老家祭奠老人。路过老乡门口,进去打了个招呼。

恰好听见他们讲,给过世的孩子找一门亲事。惊得我目瞪口呆,没想到这还是一门生意。听他们讲电话的过程,知道了一些事情,分享给大家

我们那边,很少要湿尸(刚死的),都是骨头。当碰见给给刚去世的女孩子说媒,也需埋到荒郊野外,等尸体完全腐烂,只留下骨头以后,再讲孤坟挖开,由专业从事这个行当的人,下去将骨头捡出来,再出嫁!这个出嫁,真的是出嫁,整的是风风火火!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女骨本就是稀少资源。因此,有些人就开始挖墓。这些人没有一点道德观念,在晚上偷挖,将夫妻合葬墓挖开,只取女骨,将刚卖掉已下葬的骨头从新偷挖等等。

在这些女骨中,可以分外两类。一是,女骨有亲戚,例如姑家、舅家等等。这种女骨,价格较高。对于偷来的女骨,偷骨者找一些人,冒充女骨的亲戚,从来了获得高价! 第二类女骨,就是没有亲戚的了,价格较低。

关于男方和女方的年龄问题,这个比较有意思! 我去的那个老乡,他家孩子去世的时候,年龄在 18 岁左右,到现在的话,就是 25 岁。他家里人给他找媳妇的年龄要求是 50 岁以下都可以。如果他们真的阴间相见,很好奇他们做某些羞羞的时候,男方如何下屌???

当人,对于偷来的骨头,如何能够分辨出女骨和男骨,是一建很重要的事情。如果出现男男配这种事,对于一个直男来讲,是多么苦逼的心情,我猜他肯定有一种 “自己约的炮,含泪也要打完” 的心态。老乡说,女人比男人的腿要多一根腿顶骨(我也不知道他们说的腿顶骨是啥)。

-—————————————————— 请叫我河狸老师 ————————————————————–

关于女人去世以后的事情,也是很有意思的,也可以看出在女性地位的问题。

在我还在老家住的时候,应该是 90 年代。村里有个女孩在郑州工作,有一天他家人把她接回来了,不过回来的是尸体,一具没有脑袋的尸体,由于尸体不完整,尸体一直存放在废弃的窑洞里,直到现在,也没有抓到凶手,也没有找的丢失的脑袋。上小学那会,每天上学,都要路过,心里那是一个痛!

还有一个女孩,比我大 5 岁,在上学的路上发病去世的!由于女性和未成年过世的原因,一直埋在荒郊野外。应该是过了有十年左右,家里给她配了冥婚。家里收了十几万彩礼钱,给他弟弟娶了个媳妇。这个女孩从坟墓里挖出来的以后,狗日的没有将挖开的坟覆盖了,现在还露着一个坑,小时候在边上看过,还能看见打开的棺材散落在坑里。

待续。。。。。

知乎用户 文道 发表

资瓷,这样子的话,继卖劳力,卖后代,卖肾,采生折割,卖头发,卖精子,卖子宫,卖血,卖肝,卖春,卖 py 之后,又一次将人这身破皮囊最后的价值也利用起来了。

从头到脚都能卖耶,很好,很值钱,纯粹自由市场主义,纯粹资本主义,很自由,很慰安。

知乎用户 小辣条蘸醋​ 发表

说个「冥婚杀人」事件吧。

前几年我办了一桩阴婚杀人案,深入到一个偏僻小山村,村里老人都人管自家女儿叫「客家子」,意思是长大了都要嫁人,嫁了人就是客人……

让人脊背发凉的是,这种重男轻女的思想,竟然牵扯出了买卖尸体、儿女换婚等各种恶俗规矩。

——

恐怕报案人都没想到,那年夏天的一个报警电话,会牵出千里之外一个山中小镇上的隐晦秘事。

七月二十八日,小雨淅淅沥沥的下了两天,周日清晨,床头的手机突然尖锐的响了起来,我摸索着看到来电显示,叹了口气,真是怕什么来什么。

挂了电话,我立刻约上刚从部队转业的徒弟水生往馒头山上赶去。

就在刚从,派出所接到报案,有驴友在山腰发现了一具红衣女尸。

馒头山人迹罕至,山丘连绵并未开发,刚下过雨的山路草木从深,十分难走。

我到的时候,派出所的民警正在勘察现场,唯一没有穿警服的就是报案人。

我先往案发现场看去,那是一座被冲毁了一角的墓穴。

两天的雨水把泥石从山上带下来,毁坏了这座山腰上的墓穴。

我弯下腰把头探进去往里瞅,是一幕让人毛骨悚然的场景,只见泥浆水泡着棺材滚翻在地,两具穿着大红色婚服的尸体相拥抱在一起,光线太暗看不真切,但就这诡异的一幕已经让天生大胆的水生也吓了一跳:「死人怎么穿红衣服下葬?!」

不管在哪个地方,都没有穿红衣服下葬的传统,按照封建一点的说法来讲就是不吉利。

「阴婚。」我站起来,拍了拍水生的肩膀,说出这两个字。

冥婚这种事在本地年轻人或外地人看来十分罕见,但对我们这些土生土长的本地人来说却不算稀罕,本地人迷信于所谓坟地风水,认为出现一座孤坟,会影响家宅后代的昌盛繁荣,正是这种思想的普遍存在,甚至还催生了一种阴婚媒人的职业。

这种人通常受男方亡者家人所托,专门帮死人介绍对象,如果配对成功,男方还会给上一笔不下于活人婚配的彩礼钱,通常刚刚死亡还未腐烂的尸体最为抢手,有市无价。

配阴婚虽然是恶俗,但由于双方家庭你情我愿,警方也不好干涉。

所以在看到那两具尸体的状态时,我反而松了一口气。

我来到报案人身边,递给他一支烟,他心事重重的样子,拿着烟在手里搓了一会儿。

我能理解这一幕对普通人的冲击有多大,设身处地的想,一个登山客,做足了登山的准备来到此处,征服野山的梦想刚刚迈出第一步,就遇到这种倒霉事,的确需要时间来消化。

「我知道冥婚。」报案人突然抬起头说了一句话:「那个女孩是被打死的。」

我蓦的一惊,把叼着的烟拿下来:「你怎么知道?」

「我看到的时候,女尸被冲出来了,想着做个好事,把尸体放回去,拽的时候,发现女娃后脑勺好大的一个洞。」报案人面色凝重。

我的目光凌厉起来,细细打量眼前这个坐在石头上的中年男人,这才发现这个男人的肌肉线条特别流畅强壮,举手投足间都是普通人不能比的利落和规矩,半晌后我问道:「请问您是什么职业?」

「刚转业,还没入职。」中年男人苦笑了一下,从兜里掏出一本军官证递给我。

我接过来看了看,怪不得。

试想一个普通人如果在人迹罕至的半山腰看到一具被洪水冲出墓穴的红衣女尸,不吓晕过去就是胆大,这位仁兄还能面不改色的想要重新将她入土为安,不是经历过生死的人哪里能做到。

「刘队。」

那边,法医已经赶到,两具尸体被挪了出来。

男尸已经白骨化,浑身高度腐烂,白色的头骨上只零零碎碎挂着些许腐肉,看得出来是个成年男子,水生凑上来的时候,正好看到一条白胖的蛆虫从对方腐烂漏洞的嘴里爬出来,瞬间捂住嘴朝一边跑去。

「啧。」市法医科科长穆然摇了摇头,带着防菌手套将那条蛆虫拽走:「牙齿都掉了,估计年龄得五十多岁往上。」

随后他又把目光移向旁边的红衣女尸,这次不用他说,我也能看出来,这是个年幼的女孩,看身高也就一米四五,应该刚死不久,脸上和手上爬满了绿色的尸斑,可以看出还是个稚嫩的孩子。

我们这些和尸体打交道经验丰富的人,仅从尸液就可以判断出这具女童的尸体已经死亡五六天左右了。

尸斑是尸体上的图案,颜色各异,法医验尸时,往往根据尸斑来判断尸体死亡和停放的位置,尸斑是较早出现的尸体现象,一直持续到尸体腐败。

而本案绿色的尸斑来自于腐败气体中硫化氢与血红蛋白结合成绿色的硫化血红蛋白,在皮肤上呈现污绿色的斑块。

「便宜这老东西了。」我心里暗想。

两具尸体摆放在一起,一老一少,一男一女,一个腐烂大半只剩骸骨,一个脸上布满绿色尸斑,怎么看也看不出哪里般配,不知女方家里是怎么舍得把这么小的孩子配给这样的男人。

「他杀,有人用什么东西在死者脑袋上砸了个洞,颅骨损伤严重,凶器具有易挥动,较重,有突出前端的特征。」法医穆然突然说。

「寻找尸源。」我狠狠抽了口烟,做出布置。

作为现场第一处置人,我负责对现场的状况做出判断,我的直觉告诉我,这起案子并不那么简单。

我的脑海里突然闪过曾经遇到过的一个丧尽天良的案子,三年前,隔壁城市曾有一户人家为了给枉死的儿子配阴婚,不惜杀害了一个七岁的女童。

就在我们转移女尸时,遇到了阻挠,半路上,突然闯来十几个附近村民,要求我们放下女尸。

两个手持农具的年轻男子号称这具尸体是他们花了六万块钱给打了大半辈子光棍的叔叔买来的,谁也休想将她抢走。

正好,这两位也是涉案人员,一起带走。

三天后的案情讨论会上,这起案子被暂定为七二八红衣女尸案。

法医科科长穆然叹了口气:「我在尸原身上和头发上提取到了工业甲醛,所以,她的真实死亡时间和咱们之前判断的时间不一样,扩大到了一个月前。女尸最终死因为钝器击打颅骨所致,但她的脸上和身上都有不同程度的伤痕,胳膊和腿上都有陈旧性骨折痕迹,可以判断,这名女童在生前经历了长期,不间断的虐待和殴打折磨,最后,本市近期死亡的女孩没有一个符合这具尸体的特征。」

水生这几天都在附近村庄和墓穴之间走访,他拿出本子道:「附近村镇和墓穴附近都没有发现,泥土联苯胺试验也均为阴性反应,所以,这些地方都不是第一现场,通过对男尸两个侄子的提审,附近村民的走访来看,这具女尸确实是他们花六万块钱从游走媒人那里买来的。」

派出所副所长掏出纸巾擦了擦额头:「村民反应激烈,被关押的两个村民情绪也十分激动,我们以买卖尸体罪羁押嫌疑人,两个村民家属声称只要放人,那具尸体他们就不要了。」

「兵分三路,水生,你继续走访现场,务必确定男尸所在村子与女童的死没有任何关系,老章,掘地三尺找出售卖尸体的阴婚媒人,小袁画出女童人脸画像,扩大范围,全省寻找尸原,一户人家年幼的女儿消失了,不会就这么悄无声息的算了,这是最容易突破的口子,立刻行动。」我站起来,决定亲自去走访现场。

冥婚是本省最腐朽封建的恶习,需求带动市场,从而产生利益,利益又催生罪恶,我不愿这个女孩又是这个罪恶链条的牺牲品。

小袁是我花了大力气挖到我们刑侦支队的模拟画像师,对于罪犯模拟画像,这个流传千百年的缉凶手段如今仍在使用,它在缉凶中发挥的作用往往出乎我们的想象,而现在,我需要他恢复出这个小女孩尸斑和干瘪腐烂之前的那张脸。

案件发生的那个时代,中国还没有星罗棋布的摄像头,也没有联网的 DNA 技术,想要在人海茫茫中寻找一个不知姓名的小女孩,无异于大海捞针,我们只能采用人海战术,女尸的复原画像贴满了大街小巷。

寻找尸原的活动整整持续了半个月,毫无进展。

案件陷入了僵局。

如果找到死者的身份,案子就不那么难办了。

就在我们快要绝望的时候,局长突然带着一个衣着讲究,打扮时尚的中年女人来到了我们办公室。

「小刘,那个案子怎么样了?」局长挥手让我坐下,又招呼那个女人坐在沙发上。

「还在侦破中。」我讶异的看了眼那个中年女人,拿出一次性纸杯给局长倒水,局长应该知道规矩,这种还在侦破阶段的案子都是有保密纪律的,当着这个陌生女人的面,怎么会询问案情,莫非…… 这个女人同这起案子有关?

我敏锐的观察着,又给这名女人倒了杯水,女人眉宇间带着忧愁,依旧客气的向我颔首,双手接过水杯,可以看出是个有良好教养的女人。

「这位是?」我看向局长。

「这是咱们广阳大学化学系教授,高雯女士。」局长向我介绍道:「这位咱们市刑侦大队的队长刘洋。」

「高教授,您好。」我点头招呼道,怪不得气质涵养这样好,原来是大学教授。

「刘队长,久闻大名。」高雯教授勉强露出一抹客气的微笑。

「高教授的丈夫和我是老同学了,今天他两口子求到我头上来,我也不好装聋作哑。」局长看起来十分为难,他停顿片刻后突然换了个话题问道:「小刘,你们那个不明女尸案子,模拟画像会不会出错?」

「出错?」我愣住了,小袁是这方面的专家,我们寻找女尸的依据就是他提供的画像,如果画像出错……

「我立刻给他打电话。」我快速走到办公桌前,拨通了内线电话。

不一会儿,带着眼镜的小袁匆匆赶到。

当我问出怀疑时,小袁脸色瞬间涨的通红,他紧紧握拳看着我,好似自己的专业技能被侮辱了:「不可能!尸体我是见过的!那些没见过的嫌疑人,只要给我主要特征,我就能画到百分之六十以上的相似度!而这起案子的女尸,我可以肯定,百分之九十的相似度是一定有的!」

「那这个怎么说!」坐在一边始终沉默的高雯教授仿佛忍无可忍,突然从包里掏出一张照片拍在茶几上,情绪非常激动:「你知道你的这副画像给我的家庭带来了多大的困扰吗?这已经严重影响了我家的日常生活!我的儿子明明活的好好的!现在却被人当做已经去世了!每天我家都会接到来自亲戚朋友的询问电话!」

我和小袁同时看向照片,心里均是一惊!

这张照片里的孩子,和小袁所画的画像简直一模一样!

我连忙夺过照片仔细观察起来,鼻子,眼睛,嘴巴,包括脸型,绝对一模一样,我是见过尸体的人,如果照片中的男孩闭上眼睛躺在那里,再加上那些尸斑……

除了性别之分,其他仿佛是同一个人!

你相信这世界上有长相相同的两个人吗?

有的,同卵双胞胎。

我攥着照片,沉默片刻,试探的问:「高教授,我冒昧的问一句,您是只有这一个儿子吗?当时,不是双胞胎吗?」

听了我的话,原本十分激动的高雯突然愣住了,她的面色由激动的涨红慢慢青白起来,显然是我的提问让她想到了什么。

「高教授?」局长看到高雯的表情变化也严肃起来:「难不成你当时真的生了双胞胎?」

如果真的是她生的双胞胎,那么这具女尸,就是她死了的女儿……

「不!」高雯呼吸急促起来,她有些混乱的抬起头看向我们:「不——」

知乎用户 三轮哥​ 发表

我是个山西人,我们这边确实有冥婚风俗。在利益驱使下,有些畜生啥丧尽天良的事也能干出来,偷尸体相比偷孩子安全多了吧……

讲两个真事吧,

第一个,大概 99 年吧,我大舅家二女儿去世了,他老公隔三差五去坟地转转,看看尸体有没有被盗。有时候出去办事,路过坟地近会绕过去看看。想他老婆了,也会过去看看。不论白天黑夜。

第二个,我高中一男同学,高二的时候查出白血病,人没了。高四的时候,一女同学查出尿毒症,也没了。最后双方家长一商量,给孩子冥婚了,并没有太大的利益关系。

冥婚风俗,我一直以为全国都一样的。原来只是山西有?尤其是在农村,父母不给孩子冥婚一个,会受人谴责,自己也会内心愧疚不安。可想,这种风俗已深入人心,想消灭这种风俗谈何容易。只要这种风俗还在,利益驱使下,这种现象还是会继续下去的…… 但,迟早会完蛋。愿历史车轮尽快碾压这种风俗!!!

知乎用户 hhsssshh higob 发表

早上看到个两个新闻,一个是河北科技大学韩春雨的报道

河北科大副教授韩春雨:“非知名学者” 身份 世界级的科学发现 – 河北频道 – 人民网

另一个就是山西冥婚的报道

中国冥婚调查:15 万元以下连骨头都买不到

先看到的是韩春雨的报道,紧接着看到关于冥婚的报道,两篇报道一对比,我差点儿魔怔了,不能确信这是在同一个中国发生的事情。

冷静的想了一下,撕裂,不知道为什么这个词一直在脑子里闪,对了,就是撕裂,严重的撕裂。

一个貌似已经跨入欧美发达国家的行列,另一个貌似又把人扯回到了远古,未开化、蒙昧的封建时代,当看到风俗,习俗等字眼的时候,为什么心头会升起隐隐的恨,我们不是新中国了吗?不是完成了三大改造,经历了破四旧,妇女能顶半边天的时代锻造了吗,怎么这种封建残余,邪恶的东西还在,而且比原来更盛,更毒?

盗卖女性尸体,会不会导致对女性生命的巨大威胁?会不会有人为了女尸的高额利润而去故意杀人呢?这样的利益链一旦产生,女性的安全生存环境如何得到保障?

吃人的风俗,害人的风俗,死人都不能安息?中国到底是要怎样迈入新时代?迈入怎样的新时代?

父权家长制的遗毒应该是罪魁祸首。父母为什么会认为孩子是自己的私产?孩子的婚姻为什么不能自己做主,再有为什么会认为没有给孩子成亲就没有完成自己的任务?死去的孩子也要强行婚配吗?

这些背后难道不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恶俗礼教束缚着所有人?看看历史,好多对人类文明做出巨大贡献的人一辈子没结婚,没有子嗣,并不影响人们对他们的怀念以及尊重。人活着除了繁衍就没有别的事情了吗?报道中一再说到了村里的风水先生、神汉、阴媒等人宣扬如果不给死去的子女婚配,家族就会蒙受灾难,为什么这种邪恶的思想还能在当地兴风作浪,这背后难道不是基于巨大的利益诱惑?

这帮挣死人钱的人难道不怕天打雷劈吗?他们难道不怕恶鬼缠身吗?这种愚昧的思想尽然还在传播,我实在是想不明白。这些人真的是不看电视,没有网络,信息闭塞吗?我猜可能不是,这是一种当地文化习俗的胁迫,身处其中的人走不出来,也逃不出来,就像愚昧文化的黑洞,笼罩住其中所有的人,跳不出来也逃不开。

一直在想,到底是什么产生了如此严重的撕裂现象。试着去猜一下,中国这么多年虽说在改革开放,科技发展上进步不少,但是整个社会人文教育却相当匮乏。思想文化仍然守旧,对人文学说的钳制,对思想自由的钳制,对先进人文知识的管控导致了愚昧蔓延。有时候也在想,单纯的发展科技,不提人文思想建设,不提解放思想,会有前途吗?现在看来,这样做是没有出路的,人文思想教育跟科学技术的教育普及就像一个健康人的两条腿,缺哪一个都不会在整体上取得巨大进步。

再仔细去看关于韩春雨科技成果的报道,如果没有宽松、自由的学术环境,没有仅仅凭热爱科研事业的那种单纯初衷,我们的科学研究也不会有多大的进步。

任何事情貌似都这样,科技也罢,冥婚也罢,功利心重了,往往会让原本比较有意义的事情变了味道,丧失掉了本来的那份庄重,让本该有意义的事情变得索然无味,甚至恶俗。这种环境下,无论是科技还是人文教育能有什么样的长远发展?

知乎用户 叶木喊山 发表

有一年初冬,我家乡泥土还没有冻的时候,龙川的大阴阳杨师家里突然来了一个生意人,这个生意人姓王,是做粮食生意的,专程从陇西来。

杨师招待王老板喝茶,问他有什么事。王老板本来很健谈,说话还有点派头,但是要说到来请杨师的缘由时,却有点吞吞吐吐,欲言又止。

杨师很奇怪,因为上门来请他的人,寒暄过后都会开门见山,你要请人家办事,却不说要办什么事,这像什么话呢?

于是,杨师就问这人说:王老板,走到我门上的人,一般都是请我去主持丧葬,勘看坟穴,辟邪驱魔,你到底是有什么事呢?

王老板脸一红,喝了好几口茶,他顿了顿,似乎是下定了决心一样对杨师说:唉,杨先生,不是我不开口,是我家的这事情,有点难开口,这件事,一直是我心上的疙瘩,几十年不能解开,希望您能帮帮我啊!

杨师说:你大老远的来,但说无妨,我能帮的,一定会帮。

王老板面色凝重,给杨师讲了这么一番话来。

原来啊,这王老板的祖籍,在河北的一个小县城。王老板小时候,家里很穷,他母亲去世的早,父亲又是个不务正业的酒鬼,他从小到大,都是姐姐在照顾。

姐姐十八岁那一年,他十一二岁,刚刚懂点事。有一天,姐姐打了一背篼猪草去河边洗,洗完猪草,她站起身的时候,头晕的厉害,不想就一头栽进了河里。

远处有人看到他姐姐摇摇晃晃坠河,赶紧跑过来救,但是姐姐已经没入深水区,看不到了。河里有很多挖沙弄成的深坑,人一陷进去,一时半会真还找不到。

村里人赶紧通知了王老板醉醺醺的父亲,又组织人沿河搜寻打捞,村里人一直搜寻到第二天早上,才在下游的大桥下发现了姐姐的尸体。

王老板虽然年龄小,但是他知道姐姐是他最亲的人,他几天不吃不喝,以泪洗面。最后,他父亲怕他饿死,硬是掰开他的嘴巴,给他灌米粥。

王老板讲到这个地方,一把年纪的人忍不住开始流泪。

他对杨师说:杨先生,我那姐姐,十八岁的姑娘,瘦的皮包骨头,家里家外的事情,都是她操持,我现在才明白,她那时候肯定就营养不良,贫血,蹲在河边洗野菜一劳累,站起来就头晕,就昏过去掉水里了。

杨师表情严肃,默默给王老板填满了茶水。

王老板又说:我那时候虽然小,但是心里很倔,也恨我父亲一天不务正业,把什么活儿都压在我姐姐身上,所以不吃不喝,想把自己也饿死,父亲就打我,掰开我的嘴灌我,唉,赖活到了今天。

杨师说:您姐姐去世之后,安葬可否妥当?您这次来,是想重新迁葬还是翻修墓园呢?

王老板咬咬牙说:我姐姐死去之后,不能入祖坟,父亲什么仪式也没给她办,买了个白棺材,请了个先生看了看,就埋了。但是没过三个月,邻村有人上门求我父亲,想让我姐姐给他家死去的儿子配阴婚,说只要我父亲答应,就给五百块钱。

杨师说:你父亲同意了?

王老板捏着拳头说:是的,只要有钱,他就能答应。我后来打听,说邻村死去的那个年轻人,是个混混,手脚不干净,还耍流氓侮辱过妇女,被派出所处理过好多次,这人的死,也是凶死,是和人家斗殴,被捅死的……

杨师叹了口说:唉,我明白了。

王老板很激动地捏着茶杯说:杨先生,您说,我姐姐那么善良的人,怎么能配给一个流氓呢?这些年,我经常梦到姐姐在那边过得不好,被人欺负,每次醒来都心如刀割…… 我不懂配阴婚这回事,但要是姐姐配个好人,老实人,我也不至于惦记到现在,心里的结解不开。

杨师说:你说的对,人的婚姻,有时候往往由不得自己,活人是这样,死人也是这样,这真是悲哀!

王老板说:杨先生,我现在就一个愿望,想让我姐姐的遗骨,从那二流子的坟里迁出来,我单独给她造个坟,让她和那二流子一刀两断。但是那二流子家势力重,家风不好,流氓习气一直有,我用钱办不成这事情,用拳头更不是人家对手,我这日夜忧虑,才慕名来找你,想请你帮我这个忙,只要您帮我做成了这件事,我一定重重感谢!

杨师说:龙川这一块地方,附近几个州县都鲜有配阴婚这样的习俗和做法,我当年在师父那儿学的关于这方面的东西,都没施展过,你是个重情义的人,你这个忙,我愿意帮。

王老板激动地站起来说:真的,那先生有什么办法,让姐姐的遗骨迁出来呢?

杨师说:处理这类事情,重点不在遗骨,而在魂灵。不管你姐姐的遗骨埋着什么地方,这么多年过去了,我看你方方面面都不错,那就证明没有什么问题,该让它化为尘土,安息泉下。他们能配阴婚,我能离阴婚,只要你打听清楚男方的生辰八字和名字,这事情我就能办妥。

王老板说:这么说来,少了很多波折,打听这个,只要使唤上钱,应该没问题,我最近就去办。

杨师说:好的,有消息后,你再来找我。王老板很高兴地谢别杨师,出门走了。

杨师老婆一直在屋子里忙,客人在的时候,她没插话,客人一走,她就对杨师说:我说他大,这种事你之前从没办过,这样做好不好啊?

杨师说:这有什么不好?活人做的荒唐事,我替死人解了,这是功德!你想想,亡人的意愿是无法征询的,随随便便把两个亡人凑在一起,就成阴婚了?那阴司的规矩何在呢?掌管阴司的官员都是傻子?我看来,这种事情,是活人打着为死人好的幌子,制造麻烦,陋习而已!

过了几天,王老板果然又来了。杨师看他把事情都办妥了,就留他到天黑,让他亲手扎了两个草人,分别写上他姐姐那二流子的生辰八字和名字,用黑线拴在了一起。

做完这些,杨师点了一根长香,插在了两个草人中间的黑线旁。他对王老板说:我们进去喝会茶,等天快亮的时候,没有燃尽的香灰会掉下来,把绳子烧断,这阴婚,就离彻底了。

王老板看了看杨师说:杨先生,这香灰,会那么准确落在绳子上吗?

杨师笑笑说:你别担心,这里有规律,你是看不清,我也不好解释,进屋等等,等天快亮的时候再来看。

王老板坐在杨师屋里,心神不宁。到后半夜,他忍不住出去看,发现落下的香灰真的已经把绳子烧断了。他心里一颗石头顿时落了地,感到无比轻松。

这事情之后,又过了半年多,杨师去陇西走艺,王老板热情接待了他。

席间,王老板眼含热泪对杨师说:杨先生,亏了你了,我心里的石头放下之后,感觉人年轻了不少,这些日子,我再也没梦到姐姐向我诉苦,看来她已经解脱了。民间飞人,狐狸点灯,山地巨龙,皮子扮人等民间故事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叶木喊山

知乎用户 阿拉阿拉 发表

首先,针对配冥婚这种事情,这是陋习,是一种相当恶劣的行为,毋庸置疑!也有一些答主提出来说,有些人,为了配冥婚,把活人杀死,这就是明显的犯罪行为。也不需要讨论。有些人说关旁的人什么事?我觉得很奇怪。配冥婚么,当然要尸体,哪里找新鲜的尸体去配,即便有人说是直接看到哪家人女儿去世了,配个冥婚吧。哪来的那么多死人?新鲜的女尸没有,从哪里找女尸?还不就是刨坟掘墓喽,你们知不知道有一项叫盗窃、侮辱尸体罪的啊。

有时候倒霉,找不到尸体,创造尸体也要配冥婚。怎么创造?杀人喽!

我很奇怪,这明显就是一种陋习,但仍然有人为它洗地。更为奇怪的是,答案区有一些人说:我是山西人,我从来没有听说过这种行为。说真的,你不知道,不代表它就不存在。我也是山西人,坐标太原,从小我就知道山西地区存在这种事情!山西洪洞的这个事件相当于是一个线头,我希望可以顺着这个线头找到其他未曾曝光出来的配冥婚事件,并有一个恰当的处理,洪洞事件的调查不应是唯一,应当是我们正面这类问题的一个开始。我们总说要进步,那落后的自然也要淘汰掉。

其实我觉得,不止山西地区存在配冥婚这种事情。这并不是在引导大家向其他地域进行攻击,我是希望大家都可以对这种事情说不。就好像,A 地的食品安全出了问题,全国都应当进行调查一样。希望每一个人可以正面这个问题,不要觉得曝光出来,面上无光。真正会让人丢脸的不是恶性事件的发生,而是恶性事件发生后,去逃避去隐瞒,不敢面对。出了问题,不怕,怕的是,你不解决,你去封锁,你遮住眼睛耳朵,告诉自己,这不是真的。

会一直关注这件事情的发展,同时也会不断完善这个答案,也许有偏颇之处,欢迎指正。谢谢各位~鞠躬 ^_^

知乎用户 两生花不暖 发表

认真的想了一下,如果我父母答应冥婚,估计我能气活过来…… 太恶心了。

知乎用户 马小姐 发表

看,被卖了八万块呢

知乎用户 lyounger​ 发表

哪有什么子女,人形生殖机器而已

在他们眼里,男的是根可以移动的 jb,女的是个可以移动的子宫

知乎用户 泡脚凤爪 发表

冥婚简直是对死者最大的不尊重,他(她)已经死去了,你们就可以对他(她)的遗体为所欲为了是吗。

说冥婚不是陋习,没有对无关人员造成伤害的,摸着你的良心问问自己,偷盗尸体对死者家属造没造成伤害?算不算是侮辱尸体?

就算是自发的配冥婚,这些彩礼来往真的没有买卖尸体的嫌疑?真的尊重了曾经拥有这具肉身的主人?

知乎用户 萱叔宝​ 发表

多简单的事,依法处理。不犯法的你管不着,犯了法就惩治。

古代也有王法,犯法就伏法。你为了冥婚去干伤天害理的事,一样要吃官司。别以为顶个 “传统风俗” 的名头就大过天去了,在古代一样治你的罪!

知乎用户 又见山人​ 发表

我有个小学同学邻居,自幼好生事,二十多岁卖手机与顾客打架,横死街头。城市里的刑案死者,百分百要火化,按说已经不符合冥婚标准了。

恰有好事者,介绍了一位近期不幸在北京去世的同乡女大学生,其父母不远千里把骨灰从北京带回,然后以几万元的代价把 “她”“嫁” 给了我同学的骨灰,还不用买墓地。

得知此事,男方亲友纷纷上门道贺,因为对方 “条件很好”,活着的时候几乎生殖隔离,代价也不高,如果不是骨灰要多花十倍。

一方得到了精神上的抚慰和亲友的 “尊重”,另一方得到了精神与经济的双重抚慰,看似都赢了。

可是为什么生死都要被安排呢?

