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主播徐国豪偷逃税被处罚并追缴 1.08 亿元,为何网络主播频频被曝偷逃税?该如何根治?
知乎用户 庄明浩(rosicky311) 发表 主播被查税现在还算个新闻吗? 除了政策解读,骂骂之外,我说点别的吧: 1、徐国豪是谁? 什么平台的什么主播? 怎么能挣这么多钱? 这应该是昨天新闻出来之后无数人的疑问,随着昨天新闻发酵,很 …
他们经历的都是网文行业经历过的,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现在网文行业三年一小查,五年一大查,当年封了太多的书,有些现在觉得还有些冤枉。
每年碰到重要节日也是查,检查没有终点,只有永远。
《网络主播行为规范》第十四条列举了 31 项主播的禁止行为,但其中的第 9 项 “网络主播在提供网络表演及视听节目服务过程中不得损害人民军队、警察、法官等特定职业、群体的公众形象” 规定过于简略,可能导致平台无所适从甚至扩大适用范围,把网络主播对所有国家工作人员的正常监督和批评都予以封杀,故广电总局和文旅部应当进行释明,帮助平台正确理解和适用规范。
1、“人民军队、警察、法官等特定职业、群体” 具体指哪些?
“人民军队、警察、法官等特定职业、群体” 共同点是什么,笔者的总结是军队、司法领域的国家工作人员,范围再大一点,就是国家工作人员。所以,这条针对的对象至少有三种理解:1、人民军队、警察、法官;2、人民军队、司法领域工作人员(警察、检察官、法官);3、包括军队、公检法在内的全体国家工作人员。
2、合理的报道批评人民军队、警察、法官行不行?
“不得损害人民军队、警察、法官等特定职业、群体的公众形象” 描述的是一种结果,而不是行为,就是网络主播直播或者录播的内容不能损害人民军队、警察、法官等特定职业、群体的公众形象。问题来了:如果是有依据的报道或合理批评的,平台是不是应该禁止?
举两个例子:例一、某地烧烤店内歹徒骚扰殴打女孩,警方接警后控制歹徒后不知何故又放人,后殴打视频网络发酵,当地公安分局局长被纪检监察调查。例二、某地当事人认为法院判案不公,调查后发现法官嫖娼,取证后曝光,法官被开除公职**。毋庸讳言,这两个公众事件的涉案警察和法官作为个体,都拖累了警察和法官群体的声誉,那么网络主播就此能不能发官方的通告或者批评性的评论?**
**如果不做释明,根据该规定,平台确实可能需要禁止主播在节目中发布两个事件的内容。**我们比较一下同为《网络主播行为规范》第十四条下的其他几项和第 9 项的区别就可以看出来了:
第十四条 网络主播在提供网络表演及视听节目服务过程中不得出现下列行为:……
6.恶搞、诋毁、歪曲或者以不当方式展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7.恶搞、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和模范人物的事迹和精神;
9.损害人民军队、警察、法官等特定职业、群体的公众形象;
根据十四条第 6 项,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禁止的方式是:恶搞、诋毁、歪曲或者以不当方式展现。所以,如果是正当讨论或批评应该不属于恶搞、诋毁、歪曲或者以不当方式展现。
根据十四条第 7 项,对于英雄烈士和模范人物的事迹和精神,禁止的方式是:恶搞、歪曲、丑化、亵渎、否定。所以,如果是正当讨论或正当批评应该不属于恶搞、歪曲、丑化、亵渎、否定。
但十四条第 9 项并没有象第 6、7 项那样列举非正当的行为,而是规定,只是要产生了对于人民军队、警察、法官等特定职业、群体的公众形象有损害的结果,就应当禁止。所以网络主播即便是对上述两个案例做正当讨论或批评,根据该规范,平台也可能会判定为违规。
**但平台这样判定是有问题的,互联网上的正当讨论或批评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权利,对人民军队、民警、法官都有专门的法律法规支持人民群众进行监督,平台怎么可以限制?**不完全列举一下:
《宪法》第二十七条 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 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公务员法》第十四条 公务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三)忠于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人民警察法》第三条 人民警察必须…… 接受人民的监督,维护人民的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法官法》第十条 法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六)依法接受法律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
《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试行)》第六条:…… 依靠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使官兵养成高度的组织性、纪律性。
笔者认为,《网络主播行为规范》的发布有利于行业规范,对直播行业和从业人员都是一个巨大的利好消息,但对于该规范中不明确或有歧义的条款,主管部门应当予以释明,避免平台为规避风险做扩大解释,对所有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的直播内容一概禁绝,影响人民群众的监督权利。
这文件出台就是一个谜语,一个你违规就引用所谓《相关法律法规》的谜语。在各大视频平台,直播平台做过视频或者直播的都知道自己的视频或者直播有被无缘无故被处罚的经历。每次处罚平台都会引用自己的管理规则,或者社区规范,有的时候引用整部法律,我就被引用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处罚过,你问他后台具体哪一条?它不鸟你。不知道的还以为我干了啥间谍行为呢。而真相是我在视频中为了说明某个问题引用了国家机密的划分标准然后说了一下高考试卷的事。
这种文件的出台其实就是为了擦屁股的,你视频内容敏感了,我这刚好有一部两部门出台的文件,文件说了啥?“你要理性发言”“不得媚俗”“不可拜金”“你触犯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具体是你视频的那几秒到哪几秒?具体是你文件里说的那种情况?具体是哪条法律?
哎!你猜呀!反正这视频我们觉得你不能发出来。于是你要改就成了彻底的解谜。当然被罚多了确实能培养出雷达感收到它具体尿性在哪。
前段时间有个小主播直播,吃了一块咖啡蛋糕还是啥的吧,就颜色很像粑粑,结果直播被禁了,这个时候后台就说你违反了最新出的两部的法规,和社区规范。
具体啥原因?它说你吃翔了
看了十八条规范,没有完全看懂。要是有人能把这十八条给我读一遍,我估计我会当场睡着。。。
主播应当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崇尚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修养个人品德,坚持健康的格调品位,自觉摈弃低俗、庸俗、媚俗等低级趣味,自觉反对流量至上、畸形审美、‘饭圈’乱象、拜金主义等不良现象,自觉抵制违反法律法规、有损网络文明、有悖网络道德、有害网络和谐的行为,应当引导用户文明互动、理性表达、合理消费,共建文明健康的网络表演、网络视听生态环境。
除了自觉抵制违反法律法规很清楚之外,其它都是最终解释权归出台方所有的。什么叫恪守职业道德,什么是个人品德,什么是格调品味,什么是三俗,什么是审美,什么是不和谐行为,什么是理性表达?我是真不懂。法律很明白,白纸黑字,每条规定了什么行为什么处罚,这些其它主观的东西,怎么认定符合规范?还是随时根据需要定义?法无禁止即允许,你总不能说画个大纲说大概类似的都不行,具体等发生了再由部门人员具体甄别定义。如果最终由执法人员自己定义,那么就可以发生红码事件,不同的是这个执法人员还可以解释说根据规范某一条,你的表达不理性所以封禁。规范本身应该规范,规范不能留可以被滥用的后门。
如果你发个倡议,你可以讲一下没有具体细则的高度抽象化的东西,但是你要是发个规范,你总要具体细则,什么样的行为叫没有道德,不然叫我来看,守法就已经是守住了道德底线。
比如规范第 1,2,3,10,11,14 等条就属于很细则,我一看就懂得,举个例子,第十一条 网络主播应当如实申报收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这个很明确,就是要依法纳税,逃税漏税不行,这个就是清楚明白。当然这个条款怎么说呢,无论你是不是主播,你都要依法纳税,和规范本身或者是不是网络主播无关。一个主播不交税,不是由规范打击,而是法律。
剩下的有几条,恕我语文能力不行,真的看不懂。比如第八条 网络主播应当保持良好声屏形象,表演、服饰、妆容、语言、行为、肢体动作及画面展示等要文明得体,符合大众审美情趣和欣赏习惯。什么叫大众审美情趣和欣赏习惯,什么叫良好形象?谁是大众?
继 2020 年 6 月 24 日中国广告协会发布《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之后,两年后的今天,专门针对网络主播的行为指南来了。6 月 22 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文化和旅游部共同制定的《网络主播行为规范》发布。
与两年前发布的《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相比,《网络主播行为规范》有着哪些不同?
“**两者是有区别的,这次是针对网络主播,实际上主要是那些内容类生产者。**网络直播营销行为指的是电商直播带货的行为。这次应该是针对网络主播的一个行为指南。” 上海财经大学电子商务研究所执行所长崔丽丽告诉经济观察网记者。
崔丽丽对记者称,此次规范明确了网络主播的范畴,不仅仅包括自然人也包括虚拟人,同时不管是实时交流互动,还是上传录制好的音视频节目都涵盖在内。
“《网络主播行为规范》是互联网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网络主播道德规范的重要依据,也是强化其社会责任的重要支撑。” 中国社会科学国际法研究所国际经济法研究室副主任、竞争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黄晋对经济观察网记者表示。
网络主播将被纳入 “黑名单” 或“警示名单”,一旦被封禁不得换账号或换平台“复出”。
6 月 22 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人事司负责人就规范答记者问时表示,近年来,网络直播节目大量涌现,网络主播数量快速增长,在传播科学文化知识、丰富精神文化生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网络直播业态飞速发展的同时,问题也非常突出。
“网络主播队伍素质良莠不齐,进入门槛低,部分网络主播法律意识淡薄、价值观念扭曲,传播低俗庸俗内容、散布虚假信息、诱导非理性消费和大额打赏、炒作炫富拜金、偷逃税、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等违法违规问题时有发生。”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人事司负责人答记者问时称。
因此《网络主播行为规范》诞生了。
规范明确,对于需要较高专业水平(如医疗卫生、财经金融、法律、教育)的直播内容,主播应取得相应执业资质,并向直播平台进行执业资质报备,直播平台应对主播进行资质审核及备案。
规范要求,对问题性质严重、多次出现问题且屡教不改的网络主播,应当封禁账号,将相关网络主播纳入 “黑名单” 或“警示名单”,不允许以更换账号或更换平台等形式再度开播。对构成犯罪的网络主播,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规范强调,对违法失德艺人不得提供公开进行文艺表演、发声出镜机会,防止转移阵地复出。**网络表演、网络视听经纪机构要加强对网络主播的管理和约束,依法合规提供经纪服务,维护网络主播合法权益。
“规范罗列了 31 条黑名单行为。” 崔丽丽称。
针对近年来网络主播引诱未成年人用户打赏事件频发的情况,31 条黑名单行为中第 28 条提及,通过有组织炒作、雇佣水军刷礼物、宣传 “刷礼物抽奖” 等手段,暗示、诱惑、鼓励用户大额 “打赏”,引诱未成年用户“打赏” 或以虚假身份信息“打赏”。
当前,网络主播在直播带货中违法违规情况时有发生。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人事司负责人答记者问时表示,针对公众反映强烈的虚假宣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数据造假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行为规范》第十四条对网络主播直播带货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
该负责人补充称,一是不得营销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商品,虚构或者篡改交易、关注度、浏览量、点赞量等数据流量造假;二是不得夸张宣传误导消费者,通过虚假承诺诱骗消费者,使用绝对化用语,违反广告相关法律法规未经许可直播销售专营、专卖物品等;三是不得通过 “弹幕”、直播间名称、公告、语音等传播虚假、骚扰广告。对于此前社会关注的个别网络主播偷逃税现象,《行为规范》第十一条明确要求网络主播应当如实申报收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针对网络表演、网络视听节目服务中存在的 “饭圈” 乱象,《行为规范》第六条明确要求网络主播应当坚持健康的格调品位,自觉摒弃低俗、庸俗、媚俗等低级趣味,自觉反对流量至上、畸形审美、“饭圈”乱象、拜金主义等不良现象。另外,第七条、第十四条也有相关要求。
崔丽丽对记者表示,规范不仅对网络主播在内容传递和受众引导方面进行了方向性的规定,强调尊重知识产权,同时也涵盖了网络主播在收入、纳税等涉及经济利益方面的基本责任。
“规范明确了行业主管和执法部门,是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以及广电行政部门。” 崔丽丽对记者称,“也明确了网络表演、视听平台、经纪机构和行业协会各自的责任与义务。指出下一步行业内需要在制度建设方面进一步进行完善。”
崔丽丽表示,此次的规范感觉还是方向性的,具体落实还是要地方文旅部门、广电部门出细则,以及企业、协会出标准。平台应该有类似的规则,可能也需要向规范对齐。
从年初的时候,主播们就在说了嘛。过冬了,要经历最严一月、二月、三月、四月、五月、再到现在的六月…… 一月更比一月严~
不过这个规范也不算新了,也可以说是从 2018 年有直播相关法案开始,从始至今针对主播所出的几乎所有禁令的一个大合集了。几乎每一条都可以找到曾经条款的出处…… 要不为啥说是进一步呢,无非是老生常谈~
如果硬要从里面挑一个新东西。有一条还是有看点的。就是《行为规范》第十一条:明确要求网络主播应当如实申报收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其实其他的 31 条禁令,绝大多数主播都不会犯的。唯有这一条,是大多数主播都有份了…… 而且如果不是从大到小,要说从大到中,那几乎是人均有份了……
如今但凡是年入几十 W 以上的主播,十有八九不是已经补过税了就是正在补税的路上。当前的政策是前往查三年,2019 年到 2021 年的纳税数据都要查……
但以前主播的纳税是和娱乐圈差不多的,明星,网红因为收入过高,往往适用最高百分之 45 的税率,所以去税收洼地成立公司或工作室,并享受按需自行缴纳的 5% 经营所得税已经成为了司空见惯的避税手法,因为这属于个人独资企业嘛。
结果现在这么一查,集体爆雷~ 全部按 45% 来算,那就是上到薇娅的十几亿,小到一些中小主播的几万十几万。 我都不止听到两位数以上的主播遇上这个事,手上又钱不凑手,那就是卖房卖车。补不了就直接停播了。这也不是新鲜事了。
所以现在已经很多主播摆烂了~ 就混呗~ 有主播还解释说摆烂是为了控制自己的礼物收入,不要触及 45% 线。不然自己一年下来不但没赚钱还赔钱了……
毕竟主播的收入没这么简单。有些主播为了要更多资源,往往自己砸钱买流量。但这部分钱也是要算进总收入的。那算下相当于 145%~
有一些主播还说要早做准备,年底还有一波大的要来。到时还要凉一大片主播。只能说拭目以待了。
最近在抖音开直播打游戏,发现发送消息的时候,带台湾两个字就发不出去。
都严格到这个程度了??
