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市民举报「民警过年期间公车私用去买烤鸭」,官方回应「系处理完公务后为值班民警购买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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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上官人​ 发表

什么叫进步?这就叫进步!

舆论监督,不是用一些乱七八糟的标题捕风捉影博人眼球,而是走正规的监督渠道。

人民警察接受群众监督,严肃调查,还原事实。

涉事民警爱岗敬业,团结友爱。

这是阳光社会,文明执法的典范,我认为这种事越多越好。

知乎用户 月白​​ 发表

我觉得这事既不怪群众,也不怪警察。

我觉得本该有的状态就是,群众合理监督,警察公报情况。最终民警一家亲。毕竟偶尔谁有质疑谁说话,最终解决质疑就好。

但是现在网络各种不是说警察不好,就是说群众不好。警察偶尔买个东西怎么了,警察也是人呀!在不耽误出警的情况下,购买一下过年食物,毕竟人不吃饭,怎么能行呢,对吧?合情合理呀。而群众看见觉得有疑惑的事情,进行质疑,我也觉得没什么问题。毕竟敢于质疑,这也是一种监督权的合理利用嘛。最终事情好好解决,彼此明朗不就是目前最好的结果吗?为什么还非要说谁的不对谁的对呢?谁都没问题。

监督权合理使用,公报合理解释。群众与警察都无问题,过年期间大家也都有所了解,人家民警他们要轮流值班。也都不容易。大家都多一些包容,少一些猜测,但该质疑时质疑,该公报时公报,民警定会更加一家亲的。

知乎用户 梨花与虎​​ 发表

市民马言、执勤民警和市局督查室都在正常履行自己的义务。

倒是在网上骂民警、骂举报人的网友,你们居心何在啊?

市民马言发现民警开公车买烤鸭,合理怀疑存在公车私用嫌疑,他没把这事儿发到微博上,而是走法定举报程序反馈给了督查室。至于反映给报社,也没毛病啊,正规纸媒一向是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是接受党和政府领导的机构。

虽然我觉得执勤民警大过年的出完外勤顺道买个烤鸭并没有什么错,但我也不觉得市民马言合法行使公民监督义务有错。

他没有义务核实有什么隐情、有什么苦衷,那是督查室的责任。

事实上,我觉得马言非常可敬。

这事儿要对比着现在的键政大 V 来看才能咂摸出味。键政大 V 敢骂特朗普,敢骂资本家,敢骂工贼,那算柿子挑软的捏。

马言不是键政大 V,但是他在监督公权力,挑的还是最硬的政法口。

现在键政爱好者的主力是 20 岁上下的青年,十年前公车私用、公款吃喝最严重的时候你们才十岁,还不到关注公共话题的年龄。

十年前我恰好在做餐饮酒店,你们想象不到公款吃喝支撑起了多少家高档餐厅。那时候我在山东最好的一家政务接待酒店(之一)餐饮部实习,门口停的全是鲁 O 的车。茅台一箱一箱搬,佛跳墙海参鱼翅这些山珍海味,怎么端上桌的就怎么端下来,因为顾客实在是都吃腻了。

我们拿海参、乳鸽、炸蝎子当饭吃,乳鸽只吃背上指甲盖大小那一块肉。吃得天天流鼻血。

后来一纸禁令,政务接待酒店哀鸿遍野。反应快的单位改作婚宴、生日宴、平价大排档,慢慢撑了过来,反应慢的半年没收入,直接拖死了。

现在 CBD 里人均 100 块左右的轻奢餐厅,就是从那时候开始慢慢出现的。经营者和从业者都是原来做政务、商务接待的那一批人。

我早说过,海底捞的服务不过是把政务接待那一套下沉到了平民餐厅,其实并不算什么创新。给顾客煮可乐姜汤、给手机套袋、给大衣外套加罩了隔味儿,这些都是当年高档餐厅的标准操作。甚至于很多酒店管理集团都发展出了自己的「方法论」——有的叫「亲情服务」,有的叫「LOVE 式服务」,有的叫「家人式服务」,我听过的最沙雕的叫「恋人式服务」,这个名字就膈应!服务员都私下调侃,我是不是该上去亲一下顾客啊?

公款吃喝跌倒,平民百姓吃饱。

回到问题,市民马言可能经历了那个时代,也亲眼见到公车私用禁令给国家和民族带来的改变和进步。他履行公民监督义务,怎么反而成了恶毒?

举报是否属实,如何处置,这不是他的责任,是督查室的责任。

所以我说,市民马言、执勤民警和督查室都在履行自己的义务。监督和接受监督正是吏治清明的特征,有什么喷点么?

当然,我希望督查室能是非分明,不要因为惧怕民意而乱判葫芦案,让自家兄弟寒了心。

接受监督是一种进步,身正不怕影子歪是更进一步。

知乎用户 敬之​ 发表

我认为市民做得很对,官方处理得也很好。

市民不知道真实情况进行举报,请求调查,这就说明该市民充分发挥了监督作用,公权力更需要监督,因为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当下我们正在建设法治中国,而法治的本质就是限制公权力。

如果公权力缺乏监督,公务人员肆意妄为而得不到监督的话,可想而知后果多么严重,是不是公务人员可以随意公车私用?假公济私?甚至做出更大的恶?

即便最后调查出来,3 位民警不存在违规,那便第一时间澄清事实,给市民一个交代,还民警一个清白。但同时是不是也能给民警们等公务人员提个醒,或者给系统内的其他干警提个醒,让他们不敢随意滥用职权,随时随地可能有人民群众在监督,老老实实工作,认认真真履职履责。

我认为这没什么不妥。

官方的及时调查澄清也值得点赞,充分考虑到事件的特殊情况,执行完公务顺路买个晚餐也很正常嘛,不可能要求民警开车只能为了工作吧,一天在外奔波劳累在路边吃个饭、买瓶水、抽支烟不很正常嘛?官方的公正处理也不会让民警们寒了心。

身正不怕影子斜,只要依法依规办事,怕什么举报。

所以双方都没错,这是一种良好的现象。

知乎用户 苏莉安​​ 发表

其实整件事再正常不过。市民正常行使监督权,正常向督察部门和媒体反映,督察部门走正常流程调查并回复市民。解决问题,皆大欢喜。甚至当地报纸也是作为一则正常政务新闻报导的,不是什么爆料问责。

然而网上居然一片骂声。

只能说明互联网言论环境之恶劣,已经极度扭曲了网民的思维方式。

换句话说,“正常” 的监督和质疑环境,在如今的网上已经基本消亡了。

取而代之的是:无脑抬杠、无限上纲上线、口无遮拦的谩骂、挖黑历史、人肉、骚扰、举报、封号、连坐。

想象一下这种对公务人员正常的监督行为如果没有走线下途径,而直接在网上发出来会是个什么场面:

最早可能是发出质疑民警公车私用的帖子,有照片或者短视频;

然后事情一下子热度攀升,各路大 V 转发评论,短视频号重新剪辑加字幕配音挑逗情绪;

知乎微博等平台开始讨论并升温,从骂这几个民警上升到整个公检法系统,各人开始讲自己遇见的不负责任垃圾警察的故事,再嘲讽一下 “知乎好警察”;

为警察辩护的人呼吁不要受别有用心的挑唆,警察整体是好的,不传谣不信谣,一切以官方通告为准,并指责带节奏的人里有公知惯犯;

双方各站立场对骂两三天并且热度快消散时,官方通告姗姗来迟,说经过调查并未违规,开车买吃的也情有可原。一下子又点燃了战火。

站警察的人腰杆一下就硬了起来,首先把最初举报者打成罪魁祸首,号召调查他是否私通境外势力破坏我国法治进程,再反手嘲讽当时骂警察的人惨遭打脸,把黑历史挖出来翻新一遍;

反对警察的人则毫不松口,又追加了阴阳怪气,说官官相护也好,说公信力为零也罢,总之警察头上又安了比当初买几只烤鸭加重几倍的罪名;

至于偶尔冒头的一些理性声音,早被淹没在对骂中了。

等事情平息之后,曾在网上表态的、对骂的人有没有反省?有没有和解?

不会的,双方都会更加确信自己的观点,更加憎恶对方,而且下次骂人扣帽子挖黑历史乃至举报的能耐只会变得更娴熟了。

眼熟么?正常么?

一点都不正常。

但网上每日所见的都是这种 “不正常”,反而让一次正常合规的监督调查通报行为显得鹤立鸡群了。

知乎用户 王子君​ 发表

谢邀。

知乎的氛围还算好,可微博上那个骂声一片哦…

当前的警民关系是整顿出来的,不是天上掉下来的。

你以为我要和你回忆猫鼠一家亲的九十年代?为非法强拆为虎作伥的两千年初?

不,咱就回忆这几年:

17 年,广东中山查处地下赌场(老虎机为主),连带发现当地公安系统涉案 254 人。25 个分局 11 个涉案,有些分局七成民警被打点;

14 年,巡视组去河南,回来后,“郑州城区公安干警队伍中腐败多发”、“信阳存在买官卖官”、“新乡市公安系统出现塌方式腐败”,这些结论直接登在大河报上。

咱不举地方的例子了,举不完。那些喜欢装外宾的,不妨自己搜一搜当地的公安系统,看看过去几年都发生了什么。

18 年启动专项整顿,公安系统俩月内下马了 20 多个局长副局长。打黑除恶声势浩大吧?第一个重点任务不是去打黑社会,而是 “打伞破网”。

黑社会的保护伞和关系网,你觉得哪个系统最多?

有人说,这位举报市民大冬天蹲那看着民警买烤鸭,居然蹲了半小时,“有病”。

我希望这样 “有病” 的人多一点。

20 年全国至少有 39 名公安局长下马,要感谢那些 “有病” 的人;

新闻事发地的内蒙古巴彦淖尔市去年刚下马一位副市长,整个内蒙古当下都在专项整顿煤炭领域的腐败问题,我觉得巴彦淖尔市此时更需要这样 “有病” 的人。

微博上还有些骂声,说这样会 “寒了警察的心”。

反过来了吧?

没有社会监督,让害群之马与勤恳廉洁的警察混在一起,才是真正寒了他们的心吧?

监督不是只有自上而下的吧?监督还是有自下而上的吧?如果民众不能从自己生活观察的角度,对特定警察发起质疑,那必然会导致疑虑被安在所有警察身上。

这才是真正的寒心。

咱不能这么二极管。

十年前说到警察,那一定是腐败,一定要给钱。你也不能怪老百姓的朴素认知,因为交警无理由罚款创收,当年是上过新闻的。

而且上了好几次,因为地方就是不改。

现在整顿了,也好起来了,却变得不能批判。不是体制不接受批评,而是有一群人蹦出来,不许你批判,质疑你批评的动机。

咱是这几年整顿后,就集体上了天堂?就所有人飞升成了圣人?就再也不会有腐败?

去年全国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 “保护伞” 问题 2.96 万起,给予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党纪政务处分 2.54 万人。

我觉得,还是在路上吧?

巴彦淖尔市这次举报,应该得到支持。

通过举报,我们知道有民警大年初三还在加班,处理警情。7 位民警春节期间的大餐,只是三只烤鸭;

记得吃蔬菜;

通过举报,我们知道有市民是关注公车私用的,是对行政部门有要求的,而且还是按照常规流程到督查室举报的;

扪心自问,现在有几个人看到公车会思考有没有私用的可能?

通过举报,我们还知道整个反馈流程是有效的。专职部门会进行核查,地方媒体也愿意配合报道,管道是通畅的。

最重要的是,这次举报,一定会给其他放松思想的地方公职人员敲响警钟:别乱来。群众在盯着,组织也在盯着。

这有什么可骂的呢?

总之,那票急不可待要废掉自己监督权的人,我搞不明白。

你们就是坚信自己没资格参与社会治理么?

知乎用户 燕山北顾​ 发表

怎么看?好事啊

这说明民众监督起了作用,公车不能私用的规定深入了老百姓内心,而不是和以前一样,对公车私用司空见惯,这是制度上的进步。

至于警察上班买烤鸭,这不是合理范围之内的事吗,有什么可争论的?

老百姓觉得不合理,提出质疑,没有问题。

警察上班顺路买点吃的,也没有问题。

出个通告说明一下,监督纠察机制的正常运转,不挺好的吗?

搞不懂,为什么要指责吃瓜群众。

当然,如果矫枉过正,因此处理了辛苦工作抽空吃饭的民警,那就扯淡了。

总之,老百姓的合理质疑没问题。

警察同志顺道买个鸭子更是合情合理。

希望处理的也更合情合理。

最后,希望这样的事成为常态,实事求是的对待和处理所有这类事,那就更棒了。

我希望中的场景是,有一天,我看见警车或者公车停在路边买鸭子,我觉得可能是公车私用,随手举报下。

然后一天后收到通告,昨天是几个警察加班辛苦,顺路买点吃的,没有违规。

看完后我恍然大明白,原来如此。

通过我的举报,有关部门既解开了我心中的怀疑,同时排查了疑似违规行为,嗯,同时,我感到我胸前的红领巾更鲜艳了,多好。

知乎用户 青山布衣 发表

我还是那句话,不论举报者的动机是什么,不论你有多么看不惯举报者的行为,不论你甩出多少证据或者语言去反驳应对举报者,

只要举报者是按照合规合法的流程、渠道去举报,没有乱搞乱闹,没有瞎编乱造,没有逾越国家给定的解决问题的框架,那么举报者就应当是理直气壮的,不应被指责的,受到国家保护的,并且是应当被全社会鼓励的。

反过来,只要警察也是在纪律框架内行动,那么同样也是堂堂正正的,受到保护的,不应为了片面舆论而让位。

如果有人觉得规则不合理,那么可以探讨,然后依照流程制度改进规则,无论如何,只要规则存在一天,遵守规则的人就必须得到尊重和保护。


知乎用户 invalid s​​ 发表

很好的典范。

公民监督很容易被居心叵测者以三种方式引偏。

第一种方式是打击报复。谁敢提意见收拾谁。

第二种方式是置之不理。意见,你尽管提;搭理你算我输。

第三种方式最隐蔽但又最有效。那就是 “上纲上线”,不管意见是否属实、不管被提意见者是否另有隐情、也不管提意见者是否以偏概全 / 认识错误,反正有意见就严肃处理当事人,不问是非曲直。

第三种方式,在送餐、快递行业体现的淋漓尽致。只要被差评就扣钱,完全不管意见合理与否。

这种方式说白了就是懒政——中层、高层干部压根不打算解决问题,给谁提意见谁去摆平就是。

其结果就是,对用户,谁脾气好谁吃亏,谁贪得无厌谁占便宜——甚至催生类似 “差评师” 之类的灰色 / 黑色职业。

而对底层做事的员工,他们就不得不想尽办法滥用自己仅有的权力,尽可能的给敢于提意见的客户 / 公民使绊子。越是兢兢业业与人为善,反而越是容易被恶意差评伤害。

长此以往,自然就会把社会引向 “按闹分配” 的逆淘汰道路。

这个处理方式非常好。

提意见——认真调查找出事实真相——给出恰当解决方案,把批评、解释、驳回批评 / 接受批评这个处理流程平常化,既不气急败坏打击报复、也不熟视无睹、更不 “表演式处理”,这才是真正解决问题的态度。

知乎用户 珍惜当下​​ 发表

民警出警后返回途中为值班民警购买餐食,认为民警公车私用。

如果民警再回到派出所后自行开车出去买餐食,如果遇到警情,是不是需要开自己的私家车去出警,这样算不算私车公用?

如果先把私车开回所里在开公车出警,是不是又要说延误出警时间了?

举报人没错,因为他不知情,他在行使法律赋予他的公民权利。

民警也没错,这个不叫公车私用,凡事都要合理对待。

知乎用户 伊藤诚​​ 发表

这个事件恰恰说明了公务系统的透明化

可以接受监督和质疑,同时在面对监督和质疑的时候又能实事求是地解决问题

这是公务系统办事效率的体现、是虚心接受民众监督的体现

而举报的人也没有问题

有了疑问和猜测,向正规媒体反映,这不很正常吗?

难道不允许有疑问和猜测,有疑问和猜测要自己调查到证据确凿才能反映吗?

这是民众又不是侦探

只要提问是合法的,回答是合理的

我们就要鼓励有监督有疑问

哪怕这种疑问的真相是误会,也不能去禁止和责骂

如果用误会的果去禁止疑问的因

就会导致舍本求末

当遇到真的有人公车私用的时候,反而不敢有人提出质疑和举报了

我们也都是民众,难道各位都是圣人?

即便是做题家,也不能禁止别人有疑问吧?

真不知道骂这个举报人的网民是什么心态

公务部门行得正坐得端,何须屈尊畏谗言

更何况是这种民众本来就有的监督权呢?

不是任何事件都有对立面的,更不是任何情况下一方不是坏人,另一方就变成了坏人

知乎用户 隼爷 发表

首先,鉴于断章取义的人挺多,有一些话要补充在前面——监督公权力机关,是每个公民的权利,这点无可厚非。

其次,人车在外,“有警即处,无警回所” 是基层所的常态,在食堂不开情况下,处警完毕回所途中顺道解决吃饭问题,是当时的最优解。

再次,很高兴见到当地警方没有凭单方面举报未经详细调查就草率处理当事民辅警。

这个事件,说穿了围绕两点展开——公民监督权和整治公车私用。经过一段时间的思考,我认为在这个问题开始讨论前,有必要界定一下公车私用的界线以及整治的目的在于什么。

顾名思义,公车私用的核心字眼在于 “私”,“私用” 即为己之私利,或私自动用。但在该事件中,公车是因处警而动,同时也是顺路解决单位人员吃饭问题以维持人员体力、保障单位正常工作运转,亦属公用。与此前亟待整治的为个人之私开着公车到餐馆饭点应酬有本质区别,一个是为公,一个是为私。

所以我认为此行为并不符合整治公车私用中 “为私” 的主旨,不能以 “公车私用” 的性质定论。警车作为公务用车的其中一类,处警只是其职能之一,而其全部的职能应涵盖公安机关的各项相关业务工作,例如押送枪支弹药、密级档案等,这都是为了保障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和单位事务的正常运作。否则在安保执勤中,负责后勤的警务保障部门给执勤人员送饭送水也需要使用专门的私车是很不可思议的。

曾经的某个中午,因为处警错过了饭点,干脆没回单位,直接在外面买快餐,三个人花了 45 元,我买的单。在等待打包的过程中一名男子直截了当地走到我跟前发问:

“你们居然大摇大摆开着公车做私事?”

我也一本正经直接甩了个一二三四:

“1. 我们也是人,是人就必须吃喝;2. 我们处警错过了饭点,所以现在必须解决吃饭问题;3. 不吃饭就没力气,就影响保卫人民和维护秩序的效果;4. 我花的是自己的钱。”

男子哑口无言片刻,突然转进如风:

“你什么态度!?”

我:

“我的态度没有问题,你觉得有问题要去投诉我是你的自由。”

正好此时快餐打包好,直接拿了上车就走,丢给对方一个潇洒的背影以免说多错多。

回到这个事例,年初三,几个 “故意” 不回家去跟家人过年的民警聚在一起、“特意”穿上警服、“专门”开着警车、“大摇大摆”地在街上买烤鸭、“明目张胆”地公车私用。

对某些人来说,其实他们很清楚这些疑点的背后证明的问题并没有举报中的那些龌龊,但他们仍是以一种理中客的表现上纲上线贯彻着他们自以为的 “正义”,一口一句大道理,却对具体实际的问题避而不谈。

毕竟比起那些大权在握、不必值班备勤、即使值班亦不用穿着制服、可以个人动用没有任何喷涂识别的公务用车、然后一头钻进私人会所里的真正公车私用之徒而言,这些曝光面和曝光几率更大的底层公务员要容易捏得多。

从正常人体恤基层民警的角度——大年初三,饭堂师傅不上班,处警回来路上顺手买个烤鸭给所里同事们解决吃饭改善伙食又怎么了,叫花子都有三天年呢。在这个杀人犯都要求被温柔以待的社会,难道就不能给那些过年过节常态化在岗的一线民警、辅警留一丝丝的宽容?

至少,我作为一个有体恤心的公民,我更希望见到这些陪不了家人甚至连食堂都没有热饭的守夜者可以美美地吃上一顿烤鸭,然后四肢发热地去保护我们。啃着毫无营养的泡面手软脚软地去应对风险去履行职务去完成工作的他们会让我更不安心。

我也更希望他们 “三人警组同时在街面遇警即处、无警则回所吃饭”,这样见警率更高且反应更快。

若非要先回所里换个便服换辆便车拎着对讲机出去买等有警时再赶回所里换衣服换车召集警组出发,那耽误的时间和贻误战机算谁的?

引用港警刘 sir 的话作个结尾——

知乎用户 Dr 老爸的育儿经​​ 发表

这件事具体是怎么样的,我不知道,就聊一件我自己亲身经历的事吧:

很久以前,一天早上,接某医院电话,有一个孩子因为被妈妈背在背上导致窒息,心肺复苏后恢复心跳,病情非常危重,希望我院出诊,救护车转送回来继续治疗。

顺便说下,就是这种背孩子的方式,大家千万不要这样做,很危险:

我们到达后,发现病情确实很重,现场处置后,接上了救护车

到了车上,家属又不去我们医院了,非得去另一家医院。但是,那家医院很远,好说歹说,家属也不同意,只好签字,去家属要求的医院。

到达后交接完毕,已经下午了,肚子饿得咕咕叫,我们医、护、司机一商量,还是吃点东西再回去吧。

于是脱了白大褂,找个小餐馆,停车,准备去吃饭。

活该出事,路边停好车,刚走到餐馆门口,看管停车位的大妈就开始大吵大嚷了:“救护车停这里干什么?你们去哪里?为什么往餐馆里面走?”

我们连忙解释:“我们一早出门,还没吃午饭呢!您放心,一定会给停车费的。” 大妈不依不饶,继续大喊大叫:“医生就不得了吗?开着救护车出来吃饭!大家快来看看吧,这就是医生,这就是医院,他们吃个饭还要开着救护车出来!”

。。。

周围立马聚了一堆吃瓜群众,拍照的拍照,谴责的谴责,各个义愤填膺。

。。。

我们能怎么办?

饿着肚子,灰溜溜地开上车,回去呗。

知乎用户 斯大王​ 发表

市民该怀疑怀疑。

警察该解释解释。

双方该沟通沟通。

以后双方多加强了解,信息透明,减少误会,避免闭门脑补云结仇,两全其美也。

知乎用户 静枫纸鸢​​ 发表

我们经常说,改革要进入深水区。

什么是深水区?

一方面是指:改革触及的问题由浅层次逐渐转入深层次。

前期的改革过程中,已经解决了一些浅层次容易办的问题,剩下的都是啃骨头工程。

改革的难度越来越大,改革的成本越来越高,凸显了改革进入深水区。对此,我们要有足够的思想准备,增强紧迫感和忧患意识。

另一方面是指:改革的重点由体制外转向体制内。

过去的改革把体制外的问题逐步得到了解决,比如个体私营经济、资本市场等问题,有些问题虽然没有得到最终根本的解决,也做了大量的前期工作,把改革推向了深水区。

进入到体制内改革,就像这种民警公车私用,真要掰扯,操作起来很难。有句俗话说 “自己刀难削自己把”,难度逐渐加大,阻力也越来越大。

在外部舆情环境较为恶劣时,我们要先万众一心,一致对外,这是必须的,也是首要的,我们要先去把那些外部对我们的渗透,对我们的洗脑,对我们的诋毁,清算的明明白白。

而随着 2020 年疫情中西方的不同应对态度与不同结局,其实是一场很好的思想启蒙运动,破除了老百姓对西方的盲目崇拜,也有效增强了中华民族的文化自信。

那么,我们现在也的确可以开始,逐步推进一部分,向内的负面现象,负面问题的清理与自净。

我们不那么敏感了,不那么自卑了,那就可以开始进一步直面自己的小问题,一点点变得更好了。

在我们抨击公知的时候,也还是需要认识到,他们所处的时代,他们形成三观所处的社会环境里,那些关于公权力被滥用的情况,已经不能说是道听途说的新闻,更像是日常在生活上演的梦魇

而现在,我们既然看到了在扶贫,战疫,捍卫领土方方面面的实在的,踏实的成绩,那是前辈们用血肉之躯在重新重塑公信力,我们老百姓看着这些,从将信将疑一点点变得目光坚定。

这是非常可贵的变化。

要捍卫这种变化么?

要巩固这种自信么?

当然要!

那既然你没有公车私用,没有什么大问题,不妨公开情况,给自己一个公平,也给老百姓一个放心。

我觉得,没毛病。

知乎用户 卷阿​​ 发表

我认为这件事里三方做得都很好。

民警在春节期间坚持值班,晚餐只是几只烤鸭,挺感人的。执勤回来开公车顺路去买烤鸭,自然也没有什么问题。

公安督查室在接到群众举报后,认真对待调查,给予群众快速准确的回复,澄清误会,做得也挺好的。

最可敬的是热心市民马言。他在烤鸭店门口看到民警开公车买烤鸭,怀疑存在公车私用现象,这是非常合理的怀疑。他嫉恶如仇,面对公安这样的强力部门毫不畏惧,勇敢举报,体现出了极强的正义感。这几年公安机关行为的逐步规范,与这些勇敢的热心市民是密不可分的。

部分回答中认为,错误举报应该道歉,我不赞同。人民群众不是侦察机关,没有能力和义务调查公职人员的行为细节,看到可能存在违法违规现象,自然可以举报,也应当允许举报可能存在错误。只要不是栽赃陷害、恶意污蔑,他们的举报行为都是值得赞扬的。如果举报错误就要道歉,举报者有可能遭受打击报复,人民监督会形同虚设。

公职人员应当有义务接受群众的监督,应当习惯于接受监督。只要督查机关能正常调查,还原真相,我认为公职人员不应当因为偶尔的误会就心灰意冷。如果认为被群众偶尔误会是不可接受的,确实应该辞职,这样的性格本来就不适合担任公职人员。

知乎用户 凉心四十八天​​ 发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如下规定。

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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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则有如下规定:

第三条 人民警察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维护人民的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第四十四条 人民警察执行职务,必须自觉地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人民警察机关作出的与公众利益直接有关的规定,应当向公众公布。

公民看到警察有看上去不合理的动作,按照宪法及相关法律,以举报的形式进行监督,并没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反过来,警察也是人,也要吃喝拉撒睡,在执完勤后顺路去买点儿吃的,也并无不可。督察部门在接受的举报后,对被举报人进行调查,对举报人进行反馈,也是理所应当的事情。

我们不想看到这种情况吧:公民看到歪风邪气不敢举报,或者是警察忍饥挨饿却不敢买东西吃,又或者是督察部门接受到举报后不进行调查或者反馈……

所以,我们应该骄傲,我们有这样的公民,有这样的警察,和有这样的督察部门。而不是对他们的任何一方进行攻击和谩骂……

猫吃鱼,狗吃肉,奥特曼打打小怪兽。一切都是理所应当的。

当这一切都是理所应当的时候,社会才会变得更好。

知乎用户 韩冰律师​ 发表

我的态度是,只要是有合理依据,并且通过正常途径法定渠道的举报,都应该鼓励。

在前提达成的情况下,这是公民行使监督权的表现,作为人民公仆,被人民监督一下,就玻璃心了?就说不得了?这不正常。

人家没有把照片拍下来直接不明就里扔到网上去炒作,也没有造谣警察公车私用,而是通过正常法定渠道,对此事进行核实。

这不挺好的吗?

换个角度,如果举报的同志没有按法定渠道举报,而是把照片发到网上,再添油加醋的写上几句话,那评论区的风向是不是又变了?是不是就会有喷子和愤青说,公车私用,吃枣药丸?

人民监督是我国向来的传统,扫黑除恶、打财断血,这也都需要人民参与、提供线索、提供支持。

我作为一名法律从业者,也时常对办案机关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有些是程序违法,有些是意见分歧。一般情况下通过沟通都能解决问题,但也不排除偶尔会碰上那些铁了心就要违法办案的办案人员。

碰见这种情况怎么办?

我也要行使我作为辩护人的控告权,向法律监督机关提出控告或申诉。如果基层推诿怠工,那就往更上一级进行控告和反映。当然,前提是要有法律依据,通过法定渠道。

如果办案机关就像老虎的屁股摸不得,那还设立这么多相互监督的制度干嘛呢?

本文也是同理。

知乎用户 红色少女编辑部​ 发表

我很高兴大家能提到这个问题,讲得越清楚,越有利于为人民服务

一个党员最怕的是什么:

他会怕群众不质疑,不监督,怕不反省,怕脱离群众

还是怕群众处处质疑,处处监督,怕联系群众,怕自我反省

党员们真正的希望就是你们多批判,甚至可以更加批评多一些

我记得李敖当年来北大演讲的时候,旁边有三位党员同志听着,一个一直擦汗,心惊肉跳;一个全场无表情;还有一个一脸严肃,但是很赞同。

很多年以后,他们的不同命运不同遭遇说明了,党就是喜欢听真话的那个,喜欢听批评的那个,谁让党员脱离群众,让党员听不到大家声音,谁才是人民的敌人。

这里举报民警买烤鸭,举报得好,不但应该支持,我觉得还要奖励这位热心市民,而且希望这样的举报越多越好!等一个市民都认为自己是主人的时候,我觉得这是令人骄傲的。都能大胆行使自己的权力的时候,我觉得这才是一件好事,才是千千万万基层党员工作者最盼望看见的!

知乎用户 冯健聪​ 发表

今年的大年初三,我跟我妈一起,去了她老家拜年。饭后,我跟表侄女一起烧烟花。这是我最近几年第一次有过年的感觉,也是第一次有时间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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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大多数回答,都在假装理智的开上帝视角。明面上是说三方都没错,实际上这些人都是在给举报者甚至是恶意投诉站队。

这几天 B 站上架了名为《机械战警》的系列老电影。电影主人公作为一个灯塔国警察,殉职之后被美帝企业复活成半人半机器的生命体。在这个系列电影中,主人公因为自己半人半机器警察的身份,被资本家和民众一点点的剥夺掉作为一个爸爸一个老公一个好同事的特性和权利。现在我们把机械战警的幻想照进现实,请大家反思一下,我们是不是也把这次烤鸭事件中的民警当做是一群机器而不是一个个活生生的人?

大家试想一下,如果你大年初三依然在上班,不能跟家人团聚。因为食堂没有开门,你甚至连在工作中吃口饭都很难。现在有人因为看见你在办完事回去工作岗位的过程中 买了点吃的,蹲了你半个小时,一声不吭的拍视频拍照片,然后一转头把事情举报到你领导头上。领导明明知道你打包点吃的这种行为是无可厚非的,但是迫于舆论压力,不仅不能安抚你,连替你说句硬气点话都做不到。如果你是当事人,你会怎么想?如果你是当事人妻儿或者朋友,你会怎么想?如果你是当事人的父母长辈,你会怎么想?

大家再试想一下,这个 “你” 是公字号的人。你作为当事人又会怎么想?你的家人朋友长辈又会怎么想?

罗翔老师说的很好,把自己代入一下,开启一般视野,不要开启圣人视野。站在教条主义的立场上,自然都会觉得举报人没有任何的错。但是如果站在一般人的立场上呢?如果站在当事人立场上呢?如果站在当事人在乎的人和在乎当事人的人立场上呢。

为什么 “在办理完公务的回程中买点吃的” 这么简单的事 ,放在别人身上会被赋予“生活不易”、“成年人的世界没有容易二字”、“愿你被这世界温柔以待” 等美好的词句。同样一件事,放在公职人员身上,就是 “公器私用”、“上班时间办私事”、“擅离岗位” 这些看似合理合法实际上矫枉过正的质疑?

是,没错,每个人都有质疑公职人员行为合理性的权利,公职人员或者国家单位工作人员也有接受监督的义务。但是,每个普通老百姓有家庭,公职人员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不是石头蹦出来的。大家都是爹生娘养的,同样是因为过年期间因为食堂没开,为什么放在其他人身上,就是无限大的善意,放在跟公字沾边的人身上,却是无穷无尽的指责?

自以为是的正义,本质上跟邪恶区别不大。

我相信知乎上大多数人跟我一样,没有对那个全民疯狂矫枉过正的年代的记忆。但是我们如果不把自己内心自以为是的正义感管好约束好,早晚我们还会再经历一次那个动荡的十年。

我不反对任何人对公职人员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监督,甚至我自己都向有关部门举报过某些人的问题。但是,不要在不清楚实际情况或者没有进行最基本的调查之前就对跟 “公” 字沾边的人报以最大的恶意。尤其是在吃喝拉撒这些每个人都要经历的事情上 ,尽量先进行一下换位思考,有条件的还可以先跟当事人求证一下。

毕竟,我相信大多数举报公职人员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人,是想制止不当行为,而不是想弄死这些公字号的人。

毫无疑问,程序正义是社会的底线。但追求程序正义的同时,不能把道德正义弃如敝履。否则,我们永远无法达到甚至无法接近程序道德双正义的理想状态。

因为我没文化学历低口才差,有还有很多东西想说却说不出来,所以最后附上两个视频链接,请大家结合着看。


【罗翔】对上海名媛指责过后,我发现错误在我_哔哩哔哩 (゜ - ゜) つロ 干杯~-bilibili


【罗翔】聊聊网络喷子与键盘侠_哔哩哔哩 (゜ - ゜) つロ 干杯~-bilibi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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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春节,大家过得好吗?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群众正常监督,单位正常答复正常处理,别为了所谓舆论压力处罚民警就完事了。

这种情况我一般都把车停广场边上或者停车场,总之离消费场所远点,然后把制服换下来再去吃饭买东西,瓜田李下的没必要省这几分钟时间。而且公车本身就不应该开着去买烤鸭,虽然工作间歇买点吃的大家能理解,但口子一开后续怎么样谁也说不好,那些开着公车拉亲戚追妹子的一开始也只是让人坐个顺风车而已,然后就越用越顺手,这里一点差错糊弄过去,那里一点小事轻轻放过,积累起来就会出大事。

知乎用户 廖小刀​ 发表

本来不想回答这个问题。

如果珠三角的老民警,可能还记得一个叫做 “欧伯” 的群众。

十几年前,刚出台禁止公车私用条例的时候,他就是以举报公车私用而闻名珠三角。

最初他举报时,确实是有些警察公车私用了,举报后相关人员也受到了各种不同程度的处罚。

但是欧伯成名之后,就慢慢变成了举报专业户,举报公车私用成为了他的主业。他几乎每天都在各个饭店转悠,看是否有民警开公车就餐。

某次,两名外地事的警察到省厅办事,中午办完事,就在附近一家普通饭店就餐。然后欧伯就录着视频,一直质问吃饭的两名警察,那口吻和语气,看得我都差点以为这两位误餐民警犯了啥天大的罪孽一样。

对公权力的举报,我一贯不反对,毕竟权利确实需要关进笼子里。

但是我同时强烈反对,反对我们某些单位的督察,似乎只要群众举报,不问是非大小,先狠狠地处罚当事人员。

前段时间买水果的辅警,如果只是批评教育,甚至检讨我都可以理解,但最终给的处罚是啥?是开除!这难道不冤?

这次回应是处理完公务后,为值班买的晚餐。

警察也是人,干活也要吃饭,过年吃个烤鸭并不过分吧。

我希望这次到此为止。

回应结束了,双方都没错,希望不会看到有后续的处罚。

知乎用户 长云暗山​ 发表

涉警舆情问题一向是当前公安工作的重点,首先我认为对于此问题我们应当全面辩证的去看待,首先我们要明确,群众行使社会监督权利,举报是正确的做法,有利于公权力的正确使用,有利于多方面对警察执行职务过程中形成有效监督,是社会监督机制的应用体现,更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体制的优越展现。

民警在特殊情况下因为单位无法提供伙食,坚持执行完勤务后利用空闲时间为自己和同事购买晚餐也并无不妥,过年期间购买烤鸭改善伙食也是人之常情,有利于提高过年期间无法回家依然坚守岗位的民警士气,有利于暖警,惠警,让广大民警能更好的投入到工作当中去。

因此,我认为正确的处理应该是这样的:民众行使权利举报问询,相关单位不懒政不一刀切,认真核实情况后,对坚守岗位的民警予以慰问,同时通过官方平台公布事实真相,并感谢广大群众对公安工作的关心,也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能一如既往的关心,监督公安工作。如此才能更好的拉进警民距离,消弭隔阂。

以上是标准答案

至于我个人,呵呵,不敢有意见,只希望那个同志得知事情真相后能第一时间予以回复,避免民警寒心。

知乎用户 广寒​ 发表

我发现有些人真的奇怪。当有关部门可能存在违法乱纪行为的时候,和人家举报的人说,举报没有用,不会管的;当有人真的去举报,然后有关部门很快反应了,又说人家没事找事。

这不应该是一件很好的事情吗?市民马言正常行使公民的监督权

监督权,是指公民有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公务活动的权利。它是公民参政权中的一项不可缺少的内容,是国家权力监督体系中的一种最具活力的监督。实行民主监督,既有利于改进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工作,也有助于激发广大公民关心国家大事、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出谋划策的主人翁精神。监督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活动的权利,是公民作为国家管理活动的相对方对抗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的权利。

这高中政治都是咋学的?

