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反驳 “若一个人能做到完全不侮辱女性,那么他肯定对侮辱女性的点了如指掌,那么他已经是侮辱女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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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发表

https://www.zhihu.com/video/1400037700280500224

知乎用户 墨相迹部 发表

知行合一,这是阳明信徒啊。


直接给他一巴掌

对方委屈:为什么打我。

你说:你杀人放火,我还打不得了?

对方说:我没有啊。

你说:杀人放火违法,你不知道吗?既然知道,就说明你已经违法了。打你一巴掌都是轻的。

趁他愣神,再打一巴掌。

对方崩溃:为什么又打我。

你说:你不知道乱伦是禁忌吗?我打你是因为你和你家人乱伦了,该打!

对方试图反击:不,我不知道,所以我没干过。

你再抽一巴掌:你不知道不能乱伦,那么你便很可能因为无知而去乱伦。真是该打!

对方尝试讲理:你这个推论不具有必然性。

你欣然同意,然后向他确认:你没有乱伦,对吧?

对方点头。

于是你毫不犹豫,再抽对方一巴掌。

对方狂怒。

你解释:你说你没有乱伦,可见你对此有所知。既然知道,便是干了。明明干了,却说没干,罪上加罪,真是该打!


如果到这一步,对方还死守问题的混蛋逻辑,你就继续抽他。

从道德领域抽起,道德问题说累了,还有法律嘛。

那么厚一本刑法典,从故意杀人罪开始,问他知不知道这是犯罪。

相信我,在你的棒喝下,他会顿悟到自己的错误哒。

知乎用户 云渊 sytswei 发表

还看不懂吗?这是猎巫的套路啊

欧洲中世纪曾发起黑暗而又残酷的猎巫运动,有本著名的《女巫之锤》中介绍如何辨识女巫:

如果被告过着不洁的生活,那么证明她同魔鬼有染

如果她虔诚的生活,那么她显然是在伪装。

如果她在审问时害怕,那么她一定有罪的。

如果她相信自己无罪,十分冷静,那么她一定在撒谎。

如果她对控诉辩解,证明她有罪;

如果她对控诉绝望,证明她有罪

如果她在受刑时因痛苦不堪而睁大眼睛,是她正用眼睛来寻找魔鬼;

如果她眼神呆滞,说明她看见了魔鬼

如果她挺得住酷刑,那是魔鬼在帮她,要更严厉地折磨她;

如果她在惩罚下断了气,那就是魔鬼为了不泄露秘密带走了她。

可以说那个年代,只要被指控是女巫,任何辩解的可能都被堵死,基本就是必死无疑


现在,新时代,某些人把中世纪欧洲老白男用过的这一套用来猎男了

知乎用户 Andy Lee​ 发表

既然话题标签里有 “形式逻辑”,那么我们就把它当作逻辑学练习题来做。

原材料:如果一个人能做到完全不侮辱女性,那么他肯定对侮辱女性的点了如指掌,那么他就已经是侮辱女性了。

这是一个连锁假言推理,它的形式是有效的:

1. 如果一个人能做到完全不侮辱女性,那么他肯定对侮辱女性的点了如指掌。

2. 如果一个人对侮辱女性的点了如指掌,那么他就已经是侮辱女性了。

因此,3. 如果一个人能做到完全不侮辱女性,那么他就已经是侮辱女性了。

形式如下:

1. 如果 A,那么 B。

2. 如果 B,那么 C。

因此,3. 如果 A,那么 C。

但是,对于一个论证,或者一个推理来说,光是形式上有效,还不够。为了使得其结论可信,除了要求它形式上有效之外,还必须要求它前提事实上为真。

也就是说,要想让我们相信 3,还必须要让我们相信 1 和 2 是真的。

那么,1 和 2 是真的吗?

先来看 1. 如果一个人能做到完全不侮辱女性,那么他肯定对侮辱女性的点了如指掌。

这句话,表面看来,似乎有点道理。但如果我们做一个类比的话,就能看出它不太经得起推敲。

比如,如果一个人能在下国际象棋时,完全不违背规则,那么他肯定对违背国际象棋的规则的点了如指掌。

实际上,我下国际象棋时,就完全不会违背规则,但我对国际象棋的规则,并不是了如执掌。我每次都要先看一下买棋盘送的说明书,才记得住那些规则。更何况,还有一些说明书上没有说清楚的规则。

我之所以不会违背规则,不是因为我事先完全掌握了规则,然后刻意不违背它。而是因为我每次下棋都很保守,只下允许下的那些 “步”。如果一个步,我也不知道允不允许下,我就不下。

同理,即便我不知道哪些点会侮辱女性,我也有可能做到完全不侮辱女性。比如,我的言行总是处于 “安全区” 内。这导致,我虽然不知道安全区外具体什么地方埋着地雷,但我也不会踩到地雷。

这样一来,我们就能明白,其实 1 这句话,或者这个命题,并不是很靠谱。在 “如果 A 那么 B” 这个结构中,如果有可能出现 “A 真且 B 假” 的情况,那么 “如果 A 那么 B” 就是假的。

我能做到完全不侮辱女性(A 真),但 “我对侮辱女性的点了如指掌” 这种情况又并不属实(B 假),如此一来,就能证明,“如果一个人能做到完全不侮辱女性,那么他肯定对侮辱女性的点了如指掌。”这个条件句为假。

既然 1 为假,其实 2 也不用去分析了。因为,要想 3 为真,必须要 1 和 2 同时为真。不过,我们也顺便分析一下 2。

2. 如果一个人对侮辱女性的点了如指掌,那么他就已经是侮辱女性了。

如果 1 那句话,表面上看起来有一点点道理,表面上还具有迷惑性。那么 2 这句话,一听就很荒谬,毫无迷惑性。

类比一下,如果一个人对违法的点了如指掌,那么他就已经违法了?

如果一个人对下围棋的规则了如指掌,对哪些下法违反围棋规则了如指掌,那么他就已经违背了围棋规则?

这太荒谬了。虽然我不了解哪些点会侮辱女性。但是,假设我花费了 10000 小时,仔细钻研不同文化的女性的信念和态度。我对她们的行为习惯有相当深入的了解。我知道她们忌口什么,喜欢什么服装,不喜欢什么电视节目。我知道她们行动时所遵照的心理脚本,我知道她们成长环境中所暗藏的社会规范。

总之,假设我投入的时间和精力,有了相当的回报,足以让我称得上 “对于侮辱女性的点了如指掌”,而且还不局限于单一文化环境下的女性。我对日本、斐济、尼日尼亚、刚果、法国、挪威、加拿大等不同地区的女性,都做了研究。我对哪些言行会侮辱她们,了解得比一般人要深入得多。

那么,我会变成一个侮辱女性的人吗?

不会,我会变成一个顶级的人类学家。

最后,让我们稍作总结:

1. 当我们拿到一个以自然语言表述的论证时,我们先将其改写成一个更严谨的格式。如 1 和 2 推出 3。当然,也可能是 1、2、3、4、5 推出 6,或者更长。

2. 接下来,我们分析那个经过改写的论证的有效性。如果无效,就不用进行下一步。(这一步需要一些逻辑学的知识。)

3. 如果那个论证是有效的,那么就来判断其可靠性,也就是判断前提全部都为真。(这一步需要大量相关领域的知识,更需要一些常识和社会经验。)

4. 如果前提至少有一个不为真,那么论证就是不可靠的。

知乎用户 家里蹲大学校长 发表

我悟了,所以大家都是厌女的,女性也是厌女的

知乎用户 kenway 发表

这个逻辑混乱异常了。可以很容易的等量代换出一些非常有趣的结论。

1. 头脑警察:一个人能做到完全不犯法,那么 ta 肯定对如何犯法了若指掌,那么 ta 已经是犯法了。

2. 回家的诱惑:一个人能做到完全不出轨,那么 ta 肯定对如何出轨了若指掌,那么 ta 已经出轨了。

3. 天才枪手:一个人如能做到考试完全不作弊,那么 ta 肯定对如何作弊了若指掌,那么 ta 已经作弊了。

4. 行尸走肉:一个人如果还活着,那么他 ta 一定对如何去死了若指掌,那么 ta 已经死了。

5. 战争与和平:一个国家如果能做到完全不侵略他国,那么它一定对如何侵略了若指掌,那么它已经在侵略了。

6. 肉食主义者:一个素食主义者如果能做到不吃肉,那么 ta 一定对如何吃肉了若指掌,那么 ta 已经在吃肉了。

7. 素食主义者:一个肉食主义者如果能做到完全不吃素,那么 ta 一定对如何吃素了若指掌,那么 ta 已经在吃素了。

8. 伪君子:一个人如果能做到完全不违反道德,那么 ta 一定对如何违反道德了若指掌,那么 ta 已经在违反道德了。

9. 安拉胡克阿巴:一个……

10. 附赠彩蛋:一个人前来买瓜

知乎用户 水陌轻寒​ 发表

反着来是不是:

如果一个人能做到无时无刻处处侮辱女性,那么他肯定对尊重女性的点了如指掌,那么他已经尊重女性了。

知乎用户 黄色节制 发表

这就是典型的美帝话术;

原文大概是

当你叫一个越南人站住,他没听你的,那一定是个越共。你可以立即射杀他

当你叫一个越南人站住,他不但站住并且举起手来,那一定是个训练有素的越共,开枪吧!

在阿富汗,美军又把这套话术再来了一遍。

在阿里事件里面也是这个逻辑:

如果发现了某某某的猥亵证据,那他一定是猥亵犯;

如果没有发现某某某的猥亵证据,那他一定是个非常熟练的猥亵惯犯。

这种逻辑之所以无懈可击,是因为提出这个推断的人他只想要你死,而不是打算和你讲道理。

就好比开头的越共笑话一样,按这种逻辑,最好在美国大兵叫你停下之前,就请他先吃一点 7.62mm 的花生米。

知乎用户 好难说故事​ 发表

这是什么歪理邪说。

女拳已经疯癫到这种地步了吗?

