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用电梯吊死宠物狗,物业称「偷的防疫志愿者家小狗」,警方已介入,具体情况如何?

by , at 01 April 2022, tags : 孩子 虐杀 电梯 虐待 防疫 点击纠错 点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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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未直八 发表

重点不在于 “他是个孩子” 还是“那只是一只狗”,而是“他明知那是属于近邻的宠物,却决定偷走、并使用人们进出频繁的公共设施,虐杀。

一个隐蔽但是很值得注意的地方:他选择在人流广泛的公共场合、熟人环境,作为虐杀地点

——甚至有可能,越是人们重视的人所珍视的东西,他越是有毁灭欲。

这才是最值得引起注意的地方:

通常未成年人的施虐行为,是由于叛逆或猎奇心态、或者用来做情绪宣泄,或者用来在小团体内获得 “关注感”;

但是大多数未成年人,在做这些明知不符合人们正常价值观的事情时,至少会对自己的行为采取 “隐瞒、掩盖、隐蔽” 的动作,比如选择一个“秘密地点”,或者就算有寻求刺激的欲望,也多采取匿名的方式发布视频等;

另外,大多数以虐杀小动物 “取乐” 的未成年人,会有意识地选择那些、明显没有所属权的 “不会有人管” 的动物——比如野外昆虫、比如他们自己购买的小型动物、比如流浪特征明显的猫。这是由于,他们能很清楚地意识到这是负面行为,并且即便知道自己在做坏事,但他们依然在乎自己的“社会身份”。

还有就是,那些以 “取乐” 或者 “获得小团体关注” 为目的的未成年,就算要侵犯一个 “有所属” 的物件或生物,通常也会筛选其 “主人”——他们通常只会选择那些“就算被冒犯也缺乏支持、无人帮助、无权威” 的“主人”,比如班级里那个人缘很差、老师也不愿帮助的受气包;比如常年无人关照的、连报警电话可能也不会打的独居老人——就是通常受害者会看起来“无人支持、无权威背书”。

然而以上三点,这个虐杀者没有一点顾虑。

这个年纪和年代的孩子,绝大概率是明知自己的小区电梯内有摄像头的;

就算抛开 “是不是知道摄像头” 这点,那他至少绝对知道、在公共电梯做这事,百分百会被很快发现,他也并不刻意隐蔽自己与环境的关联性。

而 “防疫志愿者” 这种公共服务人员,在他这个年纪的眼中,与成年人的看法有所差异——提供公共服务并且服务面很广泛的人员,在 “孩子” 眼中,其实很多时候象征着 “权威的、不能随意冒犯” 的范畴。

综上,在这里我大胆以最大的恶意揣测的话,

他这个行为并不是偶然,也不是一时兴起,甚至不是所谓的 “虐杀欲”

——

有可能,他是在有计划地试探这个社会、对他犯罪容忍的最大边界点。

知乎用户 草莓超标啦​ 发表

不谈其他,光谈这个孩子,我觉得他心里有问题,正常孩子干不成这种事,熊孩子也不过是过失造成动物死亡,这孩子是直接的目的,虐杀

说实话这种孩子的行为和熊孩子的行为完全不一样,熊孩子虐杀鸟雀(大部分孩子不会这样做的,杀死动物也顶多这种小型的了,动物本身在我们眼里就是有三六九等的,比如猪大家随意杀和吃,猫狗却不行,也没那么自由的随意吃,地位更高,当然也是可能是因为我们双标?),却一般不会虐杀比较大的动物

我感觉吧,,,这孩子,有病,原谅我以这么过分的词形容他,我甚至感觉他有心理问题,这么长大的话,以后犯罪的几率很大,而且不会是小罪

第一次看到这个新闻的时候我就很震惊,这么冷漠的无情杀死一个狗?还不是自家的,家庭教育我感觉一览无余,把他送去心理医生那看看吧,心理大概率是扭曲

知乎用户 4thever 发表

心理变态不少,是真的不少,这个虐杀的也不是熊孩子,就是个有对弱者有虐杀倾向的心理变态,跟虐杀流浪动物一样的,重点不是动物是否有主,而是这个施暴人的心理就是虐杀。

狗是有主物,只能按价赔偿。但是这个施暴者,实话实说,法律对其没有办法。任何法律都是事后救济,事前防止只能靠道德,而道德这个根本就不靠谱。

不要以 “他还是个孩子” 为借口,大连虐杀幼女的也是个未成年的孩子。人类内心的阴暗点,你永远不愿意承认,尤其是作为其家长。


如果有动漫爱好者,欢迎回忆《心理测量者》。

知乎用户 可达鸭不头痛​ 发表

我对任何的政治正确都没有兴趣

无论是那些把狗当祖宗的爱狗人士,还是无视宠物狗属于个人财产的恨狗奇葩。

这件事

狗既然有绳子那就不是野狗,四岁小孩就足够知道这一点。别人的东西不能拿,也不是什么需要上政治课才懂得道理。视频里这小孩怎么看也满四岁了,那么明知是有主人的狗还牵走,顺手牵羊的盗窃行为和心态,小偷行为。

把狗吊死在电梯门外,恶心一整层的住户不说,断裂的绳子还会给电梯造成安全隐患。别人不知道,我幼儿园大班的时候姥姥就教过我:公共场合的东西不许搞破坏。这小子无论是有人养没人教,还是家里教了他完全无视,都不是啥好事;犯罪潜质。

最后,不要动不动就硬洗。踩死几只蚂蚁、抓几只蜻蜓,你随便挑个城市挑个班级都能轻松找到。但是把刻意把有主人的小型犬吊死,这不是一个 “” 小孩儿好奇心重”能洗白的。

小孩子不背这个锅,好奇心也不背这个锅。

我小时候也会把蚂蚁丢在水里看它们能游多久,但我不会把我养的仓鼠丢在水里。我有过把大蚂蚁的头揪下来看他能继续动多久,但我没有想过把隔壁家养的京巴脑袋拧断看它还能不能跑。

当然,之前志愿者登门入室杀别人家的狗破坏别人私有财产;于是自己家的狗不放在家里之后也被解决了。有意思不?

知乎用户 时雨​ 发表

这个事咋说呢,咱先把所有人的身份抛开。

不考虑狗主人是志愿者的身份,只考虑所有角色的行为。

首先是狗主人,狗主人确实有不妥的地方。

社区的小树林属于公共区域。

把狗拴在公共区域的行为确实是欠考虑的。

之前就有把狗拴在店门口,被熊孩子牵走,然后狗爆冲脱手,牵引绳绊倒老人导致其死亡的事件。

如果想让狗多在户外待着,最好还是有人牵引。

不过,虽然狗主人的做法欠妥,但是这不是其他人能随意牵走他的狗然后杀死的理由。

其次就是这个熊孩子了。

看完了视频,也没必要研究这是不是故意的了,这熊孩子怎么看都是故意的嘛。

视频一开始可以看到,狗跟着男孩一起进了电梯。

然后男孩故意把狗迁出去,自己又回到电梯。

狗想跟进来,他又用脚挡了一下狗,不让其进来。

然后赶紧按关了电梯门,并按下其他楼层的按键。

后面的杀狗动作更是行云流水一气呵成。

丝毫感觉不出男孩有什么犹豫。

就像面无表情的杀手,直接把狗就这样勒死了。

看到这我不禁不寒而栗,想着这个孩子到底受到的是什么样的教育。

亦或是这个孩子身上到底发生过什么,才能让他做出这么残忍的事情。

先说这行为吧,在法律上这种行为应该妥妥的属于损害他人财物的行为。

这就好比把别人晒的被子给扯坏一样。

简单来说这就是民事纠纷,所以狗主人报警了,警察介入了,这也是非常正常的。

在道德上,做这样的事就怪让人难以理解的。

不知道这孩子是不是心理上有啥问题。

抛开这是不是损害他人财物之类的。

就是感觉这狗也就是拴在那,人畜无害的,也没耽误你做啥。

你故意把人家绳子解下来,牵着去电梯那杀死,这是啥行为啊?

不光,狗主人的狗死了。

这电梯上估计还弄了一堆狗血。

而且最让我感到害怕的是,如果这件事是几个孩子觉得好玩一起做的,狗死了这几个熊孩子还在欢呼雀跃的,暂且可以当成熊孩子缺少教育,不知道如何正确的获取快乐。

而这个孩子呢?他杀狗的全过程都默默不语,没有丝毫的表情变化,就像一个杀狗机器在执行自己的程序一样。

他能得到啥啊?这不是妥妥的反社会人格损人不利己吗?

咱暂且不说今天杀狗明天杀人这样的话,毕竟这很极端,没啥根据。

但是这种 “损人不利己” 的反社会人格的孩子,难道不应该好好教育一下?

最后,回到当事人的身份上来说。

狗主人是防疫工作的志愿者。

这份工作有多辛苦大家心里也清楚。

疫情这么严重,而这些人放弃自己安逸的生活,去逆行做志愿者,为的不就是给社会贡献一份力量吗?

然而他们的个人财产却被 “反社会人格” 的给损毁了,这是多让人寒心的事呢?

既然警察已经介入了,那就看警方如何解决吧。

知乎用户 龙哥​ 发表

不知道这孩子多大。

如果年满 14 周岁,那是可以处罚的。

希望他家人看完这个视频能够带他去看心理医生。

这孩子教好了还好,如果教不好,以后挺让人害怕的。

孩子还是应该天真善良可爱,那才是孩子该有的样子。

这个孩子作案手法冷静娴熟,感觉电影里都不会这么演,这是跟谁学的啊。

知乎用户 Sir Humphrey 发表

我就说一件事。

你让我用电梯吊死一只狗,我还得稍微想想这个到底是怎么一个操作流程。

对了,我很喜欢看推理小说。

知乎用户 大马兰刀 发表

瞬间血压上头

一连串的你好可爱,祝你好运,幸福快乐就要喷出来了

但我还是忍了

先让子弹飞一会儿

但我有一句忍无可忍

图载滋友跌升眉酿痒,炔馆烧叫 万亿而

真想给他套个红领巾,送他上电梯走一回

最后劝这个小区业主一句

家里有闺女有小孩的一定要小心

这种畜生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向人下手

而且,这种事确实有先例

而且我说个黑暗的

现在的小孩有时候能拿到防丢绳

如果这畜生把一个孩子绑上防丢绳

然后推出电梯?

你猜他会有什么责任?

知乎用户 RofMia 发表

不匿了。。。麦当劳三要素,纵火,尿床,虐杀动物。。。。

依稀记得罗翔律师曾经对人性的幽暗展开过探讨。。。

真的,在青少儿的三观塑成以前,不要给他们内心的阴暗面,提供太多沃土。

给未成年人洗脱罪责的理由中,“ta 还是个孩子” 绝对是最常用的一句,那么我想问,孩子尚且如此,长此以往下去,那还得了?

知乎用户 毛爸说狗狗​ 发表

老规矩,先上结论:该怎么罚怎么罚吧就。

不把防疫人员,和宠物狗这两个争议性很大的名称为前提来看这件事。

就是别人的东西,咱就不论是值钱还是不值钱的,你随便拿走了,然后自行处置了。这都是违法的。

因为国内目前并没有动保法,所以,宠物作为主人的个人财物来看待和处理。

无论是盗窃罪,还是故意毁坏财物罪。都能证明随意动别人的东西,并且处置了,就是错误的。

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

咱都不用上升到狗狗是一条生命,防疫人员忙前忙后的有多辛苦保护着每个人的生命安全的层面上。

用法律就可以简单地验证出,

这个小孩,最基本的道德底线都没有。

他根本不知道什么是边界感,什么是别人的东西,什么是公共场所,什么是对错,就更别提什么尊重其他生命了。

(1)

这个小孩表现出来的行为,算是比较会引起社会情绪的了。

再常见一点的行为就是:

  • 在公共场所大喊大叫
  • 触碰、或者玩耍时碰到其他人,或者故意踩踏,击打他人
  • 破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或者其他人的私人物品

其实这种情况,在生活中非常常见。

很多新一代的父母,可能是为了达到不抑制孩子的天性的目的,还是什么别的奇奇怪怪的原因,反正都不会对此加以制止。

如果制止也是因为:

  • 怕自己丢脸
  • 怕自己孩子受伤

从其他人的角度来考虑问题的,已经极少极少了。

这样的孩子,大多都没有什么边界感,也不觉得公共场所就怎么样?

他们的观念里就是我想怎么样,我就怎么样。

没有是非对错观。

可能连父母都觉得,孩子还小,能干出什么大错来吧。

遇到事儿,就跟对方说:他还小嘛,他还是个孩子嘛,他知道什么嘛。

(2)

所以大部分的大人遇到对面是孩子的时候,也都是选择能忍则忍。

当然也有极少数的,动手让孩子们感受一下” 社会的温暖 “了。

比如:

公交车上,一个小男孩疯狂踢乘客。乘客抓起小孩就往地上摔。

说到底,孩子的行为,映射的都是父母和学校教育的问题。

为什么别人的孩子不勒死狗,就你的孩子这么牛。

能在这么小的年纪,面无表情的杀狗?

(3)

有的答主说,谁上学的时候没撕过蜻蜓,没杀过青蛙什么的,杀只狗上纲上线?