我希望像热心市民马言的人越来越多。

公民只有监督权,但是没有权利去核实,所以他去举报,这是正确的行使监督权,如果马言选择的是去网上论坛发表言论,说民警公车私用,那是没有正确行使监督权,那确实不可取。

马言去举报,然后督查室立马调查,没有拖沓,调查结果显示是民警系处理完公务后返回派出所顺道为 7 位值班民警购买 3 只烤鸭作为晚餐。民警也在履行自己的义务和责任。整个环节,没有一点问题。

民警一直在第一线。过年也得值班,守护一方安全,执行完任务,顺道给值班的兄弟们买烤鸭,这也没有错啊。民警是守护我们的人,可是他们也是普通人,也是会饿的,也是会冷的。也是有家人,兄弟的。在任务处理完顺道给兄弟们买烤鸭,我觉得没什么问题。

生活不是一部电视剧。不是任何事情发生了,都要有反派和正派的。至少在这个事件中,大家都是在捍卫自己的权利,承担自己的义务,担当自己的责任。我觉得挺好。

对于公民来说,我们遇到民警可能违法乱纪行为,记住拨打举报电话,12389.(这个小知识参考自抖音博主靳洁律师,id76083806. 是一个擅长婚姻纠纷,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的资深律师。)

知乎用户 老杨叔聊志愿填报​ 发表

很显然,这个市民就是 “举报教师夫妇暑期给自家孩子辅导” 的家长,同时也是举报 “医生喝葡萄糖吃香蕉” 的患者。

你会说这是市民、家长、患者的权利,正好还可以监督警察、老师、医生。

拉倒吧,这装的,好像很义正言辞似得,这背后是什么心理什么动机自己没点数?傻子都会觉得智商受到侮辱。

真正的恶从来不是明目张胆的,而是假以正义和爱国之名的,因为它具有极大的迷惑性和欺骗性,让人遭受双重折磨,让人人自危,让社会陷入巨大的风险。

谁都知道需要监督,但绝不需要这种恶心人的监督,wg 式的监督。

知乎用户 李应寰​​ 发表

正常举报,正常回应,没必要大惊小怪的。

以前我在派出所的时候,有一个同事拉稀,是那种出厕所喝口水,或者放了个屁又得回去的那种。拉的整个人都开始面色泛白了。

但是,人的悲欢离合并不相通,群众就会觉得你这种拉法就是故意搞我难看,不想帮我解决问题才这种方式来接待我的。换个角度思考一下,如果我去外面办事,办事员去厕所一蹲蹲半天,我也火大,我也得投诉,毕竟谁出来办事都不容易。

所以我同事因为拉稀被投诉了,他自己,包括所领导都能理解,而且这种事本身不是大事,站在双方角度上解释一下就行了。但凡领导能说句话,真的啥事也没有,也不会对民警进行所谓的批评教育,怕就怕那些不作为的领导,平时连个屁都不放就知道盯着绩效看,一出现投诉和问题,立马杀民警祭旗。

有些自媒体也不用在这挑起对立面,吃流量馒头,公民行使举报的权利是法律所赋予的,不需要你审批!也不用说,警察能挡的住社会的阴暗,却挡不住人心的阴暗。一个外行人说这话,我听着都起鸡皮疙瘩。真有心的话,帮我们多宣传反电诈,反跨境赌博的事吧,这才是悬在我们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最后,谢谢各位阅读。祝各位 2021 新年快乐,远离赌博,不要斗气,不要想巧,这就是对我们工作最大的支持了。有机会见面的话,请各位吃烤鸭啊,还是一鸭两吃。

(晚上刚接到的通知,元宵依然要会商,备勤,巡逻,我艹)

知乎用户 雪叔是只猫 发表

——“这不敢干那不敢动手,问起来就是怕规则怕举报怕追责,干啥都蹑手蹑脚,还要你们有什么用?”

——“我要举报他们!上班时间居然敢公车私用!”

知乎用户 玄云南​ 发表

这才是正规正常的举报 这才是正常的回应

公民既不是发微博 发朋友圈 各种传谣 扩散加工,碰瓷 ,而是走正规渠道举报并且找正规的纸媒

公安局也脱离了 ( ) 做事不是极左就是极右,既没有不予回应压制民意,也没有牺牲基层工作人员权益,盲从民意,回应十分得体

知乎用户 刘森林 发表

公民行使监督权,监督公务人员,这个好。

民警过年期间坚守岗位,买点烤鸭吃顿好的,这个也挺好。

督察公平公正地处理事件,这个也挺好。

这不都是好事嘛。

食堂没开买烤鸭能报销不?

知乎用户 第七地区​ 发表

这有啥好看待的……

市民看到疑似公车私用去举报,这说明群众关心政府工作,积极参与监督。

官方接获举报迅速调查并反馈结果,说明我们的公众监督机制运作良好。

调查结果显示算不上公车私用,说明公务员行为合法合规。

一没有无理取闹,二没有官官相护,三没有公车私用。

皆大欢喜,点个赞不就完了,这还能有啥好讨论的?

知乎用户 闭门造车 发表

主要还是因为大家对政府部门的倒班制不熟悉。所以有人会在初三花半小时看民警买烤鸭,所以买烤鸭能上新闻。

倒班制下,人们没有足够非工作时间以解决生存需求,但生存需求又是客观存在的。

所以,用人单位也有义务帮助员工解决生存需求。

美国警察在加班时间内甚至不被允许休息睡觉——因为政府付了高额加班费(即使只是加班出庭作证,也要最低按 3 小时计算加班,并领 1.5 倍的工资补贴)

可是,因为倒班制,美国警察可以光明正大地在工作时间频繁出没于甜甜圈店。

在北美,警察上班时间吃甜甜圈就没机会成为时事,更上不了热搜。

因为工作的警察和甜甜圈的关系是非常密切,大家都习以为常了。

各种作品里的制服警察,更是热爱甜甜圈。

GAT5 的警察会在甜甜圈店里出现、破产姐妹里警察对菲比说:我不会只请你吃甜甜圈。

![](data:image/svg+xml;utf8,)

如果大家都能清楚地认识到,倒班工作的警察一定会在工作时间内吃饭。

那举报人就不用在春节的冷风里花近半小时看民警买烤鸭了。

督查部门就不需要花时间调查吃饭问题,民警也不需要写反馈,媒体不会再炒作相关内容,宣传部门也不必为此发公告。

可以节约不少资源。

知乎用户 芥末仙人掌​ 发表

积极的民众监督、警务监督可以行之有效的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但是监督并不是鸡蛋里挑骨头。

上班喝牛奶被举报,景区买水果被举报,开警车买馒头被举报…… 公众视野内可以举报的内容有很多,但是负责调查的部门要有自己的甄别能力。

毕竟,过分重视失实的举报,会让基层的弟兄们流血、流汗,还要流泪。

知乎用户 陈又青 发表

此类新闻能被报道出来,本身就是政务公开和舆论监督的进步。

当民众有初步证据对公职人员的行为产生合理怀疑时,就有权进行举报监督。而不应该苛求其必须排除一切合理怀疑时才能举报,那是公检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标准,不是群众进行监督的标准。就算事后查明公职人员并未违规,群众的监督也没有任何过错,没有造成任何损失,更不该被定性为 “刁民”。

舆论监督的目的不是为了找公职人员的麻烦,正常的监督也不会导致警民关系破裂,部分网友实在是多虑了。

群众依法进行监督,公安部门及时查明情况并做出回应,这不就是河清海晏的模样吗?

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某些不当行为不是存在即合理,不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并努力纠正歪风邪气,我们的国家和社会才能越来越好,不是吗?

知乎用户 王昊​​ 发表

其实没什么所谓

首先市民举报是好事 各行各业其实都应该有个监察体系 反贪风暴里有一句大意就是纪律部队出现纪律问题是所有人都不希望看到的 而实际上 不管是什么工作 总会有利益相关的人不希望出现纪律问题

警察做的有没有问题?我觉得也没有 执勤后顺路为错过饭点的同事买晚餐这个理由完全能够说服我 我也从事类似的工作 忙起来什么饭点不饭点 抓紧把活干完比天都大

监察部门回应有没有问题?在我看来也没有 问题的闭环管理要遵循四严要求 其中之一就是严肃调查 监察部门介入调查 将事情实事求是地讲出来 这本身就是信息透明的做法 比起以前只要投诉举报必定处理责任人或者随便找个借口把大家当傻子这种处理方法不知道要强多少倍

投诉举报制度的建设任重而道远 只希望以后更多地看到这种合理合法的举报—调查—反馈

知乎用户 青衣黄卷​ 发表

说个无关的吧。

有次晚上吃完饭我带我闺女到小区外面的一个公园散步,也就八点左右吧。

刚到公园门口,正好一个警车巡逻到这,路边停好车下来两个警察执勤。

然后呢一看到车牌很有意义(后三位是 520),我就跟我闺女说,快看快看,这个车牌好好啊,好可爱。

我当时说这话并无恶意,就是单纯觉得这个车牌有意义。但是其中一个老警察一下紧张起来,连声跟我说,这车牌有啥好,反正态度就不是很好,有点冲。

那个当下还挺生气的,不明白他为什么这样。而且一直耿耿于怀,甚至生出过投诉他的想法。不过考虑他是我叔叔辈的年龄而且警察真的很辛苦,我能放心在那个点带孩子出门散步,而且遇到他们巡逻,不恰恰证明他们在尽职尽责付出吗?可心里就是一直有个结。

直到后来看到一个警察开车出去办案错过中午饭点,两人在路边小餐馆吃饭被举报,然后两人被处分的新闻(好像就是不久前??)

突然明白,那个老警察为什么会是那个反应了。他们在生活中一定是遇到过太多恶意的曲解和投诉吧。才会在我说车牌好的一瞬间炸毛。觉得我认为他们好像搞特殊。

其实谁选车牌不选寓意好自己喜欢的呢?尤其是单位用车可以选车牌。而且自从个人也可以自选车牌之后我自己的车车牌就是我名字首字母加生日啊。

也就从那一瞬我心头莫名有点酸。如果可以再见到那个警察蜀黍,我肯定会上去打个招呼说,嗨,大叔,你的车车车牌好有爱,我好喜欢,就是单纯的喜欢哦。毕竟我的车牌更酷。

知乎用户 燕郎​ 发表

警察的勤务都是按照工作日算的,整个工作日就一个组连轴转,中途不换班,忙起来错过饭点是大概率发生的事情,那这饭吃还是不吃?有人说你们可以先把车开回去换成自己的车再出来吃饭。按照这个逻辑我放屁也是私事,那是不是要我脱了警裤换上自己的裤子再放,以免我的屁熏染警裤,造成警裤的损耗,从而给纳税人的钱造成了不必要的浪费。

前几年有个协警穿着警服买水果,结果被人举报,然后辞退了。那是一个盛夏,一个执勤的辅警买点水果放车上解渴,恐怕算不上什么享受。如果警察只要穿着制服或者开着警车去做了与勤务没有直接关系的事情,那我看所有警察都应该被辞退。毕竟我们都在执勤的时候买过水喝嘛,我还买的六块钱的那种,而科学告诉我们人不喝水能活三天的,完全可以忍到下班回家再喝。

我就早早有了这个觉悟,开警车的时候从来都是捧着盒饭方便面站在或者蹲在引擎盖边吃灰。随便拍,拍完不发网上我看不起你。

知乎用户 馨宁​ 发表

实际上这件事情在向我们释放出一个良性信息,说明监督正在走向透明化;

就事情本身而言其实只是小事情而已,就算违背制度,简单批评教育,警告下次注意改正就可以了;

又是赶上过节,他们结束自己工作,去为正在值班的同事买个烤鸭也庆祝一下,不至于太冷清,加上自己肚子也饿了,顺便多买些沾一下光,应该是可以被理解的;

知乎用户 宁静致远 发表

我的关注点是这烤鸭多少钱一只,一个有几斤,七个人吃三只,能吃饱不?

还是内蒙的鸭子比较肥。

我们这有果木烤鸭,15-20 一只,一个人当菜可以,当饭说饱了有点饿,说不饱有点不饿,再来两个烧饼,一碗汤就完美了。

知乎用户 刑律小刘​​ 发表

不去评价好坏,说说自己的经历吧。作为一名前刑警,也算是经历了很多案件,我们那会搞案件,好多都是放在晚上搞,白天要出警,像我以前的派出所,一天 100 多个 110,轮到一警的时候,基本就是一直在出警,没有说吃饭时间,110 就不会派下来了。该报警别人还是会报警,没人会在意是不是吃饭时间,民警会不会在吃饭,有没有空。每个报过警的人可以问问自己,是不是这样。那会吃饭经常是下午 1 点,食堂没菜了,点个外卖,或者出去吃碗面。拍视频的人只会拍到警车停放的位置,不会在意这辆警车之前在哪,是去做什么。

如果你真的想知道是否合理,那你自己走过去问一下不就行了,这种图片放在网上议论,本身就是想博一点噱头,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但是这个对大家来说可能就是发表一下评论。那如果换位思考,你是当事人,如果是辛辛苦苦出完警,没有吃饭,买只烤鸭吃吃,也没让谁请客,还要被人拍了放在网上让大家去议论,你是怎么想的。有时候也得为别人考虑一下,不是么。

另外有人说群众应该有知情权,确实,这个无可厚非,但是是不是以后每一个这种买只烤鸭的事情都要汇报一下,发个朋友圈,还是说,民警出警顺路回去,还不能停车,只能换私家车换便服再过来买。

我希望一些好事的人,你试试一晚上不睡觉,也不要你做啥,民警的警车去哪,你就去哪,你跟一天一夜,看看他们做什么了,记录一下整个一天的情况,而不是拍个照,还要把本来大家不会注意的地方放大,不说其他的,你能跟下来一天的出警再说。真是闲的,

知乎用户 文刀半瞎​​ 发表

举报的好,鼓励举报。

警察过年期间为值班同事买烤鸭,也是辛苦了。

但是,那些骂这骂那的,我就奇了怪了。

我们的国家,是人民的国家。

国家也鼓励人民对公职人员进行监督检举。

我还举报过交警非任务情况下在下班高峰期开车插队呢。

但是,虽然国家鼓励检举监督,但是也严惩诬告陷害。

这些年,国家大力打击黑恶势力,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苍蝇老虎一起打,群众的举报也是功不可没。

和谐社会,就是需要群众的眼睛去看,去监督,一起共同守望万家灯火,守护岁月静好。

知乎用户 燕小鸣​ 发表

正常行使监督权没问题,前方答主说的也没什么问题。

不过只能说过于理想化了。

警察不一定都是好警察,群众也并不一定是思想单纯的好群众。

公民监督权的行使的现状就是,大多数人懒于行使,而极少部分人大量滥用。

为何警察群体这么反感,并不是怕监督,基层警察在内部条例的约束下,在当前 “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 教育整顿的前提下,哪还有几个人敢冒着丢饭碗的危险,一个个都小心的不得了,而真正所谓的保护伞都是高官,你想监督你也见不到。

所以所谓的群众监督的对象,其实就是已经被内部监督管的死死的,而且工作生活又极其艰苦的基层警察。也是执法第一线的警察。

因为答主所在单位层级较高,接触到的统计数据也就比较全。督查统计中,关于基层民警的投诉超过 80% 都是恶意投诉。

所谓的群众监督已经沦为报复警察的工具,借助于有史以来警察最严格的内部管理机制。

你给我贴条,你处理过我?OK,那么我就恶心你,蹲在派出所门口或者遇见警察办案子,就一直拍一直盯着,总有能投诉的地方,实在不行投诉你个警容风纪不整,出警处理方式,用语不当。又或者随意编造,反正投诉又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可以这么说,投诉一张嘴,调查跑断腿。民警要写情况说明,要谈话,要配合调查,这一套程序走下来,在本单位影响也不好,自己也烦。好了,被处理人的报复心情也得到了满足。

现实情况就是这样…… 别把他说的那么高尚,不然的话,已经得到回复的前提下,为何又继续放到媒体上?

知乎用户 lives 李 发表

对于高赞大公无私表示赞赏,但是对于举报人个人的行为却有不同的意见。

首先,我赞同民众对于官方的监督和监管。

对于这个举报人的举报动作本身,我并不质疑。

但是我否定的是举报人的举报心态。

监督是合理并且合法的。

但是这一场监督合法,但不合理。

不合理的监督坏处很明显,看看国安法之前的香港警察就知道了。

那么什么是合理的监督,我认为至少是在一个正常人类思维和行为逻辑合理的情况下的监督才是正常的。

我们看一下这个事件:

日期:2021 年 2 月 14 日 大年初三 情人节

时间:下午 17:40 左右(接近晚饭时间)

地点: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北方寒冬)

气温:当日最高气温 3 度,最低 - 8 度,(下午 5 点多预估最高也就 0 度左右),4-5 级风

环境:一辆警车停在路边

正常人在这个时间很难去关注一辆正常停在路边的车辆,即便是警车,一般最多也就看一眼。

什么人才会关注警车?

什么人才会花费半个小时的时间盯着一辆警车?

什么人会在 0 度左右、4-5 级风的情况下,不回家吃完饭,大过节的用半个小时站在路边盯着路边的一辆警车?

他不冷么?他不饿么?他不忙么?他没有家人么?他没有爱人么?

那他是为了什么?

心中一团正义之火熊熊燃烧,所以他不畏严寒,用于奉献认真监督我们的公务员守好规矩?

以上的种种真的就合理?真的就是为了监督公车私用?真的就是为了监督?

别扯淡了。

别说什么监督,因为中央的八项规定已经很多年了,各地对于此类问题的监管一直非常严格,如果你说刚开始八项规定也许会有新鲜劲,但是已经这么多年,几乎明面上的公车私用行为已经被管控的相对很好了,你告诉我现在是为了监督?

这个理由不符合常理。

我们再看报道:

2 月 14 日在寒风中观察警察半小时;

2 月 15 日向公安局监督室举报;

2 月 21 日向记者爆料;

你爆料都知道休息一个春节,怎么就不知道警察春节期间还在上班呢?

怎么都看不出来是一场正常的举报呀?

高赞们?咱们回答问题的时候是不是可以稍微的看一下事情的经过呢?

别为了表现自己的大公无私的正义立场而胡说八道。

更别说微博上很多人谴责的是报道方,而不是举报者。

我支持监督,支持对于不合理事情的举报。

但是我们不能支持不合理的举报。香港的问题还没有结束,这么快就忘了香港警察的遭遇了?

所以,我觉得我们的确要警惕那些不合理的举报。

毕竟按照高赞所说经历过公款吃喝猖狂的年代,也要记得那个时候有多少小流氓小混混被警方惩戒之后,现在装作改邪归正了在大街上继续晃荡,比如 “坏人变老了”。


说句难听的,各位知乎大佬,一边对饭圈的举报深恶痛绝,在饭圈的回答下面上蹿下跳。

一边对明显不合理的举报双手支持,当然话肯定都说得没错,要支持举报,这是人民的权利。

里外话都被你们说绝了。

然后说别人双标。

要不说你们是大 V 呢。

呵呵~~~~ 这才是知乎呀。

知乎用户 甄昊元​ 发表

说明我们的人民自发监督公权力的意愿和能力很强。

套用一句现成的话: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

这种监督当然是合法的。

民警买鸭子是合理的。

合理的行为不畏惧合法的监督。

只要监督继续广泛和透明,不合法、不合理的行为也会受到约束吧?

这个新闻整体有一种欢乐的气息。很好。

知乎用户 虾米​ 发表

一个当辅警的朋友讲过,因私事从所里出来,无论是去远还是去近,甚至是到门口小卖部买点零食吃,最好都不要穿警服出去,换好便装再出门。他讲,这是保护自己。

事实确实如此,警务人员在上班期间出入非公务场所,给人民群众带来的感受是不一样的。

在舆论里,在公知眼里,在这个社会里,身为公务人员却不时时刻刻行人事、为人民服务,那就是失职,那就是渎职,那就应该千夫所指。

任何公务人员都应当是一身正气,一身优点,一丝缺点都不能有,有了,那就不配当,把位置让出来,让我来,我认为我自己也能当。

站着说话不腰疼,这就是典型例子。

知乎用户 帅天下​ 发表

舆论的矛盾并不意味着人们对自身权利义务,社会良俗判断的缺失。

而是大年初三,在人们的朴素人伦情感里,即便民警真的是用了警车以公谋私,相比他们在特殊假日里的太多失去,也是再微不足道的一件事。

所以马言的举报让很多人无法理解,因而出现了很多对他的谩骂质疑,这当然是不对的。

中国人的情感是随情境变化的,而情感在情境里的正确,决定了人们对权利义务的取舍,以及对社会良俗的重新定义和支持。

这才是本次事件引发强烈舆论矛盾的关键。

所以,当情境转换,如果这件事发生在一个很平常普通的日子,而非大年初三,那么舆论肯定会出现一边倒的支持马言行使监督权。

矛盾的聚焦,就会是民警是否真的利用了警车之便,以公谋私为自己买了烤鸭,进而是公器私用,应该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所以还原这件事情,其实很简单。

1、马言举报民警过年期间公车私用买烤鸭,是在行驶自己的监督权;

2、民警大年初三依然在岗执勤,是爱岗敬业;

3、市局督查室及时调查反馈市民的举报和关切,是勤政为民;

4、春节阖家团圆,人们同情执勤的警察,说明警民关系融洽。

而网上的谩骂,从来都是边缘声音。

公义良俗从不受制于谩骂。

知乎用户 小小小小黄 发表

没什么看待的,回应就是阐述事实。

怎么看待市民举报,我也不敢说。

因为我曾经被群众以监督名义找茬过,不是一次两次。

每次我都直接跟他说,举报电话在车门写着,打电话举报吧。

然后我就给油跑了。

跟他们越解释,他们越带劲。

知乎用户 凉粉要趁热吃 发表

哨兵拦列宁,列宁要进门没有错,哨兵拦列宁也没有错。如果将来报道出了偏差,那报道的人要承担责任

知乎用户 才子是我弟 发表

大过年的值班,食堂不做饭,别说出警之后顺便买饭,就算专程开公车买饭,也可以理解。

我们防汛值班时,遇有暴雨预报,晚上加强值班,食堂下班了,比如说五个人,如果当时还没下大雨,留一个人守着值班室,其他四人也是坐着公车出去到快餐店吃饭(单位偏僻,最近的快餐店两公里远,走过去半小时),再给值班那位捎回来。我们的车也得在快餐店外面停 20 分钟,得吃完才能走啊。难道说大家一起饿着。伙食标准 40 元每人,我们每个人连 20 元也花不到。如果已经在下雨,一个人开车去买饭,其他人坚守岗位各司其职。

至于说买的是不是烤鸭,重要吗,不超伙食标准就行。去年也是农历这个时候,市直机关干部下沉社区防疫,趟着雪水进各个宿舍院贴告示、喷药、测体温,那时除了肯德基麦当劳,连个营业能开发票的饭店都没有(因为防疫需要,一般饭店不准开业),好几天以后全市才统一发放盒饭,我和同事两个人,开始那几天中午也就只能天天开着公车吃肯德基麦当劳,哦第一天中午连肯德基都没开门,只能到超市买个馒头买块熟肉,没法加热,吃凉的。领导说了,在外面防疫,自己一定要吃好!

干好工作,完成任务,吃饭不超标准,提供发票,我们做得合规。领导都给及时批准报销了。

我们公职人员也是人,不是铁打的。饿了也胃疼,渴了也口干。困了也想睡觉,可是下雨时不准睡觉!电话响五声之内必须接,我都是在第三声之前接。双休日也想休班,可是防疫时没有双休日!孩子小时候发着高烧,媳妇带着去医院,下暴雨我在单位值班,不能回去,心里也急!

知乎用户 黑猫律师​​ 发表

这件事情,更反映了广大公安民警的辛苦

我能很肯定的说,他们买烤鸭,就是为了给所里同志们改善下伙食,并没有公车私用

2 月 14 号是大年初三,这时候大家应该都在家里享受过新年的喜悦。这时候公安民警如果不是为人民服务,谁会愿意去开车出去,在家里陪老婆孩子多好?

第一、从购买时间上看,是大年初三下午买的烤鸭,烤鸭都是要趁热吃的,肯定是买了就要赶紧吃,所以这几只烤鸭是为了晚餐,也不可能是为了情人节礼物。

第二、从购买数量上看,过年家里都准备好各种美食了,**谁家一顿能吃好几只烤鸭?**如果一个家庭吃饭,买一只就可以了,没必要买好几只。

第三、从生活习惯上讲,如果是给自己家购买,完全可以下班以后,自己开车回家的路上,去烤鸭店买一只烤鸭,带回到家里还能很热乎,何乐而不为呢?

第四、公车改革以后,民警都开自己车上下班,根本不差去一趟烤鸭店的油费,不会省这个油费,专门开公车去买烤鸭,而且还要带上两位同事一起去,这是不合常理的。

所以只能是给单位值班人员购买,那天是大年初三,还是情人节,所里年轻人肯定有好几个,情人节不去陪女朋友,而是在所里值班,放弃了个人幸福,换来万家灯火的平安,挺辛苦的,值得我们点赞!

知乎用户 jlfsno1 发表

如果这都合理,那下次消防官兵刚扑灭火灾,工作服没脱就在路边小店坐下来吃碗面,会不会也有人去举报。别让真正的为人民服务寒心。举报前先捋下自己的逻辑对不对,开警车买烤鸭和停在高级会所门口的警车,哪个才是该举报的,相信正常人都能判断出来吧。

知乎用户 大嘴巴​ 发表

市民举报应该表扬,警方回复也很正常,都在维护警方的光辉形象。

知乎用户 钟文​ 发表

智能手机的时代啊,我们只能处处小心了…… 前几年,我们这边一个乡镇卫生院接诊了一个产妇,多次尝试顺产失败,眼看快天黑了,院长决定送出市区医院准备剖腹产,于是把产妇运上救护车出发,到了市区医院已经是晚上十点多了,交接完毕,都快十一点了,跟车的医生护士从抢救到出发已经十个小时没吃东西了,饿得不行了,于是开车到医院对面的大排档吃了碗粥才开车回卫生院 (没穿白大褂,也没穿制服)。结果第二天,本地的论坛和朋友圈都出现了照片,标题是 “卫生院公车私用!半夜出来市区吃野味!”,弄得市卫生局长下令彻查,卫生院长只能把当天的接诊记录,转院手续,交接手续通通找到,拿到卫生局详细说清楚情况,然后,还要在本地的报纸和论坛发布详细说明,才慢慢平息这次事件……

知乎用户 守夜冠军 发表

两个月前勤务中 帮助一个老人推车

车上铁丝划破了手 撤勤回去值班的路上开车专门去了药店 自费买了碘伏创可贴等

那按道理来说 我这个算不算公车私用?算不算工作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执勤期间受的伤算不算工伤?算工伤是不是给报?

说句难听点的话 到现在都在自费办公 笔 印泥之类的都是在自己买

别光想着让马儿跑不让马儿吃草的 都不容易 得饶人处且饶人 大过年的 不想吃泡面了 就买个烤鸭 真的不至于

知乎用户 如水 发表

用的着你的时候,你就是叔叔。等用不着你了,你就变成了为冰棒代言的动物了。。。

我怀念电影《今天我休息》那个时候的警民关系,大多数人都及其信任并支持黑猫们工作。即便有部分比较轴的同志,比如里面那个罗爱兰,后面说清楚了,也主动请他吃大餐改善一下。全剧所有人,都是一副积极阳光向上的感觉。

而且,就事论事,像陈岩石说的那样,由于赵立春,祁同伟等害群之马的影响下。现在的人已经不敢信任他们了,他们损失多少钱可能已经变得不那么重要,但这份信任没了,就真的太可惜了。我告诉你们六十多年前,jm 关系很和谐,好多人信都都不信。他们认为大帽子都和干掉弗洛伊德那样的一样。

但实际上即便现在在很多地方也不乏像兔子朱迪一样的。

但像大家信任老马这种信任感,也许再也回不到以前了。

知乎用户 溯白​ 发表

市民举报合理,官方回应和情,媒体煽风可止矣

知乎用户 弘树​ 发表

这件事情有几个关键点:
第一,民警正月初三,因为食堂阿姨休息,没有晚饭,用公车买烤鸭,到底算不算公车私用

举报民众认为算。就是因为他认为算,他才举报的。

而官方的态度则是回避,不敢说这算公车私用,不敢说这不算公车私用。

整个通报,只敢说情况属实,但如何定性,如何处理却是只字未提。这种情况通报也够奇葩了。

而这正反应了,当前基层民警,乃至基层公务员工作所面临的困境。

第二,高赞答案里说公民举报监督是公民的权利,公民不应该收到任何指摘。
乃至民警、督查室都没有错。

知乎果然是理客中的平台典范。

但问题是那么错的是谁呢?

基层公务员和民警小伙伴们看到这个新闻已经是一片哀嚎,噤若寒蝉了。

平添了一份苦水,心里是哇凉哇凉的。

是基层民警乃至基层公务员在矫情,受不了群众们的监督么?

恐怕未必吧?更多的是一种难以言说的委屈、心酸与不甘。

也直指问题的核心:包括纪律监督等实施细则相关法律政策制度性建设的缺失。

以及对于加强监督后相关权利保障的缺失。

其实文件政策不仅仅约束公务人员,其实也是保护公务人员。

首先,以事件当中的公车私用为例,哪些情形是公车私用,哪些情形不是公车私用?目前没有完整的法律制度和文件来明确,只有在各个通报案例里有迹可循。

公车接送孩子上下学是公车私用没问题。大过年的没有饭用公车买烤鸭算不算公车私用呢?

既然没有法律规定,那么就会有相关机关进行自由裁量。

自由裁量这个事情,基层民警和公务员就只能自求多福了。

湖南津市纪委对市教育局与中小学办公室进行 “突查”,发现“作风问题” 有三,一是“文件柜出现小说、散文、时事等与工作无关的书籍”;二是“抽屉里有烟、咖啡、零食”;三是“盆栽超过两盆”,于是通报全市

想必大家对于这条旧闻还不陌生吧。“办公室有零食,盆栽超过两盆” 而被全市通报。

其次,与责任相统一对应的权利。

如果大过年没有饭,用公车买烤鸭应该被群众监督举报。

那么大过年的值班出勤,应不应该有加班费呢?应该不应该被通报表扬呢?

但凡逢年过节这些重大节点,基层民警和基层公务员全部都是要 24 小时排班值班,并且没有一分钱加班费(公务员适用《公务员法》不适用《劳动法》,故公务员没有加班费,公务员有调休,但实际上基本得不到有效落实)

大过年的食堂阿姨都回家过年了,而单位没有饭,开公车去给大家买饭,到底算不算公务呢?

基层民警的正常的吃饭算不算公务需要呢?

只讲责任不讲权利。这就有点耍流氓了。

第三。民警过年开公车买烤鸭,群众举报监督。拍手叫好,群众做的对,是法制进步。

公务员涨工资福利待遇。这个不好,公务员不都一杯茶水一张报纸没啥事儿么?我们这么累为什么不给涨工资福利待遇?

大型双标现场。

我赞同严格管理。但于严格管理相匹配的应该是明确的行为准则规范和应有匹配合理的薪资福利待遇。

只讲严格管理,不讲对应匹配的明晰法律规定和应有的福利待遇。

这就有点耍流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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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评论区的留言统一集中回复下。

为啥一定有地方错了?就不能大家都对吗?
很不能理解明明是皆大欢喜的一件事,为何会变成这样。

只能是两败俱伤的一件事,怎么可能皆大欢喜呢?

先说基层民警和公务员。大过年的值班没饭吃,本来就够郁闷的了。

开公车去买烤鸭还被举报了,将心比心,是你郁闷不郁闷?还能欢喜?做个人吧。说点人话吧。

这种事情被举报了,就要配合调查,就要找谈话,就算最后什么事情都没有,虚惊一场算是好的。

这期间得有多少天吃不香睡不着,反过来考虑自己哪里错了?

一点也没看出来困局,我就信一句:嫌不好你倒是辞职啊。

有些人的世界观似乎永远停留在小学非黑即白的阶段里。

公务员就不能觉得不好?公务员觉得不好了就一定要辞职?

不过是一顿饭、一只烤鸭,就算民警错了不过是一个处分,这种处分也就通报批评。一个通报批评的处分就值得辞职?公务员没那么脆弱。背着比这个还大处分的公务员多了去了。

但这种小事儿,会影响公务员对于事情的态度和想法。

我也解释一下为什么会” 两败俱伤 “。

不就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么。这一套东西还有人能比基层公务员玩的更 6 的?

不就是不让过年开公车买烤鸭么?

没问题,以后遇到这种情况步行买烤鸭去可以了吧?

中间遇到警情了怎么办?

步行回去取公车,然后赶赴现场可以吧?

这个路途少则十几分钟,多则几十分钟而已。

对于基层民警来说不过也就是多走几步路,多饿一会,不至于辞职。

但十几分钟,几十分钟,对于大过年报警的老百姓来说意味着什么呢?

可能是犯罪嫌疑人的逃脱,可能是经济财产损失,甚至可能是老百姓因此而失去生命。

这个时候老百姓又要骂了吧?

可是这跟基层民警有啥关系呢?步行回去取车还不对了?

有些人的世界似乎只有高兴工作和不高兴辞职两个选项。

然而,现实里其实有很多选项。对于一件事情,大家努力往好了干,多为老百姓考虑考虑是一种工作方法。

而寒心后的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也是一种干法。

无非就是倒逼政策而已。

有的人不过是挨挨骂。

但有的人却可能要为此付出生命的代价。

从这里引出最后一个观点:当上面政策不合理,不顾基层实际情况的时候,利益受损的却一定不是官员

我们以明朝为例。明朝是历朝历代里对于官员廉洁程度要求最高,严刑峻法最为残酷,例如剥皮实草。

同时明朝官员的俸禄又是历朝历代里最少。

结果明朝的官员腐败程度也是最高。

制度性矛盾归根结底要通过制度性措施来解决。而不是靠个人或者公务员的自觉和道德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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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罗罗​​ 发表

身正不怕影子斜。接受人民大众的监督,经得起考验。这是好事,说明社会在进步。

用一颗平常的心,客观的态度和理性的思维去看待这件事情。这是正常不过的事情,说明大众的监督意识在不断增强。警方工作人员的自律之心的意识,也在慢慢的提高,上升到了个台阶。注意说明,社会在不断的进步,风气在一步一步的变好。

当然每个行业,每个部门每个人都会有存在侥幸心理的时候,但是出现了监督,出现了不同的声音。其中不妨有质疑和骂声,还有一些阴阳怪气的批评。那都是再正常不过了,因为人和人看待事物的本质和角度都是不一样的,所以结果也不可能都是一致的。所以才会有各种各样的声音,各种各样的发言。

民警春节正常值班,去买一顿好的晚餐给值班的同事。不管是从人性的角度去看待,还是从工作方面去理解,都是可以接受的。是人都会吃饭的,警察也是一样。开车去买这个食品,也是为了能够更好的工作。没有谁是光干活,不吃饭的。所以这一切都是很正常,也是很合理的。如果说警察开着警车去买食品,然后把这个食品送回家,然后又回来单位的话。这种就可能存在公车私用,那被处罚的话也是应该的。

从整个事件看来,公众有监督,单位积极的有回应。一切都是很平常,一切都是很理性。化解了矛盾,化解了误区和偏见。很及时很合理,还是值得肯定和点赞的。及时的回应,这才是最正确的做法,避免更多的误解,避免更多的质疑。还公众监督一个权利,还开车民警一个清白,利好!

