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于欢案干警被立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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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徐雨鸣 发表

查清楚比较好,形成案例之后。这样以后大家才知道碰到这种事情,警方到底该介入到何种程度,免得执行层面两头挨骂。

PS,何时法院执行庭的权力才能得到充分保障?老赖除了公开信息和限制消费之外,到底还有没有更强力的惩罚手段?

我们不能让黑涩会祸害好人,但法律也不能放过老赖这样的坏人啊。

知乎用户 秦齐 发表

承认背锅的可能性,但在调查结论没出来之前,不排除勾结的可能性

不要现在就说警察肯定勾结黑恶势力成了保护伞,但是警察同志们也别一副受气的模样觉得警察都是要背锅的,用上面一位警察答主的话说,都不切实际。

于欢案的问题在知乎几个比较热的问题下面,数千个回答翻遍也少有警察的回答,因为事实还并不清楚,作为法律的践行者,警察自然是要看到事实才能下结论,不好随意作答。现在正式对警察立案,是要查清楚做这个过程是否有问题,我相信法律,警察你们应该更相信,所以也别再说什么背锅了。真要是你的领导,总得给你个交代,不然还怎么带队伍,TG 在这方面的智慧,是配得上 “领导艺术” 四个字的。

群众当中有觉悟高的,自然也有败类,那警察当中呢?我们说实事求是,相信任何群体当中都会有好有坏这才是实事求是。当然,我还是希望这起事件当中,警察的处理更多的是 “无奈”,而非 “故意”,毕竟也是牺牲率最高的职业,都不容易。

最后想到了根据 2009 年全美航空 1549 号航班迫降事件 改编的电影《萨利机长》,最后在听证会现场,本来调查组最开始对机长一直是咄咄逼人的,给人的感觉就是想尽办法想证明机长在飞机出事之后的处理是有问题的,是失职的,但是最后公布当时的录音,录音放完之后现场响起掌声,包括调查组也都自发的鼓掌,因为事实胜于一切,在那种情况下他做出的是最好的选择。

然而有警察可能会说,或许事实就是这样,但是这不是激愤的网民想要的事实。不要以偏概全,舆情是有影响力,但对组织来说,三鹿集团的老板都能起复,舆情它们玩的很溜的。

要相信法律,相信组织。

知乎用户 清澜 发表

不明白纪委的 立案审查 这种用词怎么就捅到一些人的 G 点了。新闻明明提了法条来源的,不查一查就满嘴跑火车。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聊城市纪委、市监察局责成冠县纪委、县监察局对郭增金、朱秀明等人立案审查。

知乎用户 戴墨镜的聋子 发表

前几天在知乎类似提问中仔细、认真的回答过一次,但很遗憾,文章没有发布成功。
于欢案对于警察来说,真的没有什么特殊性,只能说死者杜志浩,于欢本人,苏银霞以及处警的两位民警,他们所有人的运气都背到了极点。
经济纠纷在基层很常见,经济纠纷报警时夸大案情常见,出警到达现场确认纠纷双方并未出格就撤离更是正常。在群众看来,我们需要自始至终伴随双方确保安全,事实上警察有什么理由去干涉他人债务问题?我们是警察,不是法官!在接处警时确认双方并未产生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后,我认为就应当立即撤离,没有问题!事实上我们也一直是这么办,如果两个民警在这专门伺候着防止你们双方打架,那以后的每次债务行为中警察不都成了保镖?而且,经济纠纷不可能短时间内解决,我们值班民警耗在这了,其他警情谁去出??
别说什么洗地,没那必要,这地我也洗不干净。大家一直都是这么干,只不过有的同志运气更差一些。
最后我还是想说一句,这案子有什么好谈的?讨债的死了,借债的被侵害了,行凶的被追究了,处警的民警也被处罚了,涉事几方全输。唯独网易等一贯以 “标题狗” 闻名的恶媒获得了利益!

知乎用户 傻了吧爷会飞 发表

我觉得还是得看执法记录仪和监控录像所还原出来的情况。

如果证明出警的这批警察主观上是想离开,那就是犯罪(玩忽职守罪)。

如果是由于执法经验不够、对情况判断失误,那就是工作上的过失(行政责任)。

但无论如何,警察出门的这个举动应当细致、综合考虑到于欢掏刀刺人的行为中,而不是一句带过,说警察来了于欢就丧失了防卫必要性。

另外我觉得那些呼吁法院、检察院、公安部出台执法的细则的,我拍手叫好。

不过同时是不是也应该把 “寻衅滋事” 细化具体一下?

知乎用户 紫衣重 发表

不谢邀。
这事也冤也不冤,这种警情在全中国每天都在上演,尤其是在现在经济形势背景下…… 短短几分钟形势急转直下,悲剧发生。没办法预料,也没有开启上帝视角,说再多也是事后诸葛亮。非洗地,几点个人看法
还原事实真相,给关注此事的人民大众一个交代
出台相应执法细则,明确职权范围(比如严禁插手经济纠纷的同时如何现场处置等等)
规范执法,公正执法和人性化执法。至于文明执法…… 国家暴力机器的执法活动代表的本身就是合法的暴力行为,提倡规范和公正,人性化比不切实际的文明要好很多。“不许打人” 本身就是现场命令和警告,结果根本没有人当回事……
执法办案过程中失职失责过当过错等等应该追责,相应法规也比较明确。但是对于无法预料和处置的意外,在符合相关处置规则的同时,能不能出台正当执法意外免责制度?毕竟每个警察都不会事先预料一切,出了事找替死鬼背锅侠……
媒体报道失实是否可以严肃追责。媒体也需要法律制度制约。

希望山东悲剧不再重演。
就事论事,不接受无理指责谩骂,也不接受洗地称号,还有劝退劝辞职的也省省。

知乎用户 [已重置] 发表

虽然这摆明了是找替死鬼的行为,丢车保帅。

我比较感兴趣的是,以后干干警在类似问题时如何做到既不蹚浑水又能不背锅(至少不背太大的锅)。

还有,顺带说一下,警察就这么出去了才是和这帮小混混没关系的表现(至少是没有直接或者重大关系)。
手机码字不方便,说不定评论区用电脑的直接就知道为什么了,帮忙说一下吧

补充一下,评论里有人说这警察自己不符合制度,活该。
啧,咋就那么纯呢
制度如果能达到,那要制度有屁用

补充一下
关于制度的用处(或者说规章,注意规章不是规则,规则是没有实体的,规则是发展的必然,规章是数个利益集体的针对某一或某些利益集团的惩罚性竞争条款,规则和规章是互相不完全包含的,规章等于规则的情况是一种偶然的必然)我在和评论区一位仁兄扯皮的时候已经极为露骨了,他看不懂(或者不愿意懂),但我想你们能看懂。
这个本来想写个制度发展的专栏文章的,不过因为太作死了,所以我考虑是不是要放在另一篇文章里面写在附注里面避免被查封。
这个礼拜天火鹤下个礼拜一写。

知乎用户 涵椽 发表

立案审查怎么了?谁告诉你们的纪委不能立案审查呢?
【现代汉语词典】
【词语】: 立案
【拼音】: lì àn
【解释】: (1)在主管机关注册登记;备案。(2)设立专案。

和你们说的法院的登记立案有哪怕一毛钱的关系?

知乎用户 等风起的高达 发表

饮冰十年,热血未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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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没必要上干冰吧?

知乎用户 清徽 发表

山东的这警察敬业啊!

在四月份晚上十点多,不在温暖光明的室内,这个事发现场了解情况,反而要跑到寒冷黑暗的室外去了解情况。

非法拘禁都不愿意管,总不能说把人堵在自家办公室,就不算非法拘禁吧?

如果这样的话,那么讨薪民工堵个大门,怎么警察还要跑来驱散人群呢?

难道讨债要比讨薪高一等不成?

有人问那警察应该怎么办?

平时你们这些警察碰到民工讨薪的时候是怎么办的?合着讨薪变讨债,你们就不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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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中有人很有意思啊!说「警察是去室外找报案人」,那我就奇怪了。

警察去几个?根据判决书显示,出了四个人,两个民警,两个协警。

合着找报案人要四个人一起去找啊?让于欢或者于欢的母亲去叫报案人来,或者让一名民警加一名协警去找报案人来,不行吗?

