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平接管后建筑工人的组织过程与建筑业的体制转变(1949

使用CN2/CN2GIA顶级线路,支持Shadowsocks/V2ray科学上网,支持支付宝付款,每月仅需 5 美元
## 加入品葱精选 Telegram Channel ##

王元周

作者|王元周 北京大学历史学系教授

来源| 《社会科学研究》2021 年第 5 期

中国共产党夺取全国政权走的是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在夺取大中城市以前,有二十多年主要在农村开展革命工作和战争,党员干部也大多来自农民,在城市的力量基础相对比较薄弱。所以,在接管城市的过程中,无论是像天津这样武力解放的城市,还是像北平这样和平解放的城市,都是在城外组织接管机关和干部队伍,然后进城接管的。在这一过程中,中共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并通过组织工会将产业工人、行业工人、职员和教育工作者等所有以工资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劳动人民组织起来,构成新政权的力量基础。对于工会等群众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对巩固政权所发挥的作用,中外学术界早已有比较充分的论述。也正因为如此,长期以来学术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的工会组织和工人状况有比较浓厚的研究兴趣。梁丽辉研究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的天津工人,强调天津工人的阶级意识是接管后通过党和政府的外部塑造和内在自觉形成的。工会是党和政府塑造工人的主要辅助机构,符鹏即强调了中共接管工厂的历史实践中,尤其是民主管理建制对树立工人主人翁地位认识的作用,而工会正是工厂民主化管理运动的直接发动者和组织者。不过,以往的研究多关注产业工人,对各行各业的手工业工人和其他零散工人关注不多。对于接管前后的北平(北京)这样的城市来说,手工业工人的队伍比产业工人规模更大。手工业工人多具有分散性、流动性、复杂性,将他们组织起来要付出更多的努力,并因此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这些行业的状况,对理解中共城市接管和基层社会经济体制变化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以手工业工人中人数最多的建筑工人为例,考察建筑工会组织建筑工人的过程,以及接管后建筑工人与建筑业体制的转变。

一、旧行会的衰落

明清时期,北京作为都城,建筑工程较多,有很多人常年从事建筑业为生。建筑工人包括工匠和苦力,称为大工和小工,后来也称为技工和壮工。在工匠中,又因工种不同而分为木、瓦、扎、石、土、油漆、彩画、糊等八作。到了近代,随着建筑形式、材料和技术的变化,工种进一步增多。由于工种的多样性,以及建筑工程的季节性和流动性,建筑工人队伍具有分散性、流动性。然而他们又通过同乡关系、师徒关系等相互联系起来,并建立起有强有力的行会组织。

在建筑工匠中,以木匠和瓦匠人数为最多,行会组织也最为发达。在清代,木匠和瓦匠行会至少于康熙年间就已经形成。康熙五十八年(1719)有建筑工匠在东岳庙西跨院修建鲁班祖师殿,并组织了名为 “鲁班圣会” 的香会组织,这是行会形成的标志。全汉升很早即说过,这种祖师崇拜只能算是加大行会团结的手段,绝不是产生行会的母体。到了嘉庆十四年(1809),木匠行又在崇文门外精忠庙南院修建鲁班殿,并组织 “鲁班圣会”,瓦匠行也组织了“鲁祖圣会”。此后,不仅木匠行和瓦匠行,油漆匠行的全市性行会活动也多在精忠庙内举行。瓦木匠行会除了召开行会祭祀祖师爷鲁班外,还具有重要的行业管理职能。行会不仅制订行规,对学徒期限、出师办法等进行规定,而且在开行会时通过卖牌子,即“会印” 来确定瓦木匠在北京做工的资格,并通过发行 “行单” 确定工匠的日工资标准。一般情况下,约七成左右的瓦木匠会买牌子,因此工匠对行会有依赖性,感觉自己是“靠行吃饭”。行会所确定的日工资标准,无论木厂、工匠还是业主皆要遵守,不得随意变动。在清代,皇家或官府的修建工程也主要通过私营木厂来组织施工,习惯上将这些工程任务统称为“官工”。从清代中期开始,工匠们在做官工活时,常通过举行齐行、挂队,即集体罢工来要求提高日工资标准。但在清代,“齐行光齐一个工地的行,工程完了仍旧挣一般的工资”,即仍按行会确定的日工资标准执行。瓦木匠行会不仅决定了瓦木匠的日工资标准,其他工种的日工资标准也是参照瓦木匠日工资标准确定的,所以瓦木匠行会在决定建筑工人的日工资标准上具有重要作用。

行会并不能彻底阻止行业内部的分化。最初设立木厂者多系工匠出身,都属于手艺人,也都是鲁班弟子,所以与一般工匠及徒弟皆参加行会。但随着建筑业的发展,木厂主与一般工匠的分化日益加剧,一些大木厂主不仅发了财,成为大财主,有的还捐有官衔,与一般工匠在身份、地位上有了很大差别。而且,自嘉庆年间清廷改变工役的工钱支付方式之后,工人工资随物价和钱价涨跌而变动,木厂主从而获得操控工价的权力,而工匠们为维持工钱不致因物价上涨或钱盘低落而降低,则通过召开行会不断提高工资标准,木厂主与工匠在行会内的对立也就日益加剧。一些大木厂主不再参加行会,只有小木厂主继续参加。

