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为大清草民做主|大象公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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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来自「大象公会」:谁能为大清草民做主|大象公会
在草民看来,自己遭遇的是覆盆之冤、奇耻大辱,不伸冤不足以告天地父老。但是在老爷眼中,自己克尽厥职、兢兢业业,实在不明白这些草民为什么要去京城告状,给自己找麻烦,添乱子。
吃了委屈怎么办?长久以来,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中国人民。
日本学者寺田浩明认为,古代中国人控告和上访的普遍心态,不是恢复权利,而是受了冤屈要伸。而且,就算找官府伸冤,也未必能解决问题。
道光年间,山西榆次的十三岁女孩赵二姑被邻居阎思虎强奸。赵家人去告状,但阎思虎买通了衙役、知县和知府,逼死了赵二姑,把赵二姑的父亲打了个半死,反将赵二姑的死栽赃在二姑叔叔头上,还污蔑二姑的母亲同阎思虎通奸。
广东潮州府人邱时成的家里,被当地另一家族萧氏杀两人、伤四人。邱时成在潮州府控告八十九次,在惠潮嘉道控告三十三次,在承宣布政使司控告九次、在按察使司控告十九次、向广东巡抚控告十六次、向两广总督控告十一次。前后历时十七年,只有知府审过一次,各级官员都不受理。
许多影视剧都提供了一种答案:上京城、告御状。当事人面见皇帝,陈述冤情之后,往往能真相大白,处罚错判冤判的狗官。
· 在电视剧《雍正王朝》中,康熙皇帝甚至亲自前往法场,救下了蒙冤的小民
在传统中国大众文化里,如果当事人含冤不得平反,最终往往只能由超自然的「老天」出面担保证明。
如汉代东海郡孝妇女冤死,老天在东海降下三年大旱。而在文学作品《窦娥冤》中,即将被行刑的窦娥也控诉「天也,你错勘贤愚枉做天」,随后老天果然六月飞雪、大旱三年加以呼应。
问题是,天降神迹实在是难以盼至,那些无力「感动天、感动地」的人,伸冤的唯一希望,只能寄托在天子——皇帝身上。
典型办法有两种:皇帝在家时,上访者就去敲皇宫的大门,或去皇帝的秘书处通政使司去敲登闻鼓;皇上出门时,则去拦他的车队。前者被叫做「叩阍」,后者则被叫做「邀车驾」。
对于外省的草民来说,见皇帝最好的方式,自然是在皇帝出门时要经过的路上拦住他。不过,老百姓和皇帝理解的出门,显然不是一回事。
电视剧里,会武功的康熙皇帝带着一个和尚、一个太监、一个娘娘和一个宫女,换身衣服,就能「微服私访」。
然而,真正的皇家出行声势浩大,极尽奢华,让围观者无不被天威折服。
康熙五十二年,康熙皇帝自畅春园还宫,仪仗队先开路,后面是四头大象,接着是四头宝瓶象,接着是各种马车,然后是持着各类武器的校尉,再是端着乐器的太监和乐官,再是拿着各种衣服、瓶子、香炉的人,各类骑马或者步行的太监。到了乾隆时期,整个队伍有1800人之多。
· 乾隆十三年《大驾卤簿图》局部,可见文武官员和太监侍卫极多
告状的人想要在这个庞大的队伍中找到皇帝,需要过硬的身体素质和判断能力,还需要极好的运气。
首先,他们需要躲过当地长官的围追堵截——在人家的地界上找皇帝告状,这不是给地方长官找麻烦么?其次,还需要绕过或突破保镖重围,引起皇帝的注意,这要求高亢的嗓门和制造混乱的能力。
康熙皇帝相对仁厚,还能宽待上访之人。到了乾隆朝,皇帝坐稳了江山,不用再伪装关心人民疾苦了。
乾隆十八年起,如有不长眼的民人拦着皇帝的车驾「妄行控诉」,便照「冲突仗列」惩处,杖一百,发近边充军。再往后,如有想要找皇帝告状,官府不光要抓告状的人,还要抓出幕后主使,各自问罪。
· 乾隆是清代由盛转衰的重要时期,他在位期间,许多旧制被废除。乾隆十三年之后,大清律例各类新定条例之处罚都有不同程度的加重
乾隆二十二年,河南夏邑灾民因为水灾后官员隐瞒灾情、赈灾不利而拦下了乾隆的御驾。
乾隆慧眼识奸,立刻「发现」有居住在当地的退休高官暗中支持,经过严刑拷打后,果然发现背后有一起私藏明史的「反清大案」。而瞒报灾情、饿死百姓的当地知县和巡抚,则因炮制了反清大案而免于革职,并被皇帝视作「能办事之员」。
嘉庆朝之后,国库空虚,皇帝也不怎么出门巡游了。此后几位皇帝都是幼主登基,再加上接连而起的白莲教、西北回乱、太平天国、捻军等战乱,皇帝们更是没有出门的机会了。于是,拦车上访彻底成了走不通的死路。
· 光绪时期的两宫「西狩」可能是中国帝王最后的出巡,图为两宫回銮之景
皇帝不来,我就过去。更多的人踏上了上京城找皇帝的道路。但这条道路并不容易。
