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以海棠文学城女作者「远上白云间」为典型,50 名写黄文女作者被捕?

by , at 03 June 2025, tags : 黄文 海棠 她们 女性 点击纠错 点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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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月神天​ 发表

一个写 h 文,看 h 文的网站,我说难听点,在国内就是应该悄悄的运作低调行事。

结果海棠这微博热搜上了多少回了,还各种读者在国内社媒支持安利分享作品,作者还也在国内主流社交平台发声….. 你肉身在国内进行 18 + 内容的创作也就算了,结果不仅自己跳出来,还有一堆读者在那边起哄。

简直就是优质肉猪……

ps. 我关注的一些作者画手或者别的什么创作 r18 + 内容都是小心翼翼,甚至有的不在国内的都很谨慎,更甚至有的都已经进去蹲了几年出来了,大家都是悄无声息的私下叹个气也不多说什么。结果到了海棠这边生怕这个事情知道的人少,不停的拱火。

知乎用户 Aulirk 发表

很多人实际上是解构了所谓海棠文,认为这单纯只是 bl 跟 bg 黄文。

实际上把她们写的文字叫小黄文感觉跟说 n 号房的视频是小黄片一样。

知乎用户 沧海一帆渡​​ 发表

我是一点没看出来写小黄文有什么必要搞这么大惩罚力度。

只能说中国人的思想确实是国家的重大财富,不过是几篇小黄文闹出来的动静这么大,不知道还以为在抓什么流窜作案团伙呢。

这个量刑就更绝了,都赶上强奸罪,一般的诈骗罪都没有那么夸张,只能说思想罪是最大的罪!

ps…… 没想到现在打拳的人这么多了,司法量刑有问题也要硬扯到男女对立上。

知乎用户 Finger 发表

看微博骂的这么凶我刚刚也扒去看了两眼,有一说一与男频 h 文网如斑竹之类的相比没什么太大的不同,就是小说名字太直白了

而当我随便点击一篇小说看发现它需要注册时我就意识到这勾八网站逆天在哪里了,它需要作者提供真实的 email 以及电话号码才能注册

这种写文赚钱的网站你提供个假的不好开展工作,提供个真的一旦被网站卖了比如这几次那真是一抓一个准,什么信息都有对于 jc 而言那真的是送上门的业绩

男性向网站里除了 uaa 我没见过要收费才能看的大网站,我也没见过需要真实信息才能注册的网站

微博上已经有人称兰州警方这次行动为对 “女性文学作品的打压”,emm 就我看到大部分作品的题目都是提枪就干我很难把这玩意跟文学性扯上关系,起码也得跟锁情咒差不多吧

说回来如果真的如她们所说没怎么赚钱就要判 10 年 8 年而不是背后有头牛的话,那肯定不合适。但法条需要更新的同时也要保持一视同仁

就目前这个男女阵营分化程度想做限制分级几乎是不可能的,二游衣服暴露一点有的人举报键都能点冒烟更何况其他

知乎用户 Holmes​ 发表

**一是涉及政治敏感。**这个网站是台湾的,写手大多却是大陆的,这已经碰红线了。台湾问题本身就很敏感,而且这个网站资金流动也很大,这就存在台独和跨境洗钱嫌疑,轻拿轻放是不可能的。

**二是存在税务问题。**作者的收入以及网站的收入,这些收入来源本身就是违法的,自然也不可能交税,这就涉及一个偷税避税问题,这个问题可大可小,你获利少还好说,有的作者获利几万、几十万甚至上百万都有,所有加起来你算算逃了多少税。

**三是内容违法。**这是本质问题,自己写自己看没事,发出来并且还盈利这就违法了。

**有的人可能觉得为啥判的比一些人身伤害罪还重?**其实判的轻重取决于造成的危害程度,也就是你的内容买的人越多、获利越大、传播越广,你判的就越重。它相比来说量刑并不重,因为这种罪不存在死刑,无期也基本不可能,10 年左右是顶天水平。但像是强奸罪这种,起步就三年,情节严重死刑也是有的,孰轻孰重很明显了。

知乎用户 WBFsqj​ 发表

我是觉得写正常恋爱关系夫妻之间双方平等关系的肉文,不值得被抓。。。男男正常恋爱文也不值得被抓

扫黄是因为会加剧对女性的人口控制和贩卖等恶性犯罪,又不是因为性本身是脏的,性本身就是成年人生活的一部分,自然不应该只要写了性就犯法

知乎用户 刘镇锐​ 发表

我无论在 JM 帝国事件,还是在这次,我都只有一个回应——无条件支持创作自由……

当年渣愿、无职、推子下架的时候,我也是这么支持文化自由的……

这些事情的本质,都是远洋捕捞在侵害自由,然后一帮劳保在唱赛博赞歌,最后再加上某些打拳对立群体试图用暴力消灭同情言论……

我在面对女拳的时候没屈服过,今天面对另一个性别打拳,同样也不会屈服……

错的就是错的,恶法就是恶法,远洋捕捞就是远洋捕捞——你就算说破天去,搞再多岁月史书,抓这些女写手也是错的,制造这些的法律也是赤裸裸的恶法,在这里搞远洋捕捞也是没有合法性的!……

知乎用户 黄瓜不太老 发表

别简单的说什么小黄文,很多都涉及到儿童色情了

知乎用户 静默不语 发表

男的写可以被捕,女的写也被捕没有任何毛病。

更何况这些人跟境外势力有勾结,服务器还在外面,罪加一等,在判重点都没问题。

只抓了五十个,没抓五百个,实在是漏鱼太多了,才抓了个典型,对被抓的五十人也不公平,凭什么都写了,就只抓她们五十个,建议互相举报,都抓了,就公平了。

而读者竟然翻墙去看,还充值,有转移资金嫌疑,顺着网线抓起来,建议拘留十五天处理。

免得作者狡辩说没有读者看,我怎么会写呢,所以一律处理。

至于喊冤枉的,大可不必,都是写小说的,为啥人家没被抓,就你抓了,原因有二,其一,有些人写的是正规小说,其二,同样在海棠的,人家跑的快,你跑的慢,被抓了典型,只能怪自己没穿特步鞋。

罚款充公,为地方税收做出了贡献,在哪里判的在哪里充公,某县今年税收大涨,各位被抓作者应该感到自我还是有价值的,税收充公,毕竟还是做了贡献的,退的越多判的越少。

全退几乎判不了多少,没钱或者钱用完了,那就老老实实蹲坑,或者找人借纸也行,借不来只能蹲着,谁叫你没有存钱习惯呢。

人家紫狂罗森被判多少年,早就判了,也没见说啥。

他们能判得,你自然也能判得。

没钱找读者捐款也行,不是有人就这么干的嘛!

然后放出来后,学下墨香铜臭的接着写,写正规点的,三年后又是一条好女,只不过人家墨香铜臭可以写正规点的,虽然她不也怎么正规,但正规是对比出来,相对海棠还是小巫见大巫,相对正规。

再者,出来之后,不写海棠文也不一定能转行成功。写惯了不正规的小说,思维不一定还能调整回来,也不一定能写成功。

也可以再战海棠,那就要吸取不被抓的教训,争取下一次被树典型的时候,可以在被窝偷着笑,嘻嘻,这次没抓着我,还可以再写。

——分界线——

谁能想到去年十二月三十日的回答,今年又被甘肃一个县搞了一次。你要知道全国有两千多个县。

君子不立围墙之下,与其在这里带节奏,不如好好劝劝你们的太太们,这一次还是大部分人没被抓,被抓的还是一小部分典型,一些人肯定又在被窝里笑了,嘻嘻,这次又没抓到我,还可以再写,争取下一次还可以在被窝里笑,记住,全国有两千多个县,希望能笑两千多次。

知乎用户 你别急 发表

又到了我最喜欢的传播淫秽物品罪案的时候,大家猜猜 50 块钱卖一个 115 云盘,包含几百部银灰视频能判多久? 下面的内容可在裁判文书网搜索出来。

公诉机关指控,2015 年 5 月末,被告人刘仁伟通过 QQ 群在网上散播出售淫秽视频信息,崔金龙获知该信息后,通过网银向被告人刘仁伟支付 50 元钱后,被告人刘仁伟告知其 115 网盘的账号及密码。经鉴定,该网盘中有 603 个视频文件为淫秽物品。
被告人刘仁伟犯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知乎用户 遗憾吗 发表

那些女作者写的什么东西大家也都清楚,隔这装什么无辜呢,男作者现在写个胸口一抹白色都心惊胆战的,怎么放她们身上就不适用了?

男作者正常写还没盈利呢,稍微带点女性身体部位都要进小黑屋,她们敛财那么多不抓?

天天在网上小作文 ghg,不就是要特权吗,不好意思这事司法没有问题,有问题这一波我也站司法。

知乎用户 印花佛 发表

二编:你不能在铁拳砸到男性向 h 时就拍手叫好,砸到女性向 h 的时候就开始哭。如果你呼吁女性向 h 上桌吃饭,那你就必须让男性向 h 也上桌,否则就掀桌子,大家都别吃饭了。

自己的正太本一个比一个重口,转头对着萝莉本义愤填膺,在本子底下骂乳女,对着抹布小男孩的作者一口一个啊啊啊啊老师香香饭,别人口嗨两句合法萝莉就嚷嚷着要举报,画大熊女角色就是厌女,到处殖民圈地球自萌,双标狗也是被一视同仁的铁拳砸了,好似。


海棠上热搜的时候各种庆祝,明明是 h 网站天天到处引流,生怕别人不知道我们有个网站能看 h,出 cos 的,推文的,各种互换网址的比比皆是,自己那破文放正常网站就是糊穿地心,靠写 h 挣了比很多同水平清水作者还多的钱,男频女频作者进去多少次了心里没点 b 数,吃这碗饭但是法盲。

h 网站被查被封进局子的多了去了,汉化组,福利姬,有多少人进去喝茶了?我存的网址炸了多少个我自己都数不清,海棠比它们高贵吗?怎么海棠被封了各种女性压迫,性教育缺失,质疑公权力,xx 黑暗的话术蹭蹭蹭就出来了?微博上到处卖惨小作文,不写 h 这辈子就完了,有手有脚但是只有写 h 这一条出路,有才华的女性如果不写 h 就永无出头之日,一群低龄弱质各种撒泼打滚,号召着各种抵制,思之令人发笑,把海棠推上风口的就是这帮人,还 x 教育,海棠能提供个屁的 x 教育,双星生子一堆道具 play,摸两下就喷 water,这算个集贸 x 教育,不如看生物书。

你要真想写文挣钱,番茄起点 jj lofter 哪个不能写?嫌怀才不遇就去投稿传统纸媒,实在不行自己建公众号,写写热圈同人打出名头来再约稿,为啥来海棠?不就图它钱多还来钱快,代价就是踩红线,靠写 h 月入过万的时候不看看法条,现在被抓了开始哭惨哭穷,还一堆精神疾病,全世界有精神疾病的贫困人士都只有写 h 这一条路要不然就饿死?“贫困的家,酗酒的爸,虚弱的妈,病魔缠身的她只能写 h” 这话术谁信谁傻波一。

知乎用户 葵大前辈的信徒​ 发表

必须明确一点:所谓国男和集美在强权面前结成共同体无非是一种另类的宏大叙事,现实是她们为自己自由发声和为塔对国男的自由重拳出击而大唱赞歌这两者并不矛盾。国男要是还在迷信什么 “不底层互害的共识” 那只是单纯的一厢情愿

知乎用户 陆海天 发表

我非常不愿意在这样严肃的问题下面讨论性别问题,它本就不应该是一个性别问题,实际上是一个法律和政治问题。

色情内容纵使在美国也是受限的,虽然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保障创作自由,创作色情小说不违法,但是同样严格限制对青少年传播这些内容,一旦越界,就要面临处罚。而且美国把十八岁以上的青年视为成年人,而 18 岁以下的人视为青少年和儿童(标准不统一,绝大多数是把十八岁以下称为儿童,美国人的法定童年很长)。如果你创作色情小说,主角是一个成年人和一个幼态的年轻人(没强调是十八岁以上的人),书中有大量发生性关系的情节和描写,你在一些州会被认定为创作或持有儿童色情作品,那个处罚很严重了,连你的读者都要被追究责任…… 具体可以参考美国的《儿童色情保护法》(Child Pornography Prevention Act)。貌似那个台湾省的文学平台上有大量这种涉及未成年人的情色内容……

而目前在中国非常活跃的激进女权,以及她们的美国祖师奶奶,主流也是反色情的,她们认为色情文学,本身也是一种性剥削,这些女权主义者严重怀疑即使创作的角色变成男性,是否就能为女性赋权。

在咱们国家就更不用说了,我们国家是严格扫黄的国家。而且这种服务器丢在中国台湾出版的方式,还涉嫌违反咱们国家相关出版的法律,已经碰到意识形态监管的红线了。意识形态的监管不仅仅是要控制你的内容,也要想要控制你出版后,能不能删除的权力。而且党要管新媒体,你通过新媒体写黄文,还形成了可以牟利的色情产业链,你说党能不管你们吗?

