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户进价 1.2 元土豆卖 2 元拟被罚 30 万,如何法律角度解读?农产品定价的依据和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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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搜狐新闻​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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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户进价 1.2 元土豆卖 2 元拟罚款 30 万,执法人员:借疫情哄抬物价,情节恶劣】

8 月 31 日,据大庆日报报道,近日,黑龙江省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农批城内王三土豆经营部存在哄抬物价违法行为。经查,该经营部进价 1.2 元 / 斤的土豆,售价从 1.4 元 / 斤涨至 2 元 / 斤,最高进销差价率达 66.66%。

执法人员认为,王三土豆经营部利用其经营规模优势,借疫情哄抬物价,严重扰乱市场经营秩序,情节恶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拟对经营者的违法行为处以 30 万元罚款。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全力保障大庆市疫情管控期间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平稳有序,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在持续展开执法检查。不断稳定防疫用品以及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秩序,严厉打击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哄抬物价,大庆再曝光 8 起案件:

1. 大庆市萨尔图区一家美果蔬店销售的黄瓜进价 3.5 元 / 斤,售价 4.58 元 / 斤,加价率 30.9%;大葱进价 3.5 元 / 斤,售价 4.58 元 / 斤,加价率 30.9%;白圆葱进价 1.2 元 / 斤,售价 1.58 元 / 斤,加价率 31.7%;土豆进价 2.2 元 / 斤,售价 2.88 元 / 斤,加价率 30.9%;青笋进价 3.8 元 / 斤,售价 4.99 元 / 斤,加价率 31.3%,拟处罚 1 万元。

2. 大庆市萨尔图区百湖佳佳乐购超市销售的大龙茄子进价 2.07 元 / 斤,售价 2.98 元 / 斤,加价率 43.9%;土豆平均进价 1.45 元 / 斤,售价 1.98 元 / 斤,加价率 36.5%,拟处罚 2 万元。

3. 大庆高新区惠购生活生鲜超市销售的黄瓜进价 5 元 / 斤,售价 7.98 元 / 斤,加价率 59.6%;芹菜进价 4 元 / 斤,售价 6.98 元 / 斤,加价率 74.5%,拟处罚 2 万元。

4. 大庆高新区乐邻鲜生活超市销售的白菜进价 2 元 / 斤,售价 2.98 元 / 斤,加价率 49%;茄子进价 3 元 / 斤,售价 4.98 元 / 斤,加价率 66%,拟处罚 2 万元。

5. 大庆市龙凤区莹阳客隆超市销售的油豆角进价 5.5 元 / 斤,售价 8.98 元 / 斤,加价率 63.27%,拟处罚 1 万元。

6. 大庆市让胡路区九宝果蔬超市销售的土豆进价 2 元 / 斤,售价 3 元 / 斤,加价率 50%,拟处罚 0.5 万元。

7. 大庆市让胡路区丰泽园庆果生鲜超市销售的土豆进价 1.3 元 / 斤,售价 1.88 元 / 斤,加价率 44.6%,拟处罚 1 万元。

8. 大庆市让胡路区希望庆果生鲜超市销售的角瓜进价 1.34 元 / 斤,售价 1.98 元 / 斤,加价率 47.76%;豇豆角进价 3.4 元 / 斤,售价 4.98 元 / 斤,加价率 46.47%;西兰花进价 3.65 元 / 斤,售价 4.98 元 / 斤,加价率 36.44%;螺丝椒进价 3.7 元 / 斤,售价 4.98 元 / 斤,加价率 34.59%,拟处罚 3 万元。

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上述 8 家超市未按照黑龙江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指挥部第 4 号公告执行,进销差价超过 30%,涉嫌哄抬物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依法对其立案查处。

此外,8 月 30 日,据新华视点公众号,售出 4 板过期 4 天的酸奶退货后被罚 2 万元,卖出 5 斤超标芹菜收入 20 元被罚 6.6 万元… 陕西榆林等地行政处罚 “过罚不当” 等问题引发关注。

陕西省副省长叶牛平要求相关部门尽快制定整改方案,聚焦相关问题,统筹好执法工作和服务市场主体,为市场主体纾忧解困。

来源:九派新闻、大庆日报、新华视点公众号

知乎用户 喵教授​​ 发表

需要这样分析
一是处罚对象
二是处罚依据
三是处罚以后的救济

首先说处罚的对象,

农批城内王三土豆经营部。批发城,专门的土豆经营部。

需要注意到的是作为同样被处罚的生鲜超市,处罚的数额是 2 万以下多是。

而这个土豆经营部因为是作为产品供应链的经营端,处罚的是最重的,可能是考虑到了经营者性质和销售行径。

第二,是处罚的依据。
毫无疑问,是因为哄抬物价,严重扰乱市场经营秩序。

但是比较好奇的是,存不存在违法所得,或者,更详细的情节。

8 月 20 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农批城内王三土豆经营部存在哄抬物价违法行为。经查,该经营部进价 1.2 元 / 斤的土豆,售价从 1.4 元 / 斤涨至 2 元 / 斤,最高进销差价率达 66.66%。执法人员认为,王三土豆经营部利用其经营规模优势,借疫情哄抬物价,严重扰乱市场经营秩序,情节恶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拟对经营者的违法行为处以 30 万元罚款。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第五条 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 5 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 10 万元以上 100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 100 万元以上 500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除前款规定情形外,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依照本规定第四条的规定处罚。
 行业协会或者其他单位组织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的,对经营者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对行业协会或者其他单位,可以处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依法撤销登记、吊销执照。
第六条 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 5 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 5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 50 万元以上 300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一)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
 (二)除生产自用外,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经价格主管部门告诫仍继续囤积的;
 (三)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

第三,是救济手段。

市场监管局的处罚属于是行政处罚

依然可以选择走复议或行政诉讼的途径,来对此提出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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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墨昭 Difenrir 发表

最新消息是大庆 8.20 发生疫情,王三伺机涨价,活该被罚!

因为某些特殊因素,当地疫情没有上报,但大庆人都是知晓的。

王三是批发商,每日批发量是按千斤,甚至是吨计算的。

批发价上升,零售价就会上升,影响民众生计。

如果经营成本没有上升的情况下,大幅度提高批发价超过 30%,达到 66.7%,确实涉嫌哄抬物价

如果经营成本明显上升的情况下,该处罚便存在争议,商家可以提供有效证据,申请行政复议

为什么处罚 30 万?是管理单位根据该店经营状况作出的处罚,有处罚标准。但是否按标准处罚,没有公示,并不清楚。

对于这个处罚,大多数人会想到疫情期间,各地推出的高于正常零售价 300% 以上的各种食物包,失去信任,引起民众反弹,也不稀奇。

不过这件事是否合理,还要需要考虑多个因素。

执法人员给出的理由是,利用其经营规模优势,借疫情哄抬物价,拟对其处以 30 万元罚款。

一、价格分析

王三是土豆批发商,利用其经营规模优势,指的是批发进货价低。

土豆进价 1.2 元 / 斤,正常批发价 1.4 元 / 斤,毛利润为(1.4 元 - 1.2 元 = 0.2 元)/ 斤,进销差价率为(0.2 元 / 1.2 元 = 16.7%)/ 斤,毛利润率为(0.2 元 / 1.4 元 = 14.3%)/ 斤。

零售商如果以 1.4 元 / 斤买进土豆,到市场会增加 30%-50% 左右毛利率,零售价约 1.9 元 - 2.1 元 / 斤。

土豆在储备条件下,可以囤积,案发时并没有产生土豆进价上升的情况。

土豆进价 1.2 元 / 斤,案发批发价 2 元 / 斤,毛利润为(2 元 - 1.2 元 = 0.8 元)/ 斤,对比正常批发价增加 0.6 元 / 斤,进销差价率为(0.8 元 / 1.2 元 = 66.7%)/ 斤,毛利润率为(0.8 元 / 2 元 = 40%)/ 斤。

零售商如果以 2 元 / 斤买进土豆,到市场会增加 30%-50% 左右毛利率,零售价约 2.6-3 元 / 斤,对比正常零售价增加 0.7 元 - 0.9 元 / 斤。

确实大额提高了物价。

但批发价的提高,需要考虑经营成本(运输成本、储存成本、店面租金、水电租金、员工薪酬(老板也是员工)、日常损耗等),如果能给出经营成本上升的证据,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对于土豆这个商品而言,当地政府并没有发布指导价,不属于管控价格物资,不会触犯《价格法》第十一条。

二、疫情分析

根据官方信息,黑龙江省大庆市在 8.30 确诊 3 例,案发时为 8.20 日,无确诊案例。

但据大庆市居民爆料,8.20 日便发现确诊病例,但没有上报

刚刚央视也发布了确诊信息,确实是 8.20 日确诊的,那么就涉及知情不报的事情了。

如果当地无疫情,价格正常上涨,那借疫情哄抬物价的说法无法得到支持。

也不适合按照黑龙江省《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指挥部第 4 号公告》规定 “进销差价超过 30%” 进行处罚。

如果当地有疫情,价格违法上涨,那根据相关规定处罚非常合理。

相关法律

《价格法》第六条

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除依照本法第十八条规定适用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外,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依照本法自主制定。

《价格法》第十一条

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享有下列权利:

(一)自主制定属于市场调节的价格;

(二)在政府指导价规定的幅度内制定价格;

(三)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产品范围内的新产品的试销价格,特定产品除外;

(四)检举、控告侵犯其依法自主定价权利的行为。

《价格法》第十九条

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以中央的和地方的定价目录为依据。

《价格法》第三十九条

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价格法》第四十条

经营者有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有关法律对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的处罚及处罚机关另有规定的,可以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有本法第十四条第(一)项、第(二)项所列行为,属于是全国性的,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认定;属于是省及省以下区域性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认定。

知乎用户 沉默驴子​ 发表

新闻内容得多看几次,尤其是现在的标题党

**经查,该经营部进价 1.2 元 / 斤的土豆,售价从 1.4 元 / 斤涨至 2 元 / 斤,最高进销差价率达 66.66%。**执法人员认为,王三土豆经营部利用其经营规模优势,借疫情哄抬物价,严重扰乱市场经营秩序,情节恶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拟对经营者的违法行为处以 30 万元罚款。

这是批发大户,不是零售散户,大庆无症状感染者还在往上增,形势异常严峻![1] 市场监管部门初期就发通知要求保供渠道销售价不得超过进货价的 30%[2][3],况且这个价格到零售端还要放大,此时此刻还铤而走险大发疫情财,不罚他罚谁?哄抬物价和散布谣言直接造成居民恐慌囤积抢菜。

参考

  1. ^ 大庆市最新疫情通报 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9692484
  2. ^ 大庆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价格提醒告诫书 违法行为可举报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89185356893804218&wfr=spider&for=pc
  3. ^ 黑龙江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指挥部第 4 号公告 http://www.honggang.gov.cn/zhengwudongtai/tongzhigonggao/14436.html

知乎用户 黑芒 发表

这是农批城里的经营部。这是农批城里的经营部。这是农批城里的经营部。

有人觉得土豆 2 元 / 斤不贵,我们看看批发 2 元 / 斤的土豆到消费者手里多少。

巧了么不是,一同处罚的还真有。

这是罚 30 万的

经查,该经营部进价 1.2 元 / 斤的土豆,售价从 1.4 元 / 斤涨至 2 元 / 斤,最高进销差价率达 66.66%。
拟对经营者的违法行为处以 30 万元罚款。

后面就有个 2 块钱进价的土豆,在超市里就能加价到 3 块了,不过罚款只罚了 5000.

