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乡僻壤的小山村拐卖妇女这种事真的有么 真的逃不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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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难很难:

给你们看几个实例:

1988 年 2 月 25 日,上海同济大学考古专业(报道如此存疑)女研究生,研究生班班长——杨华(化名),寒假期间准备毕业论文,到郑州工学院查找资料后又准备去北京搜集。她在郑州车站对面的运青旅馆住宿时,被 18 岁的女青年李敏(真名李艳)拐卖到山东省郓城县侯集镇宫庄村,以 2480 元的价格,卖给 30 岁的卖豆腐的农民宫长恩,被强奸,凌辱关押达 71 天。

这个事件就是电影《盲山》的原型。

她反抗了么?反抗了!

当 “女研究生” 明白是被拐骗的时候,告诉宫长恩,自己是上海某大学的研究生,求他放过她,她会马上让家里电汇 3000 元来,将来必有厚报。不起作用

她拒绝同房,又哭又闹,

告诉大家自己是大学生,但是

“宫长恩不顾对方激烈的反抗,强行把她抱上床,拚命地扒她的衣服。她则用尽全身最大的力气推搡抓挠着这个企图释放性暴力的男人。村里有些好事者见姑娘坚决不从,便上前帮忙。他们揪住她的头发,扒掉她的鞋子,把她往床上按。”

她自杀过,

在有关她的案卷里,人们看到这样一段话:“我曾经把灯泡取下,触过电,或许电压太低,或许我的鞋太绝缘,未死成;我曾经上过吊,但绳子靠墙太近,我一伸腿又下来了;我曾拿着刀划过手,但未找到大血管,没有下手;我也曾到处寻找农药…… 在宫村那段时间,一直在想着生与死。我想过,等玉米长高,再逃。我觉得日子太难熬。我怕等不到那时……”

她逃跑过:

“为了防止杨华逃跑,每次出门前,宫长恩都将大门锁死,窗户也被木板钉上,仅留下一些缝隙透光。眨眼间,距离杨华来到宫家庄也已经过去两个多月,几次逃跑都以失败告终。时间长了,宫家对杨华也放松了警惕,允许她在门口转一转,但是不准她离开宫长恩的视线范围,否则就是一顿毒打。”

他想方设法求救过:

在被严密看管的情况下,她曾写过一首 “字头诗”,叫《地之赞歌》。把这首诗每句头一个字凑在一起,就是 “到此来寻侯集宫庄宫长恩”。她把诗装在信封里寄了出去。但信不是被宫长恩翻出来烧掉了,就是因地址不详没有回音。并且发信之前,宫长恩要拿着信请认字的邻居检查内容,并寸步不离地同她一起去发信。为了避免地址不清, 她悄悄嘱咐乡邮员将邮戳盖清。谁知这话被宫长恩听到了,一把将信夺了回来。

她没有逃出牢笼

最终,她没有逃脱,遭受了 71 天屈辱和摧残。

因为宫庄村的村民一起帮着宫长恩看押她。即便是最后公安出动 4 辆警车把女研究生解救出来。出村子时一些农民手里拿着家伙还想把人拦下来。

因为她被拐卖去的山东郓城,拐卖妇女之风猖獗到令人咋舌的地步。拐卖罪犯不仅极尽哄骗利诱之能事,有的一俟碰到单身的外地妇女,遂施行暴力,强抢强卖。

1988 年 5 月,贵州某地一妇联主任到郓城联系解救本地被拐卖的妇女时,和公安局的同志走散,在一村口被 3 个歹徒劫持,准备强卖。幸好这个妇联主任有经验,哄骗歹徒说自己也是干人口买卖的, 从外地带来六七个姑娘,可以带他们去看 “货”, 歹徒相信了。当走到一个乡政府门口,妇联主任趁他们不注意,一下子跑了进去,才幸免于难。

在郓城县,两位特殊身份的女士在黄河岸沿途考察时,被人贩子当做 “海南岛人” 而暴力劫持,卖到黄河北岸的台前县两个农民家里为妻,影响十分恶劣。

女研究生杨华,只是众多恶劣案例中的一个

在郓城县公安局发送的《关于打击拐卖人口、解救妇女儿童的情况报告》上,光明日报女记者武勤英看到了这样的数字:

自 1978 年至今,共有 2700 余名外地妇女流入该县。其中 14 岁以下 16 名,14-18 岁 75 名,18 岁以上 1900 余名。其中未婚妇女占 70%,已婚的占 30%。

这份报告上还有如下记载:

“…… 在我县被拐卖的妇女中,有 9 名因抗拒成婚,不堪受辱而自杀。在大人乡徐庄村、王井乡王皮村,两名少女都是在卖身的 5 天之内自杀的(报告原文如此,应该是被买)。至今尚未查明死者的身份和地址。”

“一位怀孕 7 个月的外地妇女来菏泽看牡丹花会,被犯罪分子骗卖。因不同意与买主同居,而被买主兄弟数人扒光衣服按在床上,当众让买主强奸。”

“郭屯镇傅宦屯村傅东良,男 30 岁,以 800 元钱买一 11 岁的幼女 (四川人) 同宿奸淫半年之久。”

“由于拐卖人口的犯罪活动,杀人、伤害、强奸等刑事案件不断发生。杨庄集乡程屯村一男青年将买来不从逼婚的‘媳妇’连砍 7 刀,造成重伤。”

即便到了新世纪,2003 年的啄木鸟杂志依旧记录了这样的罪行

被拐卖到山东郓城左营乡磨盘村的豆美丽,她原是天水市郊区的中学生。她天资聪慧,活泼好动,是所在中学的文体委也是同学眼中的一朵校花。她是在一天傍晚从同学家回来的路上,被歹徒蒙上麻袋劫走的。为了怕她呼叫逃跑,拖进面包车之后,人贩子又往她口中灌了几口掺了安眠药的可乐,她就昏昏地睡过去了,连夜里过黄河她都不知道。初到买主家里,她又哭又闹,不吃不喝,死也不让男人碰她。买她的男人急了,仗着酒劲把她捆到床上。当天晚上,男人强行与她发生了关系,她拼命挣扎,以至于捆绑着的手脚磨得血肉模糊。

到公安解救人员要她回老家时,她已成了两个孩子的母亲。

———啄木鸟杂志,2003 年第二期

吃人的龙王堂

山西省原平县南白乡龙王堂村

1993 年 8 月 3 日,央视记者陪同北京市公安干警去山西解救被拐卖妇女。他们是山西省原平县南白乡龙王堂村的巩春红,南白乡后堡村的孟庆云、南白乡下西岗村的杨文琼和定襄县季庄乡虎山村的余文琼。

随行记者不解的问 “解救妇女为什么要偷偷摸摸的进行” 道理很简单,这里的农民认为 “媳妇是花钱买来的,非偷、非抢,怎么能算违法呢。” 相反,对公安干警的 “夺人之美” 却有着刻骨的“仇恨”。因此,解救工作经常遭到围攻。就在 1992 年的一次营救中,山西的一名干警险些被掐死,还有的干警被村民用锹、锄击打致伤。经验告诉我们,尽管属于正义之举,然而在愚昧与无知的氛围中,只能灵活作战。

年仅 16 岁的何志红。1993 年 5 月 1 日,正当人们欢渡国际劳动节的时候,她从崇文门劳务市场,被人贩子以贩水果为名骗来山西,4000 元的价格卖给了和围村的王侏。给人当了 “媳妇”。见到何志红时,她正由“婆婆” 看守打毛线衣。
验明身份我们说明了来意。脸色苍白的姑娘透着疑惑 “我能逃出去吗?我好怕,这里的人可凶了。” 后来她告诉我们,自被卖到山村后就被限制了人身自由。她的 “丈夫” 说“只要你不跑就没事,相反则打断你的腿。”她住的坡上邻居曾将逃跑的 “媳妇” 抓回,打断了双腿,坡西的一位姑娘因忍受不了暴虐跳崖自杀了。难怪小何吓成这个样子。

这是中央电视台报道的解救

摄影师忙打开投光灯,只见人群中一男青年右手拉着一女孩的手,左手拿着老虎钳夹着她,用力往村里拖。灯光下,楼抱树干不肯松手的女孩,两支裸露的胳膊上块块斑斑的血迹。这是男青年刚刚施暴的印证。女孩哭喊着,嘴角还在流血。

她叫简小英,21 岁,是位四川姑娘。

被拐卖到赵海明家的当晚,赵强迫简小英与其发生性关系。简不从,便被赵扒去内衣用炒菜铲子将腿打成青一块紫一块。简仍然不从,赵又用皮带勒住简的脖子往炕下拽。而后用脚踏在简的身上肆意蹂躏。

由于简的 “大逆不道”,赵海明等一帮青年再次将她的衣服扒光,用绳子吊在树上毒打,同时还“请” 来各家买来的“媳妇”,“杀一做百”。简遭毒打后昏迷了七天七夜没有知觉。就在我们将其解救之前,简还在挨打。

急于找到工作的张红君被两位女老乡,以贩水果为由拐至山西原平龙王堂村,又被以 3750 元的价格卖给了后堡村的青年赵巨同。
来到赵家后,张多次被强奸。并因多次的反抗被打得鼻青脸肿。白天赵家人把她锁在屋里派人看管,夜晚便被扒得一丝不挂任其摧残。

张回忆中记得,一次赵海明及村里四、五十个男人同在院子里,用皮带抽打简小英,张也被拉了去观看。小英被扒光了身体吊在树上,打得死去活来。由于多次受到蹂蹦,张红君被解救时,已经有了几个月的身孕。

———法治与生活 1994 年 02 期

显然,没有公安人员的解救,这些被害妇女根本跑不了,死了都跑不了,即便是警察解救也非常凶险,其中一个还没救出来。

值得提醒的是这次是 93 年,99 年龙王堂这里又破获拐卖 200 多妇女进山区的大案。

山东省乐陵市王屯村

去年七月,十六岁的辽宁少女程某到黑龙江探亲,在哈尔滨车站,被人贩子骗至山东省乐陵市,以三千元卖给王屯村路胜利。

当小程明白上当欲逃时,早已被人按牢。路胜利不顾她苦苦哀求和极力反抗,当众剥光她的衣服,急不可待地强行占有了她……

小程先后跑过三次,均被抓回,惨遭毒打。当她第三次逃跑被抓回后,路伙同其妹将她的手脚捆绑起来,殴打之后用一壶烧得滚沸的开水,从她的双膝浇至双脚。小程疼得打滚惨叫,路仍不肯罢手,提起烧红的捅火棍,恶狠狠地朝着小程的左脚裸骨下捅去,“让你再跑,老子给你趁热打铁” 随着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小程左脚踝骨下的肌肉被捅穿一个洞,她当即昏倒在地。因烫伤而使去行走能力的小程,几次自杀未遂。她皮开肉绽的双腿溃烂化脓,左脚白骨裸露。一连几天,高烧不止,昏昏迷迷,加上路某夜间对她无休止地摧残蹂躏,小程危在旦夕。

一天,乐陵市检察院谢东林回家途中听到人们议论这件事,非常震惊。副检察长李祥升听完小谢的汇报,当即决定由小谢带领张书平、刘健二位同志,立即乘摩托车前往搭救。在王屯村,他们不顾门口有人把拦,径直冲入在王屯村,他们不顾门口有人把拦,径直冲入院内,朝藏有小程的屋子奔去。一进屋门,三人首先闻到一股强烈地腥臭味,定睛一看,小程上半身斜靠在枕头上,她面容憔悴,两眼失神,正手拿蒲扇驱赶着
腿和脚上的苍蝇。在她已腐烂的不成样子的左脚上**,几条蛆虫正在蠕动。**

好险,再晚一天就非截肢不可

————《妇女学苑》期刊 1991 年 04 期

本报道只字未提买家受到惩罚了吗。更不见主持正义,向买家寻求赔偿。只是送走,恢复自由完事。

幸运的获救

而该女研究生被解救,是因为她高贵的身份和遇到了天良未泯的人。别人无法效仿。

80 年代大学生都是天之骄子,何况研究生。何况研究生班班长!

同济大学开学两月见女大学生迟迟不归。询问家长,家长忧心如焚。上海市公安局接到女研究生失踪的报案后,立即通报全国,公安部作为重大案件在中央各部委的治安工作会议上作了传达。

对比 ““在大人乡徐庄村、王井乡王皮村,两名少女都是在卖身的 5 天之内自杀的。至今尚未查明死者的身份和地址。”

你就该深刻认识到,父母老师要你好好读书,要上 985 是为什么了?

1988 年 5 月 8 日,姑娘所在学校的班主任终于收到了一封匿名信 (发信人至今不肯披露真实姓名)。

5 月 9 日,上海市公安局以及学校的代表赶赴济南。

山东省的谭省长(谭庆琏副省长,省长是后来的国务院副总理姜春云)听说此事,非常重视,责令省公安厅、荷泽地区公安局和郓城县的公安干警们,4 辆警车,30 多位公安人员全副武装立即行动。

5 月 10 日午夜 2 点,宫庄党支部书记被镇长从被窝里叫起来。在宫庄党支部书记的带领下,悄悄围住了官长恩的房屋。睡意未消的宫长恩被戴上手铐。

荒谬的后续

这事的荒诞的还在于。配合搭救被拐女研究生的村支书,居然立了功!

曾在解救女研究生时立了功的村党支部书记徐庆华痛心地告诉记者说 “她如果早告诉我她的身世,她的共产党员身份,我说啥也不能让她在这儿受这么大的委屈,国家培养一个人才不容易呀” 仿佛如果她是个普通女子,被拐卖村支书就心安理得了一样。

在听听罪犯宫长恩的母亲的表白:俺不知道她学问大小,要知道她学问那么大,一分钱不要,也要把她送回去……” 言外之意,学问不大,那就该当受罪了。

这个事情荒诞的地方还在于。对犯罪行为的放过。

他不顾对方激烈的反抗,强行把她抱上床,拚命地扒她的衣服。她则用尽全身最大的力气推搡抓挠着这个企图释放性暴力的男人。村里有些好事者见姑娘坚决不从,便上前帮忙。他们揪住她的头发,扒掉她的鞋子,把她往床上按。

这是报道写的。但最终只有宫长恩因强奸被判刑 5 年。其余犯罪分子,却没有查到受到惩罚的信息。

于是报道中,只能将协助强奸的罪行,淡化为:对婚姻的 “粗暴干涉”

她遭到了一群不明真相人的粗暴干涉,几个身强力壮的汉子揪住她的头发,扒掉她的鞋子,把她强行摁到床上……。

仅仅是粗暴干涉?

以上内容来自 1988 年《光明日报》,标题《沉重的思考》,作者是《光明日报》记者武勤英;

下面这是新华社记者尹建华在一九八九年的新华社内参上刊发的部分内容

《鲁西 北农村拐卖妇女问题调查》

从七十年代末出现拐卖妇女犯罪活动以来,鲁西北各县(市)就开始了持续不断的 “打拐” 斗争。当前他们面临的问题是“人贩子抓得多,放得也多”,对犯罪分子形不成强大的威慑力,不能从根本上遏制住这股犯罪暗流。

去年,各地按省里统一部署,开展长达数月的专项斗争。菏泽、聊城等八个地市共抓获人贩子三千一百一十九名,而判刑的只有三十三名。莘县在这项斗争中查获案犯九十多名,而逮捕的仅有十一名,其余大部分释放掉。郓城县这几年抓获人贩子一千一百三十七名,其中四百三十人罚款了事,四百九十九人教育释放。罚款及教育释放的占百分之八十。

造成 “抓多判少” 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现行法律法规不尽完善,不够严密,政法部门内部在批捕、审判、量刑等环节上认识不一致。如有的司法部门强调全案全结,而实际工作中又很难做到

买主非法与幼女、少女同居,或通过暴力行动强行与成年妇女同居的,某些司法部门不认为是已构成犯罪,使其得不到应有的惩处。如被拐卖到郓城县的云南女青年苏某,当买主强行与其同居时,苏女奋力反抗,挣扎逃脱,被守候在门外的家人硬拖回房间,扒去衣服,按着腿,买主当众将其强奸。省地县三级组成调查组调查后,将买主以强奸罪拘留,两次呈报逮捕都被退回,后来迫于舆论压力,才得不将其羁钾……

处罚太轻的原因不仅是法律,更在于执行

我国刑法原本只有拐卖人口罪,但 80 年代以前,拐卖问题并不严重。后来拐卖现象突出,特地增加了拐卖妇女儿童罪,但现象却更加猖獗

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了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但该条第六款同时又规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 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 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 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 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 **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一句 “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让非法收买者没有几个获罪的, 无形中助长了买方的嚣张气焰。

法律对买入妇女的犯罪量刑最高才 3 年,又加上可以不追究,更别提追究共犯了。

最主要的原因,不是量刑问题,而是执行问题。因为法律规定,拐卖妇女,产生的非法拘禁,强奸等行为也是并案处理的,但在实际操作中,这些罪行大多都不追究。

虽然大家都承认,买家普遍存在强奸,非法拘禁奴役等行为,但对于买家的追究和处罚,却很轻很少。据《江苏打拐工作五年回顾》显示,5 年来全省共查处买家 27924 名,但仅有 380 人被逮捕判刑

前面摘抄别人的报道,认为买家宫长恩有幸成为第一个因买媳妇被判刑 5 年的人。实际上不是,他是因刑法 236 条强奸罪被判刑 5 年的。至于刑法 241 条,第一款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似乎没有。非法拘禁罪也没有。也就是说,主犯许多罪行都没有被追究。更别提协助非法拘禁,协助强奸的从犯了。

而且即便是强奸罪,也是从轻的。因为按照 236 条的规定,影响恶劣的十年以上。在一般强奸都普遍七八年的当年。强奸 71 天,影响极为恶劣的强奸罪行,才判刑 5 年。而不是十年以上。

以山东聊城为例

一九七八年以来,聊城地区共流入外地妇女、儿童九千九百二十九名,其中,年龄最小的十三岁,最大的五十四岁。在流入的妇女中,被拐骗来的就有六千五百九十三名,占总数的首分之六十六。

贩卖妇女的犯罪活动,开始是分散的、隐蔽的,后来逐步发展到成批的、公开的。在贩卖妇女、儿童的犯罪活动中,外地的犯罪分子同本地的犯罪分子相互勾结,一些旅馆、饭店、车站成了他们贩卖妇女、儿童的黑市场。有的甚至明目张胆地在一些城镇的街上公开叫卖。按照妇女、· 儿童的年龄、相貌、文化程度等条件,讨价还价。

被拐卖的妇女,多被犯罪分子先奸后卖,如有不从,就捆绑打骂,强迫就范。被卖后,有的遭到蹂躏、虐待,有的被非法拘禁,甚至被摧残致死。据统计,全区流人的妇女中,有九人自杀身亡,被限制自由的有三百九十多人

全区人民法院共受理拐卖妇女儿童案件,四十三件,审结三十九件,四十六人。其中判处有期徒刑六至十年的七人,五年以下的三十六人,拘役、有期徒刑缓期执行的二人,免予刑事处分的一人,解救出受害妇女九百二十六名。判刑 45 人。显然,主要是人贩子,根本没动,普遍非法拘禁,普遍强奸的买家。

因就是,所谓的防止激化矛盾,国家法律,还要加上合情合理,慎重稳妥,防止激化矛盾这个前提。这是对法律的篡改和侮辱

我们在处理这些案件时,掌握的原则是既要符合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又要实事求是,合情合理,慎重稳妥,防止矛盾激化,既要分清罪与非罪的界限,又要分清一般罪犯与情节严重的罪犯,做到不枉不纵。对于处理此类问题中遇到的一些实际问题,主要掌握以下几条原则一、凡是已达最低婚龄,双方自愿的,虽未登记结婚已同居的,让其补办结婚登记手续,成为合法婚姻。全区已补办结婚登记手续的有一千二百二十二名,

对强制少女、幼女与其同居的,视为犯罪,依法进行处理。

强奸罪明确规定,与幼女发生关系,一律以强奸论处,当年基本都是死刑,不知道聊城百姓是何方神圣?落个依法进行处理。

对非法拘禁的,责令立即解除,违者从严惩处。

究竟是非法拘禁还是绑架奴役?即便是非法拘禁立即解除就不需要从严处理了吗?工作报告看着让人堵心

摘自山东省聊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情况报

对比他们公布的数和被判刑的人数,我们发现,虽然报告承认,被拐卖的妇女,多被犯罪分子先奸后卖,被卖后遭到蹂躏、虐待,有的被非法拘禁,甚至被摧残致死。

但九人自杀身亡,被限制自由的有三百九十多人。却只有七人判处有期徒刑六至十年。三十六人五年以下,拘役、有期徒刑缓期执行的二人,免予刑事处分的还有一人,

显然限制自由的有三百九十多人。中大部分犯罪分子没有得到惩罚。虽然解救拐卖近千人。判刑才 45 人。

别的被拐卖妇女会这么重视,会有这种幸运的解救吗?