非要四个人同时去找?合着报案人是老虎啊!四个人一起去打老虎吗?或者是四个联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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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中还有更搞笑的,说「警察不去找室外报案人,找旁边人有什么好说的?」

合着于欢、于欢母亲,讨债那些人,成了旁边人,不是当事人了?

合着张三看到李四限制王五人身自由,并且殴打王五了,打电话报警,警察出警到现场,看到就放句话别打人哦!然后警察全体去找张三?

难不成这些警察都是新手?第一天上班?或者说是民警同志太敬业了,工作太辛苦了,昨天倒班没休息好,忘记应该怎么处理了?

知乎用户 Tristzss 发表

一个是被执行多次欠钱不还的老赖 一个是讨债的无赖 两个都是当地有钱有势的人 而且还是巨额债务 涉及民间金融服务 换我出警 上头说了不能插手经济纠纷 我一个基层派出所的小民警真不懂怎么处理 希望以后国家出台相关的要账程序 然后规定警察在什么时候可以出手干预 什么时候不能 给划一条线 凡是采取规定要账程序的 警察就在旁边看着 凡是越界 马上带到派出所治安拘留 如果采用规定里面没有的要账方式 建议联系特警直接击毙

知乎用户 力宏 发表

吃一堑,长一智。
亡羊补牢。
调查就调查,民警该有什么责任就承担什么责任。
但除此之外,当务之急,是告诉一线出警民警应该怎么办?

知乎用户 踏花追月 发表

本人平时算是标准五毛一个,对于各种社交网络上恶意抹黑警察,医生的行为,一律不信,并且义务在微信群里向老家哪些整天转发这些文章的人科普,纠正。
本人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和医生警察打交道也少。但是仅有两次经历,让我开始思考,为什么底层人民一说到医生,警察就是骂骂咧咧呢。
先说医生,前不久,我脚下楼梯扭了下,然后慢慢肿了,但是还能走路,老公不放心,非逼着我去医院检查,拍了片,我不懂专业术语,但是医生是这么说的,就是扭了下,没伤着骨头,问题不大,给你开点药吧。虽然自己觉得脚扭伤没伤骨头,问题不大,但是本着一切听医生的,就说好。然后拿着单子去交钱,好吧,我还是惊呆了,343,我本来以为活血化淤的狗皮膏药就可以了的,一下子,343,这仅仅是药钱。我当时就想,我老家的那些亲戚,一个月挣个两三千,扭伤个脚,拍个片子 100 多,开点药 400 多,他们不骂医生才怪。我又想,各种活血化淤的药那么多,价格肯定也是各个层次都有,为什么我觉得只需要一瓶红花油就可以搞定的,医生直接开出了两百多的什么风湿去痛胶囊呢。
再说警察,我 13 年上班时,坐公交,那趟公交车上的小偷猖狂到我这个每天坐公交的都认识,他们每次都是在北站上车,民权门下车,有一次,在北宁公园附近,车上一位大爷,看到小偷在偷别人钱包,一把抓住,人赃俱获,大家建议报警,小偷要逃,司机师傅不开门,但是报警电话打了后半个小多小时,没人来,上下班的点,后来司机也撑不住了,只能打开车门,让小偷逃跑了,我还记得小偷开始被抓住的时候一看要报警,不停求饶,最后警察没来,他下车时对大爷恶狠狠的说你等着。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我也不否认有无良媒体,为博眼球,经常胡乱报道。
但是,医生,警察,真的没有问题吗?真的就不能说了吗?说了就没人给人民看病,没人保护人民了吗?
要我说,好的医生和警察,不要担心,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那些过混日子甚至为虎作伥的人也不要拿此类案件给自己混日子找个冠冕堂皇的理由。

知乎用户 vid vi 发表

不是警察,家里也没人干警察,但是实在看不下去高票了,怒答!

警察努力打击犯罪的时候,别人坐在家里说你对犯罪分子太残忍不讲法律程序;你积极介入纠纷的时候别人又说你公权力太干预市民社会秩序。

反正现在国家机器在一些人口中都有了原罪了,怎么动怎么都有罪,在他们眼里国家机器都散架了最好吧。

活该《刑法》要你们去保护可怜的受害人。你们去找证据,让检察院去起诉,别人啥也不用做只需要挑挑程序上的瑕疵否定你们,就伸张了正义又挣到大钱,名利双收。。。你说你们是不是傻,这么好的事儿干嘛不自己去做呢,辞职考个司法考试就是了嘛,背这个苦力又挨骂,何必。。。

最后再说两句。于欢的辩护律师找南周记者朋友帮忙写软文,起了 “辱母” 这么个标题本来是要挑动乌合之众(不掌握真实信息又没有思考能力的吃瓜群众,说的就是你们)给司法机关压力达到辩护目的,只是顺便把警察抹黑一下(说你们不管不问就 “离开现场”)。本来这事和你们警察无关,不过活该你们都是行使国家权力的人呢,人家“纳税人” 想怎么黑就是黑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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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是这两个警察非要背过气去不可!用口头警告的方式保护了舆论口中的 “弱者”——被围困追债的母子俩,却因为儿子几刀把自己搭进去了,最终还落个“不负责任” 的说法。。他们确实不负责任,谁让他们只警告债权人

要账可以,不能打人 “,却不警告于欢

赖账可以,不能捅人” 呢!!!

知乎用户 十号胖狐狸 发表

我只问一句,现场有十一个男人堵着人家母子两个人的时候,两个警察为什么全部出去了解情况?

要了解情况,一个人去,另一个人看场子行不行?这种时候警察怎么能离开现场?

不合常理,除非是有人提前打了招呼,警察借口了解情况开溜。

那就怪不得国法无情了。

知乎用户 君子不器​ 发表

“经调查, 2016 年 4 月 13 日,干警郭增金等人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苏银霞的人身安全”

13 号还有一档子事呢,不止是 14 号的。

“2016 年 4 月 14 日,干警朱秀明等人在多名讨债人员阻止于欢、苏银霞离开接待室的情况下,未采取有效措施。于欢案处警干警在警情处置过程中存在处警不力、对现场处置严重失责等失职行为。”

这锅总要有人来背,但背锅的也不见得干净。也许这种事情处置得多了,每次都没出事,麻木了。但夜路走多了,总会碰到鬼。

一线警察缺钱缺人缺装备有时还得两头受气,这些是现实,但这些和老百姓说有个毛用。向上头反映啊,还指望 P 民给你送钱送枪啊。

知乎用户 隼爷 发表

在检察院介入的情况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立案审查而不是由检察院牵头进行渎职犯罪侦查。
可以基本理解为(至少目前)没有明显充分确凿的证据证明构成刑法层面上的 “不作为”,否则那俩警察早被刑拘了。
而毕竟有人死了,还把事情闹那么大,那行,总得有人背锅吧?

问题来了,两人出警,面对十几个,几乎可以肯定除了现场调解稳定事态拖延时间等待增援外警察基本做不了什么,事情起因不详、来龙去脉细节尚待了解、在场人员派系、动机、情绪、做事方式跟行为底牌等情况无法第一时间详尽了解,贸然采取强制措施在现阶段执法权威不高、人数绝对劣势的情况下是不可能的。那么有更好办法么?
有。
效仿美帝,针对状况不明的现场,对在场人员不分青红皂白一律用约束带捆起来,先捆再问,可以有效防范二次突发事件发生。但问题又来了,我国警察并没有那么高的执法权威,可以在人数绝对劣势情况下让那么多个剑拔弩张的人乖乖就缚。
兵分两路分控?
不是不行,而是这样依然会因个体落单陷入说不清的局面,另外万一有突发情况,两人分散会导致不能相顾,更危险。
处警人员有错吗?有。但处置失当并不当然代表不作为。
第一,因为事件带有民事借贷纠纷的表象,因此处警时陷入思维定势——片面认为这种民间事务警方不该管,忽视了这个事件演变成恶性案件的苗头和倾向,此错一;
第二,缺乏作为处警人员的敏感性,对现场的尖锐器具没有第一时间发现并实行人器分控,此错二;
第三,这种情况下,最为上策的做法是通过劝解、沟通、协调引导双方走向民事法庭让整个事件不至于发展成大打出手变成治安甚至是刑事案件,虽然我们从事后的上帝视角看不大可能,但这就是每个处警小组在那种情况下可以做的,错综复杂的借贷关系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归属定论远非处警小组能解决的;
第四,沟通协调找什么人、由谁去沟通协调、几个人去等问题根据实际情况不同而有区别,并不能单纯通过警察和催债人进行沟通就判明有个中内幕。
第五,处警人员确实应为行为后果负责,但这个责任绝不应该是无限责任,警情情况千差万别,有相对固定的处置要求,但没有一成不变的细化流程,很多时候要通过处警人员的经验、阅历、敏感性和技战能力灵活处置。强求只要有错就一定要负无限责任以科刑罚是不对的。
能都捆起来就最安全了。
所以这个事,谁处警谁倒霉。
我们是从上帝视角去看问题,但事实是那种情况下,没人能知道事情的走向和人的心理情绪动态,所有防范措施在 2 比十数的环境下都难以凑效,因此最好的办法是引进欧美警务理念,对于现场所有当事人一律进行拘束。