早在嘉庆十八年(1813),一些木厂主就在原崇文区金鱼池附近另建公输祠,也称鲁班馆,并设立了香会组织——鲁班会。不过瓦木匠行会的分化相当缓慢,鲁班会的影响也一直比较小。由于木厂在承做官工活时,工匠们常以罢工相要挟,要求提高工价,光绪十四年(1888)由鸿顺木厂的厂主王某出面,邀约 150 余家木厂的厂主在前门外孝顺胡同燕喜堂饭庄集会,商议共同应对办法,结果因工匠们的冲击而失败。鲁班会不能发挥作用,从此衰落了,连鲁班馆的祭祀活动也停废了。

近代同业公会和工会的出现,为行会分化提供了新的名分和组织形式。在北京,义和团运动以后开始流行兴建西洋式建筑,而承揽西洋式建筑工程的营造厂多是从上海、宁波等地来的工头设立的,他们不参加原来的行会,而响应政府鼓励设立商会和同业公会的举措,另行组织同业公会。到 1926 年,隋少博等人又发起成立北京建筑业同业公会,北京本地帮木厂主也加入同业公会,时任鲁班会会首的兴隆木厂厂主马辉堂还允许建筑业同业公会迁到鲁班馆办公。这说明建筑业同业公会正式取代鲁班会,成为木厂、营造厂商的商会组织。

这时期,行会也有向新式工会转化的趋势,不过这个过程要慢得多。虽然 1925 年 3 月 10 日北京《益世报》报道说日前瓦木匠代表 “在大市精忠庙瓦木作工人联合会内,开茶会”,说明建筑工匠将自己视为 “工人”,并将行会称为 “工人联合会”;但其实瓦木匠行会并没有什么变化,无论是国民党还是共产党,都很少在建筑工人中开展工作,旧行会的地位仍相当稳固。而且,一方面由于到了民国时期,大的官工活少了,大工程多采取包工形式,针对具体工程的齐行、挂队难以进行;另一方面时局混乱,物价不稳,工匠常因工钱不能维持生活而召开行会,要求提高日工资标准,工匠与行会的关系更加密切。1925 年 4 月,北京建筑工人举行全市性同盟大罢工,参加者在一万人以上,仅瓦作工人就有六千余人参加。而根据步济时的调查,这时期北京瓦作行会成员总数也只有大约 7000 人,可见瓦匠几乎都参加了。这次罢工参加的人数多,卷入的工种多,是北京建筑工人罢工行动的最高潮。行会的这一变化促使木厂主、营造厂主进一步联合起来,行会与同业公会的对立日益加剧,1926 年北京建筑业同业公会的成立即体现了木厂主、营造厂主的联合需求。在同业公会成立后,建筑工人的罢工风潮大为减少,1927 年只发生了一些小规模的罢工事件。1928 年首都南迁之后,建筑工程大减,工人们都急于找活做,内部竞争很大,加上国民党的控制,罢工就更难了。

到日伪统治时期,建筑工程增多,工人也增多了,瓦木匠总数约四万多人。但是北平建筑业中原有的规矩、习惯都崩坏了,行会的地位和作用也有所降低。1938 年春,木匠行会为增加工资,在精忠庙唱行戏、开行会,遭到伪警察镇压,西南城会首王大勇等 40 多人被抓到警察局,其他群众一哄而散。被抓去的人挨了一顿打,被关了半个多月。“从此以后,一般都很少在精忠庙唱行戏了。”

日伪为了加强对北平工商业的控制,要求所有商家都加入同业公会,建筑业同业公会的势力进一步增强,并常利用伪北京特别市公署社会局的势力压制建筑工人。1942 年 4 月,木匠和瓦匠行会在精忠庙开行会,决定提高工价,建筑业同业公会会长高致彬要求伪市公署社会局出面加以制止。瓦木匠们宣布自 4 月 15 日起怠工三日,如果各厂商到时仍不同意增加工钱,就举行罢工。同业公会随即召开临时会议研究对策,并再次要求伪社会局出面制止。虽然最后同业公会做了让步,但新工资标准是由同业公会拟定的。此事意味着建筑业同业公会取得了确定工人日工资标准的主导权。行会失权以后,对工人的吸引力大为减弱,很快就涣散了,1945 年才由中共地下党组织将其一度恢复起来。

抗战后期,晋察冀分局城工部及各区党委、地委、县委城工部从四面八方向北平派遣党员干部,在城内发展党员,建立组织。因在北平从事建筑业的木匠、瓦匠不少来自武强、深县一带,所以冀中区派遣木匠出身的袁峙、李玉库、崔澄海等到北平,在建筑工人中开展工作,发展了十几名党员,还培养了一批积极分子。1945 年秋,袁峙等人为建立全市性的建筑工人组织,以 “恢复鲁班圣会,改善生活待遇” 为号召,在鼓楼后李记茶馆召开各城办会代表会议,恢复了行会组织。这一行动引起了国民党方面的注意,国民党方面也开始争取建筑工人。由于按照行会规矩,全市性活动由各城轮流主持,中共地下党组织难以利用行会开展全市性活动;随着国共全面内战爆发,袁峙等人遂决定放弃全面活动,开展分散活动。

