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你的父母把你送进了豫章书院,杨永信电疗所一类的地方,你会怎么办?会报复他们吗?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不会,因为我爸妈是真的不知道。 有一年,我成绩特别好,我爸妈奖励我才给我报了一个夏令营,他们忙,没法假期带我出去玩,就想着给我报个夏令营, 说有同龄人陪着,四餐一点一水果,吃的也好,还能去风景好的地方宿营,活动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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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除特殊标注外)受访者供图
「我感受不到快乐」
第一次见到女孩徐晶,是在2023年的冬天。
她是放学后过来的。当时天已经很黑了,法院其他人都下班了,剩下我和书记员在等她和妈妈。在法院门口,我看到她的第一眼,她穿着一件又厚又重的黑色羽绒服,跟身型完全不相符。她一直低着头,头帘儿油油的,蒙住了眼睛,不跟任何人眼神交流。我当时就感觉,小姑娘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已经不在意外形打理这些事儿了。
这起案件里,徐晶是原告,同校的一名男孩刘宇和他的父母是被告。原告提交的诉状里,只有简简单单几句话,但描述的情况很严重:2023年4月,男孩刘宇开始在学校散播徐晶的黄谣,充斥着污言秽语与性暗示内容。谣言逐渐扩散,很多人都知道了,徐晶甚至不敢去学校上学,因为焦虑和恐惧,她多次自残,还实施过一次自杀,被送去医院才抢救过来。
看完诉状,我很担心徐晶的心理状况,如果和刘宇或者他父母当庭对质,情况会不会变得更糟?所以开庭之前,我决定约徐晶和她妈妈单独聊一次。
那天晚上进了法庭之后,徐晶还是低着头,不说话。她妈妈就先讲起来,徐晶和刘宇从一年级到六年级都是同学,原本关系还挺好,升初中也在同一所寄宿学校。但不知道什么原因,刘宇突然有一天在宿舍里造女儿的黄谣,里面还住着其他班级的人,所以谣言很快在年级里越传越广。
徐晶妈妈文化程度不高,和丈夫离婚后,靠一份环卫工作维持简单的生活。但谣言把母女的日常完全搅乱了。她妈妈就特别无助,原原本本告诉我这么一段话:
「你瞧现在把我闺女弄成什么样了。我说吃饭?不吃。跟妈一块儿出去溜达?不溜达。我们家亲戚有一个孩子,说跟她玩,也不玩。只要一回家就关上门,抱着个手机在屋里。有时候手机都不看,蒙着被子什么也不干,我就说完了这孩子。」
因为有羞耻感,黄谣自始至终没有从母女口中说出来过,但一谈及,徐晶身体就控制不住发抖,她妈妈就在边上拍拍背安抚她。原本我以为,徐晶一句话都不想说了,但谈话快结束时,她突然非常激动地喊,「他讲那什么的人根本不是我。」我注意到,她手上留有一些刀割伤的疤痕,就感到即便距离造谣过去了7个月,对她的影响还是很大。
徐晶接着告诉我,发现自己被造谣后,她第一时间告诉了班主任,班主任也很快找到刘宇询问原委,但刚开始他不承认,班主任就找来不同班级的两名男学生,让他们到办公室里背对背坐着,彼此不能沟通的情况下,各自写下来听到了什么。结果他们写的内容完全一致,就是从刘宇那儿听到的黄谣。
后来,刘宇妈妈被通知到学校,和刘宇一起去了班级向徐晶当众道歉。但她根本不接受,因为对方就说了一句「对不起」,态度还特别轻蔑。谣言也没有因道歉而消失,她走在楼道里、厕所里、食堂里,还是感到别人在背后指指点点。
为了了解更多的细节,开庭之前,我联系过一次学校。校长是个中年人,他对校园言语欺凌这些事儿有职业敏感性,所以第一时间开始调查,并且把之后发生的每一个环节都写成材料保存了下来。
