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警方通报同一小区 6 人因疫情被刑事立案侦查,相关人员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不遵守防疫政策有何危害?
知乎用户 缪杰尔 发表 杀鸡儆猴,警告高风险人群里的脑残:你踏马黄码红码了如果还敢乱跑,就让你坐牢! 讲真的,指望老百姓全都自觉,乃是毫无疑问的天真烂漫。 ………… 南京老太凭一己之力干废扬州整座城市就是前车之鉴! 对这种密接、黄红码还要到 …
这就又令我想起了今年爆红的快递小哥
好好的一个小伙子,本来前途还挺好的,也接了不少高质量的广告单,但是怎么就头脑发热下海了呢?
不知道是不是也是因为疫情原因,他竟然一点都不挑女主角(女主角就是导演,目前已被抓),时刻保持着一个演员的自我修养,可比无才无德的流量小生们强多了
你看,疫情就这样改变着每一个人的命运
目前还有一些年轻男女,活跃在各大社交媒体平台,以各种形式打擦边球,从事着软色情的交易,这种情况也急需相关部门提高警惕并加大处理力度。
奉劝各位
人间正道是沧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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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很明确的,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违法所得破百万,一旦定罪十年起步。又没有自首情节,只能说后面尽量争取个主动退赃和坦白吧。
我觉得这个事情里面比较尴尬的是一堆在官微下面求片和私信的,虽然看片不属于违法犯罪,但是传播淫秽物品是违法的,五日拘留起步。就算不牟利,传播人数达到三百人以上的也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最高可以判两年。
简直是送上门的业绩。
为了性,不要命。多余的话,就不要多说了。导演和色情片导演之间,也只是一线距离。
比如杭州之前有一对大学生情侣,也是类似的情形,真人上阵,已经快被判刑了。
2018 年 5 月至 2020 年 4 月期间,刘某某与吕某某通过出售淫秽物品、视频及图片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 53 万余元。承办浙江丽水莲都区检察官介绍,该案属情节特别严重,刘某某与吕某某或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类似的案件如此,这位大导演估计更凉了。
看片吧,毕竟寡人有疾,好色是人的本能。但是拍片卖片传播片的,那可就不一样了,属于违反刑事的问题,后果严重。
检察官提醒
拍摄、出售淫秽视频对自身隐私及名誉有着极大的负面影响。作为年轻人应该自重,通过合法的渠道及个人的努力去获得劳动报酬,切勿因害怕辛苦、劳动报酬太低等原因去触犯法律的底线,断送自己的前途。
**热搜第一!**一部色情影片能赚 3 万多元,赚了近百万?
他在一年时间里,在网上与众多 “演员” 合作,拍摄性爱视频,在网上贩卖。一部能赚 3 万多元,他赚了上百万,“事业” 做的如火如荼,没想到这次被浙江丽水警方,在上海一栋居民楼内抓获!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深挖中。
值得注意的是,该事件曾在 10 月 26 日,浙江新闻客户端报道了题为**《直击嫌疑人 为何国内知名导演拍摄色情视频被捕?》**就已被披露过。
不得不说,在知名和犯罪的道路上,该导演成功的做到了 “鱼和熊掌兼得” 但所付出的代价也是惨痛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节 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第三百六十三条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明知他人用于出版淫秽书刊而提供书号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三百六十四条 【传播淫秽物品罪】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六十五条 【组织淫秽表演罪】组织进行淫秽表演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沈某辉获利达到 100 万元以上,已经超过情节特别严重的标准了。所以,等待他的,应该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了。
同样,本案不仅涉及到沈某一人,还有来拍摄视频的所谓的女演员,女演员的行为,同样也是犯罪行为,虽然其来参与拍摄,并获取 “片酬”,没有参与之后的制作和贩卖行为,但是其行为同样是制作行为,对其也需要按照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
这里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是在收缴非法所得以后,从他的个人合法财产里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这其中,拍摄多少淫秽视频,会被判刑呢?
按照《办理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规定,拍摄、贩卖、传播淫秽视频的超过 20 个及以上,就应该按照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量刑。
所以该罪是多劳多得,该知名导演最终会被判几年,就要看他这一年内,拍了多少视频,基本上就是拍得多,赚得多,也判得多。
得到 APP 的顾衡,解读过一本书,叫《邻人之妻》,其中说到现代传播业、娱乐业对男女情欲的影响。
如今有那么多人不结婚、结了婚的夫妻也不做爱,在此给你一个解释:
20 世纪以来,大众传播里充斥着新鲜而性感的人体,只要一看到他们,90% 的男男女女都会感到自卑,感到焦虑。用了滤镜之后,手机里也是各种帅哥美女,以至于产生了 “幻觉”,觉得自己也可以找一个这样好的人。
这导致的结果是,人们的情欲在虚拟世界里被满足了,眼界提高了,冲动的阈值提高了,对枕边人看不上了。男人本来是主动的一方,但他们觉得还是看片子更刺激更有满足感;女人是被动的一方,但性感的图片看多了,变得不自信起来,便压抑起自己的需求。
不信可以调查一下,无论中国,还是美国、日本,每月性爱的次数都比以前大为减少。
说到这里,明白不雅视频的危害了吧,知道为什么要打击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了吧!
该导演可能会涉嫌以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进行立案。
根据《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具体量刑还是要看他的违法所得以及要看看情节严重程度,这些都会影响量刑的幅度。
此罪违法所得 1 万以上就可以立案追诉了。结合本案,就新闻来看,嫌疑人获利已经达到百万,这个已经属于情节特别严重,所以起步可能至少十年起了。
10 月 27 日晚上,浙江丽水官媒在社交平台上更新一则动态,称知名导演沈某因拍摄不雅视频被公安机关抓获,此事迅速引发网友热议。
该消息一出,引发多家媒体转发,冲上热搜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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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导演因拍摄不雅视频被抓
10 月 28 日,中国警方在线也在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近日,丽水公安接到家长报案,12 岁儿子因付费观看色情电影花费上千元。警方查看后发现了该 APP,经查,发现这一团伙就在上海,于是远赴上海将嫌疑人抓获。
据悉,男子沈某 38 岁,戏剧学院毕业,经营一家传媒公司,但受疫情影响,公司正常收益急剧下降。在好友金某杰的建议下,二人决定拍摄色情片致富。
在此期间,他们招聘众多演员,骗他们视频是在国外销售,获利近百万。结果有些视频被亲友看到,让一些演员深陷泥潭,被捕女演员还认为在海外上映自己能出名。
一部色情影片能赚 3 万多元 他赚了近百万
浙江新闻客户端 10 月 26 日报道了该案详情。
6 月 23 日的深夜,有些微凉,而家住上海的 38 岁男子沈某辉却异常慌乱,他忙着销毁手机以及电脑上面关于他策划导演的一系列色情影片。
拍一部影片能赚 3 万多元,加上销售到各个网络渠道,这一年,沈某辉赚了近百
那为何他着急地销毁这些原本让他赚的盆满钵满的影片呢?这得从接到公司物业那个电话说起。
知名导演为何走上不归路?