为了摆脱行会组织的限制,1947 年袁峙等人领导的北平建筑业工作委员会根据上级指示,曾试图在国民党控制的北平市总工会下成立建筑工会,但是国民党方面始终不批准。中共党组织分析情况之后,恐怕出问题,决定放弃这条道路。

二、北平接管与建筑业工会的组建

尽管在国民党统治下未能成立北平建筑工会,以新工会取代旧行会毕竟是大势所趋。在北平和平解放协议达成的第二天,袁峙等人就在增顺木厂门口挂出了 “北平市建筑业工人联合会筹备委员会” 的牌子。不过当时北平各业工人都很活跃,在建筑业中成立工会的也不止一家。据不完全统计,当时成立的建筑业工会有七八个。有地下党组织的,也有自发组织的;有全市性的,也有按区组织的。袁峙等人组织的北平建筑业工人联合会因有地下党关系,又是全市性的,规模最大,会员很快发展到两三千人。1949 年 3 月底,北平建筑业工人联合会还召开了积极分子大会。

不过,接管后北平的工会组织并不是沿着这种自发的路子组建的。中共北平市委在组织北平接管队伍时,即在市委下面成立了工人工作委员会,任命市委委员萧明为工委书记,专门负责接管后组织北平工人。进城前,工委在良乡举办了为期半个月的职工干部训练班,为进城后组织工人,成立各级工会做准备,还派出 39 个工作组,分赴城外已解放的各区和一些厂矿开展工作,以便积累经验。

1949 年 1 月 31 日和平解放协议达成的当天,工委干部即进入城内,迅速在 19 个主要企业和 20 个区开展工作,积极筹建工会。这一工作从整体上讲是比较顺利的。2 月 7 日在东单广场举行了全市工人 “二七” 纪念大会,会上宣布成立“北平市职工总会筹备委员会”(5 月改为“北平市总工会筹备委员会”)。但是,从具体情况来看,国营企业中的工会工作比较顺利,到 2 月底,33 个国营企业中绝大部分已经建立了工会筹委会,4 月底全部成立了正式工会。工作开展起来比较困难的是负责组织中小企业工人和零散手工业工人的区工会。区工会当时称区工会办事处,名义上是市总工会的下属办事机构,但除财务开支由市总工会承担外,其他方面均归区工委领导。根据市委的布置,各区的区工会主任都由区委书记兼任,组织工会也就成为区委书记的重要工作。宋汝棼曾作为区工委副书记参加了外三区的接管,外三区改为第十区后,宋又担任第十区区委书记。他回忆说,当时相当大的精力都放在了抓工会工作上。

当时区工会的主要任务就是对工人进行社会发展史和政治常识教育,自下而上地进行调查,培养积极分子,组织工会。曾在前门外第八区(外一区)区工会工作过的康庆武回忆说,当时第八区区工会有干部十余人,整日奔波在区内的大街小巷,深入各个工厂、作坊、商店,接触工人。在这过程中,对于在接管前和接管过程中自发成立的工会组织,除地下党有计划地组织的行业工会外,其他个别组织者自动成立的工会组织,一般都不能作为代表该行业的全市性工会,对其加以限制,通知其所在区域,停止其活动,第七区建筑业工会因此停止了活动。对于地下党有计划组织的行业工会,则介绍给区工会领导,由区工会加以整顿。经过清理整顿,尤其是军管会颁布《社会团体登记条例》之后,基本肃清了各种纷乱的组织。

但是,要将分散的店员、手工业工人组织起来并不容易。如第十区有职工 2751 人,到 1949 年 10 月 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组织起来的也只有 136 人;第七区 17 个行业 64 个单位(工厂、作坊、商店)有职工和学徒共 706 人,虽然组织了 20 个工会筹备会,会员总共也只有 230 人。在手工业工人中,建筑工人居住得非常分散,流动性也大,要将他们组织起来就更加困难。建筑工人的基层工会组织最初建立在街道上,由各区按街道来组织。但是在施工季节,建筑工人去了工地;到了冬季,由于没有施工任务,建筑工人有的回家,有的改行,蹬三轮车的蹬三轮车,卖菜的卖菜,组织他们就更不容易了。

三、劳资纠纷与集体合同

影响解放初期行业工会工作开展的另一重要因素是劳资纠纷增多,致使北平市整个工会系统主要忙于调整劳资关系和解决劳资纠纷。

在北平和平解放协议达成之后,北平工人,无论是产业工人还是手工业工人,乃至苦力,都将自己视为工人阶级的一部分,有了要解放了的自觉。在中共接管北平后,各业工人皆纷纷自发地行动起来,与资方进行谈判,要求提高薪资。中共的接管政策规定公营企业员工的薪资暂时维持原状,对私营企业员工和手工业工人的薪资标准则没有限制。虽然上级也提出了 “发展生产,劳资两利” 的原则,但是接管干部,尤其是工会干部普遍站在工人一边,只要劳方的要求资方能答应,就认为是符合 “劳资两利” 原则的,所以实际上执行的是 “工人要求,资方同意” 的政策。由于没有统一的标准,工人的要求自然向高处看齐,互相攀比。而最初各区工会工作组和区委会对劳资纠纷采取一家一家处理的方式,往往这家本来已经解决好了,看到别家定得更高,结果又起争议。当时建筑业和织染业、面粉业、国药业是劳资纠纷最多的四个行业。

