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废除死刑的问题上,中西方民众的想法差别很有意思。

by 阿拉胡阿克巴, at 21 August 2020, tags : 死刑 点击纠错 点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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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在是否废除死刑的立场上很一致,知乎上相关问题一边倒地支持死刑,品葱相关问题的观点要多样化一些,一些高票讨论从各个角度讲了反对死刑的理由,但我不认为很有说服力,因为死刑存废问题是没有对错的纯粹价值观的争论。

双方价值观的冲突集中在一个问句上:“如果今天你家人被杀,你还会不会主张废死?”

不论知乎还是品葱,中国人还是台湾人,都难以正面回答这个问题,要么指责问这个问题的人人身攻击,要么侧面回避这个问题。这里引用品葱上_Morty君_的讨论:

另外,不要跟我说什么「如果你的亲人被谋杀了,你还会宽恕罪犯吗」这样的话。首先「宽恕」和「坚持死刑」不是一回事,而且即使我宽恕了罪犯,罪犯仍然会被交付司法系统进行审判和定罪;其次,说这样的话的人往往是根据自己的喜好来建议要不要定夺他人生死。这是无比荒谬的。

他的讨论只是试图绕过这个问题。但事实上没有人能保证自己的家人不会意外卷入谋杀,当一个被害人的家属希望犯人被判死刑时,出于最基本的同理心,只有“家人被谋杀后依然反对死刑”的人才有立场反对死刑。而中国人,包括台湾人,普遍不具有这样的觉悟。

相反,西方面对这个问题要坦率很多。欧洲一些调查直面了这个问题,而结论显示

越来越多的家人被谋杀的人反对死刑,或者不希望在家人死亡时追究犯人死刑。

在我们眼里可能是“圣母”的想法正逐渐成为西方的主流民意。如果大多数人抱有这种想法,那废除死刑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了。也许正是这些所谓圣母和虚伪的想法,让人们一步步从丛林中走出来,建立起了文明的大厦。

品葱用户 习近平爱华人 评论于 2020-08-21

https://images.weserv.nl/?url=https://i.imgur.com/eUKHKlI.jpg
只有费拉会支持公权力替自己执行死刑。蛮族的家人被坏人杀了,当然是杀回去报仇,文明点的也要去决斗,不然算什么男人,做什么老大?就算是女人孩子,也会筹钱找部落首领、治安官替自己报仇。「废死」不是「免死」,实在法避免死刑被滥用而废除死刑,不代表杀人者也能逃得过自然法。只有没有自我保护能力的人才会把杀人权完全交给别人,他们为了虚假的安宁已经放弃了自由,而革命法庭判个死刑立刻执行把他们杀了,他们一点办法都没有。而且越是费拉的民族越是阴暗残忍,喜欢对着已经被抓住的犯人意淫怎么用酷刑折磨,遇到真实的对自己对家人的威胁却早吓得双腿发软。

品葱用户 大修 评论于 2020-08-22

  這讓我想起,西方以前主流是認為中國隨著經濟起飛之後,會隨之而改變.

  不過現在看來,中國憑藉這麼多年來自西方的養分成長,強大,卻是成為世界上巨大的威脅,而直到今天很多西方還是沒有了解到這到底有多危險,並持續在滋養這個怪物.

  我認為光是這點就很值得深思,應該在"西方主流民意"保有自主的判斷能力.

品葱用户 MasonQian 评论于 2020-08-21

根據個人的喜好定奪生死不好
根據整個社會的喜好定奪生死我覺得很好
社會覺得這樣懲罰最公平那我也覺得公平
那麼死刑不是國家殺人或政府殺人
是整個社會一起殺
然後一起承擔後果
我願意作為該社會的一份子

