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某路烧烤店,男生骚扰女生未果挨骂,随即动手打人,将受到哪些惩罚?出门在外如何保护好自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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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韩冰律师​​ 发表

既然问题问了,那就说说几个涉事的犯罪嫌疑人可能面临的处罚吧。

我看了两遍监控视频,首先下结论,这几个动手的男的,有一个算一个,故意伤害罪跑不掉的。那几个下手最狠的,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罚,以及被害人女生的附带民事诉讼。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视频里面,被打最狠的女生,头上挨了最少十几个啤酒瓶子,好像还被行凶者拿着碎掉的啤酒瓶颈扎脸,被看起来体型高大体重可能近 200 斤的男子跳起来重踩头部,很有可能构成严重的脑震荡,重伤的概率很大,好的,这就起步三年以上了。

根据微博上爆料,女生送医时的照片,头部已面目全非,很有可能会被毁容(严重面部残疾),这就可能会使法定刑升档至十年以上,至少拿十几个瓶子敲女生的脸和重踩女生的头可以解释为特别残忍手段,十年以上的法定刑几率很大。

TMD,这种情况真的是看得我来气,试问就这么一种场景,无论谁碰上,谁又能有好的解决办法?倘若是你我带着老婆孩子、女友、姐姐妹妹去吃饭,被流氓骚扰,我们面对这种场景,又有什么逃脱危险的好方式呢?难道就是忍吗?忍耐别人挑衅骚扰你,忍耐别人骚扰你的父母子女妻儿?

这个案子如果不从严从重,我相信很多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会被击溃的,社会影响太恶劣了。

不寒而栗。

知乎用户 喵教授​​ 发表

害怕,真的。

这种这种无差别暴力的垃圾人,常人遇见一次都是到了血霉。

看了一下视频画面,还是蛮揪心并且害怕的。

那么就是针对一下这个现存的画面来说一下,可能会存在着法律的问题。

从法律的视角来看,可以分为三个层次来看:

第一个,是法益侵害的问题。
第二个,是共同犯罪的问题。
第三个,在此情况下的防卫问题。

我们从第一个层次来说,是有几个法益侵害行为的,对女同志的猥亵,侵犯的是对妇女的自主权。对女同志的殴打,侵犯的是受害者的健康权。

那么要追究的不光是猥亵问题,还有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的问题。

猥亵的行为,即使不构成强制猥亵罪。但是类似的咸猪手,依然是可以以治安管理处罚法追究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 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而且,还有更令人发指的暴力行为,是符合寻衅滋事的构成要件。

而且,看画面打的还不是一个人,打了好几个受害人。其中有一个白衣服的 挨的最重 简直是太惨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补充规定》,这个事件有可能是符合第一项的,致人轻微伤的。

八、将《立案追诉标准(一)》第三十七条修改为:[寻衅滋事案(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 (二)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 (四)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 (五)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六)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七)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第二个层次,是共同犯罪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25 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猥亵这个行为,是第一个嫌疑人的问题。

但是后续的伤害,伤害的扩大,是团体行为。这群人,很明显已经符合共同犯罪的客观要件。

在追究寻衅滋事的层面,应当共同承担犯罪后果。

第三个层次,是正当防卫的问题。

在这种被击打的情况下,完全符合正当防卫的一些要件。

是可以进行特殊正当防卫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知乎用户 杭州陈律师​​ 发表

1. 骚扰别人并对其动手动脚,该行为已经涉嫌强制猥亵,属于结果加重情节,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强制猥亵罪】强制猥亵、侮辱罪、猥亵儿童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如果说强制猥亵有些牵强,寻衅滋事或者故意伤害的罪名这些人是跑不脱的。

2. 猥亵过程中与他人发生冲突,并殴打他人,致使二人以上轻微伤的,以寻衅滋事罪论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当然,如果造成他人轻伤以上后果的,以故意伤害罪论处,基准刑在二年起步,造成被害人重伤的,起步刑期为三年。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以上二罪不具有牵连关系,猥亵与故意伤害分属两个犯意,应当数罪并罚。

退一步说,即便强制猥亵尚不构成,寻衅滋事罪的量刑幅度也在三年左右。如果构成故意伤害的,可以按照故意伤害的共同犯罪处理,并根据每个人的作用大小进行量刑。

扫黑除恶,必须坚持露头就打。希望公安机关深入调查,连根拔起,搞不好这群人就是恶势力团伙,甚至是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

知乎用户 凌楚眠​​ 发表

泻药。

看了视频,头皮发麻,有看恐怖片的感觉…

这些人渣是真下得去手啊,动起手来的狠劲儿像对待牲口——而他们连牲口都不如。

看了眼受害女生送医的样子,从伤口包扎看头皮的挫裂伤和穿刺伤很重,所以伤口晕湿止不住血;

视频里她的头部受到强烈冲击,估计颅骨骨折了,脑出血如硬膜外 / 硬膜下血肿的可能性很大,另外根据视频,被第一下掼地上加被脚踹头后,人明显懵了出现站立不稳、瞬间行动能力缺失、意识模糊的症状,脑震荡、脑挫裂伤和其他神经系统受创的可能性很大。

所以我估计这个女孩要进 ICU 观察,即使当时意识清楚,也可能有血肿形成后迟发性意识障碍的可能;这种病人一旦意识不好,在高颅内压 + 迷走兴奋 + 饱胃的多重作用下,会呕吐——咳不出来——呛进气道里——化学性肺炎,这就是典型的反流误吸。

根据视频,还有个劝架的女孩被推倒后直接后脑勺撞台阶了,一样的,当时就爬不起来了:

这个伤害是非常大非常危险的——有多少人是这么一下撞到后脑,瞬间脑干 / 丘脑受力或者被血肿压迫直接没命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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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部位有大量人体基本神经中枢,比如控制呼吸、循环和各种低级反射的中枢,非常脆弱,一旦严重受创,连救都没法救,即使送到医院医生也不敢开刀(此处的血肿清除手术风险极大),看的心惊啊…

最后,我只想说:扫黑除恶任重道远,黑和恶是这么无法无天。

我们老百姓碰上这些喝了酒的瘪三恶棍,别逞强,跑吧!同时报警 + 求助,真的!面对恶徒,普通人特别是女孩子,不要逞强不要硬刚,男女之间的体格差距太大,一般的什么防身术面对没有底线的歹徒屁用没有…

最优解是:第一时间躲避 + 同时报警 + 求助,不要言语刺激凶徒,咱们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还有:别用喝酒来辩护,也别扯什么性别对立;这个事儿里我只看到一群没有底线的畜牲主动挑事儿 + 往死里殴打无辜弱小;喝酒不是施暴和残忍的借口。


最后,我家领导暴论:以后在路上离穿 Boy London 的人远一点,大部分都是二流子

v(´-ι_-`)v

知乎用户 警察讲故事 发表

唐山警察来回答一下,事发地点在机场路烧烤一条街,老汉城烧烤店,问过出警的同志,2:40 的警就这一个,穿蓝色衣服的男子据说刚出监狱一年多,之前也是因为寻衅滋事进去的,我问了一下出警的同志,得到了肯定回答,现在案件据说已经移交给了刑警,刑警大队全体待命,说明了唐山警方对这件事的重视,我也相信我的唐山战友能把案件办好,也请知乎网友相信我们!

据说这是绿衣服的打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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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问了警校同学,已经抓了一部分嫌疑人,其余正在抓捕中,有消息会第一时间更新!

知乎用户 极萨学院冷哲​​ 发表

看了几个高赞回答都是在讨论故意伤害罪,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法。

按着这两个判估计也判不了多久的。

我是建议警方查查这些人是否是有组织,有团伙的犯罪行为。

为什么呢?

2021 年 12 月 24 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标志着系统总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践经验取得阶段性法治成果,扫黑除恶将得到专门法律的加持。

按着这个法律,可以依法从严惩治黑恶犯罪。

知乎用户 返璞归甄可爱 发表

这男的是清醒的!他发现打错人以后,还上去抱了一下,说明他不是喝醉以后乱打!绝对不能让这人拿喝醉当成挡箭牌。

视频不能看第二遍,打心底觉得恐惧,愤怒。

女孩子到底做错了什么啊?

穿着整洁,意识清醒,在正常的饭店和三五好友说这话。

新闻还说「尝试摸后背被拒」

这是骚扰好吗?性骚扰懂不懂啊?

女孩子从店里被打到店外,那么多个男的围着打

很难不去猜测是否是黑势力,瞬间涌上这么多人,作案是非常熟悉了吧

知乎用户 忘川​ 发表

视频看得我胆战心惊,图片更是触目惊心。性骚扰不成,把女孩打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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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出门再怎么小心,都有可能撞鬼。

遇到这样的事情,能跑就跑,能报警就报警。遇到不讲理的豪横的,真的是求助无门。这样的人渣,不严惩都难平民愤。

知乎用户 孟三宝​ 发表

两个点:

1. 故意伤害罪,如果网图受害人为真,应该构成重伤了,属于故意伤害致人重伤,3 年以上 10 年以下。但说实话这种恶性犯罪,我不认为 3 年以上 10 年以并不符合罪刑相适应原则。

2. 一个人打女人就算了,通行的人还能一起上去殴打。建议按照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思路去调查一下这群人。是什么团体可以一群人都没有理智的人去围攻女人。

《刑法》

第二百九十四条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如果确有黑社会性质,就可以数罪并罚!

知乎用户 木村认哉​ 发表

大概从 80 年代起,我年纪很小的时候,就不时在路边看到醉鬼打架。

大一点,差不多 90 年代学生时期,去饭店、下馆子,也偶尔会遇到这种蛮荒行径。

社会在发展,时代在进步,信息传播途径无论多广,传播速度无论多快,好像这样的暴力事件从来没有减少过。

世界始终无法摒弃这无比令人作呕和惧怕的一面。

我也是女人,遇到这种情况,会打心底害怕,打不打拳事实都摆在这,女人就是很难打过男人。

我只希望我们的国家能给我们越来越多的安全保障,对于这些蛮横无理只会挥拳抬脚的流氓加重刑罚力度,别让 “喝多了” 与“精神病”这种借口成为诸多人施暴的保护伞。

真心话,看到视频画面的时候,我真不想承认这是 2022 年。

人类的丑恶,让我感受不到社会在进步。

知乎用户 中国警方在线​ 发表

警情通报:

2022 年 6 月 10 日凌晨 2 点 40 分许,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机场路派出所辖区某烧烤店发生一起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案件。唐山路北警方已经锁定嫌疑人,目前正在全力实施抓捕。

警方绝不会放过任何一个违法犯罪人员!

知乎用户 陈悠然漫闲情​ 发表

6 月 8 日,唐山市召开全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会议,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来广普主持会议并讲话,市法检 “两长” 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要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唐山,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6 月 10 日,河北唐山机场路某烧烤店,多人起冲突,疑因男子酒后搭讪女子,后多人对女子进行殴打。

网友惊呼:太恐怖了,简直是黑社会,恐怖分子。

这几位…

也太不给书记、“两长” 面子了。

知乎用户 纯净苍穹 发表

1: 因为受到了舆论关注,这事儿肯定是重判了,至于具体判多久,还是要看伤者的受伤害程度,以及舆论的热度,还有官方领导的重视程度

2: 这事儿是被监控录下来了,感谢提供监控的朋友,如果没有监控爆出来,那么这事儿没有这么大的热度,没这么多人关注

3: 在现实社会里,有很多类似的打人事件,如果没有视频证据,或者是没什么舆论支撑,那么很多事情就真的是不了了之了,依法治国这条路还很漫长

4: 至于说到的女生如何保护自己,因为在娱乐行业混了那么久,看到的夜场打架、夜宵摊打架不计其数,我想跟大家说的是:

a:社会上的疯子是少部分人,大部分人不算好,不算坏,正常人,一般不会无缘无故去打架

b:有些情绪很激动的、气焰很嚣张的个别流氓团伙的确爱惹事儿,喜欢欺负人,遇到这种人,尽量躲,不要硬刚,好汉不吃眼前亏

c:目前社会上的戾气还是很大的,有一些垃圾人是定时炸弹,你不惹他,他也会来搞你,遇到这种事儿,能跑就跑,能跑多快就多快,千万别跟不要命的垃圾人纠缠

这几个被打的女孩极为无辜,施暴的凶手必须也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作为男的,想说的是这几个男的这一顿打,真是把男女对立推向了顶点,会有更多的不够理智的朋友厌男,加重男女对立的气息。

作为男的,必须要旗帜鲜明地反对这种男性对女性无故施加极端暴力的行为,不然我们也会被反噬。

作为女性,也希望大家能明白,社会上还有很多男的不打女人,能够跟女性和谐共处,他们是慈祥的父亲、友善的丈夫、温柔的恋人,保护姐姐妹妹的哥哥弟弟,或者是和蔼的父亲。

大家理智些,不要因为这一件事儿否定全体中国男人,保家卫国扛枪保卫祖国河山的,主要还是中国男性。

社会上有垃圾的男性,

也有垃圾的女性,

不是说男性全部都是这种打人的垃圾,

也不是说女人全部都是小仙女,

大家要理智、客观、全面地看待两性问题,切不可简单的一刀切,这不利于男女关系友好和谐地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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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在夜场的时候,类似的打架一个星期会看到很多次,想跟大家分享的就是过了凌晨十二点,打架的概率会上升,这个时候很多人喝得飘了,精虫上脑,气质起来了,喜欢去挑衅一些女生,尤其是没有男性保护的单独的几个女性。

有一次,我们这桌八个男的,六个女的一起吃饭,隔壁桌四个男的来勾搭我们这桌一个女的,这个女人的男朋友就跟隔壁干起来了,打得很凶。

看嘛,不光是单独的女性容易被挑衅,就是一大群男的在,也有可能打起来,只是那一次不同的是被打的是隔壁桌的四个男的,这边的女性没有被打。

喝完酒早点回去睡觉,可以少惹很多是非,很多监狱的人都是酒后惹的祸。

希望大家也别怪这些女孩为什么晚上要出去吃烧烤,千万别搞受害者有罪论。

但愿我们今生可以平平安安,不跟类似的垃圾产生纠纷,即便有了纠纷,希望能有严苛的法治帮助我们维护合法权益,而不仅仅是靠舆论

知乎用户 同工 Same​​ 发表

不想法律分析了,说不出除了脏话以外的语言。

另外:对这种疑似黑社会,别用 “男生” 这种词,生理不适。

相信打人凶手会被依法严惩,个体案件讨论勿扩大涉及无关群体。

知乎用户 李小喵​​ 发表

看完完整视频。

这是一个人惹了事,一群人围上去。

这是不正常的。

这即便不是黑社会,至少已经有了地方地痞流氓组织的雏形。

所以我不会相信未来官方关于这件事提出任何所谓朋友帮忙这种 “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的解释。

别把老百姓当傻子骗!

大家试想想,如果只是朋友,遇到了朋友和另一方发生斗殴这样的事。

正常的人,我是说日常守法的正常公民,第一反应就是劝架,而不是围殴。

这种看到朋友打架,进来的人是不问前因后果,在朋友占绝对优势(没有任何人身威胁)的情况下,这伙人是直接帮忙打架,甚至要至对方于死地的暴力行为,是一个正常的守法公民会有的行为吗?

甚至此团伙绝不是第一次犯案。

为什么之前犯案没有爆出来?

为什么这些人能那么嚣张?

当地派出所为什么没有及时端掉这个团伙?

这是官方应该给我们老百姓一个交代!

还有,希望某些自媒体能在在这样严肃问题自重,这不是什么男人女人的问题!

就算这坐的是两个男人,他们也不应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土地上被暴力团伙大庭广众之下围殴!

这是治安问题!

这是基层公安管理问题!

这是社会安全和人身安全的基本问题!

自保?怎么自保?

一个守法公民遇到黑社会,怎么自保?带手榴弹吗?

官方该铲除的毒瘤没铲除,在当地成了祸害,让老百姓学习自保!?

唯一自保,就是从此人人带菜刀,一言不合就开砍,从当地公安局局长开始砍,生存游戏来一波!

自保?

一个社会要老百姓学习自保保护自己在大庭广众下不被围殴!

这是什么社会?

黑社会!

唐山官方,希望你们能正视一个事实:

当公权力没办法给老百姓一个公正,那么类似人肉等私刑就会更加难以控制!

一旦私刑泛滥,维稳就是做梦!

想想你的乌纱帽吧!

知乎用户 林优里​ 发表

太恐怖了,这是恐怖分子吗?

最开始这个男的上前去调戏,调戏不成,被对方推了一把,然后开始打。

接着,几个男的一哄而上的打,群殴!

视频还有后半部分,后面拖出去,打的更狠。

长的像猪头一样,对陌生女性拳打脚踢,一个打还不够,其他男的也跟着上前打。

这是黑社会吧?!黑帮?

而且我发现一幕,其中穿白衣的一个男的,打了另外个穿白衣女的,打完发现打错人了,应该是他的女朋友或老婆,然后上前安抚,抱了她。

这是喝醉酒吗?这明明很清醒好吗?!

都知道是打错人了,还会抱抱安抚,这是清醒的!

你也知道打人痛啊?那如何能够对陌生女子狠打?

疫情恢复,是让你们出来祸害人的么?

这种畜生不进去,放在社会流荡太恐怖了。

目无王法,毫无人性。

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第一条 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 “寻衅滋事”。
行为人因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盾纠纷,借故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 “寻衅滋事”,

寻衅滋事罪,用起来!

请用刑法伺候,否则民众真的会没安全感!

而且我怀疑这是惯犯,顺藤摸瓜查一查吧,打的太轻车熟路了,不是第一次了。


补充:

再添一个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罪,和寻衅滋事罪不一样,故意伤害需要有一个受伤程度的前提。

要达到轻伤,才构成故意伤害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所以,需要鉴定伤势,重伤可以走故意伤害。


再补充:

评论区有人说没有救回来,目前我还没有看到确切的消息。

如果没有救回来,那就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故意伤害罪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最新新闻,被打女子已无生命危险。

知乎用户 新一​ 发表

这是看严打过了又开始嚣张了??

仔仔细细看了监控视频,绿衣服男的开始骚扰打人打得最多,黑衣服 BOY 男打得最凶,拖出去打就是他,他最可恶,白色短袖男最他笨,连自己人都打,也参与打了,红色衣服男的在门口参与打了,黑裙女冲进去拿了凳子也参与打了,后面被白色短袖男误打了一下,活该。

视频中的女生衣着得体,带着同伴,在有一定人流量的饭店正常吃饭聊天。只是因为反抗了一个陌生男的性骚扰,就在大庭广众之下被一群男的拖出去暴力殴打数分钟。 上前试图阻止的女生们全被无差别攻击。 这件事发生在 2022 年。 不过最近类似的事儿在网上貌似有几单了吧。看着都是些小年轻闹的,这精神文明建设再不抓紧点法治社会可够累的啊。

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必须从严、从重、从快打击这样嚣张的流氓混混……

知乎用户 裒之不衰之​​ 发表

其实目前两方面的错误观点都可以用这几张图解释:

​1. 有人犯了罪,不去骂犯罪分子,去说受害者怎么怎么不对,这是错的。我们要去建设的应该是一个能将罪恶绳之以法的社会,而不是一个处处限制正常人,让他们迁就犯罪分子的社会。

​2. 有人犯了罪,不去骂犯罪分子,却满口 “男人”“唐山人”,这也是错的。这世界上不该有一个好人无辜被你拿枪指着,多数男人不是坏人,多数唐山人也不是坏人,而你却要无端攻击他们。


​另外: 任何人在任何场景下都面临着各种风险,愿意承担多高的风险,愿意出现在什么样的场景下,那都是个人的自由,但同样的,这种自由造成的风险上升也是每个人应该认清的,就像你站在马路边就比站在屋子里危险那么一点,即便被车撞了是车的错,我们每个人也该清楚地认识到这危险性的存在。

而且,你该骂的是那些酒驾毒驾甚至故意杀人的肇事司机,而不是站在马路边上对着所有人戟指而骂:“你们这些司机怎么不知道遵守交通规则啊?简直是 (一切恶毒的词语)啊!”,仿佛自己站在了高地上一样。

知乎用户 难得糊涂​​ 发表

第一,拒绝引战,拒绝男女对立,警惕专门恰性别对立流量的人——他们很善于把违法犯罪问题转移为性别对立问题。

第二,这是施暴,是对他人生命尊严恶狠狠的侵犯;这是犯罪,是对法律赤裸裸的践踏!

第三,事发视频我实在看不下去,这群社会渣滓,必须在法律框架下,从严从快从重处理!

第四,祈愿受伤者快快恢复健康。

知乎用户 姜源​ 发表

只要每次出现此类恶性犯罪还有人惦记 “出门在外如何保护好自身安全?” 这个问题就没救了。

如果真的要问怎么解决,那就要从唐山当地警方开始追责。按照现在的新闻报道,6 月 10 日 17 时许,唐山市公安局一名接警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当时已经接到报警并受理,正依法办案中。该工作人员表示:“接到群众报警后,当时就把人控制起来了,还在调查取证、验伤的过程。” 但现在的官方答复是:唐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来广普向澎湃新闻记者表示,上述案件嫌疑人已经锁定,公安部门正在抓捕

知乎用户 江平舟​ 发表

今天凌晨唐山一家烧烤店发生恶性事件,一男子恶意骚扰女性,女性反抗后来了数个男子,群殴女性

仔细看了视频,这事不复杂,但让人心里发怵

四个女子在吃烧烤,灰衬衫,黑衣女,牛仔裤女(左下),白衣女

吃到一半,四姐妹中的牛仔女出去接电话了

不久后过来一个绿衣男,他去骚扰白衣女,又摸后背又摸脸的

女子推开绿男,说了几句类似你有病,神经病之类的话

绿男当即恼羞成怒,一巴掌抡上来

白衣女立即抓起桌上酒瓶,砸向绿男,但没砸到,被绿男挡开了

白衣女的姐妹黑衣女,见朋友被欺负,抄起酒瓶,砸向绿男的头,这一下砸到了,酒瓶碎了

绿男一巴掌打飞黑衣女,这时候绿男的同伙,戴眼镜的 B 仔男,也来了

B 仔男踹倒黑衣女,抓起桌上的碗碟,狠狠砸向黑衣女的头

同时黑男的另一个同伙,一个白胖子,更抄起店里的椅子,狠狠砸向躺地上的黑衣女

当绿男,B 仔男,白胖子三人轮殴地上的黑衣女的时候,一开始被性骚扰的白衣女,明显已经吓蒙了,在旁边吓得有点呆滞

绿男注意到了一旁吓呆得白衣女,再度上来抡拳头殴打

在殴打中,那个刚才举凳子砸人的白胖子,直接拽起白衣女头发,一路把白衣女狠狠拽到店外面。

出饭店后,换到黑衣服 “B 仔男” 抓着白衣女头发,一路拖行。

绿男,B 仔男,白胖子三人,开始围着最开始被性骚扰的白衣女,轮番殴打踢踹。

此时一开始四个女孩中出去打电话的牛仔女,过来阻止绿男对朋友的殴打。

牛仔女上去拉拽绿男,让他别打了

可下一秒,绿男一巴掌,直接扇飞了牛仔女,牛仔女的头部,重重砸在台阶上

四个女孩中的灰衬衫,过来看朋友牛仔女的状况

那个白胖子见状,立刻气势汹汹的冲过来,要扇这个灰衬衫女子

灰衬衫女子一低头,躲了过去。

此时殴打短暂停止,只有绿男抄起桌上的酒瓶,还要去砸,被一个戴红帽子的朋友,拦住

红帽子,一直在劝绿男,算了

可很快,红帽子被 B 仔男拉走了

红帽子被拉走后,绿男对着白衣女的面门就是狠狠一脚

此时又一个女的过来劝,就是这个白衬衫女

白衬衫女和绿男,B 仔男,白胖子,是一起吃饭的朋友

可下一秒

那个白胖子,从后脑狠狠给劝阻的白衬衫一巴掌,他们连自己人都扇

劝阻的白衬衫被打懵了,白胖子还一个劲的指着她骂

但是又下一秒,这个白胖子就抱住了白衬衫,原来这个被扇的女人,是他老婆

而在另一边,B 仔男和绿男,持续在对白衣女进行殴打

B 仔男和绿男,合力将白衣女抬到红色桌边,为什么要把白衣女抬到红色桌子边?

这时又一个劝阻的人出现,也是他们一桌吃饭的朋友,是一个黑裤子男,但劝阻没用,绿男指着他朋友骂

然后,B 仔男和绿男还是持续对白衣女殴打

他们为什么要把白衣女抬到桌子边?因为桌子上有酒瓶!

绿男一开始在里面被黑衣女用酒瓶砸了头,这一下他一定要 “讨回来”。

白衣女跪在地上,绿男一手抓着白衣女头发,一手狠狠抡起酒瓶朝女的头上砸过去

砸碎一个不解恨,绿男又去地上酒箱拿起第二个酒瓶

但一群朋友把绿男拽走了,而 B 仔男又扇了一旁牛仔女一巴掌,把她扇倒

还有个白胖子在红桌边擦手上的血

地上 “灰衬衫” 在扶着被打的最严重的,一开始被性骚扰的白衣女

最后被打的牛仔裤女惊恐的逃进烧烤店后面的巷子,B 仔男似乎想要追过去

监控视频就到这没了,后面还发生了什么,并不知道

最后这是网上白衣女被送进医院后的状况

对这群打人的人渣,必须严惩不贷

而目前网上流传的说,这群打人的只被拘留 10 日,并不实。

6 月 10 号凌晨发生的事,唐山市给的回应是,已经锁定嫌疑人,正在抓捕

这件事情,定性很重要,这种恶行至少已经符合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了

从法律上讲:

寻衅滋事罪,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故意伤害罪,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且一定要验伤,一定要验伤,一定要验伤,验伤对于惩治那群恶徒,和索要应有的赔偿非常重要

被打的一共四个女的:这四个女的都要验伤,出具验伤报告,这是以后对这伙恶徒量刑的最重要依据。

还有必须尽快找律师,在法律上索要赔偿让恶徒坐牢,一点不冲突

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再送去审判,让他们坐牢,同样可以继续申请民事赔偿,这两者不冲突

另外也别想以喝醉了为借口,《刑法》18 条 4 款规定,醉酒犯罪,应该负完全的刑事责任。

最后再来说说关于 “没人阻止,路人群体冷漠这件事。”

我仔细看了录像,整起 “群殴女性事件”,一共有 5 人出来阻止过

第一个劝阻的,是这黑衣服胖胖的女的,这是烧烤店的老板娘,这群人把白衣女拖到店外殴打后,老板娘就没再出来阻止过

第二个劝阻的是这红帽子,绿男要踹白衣女面门时,红帽子上来阻止了,红帽子是绿男同桌吃饭的朋友

第三个是这白衬衫女的,这是打人的白胖子的老婆,白胖子从后面直接扇了自己老婆一巴掌,还指着辱骂

可后来又去抱住了被自己打的老婆

第四个劝阻的是黑裤子男,这也是绿男同桌吃饭的朋友,绿男指着劝阻的黑裤子骂,让他别多管闲事

然后绿男抄起酒瓶砸向白衣女

第五个来劝阻的是红衣服,这也是打人者同桌吃饭的朋友,这时绿男要抄第二个酒瓶去砸白衣女,红衣服上前阻止。

可以看到,前后五个人出来劝阻:1 个烧烤店老板娘,4 个打人者的朋友。

并没有一个旁观的路人出来劝阻或阻止

这是为什么?这社会就这么冷漠吗?几个女孩被三个男人打成这样,居然没一个出来阻止的?

可以看到不管是在店内还是店外,无关的人无一例外都选择旁观

见义勇为,并没有出现

虽然话难听,但这情况绝大多数人都只会旁观,也包括我

旁观者最多打电话报警,真冲上去阻止的很难,也极少

对面三个身肥体壮的,还不知道外面还有多少同伙,打人的还处于喝了酒发疯状态,你一个人上去就是被揍,一样被往死里打。

而假如你身边有兄弟,你们也是三个人冲上去阻止,和那群人打在一起,那么你们算见义勇为吗?

不,这叫互殴,最后很可能定性为 “群殴事件”

即便你们的出发点,是去阻止那三个混蛋打女人。

这里面牵涉到一个 “见义勇为” 认定的问题。

2020 年《光明日报》曾发文

国内见义勇为的认定,说的好听叫 “谨慎”,说不好听叫 “困难”。

像上面这种情况,你一个人冲上去是送死,你和兄弟们一起冲上去阻止恶徒打女人,你们和恶徒打起来了,那定性就是互殴。

如果互殴中,你们把恶徒打残了,甚至打死了,那你们还要负刑事责任,这一辈子,就完了

即便你的出发点,是为了保护被殴打的女人

当然在现场的旁观者可能不会想到这些,可能不会想到这么细,但是这么多年来,潜移默化的社会氛围,却已经在一次次阻止想要见义勇为,想要助人的人了。

最典型的拷问,老人摔倒了,敢不敢伏?

不敢,怕被讹,怕说不清楚。

万一扶老人的地方没监控没证人,老人反咬一口,你跳进黄河都洗不清,这时候法官再判你要对老人摔倒负责,你心都跌到谷底

多年来,这种浇灭大家 “助人积极性” 的事,太多了,法律并没有给乐于助人者,以及见义勇为者,完善的保护。

做好事正向回报难,相反还要冒很大风险。

所以冷漠的事情一再出现,老人摔倒敢不敢伏,居然成了一个社会话题。

而一个连老人摔倒都不敢扶的社会氛围,你还指望着有人能站出来豁出去见义勇为吗?

碰到这种事,旁观者打个电话报警都属于仁至义尽了,谁还愿意,谁还敢冲上去?

这种冷漠社会氛围的改变,需要法律的支持,需要社会舆论的支持

至少要做出一个 “做好事,不会被惩罚的社会吧。”

最后,只希望不要压热度,这些人的恶劣行为,证据确凿,应被严惩!

我是江平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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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苏格拉深不见底​ 发表

简单概括下这件事

男子搭讪(伸手猥亵)女子被推开,男子便开始动手打人
随后冲突升级,变成多名男子围殴女子
从店里拖到店外,拿酒瓶和椅子砸向女子头部

视频看的气抖冷

尤其是高举椅子砸下去的那一下

这是打人?这 tm 是杀人吧

看到受害者在医院的照片

真的心里太煎熬了

法治社会,2022 年

还有这么明目张胆的黑社会行为?

在场的人出于个人安全考虑不帮忙也没毛病

但总可以帮忙报警吧?

目前警方还没公布这件事的详细情况

希望最好不要拿醉酒来脱罪减罚

喝醉不是作恶的理由,只是暴露肮脏的本性罢了

有网友说行凶男子被拘留处罚

如果真是这样就太讽刺了

因为今天挂在榜上的新闻写的是

抢劫 5 元判刑三年

如此恶劣的伤人事件,一定要上刑法!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不坐牢难以平愤!!!

知乎用户 胖乎律师​​ 发表

除了抓人,先深入查两点:

1、如此明目张胆团伙打人,是不是黑恶势力,有没有类似多次寻衅自己行为,很重要决定刑期!2、从视频看被打女子伤得恐怕不轻,尤其是被椅子砸向头部,这已经不是普通的行政治安案件,打人者已经涉嫌寻衅滋事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并且如果从击打的部位和力度来看,是不是涉嫌故意杀人也有待讨论。重点对男子围殴女子的动作致命性分析,确定数名男子主观故意到底是什么?

男子受到何种惩罚?女子如何保护自己?

一、此罪与彼罪

-– 强制猥亵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区别与适用

女子反抗骚扰遭围殴事件,大家可能最关注是数名男子如何定罪问题?

从目前部分视频中可以梳理出来三类行为:

  • (1)开始挑衅行为,男子触摸女子背部(可能是腰部)行为
  • (2)整体来看骚扰他人,随意殴打,扰乱社会秩序行为
  • (3)中间对女子(帮忙或劝告女子)拳打脚踢的伤害行为

(一)先看第一个行为,是否构成猥亵、侮辱行为?甚至是强制猥亵侮辱罪?

概念:强制猥亵、侮辱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行为。

这个行为区分关键在于:

  • 刑事层面:猥亵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但不要求其具有奸淫目的。
  • 治安层面:猥亵行为多为在公交车上、地铁上有人故意摸女性身体、用部分器官蹭女性身体的行为以及露阴行为,强制性程度轻微,多为隔衣猥亵。

以目前视频来看,开头触摸女子的行为,已经引起女子反感和反抗,但没有听到起言语,也不能确定其目的。刑法意义上猥亵还构不成。

但是,这种行为肯定构成骚扰,随意挑衅。

(二)我们来看第二个行为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

寻衅滋事罪,是指行为人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因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盾纠纷,借故生非,均可认定为寻衅滋事罪。

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本案中第二类行为,是比较典型无事生非、逞强耍横、骚扰、侮辱他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符合前面(一)(二)款规定。

  • 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就符合情节恶劣。
  • 多次侮辱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就符合情节严重。

以上均可构成犯罪,5 年以下跑不了了。

强调一点,

《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纠集他人三次以上实施寻衅滋事犯罪,未经处理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罚。

_简单说,这个刑期是在 5 到 10 年。_本人建议严查几人之前有没有类似寻衅自己行为,如果有且符合这一条,恭喜他们刑期直接翻倍。

(三)殴打行为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

这个问题非常复杂还需要进一步事实和证据。

  • 一是看多名女子伤情情况,这个决定罪名。
  • 二是要分析具体每个人动作造成伤害,这个决定多名男子刑期。

故意伤害罪,概念很简单,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但本案中,还要着重注意,这几人在殴打过程中,主观上的故意。是寻求伤害结果还是死亡?这个有本质区别。因为本案中多名男子动作是击打头部的,很可能是致命的,作为成年人,不可能意识不到这一点。

另外,醉酒不影响定罪。

那么接下来看一看,在寻衅滋事罪前提下,与故意伤害罪关系。

《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实施寻衅滋事行为,同时符合寻衅滋事罪和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敲诈勒索罪、抢夺罪、抢劫罪等罪的构成要件的,依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处罚。

通俗解释就是,哪个罪重定哪一个。目前我们无法判断,还要看受伤女子伤情情况。

二、遇到该类挑衅流氓行为,该如何做?作为受害的人,在现场或者之后有哪些可以做的事

视频中还有一个细节值得我们关注,就是被打女子朋友(黑衣女子)用酒瓶打男子行为,我们不能苛责这位女子,但还是要强调,在极度危险情况下,还是要学会保护自己,判断危险情况。深夜,多名男子醉酒,可能见义勇为人少且力量悬殊,不要作出激怒对方行为,尤其是女子尽可能缓和现场。面对流氓骚扰,我们肯定要说不,但要动脑筋,别伤害到自己。

在这强调一句,别担心该黑衣女子(被打女子朋友)拿酒瓶打男子行为,我反复看了视频,这个一般不会影响案件定性,进一步说,就是从被伤害变成互殴,因为被打女子从始至终,完全处于被侵害状态。但是,该黑衣女子行为也不算做正当防卫。

在这说两点:

(一)正当防卫问题

正当防卫是在迫不得已情况下自保行为,但我不建议相关人士鼓励大家甚至是教授大家方法,如何正当防卫?这不是一个炫技巧抖机灵的问题。

因为在特殊对抗情况下,没有一个人可以做到精准防卫,反而容易引起更大伤害和惨案。另外,也不存在精准防卫,如果受害人完全控制现场,在对方实施伤害时做到反杀,这又很难说是不是犯罪了?

在充满敌意非理性伤害行为下,最好的保护方式,反而是后退,撤离。寻求帮助。

(二)事后维权问题

受害女子(或者受害人)在事发后,第一件事就是选择报案,然后到医院进行治疗和验伤,这里强调大点医院,相信描述受伤情况及时间点。做好证据的固定。有了这一步,剩下的就可以交给警察叔叔了。

三、该类时间中烧烤店主、被打其他女子、受损失路人

配合警察叔叔去做笔录,受伤的去验伤治疗,财务损坏的及时确定列出清单,拍照取证。

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害均可以提起侵权之诉,要求赔偿。

知乎用户 静枫纸鸢​​ 发表

典型的借酒闹事,欺软怕硬。

如果坐在那的是道上纹身大哥带着一帮小弟搂着媳妇,他酒就瞬间 “醒了”。

一桌小女生,借着酒精性骚扰,最坏结果也就是打一架然后打赢,然后蹲几天局子。

对社会人来说属于日常,对姑娘就是噩梦了。

前几天写过一个回答,谈了下为啥家暴问题中男的打女的总是那么严重。

在家庭关系中,男女身体力量差额较大,所以我们在传统观念中,一直以 “不打女人”“家暴只有 0 次和 1 万次” 这些宣传标语进行宣贯和强化。

目的是什么呢?是尽量减少正常情况下,男性和女性话不投机半句多的前提下,动手的风险。

因为我们考虑问题,要考虑的是 “大多数情况”,大多数情况中,鸡毛蒜皮的事情,的确是谁体能占优谁更容易动手。

比如啊,我举个例子你就明白了:

你坐在篮球场旁的椅子上打盹,一个篮球飞过来砸你脸上。

此时你眼冒金星,一肚子火,抬头定睛一看:

选项 A:是一帮不到 10 岁的毛头小子。

选项 B:是一帮一身腱子肉的精壮汉子。

你想想,你会把球猛地砸回去然后冲上去爆干一通,还是嘀咕几句有的没的然后借坡下驴?

你相信我,你的操作绝对一定程度取决于,你的拳头能不能干碎对面。

我们要尽量保护更多弱小的手无寸铁的妈妈和孩子。

我们大体选择男人不能家暴,不然会被社会舆论谴责,会社死,会丢工作,这是保护弱者的防坠网。

所以家里不能家暴这件事,和责任在谁,没有特别大关系,它更多是一种保护妇孺的伦理纲常。

在社会上也是这样,一桌小女生晚上坐在烧烤店,平时虽然没有大的风险,但遇到坏人真的无解。

这种问题悲观点看,无法规避。

你别说姑娘了,换普通人也只能跑。

因为任何社会都有这种破事,所以就不讨论解决方案了。

搜了一圈,腾讯公益,水滴筹都还没跟进这事,也没有很好的办法协助。

如果有一些当事姑娘的捐款渠道大家可以留言,我可以稍微尽尽力,帮帮忙。

知乎用户 两点水东流 发表

这不是典型的有组织地痞流氓地方黑恶势力的暴力犯罪吗?

一堆人第一反应居然是男女矛盾,脑子有坑还是城市舒服日子过久了?

这后现代抽象的过头了吧?

感觉知乎微博真是城市人口占绝大多数,中学时代学校打群架,社会人打群架不说很多但绝不至于没见过,一堆人仿佛第一次知道流氓打架是这种样子。

身边但凡有个非发达地区的朋友或者平常看过法治频道节目相关记录片也不至于这么真空球,真是见识到什么叫信息茧房了

一堆人难不成以为中国犯罪率低是指全国暴力纠纷犯罪是个位数?一年到头的犯罪就是上过热搜的才算?

那些把舆论导向男女矛盾的就是在淡化问题,男女纠纷引发暴力和地方黑恶势力引发事件对政府完全是两个等级的事,这些让人很讨厌的男人犯的错相比男女问题要严重的多

我可以很现实的说,这些男的如果知道自己只是被怪罪为男女纠纷那他们以及和他们有联系的群体会很开心。

知乎用户 胖达​ 发表

1、能一群人这么干,基本上是有依仗的,否则早被当 “业绩” 处理掉了。

2、警方在公开媒体上的回复非常 “官方”,且至发文前没有任何警情公告来回应此舆情,这就很。。。

3、比较担心这群人是否还具有 “社区工作者”、“治安积极分子”、“综合执 X” 等头衔。

知乎用户 小距 发表

这是法治社会啊 为什么会发生这种事

物以类聚果然没有说错,那个男人的同伴看见他在里面打人,进来第一反应不是劝架而是一起施暴

等一个通报!!!

知乎用户 Yuuko Amamiya​ 发表

本案重点,虽然包含了故意伤害和正当防卫,最关键的,还是视频里群众大多数是在围观,鲜有人上去帮助受害者。

固然,犯罪嫌疑人穷凶极恶,但是,正因为犯罪嫌疑人穷凶极恶,所以在这种亡命之徒面前,你跟它们谈法律是没用的。换言之,对它们而言,什么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等,所造成的威慑都相当有限。

但是,可以鼓励群众以任何手段阻止犯罪嫌疑人犯罪,现在见义勇为,有两个顾虑点,一在于法律是否鼓励阻止犯罪嫌疑人犯罪,二在于犯罪嫌疑人的威慑。犯罪嫌疑人的凶残性无法阻止,但可以改变法律这个自变量,以此鼓励群众阻止犯罪嫌疑人,借此将重大犯罪尽可能扼杀在襁褓之中。

以著名的 “赵宇过失致人受伤案” 为例,事件发生于 2018 年 12 月 26 日福州市,当事人赵宇在阻止一名强奸未遂的罪犯时,过程中造成对方受伤至伤残二级,后赵宇被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拘留 14 天,并于 2019 年 1 月 10 日释放。

一开始经审查认为,赵宇的行为属正当防卫,但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了被害人李华重伤的后果;鉴于赵宇有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综合全案事实证据,对赵宇作出不起诉决定,而在 3 月 1 日,经审查认为,原不起诉决定存在适用法律错误,遂指令撤销原不起诉决定,以正当防卫对赵宇作出无罪的不起诉决定。

什么意思?

也就是说,一开始,还是看在赵宇 “制止不法侵害” 的份上,功过相抵,最后才做出不起诉决定。

如果没有制止犯罪成功呢?

同样的道理,在 2020 年 6 月,湖南永州小伙见义勇为反被刑拘,猥亵男轻伤骨折还敢反要 20W 赔偿。

所以,现在最重要的是,出台相关法律,鼓励群众动用一切手段制止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过程。

以本案来说,现场这么多桌子椅子,也就是具备了充足的工具用于制止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过程。如果法律充分鼓励群众制止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过程,能不能减轻受害者被击打的严重程度?

对这种穷凶极恶的类黑社会小混混,念经是没有任何作用的,什么故意伤害罪、猥亵罪等等,你指望它能学多少?所以当务之急,还是要出台法律,多鼓励群众动用一切手段,制止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过程。

正当防卫的法律已经跟上了,那么是否能进一步完善见义勇为的相关法律,让热心群众在帮助受害者时,没有后顾之忧?

知乎用户 丁大龙律师​​ 发表

视频中男子应该是构成寻衅滋事罪了,寻衅滋事罪的前身就是鼎鼎大名的 “流氓罪”,用在这伙人身上真是太贴切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寻衅滋事罪的相关规定
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我们可以看看《1979 年刑法(已失效)》中关于流氓罪的规定:
第一百六十条 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破坏公共秩序,情节恶劣的,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流氓集团的首要分子,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视频中男子的行为可以往随意殴打他人上靠,随意殴打他人确实要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才可以构成该罪。有些知友认为要达到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两人以上轻微伤才算情节恶劣,其实情节恶劣的不仅以上两个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 “情节恶劣”:
(一) 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
(二) 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 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
(四) 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
(五) 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六) 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七) 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所以说,即使视频中的女子受伤没有达到轻伤,但男子是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同样可以构成该罪。以这个行为性质的恶劣程度,定罪肯定是跑不了了。

扫黑除恶才过去没两年,这些人又开始蠢蠢欲动了么?一定要呼吁公安机关把这些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中!

丁大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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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小鹿飞飞 发表

遇到这事怎么办。

扛不住了。

看到受伤女子的照片。

我想写写我的一些经历。

因为我年轻时常去酒吧,烧烤店。

那会我们都是血气方刚的年轻人,遇到的冲突不少。

举几个例子,可能和事件不类似,但可以给大家一些参考。

第一个例子:

我有过经验。

同行女伴被醉酒男搭讪然后起冲突。

我和他们互殴的事(其实是我被压制着打)。

写在这个回答下了。

唐山市委政法委书记回应「烧烤店打人事件」,称「嫌疑人锁定,正抓捕」,打人者或将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这件事的处理方式,我觉得属于中策。

不是上策。

事件只有我和女同学,在酒吧门口和几个醉酒男起冲突。

事后我觉得最好的方式应该认个怂,说这是我女朋友,喝多了各位老哥去找点别的乐子,就放过有对象的人吧。

但我没有,我就正面指出他们要尊重女生。

他们可能不爽才有了互殴的情况。

这事没有变得严重,因为我练过,其次我的女同学没有参与进来,而是赶忙跑路没给我添乱,所以没受伤。

万一我没练过或者我女同学没走要帮忙,那估计我和我女同学都被锤惨了。

第二个例子:

还是大学的时候。

放假我回家,晚上和我初中同学吃夜宵。

就在烧烤店,和邻桌起冲突,因为某个聊起某个 NBA 球星开了几个玩笑,隔壁桌喝多了,听到了不舒服,就过来。

因为我们只有三个人,邻桌六七个。

他们过来就给了我朋友一巴掌,说你 TM 的不懂球就别瞎 BB。

我朋友马上认怂,说对不起,不说了。

我们要上去干架了,我朋友拦住了,说没事,大家喜欢球星不一样,有冲突,正常,继续喝。

那些人就回桌位继续喝。

我朋友是个富二代,他当下没和我们说啥,手机发了几条信息。

半个小时不到,十多个人进烧烤店(都是我朋友叫来的)。

那六七个小 B 崽子被拉到烧烤店外面,我朋友就还了一巴掌,让他们跪下来道个歉,就全放走了。

那十来个人事后我朋友转了一万给他们的,他们是我们那混黑的。

事情不大,但是我觉得我朋友处理得非常好。

三个人打六七个,不一定打得过。

而且能用钱解决的事情,找人来解决,自己没必要受伤。

我后来一直觉得我这朋友能成大事,都是学生,为啥他就那么沉稳。

我觉得我朋友的这个解决方式,是上策。

这两个例子其实是给大家一些借鉴。

如果你能打,可以打。

如果打不过,认怂,过后再解决。

大家可以看回那个视频。

那些男的是畜生,绝壁要判刑。

但是女生,太飒了,完全硬刚。

我觉得这些女生,很牛批,敢打。

但是代价太严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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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事后用钱,用自己的关系网解决的事情,不要硬刚。

吃一时的亏,没事的。

女生打不过男生,很正常。

畜生哪里都有,这些畜生肯定要严惩。

但是女生受的伤,没办法弥补了。

知乎用户 宏桑​ 发表

还觉得黑社会是《古惑仔》里面那种义薄云天的人,还觉得杜月笙是翩翩君子的人,甚至还以自己认识某些 “道上的人” 引以为豪的,现在还洗的动黑社会么?

别说什么真正的黑社会是那种西装革履温文尔雅的,满嘴脏话动手打人的都是小流氓了,这就是真实的黑社会,黑社会的人就是这个德行。少来你认识什么大哥不是这样子的,你认识的大哥年轻的时候,在十几二十年前摄像头没那么发达的时候,动起手来更狠,做事更没有下限。

所谓黑社会,就是一群目无法纪,行事张扬,拎出去枪毙好几次都死有余辜的人。什么地下秩序需要他们,什么乱世出英雄,都是扯淡:

黑社会就是视频中这种,对着女性在众目睽睽之下可以直接上前骚扰,得不到之后就敢大庭广众之下对着女子大打出手的社会渣滓。

别忘了,这还是严打了几轮的黑社会,放在之前,用刀,甚至用猎枪往老百姓身上招呼的,更是大有人在。

还有,这个问题真的看的我很迷惑:出门在外如何保护好自身安全?