知乎用户 几字微言 发表

“凡事总须研究,才会明白。古来时常吃人,我也还记得,可是不甚清楚。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叶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想迅哥儿说的好呀,这些封建糟粕留到现代社会,不就是两种三观的冲突么?

人家看着是天理正义的习俗,我们仔细看,就是俩字,吃人。

活人吃够了还不够,死人也不放过

知乎用户 wermkar 发表

贴一个之前写的文章。

有人看的话就贴新的。

冥婚:流传千年的恐怖民俗

2015 年 3 月,河南嵩县的一个村子里,一户院落里张灯结彩,四周张贴着红色喜字,一家人张罗着蒸馍等待上门迎亲的队伍,没有锣鼓喧天和鞭炮齐鸣,因为新郎和新娘在几年前却已过世,今天操办的婚礼是一场冥婚。这并不是个例,直至今日,在山西省、河北省以及河南省三省的一些地区,冥婚现象屡见不鲜,甚至有着扩大化的趋势。

冥婚怪谈

为逝者举行冥婚,并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而且在农村地区,配冥婚有着相当大的市场,得到了很多人的认同。

“这是祖上传下来的风俗,也为老人们圆一个心愿”,当问及为什么要为自己 8 年前逝去的儿子举办婚礼的时候,王彩娥这样回答。

“2007 年,大儿子刘俊才十二岁,当时正好放暑假,他走的前一天晚上,我梦到了一条蛇跑到我的炕上,不停地打转,围住我家俊俊嘶嘶的吐信子,我醒来以后很担心,就把他锁在家里,不让他出门,等晚上的时候,他的一个同学来找他借书, 我想一天快过去了应该不会出什么事情,等他从门口回来的时候,一个大车(运煤的卡车)突然从路上下来,把他撞倒了,我听见响动跑过去的时候俊俊早就没有呼吸了,送到医院抢救无效就走了,这也许就是人的命,后来我非常后悔,觉得对不起他。家里他爷爷要给长孙配骨衬(即配冥婚),说俊俊十二啦也算个大人了,没有结婚留后不好听,于是我就在附近等 “湿丧”(即刚逝去的女性的葬礼),看有没有正好能结婚的。结果一直等不到。

“去年(2014)年他爷爷病重躺在医院的时候,俊俊的婶子来给他提干亲(说冥婚的媒),我想趁他爷爷还在的时候把这个事情办了好让老人放心,我就同意了,后来去女方家里看了看,各方面条件还不错,是正经人家,就同意了。那家人先和我们要两万彩礼,过来的时候给陪嫁,都是平时结婚用的东西。我说彩礼没问题,陪嫁拿过来我看的也伤心,不如你们不用出陪嫁,我少给上你们几个彩礼钱,两家人都能完个心愿,他们也同意了。后来就是定亲,迎完亲第二天 “起人”(即把双方死者从地里挖出来,准备合葬)我个当家长的也去了,有老先生懂礼节,在坟头上指点我们起人取骨,这种事情很有讲究,不然转生的时候会残缺,等取完骨,不能建灵棚,要直接放在坟上,三天以后才下葬,这桩婚事就算办完了。亲家也是懂礼的人,八月十五、正月过年都来家里走亲戚,和那些结婚的也没什么区别。今年他爷爷走了,也算是对我们满意,他也看着他的长孙娶亲了。现在我就准备给俊俊张罗一个儿子,过继一个给他做儿子,结了婚不能没有后啊。”

开篇的那场冥婚就是这样的几个过程。这种男女双方未婚而死,双方家长托媒人说定婚约,以夫妻的名义在将他们的遗体合葬,称作 “鬼婚”,也就是上面王彩娥为儿子张罗的这场 “配骨衬”。鬼婚一种典型的冥婚,出于对于死者的愧疚即担心自己的孩子在地下一个人生活过不好,怕遭到欺负以及对传宗接代的渴望,成为一些地区了冥婚盛行的主要缘由之一。长辈为死去的后辈配骨衬,双方的家庭因此连接起来,按照亲家的关系礼尚往来。从配骨衬的仪式上所用的对联就可看出一二:彩棚搭就仙人洞, 花烛照来泪如泉; 生前未结朱陈好, 殁后配成秦晋亲,横批: 阴阳一礼。这种形式的冥婚是当作正常的婚姻来看待的,为未婚而逝的子女举办的冥婚占据了冥婚的绝大多数。

除鬼婚之外,冥婚中还有配干骨的说法。这是小辈为父辈准备的冥婚。有人父亲去世,母亲改嫁,当子女成年的时候,就要为自己的父亲寻找未婚而死的女子,将她的尸骨以葬到父亲的墓旁边,用祭奠母亲的礼节来祭祀她。配干骨对于女子的年龄、籍贯、死因并无特定要求,甚至在一些情况下,女子死去多时,尸骨无存的时候,也可以用坟墓中残留的物质作为配干骨的材料。2007 年山西省静乐县的一场配干骨就是一个典型:男方去世时 80 岁,母亲 40 年前改嫁他人,剩下的孩子们就寻找附近的女尸来配干骨,打听到有一户人家的女孩,在七十年前去世,之前虽然有过冥婚,但是原来的男方家里不走礼节,被 “阴间退婚”,可以二次配冥婚,但是坟墓中空空如也,只留下少许的碳化物,于是男方的家人在与女方商议后就用这些碳化物去配干骨。 在配干骨的过程中,很多的讲究不再约束,配干骨是冥婚中比较简单的。

这里还有还有一个很特殊的例子: 山西省五寨县有有一个老兵在旧社会时期参加国民党的军队成了作战英雄,建国后被批斗判刑,发配到青海的劳改农场服劳役,一直没有消息给家人。他的妻子在家乡独自抚养剩下的几个孩子熬过文革,后来他的儿子带着当年的判决书到发配他父亲的劳改农场去寻人,结果被告知他的父亲在劳动的时候掉下了山崖,十几年过去了,尸骨无存,也没有留下任何的遗物,于是他就在农场附近的十字路口挖了一罐土,带回去,准备等他的母亲百年后与父亲合葬在一起,让他们在另一个世界团聚。 这种十字路口挖土配冥婚的行为往往发生在男方死于他乡,妻子无人合葬以及男方没有鬼妻续亲。此时冥婚的实现依靠十字路口挖点土作为象征入葬或者制作一个假人装入棺内,下葬时在十字路口抬棺材转三圈然后按照正常程序入葬。

“事死如生” 是冥婚习俗的核心。人们理所当然的认为, 人死了只是进入了另一个世界, 他的人生仪礼还是要完成的。冥婚将生与死结合起来, 死者可以通过如生者般完整的婚礼仪式被民众所接受被民间认可, 尤其是得到家族祖先的认可, 这样他们可以理所当然地成为家族中的一份子, 安然地与已逝的祖先共同生活而不被排斥。

冥婚仪式

冥婚在一些地方被视为悲喜事,与传统婚礼一样,有着繁琐复杂的流程,一般来说, 男女双方家庭决定后, 男方需在家收拾一间新婚房间, 并把两人的照片带至照相馆合成婚纱照悬挂在婚房的墙上, 男方还需在自家的祖坟周围掘墓, 并在墓门上贴红对联, 准备好一切事宜。在举行仪式的前一天, 男方家长需在坟地里为男孩举行祭拜仪式, 设灵堂、烧香拜祭, 而女方家长要给女孩买新衣服穿戴干净整齐, 棺材里要铺上新褥子盖上新被子, 还要再准备一套新被褥到男方墓地下葬时更换。女方还需准备嫁妆, 即纸糊电视机、冰箱、衣服、被褥等。 提前一天建好灵棚,准备好一副薄棺材、两套结婚用的衣服还有袜子和鞋等穿戴,把骨头取出来放进棺材,衣服配饰摆在里边。 女方尸骨在冥婚当天捡拾,女方家长在拾骨石前要先在坟前烧一身新衣服, 铺一身新衣服在新换棺内, 然后把骨石拾出来, 放在换棺里。往灵柩里放的时候需要把身体各个部位对接整齐, 且必须拾全。头骨里不能是空的, 女方家属需准备一碗榜饭、小米饭等, 七窍除了耳朵不塞满外其他的都不能空, 空了就意味着对后代不好。

装好后, 每个人都必须哭, 不哭的话后辈会出哑巴。女方后辈在墓地上烧香祭拜完毕后, 放鞭炮,由女方的侄儿辈抱着照片, 负责把女方护送到男方,而男方则派出一个与死者同辈分的男性拿着男方的照片敲锣打鼓的去女方墓地迎亲, 两家在中间汇合后, 女方的侄儿就不送了, 男方的亲戚负责把女方棺椁护送到事先准备好的灵棚。这个过程叫 “迎送”。把骨头接回来了盖上红布,接下来的流程就与传统婚礼类似,男方家庭摆天地桌,老人坐首席,男方的兄弟和女方的姐妹抱着死者的照片或者牌位拜天地、拜高堂、夫妻对拜,照片和牌位上要缠红布条,然后入洞房,照片或牌位要并排放在桌上。然后设宴款待,双方的宾客按照辈分坐好,吹响器放鞭炮,一切都按照喜庆的方式来。吃完饭女方回娘家。

下午办白事,女方家人来的时候男方要吹响器迎接进灵棚,查人数 “下孝”(发孝布), 按辈分、男女各有不同, 平辈腰孝、免辈(晚辈) 头孝, 女孝一方白布, 男孝布尺六长。礼宾先生掌礼, 请娘家客烧纸。此时女灵魂已经接到男家,“配骨衬”男女由晚辈抱着牌位进入“灵棚”。出洞房入灵堂时, 牌位上缠的红布条已经换成了白布条。亡灵按照辈分秩序与活人一起为亡故的长辈烧纸行礼。行三献大礼, 或行九叩礼、或行二十四叩礼, 先自家人, 再娘家人。一般外客、远房亲戚行礼较简单, 哭一下磕三个头就行了。先生掌礼, 说谢客, 晚辈就磕头送客, 祭拜就结束了。

次日下葬,起殡的时候要烧纸,先给新近的死者(湿丧)烧,后给早前的死者(干丧)烧,放置灵柩的时候有讲究,湿丧主位干丧次位,男左女右,左上右下。双方的棺材按男左女右置于坟前的土地上, 两棺材前面用一条打着花结的红绸带相连, 在前面放一长桌置祭品, 并搁置双方的照片。快到下葬的时辰, 女方亲人把女孩的嫁妆烧掉, 并开始哭祭, 这时需连冥配双方的称呼一起叫上, 比如女方的侄子哭拜时需叫 “姑姑, 姑父”。鼓乐吹打只在死者为长辈时进行, 若是晚辈, 则不进行。

到时辰, 将两口棺材按照男左女右的顺序置入墓穴里, 墓穴的地面上要撒好粉末状的朱砂、雄黄及五谷粮食, 并把地面上所有脚印擦干净后给墓室封口。埋完之后带着灵位回家,脱去孝布,然后女方开始捞富贵:在一个大盆里放入水、泥土和硬币,然后每人伸手去捞,钱币越多福气越大,然后男方开始接灵位,先湿丧后干丧,行安神礼:停止哭泣,行九扣大礼,即起身跪下三次,礼毕,响鞭炮、吹响器,办宴席,然后冥婚的仪式到此结束,双方各回各家。

虽然有句话叫 “三里不同风,五里不同俗”,但不同地方的冥婚仪式都大致相同,喜宴与悲宴相结合的流程构成了完整的冥婚仪式。而且冥婚的流程有不断简化的趋势,在过去的大户人家举办冥婚甚至在礼宾用语都很讲究,现在没有那么多的条条框框,只要流程不出什么大的岔子,男女双方的家族都很满意。

鬼妻市场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这句话在冥婚中也适用。自然死亡和意外死亡的女性供不应求,有些人就打起了活人和已下葬者的算盘。 近年来在陕西、陕西、河北、河南的一些恶性凶杀案件背后都有冥婚的影子。在利益的驱动下,形成了鬼妻市场,具有完备的产业链。处在上游的 “供应商” 提供女尸,包括在太平间充当内鬼、掘坟盗尸甚至杀害女性,下家则借助自己的人脉关系搜集需求,通过一些专门说鬼媒的媒婆联系有需求的家庭,形成了一条牵涉众多的利益链。

2006 年,宋天堂杀人卖尸的案件轰动全国。作为鬼妻市场链条的上游人员,宋天堂先后杀害了六名女性来 “供货”。他的下家是同村的李巧玲,是当地的专职媒婆,阴媒阳媒都说,。需要女尸配干骨的陈家放出消息,刘梁夫妇向陈家提供一具干货即在墓穴中埋葬已久的女尸,但没有得到陈家的认可,便约定在陈家儿子下葬的时候把湿货送来,于是找到李巧玲,李巧玲把消息传出去后,宋天堂杀害一名流浪的痴呆女性,把尸体以 3500 元卖给了李巧玲,李巧玲以 8000 元卖给了刘梁夫妇,随后以 3 万元卖给了陈家做冥婚。

这样,一条杀人卖尸的罪恶产业链至此完成。 在山西绛县,有人专门承包了医院的太平间来从事卖尸活动,将太平间作为女尸交易的平台:将意外死亡无人认领的女尸卖出。还有一些医院的护工将一些死亡的新生女婴和被流产的足月女性胎儿卖出,为鬼妻市场供货。

鬼妻市场多盛行于山西、河北、河南等地的山区,举行冥婚者大多是死于车祸或者矿难, 家人在获得赔偿金后,急于为逝者安排冥婚,这无疑成为 “鬼妻” 市场的一副催化剂, 它直接加速了鬼妻需求, 从而剌激整个 “市场” 的壮大。利益的驱动使得许多人的冥婚形式走向了极端。从上文中提到的杀人卖尸和太平间尸体交易来看,冥婚失去了原有的民俗的意义,无疑是打着民俗的旗号, 为实现贪欲财物等利益而进行的交易。

历史沿革

活人殉葬盛行于商代,考古发现: 商代人殉人祭有确数的共三千六百八十人,若再加上几个复原和不能确定的一些数字,那就将近四千人。随着人的意识的觉醒,殉葬这种不人道的做法,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反对。 墨子曾说 “天子杀殉,众者数百,寡者数十,将军大夫杀殉,众者数十,寡者数人”《墨子-节葬》。在传统的灵魂不灭的管带呢的指引下,作为殉葬的替代品的冥婚就这样出现。

冥婚最早见于周礼的记载,出现于合葬现象之后,据此推断,冥婚产生于春秋末期。按照周礼的记载,冥婚最初称为 “迁葬 " 和” 嫁殇 “,由此可以看出冥婚包含着两个部分,将尸骨迁出然后举行婚礼合葬。

见于正史记载的第一次冥婚发生在三国时期的魏国,据《三国志-武文世王公传第二十》记载 “武皇帝二十五男”。除邓哀王仓舒之外,因早殇无子的尚有 7 位: 这 7 位公子死后均获得封谥,一些年长的还过继了宗室子弟; 但据记载,曹操只为仓舒举办了冥婚,而这种葬俗没有普及到其他公子身上,一方面说明了曹操对曹冲的爱怜,另一方面也说明冥婚并不是被当时社会所认可的一种礼仪。直到唐五代,冥婚还是被非议的一种葬俗。

唐代是冥婚盛行的时代,冥婚成为流俗,基本被世俗接受,郑余庆所做的《书仪》,就将冥婚列入,而敦煌发现的民间书仪,也可以证实冥婚在民间的流行与接受。由 “嫁殇” 直到唐代的! 冥婚,从其字义上看,就是祛除其悲剧的色彩,而增加其喜庆的氛围,将其由凶礼转化为嘉礼,这就更符合民众的心理需求,从而迎合世俗的心理诉求。

冥婚在宋代一蹶不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丧葬制度的变革: 儒家的丧葬观受到了外来佛教的干扰,人口增加带来的人地矛盾,商品经济发达使民间生活方式愈加世俗化,尤其表现在丧葬仪式上,火化尸骸成为一种较为普遍的葬式。 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商品经济的繁荣和佛教的世俗化,给宋人的社会生活带来了重大变化,尤其是对人们的社会意识和风俗习惯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这种变化和影响反映在丧葬上,便是传统的儒家丧葬观的动摇和火葬风气的盛行。对于骨灰的处理,有三种方式: 一是焚尸后,将骨灰放入木盒或陶罐,然后埋入墓中; 二是尸体火化后,将骨灰存放于寺院或漏泽园中,也有的存放于家中,逢节祭奠; 三是焚尸后将骨灰弃于野外或水中。葬式的改变,尤其骨灰保存方式的改变,使得冥婚的实现已经不大可能,这就是冥婚在宋代式微的原因所在。

到了元代,火葬依然盛行,受到了官方的宽容和准许。马可波罗也记载了元代火葬仍然盛行于汉人: 从新州马头发足,南向骑行八日,沿途所经诸地,在在皆见有环墙之城村甚众,皆大而富丽,工商茂盛,人死焚其尸,臣属大汗,使用纸币。

如果认可《马可波罗行记》的真实性,那么就可以认为: 冥婚作为一种历史悠久的民俗,完全消失是比较困难 (如果没有火种,在明清卷土重来是不可能的) ,尤其在一些偏远地区,这一民俗必然被保留着,随着蒙古人入主中原,游牧文化与农耕文化之间相互影响,这种民俗极有可能在一定范围依然存在,但这种影响是局部的,也必然是有限的。

明清两朝理学占据主导地位,对于礼教的变态式的推崇,加之官方用立法的形式,推动了土葬的重兴,为冥婚的死灰复燃提供了条件。《大明律-礼律-丧葬》规定: 凡有丧之家,必须依礼安葬,若惑于风水及托故停柩家,经年暴露不葬者,杖八十。其从尊长遗言,将尸烧化及弃置水中者,杖一百,卑幼并减二等。《大清律-仪律》对毁弃尸体规定得更为细密: 若残毁他人死尸及弃尸水中者,各杖一百,流三千里; 若毁弃缌麻以上尊长死尸者,斩; 弃而不失及髡发若伤者,各减一等。在高压政策之下,曾一度盛行的火葬在明清时期终为土葬所代替,这就为冥婚的再次出现提供了基础。

明清时期中国的民间丧仪,与儒家注重伦理等级的丧葬礼仪相比,则具有人鬼相杂的特征,它一方面充满着人情味,另一方面又带有浓厚的封建迷信色彩,作为冥婚起源的殉葬再度出现:皇室大张旗鼓的开展活人殉葬,鼓励贞妇自杀殉夫,冥婚死灰复燃。

冥婚这种风俗,一直盛行于以山西为代表的北方,史料多有记载,直到明清也是如此。地方志中记载:山西石州风俗,凡男子未娶而死,其父母俟乡人有女死,必求以配之,议婚定礼纳币,率如生者,葬日亦复宴会亲戚。女死,父母欲为赘婿,礼亦如之。另有记载:俗有所谓冥婚者,凡男女未婚嫁而夭者,为之择配,且此男不必已聘此女,此女不必已字此男,固皆死后相配者耳。男家具饼食,女家备奁具。娶日,纸扎男女各一,置之彩舆,由男家迎归,行结婚礼。此事富家多行之,盖男家贪女家之匳赠也。此风以山右为盛,凡男女纳采后,若有夭殇,则行冥婚之礼。

清末民初的北京将冥婚谓之 “搭骨尸”, 男、女两亲家, 谓之 “骨尸亲”。冥婚风俗在民国时期也颇流行。据载, 蒋介石的胞弟蒋瑞青 4 岁夭亡, 其生母王氏为之配冥婚, 与一个同样早殇的王姓女童合葬, 还把蒋经国过继给他使之有 “后代”。

建国后虽然经历了三反五反、破四旧还有文革等运动,在打压封建迷信的浪潮背后,冥婚现象依然存在,改革开放后摆脱了政治高压,冥婚现象又一次死灰复燃,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泛滥起来。同时,地方基层政府组织从当地人的心理出发考虑, 认为人们举行冥婚可以理解, 自然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基层政府对冥婚的私下的认同态度自然导致人们对冥婚的崇尚和施行。 冥婚本身就有着悠久的历史, 而民俗本身的稳定性又使得这种思想长期顽固存在在人们的意识中。同时, 冥婚在发展过程中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变化。近年来受到婚礼的影响, 冥婚的仪式也发生着变化, 增加了婚纱照等程序。

大小传统

《周礼-地官》曰: 禁迁葬者与嫁殇者,冥婚之所以被禁止,郑玄的意见是生不以礼相接,死而合之,是亦乱人伦者也。礼的本质在于维护秩序,婚礼的重要性在于继往开来,作为人生的重要礼仪,婚礼就要重视程序: 聘则为妻,奔则为妾。郑玄所谓的生不以礼相接,就是指冥婚不符合儒家婚礼的程序,这是遭遇反对的一个原因所在。另一方面,就是冥婚不能给双方带来子息,所以就不能实现繁衍宗族传宗接代的作用。这也是一些冥婚的举办者,往往要给其人认领后嗣的原因所在了,一方面是对亡灵的慰藉,另一方面就是对礼仪缺失的弥补。

从冥婚起源上看,冥婚源于殉葬,儒家对殉葬是极为厌恶的。孔子认为,除了纸扎的草人之外,以木偶来陪葬,都是不仁的,因为这太接近以人殉葬了。荀子是坚持厚葬的,但在殉葬这个问题上也是持强烈反对意见:” 刻死而附生谓之墨,刻生而附死谓之惑,杀生而送死谓之贼 “(《荀子-礼论篇》)。将殉葬与冥婚的渊源考虑在内,秉持儒家正统观念的人,对冥婚持一种蔑视的态度。

传统礼制对冥婚从来就是禁止的, 正统观念对冥婚行为一直持否定态度。在冥婚问题上, 官方正统主流社会的否定反对态度, 古今一致。但是, 古代当代, 无论是上层贵族, 还是平民布衣, 行冥婚者不乏其例, 呈现出一种观念与实践背离的悖论式的矛盾状态。用美国人类学家雷德菲尔德大传统与小传统(Great tradition and little tradition) 的概念可以解释这一现象。作为社会主流意识的儒家思想是大传统,主体士族精英、知识分子,但是作为小传统的冥婚一直不能融入主流意识,却拥有着包括广大的农民、商人在内的绝大多数群体。社会的精英成员致力于维护大传统,试图改造小传统,但是却不可能完全的取代小传统的沿革。

作为小传统的冥婚习俗, 在中国民间 “人相习, 代相传” 顽强生存传承不息, 自有其得以存在生长的原因。

民俗是以社会控制出现的带有规矩性的一种原生态文化。民俗对人的控制是一种软性控制, 在一定程度上产生的效应比法律要强大的多, 民众受民俗的影响甚至比法律更重, 人们都会不自觉地按照当地的民俗为人处事。在生活中可以发现, 民俗都有一定的规矩作用, 当我们询问某一民俗存在的原因时, 往往得到 “这是老祖宗留下的规矩” 这样的答案。

这就是说, 民俗是老祖宗留下的传统, 不管这种风俗是否科学, 是否荒唐, 人们都会按照这种 “规矩” 做事。人们只要按照这种规矩做事, 就能收到安慰自己向其他人证明自己的效果。反之, 如果某人不遵守当地的风俗, 又凑巧出现了身体不适等情况, 人们就会说:“这就是不按规矩办事的结果。”冥婚也一样, 从殷商时代开始就存在, 经过了长期发展, 自然根深蒂固地存在于人们的意识与心理之中。

土葬在历史上大体上是呈盛行的状态,成为了冥婚存在的重要载体。灵魂不灭的观点是冥婚现象存在的思想根源。人们相信人死了灵魂依然存在, 所以人对死既崇拜有恐惧。就像格罗特所说的 “实际上是鬼魂支配着活人的命运”。家里人善待死者的灵魂, 祖先死后他的灵魂就会变成神保佑人们, 人们崇拜祖先神。

但是, 人们对灵魂又非常恐惧, 他们担心死者的亡灵得不到安息会将生者带入地狱, 所以人死后会进行招魂等仪式安抚它们。除了正常死亡外, 人们还认为那些中道而亡、死于非命的灵魂死后会变成厉鬼祸害正常人。他们还未充分享受人间的快乐, 人生的仪式还没有走完, 在阴间一个人也会孤单。这些孤魂野鬼对家人潜在的危险性更大, 所以, 人们就通过冥婚的方式, 将夭荡而亡的死者合葬在一起,夭荡者经过冥婚, 两性相谐, 即可成为家族合规矩成员归葬于祖至, 亡魂则有了归依之所, 就不会出来作祟, 伤害亲人。 于是, 在对鬼魂的恐惧之下和对逝者的关怀,冥婚成为了一个救赎生者和死者的仪式。

长期的宗族生活培养了浓厚的家族情感, 在生活中人们自觉地遵守着家族伦理, 在人际交往中也恪守伦理道德观念,对于本族的香火的延续,格外的重视。通过冥婚为死者强接姻缘,同时还要想法设法的为其过继后代,确保宗族的繁衍。而且,未婚的成年人死后是不能进祖坟的, 只能先悬挂在垄地的上, 这对尤其重视家族的人们来说是无法接受的。

男方的父母为了让自己的孩子进入祖坟, 就得想方设法为孩子配冥婚, 这样孩子在阴间就能见到亲人, 能跟家族的人呆在一起了。女方家长也一样, 女子在未嫁而死, 不得归葬于婿家祖至, 不得拊牌位于祖庙。因此为了让死者灵魂有所版依, 能够归葬祖至, 为了让无所归依的鬼魂能够顺利地进入阴间, 并上升为稳定的祖先神, 与祖先们结成如人世间的家族、家庭关系, 所以要为女方举办冥婚。而且如果女孩的骨尸一直悬在外面, 还得家里人照看着以免被偷走。早点找好 “婆家”, 女孩灵魂也有所販依了, 骨尸也就安全了。

农村大多都是为不幸早逝的未婚儿女进行冥婚,“儿婚女嫁, 父母大事” 这是冥婚盛行的地区普遍强调的话语,意思是儿女成家立业了, 父母的责任才算尽完, 即使儿女不幸夭折, 父母也会尽完自己的义务。一般冥婚很难碰到合适的对象, 遇到合适的, 就算是花再多的代价, 父母也会给孩子举行冥婚的。而且当前农村大多数人都是出车祸或者矿难出事, 所以一般赔款都很高, 父母觉得花多少钱都是值得的。家长认为孩子不孤单了, 自己的心理也得到了极大的安慰, 一定程度上缓和了悲伤的气氛, 也了却了自己的责任。

对于祖宗、族人和邻里, 家长们似乎也尽了自己为人父母的责任。同时,冥婚为逝者的家属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情感宣泄的渠道, 子女不幸夭荡, 白发人送黑发人, 父母伤痛自然十分强烈。父母还未给儿女成家儿女就不行夭折, 父母自然再无机会承担自己的责任。他们认为这样百年之后无法跟黄泉之下的祖先交代, 为缓解父母的悲痛, 也为求得心理安慰, 冥婚自然就成了父母情感宣泄的一 种习俗传统支持、社会文化认同和心灵伤痛抚慰的方式。

知乎用户 乎蕾 发表

任何以民俗,习俗为借口的罪恶,都是恬不知耻的禽兽行为。对不起,侮辱了禽兽。

知乎用户 JamesABC 发表

魏文侯时,西门豹为邺令。豹往到邺,会长老,问之民所疾苦。长老曰:“苦为河伯娶妇,以故渐贫。” 豹问其故,对曰:“邺三老、廷掾常岁赋敛百姓,收取其钱得数百万,用其二三十万为河伯娶妇,与祝巫共分其余钱持归。当其时,巫行视小家女好者,云‘是当为河伯妇。’即娉取。洗沐之,为治新缯绮縠衣,闲居斋戒;为治斋宫河上,张缇绛帷,女居其中,为具牛酒饭食,行十余日。共粉饰之,如嫁女床席,令女居其上,浮之河中。始浮,行数十里乃没。其人家有好女者,恐大巫祝为河伯取之,以故多持女远逃亡。以故城中益空无人,又困贫,所从来久远矣。民人俗语曰:‘即不为河伯娶妇,水来漂没,溺其人民’云。” 西门豹曰:“至为河伯娶妇时,愿三老、巫祝、父老送女河上,幸来告语之,吾亦往送女。” 皆曰:“诺。”

至其时,西门豹往会之河上。三老、官属、豪长者、里父老皆会,以人民往观之者三二千人。其巫,老女子也,已年七十。从弟子女十人所,皆衣缯单衣,立大巫后。西门豹曰:“呼河伯妇来,视其好丑。” 即将女出帷中,来至前。豹视之,顾谓三老,巫祝、父老曰:“是女子不好,烦大巫妪为入报河伯,得更求好女,后日送之。” 即使吏卒共抱大巫妪投之河中。有顷,曰:“巫妪何久也?弟子趣之?” 复以弟子一人投河中。有顷,曰:“弟子何久也?复使一人趣之!” 复投一弟子河中。凡投三弟子。西门豹曰:“巫妪、弟子,是女子也,不能白事。烦三老为入白之。” 复投三老河中。西门豹簪笔磬折,向河立待良久。长老、吏傍观者皆惊恐。西门豹曰:“巫妪、三老不来还,奈之何?” 欲复使廷掾与豪长者一人入趣之。皆叩头,叩头且破,额血流地,色如死灰。西门豹曰:“诺,且留待之须臾。” 须臾,豹曰:“廷掾起矣,状河伯留客之久,若皆罢去归矣。” 邺吏民大惊恐,从是以后,不敢复言为河伯娶妇。

西门豹即发民凿十二渠,引河水灌民田,田皆溉。当其时,民治渠少烦苦,不欲也。豹曰:“民可以乐成,不可与虑始。今父老子弟虽患苦我,然百岁后期令父老子孙思我言。” 至今皆得水利,民人以给足富。十二渠经绝驰道,到汉之立,而长吏以为十二渠桥绝驰道相比近不可欲合渠水且至驰道合三渠为一桥邺民人父老不肯听长吏以为西门君所为也贤君之法式不可更也。长吏终听置之。故西门豹为邺令,名闻天下,泽流后世,无绝已时,几可谓非贤大夫哉!

知乎用户 Jason Liu 发表

马克思说:“如果有 20% 的利润,资本就会蠢蠢欲动;如果有 50% 的利润,资本就会冒险;如果有 100% 的利润,资本就敢于冒绞首的危险;如果有 300% 的利润,资本就敢于践踏人间一切的法律”。

配阴婚,就算 15 万一个,猜猜利润是百分之多少?猜猜资本会怎么做?