所以说身正不怕影子斜,做好自己遵守规则。再多的监督,再多的质疑,也都不会有什么问题。

知乎用户 M3 小蘑菇 发表

我还没有看大部分回答

这如果是《读者》上的故事,发生在欧洲或日本(美国就算了),估计许多人既赞美举报市民的社会责任感和对监督权的正确行使,又赞美警察正面应对不逃避,不用强权解决提出问题的人,最后感叹一下即使是庄严的警察系统也有人情味

现在现实中的例子发生在了中国,我们来看看回答

知乎用户 sjinny sun 发表

等哪天大家对这些投诉和调查能心平气和的看待了,那就说明和谐社会建成了。

要是把投诉看作找茬,把被调查看作犯了错误的证据,那反而说明有不和谐。

知乎用户 头球之我见​ 发表

看到评论里有人给举报者扣上了造谣污蔑的帽子,那么我们先看看警方公告中一直没有明确的一点 —— 到底是否公车私用:

警车管理规定》第十四条:“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管理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严格管理本部门的警车。警车除执行本规定第二条所列任务外,不得挪作他用”。那么第二条列出那些任务呢?适用公安机关的是第一小条 “公安机关用于执行侦查、警卫、治安、交通管理的巡逻车、勘察车、护卫车、囚车以及其他执行职务的车辆;”—– 买晚餐严格来说确实不符合,只不过中国人讲人情味,讲清楚缘由后大家表示理解 —— 这也说明中国老百姓的可爱,你只要是踏踏实实干工作,舆论并不苛求你。所以公务员同志们不要低估我国大多数群众的善良和觉悟,不要总是觉得大家都是刁民。我认为借这件事污名化举报者的,根子是在借题发挥反 “八项规定”,反严查公车私用,就像前些年有些地方借八项规定把群众正常节假日慰问取消了,煽动不满,喜事丧办,借力打力这一套玩得熟。

以下原答案:

1、市民监督没问题,人家不知道你是买晚餐,假如一个出租车为了送急救病人闯红灯被警察扣分,后来澄清了,免于扣分,那之前扣分行为是不是也要被骂?

2、公车私用曾经很长一段时间在国内本就是普遍行为,包括各种公务员甚至国企,就因为这些黑历史所以才特别招人反感,放着这些普遍性的问题(这两年有所收敛,重庆是公务车一律在车身喷涂 “公务用车” 标记方便监督,所以你看 ZF 也是鼓励监督的)看不见去喷市民监督不是蠢就是坏。

备注:有小朋友跑来要我举证公车私用怎么普遍了?真是感叹时间过得真快,八项规定出来之前就不说了,2016 年中纪委监察部官方通报 《中纪委数据显示公车私用问题突出 曝特权思想未根除》http://fanfu.people.com.cn/n1/2016/0415/c64371-28279313.html

就在 2019 年仅仅一个大庆市都还在通报 https://www.sohu.com/a/293132847_777232

2021 年 1 月全国查处违反八项规定 9756 起,https://finance.ifeng.com/c/84AcZqhLdzP

你们以为过去两年违反八项规定每个月官方通报 1 万多起就靠中纪委全国去查?还不是靠群众举报,说白了现在公车私用之所以被现在的小朋友们认为是很少见,就有这些年群众举报的原因,你们回去问问家里大人,8 年前公车私用基本不算事。现在动辄把群众举报扣一个造谣污蔑的帽子,说白了,有些人就是想打击群众的举报热情。

3、我们不能要求每个举报和监督都是准确的正确的,就好比不能要求警察抓的每个嫌疑人甚至怀疑对象都是准确无误的 —— 要那样,实际上是等于不鼓励警察破案。

顺便说句,严格来说开警车买晚餐本来就不符合公安部《警车管理规定》,公安部禁止非警务活动开警车,只是说情有可原,老百姓谅解而已。

4、看到有 JC 答主将这件事称为 “不合理投诉文化”,还担心扩散 ———- 我想说,假如警察嫌疑人去问话,发现没问题再放了,难道是 “不合理抓人文化”?显然不是,永远不能用一件事的结果去否定他的动机。

5、反对市民监督公车私用,拔高点就是借个别社会事件反对 “八项规定”,十八大后各地前几年都在抓这些往年“习以为常” 的事,我看是有些人忍了太久了。

近日,山西省纪委对近期发现查处的 4 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了公开曝光。
**1. 阳煤集团晋南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调度室调度长张永贵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6 年 2 月 11 日,张永贵在赴下属公司巡查慰问时,与昔阳县坪上煤业公司综合部副部长路伟驾驶单位公车,绕道探望各自亲属。经阳煤集团党委常委会议 2016 年 4 月 29 日研究,决定给予张永贵党内警告处分;经昔阳县坪上煤业公司总支委员会 2016 年 4 月 27 日研究,决定给予路伟党内警告处分。
**2. 山西省公路局吕梁分局成子公路超限检测站站长李文强滥发补助、违规报销个人费用问题。**2015 年,李文强多次给单位职工违规发放各类补助,共计 123603 元。同时,李文强还存在违规公款报销其个人费用的问题。鉴于其在组织审查期间认错态度较好,并主动退缴违纪所得,经吕梁市市直纪工委 2016 年 5 月 5 日研究,决定给予李文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 山西省公安厅直属第一公安局二分局吴玉民违规使用警车问题。**2016 年 1 月 27 日,吴玉民公务外出期间,驾驶警车办私事。经省公安厅直属机关党委会议 2016 年 4 月 13 日研究,决定给予吴玉民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退赔公车私用产生费用 200 元。
**4. 潞安集团工会文体部体育科科长李晋东、干事王暕公款旅游问题。**2015 年 10 月 27 日至 28 日,李晋东与王暕借公务出差之机,绕道赴某景区旅游,并公款报销住宿费。经潞安集团机关党委会议 2016 年 3 月 29 日研究,决定给予李晋东、王暕党内警告处分;对文体部负责人董建勇和财务负责人李文良分别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作出深刻检查。
  以上 4 起典型问题,说明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狠刹 “四风” 任重道远,丝毫松懈不得。全省各级党委(党组)要充分认清形势,夯实责任,挺纪在前,抓日常、盯节点,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抓住重要节点,发信号、出重拳、用狠劲,从严监督执纪问责,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端午节将至,要重点查处违规公款吃喝、公款送粽子送节礼等突出问题,确保节日风清气正,坚决防止 “四风” 问题反弹回潮。

知乎用户 姜蜜 发表

有人认为需要给民警道歉,我看没有必要,只要说明的问题是事实,这只是需要干警以良好心态 “无则加勉有则改之” 接纳包容的问题。没有歪曲捏造而是提供事实线索,这,就是监督制度的本质。

正如有评论者言,现在有些人借着整顿出成效,急不可耐地跳出来要求不许外部再监督,似乎要弄出一个 “只要巡查和内部监督没发现问题,外部的批判就全是污蔑诽谤” 的舆论环境,动不动就点燃狭隘、寒心的火箭筒对准实施监督的群众和社会组织,进行道德攻击,他们的目的只有一个:还是要让监督流于形式,最终化成虚无才好。

公务员的选拔方式决定了这个群体的基本素质与体制外是一模一样的,因为两场考试再加政审根本检查不出一个人的德廉勤俭让,只是能证明这个人智商正常,没有犯罪记录,直系亲属到目前为止也还守法而已。但我国的公务员队伍建设管理目标却是 “人民公仆”,对公务员内在素养的要求极高,高到什么程度呢,焦裕禄、孔繁森这种程度算及格。按照“公仆” 这个词的标准,公务员只有及格和不及格两个层次,因为 “仆人” 不论怎么忠诚、怎么俯首甘为孺子牛都仅仅是分内职责。

我们不管这个体制内人员的标准是否过高,但标准如此,你按照 “公务员也只不过是个工作” 的心态来从业那肯定就不对。因为我们一直以来的队建要求,公务员培养模式,都把 “无私奉献” 作为了基准线,换句话说,“按劳分配”、“多劳多得”这个市场经济语境下的人力资源使用模型在我国体制内是限制生效的,所以你按着 “不过也就是一份工作” 的心态来面对它,就一定会对付出没有回报、多劳未必多得的普遍现象发出巨大疑问,进而产生心理失衡。而心理失衡的严重后果不就是腐败和渎职吗?

可现在社会上抱着这种心态来当公务员,到机关内上班的人越来越多,你们到体制内去看看就发现,过去那种 “一杯茶一张报” 的闲散仙人是少了,但 “占着茅坑不拉屎” 者却有增无减。

懒政庸政劣政以更加隐蔽的形式在体制内凶猛生长,就免不了有一些做出了点子成绩的人优越感百倍,使他们敢于以要特权、耍特权,甚至随意辱骂、殴打群众、同志的颐指气使姿态,来呈现新型的官僚主义。自以为履行了为人民服务的职责,所以在疫情期间要医护人员事无巨细为他服务;自以为劳苦功高,所以处处要求开绿灯、走后门;自以为奉献大于收入,所以理直气壮公器私用、顺手牵羊。从法律上来看,开公车出勤 “顺道” 接孩子下学,和因为下属工作不力 “随手” 打几个耳光一样,都无外乎人之常情,实在够不上 “依法处置” 的边,但细细咀嚼却总觉得有那么点 “不对劲”。公、私分明是一个公务人员应该掌握的首要意识,法律不给所有事情都套上框架是因为法律本身就具有情感。立法的本意就来源于人民群众最朴素、最基本的需求,“法不责众” 所表达的,就是对包括公务人员在内的大多数群众通常的社会习俗和社会认知不进行过分干涉。但在法律之外,公务人员还应该时刻牢记,纪律比法律要先一步约束自己的身心。

公物用于公务是纪律,联系群众团结同事是纪律,勤勉工作甘于奉献是纪律,对于公务人员法律不忍心管的纪律还是得管,不为别的,就因为公务人员的权力是人民群众让渡出来,让他们代为行使的。连儿童都知道的 “不是我的我不能随便拿” 的道理,转化到行使公权力的公务人员身上,那就是公器应当运用于公共事务。以这次开警车买烤鸭为例,撇开春节的晚饭和节假日坚守岗位的群众共情,是否合理与妥当其实还需要斟酌,但假如只要给公器私用戴上一个共情的帽子就可以把这种行为不假思索地合理化,那纪律必将流于形式,约束也就变成了空谈。

公、私分明还有一个好处,就是把分内和分外区分开来了。节假日派员值守是我国所有机关单位的分内职责,并不是值得歌颂的高尚,值守的人员有补贴、有补休,这是体制在建设过程中就已经设计好的调节机制,即使相关人员的岗位职责上没有这方面的内容,还可以通过给予精神或物质上的嘉奖,来对他们进行补偿和鼓励。也许有的地方机制还不完善,政策还没落实到位,那也不应成为公务人员擅用公器和滥用职权的借口。

“在其位谋其职”,既然主动选择了这份职业,一开始就应该自觉接受 “公仆” 这个内核。如果你希望自己的收入产出充分受到市场规律的调节,希望自己的每一分投入都能获得立竿见影的回报,你可以选择不进入体制,否则,请你别像个巨婴似地去思考因果和面对议论。

人不患寡而患不均,我们从一穷二白的废墟上都能把新中国建设成现在这幅兴兴向荣的模样,中国的人民群众真的不是小心眼,更不是个别公务人员嘴里不经意间就能冒出来的 “刁民”。和这些公务人员的认知恰恰相反,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积极监督的群众,正是为国家的发展和法治建设忧心劳力的 “有责之匹夫”,因为他们清醒地认识到,公平是推动这个国家建设,推进文明复兴最基础、最不可或缺的原料。

就是心态不端正,有的公务人员才会对监督产生过敏反应;就是对职业性质认识不清,有的公务人员才会为群众的一句话动辄寒心。换言之,一个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务员,也是一个对党和人民的事业拥有有无限热情的人,怎么可能随随便便寒心、灰心呢?

最后,还是用这句话安慰一下所有受到了 “议论” 的公务人员: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论是我们的法律还是我们的纪律,对正常履职的公务人员都是有所保护的。让英雄流血流汗又流泪的事情并不为我们的体制所容忍,每一年公务人员因为正常履职引发误解遭遇投诉、举报,和最终被纪检监察部门、司法机关处理的数量相对比,实际上仅是微乎其微,因为我们完全能辨别对错,我们还能容错。

当然我们的制度还远远不能称之为完善,但我们都在尽己所能使之完善,不是吗?首先,我们要自觉维护这些得来不易的胜利成果。

知乎用户 听风君​ 发表

市民正常行使监督的权力

警方给出了合情合理的解释。

这应该是皆大欢喜的结局啊

怎么 (=_=) 有两波人都不满意

知乎用户 希刺克厉夫​ 发表

2 月 14 大年初三,民警食堂都不一定开门,不能在家过年在外执行公务,途中买个烤鸭就要被调查,一线基层民警太难了!当然理解群众的合理举报,但是在这个春节期间,希望对理解一下一线执勤民警。

难不成非要把车停回单位,然后再到处找在营业的商家买吃的?凡事不能太教条主义,公车私用不是这么算的,顺便买东西无可厚非。民警也是普通的人,不是指责举报的群众,只是个别人在网上的谩骂真是无意义,相互理解吧,真的不容易,大过年的值班,不能与家人团聚,还要保持警惕执行任务,只是想吃口热饭而已。

公车私用是由公共财政负担的从事公共管理或公共服务的单位的汽车被用于非公务用途的情况。按照规定,公车不能用于非公务用途,三名民警是在处理完警情后,顺路为 7 名民警采购了工作晚餐,并非私人行为,算是公务,但是如果硬说是非公务用途,只能说真的没必要较真,说白了,这就是 “鸡蛋里挑骨头”,为难民警。

知乎用户 窃符救赵信陵君 发表

举报和监督是天然应该的,哪怕其中 90% 的举报没有意义,甚至是恶意的。

事实上之前看过某个在信访办干过的网友吐槽过,坚持不懈上方的人 95% 是脑子有问题,并且举了很多他遇到的例子。但哪怕这点是事实,也不等于就应该断了上方这条途径,就应该打击讽刺上方者。毕竟还有 5% 真正需要寻求解决问题的人呢。

真正应该解决的是,单位领导是不是能不被舆论影响,在压力下不让一线职工背锅的问题。

知乎用户 taoduo007wow 发表

归根结底是个度的问题

群众举报,没错,问题是,是不是所有的群众举报我们都要一个一个接受,都要一个一个落实。

今天是个烤鸭子,明天是卖包子,天天这样,有没有个头。

我们群众现在拿了把名为监督的剑,但是这个剑是把双刃剑,群众每天看到的都是买鸭子,那谁还去关心真正的犯罪呢,这不就又是一个狼来了的故事么?

我们国家现在的警力应该实很不富裕的,钱包丢了,没人管,自行车丢了,没人管,甚至说警察的钱包丢了,也没人管。原因实什么,原因就是事多人少,那既然已经事多人少了,为什么不把有限的人力用在更好的地方上。

举报是一件好事,但是,不是所有的举报我们都应该处理,怎么把举报高效化,有效化,让每一个举报都有意义,都落在实处。

我在知乎上微博上也看到了很多个实名举报,那这些实名举报每一个都有处理吗?我们的警力如果有时间查这三个警察是不是去买烤鸭子,不如多花点时间找找丢掉的小孩子,我觉得这个比烤鸭子重要多了。

话说我觉得应该弄一个什么实名举报的平台,你要举报就实名举报,举报的东西全国都能看到,也有专门的人处理这个,每一个都必须有结果,如果虚假举报,举报人也要付出代价的。

知乎用户 拓跋越灵儿​​ 发表

现在公车私用查的非常严,基本上不可能有人会公车私用。

就是有个问题:谁来管管私车公用??

1. 市民发现疑似公车私用行为,记下车牌号拨打车身电话举报——没毛病。

2. 督查室接到举报电话后,调查核实及时公布调查情况——没毛病。

3. 民警执行公务后顺路停车购买烤鸭——原则上来说没毛病。

信不信民警还是穿着制服去买烤鸭的?

现在其实出现了一个问题:在公车处理公务的来回路程上,停车处理私事是否违规?

其实… 个人觉得这根本不算违规。

比如你坐公车去办事,一直到下班时间,返回途中经过你家或者地铁站,你难道不可以停车先回家?难道要车子把你带回单位你再乘坐公共交通回家?

到这个事情上就是:难道民警要开车先回单位然后再开自己车出来买烤鸭?

大过年的,来都来了。

人家值个班顺路买个烤鸭,能有什么大问题啊。

逻辑上来说,这是**熵增最小**的办法。


我是拓跋越灵儿:一个正经的知乎答主,目前在某省直单位上班,请不要问细节

  • 我的知乎 ID 是由我三老婆的姓氏大老婆和二老婆的名字组成的。
  • 涉猎很广,什么问题都喜欢掺一脚,但是主要集中在公务员、职场、学习领域。
  • 心软善良、阳光好客、热情如火,一般不会轻易拉黑别人,请不要逼我
  • 我大部分答案一般是临时起草的,肯定会有疏漏,请合理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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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些人还不知道双击屏幕会发生什么吧?

知乎用户 三巡不归​​ 发表

在当下,不管你是公车私用也好,还是处理完公务购买完成也罢;只要你想利用职务之便就会有人监督和举报。这倒不是举报的人民群众闲来无事,而是他们对执法人员监督意识愈发的强了起来。

因此,我认为市民马言是行使正当的个人权利,并非是无中生有,无理取闹!

这要换作是我,我也会积极主动的留存现场证据。等到第二天,再积极主动地到纪检部门。有没有问题先不管,只要是看着有问题的统统进行反映。如果是好人,纪检部门自然而然不会冤枉他;如果是违纪和违法的人,纪检部门也会理所当然地惩治他。

不过,话说回来。这件事只是核实了 3 位民警驾驶公务车买烤鸭的问题,并没有通报他们是否违反了相关的纪律和规定。现在就要对几个人的行为乱下结论,恐怕是为时尚早了一点……

知乎用户 月老 发表

真利益相关。

其实吧,这件事从不同的角度能看出不同的问题来,个人以为,警察,举报人,官方这三方都是没有太大问题的,而问题最大的,是这家媒体。


首先,作为同战线的,我首先要批评一下这几个警察。

为什么呢?早些年都下过通知,严禁开公车在上班期间干私事。你这吧,到底算公事算私事呢?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但是,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这个道理还希望懂。瓜田李下,你得注意着点。

不少体制内系统都是有不成文的规定,非因公在外,不要穿制服。这是对你们自己的保护。

这事呢,给咱一个警醒吧。

PS,挺羡慕这几个兄弟的,我除夕夜和大年初一值班,吃的泡面呢。

其次,作为利益相关,请各位多一些理解和包容。

咱也是活生生的人,不是机器,做不到不吃饭就干活。这些年的整改,大部分基层一线的公务员、警察、医护、老师,在遵规守纪方面都有很大进步,所以,多一点互相理解,给我们一点点信任。我们中间,绝大多数,都是真心实意为人民谋幸福的,咱们不是对立的,应该是一家亲的。

再次,还请各位合理行使监督权和举报权

有人会说我了,看见不对的就举报,有啥不对的?

但是,我看 XZ 粉丝举报 AO3 的时候,你们不是这样说的啊,你们可是都批评 XZ 粉丝的。

咱不能双标啊!

对于那些公职人员的违规违纪行为,我们也是深恶痛绝的,也希望你们可以有根据的举报。甚至于,我本人都举报过体制内某些人员的违规违纪行为。

不过,既然已经举报过,就请相信相关部门会给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如果觉得处理不好,可以继续向上一级举报。

举报人举报了几天之后,向媒体曝光,举报人觉得有关部门答复不满意很正常,我们也理解。

不过,媒体有记者,记者有采访权,可以调查采访,还原当时情况。但是他们没有,他们选择了直接曝光把当事人和有关部门放火上烤。

没有道德底线的媒体,让我内心真的很害怕。

这一次,当地有关部门坚持住底线,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通报情况。

但是,下一次呢?会怎样呢?

知乎用户 Pony ma 发表

有一些地方的交警部门,鼓励百姓对违章行为进行举报,并且举报还有一定的奖金。我一直反对这种举报被滥用的行政行为

因为当举报可以任意妄为的时候,我们每个人都不可能独善其身。

所以如果公安部鼓励举报,那么我就想问,老百姓举报老百姓可以,举报你们就不行吗?凭啥不行?

知乎用户 没有感觉的人 发表

不知道大家还记不记得这位——广州区伯,已举报公车私用闻名,遭过不少打,也有很大的争议,后因为 PC 被拘,慢慢消失。

区少坤_百度百科

我要先说明对于区伯的行为是不是正确,或者说正义,网上众说纷纭,我本人也没有明确的倾向。

在那个年代,其实说起来也没多远,公车私用只是个说法,那时候举报公车私用,如区伯这种,很多人都会觉得这就是多管闲事,公车理所当然就是可以私用的。

后来大家也知道,管理严格起来后,很多公车都拍卖了,使用上也有了很多限制,大家对于公车私用的监督权认识也深入了很多。

回到这次这件事情来说,主要是 3 个问题,一是群众行使监督举报行为是否合理,二是民警行为是否属于公车私用,三是如果属于公车私用,考虑内情后是否属于合情合理。

这三个问题相信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这也很正常,就如同对规则都会有不同的解读。

1、顺路停车买个东西,并非特意,而且大年初三单位没厨师,买个饭也很正常,何况民警工作很辛苦,待遇还差,已经很惨,群众受民警的保护,现在居然用这么严苛的标准举报民警,未必有点那个啥。

2、规矩就规矩,顺路买个饭没问题,那我顺路接个孩子,顺路买个药也不过份吧,我工作 10 年没占单位什么便宜,我今天搬家让单位公车帮个忙,也不过份吧?平时工作努力付出,辛苦万分是不是可以换违规的机会?这算不算两码事?对于举报者的谩骂是不是违反了设立监督举报权的初衷?判断监督举报是善意还是恶意的标准是什么?

你说这两种想法谁对谁错?如果你说三方都是对的,那为什么网上一片骂声,尤其是警务从业者特别委屈呢?

这件事我刚看到的时候只是当作一件很平常的事,没有哪一方做错了,但看到很多评论我才感觉很震惊,监督举报和恶意仇官的分界线在哪里?公车私用的分界线在哪里?工作辛苦程度能否可以默认交换微违规行为?

知乎用户 长安执金吾​ 发表

马言告诉记者,2 月 14 日下午,他看到一辆警车停在临河区黄河路上一烤鸭店门口。这个行为引起了他的注意,于是在一旁观察等候。他发现,1 位民警在烤鸭店里等待,另有 2 位民警坐在车里看手机。过了半小时左右,在烤鸭店里的民警手里拎着几只烤鸭从店内走出,随后,3 位民警驾驶警车离开。

举报者很有耐心,观察了买烤鸭的整个过程,他可以确认以下信息:

1、事情发生于下午五点四十分,正是晚餐时间。

2、打包烤鸭带走,并没有饭店聚餐。

3、三个民警一起出动。

如果是专门出去采购烤鸭,派三个民警的可能性有多大?这个判断不需要多了解警务系统运转规则吧,你出去给公司同事买饭还带俩人做伴?如果不是专门出去买,那就是顺路,饭点顺路买个饭也成公车私用了?这里就不说什么食堂没饭给同事带工作餐的解释了,毕竟食堂有没有饭外人可不知道。

批评监督公权力是好事儿,但要有合理怀疑的前提,不然无端质疑只会徒耗社会资源。众多高赞回答把推动社会进步的赞美给了该举报者,言过其实。

知乎用户 乌麻布​ 发表

这有啥好看待的?市民有举报的权力,举报有什么问题?市民又不是警察,难道非要调查清楚才能举报?

官方回复也没啥问题,除非你有证据说明官方有包庇行为。

知乎用户 Ther 发表

我来给

@梨花与虎

提供论据支撑

微博上都是一群什么人啊?

知乎用户 1000 米恐惧症 发表

这是好事啊!

中国的警察叫 “人民警察”,职责就是为人民服务。

群众有权,也有责任对警察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只要合理合法,都是应该赞扬的。

今天顺路买个烤鸭没什么,小事而已。但明天他们去跨省抓人呢?谁还敢去监督?

“物必先腐,而后虫生”

先进事物总是容易出现内部腐败,引得苍蝇满天飞,最终大厦倾覆。这是中国几千年的历史周期律。

大凡初起之时,都是艰难困苦,聚精会神,没有一事不用心,没有一人不卖力,力求从万死中求得一生,因而无不显得生气勃勃、气象一新。
及至环境渐渐好转了,精神也就渐渐放下了。有的因为历时长久,自然地惰性发作,由少数演变为多数,到风气养成,虽有大力也无法扭转,并且无法补救。
一部历史,或政怠宦成,或人亡政息,或求荣取辱,总之没有跳出这个历史周期率。

国民党当年也是以救国救民为己任的,可还没成功自己先烂透了。

怎么防止历史周期律落在新中国?

毛主席在延安就指过一条明路:

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

群众监督举报,政府调查处理,最终给群众一个交代。这个依然在生效说明毛主席留下来的纠正机制还在,还可以防止历史周期律的再生。

这不是天大的好事吗?

如果这不是好事,难道要等到无人举报,或者举报了没卵用甚至被打击报复才好吗?

有些人还对群众合理的监督各种嘲讽和恶意揣度。

大家思考一下,谁不想看到中国更和谐?谁最希望群众监督机制失效?

一个是只关心自己既得利益的腐败分子,另一个是中国赶紧垮掉的帝国主义。

大家觉得这次是谁在带节奏?

愿中国青年都摆脱冷气,只是向上走,
不必听自暴自弃者流的话。
能做事的做事,能发声的发声。
有一分热,发一分光。

——鲁迅

知乎用户 大猛​​ 发表

挺好的!举报的好,请有关部门公正调查,如果不符合规定请处理,符合规定请及时给民警澄清。

一句话:有则处分,无则澄清。

有人说公职人员或者吃国家饭的人是社会的 “强势群体”,我更认为是 “弱势群体”。

如果公职人员和老百姓发生肢体冲突了,上纲上线互联网发酵后大家觉得最终哪个吃亏?

正因为如此,我才小心谨慎,生活中或者互联网上我连粗话口头禅都不会说,更别说跟人对骂了。

一个公职人员,既要知法守法守规矩,也要扬正气!小事可以算了,但是该较真就较真,不准做 “烂好人”。

遇到路怒族,我从来不对线,因为我觉得没必要理他们。但是要是敢别我车,让我女儿担风险,我会把行车记录仪录下来视频交给交警队,让法律去制裁他,据说我所在城市交警对这个取证已经支持。

打车遇到无良司机各种绕道,我也不会和他们吵,也劝媳妇不要和他们吵,我媳妇如果真生气了,安抚下媳妇,我会在下车后依规给司机在打车平台上整一个投诉。

快递公司如果态度不好我也不对线,如果因为他的原因不给解决问题我直接投诉,记得在邮政官网投诉(不过我至今没行使过这项权利)

淘宝买东西,该好评就好评!东西差该差评就差评!以德报怨,何以报德?容忍坏商家就是伤害踏踏实实做淘宝的卖家!

在知乎上,有极端某群体骂我,我也从来不理,无所谓。但是骂我骂狠了,或者敢随便骂我的粉丝,我第一时间就给小管家举报,该禁言禁言,该封号封号。

之前我们单位有个食堂老师傅上班路上被路怒症打了一巴掌,他说算了,但是脸上伤痕让我们几个小年轻知道了,不准算!必须报警,拒绝和解!扫黑除恶扬正气!依法送那个人拘留 6 天!大中秋节的你就在里面过吧!敢欺负老人!

或许我让一些群体不舒服了,甚至有些圣母会认为我过分,但是当较真的人多了,都合理运用法律、法规、条例、文件去处理事情,大家会发现社会风气会越来越好,大家都会越来越守规矩,社会必然会更加政通人和!老百姓遇到以上的问题概率就会大幅度降低。

大灾大难面前的时候,公职人员应当挺身而出;利益受损的时候也不应该当鸵鸟,积极合法反击也是责任;自己更应该接受群众的监督,这是人民的权力,也是公职人员必须承担的义务。

既然吃了这碗饭公职人员就应当接受这种监督,每一个公职人员经历不断的被监督,必然都会更加谨慎,飞扬跋扈的公职人员会越来越少!

但是,一些人如果造谣刻意抹黑别人逞一时口快,甭管被抹黑人是谁,一旦较真起来,若涉及违法甚至犯罪,到时候后悔莫及!

社会应当:按法律来!按规矩来!

知乎用户 MophisZ 发表

首先,我不否认作为公民有监督的权利,这很好,最起码有作为一个公民的认知!

但是!你看看此人跟记者说的话 “看到一辆警车停在临河区黄河路上一烤鸭店门口。这个行为引起了他的注意”,我个人不是很理解这又什么值得注意的,在国内的大环境下,哪天我看不见警察警车了我才会觉得奇怪了!

其次,此人又来了 “他发现,1 位民警在烤鸭店里等待,另有 2 位民警坐在车里看手机”,一个人下车买东西另两位在车里等也有问题了?难不成买个东西的过程中还要顺道去各个商店门店进行春节巡查?在车里等看手机也成问题了?或者此人想的是坐在车里应该正襟危坐与阅兵一样?反过来说,此人这句话的意思是不是想说剩余两位民警在车上玩手机?工作时间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儿?我觉得是想这么说的!

再次,“过了半小时左右,在烤鸭店里的民警手里拎着几只烤鸭从店内走出,随后,3 位民警驾驶警车离开”,此人的耐性无限好,未来如果有战争此人可以为我军驻点侦查特务什么的,半个小时啊,正月初三啊,干点啥事儿不好?你也窝在那儿要买东西?我不是很理解。

作为一介贫民,我不认为此事有什么值得举报的,用脑子想一想都不会闲的去举报。

先考虑一个时间问题,**2021 年 2 月 14 日 17 时 40 分许,**这叫下午?这是一般家庭晚饭的点儿吧?虽然我不是很清楚内蒙地区的饭点儿,如果有出入请指正,哪怕有我估计也不会很长时间。这个点看见警车在烤鸭店门口有什么疑问?巡逻的民警找地儿吃饭都成了问题?初三哎,我们单位食堂大年二十九就关门了!再说人家还是打包,目标是回单位给同事一起吃,还是要值守在办公室里随时等着出警!

再看个地点问题,我在网络上看见去打包烤鸭店也不是什么上档次的好地儿,身边有认识的警察朋友,按说人家要吃点好的辖区内找个馆子容易?上赶着请吃饭的也不是没有吧~ 人家找个路边小店买几只鸭子有啥大不了的?还有人说是不是要喝两杯~ 怎么着,改善性伙食就得喝两杯?那人家不值班在家过年的时候不得喝死过去?买鸭子这事儿本身不是大问题~

还有人说公车私用的问题,换位思考一下,你作为一个警察出警期间过了饭点儿吃不吃?食堂没开火所里一堆兄弟们都指望你们这一队外出的人买点儿粮食你买不买?还是说回了所里换了车再出门儿买?这不合情理~

知乎用户 暗示风景 发表

在真相出来后,认为民警有错应该没有吧?毕竟人家只是在工作。

但看到不少人认为举报的市民有错?理由是他多管闲事,认为他没有弄清事情真相就乱举报。问题是他没有途径可以弄清事情真相啊。当市民看到疑似的违规行为,除了不理睬,基本上就只能进行举报了。但前者就失去了公民监督的作用,后者就容易引发这次事件一样的不良影响。

现在的政府和市民之间除了举报和投诉,好像就没有其他的沟通渠道。

这个事件中,如果市民有渠道可以跟相关部门询问实情,例如这个事件中,市民可以这样问:“某时某地看到某警员在购买烤鸭,请问这是公事还是私事?是否存在违规情况?” 然后,官方查明情况进行了回复甚至公示,这样即解了市民的疑惑,又不会伤到相关警员的心。

市民现在在与政府公职人员打交道出问题的时候,往往第一反应是什么?只能是投诉,举报。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得到相应的回复。同样的,政府的公职人员最怕的也是投诉,举报,因为往往有理没理,只要被投诉了就是有错。这样的方式完全是把双方直接放到对立面。只要有纠纷了,双方就一事实上有一方是错的。难道人与人之间就不能存在误会吗?为什么不能增加一些更加缓和的沟通方式,就像市长热线一样,有问有答,为什么不能把这种方式推广开来?还是说只有市长才能做到这一点?

知乎用户 石后生 发表

永远不要批评勇于举报的人,这件事虽说于情不能因此指责民警,但有人敢举报总是好事。

我们希望的是上级能合情合理地处理举报信息,既不是 “官官相护” 对举报视而不见,也不是 见到举报就立马不分青红皂白就处分下级。

举报的流程就是这样,先是有人怀疑民间公车私用,然后官方调查,再然后得出结论》》民警没有违规。

整个过程合理合法,我真想不出到底有人想批评什么或者想批评谁?

有人举报,说明民间有监督力量。

有人处理,说明真的有举报途径。

最后问题解决,说明官方没有冤枉民警。

我们要正确看待,要正视 “举报” 这一行为,不要把举报污名化,要日常化合理化,接受这个程序。

如果因为一个被举报者是没有做错的,而否定举报行为的正当性,我觉得这个想法的人 非蠢即坏。

知乎用户 铁板油鱼​​ 发表

没毛病

举报人依法监督

官方依法调查,公正公开

被举报人合情合理,无违法违纪

体现了当地部门日常工作与监督机制的良好运转

知乎用户 化古 发表

我笑了,这还有人觉得这个人是为了所谓的正义?

明知道是三个民警同时出去买食物,还举报公车私用非蠢即坏

你们是真没见过什么叫公车私用啊?

你家公车私用要三个民警同时出去?

这不明摆着欺负人嘛?

什么叫公车私用,公务员下班接孩子算不算公车私用?环境监测执法人员执行任务回来买饭算不算公车私用?省委书记司机把车开回家或者喊司机去接小孩算不算公车私用?

一些人整天就盯着基层公务员,人家又不是圣人,合着净挑软柿子捏呢?可不能逮着一只羊薅啊。欺负养家糊口的基层公务员算什么本事?

这种人才最是键盘侠,知道基层公务员不能把他怎么样,就在电话里瞎 bb。相当一部分底层的人总是怀着最大的恶意去揣测公职人员。尤其是基层公职事业编人员,他们恨不得抓到这点东西把别人的饭碗搞掉。反倒是对一些稍微有点权势的人点头哈腰,交口称赞。

真要行使监督权举报权,去举报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啊?去举报偷挖河沙啊?去举报偷渔盗渔啊?去举报建筑垃圾乱倾倒啊?

他不敢!真正贴近群众利国利民他为什么不敢?因为他知道这些人是真会计较,不像公务员老老实实养家糊口!

就一句话

补一句,刚刚看到举报时间

2021 年 2 月 14 号 — 大年初三,某些人真是,不把基层当活人啊

知乎用户 小安律师​ 发表

从目前的大环境来看,一般不大会占那点儿便宜,公车私用,尤其是警车这种极为明显的公务车辆。

既然是误会,解释清楚就行了。

公安工作的性质较为特殊,加班误餐是家常便饭,使用警车去买个加班餐并无不妥,难不成一定瑶走路去买,或者开自己私车?

知乎用户 尹伊​ 发表

举报没有问题,这是在行使公民的监督权

公车私用的规定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里面第三条公务用车的定义里体现了公务用车的规范用途:定向保障公务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务用车,是指党政机关配备的用于定向保障公务活动的机动车辆,包括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本题民警首先是因出外勤处理公务而用车,购买晚餐也是为了给值班民警,值班本身即属于公务活动,这也可以算作广义的保障公务活动了。况且是处理完公务后,意味着没有违反使用时间、回单位停放等公车使用和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 党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加强监督,降低运行成本。

严格公务用车使用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油耗、费用等信息登记和公示制度。严格执行回单位或者其他指定地点停放制度,节假日期间除工作需要外应当封存停驶。

实行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政府集中采购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健全公务用车油耗、运行费用单车核算和年度绩效评价制度。”

所以公车私用也没有问题。


公民不顾虑且合理合法地行使监督权;媒体积极而真实地报道;公权力机关认真回应民众诉求和意见,各尽其职;群众理性客观、不道德绑架地分析和看待;司法受公众关注,而不受舆论绑架。

这是我想要的社会。

知乎用户 开心一笑 发表

可不可以举报?当然是可以的,因为市民没有能力也没有必要去核实民警行为的目的。如果强求的话,那实际上就是封住了市民监督的这条路。

所以问题的关键是后续的处理,既要实事求是,又不要因噎废食。违规了就处理,没违规就发个通告说没违规,不要把举报不当回事,也不要把举报太当回事。

毛主席都说过,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怎么这位市民举报一下,就有人认为是在无事找事呢?