应该一样,但没有。下面很多例子中,她们没有得到四辆警车,三十多名全副武装干警来解救的待遇。

带着深深的遗憾暀我们离开了后堡村。据介绍,像小孟这样一次解救不出来的人,今后再要得知她们的行踪是极其困难的,一般买主为免遭人财两空,会迅速将她转移他乡或转卖他人。

—————拯救青春《中国记者》杂志 1993 年 11 期

如果当初出动的是更多的警察,是 30 名全副武装的警察,小孟还会继续她的悲惨命运吗?她的青春还会被毁吗?

再来看看这个,我们知道小孟已经很难摆脱悲惨的命运了。因为下面的案子,即便是政治局常委亲自督办,也还解救了两年多。小孟的命运可想而知。两年足可以毁掉一个人的一生

1989 年 5 月,浙江省龙游县女青年方益梅被人贩子拐卖至江苏省泗阳县魏圩乡公安机关多次前往解救未成,1991 年 12 月,乔石,李瑞环等中央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批示,泗阳县局成立了局长挂帅的解救小组,动员发动各方力量寻找女方下落,历时两年多,才在 1993 年二月份将该女解救出来。

现代文明社会,每个公民的人身自由与人格尊严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宫长恩买的是 “谁”,是什么文化程度和政治待遇,他都同样构成犯罪。受害者也无论是 “谁”,都应受到同等的法律救护。人的自身价值固然有所不同,物质待遇和社会地位固然也应有区别,但在享受法律保护的权利上,却不应有高低贵贱之分。相反,如果社会能象对待女研究生被骗卖一样,投入相应的关注,也许,拐卖妇女就不至于有这么多了。

这是打拐神探,公安部英模 王祥元的自白

14 岁的女孩杨明军年幼无知,被一姓贾的河南人拐卖。她的叔叔曾到河南找过,没有结果,只好报案。我带着杨的母亲和叔叔踏上了到河南要人的路。开头还算顺利,但就在我们带着小明军走出村庄时,突然从村里涌来了一大帮人,边追边叫嚷着暀 “别让他们跑了。” 我情知不妙,拉着杨明军奔跑。刚下过雨的土路又粘又滑,还是被贾某等人追上了。他们气势汹汹,企图抢走杨明军。我怒斥道暀 “你拐骗幼女有罪,强抢民女罪上加罪” 可贾某等人仍一个劲地胡搅蛮缠,我鸣枪示警,亡命之徒仍然扑向杨明军。危急时刻,我掏出手铐将杨明军的手和自己的手铐在一起、并高声说暀 “你们打死我,也不能让你们把人抢走” 贾某等恼羞成怒,朝我身上乱打。我用手铐带着女孩,在泥泞的小路上爬爬滚滚,不知挨了多少拳头,总算到了乡法律事务所。但不明真相的群众很快将法律事务所围住。我将她们母女安置好,就挤出人群准备去联系车子,但被那一伙人用胳膊挽起人墙阻拦,他们中有的人抢走了我的警号,撕烂了我的警服,有的用拳头朝我腰间猛揍。我没有退路,双手死死护住手枪,瞅准一个空隙,大吼一声朝一个家伙撞去,冲出重围,跑到当地派出所,在干警的协助下终于将小明军救回。

我所接触的每一桩案子都是一部部受害妇女的屈辱史、血泪史,让我时时感到法律被践踏、正义被扼杀、文明被蹂蹄。我在河南范县解救妇女的过程中,得知本省应城市一名叫张爱凤的女青年被拐卖后惨遭折磨致死的消息,心如刀绞。

**有时我真觉得我们的法律太苍白乏力了,人们的良知和同情心也在一点点丧失。现在,无论走到哪里,我都忘不了呼吁救救妇女,人贩子的活动还很猖撅,愚昧无知的 “买媳妇” 现象还在许多农村继续,地方保护主义者仍然践踏着法律。**我会在 “打拐” 这个岗位上再干下去,直到我倒下

《瞭望》新闻周刊 1995 年第 19 期。

法不责众

被拐卖妇女被强暴,跑不掉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农村普遍存在的小群体共同犯罪,和我们对此的纵容,法律不敢惩处。

为了保护 “买来的财产” 不跑掉,整个村子都可能结成利益共同体:一是会形成一种内部共识与 “习惯法”:买来的媳妇就像买来的牛羊一样,是私有财产,要予以尊重;二是会形成一套保护这种“特殊私有财产” 的“群防群治”体系:对被拐卖妇女企图逃跑的行为,互相要通风报信、知会对方;对于警察来解救刚被拐卖妇女的意图与行动,村民会预警,会拒绝配合,让警察找不到人,甚至会聚集起来阻挠警察把人带走。

如果当一个村子的村民集体阻挠警察解救被拐卖的妇女,能够派出大批警力将阻扰的村民系数抓起来,并以共犯论处,再让媒体广而告之,相信几个这样的案例以后,这种小共同体 “野蛮的习惯法” 也就慢慢土崩瓦解了。

但我们当年,都是法不责众。息事宁人。以至于公安部打拐英模,为了不被村民抢回被拐卖妇女。身负重伤。甚至牺牲。甚至只好用手铐把自己和妇女靠在一起。保卫被拐妇女。履行最后的职责。

1994 年 4 月 20 日,安徽东部某乡派出所接到报案,说该乡石塘村赵某家买了一个 19 岁被拐卖少女,派出所三名干警到赵家表明身份,解救被拐卖妇女,赵某不听劝阻,赵某的亲戚也群起攻之,干警耐心向他们宣传法律,指出买人违法,要负刑事责任,但赵家人就是不听,赵的姨父身为村支部委员,竟指着公安人员鼻子说:你们从我们村带人,至少要经过我们支委会研究,不然甭想,随即指使众人殴打公安干警,并砸坏警车,一直到第二天上午,乡政府来人制止才罢休。

不要责怪他软弱,因为根据 1984 年下发的通知

六、对阻挠解救被害妇女、儿童工作的人应作何处理

阻挠解救被害妇女、儿童工作,围攻、殴打前往解救的工作人员或亲属的,由有关组织酌情给予批评教育或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构成妨害公务罪或故意伤害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已经围攻殴打了,而且是解救被害妇女时候,才酌情批评教育。干警们谁敢动粗呢?

面对群体的罪行,当年往往把这个推到村民文化不高,愚昧落后,习惯势力上。把普法,文化建设,做群众思想工作当做解决问题的正路。而让法律作为废纸。

对犯罪行为,只谈他们不懂法,文化不高,却避而不谈最基本的人性问题。不看他们很多做法已经灭绝人性,完全是奴隶制下的行为。为什么还要称其为群众。

下面是当年的报告分析

愚昧无知。包括少数基层干部认为,拐进来的妇女,解决了本地大男的婚姻问题,是传宗接代的好事,从而对人贩子姑息,更谈不上打击了。安徽宿县公安局永安派出所,到刘老庄解救四川治县被拐卖妇女张 XX 时,村长刘暀暠带领一伙群众,谩骂、围攻、殴打干警、说干警 “棒打鸳鸯”,强行将受害妇女抢走。有时解救一个受害妇女,全家而上,全族而上,障碍重重,可见,千百万年的习惯势力乃是最可怕的势力。

群众主流必须是好的,这个政治正确成为了枷锁

基于人民群众必须是善良的,淳朴的,主流必须是好的这个政治正确,即便是仗义执言的《武勤英》也不得不去写劳动人民的 “善良”,惋惜地指责女学生 “她唯独没想到利用自己合法的身份,用法律的武器去战胜愚昧和邪恶,更没有想到利用自己所在的党组织的力量”

大家鉴赏一下,当年的官媒是如何带节奏的

宫长恩的母亲说:“俺 30 岁就守寡,带着 6 个孩子逃荒、要饭…… 俺那孩儿一天学没上过,头两年到东北烧窑脱坯,赚了些钱,回家就帮他兄弟成了家,娶了媳妇。他自己岁数大点,不好找,就想买个媳妇…… 俺那媳妇可好,又会算帐,不像俺娘俩笨头拉实哩! 她好写字,俺就给她买纸, 买笔, 让她写着玩…… 俺不知道她学问那么大,要知道她学问那么大,俺一分钱不要,也得把她送回去…… 俺孩儿被抓走了,俺哭了两天两夜……” 说着,老人老泪纵横。

宫长恩 60 多岁的老母亲一天三顿变着花样做了好吃的端到姑娘面前,姑娘不吃,她也吃不下饭。有时,老人干脆像对小孩子似地一口一口喂她。宫长恩两个出嫁的妹子, 也经常送来鸡蛋、油条。自家做了什么好吃的, 总忘不了给 “嫂子” 送上一份。老太太养了 6 只鸡、2 只鸭,下了蛋不舍得卖,全给 “媳妇” 做着吃了。她和儿子吃棒子面窝头,为的把白面省下来,做成慢头卖到集市上,换钱给 “媳妇” 买零嘴吃。

努力塑造农民群众是善良的,只是不懂法。犯了错的印象。

他善良?“新媳妇” 依然整日里泪水洗面、愁眉不展。有一次,她竟又哭又笑,把自己的衣服填到火中烧掉…… 她看不见吗?她的善良是多么虚伪残忍!

这个协助儿子强奸,非法拘禁的老太,不但没被判刑,还要被同情安慰。

“她唯独没想到利用自己合法的身份,用法律的武器去战胜愚昧和邪恶,更没有想到利用自己所在的党组织的力量”

但对比各种言论,人们会发现这根本不成立。已经被非法拘禁了,如何使用法律武器?她被强迫的时候,组织在哪里?

大队党支部书记是个 38 岁的复员军人。他接受接受采访时他告诉我,600 口人的大村子,添人进口是常事,再说,他在村里是父辈了,不愿像年轻人那样凑热闹、看新鲜,所以,宫长恩娶大学生 “媳妇” 时,他压根儿不知道!

据他说:他顺路拐到宫家,直截了当问过她本人:“你是哪儿的人呐?” 她不知道他是谁,不愿回答。他又问:“你这么聪明个人,怎么被人卖到这儿来啦?” 她干脆回答:“不知道!” 他没再多问,走了。也没再多想。

但对比案卷里女被害人的言论和做法,人们很难相信,如果这位村长以党支书的身份去,女学生会什么都不说?

女学生一直哭喊自己是大学生,谁在意了?等人家已经绝望,去指责她 “她如果早告诉我她的身世,她的共产党员身份,我说啥也不能让她在这儿受这么大的委屈

不反思自己地方的瘫痪,却含蓄的指责被害人,多么虚伪。

如果这位村长以党支书的身份去,女学生会什么都不说?她自己一直想方设法对外求助!!她甚至求宫长恩的邻居,一个认字的知识青年帮她。甚至写藏头诗求助。

农民必须善良吗??群众必须大多数是好的吗?不是的!

这是中央电视台报道的解救

摄影师忙打开投光灯,只见人群中一男青年右手拉着一女孩的手,左手拿着老虎钳夹着她,(多么残忍,多么灭绝人性的人,才会用老虎钳,制服一个女孩子)

用力往村里拖。灯光下,楼抱树干不肯松手的女孩,两支裸露的胳膊上块块斑斑的血迹。这是男青年刚刚施暴的印证。女孩哭喊着,嘴角还在流血。

她叫简小英,21 岁,是位四川姑娘。

被拐卖到赵海明家的当晚,赵强迫简小英与其发生性关系。简不从,便被赵扒去内衣用炒菜铲子将腿打成青一块紫一块。简仍然不从,赵又用皮带勒住简的脖子往炕下拽。而后用脚踏在简的身上肆意蹂躏。

由于简的 “大逆不道”,赵海明等一帮青年再次将她的衣服扒光,用绳子吊在树上毒打,同时还“请” 来各家买来的“媳妇”,“杀一做百”。简遭毒打后昏迷了七天七夜没有知觉。就在我们将其解救之前,简还在挨打。

这是安徽宿县的相关调查。

妇女儿童被拐骗后,惨遭卖主和买主凌辱,目不忍睹。主要表现在

一、不少人贩子,将妇女骗到手,一般的是先奸后卖,肉欲和钱欲均得到了满足。

萧县木集乡大岗子村人贩子 xx 及其妻宋 XX,伙同人贩子陈 XX 从陕西拐到一名妇女时,陈在途中轮奸后,以 3200 元卖给杨楼镇陈屯村韩 xx 为妻,后因妇女不从被政府解救,但人贩子潜逃,受害妇女只好带着耻辱含恨还乡。

二、不少买主,将妇女买到家后,捆绑吊打,先奸后婚,强迫为妻。湖北省武汉某厂十七岁女工张 X,被人贩子陈 x 以 “银元生意” 为诱饵而上当受骗,被骗到宿县苗安,以 2600 元卖给孙瓦房乡 47 岁的曹 X 为妻。真相大白后,张 X 坚决不从,被曹 X 捆绑吊打而后强奸,张 X 难逃虎口,走投无路,投河自杀末死,张某得救后,曹 X 为了不受经济损失,以 2600 元原价转卖给了时 X 为妻(原文如此)。

三、不少妇女,流落异乡,任人宰割,无力反抗,含冤而死。

怀远县常坟镇人贩子孙 XX,伙同邹庙乡人贩子杨 XX,将廖苍乡有夫之妇赵 XX 及其八岁养女陈 XX 拐骗到固镇县何集乡,以高价卖给崔 XX 为妻、女,孙 XX、杨 XX 为了获得更多的金钱,后来又窜到崔 XX 家中,又把赵 XX 母女俩骗到定远孙西三十店乡欲卖给杨 XX 为妻,赵 XX 醒悟后,竭力反抗,两个人贩子将赵 XX 用绳勒死,并将其尸体吊在树林里,尔后,又将赵 XX 养女用石头砸死,其凶残手段,实属人间罕见。

四、人不如兽,在愚昧无知、失去人性的村落,妇女遭受着野蛮的践踏。宿县陈李乡刘 XX,以 1700 元,从人贩子手中买到已怀孕三个月的周 XX,他将这位妇女领到家后,当晚即要与其发生性关系,周 XX 说身怀有孕,房事不便,苦苦求饶,刘 XX 坚决不从,为解其性饥渴,刘 XX 当晚找来一伙村民,七手八脚,将周 XX 衣服扒光,按到床上,强行轮奸。后来,周 XX 与外界联络,准备逃脱,刘 XX 发现后,将其绑起来,用铁链抽打,致使周 XX 遍体鳞伤而流产,造成长期出血不止,却又得不到任何疗养,至今已成残疾。如此骇人听闻的事例,岂止数例,举不胜举。仅举几例,可见一斑。

解救这个名称是法治的耻辱

我们再看看下面这个报道,大家就理解当年十五六岁的我,为什么看了官媒正面报道气的心发抖了。

为防不测,我们在两位战友未来得及上车的情况下,保护着两位姑娘离开了危险之地。在地里干活儿的男人,、在家里闲扯的妇女从不同的方向赶到村口,团团包围了两名干警,前来增援的同志也同时遭到村里百余名青年的围攻。农民举着锄头、镰刀推操、扯动着干警。一位干警的头部被打出了血。这时的农民已无道理可言。

最后,我们让农民选派代表去乡里谈判,答应谈完了放人。实在的虎山人做出了让步。

公安警察的工作不是打击犯罪。而成了解救,解救这个名称就是一种耻辱。这是我们的国土,竟然成了去敌占区解救人质一样去突袭抢人,庆幸成功离开。警察的责任不是打击犯罪吗?只把好人救走,坐视犯罪分子不受惩罚,这是值得夸奖宣传的事情?