“沈先生,有警方来找你,你在哪?”4 个多小时前,沈某辉已经接到物业的电话,他一下子意识到不对,向来精明的他马上开始收罗着房间,销毁一切关于犯罪的证据。
当警方赶到沈先生家中,对他家里的物品进行搜查发现,相关的证据都已经被沈某辉给销毁了。
“你做的事情,上面写的明明白白,你自己说吧。” 丽水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网警大队李胡勇搜查出一本笔记本,上面记录着拍摄片子所需要的金额。
此时,沈某辉已经脸色惨白,双腿发软,一五一十地把情况都向民警交代了。
原本,沈某辉也拥有着自己开的一家传媒公司,受到疫情影响,公司正常收益下降。
一天沈某辉在酒吧里喝闷酒,碰到了往日好友金某杰,金某杰人高马大,长得有些帅气,俩人聊到如何致富的时候,不约而同地想到了拍摄色情电影,一个负责摄影剪辑,一个负责找剧本、招演员。就这样,在 2020 年 10 月,他们开始了第一场合作。
为何美女演员知法犯法?
在众多拍摄影片中,项某是剧组的头牌,她 1.7 米左右的身高,匀称的身材,气质高挑。虽然已经有 30 多岁,由于她注重保养,显得比同龄人年轻,更具风情
“说不后悔是假,当初沈导演找到我的时候,说影片是在海外上映,而且都是合规的公司拍摄,不存在违法行为。” 项某告诉民警,原本自己也运营着一家广告公司,每年也有一笔不小的收入。
沈导演经常在剧组成员面前夸项某演技好,表情到位,影片在海外发行必火。而项某听到沈导演的夸赞,在他面前更多地是谦虚,而转头,就开始运用她多年的经验指导其他女演员。
“当时,我朋友微信上给我转发了我拍摄的视频,我一下子慌了,找到沈导演质问。” 项某告诉民警,这些视频原本说好在海外发行,结果周围的一些朋友都看到了,让她无地自容。
然而,狡猾的沈某辉却安慰她,海外发行火了,都传到国内了。在沈导演的心里,项某是一位 “优秀” 而又 “专业” 的女演员,没了她,就是没了一棵摇钱树。
这下,让项某吃了颗定心丸。就这样,前前后后,项某参与主演了 10 多部色情剧。
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要判几年?
根据《刑法》第 364 条规定,不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物品同时满足以下两款标准或者满足以下任意一条标准两倍以上的,应视为情节严重,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
1、淫秽电子信息实际点击达一万次以上的;
2、淫秽音频文件达一百个以上的;
3、注册会员人数达到两百人次以上的;
4、淫秽图片或文章等达两百张(篇)以上;
5、淫秽视频文件达 20 个以上的。
以牟利为目的,达到以上标准的 50% 或者牟利 10000 元以上的,构成《刑法》第 363 条规定的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达到以上标准 25 倍以上的,视为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达到以上标准 50 倍以上的,视为情节特别严重,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根据警方通报的案情来看,本案沈某获利近百万元,已远超情节特别严重的标准,也就是说,如无其他从轻、减轻处罚情节,沈某的量刑将会是有期徒刑十年以上,甚至是无期徒刑。
而本案的那些 “演员” 和“工作人员”,最后也会将根据其获利金额和在本案中所起到的作用,依法进行处罚。
编辑 | 段炼 盖源源 王嘉琦
校对 | 何小桃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浙江新闻客户端、中国警方在线微博、浙江丽水官媒、浙江新闻频道、公开资料等
一、淫秽物品与罪名
说到这个大家就不困了是吧,那大家睁大眼睛看我分析哈!
具体到刑法的规定,与「淫秽物品」有关的罪名有两个:
1. 传播淫秽物品罪;2. 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啥意思呢?我一个一个举例:
第一个就是你看到了某老师的文艺动作片,觉得特别有艺术造诣,于是分享给了你高三二班的同桌,然后他欣赏之后觉得英雄所见略同,然后你们全班的 38 个男生建了一个群,你每天都分享到群里,一年 365 天都分享,之后你被隔壁班妒忌你长得帅的男生举报到警察叔叔那儿被抓了,那你就是传播淫秽物品罪;
第二个就是你建了一个群,每天都分享到群里,但是要求 38 个男生每天都得给你 10 块钱,那你每天就有 380 块钱,一年 365 天就是 138700 块钱,之后你被隔壁班妒忌你长得帅的男生举报到警察叔叔那儿被抓了,那你就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二、本案定罪量刑
这位导演专门开了一家传媒公司,自编自导并聘请演员拍摄,目的是啥?——那肯定是牟利啊。而且,他不光是传播,还是制作出版贩卖!所以这个导演构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并且,据我估算,金额肯定不小,也就是构成刑法规定的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甚至特别严重!
根据《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据此,我觉得这位导演作为主犯,如果确实涉案人数众多,涉案金额重大,那情节确实属于特别严重,很有可能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了。
三、消费者、传播者与生产者
文艺动作片在个别国家是合法的,但在我国是违法的,不管是传播还是制作出版,但是,如果你仅仅是非常自律的消费者,基本上是不会构成犯罪的,因为你欣赏的过程只对你自己一个人造成了影响,而没有破坏刑法所保护的社会秩序。
最后,还是要建议年轻人们多看书多看报,少看片儿多运动,尤其是罗翔老师的书。
以上,我是经常提醒大家一定要遵纪守法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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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罗盘》 罗翔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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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经营着一家广告公司,每年有一笔不小收入的项某,却在沈居辉的蛊惑与诱导下,成了其 “剧组” 一位 “优秀” 又“专业”女演员。
正是项某这一棵演技好表情到位的摇钱树,与鼓动着三寸不烂之舌的沈居辉合作,除了亲自出镜,参与主演了沈居辉拍摄的 10 多部色情剧,还指导其它女 “演员” 出演色情剧,为沈居辉和自己赚下了不少黑心钱。
只是令沈居辉万万没想到的是,他正如日中天如火如荼的电影事业,却被远在 400 多公里外的丽水警方盯上。
在丽水警方组织的跨省抓捕下,导演沈居辉拍摄色情电影赚钱的 “淘金梦”,彻底破裂了。
等待这位黑心导演沈居辉的,终将是法律的严惩。
最最主要牛逼的点是,这帮人居然敢在中国大陆拍摄并露脸,离谱他妈给离谱开门 – 离谱到家了。哪怕不怕被亲戚朋友看到,中国警方是吃干饭的吗,人脸识别是吃干饭的吗,面部三角区一点特征数据就能匹配了,你无码高清露脸,简直牛逼到家了。
我还是喜欢看许总拍的年度魔幻大片
他的发言是那么的激昂慷慨
他的样貌是那么的俊郎挺拔
他用实际行动实实在在的回馈了社会
如果中国能有这么一百个爱国资本家我国的财务状况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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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评价 “中国多爱我,我就多爱中国”?
The General 的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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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zhihu.com/zvideo/1422977785606840320)
看片还花钱?
要不说是小孩呢,还是年轻
又一个人设的崩塌
好形象积攒不易,崩的却如此之快!
反正今年是娱乐圈的翻车之年,广大网友的三观一再被毁,再出什么幺蛾子都是见怪不怪了!
一面是积极向上的好形象!
演艺界的多面手,在演艺圈,只要他能涉足的,
基本上都有涉足,具体的有舞台剧,话剧,主持,演员,歌唱等。
毕业于上海戏剧学院,是正经的演艺学校出身,具有良好的演艺功底。
一面是自己经营的公司不善,侮辱歧途,开始走邪魔外道,企图挣快钱!