不匿名,懒得撕,说洗地的直接指出你是处警员怎么办就行。
欢迎拉黑,谢谢。

知乎用户 无聊大师 发表

各位警察,按照你们的理论,这是老百姓和领导,国家的问题,你们只是小卒,你们无能为力。我觉得确实有道理,体制问题嘛,谁叫咱们都出生在中国。
不过,你们的孩子,以后学习不好,也别怪老师们不认真教学了。体制问题嘛,教的好又没有奖金,跟你们出警不出力一个道理。
你们家人生病上医院,医生不尽心,治不好病,也别怪医生护士。体制问题嘛,反正治好了说不定也有医闹,何苦呢。跟你们出警不出力不是一个道理嘛?
你们以后吃了啥有毒有害的食物,也自认倒霉吧。体制问题嚒,质检员反正都被网友骂成狗了,何苦还费力检测呢?大家一起出工不出力呗。
一帮王八蛋。拿钱拿福利的时候,不说体制多好。现在用到你们了,你们开始甩锅了。行啊,大家一起甩啊。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我看看是不是你们警察最委屈,是不是你们警察最白莲花。

知乎用户 dong​ 发表

还能说什么,只能说一句活该。

一半说替死鬼的,一半说大快人心的,还剩几个稀稀疏疏喊冤的。看来真是世人皆欲杀啊。但这些喊打喊杀的人里面,有几个是仔仔细细看过卷宗,追过报道的,又有几个了解出警的流程以及将心比心的,还有几个是借机会吐槽社会发泄内心不满的?无从得知。

杀人不见血,君有笔如刀。

知乎用户 霍 sir 发表

值个班回来那么多邀,就不一一谢过了。

怎么看?
我最开始的被群众籍以授予我 “洗地王” 桂冠的回答里就提出,出警的人处置是有不当的,毕竟造成这种后果了,而是否构入罪,还有待查证。
但是我时至今日依然要反对某些人观念中的不管不问拍屁股走之的认知。

立案审查又不是立案侦查,依据的是公务员处罚条例、党纪等规定,并不是依据刑法,办理的是纪委不是检察院反渎科。

具体后续怎么样,看查的结果,特别是犯罪构成要件是否符合,只要是经过了取证、示证、质证、辩论的整个诉讼和庭审流程认定的法律事实,我都认可,即便被打脸打的再狠我也甘之如饴。不过,网络陪审团要来打脸嘛,你们继续自嗨吧。
毕竟,这么多人在呼唤法治,说中国司法药丸、乙烷等等的,回归到法治建设上,不是还是要 “以审判为中心” 吗?
至于这个审判,由谁来判,以何来判,见仁见智,各人开心就好,只要各人的逻辑与态度始终能一条线的自洽就行。

在此,恳请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最高检、山东省厅认真查,查出来确有问题的,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该开除开除,该移送检察院移送检察院。以最高检的规格,从昆山中荣电子粉尘爆炸案,到天津港爆炸案,哪次不是一击即中?
但千万别为了迎合某些东西就要枉顾事实,做出献祭!相信最高检也不会做这种事出来。

接下来,举一反三,请两高一部出台细则,规范每一种每一类案件和警情的处置细则,只要能够穷尽,我等基层一线的屌丝就玩命的去背吧,然后无偏差的执行就行。
如果说无法穷尽,想也想不全的,还可以求助网友嘛,对了,别忘了把南方周末纳入决策智库中。期待《公安机关接处警法》早日出台!

额外的,我也期盼能早日制定一部《舆论审判法》出来,让每个人都能预测一下自己会怎么样,毕竟不管你是不是警察,你永远不能排除舆论这把反器材大狙的十字红心锁定你的可能。

知乎用户 清五郎 发表

确实有过失
确实需要处理
确实需要有人背锅
确实要熄灭群众的愤怒

知乎用户 呵了个呵 发表

谢邀
我支持上级部门的决定,依法立案审查是可以的,有错处理也是可以的,但是希望可以公布一下执法记录仪内容,看看那晚的警察到底错在哪里,而不是一句未采取有效措施就完了。
“多名讨债人员阻止于欢、苏银霞离开接待室”
这种情况下,设想一下民警不同行为会怎么样:
第一,把于欢、苏银霞成功带出去,《警察帮助欠债老赖逃脱》
第二,没有成功带出于欢,和讨债方发生冲突,《警察偏袒老赖,殴打债权人》
第三,现实中的情况已经发生了
个人感觉论工作中的危险程度,110 民警比我们还危险些,毕竟我们干活之前知道有危险,会警惕,110 的可就未必了,谁也不知道下一步事态会往什么地方走,这次的聊城案件,如果于欢没有捅这几刀,也许这就是一个不为人知的普通债务纠纷。
希望在处理完相关责任人员以后,有关部门能出个办法,看看怎么解决一下这种讨债纠纷。

知乎用户 张立羽 发表

要我说,当地这些政府部门都应该查个底儿掉。两个警察是该查,但是他们毕竟也只是背锅的。

知乎用户 我的 发表

这里才是舆论干涉司法的阵地。我不是潘金莲里也是一个省长出面搞事情胡乱归责,才把事情越搞越大的

知乎用户 文诚君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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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服这篇文章
革命战争年代,首长一声令下,革命先烈就冒着侵略者、反动派的枪林弹雨向前冲锋,将生死置之度外。和平年代,人民警察却为了自身安危,不顾法律的尊严,惧怕几个地痞,毫无作为。债务纠纷不属于警察管理的范围,要账方式违反法律,他为什么不管。说到底,还是职业责任感不够强,法制观念薄弱。
这篇文章体制内的人看可能顾影自怜,但是群众是不会买账的。