这理论可真神奇。

照你这么说,以下理论也能成立:一个人能够做到完全不强奸女性,那么他肯定对强奸女性了若指掌,那么他已经强奸女性了。

你去问问你爹,他有没有干过这事儿,如果他从来没干过,那肯定是已经强奸过无数女性了。

顺便再问问你妈,她有没有去坐过台,如果她可以做到从来没坐过台,那么她肯定对坐台这事儿了若指掌,所以她其实早就已经坐过台了。

这是什么狗屁理论,顺便你问问自己,能不能够做到永远不出轨,如果你能够做到永远不出轨,那你肯定对出轨这事儿了若指掌,所以你早就已经出轨了。

这理论还真他娘的突破人的底线,我读书少,但我不是傻子。

谁能说出这种脑残话,大概读书的时候有点欠费。

本王就是装逼界第一天王,逼乎柯镇恶,喷人大帝,知乎喷神,纸糊叶圣陶,文坛先知,网文拖拉机,不是在喷人,就是在喷人的路上,自号江苏第一狠人,姑苏扛把子,知乎警察局,阅读纪检委,吐槽小王子,怼人天王,立志把自己活 成一个段子的奇男子。

知乎用户 雨桐 发表

若一个人能做到完全不卖国,那么她肯定对卖国的点了如指掌,那么她已经是卖国狗贼了。

哪里跑你这个卖国的狗贼!

知乎用户 MarsPoliBie 发表

直接可以从逻辑上反驳,

先把这段话转化为人话:即 “一个人如果不侮辱女性” 那么 “他一定知道如何侮辱女性” 那么“他已经侮辱了女性”

转化成逻辑式:“A 如果不做 C 事”那么 “A 一定知道如何做 C 事” 那么“A 已经做了 C 事”。

1、“A 不做 C 事” 就一定等于 “A 知道如何会做 C 事吗”?

“一个人不去做某事”跟 “一个人知不知道如何做某事” 根本没有任何关联,一个人 “知道不知道如何做某事” 根本就不影响他“去不去做某事”。

人的大部分行为都跟自己的知识没半毛钱关系,

有几个人知道投资理财基础知识,还一头栽进去的?

有几个人不知道黄赌毒的危害,还去的?

风马牛不相及的逻辑串联起来,跟 “A 是雄性”,“狗也是雄性”,所以“A 也是狗” 一样荒谬。

2、“A 知晓做某事的所有条件”等于 “A 已经做了某事” 吗?

我已知晓吃饭、喝水、睡觉的所有条件,等于我已经开始吃饭、喝水、睡觉了吗?

我已知晓死亡的所有条件,等于我在知晓的一瞬间达到彼岸吗?

我百分百知道跳下五十楼会死,等于我已经跳过了吗?

这段话就是标准的人身攻击,通过挑起受者情绪来达到输出目的,一段话逻辑基本为无。性质上跟国骂没有任何区别。

你按这个逻辑式,可以任意套事情进去以示荒谬:

我如果在学术中完全不涉猎物理学,那么我一定知道物理学术怎么做,那么我已经做了物理学术。

我如果知道怎么不死亡,那么我一定知道怎么死亡,那么我已经死亡。

搁着搁着搁着呢?

知乎用户 M3 小蘑菇 发表

说明退让换不来女权的和解,到最后无地可退也是罪

知乎用户 博爱之城​ 发表

说这话的人应该被枪毙,因为按照这一理论,若一个人能做到完全不犯任何可以被枪毙的罪行,那么 ta 肯定对会被枪毙的的点了如指掌,那么 ta 已经是该被枪毙了

那么,请吧

知乎用户 轻狂 124​ 发表

偷梗果然是一流的。

知乎用户 烈焰双雄 发表

这是一个典型的偷换概念式话术。

若一个人能做到完全不侮辱女性”实际上已经定义了 “侮辱女性” 是一种需要付诸实践,才能确认其存在的行为。

而后面的 “那么他肯定对侮辱女性的点了如指掌,那么他已经是侮辱女性了” 又将侮辱女性的定义范围扩大到了心证领域,即你知道什么是侮辱女性,你就侮辱了女性。

换句话说就是:知道怎么做本就是罪,即便没做过。

这一定义的危险性自然是毋庸置疑的,依靠建构这一定义的逻辑,我们可以非常轻松的推倒整个社会的存续合法性——毕竟所有人都知道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而在这一定义的解构下,我们都成了潜在的杀人犯和骗子。

当然,对于(极端)女权主义者而言,对这一定义的所有深层次推导都不会为其所承认。她们无比希望彻底掌握对性别议题的解构霸权,即一方面肆无忌惮的利用话术解构对男性进行声讨,另一方面又不允许男性捡起她们的理论武器进行反击。

这不是特权,什么是特权呢?

知乎用户 翔宇情​​ 发表

如果一个人打车的时候能做到不诬告司机,那么她……

知乎用户 默苍离​ 发表

好女人是女性。

好女人不是恶女人。

所以恶女人不是女性。

所以侮辱恶女人不是侮辱女性。

所以只要不断侮辱恶女人,就不会侮辱女性。

知乎用户 幻想乡 2 发表

这话怎么听怎么熟悉。

哦,想起来了,这不就是老胡著名的 “都发钱等于都不发钱” 吗。

那没事了,反正照此逻辑,“都侮辱女性等于都不侮辱女性”。

知乎用户 陈熙​ 发表

我从来不杀人,所以我肯定对杀人的点了如指掌,那么我已经杀人了。

按这个逻辑,人人皆可毙。

知乎用户 曹鹏 发表

所以对时下女权猖獗的问题,解决之道不是退让,不是鸵鸟,不是当龟男,不是继续让渡权益。这些只会让女权的面目越来越狰狞。

是反击,让 ta 们后悔步步紧逼,让 ta 们后悔贪得无厌。

知乎用户 灵剑​​ 发表

懂法等于犯法的意思吗?

知乎用户 至暗时刻 发表

那问题来了,说这话的人能做到完全不侮辱女性吗?

做不到,那说明这位也侮辱女性

做得到,那说明这位还是在侮辱女性

自己都侮辱女性有什么资格指点别人?

知乎用户 超电磁炮吕青橙 发表

今沉默亦辱女,反女权亦辱女,等辱女,反女权可乎?

知乎用户 邦克山铁锤真君 发表

as you can see,这是告诉在座各位 “龟男”,你们也被安排明白了,完全没有任何可以精准避雷的可能了。你踩到厌女地雷的可能性是 1000%!

开了大保底了属于是,真的是有 你就来。

知乎用户 大汤圆​ 发表

这句话想讽刺的东西我懂,可是这掩盖不了它就是没有逻辑啊,这还需要反驳吗?

知乎用户 虚伪的稻草 发表

不要试图反驳一句毫无道理的话。

知乎用户 白云龙​​ 发表

如果一个人的运动规律在低速低能条件下符合牛顿定律,能证明他一定精通牛顿力学么?

如果一个人终身未犯罪,能证明他一定精通刑法么?

这种 OO 逻辑怎么会有拥趸……


顺便一提,这种 OO 逻辑还可以逆用。

对于什么叫 “侮辱女性” 这件事,女性自身一定是知晓的,否则就没有意义。

那么,换言之,“女性肯定对侮辱女性的点了如指掌”,那么女性人均 “女奸”。

知乎用户 尹爱国 发表

敲黑板!为什么要反驳?你不觉得反驳她这句话根本是多余的吗?

题主你没发现吗?抛开所有男性,即使把一个女人而且是特别懂法的女人(女律师、女警、女检察官、女法官等等)代入这句话里面,结局依然是 “她已经侮辱女性了”。因为作为一个女人,而且是特别懂法的女人,她会比男人更加懂得不侮辱女性,她肯定对侮辱女性的点比男人更加了如指掌,毕竟她自己就是女人,说到底没有什么人比她这样的女人更了解女人了,那么她已经侮辱女性了。这是什么样的疯狂逻辑闭环呀!

她只是想诬陷男性,想要你们无罪而受罚,又不是要跟你们讲什么道理。你看看,连女人都逃脱不了这句话的诬陷,更别说男性了!而你的思维还停留在和她讲道理的层面,真的是把头埋在沙子里太久了吗?

知乎用户 好奇的中年大叔 发表

若一个人能做到完全不侮辱女性,那么他肯定对侮辱女性的点了如指掌,那么他已经是侮辱女性。

看着这个命题,想了好久,发现命题逻辑上缺失一个至关重要的内涵和外延 —- 缺少了思想和行为的定义。把这个命题改成如下样子,表达上更加完整。

行为----是指人的所有外在表现,包括表情,眼神,动作,衣着打扮等
思想----是指人大脑中的所有意识信息。

这个命题可以扩展成如下 2^3 个命题

思想上 X行为上 Y
一个人能完全不侮辱女性
A一个人思想上能做到完全不侮辱女性一个人行为上能做到完全不侮辱女性
他肯定对侮辱女性了如指掌
B那么他思想上肯定对侮辱女性的点了如指掌那么他行为上肯定对侮辱女性的点了如指掌
那么他已经是侮辱女性
C那么他思想上已经是侮辱女性那么他行为上已经是侮辱女性。
  1. 思想 X 和行为 Y 之间的关系,有两种可能

  • 思想上想方块,行为上表现成方块。即图上灰色部分,X∩Y
  • 思想上想方块,行为上表现成非方块。即图上黄色部分,Y-X

2. 分析 ABC 三句话的内涵和外延

A : 若一个人能做到完全不侮辱女性

B : 那么他肯定对侮辱女性的点了如指掌

C: 那么他已经是侮辱女性了

翻译一下

A:行为上没有侮辱女性,则 A 成立**(做到,是一个行为)**

B:思想上懂得侮辱女性的点,则 B 成立**(了如指掌,表达的是一种大脑中的信息)**

C:思想和行为上有一项满足侮辱女性,则 C 成立

这个句式的关系是 A 推导出 B(A⇒B),A 和 B 推导出 C(A+B⇒C)

根据 1. 和 2.