  6. 大庆市让胡路区九宝果蔬超市销售的土豆进价 2 元 / 斤,售价 3 元 / 斤,加价率 50%,拟处罚 0.5 万元。

还有个进价更高的

1. 大庆市萨尔图区一家美果蔬店销售的黄瓜进价 3.5 元 / 斤,售价 4.58 元 / 斤,加价率 30.9%;大葱进价 3.5 元 / 斤,售价 4.58 元 / 斤,加价率 30.9%;白圆葱进价 1.2 元 / 斤,售价 1.58 元 / 斤,加价率 31.7%;土豆进价 2.2 元 / 斤,售价 2.88 元 / 斤,加价率 30.9%;青笋进价 3.8 元 / 斤,售价 4.99 元 / 斤,加价率 31.3%,拟处罚 1 万元。

中间这一道加价,到消费者手里的土豆价格,就接近 3 块 1 斤了啊。

小脑瓜动一动。为啥同一批,别人土豆加价罚 5000,这家土豆加价罚 30 万?

这还不知道这农批城经营部到超市、果蔬店中间还有没有中间商。可能有,可能没有。如果再有一层,按 30% 以内的加价,2 块 / 斤的土豆到了下一层,就是 3.1-3.2 了。如果按照被罚这户 66% 的加价,就上 4 块了。

我瞄了眼,今天,杭州的盒马,卖的广东惠州的土豆,也不过 2 块一斤…… 您这大庆吃上 3-4 块一斤的土豆,还觉得挺好?

一个个的,上海天价菜的时候也要骂。现在大庆处罚了借机涨价的,还要骂。

最神奇的是,我看到了有人说上海高价菜没人管,大庆的管了所以可笑……

emmm…… 这时候正常的思维难道不是反问下上海为啥不管么? 怎么就变成了问大庆为啥要管了?

知乎用户 狗剑不是剑狗​ 发表

符合法律法规,但基于东北收入情况和土豆价值来说过重,此外对于哄抬物价定义,存在严重的多重标准。

哄抬物价是指售卖价格超过一定标准的违法行为,会予以一定的处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购销差价额超过百分之十五的,就已经是违法行为,会被相关部门责令改正,并没收违法所得,且可以并处最高五倍的违法所得的罚款。如果哄抬物价的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会被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营业执照。

一、有下列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 5 倍以下的罚款;

二、没有违法所得的,处 5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 50 万元以上 300 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1、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

2、除生产自用外,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经价格主管部门告诫仍继续囤积的;

3、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来源参考网络

所以首先 1.2 元土豆卖 2 块钱所谓的 “哄抬物价”,甚至三十万罚款都是有法律法规的支持,但是不符合常理和实情。

如果按百分比来算,一斤土豆 1.2 卖 2 块价格提了 66.67%,但是按照实际金额,一 kg 土豆才 TM 的赚 1.6 元,卖一吨才赚 1600 块钱。

1600 元在上海封的那段时间,我们也就只能买十个左右的十斤蔬菜包。而对于一吨土豆来说是啥概念?就大货车拉小半车。

然后 TMD 罚款罚三十万,300000 元要卖 187.5 吨的土豆才能赚回来,这 TM 要拉 60 多车土豆 ,真的是离了个谱。

如果说哄抬物价,上海疫情才叫真的哄抬物价,但是哄抬物价那么多人,最后惩处的才多少人,别说两块钱一斤了,当时我们买的都 TM 的 10 块一斤的土豆,也没见卖这种土豆的商家被处罚。

赤裸裸的双标,我想应该是东北与上海的监管部门对土豆的理解不同吧!

东北叫:不应该超过 1.38 元的粮食

上海那 TM 是叫:进口 potato


再扯远一点,那些哄抬房价的人算不算哄抬物价?在我眼里房子也是物。如果按五倍算,能不能把那些人罚到倾家荡产?没有依据随口说的,请大家说意见,抛砖引玉,毕竟哄抬房价发财的人可以秒杀土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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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每日经济新闻​ 发表

热议!商户进价 1.2 元土豆卖 2 元拟被罚款 30 万元,最新回应来了

每经编辑 毕陆名

进价 1.2 元 / 斤的土豆销售价格从 1.4 元 / 斤涨至 2 元 / 斤,最高进销差价率达 66.66%,经营者被罚款 30 万是否合理?近日,继 “5 斤芹菜被罚 6.6 万元” 之后,黑龙江大庆一经营者卖 2 元一斤土豆拟被罚 30 万的消息再次引发网友热议。

据大庆日报 23 日报道,8 月 20 日,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农批城内王三土豆经营部存在哄抬物价违法行为。**经查,该经营部进价 1.2 元 / 斤的土豆,售价从 1.4 元 / 斤涨至 2 元 / 斤,最高进销差价率达 66.66%。**执法人员认为,王三土豆经营部利用其经营规模优势,借疫情哄抬物价,严重扰乱市场经营秩序,情节恶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拟对经营者的违法行为处以 30 万元罚款。

据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全力保障我市疫情管控期间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平稳有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在持续开展执法检查,不断稳定防疫用品以及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秩序,严厉打击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据九派新闻 8 月 31 日消息,记者联系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称,罚款是根据黑龙江省应对新冠病毒肺炎疫情指挥部发布的 4 号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作出的,是依法行事,要全面看待问题。

与此同时,记者联系大庆市王三土豆经营部,经营者王先生称,30 万元的处罚对自己不是一笔小数目,执法人员在店内对其作出了这个处罚,他不太认可这个处罚,觉得不公平。

他说,门店现在正常经营,只销售土豆,店面租金为 6 万元一年,他曾以 2 元一斤的价格卖出了 4 千多斤土豆,当前还未交罚款,可能准备去市监局交涉。

据山东商报 · 速豹新闻网 8 月 31 日消息,记者联系到大庆市市场监管局,对于此次罚款,一工作人员表示:“他是批发商,根据黑龙江省应对新冠病毒感染指挥部发布的司法公告,要保障新冠病毒感染期间市场价格基本稳定,严厉打击哄抬物价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公告内要求,购销差价超过 30% 的由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哄抬物价行为依法行动,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罚。”

此外,该工作人员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 40 条第一款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有下列推动商品过快过高上涨行为之一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 5 倍以下罚款;没有没收所得的,处 5 万及 50 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50 万以上 300 万元以下罚款。

处罚是合理的,并且这是保障民生的重要依据。在疫情初期把价格控制住,百姓买菜才能便宜,不从源头来打击的话到中端、后端(价格)那不越涨越高吗?” 该工作人员回应道。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山东商报 · 速豹新闻网、大庆日报、九派新闻

知乎用户 非扯迦南​​ 发表

我是法盲,不懂如何从法律角度解读…… 但是上海疫情最严重的 4 月,体制内人员公然倒卖防疫物资,影响十分恶劣,给上海百姓带来巨大伤害,但判决结果近是罚款十万加一年……

知乎用户 我哪懂那个啊 发表

被罚了 30w 的这个,并非是果蔬店或者水果摊,而是大庆农批城的土豆经营部,规模很大,是蔬菜进入大庆的第一站。

按照规定,最高加价不能超过 30%,也就是 1.56 元,这家加到两块。

农批城到居民手里还有好几层,都按 66%这么加,到居民手里要奔 5 块去了。

这是同时期被罚的商家,数额都比较正常。

黑龙江是什么地方?全国前三的农业大省,在农产品上搞事情,还是疫情期间,当政府是吃素的?

知乎用户 翟律师​​ 发表

更新一下,

我回答本题时,并没有后续的详细报道。

所以下面的分析是针对题目的 “商户”。

而不是针对的 “大型农业批发部”。

如果该农业批发部每日进口土豆量巨大,

那确实罚款金额恰当。

如果当事人对该处罚决定不服,

则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也就是要求大庆市市政府对该处罚进一步作出说明,或者撤销该处罚。

先来看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六条 :

" 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除依照本法第十八条规定适用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外,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依照本法自主制定。"

第十一条 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享有下列权利:

  (一)自主制定属于市场调节的价格;

  (二)在政府指导价规定的幅度内制定价格;

  (三)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产品范围内的新产品的试销价格,特定产品除外;

  (四)检举、控告侵犯其依法自主定价权利的行为。

那什么是政府指导价呢?

第十九条规定:

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以中央的和地方的定价目录为依据。”

而我查了一下黑龙江省定价目录。

结果:查不到。

只能看看别的市,关于土豆的定价。

土豆卖 1.2 元,符合题意。

再看一下,《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 经营者违反价格法………. 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 5 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 10 万元以上 100 万元以下的罚款…….

ok, 那这里就存在一个问题:

土豆从 1.2 元涨到 2 元,

是否属于 “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

我个人认为:

在这个经济、疫情双环境下,不应该仅考虑土豆本身的价值,

就房屋成本、人力成本、储存成本等等….

土豆从 1.2 元涨到 2 元,真的不贵。

所以私以为,该处罚不合理。

再多说两句:

我个人一直对 “罚金” 的相关规定感到困惑:

银行行长被骗 3.5 亿元,最终获刑七年有期徒刑。

真不理解。

以上,

@翟律师

知乎用户 创业者薛同学​ 发表

水泥钢筋都挺便宜的,凭啥卖好几万一平米?

知乎用户 大洺懂法​ 发表

执法人员属于依法做出处罚,其依据的进销差价率作为哄抬物价的标准。因为该经营部进价 1.2 元 / 斤的土豆,售价从 1.4 元 / 斤涨至 2 元 / 斤,**最高进销差价率达 66.66%,根据国家市场监督局的《指导意见》,以 15% 到 35% 不等的进销差价率作为哄抬物价的标准。**这对防止物价飞涨,保证公众生活需要,维护社会秩序是有积极作用的。

但是,之所以让大家感觉到不公平,是因为土豆的价格应当随行就市,会随着供需的变化而变化,除非出现价格垄断,或者出现《价格法》第 18 条中规定的必要时实行了政府指导价。要考虑到特殊时期的交通、人工成本及相关费用的增加等因素,难免让人感觉处罚标准不够科学。

**同时,市场经济下的商品价格受制于供求关系,在市场的供需变化幅度超过市场正常需求的时候,适当抬价也是经营者的理性选择。**所以执法者在做出处罚时候也应当综合考虑外部环境变化,如果只按照突发事件前的进销差价确定涨幅予以处罚,恐怕也略为不妥,具体如何研判还需要执法机关结合个案综合认定。

大洺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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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是,违法所得的多少直接决定了违法经营者应当承担责任的大小,所以对违法所得的计算应当准确,否则容易产生纠纷与不好的社会效果。

个人以为,在突发事件中做出处罚,一般依据的是各地商品进价与售价之间的差额作为经营者的违法所得,但是特殊时期交通、人工成本的增加及相关费用,应当予以扣除。

通过查阅《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并未找到违法所得的计算标准,各地在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做出处罚时,出现了处罚标准不统一的情况。

当然,商家如果对本案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不服,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如对行政复议决定不负,还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拓展一下:“哄抬物价” 这个事情还是应当小心的,情节严重也可能涉嫌刑事犯罪。疫情期间直接提高价格、提高运费、搭售商品等变相提高价格、囤积商品、捏造和散布涨价信息等情况。如果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情节严重的,将构成非法经营罪。

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知乎用户 左丘和悦 发表

看看人大庆,上海不是说疫情过去了要查么?查哪去了?都不说退回来钱,现在关起来几个?

知乎用户 贝勒爷​​ 发表

那么过去的 20 多年,暴利的房地产,怎么看不见有哄抬物价的处罚呢?是真看不见吗?

知乎用户 小狐狸精綠寶石盒 发表

这下子好了

0 元成本的土地,10 几个亿。那不知道要罚几十万亿亿了。

这么多钱,可以全民核酸 1 千年了吧?

为公正执法点赞!

为良好的开头点赞!

为东北复兴点赞!