知乎用户 Simon 少 发表

剧情不出意料的开始反转。
第一步,弃车保帅。
第二步,层层削弱舆论气势。
第三步,以拖待变。
最后,处理部分羔羊平定民愤。

不得不说,这么久了这个套路一点变化都没有。大老爷们真没创意。

知乎用户 「已注销」 发表

如何看待?谁碰上谁倒霉,就这样。事后诸葛亮谁不会做?跟去年雷洋一样,大家都在说警察处理方式过当,关键是当时那种情况下雷洋跑起来不要命了你知道他仅仅是因为嫖娼还是因为身上背着别的命案?事后大家谁都知道,可是当时呢?这次也是,警察有错,可是怎么做警察都会有错,你说警察如果在里面于欢就不敢捅人了?我不信,所以,这种事就是政府为了平息事态,给广大的大众一个政治正确的结论罢了。尽责尽责,如何才叫尽责?说实话,就算两个警察都在屋里也不一定能阻止这种事情,所以,这种事谁碰到谁倒霉。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资本的胜利而已。
保护于欢母子不力? 于欢母子是死了还是伤了? 鉴定结果,连个轻微伤都不够。
死的是讨债人,连讨债人都没黑警察保护不力呢。
资本家的少爷杀了人,是讨债的错,是警察的错,反正就是没自己的错
还相信民主和法治吗?只要你有钱,分分钟买来舆论给你做主,这就叫民意。只要你有钱,分分钟律师帮你找个记者写没有任何证据证实的软文,这就叫法治。
国家机器么,就是资本的破玩具,富人受害,是国家机器的错,富人犯罪,还是国家机器的错。
绝望是个好东西,比如,明知警察在门外调查,调查还没有结论,人家就先绝望了,谁先绝望谁不吃亏。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我个人觉得挺惋惜的,是不是所有的民警出警时都要面临着追责时无限责任牵连的问题,一旦事件影响恶劣,出警民警的所作所为被显微镜无限放大。一着不慎,满盘皆输。前有雷洋,今有于欢,殷鉴不远。
很多评论谈到不作为,可是你们懂民警出警的流程吗?民警出警是不是必须完成一些指定动作?完成这些指定动作是不是就不承担责任?再或者说没有完成这些动作就追究相应责任,而不是一棍子打死?
知乎上看到一群人因为警察被立案审查就欢欣鼓舞,摇旗呐喊。真不知道你们为什么而兴奋。
我一个朋友告诉我说不想犯错就不要出警,如果不想出警,那就只能脱下警服或者想办法调离基层。毕竟警察所接触的都是活生生的人,所做的工作也是以人为中心的工作,做人的工作,难!
对那些为这事欢欣鼓舞的人说一句,这人血馒头真好吃啊!
愿被审查者对得起自己的良心,愿所有的出警者永葆从警时少年壮志不言愁的初心,愿大家能共同维护一个良好的执法环境。还有,那些在一旁看热闹的,你们出过警吗?有这空你们怎么不去制定一下出警标准流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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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隔符

我个人不喜欢撕,就事论事
曾经所在单位有个人犯挂掉了,是哮喘引起的并发症
值班民警按照流程佩戴执法记录仪送过去的
结果第二天家属就来闹事了,七大姑八大姨还有一些闹访的都来了
这帮吊人疯起来连警车都不让出去,后来就清场什么的,连续闹访之后家属提出看现场视频,后来在相关部门以及他们自己的律师陪同下就给他们看了,看完之后家属就又有新花样了,不信,反复谈到一句话:人好好的进去怎么就横着出来了!你一定是你们滥用职权了。面对法医出具的报告表示不服,并且拒绝配合做后续处理,该堵门还是堵门,每一个身穿警服出门的都被拍照,家属还在旁边独白,就是这帮不作为的警察弄死了 XXX
哎,我已无力吐槽
对于这个事件,网络舆情上还算比较平静,毕竟自媒体时代每个人都可以发表言论,个体都成为了信息发布的平台
可是当门外汉你一言他一语的评论执法,民警执法被鸡蛋里面挑骨头时,没问题也有了问题

你这个警察这样执法是不对的,你们应该先查明哮喘症状,还有他并发症出现的时候你要进行心肺复苏的!而且送的也不应该是 XXX 医院,而是 XXX!犯了罪你们就不管死活了是不是!
某位家属曾经这么说到

知乎用户 卜算数 发表

文字有点长,希望要评论的耐心看完再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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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题目是问对警察立案怎么看,简单看法:

从张磊到王文军再到北京的邢永瑞,只要立案必定够罪,刑期长短而已。这次山东聊城的警察,不知道叫什么,按现在这个舆论形势,牢房坐定了。

稍微延伸出来的看法如下:

这些年张磊案、王文军案,邢永瑞案,对基层的队伍是一种极大的打击,加上缺乏上层的引路,现在的出警警察基本碰到情况时无所适从,都以不惹事自保为主,出不出事看运气。在这种形势下,出警的山东警察到现场后,看到大家相安无事的坐这里,只是说讨债也没有打架,去找周边人了解情况再下结论在正常不过了,要是当时于欢说警察他们要打死我,你们不来我就要死了,我一定要跟你们走,警察断然不敢不带,这是中国大地上每天都上演的警情,而通过报警到派出所后安然离去的老赖多得是,派出所外面一帮人等着老赖出来再继续讨债的讨债人也不是没有。至于此案有没有此类情节,我也不知道,按媒体的德行,有的话一定会大书特书的。如果现场没看到动手没了解情况就传唤讨债当事人的话,当事人不鸟你你敢动手么,这可是经济纠纷呢,被投诉保护老赖那是妥妥的背处分。退一步讲,有些民警还有些热血,真开始传唤了,当事人耍赖不去怎么办?猝死怎么办?多少个案例摆这里,那是一定会坐牢的。这次的出警民警特么绝对想不到出个经济纠纷警也会坐牢,现在内心每天应该比日了狗还煎熬吧,其实根本不用惶惶不安,等坐牢就好了,都是命,你不坐牢谁去安抚民心?总要有个宣泄口。

按现在这个形势,除非制定出警现场警察的话就是命令,违者后果自负这一法条,不然警察只能神来做,早二十年前,警察说讨债可以别动手然后拍屁股走人你敢不听?况且现在事实证明警察说了这一句不是拍屁股走人,南方周末笔头真是好,这次这篇报道的辱母杀人四个字绝对戳到世代儒家文化传世国家的 G 点。开始时我看大部分警察同行都义愤填膺,公安自媒体都甚少发声。

至于大家都笑说只有知乎才有好的警察,在这里也只能洗地而已,其实让他们去出警,结果无非也是坐牢两字。不信我

@霍 sir

问问

自以为深刻的看法如下:

法律上有很多罪,比如玩忽职守罪,比如寻衅滋事罪都是口袋罪,前者对公务人员后者对普通大众。形势需要要找你茬的时候,你会很难。从小到大,老师都教我们要透过现象看本质,我觉得这件事情的本质是高利贷这种东西正在瓦解这个社会,黄世仁又回来了,这是革命先烈的血是否白流的问题,是根本性问题。大家都熟悉的杨白劳话剧,他背的利息和这个案件比起来简直不要太良心。让警察来背锅高利贷的锅,最多的作用就是转移了下视线而已,无异于扬汤止沸。

最后说一句,法律是统治阶级的工具,是工具,是工具。不要被人利用太过了。同情,大家还是多同情点裸贷大学生比较合适。

请问要怎么改才算不涉及政治内容,我有么?没吧

知乎用户 幻痛 发表

http://mp.weixin.qq.com/s/mrIUqMKbSwD5sLZ9OAw_SA
微信上一篇文章,替一线民警说了句公道话

“张磊案我呆若木鸡,王文军案我噤若寒蝉,邢永瑞案我瑟瑟发抖”

“人人都想让别人遵守规则而自己却违背规则”

现在这个社会出现了这种情况,病人出事医生背锅,出了命案警察背锅。医患矛盾,警民矛盾… 这下好了,大家谁还去当医生?谁还去当警察?未来大家一起回归原始社会好了

因为有家人是警察,所以对民警的辛苦有点浅薄的了解

知乎用户 谦谦恶人甲 发表

首先,报道出来就是黑社会?新闻说谁是黑社会就是黑社会了?
看见别人像就定义黑社会?
记者可以这么说,公职人员敢顺口胡说嘛?
人家不是黑社会呢?不是要证据的?黑社会带着黑社会的证明给你看了?
两边有债务,警察去了能干嘛?让一方不要债了,几十万就当做慈善了,大家皆大欢喜?还是自己拿出来几十万垫付一下?什么都解决不了,你去能干嘛?俗话说 事后都诸葛亮,事前(不清真)一样。
我说的就是这些答主,不接地气,不懂现实,说你们除了(敏感词)一无所有都是夸奖!!
别人屁股决定脑袋,你们是热度决定(敏感词),哪里能吸粉在哪里放(敏感词)!
现实是什么?脱离事实跑来扯淡都是耍流氓。
政治正确很美好,大棍挥起来只会两败俱伤。现在这些人,大概也不是多在乎正义,热点蹭完了,刷够了关注,至于被损害被误导的大众?谁在乎?
都是生意罢了。义愤填膺都是表演!

2012 年夏天,陪同事出警,农村家庭夫妻纠纷,结果两边都把家人喊来,两家人在院子里,互相吵架,男的女的在卧室吵,我控制院子里的,同事在卧室劝夫妻,很正常的日常,直到同事劝完,出卧室门的时候被人一鱼缸砸头上。
事后检讨,为什么两个人要分开?基础作战小组怎么训练的?两个警察不能单独处理!
于欢案,现在诸葛亮们问 为什么不分开?为什么警察控制不住现场?