沈某辉却知法犯法,拍摄不雅视频牟利。
媒体报道称他拍摄一部作品最少能赚 3 万,一年时间就获利近百万元。
也曾有正规的传媒公司,但后来经营不善,入不敷出。
最终他被金钱蒙蔽双眼,误入歧途,开始拍摄不雅视频。
本案的犯罪事实:沈某辉伙同金某杰,以在国外销售为由,招聘众多演员,拍摄淫秽视频,拍摄的不雅视频在 app 以付费方式观看。
本案中的法律责任分析:
一、淫秽物品及相关罪名
1. 什么属于「淫秽物品」,在《刑法》中有明文规定
第三百六十七条 【淫秽物品的范围】本法所称淫秽物品,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
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不是淫秽物品。
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
看看最后一款的规定,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
那个**《金 * 梅》**应该就是属于这个范围,是「艺术瑰宝」。
2. 在刑法中,与「淫秽物品」相关的有两个罪名:
1)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2)传播淫秽物品罪
《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以牟利为 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传播淫秽物品罪】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这两个罪看上去很像,但也有区别,第一个有牟利为目的,而且行为要多,不仅包括传播行为,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也被包括在本罪中,是一个口袋罪;
第二个没有牟利目的,行为也是只有传播行为。
看到这里,机智的你,是不是发现一个问题:
单纯观看淫秽物品,怎么没有规定在里面?
是的,单纯观看淫秽物品是不构成犯罪的,甚至是不违法的,有没有被震惊到?
举栗子说明:
1)你通过翻墙方式在外网获得了某老师的文艺片,你觉得一个人独乐乐不够哥们,
于是你发给了自己的狐朋狗友们,后来全班都有了你发的视频,
最后某个不长眼的上课时偷看,
被老师发现后举报,那你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
(根据情节不同,也可能只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此处只是举例说明);
2)你在某宾馆住宿时,意外在房间的电脑上发现了不雅视频,于是你偷偷进行观看。
你的行为不违法,只是要受到道德和良心的谴责,
更是对不起苦口婆心教育你多年的班主任老师!
3)你从黑市场批发上把某老师的艺术片光盘,以每张 10 元的价格卖给其他同学,
那么你涉嫌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
4)你为了获得利益,把某老师的艺术片,刻录在多张光盘上,
准备卖给你的同学,那你涉嫌复制淫秽物品牟利罪;
5)你建了一个微信群,并设置只有你能拉人进群,
你的同学每人付你 10 元,你将其拉进群,然后你在群中播放淫秽物品,
那你的行为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二、本案量刑问题
结合上面的分析,大家来看看本案的法律问题,
先看看沈大导演和他这位姓金的好兄弟,他们组织拍摄淫秽物品,
还传到网上牟利,那他们涉嫌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牟利高达 100 多万,
至少达到了情节严重的地步(3-10 年的范围),
至于是否属于情节特别严重(10 年以上),还有待警方的进一步调查。
对于参演的演员来说,尽管他们是因为被欺骗说是要销售到国外,才同意拍摄的
,但在我国,这同样是违法犯罪行为。
演员们可能涉嫌制作淫秽物品牟利罪,根据各自的情节轻重,受到相应的处罚。
三、相关的行政违法行为
单纯的个人观看淫秽物品是不会触犯法律的,但是组织播放淫秽音像的,构成违法行为,
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
比如,聚在一起观看色情片的,可能会被行政拘留或者罚款,
行政违法行为中没有有利益的交换。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八条 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 组织播放淫秽音像的;
(二) 组织或者进行淫秽表演的;
(三) 参与聚众淫乱活动的。
明知他人从事前款活动,为其提供条件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四、一个疑问
嫌疑人说是因为疫情原因,但真实原因到底是什么,我们不得而知,
但以贵圈的收入水平,至于靠这个来赚钱吗?
有句话是这样描述犯罪的 “有 20% 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有 50% 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 100% 的利润, 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 300%的利润, 它就敢犯任何罪行, 甚至冒绞首的危险。”
确实一年就能收获近百万,对于很多人来说是梦寐以求的财富,但就像很多网友们戏说的那样,赚钱最快的方法都写在了刑法上,暴利往往都会与刑法 “挂勾”,而且刑罚也会因非法牟利的金额 “水涨船高”,本案也不例外!
根据《刑法》第 364 条规定,不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物品同时满足以下两款标准或者满足以下任意一条标准两倍以上的,应视为情节严重,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
1、淫秽电子信息实际点击达一万次以上的;
2、淫秽音频文件达一百个以上的;
3、注册会员人数达到两百人次以上的;
4、淫秽图片或文章等达两百张(篇)以上;
5、淫秽视频文件达 20 个以上的。
以牟利为目的,达到以上标准的 50% 或者牟利 10000 元以上的。构成《刑法》第 363 条规定的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达到以上标准 25 倍以上的,视为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达到以上标准 50 倍以上的,视为情节特别严重,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资本主义社会,笑贫不笑娼。
……,又笑贫又笑娼?
资本主义社会,人的一生都很漫长。
但是任何时候都要用钱啊。
感觉人们都已经没脸没皮了。
在资本主义社会这应该是一种比较高级的东西。
广义的卖淫将成为人类第一大产业。
大部分有什么技能,没什么技能的人可能都不得不要从事。
资本主义社会,效率提高了,就意味着不需要那么多人生产,只需要他们消费。但是资本主义又不养懒汉。他们哪来的钱来消费呢?就算不消费,光是养活自己。
那些政府人员从国家拿钱的最不应该笑话这些人了。最不应该义正言辞了,站着说话不腰疼了。
社会如果再艰难一些,那些吃财政的人是不是还要另外一些人卖淫来养呢?
那些体制内就应该少拿钱。那些交税的人已经很困难了。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延伸一下: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称之为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属于淫秽色情罪的一种。
凡年满 16 周岁,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只要实施了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都构成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的主体。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
(一)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二十个以上的;
(二)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音频文件一百个以上的;
(三)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刊物、图片、文章、短信息等二百件以上的;
(四)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的淫秽电子信息,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一万次以上的;
(五) 以会员制方式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注册会员达二百人以上的;
(六) 利用淫秽电子信息收取广告费、会员注册费或者其他费用,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
(七)数量或者数额虽未达到第 (一) 项至第 (六) 项规定标准,但分别达到其中两项以上标准一半以上的;
(八) 造成严重后果的。
具有下列情形的,按刑法第 363 条规定对负责人员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处罚:
(一) 向一百人次以上传播的;
(二) 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
(三) 造成严重后果的。
好家伙,我就说看到时候在那么眼熟了。(狗头)
但是说实话哈,拍的不怎么滴,女主也没那么香,还不如某豆的某梦呢。咱们也不知道这东西具体是怎么获利的,这行水深的一批啊。
然后近些天有很多淫秽窝点都被扫破也掀起了一阵热议。我看过很多评论说为什么以前有允许这类的行业合理合法,为啥现在不允许不合法。
其实我想说 “色” 的行业不仅仅代表着性病的传播,和 “脏乱差” 的象征。色情在我国之所以违法,不是因为他低俗,不高雅,是因为他一. 旦合法,必然会有人被哄骗、被压迫
所有站出来反驳的人是因为他们站在消费者的角度觉得,被消费、被牺牲的,可以是任何人,除了他自己。
而这样的人,或许有一天也会支持买卖器官合法,甚至是代孕合法
说点不要脸的很多人看的那种剧情,如果在这个行业被合法化的话,现实中就会发生很多很多的这样的剧情。
所以该抓就抓,整顿这种风气。
虽然吧有的时候咱也克制不住找这种资源,但是对于这种事一定要有清醒的认知。态度要符合主旋律。
就像华强哥一样,提刀砍瓜农很帅,但是该抓还得抓。
时刻坚信着**拒绝黄,拒绝赌,拒绝黄赌毒。**
趁着严打吧,同志们歇歇,该戒了。
拍一部小电影才 3 万啊?当然不是说 3 万不多,而是比想象的要少。
另外谁会收购这种小电影呢?好奇 ing
疫情不该背锅吧,我不觉得他到了吃不起饭的境界
他拍什么视频了,链接在哪呀?我们都不知道他拍的是什么怎么批判呀。
就算行业不行了 也不能越过那条线啊,为什么不去加拿大拍呢
这个案子简单明了,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违法所得百万,已经算数额较大了。也没什么可以减轻的情节,争取后面积极退赃。根据《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这么大数额肯定就是算情节特别严重了,至少十年起步。
这文案有问题
受疫情影响,为啥要强调这个?