好日子真的还在后头呢!真的有盼头啦。

不知道罚没的钱,除了核酸,还能全民什么呀?应该是更好的医疗和教育吧?

太激动,太激动了。

知乎用户 哪吒 发表

很多人对供应链连浅薄的理解都没有

批发商多几毛到你手里就翻倍

而且你们真的小看蔬菜批发商了,有定价权的这种批发商 30w 连九牛一毛都算不上

ps:如果不是大批发商,是没有议价权的

知乎用户 张导​ 发表

借疫情哄抬物价,严重扰乱市场经营秩序,情节恶劣,根据规定拟对其处以 30 万元罚款。

被罚的是批发商,土豆进价 1.2,市场价 1.4 他卖 2 元的话确实是很恐怖的。虽然金额小,但是利润翻 4 倍。

而且他作为批发商出售的量都是很大的,就相当于本来一天赚 3000 元,现在就赚 12000 元了。

知乎用户 鑫嶤​ 发表

哄抬物价怎么理解?1.2 进价卖两块很贵吗?人家房租不上涨?油价水电不上涨?1.2 进,五块钱卖你说哄抬物价倒罢了。涨到两块有什么问题吗?

只能说,上半年经济不好,某些人也想着创收,不然财政收入从哪来?如此不过是刮尽了民脂民膏罢了。

另我专门去查了一下如何认定哄抬物价。说几个典型案例供大家参考。

如 2020 年疫情刚爆发时,知道出门都要戴口罩,屯居口罩然后高价卖出。

有人造谣称双黄连对新冠有疗效,引起一堆人正相购买,趁机涨价。

2019 年生猪出栏量降低和非洲猪瘟影响,猪肉价格大幅提升,几个月内涨到了 40 元每 500g,国家甚至动用储蓄冰冻肉平抑肉价。(也是市场经济下正常的经济周期,不宜认定为哄抬物价。)

2011 年日本核泄漏时,有人造谣吃盐能防止核辐射(盐荒子孙),然后导致个人大幅屯居食盐,百姓买不到平价盐。(虽然很快解除了)

再早之前太湖爆发水华,无锡饮水出现问题,超市桶装纯净水被买到断货(属于不可抗力及受到供需关系影响,即使有所上涨,只要在价格周期内,不宜认定为哄抬物价。一块钱一瓶卖一块五都得说他良心了,没让你十块钱一瓶买走已经不错了。)

火车上,路边摊三块钱一包的泡面,火车上卖六元。仅仅因为在火车上,而且多年来雷打不动,买什么都贵一倍,溢价无疑是 100%。这如何认定我不说了。

综上,价格以价值为准,受供需关系影响很大。只有严重背离市场经济规律,价格严重超出商品价值,并以此牟取不当得利的,才能认定为哄抬物价。在市场经济中正常的经济活动的提价,不宜认定为哄抬物价。我三毛钱一斤进洋葱,五毛一斤零售,按他们的说法就提价 66.6% 了,但这是商家正常经营的活动。如果我恶意散步谣言,马上要封城了大家赶紧来买菜然后趁机提升菜价赚取暴利,这无疑是哄抬物价。

应该严格摒弃 “客观归罪” 的错误观念,客观上价格高了,但客观上成本也上涨了,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一叶障目,不见泰山。

分割线—

有知友说我搞不明白批发和零售。

只想说一点,批发部和零售部其实没有太大的区别,只是走量而已,否则淘宝九块九还各地包邮的东西怎么去讲?邮费都比 9.9 高了。

好即便批发价 2 块钱,罚三十万,进价 1.2,毛利润每斤 0.8 元。三十万,他卖 10 万斤是 8 万,40 万斤是 32 万。而且这是提价后的价格,按之前的价格,每斤毛利润是 0.2 元,他要卖 160 万斤才能有 32 万的毛利润。

就想问,黑龙江本来人口就少,大趋势上是负增长的,160 万斤土豆怎么能消化得了?大庆一个市,人口有多少?

计划经济重工业的时代,大庆是靠着油田发展起来的。现在人口已经越来越少了,可能一个市也就不到三百万人吧,放在我们山东,人口数最小的日照威海大概是这样的体量。

以答主自身情况,我买五斤土豆要吃一个多周,我还是胃口老好的,特别爱吃土豆的。

土豆是唯一的蔬菜选择吗?有人爱吃有人不爱吃。比起来萝卜、地瓜,豆芽哪个也不贵。

买不买是消费者可以自行选择的。没有强买强卖。

再说那个公告里其他的,3.5 进价 4.88 卖,然后罚了上万块,惩罚过重。我卖一斤赚一块多,你罚的已经比我菜的总价都高了,合理吗?

前两天还有那个,卖了五斤芹菜,因为农残超标,罚了六万六,一斤一万三还多,什么芹菜这么贵?

就是因为这样的事情已经太多了,滥用执法权,公信力已经下降了。

行政法也好,刑法也好,都是公法。施用惩罚手段,必须注意比例原则。刑法上还讲 “罪责刑相适应”,如果一个人偷了一百块钱和偷了一百万,都按死刑处理,这个世界会怎么样?

正因为我是学法律的,我才更多从现实符不符合,构不构成来考虑。如果当地认为自己处罚卖菜动辄几万有法律和事实依据,请拿出来,行政处罚要有决定书,而且向当事人送达,当事人可以申请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程序一定要符合,不是看到一个犯罪,就动辄死刑的,有的人说死刑不过是满足了自己嘴上痛快。但学法律的人一定是按过程来的。该死刑不手软,不该死刑决不判。总不能,“宁可错杀一千,决不放过一个” 吧?一下子处罚几十万,有依据吗?请拿出来。

公权力行使必须得到制约,否则是会出大乱子的,否则正常的经营活动都会受到影响。

为避免个别人的恶语相向,不让评论了。

知乎用户 黑猫律师​​ 发表

疫情期间,任何哄抬物价的行为都应当被禁止。

这个新闻的标题 “商户进价 1.2 元土豆卖 2 元拟被罚 30 万”,明显在误导广大读者。普通消费者对于土豆的购买,多数就是菜市场和超市,购买量也就几斤或者是几斤,很难理解商户加价 0.8 元,为什么会被罚 30 万元。普通读者很难注意到,本案中处罚的并非是小商贩。

通过案件具体的处理情况看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的并非是商户,处罚的是土豆批发商。猫哥去过农产品批发市场,批发市场面对的不是消费者,而是超市或者菜市场的经销商,这些经销商每次购货可以按吨来计算。一辆东风前四后八的重卡,载重量 15 吨左右,装载的蔬菜一天就可以批发出去。一斤土豆加价 0.8 元,一车重卡装载土豆加价就是 2.4 万元。如果土豆在批发市场就被加价 2.4 万元,最后到消费者手里,加价很可能翻几番。这些费用都要消费者承担。

所以,及时打击这种哄抬物价行为,非常的及时和必要。农产品的大批发商,资金雄厚,特别是有定价权的批发商,更是具有市场垄断的能力,他们和街边的小商小贩差别很大。

因此,完全不需要对这次的行政处罚过度解读。

另外,希望大庆市继续保持物价稳定,民众衣食充足,疫情早日过去。

知乎用户 rubbic 发表

批发价,涨那么多,看到不少人提到上海疫情期间土豆有 5 块钱甚至 10 块钱一斤的,

这里要说下上海如果已公司为主体大规模采购过生活物资发给员工的,应该会知道,上海这边批发价是基本没有怎么涨的,上海的蔬菜包肉包贵其实很多根源上的价格上涨是在运输上面,租了两辆送货卡车(一辆冷链送肉)一辆送菜,百人左右的物资,两辆卡车的包车费是远比蔬菜肉蛋的本身价值要高的。(采购物资才 2 万,运输费 5 万 +)

平时买的高价包其实这个运输费是占了大头,哪怕没有抬价,送到手里涨价两倍倒还真不是批发和发货那边的问题。(这里暂不讨论最难那两周那种 nn 倍的人)

目前已知这个人的土豆批发量是用几十吨打底来计算的,所以这个罚款还真不一定高了。

知乎用户 24ksoul 发表

笑而不语,上海 4、5 月份,各销售平台也是计划好了,不开票,你们就没法维权,就不能秋后算账。

知乎用户 金圣 发表

地方财政缺钱了。

只能靠这些反抗不了的人薅钱了。

知乎用户 子虚 发表

辛苦执法人员了,明明可以直接拿走 30 万,还要劳心费神巧立名目罗织罪名。

知乎用户 二民​ 发表

大庆本轮疫情 8 月 20 日开始,他在这个时间段给土豆这种老百姓常吃的食品涨价,**是批发价格上涨,**就是哄抬物价。

王三土豆经营部利用其经营规模优势,借疫情哄抬物价,严重扰乱市场经营秩序,情节恶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拟对经营者的违法行为处以 30 万元罚款。

我们看最关键的这几句:

经营规模优势,借疫情哄抬物价,严重扰乱市场经营秩序,情节恶劣,

那些带节奏的要干什么?

老百姓要的是公平合理,我们黑龙江的执法部门给老百姓一个公道啦,这有什么可以喷的!

罚款 30 万就是一个警告,在我们这里破坏防疫是没有任何出路的。

在你们那里,可以趁着疫情发财,在我们这里,死路一条。


哈尔滨和大庆,现在都在疫情发展阶段,市场上的蔬菜价格没有规模波动就因为各级管理人员震慑住宵小。合理赚钱完全没问题,哄抬物价就是找抽。

想要发疫情期间老百姓的财,爱上那里去去哪里,黑龙江没有你们的市场。

知乎用户 95 的 00 后 发表

我想骂人,

上海的土豆

8 块一斤的时候

你们在哪

在进货

知乎用户 心灵寄汤 发表

好耶,土地财政维持不下去后……

路上贴罚单的人越来越多了。

知乎用户 陶瓷水杯 发表

他们说土地财政崩了,老百姓会更不好过。之前我不信,现在我信了,虽然原因完全不一样。我忽略了老爷们的底线就是没有底线

知乎用户 神秘的肉 发表

知乎这一帮子狗屁不通的东西又来输出情绪拉?

农业批发懂么?

就拿土豆做例子,一般运输这玩意的就是高栏车,一车大约 18-20 吨左右,像点样的农贸批发市场一天 10 车以上和玩一样

他敢涨价,基本可以认为他在这个农贸市场有一定的垄断能力了,OK?

那么我们算算呗,我就当他垄断了 50% 的货,100 吨计,0.8×2×100000=16W

一天随便赚 16W 的老板你和他共情

你也配?