2011 年抓人,两个人一起进了门,进去房子问了半天,检查了发现嫌疑人不在,结果嫌疑人从大门外要回来,正好看见警察,大门一反锁跑了,警察被关在院子里。
事后反省,为什么大门外面没有放个警察?

我不能单独进门处理,还要兼顾大门外和房间内,警察得一气化三清才行啊!

还是 2011 年带着特警抓人,嫌疑人在房子里看见警察,立刻反锁卧室门,我们破门而入,发现卧室窗户的防盗窗可以拆卸,嫌疑人从窗户跑了。
事后反省,为什么没堵住窗户,为什么没有带破门锥,为什么不知道窗户的问题?

哪 那么多为什么?

做事,怎么做都不会绝对正确,不做事才不出事。

现在一个个叫唤的警察黑幕,渎职,为啥不这样不那样,你们也就是缩卵的键盘侠。干啥啥不行,让你们去做什么,一样什么都被挑刺。都是嘴炮,现在事后来找一个正确方法,一个个都是诸葛亮,你为什么不提前预知?你为什么做不好?反正以后,只会是
不干就好,
先考虑自保,
干的越多,
出了事没跑

很多同事怕出事,都是被逼的,这个锅,人民至少背一半,谁也别说冤枉。

警察应该开设周易预测课,每天先掐指一算,做不到事事前知,你还干什么警察,活该背锅!

知乎用户 dio 发表

真倒霉,本来快下班了,回家老婆孩子热炕头,结果有个劳什子报警,不想去也得去啊。去了一看我日你仙人,11 个黑社会要高利贷,弟兄俩 1v5 还打不了,而且混混不动手,就是正常经济纠纷,怎么管?溜了溜了,找老婆孩子去,连个配枪都没有,管你 mb,别缺胳膊少腿就成,处分就处分吧。

知乎用户 小朴​ 发表

应该的,支持。

有错就抓嘛。

评论区里有的生物啊,

不骂 = 洗地

我之前回答里没骂警察,只说警察有错,就是洗地了…… 这种人的思想简直就是单细胞生物。

知乎用户 小小脚色零零八 发表

一个积极的良性的互动,至少应该是基于客观事实,而不是谣言。只有在共同事实的基础上,讨论和互动才是有价值的。否则,这种互动最终就可能演变为 “情绪左右司法,维稳牺牲法律” 的后果。

王局问答:如何看待 “刺死辱母案” 事件?
http://mp.weixin.qq.com/s/HKWCLea-kMEWIcxHafBSVQ

知乎用户 赵政委 发表

随他去吧,自己已经很努力了还每天被喷子键盘侠骂,那就让社会治安恶化吧,好不了就让它迅速癌变吧,那时候看谁自食恶果。

知乎用户 业火血路 发表

看见了没, 开始清洗警察了吧。。

这事儿还没完

坐等后续

知乎用户 路线图 发表

提醒公检法的工作人员,按照法律办事,留好证据,免得到时候被人推出来当替罪羊。看过一部关于一战的老片子。法军师长要团长去攻击德军防守严密的要塞,有部分人连堑壕都没有出去。师长一看火大了,要自己的炮兵直接轰自己人把他们逼出去。那位炮兵上尉拒绝电话里的直接指令,除非师长有书面签字命令。

知乎用户 胡俊 发表

先是土地被国有,后来是国企职工下岗,再后来抹黑医生和教师… 现在是警察。
谁在甩锅呢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1、做警察是一个高危行业,哪怕只有 5 分钟的不在场,也能够成为事后追责的原因。

2、即使事发后及时将犯罪嫌疑人控制,但是只要舆论发酵,一样有会被人拿出来说事,追究责任。

3、执法记录仪是个好东西。在被人追究责任的情况下,这是唯一能够自证清白的证据了。

-———- 以下是 4 月 2 日的更新 ——- 有人说的是轻巧,警察是神仙,他说分开,那些人就能分开?他不听,警察应该怎么办?

直接说建设性的做法吧!**警察处警后如何正确处置对方非暴力不合作的情况?**我觉得能说出解决方法的话,很多警察都会感激你的!

一群人把警察的权威打散,又是同样的这群人要求警察运用他的权威去执法……

4、警察到场时,双方都没有动手。在场的人没有人使用暴力。一群人就是在那站着。 那些键盘侠说一下这种情况下怎么分开? 用言语吗?黑社会不听怎么办?能怎么办?

用暴力吗?用警械吗?然后新闻标题就是《震惊!警察插手经济纠纷,对债主拳脚相向!欠债为当地知名企业主,官商勾结何时休?》 当着黑社会面前问谁是报案人?然后新闻标题就是《保护伞显现,警察竟然当众泄漏报案人身份!》 还有好多新闻标题《追债竟受阻,阻力竟然来自警方?》

5、警察没有上帝视角,没有上帝视角,没有上帝视角。

目前所有的信息是有人整理编辑而成的。无论是记者还是法院,整理编辑的时间,我想都远远超过 10 分钟。

所以以后必须要强制规定警察在处警 10 分钟内完成全部动作,并且立即确认双方的身份,并且无论任何一方有多少人都要确认是否有黑社会背景,并且要全程在场向双方确认,不能离开超过 100 米。当然全程还要文明用语,不能出言恫吓、威胁,不然又可以被人放上网。

把暴力机关关进笼子,就必须忍受由此带来的不适。

6、好的说,看见评论上有人说要闹大一点,那就闹大呗。

既然一视同仁,国法无情,那就全部追究吧!总不能只找处事警察来追究责任吧?把当地的公检法师、城管、部门、报道的记者一起立案审查吧!目前的情况来看,他们可都是有失职、违规、违法的嫌疑。

7、看到评论上有说用脚投票的,“爱干干,不敢滚。”

上一次我看到这样的说法,是几年前对医生这一职业的,尤其是儿科医生的。

然后后果你们看到了。

然后我又看到有人对教师这一职业说的,然后这几年教师与学生的案件就出来了。后果你们也看到了。

这一次看到有人对警察这样说…..

.

破坏总比建设容易,嘴炮总比实干容易。

评论那些站着说话不腰疼的人,要不你去干警察吧!肯定能够做到 “众正盈朝” 的效果。

-————–4 月 4 日更新 —————-

那些说我洗地的,我内心毫无波动甚至想笑。

如何看待山东高利贷黑社会人员当儿子面凌辱其母,其中 1 人被儿子刺死?-- 夜七答主的答案我看得十分痛快的。

因为让我想到一个寓言故事。

在能够在愚人中得到奉承、承认的人,最终也能够统治世界。毕竟,这世界上愚者的基数是那么大,一块石头扔下去,也能砸到两三个。

只是有感而发而已,切勿对号入座。

上知乎之后,还有一个感想就是,说话必须要用陈述句,然后话语必须简洁明了,再次还要潜意识地把受众当成低学历的观众。如果不是这样的话,很大几率就会在评论区欣赏到许多奇怪的言论。

不过,这也是玩知乎的乐趣吧!因为也能知道许多人的知识、经验和见解是多么的丰富~~

知乎用户 我是好人 发表

既然讲法律了,这几个警察有罪的可能性非常大。
不过这种情况,谁赶上谁倒霉,本来最多是推推搡搡骂骂咧咧,警察遇到的吵架甚至打架事件多了去了,谁想到这里警察一出门功夫就捅了四个。别说这几个警察,问题下各位法学家们,遇到这件事,照样得进去,就算公安部长来了,也是这个结果。
说解决办法呢,也好办,大家多纳点稅,多招点警察,多买点警车警械,本来四个人出警,可以改成二十个人出警嘛。到了现场,不管你是真打架,还是两口子吵架还是交通事故或者谁多瞅了谁一眼吵起来了,一律把所有当事人控制住,避免事态扩大,然后再一个个问情况。毕竟谁也不敢保证,吵架的里边,说不定谁一冲动就捅人了。各位法学大神们,你敢保证吗?