知乎用户 雪刀浪子​ 发表

2020 年 2 月 28 日修改回答:

我真的开始是以为是一个单纯的投诉举报,现在我才发现 不 是那么的简单,这就是一个为了吸引 流量和眼球而故意抹黑污蔑民警的事件。

一、

马言告诉记者,2 月 14 日下午,他看到一辆警车停在临河区黄河路上一烤鸭店门口。这个行为引起了他的注意,于是在一旁观察等候。他发现,1 位民警在烤鸭店里等待,另有 2 位民警坐在车里看手机。过了半小时左右,在烤鸭店里的民警手里拎着几只烤鸭从店内走出,随后,3 位民警驾驶警车离开。

  马言说,2 月 15 日上午,他已向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公安局督查室反映了该情况。次日,督查室工作人员回复了他。”

————————看时间线,这个举报人在 14 日下午发现警察开警车买烤鸭,15 日上午此人向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公安局督查室反映,次日,也就是 16 日,督查室回复了他。

二、2 月 21 日,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的马言(化名)向晨报融媒记者反映,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公安局团结路派出所的三位民警 2 月 14 日当天将公务车私用买烤鸭。他已向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公安局督查室反映了该情况。马言告诉记者,2 月 14 日下午,他看到一辆警车停在临河区黄河路上一烤鸭店门口。这个行为引起了他的注意,于是在一旁观察等候。他发现,1 位民警在烤鸭店里等待,另有 2 位民警坐在车里看手机。过了半小时左右,在烤鸭店里的民警手里拎着几只烤鸭从店内走出,随后,3 位民警驾驶警车离开。马言说,2 月 15 日上午,他已向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公安局督查室反映了该情况。次日,督查室工作人员回复了他。“督查室民警告诉我,我反映的情况属实。” 马言称。

————————好,既然 16 日已经回复了这个举报人了,我们暂且不管这个回复是什么样的,但是,过了五天,21 日,此人又向晨报融媒记者反映。“督查室民警告诉我,我反映的情况属实。”马言称。这个 “情况属实” 是什么情况属实?到底是开警车买烤鸭的情况属实还是公车私用买烤鸭的情况属实?

我个人认为:督查室的工作人员应该是回复开警车买烤鸭的情况属实,并把原因向举报人做了明确解释。后来的 22 日警方的 公开说明也没有说这就是公车私用。

最重要的证据在最后一段:

“2 月 22 日,晨报融媒记者致电临河区公安局督查室负责此事的吴队长。吴队长告诉记者,2 月 14 日下午,团结路派出所共有 7 名值班民警,由于春节期间单位食堂师傅不上班,于是 3 位民警便在执行完任务后驾驶公务车去烤鸭店买了晚餐。

  “在接到市民举报后,我们迅速调查了该事件,并及时回复了市民。” 吴队长称。

  吴队长告诉记者,对于 3 位民警是否违反了相关规定,事件的某些细节仍需继续调查,督查室会尽快将此事查明。”

————————————吴队长一边说回复了市民,一边告诉记者 3 位民警是否违反了相关规定,事件的某些细节仍需继续调查,那你觉得督查会不会回复举报人公车私用呢?

总结:这个举报人举报后,督查并没有说是公车私用的情况下,继续联系媒体,声称警察公车私用 ,并且春秋笔法的声称警察认可他的举报。

而且我还有一个疑问:为什么拜登上台这些事情就多起来了呢?

……………… 分割线

@amal

啧啧,转进如风,还设置回复限制,捂住对手的嘴巴,而你大谈特谈,你赢了!果然,精神胜利法万岁!

@Zhou-Zy

再挂一个,口嗨之后马上设置回复限制,假装自己赢了!

@HYAAAA

再挂一个,又是一个信脑补不信调查结果的人。又是一个设置回复限制,自己宣布自己胜利的人,你口口声声说政府又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再看看你的所作所为,原来你才是又当运动员又当裁判的那位啊?

呵呵,再说一次,在调查结果没出来就联系媒体,就是纯粹的污蔑,这算个鸡毛掸子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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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年 2 月 28 日,再次修改,我没有看清楚事件经过。原来这个投诉人在公安局回复后联系的媒体。公安局回复是:公车买烤鸭属实,但不属于公车私用。

此人居心何在,联系媒体使用春秋笔法污蔑造谣,故意跟媒体说公安局回复情况属实,让不明真相的人以为公车私用的情况属实,这一招,实属恶毒!

知乎用户 步一迟来 发表

真是太巧了。这俩新闻一定要结合着看。

https://www.zhihu.com/answer/1756004056

我看到很多人苛责举报人,主要理由是可能让辛勤工作的干警感到心寒。对这个理由我觉得需要说几句。

要避免民警心寒的根本在于两项。

第一加强内部培训和教育,提高公职人员对自身工作的认识。所有进入警察系统的工作人员要明白自己做的是公职,接受群众监督是公职的一部份,如果一位警员因为被群主监督而感到难受,这是公安系统的内部培训不到位的问题。说明你根本没有给公职人员讲清楚他们到底做的是一份什么样的工作。

另一方面,督察工作要做细,是什么就是什么,是违规的要处罚,不是违规的要公示以证清白,同时在流程上要做到合理高效,不能出了举报不察,也不能动不动就大惊小怪停职罚款超过规定处罚,为了平舆论而处罚。

归根结底,公职人员要不心寒,都是组织内部要做的工作,是组织内部的问题。而不是群众监督问题。不能把组织问题抛给群众去解决去负责,组织内不能做好公职人员的心理建设和行为规范而去苛求群众如何行使监督权这是不对的,是违背党和国家组织原则的。

我认为我们的公职人员不应该这么想,也不会这么想,组织更不会认为群众监督会破坏组织管理。也请人民群众千万别这么想,不要给那些愿意行使监督权的人以压力乃至打击。我们太缺这样的人了。

知乎用户 禾平 发表

双方都没问题。

12345 热线就是专门处理市民投诉电话的,市民行使了监督权。

官方经过调查后回应说是处理完公务后吃饭,也是正常回复。

只要警察没有被批评或者处理,那就是一件很小的事情,没必要在互联网上炒热。

到时候多招聘热线专员和警察就好了,省的忙不过来。

知乎用户 一只闷着头的傻狗​ 发表

当你们在评论是不是公车私用的时候,我已经买了一只烤鸭送过去了。禁止公车私用是为了让公车用于公务用于为人民服务,用公车采购晚饭也是为了能够更好的值班。或许他违反纪律,但是我支持他。

还有,希望举报的孩子你以后过年都在马路上。

知乎用户 忘川​ 发表

作为热心的吃瓜观众,我觉得这其实是一种进步,说明群众维权意识提高了,行使监督权怎么了,虽然更多的人本着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的想法,并不热衷此类事情。

顺便提一下,我们是做车辆管理系统的,现在有些地方的执法局已经使用智能化政企公务车系统来防止公车私用,提高车辆管理工作效率了,每辆公务车的动态轨迹、油耗信息等都会记录在内。

最后,贡献下我的收藏:

信访 12345,纪委 12388,组织部 12380,环保 12369,检察院 12309,社保局 12333,欠薪办 12351,物价 12358,食药局 12331,人民银行 12363,商务 12335,税务 12366,司法 12348,外交 12308,文化 12318,文物 12359,邮箱(网络不良垃圾信息)12321,运输 12328,知识产权 12330,质检 12365,海关 12369,国土 12336,公积金 12329,烟草 12313,保监会 12378,铁路 12306,农业信息 12316,国家扶贫办 12317,城市服务 12319,防震减灾 12322,妇联 12338,间谍举报 12339,城管 12342,民政 12349,安全生产 12350,工会 12351,残联 12385,证监会 12386,电力 12398。【长号】公安部 举报电话公安部网络违法案件举报网站为 http://www.cyberpolice.cn 公安部公安民警违法违纪举报电话 010-58186696 公安部经济犯罪举报中心 010-66266833 公安部扫黄打非举报电话 010-58186722 公安部打拐 举报电话 010-84039250 公安部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 010-65212870 公安部禁毒热线(国家禁毒委员会) 010-66266611 公安部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举报电话 010-58186722 公安部打黑除恶举报电话 010-66264666—————————————-【中央媒体电话】中央电视台 通信地址北京复兴路 11 号中央电视台,邮编 100859 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010-68579889 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010-68508738 中央电视台《实话实说》010-63984662 中央电视台《面对面》 010-63984655 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010-68579889 转 198 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010-68579889-166 凤凰卫视北京总机 010-68977288 人民日报新闻线索 010-65368383 解放日报新闻热线 021-63523600 新华社新闻热线 010-63073111/63073222/63076206/63074267——————————-【中央部门举报电话】中组部反映违反选人用人方面的问题 举报电话 12380 检检察机关超期羁押 举报电话 010-68650468/65252000 群众举报职务犯罪 举报电话 010-65252000 减刑 / 假释 / 保外就医专项检查活动 举报电话电话 010-68650468 国家发改委教育乱收费举报电话 010-68502937/66096145 国家发改委重大建设项目违规 举报电话 010-68501111 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举报电话 010-68304532 国土资源部中国土地矿产法律热线 16829999 国土资源部全国建设系统服务热线 12319 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举报 010-63205050 农业部 农业安全生产事故和紧急事件 举报电话 010-64192512 中国消协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站投诉 010-67347472 消费者申诉 举报电话 12315 农业部种子案件 举报电话 010-64192079/64194511 农业部农药案件举报电话 010-64192810/64194066 统计局统计违法举报电话 010-68573311 转 88123 审计署 水利建设资金举报 010-68301241/68301802(自动传真) 税务总局 税务违法案件举报电话 010-63417425/63543740/63417436 传真 010-63543711 电监会电石 / 铁合金和焦炭行业用电及执行电价情况监督 举报电话 010-66597385/66597388 国家旅游局受理投诉电话 010-65275315 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咨询举报电话 010-84220843/84201672—————————————-【其它类举报投诉电话】  中组部反映违反选人用人方面问题的举报:区号+12380  高检检察机关超期羁押举报:010-68650468/010-65252000  高检群众举报职务犯罪:010-65252000  高检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专项检查活动举报:010-68650468  国家发改委教育乱收费举报:010-68502937 /010-66096145  国家发改委重大建设项目违规举报:010-68501111  公安部经济犯罪举报:010-65204333  公安部打拐举报:010-84039250  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举报:010-63205050  公安部扫黄打非举报:010-65254722  消费者申诉举报:12315  统计局统计违法举报: 010-68573311 转 88123  审计署水利建设资金举报:010-68301241、 010-68301802(自动传真)  税务违法案件举报:010-63417425、010-63543740、010-63417436  电监会电石、铁合金和焦炭行业用电及执行电价情况监督举报:010-66597385、010-66597388  职务犯罪举报:12309  消费者投诉热线 12315  价格投诉热线 12358  质量投诉 12365  环保投诉 12369  税务投诉 12366  电信投诉 12300  市长热线 12366  公共卫生监督 12320  妇女维权 12338  服务类电话  银行服务  工商银行 95588  建设银行 95533  农业银行 95599  中国银行 95566  交通银行 95559  浦发银行 95528  民生银行 95568  兴业银行 95561  中信银行 95558  深圳发展银行 95501  华夏银行 95577  招商银行 95555  广发银行 95508  光大银行 95595  保险服务  生命人寿 95535  中国人保 95518  中国人寿 95519  太平洋保险 95500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 95511  新华人寿保险 95567  泰康人寿保险 95522  医疗保险查询 96102  交通服务  铁路 12306  国航 4008100999  海航 950718  南航 4006695539  东航 95530  深航 4008895080  厦航 95557  山航 4006096777  神州租车 4006166666  一嗨租车 4008886608  易到租车 4001111777  快递服务  申通快递 4008895543  EMS 4008100999  顺丰速运 400-811-1111  圆通速递 021-69777888  中通速递 021-39777777  韵达快运 021-39207888  天天快递 021-67662333  汇通快运 021-62963636  速尔快递 4008822168  德邦物流 4008305555  宅急送 4006789000  中铁快运 95572  通讯服务  中国移动 10086  中国联通 10010  中国电信 10000  中国网通 10060  中国铁通 10050  中国邮政 11185  查号台 114  移动信息查询 12580  联通 114 116114  电信 114 118114  电话障碍申告台 112  中国电信 IP 接入号 17900  联通 IP 接入号 17910  移动 IP 接入号 17951  网通 IP 接入号 17960  铁通 IP 接入号 17990  联通长途接入号 193  网通长途接入号 196  铁通长途接入号 068  网购服务  淘宝网 0571-88158198  京东商城 4006065500  当当网 4007116699  卓越网 4008105666  拍拍网 0755-83762288  凡客诚品 4006006888  拉手网 4000517317  美团 4006605335  24 券 4006662424  糯米网 4006500117  满座网 4006858666  窝窝团 4001015555  售后服务  苹果 4006272273  诺基亚 4008800123  三星 4008105858  摩托罗拉 8008105050  索爱 4008100000  联想 8008108888  戴尔 8008580888  索尼 8008209000  飞利浦 8008201201  松下 8008100781  东芝 8008108208  TCL 4008123456  其他服务  天气预报 12121  供电服务热线 95598  报时台 12117  国土资源部中国土地矿产法律热线:16829999  国土资源部全国建设系统服务热线:12319  法律援助 12351  劳保政策咨询 12333

知乎用户 普通的柒月初叁 发表

想起前几年,我们单位初七上班,食堂师傅还在放假没回来,我们乡长自掏腰包安排我们去对面饭店吃了一顿午饭,就一般个人去饭店点菜那种水平的饭菜。

第二天我们单位就因为这事儿被县纪委通报批评了,被群众举报说公款吃喝。

_(¦3」∠)_

知乎用户 脆脆鲨突击队​ 发表

正常啊,举报什么我虽然不喜欢但是这是人家的权利啊,也是提醒各位同志不要触红线,当然我还是倾向于便装便服出来买东西,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说实话我也想吃鸭子了,过年食堂太糊弄了,外卖也少,幸好我会做饭,养活了一堆儿子 (ಡωಡ)hiahiahia

知乎用户 红尘破劫 发表

市民也太 “积极” 了,责人先责己。你举报前先想想自己有没有公器私用的事情。

国家不允许燃放烟花爆竹,你看见小孩往下水井盖扔鞭炮,有没有制止,有没有报警?

整天瞪大眼睛看民警有没有开公车买烤鸭?真的有点大材小用了。须知道民警不是机器也是人,过年执勤后也需要吃东西补充体力,也需要体验过年的氛围。能不能不要这么苛刻。一方面享受着民警的保护,一方面还要苛责民警。

大过年互相体谅一下,互相包容一下。如果民警做出渎职的事情,比如执法不规范,或是欺压良善的事情,欢迎举报,举报有功。可是只是开车买点吃食这样的小事,也要举报,是不是也有点浪费警力。

知乎用户 胖壳 1 发表

这个答案的高赞看的我特别的迷惑,

我记得知乎众位大 V 之前对举报这种鸡毛蒜皮事情的态度似乎都是持否定态度啊,无论对饭圈的举报,还是一般性的考场上举报同学作弊。或者说是名义上认可举报行为,实际上认为举报对当事人造成一些不好的影响是当事人活该。

——不过也不尽然,似乎举报上位者或者军公教人员,知乎大手子们就是天然支持叫好的。

似乎除了公职人员,普通老百姓尤其是学生就用不着遵纪守法一样,即便违规了那也是国家制定的规定不对。

当然,以前举报医生估计这帮人也是天然支持的,不过现在所有医生话题下知乎医生大 V 们都会抱团答题,就看不到对举报医生这种行为叫好的盛况了。

知乎用户 德川家康薛定谔 发表

市民举报:合理合法,没有错。

官方调查 + 回复:合理合法合乎程序,没有错。

如果核实后当事警察不属于 “公车私用”,则这件事没有任何人有错,纯粹是一次正常的不能再正常的公民监督事件。

如果核实后当事警察属于 “公车私用”,则当事警察未按规定行事,应当接受处罚。

如果核实后当事警察不属于 “公车私用”,但是为了平息舆论而处罚当事警察,则处理部门未依法行事,有错。

如果核实后,当时警察属于 “公车私用”,但是绝大多数人都觉得本次做法不应该归于 “公车私用”,则错依旧在当事警察。

同时为了避免本次事件再次发生,需要舆论聚焦的地方,不是举报人,不是核实单位,也不是当事警察,而是 “规则本身”,即舆论的焦点应该是:修改如此不近人情的规则。

知乎用户 Andy99 发表

反正看完第一感觉就是马先生可能是个死脑筋

或者是被警察罚过心怀怨恨的

或者就是那天心情不爽鸡蛋里挑骨头的

或者就是单纯情商低 反正不是蠢就是坏

大过年的 守半个钟头 好家伙真行 建议去当侦察兵嗷 下次凌晨警察开警车突击夜店停门口 希望他也能半夜趴在窗户口观察观察 为人民清理一下警察队伍里 “可能” 的害虫

总之 这个事情合法 我承认 但不得不说 就是很不合理 以至于我怀疑他动机不纯 我只知道如果人人都像他这样 监督就失去了意义 监督系统只会变得效率低下

知乎用户 orchimike​ 发表

有意识监督是好事。

公车私用怎么定性?

公务时间买东西算不算私用?如果是有任务假装购物呢?

这些都太复杂了,最好有细则,然后警车装摄像头,联网接受监督吧。

知乎用户 红茶​ 发表

这个我有发言权。

前一阵子身份证找不到了,怎么也找不到了。我以为是塞到哪个包里了,翻遍了大大小小的包,都没找到,只好重新去办了一张。

过了不久,接到派出所打来的电话,说有人拾到了我的身份证和银行卡,让我去派出所拿。

因为那几天有事,所以和民警约好了周五晚上 7 点半过去拿,民警说他那天晚上值班。

到了约定的时间,我到派出所了,他不在,其他民警说他接到警情出警去了,大概半个小时回来,让我打电话给他。我说不用打了,我等等吧。我等了半个小时后,他回来了。

电话里的声音很年轻,但他已经 58 岁了,还要值大夜班,就是要连续干 48 个小时,而且不是在值班室睡觉,他还要出警,还要处理各种纠纷。

所以那个举报的人,做个人吧。人家警察也是人,也要吃饭的。你大过年的可以亲戚团聚,可以大吃大喝,可以闲着没事在街上盯人警察的梢,你就不能让人家警察过年时吃点东西?

另,后来问了一下警察,是我过去的蛋糕店把身份证和银行卡送到派出所的,估计是我买蛋糕时无意掏掉了。

知乎用户 Ku Kl 发表

不就是广州区伯喽………

做一次两次好了…… 不要天天做………

知乎用户 产品猎人代号 C 发表

民警不用吃饭?

民警不能吃烤鸭?

民警不能用自己的工资,去买烤鸭?

民警不能在执行完公务的路上,开车回所?

民警不能在开车回所的时候,顺便给饥肠辘辘、还没吃饭的同事带饭?

民警不能给饥肠辘辘还没吃饭的同事,用自己和同事的工资,带烤鸭?

民警是下等人?

就你 tm 是人民?

都怪袁隆平

知乎用户 西瓜是个糖 发表

看到有评论说以后消防员救完火吃个饭也被举报,我想说,其实在中国绝大部分消防的形象一直都比警察好来着,碰到消防员不但不会举报,店家可能还会给他们免单,群众还会请客,军人也是如此。

群众对警察的不信任感还存在,但已经比以前好太多了,以前喊一句警察打人了,那不管打没打都是认为打了的,现在都是闹事的被抓起来,满弹幕刷屏正道的光,求仁得仁。其实现在关于这些作风问题已经管的很严了,但是民众普遍对此还缺少了解,前人公车私用,公款吃喝的记忆还没完全淡去,但以后肯定会越来越好。

也看到有人说,肖战粉什么的,个人认为,举报是民众的基本权利,只要正当按程序来走,大家完全可以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最后由有关部门合理裁定,某些处理结果不适合,这个应属于有关部分的责任,而不该让举报的人来背这个锅。判决不合理是原告的问题,还是法官的问题?一些部门可不能总想着和稀泥。目前在网上,有一种只有把事情闹大了才可以得到解决的风向,这种风向某方面也是官方纵容的,纵然有人利用这一点来炒作或为自己牟利,或是冤枉他人,但究其根本还是民众普遍有一种生活中很多的诉求无法得到有善解决的感觉,但只要闹到网上,事情解决的速度会超出想象,而且会哭的孩子有糖吃,为了息事宁人,即便一些不合理的诉求也会被满足。

官方这个回应蛮好的,该强硬的时候要强硬,该坚持的要坚持,而不能见风使舵一味的跟着民意走,希望对警察也不要有什么只要被投诉就要习惯性处罚,这也是一种变相的纵容,民意有时候带着正义,有时候也带着盲目。

总之个人觉得双方行为程序上都没啥问题。

知乎用户 陈圣 发表

**还是应该允许人民监督。**目前这种监督方式太落后,不符合时代的发展要求。未来,完全可以采取公布公车行车路径监控视频等等供人民监督。当然,这又涉及到各种保密等问题,但总有办法解决。除了内部审查,只要有人闲着,也可以允许查嘛。遇到问题总是该想着如何解决问题。是否小题大做等等其实是没必要讨论的。

知乎用户 考虑考虑看看 发表

民众有监督的权利,警察有吃饭的权利,要怪就怪无良媒体为流量而进行的刻意炒作,本来是个小事,但是发酵成一个全网皆知的大事。不过话说回来,警察穿制服开警车确实应该注意形象,吃饭可以回单位吃,派出所一般不会离出警地点太远,忍十几分钟回了单位吃也饿不坏,这得亏是警察,社会地位还比较高,舆论总体是支持警察的,要换了城管或者其他单位,未必能获得舆论支持,搞不好被处理。总的来说市民监督我是举双手双脚支持和赞同的,正式因为有了有效监督,公职人员才能够更好的履行职责。只是监督前想想自己的初心,是为了流量、泄私愤而监督,还是怀着一颗公心而监督。

知乎用户 tony 发表

虽然我经常怼一些交警不干正事。

但这事我觉得很好,警民互相监督,互相透明。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

知乎用户 古织 发表

这个话题下的两种观点的对撞,其实是好事。

说明我们还不算是非黑即白的思想观念。

知乎用户 么么哒 发表

该举报举报,该澄清澄清

只有正常循环起来,谁都有权利说话,社会才会正常活跃起来

知乎用户 小热​ 发表

某些人对警察厌恶至极,所以就看警察干什么都不顺眼,于是就有课这出。

再说一句,谁不会饿?

知乎用户 AN vI 发表

好难啊……

举报人没错,他看到的就是这些人穿着制服去买烤鸭了,估计没多想,穿着制服开着公车可能是才出完警。

警察也没错,也就是工作完回单位路上顺手把饭买了。

但是结果是警察要写很多汇报材料说明情况,更惨的是可能会被处分,而且辛辛苦苦一年多,有这样的事当年的评优选先估计不用想了。

基层警力是真的不足,上次遇到两警察一个年龄也挺大了,说他已经连熬了两三天夜了,今天下班就赶紧回家睡觉去,看着确实很憔悴,结果事没办完就看他接了个电话,好像那边有情况,让他们这边办完就赶紧过去……

希望能有更好的解决方式,既能有效约束不和规章的行为,也不委屈、苛责勤勤恳恳做事的一线民警。

知乎用户 快乐阿全​ 发表

这种举报属于行使监督权,且行使的合情合理,好!

民警顺路帮值班同事买晚餐,团结友爱,好!

官方回复没有和稀泥,有理有据不卑不亢,好!

警察叔叔正月里可以吃的上烤鸭,说明待遇到位,也说明抗疫防疫工作到位,好!

细节里满满都是:好好好好好!

知乎用户 六扇门见习捕快​ 发表

我觉得挺好的。

你举报,我回复。该监督的监督,该说明的说明,按照流程走就好。这恰好说明我们的举报回复机制是正常有效的。

我反感的是本题某些答主。例如这个:

果然是机关老爷理解不了基层的苦,我也总算明白了为什么每年公安里绞尽脑汁转岗到其他政府部门的为什么这么多。

我们公安基层是要出警的。一天少的十多起,多的无上限,我见过最多一天 230 起的。你以为跟你们下去检查走访一个性质?

还为什么不换便装?你家出警时允许穿便装或者警车里允许放便装?

为什么不回单位换了便车再出门?兄弟,你怕是不知道啥叫擅自脱岗吧?

这就是赤裸裸的没接受过社会的毒打。不是蠢,就是坏。

下次所有的消费纠纷就必须让市场监管局出人出车立即去现场处置,我倒看看你还有时间还在这说风凉话吧!

-— 分割线 —-

总桑,都匿名了,还扛不住关评论啊?说不过开始玩赖是不?你这种行为真给你所在单位招黑 。

知乎用户 吾非圣贤 发表

巡逻任务,特别是节假日,不可能踩着你的饭点给你倒班的,如果是交通警察,早饭时间和晚饭时间都是高峰时段,一个岗位七八个小时到十几个小时都很正常,是不是都不允许吃饭了?

还有,如果驾驶公车出差呢?如果执行一个要几天呢?是不是几天不允许吃饭,或者吃个饭找个厕所都要自己搭车不允许用公交车?

说什么执行完任务回去换私车再出来买饭吃的不知道是对警务工作过度不理解。神仙日子过惯了

知乎用户 穆罕默德山本​ 发表

处警归来买吃的属于公车私用吗?

我态度明确是不属于!

值班本身就是一宗持续状态的执行公务,因为值班是在规定地点驻扎,应付有临时性、突发性的事件,值班人员本身不具有一定的自由,而是服从单位在规定范围候命和工作,是执行公务状态。所以值班期间处警返回过程中也是执行公务期间,开公车合理,到了饭点吃饭也合理

三军未动,粮草先行。对工作人员的后勤保障本身就是工作必不可少的一环。

有的人、甚至有的企业,把工作期间的吃喝拉撒睡理解为私事,这种本身就是一种没人性的思维。


大年初三,那是绝大部分人放假走访探亲的日子,穿着工作服,开着工作车,在路边买几十块的烤鸭吃,但凡一个思维正常的人,

都认为这肯定有公车私用的嫌疑的。

这是合理合法的监督和质疑。

不过有几个问题:

过年你家来亲戚了,一家人乐呵呵围在一起打个牌,结果被吵过架的邻居举报聚赌。

你家的饭店生意火爆,结果田鸡一道菜被隔壁家举报怀疑吃的是野生保护动物

B 站被怀疑不尊重女性……

按您的思维看,是不是合理合法运用自己的监督权,为社会的公序良俗,有序运行作出自己的奉献?

知乎用户 冬瓜​ 发表

调查一下,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

如果真是违规行为而不处理,不是让那些守规矩的警察吃亏了吗?

知乎用户 苏轼的大黄 发表

现在公安督察有的根本没人接电话,有的接了电话用一些言辞应付你,有的则是立了案还是不了了之。比起这些督察,这个新闻的督察就太好了!当然,前提是确实有媒体关注。

我们江阴的督察是这样的,我反映爱狗人士的狗的问题,督察说:“你威胁我们警方?!” 我反映为什么你们督察不及时回复,督察说:“最近杭州在开 G20,警察都活动起来了,你懂的”。然后我反映的爱狗人士的问题,无锡督察队还真是立案了,然后故意不回我。等我打电话去问就告诉我:“派出所指导员和派出所所长已经上门取得你爸妈的谅解!” 事实是当初我早就二十几岁了,还要 “取得爸妈的谅解”?而且我问了我爸妈,一次都没看见这些爱狗人士的维护者!更遑论上门取得谅解了…… 这公安督察我也醉了……

于是我现在看见爱狗人士的狗就踢一脚,那些狗乖多了,爱狗人士也不能肆意妄为了。当然,如果真的出了什么问题,我想这个江阴督察队和无锡督察队真是摆脱不了关系的!根据我们这边督察队的作风,不管这个晚餐是否超支,这些小错误根本不应该管,也根本管不了!

知乎用户 lunarcannon​ 发表

这不是正常的群众监督和及时反馈吗?难道现在需要反向宣传投诉系统和公务系统运行正常吗?

知乎用户 bluetrees​ 发表

举报监督没错,还要表扬

督察室认真负责核实也要表扬。

都是好同志。

民警公车买烤鸭是否合规,还需商榷。

知乎用户 静静 发表

首先,开警车去买烤鸭,不管是不是处理公务的顺便,还是就是奔着买烤鸭去的,这都是公车私用,大年初三没饭吃让值班人员自己解决,说明单位后勤没安排好,这也不能成为用公车的理由,欢迎市民对政府单位公务行为进行监督。我这回答够意思吧,我看了大家的回答,都说警察大过年的还值班,不能回家过年,真是辛苦,还有人举报,真是没良心。呵呵呵呵呵呵,所以说,我们老百姓是最善良的,看到一点点,就怎么怎么脑补一大片。

我住的这个城市的公车已经全部被喷上大字,上面写的大大的 “公务” 几个字,同时还有一个系统,每天要用车以前在系统上申请去哪里,公车行驶的范围不能超过工作辖区,用完在系统上还车。这样管理真的杜绝了很多用公车办私事的行为,那你要是抬杠,说所有的公车都是这样吗?那可能有一些工作性质特殊的车没进入管理系统,或者一些大领导的配车特殊,在这里不讨论了。这样的好处是什么,我就举个我自己的栗子,以前出外勤,活干完了,同事开公车回单位,经过地铁口,顺便把我放在地铁站口,多自然的事,天知地知他知我知,没有多用一点油,多开一点路,话说回来,即便绕点路,没有其他人知道,一点风险也没有,这车是谁的,地铁口走的人不关心也不知道。现在不敢了,出去干完活,到了下班时间怎么也不敢用公车顺便了,那车上大大的公务字,停在路上,下来一人,不是干活的,而是上地铁走了的,万一被哪个公务意识强的老百姓拍下来举报了,虽然不是贪污受贿的大事,但这也是个事,还要给写情况说明,给单位添麻烦,犯不着,宁愿回到单位休息下,再下班,也不会冒这个小风险。这就是建立了初步的公务用车制度,杜绝了大部分公车私用的行为,在这个制度运行的过程中发现问题再逐步完善,真正把公务车用到公务上。

所以,我觉得举报的挺好,就要多些这样的多管闲事的人,各项制度才能不只是躺在纸上,而是活跃在公务活动中,你想你穿着警服,开着警车,你代表的就是国家,代表的就是整个警务人员,公务干的怎么样先不说,去买烧鸡,这么长时间,还被偷拍了,怎么都说不过去。

再说一点,春节期间,大把部门要值班要干活,知道警察辛苦,在其政謀其位,打了这份工就要服从安排,这没的说。

还有,春节值班,后勤不安排餐饭,可能是人少,不值得开餐,但这种情况应该是有餐饭补贴,这也不是理由,通报里写出来是争取个感情分。

最后,开会天天说廉洁奉公,没用,要执行到日常的工作中,还不能仅靠人的自觉 ,要靠监督,靠媒体监督,靠老百姓监督,要监督着这条红线,让人人不敢越雷池,我们不是建立法治社会吗,这就是普通民众参与到建设法治社会中去了。

知乎用户 我是好人 发表

就谈这个 “公车私用”。

24 小时值班,不管饭,然后我吃饭算私事还是公事?

算私事的话,我只好值班前吃饱,坚持 24 小时,下班后再吃,谁给我这么安排我 CTM!

算公事,好了,我没有公车私用。

知乎用户 赖七七 发表

举报的没错,民警这次去买烤鸭也没错,特别是前者得好好表扬,这才是能推进我国 “政治” 的好事。

知乎用户 仲夏初晨​ 发表

市民举报民警公车私用去买烤鸭,说实话如果在平时我绝对认为这是民众的监督用权的典范,是遏制微腐败的有力手段,是人民群众逐渐摆脱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到逐步奔向当家做主的意识转变。然而在大年初三,这一中华民族意义非凡的特殊节日,看到身着警服的执勤民警在买烤鸭,就去举报,我认为这恐怕就不是为了监督微腐败而是另有他图。

首先我是绝对赞成人民群众运用各种手段去监督公权力以及行使公权力的工作人员,正是因为有了这些敢于监督,勇于举报之人才让那些腐败的蛀虫头上始终高悬达摩克利斯之剑,让他们心有所惮,即使贪污腐败也要小心翼翼,心生顾忌。我很反对那些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人,毫无担当毫无作为,甚至于侵害到自己的切身利益也一声不吭的认了,忍了。现在我国一些工作作风之所以如此差劲甚至于恶劣,和传统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观念和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的思维有直接的关系,在遇到不公或者别人刁难给脸色看时,多少人是忍了,不去较真,这就是纵容了这些人,就是鼓励了这些人去继续刁难他人,继续拖沓他人事务,侵害他人利益。举个例子,有次我去办理一项业务,窗口前的几个科员磕着瓜子,聊着天,刷着手机,一项几分钟就能办完的业务愣是拖了半个小时都没办完,办理业务的人从窗口直接排到了门外,这么多人居然都没有一个敢于出声去监督质问的。那好,大家就都等,从早上到中午就没办理完几个人,最后我实在受不了了,我掏出手机就把他们嗑瓜子,聊天,玩手机的画面都拍了下来,然后催促她们快点办理,可能她们没有想到居然有人敢催她们,一个个气坏了,就和我吵,这时还有人劝我不要和她们吵,什么办事都是这个样子的,什么好男不和女斗,什么年轻人不要太气盛,什么要学会忍要养气…… 最后我懒得跟她们几个吵吵,(在男女吵架中男的一般是吵不过女的),直接亮出手机说准备一份给纪委,一份给电视台,一份发网上,她们几个马上就怂了,然后她们领导就赶过来,不停的向大家道歉,并批评这几个工作人员,然后办事效率马上提升,大几十号人的业务不到一小时全部办完,和之前几个钟头办不了两三个的成了天壤之别。(当然最后我把视频删除了)。所以我认为,任何人都是从善如登从恶如崩,向恶容易向善难,必须要有监督,只有有了监督,即使向罪恶的深渊滑去也不会如雪崩般迅速。

但就事论事,我不认同这位市民举报民警。公民有权举报,但你的监督权不能滥用,当你要去举报他人时请了解一下情况,最起码思考一下事情。大年初三,这是个什么日子,万家灯火,家家团聚的喜庆日子,用脑子想一下几名民警是有多闲,不去陪伴家人亲友,反而要穿上警服,开上警车,吆上整日在一起的同事去买烤鸭?当然这算不算公车私用,严格上来说算,但是我们是人类啊!是个人,不是机器,不是丁是丁卯是卯的程序,是人就有 吃喝拉撒睡的生理需求,见到好看的就会多看两眼,闻到好闻的就会多嗅两下,有好吃的就想吃,这就是我们人为何是人,这是人的基本生理需求所决定的,饿了不能吃,香了不能闻,用严苛的机器标准来要求人类,大搞存天理灭人欲的那一套,不但是不人性的,更是不可能做到的。而且大家都在大鱼大肉之时民警在执勤之余买个烤鸭何处不合理?举一个简单的例子,你外出回单位时,你乘坐的公车刚好路过你家,而且已经到下班时间,单位无事,你是选择回单位后立即拿上公交卡去做一两个小时的公交车到家还是,让公车停一下直接下车然后回家呢?如果你选择第一种行为,我不得不佩服你,并且觉得你真是个神经病。如果你选择第二种情况这算不算一种公车私用呢?

