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郭刚堂儿子郭新振打算留在养父母身边,郭刚堂希望大家不要去打扰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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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聂飞琼​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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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郭刚堂儿子郭新振打算留在养父母身边,郭刚堂希望大家不要去打扰儿子?

聂飞琼的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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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是最强大的。

买得足够久,让孩子与其父母多年骨肉分离之仇就成了 “养育之恩”;

买得足够早,让孩子自幼失去怙恃的罪行就成了 “疼爱有加”。

也许在真相揭破之前,那个孩子确实一直这么认为,但是在真相浮出水面之后,纵然那个孩子有为难的地方,我们旁观者,却不应该对买家有任何的谅解。

什么是真,什么是假,什么该宽容,什么绝不能原谅,区分它们,永远重要。

在这个故事中,有三方:失去孩子的亲生父母,被拐卖被欺骗被洗脑的孩子,买家。

亲父母值得百分之百的同情,孩子值得充分的宽容,买家值得所有的谴责和惩罚

郭父的话说,拐卖孩子,是超越谋杀的罪恶。

“郭新振” 现在其实不姓郭,他跟买家姓,他的名字是买家取的。

郭刚堂和他的妻子在人间地狱挣扎了二十四年。

孩子是在张文革做饭的时候,在家门口被人贩子拐走的。

虽然孩子被拐并不是父母的错,但多少陷入这种痛苦的夫妻都离婚了,张文革也一直自责抑郁,而郭刚堂从来没有怪她。

他骑行了四十万公里找孩子,曾经到过郭新振生活的县里,但无缘相见。

他说只有在路上,他才觉得自己是一个父亲。

最让人难以接受的是,他们所有的痛苦、期盼、煎熬,身受买家 “养育之恩” 的郭新振,都不敢也不能全部体会。

失去的永远失去了,尽管郭刚堂百折不挠九死不悔,尽管他对得起妻子对得起孩子,但是他所遭受的种种,永远不会得到公平的报偿。

是谁造成了这一切?是人贩子,是买家,是买家心中的重男轻女之念和贪婪,是同村人纵容罪恶同流合污(买卖孩子往往不是孤立事件,而是一村一地的风潮和流行)。

郭刚堂在接受采访是说:以后会把他(郭新振)的养父母当成亲戚来走。

这是我在孩子被拐的故事中,听到过的最悲惨的话。

为了孩子,他只能笑对仇人。

郭刚堂有他的不得已,郭新振有他的苦衷,那么,作为旁观者,我唯一能做的,就是绝不赞成任何对买家的谅解。

郭刚堂说,让孩子自己来选择,知道他健康,成人就行了。

这是他最无私的爱,是他失去所有以后不敢再奢求的最高理想。

但我知道,他没有说出口的渴望是什么。

他想要看到两岁,三岁,四岁,五岁…… 幼年、少年、青年、成年的孩子。

他想要看到孩子的笑和哭,跌倒和爬起,在害怕时扑向自己时伸出的小手,拿到心爱的玩具时绽放的笑。

他想要看到孩子上幼儿园,上小学,上中学,上大学,工作。

他想要参加孩子的家长会,在孩子的卷子上签名,接他放学。

他想在孩子恐惧、脆弱、孤独的时候陪在孩子的身边。

他想在看到别人天伦团聚其乐融融的时候,自己不再心酸羡慕,不忍直视。

但是他错过了,在他不知道的地方,是买家偷了他的身份在做这一切。

更糟糕的是,他更多时候一定是在幻想:孩子是不是被人贩子弄死了,哪怕没死,是不是被买家苛待,孩子哭了饿了怕了,他不在身边。

他想,这辈子也许都见不到孩子了,又或者他总怀着希望,觉得重聚就在明天。

为什么到了今天,郭刚堂要的那么少?

因为他深爱,因为他习惯了失去,因为他错过了时间,因为他体味过一无所有。

所以一点点甜,他就觉得此生何求。

但是我们不应该忘记,他本来有资格拥有一切,他本来应该拥有一切。

回首金庸小说中的江湖儿女:武侠童话与人生寓言

知乎用户 黎庶 发表

对于郭新振的选择,我个人相信大家也都能理解,毕竟他养父母养了他这么多年,他的记忆里早就已经认定这就是他的父母了,所以他舍不得 “情有可原”,我们也无需站在道德层面上去批评这件事。

但是,对于法律的选择我作为一个家长,作为一个公民,我相当的不理解,案件侦破,抓获嫌疑人两名,两名拐卖者被拘留等待进一步审查处理,可是为什么买的人没有事情?

就因为老郭同志说 “就当多了门亲戚”?老郭为什么说出这样的话?还不是心疼自己的孩子,怕孩子再受到伤害。

就因为郭新振不记恨自己的养父母?就因为他选择留在他们身边?可是我们的法律什么时候成了橡皮筋,可以随意拉动了?

郭新振被卖的地方是安阳林州,距离山东的聊城并不远,在郭刚堂寻子途中难道没有到过林州吗?郭新振的养父母不知道这样的事情,他们同村的村民也都不知道这样的事情吗?事实是不可能的,农村都是世代古居于此,谁家突然多了一口人,竟然全村人都不知道?怎么可能?

郭新振现在在林州生活的还算幸福,这样大家还算欣慰,但是他能够当老师、能够上学,首先一点是他必须有户籍,而当地的户籍制度怎么执行的?出生证明哪里来的?又是什么人给大开方便之门帮助被卖的孩子上的新户口?当初为什么没有报警?别跟我说不知道是被拐卖的,收养和出生都是有证可寻的,何况孩子当时已经两周岁了,怎么也不可能说是刚出生的。这些是不是也应该给群众一点交代。

抓了 2 个拐卖的,这事就完了?没那么容易吧?买孩子的必须依法惩处、帮助拐卖儿童落实户籍而不报警的也应该严惩!

这样可能会给郭新振带来一点困扰,但是他是一名老师,他应该知道,作为他个人他可以原谅他的养父母,可以爱他们,可以接受他们;但是法律不能原谅、法律也不能接受;同样郭新振也应该明白,假如他在教的孩子里边有被拐卖的,该怎么去面对。

知乎用户 洋葱 发表

留不留在父母身边,那是他的选择,作为一个网友无权干涉。但是我作为一个孩子的妈妈,觉得这件事必须严惩买孩子的父母,造成今天这个悲剧的就是法律对买方的犯罪成本太低了。没有买卖,哪来的拐卖。养父母基本对孩子再好也是偷了别人的东西自己喜欢爱惜而已,从道德角度上非常自私,从法律角度上他们剥夺了原生父母作为父母的权利,并且给原生父母的精神造成如此巨大的折磨。拐卖孩子的凶手是被抓了,买孩子的更应该严厉惩罚。这个孩子本来就不属于他们,他们即便买回来也应该交给公安机关,让他们找到孩子的亲生父母。所以,养父母必须得到严厉惩处,才能让社会减少拐卖和犯罪。我希望看到贴子的大家能一起转发,呼吁公安机关严惩养父母。他们每天照顾孩子喜欢孩子并且开心的时候,想没想过,亲生父母的痛苦。看帖子的你可能已是人母人父,我本人是孩子妈妈,我对养父母是深恶痛绝的。不能因为他们没有虐待孩子就可以从轻,或者不受处罚,大家有没有想过亲生父母 24 年来的日夜煎熬和痛苦。所以,我对养父母完全是否定的,是深恶痛绝的,希望警方如果处置养父母,给社会一个交代,要不然类似悲剧会周而复始的发生。也希望看到帖子的你积极转发,多层转发,让更多的人看到。我作为妈妈这种事儿是不能接受的。

知乎用户 IT 烟酒僧​​ 发表

买家的错误应该由法律来决定,但父母的错误却不能粗暴的由孩子来制裁。

站在外人的角度来看,买卖应该同罪,这固然无错,我也是这么认为的,因为我不认识他的养父母,甚至不知道他们叫什么?在我对他们的认知中,他们仅仅只是两个买了别人儿子的人。

但站在小郭的角度来看,一方面是寻找了自己几十年的亲爹,一方面是养了自己几十年的养父母,可能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在几十年的相处中,与养父母的感情更胜几十年未曾谋面的亲爹。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这样的选择虽然为大多数人不能接受,但对于小郭来说也是情理之中。

如果这件事出来之后,小郭在见到亲爹之后,毅然愤然离开,无情抛弃自己年迈的养父母,大概我们今天要讨论的就不再是买卖是否同罪的问题了,而是小郭的人品问题了。

最为一个教师,如果人品有问题,是不足以传道授业解惑的。

所以整件事情,对当局者来说,是无奈的,老郭的无奈是源自与情,小郭的无奈也是源自于情。

自小被拐走,几十年相处,他所做的选择想必是绝大多数的人都会做的,毕竟从情理上来说,养父母对他是尽职尽责的。

还是那句话,法与情要分开来看。

在法律上,我支持买卖应该同罪。

但在情理上,我觉得,不应该由小郭去做裁决。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2PoD4W 发表

老郭恐怕是要失望了。因为让这群人过不好,对这个社会来说很重要。

对,很重要。

买家是拐卖人口这条犯罪链的终端。这个是每个人的共识。

小郭选择和买家继续生活,这很合情。毕竟亲生父母苦寻 20 多年对他来说,只是一个故事。和买家 20 多年的朝夕相处,却是他的事实。

相比亲生父母,他对买家的感情更深,也更令他习惯。

但是,这合情,但不合理。

我们每个人都是双标的。对于那些和我们关系亲近友好的人,我们讲情。对那些陌生的人,我们讲理。

小郭对我们而言,就是一个陌生人。他如果让我们考虑这 20 多年的 “养育之恩”,对不起,这是你的不是我的。

前面说了,让他们过的不好,对这个社会很重要。为什么。

因为除了法律之外,民众会自发地参与到 “惩戒” 犯罪者中。这叫做社会性惩罚

说个最简单的例子,买家不仅自己被打上 “人贩子” 的标签,人们往后谈论他两个女儿的时候,也会说 “这是人贩子的女儿”,本能的将自己的孩子抱远点。

人们不愿意和他们接触,网民会有人骂他们。商家会不和他们做生意。用人单位也不会录入他们。

这不是正义,而是简单的成本问题。录用一个和 “人贩子” 打上标签的人,他不会给公司带来超出一个普通人的效益,但会给公司带来无穷的舆论。人们会说这是一家什么公司,居然会雇佣人贩子。

社会性惩罚很残酷,很苛刻,并且牵连九族。法律的惩罚是为了正义,社会性的惩罚则是威慑。就是让这些犯罪份子本人和他们所有的亲友看到他们悲惨凄凉的样子,来以此震慑那些心怀不轨的人。

因此,让他们过的不平静,不安好。对这个社会很重要。

因为他们不仅站在法律的对立面,也站在社会的对立面。这是无论雇多少水军洗地都没法洗白的事。

再说,也没有必要整个互联网都记得这件事。只要他们周围的人记得就行。

还有小郭本人,他做了一个错误的选择。我们知道,很多人就是帮亲不帮理的。在情与理之间,他选择了情。

没办法,他就是一个普通人和你我一样的普通人。

可是,即便是普通人,也是要承担选择代价的。他的选择,是在告诉社会,买卖人口不仅不会被人憎恨,还能多一个给你养老送终的儿子。何况,他的身份还是一名教师。

那么,让他过的不好,对这个社会来说,就变的很重要了。

知乎用户 solar yy 发表

划重点划重点划重点!

在《失孤》原型成功认亲之后,一些与郭刚堂有着相似经历的家庭再度成为舆论焦点,其中有一位父亲名叫申军良,曾和郭刚堂相约寻子,如今在线声援郭刚堂,并在视频中揭开拐卖事件背后的另一种残酷。

随后申军良还曝出更令人震惊的情况,他提到,在自己的儿子申聪被找到时,同时找到的还有其他 4 名被拐儿童,然而这几位被拐儿童并没有全部回到亲生父母身边,不仅如此,还有两名儿童竟然拉黑了亲生父母的所有联系方式。对此申军良提出这样解释,因为孩子年龄尚小,肯定是受到买方家庭影响,才会做出如此冷漠的决定。

所罗门王判案故事一再在真实世界里上演,

亲生父母和人贩子同伙(我可去你的养父母哦)争夺孩子的拔河中,如果没有法律的介入,先撒手的一定是亲生父母。

法律如果不能伸张正义,那事件一定会不可避免地向邪恶的悬崖继续下坠。

法律如果不能严惩罪犯,那罪犯还会在其他领域继续散发他的恶臭。

所以如果你房间里有一坨屎,要做的不仅是拿出去扔掉,还要把地板擦洗几遍喷上各种消毒水。

如果让它继续安安静静的生活,那不久你这个房间都会被那坨屎以及它衍生出来的寄生虫和苍蝇占据。

知乎用户 老杨叔聊志愿填报​​ 发表

理解老郭的无奈和憋屈,但这事如果就此罢了,怎么看都是给人贩子打的活广告。

人贩子:大家看到没,什么买卖同罪,生恩没有养恩重,你只要对孩子好将来屁事没有,亲爹找来也没用。

买孩子的:那好,我预定一个,不到两岁的 (年龄越小越好),眉清目秀看起来聪明伶俐的 (有考好大学的潜力),我可以付一半定金。

人贩子:好啊,对了大哥,不好意思,现在行情涨了,十万了,看到这个新闻后好多人找我买孩子,我微信都加满了。

买孩子的:好吧,哥认了,十万就十万!