一直想打个比方来说明一下,终于想出来了。就像天上掉陨石,砸到谁谁死,概率极小,危害极大。要不要付出极大的成本来做足够的防护措施,来让陨石不砸到人头上呢?
本案中的警察知道有陨石,没想到能砸死人。

知乎用户 荒无妖 发表

是否有渎职,立案调查是判断标准,也能让某一方闭嘴,对于吃瓜群众来说当然是好事,但纪委调查只有在体制内的人才懂严重性吧。

——

两年前鬼使神差做了一份 hr,警察是我最适合的职业。我辞去工作,找了就近的防暴队,边上班边准备招警考试。说真的在没做这份工作前,我还是个愤青吧,看着以前发的动态都觉得年轻又幼稚,而这份工作让我看清了很多,明明在做好事却被误解,有时候真的忍不住想要反驳反抗,而上面永远是忍忍忍,两头受气会有人懂吧。
但就算如此,我也一直坚定着要做警察的决心,因为我记得扶起的老婆婆一声声道谢,我记得大年夜农民工大叔狼吞虎咽后通红的眼睛,我记得盲人大叔紧握的大手,我记得那一双双感激的眼神。警察要的其实很简单,仅仅是那一份认可不是吗?大年夜执勤心中不爽,跑来一个小男孩伸出小拳头递来一颗糖,轻轻的一句叔叔谢谢你,一扫阴霾,一切都是值得的…… 真的值得的…
于欢案动摇了我的决心,如果你是出警民警你会做的好吗?答案不是肯定也不是否定,在不开上帝模式下,我想大多数人的答案是不一定吧。
正如某些评论说的一样,爱做不做不要浪费纳税人的钱,放弃了备考的两年,放弃了警察梦。知乎 er 戏称知乎警察,似乎外面的警察都是豺狼恶豹,恨不得剥了每个屁民的皮来满足自己。不否认这个队伍中的老鼠屎,可是在我在职的这两年,不管辅警还是警察都是恪尽职守切积极的,辅警争着去每天的捕现,民警们嘟囔几句也会悉心教导着,或许是我位置不够,无法触及知乎 er 口中的黑暗吧。
医生,警察,老师,是物极必反还是有谁在推动呢,曾经光辉且正面的形象如今却如此的妖魔化,行业的心酸只有自己才懂吧,每年暑假应该会有义务警员体验活动,去试试吧,高尚伟大的警察行业。

——

贴一篇无关紧要的文章,取关警察这个分栏了,再见

来源:共青团中央 作者:林爱玥
近期,网络上警察忽然间成了 “靶子”,成了某些网民口诛笔伐的对象,在这样声势浩大的“讨伐” 面前,一些警察噤若寒蝉,当然,也有很多警察和其他有正义感的网友站出来为警察辩护,但大多被有组织的 “围剿”,在这场针对警察的“网络公审大会” 面前,我不仅要问,警察到底做错了什么?

是的,我从不否认警察当中有不良分子,就像我说的那样,如果一定要说我为警察辩护的话,我是为警察这个群体辩护,而不是为具体某个警察辩护,更不是为警察中的那些不良分子辩护,不良分子是无处不在的,只是比例问题,警察这个群体也不例外,如果因为几个不良分子,就要否定警察这个群体,那么我们是否因为人类还存在强奸犯、杀人犯就要否定人类呢?

社会主义的中国要求警察比西方国家的警察在执法时更加人性化,也更加 “文明”,“德治” 与“法治”一个都不能少,这无可厚非,不然怎么体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呢?起码中国的警察不能像某些西方国家的警察那样,动不动就将嫌犯(甚至嫌犯都算不上的人)开枪击毙,那样的暴力统治下,可能警察确实更有权威,社会秩序也更加稳定,但那样的社会不是我们心目中理想的社会。我们要的是和谐的警民关系,所以,我们希望中国警察即便在面对暴徒时,也应该能够做到更好的拿捏执法的尺度。但不管怎么说,警察就是警察,而不是居委会大妈,如果完全放弃暴力,只用语言、用微笑去执法,成了只动口不动手的“君子”,那么,当暴徒出现的时候,警察拿什么迎难而上?

随着针对警察群体的 “网络舆论审判” 浪潮日渐汹涌,越来越多的警察变得无所适从。如何做才能既履行职责,又经得起网络 “为了批判而批判的” 放大镜的 “审查”?这成为了他们在处理案件前必须先考虑到问题。如果真的变成这样,警察群体集体“不作为” 恐怕将成为未来执法的“新常态”。这将是法治的进步,还是法治的悲哀?这真的是我们想要的吗?

在我们国家,警察被称为人民警察,一方面应该坚定不移的做社会安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守护者,一方面应该旗帜鲜明的做法律尊严的维护者。如果执法者需要跪下,那法律的尊严又何以安身呢?虽然说如果不能守护社会安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法律尊严维护的再好也没有意义,可如果维护不了法律尊严,又如何守护社会安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呢?这两者本是一个镜子的两面,互为因果,缺一不可,为什么有人一定要将它们对立起来呢?

昆明火车站暴力恐怖案,几个暴恐分子竟然能追着上千人疯狂砍杀,是的,人都有权力在恐惧面前退缩,警察也是人,他们也会恐惧,但他们职责所在,就算死,也要挺身而出。可以想象,在昆明暴恐事件中,如果有警察像其他人那样四处逃散,我想,这个警察一定会成为千夫所指,不为别的,就因为他是警察,在关键的时候,即便流血牺牲也是他的本份,任何人都有权利逃跑,但警察没有!

在和平年代,警察属于 “高危职业”。仅 2015 年,全国公安机关有 4599 名民警因公负伤,438 名民警壮烈牺牲,牺牲民警的平均年龄 46.3 岁。可即便如此,在需要他们挺身而出的时候,即便前面是万丈深渊,绝大多数的他们依旧选择义无反顾,不为别的,就因为这是他们的帽檐上立着一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面对这样的一个群体,我们在“理所应当” 的享受和平与安宁时,难道不该多几分理解,多几分关怀?如果因为极个别不良警察的行为,就轻易否定警察这个群体,我们会不会太草率?会不会太残忍?会不会太不负责任?

既然警察可以为我们流血,那么起码我们可以先让他们不再流泪。

知乎用户 刑部小吏 发表

巨大的体制内文化… 正义感的警察被磨灭… 不去打老虎只是立案几只小苍蝇平平民愤而已。这件事过去了还是讲和谐讲稳定。法制退化,正义缺失,不明真相群众,无良媒体,所谓民主所谓法制逼迫警察无力执法,广大群众会为自己的无知付出代价。

知乎用户 水木山城 发表

大老虎中老虎小老虎当然都必须抓。

但一般老百姓平常能接触得上的基层之恶,才是更关系民心以及执政的根基。

知乎用户 王 xx 发表

挨打要立正,这事情没法洗地。

知乎用户 张文涛 发表

坚决支持清除各个行业里的害群之马,老鼠屎,包括知乎~

知乎用户 阿佐尼佩斯 发表

两头堵,活该倒霉。
干活吧,自己没保障,不干吧,后面该背的锅还是得自己背,到后来自己还是没保障。
但是系统内部应该还是会保的,不然领导以后怎么做人?

警察也是人,这是很多警察给自己挣福利的话,然而是人就不要天天喊着自己是英雄,指望别人崇拜你,不然让我们这种群众怎么相信人民警察为人民的谎言?

知乎用户 梁萧 发表

希望广大人民群众集思广益,给人民警察法一条不被追责的活路。

立案?立的好!

在对当事警察追责审查的同时,麻烦最高检最高法和公安部尽快出台关于公安机关在经济债务纠纷处置过程中的执法细则,谢谢。

知乎用户 Courier Six 发表

本来就是应该的啊?如果公安这头毫无动静或反过来直接宣布撤职那才是有问题。

静候调查结果。

知乎用户 彩虹小马分你一半 发表

同时赞了霍 sir,等风起的高达和无聊大师
因为我还是相信法律法治的
但我不相信知乎的各位大 V!!!
还有我不想卷入网络暴民与知乎警察的斗争中

知乎用户 程酱 发表

揪出警察此事不作为 (官方认为是失职) 的真正原因.