所以,这个事情其实没法子讨论。

知乎用户 量化仔​​ 发表

不是说女法官已经特别多了吗?怎么就给定了罪了

审问女犯人不是女警官吗?

是女法官审的案子吗?

知乎用户 Soap 发表

你不能只在抓男作者的时候才支持扫黄

知乎用户 郑天玑 发表

一句话,你不能在铁拳砸到自己的时候才质问司法公正何在,才想到蔡雅奇说的东西。

当集美们为大同案叫好,觉得这样把国男都抓进去是好事一件的时候,我早就说了当你支持 zzzq 高于司法公正的逻辑时,就意味着你奉上了绞死自己的绳子,是当更高位的 zzzq 出现时候你就是会被牺牲的那个,那时候就别问为什么要搞我了,你们应得的。

知乎用户 北风连云​ 发表

可怜?按法条,她们都是十年起步好吧,可怜的还在后头呢。不过,这么重的刑期,都能取保,看来警方是照顾她们了。

看了看微博,一个个写的跟受政治迫害了似的,看微博别人说,写的还是男男,一帮女的,不少都是在校大学生,写这些,兴趣真是独特。一个个都说自己得了抑郁症,抑郁症这么普遍吗?现在我国司法模糊化,这对嫌疑人也有好处,法条也没有那么死板了,有能力的请个律师,好好跟公检法配合,一切皆有可能,说不定缓刑呢。

我看说交罚金就能轻判,这 NM 是好事啊,还逮着警方一顿骂,赶紧交,一个个身在福中不知福。

既然看的人多,我明确一下看法,这事警方没毛病,法条在那里摆着,并且警方已经对这些写手释放善意。但是有个问题就是这些写手说警方是按每个章节的点击数算总点击。这个第一眼看见觉得大有问题,可是仔细想想,这个海棠网既然是起点模式,分章节收费,不按警方方式算总点击,怎么算呢?这个网站不知道,起点自己都按各个章节点击数相加的总点击自动算好了。说句不好听的,写手也可以不分章节嘛,就一章结束,当初分章节是为了多吸引关注,多点人看,多赚钱。现在成绩越好刑期越长不乐意了。那怎么办呢?没招,我建议要参与这事的各位同行不要纠结这一问题,我不认为这是辩点。

还有个问题,这些写手说她们写的章节有的是没有黄色内容的,那我认为应当在总点击中剔除。原因同上,既然把各个章节分开算总点击,那这些章节也就有一定的独立性,有剔除的可能性,也有将这些章节独立审查是否有黄色内容的可能性。当然了,这对警方是麻烦,但我认为是必要的。

不得不说说某些人,话说我是在为写手想办法吧,站的是辩护人的立场。就只允许写写手无罪是吧?问题是我这么写了有用吗?要是无视法律,反正撒泼打滚,就是无罪,那你们说就好了,不至于就缺我一个就真无罪了吧。我好歹还挂着法学本科的头衔,干不出这种事。

知乎用户 腐哥腐豆腐的腐​ 发表

恭喜当地政府发现新创收手段。

我想不出比这个更来钱快,付出少,风险低的招。

这比抓嫖还方便,罚的还多。

说实话,写小凰文算不算犯法这种事儿,我没办法辩,在中国大陆就是犯法,甚至硬盘里有都可以算是犯法。

无非是口袋大不大,够不够捞而已。

不过,答案区一些人的狂欢,还有给 JM 洗的,每次看都让我想翻白眼。

我相信,死了一个海棠,还会有新的手段传播的,毕竟小黄片扫了多少次还传呢,麻豆传媒也还在呢,不过换个更隐蔽的手段走呗。

就算是风声最紧社会风气最严肃的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第二次握手一只绣花鞋,还有少女之心依旧以手抄书这种古早手段传播。

第二次握手的作者张扬还因为写了这本书吃了五年牢饭,甚至被内定死刑。但这不影响这位作者最后成为中国作协湖南分会的副主席。

一只绣花鞋很大程度是因为惊悚元素被禁了。但现在看来,其中的尺度也不过如此。

少女之心这本小说禁到上海各个街道居委会到处搜,连拥有手抄本都要被抓的程度。

而这本小说,讲的是一个高中毕业少女春心萌动的故事,写的比较露骨,所以现在大陆还在禁,也是三本知名手抄本里有影视化但没有放映的。

在那个年代,都禁不住这种男欢女爱的文。多少少男少女窝在被窝里,打着手电,被子蒙着头抄着书,分享给别人,这也成了一些人的青春回忆。

所以,欲望是止不住的,只不过要小心别为了自己的欲望成为创收的手段。

知乎用户 艾克思威 发表

真不知道什么样的人才会共情罪犯


这拟人评论的时候记得换换用词规避一下审核,我也挺好奇你评论了个啥


好多已删除,能不能突破审核关再哈气啊

知乎用户 鲟之一 发表

这个问题下,男女双方都喜欢扯性别问题,实际上,这是转移矛盾,我不知道你们是打拳打魔怔了,还是知道有的话题不能碰

宏观的看,这是立法与民众诉求、自由主义与家长主义的矛盾,也一定程度上反映性压抑

就事论事,她们为什么被捕?写黄文是普遍性违法选择性执法的事,除了 ht 网站出事之外,我们需要关注的是究竟是谁抓了她们,为什么?

这些人来自各地,那么是成立了专案组调查逮捕吗?答案是否,最开始抓人的是安徽省某不知名小县城。

为什么呢?抓典型吗,实际上,她们并没有遭到判刑,关于此事的新闻报道也非常少,仅有的一家算是正规的媒体报道形容 “银行卡一笔一笔地刷,钱像流水一样流出去”,

实际上基本可以断定,此县城抓捕她们主要就是为了钱,典型的远洋捕捞行为,这种事情应该不止发生在她们身上,因为这个县在建机场,没错,一个 gdp 落后的十八线小县城,建机场!要知道苏州都没有机场啊()

这就不是写黄文的问题了,这是公民的财产权和人身安全收到公权力侵犯的问题

知乎用户 大晋中臣桓车骑​ 发表

建议别纠结男女,也别拘泥于作者和文字工作者,建议把所有人都抓紧监狱,因为都有做坏事的工具~

类似的案件在三国志中,亦有记载

时天旱禁酒,酿者有刑。吏於人家索得酿具,论者欲令与作酒者同罚。雍与先主游观,见一男女行道,谓先主曰:“彼人欲行淫,何以不缚?” 先主曰:“卿何以知之?” 雍对曰:“彼有其具,与欲酿者同。”

白话文版本:

东汉时期,刘备初据蜀地,时逢大旱,便颁下禁酿之令,凡私酿酒者皆以罪论。

有的官吏从百姓家搜得酿酒之具,把他们与酿酒者同罪。

一日,简雍和刘备同游,看到见一男一女并行于道路上。

简雍指这两个人对刘备说:“他们就要做坏事,为何不将他们抓起来?”

刘备感到奇怪便问道:“你是怎么知道的呢?”

简雍回答道:“他们都有做坏事的器具,与在民家搜得酿酒器具一样。”

知乎用户 六道绝形踪 发表

你不能只在抓男性黄文作者的时候才支持扫黄。

登式的含金量还在上升。

另外鸣谢

@卢诗翰

详述了前后情况,戳破了体面人的虚伪

知乎用户 Blank​ 发表

路过。

这一轮抓写手我保留意见,印象里并不是近几年第一次了。

无论哪个站子是否盈利,那种对自己所在行业前景和法律边界死线毫无预判,出名了都不请个法律咨询的写手,退场不奇怪。

进橘子只是退场方式的一种。

橘子外面瞎搞乱 ky 的那些,照样人憎鬼厌。


至于网络上拥护者说的,【什么时候强奸幼女案顶格判,什么时候再来抓同人女】,以及类似的一些观点……

恕我直言,这属于毫无价值的转嫁矛盾,且不说 A 法律和 B 法律之间并不需要拉齐,有些人要把 “女性群体里一部分人自己违法被制裁” 的事实转到男人身上,为此不惜拿幼女的生命当嘴垫:

但凡强奸幼女统一都顶格判,相关案件受害人死亡率必然提高,且在此逻辑下,女性的性器官健康和性同意权都被拔高到对标生命的程度,以后相关事件搞不好都得见血。

而此时为了看个黄文,就四处推锅的粉丝群体,到时显然不负责。

而我必须提醒有些人一句,你们没事喊姐妹起立女人天生爱人小鱼快快游,有事就扯强奸案没给人均顶格判,负责意识明显低于学校教学标准和社会一般要求,也是时候提高一下了……

最起码当事人作者都承担责任蹲橘子去了,没人袭警不是吗?你们在这赛博袭网友有什么用?

完。

知乎用户 hall 发表

我是因为某个李姓大 v,发的一些帖子

才注意到的

随便查了查,真是字字血泪

咱也不知是真是假

知乎用户 哲学主大人 发表

我个人建议粉丝别闹。

首先明确一点,艺术创作过程中的涉黄,很多时候是很通融的,例如创作油画过程中的裸体。电影拍摄过程中的露点,爱爱过程,很多时候不会涉及到判刑的这么严重的程度。

低头认错,删除作品,消除影响,后续的处罚是非常轻微的。

简单来说,别嘴硬,别头铁。掏钱速度麻利点。

第二点,粉丝闹大,粉丝嘴硬到全网刷词条,例如被判了几年的那位女作者。晋江本来就能保得住,粉丝一闹大,晋江的人一看腿软了,不敢插手了。法院那边一看,不公事公办,以后自己也有大麻烦了。

粉丝还全网刷了三年,硬说她没坐牢。

就是一个挣几十万,摆在网文圈子里就是白金作家一个月收入的这么一点小事。

吴亦凡的粉丝都没她们嘴硬,都没她们能刷。

年收入几个亿现金的吴亦凡的粉丝都没她们能刷,都没她们嘴硬。

换你掌权,你能容得下这样的群体干这种颠倒是非黑白的事情发生?