知乎用户 宁南左侯 发表

生父母为了找孩子折腾干净了家底。

孩子选择留在 “养父母” 家里,因为生活习惯了,也有自己的生活了。

但我敢赌五毛钱的,若是这个生父母有个几千万身价,这孙子估计哭着喊着也得认祖归宗并坚持与涉嫌参与买卖人口的所谓 “养父母” 划清界限。

杨康之所以不肯跟杨铁心走,只不过杨铁心就是个江湖卖艺的。若他是大宋的太子爷,或者铁木真的儿子,你看他走不走。

爹是个好爹,儿子够呛。

但涉嫌参与买卖人口的所谓 “养父母”,有关部门不应该给个说法么?

知乎用户 大嘴巴 发表

养父母如果有人性,就应该出来忏悔一下,
没有当初的买卖,怎么会给人贩子提供土壤?
现在你们收养了人家的孩子,让人家亲生父母痛苦几十年,
即便如今知道失踪的孩子的去处,但已经不能再续完整的血肉亲情,
买孩子的养父母,此时能否人性萌发、恢复,对着亲生父母忏悔几句,安慰一下?
但我想,大概率这对养父母不会忏悔的。
如果他们有人性,当年就不会买卖孩子了。

另外,我想毒辣一句,这位被买卖后、决定留在买人的养父母身边生活的郭新振
有想过,假如将来的某一天,你自己的亲生孩子,被人贩子撸走卖掉,
你痛苦几十年寻子后,你的孩子说准备跟买人的养父母共度余生,
你是什么心情?
再把话说得透一些。
举个例子,买人的养父母,假设到了孩子 5、6 岁的时候,生了大病,需要花巨资看病的时候,掏钱的养父母,会基于亲情、不惜血本、哪怕全家赤贫给孩子看病,还是从投入产出角度算一算,这个孩子要不要扔掉,再买一个。
这是个不容回避的问题。
也是这个郭新振,午夜梦醒,应该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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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草木清兰​ 发表

恐怕郭新振并不是舍不得养父母,真正让他舍不得的是养父母那边养父母跟两个姐姐为他提供的源源不断的资源,那些资源就跟聚宝盆一样取之不尽,为他买房买车,为他提供他所有需要的一切;

他的亲生父母为了寻找他,早已散尽家财,一贫如洗了;

如果他的亲生父母有万贯家财等着他,恐怕他早就迫切地跑回来了;

亲生父母会尊重孩子的选择,会让大家不要打扰孩子,是出于现实的无奈,也是真心疼爱自己的孩子;

对于他们而言,知道孩子还健康活着就足够了,没有什么比这个更加要紧的了;

很早之前看过一个脑筋急转弯,两对父母抢一个孩子,先放手的一定是亲生父母,因为只有亲生父母才会怕弄疼孩子;

对于拐卖孩子的必须严厉打击,对于买孩子的也必须严厉打击,这事不能就这样简单算了,太寒心了;

如果买孩子的不能严厉打击,轻易原谅,就是在助长邪恶;

知乎用户 大脐二橙​ 发表

这么多年来,支持老郭走下去的信念。就是找到自己的孩子。

一天天在路上,他肯定想象过很多次孩子遭受的委屈,幻想过很多次重逢的场景,但是老郭肯定没有想到过,孩子会真的 “认贼作父” 了。

老郭说,只有在路上,才觉的对的起孩子。结果找到了孩子,又丢失了赖以生存的念想,这真的是太残酷了。

儿子理解老郭这些年寻找的辛苦,但是又因为养父母的恩情而留下。如果追溯起来,养父母肯定是有责任的,但是现在儿子又无法割舍,因为对于养父母从小到大陪伴他的印象,是无法因为老郭的出现而被抹去的,很想责备他,又没办法责备他,老郭心中那个独有的儿子,怕是一辈子都不可能找回来了。。。

愿你余生,一切安好。

知乎用户 月下独酌​ 发表

如何看待郭刚堂的选择

知乎用户 little star​ 发表

一天,有一个叫刘氏的和一个叫包氏的报了官,而且包氏怀里抱了一个孩子。

这两位妇女都说这是自己的孩子。

县官说这好办,把孩子分两半吧!"

当场刘氏大哭,她哭着说:“大人,不要啊!孩子我不要了,您千万不要把他分两半呀!”

县官一听,转脸对包氏说:“大胆包氏,你还想抵什么赖?来人把她拉出去,重打四十大板。”


可惜现实中没人把这个 “包氏” 拖出去打四十大板。

知乎用户 huanyu2008 发表

真的,这不能被称为养父母,而应该叫做 买家。真的支持拐买同罪。

但是现实呢,被拐的孩子大多感情和社会关系都在买家这边,不能体会和理解亲生父母寻子的心路历程。

唉,只是一声感叹,苦了亲生父母。

什么时候才会天下无拐!

知乎用户 南囿乔木​ 发表

1

突然地想起了射雕英雄传里的杨康,知道了王爷是杀父仇人,不照样舍不下?

无它,利益权衡罢了。

郭新振就是弱化版的杨康,他稍微一想,就能明白留在养父母身边更有利。

对自己不错的父母姐姐,经济条件也稍好于新生父母家庭,社交圈都在这边。

对他的亲生父母来说,找到他是天大的喜讯。

对他本人来说,却等同晴天霹雳。

2

至于感情,绝大多数感情,只是一种惯性的心理依赖而已。

我相信杨康对王爷不仅仅是觊觎其地位,也是有感情的。

同样我也相信郭对养父母有感情。

那怕是真相血淋淋地被掀开之后,这种感情只会受到扰动,但不会消失。

因为正如上面所言,感情并不一定是基于理性或认同,可能只是一种心理惯性依赖而已。

3

如果是我本人,我会怎么办?

我会抛开这一切,到大城市闯荡。

我无法迈过这道坎,安心地继续同养父母一起生活。

但也很难马上回到亲父母,去一个对我来说已经完全陌生的地方重新生活。

以后怎样对待两方父母,以后再说,主动权在我。

但是,我不能让骑车走了几十万公里寻找我的亲生父母说出把养父母当亲戚走的话。

对他来说,这太残忍了。

善待养父母可能是我必须承受的,但不应该是他。

但得我有一点共情能力,都应该极力避免这样的事发生。

4

我不会指责郭新振,但这仅仅是因为我无权决定他的人生。

知乎用户 李墨涵​ 发表

写下这个答案没想到能引起这么大的争议,按照某些人的想法,亲爹有罪,养父无罪,人贩子还有功呢,因为给养父拐了个好孩子。国家应该褒奖小郭——中国好孝子!

理解小郭的这些人,你们普遍认为,只要买家对孩子好,孩子就该看在几十年养育之恩的份上原谅他。你们都被蒙蔽了,看不清事情的本质。其实买家才是最大的祸根,如果没有买家,世界上就不会有人贩子的存在。因为小郭在他们身上得到了很多利益,所以选择原谅他们。但是他只看到自己得到的,并没有考虑到亲生父母的巨大损失,所以小郭的行为是一种剥削了两个姐姐的幸福和金钱的吸血鬼性格。

不少人让我共情小郭,我给你们举个最简单的例子,你爸走在路上突然摔倒了,有个好心人把他扶起来,他不感谢反而碰瓷好心人。你作为儿子,女儿,了解实情后需要做的第一件事不该是痛斥亲爹的不吃行为,感谢好心人,对他致歉,如果给他造成了损失就补偿他的损失吗?你会因为碰瓷的是你亲爹,你就跟你亲爹一起碰瓷,跟好心人说因为他是我爹,他养了我,所以我不能说他不对吗?因为那是你爹,他养了你,你就是非不分了?!

小郭是麻木的,根本没有顾及亲生父母的巨大损失和情感,能心安理得的享受两个姐姐为他付出的一切,他并非是真正拥有感恩之心之人。

他对自己的养父母也并不是真正的感恩之情,只是因为他是既得利益者,从小吸血吸惯了,所以小郭的做法应该遭人唾弃。你们同情他,只是因为你们在小郭的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把自己共情成小郭,如果你们共情亲生父母,苦苦寻觅 24 年,看到小郭这样的做法,你们不会心寒吗?

小郭在这种家庭的教育下,心安理得的享受着姐姐的一切权利,如果他真正有感恩之心,见到亲生父母,知道亲生父母苦苦寻找他 24 年,散尽家财,会罔顾他们的心情与情感,说出要去赡养养父母这样扎心的话吗?

人心中没有一点正义的底线,自己做了违法的事就归咎于时代,以感情之名行纵容违法之事,这不是为做恶者开脱吗?在这件事上,我认为人必须要坚持原则,对善恶要有正确的判断。郭父是最大的受害者,小郭是受害者,买家是加害者,也是受益者。小郭作为一个受害者,去感谢加害者,这不是是非不分是什么?一个女人被绑架了,最后却爱上罪犯,你们都知道这是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小郭一个 2 岁的小孩长期被洗脑,对买家产生不正常的感恩之情,你们就觉得理所应当了?罪犯犯罪了,对受害者好点,受害者就要感谢罪犯,赡养罪犯,你认为这正常吗?

亲生父母付出了 24 年,付出了所有的一切。如果小郭真正懂得感恩,他面对这份沉甸甸的爱不会觉得动容吗?亲生父母从没放弃他,他却坐享其成,享受着养父母给的一切好处,他如果真的深明大义,应该为养父母这种买卖孩子,压榨姐姐,明知实情却故意隐瞒的行为深感不齿!

你们只看见亲生父母没养他,没看见他们付出了人生中 24 年的时光,这才是真正的爱,这份坚守才真正值得歌颂和感恩!

本来担心自己回答有些偏激,现在我决定一字不改!以下为原答案。

——————————————————————

很多人都说理解郭新振,我完全不理解,尤其他还是一名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民教师。

舍生取义是自古就有的美好品德,为了大义,连生命都可以舍弃,更何况是知法犯法的养父母。为了公正可以大义灭亲,更别提买家根本不是他真正的亲。

如果我是郭新振,哪怕情感上我舍弃不了养父母,面对全国人民的关注,我必须站在公正的一面,坚决认回自己的亲生父亲,表示自己要赡养郭刚堂,这是最低底线了。国家法律也要跟上,普法这么多年,这件事不追究买家责任,意味着社会法制的全面失败。重惩人贩子有什么用?哪个人贩子不知道自己在犯罪?只有通过处罚买家,才能让全国的人贩子,买卖人口的人看看,无论过去多久,这个国家永远站在正义的一方!

郭新振展现出一个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姿态,他的选择遗祸无穷,我国的法制建设还需更加完善。

知乎用户 孟灼灼​ 发表

老郭用愚公移山,精卫填海的精神,告诉世人,什么是老父亲!

小郭是受害者,是被拐儿童,认贼作父三十年,真相大白的时候,居然不想打破当前宁静的生活!

老郭说:不勉强!别打扰!

小郭啊小郭,你真是个怂娃子!哪怕你发一个申明,赡养老人,履行儿子的义务!哪怕那不是你内心深处的想法,

你爹老郭,内心也有思许安慰!全国关注你的人,内心也有思许安慰!那些失孤的人,重视亲情的人,内心也得到了宽慰!你爹老郭,可以为他悲惨寻儿的人生,画上一个句号,这个牵动我的心,牵动全国人民关注的事,给它画个句号!

这很难吗?该面对的事实,就要去面对,老郭是你亲爹!父精母血,十月怀胎,赐予你生命!含辛茹苦把你喂养到四岁!你现在的爹,只是拿着钞票,买了一个传宗接代的工具!喂养你的原因就是为了做你爹而已。你有今天,靠的是自己的努力!跟任何人无关!你觉得那是养育之恩,对不起,那不是的!那是利益的交换,说一千道一万,当年就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你的身份,就是养子!你可以认他做干爹,不是不可以!吕布都能认三个干爹,你认十个八个,那是你的自由!

但是,亲爹你得认。

**这是人间最初的秩序。**不然拐卖儿童不但涨价,而且拿你说事,这成了广告。

你说你尴尬不尴尬,你爹尴尬不尴尬?

快出来认爹吧

知乎用户 诶呀 发表

本案中最大的受害者因为无法割舍买家成了最大的过错方,真够魔幻的。

对网友和小郭的亲生父母那是买家,对小郭来说那就是亲生父母。没有人告诉他这不是你的亲生父母他们是从人贩子手里买的你。在他成长过程中买家对他付出的人力物力和情感都是真的。小郭是真实感到舐犊之情的。所谓的认贼作父,是他还不知道这是贼的前提下就已经把买家当父母了。他有什么错?有人还拿他跟杨康比,别忘了杨康可是有个知情的亲妈,亲妈都不告知实情何况小郭的周围都是买家的人脉呢?

小郭回郭家合理合法不合情,没人关注小郭被拐过程中有没有受过人贩子什么伤害,也没人关注小郭得知真相后如何自处,也没人关注他心理和情感的需求,甚至把他作为人的情都剥夺了。好像他只有潇洒的回郭家才是众望所归。

老郭寻子过程中的艰辛和难过,小郭的感受跟网友差不到哪去,毕竟老郭于小郭而言只是一个突然冒出来的陌生人,说是亲爹比陌生人好不到哪去。他从情感上偏向买家是人之常情。他是受害者,不是过错方。

人贩子和买家是犯法,法律如果给不了你满意的处理方法你凭什么跟受害者要?就因为他最容易谴责吗?何况老郭一家没尽到看护责任,虽然郭父母也是苦主但最大的受害者还是小郭。

老郭同意小郭留在所谓的养父母身边就是怕断了父子情分,突然蹦出个陌生人说是你亲爹,这么多年彼此也没见过,他见了你不问你过得好不好,有没有受过委屈,上来就说你认贼作父,这爹不要也罢!被拐孩子的父母本身对孩子就有亏欠,丢了孩子最大的心魔就是我当时要是看好他,他就不会丢了。带着这种愧疚,孩子亲生父母是不会苛责孩子的。当然网友就不一样了,网友都是圣人。合理合法就行,合不合情不是圣人们考虑的。

还有的网友说他亲爹如果是马云他肯定早回亲爹身边了,这叫什么这叫以己度人。现实就是他亲爹不是马云。为什么做这种假设?假设别人有罪,然后判刑?这不是有病?