受不受影响,这人只要没钱了走投无路了也会去拍这种片子盈利啊。因为在他眼里拍这种片子根本不是红线啊。
而且这种描述给人一种共情的感觉,这是合成谬误。没有因果关系,抓他就是因为他触犯刑法了,而且还在国内流通了
国外某些国家允许拍摄一些尺度较大的电影,甚至专门有从事拍摄和出演这类电影的行业和演职人员。
但是在我国,拍摄色情视频是违法犯罪的行为,是绝对不允许的。不过,还是有极少数为了昧着良心赚钱,选择铤而走险拍摄色情视频的人存在。
2021 年 10 月 27 日晚,在社交平台上浙江丽水官媒更新一则动态,称上海知名导演沈某,因拍摄不雅视频被丽水公安机关抓获。
随后中国警方官方账号,也发布了上海知名导演沈某被公安机关抓获的这个消息。
据公安机关的通报,浙江省丽水警方接到家长报案,12 岁的孩子在利用她的手机查看付费 APP 时,已经花费了上千元。
接警的派出所民警,查看这名 12 岁小男孩手机中这则付费 APP 时,才发现他是在看色情 APP 中的付费视频。
接到家长的报警后,丽水警方通过查询这则付费 APP 查,将侦查的目标盯上了付费 APP 出背后在上海的公司。
在经过大量调查取证工作掌握相关证据后,丽水警方组织了精干警力,前往上海一座居民楼里抓捕犯罪嫌疑人。
现在到底上海一座居民楼里,一位名叫沈某辉接到物业电话,声称警方真在找他,询问他在哪里?
向来精明的沈某辉做贼心虚,一边虚以委蛇,一边马上开始张罗着收拾自己乱糟糟的房间,并从自己的笔记本电脑中销毁一切关于犯罪的证据。
当警方找上门来的时候,脸色苍白的沈某辉虽然已经将电脑中的证据全部销毁,却神色异常慌乱。
当他被警方戴上了手铐带走时,一直强撑着着的精神瞬间就土崩瓦解,对警方招供了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
此事一经发布,迅速引发网友热议。当时官方通报只提到沈姓知名导演,情况不明之下,网友们纷纷在评论区猜测沈某的真实姓名,沈腾还不幸无辜躺枪。
也有网友表示,从被抓捕的嫌疑人面相上来看,被抓获的嫌疑人从外表来看,压根就不是沈腾。
网友们经过查询之后发现,这名通报中的上海知名导演真名为沈居辉。沈居辉经营一家上海某传媒公司,自己也是一名导演。他平时导演的电影,基本以微电影为主。
38 岁的沈居辉身高 180cm,身材匀称外表清秀,拥有一副好皮囊,再加上他是从戏剧学院毕业的正经演艺学校出身,一直是演艺界的一位多面手。
除了拍摄微电影之外,曾经客串过几部电视剧,如《爱情公寓 4》的医生,还客串过《刁蛮新娘》《单身公主相亲记》等电视剧。
因为疫情的影响,沈居辉的传媒公司收益急剧下降。在好友的建议下,打着上海戏剧学院的名号,以拍摄文艺片为嘘头,两人招聘一些女演员拍摄不雅视频赚钱。
在沈居辉被丽水警方警力抓获时,他已经从拍摄色情视频在付费 APP 中,获利达到近百万。
抓捕现场,一位穿吊带裙身高 1.7 米左右的 30 多岁女子项某,则是沈居辉拍摄色情视频的剧组头牌。
原本经营着一家广告公司,每年有一笔不小收入的项某,却在沈居辉的蛊惑与诱导下,成了其 “剧组” 一位 “优秀” 又“专业”女演员。
正是项某这一棵演技好表情到位的摇钱树,与鼓动着三寸不烂之舌的沈居辉合作,除了亲自出镜,参与主演了沈居辉拍摄的 10 多部色情剧,还指导其它女 “演员” 出演色情剧,为沈居辉和自己赚下了不少黑心钱。
只是令沈居辉万万没想到的是,他正如日中天如火如荼的电影事业,却被远在 400 多公里外的丽水警方盯上。
在丽水警方组织的跨省抓捕下,导演沈居辉拍摄色情电影赚钱的 “淘金梦”,彻底破裂了。
等待这位黑心导演沈居辉的,终将是法律的严惩。
来源:上海知名导演拍摄不雅视频,获利百万被抓,曾客串《爱情公寓 4》
闯祸的那小朋友到底在想什么?花两千块钱去看国产片?有什么好稀奇的?留着炖排骨不香么?
我是无法理解,洋妞才会让我觉得有神秘感,有探索的欲望,让我去看国产片的话…… 靠,给我两万我都不看。
我一个看春秋的,给我推荐这些话题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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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去色情,艺术家也可以靠自杀来提高身价
[
【电子的奇妙世界】晶振的噩梦:从 12 到 11.0592
柠檬 LED 的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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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zhihu.com/zvideo/1436082297095696384)
丽水警方永远的神,
就我个人印象,91 多名某先生都是在丽水落网的,
这次的沈某也不例外,看来丽水警方在网络视频这块有高人,
最近几年类似麻豆传媒等中文视频全网爆红,也吸引越来越多人的人以身试法,
一个个肆无忌惮高清无码露脸,是有多看不起监管机构,
要说求财吧,好像赚的也不是很多,就沈某为例,一部才赚 3 万,但社死被认出来的成本就不止三万,都不知道他们演员怎么想的,当下的正规短视频这么很火爆,导演、演员的缺口也不小,虽然赚的少了一点,但是正经职业,别拿疫情当借口,这些人都不像是吃了上顿没下顿的人。
期待丽水公安的下一次头条。
上海某导演拍摄不雅视频获利百万被抓,后果严重到你想象不到!