结果呢,

本来认罪认罚,能判缓刑的小罪,查实以后,来个铁证如山的实刑。

估计这个女作者这两年蹲明白了,别人最多就是看热闹,直男直女又不看耽美。

就是这帮粉丝要拿她的命来给耽美祭旗。

同一批被抓,甚至这几年被抓的女作者就她一个判得最重。

男作者判得最重的是罗森,他是自建网站自己开站,组织者。

第三点,女作者之间,挣了钱,真的不应该说,不应该宣传。不应该炫耀。

女作者的圈子就是这样,嫉妒,没有道理的仇恨,抹黑陷害,私下编排,举报,小圈子霸凌。

连粉丝群都要分级别,粉头,大粉,各种小粉等等。

一写宫斗宅斗就得心应手,人性灰暗面是什么都都懂,一到作者群就全忘光了,就剩下炫耀了。

这不被人举报定了嘛。

女作者的身份地址暴露,大部分都是她最信任的那个女的故意泄露的。

知乎用户 林里 发表

黄网有存在的必要,不该一刀切,让网民的欲望有宣泄之地,性是正常反应没什么羞耻的。

这种网站应该设置登入人脸识别,精准确定客户是成年人就完事

知乎用户 大盘鸡拌面 发表

现在小红书微博上关于这件事的舆论有点跑偏了…… 我赞同相关法条过于陈旧,2025 年判断互联网传播影响的标准不能按二十年前的法条来,并且我也反对我国在文娱产业上的大力管控。但是据我观察,为海棠作者叫屈的大部分人并不这么想,她们还是很认同爹要管一管文娱的,所以她们只会说,男的也干了怎么不管男的

那告诉你男的也被抓了你不就炸了

甚至就算是女作者,如果被抓的是她们讨厌的女作者,她们也会拍手叫好

只能说思想配得上苦难

现在社群里主要恐慌的点在于,之前都说只要没盈利就不会有事,现在得知免费文也被抓了。(不过据我了解,有的免费文是收了读者打赏的?不知道是否真的一分钱没赚也会进去)

同时还在传,任何带颜色的文字都可能被抓。还有说,读者也有可能被抓。

所以现在不管是作者还是读者都在各个平台恐慌性销号……

本来想说不至于此,但是真的不会吗?想想也不敢肯定,毕竟,理论上翻墙这件事就违法了

知乎用户 滑小稽 发表

不能只有我看到这么邪门儿的东西…… 呕……

知乎用户 kikyo 发表

这个问题本质上还是老生常谈的法律问题

传播淫秽物品罪和制作…… 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区别,差了两字,天壤之别。

前者很多人都够不上量刑条件。

后者制作…… 传播谋利极易构成严重情节,判 3-10 年。

海棠文作者判 3-10 年特点是碰了制作 + 谋利两个雷区,海棠作者的传播和盈利途径太明显了,盈利渠道全是走国内金融工具,取证起来极其容易,黑帽子最喜欢办这类案件,好抓易审退赃多。

男性 sq 内容经过二十多年的打击,现在都学聪明了,男性向网络 sq 内容在一般都是在外网并以免费形式展出的,服务器主(肉身也在国外)一般挣个广告钱,挣的钱也不会存国内,很多内容也是转自国外的偏多。发现了顶多就是关闭网站。

现行刑法是 98 年,很久没有大修了,即使有司法解释补充也难以跟上时代,互联网的崛起,导致量刑条件里不特定人数,数量金额这一块极其容易碰线,例如传播牟利里加重情节里有一条:牟利…… 超过 5w。98 年的 5w 和和如今的 5w 不可同日而语。

传播淫秽谋利这一块五年起步太多了,很多都上了十年,前两年卖网盘账号的商家都是像批发一样判十年。

案例网上可以搜搜 xxx 牟利这块,基本都是重判。

知乎用户 马健雄 发表

你搞 18+,你要搞秋名山,你就给我低调一点,塔对于低调的 “乖仔” 从来都是睁只眼闭只眼,你赚到钱那是你有本事,但你非要翘起尾巴招摇过市,甭管你是快播,还是 jm,还是海棠,一律送去龙场悟道——要记住,这里不是阿姆斯特丹,巴黎和东京,红磨坊和吉原不能见光

知乎用户 忆君 yijun 发表

为什么去海棠收费?

因为来钱快。

为什么来钱快?

因为违法。

所以为什么被捕了?

因为违法。

很多人想赚这个钱,又不想担这个责任。

那咋办呢,不想就不会吗?

老老实实交完罚款蹲着呗。

知乎用户 铖一​ 发表

其实很早就有人预料到了这个结果,但很多人都没当回事。

海棠作为涩情网站,传播太广,名声太大了,我很多不看男同的朋友都知道这个小说网站,但作为一个涩情网站能这么出圈显然是不好的。

之前就有人说过别太过度宣传,被官方盯上就麻烦了。

就比如当时红极一时的乐可,作为一本男同涩情小说在网络平台上热度非常高,甚至还有人去为这本小说配音。

并且还有很多涩情文也出版了。

其实私下偷偷看偷偷写就可以了,但这个圈子里有很多法律意识浅薄的读者和作者,看完后在网络上大肆宣传,弄的人尽皆知。

枪打出头鸟,官方这一波操作属于杀鸡儆猴了。

但还是希望给太太们一个从轻发落的机会吧。

知乎用户 龙德罗尼亚 发表

既然选择毁灭创作自由,那狡兔死、走狗烹的道理永不过时

我没亲自去举报只是因为我懒,而不是我不想做

铁拳确实不会放过我,可然后呢?

某些想比别人更加自由和平等、为此还先我一步去举报的家伙,出了什么事都是她们罪有应得

点燃了火,就不要妄想自己不会引火烧身

要怪,就怪那 130 页的举报材料吧,撕碎了所有的伪善

知乎用户 LittleNaturalist​ 发表

本人是海棠作者,坐标美国。在海棠上写了有上百万字吧,入行一年,写的 gb 四爱,有三本完结的收藏过千,其余还在连载的书都在 400~600 这个收藏区间的样子。写的都是免费文(免费是为了想骂人的时候随时骂人,不拿一分钱就是硬气,骂人也是真爽)。我应该算是个不知名的小作者吧,但也不是完全的小透明。

这次海棠出事,我完全没受到任何波及… 甚至我是从我的读者和小编那里知道海棠风声紧的,不然我还纳闷为啥海棠的收藏数量看不到了,我的涨粉速度也慢了。

我完全没有受到波及的本质原因并不是因为我在美国,而是因为我遵纪守法。**在美国境内本土生成的小说,发到台湾的网站上,无论是在美国还是在台湾都合法。但是这是在大陆的违法行为,所以如果我在国内,我绝对不会成为海棠创作者,因为我一直都是个守法公民,在哪里就要遵守哪里的法律。**这些女作者明明知道在国内这样做不合法,她们还要知法犯法的去做,那被抓不是应该的吗?就像在美国内瓦达州(除拉斯维加斯以外的地区)持证卖淫合法,不会被抓。但你去别的州做鸭子,被抓了就是违反了人家本地的法律啊(所以,为什么你要在明明卖淫违法的地带选择做娼妓职业呢?)

更何况我在海棠上骂别的作者和读者骂的也不是一两次了,因为她们写的就是很垃圾啊。满篇看不到一点生理常识、一点安全操作、一点人与人之间的尊重、一点情感的交互与沟通、一点责任和承担。全是乱七八糟的下半身描述。完全就是为了赚钱,我能理解,因为每个人都想要更多的钱。但是为了赚钱做没底线的事情(比如向低龄读者,如 25 周岁以下、没有过感情经历、判断力不足的女性展示非正向、扭曲的情感交流方式,让她们逐渐丧失对亲密行为中的尊重的判断界限),这是对公众和社会的不负责任,难道不该制约一下吗?

↑↑↑我希望评论里的杠精们先花一分钟时间运用一下你的大脑:现在涉及到 “性” 的整体市场是什么样子的?**我不是说某个人,我是说整体。**因为现在整体是以… 我不说你也懂。但如果整体倾向是以尊重和健康以及性教育为主,国家不会卡那么严,你不觉得吗?就是因为道德上束缚不了,才一刀切管制的。

国家之所以出手得这么猛,不是因为它讨厌性,而是因为她们写的这些内容根本无法用道德、公共性、审美、教育去自我辩护。

如果这个圈子的主流倾向是健康、尊重、有边界的创作,哪怕有监管,监管也不会这么狠。

现在国家管得这么严格,本质上是因为大家长期失去了社会信任,连‘自己管自己’都管不了,所以它只能一刀切。当这个圈子整体无法自律,也无法用 “审美” 或“教育”正当化自己的作品时,国家机器出手就不再温和,而是直接抡刀。

要知道,我们国家并不是天然敌视性内容,比如《色 · 戒》《花腔》《废都》《青蛇》这样的作品有性描写,但能站得住审美、文学、结构。——国家在很多时候的审查行动,不是起于 “内容是否敏感”,而是起于:这个群体有没有能力自我净化、自我纠偏、自我建构出一套公共伦理

一旦这个群体被认为 “放任自流、泛滥失控”,那就不会有人替它说话,国家出刀也不需要什么细节正当化。

国家严格处理,是因为你让它没有理由温柔处理。

另外,换个角度想一下——如果这个群体整体倾向是健康、尊重、性教育为主的,哪怕有小部分乱飞没有道德界限,国家也不会惩治这小部分人?而如果整体倾向是… 现在这样,哪怕你的内容以健康、尊重、性教育为主,国家也会惩治你?

这叫集体生态决定个体命运

你们看中国历史上所有 “文化整肃”、“道德肃清”、“网络大扫除”——

→被处理的永远不只是 “最坏的那几个”,而是所有来不及跳出系统、来不及建立区隔的个体,全数一网打尽。

即使你有良知、有边界、有责任感,只要你在 “整体已经被判死刑” 的集体里,你就会一起陪葬。

这是一个对写作者极重要的警告:

如果我们不在集体内部建构起 “自我规范能力” 和“文化伦理共识”,等来的就只会是外部的、粗暴的、无法上诉的压制。

→本人既然拥有合法的权力去书写这类的内容,就要把它当做一个公众教育的机会。除了让更多的人了解到四爱这个感情倾向与感情交流方式的内核与过程之外,也要写出 “四爱” 下所进行的亲密关系所包含的意义(例如,主动施予亲密、展示自己的掌控等),更要教育年轻的男女(是的,我有男读者)如何在亲密的感情中进行安全的性行为、如何尊重彼此的身体、如何在不同的意见(或者新奇的行为)上进行沟通,食色性也,我们没有人能离得开性。与其放任要么压抑的把放纵寄托在极其扭曲畸形的作品中→或者在现实中因为知识的缺乏对他人或者自己造成身心伤害,不如认真的去教育大家,让大家正视性行为、不要污名化性、更坦然的接受性、享受其中带来的亲密与愉悦,不是更好吗?

另外不要担心我回国会受到什么问题… 毕竟我在海棠上提供的一切信息都是胡编的,胡编的名字、胡编的生日、胡编的证件号,并且由于我是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在国内也绝不会用 vpn 登录海棠网页。

知乎用户 为你钟情 发表

国男在遇到这种事的时候,先问自己 “你共情她,她共情你吗?”

也别骗自己 “虽然她不领情,但是我帮她,也是为了让大方向变得更好”。

你们俩的大方向从来不是一个大方向。

想反驳的,先让自己的回答达到这个赞数,再扯别的。

契丹女性不会觉得这种双标有问题

知乎用户 zealot.zio​ 发表

我都没话好说了,男作者们为了规避风险要么退圈要么尽量不在国内弄这玩意(就这样,稍有失误都落网了,详见罗森的案子),这帮女作者是真牛,她们居然真的以为女作者写黄文不会被抓?那帮粉丝也是牛,生怕她们进不去各种宣传推广。

狗娃子天一现在还在踩缝纫机呢…

知乎用户 素书无准 发表

把平板都卖了来凑路费去接受警方传唤,不得不说,女性是我们国家的基本盘,被这样对待,不知道又寒了多少人的心。

当然,现在舆论的走向还是很可喜的,成千上万人同声同气伸出援手。基本盘统战价值不高,但是女性主义强大的动员力又弥补了这一点,这可以说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现在看来,是有希望借这个机会改变传播淫秽物品罪的量刑标准,甚至于修改《刑法》,推动我国法治的大进步的。

知乎用户 神奇的指虎 发表

今天在某红书刷到相关,来知乎上对比一下,果然区别太大了

某红书几乎都是在抨击远洋捕捞针对女性(?),又在那里大谈特谈男拳压迫女性了。

我看着是有一点绝望的,对女性群体的绝望。

且不说男作者紫狂罗森迷男等被抓的男作者,远洋捕捞不是早就有了吗?哦以前针对商人,针对有钱人就视而不见,当不存在,抓的大部分是男的无所谓活该。

怎么轮到女的被抓就在那里叫唤上了?写黄文啊大姐,商人好多都是被冤枉罚款几百万的,你个违法写黄文的哪来的脸?特权给多了不知道自己是哪个阶级的了?

最搞笑的是有女的谈到要求男女同刑不同罚,我是觉得更好玩了,说话过脑子了吗?

知乎用户 永夜镇魂民志董 发表

织女好似

知乎用户 天道悲想天 发表

有些人看来过于心烦气躁了啊,可是举报回答也无法拯救你们的作者太太呐~

知乎用户 不堪是必然​ 发表

写黄文,传播淫秽色情被抓了……

这除了说活该,还能说啥???

