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上饶一隔离宠物狗疑似被扑杀?
知乎用户 轻狂 124 发表 知乎上有个问题,问为啥古代权臣明知道结局不好,也不甘愿交权作个富家翁。 答案很简单,因为没了权力,你任何东西都保不住。 如果需要隔离的是某局领导,相信他喜欢的东西是能保存下来的。 但既然是应对手段只剩下 “反 …
邻居:你家狗跑出去了
狗主:嗨,这孩子从小就皮,随它去吧
邻居:你不怕狗咬人吗
狗主:奥,皮埃尔,帮我把大衣穿上吧,天气突然变凉了,对了,狗自己跑出去的,跟我有什么关系
城管:你家狗被打死了
狗主:奥,皮埃尔,还是把大衣脱了吧,我好像热血沸腾了。我的狗是买了证的,你们得赔钱
城管:狗死之前咬了人
狗主:奥,皮埃尔,大衣还是穿上吧,另外,从它离家出走的那一刻,就跟我没关系了
城管:幸好那人穿了防护用品
狗主:奥,皮埃尔,你说说,咱家狗养了这么久,结果被打死了,不赔钱说得过去吗?
城管:但是那人腿上没穿防护用品,他穿在手上的
狗主:好像有一股凉气扑面而来,皮埃尔,帮我把大衣披上吧!
对了,这都是我舅妈…… 不是,都是这条狗做的事,现在狗已经死了,你不信就问它。
城管:狗咬的就是手
狗主:奥,皮埃尔,我想起来了,狗就算死了也应该是我们家的嗷
城管:那人的防护品质量太差,狗牙把它咬穿了
狗主:这鬼天气,皮埃尔,帮我把大衣脱了吧,太热了。对了小城管,我家的狗没这么瘦。
城管:防护用品卡在了狗嘴里,那人没受伤
狗主:天气怎么又转凉了,皮埃尔,把我的大衣拿来,你说会不会是这几天狗饿瘦了?
城管:法律规定,狗不纤绳,当场杖毙,狗主要处罚现金 2000
狗主:太热了,皮埃尔,帮我把大衣拿着,我还是回去吹空调吧。对了,狗是自己跑出去的……
关于狗,目前的主要矛盾不是吃不吃狗肉的问题,而是如何规范养狗的问题,涉及到狗的疫苗接种免疫,遛狗牵绳,狗的排泄物及噪声扰民处理等等。狂犬病死亡率百分之百,预防狂犬病最有效的就是疫苗。狂犬病疫苗分为人用和犬用。中国人用狂犬疫苗的使用量达到了每年 1500 万人份,这占了世界 80% 的人用狂犬疫苗产量。震惊全国的长生生物疫苗造假案涉及的就是狂犬疫苗。为何我国打了这么多人用狂犬病疫苗?因为我国养狗的基本都不给狗打狂犬病疫苗,直到狗咬人后,人才去打狂犬病疫苗。欧美日等发达国家规范养狗,强制给狗每年接种狂犬病疫苗,狗咬人后,人基本可以不打狂犬疫苗。看看米帝在预防狂犬病上是怎么做的,不要好的不学,总拿狗肉说事。
狗被打死,狗的主人认为是执法队的原因,为什么他意识不到自己的错误呢?
因为没有受到惩罚。
“没受惩罚” 反推出 “没有错误”。
建议增加对狗的主人罚款,作为执法队的工作津贴。
毕竟如果大家都拴好狗的话,执法队就不需要辛苦出来打狗了,还被人拍视频,还被 WB 嘛。
建议全国推广:遛狗不牵绳,一律捕杀。
ps:处理过许多狗咬伤的孩子的医生。
我给湖南永州城管的敢于担当点赞,
养狗人的违规违法问题
一向是城市管理的大麻烦,
早些时候基层还能管一下,
这几年出现了专门的狗闹,
居然发展到公然拦车,
跑去派出所送花圈,
弄得基层单位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不想管、不敢管,
这次永州城管开了个好头,
对于养狗的各种问题,
该怎么办就怎么办。
微博上有人带节奏说错的是人,
不是狗,不能打狗要罚人。
这些人明知道我们国家对于轻微违法
执法力度一向是很宽松的,
故意这样来说,其心可诛!
这里我倒是有一个意见,
对于养狗违规现象,
总结成一句话就是:
只要遇到养狗违规,
对狗依法扑杀,对人依法处罚,
就像在城里乱搭乱建,
房子要拆,人要罚,
狗和房子的法律属性一样,
都是物,没有生命权。
最讨厌狗主的一句话就是:我家狗不咬人…
唉… 真残忍啊,硬生生把狗狗害死了。
我说的是狗主人。
据我观察,遛狗不牵绳的狗主人,一般都抱着以下想法:
1、我的狗这么乖,这么温顺,怎么可能攻击人啊,如果冲人乱叫、攻击人了,那一定是人不对,一定是我的狗狗被冒犯了❌—— 这种想法经常出现在小型犬主人身上,由于更容易产生如上想法,小型犬的主人,更容易忽视对宠物的约束。然而,城市里因为宠物狗而产生的人际冲突,往往就是由于小型犬而不是大型犬。
2、我要让你们看看,我的狗有多听话,我叫他停他就停,我叫他蹲他就蹲,我一声吼他就浑身直哆嗦… 看我流弊吧。——- 一些狗主人似乎很乐意在大庭广众之下展现自己对于宠物的掌控力… 然而狗子其实并不一定 100% 听话。
3、我懒得管,牵着出去多麻烦,就让狗狗自己出去逛好了,反正从概率角度,它惹事的可能也不大。(顺便掺杂了一点第一条的想法)——- 带有一点偷懒和侥幸心理。
4、不小心放出去了 —– 但是说实话,就算是不小心放出去了,很多主人也会因为第一条和第三条,不把狗狗偷溜出去当做一回事。反正绝大多数情况,狗狗都会自己跑回来,而且 “我的狗狗这么乖,不会在外面生事的”。
话说回到这件事上,个人认为,宠物主人怎么想的,一点都不重要 —- 每年因为宠物狗而产生的矛盾这么多,社会上呼吁遛狗牵绳的呼声这么强烈,对于一部分狗主人有约束作用吗?很可惜,这种约束作用并不强。
所以,重要的是,对于一部分思想上并不想约束自己宠物的狗主人,首要的任务并不是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而是要强行震慑他们随意放任宠物的心态 ——- 利用严格,甚至可以说非常严厉的执法,告诉这部分狗主人,如果你不约束自己的宠物,它可能会面对什么。
不得不承认的是,哪怕是严厉执法(打死没牵绳的狗),我相信依然会有一部分宠物主人不以为然 —- 被打死了?那换一只再养吧。对于这一小部分宠物主人,我只能说,他们不配拥有支配这些小生命的权力。
当然,对于累犯,光光惩罚宠物本身可能意义不大了。还需要建立一个对于宠物主人的惩罚机制 —- 例如罚款、几年内禁养等等。
永州人。3 岁时在街上被狗追了几分钟后扑咬过。靠一个胆大的哥哥救了命。
可能文明人一般体会不到那种恐怖。17 年我现在看见狗都一阵恶寒。小时候到 10 岁前听见狗叫会被吓哭。
既然有规矩在这里,打死的合理合情。
对于打狗这个行为我不做评价。
但是真正的爱狗之人都知道,牵绳遛狗是对狗狗和他人生命最起码的尊重。一个养狗的人对狗能做到严格的管教和约束,才能体现更好的教养。
而且每条恶犬背后一定都有一个不负责任的主人。
新闻报道里常有,
人被未拴绳的狗咬死咬伤、
吓出事故的新闻屡见不鲜。
遛狗不牵绳除了有 “伤害他人” 的风险,
狗狗也可能跑入车流中被撞死,
甚至引发车祸,车毁人亡。
一根牵引绳能减少狗狗发生,30%的误食,40%的车祸,50%的丢失几率!
牵绳遛狗于己:①防止狗狗误食、丢失等
②防止各种意外发生,保护它生命安全。
于他人:防止吓到老人小孩或者不喜欢狗的人。
拜托不要再说 “我家狗乖,一喊就回” 类似这样的鬼话。
为了你的毛孩,
请你抓好牵引绳,
或者说,是毛孩子的生命绳!
使用牵引绳,并不是在约束狗狗的自由,而是在保护狗狗和经过的行人。
放下牵引绳,我们就放下了一份责任,在享受着轻松的同时,也让狗狗成为了不确定因素,有多少狗狗因为不带牵引绳而被拐走?又有多少狗狗因为不带牵引绳而伤人?它们将一生托付给我们,我们就该认真地对待!请为您的爱犬佩戴牵引绳,系好生命绳!
希望各位狗主人还是要遛狗牵绳、主动拾便,文明遛狗、文明养狗。
换做三年前,我会跟着大家一起骂城管,毕竟我以前也算是爱狗人士。
但是,爱狗人士双标、奇葩言行看多了以后,我对城管的行为表示支持。
人打狗、杀狗的时候
爱狗人士: 没人性、残忍、粗暴、狗狗太可怜了、给狗狗陪葬,5555
狗咬人的时候
爱狗人士: 狗狗什么都不知道、你不招惹狗狗,狗狗会咬你吗,你不带孩子出门,狗狗会咬你孩子吗,咬一下怎么了,大不了打狂犬疫苗啊,虽然没拴绳子但是有证啊……
我小时候被没牵绳的狗咬过、后来又被没牵绳的狗追过几次,我老家一老人被狗咬了,舍不得花钱打疫苗,狂犬病发死了,就这样,我也不讨厌狗。网上众多爱狗人士的众多双标奇葩言论,直接让我对狗的感官都变差了,这大概就是所谓的粉丝行为偶像买单?
至于为什么当街打死,因为找不到狗主人啊,弄回去之后,你说狗没牵绳,狗主人说她牵了绳,是你故意把绳子弄掉的,你怎么办,把狗还给主人,然后下次狗主人出门遛狗又不牵绳?
好言好语说出门遛狗要牵绳说了多少年了,听了吗?
就拿我们小区和我们这整条街来说,没几个带狗出门是牵了绳的,有时候我出门买个菜都要被狗追,你总不能菜都不让我买吧。
厌狗人士只是想让狗被拴上链子,
不牵绳的爱狗人士是想让它死啊!
主人自己没看好狗,就不要怪狗自己跑出去。
就算真的一般是牵着出去上厕所的,今天怎么不牵着?
要么是主人一家今天想偷懒,结果撞上城管了。
但是更大的可能性是这狗主人从来就是不牵绳的惯犯了,刚好今天被城管把狗打死了才这么说的。
换一个角度来看,如果狗狗真的趁主人不注意跑出去了,负责人的主人难道不会马上追出去?有人跟着的话,城管要打狗也没那么容易吧。
虽然城管看到不牵绳的狗就打死有宁可错杀三千不可放过一个的味道在里面,但是这一次的事件来看,狗主人稍微尽点责的话,这个宠物狗会被打死吗?
这样的视频看着…… 很无语
有个特写镜头给城管人员,还拉大他的头部定格慢动作,想要强调他完成打狗以后「得意的笑」
试图用这种方式来激起大众的愤怒
可惜没什么用,至少在知乎上是没什么用的
原因大家心知肚明
现在有两个群体被污名化很严重,一个是爱狗人士,一个是女权人士
两个群体都是被一小撮老鼠屎给搅坏了
为什么把这两拨人放在一起写呢
因为这两拨「坏分子」的特点都是:只要权利,不讲义务
养狗当然没问题,有规章有制度,上街拉粑粑要清理,出门要带狗链,这些甚至都不能说是义务,应该已经降格到常识阶段了
可惜依然有很多人缺乏这种常识,或者明知道就是嫌麻烦不执行
那怎么确保义务得到执行?就是设置惩处机制
这样的惩处机制就是贴在城管车旁边的标语
遛狗不牵绳,一律捕杀
你说可以柔性执法啊,把狗抓起来,等着主人来认领
嗯…… 说这话的人可能是外宾当久了……
如果真的这样执行,信不信,不带狗链上街的会更多
到时候城管局变成收留所,带回去了要不要吃喝,要不要照顾,要不要打扫狗狗拘留所?
等去领狗的时候收不收钱?收钱了会不会被骂城管创收?会不会留下寻租空间比如找城管亲戚来供应狗粮?
还是那句话,只要权利,不讲义务,一小撮人的任性,要全民来承担行政成本
你信不信,哪怕是这个回答下面的爱心派
也是希望天堂里面没有不用狗链的主人
而不是天堂里面没有城管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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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得我说的有点道理的话,求个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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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都令人心痛
九门提督守皇上的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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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zhihu.com/zvideo/1232005346476498944)
狗通一点人性,因为它自出生都与人生存在一起,依附人生存,它知道主人不能咬还要摇尾讨好,但对于其他人,狗并没有这种觉悟,当狗感知攻击弱小者没有威胁时它就会展开攻击,比如选在人少的地方对年迈和年幼者进行撕咬。
狗是吃人肉的,包括猫,新闻就曾报道过欧美独居老人养狗和猫,老人猝死后猫狗饥饿吃掉主人的尸体,警察发现时只剩下一些骨头。
所以养狗者一定要让狗有绳子出门,其次自己也要留心,家里有婴幼儿最好还是不要养狗,一旦狗咬孩子,孩子力弱无法反击,后果不堪设想。
普法一下:
狗咬死人为过失杀人罪,狗主人处三年同时赔偿受害者家属 30 万以上。
狗咬伤人,狗主人赔偿并负责受害人所有的医疗费用,误工费等。
小区内由于物业疏忽导致野狗进入咬伤咬伤人,物业要进行赔偿,由于物业管理疏漏造成小区内狗咬伤咬死人物业与狗主人都要赔偿。
湖南城管做的没有问题,虽然过程有些偏激,但结果在于给养狗的人一个明示:
爱狗更要爱人,狗出门,带绳索,跟主人。
为什么对流浪狗一刀切?
因为狂犬病的致死率也是一刀切啊……
来了来了,我就是永州的,先表态,支持打死所有不牵绳的狗。
利益相关:打算养一只阿拉斯加,目前已经订好狗绳,嘴套,不戴不准出门。
为啥?因为再好的狗伙伴,始终不知道它怎么想的。
但是我不说别的地方,在永州之前闹得比较大的事应该就是祁阳这事。
这事的后果,就是胡某被刑拘了一年半。
每个不牵绳的狗主人都有一万个理由:其中用的最多的那个就是 “我们家的狗很乖的,从来不咬人”。
但是大家看过各种恶狗咬人的视频应该都知道,狗真的凶起来的时候,主人压根就不敢动。更不要说保护伤者之类的了。
说真的,其实我还是挺喜欢狗的,以前养了一条哈巴狗叫小白,每天牵着绳子出去溜它,有的时候是它溜我。
不惹事,别人想摸了,我就说别摸,会咬人的,免得节外生枝。
至于这件事的评论嘛,我专门上微博瞅了瞅,挑了几个热度比较高的微博下面的评论瞅瞅。
当然,还有宠物微博博主表达了不满。
总的而言,大概是 8-2 开,大部分喊好和支持的人,都是在质疑一个点:为什么不牵绳?
反对的人都是人为:太残忍了,不应该这么做。
我个人觉得如果各位狗主人,真的把狗当家人的话,请一定要好好牵绳,戴嘴套再出门。你不这样做,就意味着你没拿它的生命当一回事。
我很心疼这条狗,因为自己主人的一时疏忽丧命了,同时我格外烦那些把狗命高于人命的家伙。
恶狗伤人了:一定是人先撩狗的
结果是人路过,恶狗暴起先伤人的:谁让你没事从这么大的狗面前过,一点安全意识都没?
最终恶狗被击毙,人住院重伤:心疼这条狗狗,你只是住院了,它却丧命了。
有这么执法的吗?完全可以先抓捕这条狗然后扫描芯片,如果没有芯片可以放到留检所去呀!纯粹是暴力执法!现在公民有自我保护意识了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了,但执法部门也不能转过来去欺负这些小动物呀,虽然它把人咬重伤了,但是它只是一只狗啊,我看这样吧,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你有医保,人不和狗计较,这是算了吧
我发自内心的祝愿每个出门遛狗不牵绳的人与三只三天没吃饭的黑背友好交流。
最后套用微博评论下的一句话:
jc 扫黄打非的时候,在洗脚城看到了赤身裸体的你,你说你真的只是来洗脚的,今天天气比较热所以恰好脱了衣服
城管执法,去的就是流浪狗最多或者有群众举报的地方,人家大热天为什么装备齐全出现在那里心理都没点数吗?
昨晚在广场上带孩子玩,有一条巨大的退役警犬没绳子瞎晃悠。
我问谁的狗没牵绳子,一个大叔出来说:怎么着?我怕你啊?
然后我就报警了。大叔说:难道我怕警察城管么?你这人精神有毛病!
当时旁边还有一个大妈,在不停地劝那个大叔,叫他走走掉算了。大叔是有尊严的啊,都放出话来了不怕警察,岂能走掉?走掉岂不是在我面前怂了?
然后大妈就来劝我,小伙子脾气不要那么差,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之类的。 抬头不见低头见,怎么不劝劝那个大叔不要那么嚣张跋扈呢???
等到城管真的来了,他就怂了,道歉了。我说道歉有用要警察干什么?坚持要城管罚他款。城管刚开始想打马虎眼,但我坚持罚款,他们也只有依法处理。
期间那个大叔还不停地强调自己是法律工作者,企业法律顾问。
呵呵。比素质的话,那个人还不如自己的狗。
杭州 110 和城管都很负责的。完事儿了还有回访短信。
城管昨天还给我打电话报告处罚的情况。
还记得湖南长沙前些年民警(辅警)打死的那只咬人的金毛吗?