清代入关之前,叩阍就等同于冲突仪仗,可直接处死。入关之后,为了收买民心,显得自己同腐朽的大明政府不同,大清才一度放松了对叩阍的惩处。
清初规定,凡是敲登闻鼓告状的,在审案前,先责打四十大板。顺治皇帝深觉惩罚过重,便在顺治九年免除了这个处罚。但如此一来,控告之人颇多,皇帝都忙不过来了。
于是,在顺治十七年,朝廷规定控告之事「必关系军国重务,大贪大恶,奇冤异惨」。如若不是,便痛打三十大板。康熙六年,不等原审官员审结,径行敲击登闻鼓控告者,要打四十大板、流三千里,几乎仅次于死刑。
康熙八年,皇帝再次松了手,如果叩阍案件为实情,则不受处罚。如此一来,普通老百姓似乎又有了伸冤的可能性。
好日子不长,乾隆年间,叩阍案件的处理再次转严。许多扣阍之人被视作有「疯病」、「痰症」,被草草打发,没被视作是疯子的,则都被转交给刑部处罚。
不光是汉人有如此待遇,曾经高人一等、特以优待,享有向皇帝「主子」告状特权的旗人,也不再能自由告状了。
道光年间,旗人恒龄跪在道旁向「主子」陈述自己被革后生计无落、无法赡养六十老母之事,想求主子恩典。不同于入关前善待旗民的皇太极,这个想要讨要年金的旗人被交给刑部。
· 《茶馆》里的常四爷就是旗人。终清一世,旗人始终拥有一定程度的特权。但到了晚清,旗人的待遇也未见的多好
宫墙深似海,而告御状则如同孤身下海,一不小心就会被波涛拍的粉身碎骨。
从嘉庆朝之后,告御状已经不再是好的选择。更多的人选择了「京控」,也就是向在中央的衙门上访。中央的大官们,总会比省里府里的狗官们更有良心吧?
一介草民初到京城,面对满街的衙门,应该去往何处上访呢?
康熙之前,想要进言或者鸣冤的人都得去通政使司递本子,或者击打登闻鼓。然而,在奏折成为定制之后,原本负责上书的通政使司基本不再承担这一功能。
所以,在清代的大部分时间内,上访者会转而选择都察院、步军统领衙门或者刑部。都察院最初是负责监察的机构,步军统领衙门主要是负责京城的守卫和轻微刑事案件,刑部则掌管全国司法事宜。换到今天来讲,就是中纪委、北京公安厅、和最高法院。
去中纪委当然是最管用的,上访者的第一选择都是都察院。交了状子喊了冤之后,原告就可以在都察院下辖的五城兵马司候着了——劳驾,先请蹲在号子里。
但是,不少人还没摸到都察院,就被步军统领衙门抓起来了。
在清代,京控的人都被视作「刁健之徒」,一度被视为应遭惩处的「光棍」,属于重点维稳对象。久而久之,去步军统领衙门喊冤也成了惯例,反正早晚都得进去么。
刑部的角色则稍有不同。一般来说,刑部不会直接接受百姓的状子,毕竟还有「下级法院」在,以后见了,难免尴尬。
不过也有例外。道光十八年,安徽旌德县人金贵宝在刑部门口呈递文书,随后立刻自刎身死,该案于是被受理。案子是收了,但能不能伸冤告慰在天之灵就不好说了。
· 清同治四年北京地理全图局部,刑部在和都察院、大理寺一同处在天安门西侧
都察院和步军统领衙门收到京控案件后,一般有三种做法,第一是直接驳斥,第二是交回各省督抚或将军办理,第三是写折子递给皇上。一般而言,皇帝收到折子后,也还是责令督抚办理。
毕竟,案发现场、物证、人证,都还在地方上,没高铁没飞机,要把各省的人证物证都提到中央来,太不现实,指不定到京城的路上就遇到了「山神庙」、「野猪林」。
· 只有极少的案件当事人会被押解进京进行审判。如雍正时期的「曾静案」,主犯曾静就被押解到京城,并由雍正皇帝亲自审判,图为电视剧《雍正王朝》中曾静受审场景
但即便是皇帝亲自交代的案件,办案质量也难以令人放心。
督抚们是封疆大吏,权重一方,如果他们欺上瞒下,包庇下属,冤案不能水落石出事小,一省官场不受控制事大。于是,从乾隆时起,皇帝往往会从六部官员中派人作为钦差大臣,共同办案。
· 钦差大臣是皇帝的代表,具有很高的权威。即便诸如督抚之类的地方重臣也要退让三分
一方面,六部官员经常在各地出差,自己的本职工作都落下了。如兵部左侍郎罗吉庆,在乾隆五十五年六月在山东办案,十月份在湖北,次年六月份又去了河南。一年中有一半时间在外出差。
另一方面,地方上也很麻烦。钦差的差旅费要地方出,到了各地还要收着好处费,要车要马要酒要菜要路费。即便有廉洁的钦差自掏腰包,也阻止不了自己的随从和其他跟随官员鱼肉乡里。
嘉庆皇帝对乃父将案子交给钦差的做法不以为然,在亲政之初,就不再派遣钦差办案。
但他很快就发现,一没了钦差,督抚们对于交办案件的上报口径便出奇的统一,都是「审系虚诬」——当事人承认都是自己胡编的。
· 嘉庆皇帝登基之初想要革除前朝因偏宠和珅带来的吏治败坏,曾经做出过相当的努力,但其很快发现了驾驭官僚制度的困难性
对此不满的嘉庆折腾了一番,再次决定放权给督抚,这次加上了条件:督抚对交办的案件都要亲自审理。
问题是,作为地方大员、公务缠身的督抚们真的有工夫认认真真亲自审案么?
