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民警谎称接警后 5 分钟赶到被查,可能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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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中新社国是直通车​ 发表

来了吗?来了。多久来的?嗯….(事情闹得那么大,说实话被骂死,要不五分钟吧?!)

民警陈志伟称,“6 月 10 日凌晨 02:41,我单位接到 110 指挥中心派警,接到报警后,我单位 02:46 左右赶到现场,第一时间询问现场人员,了解案发经过。案发后,打人男子均逃离了现场。”

对面镜头,明知是一个全国性的舆论案件,撒了一个全国性的谎,当全国人民的智商也只有 5。竟然敢在这种细节上动手脚。更搞笑的,热心网友扒出,最近派出所到案发地的车程也要七分钟,合着编也编不好。

由于是公职人员,所以先行有纪检部门调查,对出警不及时、执法不规范及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已经有了认定,后续如果涉嫌构成**渎职罪,**那么会进一步移送侦查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如果,后续调查本案中的民警出警玩确因有玩忽职守行为的,可能会构成本罪。

知乎用户 法嘟嘟​​ 发表

120 是 55 分的时候把人接走

所以他们 09 分赶到现场的时候,应该没人了吧?

受害者去医院了,凶徒也跑了,吃瓜群众肯定也散了,大半夜的,可能就剩个空摊子

他们 “现场处置工作” 是去搞卫生了吗???

知乎用户 南风不 发表

多少同志勤恳工作苦心筑建起的公信力堡垒,就这样被这种人肆意毁坏。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

知乎用户 小距 发表

确实真的,我家这边,有一个老小区 2 名保安抓了一个小偷,因为小偷一直在挣扎反抗辱骂保安,2 名保安一直把小偷按在地上,居民报警后 (居民一直旁边看,没有伸手帮助的)警察过了 50 多分钟才来,110 被居民打爆了,110 只说 “已经出警了,请耐心等待”

知乎用户 第八天之夜 发表

“6 月 10 日凌晨 02:41,我单位接到 110 指挥中心派警,接到报警后,我单位 02:46 左右赶到现场,第一时间询问现场人员,了解案发经过。案发后,打人男子均逃离了现场。”

从上述表述看,从 2:41 到 2:46,连时间点都有了,所以五分钟应该不是一个简单的估计错误,而是一个深思熟虑的谎言。

那是不是意味着说谎的民警陈志伟认为五分钟到达现场是完全可能的,也是应该的。

那么,是否可以解释一下,实际警方 28 分钟才到达现场,时间都用在哪了?

28 分钟看上去也不太长,但是对于这种恶性事件,可能每一分钟都决定受害人今后的命运,毕竟,每一次击打都可能是骨折、毁容、残疾。

此外,通报中称陈志伟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陈志伟的违纪违法仅仅是就出警时间跟媒体说谎,还是有其他的犯罪事实有待查清。

而五名人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跟出警时间长达 28 分钟之间有没有什么关系。

期待进一步调查结果吧。

知乎用户 水笙​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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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陈志伟在接受采访的时候表示:“2 点 41 接到电话,2 点 46 抵达现场,第一时间询问现场人员,了解案发经过。案发后,打人男子均逃离了现场。”

通过监控时间可以看到,在 2 点 41 的时候双方起了冲突,整个殴打过程至少持续了 3 分钟,犯罪人员在 2 时 47 分逃离,如果真如警员陈志伟所说那么人就不可能跑的掉

经过调查实际到达时间却是当日 3 时 09 分,间隔了 28 分钟,然而出警派出所距事发场所直线距离 800 米,导航距离 1.5 公里,距离如此之近的一段路,耗时 28 分钟才抵达现场

在这 28 分钟发生了什么?

究竟是玩忽职守,还是故意为之,我希望能够调查清楚

知乎用户 怡惰​ 发表

公安部《110 报警服务工作规范化标准》:处警人员在接到处警指令后要做到快速反应。凡危及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重大、紧急报警、求助,在市区,必须 5 分钟内到达现场; 在郊区,必须 10 分钟内到达现场。处警人员到达现场后,应迅速核实报警内容,分别情况予以妥善处置。

当时不这么说可能会挨处分,可能也没想到事情会越闹越大,就说来应付下。

知乎用户 周国 发表

和电影电视剧里面演的一模一样,事情完了警察来了。不同的是我们没有电影里面的超级英雄,只有都有着父母孩子家人的普通大众,这么强大的敌人我们一直把警察当成我们现实中的超级英雄的,可惜唐山的这个 “超级英雄” 有些拉胯。

为什么现在没人相信官方辟谣了?

因为一个公信部门张口闲口就 5 分钟,完全不是实事,公信在哪里?

我相信那位警员心里非常清楚,5 分钟到达现场与将近半个小时才到达现场,不是简单的数字问题。只是未曾料到此次事件与往次不同,惯用的欺上瞒下的手法已不好使了。

医院路程比警局还远,然而救护车先到了

知乎用户 新一​ 发表

这次事件,从上层到基层,大家仿佛是集体智障。

几时几点几分到达现场,出警时间多长这种事情,撒谎没有任何意义。满大街的公共监控,几乎每一个店铺都有的私人监控,有可能都删掉吗?一旦撒谎,一定会被查出来。

但这位出警的民警在接受国家级媒体的采访时,依然选择撒谎。那么就要考虑一个问题,究竟是他自己主动出来撒的慌,还是经过上级研究决定,统一对外答复口径?答案不言而喻。

一方面,他的认知中,是有恃无恐的。面对全国的愤怒,面对国家级媒体,依然认为自己的上级有能力帮自己摆平事情。另一方面,他必须要用这种谎言去为上级背书。只要他没有问题,那么他的上级也就没有问题。不需要对人民负责,只需要对上级负责。

这是一种极坏的情景,有些人已经严重脱离群众而自己浑然不知。派出所民警认为这是一起常见的打架斗殴,公安局领导认为这是一起普通的治安案件,和蔼可亲的某某同志在事发当天和妇联的领导见面,强调要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似乎这些人都在想把事情往犄角旮旯的方面引导,淡化影响,期待又被隔壁省份村镇银行什么的热点新闻给盖过去,一次成功的舆情应对。

直到今天,他们依然没有明白,或者是假装不明白,群众为什么会愤怒。夏天晚上吃烧烤是每一个人都大概率会发生的情景,在连年鼓吹治安世界一流,扫黑除恶又加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后,居然还有疑似涉黑人员,在市区公共场所群殴市民?

有黑必有伞,这是一个常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很认真很严肃很到位,某位基层民警瘫痪在床的老婆十年前在小区里开一个杂货店维持生计的事情都能倒查出来给处分,然后你告诉我,涉黑人员在唐山这么嚣张?

反过来说,这是涉黑人员,给政府一记响亮的耳光,可不仅仅是给唐山。

当然每一件事的发生始终是有偶然性,不管是必然的偶然还是偶然的偶然,事后补救措施做得好,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挽回颜面。在事件发生,上网,引起舆论后,唐山的一系列骚操作,充分体现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低智商叠加导致的致命性危害。(具体内容不表,看热搜吧)

他们现在最反感的一定是把监控录像发到网上的人。有可能是烧烤店老板,有可能是被打者的亲属,也有可能是派出所的年轻民警。这个人,必然会遭到各种报复。

知乎用户 甘道夫​ 发表

这也不能怪民警,本来在办公室里跟同事闲吹牛,结果深更半夜要我出警谁受的了。抓住了要不要带回来,带回来要不要每个都审一下,审完要不要做个笔录,一忙又是大半晚了。

关键他也没有想到会闹这么大呀,他估计也就以为小打小闹。

那不得先把牛吹完吗?做事要有始有终。

出警不得两个人吗?那得找壮丁呀。老刘老李要不你们去一趟?

“哎呀,烦都烦死了,几个小混混打架,还要出警,让他们先打一会儿,开车过去就几分钟,死不了。”

以上纯属虚构。

说个真事儿,重庆开摩博会的时候,来了很多宝批龙天天晚上在炸裂,打 110 转接到辖区民警,我说某街道有摩托车在炸街,已经持续几天晚上了。

民警漫不经心的问:“啥子是炸街?”

当时我都无语了,你一线民警不知道什么是炸街?重庆市政府还出来通知要求整治摩博会期间的炸街行为,你一线民警不知道?

然后我又解释了什么是炸街。

还是漫不经心的说:“哦,等下叫人去巡逻” 挂了。

但事实根本就没来。

说回这事儿,民警应该是涉嫌玩忽职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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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线民警很忙我理解,但是都凌晨两点多了?你告诉我忙什么?有老哥在某博贴了一张地图,导航机场路派出所到事发地为 869 米,这段路走了二十几分钟怎么做到的?挨打都不止五分钟,两点五十五分人都送医了,衙门三点零九分来,拍电影吗?反派全跑光了,衙门登场,派出所连个值班的都没有?不怕黑社会直接端了派出所?

你延误了就是延误了,评论区洗什么洗?

知乎用户 糯米 lawyer​ 发表

有个派出所的朋友,之前就跟我说过,一般晚上接警去处理夜宵摊打架的,多半要迟一些去。

因为值夜班的民警少,到了地儿,万一还没打完,拉也不是,不拉也不是。如果打得凶,肯定得叫增援,这样显得挺丢人。

迟些去就不同了,该跑的早跑了,剩下的要么送医院,要么拉回去做笔录,酒后打架双方多半都不认识对方,要找人也可以给白天的同事一起帮忙找。

说白了**,这个 “办法”,全国通用。**毕竟互殴的双方,99% 都是大老爷们儿,很难说一方会吃多大亏,去晚点儿也通常不会出啥大事儿。

只是他们没料到,这次事儿闹大了。

他们没料到,这次 “较量” 的双方如此悬殊——专业的、有前科的犯罪团伙 vs 手无寸铁的良民百姓而且还是男打女,多打少。

这么小个街道所,被全国的舆论压着,这个时候你要对总台记者说 “我们去迟到了”,得了,愤怒的网民有可能全家都给你人肉出来骂。

这个时间点不是 “40 多分”,也不是“45 分” 这种常见的大概数,而是精准的“41 分接警、46 分抵达”,很能说明一个问题——**那就是他们早就知道自己是啥时接的,啥时去的。早就知道自己错了。**所以没办法,只能这么编。两者皆害取其轻。

该怎么罚,我想要不了两天就会出结果,可怜了几个姑娘因为这种 “惯例” 的行为被白白殴打了几十分钟,她们本可以早一些得到解救,所受的伤害也必然不会如此之严重。

希望风清气正早日到来。

知乎用户 Peneldon​ 发表

有没有可能,他 5 分钟确实出警了!而且到现场了,但是因为个别原因,他又回去了!

过了一会,他才又重新到现场!

知乎用户 皮日修 发表

“嚷嚷着要真相,官方通报了你又不信。”

“没通报让通报,通报了又不信,你报警吧。”

“有些人只想看到他们想看的结果,如果不是那就是官方造假。”

“没有 50 万煽风点火我是不信的。”

“人家受害者凭什么要公开近况?就为了满足你的八卦心理?”

每次有人对官方通报表示怀疑的时候,以上蠢货言论就会出来。

另外,我想知道那些给举报者打电话要求删帖的警察都怎么处理。

知乎用户 大海里的针​ 发表

打人事件的核心是我们要弄明白公众到底在害怕什么?

试想一下,如果这次打人事件没有遭到全国范围内的曝光,那么打人者和被打者会是什么样的结局?报警有用么?

不说他们,许多知友亲历报警后还不是各种不管不顾,推诿拖沓最后不了了之?严重一点甚至还会导致被打者被判斗殴坐牢,打人者继续逍遥法外。你们看看打人凶手累累的前科却逍遥法外就知道了。

这次事件让我们绝大部分人看清了自己心目中的执法者和真实的执法者是两个概念。我们都害怕当我们受到不法侵害后执法者会不会不作为,推诿拖沓了事或者不公平作为….

就是在风口浪尖的时候雷霆行动电话依旧打不通,办事处四个小时都排不到,最后记者出面才不情不愿的给出另一个号码。誓师大会后至今看不到下文… 而且热度一直在压,我不知道他们想解决问题还是想压下提出问题的声音?所以我不知道风头过后那些钱实名举报的人会不会人间蒸发?