工会干部忙完这家忙那家,忙了那家又反过来忙这家,劳资纠纷不但没有减少,反而越来越多,不仅各行业陷入无政府状态,营业日渐萎缩,工会干部也整天忙于调解劳资纠纷,工会组织工作反而无从开展。这一问题很快引起上级的重视。1949 年 4 月 19 日彭真在报告中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后,北平市总工会筹委会也总结了以前工作上的经验教训,决定改变政策,不再自下而上地发动工人去组织工会,而是采取大规模的公开的自上而下的方式来组织工会。而且,为了消除劳资纠纷对工会组织工作的影响,北平市委、市总工会筹委会决定将劳资纠纷交由市总工会统一解决,区工会不得单独解决。4 月下旬,北平市委、市政府又提出按行业集体地解决劳资纠纷的办法。5 月初,参考天津市《劳资关系暂时处理办法(草案)》,决定以一行一业订立集体合同的方式统一解决劳资纠纷,并结合签订劳资集体合同,将一行一业的工人组织起来,成立行业工会。

这一工作首先从劳资纠纷最多的建筑业和织染业、面粉业、国药业做起。由于市总工会在领导思想上一时尚未转变过来,到 5 月下旬才开始积极推进此项工作,6 月份以后才有所进展。在上述四个劳资纠纷最多的行业中,国药业的工作做得比较好,顺利签订了劳资集体合同。建筑业则经历了非常曲折的过程。资方经过大小九次会议,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劳方则首先召开座谈会,拟出谈判提纲后,交给各小组讨论,最后由市建筑工会筹委会将各区、各组的意见加以整理,订出劳资集体合同草案。6 月 29 日,北平市建筑工人联合会筹委会成立大会上,通过了这一草案,但是正式的建筑业劳资集体合同仍迟迟未能签订,主要原因是建筑业劳资集体合同草案要交给市委审查,而市委一时根本顾不上管这事,市总工会手工业工作委员会又不敢擅自批准,结果拖了很多时日。到 8 月初,由于物价上涨,原来议定的工资标准已不适用,工人无法维持生活,纷纷质问工会集体合同何时开始执行。由于市委批准尚需时日,工会提议先临时协议工资。8 月 10 日临时工资合同签订,经市委书记彭真批准后,8 月 15 日开始执行;并修订劳资集体合同,到 8 月 20 日最终达成协议,重新送交市委审查批准。经市委批准后,9 月 23 日正式签订了北平市建筑业劳资集体合同。

在整个谈判过程中,资方代表常用与工人都是鲁班弟子,原本是一家这样的话来缓和与工人的对立。他们不愿落个资本家的名义,强调木厂、营造厂的营业系委托性质,自己也是劳动者。工人对资本的仇视心理则很深,谈判时俨如临阵厮杀,态度坚决,猛打猛冲,不肯让步。事实证明,这种办法不仅能够平息劳资纠纷,也有利于强化工人与资方的分别。在谈判过程中,工人代表高度依赖工会干部,如工人代表李玉昆说:“我们到了那里,一看没有苏同志(苏一夫)、袁同志(袁峙),心里就嘀咕。”资方代表文化水平高,懂得权变,谈判时多用迂回战术,工人代表文化水平低,不善言辞,也不会变通,在回答资方的质问时,常以 “就是不行” 作答,翻来覆去老是那一点理由,常陷入被动。当工人代表支撑不住时,就需要工会干部给予支持,不然工人代表就战胜不了资方代表。工人代表以工会干部为靠山,一旦遇到问题就依赖工会干部帮助解决,工会干部的威信因此进一步提高,有利于自上而下地组织工会。

手工业工人最初由市总工会行业部负责,这时转归手工业工人委员会负责,各区也相应成立了手工业工作组,并建立了上下级之间的会议、汇报制度。6 月,北平市总工会筹委会决定在一个时期内重点组织手工业工人、搬运工人和店员;手工业工人中,又以建筑工人为重点。不过,工会干部们习惯自下而上的组织方式,转变为从上而下的组织方式之后,仍束手束脚,不敢放手发动工人,工会工作没有及时开展起来。到 6 月 29 日,北平市建筑工人联合会筹备委员会正式召开成立大会时,组织起来的建筑工人也只有 3047 名。到 7 月扩大干部会议后,工会干部的思想才逐渐转变过来,开始放手发动工人,自上而下地成立各行业工会,建筑业工会会员增加到 4000 人,8 月份达到 6000 人。

但是,这样做不仅需要大量工会干部,而且容易发生工会干部包办代替,工会脱离工人群众的问题。北平市总工会筹委会主任萧明在 7 月召开的全国工会工作会议上就指出,“目前我们工会工作中有种最危险的毛病,就是官办工会、命令主义、包办代替。”为了克服工会干部手忙脚乱的问题,北平市开始推行东北区 “大家办工会” 的经验,希望把一部分工会工作交给下面的工会小组和工会会员去做。