有一个很鸡贼的话是说,牛逼的人无论什么时候都吃香,爱 4 的作品质量。。。我是不太满意的,这个导演因为疫情逼去拍海片然后抓紧去,对粉丝来说算出了口气,正道的光
哪里是不雅视频哦,妥妥的 “淫秽物品” 哈,咱不要那么含蓄,用一些不准确的词汇。这个事件评论区里充斥这一些“* 美传媒”、“* 豆传媒”,还有求片、私信、网盘的,以下罪名了解一下?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详情见后面的法条),特别提醒,传播也构成犯罪的哦。
这个某导演赚了一百万,可能没啥自首情节的,还要看一下是主犯还是从犯,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来裁判。
第三百六十三条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获利近百万!上海一知名导演拍摄色情视频被捕
沈居辉年龄 38 岁曾执导过《南方北方》《同林鸟》等作品,还以演员的身份录制《爱情公寓 4》《刁蛮新娘》《单身公主相亲记》等。翻看沈居辉的社交账号,他置顶的三个作品都是自己曾经参演的片段,他在《消失的子弹》中饰演七条。
在《单身公主相亲记》中饰演李响。还曾出演《爱情公寓》中的医生刘宁。沈居辉拍摄大量的作品后,虽然没有爆红,但也算是小有名气,在社交平台上拥有 30 万的粉丝。
一部色情影片能赚 3 万多元,他赚了近百万
值得注意的是,这个消息并不是今天才被媒体报道,10 月 26 日,浙江新闻客户端报道了题为《直击嫌疑人 为何国内知名导演拍摄色情视频被捕?》
6 月 23 日的深夜,有些微凉,而家住上海的 38 岁男子沈某辉却异常慌乱,他忙着销毁手机以及电脑上面关于他策划导演的一系列色情影片。拍一部影片能赚 3 万多元,加上销售到各个网络渠道,这一年,沈某辉赚了近百万。那为何他着急地销毁这些原本让他赚的盆满钵满的影片呢?这得从接到公司物业那个电话说起。
原本,沈某辉也拥有着自己开的一家传媒公司,受到疫情影响,公司正常收益下降。一天沈某辉在酒吧里喝闷酒,碰到了往日好友金某杰,金某杰人高马大,长得有些帅气,俩人聊到如何致富的时候,不约而同地想到了拍摄色情电影,一个负责摄影剪辑,一个负责找剧本、招演员。就这样,在 2020 年 10 月,他们开始了第一场合作。
为何美女演员知法犯法?
在众多拍摄影片中,项某是剧组的头牌,她 1.7 米左右的身高,匀称的身材,气质高挑。虽然已经有 30 多岁,由于她注重保养,显得比同龄人年轻,更具风情。“说不后悔是假,当初沈导演找到我的时候,说影片是在海外上映,而且都是合规的公司拍摄,不存在违法行为。” 项某告诉民警,原本自己也运营着一家广告公司,每年也有一笔不小的收入。
沈导演经常在剧组成员面前夸项某演技好,表情到位,影片在海外发行必火。而项某听到沈导演的夸赞,在他面前更多地是谦虚,而转头,就开始运用她多年的经验指导其他女演员。“当时,我朋友微信上给我转发了我拍摄的视频,我一下子慌了,找到沈导演质问。” 项某告诉民警,这些视频原本说好在海外发行,结果周围的一些朋友都看到了,让她无地自容。
然而,狡猾的沈某辉却安慰她,海外发行火了,都传到国内了。在沈导演的心里,项某是一位 “优秀” 而又 “专业” 的女演员,没了她,就是没了一棵摇钱树。这下,让项某吃了颗定心丸。就这样,前前后后,项某参与主演了 10 多部色情剧。
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情节有多严重
根据《刑法》第 364 条规定,不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物品同时满足以下两款标准或者满足以下任意一条标准两倍以上的,应视为情节严重,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
1、淫秽电子信息实际点击达一万次以上的;
2、淫秽音频文件达一百个以上的;
3、注册会员人数达到两百人次以上的;
4、淫秽图片或文章等达两百张(篇)以上;
5、淫秽视频文件达 20 个以上的。
以牟利为目的,达到以上标准的 50% 或者牟利 10000 元以上的,构成《刑法》第 363 条规定的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达到以上标准 25 倍以上的,视为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达到以上标准 50 倍以上的,视为情节特别严重,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根据警方通报的案情来看,本案沈某获利近百万元,已远超情节特别严重的标准,也就是说,如无其他从轻、减轻处罚情节,沈某的量刑将会是有期徒刑十年以上,甚至是无期徒刑。
而本案的那些 “演员” 和“工作人员”,最后也会将根据其获利金额和在本案中所起到的作用,依法进行处罚。
现在日本 AV 市场已经不行了,被国产的模仿的很多。
因为国产区说的是普通话,所以更受欢迎。
这是个古老的朝阳产业,以后从选角,剧本,拍摄都会有提高,国产区肯定会有更精彩的内容。
当然,聪明点的人,就别在国内拍摄。
很好奇他们拍的啥,女演员还会认为自己在海外会出名!
非常不专业,看不出来是戏剧学院毕业的专业导演拍的。
转载!
28 日,有媒体报道上海导演 “沈某辉” 因拍摄色情电影被警方抓获。起因是丽水公安接到家长报案,12 岁儿子因付费看色情电影花了几千块钱,丽水水阁派出所联合网警大队,发现这一团伙就在上海,远赴上海将嫌疑人抓获。
沈某辉毕业于上海戏剧学院,曾拍摄和参演多部影视作品,包括出演《爱情公寓 4》等。一年多以来,他拍摄、制作并在网上非法贩卖色情影片,一部能赚 3 万多元,涉案金额高达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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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属 “情节特别严重”,或将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上海市光大律师事务所的侯杰律师告诉网易娱乐,沈某辉的行为,已经涉嫌触犯了《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二款的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侯杰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这个罪的起刑点是获利五千至一万元以上(各地不等);获利三万至五万属于情节严重;获利达到三万至五万的,就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的,制作的件数、视频的点击量,获得的违法收益达到一定的量,依据上述罪名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侯杰律师分析,“沈某犯罪金额高达百万元以上,已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如果没有自首、立功等从轻、减轻的情节,基本要面临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同时,还可能在收缴犯罪所得后,另处罚金。另外,参与犯罪组织方、“演员”、摄制人员、传播平台,也能构成共同犯罪。”
此外,多位律师表示,由于在沈某辉一案中,有 12 岁未成年人产生付费购买行为,这将对其最终判定产生影响。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 51 条规定,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等出版物的,将依法从重处罚。
青春期性教育不是无师自通,家长不应掩耳盗铃
由于此案涉及未成年人,再次引起了社会对于青少年性教育问题的关注。对此,网易娱乐还采访到了北京市性教育研究协会副会长宗春山。
宗春山认为,“色情片最大的影响是它没有情感,没有爱也没有责任,只是赤裸裸的一个性行为,这对于人格、心理、道德发育并不成熟和健全的孩子们来说,那无疑就是一个毒药。会让青少年误解爱情与婚姻是不需要负责任的,只满足生理上的需要就可以了。
其次,它还会导致孩子们对于身体产生自卑,从而影响性格。这些片子它的选员等方面都有特殊的标准,孩子们如果将色情片作为自己的标准,那么会对自己身体的胖与瘦,对于自己性能力产生怀疑,从而产生更大的一种性焦虑。
最后,色情片可能会导致青少年误以为人与人之间就那么简单,如果他们认为,用性来交易或者获得满足,是不需要担负什么责任的,那么对于他们来说,就很容易出现一些越轨甚至犯罪行为。”