当天夜里就有部分群众到事发地点蜡烛悼念了,还有小白花。
北京那边好像是直接有部分群众去了驻京办闹腾。
后来这名辅警被人肉,诅咒之类。微博评论区下面也是你来我往。
当年就因为这个狗的事情,满城沸沸扬扬。
当然也有群众给当地派出所送锦旗,人民卫士表示支持。
后来我又陆续看到新闻,一些群众高速公路上拦截了重型半挂牵引车,因为半挂车里都是狗…
也有每年玉林狗肉节,一些人去阻扰之类。
最近就是农业部六畜与深圳禁止吃肉等等事件,当然还有一些不牵狗的主人眼睁睁看着自己的狗被我们民警套走。
作为民警我也是支持此项政策,为什么当年有打狗队,打猫队却少有呢?因为狗对人类威胁是比猫要重的多,尤其是流浪大型犬类。(随着各种品种狗走入百姓家,大型犬被遗弃也是逐年增多的)
至于为什么,当然是保护多数受益方的利益。至于为什么直接捕杀,这里倒是想说说我个人观点:我们城市建立的动物收容所远远不够用了。
确实,这里提到我们民警也应该避免当街把狗给处理掉,这对于一些围观群众造成映像就是不人道,这对于警民关系是不利的。
如果我们民警将狗拉走后再处理,想必也没什么问题。(谨防有人跟踪偷拍,不然跳进黄河洗不清)
再来说为什么直接捕杀?因为流浪动物太多,政府自建的收容所容纳不了那么多动物,安乐死还得走宠物医院。同样,大概率是上级出台了相关文件或者有群众举报狗如何如何,执法机关才会进行一系列的行动。我没听说只要遇到狗就得一棍子给敲死这种情况,其中肯定有政策支持。比如说一些旅游城市,那流浪狗就挺不适合待的(仅对于游客而言)。
这里也恳请各位宠物主人们,一定要认真养好自己的宠物,不要随意丢弃它们。
这里建议是,对于有狗证的狗可以暂缓狗的处罚,对狗主人进行行政处罚比如说罚款、做社区义工。对于无狗证的责令其主人给狗上狗证,罚款。对于没有人认领的狗以及咬伤他人的狗(其实有主人,主人不想承担责任)执行处罚(不一定全部处理掉)。评论区说罚款要高,要知道狗的价格超过罚款本金狗主人可能就不来领取自己被民警所查获的狗了。
现在二维码很方便,狗证甚至不用带手机里存个图片即可,再者如果都给狗上证了想必也是爱狗之人。
下一步我以狗主人立场来说那么就是民警可以对狗的项圈进行辨认,甚至狗牌可以刻印上二维码,这样就知道主人是谁。
民警遇到没有狗牌以及项圈的,自然就是流浪狗。
这样差不多可以达成多方的要求,但民警执法要有政策支持政府还要对群众普法,经过一段时间消化后,慢慢的会形成全民共识。到时如果还有人以动物权益名义去搅乱社会舆论那就直接派去收容所当义工,这才能解决本质问题。
现在养宠物的人们越来越多,我自己就救助了三十多只猫… 不过城市里少有能见到流浪狗了,也希望大家互相理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不是流浪狗应有这种下场,而是那么多流浪猫流浪狗都是哪里来的?源头没办法消灭(比如遗弃动物罪),只能疏而不堵。
最后分享一则小故事作为结尾,我去日本旅游时候听学姐说,日本狗都是免检产品,我问什么意思,意思就是说日本狗咬人后不会有狂犬病,因为所有的狗都接种了狂犬疫苗… 当然这个我话也就是听听,不过日本六十年代后就没怎么报道出狂犬病患者了。
我曾经被三条狗咬过三次,三次,三次….
最狠的一次是被一条恶狠狠的大狼狗猛追数十米,然后被恶狗用它的恶嘴在我的小腿上狠狠的咬了一口,至今记忆深刻,那个场景记忆犹新,当年我不过 10 几岁的少年郎。
在没有狗主人认领的情况下,我在父母的搀扶下,在当时的防疫站进行了为期三次的狂犬针注射,我记得当时防疫站居然还没有疫苗,是从另外一个地方调过来的。
打针那是一个疼,本来我就怕打针,最后打进去那一刻我嗷嗷直叫。记得狗咬我的时候,我都没这么叫。
自那以后,我见狗就躲;见狗就怕。已然成为心病了。
看到大街上哪些主人放任放养的狗来说。你不知道它何时会发狂咬人。凡事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至于题主所说的城管打狗,打的对,打的好。你作为主人看好它,它会跑出去吗?主要责任在于狗主人。
如果因为宠物狗主人没有尽到监管责任,造成宠物咬人,即使被咬人没有过错,宠物狗主人对被咬人依然要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等费用。
话说,何必呢。文明养狗,拴住狗绳,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
不就是杀了个没栓绳的畜牲吗?
这种问题能上热搜说明已经有人把畜牲和人等价了。
可惜只能打狗,不能打主人
建议全国推广。
众所周知,狗是伴侣动物,被当街打死是人民不能接受的。为了彻底解决这个问题,应该将狗移出宠物目录,禁止养宠物狗。
我自己养狗,看到也觉得残忍,但这是应该的,你养狗不好好按规范,存在风险不能让别人承担。
想起以前小时候关于酒驾的,酒驾开车都觉得自己没有问题,很正常。朋友面子不喝酒就不好意思,到现在,只要你开车大家都不会让你喝酒,哪怕喝了也一定要安排代驾再喝。因为大家都知道,酒驾一被抓就要入刑。
就像现在养狗,你觉得我的狗很安全不咬人,所以不牵绳,但在别人眼中你就跟酒驾一样的,自己觉得安全,把风险给别人。所以现在就开始反噬了,养狗要牵绳,如果不牵绳一律打死。会慢慢变成共识,甚至开始处罚不规范养狗的人。
坚决支持,并申请严格执行,全国推广。这一次,我站城管。
1,狗本身没有人类的权利,也不承担人类的义务,它们没有错,也无所谓对错。
大家都明白,狗咬人的话,狗本身其实并没有什么错误。因为它们就是动物,没有人的什么观念,既不承担人的义务,也没有人的权利。哪怕动物园老虎咬死了人,普通群众骂受害者不遵守规则,受害者指责动物园管理者没有尽到责任,有谁去指责老虎吗?没有,因为老虎并没有什么义务要保护人类,遵守人类的规则。
但是,即使老虎没什么错,面对攻击人的老虎,我们仍有可能要击毙它。我们击毙它不是因为它犯错了,它没错,但是它从此对人类产生了威胁,所以我们要剥夺它的生命,哪怕你是国家保护动物,你也没有任何人类的权利。
所以,对于咬人的狗,我们讨厌归讨厌,但是我们能指责它们什么?它们没有做错任何事情。因为一切都是他们的天性,他们不是人类,谈不上对或者错
2,人和狗本来处在一种平衡的关系中
从权利上来说,城市公共环境本身就是市民共有,或者小区业主共有。如上所述,狗没有承担建设城市义务,也没有任何天然不可侵犯的权利。因此对于无人认领的狗,它们和人类处在一种平衡(不是平等)的关系中: 即狗可以根据自然状态生存,它们有可能咬人,那么人类自然也可以按照自己的需求捕杀或放任。
3,狗主人的出现通过私有化打破了这个平衡。
因为一部分狗变成了部分人类的私有财产,狗和人的关系通过私有化转化成了狗主人和其他人的关系,也就是人类之间的关系。狗带来的自然风险也变成了狗主人有意识人为带来的风险。
也就是说,狗对人类的威胁还在(咬人),但是其它人类不能随意的根据需求捕杀和驱赶了(侵犯私有财产)。
4,因此为了保持这种平衡,就要求狗主人承担相应的义务
因为狗主人行使了养狗的权利,同时也因为自己的行为给他人带来了额外的风险。因此就要求狗主人比如打疫苗,办狗证,牵狗绳等等。而这些目的,就是降低因为狗主人养狗的行为给社会带来的风险。
同时,无论怎样降低风险,风险都是存在的,一旦该风险还是给他人造成了伤害,那么狗主人也有义务承担相应的责任。
5,而目前的状况是,狗主人作为一个群体,并没有充分履行自己的义务。
甚至在发生冲突后推诿抵赖,强行混淆视听,无视自己的不当行为给他人带来的风险更有甚者试图给自己的狗增加人的权利。很多人早已受够了狗主人的双标: 狗受到侵害的时候,狗也是生命,狗也有感情,狗也有权利,狗是人类的朋友。他的狗侵害到人的时候,它就是条狗,你和狗计较什么。更有甚者直接丢车保帅,弃 “人类的朋友不顾”: 狗咬的你又不是我咬的,你找狗去不要找我。
**这种双标思维本质上不过就是既想享受养狗的权利,又不愿意承担养狗的义务的利己主义者。**这种利己主义者思维,才是人们讨厌养狗人的根源所在。
6,回到本案中,狗主人并没有尽到自己防范风险的义务。
并不是有证狗就可以随意出入到人类的公共场所,它的风险本身不因是否有狗证降低,狗主人应当履行自己对危险源的作为义务。狗主人是故意放出去,还是过失放出去,都改变不了狗主人对他人造成了风险这一事实。
7,城管没有义务去识别狗是否有狗证
狗自己不会随身带着身份证,也无法报出自己的身份证号,这个义务是狗主人应该承担的,狗主人由于过失行为,而且是完全可以预见的过失而带来了风险,执法者有权利消灭风险。城管不知道,也不可能知道任何一条无人看管的狗是否有狗证。
如上所述,狗是不是自己跑出去的,狗有没有证和它该不该死一点关系都没有,只要它给人带来了风险,人就可以消灭它。狗让她女儿看着,如果女儿是未成年人甚至小孩子,他将有风险的物品交给女儿看管本身就是放任风险。如果她女儿是成年人,那么这个责任就是他女儿的,如果他们明知狗跑了出去,却没有积极追捕消除风险,那么他们本身也还是放任风险。所以无论如何和,这都赖不到城管头上。狗是自己跑出去的有狗证这种话,说白了只是记者为了带节奏,顺便看能不能坑上城管一把,给他们扣上一顶 “随意杀戮有证犬” 的帽子罢了。
看了不少答案,有人对城管过于暴力的行为表示不满。
家犬管理条例第四条明确规定 “凡未注射狂犬病疫苗的犬(包括无标记犬),一律视为野犬,公安人员、民兵以及广大群众都有权捕杀,不负任何责任。”
该条例既然未被废除,如果本案中该犬没有任何标记,任何人当然都可以当街捕杀。
只能说,制定条例的那个年代,我们还是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的,民间也没那么多吃太饱的人,我们更加看重的是人民能不能不受流浪狗的威胁,更重视的是人民的健康能不能得到保障。
有些人认为不应该这么粗暴执法,应该收容,罚款。我觉得这首先是犯了一个认识错误,即执法大队在处理狗时,一定能知道这条狗是有主人的狗还是没有主人的狗。这个认识显然是错误的。并且因此而大大低估了收容狗的成本。目前城市无证狗流浪狗已经太多,如果每条狗都要执法大队收容起来喂养,场地和人力,食物成本如何解决?养狗人组织协会承担吗?那么凭什么要用全体纳税人的钱来做这种事?
因此,执法队在收容狗的时候,必然是貌似无主狗,那么如何能确定它究竟有没有主人来认领?那又去找谁罚款呢?狗的价值不一,该罚多少钱?罚的少了不足以弥补收容成本和威慑。罚的多了恐怕好多人还不如重新买一条狗吧。
那么,既然执法大队也是依法行事,操作也是杀狗的正常操作,几闷棍打死,干净利落,都是捕杀的必要步骤,既没有虐待,也没有肢解放血,那么引起妇孺老人心理不适这种观点恐怕就过于矫情了。
恕我直言,妇孺老人受到流浪狗的威胁更大,平时他们自己处理不了,天天看到狗就害怕躲闪带来的心理压力比这恐怕大多了,他们看到当街杀狗,有人为他们伸张正义保护他们时是高兴还是难过,恐怕也是难说吧。
更新
还有的朋友认为这侵犯了狗主人的财产,或者说狗主人是犯了错,但是罪不至此不至于直接打死。这个问题我个人认为应当这样理解。
首先,执法大队有捕杀流浪犬的义务和责任。
其次,本例中,狗被打时,狗主人并不在狗身边,狗主人的电话录音也自述狗是自己跑出去了。
那么,面对这样一只无人看管的狗,执法大队应不应当知道这不是流浪狗而是有主人的狗?我觉得不应当对执法大队要求这么苛刻,因为城市中不牵绳遛狗的很常见,但是让狗跑出去没人管的常见么?
换个说法,当你看到一只没有牵绳的狗走在路上,如果周围有狗主人,大部分人是能很容易分辨出来狗主人的。但是,如果周围没有狗主人,那么它大概率应该是一只流浪狗,我觉得这个概念符合一般人的认知。
究其原因,还是因为城市里流浪狗非常普遍和常见,所以人们判定一只狗有没有主人,主要是看周围有没有人在实际占有这只狗。
举个例子,假如我路上看到一头家猪,我想也不用想我也知道这头猪一定是有主人的,因为城市里根本没有流浪猪啊,那么它一定是从人手里跑丢的,社会一般人很容易认识到这是属于某个人的财产,那么我是不能随意捕杀或者带回家的,否则一定构成侵害财产或者不当得利。
但是,大家带回狗或者猫回家饲养的行为却很常见,就是因为大家默认猫狗周围没有主人时,它就是流浪的。
所以,回到本例,执法大队在面对这样一只周围没有主人的狗时,当做流浪狗捕杀有什么明显的错误么?我认为没有。那么,既然是捕杀流浪狗,这个行为根本就不是对狗主人的处罚,也就谈不上什么处罚不当或者罪不至此的问题,这就是简单的在履行捕杀流浪犬的职责而已。
看看狗粉们是怎么作贱自己的,说实话有点看不懂爱狗人士这种极限 1 换 0 的操作…… 你觉得你自己等于犬类是你的自由,但是别以为别人都和你们一样。反过来,虽然我认为自己的价值远高于汪星人 ,但是我坚决捍卫你们把自己等同于汪星人的权利。
前段时间才在乎上看到有人遛狗不牵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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遛狗不牵绳,狗跑去攻击路人,狗主人还挺有理。。。
仙柔绚的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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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遇到这种狗和狗主人,我支持城管!
同志们,“遛狗不牵绳,一律捕杀”
如果上面十个字写进法律,全国践行此等律法,三年,不,最快两年,你再看看大街上遛狗的哪个还敢不栓绳,这事就得这么干,虽然一刀切确实很不人道而且残忍,可有时候大部分养狗的人真的好话说尽他不听,一副 “我的狗狗最好”,” 我的宝宝最通人性了”,“我儿子可好了”,你可拉倒吧!
你是它啊!
关键是这种人实在是多,就跟酒驾这事一样,“我车技好”“我酒量好”“没事,我喝的少”,你瞧瞧,酒驾没入刑,这帮人完全不当回事,酒驾一入刑法也就几年时间,你看看,大家多老实,有时我要是吃了啤酒鸭这道菜我都得叫个代驾。
所以,这位正直的城管做的好,就得这么干,才能纠正这种遛狗不栓绳这类不道德行为,损人不利己,甚至不夸张的说,这都有点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罪过。
就这样,赞一个城管。
上个月去了一趟本市的犬类收容所,坐标浙江。
我们这里的城管除了休息日,每天都会上街捕捉在外流浪,或者没人牵绳在外瞎跑的狗子。
但他们只是捕捉,不会当街打死。捕捉到收容所。到了收容所,也不是马上被处理。有一个时间段供主人过来找,交付大致 500-1000 的费用,就可以领走。一直没人来领的,就会被处理。
我们市有好几个收容所。我去过两个。一般地址都在比较偏僻的地方,环境自然不会好,由阿姨大叔看管。
这是我比较认同的方式。
看了一圈答案,知乎上几乎大多数人都认同了当街打死…… 我又一次庆幸生在浙江。
我们这里的公园有宠物拾便袋获取的设施,公园里几处放置这样的设施,里面放着拾便袋。
全市实行狗牌制。公园里没有挂狗牌出来遛狗的,会被城管谈话,有的被罚款,认识的有一个阿姨刚好那天没戴狗牌,就被罚了 200 大洋。
我家最早的狗证是 2014 年的。那是浙江第一次官方实行狗证制。我带我家狗去了有关部门,当时比较复杂,我还带了各种证件,身份证呀,户口本呀,甚至带上了房产证。
去了以后,狗子在现场拍了证件照,当时有专门的摄影师在现场给狗狗们拍照,现在监护人提供下二寸照就行。
然后证上写明狗子的名字,年龄,公母,品种,毛色,完了盖章,贴上证件照。
每年宠物医生会打电话提醒要打疫苗了,类似年审,每年打过疫苗,医生签字,才算年审。
浙江的这些程序,设施,我个人觉得不是非得打打杀杀才能解决问题吧?
我家孩子多年下来有好几个本本,这是其中一本,证件照可帅了~(开心)
微博同样看到了热搜,评论把我看的一愣一愣的,他们杠的就几个点,1. 狗主人有证,没牵绳子是小事。2. 不文明,万一被小孩子看到了影响不好。3. 狗也有生命权,手段过于激烈了。
1. 那我想问城管告没告诉你不牵绳会被打死?你看没看到标识牌?一群人还拿小孩子做对比,你家孩子不牵绳会在街上咬人?我会怕一个不牵绳子的小孩还是会怕一个不牵绳的狗?
2. 就是矫情,小时候在村里,逢年过节,村里杀猪杀鸡杀鸭啥时候避着小孩子了,影响个屁,吃到嘴里就说香了
3. 手段确实激烈了点,但你为啥不牵绳呢?为啥呢?为啥?啥?
真正爱狗的人是会按照养狗规范,上狗绳、嘴套,收拾狗屎的。
狗这次是遇到城管,被打死了。
若遇到的不是城管,而是老人,孕妇,小朋友……,吓了人,伤了人,或者咬死了人呢?