看完材料会感觉到,刘宇有狡诈的一面,也有幼稚的一面。知道老师找两名学生作证后,他居然想到买通他们,请出去吃冰棍,打游戏,结束之后对他们说,下次要有人再问起,就要说是听错了,不是刘宇造的谣。但其中一个男孩回家后感到非常愧疚,第二天就向老师坦白了。刘宇这才感到瞒不住,在班级里给徐晶道歉。
事发第二天,徐晶割腕自伤。学校感到事态严重,约双方家长到校面谈。在校方的主持下,两方初步达成过一致,由刘宇母亲垫付3000元,先给徐晶看病。但后来,徐晶还是反复自伤,双方对于怎么道歉,怎么赔偿,一直谈不拢。校方协调不下来,建议还是走司法途径。
其实,对于类似的校园谣言事件来说,真正走到法庭的并不多见。初次见面那天晚上,我问徐晶母亲,为什么最后下决心来起诉。她一下子就流眼泪了,说哪怕骂女儿,给她起外号,她可能都不会诉讼,钱也不是最关键的,主要是黄谣不堪入耳,她是个女人,是个母亲,实在不忍心看到女儿被这样的言语包围,所以必须得帮女儿要个清白,让男孩承担责任。
和母女谈话结束后,我试着开导徐晶,说她才十来岁,未来的生活还长,既然已经回学校上学,可以试着重新感受身边高兴的事儿。但徐晶当时特别低落,回答我说,「我感受不到快乐。」
其实,那女孩长得挺高大的,但说话声音又轻又小,总给我感觉那么虚弱。最后,她搀着她妈妈,低着头走了。
图源电影《默杀》
两位母亲
从始至终,我没见过男孩刘宇。他的爸爸妈妈从河北来到北京,做点小本生意,在北京落脚后就把孩子接过来,尽力陪在孩子身边,提供一份教育。
但2023年6月学期结束,刘宇转回了河北老家上学。所以真正开庭时,两个孩子都没有到场,只有两位母亲带着各自的律师,还有学校一位德育老师作为第三人参加庭审。
作为法官,我能预见到开庭时,每个人都会朝着有利于自己的方向说,争辩焦点可能在于赔偿多少金额,以及自杀和造谣事件是否相关。但没想到,刘宇母亲上来就全盘否认了,说她儿子没造谣,是别的同学听错了。但当我问及,为什么会垫付3000元,孩子又为什么请同学去电玩厅、吃冰棍。这时候,刘宇母亲有点心虚了,说话不成逻辑,但还是在替孩子掩盖。
面对否认,徐晶妈妈虽然文化不多,但她感情充沛又表现得很克制,说没关系,她可以再找同学补充取证。庭审结束后,她很快和徐晶分头行动,一个给家长打电话录音取证,一个在学校收集同学的文字证言。我看了之后也很感触,有个孩子这样写:「徐晶原来特别阳光开朗,跟我们相处也很好,但被造谣之后,她变了,经常伤害自己。」
有了补充证据,按理说应该组织第二次开庭,但刘宇母亲放弃了质证权利,理由是「小孩子怎么说的都有」,但她对自己孩子说的话,却坚持认为是证据确凿的、严丝合缝的。
两位母亲给我感觉很不一样:女孩妈妈没办法复述黄谣,一谈起来就很激动,而男孩妈妈不会感到难以启齿,认为就是小孩子家的玩笑话。两个多小时的审判中,刘宇妈妈没有表现出任何同理心,不能共情女孩被诋毁的感受,还说徐晶应该相信「清者自清」,不应该自伤,她也得对自伤的行为负责。
考虑到案件双方都有未成年人,司法裁判有价值引领的作用,所以庭审结束后,我把各个角度的思考都写在了判决书里。首先,刘宇的过错是毋庸置疑的,作为一个13周岁的孩子,这个年龄段的认知水平是足以分辨好坏的,他故意编排侮辱性强的黄谣,总不是为了赞美徐晶,而是明确知道会给对方带来伤害,存在明显的主观过错。
其次,在寄宿制学校,学生节假日以外都在封闭空间里集体学习和生活,同学关系就是他们现阶段最主要的社会关系,而黄谣无异于让徐晶遭遇了一次「社会性死亡」,声誉明显受到损毁,社会评价降低,构成名誉权侵害和精神损害。
但除此之外,还有一个争议点,是我在仔细考虑之后没有给予支持的。
徐晶妈妈在庭上临时加了一项诉求,要刘宇手写道歉信公开张贴在校园。但我考虑到,刘宇已经转学,新一批初一的孩子也已经入学,并不知道这些过往。这时候,如果再贴一封道歉信,可能会引起新一轮的猜测和讨论,反而扩大了影响,对其他孩子的正常生活不好,对还在学校读书的徐晶也不好。