用脚趾头都能想到。

百度 “杀人 卖尸” 新闻一抓一大把,山西,广东,河南……

你问我怎么看待?

这就是赤裸裸的 吃人 。

知乎用户 约克公爵 发表

治理方式。。。要是有个暴君或者酷吏直接解决问题

冥婚者族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不懂。

我是山西的,小时候不懂事,大学的时候第一次知道身边竟然有这种事。我一个小学同学,父亲早逝,母亲改嫁,他奶奶觉得儿媳改嫁等于儿子变 “单身” 了,很“孤独”,一直有意要为儿子办冥婚。我家有一位姻亲家里有一个女儿,抑郁症多年,三十岁左右自杀身亡。同学奶奶多方打听到女方家里,上门“求亲”,更让人无语的是不止他们一家,因为亡故的这位姐姐“条件好”,年轻美丽且是小地方少有的硕士,求冥婚的竟有好几家。她父母按各种条件选择后为她订婚,还要则定媒人,选定佳期,方把她发送。

这期间真叫我领略了人性的多面,我简直惊讶于人的想象力,那一套套奇怪的礼节,不知时哪里生出来的。涉及婚礼方面,几乎一概与活人无异,差别的只是彩棚变白棚,彩礼是有纸糊的,双方互称亲家,诸位亲友道贺,真叫人目瞪口呆。

可这些又让我觉得可怕,这些人变脸的速度怎么如此之快。在典礼上一会儿为了丧女痛苦,一会儿又为了 “好事” 高兴起来;一面他们做的是如此荒谬无理的事,一面又在各处用心道不可失了礼节;有一位婶婶无不欣慰的叹道,这女儿生前让父母为了她的终身大事操了多少心,年近 30 还没有嫁出去,如今终于有了归宿。

我真的不懂。

为什么总有那么多人热衷于这种事,以莫名的责任感,操办一场热热闹闹的,却与主角无关的典礼。

这封建礼教到底是什么东西,横竖是不让人好好做人吗

知乎用户 周洋 发表

就在你以为已经参透中国人下限的时候,总有新知识告诉你图样。

知乎用户 曼步人生 发表

我是山西的,从小我也不知道,还以为我们城市没这风俗,今年年初我的小学同学的堂妹意外被人杀了,尸体找到了,凶手不知道找到没。她家里人以几万块的价格把她卖给配冥婚的。因为我妈妈还在村里住,所以就知道这些事情,我问 “为什么要卖给别人配冥婚?” 我妈说: 那要不没个埋处。”原来姑娘没有婆家人还不能埋在娘家坟里,我听得真心凉。现在女孩儿没个思想开明的好父母,连死了埋的地方都不由自己。

知乎用户 大洗的焦糖拿铁 发表

冒着被折叠 + 扣友善度的危险回答一句:

对于这些只为了他们扯蛋的所谓 “传统” 而各种害人的 silly B,

我想按照达尔文的理论把这群人全部突突掉。

知乎用户 原小子弹 发表

如果那英年早逝的男青年是 gay 怎么办,给他整个媳妇他也很糟心的吧。

活着的时候,这男青年可能天天在想死了就解脱了,好容易死了,居然还是给摁上个媳妇。。。

知乎用户 安定医院在德胜门 发表

看到这些,我觉得我都变成 核平主义者 了

知乎用户 陈什么陈 发表

觉得吼可怕啊。女孩子死了还会被卖掉…… 活着被拐卖,死了被卖,能不能对女孩子好一点啊 (눈_눈)

深层次的想,真的有那么多女孩子自然死亡吗然后被挖走。还是被迫死亡?作为冥婚新娘…. 细思极恐。

还能不能好好的生活在中国了!!!☄ฺ(◣д◢)☄ฺ

知乎用户 莫哲 发表

坐标晋南,我们那确实有冥婚的说法,家族里也发生过这样的事情。

上初一的时候,堂姐(我爸哥哥的大女儿)得了很重的病,依稀记得是肺进水,去世的时候才十九岁,正是最美好的年纪。

那会我是住校的,回到家听母亲说姐姐和外村的一个早逝男青年配了冥婚,具体的就是将两人埋在一处,让两个陌生的年轻人在阴间做一对夫妻。彼时的我,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后来渐渐长大了,才明白了很多。后来也写了一首诗,叫做姐姐的嫁衣

姐姐 我终于看到你

穿上了嫁衣

没有羞涩的笑

只是紧闭了双眼

嘴唇比所有的哭泣

都要更加苍白

姐姐 那个人

你不曾相识

一切都很陌生

而他就是你的新郎

和你一般年轻

有着同样的宿命

你听那唢呐声声

迎亲的人们等在门外

你被轻轻地抬起

姐姐 你为何不笑

你看你的嫁衣多么漂亮

哎,十年前写的。那两个年轻的人儿也不曾老去啊。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举办冥婚是个 “毫不利己,专门利人” 的楷模,当然,这回利的是毫无感知的死人。

除此之外,我们再来看看那些被唾弃的糟粕,比如殉节、守节、缠小脚甚至黑罩袍等等,全都是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当事人除了得到少量的心理安慰以外,伴随的都是各种损失与痛苦,完全得不偿失,便宜的都是那些毫不关心当事人的人。可从古至今,还是有那么多人前赴后继去做这些蠢事,有些人是在特殊环境下被迫如此,但也有相当多的人是自愿投入的,甚至以做蠢事为荣。

这当然是封建余毒所致,可有的时候蠢事并不常常以封建的面貌出现,其根源在于人对自我的认识。一个人,如果其自我的价值总是建立在他人的身上,或是只以他人的目光判断自我的得失,那很显然他将无可避免地去执行一些损己利人乃至损己不利人的行为。大多数情况下,这类行为并不像冥婚那样耸人听闻,而在我们生活中十分常见,比如辞职弃家为了孩子到学校跟读的爹妈,比如舍弃正常生活日夜科研只为博导师一笑的研究生,比如任由儿女啃老的老人…… 一个人如果价值只依靠别人来实现,那便是至少一个悲剧的起源,其中更是附带道德绑架等种种负面调味料,直至把大家都搞得一团糟。

回到冥婚。冥婚多是人们为早逝的男性亲属高价购买女尸,我们可以看到,这些买尸人便是把自己的价值建立在死人的身上了,死人过得好了自己才能得到慰藉,死人结了婚自己才能不受他人白眼,悲情掩盖了荒谬。而道德绑架更是在其中作祟,这些人也不想想,如今谁在世时都不会同意父母之命的强行婚配的,死了反而方便受人摆布了,这对逝者简直是莫大的侮辱——但这是 “好意”,是 “善意”,是花了大价钱的,是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死人必须接受!畸形的价值观,生长出了畸形的故事,为了畸形心理安慰,塑造了畸形的灵魂。

现在各位是可以站着说话不腰疼了,如今可是新的时代,寡妇不守节也不会被石头砸死,女孩不缠足也不会终生嫁不出去。但宗族文化日渐式微后,接踵而来的是集体主义和雷锋精神,人的自我长期成为他人汪洋里的一颗芥子,漠视自我被视为精神伟大,导致人们认为把自己摆得比别人更重要是可耻的——这十几万不去好好享受生活,而是去给儿子买具女尸,这真是个高尚的抉择啊。但换位思考一下,在世双亲过得潇洒与跟一具陌生女尸相伴,哪项会让地下的人儿更开心呢?没有自我的人试图实现利他,这种利他非常容易走向畸形,就像一个人都吃不饱了,还强迫自己把饭喂给别人,如此而建立起来的关系,如何能是正常而健康的呢。

-

知乎用户 冷却报告​ 发表

盗墓所需的技能、风险都这么高,有没有什么 “平替” 呢?

有,而且更易得、更黑暗——这就是盗尸。

相比盗墓的明确刑罚,盗尸处在法律监管的灰色地带。

第三百二十八条 【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 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二) 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 多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四) 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并盗窃珍贵文物或者造成珍贵文物严重破坏的。刑法关于盗墓的条款
第三百零二条 【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罪】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刑法关于盗尸的条款

2018 年,山东菏泽市出现了一系列盗尸案,彼时菏泽正值推行火葬,12 月份的火化率竟达到 130.7%。因为一些地方的人把曾经土葬的人挖出来又烧了一遍。

这种情况下,一些信奉 “入土为安” 的人会购买尸体和火化证替代原本的死者。18 年 12 月,仵楼镇的李某去世,为了不火化,他儿子们花了 1 万 3 买火化证。没想到父亲入土后,却又被别人盗走火化,代替另一位老太太办了火化证……

事件结局更是荒谬:儿子们追回骨灰,但因为已无法检测到 DNA,他们也不能确定这盒骨灰是不是父亲。且由于证据不足,无人被追责。

这只是特殊时期的特殊情况,而盗尸还有一种历史悠久的特殊用途——阴婚。


为什么要配阴婚?

根据传统民间观念,未婚的死者不能进入族谱;还会沦为孤魂野鬼,纠缠家人。而成家后便能得到家族承认,在阴间安居乐业,不再作祟。出土文献记载,阴婚在我国已有三千多年的历史,并一直伴随着争议。它被儒家看作是 “乱人伦” 的行为,历代却从没能禁止。

禁迁葬与嫁殇者。《周礼 · 地官 · 媒氏》
生不以礼相接,死而合之,是亦乱人伦者也。郑玄

甚至革命烈士刘胡兰牺牲后也被配了阴婚,直到烈士陵园建成,她的遗骨才被单独迁走。


当代的你可能没有目睹过阴婚,它已经消失了吗?

不,阴婚依然在角落里发生着,甚至催生出专为死者说亲的 “鬼媒人”。起初,鬼媒人为去世的单身男女家庭牵线搭桥。19 年的一篇报道称 “山西阳泉一名 21 岁女大学生刚车祸去世,就有 6 个鬼媒人上门‘提亲’。”

定下 “婚约” 就要有 “婚礼”,“婚礼” 没有固定的仪式,有的简单合葬;有的和传统婚礼一样,但是全部换成纸扎的,包括纸扎的新人、纸扎的嫁妆、纸扎的婚床四件套。法师做法招魂,让新人灵魂进入纸人体内,和所有嫁妆一起焚烧。阴婚是红事也是白事,婚礼过后还要下葬哭丧。

然而,阴婚 “市场” 上,男性的婚配需求远高于女性。知情人表示:“现在村周边的坟,就没有女的孤坟,都配出去了。”供需之间的巨大落差,让阴婚开始在违法边缘疯狂试探,部分 “鬼媒人” 从“为两家说亲”,发展到为有阴婚需求的家庭找盗尸人。

购买女尸的钱美其名曰 “彩礼”。“彩礼” 的评定标准随女方年龄、学历、家庭状况、尸体新鲜程度等有所差异:

以山西临汾周边为例,病亡的女尸价格约为 7 万,高于身体受损的女尸;刚去世的 “鲜尸” 能卖到 13 万,远高于封存多年的干尸。如果女尸完整新鲜、容貌和学历又好,售价最高可达 18 万。

女尸 “供不应求”,甚至出现“死人比活人贵”、“杀人卖尸” 的情况:

2006 年,河北邯郸的宋天堂为了还债杀害了 6 名妇女,卖给他人配阴婚,死者均为精神病人或坐台小姐。

2009 年,山西省的常兴平一顿毒打杀害自己的 9 岁外甥女后为一个夭折男孩配阴婚,并获利 1.4 万元。

2016 年 7 月,河南林州某镇的阴婚下葬现场,“阴妻” 棺材内竟传来拍击声,警方由此抓获了一个涉嫌故意杀人、拐卖妇女的犯罪 5 人团伙。

类似案子不胜枚举,除了有记录的法律案件;在网上搜索关键词,也会看到不少人正在 “诚心求阴婚”。


“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那么可以从根源上禁止阴婚吗?

我们将 “阴婚” 拆开看,它实际包含两部分:

一是 “阴”,也就是阴间文化。原始宗教认为,人死后进入阴间,会像在阳间一样生活。“阴间” 不能单纯被盖章为封建迷信,它更是让人排解思念、寄托情感的空间。只要还有人为逝去的亲人烧纸,阴间就会存在。

我们反对阴婚更多是由于 “婚” 的这面。

**阴 “婚”,几乎都是包办婚姻。早在 1981 版的《婚姻法》就禁止包办婚姻,因为它无视人的意志,将人物化成延续香火的工具。**买卖尸体配阴婚,是包办婚姻在阴间的延展。尸体买卖的交易链,声称是为了死者,死者本身却是缺席的,这不是爱,而是不尊重,是把亲人当成了商品。

民俗学家陈华文说 “每种习俗都会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而变化,无法强制取消,只能慢慢引导。” 如今,越来越多的人 “看见” 阴婚,谈论阴婚,越来越多的作品批判阴婚,也许要走的路还很长,但我们正在前行。


我是本份冷却报告的调查员,本期视频我们回归阴间,是否还是你熟悉的味道?欢迎在评论转发区分享你对阴婚的看法。越在意越冷静,下份见。

知乎用户 神的孩子会跳舞 发表

山西人,冥婚发生在身边。

人们好多都把贩卖,偷盗的人定为攻击对象。没有错!

但是我亲身经历告诉我,有很多的冥婚都是未婚少女父母同意了的。

山西有个民俗就是女儿身不能葬在自己家坟地。(男尊女卑的思想根深蒂固)

而且父母为了想让自己的孩子在另一边有个照应,不至于孤零零的一个,也会同意将未婚孩子的尸骨找个坟墓合葬。(有点迷信)

但是,但是,但是,不是卖尸骨!!!

对于已故女孩的父母来说,纯粹是想能找个坟墓让自己的女儿入土为安,结束在荒野飘荡的生活。(有点迷信)

对于给的那几万块,人们都认为就是个心意。就像阳间婚姻的彩礼钱一样。而且,给的钱可多可少。我身边发生的两次冥婚,一个五万块,一个七万块。

对于问题中所谓的:“需求旺盛” 别说是已故的单身汉了,就是活着的光棍也是一抓一大把,娶老婆的愿望肯定是强烈的。但是,不要忽略,在封建迷信这么严重的地方,刨坟墓,掘尸体,扰亡灵受到的诅咒,不是你可以想象的。而且这类诅咒在民间传播的时候,往往是很灵验的。

如果有未婚女孩不幸身亡,想合葬的已故单身汉的亲属都是去女孩父母家提出请求,而不会冒着被诅咒的风险去盗尸。女孩父母也不会过于挑剔,就像上面说的,早点入土为安的好。

我问了我妈近三十年有没有盗尸冥婚案,我妈说三十年,只有一起,还是情理之中的事。之后讲讲这个故事。

第一个是我发小的冥婚案,冥婚彩礼钱是五万块。

她是个女孩子。但是,永远是女孩子了。

她爸爸是我老家出了名的混混。赌博,不务正业。人们都觉得,这么靠不住的人,谁家姑娘乐意嫁。没想到,一个可漂亮的女的嫁给了他。我跟我妈说,这么漂亮的女的怎么乐意嫁给一个赌棍?我妈说,那个女的其实智力有那么一点点问题。这个女的就是我发小的妈妈。

说说发小吧。我们小时候,她是班级里的成绩永远倒数的一个。对小孩子来说,学习不好会被同学看不起。说起来挺惭愧,那时候为了一晌欢愉,经常配合别的同学拿发小的日记来读。都没有好好跟她说句抱歉,永远说不出了。

发小没上初中就辍学去打工了。她爸爸那样的家长,不会反对的。而且,发小的爸爸妈妈在她小学的时候就离婚了。发小妈妈二婚嫁给了大她十岁的男人。我妈说,嫁个年龄大点的可能会疼她,对她好吧。发小妈妈就没回来过了。也没有听说发小的爸爸妈妈争夺抚养权,很可悲。发小成了累赘。

发小爸爸,在发小辍学打工后不久,就又娶了一个女的。这个后妈,是跟发小爸爸经常在一起赌钱的赌友的女儿。对发小爸爸来说,赌友升级成了岳父,对发小来说,一起玩耍的姐妹升级成了后妈。这个后妈,用老家人的话说,会生孩子,也就是说生了个男孩。发小打工挣的钱开始养活自己的后妈和弟弟。发小成了挣钱的工具。

这个后妈,其实也挺惨的。后妈的爸爸跟发小的爸爸是赌友。后妈的妈妈也是因为后妈的爸爸赌博,很早就离婚出走了。(赌博害人不浅啊!)

发小太单纯了,加上家庭的温暖很少,进入社会一旦有男生对她稍加关心,就会死心塌地。我知道她有了男友后,而且听说那个男的不!赌!钱!,我挺开心的。终于能有个人照顾她了。

老家每年都会唱戏。很热闹啊。那一年太特殊了,开始唱戏前一晚,雨下的出奇的大,一夜的风雨交加。第二天就传来发小逝去的消息。发小跟男友骑摩托车回家,雨太大,等到看见那辆装载机的时候,发小男友一个急刹车,把发小甩出去直接撞死在装载机上。唉……

我妈听说这个事第一句话就是大骂发小的爸爸不是东西,把一个好好的女儿可惜了。至今说起此事,我妈都觉得发小太可怜。

结局是,发小爸爸得了十几万的赔偿款,还有冥婚的五万彩礼钱,跟后妈还有个儿子活的挺滋润。发小跟一个单身老汉合葬了。现在想想命运这个东西有时候真挺操蛋,发小活着的时候家庭没温暖,去世后得到的钱却花不上。

愿那个老汉能好好待发小。

第二个冥婚案是前几个月的事了,这件事很轰动,都上了《小郭跑腿》。PS:《小郭跑腿》在山西省的小媳妇和妇女群体中,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也是个悲剧,女孩十七八吧,瞒着父母跟男友出去聚会,和男友坐了男友朋友的车。醉酒驾驶!!!汽车横穿马路直接撞在树上,司机醉的刹车都没踩,可他的本能却是急转向躲避,把副驾驶对准了大树。女孩当场死亡。女孩男友和司机没多大事。

女孩当时怀了五个月大的孩子。(唉…… 命运有时候确实挺操蛋的)

结局是,女孩男友和司机各赔偿女孩十多万,女孩的冥婚彩礼钱七万,加起来四十多万。

这个女孩,冥婚嫁给了一个二十多的小伙儿。

愿小伙和女孩好好过日子。

最后一件事讲讲三十年唯一一件盗尸案。是一位女士的尸体。

这位女士二婚的时候嫁给我老家的一位男士。她去世后,她二婚的儿子把她和自己父亲葬在了自己家的坟地里。结果第一任丈夫的儿子把她尸体盗出,葬在了第一任丈夫的坟墓里。

同母异父的儿子们只好对簿公堂。结局是,女士的尸体和第二任的丈夫合葬。

对逝者表示哀悼。愿你们在天堂过得快乐。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包办婚姻转入地下,父母也真是死了还操心婚配问题,追到阴间去帮忙相亲。

就是不知道死者当哭还是当笑,死了也不得自由恋爱,死了也能解决终生问题。

哦,的确是终生之后的问题。

知乎用户 花尾 发表

看到很多人还在洗白,说是社会习俗,说要尊重,我真是要吐了。

宁可要点碧莲吧。社会习俗怎么光是男方家买女孩的尸骨,怎么没有反过来呢?敢情宁家买媳妇呢?活着的时候怎么不给买一个呢?哦,犯法啊,那合着是孩子活着的时候不敢干的事,孩子死了终于可以放开手脚大干特干了?

活着的时候都不允许包办婚姻了,死了就可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了??活着的时候都不一定找到情投意合的,死了随便拉一个,往生路上就能情投意合了??敢情到时候俩人闹矛盾闹不到你们头上是吧?欺负人家俩孩子死了不会说话是吧?用俩孩子的尸骨换自己一个心安,真是倒卖尸体的一把好手啊,这叫社会习俗吗??这叫封建迷信,这叫旧社会糟粕!

另外,我真的一直以为,除了还保留宗教信仰的少数民族地区有自己的丧葬文化,还有信息闭塞,落后的边远山区以外,全国大部分地区都已经实施火葬了… 现在还有棺材我也是… 嗯,孤陋寡闻了,说明相关政策的落实跟当年独生子女政策一样,还是不到位,还有大。

最后,我想问问那些把女儿尸骨卖了的父母们,你们拿着这钱,花着心里舒坦吗?不害怕吗?花这个钱买的东西,盖的房,你们住得用得踏实吗?不怕半夜三更你们女儿回魂扒在你们的床边上告诉你们,你们那个精挑细选的鬼女婿在地下打她骂她虐待她,她有冤无处诉,只能天天回来找你们哭吗?

知乎用户 抠脚袒胸老宫酱​ 发表

我之前看过好多小说,好多作家的回忆,觉得中国破四旧太血腥暴力。

断送了好多有文化传统纪念意义的传承。

现在感觉,

有些人注定无法交流,更何况文盲率居高不下的从前。

古代不封建迷信估计只有利用封建迷信的人,现代多了一点,可是注定大多数人会封建迷信。

破四旧真的破得太好了。

知乎用户 飞驰而过的地铁 发表

有一个问题,尸体的所有权是谁的?

知乎用户 王心 发表

这个问题下的回答都看了一下。冥婚这种糟粕在 21 世纪也是很有市场的嘛,还有很多人觉得是传统文化,甚至是女性,作为一个女人,你不怕死后自己的坟被刨了吗

知乎用户 大头少女 发表

以后死了要骨灰撒大海,鲜花伴伟人了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首先说,这是陋习,绝对的陋习!!

本人河北石家庄地区一个农村的,平原区,我们那里实行火化已经三十来年了,我从小到大也没见过不火化就下葬的。但是,骨灰盒就代表了肉身,骨灰盒外面还会有一个缩小版的棺材,就是阴宅。人们这样看待丧葬的变化,也难怪冥婚不会绝迹,火化了又怎样。

年轻人意外死亡都要配冥婚,尤其是小伙子,即使马上找不到合适的同龄异性死者,日后也会补上。谁家的小姑娘意外身亡的,可能还不等火化就已经有人家私下拿着钱过来配冥婚了,而且常常不是一家来找。价格也是只见涨不见跌,现在一两万似乎已经不够了,在这边农村还算是不小的数目。跟活人一样,配冥婚也是女孩资源少,男孩子多。风气所在,男孩家里感觉不给自己孩子找个媳妇,会太对不起孩子;女孩家里感觉不给孩子找个归宿,也是于心不忍。但也正因为这个,配冥婚就成了一种以消费死者为代价的赤裸裸的交易。就更别提,那些为了配冥婚盗墓或者害人的了。

想想这个都觉得对活着的人是一种折磨,对死者的不尊重。

厌恶归厌恶,但凡是习俗决定的东西就不是一个人两个人能够左右的,也不是政府条文能够约束的。除非因此触犯了法律,公权力才能够介入干涉。想要改变这一现象,真是难上加难。

这感觉是不是似曾相识?许多人认为结婚要彩礼要房要车是陋习,这个谁又能改变得了;你想为大家考虑,结婚的时候不收大家的份子钱,只要一个见证,但是朋友结婚的时候大家都收,你也自然得掏,思来想去,还是放弃原来的想法,结婚照收份子钱;你开开心心接孩子放学回家,但是看到其他家长都带着孩子去参加各种补习班,你还能一脸轻松地照常接孩子回去么?…… 如此种种,但凡形成风气,把大家都绑在一起,又岂是一日之功一己之力可以改变的。

但是,我们如果连一点向善向好的努力都不做了,再过三五十年,世界还是什么都不会改变。

知乎用户 时缟咲 发表

原来我以为彩礼是买女性的生育能力。我错了。

原来人真的可以愚蠢到这种地步,会花十几万买一副尸骨。

原来改革开放后,社会的习俗在大踏步的往后退,“万紫千红一片绿‘’,卖女儿给儿子娶媳妇,现在连女性的尸体都被炒上天,现在内地很多地区生男孩面对的压力是过去任何一个时代都没有见过的。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作为一个无神论者,在这件事上我倒是希望这世上有鬼。如果有人把我杀了配冥婚,我会变成厉鬼先让他包括买方全家三代所有亲人包括亲朋好友断子绝孙家破人亡死无全尸,走到哪都提示他们身边的陌生人这群人是禽兽不如的变态。

嗯?不要伤害无辜的人?呵。管他是否才出生一个月连话都不会说,自家人造的孽就让他自家人承担,要怪就怪他那禽兽不如的 “亲友”,怪他没有去阻止,即使没有能力去阻止。

平常我会讲 “孩子是无辜的”,但在冥婚上我绝不让步。

知乎用户 coquelicot 发表

我觉得熊大大已经解读得非常好了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3MDM5MzIyOA==&mid=2649648903&idx=1&sn=51368b9dd4e0562cf6990db1d93657a6&scene=2&srcid=0514QyFUM7F3VuFN0KYO6rr5&from=timeline&isappinstalled=0#wechat_redirect

为什么中国有些农村渴望新鲜的女尸

原创 2016-05-13 熊太行 仕图

好多人今天在转一个文章,说中国农村还在配冥婚, 15 万元以下只能买骨头,15 万元以上才能买新鲜的尸体。

报道不新鲜,基本上每年都有人做,尤其是有案子的时候。

贩卖尸体被抓住的人不少,有人在火车站被抓住,身上背着五六具尸骨(所以遇见背着大包小包的农民模样的人别急着抒情说劳动人民好伟大,可能是盗墓卖尸体的),最残忍的一个案子是延安的,案犯打死了一个孕妇,把尸体卖掉配冥婚卖了 22000 元,2013 年判了死刑。

点评这事,恐怕难以逃离迷信二字,但冥婚在乡村中很有用,尤其是中国北方农村。

婚姻是有性和繁衍的意义,但是真正最重要的,是家族的结盟和财富关系的勾连。

古代的婚姻是父母之命,今天的婚姻也要得到父母的谅解。不然可能导致家庭关系的破裂。结婚就是要看双方的财产、人口。富人势利,穷人更势利。

所以官二代大多早婚,最好是老爷子没退的时候就结婚生子,这个时候是这个家族最强大的时候。穷人晚婚居多,当然了,社会考虑你们的感受,会说 “高学历人群推迟婚龄。”

因为你们的爸爸要么是师傅、要么是老乡、最多是个掌柜的,那退休不退休都没什么能量,所以你早婚了也没有用,而且多半要从家乡去北上广深打拼,所以晚点结婚更合适。

现在的人说,被爹妈逼婚,对,对活人逼婚是客气的。冥婚就是给死人逼婚,两个家庭的爹妈要让孩子合葬在一起,因为孩子是有限的,死了就这么埋了就可惜了,所以要配冥婚,维持两个家族的盟友关系。

不信?注意这两句话:

1.“师父没了,哪来的二大爷呢。”

郭德纲和侯耀华反目之后这么说。爹没了有二大爷,因为血脉还在。但是师父没了,师大爷就难说了。

我记得我以前的同事老曹说,他的爷爷是当年老字号大饭店的总面点师,门生无数,每年他爷爷和奶奶过生日,他的徒弟们都跑来磕头送礼。后来他爷爷不在了,那些大师傅们就不来了。跟师父的儿子除非有个人的交情,不然不会有人情上的负担。

2.“姑舅亲,辈辈亲,砸断骨头连着筋。姨娘亲,一辈亲,姨娘一死就断了根。”

姨妈如果病故了,那姨夫可能会续娶,这样的话,这个亲戚关系一下子就远了。

师徒和远的姻亲关系很容易断。但是亲家是要互相走动的,因为一个人没法选择自己的姑夫、姨夫和配偶,挑姐夫的可能性很小(妹夫有可能,如果父亲早死,自己是老大的话),但亲家是可以自己选的亲戚。好多老实人,一辈子做过最大的官就是家长,一辈子就拿这么几次主意,就是儿女婚姻。

所以这****俩是死是活,是人是尸,其实双方父母不是太在意,俩死人不能生孩子,从宗族里过继一个也就是了,现在男女平等了,可以从男女方的家里各自过继一个。

鬼丈夫其实不是鬼,是一个整容科的故事

好多人研究冥婚都会提到商朝,商朝那个冥婚和现在的不一样,那是对祖先的性贿赂。

我家姓汤(外号姓熊),我们家认为自己是商王族的后裔,甲骨文里有记载,说把妇好和别的王妃配给了上几代的君王。那个时候人类想得很直接,王妃死了,巫师们一合计,把她同时许给他的大伯子哥或者公公、爷爷什么的。

至于那些殉葬的女奴,都不是妻妾,那是被看做财富的,商朝人不怕鬼,贵族盖房子,怕房子塌了,都在地基里打死个孩子埋里面献祭,有的还要献祭个少女。(我家当年也算作恶多端,难怪亡国了)

这个冥婚其实是非常鸡贼的表现,因为献祭奴隶和牲口都有成本,就让列祖列宗里的老前辈们去享受新死的女人,用这种方式来求祖先保佑。

零成本啊,就好像有的公司,要给人加薪觉得太难,好,那我任命你做副总裁,抬头高一点,省钱。

后汉的冥婚达人是曹操,曹操给他的儿子曹冲配冥婚,曹操家是大院里官三代的,他要配冥婚,当时的人都说他疼儿子,疼得有点失心疯了。

其实哪有这么简单,曹操这人每一步都有算计,他给曹冲求冥婚,看上了邴原家的女儿,邴原是山东的名士,和孔融、太史慈这些人都是老朋友,还曾经在辽东长期工作,很有影响力。和这样的人结亲家,俩死孩子没糟践,拉拢和辽宁山东两省的士人,非常合适。

邴原推辞说:“合葬,是不符合礼仪的。邴原之所以追随明公,明公之所以接纳邴原,是因为都能遵守规则制度,决不改变的缘故。如果我这次听从了明公的命令,那就会变得平凡庸俗,明公难道认为这事值得做吗?”