设:侮辱女性 = (思想上和行为上的侮辱女性)

A : 若一个人能做到完全不侮辱女性,即行为上完全没有侮辱女性

当 A=0 时,从思想到行为上都没有侮辱女性

B : 那么他肯定对侮辱女性的点了如指掌,即思想上懂得侮辱女性的点

当 B=0 时,从思想到没有侮辱女性

C: 那么他已经是侮辱女性了,即思想和行为上有一项侮辱女性

当 C=0 时,思想到行为上都没有侮辱女性

由以上计算,得出此命题论证错误,由 A 到 B 到 C 不停的扩展自身内涵和外延,用以论证自身的成立。

A 无法推导出 B,也无法推导出 C。

这个小仙女犯了一个巨大的错误,她完全不需要去做论证,她为什么要假设_有一个人能做到完全不侮辱女性_呢?世界上没有人能证明这种假设。

她只需要说一句:没有一个人能做到完全不侮辱女性。

这句话就没有人能证伪,就是一条 “公理”,就像 “两点之间线段最短” 一样。


扩展理解

如图中大红色的问号这块是什么行为?

行为上侮辱女性,思想上完全没有侮辱女性

我想这是不是爱情的一种

“你给我趴下”

知乎用户 钢铁直男 发表

这帮女拳确实挺有意思啊,来来来,做题做题

已知:

“若一个人能做到完全不侮辱女性,那么他肯定对侮辱女性的点了如指掌,那么他已经是侮辱女性了”

保证原逻辑链不变的情况下,可有

“若一个(女)拳能做到完全不侮辱女性,那么她肯定对侮辱女性的点了如指掌,那么她肯定已经是侮辱女性了”

“若一个(女拳)能够做到完全不吃黄金拌饭,那么她肯定对黄金拌饭的味道了如指掌,那么她肯定已经是吃过黄金拌饭了”——黄金拌饭可换成骨灰等一切奇妙物品

“若一个(女拳)能够做到完全不杀人放火,那么她肯定对杀人放火的手段了如指掌,那么她肯定干过杀人放火的事”——将杀人放火改为卖 YPC 也一样

“若一个(女拳)能够做到完全不提自己做过多人运动,那么她肯定明白自己确实做过多人运动,那么她肯定做过多人运动”

我就问你们我的类推有毛病吗?逻辑有毛病吗?

都没有吧?

那就是成立!

知乎用户 风君子​ 发表

他肯定对侮辱女性的点了如指掌,那么他已经是侮辱女性了。

emmm,我一直不太理解,发表一些看起来就很无知且荒谬的言论,真的可以获得快感么?

否则为啥总有人说话不过脑子?

如果了如指掌就是侮辱,那律师和法官对法律条文了如指掌,是不是就都是犯罪分子了?

我对交通法规了如指掌,考试每科目都是满分,我就应该在考完试的那一刻被直接吊销驾照。
我对教科书上的知识点了如指掌,高考成绩省第一,我就应该在考完试后拿不到录取通知书。

哎,这种东西没啥好讨论的,不会真有人觉得有道理吧?

不会吧不会吧?

知乎用户 大概率一生减肥 发表

回复它:

“若你能做到完全不吃屎,那么你肯定对吃屎了如指掌,那么你已经是个屎人了。”

知乎用户 纸兄 发表

想侮辱女性就直说,拐弯抹角把别人先拉下水是什么心态。

哦什么,不能不把人拉下水?一点不拉人下水的人肯定把拉人下水的方式都知道了,所以相当于拉人下水了,还更下贱?

顺便问一下,这微博发一条是多少钱?

知乎用户 禁与千寻 发表

这句话等同于,一个人不犯错,那么他肯定知道所有的错误

一个人不犯罪,那么他肯定知道所有的犯罪行为。

一个人不违法,那么他肯定知道所有的违法行为。

一个人不侮辱女性,他知道所有的侮辱女性行。

这明显就是不可能。

甚至有些行为对于某些人来说是侮辱,对于某些人那就不是侮辱,是虐待了。

还有些侮辱行为,是需要特权才能实施,普通人基本不会有这个想法。

还有一些行为本身是侮辱,但是有些人不觉得。

连我这种老色批我都不敢保证知道所有侮辱女性的行为,这是穷我的小脑瓜也做不到的。

但是我这辈子唯一侮辱女性的,也就是小时候扇过别人。

多少侮辱女性的行为都是从色情片里看来的。

“若一个人能做到完全不侮辱女性,那么他肯定对侮辱女性的点了如指掌,那么他已经是侮辱女性了”

这句话核心是人性本恶且皆恶。然而现实却是不是。恰恰是很多人原本就没有恶念,而不是不需要,不愿意。

事实上,是现有恶念,然后有恶心,才有恶的定义。

而念想并不是天然的,也不是每个人都有的。

我不懂法,这并不影响我不会违法,或者大量违法

说到底,法是社会行为秩序的约束和规范,是符合社会运行秩序的。

不懂法得人也知道开车要避让,而不是直直的撞上去。

同样不侮辱女性,很多时候源头是来源于父母。

只是后期不同社会家庭的教育导致认知改变。

例如有些人连娘个比都不好意思说,需要极大的毅力才能说出口,他并不是认为这是侮辱女性,而是觉得这句话很恶心

而有些人娘个比类似,很好,很棒,妈的。

我就遇到很多人,开口闭口娘个比

娘个比,饭吃了么?

娘个比,今天去哪里吃。

娘个比,快点过来

当然我还见过加日的。

而且久而久之别人也习惯了

日你娘隔壁,这个事情么,你问问他呢。

知乎用户 周勋小号​ 发表

麻烦,多读点书,哪怕读点二手书,比如理想国。

知乎用户 鬼 X Plus​​ 发表

众所周知,扣帽子是可以无限叠加扩大的

比如今天他说你品德败坏,你就可以直接说他道德歧视,他说你道德歧视,你就可以说他经不起批评,他说你经不起批评,你就可以说他人格侮辱…..

理论上这个反驳的链条可以一直持续下去直到一方抵达他知识的顶点——比如太阳系之耻

但最终都会回归到一个本质就是「你们之中谁没有犯过罪的,就可以拿起石头打他」

所以破解或曰反驳这类扣帽子难题的核心不在于反驳问题本身,而在于给对方扣一个更大更华丽的帽子:

「你这么卖力的想证明女性生来就是一定要被侮辱的到底是何居心?是不是想暗示女性不应该存在?」

知乎用户 lanxia5755 发表

谢邀。

这就是一种嫉妒心的表现和论点。

一个人能做到完全不侮辱女性,这是一个人道德高尚的行为表现。但是对于那些自己做不到,却又极端嫉妒之人来说,就只有通过所谓怀疑别人动机,污蔑别人伪善的方法来拉低他人,然后为自己找借口。这样的人就是一个小人。

知乎用户 xh moon 发表

逻辑上明显站不住脚,我就不多余从逻辑上反驳了。从感性的角度来看这句话也很没水平。能做到不侮辱人,就能做到不侮辱女性。没必要把不侮辱女性说成是一个多么高超的技能。

知乎用户 哟哟 发表

1,若张三能做到完全不违反法律。2,那么张三肯定对法律了如指掌。3,那么张三已经违反法律了。

罗翔:你礼貌吗?

知乎用户 世袭罔替的王爵 发表

若一个人能做到完全不杀人放火,那么他肯定对杀人放火的点了如指掌,那么她已经是罪犯了。

知乎用户 许广新 发表

许老师有一段时间交际比较多

有时候回来身上有长头发

我老婆就和我闹

其实说句题外的

知乎的各位男同胞

老婆问你剪短发好看不好看的时候

千万要说长发好看,不然你身上出现长头发解释不清


后来把,许老师学习了很多,进步了很多

沉迷学习工作,学习工作之余沉迷魔兽世界

所以身上不会出现长头发了

甚至短头发都没有

(许老师头型是用卡尺推的)

不过有一天我老婆还是跟我闹

我问她我身上不是没头发么

我老婆说你连秃头女人都找了。。。


纯属虚构,博君一乐

知乎用户 二呆妹​ 发表

对侮辱女性的点了如指掌不必然得出侮辱女性

就好比我有一把枪 我不一定要开枪一样

当然现实里遇到说这种话的人直接骂一句傻逼就好了

知乎用户 牛小白 发表

不反驳,我划过。

因为我不和逻辑骗子探讨什么歪理。

提醒题主,不是什么问题都值得我们去回应的。尤其是这种问题。

知乎用户 陌生人 发表

假言三段论

‘假如一个人能做到完全不污辱女性

那他一定对女人了如指掌

(潜在内容是 ‘只有对女性了如指掌才能做到完全不污辱女性’ 必要条件表述,做到对女人完全不污辱的必要条件是对女人了如指掌)

对女人了如指掌就是对女性的侮辱

(不然这句话就说不通了)

所以,一个男人完全不污辱女性,他就一定侮辱女性。’