建议立法:狗咬人,视为狗主人故意危害公共安全,来定罪,来惩罚。将狗咬人这个事视为狗主人的污点,在就业,升迁,等方面区别对待。
办狗证的时候,需要给狗买保险,另外,收一笔保证金,如果狗死亡,或者打算不要这个狗了,带着狗牌,狗证,狗来退押金。暂扣狗狗,需要场地吧,需要专门派人照看狗狗吧,处理狗狗纠纷需要专门派人吧。那么这个押金产生的利息,就可以当做办公经费,用来建场地,招人员,给公车加油……
每个狗脖子须挂个牌子,上边刻有唯一的,可追溯狗身份的二维码或者编号,用来区分家狗和流浪狗,用来解决:咬了人,查不到主人的难题。
狗证实行跟驾照一样的扣分制,出门遛狗需随身带狗证。如果遛狗不牵绳,不戴嘴套,狗的保险过期了…… 发现一次扣多少分,罚多少钱。
从法律上保护路人,以及那些高素质爱狗人士的权益。
中国,100 个养狗人,出门都能牵绳的不知道有没有 35 个,这 35 个养狗人中,出门都能清理粪便的,不知道有没有 3、5 个。但这 100 个人几乎百分百的都认为自己狗权正当不理解甚至讥讽怕狗和厌狗的人,百分百的反对任何人吃狗肉,这种选择性的缺乏同理心其实有点像中东某一神教。所以我觉得中国的养狗群体,其实很缺规范和管教。希望养狗相关法规能尽早做细并落实,并适当提高养狗门槛。
怀一胎 5~6 月的时候,到小区门口拿快递,被大型犬扑过。
狗主人当时在小区门口办事,大狗慢悠悠地走进小区了。我心里有点害怕,赶紧往路的另一边挪开,它突然毫无预兆地扑向我,我吓得大叫。走在我后面的小伙子手里提着东西快速地冲了过来,保安也跑了过来,大狗又突然停止了扑咬的动作,从我脚边若无其事地走开了。
狗主人没有任何表示。。。我惊魂未定,眼泪都快吓出来了,主要是担心如果被咬了会对宝宝有影响。
这个小区偶尔有人牵绳,没有任何一个人捡粑粑,放任狗狗在电梯尿尿,以上就是一个三四线城市的市区的普遍情况。
广州稍微好一点,在广州看到狗主人遛狗基本上还是都会牵绳,也经常看到他们经常会处理狗狗粑粑的。但是我混迹的是人口极其稠密的老城区,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我们住的地方附近有个人养了一只黑色的串串,他家从来不自己出来遛狗,而是把狗放出来,让它自己玩够了自己回家。
我真的是服气了,黑串串的体型庞大,长得丑,嘴很大,让人望而生畏。有一天它在我家楼下溜达,用嘴拱地面上草丛中的东西,吸取上一胎怀孕被扑的教训,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我远远的看着它,等了它足足 10 来分钟,直到它走开了,我再回家。
我不虐狗,不打狗,也不吃狗,看见别人打狗也觉得它们可怜,遛狗不捡狗屎,任狗在家狂吠扰民都没关系,能不能牵绳?就这一个要求。
比起城管打狗,遛狗不牵绳对我的危害大多了,我更怕政府甩手不管。毕竟现在到处搞基建,减税降费刺激经济,基层政府根本没钱去管狗的事,把狗抓起来等狗主人交罚款来领很难(这样政府需要扩充办公场地,购买狗粮,多招人,开支太大)。罚款是没几个人去交的,很多狗主人连狗咬人了都不想赔偿受害者,还交罚款?
所有被打的狗,主人都说:它不小心溜出去的。人都会美化自己的行为,难道说是自己从来不牵绳?呵呵哒~
摊上这么一个主人,狗狗也怪可怜的
城管棍棒打死宠物狗或许很暴力,但是确实最直接了当的方法,毕竟在执行者的角度
1、当时狗没有牵引绳意味着其行为是不可控的,而且并不知道是否有狗证或者是否接种疫苗,即存在潜在危险,为了避免未知的风险,直接将危险的苗头扼杀是最简单的方法
2、有的人说可以采用温和的方法,比如抓捕后放入收容所,给狗注射疫苗,若是宠物狗,对主人进行罚款等等,但是这个过程中队城管又是一个危险源,抓捕过程中万一被咬伤抓伤呢?管理狗、给狗打疫苗用的谁的钱?
3、当地宣传过 狗不带牵引绳一律捕杀,这是针对狗主人的标语,狗在没有做出威胁到人的举动的时候,它并没有错,是主人没有做好养狗的责任
4、狗是没有狗权的,或许在爱狗人士的眼中,它们是家人是朋友。但是在现今的法律和社会上,人权是受保护,所以有些拿人犯罪了直接打死来做对比,这两者完全没有可比性。举个例子,即便是国宝熊猫危害到人的性命的时候,人权是优先的,熊猫依旧会被处理。
5、我们气愤虐待动物的行为,主要是因为虐待动物者对视频的传播,传播出血腥暴力的行为,是为了满足他们自身暴戾、变态和虐待欲,而城管执法棒杀狗是为了杜绝狗对人的伤害,两者的意义不一样,也同样不能相提并论。
看来这狗很反感这个家啊
我觉得狗该杀,执行不够文明。
更文明的做法一,是发现一只捕捉一只,即使主人就在旁边也捕捉,捕捉后 24 小时内狗主人带着狗证交几千元罚款带走狗,超过 24 小时直接安乐死… 故意不栓不必说,自家狗跑出去不见了 24 小时都发现不了,自己都不重视凭什么别人重视?
更文明的做法二,是进一步规定一下狗绳长度,然后由城管在所有栓绳带嘴套不应该到达的地方(如不可践踏的草坪中间)投放对狗有剧毒,对人类无害的食饵,这样不用见血,没有虐待发生,不会伤害围观人员的感受。
(两种做法的共同特点是,狗主人如果只是失误的话,付出一笔较高但在爱狗人士眼里不出等于自己缺德的成本可以挽回,哪怕是方案二还可以洗胃透析啥的呢——有补救的余地,放弃补救也没法闹了)
以上只在城市长期执行就可以,因为农村养狗是必需品,城市养不是。至于狗权,抱歉,被追咬的人难道没人权吗?管不住罚不起凭什么养?
我和家人晚上经常出去散步,以前在政府建的沿河道路散步,但不知道什么时候这条道被一群养狗的盯上了(也许是公园禁止遛狗了,我们不去公园的原因是人多,距离远),素质好点的拉着狗,素质差点的放着乱跑,但无一例外,没有一个人会去收拾狗的排泄物,晚上在这个地方散步真要谨小慎微,特别是那些大型犬,一边躲着狗一边躲着屎。
我们退而求其次去公路旁散步,结果还是隔三差五的跟狗以及狗屎打照面,河边小道被霸占了,公路上也不少。心里想现在养狗的可真多。
现在一群养狗的,真正做到文明遛狗的少之又少,不求你们处理狗的排泄物了,牵着是最低要求吧。我到是希望城管的做法推而广之,约束一下他们。以大部分人的素质,让他们意识到不要给别人添麻烦,难度远比让他们意识到狗可能会死要高的多。
就需要这么简单粗暴的措施给他们上一堂素质教育科。
我要批评城管执法人员,居然不给狗主人罚款,一句
“狗是自己跑出去的。”
就想把恶劣影响一笔勾销?
这句话的意思其实相当于:我家菜刀自己飞出去的,谁要是被菜刀捅了,是菜刀的错。
实在是太突破道德底线了。
这种情况,建议对狗主人进行重罚。
很多狗主人都喜欢说,“我家狗不咬人”,这种话其实和废话没什么两样,狗当然不咬主人,狗咬的都是陌生人,陌生人哪来的义务去考古一条狗咬不咬人。
对危害公共安全的狗给予致死打击,我双手赞同;稍微不满的是,城管没有给狗主人予以罚款。
上一张,前几日遇到的,不拴绳的硬又黑。
谁能把湖南城管的通信地址给我最好不过,我给他们邮寄锦旗。
感谢,默默守护我们安全的公务人员。
坚决支持打击不拴狗绳的狗和狗主人。
前有山东顶替上大学者称都是舅妈办理的,舅妈已去世。
后有城管打死不牵绳宠物狗,狗主人称是狗自己跑出去的。
一个甩锅给已经过世的人,一个甩锅给不会说话的宠物狗。
异曲同工!
怎么着,是觉得他们没有办法说话来反驳你,就可以随便甩锅吗?
我是爱狗人士,
我是养狗人士,
我家狗狗很乖,
我家狗狗也从来不扑人,
更不可能不咬人~
然而… 和你特喵的不牵绳有什么关系?!
我也是养狗的,以上几条我对自家 子也有信心,但凡事怕万一对吗?
你开个车还知道系个安全带,更何况 ?!
再爱狗也得记住一条基础准则:人权大于 权及一切动物的生命权!!!
这是我们祖先拼了几千甚至几万代的传承才让我们爬到食物链的顶端,绝不允许任何 “人奸” 以任何借口贬低“真 • 人权”!
所以只打死狗,没打人啊。
你说你办了狗证的?你能说话,狗能说吗?你说狗是自己跑的,你能狡辩,狗能吗?就这你还说:它可是一条生命啊~
那你能说说你为什么出门不牵绳呢?你拿根尼农绳在它脖子上挂着都行,出门不牵绳的都蠢,你敢不牵,我就敢打死。
你又要说了:哎呦,不就是没牵绳吗,大不了罚款塞。你跟我说 nm 呢,你去问问那些被狗咬了的得狂犬病的人,看看他们是愿意罚款还是直接打死。你又说你儿子体检了的,没有病。那我寻思你天天体检呗,早中晚各一次?一发现病原体立刻治疗?那是不是还要全世界通报一下?让大家见到你儿子都乖乖躺下,让它在我们身上舔?
你不牵绳,我支持,把狗当街打死,我更支持,只是最好别在小孩子面前打,虽然现在有些小孩是有点不是人,但也要考虑其他人塞,嗷,正能量啊,铁汁儿。
小时候经常听奶奶说,开了口的狗(开口咬人)要打死。当时不明白为啥,前段时间,同学和他对象被自家楼下邻居的狗咬了。狗主人态度也算可以吧,给了两千块钱去打针(刚刚够医药费)。当时同学联系邻居把狗处理掉,狗主人说狗很听话,那天是被打雷吓到了。啥,吓到就要咬人吗?几十年的邻居,且和同学婆婆是一个单位的同事,也不好再说什么。
过了没几天,听说狗又咬了两个人,还有一个小孩子,狗主人把狗送回了农村老家,唉,见人就说她的狗一直很听话,从来不咬人。呵呵了。
劝告所有的狗狗永远不要再跟这样的主人。
小孩子讲对错,成年人讲利弊。
当街打死的坏处是刺激到了爱狗人士以及一些 “有恻隐之心” 人的神经,但是在我看来,如果打死一条狗能以儆效尤,让一些不文明养狗人警醒从此加强对自己家狗的管理,那真是善莫大焉了。
当街把狗打死是否 “量刑过重”?我觉得乱世当用重典,就像酒驾入刑,为了解决现在日益凸显的人狗矛盾,这是必要且有效的手段。
与此同时,相关部门应该摒除和稀泥的执法态度,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避免为山九仞,功亏一篑。
爱狗人士也不必急着声讨打狗者,要知道,这次被打死的是一只没挂牌的、无人牵引的狗,只要你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出门栓好绳带好狗牌,你可以快快乐乐的养狗。事实上,正是因为有这样不负责任的不文明养狗者,才让整个养狗圈子被妖魔化,让文明养狗人同样被口诛笔伐,而永州市这种执法行为,客观上有利于纠正整个养狗圈子的不正之风,对整个养狗圈子是好事。
貌似狗主人说自己家的狗是出去上厕所的,人没跟着排泄物肯定是留在地上了… 根据相关规定是不是该罚款?
事发地是湖南永州,不过没找到永州养犬管理规定,只找到湖南省会长沙的《长沙市城市养犬管理规定》,姑且拿过来用用。
根据第 21 条:
如果被打死的狗没有佩戴犬牌的话,公安机关对该犬进行捕杀是没问题的,规定中只提到捕杀,当街捕杀也是没问题的。
结合上个月的新闻,永州市城管公安联合开展中心城区养犬管理集中整治行动:
以及今天永州城管发公告说打狗者不是城管,那打死狗的人应该就是公安了。
现在没有证据表示该狗带了犬牌,所以公安打死这条狗是没问题的。
很多爱狗人士说不应该当街杀死,应该先扣押,等狗主人来认领。
嗯,这个措施不错,在《长沙市城市养犬管理规定》里也有相关条款,分别是第十八条和第二十条:
这也从侧面反映出这条狗并没有带犬牌,当然,如果狗主人有证据证明自己的狗带了犬牌,我支持狗主人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很多爱狗人士现在喜欢狗的立场觉得当街捕杀很残忍,但是站在怕狗的人的立场上,试想一下,大街上出现的不是狗而是你害怕的动物,比如蛇,或者你的房间里出现了蟑螂… 这时候有人帮你把这些你害怕的动物打死了,你会感觉残忍还是感觉很安心?
最近几年,养狗的越来越多,不文明养狗的也越来越多,甚至已经成为很多人的困扰。面对日益严重的问题,我觉得就应该采取雷霆手段。现在的相关规定力度还是太轻了,就好比长沙规定的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犬只咬伤他人,养犬者应立即将伤者送医院诊治,并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只有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有人赔得起,就可以纵狗咬人了?
至于各位爱狗人士,建议好好学习学习当地的养狗管理规定,你们没有余力就管好自己的狗,别把你的爱心投射到所有狗身上,别人的狗或者流浪狗跟你没关系,如果你按照规定办好狗证打好疫苗牵好狗绳,有人打你的狗你可以用法律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有余力就自己出钱帮助一些流浪狗好了,你想象的所有的对狗好的措施都可以用钱解决,你可以建立养狗场当成流浪狗收容中心,可以抢在公安之前把狗全收养起来,不过政府没义务按你们的想法去安置流浪狗。
目前即使在一线城市,部分养狗人的素质也难以称得上合格。
我在魔都驻扎生活了一年半。生活区附近,普陀区顺义路部分路段人行道上经常能看到又粗又长的狗粪,一看就是大型犬所为,比人粪还大条,而且某次实习下班由于路灯昏暗还踩上过,回家捂着鼻子刷皮鞋。部分狗粪还出现在路边行道树下,可能狗主人觉得拉在这里可以增加肥料促进树木生长吧,我也不知道怎么评价这种想法。
有几次饭后散步,看到有人遛狗,狗肆无忌惮地翘起腿就在路边停着车的车轮上撒尿,狗主人从来不管。对了,说到车,附近路上经常停着一辆红色 Ferrari,也不知道有没有遭过狗尿。
还有一次,光复西路某位遛阿拉斯加的微胖的狗主人,我不知道你是否看知乎,如果你看到了希望你反思一下。我在路上饭后散步,突然听见背后有东西落地的声音,然后哼哧哼哧喘气的声音,回头一看,一只半人高的阿拉斯加咧着大嘴流着哈喇子狂奔而来。遛狗不牵绳就算了,还特么逗狗;逗狗也就忍了吧,你把球往人身后扔几个意思,我要是个心脏病老大爷估计当场 GG。
所以回到这个问题,如何看待?
当然是拍手称快怒赞一番咯。看着不文明养狗人的爹死了如丧考妣的样子真的很爽。
实在太残忍了!
我们必须强烈批判这种行为!
这么暴力血腥的场面会给小朋友造成多大的心理阴影?
万一城管在打狗过程中被咬伤了怎么办?
强烈建议有关部门给城管配备速效毒狗药+火腿肠,遇到不牵绳的狗优先采取温和的方式送它去极乐世界。
狗实在不吃再执行暴力扑杀。
建设和谐社会,必须先从基层执法者做起!
这是上周末出门遇到的无绳狗,疑似狗主人的人在很远的地方跟着。
各位家长想一想,你家小孩出去玩的时候,要么可能遇到这种大型犬,要么就是遇到一群无差别捕杀无绳狗的城管,你选哪一个?
如果你可以做到我这样你就能不牵绳,
我和朋友开了东北唯一一家柯基狗咖。
我特意付了高房租,租了一个带 100 平米的院子的房子。
就是让这帮狗子随便跑,它们没牵过绳子也不习惯牵绳子,因为一直在院子里跑,拉屎撒尿。
没有妨碍过任何人,也没有伤害过任何人,每只狗子有完整的狗证,一年打两次疫苗,我怕一次有时候会失效。定期刷牙一丝口臭都没有,剃脚毛将指甲磨圆润,身体检查,洗澡每天 7/8 个小时的时间随便跑玩。
路过院子的基本都会驻足观看,我会在旁边看着防止随便乱摸狗子。征得同意后,我会做好准备让他们摸一摸。如果进店撸狗我会给准备全身围裙和袖套防止万一被狗狗抓伤
我的狗子是真的没有一丝脾气,任何人可以随便在他玩玩具吃饭的时候摸它们的任何地方。我在它们小时候就开始用涂芥末的手不停的伸进嘴里,导致它们现在会主动躲开人手,即使吃饭你伸手它们也会躲开。它们乱冲人叫我就用空的康师傅矿泉水瓶敲它们脸或者给两个嘴巴,不会让它们受伤但是足够让它们害怕。因为从生下来就没受到过威胁,遇到的人都是充满善意的抚摸然后给它们我准备好的食物,所以这帮狗子对人没有任何戒备,它们见到人都十分热情友好,你一伸手就会主动翻肚子让你摸,会主动跳你身上让你抱抱,睡觉也四仰八叉。
周围养狗的人没有不羡慕我家狗的待遇的,即使这样,我依然准备了好几款狗绳,就是准备将来万一它们出去,及时它们再不适应也要拴着,即使它们再温顺我也要牵狗绳。
狗没牵绳被打死,不怪城管,怪跟了个愚蠢的主人。
有人看的话,明天我更视频让你们看看柯基可以有多温顺。
更新:
你们说这和兔子有什么区别
自己设计的奶茶咖啡杯贴
如果这条狗没被打死,咬了人,然后这个主人做缩头乌龟不出来,是不是又有一大群人要问怎么城管成天收老奶奶的摊子不去管管流浪狗?
我也喜欢猫狗,但我觉得饲养宠物应该是在合乎法规的大前提下。你说你在家亲亲爱爱啥的,关上门谁都没人说你,你看不住把那啥放出来了,万一咬到人怎么说?换位思考一下,你们愿意做那个被咬的?成天说用绳子拴着不自由,你以为你每天为了生计奔波遵守着法律法规做着老板领导们发布下的任务你就是自由的了?别把你自己的想法强加在它们身上好么。也别说什么万物生灵平等,应该说是万物有灵,不能轻易杀害,但是肯定有高下之分,不然的话你为啥能吃猪肉牛肉羊肉鱼肉狗肉,平等的话不应该你也去被它们吃一吃嘛?