在此提醒大家,正是因为除恶不尽,99 年这里又爆发了一个拐卖 200 多人特大贩卖团伙。

本文发表在 1993 年 11 期《中国记者》杂志。标题为。

拯救青春

贩卖人口这种事情,过去我们只是从历史教科书上读到过,不知从何时开始,这股黑潮在我们身边泛起,且势头越来越凶猛。对这一严重犯罪行为,有关部门采取了严厉措施进行打击。

1993 年 8 月 2 日,在与北京市公安局同志的交谈中,我得知北京市公安局将有一次赴山西解救被拐卖妇女的行动,即表示希望能一道去做跟踪报道,得到北京市公安局领导的支持。8 月 3 日上午 7 时,在北京市公安局法宣处副处长张卫华同志的组织下,我们随刑侦部门的干警踏上了赴晋之路。经过 13 个小时的颠簸,我们来到了忻州地区。山西省公安机关对这次解救行动给予了高度重视暀派出了经验丰富的老侦查员分析案情,制定解救方案。

今年 5 月,北京市公安机关根据一个逃脱的被拐卖女青年的投诉,破获了一个在京拐卖女青年的犯罪团伙。罪犯交待,他们陆续从北京将一些求职的外地女青年拐卖到忻州地区的原平、定襄两县的偏远山区。这次解救行动是侦破这一案件的继续。

第二天清晨,灰蒙蒙的天空飘着蒙蒙细雨,在原平县看守所中,一个叫李良田的罪犯交待,他是北京在押人犯的同伙,这个表情木呐的中年男子充当二道贩子的角色,在很短时间内将暀名从北京拐骗来的女青年送人虎口,从每个被他贩卖的少女那得到 300 元钱手续费。

下午 4 时左右,冒着下得越来越大的雨,在当地公安干警的带领下,我们离开原平县城,向第一个解救目标进发口出发前,大家告诉我要注意安全,因为当地百姓对解救被拐卖妇女持强烈的抵触情绪,曾发生过全村人围攻欧打解救人员的事情。沿着崎岖泥泞的山路,我们来到了龙王堂村。身着便衣的当地公安人员比较顺利地找到了买主李某家,被拐卖的女青年得知我们是来解救她的时候,失声痛哭。今年 6 月 31 日,在北京崇文门 “三角地” 的非法劳务市场上,这位姑娘被人贩子以到外地进货为名骗至这里。在摄像机前,买主李某开始时不知所措,当明白我们要把他花了 3600 元买来的 “媳妇” 带走时,变得疯狂起来,全家人一起拚命阻拦,公安干警严厉制止了他们的行为。然后我们迅速撤离了这个村子。(注意没有抓捕买家,就没有可能侦查追究其非法拘禁,强奸的罪行

和围村座落在陡峭的山梁上,这里的村民 “警惕性颇高,对陌生人的询问保持着沉默。几经周折,在半山腰的一排窑洞里,我们找到了一位刚刚 16 岁的四川少女,她脸色苍白,惊恐地问 “我能逃出去吗”。警车开动了,一个男子紧抓住车门不放,远处一群人向我们这里涌来,好险。(强奸幼女犯没有追究逮捕,警察竟然说好险

第三个解救的地点是后堡村,在这里我们准备解救的是一位性孟的四川姑娘。当我们赶到时,天已完全黑了,令我惊讶的是,这里的村民已经得知我们的解救行动了。整个村子在骚动,村干部不肯给我们引路,同时,买主们纷纷逼迫着被拐卖来的女青年四处躲藏。突然,从一条巷子里传来了撕心裂肺的呼救声,我们闻声冲了过去,只见一个口角流血,偏体是伤的姑娘正跟一个男人撕打,见到我们,她几乎站不住。她姓简,21 岁,被卖到这里后始终不肯屈服,因此招致全村人的集体殴打,考虑到花了钱,买主才留下了她的一条命。今天,当买主带着她躲避我们时,简姑娘拚力反抗,终于和另一个姓张的少女逃出了苦海。

等我们终干找到小孟姑娘的住处时,已是人去院空只留下一个深深的地道口,解救小孟的行动失败了。

带着深深的遗憾暀我们离开了后堡村。据介绍,像小孟这样一次解救不出来的人,今后再要得知她们的行踪是极其困难的,一般买主为免遭人财两空,会迅速将她转移他乡或转卖他人。(前面提到过的,1989 年 5 月,浙江省龙游县女青年方益梅被人贩子拐卖至江苏省泗阳县魏圩乡公安机关多次前往解救未成,即便乔石,李瑞环等中央常委批示。也近三年后才救出)

下站是下西岗村,深夜,我们赶到了这里,发现山体塌方阻断了道路,我们只好中断行动,夜宿山间小路。人夜、为防再生变故,干警们轮流守在被救出来的 4 个姑娘身边,此情此景令人感动。

清晨,下了一夜的雨终于停了,下西岗村支书带领着村民与营救小组的全体同志一起挖出了一条小路。当我们付给他们报酬时,村支书坚辞不收,可见这里民风尚淳,但当我们提出要解救被拐卖到这里的河南姑娘小杨时,村支书面带难色地说 “不是我不愿配合,去年,前堡村主任为公安干警带路解救被拐卖女青年,被买主扎了几刀致残,不能干活。“就是这个小杨姑娘,曾设法逃到邻县一个窑工家里,不久,即被买主的同村人发现,买主立即赶到窑工家中,留下了一张由下西岗村村委会开的收条后,将她带回,不知小杨姑娘何时才能重见天日。滴水未进的营救小组成员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又赶到与原平毗连的定襄县季庄乡虎山村,这个村共有 60 户人家,240 口人,买了 30 个媳妇。干警在解救两名被拐卖女青年时,遇到手持铁锨、镰刀的村民的围攻,在当地公安人员的全力协助下,我们才得以冲出包围。(荒谬的现象,突出重围的竟然是执法者)对这个人均年收人只有 74 元的村庄来说,齐心协力对抗解救行动,可以说是一种 “共识”。造成这种对抗局面的因素很多,就忻州地区的具体情况分析,这里一直处干经济落后的封闭状态中,尤其是山区,交通极为不便,居民仍过着靠天吃饭、土里刨食的日子,居家的偏僻和生活的艰辛,造成了婚姻的畸形。面对令人生畏的生活,山里的姑娘做梦都想离开这穷山沟,远嫁到平原或经济较富裕的地方。这里的男女比例严重失调,山里汉子能娶上本地姑娘的可能性极小,且至少需要万把块钱,这对每个家庭说,无疑是一个沉重的负担。这正是人贩子的可乘之机。当地公安机关为营救这些被拐卖的妇女做了很多工作,甚至冒着生命危险。在这次解救过程中,他们冲在前,走在后,身上挨了不少的拳脚。吃不上饭,睡不了觉对他们来说是常事,不要说补助,据他们介绍,由千财政困难,下半年干警们的工资还没着落呢。这次行动共解救了 6 名姑娘,她们的不幸遭遇令人同情,但同时,她们又是幸运的,毕竟正义还给了她们自由和青春。

题图是一位历尽苦难的 16 岁四川姑娘,终于被解救人员带回。常江摄影

翻了很多当年的杂志,刚刚终于把当年气的我发疯的开水烫的报道也找到了。那一年我还读初中,不同在于我看的是新华社记者尹建华在一九八九年的新华社内参上刊发的《鲁西北农村拐卖妇女问题调查》。

路伙同其妹将她的手脚捆绑起来,殴打之后用一壶烧得滚沸的开水,从她的双膝浇至双脚。小程疼得打滚惨叫,路仍不肯罢手,提起烧红的捅火棍,恶狠狠地朝着小程的左脚裸骨下捅去,“让你再跑,老子给你趁热打铁” 随着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小程左脚踝骨下的肌肉被捅穿一个洞,她当即昏倒在地。因烫伤而使去行走能力的小程,几次自杀未遂。她皮开肉绽的双腿溃烂化脓,左脚白骨裸露。一连几天,高烧不止,昏昏迷迷,加上路某夜间对她无休止地摧残蹂躏,小程危在旦夕。

三人首先闻到一股强烈地腥臭味,定睛一看,小程上半身斜靠在枕头上,她面容憔悴,两眼失神,正手拿蒲扇驱赶着腿和脚上的苍蝇。在她已腐烂的不成样子的左脚上,几条蛆虫正在蠕动。

再晚一天就非截肢不可

————《妇女学苑》期刊 1991 年 04 期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提醒一下吧,在离开当地县一级别行政单位前不要报警。

很多人逃到县城以为安全了实际是错误的

知乎用户 赵王 发表

看了丰县八孩 “母亲” 的遭遇,我问了自己一个问题,如果我是她,或者如果我遇到她这样的遭遇,我还愿意活下去吗?我能凭自己的 “聪明才智” 摆脱这猪狗不如的人生吗?我认真地进行了成年人逻辑严密地思考后,得出的结论是——我不愿意这样活下去,但我不能凭自己的 “聪明才智” 摆脱这猪狗不如 + 性奴 + 生育机器的人生。是的,我毫无办法。

因为我是女生,并且在那样的环境中,我只有我自己和我微不足道的所谓 “头脑”,而头脑在绝对体力和环境桎梏下,几乎是毫无用处的。

我在网上看到很多关于这位不幸的女性的信息,不知道是不是全部属实,包括但不限于:会英语、口齿不清有人说舌尖被剪、生了 8 个孩子其中七个男孩一个女孩,以及精神不正常用锁链锁在一间几乎没有门的污浊肮脏的房子里。

我为什么将精神不正常放在最后说呢?因为从小到大我们在生活中以及影视作品和书上,都听过看过太多关于一个个 “疯女人” 的传说或者故事了。果然,这个世界没有让我们失望,又给我们送来一个 “疯女人”。这个“疯女人” 多“子”但薄命,这个 “疯女人” 在我看来尽管神智不是那么正常,但她确实比我们所认知的 “疯女人” 看起来要克制、体面。她没有歇斯底里的大叫大喊,没有在幅度的身体上的动作,与人能做“交流”,虽然有效性不大,但是当人问她能不能时,她能回答“不能”——对自己的行为有能或不能的认知,这样的人真的是一个大疯子吗?这样的人真的疯到了要用锁链锁起来的程度吗?

从这个叫杨某侠的(董某民所取)女人上了热搜引起全民关注以后,网上有很多愤怒的声音,几乎毫无怀疑的,网友们便笃定她是被拐卖或拐骗沦落到这个非人的田地的。大家为什么这么肯定呢?可能是因为网友们都不是傻子,但更可能是因为网友们听说了她会算账、会说英语,坚信她受过良好的教育,而良好的教育背后十之八九有良好的家庭,所以这样家庭和这样家庭培养的女儿是无论如何不会交到一个靠政府救济金生活的农村 “老光棍” 手里的。

丰县的通报里说,当年是这个 “老光棍” 的父亲董某更(已故)收留的她,那么问题来了,这个一贫如洗的家庭当年为什么要收留这个姑娘?如果这个姑娘智力正常,正常的操作不应该是联系当地民政部门和公安机关,帮她找到家人吗?Ok, 我们就当这一家人都是法盲,但以他们家的家庭条件,一个智力正常的女孩子为什么愿意留在他们家里?如果,这个女孩子当年就是智障,这个一贫如洗、养一个正常人都吃不好穿不好的家庭,又为什么要养一个智力有障碍的女孩子?

所以,关于这个不幸的女人,如果当年她精神正常,那么,她 “嫁” 入这户人家就不正常,里面就一定有事。什么事?网友们说了,现实版《盲山》;如果当年她精神不正常,那么,她就是被无意识地裹进了这操蛋的人生。至于她精神正常或者不正常,她的命运最后都一样,那就是沦为赤裸裸的性资源和生育机器,而这一切不幸的底层逻辑甚至和她本人都没有关系,而是和千千万万这世上的女性有关,那就是女性从生下来的那天起,一直到她死之前为止,是一个 “行走的阴道” 或“行走的阴道 + 子宫”。关于这一点,不分地域,不分国籍,不分种族。

有人说,你这说的什么话?难道男人就不是行走的阴茎 + 蛋蛋吗?从性和生殖的角度来说,男人是。但是,这个世界上,你们有谁,何时何地哪本书里见过有人会用武力、用拐卖、用锁链去换男人的阴茎和蛋蛋的?有吗?至于用金钱,男人还真有,女性也有买春的,但女性花钱从人贩子手里买老公、从东南亚从非洲买老公的,有吗?

短短几天里,借着丰县八孩 “母亲” 的事件,仅我一个人就在各种来源的网络媒体上,看到很多讲失踪女性人口的历史 “新闻” 和目前仍为失踪人口、吉凶难料的来自不同家庭的寻亲求助。

就在今天早晨,我在新浪微博上还看到一个媒体人说自己出生于 1979 年的中学同学郭珊珊(后来改名郭纪)在 2005 年 2 月 3 日从北京王府井的毕马威下班后失踪,至今生死不明。算年龄,这姑娘失踪当年只有 26 岁,如果她还活着,今年应该 43 岁了。在这位媒体人这条微博的下面,很多留言的网友,讲述自己的朋友、同学亲人莫名失踪的事。甚至有人说以前北京有在地铁口拐卖妇女的,下班时间人多,相中哪个女孩,就趁人在出站的时候几个人冲上去,抓着手架到附近的面包车上带走,如果对方挣扎,就会说 “吵个架怎么就离家了呢?,边上的同伙就会说这是两口子吵架、离家出走之类的话。青天白日上手强抢,这已经比拐骗更可怕了。连脑子都不想动,直接靠我体力比你强,你能拿我怎么样,横行无忌,试问天下有哪个女性能拼得过男人的力气?

这个时候恐怕还会有人出来和稀泥,说巩立姣这样的女的就可以。巩立姣也只能拼拼比她身高体重明显低的男的,换成一个和她同体重的男的,她未必对手了,因为男女的肌肉占体重的比例是不一样的,一般情况下,女性肌肉占体重比例约为 30% 左右,男性肌肉占体重约为 40% 左右,巩立姣虽然是专业运动员,肌肉占体重的比例比一般人高,但是没有了体重的优势后,男女力量的对比就会显露,她的运动员优势就未必管用了。高大、孔武有力的男性在择偶时是优势,但在女生遇到来自这样的男性的人身威胁时,那就是可怕的存在了。所以,在这个世界上,作为一个女人,我可不敢把公主抱单纯看成是浪漫的表现,我会更理智地看到,男人可以像抱小鸡子一样地把女人从地上抄起来就走,这种绝对力量的对比,我们女人也有,那就是当我们抱小孩子的时候。

所以我在文章的开头说,如果我不幸遇上了丰县八孩 “母亲” 的事,我不能凭自己的能力逃出生天。单纯力气上我就输了,如果再加上一条锁链,那我就只能任人摆布了,除非我能撞死自己。但是,我这人想得多,撞死了,我总怕遇上变态的,死后照样可以被奸尸,毕竟性资源在发臭腐烂之前,对一些人依然有价值。

1991 年被拐卖、2008 年被解救,17 年间先后被拐卖 2 次,转卖两次,前后沦落辗转四家,大概先后被七个男人当成泄欲和生子工具的曹小青,被好心人发现时,她被关在窑洞里,早已精神失常,吃喝拉撒都全在一口锅里,但是墙上写满了 “跑” 字。满墙的 “跑” 字,是她的挣扎和顽强的“理想”。

像杨某侠和这样一个疯女人,如果给生活体面的人做老婆,相信很多人别说碰她一下了,连看都不想看她一眼,可是,当她们已经被折磨得人不人、鬼不鬼,肮脏邋遢时,那些人间恶魔却并不肯放过她们?为什么?因为她的阴道还在,子宫还在,而他们自己没有能力过上体面的生活。所以,即使是这样的一个女人,他们也要牢牢地看住了,因为有总好过没有。

生下七个男孩的杨某侠,那个房子里的那个男人,面对别人将来怎么给孩子娶媳妇、彩礼这样的问题时,他根本不在乎,他说儿孙自有儿孙福,他管不了。这句话令我后脊背发冷。这些孩子长大后,以他们家的条件,怎么可能娶得上媳妇,谁家愿意把女儿嫁到这样的人家来?可是他们长大后也是有性欲的,不想断子绝孙被人看不起的,怎么办?会不会有一天,他们家又莫名其妙地捡到七个张某侠、李某侠、王某侠?

很多年前有一个放羊的故事是这样说的。一个人看到有个小孩在放羊,就问放羊娃,你放羊做什么?放羊娃说卖钱盖房。那人又问,盖房干嘛?放羊娃说,娶媳妇生娃。那人接着问: 生娃干嘛?放羊娃说:生娃放羊。

这个故事放到这个场景里去想,真是让人不寒而栗。

还有一个故事,那就更是令人齿冷了。这是一个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故事,但却是一个真实的事件。1994 年在河北打工的郜艳敏在石家庄火车站买回家的车票时,被两个以 “招工” 为名的妇女骗走。郜艳敏被转手卖给 3 名人贩子,然后以 2700 元的价格,卖给了曲阳县下岸村一个大她 6 岁的男人。被拐卖后,郜艳敏从未停止过对命运的抗争。一次她逃跑后,被丈夫追上暴打一顿。3 次寻死未成后,她只得在恐惧中熬日子。后来她生下两个孩子,再后来, 2000 年,下岸村小学要合并到辉岭中心小学,孩子们要翻山越岭 7 里路去上学。高年级的学生不怕,低年级的学生怎么办?辉岭中心小学决定在下岸村设一个教学点,于是校长找到了郜艳敏这位全村唯一的初中生。从此郜艳敏成了一名乡村教师。2007 年 1 月,郜艳敏获得 “2006 年感动河北十大年度人物”。2009 年,其经历被改编成电影《嫁给大山的女人》。并且她的被拐经历也被以题为《“最美乡村教师候选” 郜艳敏:被拐女成为山村女教师》进行广泛报道,然而面对被拐卖的事实,社会和公安部门,竟然无人追究。这是什么?这是逼着她活成一道光,然后忘记黑暗和苦难啊!

前些年流传过一个段子,说如果不能拒绝强奸,那就享受强奸的快感吧。这么无耻的话都能流传这么多年,而社会面上却不认为有问题,这就是最大的问题。人是生物,有些生理反应不受个人意志控制,那么个人意志就不重要了吗?就像曹小青们,她们的子宫在接收了上亿 个精子的入侵后,不由自主会受孕,所以她们就要安之若素,然后认命当一个母亲吗?

不!一切不尊重女生个人意愿的交配,都是畜牲配种,她们子宫中生下的都只是生物学上的东西,而不是她们的孩子。如果我是她们,我会选择杀死他们,而不是让他们活下来。不要和我说什么孩子是无辜的,他们无辜,我就不无辜吗?再说,让他们在这样畸形中家庭中活着,并且长大,才是对他们最大的残忍。

我的这个选择,和网上看到的另一个故事高度重合,在那个故事里,说 90 年代一个姑娘被人贩子拐到村里,十年中生了三个孩子,但每个孩子都被她想方设法摔死或捂死了。好样的!我的阴道我主张不了,我的子宫我主张不了,但是我生下的那团肉,我总能主张!据说这个姑娘十年后被父母找到,但女儿已病入膏肓,警察去解救,全村人拦着不放,老两口拿出毕生积蓄,买回了女儿,然后没过多久,姑娘就去世了。后来这个村子就开始不停地死人,家家户户戴孝抬棺,直到村里人死了一半,老两口去自守,并因向井中投毒,被判了死刑。刚烈,为这样的刚烈鼓掌,这个世界上有法律不管或管不了的事,那就不要怪老百姓用自己的办法讨要公道!

有人说,被拐的女人自己也有问题,著名作家贾平凹甚至还写了一部这个题材的小说《极花》。我没有看过这个小说,所以不好针对小说本身说什么,但是,最后关于他的一段采访流出,贾平凹在接受北青报记者采访时,有一个言论,说 “这个人贩子,黑亮这个人物,从法律角度是不对的,但是如果他不买媳妇,就永远没有媳妇,如果这个村子永远不买媳妇,这个村子就消亡了”。

没错,如果这些人不买媳妇,就永远没有媳妇。可是,永远没有媳妇,很可怕吗?他们或许是因为穷才娶不上媳妇,但现实中也有很多不穷也没有媳妇的男人,他们中的很多人不会去拐买媳妇,甚至很多人根本就不想娶媳妇,比如退休的前《新闻联播》主播张宏民(对不起张老师,拿您举例子,把您裹到这样的语境里),一表人才,有固定收入,出身高级知识分子家庭,他这样的男人会娶不上媳妇吗?所以,还是那句话,娶不上媳妇很可怕吗?还有就是如果某个村子永远不买媳妇,那个村子就消亡了,消亡就消亡呗,消亡很可怕吗?

可是贾平凹这个采访被丰县事件给挖出来后,我在一个高知论坛上,却看到了下面这样的言论:

就应该强制生孩子,不生就抓起来

单身没生的,每个月强制人工授精一次

这可是高知论坛啊,就算个别混水摸鱼的上去,至少也有个大专学历,普遍本科、硕士、博士,却依然看到这样的言论,中国社会的底层逻辑,又该有多可怕!

大清律例》规定:“凡诱拐妇人子女,或典卖, 或为妻妾子孙者, 不分良人奴婢, 已卖未卖, 但诱取者, 被诱之人若不知情, 为首者, 拟绞监候, 被诱之人不坐。若以药饼及一切邪术迷拐幼小子女, 为首者立绞。” 于从犯及其知情不报者, 皆流放宁古塔。同时规定 “妇人有犯, 罪坐夫男,夫男不知情及无夫男者,仍坐本妇(决杖一百,余罪收赎)。”

总说大清不好,我看就这一点来看,清代比现代做得好。

再看看我们今天的法律《刑法》第 241 条:“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强奸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侮辱罪;拐卖妇女、儿童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罪非成本太低了,和性欲、传宗接代比起来,微不足道。

幸好,还有补充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刑法》第 236 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但是,我认为这些规定还不够。我认为,对于被拐卖女性在非个人意愿下生育的子女,被解救后,孩子未成年的一律送入外地福利机构,彻底切断与买家的关系,如果女性本人有意愿抚养的,可以交给女性抚养。毕竟人非草木,要考虑到一部分舍不得的女生的意愿。

回到丰县八孩 “母亲” 事件上,希望相关部门尽快查清真相,而不是随便糊弄大众,继续让这个女人活在被侮辱与被损害的环境里。

现在,我认为当地可以立刻做到的是——认定二人婚姻无效。马克思恩格斯说,婚姻制度是人类奴隶制度的最后一环, 共产主义是没有婚姻制度的。婚姻制度起源于父权对血统 “纯正 " 的追求, 本质是对女性生育权的剥夺和掌控, 婚姻的产生是为了男性更加方便地剥削和奴役女性。婚姻本质是保障每一个男人都有自己的奴隶。现在那个男人用锁链捆绑了一个真正的奴隶,公权力是时候出来为她砸锁链了!