真的就是领导说个反三俗,下面人就能把所有 “俗” 的都给阉割了,至于你说到底啥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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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我说一个可能到现在都有很多人不知道的消息,李佳琦凉了。自从六月上旬直播突然中断后,到现在半个月了,任何消息都没有,甚至都没有引起太大的舆论震动。相比较于薇娅,这也太诡异了,真是魔幻的 2022
https://zhuanlan.zhihu.com/p/532504320
主要讲两点影响吧。
第一点是主播行业的竞争加剧。
这个所有行业的逻辑都是相似的。
刚开始这条赛道没多少人,谁来的早谁就占据优势,而后来者面临着前人的先入者优势,只能够以更卷的模式才能打败前者。
所以你看到了什么呢?
最开始的主播,可能资质,个人魅力都没有那么到位,但人家选择的赛道好,入场的时间早,赶上了一波红利就起来了。
但后来出头的主播就很难吃到这个红利了,他们要不就是找个新赛道卷,要不就是要比前面那些主播更卷,更有吸引力。
所以你现在看到这两年新起来主播几乎个个都身怀绝技,特点满满。
要不是更有观众缘,要不就是学历、性格、外貌等硬实力碾压前者。
这实际也是行业发展的必然方向。
在所有行业趋向成熟的时候,他的竞争是必然趋向激烈的,门槛是更高的。
就像大厂刚创业那会儿大专都可以进,而现在要求 985 的高材生一般,这些年对主播要求是更高的。
第二,直播行业的规范化。
说到规范化这点上,最早游戏直播里阿怡代打事件就是一个很经典的事件。
在直播洪荒时代下,阿怡出脸,打手出技术,这个模式就这么定下来了。
那你说现在会不会有主播是帅哥靓女出张脸,背后文案团队出文案弄点什么美女律师噱头呢?
实际这个门槛就可以对这些 “套壳主播” 进行筛选。
没有律师资格证,没有基金从业者,没有保荐人资格证,就别来这里乌烟瘴气搞相关直播了。
这实际是对直播行业的一次重大规范。
如果金融理财领域都要求证书才能直播的话,你会发现市面上那些拿着 “星象炒股” 的大师们就会大大减少,直播的可靠性也会增加。
而且资格证书也是对女主播的一种限制。
再有资格证书要求下,什么程序媛,律师媛,公务媛,金融媛现象都会大大减少。
那种你看着是什么金融从业者背书的金融媛实际就初中毕业的乔碧萝会大大减少。
而且最主要的一点是对极端低俗行为,靠着比下限行为炒作主播进行限制。
总结一句话:
你要再像以前那样没下限搞这事就不行了。
涉及利益方面也很清晰:
如果你真才实学自然身子不怕影子歪,但如果你只是靠着吹吹捧捧,各种伪造经历就要注意了。
换句话讲:
如果这个《规范》真能落实,那么直播的混乱时代就彻底结束了。
一句话:《规范》针对近年来出现的网络主播直播典型乱象予以列举式禁止,并对专业主播新提出执业资质要求,进一步增加直播平台和经纪机构针对网络主播的主体责任,但诸多执行细节还有待明确。
**几句话:**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1. [网络主播 = 网络直播 + 实时交流 + 视听节目] 通过互联网提供网络表演、视听节目服务的主播人员,包括在网络平台直播、与用户进行实时交流互动、以上传音视频节目形式发声出镜的人员。
[评析:网络主播不仅限于进行实时表演的人员,还包括上传音视频视听节目并进行交流互动的人员。]
2. [人工智能技术合成主播参照适用] 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合成的虚拟主播及内容,参照本行为规范。
[评析:AI 合成主播在形态上与真人主播具有基本相同的播报、表演效果,在直播内容等方面具有参考性,但对于主播的纳税义务、执业资质、自主加强学习等方面,目前则难以参照适用。]
3. [依法纳税] 网络主播应当如实申报收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评析:原则上规定主播应如实申报、依法纳税,之前税务机关重点关注头部主播,例如 2021 年 12 月,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上海市税务局、广东省税务局、浙江省税务局、江苏省税务局相继发布通告,要求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等对照税法及有关通知要求进行自查,并主动报告和纠正涉税问题。目前,税务机关已有规范其他主播的倾向,应着手进行纳税自查,例如北京税务局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网络主播帝师涉嫌偷逃税款,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拟处罚款,共计 1171.45 万元。]
4. [较高专业水平直播取得执业资质] 对于需要较高专业水平(如医疗卫生、财经金融、法律、教育)的直播内容,主播应取得相应执业资质,并向直播平台进行执业资质报备,直播平台应对主播进行资质审核及备案。
[评析:“医疗卫生、财经金融、法律、教育”行业要么涉及身心健康、要么涉及重大财产和权益处理,为防止他人冒用 “专业” 人士名义误导观众,《规范》要求主播取得执业资质并进行报备,但是,对于何种程度的资质证书文件符合此条的要求,目前并未明确,例如取得 CPA 证书的人员可以进行财经知识直播,那么取得初级会计人员职称的人员是否可以进行此类直播?鉴于网络主播专业评判难度较高,本文认为在规则暂不明确时,直播平台在主播资质审核及备案时暂可认可其提供的各类执业资质,亦可进一步征询主管机关的意见。]
为知友们提供更多信息:
每经编辑 李泽东
为进一步规范网络主播从业行为,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今天(6 月 22 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文化和旅游部共同联合发布《网络主播行为规范》(以下简称 “规范”)。
“规范” 共包括十八条,涵盖 “网络主播应当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崇尚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修养个人品德,坚持健康的格调品位,自觉摈弃低俗、庸俗、媚俗等低级趣味,自觉反对流量至上、畸形审美、‘饭圈’乱象、拜金主义等不良现象,自觉抵制违反法律法规、有损网络文明、有悖网络道德、有害网络和谐的行为,应当引导用户文明互动、理性表达、合理消费,共建文明健康的网络表演、网络视听生态环境” 等重要内容。
“规范” 明确,对于需要较高专业水平(如医疗卫生、财经金融、法律、教育)的直播内容,主播应取得相应执业资质,并向直播平台进行执业资质报备,直播平台应对主播进行资质审核及备案。
“规范” 要求,网络表演、网络视听平台和经纪机构要严格履行法定职责义务,落实主体责任。根据本行为规范,加强对网络主播的教育培训、日常管理和规范引导。建立健全网络主播入驻、培训、日常管理、业务评分档案和 “红黄牌” 管理等内部制度规范。对向上向善、模范遵守行为规范的网络主播进行正向激励;对出现违规行为的网络主播,要强化警示和约束;**对问题性质严重、多次出现问题且屡教不改的网络主播,应当封禁账号,将相关网络主播纳入 “黑名单” 或“警示名单”,不允许以更换账号或更换平台等形式再度开播。**对构成犯罪的网络主播,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法失德艺人不得提供公开进行文艺表演、发声出镜机会,防止转移阵地复出。**网络表演、网络视听经纪机构要加强对网络主播的管理和约束,依法合规提供经纪服务,维护网络主播合法权益。
“规范” 还指出,网络主播在提供网络表演及视听节目服务过程中,不得出现下列 31 种行为:
1. 发布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
2. 发布颠覆国家政权,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损害国家尊严、荣誉和利益的内容;
3. 发布削弱、歪曲、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主义制度和改革开放的内容;
4. 发布诋毁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歪曲民族历史或者民族历史人物,伤害民族感情、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内容;
5. 违反国家宗教政策,在非宗教场所开展宗教活动,宣扬宗教极端主义、邪教等内容;
6. 恶搞、诋毁、歪曲或者以不当方式展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7. 恶搞、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和模范人物的事迹和精神;
8. 使用换脸等深度伪造技术对党和国家领导人、英雄烈士、党史、历史等进行伪造、篡改;
9. 损害人民军队、警察、法官等特定职业、群体的公众形象;
10. 宣扬基于种族、国籍、地域、性别、职业、身心缺陷等理由的歧视;
11. 宣扬淫秽、赌博、吸毒,渲染暴力、血腥、恐怖、传销、诈骗,教唆犯罪或者传授犯罪方法,暴露侦查手段,展示枪支、管制刀具;
12.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虚假险情、疫情、灾情、警情,扰乱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13. 展现过度的惊悚恐怖、生理痛苦、精神歇斯底里,造成强烈感官、精神刺激并可致人身心不适的画面、台词、音乐及音效等;
14. 侮辱、诽谤他人或者散布他人隐私,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15. 未经授权使用他人拥有著作权的作品;
16. 对社会热点和敏感问题进行炒作或者蓄意制造舆论 “热点”;
17. 炒作绯闻、丑闻、劣迹,传播格调低下的内容,宣扬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违反公序良俗的内容;
18. 服饰妆容、语言行为、直播间布景等展现带有性暗示、性挑逗的内容;
19. 介绍或者展示自杀、自残、暴力血腥、高危动作和其他易引发未成年人模仿的危险行为,表现吸烟、酗酒等诱导未成年人不良嗜好的内容;
20. 利用未成年人或未成年人角色进行非广告类的商业宣传、表演或作为噱头获取商业或不正当利益,指引错误价值观、人生观和道德观的内容;
21. 宣扬封建迷信文化习俗和思想、违反科学常识等内容;
22. 破坏生态环境,展示虐待动物,捕杀、食用国家保护类动物等内容;
23. 铺张浪费粮食,展示假吃、催吐、暴饮暴食等,或其他易造成不良饮食消费、食物浪费示范的内容;
24. 引导用户低俗互动,组织煽动粉丝互撕谩骂、拉踩引战、造谣攻击,实施网络暴力;
25. 营销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商品,虚构或者篡改交易、关注度、浏览量、点赞量等数据流量造假;
26. 夸张宣传误导消费者,通过虚假承诺诱骗消费者,使用绝对化用语,未经许可直播销售专营、专卖物品等违反广告相关法律法规的;
27. 通过 “弹幕”、直播间名称、公告、语音等传播虚假、骚扰广告;
28. 通过有组织炒作、雇佣水军刷礼物、宣传 “刷礼物抽奖” 等手段,暗示、诱惑、鼓励用户大额 “打赏”,引诱未成年用户“打赏” 或以虚假身份信息“打赏”;
29. 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影响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影响他人正常生活、侵犯他人隐私等场所和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的场所拍摄或播出;
30. 展示或炒作大量奢侈品、珠宝、纸币等资产,展示无节制奢靡生活,贬低低收入群体的炫富行为;
31. 法律法规禁止的以及其他对网络表演、网络视听生态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
6 月 22 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文化和旅游部联合发布了《网络主播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行为规范》)。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人事司负责人就《行为规范》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问:《行为规范》出台的背景和目的是什么?
答:近年来,网络直播节目大量涌现,网络主播数量快速增长,在传播科学文化知识、丰富精神文化生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网络主播队伍素质良莠不齐,进入门槛低,部分网络主播法律意识淡薄、价值观念扭曲,传播低俗庸俗内容、散布虚假信息、诱导非理性消费和大额打赏、炒作炫富拜金、偷逃税、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等违法违规问题时有发生,严重扰乱行业秩序,污染社会风气,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亟须对网络主播行为予以规范、加强监管。为加强规范管理,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在广泛开展专题调研的基础上,会同文化和旅游部共同起草形成了《网络主播行为规范》。
《行为规范》出台的目的是引导网络主播规范从业行为,强化社会责任,树立良好形象,将有利于提高网络主播队伍整体素质,治理行业乱象,规范行业秩序,通过规范管理进一步推动网络表演、网络视听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问:《行为规范》所指的 “网络主播” 主要包括哪些人员?
答:《行为规范》中的 “网络主播” 是指通过互联网提供网络表演、视听节目服务的主播人员,包括在网络平台直播、与用户进行实时交流互动、以上传音视频节目形式发声出镜等人员。此外,结合当前新技术发展,《行为规范》还将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合成的虚拟主播列入了参照执行的范围。
三、问:《行为规范》对网络主播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行为规范》规定了网络主播应当坚持的正向行为规范和要求,包括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规范,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遵守网络实名制注册账号有关规定,实名注册并规范使用账号名称;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反映时代新气象、讴歌人民新创造;坚持健康的格调品味,自觉摒弃低俗庸俗媚俗,抵制破坏网络表演、网络视听生态的不良行为;引导用户文明互动、理性表达、合理消费;保持良好声屏形象,表演、服饰、妆容、语言、行为、肢体动作及画面展示等要符合大众审美情趣和欣赏习惯;尊重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遵守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履行纳税义务;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习掌握从事主播工作所必需的知识技能,从事如医疗卫生、财经金融、法律、教育等需要较高专业水平直播的网络主播,应取得相应执业资质。
另一方面,针对目前网络表演及视听节目服务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行为规范》还列出了网络主播在提供网络表演和视听节目服务过程中不得出现的行为,为网络主播从业行为划定了底线和红线。
我们理解,这些要求都是网络主播从业应当遵循的基本规范,有利于网络主播树立自身良好形象,有利于行业健康发展。
四、问:针对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行为规范》对网络主播提出了哪些具体要求?