是什么力量使他们面对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母子, 而无动于衷. 尤其是中国当下对正当防卫认定标准卡得极死板的情况下. 警察再这样表现, 让人有点寒心了.

权力, 利益还是威胁恐吓, 等, 还就是正好两个懒汉警察, 出警为了应付差事.

希望国家能防范类似事件中警察如此作为的情况发生. 尤其是警察面对他们被不法侵害却无动于衷的情形. 不要求警察有多高大上, 伟光正. 但你干活敷衍就是真会出人命的.

但看原来判决描述, 警察与催债的人很熟吗. 这样的情景,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人好不容易等来警察帮忙解围, 并且也耐住性子等了, 然后警察与限制他们自由的人关系热络. 这怎么看也不是一个开心的场景.

知乎用户 三哥的三哥 发表

有些人带着有色眼镜和上帝视角看问题,你说不动他们的,如果于欢没伤人,警察还存在渎职吗?我看未必,当然现在也要等更多的内容报出来,报警电话具体说了什么,一般来说,报警只报笼统的有人闹事,指挥中心再指令给派出所,派出所民警收到的信息很有限。当时屋里双方肯定说法不一致,一方 (于欢方) 可能说打人,而且不太可能提露下体,羞耻且不好证明,另一方(杜)肯定说没做违法的事,甚至拿出借条证明是来要债,警察出去找其他证人没有什么问题。还有就像邢副所长,如果雷洋没死,邢副所长的过错够的上开除吗?

知乎用户 Jackywell 发表

每次警察中出人渣,就会有一群人来讲警察怎么样。我们批评的是人渣,又没说警察。连人渣也要洗?

知乎用户 王王王 发表

那个,有没有懂的人给我科普下什么叫立案审查……

知乎用户 方向 发表

记者太坏,读者太傻。

纪委立案? 谁告诉你们的?

违纪,违法,犯罪的差异就不讲了,只有犯罪才叫立案。

—————————————————————————————————————

既然有争议,就补充几句。

先说纪律和法律有什么区别,虽然纪律和法律,从本质上都可以认为是一种约定,只是各自针对的人群不同,但是纪律是法律的补充,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格约束。

立案本身,是一个带有浓厚法律色彩的词语,试问,那个学校能对早恋的学生立案?还是那个工厂能对迟到早退的工人立案?党纪不能高于国法,甚至不能和国法平等,这就像城管不能拥有警察的权力一样,推进法治建设新十六字方针,第一个词就是科学立法,纪委就算要立案,也得先解决立法的问题。

知乎用户 马行空 发表

才开始调查呢,就有多少警察喊着以后工作难做了,可见知乎好警察们的尾巴会在什么时候露出来。

你们暴露了,知道么?

知乎用户 苗浩斯 发表

很常见的弃卒保车,没什么好评论的

知乎用户 「已注销」 发表

习书记一直强调,要 “打老虎,拍苍蝇”。

这段时间以来,大家的重点都关注在老虎上,今天双规一个省部级,明天批捕一个将军级,搞得轰轰烈烈,声势浩大。确实博得了不少眼球。

但是,民间也有另一种说法:老虎是凶,但咬不到老百姓,苍蝇虽小,却是天天恶心着人。

高层已经人心惶惶了,很多基层还是我行我素,抱着 “天塌下来有高个顶着” 的侥幸心理,甚至存着捞上最后一把的想法,依然干着苟且的勾当。

最严重的是,这些不是个案,仅仅就目前爆发出来的,知乎上热议过的,就有青岛天价龙虾事件,丽江旅客被毁容事件,迪庆旅游局工作人员骂游客事件,警察王文军脚踩农妇头发致死事件……

类似的情况数不胜数,这些事件为什么引起这么大的关注?因为这些都是实实在在发生在老百姓周围的,今天或者明天,“我” 就很可能遇到,如果没有一个很好的解决办法,下一个受伤的就是 “我”。

很可惜,当类似的事情发生后,相关部门的第一时间反应往往不是公平、公正、公开地追究当事人责任,而是捂紧盖子、隐瞒真相、敷衍媒体,甚或罚酒三杯,顶多开除 “临时工”。

直到媒体爆料,民意沸腾了,上级单位重视了,才慌手慌脚地处理责任人。

这还是爆料出来的,而还有多少没有暴露的?当事人吃个哑巴亏拉倒,或者破财免灾了。

希望这次对这两个干警的审查,不仅能还清这一事件的真相,更能真正激活追责制度,长此以往,方能建立起公信力。

老虎要打,苍蝇也要拍。

知乎用户 kknd 发表

最新进展:

另据了解,于欢案发生后,当地政法机关在打掉吴学占等 15 人涉黑犯罪团伙的同时,目前,正在对冠县东古城镇原镇长武德明、冠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原大队长陈立民、刑警大队一中队原指导员刘西潮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于欢案团体涉黑以及保护伞警察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

于欢案涉黑团伙受审: 被刺死者家属曾收团伙 200 万元

-———————————-

这难道不是理所当然要被调查的么?

警察不论当时双方如何,分开他们是基本常识。

如果不分开还给黑社会撑腰,那么比黑社会本身还让人绝望 —- 这就是所谓的不怕黑社会,就怕社会黑。

-—– 另外,该案曝光前我就分析了各方的罪责,现在就看政府愿意追责到哪一层了。

1. 警察玩忽职守。

2. 高利贷违金融法。

3. 母,经济纠纷。

4. 高利贷人员犯非法拘禁,并涉嫌强奸未遂和交通肇事逃逸。

5. 子,要看刀每个人插了几刀?一人一刀正当防卫或者一人两刀或者以上防卫过当。

6. 警察,检察院和法院,涉嫌勾结黑社会

知乎用户 王雪彦 发表

难道不应该立案审查吗?

知乎用户 破土动工 发表

早就说过是警察失职让法院背锅了,查这些渎职警察正是应有之义。

知乎用户 春风十里 发表

自认倒霉呗。
后来人记住,下次再遇见欠钱不还的要去调解:“人家凭本事借的钱你就别让人家还了”

知乎用户 angus1980​ 发表

我只想知道,前几天替警察洗白,说什么,“警察没有离开,只是出去了解情况” 的人,现在如果看待这个问题,会给出什么样的答案。

江西一县政府因拒不履行已生效判决,被法院纳入失信执行人名单,也就是俗称的老赖名单。

我想知道,如果该县长被要债人员困在办公室,警察去了会不会也说一句,要债可以打架不行?

知乎用户 晓懂 发表

警察本心会花大力气去保护债务人(失信被执行人)的权益吗?怎样做才是正义的呢?(法理?情理?)

双方又都是当地的经济大鳄,基层民警怎么管?基层民警确实有很多不作为的现象,但在这件事上纯背了口黑锅。

这种破事(债务纠纷),警察才懒得管了。警察只管拉架,只要不出人命,可惜这次出了。

事是这样,背景是,一方是债务人同时也是失信被执行人,另一方是债权人同时涉及黑道讨债。债务人在当地那些经济纠纷(欠的债)太多了,已涉嫌非法集资(家里的亲戚已被捕,自己也进去了,还有一个神秘的涉官的老公)。

债务人方已被判决还钱,不还(法律没辙),被各方多次讨债,上黑手段,之前不知道报了多少次警,这次又来?警察听到出警信息时得带着什么样的心情去现场?

有见过分析债务人的心理,不是刻意不还,是确实没钱,也就是说没有主观恶意,且不谈正确与否,事实是钱确实没还。大几千个了,这是欠银行的,民间集资几百个那些更是没个具体数,可以肯定的是,不少人血本无归,债权人杀人的心都有了吧?讨债的事就这一次吗?警察管了,有用吗?能把这烂账解决吗?你说黑社会上去有主观恶意吗?(不是为了洗白,带头的混混挺该死的。)黑社会的目的更单纯,要回该要的钱(不是利息,是本都没还,法律文书上写的,和媒体报道的大相径庭)。
基于此,警察能怎样?该保护谁?怎样做才是正义的呢?(法理?情理?)