我没招人没惹人,凭什么要求我注意这些???

这个时候,还在不咸不淡的说什么 “女孩子在外一定要学会保护好自己” 的人,都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在那里扯一堆片儿汤话。

视频当中的女生招谁惹谁了?她可没有像之前那些道德卫士攻击的一样 “穿着暴露”,人家就是正常穿衣打扮出门和朋友吃个饭,然后就被人盯上了,拒绝了之后却遭受了这样的暴行,被扯着头发殴打,被用椅子砸头,还摔在台阶上…

你告诉我:我好端端的走在路上,被疯狗咬了一口,我怎么保护好自己?

头脑稍微正常一点的人,不都应该好好想想,怎么打死那条疯狗么?

我觉得有一个很奇怪的点:类似新闻出来的时候,总有人会说,女生一定要注意别在晚上出门,女生一定要保护好自己,女生最好能学一点自卫反击术…

最难听的话说在这里:就视频里面两者的体型差距,就算女生学了格斗术,实际上都没什么用。

当我们指望 “保护自己”“自卫格斗” 才能守护我们自身安全,而不是信任法律和治安的时候,我觉得这是一件很可悲的事情。

甚至我说的再难听一点:

你别管人家穿什么,你别管人家去哪里,你别管人家身边跟没跟男朋友… 一个女生正常的出去玩,就不应该受到任何的骚扰,任何的人身危险。

之前还会有人用 “她自己就有问题” 来给施暴者开脱,这一次的事件已经把血淋淋的现实摆在了我们面前:

在垃圾人面前,不管你做了什么,你怎么样,对方都有的是办法伤害你。

我觉得任何在这个时候还在鸡蛋里挑骨头,找女生问题的人,都是在刻意激化男女矛盾:

她什么都没做,她还有错了?

难不成你让所有女生之后看见男人一到跟前,就立马走开?

所以,我希望受害的女生,不要妥协,不要恐惧,不要和解,一定做好伤情鉴定,把施暴的这群人都送进监狱里面踩缝纫机。

这种事情,没有什么好预防的,没有什么好警惕的,也没有什么好反思注意的。

疯狗咬人的唯一解决办法,就是打死疯狗。

以上

知乎用户 幺幺洞捌 发表

有人说不清楚具体的细节不好下结论。

但是从视频里就可以初步了解到是那男的先动的手的吧?人家只是在好好吃饭,完后一桌女的连同拉架的全被打?

而且别什么都拿喝醉了出来挡枪。喝醉了就可以为非作歹了?

那个白色短袖的女人被打的最惨,又是踢头又是踢脸,全身都是血。

我本来是以为拉架的都是女的,但仔细看视频是有一个白衣男子在拉架的。

这种事情对于旁观者来说确实是要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帮忙,你可以到安全的地方报个警。但是可不可以不要像看表演一样站在那里?

已经过了十几个小时了,到现在官方都没一个出来说话的。

有人在生命最后几秒采取紧急制动救全车人。

有人在几分钟之内挥动拳头殴打数名女人。

原来人也是可以分三六九等的。

知乎用户 钱品聚​ 发表

说句不正确的话,正是因为有法律,这帮人才敢这么打。

如果没法律,或者法律不严,这帮人能比视频里的残暴十倍。

我看诸位说的话都很严谨,很工整,严惩恶人,伸张正义之类。

但作为一个十八线小县城的人,我想说一句,这种事不稀罕。

真的,一点儿也不稀罕。

尤其是这种逮着人往死里抡的混社会二五仔,常见,真的,在俺们小县城真的太常见了。

甚至我看了几篇文章,感觉各位好像都活在很美好的生活里,出门西装革履,身边人说话皆有风度,温良恭谦让,特别有礼貌。

但有的地方不是,真的不是。

往往是地摊上两拨人互不认识,但就因为一句话,可能就打出人命。

打的时候绝不会拿纸杯子,拿鞋底这类毫不会造成实质性伤害的器物,他们百分之一万会本能寻找酒瓶,菜刀,实木板凳之类足以致命的武器,疯狂的往对方致命部位无差别攻击,让人感觉就是奔着要命去的。

而且这个过程可以持续到他打累了,还不是警察来了。

很多人可能不信,社会上就是有那么一类人,从来不管什么人理纲常,也不管啥叫后果,他们就一个想法, 我得爽。

就是最原始的动物性的本能,暴力当道,丛林法则,我只要不爽我就弄死你。

你越求饶,越一脸血,他们还越打越起劲,越打越狠。

我从小到大,在各种场所见过太多了,甚至还见过民警来调节,该打照样打的,大概率都不是自己停手,而是被旁人强行拉开的。

身边的例子更是数不胜数,有一次我刚下出租车,眼前就一把菜刀贴着地擦着火星甩出来,我人都傻了,反应过来才知道旁边饭馆有人打架,什么开水,板凳,酒瓶,菜刀啥的,能用的都用了,十几个人逮着一个猛干,你光看着都会觉得,这些人就是奔着打死人去的。

哪怕他们无怨无仇。

总结来说,这种人多,太多了。

且都是突然动手,毫无防备。

你觉得是来骚扰,顶多骂两句,可下一秒他就直接往你脑袋上抡瓶。。

不会和你讲道理的,诸君长篇大论,呕心沥血,的确感触颇深,但在我看来,遇见这种不按常理出手的脑瘫,压根就不能讲道理,你越讲,他就会觉得你是怕,他下手就更肆无忌惮。

除非你比他更横,更凶残,让他打心眼里畏惧,不敢动手。

但现实中,尤其是这种突发情况,几乎不可能。

至于怎么保护自己,我个人的看法,除了尽快跑,基本无解。

第一不能硬碰硬,尤其是人数上不占优。

第二影视剧里那种老大哥一打五,基本都是骗人的,尤其是对上这种一点儿道理不讲的混社会老大哥。

第三尽量别去那种看着就鱼龙混杂的地方吃饭。

最后就是万年不变的黄金法则,眼见形势不对,直接

跑出去反手就报警。

一点儿也不丢人。

反倒是如果跟这帮不讲理的脑瘫去讲理,十有八九吃亏的还是自己。

他们这种社会人,只能以暴制暴,除了国家机器下场,别无他法。

知乎用户 蜗牛蜗牛等等我​ 发表

店外的视频更恶毒!

几名男性围殴这名女性,

拽头发、踹头、踹脸、伴随着酒瓶摔在脸上和地上的声音,

同时还打这个女性的同伴、想要帮助女性的路人

视频最后还到了视野盲区。

看完视频,感觉就是要对这名女往死里打

还看到了那名女性受伤的图【根据着重来看是那名女性】

下手程度可想而知!

同时微博有这样一个词条:

酒后抢劫 5 元判处 3 年,

按照这样这群男性,起码十年?

知乎用户 拾年 发表

希望当地派出所不要和稀泥,这些画面我一男的看得都不舒服,就更不谈受害者。

不打拳,望严惩。

知乎用户 毛肚不爱吃火锅​ 发表

等一个警情通报,想知道这些个狗男人是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

行政拘留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且不会留下犯罪记录。

刑事拘留 警方对犯罪嫌疑人立案侦查,如果犯罪证据确凿,下一步就是移交检察院提起公诉,再然后就是开庭审判。

寻衅滋事,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知乎用户 平凡​​ 发表

再次复读一遍。

视频我刚刚也看了,怎么说呢,就像是初中时候的混混,只知道一味地下死手,根本不想后果怎么样。

可能是从初中就开始当 “黑社会”,直到成年了也一直没把这个毛病改过来?

我在初高中的时候远远的见过几次打架,那是真的狠,砖头棍子有什么上什么,往死里打。

对这种事的评判,不分男女,不分老少,不分种族。

因为这种根本不算人,就算是野兽也不会莫名其妙的去招惹别人,然后对同类下这么狠的手。

看拿椅子砸人那一下,完全就是想让人死的感觉,这种人怎么说呢,说轻了是个无赖,流氓。

说重了就是具有潜在危害社会性质的人。

我觉得对于这种人一定要从严治,那一下砸人要砸头上,估计换来的就是对面那位女士的不堪想象的后果了。

知乎用户 摸鱼的王同学​ 发表

把治安问题往性别问题上扯的才是真的坏,因为她们既解决不了治安问题,还会从老实人身上加倍找回来。

一个个口口声声父权制压迫的,难道社会架构是以这帮黑社会小混混为核心的?

一个混混起了冲突,好几个上去帮忙的,你觉得是男人的劣根性上去踹一脚图个乐,还是说这是地痞流氓黑社会组织的雏形?

要是秩序本身那么强大,还有这种地痞流氓组织的生存空间?恰恰是局部的秩序崩溃才诞生了这些地痞流氓组织。

知乎用户 地风升 发表

这种情况下,女孩子一定要去验伤!

一定要求验伤!!必须去验伤!

被打的女子同伴也要去验伤!

重要的事情重复说!一定要去验伤!!!

而且是要求医院开具住院的,住院的时候这里不舒服,那里不舒服!

然后再来几个噩梦惊醒!!

只要达到轻伤级别!

这几个垃圾就跑不了了!

家属要求公安机关必须立案,如果不立案,带着医院的诊断证明,去市一级的公安机关上访、投诉!

放心,剩下的这几个崽子就只有坐牢的份了!

两个选择:要么索要一笔高额赔偿,撤案!

要么让他们坐牢,然后继续申请民事赔偿,一定记住,这不冲突!

剩下的就不用管了,在医院好好养伤,如果单位开除你,你可投诉单位,然后找这几个崽子要赔偿,住院费、误工费、治疗费,他们都要听着!

这个年代还想免费耍流氓,不付出代价?开玩笑吗?

你们以为你们几个崽子是有多么强大的背景,能够只手遮天吗?

知乎用户 刘泽宏​​ 发表

请保护这家烧烤店的店主,请保护这家烧烤店的店主,请保护这家烧烤店的店主!

这个视频是从烧烤店的摄像头里拍摄的,视频的原件应该是在店主手里的。

从案发到现在也没有多长的时间,这么短的时间里。这条视频就能从店里流出,并曝光在网上,提供线索的线人,是需要极大的勇气的!

不是所有的事情,都理所当然地应该被所有人看到,能被看到是因为有人承担了巨大的压力!

我现在非常担心这家店的老板被人打击报复,毕竟他们这个视频惹到的是一批穷凶极恶的人。

视频虽然给人强烈的不安全感,但是提供视频的行为客观上却会让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更安全。

知乎用户 腚姐 发表

家有疯狗就应该栓住,不让出去乱咬人,如果行人正常行走被狗咬了,这是狗的问题不是人。

那些乱打人,乱骚扰人的男人也一样。是男生应该要约束自己的行为,而不是女性一而再再而三的为男性疯狂的行为买单,是男性要做到不乱骚扰人,乱打人,而不是一个正常的女性因为你们疯狂的行为而不外出,而一步步把自己封锁。

不要说什么喝醉了,男性喝醉了可以为他们的一切罪恶行为开脱,别给自己找借口,自己垃圾就是垃圾。

性别不是原罪,恶才是。

知乎用户 凭栏处潇潇雨歇 发表

啊这。。。谢邀

前两天刚回答一个,青岛案,又来个唐山案。

如何看待一对情侣在青岛旅游时女孩被当街调戏裤子差点被扒,其男友反击却遭 6 人殴打?遇此情况应怎么办?

这个案子简直就是我当年那个案子的翻版,几乎就是我那个案子的视频版。

大概区别就是,我们打赢了,2v7 反杀成功。但是赔了 16 万,并且从此成了罪犯。

顺便说一句,大家都觉得现场画面很凶残。其实打群架都是这样的。

有人说应该判黑社会,但是根据我的经验,判定为涉黑挺难的。因为黑社会这个是重罪,10 年起到枪决。而不是看你打个架,纹个身就是黑社会,在中国这个环境下,一般小混混很难有机会成长为黑社会,需要有组织架构的

寻衅滋事应该是没问题的。

故意伤害这个,就要看伤情鉴定了,轻伤二级还是轻伤一级,量刑差不少。

一般这种打架很难到重伤的地步。而且有的时候,就算打的满脸是血,可能轻伤都没有,这个光看打架场面很难说。

不过法院判决里,有个酌定情节是社会影响恶劣。这个事情既然上了热搜,从重应该是没问题的。

我们当年那个,没有视频,也没有人关注,稀里糊涂的就赔了 16 万,成了犯罪分子。

上个问题就有人问我,遇到这种事情该怎么办。

我的看法是,没有最优解。或者说最优解永远是避免发生这样的事情。

女生版

在这种情况下,尽量保护自己,而不是想着怎么去作战。比如视频里这个女生还在妄图用武器回击。结果直接成功开团。

这个和遇到电车之狼完全不一样。遇到这种人,离开火永远只差一秒。千万不能把在熟人那里养成的,大家都照顾你是女生,带到这个场景里。

你是女人不会让这种人,突然惊醒什么不打女人之类,反而才他眼里,你是个可以随便摆弄的弱者,让他更加肆无忌惮。

而且现实也是,在打架这方面,女性比男性确实弱太多了,声音尽量大,但是不要有肢体接触。尽量不要当导火索。

之前有个火锅店团战,也是女生先手开团。再早一点有个店门口停车,还是女生先手开团,然后老公被打的在地上抽搐。最近这个 50 辆宾利,又是女生打算开团,好在这个对手是劳斯莱斯车主,大家都用文明社会的规则搞你。

还有个有个更搞笑的善良之剑,老公带着汉剑去楼下讲道理,结果老婆几次要拿武器,想劈了楼下邻居。

女生,还是尽量打辅助,不要开团。

打输了,你成这样了。打赢了,有可能成我这样。

男生版

平常没事还是多运动运动吧。了解一点搏击技巧。在开打之前,一定要让别人觉得你不好惹。

看过动物世界吧,两个小熊猫相互举手,形成威慑纪元。

具体到实际案例里面,可以直接把音量开到最大,张翼德当阳桥大喝曹军听过吧,大喝张飞永远蒸蒸日上。

手里有家伙狠狠的敲敲桌面,比如这个场景里,应该有啤酒瓶子,直接砸在桌子上敲碎,来恐吓对手。

威慑的同时,也要给对面留撤退的时间和台阶。

如果能威慑成功,那应该就能避免一战了。

这个是我多次实践得出来的经验,理论上和陈老师的疯狗流一脉相承。

当然,如果你想主动出击也可以,砸碎瓶子那一刻,对准脖子,只要一下,战斗就结束了。

但是你要考虑好后果,这个选择很爽,但是在目前的法律环境下,你将献祭余生来偿还这个选择。

这个案子,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结局都会和我那个不一样。

希望社会能越来越好吧。

———以下为我之前的经历

我就吃过这个亏,在 KTV,2 男 3 女。我在前台结账,几个妹子先出去打车了,我也不记得当时是否有滴滴了,当时准备坐的是正规出租车,只是没想到最后坐车的钱省了,改坐警车了。

她们几个都挺漂亮的,其中一个用萌二们的话来说,就是合法萝莉的感觉,而且喝了点酒,脸色有点红彤彤,非常可爱。

出来之后看见几个喝多了的小年轻,调戏同行妹子。就是那个看着萌萌的合法萝莉。

我女朋友和另外一个女性朋友就在那和他们吵,结果被对方围起来了,等我们下来之后。

互相的口头警告逐渐升级为肉体摩擦。在勿谓言之不预以后,最终还是擦枪走火了。

因为我们只有两个人,对方七个人,我和同行的哥们就揪住对方带头那个一顿猛揍。结果这个带头大哥,左鼻骨骨折,下颚骨骨折,鉴定为轻伤二级。

开始对方要求赔偿三十万,最后我出了 6 万,同行的哥们出了 10 万,这个也是有一些原因的,造成我俩赔偿不一样。

之后我们就从睡了很久的看守所大通铺,顶着光头提前出来了。当时我都混到第三把交椅了,负责打饭这种领导职位了。

当然最主要的还是哥们家比我家有钱太多了。出来还打算补偿我 5 万,说他太冲动了之类的,我说没啥,打的挺好的,咱们兄弟配合还不错。然后拒绝了他的转账。

总之达成了刑事和解。注意,是刑事和解,不是调解,刑事案件不能调解,所以我们两个人依然属于有前科的犯罪人员。

玛德。

这个故事用段子来说,就是我们俩个人的女朋友被人调戏了,被对方围殴了,结果赔了对方 16 万,还给对方道歉对不起,我们女朋友让人调戏了,还要写悔过书给法庭承认犯罪事实,认罪悔罪,这个最后结果就是,你他妈保护了自己的女朋友,但是成了罪犯,而且我们还是报警人!

这个经历让我对社会运行规则又有了更深的体会。

知乎用户 胭惜雨 发表

我一直特别难受的地方在于越懂法,对这帮流氓越无可奈何。一还手很容易就变成互殴,互殴是两个人都拘留,还有罚款,人家是流氓,你是有正经工作。人家待几天跟回家一样,你待几天出来工作都没了。

如果还手重了造成轻伤或以上还要赔钱,几万十几万都有可能。要是不小心捅死了,就算你是正当防卫也属于防卫过当,命再好也是缓刑。

我发现,理论上最好的解决方式是能躲就躲、能让就让、能跑就跑。躲不了、让不掉、跑不成,就直接往地上一跪,说 “爸爸,我错了,我以后不敢了。” 然后一边说一边扇自己耳光。对比被别人打,自己打几个耳光算是轻的。

很屈辱对吧,但是这是成本最低解决冲突的方式。

还有成本更低的方式吗?

至于报警什么的,如果是口角或者是打你几下,连轻微伤都够不上,调解一下,撑死赔你个几千块,然后就放回家了。要是打到轻伤以上了,他们被判刑,你自己也伤的不行,自己躺医院几个月,医药费还要去追要(流氓给钱会痛快?),更不划算。

当人性还能保持住的时候,考虑考虑这些后果,是不是愿意去承担。要么就是抱着鱼死网破的心态,用自己的下半生换一两个人渣。划不划算,只能是自己清楚了。

知乎用户 似是不分 发表

唐山孙小果,没点背景敢这么狂么?一套动作行云流水,没点前科我都不信。

盲猜处理结果,已处理,高度重视,后续无。

还有,评论区一堆匿名账号,挑动男女对立的差不多得了。

——

最后,觉得上了热搜就能解决问题的,我们缺热搜么? 新的热搜来了注意力就被转移了,孙小果当初还上报纸呢。

最新进度,正在抓捕。合着上热搜才开始抓人是吧,受害人之前躺医院的时候,条子去哪了?

知乎用户 小耳 发表

现身举例我遇到过类似的事情。

非爽文。

是我经常光顾的一家烧烤店,去年四月,我和一个女性朋友。

旁边桌有几个男的,其中一个上来说他哥们儿想和我认识,我很礼貌客气说我有对象订婚了不合适。

他就回去了。

我当时不太害怕是因为我去的老乡的店,旁边二百米就是派出所。

过会儿,又来。

反复好几次,那顿饭吃的我非常不爽。

我和朋友一看不对,结账走人。

提前打车,出来就上车了。

现在只能庆幸我遇到的不是这种人,也庆幸当时自己反应不算慢。

我属于很漂亮的那种姑娘,没夸张,人群里算是扎眼的。

我很爱惜我的皮囊。

不敢想我如果当时也被这样对待会怎么样。

这事儿咋说,你劝姑娘别去酒吧别去夜店我能理解,但是就是晚上吃个烧烤,难道你要劝姑娘们以后别晚上出来吃饭?

我之前总去酒吧,也遇到搭讪,但人家撑死请你喝杯酒,也没这么变态啊。

事实是,你遇到这种大庭广众之下毫无忌惮的腊鸡,你怎么保护自己都没用。

只希望法律能教这帮人渣做人吧。

知乎用户 小阔落哦​ 发表

我不喜欢这个问题的最后一问。

什么叫 “出门在外如何保护好自身安全?”

这是她们没有保护好自身安全?

如此凶残的殴打任何一个人,无论何种性别,人种,国籍,行业,性取向,都是令人发指的。

如果在中国,商店里面,正常消费吃饭,都会遇到这种事情。

我不知道还要怎么保护好自己。

知乎用户 写手一条城​​ 发表

事情过程很简单,一个喝酒的杂碎,精虫上脑去骚扰女生。

骚扰不成之后恼羞成怒,先动手打女生耳光。

在女生反抗之后,他的同伙进来殴打女生。

最后演变成几个男人在饭店门口围殴两个女生。

期间的暴力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撕头发、脚踹头、酒瓶开头。

手段非常残暴,几乎等同于杀人未遂。

而且,这绝对是一帮恶势力,建议一定要严查。

我想说一说这里面细思极恐的四个细节:

细节 1:

穿黑衣服的男生走进来之后,根本没有问发生了什么,第一件事是抄起了桌子上的一套陶瓷餐具。

直接就开在了黑衣服女生头上。

也就是说,他连发生什么都不管,开局就已经是冲着【杀人和杀人未遂】的程度来了。

细节 2:

白衣服的男子进来之后第一件事,就是抄起椅子砸在了黑衣服女生身上!

从力度完全可以看出,他也是冲着【杀人和杀人未遂】的边界来的。

细节 3:

最恐怖的是,从饭店外的监控来看,这 xx 白衣服的竟然还他妈的有女朋友???

而且,更让人感到惊讶的是,这个杂碎的女朋友,全程都非常淡定的在看自己 “男朋友” 打人。

作为老江湖的她,甚至还在另一个女生准备去制止的时候,拉住了那个女生。

那动作之中的含义就是【别管了,很正常】。

然后在他男朋友打人的间隙,她赶紧冲上去,用她早就准备在手里的纸巾,给他男朋友擦了擦手。

她刚给这个白衣男擦完手,白衣男直接就抡圆了给了前面的女生一巴掌。

但是马上发现打错了,对此他给了一个抱一抱的安慰。

老江湖马上出面,继续对她进行劝说,那行为的意思大概是【你看,我就说你离得远一点,我之前也总被错打】

在这群杂碎对女子进行更加残暴的围殴时,在黑衣男猛踹女生的头时,老江湖再一次拉开新人。

细节 4:

我再说一次:

这次我说在前面。

我没有任何指责冷眼旁观的意思。

请您认真认真读完这一段

求你了

你知道这个视频中,最恐怖的是什么吗?

——是整个过程当中,除了黑衣服的女生,没有人真的在现场用「体力输出」帮过这个女生的。

也没有人真正的去动手制止过这个醉汉。

(有人提醒我以后,我再次去看了几遍视频。

确实没有旁人进行实质性劝阻。

包括红衣男子、红帽子男子、白衣男子,劝阻自己 “朋友” 的动作都来的很晚,也非常微妙……)

在这个饭店里,除了那一帮杂碎,至少还有十几个人,其中包括八个壮汉。

但殴打过程当中,没有人去保护那个女孩,也没有看到有人去制止这些人对女生的围殴。

而且我相信这两个有女伴的男生,全程目睹了事情的起因,而他们的第一反应都是先躲开:

![](data:image/svg+xml;utf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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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门口的男生,甚至一边吃东西一边看围殴。

为什么会这样?

是因为现场的人都不够善良、不够正义么?

不,是因为没有人可以为了【萍水相逢】的【正义】去搭上自己的命。

在纯粹的恶面前,任何人的正义,都是渺小而无力的。

即便是你在被打的第一秒就报警,正义的到来也需要十分钟。

所以在整个视频发生的几分钟里。

暴力打败了一切正义,泯灭了基本的人性,也吓退了所有的善良。

在几个野狗的獠牙之下,没有任何人能站出来。

甚至包括店家,都没有去真正的制止。

我们生而为人,常用善良、正义、勇敢自诩。

但事实是,没有几个人愿意为了实现正义去付出不必要的风险。

很多人看到这里误解了我的意思,说我键盘侠。

质问我敢不敢去阻拦。

但我只是陈述事实。

我从未指责过他们懦弱,也未曾说我会做得比他们好。

我想表达的是,暴力只能预防,根本无法制止。

不能预防暴力,暴力就必然会对受害者形成严重伤害。

任何迟到的正义,都无法挽回受害者的损失。

任何后续动作,都不能改变已经发生过的事实。

对于恶人的所有惩戒,都不能减轻受害者的真实痛苦。

你无辜遭遇暴力,后续无法弥补,只能对施暴者进行惩罚,但这对你并无意义,这才是最可悲的。


(我最后再重复一次,我没有指责谁的意思。

请大家认真阅读理解。

求你了,阅读是一种善良。)

知乎用户 大黑儿 发表

山东招远麦当劳杀人案刚过去八年吧,因为给死者要手机号未遂,就把人打死。

和这个唐山烧烤因为调戏女生未果就上去拿起酒瓶子招呼,狠起来连自己女人都打的一群男的。差不多一个类型吧?

山东招远这帮人有两个死刑,希望唐山这事儿,最少判三个死缓不过分吧?

知乎用户 文刀半瞎​​ 发表

妇联辟谣网传被打女子已身亡 #。

还好没死人,这要是死了人,这几个孽畜还有的活?

这是打了女的商了热搜。

这要是打了男的呢?

我要是吃烧烤吃夜宵的时候,被一个男的摸了,然后被一群人按着揍。

被一群人拿板凳砸。

被一群人拖出去拳打脚踢。

被一群人拿酒瓶子怼脑袋砸。

我能怎么办?

我试问我自己,撑得到 120 来救我吗?

撑得到警察来救我吗?

我们不是一直说,我们不是生活在一个和平的年代,但是庆幸我们生活在一个和平的国家吗?

是呀,我们的国家没有战乱。

可依然有这种黑恶人员。

我们一直对外鼓吹中国的晚上是多么的安全。

可以放心的出门跑步,可以安心的出去吃夜宵,可以肆意的享受自由和美食。

可看了这新闻后,真的怕了。

别说是女孩子。

就算是男的,也遭不住这群人这样殴打呀。

希望一定要严惩。

知乎用户 屠龙少年终不变​ 发表

这件事本身没啥好看的

坐等警方公告

我只想预言一下

用不了多久,这件事的舆论氛围就会变成:

远离你身边不谈论唐山打人事件的男性,他们连一点人性也没有;

所有不公开声讨打人者的男性都是助纣为虐的帮凶;

“女孩,请带刀”

借着一个社会热点搞无限扩大化,也算是某些群体的传统艺能了。

知乎用户 山顶大树​​ 发表

题目问 “出门在外如何保护好自身安全”,应该问下如何加大对酒后失德人的处罚力度更好,如果能像治理酒驾一样,将酒后失德行为加重处罚,也就会减少很多这类恶心的现象。

之所以有 “酒壮怂人胆” 之说,一方面是因为人酒后的确容易飘,另外一方面与我们对醉鬼更容忍的文化有关,导致一些品德不行的人借酒发疯,事后一句轻飘飘的 “喝醉了” 就打算蒙混过去。

应该对烧烤店、酒吧附近等容易喝酒的地方加强治理,在明显位置张贴告示,告知店内有摄像头,饮酒请注意酒后行为,这样对打算借酒撒疯的人也是一个警醒,至少能治住一些假装喝醉去做坏事的人。

对于这种正常吃饭遭遇无妄之灾的,饭店也有责任,客人来店里吃饭,店里应该提供个基本的安全就餐环境,虽然不能像和平饭店那么牛,住进店里连杀手都不能动手,但店家发现有顾客受到了骚扰,应该有责任站出来制止,否则就有帮凶嫌疑。

不过短期内店家恐怕没这个觉悟和胆量,现在连店内吸烟的人都不敢制止,一点担当都没有。

基于此,顾客遇到这种情况,应该第一时间报警,把事闹大,警察来出警几次,会收拾店家的,这会影响店家生意,也就能逼着店家以后要维护顾客安全,再做缩头乌龟就会损失更大。

知乎用户 笔名 663 发表

真刑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两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分割线————

另外大家看看这几个小丑

知乎用户 李傲文​ 发表

这是令人触目惊心的犯罪!

不过犯罪事实和刑法以及受害人医学方面的话题,很多人说了我来说说媒体舆论方面的事吧。

先看北京头条——

原始的报道看似没有问题,但是大家都是接受过中国语文教育的,看过视频之后再看这条微博,就越看越奇怪——交谈,推搡,几名男子对抗几名女性……

请。请问如果你只看这条微博文字的话,你能想象这是——一名男子性骚扰无果后,几名男子殴打,拖拽,踩踏,用啤酒瓶子、凳子等物品殴打导致几位女性多次倒地受伤——的一次恶劣的团伙刑事案件吗?

幸好网友的眼睛是雪亮的,这条新闻被骂了 1 万多条之后,终于修改了它的措辞。

北京头条的问题还没完,共青团这次的舆论上又出事儿了——

看起来没什么问题对不对?那为什么 5 万多条评论,共青团中央开启了评论,精选后一条看不见呢?

它在转发警方通报的时候,擅自加入了一个原文中没有的 表情——在一个如此触目惊心的暴力事件警方通报中,加入了微笑表情。

这直接引爆了讨伐的浪潮,共青团中央的小编紧急编辑,删掉了这个表情符号,但是互联网是有记忆的——

下面这些评论,是点击这条微博的转发记录才能被看见的。

我也并不是文字狱,但是联想到之前共青团中央小编抨击 [] 所谓的极端女权],并且置顶微博的动作来看的话,微博共青团中央的编辑团队中,确实有某些人有比较严重的仇女倾向——别说我上纲上线,你也别装傻,请问在这个警情通报中加入一个微笑表情 到底是什么意思?

共青团中央,是官方账号中,在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年群体中拥有较大舆论影响力的官方账号,目前的编辑团队多次有不恰当的行为引爆了多次负面舆情,他们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都非常值得怀疑。

@共青团中央

衷心地希望知乎的账号和微博的账号,是两批人在运营。

知乎用户 范臻​ 发表

这事和自我保护没有一分钱关系。这事就是遇到恶人了。

女孩一开始自己吃饭,男的过来骚扰,贴的太近,女的推开拒绝。然后,然后就被打了。

这事要是发生在一个荒郊野外,或者黑街暗巷,或者说,一个酒吧迪厅,你说女孩要洁身自好,要自我保护不要去这些地方。虽然恶臭,但是我还能捏着鼻子说你有三分好心。

这是一个餐馆,一个烧烤店。

一个流氓就直接上来骚扰,然后无缝转变为群殴。

这有啥自我保护的方法吗?

难不成你要女孩子在吃饭的时候看见男人靠近就立马起身走开?

知乎用户 张胜利​ 发表

幸好视频为证:这几位大哥面容油腻、衣着整齐、生活自理、意识清晰、思维连贯、语速语量适中、动作行为协调、情感略丰富、注意力集中、意志活动正常,自知力存在。精神面貌可好得很呀,人又自信手又贱,体力那也是一等一的棒。

这就是纯恶,顶多甩锅喝了假酒,可别想诬赖精神疾病患者!

知乎用户 煮酒杂谈 发表

以前觉得河北穷是穷了点,但整体对河北印象挺好的。

赵云、荆轲、李牧,燕赵自古多慷慨悲歌。

但是,没想到堂堂的河北大汉竟然围殴一女子,同样没想到的是周围的人,竟然如此冷漠。

愧对先人啊!

现在的信息传播速度太快了!要成就一座城,可能需要上百年。但是,如果毁誉一座城,可能只要一两起事件。

没有地域黑的意思,我向来反对地域黑。希望河北多点正能量吧!

有几个想不明白,为什么要用椅子砸女人?为什么要把人拖出去打?这是下死手啊!

其他的男人打女人的视频,也曾看过。一般也就三拳两脚,用椅子砸,拖出去打,确实稀有。

知乎用户 田可乐​ 发表

“严惩一次犯罪者,比教育一万句受害者学会保护自己有用得多”。

- from 有盐电影

望周知。

知乎用户 城闭喧​ 发表

看了视频的人都知道,在人渣骚扰女性时(直接上手),女性将其推开,随后人渣再次骚扰(扇女生巴掌),女性将酒瓶砸在人渣身上,之后几个人渣对她们开始了长时间的殴打。

我觉得很大的问题就在于此,女性在面临骚扰时,只要有所 “反抗” 就会被定义为“双方发生冲突”。

我们都能看到,这个事件整个就是几个人渣搭讪不成,恼羞成怒开始施暴,但只要 “反抗” 就变成了“双方冲突”。这是非常离谱的。

因为这件事的影响力如此之大,所以它才能得到 “特别对待”。正常情况下,这种低劣事件成本并不高的。一个类似的恶劣事件,因为面对搭讪进行“反抗”,所以变成了“双方冲突” 于是几个人渣才只拘留了十来天。

所以,我觉得更大的问题在于法律上如何定义 “互殴”。女性在面临人渣行为时,应该予以额外的保护。而不是,“只要反抗就是互殴”。

另一方面,为什么在场没有男性见义勇为,因为男性站出来就不可能只限于 “保护女性”,而是必然会冲突升级,且不可控。如果能在法律上给予“见义勇为” 一定程度上的保护,比如有人站出来了,把人渣打死了,别让他们下辈子赔钱蹲监狱,那相信还是会有很多人能站出来的。

真心觉得法律不应该让人渣方便行事,在面临恶劣事件时,应该加入更多方面的考究,不要 “还手了就是互殴”。毕竟在面对人渣的时候,你不可能真的彻底不反抗,你不知道自己会不会死,等到快死了的时候才决定反抗,可能就晚了。

知乎用户 童毅​ 发表

凌晨两点发生的事情,当时就出警了,等视频引发了舆情下午才宣布锁定嫌疑人,正在抓捕,就是人还没抓到,我试问一句,如果是确诊患者,是不是效率就不会这么慢?看来舆论还是有一定用处的。

刚开始我以为是一个男的骚扰女生被拒然后打人,看了视频后,想不到他一群朋友也帮忙一起打女人,这伙男的是不是什么黑社会啊?还有没有人性啊?这就是一群变态啊,果然变态的人身边的朋友都是变态。是有啥背景这群男的才那么嚣张,是不是搞这种操作是常态了?

在公共场所殴打女生三分多钟,还用啤酒瓶爆头,当事打人者还用脚踹女生脸,性质太恶劣了,如果不是被及时拉走,再打一下去可能真的女生会被活活打死,而且被打的女生不止一个,还有很多帮忙的女生也被打了,只是伤的没有那么严重。

听说部分网友还看不到视频,可能是因为视频内容过于暴力或者血腥,所以可能会限制传播,反正看了视频就会觉得那几个打人的太可恶了,当事女生真的太惨了。

![](data:image/svg+xml;utf8,)

另外我查看了一下网传的几个打人男的生活视频截图,有个还开奔驰,看来他们也是有一定经济实力。

知乎用户 星河璀璨 发表

简直就是二十一世纪的奇观,每天发生的这些事让我感觉我不是在 2022 年 几个施暴者让我又一次深刻地意识到,我们都有可能是受害者,哪怕你只是在路上走着,哪怕你待在了人群里,哪怕你什么都没做,你都有可能被殴打。

希望给出合法合理的判决!!!!!!!

知乎用户 白日梦想虾 发表

心疼女孩子

也许她今天正好心情很好出来和朋友聊天庆祝,没想到遭此横祸;

也许她今天心情很差出来和朋友聊聊天解解闷,没想到发生了如此悲催的事;

店里都是常规出去吃饭的人、聊天的人

这下总不能怪人女孩子穿得少了、自己招摇了吧

不要再说女孩子怎么怎么样了,真正应该被好好教育何为尊重二字的是那些像疯子一样动手的人渣们!!!!

知乎用户 Sofia 小姐啊 发表

罗翔老师已经做出了回答

知乎用户 平平无奇王二狗 发表

题目描述有问题,这不叫搭讪,这是赤裸裸的性骚扰。视频里男子一上去就对受害者动手动脚,所以受害者才会喊了一句 “你有病吧”,也就引发了接下来的施暴。

我见过不少人喝醉的样子,我想说,真正的酩酊大醉是走路都走不到一条直线的那种,但视频里那群男的明显还很清醒,应该是属于喝了点小酒但仍保有神智的那种。酒精可以放大恶的心理,但绝不会凭空产生恶的心理,这群男的现实中大概也不会是什么慈眉善目的人。

其实在打人的一群人里,有几个是出于兄弟义气 “被迫” 加入,从视频后续有一个肇事者一直在劝其他肇事者 “走了” 为证(这件事也反映出肇事者确实还很清醒),但酿成的恶果等同,一样逃不过法律的严惩。

整个视频给我两个观感。一个是人怎么可以这么狠,一群五大三粗的男人,毫不留情地对几个女人拳打脚踢,扔桌子,好像有什么深仇大恨一样。如果不是其中一个肇事者可能觉得玩大了,叫其他人走,视频里的白衣女子恐怕伤势会比现在严重很多。

另一个就是中国人的冷漠。当时烧烤店里还有其他很多顾客,包括在店外施暴时也有人经过,但没有一个人站出来阻止,全部都在旁观,甚至连一个敢于拿起手机报警的都没有。

可以预见的是,在这件事的评论下,性别对立会更加明显,女权们也有靶子了。

——————————

我说女权有靶子了,一句不带任何其他含义的、很正常的话,没说女⭕️女拳女犬,不带任何贬义。

所以为什么看到女权这个词,就觉得是在骂女权呢?

——————————

1. 我不在现场,我也不能确定我如果在现场我会不会袖手旁观,这批评我认。

2. 男女对立,我从来没有弄什么男女对立,不知道诸位是怎么看出来的?难道不是整篇回答都在讲视频内容吗?

3. 我一直以为女权是个中性词,所以在回答后面带了一句现在知乎和微博这件事下有很多,但感谢评论区诸君让我知道女权就是骂人的话 [尴尬][尴尬][尴尬]

4. 提出自己想法,或者想来一辩的我欢迎,但上来就骂人的,我只能 [尴尬][尴尬][尴尬][尴尬]

5. 是今年刚高考完,犯不着拿年龄出来阴阳怪气 [尴尬][尴尬][尴尬][尴尬]

6.OK,现在貌似知道为什么这么多人挑着回答里的女权说事。我很诚恳地解释一下,之前一年都在备考,很少上网,对于网络上对女权这个词的看法也不知道。我一直都以为女权就只是女权,一个很普通的名词,所以写回答的时候就顺手写上了。。。

知乎用户 苏 sir​ 发表

这个案件的发生,再一次证明了刑法中寻衅滋事罪存在的必要性,这就是老百姓身边真切感受到的 “涉黑涉恶”。

总结一下这个新闻中的关键词 “酒后”、“骚扰”、“殴打”、“围殴”、“多人围殴女子”“公共场合闹事” 等等,就是典型的流氓滋事行为,如果真的取消了寻衅滋事罪,该如何有效惩罚这些情节特别恶劣的流氓行为呢?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如果在这起冲突事件中,两名女子的伤情只有轻微伤的,没有达到轻伤的标准,是不是就只能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治安处罚,而不能按照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呢?答案是否定的,**满足无事生非,随意殴打他人的情节,造成二人轻微伤的,**依然可以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罪的 “情节恶劣”:

(一)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
(二)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
(四)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
(五)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六)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七)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寻衅滋事行为一般分为三种类型:

**1、无事生非型:**行为人为寻求刺激 、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的。

**2、小题大做型:**行为人因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盾纠纷 ,借故生非的。

**3、拒不改正型:**行为人因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等纠纷,实施殴打、辱骂、恐吓他人或者损毁、占用他人财物等行为的,一般不认定为 “寻衅滋事”,但经有关部门批评制止或者处理处罚后,继续实施前列行为的。

在这个案件中,男生骚扰女子在先,在女子已经明显进行抵触反抗的情况下,依然耍横无赖,这是典型的无事生非的行为,之后又殴打女子,而且召集其他同伙围殴两名女子,这种行为已经不是治安违法的行为了,已经是属于在公共场合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了,是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寻衅滋事罪是属于典型涉黑恶犯罪的范畴。

现在打人事件通过网络迅速传播开来,这对当地的社会治安形象的影响是很坏的,也是对当地宣传的扫黑除恶成果的一个极大的讽刺。

这绝不是普通的治安案件,这是性质恶劣的刑事案件,如此当众围殴女性,这种老百姓身边感受明显的 “黑和恶”,极其恶劣,必须严惩。

目前,根据反馈的信息可知,警方已经锁定了几名犯罪嫌疑人了,下一步就是要尽快将犯罪嫌疑人缉拿归案,依法公正处理,持续关注中。

知乎用户 GeekOn​ 发表

越看越气,更一下细节:中间有链接,高清的,可以去看。

走过去搭女子背,被拒绝

然后就挥拳冲女子面门打了过去

女子拎起酒瓶反抗

男的一看就是惯犯,反应迅速,格挡开酒瓶,并未打到它

然后就是不分人,无差别开打,这打的是一个劝架的

然后白衣男加入,抡起了椅子砸去

拽着女子头发拖拉出去

门外镜头,纪录它拖拽

然后就是除了用手挥拳之外,拿脚踩女子头,踩了很多次。

挥拳直冲面门

图太多不让贴了,再之后还拿起酒瓶砸了两次女子头。

后期又追打另一名女子,白衣女子见为自己说话的女子被追打(到镜头外了),起身追了过去试图保护那个替自己说话的女子。

最后女子伤势在最后。

各位看官,这样的事情还要再说任何其他话吗?你说不涉黑我是坚决不信的。如果不判个十年八年我是觉得太不公道,死刑我觉得都是合适的。毕竟他打女子可是真往死里打。


先说一句,我觉得古代脑门刻字挺好的,这样大家一看:噢,脑门刻字了,躲远点。对吧,这是不是能提高自我保护的可能性?

要么就直接死刑吧。有人有意见吗?

高清完整视频链接在此:

微博


什么是安全?谁来解释一下?

出门在外保护自身安全?光天化日,人群之中,店铺之内,还要怎么样?

带武器?没保护自己先被拉了吧?

不带武器?人堆里都能被差点打死?

这叫社会?这叫社会!

这样的情况发生,还在讨论要如何保护自身安全?独身走僻静路被人跟踪了?自己不检点,跑去挑事挨打了?

吃个饭而已!吃个饭啊,都要环顾四周?看下有没有可能遭遇危险?就算环顾四周了,凶手脸上写字了?

真是可笑的标题,可笑的思路,可笑的处理结果。

要我说不用拘留十天了,直接放出来,找一波人打回去把那几个男的也打成这样就算扯平吧。

知乎用户 芥末仙人掌​ 发表

刚才在开车的路上,匆忙看了看第一眼视频,这绝逼妥妥的寻衅滋事!!!而且达到了 “寻衅滋事罪” 的立案标准。

科普一句:

根据扫黑除恶的案件标准,“寻衅滋事刑事犯罪案件” 属于涉黑涉恶类案件。

简单写几点:

一、涉嫌什么违法犯罪?

我个人认为: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轻伤以上),这两个罪名是够的上的,一个行为触犯多个罪名,可以在最后定罪时想象竞合择一重罪。

至于强制猥亵的罪名是否成立,嫌疑人的猥亵行为如果达不到法律上认定的犯罪程度,但也是猥亵的违法行为,可以作为犯罪的情节进行认定,最后在量刑时加以评价。

二、嫌疑人会被公安机关采取什么措施?

刑事拘留,之后逮捕。

一般是先行拘留 3 天,3 天延长至 7 天。这几位嫌疑人若被认定为团伙作案,可延长刑事拘留至 30 日。

如果在此期间批捕了,那么就一直在看守所关到法院开庭。

三、此情形中女生反击,会被认定为 “殴打他人” 吗?

不会,且属于防卫行为。

女生被暴力殴打后还手反击,且介于性别、身材的悬殊,力度可以看出明显的轻重有别,不应作为违法行为认定。

并且,在严重暴力犯罪的情形下,即使用酒瓶等物品还击,也应当认为属于正当防卫的适时、适度,不用简单的做伤害行为进行评价。

多说一句:

什么叫正当防卫?要从案件发展过程中的当时当事人的危险性进行判断,不要从事后的上帝视角进行判断。

有的男同胞可能会说:女生也还手了、也打人了、这是互殴之类的……

如果你是当时的女生,被几个醉酒壮汉围殴,或者说,是你的女朋友在被几个醉酒的壮汉围殴,毫无招架之力…… 怕是你只会觉得手旁没有刀吧。

如遇生命危险,请大胆进行防卫。

仅代表个人观点,有空了再补充……

知乎用户 水笙​ 发表

看了完整视频,触目惊心。

几个行凶男子穷凶极恶,气焰嚣张,不重判不足以平民愤。

很多人诟病黑衣女孩的拿起酒瓶试图击打行凶男子,说可能因此构不成正当防卫,定为互殴。

其实黑衣女子击打男子的时候,黑衣人已经骚扰并且打了白衣女孩一巴掌。

暴力行为已经开始,白衣女孩明显无还手之力。

我想起了罗翔的一段话:

代入一下,把自己当成防卫人,不要对防卫人过多渴求,千万不要站在事后的角度去判断,要站在事前的一般人角度,而不是事后的理性人角度。
事后的理性人是事后诸葛亮,不要动不动上帝视角。
你把你自己想象为被害人,你会怎么办?

在当时的情景,看到自己的朋友被骚扰,被殴打,更为理性的行为是什么呢?

语言制止男子?赤手空拳上去帮忙?

以那个男子当时的状态,语言肯定是制止不了了。

赤手空拳去帮忙,吃亏得只能是自己。

所以,黑衣女孩作为白衣女孩的朋友,拿酒瓶保护自己的朋友是完全情有可原的,毕竟男子的暴力已经开始。

以这一帮男子的作风,白衣女子一反抗就是一个巴掌,就算黑衣女孩不上手,挨得打也未必会轻。

退一步说,就算受害人的反抗激化了矛盾,也不能代表受害人是错的、有罪的,我们不能对受害人要求太高,不是吗?

所以,不是互殴,不是双方发生冲突,而是男方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未遂,女方正当防卫。

知乎用户 三七 发表

6 月 10 日 17 时许,唐山市公安局一名接警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当时已经接到报警并受理,正依法办案中。该工作人员表示:“接到群众报警后,当时就把人控制起来了,还在调查取证、验伤的过程。”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10 日下午,**唐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来广普向澎湃新闻记者表示,上述案件嫌疑人已经锁定,公安部门正在抓捕。

所以谁在撒谎?

知乎用户 养猫的检察蜀黍​​ 发表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力度不能减!

对这种平庸的恶,一定不能放过!这个犯罪的恶劣在于,我们任何一个网友都能遇见。我们不一定能遇到杀人的案件,但是,我们这一生在外吃夜宵,烧烤等等,肯定会遇到类似情形。

你和朋友在外吃东西,突然来几个人渣要搭讪,拒绝了,结果被如此残忍的殴打?

这安全感怎么积累?那就是对这样的恶性案件,发现一起,从严从重打击一起,露头就打,穷追猛打!还要曝光他们,让全社会看看到底是些什么人!

我相信当地公检法会从快从严打击这些人渣!

知乎用户 白帝​ 发表

我很恐惧。

——17:55 补充

老天爷给你一副健康强壮的身体,不是让你去借酒生事、色心大起、抽刀向更弱者的!

评论搞男女对立大可不必,就因为我是女的,我就不配理性地去评论声援女性受困事件了吗?