答:针对社会广泛关切的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保护问题,《行为规范》在第十四条中进行了多处强化,积极为未成年人成长营造更加健康的网络环境。一是不得介绍或者展示自杀、自残、暴力血腥、高危动作和其他易引发未成年人模仿的危险行为,表现吸烟、酗酒等诱导未成年人不良嗜好的内容;二是不得利用未成年人或未成年人角色进行非广告类的商业宣传、表演或作为噱头获取商业或不正当利益,指引错误价值观、人生观和道德观的内容;三是不得通过有组织炒作、雇佣水军刷礼物、宣传 “刷礼物抽奖” 等手段,暗示、诱惑、鼓励用户大额 “打赏”,引诱未成年用户“打赏” 或以虚假身份信息“打赏”。
五、问:针对网络表演、网络视听节目服务中存在的 “饭圈” 乱象,《行为规范》对网络主播提出了哪些具体要求?
答:为落实文娱领域综合治理部署安排,整治 “饭圈” 乱象,《行为规范》第六条明确要求网络主播应当坚持健康的格调品位,自觉摒弃低俗、庸俗、媚俗等低级趣味,自觉反对流量至上、畸形审美、“饭圈”乱象、拜金主义等不良现象;《行为规范》第七条明确要求网络主播应当引导用户文明互动、理性表达、合理消费,共建文明健康的网络表演、网络视听生态环境。此外,《行为规范》第十四条还明确规定网络主播不得引导用户低俗互动,组织煽动粉丝互撕谩骂、拉踩引战、造谣攻击,实施网络暴力。
六、问:当前,网络主播在直播带货中违法违规情况时有发生,对此,《行为规范》提出了哪些具体要求?
答:针对公众反映强烈的虚假宣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数据造假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行为规范》第十四条对网络主播直播带货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一是不得营销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商品,虚构或者窜改交易、关注度、浏览量、点赞量等数据流量造假;二是不得夸张宣传误导消费者,通过虚假承诺诱骗消费者,使用绝对化用语,违反广告相关法律法规未经许可直播销售专营、专卖物品等;三是不得通过 “弹幕”、直播间名称、公告、语音等传播虚假、骚扰广告。对于此前社会关注的个别网络主播偷逃税现象,《行为规范》第十一条明确要求网络主播应当如实申报收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七、问:根据《行为规范》有关规定,网络主播出现违规行为将会受到何种处理?
答:《行为规范》明确,网络表演、网络视听平台和经纪机构要严格落实对网络主播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网络主播入驻、培训、日常管理、业务评分档案和 “红黄牌” 管理等内部制度规范。对出现违规行为的网络主播,要强化警示和约束;对问题性质严重、多次出现问题且屡教不改的网络主播,应当封禁账号,将相关网络主播纳入 “黑名单” 或“警示名单”,不允许以更换账号或更换平台等形式再度开播。对构成犯罪的网络主播,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法失德艺人不得提供公开进行文艺表演、发声出镜机会,防止转移阵地复出。有关行业协会对违法违规、失德失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网络主播要定期公布,引导各平台联合抵制、严肃惩戒。同时,对向上向善、模范遵守行为规范的网络主播,我们鼓励网络表演、网络视听平台和经纪机构对其进行正向激励。
八、问:为确保《行为规范》有效落实,对行业主管部门、平台和经纪机构以及行业协会分别作出了哪些规定?
答:《行为规范》明确了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网络表演和网络视听平台及经纪机构、有关行业协会在加强网络主播教育引导、监督管理、违规行为处理等方面的职责,促进形成合力。
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网络表演、网络视听平台和经纪机构以及网络主播的监督管理,发现网络主播违规行为,及时责成相关网络表演、网络视听平台予以处理。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对网络表演、网络视听平台和经纪机构的执法巡查,依法查处提供违法违规内容的网络表演和网络视听平台,并督促平台和经纪机构及时处置违法违规内容及相关网络主播。
网络表演、网络视听平台和经纪机构要严格履行法定职责义务,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网络主播的教育培训、日常管理和规范引导。网络表演、网络视听经纪机构要依法合规为网络主播提供经纪服务,维护网络主播合法权益。平台和经纪机构规范网络主播情况及网络主播规范从业情况,将纳入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许可管理、日常管理、安全检查、节目上线管理考察范围。
各有关行业协会要加强引导,建立健全网络主播信用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行业规范和自律公约,探索建立平台与主播约束关系机制,积极开展道德评议,强化培训引导服务。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文旅部官网、央视新闻
从时间点来说,维稳
说明马上要出现的状况来说,不适合主播们讲
某琦失踪后,老罗主动退圈。不得不说挨锤挨得多的人确实悟到了 “三思而行” 的真谛,而且嗅觉都特别灵敏。
你看,说曹操曹操就到。
我敢打赌,这个规范出来以后,平台一定会加大审核力度,进行自我阉割。
早先我看电影解说的时候有关女角色的胸部没有任何码。但现在,哪个解说电影的 up 没有给电影中的女角色胸部打码?关键是这些电影都可以在电影院、电影频道上看见完全没有打码的部分。现在的平台简直就跟中亚女子短跑比赛上的码一样多了。
在这个规范出来以后,绝对会变本加厉,说不定以后连女性的全身,除了头以外都要打码了。
ps:我这说的是平台的自我阉割行为,有关主播的规范也一定会影响到平台其他的部分,说不定这个规范改个名字就可以变成《网络平台视频审查规范》。
这种令人绝望的立法技术……
中午几个做 MCN 的朋友来咨询我的见解,我就将中午对话的语音转为以下文字,权做对两部门联合印发《网络主播行为规范》(以下称《规范》)的观点分享,也作为另一种意义上的法律评注。
1. 所谓受到规范约束的主播主要分两种,一种是在网络平台直播、与用户进行实时交流互动、以上传音视频节目形式发声出镜的人员,一种是虚拟艺人那一类,也就是所说的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合成的虚拟主播及内容。
2. 主播账号配合平台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进行实名注册并规范使用账号名称,实际上在 2017-2019 各个平台早已经从合规制度到技术手段和实际运营进行了落实,故而这个要求不过是将早已经推行的事情加以明确。
3. 选题、内容、互动关注避开负面清单,包括低俗、庸俗、媚俗等低级趣味,流量至上、畸形审美、“饭圈” 乱象、拜金主义等不良现象,违反法律法规、有损网络文明、有悖网络道德、有害网络和谐等行为,故而:
《规范》第十四条 “网络主播在提供网络表演及视听节目服务过程中不得出现 xxx” 是对以上的细化,关心业务的主播和平台需要对 31 条进行逐条培训,以及事后处罚(比如不能转世:纳入 “黑名单” 或“警示名单”主播,不允许以更换账号或更换平台等形式再度开播)——参见第十七条。
4. 涉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领域,如医疗卫生、财经金融、法律、教育,需要取得相应执业资质,并向直播平台进行执业资质报备,直播平台应对主播进行资质审核及备案。因为之前金融、法律、教育的骗子太多。
5. 收的打赏之类的收入:如实申报收入,该给国家缴的税一分不能少,之前薇娅等人的前车之鉴引人关注。
有人说网络主播是十多年前的网文的结构调整之路的复现,这个说法个人觉得不妨继续观察,然则无论如何,收在网络主播脖子上的枷锁——既是筛选,同时也有可能是一种有趣的驯化。
总之我跟那几个 MCN 朋友说,网红的终点是直播的路,不好走喽。
我看到的是
一大堆
反对低俗,
反对流量至上
反对拜金主义的外表下面藏着的
私货!私货!私货!
那就是!因口红哥引起的进一步加强平台和主播自我审查能力!
审查啥?就不告诉你们,你平台,你主播,自己猜,猜的越多,自我审查的积极性越高,就越不容易翻车!
还是中国人幸福,整什么东西都有有关部门来管,其他大多数国家的人都没这种福气
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
好消息是以后没有坏消息了,坏消息是以后只有好消息了。
…… 还是熟悉的内味儿,总有乐意当孙子的人支持的。
建议大家收藏,遇到乱搞的主播直接引用具体条款举报,可以减少审核人员的工作量
《网络主播行为规范》明确,对于需要较高专业水平(如医疗卫生、财经金融、法律、教育)的直播内容,主播应取得相应执业资质,并向直播平台进行执业资质报备,直播平台应对主播进行资质审核及备案。
别的都不管,就这一条,我无条件赞成。我外婆天天就是,我看人家网上说 XX 有害,XX 不好。是的,老人家年纪大了,反应慢,受教育水平也不高,难道这就是某某短视频造谣一张嘴的理由?我承认他不全是造谣的,也有认真科普的,但是一锅老鼠屎坏了一锅粥啊。
谢邀。
先说暴论:既然是依法治国,要颁布这种程度的规范,至少应该纳入民法典才应生效。
广电和文旅局在文化产业上的权利是越来越离谱了。
很多细则,明明是能够使用法律来管辖的,非得单出一个规范。
而且此类规范,有个尖锐的问题在于,从来只是粗暴的禁止某行为,既没有细化标准,也没有违反后处罚标准。
一切都是广电和文旅局一言九鼎。
至于造成的结果… 呵。
薇娅没了
李嘉琪没了
辛巴还好好的
说明得看后面主子
有所为,有所不为。对其中相关行业主播需持证上岗的规定大为赞同,终于不用看到一些 “野鸡” 主播说一些 “什么玩意了”。
规范的出台,说明国家已经对网络主播认定为一个成规模的行业了,所以需要政策加以引领。
2018 年以来,挤占流量为先,一众电商、社交平台涌入直播赛道。万物皆可播的 “全民直播” 时代,由于进入门槛低,又缺乏健全的行业规范,“问题”主播不断涌现。
以此薇娅偷逃税款为分水岭,主播行为规范开始引发从行业内部向大众层面的广泛关注。2021 年,淘系超级主播薇娅因偷逃税款被罚 13.41 亿元,引发行业震荡。
主播收入以不可思议的速度猛涨,主播 “问题” 也以不可思议的速度累积。偷逃税款之外,传播低俗内容、散布虚假信息、诱导大额打赏等行为,天下苦之久矣。
直播本质上是 “注意力经济”,主播行为是吸引注意力的核心。不遗余力博取名声,获得关注点赞,进而求取经济变现。在激烈的竞争中,一些主播球 “各显神通”,甚至突破了道德和法律的底线。
随着线上零售现象级的大爆发,各个环节暴露的问题也层出不穷。主播行为失格、违法违规为导火索,业务风险暴露、品控问题随之浮出水面。
**直播要告别野蛮掘金时代,必要约束主播言行、管理主播行为。**因此,与两年前的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不同,网络主播行为规范侧重内容生产者。
规范不仅对网络主播在内容传递和受众引导方面进行了方向性的规定,强调尊重知识产权,同时也涵盖了网络主播在收入、纳税等涉及经济利益方面的基本责任。
近年来有关部门对直播的不断规范,目的是引导直播业态健康发展。主播作为关键角色,对其行为划定红线,不仅是对个人立规,也是为行业健康发展护航。
新兴的经济业态之下,主播、商家、平台之间如何设定规则,约定责任、规范行为,都是新的监管议题。其中,既有需要审慎界定的,又有需要明确说 “不” 的。
如果各方不加强约束,一味依靠主播赢得活跃用户、坐享直播分成,却不承担管理和法律责任,平台恐怕将与之一起消耗行业红利。
从这个方向看,主播行为的红线,不仅需要监管层出手立规,更需要平台强化执行,将 “问题” 主播赶出直播间,让直播业态带给互联网消费的积极变革,不会因为个体行为而一再失色。
政策是好政策,但是指望主播自己规范可太难了!