完全不污辱女性的必要条件不是对女性了如指掌,对女性了如指掌也不是对女性的侮辱,就那么简单。

不管你侮辱女性或不侮辱女性,你都侮辱女性,大概是一定要女性是受害者方便要补偿吧,要是不说你侮辱我,我怎么朝你要补偿呢?所以一定要编造你侮辱我的事实,一些凭空被造出来的所谓的男权社会和对女性的压迫(注意是一些凭空造出来的对女性的压迫,而不是对女性的压迫是被凭空造出来的)大概也是为了这个目的而服务的——你欠我。

至于为什么被资本家压迫了不去找资本家闹反而去找男人闹,很简单,我觉得是因为男人想构成一个传统式的家庭是必须要女性参与进来的,资本家又不好欺负对女性也没有硬性需求,找资本家闹事没啥用也没好吃,柿子挑软的捏,谁好欺负欺负谁,就那么简单

所以才会出现 ‘虽然是资本家歧视女性的效率搞的我们女无产者被就业歧视,但是资本家雇佣了你们男性,所以你们男性是得利者,所以你们男性欠我们的’

我一直觉得女权人看不清矛盾本质脑子多少有点问题,现在才发现脑子一点问题都没有,反而相当聪明的知道挑软柿子捏,可惜还是不够聪明,挑软柿捏逃避主要矛盾只是饮鸩止渴,那点利益还没有未来会因此出现的损失的一亿分之一大。

我最开始以为,逻辑学是万能的,辩论是万能的,直到现在我才明白这样一个事实

笔杆子不如枪杆子

逻辑学不如大卡车

(开玩笑的)

知乎用户 万年青​ 发表

楼上说的都很有道理,但是你们没想到的一点是,你们只是让我们这些有正常思维能力的吃瓜群众觉得你对,是说服不了题主说的人的。脑子有问题的人是无法用正常人的逻辑反驳的,它们为了证明自己对,会乱说任何话,并最终总结说自己对。

举个例子:

杠精 1:糖是调料,盐是调料,盐是咸的,糖是咸的。

你:糖是调料,盐是调料,但糖不是盐,糖是甜的。

杠精 1:你也说了糖是调料,盐是调料,那糖怎么不是咸的了?

你:调料是各种调料的总称,糖是调料,盐是调料,但你不能说所有调料都是糖,所有调料都是盐。

杠精 1:那你能说 “冰糖葫芦用的所有调料都是糖,盐水鸭用的所有调料都是盐” 这句话是错的么?

你:(警觉:你 tm 故意找茬是不是)这,这不是一个概念啊…… 啊,对了。此外调料有各种各样的味道啊,醋也是调料他是酸的。那糖是调料当然也可以不是咸的是甜的。

杠精 1:醋明明是咸的,你是不是没味觉啊,没味觉你说个鬼?

你:(此时觉得没法交流不想讲道理反驳了)…… 我不是没味觉的人,我只是觉得你说的不对。

杠精 1:糖就是咸的,让你说糖为什么是甜的你也说不出个所以然,你反驳我你就是没味觉的人。

杠精 2:杠精 1 往猪圈里扔了一块砖,被砸中的猪在叫。

杠精 3:没味觉的人逼逼赖赖什么甜的咸的?

你:(此时内心充满了 what’s up,非常后悔自己竟然浪费时间试图说服对方)闭嘴,拉黑,注销账户。

我的提议是,不用和它解释任何道理,直接和它对骂,骂到它都觉得太脏了,为了引人注目为了证明自己对而发表任何观点都太不值得了,于是闭嘴不敢说话了。

举个例子:

杠精 1:糖是调料,盐是调料,盐是咸的,糖是咸的。

你:* 你 *,你 ***

杠精 1:你是没味觉的人吧,真的是讲不出道理只会骂人

你:* 你 *,你 ***

杠精 1:你讲不出道理了么?我们讨论糖和盐管我 * 什么事?

你:我对糖和盐不感兴趣,就想骂你。* 你 *,你 ***

杠精 1:你能说点别的么。别骂我 * 了

你:* 你 *,你 ***,你 *,你 ****,你 ***,你 *,你 ****,你 ***,你 *,你 ****,你 ***,你 *,你 ****,你 ***,你 *,你 ****,你 ***,你 *,你 ****,你 ***,你 *,你 ****,你 ***,你 *,你 ****,你 ***,你 *,你 ****,你 ***,你 *,你 ****,你 ***,你 *,你 ****,你 ***,你 *,你 ****,你 ***,你 *,你 ****,你 ***,你 *

杠精 1:* 你 *,你 ***,你 *,你 ****,你 ***,你 *,你 ****,你 ***,你 *,你 ****,你 ***,你 *,你 ****,你 ***,你 *,你 ****,你 ***,你 *,你 ****,你 ***,你 *,你 ****,你 ***,你 *,你 ****,你 ***,你 *,你 ****,你 ***,你 *,你 ****,你 ***,你 *,你 ****,你 ***,你 *,你 ****,你 ***,你 *,你 ****,你 ***,你 *

你本来就是来骂人的,而它想证明自己并侮辱反对自己的人,必然没有准备很多骂人的话,最多复制你的改改。最后它骂不下去懒得复制,就是你赢了。毕竟它与其反驳你,不如换个人去侮辱来证明自己。

所以老一辈用 “谁骂的脏,谁对” 来解决问题,是非常有道理的。

不过还是建议,见到这种人直接拉黑绕着走,别浪费时间。

知乎用户 磊子 发表

难道大家不吃翔是因为都吃过了吗?

知乎用户 五角场喵叔 发表

这话术能套到守法公民的头上不,明显的白痴逻辑需要反驳?

“若一个人能做到完全不违法法律,那么他肯定对违法法律的点了如指掌,那么他已经是违法法律了”?

那么公民学法是违法法律咯?这世界上所有的法学院,法律专业就。。。。。。真是好逻辑啊。

知乎用户 皮卡战车 发表

如果这个逻辑成立的话,那么所有不乳化的人都应该被拷走……

知乎用户 Rui Ho 发表

你可以抽他一巴掌,然后批评他,你为什么侮辱你爸爸?

如果他否认,你就说若你能够完全不侮辱你爸爸,那么你已经在侮辱他了。

然后继续抽他,这次的理由是他侮辱他妈妈。

然后是他哥哥、姐姐。

然后是世界上的任何东西。

如果这个逻辑成立,那么一个人在任何时候都在侮辱任何事情。

知乎用户 NJ 黑羽 发表

对一件事物的了解程度是一回事,至于了解后是自制保持风度选择输出伤害,那就是人品的问题。

所以知道如何侮辱女性但绝对不做,和知道这么做不宜但就是故意要做,就是有品的人和烂人的差别啊。

知乎用户 搞手只求打個和 发表

“那警察都是 QJ 犯喽?”

知乎用户 MySgrKID 发表

你可以按照这个逻辑,认定她或者一名女性肯定是侮辱男性的。

所以,问题不在于你怎么反驳她,而在于为什么一名女性可以肆无忌惮的侮辱男性,而一名男性却绝对不能侮辱女性。

知乎用户 Kaka 发表

反转一下,“若一个人能做到完全不侮辱男性,那 ta 一定对侮辱男性的点了如指掌,那么他已经是侮辱男性了。”

照这么说来,全人类都在侮辱全人类了(大嘘)

知乎用户 我直接一个滑铲​ 发表

这一拳,泰森都接不住

知乎用户 长风 发表

哦,了解了,就是实践了?

这就是传说中的思想罪?

知乎用户 文册​ 发表

蒋干盗书,将周瑜故意让他偷走的蔡瑁张允书信交给曹操。曹操看到 “今已赚北军困于寨中,但得其便,即将操贼之首,献于麾下。” 气得曹操派人马上将蔡瑁张允找来质问。

曹操说:“我欲使汝二人进兵。”

蔡瑁说:“军尚未曾练熟,不可轻进。”

曹操大怒:“军若练熟,吾首级献于周郎矣!”

蔡瑁说:“丞相何出此言?我二人真心投附从无二心,请丞相明察。”

蒋干在旁边对曹操说:“主公且看,蔡瑁镇定如常,定是有所准备,此贼必已投效东吴多时。”

张允听到蒋干这样说,又见曹操点头,吓得磕头如捣蒜:“丞相饶命,丞相饶命呀!”

蒋干又对曹操说:“主公明查,张允惊慌失措,必定心中有鬼。”

曹操听蒋干两头说的都很有道理,喝武士推出斩之。

须臾,献头帐下,曹操方省悟说:“吾中计矣!”

知乎用户 tsubamechian 发表

这种话就是先预设 “正常人做到 XX 事是不可能的”,然后推出 “做到了这件事的人是包藏祸心才做到的”。

虽然硬要洗的话,可能可以纠结一下 “认为某人会觉得被冒犯是对这个人的冒犯” 对不对,多少有点 “你以为我是这么小气的人吗为这点事就生气” 这样。

不过会觉得 “不冒犯女性是不可能做到的”,这种“山上的小和尚” 才有的观点,大家还是宽容点吧。

知乎用户 箱子 发表

如果一个人能做到让人无法抬杠,那么他肯定是对抬杠的点了如指掌,那么他已经是杠精了

知乎用户 至元新格 发表

发现我的原回答还是太做题家思维了,改为新回答。

直接反问对方:那你能做到完全不侮辱女性吗?

如果对方回答 “不能”,那我就回答 “太好了,我也不能。”

如果对方回答说 “能”,我就哈哈哈哈哈哈……

分割线……………………(以下是原回答)

你杀没杀过人?你说你没有?这说明你肯定对杀人了如指掌,那么你已经是在杀人了。

知乎用户 王璟 发表

不需要反驳,因为最后一个侮辱实际上是 “掌握侮辱” 的同义词

“掌握侮辱” 是不是侮辱?