——

诚邀诸位看看一个大脑发育不健全的疯子是怎么把责任甩给一个堪称完美受害人的受害者的。

知乎用户 功不唐捐 发表

骚扰遭反抗后竟演变成恶性群殴。

多次脚踹脸,踢头,抄起啤酒瓶直接砸了女子的头上,凳子往头上砸。每次的目标都是脑袋,真的是往死里打了。

男子的女同伴,试图劝阻,结果被另一名同伴误认为是被打女子的同伴,所以一巴掌就搭载了女同伴的头上,打完以后,一看打错了,赶紧抱着安慰。

真可笑啊,原来白衣男子不仅能抡起椅子砸人,还能怜香惜玉。

知乎用户 我的队友四条狗丶​ 发表

现在有个什么问题,就是遇到这种事儿吧,女的其实没什么选择,只能认怂 + 快跑。但这样的话其实很伤人自尊,而且你长期养成这种思维女性就没法建立自尊和对环境的信任。你说枪为啥可怕啊,就是你没法反抗,现在科普你们别反抗快跑感觉不太对劲;科普防身举措是叫人送死,两头堵。

而且这事儿还没完呢,你遇到这种事儿你说你男的管不管吧。你不管,其实你也没尊严了,你就剩聪明了,可爱的脑细胞存在可爱的睾丸里。我不说可以见义勇为,可以起拉架的哄,男的也不愿意;我说咱们都当大聪明吧,男的也没尊严了,也对环境没有信心了。

你看,都不用枪,效果达成了。

就很怪,两头堵,没什么好办法。

或者说我们应该发明一种机器让大家能把操逼时候的那种一股脑不理智的动物性用在路见不平上,把博尔特们变成泰森。

这还挺有意义的你想想。 ​​​

知乎用户 邓学平律师​ 发表

#公安部门正抓捕唐山打人事件嫌疑人 #【关于唐山打人事件中的三个法律问题】

问:打人的男子被抓后可能面临什么刑罚?

答:从视频看,涉事男子可能涉嫌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或聚众斗殴罪。具体要根据警方查明的事实,包括男子打人的原因、打人男子之间有无共谋、被打女子的伤情等级等进行认定。

寻衅滋事罪:依法应当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聚众斗殴罪: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或者持械聚众斗殴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同一行为同时触犯多个罪名的,应择一重罪论处。综合看,最终成立寻衅滋事罪的概率较大。

问:被打女子可不可以向哪里索要赔偿?

答:被打女子可以直接向打人男子进行索赔,也可以向烧烤店铺进行索赔。如果烧烤店铺进行赔偿的,可以向打人男子追偿。索赔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

问:有很多旁观者不敢上前,旁观者如果上前制止打伤甚至打死施暴人,算正当防卫吗?

答:数名男子对他人进行暴力行凶,正在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此时如果旁观者上前制止打人男子,属于法律上的正当防卫。对正在进行行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知乎用户 人鱼朵朵​ 发表

根据视频还原事件经过:几个女生正常聚会,还挺高兴的。有个喝多了的男的来搭讪,女的没理他。男的一直骚扰,女的烦了就骂他。

男的恼羞成怒打她,旁边的小姐妹帮着反抗。男的一把把小姐妹打倒在地。另一个小姐妹上来帮忙也被打。

这时男的同伙一拥而上,扯着女的轮番打,有砸酒瓶的声音,有扇耳光的声音。期间很多女生上去拦,都被男的和同伙打了。

有个同伙的女生看不下去拉了一下,男的同伙立马给了个耳光。而后发现打错了,拉过去抱了一下。

这时女的已经被扯着头发打了两三分钟。

有个男的看不下去了,一直护着,不让他们打。接着人被拖到巷子里去了。

如果不是这个男的,女人还不一定什么样子。

知乎用户 親河淮玉 发表

我更新修改一下回答

评论区说也有男生上去帮忙,也被打了

我觉得我们真的不能说什么男生不上去帮忙的

将心比心

我要是也在现场

我真的不敢说我自己会上去帮忙

我也很害怕

现场的其他的男生肯定也很害怕

他们只是出来吃个夜宵

他们也有自己的家庭,有自己的顾虑

上去帮忙的女生

她们真的很勇敢

这个是不可否认的

有勇敢的男生,也有勇敢的女生

但男生女生都有权利选择帮不帮忙

有人说我说风凉话

我不知道我说了什么风凉话

原回答:

男生骚扰女生,未果

几个女生就被打成这样

旁边还有那么多男的在看

我能说什么?

我好害怕的

我什么都不敢说

因为我也打不过

不知道这是烧烤的错

还是不应该晚上出去吃烧烤

以后女生吃烧烤都点外卖吧

打又打不过

说又不敢说

以后我不吃烧烤了

吃烧烤被骚扰,还被打成这样

看到烧烤我都有心理阴影了

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

你们说说应该怎么保护吧

反正这种情况

我是想不到办法的

我只觉得她们好可怜

出去吃个烧烤还被骚扰

还被打成这样

我要是那个女生

被那个男的动手动脚的时候

肯定都大脑死机了

肯定会被吓得一直在那里哭

我根本就不敢想象自己的结果会如何

我能想到的办法就是

女生每次出去吃饭

都要先观察一下四周

掂量掂量自己的能力

如果有人突然骚扰你

你有能力反抗吗?

你有能力自保吗?

你有能力让自己不受到伤害吗?

好好想想这些问题

再决定要不要吃饭

知乎用户 二当家被发现了​ 发表

刚刚微博看完视频过来的。

法律真的不是保护守法人的。

因为法律,我们不能包里揣刀具以防不测。

但是有人不顾法律的时候,他就可能毁了你。而法律却往往对于他们来说,只是不轻不重的惩罚。

这事跟男女有什么关系,如果一个女的骚扰男的未果,然后给男的围殴,舆论难道会叫好不成?

犯错误的成本太低了。

如果强奸一次,坐牢割蛋。出来再犯割鸡。

如果伤人家暴虐待一次,同样打回去,再坐牢。之后再犯挑手筋脚筋,丧失作案能力。

如果拐卖儿童买卖妇女青年,之后所生的种当面摔死,全村坐牢,从村长到县长全撸,你看看拐卖现象会不会好转。

刑罚不论男女,没什么孕妇轻判,真女权不需要这些特权,咱们不犯法。

如果真的可以一报还一报,法律威慑力加强,遵纪守法的人会不会变多。

法律不应该是约束守法者的,更应该是威慑不守法者的。

知乎用户 pure 日月​ 发表

令人发指!

酒瓶砸人、凳子砸人、用脚踹头,这种地痞流氓必须严厉打击、严惩不贷。

光天化日、朗朗乾坤,还如此嚣张跋扈,必须严办他们以儆效尤,不然谈什么夜经济、谈什么消费、大内需?都不敢出门了!

别给这些家伙洗涤、别借性别转移焦点,谁都有母亲、有姐妹,这种社会败类就该严惩不贷,怎么能存在其他杂音?

知乎用户 每日经济新闻​ 发表

唐山市委政法委书记回应烧烤店打人事件,刚刚,警方也通报了!

据央视新闻消息,6 月 10 日,网友发布网帖称河北唐山机场路一家烧烤店多人起冲突,疑因男子酒后搭讪女子,后多人对女子进行殴打。机场路派出所回应,有出警。

6 月 10 日下午,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 “警情通报”:

2022 年 6 月 10 日凌晨 2 点 40 分许,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机场路派出所辖区某烧烤店发生一起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案件。唐山路北警方已经锁定嫌疑人,目前正在全力实施抓捕。警方绝不会放过任何一个违法犯罪人员!

据央视新闻,10 日下午,唐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来广普向媒体表示,上述案件嫌疑人已经锁定,公安部门正在抓捕。

编辑 | 程鹏 盖源源

校对 | 段炼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央视新闻、@路北公安网络发言人、青蜂侠视频

知乎用户 柏临​​ 发表

这事儿吊诡的地方,在于根本无法解决。

如果我是这个女生的男伴,上去制止,打输了头破血流,打赢了,算双方斗殴,

和解协议书,赔钱是小事儿。大概率双方一起坐牢,或者我单方面坐牢。

最优解仿佛只有看着女生被打然后报警。

感觉特别无力, 我国的法律感觉有问题。

知乎用户 法律研究员​​ 发表

视频中打人男子的行为已经属于暴力犯罪,周围的人可以进行正当防卫。

很多人以为正当防卫只能在自己受到侵害时才能实施,其实不是这样的。

《刑法》第 20 条第 1 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可是周围的人居然对此无动于衷。在场的有些男同志不仅不予劝阻,还有人见状起身躲开(看图中邻座黑子男子)。

更:

刚看了一些留言,说对方三个人,为了安全,不应该插手之类。还有人说要求正当防卫是道德绑架。

怎么说呢?不出手帮忙从法律上来说确实也没啥责任。从明哲保身的角度来说也确实更有利于自身安全。

可是,这恰恰是那三个男的敢明目张胆的在众目睽睽之下对倆女孩子下狠手的原因。

当然,他们喝了酒,品行恶劣,这都是真的。但是,当时周边一起吃饭的人可不是一个两个,而是很多。再加上饭店的老板、服务员、厨师,人真的很多。加起来至少十几个人。

而对方不过区区三个人而已。

可是,没有一个人敢站出来。

为什么?

这就是现在的社会风气。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明知不对少说为佳,趋利避害明哲保身。

可是,你确定发生在女孩身上的事,以后一定不会发生在自己或者自己子女身上?那时候,你希望周围的人怎么做?

像视频里那位黑衣男士一样起身躲开吗?

精致的利已主义者们,请换位思考一下吧!

知乎用户 齿轮与气缸 发表

我在深圳生活了很久,已经忘记了打架,冲突,黑社会这些元素了。

但是这个视频让我想起了乡下黑社会的恐怖。

看完视频我赶紧查了下,以前读初中高中的时候(03-09 年),我们乡下街知巷闻的黑社会排行榜。

查了下百度,大部分都已经落网了,其中一个势力比较大的,已经在前年去年今年送进去了,海晏河清,但是还剩下几个很出名的,大家都心知肚明,但是又无可奈何。

比如这几年抓的那几个,十几年前就远近闻名了,最近才被抓,这个可以引用我乡下张局长的话:曾经总结过三种不同的保护伞形式:一种是主动的 “保护伞”。大家是亲戚、朋友或是你给我一定的利益,然后我主动给你提供保护;第二种是被动的 “保护伞”。提供保护者一开始或许不知情,但经过接触,大家之间心照不宣,间接提供帮助、保护或方便,被动成为保护伞;第三种是隐性的 “保护伞”。比如与某领导并没有特殊关系,却将与其合影拿出来炫耀,让不了解内情的人感觉他 “能力通天”。

在县城欺负人的,或者是黑涩会的,大多与这几种情况相关。

希望海晏河清,善恶有报,天道昭彰

知乎用户 要学的太多​ 发表

现在就是这么个年代,

上头是摄像头和法律条条框框,

下头是民意和网军颠倒黑白。

我年轻时打这样的烂人打太多了,

不光调戏姑娘的,还有打乞丐的,撒酒疯砸店铺的,劫学生零花钱的,欺负老头老太太的,老外欺负中国人的。

写知乎里的那六七个回答,实际连个总数的零头都不够。

地铁上、公交车、小饭馆、校门口、医院外….

收拾完转身就走,换衣服兜转,让朋友给做个不在场,跟师门说一下不行捞我。

真感觉手下的重了,也不过是走开一点,找人借个手机叫个救护车。

偶尔三四次被啊 sir 寻线找到,或场面已经走不了,啊 sir 明白情况了以后,也是尽量袒护我。

啊 sir 多的是嫉恶如仇,黑白分明,心有侠气的人。

甚至有次一个年轻啊 sir,我记得特清楚,是在挂甲屯那边吃饭,遇上喝酒搭讪姑娘然后又抢她包的。

打完我走了,老板报警,结果挨打验伤轻伤了,苦主怕事干脆直接跑了。啊 sir 找到我,怕我实在还疯狂暗示 “肯定不是你,看起来就不是你对吧”,怕我听不懂还说 “万一饭店老板怕事非说是你,你也别认,没监控”

但是现在呢?

啊 sir 还能这么做吗?

我还能绕的开摄像头吗?

我会被掐头去尾截成 “一北京籍男子当街打人 “的视频发网上吗?

以前我们门里凡遇上这种事都要管,能按就按下,按不下也得替人挨着,这是练武人的尊严感使然。

现在呢,我师弟新收一徒弟,疫情办不了仪式,就一些人一起去我师父那见证一下。磕完头上完香我师父跟小孩说,练了武,遇事要克制自己,尽量不要去管。

以前我要是当怹面说这个,都别说不想管,那怕就说这事我 “不敢管 “,上手就得给我一个大嘴巴。

——————

所以现在真遇着这种事,

我就是想行侠仗义,

我都不太有操作的空间。

就这几个人,明显是硬点子,

几分钟我能让他们全躺下,可是肯定得使家伙。

万一,我手差准了或者他自己命窄,死一个呢,

为了救一个 “可能受伤的人 “,结果却死一个人。

或者万一重伤一个呢。

或者动上手我就让他躺下了,结果挨打的没事他轻伤了呢。

我如何迎接法律和舆论?

我如何面对组织和家庭?

我如何让我孩子不因我伤人受牵连?

对不起大家。

我也想写遇这事该怎么办的回答。

可这个混淆时代已经容不下侠客了。

这武艺没用了。

对不起。

![](data:image/svg+xml;utf8,)

——————

放以前,这路人被逮的时候,

至少被 sir 们断条胳膊。

知乎用户 马玉鹏 发表

我正在睡午觉,被窗户外面挂着吊绳清洁玻璃的工人干活声音吵醒了,我很生气,决定报复他。

我发现他已经降落到下一层开始工作了,看着眼前飘来飘去烦人的吊绳,我有了个邪恶的想法,我要给他个教训!于是我剪断了它。

如果我住在三楼,我尚可狡辩我只想摔他个屁墩,只能算故意伤害。

而如果我住在三十楼呢?

所以,我不同意对持续多手段暴击女孩头部的禽兽除故意杀人罪之外的其他指控。

这里涉及到犯意转化(从想调戏你→到想弄死你),和重罪吸收轻罪(故意杀人吸收故意伤害,以及前两者吸收寻衅滋事、猥亵等轻罪)。

再就是:犯罪手段是犯意的体现。犯意可以狡辩,手段已成事实。

知乎用户 包茅子​​ 发表

一件事,集合了借酒撒泼、打女人、看客三大传统文化精髓(我呸!糟粕!)。很难不让人气往上冲。

我最感震撼的是那个流传相对没有那么广的后续视频。女生失去抵抗能力后被合伙拖出了店面,在马路众目睽睽之下遭受一遍又一遍的重击。而且这些行凶者在选择击打部位时无比清醒,一拳一脚都是照着女生的头部去的。这种暴力真是魔鬼在人间的纪实搬演。

而令人绝望的是,事件中的女生在面对恶意已经足够刚强。发现被语言骚扰果断拒绝。对方动手之后几乎第一时间就反手一个酒瓶,旁边的同伴也是拿起酒瓶就上,这样的自卫意识,在女生中已经接近极限了。然而完全没用,在男人绝对的体型和力量面前,再刚强也没用。

必须对这样的暴力予以最坚决的打击。我们为什么要组织起来,为什么愿意接受管理,为什么让度部分个人权利?不就是为了免于动物世界最赤裸裸血淋淋的弱肉强食的发生吗?而现在它发生了。不出意外的话,行凶者落网之后会涕泗横流地陈说酒精如何如何摧毁了自己的意志,让自己做出有悖常理的举动。但不是说酒后吐真言吗?酒后这些男性所展示的歧视女性(不要说酒后骚扰女性不叫歧视女性,这就是最恶臭的把认识陌生女孩当成自己男性力量展示的戏码)、欺负弱小的倾向,更应该在骨子里被消除。怎么消除,让他们真正付出代价!

这几年最有效的反美宣传是什么?说美国不安全啊,枪击、街头暴力,不少人相信老美就是一个视人命如草芥的社会,而我们虽然其他方面未必很理想,但安全是满分的。好了,现在我们发生了这样耸人听闻的动物世界故事,大家都在看着呢,看看所谓的安全是幸存者偏差还是真的有制度保障。

然后,看客们必须被谴责。尤其是后续视频里的那些。在行凶者之外,镜头内还有至少有五名男性,与行凶者人数相差不多。更重要的是其中有两位男性一直在努力地保护、劝解。在这种情况下,哪怕再加两个人过去,情况就可能有变化。但没有。这不是用自保就可以辩解的。因为人家两名男性已经上去了,而且并未遭受像女生那么严重的暴力(他们也被推搡,但和女生比起来就很轻微)。在这里我感受到的绝望是,敢不敢挺身而出,似乎真的只在于你敢不敢。你敢的话,没有人往前冲你也敢,你不敢的话,已经有两个人在劝解而且暂时安全,你还是不敢。我们应该对那些习惯了不敢的人报以理解吗?在这件事的情境里,我的看法是不应该。我们当然没资格提倡舍己救人,但我们不应该肯定规避任何风险的自保。

知乎用户 小北​​ 发表

这个视频我看完的感觉

不是渣宰打人,而渣宰在故意 sha 人

很多人对人肉体的脆弱性没有一个清晰的认知

其实一些小意外足以要了一个人的命

文末有附上一些小意外要命的案例,转载自 Moriarty K 的回答。

这件事情说互殴、骚扰、殴打,我个人是不满意的

看完视频,感觉判他们故意杀人才是唯一解

因为被打的女生,她们 “运气” 稍微差那么一点点

就那么一点点,很可能当场就 si 掉了

尤其是几个监控镜头,几个当事人可以说,有很大的可能,会当场死亡

在店内

一是黑色裙装女子与灰色衣装女子被板凳砸,砸的是后脑勺与后背范围,如果砸的地方不对,当场死亡一个是有可能的

二是黑色裙装女子被另一个渣宰拿餐具砸头

在店外

一是一个白色衣装在路边打电话的女子,看到他们在殴打人跑过来拉架,结果被一个渣宰推倒在地,后脑勺磕到台阶上,如果运气不好,当场死亡的可能性是存在的

后续她又被拖到巷子里殴打……

无力感,不敢想象

二是白色衣装被性骚扰的女子,在店外被踹被砸,男人与女人的体量明显不在一个重量级,这种情况下,这个女人依然有存在被当场打死的可能性

仔细看了一下,踹了头部 2 次!2 次!

三是白色衣装被性骚扰的女子,被几个渣宰拽出去的时候,一个酒瓶直接砸在脸部与头部的位置,轻则毁容,重则死亡,这也是客观存在的可能

仔细看,酒瓶是对着脸部与头部的

四是另一个白衣女子被推到巷子里的时候,另一个男子又拿了一个酒瓶跟着进去了

Moriarty K:法医学讲堂(第拾捌期):「抑制死的机制」——“仅只是轻轻碰了一下,他就倒下去死了”

1· 胸部、腹部、生殖器

甘某,男,15 岁,是一名高中生,2005 年 10 月 15 日这天他在操场和同学一起玩耍,一名和他关系要好的同学用拳头抵住他的胸部来回推攘,玩了一会甘小小突然昏迷倒地,因为学校旁边就是医院,老师同学马上把他送往医院,但还是为时已晚,送到医院的时候已经死亡。

死因:胸部遭轻微外力作用引起抑制死。

罗某,男,32 岁,具有少见的受虐淫癖,享受疼痛带来的另类性快感,一次独自在家的时候罗某将几只荧光棒插入自己的私处尿道内,遂即倒在卫生间地板上,当场死亡。

死因:寻求异常性刺激过程中下体伤害引起抑制死。

2· 颈动脉窦、眼球 / 眶部

李某,男,21 岁,平时身体比较健康硬朗,一天下午四点左右,他和工地上另外一个工友发生冲突,被其推抓了颈部,倒地而亡。

死因:颈部受到轻微外力作用压迫了颈动脉窦,引起迷走神经反射性心跳骤停,属抑制死。

刘某,男,24 岁,在一次斗殴过程中被人 “挖眼” 的方式推压了右眼球,一分钟内倒地死亡。

死因:外力迅速作用于右眼球,强烈刺激了迷走神经,发射性的引起心脏骤停而死亡,属抑制死。

陈某,男,20 岁,是某橡胶制品厂的普通车间工人,某天下午在干活的途中冲压失误,飞出的冲压制品击中了他的左眶部,马上倒地口吐白沫,陷入昏迷,在救护车上医生宣布临床死亡。

死因:眶部受外力作用,触及神经末梢,使迷走神经兴奋性剧增导致心脏功能迅速停止,属抑制死。

3· 声门、喉头等部位

孙某,女,28 岁,平时身体没有什么大毛病,有一段时间因为便秘四处寻医,被人推荐了一套偏方,告方者特意嘱托说药很苦,最好憋着气喝,于是孙某憋着气大口大口的把药喝下去,这个过程中突然孙某突然剧烈咳嗽,然后面色变得极为苍白,遂即陷入昏迷,几分钟后被家人发现送往医院的途中宣布已经死亡。

死因:大口饮入液体、剧烈呛咳过程中对咽喉、声门等部位造成刺激,引起抑制死。

4· 腹部浆膜牵拉

2005 年 6 月的一天,某县一工地住宅区发生一起盗窃案,小偷李某偷完东西外逃的时候被两名工人发现,两人各抄起一根木棍就开始追击,李某也开始疯狂逃窜,为了迅速逃走,他选择出其不意的从一高台上跳下,跳下后向前缓冲了两步就倒地身亡了。

死因:李某从高处跳下后向前踉跄的过程中腹部的内脏、器官会因为惯性作用于一些连接组织的韧带而发生浆膜牵扯,这种类似于撕扯的刺激造成了迷走神经的亢奋,进而引起猝死,属抑制死。

知乎用户 皮耶霍​​ 发表

不幸在生活中遇到 “垃圾人” 怎么办?

跑!

立刻撒丫子跑!

不反击、不回嘴、不试图讲道理,别贪恋财物,别怕丢面子,就是跑,跑到一个绝对安全的地方之后,再想着怎么报警,怎么挽回经济损失,怎么让对方付出应有的代价。

这一点我其实这些年反反复复不厌其烦的跟我自己的学生、家人、女性朋友讲过很多次,现在我还想再讲一次。

咱们绝大部分普通人,尤其是我身边的这些大学生跟刚入社会的小姑娘小伙子们,在日常生活中其实都被保护的太好了,同学之间拌两句嘴就算吵架,篮球场上互相推搡两下就算是打架了。

我学生里是真的有人相信 “拖把沾屎” 就能 “吕布再世”,“遇到坏人把屎拉在裤裆里” 就能 “防止强奸” 的……

在球场上拍着自己脸跟人挑衅,说什么 “你敢打我我就往地上躺,打一拳十万” 这种傻逼话的场景,我见过不止一次。

在校园里,在自己家里,在爱自己的人保护下,说这种话其实没错。

在有一定基本素质、识字、懂法、爱干净的人群里,这么做其实也没错。

但是在阳光下待的时间久了,很多人就会忘了,这个世界上还有一批人,偏偏就是没素质、不懂法、凶残暴虐的能让你恶心。

你拖把沾屎,他们敢用手按着屎,把拖把夺回来,然后把拖把杆塞到你屁股里。

你拉屎到裤裆,他们敢用手把屎掏出来,塞到你嘴里强迫你吃下去,然后再强奸你。

这都是有真实案例的,绝不是危言耸听。

像视频里这种情况,就算法院最后按照网络断案标准,一拳十万,判对方赔你 500 万。

对方大概率烂命一条,你确定他全部身家能有 500 万?

就算真有 500 万赔给你,你身体精神上遭受的创伤,有可能留下的后遗症,皮肤容貌不可逆的损伤,你确定是单纯拿钱就能弥补的?

我相信随着国内法治建设的不断完善,扫黑除恶的不断深入,高等教育的不断普及,“垃圾人” 在将来会越来越少。

但是就好比走夜路遇到鬼,深山里碰到狼,有时候人就是这么倒霉,吃着火锅唱着歌,突然就遇到了。

怎么办?

跑!撒丫子跑!

视频里被拉出店的白衣女生在稍微清醒,脱离控制后,第一个反应也是跑,很大程度上避免了进一步受到更严重的伤害。

惩治罪恶,制止犯罪,那是国家暴力机关的事情,我们普通人首先要做的,是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

知乎用户 芝麻酱​​ 发表

现代社会能发生这种事简直匪夷所思,而且还是多人聚众打人,也就是说这一伙人里就没一个好东西,这不是黑社会团伙是什么?社会影响这么恶劣,一定要重判!

另外对这件事的舆论,现在都是统一批判,男女共愤,很少有打拳挑动男女对立的,说明恶性到一定程度了连阴阳怪气的人都少了。

本来我们该反对的就是人性的恶,而不是单一的性别。

这种人无论男女都是禽兽不如的人渣,垃圾!

关注后续结果

知乎用户 疯帽子 c 发表

说实话,这种男的绝不是少数。

我记得小时候,城市还没创文,家楼下的街边全是各种大排档,每天晚上十点一过,一堆男的围成一圈又一圈,坐在路边店里,边喝酒边吹牛,喝上头了就开始吵架,砸桌子,更别提那些不堪入目的、羞辱女性的话语。

似乎那些下流的名词从他们嘴里说出来是一件多么值得自豪和光荣的事。

每当这个时候,妈妈就会捂住我的耳朵,或者跟我聊天,给我播故事听,我懵懵懂懂,也不知道发生什么事,只知道楼下很吵,还在很凶地骂人,有点害怕。爸爸会在一旁叮嘱我和妈妈,千万别在夜晚自己一个人下楼,要出去的话告诉他,他一定得跟着。

那时候地方也小,人不多,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后来长大了才发现,那堆男人里也有不少我认识的,比如楼下的叔叔,小区里的保安,他们无一不是家里都有妻儿,平时表现得也很正常,但是没想到一到了晚上,凑在一起喝多了两杯,那种恶劣的本性就开始暴露出来了,在大街上尚且还这样,真不敢想象他们这种人在家里会怎么对待自己的妻子和孩子。

印象最深的一件事,就是有一天晚上,他们一群人把大排档里新来的伙计打成了重伤,那是一个 16 岁左右的男生,家里困难,趁着暑假出来打工,就因为拿错了几瓶酒,就被他们用酒瓶敲爆了脑袋,血流了一地,最后他们甚至还在那个男生的身上 xiaobian…… 当时我妈听到这件事都被气哭了。

这种人,说是社会人渣也不为过,他们把自己生活的不如意和压力发泄在了比他们更弱小的群体身上,无论是新闻上那位女生,还是那个 16 岁的瘦弱男生,他们什么也没做错,却因为遇上了一群人渣而受到这种非人的羞辱和伤害。

这种人从骨子里就烂透了,四五十岁的年纪还能指望他们能改过自新,回头是岸吗?也就这样了。

知乎用户 想和 18 岁男生约会 发表

女生被打后续。

唐山公安连夜注销。

钓鱼成功,来看精彩发言。

原回答已删,我再次发表我的观点,极端男拳女拳都是 sx,有一个算一个。

以前有这种被打的新闻,知乎有一个叫好的男用户被捅上热搜,那个人甚至贡献了作案手法,怎么才能更完美,现在有类似这种案子这些躲在背后的臭虫没准不知道在哪里偷乐。

叫他们出来溜溜。

这种变态的人就隐藏在我们生活的周围,这才是最恐怖的事。也许是你的邻居,是你的亲朋好友。

知乎用户 李征义​ 发表

地点是唐山一烧烤店,摄像头的时间如果没调错的话,时间是凌晨 2:40 左右。

4 个女孩子在吃烧烤、聊天,如下图所示,此时女 2 去外面打电话了。

一开始,1 号男子无故调戏 1 号白衣女子,伸手摸女子后背,女子说了句 “干啥啊你!你有病吧!”,并把男子推开,男子便动手猛扇女子耳光。

女子同伴 4 号看不过,抡了男子一啤酒瓶,之后男 1 发狂,暴打给了他一啤酒瓶的女 4。之后男 1 的同伙男 2、男 3 便冲进来一起暴打女 4 和保护女 4 的女 3,不仅用脚踢,而且直接抄起凳子砸人。

之后女 1 被男 2 和男 3 揪着头发拖到店外继续打,用脚踢头、踩头。 之前在外面打电话的女 2 回来,被男 1 直接猛地推倒后后脑勺撞在门口台阶上,男 2 还上来暴打。

之后 3 个男的就集中围攻女 1,至少往女 1 头上砸了三个啤酒瓶,10 多次暴踢头部,后背;在这个过程中,男 1 一直揪着女 1 的头发不放。

之后女 2 和女 1 又被 3 名男子追到没有摄像头的巷子里,接着打。

整个过程中,除了刚开始男 1 被伦了 1 啤酒瓶,后面 3 个女子完全没有还手能力,一直在被 3 个男的暴打——只能说,这 3 人纯粹是人渣,他们的残忍程度令人发指!

如图 2 所示,女 1 受伤非常严重。

不管是看视频,还是看以上文字描述,都觉得头皮发麻,只能用触目惊心来形容——完全无法想象,如果自己是 3 位女子中的任意一人,遇到这种情况会被打成什么样,又会是怎样地感到绝望。

4 个女子都勇敢得让人心疼,不管是面对调戏的反抗,还是被暴打过程中的相互保护,相互搀扶,都很了不起。

看到这样的事件,让我作为一个男性,都觉得更加厌恶男性。

希望这 3 位人渣得到应有的惩罚。

也希望我们的社会,真的能如同 “共青团” 公众号所说,能变成一个深夜能让女孩子能安心撸串,不用担心性骚扰,也不用担心被狂徒暴打。

视频如此清晰,甚至女子对男子的训斥声,啤酒瓶砸到头上的闷响都能听到,拥有如此丰富完整的信息,北京头条这样的官媒居然写得出下图这样的看似冷静客观实则屁股歪到不行的新闻,实在是恶臭至极:

明明是男 1 用手摸女的后背,记者居然只写 “与对方交谈”;

如我上文所描述,除了一开始男 1 挨的那一啤酒瓶,全程她们完全没有还手能力,能看到的 4 分多钟的视频时间里,一直是 3 名男子在暴打女子,可记者居然写 “双方扭打到一起”;

“几名男子从店外冲进来加入战局,对抗几名女子”,这记者是瞎了还是故意?!这样的打法,居然说是 “对抗”?

知乎用户 果冻酱 发表

我就看看,还有哪些人将受害者讽刺称为 “小仙女”,扒拉着视频,看受害人穿了多少,头发有没有染色,身上有没有文身,甚至人肉别人隐私判断是不是好女孩,为施暴者脱罪。

还有哪些人拿酒精说事,拿什么时间点荷尔蒙分泌旺盛说事,为施暴者脱罪。

还有哪些人寻求调戏不成打人又能最大程度免罪的方法,然后一堆人表示受用、感谢。

我要看看,知乎上是不是没有是非对错,没有法律纲常,只有性别对立。

知乎用户 快乐制造机​ 发表

犹记得长辈给我的一条人生真理:酒品赌品见人品。

知乎用户 三岛 发表

合肥男童事件的热度连这个百分之一都不如,悲哀

知乎用户 税律师​ 发表

能打成这样,这几个人明显都是惯犯老手了,真是看不惯这种人的德性,一副要不完的样子,牛逼轰轰个啥呢?等着吃牢饭吧。

知乎用户 遠夏​​ 发表

我觉得在某种程度上,现在的普通民众或者说是公民,已经丧失了对社会的基本信任。

因为人们默认干了坏事的人能逍遥法外。

.

云南的孙小果,杀人强奸,把女人的头按在 KTV 的桌板上,把牙齿全部磕碎。

就这样一个该死一万次的杂碎,都能通过系统内部的操作,一次又一次的减刑,屡次逍遥法外,

仿佛公权机构是自己家开的一样。

.

如果刑法被很好的执行了,黑恶份子才会畏惧头上高悬的利剑,

如果什么人都能轻易的脱责,那么利剑自然就成了他们眼中的绣花枕头了。

要知道,一个社会靠微博断案,本就是不正常的行为,而这样的事件的根源在于法律为什么没有被执行,

如果法律没有被很好的执行下去,

那么所有执剑人,都有责任。

知乎用户 大问号 发表

忙了一下午,才刚看到相关的热搜。

首先,我想说的是,下这种狠手打女人的,都特么是畜生,有一个算一个。

其次,这伙人应该平时嚣张或者为非作歹已经习以为常了,所以,才敢这么肆无忌惮的打人。

最后,等一个后续。

知乎用户 珍珠爱抽华子 发表

问题 1:为什么近期的杀男童案远没有这么高的关注?

问题 2:为什么之前说中国男孩不配保护中国女孩,现在又要说没有人见义勇为

知乎用户 李夏洛克 发表

我作为一个正常的男性,看到此事也同样愤怒。

被打女子还有朋友陪同的,试想你如果是个男的,你和朋友出去吃饭,你女朋友、姐妹被人骚扰,未遂后就被打,你能坐得住?今天能酒后骚扰女性,明天就能酒后开车撞你。昆山龙哥都忘了吗?遇到这种黑恶势力,你有多少底气全身而退?轻则进医院耽误工作生活,重则住院残疾,后半辈子都交代了,你不怕?

对广大正常男性来说,这就是劣币驱逐良币。别觉得这打的是女性就与你无关,女性这类消息看多了,只会更加不信任男性,代价就是更加恐婚恐男,女拳更加活跃,你要想正常谈恋爱结婚代价只会更加高昂。

你这边老老实实工作赚钱,提升自己,想着能好好谈恋爱;结了婚的想着家庭地位提升,日子过得能舒服些;结果被这帮孙子一夜之间全毁了,就别搁这 “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了。

就算你不会被打,你有没有被人坑过?有没有被人骗过?有没有遇到老赖?拖欠工资、压榨劳动力、邻居整天电钻、买东西遇到假货。这些看似没有关系的事情,对大部分人来说解决办法只有一个,那就是依法办事。

为什么那么多有钱有势的人喜欢钻法律的空子?因为法律是社会的底线,对于很多没那么有权有势的人来说,法律就是唯一的保护伞,是用来保障最基本的人身权利的。

所以哪怕你对女拳极度仇恨,这事情也没得洗白,就是寻衅滋事故意伤害,依法该怎么处理怎么处理,容不得任何借口。

知乎用户 Mr.Shirokuma 发表

这就是犯罪,不要搞性别对立!

如果当事者是男的,会被打么?

会的。

例子我能举出许多许多!

恶人就是恶人,不会因为你的性别对你有差别对待。

就说这么多,以上。

知乎用户 家何处​ 发表

“正在抓捕嫌疑人!” 河北唐山,3 名女子在饭店聚餐时,其中一名白衣女子被陌生男子看到,遭到言语骚扰,这名男子还试图搂抱她,女子将对方的手打开。没想到竟然遭到男子的殴打,另外两名女子赶紧过来帮忙,其中一名黑衣女子用酒瓶砸在男子头上。没想到从店外冲进来几名男子,对三名女子进行殴打,甚至有人举起椅子砸向其中一名女子背部。

而白衣女子甚至被人抓住头发,拖到店外,继续遭到多人殴打。旁边的人上前劝解,也遭到这些男子的推搡、威胁。

警方通报称,已经锁定嫌疑人,目前正在全力实施抓捕。警方绝不会放过任何一个违法犯罪人员!

这个事件的性质太恶劣了!从现场的视频来看,当时这群男子的殴打行为,是完全不考虑后果的,真不知道是什么给了他们这样的胆子,是不懂法还是不畏法?

但是,不管他们是不懂法还是不畏法,都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且这个法律责任可能也不是他们能想到的。

而这次唐山警方的及时通报,已经明确对他们行为的性质进行了认定,属于一起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的案件。而这个案件,很可能已经构成刑事案件,属于犯罪行为。

所谓寻衅滋事,是从以前流氓罪中分离出来的一个犯罪,其打击的对象就包括那些没事找事、无事生非、随意殴打他人的流氓行为。

而这个案件里,男子仅仅因为酒后搭讪被拒,就作出殴打被搭讪女子的行为,而他的朋友也随着加入殴打,其打架的起因不属于故意伤害罪中所要求的有一定矛盾基础,而是寻衅滋事罪中的没事找事,逞凶斗狠的做法。

故意伤害罪中,需要被害人达到轻伤以上的伤害后果才能构成犯罪。寻衅滋事罪虽然也需要达到一定的立案条件,行为才能构成犯罪,但是其立案标准并不要求必须被害人达到轻伤以上的后果。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这里的情节恶劣,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有七种情况可以构成,其中包括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而这个案件发生在饭店这样的公共场所,多名目击者表示当时现场一片混乱。也就是说即便三名女子没有受伤,这群人的行为也已经构成寻衅滋事罪。

之前警方通报说,正在对三名女子进行验伤。从现场来说,这三名女子受到伤害肯定是构成轻微伤以上了,甚至排除构成轻伤的可能。

这种情况一方面再次证明这群男子已经涉嫌寻衅滋事罪,另一方面,三名女子所受的伤害,也会影响到这群男子将来的量刑。

不管怎么说,也希望警方尽快将这群男子全部抓获,一个都不要放过!

知乎用户 荔枝 发表

严打刻不容缓。

新时代的严打应重点打击寻衅滋事,尤其是描龙画凤身形臃肿,酒后主动肢体接触,嘴里不干不净的 “社会人”,

滋事应入刑重判,而故意伤害致伤的,尤其这种多人围殴弱势群体的,判死都不为过。

后疫情时代,内需不足,各行各业都很脆弱。

餐饮业都是勉力支撑,遇上打架闹事的这买卖还咋做,不是把人往绝路上逼么?

老百姓出门吃点烧烤消夏已经是为国消费了,这时候天降横祸,谁还敢在共和国的土地上安居乐业呢?

新严打真的刻不容缓,

既不是搞瓜蔓抄,也不是专抓男女关系,其实老百姓都心知肚明,就是一部分 “社会人” 确实是这二十年来获利颇丰,且深受法治宽松的庇护,

大把昆山龙哥这样的社会渣滓,代表着落后的文化,钻法治的空子,发迹和行径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背道而驰,

这样的人,作奸犯科是高概率的,酒后施暴是常有的,怎么可能置老百姓的安危于不顾,对他们姑息不已呢?

德国有《反纳粹和反刑事犯罪法》,规定使用纳粹标志、口号和敬礼姿势,使用具有纳粹象征意义的标记符号、标语和徽章,宣传纳粹思想、美化纳粹战犯、悬挂纳粹旗帜、呼唤纳粹口号等都属于违法行为。而公开场合宣传、不承认或淡化纳粹屠杀犹太人者则可能被以 “煽动罪” 起诉,最高可判刑 5 年。

这种 “矫枉过正” 其实是很有必要的,

在我国没有这类军国主义和纳粹的土壤,但为数不少的青少年和中年,深受古惑仔文化和流氓习气影响,

本身就缺乏符合当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又缺少文化素养,与先进文化脱节,

结社、帮派、江湖情义这一套就是他们的精神投名状,是共同的信仰和谋生发财的手段,

这和纳粹其实没有本质区别,

就是宣扬己方的暴力,获得欺压良善的势能,进而抱团获利的先 “自污” 后“自大”的过程,

任由这些中年人败坏社会风气,只会让就业困难的青年人不断涌入这个滑落通道,不仅危害公共安全,同时也毁了自己。

综上,该毙就毙,没啥说的。

知乎用户 答疑解惑李老师​​ 发表

这种人就属于典型的垃圾人。浑身充满了怨气和负能量,见到谁都想上去撕咬。遇到这种人不要试图去讲理,也不要对抗,赶快跑才是硬道理。不过天道昭昭,邪不压正,这些人一定会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

知乎用户 一蛋​ 发表

我代理过两三个涉黑、涉恶案件的第一被告人,其中的两个案件,在寻衅滋事的几起案件中,对于无仇无怨未交恶过的路人,采取的暴力手段都没视频里这么狠……

还有这案子定什么寻衅滋事啊,妥妥的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啊……

另外,从视频中看,这案子能不能在十年以上量刑目前还没法定论,理由如下:

十年以上的起刑点一般是指具有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严重后果的伤害行为,不是指一般重伤

1、伤害手段是否属于法律上的 “特别残忍” 目前不好说,通常特别残忍的手段指的是:
1、面部泼镪水、用刀划破面部致人毁容(视频中出现了貌似捡拾酒瓶碎片的行为,但实在看不清);
2、砍掉手脚(让人变成 “人彘”);
3、挖人眼睛、剜掉髌骨等造成他人严重残疾的行为
……

2、严重残疾指被害人身体器官大部分缺损、器官明显畸形、审提器官有中等功能障碍、造成严重并发症等情形之一,一般是参照《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六级以上都是严重残疾。

所以起刑点是否会在十年以上不好说,得有更清晰视频、以及女子后续伤情鉴定结果才好说。

评论里很多说这是涉黑,虽然从视频上看,目前不符合法律上对涉黑涉恶的四个特征 “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危害性特征”;

但希望后续公安在几人活动区域走访调查,呼吁广大人民群众提供犯罪线索,搜集几人是否有在当地长期欺压民众、借机敛财的事实,严肃审查几人是否为黑恶势力遗毒,从严惩处吧

这几名女生出门吃个烧烤,因为几名人渣人生惨遭剧变,人渣行径令民众哗然,这几名法制咖他妈的是赤裸裸的挑战法治啊!

一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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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名字取起来真难 发表

我 TM 气死

什么叫尝试摸女生背被拒然后双方发生冲突啊

这明明就是性骚扰

是性骚扰这三个字不认识吗?还是不会写?

这明明是性骚扰被拒后恼羞成怒后杀人未遂,好吧?

这已经不是故意伤人了,已经是故意杀人了。

但是现在情况是什么,是限流,是降热搜

牛逼嗷

知乎用户 快乐阿全​ 发表

我记得我几个月以前就说过治安问题来的…… 钱和管是秩序的基础,你不能指望没钱了还能管住,管不住了治安还不错。

当然啦,总有人会杠个案个案,那您老自己去半夜撸串儿嘛,您千万吃好喝好。

知乎用户 隔壁王律师 发表

看完监控视频,是不寒而栗,更多的是愤慨。以上很多答主已经就故意伤害、强制猥亵等角度进行了分析,这种社会热点案件,将来判刑多少年,都不足以平民愤。扫黑除恶这么多年,看来还是有遗毒和漏网之鱼,这也是中央再三强调,扫黑除恶常态化的原因。

除了以上故意犯罪之外,其实,从另一个角度入手,也许会发现这些人,并不是明面上单单骚扰、故意伤害这么简单。有网友爆料,打人最狠的那个傻 * 刚从号子里放出来,我们常说:狐朋狗友,能玩到一起的,其他几人大概率也是刑满释放人员,从这个背景分析,不排除涉黑、涉恶呢?

司法实践中,对黑势力团伙认定较为严格,那么我们谈谈恶势力团伙。我们根据《2019 年恶势力案件意见》第 4 条规定,可以总结出 “恶势力” 的认定有三个的要件:

一是组织特征。经常纠集在一起,一般为 3 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

二是行为特征。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

三是危害特征。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

上述人员抓获归案后,希望警方能够通过公开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征集这些人渣的犯罪线索,应该会有所收获。

写在最后:此案真的不希望事后看到所谓的 “媒体” 报道犯罪嫌疑人家庭多么困难,原生家庭破裂中成长导致人格扭曲多么的悲催…

无他,死刑算了

知乎用户 瞄小七. sunshine​ 发表

忙了一下午,才看了视频,气的发抖!!!

希望严惩!!!

![](data:image/svg+xml;utf8,)

从视频看就是一个流氓性骚扰女生,女生反抗不成被群殴!

一群辣鸡,对几个女子大打出手,以强欺弱。

想象不到那几个女生当时有多无力?有多恐惧害怕。

太恶劣。

我真的很难相信,都 2022 年了,在一个和平的社会,在四处扫黑除恶的今天,在一个普通的餐馆里就餐,竟然能发生这样的恶性事件!

又是谁给他们能那么猖狂的勇气?扫黑除恶为什么没有严打这些黑恶势力?

给受害者验伤,对施暴者严惩不贷,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公开处理结果。

如果这样恶劣的暴力事件不加以严惩,所谓的和谐社会,只会成为公众的笑柄。

我身为女性,家里还有个三岁的女儿,女性因为身体差异本就是弱势群体。我看到这个新闻心里真的有种说不出的压抑。

大庭广众、光天化日之下女孩被无端施暴触目惊心,法治社会更需要公平正义,希望当地警方应尽快给大家一个交代,否则暴恐分子还没有来,老百姓已经不敢安安静静的在餐馆坐下吃顿饭了。

知乎用户 张律师​​ 发表

这不是互殴,这是正当防卫!

昆山龙哥被反杀案之后,我国对正当防卫的适用有了长足进步。

反抗即互殴的时代结束了。

(也许还需要一定努力,但是正当防卫的司法解释已经做了很大修改,正当防卫的认定条件朝着更有利于防卫人的角度迈出坚实的步伐。)


有人认为受害女子不构成正当防卫?明摆着在为行凶的男性暴力团伙辩护!没有明说罢了,真实意图掩盖不住的。

为什么不报警?面对一个刚从牢里放出来的寻衅滋事惯犯,你想报警,也报不了。他不给你报警的机会呀!

为什么要拿酒瓶子砸脑袋?一个弱女子,一个彪形大汉,彪形大汉的巴掌和拳头就是凶器,要讲对等和限度,拿酒瓶子属于正常,并不是说赤手空拳就必须对赤手空拳才叫公平,你得分场合、分情形、分体格,形式公平不是真公平。

我在抖音评论区看到一条可怕的评论,“人家只是调戏你,你竟然要打人家”。

人心都是肉长的,不要为了那点可悲的流量,连自己的良心都不要了。


有些人总要拿我的 “律师” 身份说事儿,那我也要以你的 “非律师” 身份说事儿。

咱将心比心,请问:要是你的女儿,出门在外,被人那样欺负,你也会持同样的观点吗?


本案罪名涉及到想象竞合犯的问题。**故意伤害罪和寻衅滋事罪都有可能,**两者择一重罪处罚。

如果伤情鉴定结果为重伤,按故意伤害罪,最高可判十年,按寻衅滋事罪为五年,择一重,按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如果伤情鉴定结果为轻伤,故意伤害罪的刑期为三年,寻衅滋事罪的星期为五年,择一重,按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但是我对最终能够鉴定上重伤结果持怀疑态度,我们观念中的重伤,和法医鉴定的重伤是不一样的。人其实是很坚强的物种,这种殴打,不一定会构成重伤。

看着惨不忍睹、面目全非,伤情稳定后,基本不影响生活,可能不会遗留太大伤残后果。

脑震荡在很多鉴定里面连轻微伤都不一定够得上,更不会构成重伤了。

**所以,轻伤的可能性很大,倾向于最后按寻衅滋事罪处理,顶格判,5 年。**如果查出有多次寻衅滋事行为的,再加五年!

刚看到新消息,打人这彪汉刚从牢里放出来,以前也是寻衅滋事,敢情是惯犯啊,我说怎么手法那么娴熟,好了嘛,累犯从重!

多次寻衅滋事那五年能不能加上?加上之后,10 年起步,妥妥的?

好像并非如此。“多次”,一般应当理解为二年内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三次以上。三次以上寻衅滋事行为既包括同一类别的行为,也包括不同类别的行为;既包括未受行政处罚的行为,也包括已受行政处罚的行为。

两次寻衅滋事,不属于 “多次”,哎……

(轻伤还是重伤,以法医最终鉴定结果为准,这方面毕竟还是专业人士说了算!)


寻衅滋事罪一直以来被人诟病,因为它是一个筐,啥都能往里装。

我觉得非常有道理,寻衅滋事罪不是筐,而是专门为这种地痞流氓量身定制的,它只能装这种人!