由于工会干部数量不足,工人发动不够充分,许多基层工会组织很不健全,工作极端混乱。有的区工作委员会连一个脱产干部都没有,有的虽有一个脱产干部,但没有办公地点,一袋装印,一袋装钱,自行车一骑,机关也随着搬家。这种情况给流动性大的建筑工人带来更大的不便。有的建筑工人来北京三个多月了,会员关系还未接上;有的到工会八次,也没有见到人;甚至有工人因找不到地方而加入了 “松竹园”(澡堂工会),还有的加入了资方的同业公会。工会干部天天累得叫苦连天,工人却在外边骂街:“北京解放了,我们没有解放”,“工会成立了,我们还是没娘的孩。”

此外,建筑业工会基层组织既然设在街道,就不能免除把头和营造厂商的影响。营造厂商因担心工人加入工会以后会提出增资等要求,尽力阻止工人加入工会,甚至随便开除加入工会的工人。北郊六家木厂经理每周聚餐,研究如何破坏工会。北京文彬营造厂经理阻止工人加入工会,随便开除加入工会的工人。俱顺木厂有 5 个工人加入了工会,其中 4 个被开除。义大营造厂经理公开警告学徒,入工会的只发 20 斤小米,不入工会的发 40 斤小米。在营造厂商的影响下,各木厂、营造厂常年雇佣的工匠大部分没有加入工会,加入工会的主要是零散建筑工人。

街道工会的成员比较复杂,许多街道工会组织者就是原来的工头。有的区 17 个基层工会,就有 13 个被把头控制,甚至有的还打着基层工会的旗号去包工。更有营造厂商收买工会干部,或派人打入工会进行控制,如资本家安秀峰也加入了工会,益兴经理派其外甥打入工会,还当上了工会主席。至于一般建筑工人,虽然见多识广,喜欢谈论时事,但干一天活才能拿一天的工钱,平时只管做活吃饭,对政治漠不关心,不愿参加政治运动,即使在抗美援朝期间,建筑业工会组织也没有开过会员大会。所以,上级对基层工会持不信任态度,觉得基层工会组织普遍不纯,无法切实向工人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更谈不上改造工人。另一方面,基层工会对工人的吸引力也比较弱。许多工人不知道工会是干什么的,觉得工会只会讨会费,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不如过去的行会,甚至有工人加入后又退会了。所以建筑工人,尤其是有手艺的工匠们残留着浓厚的行帮思想,阶级界限模糊,甚至还有人 “想熬个掌柜,也发个大财”。

1949 年 7 月全国工会工作会议召开后,为贯彻会议精神,8 月 26 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贯彻全国工会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工会工作的指示》,决定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基本上把全国工人阶级组织起来。虽然中共中央的要求是首先将产业工人组织起来,但是北京产业工人不多,而建筑工人有一两万人,所以北平市总工会将组织建筑工人作为工作重点之一。到 1950 年 1 月,建筑工会会员发展到一万来名,然而仍不到建筑工人总数的一半。

四、反把头斗争与工地工会

虽然行会组织早已涣散了,建筑工人对加入工会仍不热心,工会干部觉得他们仍有浓厚的行帮思想。其实,真正阻碍建筑业工会掌握建筑工人的不是行会而是把头。过去木厂、营造厂很少常年雇佣工匠,只雇佣少数大工头,承揽到工程后再临时通过工头雇佣工人施工。所以一般工匠皆由工头率领,集体受雇于木厂、营造厂,平时多在工头设置的 “锅伙” 集体食宿。不仅工匠如此,苦力(小工)也有自己的组织,服从于一个大家推举出来的工头。本来北京本地木厂主要做“摆工活”,有一个工报一个工的钱,但义和团运动以后,随着西洋式建筑的盛行,投标制和转包制被引入北京建筑市场,来自上海、宁波等地的工头所设立的营造厂多做“包工活”,工头也就成为包工把头。

把头在建筑业中占有重要地位。即使是接管后新成立的国营和公营建筑公司,也很少常年雇佣工人,仍然依靠把头找人和组织施工。如北京的大把头支振斌在接管后就进入某军事机关,经管建筑工程。大把头张世汉在 1951 年仍然到处承包工程。而且,最初组织基层工会时,并没有规定把头不可以参加工会,所以有的把头也参加了工会,甚至还当上了筹委会委员甚至主席,还有的大把头干脆自己出面组织工会,并利用工会干部的名义到公家机关包活。把头可以到处包工,拉拢工会会员去跟他做工,而工会虽然也组织生产合作社,但是在找活上并不占优势,有时甚至竞争不过把头。因此工人对把头有依赖性,把头对工人有一定的控制权。施工季节,建筑工人跟随把头到工地做活,工会接触不到工人;到了冬闲时,工人回到街道上,没有了工钱,这时加入工会,工会还要救济生活困难的工人,增加工会的负担。虽然工人在工会干部的启发下也承认把头对他们有剥削,但是并没有因此产生强烈的反把头意愿。即使在反把头斗争开始之后,当北京市建筑工会派工作组到北京市公营永茂建筑公司工地鼓励工人站出来揭发把头的罪行时,工人却说:“把头是不好,但我们工地没有把头,这里只是行政不好。” 工会要想充分掌握工人,就要将工人从把头的控制下解放出来。工会干部对把头深恶痛绝,觉得把头利用各种方式欺骗和拉拢工人,打击和威胁参加工会的积极分子,破坏工会,和行政对抗。所以,在反把头问题上,工会干部最为积极。