这世界癫到犯罪都能洗的地步了???

知乎用户 慕华 Charles​ 发表

就 1566 那句话啊

有些事不上称没四两重,上了秤一千斤打不住

一群人搞得好像写黄文的不知道写黄文犯法似的

知乎用户 红底白花​ 发表

我还是觉得该建立分级网站,全面取缔黄色往往适得其反。当黄色管控越严格,生活中偷拍以及猥亵,乃至强奸的事件只会更多。性压抑往往会导致性变态。但其实这次抓海棠作者并没有太多别的原因,每个作者被传唤第一件事就是要交罚款。第一批是 24 年五月底某贫困县开始抓的,至今已经持续了一年。

网文分太多平台了,肉文网站是最底层的平台,相对于其他网站,这个平台就算是写的不好也能赚点,竞争没有那么激烈,赚钱也最容易。被抓的很大一部分作者家境几乎都达不到小康,又不少穷学生就为了赚个生活费,被抓之后面临三倍罚款。微博发声的海棠作者,我至今只见过两个用苹果的,大家可想而知她们家境。

写黄文确实违法了,但之前所有人都没有这个法律意识,**大家都以为网站在台湾,那写黄文就不违法,因为台湾对黄色是有分级的,大家都不知道我国是属人原则。**这也是海棠玩梗出圈的原因。

另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 po 文的影视化,还有 po 文作者在豆瓣阅读安家,豆瓣阅读力捧 po 文作者。海棠和 po18 是两个定位不同的黄文网站,海棠写男同,po18 写言情,而 po 文以及 po 文作者的 “洗白从良”,让海棠作者也放松警惕。所以才有之前海棠挂在微博热搜的盛况。

不过至今 po18 也没出什么事,完全没听到有人因为写黄文被抓,只扑朔迷离地传过有几个头部被请去喝过茶(至今不知真假,我个人觉得是假哈),马上又有 po 文要影视化了。

但是海棠连免费文作者都抓了。

可能是娈童之好该绝迹吧,一棠落万站生,现在我看耽美甚至都来知乎看了,滑天下之大稽。


海棠编辑也是坏的没边,一蟹不如一蟹是第一批被抓的作者,大概是去年五月份,她出事之后找海棠编辑,海棠编辑反咬她一口说她赌博被抓,不关海棠的事。

并且海棠还有一点最缺德,他们找大陆经销商来给作者赚钱,po18 一直都是银行卡汇款,由于是台湾银行汇款所以步骤繁琐,但是安全性高多了。海棠直接找肉身在大陆的人转款,第一批就抓的经销商,从经销商这里查流水,把盈利十万以上的作者全部抓起来了。

知乎用户 韩聪 发表

你们要不要看看写的多重口再说。。?

女性都全女法官开始准备 3.0 修改利女法律

一个个连 1.0,女性喜欢弱化错误严重程度,都没感觉的吗。

只能说韩女买赎罪券到中国的 ai 换脸都没这个重口。

难绷,甘肃非亲生率倒数,那些轻判的都是 80 90% 左右,于是甘肃风格对比之下突出了,xxn 接受不了。

知乎用户 左寒衣​ 发表

海棠文学定义成黄文根本就不对,就跟电信诈骗定义成诈骗一样。

实际的电信诈骗根本不是诈骗这么简单,实际是威胁你的人身安全,绑架,监控。属于跨国恐怖组织的一种,应该定性为电信恐怖组织。

同样的,海棠文学属于变态猎奇黄暴恐怖文学,根本不是小黄文,小黄文能引起大家生理反应,而海棠文学能引起绝大多数人生理反胃,这是哪门子小黄文?

知乎用户 雪魂犹恋樱花月 发表

看到塔和集美们决裂了,我就知道这次我们男性躺赢了

知乎用户 时凝​ 发表

虽然但是…… 你们有没有发现

自从海棠无了之后,绿江越来越黄了

虽然跟海棠没得比,但是和以前的绿江比起来那真的是…… 以前车尾气都闻不到,只有河蟹爬过。现在居然能车轱辘碾我脸了,可喜可贺

知乎用户 frank 发表

抓得好,我就讨厌这种违法犯罪的。

之前抓捕妳们不是很支持的吗?几十万赞呢!

怎么这次就怨天尤人委屈起来了?

哦,原来抓捕对象不一样,这次打击到自己头上来了。

还妄图搞法律特权,双重标准区别对待,只能说是以前执法太松逮捕得太少了。

知乎用户 belle anna 发表

“不要共情罪犯”——出自大同案

“相信警方通告”——出白胖猫案

“打击淫秽色情”—- 出自 jm 案

知乎用户 无情的摸鱼机器 发表

很多生意,法律出台前是合法的,法律出台后是非法的,我经常劝朋友这东西不能再做了,国家已经出正式文件了,钱赚够就收手吧,结果没一人听我的…

知乎用户 大猪查理 发表

理论上塔对某些影视作品和文学创作还是比较宽容的。

偶尔带点擦边博眼球也会睁只眼闭只眼的给翻过去了

只不过你们自己看看这个**「远上白云间」**写 的都是啥

这已经不是往酒里渗水的事情了

知乎用户 杀夫证道叶文洁 发表

其实之前一直有刘备文的作者被抓,最出名的应该是风姿物语的作者罗森。比较搞笑的是这哥们是台湾人,统派,因为受不了岛内越来越浓厚的 td 气氛,跑去大陆常住,最终因写刘备文喜提十多年有期徒刑。如果他不住在大陆,大陆要想跨海峡抓他估计还做不到,因为海峡那边写刘备文是合法的。

这次被抓了一大批女作者,其实也不算太出奇。女性对于刘备文的需求是比男性高的,因为男性更倾向于看片,女性想象力相对更丰富,比较喜欢阅读文字然后发挥自己的想象力。所以相应的,写刘备文的女作者比男作者更多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当然,即使被抓的女作者多于男作者,但如果算上其它性犯罪,塔对于女性还是比较偏爱的。例如中小学女教师性侵未成年男性,在西大可以蹲几十年,但在东大几乎找不到合适的罪名。

知乎用户 娑罗双树花失色 发表

作为一个真看耽美,但厌恶粪作的女读者:

你不能只在男人写 JM 帝国的时候重拳出击,在自己生产黄文的时候就说创作自由。

要么就擦干净屁股肉身润出去,要不就写点高雅的东西。

如今,耽美圈充斥着除黄之外一无所有的粪作,每个认为黄文就是【创作自由】的作者,不分男女,都出了份力。

她们被抓了,没说的,争取交罚金减刑吧。

往大了说,代表某种风头该改变了。往后的耽美作者,要么深入思考一下,产出点高雅作品,要不就算了吧。

何况这些人并不一定真是 LGBT,甚至在现实生活中可能不同情 LGBT,她们写的男男关系很多都挺恶臭的,里面的小受那个惨哟,我一个女的看着都心疼。

知乎用户 Mu 星星以向荣 发表

一个字,爽!!!

这些年这帮子厕妹天天赛博鉴皇,天天举报这个男凝那个擦边,刀砍到自己身上又开始狡辩不算皇文了,抓的这些个都已经不算擦边,不用鉴,都是一眼皇叔,还搁那碰瓷严肃文学,配?

我看女律师也出来呼吁啥的量刑过重,皇叔判十年,强健才三年,也不想想强健是三年起步,故意伤害三年封顶,广铁那个给人砍成轻伤一级的才 6 个月还缓行一年不用坐牢,大同那个膜都没破还没判就先抓进去蹲两年了,轻伤一级跟膜都没破,哪一个更重? 有集美出来呼吁量刑过重的吗? 说什么远洋捕捞违反程序,大同那个鉴定没出来就批捕有集美出来呼吁程序不正确吗? 不都在大声叫好吗?

小红薯这下想起宏大叙事,声嘶力竭这不是性别问题,我看这就是性别问题,本质就是法抗失效了,男女同罪同罚,这还了得?

给甘肃警方点个赞,感谢你们的辛勤付出,还我们一个干净的生存环境。

知乎用户 Dickens Nobel​ 发表

只能说好歹来了一次男女平等。虽然写黄文判的比强奸重很无语,但好歹男女都判,在如今各种恶心判决里,竟然是相对不那么恶心的了。

知乎用户 行决 发表

部分女性认为海棠 晋江 乙游是不媚女 不媚宅且都是高尚的

但跟男性有关的一切都是媚男 媚宅且恶劣的

知乎用户 Doki 发表

本来我也想写的,快钱谁不想赚呢,更何况我饱览各类 h 文,也还算是有经验。

只是在我动笔之前,叔叔的电话先到。

那天,我正愉快的浏览小 h 文,叔叔的电话打进来,对我进行了一番苦口婆心的劝诫,并且说第二天还要来我家当面教育我,吓得我一晚上没睡着。

虽然第二天叔叔没来,但也让我打消了写 h 文的念头,我怕叔叔真的上我家找我,让我身败名裂。

知乎用户 李哲蛋炒饭 发表

本以为就是黄文,还认为公安机关做的过分了。

后来发现她写的有男的有女性器官然后被几个儿子轮了,把对方四肢砍了之类的。

相当变态。

知乎用户 他说 发表

我是自由主义者,但我只能支持,因为这是为数不多同罪同罚。

知乎用户 抚狸 发表

呵,她们这样抹黑公安形象能不能把作者罪加一等的判啊?!

怎么想出诈骗这个词的呢?她们是真犯事了这叫事实。人家也没抓错叫什么诈骗,是她们先骚扰警察的!

正常的审讯流程怎么就叫侮辱了?警察有义务对犯人和善吗?!

哪家看守所有穿衣自由,谁家开庭能让你穿衣自由?什么叫公安传唤就装聋作哑删罪证,人家没证据会给你打电话吗?

我的天,还整上性骚扰了,自己写黄色垃圾让网警给你善后就不算性骚扰人家吗

(建议加刑,将原有罪名控制在几月到几年,然后把抹黑公安地域形象加刑到十年,这种网暴官方的无异于法庭闹事干扰判决了!)

知乎用户 守法公民李四 发表

我对小众 XP 一贯是没什么意见的,之前 JM 被抓也是,觉着小众 XP 或许让普通人是有点生理不适,但说实话也没碍着谁(例如某个茵蒂克丝厨也是,虽然我不认可她的 XP,但我不会觉着这就早该管管了,应该封杀啥的)但某些群体平时对着别人挨砸拍手叫好,那轮到自己被收拾那我只能说引来群嘲又有什么意外的呢?

耶稣曾经拦住一群想要石刑砸死行淫妇女的人,表示你们如果觉得自己没有犯过罪就砸她吧。这某种意义上也算是让他们想到了自己会有因为自己的罪过而被砸死的一天,所以众人便知难而退,一个个的都走开了。而如今的世界却是另一条 if 线——有群人自以为无罪而砸下了第一块石头,而如今轮到这群人被石头砸了,那任何一个有良知,有道德的人恐怕都无法去指责扔石头的其他人,因为石刑将人活活砸死固然不对,但这并非是为了正义,而是为了宣泄愤怒。当年 JM 案就已经展现了这群人对非主流的 XP 不存在包容,那轮到他们挨砸的时候其他人只是在一旁摇旗呐喊而不是和 JM 案时的某些群体一样去主动收集和提交证据想让这群人多吃几年公家饭已经是难能可贵了……

知乎用户 最后时光​ 发表

第一次听说这家网站,也刚知道女频网文很黄,尤其是耽美文艺,好奇是什么样子呢?