知乎用户 广州刑辩律师邓凯​ 发表

根据新闻报道,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上述 8 家超市未按照黑龙江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指挥部第 4 号公告执行,故而罚款。本文仅是从法律层面分析处罚的法律依据,勿喷。

笔者看到这个新闻报道后,想到我国历史上曾经有个 “投机倒把罪”,该罪名针对不法商贩趁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严重扰乱市场价格,影响社会稳定和民众生活的行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在 1997 年刑法已取消了 “投机倒把罪”,但并不是说物价调整就完全是市场规律调整,对一些涉及国计民生的物品,在特殊时期(如新冠疫情防控期间)要受限制,若肆意哄抬物价,将受到行政处罚,严重的亦可构成犯罪。

一、行政处罚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 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

(一)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

(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五)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

(六)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

(七)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

(八)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再根据国务院《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四至第八条的规定(原文较长,不详细表述),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规定的行为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 5 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根据违反的不同情形及情节,价格主管部门最高可处 50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于情节严重的,还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此外,在疫情管控区间,部分省、市、自治区还拟定了本地区的地方指导意见,如上海市在 2022 年 3 月 25 日出台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2022 年 4 月 5 日,海南省也出台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都对相关哄抬物价的行为的处罚做了细化规定。

二、刑事处罚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225 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 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 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 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违反国家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 (四) 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也即,根据法律规定,在疫情等特殊期间,商家有哄抬物价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可以非法经营罪予以刑事处罚。2020 年疫情肆虐之初,有不少 “倒爷” 哄抬口罩等防疫物资价格牟取暴利,就被司法机关认为在疫情防控期间, 违反国家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 囤积居奇, 哄抬疫情防控急需的口罩等防护用品价格的行为具有明显的社会危害性, 不仅严重扰乱市场秩序, 还制造或加剧了恐慌性需求, 破坏社会秩序, 严重影响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此类行为情节严重的, 应当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虽然前述司法解释并未明确入罪起点,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第七十九条第(八) 的规定: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 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2. 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3. 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同种非法经营行为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进行同种非法经营行为的;

4.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也即,个人非法经营超过 5 万元,或单位非法经营超过 50 万元,或 2 年内曾因同种非法经营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又再犯的,就可构成非法经营犯罪。需要说明一点是,该经营金额不是获利金额,经营金额一般是指所涉商品的销售金额。

再回到新闻中,涉事商户在当地疫情防控期间,违反规定哄抬物价,确实有一定不对地方,也有处罚依据。但对其处罚力度与其获利是否成比例,是否失衡,这不免让一般群众担心市场监管主体滥用执法权。不过对比对报道中其他商户的处罚都不超过 3 万元,对该商户处罚如此重,可能跟该商户的经营规模、造成的影响有关,是否合理需要了解具体细节才好准确评判。

知乎用户 大板牙儿 发表

我觉得罚这个款不合理。

1. 土豆这种农产品,根本垄断不了 ,他自己价格高一点不可能把整个市场都搞乱。尤其是连锁大超市 ,人家都有自己的采购渠道,你一个小小批发商还能控制整个大庆,除非他把货源垄断了,不允许其他人批发了。那就不是罚款的事了。

2. 这个利润率怎么来的?算法有没有问题?

正常来说一车土豆,平均进价 1.2 元,他们批发商经过筛选分类,价格肯定有高有低。又大又好的,价格两块钱有问题么,破破烂烂的几毛一斤也很正常!这要是有问题的话,按照这个逻辑,所有商户没有一个合格的!

所以说工商局的同志们好样的,发扬了传统优点:吃拿卡要,罚到冒泡儿!

这真是土地没油了,开始在人的身上榨油了!

你们就这么搞吧,经济能上去都见了鬼了

知乎用户 考拉熊​ 发表

看了气愤,气愤之后更多是无奈……..

为什么?

看看那些执法都是什么人,就知道老百姓不是我们想的那样自由,其实本质很委屈的,当你面对那些狐假虎威且不专业的职能部门和人员的时候,和过去真的没太大区别………..

公平?平等?合理?公正?………….. 都是做梦!

忽悠人可以,教育下一代说说也行,但是,在现实中,真的不行……………..

有法律角度吗?

有什么依据吗?

真的不知道,知道的就是别惹事,少出门,老老实实夹着尾巴做人………. 各扫门前雪才是如今的做事原则,看到老人千万别扶,见义勇为更别去做……….. 老老实实做好自己就是真的好。

这不是消极,是实话,不然呢?

土豆事件算啥?看看吧,有多少冤假错案和委屈,都只能默默往肚子里咽。

知乎用户 西风 发表

零售的话卖 100 元一斤都没问题,如果利用垄断地位提价的话那该罚。文中属于市场内有实际垄断地位的批发商,所以罚的没问题。

不然的话水电油气可以随意涨价。

知乎用户 劉爔 发表

通过通报可以看出 处罚对象为王三土豆经营部。从这个名字可以看出来他是一个主营(或者是只经营)土豆批发的批发商。所以不要拿菜店来比对。

土豆本来就不容易坏,货损很低,这方面又比其他绿叶蔬菜少了很多货损成本。经营成本不是很高。作为一个较大批发商,每天的批发量少说几吨,几十吨都很常见。

通报中提到他是由于 1.2 元收 2 元卖被处罚,平常是 1.4 元往外批发(也就是说 1.4 才应该是他的正常且能正常获利的批发价)。

假设按 1.4 往外批发,抛去进货成本 1.2 元,经营成本 0.1 元,获利 0.1 元每斤,每天批发十吨土豆就是每日获利两千元,利润已经可以了。如果按照现在 2 元每斤往外批发,一斤获利 0.7 元,十吨获利一万四千元,利润暴涨 700%。

别给奸商洗地了,小白们。还有这种记者,该杀。

知乎用户 木蹊说​ 发表

01

明朝有个赫赫有名的内阁首辅,叫张居正。

他深知官场上的种种弊端和权谋,并游刃其中。

这个人有句名言,说老百姓害怕那些吏,贿赂那些吏,有时候不是指望捞好处,而是怕他们祸害自己。

这句话指明,很多吏,拥有着合法伤害别人的能力。

比如说,一个明朝小贩在没有资质的情况下在街头卖萝卜,这时候捕快有三个选择。

1 好心劝说,让其收拾摊子回家。

2 打骂一顿,逼其走人。

3 违规执法,没收所有萝卜,带回衙门严刑拷打,并要求缴纳 10 两白银。

这三个选项,捕快是可以任意选择的,但显然,第三项是让人吃不消的,是一种伤害性的。

细品这个案例,你会发现双方承担的成本或风险极不对称。

小贩违规卖萝卜,一日所得收益不过几十文铜钱,但一旦被捕快带走,那就是坐牢、挨板子、耽误生意。

**而捕快违规执法,不过是一个小小的警告、处分。**甚至还能以维护大局为由,为自己的不正当行为开脱。

在这个 “合法伤害” 的过程中,法律表现出了像橡皮筋一般的特性,可以随意裁量,并选择性执行。

为什么很多菜贩要给捕快送好处费?这就是张居正所总结的道理。

“身怀利器,杀心自起”。

无论正式规定是怎么样的,掌握了合法伤害权的人总是牛气得要命。

因为有了这种权力,没有钱可以有钱,没有规矩可以创造出规矩。

02

为了防止这些人 “自己创造规矩”。

现代法律规定了:“下位法不得违反上位法” 的原则。

也就是说,你们下面创设规矩的时候,不能超出上位法的范围、界限、惩罚程度。

比如,国家规定闯红灯最多只能罚 50,那地方就可以规定罚 20,但不能说罚 500。

但偏偏有的地方是朝着罚 500 那个方向走的,毕竟天高法律远,法律也是人来执行的。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现在不少的执法者还存有这样的思想:

毕竟正如前文所说,他们在行使合法伤害权的过程中,双方承担的成本和风险极不对称。

罚你 6.6 万,那就是一个普通人一年的收入。

可事件一旦被上级追查,不过是一个警告、处分,工资照拿。

所以古代在卖官鬻爵的时候,不同的岗位,价格也是不一样的。

监狱、稽查、审判这些职位的价格要高出文书、安保、档案数倍。

差距的根源在哪?合法伤害权耳!

越是可以合法伤害的职位,就意味着你能越快捞回成本。

中国史书上经常出现一个字:“赇”。意思是贿赂。

这个字形象的展示了一个事实——只要你手中有了权,钱就会主动找上门来,甜蜜蜜地求杀上你。

**

**

贿赂可是主动上门的啊!人非圣贤,孰能无过?

大多数人恐怕只是叹了一口气,然后就甜蜜蜜地,无可奈何地,半推半就地倒在金钱和美人的怀抱里……

所以现代法律又规定了一个精神:“要把权力装在笼子里”。

03

可真要做到如此,却又十分困难。

嘉庆在处置了和珅之后,自以为从此风清气正,岁月静好,于是让一个叫洪亮吉的官员下基层去调研腐败情况。

洪亮吉在奏章里说:

现在一个省里的大员,出巡时每到一站,都有下面人上贡的礼物,平时在家,则有节礼、生日礼,按年则有帮费,升迁调补的时候,还有私下馈谢的。

以上这些钱,无不取之于各州各县,而各州县又无不取之于民。

**

**

成千上万的老百姓,偶然有一个两个咽不下这口气,到北京告状的,北京也不过批下来,让总督巡抚研究处理而已。

由于搜刮百姓是清朝各级府衙的共同利益所在,这就决定了老百姓告状的成功率不过千百之一二。

**

**

而且,老百姓的伸冤成本太大了!

首先是不值得为了那点乱收费用几个月的时间,跑几千里路去告状。而且告状花的钱,甚至可以打发一辈子的乱收费。

搞不好还要被当地以非法告状关起来,继续鱼肉。

所以最后他得出了结论:

1 民不和官斗。

2 出头的椽子先烂。

3 大部分老百姓冤屈致死也不告状。

看了这种观点,嘉庆很生气,觉得这家伙说话太愣,于是撤了他的职,将洪亮吉发配新疆伊犁戍边…… 而洪亮吉则是以老实认罪,痛哭流涕,感谢宽大处理。

洪亮吉的调研让我们看到:

在百姓没有监督权,且不能把信息传递给上面的情况下,惟一合算的选择,就是忍气吞声,继续让人家吸血。

**

**

而在冤大头们低眉顺眼的培育下,贪官污吏的风险很小,麻烦很少,收益却特别高,因此想挤进来的人也特别多。

很多清官是怎么腐败的?

就是他看到这些温顺如羊的百姓时候,心里念叨,我不吃,别的狼照样吃,我吃的比较小口,或许对他们还好一点。

于是一头就扎进了狼的队伍,一边吃羊,一边感慨:

它们要是变成刺猬,我们不就变成清官了吗?

04

唠唠叨叨了那么多,就是想让大家知道,腐败以及腐败的根源在哪里。

要想大幅度的减少榆林菜贩案的现象,我们必须要从逻辑的根源入手。

如何限制 “合法伤害权”?

1 让法条超级细化,减少自由解释的弹性。

2 加大对执法人员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的处罚力度,使之 “风险和收益相对等”。

**

**

如何减少让清官变成贪官的可能性?

让 “羊百姓” 变成“刺猬百姓”,积极扩大公民监督投诉的渠道!

如果榆林相关部门知道这事会被百姓举报到高级平台,而且举报了还有用,他们还敢罚 6.6 万吗?

当狼知道自己面对的是刺猬的时候,自然就不敢轻易下口。

我们今天的法律,真的非常有必要把百姓武装成刺猬。

知乎用户 我在人间凑数 发表

执法人员认为,王三土豆经营部利用其经营规模优势,借疫情哄抬物价,严重扰乱市场经营秩序,情节恶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拟对经营者的违法行为处以 30 万元罚款。

经营规模优势,借疫情哄抬物价能看见么? 就是我们这儿的疫情。有疫情懂吗?你以为土豆可以涨价,别的菜就不会涨价么 茄子超市都八块了 还符合进价 能理解么? 再往上涨零售得多少钱你知道么 真是给你们闲得,有那时间多学学汉字。我们全市区静默,周围一般就一个点能送菜 ,有的区还没有 。现在天天有新增,小区的超市都关了。还抬物价,只能说罚的好,那么多家批菜的就你家能涨这么多?就你家成本高?

还有这标题你在误导什么,你那 “经营规模优势,借疫情哄抬物价” 怎么不加黑加粗?还有这回答的,一个个先入为主,能好好看看原文章,了解一下前因后果,再来哔哔么?

还有和这种奸商共情的?他和资本家有什么区别呀?资本家让你 996 吸你的血,奸商在疫情那时候让你花钱买高价菜,不也是吸你的血。看好他是农批城的,不了解的告诉你们,农批城是我们当地农产品批发的。目前疫情 80% 的菜都走这个农批城。我们另外一个批发市场因为有疫情封掉了,好像现在所有的菜都从这走。你们只看到了这一斤 1 块 2 涨到 2 块,罚他 30 万。但是他是论吨走的,现在全市疫情一天得有百十来吨土豆。自己算算吧。平常时候土豆白菜在我们这也属于主菜,你知道一年得走多少吨吗?就这样还在这发疫情财。还觉得商户可怜,呵呵

知乎用户 月亦风 发表

看一片回答都是为商贩鸣不平的, 大多都没仔细看内容吧.