网络主播本身就是一个新型职业,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规范缺少,导致为了流量毫无无底线,就像之前河南暴雨时,那帮网红群魔乱舞的。
但网络主播这一行业要面临的问题不止在主播本人身上。
如何规范主播背后的公司行为,是否有监管主播所在公司的相关条例。
以及如何规范主播的粉丝群体,部分极端粉丝有组织性的人肉搜索、肆意公开他人隐私信息、网络上侮辱谩骂等极端行为是否有条例依据惩治。很多头部主播都被人肉搜索过,他们的隐私以及家人的信息都被人肉出来在网上大肆传播。
可是这些条例里还没有明确说这些,也不清楚责任是怎么划分。
主播与公会或者平台签约的时候,平台和公会会给主播更多的要求: 流水必须达到多少,KPI 要达到多少,打赏礼物主播和平台进行分成,但加上条约限制和各种克扣,主播到手只有很少的一部分,此类不公平的合同、条约应当进行规范(就像之前闹得沸沸扬扬的 A-SOUL 塌房事件),
适当提高征税门槛和税收比例,调节主播中的过高收入,保障其低收入者收入,打击平台垄断,让主播在和平台的对峙中掌握一定的话语权。
对公司平台进行严格限制和要求,避免出事之后,为了逃避责任把当事主播或所谓 “临时工” 拿出来当替罪羊,带货主播所处的佣金市场进行专项严格管理,以防逃税漏税并规范市场。
有违规先罚平台,平台不能把责任抛的一干二净,想赚钱又不想担责任。
就是让人闭嘴的规定
主播具备特定执业资质利好行业发展
近日,两部委联合发布《网络主播行为规范》。《规范》提出,网络主播应当自觉加强学习,掌握从事主播工作所必需的知识和技能。对于需要较高专业水平(如医疗卫生、财经金融、法律、教育)的直播内容,主播应取得相应执业资质,并向直播平台进行执业资质报备,直播平台应对主播进行资质审核及备案。
应当说这样的规定能够利好网络直播行业长远发展,同时也是促进网络主播这一新业态走向正规化、职业化的有利举措。当前,越来越多人加入到网络主播这一行业中,他们当中有的是专职,也有的是出于兴趣爱好在业余时间参与。这意味着并非所有网络主播都能够拥有相关专业领域的知识储备,同时也意味着网友在观看直播时可能会被错误观点所误导。特别是医疗卫生等领域,一旦出错可能危及身体健康。
网络直播行业的欣欣向荣,丰富了互联网生态,对此应予以积极支持和维护。未来,涉及专业领域的直播内容也将可能发展为知识付费业务。因此,早早规范并促进提升网络主播专业水平是未雨绸缪。
低俗、媚俗肯定是禁不了的。这个《规范》作为一种 “指导意见”,没有法律上的强制性,而且标准也不清晰,怎么样才能算做低俗?
穿衬衣不扣第二颗扣子算不算?
露出内衣肩带算不算?
泳装算不算?
时尚走秀大会上的模特服装太露,算是高级艺术还是低级趣味?
从规范本身来看,对推进行业合规发展的确有良好意义,但光定性是不行的。没有具体标准,不设立专门的监管机构,一切都得靠各平台自觉。
大一点的平台有动力往合规方向走,毕竟盯着的人太多,小一点的平台呢?灰色地带的平台呢?
直播是视觉方面的娱乐活动,全程需要视觉参与,获得流量就得靠视觉刺激,小平台没有大平台的实力,只有用更加出格的办法来获客,打擦边球式的直播行为就会屡禁不止。
为了 100%的利润,资本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
有 300%以上的利润,资本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去冒绞首的危险。
——马克思
这还不是法律,只是一个行业规范,能产生多大效果需要打一个问号。
想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要么严格定义直播间行为,那样就没啥可看了,一切都会僵化死板,毫无生气;要么给小平台小主播一条出路,一条不用打擦边球也有机会参与竞争的路。
再说说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网络主播应当如实申报收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这一条明显是近两年大量网红偷税漏税被查,针对性提出的一条,可问题是,针对性惩罚措施呢?
也只是跟 “低俗” 一样纳入 “警示名单” 或者封号吗?
规范只说了你 “应该怎么做”,但没说你没这么做有没有什么加码的惩罚措施,这等于没说。
主播的偷税漏税行为还是得通过已有的税法来处理,规范最多是把它强调了一遍,可有多少主播会老老实实看完这个《规范》?我估计还没 zhi 乎上本题的读者多。
没有足够大的代价,一切规范的执行都会大打折扣。
期待进一步措施出台。
我看这也挺急的,干脆只留样板主播算了。
直接把央视新闻联播主持人才能满足规范搬过来大众网络主播这里,真的醉了。
31 种行为,如何定义?如何量化?如何判别?有标准吗?
还有,谁来做监测和审查,平台吗?
在竞争白热化的今天,这种得罪、赶绝主播的事情,对自身流量、广告收入百害而无一利,你放心让平台又做运动员又做裁判?
不是说鼓励经济、民生的政策要应出尽出,限制经济发展的政策要能不出就不出吗?好了,马上给你安排一个《网络主播行为规范》
这要是严格执行,对网络直播行业将是当头一棒。
想起来 2020 年的地摊经济。
这事得管管了。
我是说的得有人管管广电总局!
什么叫低俗?有标准吗?
还是只是一个主观判断?
以一个主观判断为依据的规定自然免不了争议!
迈克尔杰克逊的标志性动作 “挠裆” 低俗么?下流么?我如果直播模仿他跳舞违法吗?
拉丁舞穿着暴露吗?低俗吗?下流吗?如果要直播学习,表演拉丁舞是不是要穿衬衫牛仔裤?
体操运动员,穿个紧身衣,晃个白花花的大腿,在那里翻跟斗!低俗吗?这种低俗的项目为什么还要派人去参加?电视转播不像伊朗那样打码?
游泳,跳水运动员,尤其男运动。更是穿个裤衩光个膀子………
你中央电视台都能放的东西,怎么到了网络直播就不行了?
怎么区分?
标准在哪?
还是说要看领导觉得?
卖银漂苍是违法犯罪,包二奶养小三犯罪吗?
还是说零售违法,批发包月包年就没关系?
还是说只许放火不许点灯?
网络上都用啪啪啪来表示不可描述的事情多少年了,是不是鼓掌也要禁止?
新时代下的福利,抓紧看,以后可能也禁止使用括号句号感叹号了
(。人。)
(多选题)我国的基本国策包括:
a 计划生育。
b 保护环境。
c 谁火灭谁。
d 钝角。
1. 在此之前,证券、基金、保险等金融行业便将从业人员的直播推介等活动定义为展业行为,因此要求相关人员应具备从业资格。
2. 这一新规将大幅提高医疗、金融、法律等高度专业内容直播的门槛,一方面会导致大量非职业主播不得不退出相关内容直播领域,另一方面,对诸如医生、律师、教授等职业群体而言则是定向利好,直播行业会因此产生新的内容服务需求。
3. 新规是在我国强网络内容监管大背景之下针对主播职业制定,整体上反应了未来相当长时间内网络治理、内容监管的力度不会松懈,反而会呈现出精细化、专业化的特点。
一句话省流:网络主播说些没营养的就行了
一个是
偷税漏税 这次是明确写入办法
二一个
饭圈导向
三
禁止违法艺人发声出镜 更严格
不打算看,因为不干我事。我不是主播,也永远不当主播。在百度百科查网络主播这个词,是主持人的意思,那当然应该严肃一点儿啦。比如说,在主持人 A 的主持下,网友 A 和网友 B 爆发激烈争论,那么 A 就必须表现得温和的样子。所以,我是网友,不是主播,啥时候出了一个《网友行为规范》,那我要仔细看看。
不考虑更宏观的行业,让我看到了的对我们医美行业另外一种可能的是《规范》里的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网络主播应当自觉加强学习,掌握从事主播工作所必须的知识和技能,对于需要较高专业水平(如医疗卫生、财经金融、法律、教育)的直播内容,主播应取得相应执业资质,并向直播平台进行执业资质报备,直播平台应对主播进行资质审核及备案。
虽然只是广电和文旅局的规定,但法、律、章、规、知的文件等级来看,这两个部门跟我们国家主管医疗卫生健康的国家卫健委和地方卫健委差不多。
去年针对 “医生带货直播” 国家卫健委和市监局是出过很多规范、指南和制度的。比如去年 11 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医疗美容广告执法指南》中对医生形象的使用做了很严格的限制:
一旦被认定为 “广告” 而不是医疗信息的话,基本上都面临处罚。而结合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此也发过类似通知,在《关于开展诊疗直播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中,针对患者是否入镜、边问边直播、带货,以医疗机构医生名义直播都做了规定,出现上述内容都会给予惩罚性措施。
上面我罗列这么多国家政府部门对医疗美容行业的限制,其实整个行业已经到了很危险的境地(如果你是一个合法的医疗美容机构的话)。
可以看到,国家对医疗美容的视频、直播监管的力度造成了一个奇怪的现象,即:真正有医师执业资格人无法通过镜头露出,比如你穿上诊所 “白大褂”,有好事者会举报你涉嫌传播机构名称了(XX 医院),但另一方面呢?很多时尚、化妆、护肤的网红又开始 “带货玻尿酸、肉毒素” 了。这些人堂而皇之的以非医生的角度吹嘘 “治疗效果”,反而大行其道。而真正的医疗安全、医疗环境、医生素质没人提及。更别说还有搞 H 的恶俗直播。大家可以看到它的一个惩罚力度是非常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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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公然的、恶俗的直播,最后组织者的惩罚是什么?
好像也只是罚款了事。
然后这就造成了一个很奇怪的现象,像字节旗下的小荷医疗,扶持了很多公立医院的医生在抖音上打着 “病重科普” 的旗号,吸纳了很多粉丝,一般名字都是 “XXX 医院 XXX 科的 XXX” 这些医生表面一看,哎呦大医院的大医生。但真正到了线下诊疗阶段,他们所谓的 “医生助手” 会以医生忙、在 XXX 医院(显示认证的医院)预约不到,医生也在 XXX(另外一家医院,也包括小荷在中关村开的私营医院)有多点,不需要预约。后面会发生什么,大家都懂。
当然,这么干的绝不仅是字节一家。现在唯一受到管控的是那些真正愿意遵守规则的民营医疗机构,这些机构的医生也是 “民营医生”,当然他们没有 XX 医院这种公立三甲的招牌在抖音、快手、小红书上招摇过市。而且平台也会自动限制甚至封停这些人的账号。但是这些在抖音、快手、小红书的所谓 “三甲医院医生” 真的那么光鲜亮丽?
已经有业内比较知名的医生在微博吐槽,抖音的皮肤科医生大部分都是 “带货医生”,MCN 公司和平台类的公司也乐于把流量给这些公立医院的医生,这种行为目前还没有曝光出负面,或者即使有我没看到,但抖音上 XXX 祛斑的广告,顶着 XXX 医院 XXX 科主任的名头,靠视频和直播招揽患者在快手、抖音也不少吧?是真的一点都不必讳,明显违反广告法了吧?(对治疗效果做出绝对化承诺)。
说回这次《网络主播行为规范》的发布,第十三条总算明确规定,内容含专业知识的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而网络问诊、视频面诊、互动在卫健委那仍然是” 禁区”,只是现在利益相关方:平台、医生、MCN 似乎找到了一条能够完全免掉自身医疗责任的 “好办法”:
毕竟,医生拿到了以前一次诊疗数倍、数十倍的收入
平台和 MCN 借助管道、流量拿到了提成
当然,患者可能也高价治了病。
一个只有 “愿意遵守规则的民营医院” 受伤的世界达成了。
虽然我解决不了问题,但我可以解决提出问题的渠道和提出问题的人。
怎么,你不服气吗?
没一个行为可明确定义,裁量自由权巨大。
我怀念喊麦。不想看到黑人的那些糟粕。
利益相关,我就是做公会的。
其实我是一直双手支持由国家层面,对直播进行一定程度的管控的,因为我们现在的直播界,乱象实在是太多。
所以对于这印发的《网络主播行为规范》,大部分我都比较赞同,比如 “不得性暗示、不得展示过强的能引起生理刺激的内容,不得宣传封建迷信等等等等。”
然而,也有几条所谓的规范,在我国传播界属于是老生常谈,却又不得不谈的了:
比如第九条:不得损害人民军队、警察、法官等特定职业、群体的公众形象;
可能大家不知道,在出现一件特别大的舆情的时候,我们公会长是都会收到消息的:要求主播不允许讨论相关事件,注意,是不准讨论,而不是不准瞎讨论。
说是不得损害这些人群的公众形象,我也是非常支持的,甚至我支持不得损害任何除罪犯之外的人群形象。
但问题就出来了,什么叫损害?什么叫维护?
比如,某个群体里,出现了一个败类,就拿唐山事件来说,警察说报警五分钟就到了,但实际没有,那我可不可以说?如果我说了,是不是叫损害形象?
可能有的不了解的朋友会说我看不懂文字,但我是真的看不懂了。
因为,但凡是做过跟媒体自媒体相关行业的人,应该都懂我说这句话的意思。
我们之前有一个主播,跟人 pk,对面房间里突然传来了一声 “报警吧”,是开玩笑的语气说的,也不是对面主播说的,可能是他朋友什么的在开玩笑,结果,两个直播间,迅速永封……
还有第十六条:不得对社会热点和敏感问题进行炒作或者蓄意制造舆论 “热点”。
这就更有意思了,什么叫炒作和蓄意制造热点?
咱还是拿唐山事件为例,是否主播只要谈到这个问题,就是在炒作和蓄意制造热点了?
有没有一个比较清晰的界限?
我觉得,既然是出台的行为规范,最好还是将文字明确化,或者给相关条款加一个解释,否则不但没有办法起到以正视听,还会让相关负责审核人员为难,因为这个规范本身是存在松动空间的:
比如,我说这个主播没有在炒作,而那个主播说了同样的话,我却也可以认定他为蓄意制造热点……
并且,只是规定了主播不允许这样做,但如果这样做了的话,要怎么处理?
是永久封禁,还是警告?或者封禁一段时间过后再放出来?
这些都是值得细化的。
这就像我们写作一样,有时候咋写都没事;有时候谨小慎微的,反而还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而有时候,画一些别有用心的画,不但没事,甚至还可以堂而皇之地出现在教材上……
综上,若是只单纯印发了这么一个规范,其实没啥值得关注的,因为说了一堆空话。
我是子泓,关注我,没有理由。
别人定个口袋罪,是为了兜底。
这一下整出十八个口袋,是准备布口袋阵吗?
只有公告,没有相关明确的落地标准和处罚措施,说了等于没说!
只有场面话,不提具体的人和事也不明确到责任人,说了等于白说!
为什么不明确要求哪些部门和平台是直接责任?
为什么不确定具体明确的处罚标准和处罚措施?
就只打个官腔,呵呵一下?