当然这几名民警也是幸运的,毕竟单位给他们调查清楚,还给他们一个清白,然而不是每个人都会如他们一样幸运,也有的会碰到不负责任自私自利的领导。有的领导怕事,不敢担事,底下干部职工一有事不问青红皂白马上就是通报,批评,处分,事后即使发现处理错了,但为了领导自己的面子也会强压下去。

我善意的相信这位市民就是个热心的群众,但是举报可以当应慎重,监督重要人人参与。

知乎用户 鲨鱼 发表

想起了广州区伯的故事。

区少坤(1953 年-)曾在广州市海珠区农贸市场管理员,2000 年下岗,后住进了政府提供的保障房

因监督公车私用闻名,被称为 “全国监督公车私用第一人”。 [1] 其主要采取的监督方式是以 “广州区伯” 的身份在新浪微博上曝光涉嫌公车私用的车辆,并向相关部门举报。新浪微博方面对其账号的认证信息为 “广州草根明星 广州公车私用监督达人”。

区少坤, [5] 曾在海珠区当农贸市场管理员。依靠每月 480 元的低保,住保障房。已离婚(仍与前妻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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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伯 (2 张)
因举报公车私用、监督政府部门失职等行为而得到媒体广泛关注。由于多次在大街上拍照,检举公车私用,区少坤很快便为广州人所熟知,还被亲切地称为 “区伯”。 [6]

2012 年 10 月区少坤接到了海珠区民政局的停保通知书:“经调查核实,2006 年 7 月至 2012 年 4 月期间,你在申领低保时,瞒报了家庭成员的收入,存在隐瞒实情骗取低保的行为,共计骗取低保金 21252 元。” 民政局指出,区伯儿子区某明在 2006 年 1 月至 2012 年 4 月,部分时间有工作并有工资收入,但区伯在每年申请低保救助(或低保复核)时均称其子失业,没有收入,并提供失业证,存在隐瞒实情骗取低保的行为。

区伯户籍所在的海珠区江南中街街道办工作人员曾对媒体表示,2011 年底低保救济条件年审时,区伯的儿子已有工作,在一家酒楼做厨师,月薪 2000 元,街道办也曾电话通知区伯办理低保领取变更手续(扣除其子工资收入,减少发放),但他不同意。

区少坤,2006-2012 年的 6 年里,他以一名普通市民身份,曝光了 100 多辆公车的私用现象。很多人为他叫好,也有人对他提出质疑,当然,在监督过程中,被监督者会威胁他,甚至 “下手”。2012 年 7 月 5 日,他带着手机,通过拍照的方式在医院停车场堵了两个涉嫌公车私用的人。 [9]

2011 年 4 月 7 日,区少坤在海珠区南园大街的菜市场买菜时,经过附近的公安局宿舍,发现一名警察 “公车私用” 接送孩子,于是感叹“公车私用何时了”,随后被对方辱骂,备受委屈的区伯向市纪委打电话举报。由于没有获知该事件处理结果,他于三个月后的 2011 年 7 月 7 日来到公安局递交书面投诉并送了个“大鸭梨”(寓意“压力”)给警方,希望公安局能向他和媒体公布处理结果,并披露当事警察的姓名。

2011 年 11 月 11 日。区少坤在珠江新城发现公车私用,随即拍照,男子驾车逃离,他右腿受伤。区伯这次被打,前提是他未经他人同意,擅自拉开他人车门,对方随即与区伯发生推攘,之后区伯报警,车主开车离开现场。

2011 年 4 月 2 日,在广州市银河墓园发现一辆华南师范大学所属车辆,随即拍照,并在事情未明确的情况下指

区伯遭殴打
责司机公车私用。受到对方司机反抗,此后区伯报警宣称被石头扔中和司机口水吐中。这起事件结果是华农服务中心公布该车为退休教师有偿租用,此后司机亲自和区伯道歉。区伯在未能提供被石头、口水击中的有效证据的情况下,先是接受司机道歉,继而又在微博中公开宣布后悔接受道歉。如此反复。

2011 年 4 月 11 日深夜,在微博中用 s60 系统客户端发布一张未经当事人同意的照片,随即再马上用新浪微博手机版转发并提及多名公众人物,指责照片当时人公车私用。第二日,接受省司法厅办公室黄主任解释,此车已外借到下级单位,当时是进行办公室搬迁。据了解,塞班 s60 系统并不兼容 “新浪手机微博手机版”,因而区伯微博帐户可能被盗用或由他人操作,但区伯并未解释此事件。

还是难得糊涂,难得糊涂好。

知乎用户 散户之一 发表

公车没有定位系统吗?如果有定位系统,公车单位就可以知道公车在哪。这不需要举报也能知道

知乎用户 革命军中一小卒​ 发表

这是一个好现象。

群众通过正常渠道对公务人员进行监督,职能部门根据监督举报内容进行核实回复。

这其实是一个很好的教育例子。让群众确实行使监督权利,让职能部门切实履行自查自纠义务。

希望以后成为常态,改变过去监督部门要么不闻不问冷落群众,要么一刀切对公职人员随意处分的不良风气。

知乎用户 烛泪落 发表

答案都说这是程序正义,是警民一家亲,我来唱个反调。举报人这么做无论违不违规,都是摆明了要警察难堪。无论警察有没有违规,以后只要穿着警服开着警车,恐怕买什么东西都很难受了。你说都是正当的,可人情不认为这是正当的。我批评举报人,也不是因为他没有守法,而是因为他不讲人情。警察过年了买个烤鸭,怎么了?警察过年还要加班,没有人想一想么?

说到人情社会,都要批评,又都逃不出人情。知乎上的所有评论,都是舆论,都是言论自由,都是公民合法的正当权利。要是合法的行为就不能被批评,那评论高赞批评别人的行为全都不合理,因为别人也是合法的。

知乎用户 观澜阁阁主 发表

大家都没毛病,合法质疑,合法举报,合法回应。明明双赢的局面,怎么一边有人骂警察,一边有人骂举报者,看来还是二极管太多

知乎用户 反思怪的克星 发表

借图一用

都是中国人,一件发生在内地的事情,内地某些人居然没一个香港人看得透彻。你行使你的监督权没错,但能不能在行使自己权利时,稍微动下自己的脑子思考一下:这事该不该举报?这事的真相最有可能是什么?不要一看到公职人员开车去买烤鸭就认为人家是公车私用。

当然了,马某的动机是没错,但做法稍微有点不合理。当看到民警开公车去买烤鸭时,肯定会引发人们的猜疑,但这个时候要做的难道不是向 ZF 询问 “民警买个烤鸭为什么要开公车去” 吗?可马某却没有这样做,他是直接认定 “民警开公车去买烤鸭是公车私用”,然后一个举报完事。

他连最基本的思考和调查都没做,看到 “民警开公车去买烤鸭” 直接认定人家是公车私用,这是最可怕的,也是最不可取的。所以我想说的是:在行使监督权之前,自己先要做到思考和调查,不要脑袋一热乎直接举报完事。

在自己没思考没调查没取证之前,能通过 “质疑” 得到的回答,不要通过 “举报” 来获得;能通过 “质疑” 解决的事情,不要通过 “举报” 来解决。能通过更温和的方式解决问题,最好用更温和的方式解决,这样才能更好的缓和警民对立。虽然你有监督举报的权利。

评论区某些人逻辑真 !你都能打电话举报了,还不能打电话质疑?你都能在网上举报了,还不能在网上质疑?质疑非得给你弄个质疑箱,或者是质疑电话?笑死人了!你不会打 ZF 监管部门电话去问下,去质疑下吗?

无非就是质疑远比一个举报复杂。举报一个电话打完就可以不用管,质疑你还要自己思考事情的多种可能性,还要等回复,多麻烦。至于事情的真相到底如何,这些人不管,他只管自己认定的事情,只管举报那个瞬间的正义凌然感。说到底都是一群嫌麻烦又不愿负责的人而已,用不着找那么多借口。

我发现某些人不知道是眼睛不好使呢,还是故意使坏,我明明没说过的话,可到他们嘴里,却成了是我说的。所以麻烦某些人在认真看完我写的东西后,再在评论区发表自己的高见。千万不要把我没说过的没提过东西,说成是我说过的东西,不然只会自取其辱。

知乎用户 悠然听风​ 发表

这次我支持民警。

按照目前公布的情况是,民警执行完警务以后,返回派出所的途中,顺路去购买的烤鸭,作为晚餐食用。

注意,是先完成公务之后,返回派出所的途中停车购买烤鸭。

而不是为了购买烤鸭,从派出所开公车出来,买烤鸭再回去。

就一只烤鸭而已,别搞成一只烤鸭引发的连锁处罚。再伤了一线执勤民警的心。

按举报群众的逻辑,大概会是:

返回派出所途中,开公车买烤鸭,不行。

把公车开回派出所。开自己车回来买,行。

不能说不对,就是路上有点折腾了。

知乎用户 age 发表

**2 月 21 日,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的马言(化名)向晨报融媒记者反映,**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公安局团结路派出所的三位民警 2 月 14 日当天将公务车私用买烤鸭。他已向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公安局督查室反映了该情况。

  马言告诉记者,2 月 14 日下午,他看到一辆警车停在临河区黄河路上一烤鸭店门口。这个行为引起了他的注意,于是在一旁观察等候。他发现,1 位民警在烤鸭店里等待,另有 2 位民警坐在车里看手机。过了半小时左右,在烤鸭店里的民警手里拎着几只烤鸭从店内走出,随后,3 位民警驾驶警车离开。

马言说,2 月 15 日上午,他已向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公安局督查室反映了该情况。次日,督查室工作人员回复了他。

以上是新闻内容

我很想知道在已经向督查检举并得到结果反馈的情况下,恶意再次向媒体进行片面爆料的行为,还算是正常举报?前面或许是正常行使公民权利,后面则是居心叵测,毕竟造谣动动嘴,辟谣跑断腿的时代,这样的新闻给媒体带了很大的流量收入,至于结果,who care ?

知乎用户 月影君​ 发表

这不正是 “国泰民安” 四个字最好的体现吗?

公民正确行使监督权,监察机关正确行使监察权并在调查之后及时向社会公布,被监督、监察的公权力(执法、行政机关)被公正审查,并得到社会的理解。社会得到了调查结果。网友评论。事件结束。

这不就是我们想要的吗?我爱死现在这样的状态了。

就这样挺好,向所有力量鼓掌。

然后我该干嘛干嘛~~~

知乎用户 锐雯 发表

什么叫公车私用,公务员下班接孩子算不算公车私用?环境监测执法人员执行任务回来买饭算不算公车私用?省委书记司机把车开回家或者喊司机去接小孩算不算公车私用?

一些人整天就盯着基层公务员,人家又不是圣人,合着净挑软柿子捏呢?可不能逮着一只羊薅啊。欺负养家糊口的基层公务员算什么本事?

知乎用户 飘落的白色樱 发表

以下均为个人意见和想法,可能过于理想。

最大的问题我觉得不是举报有没有问题。

而是官方应该斩钉截铁的说自己没问题

那么官方怎么才能证明自己没问题呢?

规定规则,公车具体什么时候能用,什么时候不能用。那么买烤鸭算什么?是因为新年期间单位照顾值班民警辛苦,委托驾车民警开车购买烤鸭为值班民警改善伙食?还是该名民警在单位食堂停止供应后,导致值班民警没办法保障伙食,所以趁着处理警情便利下自行购买时使用公车?

条件设立完成,就要审核了。

如果是单位照顾,那么应该属于公派,我认为使用公车没有问题,那么官方应该是斩钉截铁的说不存在问题,并且声明是由于单位为了照顾值班民警辛苦,为民警改善伙食所以委托驾车民警购买烤鸭。

而民警自行购买应该是处于私用公车,应该进行适当处罚,但由于单位考虑不周,导致值班民警伙食供应出现问题,才导致问题发生,对于民警的自行购买行为予以奖励,同时单位向公众道歉,并且承诺改善节假日民警伙食供应问题。做到不让守护人民安全的工作人员在特殊的节日值班的同时还得不到一顿可口的饭菜。

知乎用户 云中子 发表

首先,公民有怀疑和举报的权利,警方有回复和解释的义务。双方都做到了,且合情合理。给双方点赞。

至于一些人非要讨论是与非的问题,那大家界定一下,在值班无任务时期,给值班民警购买晚餐是公务还是私务?

知乎用户 左二毛​ 发表

简而言之,这是个皆大欢喜的事啊。

知乎用户 路明非 发表

我父亲陪我散步时,从来不穿警服,他告诉我,这样遇到突发事件时,自己就可以不用挺身而出,专心保护我,

之前,我对他的这种做法嗤之以鼻,

现在,我觉得这种做法可以理解。

医生在手术室喝葡萄糖,被举报,

警察错过了饭点驾驶警车买饭,被举报,

各位公民可以尽管行使你们的监督权,这些举报越多,越随意,要求越高,

你们能够得到的服务就越少

知乎用户 怪盗基毛​ 发表

众所周知,医生和警察都是不能吃饭的

知乎用户 薛啊薛​ 发表

先放结论:这种情况常态化才是正确的

市民看到问题依法举报√

监督部门接到举报依法调查√

调查结束公开调查结果√

依据调查结果合理处理问题√

这才是依法治国

我们讨厌的是什么?是网上贴条子、戴帽子、各种捕风捉影煽动舆论绑架执法机关,然后为了控制舆论等原因让不该受委屈的受委屈、让不该被放纵的被放纵

知乎用户 门前一棵枣树 发表

家属在体制内,说两句话。

看到高赞都特别理性地说,这样监督举报挺好的。

我赞成有好的一面,但有没有看到不好的一面?

1. 被冤枉的滋味很不好受。想象一下你是警察,辛苦了一天,回程路上买了只烤鸭给还在值班的同事,被群众举报。什么心情?

很多事情,放到自己身上才会痛。既然高赞们那么理性,那好的,假如你工作每天 8 小时,中途刷了几分钟手机被举报,啥心情?你上午忙得要死,别人劝你别那么认真,你还是坚持把工作做完,结果午饭 1 点多才能吃上,刚吃两筷,被举报工作时间吃饭,啥心情?

2. 很多事情,不是丁是丁、卯是卯的,那是小孩子的想法。既然要公对公,分那么清楚,那么好,公安系统中有的是突发加班的,大半夜临时都要出来,有工资么?这时候不谈公对公了?

体制内的人,其实经常被人羡慕,你们 xxx 好处真多啊,能什么能什么能什么,那大家看到他们默默加班的时候了么?甚至不敢说 “加班” 这个词?

病人突发情况要抢救、学生 / 家长有问题要请教、群众突然出事故、领导突然要求回来加班,就算**到了下班时间,**医生 / 老师 / 警察,敢不敢直接下班?敢不敢抱怨一声 “又要无偿加班” 了?(道德大棒在头上,网上都不敢说)

所以这个事情最不好的一点是,让人心寒。

而警察这些体制内的职业,都是 “凭良心做事”,啥意思?累死也没啥好处,反正都是死工资,真的是凭良心做事。平时累点也就算了,也不求你夸,各行各业都在加班,但能不能别一边怒怼 996、一边拿着放大镜要求警察?快 6 点了(饭点时间)看到人去买烤鸭,去举报?

那以后警察普遍会想:没必要累死自己这么拼这么负责了,何必呢,糊口死工资而已

知乎用户 莫汰​ 发表

拜登上台

某些人又有钱拿了

知乎用户 中二 发表

场景一

一警察当街和人扭打在一起

路人:警察打人了! 欺负老百姓了!

实际上:歹徒当街犯案被发现,殴打警察企图逃跑


场景二

交警眼睁睁看着车辆闯卡,不去追

路人:交警玩忽职守! 公权私用!

实际上:早就用对讲机通知下一个卡口的同事做好拦截准备


场景三

几个民警在面摊吃面

路人:警察在上班时间吃饭!

实际:刚执勤下班,就地对付两口


场景四

女孩跳车

女拳:这司机一脸强奸犯的长相,一看就不是个好东西

。。。我都说不下去了,越想越气

知乎用户 姜成慧 发表

好事儿啊,应该为市民,民警和调查机关统统点赞。

权力就要处于监督之下,宪 * 法规定检举、控告是每个公民的权利,敢于使用这种权利就值得点赞。不检举,谁能判断是公车私用还是顺路买饭,如果一旦是前者,没有这种举报如何查处警队中的败类。

民警很辛苦,过节期间饭都没法按时吃,这起码说明其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否则没啥大事儿吃了饭再去处理又能耽误什么事儿。

调查机关能够及时调查,能够公开调查结论值得点赞。遇到问题不回避,实事求是调查,一五一十说明情况,只有这样才是建立良性的警民关系的基础。

不过那些仅凭标题就开始炒作,靠臆想下结论的那些人,这些人才是病,得治。

知乎用户 二蛋​ 发表

这就是我看不上一群键政大 V 的原因,一帮人天天骂美国骂澳洲骂西方各国,翻来覆去就那点东西

希望他们能向马言学习,利用自己影响力去监督公权力,而不是说一堆人都知道的废话

相比于键政大 v 们,我非常欣赏睡前消息,督工虽然有暴论,但是起码敢说真话,在被封的边缘游走试探。马国师名副其实

知乎用户 FenglleN​ 发表

举报不分对错,但我觉得在烤鸭店门口蹲了人家半个小时就离谱,可能人是真的闲吧。还好舆论向着那三个兄弟,不然他们哥仨儿可真惨。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GG420c 发表

说实话很好奇会寒心的人。。

警察买烤鸭,群众举报,督查核实。

这不是挺好的结局吗?

公民的监督权实现了,官方没有打压群众,更没有因此处理当事警察。

怎么的,非要不允许监督?

三五年前,甚至就在当下,政法系统就在整顿。

怎么就寒心了?这几年功夫下来怎么净出缺乏社会常识得人。。还是说你们都有个黑警亲戚?

知乎用户 思远近交 发表

特殊行业的工作时间,已经很不人性化了,所以让我们对他们的 “公车私用” 多点人性化。

觉得公车私用的,那么就像个别发达国家一样,最好严格的公私分明。比如你深夜被抢劫殴打了,打电话报警,警察说现在是下班时间,请你坚持抵抗 7 小时,我们将在 8 点钟准时到你家抓捕犯罪分子。另外如,你家房子着火了,消防员正在灭火,时间到 5.30 了。消防员对你来说,我们下班了,公事不能占用我的私人时间,同时为避难路上被人说我公车私用,火你自己看着办吧。我们将在下周一八点准时到你房子处灭火,请你给个好评,我们坚守岗位到上报时间的最后一秒。

如果特殊行业也严格的按照时间,按照公私分明,这个社会太乱了。你看到警察途中顺便买个吃的,就举报?那么办案途中,为了跟踪犯罪嫌疑人,几天不得好好吃饭,不得好好睡觉,这时你是否也该去劝劝犯罪嫌疑人,下班时间到了,你不能犯罪,你不能逃跑?

不管警察还是其它的特殊行业,只要不是主观滥用私车公用,那么请相互体谅点。

另外正常的监督举报是正确的,但有关部门,正常的 “公车私用”,只要说的过去,公布后得到绝大多数百姓的认同,就是合规的。

特殊行业平常的工作时间已经够不人性化了,所以让我们对待他们更人性化点。

知乎用户 白狼杰鲁特 发表

欢迎百姓监督,但是同样也反对找茬式举报。

知乎用户 runtund 发表

公民履行监督的权力并没有什么问题,民警值班回单位途中顺道买几只烤鸭也没啥问题,唯一的问题是,南方系又利用这件事情煽风点火了~~~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xs9c45 发表

这个当时那个因为在手术室喝糖水被喷的医生点事件如出一辙。

知乎用户 比巴卜泡泡糖 发表

我笑了,这还有人觉得这个人是为了所谓的正义?

明知道是三个民警同时出去买食物,还举报公车私用非蠢即坏

你们是真没见过什么叫公车私用啊?

你家公车私用要三个民警同时出去?

这不明摆着欺负人嘛?

什么叫公车私用,公务员下班接孩子算不算公车私用?环境监测执法人员执行任务回来买饭算不算公车私用?省委书记司机把车开回家或者喊司机去接小孩算不算公车私用?

一些人整天就盯着基层公务员,人家又不是圣人,合着净挑软柿子捏呢?可不能逮着一只羊薅啊。欺负养家糊口的基层公务员算什么本事?

这种人才最是键盘侠,知道基层公务员不能把他怎么样,就在电话里瞎 bb。相当一部分底层的人总是怀着最大的恶意去揣测公职人员。尤其是基层公职事业编人员,他们恨不得抓到这点东西把别人的饭碗搞掉。反倒是对一些稍微有点权势的人点头哈腰,交口称赞。

真要行使监督权举报权,去举报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啊?去举报偷挖河沙啊?去举报偷渔盗渔啊?去举报建筑垃圾乱倾倒啊?

他不敢!真正贴近群众利国利民他为什么不敢?因为他知道这些人是真会计较,不像公务员老老实实养家糊口!

我表哥刚退伍的时候做过辅警,早晨上班太早,早上六点到单位骑警用摩托车,六点半点之前必须到达早高峰班的执勤点维护交通秩序,因为这么早不可能在家里吃早饭,单位只提供中餐和晚餐,会在去执勤的路上买早餐吃,这算不算公车私用?麻烦一些人长点脑子,基层派出所还有一些基层民警很累的

知乎用户 李腾飞 发表

要是啥时候能像杜绝公车私用一样对待私车公用就好了

知乎用户 Hysterical 发表

至于吗?闲得蛋疼的一群人,人家过年耶???!!!怎么着你了??

知乎用户 小石子 发表

公民有监督权!

市名怀疑民警公车私用,合理举报。

这是行使自己作为公民的权力。

作为普通公民,咱没有千里眼顺风耳,怎么知道是执勤民警下班顺路买早餐?

所以合理提出质疑是正确的行为。

知乎用户 小五 发表

这件事也火了好几天了,这段时间也一直有网民举报公车私用的事情上热搜,比如深圳交警上班吃早餐事件,山东威武县交警归队途中买馒头被处分事件等等!

在这里就像和大家讨论讨论公车私用这件事,在十年前公车私用可以说是一件很普通的事情,甚至有派出所领导把公车当成自己的专车使用的情况,但是在公车改革之后基本上很少有公车私用的情况了,大多是私车公用的情况,各地也出台了很多规定杜绝公车私用的问题,但是很多地方的规定就是一刀切,而没有具体考虑实际,出现了很多顺路买东西被处分的事件!

个人觉得公车私用问题要一分为二的看待,对于霸占公车做私事的要坚决予以杜绝。

但是对于一些基层的实际情况要综合考虑,我在一个基层的偏远派出所工作过,什么叫偏远呢?绝大多数人都没去过,没见过的偏远,方圆三公里就派出所一个建筑,没有商店,没有饭店,也没有公交车和车站,那派出所的工作人员休假回家就必须用警车送到最近的镇上坐车,购买生活物资也得用警车到最近的镇上购买,说这个是公车私用吗?严格地说确实是公车私用,但是如果这样一刀切,对没有私车的民警想回家都回不了,因为这个地方连的士都打不到,所以说公车私用也得考虑基层实际啊!

反过来说买烤鸭这件事,首先警方通报写了是年初三食堂关门,三位民警在出警归途购买三只烤鸭作为所里的工作餐,属于后勤工作,不存在公车私用问题,其次关于举报人,对于监督我觉得是应该的,也必须有监督机制,但是对于一辆警车在烤鸭店门口买烤鸭,而是是三个警察穿着制服在年初三,一个正常的路人也能想到这肯定不是大家所理解的那种公车私用吧,就算存在疑问向局督查室举报也可以啊,但是在举报了之后也有了答复再找媒体来炒作一下就有点过了!

知乎用户 椰子里有天机​ 发表

不该批判举报者

这是人家合法权利。

这个事情包含这么几大系统性流程。

1。立法者形成法律法规。

2。司法者根据立法者制定的法律进行审理判断是否合法,进而进行判决。

3 执法者根据司法者的审理结果去执行判决。

4。举报者行驶合法权利,可以举报任意认为应该举报的事情(非法的举报行为除外)。

那么正常来说应该怎么样呢?

如果举报的不合理,相关单位就以无不合理为由终审案件

如果举报的合理,相关单位就以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如果过程良好各司其职,其中立法方,举报方,司法方,执法方,都不应该被道德舆论所谴责。

所以,重心应该放到,收到举报后进行案件侦破审理的 “司法” 方,他们是否根据法规合理的进行审理并给出结果。

也应该放到执法方,司法方给出判决之后,是否被执行。

单更应该把重心立法方,立法的人是否制定了合理的法律法规给司法执法方执行。

目前社会各种举报相关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

1 立法落后,法律法规本身不合理,那么司法方执法方自然不可能进行恰当的判决,但这个不是司法执法机关的错,作为社会公器,照章办事是本分。

2 司法机关没有根据法律法规进行审理判决,渎职。

3 执法部门没有被当做司法部门的执行工具,而被行政部门收为门下,约过司法部门代为主导,使执法行为没有合法基础。

再次说明,法治社会中,任何合法的举报行为均不应进行道德批判。

如果处理的有问题,请找相关部门去,举报者不背这个锅。

当前之所以会出现这种问题,是因为立法,司法,执法系统存在问题,而目前尚难以解决,所以诉诸于社会道德,但这不是解决问题的方式,之后恶化问题,使之更加难以解决。

法治,是必然趋势,谁忤逆这个历史潮流谁就要被消灭。

知乎用户 未寒夜​ 发表

这是党性觉悟不够高的表现,没有把党员干部形象和八项规定放在心里的表现。没错,帽子就是扣的这么大。我们去外地执法,中午回不来了,要去吃饭,我们得把警车停到公共停车场,然后走着去吃饭。为的就是尽量避免出现这种误会。你就是说不清楚,就是让群众误解了,就是这一刻没有完全遵照党的要求办事了。就只是单纯不愿意多走几步路,把警车不要停在餐馆旁边而已

知乎用户 强袭型吉姆 发表

首先我要对警察这边提一点小意见。

因为半个小时真的很长。我国各地可能情况不一样,但是据我了解,我这出警一般都是十分钟或者十五分钟必须到的,全程对讲机或记录仪或警用手机定位,一般晚了就是扣分扣考核,影响警情那就更严重了。

而这三位警察买烤鸭花了半个小时,确实有点久,硬要上纲上线,甚至可以说影响出警效率 (当然实际上并没有)。假如让我提建议,那么我建议是提前打电话预约一下,或者根据实际情况选一家速度较快的快餐。当然,春节期间,有一个最大的问题是餐饮大多放假,大部分餐厅都快不到哪去,所以我只能说这是个人的一点小建议或小意见。

我相信警察不会无缘无故任性地选择特定的餐厅,说不定当时这家烤鸭店已是最优解

而至于这位举报的市民,2 月 14 日举报到公安,2 月 21 日提供给媒体,还在烤鸭店门口观察了半个小时。

假如一个人在寒冷的冬天,烤鸭店旁边闻着烤鸭味 “观察” 了半个小时,而又不是味觉有明显的缺陷,我们一般认为这人是闲的。而时隔七天特意等到媒体上班再 “反映” 一次,就更有理由相信此人是有目的的。

因为媒体并不能解决问题,媒体只能放大问题,要解决问题最快的永远都是走官方途径。督察回复不满意,那么 12345 打了吗?信访途径走了吗?这位市民如果想要解决问题,都直接找到市局了,那没理由不找市政府吧?而我国的信访做得还是很好的,基本能做到信访几次就回复几次,在官方途径仍有选择的情况下,舍近求远找媒体,我并不是很能理解。而且他并未说明自己的诉求,假如他要一个回复,那么回复已经给了。而假如他要求对违规违纪民警进行处理,那也没有什么说明。总之使用权利是好事,但得用得更效率一点。

暴论一下,一些答案语焉不详,态度模糊,看似只是说了客观事实,实际上是在迅速摘出自己,然后挑事,这种呼吁理中客的套路还挺熟悉的,十年前很常见。

知乎用户 hugohzy731 发表

警察也是人,也有吃饭的需求

常看美剧的朋友们看到这种情况一定不感觉奇怪,因为不管是电影还是电视剧,在剧中,只要是有关于警察的都会有开着警车去买咖啡,买早餐、午餐、夜宵的画面(洛城夜巡、神烦警探等)。更有甚者,开着警车送自家小孩上学!(蜘蛛侠:平行宇宙)。

我国已经算是管得严的了,至少不会有接送小孩上下学的警车出现。

所以我认为开着警车买晚餐是可以接受的。

知乎用户 爱 来不来 发表

很多年不说脏话我已经要忍不住了,民警不是人?他们不知道大过年在家陪老婆孩子,窝在沙发看电视?他们只能值班,开个车买点饭咋了?举报人一定违法犯罪被打击过,这种监督人性化吗?别喷,换位思考一下,这几个民警是你的爱人、兄长、家属,你怎么想?

知乎用户 火梨树 发表

关键在于,采买饭食是否属于公务。

知乎用户 刀笔李 发表

就事论事,整个事件的核心过程:就是按规则办事。

1、百姓运用法律赋予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合理怀疑公车私用的行为,然后向规则内的渠道反映。这至少说明了亮点:部分公民的公民意识持续增强,主动合理地参与;规则宣传的到位,百姓民意的表达途径畅通。

2、督查部门接报后,立即着手调查,并公布结果。即时了解,即时反馈,不积压,不包庇,不推诿,让民意即时得到引导,化小于无,这不是进步吗。

信任其实建立在互相理解之上,彼此有了对方视角,不绝对化,不情绪化,这也是一种进步!我觉得可以为民警、市民、公安局管理部门点赞。

知乎用户 止戈为武 发表

这不挺好吗?

说明监督权被用起来的。

知乎用户 齐木木木齐 发表

群众正常使用检举权,单位正常走流程调查回应。

只要别因为这事处罚民警就没啥好讨论的。

很正常的事,不必群情激愤讨伐举报者。

在合理范围内使用自己的权利没什么好苛责的。

知乎用户 李泽新​ 发表

举报人行使了现代城镇都市公民的应尽的法定社会职责,义务和权利,值得称赞和表扬。

民警开公车若是给自己和家庭,购买烤鸭。则属于 “公车私用”。若是给上班同志们共同用餐购买 ,则是 “公车公用”。

知乎用户 情迷爆珠 KENT 发表

2018 年 8 月 30 日中午大概 11 点 40 的时候,在南宁的桃源路和植物路的交口发生了一起非常严重的交通事故,一辆白色面包车在路面行驶时,出现比较严重的失控,撞到了多辆自行车、电动车。该事故造成 1 人当场死亡,3 人送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19 人受伤(其中 6 人伤情较重,13 人为轻微伤),其中最惨的是在自治区医院分娩的孕妇,刚生完宝宝,家婆丈夫带着宝宝出去遛弯,全部丧生。

事故发生后,有个 “热心群众” 拍了一张现场照片上传

并且配文:这么惨烈的事故你还笑得出来?!

瞬间引爆当地网络,说什么的都有,当事交警承受了巨大舆论压力。

实际情况是:

这两个交警,辅警!他们事故发生第一时间马上自觉去医院献血,400cc,献完血顾不上休息立即回到现场继续执勤,对面的同事夸赞,他们很不好意思的腼腆笑笑,中间那个交警右手还捂住针眼。

声明:我不是警察,不是体制内,我只是个老百姓。

我想问这个拍照上传并且配文的 “热心群众”,你良心不痛吗?生而为人,请务必善良。不要让我们的警察受委屈,寒了他们的心。

知乎用户 落笔峰上的雕像​ 发表

看到公车停在高档餐饮、娱乐场所,怀疑公车私用而举报,很合理。

看到警察在小店门口等着打包盒饭,或直接在路边 / 坐车上吃盒饭,这都是合法合理合情的,还要去举报,要么蠢(缺乏社会常识),要么坏(故意恶心人)。

在督察回复解释之后,继续向媒体爆料,那是非常蠢(听不懂人话还一根筋)或非常坏了(摆明了故意制造警民对立)。

知乎用户 zhuliwei 发表

三个民警一起去买烤鸭,这明显是工作餐。三人一辆车,那九成概率是去出任务的。干活饿了吃个饭,正常。不管什么人,都是要吃饭的。解放军战士在战场上还要吃饭呢,民警出任务为什么不能吃饭?

群众见警车买烤鸭,去提个疑问,也正常。群众有权监督嘛。官方调查清楚了,说清楚就好了。

各方都是正常行为。谁也没有错。

知乎用户 楚歌 发表

市民热心监督,官方回应得体,双赢,必须点赞

区区弱宋,曾被辽,西夏,金轮流欺负,尚且有御史可 “风闻奏事” 的制度,如今都 1202 年了,就不允许我国民行使监督权吗?

我们的警方大过年的坚守一线,作为领导同事主动购买点好吃的来慰问一下,这叫以人为本

从这两方面考虑,我觉得都没错,还应该给监督举报的市民一个正面的表扬激励

至于你说是不是有人说了假话,那不在本次讨论范围内。

知乎用户 中微子 发表

首先民警也是人,买东西吃理所当然,哪怕时间是一般上班族的工作时间都没有问题。

但是 1 个民警开车买烤鸭 和 3 个民警开车 买烤鸭(1 人在店里等,2 人车上玩手机)给群众的感觉是不一样的。

既然不允许 “公车私用”,群众还会监督,该避讳还是要避讳。买个东西嘛,把一个人放在店里,警车开远点等餐出来再转回来接并不难做到。

所以我个人感觉,当地部分警员 对公车私用 的问题 缺根弦

补充一下:

自己掏钱买什么吃没问题,这个东西做出来要多久才是问题,烤鸭在群众心目中是出来比较慢的餐食。新闻里面也说了从该举报的群众发现警车到看到人出来都花了半小时(这人真闲,我是服气的),可想而知从警车停下到打包带走时间更长。那么这段时间,这三位民警都不处于工作状态。

按理说民警也有上下班时间,但群众对于民警这个职业来说是有特殊期待的,“有困难,找警察”而不是 “有困难,在上班时间找警察” 也塑造了民警随时在线的形象。因此,在看到三个民警用公车买烤鸭的时候,群众会观察、联想、举报是很正常的事儿。

有人说我前面说的放一个民警等着,餐做好了再回来取是形式主义,实际上第一它本身体现了民警对规则的敬畏,第二在路上转的这个时间里没准就能帮助到群众。没有这根弦,离真正的公车私用就不远了——处警当中,路过银行 ATM 机,取点钱行不行,用不了几分钟,但可能情况恶化就是几分钟的事儿。

知乎用户 空中石子 发表

处理完公务后为值班民警购买晚餐,是不是公车私用?

公车私用去买烤鸭,是不是违法违规?

市民举报是否犯法违规?

执法者是否明知违规仍然这么做?

监管机构是否认为这是小事,无所谓?

知乎用户 新萌 发表

有许多人,就特么喜欢开上帝视角结果论。

知乎用户 红尘​ 发表

合情合理的事未必合规!

我只讨论这件事是否符合规定,别跟我道德绑架扯人之常情!

在体制内……

花 600 元租一辆含司机的商务车,跑 2 公里送文件,不违规!

开私家车,跑 2 公里,补贴 5 块钱有钱,违规!

以上是我经历真实案例,花 600 元到正规租车公司租车,哪怕只跑 2 公里,虽然浪费,但不违规。当然这事儿是财政局干的,一般单位真不敢……

开个人的车,直接补贴油钱违规,走差旅手续又麻烦。而且私家车用 10 几公里让报油钱又显得小家子气。

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租公车!

避免一些腐败的问题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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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属于个模糊地带,严格来讲属于未按规范使用公车。规范的使用公车,需要指定采购人员向车辆管理人员报备,需要何时、到何地、采购何种物品。当然,实际中也没有哪个单位能严格落实,如果能拿出申请使用公车采购晚餐备案,也没这么多事儿。“顺路买” 从常理上属于有效利用资源,但公务用车需要报备、痕迹化。

从政治上讲,这是党性不足的体现。

从纪律上讲,党的干部一定要防微杜渐。

从人情上讲,工作完成返回顺路买东西可以理解。

从实际上讲:

官方的回复非常能服众的,但唯一瑕疵的点在于买的是烤鸭,有点像改善餐饮,可能略超过工作餐的标准。如果买的是夹馍、拉面、盖浇饭也不会引起这么大的风波。

一查,单位下班期间是否提供工作餐,一般政府单位过节期间都会提供干粮,如泡面、火腿肠、面包、牛奶等。如果有工作餐这叫加餐、开小灶,加餐开公车确实不合适。如果单位不提供干粮,开公车买饭没问题。(群众举报 5 点 40,不存在回到单位饭吃光的情况)

二查,如果没有工作餐,给的餐补。除了买烤鸭,是否买了别的非主食、价格较高的食品。要不这边买个烤鸭、那边买个烧鸡、再买点羊肉串就超过工作餐的标准了。如果只买了烤鸭,没超过用餐标准,开公车没问题。

群众监督是促进我党发展的有效方法!

举报人没问题。

话说回来,体制内有时候挺难的!

等这几个小年轻长大了就知道,为什么吃饭要脱制服……

不过这次舆论的风向很好,大部分人都理解基层民警,八项规定严格落实以来,我党干部在群众中的形象有了极大转变!

八项规定以来,都要按最严标准执行,基本都是一刀切。没有明文规定年夜饭可以改善伙食,那么大年三十值班年夜饭超过三菜一汤就是违纪;没有明文规定过年期间特事特办,那么办了就是违纪。

这件事儿对基层来说闹得越大越好,大家这几年都被一刀切的快截肢了。既然群众都理解大过年的吃点好的很正常,那就写进规章制度里,过年期间基层可以适当改善伙食。

知乎用户 马家强律师​ 发表

我个人认为,这件事情的发生本身没有任何问题。

作为国家机关,接受群众监督;作为人民群众,发现疑问及时提出。

事件的发生理所当然,但是之所以发酵升级,其核心在于:

第一,确实有部分网民属于天生杠精,无法理智、理性地分析、看待这些社会问题;

第二,确实也有部分国家机关滥用职权,浪费人民群众的税款,出现问题后又不敢担当,推诿卸责。

作为我们普通网民,还是要保持理性的态度,去怀疑,去质询,但是一切的言论和举措应当建立在事实基础上,在不清楚全面事实的情况下,适可而止,不将网络平台作为个人宣泄的工作。

知乎用户 冰蒂斯​ 发表

举报没问题,但要谨防乱举报和没事就举报。

不然加剧万事走流程可别哭。

有举报就必须有调查和反馈,屁大点事都走这么一套先问问调查的人员从哪来,因为回复调查耗费的基层公务员工作时间挤占了正常为人民服务的时间可别哭。

我赞同监督,但希望对于监督的权利划条线。而不是随便一开口,辟谣跑断腿。

知乎用户 同风 发表

我就想问问这个举报人,

大过年的民警多辛苦你是不知道吗?

民警平时风餐露宿你有过什么表示吗?

蹲点半个钟头就为了举报民警买个饭,你是闲的吗?

你就看那家烤鸭店的店面,民警们吃的是最普通的小饭店,你要举报什么?

别说什么社会监督进步之类的屁话,社会需要有情有义!

这和暴力伤医是一个道理,屁大一点小事就举报,伤了民警们的心!伤了情义!

举报人下次你家出个啥事别在非上班时间报警啊,民警下班了,没法用警车,恕不接待!