曹操觉得他说得很好,仍然把他纳入了自己的秘书班子。然后又给曹冲找了甄家的女子,应该是甄宓的堂妹之类的女子。甄家是河北的大族,无极县(石家庄)的,祖上几代做过二千石的官,甄宓她爹是上蔡令,驻马店那边的一个县长,很有钱,曹操家祖籍安徽,从小在河南长大,魏公国的都城在邺城,河北邯郸,就需要和当地的家族搞好团结。

当年曹操让曹丕娶甄宓就有结纳河北大家族的意思,现在更是强化一下,后来曹叡的儿子早死,也找了甄宓的侄孙女冥婚。

曹操家底子薄,动起手来干不过这种四世三公的家族,更不如汉室宗亲影响力大,曹操干事,把曹家和夏侯家的兄弟子侄都发动起来了,然后拼命找女人给自己生孩子,他不在乎娶有夫之妇和寡妇,养大女人的孩子当自己的,也委任官职,说到底是亲戚太少,怕以后有人造反子孙吃亏。(司马家倒是人多,后来自家人杀起来)所以曹操的每个孩子都有结亲的任务,俩闺女都给了汗腺帝了。死孩子用来拉拢邴原或者甄宓家,都是不错的选择。

所以死了的孩子是资源,是可以交易的资源,就像报道里所说,有钱人家的儿子娶冥婚花钱很少,有钱人家的女儿、长相漂亮的女儿如果办冥婚,对方可能会多付很多。

许多家庭会为新死的女孩付出更多的钱,因为这个时候的女方家庭正在伤心,这时的 “结缘” 会让双方的关系更紧密,如果死了好多年,情感淡了,娶过来也是一个温吞亲戚,水爆肚要趁热吃,不然就老了。

某甲希望花 20 万结交村长,希望能承包一片地,但要给他 20 万,乡亲们都会众怒,到处告你。

但是村长的家族里有个早夭的女儿,你就可以用 15 万去托他提亲,10 万给他,5 万给那家父母,让村长做主婚人,某甲家族里有个早死的男孩。

这钱是彩礼啊,没人会怪你的。

以后两家就是亲戚了。你比那一锤子的买卖 还少花了四分之一的钱呢。

上面查下来,最多愤怒地说你们,迷信,说要移风易俗。事,办成了。只要农村仍然有大量资源握在几个人手里,有这样的土皇帝,这种结盟还会继续下去。

浙江、广东的冥婚,基本上都是这种维护盟约的冥婚,比如两家定亲,女方死了,男方要把女方的牌位接近祖先堂,然后再娶,算续娶。理论上是不然的话,孤魂野鬼不能投胎,其实就是因为两家的盟约仍然要执行,亲戚关系保留了下来。比如续娶的生俩孩子,有一个算是头一个媳妇的,也是有的。还有的是没订亲的姑娘家死了,拿点彩礼给一个穷的单身汉,算穷小子的妻子,穷小子以后算挂名的女婿,如果老丈人家受欺负要过去帮帮忙。南方地少人多,械斗的情况很多,所以结盟特别重要。

北方农村的情况就更令人失望,北方宗族力量弱,农民也更穷。本来的两个家族的结盟就变成了比拼财力,山东山西河北的冥婚就更接近给死去的儿子娶媳妇,买尸的行为就很厉害。江浙广东有了点钱可能会拿来做本钱,北方就是盖房办事居多。

同时,北方这几个省的计划生育一般搞得都不错,很多家庭都只有一个儿子,甚至只有一个孩子,孩子死了,父母花钱解心疼,也更容易砸出钱来,去购买女尸,这种购买式的婚姻对改善家庭的处境没有什么好处。

城里有的人受过了高等教育看见中国农村对新鲜女尸的渴望,会觉得特别变态,其实冥婚和活人婚姻一样:

富有的家庭扩展人脉,越来越富有。

贫穷的家穷砸锅卖铁,继续穷下去。

大多数人应该能接受自己的家乡,但是如果发现你男女朋友或者配偶的老家在办冥婚,不要简单粗暴地去挖苦 TA 的家乡全是恋尸癖,想想太行做的这些解释,你会对 ta 充满同情。

ta 在这样的一个地方长大啊,好可怜,我要对他好一点。

至于你说冥婚的男女主角会不会快活些,我引蒲松龄一句话吧:

“两鬼相逢, 并无乐处; 如乐也, 泉下少年郎岂少哉!”

两个鬼有什么乐处呢?如果乐,恐怕多少人都憋着要早早死掉了。

知乎用户 赫连勃勃​ 发表

我不求你们整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哪怕整点资本主义的玩意也好啊,尽给劳资整些封建迷信的垃圾

等老不死的那一代死绝了应该会好很多了吧

知乎用户 屁师 发表

我媳妇呢 逼着我结婚 为什么呢?因为同辈人都结婚了 她们村里不结婚会被指指点点

结了婚不生孩子又会被指指点点

三十晚上不回丈夫家过年又会被指指点点

假如我和她分手 她也会被村里人指指点点

所以 怎么说呢? 现在自以为是的傻逼太多了 而且逼着你一起变傻 你也说不过他 他一张嘴就是我们这就是风俗

我们这就是讲究

我们这就是文化

我们这就是传统

中国 可能要等这些坚持淘蹬垃圾的家伙都死了 才能真正现代化吧

我觉得 作为一个山东籍东北人 和山东沾边 实在挺丢人的

知乎用户 冷山 发表

前几年的新闻主要说河北偷尸体我还表示很惊讶,作为一个山西人,作为一个国家级贫困县走出来的孩子,我表示没有听说过有冥婚现象,我也很吃惊很愤怒。

为什么有冥婚呢?原因很简单,穷,教育资源不够。山西是一个靠煤炭的省,贫富差距底层民众和富人的差距太大,教育资源倾斜度太大,愚昧的人太多了。

没来过山西,没去过农村,通过跑生意的亲戚的一点道听途说来指责说土生土长山西人不懂山西,什么叫不懂装懂大言不惭,什么要无脑意淫,体现的淋漓尽致

知乎用户 yq wang 发表

这个问题涉及的文章我拜读过。我觉得最可怕最触目惊心的部分不是买卖本身,也不是农村父母为了冥婚不惜倾家荡产,不是形成了产业链,不是父母把子女私产化。

这些都是事实,但更可怕的不是这些,而是文章中提到的这样一点:

当地很多年轻人虽然不赞成,但是也能理解这种做法。

!!!

知道为什么我觉得这是最可怕的吗?

冥婚制度的荒谬违法潜在的巨大罪恶风险或许农村的父母不清楚,不在乎,或许那些偷盗尸体形成产业链的壮年不在乎,但是如果年轻人大力反对,坚决抵制,至少我们看得到希望,这个制度在当地或许在将来会慢慢被抑制。

但是现在这些代表未来的年轻人居然表示理解,然后在家族势力的压力下在熟人社会的压力下他们是不是会像父母辈一样继续维持这样的陋习,答案简直是肯定的。

看不到消灭罪恶陋习的希望,这才是最最可怕的。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今天听说了一件事情,震惊我三观

作为一个山西人,从小从未接触这些。顶多在我看小说的时候了解过,然后问过我爸妈一些相关情况。

前一个月吧,我从同学那里听说我的一个小学同学得了抑郁症,然后从家里六楼跳下去了,当场死亡。当时听到以后很惋惜,我小学就知道一点她妈妈对学习这方面很严厉,没想到后来愈加严重。

今天,我小姨再次谈起这件事儿,跟我说,女孩当晚去世以后,她妈妈直接以 18 万的价格将女孩配了冥婚。

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

太无语了,我当时三观都被震惊到了。这不就是卖女儿吗,怎么会有这样的家长

我转头跟我妈妈讲,以后我要是出了意外,绝对不能把我配冥婚,让我一个人好好的吧

回家以后,我问妈妈关于这方面的事情,我妈妈跟我讲,她们传下来的思想就是,女孩不能进墓地,必须要配冥婚,否则没有地方去埋葬。

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

三观碎成渣了

我当时觉得我妈这个想法很危险,就跟她讲: 你得转变你的想法,让大脑里有一个条件反射,一出现女孩配冥婚这个事,一下子跳出来的就是三个字,不正常。

幸亏我妈妈思想不是那种太传统的,能理解我的意思,也在慢慢转变以前的老旧思想

但我还是很气,怎么会有这样的家长,当晚就把女儿配了冥婚

唉,太气了。

知乎用户 东方隐 发表

这个,我是山西人,说下我知道的冥婚吧。我们老家村里十来年前有一个,大概是有家的儿子年纪轻轻没了,刚好亲戚家的闺女几年前夭折了,怕孤单就给两人配了个冥婚,大概就是把俩人坟迁一起换个碑然后开流水席。这种冥婚其实我们俩觉得没啥,就当是地方习俗吧。

但还有几种,一个就是买尸体,这个事是有的,我记得零几年那会我看报纸报道了一起盗尸案,凡人就是把人姑娘从坟里刨出了买了去陪冥婚(ps:陪冥婚要看八字,但盗来的尸体八字大概率是编的)。还有一种就是旧社会那种,卖女儿配冥婚。但这种我不太清楚,只是听家里老人说过一两次。

最后,买卖尸体不得好死,为了冥婚杀人的更不得好死,希望这帮家伙都现世报被索了魂去!

我走之前就说要火葬,实话说火葬真的是打击非法冥婚的最有效方式

知乎用户 刘令嘉 发表

看了之后我很奇怪,现在不是全民火葬吗?为什么还有这么多人土葬?多么占用耕地啊……

我就纳闷了,土葬是毛泽东时期推行的,毛领头签署的火葬协议,当然了谁也没把他火葬了……

可是周恩来和邓小平都是火葬,邓小平还是将骨灰洒到长江里了,非弄个坟多没意思。

知乎用户 Zero 发表

绝逼陋习。前段时间讨论过这个问题,我打算从佛法上论证一下这个,以便教化一下愚昧的人。

知乎用户 小蔡文林 发表

我反对 “优秀基因” 论,但不反对让这些人绝后,不管何种方式。

知乎用户 阿九 发表

越是给死人闹腾事儿多的地方,活人就越是过得不好。

比如葬礼上跳脱衣舞的……

还有…… 呃,你懂的……

知乎用户 Holic 发表

答主陕西人,和山西仅隔一条黄河,距离很近,冥婚这个习俗也有,没什么可惊讶的,很小就听过。但是没听过倒卖尸体的。

初中是我们那里有个 16、17 岁的女孩子被隔壁邻居老头先奸后杀,不知道有没有给冥婚;有个隔壁班的女同学车祸死了,她父母将她和另一户死了的男孩冥婚,有彩礼的,不过听说不到一万;也有个高中女同学,生病死了也给冥婚了。

一般如果是未婚的女孩子死了都不是由自己家埋的(我们那里还是大多数土葬),基本上都是给冥婚给男的,埋葬在一起,有彩礼。不过女尸听说挺抢手的,汗一个。。。。。。男孩家里都怕孩子到地下孤单,给孩子找个伴。可能也有女孩不能单独葬入自家祖坟吧。

父母的心情可以理解,可是由此引发的所谓的偷尸产业链让人感到恶心和气愤,更甚的为了女尸拐卖活人的做法更让我们这些没什么力量的女孩子感到担忧 。

我们那里的冥婚都是双方父母赞同的,不过这种封建习俗还是希望能早日消除。

知乎用户 惊呆的小伙伴 发表

冥婚的一个前提是土葬,所以不要根据自己的臆断就说某地存在 or 不存在这种现象,大范围实行土葬的地区才是这种现象产生的土壤。比如我老家,就从未听说过冥婚,也不会有人去想做这种事情,因为人都火花了,还配什么冥婚?相信全国绝大多数地方都是如此。然而火葬在解放后推行了几十年尚且不能在某些地区普及,这种所谓传统也是够可怕的。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坐标河北东南。存在冥婚。两年前,一个女孩在高考前两天发烧,注射药物过敏导致死亡,她的父母给她配了阴婚。

农村里也存在女尸被盗挖的现象,而且越来越严重。一开始从未婚的年轻的,到。。。只要是女的都有可能被盗。

我问母亲大人,如果我突然死掉了,会不会把我那样 “嫁” 出去。她瞪了我一眼叫我别冒傻气。所以。。。我不敢出意外,我不敢死。

知乎用户 avoidant​ 发表

搞这种名堂的地区不觉得丢人吗?

我都怀疑他们可能不是纯正的汉人。

知乎用户 Hemingstein 发表

孔子曾说过,始作俑者,其无后乎。

孔子认为用陶俑殉葬实在是太不文明了,都该断子绝孙。但万万没想到,数千年后,竟还有如此习俗,甚至有谋害活人以殉葬,人性卑劣,莫过于此。

不友善的话就不说了,古人都说过了。

知乎用户 拉风肉丝 发表

这些人就是仇恨女人,找个机会杀女人而已,真让它们烧 20 万人民币过去 (或者 20 万买的冥币) 在阴间买媳妇,你看它们干不干?

知乎用户 天真似曾无鞋 发表

对于偏远落后地区的女孩子来说,生活本就是一场灾难。

现在开放了二胎,她们的人生只会更加困难。

社会的每一次发展,牺牲的都是弱势群体的利益。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衍生出杀人卖尸真是我见过最大的恶意了。

此外,单身难道有罪么,连去世了都不得安宁,要强行被婚……

知乎用户 苏簌 发表

抛开土葬火葬的问题来说,冥婚这个习俗本身没什么的,本应是你情我愿的事,虽然各位觉得恐怖恶心,但如果渲染得好,对于两个家庭来说兴许还挺浪漫温馨的。

关键是由此引发的违法犯罪行为,这是由于中国社会普遍存在的攀比心理、不达目的誓不罢休以及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缺乏守序意识、利益驱使至上而造成的,当然还有法制观念的薄弱和执行的不力,我认为这才是根源所在。如果是在一个法制健全的社会,这种习俗则不会构成社会危害。

知乎用户 jingxuan 发表

吓死,我一直以为全国普及火葬的,果然是我太天真。

说下我太天真的理由哈:

打我记事,我们那里的人都是要火化的,虽然是火化了还要装棺材,但都是烧成灰了的,没有直接土葬的,所以是偷不到骨头的。

我十几岁的时候清明跟我大伯去扫墓。有个祖姑奶奶,活了八十多岁,信教的一辈子没结婚。我大伯和我一边上香烧纸挂幡一边给我讲的,听得我是肃然起敬,觉得一辈子不结婚也没啥。

我二姐在我几岁的时候因为感情问题自杀死了,我是不知道有没有埋在祖坟(我家也没什么祖坟山),但也没见我大伯他们给她配个冥婚埋到别人家山头上去啊。

各地风俗差太多了,有时候听听都觉得恐怖。

忽然想起来小时候在今古传奇还是什么别的刊物上看过关于冥婚的小说,头婚的儿子去偷亲妈的尸骨给亲爹合葬啥的,想想也是吓人。

知乎用户 黄极 发表

是真的,我见过为亲戚家了防盗,用水泥浇筑墓室的。

而且山西多古墓,盗墓的也多,基本上古墓都被盗过,曾经严打过一个黑社会势力就是靠盗墓起家的。盗墓者做点现代人的盗墓生意也没有什么技术壁垒。

对于大部分人都不知道这种事很震惊

难怪我觉得大清药丸的时候一堆人说好威支希

知乎用户 浮生若梦潇洒过​​ 发表

这里山西人,给大家讲讲我的一点见闻。

我记得大爷爷应该是在我小学二三年级的时候去世的,大爷爷和爷爷两人,三岁丧母,八岁丧父,两人相依为命,从民国走到新中国,后来我爷爷娶了媳妇,大爷爷则是孤独一生。

大爷爷去世以后,爷爷悲痛不已,强烈要求给大爷爷‘迷魂’一个媳妇,迷魂这个词我是听我妈讲的,可能是由于方言的原因?今天看到这个问题才意识到‘迷魂’就是‘冥婚’。

当时年幼,对这个事记得不清楚了,只是记得全家人都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好像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

后来似乎是在邻村找了一个去世不久的老太太,老太太生前也是孤身一人,她家男人死的早。随后的事情我也就不太清楚了,具体是否出了很多钱,是否把老太太的尸骨移出来,这些事我也不太知道了,有机会问问我爸妈和奶奶,爷爷前几年也已经去世了。

真的感觉到非常震惊,没想到有人竟然以此为生意去做,甚至不惜杀人,回头看看家乡的这些陋俗,不忍直视。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kN68mw 发表

一死生为虚诞, 齐彭殇为妄作。

这一习俗得以成立的心理认知基础是当事人认同并信仰阴阳观、灵魂观,说白了它是依托迷信思想而衍生出情感寄托而已。

考虑到一切宗教都在拿个人此生此世以外不确定未可知的时空状态作为确定性、主导性利诱噱头甚至威逼要挟,所以冤有头债有主。

这个锅,只能由一切宗教本身来背。

知乎用户 Kuhn.Wong​ 发表

谁说死了就能躲避父母逼婚的?

知乎用户 喵爷 发表

活着都没能结成婚,死了都没知觉了还瞎折腾什么?我不是针对谁,我是说凡是支持冥婚的都是垃圾!垃圾!垃圾!

知乎用户 solar yy 发表

我生的女儿。一想到这事儿真是隔了年的饭菜都差点反胃呕出来。

如果这是贵地的风俗的话,抱歉,我对贵地从风俗到祖宗,都没有一点尊重和理解的意愿。

知乎用户 社会主义好青年 发表

我祖籍山西,我觉得可能这个省古代经常有年轻男人战死,因为经常会有草原民族劫掠北方长城沿线的省都大同小异,前面有答主说河北陕西民间也存在这种现象

知乎用户 还是天晴 发表

虽然人死了,但我总是觉得,他们依然是有自由意志的

违反自由意志的行为,无一例外都要反对

知乎用户 青竹 Ve 发表

不知道判官会不会给他们定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知乎用户 红黑色的风 发表

我国婚姻自由、恋爱自由,凭啥就父母一句话就把子女卖了?活在旧社会?

知乎用户 绿帝 发表

不是洗地,但真正恶心的不是买女尸合葬,毕竟这算得上是你情我愿的,而是尸体不够用后发生的事。

盗尸?并不可怕,没有所谓阴阳观的人是不会在意的。各位之所以恶心,是因为内心深处还存有一丝如此的观念,所以才会觉得 “女尸被侵犯、被强迫”。

除了偷以外,还有一个解决方法——制造尸体。嗯,就是杀人。

以前听说过一个案子:一个农村女人很缺钱,打听到隔壁村在买女尸,灵机一动就把女儿闷死,卖给了对方。

有传言说是活埋,我觉得不至于,但人丧心病狂起来什么事都难免发生。

如果合葬的习俗消失,至少世界上能少一个杀人的理由。但个人认为推行火葬并不是解决方法ˊ_>ˋ,谁说骨灰不能合葬了… 也许灵机一动… 掺在一起了…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没有人在意冥婚背后的社会经济因素吗?

按说冥婚只是把夭折的年轻人配对合葬,仅此而已。为什么会演变成二十万买女尸,有人为了钱去杀活人呢?

因为山西洪洞当地煤矿事故多发,有着极高的、非正常的未婚年轻男性夭折率。导致当地男性死亡远远多于女性,而且这些死者家属都能拿到很多赔款。所以才会出现这样的 “市场”。

知乎用户 tensorspace​​ 发表

我来洗个地。冥婚这种习俗,连日本这种发达国家都保留了嘛:

【世界奇妙物语十大经典短片合集】【ps:附加几个奇妙物语温馨短片】(16)_日剧

知乎用户 呲一鞋 发表

冥婚是一种落后的习俗,根本原因是浪费社会资源。

冥婚历史悠久,很多朝代都禁止冥婚,但偏偏屡禁不止,这反映出的是多种传统观念的融合。

吴飞在《浮生取义》中谈到,他在调查中发现,传统观念浓厚的乡村,只有精神正常,且不能是乞丐或娼妓等下三流,更重要的,得要成家(结婚)的人,才能被当作一个合格人看待。

把成家作为人格上上升为正常人看,在现代人眼里是很难理解的。但是在古代或者近代社会中,这都是非常常见的。一部分可能源于中国的家庭伦理中,未成家的人被看作纯粹依附父母而没有道德资本的人。另一部分,源于家族繁衍渴望的生殖崇拜观念,认为可以造人了就是成人。总之,在传统的中国家族观念里,成家是人格提升的一个重要事件。

除此,中国人喜欢将生者与死者联系到一起。家族中一个有名望的长者逝去,会福泽庇佑子孙。反过来,为成家者夭折,则易降恶于家庭。所以家庭会对早夭者 “多做点事情”,以求生者的平安。

之外,冥婚均是长辈为晚辈操办,也反映了长辈悲痛情绪的释放和对晚辈愧疚的补偿。

最后,还要考虑到一点,就是可能出于 “别人都办了我也只好这么办” 的道德压力。

所以,要说怎么看待冥婚,我觉得这个习俗之所以经久不衰,不是因为这个习俗很爽很过瘾(比如闹洞房)。而是因为它恰好符合或满足很多中国传统观念中的想法或习惯。

冥婚习俗是会渐渐走向衰亡的。根本原因也是人们观念的变化,毕竟生产力决定文明程度这种大实话不是白说的。

与其看待冥婚,我更想看待的是知乎 er。

三. 一

从题主给出的新闻看,并不能反应出冥婚多么丑陋,而是贩卖尸体甚至故意杀人者才真罪恶。有人可能会说没有冥婚就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但这种想法和你穿的少所以活该被强奸是一个逻辑:妄图把罪责推给前者,而不从根本上惩治后者。

三. 二

我很反感冥婚,特别是旧式那种仪式感很强的冥婚。既浪费社会资源,内场面,反正我看了没少做噩梦。但是我并不反感出于精神情感释放的冥婚。beyond 乐队鼓手叶世荣的女友在婚期前不幸意外身亡,叶世荣在征得双方父母同意便在葬礼仪式上举办了冥婚。这种冥婚在当今社会也经常出现,同时会获得民众和媒体的理解和赞许。

对比发现,令人反感和让人赞许的冥婚,根本差别在于:是出于对旧习俗乡约的僵化履行,还是对情感的追悼或者寄托。

这也是我想表达的,请更加理性、多面、深入的看待一些事或现象。

三. 三

知乎有个特点,全民不断寻求政治正确的高点,从而进行狂欢吐槽发泄。一起骂骂狗粉,一起吐槽熊孩子什么的。

但是当立场和情绪先占据主导,人们可能失去讨论的耐心和客观的思考。希望共勉。

四.

习俗是社会学中很复杂的一个方面。绝不是丑陋二字就能概括的。更不是仅仅嗤之以鼻就够了的。我希望它可以得到足够认真的看待和研究。

三. 四

城里人对乡村太不了解,会简单的认为那里就是穷或不穷,淳朴或刁蛮的四选二排列组合。多看看描写乡村的书或者纪实,会发现对于那些不起眼的乡村,金钱之外观念的差别才是更大的。那些中产精英高喊的自由和公正与他们没关系,那些和谐社会倡导的开放和包容与他们没关系,那些铿锵的成功学,温暖的浓汤宝,甚至连羞耻感都是不同的。有的是家庭伦理束缚的家族,是法治触不所及的乡约,是传统观念的唯从,是向大地讨活,向鬼神讨命,即坚韧又怯懦,即粗犷又敏感,即死气沉沉又富仪式感,即生无可恋又期待奇迹。那不是落后两字能道出的苦楚。

唉。说的好乱。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我以前没上大学在老家的时候,每天要横穿一条没有红绿灯没有天桥的国道,最怕的事情是我被撞死了要被送去跟一个莫名其妙的男的合葬… 就是冥婚。

背景:成长在晋西北山区一个三十万人口的小县的城里,消息流传之广之快,用我大妈的话说,城头放个屁,城尾都知道。还是土葬,只有土葬。

一般冥婚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未婚青壮年去世,父母给找个,这种一般会找个年龄相当的,新鲜的已经要 20 万了;一种是年轻时候离异,老了以后没有伴儿,儿女给找,这种可以新鲜也可以陈旧(委婉点这么说吧,实际就是去世不久或者很多年只有一把骨头),5000 到几万不等。有专门的媒人牵线搭桥。

第一次知道冥婚这回事儿是六七岁吧,应该上小学了,有一次去阿姨家玩,表哥说姨夫去帮忙了,中午他们也要去吃酒席,我就屁颠屁颠要去,被我妈拦了。原来附近有个二十出头的未婚姐姐出车祸去世了,正好某山头有个年轻未婚男生也去世了,两家就凑一起了,彩礼是 5000。那是二十年前。

两千年左右一条国道从县城穿过,那条国道没有任何保护,路上是各种呼啸而过的拉煤车,南边有座高中,一年总有那么一两件车祸;南边还有一座工厂,有两万工人,都是三十五岁以下的青壮年,一年也有一两件意外…

我妈学校有个家庭很好三十多岁的会计出车祸了,家里给戴了很多首饰下葬了,结果还没到头七就成了一个空坑…

有那么几年,隔三差五会有人去我家说,谁家谁家出事儿了,跟谁家谁家冥婚了。或者其他的,我妈会说,太年轻了,年龄不合适之类的。

为什么会去我家说?

我外公外婆在我妈一岁多就离婚了,各自再婚,外公去世快三十年了,第二个外婆改嫁了,而且因为财产问题跟我妈闹崩了,以后是不会回来了;外婆再婚的那个外公没有结过婚,也去世二十几年了。也就是说,我两个外公去世快三十年了,还是一把孤零零的骨头,我外婆去世以后也只能跟一个合葬,还是有一个需要冥婚。

一个男人可以有几个女人,一个女人只能跟一个男人。所以孤单的家里关系清楚不会有麻烦的老太太是可遇不可求的。

…………

下面是 gc

去年回去,我妈突然说,她给亲外公找了个伴儿,我就问了问。

隔了两个县的某山头有个远方亲戚得知一个去世多年无子女的老太太,联系了她的家族小辈儿,以 5000 块的价格谈成了,就刨出来,装一个行李袋。我妈就自己跑到那边包了个车,提回去。找到葬外公附近一家农田的主人借放了一宿,第二天凌晨五点我爸跟姨夫在外公旁边刨了个坑埋好。

以后外婆过世了,让她自己选择要去哪边,然后再办合葬仪式。

荒诞不?

对于我妈来说,外公去世那么多年,孤零零一个人,给他找个伴儿是她多年的执念,终于算是了了一个心愿。她当然希望自己的亲生父母百年之后能在一起,可是,五十年前就离婚的两个人,大概彼此也不愿意了吧。

今年清明我没回去,也没问她,去给外公上坟的时候有没有觉得有点点欣慰。

父母子女不过是希望爱的那个人在另一个世界有人陪伴不孤单。只是有些丧心病狂的人为了生财做了伤天害理的事儿,偷尸,甚至杀人。

我一直没有结婚跟这个也有关系吧,我死了都不愿意跟一个莫名其妙的人同穴,活着怎么忍受跟一个不爱的人同床。当然,主要还是因为丑。

知乎用户 狂奔的戈耳工​ 发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结婚必须出于男女双方自愿。

不能因为人家是死人没办法开口就不尊重她们的意见吧……

知乎用户 青色的光 发表

第一,把中国人批判一番,说的好像这就是中国所有人或者大多数人在做的一样,(有几个接受十年以上的教育的国人还会如此?)

第二,把中国传统文化批判一番,说的好像这就代表了中国传统文化一样,

第三,把放开二胎批判一番,随着国家扶贫的最后 8000 万左右的攻坚战,以后的中国孩子,不论男女,肯定都会拥有接受教育的机会,不要把偏远地区想的那么恐怖,那里也有村支书和村长,也是党管着的(联想到古代影视中经常出现的献祭,如果这个村或者地区对外封闭,真的很恐怖)计生是对女性最大的伤害,也是中国女权状况最大的污点来源,本人是中部农村,亲历经济的蛮荒时代到现代(可能不完全是)的过程,尤其是那个四万亿导致的公路修到家门口,真的很大的改善了整个地区的整体风貌。所以,一定要修好路,建好网络,不能封闭,不能让他们本村人就拥有生杀大权什么的,无法修路的,一定要迁出,这就是破除陈旧习俗的方式,(关于二胎的问题,举例,我邻居家有一个大女儿和一个二儿子,她重男轻女是肯定的,因为她多次表示如果她女儿的好成绩给她儿子就好了,她儿子初中毕业没考上高中辍学打工了,女儿顺利的考上高中,考上了大学,前年大学毕业,她天天在村里到处吹她女儿的成绩,她女儿的工作,她女儿的大学,她女儿的…… 知道了吧?如果可以选择的话,她愿意把更好的给她儿子(重男轻女),而可能也是这种思想吧,她女儿很争气,最终成了她吹嘘的资本,虽然很现实,对她女儿不公平,但大学已顺利毕业,这个例子告诉我们,不是放开二胎后,女儿就没有读书的机会,而是女儿是否会成为吹牛的资本可能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是否可以继续读书,当然,另一个例子是我姐,我姐考了个专科,但我老妈还是从没让她退学的打算,虽然我第二年考上了本科)

第四,你们应该极尽幻想去思考中国的广大和历史的悠久,很多资讯不发达的偏远地区,连此时处于哪个朝代可能都不知道(抗日战争时期很严重),更别说一些依然保留的这些‘’陋习‘’了,可能这种陋习最开始时仅限于认识的人之间(有人说到古代,孔雀东南飞的合葬形式),当事家庭是有神鬼论的,而售卖尸体(寒)的人应该是无神论的,两者的配合确实让人心寒,虽然毛时期无神论很主流,但改革开放后,神鬼还是走进了千家万户,这时候想到了谁?广电嘛,‘‘封建愚昧的影视作品不能播放’’,这确实限制了创作,但在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中起到过积极作用,但现在是否有必要?那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当然,广电的污点无数,就不说了)

第五,题外话是,有神鬼论确实能一定程度上阻止做恶(这种案例中最大的恶不是买尸体者,而是卖尸体者,买方本质上和吃珍稀动物导致这类动物快灭绝是差不多的,只是想起来让有神鬼论的人胆寒)而无神论则更大程度的放纵了人的恶(至少我相信,信鬼神之人不太敢杀人刨坟卖尸)但无神论不会信此种‘‘冥婚’’陋习,唉,这就是古代与现代人的区别,可问题是,中国大多数人还不算是无神论者啊。

小时候,居住在农村,经常听一些鬼故事,很传统的鬼故事,对鬼神之说信以为真,虽然读书后,接触了直指此为封建愚昧的无神论,但每次下午放学和小伙伴一起回家晚了时,总要在黑夜中,猛然奔跑,喊出‘‘鬼来了’’,可能吓到了小伙伴,也吓到了自己,从大学起,一个人走夜路不再那么害怕,但一个人久了,总还是会不自觉的想到‘‘鬼’’,这可能是生长在红灯绿酒的都市的人不会有的体验吧,因为当居住在城市时,我的大脑里也很少跳出‘‘鬼’’这个字,即使是凌晨归来。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中国对古代文明毁之不尽,对那些个变态的陋习和迷信倒是继承的很好,还能延续这么久。大爷的,我们都已经到 21 世纪了。你们这群个变态还在翻老皇历,还死后冥婚,死者为大懂不懂。你擅自做主经过人家死者的同意了吗,还不就是利用死者挣钱。要是真的为死者着想,那就把得来的钱烧给人家啊。你捂着那么紧干什么,人的贪欲真的能干出所有我们想不到的事情。我一直以为这种事情真的是在香港的电影里才出现的,原来现实世界里这么猖狂。别说什么地方穷,人民思想落后的话,都是屁。要钱怎么就比谁都积极,就是为了钱无恶不做。死了都这么的不安宁,想想都觉得活着都好危险,要随时担心被害。现实生活中是单身,死了给你找个,我操,简直想想都要哭。我以前从来都不明白社会主义特色是指什么,我现在明白了。也见识到了好多社会主义才有的 “特色”。都说我们中国的法律存在很多的漏洞,我现在发现不是漏洞的问题,而是根本就在失去效力。法不严,人们对于作恶所要付出的代价已经习以为常了,他们都能承受的了。所以不怕死的才那么多,伤害好人的恶徒才不绝。都有了犯罪的资本,因为代价太低了。如此看来人死真的不要入土为安了,没有安。还是乖乖的一把灰撒向大海好了。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吓死了!!隔夜饭都要吐出来了!!