今天早上看到一个不幸的消息,说那个女人的 “大儿子” 正在主张网友们侵犯了他母亲的肖像权,让全网删视频、删照片,删热搜。

首先,他是不是那个女人的儿子,我很怀疑。网上说大儿子 22 还是 23 岁,但老二才十岁。从老二到老八,孩子生得很密,但是老大和老二之间却相隔十二年,要说那个时候女人更年轻,生育能力应该更强,中间发生了什么?这个要查。

即使老大和女人之间有血缘关系,能不能仅凭血缘就主张监护权?或者说这种主张就算合法合不合理?我始终绝对的人为血缘神圣是不对的,法律层面必须加上限定条件。

女性在这个方面的悲剧,一方面是性别带来的,但另一方面,却和风俗习惯有很大的关系。如果不把子嗣的有无看得那么重,这样的悲剧至少会少一点。

这一点,必须得说,农村和城市大不同。在农村断子绝孙是句骂人的话,而在城市,不少人先择做丁克,主动断子绝孙。

断子绝孙不该是句骂人话,有些人因为生理原因生不了,有些人不想生,生育意愿应该被尊重。可是这得全社会努力,从移风易俗做起,让会社会都认可不结婚、不生娃的人生也是好的人生——只要本人不说啥,旁人没有资格评头论足、说三道四,甚至施加压力,PUA 他 / 她。

当然,社会走向这一天,还需要很多人的共同努力,这个思想推入农村社会,更是任重道远,不知道有没有实现的那一天。尤其是在中国这样一个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思想作怪的国家里。

最后,我想说,如果有一天我遇到了这样的事,反抗无效,我可能会去死。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

不自由,毋宁死!

知乎用户 破空 发表

别说穷乡僻壤了,你看徐州 gdp 排全国 27,你看那位被囚禁的妇女,现在举世皆知,她都逃不出来。穷乡僻壤就更是想屁吃

知乎用户 杀心成焚​ 发表

很难逃,我讲个真实经历。

这是我家一个远房亲戚,这亲戚 40 多了,还没娶到老婆,精神有点问题,小时候小儿麻痹。

手都是蛇形刁手那种,平时走路歪歪斜斜的。

后续,不知道走了谁的门路,人家答应给他送一个媳妇过来。

这家伙,这远房亲戚的兄弟姐们乐坏了,各种准备东西,瓜子,糖,屋里布置的跟婚房一样。

还给人家女方家里 5000 块钱彩礼,后续把女方送来了。

长的五大三粗,还挺好看的

但有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这女孩汉语特别差,蒙古语却十分流畅,交流都有问题。

我那个远房亲戚,虽然傻傻的,但属于一个比较老实的人。

结婚后,这女孩睡觉都不跟他睡一张床。

天天吃零食,给她买一堆亲亲虾条,立刻全部拆开,吃里面的果冻。

在我亲戚家呆了 2 个多月,我亲戚连人家嘴都没亲到。

后续我也去他家看,本以为能看到夫妻和睦的场景,没想到,女孩天天哭。

之后一合计,我就那远房亲戚的姐妹说,不行送回去吧,留在这干啥?

让她天天吃虾条里的果冻啊?

于是我们准备给她买票送回去,后续我又觉得不妥,这女普通话那么差,万一丢了,半路让人劫走了,女方家里来要人,咋弄啊。

后续是我这亲戚的大姐,亲自给这女孩送回去了。

后续我才了解到,这次事件,是女方父母擅自要把女儿嫁出去,也不能算卖。

女儿没同意,就收了 5000 块钱彩礼,之后把女儿就给弄过来了(这女孩也有点智力问题)

结果我这亲戚赔大了,嘴都没亲到,花了好几万,请回来一个天天吃果冻的祖宗。

知乎用户 玩笔杆子的武僧 发表

我哥是一名警察,曾专业打拐 12 年。在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的过程中,遭遇过很多危险。最惊心动魄的一次,他和同事被全村老百姓围在一间破草房子的二楼上,老百姓准备放火。在很多僻远的山村,村民聚族而居,买回来的女人,全村人都在帮你盯着。有的地方更狠,对买回来的女人,直接先关黑屋子里,敢逃跑就饿饭、殴打、捆绑、强奸,直到你绝望或者是生下小孩。

人性真是太可怕了!

我在部队工作时为了带兵曾考过心理咨询师,某次受公安机关委托给一个解救出来的女孩做心理辅导,太难了!被拐卖后的惨痛经历造成严重心理创伤,这种创伤一辈子都不会平复。

知乎用户 禁与千寻 发表

今天很多人,放到一个陌生城市,去掉所有路标路牌,不许看导航地图,她能走到那里去?

以前是有纪实类电视剧的,根据真实案件改变,有些甚至结尾会把当事人得照片给你,让你知道一下主人公得真实摸样。而且那时候的尺度很大,什么都拍,而一些则可以当恐怖片看,所以等我长大了,基本免疫恐怖片。

其中有一部得一个故事单元就是讲的和拐卖类似,印象中男得和女得好像是情侣关系,男得想要把女得带回家,女得一开始愿意,后来不愿意,于是男人就给女人给女得下药,把女得带回家,刚回家那会还好红好骗,后来就是通常的套路,女人就被关在一个小地窖里,最后被解救。

有些地方正常娶不起欺负,拿不出几十万得彩礼,或者说环境条件差,没有女人愿意嫁过去,而拐卖妇女就可以用很低得价格,如买牲口一样得到女人。

有需求,市场自然形成,自然有了产业,而拐卖也不仅仅是妇女,还有小孩子。

拐卖妇女自然有逃出来的,问题是有得事情不代表就普遍,运动员可以拿金牌,不代表所有人都可以,有人中彩票,不代表所有人都可以

农村,尤其穷乡僻壤,最大的特点就是,路少,地大,人稀疏

城市里,到处是道路,每条路都有名字,有路标,方愿百米好几个小区。

而农村,一个乡村几十户人家方圆几百米甚至十几公里就没什么人,而一些地方一个村子到另一个村子需要走上一天,而农村看似到处都是路,哪里都可以走,但是正常人只会选看起来好走的方便得近得路,而农村不像城市,有那么多交通工具。公交车出租车都没有,于是有些人哪怕逃出去,也走不远被追上来。而更多是从来没出去国,对周围不了解,出去反而容易迷路

如果条件好,又何必拐卖妇女。穷乡僻壤,很多时候就是因为远,交通不便,难以发展

更可怕的是,能有妇女拐卖的地方有些时候也会互相帮忙,很多时候去解救妇女是会被全村围住不让走得,稍有不慎警察也要被打。于是就出现一些妇女原本可以逃出去得,但是却被其它村民发现给堵了回来。

知乎用户 黄花鱼 发表

真的有,我远房亲戚家三个姐姐给弟弟买了个媳妇,被拐妇女不从三个姐姐帮按着手脚让弟弟 qj。后来姐弟四人除了一个在怀孕中的全被判了强奸罪。

知乎用户 刘宇 柳纬铚​ 发表

假如一间铁屋子,是绝无窗户而万难破毁的,里面有许多熟睡的人们,不久都要闷死了,然而是从昏睡入死灭,并不感到就死的悲哀。现在你大嚷起来,惊起了较为清醒的几个人,使这不幸的少数者来受无可挽救的临终的苦楚,你倒以为对得起他们么?然而几个人既然起来,你不能说决没有毁坏这铁屋的希望。

敏姐今年 42 岁,在东北老家是个下岗工人,丈夫也下岗了,有个才满 20 岁的儿子。县电视台广告上循环着外事招聘广告,原本她砸锅卖铁,借了所有亲友的钱,才凑足报名费,来南非就是为了赚钱改善家里境况。

没想到,竟然被囚禁在小姐集中营里,强迫卖淫。

带上来的嫖客不仅与她儿子一般年纪,甚至模样也有些相似。

敏姐见状不断挣扎,歇斯底里地辱骂拒绝,打手姜振林抓起她脑袋,扔进了走廊尽头的小黑屋。

里面不断传来哀嚎,所有人都怯生生地听着,刚才还一鼓作气的女孩们瞬间没了声响,取而代之是一张张恐惧的脸。

老板于松的目的达到了,一门之隔,哀嚎声就是摧残她们的利器,脑海中的恐惧,会让她们精神饱受摧残,陷入无边恐惧,最终都臣服于自己。

果然,大家低着个脑袋,哆哆嗦嗦站在原地,谁也不敢多说话。

小黑屋铁门打开,和刚才的哀嚎声截然相反,敏姐除面色惨淡外,身上竟没有一处伤口。她怨念地看着白兰,拖着半残的身子,头也不回,进入那间像自己儿子一样的嫖客的房间,发生了关系。

约着一同逃跑的白兰不敢想象,小黑屋里,敏姐都遭遇了些什么。

作为逃跑事件领头人,白兰自然要被重点照顾。

在经历狂风暴雨般毒打之后,她被两个人架住胳膊,同样扔进二楼尽头那个铁门紧闭的房间。

屋里散发着浓烈腥臭,高高低低的杂物填塞其间,窗户被木板死死封住,几缕阳光从缝隙透过来,仿佛已是上天恩赐的极限。

她原本就是被拐女性中最年轻、最漂亮的那个,刚被关押半个小时,几名保安火急火燎冲进禁闭室,几下除去衣服,将她推倒在木板床上。

白兰发疯似的呼救。

突然,眼前出现光亮,有人打开了门——只是,来的不是救她的人。

「做不做小姐?」于松开门见山。

白兰拒绝后,于松给保安们使了个眼色,几个男人相继扑向了她。

之后每天,这种事在无限循环着。白兰想过自杀,但身体无法动弹,光着身子静静蹲在墙角,她直愣愣地盯着眼前这扇铁门。几天后,门再次打开,这次保安没有如狼似虎地冲进来,而是合力扔进一位女人。

这是敏姐的尸体,她脖子上有道粗红勒痕,像是上吊自杀了。

白兰没有力气愧疚和害怕,只觉得自己实在熬不住了,原打算在今天点头,在于松吩咐下接客。可跟敏姐待了一会,她渐渐想明白了:

逃避与自杀虽是解脱办法,但同时,也会纵容这些人贩子继续逍遥自在地活着。

对现在的自己来说,只能坚定一个信念。

想尽办法,逃出去。

白兰假装答应了于松的要求,同意接客不再逃跑,禁闭室的门打开,一个自称倩倩的女人走进来,温和地把白兰扶起,笑着说:

「我带你回宿舍好好休息。」

白兰蹒跚着跟她走进宿舍。

这里有一扇装了铁栏杆的窗户,只能打开一道缝儿透风,一面墙前排着 6 张上下铺,被褥枕头胡乱裹在一起,床底塞满垃圾,不远处是散发着尿骚味的红色塑料桶。

其他人都去接客了,倩倩一边帮忙收拾床铺,一边点了根烟:

「在这里,只能做该做的事,千万别惹麻烦。」

后来白兰才知道,这个倩倩以告密者的身份,协助于松一伙管理其他受害者姐妹。每天安排接客记账收钱,发放卫生用品。

白兰开始筹措新逃跑计划,本想秘密召集同伴,发现这想法已被于松完全堵死。上次行动失败后,大伙在于松的控制下,相互敌视,完全不信任彼此,只是听到逃跑两字,恨不得立马报告管理层。

这里甚至还出现食物链,阶级分化,等级分明,活像一个集中营。

于松就是集中营的顶端,指挥安保人员对姑娘们肆意打骂、虐待,拿捏住所有人的命运,掌握生杀大权。

高层是主动向于松卖命的人。上次逃跑行动中,倩倩告密有功,成了于松眼中的红人,顺势坐上监督者的位置。每天,她将所有小姐做过的事、说过的话收集起来,事无巨细汇报。

这相当于掌握了分配权,在集中营里过什么样的生活,全靠倩倩一张嘴。原本微不足道的小事,经她加工汇报,就变成逃班、怠工这样的严重事件。不少姑娘因此被毒打,严重点的,还会被关进禁闭室里,被轮奸、断水断粮。

中间的,则是集中营里沉默的大多数。

大批被拐来的女人,完全被恐惧震慑,不得不接受小姐身份。脱衣、躺下、交易,把自己变成不会倦怠的接客机器,以求保持片刻安稳,丝毫看不出曾是延边最积极时髦的家庭妇女。

而最底层的,是白兰这种曾经尝试逃跑的人,她们给集体带来了不稳定因素,在群体中处处遭到排挤。

但没人敢光明正大欺负会反抗的白兰。

于是跟着白兰逃跑,性格软弱的小欣就成了众矢之的。

小欣床上,常常出现带有尿骚味的红色塑料桶。

晚上接完客回宿舍,还要接受倩倩的惩罚,光着身子在走廊中罚站到半夜。

霸凌发生后,白兰总是第一时间站出来护住小欣,即便是打架,关禁闭,公开得罪倩倩,也在所不惜。

倩倩不止一次在宿舍宣称,自己看不惯白兰,非得找机会把她弄死。

从此,白兰和小欣的床垫就被挪到了禁闭室里。

看着敏姐的尸体,受够欺负的小欣终于情绪崩溃,哭喊着自己想离开这里,赶紧回家,白兰轻拍她后背,安慰着:

「相信我,咱们一定能逃出去!」

按照当地法律,南非嫖娼是不犯法的,这种俱乐部甚至是禁止警察入内。但是有一天,一个黑人警察想体会异域风情,假装成普通人前来消费,白兰从一福建嫖客的嘴里得知这个消息后,立马决定要抓住机会。

白兰和小欣让嫖客帮忙,在一张纸条中写上「HELP」,然后悄悄递给警察。

在妓院合法的国度,拐卖案往往高发,警察从白兰的眼神里也看出不对劲,悄悄离开,不久后便拉来大批警力,进行检查。

噩梦即将结束,终于看到出去的希望,两人喜极而泣,她们用着夹生英语单词,配合双手不停比划,向黑人警察讲述自己悲惨遭遇。

当时于松正参加华人论坛,远在约堡,回来至少还要两天,白兰一度认为这是上天眷顾。没想于松得知情况后,迅速反应,授意保安队长打开保险箱,将满满整箱美元,搬到当地警察局长办公桌上。

警察很快撤走,白兰和小欣的希望破灭。

只留下打手握着警棍,铁青着脸,把所有小姐集中在走廊,大声嚷着:

「谁报的警!」

没人敢吱声,通过这一段时间接触,所有人知道,打手还真是杀人犯,为躲国内通缉来南非,招惹他就等于找死。

在倩倩的眼色下,让大家互相举报,毫无意外投出了白兰和小欣。

打手盯着两姑娘,活动着全身关节,脖颈手腕吱格作响,眼里射出杀人者特有的寒光:

「你俩报的警?」

白兰心下一横,闭眼等死,不料听到旁边小欣狂喊:

「不是我!是她!我亲眼看见白兰把一张纸条,偷偷摸摸递到警察手里!」

白兰有些不可思议,看向小欣,又见旁边的倩倩把准机会煽风点火:

「就是白兰!这个女人从没安过好心!」

「贱女人,赶紧打死她算了。」

白兰手脚冰凉,脑子一片空白,看着警棍朝自己劈来,此刻她对这个世界,绝望透顶。

一声惨叫后,原本还叽叽喳喳的姑娘,瞬间安静下来。

白兰被打中脑袋,瘫倒在地,像一只待宰小鸡般被人抓住双脚,在地上拖拽。

她的视线逐渐模糊,只看到血液被拉成一条长长的红线,听到不远处,小欣仍坚持辩解着:

「和我没关系……」

白兰已经记不清,自己多少次被关在禁闭室内,但这次,她听到于松在电话中,向打手下达了杀戮命令:

「等回来,我当众杀了白兰!」

自己的生命倒计时还有两天,白兰感受到前所未有的慌张,敏姐的尸体还在里面放着,在闷热的气温下,早已臭不可闻。

白兰没有心思吃下任何一餐饭,面前的白水面条一次次送来,又一次次端走。直到两天后,于松归来的前夜,白兰趴在铁门上面用来观察的小窗口,发现小欣经过。

这是活命的最后一次机会,她知道小欣私藏了把修眉刀片,以前在县里听人说过,有的贼能使这玩意能开锁,或许自己也可以试试。

她拍打铁门,请求小欣把眉刀借给自己,对方沉默了很久:

「别害我,我受够她们的欺负了。」

白兰还以为小欣没听懂自己意思,颤抖着声音再次复述一边,小欣仍然冷着张脸:

「你都要死了,我是要活下去的。」

说完这些,小欣快速离开。

通过那扇小窗,看到这位昔日同伴眼神决绝,没有丝毫悲伤。

白兰没有愤怒,没有悲伤,感知不到任何情绪,她捧过那碗清水面,狼吞虎咽。

次日,于松打开禁闭室门时,发现白兰像滩烂泥蹲在墙角,和周围杂务融为一体,如果不加留意,根本不会发现这堆东西是个活人。

打手早已备好刑场,他架起白兰胳膊,准备将她拖出禁闭室,没想白兰突然睁开了眼,对于松称:

「我想和你谈谈!」

于松常以绅士自居,很好奇这个将死的女人要说些什么,他尊重了白兰的意思,让打手在门外等候。谈话大约持续了 15 分钟,倩倩守在铁门旁,焦急等待着。

但他怎么也没想到,当这扇铁门开启后,会走出一位来自地狱的女人,倩倩看她手上正滴着鲜血,惊呼不好……

(以下是根据小姐集中营的真实案件改编,大家可以详细了解一下)

知乎盐选 | 拐卖妇女跨国卖淫案

知乎用户 禁界 发表

拐子拐走妇女,先几个人轮奸一遍,再卖掉,让被拐卖妇女感受到七层地狱的恐怖,极为渴望逃出七层地狱,哪怕是进入六层。

到了买家,还有勇气反抗得就打,饿饭,然后上锁链,或者扒光衣服,看往哪里跑。

等怀了孕,不打了,也好吃好喝,这样升到五层地狱。

妇女反抗意志就没那么强了。

孩子大了,有感情维系,有累赘了,又上升到四层地狱。

如果懂点文化,当个代课老师,又升级到三层。

媒体报道,感动全省,升级到二层。

最后感动中国,来到最后的一层 - 人间地狱。

知乎用户 天平 发表

逃脱概率几乎为零。

有一个‘毁三观’的真实事件。

90 年代,四川一位花季少女被拐卖内蒙古,并以 4000 元价格先后被辗转买卖 4 次。

她衣不蔽体,被一对‘傻兄弟’囚禁在充满粪便的黑暗窑洞。

她无数次逃跑均告失败,因为她遭到全村人的‘看守’。

2008 年,当警方和记者拯救她时,她已经精神失常……

1

2008 年 3 月的一天。

内蒙古晨报接到一个奇怪的热线电话,来人举报和林格尔县榆树梁村的一户人家,疑似非法囚禁了一个操外地口音的女人!

晨报实习记者李粉荣和摄影记者许占国等人接到电话后,即刻赶往榆树梁村,调查情况。

根据举报人提供的地址,记者一行人来到榆树梁村村民刘二针家的破窑洞,还未进门,李粉荣等人就闻到了一股刺鼻难闻的骚臭味!