青少年性教育是一个长久的议题,需要家长、学校和社会的共同携手。宗春山认为:“其实我们现在更需要讨论的是要不要性教育的问题,然后才是怎么进行的问题。到现在为止,我们的性教育都很难推进下去,不管是在学校还是在家庭。性教育不是无师自通的,当青少年不能向父母请教的时候,他们只能向互联网‘请教’。但是现在的社会互联网时代,这些方面的信息随时随地可以得到,而且很多是不健康、不科学的。这对青少年的心理的影响和身体影响非常有害。”
性教育不是简单的讲述生理知识和性器官,而是怎么看待性的问题,涉及道德、法律、心理这些内容,讲的方式也不同,是一个很复杂的体系。
宗春山表示,目前许多家长对性教育掩耳盗铃,“有的家长内心里对性话题是羞愧的,甚至会认为是肮脏的。但人类所有生命最伟大的地方就是创造、生育、繁衍,如果否定了这些,就是否定了人的生命从哪里来的问题。把生命之门、把生命之根都给否定了,那我们的尊严从哪里来?真正的教育最好的场所是家庭,因为夫妻之间的感情,彼此之间的尊重,你们表达爱的方式,这都是孩子人生第一堂性教育课的前提。”
他表示,学校对青少年也是有进行性教育的义务的,“我们的《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保护法》,包括马上就要实施的《家庭教育促进法》,都有明确规定这一义务。”
除此之外,宗春山也呼吁网络平台加强对自身内容的监管,提升社会责任感。
今年的 “净网行动” 开展以来,6 月至 8 月底内,已查办涉网络行政和刑事案件 822 起,处置低俗有害信息 40 余万条,取缔关闭网站 4800 余个。网络文化环境深刻影响着青少年的心理健康,在逐步规范的网络市场秩序和日渐清朗的网络空间之下,沈某辉这样的行为将注定遭到法律的严格制裁。
此前报道:拍色情电影的沈某辉:以文艺片名义招女演员,曾参演《爱情公寓 4》
网易娱乐 10 月 28 日报道 28 日,有媒体报道称导演 “沈某辉” 因拍摄色情电影被警方抓获,引发热议。有网友爆料称,被抓的 “沈某辉” 真实姓名叫沈居辉,不仅出演过影视作品还身兼导演一职,以拍文艺片的名义招募拍摄色情片女演员,结果不给片酬,还拖欠路费。
此外,沈居辉还打着上戏的旗号招了 8 期电影表演培训班。
据网友晒出的聊天截图显示,沈居辉以拍摄文艺片的名义招募女演员,有人去现场试镜两三天,拍摄一天,结果一分线没给,最后路费也不给报销。最初还没有辨别出沈居辉的真实身份,以为是新人导演抠,结果最后却发现这一切都是幌子,为的就是找到女演员拍色情电影,还承诺拍色情片报酬是一天一千。沈居辉最后还让其介绍其他女演员认识,最终被该网友搪塞过去。
沈居辉曾参演《爱情公寓 4》
据网上资料显示,沈居辉不仅是导演还是演员,曾出演过由杨幂、李东学主演的电视剧《刁蛮新娘》以及《爱情公寓 4》,在沈居辉的微博上,他 5 月份还曾宣传作品《乘风乘月乘忧去》,有多位网友在其微博下质问 “是否被抓的就是你”,未有回复。
中国版村西透?
这里面有个商机。其实这些需求,是不会消失的,而且越是捂,越旺,毕竟人都有好奇心。
你不可能指望生物书上的两页内容完成对中国青少年的性教育,那,怎么办。因为动不动,可能就在犯法。
所以小红书上出现了很多擦边球媛,满足的就是这么一部分的需求,经常看到妹子们一边光着脚,一边画画。这些五花八门的方式被称为:流量密码。
未来机会主义是,看到这个可以赚钱,而且全球各个国家的法条法律是不一样的,可能别的国家随便看的内容,换一个国家就是十年以上,这个合理吗。
所以才有机会存在。我觉得很多人应该在赌,赌未来会怎样,先不论如何,用这些小红书的这种擦边球先把流量做起来,反正有流量总比没有好,然后放个十年二十年的,没准这些流量以后可以养老。
何苦呢。
要是真想把这个当做事业。
何不先移民一下。
近邻日本和遥远的美国多适合他。
众所周知,繁衍后代是不需要性行为的。
根据新闻报道,沈居辉今年 38 岁,有自己的传媒公司,从去年 10 月开始,沈居辉通过拍摄色情视频,获利近百万元。
根据新闻报道,这是通过付费 app 观看沈团伙拍摄制作的视频,所以该团伙是涉嫌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涉嫌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处罚如下:
根据《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这位导演获利百万,并且还向未成年人传播这些不雅视频内容,即便是无意传播,不考虑团伙犯罪的话,已经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程度了!可能面临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是无期徒刑,并且需要交罚金以及没收财产的。
虽然不清楚其制作视频的数量,观看的人数,但从获利超过百万来看,并且有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和语音信息的情节,如果考虑单人单罪的话,是需要面临无期徒刑的哦!
在这里,给大家科普下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具体行为分类吧!大家平时在分享观看视频时,也要时刻注意了,不要不小心就变成传播淫秽物品了哦!
本罪的行为具有以下五种情形:
(1) 制作淫秽物品。这里的制作,是指生产、录制、摄制、编写、译著、绘画、印刷、刻印、洗印等。
(2) 复制淫秽物品。这里的复制,是指复印、拓印、翻印、复写、复录、抄写等。
(3) 出版淫秽物品。这里的出版,是指编辑、印刷等。
(4) 贩卖淫秽物品。这里的贩卖,是指发行、批发、零售、倒卖等。
(5) 传播淫秽物品。这里的传播,是指播放、放映、出租、出借、承运、邮寄等。
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是以牟利为目的的,传播超过 100 人,或者盈利超过 1 万,或者造成重要后果的,就可以立案起诉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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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区求片的哥们姐们是认真的吗?传播的淫秽物品点击数达到两万次就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了,你敢发,点击数分分钟破两万吧!!!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立案标准是很低的,没有想象中那么高标准,顺手转发的一个视频、一个音频、一张图片,一不小心被点击两万次,就入刑了,且行且珍惜。
不以牟利为目的,有以下情形之一,就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了:
1、传播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 40 个以上的。
2、传播淫秽音频文件 200 个以上的。
3、传播淫秽电子刊物、图片、文章、短信息等 400 件以上的。
4、传播的淫秽电子信息,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两万次以上的。
5、以会员制方式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注册会员达 400 人以上的。
如果有以上两种情形,数量减半就达到立案标准。
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将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中国版村西透?
这是被生活所迫吗?
导演竟然沦落成靠拍摄不雅视频牟利的犯罪分子。
从法律层面上来说,自己在家观看不雅视频是不违法的,但是,如果公开传播不雅视频,或者在公共场合播放不雅视频,这些行为都是违法的,甚至可构成犯罪。
疫情影响,这不是可以进行违法犯罪的理由,因为谁都受到了疫情的影响,难道疫情影响就可以去违法犯罪吗?
随意弄个号写一下吧,作为阅片无数的一个自身宅男, 根据警方和新闻发布的视频和图片来看,有两个女的,一个粉红色衣服的,一个白色衣服的。
因为打了马赛克,通过外形辨认,这两个人大概率在影片里的名字一个是孙欣欣 / 胡蓉蓉 / 小苍加奈,另外一个应该叫幸川武子。
拍的片质量也很低劣,粗略算一下大概有十一部吧,基本上都是 cosplay 一些知名 IP,挺搞笑,都是山寨版的。
比如葫芦娃,性球大战,XXX 大战蝙蝠侠,XX 出轨超人,三 XX 白骨精。。。。还有奥特曼系列。
出版商也就是天美传媒、星空无限传媒等。
总之,不值得一看,简直浪费时间,拍的片质量非常低,和日本的差得远,剧情简单,天马行空,唯一看点就是国语的吧
抓了不可惜,就是为了卖会员骗钱,没有一点敬业精神,竟然还是科班出身,就这水平,还来拍戏,简直丢上戏的人!