还有,严惩买家和人贩子是法律的责任,不是受害者的。宽待罪犯,严待受害者也是网络老传统了。杀人犯,强奸犯总有人为他们找理由,对待受害者不完美就该死。

看完老郭的寻子历程,我觉得老郭看淡了也通透了,他早就明白就算孩子找回来了,结局也未必是温情的。寻子之路即是寻子也是自我救赎,是死是活只要一个结果。有了现在这个结果老郭和妻子才能放下愧疚的活着。再也不用惶惶不可终日。幸亏孩子还好好的活着,幸亏他过的很好。

知乎用户 风中追雪 发表

不打扰,是我最深的父爱

1

1997 年,山东聊城

几百号人围在屋子门口。

原来这家人的儿子给人贩子拐走了

刚回家的父亲知晓后宛如晴天霹雳,

从此踏上了二十多年的寻子之路。

虽然中途添了两个孩子,

却几乎把所有的爱都给了丢失的大儿子,

又再次缺席了父亲和丈夫的角色。

他负债累累、风吹日晒,

跑了 40 多万公里,

跑了 30 多个省,

骑坏了 10 辆摩托车。

这个故事被改编成电影《失孤》,

由刘德华主演,感动了千万观众。

终于,在今年 7 月 11 日,

在人民警察和大众的帮助下,

在他的坚持下,儿子找到了!

如果是在电影里,

一家人也许早就团团圆圆了,

可是,在河南生活了二十多年的儿子,

却拒绝回山东,

填补本应和父母在一起的那空缺的二十年。

他说,一来养父母的年纪大了,需要人照顾。

二来,我的工作也在河南。

一时间,网友们议论纷纷……

2

其实,孩子和父母分隔两地,

这在许多家庭里都是很常见的事情。

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

孩子成年,就像小鸟长大,

总会飞往属于他们自己的那片天。

就算不为了养父母,

选择留在一个城市,

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但在这个特殊的家庭里,

事情却掺杂道德、伦理与法律。

24 岁的郭新振

刚刚有了独立判断问题的能力。

这个小伙子一直不知道自己是被拐卖的。

一个一生就经历过,

学习和找工作这两件大事的人来说,

我们真不能要求他在面对这么大的一件事情上,

能做到尽善尽美。

站在他的角度来看,

无论是留在养父母身边,

还是到亲生父母那尽孝,

都不是一时能够想清楚的。

对于旁观者来说,

他理应去陪伴自己的亲生父母。

但对他来说,

伤害任何一方都是不应该的,

他希望两边都能顾及到。

虽然郭刚堂找寻了他二十多年,

但却并不是陪伴了他二十多年。

养育他、为他付出了二十多年的,

是他的养父母。

而当得知自己父亲苦苦找寻自己多年后,

郭欣振也立马赶到山东,

去看望了自己的亲生父母。

作为一名教师,他表示,

放假会经常去看他们。

3

这么多年来郭刚堂到底经历了什么,

只有他自己知道。

在寻子的这条路上,

有许多父母都无法挺过精神上的折磨,

选择自杀,或者因为疾病缠身而亡。

对于人贩子来说,孩子只是一件商品,

但对于父母来说,却是他们的生命。

赌上自己的全部家当,

花光自己的全部时间,

换来的却是年复一年的失望。

![](data:image/svg+xml;utf8,)

几年前,看着路边的悬崖,

郭刚堂差点就准备跳下去,一了百了。

但一回过头,

看到车子后边插着的儿子照片,

又咬牙上了车,重新上路。

而今白发苍苍的他,

终于等来了

自己曾经一次次梦里才会出现的情景。

美中不足的是,

儿子却没有选择回到他的身边。

儿子能回到自己身边当然是最好的,

但寻子二十多年的郭刚堂,

却不是为了把孩子绑在自己身边而寻子。

他之所以苦苦找寻,

一是担心儿子的生命安全。

经历了非典、地震、新冠,

每次重大死伤事件,

郭刚堂一定会想到那个飘落在外的儿子。

二是担心儿子会过得不好。

这些年来,

他一定看到过非常多

拐卖儿童过得不好的案例。

也许当儿子选择留在养父母身边时,

他的心还稍微落下来一点——

幸好我的孩子这么多年来,没受过什么苦。

早在 12 年前他就说过,

只要知道他好好活着,

我们就满足了。

当儿子的选择被媒体报道出后,

他真的很担心。

担心因为自己,

让儿子的生活受到打扰。

所以他来不及悲伤,

悲伤父子相隔两地。

他赶紧开通各大媒体平台的账号,

在表达对大家的感谢后,他说:

希望大家给予支持和理解,

尤其是对我家小郭镇,

不要去打扰他。

谢谢大家。

这个父亲已经经历了太多太多。

他的心中早已不是注重表象的小爱、自私的爱,

而是大爱、无条件的爱。

只要小郭能幸福,他什么都愿意做。

对他而言,如今的一切都成了无价的恩赐。

“孩子找到了,以后光剩高兴的事了。

老天对我们不薄。”

4

“不要让孩子受到二次伤害”,

争夺孩子拉锯战中,

先放手的是真爱。

在此案的审讯中,

人贩子呼某交代,

他谎称郭新振是他姐妹的私生子,

所以小郭的养父母并不知道孩子是拐来的。

他们只是购买了小郭,

而当时的《刑法》里,

并没有惩处收买者的条款。

不管真相如何,

每一个买孩子的父母,

都是电影《失孤》的始作俑者。

抛开这一点不谈,

小郭的养父母应该对他是不错的,

竟然让他从未察觉过自己的身世。

而从小郭知晓自己的身世以后,

他就多了两个父母。

有两个爱他的父亲,

和两个爱他的母亲。

幸好,孩子没受到影响,

相信他以后会更加幸福。

希望各位网友们,

能满足郭爸爸的心愿,

不去打扰小郭的生活。

不要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去指责他,

和同样爱着他的养父母。

只是心疼郭刚堂,

他受苦的这二十年,

又该由谁来买单呢?

在这件事上,

争议最大的就是养父母应不应该受到惩罚。

代孕是有钱人得子的手段,

买孩子则是其他人得子的手段。

这两者在本质上并没有什么区别。

如果在这个案件中,

可以不追责养父母,

那么未来,

是不是应该出台相关法律,

来填补类似的法律漏洞?

5

如今经济飞速发展、

监控设备齐全、网络信息发达,

拐卖儿童的案件在逐年减少。

可那些曾经失去了孩子的父母,

却仍然还活在痛苦中。

郭刚堂说,

他会一直帮助和他有同样经历的人,

永不停止寻子之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规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为了避免对拐卖妇女儿童的二次伤害,

如果没有虐待行为和阻碍其解救的行为,

还可以从轻处置。

但这样的惩罚,

和失去孩子的父母亲的痛苦相比,

是不是太轻而易举一些?

明明,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

为什么不该重力惩罚购买者?

购买者得不到严惩,

又会给社会带来怎样不好的影响?

希望政府出台相关政策,

让那些在无奈之下买了孩子的 “养父母”,

早日进行 “自首” 登记,

让更多失去孩子的父母,

脱离苦海。

知乎用户 小兔兔​ 发表

父爱如山!真的是父爱如山。如果说他找了二十几年儿子,让人心疼的话。他把对方当亲戚,不让打扰儿子的态度真的让人心碎了。

普普通通一个人,凭什么要受这样大的委屈????!!!

因为他是他爸爸!亲生的爸爸!!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抱歉,我不理解,而且非常愤懑。

这孩子所谓养父母的养育之恩,背后是剥夺了自己亲生父母对自己孩子的养育权利。

他不是被遗弃的孤儿,他的 “养父母” 更不是救弱抚孤的善心人。

他本可以在亲生父母的身边长大,安然享受血亲父母无尽的爱,根本不必去接受 “养父母” 所谓的养育之恩。

“养父母”是如何收养他的目前尚不清楚,按最大的善意揣测,第一家买他的人死了,然后现在的 “养父母” 收养了他,他们并没有直接参与罪恶的买卖,可这种方式领来的孩子,他们真的没一丝怀疑?对孩子的出身,他们就完全没往 “拐卖” 上想过?

尤其老郭寻亲的事当年热度那么高,普通人也许不太关注,作为领养一个来历不明孩子的人,他们真的可能一丁点也没留意过?

老郭二十多年来生不如死的苦熬,五十万公里的折磨,以及他说的那些话,真的让人闻之落泪,思之心碎。这份如山般沉重深厚的爱,和 “养育之恩” 比起来,孰轻孰重?

一边亲生父母在最好的年华里坠入无边炼狱,承受身体和精神双重的残酷折磨;另一边 “养父母” 全家其乐融融,用所谓的 “爱” 来呵护这个买来的孩子,在孩子亲生父母被精神凌迟的基础上享受自己的天伦之乐。

报答 “养父母” 的同时,我觉得更要想法补偿可怜又可敬的亲生父母,不是物质上的补偿,而是通过情感修补一下父母那颗饱受折磨的心。

这边对 “养父母” 寸步不离养老送终,那边亲生父母 “假期常回来看看”,两厢对比,实在让人心里堵得慌。

我不是坑边劝人不嫌事大,我只是觉得不公平,老郭一条响当当的汉子,人生最好的二十多年都用来找孩子,不该换来这么一个结果。

我没经历过小郭的境遇,所以没资格指责他,当然作为受害人他也不该承受指责。我只是觉得,命运对一个坚强伟大的好父亲,真得太不公平了;对买孩子的罪人,又太宽容了!

知乎用户 我放弃了 发表

都能理解,不管是老郭还是小郭。

但不妨碍把 20 年前那个人贩子找出来。管他多大岁数,枪毙,死了也给丫挫骨扬灰。

知乎用户 暖小楼 发表

我坚定认为不论孩子求不求情买家都应该被追究,但我也坚定认为在被拐这件事情上不应该对被拐的孩子进行任何谩骂指责。

我们普通人在呼吁买家严惩,

知乎活菩萨在呼吁网络暴力郭新振

这就是这件事情有两极分化看法的矛盾所在点。

我从郭新振出现在大众视野的时候我就预料到他一定是这场新闻后续网络暴力的受害者。并不觉得网友真的是因为郭新振没有选择亲生父母,没有给 “宝贝回家” 这个社会行为带好一个开头,

郭新振被活菩萨暴力指责、臆测、丑化,不过是击中了几个点:养父母重男轻女,郭新振有车有房生活安稳。

但是…… 团而不圆的结局是郭新振一个人才有的选择吗?“宝贝回家” 网站上大多数孩子都是选择跟着养父母,他们难道都是精致利己主义者吗?

别人弹指间飞去的一粒沙,可能是某个人生活中的一座山。从前看失孤电影,我想过郭爸爸的儿子可能残疾了可能死了,看到郭新振完好无损的模样,我是松了一口气。郭新振不管在养父母那边生活如何,在被拐卖这件事情他是受害者,他不是迫害者,不能因为生活的还不错就给他泼上各种脏水。

我觉得那些通篇在骂郭新振的可以停一停,你们究竟是希望可以改变这个社会问题,还是因为郭新振没有按着你们预想中的剧本去走才生气的?

郭新振也许有更好的解决办法,他只是没有用更好的办法解决。如果是我,我可能也很为难。但我会选择搬出去一个人住,没有跟着那个父母住的说法。一个人住,三个家庭,两边都顾。

作为网友,共情人贩子养父母是错的,

但把网络暴力转移到郭新振身上,错上加错。

我们要呼吁的是完善法律,一旦被拐案件破获,立刻把买家和人贩子同等处理逮捕起诉判决。取消孩子和买家之间的亲属关系,对被拐家庭进行高额赔偿,孩子无条件判回给亲生父母一方。与其让孩子和亲生父母去为难,不如让法律去强势做出裁决。

失孤原型 郭刚堂的儿子被找到了,很多人都说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需要对其养父母做出惩罚,你怎么看?