这样类比下去,其实就可以无限趋同于杀个人也没啥了。

讲实话,我没有。

我相信这样的人也不多。

因为你是这样的人,所以你会自然的认为全世界都是这样的人。

因为你是这样的人,没有得到惩罚,并不代表这样的事儿就是对的。

(4)

这个孩子如果能从小得到教育和教训那是好事儿。

提前接触一下,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的社会,是如何用法律支撑运转的。

在家里无法无天,也就罢了。

走进社会,大家都是第一次做人,凭什么让着你呢。

知乎用户 ICEplate​ 发表

先亮立场:养过狗,但不是狗粉。

事情一码分一码:

防疫志愿者的身份不能改变遛狗不当这一事实;

遛狗不当这个前提不能改变偷狗的犯罪性质;

后面的虐杀就没有任何可以说的,这小孩心理问题很严重,需要及时就医。

就我个人而言,城市里的小型犬做宠物,铲屎官只要切实做好看护,我觉得偶有过失,还不至于把别人家的狗弄死。

知乎用户 Gallente 发表

杀条狗不是大事,菜市场天天杀猪狗牛羊鸡,但是一个看着明显小学生的孩子用这手段弄死一只,emm 反正我小时候是干不出来这事,我身边也没不认识这个年纪能做出这事的。我认识带着小学生儿子去打猎的,去钓鱼的,这都属于正常活动。这个孩子的行为明显不正常。

转载自:https://ppfocus.com/sg/0/en8fb247a.html

童年时期虐待动物的行为,大约在孩子 6 岁到 12 岁之间出现。它是儿童行为障碍早期症状的表现之一。

美国联邦调查局 1970 年代专门成立了行为科学部门来研究连环杀手。其中一份部门分析报告中透露,连环杀手和强奸犯在孩童时期虐待动物似乎是很常见的行为

  • 杰弗里 · 达默(Jeffrey Dahmer)案

连环杀手和性犯罪者杰弗里 · 达默(Jeffrey Dahmer)在 1978 年至 1991 年之间谋杀了 17 名男性。

杰弗里 · 达默

达默在同性恋酒吧、购物中心以及公交车站等场所,使用金钱、毒品诱惑年轻的男子,将他们带到自己的家中。在勒死受害者后,他与尸体发生性行为,然后将尸体肢解并处置,他还用照相机拍摄记录下来其中的过程。

有些被害者的头骨和生殖器甚至还被他保留下来当作纪念品。

  • 达默的童年时期

在上小学的时候,达默是一个 “充满活力和快乐的孩子”。他很安静和羞怯,也有自己少量的好朋友。

不过,他从小就表现出了对虐待动物的喜好。

最开始,他在罐子里收集昆虫,例如蜻蜓和蝴蝶。

然后,他开始从路边收集被车撞死的动物,并且在家里或附近的林地肢解这些动物的尸体。

除此之外,达默还经常四处寻找流浪狗、流浪猫,然后抓住它们,用绳子捆住身体和脚,再把它们放在马路中央,看着它们被汽车碾成肉饼。

达默的案件并不属于个例,世界上还有很多著名的连环杀手,这些人之间的共性都是在杀害同类之前,在动物身上反复练习杀戮行为

精神病学医生约翰 · 马歇尔 · 麦当劳,1963 年在《美国精神病学杂志》上发表了一篇名为《杀戮的威胁》的文章提出了著名的杀人三要素

一个人在童年时期如果存在虐待动物、纵火以及超过一定年龄后持续尿床这三种行为。
这其中有两种或两种以上同时存在于一个孩子身上,那么这个孩子在未来很有可能有暴力倾向,尤其是有杀人和性侵行为,而且还会反复犯罪。

除连环杀手外,校园枪击案中的枪手们,在杀死老师和同学之前,都曾虐待过动物,这个比例高达 43%。

虐待动物的行为到底是如何产生的呢?

“这些虐待动物的孩子从来没有意识到拔出一只小狗的眼睛是不对的。”

实际上,有很多孩子特别是男孩,在年幼时期的某个阶段都曾虐待过动物。

例如:踩死一只蚂蚁、扯掉蜻蜓的翅膀,卸了蜘蛛的腿等等。这些行为是孩子们发展和探索的一个阶段,是可以被理解的。

通常父母也会告诉孩子,动物也是有生命的,你这样做会弄疼它们,通过同理心让孩子不再去做伤害动物的行为。

但其中还有个别的人长大后会危害社会。他们在虐待动物时,其强度、频率和动机是存在问题的,也就是儿童的好奇心和虐待动物成瘾完全不同

人们为什么要伤害动物?

分析心理学的创始者荣格曾经说过:健康的人不会折磨他人,往往是那些曾受折磨的人转而成为折磨他人者。

家庭环境对一个孩子的成长具有重要且深远的影响。

父母疏于照顾、家庭缺乏温暖、有家庭暴力或遭霸凌的经历都会直接影响一个孩子的性格。

残害动物的犯罪行为通常始于儿童或青少年时期,当孩子被成年人虐待时,他们通常会感到无能为力。

当他们感到愤怒或者沮丧时,可选择的暴力对象就很有可能是家中更脆弱的个体 - 动物

他们通过虐待动物来发泄自己的情绪,通过折磨毫无反击之力的动物从而获得自己的控制感和力量。

  • 重庆女童摔婴案

2013 年 12 月 5 日,上五年级的小女孩李某在电梯内反复虐打一名 18 个月的男童,最后孩子从 25 楼的阳台坠落并摔成了重伤。事后,李某面对小孩的奶奶询问,表现的极为淡定,还两次伸手轻抚小孩奶奶的肩膀,安慰她。

李某殴打小男孩

小女孩李某在此之间就有虐待动物的倾向,据邻居证实,在上小学前李某就曾将一只小狗从二楼通道里直接扔下了楼,而且还不止一次的将自己养的小狗从高处直接摔到地上。

而她这一次的行为并不是偶然事件。

惨剧发生之前,家人对于孩子的行为要么漠视,要么偏袒,最终酿成了这样的悲剧。

按照我国刑法规定,不满 14 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

因为 14 岁的免死金牌,结果却不了了之。

如果孩子或父母没有承担相应的后果和责任,那很难说会不会有第二起、第三起……

虐待动物会在什么情况下发展为虐待人类?

虐待小动物的方法大致有两种。

一种是自己亲自动手。例如让动物窒息到死。

一种是通过间接的方式执行。例如用弹弓、玩具枪射击动物。

这其中最残忍、最危险的就是亲手虐待动物致死。

虐待者在亲手杀死小动物的过程中,看到动物的挣扎和痛苦从而获得虐待的快感和情绪满足,这是一种极大的病态扭曲心理,是反社会化人格的表现。

参考及引用资料:

维基百科

https://www.independent.co.uk/news/long_reads/domestic-violence-animal-cruelty-abuse-neglect-murder-children-dogs-a9018071.html

http://nationallinkcoalition.org/

http://www.ncjrs.gov/App/publications/abstract.aspx?ID=105260

https://www.yicai.com/news/3327777.html

知乎用户 扎西教育​​ 发表

我手欠,点进去看了一眼视频,我只能用 “丧心病狂” 来形容。

目测孩子至少 10 岁,看样子也不属于调皮、好玩的举动,其 “手法” 之娴熟,情绪之“淡定”,像极了一个杀人无数的刽子手。

是怎样的家庭?怎样的父母?怎样的教育?能塑造出这样一种扭曲到令人毛骨悚然的病态心理?

那是一条狗,一条鲜活的生命,不是一只蚂蚁、一只小昆虫啊!

可以很确定的一点是:这个孩子没有感受爱和体验爱的能力。

这是那些经常暴力对待他人、欺负同伴、虐待小动物的人的共同点。

其实一直以来,有关虐待动物的新闻总是铺天盖地,小孩子虐待动物的新闻也是屡见不鲜,而且暴力事件的当事人也是逐渐低龄化。

2013 年 11 月发生的宜宾虐狗事件,几个初中生将一只中华田园犬摔成残废,还把鞭炮塞进狗的嘴巴和耳朵里面炸;
2016 年 2 月,杭州两 12 岁学生拿弓箭虐杀兔子引关注;
熊孩子觉得好玩就把流浪狗当成靶子,练习扔石头,导致小狗头部出现伤痕;
2019 年 10 月,成都理工大学一名研究生被曝肢解虐杀流浪狗,引发热议;
2020 年 4 月,山东理工大学一名大四男生对流浪猫通过电击、掏肠、火烧、剥皮等手法进行虐待,场面血腥
……

那么,是什么导致了孩子缺乏感受爱的能力呢?

——家庭教育

研究发现,当人类个体受到来自外界的压力和要求时,他的攻击性行为就会被激发出来。但是并不是每一次的情感都能得到很好的发泄。还有很多挤压的消极情绪,往往会找一个替罪的物品。比如孩子虐待小动物其实也是在解放一种压力。

那么,在家庭教育中,家长的哪些行为容易导致孩子出现这种攻击性呢?

1、家长经常强制、胁迫孩子做他不愿意做的事情;

2、在成长过程,孩子的哭闹、情绪常常被忽略,父母对孩子表现出冷漠;

3、经常目睹或亲历家暴或被虐待,让孩子觉得暴力可以解决问题;

4、遭遇父母的遗弃。

虐待动物,是一种变态心理,而虐待动物的人往往缺乏正常的伦理和道德感受。

心理学家帕特森研究表明:攻击性高的儿童通常生活在能够培养敌意和反社会行为的家庭环境中,可见一个家庭环境对孩子性格的塑造有多么重要。

国外也有不少研究明确提出,反社会型人格障碍跟基因缺陷有明确关联,并进行了大量的纵向研究和分析,发现除了基因之外,人的前额叶功能缺陷、脑功能缺失等都会对 ASPD 有着明确影响。

知乎用户 思辩​ 发表

还是认真说一下童年时期对动物的虐待行为这个问题吧。

首先,是对虐待动物的定义。什么叫虐待动物?

虐待动物被定义为一种社会上不可接受的行为,它被定义为故意给动物的死亡造成无用的痛苦。当然这个只是广义的描述,我可以在其基础上补充:只有对没有攻击能力的动物,通过无用的痛苦造成其死亡的行为,才能算虐杀动物。否则,比如说路边碰上一条毒蛇,为了自保拼命杀死了毒蛇的行为也就算虐待动物了。

在此基础上,由于考虑到这条狗是防疫志愿者的宠物狗,虽然没有出现对动物的性虐待,但本案里小孩的行为仍然可以算作程度较轻的虐待动物。

在童年时期虐待动物一直都是作为一个重点的研究对象研究。虽然这名男孩已经可以判定为有过虐待动物的行为,但也不用直接将这名男孩妖魔化,应该要根据男孩虐待动物的动机等进一步做细分研究。

首先,在童年时期虐待动物一直都是作为预测未来在人际暴力犯罪、欺凌他人、性虐待等的一个重要指标。我们可以粗略认定,在童年时期有过虐待动物行为的人,成年后出现暴力犯罪的概率会更高。

最经典的例子就是著名的古罗马暴君尼禄。

_《残酷的四个阶段》(The Four Stages of Cruelty)_是英国艺术家威廉 · 霍加斯 (William Hogarth) 于 1751 年出版的一系列四幅印刷版画。每幅版画都描绘了虚构的汤姆 · 尼禄 (Tom Nero) 生活中的不同阶段。

在第一阶段里,尼禄在其他男孩的帮助下将一支箭插入狗的直肠。

但是,虽然大量研究表明在童年时期虐待动物和各种犯罪存在密切的关系,也可以根据虐待动物的动机等因素做进一步分析。

在一项研究里,研究人员抽取了 2004 年至 2009 年间在美国因虐待动物罪而被捕的 150 名成年男性。通过是否主动虐待动物,将他们分为了存在主动虐待动物(n=66)和不存在主动虐待动物(n=84)两组。

结论如下,存在主动虐待动物的人群里,更广泛存在着家庭暴力、以及对他人的暴力等行为。

[1]

在虐待动物的动机里,参与者最常报告的动机是发泄愤怒、骚扰或折磨他人、以虐待动物为乐、不喜欢动物以及渴望模仿。骚扰或折磨他人并获得乐趣与人际暴力有统计学显着的关系,并且只有以虐待动物为乐才能预测随后的暴力犯罪定罪(例如,袭击、强奸和谋杀)。从这个意义上说,那些为了好玩而犯下童年和青少年虐待动物行为的囚犯更有可能参与并被判犯有反复的对他人的暴力行为。[2]

那么这名男孩存在着对动物的虐待行为,最应该做的是什么?是根据男孩虐待动物的动机,进一步进行 “对症下药”,从而进行相对应的治疗。

走向极端化并不可取,妖魔化男孩,将男孩视为杀人犯,并给予歧视和语言暴力;亦或者一味洗白男孩虐待动物的行为,最后都不利于男孩的发展。

甚至可以说,在对童年时期虐待动物和犯罪率的研究上,仍然存在着很多局限性。

许多研究本质上是相关的,因此很难确定动物虐待是在人际暴力之前还是之后发生的。同样的道理,这两种形式的暴力也有可能是某种第三因素的结果,而不是彼此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而且在对罪犯的研究上面,仅仅包括成年罪犯,因为研究人员无法获得少年罪犯(16 岁及以下)的记录。因此,在本研究中无法检验那些在儿童或青少年时期虐待动物的人会逐渐对人类实施暴力的假设。

[3]

童年时期虐待动物一直都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话题。我们必须要直面这个话题,而不是用其他理由搪塞过去。

参考

  1. ^https://www.sciencedirect.com/science/article/pii/S135917891630043X
  2. ^https://www.sciencedirect.com/science/article/pii/S135917891730263X#bb0150
  3. ^https://link.springer.com/article/10.1007/s10611-011-9297-2

知乎用户 豆小豆​ 发表

小时候同时有这三个特点:尿床,虐杀小动物,纵火,长大有成为连环杀手的可能性。

住一个小区的还是小心点,他哪天纵把火得害多少人……

有人问为啥尿床也算,如果只是尿床这个太正常了,这里主要指的是不适年龄的尿床,比如青少年。

青少年还在尿床一般意味着控制力差,或者周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内心恐惧,或生殖系统问题,时间长了对心理状态的影响就可想而知了。

知乎用户 红尘破劫 发表

孩子还小嘛,必须重罚。

知乎用户 Yori 发表

主人已经与男孩家和解了。

总得来说,这是一件有关一条小狗,杯具狗生的故事。

生前,没有得到主人的善待,大白天被拴在小树丛里,也不怕野外虫子。微信记录里,主人的话语间,也并不觉得拴养在小树丛有什么不对。

可能因为它只是一只小土狗,在主人心里不配得到宠物的待遇,看门狗式的饲养,连拴着的绳子都不是正经的狗绳,随意拿根红绳拴着。

养的方式拉胯,但也想象不出能惹到男孩什么。

男孩白天读书,狗在室外,好像扰民不到他什么。

晚上,狗牵回地下室,男孩住 15 楼,好像也扰民不到他什么。

那他的动机是什么?