1. 处罚对象是农产批发市场的商户

, 就是二道贩子, 不是生活超市和菜市场;

批发商户只管渠道, 倒腾手的事, 尤其土豆这种容易保存的, 成本很低, 盈利一般都靠走量; 靠薄利多销盈利, 一吨两吨都是地区进货, 比如一个县, 要进货, 进货价就是 2 块, 不是超市进货 2 块; 这很重要, 要知道压力会逐级传递的, 市级经销涨 60%, 县级涨 80%, 到乡镇就翻倍了; 最后土豆五六块一斤, 价格就这么抬上去的;

再说罚金, 正常价格 1.4; 实际价格 2.0, 每斤不当盈利 0.6; 估算十几二十吨的销量, 再加上惩罚性质罚款, 应该不夸张;

2. 经营规模优势

这几个字就表示有垄断地方市场的意思了, 一般这种二道贩子在地区的销量都比较稳定, 时间长了基本就一两家做这个, 比如土豆, 可能这个市做土豆经销的就两三家, 甚至一家独大, 那抬手 40% 的价格, 你往别处买不着, 再买就得跨市跨省, 你销路走不通甚至都拉不到; 那基本只能从这几家里进货; 影响就很恶劣;

3. 有人说 2 块钱的土豆不贵

2 块钱不算贵, 但是你买不着, 这种批发市场你买几百斤商户都不太想搭理你; 你为什么要买 6 块一斤的土豆? 就是这批二道贩子抬的, 别犯傻, 给人送着钱还帮人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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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 帐算的不太对, 十几二十吨也就罚几万, 不知道商户具体出了几吨, 屯了多少, 30 万少说得近百吨才够得着这个罚金… 可能还算上了垄断和扰乱市场的部分

知乎用户 娜依秀 发表

罚得好,关乎民生!批发商涨价 66%,到终端销售者手中不知道要涨多少倍了!!

有些评论说为什么上海哄抬物价不罚?

上海哄抬物价当然更该罚!!这次大庆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就是做个表率吗???

难道有部门做的好了,还要被批评,不正是应该给其他那些不作为的压力吗?!

这个逻辑我真的不太明白很多大众的心理,地方不是一个地方政府,用好的去抨击做的不好的,是对的!但骂好的是怎么回事???

知乎用户 白水 发表

为大庆鼓掌欢呼,做得好!!!

在处理市场乱象方面,东北走在了魔都的前面。爱丁堡早这样处理一批人,能少挨很多骂。

提问者模糊了问题的焦点。不是普通的商户。不是零售商,是批发商。

提问的人是否了解大庆农批城代表什么?是否知道最近这段时间大庆为了农批城做了哪些努力?农批城为了批发商们做了哪些?请看报道:

大庆农批城承担着全市 80% 蔬菜、水果的批发供应。特殊时期,他们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防疫工作要求,勇担市民 “米袋子”、“菜篮子”、“果盘子” 等生活必需品 “保供应”、“稳价格” 的社会责任。

大庆农批城发挥供应链优势,与各品类的核心供应商密切沟通,推动企业加班供应,鼓励商户加大货源组织,增加货物储备,不哄抬物价,保证下游的采购商以及全市的各大果蔬超市货品充足、价格稳定。

大庆农批城办公室主任王玉春表示,他们一方面加强与货源地沟通,保证源头供应量,一方面加强运输能力,保证流动渠道畅通。

目前每天进货量在 1000 吨左右,每天销售量在 900 吨左右,完全能够保证市场需求。同时保证库存能够保障市场三天的供应。

……

批发商擅自大幅提高价格,会造成什么?

去进货的菜贩子有议价权吗?下游采购商和果蔬商超能不提高价格吗?

放任不管,最终受苦的是谁?最终获益的是谁?

罚酒三杯,处罚五百或五千,能不能震慑住批发商?

严厉处罚,最终受苦的是谁?最终获益的是谁?

有人说批发商也是人,也有成本,也想挣钱。这话就好像,涨价百分之六十才能回本才能挣钱似的。涨价百分之二十八就赔进去了似的。涨价百分之六十就是人了,涨价百分之二十八就不是人了?

一个大庆市,还找不到人愿意干蔬菜批发了?不要赚的太多呀!要没有限制了百分之三十的这条,信不信他们能翻倍卖出去?

知乎用户 云风 发表

其实大家不满的不是处罚该商贩,而是处罚时的 “双标”,某些地方哄抬物价更严重,利润率更高为啥不罚?产生了心理落差感。如何使行政处罚的标准趋近一致,不搞 “双标”“歧视”,一视同仁,严格执法,是大家更为关心的问题。试问谁不想买到价格正常的东西呢?谁愿意为哄抬物价的商品买单呢?

这个提问本身具有一定迷惑性,容易把这里的 “商户” 理解成“销售商”,实际上这里的商户是“批发商”,也就是所谓的“中间商”,他将卖出价调整为 2 元,到消费者手中的价格肯定是要高于 2 元的,因此有可能涉嫌“哄抬物价”。

行政法里有个十分重要的原则叫做比例原则,行政处罚当然也适用比例原则,针对该商户的行为,是否应该罚这么多?需要再行审视,如果数量特别巨大这 30 万元就是合适的。

行政主体在行使某项行政权力前, 必须将行政目的达到的利益与给人民造成的后果之间进行权衡, 只有在证明行政目的重于所侵害的人民权利时才能采取; 反之, 则不能采取。

所谓比例原则具体包括三层含义:

1. 行政机关采取行动的方法必须符合实现法律规定的目的,即行为方式具有适当性。如果一项行政权力的行使, 一个措施的采取不是为了达到法定目的, 或者达不到法定目的, 则违反了妥当性要求, 从而违反了比例原则。比例原则中的特殊性最为明显地体现了依法行政原则的基本内涵。

2. 行政机关在若干适合实现法律目的的方式中,必须选择使用对相关当事人和公共利益造成损失最小的方式,即行为方式必须具有必要性。即为了达到法定的行政目的, 该项措施是给人民造成最小侵害的措施。换句话说, 已经没有任何其它的能给人民造成更小侵害的措施来取代该项措施了。

3. 这一必须采用的行为方式对个人所造成的损害与社会获得的利益之间应当成均衡,成比例。行政主体在行使某项行政权力前, 必须将行政目的达到的利益与给人民造成的后果之间进行权衡, 只有在证明行政目的重于所侵害的人民权利时才能采取; 反之, 则不能采取。

8 月 31 日,山东商报 · 速豹新闻网记者联系到大庆市市场监管局,对于此次罚款,一工作人员表示:“他是批发商,根据黑龙江省应对新冠病毒感染指挥部发布的司法公告,要保障新冠病毒感染期间市场价格基本稳定,严厉打击哄抬物价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公告内要求,购销差价超过 30% 的由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哄抬物价行为依法行动,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罚。
“处罚是合理的,并且这是保障民生的重要依据。在疫情初期把价格控制住,百姓买菜才能便宜,不从源头来打击的话到中端、后端(价格)那不越涨越高吗?” 该工作人员回应道。

知乎用户 henry 发表

这就是农产品价格高的根源,终于有人敢监管了,是非常大的进步

农产品从农村出来的时候价格低到夸张,但却要经过中间商层层涨价,先是当地批发商,再是大型农批市场,最后是终端销售商,今天甚至还要增加直播带货的成本

四大中间商都要赚钱,其中农批市场和直播带货还是暴利,最后老百姓购买价格自然极高

这也就是为什么北京早期的疫情爆发于新发地农批市场,老大爷跑几十公里也要去农批市场找批发商直接拿菜,真的便宜太多了

而至于我开头为什么说监管之前不敢管,牵扯问题就比较深了,很多人和可能不信,粉红可以直接跳过下面的内容看结尾

农批市场是黑恶势力高度密集行业,毕竟只要高速路边拿块地,谁都可以干,没有任何技术难度,只需要有那块地,剩下的就是纯中介躺平抽成、收租

因此部分农批市场为了垄断,就采取了暴力的竞争措施打压其他竞争者,农民不来自己这卖就打断腿,对面市场抢客户,直接就是群架,偏远地区枪战也不是没有

而由于前面提到的门槛低,不需要技术难度,吸引了大量退伍兵的加入,尤其是后期越南自卫反击战,打完了基本就是天下太平,大量退伍兵根本没地方去,实在太穷了没办法,也只能放弃信仰

而这些退伍兵的战斗力,远不是现代公安可以相提并论的,这也是为什么常有黑恶势力叫嚣报警也不怕,所以监管一直不敢涉及农批市场领域

近年来可能是退伍兵真的都老了不能打了,菜价也实在高的太夸张了,黑恶势力问题也引起重视了,监管终于开始介入了

是非常好的开始,100% 支持

知乎用户 爱染香 发表

上海疫情的时候,全中国就上海物价没管好,问为什么不管。

现在大庆出疫情了,很负责的管起来了,又问凭什么管这么严。

合着两头输。

知乎用户 蘇震 发表

商家没有上贡,没有孝顺到位,不愿意跪下当狗,不愿意主动孝顺我,这天下是我打下来的,你在我的地盘上做生意,你不给我分成,我能让你好过?我不找你的麻烦找谁的麻烦?

知乎用户 家是种文化 发表

乱作为比不作为更可怕,

一块二的东西,涨到两块钱,才贵 8 毛钱。真正贵的是那些哄抬物价贵几倍的流动贩子,要是没有这种良心商家,流动贩子会更加猖狂的!

知乎用户 LZLZLZ 发表

一看就是不会切香肠

知乎用户 氯甲烷 发表

主要是 2020 年 1 月 31 日第 4 号公告中的 “自 2020 年 1 月 25 日我省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起至疫情解除前”,都要求购销差价不得超过 30%,

这一条要命,因为你不知道什么情况下算是【疫情解除】

响应级别降低?

没有新增病例?

复产复工?

可能都不算,那么就需要明确的、官方宣布的,【疫情解除】

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上述 8 家超市未按照黑龙江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指挥部第 4 号公告执行,进销差价超过 30%,涉嫌哄抬物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依法对其立案查处。

知乎用户 疏狂一醉​ 发表

如果是终端零售商这么做,我觉得罚重了。

如果是市代甚至省代这么做,我觉得罚轻了!

知乎用户 郭 - 未来 发表

只许州官房价十万

不许商户土豆两元

知乎用户 QIUER 发表

我发现知乎上很多人喜欢说漂亮话…

1.2 进的土豆原本卖 1.4,现在哄抬成 2 元… 这叫合理?

还有啊,这个 “大庆农批城土豆经营部” 是搞批发的,是进城的第一站…

也就是说,“这个 2 元并不是消费者到手的最终价格”

重要的事说三次:

“这个 2 元并不是消费者到手的最终价格”

“这个 2 元并不是消费者到手的最终价格”

“这个 2 元并不是消费者到手的最终价格”

如果批发价格莫名其妙涨了 0.6,想象一下到你手上得涨多少?

请不要为了点破流量,慷大家的慨好么?

还是非得自己叫的外卖再涨几波,发现敲字敲手软钱也挣不回来了…

才又要上网无能狂怒 “国内物价飞涨”

都是些啥人啊…

知乎用户 Oo2oO 发表

静态管理时的物价,也按这比例处罚就好了。

知乎用户 谨言​ 发表

物价高了,你觉得不作为

现在处罚高价行为,你做大善人

那你去买 4 元一斤的土豆吧

知乎用户 冈比亚总统私生子 发表

作为消费者并不打算直接同情该批发商,

有没有懂行的说一说蔬菜批发商一般抬价多少?