知乎用户 阳光彩虹小白马 发表

120 和 110 出警都是有潜规则的

之前我写过郑州 120 那个事,很多人还不信。120 的问题在于运营经费没有全部进编制,大量临时工要考虑出车成本。120 不是不出车,不出车还收不到钱反而亏损,是一定要有效出车,出车要拉到人。在 120 报警有效次数只有三分之一的情况下,接线员,指挥中心和车组对于信息模糊的报警很可能的认定为虚假报警不出车。但如果信息清晰,他们一般不会耽误立即出车。

110 是你报了警他们肯定去,因为 110 的经费是财政全包,不存在考虑成本的问题。但 110 什么时候去就不一定了。对于群体性事件,尤其是有殴打暴力这样的群体性事件,如果不是学校机关这种特殊单位,你就要做好 110 半个小时才到的心里准备。

我之前在一个省会的核心区域打 110,派出所也就 2 公里远,下午也不堵车等了 40 分钟才到。

他们在等什么呢?在等双方把架打完,或者冲突双方把激烈的情绪释放出来,然后他们再来收拾局面。这有个客观因素,2000 年代及之前,民风过于彪悍,经常会出现街头火拼这种情况,而 80 年代严打之后又要限制警察的暴力使用,到了 90 年代后期开始很多警察出警也不配枪了,然后一车来两三个民警,面对几十人的街头混混,警察容易反过来被打。

这也是警察自保的一种方式,而且那个年代大哥真碰上事拿钱摆平也不难。

我是不认为报警那一刻,派出所就知道是这伙人,故意放他们走。从时间线上来讲不大可能,因为时间太短,正常报警派单出车几分钟的事,作为 110 和派出所来讲,他们应当是不知道具体哪些人在打架,只是知道有个打架的事。

派出所到事发点,不过 1 公里多的距离,又是半夜,两脚油门就到。这个责任没什么借口可找,肯定违反规定。放以前投诉的话也就是批评教育,这次搞这么大应该会有党政处分。

但这些都不重要,因为出警晚这个罪名实在太轻了,还是深挖下其他线索吧。

知乎用户 孤星泪 发表

其实这个事如果不是震动海内外,必然要有人被开刀的话,民警说的谎其实也就瞒过去了。

报纸敢采访一个当时的目击者,说出警时间不是 2 点 46 么?哪个记者敢这么写,任何一个报社也不敢登。

而实际上又有哪个目击者有真的敢和警察对质,敢确定的说不是 2 点 46 到的?

目击者只会不太敢确定地说,应该没来那么早吧。

你以为警察这么说是吹牛逼?人家是有恃无恐,整个系统都会瞒过去。

因为一旦出警时间太晚,抹黑的是整个公安系统,市政,往大了说是给政府抹黑,系统里面谁又会真的揭开这个真相?

现在是有人乌纱帽要掉了,廊坊来查唐山,打人的视频在国外都发酵了,全世界人都在看热闹,Reddit 上讨论都有上千条,全世界的报纸都在报,这事必须得系统里有人顶锅。

上面为了保住自己的位子,要杀你路北分局立威了,所以民警的谎言瞒不住了。

如果这个事今天没有成为一个大新闻,民警就脸不红心不跳的撒着弥天大谎,也不会有人敢拆穿他。

就看最近那个诈骗了三千万的嫌犯突然被抓了,举报的在公安局门口都排出上千米,现在民警撒谎也被拆穿了,逍遥法外的主犯也突然数罪并罚了,似乎青天大老爷又回来了。

我的感受却只是一声叹息,是不是我们老百姓的公平就只有在风口浪尖的这么一会,等到大地回归平静,一切照旧,只能等着下一次阳光突然照进黑暗的瞬间,看到满坑满谷的虫子。

知乎用户 blackwarrior 发表

知道为啥这个民警说 5 分钟到场吗?

因为国家在这方面是有法律规定的。

公安部《110 报警服务工作规范化标准》第四条。
110 报警服务台在接到群众报警、求助后,应立即下达处警指令。处警人员在接到处警指令后要做到快速反应。凡危及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重大、紧急报警、求助,在市区,必须 5 分钟内到达现场;在郊区,必须 10 分钟内到达现场。处警人员到达现场后,应迅速核实报警内容,分别情况予以妥善处置。

答案昭然若揭,如果晚于 5 分钟,这个警察是会受处分,甚至会以玩忽职守罪被判入狱的。

那么,这种已经快打出人命来的警情,为什么 28 分钟后,架都打完了,人都跑干净了,伤者早已被 120 拉走了,才赶到现场呢?

不知道你们怎么看,这事里面有没有蹊跷谁也说不好,5 分钟是有点难,但无论如何这种事也不能半小时吧。。

知乎用户 王福瑞​ 发表

从小妈妈没有教育你,不要撒谎骗人吗?

尤其不要在大媒体采访的时候骗全国人民

没家教的家伙…


严肃的说一下

这个派出所民警陈志伟,他撒谎这个行为应该不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应该被追究的可能是他玩忽职守,甚至是涉嫌包庇黑恶势力或者是受贿之类的这种罪名

知乎用户 公子北辰 发表

电影《功夫》里,有这样一个桥段:

冯小刚饰演的黑帮老大被 “斧头帮” 干掉了,这期间,旁边楼里的警察没有一个敢动的,只是偶尔有人偷偷的往外看!等斧头帮把该干掉的人都干掉了,扬长而去……. 走之前不忘冲着警察局大楼喊一声:“警察,出来洗地啦………”

突然想起了上学时老师说的一句话:“艺术来源于生活!”

以上是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知乎用户 愚笨国王​ 发表

打人视频应该都有七分钟了。

并且派出所到老汉城烧烤的距离驾车大概也需要 7 分钟。

2 点 40 殴打开始,3 点 09 民警到达现场。

明明就花了 28 分钟,偏偏面对记者采访光明正大的说谎 5 分钟赶到现场。

但我怀疑这个时间答复既然是编造的,凭他一个人应该是不敢随便说的。

忽然想到前不久看的《开端》,女主对警察说:

“如果有一天, 您收到一个陌生人发来的短信, 上面说, 有一辆公交车, 马上要在 20 分钟后爆炸, 需要您的帮助, 您会相信他, 然后马上出警吗?”

张警官回答说:“我会毫不犹豫的出警。”

只是一个不知真假的短信,他会选择毫不犹豫的出警。

我知道电视是电视,现实是现实。

只是可惜我国影视一直在努力塑造人民警察这一正派的形象,提高公信力。

可现实却有这样的事情发生。

知乎用户 一只羊​ 发表

人家寒窗苦读,靠各种关系当公务员,各位不会真以为人家就是为了给穷老百姓当牛做马做公仆的吧????那也太天真了。

只能说他们几个倒霉因为这事儿被查出来了,没被查出来的太多太多了。

早就烂透了。

知乎用户 喵小姐 发表

先说结论,出警民警可能被开除甚至面临刑罚。

首先,看原因为什么要撒谎

根据,公安部《110 报警服务工作规范化标准》:处警人员在接到处警指令后要做到快速反应。凡危及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重大、紧急报警、求助,在市区,必须 5 分钟内到达现场; 在郊区,必须 10 分钟内到达现场。处警人员到达现场后,应迅速核实报警内容,分别情况予以妥善处置。

因此行政法规要求公安机关必须在这个时间内到案发现场,本案案发地点在市区,警察在 30 分钟内才到,已经违反了上述法律的规范。因此他希望撒谎来隐瞒这个事实,来掩盖自己的过失。

第二,那么后果是什么

一、没有按时到案发地点

1、内部处罚

根据《110 接处警工作规则》 第五十四条 110 接处警民警违反本规则情节轻微的,应当给予批评教育;造成工作重大失误或者产生严重后果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所以警察内部受到行政处分,根据《行政监察法》第 42 条第 1 款第 1 项规定违反行政纪律,依法应当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 撤职 、开除行政处分。

而本案影响巨大,后果严重,应当处于降级、撤职和开出的范围内

2、法律方面

(1)玩忽职守罪

根据《刑罚》第三百九十七条 【滥用职权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因此,如果监察委调查认定因民警的过晚出警导致了被害人受伤加重,利益损失扩大,会触犯上述罪名,可能会被判处拘役、管制或者定罪不处罚。

3、国家赔偿

他的行为可能导致国家赔偿。

《人民警察法》明确规定,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因此,不仅违法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侵权行为可能承担赔偿责任,因不依法履行职责、不及时救助群众,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同样可能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参考案例《张美华等五人诉天水市公安局麦积分局行政不作为赔偿案》来源,最高人民公报
基本案情
2006 年 3 月 3 日凌晨 3 时许,被害人刘伟洲路过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桥南伯阳路农行储蓄所门前时,遭到罪犯苏福堂、吴利强、佟彬的拦路抢劫。刘伟洲被刺伤后喊叫求救,个体司机胡某、美容中心经理梁某听到呼救后,先后用手机于 4 时 02 分、4 时 13 分、4 时 20 分三次拨打 “110” 电话报警,“110” 值班人员让给 “120” 打电话,“120”让给 “110” 打电话。梁某于 4 时 24 分 20 秒(时长 79 秒)再次给 “110” 打电话报警后,“110”值班接警人员于 6 时 23 分 35 秒电话指令桥南派出所出警。此时被害人刘伟洲因失血过多已经死亡。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刘伟洲系被他人持锐器刺破股动脉,致失血性休克死亡。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于 2007 年 3 月 23 日作出(2007)麦刑初字第 4 号刑事判决,认定麦积分局 “110” 值班民警高某犯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高某上诉后,二审维持原判。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6)天刑一初字第 24 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判决被告人苏福堂、吴得强、佟彬赔偿刘伟洲相应的死亡赔偿金等。在民事判决执行中,因被告人苏福堂已被执行死刑,无财产可供执行;被告人吴利强、佟彬服刑前靠父母养活,暂无财产可供执行,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08 年 6 月 3 日以(2008)天执字第 29 号民事裁定终结执行。被害人刘伟洲的近亲属张美华、刘宇、刘沛、刘忠议、张凤仙五人于 2009 年 1 月 16 日以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为由向天水市公安局麦积分局提出行政赔偿申请,该局作出不予行政赔偿的决定。张美华等五人遂以该局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刘伟洲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 498640 元,被扶养人生活费 26959.95 元。
裁判结果
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三)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本案天水市公安局麦积分局应当按国家规定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的 20% 份额。故判决:一、由该局按照 2008 年全国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29229 元 ×20 倍 ×20% 的标准,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张美华等五人赔偿刘伟洲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 116916 元;二、驳回张美华等五人关于要求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诉讼请求。一审宣判后,张美华等五人认为判决以 20% 承担赔偿责任太少、被告天水市公安局麦积分局则认为不应予以赔偿,双方均不服提出上诉。在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期间,经该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于 2014 年 4 月 25 日达成调解协议:一、天水市公安局麦积分局在 2014 年 6 月 10 前一次性给张美华、刘宇、刘沛、刘忠议、张凤仙支付刘伟洲死亡赔偿金 20 万元。二、张美华、刘宇、刘沛、刘忠议、张凤仙放弃要求天水市公安局麦积分局支付被扶养人生活费及刘伟洲丧葬费的诉讼请求。
典型意义
本案典型意义在于:明确了公安机关因未及时出警而应承担的相应责任,并通过调解方式妥善化解争议。有权必有责, 用权受监督, 失职要问责, 侵权要赔偿, 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基本要求。《人民警察法》明确规定,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因此,不仅违法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侵权行为可能承担赔偿责任,因不依法履行职责、不及时救助群众,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同样可能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被害人刘伟洲的不幸死亡系因他人犯罪所导致,但公安机关也存在违法拖延出警、未及时履行保护公民人身安全的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行政诉讼法规定了行政赔偿案件可以调解,本案二审法院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主持达成调解协议并制作了行政赔偿调解书,既维护了法律的权威,也有利于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上面只是一种猜测,因为是否需要赔偿判断会更加严格,要考虑殴打时间,跟警察未按照规定到达地点和伤情加重没有关系,本案受害人受伤程度,等各方面更加严格的考虑,我认为其实国家赔偿概率不是很大。

二、撒谎行为

根据《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一条 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

人民警察应当积极参加抢险救灾和社会公益工作。

第二十二条 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三)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

以及第四十八条 人民警察有本法第二十二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对受行政处分的人民警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降低警衔、取消警衔。

因此,本案中,民警撒谎行为明显违反了警察纪律,应当接受行政处分,与上面的行为应当共同处罚,而不属于竞合的情况。

综上,警察因为担心受到处罚撒谎,又因为撒谎会受到更重处罚,很有可能开除甚至受到刑罚。

知乎用户 之乎者也 发表

**可以确定的是,撒谎本身绝不是严重违纪违法,**那些说这位民警是因为面对媒体采访时撒了谎才被查的,我认为还是值得商榷的。

这位被调查的派出所普通的出警民警,到底在他身上发生了什么,是不是只是因为出警时间的问题才被查,或者还有什么其他的违纪违法行为,还得等待更多的信息。

就目前现阶段反馈的信息来看,仅以接处警不规范等问题来分析,最可能涉及的就是玩忽职守罪

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另外,补充一则旧闻:

2019 年 8 月 8 日,河北日报曾刊登一篇《唐山:14 个 “必须动作” 为 110 提速 2 分 35 秒》的新闻稿件。

知乎用户 苏 sir​ 发表

早就在意料之中。

我还是那句话,不要搞弃卒保车那一套,要查就至少查到祁同伟高育良那个层级。

唐山的黑色要洗掉几层皮,才能还一个清清朗朗的世界。

我想起了孬国电影《清风明月》。结尾处营造的 “幻想中的清清朗朗的世界”。

知乎用户 蓝色龙骑兵 发表

给大家简单解读一下,这份通报里透露出来的信息,重点均已表粗。

河北省纪检监察机关对唐山市某烧烤店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案件**及其他相关案件涉及的公职人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依纪依法开展审查调查。
目前,经河北省纪委监委指定管辖,唐山市路北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党委书记、局长马爱军,正接受廊坊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经唐山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机场路派出所所长胡斌、长虹道警务站副站长韩志勇、机场路派出所民警陈志伟、光明里派出所原所长范立峰,正分别接受唐山市曹妃甸区纪委监委、唐山市丰南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第一,调查的范围不仅限于这一次的打人案件,还包括其他相关案件。至于是什么案件,个人推测很可能涉及受贿、渎职等行为。

第二,措辞为「严重违纪违法」。如果仅是没能及时出警,是否足以上升到「严重违纪违法」的程度存疑。

第三,同上,如果是当班民警没能及时出警,是否会导致公安局长也一起作为「严重违纪违法」而接受调查,个人认为不会。

第四,为什么连一个原所长也一起加入了接受调查的行列?