只能说当街执法确实没有注意到照顾别人的心情,我觉得可以这样,现在不是都要领犬证的嘛,领证的时候看视频学习一小时,视频内容为无证无绳状态下的宠物的下场,我觉得效果会好很多。
我对待这类事还是很偏激的,因为小时候被一条大狼狗咬过,没拴绳,所以一直对没绳子的狗在小区里乱跑深恶痛绝,只将遛狗拴绳的视为宠物,不拴的巴不得赶紧被抓走。
1、对于无主野狗 (既无绳又无主人在旁边),城管打得好,不负纳税人的期望,践行城管的职责,城市离不开这样的好城管
2、建议对主人进行罚款,危害公共安全
3、建议号召全国各地城管学习
4、建议养狗证年审,每年交纳合理的社会资源占用费
5、我不反对养狗,不讨厌正常的狗主人。但讨厌不牵狗绳,让狗乱拉,把电梯及楼层弄得很臭的狗主人。我们电梯及地下停车场经常有狗尿臭死了
6、谁有此城管个人或者单位账号,我捐赠 100 元人民币
—————————————-
看了一些言论和回复,补充回复一下。
1、"狗狗没错,不应该打死,错的是狗的主人"。动物只有行为,没有对错,人才有对错人类杀死动物并不需动物有没有错,例如杀死耕了一辈子地的牛,打猎等。 打死狗就是对狗主人的惩罚手段之一。请类似问题的人能够多学习以能知道人与动物的区别
2、"尊重生命,狗也是条命""流浪汉也要捕杀吗"。人类从来不尊重动物的生命,只尊重人的生命。蛋宝宝也是生命,甚至还来不及出生,不需要尊重吗? 动植物歧视吗?
3、"太残忍了,应该文明执法,应该与国际接轨"。我们中国是发展中国家,还有 6 亿人收入在 1000 元以下,人均收入非常低,带回去还要管理费,我们不是发达国家。至于高额罚款来承担这部分费用也是不现实的,政府不是随便想罚就罚的。残忍只是相对的,那些狂犬病发病者的痛苦,被狗扑咬的人,才更让人心痛。
4、"狗是人类的朋友""导盲犬警犬"。既可以讲鸡鸭鱼牛青蛙瓢虫甚至肚子里的乳酸菌都是人类的朋友,也可以说,你都不是我的朋友,遑论一条狗。至于导盲犬什么的,对人有用,但这并不是狗构成与鸡鸭鱼的区别。大米小麦,六畜哪个不是对人有用了。
5、99% 多的情况是对不牵绳放任不管,所谓的中间立场人员,怎么不见你去呼吁城管应该加强监管? 就不到 1% 的情况,你认为方式可以改进,就忍不住了?一叶障目 不见泰山?
6、⋯
中国人的性格总是喜欢调和折中的,譬如你说,出门遛狗要牵绳子,大家一定是不允许的。
但如果你说不牵绳的狗一律打死,他们就来调和了,愿意牵绳子了
近日,在湖南永州,有城管人员用棍棒,现场将一只狗打死。据狗的主人说,狗办理了犬证,是自己跑出去的时候被打死的。
此事引起了网友热议,有网友认为,这条狗没牵绳,城管人员是执行公务,没毛病;也有网友认为,城管人员当街打狗,过于残忍。
确实,城管人员棒打这条狗的画面,十分残忍。但是,如果这条狗突然发狂咬人,如果人被咬后因此得了狂犬病,如果得了狂犬病在哀嚎中痛苦的死去,那种场面残不残忍?
一个人,如果得了狂犬病,也就等于踏入了地狱的大门。因为,目前狂犬病无药可治,死亡率几近 100%。
仅能通过接种狂犬病疫苗,来进行预防。
所以,城管人员对于狗是一种残忍,但是对于人则是一种慈悲。
因此,作为人类的一员,我站在人的立场上,认为城管人员冒着被狗咬的危险,将其棒杀,这是一种无私奉献、见义勇为的行为,应该给予表扬或者奖赏。
而且,如果说城管人员是残忍的,那么狗的主人其实更为残忍。
因为,城管人员的执法车上,挂着 “遛狗不牵绳,一律捕杀” 的宣传牌,这说明当地对于养狗已经制定了管理规定,而且也广泛宣传过,应该是家喻户晓,众人皆知,狗的主人应该也知道这条规定。
但是,一条狗,即使它的主人,认为它多么的聪明,它也无法理解这条规定,不会知道自己没有牵绳,跑到街上,就可能被棒杀。
所以,要保护这条狗的狗命,就需要狗的主人按照有关规定,严加看管。
虽然可能会限制狗狗的自由,却能保护它的狗命。
然而,狗的主人并未做到这一点,这就不止在挑战着律法威严,也是在将自己的爱犬至于死地。
因此,看上去棒杀这条狗的是城管人员,但这条狗,其实是死在自己的主人手上。
所以,想养狗,就要把它管理好。
因为,这不仅是在保护其他无辜的人,也是在保护你自己的爱犬。
宠物狗不栓绳就要被城管打死?
凭什么?有的狗狗就是不喜欢绳子?
我们就在狗狗的旁边,它不会咬人的
再说了,就算万一咬了人打个疫苗不就好了
就因为一个小概率事件就把宠物狗打死?
这是什么逻辑?
中国城管暴力执法真不是盖的
宁看看人家美国
希望有更多爱狗人士站出来
为爱发声
(此条 5 毛,可复制直接使用)
(别忘了删括号)
正经说
希望城管没事
见一只打一只
死一只少一只
也别厚葬了,我都被友军打成筛子了
养狗大部分没几个管住自己狗的。
有也是极少数,
都在知乎上。
反正知乎上全部是对狗狗尽心尽责的。
我就问一句,几个养狗的,在你家狗拉完以后,会用纸巾弄到袋子里面的?
我没养过狗,但是过年的时候帮别人带过狗,就是因为怕丢脸,
出门遛狗全套装备齐全,狗拉屎,我负责。
狗撒尿我用水冲。狗链牵住。
搞得其他人看我眼神怪怪的。
最后想说,
有几个真心喜欢动物,
还不是因为它只是排解寂寞的工具哟。
真等到它惹了祸,你会管它吗?
哈哈。
既然你们要求保护狗的安全把中华千年的文化食谱改变,把狗肉从食谱上划去。
那我们为了保护我们自己的安全,就应该捕杀这些没有绳牵的,没有养狗证,没有打疫苗的三无犬类。
你们不是无理取闹,我们也是有的放矢。
就我遇到的情况来说,一般情况下狗主人的素质真的特别差!驰名双标,她家的狗比任何人都尊贵包括她自己!
事情发生在今年 6 月 5 日早上,我准备下楼去医院产检,路过隔壁家的时候,正好隔壁邻居一条狗窜出来追着我咬,把我吓的半死!在等电梯的时候,隔壁的一 11 岁男孩牵着狗也来等电梯。那狗虽然被牵着但是一直对着我狂吠,我就大声对着那个小孩说:牵紧你家的狗,真是没素质!倒霉透顶!这时候电梯来了,我先走,小孩和狗没有跟上来!
出了电梯我在微信上跟老公说了这件事的经过,然后我老公就在业主群里艾特隔壁邻居:然后完整对话如下,大家仔细看感受一下狗主人的素质!
大家可以看到,我老公并没有说什么过分的话,她不仅不反思自己还倒打一耙,明明一句道歉就能解决的问题变成了一场闹剧! 而且直接人身攻击骂我们穷逼,说实话这个小区的房子并不便宜,也算是半别墅区,只是我们这一栋楼是小户型而已!
直接诅咒我肚子里面的孩子,后面还各种辱骂…… 我都说不出口!
她家门口真的是垃圾堆满了…… 最后有照片为证!
中间有其他业主劝告,她连其他人也骂!
早上在业主群里聊天 在物业人员的劝解下 结束了,我也以为一切就结束了,然而我还是太天真!
当天晚上八点左右我和老公准备去楼下散步,结果刚走到他家门口,他就开门放狗故意来咬我,而且没有牵绳!这简直就是赤裸裸的报复!
实在忍无可忍我就报了警,警察来了之后她还跑到我家里来骂人,最后被带到了公安局,经过了一两个小时的思想工作,她最后签了一个保证:以后从楼上到一楼都必须把狗子牵绳并抱在怀里,不然被我拍到证据,立刻扑杀这狗子!
这是我今天拍的她家门口的垃圾,这还是物业多次劝告之后的效果!这还是清洁阿姨每天三次打扫之后的效果!以前垃圾从来没有用袋子套,都是直接堆在门口, 包括卫生间垃圾,不敢想象!
这女人说实话真是刷新了我的三观!让我对养狗人印象特别差!自私自利又傲慢自大!口吐恶言还嚣张跋扈!以后出门我随时都拿着那种伸缩的打狗棍,时刻准备打爆她的狗头!
那天好多邻居都添加我的微信来安慰我,真的还挺感动的,公道自在人心吧……
外婆上个礼拜在自家小区散步,一条狗没有牵绳,朝着老人家狂奔,边跑边狂吠。老人家 76 岁了,走路不利索,人又比较瘦小,怕得不行,一直后退,然后摔倒在草地上,扭伤了脚。只能哭着喊救命。后来保安来了,狗主人才慢慢悠悠走过来。
家里人问他,为什么不牵绳呢?他说,想让狗放松一下。 那为什么不拦住狗呢?他说,这狗不听话,他拦不住。
醉了,狗不听话,有什么放松的自由?!
外婆上了年纪,伤口愈合得慢。脚肿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好。看着心疼。幸亏老人家心态还好,说是菩萨保佑她没有被狗咬,也说是外公在身边守护她。
之前狗的问题很敏感,很多圣母言论。但毕竟利益不相关,我也不谈。今天看到这条新闻,我只觉得,终于有人管了,建议全国推行。
我养狗有两条规矩。
1. 咬人
任何行为的咬人都不可以,我可以要求它什么规矩都没有,唯独不可以咬人。
(之前养过金毛,前男友扔给我的,因为没经验➕没时间,导致过于宠溺,护食之后把我咬了,从此之后不会手软,该教规矩都要教)
之后养过两只狗,玩耍生气不会下口,主动给手它会躲避(但也不太好,怂,被欺负不会反击)
2. 牵绳
谁不喜欢狗狗跟在自己身边溜达?
有人说,我家狗不乱跑,不咬人。
真的?你是它肚子里的蛔虫?还是你会狗语?
还是那只金毛,有一天带着它去公司草坪溜达,公司门口就是一条大马路,非常宽,因为和物流公司是邻居,经常有货车出入。
一对老夫妻养了一只萨摩耶(补充一下,不拴绳的大部分都是老人养的老狗,老狗性格是最稳重的,但还是会翻车,种类不同翻车几率不同,譬如吉娃娃,博美这一类小型犬,警惕性高又敏感) 没有拴绳,看到我家金毛直接从马路对面冲过来,差点被车撞。
刚出社会的时候,和亲戚住在一起,亲戚养了一只京巴,稳重成熟懂得绕开老人孩子,但是非常喜欢跑出去(当时租的房子,装不了防护栏),经常耽误事就算了,最后因为出去乱吃了鸡骨头,加上年纪大,放弃治疗死亡。
再说一个我最烦的,还是金毛时期。租房附近有个茶楼,茶楼老板养了只小狗,忘记是吉娃娃还是什么小型犬了,特别喜欢突然冲出来袭击路过的狗(不管对方有没有牵绳),当时金毛不到半岁,怂的一批,被吓的嗷嗷叫。有好几次,不下三次,我都想一脚踹死那只狗,有次甚至于追了我半条街(金毛被我抱在怀里),这次惹恼了我,去找茶楼老板,要求她拴起来。
老板回答:没事,它不咬人。
我???追着我家狗屁股咬,合着咬的不是人就不管了?
最后有一次,我终于忍不住狠狠踹了它,就是落空了,但也是真的生气了。
(不过后来路过就没看见了,听说是被车撞死了,因为周围都是马路,加上附近有工地,车来车往的。喜大普奔的感觉。)
至此,我讨厌所有不牵绳的狗主人。
当然,我自己也犯过错,金毛小时候带出门没拴绳,直接扑到小孩子身上,当时我也是屁民想法:它不咬人。
(后来因为护食把我咬了,操)
但是随着越来越有经验,了解了越多,才发现狗始终是狗它依旧有最原始的冲动。
人之所以是人,是因为人会因为各种道德,常识,感受的约束。
看到这个新闻我也嗤笑,并没有同情的感觉。
狗,狗主人,亦或是爱狗人士被黑的已经不能再黑了。
我们视狗狗为家人,就更应该对家人负责。
对于城管,我很同情,的确,狗是生命,其他人的命就不是命了?
与其谴责城管的做法,不如谴责狗主人的疏忽。
至于狗擅自跑出去,我第一只比熊就是跟着快递员跑出去跑丢的。
世界上有个东西叫做防护栏,有经验的狗主人都会在大门处安装防护栏,防止狗狗出逃。
这不是你不负责任甩锅的理由。
最后,狗是无辜的,有罪的是打着爱狗旗号,不做人事的狗主人。
——
有人说,打死狗狗太残忍。
那么试想一下,如果一个人对狗有恐惧症(我以前一个同事就是极度怕狗,另外同事带了两只雪纳瑞来公司,不小心跑到我们办公室,直接吓到跳上桌子。而她平常是雷厉风行的女强人),被一只突然冲出来的狗吓出各种各样的后遗症,那么是保人还是保狗?
亦或者,小孩子见到了狗,因各种原因不小心接触,狗狗被挑起自我保护心理而攻击小孩子,这个时候保狗还是保人?
我喜欢狗,但也不得不承认,人狗在一起。人始终是第一位。
倘若新闻里的狗狗,真的伤害了人,舆论肯定又是一边倒。
大概率会引发 “相关部门不作为” 之类的言论。
所有的问题请追根溯源,这件事错的人只有一个,就是狗主人。
以前还是 2b 青年状态的我,肯定要跳起脚来骂城管冷血无情,狗子可怜,狗主人没照顾好之类的,
但是经历过了生活的毒打,我反而觉得这种行为比那种所谓的 “立法禁食狗肉” 更能有效地标注出人与狗之间的界限,能更迅速地建立起养狗的规范化秩序,这个对于 “诚信,友善,和谐,平等…” 的核心价值观是有正面意义的。
不牵绳一律捕杀,看似简单的一刀切,实则有大智慧。
因为给出门溜达的狗子牵绳是一件非常简单,很容易实施,回报效益奇高的一个动作。牵绳之后路人会安心很多,狗的主人也会安心很多。但以前为什么那么多人就只要放任狗子自由飞翔?那是因为没有风险。
现在,有这个规则了,不牵狗绳直接面临着巨大的风险:血本无归!(我强烈建议标语后面还加上四个字:死狗没(mò)收),这样一来,可以直接逼得养狗人如果要带狗出门,就一定要牵绳,牵绳之后风险直接趋近于零,收益嘛,大家一片赞声:把狗狗照顾的很好!
别说什么牵绳让狗不自在呼吸不畅之类的屁话。
城管打狗的时候心里状态会不会有波动?我不太清楚,我把位置后退到退无可退的位置来代入:这个城管就是一个凶残的屠夫,甚至于以棒杀动物为乐。
但是他没有虐待狗子,是采取的很效率的方式将狗置于死地。当然,有比棒杀更有效对于狗来说更少痛苦的方法,例如电死安乐死等等,问题是这些东西由爱狗人士给城管提供吗?你有那个经济实力给城管提供设备但我也很难相信题主你能有那个资质。
而且,城管打狗之后会被一部分人骂,你猜城管自己有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情况一,他没想过,但很在乎,他悔恨焦虑最后郁郁而终,因为打死了一条狗,被爱狗人士喷成了抑郁症;
情况二,他没想过但他不在乎,他照样将这个事情进行下去,为弘扬核心价值观继续起带头作用;
情况三,他想过也很在乎,那你想想他为什么还要出手?然后被爱狗人士喷成抑郁症…
情况四:他想过但不在乎。这个就很牛了。若非是傻子就是有一定思想境界的人。他以后还会继续这样做的。
有没有发现什么?
我认真的想了一会儿,我想不出来这样的执行力度会带来什么样的被扭曲的社会意识形态层面的改变。这个不像人与人之间的事情那么复杂,反而有点像人与车的处境。乱停车,罚款扣分,有的拖走。我 2B 的年轻时候就想过为啥车辆违章不能直接拖走,后来想明白了,这些车的主子很大一部分都是要用这个车来生产更多的社会资源的,但是狗不行。那么不牵绳能不能一律打死?当然可以啦!
我觉得这一次城管做的漂亮!太困了有人看再更。
看完这个视频,我气到浑身发抖,彻夜难眠,我无法想象为什么在 2020 年的今天还会发生如此野蛮的事情。
更加可悲的是,对于凶手,我们却没有办法给予任何惩罚,因为这不违法!!!害死一个无辜的生命竟然不违法!!!
希望我们国家的动物保护法早日出台,遛狗不拴,牢底坐穿!