记得几年前特意翻了下漫画,没啥印象

想了解的人间真相太多了,作为纯文科生,连女频情色文学是啥样都不知道,太无知了,叫人瞧不起吧

不过我知道女人也好多好色的,女生宿舍一样看毛片聊男人的身体,就像电影里工厂姐妹那样。

也仅仅是知道而已

牙又疼,也又没睡好,因为昨晚暴饮没留水(前晚水多准备扔),得出去大家早饭去,千万控制住别喝啤酒和汽水果汁啊(下午三点一刻才到肯德基坐下来,不但喝甜水冰牙到巨痛,还没必要的吃人家剩的肥肠馄饨,怎么责骂自己也无能为力)

求求你,还有那么多好东西没有了解,没有精力看海棠文学,不要早死

哀鸣。神婆虎头蛇尾,没有心肝

快十一点了,除了吃一盒垃圾箱捡来的点心,太甜,前天的凉茶很好喝之外,又没起来。得起来

一点了,终于穿上出去了,整理点垃圾和拍播又拖延。大耗子竟然上床了,没睡好头昏脑胀

知乎用户 蓝色桔梗花​ 发表

当男性的性需求被打压的时候,凭什么觉得女性的需求可能被尊重呢?如果要支持保守,那就只能得到保守的全部,不可能有只符合女权心意的保守,当可拆卸手办的生产商被一网打尽的时候,女性向黄文作者被批量抓捕不很正常吗?

况且激进女权本身就是认为女性对男性有性需求就是在厌女,因此强烈反对女性创作和阅读 bl 作品,激女虽然在女权中人数较少但行动力强,海棠网说不定就是激女举报的呢,因此整件事情和男性更没有关系了……

知乎用户 浑浑噩噩 发表

女版 jm 被抓,一次 50 个,果然还是女人玩的更花

有必要科普一下,这帮货色写的可不是小黄文,她们写的是露骨程度直逼反人类的性虐文

写黄被判,是否量刑过重,众说纷纭,但这帮货色被抓真是罪有应得,731 也没她们有创意

知乎用户 何芷非纸​ 发表

看回答就知道为啥能抓了

因为总有死鸭子嘴硬:

他被抓是因为他中暑了 / 最可爱 / 吃得多 / 吃得少

死活想不到——或者说死活不愿意承认

他被抓只因为他是只竹鼠

因为你也是。

说白了知道啥叫耽美吗?

男性间的爱情,并且女的写,女的看

言情小说写黄,学生看了还可能偷尝禁果

女的看两个男的做 ai,就算想模仿,能干嘛?

凭空长出个器官?还是夺舍一个男的再来试验?

这现实吗?

知乎用户 手撕鬼寇​ 发表

一目了然。

不言而喻。

知乎用户 Particle​ 发表

说实话,最近我最关心的社会事件就是黄杨钿甜虞书欣事件。

看到兰州这个新闻出来的时候真的会有些觉得不平衡,这么多人关注那么久,黄杨的事情好歹还有通报,虞书欣的事情可以说是一点声响都没有。

这个事情说实话,从我的角度来说,确实是感觉挺可悲的。很多对这个社会造成了很大负面影响的人得不到惩罚,得不到应有的关注,被打成粉圈互撕,但是很多无足轻重的事情却值得跨省追捕。

而且刷到这个问题上很多男性在就抨击女性用性别开脱的事情,实际上在我接触的过程中,很多虞书欣的粉丝也在性别叙事,用 “不要围剿女性” 给社会事件开脱,还有这个事情涉及的地域歧视,虞书欣粉丝也做了,他们还威胁多个人线下开盒等

各行各业都要清剿饭圈,那么为什么不能从真正的毒瘤开始呢?如果真的要跨省追捕,可否捕一个侵吞国家财产逃亡国外的人呢?

知乎用户 紫云客 发表

写黄文跟拍黄片的有什么区别吗?

违法的是内容,而不是载体,小说和视频是一个性质,都是制造贩卖淫秽物品罪。

按照涉案金额和传播量量刑,居然还有女人抗议说写黄文应该合法化。

你小说合法化了,那小电影合不合法化?

都是淫秽内容,不可能换个载体就合法化吧?

那直接把日本电影行业搬过来好了。

知乎用户 大初生皮特​ 发表

建议以毒攻毒,去山西大同告男条子强奸,让他们判三缓三。

无聊,我要看看妇女意志是否是国家意志。

知乎用户 别话 发表

我纳闷的就一点,就是某位书里主角能用黄色行为干掉女 boss 的作家怎么没进去?论传播量,全中国比他高的作家屈指可数,现在被抓进去的所有男女作者加一块作品阅读量都没他高吧?

知乎用户 想 run 尽 run 发表

海棠上只是黄文那么简单?里面相当多作品性虐未成年反人类极端纳粹主义,洗白的人怕不是连小说截图都发不出来吧

知乎用户 llll 发表

没办法,国内的审查制度和法律是这样定的。有回答说 ht 来钱快,看起来很不舒服。ht 作为知名度很高的写作网站,而且因为它内容限制的宽松有它自己的 “优势”。不能说没有人出于非盈利想法进行这样的写作,或者就算有,选择 ht 网站的原因也不会只是这一个。

难以想象的是,传播 hua ng 文只在 z g 和部分穆斯林国家被全部禁止。比如韩国就有自己的同人作品软件,限制性内容也是走成人认证,甚至可以直接从软件盈利。希望能实行分级制度。

最想说的是非要在这种事情上搞性别对立的真的很闲。本来就只是禁黄的事情,我知道的判刑最重的是个写男性向的(不是这一次里面,算是上次吧),其实是在国内不管什么性别这种事都要遭殃了。

知乎用户 永无止境的六月 发表

唐山到海棠,一些(或许多)女性总是有能力把治安、网络管理等问题拐到 “女性被侵害,脑回路实在清奇。这不是实事求是,这是 ideology 的思维方式。

知乎用户 永远站在蛋这一边 发表

首先,我坚定支持创作自由,其次,我得说被抓的人真的很蠢,最后,国内的量刑遵循的也是帕累托法则,就是二八定律,为了防止那百分之二十的错误发生,而损失掉百分之八十人的想法。

传播淫秽内容和以传播淫秽内容以盈利判罚是不一样的,你从开始以此牟利的时候就该知道问题严重性了。

说难听点,这跟拍违禁小视频付钱才能观看行为有什么不同啊。

黄文写一写,没管那么严格,不过是删掉文章,封禁账号罢了。

你可以写可以发,别人可以看,这叫为爱双向选择。

但一旦涉及牟利,那就不好说了。

好几位,名气大的很还不是进去了。

也别扯上男女对立了,男性写这种赚钱也得被逮进去。

真的也别扯上创作自由的旗号了,谁在背后出这损招啊,同人文本来就不招人待见了,你还整这种,不要挑衅法律,真的。

知乎用户 丢个许愿瓶 发表

男作者被抓时大呼抓得好,谁让你物化女性,到自己头上哭天抢地知道量刑过重法律滞后了。这群巨婴欢乐豆一样大的大脑是不会明白法律不分男女的,即使以后法律更新,男的判得轻了她们依旧会跳出来控诉偏袒男的。

知乎用户 美哭蒂 发表

前段时间不还有因为手办被判 12 年的吗?这类事不是第一起,也不会是最后一起。以后肯定还有更离谱的出现。

说实话,现在对于这些我很难再有情绪波动了,已经麻了。

知乎用户 愚者 发表

抓的好呀,她们有些写的已经不能算黄文了,而是变态文,日本比她们差远了,这就是耽美?另外,怕别写,抓别骂,违法被抓有什么需要质疑的吗,还想翻案?那把之前写黄文关进去的作者都翻案了,再申请国家补偿。

再说远洋捕捞,互联网也分省市吗,那你们发文章视频的时候怎么不设置只能特定省市的人看,合着赚钱的时候互联网是自由开放的,自己犯罪了,开始嚷嚷远洋捕捞了?你不能只在有利你的时候说互联网是自由开放的吧,别太双标

至于量刑问题,那是以后法律工作者的任务,就算是以后量刑标准轻了,和现在有什么关系,总不能觉得以后量刑标准轻,所以现在要轻判吧,法律在你犯罪以前就很明确了,不能等你杀人了,然后说,判罚标准太重了,不行,要改。

所以现在打抱不平的人不是为了公平,量刑轻重以前一直都有,怕别写,抓别骂,在法律明确你犯罪的情况下,你顶风作案,怪谁?二十多年了,没人呼吁,怎么这次就呼吁了。

知乎用户 克莉末亚斯六号 发表

这种问题只会有丝分裂,不影响我复制我的观点

如何评价国产游戏《监寓》因涉嫌不尊重女性被举报下架?

知乎用户 公子小白​ 发表

核心原因是,女作者写黄文,影响女性神圣化的建设,降低了女性溢价。

官方希望塑造的女性形象是神圣的、珍贵的,冰清玉洁、三年大赚、死刑不亏的。

这样才能洗脑男性自我矮化,从而不惜成本的供奉女性,达成转移支付,构建消费循环。

宣传和教育都在告诉人们——女性尊贵,男性轻贱,女性高洁,男性污浊,获得女性的认可才是男性至高无上的荣誉。

结果女性自己写黄文,暴露了女性也是人的事实。

官方怎么能不勃然大怒呢?

哪怕是女性,重罪轻判轻罪不判的女性,也不能违背大局。

女性神化大局。

知乎用户 成田为三 发表

虽然本身不喜欢某教,但是这方面以某教为主的西北确实让人敬佩。

另外,为啥 jm 帝国作者被捕网上一片开香槟。如今一堆同类写手进去了,不应该庆祝才是?

知乎用户 hobo 发表

你不能只在大同案里喊不要同情罪犯

知乎用户 琴琴 发表

这件事刚发展就有言论说国家不好、国家封闭不如外国,小红书有人发帖说要攒钱出国逃离这里,底下一堆附和的。还有说要闹到外网,联系国外媒体、大 V 的,并且已经有人联系上了。

其次就是攻击兰州,攻击兰州警察,上升到地域黑。“一辈子不去兰州” 这种言论可太自由了,抵制兰州产品也太自由了,打 12345 举报兰州警察也太自由了,向中央巡察组举报兰州也太自由了。那生育率来威胁国家可太自由了,想不想生是个人问题,没必要再发个帖来昭告天下,还是因为没有小黄书看。

我看下来最搞笑的言论就是没有小黄书女生的性教育怎么办?怎么生孩子?然后说被抓到都是什么女大、00 后,这些人有几个有过性经验,可以教读者的。更别提海棠最主要的是 bl,被抓的女写手有名有姓的基本都是写男同的,看一帮男的捅菊花能教女的性知识,搞笑了,可以媲美蒙古海军了

如果是真心实意想要反抗,那就游行呗,这应该在我国不算犯法。一边羡慕国外 “自由”,真让你自由还不敢上。我倒是很好奇这事最后会闹成什么样子

知乎用户 ARPK 发表

但凡去瞅过一眼她们写的东西,再得知她们靠这东西赚了上百万,传播力度是多么的广,就能明白十年对她们来说是判得多轻了。

这玩意已经不能说违反价值观了,更不用提什么分不分级,已经属于人类病毒了,就是多少岁都不应该看这玩意。

我算知道为什么有些人会故意把小孩从楼上扔下,故意落水把施救者往水里按,当了法官故意不看事实随性而判了,看了这玩意三观真的会变,在这种氛围下良知很难存在。

还有人洗什么男的也写,男性向的网文,再怎么黄,也不会说对着恩人玩套路,就唐三这种作者沾点的都会被追着骂。而海棠就属于别人帮你,你不趁他帮你的时候偷点东西,噶个腰子,读者都会骂你不把握机会。这群人在一起疯狂讨论怎么玩这套手段,三观潜移默化的觉得这样很正常,然后再进入社会关键岗位。

黄色是海棠作者最小的问题,最大的问题在于她们竭尽全力打心底里宣传反社会并已造成巨大的危害。

知乎用户 呵一呵​ 发表

既然选择写这种东西赚钱,早晚有一天得会出事,违法的事不知道那些人到底不服什么还闹上热搜,他是无缘无故给逮进去的吗,这个跟 qj 一类案子到底有什么可比的

知乎用户 下 sea 万 duck 发表

前段时间,集美们以 Steam 上一款国产游戏涉嫌偷窥女性为由,掀起了大规模的举报抵制行为,现在去抖音上还可以搜到。

而结果是文旅局亲自出面把这款游戏给禁掉了。

你们为什么会觉得女性说的 “创作自由” 里包含男性?