难怪现在的有关部门没有公信力!
只会提议,唱个喏,谁也不得罪,转个圈回家收工!
大爷做派十足!、
鸟用!
那我要是响应这份文件号召,专门弄个知乎付费培训,教授如何拆解军道杀拳,应该不算违规吧?
毕竟前带货顶流和前键政小顶流都死在了军道杀拳同一招绝学之下,给大家科普一下避避雷总该是件好事吧?
如果你想做好自媒体,好好学英语吧
其实许多卖丑整活的主播真的给我们带来许多快乐。。但是他们确实会造成不良影响,例如吃个桃桃、郭老师等。
网络主播有时候也能形成饭圈,粉丝之间互相争吵、打架的行为应当整治。
这也说明了网红的红利时期已经过去了,年轻人应当想一想其他的渠道去赚钱了。
【非必要不三俗】
今天我们不讨论爱心,道德,人性这些虚无缥缈的东西,
就聊点实际的。
老子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 (chú) 狗”
两种解释:
一,老天并不仁慈,只把万物当作没有生命的贡品;
二,天地看待万物是一样的,不对谁特别好,也不对谁特别坏,一切顺其自然发展。
毕竟每一个人都有权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只要其没有违法,其自己能够自洽,我们就没什么资格说三道四。
正如有网友所说,各有各的活法,没必要管,更没必要捧。
春晚在既要,又要,还要中走多少年,
越来越有点鸡肋,
不看吧?
觉得少点啥。
看吧,
好像又没啥意思,
还不如郭老师的相声让人快乐入睡。
行为规范越多,
网络监管就越严格,
前段时间在直播间大火的刘畊宏的跳舞操,
刚开始是夏季运动服(背心 +短裤)
后来平台一直提示裸露过多,
没办法,
只能把空调开足,
外边再裹一件羽绒服,
看着就挺搞笑的。
网络管理越来越严了,
禁止个人做论坛、新闻、商业类网站,
个人网站备 an 也越来越难,
个人经济类的创作,
要进行相关学习认证,
就担心你说错话。
前一段时间,
国内顶级云平台服务商,
疯狂冻结域名和网站,
甚至出现一个搞笑的事情,
网站被封后,
找客服解封,
客服让提供没违规的证据,
要先证明没违规,
才能解封,
于是陷入了《没来的请举手》的循环。
程序代码是无辜的,和菜刀一样,
人人都能用,菜刀切菜就是工具,
用来干其他不好的事情,就不合适了。
抖音上有个视频的某地的菜刀和剪刀被人用钢丝固定到厨房,
想想也是醉了。
就因为骗子使用了某套程序,
直接导致所有使用这套程序的网站被封,
主流网络平台,内容审核也越来越严格,过年杀 * 猪,打 * 架,斗 * 殴,被判定为违规信息。
视频字幕,只要出现某些闽敢磁,整个视频就没了。
至今也没有对 “低俗”“色请”“爆立” 的明确定义,感觉内容低俗……,号就没了。
信息是最贵的,
未来不知道……
大家好,我是鑫哥,关注公众号 — 鑫哥说。
昨天看到一段 90 版《封神榜》演员蓝天野老爷子专访,蓝天野回顾了《封神榜》拍摄的遗憾,他说由于这个剧是内地与香港合拍商业片,香港合作方出资占了大头,于是电视剧的许多事情都是香港团队主导。
拿《封神榜》演员服装来说,香港团队为了迎合西方审美标准,而废弃了大陆方面精心设计符合历史五套造型方案,《封神榜》的服装换成了古希腊诸神的造型,伯邑考的马裤短衫造型不伦不类,妲己亮晶晶的内衣外穿让观众不忍直视,黄飞虎的盔甲形象则是古希腊伯利克里,金吒木吒戎装则是《星斗矢》造型。
蓝天野带着一众演职人员的不满向领导反应情况,领导无奈的说只是商业片,香港老板那边说的算,于是咬着牙拍完这部戏。
这个采访反应到现在自媒体时代,那就是西方文化的输出案例。西方国家通过资本控制文艺和体育及学术各个领域来打造西方审美标准,中国精英们扩展海外事业时需要满足西方赞助国际奖项标准,如此一来中国精神受到西方渗透影响,不知不觉我们开始从洋媚外了。
80 年代改革开放出国的部分精英受到美国繁荣经济震撼而转变为精神美国人,他们将美国工业化快餐文化标榜成普世价值观,于是我们看到许多商业化的中国历史文化解读。很长一段时间,精神美国人引导着我们审视中国和世界的视角。
到了 2011 年后,西方针对中国颜色革命伴随着中国经济繁荣而消亡,自媒体时代到来后,更多走出国门的中国人开始多元视角审视美国和西方国家发达成就,纽约和伦敦及巴黎城市化在物理上与中国北上广深已经没有太大区别了,我们可以平视西方文化和学术及艺术。
自媒体推动了民众更自由互联网社交,网络社交构建新的社群文化,人与人在网络建立信任促进商业流通,于是资本开始涉足到大数据投资领域。资本的价值是利润,大数据摘取消费习惯从而引导消费,这是资本非常想做的事情,因而推动流量产生交易成为自媒体鼓励用户创作导向。
当全民狂欢着进入自媒体时代后,没有文化价值和历史信仰及法治精神的内容冒出来鱼目混珠,中国作为一个有文化有历史有信仰的国家,不会放任无序混乱的文化垃圾肆意流通以免形成社会负能量生态圈。
两部门联合引发《网络主播行为规范》中 31 种行为被禁止,这是正本清源的举措,传播正能量,发挥专业专注创新精神来打造文化精品,满足市场经济需求也提升国民精神文化高质量需求,这是对网络主播们提出的新要求。
综合而言,自信起来的中国需要更专业专注挖掘自己优秀文化和创新中国故事传播,每一个网络主播都应该是中国文化和中国梦代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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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维为著作 中国震撼三部曲 这就是中国 何谓民主 中国
京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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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吧,天天发,这样就好百法可刑人了。特权阶级只需要党纪自罚三杯就可以了。
网络主播行为必须要规范。
我国目前文化认同有些混乱,现在处于关键时期,主播不能扰乱社会稳定,必须要设置红线,也不能让一些别有用心的分子利用网络。
嘘!!!
歌照唱,舞照跳;其他一律不允许
其实就是这么简单
你给翻译翻译,什么叫低级趣味?翻译翻译,什么叫低级趣味?
这还用翻译?都说了…
我让你翻译给我听,什么叫低级趣味!
不用翻译,就是低级趣味啊!难道你听不懂什么叫低级趣味?
我就想让你翻译翻译,什么叫低级趣味!
低级趣味嘛……
翻译出来给我听,什么他妈的叫低级趣味!什么他妈的叫他妈的低级趣味!
什么他妈的叫低级趣味啊?
其实因为内容审核的缘故,很多不良引导那些主播不敢说。
但就是一点我觉得很重要。现在很多所谓的老师都在直播授课。水平参差不齐。你也不知道他有没有证件自己是什么水平反正就是不知道去哪听了几天别人的课就每天哇啦哇啦一通教。
别的不说,我看有些教口才的比较靠谱带着进行基础字词什么的学习,有的呵呵,就是带着你读啊读。
字都不会还读文章。天天说什么气息结果自己都做不好。说话压喉不觉得难受还教学生也一起。觉得自己声音还挺有磁性。呵。我听着都难受,生怕他把自己喉头和声带磨穿。
所以我觉得别的不说,以后在直播里授课的这种,要么强制上传专业资质和等级资格证还有教师资质这些,要么,直接给他封号。想好好学本领的人要是被这种人带歪可坏了。想改过来很难的。
配音这种也是,全网都说什么兼职月入过万啊,谁都能学会啊,呸。没有专业人士指导,就选几个网游角色让他百分百模仿,能学会吗?还不如不学。
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
说了一大堆,但还是没有具体标准,看你不爽就能从里面拿一条出来治你
为进一步规范网络主播从业行为,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今天(6 月 22 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文化和旅游部共同联合发布《网络主播行为规范》(以下简称 “规范”)。
“规范” 共包括十八条,涵盖 “网络主播应当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崇尚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修养个人品德,坚持健康的格调品位,自觉摈弃低俗、庸俗、媚俗等低级趣味,自觉反对流量至上、畸形审美、‘饭圈’乱象、拜金主义等不良现象,自觉抵制违反法律法规、有损网络文明、有悖网络道德、有害网络和谐的行为,应当引导用户文明互动、理性表达、合理消费,共建文明健康的网络表演、网络视听生态环境” 等重要内容。
“规范” 明确,对于需要较高专业水平(如医疗卫生、财经金融、法律、教育)的直播内容,主播应取得相应执业资质,并向直播平台进行执业资质报备,直播平台应对主播进行资质审核及备案。
“规范” 要求,网络表演、网络视听平台和经纪机构要严格履行法定职责义务,落实主体责任。根据本行为规范,加强对网络主播的教育培训、日常管理和规范引导。建立健全网络主播入驻、培训、日常管理、业务评分档案和 “红黄牌” 管理等内部制度规范。对向上向善、模范遵守行为规范的网络主播进行正向激励;对出现违规行为的网络主播,要强化警示和约束;对问题性质严重、多次出现问题且屡教不改的网络主播,应当封禁账号,将相关网络主播纳入 “黑名单” 或“警示名单”,不允许以更换账号或更换平台等形式再度开播。对构成犯罪的网络主播,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法失德艺人不得提供公开进行文艺表演、发声出镜机会,防止转移阵地复出。网络表演、网络视听经纪机构要加强对网络主播的管理和约束,依法合规提供经纪服务,维护网络主播合法权益。
“规范” 还指出,网络主播在提供网络表演及视听节目服务过程中,不得出现下列 31 种行为:
1. 发布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
2. 发布颠覆国家政权,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损害国家尊严、荣誉和利益的内容;
3. 发布削弱、歪曲、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主义制度和改革开放的内容;
4. 发布诋毁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歪曲民族历史或者民族历史人物,伤害民族感情、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内容;
5. 违反国家宗教政策,在非宗教场所开展宗教活动,宣扬宗教极端主义、邪教等内容;
6. 恶搞、诋毁、歪曲或者以不当方式展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7. 恶搞、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和模范人物的事迹和精神;
8. 使用换脸等深度伪造技术对党和国家领导人、英雄烈士、党史、历史等进行伪造、篡改;
9. 损害人民军队、警察、法官等特定职业、群体的公众形象;
10. 宣扬基于种族、国籍、地域、性别、职业、身心缺陷等理由的歧视;
11. 宣扬淫秽、赌博、吸毒,渲染暴力、血腥、恐怖、传销、诈骗,教唆犯罪或者传授犯罪方法,暴露侦查手段,展示枪支、管制刀具;
12.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虚假险情、疫情、灾情、警情,扰乱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13. 展现过度的惊悚恐怖、生理痛苦、精神歇斯底里,造成强烈感官、精神刺激并可致人身心不适的画面、台词、音乐及音效等;
14. 侮辱、诽谤他人或者散布他人隐私,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15. 未经授权使用他人拥有著作权的作品;
16. 对社会热点和敏感问题进行炒作或者蓄意制造舆论 “热点”;
17. 炒作绯闻、丑闻、劣迹,传播格调低下的内容,宣扬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违反公序良俗的内容;
18. 服饰妆容、语言行为、直播间布景等展现带有性暗示、性挑逗的内容;
19. 介绍或者展示自杀、自残、暴力血腥、高危动作和其他易引发未成年人模仿的危险行为,表现吸烟、酗酒等诱导未成年人不良嗜好的内容;
20. 利用未成年人或未成年人角色进行非广告类的商业宣传、表演或作为噱头获取商业或不正当利益,指引错误价值观、人生观和道德观的内容;
21. 宣扬封建迷信文化习俗和思想、违反科学常识等内容;
22. 破坏生态环境,展示虐待动物,捕杀、食用国家保护类动物等内容;
23. 铺张浪费粮食,展示假吃、催吐、暴饮暴食等,或其他易造成不良饮食消费、食物浪费示范的内容;
24. 引导用户低俗互动,组织煽动粉丝互撕谩骂、拉踩引战、造谣攻击,实施网络暴力;
25. 营销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商品,虚构或者篡改交易、关注度、浏览量、点赞量等数据流量造假;
26. 夸张宣传误导消费者,通过虚假承诺诱骗消费者,使用绝对化用语,未经许可直播销售专营、专卖物品等违反广告相关法律法规的;
27. 通过 “弹幕”、直播间名称、公告、语音等传播虚假、骚扰广告;
28. 通过有组织炒作、雇佣水军刷礼物、宣传 “刷礼物抽奖” 等手段,暗示、诱惑、鼓励用户大额 “打赏”,引诱未成年用户“打赏” 或以虚假身份信息“打赏”;
29. 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影响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影响他人正常生活、侵犯他人隐私等场所和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的场所拍摄或播出;
30. 展示或炒作大量奢侈品、珠宝、纸币等资产,展示无节制奢靡生活,贬低低收入群体的炫富行为;
31. 法律法规禁止的以及其他对网络表演、网络视听生态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
几天前刚回答的问题,说到行业规范,没想到这么快,还是这么巧?
网络主播徐国豪偷逃税被处罚并追缴 1.08 亿元,为何网络主播频频被曝偷逃税?该如何根治?