原谅我还是太年轻啊!!见识少啊!!

被渣浪配的图吓懵比了啊!!!!!

这都什么年代了啊!!!!!!

配尼玛啊!!!!!!!!

怎么什么人都有啊!!!!

这些人脑子里装的是什么啊!!

我了个去啊!!吓死我了啊!!!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cV96Kv 发表

萬一是個給 這 tm 就尷尬了…

知乎用户 zy liao 发表

不讨论冥婚这件事的对错,我想说另一个问题。

将冥婚引起的尸体偷盗归咎于冥婚,是不是和将结婚引起的妇女拐卖交易归咎于结婚一样?

我的意思是,讨论一件事的对错,不应该牵扯到部分人为了做到这件事而做出的犯罪行为,就这个问题,应该只讨论双方父母同意的结阴亲这件事的对错吧。

知乎用户 无名小岛 发表

为什么不火化?这样就不用担心被偷了吧

知乎用户 天天开心 发表

反对楼上大多数回答。冥婚只是一个工具而已,不能因为这个工具用得不好就禁止这个工具。

冥婚在很多时候是有积极作用的:

1、提升父母的精神感受

2、和别人结亲有助于团体互助,养老互助和社交

3、避免火化的空气污染

4、对于未知的事物可能存在有利的一面。

等等。

反驳以下反对观点理由:

1、冥婚产生犯罪产业链

这就好比因为防止被强奸就强制不准衣着短一样荒谬,因为这不具有必然因果关系。

不能因为菜刀砍死无数的人就禁止菜刀,不能因为放火死了无数的人就禁止打火机,不能因为车祸死了无数的人就禁止车祸,不能因为移植器官产生杀人就禁止移植器官,这是完全错误的结论。

中国历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官方统计

中国 2001 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就超过 10 万人了,伤的更是不计其数,也没有人提禁止汽车和高速公路吧。

2、冥婚属于逼婚,违背死者的自由意志

尸体是没有自由意志的,家属有权自主处理尸体。否则父母不给子女买肯德基,也是不尊重他的自由意志了?尸体本来就没有自由意志,否则法医解剖尸体也是侮辱尸体了?父母把小双胞胎生下来放在一张床上也是非法拘禁强制猥亵搞同性恋咯。尸体的自由意志当然远小于小孩子。人死后的情况永远是未知,既然不能排除一切怀疑,那么让它存在也是可以的。

3、情感上难以接受冥婚

不需要反驳

知乎用户 焦边溏心蛋 发表

火化了也没用,两个骨灰盒照样结婚。

教育是一个大问题。每次回外婆家吃饭,都非常的不舒服不自在。他们总会谈一些很离奇的事。记得其中一个是,隔壁石灰头(绰号)被一个肥狐狸精迷住了,要跟老婆离婚娶那个肥狐狸精。都五六十岁人了,什么大风大浪都见过了,竟然会为了这个肥狐狸精离婚大吵大闹。是因为肥狐狸精把内裤底(最正点的那个位置,你懂的)、头发、符咒、月经一起熬水,然后给石灰头喝了,石灰头才会被她迷住了。

我外婆家有高等学历的都不多。这个还不错算离奇的,就不一一举例了。

所以每次我都是快速吃完饭后就走了,实在聊不下去。

知乎用户 完颜大鹏 发表

两家求合葬,合葬华山傍。

焦仲卿跟刘兰芝真是细思极恐。

![](data:image/svg+xml;utf8,)

知乎用户 鬼箭羽 发表

放眼当下中国,发达的原因都差不多,落后有各种落后的原因——冥婚、早婚、女人孩子不能上桌。。。。。。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在我们老家(或许在中国很多地方都有)未婚女子不能葬入娘家祖坟,不想让女儿曝尸荒野就只能嫁出去了。

补充一个故事,有一年我们家乡发生了滑坡,一个大概十六七的姑娘和她妈妈不幸离世,当时旁边就围了好多家买女孩儿的,她爸爸回来卖了女儿埋了老婆,挽着小三扬长而去,没有半分忧伤。哦,女儿卖了十几万。

活着的人才是最可怕的。

知乎用户 菩提七叶 发表

活人比死人可怕!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冥婚习俗自古就有,而且不局限于山西,更不局限于经济落后的地区。

由于不太关注先秦两汉的考古文献,这段时间有无冥婚我不清楚。但是至少从三国两晋开始,冥婚便已存在。见于史籍记载的是曹操为早夭的曹冲娶甄氏亡女。而考古也有证据,临沂洗砚池晋墓一号墓室墓主不满七岁,与两个不满两岁的幼儿合葬,虽然两晋有早婚,但不可能那么早,所以冥婚可能为大。从出土的随葬品来看,墓地很可能是琅琊王的家族墓。算是大贵族了… 这个级别的贵族也冥婚,足可证明其流行。

从近代来看,冥婚的范围也很广。比如闽南人也有这个习俗。我去台湾交换的时候,蹭了一节关于家庭婚姻的课,据上课老师回忆,至少在十几年前,台湾还有冥婚。十几年前的台湾,经济不可谓落后,开放程度不可谓低下,但是仍然保留着这种古老的风俗。可见并非穷山恶水的闭塞之地才会有这样的习惯。

至于怎么看现在还存在的冥婚现象… 你要说 “封建糟粕” 也可以,要说民间信仰也可以。当然挖尸盗墓自然是不对的。至于收大笔彩礼… 也算是嫁女的延伸问题… 活人嫁娶其实也不该形同买卖。对于彻底的无神论者来说,怎么处理尸体或者骨灰并不重要。对于一般人来说,将两个生前可能素未谋面的男女埋在一起,还是非常不舒服的。不要说其中还涉及金钱的问题。时至今日,这应该也算一种陋习了吧…

知乎用户 松松猫 发表

所以愚昧的 “同胞”,永远能比你想象中的底线更低。因为稀缺性,活人的彩礼未必能有死人的多, 为了十几万,什么事情都可以做出来。女孩子一个人出门旅行,不要深入穷山恶水之地,哪怕风景再美。你永远想象不到那里会有什么等着你。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终于明白为什么那么多人不愿意要女孩,生前受歧视,死后不安宁。

知乎用户 Lynn 发表

在我的家乡(山西一农村),至今仍然维持着土葬和冥婚的旧俗。

如果家里有未婚男性去世,那么给他觅段冥婚是他的父母亲戚义不容辞的责任。人生一世,没有婚过,亲人不落忍不想让其孤单上路,觅周围也刚好过世的姑娘一起,可能这就是冥婚的初衷?

初衷是好的,衍生出来各种阴暗丑陋的世态百像以及利益驱动下的违法行为并不是只有冥婚啊。

家里条件好,又正好打听到哪里有姑娘过世就找人说亲,同穴而眠,往生路上做个伴,彩礼必然少不了,这搁活人也一样啊。至于挖姑娘卖,唉…,这属于缺德违法,归警察叔叔管。

家里条件不好或正好没有打听到,就找一石头姑娘,那也是亲人的心意。

中年或老年丧子,已是人生至痛,尽自己所能做点什么,也是慰藉。

死者为大,这并不是一个轻松的话题,前面答案里调侃埋充气娃娃,骂人父母智障的,由人及己试试看呢?你去对一个悲痛欲绝的父母说埋一充气娃娃试试看呢?任何时候对生活里的未知和不了解的现象风俗等等都该心存敬畏和尊重。任何时候对人对物该心存怜悯和善意。

不要和我谈落后封建,就一风俗而已,你家没有你看不顺眼的陈年旧习? 这是当时社会文化背景下的产物,沿袭多少年了,哪里说改就能改的,我们年轻一代尽量慢慢影响改变就是。网上烧纸和坟上烧纸也不会一天就对接成功。

在西双版纳的傣族,丈母娘老丈人的被窝和女儿女婿的被窝就隔个布帘子,也睡了 n 多年,你难道要给人去砌墙? 在很多地方,死了人请一堆人唱妹妹你坐船头,你砸场子去?

切!

……………………………… 补充几句分割线………………

这个回答发布后,在评论区和私信里陆续收到一些反馈,有些对于这种没有听过的风俗表示震惊和愤慨,都可以理解,我想再补充几句。

冥婚,只是男女父母或亲戚举行个仪式,把过世两人的棺材放同一个墓葬里,不存在对尸体的侮辱什么的,而且买一石头姑娘也常见。

随着火葬的普及,这个风俗势必会消逝,仅仅存在于历史的长河里。

……………………6/8/20 更新分割线………………

前几天听老妈说,家乡开始提倡火葬了,火葬的可以领到丧葬费和退休工资补贴,土葬的没有,估计过不了多久应该就会强制执行了。

知乎用户 tianeyi​ 发表

我就是山西人,前几年听到这个事情的时候,我和其他的同事一样震惊,不可思议,很难相信,在 21 世纪的今天竟然还有这种事。

直到去年有一次在家里聊起这个话题,我妈说,这有什么,你奶奶就一直想给你四叔找一个啊,你奶奶每次都会去跟你爸和二叔念叨呢。

而且配阴婚还有讲究的

最好的最近死的,死的时候年龄和你四叔年龄接近的

然后是以前死的,死的时候和你四叔岁数差不多的

还有就是最近死的,年纪比你四叔死的时候大,但是现在年龄差不多了

最后就是以前死的,死的时候年龄小,但是现在年龄接近的

在记忆里,我四叔一直有点儿呆呆的,不爱收拾,说话也不利索三十四的时候才经人介绍,娶了一个有点儿傻的媳妇,结果过了没到一个月媳妇就跑了,后来一次帮别人盖房子的时候意外死了,那会儿还不到四十岁。

我奶奶是个老党员,在村子里很有威望,我虽然知道奶奶最操心的就是四叔,但是没想到她竟然一直想给四叔配阴婚,现在想想,她最大的遗憾应该就是四叔一辈子都没有过几天热炕头吧。

虽然我很难相信事情就在身边,但是我确实也很难去把我奶奶想象成一个什么坏人,只能说愚昧比恶更可怕吧,愚昧往往出于善心,就像过去妈妈给自己的女儿裹脚。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翻看了许多答案,居然有人对冥婚这种习俗持赞同态度,甚至对买卖尸体这种行为持赞同态度,用经济原因去说明其存在的合理原因。但是并不是所有东西都是有合理存在的理由的。

其中我找到了一篇中国法院网的报道;

2006 年 8 月 1 日,卫生部、公安部等 9 部门公布实施的**《尸体出入境和尸体处理的管理规定》规定:“严禁进行尸体买卖。” 刑法第三百零二条规定:盗窃、侮辱尸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是对于买卖尸体的行为如何处罚,法律并无明确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曾有案例以非法经营罪对此定罪量刑。2009 年 9 月 21 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非法经营罪,对在华收购人类头骨向境外销售的美籍华裔博士丁某判处有期徒刑八年;两名向丁某出售头骨的青海农民被以相同罪名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此案的审理曾引发法律界的思考,有人认为非法经营罪并非一切不合法交易的兜底条款,它的客体限于国家许可经营物品或业务以及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管理的市场秩序,其经营内容可以通过获取许可的方式来获得的。而尸体买卖不可能通过许可的方式来获得,从而就不完全适用非法经营罪定罪量刑。

法律制度的不完善造成了社会中对这种现象的监管缺位,也造成了买卖尸体的泛滥。从某些角度来说,为死人配冥婚更多的是出于活着的人寻找慰藉。没有经过死者同意,也是对死者的不敬。

====== 分割线 ======

在多篇回答中有一篇真是恶心,这样的人被称为人渣也不为过。

在知乎这样的人居然还有几千个关注他的人,我一直认为知乎是一个友好的社区,我们容忍不同的观点,但绝对不是人渣,这种人在知乎都有人追捧,可见什么大家应该自有评判。

大家可以去他主页看看,看傻 X 人渣是如何秀智商优越感的。

知乎用户 诈尸君 发表

山西人,看了此问题下所有答案,反对某些观点。

反对冥婚,如果生前是情侣,合葬无可厚非;死后配冥婚,俩家不涉及经济利益,表示反对,但是无权干涉,难以干涉;涉及到经济利益,表示强烈谴责;甚至于盗尸、杀人获利,呵呵,这已经是法律问题了,让法律来解决吧。

这种现象是存在的,无法否认,我住在市内,看到过相关新闻,新闻没有报道的,可以想象。不知道的可能是真的不知道,确实城市和农村的环境是有差距的。说这种现象只发生在山西,几乎没有这种可能吧。

关于火葬的问题,个人观点认为火葬确实比土葬好,毕竟地球就那么点地方,我去世之后,烧成骨灰,找个风景秀丽的地儿回归大自然的怀抱就好。但是我将来会尊重父母的意愿,让他们选择下葬方式。所以说火葬虽然好,但是强制全面推广不见得很现实。至于现状,火葬的普及率大概没大家想象的那么高。需要时间改变。

杞人忧天者可以歇歇,过好自己的生活。

有人说让那些杀人盗尸的人去死,杀无赦,想想亦是不合适的,法律问题留给法律去解决。

越来越觉得,一切的问题的解决都要依靠以下三点:经济,教育,法律

经济是基础,人的基本需求得不到满足的时候,谈什么都是扯淡

教育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总觉得人类分分钟要登陆火星,走向宇宙,但是数千年形成的老旧思想,依然存在,唯有靠教育和时间来根除

法律,法律可能是最好的东西之一,法律可能不完善,但是我们有机会去逐步完善,法律是纯理性的,对就是对,错就是错,犯罪就是犯罪,那些做了错事的人,犯罪的人,让法律来决定,应该给他们什么样的结果

社会的进步需要大家共同努力,需要时间和耐心,愿明天会更好!

知乎用户 奇妙猫​ 发表

简直愚昧恶心透顶,还民俗? 还千年的传承? 听到现在盗挖女尸已经成了产业链,简直毛骨悚然!照这么说,配了冥婚接了亲是不是还得有个后? 有了后是不是还得有几个仆人去伺候一下,下一步是不是盗挖小孩甚至随便什么尸体都会流行起来? 再下一步是不是就要恢复活人殉葬制度? 都是民俗嘛!几千年的传承!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如何看待,当然是恨。我是山西人,看了这么多答案,我只想弄明白谁能管这种习俗。

答案里没几个人是与这种事的直接相关者,不会像我一样有切身感受。我爸在我小学的时候车祸去世了,我们母女俩被我大伯家逼的活不下去,只能离开。我奶奶在没有通知我妈的情况下就给我爸配了冥婚,那时候我都正在读大学,当天黑夜回去,我奶奶说不办了这事她闭不上眼。这种事是很快的,从我奶奶决定到办好都不到 24 个小时。我奶奶向一些老太太透出意思,就会有人上门。那个女生上午去世,下午就有中间人问我奶奶要不要,当天黑夜就定了。我和我妈第二天中午收到消息立马回,已经办完了。我妈从 30 出头守寡到现在被欺负成这样,我虽然受到高等教育却无力解决,我奶奶现在活着我没办法,但我一定是要我爸妈在一起的。现在每年清明上坟,我知道自己磕头的除了我父亲还有一个比我都小很多的人,这种感觉真的是无法形容。

知乎用户 Sunny xue 发表

只说两句:强制推行火葬,买卖尸体和贩卖人口同罪。如果交待不清尸体来源的,一律按故意杀人论处!

知乎用户 還看今喵 发表

中國父母罪大惡極! 小孩死了都不放過。

知乎用户 量子聊天导论 发表

哎,不得不说晋陕蒙一带的农村很多还是很迷信的。

这种事小时候确实见过,还是我的同学。

记得我在市里上初中的时候,隔壁班的班长是一个女生,印象中她比较活泼大方,对人都很好。

记得 07 的初夏,学校过五四还一起办过歌咏比赛。

但是 07 年下学期就再没见过这个女生。

到后来上了高中,初中的同学出去聚会,谈起此女生,我才知道那年暑假发生了什么。

这个女生家里比较困难,父亲做生意欠下了外债,据说还是借的自家伯伯的钱,但是到期还不上,伯伯一家天天缠着他们不放,这个女生也被纠缠而出不来门,去不了学校。

她怎么劝自己的伯伯,那家人都不放过他们家。天天面对的是吵架,还有父母的发泄和抱怨。最后….. 她性格本来就比较好强,比较刚烈,所以后来她拿着农药对她伯伯以死相逼,但她伯伯却毫不理会。最终,她还是在自己的房间里喝下了农药。。。。

据说,他父母把她的 “身体” 卖到了内蒙去结阴婚,赚了 8 万元,还了外债。

后来我和我爷爷谈起此事,他不禁感叹:可怜金玉质, 终陷淖泥中。

听爷爷说,在解放前,这种恶习更为猖狂。

战乱天灾,贼盗横行,枉死者众多,穷者卖姊卖女于富人配阴魂,以求度日。

知乎用户 自愚自乐​ 发表

我是山西人,可能从小一直生活在城市里压根没听说过,印象中只有新闻可以看见,但山西太长了,导致各个方位都有不同的风俗,十里不同音的情况也是有,陋习必须取缔。死者的尊严不容践踏。愿死者得之安宁。

知乎用户 Crystal Wang 发表

顾长卫的电影《最爱》里面就有冥婚的情节。上小学的男孩被人下毒而死,最后被和中年女子配冥婚。

知乎用户 小茗同学 发表

河北沧州人氏,我所在的当地也有冥婚习俗,我也见过,但是没有新闻上报道那么邪乎。先骂一下媒体,现在无良的媒体完全没职业道德,天天报道人咬狗的新闻,糊弄群众。

在我们那儿,冥婚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大家都认为家族里如果有孤坟的话对后代是不好的,按迷信说法,坟里的亡灵会出来祸害人间,所以有一部分冥婚是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出现。这种冥婚的主婚人一般为后代居多,比如某个家族里面有钱人比较多,祖辈(不会太远)有孤坟,一般大家合伙拿点钱把这事办好了,不仅会得到村里人的称赞,同时他们也认为干这种事对自己以后的财运好。还有一种主婚人是父母,就是自己的孩子来人世走一遭,大小也是个人了,有这个条件就给他娶个媳妇吧,而且同样女方有孤坟的话也是不好,当然最现实的问题是一个孤坟没人管,一段时间后坟就没了,哪天房地产开发直接挖走了扔了。

所以我是赞成冥婚的。

当然现在发生了盗女尸的问题,突然觉得满清十大酷刑还是有存在的必要的。

知乎用户 江为止 发表

国人真是不断拉低下限

知乎用户 破了相的猪 发表

临汾人答一发,冥婚之事,确实存在。但我觉得要反对的不是冥婚本身,而是冥婚衍生的畸形利益链条。因为不办冥婚而想让生者安心是极难的,这种文化心理还会持续很久。但如何解决?

不知大家注意到没有,所有的冥婚畸形链条都发端于信息不对称,即有 “中介人” 存在的必要。继而需要“满足”,各种恶行也就难免。

既然如此,当地政府如果能特设公墓,从选址到下葬把风水风俗的程序工作做够,吸引丧家或无主尸下葬,信息公开透明。了生人之愿,断恶行之根,或可稍正此风。

知乎用户 无名老诡​ 发表

讲一个关于冥婚的故事!

再看一个斩鬼婴的民俗故事!

斩鬼婴 — 老道长说:“他会变本加厉地来讨债的。”

知乎用户 快乐的火锅 发表

为什么会有冥婚, 还不是这辈子过得不好,希望地底下过得好一些, 和印度的贱民一样指望死后的世界。

所以解决的办法也很简单,赶紧把经济搞上去。

知乎用户 龙不知 发表

别拿无耻当传统,别把违法当习俗。

知乎用户 萧宁 发表

跟 “裹脚” 一样,越早消失越好。

纪念死者的最好方式,是自己好好活着。

知乎用户 赤水雾香​ 发表

作为一个女性,如果有人想在我死后将我与陌生男子同棺合葬,并且从中牟利,我做鬼也不会放过这些人,包括父母。

知乎用户 风静之前 发表

起码 10 年以前 CCTV 就在法制节目里做过专题报道,当时看了真把我吓得不轻,而且别以为只有给死了的男人配阴亲的,女的照样配,拿民俗当借口的人脑子是不是进水了?

知乎用户 孙胖子 发表

国外也有…

知乎用户 木子小明 发表

活人拿这钱好好过日子不好么?

知乎用户 童好武 发表

我是河南安阳人,我们这里也有配阴婚的习惯,但是,我要说的是,配阴婚从未达到以上说的这么厉害的程度,都在故意的哗众取宠!!。在河南安阳,配阴婚的两家根本就不算亲戚。男女双方,在男方交付彩礼后,女方只有一两个亲属到坟地上观看一下埋葬现场即可,埋葬结束后,双方会当场声明,亲戚关系到此为止,以后不再来往。女方亲属连男方的家门都不进的,根本不会举行任何仪式,男方都不会请女方吃饭的。阴婚也没有你们说的那么重要,很多家长仅仅在单身男子尸体旁边放个刻字的砖块就算配上婚姻了。女人尸体卖几万块这种事情,只有极度愚昧窝囊无知的家伙才会出钱买。

知乎用户 我叫大儒哥 发表

怎么说呢,吓得我都不敢死了,这他妈比死亡可怕,因为你死了就不能反抗了,让你怎么着你就待怎么着,太可怕了。

知乎用户 下俊 发表

打死招阴婚的全家,给他们儿子殉葬

知乎用户 bonita 发表

有些地方的风俗似乎未婚配的男性不能葬入祖坟,所以会出现冥婚这样的方法让已故男性顺利入住家族祠堂。还有一些是未成年就夭折的男孩,父母怕他去了那边没人照顾,会找来已故的女性为其婚配。我知道的一些有双方都是年纪很小就身故的童男童女,双方父母达成一致为他们举行冥婚,但程序也相当复杂,要对双方的生辰八字,身世家底,照片行头都很完整,举行仪式也与活人无异,要摆酒什么的,从迷信角度来说,这大概也是冥冥之中注定的一段姻缘,但是如果真的信这个,就应该明白,去找来身世不明的女人,甚至是买来的女人,有可能是被不法分子杀死再卖的女人,为自己儿子配对,那么就算到了阴间,这也不会是一段好姻缘,甚至有可能因为女人的怨气而害了整个家族。

知乎用户 单翼小鱼 发表

其实很多东西,明知道是陋习,却迟迟没有改变,一方面是由于家里面受教育程度低,被封建迷信迷惑了心智,另一方面,村中风俗如此,中国,特别是传统且欠发达的农村,面子大于一切,村中三五人讨论,满满成为风俗,如果你家不办,那必然是被戳脊梁骨,这就更加大了陋习的治理难度,而且,在对于鬼神的事情上,普罗大众,宁可信其有的心里也让这种陋习有了生存的空间,三五人讨论之所以会带动全村相信的根源也出于这种心理。

从我的观点来看,这问题的本质就是教育程度不够,科学是杜绝一切牛鬼蛇神的有力武器,你都解释清原理了,自然不会相信虚无缥缈的鬼神。

更有甚者,利用这些来谋取利益,这 15 万报道的背后会触动多大的利益集团,看到问题下为之洗地的评论,已经无法正常交流了。我可以理解你人云亦云,屈服 “民意”,但我真的理解不了你发自内心觉得这是一件正确的事,当然,如果是金钱驱动,那都解释得通

知乎用户 沧海一笑 发表

说明人类的需求是可以创造的

知乎用户 王宁 发表

不看不知道,原来推行了这么多年的火葬,到现在还是有这么多土葬的啊。

在强制火葬的地区,尘归尘,土归土,那还有后面的事啊!

知乎用户 河马耀 发表

经济好了,教育没上来!任重道远!

知乎用户 一个人 发表

就是酱紫

知乎用户 哈哈哈同好会 发表

洪洞县里无好人

知乎用户 淡操心 发表

山西人回答。我是晋北的,也就是太原北边的,我没特别调查和打听这事,但是听说和经历过得都是顺其自然正好赶上了合适的就会凑在一起,没有说特别花钱,还办婚礼什么的。我自己的亲爸爸就是很年轻我刚出生就车祸去世,一直到我都十几岁了,爷爷有个朋友的女儿得病去世了,两家合计了一下就很低调的把他俩埋一块了。没有婚礼更没有什么吃饭之类的,几乎都不想被人知道。我当时也不是太在意,现在感觉他们老人家做这事可能也就是想了个心愿。我觉得还可以接受

知乎用户 王哈哈的爹​ 发表

山西人

没见过配阴婚

我自己看了问题下不少答案,我是这么想的

1. 配阴婚这事如果只是家里适婚的孩子意外去世,刚好附近也有类似的异性。两家人为了一种对死者的思念也是为了对自己的一种安慰吧,然后配阴婚。我觉得是可以理解的。

2. 除以上,都很恶

3. 毕竟是一种迷信也好,旧社会习俗也罢,这种现象确实是滋生犯罪的温床。所以不支持。

以上

知乎用户 嘟啊嘟嘟嘟 发表

家在河北某农村,比山沟沟经济思想强 n 多没有买卖媳妇儿的农村。寒假在家听到阿姨们在讨论谁谁谁家 20 出头的儿子死了,买了一个附近村儿煤气中毒死掉的闺女,那闺女还是大学生,花了 3 4 万。很震惊,这种落后的事儿我们村儿竟然有。

知乎用户 吴翰璋 发表

我记得有个罪名叫做 “侮辱尸体罪”。

知乎用户 小明要修仙 发表

算是封建遗留~

冥婚本来是专门给未婚人配的,可以找的很远,迁坟就行,习俗本身不是非常病态,之所以这么残忍还是有了利益链条的原因~

很像《盲井》,变成了吃人

在老家我还听过好几个冥婚,有双方自愿不用钱的。当然更多的是男方掏钱给女方的。也算是传宗接代的变相思路。

我一个远房舅舅差点就做了这个了,一辈子打光棍,找了个去世 50 多年的 “老太太”,可惜钱没谈拢,就没完成。

客观谈论一下冥婚习俗~

知乎用户 任平生 发表

本人出身一个湖南的小农村,十里八乡没有听说什么冥婚,看到这个问题忍不住说几句 这种陋习应当坚决抵制,真不敢相信神州大地还有这种行为,买卖女尸几近成了一个产业链,难保不会有利益熏心的人 杀人卖尸 ,担心自己子女死后无依靠,弄几个纸人烧烧不成么?或者学学日本,上面某答主说用充气娃娃我觉得很可行。对这种行为表示理解的诸位,假如自己遭到了这种事情,死了之后身体被卖给某人配婚,还得担心会被挖出来不知道转手几次。不知道你们还会理解吗?这种封建糟粕 几时才能完全摒弃?

知乎用户 路叔 lu 发表

有句话叫做人死为大,什么事情到这个人死了就一切都了了。可是这些为死人阴婚的,真心是想给死人在黄泉找个伴吗???

其实大多数人是怕 人死的太孤单夜半三更找回家来闹腾,别说的那么道义这事就没半点值得去洗白的地方。

知乎用户 郑是在下 发表

幼儿时,一个远方的姐姐白血病去世,少年时,一个小学同学溺水死,最后俩人合葬了,当时也是敲锣打鼓,好不热闹。

当时也就觉得奇怪,没觉得是什么大不了的。

现在过了十多年了,这是唯一见过的一次。

前前后后好多年轻人挂了,也没见办过冥婚。

我,山西人。

知乎用户 江上歌 发表

男女死亡,如果说生前就表明互相愿意如此那没问题。起码人家的遗愿了。但是,只是为了一方面的人做这种事情真的变态!多少女人因为这种脑残习俗而离开了这个世界,死后还不得安宁?!我自己的想法就是国家应该严禁这种习俗,各种老百姓也杜绝这种想法!想想看,如果你女儿被人杀死,然后和一个陌生男人躺一起,你会怎么想?

知乎用户 小諾​ 发表

化腐朽为神奇,岂不美哉?!

![](data:image/svg+xml;utf8,)

知乎用户 金三将 发表

如果冥婚是被允许的,那么死后买卖器官是否也应该被允许。

知乎用户 潘昀霖 发表

那些不反对的,要不等您入土了以后也给您配一个? 25 岁以下 肤白貌美腿长如何?

知乎用户 我就是你要找的靳 发表

我大山西竟然还有这样的事,表示没有听说过。

知乎用户 云上采薇 发表

你越来越理解文化革命了~有些人在吃人,吃死人

知乎用户 北瓜 发表

死了还被逼婚,逼死人结婚,我操吓死我了。

知乎用户 丝瓜肉 发表

我想问一句,为什么不火化?火化了这事儿估计就绝了。

知乎用户 小幺 发表

我有点好奇,未婚男性去世,他父母辛辛苦苦给他找女的冥婚。

那万一这男的是弯的怎么办。。。。

知乎用户 时光荏苒 发表

不信人死后有灵魂却冥婚买尸体的是消音,信人死后有灵魂而买尸体就不止是消音,而是极端的自私与狭隘

在相信人死后有灵魂的人眼里,这和强暴,杀人没什么两样吧

知乎用户 立地太岁 fy 发表

这些地方的女性,从生到死就是个物件啊

知乎用户 王鹏 发表

我晋现在处在这么一个尴尬位置是有很多原因的… 贼大的课题

知乎用户 wholewin 发表

尸忆… 昨天看的,一晚失眠,讲的就是冥婚。

知乎用户 Lisa 酱 发表

不理解,也不想理解这种陋习。

我生的时候有权追求自己的幸福,死了我希望自己能安息。

ps,其实我在看这篇文章的时候心中最大的疑问是:当地人为什么不火化?!