综上以上信息,个人判断,**这不是一起个性事件,反应的是整体可能存在受贿、渎职行为。**具体情况如何,等一手官方通报。

最后,想起康熙骂魏东亭的一句话:我看你不是「百密一疏」,而是「百疏一密」!

知乎用户 忘忧草​​ 发表

OK,这个欺骗的单位就很 well!!!不知道中央广电总台中国之声要怎么面对曾经的欺骗

知乎用户 听涛心情小筑​ 发表

唐山民警谎称接警后 5 分钟赶到被查,还有举报电话是空号等等,公信力就是被这些人挥霍殆尽的,撒谎成性,无语至极,简直了!

知乎用户 赖七七 发表

关键不在于 28 分钟,而是为了这个专门撒谎

值得深思

知乎用户 大风来往​ 发表

他们这个动作太慢,接警 30 分钟才到,十多分钟还好说。无论撒不撒慌,被查处都是必然的。

唐山也算大城市,派出所值班的警察辅警不会少,假如人手不够就直说人手不够,鬼知道他们干什么去了。

知乎用户 正午马天尼 发表

5 分钟能赶到当然是欺上瞒下的场面话了,穿个衣服下个楼都五分钟了,难道他们能瞬间移动?无非是凸显一下他们警察多牛叉,多敬业,多能干,多重要而已,别当真

知乎用户 三千雷动 发表

嗨,大半夜的出警已经很辛苦了,撒个谎什么的,都是自己人嘛,通融通融。

知乎用户 后天​ 发表

来了也没屁用,

还是得罚款,重罚那种,打我一下不管有没有伤,10 万起步,看看敢不敢打。

现在的社会人们普遍是不敢打架的,除了喝酒的,剩下的那些都是逼到一定份上菜动手的。

平时经常看有人吵架,吵的那叫一个凶,但是就是不动手,为什么啊,因为动手成本太大,一不小心伤着了赔不起。

但是要是没伤着呢?互殴教育呗,所以有的 “熟练者” 就不怕,因为他是 “惯犯” 懂里面的道道。

要是改变规格,打一巴掌就十万起步,不管是不是构成伤害,看看还敢不敢打

知乎用户 缥缈阁 发表

应该和上海的警察学习一下,什么叫争分夺秒,什么叫雷厉风行。

https://m.weibo.cn/1749670362/4767022011646168

知乎用户 圣威廉仁波切 发表

任何资讯公开发表就叫新闻,秘密发表就是情报。

我们大部分人看到的都是新闻,而很多新闻又都会成为历史,而历史的英文写法是 history,高级的故事。故事这玩意,可是有真有假的。

按照马某的说法是: 历史本没有真相,只残存着一些道理。

这么说来,历史上很多事,确实如此。

你想要的真相,是看不到的,你只能通过某件事得到一些启示。

至于他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似乎普通人根本不在乎,或许真正在乎的,应该是该系统内的相关的同级别的人员

知乎用户 小五 125 发表

其实,如果出警滞后是态度问题相较另外一种可能 emmmmm

知乎用户 游荡路痴​ 发表

为什么通报是 5 分钟,我认为不是当事人自己能决定的,尤其是在现场都是有监控,能够拍摄到他是在什么时候到达现场的,为什么要连带处置所长和副局长,我认为这是当地分局层面的问题。

5 分钟达现场从常理上分析就不合理,尤其是在凌晨时间段,懂的都懂。

现实中不可能这么快,除非是有警出警、无警巡逻的处警车,恰好正好在案发现场周边。

1、监控中显示时间为凌晨 2 时 40 分 50 秒,此时刚刚在里面爆发矛盾,众人都混战在一起,很明显不具备能够报警说清楚案发地点的可能性。

2、监控中显示时间为凌晨 2 时 41 分 16 秒,店外还有其他围观群众,大概率是他们报的警。

因为根据正常的报警流程,首先是报警人报警至 110,110 接线员会问清报警人什么事情,具体发生的时间、具体位置,另外属于什么辖区,然后 110 接线员在问清情况后,会在系统内将记录的上述信息指令给属地派出所,整个过程快点都需要 2 至 3 分钟。

这个报警的具体过程要看报警人是否能够报清楚具体位置,否则 110 接线员更是无从派单。

3、考虑到已经是凌晨 2 时 40 多分,一般没什么警情的派出所,值班民警都已经睡觉,接到警情后也需要起床穿衣、带装备、再开警车处警,整个过程至少需要 3 分钟。

4、一般此类打架类纠纷在报警都会简单报为 “打架斗殴”,所以除非明确表示有杀伤性武器、或者死人之类的,一般派出所民警还是会按照普通警情来处警,警车遇到红绿灯还是得等,根据有人测试派出所到现场至少得 7 分钟,那 7 分钟必不可少。

综上所述,在一切理想状态下,3+3+7=13,至少 13 分钟。

在全国关注的事情上还敢弄虚作假,真的是让人不能理解,全国人民可都还看着那!

知乎用户 尼古丁的依赖 发表

你能拿 ta 们怎么办?

警察台词:“唉,我就喜欢看你们生气又收拾不了我的样子。”

你能怎么办?

知乎用户 睿誉 发表

28 分钟…

5 分钟…

涉事民警当着全国人民公然撒谎,28 分钟能发生多少事!无论如何,点赞唐山这一次一查到底的态度。查比不查好,虽然,基层民警出警不及时不是什么秘密。手机改变中国。监控录像会在必要时消失。一些校园事件,录像总会因为莫名其妙的原因无法调看。谁也没想到,多年前一个叫乔布斯的美国人捣鼓出的智能手机,会如此深度的影响中国社会——中国在运用科技手段治理社会方面,领先世界。监控镜头、手机镜头,构成一张无处不在的网络。

如果这一次事件没有上热搜,诸位敢想像吗?接受中央广电总台中国之声采访时公然撒谎!涉事民警有没有更多问题静候调查,唐山至少做对了一件事:别火上浇油。不主动查、被捅出来更麻烦。比要求实名举报的网友撤掉视频避免影响唐山城市名誉的处理方式靠谱。面对问题解决问题是最好的辟谣。

民众比很多官员想象中宽容。

大包大揽的父亲自认每天劳心劳力,妻儿却总是抱怨,这份抱怨,实则与父亲的 “专制” 有关。当人们被允许参与,而非等待着 “主耶稣” 拯救,包容力会上升。

没有任何城市是完美的。基层警察处理治安事件时有一套江湖经验。正义虽迟却到,实名举报的蛋糕店店主,他的正义,迟到了足足十个月。

这是理想和现实的距离。

一两天就能解决的事情,不上热搜,就不能解决。

我国老一辈信奉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身在江湖久了,部分警察形成了套路。能推诿就推诿。多干多错,少干少错,不干不错。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关键还要看制度。我这一辈子,没打过一次 110,遇到困难下意识想要私了。灰色规则有灰色规则存在的道理。老妈子却不一样。大龄网瘾少女。

热衷网购。

出了问题就投诉。

正规的客户投诉中心,都有录音机制。快递小哥们的 “中国速度”,令人钦佩。背后是管理制度的功劳。关涉人命的正义总不能比快递还慢——28 分钟!绑架、轮 X,所有的想象力都足以发生了。给予警车交通特权,是有原因的。

一定有办法解决。

唐山民警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更合理的制度,无论如何强调都不过时。

环境会改变人。

灰色的环境,使得越认真办事的人,越心灰意冷。要么离开,要么沉沦。“唐山大凶”,综合来看,暴露的是一座城市的现状。领导在乎的是什么?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打造一张岁月静好的名骗,还是接连破获大案要案、使得城市处于风口浪尖?

不能靠热搜。

有热搜可依靠,是 “幸福的”,只有热搜可依靠,是 “恐怖的”。

这是为何我特别喜欢 00 后 “整顿职场” 的态度。整。不靠天真烂漫的 00 后冲击灰色江湖,难道指望我这种灰色居民?就得和资本家们一杠到底。

信仰因为人们的捍卫而存在。

人们因为捍卫信仰而存在。

“法治存在吗?”

——你说法治我都好笑。

但 00 后满脸胶原蛋白。

做事要合法!

单讲劳动仲裁,以前是个什么状况!

最后要由一个谎言让真相成真。

随便找个灰色地带居民,问一问,“唐山打人事件怎么看?”

“这也能叫事儿?年轻人现实点。社会比你想象中复杂得多!”

此生无悔入华夏的 00 后,坚决捍卫他们的家园。

作为一个报废的理想青年,过去、现在以及未来无比憎恶腐败和不公,当年却听过一个理论:

中国社会,维稳第一。激进的改革不符合国情。让岁月淘汰形成惯性的上一代,一切自然而然会好起来。

——也算 “荣耀变法” 的一种变体。

——西方理论家对中国两大不解:为何民众还不上街抗议,为何政府一次次主动变革。

这个时间到了吗?这个时间到了吗?这个时间到了吗?

让未来,示范 “未来”。

狂怒的姑娘们,掀起了一场舆论风暴。这场风暴,吹开了一座城市的脂粉和面具。

斗殴,28 分钟到场——正义虽迟却到,要对正义有信心。快递敢迟必罚,对快递,要强调的不是
“他一定会到的信心”。

中国快递,世界第一。

快递不敢不到。

订了快递的人,需要每天接受正能量教育、强调 “你对快递一定会到要有信心” 吗?

快递必须到。

不是因为消费者对快递有信心。

是因为消费者知道自己能 “投诉”。

我信不信快递?

不信。

我老妈信。

大龄网友少女。

为了三十几块钱,她投诉、投诉、投诉了好几天。

没找熟人。

没经过任何特殊程序。

嘿,解决了。

快递迟到要挨罚。

警察迟到终归到——要… 要什么?

赋予警车交通特权,意义是什么?

28 分钟!

设立治安联保机制,允许快递小哥们多赚一分钱,当报警中心收到报警,立刻赋予合适范围内所有快递小哥 “拉响警笛” 的权限,“5 分钟”。

正义虽迟却到。

快递敢迟必罚。

岁月静好。

点一份蛋糕,必能以世界上最快的效率抵达。

点一份 “生命的呼救”,唐山警方,不是独自在战斗。

这不是人的问题,这是制度的问题。

知乎用户 路人 7949 发表

想起来一个词———撒谎式辟谣

上次撒谎式辟谣主角是唐山某些部门的领导,这次成唐山的某些民警了……

知乎用户 路人 发表

据我所知

派出所的凌晨一般安排辖区内分区域巡逻,每个区域部署一辆警车巡逻,是可以做到 3-10 分钟内到达。一警通常都是巡逻警车组,所以按派出所的距离来算是不太准确的。

现在执行的 135 响应机制,不知道唐山是否也执行。

规定是指案发地距离派出所 150 米以内, 出警民警跑步出警要求在 1 分钟内到达现场;

在以派出所为中心 500 米的范围内民警, 必须 2—3 分钟到达现场;

500 米—2000 米以内的距离, 民警必须在 3—5 分钟到达现场;

2000 米以上的距离, 民警必须在 5—10 分钟到达现场。

时间确实很紧,但是如果是在正常巡逻,没有其他正在处理的事件,都是可以赶到的。

28 分钟,我估计啊,应该可能也许是下车去哪里睡觉或者喝茶去了。

知乎用户 风竹夜火丶 发表

这个民警就是个替死鬼,背锅侠,他是很可恶,可还有更可恶的人隐藏在他身后。

知乎用户 神秘海域​ 发表

有种预感,这个唐山事件,最直接的后果,是这样的曝光会被彻底掐灭。

以后谁也别想靠病毒式传播的短视频自媒体寻求帮助了。

因为现在问题实在太多,已经经不起镜头的曝光了。

解决不了问题,就解决报告问题的人,这个是结果导向考核的最后结果。

就像对法院检察院的结案率考核,提升的只有冤假错案率。

另一方面又怕负面影像,一把手们会越来越排斥自媒体监督。

现在自媒体控制又是对平台有利可图的。

我们已经进一步进入美国一样的新闻托拉斯时代,我们拥抱吧

知乎用户 子远 发表

真的建议不要拍什么跳舞短视频、喊口号尬宣了,把本职做好就行。花几十万的经费做宣传被败坏一次就等于零,老百姓也不信那些花里胡哨的。坐机关办公室的真是想一出是一出,之前让民警跑去地铁口挨个扫码完成指标有什么用?有什么用?