偷狗→故意带到电梯→把狗踢出电梯→关上电梯门上行→电梯上升后紧紧拽着狗绳→小狗勒死。

监控中,实施过程冷静、有条不絮。

很显然这是蓄意杀狗,计划性的。

一只小狗没有惹到他,他实施了计划性的杀害行动,手段不惜偷盗,过程残忍。

小小年纪就有了对动物的仇恨,对偷盗脸不红心跳,杀害行为有条不絮……

很可怕,这孩子若不矫正,大人认为只是死了只狗就完了,毁的是孩子本身,及大了反社会风险。

最后和解的方法是,男孩家给当地收容所捐了 1200 元的物资。

主人也没要到一句道歉,捐了物资,她也没追究了。

然而,网友好像不答应,挂了家庭住址。

网民:他还小,千万别放过他。

知乎用户 大司马大将军​ 发表

这孩子是洪信从龙虎山石碑底下放走的吗?

知乎用户 高原之鹰 发表

这个事儿很好解决。

法院和检察院不会看你是不是防疫志愿者,也不会在意这个小孩。

这个如果硬要定刑事犯罪,就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电梯属于公共空间,能够承载多人。小孩用电梯吊死狗属于蓄意破坏电梯运行,尚未造成严重后果。

而电梯运行如果出现问题,是可以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可能导致轿厢内人员死亡,这是有先例在的。

但是这个是待定。

不一定能定罪。

然后就是盗窃罪。

这个是既遂的,要件完整,行为明确,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跑不了。

未成年人估计就是家长带走教育,赔钱,和解一条龙。

接着说,这案子要送到检察院,估计就得上检委会,但是也有很大概率根本不会到公诉那一步,干过的都懂。

不过有一点很奇妙,这孩子居然能想到用电梯杀狗……

说实话,我也研究过很多变态杀人犯(专业原因),但是我第一反应看到这个描述我懵了一会,直到看见图片我才明白过来。

这个孩子为何采取这样一种方法是十分耐人寻味的,建议对他进行催眠诱导,看看是什么情况,一个初中都不到的小孩能想出这种别出心裁的方式,我是始料未及。虽然他不一定能变成变态杀人狂,但毫无疑问,他在 “毁灭物品” 这一方面是极具天赋的。

知乎用户 吱乎用户 发表

本人未折叠任何评论,但还是在此补充某热心网友的理性发言以防屏蔽:

原回答:

他未来的室友晚上最好别睡太死

知乎用户 辉辉 发表

今天各路神人开始聚集了

我都啥观点都没说,怎么神仙打架还殃及池鱼?

我家没停过电,不要抹黑我们这里的电网,谢谢

还有就是,这个事明明没有出现女性,但是依然有人可以给应叠上去,这是我没想到的,我还是太年轻


未成年人熊孩子

宠物狗

防疫志愿者

凑到一起居然没热度,这不合理吧?

知乎用户 罗夏​ 发表

很多孩子在小时候手撕过知了蚂蚱,

很多孩子在小时候暴虐过青蛙蟾蜍,

很多孩子在小时候无影脚踹大鹅,弹指神通砸猫,

很多孩子在小时候大脚印蚂蚁灭绝,友情帮助蚯蚓进行多段繁殖。

但你见过哪个小孩把对于自己来说属于中小型大小的,眼神有感情流露能力的,发声系统可以表达情绪的动物,用这种繁琐!残忍的方式进行有主观意识的!有预谋的杀戮的?!!!

一声不吭的把小狗利用电梯吊死?

乎乎的这帮心理变态一个个为了让社会骚乱也太努力了吧!这也洗的动??

我们没有资格说不放过他,

奉劝孩子的监护人,悠着点,

如果不打算好好教育,以为没什么,

以后晚上睡觉时把门锁好了。

知乎用户 萧岳 发表

这小孩杀狗动作一气呵成,非常熟练,我可以肯定地说,即使是成年人杀狗,也很难比这小孩更熟练

那么怎么才能熟练呢?

他杀了多少只小动物?

另外想说的是,某些动保人士是魔怔人,但最近我在知乎上看到了更多反动保的魔怔人,愿世界永无魔怔人

知乎用户 叶飞 发表

有法必依!

中国有《未成年人保护法》

没有《狗保护法》

有些狗东西借机生事

拉大旗作虎皮,拉上防疫形势为自己造势,下作无比!

狗奴,狗儿子龟孙子,你们不要再对一个孩子网暴了

你的一万只狗爹,也不值一个人的命的一万分之一

知乎用户 检家 K 阿姨​ 发表

现在他是未成年人,对象是一条狗,除了找他父母赔钱,没有一点办法。

不鼓励也不允许网爆他,不可以打他,辱骂他也不行。虽然他这样,法律仍然要保护他,这是法律的底线。

但是希望能赶紧对这个孩子进行干预,很担心是个反社会人格,希望干预一下,不要以后真做大恶。

知乎用户 实话实说西门町​ 发表

这个孩子心理有问题,扭曲了,别跟我说什么小孩子犯错没什么大不了的,他干的不是人事儿,就该遭受网络暴力,而且人性这个东西是可以从小反映的,有些人小时候没被教育好有了坏心眼,如果没有被纠正很大程度长大了是要做大恶的,我希望大家可以人肉出来他去他家谴责他,犯错的时候不长脑子,挨打的时候就站好。

知乎用户 蛋疼之人​ 发表

问: 为什么防疫志愿者养的宠物狗不放自己家里而是栓在树林里

答: 防止防疫办同志们入室误伤

———————正直的阉割线——————

答主是江西人。之前的上饶事件给我整出了 PTSD。于是看到防疫二字答主就突发恶疾双手不受控制思想受造反派操控来了段没头没尾的地狱笑话。答主要深刻反思自己对于防疫 zc 的误读对政府工作人员的偏见和对防疫志愿者们的冷漠! 答主不应该吃人血,不! 狗血馒头! 答主端详着碗里的拌粉,流下热泪。这条狗狗被如此残酷对待答主却无动于衷,还扯出个新问题来把水搅混,玩 zz 正确! 答主还是人吗?还有资格吃肉吗?没有啊!质疑防疫 zc 不懂感恩的孽障们都只配吃南昌拌粉就海带丝和辣椒口牙! 不说了。嗦粉去了。都特么看着我干什么呢?都给我去感恩啊喂!

我说评论区怎么怪怪的。原来是我特么走错片场了(我是想回那个问虐狗人士是不是又要高潮的家伙的来着)……

。。。。。。

那没事了。该回答作废吧(我当场复制到那去发)

知乎用户 千帆 发表

该人肉的人肉,直接把这一家人逼的集体自杀了… 谁让死了一只狗呢!

往死了逼,顺带给这家人株连九族… 谁让死了一条狗呢!

各种罪名都罗编出来,谁让死了一只狗呢!

大家都出来骂这小孩,这一家人,谁让死了一只狗呢!

十几亿人骂死几个人还不容易?谁说不是呢!

人权还不如狗,一只狗死了警方介入,都努力作吧…

知乎用户 卷边白眼​ 发表

我真心觉得这孩子需要看一下心理医生。。要专业的真正的心理医生,不是那种考了个二级心理咨询证的。。

补充一下,我建议看心理医生其实并不是预判孩子心理有问题,而是希望通过比较专业的手段了解这个孩子之所以会这么做的真正动机。。

我看了一些回答,大部分都是很笃定的把孩子设置为恶魔角色,如果我说 “未必”,可能很多人会觉得我在故意标新立异。。其实,也有另一种可能,就是 “好奇”,小孩可能突发奇想,狗子如果在电梯外会不会和他一起上下?他想做一个实验。。

有时候不能以大人的思维去揣摩孩子的心理,他们无论知识或者常识都没有那么完善。要知道有时候甚至大人也一样。比如困在电梯里时,一般不建议自己打开电梯门爬出去,尤其那种电梯正好停在两层楼之间。。但还是会有很多人尝试这么做,而造成的悲剧也不少。。

所以,在这个事情里,也有一种可能是这个孩子想知道门外的狗会不会和他一起上下。

当然他擅自带走别人的狗是不对的。但看了下介绍,狗子好像是被独自拴在户外的,那也有一种可能是被当成了无主的狗子带走。。

所有的事情都不是那么绝对,所以需要一个有专业技巧的心理医生去了解这个孩子的内心世界。不要预设。。如果这个孩子只是因为 “无知犯错”,那要告诉他正确的事。要让他了解自己的错误并得到应有的惩罚和做出应有的补偿,包括对狗主人的。。如果他的确实有那种反社会的人格倾向,或者其他方面隐藏的心理疾病,那早早介入治疗也是非常有必要的。。

知乎用户 万物相连 发表

小孩应该是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知道狗会死。小孩的行为和家庭有直接关系,家庭教育一定是缺失了。这里分两种情况,家长没教育好,不会教育。另一种情况是家长认为教育好了,就是要把孩子教育成这样。孩子出格,也可以猜测家长更出格。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首先不论偷这个行为

把狗吊死,真牛啊这孩子。

不管怎么沉着冷静的分析,如果是我的狗的话,这一家子都别想好过

惩罚不了孩子,我就拿你家长开刀,去你的单位蹲点,孩子大了读什么学校,我就发传单告诉他班里的每一个人

别说什么只是一条狗而已,你送我的狗去投胎,我就叫你恨不得去投胎转世

知乎用户 南风不 发表

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这孩子的背影有点像隐秘的角落里面的 朱朝阳

越看越像了,药丸

———

想采访一下同住小区居民什么感想 [捂脸]

要我摁电梯的时候忽然有条死狗掉下来,大概会直接吓出心理阴影

啧,不行,这种事情真的不能联想起来

知乎用户 家庭教育吴老师 发表

怎么都说这孩子如何如何啊,人家是未成年人。

监护人是谁,才是重点。

知乎用户 Richard 发表

孩子挺狠手的,建议批评教育,放回家里。

什么?不接受我的建议?一定要上法律?

法律要求批评教育,放回家里。

知乎用户 死亡之翼​ 发表

和爱狗无关

我想问这小孩是不是看了死神来了第二部,心理变态了?

熊孩子一般是失手造成较大伤害和财产损失,这孩子明显不是,有明显虐杀倾向,保不齐还有反社会人格,我是绝对不会让我孩子和他接触的。请公安机关往这方面调查,最好请个精神病医生

知乎用户 某科学的超电磁炮​ 发表

偷走别人的家 ,这是盗窃。

在公众场合虐杀狗,这是有心理疾病。

这不是一时兴起,也不是虐杀欲,而是有不小的心理问题。

恕我直言,快去看看医生吧。

知乎用户 风习习​ 发表

我觉得,在这件事情上,认为小孩子没错的人,心理都不正常,甚至有点变态。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试一试方案。

可行。

下次狗换人。

绳子一抛,抬脚一踹。或者是抓住项链。

没有防备的熟人必死。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怎么现在回答个狗问题都还扣上帽子了。

法律管不了说明还没到底线,但是一群大人却在底线附近疯狂试探,这群坏种是先天的还是后天的?天生没有共情能力,这是种人格缺陷,一般成长还好,如果突遇环境改变加上刺激,很有可能犯罪。人的善良共情是天生的,但有些人就是没有,这是基因决定的。

关于 “性善论” 和“性恶论”,古往今来,看法不一。但小孩子的恶却是真实存在的,他们带着无知,往往穿着纯真的外衣,成人的恶也许是为了利益、为了报复,而孩子的恶,可能是单纯的恶,也是最可怕的。 ​

知乎用户 陆仁依 发表

我只看到了对生命的漠视

不想多说

除非某地停电或者海底电缆出问题

知乎用户 独行​ 发表

和很多小孩的目的不同

这不是找乐子

纯粹是虐杀

下手之果断让人目瞪口呆 不像个小孩

盗窃他人财产 还是无法归还的财产

在对未成年人具体量刑时,要根据其犯罪性质、情节,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犯罪的动机、目的、犯罪时的年龄,是否初犯、偶犯或者惯犯,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犯罪后有无悔改表现,个人一贯表现等情况,决定对其适用从轻处罚还是减轻处罚,以及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的幅度,使判处的刑罚有利于未成年罪犯的改过自新及健康成长

免除刑事责任是肯定的

看视频了 看了很多遍 如果他是喜欢才偷或者说并不打算伤害狗 他会把狗拉进电梯 而不是刻意让狗留在外面 他甚至是刻意用脚将狗踢出了电梯 才按楼层

电梯启动后 没有惊慌失措 而是降低身体重心来确保绳子不会脱手 绳子断了后快步离开电梯

很明显,刻意虐杀而非意外事件,比他脚稍微大点的一条狗罢了,还用链子拴住的,根本达不到自卫,紧急避险等条件

我担心的点

狗有没有办证 ,有没有发票记录,如果没有,很难进行价值认定,简而言之,无法达到刑事案件标准,只是治安案件,这种看起来像小土狗的,一般价值在几十元到几百元之间,赔偿才赔几个钱。上法院告什么精神损失?有附加价值的物品?对方未成年啊大哥,免除刑事责任,如果小于 14 岁同样免除治安处罚,也就只剩下民事责任,由他的监护人来承担责任,所以我才说,这条狗才能认定几个钱,能赔几个钱。何况小狗岁数小,陪伴时间短,能认定个什么特殊含义