知乎用户 刘博士聊试管 发表

说实话真的很难接受这样的结局。这简直是在微人贩子打宣传广告,而且是各大媒体甚至官方一起打的广告。

买方:孩子的亲爹亲娘找上门怎么办?
人贩子:没事的,抓我又不抓你,等孩子长大点,他就不记得原来的亲爹亲娘了,你们就是孩子的 “亲爸妈”
买方:是真的吗?毕竟骨肉相连啊,养了十几年的孩子,长大后能不跟亲爹亲妈走吗?
人贩子:你没看最近的新闻吗?那孩子不仅长大后没回到亲爹亲娘身边,还要留下来照顾 “亲爸妈” 呢
买方:嗯,那我再加点钱,买个小点的,这样就没有对亲爹亲娘的记忆了。

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我能理解 “孩子” 的想法,一方是几乎没有记忆的亲爹亲娘,一方是养育了自己十几年的“亲爸妈”,我想大多数人如果设身处地的想想,最多是对人贩子的恨之入骨,对买方可能真的恨不起来。事件中的买方为了传宗接代,对孩子的疼爱是可想而知的,孩子对他们怨恨不起来,甚至割舍不下也是情理之中。

但是,这不是买方不用被处罚的理由。

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想想孩子的亲爹亲娘,这么多年为了寻找孩子付出了多少心酸,经历了多少白眼,再华丽的文字都不能表达他们的遭遇。辛苦寻子 20 年,到头来孩子站在 “仇人” 那一边,握着 “亲爸妈” 的手,安慰他们不要难过。锥心之痛莫过于此,“找回孩子,一家团圆”的念想支撑着他们 20 年来跋涉大半个中国,我都不敢想象,接下来的日子,他们要靠什么信念支持下去。他们可能想象过千万个母子重逢的场面,但是孩子舍不得离开买方的结果,肯定还是大大超出了他们的预想。

我认为买卖儿童罪买方和卖方都应该重罚,真的想要领养孩子可以去福利院走合法途径。买孩子就是买孩子,别说什么 “养父母”,买方催生了整个人口贩卖市场,必须受到法律严惩。

知乎用户 部能萼杜子 发表

有最新评论说人贩子抓住了,我想买家可能也不至于完全脱罪。我知道这种情况可能无法让买家坐牢,但是哪怕就只是给他们留个犯罪记录,那也是罪人和恩人的区别。至于小郭,他个人怎么想属于主观意愿,他谅解与否不影响客观犯罪事实。

以下原答案。。。。

郭新振的决定可能不是全为维护养父母而做出的。对于亲生父母,这个结果不团圆但至少没有向更坏发展。还有就是应该审一下买家从哪买的孩子。

找回的这个儿子已经是个成年人了,他身上充满了养父母家庭的投影,回归亲生家庭势必和生父母产生很多观念上的矛盾,尤其家里还有个亲弟弟作为对比。如果是未成年尚可进行融合教育,可成年人恐怕是只能表面忍一忍,心里却都是隔阂。这种相处是很痛苦的,对父母和两个儿子都会造成伤害。

选择养父母,所以这个矛盾就留在养父母家庭里了,每当遇到挫折感怀命运的时候真能不恨么?真的能当没发生过一样正常相处么?赡养老人的时候真能保证不在原基础上打个折扣么?

说到养父母是不是重男轻女把全家资源向养子倾斜这个问题。无论对错,养子以后都会更加心安理得了,更不用回去抢亲弟弟的资源,亲弟弟也能过得更好一些。换个角度想想,何尝不是一种因果报应呢,只可惜了这个家的女儿们。

被拐 24 年是一件人间惨剧,惨剧之所以惨,是因为根本不可挽回,无论怎么选,其实都不会有好结果,回归亲生家庭其乐融融的事不会发生,发生的只会是鸡零狗碎的家庭矛盾。对于亲生父母来说,这么多年的心结总算是了却了,至少孩子活着还过得很好。总比过得惨兮兮,然后跟着回归家庭让生父母背上负担,还抱怨自己被拐可怜的强吧。这个家庭现在其实是在找到孩子后即将走向更好的轨道,这也是山穷水尽之后柳暗花明啊。

就让这个好父亲去过平静心安的生活吧,好报虽迟,但应该不至于缺席。但是买卖人口犯罪不应因受害者谅解而终止侦办,让买家供出卖家才是目前该做的事。

知乎用户 闻晓月 发表

他是成年人,有他自己的选择,随便他爱留哪里。

但是,作为买家,没错就是他所谓的养父母一定要受到法律的惩罚,别说什么老实巴交,供他读书,给他买房等等。

如果不惩罚,那么以后人有样学样是不是都可以买个孩子随便养大然后要求给自己养老!????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5z1RkL 发表

买家赢麻了,干了伤天害理的违法勾当,一天牢不用坐,一分钱不用赔,夺别人的孩子为自己养老,还能道德绑架受害者:你找回你儿子就是打扰你儿子的平静生活。

知乎用户 金箍棒​ 发表

真不知道有些人是怎么想的,你从人贩子手里买小孩,你知道这个小孩有爹有娘,你自己没有小孩,你想要一个小孩,你就可以这样无视他人的感受,硬生生把别人的孩子买来养,哪怕你对别人动一点点恻隐之心,想一想丢失孩子的父母多么痛苦,想一想这个孩子找不到父母多么伤心,你妈了个逼的也干不出这种屌事。

为什么有些人就知道为别人着想,不说那些舍己为人的英雄,但凡有点良知的人宁愿自己吃亏也不干涉他人。

可是偏偏世界上就有这样一群狗日的,从生下来到死都只知道想着自己,为了自己的一点利益可以不顾他人死活。

妈的比不要求你道德有多高,起码的法律底线要有吧?你一天天危害社会你有什么用?

知乎用户 洪恩儿童乐园​ 发表

或许郭刚堂在找到孩子之前就有了这个准备,不然也不会在认亲前说出当成亲戚去走动的话了。

“两母争子” 的故事中,两个女人都说是自己的孩子,包拯用石灰画了一个圈,把孩子放在圈子里,跟两个母亲说,“使劲拽,谁能把孩子拽出来就是谁的孩子”,亲生母亲怕孩子受伤,不敢使劲,而另一个女人却毫不犹豫,用尽全力想要拽出孩子。

郭刚堂一家的选择就跟那个亲生母亲一样。他们从头到尾都在保护自己的孩子,没有公布过孩子的正面照,没有苛责孩子的每一个选择,真正确保孩子不会受到二次伤害。

他们更想要的不过就是在认亲之后能够在尽快平静下来,不打乱孩子的工作步调,让一切慢慢回到轨道。

其实回过头来看,对每一个家庭来说,孩子丢了,注定就是一场悲剧。

所以任何时候,都记得看好孩子,别让悲剧在自己身上上演。

(ihuman)

知乎用户 无离江湖​​ 发表

一个父亲的伟大……

风里来雨里去,四处奔波,寻子二十余载,其中辛劳只有他自己知道。黄天不负有心人,终于找到小郭,了却了一桩心愿。

得知小郭已经有了自己的生活,且作出选择后。又发声 “希望大家不要去打扰儿子”。这是一个两难选择,但因为深沉的父爱,他果断地作出选择,不再继续打扰他的生活。

知乎用户 方遒 发表

我想起了金庸先生《笑傲江湖》中的桥段。

令狐冲自思过崖下来,岳不群对其种种作为,想来读者都是会不爽的。

不但对于令狐冲,岳不群本身的卑鄙性格,卑劣行为更是引人愤慨。

特别是到全书末端,岳不群抓住任盈盈,各种逼迫令狐冲。

同时还诬陷令狐冲杀岳灵珊

逼的令狐冲与其动手,令狐冲胜了以后,念及养育之恩,还是放岳不群一条生路。

在此情形下,岳不群还能背起偷袭刺伤令狐冲。

行为可谓将无耻发挥到凌厉尽致。

其妻宁女侠看不过,最后只能绝望自杀。

但是,哪怕到这种有一千一万个杀岳不群理由的时候,令狐冲还是狠不下心来,还是固执地念着养育之恩。

我读到此认为非常不解,这写的太假,如此十恶不赦,为什么还能无底线的怜悯他?这是金庸先生的败笔。

后来,有人点醒我说,“把你对你父亲的感情代入令狐冲对岳不群的感情,你下得去手吗?”

突然,我明白了,这其实是金庸先生最理解人性的时候。

这里,其实一样的。

理性分析,可以分析出无数个是是非非。

但是,对于郭新振个人情感,个人感性认识来说,二十余年的感情已经很难被是是非非轻易左右的了。

所以,理性的事,交给法律去裁定。

感性的事,交给当事人自己去判断。

我相信,人心肉长的,郭新振以后会有两个家,两个幸福的家。

知乎用户 末末 发表

如果不惩罚买家,是不是等同于默认了这种行为?

被拐的孩子不管怎么选择,他是无辜的。但买家呢?亲生父母几十年的辛苦和自责谁来赔偿?

如果一点惩罚也没有,那未来是不是还会出现更多类似的案例?

买家的成本真的太低了啊,真的为那些丢失孩子的父母抱不平。有多少父母为了找寻失散的子女,几十年奔波在中国各地,经历失望希望又失望,无数次的绝望。结果却换来的是这样的结果。

想想就很心痛。

人贩子 bs,买家也会 zby 的!!!

知乎用户 象深 发表

那个抱头痛哭的视频我看了,也跟着哭了。与郭父的激动万分形成强烈反差的,是儿子郭新振的淡定。

网友责备他,郭刚堂没有,因为这是一个明事理的父亲,也是一个内心拥有巨大能量的父亲。他尊重孩子的选择,是因为他知道人是有感情的动物,他虽无奈,却只能接受。

说到这里有些难过,因为他真的是一个好父亲,如果孩子没有被拐,如果他可以参与孩子的人生……

郭刚堂最终还是欣慰的,因为出于一个父亲的爱。

二十四年里,他不知道儿子是生是死,不知道他过着怎样的生活。什么陪伴他成长,什么参与他的人生,与找到儿子的执念相比,这一切都显得愈发飘渺。

也许郭新振这辈子都无法理解他的亲生父亲,也许在有了自己的孩子后,在某一刻,他会体会到生父这些年来的痛苦和不易,会感受到这二十四年里虽不曾陪伴却从未远离过的爱。

郭新振与郭刚堂的感情融合,需要时间。时间造成的裂缝时间会缝起来,我们不必过于急躁,相信后面的剧情,必然是团圆式的结局。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很多人活在非黑即白的世界里,不知生活里非黑即白的情况反而是少数。

要知道,养父母两口子不富不贵,没有背景没有暗箱操作没有保护伞,所以郭新振留在养父母身边不追究养父母责任这个事情不是源于黑暗的东西,不是政府和法官包庇他们,这就是人之常情,这就是人生。

很多人不知道,当有些事情发生了之后,你怎么做都是悲剧。

我们普通人,有着基本同理心的普通人,你设身处地想一想,如果是你。

如果是你,就现在,你可能在峡谷送人头、可能在跟喜欢的男 / 女孩子聊天、可能在知乎吹牛逼,警察突然上门,告诉你你现在的父母不是亲生父母,你亲爹是电影里那个找孩子找了 20 多年的人,你就是那个孩子。

就这种情况,你设身处地的思考。设身处地的思考!!思考时间不要少于 5 分钟!想着你爹你妈的样子。

那个给你换着花样做了 20 多年饭的妈妈,

那个你生病了衣不解带照顾你的妈妈,

那个刮一阵凉风就让你穿秋裤的妈妈,

那个你被欺负了秒变悍妇死死保护你的妈妈,

那个自己几年不买新衣服赚钱攒钱给你买衣服买玩具的爸爸,

那个你叛逆期做错事替你到处擦屁股的爸爸,

那对省吃俭用供你读大学希望你成材成才的父母,

竟然不是亲生的!

你能接受吗?你能一秒接受、秒变理中客然后迅速果断和他们切割关系并致力于把他们送到监牢里?(做决定的时候想着你现在爹妈的样子,想着你现在爹妈的样子)

我相信很多人都接受不了。一瞬间恨亲身父母弄丢了你,恨养父母买了你,恨这么大的人生悲剧发生在自己身上,从此你平凡而快乐的生活没有了,你的生活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但作为有基本良心的你,恨意的冲动过后是不知道该怎么办。亲生父母是弄丢了你,但他们不是故意的,而且付出了几乎一生且从没放弃寻找你;养父母是买了你,但是你知道你跟别人家的小孩一样,被他们从小爱着长大,没有他们就没有今天的你。你不知道除了人贩子该恨谁。悲剧已然发生了。

最终可能只能恨命运不公,为什么会是你。你只希望悲剧没有发生,时间倒流,你只希望做一个人生的混子,过没有波澜的一生。

所以大家能不能对悲剧的当事者多点同情、多点体谅,不要拿你那并不丰富的人生经验和非黑即白幼稚已极的人生智慧去指责当事者,“痛心疾首” 的去告诉当事者怎么做才是对的。

更恶者以此为由头来煽动网友情绪赚取流量。你们跟人贩子一样可耻。

歇歇好吗?

当事者的人生已经那么可怜,不需要你们指手画脚。

他的前半段人生已经被人贩子绑架,后半段人生请你们不要再绑架他,他愿意怎么做就怎么做。

知乎用户 夜白 发表

好久没发言了,这个实在想回答一下

写在前面:老郭的爱真的伟大又心酸!

亮明态度,尊重小郭的选择,同情老郭,但不支持处罚小郭父母。

很多人的回答是比较激动的,其实大家说的有道理,但是这里还是希望大家平心静气分析下问题。

首先案件最大受益人是小郭养父母,第二受益人人贩子。

案发时最大受害人小郭父母,第二受害人小郭。这里是说情理上受害人,小郭被拐时年幼,因此感情上的创伤不及其亲生父母。

但事到如今,事情可能有变化,如今人已经找到,一方面小郭面临亲生父母与养父母的艰难抉择,小郭选择养父母,其实是更合乎他自己的情理上,但是这种选择与相当一部分社会期望违背,小郭可能已经面临着非直接舆论压力甚至直接压力。这是他目前的痛苦点 1;另一方面小郭养父母势必遭受着最为直接的道德谴责,并且这种道德谴责得到了现有法律支持,并且可以说是有道理的,这也是最难得。所以养父母现在可谓是千夫所指,承担着莫大的压力和良心的谴责。而从小郭选择养父母可以看出小郭和养父母感情很深,那么养父母遭受的压力势必会转移甚至是加倍转移到小郭自己身上,加之自己本来的舆论压力,绝对是很难承受的。

我认为此时执法机关不会对小郭养父母采取措施,这样有可能把小郭从情感层面逼上绝路,做出想不开的事情,这绝不是法律希望看到的。为了小郭也为了老郭!

执法机关最有可能的是加大执法力度,打击人贩子,避免再有类似情况发生。希望大家不要再讨论这件事了,我相信咱们能想到的法律问题,国家也一定想到了。现在的过激讨论只会添乱!