在苏联,什么都被禁止,包括被允许的。
不得炒作社会热点和敏感点,以后什么唐山河南上海大家都别说了
这个让我想起了网络游戏道德审查委员会,当时以为只是偶尔抽查,后来发现是申请版号又多了一道手续,需要多和一个权利机关打交道。
你以为 31 种行为算多么?相比于游戏审查算少了,但是一个最核心的问题是,不怕规章条款多,最怕的是标准不明确,中间空间过大,而这个空间不是给被审查的,而是给权利机关留的,所以就变成了执行方一定层层加码,小心翼翼。
往小了说,这是我们国家对于文化管控的一元化思想与文化产业多元化属性的矛盾。
往大了说,这是随着经济发展,人民群众对精神文化越来越复杂的需求和政府对于思想管控的管理水平不足的矛盾。
再往大了说,这是公权力没有任何制约,就会不断扩张的问题。
再往更大了说,这是政府的职能范围和个体自由边界的矛盾。
以上矛盾和问题全世界都有,不同国家会有不同的呈现方式,资本主义政府的对于文化的管控弱是因为文化产业同样是资本主义的一部分,他们对思想的管控从来没有放松。
我们现在发声,更应该把目标对准规章不明确上,否则一刀切式的行政习惯会严重阻碍文化产业发展,而在文化的发展和传播会越来越重要,网络发达的今天,我们压抑自己的发展,只能是把文化领土让给其他国家。
明明日本妖怪很多原型来自中国,为什么中国妖怪却没有日本妖怪出名?
绝对是好政策,尤其是关于专业资质这块对于净化网络环境是重大利好。不过对于范围做的还不够,希望能对知乎这类文字平台也能出约束规范。知乎上面一堆没有资质的专家带着粉丝信口开河,尤其是经济 zz 方面的野生国师特别影响使用体验。
| 2022 年 6 月 23 日,农历五月二十五,星期四!
公众号 :每天 60 秒尽知天下事(yyds36501), 可查看快报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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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日 0 时至 15 时,北京新增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 3 例,均在经开区,均为社会面筛查人员;22 日至 24 日,经开区连续开展三轮区域核酸检测。 |
2,22 日 0 时至 12 时,广东深圳在社区筛查中发现 2 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深圳机场:23 日起须持 48 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进入航站楼。 |
3,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文化和旅游部日前联合发文,规定网络主播不得出现 31 种行为,为网络主播从业行为划定了底线和红线。 |
4,住建部等 8 部门: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部分小微企业今年可减免 6 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 3 个月租金。 |
5,郑州:5 名官员因 “擅自给储户赋红码” 被处分,其中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被政务撤职。 |
6,广东广州警方 22 日通报,一早教机构负责人将 7 岁幼童踢伤致其死亡,目前已被逮捕。 |
7,西安一幼儿园 135 名儿童疑食物中毒,症状为高烧、呕吐,腹泻等,事发 5 天仍有 8 人住院,官方回应:确有此事,疾控部门已介入检测。 |
8,22 日,湖南郴州一儿童 17 楼坠落生还,物业:孩子自述被人推下,警方已介入。 |
9,阿里女员工案一审宣判,张国因强制猥亵罪获刑一年六个月,被告人张某不认罪,当庭上诉,律师:二审改判概率较小。 |
10,广东英德遭遇特大洪水:已超历史最高水位达到 9.94 米,约 40 万人口受影响,转移 3 万余人,官方:洪峰已过境,暂未收到伤亡报告。 |
11,当地时间 22 日,阿富汗东部与巴基斯坦交界处发生 6.2 级地震,已造成超 1000 人死亡、超 1500 人受伤。 |
12,22 日,韩国防疫部门确诊了首例输入型猴痘感染病例。 |
【微语】不是不可能,只是还没有找到方法。 |
文化方面 很难定罪。
因为真的没有
创作 咪咪眼 人物罪
要是 搞口袋罪 有违法制精神。
容易出冤假错案,扩大化。
只能靠 文化审查监督。
但最怕 该管理的不管
不该管的瞎管。
真的不要歧视文科了,
思想战线全靠它。
我看见了庸俗,低俗,媚俗的表述,看来又到了闹反三俗的时候了
一句话。我们不允许你们太吊。
来咯,该来的都会来
根本不需要过渡解读。互联网 20 年,啥牛鬼蛇神没见过啊。
要直接把标准定低,那些善于钻空子的人,绝对会突破下线。
都是成年人,啥不知道啊。
总结一下,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你不行就不行,行也不行。
动态化,牛逼
干脆出个主播白名单吧,样板主播,就他们能播。其他都是非法主播,见一个封一个。反正按规范最终都得走到这一步,不如直接一步到位
贴一个我在其它问题的回答,我只能说慢慢的人民群众会自我阉割到道路以目全身黑袍的程度的。
直接把直播禁了不就好了,费这么大事儿
眼瞅着就快跟教培一样了,一张 a4 纸直接给捂死。
进一步规范网络主播从业行为,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6 月 22 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文化和旅游部共同联合发布《网络主播行为规范》(以下简称 “规范”)。
“规范” 共包括十八条,涵盖 “网络主播应当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崇尚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修养个人品德,坚持健康的格调品位,自觉摈弃低俗、庸俗、媚俗等低级趣味,自觉反对流量至上、畸形审美、‘饭圈’乱象、拜金主义等不良现象,自觉抵制违反法律法规、有损网络文明、有悖网络道德、有害网络和谐的行为,应当引导用户文明互动、理性表达、合理消费,共建文明健康的网络表演、网络视听生态环境” 等重要内容。
“规范” 明确,对于需要较高专业水平(如医疗卫生、财经金融、法律、教育)的直播内容,主播应取得相应执业资质,并向直播平台进行执业资质报备,直播平台应对主播进行资质审核及备案。
“规范” 要求,网络表演、网络视听平台和经纪机构要严格履行法定职责义务,落实主体责任。根据本行为规范,加强对网络主播的教育培训、日常管理和规范引导。建立健全网络主播入驻、培训、日常管理、业务评分档案和 “红黄牌” 管理等内部制度规范。对向上向善、模范遵守行为规范的网络主播进行正向激励;对出现违规行为的网络主播,要强化警示和约束;对问题性质严重、多次出现问题且屡教不改的网络主播,应当封禁账号,将相关网络主播纳入 “黑名单” 或“警示名单”,不允许以更换账号或更换平台等形式再度开播。对构成犯罪的网络主播,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法失德艺人不得提供公开进行文艺表演、发声出镜机会,防止转移阵地复出。网络表演、网络视听经纪机构要加强对网络主播的管理和约束,依法合规提供经纪服务,维护网络主播合法权益。
“规范” 还指出,网络主播在提供网络表演及视听节目服务过程中,不得出现下列 31 种行为:
1. 发布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
2. 发布颠覆国家政权,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损害国家尊严、荣誉和利益的内容;
3. 发布削弱、歪曲、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主义制度和改革开放的内容;
4. 发布诋毁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歪曲民族历史或者民族历史人物,伤害民族感情、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内容;
5. 违反国家宗教政策,在非宗教场所开展宗教活动,宣扬宗教极端主义、邪教等内容;
6. 恶搞、诋毁、歪曲或者以不当方式展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7. 恶搞、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和模范人物的事迹和精神;
8. 使用换脸等深度伪造技术对党和国家领导人、英雄烈士、党史、历史等进行伪造、篡改;
9. 损害人民军队、警察、法官等特定职业、群体的公众形象;
10. 宣扬基于种族、国籍、地域、性别、职业、身心缺陷等理由的歧视;
11. 宣扬淫秽、赌博、吸毒,渲染暴力、血腥、恐怖、传销、诈骗,教唆犯罪或者传授犯罪方法,暴露侦查手段,展示枪支、管制刀具;
12.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虚假险情、疫情、灾情、警情,扰乱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13. 展现过度的惊悚恐怖、生理痛苦、精神歇斯底里,造成强烈感官、精神刺激并可致人身心不适的画面、台词、音乐及音效等;
14. 侮辱、诽谤他人或者散布他人隐私,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15. 未经授权使用他人拥有著作权的作品;
16. 对社会热点和敏感问题进行炒作或者蓄意制造舆论 “热点”;
17. 炒作绯闻、丑闻、劣迹,传播格调低下的内容,宣扬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违反公序良俗的内容;
18. 服饰妆容、语言行为、直播间布景等展现带有性暗示、性挑逗的内容;
19. 介绍或者展示自杀、自残、暴力血腥、高危动作和其他易引发未成年人模仿的危险行为,表现吸烟、酗酒等诱导未成年人不良嗜好的内容;
20. 利用未成年人或未成年人角色进行非广告类的商业宣传、表演或作为噱头获取商业或不正当利益,指引错误价值观、人生观和道德观的内容;
21. 宣扬封建迷信文化习俗和思想、违反科学常识等内容;
22. 破坏生态环境,展示虐待动物,捕杀、食用国家保护类动物等内容;
23. 铺张浪费粮食,展示假吃、催吐、暴饮暴食等,或其他易造成不良饮食消费、食物浪费示范的内容;
24. 引导用户低俗互动,组织煽动粉丝互撕谩骂、拉踩引战、造谣攻击,实施网络暴力;
25. 营销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商品,虚构或者篡改交易、关注度、浏览量、点赞量等数据流量造假;
26. 夸张宣传误导消费者,通过虚假承诺诱骗消费者,使用绝对化用语,未经许可直播销售专营、专卖物品等违反广告相关法律法规的;
27. 通过 “弹幕”、直播间名称、公告、语音等传播虚假、骚扰广告;
28. 通过有组织炒作、雇佣水军刷礼物、宣传 “刷礼物抽奖” 等手段,暗示、诱惑、鼓励用户大额 “打赏”,引诱未成年用户“打赏” 或以虚假身份信息“打赏”;
29. 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影响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影响他人正常生活、侵犯他人隐私等场所和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的场所拍摄或播出;
30. 展示或炒作大量奢侈品、珠宝、纸币等资产,展示无节制奢靡生活,贬低低收入群体的炫富行为;
31. 法律法规禁止的以及其他对网络表演、网络视听生态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
这个时代所有的一切都变得越来越规范,所谓的一夜暴富、一夜爆红注定不会长久,持久的学习、积累才会是你厚积薄发的力量。
采购人也必须学习起来,不断精进自己的技能。如果你做了多年采购,不知道怎样规划自己的职业生涯,那么你一定要考个采购认证证书,证明你系统的学过、干过、总结过。如果你是个采购新手,你一定要多学习,找标杆,有目标的去奋斗。
采购人线上学习平台:
https://wx77c49a2992d8cf18.h5.xiaoe-tech.com/?entry=2&entry_type=2001
我们大多数人都是俗人
低级趣味应该是正常的生理需求
还有什么叫性暗示 性挑逗? 有人天生尤物 而多数人又不是佛门中人
网络直播是服务大众 不是什么阳春白雪的跳芭蕾 听古典乐
低俗是人性的一部分 性感是普通人的正常审美
道德洁癖者弄出个怎么个条例来监管大众的娱乐需求
不知道 后人会如此评价这段历史
我从来没见过如此自我营造两个对立阶层的上层阶层
始作俑者 …………………..
网络乞讨也要守法的。
其实可以直接取消网络直播,网络社交,网络互动,把微博,x 乎,虎扑,虎牙斗鱼之类统统关掉,禁止弹幕,关闭所有评论区,看新闻也好视频也好统统禁止评论,禁止一切个人号发布内容,微信只保留文字语音功能,视频图片功能统统取消,群功能取消,交友功能取消,只允许加认识的人,什么陌陌 blued 统统封杀,游戏也禁止一切交流,禁止加好友,想交友请走线下,封杀所有 vpn,这样什么舆论也发酵不起来,想传播个东西就很难,网络找不到乐子就该去生活中找了,这闲下来不得生个三胎五胎的?
有些东西写在法律条文里,比如八小时工作制、游行集会…… 呵呵
没活辣没活辣
这么看来,以后网络主播将成为素质顶尖的人群之一,对吗?
主要应该罚偷税漏税,挣的那么多还不交税
认真看了一下,对于部分还是支持的,比如法律、金融等领域要求持证上岗,禁止铺张浪费这些。
但是有个严重的问题,就是部分规定过于模糊,比如 6 中什么叫 “不当方式展现传统文化”?我把流行语加入京剧叫不叫?又如 16 中什么叫 “蓄意炒作社会热点”?发布烂尾楼维权的视频叫不叫?对乱给红码谴责叫不叫?
很简单,出现一切问题,平台完全负责,在你平台办事。你就应该好好监管,履行职责义务,不能赚黑钱
直播行业怕是要受到非常大的影响了,以后新赛道怕是很难开拓,老赛道里要挤满了人。
好像说了,但又好像没说,反正是给了个口袋
我想让你进,你就得进
看完突然想出国了….
回头拿着《规范》到处查房,看有没有坚持的久的主播
很喜欢强子的一句话 “这哪有人能做的到嘛”
汉字博大精深,源远流长
这是你们这群屁民能看的吗?
虽然官老爷资本家都上手了,但你们还是不能看。
防民之口,甚于防川
这种违反宪法的规定竟然唐而皇之的印发,这还是依法治国吗?
宪法、公务员法都规定公务人员必须接受人民监督。
宪法明文规定了言论自由。
如果主播说的是事实,就是使用依法监督权。
如果主播说的不是事实,可以依法追究责任。
本来公权力就很強势了,还需要这样发文宣示权力吗?