更别说之前的无职转生东八区的先生原神为代表的二游、jm 帝国,早就被集美们举报了千八百回了。

更何况,如果真的有了解过女性向 r18 文是什么尺度的话,就不可能相信她们那套 “这只是有性描写的严肃文学” 这种洗地言论了。

而集美们拐到的强奸罪量刑低更是招笑中的招笑——因为强奸罪本身就是一个只以女性为适用对象的罪名。它的适用范围是违背妇女意志,一个女性违背男性意志强奸了一名男性,压根就不属于犯罪。这种针对单一性别立法的行为本身就是赤裸裸的歧视和偏袒。

当然,塔也是成功吃到了大同案的回旋镖:既然大同案坐实了强奸,那只判三年很显然就低了。现在这个案子被集美们拿来冲塔,我也不会同情。

最后,问题下面的男的,谁同情集美我笑谁,真的。都什么时候了,还在这嚷嚷 “团结” 呢?

当 “男性凝视” 理论被发明的那一刻起,男性就没有必要对任何女性向创作招致铁拳的行为表达任何同情了。这里引用目田的一句话:自由之敌不配享有自由。以厌女、男凝、媚男为由举报抵制男性文娱的群体,在自己写黄文被抓的时候不配的到任何的同情。这些都是你们应得的。

知乎用户 头皮 no3 发表

换个男作者这事要么没有半点响,要么抓典型普天同庆 pua 国南。

只能说文科马桶多。建议体质内(文教体宣检法等普遍脱产岗)外(动保环保 ngo 负债者刑事犯. etc)女性主义者联合起来搞一场女性主义革命,取代当前落后的 gc 主义,用口水仗武装夺取政权,给剥削妳们的父权姥爷们传播一点寒气,万一它们觉得 “小姑娘能有多大坏心思呢”,这事就成了(它们八成也确实会这么想)。

知乎用户 王希捷 发表

当然是支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怎么?传播淫秽物品且牟利,还有理了?

大同订婚案的时候不是很支持的吗?

平时扫黄打击淫秽物品不也是很支持的吗?

怎么轮到自己看的作品了就开始叫屈了?

你不能只有偏袒自己的时候才支持执法。

支持抓捕严判,千万不要共情罪犯哦~

知乎用户 飘寄雪 发表

说直白点,互联网最大的用处,就是解决了很大一块社交问题。

人,

已经不再需要学习如何与自己意见不同的人相处,

已经不再需要接受自己无法理解的东西是别人非常喜欢的东西,

已经不再需要担心别人随时会一巴掌打在自己脸上。

这就是互联网现状的原因,这其实也是我国治理互联网的一大根据。

但问题是无法解决的,目前只是在缓解。

互联网的一大特点是,我身边的人不会知道我在互联网上干了什么,互联网是没有代价的,就像澳洲的青少年,以及欧洲的青少年,

既然我有这种能力,那我为什么不用?

黄文作者是这种想的,

这些文章的读者也是这样想的,

所以事情就这样发生了。

知乎用户 伊卡洛斯 发表

简单反对一下

@勃张量

的回答。

ISA 的真正效力不在于让大家都说它所要求的那个答案——这恰恰会显出它的失效。想想那个经典的苏联笑话:

“话说赫鲁晓夫拍了一些政令宣传的影片,并强迫人民看。他很想知道人民的反应,于是 便微服出巡…… 这天,他来到了莫斯科的一间电影院,当影片结束时,全场的观众都站了起来热情地鼓 掌叫好! 赫鲁晓夫坐在一旁看见此景,心里相当满意! 这时,旁边的人突然推推他的肩膀,小声地说道: “喂!你不要命了吗?还不赶快站起来鼓掌!”

在这件事里,ISA 的缺位显示出的反而是它的不可或缺:作为反对量刑过重那一方的筹码的大众舆论场的声音,不正是对标 ISA,并(在某种意义上)恳求 appeal for 他的回答吗?在这里,官方声明的缺位才是控制的手段,这几年的事件不都热度过了之后再发通告吗…… 这样的操作把社会的固有 immanent 紧张留在了大众舆论场之内。ISA 只需要保持这个泄压口的存在即可。

知乎用户 andleft 发表

台湾最先投共的居然是黄文网站!!!!

怎么说呢…… 你投共早了有啥用啊!统一后你也得先砍黄,没黄你干得过起点

之前不是已经搞过一次了吗?

还在这儿写黄文的作者心真大。

这就是,不打勤不打懒,专打不长眼。

知乎用户 某某某 发表

鉴定为:

知乎用户 Erika 发表

滋词

知乎用户 大龄下岗程序员 发表

这个事好像在某律师的直播间看见过。“男女不同标准”,好家伙,公开要特权了,女的暴力犯罪、经济犯罪比男的轻判,也就组织卖 Y、强迫卖 Y、传播 YH 判的重,但男的更重,要不以后女的犯罪不判得了,跟古代一样,流放,规划出一个全女城市,没有 gov、没有法律,物理隔离算了

知乎用户 hhh 发表

讲道理,印象里有几个挺出名的写黄文的台湾人跑大陆都被捕了(在湾湾那里写黄文可不算违法),台湾还没统一呢,照抓,就别说你们这些了。

知乎用户 凤泥 发表

1、本来就是女性向涩情暴力血腥网站,不取缔就不错了,只抓几个有些女的还敢到处哭哭委屈,责任意识呢,我已经看到好多小孩子对性与暴力意识的推崇抬头,而且天真地坏得残忍;

2、个人觉得,老子以前看的大多数 H 文带来的深刻阴影,其实我只是对 BDSM 感兴趣而已,结果我看过很多 ex 的肉文(虽然都被我一目十行掠过),我对这种东西是深恶痛绝的,不分男频女频。

3、磕 cp,喜欢 sm,喜欢强制支配 “受” 方,但更倾向于精神上的掌控。不喜欢暴力血腥一方强制爱,doi 不喜欢三次元人类的脏脏行为。

知乎用户 刀仔文 发表

你问我支不支持抓捕,我肯定是不支持的,但我就一草民也没人在乎我意见…..

其实这事也见怪不怪了,什么 JM 帝国啊,罗森紫狂啊不都进去了吗,本质上都是一回事。

“起初他们抓 JM,我没有说话,因为他侮辱慰安妇;后来,他们抓紫狂,我没有说话,因为他虐女;最后他们奔我而来,那时已经没有人能为我说话了。”

所以在当前环境下,只能希望广大读者对于不符合自己偏好的作品宽容一点,不要老举报。

你嫌人家下三滥,谁还瞧不起谁呢,在老爷眼里都是一回事。

“唇亡齿寒” 的道理大家要明白,那些你不喜欢的作品存在,可能还能给你挡枪,你把它们都铲除了就轮到你了。

PS:不得不说女性作者的读者粘性比较高,也比较团结,男性作者的读者往往哀叹两句换下一个作者追了。

知乎用户 cloudlove 发表

男作者和读者都和阴沟里的老鼠一样偷偷看,偷偷写,这海棠我本来都不知道,结果一群腐女同人女天天在微博宣传,这是什么操作,难道在我国传播淫秽物品不违法吗,这种灰色地带,自己偷偷看,作者逮住了认罪认罚呗,当然现在信息时代和广播媒体时代的量刑标准确实不应该一样,但是她们把黄色网站摆在台面上的结果就是封禁,这是毫无疑问的,特别是一群女作者联合起来反抗,还是在发动自己读者的情况,最终结果感觉还是不太可能改的,不过确实有可能改变传播淫秽物品的量刑标准,本质上是中国发展太快导致法律跟不上,而且这种提案也不可能提,哪个人大会提出对传播淫秽物品的减刑,这其实和中国法律对老人儿童妇女的优待一样,都不可能会有人大来提案减少对这些人群的优待一样,都是中国的政治正确,最终结果只有大量的人被判刑上诉才可能会倒逼这种符合政治正确的法律条款的改变

知乎用户 reliefe 发表

你不能在铁锤快落到你头上了才叫屈吧,我在大同案视频下质疑公检法时候还有弹冠相庆的评论呢,说到底你们就是这样,自私且短视,竖子不足与谋

知乎用户 东一太白 发表

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

这作者该不会就是兰州人吧?这么说来,也不算是远洋捕捞……

知乎用户 咋了嘛 发表

但凡看过她们写的简介,还觉得这只是小黄文的,那也一定会相信她们的微胖,是真的 “微胖”

知乎用户 蔚蓝色的天空​ 发表

媎妹们认为男人看了小黄文就要出门强奸,像不像那帮认为玩了血腥游戏就要出门砍人的老登?所以我从来不指望所谓的 “年轻一代”,等他们到了那位置,都会变成上一代人的模样。

而且你信不信,对搞黄的媎妹出重拳的就是她们自己?毕竟当初把狗娃子天一举报进去的,不就是发现自己女儿在买小黄文的学生妈妈嘛……

所以这里诞生了一个问题,女频文写的东西就是为了给男性强健来的?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她们真以为自己有法抗了吗?

过去写 h 文的男的被抓的都不知道有多少了。

是真不理吸取教训啊。

知乎用户 不同书画​ 发表

从高中开始到大学,写了 10 + 部耽美肉文。之前都存在 io3 上,后来 227 事件,我账号被封。我连书名和作者名(每写一部就换个马甲)人物名字一个都不记得了……

当年在鲜网是挣了点钱的,但不多。

我觉得这个事还是需要分级制度的,人的欲望是需要出口的。你不能要求每个人都清心寡欲,人是有正常情感和性欲需求的。

还是懒政的缘故,不愿意在分级制度上花人力物力。

唉…… 没办法,就像家养宠物流浪宠物也没有立法保护一样。我国在这方面还有很长的路需要走。有的人就是撞在枪口上了,幸好我那些文都没了,如果真的有人举报,我也晚节不保。

希望后来的执政者明白民族古老智慧,大禹治水堵不如疏。

知乎用户 今天也睡不醒 发表

不是 你看看你那是黄文吗 写的各种反人伦的文 甚至不亚于印度人和蜥蜴 逮起来真不冤

知乎用户 月光下的凤 发表

不为紫狂等男性作家发声的女性可以分为三类:

  • 反对色情小说的。
  • 因为缺乏廉耻而双标的。
  • 之前因为卖淫被抓起来不方便发声的。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搞黄不行了,都来见证吧

知乎用户 老邢看邢老​ 发表

知乎用户 Gksmca 发表

几年前集美用 130 页小作文举报时就该想到会有这天了,妳能举报别人别人当然能举报妳

讽刺的是当年给 JM 列的罪行现在海棠一个都不缺,甚至涉及到 ww 平台那更是罪加一等了

唉呀集美这时候就知道不要男女对立了,要脸不

知乎用户 Lenidas 发表

若森的各种作品因为各种原因被下架时,女人不出声,在擦边手办厂商被抓时女人不出声,在 fgo 等众多游戏被指责擦边时女人表示支持加布料,在黄文男作家被抓时女人说要重判,到了海棠这里开始说不应该判这么重?我看就是该判,人家只是擦边都进去了你直球写还不够判?晚了!我看早就该判而且越重越好,既然都定了基调不允许一切黄色那你写黄文被重判一点问题没有。

知乎用户 酱油炒饭​ 发表

此类问题我只有一个观点:呼吁性观念解放,尊重成年人生产和消费色情产品的正当权利。

性器官是生来自有的,性欲是人之天性,任何超出 “避免伤害” 这一基本社会原则的禁欲思想或规定都是对人类天性的藐视,属于人类文明理应摒弃的封建思想残余。

未成年色情有可能诱发对未成年人的伤害,严格禁止是有道理的;实体色情产业有可能催生犯罪、传播疾病、损害家庭关系,限制也有理由。敢问创作虚拟色情产品对任何第三方造成伤害了吗?你情我愿又没有社会危害的事,公权力有何理由限制?