西方的廢死應該最早價值來自聖經吧
總之是來自某種信仰
對不接受那個信仰的人就沒有任何意義

品葱用户 自由与革命 评论于 2020-08-22

人道主义本来就不是天生的,鲁迅说暴民总是比暴君还要狠毒,侧面也体现为何中国司法缺陷大,民众反而赞同死刑,西方司法谨慎的多,废除死刑反而是多数人的愿望。

品葱用户 dogg0五入拖拉曼 评论于 2020-08-21

地球人太多了,多死點好

品葱用户 NZRdlClr5 评论于 2020-08-22

我認為這和廢死黨的宣傳方式也有關係
華語圈很多廢死黨的宣傳,主要是『復仇不能解決問題!』『如果你的XX被殺了/殺人了你怎麼辦?』
前者是空喊口號,毫無意義
而後者是一種非常簡單初步的討論
我以前一位英語老師,正宗美國人,為了英語課的練習經常舉行辯論,每次預告下次辯論的主題之後還會對正反雙方各拋幾塊磚來引玉
其中就有一次議題是關於『死刑是不是正確?』的,而廢死派的磚就是『死刑一旦執行即無法復生,且冤案永雖然可能減少但幾乎不可能消失』『被濫用的可能性』『部分研究認為死刑不能減少犯罪率』等等
這些磚,和幼稚園小孩都能想得到的『如果換你怎麼樣』比起來就實際很多
西方廢死黨當然也有很多毫無說服力的聖母,但也有的人有說服力,他們只憑一句『死刑不能減少犯罪率,重建式監獄卻能』就能讓大量死刑派閉嘴了
哦對了,我本人不是聖母廢死派,我支持『在給犯人足夠懲罰的前提下廢死』,但如果不能滿足的話我也支持死刑
我只是說,聖母廢死派的口號很脆弱很沒說服力而已

[url=../../article/item_id-477747#][/url]

只有费拉会支持死刑。蛮族的家人被坏人杀了,当然是他妈的杀回去报仇,不然算什么男人,做什么老大?只有被…

[url=../../article/item_id-477747#][/url]……親愛的,死刑歸法庭管,不歸政府管。在文明社會,政治和司法是獨立的,且司法不低於政府
也就是說如果法律規定如此,管你是國王還是總統,該你上的絞刑架都要上

品葱用户 解体党文化 评论于 2020-08-21

我只支持限制死刑(减少适用死刑的罪名),而不是废除死刑。队于那些危害社会和国家的渣滓,不用点严刑峻法是不会震慑他们作恶的念头的。
如果废除死刑是所谓“进步主义的”,那我就在限制死刑的问题上原地踏步吧。

品葱用户 **习近平爱华人

NZRdlClr5** 评论于 2020-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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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這和廢死黨的宣傳方式也有關係華語圈很多廢死黨的宣傳,主要是『復仇不能解決問題!』『如果你的XX…

]( “/article/item_id-477773#”)
法庭判「死刑」,首先它是个刑,可刑由谁来执行呢?没人执行的法律,等于宣告这个法庭是个摆设,你宣布是绞刑还是注射死刑都没用。而私人报仇就是自然法,自然法凌驾于一切法律之上。

品葱用户 十届主席不換人 评论于 2020-08-22

你殺了我家人,所以我要把你殺了,這是eye for an eye,最符合人類原始本能的問題處理方式

個人認爲問題的關鍵在於中國人長期以來對司法系統的不信任,認爲法律無法為罪犯帶來應有的懲罰,因此習慣使用以眼還眼的方式解決問題,所以才覺得殺人犯必須判死刑,,

品葱用户 DOGLY 评论于 2020-08-21

西方社會很多的法例及制度其最終目的就是限制政府的權力 例如 三權分立 持槍權 廢死 
死刑要是落入暴政之手就會為政權提供殺人的合法性,廢死其中一部分的目的是限制政府的權力。

品葱用户 **NZRdlClr5

习近平爱华人** 评论于 2020-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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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判「死刑」,首先它是个刑,可刑由谁来执行呢?没人执行的法律,等于宣告这个法庭是个摆设,你宣布是绞…

]( “/article/item_id-477781#”)
私人報仇不是自然法,萬有引力才是凌駕於人類法律之上的自然法。如果我有一個仇人,我可能故意選擇不復仇或不得不放棄復仇,因此私人報仇根本不是法
再說,法律的執行人也是司法系統下的,不是政治系統下的

品葱用户 鸥鹭茫茫 评论于 2020-08-22

「死刑存废问题是没有对错的纯粹价值观的争论」,认同。想有说服力还得根据社会环境等诸多复杂的因素来讨论。

先说西方「越来越多的家人被谋杀的人反对死刑,或者不希望在家人死亡时追究犯人死刑」,但是,当奥兰多夜店穆斯林枪杀50多名同性恋时,有些人禁止谈论枪案的加害者;当穆斯林难民轮奸残疾人的时侯,有些人称受害人不逃跑(坐轮椅的),无罪释放;当科隆性侵案发生后,禁止人们谈论;当黑人杀黑人时,警察都不敢去调查;德国还搞了个《网络执行法》,重罚因言获罪的罪名。说明了仇恨只是被所谓的政治正确暂时掩盖住了而已,我更倾于相信也存在着许多反对的声音的。