这股气味已经不能用 “臭不可闻” 来形容。

而窑洞的景象更是让同为女人的李粉荣惊得连连后退。

窑洞光线昏暗,有一位妇女正靠在墙上。

妇女身高大概在 1 米 6 左右,年龄大概在 35 到 40 岁之间。

她目光中充满恐惧,头发散乱,上身披着特别烂的棉絮破衣,下身什么都没穿,蜷缩在发霉的炕上!

土炕上只有一张满是大洞的破席子,地面有羊的粪便和人的排泄物,混在一起恶臭难闻。

接下来当李粉荣尝试着与这个妇女交流的时候,却发现双方之间存在着严重的沟通障碍。

简单说,妇女对她只有恐惧,没有语言上的任何回应。

无奈,李粉荣只能退而求其次,去采访本地村民,也就是窑洞主人,刘二针。

记者问刘二针:“你是她的丈夫吗?”

刘二针回答:“是的。”

“你们当时是怎么认识的?”

刘二针笑着回答道:“就是在路上碰见了,天冷嘛,你不往回抬,往死冻呀?冬天了嘛,都没穿衣裳,你不抬回家咋嘛?会冻死的嘛!”

“你是把她抬回里的,抬她的时候,她没穿衣服是吗?”

他又答:“是嘛,没办法嘛,就放家里边嘛!放在家里冻不死她嘛!”

记者又试探着问刘二针:“她愿意留下来吗?”

刘二针轻蔑地回答:“那咋不愿意嘛!”

刘二针回答问题,全程都在笑。

刘二针的回答让李粉荣内心的疑惑更深了,但因没有充分了解具体情况,李粉荣没有选择报警。

大冬天,从马路上捡来一个陌生没穿衣服的女人,就领回家?

这个女人叫什么?是哪里人,也是本地的吗?

为什么她的神情眼里充满了恐惧?

刘二针这里显然问不出个所以然了,李粉荣开始侧面向周围村民打听。

她打听到,这位可怜的妇女很早就被囚禁在这个窑洞里了。

而且还曾说出过几句听不太懂的四川方言。

随着一些细碎信息的了解,李粉荣再也无法忍耐,她回去后第一时间和内蒙古晨报的同事一同写了一篇报道。

2008 年 3 月 21 日。

“川女被拐内蒙古 15 年” 的报道在内蒙古晨报头版头条刊登,这篇报道如一颗砸进平静湖面的巨石,引起轩然大波。

看到报道后,内蒙古川渝商会、内蒙古电视台以及热心人士,纷纷赶往榆树梁村,期望了解并解救这名被囚禁的妇女。

但是,当人们来都榆树梁村的时候才发现,可能是受长期囚禁的影响,该妇女的精神已出了问题!

前来解救的人中,川渝商会的女会员王运华看到同乡的悲惨遭遇之后,忍不住内心的酸楚,差一点没哭出声来。

而此时,再次来榆树梁村的记者李粉荣注意到了在被囚禁妇女身后墙壁上,发现了许多触目惊心的 “跑” 字!

跑?

这个字代表着什么?

她的真实身份是什么?

她在这里到底遭遇了哪些非人的待遇?

随着媒体对囚禁妇女的曝光,一些更深的内幕也逐渐的浮出水面。

2

李粉荣说:“在窑洞内,原本有两口大铁锅,一个铁锅连着炕,锅里面全都是灰烬,另外一口锅是给囚禁妇女方便用的。她精神已失常,并被刘家人看管,15 年里,基本吃喝拉撒,全部都在炕上!”

媒体报道之后,囚禁妇女的窑洞已被人打扫干净,妇女也穿上了衣服,炕上新铺了一张根本起不了什么作用的烂席子。

因为常年被困在窑洞内,面对陌生人,被囚禁妇女总是显得惊慌和恐惧。

令人震惊的是,妇女还育有一儿一女,儿子 14 岁,女儿 11 岁。

面对前来解救母亲的记者及同行人员,两个孩子不知所措,茫然不知到底发生了什么。

李粉荣曾经柔声细语的询问面色惊慌的被囚禁妇女,试图利用孩子来触动她的柔情,她问:“他们是你的孩子吗?是吗?你不要害怕,跟我们你说说话,好吗?”

面对李粉荣柔声询问,妇女目光恐惧,眉头紧锁,始终一言不发!

从轮廓上看,这个妇女曾经是一个漂亮女子。

同为四川人,王运华得知她曾经说过几句听不太懂的四川方言,于是上前用四川方言问她:“你看我们都是四川的,我们都是老乡,我们是来看你的,你跟姐姐说,你来自哪里,你跟我们说,你还能讲得清楚吗?”

听到川渝商会那熟悉的口音,妇女却只知道傻笑。

王运华见她只是傻笑,又换了另外一种方式问:“我们来,你今天高兴不?高兴不?我们大家都是来看你的。”

妇女还是傻笑。

无奈,王运华只能将她扶出窑洞外,此时的她,面对阳光,竟然被照得有些睁不开眼睛,可见她已多年未出窑洞!

此时的妇女在傻笑了一会之后,表情忽然变得很复杂。

李粉荣灵机一动,既然她不开口,那么是否会写会认字呢?

于是李粉荣拿出一个本子,写下了 “我们接你回家” 几个字。

被囚禁妇女仍然一言不发,但却有意识地用笔,在 “回家” 这两个字上,重重地点了点!

她到底来自四川哪里呢?

就在李粉荣试图找出真相时,门外人群中,有一个人显得局促不安!

3

这个局促不安的人,就是窑洞的主人——刘二针!

而他,就是被囚禁妇女的 “丈夫”!

“根据其他村民的反应情况,她应该是从别的地方被卖到这儿来的!”

李粉荣在之前的调查中发现,刘二针和这个妇女的关系,并不像他本人之前所说的那样简单。

也就是说,刘二针说谎了,这名妇女是他花钱买来的?

这就是一起拐卖妇女的真实事件。

与李粉荣同行的另一个记者找到了门口的刘二针,单刀直入的问道:“她是你花钱买来的,这是事实吗?”

刘二针有些错愕,随后脸上写满惊慌,“是她自己过来的。”

说完他转身要走。

记者继续追问:“真是她自己走过来的吗?不是买回来的?”

刘二针惊慌不已,转身离开。

刘二针的妹妹刘二女忽然开口:“不是,是我们娶过来的!”

一个说是捡回来,一个说是娶回来,显然,这其中一定有蹊跷!

此时,李粉荣想到了另一个好办法,她去询问榆树沟村村长,看看他是否了解刘二针家的实际情况。

然而榆树沟村村长的话,再一次震惊了所有人!

“她嘛,确实是刘二针买回来的!

一村之长居然知道被囚禁妇女是被买来的?

4

没想到,村长接下来的话,让李粉荣怒火中烧!

“其实二针也是受害者,为啥呢?当时呢,那个地方的不要她了,是刘二针把她抬回来的!”

什么意思,让囚禁妇女住在猪圈一般破窑洞的刘二针,居然还成了受害者?

李粉荣愤怒的同时,也敏锐察觉到了村长话中的重点。

那个地方!那个地方是哪里?

经过记者深入了解,村长口中所说的 “那个地方” 终于被挖掘了出来。

‘那个地方’,指的是远处一个叫做乱岔沟村的地方。

原来刘家在本地有两兄弟,刘二针和刘三针,两兄弟精神智力上有些问题,年龄越来越大,一直打光棍。

刘二针的父亲担心兄弟俩娶不上媳妇断了香火,便花了点钱,从乱岔沟村一户庞姓人家把这位可怜的妇女买了回来。

这也戳破了刘二针最初的谎言,妇女是他父亲私下买来的。

但这仍然无法解释囚禁妇女的出身来历。

记者在当地人地指引下,找到了乱岔沟村那位将四川妇女卖给刘家的姓庞人家。

此人叫庞三宝,正是川女的前任 “丈夫”。

李粉荣在乱岔沟村的一条小路上找到了庞三宝,和刘二针一样,面对记者的镜头,庞三宝满脸笑容。

李粉荣问庞三宝:“榆树梁村的那位外地妇女,到底是跟谁结婚的?”

庞三宝想了想后,说:“就跟我。”

李粉荣又问:“那她怎么到你这里的?”

庞三宝面对记者的提问,显得有点纳闷,他回答说:“什么叫怎么到我这里的?庙沟村的梁团四给我介绍过来的嘛!”

介绍?

这句话不对,如果是正经八百媒人介绍来的,庞三宝怎么又把她卖给了榆树梁村的刘二针?

显然梁团四这个人也有问题。

李粉荣随后追问:“是梁团四介绍来的?那梁团四是她的什么人?”

庞三宝把嘴一咧:“哎呀,我也搞不清楚了嘛!”

庞三宝并没有意识到自己买卖妇女已经犯法,而像是在谈论家常一样,脸上挂着些许冷漠无知的傻笑。

李粉荣穷追不舍地问:“那梁团四给你介绍的时候,是怎么说的?”

庞三宝毫不避讳地回答:“他就说我手里有个女人,看你要嘛不要嘛。我就说要看看人好赖嘛,你把人带过来看看嘛。看得好了,就将就着成了嘛!”

李粉荣深深地感受到一种耻辱和悲哀,庞三宝刘二针等人,从头到尾都没把可怜的川女当成一个正常人,而是把她当成一件可以随意买卖,没有生命的商品。

当这件 “商品” 没有使用价值之后,等待她的结果,只能被卖掉。

李粉荣被深深地挫败了。

是的,当生活在文明世界里的李粉荣面对如此毫无法律常识,把买卖人口当成家常便饭的庞三宝,她又该说些什么,是骂他们无法无天,愚昧、无知,还是骂他们是法盲?

她从未想过就在离她生活工作近 200 里外的榆树梁村,竟然还有如此活在人间的魔鬼

可是,没等李粉荣从哑口无言中回过神来,庞三宝却向李粉荣吐露自己的委屈。

“哎呀,我和她结婚一年多嘛,这个女人饭也不能做,坐那儿屙,坐那儿尿,哎呀我说这根本成不了一个家嘛!”

李粉荣问他:“你给梁团四多少钱买的她?”

“4000 元。”

李粉荣问:“那你和她相亲的时候,看中了她什么?是她长得好看,还是什么?”

庞三宝露出大黄牙,毫不在意地说:“咱们岁数大了嘛,人家小着呢,咱们弄个媳妇好给咱做饭就行了嘛,就这么回事。”

全程,庞三宝都在笑,根本没有意识自己到底哪儿犯了法。

在谈论起川女时,他始终没有认为那是自己的 “老婆”,不认为她是一个活生生的、有爹有妈的活人,对庞三宝而言,她唯一的作用就是给自己 “做点饭”。

当川女在庞三宝眼中失去了 “做点饭” 的价值之后,他转手就把她同样以 4000 元的价格,卖给了刘二针!

接下的谈话,让李粉荣本就压抑着愤怒的情绪,差一点当场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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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Mary​ 发表

真的逃不出。因为你是买来的,村里人本来就会盯着你。你一跑全村都会找你,因为村里肯定不止一个光棍,买媳妇的肯定不止一家,只要警察一来查很多人家都要遭殃。所以人家当然怕你跑。详情看盲山

知乎用户 命运之轮 发表

2022 年度外国友人 COSPLAY 大赛种子选手

知乎用户 桐原亮司 发表

你以为的穷乡僻壤

火车转公交车转牛车

实际的穷乡僻壤

本地人上下山一个多小时,不是村里的很少有人知道这个村子在哪里。

真让你先跑两小时,你都跑不出去。

知乎用户 作者王鹭 发表

近日来徐州丰县,八孩事件在网上炒的沸沸扬扬,使我想起了三十年前在徐州附近的一个车站,当地村民抢夺拐卖女研究生的事情。当时我在宝鸡到连云港列车车队工作。

那天我添乘,在车站倒交路(倒车)。车站客运侯主任陪我在软席候车室说话。

铁路上,车站和列车是站车一家。处好了,列车让车站帮着买点东西,干部添乘倒交路在软席休息,处理事故时安排食宿…… 车站呢往车上送人买个卧铺,特别重点的旅客如当地的党政领导,上级领导,关系户,提前打个招呼,车上把软卧留下,摆上果盘,安排吃饭,大家相互都方便,有面子。

我们正说的高兴突听的门外一片哄闹。侯主任皱了一下眉头站起来嘀咕一声:又来了。转头对我说:抱歉,我先去处理一下。我也跟着出来。

门外站台上黑压压一片农民,手里有拿镢头的,有拿铁锨的,还有一个拎了一把杀猪刀,身上还穿着血淋淋的胶布围裙,应该是从杀猪场直接追过来的。

侯主任黑着脸对检票的小王吼:怎么放进来这么多人?小王一脸委屈说:这些人说是你们村的,直接从检票中冲进来。

侯主任吆喝着拨开人群,来到中间。地上瘫坐着一个年轻女子被戴眼镜的中年妇女搂抱着。他正想询问情况被一壮汉拍一掌说:看啥呢?三,你还在车站当官呢,毛蛋媳妇被人抢走了。

侯主任一脸茫然抬起头说:季哥,谁抢了?

就是他们。季哥指着眼前的两个警察,还有一个带鸭舌帽斯斯文文的男人。

侯主任对两个警察说,你们是?

警察跨前一步说:我们是上海公安局的,这两位是化学研究所的莫教授,吴教授。他们的闺女莫华,研究生,五年前来这里考察,被人拐卖了。我们是来解救的。说着掏出了证件。问,你是站长吗?

侯主任说我不是站长,今天站长书记都去段上开会了,我负责。

那好,请你协助我们解救拐卖妇女。

哦,我知道了。侯主任长吁了一口气。

过后他告诉我,其实他一进来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这里经常发生这样的事情。毛蛋媳妇他叫嫂子呢,是拐卖来的,他回家的时候家里人说起过。但不知道是个研究生。

侯主任让小王去把车站公安所长叫来。多带几个人。他害怕在站台上打起来。伤了人事情就大了,他也有责任。

侯主任安排站上的人,把坐在地上的母女送到客运值班室。一个大头,粗脖,谢顶的中年男子冲过来拉住侯主任说,三,我也要进去看着俺媳妇,咱花钱了。侯主任还在犹豫,众人喊:冲进去,别让人跑了。侯主任叹口气说,进去别闹,警察有枪,闹就打死你。毛蛋愣了一下说,俺不闹,不闹。毛蛋和毛蛋他妈都跟进去了。还有几个壮汉堵在门口。

他又把两个警察和季哥,村长请到软席候车室。说商量一个解决的办法。其他的就让站在站台上有一二百人吧。

期初谁也不说话,还是季哥打破沉默,吼道:人不能带走。

为什么?

为什么,两个人领有结婚证,国家承认。

警察说:婚姻自主。结婚是她本人愿意的吗?

那也不关(关:当地方言,行),人家花了八百!你把人带走了,钱找谁要去。

警察斜一眼季哥说:花了八百块钱就是买卖妇女,是犯法。

季哥嘴一撇:我们这里这样的事多了,也没见谁说犯法。

警察说:不能因为你们这里这样的事情多,就说这件事不犯法。

季哥说:那钱是彩礼,现在全国娶媳妇都要彩礼,都犯法?如果说犯法,这个媳妇才犯了大法。

警察说,她犯了什么法?

二邦说:她把亲生的两个孩子都用手捂死了。

你们有什么证据?

证据?季哥哼一下说:第一个孩子死的蹊跷,大家都很疑惑。第二个孩子生下来家里人就有了戒防,那天她正捂死孩子的时候,家人冲进去,从她手里抢过孩子。孩子从她手里抢过来的时候还有气。在村上卫生室没有抢救过来,死了。后来她要寻死,把她捆起来才没死得了。

警察听完一脸愕然说,你们举报的这个情况我们不掌握。我们现在是解救拐卖妇女,下面会有专案组跟进调查。但是人今天我们必须要带走。阻拦就是妨碍公务,是犯罪,谁阻拦我们就抓谁。上海的两个警察虽然人长得细皮嫩肉,但是神情很坚毅。

村长看谈不下去,使了个眼色村里人都跟到了门外。然后又把毛蛋和他妈叫了过来。嘀嘀咕咕,争争吵吵了好一会儿。毛蛋和他妈也进屋来了。

大家重新坐好。村长站起来说:你们是执行公务,也很不容易。我们村上作为一级组织,从道理上讲应该配合,但是你们也应该替我们想一想。我们这里自古就穷,城里人找不着老婆,又到乡下来找,我们村里现在还有二十多个三、四十岁的光棍。大家都在买老婆,不买不行啊,再不买就断子绝孙了。这一次我们村上配合你们,让你们把人带走,但是毛蛋家里花的钱要留下。毛蛋后面买媳妇还要花钱。他今年已经 42 了。如果你们说不关,我就管不了了。

警察还要说话,侯主任急忙把他们拉出门外说:这可能是今天唯一能够带走人的办法,如果不花钱,今天肯定走不了。你还是和他们家人商量一下。

两个警察很无奈把莫教授请了出来。莫教授听完气得哆嗦说:闺女被他们糟蹋成这样,奄奄一息,还要敲诈,天理何在?

两个警察一脸愧疚骂了一声:他妈的,真没有天理!

侯主任急忙说:如果今天走不了,夜长梦多,不知道还会发生什么事情。在众人的劝解下,莫教授考虑再三,答应了。

侯主任把村长、毛蛋和他妈叫过来商量价钱。警察问当时花了多少钱?毛蛋说八百,他妈说不行,三千。

为什么?众人愕然。

因为现在买个媳妇要两千元。还有这些年在家里只吃饭,不干活的饭钱,怎么也得一千。三千块,少一分,我抱着她撞火车死在你们面前。毛蛋他妈恶狠狠的说。

莫教授气得浑身发抖,眼泪流下来说:这些年为找孩子,我们跑遍了全国各地,花尽了家资,现在哪里有这么多钱?

当时我一个月的工资一百多块钱,三千块钱是一个大数字。

警察悄声问,现在手上有多少?莫教授说只有 1500 元钱。

侯主任把情况说给村长。村长摇摇头说,这恐怕不关。侯主任请他再去劝劝,最好把事情在今天协商解决了。我们和警察退在门外等着。他们在里头先吵后骂,最后村长拍了桌子才安静下来,村长气哼哼的出来了说:没办法,我只能说到这一步了,两千块钱,把饭钱免了。现在还在骂我是汉奸呢。关,你们就抓紧凑钱,不关,我就走了。

众人面面相觑。

毛蛋一听钱不够,喊一声和他们拼了,站台上的人就要冲进屋里抢人…… 我急忙让侯主任把两个警察拉到一边说,这不是个讲理的地方,咱们还是抓紧凑点钱,一会儿我们的车来了,先上我们的车,离开这里。你们回去的路费我在车上给你们想法借。如果人被抢走。再解救怕就难了。

莫教授和两个警察思谋再三只好点头。我们几个人又凑了 500 块钱。

毛蛋他妈极不情愿的数着钱,嘴里骂骂咧咧的。临走毛蛋把吴教授的俄罗斯披肩一把抢走了。侯主任喊:你抢人家披肩干什么?你又没用。毛蛋脖子一梗:顶饭钱。怎么没用,做个包袱皮总关吧。

村长带着人坐着手扶拖拉机突突突冒着黑烟回去了。临走季哥对莫教授讲,如果你们家要告这边拐卖妇女,这边就要告你闺女故意杀人,她杀人我们都在场。

侯主任把莫教授一家和两个警察请到软席候车室。吴教授一直抱着闺女莫华痛哭流涕。莫华蓬头垢面,破衣烂衫,目光呆滞,完全是一个农妇,哪里还有一点大学生的模样。莫教授蹲下拉着莫华的手,只是默默的流泪。

后来侯主任告诉我。毛蛋家之所以放人。一个是警察介入了,二是这个媳妇太刚烈,天天寻死,链子拴着还得人看,家里也吃不消了。特别是这一年身体越来越差不要说生孩子,能不能活到年底都难说。如果真死了也就人财两空了,现在她家里愿意出钱,也就落一头算了。

事情过去了大半年,侯主任从站上送人在车上䃼买卧铺,我一看这不是村长吗。他一见我挺高兴说,咦,又见面了。

吃完饭在餐车聊天。我说,咱这买卖妇女的事怎么这么多?村长长叹了一口气说:唉,你不知道咱们这里自古就贫苦,乾隆皇帝下江南,路过这里批了四个字:穷山恶水。出了个开国皇帝,还是个乡里的地痞流氓,根子就歪。又重男轻女,都想生男孩,生个女孩都不待见,弃女婴,溺女婴。好点的姑娘都想嫁外地,乡下哪里还有多少媳妇。毛蛋他妈当年也是买来的。

他妈不跑吗?