补充:
值得注意的是是,丽水警方已经侦破了一系列出售影响很大的互联网传播淫秽色情案件,包括之前 91 上面的各种大神,各种探花,什么沈先生,夯先生,秦先生,唐先生。。。。全部都是丽水警方侦破的,可以看出,丽水警方在这方面已经有了一套成熟有效的办案方式。
丽水警方如同北京的朝阳群众,简直就是禁黄界的一把利刃!所以奉劝那些搞非法直播的,拍片的,卖片的,不要心存侥幸,不是抓不住你,想抓你,你根本跑不掉!!
本人遍览亚洲各色影片,欧美不擅长,但亚洲的基本上一幅图就能知道演员和番号,可能在这方面有点天赋吧,哈哈,但无用武之地啊,也许可以当个鉴黄员。。。。但从不传播淫秽物品,不要私信我要链接,违法的事咱不干!
国家的目的是让年轻人不要躺平,去结婚去生三胎,努力创造未来
这导演也是绝了你放外网抓你还挺难,你这整国内也是优秀了,
这演员更优秀知道自己的视频在国内后,依然选择了拍摄反正钱多。
这个事件反应了国内现在的一个社会问题,一个人长期不回家突然三五年发财了。而且这个财富增速你感觉速度太快了,超越了你正常的接受范围。
那这个人的资金收入构成似乎有一些问题了,但现在的社会都不管你钱是怎么赚的你也不知道。
反正出去几年就有钱了,老人常说你看这孩子我就说从小就有出息。
然后出事了就说这孩子走歪道理都让他们说了,你说尴不尴尬但国内的主流思想就是这样。
虚荣心与利益的驱使下铤而走险的去做一些违法的事,就变的越来越多这个拍片的利益还是可以的。一年上百万这几个人分一分也是很舒服。
但万万没想到被一个 12 岁的孩子给团灭了,被团灭的原因就是他们设置的 APp 付费的逻辑出现了问题。
反复短时间的计费然后在付费。导致了这个孩子消费了大量的资金被家长发现了问题。
据说导演出演过爱情公寓 4 长的还可以,可惜为了虚荣心走上了赚钱快速路。
在中国任何能快速发财的方法都写在刑法上,你可以去借鉴一下看看哪条你能不碰高压线来达到快速致富的机会。
这样的剑走偏锋下还有很多人前赴后继,最终的结局就是没事进去来个三件套,去里边做做冷静好了再出来。
人还是要走正道坚持正能量,不要想做违法犯罪的事情,我们是法治国家不是思想教育主义的思想。
一定要有清醒的认知,记得转发关注不迷路。
法律也是动态着的变化着的发展着的,二十几年前多生就是严重的违法行为,现在巴不得十胎,目前国内而言淫秽涩情影视与合法影视之间所差的就是一个划分,而这划分就是分级,国外只要标 18 以上就能合法拍摄,但目前国情根本不可能,或许以后可能,但现在不可能
原来真有《爱情公寓》成人版,我还以为朋友发过来的是病毒呢。
在这里进行一个普法。
你画黄图,写黄书,拍黄片,传播资源等等,其实后果都很轻微。一般没人管,被抓了后果也算是轻微。
但是一旦开始利用这些来盈利,那基本上就和开设赌场差不多一个性质。三年起步,稍微严重点就是 10 年以上……
近日,
导演沈某辉
因为拍摄涉黄视频被抓。
10 月 28 日
据 @中国警方在线微博,
近日,丽水公安接到家长报案,
抓获一名 38 岁的犯罪嫌疑人
之后不少网友扒出,
这个沈某辉正是导演沈居辉,
他的微博
也在 “警方抓获沈某辉” 的时间点
停更了。
据悉,沈某辉在家里被警方抓获,最初警方接到一位家长报案,自己 12 岁的儿子用手机支付了好几千元。警察查看手机后发现,原来小孩用一款软件付费看了涉黄电影。最后根据线索顺藤摸瓜,终于在 6 月 23 日在上海抓捕到了嫌疑人沈居辉。
沈居辉年龄 38 岁,
曾经参演、执导过多部电影电视剧。
翻看沈居辉的社交账号,
他置顶的三个作品
都是自己曾经参演的片段,
他在《消失的子弹》中饰演七条,
在《单身公主相亲记》中饰演李响,
还曾出演《爱情公寓》中的医生刘宁。
警方找到沈居辉的时候,
除了他以外还有两名年轻女子,
正是沈居辉之前拍摄电影的女主角。
据悉,
从去年 10 月开始,
沈居辉通过拍摄色情视频,
获利近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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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岁,可怕,我 16 岁的时候,还玩不明白快播。
根据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传播淫秽物品罪】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淫秽物品的认定标准为:刑法所称淫秽物品,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
该导演涉嫌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将被处以刑事处罚,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犯罪嫌疑人获利百万,属情节特别严重,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并处巨额罚金。
需要注意,《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该罪名前提是**以牟利为目的,**如果没有牟利,仅传播淫秽物品则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应予以批评教育并收缴其淫秽物品,但不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向未成年人传播,从重处罚。
奉劝各位勿贩卖传播不雅视频链接!
这条新闻我看过了。
12 岁小孩用手机花了数千元,被父母发现了,然后举报了。
都危害到未成年人了。
现在的小孩可能比你懂的都多。
所以,神秘代码有没有
我只想知道关键字是什么,好心人指个路吧
突突突突突突突突突突突
这些女演员是不是就是__??? 居然还有被亲友看到的……
支持警方
看归看,闹归闹,千万别把传播当玩笑。。。
一部才 3 万,辛苦一年百万,对比人家爽子
没钱让人疯狂!
宁看日本打码一部,不看国产无码百部。
看国产区就是浪费时间浪费生命,会让人降低审美力,不说人物剧情演技摄影啥的,就是那生硬的对白就尬得让人出戏。
现在这个笑贫不笑娼的时代,这种事会越来越多
应该就是天美传媒的《X 情公寓》系列,已经更新了三集
擒贼先擒王,希望把麻豆给端了
不希望中国成为日本那样的银窝
10 月 28 日,知名导演沈某辉因拍摄不雅视频被抓。据拍摄嫌疑人交代,他们拍摄一部电影利润大约 3 万元,加上在网络渠道销售,这一年沈某辉赚了近百万元。
网友透露沈某辉以拍摄文艺电影为噱头,打着上海戏剧学院的名号招聘女演员进入他的电影培训班,并且到现在还赖着演员的片酬。
果然还是年轻。
你以为我是要说这个导演?不,我的意思是这个 12 岁的儿子,居然花费上千元看片。果然信息差能赚钱。在网络时代,获取想要的信息资源是每个成年男性的必备技能了。
再说句题外话,国产的这种片子从剧情到演员演技到运镜拍摄,都和隔壁岛国不可同日而语,看这个还不如直接看自拍的呢。
根据
说的,违法所得超百万,十年起步,那…..