废话,里面都有侮辱这两个字当然是了,但是却又不是,就有点像白马非马,是一个文字游戏

也就是说是不是我们日常生活中说的侮辱?那当然不是


如果再不理解的话,我换种说法

大家都知道罗翔老师讲的主客观相统一吧?

我们正常理解的侮辱,是主观上有侮辱的故意,客观上做出了侮辱的行为(这种行为也可能是在心里做出的)

而最后这句话中的侮辱指的是类似于念出了侮辱这个词,但是没有主观上的故意,主客观不统一,所以不构成 “正常意义上的侮辱”


当然,这个段子之所以出现,是因为有些人认为:当你心里有侮辱一词的时候,你潜意识里就有了侮辱这个概念(这种想法也没有错,就比如说真正自信的人是不会在乎别人的侮辱的,也不会理解别人对自己的过度夸赞,例如真正的天下第一不会也不应该觉得别人说 “哎呀,您这可真是天下第一呀!“这种话很讽刺)

他们认为:真正的不辱是潜意识里没有侮辱,那自然不可能对侮辱了如指掌

只不过在与侮辱做斗争的情况下,是不可能做到的

知乎用户 反斗战士 发表

说法莫名其妙,了解某事不等于做了某事,比如说守法

张三学过法律,了解民法每一条规定,所以他注意言行没有违法,但难道能说他就因为了解法律规定,他就已经违法了?显然不能那么说

难道这句话是在说 “即使没说,想到任何侮辱女性的情节就是等于侮辱女性?”

那这种想法恰恰是不利于保护女性权益,试想,警察局在侦查 QJ 犯张三侵犯女性案件,难道持有这种观点的人认为警察在推演案情、提取证据、案件还原想象的过程中,因为涉及到张三侮辱女性的具体情节行为,就等于相关司法人员也在侮辱女性?

所以这种想法不但荒谬,而且是不利于维护女性权益的

知乎用户 冯. 李斯特 发表

归谬法。

若一个人能做到完全不违法,那么他肯定对法律或者说违法行为了如指掌,那么难道能说他违法了?

知乎用户 Boy Sleep 发表

这事不太好反驳。毕竟反驳很容易变成骂人。

这句话成立的前提是正常状况下侮辱女性的行为是不可避免的。

一个人为什么会认为日常活动过程中不可避免会侮辱女性呢?

而行为道德方面的教育主要依靠原生家庭。

换句话说就是原生家庭出了什么问题导致他认为侮辱女性是正常的日常行为不可避免的情况。

所以你看,如果继续再分析下去很容易就被当成是在骂人了。所以就不往后分析了。所以挺不好反驳的

知乎用户 帝零灵​ 发表

已知幕刃不讲逻辑。

侵华日军也不讲逻辑。

所以幕刃是侵华日军。

大刀向——预备,齐!

知乎用户 穆刀刀 发表

万恶淫为首,论行不论心,论心自古无完人

知乎用户 像风不似云​ 发表

反驳很容易啊,

若一个人能做到完全不尊重女性,那么她肯定对尊重女性的点了如指掌,那么她已经是尊重女性了。

看出来这句话的荒谬之处了吧,我完全的不尊重你证明我是在尊重你,真的是笑哭了。

能说出这种话的人,就是被保护的太好了,

说白点就是欠收拾,在法治社会秩序规则的保护下,没有人给她物理意义上的教导,

让她那混沌的脑子清醒清醒。

知乎用户 Temo Alen 发表

若提出者完全没杀过人,那么她肯定对于杀人的方法方式手段了如指掌,那么她就是个杀人犯。

如果这个杀人犯完全没证据,那么她肯定对于毁灭抹除证据的方法手段了如指掌,那么她肯定证据确凿。

如果这个杀人犯完全不够判刑,那么她肯定对于刑法和犯罪了如指掌,那么她必须被处以死刑。

枪毙吧,攒着过年啊?

知乎用户 陈京 发表

如果一个女权能够做到真的平权而不是要特权,那她肯定对要特权的点了如指掌,那么她已经是在要特权了。

所以女权都是要特权的。

什么?泱泱中华,朗朗乾坤,她们这些东西居然敢要特权?快让她们尝尝社会主义铁拳。

知乎用户 好困 发表

解读基本都是错的,无论这人发这条微博是何用意,但这段话的本质明明是在讽刺女权。

这话的框架意思往往用来形容某个群体 p 事儿多毛病多,被迫害妄想症,玻璃心,吹毛求疵,事事都能联系到对其所属群体的侮辱。

套在女性身上就是形容女性碰瓷能力强。……(以下均为解读,并非个人主观认知)无论男性干什么,女性都能说是在侮辱她们。只有对女性的兴奋点见解深刻,且拥有刀尖行走如履平地的技巧才可以做到不侮辱女性,而能够做到这一点,想必是对女性所特有的负面特质了解清晰。而一个人能够把女性所特有的负面特质了解的足够清晰,那么他很难做到发自内心的尊重全体女性。比如有些年轻男性称呼中老年女性姐姐,让自己的孩子叫同龄女性姐姐,夸胖女孩有女人味,夸瘦女孩穿什么衣服都好看,夸单身女性独立能干,夸已婚女性家庭地位高,夸女强人温柔可人,夸普通女孩事业有成,夸女学霸风情万种,夸小太妹冰雪聪明,夸中性女孩能打十个日本兵,夸夜店女孩本质清纯,夸美丽女孩思想有深度,夸路人女孩好可爱,夸穿了新衣服在自己身边转来转去的女孩好看有品位,夸穿着普通在自己身边转来转去的女孩身材好,夸皮肤黑的女孩牙齿洁白如雪,夸皮肤白的女孩脸比牙都白,夸占座女孩冰清玉洁,夸霸占电梯女孩传统美德,夸偷拍男生宿舍的女孩解放前卫,夸持刀女孩生财有道,夸地铁闹事女孩守护底线,夸乘车女孩比司机更懂交通。最后,无论多大年纪的女性,都是女孩。(以上均为解读,并非个人主观认知)…… 我发这个的本质目的是在于提醒很多女性朋友,那些哄的你们开心总能把话说到你们心理的男生往往也是口蜜腹剑呦。他们夸了你以后往往转身就会把聊天记录发给身边的朋友一起嘲笑你的,尤其那些其貌不扬的,小心些呀。如果是帅一点的,大概往往是真心的,可以放心接纳。

慎重。

知乎用户 locke locke 发表

千万不要反驳

千万不要反驳

千万不要反驳

重要的事情 说三遍

你根本不需要去知道 这个人说出这句话的目的是什么 动机是什么

能说出这句话 就说明这个人不具备最基础的逻辑思维能力 不分男女

你去跟一个不具备逻辑思维能力的人 去反驳 去辩驳 去争论

就会陷入一种

想用正常思维去战胜 SB 的死局

这种死局的唯一结局就是

SB 会将你的智力降低到与其同样的水平

然后击败你

我给你举个例子

女拳师说 国男都是吊癌

你如何反驳?

把吊露出来证明自己没癌吗?

女拳师说 你不侮辱女性 就说明你知道怎么侮辱女性 所以你已经侮辱了女性

你觉得这是一个正常智力的人类能说出来的话吗?

所以 千万不要反驳

那怎么办呢?

要用魔法 来击败魔法

女拳师说 因为你不侮辱女性 所以你侮辱了女性

你就说

因为我天天侮辱女性 所以其实我没有侮辱女性

因为我不想当你爸爸 所以我就是你的爸爸

因为我不觉得你脑残 所以其实你就是脑残

因为。。。。

你看 这种套路我能编 100 种不重样的 太简单了

一定要记住

就是

千万不要试图用逻辑去击败没有逻辑的事情

对于没有逻辑的事情

最好的解决方法 就是

耍流氓

你去跟一个流氓讲仁义礼智信

那不是流氓出了问题

是你出了问题。。。

知乎用户 秋雪姬 发表

为什么这种没有逻辑的东西还有人妄图用逻辑解决问题?

请用魔法打败魔法好吗?

知乎用户 烈日 发表

那我也偷一句梗吧:

如果中华田园犬说你辱女,那你最好真的辱女。

知乎用户 湘西老土匪一名 发表

哈哈哈,天天搞自省,对自已不正当想法要消灭的,那是君子和和尚。一般人,不管是法律和道德,都没办法处理他内心想法是对是错,必须得表达和行为证明。不然这就是诛心之说,大意就是,越表现的像好人,那他一定是大奸大恶。那就没办法了,为了证明我尊重女性,而且还不完美,我就祖安女权三天三夜。她们认为那种表现可以接受,我都行啊。

其实发明这套理论,目的很简单,就是要激化对立,反正性别不同就一定要对立,那怕你现在表现的尊重女性,那还不是你受到了我女权的批评教育,再回头是岸。什么?你说你一直都尊重,不需要我的教化,那别说了,你就是大奸大恶。

这玩意在中国也就是趁热打了几个明星、主持人、作家,没有带动整个社会的浪潮。急了呗,你当别人的钱是那么好收的?

知乎用户 放猪小民 发表

跑的都是越共

没跑的是训练有素的越共

知乎用户 晓光喵 发表

用和她同样的逻辑,这个人必然侮辱国家了,还侮辱了世界人民,可以进监狱了。

知乎用户 坦克手贝塔 发表

这是小学逻辑题吧

  1. 命题:因为全没有做 XXX,就是了解了 XXX;了解 XXX,就是已经行使了 XXX。。。
  2. 结论:从而得出完全没有做 XXX,就是已经实际做了 XXX?