跑?怎么跑?追回来往死里打,打怕了,生了孩子就不跑了。莫华刚烈,最后一次追回来腿都打断了,还拴了链子。

就没有跑成的?

没有。

为什么?

村里人乡里乡亲的多是亲戚, 一家买了媳妇,全村人都替他家盯着,怎么跑?

哦。我恍然大悟。

那天说莫华杀死了她两个亲生的孩子,是真的吗?我一脸疑惑的问。

当然是真的。当时抢孩子的时候,莫华的手就捂在孩子的嘴上。几个人用力才抢过来,我赶到卫生室的时候孩子满脸紫青,小脸上手印还在。我是看着孩子死的。

那怎么不报警啊?

报警,怎么报?报了警,莫华肯定要被抓起来。毛蛋家就没有媳妇了。还必定会牵出拐卖妇女的烂事,人家家里不让报。谁去报啊?

一个能亲手杀死自己孩子的母亲,心里该有多大的仇恨。我感到了一种莫名的恐惧。

唉,谁说不是啊。村长喝口茶:头二年镇上开了几家洗头房。五块钱一次。村里的光棍汉都往那里跑,现在扫黄关了,这些光棍汉没地去了,天天在村里头偷鸡摸狗,打架生事,能烦死。拐卖媳妇这事上上下下都知道,没有人管,也不敢管。

为什么呀?

你想啊,人家没媳妇你村上,乡上又帮不上忙,人家自己买个媳妇,你不让买?让人家绝后啊。断子绝孙这事谁干呀?

那就没点儿办法了吗?

那有啥办法。俺乡上的计生专干说,全国乡下男的比女的多了几千万,只能打光棍。孔子说食色性也。几千万的光棍你让他上面有饭吃,下面空熬呢?下面的问题不解决,拐卖妇女终是个事,这话犯忌,实话难说啊。 我们俩一阵默然。

日子过得挺快,一年后又见了侯主任。聊天就聊到了村长。我问,他最近怎样?

侯主任愣了一下说:死了,

那壮实的一个人,死了?什么病啊?

没病。

我眼睁的老大。

候主任长叹一口气说,被人毒死了。

毒死了?谁毒死的。

莫教授。

莫教授?

就是那个研究生莫华华的爹莫教授。

我惊的嘴合不拢。

侯主任说:莫教授两口子把莫华华接回家。她已经得了严重的精神病,时醒时昏。加上长期被铁链子拴着,饥寒交迫,内疾己沉。治病又不配合,不到两个月就死了。死前断断续续哭诉了这些年几次逃跑都被村里人追回来,两条腿都打断了。每一次蹂躏她都是家族的人当众扒掉裤子,摁着她让二蛋上的。村里人都把她像贼一样防着,帮着二蛋一家人盯着她,她求村里人没有一个肯替她寄封信, 她找过村长,村长不仅不管还背地里对二蛋说,打出来的媳妇,揉出来的面,只要有了孩子,就乖了。

莫教授只有一个孩子。听了姑娘的遭遇,一月之间头发全白了。一天莫教授下班回来。家里头安安静静的。走进书房,见桌子上一封信 ,用一大瓶装满剧毒的药瓶压着。是老伴写的:我走了,替华华报仇。莫教授大惊,冲向卧室。老伴穿戴整齐躺在床上,身体扭曲,两眼怒视,早已没有了气息。

莫教授只感到一口血冲上来,昏死过去。醒来,用战抖的手轻轻的揉着老伴的双眼,慢慢的把老太太的双眼合上,撕了遗书,藏好剧毒药瓶,报了警。

警察法鉴,服毒自杀。

整个老太太的后事都是化学所办的。莫教授整日端坐在椅子上。不睁眼,不说话。所里考虑到他的悲况,让他在家休养,不用去上班。

后来莫教授说想出去散散心,所里很爽快的答应了。其实莫教授已经把所里分给他的住房。转卖给了一个远房的亲戚。

莫教授拿着这些钱。返回在毛蛋他们村的镇上租了房子。通过多次的侦查确定了村里饮用水井位置和每日用水量。计算出了向水井投毒的剂量。

后来,毛蛋他们村里就莫名其妙接二连三的死人,先是年老体弱的,后来年轻体壮的也开始死亡。村里人就恐慌了开始逃亡。上面也重视起来,派了专案组进村侦查,恰好当时有一个重污染的化工厂建在这个村的上风口上。在采集了大量的空气、土壤和水源之后。分析的结论是化工厂重污染,不排除致人死亡。化工厂停产整改,人们陆陆续续的回来,新的一轮死亡又开始了。由于莫教授使用的剧毒是国内少有的。再加上专案组来时他又停止了投毒。所以一直没有检测出来。第三次村里人又逃亡了。村长为配合专案组破案留在村里,最后也死了。

莫教授确认村长死了,便主动向公安局投案自首。留下了事情发生前后的全部相关资料。

侯主任说完,在场的人都沉默了。

知乎用户 什么东西糊了 发表

有个电影叫《盲山》,推荐大家看看,看完很难过,很压抑,很无力,很真实。谁都不可信,只有自己可信的时候,真的很绝望。

知乎用户 心语 发表

很久很久以前,有这个类似的题目,某个很年轻的答主说自己被拐卖到山村里,会想办法把拐卖她的家人全都杀掉,然后逃跑;

我回复她说,不可能,他们把你拐进来,肯定要把你看牢,他们想进行生殖行为,你要是抗拒,肯定少不了暴揍,更别提囚禁、不给你饭吃、殴打、辱骂等一系列控制行为,长期在压迫、阴冷、潮湿、精神压抑的环境下,再加上可能会被迫生完孩子,之后能不能生活自理都是问题,更别提她脑海中的幻想毒杀刁民全家,潇洒出逃,真是天方夜谭,最好的方法就是注意自己平时的人身安全,不要被拐卖。

然后她就把我挂在文章里,说我为罪犯说话,底下一群看到是女的就上的舔狗也是疯狂附和,一副狗狗相互的样子,让人看了直烦恶心。

有些人真的以为被拐卖之后,只有他们家人才是敌人吗?

不是的!大部分是那个村子都有问题!都是买媳妇的受益者,都这么干,所以你要想逃,只能像忍者一样夜里用轻功上屋顶,被别的村里人看到的结局就是回去接着被打。

被拐卖之后会让你有与外界接触的自由吗?

笑了,接触阳光的自由都不一定有,有的只是喂狗一样的剩饭,殴打和辱骂,如果真有让你和其他人接触的时候,对不起,你可能要被迫当作营生工具了,很多拐卖人的村子里也都这么干,一般买来的媳妇生完孩子后,就可以赚钱了。

以为真的能逃出去的,某地区最近的那个事,对吧。

女生多注意自己个人的人身安全,单人出行随时和家人、朋友或者爱人报备,少去偏僻的地方,有老奶奶身体不舒服、小姐姐被人追踪等等一系列魔幻事件第一时间打电话 120 或者报警,不要因为你得善良害了自己。

知乎用户 河川凡几 发表

是真的有,能逃出来真的是奇迹。

讲个我老家的亲戚,我老家那边靠近边境,年轻小伙子平时口嗨会互相吹牛,说讨不到媳妇我就去越南那边买一个越南小媳妇回来。

虽然说的是玩笑话,近些年这种情况已经没有了,但是我身边的确是存在这样的事情的。

我外婆的弟弟的女儿就被拐卖了。

论关系算是跟我们家比较亲的,外婆过世的早,两家就不怎么来往了,所以了解的不多,只知道我舅公总共是五个孩子,三个儿子两个女儿。

大女叫春莉(化名别当真),听说早年出去打工了,说是去餐馆端盘子,后面就联系不上了,家里也找了几年,一直没找到,不知道有没有报案,后面家里人也就渐渐断了念头,想着有可能是死了,也有可能是被卖了。无论在哪,全家唯一的希望就是活着就好。

大概是失踪了十四年,忽然有人联系舅公家,说是春莉的丈夫,说春莉患了肿瘤,已经治疗了一段时间,怕是救不活了,媳妇唯一的心愿是在有生之年再见一眼父母亲人。

舅公家孩子得知消息之后,三个年轻力壮的兄弟立马买了火车票赶往那边,那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呢,据去过的人说,火车下车之后转汽车,转了三四趟汽车之后终于到了那边的镇上,所谓的镇子就是两三家餐馆和一家二层小旅社。

到了小镇上之后,那边村里来了个摇头拖拉机,拉上人从水泥路到石子铺的大路,再到相对宽敞的土路,然后又进入拖拉机堪堪能过的小路……

车上的人被颠得七荤八素,手脚并用把住车沿生怕一个转弯就被甩下去……

终于到了春莉所在的那个村子,那是一个什么样的村子呢,据说七零八落十几户人家,拖拉机是村里最殷实的一户人家的,那户人家的房子也是最好的两层红砖放外墙粉刷得雪白,装上亮堂的铝合金窗,在一众低矮破旧的土坯房里鹤立鸡群。

兄弟三人都震惊了,到那个地方,说的都是方言自己根本听不懂,而这样一个小村子里,几个外来人异常的扎眼,他们的到来引来了不少人围观,一言一行都被很多双眼睛注视着。

兄弟三人只能紧紧跟着春莉的丈夫,勉强会说两句蹩脚的普通话,勉强能听懂。

见到了春莉,了解到了事情的始末。

春莉最开始是在餐馆里面打工,后面听一起打工的一个大姐说在外省有个厂里招女工,活不累工资高而且有发展前途。撺掇了几天,春莉心动了,也没给家里带信,想着到厂里安顿下来挣下钱了连着信给家里一起寄回去,没想到这一走就是十几年。

这户人家也是村里的普通人家,这个地方偏僻贫瘠,十里八乡没一个女孩愿意嫁过来,村里的女孩有机会也都往外嫁了,村里光棍很多。

春莉的老公是村里的光棍之一,一直讨不到媳妇,家里着急,后面就找 “关系” 给儿子买了个媳妇,买的就是春莉。

问春莉是怎么被卖到这的,春莉直说记不清了,不想再提及。

不幸中的幸运的是春莉的丈夫和父母对她还算不错,刚开始那几年一直防着她逃跑,春莉也偷偷尝试了几次,却发现离开这个小村子她东南西北都分不清楚,好不容易跑到镇上去想坐客车,却被开车的赶下车了,因为地方小,大家多多少少都认识,司机不想因为春莉一个人得罪人,惹麻烦。

去过一次派出所,结果发现这里只有三个民警还都是周边村子里找来的,前脚进去后脚就给送出门了。

找回去之后春莉老公苦苦哀求希望能跟他好好过日子,加上后面怀孕了,慢慢就断了离开的心思。

一直到这次生病,丈夫也尽心尽力的筹钱给治了,但是春莉担心时日无多,苦苦哀求最终丈夫才答应试着寻找春莉的家人。

幸运的是这个时候互联网已经畅通了,几经周折跟家里人联系上了。

神奇的是自从几个兄弟去了跟家里人取得了联系之后,春莉的身体慢慢的好转起来。

身体大好之后还带着两个孩子回了娘家。舅公老两口看到女儿回来不禁老累纵横。

在娘家待了大半个月之后春莉还是选择带着孩子回到了丈夫身边。

在跟舅公的几个儿子聊得时候,他们说,那个地方,徒步走到镇上需要大半天的时间,只有那一条路,往深了走就是绵绵大山。兄弟三人有人带路的情况下都晕头转向,更不要说春莉一个人要能逃出村里人的视线自己找回家。

想想春莉的遭遇在众多被拐的女性中算是不幸的万幸了吧。这也让舅公老两口心里得以宽慰一些。

知乎用户 村上直树​ 发表

说得好像在大城市不被拐卖一样!

知乎用户 人在北极刚下飞机 发表

该文作者劳夫系西安局原社保中心主任,曾任列车段段长,此文完全纪实,分享一阅。

罪人

劳夫

近日来徐州丰县,八孩事件在网上炒的沸沸扬扬,使我想起了三十年前在徐州附近的一个车站,当地村民抢夺拐卖女研究生的事情。当时我在宝鸡到连云港列车车队工作。

那天我添乘,在车站倒交路(倒车)。车站客运侯主任陪我在软席候车室说话。

铁路上,车站和列车是站车一家。处好了,列车让车站帮着买点东西,干部添乘倒交路在软席休息,处理事故时安排食宿…… 车站呢往车上送人买个卧铺,特别重点的旅客如当地的党政领导,上级领导,关系户,提前打个招呼,车上把软卧留下,摆上果盘,安排吃饭,大家相互都方便,有面子。

我们正说的高兴突听的门外一片哄闹。侯主任皱了一下眉头站起来嘀咕一声:又来了。转头对我说:抱歉,我先去处理一下。我也跟着出来。

门外站台上黑压压一片农民,手里有拿镢头的,有拿铁锨的,还有一个拎了一把杀猪刀,身上还穿着血淋淋的胶布围裙,应该是从杀猪场直接追过来的。

侯主任黑着脸对检票的小王吼:怎么放进来这么多人?小王一脸委屈说:这些人说是你们村的,直接从检票中冲进来。

侯主任吆喝着拨开人群,来到中间。地上瘫坐着一个年轻女子被戴眼镜的中年妇女搂抱着。他正想询问情况被一壮汉拍一掌说:看啥呢?三,你还在车站当官呢,毛蛋媳妇被人抢走了。

侯主任一脸茫然抬起头说:季哥,谁抢了?

就是他们。季哥指着眼前的两个警察,还有一个带鸭舌帽斯斯文文的男人。

侯主任对两个警察说,你们是?

警察跨前一步说:我们是上海公安局的,这两位是化学研究所的莫教授,吴教授。他们的闺女莫华,研究生,五年前来这里考察,被人拐卖了。我们是来解救的。说着掏出了证件。问,你是站长吗?

侯主任说我不是站长,今天站长书记都去段上开会了,我负责。

那好,请你协助我们解救拐卖妇女。

哦,我知道了。侯主任长吁了一口气。

过后他告诉我,其实他一进来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这里经常发生这样的事情。毛蛋媳妇他叫嫂子呢,是拐卖来的,他回家的时候家里人说起过。但不知道是个研究生。

侯主任让小王去把车站公安所长叫来。多带几个人。他害怕在站台上打起来。伤了人事情就大了,他也有责任。

侯主任安排站上的人,把坐在地上的母女送到客运值班室。一个大头,粗脖,谢顶的中年男子冲过来拉住侯主任说,三,我也要进去看着俺媳妇,咱花钱了。侯主任还在犹豫,众人喊:冲进去,别让人跑了。侯主任叹口气说,进去别闹,警察有枪,闹就打死你。毛蛋愣了一下说,俺不闹,不闹。毛蛋和毛蛋他妈都跟进去了。还有几个壮汉堵在门口。

他又把两个警察和季哥,村长请到软席候车室。说商量一个解决的办法。其他的就让站在站台上有一二百人吧。

期初谁也不说话,还是季哥打破沉默,吼道:人不能带走。

为什么?

为什么,两个人领有结婚证,国家承认。

警察说:婚姻自主。结婚是她本人愿意的吗?

那也不关(关:当地方言,行),人家花了八百!你把人带走了,钱找谁要去。

警察斜一眼季哥说:花了八百块钱就是买卖妇女,是犯法。

季哥嘴一撇:我们这里这样的事多了,也没见谁说犯法。

警察说:不能因为你们这里这样的事情多,就说这件事不犯法。

季哥说:那钱是彩礼,现在全国娶媳妇都要彩礼,都犯法?如果说犯法,这个媳妇才犯了大法。

警察说,她犯了什么法?

二邦说:她把亲生的两个孩子都用手捂死了。

你们有什么证据?

证据?季哥哼一下说:第一个孩子死的蹊跷,大家都很疑惑。第二个孩子生下来家里人就有了戒防,那天她正捂死孩子的时候,家人冲进去,从她手里抢过孩子。孩子从她手里抢过来的时候还有气。在村上卫生室没有抢救过来,死了。后来她要寻死,把她捆起来才没死得了。

警察听完一脸愕然说,你们举报的这个情况我们不掌握。我们现在是解救拐卖妇女,下面会有专案组跟进调查。但是人今天我们必须要带走。阻拦就是妨碍公务,是犯罪,谁阻拦我们就抓谁。上海的两个警察虽然人长得细皮嫩肉,但是神情很坚毅。

村长看谈不下去,使了个眼色村里人都跟到了门外。然后又把毛蛋和他妈叫了过来。嘀嘀咕咕,争争吵吵了好一会儿。毛蛋和他妈也进屋来了。

大家重新坐好。村长站起来说:你们是执行公务,也很不容易。我们村上作为一级组织,从道理上讲应该配合,但是你们也应该替我们想一想。我们这里自古就穷,城里人找不着老婆,又到乡下来找,我们村里现在还有二十多个三、四十岁的光棍。大家都在买老婆,不买不行啊,再不买就断子绝孙了。这一次我们村上配合你们,让你们把人带走,但是毛蛋家里花的钱要留下。毛蛋后面买媳妇还要花钱。他今年已经 42 了。如果你们说不关,我就管不了了。

警察还要说话,侯主任急忙把他们拉出门外说:这可能是今天唯一能够带走人的办法,如果不花钱,今天肯定走不了。你还是和他们家人商量一下。

两个警察很无奈把莫教授请了出来。莫教授听完气得哆嗦说:闺女被他们糟蹋成这样,奄奄一息,还要敲诈,天理何在?

两个警察一脸愧疚骂了一声:他妈的,真没有天理!

侯主任急忙说:如果今天走不了,夜长梦多,不知道还会发生什么事情。在众人的劝解下,莫教授考虑再三,答应了。

侯主任把村长、毛蛋和他妈叫过来商量价钱。警察问当时花了多少钱?毛蛋说八百,他妈说不行,三千。

为什么?众人愕然。

因为现在买个媳妇要两千元。还有这些年在家里只吃饭,不干活的饭钱,怎么也得一千。三千块,少一分,我抱着她撞火车死在你们面前。毛蛋他妈恶狠狠的说。

莫教授气得浑身发抖,眼泪流下来说:这些年为找孩子,我们跑遍了全国各地,花尽了家资,现在哪里有这么多钱?