知乎用户 小 A 发表

警察肯定有问题,发生如此恶劣的事件,肯定要处理的,很无奈也很悲哀。但是作为一个基层民警如何做到没问题?据我了解我国一个县城(发达地区除外)的基层派出所一般民警也就只有一二十个,其中包括领导数人,内勤、户籍民警两到三人,不干活的老同志数人,在 “有困难找警察” 的宣传大潮中老百姓大小事宜都会打个 “110” 让警察来解决一下。但是去掉那些不出警的,轮休的,真正干活的能有几个?大家都是人都需要休息,一天这么多事情可能每一个都尽心尽力做好吗?所以,问题也就出来了……

民警出警其实最怕的一般就是扬言自杀的,经济纠纷的。经济纠纷这个事情很恶心,法律意义上经济纠纷警察不得参与,无权处理,公安部禁令里着重强调不得为他人讨债。但经济纠纷容易引发其它犯罪,让警察管也不是不管也不是。大家都是平常人,智商超群的也不会着这么一个辛苦工作,大家都有家庭都需要休息,为何社会要对警察如此苛刻?

我希望在网上对警察一片骂声的同时也为当今正在进行的 “公安体制改革” 多多献言献策,尤其是律师朋友们,你们总是说这也不好那也不是,能不能提出一些具有建设性的意见来大家讨论讨论,即使现在无法实现但等到新一代领导上台之后总是有机会的。切不要一骂了之,只图口舌之快。

知乎用户 铁匠张 发表

大概也就止于这两个小卒子了吧

期待打脸。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从体制内出来的人,只能说这样的结果会让体制内承担了绝大多数责任和辛劳的基层人员寒心。这个大环境下,基层的办事员,遇到突发情况积极作为要背锅挨骂(你们这些警察为什么开枪不打腿,为什么要轻易剥夺别人生命),想简单处理明哲保身要被立案侦查,基层办事员表示情绪很难稳定。不去反思基层警察执法艰难的原因,简单抓几个基层民警处理来平息民愤,只能说这很天朝

知乎用户 黄小明 发表

恐怕是大 BOSS 不敢抓,只能抓几个小喽啰吧!

知乎用户 莫高雷的湖 发表

民警确有不作为,但民警也很冤。不介入经济纠纷前提下,“要帐可以 打人不行”,没毛病啊。

根源还得从小城市不管是从司法机关还是到平头老百姓,都部分认可 “人治” 而不是“法制”,法律始终留有较大的可操作空间和盲区,没有相应法律以及制度的保障,自己的切身利益由别人施舍,这是长远的办法吗?

民警也是人啊,也不是多高多够不着的官老爷啊,活也要干,锅也要背。处罚完了这一个民警,那以后的呢?

非得出了事,“按闹分配”?

知乎用户 士大夫 发表

我就想问问洗地的人,你们的脸疼不疼啊

知乎用户 魁星 发表

倒霉呗。
哦,许欠债的被摁马桶,许要债的被捅死了,不许你警察被立案调查调查?你怎么那么娇贵呢。
事闹大了,处理两个小卒子给个交代呗。这时候强调警察冤不冤,没有任何意义。
反正不建设基层法治,都是糊涂账,谁摊上谁倒霉。没有谁能站在干岸上。
虽然相比之下警察的代价还是少点,但是这碗饭也不是那么好吃的。
已经是最好的解决的方式了,警力有限,工资低活重,老百姓对警察有偏见,媒体的引导,从优待警一句话,从严治警一本书……
洗,接着洗。还有什么新鲜的,一块秃噜出来。
另外,大家都怀疑有保护伞,我劝洗地的慢发言,万一查出来真有保护伞,你们的脸上不好瞧啊。
当然,即便有保护伞,洗地的也会说,有保护伞也没有一线小警察的份儿啊。小警察是冤的~
废话,你头上顶的那也是警徽,保护伞头上那也是警徽。一笔写不出俩警字。

知乎用户 风龙云虎 发表

罪有应得,但相对本案一系列黑幕,这两人只算最下层的喽啰。是真正回应民众对本案涉及的诸多问题的担忧和愤怒,还只是丢卒保帅,以便敷衍了事?总之现在叫好还太早了点。

知乎用户 大匠 (被永封) 发表

怎么看?这就对了。明摆着的不作为 (别再说啥去外边了解情况了好吗?4 个人全去了解情况?)。

警察来到后报警人依旧不能自由离开房间。
要是警察都这样才叫可怕。

有人洗说是基层不好做,到这里是不作为好不好。你报警了,警察来了,你的处境没有任何改变。还有比这更可怕的吗?

说警察不知道后续发展的,11 个人围两个人。警察是猪吗?想不到什么事?他是无法知道会捅人,但他不知道要控制现场?

还有讽刺的说干脆出台一个高利贷报警处理办法。难道警察对于处理这样人多,双方对峙的事情没有处理办法?难道到现场不要第一时间控制局面?难道警察出警的时候凭心情处理?
说这话的人,就是坏啊!

说警察处理了又会被骂,还举例雷洋。不好意思,作为一个遵守法律的人,我支持严厉打击。我可一点不同情雷洋。对违反规则人的同情,就是对遵守规则人的侮辱。

还洗,你们不害怕吗?我害怕。我很小心,过马路走斑马线,不贪便宜去旅游,也不会相信搜索到的医疗信息 (我一直认为这样相信网络信息是 sb 的行为),我也不会乱借钱。但是,我有可能碰到麻烦,我有可能需要警察的帮助。我非常害怕有一天我报警后,警察来了说一句,然后就出去了解情况了。把我丢在那里。
这个事情发生后,我很认真的考虑如果我碰到这样的事能捅死几个呢?毕竟我不是二十多的小伙子了。
如果不对警察进行处理,那我只能去改射钉枪了。
…………………………………………………
另外关于出警人员

这个案子被扒出来的是去了两个警察两个辅警。辅警当然不会被审查。

并不是只有两个人。

最后,求个三利达小黑豹的购买地址。

知乎用户 liang zhang 发表

没什么可说的,文明发展过程中时不时就有几个倒霉蛋。帮流氓讨债人会把受侵害者逼上绝路;帮债务人的话,债权人会有意见,诚信上也说不过去;不管,双方会用极端方式解决。

知乎用户 RINZYN​ 发表

警察办案有过失,有问题那就立案审查呗,有什么问题么,不知道底下为什么这么高潮

知乎用户 模棱两可的正义 发表

来,知乎上的人民好警察们,开始你们的表演。

知乎用户 桀骨先生 发表

尔头颅借我一用,以稳军心。
-— 曹操

知乎用户 庄周​ 发表

不管怎么评价警方的做法,我认为上级是当作政治问题来看了,所谓政法者,先政后法。

知乎用户 游客 20016 发表

该案中第一个值得同情的人出现了。

知乎用户 钟宇斐 发表

抛出了两个警察,党国还是那个党国。
抛出了两位小警察,党国倒更像那个党国。
如果基层继续糜烂到乡贤地主这种早该死掉的东西活起来,那也许就该赤旗飘扬了,这样的基层,至少是有救的。

知乎用户 麦克信田 发表

出警发现黑社会,其中一人是在逃通缉犯,不但不就地拘捕,反而要回避,这些警察当然要被调查啊,不调查怎么知道这些警察是不是涉黑呢,正所谓老虎苍蝇一起打,这就是苍蝇

知乎用户 Xie Yipeng 发表

要是我碰到,两人出警,开记录仪,隔离开,控制现场所有凶器,然后报告局里。如果局里的命令就是不管,谁调查我都无所谓。当然了,局里的上级肯定更有经验,可能会给个模凌两可的答复。

看舆论形势,最高检这个级别的机关想发个利市,基层公安局都是人组成的,顶在第一线,哪有绝对干净的,想找问题有的是办法。负隅顽抗是没用的,见到上级单位的人,积极配合调查可保饭碗。

知乎用户 LAU 劉 YUKFAI 毓輝 发表

斜眼滑稽笑看

@霍 sir

之前立的 flag 被打脸…

知乎用户 孤惶自殇 发表

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有个结果就得了。这页我们就折过去了。大家都忘了吧。

知乎用户 长缨 发表

判这个警察有毛用吗?

这个时候,就应该把口诛笔伐的枪口对到地方政府去,问他们为什么要养乡贤?为什么放着好好的人民政府不干,偏偏要学国民党的那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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