这个问题在事实上非常简单,但我尝试检索了一下行政法上的依据,却极其叠床架屋,很有些探讨和琢磨的嚼头,答主尝试在行政法上做一点评述。
在案发地对养狗问题作出具有可操作性规定的,应当只有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永州市的地方性法规《永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两者的效力没有必然的高低之分,都可以作为行政执法的依据。至于湖南省的地方性法规等由于对养狗问题未进行明确规定,不在我们的探讨之列(检索粗疏,可能不尽周全,如有遗漏欢迎补充)。
而另一个问题,前述两法规的适用范围均限于 “城市”,而案发地是否属于“城市”,即是否能适用前述两法规,尚不是特别清楚。但我们注意到案发地为“镇” 而不是 “乡”,同时“瑶韵步行街” 的名称很有些旅游区的味道,因此我们暂时选择相信地方政府,案发地可以使用前述两法规。
我们首先来看国务院的规定:
第三十五条:饲养家畜家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限期处理或者予以没收,并可处以罚款。
能否适用这个条款,关键在于对宠物狗是否属于 “家畜家禽” 进行解释。你说巧不巧,最近这个问题都快被喷出翔了[笑 cry],农业农村部依据《畜牧法》的授权在对《畜牧法》作出解释时,专门在草案说明中指出“狗已从传统家畜‘特化’为伴侣动物”。但值得指出的是,其一,这个解释还未生效,仍处于征求意见中;其二,对 A 法的解释是否必然作用于 B 法,在法理上值得商榷。
综上,因为国务院法规可能产生两种解释,我们也分两条支线进行探讨。
毫无疑问,如果认为狗属于家畜,依据行政法规的授权,城管部门是可以进行没收的。当街打死宠物狗,相当于剥夺相对人对自己财产的所有权,与没收无异。而至于没收后采取直接销毁的方式进行处理,而不拍卖变卖上缴国库的行为是否合法,与本案属于两个问题,故暂不讨论。
但是,有行政法规的授权,是否意味着当地城管打死宠物狗一定合法呢?答案是否定的。
行政行为必须遵循比例原则。稍加解释,比例原则意味着行政机关所采取的措施必须是为满足其目的而必要的,应当控制在对当事人损害最小的状态。试举一例,春节在家一家人打个 1 块钱麻将,公安机关认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关于禁止赌博的规定,从而做出处罚,没有问题;但如果顶格处罚 15 天拘留,有问题。
在本案中,当事人自认宠物狗窜出房屋进行便溺,确实违反了法规,但当地城管完全可以适用国务院法规中责令限期处理(并处罚款)或者地方性法规中责令纠正(并处警告或罚款)的规定,如果当事人仍不加约束,可逐步升级处罚力度。然而,当地城管却一次性地、不由分说地采取了不可逆的、没有余地的直接没收 + 销毁的处罚措施。答主认为,该处罚是合法但严重不合理的,应当撤销该处罚并对当事人作出赔偿。
另,目前未提及城管是否依法定程序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如果没有的话,程序不合法也能作为具体行政行为被撤销的依据。
如果做出这种解释,则相当于国务院在城市宠物狗的管理问题上投了弃权票,当地城管的执法依据只有地方性法规:
第三十二条【家禽宠物管理】第二款:居民饲养宠物不得影响公共场所环境卫生, 对宠物的粪便应当即时自行清理。
第四十一条【违反公共场所、动物卫生管理规定的处罚】 违反本条例…… 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 除责令纠正其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 可以并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这实际上更简单了,城管部门能做的处罚措施只有责令纠正补救 + 并处警告和罚款,并不能进行没收。这属于行政法上最严重的的违法情形之一,即行为无依据,该行为自始无效,当然无效。
综上,不论对狗是否属于 “家畜” 作出何种解释,当地城管的执法行为均具有明显瑕疵或不当,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要求违法单位进行赔偿。
打什么狗,狗是无辜的,打狗主人啊!
国家法律保护个人财产,这是宪法和物权法的规定
在所谓的各地的养狗条例中,也没有所谓未束犬链可以捕杀的规定(未束犬链不等于流浪狗 收容和捕杀也是有区别的 虽然这要看具体规定)
对于明确可以识别出有主人的狗(刑事中涉及当事人是否已经识别),除非狗做出了攻击行动,且有必要捕杀,否则任何人不得捕杀个人所有宠物!不牵绳就要打死,在一定情况下是严重的违法行为!现在城管局声称不是城管干的,也就不属于行政行为了,个人这样做要承担法律责任
置于行政机关 也要依法办事,法无授权不可为 即便有(一般不具有法律意义)的 “政府通告” 或者什么位阶的法律允许捕杀,其也不符合相关法理学之精神
当我们谈起反对虐待动物时,你们不是一口一个人权吗?现在好了,让你们说说财产权, 怎么没人愿意站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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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流浪狗,世界上通行的做法是捕捉后 一定时间内无人认领安乐死。
而视频中的狗是有狗牌的狗,显然这种狗的主人还是比较负责的,更不用说狗对于主人来说是很重要的存在。
法律对于违法犯罪通常都要求相应的主观要件,不同的主观要件一般有不同的法律责任,对于一时疏忽大意和完全不负责任的情况本来就应该分开,相对于有主无牵绳犬而言,应该先捕捉开放认领或者罚款,给负责任的人留条后路,再选择是否安乐死,城管的做法完全违背了法理学的要义
即便是不可识别的流浪狗,由于存在养狗人一时疏忽的情况,也应该尽量收容,保证养狗人之利益,更别说当街打杀没有攻击行为的流浪犬是违背社会公德和文明要求的。如果不顾及这些要求,这种行政行为也是不合乎行政法之必要性、比例性原则的。
从行政法原理来说,对可识别无牵绳犬采取捕杀,目的如果是规范养狗人文明行为,显然是没必要的,如果没有必要如此残酷,那么,规定捕杀可识别无牵绳犬的行政规章或者行政行为就是违背基本的行政法的必要性和比例性原则,没有实现利益最大化。
如果城管局针对不牵绳有主狗真的 “见一个杀一个” 且没有地方性法规作为依据,那城管局就是违法的。
未束犬链不能算流浪犬,那么对未束犬链的狗进行捕杀,就要特别规定可以对其捕杀,这可能就属于行政处罚的范畴
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只有地方性法规、国务院行政法规、国务院各部、委制定的部门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及三者所在地政府和较大市政府的行政规章可以设定行政处罚。而永州市城管局依据的什么?目前来看只有所谓的永州市城管局 “通告” 规定严格禁止不牵绳,如果由永州市城管局来设定行政处罚,则是违法的。
都 2020 年了还能有人支持这种野蛮的执法方式实在令人心寒,这说明了我国国民素质还有很大的上升空间。
有人拿美国街上流浪狗说事,那我问你们,美国捕杀流浪狗是这么捕杀的吗?美国禁食狗肉你们知道吗?
我国 08 狂犬病发病案例有上千件 时至今日已经只有五百左右,根据狂犬病发病数同犬接种疫苗高度相关的原理,这已经是巨大的进步,说明我国文明养狗比例越来越大
说缺点不说优点,说问题不说进步 这就是所谓的理客中 我看你们的水平连微博小学生都不如
甚至都是一群法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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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求部分养狗的做个人吧!栓个绳,出门有那么难吗?有那么难吗?我家在村子里,一只小京巴串串拴着无名指粗的铁链子。在家里也拴着。家里没有人了才把狗放开,让它在楼上楼下乱窜。
狗狗单独跑出去真的很危险,对狗子也不好,对人也不好。
城管打狗可以理解。要是咬了人,要是被车碾死了,是不是还得有人来处理。
小时候被狗追过,当时是晚上在一个小巷子里面,一条有细又长的狗吵着我不停的叫,我一动他就做好扑向我的动作,当时我身边没有一个人。我只敢静静的站在那里,好在后面有一个奶奶过来了,骂了两句才把只狗赶走。
在哪之后我就留下了心里阴影。
我看到一个狗冲着我叫,我就害怕。
我们宿管养了一只白色贵宾,不栓绳。她查楼的时候带着狗子乱窜,我当时正好上楼,白色的狗子和瓷砖融为一体。突然一阵狗叫声,我定睛一看才是一只狗,我吓傻了只敢靠着墙站着。
宿管还来就叫了两声狗,叫我不要怕,狗不会咬人。
我当时就傻了,狗不会咬人,那是人会咬人?
我回宿舍吓哭哭了,越想越害怕。
我室友说一只贵宾至于吗?狗啊!不是人,疯子还冲上来大人呢!狗咬了这么办,我不健康的双腿又是雪上加霜。
在我没有养狗的时候,我会觉得城管真残忍。
直到我养了狗,我才明白管不好、不管好自己狗的主人有多讨厌。
小区有条拉布拉多,巨大,嗓门也壮实,吼起来气势凶猛。
每次出门,主人就是坐在小区绿化带板凳上玩手机,把拉布拉多放养。
拉布拉多要是温顺便好,偏偏是惹是生非的那种。看到别的小狗便要扑过去,小狗吓得汪汪乱窜。家养狗和流浪狗一致对外,拉布拉多自成一派,吼叫的整个小区都能听到。
这只拉布拉多还咬破小区一只泰迪和一只比熊的脑袋,别人气急败坏找拉布拉多主人理论,让她一定要牵绳。
拉布拉多主人还反劝泰迪和比熊主人:“哎呀,让你家狗离我家拉布拉多远一点不就行了。”
你说气不气人。
就因为这条拉布拉多,小区的人都报警四五次了,可是他主人还是我行我素,依旧不牵绳。
有次我家狗子回来后,往地上一躺,眼神里都是恐惧,我给他买的牵引背带也有个牙齿印的大洞。
问他咋了,可是他不会说话啊。
一天都情绪低落,不愿意出门。
后来邻居和我说,她看到拉布拉多咬我家狗子了,而且就往脖子上咬。
要不是我给狗子戴了牵引背带,估计已经凉凉了。
子不教父之过,
有时候不是狗不懂事,是人不懂事。
狗犯错,很大程度是人没教好,
人不在场,处罚狗也是应该的。
领养代替购买,
素质养狗,人人做起。
部分爱狗人士认为全世界的人都应该把狗当成爹妈子女,需要和人类一样可以享受各种权利,而非爱狗人士认为狗只是和猪牛羊一样的动物,可以当成宠物也可以当成食物。
这就是冲突。
所谓打狗也要看主人,可你这个主人不在,那就没办法了。
小时候被狗追过,开始我就拼命的跑,年龄太小跑不过,就捡起路边的一根棍子保护自己,边大声喊走开边用棍子敲地,那个狗就一直特别凶特别凶的对我叫,感觉随时要冲上来咬我。最后是旁边的住户出来一个大人把狗赶跑了。这个人事后对我家人形容就是 “孩子喊得没人腔了”。那种绝望无助,害怕,我一辈子都忘不了。
因此,我非常讨厌 “我家狗不咬人这句话”。这真不是句人 话。
希望所有的养狗人士按规定养狗,遛狗牵绳。狗,毕竟是狗。它不懂事,狗主人得懂事。要是都不懂事,就别怪别人教你懂事。
说到爱狗,欧美民众比中国人更爱狗,他们更把狗当作是家庭成员而不是宠物。那么有趣的事情来了,本人在美国居住的几年时间里,但凡路上能看到狗,这狗必然配着项圈和项绳,且主人必然牢牢的牵着绳子不会松开。
为什么爱狗还要束缚狗狗的 “自由” 呢,因为狗的自由会限制其他人类的自由,一旦由于你的疏忽,你的狗惹了麻烦甚至伤了人,请放心,美国法律会把你罚到倾家荡产,甚至有牢狱之灾。
这就是法治国家的厉害之处,你有你的言论自由,你有你的放狗自由,不过自由过后,你要准备好人生的转折。
查了下近些年的狂犬病发病情况
科学网 - 中国的狂犬病疫情:趋势、现状和展望 - 严家新的博文
狂犬病在 2007 年发病达到峰值,3300 人。跟新冠肺炎半斤八两。此后发病不断下降,当然也与狂犬病疫苗有关。2019 年不足 300 例
2018 年,报告死亡人数最多的 5 个省区是湖南 (78 例 / 18.5%)、河南 (42 例 / 10.0%)、广西和湖北 (同为 34 例 / 8.1%)、贵州 (31 例 / 7.4%)。
湖南是狂犬病第一省,这样看,湖南省要大力整治宠物狗,也是现实需要。不牵绳的打死,流浪狗也会直接干掉。
希望到 2025 年时,中国能普遍消灭狂犬病。此后再被狗咬了不必再担惊受怕得狂犬病。
至于这狗主人,并不同情。放任必然有后果。
不支持当街把狗打死。
在这档子事出来之前,就有过另一个视频,地点是石家庄,工作人员很熟练地把狗网住装车,大妈在地上哭得汹涌澎湃。你家狗有证?来局子里凭证缴罚款领取吧。不领三天宰掉,很简单,花不了几个钱,比当街打文明多了。
有些人会说,抓走了在那养?养狗钱谁出?这在我看来不能算是问题。费用当然是罚款里除了,有人不要狗,有的要啊。提出这样的问题,无疑是把政府工作人员从上到下当成傻子来看。几条狗的事处理不好,这人的工作还要做吗?
大家讨厌恶人养狗的心情我完全理解,不遵守规则当然要付出代价。但是,大马路不是处决生命的地方,更何况犯错的本来又不是它们,而是他们。
我爱狗狗,主要是狗肉比较香。
我大概三岁的时候,吃了一小碗狗肉,这是我人生记忆里最香的一顿肉。
后来八九岁的时候,我们村有个狗特喜欢劫道,它主人也不把狗拴上,冬天我被那个狗咬了两次,好在棉衣狗,只是瘀血没有破皮。
后来我要么绕道,要么手里拎着石头,狗追到身前打它。直到有次我从地里干完活,拎着镰刀回家,彻底给了那个狗一次教训,肯定是见血了,后来那个讨厌的狗就拴上了。
小气候,充满了被各种狗追的记忆。
直到现在,狗对我来说,就是白酒的伙伴。
现在小区有太多狗了,总有人对狗有信心,大型犬也不栓绳,大型犬几秒钟就能咬死一个小孩,实在是太危险了。
最后,希望我们城市能组织个打狗队,让我也去参加,不要工资,让我帮着处理狗肉就好了。
有那个精力,好好孝敬爹妈。
朋友们如果有机会去吉林松原,一定要吃顿狗肉,松原狗肉水平还是很可以的。嗯,松原那块,江鱼也好吃。
原来我单位旁边有个朝鲜族大爷,狗肉做的也好吃,可惜关门好几年了。
二斤狗肉,一斤白酒。
给个啥娘们也不换啊。
永州城管干得好啊!这些无良爱狗人士,光口头谴责没用的,就是得有这种条例治理!
现在不牵绳和无序养狗导致的危害已经非常剧烈,中国每年狂犬疫苗注射次数都超过 1300 万次了,从严治理刻不容缓!
不牵绳,不办狗证的狗,一律扑杀,且对狗主人进行罚款
禁养的大型犬,烈性犬 在城市小区里出现一律扑杀
流浪狗收容 7 日后 ,卖不出去或无人领养 ,全部扑杀
还是那句话,所有因为违规出现的狗的问题,不管有意或者无意,都是养狗圈自己的错,狗的问题应当由狗圈内部解决。
所有狗粉呼吁的建立收容也好,保护管理也好,只要这些开销全部由爱狗人士内部支出,我双手赞同。
但你们爱狗人士内部自己都没有建立这种机制,反而想把这部分义务转移到全体大众的头上。那就不要怪我们用最低成本,最低风险,最快解决的思路去应对这个问题了。
我在大街上看到狗,向来都是绕路走的,不管狗主人有没有牵绳。
碰到那种不牵绳的大狗,那就真的它在马路这头,我在马路那头。即使躲不开,我也会要么快步从一侧超过它,要么就远远的跟在后面让它先走。我是从来不会和狗并排走的,实在是有阴影。
特别是在等电梯时,我是宁愿等下一趟的。
对狗主人来说,对对对,你是觉得你家的狗可爱,很温柔,喜欢跑这边蹭蹭,跑那边嗅嗅,可是对我来说,绝对是一件特别恐怖的事。
你家的狗蹭上来想干嘛?会不会咬我?万一它抓我一下怎么办?它为什么要跟着我走啊?我是不是激怒它了?
这是我对每一条靠近我的狗的想法。
狗是自己跑出去的?腿长在狗身上当然是狗自己跑出去的,难不成你还想背它出去?
可是它跑出去的时候你为什么不阻止它?你家的门为什么没关能让它跑出去?你就不能用绳子把它栓住非得让它乱跑?
是,你是挺无辜。
因为你家的狗是有证的,因为你家的狗又没咬人。
那你是想要等它溜出去要人一口还是怎么滴?那到时候是不是又是说人是狗咬的,关我什么事?
狗被打死了你说是狗自己溜出去的,狗咬人了你说是狗自己咬的,合着怎么着就是有理呗?
可你若是连自己的狗都管不好,你为什么又要养呢?
是,你有养狗的权利,我也尊重你养狗的权利。
但是养狗并不是说你办一张养狗证明之后就万事大吉了好吗?你是需要对这条狗负责的。你的说辞,狗是自己跑出去的,你这是对狗负责的说法?
按照这种说法,我考个驾驶证,然后买台车,车子撞人了我能说这是车子自己撞的与我无关?
最后真的拜托你们这种管不住狗的人,求求你们真的别养狗了。你是这哪里是在养狗,分明是在把狗送上死路啊。
这得有多大仇啊,恨成这样?
本来对于狗的态度,我是沉默的大多数中的一员。
既不偏爱狗,也不讨厌狗;
没怎么接触狗肉,也不会排斥吃狗肉;
认同狗是人类的朋友,也尊重别人吃狗肉的自由;
直到禁食狗肉立法的出现,打破了这个平衡。
在这之前假如让我这辈子都不能再吃狗肉,也是无所谓的事情。
但因为少数人的喜好,就立法去限制多数人的自由,那就是把沉默的大多数逼到对立面。
既然这少数人要搞加速,那就别怪事态失去平衡,向着极端、对抗发展。
狗是无辜的,但现在我只会说打的好。
我在小区夜跑的时候被狗追过,我喊有没有主人在的时候没人理我,之后狗往我身上扑被我踢开了,狗主人冒出来责怪我踢他家狗……
只能说遛狗不栓绳,被打死也没啥可抱怨的了。
直接打死确实残忍,但是真正杀死狗的正是它那不栓绳的主人。
文明养狗对应文明执法,遛狗不栓绳是文明养狗吗?对应的不就是不文明执法吗?只能说对待人渣就应该拿出对待人渣的态度
有人说先把狗圈养起来,等主人交罚款,遛狗绳子都不栓的人你能指望他来交罚款!?这个期间狗住哪,吃啥,万一生病了怎么办?这些财力人力谁来出?靠不住的狗主人吗?