把头制不仅在建筑业中盛行,在矿业中也很盛行。门头沟煤矿的把头制早在 1949 年 4 月就被废除,而建筑业中的把头制之所以迟迟未能废除,是因为建筑业中的把头多是工匠出身,掌握技术,在建筑设计、招工、施工等各方面都发挥重要作用,而且小把头也参加劳动,与工人的界限不是很清晰。虽然没有直接废除建筑业中的把头制,但是废除了建筑业中普遍存在的转包制,以对把头包工加以限制。不过这样做的效果并不明显,因为不仅私营木厂、营造厂,即使是国营建筑工程公司也没有管理工人和组织施工的能力,仍不得不与把头合作,甚至为了应付上级检查,以 “大组长”“小组长”“队长”“工人代表” 等名义,将包工把头伪装成公司职员。到 1951 年 6 月,北京共有已开工的大小工地 300 多处,有建筑工人 8 万多人,绝大多数建筑公司仍然依靠把头组织施工。

由于禁止层层转包对打击包工把头效果有限,工会干部希望采取更直接、更严厉的政治行动。1951 年 1 月 11 日,北京市建筑业工会在劳动剧场召开了 “中心区建筑工人反对封建把头坦白说理大会”,发动反把头斗争。但是一开始无论是私营木厂、营造厂,还是国公营建筑公司,依然有很多顾虑,对反把头斗争并不积极,反把头斗争最初完全是在建筑工会的主导下进行的。由于没有得到国公营建筑公司中党组织和行政方面的配合,在国公营建筑公司内部也无法采取强硬措施,所以斗争发动了一段时间后,却没有取得多少成果。市建筑工会派人到北京市永茂建筑公司搜集把头的罪证,结果跟工会接近、向工会反映把头罪行的工人就大批地被把头开除了。

这种情况在全国具有普遍性。到 1951 年 6 月第一次全国建筑工会工作会议召开时,全国 472,626 名建筑工人中,只有 183,309 人加入了建筑工会,仅占总人数的 38.7%。主持全国总工会工作的李立三对这种状况非常不满意,要求建筑工会工作必须面向工地,深入群众,开展反对封建把头运动,以加强对建筑工人的掌握。北京市建筑工会推动的反把头斗争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支持,北京市政府修订了《营造业管理暂行条例》,正式宣布废除建筑业中的封建把头制度,并决定由市总工会、劳动局、公安局、建设局、人民法院和永茂建筑公司各派一名干部,组成建筑业反把头委员会,统一领导反把头斗争,反把头斗争才真正开展了起来。

建筑工会派工作组到各工地去发动反把头斗争,工人仍有顾虑,担心工作组一走,把头又来找麻烦,于是工作组宣布成立工地工会,由工地工会出面领导反把头斗争。工地工会通过反把头斗争,在建筑工地上培养了一批积极分子,站稳了脚跟。反把头斗争与 “三反”“五反” 运动交织在一起,几次运动中涌现的大批积极分子纷纷要求加入工会,建筑工会发展了一批一批的新会员,工会组织对工人的领导力大大增强。

既然包工把头存在的基础是投标制和转包制,建筑工会就在开展反把头斗争的同时,主张彻底废除建筑业中的投标制和转包制。1951 年 6 月,全国总工会召开第一次全国建筑工会工作会议,会上大家认为建筑业中存在的所有问题都可归结到投标制和转包制上,不仅层层转包会抬高承包价,投标制也会给设计公司、建筑公司和材料厂相互勾结以抬高价格的机会,导致国家所付建筑费用大大超过实际需要,建议废除投标制和转包制。

废除投标制和转包制之后,各级政府将自己投资的建筑工程,通过建筑工程管理部门分配给其下属建筑工程公司负责施工。在基本建设概念下,统一考虑各项工程的计划、投资、设计、施工、机器和设备安装,从而将各个环节都控制在自己手里。但是这样做不仅没有大幅度降低成本,反而影响效率。其实东北区早在 1950 年就开始引入苏联的包工合同制,随后中央决定在全国基本建设中加以推广,国营公司承接各级政府投资的建筑工程,也要签订包工合同,包工包料。而且,一个建筑公司很难完成一个大工程的所有施工任务,不得不将一些工程任务交给专业公司去完成,于是产生了总分包制度。这样,虽然废除了投标制,包工制和转包制仍不能彻底废除。但是,随着计划经济体制的确立,建筑材料的流通也被纳入严格的计划管理之中,给建筑公司包工包料带来困难。此外,废除了投标制后,如何控制建筑工程成本,也是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解决的办法是对建筑公司实行经济核算制,并对建筑公司的利润率加以限制。1952 年 8 月全国第一次建筑工程会议决定建筑公司的利润为 5% 至 6%,11 月,中财委又将建筑公司的利润率降为 2.5%。建筑业由一个本小利厚的行业逐渐变为普遍亏损行业,建筑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未能得到充分承认,处于为其他工业部门服务的地位。