知乎用户 四十二张 发表

我老家河北的,也有冥婚这一说 。习俗是不结婚的不能进祖坟。不过我们这不找女尸,我见过有人拿着范冰冰的照片跟死人结婚的场景。。。。。

知乎用户 不要昵称可以吗 发表

以前一直以为冥婚只存在恐怖小说和影视剧中。。。

知乎用户 想飞的更高的人​ 发表

我们那儿实行火葬都几十年了,土葬多

浪费资源啊啊,现在买个好点的墓地都要 8w 左右

知乎用户 子需吾有 发表

陈规陋习,人都他妈烧成灰做化肥了还想搞个大新闻

知乎用户 紫心芥蓝 发表

有冥婚习俗的存在,就一定会有买卖冥婚(尸体)的市场

有巨额利润市场的存在,就一定会有人拿人命去换。

知乎用户 成哆哆大侠 发表

呵呵 怎么看待金三角制毒贩毒的习俗

知乎用户 马冲 发表

如果死者生前也信这个,

如果两边家属都同意,

那么我觉得就没什么问题。

偷尸体买卖尸体什么的无论如何不能接受。

知乎用户 啦啦啦小米呀 发表

不止是山西,很多落后的地方,都有这样的陋习。

我的堂哥,就经历了冥婚。

那时候我在外地工作,一天,大伯突然给我打了个电话,说我堂哥要结婚了。

我堂哥比我大一岁,从小体弱多病,他要结婚当然是好事,可问题是,我堂哥一个月前就已经死了!

死人怎么结婚?

接到电话时,我人都懵了,不知道该说什么。

我想问大伯怎么回事,可他不愿意多说,只是让我回去一趟。

大伯平常对我很不错,见他受了刺激,我也有些不忍心,就请了几天假,想回老家陪陪他。

我老家在湖南,一个靠山的小村子,地方比较偏,交通不便,进村出村都得经过一座拱桥。

我到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晚上,村里比我想象的更安静,才七点左右,路上就看不到几个人了。因为我爸妈常年在外打工,家里基本没人,所以一回来我就去了大伯家。

大伯家里的灯是亮着的,刚进门,我就愣了一下。

因为我发现,堂屋里除了大伯外,还有一个女人。而且这女人我认识,是堂哥以前的女朋友,小月。

虽然她长得漂亮,但我对她没半点好感,甚至打心眼里厌恶。

记得一个多月前,她本来已经和堂哥定好日子准备结婚。可谁也没想到,就在婚礼的前几天,她竟然背着堂哥,和别的男人偷情!

就是因为撞破了这事,我堂哥受不了刺激,所以才会上吊自杀。

而且,在我堂哥葬礼那天,她一直没出现过。对这样一个女人,我看着就不爽。

见我进屋后,小月低着头,连看都不敢看我一眼。

反倒是大伯显得很高兴,拉着我坐下后,问我肚子饿不饿,最近过得怎么样。那笑容满面的模样,根本不像是经历了丧子之痛的人。

我有些奇怪,问大伯,堂哥结婚是怎么回事?

大伯笑了笑,说我过几天就知道了。

我还想再问,大伯就岔开话题,让小月下面条给我吃,然后就借口有事,出了门。

我满肚子疑惑,总感觉大伯今天有些反常。

虽然很讨厌小月,不过她下面倒是挺好吃的。

填饱肚子后,小月还给我收拾了一间房,让我今晚留下来休息。我想着天色也不早了,回家还要各种打扫卫生,就没拒绝,毕竟是我大伯家。

也许是赶了一天路,有些累了,所以我早早便睡了过去。

不知过了多久,迷糊中,我听到窗户有 “碰碰” 的声音响起,翻身一看,发现窗户上的风勾已经挂空了。被风一吹,木制玻璃窗户左右晃动,互相撞击。

挂好风勾,我刚准备睡觉,就听到门外有细微的响动,好像有人在窃窃私语。

我以为是遭了贼,拿着拖把就摸了出去。

出门一细听,我发现声音是从堂哥房里传来的。透过木板门的缝隙,还能看到里面有微光照射出来。心下好奇,我就透过门缝向里面看了一眼。

这一眼就把我看愣了。

我发现,小月竟然在堂哥房里。

当时的她,上身只穿了一件小背心,下面就剩一条粉色的短裤,还是带蕾丝边。

这身材,没几个人男人能忍住。

小月似乎刚洗完澡,头发还是湿漉漉的,正用毛巾不停的擦拭着。说实话,小月确实是个尤物,身材玲珑,皮肤白皙,恐怕就连我大学系花都比不上她。

这方面我没有经验,多少有些心动,不过想到堂哥的事,我还是收回了目光。堂哥虽然去世了,但从某些程度上来讲,小月毕竟还是我堂嫂,再怎么样,我也不能偷看她。

想到这里,我就准备离开,可我刚走没两步,一阵 “恩!呃!” 的声音又突然传了出来。

我有些好奇,又透过门缝向里面看了一眼。落入视线的,是一个挺翘的屁股。

不知何时,小月已经趴在了床下,头低着。因为是侧背对着我,外加床上有蚊帐遮挡,我也看不清她在干什么。

只能看到她头对着床,不停的上下起伏着,嘴里还发出 “呜呜” 的声音。

我有些懵,不知道她在干什么。

没多久,小月就站了起来,然后平躺在了床上,呈大字型。

在她刚才跪坐的位置,还有一个小坛子,上面盖着一块黄布,布上画着两条鱼,一黑一白,周边还有一些密密麻麻的小字,看上去特别奇怪。

正当我惊异不定的时候,躺在床上的小月又开始动了起来。

看到这里,我不禁感觉口干舌燥,这画面太香艳了。

正当我犹豫要不要看下去时,门前突然闪过一个黑影,接着,一个光着身子的男人突然出现在房里。

男人走到床边,很快就趴在小月身上,期间,还夹杂着床铺的 “嘎吱” 声。

看两人在床上翻云覆雨,我整个人吓傻了。

我做梦也没想到,小月竟然在和别的男人偷情!

我更没想到,她居然会这么大胆,在我大伯家,而且还是表哥以前的房间,和别的男人干那事。

看到这幕,我气得手都开始发抖。

正当我打算冲进去捉奸在床时,我突然又停住了,因为我发现有些不对劲。那个男人明明侧脸对着我,但我却看不清他长什么样。屋里是开着灯的,光线很亮,可奇怪的是,不敢我如何努力去看,却始终看不清男人的模样。

那种感觉很奇怪,就好像浴室里的镜子,被热气一冲,蒙上了一层雾的感觉。

虽然看不清男人长什么样,不过从体态看上去,我莫名有些熟悉,好像在哪见过一样。

就在我愣神的时候,男人坐了起来,然后缓缓转过身,正巧脸对着门口。

也就在他转身的那一刻,我突然看清了男人的模样。

一瞬间,我惊得浑身一抖,有种天旋地转的感觉。

因为我发现,这个男人,竟然是大伯!

我人都傻了,半天回不过神来,我当时都有些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做梦。

怎么会这样?

大伯怎么会和小月偷情?

这到底怎么回事?

看着大伯脸色苍白的坐在床沿上,我整个人都不淡定了,短暂的几秒钟,我便惊出了一身冷汗。

大伯和小月偷情这事,我始终不敢相信。

但事实摆在眼前,却让我不得不信。

我眼力再差,也认得大伯那张脸。可问题是,大伯怎么会干出这种事?小月可是堂哥的女人!

这已经不叫偷情,而是通奸!

那一刻,我突然想通了点什么。

小月和堂哥新婚前几天,被表哥撞见和人偷情的事。第二天,堂哥受不了刺激,就上吊自杀了,当时我还为堂哥不值,为了这样一个女人自杀。

但现在想想,事情似乎比我想象的更复杂。

堂哥自杀后,至今没人知道情夫是谁。

如果,如果说堂哥撞见的情夫是…… 大伯,那么他受刺激自杀的事,似乎变得合理起来。

试想一下,一个男人,撞见自己老婆和父亲通奸,这种事,谁能受得了?

换个方向思考,如果大伯真的和小月通奸,那么…… 堂哥真的是自杀吗?

想到这里,我冷汗瞬间冒了出来。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的房间,我甚至一度想冲进去质问大伯,可我始终没有这个勇气。

我甚至害怕知道真相,知道那个我想都不敢想的真相。

那晚,我失眠了。

早上天一亮,我招呼也没打,直接离开了大伯家。这地方,我实在待不下去,想到昨晚的事,我心里就堵得慌。

回家的路上,我发现村里似乎出奇的安静,一路走来看不到几个人,很多户人家都房门紧闭。

当时我也没多想,回家后,打扫了一下卫生,刚准备休息一会时,三叔突然找上了门。我爷爷有三个儿子,我爸排行第二,最小的就是我三叔,四十出头了,至今还没结婚。

一进门,三叔就一脸焦急,问我回来干嘛?

我有些奇怪,说是大伯叫我回来的,怎么了?

三叔唉了一声:“大哥真是糊涂啊,我都跟他说得很清楚了,没想到他还是把你给拉下了水!长生,先别说这么多,最近村子不太平,你赶快离开,以后我不给你打电话,你千万别回村!”

说着,三叔拉着我就往外走,一副很紧张的模样。

这让我更疑惑了,我拉住三叔,问他怎么回事,为什么刚来就要我走?

三叔神情古怪的说:“长生,最近村里出了一些事,已经走了好几户人家了。为了你的安全,你最好尽快离开。还有,小心你大伯,他最近两天似乎有些不对劲。”

我心中一突,连忙问三叔是不是知道些什么?

三叔摇摇头:“我也说不好,都是那些村民传言,说你堂哥死得冤,死后不肯入土,晚上经常在村里闹腾。总之,传得挺邪乎的。”

我笑了,说这种事也能信?现在都什么年代了?

三叔也没和我辩解,只是让我尽快离开。我没同意,说过几天就是堂哥的 “五七”,至少让我祭拜一下再走。

似乎知道我性子倔,三叔劝了几句也没多说,只是警告我,堂哥 “五七” 之后,一定要离开。

送走三叔后,我心里也特别疑惑。

走出门四处看了一下,发现村里确实冷清了一些,以往见面都会打招呼的邻居,现在看到我都低头匆匆走过,好像有什么忌讳一样。

难道真如三叔所说,村里出了什么事不成?

下午的时候,我正在家里看电视,没想到大伯居然找上了门。

让我有些奇怪的是,相比于昨晚见面时的容光焕发,今天大伯看上去精神不太好,跟变了个人似的,苦着一张脸,好像几天没睡觉一样,眼角都带着血丝。

而且在他手上,还拿着一些香和蜡烛。

一进门,大伯就勉强挤出了一丝笑容,说:“长生,你什么时候回来的?怎么也不提前给我打声招呼,要不是老三刚才告诉我,我到现在都还不知道。”

见他假惺惺的笑容,我一阵不爽:“你这话什么意思?昨晚才刚见面,这么快就忘了?”

大伯一愣,突然来了一句:“昨晚我一直和老三在一起,什么时候见过你?”

听他一说,我就有些火了,昨晚干了那种事,居然还当做没发生过。

我坐在椅子上,也没起身,就说你昨晚干了什么亏心事,你自己心里有数!

一听这话,大伯脸色有些难看:“长生,你今天到底怎么了?才刚见面火气就这么冲。还有,你好端端的,回村干嘛?”

我气得发笑,说你不给我打电话,我会回来?

大伯一脸疑惑,又来了句:“长生,我什么时候给你打过电话了?”

我斜着眼,冷笑:“你还真是贵人多忘事,前两天的事,现在就忘得一干二净?”

大伯想了想,很肯定的摇了摇头:“长生,我真没给你打过电话,你是不是记错了?”

我有些好笑,心说装得还挺像,我也没废话,立刻拿出手机开始翻通话记录,想用事实打脸。可翻着翻着,我就愣住了,因为我发现,这两天的记录中,大伯确实没给我打过电话!

我反复确认了好几遍,结果还是一样。这就让我纳闷了。难不成,我误删了?

但想想也不太对,因为这两天的记录都在,唯独少了大伯那条,误删,这似乎有点说不过去。

而且从大伯的表情来看,他似乎并没有骗我。

可问题是,如果大伯没给我打电话,那给我打电话的人…… 又是谁?

还有,为什么大伯不承认他昨晚见过我?这到底怎么回事?难不成,他发现了什么,所以故意撒谎?

“长生,你没事吧?” 大伯一脸担心的看着我。

我摇摇头,思绪有些混乱,我发现,自从我回来后,事情似乎有些不对劲。

我并没有和大伯争论昨晚的事,我隐隐觉得,这种事还是不要说破的好。

心不在焉的聊了一会后,大伯就一脸纳闷的离开了,离开前,还让我去他家吃晚饭。我以身体不舒服,想休息为借口,给推辞掉了。

现在我满肚子疑惑,哪有心情吃东西。

偏偏这些问题特别敏感,不能轻易说出口,而且看大伯今天一副疑惑的模样,我都有些怀疑,昨晚看到他和小月通奸的事,到底是不是我的幻觉?

不过,也不能排除大伯隐瞒事实的嫌疑。最重要的是,不单是大伯行为怪异,就连三叔也一样。

大伯在我面前装疯卖傻,三叔也有事瞒着我。想到这里,我就感觉一阵心烦意乱。

晚上睡觉的时候,我就感觉睡得不太安稳。因为我发现,整个村子安静得可怕,一整夜下来,连只狗叫声都没有。

唯一留给我的,就只剩风刮树叶的 “沙沙” 声。

第二天早上,吃了东西,我正当打算睡个回笼觉时,突然听到三叔在外敲门,与其说敲,更像是砸。

砸得房门 “碰碰” 作响,一边砸,还一边大叫出事了。

我打开门一看,顿时吓了一跳。

我发现,三叔一张脸肿得特别厉害,眉角都在流血,手上还有大片淤青,看样子像被人揍过一样。

我十分惊讶,昨天看上去还好好的,怎么今天就成这模样了?

我问三叔出了什么事,三叔一脸焦急,说大伯发了疯,趁他不注意,揍了他一顿!

我有些懵了,一下没反应过来,大伯无缘无故揍三叔干嘛?

三叔也没解释太多,拉着我就跑。

等到了大伯家门口,我人都傻了。

我发现大伯居然跪在了地上,不停的抽自己耳光,打得特别用力,隔着老远都能听到 “啪啪” 的声音。

没几下,大伯的脸就肿了。

我叫了大伯一声,他完全没反应,就跪在地上自抽耳光,嘴里还念叨着什么,像是在认错一样。

最关键的是,他一直面无表情,看上去特别呆滞,抽耳光的时候,连眼皮都没跳一下。

看上去,就好像打得不是自己一样。

我感觉不对劲,立刻和三叔冲进院子,想制止大伯自残。

平常大伯身体也不算壮实,没多少力气,可那天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力气大得吓人,我和三叔两人居然拉不住!

刚靠近大伯,就被他一下甩开,差点摔倒。

甩开我们后,大伯终于停了下来,我还没来得及松口气,就见他脑袋砸在了地上,开始用力磕头。

最诡异的是,他磕头不用手支撑,跪在地上,光用脑袋砸地面。

砸得 “碰碰” 直响,特别用力,没几下,泥土地面都被砸得凹了下去。

我吓了一跳,冲上去就抱住大伯,可完全拉不住,他几乎是背着我继续磕头,加上三叔一个也没用!

很快,大伯的头就磕破了,血不停的流。

我慌了,完全不明白发生了什么。

三叔也急得不行,让我先抗一会,然后立刻冲进堂屋里,开始翻找起来。三叔一松开,我一个人更是招架不住。大伯背着我,嗑了好几下后,突然停住了,接着开始用手抓地上的泥巴。

更可怕的是,抓完泥巴后,大伯直接往嘴里送,还不停的咀嚼,像是吃什么美味一样。

我吓得不行,这东西吃进去还不得死人?

我拼了命的阻止,可没有半点效果,大伯的力气大得吓人。

泥巴中混杂着石头,被他嚼得嘎嘣直响,连牙都崩掉了。血水混着泥土,从嘴角边缘流了出来。

我又慌又急,我连忙向三叔呼救,这个时候,三叔终于冲了出来,手里还拿着一条大麻绳。

我和三叔一合力,用绳索围着大伯转了几圈,然后像牛拉车一样,将大伯拉到院中的一棵大树旁,将他捆在了树上。

就这么会功夫,我累得气喘吁吁,手脚都有些发软。

可让我没想到的是,哪怕是被绑着,大伯也在挣扎,还拿后脑勺撞树,震得树叶都开始往下落。

那不安生的劲儿,看得我干着急,一个劲的问三叔怎么办。

想了想后,三叔突然冲进灶房,拿了把菜刀出来,然后从鸡笼里抓出一只大公鸡。

二话不说,直接一刀抹在鸡脖子上。

那彪出来的鲜血,直接喷在大伯脸上。

被鸡血一喷,大伯脸上顿时发出 “啧啧” 的声音,还伴随着一阵白烟升腾而起。给我的感觉,就好像烧红的烙铁,突然放进冷水中一样。

很快,大伯神情就变得痛苦起来,挣扎的动作也渐渐停止,最后脑袋一偏,直接昏睡过去。

三叔这一手,看得我目瞪口呆。

我惊疑不定的看着三叔,问他怎么回事,大伯怎么会突然变成这样?

三叔抹了把汗,说:“长生啊,你大伯是发了疯病,最近村里不太平,出了不少事。像他这种情况的人,还有几个,不过现在基本都已经离村了。我也没想到,这事会突然轮到你大伯身上。”

“什么疯病?好端端的一个人,怎么会突然发疯?” 我更加疑惑了。

三叔神色有些复杂:“疯病只是好听的说法,这种事说出来你可能不信,很多人都说,是你堂哥死得冤,每隔几天都会在村里闹腾,就因为这事,现在整个村子都被弄得人心惶惶。而你大伯的这种情况,通俗点说就是撞邪!”

撞邪?

我愣了一下,对三叔这话,多少有些难以接受。但从大伯的情况来看,似乎并没有更好的解释。

以前就听爷爷说过,雄鸡血属阳,能趋吉避凶,刚才一见,确实有点效果。

难不成,真像三叔说的那样,大伯是撞了邪?

虽然厌恶大伯昨晚干的那事,但看他血流满面的模样,我多少有些不忍心,毕竟以前大伯对我非常不错。

我问三叔现在该怎么办,大伯会不会一直这样?

三叔摇摇头,说他也不知道,得去后山请瞎子婆婆看看。

听到瞎子婆婆这个名字,我打心眼里害怕。瞎子婆婆是村里的神婆,早年文革时期,因为信封牛鬼蛇神,被红卫兵斗瞎了双眼。

从那以后,她就一直待在后山。

后来听人说,当年批斗过她的人,不出一年时间,一个个先后惨死。

小时候,爷爷还经常跟我说,千万别到后山乱跑,要不然会被瞎子婆婆抓去吃掉。虽然是吓唬小孩子的话,但也可以看出,村里人对瞎子婆婆特别敬畏。

平常不是谁家孩子犯了病,也没几个愿意去后山找瞎子婆婆。

大伯出了事,眼下也没有其他办法,只能找瞎子婆婆试试。

我们村的地形几乎是三面环山,唯一的出口在村头,由一座拱桥作为进出口。而村尾也有一条路,直通后山,瞎子婆婆就住在后山之中。

好在离得不算远,也就一个小时的样子,瞎子婆婆拄着拐杖,跟着三叔走进了大伯家的院子。

不得不说,瞎子婆婆长得有点吓人,她全身瘦成了皮包骨,一张脸,就好像骷髅头上贴了一层树皮,而且还是皱巴巴的那种。

最恐怖的是,她眼球被挖掉了,只剩下两个黑黑的肉洞。

光是看一眼,我都感觉不自然。

一进院门,瞎子婆婆脸色立刻变了:“我老婆子从来没见过这么大的煞气,这事麻烦勒!你们几个到底搞了么得事哦?”

三叔脸色特别难看,也没敢隐瞒,将村里发生的一些事,简单的说了一遍。

听完后,瞎子婆婆立刻沉默了,满是褶皱的脸皮抖个不停,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过了好一会,瞎子婆婆才示意我们准备香烛纸钱,带她去坟地先看看情况。

三叔也没敢多说,立刻开始去准备。

我们村的坟地是一个小山坡,过世的人基本都会葬在这,我表哥也不例外。村里人都说,在我表哥下葬那天出了很多怪事,棺材抬不动,无缘无故刮大风什么的。

那天我正巧不在,真假我也不清楚。

因为瞎子婆婆腿脚不便,扶着她走山路也不容易,平常十多分钟的路,走了将近一小时。

到了表哥坟前,我才发现不对劲,表哥已经下葬一个月了,可他坟头上,竟然杂草不生!

山里野花野草生长的快,有土有水,几天就能窜起来,可一个多月了,表哥的坟头依旧光秃秃的一片,看不到一根杂草,这明显不对劲。

这个时候,我发现瞎子婆婆脸色也很难看,一直皱着眉头,眼眶的皮跳个不停,看上去十分紧张。

一见瞎子婆婆这模样,我和三叔也忐忑得不行。

难不成,表哥的坟真有问题?

瞎子婆婆在坟前站了一会后,示意我们烧纸钱,祭拜一下表哥。

本来这也没什么,可在三叔点香火的时候,却出了点问题。三支香,就好像沾了水一样,在打火机上烧了半天也点不燃。

香都烧黑了,也看不到火星,只有一阵青烟升腾而起。

我问三叔怎么了,他没说话,立马换了三只香,重新点火。烧了半天,青烟冒个不停,可情况还是一样,依旧点不着。

三叔急得开始冒冷汗,打火机的金属盖都烧得发红。

过了好一会,火苗总算亮了起来。看到这里,三叔终于松了口气。怕火苗不够,三叔愣是等香燃开了才松开打火机。

“长生,看来是香的质量问题……”

三叔笑了笑,一句话没说完,他的笑容立刻僵硬。不光是他,连我也傻眼了。

因为我发现,前几秒还烧得好好的香,突然 “磁” 的一声,瞬间熄灭!

那种感觉,就好像突然被人扔进水中一样。

香点不燃也就算了,可以解释质量有问题,可点燃之后,又突然熄灭,这种情况显然不正常。

我和表哥慌得不行,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办。

瞎子婆婆也阴沉着一张脸,指着我说了一句:“你来!”

虽然感觉不对劲,但我也没什么办法,只能按照瞎子婆婆说得办。我重新拿了三支香,开始点火。

那一刻,我手不自觉的开始颤抖,紧张得厉害。

火焰烧在香上,伴随着细微的 “兹兹” 声,一阵青烟冒起,香突然亮了!

过程出奇的顺利,甚至比普通情况下,更加易燃。

我有些懵,一下没反应过来。

三叔抹了把汗,惊喜的叫了两声:“亮了亮了,终于亮了!”

相比于三叔的惊喜,我却高兴不起来,因为我很快就发现有些不对劲。

因为香燃得太顺利了,准确来说,是烧得太快,快到了一种不正常的地步。平常的香,亮了之后,火光会变暗,可我手中的香不同,一直处于十分明亮的状态。

那种感觉,就好像有人在用力吹气一样。

几乎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迅速燃烧。最诡异的是,三支香燃烧的速度不一样,两只烧得特别快,另外一只相对慢了许多。

短短几秒钟的时间,原本三只同样长度的香,此刻却变成了两短一长!

那一刻,瞎子婆婆脸色大变,身体都开始发抖,模样说不出的惊恐。

“人忌三长两短,香忌两短一长,大煞!大煞啊!”

一句话说完,瞎子婆婆吓得转身就跑。

(内容截取自公众号奕林文库,书名《亡婚》)

亡婚

知乎用户 黑椒牛柳 发表

首先,任何形式上的丧事白事都是办给活人的。收份子钱也罢,彰显该家族人丁兴旺人脉广阔也罢,展示家中子女是孝子贤孙也罢。全部都是给活人用的,人都死了,死人能看到吗?家里子女是不是孝顺,死人活着的时候心里没点数吗?

再说这个冥婚的事情,陕西山西确实是冥婚盛行。有的是为了收冥婚彩礼钱,有的是因为地方风俗不让未婚过世的女儿入祖坟,未婚过世的女儿就得找个人家 “嫁了” 进男方的祖坟。不要跟我杠这里面的道理,你们能改变中国大部分地区认为女儿不能入自家祖坟,女人嫁做人妇之后要入老公家祖坟不能回娘家祖坟这些风俗以后,再跟我来评理。

所以我个人非常支持火葬以后进入公墓,这样也别争什么谁能进祖坟谁不能进祖坟的问题了。当然这种方法也仅仅是在城市比较容易推行,虽然只是理论上很理想。尤其公墓的租金和管理问题,也是一笔不小的支出,不管是对城市管理还是对于小家庭。

现实情况是许多城市里的人也会到自己祖籍村里买块地,搞一个祖坟,如法炮制,认为把自己的小盒放在公墓里寄存并不是 “入土为安”。

那么口口声声喊着糟粕的朋友们,希望你们可以身体力行,从自己家做起,杜绝这种糟粕,谢谢,不要只在网上敲键盘。

再说回到这个冥婚的问题,刨除所谓的不吉利,收冥婚礼钱,侮辱尸体,以及背后的灰色产业链问题。为什么有些家庭选择冥婚呢?其实就是事主的父母因为白发人送黑发人,心理上认为自己的孩子英年早逝,悲思无处缓解。用冥婚来给自己一个心理安慰。毕竟发自内心支持理解自己孩子是独身不婚主义者的父母本来就很少,大多数父母都认为自己的孩子一生有一个伴侣携手幸福走完一辈子比较好。如果自己孩子死后也无人陪伴,那更加凄凉了。觉得父母亲这么想很愚昧的,希望你们可以跟自己的父母好好聊一聊,交换一下这种人生大事上的想法,最终达成一致。

我个人是坚决反对冥婚的,上面写了一堆也不是给冥婚洗白,只是分析一下产生这种糟粕现象的原因。这个世界不是绝对的黑白分明,绝大多数都是灰色地带。

更不要因为这个事情就开地图炮,冥婚这个事情南北方都有。重男轻女,人口拐卖,不是一夜之间就可以解决的,需要提升社会整体素质,加强法律法规,一步步解决的。

因为冥婚就开地图炮,那和几年前说河南人都是骗子,偷井盖是一样傻 X 的行为。

摒弃糟粕,是需要一代代人去实现的,先从自己开始吧。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豫北:

1978 年,我四叔在煤矿下井出事故,家里为他配了冥婚。

1999 年,同学的姐姐得病去世,被卖作 3 万。

2006 年大学时候,初中的暗恋对象急病去世,被家人配了冥婚。假期被邻居兼同学告知时突然间感觉恍惚,强作若无其事。晚上大哭,回校又大哭几场。

知乎用户 红杉游侠 发表

怎么山西总是出这样的事情?

知乎用户 芯科技 发表

不只是山西有冥婚这种习俗,很多地方都有。小时候,有一天伯母叫去父母去她家喝喜酒,说二堂哥要结婚了(二堂哥有神经疾病,有一次误服了垃圾里捡到的药过世了)当时我听到二堂哥要结婚,有点摸不着头脸,后来才听说是冥婚。因为二堂哥过世时还没成婚,在我们那边来说是个忌讳,必须要给他找个鬼新娘,为这事,伯母到处拖人打听,终于在别的村找到一家年纪相仿,也是过世的人配了对,听起来有点头皮发毛。

知乎用户 国士无双 发表

美少女万华镜是吧

知乎用户 海文花园 发表

山西人,前几天才了解到这种事,十分震惊

和家里人求证,居然一副习以为常的样子,并对我的愤慨十分不解

不光是这件事,我和他们提起其它一些先进的思想,比如说 “女人可以不结婚生子地生活”,他们也不能接受

总之山西整体环境就这样了,思想闭塞,经济落后,而且看不到发展的苗头,我今后是要努努力往外跑的

而且山西贪官也很多

知乎用户 易墨云 发表

今天刚看了广西财经学院的舞蹈,之前又听了葛东琪的《囍》,写了一首诗

《囍》

圆缺

悲喜交加的夜晚

心内喊冤叫惨

红的白的

现实里的婚姻

两个人真的比得上一个人吗

狂笑声哭得沙哑

心里在滴血认亲啊!

幼的,老的,少的

谁没有自己的苦

也没有人体会和理解过

疯癫了,魔怔了

迷信传统,也是麻木自我

莫非是真的不懂?

装傻充楞的鬼,

眼里全是冷漠!

抹鼻涕流泪的,

也不一定是善类

没有声音的那个女子

手里捧着骨灰盒

唢呐和锣,多喜庆!

山里的全是走兽!

绿幽幽的光照着

大白天也藏不住!

禁止捕猎!禁止捕猎!

谁是猎人?谁是猎物!

枪是否真的有用?

骗人的!逃走了!

抓回来的全是伤痛!

光明的说着正义呢!

来了又不敢深究

背后里钱才是权力的未婚妇!

没了!没了!

裸着的早死了!

原来活着还是场美梦……

知乎用户 一天一部好电影​ 发表

关于冥婚,很多人是听人说的,有的人是看小说的,也有从电影里看到的,比如电影《尸忆》中就有这样的场景

男子意外在路边捡到了红包,不知详情的男主莫名其妙成为了一有钱人家的姑爷,他被强行拉去与死去很久的女子拜堂成亲。

女子凤冠霞帔,脸上已经爬满了尸斑,女尸被人架着,十分可怖,男子被人捆绑起来推搡着拜堂,男子恐惧之下,挣脱逃跑,逃跑途中车祸身亡。

女子不能如愿,于是生生世世纠缠男子…… 电影借冥婚为话题开始了故事,观众们在电影里也些许了解到了关于冥婚神秘的习俗。

以前的女人生前未嫁是不能进祖坟的,陋习有云:不能进祖坟的人死后必是孤魂野鬼,英年早逝、多为横死!心有不甘,很可能回家宅闹秽。

家人为求得家宅平安,有钱的大户人家就打起了冥婚的主意,良心一点的找死去的人配冥婚,找不到人、又狠心的家属则打起了活人的主意。

在电影《京城八十一号》中同样也有关于冥婚的剧情。

京城八十一号原是霍家的家宅,民国时期,霍家丧心病狂骗风尘女子陆蝶玉给快要病死的霍家二公子冲喜。

行庙见礼,恭请新郎时,仆人带来的却是一只带大红花的公鸡,新娘被迫和公鸡拜堂,其实新郎是个短命鬼,在新娘和公鸡结婚当天的早晨就死了。

霍家丧心病狂,当晚把林玉蝶放进了霍家二少爷的棺材里,让二人洞房,大活人就这样和死人在棺材里过夜…… 阴森的祠堂,冰冷的棺材,比死人更可怕的是活人的迂腐封建!