还有人说这样执法太一刀切了,那作为普通人怎么分辨大街上哪只狗咬人哪只狗不咬人呢?而且以前没咬过人的怎么保证以后不咬人呢?它是有潜在的危险性存在的呀。
最后,狗是狗,人是人,有些人把狗和人甚至孩子放在一个层面上比较,那是你的观点,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人权都是大于狗权的。
建议改进捕杀手段,提升捕杀技巧,给城管多一份安全,给狗多一份安详。
我不是不善良的人,我也想和狗和平相处,看狗的眼睛会觉得他可怜,但是不代表我要可怜我正常走路时突然冲我边跑边叫的狗,我胆子小,当时吓得尖叫,因为听过说越跑狗越追,所以连动都不敢动,还是路过一个阿姨帮我把狗赶跑,之后我就蹲在那里哭
有一次站那里不动,一只狗冲我慢慢走过来,我以为它没有恶意所以也没有防备,但是他走过来就开始咬我的腿,我穿的牛仔裤都被咬破一个洞。然后就是去打狂犬疫苗,打免疫蛋白,我本身就是很害怕打针的人,尤其是在伤口附近打免疫蛋白,真的很疼,打完第一针狂犬疫苗的时候当天晚上还发烧。
其实我挺喜欢狗的,你看就算我被狗追过咬过,我还是喜欢狗,可是狗并不会因为我喜欢它就不咬我,我也不会因为喜欢就不害怕它
说了半天经历突然感觉不符合问题… 最后补充一句吧,我愿意善待所有狗,但也请你管好自己的狗,你跟我说我家狗不咬人并不会让我减少半分恐惧,带上狗绳才会(其实就算有绳子它冲我叫我还是会害怕)
在此,我想问问对狗都比对自己父母好的那些爱狗养狗的 “爱心” 之士?当你们的狗半夜乱吠,在地板上撒欢蹦跳,给周围邻居带来极度的困扰和痛苦时,当你们的狗在公共区域随地大小便时,你们是怎么做的???就想问问你们是怎么做的???
打得好。
读书的时候有一年暑假还没开学,回学校办户口迁移。
校园里空空荡荡,有几只平时我们还喂喂的流浪狗拉帮结派 ,在校园里很猖狂的样子。叫不出品种,反正基本是串串。
这几只狗平时还投喂过的。
办完事,这几只狗不知道为啥对我狂吠,六亲不认的坏狗,哥哥我请你们吃过火腿肠啊。
问题是唯一的主干道被它们封锁了。我走左边它们走左边 ,我走右边它们走右边。
这几只狗很狡猾。
敌进我退,敌驻我扰,敌疲我打,敌退我追。
三四只狗一起狂吠,你们可以现场感受一下,有一定威慑力的。
惹不起 ,你们是大爷。
跑到空教室活活多呆了半小时,野狗转移后才敢继续前进。
当时我就想,学校的保安为什么不处理这几只流浪狗狗,把它们抓走也好。下次宁可喂猫也不喂狗了。
人的安全才是第一位的。不拴狗绳乱跑,打得不冤。
昨天看的视频,基本上很平静,其中有一丝丝涟漪,是想说给那些不知道怎么爱狗的 “爱狗人士” 说些什么。但写了一大段话之后,放弃了。
今天,看到这个问题,想想还是说些什么。
记得上小学的时候,见闻一个上幼儿园的小朋友自己从一个坡往下跑,跑到坡下到马路时没刹住,被开过的车撞飞了,结束了一生。我跑去现场,人已送去医院了。以下的案发现场(请忽略那些不重要的瑕疵 )
这个小朋友,恰好是我所住大院一个上幼儿园大班的邻居弟弟的同班同学。后来他跟我说了一些细节:他同学原本在家,家里也有大人,他自己跑出去玩,家人没有注意到。结果发生惨案,那个坡离他家不到百米。
在我那个年纪,我对这个意外事故的认知就是,小朋友的家长犯了错,没有看好小孩。
有一些 “爱狗人士”,把狗子当自己的小孩,从狗子那里获得快乐,获得慰藉,获得精神上的满足。却没有重视狗子的安全,没有承担“监护人” 应尽的义务和责任。狗子的安全,不仅是狗子是否受到危害,也包括狗子是否会危害到别人而导致的各种安全问题——比如舆论的谴责。
号称自己多爱狗子的,可以扪心自问,自己究竟多爱自己的狗子,它处于安全之中吗?
且不说有证的狗子,即便是真的小孩,父母的稍微疏忽,都会酿成大错。狗子智商再高,也只不过人类的小孩,它没有足够的自制力,它需要监护人的监护。任何监护不力导致的后果,狗 “爹妈” 们请自负 85% 以上的责任。
我也曾是养狗者,10 多年前,从它 20 天左右开始养…… 半夜多次爬起来给它喂多顿羊奶,大一些了喂温水泡的奶糕,再大了喂狗粮…… 所有养狗者的心酸经历都经历过。我很爱它,且我很保护它。我只说我如何保护它:出门前检查牵引绳松紧度、牢固度,确保它不会因为性起有挣脱牵引绳的可能。遛的时候,确保和其他人或狗子的距离,一旦 15m 开外即将遭遇,我会把它拉回我腿侧,紧贴近我,让行人看到我在很好的控制我的狗,请 Ta 放心通过。进楼等电梯,我也是先离电梯口足够远,门开时告知有狗我已经控制好了,放心出电梯。在电梯里,也是在最里,让狗子贴近我,门开前告知里面有狗,且我已经牵好,不要怕。
我做这么多细节,只因一个原因——我爱它。我不希望因为我的疏忽失去它。包括它若伤害到别人引起不必要的风险——我相信不少养狗者会忽略这点,但这点非常重要。这是养狗者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如果每个养狗者都文明养狗,舆论不会有那么多不利于养狗者的论调。
如果你真为人父母,你有孩子,你会对 Ta 有怎样的保护呢?如果你把狗子当你的孩子,你该不该对它有足够的保护呢?
我喜欢狗子,喜欢认真、文明养狗的人们,但我不喜欢那些养狗只为满足自己私欲而不好好对待狗子又以 “爱狗人士” 自居的人们。
文明养狗、养宠物不难,因为只要你足够爱它,你会为它做足够多的事。文明养狗、养宠物很难,是因为很多人只是把它当个玩物,只为了自己开心,却忽略了狗子和周围人与物的安全。
我有个观点:一旦你开始养狗,你就要意识到,你已经处于一个社会问题之中,一个社会矛盾之中,你就要承担应该承担社会责任,来弱化你所处环境的矛盾,来化解你所处环境的问题。这包括了:是否扰民,是否破坏了环境(随地排泄不处理),是否有伤人的可能,是否让你的狗处于危险之中。
而视频那个狗主人,很明显,没有监护好自己的狗子,导致的结果虽然惨痛,但根源在于她。
也希望这个事,给广大养狗者一个警示!
也再请广大养狗者真的去爱你们的狗子,再请各位文明养狗,承担起应尽的社会责任!
如果你的狗令人厌恶,那么最先错的一定不是厌恶你的狗的人。如果你的狗令人喜爱,那么最被夸奖的,会是你。
这是一个社会问题,一个社会矛盾,没有什么正派反派,只有各种做好自己该做的事情,才能从根源上缓解。
狗,如何配的上 “狗狗是人类最可爱的朋友”,不取决于狗,因为狗进化的足够好了;真正取决于的是每一个养狗的人们!
城管冒着被狗咬的风险打狗,难道不是英勇可嘉吗?
语言表达能力不行,大白话凑合看
我觉得这种事情的发生就是狗狗主人的问题。
首先说明我也养狗,养过很多条,目前家里两只小可爱。
一只博美,一只巴哥(巴哥很胖,看起来挺凶)其实这两种都是陪伴型的犬,性格温顺不好斗。
每次出门必须戴牵引绳,纸巾(捡便便)。
虽然它们性格温顺,在家跟我各种卖萌讨好,路上遇见陌生人逗它们也是高兴的摇尾巴讨好,我爱它们,因为它们是我养的,就像孩子一样,它们不会伤害我,就算我把手塞在它们嘴里,它们也不会咬我。
但这并不表示它们不会无意伤害到别人,比如小区里玩滑板的小孩,狗狗也像小孩一样贪玩,它也许感觉有趣就追上去了,如果孩子害怕摔倒怎么办?还有小区里散步的老年人,玩闹时撞到了怎么办?更有天生害怕狗狗的,不管狗狗个头大小,离很远就开始尖叫瑟瑟发抖,这些时候我手中的牵引绳就可以控制狗狗和她们保持一个安全距离。
狗狗就像是小孩一样,它们贪玩,又懂得不多,很多时候是需要主人用些强硬的手段控制制止的,就像孩子要做不好的事,家长一定要很坚决的表明态度,告诉他不可以这是不对的,而不是去纵容。
我经常遇到这样的事情,牵着狗狗散步,忽然不知道从哪里窜出来一只没栓绳的狗狗咬我家狗,真的很多次,幸亏我家狗狗小,在咬上之前就被我及时提起来了。
这种时候我最讨厌的不是这只狗狗,而是狗狗的主人,明知道狗狗性格不好,还不好好看管,他们还满脸无所谓的样子,认为这没什么,狗狗打架很正常。
狗狗的智商再高,它也没办法跟人比,但它们却要生活在人制定规则和主导的社会环境里,如果你爱你的狗狗,想让它们长久陪伴你,并健康快乐成长,你就要严格小心在意着它们的行为。
狗狗的行为,取决于主人对狗狗的教导,但不要指望狗狗能听懂全部,当它们犯错或想要犯错时,主人必须马上制止。还有好多狗狗出去喜欢乱闻乱捡东西吃,结果闻到药或是吃饭不好的东西,回家口吐白沫死掉的,只要一条牵引绳,就可以杜绝这些隐患,既保证了他人安全也保证了狗狗的安全。
现在养狗的人太多了,一个小区里都有十几只甚至是几十只狗狗,但有多少人在养狗前做了充足的准备工作的?
在你打算养狗前,你有仔细查资料了解过这个品种狗狗的特性吗?它有什么优缺点?需要特别注意什么?狗狗生病时怎么应对,它乱叫,淘气拆家时你能接受和教导吗?总之需要了解的太多,就不一一列举了。
你只有做好充足的准备,才能养好你的狗狗,而不是一时的兴起就养了,结果养一段时间觉得麻烦,觉得它们讨厌就不要它们了。
前几天在小区遛狗,碰见一对中年夫妇领着一只黑色小泰迪,没栓绳,不过那狗狗挺乖的,不乱跑,也很温顺,那个女主人说了这么一段话,“前几天俺家人给它剪毛时候接了个电话,没注意一下子剪秃噜了一块,难看死了,我这想把它领出来,溜远点,让它找不着家,故意把它溜丢了完事,谁知道它还跟回来了。”
狗狗何错之有?
我想说这种人不配养狗!
同样,那些遛狗不栓绳的,不捡便便的,让自家狗狗乱咬别人家狗狗,还以自己家狗狗厉害而洋洋得意的人,你们配吗?
哦,作文最后得扣下题。
对于这个问题我的看法是狗狗主人的责任,同时狗狗很可怜。
狗主人永远不觉得自己有错,这才是他们被骂成这样的原因
我之前看那个视频,狗主人手里拿着绳子都不牵。对于这种人就该重罚,哭有什么用。之前跟他们说了多少遍了,谁听进去了。就是作呗。
这位大妈后面还摔倒了,我呵呵呵呵呵
这位狗主人遛狗不牵绳,狗证也是过期的,警察暂扣她狗的时候。还把警察咬了。
真!同化了
你跟我讲文明,我就跟你讲讲什么是文明。
文明,究其根本,是人类的文明,不是狗类的文明。
不牵绳的狗,出现一次,打死一次。
出现两次,打死两次。
出现 xx 次,打死 xx 次。
你不牵绳,打死一万次都活该。
不要跟我讲可怜,我女儿两三岁出去街上,要是被你不牵绳的狗咬了,把你的狗杀一万次能弥补我的损失么?
这种事情,就是要百分百扼杀在摇篮中,才能保障我们人类的安全,城管做的无可厚非。
什么?你不同意,你觉得狗命比人命贵?那你是人还是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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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一点:没想到随手一答会引起这么多的讨论,我再啰嗦几句,评论区那几个人的评论我也看了,虽然看似中立善良有思想,但却着实没什么道理,请你们好好理解:
以人为本
这四个字。
然后我再叙述一个事实:我们经常看到小孩掉落动物园,击毙各种动物的新闻,即使这些动物是濒临灭绝的保护动物,难道这些动物不比狗高贵么?为啥国内外处理方法都一样?
看完这个事实,我在问你一个问题,熊猫可爱吧,人畜无害吧?但是你知道它也是具备对人攻击性甚至可以致命的危险,如果有小朋友掉进熊猫的地盘,熊猫对小孩有攻击举动,你猜我们的动物园会怎样?杠精一定会说打麻醉针,但是麻醉针不是立刻生效,千钧一发之际,你猜我们会怎么样做?
所以,拿人跟狗相比,真的是降维打击。
评论区遇见一个这样的人,直接对我人身攻击了,哈哈玩知乎七八年了第一次见。
理论上没有狗证都是不合法的了。因为没有狗证就无法证明这只狗按期注射疫苗,自然是有风险的狗。现在大多数城市都已经很温柔执法了。城市里养大型犬,没有狗证都没有来把你们怎么样了。
上面有个回答引用了一组触目惊心的数据:
天星舰水手:如何看待湖南城管当街打死「不牵绳」宠物狗,狗主人称「狗是自己跑出去的」?
为了让你们养狗的开开心心,中国每年要付出这么多代价。十三亿人已经做出这么大让步了,你们连牵个绳都不干还抱怨别人打你狗?
其实不用处理狗,处理人就行。
所有城市宠物狗身体里植入电子芯片内容包括狗主人姓名,地址,电话,身份证号一系列信息,同时必须配带含主人姓名,电话的狗牌,一经发现未牵绳拘留十天,罚款五千,遗弃拘留一个月,罚款五万,纵狗伤人五年起步,入档案和诚信档案,十年内不得贷款,出国,考公务员,同时举报遛狗不牵绳证据充足奖励五百。
可以申请解除关系,交给宠物安乐死组织,安乐死,无害化处理,一条龙。需付费。
所以刚生的小狗,一个月内新生小狗持父母狗方主人的有效证件,统一办理临时电子植入证件,一个月内无新主人,公狗母狗双方主人协商负责方,重新植入正式电子标签。逾期拘留十天 罚款五万。
养猫的也一样。
歪个题,我小学老师的小孩,一岁左右,在家睡午觉,因为家里开了个小商店,店铺后面就是平时生活的地方,小孩子在那里睡觉。
有天中午小孩子在睡觉,奶奶去隔壁串门了,一只流浪狗溜进来把小孩子头咬了一口,伤口也不深,奶奶听到小孩子哭就回来了。
结果去医院以后小孩子脑膜炎,同时对好几种药过敏,各种常规治疗都无效,不停转院,最后死了。
那件事不久后我在街上碰到了老师和他爱人,聊了几句,我根本不敢去想他到底怎么过的这些日子,我感觉他的表情总透露出一种悲伤,哪怕他在笑。
支持城管,遛狗不牵绳,一律捕杀,希望全国推广!!!
答主不讨厌狗,拉布拉多,法牛,吉娃娃,泰迪都很可爱哦 (´-ω-`),但是心里比较怕狗,可能因为小时候,弟弟被狗咬过留下阴影了。
某些养狗人士,遛狗从不牵绳,还特别喜欢说**:没事,我家狗不咬人,**有次等电梯,门开了,一条没栓绳的狗在电梯里疯叫。我说你把狗抱起来吧。狗主人说:没事,进来,进来,我家狗不咬人 ,(TMD,狗都快扑上来了还,NM 还不咬人,你家养的狗当然不咬你家人啦。)
呵呵了,看到这个问题的高赞答案我真的惊呆了。
打个比方,你总是把你的私家车停到路边的非停车位,交管城管人员看到了不是拖走等你去交罚款,而是直接把你家车砸了。
干得漂亮哦~
哦哦,砸了你家车后,全国各省各地各村的违章乱停车的现象就都好了呢~
你家熊孩子公共场合喧哗冲撞到我了,我也可以当场给他一巴掌~
是你没有看管和管教好哦~
—————
不牵绳固然不正确,但是当街打死的执法行为真的道德和法律上正确吗?这样的暴力执法真的适合 b 乎里人人拍手称快吗?对于一个流浪狗尚且能做到收容,对于一个宠物狗下杀手合适吗?b 乎里那么多身处或者曾经身处校园中的人,如果寄身校园里的猫咪狗狗被人以无法管教的理由打死,各位还能做到高喊支持吗?
支持对养狗人不服责任行为的惩罚,但当街打死一个有宠物性质的生物,如此夸张的以儆效尤的执法方式,对不起我无法和高赞答案一样表示支持!
杠我就是你对哦~
牵绳子已经是很底线的要求了,还能指望执法机关怎么容忍?
闯红灯给你记着,下次批评教育?回一句刹车坏了,然后一切照旧?
醉驾给你记着,回头给你发个提醒书?回一句喝高了不懂事,下次也要上车?
贩毒了给你记着,回头发个警告信?回一句我也要讨生活嘛,继续违法乱纪?
什么东西都要求别人无限容忍,却肆意的给他人身上倾卸风险,你以为你在干什么?或者你以为你是什么?是不是你的狗儿对你的尊敬让你产生了什么错觉?自己理当受到所有人崇拜?
既然自己不愿意花费一点点小成本,保证周围的人相对的安全,那不要太介意别人用强制手段来避免最坏的结果。
狗咬了人结果主人遁逃无踪这种情况每年的例子太多了,可以说发生了最坏的结果也没见你们有几个主动负责的。
在一个公共场所不对普罗大众负责的家伙,不要介意普罗大众用可能损害你利益的手段自卫。
不然,你这么介意这些 “小小的损失”,咋不先拴着狗保护一下别人的 “小小的安全”?
还是说暴露了其实你只是不希望自己有啥损失,但是完全不介意别人咋样的虚伪的本质?
明明这风险是你搞出来的?!
—————有个事我觉得还是得说一下————
我们很多人说的是这狗该不该杀。
而很回答解释的角度居然是 “这不优雅”?