唐山版孙小果出没,扫黑除恶办打起精神来,拔出萝卜带出泥,查查涉黑线索。


这个案子虽然有性骚扰的行为,但是离强制猥亵罪有点远,排除这个罪名。


给视频里黑衣女子点赞,太正能量了,中国好闺蜜!正当防卫。

给遭受性骚扰的白衣女子点赞,勇于反抗,明显属于正当防卫。

给另外一个好闺蜜也点赞!没有隔岸观火!


【刑法条文】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知乎用户 请勿关注 发表

我家在北京西城区,小区大门口 “打黑除恶” 的标语挂了一两年,我以为已经深入人心了,我以为已经人尽皆知了,但依然有这么恶性伤人事件。

说实话,从我个人的观感来说,现在有沉渣泛起的迹象,远的不说,我们小区的流氓越来越嚣张,越来越聚集,越来越霸道,说个具体例子,养只巨大的黑狗在小区里逗着玩,从来不栓绳。

对本来应该制衡恶势力的单位我就不评价了,总之这是个此消彼长的事情,是个应该把力量用在需要的地方的事情,要努力了,要尽心了。

普通人对恶人几乎没有任何办法,唯一的办法就是惹不起只能躲不起,按说我们是要建立一个不让老实人吃亏的社会,但目前看任重而道远。

知乎用户 李大仁​ 发表

无解

下午朋友圈刷到别人转发的微博去看了一眼,顿时气血上涌。

作为一个经历过街头斗殴的人来讲讲这件事。

一,首先有三个人最为恶劣

第一当然是为首去性骚扰然后爆起伤人的,打人最狠的那个。

第二是在外面冲进来首当其冲的那个穿黑衣服的胖子。

第三是误伤队友的那个。

虽然都是人渣,但是这三都是人渣中的人渣。

二,人家人多,而且多数是五大三粗的壮汉,而且下死手,冲着拿折凳去砸人,揪头发拖出去砸了十多个啤酒瓶,拿啤酒瓶糊脸,用脚去蹬去踩无反抗能力的女生的头,一脚把其中一个女生踹的后脑勺磕在路边台阶,证明这群畜生已经没有理智已经不能算是人了。街头格斗尚有轻重有规矩,没有血海深仇的情况下,不会对无抵抗力的人下死手,他们这个打法,就是冲着杀人去的。

三,受害者一方全是女生,虽然视频里面那个情况,有男生,如果数量不多也起不了什么作用,但是有男生的情况下,男生的反抗能力会强一点。

我在看到视频的时候把自己代入进去设身处地的想了很多次,看看假如我遇见这种事情有无最优解。

得到的解法自身也要付出很大的代价,所以说是无解。

唯一的解法就是杀人,没错,只有杀人,自己可能当场会被杀,但是后面发生的事情和结果我相信对于一个女生而言是生不如死的感受。

人少打人多,想要损失小一点,或者不那么惨的情况下,只能迅速的让对方几名人员失去反抗能力

逃跑无门的情况下(视频中外面有一桌人堵着,跑不掉的)只能

去厨房拿菜刀杀人了,而且要冲着要害部位下手,拿不到菜刀,就拿着打碎的啤酒瓶扎脖子。

怎么说呢,教大家一个最基本的原则,我以前当混混总结出来的一点经验,遇见这种畜生的情况下,我可以保证我占据上风之后不对你继续动手,但是我无法保证在我落入下风之后被你活生生的残暴的虐杀而死,到死也死不瞑目,甚至对于女生而言,事件最后的结果这种情况比死了还难受。

但是杀人会受到法律的惩罚,但是比起被人残暴的殴打,毁容,我宁愿先做掉他们。

再更几个很残酷但是很现实的事。

下面说的话可能会掉粉,但是无所谓了。

再换位思考代入一下

一,假如现在的我身为路人在经历这件事,我一米七,一百七十斤,肥宅一个,我是不会动手去阻拦的,顶多报个警,虽然说真话显得我冷血无情,但是作为一个陌生人路人,我报警已经仁至义尽了。

二,假如是我 17 岁当混混的时候,一个人的时候遇见这种事,我那时候一米七,一百六十斤,天天搁家里当苦力帮货物,能打能跑,少年意气天不怕地不怕的时候,会在那个为首的在外面单独打人的时候对着他的脑袋脖子卵蛋来几下就跑,也不会过度的去帮,因为落单被他们抓住,我可能会比视频的女生还要惨。

三,还是当混混时期,身边有三五个兄弟,处于路人,为自己的良知负责,可能会去正面拦一拦,但是可能会被喝退。

四,混混时期,带着一二十个兄弟也在同一个餐馆吃饭,会跟他们互殴。

五,无论什么时期,被打的女性有我的朋友,暴起杀人。

那一桌吃饭的人里,就这个带橙帽子的大哥还算个爷们有人性,这种时候敢果敢的劝架我是真心佩服,可惜人微言轻,我不是帮别人洗地哈。是真的真心肯定这个橙帽大哥,我是见过那种打疯了连劝架的人都一起打的叼毛,这橙帽子哥们虽然是他们自己人,但是劝架是会有被同伴殴打的风险的。

还有,这个问题下引起男女对立的多少都沾点哈。

自己动动你们那 b 脑壳想想,设身处地,不管男女,你敢上去拦?

还说什么打人的围观的都是男的,挨打的劝架的都是女的,这橙帽子大哥被你们吃了?

劝架的就五个人。

胖胖的可能是老板娘

行凶人同行的橙帽子大哥

路边打电话过来劝阻被踹到后脑勺撞台阶的女生(看对方的殴打方式,应该是跟受害人一起的只是半路出去打电话了而已)

行凶人同行的被猪队友打了一耳光的女生

视频结尾拦住行凶人为首者的高个男性

其中出力最大的就是这个橙色帽子大哥,虽然他是跟行凶者一伙的,但是他的这种行为真的是这件恶性伤人案件中唯一值得表扬的地方了。

假如我是橙帽子大哥,不一定能做到他那个份上。

知乎用户 大海​​ 发表

我忽然在想,这种情况下如果是在可以持枪的美丽国,女性身上可以隐蔽带手枪,情况会怎么样?

在被惨烈攻击的情况下拨枪反杀,判决结果会不会和昆山龙哥一样?

持枪确实带来许多社会问题,但是对弱势群体而言,其实也是拉平伤害力差距的一种办法。

如果这两个女性背着 AK47 在吃饭,腰上别着两把格洛克,靴子边上两把刺刀,十字叉花两条子弹带背在身上,这几个打人者哪里敢动手?

有人说歹徒带枪怎么办?那双方都带最好的武器,比如近距离命中率 100% 的散弹枪,两边打起来如果没有什么武力差距,歹徒动手应该不会和这次一样肆无忌惮。

如果不能持枪,那挥拳打向弱者的流氓,必须被严惩,坐牢来个十年才有震慑力。

知乎用户 杉下 de 月熊 发表

看了视频,只能用触目惊心来形容,很多法律界的大牛都从专业角度进行了阐述,我也相信像这种严重的暴力事件最后会给予一个严肃的处理结果,但我想说的是,如果不是像这次这么严重,男打女、多人、手段恶劣是不是就可以不受重视?

每次遇到这种事我就要旧事重提,我朋友的一个亲戚 16 年因为和他人发生了一些纠纷,结果被对方一顿暴打,最后报警的结果就是赔偿了医药费 400 元,虽然说受伤远不及这位女生,但也为她留下了极大的伤害和心理创伤,而这个时候警察的和稀泥,法律的滞后和围观者面对女子同性之间的 “不好介入” 都成了被动的帮凶,我们不能指望每次事情都严重到这种地步才去重视人们的人身安全,否则会出现更多的虽然严重程度比不上这次,但是却更隐蔽、更猖獗的暴力事件,是制造新的不公平。

最后如果要问当我们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其实真的没法办,什么按着一个打回去,呼喊路人都没用,我们唯一能够指望的就是法律公正并严肃对待每一起暴力事件,建立更完善的保护制度,保障我们最基础的人身安全,最后希望被害人身心都能得到及时的治疗,尽量走出这段可怕的阴霾。

知乎用户 子龙 发表

看了下比较完整的视频,感觉那些涉事男子应该是符合 寻衅滋事罪的 构成要件的

比较完整的视频 见链接 https://m.weibo.cn/status/4778839383739803?sourceType=weixin&from=10C5495060&wm=9006_2001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 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 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相关司法解释
第二条 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 “情节恶劣”:
(一)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
(二)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
(四)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
(五)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六)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七)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看视频,两人以上的轻微伤是绝对有的,严重一点也可能是轻伤甚至重伤,因此寻衅滋事罪不管是第四条还是第一条,这些人肯定跑不了

根据 14 年最高检发布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轻伤: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轻微伤: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

结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如果后续的伤情鉴定出来,女子都只是轻微伤,那么就只构成 寻衅滋事罪,达不到故意伤害罪;如果有至少一名女子达到轻伤的程度,就可以按照 故意伤害罪处理,与寻衅滋事从一重罪。

另外,涉事男子显然是一伙的,应该属于共同犯罪,即每个人都要为所有人的行为打包一起买单(举个例子,十个人一起去偷钱,九个人没偷到,一个人偷一百万,那么所有人涉案金额都是一百万)

综上,这些男子保底有 寻衅滋事罪,看后续伤情鉴定,可能有故意伤害罪。至于猥亵罪个人感觉把摸背和搭讪算成威胁可能有点牵强

不过,这些蝻子敢在公共场合这么做,可能在当地有些势力,说不定有人能捞他们,后面按寻衅滋事罪拘留的概率比较大。

希望能严惩!判个三五年

恶性暴力事件,无关男女问题,请不要打拳

知乎用户 江旅​ 发表

看到一个博主说,这件事情最让人难过的就是,无论多么严厉地惩罚这些人,最终也不可能达成所谓的平等。

因为他们永远体会不到我们正常人面对这种新闻时的那种害怕,无法抚平我们面对类似场景或人物时的恐惧。

我真的深表赞同。

这件事让我想起了我当年高考前夕,发生的一件恶事:5·28 山东招远涉邪教故意杀人案。

5·28 山东招远涉邪教故意杀人案_百度百科

受害者吴女士只是正常地在麦当劳就餐,却不幸碰上一群邪教分子,仅仅因为拒绝了一个孩子索要电话的要求,就被一群恶魔上前殴打致死。

这件事情,直接让当时的我情绪崩溃,莫名其妙哭得饭都吃不下去。

当时朋友们安慰了我一个中午,她们觉得我大概是高考临近压力太大了,其实我觉得并不是,真正击溃我的,是 “你好好学习、好好生活,却有可能某天在一个你以为安全的场所,被一群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邪恶分子殴打致死” 的可能。

也许太矫情了,但是我当时真的钻进了这种牛角尖,一整个中午恢复不过来。

恐惧,恐惧,除了恐惧还是恐惧。

所幸,结局是恶人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所以,尽管我们无法让这些人平等地体会到我们的无限恐惧,但是,必须对他们严惩不贷,方能让大众尽可能地获得心灵的平静。

这件事情,我们必将关注到底。

知乎用户 Tzar Xe 发表

俄国 1.4 亿人但是可以轻松养起 200 万武装公务员 - 这里的武装公务员包括军人 - 具有公务员法律地位和治安力量 - 内务部队,警察等

我们应当认真考虑以下两个问题

解放军需要扩军至 500w

正式警察编制应该扩到 1500w

而新扩充的编制里,男性比例不得低于 99.5%

知乎用户 阿狸​ 发表

前半段问题很明确,故意伤害和寻衅滋事。

开始的纠缠和耳光是寻衅滋事,之后就妥妥是故意伤害了。

判多少年法官说了算。


第二个问题是 “如何保护好自身安全”。

能不动手千万别动手,一旦发生肢体接触,事情很容易快速升级。

尤其是狭路相逢,没弄清对方多少人的时候,千万别动手,敌暗我明,翻车是大概率事件。

群架时候,千万别抄家伙,一旦有人抄家伙事情就无法收拾了。

老夫年轻时候也是干过一些群架的,小打小闹的场面谁敢带家伙要被带头大哥敲脑壳的…

最离谱的场面是高中时候两个班干群架,有个憨憨拎着个搋子,上面还滴淌着可疑液体,在人群中挥舞 (・᷄ὢ・᷅)

走题了,从视频看,事件快速升级就是黑衣黄发女子 cèi 了闹事男子一酒瓶(目测是酒瓶)开始的…

那一酒瓶下去,直接开团,草丛里冒出来好几个大,直接把该女子放躺,之后视频貌似没再出镜。


扯远了,遇见这种事直接报警,别动手。

盲目接团容易吃眼前亏…

love╮( ̄▽ ̄"")╭peace

知乎用户 引一为傲 发表

说句实在话,结婚后别人问我想要男孩还是女孩我说无所谓都行,生啥是啥。但是心里其实还是有些偏向男孩儿,不为别的,就只有一条他长大以后遇见傻逼的时候身为男人不管打过打不过最起码有还手之力,而不像这视频中的女孩儿根本就没有任何还手之力,任人宰割。这视频看的我气的心疼,真特么的一群禽兽,下手那么重,真不知道女孩儿的家人们看到视频该心疼成什么样子。妇联这时候应该站出来,共同为女孩儿们发声。

希望官方严惩这几个人渣!!!!

希望官方能严惩这几个人渣!!!

希望官方能严惩这几个人渣!!!

知乎用户 种纬​​ 发表

我不理解,为什么要说 “双方发生冲突”?

我被殴打伤害的时候,保护自己,怎么成了我要与他人冲突?

女生的防卫动作,怎么成了 “起冲突” 呢?

这些报道的写法本身就把受害者女生当作有罪者,把她们往火坑里推。

再给大家看一个北京日报的力作:

“交谈”,“战局”,“对抗” ​​​。

“一名男子靠近几名女子的餐桌后与对方交谈,几秒钟后双方开始由推搡直至爆发了肢体冲突,双方扭打到一起后,几名男子从店外冲了进来加入了战局,对抗几名女子。”

(后来北京日报的原文已被修改)

唉,我们的媒体怎么了!

知乎用户 倩妤​ 发表

刚网上逛了一圈更愤怒了,啥调查结果都还没有,就有人鬼鬼祟祟得意洋洋的传什么 “女方坐台妹”。

最讨厌不管什么社会事件,都有大明白造谣男女关系,

咋,离开下三路不会聊天了?

你嘴长下三路呢?

啥职业都不该挨这个打。好么,怎么是夫妻之间打成这样你们就不愤怒了是吗?

人家小姐姐姐妹聚个小餐莫名挨顿打就很惨了,等出院了一上网,好家伙,自己出轨了劈腿了坐台了,

怎么,你们是非得逼死受害者才爽么?

这么有能耐怎么不冲着打人混混去啊?咋,因为混混真的能打人么???

知乎用户 南方有雪 发表

不管什么案件,都会看到这种受害者有罪论,男子杀妻,就一定是女人出轨,男子殴打女朋友,就是女人渣玩弄男性…… 要我看,快去 nmd 吧!

分割线~~

1949 年,毛泽东带领部属 “赴京赶考” 进驻北平,看到妓院林立、黑道猖獗、满目疮痍,怒不可遏,对时任公安部长兼北京市公安局长的罗瑞卿说;“新中国决不允许娼妓遍地,黑道横行!”便下决心铲出这些毒瘤,关闭妓院,扫黑除恶。

  中国经历了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宗族观念、行帮意识影响较深。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制度更替、军阀割据、连年战争,曾使中国的黑社会势力迅速发展,并在全国形成了洪、青、汉、礼、白五大黑社会势力。北平一直是青帮的势力范围。据史料记载,1926 年前后,“青帮”从天津渗透到北平, 并以天桥地区为其主要势力范围。北平解放前夕,天桥地区的东西南北四个 “霸天” 都是 “青帮” 的头子。“东霸天”叫张德泉,过去在戏班子里当过跟包,曾拜师学过武术,后加入青帮和国民党,成为一跺脚天桥就颤的人物,曾打死伙计马顺子,身负六条人命。“西霸天”叫福德成,25 岁进京,在天桥以开茶馆为生。后勾结敌伪势力,组织流氓地痞贩卖人口、强奸妇女、开设赌场、经营暗娼,并身负二条人命。“南霸天”孙永珍是天桥土生土长的 “地头蛇 ”,1947 年在天桥开茶馆,后与伪宪警相勾结,霸占他人土地和饭铺。“西霸天” 刘翔亭,原为天桥吉祥戏院经理,日伪时期任天桥梨园公会会长,勾结敌伪势力敲诈勒索、强奸妇女,是一贯道坛主。

  解放后的北平,尽快铲除地方黑社会势力是改善社会治安,使民众建立起对新政权信心的重要手段。市公安局层层发动群众揭露地方恶势力的种种罪行,先后 3 次在天桥地区召开控诉恶霸大会。但有相当一部分群众怕变天,不敢控诉,公安干警就挨家挨户地宣传党的政策,群众的积极性终于被调动起来了,纷纷检举揭发。连 “北霸天” 的干儿子赵清泉也站出来揭发其义父的罪行。1951 年 5 月 16 日,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天坛祈年殿前召开第四次控诉恶霸大会,到会群众达 3 万人,有 19 位受害者登台控诉恶霸罪行,当市公安局外五分局宣读 “三霸一虎”(东霸天张德泉、西霸天福德成、南霸天孙永珍、林家五虎之一林文华) 残害 14 条人命的罪状时,“枪毙三霸一虎 ”、“为死难同胞报仇”口号响彻会场。 “三霸一虎”被吓得面如土色。1951 年 5 月 18 日至 20 日市政府召开各界人民代表、政协委员联席会议,对市公安局提交的恶霸案卷进行审查,一致同意对天桥恶霸张德泉、福德成、孙永珍、林文华等恶霸处以死刑。至此,全市反对黑社会势力的斗争取得了决定性胜利。

  毛泽东整治黑道靠什么?靠人民群众,靠坚挺的国家机器,靠人民民主专政。只许他们老老实实,不准他们乱说乱动,如若乱说乱动,立即制裁。使建国后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黑道销声匿迹,以至夜不闭户,路不拾遗,老百姓从不为安全问题担心。那时虽然还不富裕,但人民感到生活很温馨。

  来源:人民网 -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知乎用户 光矛神教 1​ 发表

俺们河北又上新闻就

实在有点无语

怎么这个年头,

还有人一言不合,

直接开瓢呢?

知乎用户 大猪查理​ 发表

看其他答主说了这么多。

我用监控视频说一下,这件事是怎么发生的吧(这里引用一下微博 UP 主 “迷惑新闻大赏” 发布的监控)

一开始 3 个女的在这里吃饭

2 点 40 分 24 秒一号男出现了,可能跟这 3 个女的中的 2 好女的认识,说了几句

2 点 40 分 29 秒到 2 点 40 分 31 秒一号男走到前台,指着后面的桌子说了几句(好像是 “这 3 个女的的钱记载我账上” 之乐跌)

2 点 40 分 33 秒和前台说完一号男回去,准备跟那桌子的几个女的继续说几句

2 点 40 分 39 一号男正式搭讪那白一女

2 点 40 分 40 秒 - 42 秒,女的明显不想理他,把它推开,回了句 “干啥呢你”

2 点 40 分 43 秒 - 2 点 40 分 44 秒。男的说 “换了地方了啊”,女的骂 “你有病吧你”

2 点 40 分 47 秒,男的继续去骚扰,女的回了句 “你滚开”

2 点 40 分 48 秒,男的给了女的一巴掌。

2 点 40 分 49 秒 ——2 点 40 分 52 秒,女的抄起桌子上的透明啤酒瓶,往男的头上就是一下(瓶子砸到男的头上断成 2 截,剩下的部分掉在地上碎了)

同时 2 号黑衣女立马起身,抄起地上的绿色啤酒瓶,直接往男的后脑勺就是一下(瓶子也立马碎了)

而这时候 1 号男的,另外 2 个小伙伴,刚在进入店门,刚好看到黑衣女用啤酒瓶砸自己兄弟后脑勺的一幕

然后喊着 “你麻痹的” 就开始打黑衣女(可能也是不明状况看到自己兄弟被欺负了)

3 号男直接抄起椅子往地上的黑衣女身上打过去

剩下就是大家看到的了

https://video.weibo.com/show?fid=1034:4778911276662840&mark_id=999_reallog_mark_ad%253A999%257CWeiboADNatural

有 1 说 1. 微博里这么多女的义愤填膺的说。“为什么男人不去制止”。。

我想作为一个男性,看到一个男脑袋上被女的连续用酒瓶砸了 2 次后。我估计也会选择先观望态度。。。。毕竟不了解事实全貌,真的不适合插手

知乎用户 eternal 发表

保护个毛啊。

遇到这种流氓,你怎么保护自己都没用。

这 TM 就好比我出门散步,人上来就给我打一顿,然后说你瞅我干啥?

我 TM 难不成以后还要自戳双眼出门??

另外我很反感微博上面又把这事儿往男女问题的视角上去引。

无论你是男是女,遇到这种男流氓/女流氓,保护你自己都是开玩笑。

唯一的办法是法律上,必须让这种人付出足够的代价。

知乎用户 凉心四十八天​​ 发表

寻衅滋事:

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故意伤害: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侮辱罪:

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以上是刑事的,还有民事的。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好了,法条列完……

公诉吧!

凉心四十八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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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尧县滏阳街子烨便利店 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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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Moenova​ 发表

经济越不好,恶性事件就会越多。

地方越贫穷,恶性事件就会越多。

保护自己最好的办法就是移居发达文明的城市,住在相对富裕的小区,这就是解决人身安全的最好办法。

你细数网络上各种恶性暴力事件,大概率是出现在经济落后的地区,大多发生在经济萧条的年份。

能随随便便打人,那肯定以前就犯过多次。

有些地方根都烂了,还谈什么法律和道德?

面对刁民最好的方式就是润。

其他的方法根本就不能解决问题。

惹不起,躲得起,能躲多远躲多远。

知乎用户 周周 发表

静待警察叔叔的公告。

这种事情上热搜了,不出 12 个小时,一定会抓到人的。

不过,我有两个疑问?

第一,这算是打架斗殴?还是互殴么?因为,我看视频,男的先动手,女方有个女的拿着酒瓶就上来打男的头。

第二,如果我在场,我完全不认识这些人,我去拉架,被打了,然后我也打回去,那么我算见义勇为?还是参与打架斗殴?

有没有律师来回答下我的疑问哈。

不过应该还是警察叔叔说的,打架,打赢了坐牢,打输了住院。

问题是,这算单方面的殴打?还是打架斗殴?互殴??

我不懂,所以,我选择等着公告。

PS……

女生在外,遇到陌生人搭讪要加微信的,可以打开二维码给人家扫,你可以说晚点通过,或者通过了不给看朋友圈,然后第二天就直接删除拉黑就好。

这也是一种保护自己的方法。个人建议哈。就是尽量不要在外有任何冲突,这是保护自己的最好方法。

再 PS…

我又认真看了一次视频。男女力量真的太悬殊了。

男的打了一巴掌白色衣服女的,然后,白色衣服女的对面的同伴黑色衣服女的,拿着酒瓶直接过来打男的头,酒瓶碎了,然后,男的一把就把女的推开摔倒了。

男的头被酒瓶打了,还能一把推到女的两三米,真的男女力量太悬殊了。

所以,女的千万不要听抖音视频学防卫武术,这些都是花拳绣腿,在绝对力量面前,真的直接被秒杀。

太可怕了。

知乎用户 Prentiss 发表

天呢, 我都看疯了…

想起大学的时候有人跟我搭讪我没理他,立马被那人一拳打到头上。 当时吓死了赶紧打的跑回学校了,也不知道要报警,满脑子就是赶紧跑。要不是看了这个新闻,我都假装忘记这件事了… 真的不敢想,不想 想,不愿想。现在想起要哭。

关键我 174cm,对方好像也没比我高多少。 这种时刻真的毫无还手之力… 我已经不记得打完一下以后的情况,貌似有人阻拦或者没有,当时只有惊恐,害怕,满脑子就是跑…

知乎用户 魔笛 发表

2 年前,唐山烧烤店 19 岁女的扇耳光 50 次,后来刑拘了,现在这个案件,那么大影响力,恶劣程度远超扇耳光案,所以等通报吧,都阴阳怪气啥?

知乎用户 Luiz 发表

这让我想起了父亲讲的他还在武警部队服役时发生的一些故事。

父亲服役时正值八十年代,那个年代的治安往往伴随着一个让年轻人感到陌生的二字词语。

因此,武警部队常常要进行夜间巡逻,而且白天的巡逻也少不了他们的身影,主要任务就是震慑宵小之辈。

那个时候武警官兵们外出巡逻都是背长枪,这样子的震慑力足够吓到潜在的不法分子。尤其是当时武警的徽章和消防队的徽章很像,所以有些懂行的宵小之辈往往会把武警误认成消防队——这样震慑力就有所不足,但是就算是再弱智的混混,也清楚武警扛着的冲锋枪和水枪不是一个东西。

那个时候,父亲他们出去夜巡很受夜市摊店主的欢迎,加上那个时候武警官兵们伙食较差,所以一般都会凑钱在夜市摊上吃点炒米粉什么的改善生活。并且常常因为囊中羞涩问店主能否只买一份,然后五个人一块分食。

但是,店主们卖给他们的一份,往往是其他桌四五份的量。并且店主们总会千方百计地求武警官兵多留一会。原来是因为彼时治安混乱,夜市摊也常常有混混光顾,这些混混吃东西给钱是几乎不可能的。好点的可能付个四分之一的钱,让老板剩下的记账(事实上他们永远不会还)。差点的直接就一毛钱不给,一句记账转身就走。加上那个时候城市规模小,彼此之间都相互认识,有店主清楚他们的底细不敢声张,有的不清楚和他们起了纠纷,最后人被打了,家里也被这群混混查到,家里玻璃制品没一块好的。至于在夜市摊骚扰女性,对这群混混来说简直是家常便饭,听父亲说那个时候川中还有团伙奸杀女性——甚至蹲守在当地学校附近,当着男朋友的面强奸女孩最后全都杀了灭口的连环案件。

因此,当时的夜市摊摊主有的联合自保,有的和某一帮派搞好关系,还有的推举夜市的一些 “德高望重” 之辈负责冲锋陷阵,震慑宵小。但无论哪一种,都免不了财产损失和武力冲突。只有武装警察的出现,可以兵不血刃地解决所有矛盾

因此,店主们都希望武警官兵能多留一会,这样混混就不敢光顾他们的摊位,他们今晚就能少出点血。

父亲他们也很无奈,因为对这些混混他们一般只能起到威慑作用。除了现行犯,他们一般抓不到人,毕竟还没有哪个混混胆肥到当着背长枪的武警的面作案。

直到有一次,父亲他们再次经过夜市摊,正值几个混混和店主起冲突,几个武警战士悄悄围过去,结果混混们发现武警来了做出了一个错误的决定——跑……

问题是,和武警还有解放军战士比跑步,您是职业田径运动员吗?最后的结局不言而喻。后来才知道,这几个混混刚出来混没多久,干了两次入室盗窃的活就自以为天下无敌了,问题是他们的名号甚至还无法在地方警察那里挂上号…… 更别提让这些夜市摊主也知道他们的名号了,所以当天摊主单纯就以为是几个不止天高地厚的小年轻想来骗吃骗喝,索性就和他们硬刚了……

所以我很好奇,现在距离父亲口中的那个八十年代已经过去三十多年了,为什么还是会出现在夜市摊调戏女性,未果,怒而打人以至于重伤的程度。那是不是说明,我们对于一些潜在的犯罪分子的威慑有所下降呢?在二十一世纪的第二个十年还能当街以团伙模式做出这种行为,这已经不是一般的暴徒了,必须要出重拳!

知乎用户 雾里寻歌 发表

我不关心打了多少只老虎,可能不能先把危害老百姓生命安全的苍蝇处理了啊?这帮披着人皮的牲口必须要严惩,用重典以儆效尤 !假如就拘留个几天然后放出来,那么一直以来我国刑法设立的初衷和法治道路的建设,还有什么意义?!

希望此类恶性案件警方能妥善处理, 别等到了人民群众晚上出门消费娱乐都要瞻前顾后的时候,就晚了。

知乎用户 MrMarshall​ 发表

这件事,很简单:

酒后几个恶徒对陌生女生伸出咸猪手,被反抗后恼羞成怒,聚众殴打被害者。

这件事,判起来也很简单:

顶天了也就有期徒刑 + 赔偿。


但是,有用吗?

对于被害者的伤害是永久性的,无论是肉体还是精神。将来在别的地方还会发生类似的事情,下一次受害的可能是男孩子也可能是女孩子。

如何避免?

不好意思,你避免不了,活着全看运气,因为人渣是不讲道理的。它们的思维方式不是高等动物应该有的方式,酒精只不过是他们暴露本性的借口罢了。遇到了只能跑,但是跑就能跑的掉?有时候能,但有时候不能,治标不治本罢了。


我认为核心问题还是对于打架斗殴的惩罚太低太低了,一个人在暴起伤人的时候,除非他就是恶势力,否则他不会不考虑后果。大多数人打架斗殴都认为不过是 “赔钱”,“看守所”,大不了 “蹲监狱”;大多数人打架也不过是日常的矛盾,上升不到你死我活的程度。这就导致了无论是什么情况下,人们对于打架斗殴的惩罚认知都是比较低的。这不是我说的,这是我公安局的朋友说的,因为酒后闹事的案子,一晚上经常好几起,抓到无一不认为反正就赔点钱,老子有钱赔。一提到留案底,拘留,大多数人都还是害怕的。因此,我认为执法部门可以根据事件的发生情况,对社会的影响程度,提高惩罚力度,对于新闻中这种恶性暴力事件的主要人员,在经过完整调查和还原事件之后,采取无期或者死刑。

只有枷锁足够沉重,人们才会考虑付出的代价。下一次,动手之前,也许他们想的不仅是赔钱,可能还有一辈子的自由和未来的人生。

知乎用户 Heshawn​ 发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条 

组织、领导恐怖活动组织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知乎用户 猫也不知道 发表

希望本世纪再来一次严打。

知乎用户 杰希希 发表

我现在只想有一个官方回复

作为一名并不强壮的男性,如何在和女性朋友一起吃饭的时候,面临她被性骚扰和殴打,我能保护她的同时,自己收到最小的伤害,并且不被法律惩罚。

直接动刀行吗?

知乎用户 婉琰​ 发表

大家要远离垃圾人,不管是男性还是女性

即使是男性我都不建议去跟这种陌生垃圾人硬刚,因为你料不到对方是怎么样的社会渣滓

我男盆友,当兵出身,素质可以,远看壮硕,但就这样的我都特别怕他和陌生人起冲突,再有理,跟狗吵吵起来,狗都是要咬你的,得不偿失。大家还记得当年那个夫妻回家被捅事件吗?同样是遇到了欺软怕硬的垃圾人,你再善良、平时处事再平和,遇上这种人都要遭,以暴制暴确实能对付他们,但是谁知道这种人又有什么阴招?

女性作为弱势群体就更不用说了。

这个视频里女孩子面对对方频繁的骚扰行为直接严正拒绝,在莫名挨打后迅速还击,非常符合我们理想的应对方法,但是显然这个女孩不占优势,激怒了垃圾人。

已经看出来对方能做出不正常的事,就代表对方不是正常人了,不要用正常人的脑回路去跟他讲道理,如果已经发现这个人死皮赖脸、不惧怕你体现出的威慑力,当时能直接离开,或者暗中报警,可能会把伤害降低。

当然,我这属于事后诸葛亮,但是事实上我们应该思考的是遇到垃圾人我们该怎么应对,怎么脱身,怎么把伤害降到最低,也希望大家能出谋划策。

比如说男友前两天遇到的一件事,做核酸时候遇到一个人被另一个人插队,俩人快要打起来了,我男朋友过去劝了架说大家好好排队,然后插队的人就骂我男朋友,并且要揍他,但是一看身形不占优势,就让我男朋友站着别动等他叫人来,我男朋友……………… 你说这种人是能靠正常思路揣测的?

翻翻新闻,也不是没出过女朋友被人骚扰,男朋友出面保护发生争执最后两败俱伤的事情,类似事情还有路怒症因为一点小事要别车的撞人的,让人气愤又痛心。遇到这种人你不要纠结什么受害者的反击,不要搞什么争口气伸张正义,因为跟这种人犯不上,他们从学生时代就各种熊,又积压到社会上,反社会人格内心极度自卑记仇欺软怕硬睚眦必报,你能想到惹了这种人的后果?

我个人的观点就是,遇到这种人,避免接触和冲突,走为上计,保护隐私,预感冲突要报警。如果你表现出来的情绪和力量不能震慑对方,要么求助能威慑对方的人,要么延长冲突前的时间周旋稳住对方,最好就遁地。从本地(仅限于我个人经历)现实案例中看,不要轻易选择冲突,对方打了你,你如果还手并武力压制对方,属于互殴,你不亏,对方打了你,你如果还手但是挨了胖揍,还有可能属于互殴,所以一定要谨慎行事。

有很多人说不怕这种人,有法律制裁,我不是很认同,如果是能被法律制裁的人,他会干出这种事?视频里这几个垃圾人,判几年刑赔多少钱合理?说得情绪化点给他判故意杀人都轻了。垃圾人就是垃圾人,跟喝不喝酒没关系,酒精不会腐蚀人的脑干,更不会把人变成牲畜。这种垃圾人,牢狱是他的家,是他的游玩之地,甚至是他以后炫耀恐吓的资本,他这辈子早就烂透了。而你呢?你的身心受损,未来发展也会受到一定影响。

总结,遇到垃圾人,输赢不重要,快跑。

希望事件中的女孩早日康复,听说脱离生命危险了,大家可以松口气。

知乎用户 雨声敲敲​ 发表

没有什么事情是一顿烧烤解决不了的,

如果有,那就换花生米

知乎用户 独闯天下​​ 发表

这让我想起了 5·28 山东招远杀人案

5·28 山东招远涉邪教故意杀人案_百度百科

同样的事情起因,幸运的是这起事件中的被害人暂无生命危险,人民日报刚刚转发警情通报,唐山警方已经锁定并开始抓捕嫌疑人

出门在外如何保护好自身安全?

有时候在我看来这根本就是个伪命题,请问本案中三名被害人如何保证自身安全?她们何错之有?山东招远案被害人何错之有?

她们最大的错就是没有纹身、没带几个保镖,给这帮欺软怕硬的怂蛋包找着借口了

怎么没听说过军区大院里发生这事?

保障群众的切身安全,不光是群众自身提高防范意识,同时也需要强有力的震慑

这案子不重判等啥呢???如此恶劣的影响,谁都怕飞来横祸到自己头上,怎么让群众感受到身边的正义?

山东招远案的结果在答主就既合法也合理,两名主犯死刑立即执行,其他同伙一名无期徒刑、一名十年有期徒刑、一名七年有期徒刑

没说让这个案件的嫌疑人也判死刑,但是这么多人、还是众目睽睽之下无故殴打几个女士,主犯给个顶格或者接近顶格的处罚不过分吧?

按照警情通报中的表述,首先,公安机关目前将本案认定为是一起【寻衅滋事】案件,其次,用到了【锁定嫌疑人】这样的称谓,说明公安机关已经将事件定性为刑事案件,而非普通的治安案件

刑法中关于【寻衅滋事罪】的定义是

那么,什么叫 “情节恶劣”,司法机关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 文件中做了细化规定

从各路报道、采访中获得的信息是:

  1. 被害人有三名,从视频中看均被殴打,但其中一人被重点针对
  2. 事件引发饭馆内秩序混乱、饭馆外多名路人围观
  3. 部分报道中描述有 “嫌疑人尝试抚摸白衣女子” 的行为

目前公安对于事件的定性,答主基于目前所知内容基本认同

变数在于被害人的验伤情况

如果有被害人伤情达到重伤的程度,再以寻衅滋事罪定罪,恐不宜,应当以故意伤害罪定罪量刑

因为故意伤害罪(重伤)比寻衅滋事罪判的重

寻衅滋事罪的顶格处罚为有期徒刑五年,而故意伤害罪(重伤)的刑罚为三至十年有期徒刑,甚至如果认定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理论上可判处死刑

在这起事件中嫌疑人可能触犯了多个刑法条文,包括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视伤情而定),还有知友提到可能还会触犯了【强制猥亵罪】,答主认为如果仅仅是停留在 “尝试抚摸” 的阶段,以强制猥亵罪评价整体行为并不完整,还是以寻衅滋事 / 故意伤害罪论处为宜,毕竟单从网络上流传的视频上看,“猥亵” 行为并没有得手,以强制猥亵罪定罪可能会存在 “未遂” 的情况,未遂可是要减轻处罚的

据说嫌疑人在场的同伙还有将此事拍下发抖音的,要点脸行吗?这是值得炫耀的事???请司法机关明察,有共犯一并追究责任

参考

  1.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https://flk.npc.gov.cn/detail2.html?NDAyODgxZTQ1ZmZiYmU0MTAxNWZmYmZhMDFmNTAzMzU%3D

知乎用户 觉醒时分 发表

1. 非常恶劣的刑事案件,喝没喝酒,这些打人者都非善茬,没准是黑恶势力,应当法办,且当严办。

2. 恶势力打了普通人,公安的事儿,为啥某些机构喜欢来凑热闹,非得往男女上扯,我感觉某些官方机构在带头煽动性别对立。

知乎用户 王梦 发表

这实在是太恶劣,太令人愤怒了,河北唐山多名男子骚扰殴打女孩事件瞬间点燃全网的怒火,6 月 10 号河北唐山有目击者称,十号凌晨路过机场路一家烧烤店,十件多人起冲突,一男子酒后搭讪女子后,多人对女子进行殴打。

餐馆门口的监控记录拍下了全部过程,很多网友表示整个视频看完让人气得发抖。视频显示的女孩儿被拽头发拖行被用凳子砸,摔倒在地后,男子还对其头部猛踹,拽起头发再踹,有女生头部直接撞在了台阶上。

这群畜生店内打完人之后还把人拖出去继续打,暴力程度令人发指。我们真的无法想象,对于这几个遭受暴力殴打的女生来说,当时的每一分每一秒是多么的疼痛和绝望。

画面当中,这个白衣男子直接抄起椅子就砸在了黑服女生的身上,而这位白色短袖的女子被打得最惨,又是踢头又是踢脸,全身都是血。

我们身处在一个文明和法治的社会,像这样极其恶劣的暴力事件,无论出于什么借口和理由,都是绝对不能够被接受,必须接受严厉制裁的。

有法律界人士说,这不是简单的治安拘留、罚款、赔礼道歉就能够大事化小的,这已经涉嫌刑法当中的故意伤害罪或者是寻衅滋事罪,法律必须予以最严肃的处理。

在这里,我们还需要追问的是,这群男子为何要对几位女孩如此痛下毒手,是否属于黑恶团伙?在公共场合做出如此骇人的举动,已经出离了大众心中对一名普通人,正常人的判断,这些人集体行凶也具备了恶势力的某些特征,对此或许也可以深入调查,连根拔除。

这家烧烤店的老板表示,当时有顾客报警,警方已介入处理。而唐山市公安局接警工作人员表示,当时已经接到报警并受理证依法办理当中。该工作人员表示的接到群众报警之后,当时就把人控制起来了,还在调查取证验伤的过程。

但是十号下午,唐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表示,对上述案件嫌疑人已经锁定,公安部门正在抓捕。在这里,有一个疑问,为何接警工作人员表示事发时及时出警并控制了相关人员,唐山政法委的负责人却表示还正在抓捕,所以从昨晚到现在,案件嫌疑人到底是一个什么情况,我们期望当地官方能够给予更加明确的说明。

当前大家也非常关心被施暴女子的人身安全和受伤情况,目前受伤女子仍在医院接受治疗,我们也呼吁当地官方及时有效的救治受害人,并公布受害人的伤势情况和救治情况。

据悉,当地妇联也正在跟进相关的情况。最后我们也再次呼吁公安机关对此事件刨根究底,一查到底,凡是参与其中,凡是施加暴力的人,一个不落,都要受到法律最严肃的处理,还给法律以尊严,还给当事人以公道,更是守护好我们社会最文明,最基准的底线。

知乎用户 小安律师​ 发表

按照目前的趋势,寻衅滋事是跑不了的。

无论是治安范畴的寻衅滋事,还是刑事范畴的寻衅滋事。

如果本事件没有披露出来造成影响,个人观点,大概率就是治安处罚。本事件,结合现场监控,定性寻衅滋事的妥当性优于殴打他人。而且,如果定性普通殴打他人是可以调解解决也是可以调和的,但一旦定性寻衅滋事,是不能调解的,只能依法处理。

目前,已经是披露出来,而且引起较大的社会影响,考虑到当年 “学生时隔 20 年掌掴老师” 一案的处理结果,涉及刑事处罚的可能性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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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将熄余烬 发表

真是恶心。各种意义上的恶心。

如何看待唐山一群男子搭讪不成与同伴围殴女生一事?

首先提问的人,你这个问题的描述很恶心。
隔壁都报了,知乎男生都看看呗?我看你就是来挑事的吧,你默认知乎女生不配关注这个问题?还是你觉得知乎女生跟隔壁女生 100% 重合,不用再说?一股自上而下的批判,就跟村口大妈超市中了一袋洗衣粉,在你面前扭捏晃悠,还要问问你为什么还要自己买洗衣粉一样恶心。

以上是对于之前这个问题的看法。

其次,这件事情,也很恶心。

性骚扰,这是从视频能够看出来的。

殴打女性,这是从视频中能够看出来的。

但是冲突双方是不是认识,之前是不是有什么瓜葛都需要进一步调查确认,但是无论怎么说,这些动手的人,都应该为他们的行为付出相应的代价。

还有一些挑事的,在质问为什么旁边的男的都不帮忙上去劝架。

这种质问,更是恶心至极。

我就问一下质问的人,换做是你,这种情况,你会上去吗?报警之后保持距离,不要围观,是最理智的解决方式。

那些人说都是女的帮忙,这 tm 不是废话吗?

这是四个女的是一起的啊,他们不是一起吃饭的吗?

我朋友跟我一起吃饭,他被打我还能在旁边围观?这跟男女有半毛钱关系吗?

你们这种质问只会显得自己很蠢,好像全世界都应该围着你转。

如果是我被打,我不会期待别人上来帮我劝架,我会想办法搞死对面,这才是你们这群所谓独立女性应该学会的社会认知,期待别人永远只会带来失望。


从现阶段掌握的视频,这就是一个男性,不管是基于醉酒或者装醉,对女性进行骚扰,女性反抗后,恼羞成怒殴打女性的恶性治安事件。

这名男性,以及其同行男子,均需要为他们的行为,付出相应的法律代价和社会代价。


具体后续的发展,以警方通报的核查信息为准。

所有以此新闻,对全体男性进行批判,挑起对立,质问周围群众的言论,都是借由新闻事件恶意宣泄自己内心肮脏丑恶自私变态想法的睿智!

如果你做了这些,相信我,你的世界从来只有你自己,地球围你转,你跟视频中的男性心理定论完全一样,无论性别,毫无区别!

知乎用户 明月婵娟 发表

问题简直有毒。

酒驾,醉驾什么的,可以教训他们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喝酒不开车。

而这种飞来横祸,奢谈什么 “出门在外如何保护自身安全?”

知乎用户 乘风破浪的爷爷​ 发表

说点个人看法吧。

我原来有个女朋友,从 90 年代末开始,几乎每天晚上都要出去玩。从迪斯科、演艺吧到酒吧。。一路玩过来。她不是什么从事不良娱乐行业,纯粹就是家里有钱,父母 80 年代初就开始做生意,到 90 年代家里都有几千万身家。每次出去玩,基本也都是一桌妹子,或者有几个妹子的老公男朋友。

有没有被人骚扰,经常的事。经常有人打着敬酒什么的名义来骚扰。也经常打架。这还是在她在酒吧里人熟,小事保安经理老板朋友都现场平了的情况。

大事,有几次。一次我参与了,追打一个人,那人跑从几米高的一个地方摔下去瘫痪了,后来后来我妈花了大关系花了不少钱才保出来。还有一次我不在,她们全是女的,她一闺蜜男朋友,家里开 4S 店的,接到电话,找了几个兄弟,拿着五连发过去了,直接打死了一个。后来赔了不少钱,蹲了快半年才出来。

我们也不是什么黑社会,就是普通人。那个年代就是那样,谁都认识点外面打流的,找帮人给你打架,找把枪像好玩的。而且我也不怕什么黑社会,街溜子。随便找个年纪小的二愣子,给个 3-5000 块,人家就会去撅你两刀。花个几万块,会有人会去下你胯子挑你脚经。或许这就是在公检法体系不完善时,地下势力能自我形成的一种平衡吧。

这些年我国的治安教育就是,打架还手算斗殴,反正就是坐牢,赔钱。而且现在法律的大背景是废死、重罪轻判。

但我国也就 200 来万警察,警力严重不足,管理的了 14 亿人吗?而且警察做事也束手束脚。

那么这就会形成一个桎梏。不守规矩的人,不在乎。一点短时的拘役,几个钱的汤药费,谁在乎啊。

就像这件事,能判多久?会不会缓?能赔几个钱?

而守规矩的人这怕那怕,吃亏,还是吃大亏。

如果要保护老实人、守规矩的人。就要加强警力,把治安系统的警察和辅警数量提高 2-3 倍。然后法检系统加强打击,拿出打击酒驾醉驾的力度出来,动手就坐牢。然后对精神抚慰赔偿体系做出重大修订,别弄的精神赔偿不支持,又或者还不够一顿饭钱的,惩罚要惩罚疼。

知乎用户 莱布尼茨​ 发表

打人麻烦你找硬火,最次也一对一。

一帮人打一个女的算啥?

知乎用户 萨伏依 - 尼斯 发表

乐死我了,平时你乎自由人痛斥为 “口袋罪” 的“寻隙滋事”,这时候又拿出来吹了。你究竟是反对寻隙滋事呢,还是反对寻隙滋事用到你支持的事情上呢?

又得说那句话了:“荭佐伯佐争教门,争来争去纱汗人。” 伯佐和荭佐都支持管,伯佐并不反对管,只是反对荭佐的管罢了。某国本质上没有 “自由人”,有的只是打着自由的旗号,要搞自己管管的伯佐罢了。

知乎用户 孤独又狂野 发表

这是一个暴露丑恶人性的事件。

1 人渣的朋友都是人渣。

如果我的朋友喝醉了搭讪被拒动手打女人,我可能当场就会打他然后跟他绝交。

但是视频中这个人渣的好兄弟们居然一起动手殴打女孩。其中白衣男子居然还有女朋友,估计当年也是被暴利征服了。

2 冷眼旁观的食客们。

我不想指责他们,也许我在其中也是一样,没人知道这伙暴徒手里有没有管制刀具之类的凶器,见义勇为容易付出惨痛的代价。

很多人曾质疑南京大屠杀为什么几个日本兵可以屠杀几百人,这事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面对手无寸铁的几个男人,旁观者没人敢上前制止他们的暴行。

如果未来有东京大屠杀,这伙人也在其中并且手里有枪的话,会如何虐杀东京女孩,我现在就能想象出来。

3 受害女孩的勇气。

我很佩服受害女孩被侵犯第一时间选择还击,换作现在的我,面对一帮醉酒的 30 多岁老爷们,我挨第一下打后肯定会逃跑,然后在确定彻底安全的情况下报警。

我曾经也是不良少年,15、6 岁的时候就天天打架,不存在害怕,但聪明人不会吃眼前亏。

我相信受害女孩根本不会想到一帮大老爷们居然能对自己下手这么狠,不然她也不会贸然反抗。如果时光可以倒流,这个女孩一定在搭讪的一瞬间就选择忍气吞声。

我真心希望女孩平安无事,跟闺蜜吃顿烧烤被打住院这种事大部分人一辈子都不会遇见,这女孩已经够倒霉了,希望她能尽快康复,希望她能尽快走出这次事件带来的阴影,别留下心理创伤。

我们国家是安全的,这也是每年牺牲很多武警刑警换来的,暴徒罪犯依然存在,大家出门在外一定要注意安全,被垃圾人侵犯不要逞一时之勇,人身安全比面子更重要。

我想起多年前几个东北女孩在丽江被当地少数民族几个恶棍砍毁容那事了。

愿这世界不再有悲伤,虽然这是一种奢望。

知乎用户 维民所止​ 发表

问了一下唐山的网友,唐山今年封城长的时间是 20 多天,短的时间有很多不连续的 3 天。再加离唐通道封闭 50 多天。

这种收入锐减和出行受限,会不会给人的心态造成影响?