知乎用户 红叶 发表

这个是一个很好的案例。

市民发现问题举报,督查说明真相并无不妥。做为公职人员被人举报这是一个很常态的事情。要习惯。我应该也被人举报不少吧,有些是直接举报到市长热线 12345。我做为被举报者我还是挺欣慰的,因为学生的权利意识觉醒了,举报之后做出说明就可以了。比如学生举报我手机管理不妥,再比如学生举报寒暑假作业不妥等等。我做出说明就可以了。

也只有在不断的举报和解释的过程中大家才会相互了解。

做为公职人员要时刻做好被人举报的心理准备,同时也要依法的做好自己就可以了。

知乎用户 花郎 boy 发表

去年夏天,长江流域爆发洪水,这是自 1998 年以来的最大洪水,然后解放军武警部队奉命前往灾区抗洪救灾,我部在某天 11 点五十七接到的通知,为什么这么清楚,因为通知是我第一个看到,前往安徽阜阳执行抗洪救灾任务,然后赶紧告诉营长和连长,刚开始以为也是拉动,结果来真的了,12 点就开饭了,然后紧急集合,因为当时在山沟沟里驻训,紧急集合完各单位营连主官到会议室进行开会,全旅的视频会议,然后我们在那队列干等着,过了几十分钟,下达命令然后开饭,其实大家随便吃了几口就完事了赶紧回来整理物资,然后整理物资,车库离驻地还有段距离,基本上都是自己扛过去的,然后开始物资上车,主要是个人的物资还有补充的,之前做过预案好多东西已经上车了,两点多集合然后动员,连长一句同志们,党和人民考验我们的时候到了… 然后登车。

两点半出发,因为是车队,开的比较慢,到达王家坝中学的时候好像九点多还是十点了,经过王家坝的时候,下面黑乎乎全是涌动的洪水,我第一次看到这么恐怖的东西,然后晚上的灯火照射依稀可以看到好多地方已经被淹没了,桥头有警察在维持秩序,看到车队过来,然后相互敬礼。

到了中学,开始安置,到教室里面把桌子椅子放到角落码好,然后开始打扫卫生,铺凉席,一些人去领晚饭,吃的是自热米饭,一人一包,一瓶矿泉水,几根火腿肠,几个卤蛋,吃完洗漱,刚来还没有热水不知道热水在哪,去的学生宿舍洗的冷水,然后回来熄灯就寝应该十二点多了。

第二天并没有直接去现场,因为当时王家坝已经泄洪了,但是需要进一步警戒防止管涌,当时还有民兵兄弟在前线,然后军地双方交接,第三天交给了我们,然后没日没夜的巡堤,一帮人巡堤一帮人睡觉,两班轮换,就这样两天过去了,然后白天在家休息的有些兄弟休息够了(大堤是 24 小时都有人在巡逻的),看到操场有足球和蓝球,便过去打了一会,当然还有消防兄弟也去了,结果不久就被人拍视频举报了,说我们不干正事过来不抗洪在这里踢球,然后领导问谁踢的没人知道,讲了几句也没有追责了。

讲了这么多没啥意思,就是岁月静好,但是总有人为你负重前行,不要觉得一切都是理所当然,至少当时这件事给我难受了好久,千里迢迢赶过来救援,结果还被人举报说坏话,那时候我在思考当兵的意义何在,一直在想为了这种人值得冒着生命危险吗?然后学校的一些老师让我觉得很感动,有个女老师挺年轻而且很漂亮,特别善良,把自己的电动车钥匙给消防兄弟,还问他们需要的话,汽车钥匙也给他们,然后还给我们的哨兵送牛奶面包小零食,点奶茶,特别善良,然后还有后来慰问的人民群众们让我不再去想那个问题,穿上了这身衣服,只要党需要,为了人民赴汤蹈火都值得。

然后王家坝不需要巡堤了,在学校待命,过了几天又接到任务转移至颍上县戴家湖,那里就没啥太多说的了,除了睡觉就是扛沙袋。

在中国,很多默默无闻的人为我们做出了很多的牺牲奉献,不要觉得什么都是理所当然,理应所得的,岁月静好,只因为有人为你负重前行,别让他们心寒就行了。

该监督你就监督,但是不要说风凉话

知乎用户 刘一鸣​ 发表

整个过程都挺好的,看了挺让人放心。

以及,希望下次有人能给过年值班的民警端一碗饺子。

知乎用户 KingCho 发表

举报和回应都 ok。

就是说我觉得举报和开公车买烤鸭斗没问题。

我倒是比较担心相关单位反应过度。

知乎用户 Chily Naiya 发表

键政的特点就是上帝视角

如果只有前半部分,“如何看待市民举报过年期间公车私用”,还会有这么多指责滥用举报的吗?

一群人站在事后处理结果出来的角度去看问题,自然同情警察

公民合理合法的进行监督,检查机构如实调查并公布调查结果,全社会对调查结果表示无异议,岂不美哉?

知乎用户 酷爱明史高育良 发表

范东生坐在警车里狼吞虎咽的啃着红薯,咖啡厅内,介绍来的对象拿起手机对着范东生一阵乱拍,你在干什么?李澍问道。

“上班时间吃红薯,看我拍下了送她上微博” 男子得意洋洋,李澍怒气冲天,“警察就不能吃饭了?”!说完拍案而起。

知乎用户 枣树 发表

看了题目,觉得这位 “马言” 小题大做,看了回答,感觉自己觉悟不够!

后来反省,到底是我觉悟不够呢?还是提问预设立场了呢?

语文真是件麻烦事。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很明显,这不是公车私用,什么是公车私用?开公车办私事。为值班民警购买午餐,这明显是公事,公车公用。这事要说有什么值得关注的地方,就是这几只烤鸭的费用恐怕很难直接,我是说直接报销。

知乎用户 罗斯柴尔德 发表

多半是这样吧,现在民警对用车很小心的。

知乎用户 321 发表

很正常的一个事情。群众有监督权,警方也有核查说明的义务。其实公车私用问题,一直存在,现在也是明令禁止(比如公车送儿女上学等)。

但我觉得顺路卖个烤鸭算不上公车私用。对国家下达任何的政策的过度解读都会曲解政策的根本目的。体制内的一些举报来源也主要来自于内部自查和内部举报,或纪检委抽查等,但这也不能否定群众的监督权。

其实,警民关系维护好 不仅在于口头上的赞美,也依赖于警民的互相监督,各司其职。

有人说警民关系不好我觉得大可不必,这就是一次很平常的事情,只不过被别有用心的人炒作了。

在国际局势如此紧张的情况下,居然还有人搞这些,真是吃的太饱了。。。

知乎用户 茄子与黄瓜 发表

从法律意义上来讲,公民具有监督的权力,没的说。

但是,对于权力这个概念,还有个滥用权力的说法。

如果你在走路,警察可以随时要求查验你的身份证;如果你在开车,警察可以随时截停你的车接受检查。如果你被某个警察恶意盯上了,他这么做也是合乎法律规定的,那么对于你来讲,是何感受?

执勤期间,没有突发任务,期间停车买个吃食,如果这都可以认为是公车私用,在个人看来,就有恶意的嫌疑。

是的,如果警察滥用权力是有可能会受处分的,而公民滥用监督权绝对不会有任何直接的损失,但是,如果这样的事情发生得多了,就会形成一种社会现象——警民对立,对我们的社会是不利的。

知乎用户 西西真萌 发表

市民举报要求清查没有什么过错,但警察叔叔是真的辛苦了!∠(`ω´*) 敬礼


想讲另外类似的事情,早上八点半去法院立案 。(不要问我为啥去这么早,要第一波立案,否则就没号了!哭唧唧 (´;︵;`))门口排队等待中看到两个执行干警在聊天。

A 干警(穿警服):“B,你去帮我带一小份煎包吧?骑着你的电动车。”

B 干警:” 车给你,自己去。”

A 干警:“我穿着制服,不方便。求你了,帮帮忙!”

B 干警:“好的,我走了!”

简短的谈话,知道他们早上(五六点)可能又去临时抓人了,没有时间吃饭,只能随便买点东西。还要担心自己的警服给自己带来不便!其实,警察也是普通人,在脱去警服的一瞬间,他 / 她也是父母、子女、妻子丈夫等等。他们也有七情六欲,也需要吃饭休息!为了我们的平安,人家已经牺牲很多了!我们也不必要太过于吹毛求疵!

大雪纷飞,路口交警还在执勤!

知乎用户 大芳芳 发表

官方给了举报渠道,不就是鼓励大众去监督嘛?

公众看到有情况,反应举报,官方调查给出答复,我觉得双方都没有任何问题啊。

有问题的是网上骂人的那一批人,爆出来先骂被举报的人,官方调查了给出答复,又转头骂举报的人。

说白了就是一群生活中的 low 货,在网上找存在感罢了。

知乎用户 风来运转 发表

伙食真是不错啊!

知乎用户 懦夫 发表

允许自己上班的时候摸鱼、划水、磨洋工,却不允许警察公车私用买个烤鸭,既然这么较真,咱们就较真起来好了,大家上班都别摸鱼、划水、磨洋工、装样子、以公谋私,公司、机关单位也别不给公平等价的薪资。

知乎用户 小明要修仙 发表

只要是走官方途径正常举报就行。

市民不需要自己去调查详细原因,看到现象就可以。往前二十年,公车私用就和吃饭喝水一样平常,这是存在现实基础的。市民有怀疑的理由。

但是市民不能肉身上去理论,很容易变成妨碍公务或者袭警。

市民和官方回应,一个监督,一个被监督,挺好一个监督权案例,有什么不合适的?

警察是不是普通人,是否需要吃饭,和监督有什么关系?

至于领导又出什么懒政,那是另一回事。

知乎用户 查无此人 发表

现象是好的,民众监督权利政府部门无可厚非,我可以监督,你可以解释,这是良性循环。

问题那些看不见的怎么办?国企,大学,医疗,教育内部看不见的怎么办?

知乎用户 加小油 发表

举报者和民警双方都是好样的,一个在履行社会职责,一个合理用车。没有一方该被指责。

知乎用户 明月当空 发表

其实这里有个本质问题。

警车和公务车的区别。。

公车改革,砍掉了公务员单位大部分公车。。

众所周知,警察是公务员,按照这个逻辑,警车当然是公车。

是公车就要遵守公车管理规定,既然给你发了交通补贴,那自然不能驾驶警车去干私事。何谓私事?吃喝拉撒衣食住行都是私事。。

购买吃的,自然算违规。。

但是警察是特殊的公务员,承担了大量不属于本职职责的工作,也被人民群众寄予厚望。

所以我认为警车不能生搬硬套公车使用管理规定。。

其他公务员单位的值班,人数少,管理松,待遇高,现在还基本停留在表面。。

而警察队伍常年保持一只庞大的值班队伍,确实需要特殊关爱。。。

民警值班和其他单位不一样,是不能随便出去的,因为随时会有警情,你换了便装出去买东西,出事了咋办?顺路买点吃的,人之常情。

希望社会能宽容对待

知乎用户 HaneSe 发表

我觉得应该公私分明。像欧美等国家那样。

下班啊假期啊,不能开公车,当然也不接受突发任务啊什么的。

比如这个举报人正在被精神病追着砍,正巧有个刚下班的警察路过,那这个警察应该没有义务救他,就算他被砍死了也不应该被不被指责。还有,举报人过年家中聚会,这时候进来几十个神经病,基佬变态杀人魔,一个不放过。报警警察告诉他法定假日,警力不足,有啥事过完 15 再说,也不能怨警察。

如果这样我觉得公私分明挺好的。

公务员自己家买个好车来着去上班被胡乱举报。

公职人员中午开公务车买饭被举报。

举报人是出于什么目的?正义之言?如果是贪污受贿也许是出于正义,至于这种,只能呵呵。

袁隆平让他们吃得太饱了。

知乎用户 耿鬼君​ 发表

我认为居民举报这个行为一点问题都没有。权利的运行就应该在监督下运行,公民看到自己认为不合理的情况,寻找合理的途径进行举报,不但能够更好的促进权利健康正常的行使,还能够从某种意义上促进权力部门向着更好的方向发展。

至于举报伤害了民警或者被举报人的感情。我个人之言,在成为公务员、民警这一类政府工作人员的时候,就应该有着自己在日后的工作中,被人民群众监督举报的觉悟。就好比问题中的几位民警,确实委屈,但是他们会因为这次的委屈就在今后的工作中不履行自己的职责吗?我想他们肯定不会的。

但是,我非常不能理解的是,这个举报的居民,既然已经向督查部门进行了举报,那他等着督查部门回复就好了。为什么还要再次向媒体进行举报?这个行为让我对他最初的动机有了一些怀疑。

首先,他发现民警公车私用的情况,能够找到督查部门举报,说明了他不是那种不接触外界信息的人,他至少能够通过网络或者自己本来就知道警察部门的运行方式和举报方式。

其次,他是 21 日找的记者反映的问题,时间线上:

“吴队长告诉记者,2 月 14 日下午,团结路派出所共有 7 名值班民警,由于春节期间单位食堂师傅不上班,于是 3 位民警便在执行完任务后驾驶公务车去烤鸭店买了晚餐。“在接到市民举报后,我们迅速调查了该事件,并及时回复了市民。” 吴队长称。”

这说明最起码在他找到记者之前,民警绝对已经回复过他了,要不吴队长也不可能说出 “迅速”,“及时” 等字眼。

所以,在记者采访马言的时候,他应该已经知道了官方的回复,但是他没有和记者说明。直到 22 日记者给派出所打电话的时候,吴队长才告知记者调查结果。

这样来看的话,仅从问题的信息上说,我能看到的是 2 月 14 日(马言看到民警买烤鸭)——2 月 15 日(马言举报)——2 月 16 日(督查室回复情况属实)——2 月 21 日(马言找记者)——2 月 22 日(吴队长回复记者)。

问题就在于 16 日到 20 期间,吴队长有没有回复马言,说明具体情况。

如果有回复,那我觉得马言的举报并不纯粹,我能看到的是一个举报后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处罚结果后,又想通过媒体来扩大影响,试图借助舆论达成自己小心思的 “公民”。

如果没有回复马言,那我觉得马言先生可能是一位认真坚持形式自己举报权力的公民。

以上均是自己的乱分析,特此说明

知乎用户 FoxMulder 发表

这好歹还有个回应,不错了,我们这都是泥牛入海。

知乎用户 其叶蓁蓁 发表

没什么问题,群众合理监督。

知乎用户 秀吉 发表

一个警察打死了一条疯狗,目击者把这件事告诉了某位市民。

“警察打死了……”

“谁给他们的权力!?警察就可以为所欲为吗!?就没有一条法律能够监管他们滥用职权吗!?他们造成的悲剧难道还嫌少吗!?”

“…… 一条狗。”

“狗怎么了!?难道狗就不是生命吗!?生命有高低贵贱之分吗!?一条鲜活的生命消失了,难道没有人出来为此负责吗!?”

“据我所知,那是条疯狗。”

“是不是疯狗由谁来评判!?谁有权力做出这个决定!?你吗!?我吗!?还是别的谁!?有经过鉴定吗!?鉴定程序合法吗!?鉴定人员有利害关系吗!?这里面难道没有任何黑幕吗!?”

“当时它正在疯狂地追咬路过的行人。”

“难道它没有遭受委屈吗!?难道它不是走投无路吗!?但凡还有一点活路,哪有狗愿意去咬人呢!?它是不是妨碍了某些人的利益?这难道不会是个设好的局吗?我们究竟要钓鱼执法到几时!?”

“我亲眼看到的,没人招惹它,它就是发疯了。”

“眼见就一定为实吗!?你就不觉得蹊跷吗!?你要被洗脑蒙蔽到几时!?这个国家的黑幕还少吗!?……”

目击者无言以对地走了。这位市民得意地踱起方步,一不小心踩到一条在路边酣睡的狗的尾巴。狗吃痛惊醒,回头咬了他一口。

“卧槽,我被狗咬了!谁家的狗?有没有人对此负责!?谁来赔偿我的损失!?…… 这他妈是条疯狗啊!就没有人来管一管吗!?…… 没人理我吗!?这个社会究竟是怎么了!?”

我总觉得这时候需要有人挺身而出对他说一句:“傻逼,你活该。”

知乎用户 乾巽​ 发表

这不是领导的锅?过年值班就活该没饭吃?

知乎用户 地表最强 发表

我感觉从我个人角度来说,如果这种现象不是常态,而且是顺路,并且是过年期间,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有市民举报,也是没有任何问题的。毕竟是用纳税人的钱开的工资,有权利要求你出来说明一下。

假如你开个公司,你员工开公司车出去办公,回来路上又接个顺风车的活,加油钱是你出。你不问一下?

警察的工作是不容易,但是从工资来看也没亏待着,辅警不谈。

所以这东西该咋样就咋样,不要整太多没用的带有个人感情因素的话。你公车私用就不合理,但是我们能理解。你批评举报的是什么道理?

知乎用户 听说下一站都很美 发表

我突然想到一件事:我是河南济源的,大概 2020 年秋冬季节的时候吧,我们这的人民医院突然被曝一名孕妇在医院里跪着取东西,然后被来往的有心人发到抖音上,标题的大概意思是 “人民医院不为群众着想,孕妇看病连把椅子都不给,让跪着看病。”

在该视频发出后不久,该视频下面铺天盖地都是各种辱骂与人身攻击,甚至说是医院不愿接收病人。

后来医院怎么处理的呢?第一:发布声明,阐述了调查的结果(很多人不相信)。第二:要求当天值班的所有护士写检查以及应对那种情况的应对方案(不论科室,更有领导说出了为什么护士不陪着孕妇一起跪在那里)。第三:找到了那名孕妇,请她再发布一条澄清视频,表示医院方并没有过错(孕妇表示配合)。

然而现实呢?不止一名值班的护士相其询问并提供椅子,但该名孕妇表示不想坐,自己跪在那里比较舒服一些,而且事情很快就办完了。

不要问我怎么知道的,我妹就是护士,当天晚上下班回来就给我讲了(毕竟受了无妄之灾)。

说了这么多,跟现在这件事联系在一起,我很感谢这名市民没有选择用舆论来寻找真相,而是选择举报来查明真相。

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有时候腿跑断都不一定能辟谣。很多时候,所谓的真像不过是媒体为了争夺流量的臆断与猜测。

但举报才是正规的途径,虽然它反应太慢,因为有关的部门需要去收集材料,了解情况,这样才能做出结论给出答复。

所以这位大哥做的不错,在真相为清楚之前,先做出举报,然后公安局方面快速做出回应,这才是当下该有效率与表率。

知乎用户 爱丝淋威夏尔特 发表

这样下去的结果就是,人民警察的公务员化,当人民警察自己被人民开除出先锋队之后,他们也没有办法再做先锋队该做的事情了。建国初期警民鱼水情那种状态,一去不复返了。法治了吗?我感觉是在把公安系统往美国警察的路线上推。

知乎用户 夜夜夜不归 发表

积极的民众监督、警务监督值得鼓励,应该给举报人颁发热心市民奖。

我觉得这种 “实诚” 市民的市民甚至可以去当市长,因为这种耿直的人,大概率不会贪污。

网上骂民警的人,其实也不是恨民警,网民就是恨贪污,恨不得贪污的人千刀万剐。

民警不管干了啥,这车毕竟还是公车私用了,这么说吧,只要你和 “贪污” 沾边了,在民众眼里,你就得死。

惩治贪污犯,不仅要鸡蛋挑骨头,而且要绝对化的一刀切。

这和惩治艺人吸毒一样,不能因为他吸的是大麻,不是海洛因,就不去惩罚他。

那几个民警,这种行为其实就是用,最合情的方式,做了最不合理的事。

所以民警在微博上被骂,逻辑上和情感上,都是可以理解的。

好市民遵纪守法,民警也要遵纪守法。

民警今天可以因为过年没饭吃,就公车私用,那红军过草地,是不是就可以偷拿老百姓土豆子了。

法律和制度是让你遵守的,不是让你来拿感情来破坏的。

不过,这个社会最可怕的人,还是那些给民警的开脱的人。

这些拿基层辛苦作为说辞的人,最无耻,因为他们心里对制度,对法纪,对契约,没有一点点敬畏。

郭德纲说得好,离那些圣母远一点,天打雷劈别连累我。

知乎用户 金银妖瞳 发表

这个其实是新老观念的冲突问题。

对警察这种说普通不算普通,但对于大多数人还只是个养家糊口的职业。到底该用什么标准来要求他们?

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好警察?

还是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条文的执法机器?(比如这次)

对应以上两种要求,警察的待遇,又是否足以匹配他们工作的付出呢?

比如这次,大过年的让当值警察吃不上饭,真正该追责的,难道不是警局分管后勤服务的领导?过年食堂不开门,难道就不能事先联系好餐饮企业的送餐服务?

知乎用户 梁小芳 发表

有一段时间,我们开庭到两三点,没有吃饭,回单位也没有饭,又怕开公车出去吃饭会被举报,就只好把公车开回单位,再开自己车出去找个还开门的面店,米线店吃个饭,还是自己花钱。不是不可以开公车,就怕被举报,最后就算没问题也会惹一身骚,就像这几个民警,被调查的时候肯定很憋屈啊。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137Z9v 发表

我觉得没啥好说的呐,市民积极履行监督义务,警察也未违反相应的规定,挺好一件事啊!

知乎用户 胡静怡​ 发表

詹皇粉丝和詹皇一样有举报的爱好

难道是小詹皇举报的?

为什么那么多人自信没有规矩他们就能横着走?

为什么很多人觉得举报者破坏了他们以后当官的各项潜权力

说警察没问题的 我就问一句 如果他买烤鸭受伤了 算下班途中吗 算工伤吗?(要是这个警察买烤鸭受伤了 享受了工伤待遇 我相信评论就是另外一种场景

还有他说顺路就顺路??等了半小时怎么算?

为什么很多人觉得这不是公车私用了?

这属于典型的公车私用了

公车有公车都用途

用公车买晚餐就不是公车私用了?

以后我值班时候也可以要求单位司机帮我去买饭?

如果事情总想搞特例 搞特殊

那么你我这样的普通人最后必然被特殊

比如招待的时候你没去也吃了工作餐

体制内懂得都懂

一个个的给公权力自认为不重要的特权

最后公权力打着特殊的名义欺负你的时候

请别抱怨

ps: 多说几句

1. 目前的回复已经证明了警察公车私用

2. 我们不能用结果去判断过程,如果因为车上有罪犯,民警买烤鸭导致逃脱呢。所以按照制度执行是最好的选择。(不要说他知道车上没有罪犯,国家没有那么大精力去这样管理)

3. 上班期间本来就不能做和工作无关的事情,不能以是否被查处去判断所谓的事情的正确性。对错是一回事,是否被查处是另外一回事。国家本来就保留了最后解释权,你们就想把这个权收回去?

严格立法,普遍违法,选择执法,你以为说说的?

4. 所有的规则都是为了保护底层,限制高层。很多人认为自己是既得利益者,就想破坏规则,最后必然被破坏规则的中高层打的渣都不剩。中央下大力气解决身边的作风小事,就这样想开倒车?

我们这发生过一件事,副局长让司机把公车加满油,自己开出本城市,这算公车私用吗?为什么很多人还觉得公车私用不常见?

没有规矩 体制内的底层只能被欺负毫无反抗的可能 有多少底层有过被领导逼着干坏事的经历

5. 为了保护举报人的积极性,鼓励监督。一般来说举报人是不需要严格论证的。尤其是公职机关,行政诉讼案件的举证责任都在行政机关而不在行政相对人就是出于这方面考虑。

或者说警察抓人必去正确 不能抓错,那样哪个警察还敢干活?

如果给举报的人设立各种条条框框,那么谁还愿意去监督,毕竟这是吃力不讨好的事情。这样不就恰恰达到地方政府的目的了?

保护愿意监督的火种吧,星星之火可以燎原那也必须要有火

比如某地把政务公开收费订的那么高价格,不就是不让老百姓申请吗?

6. 心底无私天地宽,如果没问题干嘛害怕监督?、、

知乎用户 happytomcat 发表

去年搞了个飞机,警察抓我去关了两天,我说 3 件事:

1. 抓我的时候 11 点多钟,110 和我们这里镇派出所一个民警一起来的,在 110 车上和出警的几个年轻警察聊天,他们一上班基本上就没消停过,不停接警;
2. 我惹那种屁大的事,抓我时来那个派出所民警,当晚半夜来回跑我家和派出所几趟(后来家里人告知的),第二天又和另外两个警察带我回去了一趟,第二天早上我睡醒的时候他还在黑起个眼圈忙手头的各种事;

3. 关在派出所办案区的时候,有个抽烟的年轻警察(我身上不能有打火机,想抽烟的时候得找他借火),那两天降温他冷,他还在给协勤说没空回去加厚衣服,直到有次他给我打火机的时候,我看见他鼻子下留了两条长鼻涕出来他自己都不知道,我提醒他,他笑得好尴尬说可能感冒了。

我想说的是警察这个职业真 TM 辛苦,很多基层民警真的很忙,这种行为就是没事找事,袁隆平让他吃饱了饭那种。

开警车去旅游了,你举报无可厚非,人家去买个鸭子多花了纳税人三块钱的汽油,你偏要找个说法,一调查起来更多的税收和时间成本都浪费出去了,耽搁人家工作,你就没想当事的几个民警去说明情况的时候浪费的警力,说明情况的时间拿来多出个警就可能哪家丢的小孩都找到了,可能哪个跳楼的都被救下来了,屁大的事上纲上线…

那些说进步的,一群成年人,什么事该坚持,什么事该放松点,没点 B 数没点判断力么?任何这种事都要搞个说法,机关单位效率全部减大半,你们到时候保证不闹?

知乎用户 无是生非 发表

这事能回答两个问题,为什么很多人不反对 996,为什么警察下班不能穿警服。

知乎用户 ivnoidea 发表

监管主要涉及几个核心问题:1. 投诉反馈;2. 调查及定性;3. 处理处罚;4. 结果公示

也就是说,一个正确合理的投诉监管,必须是几个核心环节共同作用的结果。

这件事的焦点在于百姓是否应该想清楚了再投诉,做到投诉合情合理。也就是涉及前两点,所以只说前两点:

1. 投诉反馈:监管部门首先是要开放简便的投诉窗口接受监督,百姓作为行使监督权的一方,即是权力也是尽配合监管义务。但百姓必须且仅需做到只有一件事,就是反馈事实,而不是捏造事实。即确实看见有警察开着公车来买烤鸭,而不是看见一个警察在买烤鸭,明明没看见公车,硬说他是开公车来的。

2. 调查及定性:这属于监管部门的责任范畴。监管部门必须进行调查,调查的核心是确认三个问题:开公车买烤鸭这件事是否属实?为什么这么做?原因是否属实?然后基于调查结果进行定性:即是否存在公车私用。

说回焦点,确实,百姓在投诉反馈事实之外经常会添加自己的判断,也就是这个举报里的公车私用,但他完全不是因为调查了,而是源自习惯性认知,也就所谓的经验判断,人习惯基于经验做判断再正常不过。大多时候,百姓看公职人员的某些行为,天然又是对立面,再加上以前公车私用很常见,这才是产生这种判断的根源;你不可能要求一个人对他的经验判断负责,所以百姓即便完全不具备调查确认的能力,也并不妨碍他这么认为,也完全无法阻止他这么认为,即便他的经验完全是错的。

因此,调查定性终究是监管部门必须担负的职责,而不是因为百姓说啥就是啥,毕竟他那是个不负责的经验判断。所以要百姓先判断诸如食堂不做饭警察也是人要吃饭这种原因,再来决定是否要投诉,等于是把 “管” 其中的调查职责强加给了百姓,即让百姓必须对他的经验负责,而百姓又不是或曾是警察,何来经验?

其实想明白这些,就知道逻辑哪错了!

知乎用户 蹬蹬你个蹬蹬​ 发表

大家都没有错

也没有人受到处罚

所以应该怎么看 正常看待

市民依法行使监督权

民警不过是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做事,双方信息不透明造成的误会,澄清了就行了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7Xc6ly 发表

我要开救护车去买吃的

也有人投诉

吃饭必须穿便装

手动狗头

知乎用户 竹子 发表

你们是报道没看完么?14 日市民发现警车停在烤鸭店门口,蹲了半小时后发现只是买烤鸭,15 日向督查室举报,16 日督察室回复 “情况属实”22 日市民向媒体反映。整件事情难道不是督察室的失职吗?就回复个“情况属实” 是不是公车私用也不说,后续处理也不说,你这 “情况属实” 到底是买烤鸭属实,还是公车私用属实?包括这个通告仍然不谈是否 “公车私用”,就通报个情况,你是准备让老百姓自判断是否“公车私用” 吗?

知乎用户 好好 发表

公车不能私用这是对的

市民举报也没有问题

值班民警辛苦买饭没有问题

但问题是用警车买的

虽然是民警辛苦了一天,顺路买的

既没有专门私用,也没有为个人谋福利

市民为什么举报? 说白了就是怕这些人公私不分

那为什么市民会有这样的担忧? 不就是很多人都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谋福利。

为什么有那么多贪官污吏? 不就是一点一点的小事被纵容,所以才敢 “干大事” 吗

所以,今天不是民警被举报,过两天也会有别的类似事情被举报

说白了这件事情可大可小

但是既然被举报了,就应该重视,哪怕他们真的只是顺路买的,还是辛苦了一天后

虽然说这样有些极端

但是规则制度摆在那

既然已经有标准了,没有特别特殊的情况绝对不能打破

就算是有特别特殊的情况原则上都是不应该的

经历了这样的事情

如果觉得怕让这些服务社会的人寒心,可以专门用一些别的合适的方法弥补

规则立下来,就应该是要被遵守的

如果不遵守,那我们制定这些规则做什么?

知乎用户 白桔 发表

干的不对,我们出去办公事结束了也是把车开回去换自己车出去买东西或者点外卖,对公车私用查的很严格的

知乎用户 明年上隔壁 发表

有些人迫不及待的把自己的权利拱手让人,不但自己不要,还要骂正常行使权利的其他公民

知乎用户 继之者善 发表

公安队伍是党绝对领导下的一支纪律部队,是党和人民手中掌握的 “刀把子”,必须在纪律作风建设上有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政治建警、从严治警是党在新时代的建警治警方针。2020 年 7 月 9 日,全国公安机关召开“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 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国务委员、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赵克志作动员讲话,要求公安干警深刻认识到开展教育整顿是贯彻落实党在新时代的建警治警方针、从政治上建设和掌握公安机关的重要举措,是锻造 “四个铁一般” 公安铁军、履行好新时代使命任务的必然要求,是解决突出问题、纯洁公安队伍的迫切需要,不断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时代使命感,以自我革命的勇气和整风的精神扎实开展教育整顿,不断纯洁公安队伍,努力锻造 “四个铁一般” 的高素质过硬公安铁军。

以上,公安机关正在开展 “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 教育整顿活动,今年还将在全国推开,欢迎各界人士、各大媒体监督,助推纯洁队伍、纯正生态、清新风气,锻造 “四铁” 高素质过硬公安铁军。

知乎用户 骑单车的苏卡熊 发表

他看到大年初三警察开车买烤鸭,是合理存疑,正常举报。

那我看见警察把一个人按在地上,是不是也可以合理怀疑他们以权谋私,欺压良善,是不是也可以举报。

我看见警察把一个人逮捕了,拿着把凶刀说他是涉嫌杀人,是不是可以合理存疑他们栽赃陷害,制造冤假错案,是不是也可以举报。

我看见警察从兜里掏出来一部上万的手机,跟他收入不相符,我是不是可以合理存疑他是私吞赃物,是不是也可以举报。

我看见警察跟一个穿着暴露的女人说说笑笑,我是不是可以合理存疑他包庇性工作者,是不是也可以举报。

为什么他可以别人不可以?大家都来监督,都来举报,警察队伍的建设会越来越好,鼓掌!

把吹毛求疵,没事找事,说的好像多正义一样。一个正常人,大年初三看见警察执勤,是觉得他大过年上班很辛苦呢,还是觉得他开警车买鸭子涉嫌公车私用呢?不讲人情,不是让你把人性都扔了。

知乎用户 追黄埔 发表

民警的做法合情合理

市民监督的意识值得肯定,但是从报道来看,他是知道车里坐着的都是民警,从常识来看怎么都像是大家上班期间出门买点吃的,而不是某个民警带着老婆孩子开着公家车出门。

并且在举报的爹哦天就得到了答复,从市民得到了答复之后仍然坚持报给媒体来看,显然他是认为这种情况仍属于公车私用,这未免过于偏激了一些。

所以总的来说,市民的想法有些过于严格,但是处理的方法上都是采取了最正确的方法,官方途径举报,正规途径通告媒体。

知乎用户 风山晓 发表

我觉得问题不大。

买烤鸭可以理解,特殊情况。

举报也没问题,监督嘛。

知乎用户 内外明澈 发表

监督是好事,回应是好事。

就是世道不好,现在吵起来戾气都重。

知乎用户 yy dy​ 发表

高赞说得好啊:

“市民马言、执勤民警和市局督查室都在正常履行自己的义务。”

可是,这一句话足以概括吗?

执勤民警是要感谢现在舆情的客观和和气的,一方面是疫情中我国基层组织的表现所带来的强大公信力,一方面是现在群众足够理性和公正;如果是前些年那个说爱国都会被喷的情况,一个处分是少不了的。

就算没有处分,执勤民警肯定也在内部被批评,要求开警车穿警服一律不得买东西、吃饭。

再有就是有人说举报人的动机不重要,只要过程没有问题就行了。

不,动机很重要

一个没有 “动机” 的人会偶尔行驶监督的权利,更多地情况下是理解并宽容;而一个有 “动机” 的人会抓住任何机会抓住你任何的 “逾矩” 去举报你。

事实上民警在执法工作的过程中是存在许多行为可以举报的。例如:

1. 沿河公园里面有一起打架纠纷,警车开不进去,民警把车停在马路边,走进公园去。

这时有个张三路过,拍个照:为什么警车就可以乱停,我们就要被贴罚单!接着走正常程序举报。

2. 抓获一个犯罪嫌疑人,到饭点了,离所里还很远。所长安排两个人在车上看人,带着其他人到小饭馆吃饭,准备打包三份。

这时有个张三路过,拍个照:开着警车就来饭店吃饭,肯定是公车私用、公款吃喝!接着走正常程序举报。

3. 两个警察办了整天案子刚出审讯室,出来抽根烟。

这时有个张三路过,拍个照:群众来办事就说警力不足,原来躲在这里抽烟!接着走正常程序举报。

张三的三个举报有问题吗?

没有问题。

可应该这样吗?

这中间是不是少了些什么?

人与人信任、宽容和体谅不见了。

过年的时候一般是人们最宽容的时候,一句 “大过年的……” 就能平息许多事端。

可是就有人能在大年初三专门等半个多小时,就专门去抓执勤民警一个小尾巴。

有人说:法无禁止皆可为;有人说学法学到失去人性。这些说得都对,依法办事当然是好事,可法律始终是解决问题的最后手段,原本这中间是有一些道德的位置的,可是这个位置正在变得越来越小。

或许总有一天我们会接到这样的官方回复:

关于你所反应的 x 年 x 日 x 警的出警不及时问题,我们查询当日的出警纪录,纪录显示警车经过了两个拥堵路段,停了四个红灯,到达案发地时因没有停车位,出警民警把车开到距离最近的商场地下停车场停车后步行 1.6 公里到达案发现场,中间没有任何问题,属正常执法 。

当道德的空隙消失,当法律终于被摆在绝对的高位,汽车没有橡胶轮胎的轮毂驰骋在宽阔的大路上,一定是火花四溅无比耀眼。

知乎用户 默风 发表

举报的 “同志” 觉悟挺 “高” 啊!

知乎用户 Rossi 发表

举报的人是在履行自己的监督义务, 民警的行为情有可原, 官方的回答也是没问题. 有问题的是那些喷子.

知乎用户 Alex S 发表

记者的女儿放学回家,路过酒店楼下的小超市,买了一瓶水。同学看到了,向老师报告说,小红进了酒店,跟人开房去了,请学校调查,还宣扬得全校皆知。学校调查后张榜通报,《小红同学没有去开房》。小红气的浑身发抖,大夏天的手脚冰冷,质问同学是何居心。

同学一脸惊诧,不会吧,不会吧,不会真的有人认为学生没有权利向学校报告情况吧?学生为了维护学校的纪律,防止同学走上不归路,请学校监督调查,学校也给出了客观的调查结论,这皆大欢喜呀!难道你认为自己是法外之人,其他同学不允许向学校报告?还是你不能接受校规的监督?如果每名同学都不受监督,那将有多少同学无法无天?小红同学,你好大的官威呀!