当时我一个月的工资一百多块钱,三千块钱是一个大数字。

警察悄声问,现在手上有多少?莫教授说只有 1500 元钱。

侯主任把情况说给村长。村长摇摇头说,这恐怕不关。侯主任请他再去劝劝,最好把事情在今天协商解决了。我们和警察退在门外等着。他们在里头先吵后骂,最后村长拍了桌子才安静下来,村长气哼哼的出来了说:没办法,我只能说到这一步了,两千块钱,把饭钱免了。现在还在骂我是汉奸呢。关,你们就抓紧凑钱,不关,我就走了。

众人面面相觑。

毛蛋一听钱不够,喊一声和他们拼了,站台上的人就要冲进屋里抢人…… 我急忙让侯主任把两个警察拉到一边说,这不是个讲理的地方,咱们还是抓紧凑点钱,一会儿我们的车来了,先上我们的车,离开这里。你们回去的路费我在车上给你们想法借。如果人被抢走。再解救怕就难了。

莫教授和两个警察思谋再三只好点头。我们几个人又凑了 500 块钱。

毛蛋他妈极不情愿的数着钱,嘴里骂骂咧咧的。临走毛蛋把吴教授的俄罗斯披肩一把抢走了。侯主任喊:你抢人家披肩干什么?你又没用。毛蛋脖子一梗:顶饭钱。怎么没用,做个包袱皮总关吧。

村长带着人坐着手扶拖拉机突突突冒着黑烟回去了。临走季哥对莫教授讲,如果你们家要告这边拐卖妇女,这边就要告你闺女故意杀人,她杀人我们都在场。

侯主任把莫教授一家和两个警察请到软席候车室。吴教授一直抱着闺女莫华痛哭流涕。莫华蓬头垢面,破衣烂衫,目光呆滞,完全是一个农妇,哪里还有一点大学生的模样。莫教授蹲下拉着莫华的手,只是默默的流泪。

后来侯主任告诉我。毛蛋家之所以放人。一个是警察介入了,二是这个媳妇太刚烈,天天寻死,链子拴着还得人看,家里也吃不消了。特别是这一年身体越来越差不要说生孩子,能不能活到年底都难说。如果真死了也就人财两空了,现在她家里愿意出钱,也就落一头算了。

事情过去了大半年,侯主任从站上送人在车上䃼买卧铺,我一看这不是村长吗。他一见我挺高兴说,咦,又见面了。

吃完饭在餐车聊天。我说,咱这买卖妇女的事怎么这么多?村长长叹了一口气说:唉,你不知道咱们这里自古就贫苦,乾隆皇帝下江南,路过这里批了四个字:穷山恶水。出了个开国皇帝,还是个乡里的地痞流氓,根子就歪。又重男轻女,都想生男孩,生个女孩都不待见,弃女婴,溺女婴。好点的姑娘都想嫁外地,乡下哪里还有多少媳妇。毛蛋他妈当年也是买来的。

他妈不跑吗?

跑?怎么跑?追回来往死里打,打怕了,生了孩子就不跑了。莫华刚烈,最后一次追回来腿都打断了,还拴了链子。

就没有跑成的?

没有。

为什么?

村里人乡里乡亲的多是亲戚, 一家买了媳妇,全村人都替他家盯着,怎么跑?

哦。我恍然大悟。

那天说莫华杀死了她两个亲生的孩子,是真的吗?我一脸疑惑的问。

当然是真的。当时抢孩子的时候,莫华的手就捂在孩子的嘴上。几个人用力才抢过来,我赶到卫生室的时候孩子满脸紫青,小脸上手印还在。我是看着孩子死的。

那怎么不报警啊?

报警,怎么报?报了警,莫华肯定要被抓起来。毛蛋家就没有媳妇了。还必定会牵出拐卖妇女的烂事,人家家里不让报。谁去报啊?

一个能亲手杀死自己孩子的母亲,心里该有多大的仇恨。我感到了一种莫名的恐惧。

唉,谁说不是啊。村长喝口茶:头二年镇上开了几家洗头房。五块钱一次。村里的光棍汉都往那里跑,现在扫黄关了,这些光棍汉没地去了,天天在村里头偷鸡摸狗,打架生事,能烦死。拐卖媳妇这事上上下下都知道,没有人管,也不敢管。

为什么呀?

你想啊,人家没媳妇你村上,乡上又帮不上忙,人家自己买个媳妇,你不让买?让人家绝后啊。断子绝孙这事谁干呀?

那就没点儿办法了吗?

那有啥办法。俺乡上的计生专干说,全国乡下男的比女的多了几千万,只能打光棍。孔子说食色性也。几千万的光棍你让他上面有饭吃,下面空熬呢?下面的问题不解决,拐卖妇女终是个事,这话犯忌,实话难说啊。 我们俩一阵默然。

日子过得挺快,一年后又见了侯主任。聊天就聊到了村长。我问,他最近怎样?

侯主任愣了一下说:死了,

那壮实的一个人,死了?什么病啊?

没病。

我眼睁的老大。

候主任长叹一口气说,被人毒死了。

毒死了?谁毒死的。

莫教授。

莫教授?

就是那个研究生莫华华的爹莫教授。

我惊的嘴合不拢。

侯主任说:莫教授两口子把莫华华接回家。她已经得了严重的精神病,时醒时昏。加上长期被铁链子拴着,饥寒交迫,内疾己沉。治病又不配合,不到两个月就死了。死前断断续续哭诉了这些年几次逃跑都被村里人追回来,两条腿都打断了。每一次蹂躏她都是家族的人当众扒掉裤子,摁着她让二蛋上的。村里人都把她像贼一样防着,帮着二蛋一家人盯着她,她求村里人没有一个肯替她寄封信, 她找过村长,村长不仅不管还背地里对二蛋说,打出来的媳妇,揉出来的面,只要有了孩子,就乖了。

莫教授只有一个孩子。听了姑娘的遭遇,一月之间头发全白了。一天莫教授下班回来。家里头安安静静的。走进书房,见桌子上一封信 ,用一大瓶装满剧毒的药瓶压着。是老伴写的:我走了,替华华报仇。莫教授大惊,冲向卧室。老伴穿戴整齐躺在床上,身体扭曲,两眼怒视,早已没有了气息。

莫教授只感到一口血冲上来,昏死过去。醒来,用战抖的手轻轻的揉着老伴的双眼,慢慢的把老太太的双眼合上,撕了遗书,藏好剧毒药瓶,报了警。

警察法鉴,服毒自杀。

整个老太太的后事都是化学所办的。莫教授整日端坐在椅子上。不睁眼,不说话。所里考虑到他的悲况,让他在家休养,不用去上班。

知乎用户 A.Pirlo 发表

据一些公众号分析,从大城市劫掠到穷乡僻壤,没有从西南山区拐卖到东部乡村的多,后者可以以打工的名义把人骗出去,通过辗转的熟人关系,一个人就能作案,被骗被拐的那些人,救济手段更少。

写下这些文字,我不禁想起贩奴,抓奴隶的,不是万里之外的,反而是本民族的人。

叹。

知乎用户 坎坷之年 发表

有的,不过现在肯定是很少的了。既然都是穷乡僻壤了,大概率是边远山区,交通不便信息闭塞。而且被拐卖的女人一开始基本会受到人身限制和人身侵害,想逃真的很难。

知乎用户 星月象棋 发表

每次看到这种话题 ,我总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一定要允许被拐者自救,包括下毒、夜袭等,这都得判定无罪。

知乎用户 瓷瓷 发表

建议去 lofter 上看看《窑崖》,作者是禽秦,小说题材就是拐卖人口的,我看完真的恨不得打死那群拐卖人口的,写的真的很不错。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很多拐卖的地方不是穷乡僻壤,是平原,还可能经济并没有那么差。

等到你终于跑到了公安局,但公安局也以夫妻矛盾为由打发你。

就算挨着火车站挨着国道你也跑不掉,我们村上就是如此。

知乎用户 米斯特一树 发表

不用穷乡僻壤,老家坐标福建,就是这两年网传很多中国别墅看福建的那些富裕乡镇,我们村里上一辈都有十来个云贵川口音的外地媳妇,会买外地媳妇得劲基本都是家里条件比较差的,正常家庭都会出彩礼娶当地媳妇。再往上奶奶或者曾奶奶那一辈都是从南洋骗来的女人,因为那个年代我们那的渔民很多在远洋走船的,我们那叫番婆

小时候邻居大婶就是突然有一天就出现的,也就 20 来岁的样子,刚来的时候跑过几次,每次都被抓回来,我看到过一次被她公公吊起来打,三不五时家里就会传来杀猪时一样的哭嚎声,后来生了个儿子就不跑了,慢慢学会我们当地的方言,就是说的不标准,经常被人取消,而且因为家庭条件差,也被村里人看不起,十来年前她跟老公感情不好,自己跑去市里打工了,很可惜的是前年因为癌症去世了,刚 50 好像,总之就是感觉她过得很苦

跑是真的很难跑,那个年代交通都不方便,村与村都隔着一大片农田荒地,而且就一个小汽车站篮球场大小,你能跑到哪去,jc 也不会管你的。不过我们那没有拐州那么 bt,把人锁着当畜生,因为经济条件再不好可能也比内陆一些贫困地区强,基本上来了都比原来生活过得稍微好点吧,所以生了娃以后都没有跑的…… 而且感觉都变成家里的一把手,除非碰到邻居大婶家里那种特别混的男人

现在我们那已经没有拐卖妇女的,顶多是那种穷困户的儿子上网骗外地打工妹来,自己谈恋爱然后就呆在这了

但是还是有个别生不出儿子的家庭突然就会冒出个儿子来,以前不太有什么感觉,如今自己成为一个孩子的父亲,很难想象家长要怎么面对孩子被拐卖的现实,可能整个家庭以及家庭成员都要被毁了

就特别好奇,为什么一直舍不得对人贩子用重刑,可能非得哪天哪个高级大人的娃被拐了找不着了才会重视起来,真特么操 D

知乎用户 迟飞 发表

当然可能逃得出。只要 “有志与力,而不随以怠”。

只有心气极高的女人会逃出,一刀两断。比如红四方面军有个妇女团,西路军战败,团长被当地军阀纳做了小老婆。其实这不算被拐卖。但两年后还是跑了。见过大世面了,一个小军阀降不住团长的心。

只不过绝大多数女人现实功利,没那么大的气魄。当她有了孩子,就再也没有 “志”,有力也不想去尝试了,怠惰了。跟谁过都是过。

所以男女差异这方面是很大的。拐卖男性的就没有,如果掠卖为奴,被反杀的也比比皆是。雄鹰不可能被关在鸡笼里,他永远渴望着天空。多少越狱犯,哪怕监狱在西伯利亚,也压不住他们渴望自由的心。虽然逃跑未必成功。

女人为什么现实功利,因为她们本来就是依附者,为找寻可以依附的强大男性而演化出的天性。对方有实力,可以养活她与孩子。这就择良木而栖了。但这现实功利的选择一般也就在有孩子之前,有了孩子,这就是不可夺的存在。再找可依附者也就难了。也就认命了。

另外没有特别的原因,从一而终才是女性的正常思维。哪怕是被拐卖,也是如此。何况被拐卖往往是会有暴力的,这很容易驯服。能被拐卖,心思都不会很重。这被抢夺来的关系,终究是需要被重视的关系——只要不总是打她,就都是好男人。

不客气地说,女性喜欢的男性气质,是强势,强大。乃至说暴力本身。小混混总能泡到女人,他们不是痞子么?对女孩也并不好。但这暴力,强势乃至不在乎的魅力就是致命的,如飞蛾投火。港青打砸抢,都是渣子,但这越显战斗的干得漂亮的男性气质。这放到言情的电视剧里就成了霸道总裁。是经过美化了的。

女性更容易沉浸于男欢女爱,皮肤乃至性器官的感受器都比男性多。也就更重肉欲的享乐——一切有关生育的生理与精神的适应性方面都得到了强化。

比如在原始时代,由于轮奸普遍,才衍生出了多重性高潮来自我保护,提高耐受性。叫床等显然是起加速射精的作用。而与之无关的方面则被平衡掉了。社会生产方面,由男性掌握了控制权。这实际是一种自然选择,为保证繁衍而创造女性的适应性,不择手段,不问来源。

因而女性更容易随遇而安,哪怕是拐卖,一样是既来之则安之。更何况拐卖这种掠夺行为,是与政客类似的。都是心狠手黑的男性气质,这本身就是一种震慑。只不过他们更没资源,满脑子想的最高理想就是传宗接代而已。心理强势的男性,一般来说,普通弱势心理的。女性难以抵挡。这换个比较对象,比如富豪——你相信富豪会强奸么?一般来说这不可能。因为他的财富与势力本身就足以慑服年少无知的女性。这与拐卖的非法暴力的土匪式慑服是共通的。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小时候在农村生活,坐标鲁西北地区。在我们那个地方,几乎每个村都有几个外来的媳妇,基本来自云贵川。当地人经常流传着这么一句话,实在找不着媳妇就去云南领一个。当然我不太知道这个领是不是拐卖,因为听他们说的是去女孩家里领,给他们父母钱,大概都是四五千左右。

我所在的村那几个女孩有这么几种情况:

1 年龄都在 20 左右,有的更小。

2 他们基本听不懂当地人说的土话,当然当地人也挺不懂他们说话,因为他们说的都是他们的家乡话,北方人根本听不懂。所以题目问的他们如果往外逃的话其实很容易被发现,张嘴就能被发现不是本地人,从村里到镇上再到县城,对于人生地不熟的她们来说这个过程挺难的。这还算是交通相对便利的平原地区,如果是到了山里那就真的很难了。

3 遇到还算老实的男的,对她们还不错,遇到那种又穷又混蛋的,就得挨打挨骂了。当然在农村打媳妇儿是很普遍的现象,甚至有些老太太都说多打几次就听话了。所以在农村什么荒诞可笑的事情都有可能发生,因为愚昧。但是没有像八孩妈妈这样的没有听过。

4 刚开始家里人防着她们是肯定的,也怕她们逃走,因为之前有逃走成功的。所以大部分是等生了孩子几年之后就放松警惕了,她们就能活动自如了。而且有的男的还会带着她们回山区看望自己的父母。但是还是有趁着出去打工的机会逃走的。

5 我妈曾经跟一个说话还比较利索的女孩聊过,她说她们那里特别穷,经常吃不上饭。家里有个弟弟,父母要给弟弟娶媳妇,所以把她给卖了。她说这样也挺好,最起码能吃饱饭了。后来她干了件什么事儿呢,从她们山里往这边带人,然后收取中介费。几年间也挣了不少钱,应该就是徐州事件里桑某那样的。

00 年之后,就没再听说有人去山区领媳妇了,因为这个时候好多人都出去打工了,娶媳妇也不是什么困难了。

知乎用户 知之为知 发表

真的有。我初三的女同学,是我外婆村子里面的,他们村都一个姓,所以算是远房亲戚。初中毕业她就去广州打工,结果被人给卖掉了。

当时她家里只知道是失踪了,等我上高二的时候,她家里收到她电话,说她被卖到了 H 省,具体是哪也不敢说,她丈夫在旁边怕被打。

然后高三暑假去我外婆家玩儿,居然见到她了,抱着个儿子回娘家了。她人比较传统和老实,生完孩子她夫家觉得放心了就放她回娘家看看,然后探亲完她还带着孩子回去夫家了。后面她还带着丈夫回过娘家。

这种事都不知道要怎么说。只能说世界之大,人性之复杂。

我们村就在 316 国道边上,交通便利的结果就是很多人被拐卖,人贩子好跑路。从我学会说话开始,我妈就教我记住爸妈的名字,爷爷奶奶的名字,我们乡的邮编,我们省市镇乡村的名字。基本每隔一段时间就会突击提问,看我记不记得住。就是以防万一被拐走了还能记得家在哪里。可以想象当年人口拐卖是有多凶。

知乎用户 兔兔兔兔兔兔兔兔 发表

房地产的伟大之处!这帮人的贪婪被激起,都去城里打工,背上贷款,或者被抖音所勾引,天天沉浸在虚拟世界。

中国铁建和中国移动也是伟大的,把公路修到了穷乡僻壤,然后那帮穷乡僻壤的家伙就被附近的小老板勾引到附近的小城市。当小乡村被榨干了之后,很多邪恶的土壤也被顺带连根拔起。

这次小城市房子卖不动了,肯定有很多人想把矛盾转嫁给那些最穷的人,虽说本意不是好的,但既然被人打了主意,总归也要个身份证,手机号,人脸识别,地址之类的东西。背上了贷款,至少高利贷公司不会忘了这帮家伙,这样一来,至少在形式上被纳入了现代社会。

难道不好嘛?!

知乎用户 建筑师王工​ 发表

知乎用户 东风不待荷花开​ 发表

x 州这种发达省份的平原地级市的被拐卖妇女都逃不出来。

还说什么小山村。

不过也有区别。偏僻小山村阻止你逃跑的是地形和交通。

x 州这种,是:拐卖的还能拿结婚证。生八个居然还是计划生育模范。明知是拐卖起诉离婚居然不支持。等,怪不得跑不出来。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我记得之前看到有人叙述确实有成功逃走的,非常少。这个女孩子佯装顺从,对男子要求结婚要给自己买新衣服,于是男的带她去县城,女的在试衣的时候成功逃走。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2000 年左右,我大概四五年级,我们班有个同学,那个年代外地媳妇很少,他妈妈就是外地人,他外公也一直住他家。

他家那几年长期有五六个十几岁的女孩,都是本省的,但是老家距离我们那边也有近 1000 公里。有人说是家里太穷了,被骗这边条件好,就过来想找个人嫁了,也有人说是以打工的名义被骗来的。倒也没听说逃跑。后来这些女孩都陆陆续续的嫁给了我们村的青年,男的年纪也都是 20 多岁的,基本也是因为家里条件差还没娶到媳妇,倒也没残疾的。

离我家不远有一个青年,25 岁的时候娶了其中一个姑娘,这个男青年之所以娶不到本地媳妇,是因为他老娘近 50 才有的他,他大姐的女儿比他都要大两岁呢。等他娶媳妇的年纪,老爹老娘都 70 多了,本地的没人愿意把姑娘嫁过去。

他娶的这个姑娘,86 年的,比他可能小七八岁,办了婚礼,2002 年生的她儿子。在没有生娃的时候,她还跟着我们一起去放羊,应该是没有囚禁的。我们家那边是隔壁滩,所以小孩各个黑不溜秋的,她跟我们一起在戈壁滩放羊,抓石子,就像个小孩。她说她老家满山都是树,山顶是平的,人住在山下面,抬头全是山,都是树。我们戈壁滩长大的孩子听的一脸憧憬,也好惊奇怎么会有人那么白嫩。后来她有了娃,我还记得她给我们讲,孩子会晚上从床上掉下来,他们就在床下铺了东西。

我依稀记得小时候问过大人,她们为什么不跑,大人说,她们老家太穷了,我们这边虽然也穷,但能吃饱穿暖,嫁的男人又不老不残疾,没有跑的理由。

后来她跑过,因为两口子吵架打架,被追回来了。

我们队里另一个,跑成功了,而且跑回了娘家,“中间人” 带着找到娘家,带回来了,据说是给了一笔钱,娘家就让回来了,去的人说那边太穷了,炕上都铺的草席,怪不得让女儿回来,我小时候听到这个话,就想,我们都穷成这样了,怎么还有人比我们更穷啊,那得穷成啥样。

再后来,条件都过好了,各个过上了好日子,她们也都带着老公孩子去娘家认亲,娘家现在的生活也不错。

那个 86 年的姐姐,比我大 4 岁,儿子今年已经 20 岁了,小女儿五岁,儿子前年考上了东北的大学。

很神奇的是,我们村跟我爸年纪差不多的,有一批老光棍,智力正常,他们在 20 几岁因各种原因没娶到媳妇,30 几岁有拐卖的姑娘到我们村的时候,他们也没有买,单身到四五十岁,开始有了同龄丧夫的寡妇,他们很多都上门跟寡妇过了。

再说回我那个同学,上小学的时候就不是个东西,给我们讲他爸偷偷看那些姑娘,别人办丧事的时候还捣乱。没考上高中就去打工了,20 岁左右的时候,据说是路上有个女的骑个摩托车,半路坏了,他借口给帮忙,骑上车发动就跑了,结果被逮到就以抢劫罪入狱了,后来在监狱里打死人,估计这辈子出不来了吧。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我们老家这不算穷乡僻壤 是个沿海镇子 还挺大的 不过二十多年前应该也是穷乡僻壤