多的也不说了,我只能说,他大概率相安无事,或者说,在法律层面相安无事

其次,斗胆分析一下可能发生过的情况

从逻辑上看,是一次并不完美的作案,或者说,压根就没有做任何反侦查意识,简而言之,我觉得是一次非成人指使的有预谋虐杀

当然了,如果哪个成年人依仗着未成年不会担责可以指使那我只能说盖了帽了老 baby,概率不大,真想弄死一条半放养的狗,不用在监控底下作案

我个人觉得更大的可能性是这样

某天,熊孩子在外浪荡,看到拴在小树林里的狗,上前欺负,被狗主或者什么其他成年人阻止,并且教育,甚至有可能屁股上给了一脚之类的,总之结仇了

男孩心生怨恨,自己琢磨了很久,问了死党看了抖音搜了百度,心生一计,然后发生了看到的那一幕

这是我觉得最有可能的,但也还是觉得有哪里不合理,比如若是有虐杀的胆子,找个楼道活活踩死,打火机烧死,都比监控底下好,感觉他选了一个很蠢的办法,我的解读就是,有贼心没贼胆,所以才借用电梯

唉,不想打字了,陪未来女朋友聊天去

反正这娃,除非搬家,否则邻里邻居的肯定都知道这件事,以后也会是小区的名人,一旦闹大点,他会总觉得周边的人在议论他,或许某天和哪个小朋友吵架对方脱口而出我妈妈说你心里不健康不让我跟你玩

哈哈哈,做了事总得付出代价的,你要说一条罗威纳一条杜宾,那我也不想说什么,那种狗本身就不该拴在外面,一条走路磨磨唧唧底盘贴地还没我鞋大的狗怎么伤害到你了

真他妈恶心,什么未来的花朵,未来的刽子手

知乎用户 不能不明白 发表

等等,这好像是奥楚蔑洛夫将军家的狗。

知乎用户 颜小贱 发表

曾经网上和视频里有一句很戏谑的话

狗是狗,但你是真的狗。

现实总是这么荒诞

很多戏谑的话

终会在现实里找到


我们小区里也有同样的情况

熊孩子玩电梯

被困在电梯里

然后他妈在业主群里疯狂的骂物业

骂电梯三天两头坏

却全然不管电梯是被她儿子弄坏的

知乎用户 二当家被发现了​ 发表

有些人真的不是人,

这种小孩,希望他的同学可以一直拿这件事当借口削他,侮辱他,孤立他,转学也跟着他,

然后他自己觉得人间黑暗自杀。

这就是最好的结局了吧。

不论他勒死的是猫是狗是兔子,是人还是动物,都不值得浪费资源活下去。

哪怕遇到蟑螂老鼠,直接弄死不就完了,虐待干什么?

知乎用户 jacky’s 发表

反社会人格的人都是潜在的犯罪分子,甚至比普通罪犯还可怕。正常人做恶是有动机的,为了利益,或者为了发泄情绪而报复社会等等;而反社会人格的人没有善恶之分,杀人如同喝水一样自然。这种人是社会中隐藏着的炸弹,犯罪根本防不胜防。

知乎用户 辉辉小胖胖 发表

我个人小时候也没干过好事,用火烧虫子,用砖头扔狗,和伙伴们一起把狗或者猫扔进池塘,把菜花蛇扔进火灶。

长大后我并没有犯罪。现在回想起来,我也觉得有一些行为很过份。但是你要说我小时候反社会,一心搞破坏,那我是不承认的。

我并不是替那个孩子说话,不客气的说,人是衡量万物的尺度,确实比其他物种高贵。实事求是的赔偿,实事求是的教育,不要给这件事赋予过多的意义才是正途。

知乎用户 Shawn 夜风​ 发表

每次相关话题都看到知乎上长期盘踞两类人互相撕:

(1)把狗当祖宗一样供着,恨不得狗权大于人权的爱狗人士。

(2)觉得人有权虐狗杀狗都天经地义,恨不得天下狗死绝的恨狗党。

这两类人都有大病。

PS:我妈很小时候就说我 2、3 岁时候曾经拽着家里小猫尾巴去甩,虽然我对此毫无任何记忆,并且从小拒绝接受这个事实,但是就这么个我母亲声称恶意欺负过小动物的行为我难受了一辈子。

我真心希望这心理有问题男孩子能得到应有的教训 & 教育。

知乎用户 peggy​ 发表

一般不沾宠物话题,但这个手法让我想起了小学买的第一本推理悬疑小说杂志里面的一册连载,好像叫《雨字庄谋杀案》之类的,讲电梯密室的,虽然剧情很狗血,但当时对这个手法惊为天人 2333

好像和这个问题没什么关系 = =

不过这也不是什么大灾大难,双方都和解了,吃瓜倒没必要时时关注,对别人小区里的事窥探到这种地步吧,这么想猎奇不如看小说去

知乎用户 鸵鸟商人 发表

都说虐待动物和以后犯罪没有直接关系。确实仅凭这件事预测不了犯罪行为。

但是哪怕他以后不犯罪,在大伙心里他的危险等级和一个罪犯也差不了多少了吧?

反正如果我见到他我会绕着走

知乎用户 绅士猫​ 发表

知乎的关注程度慢慢有向美国白左靠拢了。例如什么墨西哥裔当街殴打非裔 LGBT 什么的。是不是未来热点会出现被持中国居住证的非裔爱狗人士救下的外国品种狗因闯红灯横穿马路的电瓶车 LGBT 女士受到惊吓,腿被咬的这位女士因为疫苗质量问题不日发病,女士的女性伴侣将爱狗人士告上法庭的新闻……

大家是疫情闷在家有劲儿没法使,在这儿辩论政治正确么?去他妈的政治正确,真是吃饱了撑的。

知乎用户 激动雷达 发表

强烈建议把这种人上吊刑,吊到昏厥的时候再救下来,就这样来来回回三五次。看他还敢不敢吊小狗了!!!!!

知乎用户 Lesslie.U 发表

我曾在之前的某位网友提问中回答过类似问题,大致就是:青少年作恶,是没教好吗?

我的回答:跟教育没有关系,人的本性是天生的。

我们从小被灌输的理念中,教育是决定人性格的关键。

然而,我认为【后天教育】的作用被过分夸大了。

所谓的教育,最多就是教会我们不要随地吐痰、不要随地大小便、不要骂人、不要乱丢垃圾等。

但大善大恶,是没有人教的,也没有办法教。比如违法犯罪。

我们普通人,即便不被任何人教育,也干不出杀人放火,打家劫舍的事儿。这就是天生的善根。

可有些人小小年纪就能干出连大人都想象不出的恶劣事情。这就是劣根性,与生俱来,无法教育。

所以,不要企图通过教化去让恶魔变成天使,不可能。

一个少年时代可以虐待动物的人,他成年之后一定是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至于这个提问下面一些 yygq 认为死条狗无所谓的人,我劝各位有善良之心的网友就不要去理论了。这些人就是现实生活太压抑,来网上说几句现实里不敢干的事儿来过过嘴瘾顺便刷个存在感,找人吵个架。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当防疫人员去别人家里杀狗的时候,自己的狗却被别人杀了。

知乎用户 一颗红心向太阳 发表

显然,公众已经站在防疫志愿者和小狗这一边了,没有去考虑这个防疫志愿者对男孩做过什么,也没有考虑小狗对男孩做过什么。

男孩吊死宠物狗,这事对不对,可不是看狗死了、狗被是吊死了,而是看矛盾根源。

为什么很多人就急不可耐地给男孩安一个 “精神病” 的帽子呢?

知乎用户 崖冰 发表

未成年人保护法面前。

无论从哪个方向讨论都显得尤为多余。。

孩子有问题这一点,用不着一遍遍陈述?一遍遍刨析???

关键是能拿这小孩怎么办??

事实上,什么都不能。。 只能认倒霉。

如果对方家长不认,人道赔偿都没。。

一句没狗证,就给你所有路堵死了。

知乎用户 霜雪明 发表

我们只需要根据常识回答三个问题

第一,人类最基本的道德基础,同情心,这个男孩具备吗?

第二,人类最基本的契约精神,私人财产不可侵犯,这个男孩具备吗?

第三,人类最基本的普世价值,尊重生命,这个男孩具备吗?

任何一个角度来评判,得出最基本的结论:

这就是个渣滓,不配为人,生无价值,死不足惜。

知乎用户 白衣的黑魔导 发表

大脑的可塑性很高,对于这个小孩来说,最重要的是关注他的家庭教育,而不是带他去看什么心理医生。

一群对儿童心理学没有丝毫了解的人,装模作样的分析幼童的行为,说着这孩子将来一定是杀人犯的话,那么请问这些心理学大师,儿童的同情心是几岁到几岁开始形成?

说他们善良吧,嚷嚷着要灭了这个小孩,说他们不善良吧,他对动物的同情心好像天生就有,一生下来就脚踩莲花一样已经脱离脑科学管辖范围了

21 世纪了,这已经是人的行为受中枢神经系统而不是灵魂控制的年代了。

知乎用户 业余摄影师泼猴 发表

万物皆有灵

何况是一只狗

知乎用户 李永菜 发表

这种瓜娃子得多抽几顿

趁他没有滑坡之前,得赶紧矫正回来

不管这个狗是在哪养的

住他妈一个小区的,抬头不见低头见的那种

谁养狗,养的狗长啥样,没点 b 数?

别人的东西能随便拿?家长就这么教的?

今天偷狗虐狗,明天是不是要入户盗窃抢劫了?

另外,这电梯万一损坏了怎么办?

家长们千万不能管生不管养

知乎用户 五仁火腿冬瓜糖 发表

看了题目和链接,似乎都没说犯案人员怎么偷的狗。是撬门入室偷的吗?为啥这么关键的信息感觉有点在遮掩?

知乎用户 锦八爷 发表

为什么要特别强调防疫志愿者?

杀防疫志愿者家的狗罪加一等?

知乎用户 该出手时就出​ 发表

鉴于有的人文化水平过低看不懂我原答案,那么我本着弘扬中华文字的想法修改一下答案。

首先

1、狗主人不应当自己带狗在离家的情况下,让自己的狗离开自己的视线,不管因为什么,离开就是对狗不负责任。

2、男孩不管在什么情况下都不可以将拴着狗绳的狗私自带走,这是偷盗行为,野生的也不建议接触,私自杀狗不对,利用电梯杀狗更是不对,而且还杀了一只有主人的狗,这就涉嫌损坏他人财物了。

(对于小孩带狗走的且有杀狗行为的推测,不排除宠物狗吓到过小孩,或者小孩单纯讨厌宠物狗。)

所以发生这种事情,狗主人让小狗离开自己的视线范围是因,家长及社会对男孩法律相关意识培养缺失也是因。

最后小狗挺倒霉的丢了性命,狗主人没了朝夕相处的宠物,男孩受到家长和网友责问是果。

鉴于看到了很多 “爱狗人士” 和“恨狗人士”不过大脑的过激发言,我建议以后大家不管是恨狗人事,还是脑子清醒的人,看到野狗,散养的狗,如果觉得不适不要只身犯险去用行动去贯彻“自以为的正义”,直接报警或者打城管举报都行,一是你没权利这样做,二是自身有危险。

爱狗人士也是,有句话叫遛狗不栓狗等于狗遛狗,所以遛狗的时候你就得拴着,也不要让你的宝贝离开你的视线,你不知道有的人有多坏!如果等你狗狗乱跑被车撞了,或者被那些讨厌狗的 “恨狗人士” 抓去打了,杀了,丢了你就知道后悔了,那时候后悔你也晚了。

然后

我个人认为,狂热 “爱狗人士” 和狂热“恨狗人士”

都是煞笔,还是纯的。

且不说宠物狗散养和男孩杀狗对不对,起码你不能在利用电梯杀狗吧?

把电梯弄坏,或者出现隐患怎么办?

一堆人在哪为小孩杀狗叫好,敢情你们不坐这个电梯,在哪狺狺狂吠。

NT 的狂热 “爱狗人士” 是想变成狗。

NT 的狂热 “恨狗人士” 已经是狗了。

我看你们是 “同道殊途” 最后的目标都是 “狗” 呀!

最后

我觉得我这一篇文字中爆粗并不粗俗,因为简单的两个字组成的 “沙皮” 杀伤力可没有那些冷冰冰且残酷的文明文字来的残忍。

一个是愤怒的拳,一个是疯狂且始终利刃向人的弯刀。

针对 “狗” 的冲突都赶上性别冲突了,我也爱养狗喜欢狗,但是麻烦养狗的人约束好自己,别遛狗不栓,也别让狗狗随地乱拉乱扑人,那些 “恨狗人士” 都是被这么一堆臭鱼恶心到的人。

如果大家都能以身作则,营造一个和谐的人宠关系,想必也没有那么多有大病的人去讨厌狗,设置天天想着如何杀狗,会有很多人尊重生命,看到有熊孩子伤害小动物也去制止。

一部分养狗人的行为正在迫使另外一部分人把狗和老鼠划等号,杀老鼠会让其他人制止吗?

真的为宠物好就别当 NC 狗粉,一粉顶十黑。

还有哪些煞笔 “恨狗人士”,你们就是铁废物!

有能力去找养狗的啊,狗知道个屁啊,还不是哪些 NC 狗主人自己没做好,就知道冲狗撒气,属于是把自己和狗拉到一个水平线上了,废物!

NT 的狂热 “爱狗人士” 是想变成狗。

NT 的狂热 “恨狗人士” 已经是狗了。

我看你们是 “同道殊途” 最后的目标都是 “狗” 呀!

只有狗是无辜的,这帮 NC

知乎用户 越挫越勇 发表

这次他弄死狗,下次他就弄死人啊,俗话说:勿以恶小而为之 !