有些食古不化的观点会拿虚无缥缈的道德说事,但道德可以作为社会规范的前提是它有利于整个社会的福利。随着文明的发展,人们对美好生活的理解和需求在演变,道德规范亦当与时俱进,而不是纵容过时的观念成为文明进步的枷锁。当所谓的道德与人们追求美好生活的方向不一致时,需要扬弃与改变的是道德,与新时代环境不匹配的观念没有存在的价值。无法对陈腐的旧观念进行革新导致社会进步受阻是什么情形,某些世俗化失败的保守宗教社会已经向我们展示过了。

我希望有朝一日,正当的性需求可以被 “去特殊化”,世人会以看待衣食住行一样平淡的视角普普通通地面对与生俱来的人类天性,而不是大惊小怪谈性色变,仿佛性话题是什么碰不得的特殊玩意,必须单拎出来郑重审视似的。

然而至少目前来看这一天还远得很,保守的道德观念依然深刻地扎根于我们这一代人的心里,某些场合还会被光明正大地拎出来当作道德背书来使用,例如某些看不惯手游的人寻找攻击角度时还会本能地嘲讽手游搞软色情是 “开妓院”,足以窥见“性” 在他们的道德观念里扮演了何种角色。等到哪一天,大家都觉得嘲讽他人的性需求就和嘲讽别人 “想吃美食” 一样莫名其妙时,性解放的概念才有在我国社会生根发芽的可能,到时黄文写手也可以光明正大地自称作家了。

另外在性解放这个严肃的社会进步议程下还搞性别对立的,他们的遭遇是他们应得的,不分男女。

知乎用户 睿智的唯物主义者 发表

牢记性别苦,勿忘血泪仇!!!

如何看待《JM 帝国》作者蒋明辉因涉嫌制作淫秽物品牟利罪被沈阳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知乎用户 古三七 发表

你以为是黄文?

nonono

这 tm 是 tm 的猎奇文,男男就算了,小男孩当狗调教只是基操。

原本以为,这些文字组合能出现的地方,只有美墨贫民窟里给黑帮运毒的黑人 rap

但是这玩意儿 tm 变成所谓 “女性文学作品” 堂而皇之出现在互联网上。

一想到写出这种作品的女性以后还要进体制、当老师……

看着好像很可怜是吧?你搜搜她的小说名字《大奈男妈妈捡到失忆皇太子》,不用看正文,就看个章节名,看完你估计连饭都吃不下去了。

而就是这种文,竟然还有读者群?

所以知道现在网络上这帮沸反盈天的群体有多夸张了吧?

真玷污文学。

知乎用户 暴坊幻可可 发表

某些人给这个网站辩护的理由,其中有一条我看乐了——很多小妹妹去这个网站写文,是为了脱贫

然后就是动不动家境贫寒巴拉巴拉,然后就是哭诉上峰如何如何不做人,讲真我其实是有点挠头的,我这辈子也没想到还能有这个说法的,我真的没造谣啊。

还有这句话,说真的我微博时间线好几次推这事的,那些动不动就说『只抓女不抓男』的到底是想要什么样的合规判决,我暂且声明保留意见啊。

我就那句话,你不能在铁拳也开始管拼刺刀的时候才出来说创作自由。特别是某些前脚刚举报完别人,后脚就给这群人号丧的。

知乎用户 阿 sir 王大海普法​​ 发表

基层黑猫警长,义务解答法律问题,行政、刑事诉讼、有问题可以关注私聊,义务普法。

黄文和黄文不一定一样,有的是文学,有的就是淫秽物品。

一部作品里,可以有情和色,作品有文学价值,情和色的内容服务于其文学价值,其主旨绝非色情。

但是一个作品,不能全部都是情和色,没有其他主旨,没有文艺价值,以性为主题,以淫荡堕落为全部,描写的内容不是性行为,就是在性行为的路上,不是性器官,就是性暗示,纯粹调动观者性欲望、性冲动,这样的文字作品就是淫秽物品。

比如,曾经有一个色情淫秽作品,少妇白洁,典型的淫秽物品,虽然外表是小说,也有人物与章节,但是全部内容都是写一个叫白洁的女老师,婚后和不同的人偷情,并且偷情的部分详细描写。这个小说看完除了激发人的淫秽欲望,别无他用,制作传播这样的作品,必然会触犯传播淫秽物品罪。

阿 sir 王大海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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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某文​ 发表

就这次的事情本身,可以说现行法律就这样,该抓抓该判判,执法部门做的事虽然略显抽象,但算得上有理有据。

但如果说现存法条没问题,长期来看就该这么办,那就属于睁着眼睛说瞎话了。写黄文的量刑标准几乎与组织卖淫和强奸看齐,这再怎么说都是不合理的。这明显是立法机构长期以来事实失能带来的历史遗留问题。

互联网时代约束非法出版物根本不现实,非政治性的出版物也完全没必要由刑法约束。JM 也好,有偿汉化组也好,BL 黄文写手也好,卖色情手办也好,哪怕从最保守的价值观念出发,也充其量就是 “违法”,没收所得加行政拘留绰绰有余了,根本就不该上刑事法庭。

某些弱智立法就像屋檐下的马蜂窝,你不能因为隔壁和自己有仇的邻居被蛰了,就开始大赞 “马蜂窝就应该在那里”。

知乎用户 搭搭搭搭 发表

你以为她们不知道自己违法吗?这是 23 年没抓之前 dy 几千万浏览量的视频的评论区,真抓了又开始叫冤了

知乎用户 啦啦啦 发表

有啥好说的,海棠一个直接收益打卡上的黄色网站能到现在才抓已经是女性法抗高了,结果一堆人还在那儿远洋捕捞、被针对了,大姐你黄文几个钱就在那儿叫。

知乎用户 青木刀 发表

典型的浪费纳税人的钱,不如多抓几个逆行的小电驴,这是真的每年要死一大堆人

知乎用户 银华​ 发表

现在敢搞这些盈利的

要么是外籍

要么就是匿名到年龄性别都看不出的神秘人

知乎用户 无远 发表

看看女的是怎么对替它们声援的男性的。这样无耻之徒现在想搅混水,装理客中,你们答应吗?如何看待兰州对海棠女作者进行 “跨省执法” 事件?

知乎用户 猫南北 发表

不要共情罪犯

知乎用户 小糊涂大迷糊​ 发表

当热闹看

一方是 ±,一方是 T0,我现在只想给双方加油,但是实际上以双方的战斗数值,我加油没用,换言之,不需要我给双方加油,那就当热闹看呗

知乎用户 泥石 438 发表

阴得的。

之前男作者被抓的时候,女人可是集体支持重判的,她们还说了,谁同情罪犯谁就是潜在的强奸犯。

知乎用户 求生小少年 发表

评论里又有妖魔鬼怪开始说量刑过重了。

制作、传播淫秽制品,获利数额巨大,荼毒数量过万人,其中还包括未成年人。

这性质不比强奸(大概率还可能是诬告)的性质严重多了。

低于 10 年都少了。

知乎用户 千冶 发表

以前我觉得,你都懂翻墙了,为啥还看黄文,外网一堆视频不是随便看么,有次注册了个海棠账号去看了眼,不得不说女人写起黄文来比男人写的变态刺激 n 倍,确实该抓。

知乎用户 失去热度的风 发表

女的写文比男的 qj 判的重,男的写文比男的 qj 判的重,跟性别有啥关系。真拐卖栓链子家庭暴力逼死小孩的不管,这种倒是管起来了,分级制度是不存在的,游戏防沉迷 18 岁性同意 14 岁,恶心的要死。逼死九岁男孩的畜生爹,联合害死孩子的生母,猥亵幼童的都能这么重判我无条件支持搞死所有对未成年不利的网站,

知乎用户 工具包 发表

你不能只在大同案判决时支持法律

知乎用户 姓王者 发表

果然思想罪是最严重的

回想起承德的程序员

当我们决定冲破防火墙的时候,也已经准备为自由知识献身了

知乎用户 万物皆可乐 发表

还有人同情罪犯?

知乎用户 橄榄柚 nv 发表

听说写的是男男的,抓就抓了呗,我又不是受众,关我什么事呢,她们被抓了我就能少刷到点这种垃圾文,我觉得挺好的

知乎用户 全自动帕鲁 发表

好抓捏

知乎用户 猫孝子 发表

说实话判少了,本来很多都是最少十年以上不知道为啥没有一个十年的

知乎用户 评论莫扎特 发表

她们错在生为女性,错在有文化,错在有家人。

换成是大字不识的五十岁单身汉,他们敢吗?

远洋捕捞是专挑体面人的。

在这个问题下还在洗的在我看来不如畜生。

计算传播量的时候说每一章是一个独立的作品,计算盈利的时候说整部作品是一个整体,销售数量按照每章的点击量加和来算,结果免费的第一章点击量才不到五千,他们愣是给算出了十万传播量。

就是恶意司法,谁洗谁是畜生。

我评论发不出来了。

知乎用户 呼呼呼呼 发表

喜欢举报男性向,喜欢给远洋捕捞叫好,结果自己被抓了,笑死,现世报

知乎用户 缘辰​ 发表

建议读者一起抓。

这群共情罪犯的人是不是罪犯得好好查一查。

我说山西大同案证据不充分,程序有问题的时候,那么多女人跑到我回答下面来跳脚,说我共情罪犯,强奸犯的帽子给我扣了一顶又一顶。

现在铁拳到自己头上了开始跳脚了,开始说这不是男女问题了?我咋没看到你们共情山西大同案的男方呢?

起手就是 “那能一样吗”,男性性欲罪大恶极,写黄文得抓,女人性欲天经地义,人畜无害,写的一堆什么东西那都不应该管?

我们现在回看肖战事件,指名道姓写肖战去性转站街涉不涉及人身侮辱?

我之前反对肖战粉丝搞举报,是因为我觉得这是创作自由,这是创作者之间的默契,民不举官不究的事不要没事干就上纲上线。

结果后来我发现肖战反对者和支持者都是同一种人的两个群体,一个个把举报当成武器用的理直气壮。

狗咬狗的事有什么好支持谁呢?

男人画 H 漫,写黄文不知道被抓了多少了,抓的时候一群女人庆祝啊,现在女的被抓了怎么不庆祝?

还小女孩?

写的什么几把东西就搁那儿小女孩,都是我打开看一眼都觉得反胃的。

甚至你搞黄色都不管你了,你还出版,境外收钱境内非法出版读物。

上纲上线谁不会啊?

贴大字报谁不会啊?

写举报信谁不会啊?

以前男人们觉得这是底线这样不好,保持克制不搞这一套,谁搞这一套谁就被群起而攻之,肖战事件爆发的时候多少男人一起发声的。

现在我只能说,男人还要为这群女拳发声就是纯粹的不长记性了。

最后回来,我不知道会不会有人看知乎,但我建议所有男性在所有平台上为抓捕这些女人点赞支持,发声助威。

就和这群女人支持山西大同案一样。

知乎用户 三个包子​ 发表

闷声发财,诚不欺我。

我们国家打击犯罪一直以来都是 “运动式” 的,运动式打击罪犯最直观的好处是节省各方面成本,例如公安机关办案人员的学习成本、犯罪分子的抓捕成本等等。所以对本身处在灰黑色行业的人员来说,闷声发财,尽量避免被打击才是上上策;一旦被打击到了,视为不可抗力,埋头认栽,积极赔款也是可以的。在这个前提下,目前网上舆情越疯狂,对这些小黄文作者越不利。

一个比较明确的悖论是:

任何法律从业者,包括专家学者律师,即便是写了多少文章讨论刑法问题,掀起了多少声量都可以。但中国每年检察院起诉后被判无罪的人数就几百个,名额也不可能被这些小黄文作者都占了,所以 “专业”/ 非专业的讨论本身没有必要,不会影响结果,甚至只可能是负面结果。

小圈子就要有小圈子的玩法,出圈在任何时候都不见得是好事

知乎用户 张志航​ 发表

关于黄文的问题还是想给大家介绍下。它的审理难点现在没有拿出来给大家讨论。首先并不存在说所谓的 “罚女不罚男”,类似男性写手被抓的案例很多。争议案件比如李鑫案,是一审 10 年二审 4 年。因为兴趣写黄文被抓的男性大 V 也不少,里面最有名的叫曾鹏宇。这类男性写手一般被抓之后认罪普遍比较快,而且也没人喊冤,所以大家关注不多。

那么女性写手为什么被抓后喊冤的多呢?里面的区别其实不是性别,而是创作模式。这些年女频的 “订制化服务” 争议极大。

我们还是要看具体的案例。这里面最有名的是 “天一案”。作为女性作者,她创作集中在男同领域。其中最出圈的作品主要是写高中生(未成年)和男老师的一些肉文。她写了之后还制作了出版物卖给了未成年人,被家长举报后当作典型案例处理。拒不认罪,最后也是重判 10 年。

大家的争议点当时集中在定罪的金额和处罚模式。这里面确实各国差异很大。像同样的情况如果放到美国,罚的重点会变成制作涉及未成年的情色物品。判的还要重不说,终身还会被登记成性犯罪者

那么真正的 “新问题” 在哪里?