古人认为逝者如生,他们把阴阳调和与婚假之事看的很重,不管是生是死,他们都追求凡事有伴,成双成对,未婚嫁的男女死亡,对于家族来说非常不吉利,他们认为死者在阴间太过于寂寞,需要找个伴,于是就产生了冥婚。

在殷商、南北朝、隋唐时期都有过冥婚的出现,在宋朝冥婚则达到了巅峰时期。

《昨梦录》有言:凡是未婚男女死亡,其父母要拖鬼媒说亲,其中还要进行占卦看看八字合不合,然后举行冥婚合葬。

虽然《周礼》中明确说明:“禁迁葬与嫁殇者!

意思就是禁止冥婚合葬,活人嫁死人、或者死人娶活人的现象发生。

虽然这种陋习被禁止,三国时期的大人物曹操也为自己儿子曹冲举行过冥婚,曹冲就是我们小学课文中曹冲称象的主人公,天妒英才!曹冲 13 岁就因病去世。

老父亲曹操当时为自己儿子举办了一场隆重的冥婚,把儿媳妇甄姬家的一位亡女嫁给了曹冲。

死去的人办冥婚以慰先人还勉强可以接受,若是活人嫁死人,活人娶死人就难以接受了!

在电影《笔仙大战贞子》中,笔仙的前世就是一名被迫冥婚的少女。

冥婚中女人嫁到男方家里终身守寡伺候公婆算是好的,至少人还是活着,凄惨的是婆家逼着女人和逝者一起入土。

电影里笔仙就是一个悲惨的女子,新郎死去若干天,脸都快烂了,穿着一身红衣唐装被拖着和新娘拜堂。

新娘被迫和死人拜堂,为了防止新娘乱叫,下人们用头发丝将新娘嘴巴缝上,为了防止新娘爬出棺材,还用铁锥凿在新娘腿上,最后将没咽气的新娘扔到棺材中。

除此之外,家里有钱的还会买童男童女送到墓地里陪葬,有钱人都会这么干,因为他们祈求家族平安,所以为了亡者不惜花大价钱买人命,其实买的只不过是自己的心里安慰。

若封建迂腐的思想只是对生死的观念和鬼神的崇拜也就罢了,可在冥婚背后却是对活人的生命视如草芥。

恐怖电影里还有很多类似的情节,像《鬼新娘》、《僵尸道长》、《鬼丈夫》、《冥婚凄谈》、《阴阳路》中都有冥婚元素。

我们喜欢看恐怖片里带来的感官刺激,诡异又吓人、大红之色、凤冠霞帔、唢呐哭声这是我们对于冥婚的认识。

如果鬼怪、死人,冥婚是可怕的,比它们更可怕的是人心,我们希望在恐怖电影中看到丰富的恐怖元素,但不希望这是事实,相信有不少小伙伴也喜爱恐怖片中的冥婚元素,但真正了解冥婚的人并不多。

虽然我们喜爱看冥婚元素的恐怖片,但这种封建迷信思想我们是强烈反对的。对于配冥婚的人来说,他们真的愿意和一个来历不明的尸体结合吗?生前被催婚、死后被逼婚,让死人不消停的恰恰是这群迷信的活人!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

这样的新闻一搜一大把:为卖尸体配阴婚 男子杀人后藏在床下

http://m.youth.cn/pcarticle/3756251

杀人卖尸:为配冥婚男子惨杀孕妇被执行死刑

http://mobile.hf365.com/?src=http%3A%2F%2Fnews.hf365.com%2Fsystem%2F2013%2F07%2F25%2F013352333.shtml

不杀人卖尸的,也容易涉嫌犯罪

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罪(刑法第 302 条),是指

http://wapbaike.baidu.com/subview/1372752/1372752.htm

尸体或者对身体采用毁坏、玷污等方法加以侮辱的行为。

http://wapbaike.baidu.com/subview/1418665/1418665.htm

http://wapbaike.baidu.com/subview/4611810/4611810.htm

盗窃尸体罪,是指秘密窃取尸体,至于自己实际支配之下行为。

侮辱尸体罪,是指以暴露、猥亵、毁损、涂划、践踏等方式损害尸体的尊严或者伤害有关人员感情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社会风尚。主要是指已满十六周岁且具有

http://wapbaike.baidu.com/view/533227.htm?

http://wapbaike.baidu.com/subview/15620/5066716.htm

。主观上为故意,即明知道是他人的尸体而故意进行侵害。可能性行为人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但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看到有黑山西的… … …

知乎上还是有很多人只是停留在听说上,要么报纸要么新闻。

邯郸某小县城的我,在初高中就知道这事儿了好吧。

一个同校女同学,初中辍学打工,因为家庭某事喝药自杀,死后家人把尸体卖掉。

我爸一朋友来我家串门,他家闺女白血病,去世后也是如此。

其他不一而足。

那些作父母的,谁不爱自己的孩子 (大多爱自己的孩子)。每当提到过世的儿女,内心的思念都是波涛汹涌,让人从眼神也能看出来。

只是他们自己认为这种糟粕不是糟粕而已。会有老人说怎样怎样,会有传统怎样怎样,这种意识刻骨民心。即使城里富裕的人,不少还会买个手机号都要算卦研究半天么。知乎另外一篇文章曾谈到,好像是大学本科教育人数全国远不及 10%。不要奢望底层人民意识到什么不尊重死者之类的。

在我看来,这种平常的事情在知乎上引起关注反而感觉,这里都是精英啊,怪不得不了解我们底层的生活状态。

ps. 本人反对冥婚。

知乎用户 真情英雄 发表

要说明一下,
一,我也许最有发言权,因为我见过冥婚;
我也操持过冥婚
二,我没读过《中国冥婚现象调查》,如果对作者和作品产生什么影响在此致歉;
三,我是山西人,我们这里确有冥婚习俗,但用意淳朴,心无杂念。
四,我相信文中描述的真实性,没有任何要洗白或者什么其它的意图只是叙述下。
综上:
结冥婚(阴婚)的心态,就是中国传统思想的完美主义,人应该是完美的,无论生前还是身后。
不完美咋办?找对象,找合适的对象。就这么简单。
有男方早逝的就会留意,哪村有未婚、离异的 “走了”,亲戚朋友去说说,给点钱(过去几千,现在也就一万左右,两万到头)合葬一处。就这样。
找不到咋办???
去纸活店买个纸的埋到一处。
就这样。
心平气静。
没有偷女尸的,绝对没有(仅仅只是我们县附近,不代表别处)。
但有离婚后,再婚的,两方都育有子女,而前夫未再婚的。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急执的。

冥婚产生的原因,历史上的重男轻女,传统思想女人算外姓(女人嫁人后要改姓),所以未婚女人不得入祖茔。
当然这种思想现在在人的心理已经不存在了。人们还在实行的冥婚只是一种历史惯性,一种尊从。没有任何其他意义。

经历的冥婚
一,我同学(女)
从小学到初中八年(特别是初中)可以勉强用形影不离形容。她哥是我师兄(木匠)。
一天清晨,我没起床,突然叫我帮着做棺木,去到她家才知道她意外(意内)去了,躺在炕上,头上罩件衣服。我们就去找工具,准备买料。
午后,说 “不用了”。邻村一户人家听说后,来说了下情况,他家有个年轻人前几年去逝(去逝三年才能再合葬),他家买来棺木,寿衣。给了六千块钱(是给,不是要)。
就这样。
1987 年
二,我表哥
2003 年末因重症肝腹水入院治疗,因其未婚,没子女,我在县城工作,他也在县城工作。打电话给我,我去服侍,并带去省城治疗,病重不治。
火化。因临近年关时间太紧,冥婚肯定是要有的遂打电话让爸爸安顿,家里派人去买了个二尺高的女性纸人合葬。2003 年腊月二十四。
就这样。

没什么

并不都是文中描述的那样。
我们很平静。
当然我绝对没有说世上不存在《中国冥婚调查》中说的。
我只叙述下事情的另一面。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我来补充一个。家住晋东南,去年一天街上的一个村民的爸死了 ,这儿子就寻思了,唉 ,娘早早离婚改嫁,现在还唔知系边度,但是爹却死了 ,点解嘞,不能让老爹一个人在地下受苦吧!不行,得去给爹娶个媳妇!于是,一场轰轰烈烈的给爹娶媳妇活动就此展开了。

嗯… 真系皇天不负有心人呐… 过了两天 就找到了一个垂死的老太婆,and 这个老太婆还是寡妇,咁好嘞。好的,一与老太婆的儿子们商量,妥了,2 万人民币成交,几个儿子就把得了重病的老娘卖了。

当下这个村民大喜,敲锣打鼓将老太婆迎回了自家,吃香的和辣的,尽自己的一片孝心,不出几日,老太婆两腿一登,命归西矣。这个村民给他 “妈” 换上大红的喜袍,敲锣打鼓,喜笑颜开,将老太婆与自己的亲爹放置在一处,老太婆看了看自己的一身新衣服,咽了气。

是夜,邀请一帮唱歌的 xx 剧团的胡闹了一夜,第二天下葬了。

村里人说,xxx 真是个孝子,他老子有福啊 。哈哈哈哈哈,山西人…

知乎用户 老诡 发表

讲个关于冥婚的故事,一个专门为别人配冥婚的结果。

(故事界面,放心点)https://mp.weixin.qq.com/s/ST0P_6Pikh_cyEcqi1Py-Q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我知道两个冥婚的故事,非常蹊跷,非常传奇。这两个案例给人的启发就是,不管是生者还是死者,都有婚配恋爱之自由,所以即使相信鬼神之说冥婚也是不可取的

故事背景:河南豫西某农村地区,村民多为山西大槐树移民后裔,冥婚在当地俗称 “配骨尘”。但是冥婚没有山西那么泛滥,礼金也就几千块左右。

**故事 1:**我小学有个女同学,她爷爷是傻子,她父母、他弟弟也是傻子。全家精神正常的只有她和她奶奶,她奶奶为一家之长,掌管着里里外外的事情。她初中(或是小学,记不清了)毕业之后,去外地打工,遇到了相好的外省人,决定以身许之。春节回家的时候,她把自己的个人情况告诉了家人,结果家人反对,特别是她奶奶极力反对。理由很简单,她奶奶迟早要过世,之后这个家庭还有赖于她去照顾维护,所以她必须嫁在本地,以照顾一家老小。

然后她就一时想不开,喝农药殉情了。由于家里没有聪明的人,最终没抢救过来,香消玉陨了。

**死后,她就被配了骨尘,听说。**至少她相好的反应,已经无从打听了……

**故事 2:**我妈妈同母异父的姐姐,我应该叫她阿姨。从小聪明伶俐,性格爽朗,智商情商双高,亲戚邻居村里人都很喜欢她,可谓人见人爱,花见花开。十几岁她被许配个邻村的一个老实的汉子。可惜的是,在她二十几岁的时候,有一次渡村东的小河时,突遇洪水,被洪水冲走而溺亡。家里悲痛欲绝之后,将她配了骨尘。之后,外公家里开始不安静了。**第一,外公一再被她托梦,说自己在阴间找到了自己心仪的对象,想要把阳间给她办的冥婚退掉;**第二,我另外一个小阿姨被她附身,常常说哭就哭,诉说着她坎坷的身世。最终,外公找了神婆,烧了些纸钱,相当于给她退了冥婚,之后家里恢复了往日的平静。

不管是人还是鬼,都有追求自由与幸福的权力。活人不要只顾及自己的感受,也要考虑已亡人的想法,不要以己度人,不要随便给他们冥婚。即使迷信地看,他们虽然早逝,但是在幽冥之地还是会自己寻找自己的对象,追寻自己的幸福……

希望我的那位阿姨和我的那个同学在天堂一切安好!希望人家不再有疾苦

知乎用户 jjjjjimm 发表

昨天问了我来自山西的女朋友,问她,是否很多山西人去世后不火化直接土葬的。她的回答是肯定的而且以为全国各地都是土葬。关于冥婚,这些事她了解的比较少,我也没有细问。

起码,我们能了解,至少在山西部分地区,土葬依然十分流行。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我们急需当年战国时代把神婆扔水里喂了龙王的那位出世!!!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感觉做女人真不容易——小时侯可能会被人拐,长大了可能会被卖给老光棍,死了还可能被人偷尸首卖……

合着女人是商品吗?还有为什么尸体不火化?这种陋习为什么不被废止?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从小在山西长大,有一个好朋友三年前去世了。配冥婚了。其实冥婚一直存在 死于非命的未婚年轻人也挺多的 一般在殡仪馆就达成协议了配冥婚了 给的钱属于彩礼钱 至于什么产业链 我觉得是片面了 配冥婚只是父母希望孩子去了去另一个世界不孤单而已 算是给自己的安慰。尸体的买卖?大多只存在很多农村好吧。冥婚也算是婚姻 现在结婚不给彩礼的很少吧。 如果说冥婚给彩礼是尸体的买卖。那活人结婚就是买卖妇女了吧。

为什么农村会出现买卖尸体。

农村的人死亡 自杀可能性很少 只有可能是发生意外 比如挖矿 啥的 致死的原因基本都是一些为了生计做一些冒险的工作不幸死亡 而这些大多是男的做的 女的不做这些 所以女尸体比较少 但城市就不一样了 未婚死亡的死因一般都是车祸 自杀 男女比例是差不多的 所以在殡仪馆 双方家长就会达成协议让两个孩子结个伴之类的

拿太原来说 自杀或意外死亡的少男少女可能不会每天都有 但半个月起码也会有个三四起 少杠我说你咋没听过 新闻一天到晚就给你报这种吗 我知道这些也是因为偶然听殡仪馆内人员说这种事情经常发生

对于冥婚 我比较中立 我觉得任何事情都不是绝对的好或绝对的坏 没必要一下子就抨击 在我理解看来 冥婚是父母出于对孩子的爱 毕竟在中国 父母觉得孩子嫁人了或者娶媳妇了就算是完成自己使命了也觉孩子有个归宿了

总而言之 冥婚属不属于陋习的范畴是取决于该地经济水平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听过一句话 人在走投无路的时候 往往会选择相信牛鬼蛇神 这也就是为什么农村的封建迷信要比城市的可怕得多

知乎用户 屎捞人 发表

父母对儿子才是真爱。

知乎用户 缘来分去 发表

家里一个很远的亲戚,大概是奶奶的兄弟的女儿?有一年叫奶奶这样老一辈的人去家里商量事情。

记不清哪个亲戚了英年早逝,是个女的。说村里谁谁谁说给配个婚。说算了八字什么的都挺和。

有人提出异议啦,说咱家谁谁谁要是活的话都多大多大了,那个男的太小。

然后她就说啦,都是按照寿终正寝的年龄算了,不算年代差距如何如何。

说是家里谁谁谁病了,谁谁谁身体不好,谁谁谁托梦了,就是得给人家找个归宿了。还有什么一个女的没有婚配,阎王爷在下面刁难了,不给投胎如何如何一顿说。

现场老人们差不多都同意了。因为一说要是不配对家里不好这件事对老人来说很严重。老人的思想都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反正这个事儿对谁都不会有影响,就是折腾折腾。假如不做的话,就会对谁有影响。谁要是头疼脑热啊,腰腿不灵的啊,都会联想到这件事儿上。索性天天惦记就不如做了。

然后,说了一句话,大家就沦陷了。男方家愿意给点钱。这句话一出,大家就开始讨论怎么配,选日子,要什么阵仗,啥时候回去这些细节了。

具体给多少真的记不住了,当时还小,时间也长了,这样层层转包出去不知道中间能捞多少。

后来奶奶的意思也听过,奶奶的意思就是穷折腾,管他们了,自己跑去吧 我才不去了。

总之,这种落后的习俗,就算是我奶奶这一辈人,在城市生活的时间长了之后,也会觉着这种风俗是不正确的。奶奶的亲戚多半也就是因为钱吧。

反正随着社会进步,相信这些愚昧思维的人应该会越来越少。社会也会更进步。

实际上这个问题能反应出来一个很深的问题。那就是思想禁锢。人的思想假如禁锢在某一个地方很难改变。有的时候这是好事儿,比如坚定的信念能让人克服困难,但也有可能出现极端组织。

宗教问题和思想问题都是世界性的问题。发达国家的人宗教人士在无宗教信仰的我眼里也是很怪异的。

我感觉这种事会越来越少,但是很难绝迹。毕竟当什么都没有的时候,我们会把他当做传统来纪念。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你们都让开,我来讲个鬼故事吧。

以前短期接触了一些跟冥婚有关的人。感觉这在河南河北,山东山西一带农村是存续了很久很久的事情,而且大家都挺习以为常的。

一个老太太,给意外事故死亡的儿子买了个媳妇。花光了事故中对方赔给他们家的全部的钱。就几万块吧。他们家穷得屋顶漏光。

一个农民,做养殖,鬼迷了心窍,给人配阴婚,找不到合适的女尸就动了杀人的念头,没联系到买家前,尸体埋在养猪厂里。

这是一条成熟的产业链,你们自己去 58 同城上面搜搜,尸体贩子自称考古的,按去世年龄和新鲜程度明码标价,可以送货或自取。

—————————

针对某些评论:

如果你不同意我的说法请自己写个高票答案,而不是要求我改我的答案。

知乎用户 周哈哈 发表

看到前几天关于冥婚 / 阴婚的舞蹈,我感触还挺深的

我老家晋北四线城市,往上数四五代都是本地土著

今年元旦的时候我姥爷去世了,就在隔一天我的一个远房的表姐,属于姥姥那边的亲戚,也出车祸去世了,未婚,才刚满三十岁。

我们那边还是土葬,有自己家族的坟地,丧事需要搭大棚,搭灵堂,停灵五七九天这都得有二宅给算日子才能办。在我姥爷葬礼上忙活的时候听我爸妈讲,我三姥爷家里买了我表姐,要给他们的儿子,我的一位舅舅配阴婚,所有丧葬费用都是人家给出。我当时还特别惊讶,居然还需要这样?

(我这个舅舅从小出类拔萃,脑子好学习好属于家里的骄傲,但是某天上午他还和父母聊天,下午就回家自杀了,当时他才十几岁。)

也就过了两天,姥爷的葬礼还在忙活,我姐坐下和我们聊天说她梦到这位死去的表姐了,梦里她穿着红喜服,哭着和我姐说不想嫁给我舅舅,嫌他长得丑脸太黑了。

因为这位舅舅去世的时候我妈也还很小,我们就更没见过了,我妈还奇怪印象中他长得并不丑。

后来我们就问了问我姥姥,我姥姥说:就是这样,你那个舅舅是自缢的,从灯上取下来的时候确实脸都黑了。

我当时都被惊出了一身的冷汗 [汗]

现在我不禁感概,如果我现在突然猝死,我爸妈会不会拿我去给别人配冥婚…… 我想应该会的。

我爸妈在生活上虽然前卫,但在思维上还是一直催我快结婚,尤其我们那地方,我都快 30 岁了还躲在别的城市不回去躲避结婚。如果有一天我死了,别人还愿意出个不俗的价格,即使我死前写了遗嘱也不能改变什么,美其名曰 “她生前没有步入婚姻,下世了以后有个人陪着不也挺好”

我也不过是父母为了维持面子的工具人罢了。

距离这些事情的发生也快一年了,我三姥爷一家也许很欢喜,自己的儿子死了也不至于是个光棍。只是不知道我的那位表姐她投胎去了没有,不知道她的母亲我的姨母在梦里有没有见过自己满脸泪水的女儿,不知道我们那里还有多少未婚的女孩子,连死了都要继续作为家族颜面的工具人,不,是工具鬼。

知乎用户 呼啦啦 发表

事死如事生的观念,冥婚这种事情,全国各地应该都有,不只是山西才有吧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苏三被判死刑后被救,离开洪洞县。

老鸨收钱,知县收钱,兴许也找好冥婚下家了。

可,哪有那么多王景隆啊。

知乎用户 西天我都懂​ 发表

阴婚这件事,我身边就有的!

我高中一同学,2018 年的时候跟别人喝酒,喝大了坚持骑摩托回去,结果撞墙了,第二天找到的时候人已经凉了!

但是娃还没有结婚,家里可能是怕到了阴间孤独吧,于是就找人搞了个阴婚。

取的是旁边河津市的一个未婚已逝少女,俩人埋在了一块。

据说是花了 11 万左右。

我是接受不了这种封建迷信的

但可怜天下父母心,他父母的那种心情,只有经历过的人才能感同身受吧!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看到这种问题,心理百种滋味,首先我是山西人,身边也有冥婚,每次听说也是非常无奈。

冥婚也好,大办丧仪也好都是活人自己心理作用,已死之人无知无觉,何谈安慰,如果说真的有这种说法,那二战倒在血泊中的 3 千多万中国人是不是早就去报复法西斯了。

如果说廖表心意可以,但是冥婚明显已经变成了利益链,甚至谋财害命。20 多年前,今日说法报道的一个案子,一个 13 岁的女孩子被邻居家杀了 3 次,杀死卖尸,不过 2 万元让一个初中花季少女凋谢,那个学校到我们家不远,一时间人心惶惶,女孩子的母亲日日守在家门口看着女孩回家的那个小山坡,这样的家庭何尝不无辜呢,因为有买卖所有有人以身犯险做出伤天害理的事。

还有一个最近的,同学的同学因为家庭原因,家里一直把女孩限制在家附近,同学每次出去玩工作发在同学群,这个女孩都说这样的生活是她的梦。女孩最终跳楼自杀,23 层楼上跳下,跳楼前还回家看了看,女孩过世没几天被家里说了冥婚 15 万,配给 4 年前被电死的男的,听说本来说要给另一家 18 万,但是另一家要一个大学生,说到这里觉得很可悲,可悲的是这股邪风杀不住,以后还会有,全国可能都会有,唉匿了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家乡。如果有未婚姑娘去世,都不会在墓碑上写清楚名字和生卒时间,因为有人会盗尸体。这还是城里人的家庭。乡下的都会被配了吧,令人作呕。见过一次某村民处理溺亡女儿的事情,对中国农村农民不抱任何希望了。一群蠕动着的只关心自己欲望的人形物。希望教育能拯救他们的下一代。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我若死后无灵,冥婚何用?

我若死后有灵,有人敢给我配冥婚,老娘一定化成厉鬼,搅得他全家不得安宁!妈蛋老娘活着你们要逼婚,死了还他娘的逼婚!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一圈看下来,我闻到了一股死人的味道,令人作呕。

首先我不排斥冥婚,说到底人死了不过是一堆尸骨,这时候再讲什么人道自由权利的未免不切实际,最后还是任由家中人处理。如果双方家长为求安慰,在不索取大量钱财利益的前提下,你们开心就好。

其次,由冥婚而产生的一系列肮脏的利益链,阴媒人,偷尸盗骨,倒卖尸体,甚至杀人卖尸,这已经构成犯罪,而且神 TM 文化传承,我觉得如果父母同意买尸绝对是脑子进水了,冥婚也要按照基本法的啊。

最后,活人尚且没有缘分,死后又何必强求婚姻,一切给予死人的装饰都不如用在还活着的人身上。花那么多钱去买一具尸体,简直是不可理喻。

文化的传承和封建迷信区别还是很大的。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我觉得可怕。会不会有人为了钱故意把姑娘弄死了?

知乎用户 xingming Zhenshi 发表

马克思主义国家怎么能有这种荒谬的事情?

知乎用户 PUZZLE 发表

应当在这强制推行火葬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我表哥刚死没 3 天,第一天下午就提了这事。

现在正找着了,27 岁,未婚,车祸。

我一个有自杀倾向的人,反感的很。在原家庭逼出抑郁症,打算什么时候逼急了,往他们给他儿子买的楼上一跳,我不好过,你也别舒坦。

谁知还有这一手,我深知这些人的逼数,等我死了他们也一定会这么做的。

他们是什么心理呢?

观念深重,别说老的,我一 31 岁的姐姐,一 24 岁的姐姐,一 22 岁的姐姐,都赞同。

啊,让孩子走的好点,有人陪着,搭伙过日子,不孤单,也省的托梦什么的,不消停,也让大人安心。嗯,多半是安慰自己。

我提出异议的时候,他们都觉得我每安好心。

他们觉得不管怎么样,礼数就要做全了,有总比没有好,活着没怎样,死了就风风光光的走。

而且他们根本就没想着用纸人的,上来就真说。

现在正联系着了,一女的 29,人家里还嫌大,一姐姐说,大点好,大点疼人。

一女的,17,跳河死的,价格高,哦,对了,他们是往上抬价的,干着生意的还有中介费,也就是媒人,还歹求着人家。

哦,还有个外话。一女的,8 岁,小女孩也不放过,明显是挣孩子钱的,但人家价钱更高,为什么呢?说她是花姐,到了下面男方有人罩着。

还有一个我表弟的同学,学霸,跳楼,第二天就找着主了。

细思极恐。

还是那句话,他们那帮人就觉得必须这么做。

可是我这个哥哥活着的时候,都烦死了他们说亲,现在为了面子的事强凑上对,你保证就会想你想的那样吗?

他有喜欢的人。

另外,万一那些迷信是真的,你一方面结了亲,有了羁绊,一方面怎么去投胎。

在另外,要是真的。这个哥哥是求来的,人没了也就回天上去了,你一多事,万一人上面的人查出来,罚的还不是你儿子?被迫结了断不开的亲,不是平白惹麻烦?

最后,要是有自己人看到,不要觉得我没好心,我也不想挨顿臭骂,其实我说出心声,是想表明自己态度,万一我死了…………

呵,好了,我知道也没有人听我的,毕竟不管什么事你们都要横插一脚。

而且,自杀的人不入轮回。明显就是结仇啊。

知乎用户 小巷子 发表

我只是个普通人,一个普普通通的山西村里娃人,刚打字出来的都是陕西,真的尴尬。

关于冥婚这个事情我真的特别想说,刚看到好多人评论这个事情的时候一直不太文明,怎么说呢,这是一种社会现象,这是一个群体的普世价值观,这不是个人的事。而且确实有很多案子发生,我小时候还听到过有人挖肾卖的,盗墓在山西也特别猖獗,可以说极其猖獗,我家这边没啥大墓,他们就挖骨头。但一般都是外地人,有一个本地向导,有一次我爸遇到过,就在我们家地里。我们这边管以前叫往常,往常的时候,我们这边小孩死了都不入墓,直接在山上找一坑就埋了,没有任何仪式。前些天还听我妈说给我爷爷的爸爸(我们叫老爷)翻坟的时候,她们一帮老婆家还给捏的面头(我老爷以前是地主,批斗的时候把头砸没了),面肠子乱七八糟的一堆,都塞在骨头架架里头,穿了新衣服。我老爷是大棺材,老娘(我爸爸的奶奶)是小棺材,老娘生前把自己改嫁了,攒钱给自己做了副棺材(棺材后来被那家人给卖了,我爷爷还和那家人打过官司),死后我爷爷把老娘接回来,跟我老爷合葬了。

回到这件事上来,冥婚。我在大学的时间有心思拍这么一部片子,回家后我先问了我姥爷,我永远都忘不了那一刻,仿佛打了一个新世界一般,我难以置信的望着我老爷,阴婚在他们那一代人身上是那么根深蒂固!我以前知道有阴婚,但是没有从社会学的角度去理解这件事,同样的,我父母这一辈人也是如此。进一步我也放弃了拍片子这个计划,我稍微明白了一点。

阴婚结的是什么,是家人的心安。这里有父母的心安,也有子女的心安。我最近一次听到关于这个消息是 2018 年,村里有个比我大两岁的人自杀了(网贷),他是他们家老大,没结婚,尸体被发现的时候已经在汾河里泡了一个星期(我不知道他的坟在哪,但离我家应该不远,经常能听到他爸的哭声),尸体从河边拉回来的时候还带着一个女娃的尸体,听我妈说是通过一个在殡仪馆工作的女娃打听到的,当场花了八万多买回来,和他们家儿子合葬了,也就是阴婚。

怎么说这个事呢,在父母眼里,自己的孩子没结婚就死了,他们不安心,他们觉得如果就这样的话到他们死的时候都会有遗憾,每个父母看着自己的孩子结婚生子,照顾他们孩子的孩子是他们的使命,哪怕是阴婚,至少能让他们心里好受点。反之,子女也是一样。如果强加干预的话,他们不可能心甘情愿。如果说这是愚民思维最起码我是不愿意这么称呼的。

这里必须要提得一点是,确确实实有很多案子因为这个发生,夺命售尸,掘墓盗骨,这种灭绝人伦事情必须受到法律严惩,以及社会谴责。有一个关于阴婚的论文,大家可以百度一下,好像是洪洞的,可以看一下,简直毫无人性,发生这样的事情,根基就在阴婚上,阴婚的根基在区域性的社会上,我们没有理由去谴责个人,这是群体性活动。

被倒卖的尸体往往是女性,这里面我知道的甚至有年仅七岁的,上不封顶。那个七岁的小姑娘死于她姥姥给的一颗糖。说到这里我想笑一笑,关于村里的恶习真是多如牛毛,自家的小孩是可以卖的,我小的时候两万,现在二十多万,可笑不,村里的社会并不谴责,只鄙视。当然也可以直接送人,被送者家庭可以主观选择是否让孩子与原家庭联系。那个女孩是她姨姨送给这个家庭的,年仅七岁,死了,风光大葬,那时候我还小,在现场,以后不知道过了多久,卖了。他们家又要了一个孩子,极其顽劣,好像入狱了,他爸和我上面说的是亲兄弟。我忍不住想说另外一件事,有一家人,先后生了四个孩子,死了一个,养活一个,卖了两个,你知道吗,纯粹是为了卖钱!更可笑的是卖了的其中一个死了,人居然可以退货!