五、固定工人与公司工会

接管北平之后,许多机关进入城内,对办公用房和住房的需求急剧扩大,以致出现 “房荒”。各大单位为了解决本单位的房屋紧缺问题,纷纷设立工程处或修建处。如 1949 年 4 月中共中央办公厅成立了中直机关修建办事处。华北人民政府迁到北平后,华北公路运输总局也组建了建筑公司,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后,该公司更名为中央人民政府交通部国营建筑企业总公司。1949 年 9 月,北平市政府也派军管会副秘书长李公侠负责筹设北平市公营永茂建筑公司。随着国公营建筑公司的设立,对建筑工人的需求急剧扩大。由于有经验的技术工人相对不足,各国营建筑公司在争抢技术工人的过程中,将一部分技术工人聘为长期工人,也称固定工,改变了过去私营木厂、营造厂很少常年雇佣工人的习惯。

建筑工会本来就反对过去建筑企业很少常年雇佣工人的做法,要求无论私营还是公营建筑企业都多雇佣固定工,必须有一定数量的基本工人,组织自己的工程队。1951 年 6 月,全国建造工会提出,固定工人应该成为建筑业的骨干,并建议对公私营建筑企业划分等级,按照等级规定雇佣相应数量的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

随着政府投资的工程任务增多,私营木厂、营造厂,以及建筑工会组织的生产合作社不能满足需要,需要大规模组建国营建筑工程公司。1951 年 3 月召开的第一次全国工业会议提出,中央各工业部和各大行政区工业部均应成立自己的建筑工程公司,承包本部门的建筑工程。6 月,全国总工会召开第一次全国建筑工会工作会议,也主张建筑业由国家专办,由国家设立国营建筑设计公司和建筑工程公司,以及建筑工业的管理部门,将国家投资的工程任务直接分配给国营建筑设计公司和工程公司设计和施工。经历了 “三反”“五反” 运动,对私营木厂、营造厂失去信任之后,中财委也认为各级政府投资的建筑工程,必须掌握在国家手里。于是,1952 年下半年北京和全国各地都大规模设立国营建筑公司。中央人民政府设立建筑工程部,各大区和重要省、市、自治区设立建筑工程部或工程局。1953 年 1 月,北京市建筑工程局正式成立。这样,建筑业同机械工业、纺织工业等一样,成为国民经济的一个部门。

由于废除了把头制,过去由把头组织的建筑工人共同食住的 “锅伙” 不存在了,建筑公司直接雇佣和管理工人,并负责解决工人的食住问题。1953 年即将开始执行第一个五年计划,进行大规模经济建设,需要建立稳定的建筑工人队伍,故 1952 年 7 月,华东建筑工程部提出将在上海施工的三万多名建筑工人全部固定下来的请求,得到中共中央的批准,中共中央并要求各地国营建筑公司都这样做。中财委并下达通知,要求各地国营建筑工程公司在 1952 年冬季施工结束后,均应将有经验的工人固定为长期工人,以减少基本建设队伍中临时工、流动工的比例。中财委提出的标准是,国营建筑工程公司在土木建筑方面固定工人的比例至少要达到 30%,安装工人中固定工人的比例还应再大一些。各地开始大量固定建筑工人。

国营建筑公司大量固定工人,使建筑业的用工方式接近其他厂矿企业,便于建筑工会组织建筑工人。全国总工会主席赖若愚即提出,建筑工会应协助克服劳动力流动现象,争取劳动力的相对固定。1952 年 12 月 23 日,全国总工会颁布《关于加强基本建设中工会工作的决定》,要求基本建设部门的工会组织要协助工业工程部门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技术工人按比例固定化的工作,为建筑工人工厂化奠定基础。故而国营建筑公司大量固定工人的同时,建筑工会的工作重心也由街道转向企业,以企业为单位的建筑工会组织得以建立起来,并加强了工地工会工作。

尽管这时期国营建筑公司大量固定工人,但是由于建筑业的特殊性,也不能将所有工人都固定下来,一般建筑公司仍有一半左右的工人为临时工。企业工会组织起来的主要是固定工,临时工的组织关系仍留在街道工会。本来北京市总工会在 1950 年 12 月已经决定按产业性质组织基层工会,各区工会办事处改为各区联合会主席办事处,接受市总工会的领导,为市总工会在各区的联络机关和处理该区内各产业工会间共同性工作的机关,所以基层建筑工会组织皆归市建筑工会领导。但是在街道工会的地位和作用降低之后,一些地方将街道工会交给区办事处领导,又产生了街道工会与企业工会关系不协调的现象。街道工会的会员主要是临时工人,临时工人进入工地以后,关系没有转到工地工会,就不能成为工地工会的会员,工地工会不能收取会费,街道工会见不到工人,也收不到会费。虽然歇工后临时工人又回到街道,但这时往往没有了稳定收入,街道工会也得不到会费。为了改变这种状况,一部分街道工会干部随临时工人进入工地,充当工地工会的专职干部,从而加强工地工会工作。

公司工会成立后,成为建筑公司内最重要的群众组织。自接管以来,国营、公营企业中的工会工作就以生产为中心。1949 年彭真在北京市第一届工代会上明确指出,工会的任务,第一是生产,第二是生产,第三还是生产。在建筑业劳资集体合同签订后,建筑工会就将工作重点转到生产上,加强生产教育。公司工会成立后,自然要参与领导生产。劳动竞赛运动正好为工会参与领导生产提供了契机。1950 年五六月间,李立三在全国总工会召开的全国工会生产会议上指出,工会领导群众生产的基本方法就是组织群众性的劳动竞赛。建筑企业工会也不例外。1952 年 7 月以后,北京市工矿企业普遍开展了劳动竞赛运动,并将这一运动引入建筑业。为了迎接即将开始的大规模经济建设,要求基本建设部门的工会必须学会组织群众性的劳动竞赛。