我指的是戾气。

知乎用户 白起​ 发表

这回答区的一片一片的 “头皮发麻” 看得我头皮发麻,这种热度,我特么泡个澡出来的功夫,这个问题资乎干出五千多回答,好家伙

这事中午微博就爆了,资乎只有几个零星问题,回答寥寥,这晚上几个小时冲到这个热度,始料不及

这事挺明显的,就是黑恶势力,一帮子人,下手干脆,招数凌厉,业务熟练,一看都是职业打手,这架势不是身经百战干不出来,妥妥黑恶势力。

不过这热度好像被往男女对立上带过去了,女拳咱可惹不起,不多说了,虽然这词太眼熟了。

不过热度高总是好事,这帮打人的对女人还下这种死手,真是后果再严重都活该,热度高点也好,以黑恶势力给他们定性,判得久一点。

如果这种风头浪尖上,唐山公安试图定性为寻衅滋事,治安互殴,或者激情轻伤害,可得掂量掂量了,这么搞,搞不好舆论就冲到唐山警方去了,这时候想保这几个打手,弄不好会陪进去几顶帽子,孰轻孰重,我相信人家分得清

知乎用户 执行君​​ 发表

扫黑除恶已经常态化。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

几人涉嫌寻衅滋事或故意伤害。

如果涉黑涉恶,这可能涉嫌黑社会组织犯罪。

这类组织,一般是有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敲诈勒索、诈骗等犯罪活动,有组织者、领导者,有积极参加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结构较为稳定、分工明确的犯罪组织,并攫取非法利益,聚敛巨额财富。一般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树立非法权威,确立强势地位,为非作恶、欺压群众,在当地形成非法控制,造成重大恶劣影响,严重破坏当地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这是 2022 年。

倘若说这个事情发生在千禧年之交或者怀旧影视剧表演中,尚可令人一见,那时候黑社会地痞流氓常有调戏女孩子者,几乎无人可制。

你看就像《东北一家人》所描述的是工业区的衰落,其中就有流氓调戏女服务员和女孩子,“喝醉酒了,见到女孩子,当然要调戏一下” 几乎是 1995-2005 常见的情形。

然则这样的事情发生在 2022 年的当下,不免令人颇为疑惑和充满失望:

这种反方向的 “文艺复兴”,其实是疫情下自我沉沦,是放纵欲望的人间失格,但是从更深层次,或许需要警惕 “上世纪的失业大潮”——下岗失业者、城镇无正当职业者都是社会中不稳定的重要因素,他们容易违法犯罪,危害社会,可是这究竟是谁的过错呢?

不要单纯的认为法律可以解决一切问题,社会的问题 “解铃还须系铃人”。

固然我们可以千方百计地说 “出门在外保护好自身安全”,但是倘若一个时代要求人人学会保护自己,“人人自危” 则并不是歌颂时代,对吗?

我们还需要往更深的地方去想,而不是把原本属于公共服务和国泰民安的运营职责转向于公民的 “自管理”。

社会不安定因素确实存在,很多社会问题,本质上是来自于什么呢,为何人们还是那群人,可路不拾遗马上就会演变成另一个状态?

做个比喻就好像,一个平台的秩序混乱,真的是用户自己的问题么?

对于任何一个国家和时代都要警惕失序,毕竟杜甫的诗歌已经说尽:

忆昔开元全盛日,小邑犹藏万家室。
稻米流脂粟米白,公私仓廪俱丰实。
九州道路无豺虎,远行不劳吉日出。
齐纨鲁缟车班班,男耕女桑不相失。

知乎用户 晏耀飞 发表

首先,描述中的 “尝试摸女子后背被拒” 就是错误的,什么叫尝试摸女子后背?根本就是摸上去了好吗? 那就叫直接上手。

打人的经过就不多说了,人家几个女生好好吃着饭呢,一个男的去性骚扰其中一个女的,人家非常刚,直接拒绝了,发生冲突,男的先动手扇女方,女方很刚,直接反击,女方的闺蜜也拿起酒瓶助阵,结果男的同桌都一窝蜂涌进来,把女的给拖出去围攻。打得非常惨,性骚扰的那个,几度要拿起酒瓶砸女的,被拦住了几次,不然他估计得打死这个女的。他们下手都比较黑,专踹头,专拿酒瓶子砸头!是奔着要人命来的。

说他们是黑社会都是给他们脸了,但确实是黑社会性质,如果真是黑社会,那只能说现在黑社会也一届不如一届了。我记得我小时候,村里有两家发生冲突,一家请黑社会打另一家,人家也只打男人,不打女人。这得多丧心病狂几个男的围着一个女的打?只能说这几个是人渣!

事情其实就是这么个事情,是非清晰,有视频为证。但是我奇怪的是,昨天凌晨到今天下午,已经过去十几个小时了,视频也有,人证一堆,警方还没公布案情,是还没调查清楚么?烧烤店店主回应比警方反应速度都快,真的是无语至极!

我看到烧烤店店主回复的热搜,简直哭笑不得!

![](data:image/svg+xml;utf8,)

最吊诡的是,删相关视频删的还贼快。网上传着一条疑似被打女孩送医的视频,我微博想转转不了,结果过了一会儿再看,被删了。

不过那个视频我看过了,女孩被打得非常惨!

而且我在一个评论区看到一个截图,女孩的牛仔裤扣子和拉链都是开的,为什么开的?评论区有人说可能是医生检查时候拉开的,或者情况不太好下尿管的时候拉开的,总之就是送医过程中拉开的。没有确凿的证据,先打个问号在这儿。我提出这点,是觉得不能错过任何细节,尤其是被打女生除了被打是不是还遭受了其他侵害,这都需要关注,不能让打人者逃脱任何该有的惩罚。

我就想说,女孩送医的视频有啥见不得人的,为啥删?打人的人都抓了吗?删视频倒是又积极又高效,如果拿出删视频的效率,这案子早就处理完了!

更夸张的是,我去开了一个不到 5 分钟的会,回来一看,连热搜的热度都降了!本来热搜第一的话题,降到第四了,呵呵!

我就想知道,打人的那几个,究竟有多大背景?这么长时间了,证据确凿还调查不出个所以然,网络控评还控的如此迅速!

反正这事儿相当恶劣,不给大家一个交代指定说不过去,这就周末了,有空得很,我就在线蹲一个抓人的消息!这么恶劣的行为,必须严惩,谁也别想糊弄过去。

我就一个诉求:拿出防疫的劲头来办案,别放过一个人渣,应抓尽抓!

知乎用户 卡拉迦迪斯 发表

没什么办法…… 难道要随身带刀吗?

我是绝对不赞同随身带刀的……
到不是因为带刀不能保护自己的安全
而是因为 “身怀利器,杀心自起”

知乎用户 桃矢王唯​ 发表

可能很多人没看四分多钟的完整版视频,我认为这个案子完全可以往故意杀人的方向去指控。出了店外肇事的男子绿衣服哪位和他的同伙黑衣服带有金色花纹的男子可以成立故意伤害的共犯,主犯。绿衣男子多次企图拿啤酒品砸被害女子头部,这个时候我认为绿衣男子他的犯意转化了。而且视频播完后两名男子及其同伙任然有在画面外要继续行凶的情况。情节极其恶劣。这种情况下定故意杀人即使未遂,女子轻伤以上也足以 8-10 年有期,要是被害女子重伤与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完全可以判无期。

知乎用户 宏业​ 发表

蹭个热度,

对于女生来说肯定是无妄之灾,和朋友吃饭无缘无敌挨顿揍,被打进医院。

理性分析,女生应该感谢后面这群跟着动手的哥们。原因有二

1,不要老看那些被打赔车,又赔房的言论。U 刑锁都出狱了,被打的日系车车主获赔了多少?自己去查一下。赔车也好,赔房也好,前提建立在打人者有这个条件的基础上,这里面一个打人者没有钱,这几个人都没钱的概率很低。

2,超过三人以上,就是团伙了,按理说是可以加重刑罚的。

后续进程无非就是该赔钱赔钱,该治病治病。该坐牢坐牢。

这个题目问的;出门在外如何保护好自身安全?

这个东西没有办法的,尤其是这种小概率事件

认识我的人都知道我个人是不喝酒的,原因是五年前喝多过,当时和朋友吹牛皮答应别人的没办成,后来就把酒给戒了。

喝多了都一样,喝点马尿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了。我管你要个微信你还不给我? 你也太不给我面子了。

旁边那几个穷哥们一看,我操,敢打我兄弟? 臭娘们踢死你。大致过程就这样

现在打人这几个人醒酒了,肯定都后悔了。

要微信的这个打人者,都不如花点钱去找都比现在的成本低的多

那几个穷哥们更惨,为了所谓的兄弟义气吃了瓜涝

他们现在所面临所要付出的成本是当初可以避免的。

其实我更喜欢看的是这个话题下的博主往上扣帽子!啊,黑社会,保护伞,公权力被侵害,派出所为啥没端掉这个团伙,把老百姓当傻子骗!

学个名词就到处乱按,知乎侦探,在线宣判

你知道啥叫黑社会,满足黑社会的条件应该是有黑产和保护伞

如果要有保护伞,这个视频你就应该看不到,而不是挂在热榜上

你说派出所为啥没端掉这个团伙,杀人不过头点地,即使以前犯过事,不给别人改过自新的机会吗?你以为还是 83 年吗?正常的合法合规办法就不存在渎职情况

我就喜欢看这帮博主,先给扣个大帽子再说。

知乎用户 阿琳说​ 发表

出门在外如何保护好自身安全?

出门在外如何保护好自身安全?

出门在外如何保护好自身安全?

只是日常下班和朋友在饭店吃个晚饭(衣服也不暴露哦),就要被拖到巷子里被打成重伤,请问,还要怎么保护自己呢?

另外有些媒体用搭讪来形容的,试问,哪有搭讪直接动手的?

知乎用户 龍墨语 发表

其实我想问,谁给了他们打人的底气?

行凶后不用担责的底气?

还是家财万贯赔得起的底气?

而且凌晨两点发生的事,却在下午五点已经发酵之后才开始锁定,抓捕。。。

所以这几人打完人,凌晨,报警出警后,这些人是怎么离开的?

疑惑。。。。。。

知乎用户 长沙向律师​​ 发表

通过视频注意到,对面黄头发女生在看到好友被骚扰后,第一时间拿起酒瓶就往男子头上敲了过去,我想说,牛逼!!!干的漂亮!!!!!!!!!

但是,从司法机关的角度来看,正是这一酒瓶,导致了这起殴打事件,酒瓶敲碎后,该男子好友随后加入战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2020 修正)】

 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黄发女子是否成立正当防卫,看司法机关如何认定吧,公安机关很可能会认为,别人只是扇了你朋友一巴掌,你却要拿着酒瓶敲别人的脑袋,明显已经超过了必要限度。

从律师的角度来看,很担心黄发小姐姐!!!

知乎用户 ikarosrecht​ 发表

1. 外皮伤思路——“小打小闹”—行政拘留,民事赔偿;

2. 轻伤思路——“有点过分”—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附带赔偿;

3. 重伤思路——“岂有此理—故意伤害致人重伤

4. 重伤 + 曝光思路——“天怒人怨”—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黑恶势力。

所以处理结果如何,一是看伤情,二是看走哪条路。法律很多时候都有 “任人打扮” 的一面。

知乎用户 神楽坂綾奈 Kana 发表

现阶段 “出门在外保护好自身安全” 的最好方法就是深夜十点后,非必要不出门。

如果你指着这个视频说这是 2002 年的事,那我信。

可现在是 2022 年。

唉。

知乎用户 海雨 发表

希望公审,死刑,展开严打。

知乎用户 Arthur Who​ 发表

现在最新的有在传已经处理完了,赔 60 万,拘留 10 天,所以又怎样呢?

今日看到这消息的时候是在我们拳馆群里,大家还分析并声讨了一下这几个男的。

拳馆里有个女孩子说要好好学习拳击,遇到这事能好一点,不会打这么惨。我说练了怕也够呛,第一是男女这身材体重差太多了,打拳都晓得体重并不是毫无作用,反而太有用了,再就是这男的被啤酒瓶爆头没啥事,挺抗揍的,这女的够呛。有人附和说练了会好点,下意识出拳什么的,说能躲闪之类的。

但是我是持有部分不同意见的。

首先,这打人的几个人确实过分,该办。

第二,这两个女的不聪明,还冲动,要吃亏。

第三,周围人稍微有点那么冷漠,不太妥。

第四,对方人太多了,可以看到后面打的最凶的是后面冲进来的一个男的,打的最久最欢。

正如上面所说,这三个女的要对抗这一群男的,胜算太低了,在这种情况下,最明智的还是先保全自己。。。而不是发生冲突的第一时间就打起来,还砸酒瓶。。。这只会把自己置于更危险的境地,也就是视频看到的这样。

这一群人明显都喝多了,这时候激怒他们对自己太危险了。

当然不是说遇到事一定要忍,但是当你不想忍的时候你好歹评估一下会不会因为没忍给自己带来更严重的后果。。。如果打得过他们,这时候是我也还手了,垃圾人就没啥道理讲。

最后,我想说一句,女同胞们在外面的时候有时候要稍微控制一下自己的脾气,遇到讲道理的人没事,万一又遇到这种太吃亏了,可以换种方式收拾他们。(肯定有人会来说我不对的)

这事情很有可能最后整个互殴出来。。。

知乎用户 初善君​ 发表

女的真是什么错都没有的无妄之灾,有种说法叫完美受害者,太贴切了。

建议十年以上,上不封顶的严惩。

知乎用户 万物相连 发表

这里个人渣绝对知道会被报警,绝对知道打人犯法,绝对知道要面临处罚和赔偿。他们是坏不是傻。

所以怎么说呢?法律,公安在这里没有起到震慑和预防犯罪的作用。而假设没有法律,公安的话,这几个家伙敢当场杀人你信不信吧?

应该怎么自保呢?对一个女人来说,面对几个发疯的男人,几乎不可能自保。

知乎用户 量产型 KevinTyp.E 发表

如果是三个女生搭讪男的被拒,把男的揍了一顿。评论区靠前就会是:

“有这等好事?放着我来(狗头)”

恩,就是这舆论,就是这秩序

知乎用户 亚西吉​ 发表

酒驾要拘留,醉驾要判刑,这还是没有造成事故的。

我建议以后酒后闹事的,可以也吹一下有多少酒精浓度,涉及醉酒闹事,无故骚扰人民群众的,应该从重处罚,最好是牢底坐穿。

这跟酒驾的人一样,具有很大的不稳定性。

知乎用户 蓝天是我的保护色​​ 发表

勇者愤怒,抽刃向更强者;怯者愤怒,却抽刃向更弱者。

建议当地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探索轻罪男性被告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建议对初犯非数罪并罚的男性从宽》

《应警惕舆论个案放大损害男性形象》

知乎用户 张大饼 发表

从现有案情看,我认为几头施暴者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本案不应该上升到男女对立问题,因为无论是男生还是女生,只要还有良知、还有基本的正义感,都会在看到这个视频后感到愤怒。

希望后面法院量刑时,可以考虑以下法律规定以外的因素:

  1. 施暴者猥亵他人,挑起事端,行为本身可耻,并且施暴者先动手。反观受害人一方,并无任何过错。
  2. 在餐厅这种公开场合当众行凶,社会影响恶劣,损害市民的安全感;
  3. 围殴他人,恃强凌弱,以大欺小,挑战社会观念;
  4. 行凶时间长,反复殴打、伤害他人,即使受害人已经倒地不起或者逃离现场,仍然还有继续伤害他人的行为;
  5. 使用的凶器、力度具有致命性,完全不顾后果,甚至有置人于死地的意图;
  6. 视频广泛传播,引发社会舆论发酵。

另外,从施暴者对自己行为缺乏控制力看,我大胆猜测下手最狠的几个人中,有人曾经吃过牢饭。

知乎用户 菲要这样​ 发表

我很气愤,但是女方还手了,幸好有全过程的视频,不然还不知道结果怎么判。感兴趣的请自行在知乎搜索 “互殴”,绝对颠覆你的三观。

知乎用户 济南王玉琴律师​​ 发表

看了视频,我浑身发抖,一是因为无比愤怒,众目睽睽之下,一群男子如此暴力、如此肆无忌惮地猥亵、殴打三名毫无过错的女子;二是因为害怕,好好地与朋友聚餐,遭遇突如其来的猥亵、伤害,我该怎么办?面对身材健壮的一群男子,怎样才能保护自己?

作为一名女性,作为一名律师,若我是其中一名女孩,我只能说,我毫无办法。在这种情况下,我没有办法保护自己!

济南王玉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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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会教女孩如何保护自己:

比如,晚上不要太晚回家;

不要穿着太暴露;

不要外出喝酒

……

那上夜班的女性,怎么办?

包裹得严严实实就能避免被强奸、被伤害吗?

多少酒局是女性自愿去的,可以拒绝的?

……

不要、不要、不要……,为什么,都是女性不要干什么,保护女性就只能严重影响女性的正常生活吗?这是保护吗?上小学、幼儿园的幼女,不会晚回家,不会穿着暴露,不会外出喝酒,她们安全了吗?幼女被猥亵、被强奸、被家暴、被虐待的案例,还少吗?

这样的安全教育,导向严重错误,是 “受害人有罪论” 在安全教育领域的延伸。“受害人有罪论”的安全教育,颠倒是非,为犯罪者辩解,是在纵容犯罪!

依法严惩,只有依法严惩犯罪者,让犯罪者受到应有的惩罚,才能真正保护女性。

此外,还要教育男性尊重、关爱、保护女性,只有男性足够尊重、自觉关爱、时刻注意保护女性,女性才能获得真正的保护。

知乎用户 安塔利亚蛙泳 发表

当初出来的时候有没有减刑,减了多少

知乎用户 瞧瞧乔乔俏 发表

这个问题,前半部分自由法律来处罚这几个施暴者。

我们着重看后半句,“出门在外如何保护好自身安全?”

或许又有人要来说我打拳了,但现实就是,我从初中开始,遇到过的男性的骚扰行为,起码在三次。仅仅是我一个人而已。

我想请问,社会对于这部分男性的教育去哪里了?家庭教育去哪里了?这部分男性的自我约束又去哪里了?

初中的时候,大家来来往往放学的路上,总是有一个露阴癖的大叔,成天甩着自己胯下的半两肉。只要从家在学校北边的同学,无论男男女女都见过那个猥琐男,后来是男同学女同学大家放学搭伴一起回家。冬天放学的晚上,见到一个露阴癖的男人,真的很恐怖。那时候刚初一,我上初一的时候还不到十二岁,从十一岁到十四岁,我放学路上总有这么一个男人,我们不害怕吗?

同样是初中的时候,我和表妹去看电影,两个男人,明显是成年男人,一个上来和我们搭讪,要我们的微信。表妹告诉他们,“我妈妈说过让我不要和陌生人说话。” 那时候我们未成年,也就是十三四岁,面对两个成年男性的搭讪,我们不害怕吗?

我高三的时候,模拟考试,早上八点多我从家里出门,路上被一个骑自行车的中年男性尾随,言语猥亵,当天我也去派出所报过案,但是不了了之。那时候是冬天,我穿着校服,校服外面还有大衣,背着书包,扎着马尾辫。即便是这样,我依然会是那个受害者。可能他觉得学生好欺负吧。之后一直到高考结束前,每天上学都是我父亲送我,因为他害怕我被报复。被一个中年男性尾随,我不害怕吗?

出门在外我怎么保护自己?不是我需要反思怎么去保护自己,而是社会和这部分垃圾人的家庭去反思怎么教出来的垃圾。

我无比恶心这些垃圾,同样感谢初中的时候愿意和女同学们一起凑着放学的男同学们,同样感谢高三那天愿意帮我去追那个中年男性的交警叔叔。

人和人之间的差距,有的时候比人和狗之间的差距都大。

保护自己是不错,但更重要的是怎么惩治罪犯,维护社会治安。

知乎用户 红尘破劫 发表

这是扫黑不彻底,黑社会再度强势 “崛起”。流氓想要调戏女生,遭拒。恼羞成怒,居然大打出手。看这动作是熟门熟路,很可能不是第一次做这样的事情。

这流氓不是智商有问题,就是靠山硬,有恃无恐。因此先做个精神评估,免得将来依靠精神疾病来脱罪。再做个身份调查,看看他背景关系。

最后不要总要求女孩应该怎么保护自己。就算女孩有霸王花的身手,也架不住流氓人多势众。男女体力差距就注定了搏击方面的不平等。

因此重点在于怎么惩罚流氓,打击流氓所属的黑恶势力,让这些涉黑分子,有贼心没贼胆。

知乎用户 九乡河龙牙​​ 发表

如果没看视频的建议不要去看视频了,真的会让人全身发抖。

希望这几个人能以故意杀人未遂进行审判。

如此恶劣的犯罪如果没有一个警钟式判决,真的不敢想象了。

知乎用户 TungHsu 发表

真伪未知,请仔细鉴别

知乎用户 洋葱小姐与猫猫 发表

我就给个警告

这种黑恶势力一直暗流涌动,如果没有警察对这些人的严厉压制,这些人迟早还会卷土重来

所以为了抵御这些地痞流氓,必须要

1. 扩编警察部队的力量

2. 授权给警察更多的权限

3. 更多的警用预算

4. 批准使用非致命性器械制服歹徒

5. 强化档案制度


老胡这次难得的这么中肯

知乎用户 风车骑士 发表

驳斥女权核心诉求,和某个微博言论。顺便这个图片来自我空间三次元同学,她们已经可以公开发表女权言论代表进步了。

被杀被拐卖:犯罪分子确实歧视体力弱的人,包括瘦小、独身男性。首先犯罪分子占总人口的少部分,不能推出社会歧视女性,其次我国治安良好,拐卖方面男性一样有黑煤窑。国际比较下,性奴问题我国比日韩等发达国家优秀很多。

找不上工作:男女退休时间不一致,男性寿命短而退休晚。男女职工都要交生育保险(2% 的月工资),理论上生育保险应该覆盖产假。国际比较:美国没有产假,没有孕期津贴。日韩更歧视女性工作。欧洲确实劳工保护,五险都交的足,但欧洲男女退休时间一致,交同样份额的生育保险;我国的男性工农群体也没有这么好的福利。另外,女性有 100% 的生育权,丈夫无权强制生育。
附加一点,很多学术界研究生不喜欢招女性,源于性骚扰定罪不需要证据(metoo 运动的目标 by 周晓璇 - 弦子非歌手;清华腚姐;某个说唱歌手不指名道姓地擦边球式控告性骚扰,导致男方无证据下被社团开除社长职位),和我国群众对公职人员私生活道德的洁癖,对比法国奥朗德总统离异情况。
高层权力领域对女性的性客体化——把女性视作性对象:都是人格侮辱的一种,男性也可以被当狗使唤,随便辱骂。很多工作就是物化自己的某些方面的,性没有什么特殊的,男性有些结社也要搞一些自毁仪式。

不想被老公揍:“耙耳朵” 这个川渝俗语很多人习以为常。女性普遍惯用言语暴力。媒体对家暴的选择性报道。女同群体是家暴比例最大的。

@城市猎人

@Ethnographer

@玄云南

@黑暗福音

@南拳大叔

@一苇杭之

知乎用户 QB 同学 发表

人犯了错就应当受到惩罚,当断手的断手,当断脚的断脚。如果有人可以犯了错而不受到惩罚,那还有谁会相信上帝的荣光呢。

知乎用户 闫毅航 发表

“你敢半夜出门撸串么”….

知乎用户 后天 发表

喝点酒就这样…… 都以为自己要上天。

我一同学就这样,平时看不出来,一喝酒就上天。

跟这次太像了:

有一次,我们一帮人吃饭,其中有那么四五个都是这号人……

回去路上看见路边坐着一对情侣,就主动招人家。

那男的不干了,就打起来了,一个对我们这边四个。

我们其他人拉了半天才拉开,最后那男的也是满脸血。

好在我们这边人多也拉得及时,没打多久,最后没啥事。

他还算是有文化的,上过学的。要是社会混的,可不就视频那样么……

最后看怎么定性吧,别到时候定性为互殴……

知乎用户 大嘴巴​ 发表

我只想说,在现在的中国,保持死刑很有必要,
因为有些暴力犯罪者,手段太过残暴,欺凌弱小如果虐杀蚂蚁小虫,
这样的暴徒,不配留在人世间,因为他们已经毫无人性可言了,
需要必须的法律条款,可以把他们依法送上西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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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视频中的暴力者,对倒地女性,晕倒之后毫无还手之力,如果晕死一般的女性,
仍要恶意殴打头部,这要是没有视频,会不会被判为双方互殴、各赔对方呢?!

那些废死派学者,你们可以要求严格监督死刑审判、复核,
但如果要求在今天的社会彻底废除死刑,就纯属 F 入大脑了。
事实上,废死派学者在今天的中国已经成功了,
经济类犯罪已经几乎没有死刑了 (不是全没有),
大家可以想一想,富人和穷人,犯这种经济类犯罪到达死刑边界的可能性,
谁最有可能,享受经济类犯罪几乎没有死刑的优惠呢?

知乎用户 大白兔捣药秋复春 发表

朝裆卷。必要时用膝盖。

再用胳膊肘攻击他的腰子。

辣椒面撒眼睛。

烤串的铁钎子插他肩胛骨中间的部位。最好同时插两面,这个略有难度。

用啤酒瓶子打头,一般这种胖男人,头肥。抗击打力强,打的话要用瓶底击打太阳穴。

最好的是攻击男性的裤裆,然后快跑。喊着火了。不能吃眼前亏。女的真的打不过男的。他们皮糙肉厚,打他们也不疼不到哪去。得快准狠。除了男的裤裆子我们女的真的哪也打不过。

不要被男性抓到。尤其头发。被抓住的话,脚跟踹他腋下的肋骨。最好还是攻击他的裆部。快跑。不嫌恶心可以用手,直接给他来个睾丸扭转。扭好了可以达到直接摘除的效果。没事可以练练。

知乎用户 体面至死 发表

广东揭阳普宁 17 岁女孩残忍杀害 4 岁男童,事件的真相和具体情况是什么? - 知乎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530492460

然而这个问题至今回答量不足一千,令人感叹。

不要质问为什么没有男人帮忙,因为

知乎用户 拉费耳伯爵​ 发表

最简单的道理:君子不立危墙之下。

遇到酒醉的流氓调戏,最好的办法就是起身走人,转手报警。

走就完了,连钱都不要付。店家没有做到保持店面安全的义务,就不配得到报酬。

什么?店家非要我付钱?

“对不起,有人调戏我,我一个女孩子我害怕,我要回家。我就不给钱,你报警吧。”

(这个时候店家若有良心,就会摆摆手,这顿不要钱了,你快跑)

转天回来再给店家就是了。

这才是成年人的处理方式,这才是成年人有效保护自己的方式。

**势单力薄的女性绝不要像视频中那样,同伴给壮汉一酒瓶子。**既不能制服坏人,反而刺激了酒后罪犯变本加厉、甚至 “理所应当” 的施暴——“你敢打我?我打死你”就是这么来的。

(这是因为后来有狂暴的殴打,情节恶劣,所以是铁案一块,没什么说的;

如果男的只是给了女的几巴掌,没有引发舆情,是不是又成 “互殴” 了?你这几巴掌是不是白挨了?

要么就一击彻底制止调戏,要么就走为上计。

切不能把自己由 “受害” 变成 “互殴”,最后落个“激化矛盾” 的责任。有理也变成没理了。

如果一酒瓶子制服倒好,可多少女孩子能做到一瓶子打翻醉汉呢?

做不到,就跑。

这个社会大多数是 “好男不跟女斗” 的,但流氓不是。碰上一次就要你命。干嘛要去赌这一下呢?

知乎用户 言枫​ 发表

寻衅滋事罪

故意伤害罪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正义不仅仅要实现,还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采取行动实施抓捕,严查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依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调查其黑社会性质活动。

人民法院务必公开审理此案,用司法判决引领社会正气,回应公众的合理需求。

知乎用户 松漫舞​ 发表

P 民请愿:严惩所有凶手!严查唐山司法系统!还大家一个安定清明的社会环境!

知乎用户 山河 发表

我总觉得这件事会大事化小,小事化无。

但愿预测错误。

知乎用户 木子李​ 发表

原视频在这,太可恶了

唐山某路烧烤店,男生耍流氓未果挨骂,男…

以下图片均来自网络聊天群,理性对待。

知乎用户 小五 125 发表

这是无规则的街头打架,且双方还是男女,女性不占任何优势,力气和体型吃亏较大。

有人说会和稀泥,应该不会,影响挺大的,女的受伤也不轻。是否有重伤,需要验伤 (我们老百姓说的重伤和法律认定的重伤不是一个概念)

这种事,大部分人遇到了,应该都会发生打斗事件。惹事的一方,就是想占便宜,不给占,就会动手打人。

如果惹事的一方是普通人,那和他一起吃饭的人,进屋里面,首先是控制局面,劝解双方,不要让事态继续恶化,很明显该事件后续进屋的人,不问青红皂白,直接抄东西打人。

这种事,任何普通人遇到 (无论你什么身份,只要没有明显的服装显示特征),被打的可能性都极大。

知乎用户 法卷书虫 发表

居然有人痛心疾首地控诉 “这些人只是被行政拘留” 而已。就不能好好辨别下吗?那是唐山另外一个打架事件,过去几年了,

这个事件已经激起公愤,火速上了热搜。

除了对伤者表示同情,更主要的还是投射到自身的恐惧:这种事情真的,有可能发生在你我身上。

如果不被严惩,你我以后何以安然生活在中华大地上!

关于这几个 “爷们” 的后果,就看最后的验伤结果了。

但是不管怎样,这伙人全部都要入刑。

如果最后验伤结果是轻伤或以下,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如果是女孩子重伤,则有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寻衅滋事罪是五年以下,这个属于情节很恶劣的,估计要顶格五年。

如果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话,最高可判十年。

希望女孩子没事,这帮人在牢里蹲个三五年好好反省吧。

不知道这帮人的背景,但多半是一些社会下层的没啥脑子的人。最担心的是,他们出来后会干票大的,然后吃枪子,那样注定又有人倒霉。

对于女孩子来说,心理方面的伤害或许大于生理。

我们需要得出的教训就是:出门在外,要把每个陌生人看成疯狗。不要因为争一口气,失去更多。视频里这位女孩子,如果对骚扰只是不理,或者直接走开,男的或许不至于再继续。这种男的,通常是社会上的 loser,被拒绝了一定会恼怒成羞的。所以,还是不要去惹他们为好。

遇到疯狗,讨论任何公平、尊严、权益都没有用,唯有躲。

而且我就知道,肯定会有人断章取义,说我受害者有罪论。

我是在讨论价值观吗?我是在建议如何减少潜在伤害。

遇到疯狗,你有两种选择:一是远远躲开,它跑过来你也跑。二是跟它正面刚,不能输气质,不能丢面子,坚决大声呵斥,跟它讲道理,维护尊严。

你肯定会选第二个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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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已经发布通告,人民日报都转发了。

警方用词很严谨。“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只描述了行为,未定罪名,但隐含了至少涉嫌寻衅滋事罪的初步判定,各位担心只是行政拘留的可以稍微放心下了。

因为受害者伤情不明,行凶者也没抓到,所以暂时没法说明,是以涉嫌什么罪刑拘。

如果抓到人后,伤者伤势不重(但愿),就以涉嫌寻衅滋事罪立案侦查。如果伤者伤重可能会以故意伤害罪刑拘。

当然,如果侦查过程中伤者病情有变,也有可能随时变更罪名。

知乎用户 徐行​ 发表

拿不出禁枪禁毒的魄力来禁烟禁酒,在有些地区,扫黑除恶永远任重道远。

知乎用户 雪友​ 发表

我有个问题,如果,看到这个情况,知道赤手空拳肯定打不过,这个时候,拿起刀砍死几个,违法吗?

知乎用户 喂喂喂 发表

好多年没见过被打的这么惨的人了。

好多年了。

知乎用户 松鹤​ 发表

真的,这帮人就是缺德!

这都能动手,道德教育任重道远。

知乎用户 尔湾 Leo​ 发表

看了视频了,如果在美国,掏枪打死这几个男的都是没有任何法律责任的合法自卫反击。

我是坚定的拥枪派,用枪反对暴政,我不相信,但是被打的女人是我的老婆妹妹家人,我一定用我的枪干死那几个狗逼畜生!

在美国合法开枪,你要知道的防卫法则

和谐社会朗朗乾坤,能发生这样恶性暴力事件,令人发指。唯有拿起武器反击,这是唯一解决问题的方法。持枪给弱小者生存的机会!!

知乎用户 轻尘栖若草 发表

太特么可怕了,这种情况没办法避免。

无缘无故,也没啥利益冲突,人家就是要骚扰你,就是要打你,而且单纯从武力上还比你强,普通民众碰到这种情况下,基本上都得玩完。

这种情况下,谈如何避免,就好像老师小时候说的一样,别人为什么就打你,不打别人这个逻辑一样,都是混蛋逻辑。

除非你身处公安局,消防队,政府部门。。。等等特殊场所。

不然都特么抓瞎。

知乎用户 Mlsnye 丶小凡 发表

无法无天支持严惩!

建议十年以上起步!

喝了点酒就这样,平时可见一般,估计也是无法无天惯了,大概率是当地的小混混,很可能涉及到黑

有一说一死刑对这种人渣非常有必要,这种我觉得应该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数罪并罚直接顶格处罚,首要头目直接枪毙最好!虽然知道死刑不现实,但是看的真生气!

知乎用户 温科水院 发表

性骚扰,故意杀人,打黑除恶为什么没有严打这些黑恶势力,应该给受害者验伤,对杀人者严惩不贷,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公开处理结果。

知乎用户 短指甲肖恩​ 发表

说实话,看到这个新闻我有点麻木了。

不是不心疼被害者,也不是给流氓洗地。

两年多了,【安全感】这个词已经远离我们太久太久了。

我知道犯罪分子一定会得到惩戒,但比起过去,再大快人心的处理结果也很难让我们得到安宁。

生活真难。

知乎用户 无可就是九头鸟 发表

喝酒绝对不是故意伤人的理由,

我喝了几十年酒,

怎么就没拿酒瓶子砸女孩子?

怎么就没拿椅子砸女孩子?

原因很简单,我不是人渣!

知乎用户 上善若水 发表

狐朋狗友,不问青红皂白就上去一起打人了,

这样的人该严惩

这样的朋友不该交

女孩子出门要保护好自己

知乎用户 寻天凌寒 发表

出门在外如何保护好自身安全?

作为体格和力量均远不如一般男性,更别说视频里那几个人的女性一员,我表示,旅游不会考虑唐山。

这是针对这次事件,能想到的最大的保障自身安全的方法了。

代入一下,别说我出门一般不跟着小伙伴们走了,就算大家一起去旅游,我那些女性朋友同事,啊,那就算算上我的男性朋友,也少有那种体格的。

而且从视频来看,那一群,更像是一群黑社会的。一般人就是喝醉酒都不敢这么做。

而且一般人的朋友遇见这种事第一反应是劝架,而不是第一反应是上去群殴,他们也太熟练了

所以只能惹不起躲了,谁让当地治安那么差呢!

知乎用户 老刀把子 发表

“出门在外如何保护自身安全”,如果出门在外,还需要严格的自我保护,防范来自其他人的物理伤害,这是在打中国公安的脸,是在打中国政府的脸,是在打现代中国的脸。

此次案件中,怎么保护自己?忍气吞声让人继续摸背,再陪着喝杯酒?在压倒性的暴力面前,作为个体的人怎么保护自己?

所以,个体只能集资培养、雇佣专业的暴力组织,赋予他们合法使用暴力的权力,以保护社会个体不受非法伤害。同时以严苛的法律,防止滥权和堕落。

原始社会有部落,封建社会有宗族,如果以后每个人都要靠自己来保护自己,那必然是一个比原始社会还残酷的人类世界。

知乎用户 啵啵 发表

骚扰不成就恼羞成怒,醉酒和搭讪不成不能成为暴力和恶行的借口!

1、首先澄清的是:视频中的男子明显是骚扰,而并非搭讪,媒体乱用词语明显引人误会并且有替男子洗脱的嫌疑;

2、其次,在法律意义上醉酒并不能免除男子故意伤害的责任;

3、商家负有安全管理义务,如果没有进行劝阻也有一定的责任。

最后,真的不知道得不到就毁掉是什么变态心理!

知乎用户 及第状元郎 发表

知乎的法官和律师把案件说的很清楚了,我就不赘述了。

我主要分析一下唐山的风土民情。唐山有句顺口溜,东北虎,唐山狼,秦皇岛小绵羊。

这么严重的暴力事件发生在唐山毫不奇怪。

从唐山设市开始就是一个工矿城市。唐山经济本质上就是北京的重化工业基地。唐山的经济机构非常畸形,主要靠第二产业活着。第一产业,第三产业比例很低。唐山是一个小城市,人口高度本地化,外来人口很少,而且唐山人口结构中高学历的人才更少。

根据人口普查,唐山全市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 1111717 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 1209047 人。与 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 10 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 8788 人上升为 14404 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 14804 人上升为 15665 人。与 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市常住人口中,15 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 9.34 年提高至 10.07 年,文盲率由 2.22% 下降为 1.20%。

当然城市治理水平低,市民素质不高。有钱,有矿,加上人口结构低端。打架斗殴,涉黑案件一直是家常便饭。出现什么光怪陆离的案件都不奇怪。

唐山黑帮最著名的团伙就是唐山菜刀队。

他们的组成人员,大多是初高中毕业的混混,大学没有办法考上,没参上军,工厂进不去,同时因为游手好闲,不学无术,成为了无业人员。最初少部分人,在唐山地区活动,他们开始频繁的在公路上,向来往经过的车辆收取所谓的 “保护费”,而到了后来,看到有利可图,这些年轻人发展的规模越来越大,而他们的能量,也从唐山市区,逐渐辐射到了整个河北省,甚至是全国的其他地方。

之所以叫做菜刀队,这是因为这些年轻人,不少人都喜欢背上一个军绿色的背包,而里面赫然放着一把随时能够掏出来搏斗的菜刀或者是铁棍等其他凶器,因为这并不属于管制刀具,成为了当时最为常见的兵器。很快,菜刀队的 “业务” 便越干越大,他们明目张胆的在唐山矿区店铺索取费用,来往车辆,必须留下 “买路财” 才能够通行,除此之外,他们甚至成为黑吃黑的打手,参与不正当的商业竞争,成为马前卒,进行打砸抢烧。

而让菜刀队凶名在外的,要数他们的 “吞并” 活动,他们开始广泛的和附近其他帮会进行斗殴,争夺利益,比如南下和天津黑帮进行斗殴,在东部又和秦皇岛的 “渔霸” 火并,紧接着在东北和当地人搏斗。因此菜刀队经常组织起数百号人,浩浩荡荡,手提菜刀,和他人逞凶斗狠,这种现象,在如今看起来有些难以想象,但是在当时却是真实发生的事情,社会上人心惶惶,当时的北方,有着 “东北虎、唐山狼” 的说法,实际上这里指的正是唐山菜刀队。

而他们经过数年,手上也是沾满了罪恶,欺辱妇女,买凶杀人,更是有无数人因此而离世。包括维护治安的民警和士兵。面对这帮造成巨大破坏的匪徒,最终在同年七月二,国家下发 “严打” 令,各个部门迅速集结起来,打击各地的黑恶势力,而菜刀队首当其冲成为重点打击的对象,在第一个月,便有 600 多人被逮捕,其中经过调查,犯有重大罪行的 50 余人,被枪毙,老百姓听闻后,无不拍手称快。

知乎用户 嘟嘟嘟 发表

不复杂,就是一场斗殴,按法律流程处理即可

就是这些兔左献媚失败,有、好笑

知乎用户 堆个大雪人 发表

社会影响过于恶劣,建议无期。

知乎用户 王子卿​ 发表

当年全国 “严打”,老家镇上有个人酒醉后闲逛,走到肉联厂门口,对着刚下班的几个女工乱讲污言秽语,被保卫科当场抓获,扭送派出所。

再后来,他被定为 “流氓罪”,判了十五年,即便有减刑,放出来的时候也四十多岁了,父母早已去世,妻子也已改嫁,孩子不认这个流氓爹,跑到南方打工、结婚、定居。

之后这人就自己住在老家土坯房里,偶尔打打零工,大部分时间就自己在家里喝酒。

前几年夏天,他在家突发疾病猝死,过了几天,邻居闻到腐败的臭味,就找来村支书,砸开大门进去以后,发现尸体上已经爬满了蛆虫,原话是 “脸都被虫子拱烂了”。

酒后胡言被判十五年徒刑,现在看来或许有些矫枉过正,但唐山这几个成年男人酒后骚扰、殴打妇女,枪毙都不为过。

知乎用户 电光幻影炼金术​​ 发表

发现有人性骚扰,作为女生,第一反应应该是立马离开现场,而不是跟坏人推搡!你也不知道坏人是不是亡命徒,会不会突然杀心把你宰了。

一句话都不要跟坏人说!不要指责,也不要谩骂!你也不知道坏人是不是亡命徒,会不会突然杀心把你宰了。

跟恶势力斗争的应该是警察,而不是普通人(无论男女)!

这个位置白色女生(受害者)推开了男生,并且好像张嘴在说什么,可能是在大声喝止。

这是极其危险的操作!立马走人 + 报警才是正确的操作。宁见法官,不见法医!

并不是说受害者有罪,受害者没错,但是要尽量保护好自己!

我的拳击教练告诉我,如果在社会上碰到坏人,即便拳击很好,也最好不要动手。面对坏人最好的办法仍然是跑路。如果迫不得已出手,要保证一击突然把坏人打倒,然后立马跑路,绝对不要跟坏人缠斗!因为你也不知道对方有没有带刀!

上图中的受害者女生的朋友抡起酒瓶朝男生头顶砸了过去,不但没起到眩晕效果,反而激怒了男生和男生的帮凶。

这个女生朋友的行为是极其危险的!

正如我的教练所说,一旦出手就要一击打倒,然后立马跑路报警,千万不要激怒坏人然后缠斗!

如果女生没有练习过的话,很难一拳打倒社会哥。所以抡瓶子是绝对错误的动作,拉着朋友朝大路赶紧跑才是上路!欠烧烤店老板的钱可以改天再给!在坏人没被激怒的情况下,被追打是小概率事件!

总而言之不要跟陌生人起冲突或者干架,你永远不知道坏人有多坏!


有回答说对待暴力的最好手段是惩治暴力,然而这样案件的爆出往往会激发更多的暴力案件,惩治是来不及的。最好的手段仍然是保护好自己,远离坏人!

知乎用户 何学源​​ 发表

看了视频,可能有几种违法情形将受到处罚:

一是搭讪过程对女性动手动脚涉嫌强制猥亵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 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强制猥亵、侮辱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是殴打他人,涉嫌故意伤害的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是涉嫌寻衅滋事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一个视频不是案件的全部事实,具体案件细节还是需要等待警方的调查和认定。

知乎用户 今天好靓仔 发表

我要说句可能挨喷的话,建议不是结伴三人以上,且人均 178cm 体重 160 的组合,早点觉悟,尽量保护自己。

怎么保护自己先不说,我知道有人会说重点是严惩违法犯罪人员,你怎么在这里让大家保护自己,在这里解释一下。道理很简单,一是严惩这事,说白了大家说话不管用,在网上制造舆论没毛病,摇旗呐喊也可以,都是顺手的事,但大家没有权力,你想定一个涉黑,当地相关部门会同意吗?最终还要回到一个现实问题,当几个彪熊大汉围殴你,你怎么办?二是想减少这样的事件,单单靠严刑还不够,必须经济发展态势好,人人安居乐业,这在目前看来,显然是朝着相反的方向发展。

答案是凉拌。假如你根本不要命,日常随身携带致命的武器,遇到这种时候大不了玩命,反正你也不想活。那么,你就是大哥,是顶级的硬茬子。你不怕坐牢,不怕死刑,不怕赔钱,不怕疼,不怕祸及家人,那你就是无敌的。

可大多数人是不想走到这一步的,就算一个 80kg 级的散打选手,遇到这种情况,也要考虑会不会下手太重让对方挂了,对方会不会掏出刀子等。有了顾虑,就有了弱点。

所以,我真诚的建议,不是三个以上身高体重壮实,并且顾虑少的人,都应该逐渐提高自己的防备意识。至于怎么提高,很多人都不爱说教,尤其是陌生人的指教,我就拿自己举例吧。

1. 我平常先观察那种寸头紧身 t 恤爱去的场所,然后尽量不去。这种人都爱喝酒,一般在大排档或者小饭馆,小饭馆这个得自己观察,有些店不大,经常有寸头纹身哥来炒几个菜喝点酒,反正一般请朋友吃饭都会去好一些场所,没钱的花就自己做,自己不想做饭又非要吃这种场所食物的,那就买了带走,减少停留时间。夜店、酒吧我没去过不清楚,但网吧、ktv 我好几次都遇到寸头纹身哥,尽量就不去了。

2. 情侣们提前讨论一个话题 “当路上遇到有人调戏女朋友时,应该怎么办”,在这个问题上达成一致,这样遇上了也能有默契。此处我和身边的朋友一致认为,不要搭理,不要有眼神接触,看情况选择默默走开或者一起跑。

3. 通勤的时候,有车的上下车注意周边情况,没车的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能走大路就不走小路,回家开门和关门的时候注意周边安全,家里最好有摄像头。走路的时候观察周围环境,快速通过可能发生高空抛物的地方,比如小区楼下。注意脚下井盖,尤其是晚上可以把手机的手电筒打开。

4. 我主要属于饮食环境差、通勤环境差的人,如果居住、工作环境都差,短时间又无法脱离苦海,那么可以向不要命发展。说白了,都到这个份上了,你只要提前做好准备,哪怕只有 40kg160cm,你突然掏出一个利刃疯狗似的乱划乱捅,不用考虑后果,你命都不要,怕什么。

知乎用户 二民​ 发表

创记录的一亿以上热度。


寻衅滋事的顶流,人民日报开始加入追凶的行列。


犯罪分子已经捕获,现在就看被打人的伤情,如果严重,判刑会是五年以上。

那个轮酒瓶子先砸下去的黑衣女也一样得受处罚,情有可原也得拘留,虽然有些人故意忽略这一段的截图。

要克制冲动,可以赏那个臭流氓耳光,不要动用酒瓶子这种物件。


10 日下午,唐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来广普向澎湃新闻记者表示,上述案件嫌疑人已经锁定,公安部门正在抓捕。


寻衅滋事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一般就是拘留 15 天以下。

构成寻衅滋事罪造成伤害按照等级来判刑,如果没有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如没有达到伤害等级或虽达到等级却属轻微伤,则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寻衅滋事_百度百科​baike.baidu.com/item/%E5%AF%BB%E8%A1%85%E6%BB%8B%E4%BA%8B/1081015?fr=aladdin

轻伤害和轻微伤的标准精确到厘米级,只要够标准罪犯跑不了。

多人殴打一人,行为恶劣,如果女方不同意和解,赔偿不到位,为首者一般会判实刑,不会很重,但是有案底。

民事赔偿打人的肯定得赔,少不了。

这是一个小流氓在调戏妇女,寻衅滋事,然后调戏不成一群人对几个人进行殴打。

醉酒不能减轻其刑罚。

现在得等女性治疗后验伤结果。

至于男打女,现代社会男女平等,对处罚没影响。

往性别上去引申,其心可诛。流氓本身就是极少数。

至于回答中说狗男人,女生几个人去烧烤店喝酒不对,唐山这种城市怎么样这些实在没有必要。

知乎用户 舆论排头兵​ 发表

这男生多大了?