出警慢有两种情况。一是凌晨警力不够,正在处理别的警情赶不过来。二是磨洋工,喊人、扯皮、问情况、拿装备、开车都可以磨蹭。

接警是指挥平台,出警是派出所。传达指令、联系出警民警、了解概况、拿装备、赶路都需要时间,5 分钟确实来不及,但半个小时也有点离谱了。

知乎用户 橘枳 发表

古时候传说,山中被老虎 咬死的人,会变成伥鬼,这种鬼很猥琐,会引诱后面上山的人到老虎面前,变成老虎的虎口亡魂,所谓为虎作伥。

那么,老哥五分钟就到,看看监控问问围观群众,大家就知道老哥是几点到的了,于是出现两个疑问:

1 如此严重的暴力事件,为何那么晚到现场?

2 是被外界因素阻碍,还是本身便是懒政如此,向来不作为,少作为呢?

希望作为公职人员,能说点实话,毕竟唐山整个队伍的公信力… 好吧,基本没啥公信力了

知乎用户 当时年少 发表

【唐山打人案:与谎称 “接警后 5 分钟赶到” 陈志伟同名民警被查】

6 月 10 日凌晨,唐山市路北区某烧烤店发生一起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案件。路北分局机场路派出所民警陈志伟此前接受采访时表示:接警后 5 分钟赶到现场。6 月 21 日,河北省公安厅发布的情况通报显示,警方接报到现场耗时 28 分钟。

知乎用户 青蜂侠​ 发表

这不是造谣吗转发量明显超 500 了,不追究刑事责任?

知乎用户 小女子拥护国父 发表

凌晨两三点 28 分钟出警,这也不慢了吧?我国可能赶紧研制些机器人警察秒出警,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绝对安全需求。

知乎用户 辛德林记 发表

6 月 12 日,派出所民警接受央视采访,说 2:41 分接到报警,2:46 分赶到现场处理。6 月 21 日,官方通报告知,2:41 分接到报警,3:09 分才赶到现场处理。

已经搞不清到底是谁的责任了,是民警还是媒体,如果民警说的有可能是假的,通告就一定是真的吗…

知乎用户 星河璀璨 发表

自罚三杯,可以吧

知乎用户 剑圣 发表

有没有和么一种可能:

唐山警方对这类报警轻车熟路,一听报警地点就知道发生了什么,然后例行公事般拖了半个小时到场,按惯例这时候架已经打完了,挨打的进医院,打人的跑路,警察到现场维持一下秩序完事了。

看得出来,打人者很有经验,回去后先去验伤,这下就算警察找上门了也可以搞成互殴,到时候给点医药费就完事儿了,歌照唱舞照跳,开迈巴赫的缺这点钱?

所以从报警到事后处理都有完整的流程,这些人才肆无忌惮,对面敢还手他们就敢往死里打,里面打了不够出去继续打,因为他们知道警方到场的大体时间,跟抢银行的其实差不多。

知乎用户 西门也静 发表

民警 和 谎称

这俩词我都看得懂,但当它们俩连着出现时,我大受震撼

知乎用户 半只三脚猫​ 发表

期待在全国开启一轮整风运动,有的部门问题太大了,养虎为患,早晚会出大事!

知乎用户 张大锤 发表

问题是一个普通民警当初接受采访为什么要撒谎,为什么敢撒谎?

有媒体采访,说明事件有舆论关注,而且当时事情已经已经上了热搜。出警时间这种东西很容易就查明白,现场人员、监控录像、执法记录仪、120 等等随便出来一个都能轻松戳破谎言。他为什么敢撒谎,只因为是想推脱掩盖一下反应处置不及时的责任吗?前面说了谎言很容易就会被戳破,那时候所需承担的责任不是更加大吗?除非他知道那些能带来真相的东西通通都不会出现。而且他们真的做到了,事情热度这么高的情况下,过了这么多天,除了最开始就流出来的烧烤店监控录像,楞是再没有丝毫的录像之外的现场信息流出来。撒谎的只是一个普通民警,帮他圆谎的就不知道牵扯到多少唐山的政法部门了,还顺带着恶心了一把疫情防控政策。

我觉得在信息时代,这种现象蛮可怕的。这次是关注度太高,上面调查后发了个通报戳破了那个小小的谎言,但要是关注度不高,或者利益关系太大,调查的人上下 “一条心” 呢?除了他,别人说不了话,就只剩下他说的那一个“事实”。

反复几次,自己都把公信力丢马桶里冲走了,哪还用得着反动势力煽风点火。比如说流出监控录像的烧烤店已经拆了,他们说是因为要装修,现在你信吗?

知乎用户 八段锦 发表

能有啥法律责任

上次那个女接线员因为渎职导致别人直接死亡都只是开除处理

这个民警晚出警的原因有很多,他可以说塞车,已经尽最快速度,你能说他渎职吗?就算真的渎职,也只需要开除处理就行

真以为人家需要负责任?

知乎用户 泡泡龙 发表

黑恶势力对公安系统的渗透,对公务人员的腐蚀拉拢危害太大了,大众的安全感全无,甚至一定程度上感觉人人都是受害者,这次不对违法的警察从严从重处罚,那将是对兢兢业业警察同志们的亵渎和侮辱,期待对知法犯法的人员从重判刑!

知乎用户 林深见鹿 er 发表

以此为史,在将来我有充分的理由认为一些官方通告是不可以无条件信任的。

知乎用户 二拾三年 发表

看过相声么?

丁文员,王德成那俩盟兄弟,他俩在派出所折腾的时候找所长,所长在干嘛?

蹲蹲宿,反正是这么念的,至于是哪仨字儿我也不知道。

说白了就是慎着,等这俩人没意思了自己就息事宁人了。

哈哈,感觉唐山这边也是这套路……

知乎用户 李超然​ 发表

以前网络小说被严打时,警察这两个字都是敏感词,根本不能写出来。

为什么会造成这种情况,据说是有人在小说里抹黑警察形象,比如经常在一些小说中能看到相似的桥段,主角遇到二代为难,对方直接调警察把主角抓进局子里,主角想要脱困,一般只能动用更高的关系,然后装逼打脸,当然也有狠人直接杀出去,但这种就很容易和谐了。

上面的桥段曾经流传很广,几乎只要是写到现代社会的小说,都会有类似的桥段。

为什么这种桥段用的这么多呢,因为读者喜欢,为什么读者喜欢呢,因为读者会产生共鸣。

虽然很多电视剧电影中,宣传警察高大的形象,可现实中,无论是自己接触还是听说,警察的形象都不怎么样,特别是在多年前,警察有许多的别称,感兴趣的可以去查。

反正于我个人来说,我是真不愿意和警察这个群体打交道,就算真出了事,一般也不会指望他们,平生唯一一次报警,连 110 都打不通,更别说出警了。

知乎用户 左手 发表

有没有一种可能,他出警前需要先做核酸跟抗原

哪怕跟我们公司一样是本公司就能做核酸且不用等结果,排队也要十五分钟

抗原我算他五分钟(带上传)

这样算下来,好像五分钟差不多

知乎用户 碧海无心 发表

这个世界,最无知的就是吃瓜群众们,从古至今,都是成王败寇,真正的核心机密,不可能公布于世。因为人是这个世界上最可怕的动物,但是又要建设和谐文明的社会,所以舆论向导很重要,理性看待任何一个问题吧。发出来的东西,都是让你看到的。不让你看到的,你这一辈子也看不到。

知乎用户 听飞说 发表

公安的职责是维护治安,保护百姓。但是披露的这几个渣人撒谎成性、张嘴就来,与犯罪分子沆瀣一气、鱼肉百姓。

这也就能理解,案发当天,那几个渣人为什么能够飞扬跋扈,无法无天,这都是这些公安惯出来的,他们就是保护伞,对这些人的所作所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现在进去了,好好交待自己犯过的罪,好好忏悔去吧。

静待更大的鱼跳出水面。

知乎用户 管理咨询朱老师​ 发表

事情一闹开来,怕担责任,就开始放卫星、出奇迹了,再也不实事求是了。

要是普通人谎报恐怕现在已经被行政拘留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该唐山民警刑事责任估计够不上,但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分。

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六条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种类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降级;
(五)撤职;
(六)开除。《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七条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处分的期间为: 1. 警告,6 个月; 2. 记过,12 个月; 3. 记大过,18 个月; 4. 降级、撤职,24 个月。

知乎用户 云风 发表

这个民警,完全就是个背锅侠。

因为规定虽然是 5 分钟要到达现场,然而实际情况是,5 分钟到达现场几乎不可能。

这个人撒谎无非是为了不被处分,因为毕竟规定是 5 分钟。

现在把这个民警推到风口浪尖,就是 TM 的搞笑。

这个民警最多一个玩忽职守,背后的保护伞一个不查,找一个底层的民警上热搜。

你说不是为了转火,你就是在侮辱我的智商。

知乎用户 瞧我这机灵鬼 发表

警察系统证据十分充足的敲诈勒索都很难追究法律责任,因为很多事情是一个群体事情,就像公司采购一般自己内部不会追究采购责任,因为这是从上到下一条线每个人都有直接或者相关利益环节采购者只是很小的一环,相反因为采购者是大利益的其实一份子所以小的利益采购者才有了一定的自主权,这就是利益交换。只有舆情和严打会把背锅侠推出去,这才是真实社会的样子,相反舆情下的报道听听就好,有啥用呢几个能运气好搞成舆情呢……

很多舆情案件没曝光之前都是当地几年十几年的喝酒谈资,大家真相信就 “处理” 出来的那些警察知道和经手吗?

知乎那几个好警察张口闭口都是荣誉正义违法的很少正义的很多,我印象中有一个讨论去哪个部门好的提问中这些好警察对肥差也是轻车熟路都知道,这些肥差的肥又是怎么得到的呢?当一件事是有选择的去干,本质就只是利益而已,非要吹嘘成正义……

古今历史的改革事件的节点大家可以分析下,与其说上层下决心了,不如说底层快压不住了上层才被迫去办,希望越来越多觉醒的人现实中较真起来让警察系统的黑警与瞎子们承担相应的后果,这样才能把舆情中的事情变成常规下的事情。

最后大家考虑我开头说的事情,某系统众多人员为什么黑,为什么瞎,为什么最后成为同流合污的一份子和我开头说的警察可以参与敲诈勒索证据只赔礼道歉众多政法部门举报也无法依法处理有没有互为因果的关系。

知乎用户 山大王 发表

很多人不清楚体制内的一些工作规范,这个民警接受采访一定是经过组织批准的,该说什么不该说什么都是提前定好的。

知乎用户 李富贵​ 发表

我只想问一句,民警说谎,算造谣嘛?需要负法律责任嘛

知乎用户 桂林理工大学 发表

28 分钟到可以理解,凌晨出警,下楼上车也需要点时间。

撒谎问题就大了,这是警方信用问题,警察干啥都讲证据,到自己了就可以胡编瞎编了吗?

知乎用户 王的摇铃仆人​ 发表

5 分钟赶到?张口就来?

你们有报警出警的相关信息都不看

自己把自己先暴露了,那就先抓你吧……

知乎用户 Hitman​ 发表

中国社会美化了警察的职业,本来就是一个维稳的暴力机构。从来没有高尚的职业,只有高尚的人!

知乎用户 半醉人间 发表

知乎用户 鬼鬼 发表

现在也只能凭网络曝光曝光了,

除了曝光一下也没有啥别的办法了,

乞求青天大老爷额外开恩。。。

知乎用户 星空传奇 发表

看地图说话:

1.7 公里路程,开车最快 7 分钟就能抵达现场,但实际出警用了 28 分钟。这个民警胆真大,面对央视总台采访,直接撒谎说只用了 5 分钟出警。

唐山一个派出所民警都敢公开糊弄央视,只能说,这个地方的警察太牛。

知乎用户 呆丸刺史 发表

有些人仅仅只是警察,而不是人民警察

知乎用户 青谈 发表

我关心的是那些报案的人,他们都说 5 分钟需要左右警察就来了。实际上不对啊,难道是他们看错了,还是被吓到忘记了时间。

知乎用户 vvv 发表

中高层的黑公务员要以权谋私,权力寻租

基层公务员,这已经被全国曝光还随便声称 5 分钟赶到,欺骗所有人,这种黑公务员根本就没有一点点廉耻可言,更何况这种事大家都遇见过。

他们作为普通黑公务员,显然可以以相对较低受贿成本攻破

这些高中低的公务员,一旦和黑恶暴力团伙纠缠在一起,那就是无法无天,无恶不作

这么点黑恶团伙,长年累月的作恶,攫取盲流子本攫取不到的不当收益,这些公务员都搞不定

怎么办?