完全没有做 XXX 能得出了解 XXX 吗?不能。

了解 XXX,能得出做了 xxx 吗?也不能。

反驳公式 :

讲命题中的 XXX 替换成一切。再在后面加一句 “然而你没有 XXX 的否定”

  1. 你完全没有听课,是因为你了解了所有听课的要点,就是你已经实际上在听课了。然而你考试都基本不及格
  2. 你完全没有出门旅游,是因为你完全了解了旅游的要点,就是你实际上已经在旅游了。然而你已经成了一个废宅。
  3. 你完全没有好好工作,是因为你完全了解了做好工作的要点,就是你实际上已经在好好工作了,然而你绩效都是带淘汰。
  4. 你完全没有….
  5. 你从来没有侮辱过 XX,是因为你完全了解了如何侮辱 XX 的要点。就是实际上你已经侮辱了你 XX。

知乎用户 名用户名户用​ 发表

所以我才选择直接劲夫

知乎用户 愚人船 发表

我对党史了如指掌说明我侮辱了党~

杨奎松哭晕在厕所……

(手动滑稽)

知乎用户 风月寒暄 发表

若一位女士辱骂一位男士小吊子,那么她一定自信且严谨的把玩过这位男士的全尺寸觉醒的吊子,那么她一定精通各种取悦男性的招数

知乎用户 大铀子 发表

本句违反了罗素悖论。

知乎用户 Susan 发表

这事,做了,肯定是错。

不做都错??躺平都中枪??

喵喵喵?被害妄想症吧?

遇上这种人不用反驳,

直接拨 110,说这儿有精神病人,

怀疑有攻击人的倾向,你们赶紧过来把 ta 控制了~

知乎用户 冬瓜​ 发表

三百六十五个死法,总有一个适合你

知乎用户 阿好​ 发表

太容易反驳了!

送分题啊!

若一个人能做到完全不侮辱男性,那么她肯定对侮辱男性的点了如指掌,那么她已经是侮辱男性了。

好了,你们继续聊。

我这儿一堆男性 / 女性等着我去 “侮辱” 呢……

知乎用户 不走路的路​ 发表

国楠生而有罪

翻译翻译就是这个意思

所以你觉得怎么反驳

知乎用户 我的磁力宝 发表

摘自《奥术神座》

….

“在使用神术暗中侦查无法确定的情况下,如何鉴别魔法师?”
“如果被怀疑者过着隐蔽孤僻的生活,那么这当然地证明他是魔法师;如果被怀疑者常常参加宴会,热情开朗,那么他显然是在伪装,以便转移别人的怀疑。”
“如果他知道你法师猎人或者守夜人身份时,显得害怕,那么肯定是魔法师,如果他保持镇静,那么他无疑是魔法师,因为魔法师们惯于恬不知耻地撒谎和掩饰。”
“当捉住怀疑者,并审讯他时,如果发现自己的神术无法看透他的真面目,那可以尝试以下的方法:如果他在受刑时骨碌碌地转眼睛,这意味着他正用眼睛来寻找其力量的源泉,也就是魔鬼;而如果他眼神呆滞、木然不动,这意味着他已经看见了魔鬼。如果他有力量挺得住酷刑,这意味着魔鬼使他支撑得住,因此必须更严厉地折磨他;如果他忍受不住,在刑罚下断了气,则意味着魔鬼让他死去,使他不招认,不泄露秘密。”
“当所有无法证实时,就将最后的判断交给我们严明的、公正的、掌握真理的神,将这位被怀疑为魔法师的人绑在火刑架上吧,要是主觉得他不是邪恶的魔法师,那么他就会在火焰中安然无恙,如果他被烧为灰烬,毫无疑问,他是邪恶的魔法师,这是主的意志!”

知乎用户 大可 Duck 发表

我觉得不行。

这样的押韵我是不会给她链子的。

有没有 freestyle?

知乎用户 月清影 发表

这完全就是带实话!100%正确!某知名女权男不仅不肯绝育,居然还认为女人考上 985 考 sat 高分进竞赛队的比例低是因为女性智力低下?露出狐狸尾巴了属于是:

知乎用户 haolin he 发表

既然是无可避免的,那不如享受…

知乎用户 懒癌晚期患者 发表

若一个男人能做到完全不残害女性,那么他肯定对残害女性的方法了如指掌,那么他已经残害女性了

说出这翻话的人,缺了个胳膊?

知乎用户 xlzd​ 发表

知乎用户 煲剧教授​ 发表

真佩服你们持之以恒从微博搬运 nc 言论

然后发散到美军越共,猎巫运动等等开始自嗨的热情

知乎用户 willie 发表

如果一个人能够完全不污蔑男人,那么他肯定对污蔑男人的点了如指掌,那么他已经是污蔑男人了

知乎用户 tom pareto 发表

呵呵。呵呵。

知乎用户 狐白​ 发表

她只是想受到你们的侮辱,

为什么不能满足她的需求呢?

讲完道理就不需要你们的侮辱了吗?

还是说讲道理已经是在侮辱她了?

不对

讲不讲道理都是在侮辱她,

那为什么还要浪费时间讲道理呢?

知乎用户 Z 蜜头子的二五仔 发表

网络女权是很有意思的群体,在她们的描述中,她们的政治素养即使明天有一种病毒让全世界的男性死光,她们也可以维持人民共和国政府,但她们出奇的对于统一战线一窍不通。

却对于一些十分美国的话术十分擅长,这套反正你是游击队的屠杀话术,正是美国在伊拉克和越南随意杀人的理论体系。

知乎用户 飞越三万里 发表

集合是九年义务教育的内容。你一定是没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知乎用户 Dire Wolf 发表

反驳这种言论,不是浪费脑细胞吗?

知乎用户 兔子 发表

这个句式是一个充分条件假言判断,在逻辑上,这个句式的形式错误在于肯定后件。让我们在举个例子,看看这种句式的错误有多明显。让我先把这个句式转化为标准的逻辑形式,这个句式的标准形式是,如果一个人可以做到完全不侮辱女性,那么他是明白什么样的行为是侮辱女性。他的确明白什么样的行为是侮辱女性的,所以,他侮辱了女性。

现在让我们以相同的形式结构造句,看一看这个句子的错误之处。

如果小李发烧了,那么他会请病假。

小李今天请了病假,所以,小李一定发烧了。

这个句式的错误,现在已经非常明显了。就算小李请了病假,那也不一定就是发烧,也有可能是其他疾病,导致了小李请病假的行为。

知乎用户 张献忠​ 发表

说明不侮辱女性的人根本不存在,侮辱女性是人之天性。

知乎用户 随便看看​ 发表

所以没有人不侮辱女性,也就等于没有人侮辱女性

知乎用户 甄叔 发表

无路可走

知乎用户 改个名字吧要不 发表

gun

知乎用户 孙云龙​ 发表

先开枪再画靶子,怎么打都是十环

知乎用户 寒川明日香 发表

受启发了。

下次数学考试后面的大题我如果不会做就写上:“我能做到完全不会做这道题,可见我已经对如何做这道题了如指掌,那么我已经做出这道题了,应当给分。”

知乎用户 回眸一笑倒苍生​ 发表

这句话说的很正确。

女拳博主对侮辱女性的点都是了如指掌,看来最侮辱女性的恰恰都是女拳博主。

维护女性权益,从封杀女拳博主做起。

知乎用户 明舒心 发表

如果一个人完全不违反法律,说明他对违法了如指掌,那么他实际上已经违反法律了。

知道什么不能做 = 其实已经做了?这什么狗屁逻辑啊,还需要反驳,谁提出的让他回小学重新念书

知乎用户 林楹绿 发表

男人除了侮辱女性的和完全不侮辱女性的以外还有其他类型的吗?

那既然话都到这份上了还要体面干什么

“老子就侮辱女性了怎么地”

知乎用户 倦鸟知还 发表

我每天都在侮辱女性,其实我是在尊重女性。

知乎用户 反正说不过你禁言 发表

如果我高数考零分 那没有人比我更懂高数?

非黑即白?

知乎用户 六月二十的白狼​ 发表

若一个人能做到不杀人,那么 TA 肯定对杀人的点了如指掌,那么 TA 已经是杀人了

元芳你怎么看?

知乎用户 一丁一丁 发表

只有素质不怎么高的人才会问出这么 2 的问题。

实际情况是我根本不需要去 “避免侮辱女性”。

当我在现实中与有好感的人交往的时候,自然会启动自带 10086 个注意事项的社交模式。

所谓可能侮辱女性的行为仅仅是其中的一万种而已,被我的社交模式完全涵盖。

明白了吗?我不冒犯你是我自身素质的体现,而非我针对你避讳。

知乎用户 冬天的海水 发表

对这样一个脑残,找麻烦,明摆这气你 / 欺你 / 当你是傻猪的人,你居然想的是如何反驳???

我真想知道你脑子是怎么长的?

这样的货色已经不能算人了,要算,也就是一个垃圾人,出来就是找麻烦的,挖个坑就等你跳,你居然还在想怎么跳进去姿势好看???

怎么老是有这么奇怪的人,老是想着自己如何受辱才是胜利????

太奇怪了。

知乎用户 钟浣熊 发表

这很简单啊。

这句话逻辑等同于 “只要是个人就侮辱女性“,又逻辑等同于” 是人 = 侮辱女性 “。直接重新定义” 侮辱女性“为一个无伤大雅不可避免的事情。

???What now.