哪年上的小学?

用的是不是人教版的教材?

各位,要搞清楚什么事情该上热榜啊!


声明:以下两篇文章,开放所有版权,非商用,尽请转载分项!!

人教版毒教材最后会怎样处理?媒体评价「毒教材整改不能避开追责问责,一句道歉、一个整改承诺还不够」,涉事人员会受到哪些处罚?

知乎用户 可乐猪 发表

按照现在这些层出不穷的恶性事件,是否该考虑严打了?

知乎用户 谈情硕爱​ 发表

卧槽 这是哪啊 这还是不是中国的天下

说实话我带女朋友出去吃饭都不太敢去这种地方

酒鬼太多了 酒品也不行

看那个男的穿的那个 boy 就恶心

知乎用户 王纵横 发表

“在中国,你可以安心地深夜出门吃烧烤撸串”

知乎用户 水水水水 发表

今天看见朋友圈发这个信息,朋友的评论是 “恐男也是有道理的”,似乎这个事的指向已经成了男女矛盾。

但我觉得这好像已经偏离了本质,变成了一种宣泄了。因为事件当中,女性的身份不是被打的原因,原因是拒绝。换成男的拒绝了这个人就不会被打吗?这就是一个恶霸对弱者的欺凌。他到底有什么背景,有什么势力,有什么用气光天化日打人?这才是背后深藏的恶魔。

这种偏离我觉得是在误导所有人,但似乎很少人意识到这一点。

知乎用户 冒子​ 发表

6 月 10 日,河北唐山。有目击者称,10 日凌晨路过机场路一家烧烤店时,见多人起冲突,疑因男子酒后搭讪女子,后多人对女子进行殴打。

烧烤店监控画面显示,一位穿深色衣服的男子走进店里,他走路晃晃悠悠的,应该是喝了酒。

他和老板说了几句话后走向门口坐着三个女生的一桌,和其中一位穿白上衣的说了几句话,抬手要摸女生的背,女生用手推开了他,他扇白衣女生耳光,两人撕打起来。

坐在白衣女生对面的黑衣女子拿起酒瓶砸到男子头上,男子头部出血。

几位男子同伴的男性从门外冲进来加入纠纷,场面混乱。

最开始被搭讪的白衣服女生被一位黑衣男子抓着头发从店里拖到外面,那名深色上衣的男子继续对躺在地上无力还手的女生进行殴打。

还一把推开了一位拉架的女性路人,路人头部撞到台阶,倒地不起。

之后几名男子对白衣女孩进行了长达 1 分钟的围殴。

几位打人男子被拉开,女生抓住机会逃出监控画面,深色上衣男子从桌子上拿了一瓶啤酒也追出画面。

记者采访到当地派出所,派出所回应:有出警,但更多细节暂时无法透露。

随后警方公告称,已锁定嫌疑人,正在全力实施抓捕。


视频里面,被打最狠的女生,我估摸着最少挨了 10 个酒瓶子,好像还被行凶者拿着碎掉的啤酒瓶颈扎脸,

被看起来体型高大体重可能近 200 斤的男子跳起来重踩头部,很有可能构成严重的脑震荡,重伤的概率很大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打人的这是一群什么垃 *,看得我血压飙升

喝酒不是你违法乱纪的借口,人多势众也不是横行霸道的资本

也别趁机挑起性别对立,无论男女,看到这条新闻都会很生气。

既然已经开始抓人,那我就一个愿望:

请严惩。

知乎用户 柚子同学​ 发表

先看张图,随便选几条

1、打到尿血,也只是轻微伤

2、打断肋骨,也只是轻微伤

所以,这个妹子被打成这这样,最多也只可能是个轻微伤,打人者可能判几个月就滚出来了。

社会在进步,不文明的人越来越少了,相应的伤害标准也应该提高了,最起码打断肋骨,打到尿血这种怎么也该是个轻伤,够丫的进去蹲几年,才有威慑力

知乎用户 叶晨曦 发表

不要上升到性别对立,警惕某些心怀不轨者借机打拳。这是偶发性的恶劣事件,考验的是人性和性别无关。你们被带跑偏了,现实中这类施暴者不会上微博不会上小红书,他们看不见发声也不在乎发声。只希望见义勇为者多一点。唉

知乎用户 吾周周​ 发表

叹为观止,这几个男的是精虫成了精吧?思考问题不用脑子用的精子?

众目睽睽之下调戏不成就要痛下杀手,大脑不知道有没有完整沟回。

这个案子现在热点极高,舆论压力之下估计会做铁案典范处理,只要这些人成年了,牢底坐穿跑不了。

我就担心里面混着未成年罪犯。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通过这件事,可以看出微博上的用户,不知是年纪太小还是被保护的太好,感觉太天真、单纯了。

世界上时时刻刻都有人在死去,同样的违法行为也是。

悲观的看,世界的秩序从头到尾都只有混乱,安全是相对的。

危险一直都在身边。

所以我一直和我妹说:

不要穿的那么清凉

不要大晚上出去

不要去夜店玩

她总和我说:

女性凭什么不能决定自己穿什么?

女性凭什么不能半夜出去?

女性凭什么不能去夜店?

你们这是歧视,女性也有自由。

对啊,有自由。

但是也要承担各种风险,你们考虑过吗?

正如我上面说的,安全是相对的,你有时候连自己刷手机的时间都没法控制,又怎么能控制未知的风险?

一群天真的孩子天天刷女性帮助女性,等真正出了事只有身边的人能救你,帮助?都是假的……

最终受伤的只有自己。

即便有人帮助了你,事情无论如何都发生了。

至于有人问要怎么保护自己?

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跑,不要妄想改变别人,更不要把希望寄托在别人身上。

运气不好时,走在路上都有花盆砸脑门。

这是所有人都要面对的事,不分你我,不分男女。

犯罪的人才是共同敌人。

知乎用户 孜然 发表

真的很社会。

微博刷到视频的时候,一开始还是一脸懵逼,不知道这个监控有啥可看的。

然后就看见打起来了,然后就是不知哪里来的一群人混战。

不得不重新看了一遍,大概搞清楚是咋回事了。

视频重点在左上角,一个绿衣服男的进来不知道要干啥,出门的时候走到左上角那桌女生旁边,伸手去摸白衣女生后背,女生躲开,男的又动手动脚的,女生招架,男的直接一巴掌。

然后白衣女居然拎起啤酒瓶砸绿衣男头,然后白衣女对面的黑衣黄发女也拎了个酒瓶砸绿衣男头。

我只在影视剧见过拿啤酒瓶砸头的。

然后门外进来绿衣男一伙的一个黑衣男的,还有一个白衣男的,然后就是混战。当然女生弱势,很快有个女的就被拖出去了。

然后从另一个监控看,事情发生的时候,外面一堆人冲进去,包括一个白衣女的,她也拎了一把椅子。然后就是女生们被打的很惨,抓头发、砸酒瓶、踹头、推到后脑磕台阶上。。。

即使女生们已经倒地没有招架之力了,这群男的也没有停手。

。。。

打人的男的会受到什么处罚?

不清楚,网传拘留 10 日。

但是已经爆了热搜,估计也不会被轻饶,不然就不是法治社会了。

希望能重判,影响太坏了。

出门在外如何保护自身安全?

1. 少去烧烤摊烧烤店

喝酒撸串一般都是一群人,尤其是一群男人,危险系数比较高。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而且烧烤可能致癌,少吃为好。

2. 既然去了烧烤店,就要明白大家都不是一个人,都是一伙人,那个敢上你桌闹事的人绝对不是善茬,即使他主动招惹你,你也该怂就怂,想办法离开然后考虑报警。

3. 影视剧是影视剧,别当真。别觉得有酒瓶子就可以砸人。万一把人砸死了还得坐牢。即使砸不死,惹恼了他同伙,你也吃不了兜着走。

4. 别指望周围的人帮你,即使你是女生。再仗义的男的也不敢正面杠流氓,尤其是一群流氓,那种不要命的英雄救美的愣头青男的只存在于影视剧和你的幻想中。说周围男的不报警的,你当流氓是聋的吗?你但凡打电话,可能一起被打。

5. 万一你拎不清几斤几两,已经开人家瓢了,人家一堆兄弟招呼上来了,为了避免被打成猪头,跪下磕头求饶不丢人。大丈夫能屈能伸,何况小女子呢。事后你再报警也不迟。

最后,坐等官方回应。

知乎用户 纸糊 发表

https://mp.weixin.qq.com/s/Y8INKANjnbayOHrtSXCV-A

知乎用户 小石子 发表

我不敢看原视频,但我真知道,给他们一把刀,他们敢当场杀了人。

知乎用户 天奇 发表

这种残暴程度属于歹徒了,属于陈鹤皋老师主张的要勇于搏斗、当场击杀的那种。

知乎用户 小遥说 发表

明明是人的问题,却总有人喜欢贯之以男女。

性别从来不是区分人的工具和表现,性格才是。

就像用星座代表人的性格一样可笑。

知乎用户 呵呵​ 发表

首先我要表明态度,望法律严惩这几个地痞流氓,至少判十年以上。

其次,我要再重复一遍坚持了很多年的一个观点:

远离垃圾人,如果不幸与垃圾人发生接触,要在尽量短的时间内想办法脱离。

这里的垃圾人,指的是那些低素质、戾气重、有暴力倾向的人。

这类人,一般过的都不如意,工作生活不稳定,往往把自身的困苦和不幸归咎于他人和社会,稍有不满就容易走极端。

烧烤店打人的那几个,就属于这类垃圾人,性骚扰女性,不成就开始施加暴力,而且是下死手。

那如果我们替换其中,又该怎样做让自己的损失最小呢?

还是我在上面说的,首先,要有预见性的远离垃圾人;其次,如果没法远离,要尽早脱离接触。

幸运的是,对于大部分陌生人,我们接触过一次之后就不会再有第二次,在这种情况下,当你不幸遇到垃圾人时,能走就走,不能走就先忍,然后再想办法走,不要去纠葛其中的对错,因为这毫无意义,垃圾人是不讲道理的,你和他纠葛的越久,你的损失越大,他们不值得你浪费任何时间和精力。

同时,要学会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不要去激怒垃圾人,对于那些素质高的人,他再怎么生气也基本不会动手,因为知道动手的后果;但对于垃圾人,可能就是你说话稍微直了一点,他就被激怒了,从而对你暴力相向。

我们常说相由心生,看一个人的面相也基本能确定这个人的精神状态是怎样的,再听他开口说话,基本上就能判断个八九不离十了,所以对于预见垃圾人,其实不是个难事,难的是怎么脱离垃圾人。

当一个人的切身利益受到损害时,本能的反应是反抗,同时讨个说法,但这只能对正常人有用,对垃圾人无效,当你知道对面是垃圾人时,要先退一步,然后该报警报警,该维权维权。

烧烤店的这几个女孩,面对垃圾人侵害时,第一反应是反抗,这本没有错,但几个弱女子面对几个大汉,那是毫无胜算的。

那两个女孩用酒瓶子砸对方头的方式反抗,这一下子就会激发起垃圾人的怒气值,垃圾人本来情绪就不受控,这一砸直接就把垃圾人砸红眼了,肯定会加倍还回来,所以垃圾人后面下手非常狠,看了那个白衣女子被送医的照片,真的太惨了,可能三个月都出不了院。

最后的结果,应该是这些垃圾人被重判,那是他们罪有应得,但这几个女孩也受了重伤,这个损失无法挽回。

用酒瓶子砸人头的场景,一般是在电影电视剧里才能看到,通常是被砸的那一方瞬间就晕倒了,那是影视效果,现实中,你用酒瓶砸别人头,对方瞬间就有反击能力,当看到自己的血顺着头皮流下,怒气槽会瞬间拉满,肾上腺素飙升,战力翻倍,等待你的就难料了。

所以,骂归骂,打归打,能骂就别打,非打不可时,尽量不要主动扩大打架的范围,比如尽量不要首先使用工具,即使使用也要控制好边界,如果你没有十足的把握用工具反杀对方,那对方就能用你的工具打翻你,要把局面控制在对自己有利的范围内,就像中印冲突中双方都没有用热武器,一开始是赤手空拳打,然后使用冷兵器打,因为一旦用了热兵器,后面可能就无法控制了。而用酒瓶爆对方头,无论是杀伤力还是画面感,都是非常震撼的,而对方又有反击能力,当自己被来这么几下子瞬间就不行了。

接下来说说我朋友媳妇的一件类似的经历吧。

那年,她还在上大学,170cm,110kg,在江西某地上大学,平时也利用休息日去烧烤店打工,有一天晚上,有一桌的客人喝高了,她去端菜的时候,有一个客人摸了一下她的手,她瞬感恶心至极,立马拿起了身边的一个啤酒瓶子。

注意,她是把啤酒瓶高高的举起,然后重重地砸到了桌子边,露出了犬牙状的边缘,那桌人一看这架势,全都站起来了,然后她另一只手又砸了一个啤酒瓶,现在是左右手一边一个,指着站起来的那几个人,那几个人看了她几秒,就灰溜溜地跑走了。

然后那桌人再也没来过。

想想看,当她面对垃圾人性骚扰时,没有直接武力反抗,而是选择了另一种方式,让对方知道继续侵犯的代价,即使她自身身体条件在线,也没有主动用啤酒瓶攻击对方,而只是用啤酒瓶喝阻对方,最后成功化解。

而大多数女生,170cm,110kg,这两项指标估计一项都达不到,那你还怎么跟对面的垃圾人战斗?完全没有胜算,别说一打一,就算三个女的打一个男的,都打不过,是真的打不过,男女的力量完全不在一个量级上,曾看过另一个视频,也是男女起了争执,女的用啤酒瓶砸男人头,然后男的反杀,另一个女的拿凳子打,又被反杀,画面里一共有五个女的,全被男的放倒,而男的基本没有受伤。

最后,希望大家都能远离垃圾人,同时国家扫黑除恶的力度要继续加强,对这些地痞流氓、人渣败类要重判,避免他们祸害人间。

知乎用户 胡冰涛 发表

看视频是真的恐怖。

从视频中我们可以看到:

一个喝醉男子在与穿白衣服的女生搭讪未果的情况下,恼羞成怒,和女生打了起来(主要是男的打女生),

女生的同行朋友,穿黑衣服的女生帮忙,疑似拿啤酒瓶砸在了男的脑袋上,事情发展越来越激烈,

男的在外面吃串的朋友闻讯赶来,加入了打人行列,

先是三四个一起打穿黑衣服的女生,被另外一个穿灰衣服的女生紧紧护住;

接着,三四个男的将白衣服的女生拽出烧烤店并拳打脚踢,另外一个穿白衣服的女生劝阻未果,被一把推倒在烧烤店前的台阶上,赶来的灰衣服女生一把将其护住,又是一顿拳打脚踢;

视频的最后,女生被拉到监控看不到的地方,又免不了被一顿打。

这就是视频的全部内容了,扫黑除恶进行这么多年了,还有这种事情发生,必须严惩。

打人的原因不难看出,喝酒的男子搭讪未果,面子挂不住,

这其实是很多人喝酒了的恶习,

没喝酒之前,看着是个正常人,

喝完酒之后,在酒精的作用下,以前脑子里想的事,就在现实中不假思索地做出来,

没喝酒之前,自己是中国的,

喝完酒之后,中国是自己的,那么在这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一切都要屈从在自己的意志之下,

在酒精的作用下,怎么能有人不服从自己呢?

不服的,自然要打到对方服了为止,

这就是打人男子的内心逻辑。

说实话,喝多了控制不了自己,喜欢乱搞甚至打人的,

有一个算一个,都是垃圾,

都是垃圾!!!

他不知道自己控制不了么?

他知道,但是他不愿意承认,然后下次继续,

这种人,只有法律的铁拳才能让他清醒,重新做人。

知乎用户 啊毛 发表

假新闻吧,女孩半夜吃烧烤很安全的

知乎用户 穷酸居士 发表

第一题:惩罚个 der,对于这种人渣坐几年牢跟度假没啥区别,因为只要不是死罪,无非就是坐牢。而被打的姑娘估计一辈子的阴影,那一顿足球踢和打脑袋十有八九也会有后遗症。

第二题:没法保护,都是命。法治社会遇到纯傻逼除了百依百顺只有干死他或者被他干死。或者提高身份地位财力远离傻逼出没的地方。

顺带说下拉架这事儿:

你拉架势必被卷入战团,对面下死手了,你不下死手人数也不占优白挨打,说不定落个残疾命也丢了。

你要下死手了,基本上可以和傻逼们肩并肩手拉手进去接受再教育了。

所以这大环境,再热的血都跟冰镇似的,都自求多福吧……

知乎用户 赵山河 发表

看的让人愤怒,但如果我在现场肯定不敢上去插手。

有时候你挨打可以,还手就是互殴。

顶多躲起来报警。

这社会还有这么野蛮的人真是少见。这还不算黑社会吗?

知乎用户 龙宇 发表

要是在我们这,十几年前这帮男人直接就是一顿收拾

我高中时听我的同桌说过一件事:在十几年前;他们村里有一对情侣在镇上一家餐馆吃饭,店内有两个男人调戏女生。男生去阻止还被打了,男生气不过;把这事就跟村里人说了

村里人一听,团结起来;全村几百号人到处追那两个人。最后发现了,几百人追着打。最后在一个树林里把这两人一顿暴打,其中一人腿都被打折了。

我问他派出所咋处理的,他具体咋说的我记不清了;反正就是不了了之。

但从此以后,再也没人敢来这里闹事了

知乎用户 北京刑事律师陈营 发表

血压上来了,气得发抖。

(勉强冷静一下)作为律师,简单说四点

首先,在公共场合对女性动手动脚,公然进行骚扰、侮辱,使用暴力手段进行强制猥亵,就已经涉嫌强制猥亵罪,并且是在公共场合当众进行,属于结果加重情节,可以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二,不仅实施了强制猥亵,并且纠集多人实施围殴,随意殴打他人,并且致人受伤,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影响恶劣,涉嫌寻衅滋事罪,最高可判五年。

第三,围殴行为如果造成被害人轻伤以上后果,当然还构成故意伤害罪。而且视频里多次用脚重踹被害人头部,属于要害部位,如果能认定成功,还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

还有一点,以上犯罪犯意不同,侵犯的客体不同,是可以分别定罪的,也就是数罪并罚,量刑会叠加计算。

法网恢恢,只要敢动手,就别怕一整部刑法等着判。

知乎用户 计量经济学三折 发表

能不能从严从重,判死刑来震慑不法份子?

知乎用户 Aglaia​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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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不忍视

明明是朋友聚餐,碰上猥亵,还被伤的如此之重

八号说了扫黑除恶,十号就出了这种恶劣事件,脸都要被打肿了吧

还有,无关性别,这种事件下面还有说这种话的人

真的是打拳魔怔了吧

朋友圈里的女生都很愤怒,但是大多都呼吁不要扯上性别对立,严惩凶手,打击黑恶势力

但是看到网上这样的消息,真的会心寒

现在的环境都是怎么了…….

知乎用户 原来的号 发表

我想起了几年前,那个全能神在麦当劳杀人的事了…… 一开始也以为是搭讪未果……

知乎用户 欺仙 发表

垃圾就是垃圾,前年我遭遇家暴的时候,我家住的地方就是我们村拆迁安置,按理说,只要我愿意告诉家里人,男的压根打不了我。偏偏我没说,夜里一点多了,有几个烧烤店看到了,也没说什么。第二天见我还在劝我,婚姻怎么怎么,要忍着男人如何如何。

这件事真的不是在打拳,男女力量悬殊差距太大。能利用这点差距动手的垃圾就是垃圾,该判刑判刑,跟地域跟人际交往不应该一样。

知乎用户 蛤蟆的油 发表

微信群里传了很多消息,有模有样的。

如果是真的,那可能就没什么惩罚了,而且动手的好像是他小弟。

你和我讲… 我都觉得好笑. jpg

希望上面都是假的,希望不会有人顶包,希望不是赔点钱了事,我只是希望。

知乎用户 lwangls 发表

建议把重庆那个开枪交警调来唐山

知乎用户 江湖夜雨​ 发表

恢复严打吧

知乎用户 太坚易勃​ 发表

我看一个回答里说,唐山因为什么什么原因,黑恶势力比较多?

我没看错吧?意思是这三年扫黑除恶在唐山没起任何作用是吗?

长春这几年除非老混子和精神小伙还抠架,其他早就演变成顶鼻子对骂 “你牛逼你打我一下?你动我一下试试?” 然后互相喷口水。充分证明了扫黑除恶行动的威严和持续影响。上个月一个出租车司机和加油站工人干起来了,俩人脸贴脸骂了二十分钟,当然我也是看了二十分钟,愣是没人敢先动手,推搡都没有。

当然冲动之下动手的也有,但一群男的打女的……

说实话我活了三十六年,记事也有三十大多年了,没见过。

倒是见过一群女的打一个男的,边打边往女厕所拖的那种,我没跟进去,没有后续报道……

知乎用户 川建国 发表

从严从重判决,对于恶劣事件群情激愤很正常。

但上升到地域,上升到扫黑除恶无用,多少沾点。。

十年前,这事能上热搜?现在为什么能上,治安变好了,这种事少见了。

知乎用户 伏雨朝寒 发表

唉。

看完视频义愤填膺。

性骚扰之后觉得别人不给自己面子直接开始殴打,这完全是故意杀人啊。

希望受害者验伤,拒绝和解,把这种人都送进去。

另外插句题外话,就算我在现场,我应该也就是打电话报警,不太敢上去劝的,除非是那种 8,9 个同事,同学一起聚会的情况下,可能敢劝架。

最后吐个槽,有个密接,分分钟全部控制,这么恶劣的案件,不上热搜某些部门不动。现在都人没抓起来呢,真是突出一个效率。

知乎用户 子宇​ 发表

唐山五害这个事让我想到以前写过一篇文章,里面有一个观点,和这次的纯粹地痞流氓无关。纯粹建立在两性体力差别上。就是在某些情况下女性要注意安全,和男性争执的时候要留心,因为男的体力比女的强,他说不过你他要弄你,一弄往往致死(这种案件很多)。

当时我几个女性朋友看了很生气,觉得为什么要教育女人呢?你为什么不去教育男人?

其实这里有一点误解。这个误解我现在也想明白了。

一个事情发生以后,有两种声音,一种是犯罪很多,都是因为女人晚上出去;

一种声音是,因为犯罪很多,所以女性晚上不要出去。

我其实属于后者,而且觉得前者是傻逼。

也不是我教育女人,只是写什么也影响不了那些真正的坏人。我只能对我周围的人劝她们趋利避害,并不是我真的觉得错在你(女)。

我的朋友基本都生活在北上广深这些相对讲文明的地方,所以遇事可以据理力争。当然,即使这么解释,我也没觉得自己对,只是因为大家对世界的看法有根本性不同。我对很多事,确实不太持有进步主义的观点。

总之,现在第一我强烈支持你润,第二,我支持在可以合法持枪的地方 shoot 他们,shoot 到死,shoot 爆他们的睾丸。第三,我只能劝你自保 + 当心。

知乎用户 十月七 发表

看了视频,气到说不出话。

这就像你走在路上,突然被一只疯狗盯着咬一样,太可怕了,在这里谈什么自我保护都没有意义了。

抬凳子砸像受害者头部、抓住头发拖拉受害者、用瓶子砸受害者头部等等。这不是打人、是谋杀,这不是故意伤害,是故意杀人未遂。

知乎用户 小学生 发表

电击棍,或者高压的那种喷火枪,女生力气小,要起到一发入魂的效果,又不能致命。就得避免用物理攻击,得用化学能。我个人不推荐用喷雾,这玩意你操作不好容易被反伤。高压那种便携的喷火枪,一点,插人身上,衣服瞬间能烧开,直接就烤肉。电击棍得往有肉的地方捅。这些还是比较有效的。正常一打一应该够了。如果人多,并且人家攻击性强,我觉得这时候可以往死里弄了,弄死一个再说。没办法的事情,不是你死就是他死的。这种情况警察来了少人也得开枪。

知乎用户 努尔哗赤 发表

让女性学会保护自己以避免伤害,和鼓吹女性洁身自好来 “预防” 性侵是同样的逻辑,意思都是确保犯罪者性侵的、伤害的是其他人。 ​​​

别为他们辩解!别说什么他们喝酒了!

事实是:他们就是违法犯罪了,就是目无法纪,就是欺辱女性,就是以多欺少,就是对女性的身体和心理造成了伤害!

其次,对犯罪者进行一次严惩,远比对受害者教育一万次学会【保护自己】有用多了。 ​​​​

很多评论说:女孩子在外面保护好自己,这就是典型的受害者有罪论,正确的方式难道不应该是教育男孩子尊重女性并且不要有任何暴力倾向吗?

最后,还是那句话:人们只告诉女孩子在外面要保护好自己 却从未告诉过男的要对女孩子尊重。

知乎用户 依斐 发表

我只能说牛逼。

事情过去了一天以上,牛逼就牛逼在警察居然还没有抓到人。

几个混子而已,随便找几个唐山的社会闲散人员估计都问的出来。

偏偏警察找不到,我只能说警察真牛逼。

知乎上居然找不到视频了,唐山混子牛逼。

知乎用户 164885 发表

那我来打个拳

被打的这个人如果是男的,这次热搜就没了

以黑恶势力的下手轻重来看

目前受害人受到的伤害程度之低,已经属于女性红利了

如果是男的,视频估计已经过不了审核了,兴许人连医院都不用送了

知乎用户 Anastasia​ 发表

带剑,带枪,带榴弹炮,带坦克,带战列舰,带航空母舰,带核弹,掀起一场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

去你妈的。

有没有人记得名为国家的共同体应有的功能及合法性基础之一就是为了让其成员无需考虑 “出门在外如何保护好自身安全” 啊?

知乎用户 小峰君 发表

警方通报半夜两点四十分发生的,这就有点厉害了,河北人民都不睡觉的吗?

看视频是三个男的吃完饭后有一个人看到女的后走过去摸了一下女的,然后女的彪了一句唐山普通话,扔了个啤酒,男的就开始殴打了,然后同桌的女的拿着啤酒瓶打男的,紧接着同伙过来把同桌女的拉开并殴打,随后又去打第一个女的。只能说唐山民风剽悍,这种魔幻场景只在香港电影中出现过,三个男的可能都是古惑仔爱好者。

法律问题上看这三个人各自犯了几个罪,情节严重程度和自首悔罪得到受害人谅解综合评定。比如第一个男的,骚扰女性构成寻衅滋事罪,而后殴打女性构成故意伤害罪,在之后团伙殴打构成聚众斗殴罪,不清楚有没有悔罪情节,比如打了人之后潘然悔悟打 120 或者送到医院抢救,没有的话量刑就会偏重。

最后,想知道凌晨两点半开烧烤的店和吃烧烤的人都是什么人?唐山市政府难道不该管管凌晨两点半的烧烤店吗?也对,政府部门的人五点后就下班了,晚上是政府监管最弱的时候。黑社会黑店什么的只敢在晚上行动,比如贩毒卖淫斗殴等等都是在晚上进行的。大半夜男的和女的吃烧烤这本身就不正常。

想要社会治安好,建议把晚上营业的烧烤店、洗脚城、酒吧等等全特么关了,只保留必要的超市、酒店、网吧营业,我相信这样就能逼很多黑社会黑帮和贪腐分子们在白天现原形,警察的业绩马上就上来了。

知乎用户 千辩万话​ 发表

从公布的视频来看,似乎不杀不足平民愤,但是法律是理性的,民愤越大不代表处罚越重,当然在量刑时会做适当考虑。

如果几位壮汉不涉及其他事件,不是扫黑除恶的漏网之鱼,那么单独这个案件最终可能的定性是寻衅滋事或故意伤害,难以上升为故意杀人,最终的定性和量刑主要取决于伤者的伤情。如损伤程度未达到重伤标准,那么量刑应在 5 年以内,不至于牢底坐穿,但如果女子颅内损伤严重达到重伤标准,量刑会相应的提高。

知乎用户 LimeRence 发表

知乎用户 岳照眠​ 发表

还是我们安全,撒花∠※

知乎用户 愁飞之人王逍瑕​ 发表

如果你不敢看视频,那我用文字来给你形容一下这件事有多恐怖:

在香港黑帮电影,或者民国旧社会电视剧里,当黑帮想 “蓄意” 谋杀一个人的时候,大概率会先制造一些看上去 “偶然” 的冲突,然后再趁乱把人灭了。

而这些题材故事里最血腥、最绝望、最不是人的场景,大概就和这段监控里的画面差不多了。

所以,当一群人恶劣到了动机像旧社会黑帮,行为像旧社会黑帮,后果像旧社会黑帮,影响像旧社会黑帮的时候,那他们就是旧社会的黑帮!

他们不仅应该受到审判,还应该像其他黑帮一样,被彻底消灭!

知乎用户 hyu jj 发表

有人说结果大事化了,NONONO,这个肯定判刑几年起步,市长都不敢保这样的人,惹火上身的,这时谁敢出来谁死。

知乎用户 应子糖 发表

分两种情况:

1 双方不认识,男的上前骚扰陌生女人,被拒后恼羞成怒殴打女人——可能性 50%。

2 双方认识,之前就有过节,这次是仇人见面分外眼红——可能性 50%。

以下第二种情况继续细分:

2.1 两人之前有感情纠纷,不涉及金钱—— 可能性 15% (比如劈腿)

2.2 两人之前有金钱纠纷,不涉及感情——可能性 15%(比如非法集资,村镇银行存款「失踪」

2.3 既有感情又有金钱纠纷——可能性 20%(比如杀猪盘)

————————

如果你觉得第一种情况的可能性是 100%,第二种情况的可能性是 0%,那是基于你自己的常识。

怎么,只准你拥有你自己的常识,不准别人拥有别人自己的常识?

————————

不管认不认识这么打人都不对

有一种可能叫狗咬狗,我从来不探讨 “狗咬狗” 对不对。

当然,如果你觉得狗咬狗的可能性是 0%,

那就又回到了:只准你自己估算可能性,不允许别人估算可能性?你是仙女吗?

![](data:image/svg+xml;utf8,)

知乎用户 郭楠不想爆金币 发表

被打和被杀哪个更可怜哪个更值得被关注呢?

是被打哦。

同一天的事件,受害者也同样都是女性,一个热搜不断,热度爆表,一个冷冷清清无经问津。

大 v 们看到有人被打都要气抖冷,血压升高,怎么看到有人被沙害了反而无动于衷,看都不看了呢?

一条鲜活的生命就这么消失,这么多义愤填膺的人怎么连看她一眼也不肯?

被杀的她就不需要公道,不需要正义了吗?

知乎用户 程 CC 发表

从微博来看知乎的讨论。

我从来没有见过这种类型的男人。

希望不要发展成男女对立的讨论。

那群打人的人,不算是文明社会的人。属于牲口。

希望国家将他们圈起来!

知乎用户 Osward 发表

关于自保,街头斗殴法则第一条:

不要卷入街头斗殴……

遭遇冲突时先思考两个问题,第一个就是能不能避免冲突,第二个就是如果不能避免冲突,如何将损失最小化。

当然,像视频中那种畜生禽兽,显然是属于后者:无法避免冲突的类型,不能通过无视或者讲道理来解决问题,这时候尽量避免激怒对方让侵害行为升级是比较正确的举动。

其实个人不太建议一些诸如 “女生应该练 xxx” 之类的说法,因为这种黑恶势力群殴的情况,就算你甄子丹附体你也架不住。

说了这么多,其实视频中的局面基本上是一个无解局,对方铁了心就是冲着搞事情来的,这种情况不存在什么自我保护避免伤害这种说法了,只有想办法去降低伤害程度。

至于犯了什么法怎么判,留给法律专业的人来回答。

最后,希望不要往性别对立上带节奏,别说女的,我一大男人都不愿意碰上这样的社会渣滓。这种社会垃圾跟昆山龙哥一路子是全人类的公敌,对男女都是如此。

知乎用户 公子北辰 发表

有那么一瞬间,我以为视频里面的人是昆山龙哥

知乎用户 律窗法雨 发表

第一个问题,涉案人明显已经涉嫌寻衅滋事、故意伤害,为什么没有及时抓人?

第二个问题,如此恶性事件,舆论发酵前,为何没看到当地通报?

第三个问题,为啥我的微博一直无法转发分享?

知乎用户 实战专家鲍明忠​ 发表

唐山版本的 “孙小果”!!!!

6 月 10 日,河北唐山,网曝一段监控视频,画面中男子走到白衣女子身旁,对其进行骚扰,女孩对此表示了不满,语言上有了一些冲突,男子觉得自己失了面子,直接扇了女子一巴掌,随后双方发生肢体冲突,一名上前帮忙的黑衣女子被重摔在地,白衣女子被男子同行人拉到店外继续殴打,10 日下午,店铺老板表示,当时有顾客报警,警方已介入处理。

可以从画面中看到,男子和其伙伴打人的手段极其狠辣,让人看的胆战心惊,几个壮汉把几个弱女子按在地上打,男子还用鞋底往女孩脸上踩,用啤酒瓶往女子头上砸,视频被曝光后,引起了网友的强烈愤慨。

多名男子围殴一名女子,这再大的争执都不能成为打人的理由,发生在烧烤店门前的打人事件,店主不知情吗?很难说店主是不知道的,因为发生冲突是在店内发生的,而且把邻桌的好几桌客人都误伤了,看到这种情况,第一时间应该报警,但是遗憾的是,店主并没有第一时间进行报警和制止,而是呆呆的看着,让人感到无助。

10 日下午,唐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来广普向澎湃新闻记者表示,上述案件嫌疑人已经锁定,公安部门正在抓捕。

知乎用户 王诚实​ 发表

前两年我还总觉得遇到这种事硬刚回去比较好,

现在看来,真的,怂一点,再怂一点。

命比什么都重要。


之前看到过一个故事,讲的是一个女生,被强奸,誓死不从,

然后从楼上跳下去。

高位截瘫.

再然后,家里因为负担不起医药费将她遗弃了。

后来是社工接手的她。

社工阿姨是看厕所的,为了擦洗方便,所以内裤自然是不穿的。

于是每个过来照顾的人,都可以看见她的私处。

想想都觉得可笑,明明是为了保「名节」才跳楼的,

到最后最不重要的就是名节。

没有什么比命更重要了。


谈到出门在外如何保护自己,说到底,还是攻击性强一点比较好。

我说的是打扮上的攻击性。

奇装异服最好,唇钉眉骨钉安排上,淘宝有卖那种黏贴的。

再不济也给自己安排一个花色的头发。

这样至少看上去足够「不好惹」。

毕竟男宝欺负人也是要讲投产比的。

当然,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好找」,

越是夸张的打扮,万一出事的时候,

记住你的人越多。

还有,一旦遇到不测,不要硬刚。

不要硬刚

不要硬刚

重要的话说三遍。

很多时候,硬刚的效果真的不好,

尤其是在你和对面体力差距悬殊的情况下。

不要激怒对方,不要激怒对方,不要激怒对方。

其实我是不建议女生带除了报警器以外的防身用品的,

因为一旦出问题,带了也大概率打不过。

三棱刺可能有用,但是地铁安检过不了。

能呼救的时候大声呼救,不能呼救的时候尽量毁坏路人财产,

至少让更多人「看到」,

这很重要。

剩下的老生常谈也不说了,不过就是少在夜里出门,不要走阴暗巷子。

说了也要被打成政治不正确。

但还是那句话,留住命就是胜利。

毕竟,万一遭遇不测,被怎么编排都是有可能的。

就像下图那样。

知乎用户 南行兮​ 发表

人的神经都是极为敏感的,当你遇到生理反应让自己感到不舒服,不安全的人,最好是第一时间赶紧逃。但往往只要他们开始动手了,很难跑的。

大多数情况下,同样的场景,很少有人会真正的出手相救。如何自保,最大化的制止这种情况?

我告诉大家,无论男女,最有效的办法,是又快又狠,一下子挖了他蛋蛋!

相信我,没有什么比这个有效!

你可以用你的筷子,勺子,或者是手,拼尽全力,一定要拼尽全力!就是那一下,一击得手。

为啥猴子偷桃在武学里那么管用,又那么招人恨,因为这一招是最无解,破坏力最大的。你就想着这是你保命的唯一手段了,你就奋不顾身不顾一切,盯紧他的命根子,就是这一下。

一般他都会立马瘫软,不能动弹,你也不用管,趁他丧失战斗力,跑就行了。蛋蛋中了这一下,他是没办法追你的。

还有第二招就是眼睛,照着他眼睛就是一勺子,别留手,稳稳贴过去。

反正遇到类似的情况,大家千万记住,就是心要狠手要快,让这些人 渣一下子就翻了,你就安全了。纠缠越久,越危险的。

知乎用户 高安路老实人​ 发表

楼上三千多个回答闭眼也知道胡扯

本回答唯一真理

不要说唐山了

上海这种地方烧烤店晚上都是黑社会聚集地

但凡是治安好的地方说白了晚上都不大会有这种店开着

晚上开着的店本来就少

和街溜子黑社会打照面的概率自然暴增

看到放了酒瓶的桌就远离

非要觉得自己牛逼立于危墙之下那就立吧

各色人各怀鬼胎的摇旗呐喊后

得利的自然不是被打得你

知乎用户 Venom Snake 发表

半夜三点能出门吃烧烤的假新闻少看,会误导你对真实世界的治安水平的判断。这种路边烧烤店,出现打架斗殴酒后闹事这类情况,才是日常状态。

如果你身边没有大队人马,无论男女,尽量不要去充满酒鬼的地方,有基本生活常识的都知道,路边烧烤摊就是酒鬼和流氓的聚集地。

避开危险永远比事后有人替你伸张正义更有益所有人的健康。

知乎用户 LUELUE 发表

凌晨 2 点,本质是治安问题,扯他妈什么男女啊?

是你儿子凌晨 2 点在外面吃饭你不担心啊?

还是哪个国家凌晨 2 点外面很安全啊?

知乎用户 沙鸥​ 发表

六月的盛夏里看完视频浑身发冷!

必须严惩!入刑!否则这种暴行只拘留啥的新闻传播的越广,会有更多的有样学样!

知乎用户 无字碑​ 发表

现在是没有政府管了吗??? 出了这种事,这么严重的围殴,竟然没有第一时间把人控制起来? 把双方分开,打人者严格控制,调查取证,打了这么长时间,警方没有到场,我以为唐山没有警察这个职业,没有警察这个编制了。我就想问问,如果当街有一伙人在这里持刀抢劫,还没有人管,那后果会是什么? 整个地方都是抢劫团伙的地盘,这地方就占山为王,直接建国了哥?? 这是小事吗? 那如果有警察,请问警察是管着干嘛的? 我真的搞不明白,也有一点蒙圈,我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时候,只知道一切不太正常

光天化日之下,靠近北京的唐山,二线城市,经济发展的黄金地带,不是什么穷乡僻壤,教化不浸的偏远地段,皇城根上,天子脚下,就有人敢在闹市街头,喝的酩酊大醉,肆意羞辱他人,组团对女性围猎,不尊重别人生命财产和健康权,直接上手,被拒绝后恼羞成怒,直接往死里打,这是哪啊??? 在场所有人看到公民权益被侵犯,没有一个出于公义起身维护制止局面不说,还看着越闹越大,在旁边笑呵呵,唯恐天下不乱,这是什么?? 这是动荡之象,麻木不仁了,水火不侵,彻底沦为妖魔了。神仙还有个彻底的区分划分,成妖成魔,这是什么玩意?? 整个人完全无自主意识,跟着行为就那么走,完全认为这几个壮汉随意剥夺和侵犯他人的财产,是多么一件自由的事情,“人的权利神圣不可侵犯”,如果这个前提都没有了,对国家基本的意识形态如何维护运作和存在都不知道了,我们这个国家还存在个屁? 自身还存在个屁?

你们还在麻木不仁吗? 民国的时候,反动统治的军阀,都没有这么惹眼嚣张的去展示他存在的特权,不去敬畏法律和基本为人的权利,人的权力都没有了,变得可以随时侵犯他的财产,他的一切,只要是别人愿意,不受到任何保护,对此没有任何代价,那法律还有个屁作用???? 人人还不够笑话那玩意怎么执行的,人的权利和平等是要深入人心的,人的社会是要平稳和控制才能稳定的啊,现在这样都算什么??? 整个社会秩序都没了,还扯智慧和风险有什么用???

起码要各司其职吧??? 不能让坏蛋为非作歹吧,大街上,神经病满地跑,流氓地痞瞎溜达,肆无忌惮寻找下一个目标,他看上谁,想怎么样,就怎么做,古代皇帝都没有这样的特权啊,这叫什么啊,国家的主人是谁,国家现在是谁的,掌握在谁手里啊? 可以这么嚣张,不管不顾,肆无忌惮,美国总统都没有这种玩意当的有意思啊,一夜回到解放前,土皇帝都没有这么嚣张的。仿佛军阀混战的时候,老百姓的财产和安全可以被各方势力反复蹂躏,今天是这三个姑娘遇到这么一波人,下一个又是谁呢??

总不会天下只有一家流氓土匪吧??

从上一次小情侣在青岛被打被杀,到今天三个年轻女子吃饭被骚扰和暴打,整个社会的负面新闻都在向着初出茅庐的年轻人使劲,这是在教会我们怎么做人?? 教会学会历史秩序?? 踩在我们头上告诉我们谁才是国家和历史的主人,要学会怎么臣服和尊重你们??? 打出一身奴颜婢骨??? 要学会怎么俯首称臣??? 好家伙,这个乾坤倒个,要不上上面还有个领导人在,全冲着我们年轻人使劲了是吧?? 把我们当肥肉了是吧??? 吃着喝着我们前辈打下来的江山基业,发达了要自己建立新的统治秩序,自己占山为王了是吧??? 两瓶啤酒下肚,真当自己是什么玩意了????

又踹,又踢,又打,又发疯,可算是从婴儿时期长起来,你爹妈没把你掐死是吧?? 可算和平年代长大,自己没有受到虐待,现在倒是来劲,想给别人点教训尝尝是吧? 人渣,垃圾,真没点 b 数,这不是普通的问题,这是统治权继承权的问题,谁应该踩在谁的脑袋上,谁有权利做一切凶狠别人虐待别人,谁可以堂而皇之爬在所有人头上拉屎,我活了 20 多年,还从来没见过有这样的,我乖乖的做公民,可不是为了便宜这些玩意的,这叫什么啊?

我现在已经不知道我要怎么办了? 我应该听谁的,过去我听国家的,我听警察的,是因为他们保护我的生命财产安全,告诉我做人的尊贵和道理,可是现在呢,明显有人占山为王,往我头上拉屎,有些人竟然躲了。发生这么大的事,出过警,现在嫌疑人在哪都不知道,完全是无监管,与程序,无秩序,也无道理,无意义,无水平,什么也没有,只告诉我白打了一架,大家一起骂了两句,其余什么也没有,那我要这玩意干嘛??? 我要这种现状干嘛?? 我要这种破烂的狗啃的干嘛?? 我为什么要和平过渡接受这一切??? 我不明白,我弄不明白。

不过我觉得我应该有一把枪,这是迫在眉睫的事情

法律不过是个空壳子,一切只在许与不许之间,如果这件事,本身就看的很严重,法律也是全的,机构也是全的,权责也在那里,那这件事中间不会有一秒钟的真空期,但是现实告诉我,什么也没有,我就不明白,这一切存在有什么意义? 法律? 警察?? 给我展示真空期?? 所有人突然消失,所有人突然失效? 只有打人的张牙舞爪这个有趣的现象吗?? 用现实情况不惜重金出演一个愚人节的玩笑?? 我看不到,我只有无尽的恐惧和深深的狐疑,这个玩笑太彻底了,他把我对社会的信心击碎了,也许未来会有一个复杂的环境,我只看到一瞬间,所有人的政府停滞了,伤害人的事情都可以了,侵犯别人的事情这都可以了,公民,警察,职责,到现在闹大了,才开始有这么一点点转环的余地,一,我是个年轻人,二,我是个女的,三,我自诩和他们一样,还是一个合法负责任的公民,但是现在没有人管他们,那些可以侵犯我的人,就和我一样,那我存在的意义是什么?? 我什么也不是,也就什么也没有,也就什么也不用负责,也许接下来我会重新思考一些事情。就是这样

下一次,出现一个一个星期的窗口期,那什么事都不用进行,不是所有热度供出来的事,都是负责任,我只看到某些确定存在的时间和定义,一分钟,两分钟,一天,两天,如果一年两年呢,开了这个头,就什么也不需要。也毫无顾忌,我要重新思考一些事情和行为定义,做一些自己想做的事

知乎用户 佐侑 发表

北京头条:交谈被拒、对抗几名女子。

“深夜出门撸串?不好意思,美国给不了你这种安全感”

我也不认为美国能给这种安全感。只是觉得讽刺。

知乎用户 unknown pig 发表

感谢知乎、微博上每一位为民请命、为民发声的善良的、勇敢的普通人!

正因为歹徒一直都知道 99.99% 的人都会袖手旁观,所以歹徒才敢这般残暴得令人发指!

为什么 99.99% 的人会选择冷眼和袖手旁观?

我想起了一句话:手无论怎么反反复复也握不住一粒沙的!

我们尽量不要袖手旁观当看客!尽量不要当原子人!尽量不要当一粒沙!我们普通人只能通过团结才能震慑非法的恶行!这次你作为看客躲过了,但你能保证下次被不法恶行侵害的人不是自己和自己身边的亲朋好友吗?如果到时候同样没有任何一个人会来帮助你你该怎么办?将心比心太珍贵了!

谁家都有妻子、姐姐、妹妹、女儿和母亲,这几个穷凶极恶、丧心病狂的恶徒等他们伏法进了监狱后,他们一定会被狠狠 hit 每一天!