时时刻刻监管就成了唯一出路,别的办法可以看到统统漏洞百出,完全无力抑制这种形势

就是给他们打分,给他们按摄像头,一欺骗,一做恶,一勾结,马上就被视频和录音举报到公共检举网站上

上班扯犊子,有摄像头,对人民父母不恭敬,有摄像头

这帮小子再缺德,也只能转入地下,不敢公开这么混了

不要怕公务员监管制度的改革,越怕,当内外形势不好的时候,千疮百孔就越容易出非常严重的大问题,河南这种银行诈骗案就已经敲响了非常不好的钟声,再不改,真的不行了

稍微了解一点历史就知道,没有本质改革,逆转在任何时代都不成立

知乎用户 负教化所有都人祸 发表

1,警察马上出现,酒鬼袭警,警察被迫开枪,击毙 2 个抢枪的酒鬼,警察 8 年有期。

2,警察马上出现,酒鬼袭警,警察徒手格斗,警察医院住一下。

3,警察马上出现,酒鬼跑了,警察被几个女的殴打,衣服被扯破。

4,警察面对报警,使出牛步大法,1 个小时后到,面对空空荡荡的街道,有是美好的一天。

知乎用户 xun yin​ 发表

这是,打 5 分钟和打半小时的区别?

错了,是 28 分钟后打人者和被打的都不在现场了,才跑过去打扫卫生哦。

难怪始终没有记录仪的视频出现,啥都没拍到,空手怎么出现?

知乎用户 毛茸茸 发表

接到辅警电话起床洗漱一下下来看下电脑出警单后拿钥匙出警,一般而言很快就出了,因为想要处理完可以睡个回笼觉,这个 28 分钟有没有一种可能,是民警看到警情后是打架就故意拖着不出警因为打架的话就让他打,打完后收拾局面一个一个处理,没想到的是对方跑的如此的快,事件发酵的如此严重,只能说低估了。

这我就不得不说我的家乡了,我家乡这里有着 110 巡特警的存在,就是每个单元有一辆 110 出警车实现快速出警,这种警车一般而言都是停在公厕旁边因为平时不能下车,24 小时通宵运营的,这种车都是派出所最讨厌的存在,因为一旦车到了派出所了就意味着要加班干活了,110 出警车不用管后续,常处理的都是打架,醉鬼等。

知乎用户 恶安利 发表

5 分钟到达现场不符合实际,除非巡逻遇到,或者现场距离不远。

如果想达到这样效果,需要机关全员 24 小时值班无休,或者再招人。

平常的话,因为辖区不可能只有这一个案子。

我认为

以下全部为假设:

如果报案人于 2 时 41 分 16 秒报警,从 110 接通到挂断就会需要 2 分钟,包含询问地点,现场情况,事情起因,有无人员伤亡等等..

2 时 43 分 16 秒, 指挥中心会向辖区派出所下达指令,信息包含通知具体地点,起因。

不知道是对讲机下达还是电话下达,如果电话下达,从接通电话到通知具体内容,需要 1 分 30 秒左右(30 秒接通电话,1 分钟下达指令)

2 时 44 分 46 秒,接到警情人员首先会联系报案人现场具体情况,比如有无持械斗,现场有无伤亡,.. 这可能会 2 分钟左右。(有人会问这不是多此一举吗?不是的,这是根据具体情况拿装备,jc 也是人,不是神仙,也要保护安全)

2 时 46 分 46 秒,了解情况后,接到警情的人通知出警人员立刻出警,如果没在一个屋,会给值班人员挨个电话或者起床通知,如果休息了(基层真的很累,24 小时值班,白天忙一天,晚上休息情有可原),这期间包含通知值班人员,到穿衣,带装备,这需要 5 分钟左右吧。

2 时 52 分,只要人员到齐,驱车赶往现场,肯定都是快马加一鞭,有人说的测试 7 分钟能到现场,况且就按这个吧。

2 时 59 分,到达现场。

。。。

这样我觉得更符合实际,说 5 分钟到达现场,除非是巡逻遇到,或者地点就在附近,其他一切不切实际。

全文假设,不是真的,大家看一乐吧。

知乎用户 大鸡 发表

通常我们把黑社会成为污染物,把保护伞称为污染源!

知乎用户 真小强 发表

美国警察没有保护公民的义务。我国警察能出警就已经是对屁明的恩赐了。

至于美国人有持枪的权利,示威游行的自由,无限防卫,我只能说:坚决不走美帝邪路!

知乎用户 苍海笑 发表

我作为一个屁民,代表广大屁民比比几句!大家想喷就喷!毕竟我脸大,我不要面子。

首先!!维护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不能靠警察!!黄花菜都凉了有没有!早到了又怎样?嗯?摸摸自己的良心!!早到了又怎样?少挨一刀?还是少被轮一遍?警察能为你主持公道吗?不能!

https://zhuanlan.zhihu.com/p/408321791

说不清楚。。我什么意思呢?我的意思是,支持天价索赔!打别人一巴掌,赔偿十万起步!!捅别人一刀,一百万起步!给我狠狠的罚!!!这个办法,是不是更,治本呢?

指望警察争分夺秒的到来力挽狂澜,是不是治标不治本!!!!!!!!警察早到了又怎样?能在少受罪的前提下,获得同样的赔偿吗???能赔到更多的钱吗!!!!

什么叫主持公道??那就是:么的赔钱!!!!!!!!

不赔钱,光道歉??暴力者去坐牢???卧槽!!!!这不是欺负老实人嘛!!!!

坐牢是应该的!!道歉也是应该的!!!!么的。。。这事就这么过去了??暴力者受到了应有的处罚,被害者呢??????嗯???被害者呢!!!!是不是白白的被打了!!!

敢不敢公布被打女孩获得了什么赔偿??是不是血亏!!!!!!!!!!!!!不公平!!!!!!!!!!!!

么的赔钱!!!!!!!!!!

我都能猜到结果是什么!这帮混社会的大哥,家产被抄家,全部回归政府组织,大哥跌倒,政府吃饱。。。。用大哥的资产,分出很少很少很少的一丢丢,赔偿被打的女孩。。正常情况下,是不是要见面分一半!!分一半!!

强烈建议,把政府回收到的混社会大哥的资产,分一半给被打女孩!!!!!!!!

暴力事件直接终结有没有!信不信!!!

谁还敢打人!!!!!!

为什么最近酒驾的很少了?是因为交警们认真负责,吃苦耐劳,不分昼夜的严格负责吗?不!!因为罚的有点小重!为什么还会有酒驾的?因为罚的还不够重!!!

一句话,赔钱!!!!呼吁法律支持天价索赔!!!!!!!

不劳政府人员多多辛苦了!真的不用!你们该歇歇,该玩玩,真的!多赔点钱就行!大家都满意!!!!!!

什么?才区区一百万?打发叫花子呢!!!什么叫天价索赔听不懂是吧!!!!起码得五千万起步吧!!!一百万够干啥的!!!搞笑。。。。。

知乎用户 小王​ 发表

之前有 120 医生在赶去救人的路上病人就走了,最后医生因为抢救不及时被处理。

这个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如果警察没有及时赶到,最后受害人被打进医院,是不是也要被处理一下?

知乎用户 盐小橙​ 发表

全国人民智商被侮辱这事咋算?

知乎用户 橙汁 发表

当你扯一个谎后就需要无数谎来圆。

我们从小到大或多或少都经历过,犯了错事想百般理由去推脱。但很多时候,老老实实的承认,比想无数个谎,处罚会轻微很多。

知乎用户 王颠 发表

串口共都不会,哪怕是买点水果,去看看那几个大哥,一起商量商量,也不能发这样的通告啊

他们没错,通告没错,打人者没错,被害者也没错,我错了,我不该关注这件事

我再也不出去了,就上班下班,有人跟我说话,我马上听,不能有一点怠慢

整整十天,就想出个这样的理由,花点钱怎么了,买个写手也行啊

知乎用户 老大的亲小弟 发表

知乎用户 meepo 发表

警察都是等两方打的差不多才去收拾残局,因为警察也怕挨打

知乎用户 菠萝蜜 发表

实际上 2:41 分报警电话都没打完呢,指挥中心也不可能这么快就给分局发布任务。

要说法律责任,这事儿完全可以一句 “记错了” 揭过去,最多值一个批评教育,要让警员背锅倒是可能给他安个处分,因为“无组织无纪律随意接受采访,胡乱说话给警方形象抹黑”…… 法律责任?老太太摔倒了随便抓个人就讹都不用负法律责任,你凭啥以为警察说错了出警时间会有法律责任?

110 确实有城区重要警情 5 分钟内到达的要求,但首先这是从接到出警命令开始算的,而且烧烤店这事儿也不算什么 “重大警情”,报警的性质是 “打架”…… 夏天路边摊喝高了不说天天有人打架也差不多,打电话报警后警方在 30 分钟内赶到,这响应时间起码是合格的,毕竟 120 憋着救人去的,赶到现场不也花了 15 分钟呢。

然后我看有人感慨保护伞什么的,这就有点儿胡说八道了。报警的时候最多时告知 110 在哪儿,出了啥事,什么程度,接警的分局和警员顶多也就知道某烧烤店两拨人打起来了,但根本不可能知道具体是谁和谁打起来了,就算打人是警员的亲戚,他也得到了现场才知道吧…… 没到地方就知道 “我得当好保护伞让打人的有充足的时间跑掉”,能掐会算么?

总之只看具体行动的话,警方 3:09 分到达出事地点,对于处理打架斗殴来说算是正常发挥。

至于警方为啥要扯这个五分钟的谎,还真不见得会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原因,“习惯性说快点儿” 也有可能,“记错了时间” 也有可能,“三点才从分局出来但路上很顺到案发地点也就用了五分钟” 也有可能,“上边就让这么说” 也有可能…… 不过这谎说不说,其实影响也不大,怕是也没啥可追究的。

知乎用户 Crowznn 发表

吹牛吹大了,被领导穿小鞋了,哈哈哈

知乎用户 爱发炎的吃瓜群众 发表

接触过 JC,一般能 5 分钟到现场的,你就得送锦旗感谢神兵天降啦,呵呵,不过在这种时候敢撒谎的,建议必须开除出队伍。

知乎用户 九戈 发表

软件著作权包过吗?软件著作权可以加急吗?对于这 2 个问题大家知道的是软件著作权是什么,对于这个包过吗。能不能加急大家还是不太清楚,我们现在就来看看吧。

软著包过吗?

(1) 源代码原创情况,如果原创性不够的话,存在一定的申请风险。

(2) 代理机构的资质,软件行业的公司越来越多,其实申报的难度也越来越大的,这就要看你找的代理机构的资质,不然到时候处理不好被驳回,第二次申报是很难再通过的。

软件著作权通过有哪些好处?

(1) 通过登记机构的定期公告,可以向社会宣传自己的产品。

(2) 在发生软件著作权争议时,《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主张软件权利的有力武器,同时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保护的前提。

(3) 在进行软件版权贸易时,《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作为权利证明,有利于交易的顺利完成。同时,国家权威部门的认证将使您的软件作品价值倍增。

通过软件著作权是很有必要的,对企业而言,软件著作权可以作为税收减免的重要依据、可以作为法律重点保护的依据、可以作为技术出资入股、可以作为申请科技成果的依据、可以在企业破产后的有形收益; 对个人而言,软著可以作为转正、评优、职称评定能力证明,也可以作为人才引进、落户、特殊政策加分项。

软著可以加急吗?

软件著作权属于二类知识产权,也是二类知识产权中申请周期最短的。一般申请软件著作权只需两月就可以完成,因此企业在申请高新认定时一般要提前最少两个月申请软件著作权,以保证在提交高新材料时能保证软件著作权数量达标。

知乎用户 凯文知产 发表

背后的原因绝不是 “谎称接警后 5 分钟赶到”,他们是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看最后能查到什么阶层,究竟是 “轻拿轻放”,还是 “一查到底”,这样才能正确预估结果。


可叹上半年《开端》里的老张、小江,《警察荣誉》里的老王、老陈、建军树立的优秀警察形象,让这帮 B 轻轻松松给抹平了,最后还捎带手吐了口谈、撒了泡尿。

知乎用户 花鸟人共栖 发表

2:40 开始动手

2:41 警方接到报警电话

2:43 离开监控画面

2:47 逃离现场

2:55 被害人送医

3:09 警方赶到

细思极恐啊 ······

知乎用户 石家庄小太阳 发表

他们话不能信啊…..

知乎用户 热心市民鹿三岁 y 发表

120 怎么就能几分钟到 ?110 就不行

知乎用户 秦云 发表

劲使歪了……

偌大的公安系统,让唐山水泼不进(记者进不去),油泼不出(家属无声),所以说这问题大了去了。唐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唐山,是共产党领导下的唐山,而不应该是某些人某个利益集团的唐山。

知乎用户 JOJO 发表

承担哪些法律责任,我非相关专业,不能回答。

但是公职人员不能做到起码的诚实守信,应该至少会违反工作条例吧。

他应该为他谎称的 “23 分钟” 所带来的不良影响负责。

如果有人指示他这么说,应该共同负责,甚至负领导责任。

另外,我支持 “民谣官谣皆为谣” 的观点。

如果不能做到罪加一等,至少要做到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河北省公安厅通报关于陈某志等涉嫌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等案件侦办进展情况,伤情都有哪些分别?如何定伤?