如果一个环境过于复杂,这不单是法制的问题,同样也牵涉到法治的问题。如西方的黑人、穆斯林的犯罪率长期以来都是稳居榜首,其中很多都在监狱里进进出出,屡教不改,你能怎么办呢。废死是为了人权,但当这个人权倾向于保护犯罪的弱者时,不犯罪的强者的权利就会被践踏,用政治正确掩盖得了一时,但掩盖不了一辈子。至于中方,还可以包括整个亚洲,我想大多数人的观念上,现在都难以认同废死的(高度发达的日本都没能废死),除非用上比西方更严厉的政治正确。

品葱用户 范松忠 评论于 2020-08-21

我觉得非常好办,就是日本,日本有两件事情非常完美的结合了东西方。

因为日本有天皇,所以随便侮辱天皇,确实不妥,但为了保证言论自由,又不能乱治罪。于是中间路线就是可以治罪,但几乎不执行。

死刑也是,只对恐怖分子执行死刑,其它类似故意杀人基本都无期或者更低,极少使用。

这样就完美解决了,或者说暂时是最好的选择。

品葱用户 **习近平爱华人

NZRdlClr5** 评论于 2020-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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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報仇不是自然法,萬有引力才是凌駕於人類法律之上的自然法。如果我有一個仇人,我可能故意選擇不復仇或…

]( “/article/item_id-477786#”)
不,自然法(Natural law)是有定义的,请不要用中文相近的词去混淆概念。
你说的三权分立只是人类的一种权力架构而已,不能用来当作一切人类社会运作的前提。

品葱用户 **NZRdlClr5

习近平爱华人** 评论于 2020-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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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自然法(Natural law)是有定义的,请不要用中文相近的词去混淆概念。你说的三权分立只是人…

]( “/article/item_id-477794#”)
沒錯,人類的law只是一種模仿自然的law的假的law
真正的law是無論如何都不可能被違反的,故為law,比方說Newton’s law.
至於三權分立的確不是一切人類社會的前提,但是是一切現代文明社會的前提

品葱用户 HEHEDEMON 评论于 2020-08-22

單純論中西方有太簡化的嫌疑

美國依然執行死刑,且2019年的調查有65%美國人支持死刑
美國不是西方?
相同的英國有69%支持死刑,法國58%,德國53%

至於投票結果是否符合輿論?不一定
輿論通常傾向於政治正確的一方

台灣2014年的調查是79.7%支持死刑

我個人傾向於廢除死刑,但要有不得假釋的無期徒刑
且因為精神疾病而犯罪的必須監管一生….

台灣目前最嚴重的犯罪通常都是因為精神疾病或吸食毒品
死刑對這些人來說根本毫無嚇阻效果

品葱用户 东辽王国 评论于 2020-08-22

人口太多了,人口多各种罪犯就多,没那个心情感化成百万的罪犯,这是很简单的事。西方人口少,偶尔蹦出来个异端自然有那时间去感化。

品葱用户 ACP2020x 评论于 2020-08-22

自己复仇的缺点在于:有时候会因为仇人过于强大而报复不了,甚至把自己的命也搭进去了;有时候会过度报复,比如把仇人全家都杀了。
所以人们愿意让渡这个权力给法律来进行复仇。
但关键的问题是人们之所以愿意让渡这个权力,是因为他们认为法律可以给个公正的判决。
而现在少部分圣母婊试图让自己的圣心来影响法律,让杀人者逍遥法外。但无论他们说的多么天花乱坠,他们绕不过去的一个天堑就是:公平正义!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就是最基本的公平正义!
比如我亲人走在街上好好的,被一个反社会人杀了,那么我一定会要求他死刑。无论你讲什么,也改变不了我的观点。
如果这个人因为圣母婊的观点而逃脱法律的制裁。那么如果我有把枪,我会想办法杀几个立法委员。让他们知道——如果你不能给我个公正,那么我就给你们一个公正!——我让渡给你们的权力,不是给你们瞎几把玩弄的!
真正破坏法律基石的是你们这些圣母婊!而不是被逼上梁山的绿林好汉!