知乎用户 冰度有限 发表

打人者将受到哪些惩处,决定了正常人在社会生活中的安全感。

正常人缺乏安全感,而侵害人缺乏顾虑的社会环境是令人难以容忍的。这也就是现行的正当防卫制度一直为人诟病的原因之一。正常人很难及时有效地保护自己;而智力和下限双缺的人既没有智力考虑行为的后果,也没有下限阻碍自己的恶劣行径,从而能对正常人造成巨大的伤害。

当然,在这个事件中,当事女性面对多名男性显然缺乏正当防卫的条件。所以,唯一的救济途径就是法律。不仅对于她而言,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想要在社会生活中获得安全感乃至尊严,都需要依赖法律的公正和效力。

另外,说一点我注意到的其它事情。烧烤店、大排档,商铺沿街摆放桌椅板凳占道经营是违法的。城市的夜间有宁静也有嘈杂,也有很多充满油污的地方:露天大吵大嚷、七八个人喧哗喝酒摇骰子、一地的垃圾和酒瓶、噪音油烟一同毫无顾忌地飘向楼上的居民楼。看着只想绕着走,对于那些居住在周边及楼上的居民更是不堪其扰。不需要生活经验,也不需要经常看新闻报道,你也能知道,这样的环境确实为打架闹事客观上提供了土壤。

建议各地城市管理执法队对此加强管理建设和力度。大家在生活中,如果看到类似的情况,无论是为自家的宁静还是为他人的安宁,都可以拨打城管的电话,不要给他们肆意妄为的空间。

就先说到这里。

知乎用户 人间又值得 发表

无意挑起对立,但这件事里还是女生更勇敢一些:

有个路人女孩看到受害人被拖出来打,虽然害怕但还是冲上去想帮忙、被同行的人抱住了…

最后的时候那个躺在地上的妹子看到旁边一个妹子被拉到监控死角去打 又爬起来去帮忙了… 真的很心痛 [泪]

知乎用户 我又回来了 发表

看了视频,打的太狠了吧。这么多膀大腰圆的打一女的,怎么好意思的?

知乎用户 数据误码率​ 发表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出来说话➕中国警方认证号出来发言➕公安部回应。

市局➕省厅➕公安部都惊动了,绝对小不了,估计现在河北省委办公室就跟《人民的名义》第一集那氛围差不多,插眼等。

最大的愿望是,希望被伤害的女生都平平安安的,早日康复,能亲眼看着这群人渣进监狱、下地狱。

知乎用户 江南烟雨 发表

这个是一个刑事案件。自然会有法律法规来处理。

我说点其他。

我国律师这个群体,真的都是清一色的只会照本宣科,像个机器人一样。缺少对事情本身的思考。

恶性事件发生,最直接的因素是治安问题,但是我们国家目前的社会治安已经是全球前几了,整体来说治安是很好的。

所以,这个问题靠加强治安,效果不会很明显了。

这问题的深层的原因,包含着当下的男女对立加剧,从而诱发的一系列问题,这只是之一。

君不见,当下有多少女儿看不起父亲,母亲瞧不上儿子的事情,我都不说社会上各种男女冲突了,

当一个社会的底层男女对彼此都满怀敌意的时候,类似的这种冲突只会越来越多。

而两性冲突的本质就是男人与男人之间的冲突,女人与女人之间的冲突。

新闻上那些趾高气扬的女人其背后一定有个嚣张跋扈的男人给她撑腰。

而那些为非作歹的男人身边也从来不缺陪他风餐露宿的女人。

放眼当下,渣男舔狗遍地,绿茶骗子处处出动。

人人都只图自己,而哪怕只图自己,很多人也是自顾不暇,这种氛围下,怎么能够不产生极端的人?

只有让大家都回归正确的价值观,这个社会才会更加安宁和谐。

知乎用户 听风君​ 发表

中国需要再来一次严打了

知乎用户 墨白 发表

所以女性出门应该带防狼喷雾。

这玩意淘宝没得卖了。以前在一个回答中曾展示过如何自制防狼喷雾,但是被小管家删了。

下面我用图片贴出来。

希望大家永远不会用到。

知乎用户 喜欢拍 Vlog 的博主 发表

“你们说女生不要一个人出门,她们是三个女生一起。

你们说女生不要去人少偏僻的地方,她们是在路边的饭店。

你们说女生不要穿着暴露,她们穿的 T 恤长裤。

你们说女生不要喝醉酒,她们只是在吃饭。

所以女生到底要怎样才能保护好自己的安全。”

夏天没错,好朋友聚会没错,吃烧烤没错,拒绝被性骚扰没错,长得好看没错,性别没错。

被殴打时保护不了自己,没有错。

如果这个社会保护不了女性,那么是这个社会的错,别想让女性反思。

说的难听一点难道非得带好保险套等待强奸。求凶手留一条命给自己,才能自保吗?

不牢底坐穿,不赔得倾家荡产真的难平全国网友的心。

![](data:image/svg+xml;utf8,)

知乎用户 崔二 发表

海因里希法则

1. 关于这群畜生

这群畜生这次做出这么惨无人道的恶事,

那平时嚣张跋扈、惹是生非绝对不在少数。

群体打人怕是得有 29 次了吧?

其他挑衅、耍横差不多 300 起了吧?

为什么不能在这种恶棍重点教育、监督、监控,屡教不改,次数超过一定额度,为啥不能加重处罚?

非要等他们把俩女孩毁了才下重手收拾?

晚了啊!

2. 关于自我保护

遇到这种恶魔,基本上难以幸免了。

没有 100%有效的法子。

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

字面意思:君子要远离危险的地方。

一是防患于未然,预先觉察潜在的危险,并采取防范措施;

二是一旦发现自己处于危险境地,要及时离开。

比如,尽量减少处于险地的次数

深夜、地点偏僻、没有男性同伴,这些都是风险增高的因素,尽量减少。

我和老婆出去吃饭,进了一家小饭馆,发现店里只有一桌客人,一男一女。

男的光着膀子,雕龙画凤;

女的大腿上打着绷带,椅子旁边放着双拐。

我赶紧拉着老婆走了。

危险,这破地不安全。

恶魔不多,但是遇到可能遭受伤害。

遇到流氓挑衅,先想风险、并想法子避免遭受伤害,世上没有那么多 “应该”。

我有个同事很文静,带女朋友去意识风情区玩儿。

俩人在梁启超纪念馆门口拍照,路过几个小混混冲他女朋友吹口哨。

他拉着女友就走开了。

过了一会儿,在马可波罗广场又遇到那几个混混,又冲他们吹口哨挑衅。

他直接拉女朋友上了路边的出租车,离开了。

知乎用户 壹贰叁 发表

尽我一点绵薄之力。

知乎用户 如来戏红尘 发表

实在太令人气愤了,骚扰不成还打人,被打的女孩做错了什么?文明法治社会竟然有这种人渣!恶心!希望严惩打人男子,免得出来害其他人。

知乎用户 一株冬青​​ 发表

不得不说,很多男的,特别是爱喝酒,酒品还不好的,

喝醉了,翅膀硬了,胆子硬了,鸡儿也硬了,

你怎么判定这是骚扰,确定不是当众强奸未遂?

你怎么判定这是打人,确定不是杀人灭口未遂?

知乎用户 硅基生物 发表

动手的男人有女朋友

知乎用户 谢晦 发表

普通的治安案件,法律范畴。

抵制一切对比政治化扩大化偏激化的暴论

知乎用户 红旗漫 发表

涉黑涉恶严惩,但是部分微博女权大 V 带节奏就不要浑水摸鱼了

涉黑涉恶,交给警察就完事了,这帮人不要命,你打不过,更不要说劝阻,最多就提一句已经报警,还要保持逃跑的距离,自保更重要,因为面对这帮人,你很难保护别人

微博这节奏非常离谱,很多零零后,打王者长大很少暴力倾向,现在遇到真暴力应该理性,自保为主,不要高估自己的力量

另外减少黑恶势力,一个是提高教育水平,一个是提供就业岗位,而不仅仅是严打

知乎用户 刘律 发表

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巨大,朋友圈都是气愤的群众。光这点就重判了。不重判则有鼓励这种行为的意思,也不足以平民愤。

那几个流氓就瑟瑟发抖吧,激起众怒的下场都是很惨的。

知乎用户 HR 白不冰​ 发表

越是经济不景气的时候越要远离和当心身有戾气之人。

有戾气的人其实是人面兽心,你搞不清楚它啥时候爆发兽性。

兽性的引爆可能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鉴别兽性还是有个比较清晰的标准:就是看一个人在无缘无故的情况是否具备言语和行为上的攻击性。

这样的人一旦具备了犯罪事实就应该以故意伤害罪、危害公共安全罪、流氓滋事罪等数罪并罚,从快从重进行判决处理。

其本质就是反人类。

或者叫个人法西斯。

这些人面兽心的人一旦碰到了一起很有可能团伙法西斯,对弱小的人群进行无差别的攻击。

不管男女必要的防身术还是要学点。

以备不时之需。

知乎用户 夏流 发表

在这种问题下打拳的都非蠢即坏。

有的评论说,打人的男的属于 “防卫过当”,因为女生也抡酒瓶了…… 且不论受害者到底有没有甩瓶子砸人,他怎么不说最开始就是这个男的先性骚扰的呢?

也有评论说,视频里就几个女生出来拉了下(也都被揍了),一个帮忙的男人都没有…… 这个真不能怪男的不帮忙,就视频里打人的那个架势,一看就是纯纯的黑社会啊。对方那么多喝上头的、人高马大的混混,谁敢上去阻拦?

视频里的几个小姐姐,都没碰那个男的,就扶了下倒地的受害者而已,就也被推翻了,如果这时候有别的男的站出来拦架,我觉得搞不好他的后果比受害者还严重。

再加上国内一出事儿就和稀泥的态度,如果有好几个见义勇为的男士站出来,跟对方打起来了,就算他们侥幸赢了,受伤也是免不了的,而且之后的判决,搞不好也来个 “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或者 “各打五十大板”,这也不是没有先例。

大家都是普通人,疫情之下本来就过得很不容易了,谁能、谁敢在那个时候站出来?及时打 110 和 120、偷偷拍点视频当证据,就已经算帮忙了。

最后,对着脑袋砸十几个酒瓶子、抡椅子、那么多男的围一圈往人头上踩…… 这不是搭讪不成就故意伤害,而是性骚扰被拒后恼羞成怒杀人未遂

知乎用户 李铁柱之冠 发表

女生最好的个人安防设备,是防狼喷雾。

然而,这种非致命性的个人安防武器,是属于违禁品。

商品种类比淘宝还全的拼夕夕,你可以轻易购买到一把开山大砍刀、匕首……

但是,这种防狼喷雾、催泪瓦斯、辣椒水…… 你根本就买不到。

还有电击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三十二条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也是属于违禁品。

有人肯定说了,女性作为弱势群体,遇到此种危险情况,快跑或者是报警。

我请问你:

受害者是闪电侠吗?

警察叔叔是闪电侠吗?

是时候放开这些所谓违禁品的禁令了!

凭身份证购买,严格管理这些非致命性的个人安防武器,对与保护公民的安全,具有积极意义!

知乎用户 瞰 1 发表

封建时代也不至于此!

知乎用户 崇木夕​ 发表

纠集多人寻衅滋事,故意伤害

并且看这熟练的姿势,不知道以前有没有混过黑社会,建议唐山有线索的群众可以及时向唐山扫黑除恶小组提供。

毕竟现在都是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了,只定性寻衅滋事、故意伤害这种暴力性犯罪的威力可没有直接定涉黑强,为了让唐山的民众有一个和谐友善安全的宵夜环境,让这种丧尽天良的事不要再发生,每个人都可以做出自己的努力!

知乎用户 律师雁帛 发表

我更觉得这是被霸凌者的悲哀

各种回答什么摸后背性骚扰,

就事论事,这外形像是很容易被性骚扰么?高度,宽度,还有国字脸,和你们都喜欢的网红小姐姐们一毛一样还是一根汗毛都不像?

![](data:image/svg+xml;utf8,)

在场十几个人,男的女的没一个搭把手的,难道都没一点儿良知么?

这种情况,随便找一个小学,多得是,校园霸凌罢了

一帮小混混,找一个看着不顺眼的学生,可能是害羞的男生,可能是长得丑的女生。

拳打脚踢,越看他叫越高兴,越看他哭越高兴,看着他痛苦又无助的样子,简直开心极了。

学习好的,人缘好的,长的好看的,跟老师走得近的这些 “体面人” 他们可不敢动

一帮欺软怕硬的主罢了!

动手的主犯,围观的美女给动手的擦手明摆着从犯!为犯罪行为积极地实施帮助,这么多回答怎么没见有人吐槽?

还不是觉得人看起来讨人喜欢咯

自己喜欢的,就自觉会护着,错了也护着

讨厌的,看着她被人打看着她流血也光觉得爽

——看哪人性还真是有意思呢

口口声声说人家被性骚扰,贴着良心问问自己你们自己信么,还不是被这个大旗吸引眼球,女的觉得愤怒,男的觉得好奇都点进来看而已

小学毕业很久了,但是霸凌依然存在,只是没人承认罢了

知乎用户 fuhuian​ 发表

这么久没抓到了,可想而知这帮人背后的势力

我只希望这次国家能至少从省级调派官员严肃处理

把唐山那帮涉黑的,与他们有来往的公务人员连根拔起

否则判也判不了多久,判了也能通过其它办法出来

知乎用户 刘斌律师​ 发表

世风日下,道德沦丧……

光天化日之下,朗朗乾坤之中……

在这样的公共场合,且有那么多人在场,几名男子依然肆无忌惮殴打女性,动作幅度之大,下手之凶狠,让人震惊!

此案中男子疑似搭讪不成纠集其同伙殴打女子的行为属于典型的寻衅滋事行为,众所周知,殴打他人或者结伙殴打他人是寻衅滋事,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在公共场所,结果对他人实施殴打,属于严重破坏社会秩序,情节特别严重。

(一)酒后搭讪女子、尝试摸女子后背可能涉嫌触犯强制猥亵罪。

《刑法》第 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多人对女子进行殴打行为涉嫌触犯故意伤害罪。

《刑法》第 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男子及众人殴打女子,造成轻伤及以上结果的,便可能触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还可能面临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罚。

真的很怀念上个世纪 80 年代的 “严打”!

知乎用户 张飞绣花 发表

悲剧已然发生,谴责罪犯没有实际用处,来分享点对女孩儿们实用的吧。

首先,从源头上,根据各种警方性犯罪数据,和对强奸案受害者案发时的衣着展览,以及警方做过的调研,给很多强奸犯随机看不同女性形象的照片,他们总是能一眼从人群中相中那个受害者,而这些受害者具有高度趋同性,就是俗称的小白兔形象,不是什么大美女或者衣着暴露。被陌生人在无预谋 / 临时起意的情况下性骚扰甚至强奸的女性,绝大部分衣着并不暴露,甚至很朴素,受害者也用不着多漂亮,其中以幼态无害化的风格为主,比如学生装,白 T 牛仔裤装,俗称小白兔形象,反倒是那种穿奇装异服,染个绿毛,穿个深 V 装,脚踩恨天高,化着浓艳烟熏妆的女性,几乎不会遇到这种事,概率很低。这个有点反常识,但是真的。这也符合犯罪心理,喜欢挑软柿子捏,后者形象的女性在罪犯眼里会被下意识判定为不好惹。所以外在不把自己弄成小白兔形象,能从源头上大概率避免掉陌生人的性骚扰或者强奸。熟人预谋有心要害你确实很难防范,不在讨论范围。

​其次,如果确实不幸遇到了不怀好意的陌生人,预判要敏锐,一旦发现苗头不对,不要硬刚(职业女拳手 / 女特种兵 / 女相扑运动员当我没说),硬刚是下下策,一旦发生肢体暴力,你还击了,不管输赢,在事后很可能会被警方定性成 “互殴”(这不是我定的规则),不利于后期主张赔偿和惩罚罪犯,如果自己因为“互殴” 还留下案底就得不偿失了,自己明明是受害者对不对。要成为完美受害者,门槛非常高,也不要想着能正当防卫什么的,能精准被定性为正当防卫的标准和条件也是很高的,幸运点是防卫过当,吃三年牢饭起步,或者不幸不仅没起到防卫作用,反而激怒对方招致更疯狂的暴力。除非确实到了危及生命安全的地步,那自然是宁愿自己住牢房好过住病房或者太平间,但想方设法将暴力扼杀在摇篮里,才是上策。普通女性,包括(自认为)身强力壮的女性,在绝对的体型和体重力量悬殊面前,但凡你没有碾压性优势,一定要默认自己打不过对方,采取怀柔策略。

​第三,什么是怀柔策略?核心就是思想上麻痹罪犯,使对方认为猎物可得性非常高,根本用不着使用暴力。比如被陌生人要微信,就应加尽加,反正转头可以删嘛。拿这个视频里的当事人举例,犯罪男子第一次揩油后,没有马上发起暴力攻击,此时受害女子推开了男子的手,犯罪男子不知道说了什么(估计是二次尝试搭讪),受害女子此时破口大骂男子有病,男子马上暴起再次上手,俩人发生肢体冲突。如果受害女子在第一次推开男子后,男子的反应并没有识相后撤的意思,此时就可以开始采取怀柔策略,比如说:”我今天刚失恋,心情不太好,别介意,大哥。”说罢端起酒杯一饮而尽(喝闷酒状),此时男子应该心生窃喜,大概率会说:“怎么了妹妹?”女子此时就可以顺坡下驴请男子就坐同席吃饭。如果男子脑子缺根筋非要女子组加入他们的主桌,一定要拒绝,说:“我从小社恐,人一多连话都不会说了,还是人少点方便咱们安静聊天(对方大概率就不会再坚持且心生窃喜)。”要是对方细问失恋就三言两语打发,或者称不想提,不如大家来摇骰子或者划拳开心点,摇了几轮骰子或者划了几轮拳之后,趁气氛愉悦,主动提出 “相识就是缘分,加个微信吧”,进一步麻痹罪犯。然后问两个小姐妹想不想吃刚才路过的街对角的冰淇淋(如果在海鲜店就说想吃回锅肉盖饭,在西餐厅就说想吃烤腰子,在火锅店就说想吃凉面,反正一定要说点本店不可能有的,然后出门不远就有的,最好是特定某家,比如街对面那家便利店,拐角那家大排档,商场负一楼那家奶茶店,这种自取比外卖方便的,不然对方大概率要说点外卖[破涕为笑] 就无法将罪犯调虎离山了),不管小姐妹如何一脸懵逼(有些猪队友不会配合),坚称刚才路过那家便利店,很想吃冰淇淋,然后忽悠罪犯去买冰淇淋,此时相谈甚欢,女子还主动提出加微信,罪犯大概率会非常高兴得离店出去买冰淇淋,待对方离店走远一百米左右(100 以内趁机买单),溜之大吉,完美。如果没能成功忽悠罪犯出去买东西,此时启动备选方案,一定不要僵持,假装喝多了做要呕吐状,然后一头冲进厕所,趁机摇人来接自己,临走还要和罪犯男子惜别,称:”今天实在是不行了,我哥 / 我爸非要我回去,改天单约。”罪犯大概率会心想你都主动加他微信了,还相谈甚欢,主动提出改天要和他单约,有戏啊,就不会为难受害女子了。

​说点题外话,如果在公开场合不幸遇到暴力行为,如何有效提高陌生围观群众帮助自己的概率呢?千万不要无目标得对一堆人喊 “救救我”,那多半谁也不救你,瞅准最年轻力壮的那个目标,对着他喊 “那个穿 xx 衣服的小哥哥,救救我,我爸很有钱的,不会让好人白帮忙!”

​身为弱势性别,在体力上没有优势,一定要在智力上有优势,愿所有女孩儿都不会有需要智取的一天。

知乎用户 陆仁依 发表

我不知道啊

我设身处地的想了下如果碰到暴力分子无故殴打的情况怎么样才能自保

有人说冲厨房拿刀,这种情况下是不可能的

有人说自己带刀,这更不可能了

还有人说不要出门,可是我看视频,怎么都不像是荒郊野岭啊,搞不好还是很热闹的地方

更有人说打电话叫警察,恕我直言,被打的人是没有机会的,只有旁观者有机会打这个电话,而旁观者没有打,是不是就是说明他们知道自己会被报复呢。

所以你说该怎么办??

我能想到的办法也只能是贴身携带防身武器了。毕竟,人类太弱了,把爪牙都退化了,而且雌性为了种群繁衍牺牲了太多。

以上。

还有,能不能公开下打人者的行程,出一个危险人群行程 app,好让普通人能绕着走。这事目前还没出人命,要是个老人家或者小朋友呢??要当场出人命呢???

知乎用户 张老干部 发表

建议广大女生多吃肉蛋奶,多锻炼,减少体力差距,增强抗击打能力,遇到这种事,尽量不被打死,好歹能活着被主持公道。

这事咋避免呢?谁能想象得到吃个烧烤还能挨打呢?

攻击速度加上同伙人数,妲己过来了开大招都避免不了挨打。

知乎用户 羽毛毛毛​ 发表

很恐怖… 刚开始那个男的撩闲,骚扰人家正常吃饭的人,被推开就突然那么猛一个巴掌上去把人抽倒了;女生反应很快了,抓了手边的东西反抗,对面的黑衣服女生也很快冲出来拉那个男的,但只有更加变本加厉的殴打…

后面出去之后我还注意到画面左上角的位置有一个看起来像是跟打人男认识的女生去拦了一下,也是被那个男的一下就甩开了,后来他好像发现那个女生认识,又过去抱着人家安慰了两下,我真的……

看起来还有一个黑衣服的大哥在出去之后的中途拦了一下那个打人男,被打的女生之前倒在地上,那时候得以坐起来缓了一下… 面对人家大哥的时候这人渣怎么又不敢一下把人抽开了?

欺软怕硬的混蛋,垃圾,一定要顶格判

知乎用户 曾律师的事务所 发表

看到警方通报,具体如下:

从内容来看,犯罪嫌疑人还未归案!!!

奉劝犯罪嫌疑人一句,赶紧投案自首!!!

最后说一下,行为性质极其恶劣,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特别严重 “都不足以形容犯罪行为的情节。

知乎用户 一个 82 年的外贸人 发表

严惩这些人渣。

男生骚扰女生未果挨骂,随即动手打人, 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了。

最高面临十年以上。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远离这些垃圾。

知乎用户 朝逝夕颜​ 发表

如果这几个男的不去坐牢,这种城市就不要去了。

留在一线城市。就是出门在外保护好自己最安全的途径。

别跟我扯什么 ZZZQ,DYQS。

合法合规灯火通明的烧烤摊子,穿着正常合规合法。

完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活着。

如果都能被害指望不上社会维护的正常规则和规则执行者,那只能润。

没别的路了。

别扯什么 XX 也有错,XX 也有不对这种事。

一码归一码

这种事情你就算把自己裹得仿佛在阿布扎比,那也拦不住身边有武疯子和不给力的社会规则维护机构。

知乎用户 桃花岛主 发表

我问我爷爷,解放初期治安好不好,他说除了未解放的地方外都很好。因为当时法律不完善,基本定罪最多的就是反革命罪,流氓罪。这两个罪包含哪些方面呢?

就是凡是损害人民群众的行为,不管你是损害群众个人还是集体,不论是人身攻击还是损害生产资料,如偷牛,偷粮食,都算反革命罪范畴。而流氓罪更简单,哪怕对妇女不怀好意的吹口哨都属于流氓罪。

这两个罪怎么量刑呢?我爷爷说村里镇里都为省事,大部分直接开公审大会,然后五花大绑拉野地里喂花生米,直接送阎王殿报到了。

爷爷挺怀念那个时代的,黑社会那个时候跟反革命罪比起来都是个笑话。那个时候人民群众真是正义感爆棚,血气正气拉得满满的。

现在法律完善了,但魑魅魍魉反而越来越多。

知乎用户 小和尚 发表

不仅违法而且犯罪,这就是这起案件的性质。

在原有的判罚上,根据医学鉴定的受害人的伤情,酌情加重。

犯罪嫌疑人会接受法律的惩处,受害人会得到公道与经济赔偿。

学功夫或跑的快,当你能手撕钢盆,徒手裂桌,踢腿开石的时候,该考虑人生安全的就是他们了。

至于你的话,纯属正当防卫。

就比如说,这次事件中,当事受害人即使受过专业训练,例如自由搏击、散打等,一挑四中致人伤残也不算防卫过当,用拳头打死才算。

而一个没有经过专业训练的人,一挑四即使把人打死也不算防卫过当,而是正义反杀,合理防卫。

法律保护弱势群体,老人、妇女、儿童。

而像这次的案件,即使受害当事人换成是一个男的,冲后厨拿刀,砍死无罪。

因为一挑四中,就算是男的也是弱势群体,而受过经年累月的专业训练就不算,算均势平等,会根据致残程度定性。

像这样的案件,受害当事人可以使用任何过激手段允与正当还击,包括拿刀砍、引炸煤气罐、驾驶机动车撞击、泼油烫、铁制烧烤签捅死人、等等等等。

总之,在你认为能够保证自身安全了的情况,你可以使用任何手段。

另外,这起恶性社会事件让该地区派出所,全国排名中少说下降一万多位,事发到将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的时间,决定了他们会不会掉到最末尾。

补充,我没有看过视频,当似乎犯罪嫌疑人这边是带有女伴的,正常的社交活动中,醉酒男性的过激行为往往都会被己方女性阻拦住,所以可以看得出来,这四男的真不是什么好鸟。

没有会比身边人更清楚秉性了,同行女伴没有出手阻拦,足以证明这群男的事什么样的烂货。

因为知道这群人是烂人,所以不敢。

知乎用户 辣鸡工具人 发表

看视频梳理一下时间线,为叙述方便,男性代号一律用字母,女性用数字:

  1. 深色(像是深绿色)上衣浅色牛仔裤的男子(下称男 A)试图骚扰白色上衣深色头发的女性(下称女 1),并带有手部试图抚摸其后背的动作。
  2. 女 1 反抗,推开男 A 的胳膊,男 A 随即升级暴力开始拳打脚踢,与女 1 厮打在一起。
  3. 女 1 同桌的穿深色上衣深色下装头发颜色较浅的女同伴(下称女 2)试图从背后扯开男 A,并使用某种武器(推测是啤酒瓶子)猛砸男 A 的头部。
  4. 此时男 A 反身回头攻击女 2,将其推倒在地。
  5. 与 4 同时,另一名着深色带前后花纹的上衣和深色破洞裤的男子(下称男 B)从店门口走进来,主动参战,将男 A 推开并用桌上的物品(推测是塑封的消毒餐具)攻击倒地的女 2.
  6. 稍后,和女 1 以及女 2 同桌的穿浅灰色上衣和深色长裤的女同伴(下称女 3)不顾女 1 的劝阻,上前保护倒地的女 2.
  7. 与 6 同时,稍晚于男 B 进入烧烤店的着浅色上衣深色短裤且不着帽子的男性(下称男 C),使用店里的一把椅子(推测是不锈钢或者木质的椅子腿)猛力砸并击中正俯身保护女 2 的女 3 的后背。
  8. 稍晚于 7,男 B 用腿脚攻击了在保护女 2 的女三的腿部。随后男 B 被众人拉开,对女 2 和女 3 的攻击暂告一段落。
  9. 此时被推开的男 A 重新折返回女 1 的身边,搂住女 1 的肩颈并使用拳头攻击女 1 的头胸部位。
  10. 男 B 和男 C 在稍稍被劝离后处于女 1 的后方,在男 A 于 9 的攻击间隙拉住了女 1 的头发并进行拖拽。应该是两个人都拉了头发,但从店外画面看应该是男 B 最后把女 1 拖了出去。此时男 A 被带倒地店内随即起身。
  11. (镜头转店外)站在店门口的着白色上衣浅蓝色牛仔裤留长发的女性(可能是和男 B 和男 C 一起来的,下称女 4)上前试图阻止男 A 和男 B,但被男 A 一把推开跌落在地,头部(可能是后脑勺)撞到了店门的台阶,女 3 试图搀扶。
  12. 与 11 同时,男 A 和男 B 先后用脚猛击已经倒地的女 1 的头,颈,胸和后背。
  13. (录像中间有剪辑,时间不连续)男 A 拉起女 1,女 1 不起身,男 A 在旁人拉扯下仍拒绝放手并持续对女 1 的正面上身(先一脚胸口,女 1 倒地后再一脚脸部或颈部)进行攻击。
  14. 女 3 试图扶起女 1,但男 B 人持续对女 1 的后背进行脚踢。
  15. 剩下的镜头里你能看到男 B 和男 A 反复对已经没有反抗能力的女 1 进行攻击,不断以脚踢或玻璃酒瓶攻击女 1 的头颈肩和后背,并拖拽其头发。
  16. 男 B 因为未知原因开始对女 4 进行威胁,女 4 转身逃走,被男 B 追赶并脱离录像范围,女 3 试图追赶男 B.
  17. 在女 1 起身逃走后,男 A 仍然试图追赶,均脱离录像范围。

总结一下四位女性受到的肢体暴力:

  1. 女 1,受到的肢体暴力最重,包括多次以拳、脚和玻璃酒瓶(俗称大绿棒子)对其头部,面部,颈部,肩部和后背的攻击,多次倒地被人拖拽头发,除了在上文的 3 的时刻,均无明显反抗能力。
  2. 女 2,受到的暴力次数和烈度均较小,是视频里所有女性中唯一一个成功对施暴者还手的。
  3. 女 3,虽然视频里被打不多,但这一下对背部的攻击分量极重。
  4. 女 4,后脑那一下可能导致颅脑损伤,视频中不可见明显后果但后遗症仍可能存在。

说句不该说的,没出人命,没被打成截瘫或者植物人,那几个男的就偷着乐吧。就这动手的力度和下手的轻重可不是普通的打架斗殴,至少能定个故意伤害吧?

如何保护自己,well,这真的没有办法。因为提出这个问题的时候我们就默认了 “周围有这样的危险暴力份子的存在” 的事实,而社会真也就是这个样子的。对于这样的人,除了事后严惩 + 教育,没有别的办法。这些人的产出的因素很复杂,大多是十几年前就已经决定了的;所谓 “七岁看老” 是也。能做的就只是君子不立危墙之下,不去这样的场所,主动离开;或者遇事息事宁人,忍一时风平浪静罢了。

至于有人建议说,女性要学几手,或者随身携带利刃的建议。前一个基本是 “真空里的球形鸡” 一样的笑话;理论上很完美,实际上没卵用。后一个,先不说随身携带管制刀具的事情,能随身携带的刀一般都不会很大,而且万一被歹徒夺了去只能徒增自己受到的伤害,实在是得不偿失了。

知乎用户 凭笙​​ 发表

我反向代入了一下,我要是女孩子估计要在敲一个酒瓶子之后,直接再捅几下才有机会破局。

就算做不到震慑,也能让对方少一个人,或者直接变为 120 拉活儿。

否则这局面,没有正常雄性帮忙,上去的女孩子再多也不够这几个臭傻逼打的。

反过来,这几个臭傻逼这次要能跑了,那以后女孩子遇到这种事情,是不是第一时间下狠手才是最优解?

毕竟只是反击的话,根本打不过——还得被网上玩梗的臭傻逼们弄成什么歹徒兴奋拳。

那问题来了,如果这次女孩子正当防卫直接捅死了一个,又会不会被重判呢?

……

Will the Circle Be Unbroken?

知乎用户 江南余老板 发表

我就想问下,如果我当时在场伸出手援手爆揍那狗日的猥亵男,算不算见义勇为!

整个事件简直惊掉我的下巴,店家、路人、客人都太 tm 冷漠了。

这要是我开的店,不用说,我抡起家伙就是干他娘的,操!给塌 装上了,还真以为自己是东兴扛把子。

经过这件事,我觉得女生在外还是长点心眼,尽量避其锋芒,最好准备一个防狼喷雾,遇到人渣逃离第一现场后再报警处理,一定不要硬刚,虽然当时觉得火大,但毕竟女生面对如此穷凶极恶之人,后果难以预测。

知乎用户 追光象罔 发表

跟黑恶势力怎么斗?

为什么黑恶势力就是扫不干净?

量刑是其次,更关键的是服刑。

如果不是有恃无恐,这些人敢这么明目张胆?

知乎用户 清妍 发表

不会又说什么精神不正常之类的吧?每次闯了祸以后这类说辞就出来了

知乎用户 账号呆呆​ 发表

真的让人无语到极点,那么多人上去劝架拉人的都是女生,真的让人心寒

这些垃圾被判刑了吗?

那个女孩子被打的浑身是血,人事不省,起因只是因为拒绝垃圾的骚扰,希望不要有人来这种话题下说风凉话,但凡家里有女性成员的人,都应该有这样的良知。

知乎用户 Tackey 拓真 发表

从另外角度说两句吧。

第一点,凌晨 2 点 40,是大部分人进入深度睡眠的时间。大部分人第二天要上班,上学,或者单纯的为了养生,基本上 22 点,23 点也都睡了。

第二个,烧烤大部分人一张嘴就是重油重盐肉不好,烧烤致癌,酒精致癌,不卫生,凉菜传染乙肝等等,或者说晚上几点几点后进食对身体不好,影响什么这那的。

第三个,深夜在任何国家都要比白天安全系数差很多,不要听几个老外说我在中国可以半夜三点出门而不担心生命安全就觉得白天和深夜都一样,我国的刑事案件,恶性案件也大都发生在深夜。

好了,那么这些深夜 2 点 40 吃烧烤的几个群体,大概率是不会在乎上面三点的。

那么可以肯定的是,同时具备凌晨 2 点 40 在外面吃烧烤喝酒不在乎深夜安全问题的几个群体碰到一起,出现类似案件的几率是远远大过日常的。

我不针对这些群体是什么性别,只说具备了这些潜在危险要素的前置条件。

接着回答出门在外怎么保护好自身安全。

第一个,尽量不在深夜凌晨 2,3 点出去。

第二个,尽量不在深夜凌晨 2,3 点的时候出去吃烧烤,真饿了,有烧烤外卖,有 24 小时便利店哪怕 m 记 k 记。

第三个,尽量在零点前去睡。

最后,女性深夜外出更应该注重自我保护,社会上一直都是好人多。

但也仅限于好人多。

知乎用户 小猪拱白菜​ 发表

没有独行,不是无人深夜。

穿着正常,不是酒吧小巷。

三个小姑娘吃着饭,被骚扰,被群殴。

怎么看?

真是受够那些只会叫着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的人。

为什么危墙可以肆无忌惮不断生长?直至把女性的生活围成监狱,都可以坦然地恬着一张脸,似乎本该如此一样?

为什么女性要不断交出自由,不停反思自己还要注意什么?

危险建筑应该 XX 的拆除,打烂,炸成灰烬!!!

而不是越建越多!!!

知乎用户 二水斯基 发表

有一样东西能瞬间拉平男女之间力量差异,让女性不再惧怕男性的身体暴力。

这个东西也同样可以瞬间拉平强者弱者之间的力量差异,拉平穷人富人之间的力量差异,拉平拥有公权力的人和平民百姓之间的力量差异,让每个人都拥有随时随地一击毙敌、指谁谁死的能力,让大家真正的平等的站在同一起跑线。

可以让每个人做任何事之前都三思,考虑一下把对方逼上绝路的代价。

这个东西对于个人,就像原子弹对于一个国家一样重要。

问:这个东西是什么?

知乎用户 虚构故事 发表

出生率负增长动力 + 1

网友真是万能的 晓刚哥哥真会玩

知乎用户 简浅​ 发表

没想到这种回答下还有挑男女对立的出来?

不是,咱不能就事论事吗?现在这问题是讨论这个案子,你刺眼个什么?

简直 。

知乎用户 逗比老大叔​​ 发表

我老婆和我生气了,她问我我们遇到这事儿该怎么办,我说我没看这事儿,所以不评价,然后她说我不共情…… 我现在看了,这根本不是男女对立问题,这是典型黑恶势力,直接《刑法》上吧,有专业人士也解读了,大概率从严从重,10 年吧。

我老婆说我不共情,因为我说了一句这是小概率事件,所以没预案。我想了一下,大家一起学陈鹤皋呗,推荐一本陈老师的书《极厉害、实用的——无限制格斗术》,陈老师的官网 http://www.w01w.com/,上面有案例,经典是弟子罗神贵反杀抢劫小贼,一死一重伤,正当防卫,最后就是心法,心法就是《刑法》。

知乎用户 夏了夏天 发表

我一个男的看了都害怕,正常人喝醉酒也不会是这个样子,这是强奸未遂➕杀人未遂,如果这样都不严惩谁还敢出门?

知乎用户 西门君​​ 发表

这起恶性事件最让人气愤的,不止于施暴者的无良行径,更是网上许多人舆论对于女性的恶意。

一个经典的受害者有罪理论——“他为什么只骚扰你不骚扰别人?一定是你的问题!”

可回看那则令人毛骨悚然的视频,受害者衣着暴露吗?没有,正常夏天的打扮。去的地方奇怪吗?没有,普通烧烤摊。有不妥行为吗?没有,好好坐着吃饭。

可就是这么一个正经到不能再正经的女孩,却遭受到了无妄之灾。

请问,就算再怎么教 “女生在外面要保护好自己”,遇到这种神经病 + 暴力狂又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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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律师 Delores​ 发表

如果视频内容没有被剪辑。看完视频内容,着实让人震惊。

这都什么年代了,国内扫黑除恶力度如此之大,竟然还有如此狂妄胆大之人。

正所谓,光天化日,朗朗乾坤,这些人竟然毫无顾忌的对几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拳打脚踢。

如果不是酒精的作用,这说明这些人平日里该有多嚣张。

嚣张惯了是种病,得治。

幸好媒体将该伙人的行为曝光出来,希望他们能够得到法律的严惩。

至于这群人可能受到什么处罚,甚至涉嫌构成什么罪名,各个答主们分析的很详细。我就不赘述了。

如果涉嫌刑事犯罪,赶紧如实坦白、认罪认罚吧!否则代理律师看到这嚣张跋扈的视频就头大!

做罪轻辩护,该从何处说起呢?

说系女孩辱骂在先?说酒精上头?说一时冲动?说不是惯犯或累犯?说家庭贫穷,上有老母下有嗷嗷待哺的娃博可怜?

法官听了,估计得呵呵了!

知乎用户 觉遐​ 发表

支持发到蓝鸟油管啥的扩大影响力。

知乎用户 翻不乱李晓蓉​​ 发表

请不要以喝了一点酒就去掩盖所有事情!也不要说这个男人不是故意的。

现实是这个男的骚扰女性不成变成暴打女性

他丢的是男性的脸

为何现在男女对立面严重,或者女性越来越在乎自己感受和利益。

男女平等真的不是说说而已,需要走很长的路

无论男性女性尊重平权的核心:互相尊重,互相敬畏

不用帮垃圾男人洗

知乎用户 西风漫卷 发表

室内、人员聚集区域、有监控闹市区就这么堂而皇之酒后骚扰别人在先,然后聚众殴打多位女性前后长达 5 分钟,很难相信这事发生在 2022 年中国百强市。

这事的恐怖之处在于正常的出去吃顿饭竟然也能遭受这样的无妄之灾,而且是任何人都无法事先预防的,不能严惩震慑住,意味着下一个受害者可能是你我认识的任何一个人。

行为及其恶劣、社会影响及其恶劣,网爆看看是何方神圣,一般人做不出这种事。

知乎用户 白沾尘 发表

我不想说话,我只是觉得寒心。

为什么男孩子遭到迫害的时候,没有人关心?

为什么独立女性,开始道德绑架嘴里的普信男?

为什么别人打人,你忏悔你是男的?

谁保护贾乃亮啊?

知乎用户 衍斋院礼之 发表

这批人不能叫男人,算是彻彻底底的人渣!

扫黑除恶的漏网之鱼!

要么枪毙,要么劳改!

根据女子伤势使劲罚款!不用客气!

简直令人民群众感到愚蠢至极!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呃呃

结果真被人打了

然后面对男性支持者

知乎用户 中型世界主义路灯 发表

半夜醉酒疯 x 多,世界通用,就个人而言尽量少出门。治安没有大部分人想象的那么好。

新加坡世界最安全城市 + 夜间禁止售卖酒精类饮料,就这样 2022 年春节期间还有疯 x 酒驾超速(超过限速两倍)一头撞倒路边店面,汽车爆燃,死亡五人。

另外得先声明,犯罪的归责和个人如何避免遭遇犯罪是两个不同的话题,犯罪者当然必须依法严惩。而说 “个人深夜少出门” 不是一种归罪,而是提前规避可能发生的危险。

知乎用户 啊哟 发表

我同情并强烈谴责施暴者,这些人渣就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

但我也能理解路人只报警的行为

心不是一天凉的,

无辜路人或许只是不想做 “荣誉女性” 罢了

知乎用户 任朔不才 发表

事实就是事实本身,所有延伸出来的思想不过是二极管正负极的又一次交锋罢了。

男子打人十恶不赦没有争议,但故意引起男女对立实属不该。

知乎用户 王左政​ 发表

打人肯定是不对的,随便将个体之间的冲突诉诸暴力,也定然将遭受到法律制裁。

但是,从汤兰兰,德阳安医生,成都 49 中,哈尔滨大河子四个事件之后,我觉得网民们应当认识到的一点是,在事情刚刚发生的时候蹲个官方通报,应当是网民的基本素养了。

这个事情也同样如此。目前的监控是不完整的,来龙去脉都不清楚,所以我倾向于蹲个官方通报。

我相信,当地公检法队伍中也有女性成员,她们不会偏袒男性。我也相信在互联网舆论沸腾的当下,河北当地警方没有必要为了几个酒蒙子埋单。


最后,无论这次事件的结论如何。我个人认为,在当下,涉及性别对立,师生矛盾,医患矛盾,家校矛盾,孩子之间的矛盾,年轻人和老人之间的矛盾等主题的社会新闻,我们都应当保持一定程度的冷静。

这都是被现实逼的,没办法。

知乎用户 没错就是本逗比 发表

全都没有带武器,没有一个人准备拼命。没人用尖锐物品比如酒瓶和签子。组织比较松散,没必要快速执行的,默认要坚决执行。逃跑和反应过激之间没有其他选项。

先手,主力输出绿衣服打了一下,让开暂停了。但之后打女人还搬椅子我不太理解,入场时没有判断潜在的威胁。这样搬,掷,跑,期间开团手兼主力输出在边缘 ob,选择目标。扔椅子的可能是习惯性混子,或者这就是连招。然后绿衣服开始升级暴力。一个肉用指,吼,打控场,打了一下拉架的己方女人,刷了下数据,除了这个人,大多数人都是背对厨房的,也很有礼貌地拉出来打。然后谁来打一套,绿衣服都要加一回合,要向每一个同伴表演一番,意外地具有观赏性。

知乎用户 砖头 发表

以我四十多年中国生活经历,小地方的治安和大城市的治安差了好几个等级。

如果想保护好自身安全,首要一条就是远离小地方。

知乎用户 时过境迁心难沉 i 发表

每个有良知的人都同情遭遇了这样的暴力犯罪行为的女性,也都希望这样的犯罪分子受到法律的严惩。但是每次发生这种事时都会有人故意往男女性别对立问题上引,对广大女性进行意识形态的洗脑,甚至冲击共青团中央,这其中有没有境外势力的支持,我想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的答案。

我上面这段话在 wb 上评论一个人后立马被删除。

又回复了她一下 然后直接给我拉黑了

知乎用户 业余摄影师泼猴 发表

现在女生好好坐着吃饭

被调戏还不能反抗了

反抗会被一群人拖出去暴打

而且人家还不用负责或者拘留

花 60 万拘留 10 就可以解决问题

知乎用户 耶桑利亚 发表

在知乎看到后第一时间去微博找原视频,果不其然,已经找不到了。另外一小时不到把我号给整异常了…… 刚刚才下回来的呀,我这是被封号了吗?

这是微博刚才下载回来首页推送的共青团,看到第二条没? 我刚点开评论就被删了,第一次离空瓶距离这么近。

然后我找到了这个话题,转发了好几条,立马就给我整异常了,现在这号只能看,不能说。我还评论在共青团下说话的那个人要被查水表,小丑竟是我自己。

知乎用户 京鹏律师​ 发表

看完视频,真的很难想象这是发生在法治社会的事儿!

在公共场合明目张胆的 “耍流氓”,遇到反抗就一群人冲上去暴力殴打女生,这么恶劣的事件,如果最终不能给一个明确的惩戒措施,女孩们还敢出门吗?

作为律师,我来解读下打人男子可能面临什么。

首先,从目前公布的监控视频来看,可以明确的是:暴力打人的男子已经涉嫌侵权、猥亵、寻衅滋事等罪名了!如果殴打行为很严重,经过鉴定之后达到了轻伤以上,还有可能涉及故意伤害罪!

当然了,这个最终的结论还是要警方来界定。视频中男子的同行也参与了殴打,如果界定后没有构成刑事犯罪,那就是寻衅滋事了,可以按照治安处罚法来进行处罚,通常情况下就是拘留,大概 5-15 天左右,并处以罚款。

如今社会上激进的人太多,出门在外,你真的不知道会遇到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事儿。作为女性,我们能做的只能是提高、再提高防范的意识。

从法律角度来说,造成侵权损害的,当事人可以主张民事方面的人身损害和精神赔偿!被打的女孩子,可以从这两方面来主张自己的权利!

同时呢,我也想对姑娘们说(划重点!注意点赞收藏!!):

出门在外如果遇到了类似的情况,千万不要硬冲,马上找店家沟通帮忙并在合适的时机选择报警。

因为店家是有基本的安保义务的,在自己的店内遇到了类似的情况,店家就必须要出面沟通和处理,如果店家出面后仍旧控制不了局面,也应该及时报警处理,若是眼看着不管,一旦造成了比较严重的后果,那店家也是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的!

千万不要只凭自己的力量去和 “流氓” 抗衡!

归根结底,女性再怎么独立和成长,在社会上依旧是出于弱势地位的,毕竟女性的力量不及男性,以暴制暴,受伤的只能是自己。

最后,愿每个女孩子都能被温柔以待!

知乎用户 jerrycn​ 发表

我个人认为应该定性成黑社会团伙犯罪,而不应定性成简单的殴打他人或者寻衅滋事。而且像这样的黑社会性质团伙,绝不可能只有这一宗罪,警方应该深挖细找,找出更多的犯罪证据,数罪并罚,一次性的就定死这些人渣。

黑社会有组织犯罪,主犯都是可以直接判死刑的。

知乎用户 呓语 发表

气到不行,这也太无法无天了,一群人渣。

恶意寻衅滋事,严重扰乱公共秩序,当众性骚扰异性不成谋杀未遂(一直往头部打,拳脚相加还用椅子砸),接连殴打多人,造成极其严重恶劣的社会影响,并严重怀疑其有黑社会组织等案底。

我想知道对这些人渣要怎么处理,等个官方通报。

严惩一次犯罪者,比教育一万句受害者学会保护自己有用得多。 ​​​

知乎用户 deprecated​ 发表

进来看到最新进展的标题是 “已无生命危险”,没有逗号。

这是不是在引导舆论呢?“无生命危险” 就没事了吗?伤残鉴定情况有没有?