知乎用户 心象风景 发表

师夷长技以制夷。无需反驳,女权们自己证明了 “要想完全不侮辱女性,最好的办法就是把女权赶尽杀绝”。什么?有正常女性说你侮辱女性?那她肯定是个伪装起来的女权,接下来要做的就是如何把她处理掉了。

知乎用户 土豆​ 发表

尊重一个人和悔辱一个人都是一个循环结构支撑的。这条不在上面的范围里面。

知乎用户 未命名莫扎特​ 发表

你说甲生疮,甲是中国人……

知乎用户 顾长风 发表

如果一个人能够做到完全不违法犯罪,那么他肯定对违法犯罪的点了如指掌,那么他已经违法犯罪了。

真的是笑死。

知乎用户 北宫伯玉 发表

这大概就是所谓的 莫须有吧 ,

知乎用户 青水碧于天​ 发表

如果一个人完全遵纪守法,那这个人一定对法律的点了如指掌,这个人是已经违法了。

如果一个人完全文明有礼,那这个人一定对无礼粗鲁的点了如指掌,这个人已经是粗鲁无礼了。

如果一个人完全遵守孝道,那这个人一定对不孝不忠的点了如指掌,这个人已经是不忠不孝了。

如果一个人完全知书达礼,那这个人一定对无理取闹的点了如指掌,这个人已经是不明事理了。

了解≠实施,更不可能是向坏的方向实施。

从小就教育人明廉耻,也没教着谁人随地大小便吧。

向前一小步文明一大步,总不能是教你怎么尿到池子外吧(退一步海阔天空?)。

学法守法,总不能是为了说你学会了,你违法了吧。

随便说说,整明白了以后也不建议拿去对线。

能用这种明显逻辑有问题的话,跟你对线的人,你跟他说他也给不了你什么实质的启发,除了情绪输出,基本也没什么内容了。

知乎用户 雪夜和子 发表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知乎用户 气功十级赵明毅 发表

原话不是乳化吗,反串乐一乐也就罢了,自己都不认识就有点啥 b 了

知乎用户 上善若水 发表

同行是冤家

然并卵,徐冬瓜最后也没有真正的打一虫和尚,仇宝龙更是和徐冬瓜互相吹捧,李景亮更不会去打一虫和徐冬瓜,最后的最后,徐冬瓜也就只能打一打太急蕾蕾、礼盒腿这样的实在拉胯到弱智的拳师……

这说明什么?这说明,所谓的女拳彼此是冤家,也只是说女拳也存在歧视链,或者说存在阶级罢了,真正有实力的高级拳师,是不会轻易出拳打同行的,她们幕后都有金主,有老板,不一定是海外的,国内的金主和老板,雇佣女拳打拳的也大有人在,但她们都不乱打,她们打拳都是跟张伟丽一样 “让我打你你是要给钱的”

只有刚入行的,才会胡乱打拳,甚至会打和自己教派不同的女拳,目的是博出位,尽快寻找金主,一旦找到金主,拳法就和主流女拳统一起来,越来越聪明了,比如杨笠。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女拳和非法格斗界、地下格斗界,甚至跟黑社会的黑拳场,,,真的很像————

第一就是为了钱为了利益,

第二就是肯定要找老板,或是金主 / 或是权主,或是国内 / 或是国外,这个不一定,

第三就是女拳的本质都是 PUA,人与人之间的模式正常都是以德报德以怨报怨,女拳是强迫别人以德报怨,打了男人,还要男人出血、出钱,不然的话,你不出血不出钱,我出拳打你还有什么意思?你以为老娘仅仅是为了过过嘴瘾,过过颅内高潮?拿衣服了,打拳,不是为了打你为目的,是为了把你打怕了,跟你收保护费,所以说,女拳是一种极其恶劣的黑恶势力,应该被打黑除恶,以打黑除恶的决心去举报她们、根除她们

知乎用户 蒋郑志 发表

我想说这是对的,但不够完整,存在一些特殊情况

例如一个人颜值很高,并且家境富裕,那么他肯定不会侮辱女性

知乎用户 FormHg​ 发表

中年粉红表示,这逻辑经常用来恨国

知乎用户 加速乐子人​ 发表

换个词就明白了:

“若一个人能做到完全不违反法律,那么他肯定对违反法律的点了如指掌,那么他已经违法犯罪了。”

反正我觉得一个人不违法犯罪挺好的,不违反法律的人,总比动不动违反法律,但利用舆论妨碍法律执行的人要好。

知乎用户 Chicker 发表

这种问题反驳它干嘛?

既然大家都在侮辱女性,那提出这个命题的人也在侮辱女性,那还有什么好争的?大家不都是同志吗?我们联合起来一起侮辱女性可好?

如果这个人想要证明自己不是在侮辱女性,就要自己反驳这个命题。

如果这个人想说明自己拥有侮辱女性的特权,那么就是双标。即便他能证明双标的正确性,也是另一码事,这句话对他来说依然是一句无意义的废话。

逻辑是把双刃剑,一个不小心就会捅到自己。

知乎用户 Bruce 杀马特 发表

无法反驳。

因为人家说这话就是想让你死。

都说这话了,你还想着怎么反驳,就已经输了。

这话筛选的,就是题主这种 “讲道理的男性”。

能溜就溜,不能就说我爱你吧。

一般人接不住这话,脑子转不过来,或者认为你是脑瘫而放弃与你交涉。

知乎用户 欧阳空竹 发表

若一个女性能做到完全不卖,那么她肯定对卖的点了如指掌,说明她这方面工作做的很成功。


若一个女性能做到完全不取悦男性,那么说明她肯定对取悦男性的点了如指掌,说明她是个合格的绿茶。


若一个女性能做到完全不要彩礼,那么她肯定知道如何更好地搜刮男性资产,说明她是个合格的拜金女。


若一个女性能做到在地铁不大声嚷嚷有人非礼她,那么她肯定已经让很多人非礼过了,说明她已经习以为常了。


血压够不够高?不够我再接着补充。

知乎用户 小萌吖 发表

诡辩只要按照他的逻辑说一句类似的话就能破解

“如果一个人能做到完全不犯罪,那么他肯定对犯罪的点了如指掌,那么他已经在犯罪了”

这好吗?这不好

知乎用户 齐云霄​ 发表

女性是形式逻辑的典范,是辩证逻辑的障碍。

知乎用户 Francis​ 发表

一个人如果能做到不犯罪,那么他一定对犯罪了如指掌,那么他已经犯罪了。

这里面包含两个逻辑。

  1. 一个人能做不到不干某事,那么他一定对这件事了如指掌。这个推论压根没有逻辑可言。我从来不说拉丁语,难道我对说拉丁语了如指掌?
  2. 一个人对一件事了如指掌,和一个人已经干了某件事之间的确存在着一定的相关性但也毫无因果性,甚至是负相关的,就想对犯罪最了如指掌恐怕是刑警。

知乎用户 傻人有傻福 发表

好家伙

现在打拳还能这么打?

建议

@张维为

@陈平

@胡锡进

好好学学

也建议

@乌合麒麟

好好学学

相比之下,你们的专业素养还有待提高呀

知乎用户 亚洲秃头协会会长 发表

我同意

另外,郭德纲说相声不如我,郭德纲有意见就来和我争论争论谁说相声更好

还有,中国火箭为什么动力不足,就是因为中国不听我的,火箭肯定要烧煤动力才足啊

知乎用户 27 岁是颗仙人掌​ 发表

要不这样,把俺们全部关进监狱,然后建设社会主义的重任就交给你们了。

知乎用户 crowley 发表

想多了,我喜欢女性,我喜欢美女,喜欢丰满的大长腿,对女人味上瘾,至于为什么我不喜欢你甚至还要侮辱你,得你自己找原因了

知乎用户 愚不追日 发表

如果一个人能完全判断什么是侮辱自己,那么他肯定对侮辱了如指掌,那么他就一定已经侮辱过自己很多次了。

如果一个人做到完全对任何形势的描述抱有否定心理,那么他肯定只剩下了否定心理,那么他已经是否定主义者了。

如果一个人完全不肯解决问题,那么他肯定对问题了如指掌了,那么他一定就成了问题了。

如果一个人只剩下证明自己是对的,那么他肯定完全掌握了如何证明自己是对的的所有方式,那么他就绝不能 说自己有一点点错。

这种人 我称之为 意识形态下的奴隶!

知乎用户 大笨象 9 少 发表

哈哈哈哈哈,

我知道了 = 我已经做了 / 我准备做了 / 我想这样做了,

逻辑鬼才

阳明先生直呼内行,当初就不该 “格物致知”,

按照这逻辑,我了解成为君子的道理 = 我就是君子,

还折腾个啥?!

阿 Q 直呼知己,当初就不该说自己也姓赵,

按照这逻辑,我见过赵老爷如何生活 = 我就是赵老爷,

还折腾个啥?!


正经地说,

“若一个人能做到完全不侮辱女性,那么他肯定对侮辱女性的点了如指掌,那么他已经是侮辱女性了。”

我反问一句,

若一个人对侮辱女性的点了如指掌,他又能做到完全不侮辱女性,难道他不能是因为善意或者对自己道德要求高而做到 “完全不侮辱女性”?非要作“他已经是侮辱女性” 的有罪假定吗?

知乎用户 三五六七​ 发表

哑巴:????

瘫痪:?????

植物人:?????

上述三位你说说他们那里侮辱女性了呗

知乎用户 三师 发表

反驳不了。

我来给你们把这句话后面的逻辑理一下。

首先是这句话,“若一个人能做到完全不侮辱女性,那么他肯定对侮辱女性的点了如指掌”。

这句话完全没问题,但关键是 “怎样才算侮辱女性”。

按照现在国女的尿性,结合货拉拉案,西安地铁事件,高速捅司机事件等,可以很清晰地得出结论:有相当一部分国女是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也就是所谓的巨婴。这些人并不是所谓的社会底层,而是已经渗透到了各个阶层,而且数量越来越多。国女觉得你侮辱了女性,那你就侮辱了女性。

借用

@妄明

的观点,
顶层女权政治化,上层女权学术化。
中层女权商品化,底层女权纳粹化。

所以我们可以推断出,如果一个人能完全不侮辱女性,说明他就是把女性当成巨婴去迎合的。都把女性当巨婴了,那自然是侮辱女性了。

国男一生无法避免的三件事:出生、死亡、和辱女。

既然无法避免,那就让风暴来得更猛烈些吧。

知乎用户 刘志鹏 发表

说得好,所以公司之类大家赚钱养家的地方,就不要雇佣女拳来乌烟瘴气了。

什么?一般女性有概率转化成女拳?