知乎用户 我去给你买橘子 发表

自媒体媒体要搞大新闻呗。批发批发价!批发价这价格的话到终端起码三块到四块。

我觉得非常搞笑的是网友们经常你国你国物价高,美国物价低。

当真的打击这些批发商时候,搞笑的来了,还是那批人,骂为什么罚款。你国太黑暗了,不给小摊小贩活路。

当个魔怔人是相当好的,因为他们什么时候都对。物价高时候他们骂你国。整治批发商哄抬物价时候还是骂你国。赢麻了,赢两次。正方,反方他各赢一次。他还觉得他独立思考。

知乎用户 李昀 发表

批发的,跟零售是不一样的。

价格从原来的 1.4 涨到 2 元。对他来说,利润翻了四倍。

知乎用户 paul diansour 发表

第一级批发商,一般进价 1 块,批出去一块二就是 高利润了,正常是加个 5-7 点就不错了,特别是大批发商。

如果大批发商给到经营户是 2 块,那经营户卖给菜贩子就是 2 块 4,2 块 5,如果经营户胆子大点也有样学样,那给到菜贩子的价格就是 3 块 2 到 3 块 5,菜摊卖到消费者就在 6 块以上了。

普通的应该是进价 1.2–1.5–2 –3

1.2–2 – 3.2– 6

如果是个体菜摊,他卖 6 块可能没人管。

但他是一级批发商,那这个问题就是典型的扰乱市场哄抬物价。

你说孟买的物价乱飞没人管,那你直接去怼他们呀,这不是正好抓了典型嘛,表明做正事了

知乎用户 逆流川 发表

建议对共享充电宝进行处理一下

动不动 50% 涨,还说年轻人对价格不敏感

希望依法处理

知乎用户 喵大人 发表

这三十万怎么分

知乎用户 不惑于心​ 发表

在越南,任何执法行为我只会解读为政治倾轧或者保护费没交足。

无他,法律是上层建筑的一部分,越南的生产关系和意识形态这么拧巴,搞出来的法律只能是一套()玩意。

既要市场配置资源,又要行政罚款控制价格,还要(),真是赢麻了。

知乎用户 民民​ 发表

这里面有个涉及到主粮的感念,虽然土豆不是我们国家的主粮,到在一些欠发达国家木薯和土豆是妥妥的主粮,刚需。所以土豆不起眼,但地位非常特殊,它就像一个基础标准一样,如果土豆涨,那大部分蔬菜都要涨,而且从批发源头的 1 块 4 涨到 2 块,后面的生产链传导一般都会放大 1 到 2 倍,也就是说土豆批发价涨 6 毛,那零售端就可能是多涨 1.2 元,之前土豆零售价比如 2 元钱,那现在就可能是 3.2 甚至更高,当土豆涨到 3.2 的时候,茄子黄瓜豆角肯定不服气,也会跟着涨到至少比土豆贵的价位,这样就会带动蔬菜价格的是全面上涨,最后的社会成本非常高

知乎用户 盐大人 发表

反正我买菜不能贵,批发商抬价也不能管,做不到就是政府无能

知乎用户 小王先生爱吃鱼 发表

有文件支持。。。就没错,而且处罚的是经销商又不个人菜店或者菜摊,两者的量不要混淆。

另外,哄抬物价这种事。

管了的时候,网友 “xxxxx,竟然罚这么多,黑心 xxxx”

不管的时候,网友 “有人借着疫情哄抬物价,没人管管么?xxxxxx”

昂,以上内容是疫情以来的事实。

知乎用户 夏流 发表

看了专业回答,这确实涉嫌 “哄抬物价”,该罚。

只是想到,

上海卖高价蔬菜包发家致富的没人管,

对小破土豆批发商重拳出击,

也挺搞笑的。

知乎用户 猫先生​​ 发表

照这个逻辑,新东方是不是得二进宫了?

知乎用户 花开此岸​ 发表

我就想知道,为什么上海天价蔬菜没听说有谁被罚?难不成他们从菜农手里收的时候就已经是天价了?

知乎用户 budongdashi​ 发表

一句话 现在因为疫情,各地做核酸财政没钱了,怎么办,罚,各地都在抓电瓶车违章(当然也是为了安全),违停贴单。

这些罚这种比较来钱快 ,一次可以几 w。哄抬物价,以前猪肉涨价,包子也涨了 25% 算不算哄抬物价。财政放水,一年之内房价可以涨 30% 算不算哄抬物价。

知乎用户 烽火连城 发表

管你什么标准,

我就知道人家今年绩效可以发了。

知乎用户 有缘人 发表

也就是欺负一下底层的群众罢了,当时房价 2016 年卖四五千,2017 年直接涨到七八千,之后不断上涨过万,他们怎么不去罚款,反而出台限额跌令,说降价是扰乱秩序。正说反说都是他们的道理,你们直接定价得了。

知乎用户 帝都流浪者 发表

对老百姓很严格啊,但是垄断企业或者有关系的企业确视而不见。

知乎用户 孙可林​ 发表

这就是瞎胡闹!

老百姓种点土豆卖还出现这种荒唐的事情。好难得工商你们有本事去查一下中国的其他产品吧!

例如:茅台,五粮液,中华烟这三样如果按照溢价罚款的话你们可以一年罚出十个美国第五舰队!

你们再查查,外国的奢赐品店。阿玛尼,路易威登,你们去看看溢价是多少?

好了就以上这些都不查!你们可以查查汽车吧?汽车查不了?那就查查假的汽车配件总可以吧?

贵的您们惹不起,权力大的你们不敢处罚,崇洋媚外的你们也追求吧?

手里就那么点权力谁都不敢 “发火” 就知道欺负老百姓这点菜?你们是真的丧尽良心啊!

知乎用户 货币的结构 发表

如果早上一堆土豆质量测量结果为 1kg,晚上还是这堆土豆质量测量结果为 2kg;那么 kg 肯定会被踢出公共计量。

但恰恰就有这么一种普遍的公共的计量单位,在它物恒定下,计量自身会不停的变动。

知乎用户 不凡 发表

和着回答问题的都不吃饭啊

知乎用户 米格 发表

成本 1.2,批发 2,利润 0.8,相当于利润有百分之六七十了,这是什么利润呀知道吗?批发有这么高的利润是暴力了,别把零售商和批发商混潘了,小年轻键盘侠们

知乎用户 仓鼠的兔子 发表

土豆卖不掉的话,物价局能回收吗?不能回收的话中间需要有足够的价差保证合理利润。

比如说第一天进 10 斤土豆,价格 1.2 元

第一周卖 2 斤 2.0 元

第二周卖 2 斤 1.8 元

第三周卖 2 斤 1.6 元

第四周卖 2 斤 1.4 元

第五周土豆 2 斤坏了卖不掉了,残余处理花费 0.1 元

总共成本 12.2 元,总收入 13.6 元,毛利润率才 10%。这个利润如果按第一周 2.0 元来处罚,是不是就过高了?

知乎用户 临渊听钟 发表

@上海

知乎用户 铲车司机小基 发表

广州租房电费 1.6 元 / 度,水费 5 元 / 吨都没管。

知乎用户 小钻风​ 发表

建议把新闻看完,这个新闻里有多条处罚,1 万,2 万居多。这个被罚 30 万说的是该商户位于农批城具有规模优势

如果他一个月卖几百斤上千斤,罚 30 万确实多了。如果他一个月卖几十上百吨呢?

进价 1.2 元,售价 1.4 元突然涨到 2 元不是小数目,利润涨多少了,再经过蔬菜店,超市,那可能 3 元一斤的土豆就卖 5 元了

这不是你家周围蔬菜店,涨价了你可以去其他地方买,这是农批城商家,能够涨这么多,还能卖出去,说明他在土豆这个产品上在该批发市场是占据大优势的(小批发商根本不敢涨太多,涨太多客户就去别家进货了),他一涨价,该地区大部分菜市场的土豆都会涨价。

很多人可能对蔬菜批发市场不了解,我刚好在那种地方干过(成都白家批发市场)。批发市场的客户粗略可分为两种,一种是菜贩子,随便一种菜一买就是上百斤起步,都是开车去拉的。还有一种是小摊贩,小蔬菜店或者小馆子,这种买菜也是一种十斤起步。蔬菜批发市场最热闹的时候是凌晨三四点,这时候是各种菜贩子来进货的时候,人非常多,大冬天也可以挤出汗。

买几斤,十几斤菜那种,根本不用去买。直接去垃圾堆捡就行了。每天批发商会丢很多品相不好的菜(很多没坏,只是磕碰了不好卖等),每天都有做盒饭的去捡

不要一味情绪输出

知乎用户 maomaobear​​ 发表

平时不罚你,不是因为罚不了,是没必要。

等真穷的时候,罚款收费的办法还是很多的。

我喊了很久房地产不能硬着陆,硬着陆最倒霉的还是最底层。

知乎用户 时间的分枝 发表

上海脸都被打肿了

知乎用户 尤醉易 发表

对富人唯唯诺诺,对穷人重拳出击

知乎用户 Fantasy Final 发表

不懂,之前上海是怎么处理的?

示范不是摆着吗

知乎用户 海森 冥桜​ 发表

鹅厂一个皮肤成百上千不去罚,只会欺负一个马铃薯多赚了几毛钱的底层百姓 ······

不得不说,我们这片土地真的很神奇。

知乎用户 小意思 发表

房价笑而不语

回头再涨它个三五倍

知乎用户 从来 发表

现在一大帮网友魔怔了,上海疫情的时候,菜价贵骂政府不作为(确实该骂,我也骂了),大庆疫情了,控制菜价又被骂。密麻麻滴,我严重怀疑是一帮人。

还有不是大庆的答主,说大庆疫情 8 月 30 开始,处罚是 8 月 20 号,这种答主不是大庆人不知道正常。我声明一下奥,大庆疫情是 8 月 20 日开始。8 月 20 日让胡路区就已经封闭了。

借着疫情涨价的批发商是什么成分不用我多说了吧,共情批发商的人更是低能捏。

知乎用户 思念​ 发表

有时候,觉得这个世界就是一个圈,很魔幻。 在网上一直抨击物价上涨和共情批发商屯粮的是同一批人。

知乎用户 赵新华 发表

保民生 抑通胀, 打算从菜篮子里面赚大钱的资本, 都会被处理.

知乎用户 9 倍冰之妖精 发表

各位可不可以先读读题?