知乎用户 舆论排头兵​ 发表

好吧,确实有点无法理解,事情都闹到这种份上了,还用得着撒谎吗?

知乎用户 郭俊祺是二楞啊​ 发表

外宾们仿佛第一次来中国

知乎用户 西西弗斯 发表

最开始还有人信了,还是社会接触太少了,工作几年就知道了。

知乎用户 堂吉诃德 发表

好像出警都有时间限制的,至于能不能按时间赶到其实自己想。

知乎用户 黑咖啡 发表

这就是为什么后面没有任何媒体采访的原因,说的越多,漏的越多。

知乎用户 Nothing 发表

公安部《110 报警服务工作规范化标准》:处警人员在接到处警指令后要做到快速反应。凡危及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重大、紧急报警、求助,在市区,必须 5 分钟内到达现场; 在郊区,必须 10 分钟内到达现场。处警人员到达现场后,应迅速核实报警内容,分别情况予以妥善处置。

找到 5 分钟的出处了。。。

知乎用户 吴疆行​​ 发表

说谎话不用负法律责任!也没有哪条法律条文限制人们说谎话!况且这个谎话没有对事件造成任何影响!

知乎用户 周茂军律师​​ 发表

如果警察说他五分钟到达了案发现场,那一定就是真的。人民警察吗,我不信他难道还你吗???那些说警察半小时的。如果是媒体就是收了拜登的钱。如果是营销号就是传播虚假消息。如果是普通人就是造谣寻滋生事。在此提醒普通民众网络不是不法之地。

知乎用户 冯晓辉 发表

我想看一下真实出警记录。因为我感觉要真是 3 点多点就到了,其实可以理解。但我不理解的是,要是三点零几就到了,打人的人怎么没控制起来,他们跑能跑多远?即使几个外地的跑上高速了,还有俩本地的吧?怎么没当时就控制起来?

所以可能这样说很多人喷,很多人唾弃。但在我没有看到真实的当日出警记录,以及视频资料的时候。我宁愿相信,三点零几都是说谎。而网友猜测或瞎编乱造的,早晨六点吃完早点才来现场,中午热搜爆了,下午 BBC 都开始直播了,才开始抓人。这个说法虽然很扯,很假但跟现场以及综合情况来看最合理。

知乎用户 弓长 发表

黑!真的是让我们老百姓感到绝望的黑!绝望!一点希望都没有!

知乎用户 学习真快乐啊 发表

陈志伟、陈继志,这俩名字听起来像弟兄俩

知乎用户 半个句号 发表

顶多脱警服

知乎用户 知了书 发表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从小接受的教育就是这样,各种各样的场面活动,场面话,学校里就有的是。

知乎用户 nonjiang 发表

没有必要过度解读,说谎肯定是不对,28 分钟接警也是违规,但是出警慢在基层其实是一种常态。

首先说法令要求对于紧急事项要五分钟内出警,这是出于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认真负责的考虑,但是实际情况可能会更复杂一些,其一是基层警力不足,原来还好,现在疫情防控排查维稳都要抽调大量警力,在基层本来就人手不够,值班人员就更少了,很多人就连续加班,所以工作懈怠也是意料之中的事。

其二,事发在半夜,出警的反应速度要比白天慢一些。

其三,报警时是餐馆打架,一般这类不是像抢劫杀人放火啥的严重的刑事案件,尤其是一些小地方,喝多了打架时有发生,所以接警人员重视不足。

我是学管理出身的,如果一个现象归结于人的问题,那么你一定没找到真正的问题。换一个负责任的警察就一定能解决嘛? 要想解决类似的问题,还是要从制度上寻求可行方案,在人力和设备上适度的补充。

知乎用户 Joey​ 发表

看香港电影,都是打完了杀完了,警察开着警车嗷嗷叫到现场了。

知乎用户 子夜听歌 发表

撒谎而已 谁没撒谎过 问题不大

就怕撒谎成性 嘴里没真话 还是公职人员 太可怕了

知乎用户 env 发表

人民警察为人民!

知乎用户 精神科主任医师 发表

应该罚他刷一个月知乎,跟知乎上的好警察好好学习学习。

知乎用户 达瓦里希 发表

有一段没有报警了,所以现在的情况不了解,只说四五年以前

110 报警后半天才来,希望你自己放弃。来了主要目的就是平事,盗抢记录一下,打架调节一下,不管是非只想下班。万一某方有熟人,想方设法把权力用到完。

知乎用户 你湖大野 发表

知乎用户 千里驰援李天霞 发表

这个让我想起了《功夫》里那个名场景。

黑社会打完架杀完人,大吼一声 “jc 出来洗地了”

知乎用户 蜡笔小白丶 发表

揽功诿过就是现行职场的标准模式,因为风险小收益高,这是被暴光出来了,这要是没这么高关注度,估计就有人立功了。最可气的是伴随揽功诿过,还可能在你玩手机或玩电脑时拍张照片发出去,这样不提拔他也没人和他争了,残酷吧?

回到本事件,3 点 09 分到现场也并不过分,但就是有人坐不住。至于他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可能警察内部有处分吧。

其实这事的关注点就不对,为什么提拔的都是这些偷奸取巧之辈,而踏实干事的只能踏实干事才是我们需要解决的问题。

知乎用户 逾斌的老师 发表

这波临时工?

知乎用户 孟晩舟​ 发表

事情闹大了,舆论很大,丢工作是小,大概率追究法律责任,进去了要。

知乎用户 大地母亲忽悠了我 发表

这种基本的事实也能撒谎,真是无语了。

110 对出警的时间应该是有记录的,多长时间需要赶到现场也有要求,出警民警在这种有记录的事实上撒谎,可能是基于平时的习惯,肯定是没有意识到这件事儿能闹这么大,能被查到这么深。

继续查,肯定还有瓜。。。

知乎用户 静候晨光 发表

怎么说呢,可能是他的上峰要求他这样说罢了,他可能是个替罪的

知乎用户 林路考 发表

如果没有编制,就是普通的雇佣合同。

公务员还有多少人报考?

父母亲们还有多少人天天催孩子,考公呀,铁饭碗!

还有多少人真心是为人民服务。想从政,想通过政治手段改变社会,让社会越来越好?

现在的铁饭碗本质上不还是古代士大夫集团。

只不过父辈那时候,新中国刚成立,整个社会都在付出不辞辛劳为了国家奉献,看多了自己都错觉了。

但现在 2022 年了,大家只不过为了混口饭吃,就是个活,清醒点!

知乎用户 嗑瓜子的猪 发表

他们好像都忘了:他们当的是国家(老百姓)给的职,领的是国家(老百姓)给的薪水,不是领导的给的职,领导给的薪水。

知乎用户 吴一杯 发表

被抓的小名叫闪电是吧

知乎用户 菊花仙子​ 发表

喝酒喝酒。。

知乎用户 髕贇 发表

很多人想不明白一个最简单的问题,作为公职人员,能开除自己的是法律,不是自己的上级,上级无论到哪一级都不能开除他。

知乎用户 HawkWongLeen 发表

现在你还觉得他们说的话可信吗?

我说的是美国政府!

知乎用户 落叶归根​ 发表

如果不知道怎么办可以不说,多说多错,少说少错,不说不错。

比和大人比差的远了,人家还知道老百姓争的就是一口气,气顺了大人们的事也就办了。

这届演都不演一下, 队友太多带不起啊。

知乎用户 月月月 发表

很好,gov 发布的的都信..

知乎用户 吃面包的猫 发表

敢这样说不是没有原因的,从上到下,大家都看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铁帽子以为自己还能铁下去,下面的也以为自己还能继续跟着混。

至于为何敢说谎还不担心出事,就好比小学生不写作业,一举手发现大家都没写。

知乎用户 大力出奇迹 发表

民警欺骗组织及大众,应当开除公职,追查他是否违法?❗

知乎用户 微信用户阿忠 发表

数据说话:

有红绿灯的情况下,高德地图推荐 7 分钟。警车可以闯红灯,另外又是夜间路上车辆很少。

众所周知,中国警察敬业且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综上所述:5 分钟都用不到

知乎用户 刘强西​ 发表

所谓的信任和公信就是这么一点一点的被耗完了。

知乎用户 慎阑 发表

起码要批评教育

知乎用户 19376482 发表

虽然但是,毒教材的事怎么样了?

知乎用户 潘扬 发表

民警也只是背锅而已

知乎用户 勤劳宽裕 发表

严重渎职犯罪

知乎用户 qiuluo 发表

查了半个月 抓了个撒谎的 你逗我呢?

知乎用户 1986 飞 发表

当着全国观众的面说瞎话,你又不是大人物,一查一个准,也是真敢呀,还不如刚开始说实话呢

知乎用户 我要努力呀 发表

不用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更不能被道德谴责。民警谎称 5 分钟赶到是为了震慑犯罪份子,以后他们要想作恶,心里会有 “5 分钟危机”。大大减少了他们的犯罪可能。只不过你们的刨根问底让潜在犯罪份子更加放心作恶了,该承担法律责任的是媒体,以及传播人群。事情已经发生,不要纠结于此,要面向未来。

实际情况民警 29 分钟赶到,速度已经非常之快,从报警人犹豫报警,到接线员问明情况,到民进接到警讯,到安排出警,到任务民警从别处抽身出发,到等红绿灯,躲路上行人,问清具体位置,到现场。仅仅用了 29 分钟,已经非常之快,考虑人员紧缺,交通状况,人口密度,突发事件,已然非常之快。你要想警察一秒到场,你可以请私人保镖,对于女性可以嫁给武状元,对于没钱又单身的女性可以在家刷剧。要不然,全世界没有那里的警察可以保证在突发事件一秒到场。

向所有民警致敬

知乎用户 陀思妥耶夫斯基 发表

估计是出警超过 10 分钟会受处分?

知乎用户 拉格萨菲罗斯 发表

韩寒:“中国现阶段的主要矛盾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智商和官员们不断下降的道德之间的矛盾。”

复制少了个右引号

知乎用户 ThankVinci 发表

不得了,又开始了,您赶紧移民吧

庙小,容不下你们这些大佛

真不知道你们哪来的经费

为什么我对福建舰毫无感觉?

知乎用户 蓝天是我的保护色​​ 发表

亲眼看到过,成都温江 这边 消防 救 落水的人。
安装 那个 皮艇 + 发动,至少用来 30 分钟。

一些年纪大的消防员,不锻炼都很胖了。安装引擎安装了很久,拉了 5 分钟,发动不了。
实在看不下去,一个穿便衣的年轻消防,穿的蓝色便衣, 几下就拉发动了 。
医生说,都发紫了,恼火。人捞上来都死了,还 心肺复苏 了 30 分钟,家属就一直在哭。

你看看到那些 动作很快的都是电视台拍出来的,拍的精彩镜头。珍爱生命,不要下河洗澡。

知乎用户 杜优秀 发表

当时网友还在说,五分钟就出警了,没抓到人?一个都没抓到?

现在知道了,网友们冤枉他们了,原来不是能力不够,原来是去晚了啊。

你信不信,在他们那个圈子里,或者就是被查的这个人以及他的家人同事,会觉得这个出警的民警就是运气不好而已。没想到打架打出这么大个事,其他天天摸鱼的人捏了一把冷汗,幸好那天不是我值班!

知乎用户 壁虎 发表

但凡报过警的都知道谁在说谎

知乎用户 吃不胖的瘦子 发表

不到半小时到大现场也算凑合了,我亲眼见证我们村村民打架斗殴,两个家族将近三十人乱斗,村民多次报警,警察都是回答马上到,拖了一个小时,直到报警的人电话里说打架的人都趴地上了,警察很快就到了。好几个人都是倒在血泊中,俩人最后成了半身不遂。听旁边村子人说民警早就到了他们村了,警车停在路边就不过来,等打架的打出结果他们才来。

知乎用户 实话实说 发表

公然撒谎啊 当着全国人民的面

知乎用户 赵赵 发表

先说人死没死,死了几个

知乎用户 要杠我就投降 发表

背锅侠

知乎用户 苏胖子 发表

这事情其实影响很大,有些细思极恐的地方。

我这里换一个角度说明下,比如我们大陆一直争议很大的禁枪规定。

怕就怕随着警察不作为的开始,我们的社会像美国一样充满这样一种论调:警察既然不能保护我们,我们就要持枪,自己保护自己。

真的有一天我们不再信任民警的时候,我们该怎么办?枪拿在自己手里,多出的是一份安全感;但是枪拿在别人手里,多出来的是威胁。

知乎用户 god 发表

功夫里,某个桥段,** 出来洗地了。

知乎用户 尤达 发表

逮着民警往死耗不如再往上查查

知乎用户 只谈欢笑​ 发表

为什么安排普通民警接收央媒采访?