最后希望这家人最好的结果就是老郭慢慢渗透进小郭的生活,小郭有两个爸爸妈妈,老郭晚年有自己的儿子!

知乎用户 张艾菲​​ 发表

郭刚堂希望大家不要去打扰儿子?

这是一个美好的愿望,但是只是愿望。

这件事已经上日媒新闻头条了。

对于中国一直阴阳怪气的日本网民,

一反常态的都在下面点赞,留言说辛苦了太好了。

郭刚堂是一位伟大的父亲,无论那个儿子怎么选,

相信所有了解了事情经过的人,都会对这位父亲表示钦佩。

至于孰是孰非,养父母是个什么角色,公道自在人心。

知乎用户 鹤洲小塞塞 发表

最离谱的你们知道是什么吗?

我在今日头条上居然看到很多奇葩说生恩不如养恩大!

我真是……(此处省略一万字我对他们的家人最亲切的问候。)

生恩的确不如养恩大,但问题是,人家是被遗弃的吗?是郭爸爸不要这个儿子,把这个儿子扔了的吗?

这个儿子他是被拐卖的啊!

好家伙,你一个买卖人口的人贩子还开始讲起生恩不如养恩大了,那感情人贩子都是无罪的了?(在我心里 他的养父母就是人贩子!)

求求有些网友,请带上脑子上网!

知乎用户 孙启林​ 发表

养子有情,但是法律神圣

知乎用户 殒命木兰花​ 发表

从思维导向看,不反对郭选择的人应该都是习惯以结果为导向的,他们会觉得反正买家也没亏待这个买来的孩子(看报道说他还买了房和车),那郭就算选择留在买家身边路人也无权指摘,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嘛。

反对郭选择的人比起结果应该更在乎过程,特别是看到郭生父费尽心血寻找儿子这些年经历的种种艰难困苦,结果到头来这个找到的儿子居然宁可跟着买家,肯定会觉得这也太没良心太对不起生父了。

知乎用户 李不白 发表

郭刚堂的寻子之路,真是艰辛而漫长。电影《失孤》播出之后,这位伟大的父亲,也让全国家喻户晓。

如今,终于有了结果。经过网络的持续发酵,再度让无数国人为之落泪。

郭氏父子相认之后,有些网友却无法接受郭新振选择继续留在养父母身边的事实。

也有人因此为郭刚堂这 20 年的寻子之路,感到不值。

其实大家都知道,最应该被唾骂的,还是万恶的人贩子。还有那一对重男轻女,愚昧的养父母。

他们,才是造成这一幕人间悲剧的罪魁祸首。

至于说老郭,我个人非常理解他的表态。我相信每一位父亲,都只是希望自己的孩子平安幸福。除此之外,别无他求。

当初,骑废了 10 辆摩托车,历时 20 年,一直坚持在寻子的路上,已经表现出了一个父亲的伟大。

今天,终于父子相认了。他说【尊重孩子的选择】,并且愿意把养父母当亲戚来走动,再次证明了【父爱如山】。

这是一个有着钢铁一般意志的普通男人,也是一个愿意把内心最柔软的爱,无私留给孩子的父亲。

至于说郭新振,他可能从小到大,压根都不知道自己是被拐卖,被包养的。

从小到大,他或许都认为,养父母就是自己的亲生父母。

面对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很难想象,他的内心会是一种怎样的感受。

二十几年的养育之恩,确实是很难割舍的。

正常来讲,一个普通的善良的人,可能都会做出跟他一样的选择。

但这个结局,确实不够圆满。所以,也难怪有些网友会骂他冷血。

我想说的是,小郭的人生既是不幸的,又是幸运的。

不幸的是,遭遇了人贩子的毒手,没能在亲生父母的呵护下长大。幸运的是,在无数个被拐卖的少年儿童当中,他是最受关注的一个,并且如今终于与亲人相认。

除此之外,他还比普通人多出了更多的亲人。

小伙子,好好努力工作吧!过好自己的人生,用实际行动回报关爱你的亲人!

知乎用户 回路师 发表

可以安慰你们的是,有经常处理这类寻亲的人员说多数家庭因为孩子不是自己亲身的,关系处的并不是太好,甚至孩子都隐隐有察觉,所以找到亲生父母后还是有人直接抛弃养父母的,央 1《等着我》里不少这样的。

红星新闻:

“打拐律师” 张志伟
**张志伟:**孩子的态度会比较奇怪,感受和决定也因人而异,要看孩子跟养父母的关系怎么样。有些孩子和养父母处得很好,养父母对他也特别好,他就会特别在意养父母的感受。
有些孩子和养父母处得不好,在现实生活中,这种比例比较高。我发现,很多(被拐卖的)孩子会隐约感觉到自己和别的孩子不一样,可能不是亲生的,所以和家里的关系不太好,家里对他也不会特别重视,觉得这种孩子迟早会离开。这部分孩子的成长情况都不是特别好,后期会比较叛逆,在被找到之后,可能不会这么向着养父母。
此外,人有时候是趋利的,会考虑个人利益,比如养父母已经给孩子买了房子了,那孩子就会面临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如果去认了亲生父母,养父母要求退钱怎么办?这帮孩子很怕这种事,所以在这件事情的处理上,他们会比较纠结。
梅姨” 案代理律师付建:一半以上被拐儿童回归原生家庭
**付建:**从数据上来说,被拐儿童选择回归原生家庭的比例,可能在一半以上。因为会有一部分被拐儿童在养父母那里的居住生活条件并不是很好,且常常遭受虐待,另一方面也是对亲生父母尽孝道,亲生父母与孩子之间是一种相互的亲情补偿,所以更多人会选择回归原生家庭

但是人家说的是多数,不是 100%,仍然还是有对待孩子非常好的,甚至子女压根拒接 DNA 采样验血的,央 1《等着我》里这样的至少就有 1 例,因为那期我看了。

所以开喷的人,如果你父母对你不好,你还幻想有个什么亲生父母来接你的,对你家庭的不幸我报以同情,但也劝你不要倾倒你的情绪垃圾,污染别人的情绪。你过的不好是你的问题,更别把人家和养父母的关系想成和你一样。

如果父母对你还说的过去,却还要喷的,那我祝你隔天发现你其实是被拐卖的,不知道你会不会转头骂你现在的父母是人贩子,然后认突然出现的陌生人当亲爹,亲妈。尤其以当年案发地的分布,你亲爹妈相当概率自老少边穷地区。

说白了,你只是先入为主的和失孤的父母共情,但却从来没有想过被拐卖的孩子会怎么想,他们只是用来满足你的优越感、正义感的工具人罢了。

另外,最近几年买卖儿童案件的主要态势已经是以父母主动卖孩子为主了,然后一方后悔报案要求寻回的,依然是央 1《等着我》,有一期是父母关系不好,卖了孩子后各自去外地打工了,老人(忘了是奶奶还是姥姥了)坚持要找回来自己养的。

不知道再过几年,这样的孩子长大了,又该怎么处理亲生和养父母关系(养父母可能会主动告知)。

知乎用户 执戟明光里 发表

一、买家的养育之恩是不成立的。

买家收买被拐卖的孩子,收买的先行行为导致了抚养义务,这是法律强制规定的义务,不养有过,养了无功。因为他原本就是有人抚养的安全状态,是你打破了这个状态,所以你必须负责。

二、非法的收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民法反对不当得利,即任何人不能从自己的不当行为中获利,所以养了白养。

法律是最底线的道德,法律都知道反对不当得利,道德反而不知道吗?

三、所谓换位思考

很多 “人” 说:“换位思考,如果你也是被拐卖的怎么办?你能割舍得下吗?键盘侠站在道德高岸不冷么?”面对这样无理且无礼的嘲讽,我们说:

第一,大部分人对自己父母是什么品性的人大概是有数的。能这样假设的人估计对自己父母的品性是没什么信心的。大部分人的父母一辈子都没有收买拐卖儿童的可能,大部分人都是不会伤害别人的好人。

第二,如果不幸果真如此,那就应该当断则断。因为所谓的感情都是假的,买家把孩子养大,是因为这孩子没病没灾也没不听话,但凡有一样他们会养?不打死算好的了。能认为买家有感情的人,也别骂渣男渣女了,因为在你们的逻辑中,假的感情也是感情。

第四、哪怕搞点封建主义呢?

人们常说,哪怕搞点资本主义,搞封建主义实在太 low 了。

那么,贩卖、收买人口,也能有这么多人洗,这都不是封建主义了,这都倒退回奴隶时代了,给口饭吃就成恩情了,那奴隶们凭什么造反呢?但凡有力气造反的奴隶,哪个没吃奴隶主的粮?

第五,拐卖妇女、儿童是同一个罪

收买拐卖妇女都知道不对,都知道妇女愿意留下是斯德哥尔摩被洗脑,怎么到了一个更弱小的、更容易被洗脑的孩子身上,不对都变成了对呢?

知乎用户 雁影 发表

买卖儿童双方都是违法的,只不过这一对养父母确实是精心养育大了孩子。那你说这对人该不该判刑?还是要,怎么说,因为他们犯罪了,若是人人都去买卖儿童,因为有养育恩情就可以一笔勾销,那还要法律做什么。郭爸爸才是最惨的人,儿子 2 岁时候被卖,如今跟他亲情淡薄,这一切都归结于那些恶毒的人贩子。法律是人最起码的底线,过了这个底线,哪怕你再好,也只能称之为人渣!可怜天下父母心,郭爸爸也只能这么说了!

知乎用户 帖木儿 发表

郭新振的养父母(买家)不坐牢,就会有更多的郭爸爸,这种悲剧会更多。

别说买家没有虐待郭新振,对郭新振视如己出,那买家家里的两个女儿过的是什么日子有人同情过吗?明明有两个女儿,因为重男轻女的思想作祟,买了一个男孩。

这个男孩有多幸福,这俩女孩就有多不幸。

男孩的健康成长是建立在女孩的生不如死上的。

那郭爸爸呢,骑了 24 年摩托,走遍大江南北,摩托车骑坏了 10 辆。

跟孩子相处的天伦之乐几乎没有享受过,他骑在摩托车上风吹日晒的时候是什么心情?

自责?痛苦?生不如死?一死了之?

24 年,整整 24 年,每一天都是这种自责与痛苦在支撑着他。

可能到最后,郭爸爸想的不是孩子回到身边,他彻底妥协,可能只是希望孩子还活着,健康地活着就行。远远望一眼,不打搅,梦圆了,自己回家好好过日子。

但是郭爸爸的日子还能回到以前吗?

中国那么多丢了孩子的家庭的日子能回到以前吗?

原谅我用最恶毒的语言评价郭新振的养父母,这俩人不把监狱坐热乎了,就是在鼓励买卖儿童。

反正只要瞒得够久,只要买一箱牛奶证明没有虐待孩子,那么买家一点代价都不用付出。

24 年的风吹日晒,痛不欲生,家庭支离破碎,就值一箱牛奶的钱。

可笑不?

不管郭新振愿不愿意,请把他养父母送上法庭,接受审判!

知乎用户 起名困难症 发表

看到这个新闻,让我不禁想到另一个全民热议的新闻:姚策,郭威的事情。

整体来说 2 个事件虽然一个是错抱(未证实是否是河南夫妇是否人为故意),一个是拐卖。但最后孩子的选择都很相似,都是留在了养父母身边。

不同的是姚策家养母只有一个独子又已经得了绝症病逝,所以后面剧情一再反转。郭刚堂却保持了相当理性甚至可以说是完美父亲也不为过,事事都为他被拐卖的儿子着想,没有忘记大儿子,也很好的养活了另外 2 个子女和家庭,对他来说这应该是最完美的结局了吧。这 20 多年他清楚网络舆论能量的强大,也清楚这股力量可以轻易摧毁一个人的人生。

至于买孩子的所谓养父母一家,是否会受到法律的惩罚,我不知道,但起码他们心里是慌得,郭镇即使留在他们身边,但他有那么一个无私爱着他的亲生父母,对比重男轻女不惜触犯法律买孩子的养父母,以后的人生一旦有些挫折难题,他心里真的不犯嘀咕吗?

日子还长着呢。

知乎用户 土豆泥 发表

如果这种事国家不管,是不是代表可以肆无忌惮买孩子了?????

麻烦明确告诉我。谢谢。

知乎用户 杨博文 发表

谁有钱,就选谁呗?所谓有奶就是娘是也。

这个仔在买家家里也有十几年了,肯定百依百顺惯了,说真的,人家的亲儿子过的七八成比不上他。如果这个货享受的是灰姑娘的待遇,那这个问题根本不会在亲爱的蜘乎上出现。

再看看亲爹,没钱没权家徒四壁,说真的叫花子也瞧不上。哦,虽然他失去了一切,但他还有亲情?不好意思这个真的不值钱。

知乎用户 一一 发表

说句不好听的,假设郭振得了癌症或者其他什么重病,养父母绝对不管了,扔给亲生父母了事。只有亲生父母才是真的爱孩子,在孩子最困难的时候给予孩子精神、经济上的支持,并且不求回报。而养父母,如果有爱那也是自私的爱,是为了今后有人给自己养老,为了续香火,为了要个儿子!