你跟我说法治我都觉得好笑. jpg
昨天那什么马戏说要让目田提倡拍片合法化。
别问,问就是 “要爱国”“正能量”
满口高大上
吊柜的地方是,这事不是我做的啊,是你做的啊。你的脸呢
打赏征重税很有必要,可以调节行业热度
当他们封杀外国动漫的时候,100% 的外国动画从电视上消失了。
你保持沉默;
你不看动漫,那些都是文化侵略。
当他们封杀游戏停发版号的时候,90% 的中国游戏公司死了。
你保持沉默;
你不玩游戏,那些都是精神鸦片。
当他们封禁网文的时候,80% 的网络文学从简中互联网上消失了。
你保持沉默;
你不看网文,那都是糟粕。
当他们封杀明星的时候,明星出演的影视剧从简中互联网上消失了。
你保持沉默;
你讨厌明星,它们都是骗子混蛋和伪善者。
当他们阉割电影的时候,鬼神没了腐败没了社会不公没了胸也没了
你保持沉默;
你不看电影,觉得拍啥不是拍。
当他们封杀公知的时候,一半的网络热帖消失了。
你拍手称快;
你是爱国者,那些文字都是敌人的阴谋。
当他们来封主播的时候,
你慌了,
因为你每天要看直播。
但你却看到有人已经开始准备开香槟了。
又是一个让我闭嘴的规范,现在这只手伸到了网络主播上去了。
我来简单分析一下问题内提到的几点
“网络主播应当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崇尚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修养个人品德,坚持健康的格调品位,自觉摈弃低俗、庸俗、媚俗等低级趣味”
所谓正确政治方向是红线,一旦触碰就要喝茶了。所谓舆论导向,大部分都是机器人罢了,人民只有敢怒不敢言的份。价值取向嘛,我崇尚自由民主平等,但是生活中却没有体验到。社会公德这个东西恰恰是我们最缺少的,上梁不正下梁歪,贪污腐败乱七八糟不提。职业道德?主播的职业道德约等于没有,不违法犯罪即可。健康的格调品味,完全是放屁。难道想让网络主播天天歌颂祖国唱红歌?还是找几个人来宣传所谓狗都不信的正能量?如果是这样,那主播这个行业怕是三天之内消亡。还低级趣味,雅俗共赏总得有吧。我看直播是为了好玩,不是为了学习。我不想在看直播的时候领悟学习体味领导的精神。
“自觉反对流量至上、畸形审美、‘饭圈’乱象、拜金主义等不良现象,自觉抵制违反法律法规”
这没什么好说的,我赞同。
“有损网络文明、有悖网络道德、有害网络和谐的行为,应当引导用户文明互动、理性表达、合理消费,共建文明健康的网络表演、网络视听生态环境”
只有还是那句话,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这让我感觉到我似乎生活在一个法治国家一般。网络,我认为是可以自由发言的,只要不违反法律。就连网络都要文明和谐,是不是太压抑了?我生活中已经够憋屈的了,去他妈的和谐。文明互动,理性表达倒是可以,但是关于大事就算了吧,再怎么理性也是不行的。文明健康的网络表演,我只想笑。
总而言之,参考核心价值观,就是我们从上到下都不遵守的那个。
商鞅被车裂是远远不够的,太便宜他了
顶真这种玩意你们都能放任,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不知道是指导性规范还是强制性规范?
关键看落实到什么程度,别说一个部门规章,很多法律中的内容也是一些宣言、纲领性质的倡导性文件
按照这个标准,
b 站二次元主播得砍掉一大半,
虎牙斗鱼星秀主播得砍掉一大半,
带货主播又得砍掉一大半。
18. 服饰妆容、语言行为、直播间布景等展现带有性暗示、性挑逗的内容
光这条就能卡掉很多主播吧,别说那些搔首弄姿的擦边球星秀主播,就连很多二次元主播 live2d 模型的抖胸,老爷们估计都心善地看不得这些。不过软色情泛滥的确是个问题。
很多问题都是行政权力和社会治理效果与个人自由之间的平衡,这个也不例外
政策是好政策,网红这种本身输出流量至上 审丑投机 一夜暴富 虚荣偏激 鼓动对立 遗祸后代的扭曲价值取向早就应当纠正
不过个人对广电总局和旅游部的网络行为规范强制力存疑,怕是还压不住背后产业链的庞大资本,实际执行难度标准过于抽象,无法量化标准,多的是空子钻,这个过程不光需要更大的权利部门下场,本身也是一个较长的利益角逐过程
同时这个问题下或许成为知乎又一个平平无奇的咒骂国家,埋怨出身的哭坟地喽
一天天的越来越人治了,合不合宪不知道,规定也不清不楚,解释权就归某些人的嘴
任何行业从刚开始的萌芽期,处于无监管状态,到现在开始是处于监管状态中,说明整个行业的发展已经逐渐成熟饱和了,联想到腾讯清仓式减掉了新东方股票,整个直播行业的红利应该是到头了!
意味着网络主播行业发展的巅峰已经过去了,到头了。之后就是各种监管各种要求慢慢的这个行业也就那样了直到新业态淘汰它。
中国的土地上何等有幸出了国共两个卧龙凤雏。
八股取士是指明代成化年间(1465-1487),用排偶文体阐发经义的科举考试之法,亦称 “时文”、“制义” 或“制艺”。
以后便承袭下来,格式愈益严格,文章越发空虚,直至清末光绪二十四年(1898)戊戌变法时才废除,光绪三十一年(1905)科举制被废除。
很简单啊,我翻译一下,说你不符合就是不符合,
前 30 条,除了一些原则性问题以外,衡量标准几乎都是道德,额。。道德,这玩意儿咋判定呢,每个群体都有自己的道德标准。杨永信还觉得我们应该被关起来电,别觉得这只是一个人,前几天还有人表演自个儿骑行,扔下孩子戒网瘾的行为艺术,这玩意儿就是上一辈不少人的共识,他们看不惯的东西多了去了。
今天他们觉得主播违反什么良俗,明天他们也会觉得玩游戏的人都是玩物丧志,都应该关起来,都拼命干活。后天他们更会觉得郑州的红码储户,在网上发布的东西,是妖言惑众,应该先审后发。大家到时候就偷着乐吧。
当然,最牛逼的还是最后一条,这玩意儿写上,就真就法不可知则威不可测了。
没有网信办牵头,感觉也就说说而已。
另外,这类文件一般不会造成太大的影响,真正有影响的文件应该是对打赏金额进行限制。
不过持续对直播行业释放利空信号这一点还是比较明确的。
那种真正大影响的文件目前还没有迹象,如果有估计也不会在今年出现。
《网络主播行为规范》官方解读来啦!
导 读
6 月 22 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文化和旅游部联合发布了**《网络主播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行为规范》)。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人事司负责人就《行为规范》**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问:《行为规范》出台的背景和目的是什么?
**答:**近年来,网络直播节目大量涌现,网络主播数量快速增长,在传播科学文化知识、丰富精神文化生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网络主播队伍素质良莠不齐,进入门槛低,部分网络主播法律意识淡薄、价值观念扭曲,传播低俗庸俗内容、散布虚假信息、诱导非理性消费和大额打赏、炒作炫富拜金、偷逃税、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等违法违规问题时有发生,严重扰乱行业秩序,污染社会风气,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亟需对网络主播行为予以规范、加强监管。为加强规范管理,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在广泛开展专题调研的基础上,会同文化和旅游部共同起草形成了《网络主播行为规范》。
《行为规范》出台的目的是引导网络主播规范从业行为,强化社会责任,树立良好形象,将有利于提高网络主播队伍整体素质,治理行业乱象,规范行业秩序,通过规范管理进一步推动网络表演、网络视听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问:《行为规范》所指的 “网络主播” 主要包括哪些人员?
答:《行为规范》中的 “网络主播” 是指通过互联网提供网络表演、视听节目服务的主播人员,包括在网络平台直播、与用户进行实时交流互动、以上传音视频节目形式发声出镜等人员。此外,结合当前新技术发展,《行为规范》还将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合成的虚拟主播列入了参照执行的范围。
三、问:《行为规范》对网络主播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行为规范》规定了网络主播应当坚持的正向行为规范和要求,包括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规范,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遵守网络实名制注册账号有关规定,实名注册并规范使用账号名称;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反映时代新气象、讴歌人民新创造;坚持健康的格调品味,自觉摒弃低俗庸俗媚俗,抵制破坏网络表演、网络视听生态的不良行为;引导用户文明互动、理性表达、合理消费;保持良好声屏形象,表演、服饰、妆容、语言、行为、肢体动作及画面展示等要符合大众审美情趣和欣赏习惯;尊重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遵守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履行纳税义务;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习掌握从事主播工作所必需的知识技能,从事如医疗卫生、财经金融、法律、教育等需要较高专业水平直播的网络主播,应取得相应执业资质。
另一方面,针对目前网络表演及视听节目服务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行为规范》还列出了网络主播在提供网络表演和视听节目服务过程中不得出现的行为,为网络主播从业行为划定了底线和红线。
我们理解,这些要求都是网络主播从业应当遵循的基本规范,有利于网络主播树立自身良好形象,有利于行业健康发展。
四、问:针对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行为规范》对网络主播提出了哪些具体要求?
**答:**针对社会广泛关切的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保护问题,《行为规范》在第十四条中进行了多处强化,积极为未成年人成长营造更加健康的网络环境。一是不得介绍或者展示自杀、自残、暴力血腥、高危动作和其他易引发未成年人模仿的危险行为,表现吸烟、酗酒等诱导未成年人不良嗜好的内容;二是不得利用未成年人或未成年人角色进行非广告类的商业宣传、表演或作为噱头获取商业或不正当利益,指引错误价值观、人生观和道德观的内容;三是不得通过有组织炒作、雇佣水军刷礼物、宣传 “刷礼物抽奖” 等手段,暗示、诱惑、鼓励用户大额 “打赏”,引诱未成年用户“打赏” 或以虚假身份信息“打赏”。
五、问:针对网络表演、网络视听节目服务中存在的 “饭圈” 乱象,《行为规范》对网络主播提出了哪些具体要求?
**答:**为落实文娱领域综合治理部署安排,整治 “饭圈” 乱象,《行为规范》第六条明确要求网络主播应当坚持健康的格调品位,自觉摒弃低俗、庸俗、媚俗等低级趣味,自觉反对流量至上、畸形审美、“饭圈”乱象、拜金主义等不良现象;《行为规范》第七条明确要求网络主播应当引导用户文明互动、理性表达、合理消费,共建文明健康的网络表演、网络视听生态环境。此外,《行为规范》第十四条还明确规定网络主播不得引导用户低俗互动,组织煽动粉丝互撕谩骂、拉踩引战、造谣攻击,实施网络暴力。
六、问:当前,网络主播在直播带货中违法违规情况时有发生,对此,《行为规范》提出了哪些具体要求?
**答:**针对公众反映强烈的虚假宣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数据造假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行为规范》第十四条对网络主播直播带货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一是不得营销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商品,虚构或者篡改交易、关注度、浏览量、点赞量等数据流量造假;二是不得夸张宣传误导消费者,通过虚假承诺诱骗消费者,使用绝对化用语,违反广告相关法律法规未经许可直播销售专营、专卖物品等;三是不得通过 “弹幕”、直播间名称、公告、语音等传播虚假、骚扰广告。对于此前社会关注的个别网络主播偷逃税现象,《行为规范》第十一条明确要求网络主播应当如实申报收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七、问:根据《行为规范》有关规定,网络主播出现违规行为将会受到何种处理?
答:《行为规范》明确,网络表演、网络视听平台和经纪机构要严格落实对网络主播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网络主播入驻、培训、日常管理、业务评分档案和 “红黄牌” 管理等内部制度规范。对出现违规行为的网络主播,要强化警示和约束;对问题性质严重、多次出现问题且屡教不改的网络主播,应当封禁账号,将相关网络主播纳入 “黑名单” 或“警示名单”,不允许以更换账号或更换平台等形式再度开播。对构成犯罪的网络主播,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法失德艺人不得提供公开进行文艺表演、发声出镜机会,防止转移阵地复出。有关行业协会对违法违规、失德失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网络主播要定期公布,引导各平台联合抵制、严肃惩戒。同时,对向上向善、模范遵守行为规范的网络主播,我们鼓励网络表演、网络视听平台和经纪机构对其进行正向激励。
八、问:为确保《行为规范》有效落实,对行业主管部门、平台和经纪机构以及行业协会分别作出了哪些规定?
答:《行为规范》明确了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网络表演和网络视听平台及经纪机构、有关行业协会在加强网络主播教育引导、监督管理、违规行为处理等方面的职责,促进形成合力。
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网络表演、网络视听平台和经纪机构以及网络主播的监督管理,发现网络主播违规行为,及时责成相关网络表演、网络视听平台予以处理。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对网络表演、网络视听平台和经纪机构的执法巡查,依法查处提供违法违规内容的网络表演和网络视听平台,并督促平台和经纪机构及时处置违法违规内容及相关网络主播。
网络表演、网络视听平台和经纪机构要严格履行法定职责义务,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网络主播的教育培训、日常管理和规范引导。网络表演、网络视听经纪机构要依法合规为网络主播提供经纪服务,维护网络主播合法权益。平台和经纪机构规范网络主播情况及网络主播规范从业情况,将纳入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许可管理、日常管理、安全检查、节目上线管理考察范围。
各有关行业协会要加强引导,建立健全网络主播信用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行业规范和自律公约,探索建立平台与主播约束关系机制,积极开展道德评议,强化培训引导服务。
广电总局、文旅部联合发布的《网络主播行为规范》正式发布,主要规制了 31 种不得出现的行为,但在我看来其中有三个最重要的问题是予以正式确认的。
1. 对需较高专业水平的直播内容,直播平台应进行审核备案;
2. 不得恶搞、丑化英烈,不得用换脸技术对英烈等进行伪造、篡改;
3. 对违法失德艺人不得提供公开进行文艺表演、发声出镜机会。
没能耐就别啥 JB 都想管
好腻吗的政策呢……
没有执行标准,能不能播又是取决于老爷们的态度?