这个村子绝大部分人过着贫穷但平静和安稳的生活,我深爱着这片土地,我爱这贫穷,爱这愚昧,我爱这里的一切好与坏,我熟悉这里的一草一木,它不仅仅是我的故土,更是我身体的一部分,是我的根,也是我的魂。这里的一切我可以说给你听,也可以不说,我说出来你们知道就好了,可以评说,但请不要玷污它。这里曾有过黑煤窑,也有过警察杀人。有过杀人顶罪,也有误伤判刑。有过为护山与商人群殴,也有晚上击筑放歌。有着极其复杂但稳定的社会关系,也有与曾住村里十年的异乡人重回故居的喜悦。有自己的神话故事,也有杀死日本兵的好汉,也有听说日本人爱吃奶就敞开衣襟任其非礼的‘愚民’。这里至少有两百年的岁月,有三代为医的故事,有三代为人师表的崇高家族,有曾经真正的有信仰解放军老人,有一位本土的诗人正在用他的一生书写这个村子的故事。这里的每一个家庭都是一部《平凡的世界》,关于这里的一切,我不求你们理解,但请尊重。

知乎用户 放羊的星星 发表

好象就是咱们的大汉民民族有,现在山西最厉害  老乡啊!   家园新年风俗   新年是阴历正月初一,又名阴历年,俗称“新年”。这是中国民间最盛大、最热烈的一个传统节日。新年的前史很悠长,它起源于殷商时期年头岁尾的祭神祭祖活动。依照阴历,正月初一古称元日、元辰、元正、元朔、元旦等,俗称年头一,到后来,改用公历,公历的一月一日称为元旦,把阴历的一月一日叫新年。   我国有许多家园风俗,不同的省会有不同的家园风俗:   1. 扫尘日   我国在尧舜年代就有新年扫尘的风俗。按民间的说法:因 “尘” 与“陈”谐音,新春扫尘有 “除陈布新” 的含义,意思是要把全部穷运、晦气统统扫出门。这一风俗寄托着人们破旧立新的期望和辞旧迎新的请求。 每当新年来临,家家户户都要清扫环境,清洗各种用具等。处处洋溢着欢欢喜喜搞卫生、干干净净迎新春的欢喜气氛。   2. 买年货   然后就是家家户户预备年货,新年前十天左右,人们就开端忙于采购物品,年货包含鸡鸭鱼肉、糖饵果品等,都要采买满意,还要预备一些新年时走亲访友时赠送的礼品,小孩要买新衣新帽,预备新年时穿。   3. 贴春联   在新年前要在房子的大门上贴上红纸黄(黑)字的新年寄语,也就是用红纸写成的春联。屋里贴上色彩鲜艳寓意吉利的年画,剪出美丽的窗花(红)贴在窗户上,门前挂大红灯笼或贴福字及财神、门神像等。福字还能够倒贴,路人一念福倒(到)了,也就是福分到了,所有这些活动都是要为节日增添满意的喜庆气氛。   4. 放鞭炮   新年的另一名称叫新年。在曩昔的传说中,年是一种为人们带来坏命运的幻想中的动物。年一来。树木凋蔽,百草不生;年一过,万物成长,鲜花遍地。年怎么才干曩昔呢?需用鞭炮炸,所以有了放鞭炮的风俗,这也是烘托热烈局面的又一种方式。   5. 家人聚会   新年是个欢喜祥和的节日,也是亲人聚会的日子,离家在外的孩子在过新年时都家人都要回家相聚。新年的前一夜,就是旧年的腊月三十夜,也叫岁除,又名团圆夜,在这新旧替换的时分,守岁是最重要的年俗活动之一,岁除晚上,全家老小都一起熬年守岁,相聚酣饮。北方地区在岁除有吃饺子的风俗,饺子的作法是先和面,和字就是合;饺子的饺和交谐音,合和交有相聚之意,意思是更岁交子。在南边有新年吃年糕的习气,甜甜的粘粘的年糕,象征新一年日子甜蜜蜜,步步高。   6. 拜年   新年的初一,人们都早早起来,穿上最美丽的衣服,打扮得整整齐齐,出门去访问亲友好友。拜年的方式也许多:有的是本家长带领许多人挨家挨户地拜年;有的是搭档相邀几个人去拜年;也有我们聚在一起彼此恭喜,称为“团拜”。由于登门拜年费时吃力,一些人想出了不用跑不用说,而是寄信,由此发展出来后来的“贺年片”。   7. 给红包   新年拜年时,后辈要先给老一辈拜年,祝老一辈人身体健康,老一辈可将事前预备好的压岁钱分给后辈,听说压岁钱能够压住邪祟,由于 “岁” 与“祟”谐音,后辈得到压岁钱就能够平平安安度过一年。压岁钱有两种:一种是以彩绳穿线造作龙形,放在床脚;另一种是最常见的,就是由家长用红纸包住钱分给孩子。压岁钱能够在后辈拜年后当面给出,也能够在岁除夜孩子睡着时,家长偷偷地放在孩子的枕头底下。   8. 守岁   阴历一年最终一天的晚上。除是送旧迎新。一年的最终一天叫 “岁除”,那天晚上叫“岁除”。岁除人们往往通宵不眠,叫守岁。关于岁除的由来有一种传说: 是古时分有个凶暴的怪兽叫夕, 它每到岁末便出来害人。后来, 人们发现,夕怕三种东西,红颜色、火光、响声。所以在冬季人们在自家门上挂上红颜色的桃木板,门口烧火堆,夜里通宵不睡,敲敲打打。这天夜里,“夕” 闯进村庄,见到家家有红色和火光,听见震天的响声,吓得跑回深山,再也不敢出来。夜曩昔了,人们互相恭喜道喜,我们张灯结彩,喝酒摆宴,庆祝成功。 所以今后的年三十晚上,家家户户贴红春联,燃放爆仗,来驱岁除兽。以求新的一年安定,这种风俗从此撒播下来,年三十晚上便称为岁除了。   9. 贴年画   也有许多人在新年挂贴年画,年画给千家万户平添了许多兴旺欢喜的喜庆气氛。年画是我国的一种陈旧的民间艺术,反映了公民朴素的风俗和崇奉,寄托着他们对未来的期望。年画也和春联一样,起源于“门神”。现在,年画的内容已不仅限于门神之类单调的主题,变得五光十色,在一些年画作坊中产生了《福禄寿三星图》、《天官赐福》、《五谷丰登》、《六畜兴旺》、《迎春接福》等精典的五颜六色年画,以满意人们喜庆祈年的美好期望。   10. 分岁酒   岁除夜百口同堂,摆酒聚餐,或约请好友亲友同食,开怀畅饮,称 “分岁酒”。由于岁除是新旧年替换的分界线,吃分岁酒,意思是新旧岁由此夜而分。因而,这餐饭不论贫富,都要尽量办得丰富些。“分岁酒” 又称“年夜饭”,吃分岁酒十分考究吉利,曩昔酒席上会用十只朱砂高脚红碗,盛着十样冷盘,叫“十全”。其间除鸡、肉外,要有花生(结子)、柑桔(大吉)、鲤鱼(跳龙门)、豆腐(家门清洁)等。吃过火岁酒,我们自寻文娱,往往彻夜不眠,叫“守岁”,也叫“望年夜”。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哪里止山西,我大广东多了去了。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坐标山西某市级地区,冥婚的确存在,时间 2016,绝大部分为土葬!

但是法律还是有限制的,私自盗尸贩卖也是重罪,架不住利润高,好多人明知故犯!

曾经参加过冥婚宴席,不过是双方逝者亲属同意合葬。现场一派欢乐祥和。

接触到这件事是很小的时候,当时大小饭店还会拉横幅写着某某与某某合葬之喜,现在倒是不见横幅了,可能打击比较严。大概这种意思,小时候不懂啊!回家问我妈,她当然不理我!后来参加一个冥婚宴席,看到终于为死了多年的儿子办了冥婚的老母亲的一脸死可瞑目的表情,多少是心疼。深究下来,安心可能只是活着的亲人,毕竟没人去问逝者同不同意,也不可能有人回答!

今年大三,从小接受义务教育,相信科学,但是面对这种现象实在觉得奇怪可怕但是又深知这种东西短期之内根本解决不了。可能时间慢慢过去,迷信的那一代人化为尘土,这种事时才会完全成为历史!

知乎用户 寺雨笠​ 发表

我是山西人

我觉得很恶心

这不是习俗,不是文化,也不是宗教

这是犯罪

这需要被判刑

让我遇到这些挖坟盗墓配阴婚的载重我必须给他两鼻窦,打得他眼冒金星,挖坟盗墓的人家里没女的吗?家里没有先人吗?要挖挖你姥姥,别霍霍其他人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作为山西人,妈妈在临走时候告诉自己和哥哥,要看好自家坟墓,因为村里发生了好几起女尸被盗事件。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我是运城人,山西南部

我的姐姐吧

2014 年心脏病发作了

当时 20 岁吧

尸体被人偷走了

被人运到榆次

那边的人联系我们

必须和当地一家举行阴婚

还要 8 万元赎回尸体为前提

最后凑齐 8 万

我们也去了榆次

男方 20 岁

死于车祸

结婚流程和平常差不多的

父母和他们父母一样结为亲家

(两年来再没有过任何来往)

下葬时我姐尸体已经腐烂了

就是这些吧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蛮不讲理的习俗话说不通就上枪,特别是老人,打死了算促进现代化步伐。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首先我表示强烈谴责,一定要重罚。

我不知道法律和道德怎么定义这种行为,我只想说说我自己的感受。

我的家乡位于晋东南。我第一次知道冥婚这件事是妈妈清明节祭奠姥姥的时候说:“一定不能哭出声来。”

我很是不解,妈妈就告诉我,如果哭出声来,别人就会知道你葬的是个女尸,就会有人偷走去卖。

第一反应:我的天哪,居然有人偷尸体,从小怕鬼的我浑身起鸡皮疙瘩。

第二反应:这些人居然可能偷走姥姥,那是妈妈的妈妈诶,那是妈妈最爱的人诶。

虽然这事已经过去七八年了,姥姥说不定只是一捧土了。但是因为这些丧了良心的人,妈妈再不能在坟头哭喊一声 “妈。”

湖北暴雨火车晚点了,派个小天使来拯救我吧。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是山西的,14 年清明去扫墓,侧面有一坑,望下去就能看到墓冢。

后来重新盖挖出来的时候头骨不见了,可气的是父母居然没表态,反而找个了风水大师说什么对后代不好。

可恨的不是冥婚,是人啊。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我奶奶,今年八九十了,还健在。

我爷爷在我爸 3 岁的时候就走了。

我奶奶后来嫁了好几个男人。

现在那些男人基本上也都走了。

那么问题来了,我奶奶走了以后埋哪个老头坟里?

于是几个兄弟姐妹争了起来。

老人还没死,就开始争骨灰放谁家了

山西,阳高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其它地方不详,晋中吕梁部分地方是有的,从小就听过,积习已久。本地女性稍微年轻些甚至四五十岁的人没了家人都会比较注意安葬后不要被盗走。为什么?因为尸体贵,有人干这种勾当。早些年八九万,现在十几万,干一桩可以休一年。报警警方管么?于谦老师说:没听说过。

说到底其实是经济 + 法律问题,该罚罚,该判判。面对恶俗,政府不作为,靠普通人自觉纠正,还是比较难的。天南海北的陋习,我见得多了。哪里的人我没有见过,我和他们谈~ 笑~ 风~ 声。不要听风就是雨,把我们三晋人民批判一顿。。。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简直没人性,想想都很悲伤,死了还被人卖了给别人当老婆,这和山村里人跟人贩子买个女性给自己家当儿媳妇一样变态,死都不让人好好死了。

想想还是乘早说好把自己以后尸体捐给医学院让人家做实验什么的,好歹是自己选择的。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前一阵子读到说基督教在发达国家全面衰退,开始渐渐把传教重心移到中国,中国欠发达地区的基督徒数量正在疯狂增长。我读的时候还很担心国内别弄的到处都是那种炸诊所的狂热宗教分子。

读了这些答案,我的担忧消失了…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迷信能闹出的幺蛾子可不止冥婚这一项。

等什么时候中国普遍脱贫,人们受教育程度提高了,这种情况会消亡,例如童养媳现在在中国彻底没了。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在殷商时,冥婚现象就已存在,距今已有三千年的历史。早在周朝时,《周礼》便以 “乱人伦” 禁止冥婚;汉以后,儒家礼制也一直反对冥婚,但自魏晋发展至唐,由于唐朝皇帝唐中宗、代宗等)曾多次主持冥婚活动,冥婚一度盛行于世。直至现在,一些落后地区还有 “配阴婚” 的恶习。如果有人(绝大部分为男性)死于非命,或因贫穷和残疾等原因终身未娶(嫁),家属就想找女尸(男尸)给配婚。有的是阴婚媒婆牵线,已逝男女双方家属同意下把死人挖出来合葬完婚,这虽然非死者意愿,好歹是双方家属情愿,而更恶劣的方法是盗墓找尸骸配婚,最恐怖的行径居然是杀人出售尸体!1999 年秋天,河北邯郸市临漳县习文乡 52 岁农民宋某听说本村的一个外地妇女病死后,便连夜偷了她的尸体,但还没有出手,就被公安局抓了,被判两年刑。出狱以后,居然重操旧业,而且在 2006 年发展到杀四个智障女、两个求职女青年来配阴婚!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我反对任何冥婚,但是这也不必衍生到 清明节要不要祭祖这种事吧,就算是欧美也有坟头要祭奠 啊,咱别 go that far 行不?

还有高贵的港台估计会更多吧,这种行为,毕竟,我最早知道冥婚就是在香港电影里,脚趾头也想得到,如果大陆电影里有冥婚,那也一定是在批判它,只有港台电影才会不当一回事,对他们来说才是司空见惯的民俗,港台遍地的算命 风水大师,以及艺人改名改运,算是佐证了吧,尤其台湾,这些从业人者可都是有电视节目要做的哦,还能出书。

冥婚这种事要是欧美人在做,估计要得谈他们多有人性了,so cute dead people’s wedding, 就好像在天堂里的 72 个处女一样美好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小了说,政府严打,严管;

中了说,开展一场文化革命;

根本上说,尽快去农业化,完成工业化,消灭旧习俗的生存土壤。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坐标胶东半岛农村,几年前有次放假回家,听家里人提到过村里有个年轻男人去世,他家人给他和附近一个村里的去世了没几年的女的配了冥婚,最后只是把两人的骨灰埋到一块儿了。

我们那边人去世了都是要火葬的,好像土葬已经被禁了很多年了吧,一直以为火葬已经在全国普及了,没想到还有那么多地方土葬。去年有一次去山西临县出差,在坐车从临县到吕梁的途中看到路边有个做棺材的,第一次见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山西人

从小听了挺多配冥婚的事情。我一直害怕自己万一有了意外,也会被卖掉和陌生人埋在一起。我个人的想法是死了想要火葬,骨灰当作肥料被撒掉也挺好,因为据说女性尸体有被偷掉的。今天终于鼓起勇气问了我爸妈,如果我未婚死了你们也会把我卖了给别人配鬼妻嘛?他们的说法是本地未婚女子去世是不允许给她建坟的,女性爸妈把尸体卖给别人配鬼妻,有时也是不得已,希望你在另一个世界有人陪伴。所以我理解的言下之意是,如果我死了也会被配成别人的鬼妻。我想听他们说我们不会把你卖掉,会好好安葬你,但是没听到。为此已经哭了一中午了,可是他们好像并不太理解为什么我这么伤心。我爸妈一直特别爱我也蛮开明,我以为我们的家庭是现代文明的,对这种封建糟粕应该是唾弃的,没想到他们是认可这种做法。因为未婚女子不能入祖坟!我以为他们对我的爱会冲破封建的限制,原来还是我多想,风俗还是最重要的,未婚女子不能入坟啊。。。

我死了不想入祖坟。因为那里埋葬的人我一个都不认识,也都没相处过,也没有什么认祖归宗的想法。更不想被配做别人的鬼妻,和一个不认识,不知年龄相貌,死了不知多久的人葬在一起。我想化作一捧灰散在风里,不需要有人记得我念着我,只要别给别人添麻烦就够了。哈,现在还健健康康的活着,却已经想了这么多没有发生的事情 ,真是一点矫情。

知乎用户 京屿 发表

谁告你山西的习俗里有冥婚了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冥婚我算是了解一点,表哥在 07 年去世,表嫂几年后再嫁,舅舅他们是乡下人,在医院医生介绍下联系到同样是车祸去世的女孩儿,也是用了几万块圆了舅舅对表哥最后的责任。对家属而言,是对早逝孩子的最后交代,而乡下这种想法被大家普遍认可,基本上都是这样做的,听我妈说,家庭条件差些的,是用草人替代。

死者家属或许意识不到这会促使一些人做不法之事,他们只是对爱子的责任的履行

知乎用户 高世博 发表

这是传统文化习俗中的糟粕

知乎用户 潘驴邓小闲 发表

这儿子要是 gay 可咋整?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第一次听说冥婚是上大一的时候,学《菊英的出嫁》,以前都没听说过,班里同学也都没听说过(基本上山西各个地市的都有),所以我觉得这个现象应该多数存在于上上一辈。

知乎用户 阿飘 发表

为嘛我就觉得配阴婚这种行为就是有病呢?

知乎用户 LostHEX​ 发表

真的累了,以前还想着可能有啥原因,还想着说不定可以教化,可以引导。

现在嘛,我觉得还是全部咔嚓吧,思想是改不过来的。

知乎用户 張起靈在哪里鸭 发表

震撼老子 500 年

知乎用户 乐理嫦娥 发表

“死亡是凉爽的夏夜,可供人无忧地安眠”。

自古以来,不少人把死亡当作对生命的解脱。

可事实上,一些命运悲惨的女孩,她们生前得不到想要的幸福,死后也得不到应有的安宁。

就在前日,女主播 “罗小猫猫子” 因网友的起哄而喝农药自杀。

更为不幸的是,23 日有关新闻报道,其骨灰被人掉包,用来 “配阴婚”。

对此,嫌疑人的妻子表示:

“本来事儿不大,就这么点事儿,赶在风口浪尖上就成了事儿”。
“罗小猫猫子” 自杀之后,就有人惦记上了她的骨灰,自己的丈夫被抓,是因为 “同行竞争”。

这番侮辱性极强的对话,字字点醒着世人——文明社会,依然有不少女性困在封建之中。

不过我曾经有一个朋友,我无法释怀她说的那句话:“阴婚挺好的。”

一 你们根本不懂什么是 “阴婚”

那段回忆发生在高中,网络上流行着一段黑暗舞蹈——《殙》。

新娘与尸体拜堂成亲,再被活活勒死的画面,在人的心中久久挥之不去。

为此,语文老师特地抽出一节自习课,来深入批判 “阴婚” 的腐朽。

形式以辩论赛的方式展开,辩题为《我们可不可以支持阴婚?》

很显然,抽到支持一方的必然面临地狱级的难度,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

从女性利益到社会利益,从历史陋习到时代进步,在反方教科书式的猛攻下,我们只能保持尴尬的微笑。

但她站出来反驳道,阴婚本身是一个美好的词,是人曲解了它的本意。

何为婚,婚姻的主旋律是爱,哪怕是一颗不会跳动的心,可心毕竟还在。

真正的阴婚,是致死都抱着在一起的决心,是除了对方再也容不下任何人的执念。

阴婚是两个相爱的人永远生活在一起,而不是两个毫不相干的人躺在同一块阴凉的棺材里。

社会所说的阴婚,倒不如用逼婚更为贴切。

仔细想想,和所谓的 “阴婚” 一样,阳间的婚姻谁不讲究个门当户对,谁不是暗地里想把闺女 “卖” 给一个好人家。

“阴婚,能把爱带到婚姻里,我当然要支持。”

这段敢爱宣言赢得了满堂喝彩,恍惚间也泛起了我的深思。

为什么阴婚屡禁不止,原因之一,它是现代人借婚谋财的一个缩影。

生活中有不少这样的家长,打着自己的小算盘,顶着为孩子好的目的,逼着他们对另一半提一些言不由衷的条件。

就像把两个毫不相干地人硬生生装在一起,只要有那一叠钱,爱不爱都是虚妄。

我第一次有幸听到用爱情解释阴婚的人,这种全新诠释,比起单纯用 “落后” 这种词,似乎更令人印象深刻。

腐女正经起来,真是令人害怕。

二 “阴婚” 其实就在我们身边

很久以后,当我再提起这段名场面,以示对她的崇拜时。

她发自内心地说,如果不是他们竭力阐述他们眼里的阴婚,她都不知道它会如此的可怕。

从小她认为阴婚是浪漫的,因为阴婚就隐含在使我们痛哭流涕的爱情故事中。

梁祝化蝶之爱,祝英台跳入坟墓,这凄美的殉情,没有人觉得阴婚是恐怖的。

《聊斋志异》中总共有 17 个人鬼之恋,没有人会想到阴婚是不堪的。

以及 05 年的动画片《僵尸新娘》,男主维克多因门当户对和维多利亚相爱。

两个素不相识的人刚见面就要结婚,难得的是俩人一见钟情。

然而在阴差阳错下,鬼新娘爱上了维克多,想要与他结婚。

地下世界展现的爱情无比真诚,有故事、有羁绊、有成全,没有地上世界的规则,没有勾心斗角和尔虞我诈。

想起罗老师一直强调的:“人是目的,人不是纯粹的手段。”

若将双方的幸福作为阴婚的真谛,阴婚仿佛就变得不再可怕了。

不过在真爱匮乏的年代,这样的想法在不少人看来是一个荒诞的想法,但现实生活中确实上演过。

台湾一痴情男乃伟与女友驾车出游时,遇上车祸,女友不幸身亡。

男友无法接受,自责是自己没有保护好女友,俩人在双方家属的同意下完成了阴婚。

另外,优酷上有段《我们结婚了!》的影片,新郎手捧披着婚纱的骨灰盒,在岳父母面前感谢养育之恩。

女友意外过世后,新郎不离不弃,要实现给她办场婚礼的承诺,走完人生的最后一程。

让我们遵循自己的本性,怀着朴素的感情去看待这两次阴婚,相信你会对阴婚有不一样的解读。

阴婚本无恶,好坏皆在心。

三 犯罪式阴婚,是可怕的逼婚

文字的悲剧是即便我们对一个词语有充分的解读,由于现实的残酷,而成了过分解读。

结合当下的情形,阴婚不仅是一个纯粹的陋习,还是一个具有犯罪动机的无良之词。

2015 年,一个 9 岁的女孩在经过毒打后,变成一个夭折男孩的 “鬼新娘”

2019 年,23 岁的女子方洋洋被婆家虐待致死。

在火化前,被家人以 “在另一个世界好过一点” 为由,承办了阴婚。

种种惨状在控诉这个社会,阴婚正把女性当作工具人,是物化盘剥女性的最后手段。

《中国冥婚现象调查》显示,近年来中国的冥婚价格节节攀升,到 2016 年,15 万元连根骨头都买不到了。

在高利润的勾引下,欲望终于战胜了理智,盗尸,诱杀精神障碍者取尸,他们无恶不作,阴婚灰色产业链就此诞生。

尤其令人破防的是,一位卖尸者被逮捕后,云淡风轻地说着下列话

“这钱来得快嘛!要不是失手早,我还打算再做几件。”

大多数买尸者秉持的观念无非就 2 种。

一种是 “祖上有孤坟, 家里有孤人” 的风水说法,另一种就是家长都爱说的“我是为你好。”

不管是哪一种,它都带不来任何一种实际意义,反而因夸张的需求,断送了许多无辜的生命。

封建迷信不断助涨着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阴婚完全被打上罪恶的标签,抵制阴婚成为社会人士普遍的心愿。

衷心希望惨无人道的阴婚能够消失,但我也祈求正当的 “阴婚” 得以保存。

阴婚,它可以是艺术的化身,它可以是爱的化身,它可以是不被世俗所恐惧的化身,前提是人类要守住自己的底线。

敬畏生命,敬畏逝者,敬畏婚姻,需要我们谨记。

让我们像一个人一样活着,再像一个人一样死去。

一起盼望这一天的到来吧,我的朋友!

—— PS:本文依然是反对阴婚,只是对阴婚一词偷换了概念,但尽管如此,可能这篇文章还是会引起人的不适,当初我从女孩口中听到这个观点时,也是觉得震惊且幼稚,不过现在想想,仍有一定感触,所以分享出来给大家看看。

本人正值高中,才疏学浅,轻重没有分寸,请各位观众多多见谅,谢谢你们。

知乎用户 伦伦君​ 发表

穷乡僻壤的愚民文化

知乎用户 大帽子 发表

身为山西人,第一次听说这破事,看来那十年力度根本不大,这种封建迷信都没清理干净。

知乎用户 申三岁​ 发表

怎么看

这帮孙子感谢现在大家都讲法律了吧,要不然这帮孙子要跟那帮拍花子一起被千刀万剐吧

知乎用户 六月 发表

服了,在这里发小说和百度魏则西事件有什么区别?这人血馒头不吃能死?

知乎用户 冰箱里的南极熊​ 发表

看法:恶俗习气

不知道算不算侮辱遗体罪?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我姐姐就是被冥婚的。

我是一个抱养的女孩,很早小时候我就听街坊邻居的闲言碎语,我也不知道真假,但是我爸妈始终也没说是与不是。到了读大二的时候,我爸妈给我说我是抱养的,这才明白自己不是亲生的。原来小时候的闲言碎语是真的,我爸爸给我说清楚以前的事情

在我姐姐八岁那年,骑自行车被车撞死了,之后为了缓解伤痛。我爸妈才跟别人 500 块钱买的我,小时候一直不知道有个小姑娘来我家走亲戚,叫我爸妈姥姥姥爷,我也不懂为什么。在此时我爸妈才给我说清楚,原来我去世的那个姐姐被冥婚了,嫁给一个也是刚死不久的一名男子,而那个喊我爸妈姥姥姥爷的是那名男子哥哥的孩子,(也就是过继给小叔子)为了让死去的男子和我姐姐有孩子,就让那个小姑娘过继给那名冥婚男子,我爸妈特别封建迷信,人家说有些人在世上都无法在一起,都还有离婚。像这种冥婚的,死都分不开才是真正的夫妻。

我听完这些只想呕吐,因为我家里从小封建迷信,我有个哥哥,也就是我父母的亲生儿子。我爸妈把所有财产都留给我了我的哥哥,在骨子里认为我是个外人。

读研究生我自费读,学费、生活费我自己赚钱,就这还不算完。我爸妈还要我跟我一直要,吸血鬼似的。觉得生我养我,就得还给他们。每次提结婚之类的事情,他们就说得给他们要 20 万,才对得起他们养我的价钱。嫁妆一分没有,我在想我被要,是我主动到你们家吗?你们一开始自私的觉得能缓解伤痛 到头来还要喝我的血,吃我肉。恨死山西的封建迷信,此生不会回去

知乎用户 何处惹尘埃 发表

我们这从来没有听过冥婚习俗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占坑 亲眼目睹冥婚的山西人 闺蜜自杀了 然后冥婚 具体有时间详细说吧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折腾死人给活人看。人都死了还不让人安生

知乎用户 青色的小丑 发表

哦 嗯 习俗

链接:http://zx.sina.cn/2016-05-24/zx-ifxsktkp9292316.d.html?vt=4&wm=3049_0017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这种行为确实可憎。可是请有些朋友不要开地图炮。有话不能好好说吗?

知乎用户 每日瞄一眼 发表

一切皆利尔!

知乎用户 夹心​ 发表

火葬的话什么事都没了!

知乎用户 长耳朵的馒头 发表

封建糟粕,铲掉拉倒。毋须多言。

知乎用户 罗立 发表

说明民风还是很淳朴的。

15 万一具尸体,没有杀红了眼已经很不错了好吗。

知乎用户 木南白 发表

心里安慰 + 意淫的产物…

知乎用户 一二三 发表

小时候一直以为全国各地都跟我们那一样实行火葬呢,我们那农村,都是骨灰盒装骨灰埋在指定的地方,大部分连棺材都不用,冥婚更是闻所未闻。后来看新闻电视等才知道好多地方一直到现在都是土葬,还看报道有的地方竟然还有老人因政府推行火葬而自杀。

我个人觉得只就农村来说,貌似实行土葬的农村整体风气比火葬的农村封闭落后。

关于冥婚我只想说这特么也是习俗也是传统?这完完全全是一件恶心的恐怖的愚昧的丧尽天良的根本就不应该出现在现代文明里的事。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现在的年轻人死了都还要被逼婚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看个屁!

我不看!

所有支持、从事、同情冥婚的,都是傻逼!

知乎用户 第三人的 ZERO 发表

冥婚的背后有中国传统婚姻观的支持以及文化的传承所以就是可以理解的了?这大概有资格竞选 2016 最混账话十强了。

我告诉你们,孝子割肉喂母也是有中国传统文化传承在里面的,你们要不要也遵循下?

知乎用户 答题人杨某 发表

很多恐怖小说都写冥婚的,起码为我国恐怖故事填补了大量空白。

其他的在现在这个社会,有啥用?

几千年传承的东西,那你咋不裹脚?你咋不跪天子啥的呢?你咋不上天呢?

好的传统不继承,净特么一天天整这破玩意还美其名曰传统。

知乎用户 正八品 发表

可以看看台湾拍的一部鬼片,就叫冥婚

知乎用户 sasa li 发表

我总觉得不大可信。

农村普遍早婚,未婚男女青年夭亡的没这么多吧?还能形成产业?

反正就我有限的见识里,20 岁之前去世的人,寥寥无几。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穷乡僻壤出刁民,民风纯朴这种词根本不属于这些地方。

最简单好用的 VPS,没有之一,注册立得 100 美金
comments powered by Disqus

See Also

女主播骨灰被偷盗事件:生于湖南,死于网暴,毁于阴婚……

我曾经在 1 年多前写过女孩方洋洋的故事。 她出生于山东德州的农村,母亲有精神病,家庭困难,她被父亲以 13 万彩礼嫁到了张家。 自从嫁到张家后,他们发现她不能生育,对她各种虐待和暴打。 ‍‍‍‍‍‍‍‍‍‍‍‍‍‍‍‍‍‍‍‍‍‍‍‍‍ …

2020 年新生人口会跌破 1000 万吗?

知乎用户 YTM​ 发表 就算今年不跌,几年内也会跌下来。 现在的年轻人,其实或多或少的都感受到了,这个社会财富分配体系的畸形。 表面上来看,一切都很商业、很合理。实际上,现在是一个资本竞相角逐垄断利益的年代。 还记得阅文么? 肆无忌惮的剥 …

如何看待当今小学生的疯狂内卷?

知乎用户 Chloranthus​ 发表 看过一个新闻采访:一位官员说,政府从来没有想要把北京房价降到人人都买得起的程度。(视频更新在文章后方) 是的,全中国十三亿人,不可能人人都住在北京。 同理,中国十三亿人,总要有人送外卖。 如果我和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