于是,督抚们组建了自己的审判班子——发审局——专门处理皇帝和部院转交的案件。
发审局的班底,最主要的是知府,相当于省长找了许多市长来审上头交来的案子。而足以让今人骇人听闻是,其中甚至会包括案件的原审官员。
由此便不难理解,虽然发审局名义上是代理督抚审案,但这些委员却处处回护原审处分,对告状者的锻炼拷打,更胜于原审的州县官员。
(督抚)以民间京控为多事,视交审谕旨为具文,名为亲提,实则发交承审委员设法消弭,甚至仍令承审州县参预其间。该委员瞻徇情面,无论是非曲直,必逼令原告之供,与原案适相符合。而又以怀疑妄控等情,开脱原告。两造既无重大罪名,该州县亦遂免审断不平处分。
道光十八年,山西省五台县人边藩南上京城都察院呈控。
他说,他和徐协五都是某案死者亲属,去年四月两人共同上京告状,此案被发给山西发审局审理。但是,发审局委员不去审问凶手和原审官员,反而严刑拷打上访者。
在阳曲县班馆中,被关押至死的受害人家属已经有七人,和他共同告状的徐协五也患病不治。本来命案只死一人,审判过程却死了七人,上访者也已奄奄一息,几乎灭门之祸。
说到底,大清草民伸冤之难的根源,在于衙门里的老爷们和衙门外的上访者,存在难以调和甚至是难以理解的冲突。
在草民看来,自己遭遇的是覆盆之冤、奇耻大辱,不伸冤不足以告天地父老。但是在老爷眼中,自己克尽厥职、兢兢业业,实在不明白这些草民为什么要去京城告状,给自己找麻烦,添乱子。
按照草民的朴素价值观,大清官员不应该是为民请命么,皇帝难道不应该为民做主么?
· 告御状一直是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创作题材,各种地方戏剧中都有告御状题材的曲目
对皇帝来说,重要的不是一两个人的冤情与正义,而是江山是否坐得稳。
在河南夏邑灾民状告县官巡抚一案中,乾隆皇帝如此谴责那些告御状的人:「州县乃民之父母,以子民讦其父母,朕岂肯听一面之词,开挟制之风。譬如祖虽爱其孙,必不使其恃恩反抗父母,此等刁风断不可长!」
——用大白话来说就是:州县官是你爸爸,告他们的状就是不孝。让你告倒了你爸爸,我还怎么当你爷爷呢?
而对于层层官僚来说,他们最主要的压力来自于上面的「考成」,而不是草民的需求。
大清官场就像猴子爬树,只能看到上面的屁股和底下的笑脸。知府审案最重要是应付督抚的批驳;而督抚则要应对皇帝和都察院与刑部的要求。业绩往上报,办事往下推,事情就解决了。
于是,即便草民成功告成了御状,也是皇帝交给刑部和都察院,部院交给督抚,督抚交给发审局。巧了,发审局里原审官员也在。兜兜转转,还是老熟人相见。你说他会不会承认错误,给你翻案伸冤?
那什么时候,草民才能伸冤成功呢?杨乃武案也许是最佳范本。杨乃武的姐姐和妻子两次上访,在浙江士林的帮助下,将此事包装为湘籍审判官员官官相护,最终让有心打击湘军势力的慈禧下令彻查,才救得杨乃武出狱。
对大清草民而言,也许只有引得神仙打架,才有可能获得想要的公平与正义。
[1]李典蓉:《清朝京控制度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版。
[2]李豫、李雪梅:《<赵二姑宝卷>与清代山西扣阍大案》,《山西档案》2003年第3期。
[3]赵晓华:《略论晚清的京控制度》,《清史研究》1998年第8期。
[4]胡震:《清代京控中当事人的诉讼策略和官方的结案技术》,《法学》2008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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