这是农批城,大庆搞的一个蔬菜水果批发市场。里面基本都是批发商户。

这家批发的土豆从 1.2 元涨到 2 元,一天假如只出货 1 吨,额外获取的利润就是 1600 元。

可是像这样的批发商户一天绝对不可能只出货一吨,按照最近大庆抢菜的热潮,一天少说得出十几吨货。照这样卖个几天,少说额外能赚到十几万……

还有,8 月 20 日的时候,由于几例无症状感染者,全大庆就已经进入静默管理了。按照通常的定义,8.20 就已经算是疫情时期了。

知乎用户 克鲁泡特金银​ 发表

别一根筋盯着哄抬物价

什么时候这么严格认真了啊

瞅瞅各城市罚没收入变化和卖地收入变化,再结合着百万漕工的风花雪月,不就明白了

知乎用户 六朝松​ 发表

上面之所以要求沿海富裕省份足额缴纳转移支付,就是因为东北和中西部地方财政太困难了。执法人员罚款的依据不再是法律法规,而是市里面摊派给本单位的罚款指标

知乎用户 王廷​ 发表

一切罚款归中央

知乎用户 涨潮​ 发表

我只看到了中国对民生底线的保障是认真的,菜篮子不涨价老百姓才能生活。

知乎用户 吕恩璞​ 发表

摆个摊,开个小店卖贵点都没什么…… 这个是批发商,就是大家口中的中间商,赚的就是个差价,属于两头吃的角色。具体就是批发商从个体农户、私人农场、国营农场收购蔬菜,然后统一运输再卖给零售商,咱们平时去的菜市场、超市、街边摊贩等等都属于零售商。

对于批发商,是必须要从严管理的,因为批发商对两边都有信息差,农户并不知道市场行情,消费者也不知道收购价格。批发成本(运输、管理等)往往由批发商自己说了算,很容易形成垄断……

再者,别看只贵了几角钱,但是架不住量多,假设每斤土豆贵一角钱,十吨土豆就是 2 万…… 这不是利润哦!这是刨除利润外的超额利润!还仅仅是土豆一项哦。玉米、红薯、白菜、芹菜…… 等等,等等太多了。还有水果一类…… 算下来一年能超额拿到个百万都是洒洒水啦……

本来农户生存就很艰难了,然而很多菜价上涨的带来的利润农户吃到的很少,虽说运输和储存成本也在涨,但是究竟涨了多少却很难细究……

知乎用户 胡仲 发表

很多人不懂也不去买菜就开始批评了,批发商是薄利走量的,说这成本那成本的难道之前经营就没有这些成本了。坐标天津闹了几天疫情,现在菜市场的很多蔬菜菜价就翻倍了。就是一些人在借疫情谋利,国家依法打击这种行为还说三道四。

知乎用户 神皇境剑修 发表

影响民生

知乎用户 一言二拍 发表

罚款 30 万,一斤土豆赚两毛,要卖 150 万斤才能赚回来,还不算时间和人工成本。

近日,黑龙江大庆市监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农副产品批发城内王三土豆经营部存在哄抬物价违法行为。经查,该经营部进价 1.2 / 斤的土豆,售价从 1.4 / 斤上涨到 2 / 斤。

执法人员认为,该经营户借疫情哄抬物价,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情节恶劣,罚款 30 万元。

我注意到用的理由是 “利用其经营规模优势来哄抬物价”,所以这是批发大户,不是零售散户。

批发和零售不同,一斤差 1 毛钱,一吨就是 200 元,8 毛就是一吨 1600 的利润,平时搞批发利润最多 2 毛钱,所以这毫无疑问的就是哄抬物价,别指望批发一次只走一吨,批发商平时都是几辆大半挂车拉过来一车 33 吨,一车赚 5 万 3 不叫哄抬物价?终端小商贩这样卖无所谓,批发商这样做肯定是有问题的。

大庆主城区静默第 8 天,无症状感染者还在两位数往上增,形势异常严峻!市场监管部门初期就发通知要求保供渠道销售价不得超过进货价的 130%,哄抬物价直接造成居民恐慌囤积抢菜。

所以,市监局对王三的处罚是有法可依,也是为了打击某些商户借疫情囤货居奇,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的确,疫情期间,恶意哄抬物价,不择手段的黑心商户,就该严查重罚。

但就事论事,王三土豆进价 1.2 元,卖到 1.4 元到最高 2 元,对比当初上海的高价菜团购,还是觉得不是十分离谱。疫情期间,卖菜的商贩也不容易,他们不仅要冒着被感染的风险,还需要人工费,房租费,运输费、损耗费等等,这一下子罚 30 万,是不是有点太过了呢?要是商家还有其它抬价行为的可以发出整改书,拒不整改的再处罚不是会合理一点?疫情大家生意都难做,生存下去都难。创造好的营商环境,这才是初衷。

有网友说,高铁上一元钱的水卖到 3 元一瓶,飞机场 15 元一碗的面卖到 50 元一碗,电影院的标配爆米花价格更是翻了几番,酒吧啤酒一瓶三十,进价一块五,咋就没人管呢?

我认为,主要的区别就是以上这些商品是在不同经营环境下正常的市场差价,当然,如果监管部门认定差价过大扰乱了市场秩序,就会处罚。

所以,处罚是对的,但罚款金额有点商榷!

知乎用户 北唐千山雪 发表

罚的好,发国难财的和趁灾吸老百姓血的商家都该罚,罚的越多越好。

那些为挨罚商户鸣不平的,和阴阳怪气指责执法单位的,麻烦你们把脖子上顶着的玩意儿拆下来,放马桶里滚一滚,按下冲水键,没冲走的话,说明容量够大,拿出来放在脖子上,听我说。

大庆现在全城管控,各大小区全部封闭管理,老百姓待在家里不能出去,这种情况已经持续快一个星期了,加上前段时间的静默期,已经十多天了。

我们小区,今天开始,超市菜店停止送菜,也就是说,我们想买菜也买不到。

好吧,说说前两天的情况。

前天华联超市出了个蔬菜包,蒜苔九块钱一斤,土豆两块五,看到了吗,土豆两块五,疫情之前,土豆八九毛一斤,一块左右,现在是两块五,你以为是华联超市涨的价?

不,

是王三。

王三是九区批发市场的商户。

九区批发市场作为大庆市农副产品保供单位,全市老百姓吃的菜,都出自这里,明白了吗,这里是大批发市场,而王三是个批发商、

批发商涨价,零售商自然也跟着涨,菜到了市民手里,就涨了两三轮。

土豆和白菜,是菜店最便宜的菜,别的地方咱不知道,东北这地方应该是这样的,菜店超市最便宜的菜肯定是土豆和白菜,如果最便宜的菜都涨这么多,其它菜可想而知会涨成什么样。

大庆市已经静默好几天了,市民们响应号召,接受安排,呆在家里不出去,不给政府添乱,不给城市惹麻烦。

然而,批发商这时候趁乱吸民血,该不该罚?

蔬菜涨个十块八块,对有钱人来说不算什么,多花几块钱而已。

但穷人怎么办?

吃不起不吃?

无论哪座城市,穷人的占比都是最多的,大家配合抗议待在家里不能赚钱,还要承受着不法商贩的剥削,你不罚他,等老百姓吃不起菜的时候,就走出去了,谁还待在家里,菜都吃不起了,谁还管什么疫情,谁还听你哔哔,你以为商贩随便涨价就完了,土豆涨几毛钱价事小,老百姓能不能吃起事大。

知乎用户 弱爆了 发表

资本家养了这么多年早肥的流油了,这还是小小小小的批发商,找几条大的关门杀猪渡过难关。不然怎么?

知乎用户 汗青 发表

西游记看过吗

知乎用户 绿罗也是罗 发表

人家一天光土豆挣 1 万 6,还轮不到你们这些神神来可怜

知乎用户 陈厚宁 发表

夜上海夜上海

你是个不夜城

华灯起车声响歌舞升平

只见她笑脸迎

谁知她内心苦闷

夜生活都为了衣食住行

酒不醉人人自醉

胡天胡地蹉跎了青春

晓色朦胧转眼醒

大家归去心灵儿随着转动的车轮

换一换新天地

别有一个新环境

回味着夜生活如梦初醒

酒不醉人人自醉

胡天胡地蹉跎了青春

晓色朦胧转眼醒

大家归去心灵儿随着转动的车轮

换一换新天地

别有一个新环境

回味着夜生活如梦初醒

知乎用户 磨皮擦痒哆瑞咪 发表

知乎用户 normalplus 发表

emm,抱歉,我尽力了,但是作为一个消费者,我的屁股真的很难坐到商户这一边。

知乎用户 吴博 发表

无语,洋人不罚,罚中国人。洋人开公司,把一些有害物质留下,怎么从来不管

知乎用户 柚子蜂蜜水​ 发表

批发商哄抬物价,标题里直接写商户故意引导大家以为是个体户?

知乎用户 贵乎 发表

罚的好呀,农民辛苦种地,土豆能卖上八毛都算高价,二道贩子倒倒手就敢涨六毛。

就这还有人共情呢,活该你吃高价菜,被人宰还要给人叫屈。

知乎用户 苏尘 发表

想问下,建筑加地皮成本可以只有几千的商品房,卖价好几万。

该怎么罚呢?

知乎用户 乘风破浪会有时 发表

农民和相关产业就是唐僧肉,谁都来欺负下。

金融,芯片基金,房地产,随便一个行业的零头,都够农业总产值了。

没人管。

知乎用户 54677 发表

哄抬地价呢?

知乎用户 rainbow 发表

黑龙江的经济为啥上不去 ,由此可见~

知乎用户 知乎牛逼球球你别封我 发表

没看到利用经营规模优势吗?又不是你进个百把斤卖 2 块,而是特么的几十吨的大批发呀,如果你进几百斤这样卖,谁 TM 脑子有病给你罚 30w?

知乎用户 剑门匹夫 发表

参考冰露的价格,所有 2 块钱以上的卖水商店都要枪毙了,特别是你恒大冰泉!

知乎用户 铁甲依然在 发表

窃钩者诛,窃国者侯

知乎用户 一车车厘子 发表

某大都市 1.2 元土豆卖 100 元罚多少呢?

知乎用户 飞 fall 发表

罚得好!合情合理!

无良商家该罚!

如何解读?人家下达罚款决定的时候不都给了吗

知乎用户 小鼠表​ 发表

有什么好解毒的,美国全球抢劫,在国际 / 美国的法律上还说的过去,因为是他们自己制定的。

知乎用户 林木击败夫斯基 发表

那上海那些倒爷怎么一个处罚的都没见过

哦不对,好像有一个替死鬼

知乎用户 未选择的路 发表

创收吧

知乎用户 老虎爱吃牛肉 发表

哈哈哈哈哈

知乎用户 Mans 发表

装都不装了

房地产倒下了,财政窟窿怎么办?抓壮丁顶呗

知乎用户 严重朱震 发表

应该把大庆市场监督局的人都派到上海

知乎用户 豆芽​ 发表

批发商加价这么多!

要是层层这个幅度加价,老百姓真要饿肚子了!

知乎用户 盛哥 发表

我觉的这个罚的没问题。就好比当初一个口罩 6 块钱就该罚。不过还应该罚一罚油价地皮这种涨的更离谱的。

知乎用户 阿狸 发表

LV 开卖乒乓球拍,售价 1.8 万元带 4 颗球

结合这个来看

知乎用户 渴求死亡的大镖客 发表

今天去超市,鸡蛋 7 块一斤,柴鸡蛋 7.5 块。我住的可是丰台,离新发地不远,就这估计也北京最偏宜的地区了。该管管了

知乎用户 搏击会​ 发表

想查黑龙江,派纪检大概率没用,得用 PLA 才行。

知乎用户 乐无异 发表

还有王法吗?还有法律吗!

知乎用户 桥式 发表

他这个 2 元貌似不是直接卖给老百姓的,而是中间商,卖给菜贩的,然后菜贩卖给老百姓

知乎用户 譚大娘​ 发表

800 元的青岛大虾没人管,几百块的新疆切糕没人问,2 元的土豆被罚了。

我就想知道卖土豆的店家,你到底跟谁结仇了?

知乎用户 匮明用户 发表

一吨土豆卖出去顶农民一个月工作!建议加大力度

知乎用户 却道天凉好个秋 发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什么时候管过房价和医疗价格?虽然疫情菜价涨是影响了老百姓过日子,但是说到底还都是小钱。

知乎用户 随便嘛名吧 发表

2022 年上半年,工商银行主要经营指标保持稳中向好。实现营业收入 4438 亿元,净利润 1726 亿元。

知乎用户 九问 发表

似乎大家都认为是商户是终端零售诶

知乎用户 一棵小草 发表

条件一:中国防疫做的还凑合,也就一般般吧。

条件二:美国确因为疫情死了那么多人。

结论:中国政府真 SB

知乎用户 股赌股赌股赌 发表

罚的好

知乎用户 天道 发表

房价呢?