我把这些考虑都写进了判决书里,双方家长都表示理解。判决之后,我再次联系了刘宇母亲,建议她带着孩子再一次给徐晶诚恳道歉,也特别嘱咐了她,加强对孩子的教育,我说您也是女人,是妈妈,有没有想过,黄谣对女孩造成的伤害有多大,让刘宇再次诚心道歉,一来能抚平徐晶心灵的伤害,二来也能让他意识到自己的错误。
这么做,我觉得对于刘宇和父母来讲都是好事儿,会让孩子认识到,嘴上信口开河给别人造成恶劣影响,是要担法律责任的。也会让父母认识到孩子错了,就承认错误,积极改正,总比以后犯下更大的错误好。我觉得刘宇母亲是有点被说通了的,至少在判决生效当天,她就把赔偿款支付给了徐晶母亲。
图源电影《道熙呀》
动机
回头想,我生命里第一次接触女孩被造黄谣,还是在上初中的时候。
那名女孩是我的同班同学,因为发育比别的女孩早,谈论的话题也比较早熟,不知道谁就突然冒出来给她造谣,说她在校外有无数个男朋友,还说得有鼻子有眼。越来越多的人都信了,往她的校服上、自行车座上吐痰。受限于当时的认知水平,我不懂应该如何站出来质疑谣言去支持她,成了一名旁观者。多年过去,我跟她没有联系,也不知道这件事对她后续有什么影响,但每每想起总觉得遗憾。
接到徐晶案后,我又想到了这个同学,同时也特别困惑,黄谣为什么总会发生在女孩身上,并且很难自证,只能看着它的影响一点一点扩大?而且为什么十几岁的孩子在本该是清朗的校园里也会说出伤害性那么大的黄谣?
我特地问过学校老师刘宇的特质。用他的原话说,「一个不显山不露水的孩子」,不太受关注,甚至提到他的名字,都不会想到有什么特别印象的事。
我能理解,受到现在网络环境的影响,孩子会有一个很隐秘的世界,去探索奇奇怪怪的知识。而且往往越是不受关注的孩子,在网络里扎得越深,学到的语言、表达出的恶意可能就越惊人。但即便理解到这一层,我还是想不通,刘宇造谣的动机是什么?
我又去看青少年心理发展的书籍和论文,突然意识到,有一件小事被我忽略了,是徐晶那天晚上告诉我的:上小学时,刘宇有一次被车撞伤了,徐晶特别热心,发起一大批同学买水果去家里探望,因为这件事,他们此后成了特好的朋友。上初中后,他们分在不同的班级,刘宇课间就老来约徐晶一块儿上操场玩,但学校不允许学生串班,所以徐晶拒绝了好几次。最后一次,刘宇就说了这么一句话,「你了不起什么?你牛什么?」
当时,我没太在意这件事,但看过书之后,理解了刘宇的心理:和性格开朗、多才多艺、招人喜欢的徐晶相比,他显得普通,在这段友情中产生了自卑感,而又到了青春期,还交杂着性别意识萌动的复杂情感。屡次三番在徐晶这儿受挫后,他的自尊心更加受伤,所以生出「得不到就毁掉」的心理,而黄谣,是最能诋毁女孩的一种方式。
现在,我们的性教育还是缺乏,许多女孩成长过程中还会感到发育羞耻、生理期羞耻,而越是羞耻的东西,别人就越是好奇和想要窥探。所以同样是造谣,说考试作弊传播不会那么广,但黄谣的影响会指数级别增长。
刘宇妈妈曾说,「清者自清」,但黄谣根本不会由浊转清,只会愈演愈烈,因为涉及到性和隐私,内容模糊,女孩根本无法自证。孩子们又长期在校园里过集体生活,当大多数人在共享一个话题时,为了寻找所谓的归属感,他们就会跟风去讨论、去分享,进一步扩大传播,女孩就不断处在被凝视、被质疑、被恶意评价的境地。
所以黄谣真挺摧毁一个人的,有的女孩不敢求助,有的求助时不敢复述黄谣的内容,即使是更勇敢的维权者,也会在去污名化的过程中遭遇二次或者多次伤害。甚至在造谣者道歉的情况下,有些人还是会把女孩推进「受害者有罪论」,比如刘宇离开学校后,他的一名要好的男同学每次见到徐晶还是会说,「自己干的事儿不承认,把好朋友都害转学了。」