知乎用户 犀利师姐 发表

小郭的选择可以理解,当年被拐的时候他还小,不能决定什么,也不记得什么。这么多年,买家对他也不错,毕竟是生活了这么多年的家庭,是熟悉的周围环境,是整个的社会关系。他在理智上知道亲生父母的不容易,但在情感上还无法对其产生亲情,这一切都可以理解。我们作为吃瓜群众,也没有任何立场去要求小郭做什么或不做什么。

郭爸的选择也是可以理解的。这么多年的寻找终于有了答案,心结已经解了一半。面对心心念念了半辈子的孩子,只是希望他过得轻松快乐一些,不必背负任何枷锁,这就是一个普通父亲的朴素心情。我们作为吃瓜群众,也无权置喙。

但是,买家应该由谁去惩罚?应该由谁去撕开买家温情脉脉的虚假面具?不应该是小郭、不应该是郭爸,应该是法律和社会!!!

小郭可以原谅买家,郭爸可以原谅买家,但是,国家、社会、法律不应该原谅买家!!

法律应该为 “天道好轮回” 中的 “天道”,应该成为“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的“天地”

法律应该在郭爸和小郭不主动作为的情况下,惩罚买家

法律应该成为把小郭从买家带离开来的 “坏人”,减轻小郭和郭爸的道德压力

知乎用户 孔鯉 发表

为什么我想到了葫芦娃里的七娃,认了蛇精和蝎子精为父母,小时候看的时候气死了,长大了还要看现实版,更气了 ‍♂️ ‍♂️ ‍♂️

知乎用户 秋叶原 发表

悲剧之所以是悲剧,就因为失去的永远失去了,再也回不到最初的样子,就算万幸得到一个可以勉强接受的结局,也未必真的悲剧变成了喜剧,真的就大团圆结局。就连我们的生活也永远不是非黑即白,也永远不会尽如人意,何况这样的人间惨事,说一声不得已真是太辛酸。

看到郭刚堂的表态,在钦佩之余,说真的,也挺为他感到难受。

在路上奔波寻找了二十余年,挣扎在希望和绝望之间,时时万蚁噬心,撕心裂肺,简直人间地狱。郭刚堂未尝不希望全家团圆,共享天伦,未尝不希望能有机会在团聚之后对儿子弥补亏欠,然而当希望一点点破灭,心中的期望也一点点后退,后退到 “只要知道他还好好活着就已经满足了”,何其卑微。

然而郭刚堂更明白许多被拐家庭团聚之后的真实现状,我想这才是他得到一点点就心满意足,愿意和儿子的养父母当亲戚走动,孩子提出来的要求一口答应的背后原因。郭刚堂一怕伤害到自己的儿子,二怕自己的坚持会更将儿子往养父母的方向推,找到了儿子却得不到儿子的心,这样的豁达诚恳,这样的小心翼翼,怎么能不令人泪目?

我钦佩郭刚堂,尊重郭刚堂,理解郭刚堂,这时候站着说话不腰疼,抡起道德大棒对郭新振横加指责,不仅会伤害到郭新振,更会伤害到郭刚堂。这样的真汉子,这样深沉的父爱,诸君在指指点点之际,真的忍心看其再添伤痕?

郭靖杨康之论可以休矣。

我们要多给郭新振一点时间。尽管今天的郭新振,已经和当年下定决心一定要找到儿子的郭刚堂差不多年纪了,但是一夜之间人生巨变,任谁都要有一个心理接受过程。从人性的角度而言,害怕环境的突然改变,面对大山一样沉重岩浆一样炽热浓烈的感情惊慌失措,都和难以割舍养父母的养育之情一样,都是人之常情。今天一时的决定,未必就定死了,未必将来就不会再有新的倾向,未必全部受到利益驱动而丧失了做人的良心。

把法律的留给法律。作为旁观者,我们心里确实也有强烈的不适感,但不适宜放纵发泄。我们要明白,这就是生活啊。生活就是这么让人无奈,百味陈杂。

郭刚堂夫妇背了二十四年失去儿子的枷锁,我们就不要让郭新振再次背上 “道德” 的枷锁了。

知乎用户 自信在胸 发表

说些不合时宜的话,公安机关不应该对其养父母提出公诉吗?

郭刚堂作为一个父亲,出于心疼儿子,而希望大家不要打扰儿子,无可厚非。

我作为一个旁观者,其实更是心疼作为父亲的郭刚堂。

知乎用户 新京报​​ 发表

2021 年 7 月 11 日,郭刚堂一家与儿子郭振在山东聊城认亲,一家人失散 24 年后得以团聚。认亲后,郭振选择回到养父母身边生活,这个决定引起了网友的热议。郭刚堂坦言找到孩子是幸福的起点,不是终点,他尊重儿子的选择,对儿子最大的帮助是不要过分打扰。

知乎用户 菩提似云 发表

作为一个妈妈,我很难想象老郭家是怎么度过这 24 年的,一定很难很难。

前两天我问我的同事(姑娘还没结婚),问她们怎么看待小郭的选择,及他的养父母,其中有人说,可以理解,毕竟养了他这么多年,而他的养父母这么疼他,还供他上大学,让他生活的很好。

说实话,我作为一个妈妈,我真的太难过了。我不明白为什么有人能理解这 “买家”,我的朋友还在跟我强调,很多的孩子被拐卖之后,断其手脚,让他们去乞讨,小郭此之不是生活的很好么?

这不是五十步笑百步么?因为我没有你那么恶,所以我的恶就不是罪恶了。因为 “买家” 没有断了小郭的手脚,还养他,供他生活,上学,所以写就是个“好父母”。

好扯啊。

谁对老郭家 24 年的生活负责?除了人贩子,难道小郭的 “买家” 没有责任么?

他们不是不能生啊,这个 “女买家” 生了两个女娃啊,你自己生是不是就不会对别人家造成伤害???你不愿意生了就去别人家的孩子,别人的痛苦这种人怎么能理解呢?他们买小郭来是为了啥?不就是因为自己没有儿子,不管是为了传宗接代,还是为了养儿防老,都不能否认小郭被买来的事实,他就是个工具,他的存在是为了达到 “买家” 某些目的,即便是养了这么多年,这个目的扔没有改变,小郭现在甘愿做一个工具人,当然有他的感情因素,但,但是,总不能说 “买家” 养了 24 年,小郭就是从买家的肚子里生出来的吧?

不要说什么小郭不会被他们买来也会被别人买,说白了,他们不会买小郭,也会买别人,不是伤害老郭家,那么那个孩子就可能是老李家的,老刘家的,老赵家的,难道他们不是罪恶么?

老郭的选择实属无奈,他帮助破获了那么多拐卖的案件,当然也看到了很多不好的结局,他不想自己这样,自己找了这么多年,终于找到了,他清楚,他是特殊的,要是别人早就放弃了,他这么坚持是他自己的选择,他不能因此绑架孩子,因为绑架了他,那所谓的找到就白找到了。所以,他只能委屈自己,说跟买家当亲戚走,说大家不要打扰小郭的生活。他多少无奈,真的没有人能感同身受。

小郭,好吧,人性如此,我理解他的选择,也觉得他有权利这样选择,只是我真的觉得这样的 “买家” 不惩罚难以平民愤。

知乎用户 江浩栾 发表

我没听说过嫖客可以因为性工作者的谅解而免于刑罚的。

拐卖人口是重罪。

我说的是买方。

知乎用户 所谓 发表

我只想知道,人口买卖中的买方要怎么判。

知乎用户 Jim 发表

知乎现在问个问题都喜欢颠倒是非了吗?

用个词都这么睁眼说瞎话了吗?

郭新振哪有养父母?

他根本没有!

事实是 1997 年郭新振是拐卖中间人以 6000 元的价格,卖给了收买人。

别扯什么封建思想遗害,收买人就想要个儿子传香火之类的,古代立嗣过继都要到到官府办许可备案的传统怎么就忘了!合着古代传统就捡自己有利的拿来用了啊?

收买人是否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前往民政部门办理收养手续?

答案是没有

所以,没有收养手续,哪有收养人?

连收养人都没有,还养父母!呸,父母这个词是这么加的?

没有收养行为,只有收买行为!

还养父母,你们听说过叫谁谁谁是买父母的吗?

他们只能被勉强唤作收买人!

但收买人这个称呼也不完全准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第二百四十一条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什么养父母!

什么收买人!

他们就是罪犯!!!

知乎用户 Felix 发表

拐孩子犯法,买孩子没事儿呗?

任何事都应该从需求端从最根本入手才能最大限度的杜绝一些问题。

以前是硬件条件不够可以理解,现在大数据渗透到了社会的每一个角落为什么不从需求端震慑一下呢?

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

知乎用户 宛月清秋 发表

虽然很不应该,但是真想让他也体会体会他父亲所承受的苦痛!!看看他到时候是不是还能轻易的说,打扰了孩子原本平静的生活。

知乎用户 无思 发表

说实话,我认为小郭内心也许并不想认自己亲生父母。他可能认为认不认对他没有任何改变,反而造成他今后的困扰。亲生父母又不是什么大富大贵的等他去继承家业。反而认了还要多一对父母去照顾。自己今后的人生还要被人诟病,说闲话…

从他还是选择回到养父母身边,已经说明了,他不可能否定养育他长大的养父母,就算他们再不对,始终还是养他长大。而且还可以说就是他亲生父母没把他看好,才导致这一切发生的,他们也有责任… 如果自己的养父母还被抓了,那他会不会憎恨打破这一切的亲生父母?

所以小郭,其实蛮难的,本来自己就是无辜的,两边父母的错,结果要把他卷进来成为核心主角… 搞不好就要被骂…

但是,我始终觉得,小郭再怎么无奈,无辜,也应该说出一句:我替我的养父母向大家道歉,今后我也会经常去看望亲生父母的。虽然这太过理性了…

至于老郭,他心中搞丢儿子的愧疚,逼他苦苦坚持寻找几十年,他如果不这样骑着摩托,甚至被拍成电影,是否能引起更多人的关注,是否能督促警方找到儿子?我们不清楚。如果他像大多数小说电影里的剧情,默默打听到孩子现在在哪家过得很好,自己去偷偷看了一眼,然后放心的走了,没有过去打扰。这样是不是好的结果呢?

但是,那样的话,正义不就永远不会来了吗?

所以,他的养父母不出现是对的,阴暗的人就应该躲在阴暗的角落。

不过,我希望政府抓紧时间去养父母家调查清楚,小郭的生长环境如何,最好媒体也一起去,全部曝光。让养父母即使没有被法律制裁,也要在镜头下道歉,让他们知道他们做的事情是不对的,伤害了多少人,让他们感到羞耻。以儆效尤。

那时候,小郭会不会内心更加憎恨亲生父母呢?就看小郭心中正义和私情的较量了。

不过,我估计这件事也许就告一段落了…

知乎用户 采薇 发表

现在这件事已经不仅仅是个人小家的事情,已经成为一个社会现象。为什么乎友们持续关注这个话题,因为关乎千家万户的幸福。你不知道周围谁是人贩子,谁是潜在买家,总不能把孩子拴在裤腰带上吧。在单位已经身心俱疲,还要时时牵挂幼子,孩子会走路到上幼儿园之间是最容易丢的,他现在在哪?老人看好了吗?保姆看好了吗?

所以需要法律来保护我们,来威慑犯罪分子,但是总有人利用法律的漏洞钻空子。郭新振丢时两岁,已经会说话了,孩子哭闹着要妈妈,口音打扮都不是本地人,一看就不是弃养的。买他的两夫妻心里明白得很,但是为了要一个姓他们家姓的健康男孩子,明知违法而为之,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

如果当时不是买了郭新振而是别的男孩子,他们一样会把他抚养大,给他订牛奶,给他买房子,根本出发点不是出于爱,而是一己私利。任何一个健康的男孩子都可以成为他们家传宗接代的工具。再看郭爸爸,只有郭新振才是他的唯一那个痛点,尽管后来他又有了孩子,但是郭新振对他来说是不可替代的,他找了 20 年,人生年华最好的 20 年。他说只有寻找儿子的过程中才觉得自己是一个父亲,所以尽管他没有抚养小振新,但他没有缺席。我敬重郭爸爸,我从他身上看到了人性的美好,高贵。

有种说法不要打搅郭振新,我不认同。他已经成年,这么玻璃心吗?而且他是体制内的人民教师,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如果有学生问:老师,你怎么看贩卖儿童的行为,依他现在的三观,不可能给学生一个正确的答案。国家对教师素养的要求是高于一般人的,一个连善恶都不分的人怎么教书育人。所以郭新振的社会角色要求他不能回避这个问题,他现在的选择无疑鼓舞了那些潜在买家,买儿童不仅没有惩罚,还有人孝敬养老。相关法律规定买儿童的人判三年有期徒刑,已经定性为触犯国家法律,但是郭新振作为人民教师,不仅不谴责,还声明为他们养老,只不过节假日去看看生父。只能说,没有大义,没有社会责任感,没有担当。

这件事知乎上了两次热搜,感谢知乎的社会责任感。我觉得应该所有媒体,全社会都来讨论买卖儿童,妇女的问题,让政府看到民意,从而推动相关立法的完善,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郭爸爸,虽然你被偷走了做父亲的权利,但你从未缺席过,向你致敬!小振新已经长大,他的路还长。他不仅是你的孩子,他也是社会的孩子,让社会来教育他吧。

知乎用户 雨林 发表

郭爸是为了儿子,说了一句 “养父母”。唯有他自己知道不做法律追究,到底怎样的煎熬才说出 “像亲戚一样来往” 这种话的。换我我除了法律追究,真的想不到其他办法了。

今年这让人热的要窒息的夏天,这次事件很多人透心凉了。

我们的法律呢?怎么买家突变 “养父母”,就算他们善待孩子,可就是触犯国家法律,难道不追查吗?

那个人贩子,到底制造了多少 “郭刚堂”?