在组织劳动竞赛的过程中,工地工会进一步得到加强,建立了类似工厂工会的组织体系,并将权力延伸到生产领域。如 1952 年北京市建筑公司石景山钢铁厂工人宿舍苹果园工地工会为了开展劳动竞赛,专职干部由 2 人增加到 14 人。工会不仅与党组织、行政、青年团共同组织了全现场的生产竞赛委员会,各施工区也由工会主席与各工种选出的生产委员、施工技术人员、生产大组长、中队长组成生产竞赛委员会,并仿照工厂工会,在每一个施工区都成立了车间委员会。每天早上先召开车间主席碰头会,然后召开各工种小组长、工人代表、工程技术人员和行政管理人员等一系列座谈会,再根据掌握的情况与行政方面商量施工计划,并在此基础上号召全体职工开展劳动竞赛,保证施工计划的完成。这样,工会组织成功介入施工过程,在建筑企业中找到了自己的位置。

1952 年 10 月中旬到 12 月上旬,北京市建筑公司根据北京市政府的要求,在全公司开展了一次为期 45 天的 “抢工运动”,建筑工会在发动劳动竞赛中发挥了重要作用。1952 年 12 月 23 日全国总工会做出了《关于加强基本建设中的工会工作的决定》,全国总工会和全国各地工会纷纷设立建筑工会工作委员会,建筑工会的基层组织普遍建立起来了。

结论

中共接管北平时,建筑工人是北平人数最多的手工业工人。虽然自抗战后期开始北平周围解放区各级城工部门陆续选派了一些党员干部进城,在建筑工人中开展工作,发展党员,建立党组织,但中共在建筑工人中的力量基础仍十分薄弱,接管后也较少在包括建筑工人在内的手工业工人中发展党员。工会干部要在街道上通过组织工会将这些分散性、流动性强的建筑工人组织起来的时候,遇到很多难题。为了有效掌握建筑工人,建筑工会一方面转变工作方式,从调解劳资纠纷,自下而上地发动工人组织工会,转变为通过签订劳资集体合同从整体上解决各行业劳资纠纷,从上而下地组织工会;另一方面推动建筑业经营体制转变,从禁止层层转包到彻底废除投标制和转包制,并开展反把头斗争,成立工地工会。此外,工会还参与推动成立国营建筑工程公司,帮助国营建筑工程公司大量固定工人,并建议在中央人民政府、各大区和主要省、市、自治区级政府成立建筑工程管理部门,使建筑业成为国民经济的一个部门。建筑工会的工作重心也从街道转到国营建筑工程公司,建筑工人开始向产业工人转化。由此可见,建筑工会组织建筑工人的过程,不仅塑造了建筑工人的阶级意识,也推动了建筑工人的身份转化,进而推动了全行业经营管理体制的变化,为 1953 年大规模经济建设开始后基本建设工作的展开奠定了基础。

最简单好用的 VPS,没有之一,注册立得 100 美金
comments powered by Disqus

See Also

韩国爆发万人罢工集会,数千人穿《鱿鱼游戏》同款服装面具游行,当前是什么情况?为何在此时爆发大规模罢工?

问题被删,上自由知乎 韩国人有小礼而无大义,一点不懂得奉献,一点也没有长远眼光。工人工资待遇过高,韩国产品就会失去竞争力,吃亏的还是韩国人。韩国工会不能理解总统和财阀的良苦用心,不懂得先与政府商议以后再进行活动,胡乱组织游行活动,严重破坏了 …

中港行动者对谈:香港大解散?不能让政治否定公共的价值

【编者按】:2021年1月起,香港经历了一波波迅速且大规模的公民团体解散潮,至今已有至少50个民间组织宣布解散。人们一方面能理解风雨飘摇之际不得不做的艰难选择,一方面也不禁惊讶和忧虑——迅速的瓦解过后,组织的未来要怎么办,资源和人怎么办,组 …

断裂与回归:美国左翼如何与劳工运动重建联结?

收录于话题 #全球运动观察 20个 有竞争的思想,有底蕴的政治 本文试图聚焦于其中一个十分重要、但在中文世界尚未引起充分关注的问题:当今的美国左翼如何尝试重建自身与劳工运动之间的联结。这一问题之所以重要,是因为美国左翼不得不面对这样一个非常 …

专访职工盟:三十一载工运路,历史留了未来的城堡

星期天,戴上黑色头巾的大良特意提早出门,撑着两边拐杖,到达位处葵涌石篱山上的职工盟培训中心。年过60岁的大良是地盘工会前主席,在职工盟(香港职工会联盟)创会时期已经加入,这个下午,职工盟在培训中心举办特别会员大会,商讨解散的议程,但他得在其 …

从高以翔被累死谈工会

点击上方蓝字“北大飞”订阅本公号 因高以翔之死事件,在微博上发表了关于工会问题的若干评论,感觉有些意义,收集一下保存于此处与读者共享。 1、高以翔被累死这事情又一次说明:必须有工会,有集体谈判权的工会。实际上绝大多数中国人对什么叫“集体谈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