知乎用户 学习不说话 发表

这个房价,利用其土地审批优势,借机哄抬房价,严重扰乱市场经营秩序,情节恶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似乎也没问题啊

知乎用户 南派剑客 发表

不怕完全开放的市场,就怕有特权的营业执照,你觉得这个是维护市场价格稳定?殊不知农民本来贫穷来源于此,而奢侈品你怎么不管管,房地产炒作你怎么不管管?

以上都是正派的看法,下面说一下翻拍的看法:反正都是老爷说了算,咋地,不服爬

好了,我是反派哈哈哈

知乎用户 天天都在摇手瞪眼 发表

这个就是媒体在搞事,你把加价幅度和因此额外获利总额都发出来啊!

知乎用户 xanderwang 发表

如果能对违法企业也这么重罚就好了。

知乎用户 薄荷 发表

我发现几个瞎说没读清楚题的都是律师,哈哈哈哈

知乎用户 qzlxb 发表

说真的

对于这种发国难财的奸商

感觉还是罚少了

应该没收全部财产并对老板判刑

这样才会有真正的效果

知乎用户 咋滴嗯哼 发表

最近这类新闻很多啊,看了一下都是超市。

相关媒体是不是得科普一下啊,市场经济,贵了卖不出去等降价处理呗,有些地方疫情期间特定区域物价不强力管控,这边土豆卖 2 块管的倒是挺积极。

知乎用户 云物长乐 发表

不过是经济下行,财政没钱了,只有罚钱才能有点收入了。

知乎用户 多喝热水 发表

上海疫情搞垄断卖支援物资的不查,这个时候反而来查这些是吧?真就豪绅的钱如数奉还,百姓的钱三七分帐?

知乎用户 留在冬天 发表

银行假币,罚款一万

知乎用户 慢慢来 发表

几百块一吨的水泥卖几万一平怎么说

知乎用户 胡诌巴侃 发表

看完解读,拍手称快!罚得好!

知乎用户 肖君杰 发表

不敢查上海疫情蔬菜价格,在这儿重拳出击

知乎用户 紫罗兰 · 永恒花 Q 发表

这盛世如你所愿~

知乎用户 MMK 小盆友 发表

水泥砂浆,钢筋石材,人工机械,又是多少钱进价,多少钱卖的,这时候怎么又装死了?

知乎用户 瞎唠嗑 发表

饿城这边去私立幼儿园上学也要教育局核准,然后你想去你想去的园,1w5 一个。

这些都是饿极了,吃相太难看了!

知乎用户 包工头老 W 发表

房价该罚多少钱?

【附】举报:某相关部门利用疫情盘剥百姓!

知乎用户 破落骑士​ 发表

严厉打击价格过低的商业涨价活动

知乎用户 水在一方 发表

哄抬地价,哄抬油价的什么时候罚

知乎用户 六六六 发表

我不理解

知乎用户 不知者 发表

农产品涨价赚钱的永远不是农民

知乎用户 资乎用户 发表

这价格我觉得很合理,怎么这也能被罚

知乎用户 wxeb5d972832e1215b 发表

也没见你们罚过上海那些啊

知乎用户 加班的尤里同志​ 发表

看来大庆和广州物价差不多嘛

知乎用户 十二​ 发表

牛蛙牛蛙!人民生活越来越幸福,加油!奥利给!反正我在火车站 8 块钱买个水很合理,我在景区 20 买杯水也很合理。

知乎用户 刺青 发表

地主家也没有余粮了?

要开始找猪栏里面长的比较好的猪出栏了?

找最肥的猪出栏并没有什么问题

就怕到时候那些还没有正常生长发育的猪仔

也逃不过

知乎用户 单曲循环 发表

前有 5 斤芹菜罚 6 万

知乎用户 躲个猫猫 发表

这是上海疫情期间这样处罚该多好呀

知乎用户 王二狗 发表

按这个标准,征地 30 万一亩,拍卖 600 万一亩得罚成什么样?

知乎用户 蛋糕家主人 发表

作为经历过上海的封城,死过 1 次的人

我感觉这个案子有 3 点不对的地方

1,成本应该是总成本

就是产品成本 + 运输成本,特别是疫情期间,最大的是运输成本,根本没办法配送

这个时候产品采购成本反而忽略不计,我们那个时候天天抢菜,天天团购,就是没人配送

经常是这条路封了,这个社区封了!

执法的人一定要明白:不同的时候成本结构不同

2,货损增加的:因为正常的流通没了,货损一定增加,而且是农产品

不要看人家赚多少,这个时候也要算烂多少。

就是土豆,也架不住 10 几天的晃悠。原来可能当天就到菜场,现在。。。。。。

执法的人一定要明白:不同的时候利润结构不同

3,疫情期间,更应该鼓励 1-2 倍的加价

只有这样才能增加供给,不要让大家都做雷锋,平时就是低毛利在做

而且增加土豆的补给非常有必要,因为相对保存时间长

给人民一个可以预期的三餐、

执法的人一定要明白:不同的时候老百姓的需求是什么

这个案子的影响很大,千万要小心,做好成本结构,利润结构,民情情况分析

不是罚款就了事,

知乎用户 小米粥 发表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罚款多少都是你们说了算!

还有王法和天理吗?

知乎用户 之乎者也 发表

往后这种事会越来越多,土地财政没用了,地方政府没钱了,不罚点款,你让老爷们吃什么,喝什么?

知乎用户 星河国度​ 发表

懒的是商户

1. 装盒 卖预制薯角 背后贴个说明书 烤箱煮多久 微波炉煮多久 一斤卖五块

2. 装盒 贴牌 有机土豆 500g 8.8 元

以上成本不超过五毛

当然实际原因都不能在评论里看到,有些人想邀功想讨好升官。都懂得,有些当官为民做主真有能力,有些能力不够噱头来凑,上海的情况当时都明白,有能力的都在一线,没能力的只能靠这种手段讨好上级。

据我所知,进价 1.2 卖 3 块的菜市场大有人在。

有些东西。不能套用法律,这么说吧,你去买个葱,正常是要向商户索要发票的,你去买个油条,亦然。

法律上很多东西的实际界定,是看实际情况而定的,给与了权利机关很多可以执行的空间。有些是可罚可不罚的东西,所以检查组调查的时候,说的是合不合理,而不是违不违法。

另外,说了罚款就说税收吧,国内的表面税率是很高的,实际上国家在这一块除了上市公司等其他大公司之外,对小微企业的政策是良好的,一半以上的小微企业甚至比例更高,不是交多少税的问题,是根本不清楚这东西还要交税的问题。所以不能说我国税率世界领先,实际上对于小老百姓来说现有的政策是相对来说更好的,如果按照美国的税负和税收严控,目前国内 90% 以上小微企业都得挂。

知乎用户 执节者歌 发表

两块钱的土豆都挨罚,有些地方天价白菜屁事没有。

果然投资不过山海关。

知乎用户 光辉岁月 发表

维稳大于一切。

LV 一个包包卖几万到几十万… 上海外滩汤臣一品一套房几千万… 饭店里炒个土豆丝也要十几块吧… 一本万利本来就是商人的追求,没有错,看看电视广告,但凡广告费最大最多的行业,就是暴利行业。这个事,没有对错,经济要繁荣,靠的就是大家都赚钱。大家都赚钱,消费就起来了,人人日子好过,旅游出国,文化娱乐行业,古玩珠宝,吃喝玩乐都带动起来了… 曾经我们也有过这样繁荣辉煌的岁月…

但是,近些年我们内部和外部环境日益恶劣,加之疫情催化剂的作用(很想骂人)… 经济形势严峻,失业人口暴增,多少人吃饭房贷车贷都出了问题…

常常有人说,中华民族是全世界最勤劳善良的民族。是的,只要不挨饿,老百姓都任劳任怨。

所以粮食价格,国家严格管控。几十年了,基础粮食始终稳定。土豆又是过去帮老百姓渡过灾年的重要口粮。

还是这句话 “维稳大于一切”,别的都是扯蛋。

知乎用户 布鲁斯 · 李逝 发表

权力寻租?

不让做生意的好好做,留给自己人做?

知乎用户 岁月是财富最大的沉淀 发表

那山姆某商品蔬菜进货 6 块钱,售价 12 块,毛利高达!!!% 是不是也要罚?弱势群这么被人欺负吗?

知乎用户 JACKISDAISYFA 发表

东北太穷,一直穷下去

知乎用户 百万哥 发表

大型批发商这么大利润确实不合理!罚

知乎用户 Prode 发表

今年被封上海俩月买的土豆都是至少 6 元 / 斤,贵的有 13 元 / 斤,结果今天听到长春街头卖的土豆 0.98 元 / 斤。商户才卖 2 元就被罚 30w,上海翻了几番也没见有什么事呀。

知乎用户 漓夜雨 发表

一群被洗脑洗魔怔的人,等哪天因为蔬菜批发商涨价你买不起蔬菜时,又在那骂政府怎么不管物价

知乎用户 自由和风 发表

这里面有些人真的魔怔了,看到标题直接开喷。

知乎用户 BBBBBB 焕 发表

服气啦~ 基本偏向涨价的了。。。都是资本主义过来的?

知乎用户 韭菜的自我修养 发表

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农批城内王三土豆经营部存在哄抬物价违法行为

农批城

可以看出农批城是批发水果,属于大批量批发。

另外看原文链接还有 8 家超市也受到了处罚

从普通老百姓的角度来看,我觉得罚的好。在土豆供应链中,每个环节如果按照这些黑心商户加价,到我们老百姓手里,土豆会变成多少钱一斤?

键盘侠们不会以为 2 块钱一斤是卖给你们的吧。

知乎用户 吃瓜群众​ 发表

咦?!!上海卖一颗白菜五十,八十,一百的时候这些人去哪里了呢?

知乎用户 loma 李冬冬 发表

石人一只眼 挑动黄河天下反。——朱元璋。

一切反动派都是纸老虎,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伟人

知乎用户 恩赐解脱 发表

那药呢?

知乎用户 茉莉​ 发表

执法人员是疯了吗

知乎用户 光做的瓶子漏光 发表

不得不说这真是一片神奇的土地,上海物价上天了没点事,阿里反垄断发也就陪 50w,个体户陪 30w,都怪美国

知乎用户 fjdrhds 发表

房地产不行了,地卖不动,得从别的地方搞钱了,脸都不要了。
…….
茅台毛利达到 90%,超级暴利了,动手吧,别只会欺压弱小啊。

知乎用户 形势逼人又喜人​ 发表

按默认排名前两位的回答只有几十赞

但是该提问在热榜排名第五

我约莫着打击哄抬物价是好事啊,他们到底怕的什么呢?还是说知乎已经没人玩了?

知乎用户 尼古拉 发表

我想问一下上海疫情期间高价卖菜的后来怎么处理了

知乎用户 呜呼啦呼黑魔变身 发表

上海好好看,好好学!

知乎用户 876543569876 发表

保护民生 应罚尽罚…

多一嘴 如果哪天电话费或者电价也暴涨的话 能不能罚个 30 万亿

知乎用户 棠 tang 发表

有些人连批发和零售都搞不清楚,就拿键盘开喷,反正到消费者手里价格翻几倍买单的也是本地人,和他们一点关系没有,他们还可以继续喷,为啥菜价涨这么多没人管?还有的逻辑是只要有一个地方的不作为,比如上海,其他的地方你作为就是你错。

知乎用户 Sky’sPhoenix 发表

皮一下——土豆:我什么都没干,跟我没关系。

知乎用户 喵蕉君​ 发表

先统一一下口径

怎么这回屁股就坐资本家那边了?

最简单好用的 VPS,没有之一,注册立得 100 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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