当然,涉及到复杂的案件,可以进行有限度的调和:比如双方都有错,互相斗殴不小心打死了一个;或者证据不够充分,可能被冤枉了;或者像上面所说的为了公平正义杀立法委员。。。,类似这些我也可以接受不判死刑的结果。
但圣母婊让人抓狂的就是,哪怕证据确凿、哪怕就是单纯的反社会者无差别杀人,他们也能给出原谅的理由。这才是最让人不能接受的地方!

品葱用户 MayloveBeTrue 评论于 2020-08-22

終生監禁且不能假釋才是最有阻嚇效果的
因爲:「大不了就是死」
你以爲殺人的人不知道自己可能會死刑嗎?
他們肯定知道
但還是會去做
因爲「大不了就是死」
死刑對於一個走投無路而選擇殺人/放火或者無論做了什麼被判死刑的人來說
是最好 最輕鬆的選擇了
比起「最高可被判死刑」
「大不了,政府養你一輩子」估計會更嚇人

品葱用户 刁迈乎 评论于 2020-08-22

废除死刑是为了防止冤假错案。终身监禁的好处是,万一几十年之后发现抓错人了,还有机会补救,把人放了,赔礼道歉,恢复名誉,给一大堆补偿。

品葱用户 ab842612 评论于 2020-08-22

要因應社會文化背景。

「終身監禁」和「死刑」都是在不同文化背景下剝奪人生最重要的東西。

在西方價值人生最重要的東西是「自主權」和「人生意義」

在東方是「生存」

所以在西方終生監禁直到老死比死刑恐怖多了,相當於活著等死。 
所以死刑不比終身監禁有阻嚇力。

在東方終身監禁起碼能活著,在監獄𥚃過著比安排好的生活沒什麼不好
所以死刑比終身監禁更有阻嚇力

品葱用户 可爱猴猴 评论于 2020-08-22

我就是俗人!(给太长不看的人,在最下面有懒人包)

我认为惩罚犯人一点用也没有:总会有人真的什么也不怕。

再说,惩罚或者教化犯人各自的用途是很明显的——前者用于满足复仇欲,后者用于满足道德上的优越感,而它们的共通点是对被害人本人的补偿基本为零,因为我们毕竟不可能补偿一个死人吧?

第二个共通点是对加害者的改变基本也为零,犯罪的事实不会消失,有人真的觉得“为了出狱而扮演好人”这件事和“变成好人”是同一件事吗?

除去为自保而为之的暂时犯法——如长期受虐者的反抗,或者被侵害时的正当防卫等,犯罪不代表任何事:

它只代表,一个人有能力与意愿,在“任何他不喜欢(而非纯粹的危险等不得已)的事情发生时”,肆意的侵害他人应有的权利,如生命或财产权等。

精神病或者吸毒导致意愿判断不明确的场合,我们可以思考是哪一点让人类与动物区隔开来——理性与思考。

不,或许也并非如此。

猛兽可以驯服,因为猛兽至少有能力区分什么是对它没有敌意的,猛兽是有能力至少不要立刻吃掉它身旁的人类的:但有攻击性的精神病与吸毒者则无,他们是纯粹的混乱,具有极高的、只要放归人类社会就会轻易展现且不可逆的危险性。

这个情况下,惩罚与教化是没有意义的:

我们首先就不该奢求这些会仅为了自己的满足而侵害他人的人做出任何改变,

毕竟人类的心理变化是复杂的,

我们永远不能知道一个罪犯受迫于刑罚的演技是否能够长久维持,也不知道受到教化的罪犯是否仅是在饰演一个好人,等待监视者的离去。

在此之上,没有任何人有能力保证“一个不需要,或不愿,或不能考虑后果的人”真的不会做出任何事来造成突发的且对被害人而言不可逆的伤害。

为此,我们应该放弃任何的惩罚与教化,那寄希望于“犯罪者的改变”本就没有任何意义,我们可以很轻松的假定,任何改过的犯罪者属于幸存者偏差。

毕竟哪怕它的概率再大,我们也绝不应该在未经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以他人的性命为我们道德辩论的赌注。

如果今天各位听到习近平和他的党羽们赌三峡大坝会不会淹水,赌武汉肺炎会死多少人,想来也会被这种不把人当人的事情激怒。

那为什么我们应该抱有这种形同把无辜的潜在受害者拉到面前,和他(她)说:

“嘿我们想要挑战一下司法的可能性,我们刚刚放出了一个杀人犯,不知道他会不会再犯,也不知道会不会死人,总之祝你好运啦啾咪(爱心)”

的,扭曲而变态的想法?