我可不可以理解他们也确实找不到什么别的更好的吱声反驳的地方了?
只能嫌弃没有花更多成本,行为上严肃的,让这狗的死亡更加 “体面优雅”?
我杀了三天三夜你问我的是眼睛干不干?
我们小区有好多不牵绳遛狗的人。
每次开车出去都怕压到狗狗,摇下车窗对主人说:下次要牵绳啊!狗狗乱跑万一压死了怎么办啊?然后对方默默看了我一眼,若无其事地继续放养式遛狗。
很多时候坐电梯都会碰到遛狗,不牵绳,把狗狗带到电梯里来。有的狗狗就在人腿之间窜来窜去,惊吓 X1,然后主人就在电梯里大声呵斥狗狗,惊吓 X2。最讨厌的是有的主人撑着电梯门大声呼唤狗狗进电梯,这个过程就耽误好久,让整个电梯的人都为他没有牵绳所耽误的时间来买单。我在电梯里提醒过他们遛狗得牵绳(毕竟电梯里都有这个警示牌),可是主人的反馈就是沉默沉默无限沉默,下次继续。
面对遛狗不牵绳,我真恨不得把这些狗狗压死!踢死!让这些主人接受点教训!
可是…… 我做不出来。
因为如果我当街拍死一条狗,这个视频被孩子看到了怎么办?我怎么跟孩子解释我虐杀动物这件事情?如果孩子模仿我的行为怎么办?我怕那些不知轻重的小朋友开始学着到处虐杀动物(想想我单位树丛里的那些野生猫咪估计要倒霉),我怕对孩子童年产生阴影…
其实,我甚至觉得如果我亲手打死一条狗,我自己也会落下终生阴影…
只能说,城管同志真的非常敬业,他们为了维护市区的秩序,不惜做出这样的事。
坚决抵制遛狗不牵绳,希望能有科学有效的监督办法和解决方式!
服了┗┃・ ■ ・┃┛
我快成爱狗人士了……
1. 我说支持抓,但不支持当街笑殴;
2. 打狗和抓狗都有受伤的可能,那评论区里的说打狗的时候被狗咬伤了,谁负责?难道杀狗受伤要负责的人跟抓的要负责不一样?
3. 抓回来不用养,狗饿死了也是狗主人的问题(爱狗人士纳税负责抓、关狗的开销,否则买麻醉枪、捕狗网之类的);
4. 相关法规没有规定,打狗这种事情在一定程度上起警示作用,一定程度上可以容忍,但大街上几个人拿着棒子着打,兴奋的好像可算逮到了似的。不但起不到警示作用,还会激化生命权矛盾(流浪狗是否有生存之权);
6. 如果城管是把恶狗拉走到人少的地方打死,隔离保护群众,并且打的时候也不那么兴奋过激,我也会说他打的好。
评论区里的有些人看不懂?
无论狗死的可不可惜,那也都是他主人的问题,养狗的人是个渣,在这里不与批判,反正会有一堆人说的。但我们潜意识的认为狗该打的时候,不代表城管的做法并无问题。
文明执法,全民守法。
狗可以抓走,通知主人罚款并接受批评教育后领走什么的都是后事…… 过时间没有领的再处理不迟,你也不用帮她养着,狗死了也是他的责任……
只是我觉得当街打死太过了,这件事上,此狗有没有狗证∪・ω・∪不是第一问题,没绳遛出来(无论是否是狗自己跑的)才是最大的问题。而且城管这牌子也肯定不是第一天立出来,但牌子起的是警示作用,不是法律作用。在者说,难道看见一条流浪狗就杀掉,就是民心所愿吗?遛狗不牵绳,等于狗遛狗。
但如果我在街上走着突然看到几个城管笑着拿着棍子把狗活活打死的血腥场面,我只能说很遗憾了,这个并非是像人们对无绳野狗有的心理阴影,而是对社会的反思。
人们今天在街上随便打死流浪狗的原因是他可能会导致人受到伤害,原因自然是人权高于狗权,当然,这是事实,要不然人类这么多年白发展了。但是打狗真的不需要看狗做了什么?有的可能就是在街角蜷缩着睡觉,醒来后还躲着人群走,然而这些被乱棒打死的原因是防患于未然,从不否认把罪恶扼杀在摇篮里是一种可行有效的措施,但这种措施往往使人人喊好,但伤其无辜最多的方法,这种事必须要权衡利弊,只看人狗关系,现在就是处在奴隶社会,野狗可杀,人也不想更不会让人狗平权(除了狗奴),人都有同理怜悯之心,不能否认有甚者爱各株花花草草,而视频中的城管们却莫名让我看出了其嗜血之性,拿过街老鼠来类比,伤人恶人之物,看见后不应是众皆怒,共诛之,后大喜吗?要杀快杀,重棒出击,何虐之之理?闻哀鸣,才出众人之怨?
有狗敢在人流里穿梭乱叫的,格杀勿论,我很赞成,但同时最好远离人群,封锁控制杀狗区间,勿让狗急跳墙,伤之百姓,这都是视频里城管没有做到的。
它是自己跑出去的不是更该被打死吗? 这说明主人完全控制不住狗,危害更大。
首先怎么定义宠物狗,不能说随便指着马路上一条死狗就说是自己家的吧,得有个法律意义上的凭据吧,狗证是最好的证明,然而中国养狗人估计超过 95% 没有办证吧,没证也行,你牵个绳子我们也默认这是你的财产了,问题是你绳子也没有,然后说我不站在旁边了么,大家说说,这站在旁边就是你的了?我站你旁边你是我的了么?当然案中的狗据说是有证的,可是你一不拿出来,二不牵着,只能当无主流浪狗处理,而我国从法律来说又没有什么关于保护流浪狗的法律,相反打死这条流浪狗至少是解决一个潜在的危险,为什么要反对呢?
给每个支持城管的人点赞,很多养狗人士不清楚有一部分人对狗是有恐惧心理的,我以前在厦门一个街头转角突然窜出来一个大黄狗,冲我狂吠,我面对他倒退,立马冲上来咬伤了我的脚,咬住了还扯,当时大夏天穿的五分裤,我花了钱打疫苗,还浪费了很多时间去医院,找狗主人索赔更是不可能,这是初中的事。
到了现在要是碰到这种狗如果他真的咬我,我是真的想一脚把它的嘴踩烂。可能是以前被咬过的心理阴影吧。
如果你真的爱狗,不想让它死,就该好好拽紧你手上的绳子。
这里涉及到的,其实就是对文明的理解…….
老外也杀狗,杀得比我们还凶,抓到流浪狗 6-15 天没人认养或者认领,直接就处理了……..
怎么处理的,根本没人看到,无非就是无痛楚,但感觉是不是好很多?
这个其实意识到以后慢慢会改的,四十年前,广东省吃龙虎凤的就在大街上那么杀猫,现在谁见过…..
首先,如果没人说,谁能看出来这是宠物狗?别说脖子上戴着项圈呢,流浪狗也有戴着项圈的。狗的品种是串串,扔在大街上和流浪狗差不了多少,谁能认出来?
其次,都不说没牵绳,是狗自己跑出来的,狗主人都没在边上,在旁人看来就是无主犬。如果半路上狗咬了人,在没人认识这条狗的情况下狗主人还会承认是他的狗吗?
城管有错,城管也没错。错在行事武断,对在行事武断。狗主人有错,错大了!文明养狗对应的是文明执法,但是不文明养狗呢?以德报怨,何以报德?
还有,我不相信城管之前连警告都没有就直接挂出 “遛狗不牵绳,直接捕杀” 这种话,电动车戴头盔还有一个警示期呢,而且今天不是周一,不是 1 号,不是 15 号,不是特殊日子,绝对不是第一天执行了,总不见得城管大早上开会: 明天天 618!咱们在购物节前要宣传遛狗要牵绳!
总觉得这句话怪怪的。
如何看待?
当然是拍手称快!普大喜奔!证明城管也有好人,也是能做很多有益于人民有益于社会的事
我不养狗,不懂狗,不爱狗,也不爱吃狗肉(不好吃)。
但是我认为,无论是谁,把狗 “当街打死” 的做法还是不太文明。就好比,我支持死刑,但是我不支持把死刑犯菜市口凌迟。死刑执行之前,也得有司法程序。狗自己不能申辩,但是至少先把狗抓起来,公示几天,无人认领再安乐死。执法期间,抓捕,运输,喂养,看管,防疫,登记,入档,立案,公示、认领等手续费适当收取(比如,根据狗的品种 5000 元以上,上不封顶),这不是罚款,只是占用国家行政资源的费用支出。如果是有证的狗,也应该在狗主人没有按时支付养狗,认领等费用后,先吊销狗证,再把狗安乐死,这样才程序正义。当然,拒不支付行政资源的费用支出的,才能合理罚款,还得加上把狗安乐死的费用,列入征信,取消养狗资格。就好比,车辆违章过多,罚款交了车才能再上路,否则违章上路的车扣下,据不交罚款的,车辆拍卖充公,一个道理。
以下是本人根据《天津市养犬管理条例》举报,立案,出警的案例。
1. 天津市公安民生服务平台举报。给天津市便民服务点赞。
举报内容:由于放任狗跑到公共区域,造成携犬出户没有成年人牵领的事实,从而违反《天津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2. 收到反馈后,到指定的地方派出所(片儿警)立案。片儿警辛苦了。
智能门铃自动录制的视频证据:
文案录入工作真的挺占时间的,我提前备好的各种证据和文字材料,一个业务熟练的年轻民警也前后搞了半个小时才立案录入完成,核对笔录,按手印,归档。宝贵的治安资源就这么被不遵纪守法的人消耗了。治安民警平时工作真的挺忙的,我觉得收费 5000 元起都是少的,建议有关立法部门采纳。
我没要求罚款,把狗带走什么的。我只是要求按照《天津市养犬管理条例》,文明养狗就行:办理养狗证明,每年按时缴纳管理费,按时打疫苗;狗出户的时候,「养狗证」、「狗」、「成年人」和「狗绳」这四项必须在一起,不能分开,这都是明文规定的。
3. 出警治理。给民警点赞。
智能门铃自动录制的视频(设定的是 16 秒),全过程视频片段很多,大都清理了。
狗主人好像不久后结婚搬出父母家了。我没跟踪最后怎么处理的,反正连狗带狗的主人都再没见过了。
狗不是自己跑出去的难不成还是你背着狗跑出去的。
狗自己跑出去就是养狗人的责任。
狗主人有责任管住自己的狗。
等着狗咬死一个孩童的时候,狗主人又要装这狗不是他家的,兜里的狗证转身就给烧了。
皆大欢喜,喜大普奔ヽ (^0^)ノ
城管没做错
狗主人活该
狗真惨
城管打死狗是对的,别说 “我家狗不咬人”“它才那么大一点,没有攻击性” 你是狗?你知道它咬不咬人?
狗主人别说什么不牵绳的理由,狗出去要牵绳你不知道?不知道可以,那就不要养,养了就别不牵绳。
狗真惨摊上这么一个主人,跑出去,不牵绳,结果上街被城管打死。
1. 目前已经证实打狗者不是城管,所以单就这个案子关于城管执法权的问题可以按下不表了,我猜测后续公安大概率会通告打狗者被依法拘留或者罚款。评论区有人提到宠物狗必要牵绳才能在法律上认定是宠物狗而非野狗,如果有法规或者司法解释愿闻其详。
2. 不爱狗人士不用担心没牵绳的狗伤人对方不赔偿,不牵引被索赔的判决一查比比皆是
3. 很多人说违停的车不会主动撞人,狗会主动咬人,姑且不说根据动物学家的共识,一条外观明显没有狂犬病的狗主动咬人的机率有多大,车子不会主动撞人不代表没有危害性,如果是挡住防火巷的违停呢?如果是停在斜坡山路的违停呢?如果是任何不合格的任何器材会不会可能起火?任何违规违法的物品的处置都是先收集在处理,就算是海洛因也不是当街烧掉,为什么狗就是当场销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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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法治社会,依法行政,这个问题底下没有人讨论法律问题?
道理上来看,城管打死狗是有理的,法律上来看呢?狗是人民的私人财物,一时的不牵绳立个牌子就能彻底破坏的话,是否城管拿个牌子写着违规停车一律销毁车辆,就能一路彻底损耗路上所有违规的车辆?
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城管的执法依据是行政强制法,依法城管从来就只有扣押而没有没收或者损坏财物的权力。那么城管的行为,不是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涉嫌违反上述法律,是否应该立案追诉?
城管是行政执法人员,依照法律对违规行为做出合法的强制行为,一旦手段超出,那跟私刑没有区别,除非有哪条法律位阶的法律规定没牵的狗依法当街扑杀并由城管执行,否则城管就是实施犯罪的嫌疑人。
大概 14 年前吧,我住的镇子就有过一次打狗运动,我那时候还小,原因也不太清楚,反正当时没栓狗链的一律当流浪狗处理直接打死,当时家里养了 2 条狗,用来看厂子的,一条好像是土狗,另一条狼狗,家里把狼狗拴好链子关家里了,土狗直接带出去给打狗队打死,原因是土狗在一星期内咬了 2 个路人,还都是大白天咬的,家里为此又是赔钱道歉,又是送医院。咬了第一个人之后,家里就给土狗绑了链子,结果还是把人咬了。狼狗反而乖得很,一点不凶,当时狼狗长得比我还大,但是我却喜欢戳着他玩,他也不凶我,就很呆的样子给我戳,不过狼狗晚上看厂子的时候和雇来看门的人一起抓住过贼。
亲戚家也是在镇子里开厂子的,也养了狗看厂子,他们养的也是土狗,但是很乖,在外面和厂子里都有绑着链子,我过去的时候也喜欢抱着他们玩,不过很不幸的是,6 年前左右这几条狗被贼下毒毒死了。
我说的这些都是我在乡镇生活时候和狗的经历,养这些狗看家护院的需求远大于精神陪伴的需求,而且通常狗看家护院的时候不是要求狗去咬人,而是让狗起一个警报的作用,让人起床抓贼。
我和狗在城市的经历就不那么美好了,刚上初中的时候,住在城市,和父母说了后,自己走去亲戚家玩,总路程大概 1 公里左右,我一蹦一跳得经过一个食品批发市场的时候,不知道怎么回事被一条狗盯上了,狗飞奔着向我过来,我赶紧加速跑,跑了 20 多米后,我冲进了人群里,狗才停下了。(追我的狗不大不小,比视频里的狗可能大一点,时间太久记忆不是很清楚了)
有了这次经历之后,5,6 年的时间里,我碰见狗(指没有拴着狗链的),都要害怕一下,然后一边瞄着狗,一边慢慢地走过去。我现在倒是没那么怕了,但是看见没拴狗链的狗,还是不敢走太快。
说了这么多,我的观点是:城市养狗规定要非常非常非常严格才行,一条没拴链子的狗,突然向你冲过来,那种非常小的狗倒还好,没啥威慑力,但是中型犬和大型犬这么一冲真的很吓人。
乡下养狗可以适当放宽规定,但是遛狗出门最好还是得把链子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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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件事,我总体是站在城管这边,我当时被狗追的时候也很希望有人出来给狗来 2 下子,不过直接打死可能有点过了,可以考虑先抓起来,然后联系主人过来交罚款。
狗有狗证不意味着可以不拴狗链,人有驾照乱停车,车也是要被拖走罚款的啊。
狗主人忘记再加上一句:它还是个孩子⊙∀⊙!
哈哈哈哈,你看我说的可到位。
首先强力强制推行养狗实名制,注意是强力强制,我想狗爹狗妈们肯定会全力配合的,这样就可以接着全面建立起所谓的收容制度了。
然后未实名认证的一律实行捕杀,个人觉得如果填埋真的浪费了,狗肉很香。
这是主人的失职,当街打死一条狗,太残忍了,城管执法没有错,也可以起到警示作用,但我希望这种方法可以改善。评论很多说的从安全角度,社会角度等等的我也赞同,有一说一,我是心疼这条狗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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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见解,水平有限
短期内,主人应该是会遵纪守法的,但是一旦执法力度减弱,不带狗链的现象会不会又出来?到时候是继续将狗打死吗?我觉得这个方法目前可行却不是长期可行的方法。希望可以改善。
狗办了 “犬证”,可是主人不干“人事” 啊~~
可怜狗狗了,下辈子千万别再跟这样的主人了。
难道这个问题的矛盾点难道不是在于当街打死么?
重点不是当街么?
个人觉得当街打死做法欠妥
我一个成年人都有点接受不了当街打死动物的场面 如果被小孩子看到这么血腥的场面可能会留下阴影 当然了现在小孩子也比较早熟就是了
如果能先捕捉还是先捕捉回去再杀的好
建议城管普及抓狗工具
或者温和一点 把偷狗人那套整起来 毒镖或者麻醉枪
最后防杠:仅限于对付在公共场所不牵绳的狗
说个细节,不是洗地。
我看事发地是个县城,县城有个普遍情况是,执法习惯、普通民众面对法律的习惯普遍滞后于大城市。
就比方说都市里的人,一听养狗,默认绝育打针喂狗粮,遛狗栓绳捡便便。
但在我家乡,县城,我有个邻居叔叔大概两年前弄丢了一只幼崽萨摩耶。
你知道怎么弄丢的么,他觉得狗是用来看门的,不能进门,夜晚放在家门口过夜,第二天不见了。
就这狗还不是他的,是他同事的,见同事养着好玩,拿过来逗两天看大门。
最后这个叔叔买了个价钱差不多的小泰迪赔了。
他同事也觉得没啥,有个狗就行,就是觉得没以前那小白狗好看。
就这个环境,你是很难指望他们理解什么叫遛狗栓绳的。
执法是对的,但是普法和循序渐进也很重要,最好不要一步冲天。
先让民众适应你的执法节奏,这样就可以避免引起较大的民众反应和舆论风暴。
防杠指南:
不是说执法不对,意思是可以先进行短期宣传,再进行罚款,最后进入捕杀阶段。
在上狗证的时候对民众明确表示没有栓绳的狗将进行捕杀。
这样这事儿就不会闹到上新闻这么麻烦了。
就好比你设置红绿灯人行横道是不是好事?是好事。然后你去农村插个红绿灯,也不做普及不给缓冲,见一个闯红灯罚款一个,事是对的,但是这么办不聪明。
防杠指南结束,再杠你对,我的品种是博美,谢谢合作。
还有个重要的问题,大家可不要忽略了
上图是我在淘宝随便扒拉的一个卖牵引绳的详情图
大多数这种牵引绳的长度大概都是 5 米左右吧,就算法律规定了遛狗必须带牵引绳,如果狗主人用这种长度的牵引绳在小区里面,大家都知道小区路面不会像外面那样那么宽,一旦五米内有人,而且狗子突然发神经跑去咬人家,这个该怎么办?