小红同学越想越不对,又说不出来哪里不对,直到她看了一部电影,《让子弹飞》,终于想明白了。

胡万没有权利监督县长的儿子吗?有。县长的儿子应该证明自己只吃了一碗粉吗?应该,因为他是县长的儿子,县长的儿子是有可能吃霸王餐的,县长要公平,他儿子就有义务向百姓证明公平。那为什么大家讨厌的不是县长的儿子,反而是胡万呢?因为大家知道,胡万能想明白县长的儿子吃了几碗粉,但他依然逼人自证,他纯粹就是想看人剖腹。

那么问题来了,县长当然不能不受监督,永不剖腹,但如果一直都在剖腹,得益的又会是谁呢?

知乎用户 Mr.Worldwide 发表

介绍一部不算热门的美剧:《南城警事 - Southland》,讲述了洛杉矶一群警察的千姿百态。

有一集里,有这样一幕:

两个警察在值勤回归的路上,去便利店买水买甜筒。一个大妈看见了,露出鄙夷的神色,警察问大妈:“有问题吗?”
大妈说:“你们有什么资格穿着警服购物?”
警察火了:“我们每天跑遍整个区域的大街小巷,巡逻执勤,风吹日晒,没有规律的休息和饮食,已经快崩溃了,现在,好不容易有点空闲,买个甜筒,就错了吗?”
大妈被怼后,自知无理,还狡辩了一句:“你们的工资是我的税。”
警察拿到甜筒后,这样回复:“您说的没错,也就是说,这个甜筒也是您的税,所以,您要不要舔一口?”

看到这条新闻,我脑子里立刻蹦出这一幕。真是奇葩哪都有,不分中美。

接下来,说一下我的看法:

  1. 春节期间,我们在过年,警察不行,要放下家人,保护我们的安全;
  2. 警察也是人,也要吃饭,在不能陪伴家人的工作间歇,更是要吃饭;
  3. 烤鸭不是鹅肝,不是鱼子酱,不是神户牛肉,不是拉菲干红,禽类肉本身就便宜,警察没有腐败;
  4. 警察不是专门开车去买烤鸭,而是值勤回来路上顺道买烤鸭,这期间,没有发生任何意外事件,而且,有人买烤鸭,有人留在车里,一旦接到警情,可以立刻前往目的地,不会造成任何延误。

所以,举报者无聊至极,居心妥测。而我,坚决站在警察这一边,不接受任何质疑和反驳。

这个世界就是这样,总有人给坏人百般开脱,却拿着放大镜找好人的瑕疵。断章取义,无中生有,故弄玄虚。这些人,让坏人洋洋自得,让好人寸步难行。

不要当这样的人。

PS:去年疫情爆发时,我在印度旅行,买了很多口罩回国捐赠,而捐赠的第一站,就是我的家乡烟台一个警局,给他们寄去了 300 个 N95 口罩

知乎用户 The Mogician 发表

没什么问题啊。

这就像,我春节的时候去看电影,回来的路上人行天桥上有个水管在喷水,我想着是漏水了就给市政打了电话告诉他们漏水了,他们过了一会儿回过来说是那是绿化灌溉。我看到了我觉得不太正常的就跟他们说,他们反馈给我说是没问题。

举报的觉得可能是公车私用,经调查没问题就返回来了。这表示群众有更强的是非观和法律意识了,难道不是件好事嘛?

知乎用户 高三军师 发表

更廉洁通明的政府正在形成。

知乎用户 张知道 发表

从原则上来说大家都没错

但是这个事,怎么想都带着一股子【警察难道就不能有时间吃饭?】的味道

咱都是活在现实里的,你就说,这个举报人,他动机是什么?

大年初三看见一个警车,你想的是【公车私用】?

真的,现在的执法记录仪,大部分时间根本不是为了记录证据

而是为了保护警察自身

因生活不顺利而满身戾气,进而对公权力肆无忌惮开火的人,实在太多了

知乎用户 JazzKoper 发表

可以通过正规途径举报,且举报内容能被关注,同时能够得到正规严肃的官方回复,这是好事,说明社会对政府系统的监督作用是有效果的。

至于公务员们,身正不怕影子斜,没有做的事情自然不需要担心受罚。

知乎用户 JINGJUN 发表

其实举报者没错,这是正确行驶监督权,而且做法很对,打的是公安督察的电话,合理合法的手段。

内部检查也很清楚,事实就是这样,现在的公务用车,gps 轨迹定位,行车记录早就全覆盖了。一查就知道开车去哪了,甚至有的单位已经实现了人工智能预警,偏离了工作地点就直接后台预警了。

那几位民警有没有做错?其实并没有,节假日值班,食堂没有饭菜,外卖也没有。公务回来顺路给值班同事带一份,只要后续不出现超额报销的问题,并没有违规,毕竟工作餐的时间也是算工作时间的。

那么有什么影响?对于那几名民警,虽然公开的处罚并不会有,但是内部的谈话提醒还是少不了的,毕竟现行的制度下,因为个人的原因,出现这种舆情事件也是一种违规违纪了,毕竟浪费了公共资源。我想不仅那几名民警,至少那一个单位的同事以,以后宁可啃面包吃泡面,也不敢加班顺路公车买工作餐了。

为什么会这样?个人认为主要还是因为网络和自媒体报道还是缺乏相关的监督把,各种自媒体报道已经变相了,很容易产生错误的引导。

知乎用户 布可布可​ 发表

这就是一起正常的公民对国家公职人员行使监督权,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依法进行调查核实的案件,其实没有太多可以争论的。

下面就从三个方面,针对三方当事人来表达一下我的拙见。

1、举报者

首先,很多网民都是指责举报者,在我看来,这是不妥的。不管举报者处于什么心态,它的举报途径只要没有捏造事实,故意抹黑诬陷国家公职人员,就完全是合理合法的,这是通过新闻媒体来监督国家公职人员的行为,虽然这样会让社会上引起比较大的波动,但是只要被举报的国家公职人员的行为完全没有违规违纪,那么就不会对整个的国家公职人员的形象造成损失。

不过换个角度来看,这样一个举报行为,都会引起这样的波动,是不是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了我国公民对自己所依法享有的监督权的不重视和缺乏使用,必须承认的是,在国家机关当中,许多违规违纪现象还是存在的,公民只有勇于、敢于行使自己手中的监督权,勇于同违规违纪现象做斗争,才能督促国家公职人员严格地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

2、国家公职人员

其次,对于被监督的国家公职人员来说,其实就是一句话,身正不怕影子斜!当然,这次致使一个小小的买烤鸭的行为,而是也是合理合法的范围之内,并没有做出什么违规违纪的事情来,但是,别举报的国家公职人员也没有必要因此过于气愤,这也只是公民对自己行为进行监督的一个例子而已,虽然自己过年的时候加班加点的工作,守护一方安宁,还被人举报,感觉特别的委屈和气愤,但是既然身为国家公职人员,就要勇于接受群众的监督,

而且,再看看网上的评论,还是有很多很多的群众,能够理解自己的工作的,还是有很多很多群众支持自己的,看到这些群众,难道不应该更加感到欣慰吗,

3、国家监督部门

最后,对于有关的国家机关监督部门来说,对于公民的监督,应当及时有效的去调查核实,并且尽快的将调查结果反馈给举报人,因为很多监督部门,对于公民依法行使的监督权不以为然,对于举报的事实也不去核实,就算核实了也不去处理,不去反馈,就会使广大群众寒心,使广大群众不愿不敢去行使自己手中的 监督权,而是把自己的一些不满或者是线索,交由媒体去报道,因为媒体的影响力肯定比个人的影响力要大得多,对于个人的举报,监督部门可能不以为然,置之不理,但是对于媒体曝光的违法违纪行为,监督部门总会第一时间进行调查,并给予回应。

长此以往,就会使广大人民群众有点小事就找新闻媒体,而不是直接去找监督部门。所以,这也是值得国家监督部门进行反思的!!!

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知乎用户 喵大人 发表

这点蛮屌的,内蒙古警方值班人员吃饭居然还要同事到马路上临时买的。

知乎用户 天天 5216 发表

我记得之前有过一个规定,警车只有拉响警报的情况下才算是执勤。

那么执行任务之后,关闭警报其实就是一单位公用车。那么顺路买饭有什么呢?

当然,我认为民警没错,举报人也没错,举报方式合理合法,对于国家机关,人民群众都有监督义务和权利

警方呢?也没错,受理举报,并向外公示处理结果,没有什么问题。

整个流程很和谐嘛。

知乎用户 宝 kk 发表

不认同有些人所说的 “只要看着有问题,就要通通反映” 的观点。

第一,肉眼所见的并非是全面的,大多时候我们所看到的只是冰山一角;第二,复杂社会不是非黑即白,也不是计算机只有 0 和 1,多数情况下很难一眼判断对错,更多数情况下我们也分不清对错。我们的社会当然需要举报者,但更需要的是遇事能进一步思考进一步分析后再做出决定的理性举报者。

知乎用户 杨力 发表

支持市民举报,也希望大家都这样走程序举报。

扯个事儿吧,有个护士被投诉过,说工作的时候玩手机,打针间隙也要玩。那手机长这样。

医护同行都知道这是什么吧。

据说新一代的都不这么设计外观了,本院还没有换新的,估计护理部的姐姐们还要被投诉几次。

知乎用户 张骁 发表

挺好的事啊!市民有觉悟,举报途径畅通,遗留的唯一的小问题是开公车为值班民警购买晚餐是否违反内部规定。不过这事在我看来,挺正常的,要我说就不是啥问题,毕竟给值班民警买晚餐应该也算是公用,不算私用。

知乎用户 邹云刚 发表

欢迎举报,欢迎监督;认真核查,依规依纪处理。

知乎用户 冯三三 发表

其实我兔现在的基本情况是压榨 gz 人员,在建设国家,服务民众。

公职人员是不受劳动法保护的,无论是警察,公务员还是其他岗位,无论何时何地,必须随叫随到,绝对服从,不讲公休,没有加班费。为人民服务,可不光是说在嘴上,所以每年会有那么多警察,公务员猝死,都是加班,熬夜搞出来的,全年无休,白加黑五加二在公务系统里边是常态。不然疫情防控,脱贫攻坚怎么完成的?反正就是遇到危难,党员,公职人员先上,要死,党员公职人员先死。

这个世界上可能也就我们国家的人民看到军人和警察不会害怕,所以才会有公交车上叫军人让座,和打警察的奇葩——我就遇到过大洪水,把人救上来了还让去救猪的事,反正你死不死我不管,我的猪不能损失——不信你下次在街上遇到警察或公务员,你上去二话不说打让两巴掌嘛,不管你多无理,如果他对你发动了物理反击,吃亏的一定是他。

我说这些不是说监督不对,不能监督,相反,我非常赞同监督,鼓励监督。从大方面讲我们大多数人都是小民,对权利的有效约束于我们有莫大的好处。但是不能像白岩松说的那样冷漠且缺乏关怀,对人的惩罚目的是罪有应得,咎由自取,但不能是失望和沮丧。

有监督意识和能力的人应该同时也具备基本的社会伦理和普世价值,能够在该与不该之间有一个基本的判断。

知乎用户 一万个为什么 发表

在微信群里和朋友吵过几个小时,简单说保障不力。

我的依据,网上可查

团结路派出所 2020 年 21 人得到某公司捐助,并集体感谢。(2020 年 2 月 6 日,内蒙古中原农业保险有限公司为奋战在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一线的临河区公安局团结路派出所 21 名民警和警务辅助人员,每人捐赠了保障金额为 60 万元的专属保险产品。)

包头市出入境管理局 2.14 日开始上班。

历年来可查全国很多派出所大年初三食堂为值班警察准备伙食。

观点

2 月 14 日,大年初三,一个派出所有差不多一半人(3 人为 7 人买饭,共计 10 人),在正常工作时间,需要自行解决晚餐,我不知道派出所政委的后勤是怎么保障的?

基层民警太难了,但主管后勤的领导简直就是不负责任。

该处理谁一目了然,可惜临河分局的领导装死,还把食堂关门当做理由。

关于市民举报

警车使用被投诉通常两点,一是非职务行动使用警车(例如接孩子上下学)。二是非人民警察使用警车(辅警不可以驾驶警车,驾驶员必须有人民警察证)。特别第二条基层所没有不违反的,出警时候让警官给辅警开车,电视剧电影都不敢这么拍。

要批评的不是市民,是条例。

市民举报是应该的,不处理当事派出所也属于正常。所以通报里说的加强队伍建设。

知乎用户 看看隔壁大老李​ 发表

公安部官微的投票代表什么呢?啪啪抽烂恨警党的脸。

顺便挂一个

拿内部条例断章取义上纲上线的,经验告诉我们,连网名都不敢取正常字,用一堆生僻字的,普遍在网上干不了什么正经事。

知乎用户 男团女团八卦多​ 发表

这个问题完美地回答了另一个知乎问题 “大部分警察真的是上班的路上穿便装,只有到了单位才穿警服吗?”。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297308525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2wXgve 发表

非常好的行为,

一个监督,一个回应。

问得理直气壮,答得坦坦荡荡。

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8QGcVI 发表

公车私用?为什么没有人举报我们私车公用呢?我们单位是城区所,原本有三辆警车,两辆是破的不能再破的老普桑,一辆是好一点的朗逸,在警务制改革之前,那两辆老普桑是用来出警巡逻的,朗逸是平时出席一些重要场合撑门面的。警务制改革之后,被收走了一辆老普桑,于是所里就剩下一张车况稍微强一点的朗逸,和一张破旧的普桑,普桑留给在辖区内值班巡逻出警的兄弟们用,朗逸因为车况好,经常被其他同事外出执行公干用,或者接送领导开会或者参观检查用,那么问题来了,一个人多事多的城区所,就两辆警车,还经常被使用,其他同事需要车外出办事怎么办?答案当然是只能开自己的私家车出去干公家的活了,我曾经和朋友闲聊的时候,也讲过这个情况,朋友说你们傻啊,没车就不干活啊,等车回来再干呗,反正是公家的活,是因为没车才导致工作无法完成的,又不是你们自己不干活。是的,我觉得我的警察同事们都挺傻的,为什么要冒这么大的风险去开自己的车呢?思来想去,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可能是真的因为我们傻吧。

这是昨天晚上群里刚发的,还热乎着呢,我们同事开自己的车蹲守完嫌疑人回来,晚上十一点多,在正常行驶到路口时被另外一张私家车撞了,也希望这个时候有人出来监督监督 “私车公用”,好曝光出来让我同事心里好受一点 。也许会有人说,你车没保险嘛?撞了保险公司不赔你钱嘛,有什么大不了的,反正车坏了有人赔你钱,说不定单位还补偿你一部分呢,嗯,那祝你以后买车了天天被人撞天天拿保险公司的钱拿到手软。还有,如果单位不补偿,我就找这位兄弟要,为什么?因为你说有补偿的嘛。

知乎用户 金坷垃 发表

希望越来越多的像马言一样的公民,依法行使自己的监督权和批评建议权,马言的所作所为体现了他的社会责任感,不过督察室的回复属实与否,我没调查权,不好确定。姑且相信是官方所说的吧,因为即使有相反证据,也不是普通老百姓能看得到的,就算看到了也未必能拿得出来。

知乎用户 韦无伤 发表

2.26 更新

我认为初步举报没问题,但收到答复后再找媒体曝光,是不是就让人恶心了?

权利滥用也不对。

想象一下,你在公司上厕所时间长点被举报,回个私人短信被举报,接电话说了点私事被举报,问题是举报后调查答复了还不满意,在公司前台曝光,也没偏向谁,就叙述了下经过,你不能说他捏造,但你就是觉得是不是哪里有点不对?

社会媒体公众舆论也是公共资源,当我们监督民警是否公车私用的时候,是否能监督滥用媒体和舆论的情况?苟晶,清华学姐,安徽泳池被迫自杀的医生,太多了,很多事件之后是需要大众买单的,后果是我们所有人承受。

他是受了天大的委屈不找媒体无法伸张在大年初三下班时间买烤鸭的民警对他的伤害吗?是督察回复后他受不了过不了年就要心痛如绞汩罗投江吗?

以下原答案——

首先,在所里食堂没饭,大年初三,出警归来,为全员购买食物是公事,我认为这是公车公用,不是公车私用,所谓回去后换便装开私车出来买,那叫私车公用,脱岗溜哨。

第一,市民举报没错,但是不应该在收到回复后不认,然后反映给媒体,存心让媒体来施压,目的为何?

第二:如果这些部门没有及时处理,再反映给媒体就没错了;

第三:你们也许觉得就是一件小事,等热度过了就没事了,但是你们是否知道当事情被发酵之后当事民警和派出所领导承受了多少压力?写了多少情况汇报?甚至如果当地公安局领导承受不住舆论压力,往会处分民警,然后全体引以为戒。

和彭宇案一样,事实如何已没人深究了,就问你扶不扶?之后对民警的出警,正常工作都会带来影响,过年期间再有没有民警积极值班了?值班期间再还会不会出警到五点半了?出警后回来会不会再顺路给同事买饭了?会不会再专门动用一辆车去买?

说实话,我很怀疑受过这样对待的民警,在出警时一到饭点会不会再全心全意毫无顾虑的办案。

在大街上穿职业装的执法人员本来就很少了,不希望以后在大街上看不到警车以外的警察。

一种情况是举报人对投诉处理结果明显是不满意,才捅给南方系媒体。一般这种(大部分)都是被打击处理过的,或者是想要两个钱花的。

另外一种,可能性不大,和烤鸭店有仇或者是竞争对手,烤鸭店身想火的可能性很小。

知乎用户 海狩 发表

这个事放过去算个事,过去司机都是一个非常满意的职业,谁开个车都是了不起的。私家车更是梦幻一样的存在。

现在这万把块钱就能买个车的时代,这就不能算事。哪怕就是开公家车去旅游了!这个只要在单位审核范围内都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你要较真的话,请问开公家车办公家事,算司机钱吗?

时代在发展,有些东西就是要跟着进步。这些损耗和办公室损耗打印纸,空调耗电一样,属于正常损耗,而不必划入什么特权范围内。

知乎用户 退休的中务 发表

有一说一,普通群众站烤鸭店门口盯半小时警察买烤鸭,确实挺闲的,怕不是南方系出来跑春节 KPI 的。

知乎用户 明镜磨心 发表

正常的舆论监督,正常的调查回应。

知乎用户 光之影 holly 发表

市民觉得举报有用,市民行使了正当权利,市民通过正常的途径举报,市民没有恶意抹黑。

收到举报后,没有人压下投诉,也没有人不经调查就对民警施压,经过调查还民警清白,甚至可以说发现了一名普通民警辛苦工作的日常——因为工作没来得及准点吃饭,最后对投诉给予公开回应。

一次完美的监督与被监督的范例啊!

知乎用户 冷月 发表

那到底算不算违纪,希望制度制定更细致些

知乎用户 Liu 发表

大年初三,警车上面有警察在工作,就算买烤鸭怎么了,这股风气都是哪来的,从儿科医生到所有医生,再到教师、再到警察,要求他们必须是完人,无条件的为你服务,但凡有点人类需求都是私德有损,以后没有人去当警察就都老实了,大家都中庸一些,还要啥自行车呀?

知乎用户 小梦 发表

这事儿说到底,两边其实都没啥问题。

我们先说说什么叫做‘公车私用’,我打个比方,今儿我有事儿,但是我车送去保养了,我就开着公家的车,接孩子,买菜,逛街,最后第二天早晨又开着车回了公司,这叫公车私用。

再说说,为什么总有人这么敏感?很简单,老百姓纳了税,不是为了让公务人员用来吃喝用度满足自我的,每一份税钱,得花到刀尖上才行。

但是,这事儿真的这个举报人是好样的,他蹲了半个小时,然后举报了这件事,他只是履行了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要是天底下人都像他这样,那么说不定‘苍蝇老虎’还能搞下来一大片。

警察呢,这事儿的警察也没错,人家是完成了巡查任务,经过了烤鸭店,想起来没得饭吃,食堂师傅都回家过年去了,就买了几只烤鸭,当做今天的伙食了。

总结这件事其实就一句话:请大家向马言(化名)同志学习他的认真精神,同时,警察同志们上班挺辛苦的,下次别光吃肉,营养会跟不上的。

知乎用户 土拨鼠爸爸​ 发表

正常操作啊,挺好。为监督的老百姓点赞,也为实事求是的督察部门点赞。

说实话这样才能让基层同志安心工作。我正好也遇到过这种开着执法车出外勤任务过了饭点的事情。就顺路找了个饭店吃饭。在饭点门口停车的时候同去的同事(比我资历小)就有点忐忑,正好吃的时候发现还有群众朝外看我们的执法车,同事就紧张了说开着执法车来吃饭会不会被举报,我就跟他说:一我自己掏钱吃饭的,二我是在回单位路上顺路吃的,没有绕路行为,三我确实是因为工作错过了饭点。然后继续开开心心啃猪蹄了。

公务员也是人,不是圣人,公务员其实也就是个纪律要求高点的职业,老百姓其实也不需要公务员是圣人。大家一起回归正常人思维就很好。怕就怕老百姓用圣人思维来看公务员,更怕领导动辄不问事由追责。

以上

知乎用户 李墨白 发表

监督权要用,但不要乱用。任何权利过度行使都不会有啥好结果。

知乎用户 王老板你的钱 发表

你怎么说怎么是,处理完公务给看球赛的领导购买也可以。给值班民警买也可以,都是你说了算~~~ 反正开公车买烤鸭没错,不做处理!!!!!!

知乎用户 感受流逝的自己 发表

很多公务人员一把心酸一把泪,挺能理解的,像我这样的打工人,都经历过。

拿我自己说个事,我过年值班,用公司车出去买吃喝的,行不行?我为公司服务的嘛。

答案是,不行。

所以,我上班自带泡面的。

知乎用户 笑忘书生 发表

下次举报一些高档酒店和消费场所的公车私用就对了,这民警去个超市或是买个烤鸭,说不准这真是人家的任务!我家附近有消防中队,一到中秋和春节,就能碰到几个兵哥哥们到超市采购节日物资。毕竟人家虽然不能休假,但改过节改善下伙食还是应该的。

知乎用户 Hercules 发表

觉得还好吧,正规渠道举报,正规回应,没什么好说的。

因为别人举报什么或者告什么是别人的自由,就好像什么小偷偷电动单车被电死,家属向电动单车索赔?这不是人家家属合法的权力吗,只是告的阶段,需要大惊小怪吗,关键是看怎么判,怎么告,告不告都是别人应有的合法的权利,很多人都没有这样的意识

知乎用户 波波​ 发表

首先,这种情况我不赞同举报。执勤回来买个饭能理解,就算是私用也没什么大问题。

但你非说监督权是法律赋予我们的,可以。那你去举报,也没什么。

但你去给媒体报道是什么意思呢?

这样吧,我给你想一个吸引人的标题。

“民警疑似使用警察身份强迫店家免费提供烤鸭”

知乎用户 海上炊烟 发表

要善用举报,不要乱用举报。

这事就是典型的善用举报。我觉得这个警察做的不好,那我就让他的上级机关调查他,并最终给出裁定,这就是最简单的公检法体系,一点毛病没有。

只要你举报这个警察,是出于正义感,而不是出于什么他磕了你家哥哥的 cp,他骂了你家哥哥这样扯淡的原因,举报过程中也没添油加醋搬弄是非,那举报就没有错。

知乎用户 赖华清 发表

这个事情市民做的好,警察做法也没问题!那么为啥到了网络就各种段子出来了???

网络戾气太大,任何事情都是先考虑犯罪情况!

但是各位,我们不是美国啊,我们中国是世界上最安全的国家之一,说明社会中不犯罪的人是大多数的呀!不过估计夜因为这样,自媒体没内容可以作祟,所以需要添油加醋!

知乎用户 拉不拉几 发表

挺好的

证明群众的监督意识加强了

也给各政府部门提个醒,要注意规范公权力的使用

最后想说,如果是顺道去买个鸭子,无可厚非。

知乎用户 甘龙 发表

挑拨警民关系,大大的坏,外面执勤的民警来不及回去吃,外面买点吃,这算违纪?

知乎用户 遥远的旅途 发表

公权力就应该如此,时刻处在被监督、被怀疑的状态中。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遏制握有公权力的人以权谋私。

对所有握有公权力的人,应当采取有罪推定,有权的人必须时刻证明自己没有以权谋私,且随时接受监督。

知乎用户 林虎 发表

看到有些回答,我是服气的。对,举报是权利,但这很明显不是一个合理的举报。过年值班在路边小店买了点吃的,稍微有点理性逻辑的人,都会认为这是正常的。

什么是合理怀疑?执勤的时候你去店里拿茅台香烟出来,我当然要举报,这是超过工作限度的事情。

执勤的时候买个煎饼烤鸭矿泉水,我觉得都是正常的,大家都是人,有权利维持一般人的生活水平,你告诉我这怀疑合理在哪?

要是按照那些答主的逻辑,这种行为举报都是对的,那就好玩了。执法人员去商店拿了瓶矿泉水,我怀疑他吃拿卡要;机关办公室买了 A4 纸,我要求政务公开,怀疑用纸浪费,有人偷纸;我看到有人在办公室吃了个药片,我怀疑他服用违禁药物。那政府不用干别的了,每天就解释吧,公务人员千万别让我看到你们喝水,水和酒太像了,我怀疑你们上班饮酒!解释,监察,安监控,酒精探测器

举报人做的对啊,对的不是应该被鼓励吗?

这种随意的举报权利大家都任意使用的话,只会造成两种后果,要么让真正有效的举报淹没;要么大量增加监察人员,造成公共资源浪费,无论哪种结果,都不会好。

知乎用户 风调雨顺 2022 发表

肯定不是我举报的。因为如果我看到警察买东西,就会想是给同事买吃的,或者在执行一些机密任务。如果非要我对警察同志提意见,我知道咱国家人口多,但是也并不说明人命无所谓,什么时候咱国家能像美国那样对于拒捕可以开枪保护好自己,不要让身居险境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警察再牺牲生命了,每个尽职职责的警察都是一个家庭的支柱,不要让家属们爱他们的家人亲人朋友每天提心吊胆了。

知乎用户 石二郎​ 发表

原来公安系统的人从出门上班到下班回家,是穿着制服的,现在是出门上班在路上的时间穿便服,到局里再换上制服,下班换上便服再回家。

为什么?

因为社会舆论说,看见穿制服的公安民警在路上走,人民心里不舒服,总以为又出什么刑事大案了,接着又说,公安民警人员,坐地铁坐公交,车上的人不舒服,也影响人民警察的形象。

现在除了非上班时间不能穿制服,上班时间吃饭也不可以。

为什么?

穿制服吃饭,人民看了不舒服,你是个警察,警察应该 24 小时为人民服务,什么能吃饭呢?影响人民警察的形象啊!

以后呢,穿制服不能吃饭,也不能上厕所,人民警察为人民服务,你穿着制服跑到公共厕所蹲了整整 6 分 13 秒,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纳税人就在公共厕所门口按着秒表算好了,还发了抖音,这像话吗?我们纳税人交钱是让你上厕所的吗?影响人民警察的形象啊!

我建议,科学家赶紧研发出一套一键换装系统,吃饭的时候,一按按钮,刷的一声制服变成便服,这样人民看不见就不难受,吃完饭,一按按钮,刷的一声变制服,又是为人民服务的好形象。

上厕所同理!

(至于说人民看见不舒服的人是谁?这些话是谁说的,人民群众自己清楚吗?做为人民群众,我不太清楚。看见警察走在路上,我觉得安全,我不知道谁代表我说我心里不舒服了。)

知乎用户 行尸爱上了走肉 发表

@饿了么

@美团

你们真的不考虑下适当的减少或者免除公安民警的送餐费吗?

知乎用户 留学学姐 - 金小易 发表

俺之前在凸凹上班,办公室距离 Chinatown 就两条街,每天中午都会步行过去觅食。

每周都会有两三天,看到一辆警车经常停在一家烧腊店门口的 loading zone…… 讲真,这家烧腊店豉油鸡和叉烧都不错,而且各种粤菜也比较地道还便宜,经常爆满,外带也需要排队。

俺也会在等餐无聊的时候,偶尔和两位警察聊几句。他们很明显是中午 lunch time 巡逻回来,或者特地开着警车来打包或堂食。

我也很好奇啊,有一次问他们,可以在工作时间使用公共资源处理私人事物么?

叔叔告诉我,原则上来讲不可以,但是本着 “不浪费资源” 的原则:把警车开回去→换成自己的交通工具→再出去吃饭,这不是对资源更大的浪费么?另外的话,如果碰到了紧急情况,能够更快地应对。所以在工作时间利用公共资源、进行必要的个人活动是被允许的,而且是合情合理很人性化的一件事,也从来没有遇到过投诉、或者其他什么人的不满。

以上。

我们要求以人为本、合理执法、文明执法,但首先应该对公职人员人性化对待吧?你把执法人员不当人,那还期望人家执法时把你当人么?

知乎用户 鱼蛋明 发表

这么简单的问题,非要搞得那么复杂。

基层民警,简称基警,别称鸡警。

三大历史使命: 干活,背锅,挨骂。

这只是挨骂中的常规任务,别问,问就是你错。这还有什么可辩的?俩字: 忍着!

不会点外卖?

不会换便装购买?

不会忍着饿干活?

我在检察院起诉案子,在等他们收案子期间回答问题,估计也离被举报不远了。

逃了

知乎用户 李晓宇​ 发表

按照本题下某些答主的逻辑,这个回答应该是这样的:

很好啊,你不是举报公车私用说是合理怀疑吗?没问题,我明天开始天天传唤你,每次时间不长,就七八个小时。传唤也有间隔,不是法律明文禁止的连续传唤。每天下午 5 点准时放人,上午 9 点准时传唤,一周五六七天不一定。传唤期间也给你吃饭的时间,费用自理。别问,问就是有群众举报你了。你问你犯了什么法,你自己做了什么事心里不清楚吗?你说是因为举报?我可没这么说,你还举报过呢?

传唤期间,也不打骂也不侮辱也不上戒具,先晾你三个小时,一上午就过去了。下午讯问开始,也不问别的,就是反复地问你同样的问题。上周一上午 10 点半你在哪里?12 点呢?下午 3 点呢?12 点呢?3 点呢?10 点半呢?晚上 6 点呢?你自己按时间顺序复述一遍,再按时间倒序复述一遍。你每次说的都一样,那说明你很顽固,要加大力度。你有时候说的不一样,这就是案情突破口啊。

传唤的时候兵分两路,都着警服,开记录仪,一路去你单位,一路去你家。都是四五个人一起去,有堵门的有交涉的,搞得跟抓犯人似的。为什么?因为我们要依法行政啊。你接受讯问的图片,我们会做成宣传稿件发出来,注解就是民警依法在对涉案人员进行讯问,保障受讯问人员的合法权利。会给你打码的,只不过我们要发三张不同角度的图,三次打码的位置不太一样。

你不高兴,找新闻媒体,那我们就说啊,上周哪里哪里发生了偷手机的案子,偷自行车的案子,偷电动车的案子,我们通过监控发现这个人与监控里那个小偷很像。你说不像不作数,我们看着像就行了。你说那个点你在哪,你说的是实话吗?我们不得去核实啊?

这年头精神资本家还能理解,毕竟很多人都有成功梦。精神警察理解不了,莫非你也有警察梦?

是不是公车私用,这件事情要按照当地的规定来。如果对公车私用的定义是 “开警车办理与处警无关的事务”,那对不起,这就是公车私用。不会因为过年,买饭,师傅不上班就能改变公车私用的性质。

公权力总会日拱一卒地扩大自身权限,对公权力的任何让步,都会使其产生法律授权之外的操作空间。对公权力的扩大必须防微杜渐。因为权力本身是工具,用来做好事还是做坏事完全取决于行使这个权力的人。如果认真掰扯一下,你所谓的顺路,确实是从处警地点到派出所的最短距离吗?这次处警具体内容是什么?你停车买烤鸭的时候违章了吗?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从善如登从恶如崩。有多少贪官都是从接受别人的一点小恩惠开始堕落的?公民监督,本身就是公民社会的题中之义。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n81q00 发表

在这件事中最让人寒心的不是民警,也不是举报人

而是微博上清一色骂举报人的网友

对举报人而言,他只看到了民警坐着警车去买烤鸭,不知道前因后果,而且也很难获取这方面信息,因此履行正常的举报权是再合理不过的

再说了他又没有把图片卖给 cnn,再配一些添油加醋的信息,他走的是中国政府正常的举报渠道,何错之有

希望中国网民对监督这种事情稍微宽容点,不用动则认为这是抹黑无理取闹

大家都按程序办事,按规则监督,按规则回应,这个社会才会越来越好

知乎用户 圣骑大白鹅 发表

举报是公民运用监督权的方法之一,不假,但是举报应该算是比较严重的程序了吧,一项举报到核实到反馈,还是很耗费公安警力的精力的。

公民监督权包括批评权、建议权、申诉权、控告权、检举权。在层级上也是逐渐上升的关系。

这位马先生,没有去批评、去建议,而是直接运用了检举权,让小事儿变成了大事儿。算是好心办了坏事。

法治社会,在约束公权力的同时,也要防止私权利的滥用和不当使用。毕竟,我们的公共资源还没有到可以挥霍的地步,每一项合理的权利使用都是对提高社会效率、促进社会平衡的贡献。

既然这个事件已经造成了如此大的轰动,那么希望将它的正面结果最大程度的发挥出来——让老百姓明白警察的不易,让警察懂得老百姓在监督,双方都能够互相理解。

希望大家能够明白,我国社会资源的不平衡是基本矛盾,要解决还任重道远。

知乎用户 韩文静 发表

监督举报是权利,没问题,但是这类举报确实让不少好警察觉得寒心也是真的。这不是玻璃心。

知乎用户 胡编 发表

举报本身没问题,但这个事儿后续的发展有点蹊跷,捅到媒体上是不正常的。

先捋一下时间线

2.14(初三) 马言发现民警买烤鸭

2.15(初四)马言向公安局督查室举报

2.16(初五)督查室工作人员回复了马言的举报

这个地方双方的表述是不一样的

马言的说法 “督查室民警告诉我,我反映的情况属实。”

督查室吴队长的说法 “在接到市民举报后,我们迅速调查了该事件,并及时回复了市民。”,但没说回复的是什么,当然也有可能说了记者没写。

这个我们后面再讨论

2.21(初十)马言向晨报记者反映投诉的事儿(这里备注一下,初七初八两天上班;初九周六,但因为春节调休正常上班,初十周日是休息日)

2.22 晨报记者采访吴队长

2.23 公安局发情况通报

关键问题在初五督查室对举报的回复上,这个回复应该说了民警买烤鸭情况属实,还说了什么,有没有解释食堂停业民警买晚饭,有没有提出需要进一步调查,有没有提出在一定时限内向举报者通报调查结果。如果这些都没有,那就是督查室的问题,没有认真对待举报,至少是处理流程不清。如果解释了民警是买晚饭,举报人还往媒体上捅,那就有点为了流量吃相难看了。如果承诺了要进一步调查并通报结果,那为什么举报人 3 个工作日以后去找媒体了,是承诺的时限到了没给结果,还是没到时限举报人先把事儿捅出去了,这决定了是谁的问题。不太清楚内蒙那边的情况,天津这边处理投诉,一般承诺的时效是 5-7 个工作日。

知乎用户 黄金史莱姆 发表

看到有不少挺举报者的。

他们说得都挺对,流程合法,举报方式也很规范。这些都是事实。

但是我觉得当事人举报前,应该好好思考为什么这个时候会有警察会开警车去买食物。有点脑子的人都可以想到过年期间可能单位食物供应不上或者某些特殊方面。然后对这件事情一笑了之。

话又说回来,一个思路细密一切举报走得非常规范的人想不到这些?

我就明着提出质疑,这个就是打着举报的旗号,明显搞事情。

被举报民警还没办法,老老实实配合上级检查

我也不懂民警同志过年值班有没有国家规定的三倍工资,哪怕有,过年奋战在工作岗位上被好事之徒这么恶心一下,也是热情被冷水泼。

最后换来一句:我们接受民众的监督。

知乎用户 无话可说 发表

都对,只要这两边不因为舆论挨骂就行,市民本身享有监督权,民警更应该谨慎行事,当然处理完公务回程顺带买晚餐肯定没问题!