还有一句话说的很对,他还是个孩子啊,一定不要放过他!如果他有《未成年人保护法》神功护体,那就不要放过他的父母,子不孝,父之过,上梁不正下梁歪。

这孩子不是善茬,能不能教育好未知,等到他做了大恶的那一天,不知道最后倒霉的是谁。

这种孩子在学校里应该是恶霸吧,霸凌弱小同学肯定少不了他。

他以后极有可能对父母不孝,殴打父母,也可能会家暴女朋友,妻子,残害自己的孩子(参考重庆那个把两个孩子扔下楼的)

他也可能长大后是残忍的流氓恶棍,危害社会,好多连环杀人犯,都是从杀害猫猫狗狗开始的,我都不敢发散思维了,越想越可怕。

除恶务尽,防微杜渐,一定不要让他演变成为更恶劣的人,好好教育!

现在的人,容易健忘,但是互联网是有记忆的:

2019 年 10 月 20 日,13 岁大连男孩蔡某某将在同小区内居住的 10 岁女孩小淇杀害,并抛尸灌木丛。因蔡某某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警方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对其进行 3 年收容教养。

轰动全国的未成年人杀人案,13 天连杀 9 人,被捕时只有 17 岁

第一次杀人的白中杰显得非常害怕,认为自己不能再这样了,但是帮派中的大哥告诉他:“

杀一个人也是杀,杀几个人也是杀,反正都逃脱不了相同的罪名,现在你还未成年警察是奈何不了你的。”

这句话给了白中杰极大的勇气,也让他变得更加肆无忌惮。在接下来的时间里,白中杰和何俊、曾祥友、游祥炎、邹泽等人又连续犯下了几起杀人案件,

在短短 13 天的时间里,他们就杀害了 9 个人!

2010 年,韦某于家乡广西掐死一名男孩,但因其当年未满 14 周岁而未负刑事责任。2011 年,他持刀伤害一名小女孩,被判刑 6 年。2015 年 11 月,时年 19 岁的韦某减刑保释后在广州市番禺区杀害一名 11 岁女孩。

2015 年 10 月 18 日下午,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县发生一起 “未成年人杀死女教师” 的恶性事件,但因 3 名罪犯均未满 14 周岁,最后不负刑责,被送往工读学校。

知乎用户 布鲁伯德 发表

《切尔诺贝利》里有一段讲的是,防护人员去杀泄露区的宠物狗,他们端着抢面对着冲他们摇尾巴的狗狗,他们也很无奈不忍心。开枪的那一刻,我真的没绷住。我觉得我们的孩子多少应该有一些同理心,保持一份纯真和善良,因为他们还是孩子,他们不是进入社会的人。虽然现在风气就是狗命不值钱,但这个风气不应该在孩子中传播。

分享一首歌吧:《The Greatest Love Of All》

I believe the children are our future,我相信孩子是我们的未来

Teach them well and let them lead the way,好好教导他们并让他们走好自己的路

Show them all the beauties they possess inside,展示给他们 他们本身所拥有的所有美好的品质


找了一下这个片段,分享给大家。

《切尔诺贝利》核辐射区的宠物狗

知乎用户 toney lee 发表

未来的连环杀手

知乎用户 悉点财经​​ 发表

只说四句:

1. 他还是个孩纸,千万不要放过他;

2. 杀人犯三定律,尿床玩火虐杀小动物。少管所了解一下?

3. 能不能把他塞飞机上,把那个三口之家的婴儿换出来?

4.《反虐待动物法》还要等到什么时候?

知乎用户 葛利马 发表

小时候大院里就有不少熊孩子。有拿石头扔窗户然后躲起来的,有爬到屋顶把烟囱堵了的,有挖个泥坑用竹签报纸和泥做陷阱整路人的。杀动物取乐的事也非常多,最常见是抓了老鼠身上倒点油,点燃后火老鼠直冲出去,一大群孩子在后面拍手笑。杀狗的也有,有个一楼老头家狗很凶见谁都狂叫,孩子们都讨厌这条狗。终于有一天有个熊孩子王被狗冲出来差点咬到,第二天狗就药死了,老头骂了一天街。其他弹弓打鸽子、偷鸡躲小树林烤了吃的事就更多了。

几十年过去了,这些人也都成了普通社会大众,有跑出租的,有开超市的,有公务员,人民警察,去非洲当老板的,干什么的都有,发小聚会时常聊起小时候事,喝得其乐融融。反正还没听说谁犯罪了吃皇粮的。

这孩子的事放以前就太常见了,该赔狗赔狗赔狗,大人该训就训,一代代人不都这么过来的。不能因为现在网络发达了就都去网爆孩子。

知乎用户 维民所止 发表

为什么用绳子叫勒死,用棍子叫无害化处理呢?

如何看待廊坊扑杀阳性患者家养宠物这件事?

随便,真爱动物应该关注一下大一点的事。

知乎用户 旸谷 发表

我小时候看到别人家的猫死了都得哭半天

知乎用户 兔兔酱 发表

用如此危险的方法破坏电梯,应该让他父母赔偿

知乎用户 日正当中 发表

杀狗没任何道德问题,按财产权问题处置即可。

造谣生事 “今天杀狗明天反人类反社会” 的真反社会反人类言论无非是从洋人那生搬硬套来的类宗教说教说法。

传播这种类宗教说法体现出的不仅既是崇洋媚外,还有独立思考能力的欠缺,更是起码的同理心和爱心的缺乏。

部分 ID 咬牙切齿诅咒怒骂喊打喊杀之状令人瞠目。

希望这些 ID 只是台省人。那里的拜狗现象更早,更极端。

不论这些 ID 是哪里人,我都不愿意看到身边有这样的人 —- 和正常人把狗看作狗,把人看作人不同,今天,这些咬牙切齿的 ID 把狗看作人,那么,确实可能会有一天,他们把人看作狗。

再,到底什么是 “反人类反社会” ,如果我们所称的 “社会”,主体是人的话,希望诸君参考上图之热度对比,再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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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中国人长久以来豢养,同时也鄙视狗这种易收买软骨头欺软怕硬的动物。我们用狗作为一系列最极端骂人话的关键词,如 ““走狗,狗腿子,狗汉奸,狗娘养的,狗东西,狗杂种,狗改不了吃屎,狼心狗肺,狗仗人势,狗急跳墙,蝇营狗苟,猪狗不如,狗眼看人低,痛打落水狗,狗嘴里吐不出象牙,帝国主义(像狗一样) 夹着尾巴逃跑了””。

也许,正是因为狗这种易收买软骨头欺软怕硬的特性,洋人才会想要通过推崇狗的方式把我们塑造成洋人身边的伴侣种族。

你若愿意乐意从了洋人,是你的事。别强迫其他人。

再次,杀狗没任何道德问题,按财产权问题处置即可。

知乎用户 猫咪小贱医生​ 发表

不谈是否是宠物,这是虐待动物,破坏别人私有财产。

但是,一旦看合订本,这事儿就很复杂。

知乎用户 梦见坡 发表

中国人说:仗义每多屠狗辈。

洋人说: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

我选择相信前者。因为我是中国人。更因为每年千万计的被狗咬伤例子,过百例的狂犬病死亡例子,和时见报端的直接被狗咬死的老年人小朋友例子。

普通人说:一条狗杀了就杀了,赔钱就是。

拜狗者说:今天杀狗明天杀人。

我仍然选择相信前者。因为我不把狗当人看。因为我们这片土地上没有把狗当人甚至当神的传统道德。更因为我没听说过任何 ” 今天杀狗明天杀人 “ 的事例,却听说过大量:

今天爱狗明天骂人,今天爱狗明天打人,今天爱狗明天杀人(云南杀人魔张永明,白银案高承勇,劳荣枝,希特勒)的例子。

因为,只有把狗当人,才可能把人当狗,把普通人用在动物身上的屠宰方式,用在人的身上。

所以,如果你身边有这个话题下各种暗戳戳暗示或者白纸黑字声称 ” 今天杀狗明天杀人 “的答主和评论者,你最好小心提防,因为他们的立论前提是:狗和人等价。相信这种立论前提思想的人,分不清人和狗,确实有可能今天怎么对狗,明天就怎么对他人。


最著名的 ” 虐杀动物 “ 男孩。帅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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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粹是坚定的动物福利倡导者 https://wwx.fandom.com/wiki/Animal_welfare_in_Nazi_Germany

知乎用户 黑白玄翦 发表

我一向主张虐狗虐猫无罪,网暴才有罪

知乎用户 我爱吃玉竹 发表

杀自己的狗不犯法,杀别人的狗犯法的,但是因为不到刑事年龄不符刑事责任不受处罚,故意毁坏财物罪要求 16 周岁以上才负责任。所以简单的说,客观上是违法行为,主观上因为未到刑事责任年龄,没有非难可能性,不算犯罪。 当然如果这条狗特别不值钱,可能客观上未达到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数额要求,可逛上也不能算违法行为,这也是有可能的。所以这狗值多少钱很关键。 但是再便宜,民事上也是侵权行为,由孩子的监护人赔偿。

知乎用户 喜欢许仙的白娘子​ 发表

他同学应该都能认出来他吧?!

他爸妈的同事应该都认识他吧?!

他亲戚应该都看到他吧?!

来吧,尽情的孤立他,让他成为一个被唾弃的人!让他体验一把什么叫做红了!

知乎用户 张坤​ 发表

不负责任的养狗者 + 心理变态的青少年人渣,只是可怜这只狗和清洁工以及这栋楼的业主了。

狗没了命,清洁工增加了工作量,电梯要是坏了谁掏钱修不说,成天爬楼就要命了。

知乎用户 小逍 发表

给狗立个碑,让爱狗人士去三跪九叩

知乎用户 何老板的伙计 发表

狗死了就死了,是谁的狗也不重要,毕竟法律没有规定杀狗要偿命,最多就是破坏他人财产赔点钱就行了。

有一说一,就是这孩子心理极度不健康,大概率与他接受的教育有关,希望以后他的父母能将这孩子的三观拧回来。

也希望一些极端爱狗人士也别上纲上线,说出一些让别人尴尬的言论,狗就是狗,在狗主人眼中它是自己的爱宠,甚至是家人,但对别人来讲就是一条狗,在中国杀狗不犯法。

杀死动物当做食物与虐杀动物,这是两码事,希望一些极端恨狗分子别再混淆视听,那孩子就是做错了,错了就要付出代价,这也是应该的。

知乎用户 巍巍 发表

关注度太高了吧?死于火灾的两夫妻还有三个孩子前途未卜,铁笼女,铁链女还没结果,……

知乎用户 韵的影 发表

小男孩够缺少家教。

我小时候遇见狗躲还来不及呢。

知乎用户 哟哟丶 zjy​ 发表

这个小孩属于行为异常了吧 建议家长带他去医院看看

知乎用户 花花酱 发表

所以这和狗主人是不是防疫志愿者有什么关系?

一个小变态,决定虐杀一条狗,并在大家眼皮子底下表演。

该关注的不是变态么?

“防疫” 这两个字又拿来做文章啦?

知乎用户 胖胖 2020 发表

有能力将恶意计划的实施。这次是小狗,下次就是小孩了。

对于小区,这是一个很危险的人。如果我是在那个小区,会很担心。

至于他是未成年,这只是法律上的未成年,不会减少半分的危险性。这样的大小孩,已经有独立人格了。

知乎用户 璃婼 发表

这个问题下少了很多恨猫恨狗党呀,之前有个人把刚满月的流氓小猫踩死了,疼得那个小猫乱打滚过了好一会才死,知乎上好多人说:“踩死不是虐杀,为什么踩死蟑螂不算虐杀踩死猫叫虐杀?拍视频的才是坏人踩死猫的是个天使” 诸如此类的言论。

看来拜登最近发的钱不够呀,也可能是那些 50w 们都在乌克兰俄罗斯问题下面挑事,忙不过来那么多事情吧~

知乎用户 红宝石被偷走了​ 发表

孩子还小,一定不要放过他!!无论是教育还是惩罚。仔细看了下过程,这得是有多残忍的人才能做得出这么痛苦绝望的虐杀手段??

知乎用户 滚开啊 发表

狗主人拴在小树林没合理养狗那是他的问题。可这孩子在杀狗时的表现,不进行心理辅导,以后妥妥的反社会人格。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提取关键词,男孩,防疫人员的狗,吊死。

去掉那些前缀就是一男孩吊死一条狗。

很多仇狗人士认为这种行为正确,我也很不理解。

小孩都有过朝着人或者玻璃或者小动物诸如鸡鸭鹅狗猫丢石头的经历吧?这和小孩冲着过路人丢鞭炮一个概念,为了吓唬对方,为了看到对方的不适,而不是为了图对方一条命。

我小时候也抓蚂蚱蟋蟀各种昆虫玩,五年级时候的秋天,我抓到了一只非常健硕的蟋蟀,那个大腿都是普通蟋蟀的 1.5 倍粗,我可太喜欢了,想把它养起来。

结果往袋子里装的时候没抓稳,只抓住了蟋蟀的一条后腿,令我想不到的是蟋蟀用尽全力甩去了这条腿,逃走了。我手里拿着那根健硕的大腿,感受到的是发自内心的惊讶和敬佩,从此再也没有抓过昆虫玩耍。

同理心这玩意有些人真没有,仇狗人士再怎么合理化小男孩杀狗的动机,他的行为都是切实的错误。

我换句话说,我隔壁养的狗放养在楼道,整天随地大小便,半夜乱叫,我幻想并且实施过的报复手段就是让我爹把车横在车库门前的正中央,让那个邻居停不进去车,从来没有想过要把这条狗弄死。

如果真的让我的目的明确的要去弄死一条狗,我会选择毒死,而不是吊死和淹死。

无关狗的感受,关乎我自己的感受。

知乎用户 梓非鱼 发表

都 TM 从狗的角度分析,就不会从法律角度分析?

1. 该男性是否成年?

不是所有男性都能被称为男孩。

2. 损失物品(狗)的市场价格如何?

这涉及到该男性是否犯有盗窃罪

3. 该男性是否违背了防疫相关法规?