知乎用户 胜者 发表

目睹过类似的事,北京通州区,2017 年某日凌晨。

具体是 3 个年轻人打一个中年光头,可能打的太过瘾了,把观众位的另一个光头给打了,然后就让人围殴了。

我看了足足有 10-20 多分钟,动手打光头的被扔到垃圾堆,被朋友开车来接走了。最后人都走光了,警察开着警车来了,转了一圈就走了。

所以我得出一个底层的智慧。

晚去是有好处的。

如果双方小打小闹,认倒霉,打完了各回各家。警察如果去早了,碰上了,要有完整的处理流程的。可能两拨人都要带回局里。

如果严重了,有当事人留下了,那就是标准的处理流程了。

那么既然可以晚去,还能省事,为啥要去那么早呢?

知乎用户 夏日 发表

这就是人的本性,为了逃避责任而说谎

知乎用户 低调的鸟 发表

本来也就是一份工作,公务员而已,平时要值班已经比别的公务员累了,别相信电视剧那些神化了的也就好理解了,估计平时说瞎话习惯了

知乎用户 uiqhwernew 发表

我只关心那四个花季女孩是否真的没事!是否生命都还存活世间!!唐山这套系统从网络信息看我觉得真的太可怕了!可不能忽悠全民都在关注的重心和:四个受害者是否真的如唐山当地官媒报道的都还安好???

知乎用户 宝贝史奴比 发表

不是有目击者说警察十多分钟就到了吗?

现在官方说法 28 分钟出警

这是在打谁的脸?

知乎用户 白起​ 发表

也姓陈,不知道跟陈某志有什么关系

知乎用户 雪儿 发表

把观众的智商安在地上摩擦 mw

知乎用户 王子​ 发表

现在什么都能爆出来,做事还是认真点好

知乎用户 蜜果儿 发表

这可能是发生在平行世界的几件事情。

我们平民只能看到事情的一方面,看不到事情的多方面。

这些警察违法乱纪算什么,敢不敢违法乱纪的具体内容列出来 ‍♂️

ztmbyl

知乎用户 TKky​ 发表

其实不全怪民警,没有自卫能力的人,瞎吃什么烧烤?不知道带上石灰粉、防狼喷雾、防爆电筒、电击棍、棒球棍、鱼叉之类的防身用品吗?

知乎用户 猫头等 99 人​ 发表

出警时间每个地方都有不好说,就拿我报过警的两次事情来说,一次首都看到路边有人打架,不到五分钟就出警了,另一次看到路边有车祸,打完 110 和 120,救护车五分钟到了,警车六分多钟到了!

知乎用户 8848 发表

很正常,每次打架,打群架,是看不到警察叔叔的身影的。

知乎用户 和善老哥 发表

真是太理想化了,不懂的干两个月辅警就啥都明白了

知乎用户 colour 发表

出来洗地啦

知乎用户 呱呱鸭 发表

下次不许,自罚三杯….

知乎用户 wey 窝 发表

偏个题

不能把所有问题都归结于行政问题,在客观条件达不到的情况下强调行政问题只会让问题扩大化。比如这次疫情,哪里出问题了就是哪里执政不利,那当然会层层加码,并且出了疫情不及时上报。

老老实实承认客观规律,警察也是人,也会累。如果要求五分钟到达,那每个街道每天三班,每个班三人不过分吧?可真有这么多专门处理居民纠纷的警察么?这得是多少编制,又得花多少钱?

知乎用户 看客心 发表

警察出来扫地啦

知乎用户 牛不懂 发表

这个是负责管辖发生打人事件烧烤店的机场路派出所

这个是发生打人事件的烧烤店——老汉城烧烤店

根据某电子地图信息,从派出所到烧烤店路程仅 1.6 公里,驾车只需 7 分钟。

根据警情通报,派出所 2:41 接警,3:09 抵达现场,花了 28 分钟。

知乎用户 in in 发表

Chvc-_

知乎用户 哈哈泡​ 发表

接到报案后出警是法律需要和职业义务,到现场慢则是政治需要和个人正常诉求。到场慢,打架的吵架的也该散伙了,找不到人也就不用调解不需要拘留更不需要记录在案,大家当没事发生过,社区还是一片祥和治安稳中向好,你好他好大家好,省得同志麻烦。一天工作八小时,出警三次就差不多到点下班了,出警快还得多跑几趟…

知乎用户 Vencent Lum​ 发表

出不出警不得开个会表决一下么,然后中途上个厕所打个电话。

参考 人民的名义

知乎用户 莱斯特卢卡斯 发表

教育整顿快三年了吧,这回又得回头继续整。

估计全国的警察兄弟都要把唐山这 9 个家伙骂死,老子们没白没黑的学习、答题、培训、考核,眼看着第二阶段已经要胜利结束了,就等着开表彰会,大家排排坐、分奖奖了。

一帮下三滥的孙子给警察们上眼药,这下子不光是全国警察全身一紧,全国的公检法人员都浑身一紧,连带着全国的公务员都浑身一紧。

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在网络的推动下, 迅速发酵。热搜甚至盖过了 003 大国重器。

牵扯的面之广,后续举报牵扯范围之大,不光是警察队伍,看被举报人的职业,涵盖了各个行业,登时给人一种 “洪洞县里无好人” 的感觉。

有这种结果,怎么不让人恨这几个肇事的人渣。

知乎用户 禾稷 发表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

请国家严查案件涉及的公职人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期待以依法严惩,呵护公道人心,以 “雷霆” 问责,重塑法治权威。

知乎用户 是小保呀 发表

知乎上警察呢,出来洗地了

知乎用户 xule11954 发表

市区内五分钟见警

知乎用户 辉燮 发表

这已经是算快的了,至少半小时就到了,我之前在路边跟人发生口角,最后对方先动手打架,我没有还手,选择报警,警察听到我说打人,大概一个小时才到现场。

上了警车,10 分钟就到警察局了,警察的意思是他们怕卷入战斗,晚到就是想让我们先打完。

2015 年左右的事,吃了三拳,也没有什么伤,让对方赔偿 300 算了。

知乎用户 王鑫彬 发表

因为规定是市区内接到报警要 5 分钟内赶到现场。这种规定一看就是上层领导一拍脑袋就想出来的 。像这种脱离实际情况的规定各行各业中非常多,导致大家平时都在违规操作,反而让大家对违规这种事情感到稀松平常,是极其差劲的做法,因为你就算再怎么惩罚他也没用,因为下一个人肯定还会这么干。

知乎用户 SIDK 发表

唯一还在热榜前十的真新闻,其它都是什么鬼

知乎用户 未之随想 发表

平心而论,凌晨两点四十一分的警情,三点零五分抵达,这样的处警速度已经很快了…… 不要再责怪了,要怪就怪 K 形的抵达时间制度吧,弄的人心惧怕……… 请还民,警一个正常的处警抵达时间吧

知乎用户 得闲饮茶 发表

什么霆行动?

雷什么行动?

雷霆什么动?

雷霆行什么?

知乎用户 杰克 · 欧 发表

我看到很多人说 “炮灰”,“小喽喽”。

今天其实还有另外一条热搜,分局局长以及数个派出所所长被调查了。

而打人案本身的嫌疑人根本不是有什么背景的样子,要说他们与高官有什么牵扯那就扯淡了。至于背后有什么隐藏的问题那和这个案子本身也无关了。

其实我觉得河南的村镇银行案和红码事件恶劣程度,涉及的人员之广位置之高应该远胜于打人案。

知乎用户 无名氏 发表

唐山烧烤店上下 1.5km 分别有 2 个派出所

知乎用户 杨柳啊 发表

不清楚会承担什么样的责任。但我记得 20 年前左右,报纸也好,电视也好,总会时不时的有新闻稿来表述当时通过什么方式或者方法使得出警速度大大提高。几分钟就能赶到事发现场。反正绝对不会是半小时。过了 20 年,警车换了几波,道路修通了多少,结果出警速度变慢了,难道是油价贵的连警局也加不起来了?还有,现在媒体多年也不提这个出警速度了,不知道是不是没那么多事了。

知乎用户 你飞还是我飞 发表

终于明白了十年前重庆的交巡警平台为什么干了一两年过后就取消了。

人民的的确确感到特别安全,不过 jc 三分钟到现场谁顶得住啊

知乎用户 Kenny H 发表

知乎用户 多年以后 发表

唐山牌伞质量很好,可能应该不用承担吧。

知乎用户 我爱我的祖国 发表

警察,出来洗地啦

知乎用户 日穿钢板 ing 发表

据说啊,据说。警察都有一个不成名的潜规则。针对打架涉黑事件一般都故意晚饭一会儿。10 几年前听说的。现在开眼了。

知乎用户 catbirdchen 发表

那不对啊!你在欺骗我啊!

图片

知乎用户 老牛 发表

这不就是人民的名义里的祁同伟和程路吗……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知乎用户 小小猪排酱中游​ 发表

他只是犯了一个全天下警察都会犯的错误。—成龙

知乎用户 黄海浪 发表

有没有一种可能(就像电影里一样):警方确实是 5 分钟后到现场附近,然后看到嫌犯都是老熟人随后选择像以往一样枉法卖个人情私下勾兑一番,纵走了嫌犯?

知乎用户 吴伟 发表

经 久 不 衰

知乎用户 soap 发表

你们认为公安是做什么的?

知乎用户 么么哒 发表

除暴安良这功能似乎就跟咱们的警察一直没什么关系。。。。。。

知乎用户 何事惊慌 发表

知乎用户 日月空 发表

我并不关心是不是五分钟到,我关心的是打人的暴徒能不能前脚刚进监狱,后脚就在家里躺着了。

知乎用户 Lao 宅​ 发表

通报是说打人者 2 时 47 分逃离,

现场警察说是 2 时 46 分到的,

通报说是现场警察是 3 时 09 分到的。

是谁在撒谎,撒了几个谎?

知乎用户 jade 发表

开香槟 ,皆大欢喜

知乎用户 林青玄 发表

他们都姓陈耶

知乎用户 过尽. 潮来 发表

学到老,活到老,原来出警时间是可以自由选择回复的。还有,没有监控证实的警方回答,也要先定为可疑。

知乎用户 静静的北极星 发表

从开头开始圆这件事了。

5 分钟已经说出去的,那就找人扛了,至于为什么过去这些天不澄清,选择性沉默。

地上的血应该是 p 的,这个早点辟谣也好,不过监控头没了,这个还得找人背锅,但估计也上升不到领导。

受害人的声音或许不久后也会放出来,能听到什么,我不知道,但这个月,我毫不吝啬会以最大的恶意去猜测它。

所以,不抱希望。

之后便是铺天盖地的举报事件,不知道会怎么处理,政法体系都有,这才是大事件,持续关注。

到今天,我只觉得好累。

希望有一个好结果,抓住那些贪官污吏。

知乎用户 怖客思异 发表

现在这方面比较大的问题不就是普通民众不知道这些生活中到处可见的,水平低,能力差,混日子,和稀泥的警察能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已经怎么让他们承担这些责任吗。

知乎用户 赵奢 发表

率辅警 666

知乎用户 慈禧大后 发表

可笑,顶罪的羔羊

知乎用户 我想好了 发表

白马非马,。谣。。?

知乎用户 for knowing 发表

核心问题不是没按时出警这种!这不是核心问题!不是关键问题!不是根本问题!不是本质问题!

知乎用户 宇君 发表

他也许是个好人,但如果是领导让他不许出呢,也许只是被拿出来挡锅的

知乎用户 送我一只喵 发表

所以现在有关唐山警方的问题点就是这么一个关于时长问题?我们该在意的是五分钟还是二十几分钟的问题??

大事化小了,就一个小民警说谎问题,没了。

知乎用户 没了大白兔 发表

罚酒三杯

知乎用户 Valseon 发表

这么容易的答案还有时间开出来,还能答哈哈

知乎用户 颜沐​ 发表

发公告都够胆公然造假,叹为观止

知乎用户 Hoikee Lai​ 发表

别说给媒体发布了,就是给隔一层的领导汇报也得自己的领导先审核内容的,所以我不知道查他有什么用。。。。

知乎用户 Barbara 发表

这时候还不认真对待自己的错误,瞒得过去吗?作茧自缚不称职的公务员!

知乎用户 快乐使者 发表

可怕的已经不是几分钟出的警了,而是出口成 “谎” 的恶俗之风

知乎用户 一纸人生 发表

我想说点什么,又觉得无话可说。唉

知乎用户 今天今天星闪闪 发表

法律?责任?铁链女事件前后几次公告相互否定,又怎样了?以前这么离谱的事,还会推给临时工,如今都不演了

知乎用户 河马 发表

这打人的和警察是现实版孙兴和胡笑伟?