其实这件事中,让我担心的还有这些二次、三次传谣的人。因为不是始作俑者,他们不会觉得自己犯错,也不会有道德上的愧疚感,但扮演的是「平庸的恶」的角色。还有一些人甚至用辟谣的方式传谣,比如「我听某某人说,谁谁怎么样了,我不相信,是真的吗」,看起来是在寻找真相,但也导致了谣言扩散。涉及到人性幽微的部分,你很难判断他们是无意识地觉得好玩,还是主观上有很大的恶意,法律上也更难对他们追责。
对于孩子们来讲,还是需要价值观上的引导。徐晶事件发生后,学校召开了拒绝谣言的班会,我们也特地去办了一次反言语欺凌,反造谣、传谣的普法,主要是告诉孩子们,作为一个倾听者,对于恶意中伤他人的坏话,要学会质疑,明辨是非,形成自己独立的观点,而不是听之任之,不加辩驳就去肆意传播。
谈到这里,想起来一件有意思的小事儿:我家闺女今年10岁,经常让我给她说案子,交流多了,没想到孩子变得特别有正义感。有一次,她班里有个女同学哭了,另一位女孩隔得比较远,就让坐中间的男孩帮忙递纸巾。男孩说,又不是我惹哭的,凭什么给她递,她这么爱哭,那咱以后都别跟她玩了。这时候,我闺女就站出来说,「你已经涉及言语欺凌了,联合别人孤立她,凭什么不跟她玩,我就跟她玩。」我说闺女,虽然咱不应该随便使用欺凌这个词,给人家男孩上纲上线,但你帮助同学,比妈上学的时候勇敢。
图源电影《无声》
往前走一步
现在我手里的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除了抚养费、抚养关系变更这类的,剩下大部分都是涉校园纠纷,往往呈现出一个特点——拖的时间越久,矛盾就越尖锐和难化解,导致家校共建很难实现。
大部分涉校案件都是如此,比如遇到孩子之间打架了,或者发生了严重的身体、言语伤害,学校第一时间该怎么安抚孩子、调查原委、固定证据、协商处理,都没有一个成熟的机制。甚至个别学校完全不处理,等到家长打官司了,或者在网络上求助了,才被动处理。
我遇到过一起案件,两个小学生坐同桌,一个孩子被另一个推了一把,摔了腿,学校不知道该怎么做,就让家长打官司,家长急了,觉得这点事儿还要走到法院。打完官司之后,家长一直打12345投诉,说学校和老师不尽责。看到家长这么干,学校又反告家长诽谤,到现在还较着劲儿。整个事情占用了很多资源,持续了很长时间,矛盾却越积越多。
徐晶案件里,学校已经做了力所能及的事情,但矛盾还是走到司法这一步才化解,而且,一个孩子陷入心理危机,另一个孩子转学,效果并不是最好。我们总感觉晚了一步,就想,如果能往前走一步,提前介入学校处理不好的问题,是不是矛盾更容易解决,孩子也能免受更多的伤害?
其实在很多校园纠纷里,我们发现卡点都在于赔偿谈不拢,比如有孩子受伤,护理费、营养费一天应该按照什么标准给,就卡在这儿了。曾经有一个案例是孩子崴了腿,做手术,家长开口就要10万元,学校就不知道怎么跟家长谈。如果这时候我们能介入,告诉双方法院判决的标准,帮助他们建立共识,问题就变得很简单了。
教育部也想过办法,2022年5月,《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开始实施,就是让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自荐或者委派人选,到中小学兼任副校长,一方面可以普法宣教,另一方面可以第一时间帮助解决纠纷,促进家校以及孩子之间的和解。
制度实施当年,我们法院选出了一支30多人的队伍,分到延庆区部分中小学和幼儿园里,到现在3年多了,发现很多学校被投诉、起诉吓怕了,教育就变得越来越小心翼翼。最典型的就是消失的课间10分钟,为了避免孩子出现安全问题,学校就减少孩子外出活动频率。为了激发教育活力,我们审判机关应该用学校「尽责不担责」的裁判规则,把课间10分钟还给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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