我隔壁院子里的蛮年轻的奶奶就是听说是早年从四川那骗来的,可能以为沿海的都是大老板吧,谁知道还是乡下,听说就是她也没什么文化应该也不会买车票的,我从小到大她都一直在,就没回去过。生了孩子生了孙子,也安定下来了,和邻居也有往来闲聊的 不过就是她的对象和对象这里的老人也早去世了,但是她好像就是没有离开过,可能还是和文化程度有关吧。不知道怎么走也不知道她有没有想过回去,因为她现在算是一个人住在这,孙子被媳妇带到县城上学了成绩很好。每回路过他们家,这个奶奶都要和我夸一下她的孙子,当然也有可能是无聊的原因,她就经常坐在家门口和路过的邻里聊重复的话题,虽然每回大家有时候觉得烦,但她其实挺可怜的感觉。可能也是她自己也定下来了吧,麻木了吧,也放弃走了吧。

然后提一下就是,我自己的奶奶是童养媳,我也不清楚以前爷爷和太奶奶是怎么对待她的,反正她没上过学,都是做粗活,生了好几个孩子,这些我的姑姑伯伯长大后,她的晚年过的才不错些,有人孝顺。她没什么文化水平,不会说普通话,数字看得懂。小时候她手机里的通讯录是我帮忙打字的,以前也没想那么多,越长越大越觉得这个世界的重男轻女真的害了不少人。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拐卖妇女真的在穷乡僻壤时有发生,至于这些妇女是否能够逃跑成功就要看买家的地理位置、买家和周围邻里的关系、妇女自身的逃跑意志和头脑。

为什么我会说这些呢?不仅仅是从电视上所看到的那些以拐卖妇女为原型的相关电影总结出来,更是因为我知道我村里就有一位现成的被拐妇女。

以前小小年纪听到邻里说那个瘦小的女人是被他丈夫买来的时候,我的意识还不能识别这是一种犯罪。

对于拐卖和法律这两个我没接触过的事物,我会把它认为是很稀松平常的,就像我看中了小摊贩销售的糖果一样,喜欢有零钱我就买下来吃了,糖果就是我的,没人可以抢走。

接受了九年义务教育外加自费教育以后,逐渐了解到这些犯罪的可恨之处,对那些被拐卖的妇女也产生强烈的同情心。

村里的那个被拐的女人是个越南人,她的情况可以说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她被拐卖到我村里的时候并没有反抗,就像接受了命运一般,而所谓的 “丈夫” 是比她大十岁左右的穷光棍,虽家徒四壁却也对她关怀备至。

吃的喝的只要家里有,那都先让她享用。家务他俩一起干,光棍即使外出工作也不会限制她的人身自由。

但是她几乎没怎么出来逛也没有计划逃跑路线,她的顺从并不是假装的顺从,反而是一心一意要留在男人的身边。

以前小学五六年级的时候还偶然看过她和他齐心协力把收割好的稻谷用斗车装好接着拉过了一个大坎。

男人在前面用力拉车,女人在后面用力推车,俩人都汗流浃背。休息的时候,男人还给女人递上了乘好的粥,而女人用毛巾给男人擦额头的汗水。

初中的时候女人还到了一个制作旱烟的小作坊工作,忙活一天就挣个五六十块钱。

在旁边与她共事的我不禁好奇地问她会如何支配这笔钱,她说她要自己留着用,当零花钱或者私房钱,男人对此一无所知,也或许是早已默许。

因为男人会在女人工作完以后骑自行车来接她回家。

除了把她送回越南去这一项男人不愿意之外,他俩其它方面和正常夫妻是一样的。

多年来,在本地语言的沉浸下,女人也学会了本地语言,日常生活的对话难不倒她。

其实女人在被拐来的一年内完全可以逃跑,具备的逃跑条件也充分,但她没逃。

首先是地理位置,我们村不算偏僻,不是在深山老林,虽然我们也是住在离山不远的平原,但到处都是大马路直通镇乃至市,并不是九曲十八弯,也不是山路泥路,路程也不远。连我这个路痴都能认全,我相信如果她出门的话认路不会比我差。

其次是邻里关系,我居住的地方有十来条村,村与村之间有不同姓氏,即使同村之间也有好几个姓氏。我村有 5 条队,整个村的人口已经达到了三千人,村民与村民之间的关系并不是那么密切,一般如果不是兄弟,发生事情的时候都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没有什么特别浓厚的宗族观念,除非触犯自身利益才会和你谈宗族讲情谊。男人家里没钱没权没势,在村里也没有和村民有过多的交往,女人逃与不逃,对村民来说都只是一桩谈资,并不会在她逃的时候费力去帮男人把她捉回来。

后面是女人的智慧以及逃跑的意念,来村里 1 年至少语言方面听和说是没问题的了,读和写或许就还没达到条件。可她没有一次报警,即使她有手机也可以联系外界,她也从来没有向村长和村委要求男人放了她。

她不逃,原因只有一个,就是她根本不想逃。我猜想,瘦小的她在越南生活也许比和男人一起生活还要苦,男人把她买下来,她好歹也有个人互相照应。

现在他俩的俩个儿子已经长大成人,生活条件也变好了很多,把以前的瓦房子拆了,盖了一层的新楼。虽然如此,他还是村里比较穷的,因为村里人大多都建 2、3 层兼内外装修,甚至有的已经到了 5 层。可他们并不在乎这些,只是守着平凡的生活过日子。

而我无尽感慨的同时,还是很痛恨人贩子和买家,把人当做商品一样明码标价,这个行为让人恶心。况且他们根本没有这个权利去剥夺妇女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安全权。多少家庭因为他们的买卖而陷入寒冬,不单是无法一家团聚,更可怕的是改变了妇女一生的轨迹。

知乎用户 瓜牛 发表

知乎用户 霏凡 发表

城市的孩子特别是大城市的孩子别过了几天舒心日子就觉得全国人民跟你一样,家里把孩子们养成不沾阳春水,保护的非常好的傻白甜,对这个社会完全没有防备。再劝你们一句,旅游尽量多几个人,去的话尽量去景区,城市里农村乡下没有当地人带路别去,还有出门在外防人之心不可无,不要吃喝陌生人给的东西。

知乎用户 和花花我的爱 发表

去了徐州你都逃不出来。

更别说穷乡僻野小山村了。

知乎用户 最初的微笑​ 发表

这么多案例放在面前,还有人还能问出这种问题,就离谱。

你以为被拐卖妇女的生活环境:活动被限制在一个屋子里,出口被破烂的旧锁锁住,外面也没人看管

实际上被拐卖妇女的生活环境:身上带着锁链,门上全是新锁;永远都吃不饱,没有力气;全村都认得你

你以为的逃跑:下蹲潜行,只要你躲在阴影里,敌人就全是小龙虾;依靠第三人称视角规避敌人,背后闷棍一敲一个准

实际上的逃跑:哪怕弄出一丢丢声响,全村都出来找人;躲在阴影里,不知道外面情况,只能瑟瑟发抖

你以为是在玩潜行游戏是吗?

知乎用户 天凉好个秋 发表

看农村杀猪

一群人围着猪,看杀猪放血,上从老人下到小孩,不管男人还是女人都笑的很开心

看农村剥羊

一群人围着羊,看杀羊剥皮,上从老人下到小孩,不管男人还是女人都笑的很开心

他们没有人性吗?不是

他们不觉得残忍吗?不觉得

他们难道没有羞愧吗?有,但是绝对不会因为这件事儿

到了穷乡僻壤对面拐卖的妇女也是一样的,从祖辈到父辈到儿子孙子都是接受一个思想,买来的媳妇就是应该的,敢跑就打断腿

所以呢

你被拐卖之后整个村都是你的敌人,除非你有能力干掉全村,不然真的只能等待机会了

知乎用户 Narkissos 发表

我室友的太奶奶就是被拐卖过来的,到南方山里,从不见雪的地方。她还记得她老家是北方的,冬天会下大雪,穿的衣服很厚。

知乎用户 olivier 桃桃​ 发表

我不知道你问这个问题用的措辞是不是钓鱼 因为你还在质疑这种事的真实性让我觉得难以置信和无比愤怒

知乎用户 一颗桔子 发表

或许题主的生活太美好,所以才能问出这种问题。

**现在拐卖妇女的事件不是有没有的程度,是非常多!!**在我们不清楚的地方,看不见的地方,在那些我们接触不到的地方,这种事情太多了!!

你有没有想过,或许你在街上擦身而过的陌生人,他的母亲可能就是被拐卖来的,那些在繁华街道乞讨的残疾人,很多也是被拐卖来的!!你去网上看看现在还有多少被拐儿童没有解救回来,多少家庭支离破碎!!

况且,如果被拐卖到穷苦的小山村,大概率是逃不出来的。

不知道你们有没有去过偏僻的山村,大部分山村的路只有一条,你能看到的大路仅仅那么一条,所以当人贩子发现你逃跑的时候,很容易顺路找回来。

而且因为偏僻,所以山村里的人大部分都认识,这将意味着,一旦你被村里任何一个人发现,大概率也会被抓回去,良心未泯的人少之又少,不知道你有没有看过一种新闻,警察带着去解救都不一定能出来,全村人堵在一起,你能怎么办??

我没有地域歧视的意思,但说句实话,**越是穷乡僻壤地方的人,当别人触犯到他们利益的时候,越是没有人性!!**这种黑暗和肮胀可能是我们这辈子都无法看到和理解的!!

虽然现在国家在监控、法规方面加大了对拐卖的力度,但还远远不够,还有很多人贩子逍遥法外,我们普通人能做的就是保护好自己,教育好孩子,尽量避免拐卖风险!!

知乎用户 饼当 发表

真的逃不出。

当地公安配合,几十号人冲进去,大约能救出来。

所以最近流传那个什么铁路主任纪实文学纯编的,俩上海警察还能把人捞到车站?做梦呢吧。不给打死算好的。

知乎用户 呼呼 发表

我觉得很难,基本逃不出来。

因为工作的特殊性,我们基本都在很偏远的地方,一呆就是几年。现在我所处的位置是我生活二十几年来见过最落后的地方,我们没来之前,这边没有电线,没有信号,没有水泥路只有土路(翻山那种),当地人基本没出去过。

在我们来之后,修了路,拉了电线,有了信号,有了商店。尽管如此,距离最近的县城开车翻山也需要 2 个多小时,而且路上基本没人,只有看不见尽头的山。我们白天开车随时能看到猴子,秃鹫。天一暗,就能看见狼,所以我们出去办事都是白天去,办公的地方外面都是高高的围墙。门口保安 24 小时值守。

当然思想也很落后,这边基本是男的每天无所事事,女的挣钱养家。我在这边认识了一个当地的女孩,17 岁,只上过小学,还是领了书本回家自己看那种,看了六年级的课本就算小学毕业。之前这里没有商店,她就在家里干活,后来有了商店她就出来打工赚钱,因为他们这边是女的嫁妆越多,嫁的越好。很多一妻多夫的。

我来这边上班第一天,他们就告诉我,不要自己出去。出门买东西基本都是单位车接车送,好几个同事一起。下班之后也都是在自己单位院子里转悠,基本不和当地人交流。对女生也是严格要求不能穿裙子(我都一年多没穿过好看的裙子了)。

说实话,我在这边还呆了一年多,但是凭我自己的能力,我是没办法从这里去到最近的县城的,更别说被拐卖的人。

知乎用户 滇北野人 发表

现代人太缺乏生活常识了。

对于山路没有概念。

以为区区几公里,散散步就走出来了。

其实,山路难不难走,问问那些喜欢徒步的驴友就知道了。

鄙人不才,曾经是驴友的一员,不算太强,大概一小时能走两三公里的样子。

但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就这样的速度,大概可以超越七八成的驴友。

一小时,两三公里,看起来不多,然而,很多人,走山路,一天,也就是大概十几公里的样子。

如果困在穷乡僻壤,方圆百里,不见人烟,如果补给正常,普通人也得走个十天半个月。

但是如果没有补给呢?

大概率只能成为野生动物的食物了。

而这还是有些经验的。

没有经验,被困到山里,哪怕距离村子只有两三公里,也很难走出来。

至少,无形的恐惧,就足以把人压垮。

我曾听过一个北京驴友的故事。

女性,喜欢徒步,比较要强,很任性,自己去走大小灵山,结果,困里面了。

自己爬了几天,才找到附近的村庄,活了下来。

大小灵山周边都是村子的说哦。

知乎用户 孤儿院剑圣莉莉娅 发表

如果你有在野外生存大概半个月,陌生城市环境能找到好心人帮助,在百人大逃杀中存活的能力

请问你是怎么被拐卖的?

知乎用户 君臣同世堂茶叶 发表

一个破山沟沟,方圆几十里地都到不了县城,哪怕能到你也不知道路

更何况一旦发现你跑了,还会出动全村去抓你,

如果说自杀并不难,但是逃出去真的难

就好像那些沙漠监狱一样,根本不用给你设大门,爱出去就出去,不回来你在沙漠里面死定了

虽然小山村没有那么离谱,但是也可以说是九死一生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30 年前应该哪里都算穷乡僻壤

不得不承认,小时候叫婶婶的那些人就是被拐来的

她们都是来自山里,被骗出来的

据我奶奶说,她们的婆婆一天就是盯着被买来的媳妇,啥时候生孩子了啥时候不盯着了

别人我是不太清楚了,长大后不咋在家了

就我奶奶的那个邻居,她生了三个女儿,大女儿嫁到北京,二女儿嫁给隔壁的公务员

三女儿嫁到我们这附近

她年轻时候肯定受苦了,还好现在过的不错

那个婶婶长得很好看,生的大女儿更好看

知乎用户 李大嘴​ 发表

徒步穿越走几次就明白了

知乎用户 印伟芳​ 发表

现在高涨的彩礼证明人口拐卖数量越来越少了。供需关系失衡,才导致彩礼越来越高。

知乎用户 bjyulq 发表

提问者什么心态什么目的?你是不是觉得丰县铁链女的事是在编故事?真是的!

知乎用户 南飞​ 发表

黑徐州大可不必,我一个湖北人都觉得看不下去了。都玩知乎了,拜托有点独立思考能力,少点鸡血。话说知乎用户质量从一八年后明显更拉胯了,

徐州的只是被爆出来了,生活中很多人总强调说你以为是演电影呀。实际上现实比电影更有戏剧性悲剧性更离奇

我国目前新生儿男女比严重失调的例如湖北黄冈武 x,黄 x 这几个地方。。包括河南的忘记名字了。未来概率都(这个大家能想的到,不深入展开)

地图可以看出中原地区的颜色,,,

侧面也可能反应其部分鄙陋文化,当然只是说这种有问题的文化在这些地方概率更大,

毕竟人口基数广东更大案件反而少

要注意的就是女生尽量避免单独支教和徒步去旅游,我国县级以上城市的监控目前覆盖已经够多了,乡镇下面就。。当然把你直接拖上面包车如五菱宏光的,我敢保证我大中国能做出这样的莽夫几万肯定有。不信你随便问问老警察

新闻就是新闻,你们看的或者很生气,或者不以为然

到自己的身上就是地震了

要兔转神给兔看一些数据没啥用,这种新闻一多看就。。

不深入展开了,只喜欢普法工作继续大力开展和资金扶持。执法机构更加清廉。社会的一些现有问题能够亡羊补牢,为时未晚。而不是继续为时已晚继续坚持干,这句话现在倒是可以套很多事情了。

gps 是个好东西,当然一些落后地区的警察不干兔事那就难搞。。。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朋友的朋友山东的,他老婆三四年前被忽悠去柬埔寨打工,一直回不来,联系也是断断续续的。

还有抖音以前有个河南的妹子,被忽悠去了缅北,后来抖音号停更,后来账号都注销了。

知乎用户 风雨同舟​ 发表

穷乡僻壤小山村,你就是在上海虹口你也逃不出来。

知乎用户 雾之湖笨蛋 发表

人口贩卖

买卖同刑,从犯从重

每次看到这种新闻都触目惊心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题主去看看上海红房子那件事,别说穷乡僻壤,这么大的上海,这么明显的房子,都逃不出去。。。

知乎用户 卧底 发表

应该是超级多,至少再 30 年前是非常多的,现在 40 岁左右的农村人,其实回想一下小时候村上好像或多或少有几个外地 “嫁” 过来的媳妇,不排除是正常的婚姻,但其中有很多应该都是通过非正常渠道来的。

30 年前跟现在不一样,没有网络,交通也远远没有这么发达,所以真正一个在云南,一个在江苏,是很难有机会谈恋爱的,异地恋的很远,特别是想云南,贵州一样的山区,交通更加不发达,很多女孩要么是被直接拐过来的,有的是先被骗过来再拐卖的,当然,这些女孩家里有的是知情的,有的是不知情的。

所以不要因为现在这种情况少了,听起来就觉得不可理喻…… 这些事确实有当时的历史局限性,但也是确实存在的!

知乎用户 冒雨 发表

标题里有‘’徐‘’ ‘’州‘’都不行了嘛?只能说小山村了吗。

知乎用户 团团​ 发表

前提放宽点:

1. 兜里有钱;

2. 手机有电;

3. 还能自由行动。

然后再回答几个问题:

1. 要回家坐哪路长途公交?

2. 去哪个地方坐长途公交?

3. 是该在路南路西路北路东哪个方向等去哪个方向的公交车?

4. 哪个时间点有长途公交?

5. 就算不坐公交,哪去找谁打私家车?去哪个地方打私家车?往哪个方向打私家车?

就算手里有钱,手机有电。导航最多告诉你哪有公交线路,

站牌在哪,哪个方向,几点有车是一律没有数据的。更别说很多地方一天就一趟公交,错过就是一天。

中间任何一个问题,只要能耽误十分钟,就会被追上抓回去。

不是在城市里什么都方便,在农村也一样的。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发表

用的着穷乡僻壤? 我们县算大县了,虽说离帝都远,但近几十年也出了两个将军一个大官,交通便利,上头照顾,评选文明县城没落下过。

但是呢,买媳妇买孩子的事可没见少了。把 被拐来的媳妇活活打死的事我从小到大也没少听说。

知乎用户 李惜文 发表

除非你有翅膀可以飞,否则根本不可能逃出去,不管你智商多高,体力多强,怎么也斗不过全村的人。

知乎用户 独钓寒江雪 发表

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知乎用户 无愁眼下迟 发表

我儿子最近经常和他妈吵架,

现在已经会讲道理,认错,道歉,

是因为他妈和他讲道理?

不是,

我掏出了棍子,

然后他就讲道理了。

知乎用户 总有一死 发表

还穷乡僻壤

我说个 16 年去自驾游得真实事情,再路过一个村子的时候,开车的在当地工作的朋友突然说起,这个村子以前很多拐卖的女人,我多嘴问了一句现在还有吗?他没接茬,后来问反应过来车上还有一个当地 gov 工作的朋友。

我以为是穷乡僻壤,实际上开车走了十几公里,就是地级市,而且是解放前当过省会的地级市。

知乎用户 须川亮 发表

有没有这个我不好说

但真的逃不出

另外问出这种问题的人,八成是城市里的孩子,从来没去过农村,特别是山里的山村

知乎用户 马依 发表

能够防止被拐比逃跑得难度低很多,都提防不了被拐卖,何况逃跑呢!被拐难度为 2,逃跑难度就是满格!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有被卖了跑出去的,逃跑过程很曲折。

但是她是被家乡的熟人带出去贩卖的,最后只得远嫁。

那个老乡在当地家大业大,也没有被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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