那就没办法了,防患于未然。

知乎用户 逍遥悠然 发表

这个观点的逻辑是,只有经历过,才能完全避免。

人不是机器,有些错,不是知道就可以不犯的,比如教孩子做作业不要生气……

同理,有些事情不用去做,也可以通过前人经验避免,比如尊敬他人,不歧视侮辱他人……

知乎用户 程序员董礼貌 发表

原来知法犯法的意思是指:知道法律就意味着触犯了法律。

知乎用户 芋头包 发表

我平心静气的和一些知乎上的女的讨论问题,她都能觉得我侮辱她甚至侮辱女性。所以你如何定义这是不是侮辱,搞个投票?批评算不算侮辱,很多人觉得算。

知乎用户 小黑锅锅 发表

你不犯法,那一定精通法律?

知乎用户 摩擦起電 发表

把「女性」换成「我」再重新读一下?

咱不要动不动搞性别对立,有种对立直接反社会反人类一下它不好玩儿嘛!

知乎用户 维根斯坦丁​ 发表

如果一个人完全不吸毒,那么他肯定对吸毒的点了如指掌,那么他已经在吸毒了

知乎用户 光明下的影子 发表

了解 = 侮辱?

这逻辑是怎么推导出来的。。。

女性最了解女性吧,所以女性天天侮辱自己呗?

知乎用户 前端卷王 发表

所以每个警察都是罪犯? 每个律师都是法外狂徒? 每个医生都是绝症患者?

知乎用户 夏末花未眠​ 发表

如果一个人能做到完全不说人话,那么她肯定对不说人话的点了如指掌,那么她已经是不说人话了。

知乎用户 苏妲己​ 发表

因为不是只有两种情况,而是四种情况。

1、了解污辱女性的点,没有污辱女性的行为。

2、不了解污辱女性的点,没有污辱女性的行为。

3、了解污辱女性的点,有污辱女性的行为。

4、不了解污辱女性的点,有污辱女性的行为。

1、2 并不侮辱女性,3、4 侮辱女性。

进一步说这是行为犯而不是思想犯。思想上不能过于严苛要求男性,但是行为上必须严格要求。

知乎用户 马鹿 发表

意思是学法律的必须都关进去?你不想犯法学它干啥。

知乎用户 侯震的腰果鸡丁 发表

所以,一个人对女性的态度只有侮辱,区别在于普通侮辱和更深的侮辱。

知乎用户 qwfy6789 发表

不用反驳啊,这话套在说出这句话的人身上也没问题啊。直接回复对方,这么说你也在侮辱女性了。因为你不管有没有做到都在侮辱啊。诶,小仙女侮辱女性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

知乎用户 王旭东​ 发表

稍微做一些衍生版本:

若一个人能够完全不犯罪,那么他肯定对犯罪的点了如指掌,那么他已经在犯罪了。

若一个人能够完全不骂人,那么他肯定对骂人的点了如指掌,那么他已经在骂人了。

若一个人能够完全不开车,那么他肯定对开车的点了如指掌,那么他已经在开车了。(这里的开车,请按一种社会技能来理解)

以上这些改变是否能够分辨其中的谬误之处呢?

知乎用户 Aimond Sena 发表

zhi 男癌发言罢了,有什么可反驳的。这句话换成 “若一个人能做到完全不偷钱,那么他肯定对偷钱的点了如指掌,那么他已经偷钱了” 你这么说给别人看会不会挨揍。到和女德有关的脑子就不清醒了吗?

知乎用户 百变粉熊军 发表

若一个人能做到完全不侮辱女性,那么他肯定对侮辱女性的点了如指掌,那么他已经是侮辱女性了。

完全不侮辱,理由是知道怎么侮辱。知道怎么侮辱就已经是侮辱了。

像极了宗教狂热人士,只要心里想过邪恶之事就已经是犯罪了。

想不等于做。做这种思想会因蠢而极。

知乎用户 鱼香肉丝​ 发表

女权知道如何男女平等但是从来不去为男女平等而行动所以女权就是男女平等。

知乎用户 李依 发表

说这个话的人,走进厕所,为什么没一脚踏进坑里去?

因为他对坑里有什么了若指掌。

所以那坑里的玩意儿都是他拉的!

知乎用户 玩耍​ 发表

如果一个女人说男人鸡贼算计,拿她一定对鸡贼算计了解的很透彻,所以她也是鸡贼算计,没毛病

知乎用户 山南水北 发表

若一个人能完全养好一条狗,那么他肯定对狗了如指掌,那么他已经是一条狗了。

典型滑坡论证罢了,本身就是伪命题

知乎用户 doge 发表

谁说的,你问他

你犯罪了没?

回答 1: 犯罪了

我不跟罪犯谈论道德 (没有歧视的意思,只是喷他)

回答 2: 没犯罪

那你一定对犯罪的方法了如指掌

或者你可以说

照你这么想,我现在没有用微积分原理,所以我对微积分了如指掌

谢邀

知乎用户 闲人 发表

那他一定是个很不幸的人吧,不然为什么要站在所有人的对立面。也许我们都在追寻那可怜又可笑的存在感,只是有些人过于偏执而已。如果你不能接受他的观点,也不要试图解释和反驳来改变他的想法,因为你很可能在自讨没趣。

知乎用户 月野兔小仙女​ 发表

其实仔细思考一下,这个观点有那么一丝丝道理。

各大中文网站内容审核员审核内容的时候,肯定要有一些敏感内容知识储备,不然怎么判断别人发的违不违规,但是拥有这种知识储备本身就已经政治不正确了。

知乎用户 张强 发表

一个人如果不吃翔,那她肯定对吃翔了如指掌,那么她肯定已经吃过无数多的翔了。

知乎用户 面包酱 发表

上帝都做不到全知全能。

何况人。

对,我说的是人。

包括男人和女人。

知乎用户 Tommy Zhao 发表

我是一个做到目前为止都没有违法的人,我肯定对所有违法行为了如指掌,于是,我已经违法了。

知乎用户 会动的有机物​ 发表

他说得没错。若一个人能做到完全不吃屎,那么他对吃屎的后果一定了如指掌,那么他已经是在吃屎了

知乎用户 刘刘刘刘 发表

巫女给题主点了个赞

知乎用户 参天白雪 发表

简单的反驳,如果一个男子完全和女性没有交流,他的意识里面已经没有了女性这个概念,那么他就完全不知道怎么侮辱女性,更不会在行动上侮辱女性了

知乎用户 废虚子 发表

所以就是要人人都侮辱女性,才能真正的杜绝侮辱女性。

这有什么可反驳,又不是和你理论。

知乎用户 老中酱 发表

我选择蓝色药丸

知乎用户 五月十八 发表

这个说的非常好,等于直接引用了《道德经》: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

也就是说当我们把侮辱女性定义在具体行为上,而不是一个人的内心,那么无论你怎么做都无法逃出这个逻辑,不光是侮辱女性,包括其他所有事情都是一样的。

你无法从自己内心对善良正义的理解出发去做事,你只能按照具体的行为规范去做事,那么就永远都是不道德的。

知乎用户 猫叔 发表

为什么要去反驳如此智障的言论,能说出这种言论的智障有必要浪费时间去反驳吗?

如果一定要反驳,那么只要鼓励它这么说下去就好了

知乎用户 帕斯猫 发表

如果一个人完全不犯法,那么他肯定对犯法的点了如指掌,那么他已经是犯法了。

知乎用户 安德烈​ 发表

我靠,这个拳法真是意想不到,你没做这件事说明你肯定知道怎么做这件事,那么你已经做了这件事。

胡搅蛮缠,毫无逻辑。

知乎用户 零九 发表

如果一个人能做到完全不犯罪,那么他肯定对如何犯罪了如指掌,那么他已经是在犯罪了。

知乎用户 [已重置] 发表

如果你不厌女,说明你不想去了解女性,这就是另一种意义的厌女。

知乎用户 李夏 发表

如果一个人能做到完全不吃饭,那么他肯定对怎么吃饭已经了如指掌了,那么他已经是吃饭了。

所以什么时候这几位绝食几天展示一下这个逻辑?

知乎用户 阿华​ 发表

个人感觉啊,不存在 “完全不侮辱女性” 这一情况。

只能说,这个人目前遇到的女性不觉得他在侮辱女性。

是不是侮辱其实是挺主观的一种感受,一百个人可能就有一百种感受。

举个例子;贤惠、老实人,从传统定义上及字面上肯定是夸奖,可对于接收方来说,可能会因为语境、环境、对方身份、过往经历… 等的不同而得出不同的意思,如贬低、嘲讽、侮辱等。

再者,有没有侮辱到对方,在对方明确表达出来之前(如表情、语气的变化或是直接反怼… 等),输出方也是根本不知道的。

综上,个人认为这个人或者並非掌握了所有侮辱女性的点,只是有可能对方不计较。

能力有限,写的挺乱的,以上个人观点

知乎用户 NaOH​ 发表

说得很对

当 AH-1 上的 M134 扫射

逃跑的是越共

站着的是训练有素的越共

知乎用户 男斗神拳小徐同志 发表

这种几十年功力的拳法,就是泰森来了也接不住啊,只能请叶师傅出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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