电梯中是否正确佩戴口罩。

4. 该男性使用公共电梯进行有可能的犯罪行为,是否完成电梯损坏或者潜在损坏?

是否涉嫌寻衅滋事、破坏公共安全。

最后奉劝爱狗人士:

同情心并没有鸡儿卵用,能讲法律就别瞎 BB

知乎用户 沈文 发表

虐杀动物还有这么多人叫好,督察组介入 zhihu 好好查查吧,是不是地狱恶鬼宿舍开 vpn 直连 zhihu 了。

知乎用户 幻想乡的洛克马戏​ 发表

建议重罚。

狗不狗的我不关心,但是问题在于你不能让防疫志愿者寒了心。

如果情节涉及到盗窃的话,建议顶格处理。

就算是未成年,那么也不代表就可以完全逃离法律的惩戒。

我记得韩国就有相关专门针对低龄犯罪者的场所。

我们如果有的话,那么也把这个兔崽子关进去比较好。

毕竟这也能杀鸡儆猴。

知乎用户 三岛老贼​ 发表

《养在小树林里》


评论终于有人说到点子上了:揣着明白装糊涂

还真是揣着明白装糊涂啊,把狗当成有权力的生命却不去谴责把狗养在树林里对狗监管不力的狗主人;把狗当成财物却视杀狗的孩子作变态恨不得把他也吊起来。

不过到底是谁在揣着明白装糊涂啊

假如有人还想问我这孩子到底是不是变态,统一回复一下:是,不能说大变态也是个小变态。不过很明显,把监控视频放到网上的人还有在视频下面谩骂威胁的人更加变态。

确实变态,这俩都能联系在一起还觉得 “像极了” 是我没想到的

知乎用户 爱狗战士虚渊玄 发表

男孩的行为不但不应处罚,反倒应该予以嘉奖。

根据新闻报道,狗主人平时把狗养在小树林里,晚上带回地下室。

狗主人不在自家养犬,反倒在公共空间养犬,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执法部门应严肃处理。

想想看,如果狗主人把狗养在家里,男孩怎么可能把狗带到电梯吊死呢?

男孩将狗捕杀,是为民除害,见义勇为。应予以嘉奖。

而且,男孩处死狗的方式非常有创意。

虽然以前看到过不少电梯吊狗事件,但通常都是狗主人坐电梯时不慎造成的。

吊死,本就是一种常用的处死狗的手法。既能将狗杀死,又不会给狗施加太多痛苦(比起乱棍打死),还不会弄得到处是血难以清理。

男孩自己完成 “吊死狗” 这个事情有一定困难,于是借助了电梯的力量。

这是一个非常聪明,善于思考,遇事能自行想出解决方法的孩子。将来大有可为。

知乎用户 GOPE 发表

他得多绝望才会做出这种事情啊

知乎用户 中言尼爾 发表

哎呀,这孩子竟然有这种孽缘。将来的路不会太平坦了。不过这种事情真的很难处理,除非父母是有所觉悟的人,会教育孩子远离虐杀。

这种孽缘种下,成长中难求顺利了。

知乎用户 猫是没有坏心思的 发表

知乎看这类问题真的能治好低血压

就算是主人没拴好狗,也不是这个小孩偷偷牵走并把狗吊死在电梯的理由,这根本两码事,有些人反狗反魔怔了,这都能洗地

这孩子心理明显有问题,小孩子不懂事对啥都充满好奇心可以理解,但像他这样偷东西还把活物吊死并且全程淡定那就不是好奇心可以解释的,我严重怀疑要么是他的家庭环境有很大问题要么就是这孩子是天生的反社会,无论哪种都需要专业人员介入调查

就算这事最后不了了之,既然已经传出去了,还有哪家的父母愿意自己孩子和这种人玩在一起?大家心里都清楚这种行为是不正常的,万一哪天换成自己孩子中招了呢?谁都不会冒这个险

这不是爱不爱狗的问题,甚至可以说这跟狗都没啥关系,这是偷窃损毁他人财物、公共场所实施虐杀的问题,而且重点是做出这一切的还是个全程非常淡定的小孩,这就很可怕了

知乎用户 弗内乌斯 - Forneus 发表

熊孩子弄死狗

就现在的舆论来说还真的是棋逢对手

孩子肯定不会受惩罚

狗白死

但是但凡这狗主人敢动孩子一根毛,直接拘留。

狗就是狗,不会因为跟人待久了,就是人了

但是人,有的时候不是人,但要是不违法的话,还真的拿他没办法

建议狗主人下回买个大点的狗黑背什么的

人善被人欺

狗小被人挂电梯

知乎用户 杨帆 发表

实名反对低素质养狗,但是感觉这个孩子,,,,,,有点可怕了,原因同很多回答吧。

勿以恶小而为之。!!!!

并且按我做人的原则,我怎么也感觉这不是小恶呢?

知乎用户 amod 发表

一个孩子,毫无顾忌,在公共场合,虐杀动物,

不是一只蚊子,蝴蝶这样不会表达情感的动物

是家犬, 可以表达情感。可以和人互动,

现场也是一片狼藉,

这样的孩子不好好教育,长大了,肯定是社会的麻烦,邻里的梦魇,

知乎用户 生死看淡不服就干​ 发表

狗主人在公共场合养狗。

熊孩子心理扭曲。

两个都不是啥好东西。

知乎用户 小楠 发表

按照某种理论,缺乏同理心冷血的人格基因也接近天才的基因,这类人可能会犯罪也可能成为爱因斯坦。所以,没啥好说的,都是天生的,总有极小比率的这类人。

知乎用户 含光​ 发表

我有一只猫,当家庭成员在养

猫狗我都爱

但我在任何场合都态度明确:猫猫狗狗就是动物,人命更重要

我的猫咪对我来说是家人,对别人来说就是个动物,对不喜欢的人来说可能就是个畜生

我不介意,我不要求其他任何人去高看一眼我的猫咪

一条小狗离开了,不重要

一个有暴力倾向的人在长大,在越来越高、壮、有力气

同小区女宝爸妈看过来,快搬家!!!

同班女同学的爸妈,快想办法!像唐僧一样嘱咐女儿,小心小心再小心!

能跑的快跑啊!

知乎用户 graceuya 发表

这娃受啥刺激了,是不是有心理疾病

知乎用户 Lawyer 发表

在这里有一个很基础的事实:偷的防疫志愿者家小狗,然后采用虐杀手段。

我们都有一个共通的观点:“生命不因弱小而应被剥夺,即使有原因,也不应被虐杀”

东野圭吾写过一本小说《彷惶之刃》,写的是两个少年,作恶多端,除了抢劫、殴打、要挟他人,还以迷奸少女为乐,为了不让受害者报案,将犯罪情节录制下来,恶行累累。

一位父亲,妻子去世,相依为命的 15 岁女儿,却在一次烟火大会后再也没回来,做父亲的,将孩子当作无可替代的宝贝,见到的是孩子赤裸的尸体,和被凌虐的令人发指的录像。

这位父亲,该怎么办呢?

寻求法律救助么?对不起,法律要保护未成年人,犯罪的少年在这样的法律的 “包庇” 之下,无非在管教所待几年,再次出来祸害社会,甚至以保护未成年人为名,少年的名字不被曝光,案件也不会公开审理。

那么我们怎么去救济 “死去的少女” 的权利,因为少年受到法律的保护,而且又不思悔改。那么在这里法律真正保护的是谁呢?

同样在虐狗案中,少年去窃取别人的财产,并采用虐杀的手段?他会有反省吗?

不会有,法律的正义通过民事赔偿是实现了吗?可能未必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屠夫家小孩也没这么利索吧

这么小就杀狗以后保不准再杀点什么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1. 错了就是错了

2. 对于小孩子的教育方面得加强,希望可以让这小孩也能体验一下被勒到窒息是什么感觉,感受被他亲手勒死的狗狗经历,让他能到知道自己的行为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希望通过这个方法让他在未来能够健康成长,

知乎用户 啊无宇 发表

问题不在于杀狗,而在于他杀狗的方法。

抛开这是宠物狗还是流浪狗。

一只没有主动攻击人,而且因为被拴起来可预测到没有伤人可能性的小型犬。

被用一种残忍的手法杀死,这事情总是不应该。

这小孩儿不好评价,如果我是他邻居,可要让自己家人理他远点。

知乎用户 无业游民 发表

小孩杀狗就已经离谱了。

没想到杀狗方法更离谱

真的离谱……

这小孩不狠制裁一次都不行。

知乎用户 子衿兮兮 发表

以前家里邻居养了条狗,基本不管,一到晚上叫个不停, 每次都吵的我拿着家里的棍子想一棍子抡死,让世界清净点。 但是每次我走到狗面前,想给他一棍子的时候,看着它的眼睛,下不了手。我怂吗?不是,只是作为一个人基本的善还在。

这熊孩子,太恶劣了, 建议绑在树上好好打一顿。

知乎用户 Brave​ 发表

我们死后都会上天堂,没人会下地狱。

为什么?因为这里,就是地狱。

知乎用户 阿白 发表

这个问题不是杀,是虐杀,还是先偷再虐杀,并且由于虐杀的方式导致为何公共安全!
有人更新说是防疫工作者的狗!这就是更不能被正常人理解了~
我估计这家的大人可能是躺平论的支持者,天天在家骂防疫工作,然后这种家庭的孩子天性为恶的可能又比较大,又知道自己有未成年免罪金牌的阻拦,为所欲为~
有一说一,少改所应该恢复了,改上档案的应该上档案了!
ps:如果大家生活中遇到一些人,他们对事情都是为了反对而反对,分析问题的方法也是简单化的,建议远离他们。
如果难于区分的话,就观察他们和其他人的对话,你会发现他们通常会自说自话,喜欢插话,无法顺利回答问题。这种人就远离就好了,这种人的家庭也要远离。
以上相亲的时候也有用!

知乎用户 Godthrone 发表

这孩子肯定是心理有问题

知乎用户 请开始你的表演 发表

狗属于居民个人财产,损害个人财产,该怎么判就怎么判。

看了一圈回答已经有爱猫狗人士要求《猫狗保法》,伤猫狗和伤人一样抓起来。猫狗不能是财产。

还有爱狗人士无效类比:今天杀狗,明天杀人。

爱狗人士一边说众生平等,万物有灵,地球不只属于人类,所有动物都有生存的权利,一边给狗喂含有各种可爱动物生命的狗粮,一边指责杀害动物的人没结果,没人性。

知乎用户 韩韩 发表

杀狗又不犯法,如果情况是真的。最多偷盗罪吧,还要看他是不是未成年。多半赔点钱了事。

知乎用户 休息 发表

破案了,这孩子是廊坊的防疫志愿者。大水充了龙王庙

知乎用户 紫气东来​ 发表

作为一个心理工作者,确实觉得这孩子该治治了,父母真的要重视,该承担的法律后果要承担,既然已经曝了光,在学校抬不起头,道德谴责都是不可避免的了,希望这孩子真能从这件事里汲取教训,悔过自新,不然,不然,哎——难说了。

同时,对无辜的小狗狗表示哀悼,主人节哀。

知乎用户 难以置信的谨慎 发表

普通人首先不会想到虐狗,

更不会想到用电梯实施这种操作。

而一个孩子想到用电梯吊死小狗,

这恐怕不止是单纯的坏,

应该说是心理变态的初期表现。

如果警方干预的结果是放这孩子回家教育,

其实还挺后怕的。

知乎用户 厚律师​ 发表

法律层面来说,刑事犯罪方面涉及盗窃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先不论小狗的价值,因行为人是未成年人,尚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构成犯罪。

民事方面来说,小狗主人有权提起损害赔偿之诉,要求男孩及其法定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

知乎用户 北纬以北 发表

要是这样导致电梯故障,小孩坐电梯摔死估计家长又得出来闹

知乎用户 黄瓜​ 发表

我就是防疫工作者之一,不评价这个题目(好吧就是说废话的)我累死了一天,作为一个极度怕狗人士,防疫最让我蛋疼的不是燥热的大白衣,也不是挨家挨户不厌其烦的喊人做核酸。

我是真的怕上门,一敲门狗跟着主人出来了,我死的心都有了。

公共空间咱能不养攻击性宠物吗?。。。

让他们拴绳比萨他们老狼还难,哎,又是被编制 pua 去做基层防疫的一天

知乎用户 令狐蜀 发表

男孩吊死条宠物狗,居然能冲到热搜第二,要不是有上海疫情的事挡着,直接第一了,看来现在真是生活好了。

对于事件本身来说,男孩家长赔钱道歉呗。如果年满十四周岁,而且是入室偷狗,按照法律处罚就好了。不过如果一个未成年人能够入室偷走一条宠物狗,这事也够稀奇的了。

知乎用户 婧旌 发表

怪不得有这么多熊孩子,评论区得有多少潜在的熊家长啊,“他还只是个孩子”

知乎用户 路人 7949 发表

这是一个被黑暗拥抱的孩子。

有着与生俱来的犯罪天赋。

在纳粹德国时期,他必将是希特勒重点任用和提拔的人才。希特勒暴虐全欧,很重要的一点,即 “不拘一格降人才”。

而彼时美国,这方面,比德国更甚。“雇佣狐狸看鸡窝” 背后是一套人性认知的理论。美国从监狱释放罪犯组建敢死队,派到德占区作战。1 不是罪恶,对错取决于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把 1 插入哪个 0。一个人的天赋即黑暗、破坏、毁灭、欺诈、谋杀,却不代表他一定会成为社会的敌人,他也可以成为对抗罪恶的警察、律师,或者国家特工。

总会有这种 “孩子” 出现,就像《哈利波特》中那位伏地魔。

一个危险的类型。一个珍贵的类型。

这一个类型,成长之艰难,远超其他类型。

曹操的舅舅,总是找他父亲告状,说曹操不爱学习。

曹操发现舅舅来了,故意玩乐,舅舅如获至宝的去告状。曹父气愤的赶过来,却发现曹操在认真的学习——年少的曹操,已展现出一种能力,“击败成年人。“

你青春期产生过那种想法吗?