被封被禁就一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没得到老爷的允许任何人都不准将涉及到几项自己的看法想法公开发表?
好政策,希望能够严格执行!
我不是反讽,我是认真的。我希望能够直接把各大直播平台和短视频平台直接封了,更重要的是把微博直接封了。
我就好奇李佳琦啥时候复播
自己当性工作者,还不许别人说自己不知廉耻而已。
仗我们是不怕打的,帝⊥囯主⊥义要想‘和平演变’我们这一代人也难; 可下一代、再下一代就不好讲了。中⊥囯人讲‘君子之泽,五世而斩’,英囯人说‘爵位不传三代’; 到我们的第三代、第四代人身上,情形又会是个什么样子啊? 我不想哪一天,在中⊥囯的大地上再出现人剥削人的现象,再出现资本家、企业主、雇工、技⊥女和 xī食鸦⊥片烟; 如果那样,许多烈士的 xuè 就白 liú 了……
1965 年教员重上井冈山,在 5 月 25 曰与张⊥平化、王卓超等人的谈话节选
网络主播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下一代价值观,需要强有力的监管与整顿。
漂亮光鲜,赚钱容易这些浮在表面,很容易对价值观不坚定的年轻群体产生强烈冲击。
主播也催生了很多不良的现象,需要得到整治,进行行业规范十分有必要!
是好事,起码明确知道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了,不会被无缘无故的封掉
希望网文也能出这种规范,别特么让我们猜了
这个《规范》我感觉有两点需要特别关注:一是适用范围,一说网络主播,大家首先想到的应该都是各种做直播的网红,但具体怎么定义主播在《规范》里写得很明确:
注意看第三项:“以上传音视频节目形式发声出镜的人员”,也就是说我们没事录个 vLog 发上网,就算不做直播不当网红也要遵守这个《规范》;还有就是第十四条里规定的不得出现的行为,其它条就不用说了,好些都是难以界定的,关键是第 31 项:
感觉这跟 “寻衅滋事” 有一拼了,其实越南好些法规都有类似条款,不管其它符不符合,都有这条口袋条款兜底,做视频发视频也不例外。总之,可以预感以后各大视频网站的审核可能会变严或者至少会变慢吧……。
没什么值得关注
就是你被人举报,别管恶意非恶意,封不封你我说了算,至于符不符合事实,你别管
市场已经建成了,该明确主子了。
跟满足群众需求没啥直接关系。
有意思
我,可以。 你,不行。
你想? 得办良民证!
《网络主播行为规范》的出现一定会大大提高网络主播准入门槛。
“规范” 中指出 “网络主播应当自觉加强学习,掌握从事主播工作所必需的知识和技能。
对于需要较高专业水平(如医疗卫生、财经金融、法律、教育)的直播内容,主播应取得相应执业资质,并向直播平台进行执业资质报备,直播平台应对主播进行资质审核及备案。”
医疗卫生、财经金融、法律、教育,分别代表着我们的健康、财产、权益以个人以及孩子的成长。
这几个方面对我们至关重要,但现在的网络主播门槛很低,是没有规范没有资质的约束的,但对于这些专业性很强的,又关乎大家切身利益的方面,大家需要专业人员的指导,如果遇到一些 “伪专业” 主播,很可能会对健康,财产等造成一些不好的影响。
就像网上存在很多老中医、健康管理师跟大家讲养生,卖养生产品,年轻人还能有一定的分辨能力,对于老年人来说缺乏这方面的分别能力很容易被这些自诩名家的大夫健康管理师牵着走。
我们在网上能刷到很多的 “财经” 主播比如 “xxx 将财经”“跟着 xx 买基金” 等这其中有很多人是在从事金融行业的,但也不乏有一些看了几本金融书籍就跟大家讲天讲地的 “大坑” 主播。
资质认证,跟知乎一样在主播头像旁边放个认证徽章,这样大家也能看着安心学着放心。对于医疗、金融、教育等这些高专业水平的主播要取得相应执业资质,并向直播平台进行执业资质报备,提高主播准入门槛也是对我们这些观众的权益保障。
文化自信
指相信自己能够禁掉所有文化
不要挑事 按时交钱
先发展壮大,再做规范
以前小说如是,电视如是,电商如是
所有行业都通用
就只会规范屁民,当官的怎么不规范规范。
太好了就该这样,另外请主播们不要发言
好熟悉,曾经网文就这样搞过。
审查教材的那批人和审查游戏、视听作品、主播的的这批人对调一下,这样大家都会快乐 。
快点爆烟花,谢谢
整了个大口袋呗
请两部委明确下,比如说我是鱼沟被打死的孩子的亲属,那么如何规范我的网络行为?
zf 在怕什么?
从电影,电视剧,漫画,短视频,游戏。好多都是披着保护未成年人的借口来愚所有人,包括成年人。除了未成年现在又来道德标准,未来,中国的就只有一种声音,想想都可怕,又不是怕那个时代回来了
天下苦秦久矣,KTV 公主产业迎来重磅利好。
早该整治了…… 不过该整治的是平台
不严查期间,夏天晚上你看看直播平台,就尼玛那个不是擦边球搞软色情,最可气他们还流水高,挤占原本游戏或者文教主播空间,我就纳闷了,这么喜欢软色情带来的高流水,他们为啥不搞个纯软色情平台呢,答案是他肯不敢,对外播的是游戏音乐,其实挂羊头卖狗肉,各大平台女主播桃色新闻一堆,和以前青楼雅座相比也只不过是与时俱进,(榜一大哥冲,冲完了榜二冲)都快忘记最早看直播的大部分是游戏玩家,靠着游戏玩家起来的流量,又把流量引导软色情,低俗整活和赌博上(之前部分户外直播)成功大量变现。
然后最牛逼的是,账目和税务,注册文娱工作室,呵呵合理避税,害得编剧跟着连坐一起补税,可真有您们的
不管的时候要求管
管了又开始喷
反正不管什么政策都要反对一下,都是与民争利,越来越烂
曾经的利益相关来解读一下。
文化部和广电总局出台的 “规范”,其实也不是什么新鲜东西,在各个正规平台的主播直播规范里几乎都有相似内容。
关键点在于审查标准和谁来监督。
如果说严格执行,那我可以肯定的说现在的秀场类主播将十不存一。其他类别也会元气大伤,整个圈子都会大洗牌。
比如不让饭圈文化,主播拿什么割韭菜?
不让拜金主义,那让炫富作为节目内容的主播播什么?
不让各类歧视,搞垮一个头部主播只需要诱导 ta 乱说话并录屏即可。相当多主播都是出口成脏的。
恐怖刺激和封建迷信的节目内容不让出现,播恐怖故事的主播也没得播了。
x 挑逗 x 暗示一点都没有,那 90% 的女主播和一部分男主播也只能 “下岗主播莫流泪,转身回到夜总会” 了。不吊着你给点念想怎么好要礼物呢?舞蹈女主播区甚至可能团灭。
最可怕的是未经使用授权,不得使用他人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流行歌 BGM 放不了了,歌儿也唱不了了。
还有以前最来钱的团队运作手段:有组织的炒作,找人刷礼物,暗示、引导大额打赏都不行了。这代表着主播将彻底告别高收入时代。甚至被打赏了还可以被索要回去,只需要找证据告你引导暗示。
不过个人觉得新规范的出台是个好事,最好小视频 app 里的博主也以同一个标准来要求。
这个社会现在是人人都觉得自己可以直播,产出的东西质量却让人难以直视。直播这个行业本来就应该有更高的门槛,一个将信息实时的传达给数万甚至上百万人的行业,由一个未经培训认证、学历未知、成分不明的人来全权把握是挺危险的一件事。
有些大体量的主播收入可观,有利可图的平台自我审查时往往也对其更加宽松。但凡这些主播夹带私货,影响也可以很恶劣。
最好就是把说了多年的主播证搞起来,将其下放到类似国培网这类的单位,让第三方机构制定标准并设置考试。获得主播证才可以进行网络直播。
光靠出台一个政策,想整治乱象横生的直播圈,除非全由国家指派人手来监管,不然最后又是雷声大雨点小。收拾了几个典型,严打一阵之后又回到原来的样子。
提高点门槛就算不能让我们看到优质的直播,起码让现在的小孩知道还得沉下心好好读书,别想着最差也能靠装疯卖傻、搔首弄姿直播赚钱。
看到很多人莫名其妙的冷嘲热讽
新生事物达到一定量级后管起来这不是正常的事
咋那么能给自己加戏
文化部看上你那两位数粉丝账号了还是咋滴
30 种加其他,其实只要第 31 种就够了
某个什么法都不好好落实您好笑呢
估计对《抖音》打击比较大
实话说,就是现在的网络主播和之前不一样。有很多现在就是为了去吸引粉丝或者吸引这种给钱的大哥出卖太多擦边的东西了。
所以其实现在主播的这种行业慢慢的就变成自由的职业。而且这种自由的职业的话就是让人会感觉到可以自由无限,各种出卖各种就是福利,然后有各种各样的这种私下见面的机会。这也会造成很多的社会不稳定,或者是会造成很多的社会的思想的变化和堕落。
反正,这样规范化的去做好直播的管理是挺重要的有很多平台真的很乱。
众所周知,政治举措中的规范是必须要靠暴力来执行的,毋宁说,政治本身就是暴力。这或许是人们不愿意讨论政治的原因。今天发行这个规范势必要引起讨论,如果不是雷声大雨点小,那么从 “从业” 这个角度看,有人 “工作” 要不保。考虑因为疫情导致的人们的娱乐消费意识紧缩,直播行业收益萎缩是显然的,从业者在手段上扩展也是显然的,我想这就是这个《规范》提出来的出发点吧。我对这个《规范》带来的影响是颇有兴趣的,如果它深刻贯彻了,落实了,目的达到了,我们得到的是什么呢?全是点赞的“主流文化”,当下人们的精神洁癖已经严重到不许点 “踩” 了,这个按钮都已经消失了,所以极端点,我们也许又一次能看到一路高歌猛进的画面,这早已有迹象。那人们会变成什么样呢?如果他们不是被成功催眠,那势必会呈现一种极端疲惫的状态,于是我想,道学、佛学相关的业务在不久的将来会有相当的上升趋势,亦或再极端点,人们也许会追求那种近乎自我封闭式的那种宁静。如果他们没有被催眠,那么这样类似的《规范》势必引起相当的抵抗,制策者应该不会没有考虑到这一点。
这么看,这样一个《规范》都像是一种紧张的、存在张力的情绪的结果,它甚至可以说不是在针对这样一系列行业,似乎在针对一些趋势。毫无疑问,精神洁癖是一种文化,是一种揉在我们丰富的多元文化中的一种文化,同样的反精神洁癖的那种 “庸俗” 的文化也是,这两者的矛盾近乎上升到意识形态对抗的层面。《规范》似乎要在这里决出一个胜负,我们且看。《规范》想打造一个完美的道德空间,但是首先要明确,道德只有在道德活动中才可称之为道德,而道德活动势必以不道德本身为对象,如果消除了这些现象,局面就绝不会是人们想象的那种一片太平祥和的局面,而将会是一种极端的压抑,这种压抑也许是统治者希望看到的,但他们似乎没看到这也为社会机体的快速衰败埋下了隐患,因为道德从此变成了空中花园,人们无的放矢。妄图构筑这样一个看似完美的道德空间的结果是一个毫无道德的空间,人们会变得极其冷漠。我之前论述过一点,暴力的对立面不是平和,而是暴力,冷漠无疑是一种严肃的暴力,于是《规范》将带领我们收获:观众的冷漠、主播的冷漠、行业的冷漠。《规范》将在短期内引导大量的举报行为,这是观众的冷漠,主播由于《规范》不敢在根据观众快感需求结构提供产品,这是主播的冷漠,二者合在一起,行业发展会衰落,这是行业的冷漠。
《规范》将抑制文化的生长,甚至使它收缩,如果这部分空间不能被顺利填充,应该会引发各种各样的歇斯底里,我们将会更多的原来所谓的 “不正常” 看作现在 “正常”,并给它们缝上各种令人信服的根据,这将有利于我们的“精神病” 学和 “心理学” 发展,这想必是个好处。
需要创收的时候就逛一下直播间
普遍 。。严格。。多么熟悉的剧本
用高于教科书的严标准来要求,没毛病
之前不是一直这么干的么?没这规定的时候差不多也是这个标准,没加码,只是把规定从平台和部门的黑箱里面拿出来了,黑箱里的东西很混乱也正常。
一堆模模糊糊的东西,看起来吓人,其实多少行业一直就这样,管的严不严不要看这种规定,没有规定的时候当黑箱,要看和部门交接的平台有没有出限制,要看遭重的主播是多了还是少了。
网上有几个没事聊热点的主播,大多都是娱乐,看着没有新限制。
建议建立网络直播版号审批制度。只有国家控制的企业才能开展网络直播业务。
生活在中国,大家就偷着乐吧
《我要反三俗》郭德纲
http://xima.tv/1_0HhopN?_sonic=0
见过工地的规范吗?党八股都用到这了?
禁止开美颜,严惩虚假宣传带货,这才是直播最应该被整治的。但这些有客观标准,限制了老爷们的自由裁量权,还徒增一堆监管义务,这是万万不可的。
立一堆没有客观标准的道德守则就好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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