看客门呢?有极个别的用别人的痛苦换取流量。也开始讲 “养父母的恩德了”。

尊重郭爸的选择,那是他爱的太深,他没办法的选择。

但呼吁法律程序启动,法办买家和追查人贩子。如果法律不出手,我想不到从这次以后又有多少家庭,会支离破碎。

什么是 “养父母”,什么是人贩子的买家,法律上不清晰吗?

有些分析说郭娃对买家有感情,所以不回郭家也正常。

这踏马和之前那个杜鹃鸟换来傻儿子有啥区别?

什么感情?你爹妈骗你一件小事,你都暴跳如雷,你如果知道自己不是亲生的,你也跟这两傻货一样,孝顺一个连 “人” 都不配做的人吗?

自己父母有问题,还有个大义灭亲时候,现在,为了利益,真的是认贼作父,还引以为傲。

知乎用户 Kris​ 发表

让人知道拐卖孩子有多可恶。毕竟失去了的永远都不会得到弥补,法律意义上的,物质上的,情感上的。这是完完全全的恶。郭新振有选择的自由,无论是出于感情还是出于现实利益考虑,都可以。但是骂那对买家夫妇是大众的自由,小郭痛不痛苦,大众都有这个自由和权利。大众向往法制完善的社会,向往不必担心这种不幸发生在自己身上的生活,

知乎用户 微微笑笑微微 发表

现实版的认贼作父。

买孩子的那个就是真正的偷孩子的贼。

开始理解杨康了。

知乎用户 愤怒的欢乐豆 发表

我不相信郭刚堂不恨儿子的 “养父母”

可是,现在这种情况下,不和解又能怎么样呢,好不容易找到了儿子,一个父亲,又怎么忍心和自己的儿子闹崩呢

我非常非常的不理解也希望有学法律的朋友能和我科普一下,对于被拐卖孩子的买家,现行的法律里面就没有一条相应的惩罚么?就算不用坐牢,钱不用赔么?总得让他们付出点代价吧。难道我买了个孩子我只要对他好以后就算被他亲生父母找到,我不光不用付出任何代价,而且孩子还会继续和我一起生活,把我当亲爹亲妈看?

我不理解,我非常不理解

隐隐有一种被触碰到底线很不舒服的感觉

如果是为了被拐的孩子情感受到伤害,那法律可以为了避免我家亲生儿子情感不受到伤害允许我出去砍人么

不理解,非常不理解

知乎用户 想要成为的样子 发表

郭新振结婚了,有娃了,娃丢了,他才能体会到老郭的心情。

可是这种几率太小了,小到为零,所以,我们心疼老郭就好了,说什么都改变不了现状,徒增烦恼。

知乎用户 不吃香菜 发表

回答里一口一个 “认贼作父”、“当代杨康” 的真让我觉得恶心。这样的晴天霹雳对任何一个正常人来说都是短时间不可接受的。真心希望这些站在道德高地上的人遇到同样的事,希望那时侯你们能“大义杀贼”。

我就想问问那些满口仁义道德的人,那个被卖掉的孩子做错了什么,你们要这样羞辱他。于他而言本来就经历了莫大的人间悲剧,凭什么还要受到这样的羞辱? 就因为他一时接受不了这样的现实? 就因为他没有立刻和生活了几十年的人反目成仇? 就因为他不识你们口中的 “大义”? 就因为他的表现没有让各位“圣人” 满意?

请各位积点口德吧,买孩子的固然可恨,寻亲的固然伟大,但是被卖掉的孩子何其无辜,他不也是受害者吗?

知乎用户 须川亮 发表

因为郭知道,他错过了孩子生命中最重要的那二十几年

所以就算找到,孩子八成也不会跟自己亲

他坚持找,只是为了有个念想,为了不让自己沉沦

现在孩子找到了,全须全尾,健康强壮,学业有成,还有一份正经工作

说难听点,哪怕孩子没丢,他这个年龄也该独立生活了,哪还能继续跟父母住一块儿

所以这对郭来说应该是最好的情况了,没必要强行把孩子捆绑在自己身边

逢年过节通个电话,偶尔过去看看他就得了

知乎用户 梨涡小篆 发表

文化低真是没救,明明是参与人口贩卖的买主,犯着法的,你还要当个亲戚相处。这么 “好” 的心态真是活该受虐 24 年——也可能是被虐习惯了,给一点心理安慰就像中了 500 万彩票。可见习得性无助的严重性。另,立场含糊的人太容易被媒体引导着放弃本该争取到的权利。如少女被人贩子拐卖到大山,受尽凌虐,最后成了感动中国的民办教师,她居然也真的这么认为…… 哀其不幸,恨其不争。难怪金庸写《射雕英雄传》时候给杨康一个死无全尸的结局,他也是真气。完颜洪烈毁了杨铁心原本幸福的家庭,包惜弱得知真相,尚能割裂二十年的夫妻之情,清楚地认识到欺骗就是欺骗,再受宠的感情也是镜花水月。杨康始终走不出来,说他是念及完颜洪烈的养育情,倒不如说他是留恋金国小王爷能拥有的荣华富贵。郭振的小算盘可能打的是:我认亲生父母?他们给过我啥…… 我如果认了,不是多了俩养老累赘?我在河南都安居乐业了,干嘛要再折腾到山东…… 养父母不是亲生的,但是对我好啊,亲爹妈又不是达官显贵,我理他们作甚。我如果回到山东,工作得辞,人际关系得重建,不划算不划算…… 另,养父母是犯了法,跟我啥相干,有奶就是娘嘛!至于人贩子拐小孩的严重性,只要我的孩子不丢就行了。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什么养父母?我再强调一遍,那是买家,是贩卖人口的参与者!

对于这个儿子来说,我觉得要给他足够的宽容和时间。郭子可以心软,甚至可以依赖养父母,但是重点在于,执法机关执法不能考虑郭子的心理因素!

司法机构必须追究买卖人口参与者的罪行,再说明白点,必须追究所谓” 养父母” 也就是买家的罪行!要在大庭广众之下宣读他们的罪过,给他们应有的惩罚,这才是负责任!

这次影响很大,知名度很高,是双刃剑。机会利用好了,会给人口买卖的买方增加很大的顾虑,让大量的买方不敢买,从而减少拐卖。反之,那就是买卖人口的重大利好消息,本来打拐都在取得效果了,却又给买家一针强心剂!” 你看,那郭家的事,闹得那么大,最后买家还不是没事?不但没事,儿子还认他,给他家传宗接代,这钱不会白花!”

不要管这孩子怎么想,不要管人伦,这些都是建立在损人利己和脚踏司法的基础上的。更有甚者,一个村子联合起来隐瞒甚至暴力阻挡执法机关解救,这是什么?这是公然暴力抗法,这是造反!一定要追责判刑,干他丫的!

知乎用户 美好 发表

父母的爱是无私的

儿子是站在儿子(自己)的位置上考虑

爸爸也是站在儿子的位置上考虑

知乎用户 吴恒祥说教育 发表

郭刚堂希望大家不要去打扰儿子,体现的是父爱的伟大,体现了一种真正的大爱。寻子几十年,终于找到了日思夜想的儿子,这份激动与感恩,是可以想象得到的。现在儿子要留在养父母身边,作为亲生父亲,心里肯定有失落,但失落之中更多的是欣慰与感激,毕竟儿子还在人世,而且健健康康长大成人,面对这突然而至的人间奇迹,涌上老父亲心头的,更多的是对上苍的感激。相比这份浓烈的感激之情,不能与儿子在一起,只不过是个小小的遗憾吧。

知乎用户 美颜盛世半夜敲窗 发表

对于拐卖人口这种案件,应当赶紧立法尽快推进买卖同罪!

知乎用户 flyfli 发表

道学家慷他人之慨倒是容易,您正义感那么爆棚有那在网上指摘别人认贼作父劝人家大义灭亲的功夫直接去把郭的养父母扭送到公安机关可好?

知乎用户 Sandy 发表

被这样的家庭养大,做出这样的选择不是很正常吗?毕竟环境塑造人不是说笑的。

知乎用户 游目骋怀 发表

“在是是非非当中,他(郭新振)才是最大的受害者。”

郭父是以一个深爱孩子的父亲角色而发声的,他正在小心翼翼地维护这来之不易的团聚。在这个网络暴力无处不在的时代,他生怕自己不合适的发声给孩子带来困扰甚至二次伤害。

郭父这 24 年找寻过程中的感悟和阅历不是你我能体会的。他见过无数被拐孩子在找回后如何与 “收养” 家庭及原生家庭相处,他知道什么方式才是最好的。

至于你们指责郭父没有对买方追责,影响社会风气,郭父也谈到了,

“至于买家的所有问题,这都交由法律来解决,这不是说我答应或者郭新振来宽恕就行的。”

事实上,此类刑事案件是需要由检方提起公诉的案件,如何追究买方责任需要由国家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请大家尊重郭父及郭振他们一家的选择,静静等待法律对买方违法犯罪行为的公正裁决。

知乎用户 嘉豪 发表

最后一面还是个宝宝,等到再见面

当初的宝宝已经是个大男孩了,父母要同孩子一同成长,共同走过的一段人生路

被裁剪了,刚起了个头,就结尾了

孩子在另一个家庭长大,就如同快进

这次快进,没法撤回,取消

诸多细节可以有无数种想象

有些让人担惊受怕,有些是美好的奢望

丢失的时间,是找不回来了

能被制作成一部电影,给它加上有现实原型,真实案例改编的标签,让大众所知晓

也许是多亏了这个作品,才能找到

找到之后的后续,依旧吸引人

可这样的关注也许过于打扰他们了

知乎用户 橡树小姐 发表

我是觉得,如果真正按照某些人所说的,按法律严惩养父母(或者如某些人所说买方),然后呢?

对于某些人来说,内心的正义得到了伸张和维护。但是对于这个儿子来说呢?生活了二十多年的家没有了,而血缘父母又如此陌生,整个人的生活都乱了,这样就是好的吗?

理想的状况当然是丢孩子这件事没有发生,可事实就是发生了。现实面临的问题不是如果这件事没有发生会如何,而是已经发生的事情无法改变,如何才能将伤害尽可能减少到最小。另外,对于旁观者,可以很简单的将养父母称为 “买方”,这样也更容易定罪,可是对于儿子来说,却太难了。可以把自己代入儿子的位置体验一下,是不是只想想就难受?还有说养父母家前面有两个女儿,所以才买了他当作传宗接代的工具。这样说是不是也简单的物化了儿子?或许最初出于传宗接代的需要买了这个孩子,但是二十多年的养育,又怎能简单等同于工具?

个人的思考:在这样一个多方利益矛盾冲突的案件中,到底什么才是最重要的?从目前来看,公安的处理和郭爸爸的回应,都把儿子的利益放到了第一位。没有最优解,只有相对优的选择。

再是想到两难困境:牺牲一个人去拯救多数人是可行的吗?

关于少数利益与多数利益的讨论,这两天刚好有一个热门话题,可以拓展阅读:

是否可以以牺牲一个人的代价而救一百个人?

知乎用户 张谦​ 发表

所以杨康没啥错,吗?

知乎用户 李书航​ 发表

在这个问题下,法律的选择就是郭振的选择。

上次我看到这么难以抉择的问题,还是在要不要给卖淫女提供避孕措施,以及要不要给吸毒者提供干净针头的问题上。

相比之下,是否要降低未成年人刑责最低年龄反倒是不那么难判断的问题。

今后这种痛苦的抉择一定会更少,因为要寄希望于新发生的拐卖更少,发生后迅速被找回的多,长期拐卖造成 “既成事实” 的情况越来越少。

从很多其它采访佐证,郭刚堂作为父亲,已经无数次设想了找到孩子的情形,对现在这样也有心理准备。我知道在咱们国家有很多人对外发声 “息事宁人” 是“被同意”,但我相信老郭不是这种情况。

知乎用户 里哦哦 发表

当然是等子弹飞啊

这个事情怎么说呢,横竖逼着这个孩子做决定。和养父母生活了几十年,突然说自己不是亲生孩子,感情上一下子接受不了。

但是不知道亲生父母的存在和知道亲生父母的存在是不一样的。心里都会有隔阂的,然后慢慢慢慢的,就会变得不同。

不能指望一个人在短短几天里发现这么狗血的事情还能做出影响自己一辈子的决定是正确的。

有了来往就不一样了。毕竟人家是亲生父子。血浓于水,来往多了。养父母是不是就会担心了?就有间隙了?

都说养恩大生恩,但是你这是买卖人口。人家亲生父母不是虐待孩子,不养孩子,是被拐卖的。

知乎用户 辛德林记 发表

养父母到底知不知情是被拐卖你都不知道,何谈犯罪?如果拐卖者只是告知在贩卖一个父母不要的孩童,钱只是作为奶粉钱补偿,这也犯罪?

事实都不清,就在网上当判官,您可够大胆的。

知乎用户 好吧 发表

直到他有勇气面对自己情感的撕裂,才有能力面对人口贩卖犯罪事实的本质。

知乎用户 猫耳朵​ 发表

不管当初孩子是怎么来的,这二十多年的陪伴和亲情却是真的,起码说明养父母是拿人孩子当自己亲生的在养。

虽然法不容情,可话说回来,如果这次养父母被判了刑,那么下次呢?

与养父母们感情亲厚的养子养女们还会积极与亲生父母相认吗?还会积极配合警方的调查吗?人家还会拿着自己的 DNA 去与亲生父母比对吗?

毕竟如果你不自己主动提供 DNA,那………?

