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飙》涉毒演员,能不能给一条改过自新的出路?
都在说《狂飙》的角色太过真实不像演的,没想到真的一语成谶…… 近日,热门电视剧《狂飙》中角色钟阿四的演员“含笑”被曝光曾为吸毒违法人员,被处罚后改名韩朴俊并参演多部影视作品。 《狂飙》中的钟阿四是个小配角 事件经核实后,《狂飙》剧组发布 …
** 凤凰网原创** 在这个故事里,没有狂飙归来的明星,只有一个想用工作洗刷自己污点的普通人。
作者|祥洛
中国政法大学经济犯罪研究中心研究员
近日,有人发现《狂飙》里的毒贩“钟阿四”扮演者在现实中曾经涉毒。剧组核实后立即表态对涉毒零容忍,并对剧中该演员涉及的片段进行了修改和删除。当事演员也在微博发文致歉。
据媒体报道,该演员在2009年8月因吸毒被行政拘留12天。此后开始了长达三年的戒毒监管。因积极戒毒,他被选为“北京市戒毒形象大使”,还用自己一半的收入组织成立了“365儿童关爱基金会”。照理说这也算是“改过自新”的典范了。
但不少观众坚持“一次吸毒,终身禁演”。这背后体现了东亚文化圈对涉毒公共人物的强烈反感,也和我国行业主管部门对艺人私德的高压态度有关。
无限期封杀劣迹艺人从而净化媒体环境,这样的出发点是积极的,震慑也是有效的,但也存在着一些法律问题值得讨论。
犯罪标签的正负作用
犯罪学上有个著名的标签理论,大意是说对于有过违法犯罪行为的人,贴上标签便于识别。
但这种标签对这个人重返社会是一种障碍,有的人会因为一次违法而走上更严重的犯罪道路。因此,贴标签的初衷可能是为了惩前毖后,但也具有诱发再犯的可能。
事实上,犯罪学恰恰是想通过这一理论揭示人类社会打击犯罪活动的同时也会诱发犯罪,这一理论因此也具有深刻的批判色彩。
时至今日,某人一旦被定罪,仍旧会向社会传递着一个信号——这是一个坏人。周围的人不会有兴趣去了解他为什么犯罪,而是简单地把他视为危险之人。他重获信任、重返社会将变得困难,他会笼罩在某某犯的符号之下,这种符号使得他几乎再难以回归正常。
具体到吸毒行为,从社会学角度看,吸毒人员被毒品伤害,也是家庭和社会的潜在破坏者;从医学上看,吸毒人员是社会发展到一定时期的“特殊病人”;从法律角度看,吸毒行为是违法行为,但吸毒者也是毒品犯罪的被害人。即便如此,为什么社会大众很少给予吸毒者同情?
大概是因为大众对于吸毒者存在刻板印象,这种印象来自禁毒教育中所塑造的形象——一旦染上毒品就会摧残意志、丧失人性,所以我们对吸毒者只有排斥和打击两种态度。而且态度越坚定,越能感觉到对生命的珍爱。
诚然,对于吸毒者的标签,是一种威慑,更是一种社会安全感的体现。但是,涉毒标签的负面作用同样明显,吸毒者一旦被贴上标签,就会遭受其他社会成员的排斥和歧视,从而难以实现摆脱毒品以及回归正常社会生活的目标。
距离社会主流越来越远,没有被主流社会认同或者接纳的可能,又会形成自我放逐。由此也产生了“一次吸毒,终身戒毒”的说法。戒毒为何这么难,除了难以根治的毒瘾,可能还包括同样可怕的标签效应。
凯文凯利在《必然》中描述了大数据时代的窘境:一个人年轻的时候做的荒唐事,多年之后每一个细节都还被存储得清清楚楚,这就意味着,这个人一辈子都再没有改过自新的机会了。
那人会不会因为有大数据的监督就变成了圣人呢?不会。
凯利预言未来人们会改变自己的道德规范来适应这个技术压力,比如人们越来越学会接受有污点的公众人物。可这一天并没有到来,而标签的影响却在大数据时代更加顽固与持久。
什么才是“罪有应得”,需要永久封杀吗?
相对于普通人涉毒,艺人涉毒面临更严重的后果。除了标签的存在,还有永久封杀的禁令会导致其职业生涯的终结。
永久封杀意味着在适用时间上可以不断持续,在适用对象上涵盖了所有吸毒嫖娼人员。但是每个涉事艺人的具体情况是不同的,这里完全不需要考虑个案情形吗?
更重要的,永久封杀在惩罚程度上也没有体现比例原则。比例原则要求政府损害相对人的权益时,应当将这种损害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和限度内,使二者保持平衡。那么问题来了,如果吸毒嫖娼导致永久封杀,假如出现了更严重的悖德行为,又当作何处理呢?永久之上加永久,无期之上加无期吗?
其实,惩罚的方式有很多种。对于吸毒、嫖娼等违法行为,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有着明确的惩罚规定,明星艺人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社会的谴责和市场的抵制。
并非只有一刀切的最严厉的无限期封杀才能达到监管目的,不同的劣迹行为对应不同的惩罚后果,这才是“罪有应得”。
“永久封杀”的做法注重惩罚,注重“爱憎分明”,却忽视了对人的帮助和尊重。犯了错误的人也有宪法保障的平等就业权。除非法律存在明确限制,任何公民在就业时享有平等的权利和资格,有权公平地参与就业的竞争,不得遭受不合理的差别对待和歧视。不能因“劣迹”而限制甚至剥夺了他们的职业,这于法无凭,于理无据。
如果能重来
本文讨论惩罚,而这正是司法伦理的核心内容。我们要不要依法对待那些违法的人?我们要不要道德地对待那些违背道德的人?
这听上去很矛盾。但是福柯说过,对于犯人的惩罚是一个政治社会最重要的制度之一。一个社会对自己的公民使用暴力的时候,背后有什么样的道德考虑,这些道德上的考虑是否充分合理,也体现了这个社会的文明程度。
功利主义认为人的选择和行为可能并不是完全自由的,至少有一些是由家庭和社会的影响决定的,我们不能对自己的行为负全部的责任,因此惩罚不该剥夺人们改过自新的机会,只需要改变犯罪者未来的行为模式就足够了。在此哲学前提之下,在我们为“永久封杀”叫好之前,是不是应该更严谨一点呢?
也有人说,其他行为都能讨论,但涉毒不行。“任何对吸毒明星的洗白和偏袒,都是对奋斗在一线的缉毒警察的侮辱与亵渎”。那么,缉毒警察的愿望是什么呢?他们付出生命的代价,是希望吸毒人员一辈子不被社会接受吗?是希望他们如落水狗永远人人喊打吗?恐怕恰恰相反,他们希望的是打击毒贩,是毒品不要再害人,是“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其实,对他们更大的侮辱和亵渎,是某些不良的价值观的宣导。某些人对黄赌毒的黑社会大哥大嫂戏谑追捧花式共情,却对想改过自新的小人物一棍子打死不给出路。
毒品问题绝不是简单的医学或法律问题,而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把愤怒和厌恶全部倾倒在吸毒者的身上并不能解决这个问题。
如果能重来,社会是否愿意给犯错的人一个机会?如果一个错误永远无法翻篇,即使在付出代价、做了最大补救之后,还要永远左右一个人的人生,对这个人不公平,对社会也可能造成损失。
更何况,在这个故事里,没有狂飙归来的明星,只有一个想用工作洗刷自己污点的普通人。
本文系凤凰网评论部特约原创稿件,仅代表作者立场。
编辑|黎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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