我们真正该做的是无视任何把人的性命放在天秤上比较的行为:

不论是犯罪者本人还是潜在的、未来的受害者,还是已死的受害者,都不应该成为我们坐在空调屋里指点江山的借口与赌注。

我们真正该做的是放弃任何不可控的,不可逆的要素,进行以完全的隔离为目的的司法。

或者是终身且不得假释的监禁,或者是死刑。

这么做理应没有任何道德上的考量,也不具对加害者的任何期许,

它理应有,且只有“隔离”本身这一目的,

它理应为,且仅为从这样有能力且有意愿的不安定个体手中,再无错失的保护无辜者的安全。

它理应为,且仅为让每一个或顺利、或艰苦,但仍在各自的人生中拼命生活着的人,

永远不至于被突如其来的扭曲恶意断绝任何本该拥有的可能性,

永远不至于为不知潜藏在何处的恶意惊吓得不再能够昂首阔步。

……如果有人觉得死刑本身容易有冤案的话,也该对重刑犯采取终身且不得“因犯罪事实本身的不存在(即冤案)以外的任何因素而释放”的监禁——那好歹是可逆的,比受害人的待遇好了八倍,不是吗?

给懒得看的人的总结:

惩罚和教化——尤其是教化——没有意义,你不该为了一点道德上的论辩拿牵涉到人命的风险当赌注。

死刑或者释放条件极度严苛的终身监禁的目的也只该有_“把犯人这个风险从无辜的人民身旁驱除”_,而非什么满足复仇心的杀人。

品葱用户 wolowick 评论于 2020-08-23

反人类的绞刑要留着,要不以后百京审判不吊死一批怎么行

品葱用户 Moonstone 评论于 2020-08-23

假如廢死是為了避免冤獄殺人,那也該有所區分,例如證據確鑿,有影片可以確認確實是犯人親手殺人這種,還是能判死刑。而即使不判死,也應當要有配套,像是搭配終身監禁跟永不得假釋,某方面來說關一輩子比直接死刑要痛苦多了,而如果沒有這些,那犯人人權得以保障,受害者家屬呢?或其他無辜民眾是否也要因死刑犯出獄後而擔心受怕?
從日本光市母女事件中就能看出,當法律用種種理由讓殺人犯逃脫死刑後,對於受害者家屬造成的創傷,所以對我而言,沒有死刑也得有一定程度的強大制裁,否則不過是為了法官、人權律師為了博取美名的鄉愿罷了。
至於西方想法,或許還有宗教信仰的因素,認為人不能代替上帝殺人,但不同文化間理應尊重,我也不覺得他們的這種想法就能代表「文明」。

品葱用户 **荣耀归于上帝

NZRdlClr5** 评论于 2020-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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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報仇不是自然法,萬有引力才是凌駕於人類法律之上的自然法。如果我有一個仇人,我可能故意選擇不復仇或…

]( “/article/item_id-477786#”)
万有引力按古希腊哲学家的理论确实是自然法,按中世纪后期最重要的神学家是阿奎那的定义是永恒法,按现代自然法理论的先驱格老秀斯的理论,自然法不包括物理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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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纪后期最重要的神学家是阿奎那(1225-1274),他身处亚里士多德大部分著作已经翻译为拉丁文的时代,他的最大贡献是把亚里士多德哲学与基督教神学融合起来,建立一个新的神学体系。阿奎那把法规定义为掌权者为共同的益处所颁布的命令,他认为真正的法规(其中包括法律)必须是为了共同的益处,而不是少数人的益处。他把法规分为三个阶层:
1. 最上层是永恒法,即神作为宇宙的掌权者以理性管理万物的法则。

2. 下一层是自然法,即理性的人按照他的自然倾向参与永恒法的成果。万物各有它们的自然倾向,这些都是永恒法的表现。人类是万物之最高者,因为他得到了部分的神的理性,能够知道人类自然倾向的提示,了解什么事情是对他们好和坏的。例如他认为自然法赞同自我保存、家庭生活、养育子女、认识神等,但是却反对自杀、通奸、高利贷、说谎、醉酒等。

3. 最下层是人法,即立法者制定的法律。自然法通常都是普遍的原则,当人的理性把它们应用到特定事情的时候,便成为法律的具体条文。

格老秀斯(1583-1645)是中世纪最后的重要自然法学者,也是现代自然法理论的先驱。他指出拉丁文ius或jus主要有三个不同的意思:

1. 最广义的意思是正义的事物,具体地说,即不违反人的理性和社会本性。

2. 个人的权利,即一个人拥有的道德品质,使他能正义地拥有某事物或做某事情。有些权利(例如施恩获得回报)只是道义上的权利,不一定能使它的拥有者得尝所愿。真正的权利是法定权利,是一种权力,是以法律制裁为实施的保证,其中主要包括维持生命、身体健全、人身自由、财产和合约等。当人民的法定权利获得保障,社会秩序才能得以维持,因此法定权利是社会秩序的基础。虽然还欠缺权利与个人不可分离的观念,但是已经与近代的自然权利观相当接近。

3. 法规,即加诸人责任以做正确事情的规则。格老秀斯把法规分为自然法和意志法两大类,前者基于理性和事物的自然本性,而后者则是基于自由意志。意志法又再分为人意志法(或人法)([volitional] human law)和神意志法(volitional divine law)。格老秀斯承继阿奎那的见解,认为自然法是正确理性(right reason)的命令,它指出一个道德行为是否符合事物的本性,以及是否被作为万事万物创造者的神规定必须遵行或禁止。虽然自然法和神意志法最终都来自神,不能完全地分割开来,但是两者是有明显分别的,前者藉人的智力而获得,而后者则是藉神的启示而获得。格老秀斯认为较广义的自然法的基础可以包括生物性本能等自然本性。然而,他强调理性才是自然法的真正基础。由以上可见,格老秀斯可以说是一个温和的知性主义者。

—— wikipedia 《自然法》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8%87%AA%E7%84%B6%E6%B3%95

品葱用户 **荣耀归于上帝

可爱猴猴** 评论于 2020-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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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俗人!(给太长不看的人,在最下面有懒人包)我认为惩罚犯人一点用也没有:总会有人真的什么也不怕。…

]( “/article/item_id-477908#”)
总有人什么也不怕,但总会有人怕的。

你说不能补偿一个死人没错,但被害者的家属情感也受到了伤害,要不要补偿?如果从有神论角度讲,死人还有灵魂,死刑也至少从情感上补偿了被害者?

品葱用户 **可爱猴猴

荣耀归于上帝** 评论于 2020-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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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人什么也不怕,但总会有人怕的。你说不能补偿一个死人没错,但被害者的家属情感也受到了伤害,要不要补…

]( “/article/item_id-477930#”)

但那不是重点,我们不该以补偿来当作行刑的目的,隔离才是。

对被害人家属的补偿应该另外讨论。
另外,这句“总有人怕的”本就是拿人命来赌的事情,我们不该奢望罪犯的胆怯或善性。

另外,我怀疑你可能连懒人包都没看,我压根不认为死刑不该存在,它是最高也最便利的隔离手段。

品葱用户 **荣耀归于上帝

可爱猴猴** 评论于 2020-08-23

[

但那不是重点,我们不该以补偿来当作行刑的目的,隔离才是。对被害人家属的补偿应该另外讨论。另外,这句“…

]( “/article/item_id-477961#”)
我认为行刑,补偿和隔离都重要。否则,被害者没补偿,你被害了那就被害了,之后的事情与你无关,那被害者就可以说是活该了。

我也支持废除死刑,前提是受害者得到补偿,罪犯也受到足够的惩罚,不会被随意释放出来。

你懒人包说的,我一样不同意,还是那句话,行刑不能只是隔离,教化是有意义的。你认为完全不惩罚罪犯,犯罪的人数会不会上升?按你教化无意义的逻辑,犯罪的人数是不变的,因为不会犯罪的人不会因为没有惩罚就去犯罪,想犯罪的人不会因为有惩罚就不去犯罪。

品葱用户 **可爱猴猴

荣耀归于上帝** 评论于 2020-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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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行刑,补偿和隔离都重要。否则,被害者没补偿,你被害了那就被害了,之后的事情与你无关,那被害者就…

]( “/article/item_id-477967#”)

我也有指出补偿应该另外讨论,但我没有指称它“不需要”。

但隔离是最优先的,这直接涉及到“还活着的人的安全”,比死人的相关事物重要太多。

至于惩罚和教化是着重於对犯人行为的改善,在隔离生效的情况下讨论这个没有意义,甚至我认为是浪费情感和时间与纳税人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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