当然,我不想讨论法律,因为在我看来,法不容情,法律应该是冰冷无情,铁面无私的,该怎样就怎样,但是我想在情感的层面上给这个男孩一些支持。

我想如果我是他的话,我也会这么选择,出于我对我自己的了解,我比他可能还要更过分一些,我应该是不会再跟亲生父母来往,如果他们持续打扰我和养父母的平静生活,那拉黑都是有可能的。

我有一个我很爱的妈妈,也有一个跟我没什么感情基础的爸爸,所以我认为,血缘不是万能的,我爱我妈妈是因为她用爱养大了我。即便这份爱可能并不纯粹,可是她养我 “爱我” 的动机跟我没有关系,我更在意自己从她身上所得到的 “爱的感觉”。那么,假设我妈妈是买家,爸爸是亲生父亲,他花了 20 多年寻找我的事迹顶多只能算是一个故事,妈妈所给我的 20 多年的养育才是我的现实。

当然,这样的选择不为人待见,因为对大家来说,一个陌生人的喜怒哀乐不足为道,但是大家都痛恨人贩子和买家,所以自然不希望看到他们幸福。我甚至可以预见,小郭的教师生涯可能会因为这个选择而结束。

但是,如果我是他,拼了这个工作不要,哪怕抛弃所有出国,我也不会抛弃我的妈妈不要。我会大声的说:我爱我的妈妈,就算全天下的人都唾弃她,我也不会。


顺便加一句,这是他的私事,只是偶然被人知道了而已。

我也曾当过受害人,和我在评论区看到的一样,似乎没有人在意我们这些受害人的感受。明明是私事,明明我们才是当事人,却非得按照世俗所指定的道德标准去说话去做事甚至去受伤。

放上一个新写的回答吧,以前那个就不放了。

你会感激一个让你成长但伤害过你的人吗?

知乎用户 鱼鱼 发表

《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 强奸罪; 非法拘禁罪; 故意伤害罪; 侮辱罪; 拐卖妇女、儿童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为什么不治罪?能不能给老百姓一个答复?厚厚的刑法难道是一纸空文吗?你们知道作为父母看到这则新闻有多失望吗?我们的孩子被暴露在风险中没有人可以保护他们?

知乎用户 心理咨询师黄小仙​ 发表

这就是父亲 “有事找老郭,别找小郭”。不管能不能,我都要为你担着风雨、口水。

老郭对儿子的爱,让人看到了如山的伟岸:

不管什么时候,父亲都希望能帮儿子承担。

真真切切地践行了:“只要你过得好,支持你任何选择。”

心疼老郭…… 每一个当父母的都希望小郭回到他身边,但每一个当父母的人也都理解老郭的这份爱。

其他回答,我在这篇文章中说了不少,请移步:

如何看待《失孤》原型儿子决定留在养父母身边 ?

知乎用户 zhonghuataishan 发表

无论如何尊重郭新振的选择,不要打扰他的生活!

知乎用户 一梦千年 发表

怎么说呢,

我是我爸亲生的,可是 ,小时候总被打得像猪头一样。

过得还不如人家领养的孩子。

知乎用户 穆琏​ 发表

对养父母判个缓刑差不多了 赔偿这些年寻子损失吧。

知乎用户 安一一 发表

麻烦那些动不动就说买家入刑的 看看 15 年之前的法律是怎么写的?执法部门怎么去执法?难道用修改后的法律吗?

那是不是几十年前 公共场合吸烟的也能找出来罚一遍款?

知乎用户 月半辛辛 发表

父亲只是确认了孩子还在世还幸福

孩子被养父母疼爱了那么多年不是说割就能割的

或许很多人无法理解

我舅舅就是领养的,虽然拐卖跟送养的前提不同,但是跟养父母感情是一样的,何况孩子只是就在养父母身边也没说不跟亲生父亲来往联系吧

实在没有必要过多解读,生活毕竟平凡

知乎用户 云山 发表

在法律层面,即使买方父母对这个养子付出了再多的时间精力,也无法洗刷买卖儿童的罪名。明明自己有两个女儿,还要再买一个儿子,目的是什么不言而喻。明知这个男孩是人贩子拐的,还理所应当与其做交易,这是知法犯法。郭刚堂天涯寻子轰轰烈烈,他的亲身经历还被拍成电影《失孤》,影响之广泛可以说是寻子案件里的典型。作为买家的养父母们对此不可能不知情,此为阻碍其进行解救。试问,如此养父养母有何道德可言?

**一切建立在损人利己,剥夺他人权利上的亲情道义都是犯罪者对罪行的无耻狡辩。**无论如何颠倒黑白、道德绑架,仇人也成不了恩人。郭振于情可以孝敬养父养母,但是这不代表功过相抵可以免去惩罚。即便买方养父母因此入狱,养子也可以探监看望。

纵观近些年打拐团圆案件,贩卖人口嫌疑犯均受到处罚,而收买者,往往隐匿在法律之外逍遥快活。被拐者与买方长年累月的相处生活,思维、行为难免会潜移默化地受到影响,他们甚至很难意识到养父母的错误,更不会亲手去撕下这血淋淋的事实。关键时候,我们的法律就显得尤为重要。

当事人不追责,或者迫于无奈无法追责,那么公检法是否可以为正义主张?

再者,当一户人家平白无故多了一个孩子,而且还没有经过正规的领养手续,他又是如何瞒天过海成了亲生孩子呢?民众的监督力在哪里?村委、各大办证机关的调查又在哪里?还是说一切都天衣无缝亦或是习以为常呢?

当一个人的家事变成了全民瞩目的社会新闻,那性质就不仅仅是个人家庭纠葛,它代表了整个社会对道德法律的态度。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把法律落实到实处。严惩买卖双方,强制执行,如此法律才有其规范震慑的作用!

知乎用户 小五 125 发表

前段时间那个割肝救子的后续,养子肝病去世了,她亲儿子回到身边了吗?似乎也没有吧?现在不是回不回到身边的问题,郭刚堂不知是否还有其他子女,如果没有,他们以后的养老是个问题。同理,割肝的那个也一样,养子不在了,自己又从来没有养育过亲儿子,她的亲儿子以后会照料她的生活吗?

知乎用户 东海雀舌 发表

买人口合法了?那重金买子的岂不是乐开了花。

知乎用户 王也 发表

为什么大家把关注点都放在孩子郭新振身上?一个是生恩,一个是养恩。对于孩子来说,你要叫他怎么选择?与其讨论这个,我感觉更应该讨论的是如何去破除老旧的思想,让重男轻女的思想如何更好的破除,让大家知道生儿生女都一样。更应该去讨论如何去打击人贩子。而不是去关注一个无辜的孩子。

知乎用户 shuhong118 发表

医生收病人红包,老师收家长礼物,为什么只惩罚医生和老师?

拐卖儿童案件,对于拐子当然要严惩,那么买孩子的买家呢?

有需求才会有市场。

只有连买家一起惩罚,才能以儆后人,让他们知道:买孩子是犯法的,不管你是不育症,还是养儿防老。

至少还有领养这个途径啊!

知乎用户 闲鱼 1 号杂货铺 发表

就像电视剧的剧情。两个女人都说是自己的孩子,亲生母亲怕伤到孩子只能松手让骗子把孩子抢过去了。可是这个已经不是孩子了,而他依然选择跟骗子在一起。他还是个人民教师,以后他会不会对他的学生说,我虽然是一件商品,但是我的主人照顾我,我爱我的主人。

他跟网上那些被抛弃了还要寻根的人相比,他这个人是没有根的。他是凭空出现然后被他的养父母养大的。

这件事情,郭家父母为了当事人感受可以不追责,但是法律不应该就这样放过去。这件事没几个知道也就算了,不追责就不追责吧,影响不大。可这件事差不多全国人都知道了,这 14 亿人之中又有多少动了心思想买孩子但是怕坐牢没实施的,都睁眼看着了,既然这个买家都没出事,大概是可以试一试的,风险也有,不大,不像宣传那样买卖同罪,可以一试。

知乎用户 大浪淘沙 发表

不然呢?

说那些大道理有意思么?

一边是跟了二十多年的,一边是两岁之后没见过的

一边是家庭条件一般的,另一边是奔波二十多年家庭条件基本为零的

一边是本来 “正常” 过日子的,另一边不管怎样出现之后闹的沸沸扬扬的

性质上和那些抛弃完有需要又回去找的天壤之别,但是现实角度来说,差不多

一个成年人想和陌生的亲生父母培养关系,这难度低么?

当然,这个有各种光环在那,各方面随便捐点钱就能把条件提上去

然后呢?

知乎用户 小黑锅锅 发表

买了孩子只要保证不被找到

孩子养大了照样跟自己亲

还不用坐牢?

这不是鼓励买孩子吗?

有关部门不能因为这一家可怜,事情久远,就选择了看似好的处理方式

那其他失孤的人呢?

以后还有多少买家?嗯?

没有买才没有卖啊,要根治

这个买来自己孩子的人现在还要打落牙齿和血吞,为了孩子,把仇人当成亲戚来走?

凭什么

知乎用户 okok ook 发表

要不然怎么办呢?不过马上就暑假了,小郭应该会来郭家生活一段时间,慢慢培养感情吧。

知乎用户 夏末花未眠​ 发表

他如果不这样,他能怎么样呢?

只要知道儿子在哪儿,慢慢来,总有办法。

知乎用户 深海深蓝​ 发表

说明这么多年他生活得不错,虽然不在亲生父母身边,但过的生活与在原生家庭无异~这是他的选择,也是他的生活,不容外人置喙

知乎用户 DAYDAYUP 发表

可以理解。

知乎用户 钥匙 2020​ 发表

找了那么多年,最终真的找到人了,却找不回心。

确实应了那句 “拐卖是超越谋杀的罪恶”。

知乎用户 鲁森林林​ 发表

因为郭刚堂是真正的汉子,真正具有宽广胸襟的人。他对郭新振是真正的爱。

郭新振表达自己要留在养父母身边,这个决定其实是不被广大网友和旁观者所能接受的。也是不够完美的。不是网友或者旁观者 “操闲心”。而是郭刚堂人太好了,对孩子太爱了,找了整整 24 年,风餐露宿,一直都没有放弃。所以大家都同情郭刚堂,都希望他的亲生孩子能回到他身边。

而且还有两个完美结局的例子在前面。

申军良的儿子被找到后,回到了申军良的身边。儿子让申军良不要追究养父母的责任,申军良答应了。毛寅被找到以后,回归到了亲生父母身边,一家人其乐融融。毛寅养父是购买他的人,但是已经过世,他养母从小对他很好,毛寅多次表示要给赡养养母。

所以网友们感到 “意难平”。觉得郭刚堂 “好人没有得到好报”。为他感到不值,感到委屈。

郭刚堂是出于对儿子的爱,他在看到儿子健康的活着,有稳定的工作后。他不希望儿子再次卷入舆论的漩涡,所以他呼吁大家不要打扰他。郭新振坚持不露正脸,一直是侧脸或者打马赛克估计也是考虑到了这方面。

这是一个伟大的父亲做出的无私决定。郭刚堂人如其名:刚正亮堂。

至于郭新振为什么要留在养父母身边生活,可以从新闻报道中找出答案。

根据新闻报道:郭新振在养父母家庭生活了二十多年。家里面有两个姐姐,对他一直照顾。养父身体不好,家里也一直咬牙供他读大学,他本人在大学毕业后又在林州考了正式教师编制。他很难一走了之。

养父母年纪比较大了,对我有养育之恩,也需要人照顾。” 他的工作还在那边(河南),因此,他以后还是想留在那边,但是自己假期多,会经常回来看看。

根据新闻报道。两个姐姐和养父母为郭新振在城里面买了车和房,现在操心他的婚事。可以这样说吧,养父母的家庭为了郭新振付出不少,郭新振是能感受到这些的。

郭新振的养父母可谓是倍加疼爱,他从没见两人动手打过孩子。不仅是养父母,两个姐姐也给了郭新振很大的呵护,两人也拿出了一些积蓄,帮郭新振置办了房子和汽车。

看到这些报道,我感到五味杂陈。郭新振明显是被他养父母买回去 “传宗接代” 和养老的。这是一起有目的的买卖行为。人贩子要被追究法律责任,那么买家呢?

郭刚堂这 24 年受过的苦,流过的泪。他的人生走向完全被改变,他的家人受到的精神痛苦,他要去找谁来算这笔账?

最后,我希望郭大哥接下来的日子,多为自己过一下。好好的生活。

知乎用户 潜水君不需要名字​ 发表

一个重男轻女认为买卖人口合理的 “买家”

花几十年把一个孩子养成什么样?

他成为下一个再想买孩子的 “买家” 我觉得有可能。

成为一个危害邻里无恶不作的吸血鬼也有可能。

普普通通地长大,早早传宗接代,让 “父母” 享受天伦之乐也有可能。

唯一不可能就是成为一个对买卖人口,对重男轻女深恶痛绝的人。

所以他做出任何决定可能都看似无法理解,但又好似都可以理解。

知乎用户 二民​ 发表

高赞回答认为,买家责任很大,应当是人贩子的帮凶。

我个人认为,买家也是人,并不一定知道人贩子抱来的小孩是拐来的。同时,人贩子既然拐走孩子,是一定要卖掉的,或者结果更残酷。买回去,善待孩子,不是坏事。

道德先生谁都会做,怎么能尽量少的减少伤害和损失才是最优解。

事情已经发生,孩子对养父母的养育之恩念念不忘,对生身父母的生育之恩也怀有感恩之情,不是一个圆满的结局吗?

拐子,千刀万剐的职业跟入室盗窃的盗匪,偷人钱财的小偷一样,在强大的天眼系统之下,必定走向末路。

知乎用户 刘原 发表

当事人也许都已经想开了,但是观众们就纠结了。可以想见,在抖音快手视频号等视频平台,这种声讨的视频会和之前的错换人生一样,多得飞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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