在这些女频小说作者的创作模式是 “订制化” 的。

比如天一她为什么去创作这些学生和老师间的肉文?是她自己有个群。群友(绝大多数是她的女性读者)提出自己的需求,天一根据她们的需求创作情色内容来满足她们的需求。甚至她最后制作出版物(这在我国是重罪)也是为了满足她群友的收藏需求。

这种创作方式和传统的情色产品差异很大。这些创作者和读者的联系更加紧密。属于是在被动的满足一些人的特殊需求。

从这个角度大家也很容易理解为什么这些作者被抓会引起更大的舆论反弹。

所以当时一些相对比较能够认知这类问题的专家,就认为其实这类问题更应该归类到 “性服务” 的管理上。

人有各种各样的性需求。有直接肉体接触的,也有用来自我满足的。那么我们从这个角度出发,就会发现这些文章的创作者其实更类似于 “提供性服务”。只是他们提供的服务面向的群体更广泛,传播的方式更借助网络而已。

而这类问题就是应该放在 “性服务” 问题上统一处理。

网文作者根据网友的需求创作情色文学,本质就是在提供性服务。性服务的来源是性需求。被法律压抑的需求就会诞生黑市。如果你跑去问政府要不要打击黑市,那答案只能是坚定的 “当然要”。毕竟政府天然就有维护法律执行的要求。而现实中更多的黑市是处在“被容忍” 的情况下。他们因为各种原因没办法被处理掉。

其实我国这些年关于性的管理在逐渐失控。不是不想管,是努力去管,但是发现根本管不住。而现实中担忧的,就是因为性服务的便捷取得导致传统家庭的迅速解体。

知乎用户 TL 人民内务委员会 发表

“不要共情罪犯”——出自大同案

“相信警方通告”——出白胖猫案

“打击淫秽色情”—- 出自 jm 案

知乎用户 冠位沙洛特绍 发表

哈哈,是吗?

知乎用户 萧细雨 发表

教过几年学生,范围是小四到初四。

混迹过很多年 cp 超话,微博、老福特、AO3、石墨文档都用过。

当然,我也看了不少黄文,不过看了一阵就索然无味了,现在偶尔看黄片,这没什么不敢承认的。

先说我的看法:犯罪是肯定的了,争取从轻、减轻处理是正事。如果最终判决真的是 4000 盈利换来 10 年牢狱,感觉有点重,后期可以推动下司法改革,但现在这波作者肯定是等不及。

然后结合自身经历,回复几个问题,一家之言,仅供参考:

【1】有多少未成年在看,对未成年的影响有多大?

答案是有很多未成年在看,小学生、初中生都有,只要有手机或电脑,进入超话或点进相关帖子,有人会或有偿或无偿地帮他们下梯子,给他们分享网址,他们完全具备到海棠看文的条件。这是我在超话看到的。

这些情节黄暴甚至变态的情节对未成年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但我不确定是不是海棠的文影响的,因为这点在男孩身上表现得更突出,女孩其实更多是在搞 “言情” 一类的,但是我在网上见到过初中女生写黄文的。很多小男孩出口成脏,不是 cnm 之类的国骂,而是对着另一个男孩说 “找人 c 死你” 之类的,总之骂的内容多带有脆皮鸭(首字母 cpy)性质。

【2】写这些是为爱发电吗?

我个人感觉不是,根据我混 cp 超话得到的结论,大概在几年前,有肉、车(黄色内容被称作肉、车)的同人文因为满足大家的猎奇心理或是缓解了大家的性压抑而受到追捧,逐渐越来越多人写肉、车含量高的文,再后来发展成纯肉、纯车。且写手们是将 3000 纯肉之类的宣传语打在开头的吸引读者的,他们很多就是为了吸引眼球而写。以前写同人的原则是不要 ooc,现在 cp 超话的黄文根本就是给两个咵咵干的人套上 cp 的脸罩,说白了就是黄文,根本不是同人。

不过,斯以为微博有些太太写的很好,虽然也有噗嗤噗嗤之类的描写,但会用玫瑰花、泥沼地等描写,心理描写也比较到位,还是有一定的艺术价值的,不是纯描写活塞运动和淫叫。

极少数人是为爱发电,一部分人是为了得到网络世界的追捧,一部分人就是图挣钱,写的东西正规网站挣不了,才到海棠写黄赚钱。

【3】

看看还有啥我能回答的问题

知乎用户 金龙 发表

往台湾的限制级小说网站投稿,并盈利。

说自己只是文学创造,包含了部分性爱描述,不属于淫秽作品。你信么???

早上关注到海棠文学远洋捕捞事件,于是查了查,往台湾运营的限制级的成人小说网站主动投稿并盈利,还说自己无辜的,这概率小的可怜(你要投稿内容真完全不涉黄,那检察院也会因证据不足无法提起公诉)。

现在这事儿吵的这么凶,一会往两性对立带节奏、一会往远洋捕捞带节奏,背后没有黑手在推我是不信的!

知乎用户 左右 发表

我更好奇这件事的后续结果

毕竟现在正在抱团闹舆论施压

想玩法不责众这一套

到底是她力量发动更胜一筹

还是塔坚守底线

在当前这个版本真不好说

知乎用户 pkczagent 发表

最近写了太多对立情绪的回复,尝试回归以前正常心态来回复这个问题。

首先是否违法? 毫无疑问按照现行法律是违法。 那么处罚力度、量刑跟社会危害性相比是否过重? 我个人认为是过重了

甚至我可以用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主观臆想出某地 JC 办这个案子的动机肯定不是为了钱。

如果是其他类案件可能没这么大关注度,这个案一个很大的特点在于涉案的几乎全部是年轻女生。

我认为这些女生是遭受司法的过分严苛惩罚,从她们很多人的陈述我也可以读到那种个人面对国家机器时被任意践踏揉虐的无力感与屈辱感。在证据确凿社会危害性极大的前提下司法铁拳是能够被绝大多数人视为正义降临,但某些证据薄弱甚至存在巨大争议的案子依然被办成铁案的情形,作为底层普通人似乎也只能无奈接受。

其实绝大多数人都是底层普通人,无论男女。

然而我们看到了很多女性关于本案的评论,除了认为判罚不公要坚决反抗之外,还不忘把火力铺洒在跟本案毫无关联的普通底层男性身上。

还能有啥好说呢?

知乎用户 往事 发表

知乎用户 光之晨曦 发表

怎么还有答主喜欢当龟男?

还好意思提 jm 帝国,你张嘴就是支持创作自由,那集美支持你么?

那底下还有大聪明呼吁不要挑起男女对立,我还是那句话:

那集美支持你么?

不过说句题外话,有人举例子提到了罗森,我在这里说明一下,罗森那事还真不怪集美,纯属他们那伙人自己犯蠢,写刘备文就正常写呗,非得写个绿妈文,好死不死有孩子看这绿妈文被父母抓了现场,你想想那场面,要是别的普通刘备文估计也懒得举报了,偏偏是绿妈文,那我只能说被举报得不冤,然后作者就把罗森他们供出来了。

知乎用户 溶雪入松 发表

事件过去也有段时间了

不知道为什么,看远上白云间老公的微博,我产生了一种其实她很快就能出来的错觉……

我也说不上来为啥,反正就是有

好吧,如果这不是我的错觉,那自然也是好的

知乎用户 醉清风 发表

你对恋尸癖,食尸癖,慕残,肉体折磨精神折磨这类变态恐怖类的禁书叫黄文?

知乎用户 在奔跑 发表

以前不知道海棠是什么网站,好几次在某些软件的首页里有人发帖推文,后面去了解了一下不感兴趣。当时我就在想真不怕被抓啊,那么张扬的。

知乎用户 熊大毛 发表

本来我觉得挺冤的,但是看了一下内容,我为我自己的不够变态感到羞愧。

知乎用户 丁一帆 发表

为什么传播淫秽物品有那么重的量刑?

因为淫秽物品本质上是文化产品。有心人夹杂一点其他信息,就是地下狂潮

法国大革命和萨德伯爵都有不清不楚的联系,赌博诈骗网站现在都靠黄片和番剧和盗版汉化组宣传

要是里面夹杂的不是赌博信息,而是一块面包五十万,怎么办?黄网文件你截得住吗?有一万种越过审核的办法。

知乎用户 山舟​ 发表

看着集美们疯狂出谋划策的加刑小妙招我就想笑

集帅们还是太善良了, 只想着让这帮人认清现实

集美们就不一样了, 她们是真想着让这帮人牢底坐穿

招笑的集美们根本就看不清

上面现在都是对你们网开一面

上了刑法的事还给你们留了花钱消灾的口子

集美们接着闹吧

闹到真的把这事上称

本来可以不留案底的结果被加刑小妙招一通忽悠喜提十年

闹到上面没了耐心

到时候就知道什么叫人人平等十年起步了

知乎用户 喵大人 发表

真的惊了,我一直认为黄文小说只有男的脑子才能写。女的像我顶多说个很短的撸的段子,详细的性描写女的写不出来的。

知乎用户 kk1754 发表

好似,开香槟了

集美也有今天?

知乎用户 假甜​ 发表

小红书:

知乎用户 害怕睡觉​ 发表

胖猫案的时候我们质疑,你说蓝底白字,谭竹是清白的。

山西大同案的时候我们质疑,你说司法流程没问题,质疑判决的都是共情强奸犯。

现在棍子打自己身上知道疼了。

更何况,这些黄文女作者可是真犯了罪的。

知乎用户 kevin00​ 发表

指北针来了,所以该怎么看还要说吗?

知乎用户 灵魂画 发表

每次这种事情都特别抽象。

前面各种事件里面发声一堆 “不相信警方,相信你分析?”“怎么会有人觉得自己比警方还专业啊!”" 只有强奸犯才会共情强奸犯……

然后,后面又开始搞这个东西。

但是,不得不说,它们是真的勇,每次都能有极大声量的直接攻击,而且 “官方” 似乎也是默许这种行为。

现在就看地方警方和它们谁更能获得上面的青睐了!

知乎用户 应当得其乐​ 发表

别扯什么黄文了,踏马涉及颜革、LGBT、非法淫秽出版物了知道吗?这 “写黄文” 这个原因基本就跟 N 号房只是开了个直播间为什么判这么重的原因一样。

知乎用户 冷暧​ 发表

说实话无论是男女作者写 r18 进行传播就是有罪,但罪不至此。这量刑都快赶上强奸罪了,咋说,写和看小黄书还能比真正强奸他人还重罪?

还有这次兰州远洋捕捞,执法流程合法合规吗?

知乎用户 zeb987 发表

太好了,就是觉得知心大姐姐太多,会判的太轻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0rpxBc 发表

看到很多海棠受众的小女生说,以后不生了,很好,铁拳终于打到青春期女生身上了,不生正好,反正以后对个发泄生理需求的小黄文都这么严打,以后也不会有女生知道那个事情怎么干了。这个社会就是个巨大的逗比

知乎用户 吃瓜号​ 发表

一方面我确实很厌恶一些腐女。

特指那些会攻击无关女性角色的群体。

并且我在猫耳也发现,由于 bl 文的增多,有些女生工作机会都会减少,在内娱女演员晋升难,男演员实在不行了还能去下海拍耽美。。。。

但是我认为这个处罚是不是可以适当放轻?

是人都有欲望,没有必要因为些 h 文就处罚的这么严重吧?

我自己也还在上大学,知道考研多么难。

在 wb 看到有些写手因为这个被上岸的学校取消资格???

而且范围那么广,这个处罚的标准真的太严重了吧?

知乎用户 ShengitCanMu 发表

出版物在我们这里是有严格的法律法规的,倘若在出版物的基础上涉及不好的内容,就是踩红线。请大家务必遵纪守法。

知乎用户 南村西幼儿园 发表

证据确凿,怎么还想翻案不成?

那我支持她们打到最高法,闹到京城去。

我想看烟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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