你是没有想法还是没有能力?

这是一个男孩。

“汤姆 · 马沃罗 · 里德尔式男孩”。

他策划了一起针对狗的谋杀。

魔鬼不是我们的敌人,只要魔鬼效力于我们。

国安考虑一下?

国安不考虑一下,中国最终是不可能与美国抗衡的。

知乎用户 猫南北 发表

这小孩就是欠教育。

如果是我孩子,钱必须陪,道歉必须道歉。

我还一定把这件事情记录下来,然后狠狠地抽他一顿,让他长长记性。

尊重生命,是人必须有的品格!

还有,我不支持对普通动物立保护法。

我依然支持人可以吃狗肉。

人可以不吃狗肉,但不能干预别人吃狗肉。

人同情动物,但不能让动物凌驾于人之上。

人要是在极端环境,大熊猫都可以吃。

希望某些极端分子,不要借题发挥。

知乎用户 绯空 发表

得,真不愧是知乎,跟狗沾边,那就是好死。

二极管一样,如果不站边就要扣帽子。

想喷我的话,点开我头像,发现我回答过养狗问题,nice,扣个帽子,爱狗人士,站高地开始输出。

知乎用户 等 1k 人 发表

和他一起坐电梯的人小心点。

一个狗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这个小孩在有监控摄像头的电梯里(公共场合)吊死一条狗,而且有可能是防疫志愿者的狗,这个小孩根本没在怕的。

有人或许说了,一条狗而已,没必要大惊小怪。但是如果有一天,你是他的同学,你俩坐电梯,他觉得你的书包带子好玩,就拉住了,而你 “不小心” 被撞出了刚刚关上的电梯门… 二者一切只是因为他觉得好玩,毕竟已经用狗练习过了…

知乎用户 清茶可乐 发表

十几岁了,完全懂事的年龄。有这种做法,只能说明这个孩子心理有变态症状。今天虐狗,改日就是虐人。这玩意家长还趾高气昂拒不道歉??等你孩子长大,哪天虐你们两口子的时候,你们继续拒不道歉昂!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这孩子是知乎明日之星,小管家还不请来当大 v。

知乎用户 aier 饭 发表

很多变态杀人狂的早期症状都是虐猫虐狗获得快感

知乎用户 晴彦君 发表

在现实中,这样的行为是很有问题的,那个男孩是要受到教育的。

但是在知乎,这样的行为是值得提倡的,那个男孩是要得到表扬的。

所以,到底是社会病了,还是知乎病了。

知乎用户 刘三三 发表

他还是个孩子,千万不要放过他。

知乎用户 青蛙 发表

服了那些说爱狗人士啥的,你要换成猫,他又要说爱猫人士了,你要换成兔子,他得说爱兔人士。脑回路就是一根的。你就说你孩子天天跟这个孩子玩你担心不?你孩子跟这个孩子一个班你担心不?如果是我,我一定让我家孩子远离他。你不知道他会做出什么事来

知乎用户 指挥史阁下​​ 发表

建议给这家伙留个案底录入指纹收集 DNA 信息, 大部分连环变态杀手都是从虐杀小动物开始的

知乎用户 破晓​ 发表

不知道所谓 “偷” 的细节。至少看看狗证和购买发票。如果有证,按财物损失追究就行了;没证?流浪狗死了白死……

知乎用户 楚烈​ 发表

单独就孤例视频来看,

这小男孩心理肯定有问题,

要么是不知道事情会发生甚么结果所以要试一试,要么就是心理知道会发生甚么结果也要试一试,

这个 “教育不善 " 要背锅。

我觉得探讨这小孩的教育问题比探讨防疫、探讨养狗不善问题更需要重视对待。

大城市了,真要说,整个城市都是一堆杀戮机器,懂得畏惧才能好好生活,

但是不懂得畏惧的,杀戮起来真是顺手拈来,凶器看起来是机器,其实是教育问题。

知乎用户 乐姗 发表

鲁迅先生的《华盖集》杂感中曾说。

勇者愤怒,抽刃向更强者;怯者愤怒,却抽刃向更弱者。不可救药的民族中,一定有许多英雄,专向孩子们瞪眼。这些孱头们。

孩子们在瞪眼中长大了,又向别的孩子们瞪眼,并且想:他们一生都过在愤怒中。因为愤怒只是如此,所以他们要愤怒一生,——而且还要愤怒二世,三世,四世,以至末世。

这句话是鲁迅先生当时用来讽刺国民社会的现状的,我恰觉得用在现在社会也是如此!

为什么小男孩会向 “狗” 开刀?

我所认知的一个概念就是,去向狗开刀,符合他的自身条件,他或许心理会去想做其他的事情,但是他的能力只能去向狗开刀,别的动物,比如牛,羊,甚至一些同为人类的人,他自己甚至也想过去动手,无非是他没有那个能力去动手罢了,,

但是,人始终是会成长的,现在他没有更大的作案能力,只能去虐杀小狗,那么以后呢?未来呢? 他长大成人了,进了学校,会不会继续抽刀向 “更弱者”

答案是会的,可能不会像现在这么极端,但是一定是会继续抽刀向更弱者,这是一个人的本性,诸如鲁迅先生所说,这些怯懦者,也就只有这点水准了,,

人性的卑劣根在于己所不欲,欲加于人!

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压力,对于这些压力,我们自然而然要去散发,怎么去散发呢?去把痛苦和压力转移给其他人!

这是一种很正常的行为,我所认为的这个小孩,他的行为目的也是为了转移压力! 那么压力怎么来的呢?

家庭!

孩子们在瞪眼中长大了,又向别的孩子们瞪眼,并且想:他们一生都过在愤怒中。因为愤怒只是如此,所以他们要愤怒一生

很多社会问题都是这么来的,网上络绎不绝的各种 “熊孩子” 事件,我们仔细去思索,这些熊孩子的事件的背后都有一群不可理喻的家长!

这群家长才是孩子犯罪的罪魁祸首!

熊孩子把你车玻璃刮伤了,你让人家家长赔钱,人家家长对你说 “你这么大个人了,还和孩子计较?”

熊孩子看喜羊羊学者红太狼,用刀去砸人,用锅去砸人,然后家长对广电说 “喜羊羊太危险了,不能去播放了!”

网上各种各样奇奇怪怪的事情,发生在孩子身上奇奇怪怪的事情,越来愈多,,这个时候,那些家长们突发感慨 “这一代年轻人废掉了!”

曾经 90 后,被成为废掉的一代,这种谣言伴随了 90 后这部分群体整个人生,我们 90 后生下来,然后按照老一辈人的指挥,念书,学习,工作,然后做着做着, 莫名其妙就成了废掉了一代!

我们现在过去了, 这个废掉的一代成功继承给了 00 后**,00 后成了熊孩子的代名词,,,**

网上普天盖地的,苦了现在的家长的言论,各种伪逻辑,各种心灵鸡汤漫天飞扬,似乎所有的问题都是孩子的问题,

包括这个问题,也是如此,我翻看了所有的回答,竟然没有一个人去质疑家长的责任,全都是怪孩子,这是我不能理解的!

国家法律规定的东西,未满 14 周岁,父母承担孩子的监护权,孩子在社会意义上的一切行为都有他父母承担,

可能你不太理解这句话什么意思,我通俗的来讲,

假设这个孩子住医院了,要做紧急手术,他的父母如果不签字,这个孩子就只能等死!

意味着某种程度上来讲,一个孩子能否存活在这个世界上,也是由他们的父母决定的!

所以,一个人的父母所犯的问题远远大于孩子自身所犯的问题,

回到本题!

男孩吊死宠物狗,男孩的父母在里面到底承担一个什么样的角色! 他们到底给孩子传输了什么样的概念?!

我就很奇怪这个事情,真的蛮奇怪的,什么样的家庭才能教出这样的小孩?

一个正常的家庭教育出来的小孩,看见小狗要么躲避要么爱护,严重点,厌狗人群,会用石头砸狗,爱狗人群,会把小狗偷回家,

这些我都可以理解,我也暂且规定这种形象为正常形象!

但是杀狗是极端行为了,,

如果只是有这个想法那还无所谓,但是能把这个想法落实到现实,就挺恐怖的了,,

反正,倘如是我的话,如果想去杀狗,我还得好好想一下 用什么法子杀狗,

像视频中这么熟练是不可能的了,,,

蛮奇怪的!不过我希望法律能制裁一下这个家长!不然,我很害怕我的孩子以后会和他进一个学校,那样,很不好!

如果欺负了我的孩子,我怕我忍不住去给他家长头盖骨给掀翻了!

知乎用户 马袋 发表

大部分变态杀人犯,幼年时都有虐待动物行为

知乎用户 纯路人理中客 发表

温馨提示一下,这种能够眉头都不皱一下,十分平静完成虐杀宠物狗的人,受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保护…

知乎用户 咸味淡水鱼​ 发表

这种时候什么动物保护组织就不见了。

说白了,动物保护组织和女拳是一路货色,真有这种违反道德损害动物,或者损害女性的事情发生时,就直接装死。

而别人合情合理对待动物,男女交往时,你就站在道德制高点逼逼赖赖,想要谋求更多权利。

说白了就是只把枪指着好人。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rN1DXL 发表

喜闻乐见

知乎用户 爱思豪 ASSHOLE 发表

狗是财物,该怎么赔怎么赔

不过这件事能激发动保内心最大的被害妄想欲

这样才能最大程度衬托自己的善良,然后获得无上的快感

善良的群众已经给小男孩判死刑了

知乎用户 Lingering Warmth​​ 发表

往重判,施以严刑,只是一条狗而已,罪不至此。

往轻判,教育惩戒,这么小就对生命没有敬畏,怎么会因为你的妥协而去改变?

依我看,应该严惩,杀鸡儆猴,以儆效尤。

知乎用户 九九 发表

狗没了再买一条哦,

人没了就真的没了。

建议曝光此男,让他体会网暴,校园霸凌。

知乎用户 人间尘埃 发表

小狗养在树林里?天啊,树林里那么多蛇虫鼠蚁,都不让狗狗回家?!这狗主人怕不是人生的吧,多可怜的狗狗啊!心疼毛孩子。。

知乎用户 刘怀亚 发表

可能我多心了,

整个过程,小孩太冷静了,有点反社会人格……

知乎用户 Hn5W9ETsb7hm​ 发表

损坏财务照价赔偿。

偷狗算价值,够标准盗窃罪入刑,不够标准治安拘。

看这孩子大小估计未成年,进不去。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盲猜会有一大批回答会把关注点七扭八歪拐到爱狗人士和流浪狗身上。

知乎用户 做一只猫 发表

近日,安徽马鞍山一名男孩用电梯门将狗勒死,物业后期回应:这个孩子偷的是防疫志愿者家的小狗,目前警方已经找到小狗的尸体并介入此事。

在监控视频中我们可以看到,该男孩将狗踢出电梯后,将电梯门关闭,然后紧紧抓住绳子,导致狗被吊起的绳子勒死。

一个孩子竟然有如此恶劣的举动,这令我们吃惊不已!网友纷纷说道,孩子的这种举动透露着内心的扭曲,偷窃志愿者的宠物狗、残忍的杀生手段,都让人不理解为什么年纪轻轻的孩子会做出这种事情!

小编认为,孩子的举动离不开家庭的教育,我们不知道孩子的父母会怎么想,但是孩子的父母绝对有责任。这世界上的一草一木、所有小动物**都和我们人类一样,是一个独立的生命体,都具有鲜活的生命。**故意杀害小动物绝对不是一句道歉可以解决的!

近年来,未成年人保护法不断完善,但是部分未成年的人教育却值得我们深思,这名孩子已经在慢慢成长起来,倘若对这种事情不给予他严厉的处罚,那么当他长大之后,又会做出什么令人害怕和吃惊的举动呢?

**孩子的行为离不开父母的教育,**父母作为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应该言传身教,引导他们走向正确的成长道路。

**学校也应该重视学生心理教育,**心理课应该被作为必修课和重点课程,为学生们进行心理疏通,倾听他们的烦恼,及时纠正学生内心的不良想法。

**社会也应该完善小动物保护法,**不能因为作案人是未成年就放松警惕,心软留情,因为未成年是我们国家的未来,只有未成年人价值观正确才能带领我们的祖国越来越繁荣昌盛。

知乎用户 猫头三​ 发表

这妥妥的反社会人格啊!

《青少年保护法》该修改了,人心不古。

“青少年” 已经不需要我们保护了,我特么才需要被保护!

知乎用户 SakuraNeko​ 发表

乌龟看王八,看对眼了。

两个不省油的灯撞在了一起,给上千公里外的网友放了个烟花。

知乎用户 我尊重女性 发表

把狗养在小树林里给周围居民造成的安全隐患谁来负责。狗在小树林里吃喝拉撒产生的排泄物又是谁来负责?小树林这公共区域就活该被你们养狗人士当做免费狗公厕?

引申一下知乎所谓的虐狗政治正确。为什么虐狗是政治正确呢,这难道不是公民的合法权力?偷换概念党注意,我说的是 “所谓的知乎虐狗政治正确”,这个政治正确与此事无关。我认为的合法权利是虐杀自己的狗。因为一些人不认为猫狗比苍蝇高贵,比苍蝇更有理由活下去,所以他们发表出自己的观点跟你不同,所以就是政治正确???真的有趣,用这种说法来概括猫狗大孝子,那些猫狗大孝子的所作所为何尝不是另一种政治正确呢。

这件事谁的责任呢,我认为,狗主人责任占八成,吊死狗的男孩责任占两成。狗是谁的,就应该放在谁的私人区域,把狗扔树林里不但会造成安全隐患,还会引发误会,陌生人怎么知道你是不要狗了还是单纯的不想给它收拾粪便直接图省事拉尿在小树林呢。

任何你家以外的区域,都不应该成为你宠物的公厕!