良心的狗主人肯定会时刻关注着狗子也能更及时的按下按钮拉回狗狗,要是现在那种本来不情愿给狗栓绳的人呢,你们觉得到时候他会管吗?他会按下那个按钮吗?不敢确定呢。
所以我觉得不但要规定遛狗牵绳,最好能制定一套完整的法律,比如被咬的人能够得到什么切实的保障和赔款,狗主人应该得到什么样的惩罚与教育,每只狗应当定期检查并打狂犬疫苗,高赞评论说的很好的一点体现就是,我们国家把钱都浪费在给人打狂犬疫苗上了,如果给狗打狂犬疫苗,能更多减少纠纷与伤害并增加普通群众的基本保障。
PS:本人小时候也养狗,喜欢善良可爱的狗子,自从被咬过一次,就心理阴影了,一次下班回家进小区了遇到过一次不栓绳子的,那个狗子对我狂叫,我很害怕,我一边躲着狗一边又急又怕的对狗主人说:你怎么不栓狗绳?
你们知道她说什么吗?
她白了我一眼说:干什么啊!又没有咬你!
然后扬长而去,狗子还回头龇牙咧嘴的看我,吓死
恕我直言,我觉得榜 1 和榜 2 有异曲同工之妙…… 真的是巧了
永州之野产异犬:
无证或不栓,遇城管尽死;以啮人,无御之者。然得而焖之以为煲,可以已肾虚、尿频、阳痿,补中气,强腰膝……
城管之来吾乡,叫嚣乎小区,隳突乎街道;吾恂恂而起,视其证,而吾犬尚栓,则弛然而遛。谨食之,时而撸焉……
余闻而愈悲,孔子曰:苛主猛于犬也…… 孰知恶主之毒,有甚狂犬者乎!故为之说,以俟夫禁养狗者得焉。
我也养狗,遇到这样的事能怎么说,城管一刀切虽然不人道,但现在很多令人反感的和谐管理,不就是过多强调了所谓的人道造成的。设定一尺的规则标杆,有人就要违规去做一尺一寸,一旦被抓,总是解释我是无意的,当然真是有意还是无意天晓得。然后一堆人会跳出来扯人道,又不是大奸大恶,就超了一寸这一点点而已,和贪官恶霸相比,这点点违规算啥,有空去抓大恶,成天跟小老百姓过不去干啥等等的,这样的事多了,规则就更加不再是规则。
城管既然这样一刀切的管了,不管初衷是啥,希望能这样一管到底,树立起规则的权威性,如此这条狗才没有白死,它的死也算是为促进时代进步做出了牺牲,它的血就算是唤醒社会对于规则遵守的觉醒。
统一回复喷子,希望你们以后对自己珍视之物可以 24 小时看管,否则稍微疏忽一下,就是生离死别哦。
狗主人可以再买条狗,买十条二十条都不牵绳,城管打的过来么。当街打死真的解决问题让狗主得到了惩罚吗?
杀狗只是报复性发泄而已,解决不了任何问题。怎么我们大湖南会采用这种最无用但粗暴的方式。
人家成都还是重庆的城管是当街派发狗绳,还不牵就收狗。
怎么我们大湖南总是一言不合就打死。
判刑都有个死缓,是让受害者有生还的希望。
这样当街捕杀只会让素质低的狗主人更加肆无忌惮,丢了找都不会找因为出门就等于死亡。
会让一些虐狗的变态更加来劲,狗我玩够了不想处理不想背上虐待的罪名,只要不牵绳让他出门就可以了?
不敢想会有什么人来利用这条当街捕杀做出更恶心的事。
而狗一直只是个无辜的受害者而已。
狗自己跑出去情况还蛮多的,但规定在那,你刚好撞上了,那就没办法了,城管说下不为例那是算运气是人性化,城管直接打死那也是按规办事,找不到毛病,唯一能有话题性的估计是双方当时的态度和状态。
面对矛盾只顾跟风发泄情绪,在一片 “正义” 得到伸张的叫好声中,趁机掺杂在人群里,从不需要负责任的角度,把所谓亲身经历的一己之见当作真理抛出,锦上添花落井下石不吐不快,仿佛自己是理性的代言,仿佛社会秩序就得靠这样才能变好,岂不知不过是张牙舞爪的乌合之众。键盘侠与狗,都是基因的载体而已,没有本质区别。
只图一时嘴快的键盘侠们,努力的把暴露出来的问题转化为一场道德嘴仗,愤怒的情绪和激烈的言辞,已经让他们把矛头直指所有养狗的人,并且要列出只存在于自己脑子里的 “大数据” 作为 “养狗的有几个会把粪便捡起来” 的证据。而不负责任的主人、不作为的管理者和制度制定者将在他们的掩护下,又一次成功逃脱
奥利给,兄弟们,干了,晚上安排一波。
狗不拴绳属于危害公共安全,杀人未遂,建议尽快完善法律条例,追责到狗主人判刑。这东西就像我把定时炸弹放到鸽子身上,让鸽子自己出去炸人一个意思。
在城市里,把一只狼放出去,这种事情是不在于这个狼有没有咬人的,把狼放到人群里,本身就是一种恐怖袭击。建议枪毙。
狗和狼就是一个东西,没有生殖隔离,不像猫,猫就是猫,和老虎交配了也生不出来。
第 1 层意思,那就是它自己找死,没啥说的了,大概就是不是我的责任,与我无关,万一处罚起来,也跟我没关系,毕竟我是办了狗证的。
第 2 层意思,我一个正规养狗的,难道狗偷跑出去就直接打死吗?你们这样没有人道主义,我需要赔偿。
狗证只是承认了你有合法养护的权利,如果你出门遛狗不牵绳,带着狗随地大小便不处理,讲道理都可以列入处罚条例,打死狗比罚款来的更直接,但是罚款不失为一个好办法。
狗肉禁食引来一大波狗问题。
这么多的狗问题以前就有,但是现在特别醒目。
遛狗不栓绳,当街打死。这种问题以前绝对多数是城管没人性,现在绝对多数的是主人害死狗。
对城管人员的做法表示支持, 主人说出来这话颇像有推卸责任的意味,那要是 跑出去伤了行人或者小孩,那是不是也这么说 “啊, 它自己跑出去的,不赖我啊”,借用《寡人之于国也》的一句话,“是何异于刺人而杀之,曰: 非我也,兵也!”(你品,你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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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不论它是自己跑出去的,还是你自己没看管好让它跑出去的,说来说去这 都是你养的,连这点儿责任都不想也不敢承担,那你还养个屁!
我感觉出事的都是大型犬
我不知道别的,我们的城市法规规定不允许养大型犬
小区里面贴的有品种照片
哈士奇,阿拉斯加不允许的
小狗普通成年女性甚至稍微年长的孩子就可以一脚踢开
大狗需要几个没有经验的成年人一起才控制的住
大狗就算牵绳了,如果发起脾气普通女性根本拉不住。特别是现在都疼爱的不行,用的肩背绳,普通女性养大型犬至少要用偏紧偏细的项圈才行。
看了这个问题下的几百个回答,感觉要是有一天全国立法禁吃狗肉也不是不可能的……
一个个这么大义凛然,小心有一天养蛊反噬。
该
全国其他省份我不敢说
看到湖南,必须聊聊
我是湖南人
关于宠物狗这块,矮个子里拔高个儿,长沙算管的好的
这个好好到什么程度呢?
新区梅溪湖,晚上遛狗的,十个有九个牵绳,九个里两个上嘴笼(不完全准确,大差不差吧)
这些狗主人算湖南第一档次,老牛逼了
其他老一点的城区,做的要差点,十个里面七个绳,嘴笼很少见(公园不让狗进还老是看着狗)
这些狗主人吧,也不指望你上嘴笼子,求求您牵个绳儿,那么大一条金毛那么大张嘴,牙比我手指头都粗,旁边不见人影在小区里晃悠,小区路是你家的?
三四五六岁小朋友在小区里玩儿,家长一分神,不定就给您家儿子咬一口(您也别杠小孩旁边家长不在,现在好一些的小区物业都看着大门,别的地方出不去,全程监控,还真不怕孩子走丢喽)
小区路是人走的,狗要走请您牵着,嘴里上个套,做不到就请您滚蛋,也甭提狗乖不咬人,再讨喜也就一畜牲,兔子急了还咬人呢
也不是说养狗就该枪毙,不栓绳就把您毙了有违法制精神
出于人道主义考量,毙了狗兴许是没问题的
再者说了咱们要求真一点也不高,出门遛狗完全没问题,标了禁止宠物入内的地方您带自己爱人去就好了,别带您儿子给里边添堵,晚上溜儿子闺女栓根绳儿,戴个嘴套子,拉了粑粑您给扫旁边绿化带去咱也不说啥,别占着人行道中间放堆狗屎,做到这几点很难吗?
嗯?
很难吗?
阳台院子对面楼家里养个泰迪,那嗓子简直被天使吻过,每天晚九点准时开唱,我们这栋楼的狗兴许收到了呼唤(挑衅),夜深人静狗叫此起彼伏,我 tm 是爱安静的人,晚上没事儿就爱搬把躺椅坐在院子看看书,旁边立一小桌子,弄一碟花生碎儿,就着冰可乐怡然自得,这边不临马路,晚上安静的很,nm 现在全是畜牲在嗷,大晚上魔音贯耳
还让不让人吃花生碎(看书)了?
这还不算,两栋楼本身没多宽
我进房里把门关上
魔音贯耳 x1
准备睡觉
魔音贯耳 x2
睡的正香 ing
楼下哈士奇嗷呜~~~~~~~
马上全小区所有的哈士奇一起~~~~~~~~~~~~~~嗷呜~~~~~~
有人劝我装个隔音玻璃门
这工费物价,大几千块钱小区里养狗的帮我出行吗?精神损失费咱大气不要了,合计合计问了养狗的邻居
哈士奇邻居:哈哈哈哈哈不听不听王八念经哈哈哈哈哈您真会开玩笑哈哈哈哈哈
我:哈哈哈哈哈可不是嘛
(开你 * 的玩笑 c 你 * 的)
前面说了,这是湖南省会
传说中的新一线城市
新一线城市的新区
咱们往下走走
譬如株洲
除开河西新区几个大楼盘,物业比较尽责,小区养狗的都栓了绳,甚至大部分戴了口笼子(基本要求成了尖子生)
其他绝大多数地方惨不忍睹
把养狗的全部枪毙肯定有冤枉的,隔一个枪毙一个肯定有漏网之鱼
阳台养狗的(公共阳台)
趁公园门卫不注意带着进公园的
走累了让狗自个儿溜自个儿的
…… 不胜枚举(压根举不过来)
小区花园里坐着看见一没栓绳的柯基,冲着旁边一堆 * 大快朵颐
走过来一小姑娘哎呀这柯基真可爱,看着我问能摸吗?(旁边就我一活人)我说您牵走都没问题(关我屁事啊)
这姑娘真可爱真可爱边摸边拍照,我看着那狗舔了她一下。。。忍着没把晚饭吐出来
我求求您各位有追求的狗主人了
为了自己那点追求牺牲别人的生活质量
积点阴德吧
现在想想也是自己该
谁让我舍不得掏钱装隔音玻璃呢?
定下几个阶段性目标
第一阶段:挣钱装隔音玻璃
第二阶段:雇刺客狙了对面楼阳台的泰迪
第三阶段:找到对面楼,拿煎饼果子抽他的驴脸蛋子
完。
虽然城管的做法看起来有点残忍,但是狗主人才是罪魁祸首。
首先狗出去乱跑和他有没有狗证没有半毛钱关系,有证就不会咬人了吗?
狗不牵绳出去乱窜会给别人造成很大的困扰,讲一个真是案例:
前阵子骑车在一条辅路上,看到一群没有牵绳的狗,说实话不怕大家笑话,当时我害怕极了!后背凉嗖嗖的,整个身体是紧绷着的,到了几条狗附近我完全不敢蹬车轮,因为之前那几条狗追了一个骑三轮的人狂吠,更重要的是我穿的还是短裤。
不管狗有没有病,谁也不愿意无缘无故被咬一口,况且狗咬了就咬了,人也不能咬回去。
其次狗在自己溜达的时候会随处做记号,大便,这让它随便跑就不合适了,有狗主人带着,还能顺手清理产生得垃圾,狗自己溜达产生得垃圾谁来负责呢?环卫工人吗?那么狗主人是不是应该把工资结一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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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各位养狗人士能文明养狗,养它就不要害它!
我不管你们骂不骂我,我都坚定的认为,路上的流浪狗就不应该被当场捕杀!
本身狗有证,那么脖子里面就有芯片,扫一下就能找到主人,你家狗自己跑出来就是看管不利,造成损失的主人依法承担所有责任,没有造成损失的,也可以适当罚款。对于没有证的狗,或者找不到家的,杀死我觉得没有问题。
但是当地城管明显懒政怠政不想非自己的体力,一棍子打死放车上,也不用带笼子了,风险也小了,这很不合理。
这问题其实也是老生常谈了。
凡未注射狂犬病疫苗的犬(包括无标记犬),一律视为野犬,公安人员、民兵以及广大群众都有权捕杀,不负任何责任。
《家犬管理条例》
该主人的话,好比就是一个酒后驾车者的自辩。
酒后驾车者:我是喝酒开车了,但我酒量大呀,我又没醉,怎么了?凭什么就罚我?测试仪的数据高,也不能代表我就没法好好开车呀,你们还讲不讲点道理了?
就算我喝的再多,超过标准再高,我现在不还在好好开车?你们要不拦我,我都到家了。我好好开车有什么错?我又不是无照驾驶,我有照!红灯我都没闯的。
我谁也没撞,凭什么抓我?我连远光灯都没开,知道吧,我技术好的很,酒量大得很。我喝酒开车也不是这一次了,我喝酒开车十几年,一次事故都没出过,是不是说明你们查我就属于没事儿找事儿?
我证照齐全,又没出事故,就算我喝酒了,你们也没权利抓我!
首先说明下这个「不牵绳」宠物狗,他的主人也有责任,当然这只狗可能会危险公共安全。但是话说回来,打死这只狗就有点残忍。是不是有点丧失人性了,为什么不选择制服这只狗。
确实「不牵绳」 属于不符合规范。但是需要理性的处理问题。就跟人们闯红灯是不对,那么正常行驶的汽车,能把闯红灯的撞死吗?
回到这个问题就是,当时有没有把「不牵绳」宠物狗 打死的必要。
多好的狗狗啊,被主人害死了。
可怜的狗,下辈子要找个好主人,能给你拴绳子的那种。
这个咋说呢?个人见解吧,狗不牵绳是错误的,可以抓住带走吧?都有那种网兜的,直接抓走人到毁灭不好吗?当街打死,血汁呼啦的,太残忍了,一般人感官和心理都受不了。
公共场合不牵绳就该打!
这话两说着。
假设狗真的跑丢了或者就是没栓绳子 刚出小区被打死了 ,合不合法 应不应该 人不人道
连流浪狗都是用网兜抓得 你把一个宠物狗直接打死?做法带着个人情绪不应该
有法律明文规定 不牵绳的狗 就地处决吗?没有吧?
肯定不人道
一只流浪藏獒我怎么没见谁去打死呢?都是报警请求击毙?
恰巧养狗人错了不占理,恰巧该城管队员讨厌狗。
遇到不文明行为该报警报警
挺好的,什么时候全国城管都能普及呢?
首先我是爱狗人士、自己就是做宠物的!就这个问题而言、我是支持城管的。
如果说这个狗狗很冤的话,那就只能怪宠主自己!!!下面就是我支持的理由:狗狗跑出去、主人没有及时追回来,这是其一。如果宠主说不知道什么时候跑出去的、那更是不负责任,还有就是如果主人知道狗狗跑出去了,也去追了、但没追回来,也是过错、说明平时对狗狗的管教没做好,导致狗狗不听话。哪怕你有狗证也不能成为狗狗叫屈成为理由!!!
综上所述纯属个人观点,站在城管这边来说:已经打出广告了、但还有狗狗在主人没有牵绳的情况下乱跑(那些遛狗不牵绳的确实很容易招惹是非,一句我家狗狗 “不咬人” 就把自己的过错给推的一干二净,可曾考虑过那些不那么爱狗人士的立场)如果此时不执法、那以后怎么管理这块地方,这么做主要的就是告诉其它人一定要管理好自己的狗狗 只是这只狗狗刚好撞在枪口上而已。
城管并不是事情没有告诉养宠物的人,牌子都写出来了!所以说管好自己的狗狗才是王道
呵呵,这个视频里还做了一个特效,突出了一下城管打狗之后的笑声,啥意思啊?想要展现城管的残暴吗?
人不残暴不行啊,因为狗残暴起来不是人。
不过,这个狗主人也是一个怂货,别的狗主人的接口是『它又不会咬人』,这个狗主人说的是『狗是自己跑出去的』,嗯,不是狗主人主动放它出去吓人的,是狗自己不老实跑出去的,咎由自取。
狗啊狗,下辈子投胎记得投到一个有责任心愿意拴狗链的主人家。
强烈建议全国推广!!!
没牵绳的狗,就得一律格杀,管什么有没有证,威胁到旁人了,就得扼杀在萌芽状态。
说狗狗很乖不会主动咬人的,你先试试拿把大刀(菜刀也行)去逛街试试,看看有没有人会主动接近你。别人又不知道你是不是精神病,手提菜刀逛街,看警察收拾不收拾你。
同理,你的狗是你的狗,不是我得心头肉,而是威胁我的一个隐患。
所以,城管同志,干的漂亮!!! 给你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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