可不就是爱情公寓付费版嘛
国产电影现阶段还是不太行,感觉就暗黑王冰冰跟沈礁还可以看看,其他还不如 91 或者探花
居然不支持匿名,我不管我就要答
发一下,我有个朋友要批判一下
刑法应该是道德的底线
这年头包二奶不犯法但卖片犯法
性侵可能还没有卖片判得重
这是不是有点魔幻?
12 岁的小孩,还在小学吧,额。获取信息能力和有胆子点击链接能力挺强
其实现在抓 H 也是为了同时抓诈骗犯罪
前天晚上我就因为手机里有某某视频,老家派出所打电话让我卸载(人在外省),用的是涉嫌诈骗的理由,还问了我详细地址,吓得我赶紧卸了几个不常用的,希望不会告诉爸妈
原来爱情公寓的导演是演的啊
妥妥的传播淫秽物品罪。
被抓是不是因为最近日本卷的厉害,倒逼国产内卷,然后湿了鞋?如果是,那太地狱笑话了。
可以看看类似案例的判决书。女主是沈阳音乐学院毕业的研究生,职业是网红模特,上过非诚勿扰等综艺节目。
闫雪松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一审刑事判决书 审理法院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文书类型 刑事判决书。案号(2018)浙 0212 刑初 353 号。当事人信息 。公诉机关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闫雪松,女,**** 年 ** 月 ** 日出生于辽宁省朝阳市,汉族,硕士研究生,自由职业者,住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因涉嫌犯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于 2017 年 3 月 13 日被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刑事拘留,同年 4 月 19 日被取保候审。
辩护人管义江、严滢,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
审理经过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以甬鄞检刑诉 [2018]290 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闫雪松犯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于 2018 年 3 月 27 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同日立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因涉及个人隐私,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董欣、被告人闫雪松及其辩护人严滢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请求情况
公诉机关指控,2016 年 5 月至 2017 年 2 月期间,被告人闫雪松将由其个人或者他人拍摄、制作的淫秽照片、视频,在吴树平(已判决)等人所经营的鲜肉(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已判决)管理的鲜肉 APP 上贩卖、传播,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 21698 元,其与鲜肉(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对半分成。经鉴定,查获的淫秽图片共 63 张、淫秽视频共 2 个。
本院查明
2017 年 3 月 13 日,被告人闫雪松在北京市朝阳区富力万丽酒店 1806 室被抓获。本院审理期间,被告人闫雪松退缴违法所得 10849 元。
上述事实,被告人闫雪松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同案已决犯吴树平的供述,扣押笔录,扣押决定书,扣押清单,提取笔录,支付宝交易明细,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淫秽物品鉴定报告书,退赃款票据,到案经过,被告人的户籍证明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被告人闫雪松以牟利为目的,与他人结伙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其行为已构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闫雪松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闫雪松能退缴违法所得,确有悔罪表现,又可酌情从轻处罚并可适用缓刑。辩护人对此提出的辩护意见,本院予以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一、被告人闫雪松犯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五千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限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向本院缴纳);
二、被告人闫雪松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判人员
审 判 员 马 晓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八年三月三十日
审判辅助人员
代书记员 庄欣昕
怕不是家长看了觉得不行又付费了不甘心, 就赖给 12 岁小孩罢。
近日,导演沈某辉因为拍摄色情电影被抓。
这个沈某辉正是导演沈居辉 ,他的微博也在 “警方抓获沈某辉” 的时间点停更了。
沈居辉年龄 38 岁,曾经参演、执导过多部电影电视剧。
翻看沈居辉的社交账号,他置顶的三个作品,都是自己曾经参演的片段,
他在《消失的子弹》中饰演七条,
在《单身公主相亲记》中饰演李响,
还曾出演《爱情公寓》中的医生刘宁。
据悉,沈某辉在家里被警方抓获,最初警方接到一位家长报案,自己 12 岁的儿子用手机支付了好几千元。
警察查看手机后发现,原来小孩用一款软件付费看了涉黄电影。
最后根据线索顺藤摸瓜,终于在 6 月 23 日在上海抓捕到了嫌疑人沈居辉。
从去年 10 月开始,沈居辉通过拍摄不法视频,获利近百万元。
知名导演为何走上不归路?
原本,沈某辉也拥有着自己开的一家传媒公司,受到疫情影响,公司正常收益下降。
一天沈某辉在酒吧里喝闷酒,碰到了往日好友金某杰,金某杰人高马大,长得有些帅气,俩人聊到如何致富的时候,不约而同地想到了拍摄不法电影,一个负责摄影剪辑,一个负责找剧本、招演员。
就这样,在 2020 年 10 月,他们开始了第一场合作。
沈某被抓时,警方还查到了他的共犯。一位黑衣男子趴在墙上,另一位穿吊带裙的女子则是低着头认错,似乎已有悔过之心。
不过虽然案子还在侦办,但有些人罪名是跑不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这样的人就该,这样关他个十年的!!!
时代倒退了吗?以前租碟片的年代都没贵倒这么离谱
以前录像机的时候才会比较贵,也不至于至于离谱
继 91x 先生后,丽水热心群众再立新功。
北朝阳禁毒
南丽水扫黄
by the way 我有一个朋友,大伙儿谁能指指路?
原以为打败日本,树立民族名牌,不料是个渣渣……
现在媒体真是标题党!
我一看新闻上面赫然写着出演过《爱情公寓》的上海名导,这不是就是故意引导观众往 “韦正” 上面靠吗?
你随便问一个人对于沈居辉被媒体称呼为上海名导,认同不?
沈居辉说出名字,有几个人知道他?反正我不认识!
这下更好了,还玷污艺术,为了金钱拍片,彻底凉凉!
还有,大家没有发现沈居辉是因为被 12 岁孩子的妈妈举报才落网的!
12 岁啊,所以家长别以为孩子年级小什么都不懂,未成年性教育普及真的很有必要啊!
根据《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具体量刑还是要看他的违法所得以及要看看情节严重程度,这些都会影响量刑的幅度。
此罪违法所得 1 万以上就可以立案追诉了。结合本案,就新闻来看,嫌疑人获利已经达到百万,这个已经属于情节特别严重,所以起步可能至少十年起了。
竟然做出这样的事真是太过分了!对得起那些喜爱他作品的观众朋友们吗?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他们也是胆大,竟然敢在大陆露脸拍。自己作死谁也救不了他。
没赚多少钱,毛毛雨啦
SH 唯唯诺诺,SH 重拳出击。
处于批判的目的我用备用机下过这个 app 名字也相当离谱,即使安卓也是一直在提醒,最后设置里面单独打开权限才安装上,简单看了下功能就删除了。没有支付所以没看到账单上商户名称,估计也是套牌的。
这个软件收费非常贵,甚至有 DB 内容,这个真的会毒害人的。希望警方加把劲把这类软件商能一网打尽,顺着支付流水网上查,找到幕后的人,一个小导演,打工仔而已。
我还是喜欢小语
只能说韦正这个人看人的眼光准啊!
导演都开始内卷了,让我想起了 香港一部张国荣演的 下岗导演 拍 + 片的 电影
好人一生平安 dog
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非要说成拍摄不雅视频,说话能不能不要这么文雅
众所周知,中国人对性是没有快感的,所以只能到国外 (或地区) 去卖。
不知道现在去举报某 91,某 1024,某豆,还来得及吗?
外貌气质挺符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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