知乎用户 叶汐 发表

乚半个小时,步行走着能走 3 公里吧?解释下半小时在干啥

知乎用户 大明白 发表

呵呵

知乎用户 关山飞渡 发表

所以警官也知道什么时间赶到合适喽。

“警察需要睡觉”“工作辛苦,地方难找,路途远”

各位知友之前的 “辩词” 算是不攻自破吧

知乎用户 洛阳南部尉 发表

不是,咱又没美帝那么多巡警,人家五分钟能说过去,你搞个五分钟真的就是一拍脑袋么。

知乎用户 guys 发表

知乎用户 少女耶​ 发表

习以为常

知乎用户 咔嚓 发表

凌晨了,5 分钟到达现场,你以为是英雄联盟么?

知乎用户 练丹者 发表

koumi

知乎用户 北京 - 阿布 发表

其实大家只是想要一个真相,想要一个公平。越是遮遮掩掩,越是让人怀疑。

知乎用户 我是一个没用的人 发表

烧烤店老板也有问题。应该保证在他餐馆里面就餐人员的人身安全

知乎用户 yelly​ 发表

调查的副区长在基层派出所当了 9 年科员,之后飞速升官。这个节点到底发生了什么?好奇想吃瓜

知乎用户 翼平飞 发表

当时说 5 分钟,我压根不行。前天吃饭,和一个玩的比较好的比我大几岁的公安系统内的兄弟聊过这个事情,这种一般治安案件出警时间他们都是在 12 分钟左右,5 分钟简直就是不打草稿。

知乎用户 半夜起床吃火锅​ 发表

敢说 5 分钟就到现场的人就不是一般人

通报说 2:46 分到现场,后续通报打人者 2:47 逃离现场,是在现场看着逃离的吗

知乎用户 卷毛学姐 发表

烧烤店门口有监控吗?

知乎用户 治疗鬼神附体 发表

公安厅公报

知乎用户 养基大户 发表

这种能对媒体公开的表达

不可能是他自己有能力表达的

毕竟

他没资格拿市委或市公安还是厅属新闻媒体的分管领导当空气。。。

具体什么责任,看北京的彻查的程度了

果然河北出事靠北京。。。

知乎用户 KnightRan 发表

呜呜呜

知乎用户 InterDogP 发表

这属于造谣了吧,是否要付法律责任?

知乎用户 装糊涂的高手 发表

敢在辖区为所欲为是知道有人帮脱罪

知乎用户 海珀粮油刘刚 发表

触目惊心!

知乎用户 齐运 那五 发表

感觉水好深,

知乎用户 三哥 发表

谎言谎话还有删帖的媒体有什么可信?

知乎用户 皇家海盗 发表

看着 “人民公安为人民” 就比较有意思了,为什么出警时间都要撒谎 作为小老百姓,建议以后口号少喊点,文宣少推点,事实多做点,重要的是速度再快点

知乎用户 PeterBall 发表

警察必须具备瞪眼说瞎话的能力

知乎用户 李龙珠 发表

接到报警,习以为常,还以为跟以前一样是微不足道的小事。说个漂亮话,反正又没人较真。

只是没想到这次的事情震惊了全世界。

知乎用户 燎原 发表

天底下一件高兴的事没有,尽是一些可笑的事!

知乎用户 潜渊 发表

啧啧啧,唐山警察真是一个好榜样!

知乎用户 emmm 发表

好似喵

知乎用户 葉子 发表

一碰到事情就撒谎,这次踢到铁板了,但这个只是小事,唐山一定会让所有中国人大吃一惊的

知乎用户 在星空仰望星空 发表

你承担什么法律责任我不知道,但我想大嘴巴抽他了,怎么不直接说当时就在隔壁桌坐着呢,5 分钟都多了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发表

完美

知乎用户 敏阿瓜 发表

牛掰!

知乎用户 喋喋诺​ 发表

撤职严查。这种多半都是关系户进去的吧。。。

知乎用户 小仙女 发表

30 分钟是不是留着时间给他们跑呢?

知乎用户 start 发表

你是真敢问啊,我都不敢答

知乎用户 杜先生 发表

这又将是一个未解之谜,就像广西的坠机事件,迷啊

知乎用户 双喜茄子 发表

干得漂亮!

知乎用户 Rebellion​ 发表

现在我就想知道殴打致人死亡的五名杀人犯怎么判?

知乎用户 唯心恒存 发表

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劝勉谈话

知乎用户 陈晓 发表

这位警察同志真的是脑子抽疯了…… 当着公众的面扯谎,你便是实话实说又如何。

基层所队的警力本身就严重不足,正常的警力能有公安部标准规定的警力配比的一半就不错了,再除去领导和老弱病残,真正能够参加现场处置的常规警力也没剩几个,只要实话实说,就是有火也找不到你身上啊…

知乎用户 哈哈 发表

知乎的运营也挺不容易的。看了原新闻,民警被查的原因就不是因为谎称五分钟,,,

运营离不开吸引眼球,经济的发展真是离不开心理学。但是这样的低廉运营,能维持多久呢

知乎用户 一路向北​ 发表

所以这个人说的轻伤也是不算数的

知乎用户 忘记时间​ 发表

民警陈志伟介绍,受伤的四名女子其中两人伤情较重,较重还是轻的,鉴定轻伤。(伤情较轻才对)

知乎用户 海问香 发表

知乎用户 lion heart 发表

当你关注 出警时间 这个问题的时候,你就容易忽略了其他东西。他们就达到目的了

知乎用户 知乎不谈 发表

连警察都说谎?为了什么呢?

知乎用户 心缘 发表

七秒遇到很多玩家反映说自己不会玩美杜莎传奇,七秒经过几天的测试终于发现了隐藏的平民玩家攻略。(图为新手七秒)

美杜莎传奇的新初级地图只有两天的时间供新手玩家刷图,玩家们需要在这两天时间内尽可能多多刷怪。初级地图虽然爆出的装备不是很高,但是效率高!容易获得元宝,元宝在这个游戏里还是很重要的,建议玩家多多储备。

美杜莎传奇还设有一些活动,玩家们在参加这些活动之后会猎取相应的奖励。例如大乱斗,血战魔龙,沙城争霸。七秒参与最多的便是大乱斗,这个相对于血战魔龙会相对简单些,只要获得积分就能有奖励。而沙城争霸的前提必须是行会成员,这个活动只有行会才能参加,个体是无法参加的

平民玩家的发育相比氪金玩家会略微慢些,这一点相信大家都懂!七秒传奇今天就到这里了,感谢大家的支持!

知乎用户 时生 发表

到现在红码这么大的事儿都没谁出来承担责任,不过一个谎报接警算什么事?

知乎用户 冬瓜​ 发表

这个话题应该多艾特几个人

@等风起的高达

@警长不太冷

剩下的你们来

知乎用户 天天改 发表

这种事情在普通不过了,在过去几十年中接连上场

如果我们打 wanwan,凳子晚了 5 个小时到场,那么会是什么结果呢?

wanwan 已经是我们的,凳子再打就是入侵了


房企篇 - 8:房地产行业的赌徒,2022 年 1-5 月 top10 拿地面积,谁在赌房地产未来的命运?

其实不仅仅是投机客在赌房地产未来的发展方向,房企也在赌房地产的方向,即便在销售如此困难的情况下,一些企业都不忘积极拿地

有人说这些企业是国企或者国资控股,因此必须承担一些社会责任,然而对于大多数全国性的房企来讲,他们并没有这样伟大的品格。

承担社会责任最多的企业是地方性的国企及城投企业,并不是我们看到的万科、保利、中海这些企业的责任。

我们把今年前五月的数据同去年全年做了对比,拿地金额比例最高的是滨江和大家房产,这两家同属杭州地区的企业,自然对房地产市场更有信心。

[1]

而万科、保利、华润、建发拿地比例在 21%-30% 之间,全国各城市第二次土拍大概在 8 月份结束,而两次土拍以后,大概率这些房企的拿地比例在 40% 左右,全年拿地比例可能在 60% 左右,这就意味着该房企今年的土地货值大于销售金额,现金流基本为负。

参考

  1. ^ 房企篇 - 8:房地产行业的赌徒,2022 年 1-5 月 top10 拿地面积,谁在赌房地产未来的命运? 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U1MjE5MDAzNw==&mid=2247488369&idx=1&sn=b1193e3caf91bf542dd6c477864bf1bb&chksm=fb84ba4bccf3335de7ca1e2f5200ec8b6d3c346a6e41b131eedc7e0334feba43a2a9a4fd3da2&token=65035331&lang=zh_CN#rd

知乎用户 房住不炒科技兴国 发表

不都是这样吗,有什么大惊小怪的,怎么像第一天在这一样,他们要刷手机喝茶凭什么管你那破事,如果不是被打进医院没准还要合伙坑你一两千呢,宣传的和现实中的完全不是一回事

知乎用户 啊啊啊啊啊绿 发表

抛开事实不谈,在这个问题上美国就一点责任都没有吗?

知乎用户 霹雳乖乖龙 发表

是黑社会还是社会黑?

知乎用户 hctq 发表

要我是警察,我也这样,毕竟命要紧。

接警电话里,接线员肯定会问打架的规模,以及是否饮酒这些信息,我一听,七八个喝了酒的壮年男子,我所里夜里值班的连我总共两三个人,去了凭借两三个人肯定控制不了七八个喝了酒的壮汉,反而可能被一起打。带枪倒是可以压制,可醉酒壮汉贴身抢枪,你说我是开枪还是不开枪?这么多前车之鉴,我还是选择去打扫战场吧。

知乎用户 想吃小龙虾​ 发表

标准话术,脱口而出,说习惯了都。

知乎用户 北派摸鱼大师 发表

法律责任??

在大是大非面前谈法律,你觉得合适吗?

稳定压倒一切,只要不破坏稳定这个大局,什么事情都是可以商量的

这个其实主要是看这件事情是自己想当然,还是领导授意

如果是自己想当然,想出风头,而且自己没有足够背景的话

那肯定就是标准的临时工,替罪羊了

但是如果只是根据领导的要求统一口径,后面又有足够的背景的话

这就属于为了组织(主子)奋不顾身了

后续为了组织的稳定,为了整个团体以后有人主动牺牲

大概率就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处理了

最不济就把父母孩子养起来

毕竟在唐山地界上

他们说话还是好使的

知乎用户 关公战秦琼 发表

我说救护车比警车先到,还有人骂我说已经够快了,结果现在闹出五分钟到,实际 28 分钟到的谎话,再给我洗。

知乎用户 范无病​ 发表

不要被带偏,受害者有图片吗?有发声吗?定个轻微伤,把矛头转移到最低层的警员身上。高手,估计找了 4 个好演员了。这种说谎当天就能查明了,要拖到现在发出来?摆明这段时间在背后处理了。唐山涉黑的事情革命家亲属上报到湖北省了,几届省领导都签名督办。10 几年了,还是这样。这次就推几个区里小官和警员出来替死。

知乎用户 阿 dio 发表

他们出具的公告还有可信度吗

用什么证明

知乎用户 小个 发表

只许州官放火系列

知乎用户 四两锟斤拷 发表

如果他没有撒谎,如果他说的就是事实呢?

唐山市 110 报警指挥中心报警记录显示:

2022 年 6 月 10 日

2 时 41 分 43 秒;

2 时 43 分 11 秒;

2 时 43 分 59 秒

分别有三位报警人就唐山市机场路一条老汉城烧烤打人案件报警

报警记录还显示第一次派警时间为: 2022 年 6 月 10 日 2 时 43 分 04 秒;

第二次催派时间为 6 月 10 日 3 时 00 秒,催办原因是 “未到现场”

而报警记录未显示有第四个报警电话打入,那是谁在凌晨 3 时给 110 报警指挥中心反馈的情况呢?

换句话来说唐山市 110 报警指挥中心是如何知道路北分局机场路派出所没有出警呢?

从 110 指挥中心在 3 时 00 分 42 秒催派,到该警员 3 时 09 分抵达现场,也就是说该警员从接受任务到抵达现场没有超过 9 分钟。

所以他说他只花了五分钟就到现场了,应该是可信的。毕竟机场路派出所距案发现场只有 800 米,就是正常走路 5 分钟也足够了。

但他一定撒谎了,他说:“2 时 41 分接到电话” 是不可能的,因为 110 指挥中心是 2 时 43 分才给机场路派出所打派警电话。

知乎用户 西迪 发表

我觉得他,30 分钟内到现场,也可以了。

知乎用户 少女周周 发表

可能一:撒谎,5 分钟根本没到,这转发量够得上造谣判刑的标准了。

可能二:说的是实话,5 分钟就到现场了,为什么不出现,值得联想。

最后可能的处置方式:扣除这个月奖金。

知乎用户 小黑屋常客​ 发表

体制内一直以来都是大手、大伞的藏身之处

官方辟谣是为了更好地散布谣言

荒唐!

向美方学习,越学习退步越快?!

看来核心竞争力不在于产业布局,而在于体制内 [惊喜]

知乎用户 UserName 发表

公安机关主动提供了人民群众不相信公安机关的证据。

最简单好用的 VPS,没有之一,注册立得 100 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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