知乎用户 水寒山 发表

这个问题让我想起去年有一个类似的新闻,2020 年 12 月 31 日,山东省成武县纪委发布《关于 4 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其中一则案例是成武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天宫中队队长宋宪雨等 2 人违规使用公车问题。

2020 年 4 月 5 日中午,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天宫中队辅警宋双在执行完警务工作后,独自驾驶鲁 R9596 警警用车辆返回单位,途中将警用车辆暂停在某超市门口,下车进入超市购买馒头。

非警务活动使用警车,违反警用车辆使用规定,宋双负有直接责任,宋宪雨负有领导责任。2020 年 6 月,宋宪雨受到诫勉处理,宋双受到记过处分。


我觉得举报得好,有误会的话尽可以解释,比一直被误会强多了,又不是说举报了就一定要处罚,这个需要调查清楚才能给结论。

我认为大家都没有错,公众有监督的义务,至于实情如何,静待调查结果公布,不冤枉一个人,不要让自家兄弟寒了心。

知乎用户 蹲坑拉寂寞 发表

能有这种监督氛围很好

知乎用户 设计师张芃昱 发表

现在的人都闲的蛋疼。警察买个晚餐都能上热搜

知乎用户 还没有熟的果子 发表

群众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反映问题,喷子通过博人眼球的方式制造流量。

知乎用户 fisher16​ 发表

多事!外出出差或者因公外出,难道还不允许吃饭住店?饭点的时候,你需要的不是监督饭店门口有没有警车,而是因该监督他们有没有大摆宴席,有没有喝酒。晚上的时候,你需要监督的不是酒店门口有没有警车,而是需要监督他们在里面干什么。一旦本末倒置,那么就回矫枉过正,你要知道,警察除去了这个身份,他要首先满足他作为人的基本需求。

知乎用户 猪猪 发表

双方都没问题。

警方需要解决吃饭的生理问题,顺路买点饭肯定没问题。

但是,举报的人也没问题,举报是他们的权利也是义务。有关部门查证给个答复,有问题查处,没问题就没问题。

现在最怕的就是借某次不实的举报,对举报者污名化,借此打压刚刚有点觉醒的民众监督意识!民众监督本来就不可能事事属实,有关部门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知乎用户 牛肉丸子面 发表

反正我挺能理解的。

这事大概类似于,老板让你下去取个快递,你顺便去便利店买了个咖啡,抽了只烟。

撇去用车这件事就很合情合理了。总不能让人家把车开回去,人再走出来买东西吧。

举报人的角度不一样,感觉没啥。

知乎用户 青萍之末 发表

中国的脊梁。

一个市民面对公权敢于发声。现在这舆论谁不知道发声是有危险的,许多人会嘲笑你,许多人会侮辱你,也有许多人会挺你。但我这种挺你的只是一句夸赞,而举报的人要面对的却是千万骂声。

也许今天这是两个好警察,然后白举报了。但如果坏警察看见了会收敛,好警察看见了明白规则保护着他们。并且面对公权市民不畏惧敢于行使监督权,这是努力让社会变好。

有的答主讽刺他只敢举报警察不敢举报贪官污吏,毕竟警察权力没有那些贪官污吏大。但这又怎么样呢?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能力不够就在微小的地方尽自己一份力,虽然也要顶着千万的辱骂讽刺,但这种不因声音微小而沉默的人不应该鼓励吗?这件事有谁损失了吗?好警察没有被处罚,市民行使了监督权鼓励了沉默的大多数告诉了他们拥有的权力。而某些人却恨不得个个都放下手中的监督权,指望警察靠良心自我监督。

知乎用户 别来无恙​ 发表

买晚餐正确做法是点外卖,或者先将车停到该停的地方,然后打车去买外卖。

以上费用依规定如实报销。

方不方便,合不合理,与违不违规,不是一回事。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97w0FD 发表

不邀自来。

立场:中立偏警察。

某些市民就是公私不分,根本分不清 “工作 / 公务” 与 “个人生活”。

公务是警察的工作。

但警察也是人,也有自己的生活,也要吃喝拉撒吃饭睡觉啊。

处理完公务以后给同事买烤鸭,难道有问题么? 又不是公款吃喝 + 洗脚,那才是违纪。

如果这也能举报,如果开了这个头,

那么老师在放学以后 / 双休日 / 节假日 穿 JK 跳舞 也能被举报 “不为人师表 没有老师样”。

那么学生在寒暑假 也能被学校领导监视学习 + 检查屏幕。

知乎用户 天与地 Lucky 发表

看了这么多回答,不知道有多少人接触过举报处理流程?

你一个举报过来还带照片和视频的,这边的监督组首先要去问当事人,如果不能确定当事人还得去查,查各种记录和文件。然后汇总资料开始分析,有些明显是瞎举报的就不会对当事人直接造成影响,但是得反馈举报人,如果举报人不满意再向上级举报或者找媒体扩散,那么监督组就要把之前的资料都备齐准备应付上级监督组的监督。等上级监督组来了同样的流程再走一遍。

这样的行政成本都是要纳税人买单的。

知乎用户 贪狼他爹 发表

这是多么好的一件事情啊!

我就想问,这个回答有什么好需要我修改的!

知乎用户 和你在一起 发表

少吃一顿饿不死吧,遇到这种事不比吃苍蝇恶心。哦,对了以后抓人记得把警车先停好,小心我举报你乱停乱放。

知乎用户 鸑鷟 发表

虽然高赞评论多数都比较公允,认为民警没错。

但是实际上因为带来了不良舆情,估计涉事民警要受到一定影响,根据不同地域不同领导程度不可估计,在谈话 - 第一种形态之间吧,现实如此。这还不让匿名了

监督者没有错,民警也没错。

然鹅,你不杀伯仁

知乎用户 我锤​ 发表

以后还是点外卖吧,自证清白的过程耗时耗力

知乎用户 改个名字吧要不 发表

正常举报

正常回应

正常用车

这能指望得到啥 “看待”

知乎用户 霍彻尔 发表

我本来的回答还是说大家都没错,做到了本分,小事一桩不想苛责

但是看到很多回答,我不爽了,我认真了,我要说举报得好,这就是公车私用,活该被举报

现在有些群体真是厉害了,仗着有某些光环,一遇到质疑就跳脚

你忘了你的权力来自谁,你的薪水是谁发的

自己坏规矩,还满嘴都是理由

知乎用户 Kumarajiva 发表

毫无疑问是公车私用了,值班后勤怎么安排也轮不到开着警车去买饭。今天去买值班餐饭,明天是不是要去买值班宵夜?

知乎用户 蛋蛋的春天 发表

几年前我还在部队当兵的时候,驾驶 J 车执行保障任务,忙了半天中午吃饭时间到了,因为是 J 车不能违规停车,就计划把车停到一个小广场的正规露天停车场去,见到看守的大妈,我和气切礼貌的说孃孃我就停一小会吃个饭就走哈,谢谢啦! 结果她让我停路边 (J 车停正规车位是不收费的),相当于违规停车,部队有纪律我也怕啊,违规停车被拍照上网也不是小事,我就说那是违章停车不得行,我就停一会吃个中午饭,边说边往里面开然后没有任何征兆突然、突然啊,一声极其洪亮的声音划过我的耳朵 “当兵的不要欺负老百姓嘛、当兵的不要欺负老百姓嘛”,瞬间后背发凉,这帽子扣得真大,呵呵,立马倒车,边倒边面带笑容,不好意思哈,我马上走,心里犯起阵阵寒意!

知乎用户 陈独秀 发表

这事应该怪知乎。

你看知乎上怎么吹公务员待遇的。

看完这个再对比对比自己的生活,差距一下子就出来了。

少不了人拿着放大镜找公务员的错。

知乎用户 陈愚​ 发表

要我说吧,这事儿不怨举报者,也不怨警察,就怨袁隆平老爷子闲着没事儿干把这些人喂得太饱了

知乎用户 九天揽月 发表

很多人说监督警察的行为没问题,但正常人会站在路边半小时就为了看警察的每一个动作行为吗?

知乎用户 乖噜噜 发表

可能这个事件中民警有点委屈

但我们还是要为举报的市民点个赞

对于公权力,我们秉持的态度应该是

宁可发生错误举报,也要事事受监督

不做亏心事,就不怕举报人。有人举报了,那就说清楚查清楚就好了

常态化的监督举报机制的透明运行会让倒逼公权力规范行使,从而政风带动民风,营造真正的气正风清的社会环境

由此而形成的良性循环,会让警民双方都获益匪浅

知乎用户 我本楚狂人 发表

首先,举报是值得鼓励的。警察叔叔再有道理,那是他的道理。有没有错,上级部门调查完了说了算。解释开了,大家都理解也没说啥,都挺好是吧。

只是某些部门,一听到群众投诉就恨不得立马下文件处分当事人,停职调查,鸡蛋里头挑骨头,但凡有一点能拿出来说的就给套上去。这种官僚主义态度只会让群众办事越来越难。还有人动辄以投诉要挟,一提他该怎么样就我不清楚,不了解,到了投诉时候政府部门该怎么做倒是门清,导致一些比较复杂的问题,要么是门好近,话好听,事办不了,要么是通过行政高压手段解决。

知乎用户 希望今天能早睡早 发表

两方的做法都很好

既说明我国公民法律意识有了大幅度提升

也展示了我国司法机构处理案件手段高明,让旁观者、原告、被告都得到了妥善处理

知乎用户 w·nemo 发表

市民正常履行监督权,通过正规渠道反馈,正常

过年期间食堂没饭,民警执勤返回路上买个饭,更是无可厚非。

单位把事情解释清楚,对民警既有监督,又有保护

希望以后这样全程正常的事情越来越多

知乎用户 警硕君 发表

民警依法履职、市民依法监督、督察依法核查并及时公布,这是法治社会应有之意。

依法公开,合法合理。惟愿更多的警力资源和社会资源用在该用的地方,共同创造更大价值。

知乎用户 我最喜欢你啦 发表

这个市民一看就是大人物啊,那以后他要是公务的话都不用去上厕所了,开着公车怎么能去厕所呢,这不是私用公车吗,穿纸尿裤得了

知乎用户 唯爱蒙迪 发表

外卖死了?让人饿着等…… 该骂

知乎用户 暴躁的猴子 发表

莫名想到之前有举报教师两口子在家给自己家孩子辅导功课的那个新闻了。

真是大千世界无所不有。

有些人不知道他是真的坏呢还是正义感爆棚把神经器官烧坏了。

知乎用户 玩车的中年胖子 发表

一针见血:这种媒体太无耻了,何来此言,请看:

首先,请原谅我 PS 技术太烂。

1,值班期间:故意淡化春节色彩,让群众误认为是平常值班。

2,2 月 14 号:就算你加个括号,里面写个大年初三,也算你们有良心。

3,这位马言同学该是有多无聊呀。这么冷的天,在那蹲半个小时,这是一种什么精神。

4,多读点书没坏处,是督察室,非督查。

5,2 月 15 日马同学反应的情况,16 日就已有回复,22 日假期再次致电,你想做什么?

6,你想要什么结果?这波流量抢得还不够?

不过看了底下最火的评论,我也准备去洗洗睡了,人民群众没有被带偏,那家媒体,被骂成了翔。

而对于当地警方的督察室来说,别遇到记者就怂,这有什么好查的,应当对记者宣告:民警这是正当的职务行为,没有任何不妥!我们向在节日期间战斗在一线的民警致敬!

最后配一张图,表示我对该媒体的致歉!

知乎用户 西木琛 发表

警察不是人?还是你不是人?是人?对啦,是人就得吃饭嘛。你报警,我出警,不耽误你事就行了,买个饭而已啦,那管的那么多对不对?所以嘛,将心比心,宽以待人,多用脑子。

知乎用户 成都废宅 发表

突然好想吃烤鸭啊。。。

知乎用户 咸鱼自游人​ 发表

我扯开一下,警惕公车私用确实是进步。不过也希望组织上关怀一下我们这些私车公用的人,没有公车但又有太多不得不出的外勤(有车贴,但是不够用)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8tvTnz 发表

公车私用,重点在于区分公用还是私用,而不是区分公车还是私车。

比如说领导让司机开公车去机场接个亲友,这叫私用。谁家有红白事给出个车,这叫私用。

看到警察开警车买烤鸭了就是私用了,这什么逻辑?高赞还说举报人没办法区分,这是没办法区分的事吗,这是正常人以正当出发点根本无法想到的事。警察买烤鸭,如果是从派出所开车去,然后自己拎回家了,这可以叫公车私用。如果是执勤顺路买了拎回家,这叫吹毛求疵。如果是买回去派出所一起吃,无论顺不顺路,那都是工作需要,都不能算私用。这么说来,公车私用的可能性极小,而没有任何确切理由就去举报,这是什么?这是诬告啊。

谁都可以这么捕风捉影的去举报,那不乱了套了?看到公职人员停下公车买水买烟,举报! 看到饭店前停着公车,举报! 这不是看到私用了才举报,这是看到公车就举报。

以正常的逻辑推断,这人绝对和派出所,甚至这三个警察有过节,故意打击报复。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6Ini64 发表

这个事情主要的问题是,不应该向微博或者媒体网络举报这事,这事性质跟走市长热线跟督查监督完全两个概念,现在的网络社交媒体相当具象化,这种类似公车私用,为官不清的事举报后,网民都是当实锤看的,整个场景我都能想象出,跟拉了一堆群众当街敲锣打鼓叫围观没什么区别。大年初三这个时间点一般人大概率都会想到出现这种场景应该会有哪几点情况,现在的公法检都聪明的狠就算是公车私用单位里都会有民用拍照跟不带特殊标示的车,特别是警务单位派出所至少有 1 辆这种车用于平常的刑侦办案的,没人会傻到这么明目张胆的公车私用,更多的情况是大家压根就不缺一台车跟这点油钱,现在除非是穷得裤子都穿不起了,谁还买不起一辆车?举报这人纯有些公知心态,想炒作一下,没想到官方这么认真,按照惯例这种情况大概率公安这边直接都是低头不做声的。现在情况是你拉了一群人围观,然后事情的事实又不是你说的那事,被人骂 S13 不是很正常的?学公知要做好一件事就是信息要完全不对称,特别是现在网络这么发达你想完全不对称除非对方不跟你整一旦对方认真起来跟你一板一眼,多数网络上公知吹的那些都要打脸。

知乎用户 番茄炒蛋的爸爸 发表

市民对公权力的监督,官方及时解释。大众看到了值班民警的辛劳。都挺好。感谢公安同志在过年期间的辛勤付出,烤鸭子凉了不好吃,最好微波炉再加热下。

知乎用户 寻道者 发表

都是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国家花了几十年整风才到如今的样子,即使如此还有很多没治好的暗疮甚至是复发的,腐败是从点滴开始滋生的,今天开公车买晚餐后天后送孩子,这不又回到了十几二十年前?而市民马言很好的做到了身为公民对系统正确性的监督,而不是作为一个旁观者麻木的纵容和接受,这明明是很值得鼓励的,如果大多数人有如此自觉性,那么国家也不会费那么大力气扫雪甚至玩捉迷藏了,这是对系统的正向行为,我认为不应该接受谩骂,他应该收到鼓励!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高赞答案,果然是警察。这件事情,涉及到警察,你在这里回答合适么???

你站在警察的角度,去替自家兄弟辩解,难道是想下次自己遇到相同问题的时候,也能网开一面么???

什么叫底线?底线就是任何时候,任何人,都不能以任何手段去突破。

逢年过节,警察值班,后勤保障不到位,该追究谁的责任???

再者,这几个人非得开制式警察去买烤鸭么?

说句不好听的,这帮人,这么干不是一次两次了,他们也从来不认为自己这么干有什么问题。只是这一次被举报了。


这个事情,替警察讲话的人,下次真有警察公车私用,你们也大概率会包庇。

官方的正面回答还没有出来,一个个就急着替警察说好话。警察是人没有错,要吃饭更是没有错。但如果是非就餐时间,去买烤鸭,群众举报就非常合理了。

因为如果警察出警错过饭点,正常人是去买盒饭或者吃面条之类的热食,你们开着警车去买烤鸭,算怎么回事???莫不是还要喝两杯????

对公权力要求严苛是好事。

知乎用户 用水洗碗 发表

如果公检法对所有情况均严格执法,估计知乎有 60% 的人都要进去。

很多情况下,是警察放过了你,觉得有些事没啥大危害就直接算了。

知乎用户 无事小神仙​ 发表

在他把这件事报给媒体之前我都觉得这是位可敬的公民。全程都没有问题,看到问题走正规流程举报,这一切都还很正常。但报给媒体是什么操作?可能是我内心阴暗,我上大学起到我毕业头一年都是在新闻频道,这种正常流程都走完了,外人怎么看也看不出什么问题的举报,大多背后有一个不是想崩点钱就是想挟私报复的举报人。

知乎用户 天天炒肉​ 发表

根据提问理了下时间线

14 号,吃的烤鸭,市民看见了

15 号,市民去举报,没有问题

16 号,官方答复了,也没问题

这事可以到此为止了吧。

————————————————

然而

21 号,市民去找媒体爆料了。

很多回答都没有提到这点。

这件事里,早先的处理没有问题,甚至可以作为运作良好的典范,但 21 号找媒体这事做的实在是莫名其妙且膈应人。

这种行为,让举报的动机变复杂了。

知乎用户 明亮的火焰 发表

需要讨论的是【公车私用】应不应该被禁止。

公民依法行使监督权本身不应该构成争议。

知乎用户 啊哒 发表

没啥好看待的,挺正常的

举报就举报吧,也没啥问题

被举报的也没啥问题

都是正常流程

顺便说一下现在大部分地区公车都管的很严,车上装了 GPS,几点几分走的什么路线到哪里去了,查起来很容易,所以很少有人敢公车私用了

甚至因为申请用公车还要履行手续,很多时候办一些简单的事怕麻烦的就干脆自己打车或开私家车去了,节约时间,也规避风险,省的不知道哪天莫名其妙引来麻烦事

知乎用户 暴躁的小怪兽 发表

首先这是大好事,希望这种热心市民越多越好,希望这种警察越多越好,希望这种督察越多越好,希望这种监督越多越好

社会的发展不会是对立,而是相互的依附,我这人一直奉行的一句话就是,只有值得人民同情的个人,而不是那整个行业,例如:快递,外卖,出租,警察,医生,教师… 等等。

为国牺牲和鱼肉百姓的可能是一个行业,救死扶伤和赚黑心钱的也可以是一个医院,教书育人和衣冠禽兽也是一个名称,一定不要去同情那整个行业,没有任何一个行业值得同情,只有那些行业里的某些人。

骂市民的也好,骂警察的也罢,要么年龄堪忧,要么智商着急。

合理合法的监督是社会运行最合理的方式。

最后回复,香港爱国警察刘 sir,你爱国我赞美你,你的故事我佩服你,但是你代表不了香港警察,更代表不了中国警察,你就代表你自己就好,名人要多读书,要注意自己的话,会不会对那些少不更事的小朋友,形成什么误会的想法,或对局部政策形成什么不良引导。

知乎用户 雨打尘 发表

我觉得举报挺好的。理由是,

  1. 人民监督是稀缺资源
  2. 问题忽略了官方回应是——是否违规还在调查
  3. 举报不是造谣,拿这次事件来说,公车买烤鸭确有其事。但记者怎么能知道是购买晚餐而且还是买了回家去过年呢?别强人所难。
  4. 举报也是要成本的。而相比之下解释成本几乎为零。接到举报后,最多两个电话,一个问问为什么买烤鸭,一个告诉记者事情经过就完了。
  5. 举报最大的成本就是举报人身份暴露被报复。
  6. 我想知道为什么这件事会上新闻。接到举报后,立即沟通下不就结束了吗?
  7. 上新闻这件事开了一个坏头。因为这增加了之后其他人的举报成本。不可能之后每次都要调查清楚了才能举报吧。一定要证据确凿才能举报?一定要考虑当事人是不是加班,现在是不是过年吗?误会了就要口诛笔伐?举报而已,并不是检察院起诉。这与我国欢迎人民监督的政策相矛盾。

最后,回头看看第一条吧,想想我们中敢于监督政府的,并付诸行动的人多不多?至少我不是。

至于举报者有没有私心?我觉得只要不是造谣,有又能怎样呢?举报者有私心和被举报者有私心,哪个危害更大?

你认为呢?

知乎用户 zzz 发表

没事,大家以后都按法,按规办事,法律,法规怎么写,我们怎么办,绝不多走一步,也绝不少走一步。

知乎用户 价值观是人的核心 发表

都投诉医生上班吃外卖了…… 还有什么做不出来?

知乎用户 Epstein kehr 发表

这样的市民就该多一点

知乎用户 林森 发表

不记得谁说的,犯不着为程序员担心 996,也不用替医生老师警察考虑生活。

先想好自己的身份,警察不是弱势群体,从古至今都不是,也轮不到我们普通老百姓担心人家的生活。我觉得挺好的,市民举报没有违法,官方按秩序正常回应,说明举报机制有其作用。

至于是不是小题大做,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会不会浪费不必要的资源,也不是由我们来裁定。有兴趣就持续关注一下,没兴趣就洗洗睡。

知乎用户 叶知秋凉 发表

永远都是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好粥!

又岂止是这一个事儿?!

又怎么能只看到这一个事儿?!

市民为什么怀疑民警公车私用?因为人民觉得他们不应该公车私用。

为什么人们谴责举报者?因为举报者见惯了公车私用而怀疑民警公车私用。

老师为什么不留作业?因为部分家长觉得老师不该留作业。

家长为什么觉得老师有问题?因为老师不教孩子、不留作业。

医生为什么变得冷漠无情?因为医闹没有对他手下留情。

病人为什么对医生老大不满意?因为医生真的冷漠无情。

老太太倒了我扶不扶?不扶,自己没良心,扶了,她比我还没良心。

凡此种种。

都是正常的队伍中出了一颗老鼠屎!

本来和平的两批人,成了敌对的敌人。警民一家亲,家校共建,医患鱼水情,普通人与雷锋,统统被推翻!

本来鱼和水相亲相爱,鱼说多谢水让我活下来,水说多谢鱼让我变成活水。变成了鱼说要不是我你就是一滩死水,水说要不是我你就死了。

本来男人女人男欢女爱,男的说多谢你让我有一个家,女的说多谢你让我有了爱。变成了男的说要不是我你就没人爱,女的说要不是我你就没有家。

事还是那个事,人还是那些人,可就是因为部分人,让事情对立,让人们对立。

他们就是老鼠屎!

大家都醒醒吧,找到老鼠屎才是关键。

民警没有错,市民没有错。他们为我们值班我们感恩,我们纳税养着他们我们舒心。

国内的主要矛盾早就该变成人民和老鼠屎之间的矛盾,而不是人民之间的矛盾。

相信会好起来的。

知乎用户 放野外司 发表

想起了此前一名医生做完手术因低血糖、过度疲劳喝葡萄糖的视频被传到网上,被网友质疑说给钱没。

最可怕的是拍视频的人的居心。

同样,这件事里,我们谴责的是举报者的居心。

公民拥有监督权,但滥用监督权如果只为自己一时快感,或借监督进行个人报复,才是最可怕的。

知乎用户 张二狗 发表

暂且不提私不私用的事

我觉得烤鸭这东西,公职人员,尤其是警察,还是偷着买比较好,至少别开着警车,穿着警服买,容易被人说闲话。

知乎用户 可舟 发表

一切正常。

热心市民合理关心市政警务,当事部门做出合理回应。健康的社会就应该这么运行的。

要求所有质疑的声音都必须完全合理,以及要求公权力的代理人都是圣人,都是在把人工具化。

知乎用户 跟着冲 发表

盯着点好,小问题及时纠正还是好同志,说不定以后有更好的发展,成长为国家的中坚力量。这是好事。

不盯着甚至纵容,最后犯大案了弄进去不是好方法,既是国家的损失也是他个人的损失,这样不好。

防患于未然成本最低,等事情变得糟糕了,出了大问题再补救成本太高。 尤其体现在公权力的监督上。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Ts7fEu 发表

普通市民想要知道的并不是你买烤鸭的事情,也不是你值班的事情。

我想,更多的应该是属于,公车私用这一件事情上面。

这条,无论怎么解释,都是解释不通的。因为有相关的规定去约束一个有一定权力的单位,同时也给了普通民众一定的监督权力,这是一种平衡。

哪怕内部人员再怎么辛苦,这都不是你公车私用的理由和借口。换句话来说:体制内的人,纵然你有千百万个理由,都不能成为你违反相关规定的理由。这才是重点问题。

官方的回应其实是避重就轻。选择了回避去解释这样一个很明显属于违规的问题。不知道市民拿着相关的文件去追究的时候,有关部门作何解释。如何解释,才能够解释清楚。

现实生活中,大家肯定遇到过这样或者那样的各种违规的事情发生,但是现实生活中敢于并且能够持续较真儿的人,太少了!

一则是怕被盯上;二则是怕浪费自己的时间和精力,三则是对很多问题的整改不抱有太多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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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一个问题,就是很多人将相关部门的规定完全忽视,完全靠所谓的体谅去看待事情,这是很严重的错误。

没有人否认民警的辛苦,也没有人否认他们的辛苦付出。但是,当你穿上那身衣服,开上那辆车的时候,你所代表的就不是你自己这样一个个体了,你是代表的国家的执法部门。执法部门就需要有相关的权力监督及约束,如果没有相关权力监督及约束,滥用职权是如何发生的?

知乎用户 墨绿色的鱼 发表

举报没问题。公民有举报的权利。

但确实会让既没加班费,忙起来根本顾不上吃饭的基层执法人员很受伤。

前段时间,医生术后很渴,喝了瓶手术室里的葡萄糖水被质疑炒上热搜。

什么人都有。举着正义的幌子,宽于待己,严于律人。

法理之外,应有人情。

知乎用户 鱼香肉丝 发表

公开透明挺好。

有人举报。

有人就正面回答。

知乎用户 魔都说法 发表

监督权,是指公民有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公务活动的权利,包括五项内容,即批评权、建议权、申诉权、控告权、检举权。

《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

目前,公民的法治意识越来越强,监督意识也在不断觉醒。但是,法治社会在约束公权力的同时,也要防止私权利的滥用。私权利不规范行使, 也会偏离法治轨道, 阻碍公权力的正当行使, 从而损害他人权益或公共利益。

知乎用户 闭嘴保平安 发表

这是好事,群众使用了自己的监督权,官方据实回应。这是民主法制的表现。但是还比较粗糙,这里说的是举报人。

这里的举报人应该使用的是质询,而不是举报。举报必须有完整的证据链,换到这个事情举例。举报人了解今天是该警察的休息日,没有执行公务,他开出来,不管买没买鸭子,都是违反了管理条例。或者该警察买了鸭子,然后直接回家了。

而这件事,举报人只是看到了警察开公车,出来买了鸭子。你觉得他或许存在公车私用的行为,但并没有证据佐证。那么举报人应该向管理机构使用质询,而不是举报。

民主法制道路要求的不仅仅是政府机关,也应当是所有社会公民。大家都应当提升自身素质,才能更好的行使自身权利。避免出现像西方那样的 “民主乱局”。

回到事件的本身,其实没啥好说的,单位没吃的,为了执勤,不能脱岗,所以都只能在派出所吃饭。大年初三,吃顿好的,所以买了只鸭子。不能说是啥好事,但也够不上违反管理条例。上班期间吃饭也算得上公务的一部分。事急从权,是我们这个民族的特性。都一板一眼的死扣条例,不近人情,也不是大家乐见的。

中国自古以来讲情理法,这个不好。但也不能变成只讲法,这样也不好。从我的想法,理法情这个方向就很好**。毕竟这个世界道理应该最大。**

知乎用户 游离三界外的猫 发表

大部分人连基本的逻辑都没有,单位食堂不上班,就是你公车私用的借口?过年期间就是你公车私用的借口?如果真如所说的那样处理警情顺路,那请公开当天出警时间跟执勤记录(最好是视频),如果没有就是公车私用,如果有谁说这不是公车私用,那么问题来了。

今天过元宵,利用警车去买元宵不算公车私用。明天开学第一天,利用公车接送孩子 不算公车私用。后天,八月十五,提前用公车出去逛商场,被人抓到,就说给值班人员买月饼,反正什么节假日没有值班的?只要说给值班的买东西就可以了。

为什么这么多人连基本的逻辑都不懂?这件事,不管他是给值班的买什么,性质就是公车私用,给值班人员买东西什么时候成了公事?如果这成了公事,请过节的时候 所有普通民众都可以免费享受这项权利。

知乎用户 Victor King 发表

群众监督,官方处理并解释,适当包容。

挺好的。

不一定非要讲个对错,很多时候就是在可以包容的情况下的一点误会罢了。

群众和官方做得都很好,结局也很好。

不是每件事情都要有个对错的。

知乎用户 老刘的设计屋 发表

不是每一件事儿都要分出是非对错。

也不是每一件事儿都要搞黑白对立。

这件事儿中,

警察回应了事情原委,正确对待了舆论,也体现了温情。

百姓举报质疑了公车的使用用途,算是真正的民意觉醒。

总之,

值得浮一大白!

知乎用户 bibobibo​ 发表

第一 这件事的举报人是对的。只要正常举报,不带节奏都没问题,只要不是未审先判的言论,合理怀疑是没问题的。

第二 只要警察买的东西不是给私人的,就合理了。加班餐用公车买,不算问题。

知乎用户 竹叶 发表

我觉得大家关注的点有点不太对。按照报道的说法,这位市民 2 月 14 日下午看到了这件事(并观察了半个小时),然后 2 月 15 日上午举报。

按照他自己的说法,“次日”,也就是 2 月 16 日就已经收到了回复。但是为什么到了 2 月 21 日,也就是收到回复的几天后,又向媒体反映了这个事呢?

按照报道的说法,记者 2 月 22 日向警方询问此事,当即就得到了解释,说明调查程序已经结束,并且应该和这位市民得到的说法相同(毕竟本来也不是非常复杂的事)。

那么问题在于为什么这位市民要在已经举报成功并且收到解释之后过了几天要报告给媒体呢?按照一般人的想法,要么应该是警方拖延搪塞,但是并没有,当天举报次日回复效率不可谓不高,而且给出的解释也不能说不合理;那么是回复人的态度很差吗?好像也没有,至少报道里没提。

既然如此,倒底是出于什么原因让他在事情已经基本解决的几天后反映给媒体呢?难不成自己行使完监督权之后还要帮媒体也行使一把?还是说有我们不知道的隐情?

我既不愿以恶意猜度一位积极行使监督权的公民,也不愿猜度警方,目前来看媒体报道也还算客观,我只想搞清楚为什么。

知乎用户 陈老师 发表

市民举报、警察接受监督这个事没问题。

关键在于监督室给出意见之后,举报人再把这个事通给了媒体,这…… 就耐人寻味儿了。

知乎用户 infinitysky 发表

  1. 民警过年期间公车私用去买烤鸭,我们支持对公车是否存在私用的问题进行监督。 该监督包括且不限于个人监督和媒体监察

2. 系处理完公务后为值班民警购买晚餐, 作为几乎 996 的 IT 狗的我对顺路买饭的行为表示理解。

知乎用户 spring 发表

举报并非瞎编,官方已经确认了民警开公车买烤鸭的事实,现在官方应该明确这个事情是否违规。

如果违规,该怎么处罚就怎么处罚;如果不违规,应该进一步规范业务流程,避免误解。

知乎用户 战忽局副局座​ 发表

普通民众可能不了解,我党有规定,节日期间公车一律封存的。所以,能看到警车去买烤鸭,肯定是执勤的人,你还不让人吃饭咋了。执勤期间,待岗期间,这怎么算私用。所有还是要加大宣传。

另外 15 年以后,很多单位的公车都拍卖了,只留下少数车和厅局级以上的主要领导的车,公车改革很久了,大多数公务员都有车补,自己打车买车都可。警用车,作为特种车,哪有人没事照耀的拿来私用。所以还是要宣传到位

知乎用户 Oka 发表

这是证明国家公民意识提高和法制进步的好事啊,怎么就被用来挑拨公与民之间的关系了。百姓合理监督,官方正面回应、解释,这是社会进步的体现啊。

知乎用户 南望山人 Artorius 发表

很正常的一次民主监督。

警局内部不调查,我们就不知道那三个民警是专门开公车去买烤鸭,还是办完事回警局顺路买烤鸭。

公民不反映情况,警局就不知道自己内部是不是出现了薅社会主义羊毛的问题。


但是这件事体现了人们关注重心的问题。

纳税人们往往喜欢凭借自己的纳税人身份去抨击国家级项目——那种几十亿几百亿的项目,却对自己身边那种几块钱几十块钱的小 “项目” 熟视无睹,哪怕都是纳税人的钱。

一点电费,一点邮费,一点车费等等,我们看来是一点点,套用到全国的各个政府部门内部都不是一个小数字,偏偏就这些微不足道的小数字才是啃噬社会主义大厦的蛀虫。而那些动辄百亿的国家级项目,往往都是经过多方论证,多级领导层层把关才最终敲定,也正因如此,那百亿人民币花在了哪里,是否存在中饱私囊的现象,政府比纳税人们更关心。

所以键政人士大可把目光转移到自己身边,是否存在马路有坑没人管,路灯坏了没人修,这种事情才是反腐倡廉的基础呀。


回到这个问题,公民敢质疑,政府敢回应,领导敢调查,这其实是一个有利于构建法制社会的循环,能够加强政府的自我监督,也能够提升公民对政府的信任,可以说是一个双赢的结局。

说到政府自我监督这件事,我之前工作时在一个厅级单位给有关部门做系统维护,那个单位连开空调都有严格规定,室温夏天多少度以上可以开,冬天多少度以下可以开都有明文规定,中午下班到下午上班前办公室必须关灯,否则会有人记录并在会议上批评相关领导。佩服,真的佩服。

知乎用户 小透明 发表

让我想起来医生救护车上吃香蕉。。。

知乎用户 123 发表

不废话,我认为这件事情做的就是有待商榷的!公务用车有严格的管理条例,《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已经有明确规定了,那就要按照这个办法来!

很多人都讲,出警回去途中顺便买个晚饭,又有何妨呢?这个事情可大可小,在我看来,其实这完全不叫事情,甚至非常值得理解!但是既然被拍下来了,就不能不有个态度!

但究其根本,其实我更担心的是: 这个口子又被放开了!公车私用是个老问题,只是近几年严厉的作风整顿才有不小的减缓!如果按照多数网民的意见: 这叫什么事呀!那好,回警局途中途经菜场,老婆交代要买几样菜,买还是不买?当然可以买,没有事情,回去也是坐着,况且买菜也耽误不了几分钟。案情办理顺利,出去吃庆功宴,可不可以用公务车?当然应该用,合情合理!诸如此类的情况太多太多,如何界定?仅凭舆论舆情吗?我想还是应该依照管理办法来执行,道德舆情只能是辅助罢了!

有些人可能会指责我脑补扩大,未来事态可能会发展的严重性,但这在前几年是真实发生与存在的,我想套用别的答主一句话: 有时候方便一下不是不可以,你好我好大家好,怕的就是某些人玩着玩着就玩大发了!既然如此,那就要执行严格的规章制度。

另外为什么要指责拍下视频的举报人呢?现在连举报都不给举报了吗?甚至直接给这个举报的人做有罪推定,扣大帽子,不知某些人是何居心?承认辛苦功绩,不代表不能监督!身正不怕影子斜,想用暴力压制他人话语的时代已经过去了!

鉴于回答者甚少,这个问题也可能会被淹没在成群的问题中,不妨再多抒发一点我的感想吧!抛开个人理性,现实中太多太多类似的情况了,比其更为性质严重的公车私用的情况更是数不胜数,所以导致群众对这个现象不仅不会感觉到有问题,反而认为这有什么?我认为这个可能是更为可怕的一点!见怪不怪,更可怕!

知乎用户 茶哥反鸡娃​ 发表

亲戚有体制内公检法系统的,各地规定不一样。

反正他们那,各种车都有,有帽子车穿制服出去规定比较严,一般老警察不太可能办这个事情。

放在他们那,这个事确实属于不遵守规定,没事找事,要写检查的。

但是规矩是规矩,确实也有死板的地方。

我亲戚那就有食堂,不要钱而且很好吃,真的想出去吃,都知道不要穿制服(有更衣室啊)不要开有标有帽子的车。

所以这事让我猜,就是警察叔叔关心同事,或者大家撺掇 “请客请客”,他们外面公干回来,一想过年人不多,路过这家烤鸭不错,电话外卖太慢或者捂着不好吃了,于是侥幸心理就犯错误了。

当然检举监督这位,我觉得也是好事,应该点赞。

官方回应,有点敷衍,搁我觉得不太合适。

回应言下之意就是,不是工作时间,警察叔叔就可以开公车买烤鸭了?这个认错态度还是疑似护短。

你就是顺路,咱们讲理,影响也不好。

所以我觉得你就老老实实承认 “是不合适,我们责成有关民警反省道歉……”

老百姓都心软,反过来还要帮警察叔叔说话,“哎呀多大个事,大过年的,道什么歉啊?别把孩子吓着,要吃啥说话我们给送……”

真的,老百姓都是这么善良的。

最后,我的观点。

民警可能确实轻微违反规定,有失误。我理解也同情。

检举监督是好事,支持点赞。

官方回应态度不诚恳。真正要道歉的应该是这个领导才是吧?

知乎用户 Homeworker 发表

那我也要举报好多出租车司机开出租车去吃早餐。


总而言之,这算个 P 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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