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荔湾海龙街道就入户排查做法欠妥道歉,这次事件都到哪些警示作用?入户排查的正确做法是怎样的?
知乎用户 橙汁 发表 根据《宪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害公民的住宅,即公民住宅的不可侵犯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与公民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等权利一样同等重要,同样受法律的保护。基于此,我 …
昨天刚写完成都“电子哨兵”的事,今天就看到了内江“十户长”的消息,一度感到不可思议。
“十户长”,顾名思义,十户设立一个“户长”,作用自然是为了防疫管理。有事没事敲敲门,入入户,到你家里看看有没有消杀,有没有做核酸,有没有戴口罩之类。
可问题是,我们有权力不让“十户长”进门吗?
正常来说,这个权力应该有。但照现在的情况来看,我们没有。因为“十户长”的职责是防疫,你不让他进门,你就是妨碍防疫。妨碍防疫的后果不用我说了吧,前车之鉴太多,轻则罚款,重则拘留。
在“十户长”之前,还有楼栋小组长,还有楼栋长。但权力越压越小,“十户长”已经到了让人不得不讨论、甚至窒息的地步了。
反正我一看到这个“十户长”就想到了商鞅,你没看错,就是2000多年前秦朝那个商鞅,这位大法家当时就提出了“五家为伍,十家为什”的说法,百度百科上是这样描述的:
我只能说句离谱,秦朝那得追溯到公元前,距离现在估计有两千三四百年的历史了,我们前进了200多个世纪,然后居然被商鞅的智慧给折服支配了?搞出“十户长”的人,你对得起200多个世纪里的祖祖辈辈吗?
在某地的“十户长”招募令里,他们要十户长做“当家人”,这究竟是什么思想?什么叫当家人?难道2022年,男女都平等了,还要出现日常生活中受限于他人管教的事?
如此措辞,简直令我感到惊恐。
除此之外,我发现这个“招募令”还是街道、社区发布的,本身就是一个小吏,你们有什么资格这样做?你们凭什么在一个街道内继续设立权力机构,招募这所谓的“十户长”?招募到了人你们有组织机构代码证吗?老百姓为什么要接受“十夫长“的管教?我特么写小说都没有你们这么自由,都会考虑一下法律。公然招募“十户长”的街道、居委,你们眼里还有没有法律的存在?
有人说这是假的,不可能。
然而内江东兴区“十户长制”的工作推进会都已经展开了。
并且,也已经出现了“十户长”们敲门入户开始检查的情况。
甚至,我担忧其他城市是否也会开始纷纷效仿。
尊严,是群众必不可少的东西,试问谁会愿意让“十户长”做自己的“当家人”?隐私,是每个人维护尊严的自留地,试问谁会愿意每天让“十户长”敲门入户?成年人拥有决定自身行为的权力,他们不是小孩子,更不需要生活在“十户长”的管教之下。
当然,不止成年人,现代社会,哪怕是一个心智成熟的孩子,也不会愿意接受“十户长”这种存在,因为他们存在的意义和那电子哨兵并无本质上的区别,或者说,他们并没有存在的意义。
我只想做一个无论人格,还是行为都健全的人,不需要某户邻居来对我的生活指手画脚,更不需要他们有事没事来我家里“唠嗑”,因为在我眼里人人平等,“十户长”这样的产物,只会让那些有点小权就膨胀的人再次用畸形的心态破坏这份健全。
知乎用户 橙汁 发表 根据《宪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害公民的住宅,即公民住宅的不可侵犯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与公民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等权利一样同等重要,同样受法律的保护。基于此,我 …
知乎用户 经济观察报 发表 规范里应该只允许用紫外线灯和擦拭法消毒,最多只在电器和珍贵物品被遮盖的情况下才能使用熏蒸,绝不能使用喷淋消毒。 每个家都是人们的归宿,不能让人们既得病,又毁家,这样的双重打击,不是每个家庭都受得了的。 也许有些 …
知乎用户 素心的猫妖 发表 现实一点,直白一点,不要绕圈子聊有的没的 所有的法律法规在防疫法面前已没有太多意义的 带大家经历一遍入户消杀后的故事剧情吧,就看看你们能接受哪些? 不要轻飘飘的来一句上海人矫情要支持防疫大计 1、消杀的经济损失, …
“不,我们都还在车上,这才是最可怕的。” 作者提供(遊戲Night Call截圖) “不重磅的记者自留地”是端传媒新开设的专栏,由来自不同地区的记者轮值书写。这些故事也许并不重磅、也非必要,却是记者生涯中,让我们心痒难耐、不吐不快的片刻。我 …
知乎用户 一阳来復 发表 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身先士卒 以身作则 率先垂范 建议贵阳市委、市政府、人大、政协四套班子各 top10 + 市卫健委 top5 的 boss 们屈一下尊,实际去体验一下转运流程 活动名称:“重走 XX 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