那为什么小男孩还有两成责任呢,因为他虽然客观上消除了居民被小树林狗带来的部分隐患,但是还造成了狗尸体污染公共区域环境的事实。我不相信他能够无害化处理这个安全隐患的物质载体,所以他有责任。

另外我很好奇为何要提一嘴防疫志愿者,是为了给自己的荒唐做法套上一层合理的外衣吗。是这样吗。因为你是防疫志愿者。所以你没时间照顾自己的狗所以把它扔树林里污染环境?那能不能有其他人因为自己上班没时间照顾狗也把狗扔树林里?都用这种借口开脱自己,那作为不养狗人士的人身安全与居住体验谁来负责呢?

知乎用户 heab1035​ 发表

这个时候就体现网暴的好处了

知乎用户 一次您基地哦 发表

人家主人都和解了,都不追究了。

一群闲的蛋疼的网民还在这里喷小孩,喷狗呢。

知乎用户 管管协议 发表

众所周知,未成年人做坏事一定是学的别的什么,这次学的该不是喜羊羊了吧

知乎用户 仙云悠明 发表

男孩和狗主人都有错,男孩错误更严重,手段残忍令人发指,但是狗主人的责任更大一些。毕竟没有狗主人把狗遗弃在小树林在先,也就不会有后面偷狗杀狗,尽管前者不是后者的理由。

如果类比的话,比较像之前有人与网约车司机发生冲突,掷物砸车,遭网约车司机撞倒并碾压致死的案例。


据说不是遗弃,是平时就把狗养在小树林里,那性质就更恶劣了。

知乎用户 反杀闰土的猹 发表

好心疼.. 小狗狗做错了什么

动物法赶紧成立,一个社会连弱小生命的权利都维护不了还谈什么文明。未

成年法赶紧改改,古代君王权利得天独厚尚且与百姓同罪,别让法律成为了保护烂种的工具。

小小年纪虐狗,长大以后了得? 这种事警察也管不了太多,最多就是道歉和赔偿,按市场价值也赔不了多少钱,家长溺爱的话他更是接受不到任何实质性惩罚,但任何生命都应该是无价的,真的可悲又可恨。

知乎用户 keytam 发表

杀不杀狗不知道。警方介入的原因,很大可能是电梯的问题。。。

为啥没有爱电梯人士?我每天上班坐电梯,想想自己脚下就是一层薄钢板,再往下就是黑乎乎的几十层高的大洞。禁不住对电梯的爱惜啊。。。

(ㅇㅅㅇ❀)

知乎用户 神仙强 发表

我问各位一个问题,如果让你现在找一条狗(或者猫)来杀掉,你会怎么做?

我脑子里脑补的几个想法就是:用毒药、乱棍打死、用东西砸、丢河里淹、也想过用火烧,但是怎么也想不到利用电梯的运作来杀掉一只对我没有任何害处和影响的小狗。

我也许需要想下怎么操作这个流程,比如该不该松绳,要不要按电梯,我在外面还是里面

所以,在我看了视频后,视频里这名 “男孩” 行云流水般的【虐杀】操作,我单方面佩服他,并且认为这是一个拥有【反社会人格】的人,有预谋,有计划的一次【虐杀动物行为】

反爱狗人士可能会站出来说我是成年人了,当然会想到用很多种其它办法去杀一只动物,并且也有民事行为能力,可是这个小男孩【年纪小】【出于好奇心】【他也不知道狗会死】,所以男孩就是调皮,好奇,想跟小狗玩呢。

说真的,如果真有人在这种情况下说【孩子还小不懂事】这种言论,我真的很佩服你的观点,也不用跟我杠了,你大可仔细的看下视频在做判断,或者等待警方的处理结果。

这个事件的重点根本不是【防疫志愿者】和【普通老百姓】的区别,也不是这只狗【拴在树上】和【没有牵绳】的区别,退一万步,哪怕这只狗的主人是杀人犯,并且没有牵绳,那也轮不到这个所谓的 “熊孩子” 来对它进行虐杀!

杀掉一只狗跟杀掉一只鸡鸭鹅牛羊猪鱼没有区别,但是杀的目的和方式,以及谁来执行怎么执行是区别的;

突然很担忧啊,事实上这个凶手确实是个孩子,你说他以后怎么办呢?

千万别放过他

知乎用户 大白爪子 发表

这小孩不能算是虐待小狗吧。那些 “虐狗狂” 都是欣赏狗挣扎,惨叫,飙血等等,这小孩把狗赶出电梯就什么都看不到了嘛,这算什么虐待。

然后就是这个狗主了。都当志愿者了,那么忙怎么还把狗放在公众场合呢?一放还放一天。

养狗的,既然养了就好好养,从狗一出门就要从物理上隔断狗和其他人的接触,不然谁知道出什么意外,不是狗倒霉就是人倒霉。

知乎用户 美国前总统办公室 发表

犯罪是违法与责任组成的,有了违法就是一种意义的犯罪,就是刑法禁止的行为,可以进行正当防卫、施加保安处分的行为

知乎用户 Jackie Zhao 发表

这跟身份已经没关系了

这孩子能偷狗,然后通过电梯把狗活活勒死

明显心理有问题

建议去看心理医生

预防未成年犯罪要尽早、尽快

知乎用户 今朝 发表

我一直觉得,人可以是最高贵善良的,也可以是最邪恶残忍的。而这很大程度上是天生的。

知乎用户 梁小 C 发表

自己家狗藏好,然后灭别人家狗去了,结果被偷塔了。。。

知乎用户 阿哲不会吧 发表

别说狗了,就算是虫子,看到其 “爆浆” 的那种恶心感也是很难接受的。

(蚊子除外,你想吸我血,我就要你命,很合理吧?)

所以我不会没事主动去弄死虫子小动物什么的。

当然,被动的就没办法了,走在路上踩到什么的太正常了。

还有蚯蚓这种,很难相信会有人以 “多次切断” 蚯蚓来取乐,你要是研究倒还好,别让我看见就行。

……

自然是很残酷的,农村的一些家猫抓到老鼠是真的会吃的,虽然我已经过了小时候那种对生灵消逝的恐惧,但本能的还是感觉大猫啃食老鼠骨头发出的 “咔嚓咔嚓” 声极其吓人,即便没有代入老鼠的视角,依旧会觉得,它刚才还是一个活生生的生命,再被咬死之后,成为了猫的食量。

对待食物,已经死了的,看不出来其原型的部分,我觉得没有什么问题。

但,比如鸡脑袋,猪脑袋这种,真的渗人。

至于狗的尸体我也见过,无论是路边丢弃的,还是以 “狗肉火锅” 为卖点的乡村小店,当街清理狗的尸体(或者说是食物)什么的。

这种把狗故意卡在电梯外的行为,我是真的无法理解……

你又不吃,你又要作,你这 TMD 不就是在用生命取乐?

知乎用户 爱 life 桑​​ 发表

每一个熊孩子背后都有一个熊家长。

这完全不是调皮捣蛋的范畴了,这完全是残忍加变态好嘛。

一个上小学的孩子,面对宠物狗,居然做出如此行为,真的让人费解。不知道这样的行为背后,是怎么样的家庭环境和家庭教育。

想象就不寒而栗,如此小的年纪,就如此冷血,今天是对小宠物,难保证哪天不会对其他小孩子下手。

所谓人之初,性本善,大抵是说我们出生的时候,心灵都是良善的,但是经历一天一天的成长,就会被很多世间的种种要染色,就变成了红橙黄绿蓝黑紫了。

希望是我想多了,孩子的心灵还是善良的,这只是一时的行为!

知乎用户 老白 发表

志愿者把狗拴在公共区域是不妥当的,这本身就有隐患,比如狗咬人或者惊吓到路人,如果不能牵绳在一边,那最好还是放家里不带出来。

而男孩的问题更大,这是故意虐杀,是一个非常危险的信号,监护人除了赔点钱给志愿者,更重要的是花时间花精力教育好孩子,避免孩子人格反社会。

知乎用户 逆回奋波乘流上 发表

新闻报道果然喜欢挑事煽动舆论,这和 “防疫志愿者” 有什么关系,该怎么罚该怎么处理按照规定就可以了

知乎用户 阿根廷的旅人​ 发表

真希望合肥那次被扔下去的是这货。

知乎用户 叶落思酒陈​ 发表

于情,防疫志愿者在抗疫的第一线奋战,自己养的狗却被偷窃后杀死,令在一线奋战的志愿者心寒,是无情。

于理,从小但凡有点家教的家里都教过类似于 “别人的东西我不要,自己的东西保管好” 的道理,偷窃他人财务并毁坏,是无理。

于法,盗窃是不为法律所容忍的行为,尽管年龄因素不会承担刑事责任,但民事损害赔偿责任是躲不掉的,是违法。

小孩能做出这种这种于情于理都不对而且违法的行为,家长如何我不做推测,但其自出生起到犯错时的家教,毫无疑问是极其失败的。

鉴于小孩的年龄还小,建议由家长携其上门道歉,并让小孩做出深刻的检讨,且赔偿主人的损失。希望小孩今后不再犯这种类似的错误

知乎用户 乌龙乌龙 发表

请不要为错误的行为洗白,人类并没有统治地球,也没资格傲慢,现在的一切只是幸运。

如果你持有不同看法,你可以发表言论,但我永远不会同意你。

我只信老天有眼,人人皆有不同的未来。

知乎用户 五号 发表

一向不支持城镇养狗。

——————————————————

但是,就这事来说(一切事实以题目描述为准,因为我也没法去查证),该男孩存在较大问题。

首先,是存在偷窃行为。这条狗是条小型犬,且有狗绳,说明狗主人很大可能是养狗行为比较良好的那类。依法养狗人员养的狗,属正常的个人财产,应得到保护。偷窃是对狗主人合法权益的损害,应受到处理。

其次,杀狗过程中男孩表现异常。和屠夫不同,一般人杀较大动物时会存在或多或少的不安(这有点类似于医生和一般人眼中的人体也不一样)。而该男孩全程冷漠,既无迟疑也无欢悦,我怀疑他存在心理问题,建议寻求心理医生进行干预。

第三,杀狗方式恶劣。一般人杀狗,几棒子打死或者吊起来用刀干掉,或者偷偷用毒,都是正常的。用电梯夹拉绳子把狗勒死则心思较深,恶意较大。同时,对公共卫生也是破坏,同时 对电梯这一公共设施也很可能造成损害。

——————————————————

我觉得合理的处理:

一、男孩监护人对狗主财产损失进行赔偿,尽量携男孩(在男孩真正认识到错误的情况下)向狗主道歉,如果男孩一时无法认识错误,监护人可先行向狗主道歉。

二、男孩监护人带男孩寻求心理医生进行干预。

三、男孩监护人带男孩清理环境卫生,支付电梯维修费。

——————————————————

坚决反对对男孩及家庭进行围攻、人肉。

狗毕竟是狗,我们需要的是救人。

知乎用户 公子谢 发表

你得承认,有些人天生就有犯罪的潜质和爱好,不管他是多大年纪。

他们共同点是对生命的态度是完全漠视的,不管这个生命是狗还是人,他们都会在能力所及范围内尽量剥夺。

最要命的是:这种人这方面的特征几乎不会随着时间而转变,最多是用理智加以控制。

知乎用户 接盘侠 发表

这才吊死一只狗,你们就在这大惊小怪的。

现在只是小试牛刀罢了,当他通过这件事了解到自己未成年可以免于处罚的时候。。。

建议邻居们早点把房子卖了吧。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坚决避免宠物传人事情发生!支持,力挺!

知乎用户 温暖的诗句​ 发表

很多连环杀人案的凶手,恶性杀人案的凶手有数据分析下来,小时候有虐杀小动物的行为。

知乎用户 德国师爷德国法律​ 发表

真是太坏了!

知乎用户 分享我刚编的故事 发表

熊孩子,宠物,防疫志愿者,属实 buff 缝满了。

典中典的虐宠心理不正常也没缺席。

至于怎么看?

该怎么罚怎么罚,狗是拴在公共区域是否算是盗窃罪看法律怎么说

但要是因为狗主人有 buff 就按寻衅滋事那种帽子罪,那就呵呵了

知乎用户 Cactus​ 发表

具体情况这不是写得很清楚了吗?

该咋处理咋处理呗。我觉得小孩不就杀了只狗,至于喊打喊杀吗?

但要是这小孩是我家邻居,我一定反复往 “相亲相爱一家人” 群里推他虐杀狗的视频,然后再推各种心理变态的案例,

最后反复跟家人强调,离这小孩一家人远点儿。

知乎用户 桃 - 逃之夭夭 发表

这个孩子心思蛮坏的,知道用电梯上行吊死小狗,说明不是心血来潮,而是有预谋的坏。

知乎用户 滏麇 发表

志愿者什么的和问题没关系吧

狗拴着绳,所以不是不牵绳的野狗,此子的行为应当是盗窃加故意损坏他人财物。

杀狗也只应当杀那些城市里无牵引的狗,采取合理扑杀方式。

用电梯勒死,说不定电梯弄得血淋淋,可以说是虐杀,而且危害公共设施,此子恐怕有暴力倾向

反爱狗人士也不能无脑,任谁知道电梯勒死过狗都会膈应吧,这家伙真是恶心一栋楼的人啊

知乎用户 FnPower 发表

当病毒爱好者遭遇狗粉,为你展现被刺激到 g 点的知乎儿不亚于浪友的兴奋,若是志愿者还是个女拳师,哇。

知乎用户 花不恋水 发表

看得我一身冷汗:这还是个孩子啊,手段就这么残忍。。。不知道他在什么样的家庭成长经历了什么。。。不敢想。。。

知乎用户 毅重帷幕真神技 发表

刑事、民事责任年龄提前……

算了,顺了说了也是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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