知乎用户 未名小法师​ 发表

千赞回答被删了,重发

—————————- 分割线———————-

一群地痞流氓,涉嫌触犯寻衅滋事罪或者故意伤害罪,现在微博已经爆了,造成社会影响极其恶劣,按照刑法,估计没个三五年出不来,期待警方深挖,看还有没有其他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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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质就是一群下三滥的流氓欺负弱势群体,要是一堆纹身大哥坐那,他难道敢上去说三道四?这类人渣对弱势的男性下手只会更狠,他们多是从事社会边缘行业,如要债,高利贷,打手等等,断人手脚真的不是说说。这是黑恶势力和普通老百姓之间的矛盾,所以结论是扫黑除恶;单纯的将矛盾归结于性别,无法真正解决问题,也无法切实帮助到受害人。

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看这动手和搭讪的熟练程度,估计是惯犯了,那么

2、加重情节:

(1)对于累犯,应当综合考虑前后罪的性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至再犯罪时间的长短以及前后罪罪行轻重等情况,增加基准刑的 10%-40%,一般不少于 3 个月。

(2)对于有前科的,综合考虑前科的性质、时间间隔长短、次数、处罚轻重等情况,可以增加基准刑的 10% 以下。前科犯罪为过失犯罪和未成年人犯罪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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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shinare 发表

出门在外之前 能不能先学会做人

知乎用户 熊熊熊 发表

就是评论区这种吹捧暴力分子的人一直洗地 才会让现实中一大半的正常男人被打上恶心的标签

知乎用户 颜值中​ 发表

这么火的舆情,警方也不敢以故意伤害立案。等反转。

众所周知,寻衅滋事就是个口袋罪。

知乎用户 昼眠夕寐 发表

仗着武力欺负弱小,不管男女老幼。

有一个算一个,都是人渣。

知乎用户 铃舟居士​ 发表

补充一下,因为这个回答下面的答主基本上都说没有男性来帮忙拉架,算什么男人之类的。

首先,遇到这种拿起来酒瓶子往人家头上嗨的,拿起椅子往人身上抡,揪起头发抡圆了胳膊往脸上砸的,大多数男性也和女性一样的,是会害怕的,会想要跑的。男性是一个很宽泛的群体,并不是人人都是维京战士,也并不是人人都是武力天赋点满,力拔山河骁勇善战的。所以过多的责难他们是不对的。

另外,其实仔细看店外那一段,能看到一个红帽子白衣服的比较壮硕的男子在一直拉架。打人者拿酒瓶子,他把他推倒在外面桌子上。打人者要前去打地上女子,他展开了胳膊围住了。打人者要往前走,他从后面抱住了往后拖。虽然大多数人确实没有帮忙,但是的确有这样一位发挥了自己微小作用的人。希望他的善举不要被忽略

知乎用户 言寺 发表

没有什么能够表达我的心情

知乎用户 大胖豆 发表

两天前的 6 月 8 日,唐山市召开全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会议,​​马上啪啪打脸。

体制改革必须紧紧围绕人民利益,再继续听之任之下去,可想而知。

知乎用户 大龄手艺人 发表

所以我一直说,我们真的不关心美国是不是又枪击案了,美国小孩是不是拿枪当玩具了,美国就算是天天在屋里扔手雷,跟我们也没有半毛钱关系

知乎用户 姑婆那些事儿​​ 发表

网友们一定要盯着这个事情的结果哈

不然下次搞不好是自己

不能做看客。

人肉打人者,这么嚣张?

知乎用户 鹿与虎 发表

说实在话,我看到这个消息,真胀气。刚才我们聊起安史之乱,我还跟人吹呢,我们那武德充沛持续时间比较长,到抗日大溃败,孤悬冀东也没放弃过干日本子西边是北平的侵华司令部,冈村老鬼子就在那,东边关东军把着的山海关,南边是茫茫大海,北边过了山是伪热河跟伪蒙骑兵,但唐山爷们就是不服,开滦暴动,冀东大起义,动静打着呢。可好,几个王八操的,武德你们是真充沛,丢人现眼的玩意。

知乎用户 lilisteam 发表

如果法律震慑不了犯罪份子,

那就交给人民处理,

同态复仇是受害者最后的救赎。

知乎用户 光明山巅​ 发表

**法治社会绝对不是 “软弱社会”。绝对不是对做恶者 “包容”“人性化”。**反而是要对恶人和作恶者进行严厉的惩罚,来保证守法公民的安全。让作恶者不再作恶,不敢作恶。

在人吃人的丛林社会里,这种情况其实就是日常,守法公民永远打不过流氓,女性永远打不过男性,一个人永远打不过一群人。所以我们才有了现代法律,才有了执法机构。

我说过,**最垃圾的情况就是执法的 “双标”。对恶人、流氓无赖、有背景的人 “人性化”“包容”。对于守法公民 “严刑酷法”。**我希望这些作恶者和他们的帮凶能够遭到法律的严肃量刑和处罚,假如这些人有前科,更应该加重惩罚,就这样。

知乎用户 李艾蓝 发表

女性,也包括男性遇到危险一定要先判断形势。

1,对方是否理智,有无醉酒,情绪异常,神志不清的情况。

2,对方是否团伙,单人还是多人。

3,是否能得到他人的援助。

4,是否应该反抗。

1,我们强调出门在外要当心,这不是一句空话,我国得益于政府几十年如一日的高压安全管控维稳,大体上很安全,但政府部门和执法机构也是人组成的,不可能完美无缺,更何况坏人脑门子上没写着坏字。

因此一定要时刻敲响警钟,平时也要多想一想遇到危险如何自救以及逃脱。

遇到危险第一时间一定要判断对方是不是神智清醒或者情绪异常,大多数暴力犯罪都是无预谋的临时起意激情犯罪,因此对方若表现有酒醉,神志不清或者情绪异常,切记不要刺激对方引起更大的情绪反弹。

我无意为坏人开脱,因为一条疯狗想要咬你,谁都无法与其讲理,只能临场判断。

特别是女孩,我建议遇到这类人,能逃就逃,往人多灯光多的地方跑,不要给对方进一步动作的空间,千万不要刺激对方,也别觉得没面子,面子给不了你安全。

只要你选择跑,临时起意的犯罪者大都不会立即追逐,他们只是激情犯罪,没有预案,会有愣神的时间,这就是你逃生的黄金时间,

2,对方如果是单人,也许你还有拼命的空间,如果是多人,那么不要想了,普通人没有受过专业的战斗训练,一对多就是死路一条,更何况像案件中这种情况,几个狐朋狗友会为了面子下手更狠毒,任何时候不要让自己陷入以一敌多的场面,能跑尽量跑。

3,在遇到危险时,如果周围有人,一定要寻求帮助,千万不要用大家救命这样的词,人在群体中会不自觉地降低自己的责任心,一定要点名,比如某个看起来强壮的男性,指着对方要求帮助,寻求特定对象的帮助会让对方明确责任,如果对方胆怯一定要继续寻求其他人帮助,也会让犯罪分子忌惮。

4,就如同视频里的受害者,在受到骚扰后,并没有判断形势,直接进行了激烈的反抗,直接刺激了罪犯的情绪,引来的围殴,如果她选择逃跑或求救,结局可能完全不同,除非山穷水尽没有任何外援的可能,女性绝对不要第一时间选择激烈的反抗,能跑就跑,逃不掉也要寻求其他帮助或者稳住对方的情绪

对于这种完全随机的暴力犯罪,我觉得女性完全处于一个理性的空白状态,意思就是,男性在一生中总会遇到暴力的威胁,也会经常性的对于暴力有自己的预案,这是男性生命中必须要面对的课题,因此男性不管如何,对于暴力都会有自己的应对方式。

但大部分女性对于暴力犯罪都毫无对应的策略,甚至绝大部分女人一生都没有仔细思考过这个问题,就造成对于暴力威胁要么直接屈服,不做任何动作的顺从成为受害者。

要么情绪立刻激动起来,进行最大限度的反抗,甚至在一些小的矛盾中女性也会无理智的采用极端的方式激化矛盾。

因此遇到暴力威胁,一定第一时间报警,自己报不了也要让周围的人报警,这样可以让犯罪分子明确自己不能久留,减少犯罪实施的时间,震慑犯罪分子,如果无法逃跑,也一定要让犯罪分子明白,自己已经报警,现场有摄像头,对方若想进一步进行侵害,一定会受到法律的惩处,媒体也会追踪报道,让犯罪分子忌惮,提高犯罪成本,降低对方继续侵害的意愿。

之后在寻求群众的帮助,作为女性,最好的选择就是直接寻找现场看起来最强转的男性,躲在其身后,扩大对方实施侵害的成本,减弱对方犯罪的意图。

最最重要的就是,这一切行为都是为了拖慢对方的侵害过程,为自己寻求更多的时间,在这期间,如果能跑,一定要跑,千万不要犹豫。

这个世界毕竟还是好人多,也希望无论是谁,都能平平安安,即便遇到了这样的情形,也一定要理智对待,且不可一时意气让局面失控。

知乎用户 柒七叨 发表

01

大家好,我是柒七。

今天我被一条新闻给震惊了。

就在今天凌晨,

在河北唐山的一家烧烤店内,

几名男子因为搭讪被拒,

当街殴打一名女子。

而且在店里施暴还觉得不过瘾,甚至又把这名女子拖到店外暴打。

光天化日,众目睽睽,多名男子,

暴打一个女生?

这 TM 性质恶劣到简直让人怀疑这是不是发生在 2022 年的事情!

这几个人简直目无王法,禽兽不如,扫黑除恶漏网之鱼实锤!

而随着这件事情的发酵,慢慢地也牵扯出了其他几件值得我们思考的事情。

02

第一件事是官方的态度。

这件事情发生在凌晨,但是直到今天下午,事情上了热搜,唐山市政法委书记才出来表示,嫌疑人已经锁定!公安部门正在抓捕!

也就是说一件发生在众目睽睽下的暴力伤人事件,十几个小时过去了,还只是初步锁定了嫌疑人。

人还没抓到?

这应该吗?

在警务纪录片《守护解放西》第二季第三集有这么一个案子,

一个小伙肇事逃逸,

派出所凌晨四点半接到报警,下午一点肇事司机就被抓了,

全程只用了八个多小时。

说明像这种案情明了,犯罪嫌疑人没有什么时间逃跑的案子,警方是有能力在很短时间内就抓获犯罪嫌疑人的。

为什么这次唐山打人事件,过去了十几个小时,都上热搜了,市政法委书记才出来回复一句:正在抓捕?

而后来,随着舆论的发酵,又有消息称,当时出警后,就把人控制起来了。

那为什么市政法委的说辞是正在抓捕?

到底是部门之间信息没有拉通,还是应对舆论的权宜之计?

希望接下来官方能够给出一个明确的答复。

03

第二件事情是,网上很多人在喊判死刑!

从法理的角度来说,这个案子想判死刑是不可能的。

不出意外,这个案件应该是以故意伤害罪来量刑。

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是这样的: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按目前的情况来看,这几个打人者,最多也就是判个三到十年。

而且关键是,判死刑这件事,并不那么简单。

罗祥老师曾经讲过这么一件事情,说为什么强奸不能一律判死刑?

因为不一律判死刑保护的不单单是犯罪者,还有受害者。

如果强奸一律判死刑,那强奸犯知道自己反正是个死,大概率也会对受害者下杀手。

可能有人又会说,刑法是震慑作用,让人知道强奸一律判死刑,就会减少强奸犯罪。

是可能会减少,但无法杜绝。

毕竟杀人会判死刑大家也都知道,但凶杀案并没有从此消失。

无法杜绝就意味着,强奸的受害者被害的几率还是会上升。

所以强奸一律判死刑的想法并不可行。

对于这个案件也一样,从视频上看,这些犯罪嫌疑人已经是无所顾忌,如果说知道这样打人要判死刑,很可能索性就把对方打死先。

这无形中也提高了受害者的风险。

所以盲目的死刑,并不可取。

04

第三件事情,是很多人质疑,为什么周围那么多人看着,却没人制止。

甚至唯一上去制止的还是一个女生。

在 2016 年 4 月 18 日,广东汕头市发生了一件类似的事情。

当时在华侨公园,有 12 个醉汉调戏在公园里散步的两个未成年女生。

一个叫小卓的年轻人挺身而出,

结果被打成颅脑重伤,伤残程度十级。

经过治疗他的命是保住了,但是留下了失忆、狂躁的后遗症,

而且丧失了大部分的劳动力。

可以说这辈子基本就毁了。

知乎上有位姐姐,讲述了他弟弟被害的经过。

他弟弟看到有个男的在打他的女朋友,他就过去把女孩子扶了起来,并说了一句:打女人的男人算什么男人。

谁知道那男的竟然直接从屋子里拿出一把刀捅了他弟弟七八刀,导致他弟弟直接休克而亡。

我为什么要说这两个事件呢?

我是想告诉大家,见义勇为的前提,是要能保证自己的安全。

否则就只是让这场暴力事件多一个受害者而已。

从唐山打人的这个视频中来看,施暴者人数估计有五六个人,而且都是年轻男性,下手狠毒不计后果。

除非周围的人能在很短的时间内组织起来一起对付他们,否则单凭一两桌客人上去制止的话,大概率就是让这件事情再多几个受害者。

所以关键时候明哲保身无可厚非,要怪只能怪那些犯罪分子实在太过嚣张。

最后我想说,这个世界总是会存在一些社会毒瘤。

也总是会发生一些可怕的事情。

这都不可避免。

没必要因为这些极少数的社会败类而对这个世界产生质疑。

毕竟这个世界上还有很爱我们的家人。

还有那些时刻保护着我们的警察叔叔和兵哥哥们。

我是柒七,一个总是试图治愈你的人。

欢迎关注,我们一起好好生活。

原创首发于公众号∶柒七叨

知乎用户 李一显 发表

30 年房贷还一下

18 岁被班主任送到厂里出事故手指全被削掉了

所有人所有公司只要想查你,你一定有税务问题。

我就随便想了一下,就可以提出这几个问题,这些问题涉及人口比现在这个问题高几个数量级。

尤其是第一个,几百万几千万几亿人口,不买房娶不了老婆,娶老婆 30 年房贷,你要给让这样的人说一年打他一次,比这个女人重,他愿意吗,连打 30 年,给他房子,他八成会愿意。

30 年房贷的恐怖我觉得无法形容,国家从来没有宣传过不买房也可以相爱这样的价值观。

官方媒体是可以左右我国国民的意志的,十年如一日的把上面那句话当做标语写在村子的红砖墙上,打在电视公益广告上,在新闻联播里提一提,在官方微博头条 b 站知乎贴吧发一发。

我从来没见过一次官方出来说这样一个是,没有房子可以相爱在一起。

我知道会有人说娶不到老婆是你不努力,我可以说我想 c n m。

官方可以影响任何意识形态,但是他从来不把不让你当燃料当做他们的意识形态,他们从来不会把最普通老百姓的幸福放第一位。

烂尾房比这件事严重一百万亿倍,然而我看到官方媒体说这个打人的事情鳞次栉比,严惩严惩严惩,还有什么恶劣的词我不说了。

不是烂尾楼你们去哪了,18 岁手指胳膊被机器砍掉了官方媒体去哪了。

知道我想说什么吗,一个明显的犯罪行为被无数个媒体报道,现在微博热搜上关于这个事的有的四五条,这样一个明显的确定的犯罪事实被无数媒体网友讨伐。

比这件事情严重一百万亿倍的很多件事情没有报道。

用一百把杀鲸鱼的 100 米的大砍刀疯狂的去砍一条河里的小鱼,怒目仇视,生怕别人看不到我这杀鱼的动作,旁边一座喜马拉雅山一样的腐肉巨人这一百把大刀看都不看,你是什么我在杀鱼。

巨人就在旁边。

我最后直白的说一下。

就像魔术一样,魔术师指了一下左手的芝麻,说看芝麻,大家目光看到芝麻,他自己用右手偷偷的用五根手指插到西瓜体内努力的藏在背后。

我们问题那么多,不处理不作为,从来不以平民的幸福为第一,你在干么,这男人把女人打死了,能有几千万人还房贷还贷款恐怖吗,把 30 年的贷款绑在一个一个活人身上你开心了,多少个被机器把手砍掉的年轻人你看到了吗,这样的班主任不枪毙?这样的学校还继续运营?

义正言辞,煞有介事,道貌岸然。

我可以明确的说哪怕刑事案件,比这种男人打女人恐怖的多得多的事情每天都在发生,只是没看到没报道。

然而,我上面说的事情都是牵扯多个人,甚至几百万人几千万人,而且是明确的不能再明确的事情,怎样呢。

100 平房子 20 平公摊,20 万人民币,攒下来,谁同意,谁支持,你这是在喝人血。

让我看,这种事,贷款家破人亡,烂尾楼,年轻人进厂残疾,所有的所有的,就应该天天报道,结果呢,出了事这些垃圾玩意都不会说一个字。

什么东西。

知乎用户 dzldzm 发表

根据视频,那几个歹徒明显是有备挑事,而且目标清晰,故意犯罪。犯罪分子不止那几个,是一个犯罪分子集团。明显跟酒无关,故意犯罪,也就是为了犯罪而犯罪。

视频中,不是搭讪女子,也不是调戏,而是有备去打人的,四个男子站位分布,以防被打对象逃跑,视频显示非常清楚。

烧烤店是有责任的,出事在烧烤店,不排除那几个犯罪分子烧烤店认识。烧烤店没有保护好顾客安全,也是有责任的。

按视频特征,几个犯罪分子是有目标行动的。主要目标就是那个被打最狠的白衣女子。

知乎用户 我叫清嘉啊​ 发表

我真的要气死了

​现在着装没问题了就开始说女生不该反抗,说女生不该让那男的下不来台,说女生不该自己不做饭出来堂食,说女生不该那么小气,不会有人觉得这个女生真的不该吧

​男的是没错吗???随便摸别人没问题是吗?打人没错了吗?群殴没错了吗?酒精是放大心里的恶,不是创造恶,别用酒精作为借口

​如果那个女生反抗的方法错了,她不该骂人,不该在男的打她的时候给他一酒瓶,那其他上来帮忙的女生有什么错,错在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吗?我依旧不觉得这几个女生有错,如果真的有错,错在这个世界女性太弱小了,错在大自然让女性的力量太弱了,可以的话,我也想一拳一个傻杯,这样应该不会有人觉得女生应该待在家里了,这样也不需要别人教我怎么保护自己了

​别教女生做事了,想想自己怎么做吧!!!

​看到那些 “体谅” 男的雌性,你是被驯服了吗?这些你体谅的好东西你收好了

知乎用户 铀 - 235​ 发表

在这种事件下打拳的,不管男女有一个算一个都是人渣。

围观群众算不敢上前也是人之常情,但是真的连报警电话都不敢打一个吗?

打人的三个人渣能怎么死才好呢?

希望咱们法院判的时候可以从严从重出发,这种恶劣的案件。

希望受伤女生可以快点好起来,并且获得应有的赔偿。

知乎用户 知不知道 发表

八几年严打之前,*山菜刀帮全国有名。火拼之前身上都要绑炸药包。砍遍华北无敌手。南边最远砍到广东。只在东北,砍了个平手。

打黑除恶已经这么多年,还有这种恶性事件不应该。

知乎用户 阿绫 发表

其实对于这个事件,我有几个疑问,

第一,如何定义互殴

我一直认为只要伸手就是互殴。

就视频来看,前半部分男扇耳光,女砸酒瓶。妥妥的互殴。而后半段就是男对女的单方面殴打。

但是事件能分成两部分看吗?

如果看整个事件的话,女方有伸手对打的行为的。

所以互殴应该具体的是怎么定义?

第二,正当防卫。

就前半段来看

男性骚扰女

男扇女一巴掌

之后黑衣女一个酒瓶砸男后脑。

据我所知,正当防卫的前提是,人身受到重大侵害然后打或者杀了对方不需要负责任。

但是就前半段,扇巴掌和性骚扰,算是重大侵害吗?

就能让黑衣女一个酒瓶子打过去。要知道这已经算是持械了。而且酒瓶子砸后脑,如果力气大的话,男的已经死了。

龙哥拿刀威胁,最后才在讨论之下变成正当防卫。

黑衣女真的能说是正当防卫吗?

说句难听的,就算是男的有强奸意图,也得至少到开始脱衣服的时候才算吧。

顺便一提,为啥不说男方?

殴打,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等罪等着呢。。

知乎用户 NA 略略略 发表

去年佛山顺德当街强奸未遂事件,几十秒后被一群男路人救下,看看当时的评论区是什么样的:

知乎用户 走在天堂路 发表

这就是黑社会性质的。

和男女性别对立 有毛关系 。

寻衅滋事罪 。没得跑 。。就看能不能 加上故意伤害 . 性骚扰 等 数罪并罚 。。

讨论个最奇葩的:

不是经常有人要 去掉 寻衅滋事罪 。现在不出来讨论下??

知乎用户 我本刘狂人 发表

这事说明中国不是世界上最安全的国家。

知乎用户 温带季风气候区 发表

这怎么着也得三年以上,不能是拘留 15 天吧。

不过想想,真没什么预防的办法。这完全就是犯罪分子随机找事儿。

知乎用户 冬瓜头怪兽 发表

这还是在店里,监控底下

要是在外面,没有人的地方,轮奸,管制刀具,甚至各种酷刑折磨

只能说打黑除恶太轻了,这么恶劣的行径,无期甚至死刑才能震慑这些恶徒

知乎用户 温饱的自由民 发表

才看到张明楷教授的一篇文章,关于故意伤害的,基本观点是,应扩大故意伤害罪的成立范围,将故意伤害精神伤害、轻微伤和未遂,也纳入故意伤害罪的范围(《身体法益的刑法保护》,载《政治与法律》第 6 期)

我国没有暴行罪,对于没有构成轻伤以上后果的故意伤害行为,主要诉诸公法益保护的寻衅滋事罪。这里面有个不协调的地方,就是对于轻微伤的伤害结果,为了打击犯罪定寻衅滋事,量刑最高可达 5 年,而故意伤害轻伤呢,却最高只有 3 年。

故意伤害不该只是一个结果犯,社会上常见轻微行为导致严重后果以及重行为导致轻后果的事件,这就导致我们努力去保持自己的身体强壮,结果在法律上却受到较低的保护。莫非让大家都脆弱的最好?

铁链女事件后就有人呼吁设立暴行罪,这的确值得我们去深思和重视,至少会让大家知道,暴力行为是为法律所不容的,而不是打人以后赔了点钱就了事了,所谓打人一巴掌,给颗糖吃?

还有,如果该事件不发酵,JF 是否会对女方说说,你看你也动手打人了,你们是相互斗殴,要么调解了事,要么大家都拘留?毕竟,出过警,十几个小时过去后,暴徒还才被锁定,才被全力抓捕中?

希望严惩凶手!

知乎用户 大狐狸 发表

没想到,没想到。2022 遍地摄像头的中国还会发生这种事。

下死手的老几位,是智力问题? 视力问题? 还是势力问题?

地方上半年司法大考到了。在全部凶手明正典刑前,唐山给我留下的总是治安不好的印象了。

知乎用户 长歌​ 发表

我在想遇到这种事有没有开解的办法。可思来想去,除了被打竟然没有任何办法。人类发明了法律来构建和谐共处的社会,可惜始终有人突破法律、蔑视法律,做出如同野兽一般的兽行,人类几千年发展的道德与规则在他们眼中如纸般脆弱。但更可悲也可怜的是,每次出现了这种禽兽,都要用一个无辜的良民的鲜血乃至生命才能剥下他们那张人皮,露出下面包裹的残忍的禽兽面孔。

更让我难受的是,在看到他们的兽行后,我被吓住了,我做不到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之前看武侠,总是把自己带入用刀剑,用拳脚平一切不平事的侠客。如今顾虑越来越多,发现自己只是在恶人作恶多端时只顾自己,越跑越远的路人甲。

知乎用户 Duck 不必 发表

酒:我又来背锅了

呵呵

知乎用户 月入杯中 发表

我一直挺疑惑一件事,就是每当出现类似的事件,网上总是群情激奋,每个人都做出了自己的裁决,有给定性的,故意伤害,故意强奸,故意杀人,还有给定刑的,十年八年,无期徒刑,死刑也有。

很少会有人说,让子弹飞一会儿,事情真相还不清楚,也很少有人会说,我不熟悉法律,这事不好评判,每个人都认为,事实很清楚,而且是非也很明了,普通人也可以得出公正的结论。

可既然这样,为什么你们总是对陪审团制度充满那么大的恶意呢,当你们认为由普通人组成的陪审团无法做出公正的裁决时,又如何认为同样是普通人的你的裁决是公正的呢?

事不关己,精英代表正义,普通人无权说三道四,事若关己,我就是正义,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这是一种多纠结,多矛盾,多双标的一种心态啊。

知乎用户 Slin 发表

这群男的自有法律处置

可是就我一个注意到受害女主挨第一下的时候抄起酒瓶回击吗

但凡她看过那个为什么有的女人觉得自己打的过男人的提问,也不至于,社会默认男人让着女人,有些女人真以为自己打的过男人了,面对不惯着你的男人打起来的差距就像视频里一样一击失去行动能力 / 反抗意志

遇到事情先保护好自己,然后选择报警,而不是升级冲突,吃亏的终究是自己

看了完整版视频补充一句,同样是酒瓶砸头,你的酒瓶和对方的酒瓶不是一个概念。同行女性又是一个酒瓶子,如果真的只是拳脚冲突也许这群男的并不会上升到武器范畴,即便动用器具也不至于这么狠,视频后半段男的执着于酒瓶击打女主的诱因是不是正是开头两个女性的酒瓶爆头。上升到性别对立没有必要,但是进一步扫黑除恶和遇到危险女性该如何避险的意识普及任重而道远

知乎用户 花不完 发表

且不讨论这些人将会受到什么样的责罚,那是司法机关要做的。

我们不是司法机关,但是我们每一个人都可能成为视频中被暴打的女性。

人人自危——可见当事人主观恶性、该事件社会危害性之一斑。

知乎用户 节目效果 发表

有部电影叫《美国精神病人》,我觉得还可以拍个《中国精神病人》,

因为现在心理有问题的人太 tm 多了,但也没看到有什么措施去解决。

是国家不重视吗?还是成本问题?

夹个私货吧,郑州这边不是搞了一些核酸亭么?

我就希望,有一天,政府也可以搞一些心理疏导的亭子,

密度呢,不用太大,

覆盖范围呢,不用太广。

如果真的有这一天,

我宁肯你收我点钱呢。

真的。

知乎用户 calm down 发表

说点不好听的,各位以后与和你不是一个重量级的人物发生冲突的时候,不管你是不是占理,都不要选择正面冲突,有多远走多远,宁愿当面吃点亏,事后再报警,千万不要当面冲突。

之前在神经外科 icu 轮科的时候,碰到过一位蛛网膜下腔出血昏迷的患者。

这是一位两百多斤的男性患者,老师在带我去给他做腰穿的时候,因为需要侧卧,加上患者体格比较肥大,所以需要我扶住他的肩膀和双腿。

我本人 175,体重 130 多。在扶他做腰穿的过程中,因为是局麻可能有些不舒服,所以患者就无意识的在晃动。

可对我来说,他无意识的晃动给我的感觉真的就像一座山一样,有一种无能为力的感觉。

实在不敢想象,他如果醒来给我一拳,我能不能顶得住。

所以真的,有些话能在网上讲就在网上讲,就算被人骂两句键盘侠又能怎么样?

真千万别傻乎乎的和人当面硬碰硬,特别是对一些身材比较矮小的人。

真的,打赢了派出所,打输了 icu,不值得。

知乎用户 阡陌时光隧道​ 发表

出门在外,心平气和,降低标准,要求别太高,火气别太大。尽量少说话。
在力量悬殊的时候,谨记大张伟老师那句话 “认怂保平安”。
相信直觉。直觉告诉你有危险的时候,赶紧想办法远离。
山外有山天外有天,没有过硬的实力,千万别显摆自己。
相信法律,及时报警,保留证据。

看到这个视频,真的很揪心。尤其是一个女生被一把甩出去,好像摔倒撞在台阶上的时候,特别担心她头部会受伤。

相关的新闻底下有评论说,“以后坚决不让孩子去那种地方吃饭。” 但那就是一普通饭馆啊,人活一辈子,没办法做到独善其身,不跟社会有任何接触啊。

想起一句话 “我教会我女儿怎么进行自我保护,可是你却没教会你的儿子怎么尊重女性。”

有时候社会的恶意,不因你做了什么。就是什么都没做,有些人也会充满恶意来针对你。

我们想不到万全的方法来保护自己的孩子,或者保护自己。就算学了武术、跆拳道,也不一定就能一招制敌,所以只能尽量小心翼翼。

希望那些女生早日康复!

知乎用户 戴盐 发表

这是 “唐山孙小果” 吧!!

上一个看到这么令人发指的就是云南孙小果案了。

其中几个体型都很像孙小果。

之前孙小果案只是用语言描述,他如何强暴侮辱女性,殴打,滋事。

这回看到视频版了!活生生的在你眼前上演了!!视频前的我们看得尚且心堵得慌,噩梦一般,这几个姑娘得多少心理创伤!!

一群男人把一个女性拉出去往头部重击,持续好几分钟。这算故意杀人未遂了吧。

如何避免?无法避免。一个喝得醉醺醺的男人,伸手过来摸你,骂回去不是很正常吗?这种人渣只能靠法律震慑。

知乎用户 蔚蓝色的梦境 发表

最新修改:

此案被打女性伤情严重昏迷,而当地政法委书记的说法,十天拘留貌似不准确,人还在抓捕中,希望女孩挺住,早日醒来,康复,希望这几个打人者,男人中的败类早日归案,希望唐山警方,对此案情清楚,嫌疑人明确的案子,从快,从严,从重处罚!

明确立场:反对以此进行仇视男性的极端观点,撕裂社会的任何回答!也反对一切混混式的回答,即避而不谈猥亵殴打实施者的对错,而仅仅关注于被打女孩的不善自我保护上。但凡这种观点的就是混混,普通人看事物,先看对错再看是否适合,混混的世界,只看能否生存,没有对错!知乎不是混混的平台,如果你持有这样的观点,请不要在这个问题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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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这个视频全过程很清楚,前因后果都有,所以这几个打人的,警察处理是逃不掉的,据说行政拘留十天,那就是应该参照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警察定了个互殴。女的其实也动手了,但男的先挑衅并先动手,所以主要责任就是男的一方,没有任何问题。这几个人到底会不会入罪,取决于女的伤势,如果是轻微伤则基本就是行政处罚,如果是轻伤以上,对不起,那就是入刑罪了。现在看起来如果是行拘的话,说明女孩的伤势应该在轻伤以下。法律界定的轻伤可不是皮外伤,而是内脏,骨头的损伤,我们常见的皮外伤一般都是定为轻微伤的。

第二,如何保护好自己。除了第一时间就应该报警之外,从现实的角度讲,可以更狠一些,第一击就要让对方要么心生恐惧要么丧失大家的意志和能力,如果打不过,向周围求救或是快速逃离会更好一些。这一点,对男女都适合。记得射雕英雄传里南希仁对郭靖传授的诀窍吗?对,打不过,逃!

最后,保护个人人身安全的最好的办法还是要对这种暴力犯罪者的进行综合长期的惩罚,比如公开他们的照片和私人信息,实施行业禁入和金融惩罚,加大对受害人的经济赔偿,比如每人 20 万元起。唯有公权的严刑重罚才能让所有人对自身的暴力冲动心生畏惧。人群中有道德高尚的人,也有道德极差的人,法律只有用极致的暴力震慑住道德低下的人,才能确保社会的稳定和安宁。

知乎用户 我心匪石 发表

我想起了震惊全国的山东招远麦当劳案。六个邪教分子为发展邪教,向一名女子要电话,遭拒绝后将该名女子当场活活打死。该案最后以故意杀人罪判了两个死刑,其中一个还是女大学生。和此案类似,受害者与打人者完全不认识,没有任何招惹对方的举动,而打人者主动寻衅,手段特别残忍。招远案之所以举国关注,因为它确实触到了社会底线。招远案的背景是邪教,而青岛案则反映了地痞流氓团伙对普通公民的严重人身威胁。人应有免于恐惧的自由,这是自由的最基本定义,也是社会正常运行的最基本规则。这两起打人事件恰恰是对这一自由的否定,对规则的践踏。请用法律的铁拳来恢复人们对规则的信心吧!

知乎用户 南有乔木 发表

我怎么看?我就不明白这件事能说明什么,说明男的都不是好东西?应该被枪毙?

根据伤残鉴定,轻伤以上就定故意伤害,三年以下,要是达到了重伤,就判三到十年,视目前情况要说是手段特别残忍也不是不行,判他十年也不是完全不合法。(根据司法实践其实算不上,但涉及到舆论和社会影响,也可以往上靠)

所以还要说明什么,导致这种事是国内女权不够发达?那八孩女的时候你们女权在干什么?在 vb 骂郭楠呢?

知乎用户 自费转世仁波切 发表

一点人生小建议

1. 不要喝酒,我 16 岁就因为喝酒打人动刀进看守所,对方比这女的还无辜,他只是看了我一眼。还好刀是没有开刃的,对方十多针,那种心理就是天下我最大,我力大无穷,越多人围观越要打得你越狠才有面子。自己头破血流完全没感觉,眉毛至今缺一块,猪朋狗友看到动刀了全部跑光,发毒誓至今再不喝酒,最不要命最不知轻重就是十几岁的小年轻,视频这种都 30 多了,还那么不懂事?

喝完酒控制不了自己的,不要喝酒不要喝酒不要喝酒。一辈子就搭进去了,何必。

身边有这种朋友的,劝他不要喝酒,也不要找他喝酒,搞不好自己也搭进去。

2. 君子不立危墙,这种场合赶紧跑,假如不跑,就要抱着你死我活的决心,集中一个人,用尽所有手段和武器,抱着必死决心,换一个户口账号。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血赚。越怕死越会死(街头斗殴唯一定律。)

3. 不要去任何酒吧,烧烤摊,夜场,宵夜摊。我脾气暴躁,这种场合喝了酒大家都容易走火,里面有相当比例都是去了事,争妞,争排面,斗气,飞粉,吊马,垃圾人太多,有一次隔壁桌过来撒纸和给我们妞敬酒,我往他脸上吐了口吐沫问他是不是拜山,对方就给我一巴掌,我忍着,马上电话拖马,人被我们拉到外面扒了虾线,要好好过日子,这种是非场合干脆就不去。

知乎用户 善良的人掏心掏肺​ 发表

真是受不了,没有看视频的人就完完整整的去看视频,那个男的先去性骚扰女生,摸她的背,被女生拒绝后还扇她巴掌;然后才是女生的反击

我真是搞不懂了看了有些评论都说女生也不是好货先动手砸酒瓶了,你们是只看见那个砸酒瓶了吗??

不看整个视频不了解整个过程根据某些人的一面之词就在那边帮着瞎叫唤,你们是怎么想的啊??三观正常吗??

还是你们觉得一定要女生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衣着不暴露,才能完完全全的意识到女生是受害者。。

还有那些摸黑谣言女生,真的会等着你们的现世报

知乎用户 李昀 发表

看了下视频。这什么烂人?

知乎用户 独角兽选股 发表

小道消息满天飞

无法判断哪个是对的

但是调戏妇女就是不对的,

认同的点个赞吧

知乎用户 二狗趣闻集 发表

啤酒瓶爆头没用,你得扎进去。

遇到这种明显实力悬殊的对抗,别上头,先考虑自保。

说实话,我从四点多看到现在,没想出有什么办法能够较好地处理。

面对一个被惹恼的酒蒙子,外加一群不分青红皂白就下死手,扔凳子的人。

肾上腺素 + 械斗,再健壮的肌肉都不顶用,何况几个女孩。

感觉真的只有拔枪才能镇得住了。

苛责不帮忙的路人吗?

说实话,有生命危险,别人也不欠你。

最重要的是,现在 “好人” 并不是什么褒义词了。

怎么看?

看通告,看女孩伤势。

不过就以这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的斗殴事件,

官方必定不会让它挂在热搜上的。

只希望不要含糊其辞,

已重视,无后续,那就真的离大谱了。

发泄完情绪,

耐心等等看,

最重要的是想想,

自己是哪群女孩怎么办。

知乎用户 这就是白嫖 发表

视频里冲突升级流程如下:

1、男的碰到女的肩膀

2、女的骂男的

3、男的抽女的一耳光

4、另一个女的第一反应就一啤酒瓶砸男人后脑勺上(这种反应我真只在香港电影里看到)

5、男人反击,开始单方面痛殴女方

我觉得前面 1-4 这不算互殴算什么??

你主动升级冲突了啊。碰到身体你觉得是骚扰没什么,你斥责也罢了,先升级到骂人就得想想会不会被人抽耳光;而抽耳光还只是徒手,先拿酒瓶砸人家后脑勺,这都不好了。

换一个画风,两个都是男性,就变成什么了:

1、一人撞到另一个男人

2、被撞的骂 “你眼瞎,滚开”

3、被骂的给对方一耳光

4、挨耳光一方给对方啤酒瓶开瓢

5、双方互殴

6、输的住院、赢的蹲局子

…… 眼熟不?

排除性别,这不就是标准的小混混互殴吗?

都习惯了上次深圳女大学生给男同学酒瓶开瓢,都以为社会上的男人都和学校里和网上这些男人一样,让着忍着都不会还手打女人是吧?

要按法律上按法律走,这前面部分应该是互殴,后来的是黑恶势力的霸凌故意伤害。

要按道德上来评论,我看打架都不是什么好事,输的住院,赢的坐牢。

知乎用户 行之老铁​ 发表

看来上一轮的扫黑除恶并不彻底。

建议,常态化扫黑除恶。

刚跑完步的热天,汗都没落,瞬间浑身恶寒,很难想象这是 2022 年发生的事。。

知乎用户 知者不惑​ 发表

还手就是互殴,职业混混 搞到轻伤鉴定书 就抓人,钱赔的不满意,就坐牢。

详情看这个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41963409

知乎用户 马甸 发表

唐山市连夜成立了公安局

知乎用户 只看不说别 7 天我 发表

看过有个三级禁止片,里面的暴徒就是这么打女人的。

最后那几个暴徒被男主角用更残暴的方式弄死了。

当然,电影的开头是男主在监狱回忆。

知乎用户 无知所呵 发表

都回家洗洗睡了吧,120 玩忽职守的那个事河南卫健委还屁都没有一个呢

知乎用户 恐虐神选龙哥​ 发表

经济下行 治安会越来越差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金发女子先拿酒瓶打男子的头,该男子却按着无攻击力的黑发女子打。

说明人还是要看起来凶一点才没人去招惹你,比如看起来乖巧老实的女人更容易被拐卖,强奸案也多发于看起来比较弱势的女性身上。

知乎用户 2589 发表

大家对这种观点怎么看。首先我声明这男的绝对是烂人,枪毙也不为过。但是我也是保持这种观点,女生不要硬碰硬,很多说法,说让女孩子学散打,跆拳道,我认为没用,不如练跑步,随身带防狼喷雾,这种情况就算有防狼喷雾,我觉得喷了他,更可能会导致冲突升级,因为他还有同伙,可能被打的更厉害。我认为女生要避其锋芒。我不认为你认怂,他会继续迫害你,毕竟是公共场所,完全可以找店主啥的帮忙。

知乎用户 乖巧懂事的帝皇侠 发表

首先对于这几个人渣,必须强烈鄙视!

其次,我觉得现场的人没有上去没有任何毛病。

首先他们和这几个女的不认识。

其次上去帮忙了如果引发混战,那么就是互殴。

还有你上去了也有可能会被女的嫌弃。

在场的男性没有上去拉架,我觉得没有任何问题,首先人家不欠你的,其次现在指肚是一问题的。

有漏洞的,简单来说就是做好人成本太大。

立即离开才是最好的办法,最好的选择。

不要觉得怂,这个就是当下最好的选择方式。

因为这个版本就是这样的的,如果你不适合这个版本,那么就很难玩下去。

PS:所以我说不要打拳!不要打拳!不要打拳!

现在女权反噬来了,接着打就是走日韩老路。

逛了一圈微博,果然就是在搞扩大化,怪不得知乎上有一些人开始打拳。

男性用户用女性用户来打女权的话术来打男拳,用魔法来对抗魔法,不知道是不是一种很魔幻的事情。

魔幻至极!

最后,我希望这几个人渣进去踩缝纫机!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怎么会有这么恶心的人啊?!!

希望狠狠地判重刑!

不过还是希望大家不要搞性别对立了,平心而论吧周边的男生都是一两个分离独立的,不太可能会去帮陌生人上去拉架的。如果自己这边人比对面多,我相信还是会有人去的,但是力量差距悬殊的情况下,大多数正常人不会愿意冒这么大风险的。

有些人断章取义地带节奏说女生都上去帮忙了,周围的男生都在袖手旁观。认真看视频的话至少能看到和那几个男的同桌的女生也没怎么帮啊,最后也是跟着那群男的一起走了。

说这些不是为了给旁观的男生开脱,只是希望不要挑动性别对立,把火力都集中在那群犯事的男的身上。


2000 多回答 热度 800 万?凭什么比 200 个回答的热度还低?讳疾忌医是吧??


5000 + 回答有 9500 万热度了!官方下场回答后终于不压热度了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是善与恶的对立

是人与畜的对立

不是男与女的对立

知乎用户 命里一个坏蛋​ 发表

各位女士,碰到这种 不要还手,默默报警 拖延时间。

知乎用户 森美​ 发表

这是人渣啊,这个女生没有任何的问题,人家就是正常在在吃饭而已。

这些人渣是怎么忍心施暴的,纯垃圾!!

别说什么喝醉酒的借口,喝醉酒他怎么不打他自己?

知乎用户 繁华沉寂 发表

对于这件事我就一个表示:别攻击他的家人。
我看网上许多人已经把他家庭住址和亲人信息曝光了,这不应该。无论是法律还是道德上都没有家人承担罪责这个说法,谁的错谁承担,我想你们明白。
这件事我们应该反思的,就是要抵制暴力。如果把暴力用在他的家人上面,那么我们和他有什么区别?理性一些,不要让暴力以新的形式出现。

知乎用户 逢考无忧​ 发表

唐山公安:绝不会放过任何一个违法犯罪人员!

6 月 10 日下午,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 “警情通报”:

2022 年 6 月 10 日凌晨 2 点 40 分许,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机场路派出所辖区某烧烤店发生一起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案件。唐山路北警方已经锁定嫌疑人,目前正在全力实施抓捕。警方绝不会放过任何一个违法犯罪人员!

另据央视新闻消息:6 月 10 日,网友发布网帖称河北唐山机场路一家烧烤店多人起冲突,疑因男子酒后搭讪女子,后多人对女子进行殴打。机场路派出所回应,有出警。

10 日下午,唐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来广普向媒体表示,上述案件嫌疑人已经锁定,公安部门正在抓捕。

知乎用户 BW-Lei​ 发表

已经看完完整视频,说实话气得浑身发抖…

先平复一下情绪,再来评论这件事。不谈法律不谈道德只谈个人想法。

首先,遇到这种情况,明显是流氓闹事骚扰,应该避免进一步激怒这个流氓,白色衣服的女孩子上来就用一啤酒瓶去盖他头上,这是非常不理智的,我知道她很生气很生气,平白无故被骚扰了,换作谁都生气,但是一酒瓶子下去,只会更加激怒犯罪嫌疑人,并且她的闺蜜也上来就给了一酒瓶子,对于 “犯罪嫌疑人”,这无疑是更加加剧了其侵犯行为,要学会随机应变,感觉对方人多势众就要稍微 “软一些”,把事情想办法化解掉,之后再去报警,调取视频,拘留 “犯罪嫌疑人”。说到这个我是有亲身经历的,上初中的时候,一个班里的老大我和他一个寝室,姓戚,天天和自己哥们在寝室看 pian,lu 管,可能觉得看太没有实战不过瘾吧,就找了一个哥们给他打飞 ji,还经常在寝室骚扰别人,包括我,具体骚扰方式如下:站在别人背后,用二弟蹭别人屁股或者两腿之间的皮燕子,我当然忍不了,但是没办法个子矮,容易被欺负,他人高马大的,当时我真的是感觉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因为周围都是他哥们,看着他施暴,那种无力感真的是非常强烈,在他没得逞的时候我奋力反抗,当时我灵机一动,看到手边有一个晾衣杆,我赶紧抓在手里,啥也不管了,透过我胯下伸了出去,来了一招 “直捣黄龙”,当时那家伙就痛的嗷嗷叫,施暴行为终止,但是我知道,以他的尿性,不会善罢甘休。果然他找到机会,在体育课上,叫了几个小喽啰兄弟,抓住了我,把我放倒,骑在我胸前,扇我耳巴子,那时候我很害怕,并且不知道他会做出什么更过分的行为,只有认怂,他让我道歉,我立马道歉,让我叫爷爷,我也叫爷爷,最后的结局是挨了 15 巴掌,最后起身之前往我脸上啐了一口唾沫,才满意离去,我当时知道激怒他的后果,不敢反抗,其实反抗也没用,打不过他,他们人多势众,这事成为了我心里永远牢记的梗,先苟着,后面再报仇,当然这是后话了,不要进一步激怒人渣,因为你永远不知道他能干出多么没有底线的事情,先保全自我安全再说,后面再采取别的行动。所谓好汉不吃眼前亏嘛。

其次,如果在自己明显服软的情况下,对方还继续下狠手,此时不要还手,毕竟后面可以选车或者换车,去验伤,赔偿金额法律没有规定,理论上被打成轻伤的话,可以要个宝马奔驰奥迪,任君挑选。(注:此时要护着头,别被打残废了,那就划不来了)

之后,再说男女对立这件事,这件事无疑会加剧男女对立的情况,视频中的女孩子并没有穿着暴露,也并没有做出任何有碍公共秩序的行为,天降横祸,男子这种人渣竟然还存在,我作为一个男性看到之后也是觉得残忍至极,这种人渣 2022 年了还存在?天理何在啊!还有王法吗?啊?还有法律吗?男的这种行为建议直接击毙,避免再做出什么伤害他人的事情,别给我说什么喝醉了或者迷糊了犯下的错误,说不过去,一帮帮凶在那里,欺负几个女孩子,chu 生啊!chu 生啊!chu 生啊!

最后,重点说说我个人的想法,要是我是视频中女孩子的男朋友或者家人,自己的女票被这样揍了,不好意思,老子学也不上了,工作也不要了,做好计划,天天就等他放出来的那一天,老子让他生不如死,这种畜牲不配活在这个世界上,唯有以其血祭天,来抚慰那些被欺负成重伤甚至死亡的无辜人们的精神创伤。

chu 生啊!chu 生啊!chu 生啊!你们这帮 chu 生!

知乎用户 你好 发表

这种人太多了。扫黑除恶不彻底呗。

知乎用户 Artorias 发表

按视频里来说,这些男的肯定是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的,这没什么可说的,嫌疑人已经被锁定了,等着官方通报就行了。

但是下面这一个个震惊怀疑人生的,不敢相信的,是都活在梦里么,上海小红楼不也才 2020 年的事而已,爱波斯坦死监狱里的时候也就 2019 年。新冠历开始了,之前的事真就全成历史了呗。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打人是男的不对,但女的就没有一点问题吗?人家就是搭个讪,你给个面子应付一下不就完了,为什么非得端着?

知乎用户 潇潇​ 发表

下午在部门群里看到同事发的视频了,然后之前有传出拘留十天那个谣言,然后因为我是学法律的,所以同事在群里艾特我,问我这个会吗?我说不可能只拘留十天,即使不了解具体伤情,但从视频中也可以看到女孩受到的伤害较重,必然是构成犯罪的,故意伤害罪是没跑的。至于有个高赞的律师提到的猥亵妇女,我认为从当前视频中看构成违法但未必达到罪的程度,后来的暴力行为是被激怒后的报复行为,不是为了继续猥亵,所以我觉得最后可能是只以故意伤害一罪来起诉。当然,应该加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重点在于,在大庭广众之下,如此嚣张,可以说看过视频的人,我觉得无论男生女生,都会感到义愤填膺。有的回答下面的个别评论居然还在扯男性女性,这跟男性女性有关系吗?这样的人这一次是骚扰女生,下一次是男生踩了他一脚他也这样。这跟男生女生一点关系都没有,有些人还搁那整男拳女权的事呢。

知乎用户 碧海无心 发表

视频重点在左上角,一个绿衣服男的进来不知道要干啥,出门的时候走到左上角那桌女生旁边,伸手去摸白衣女生后背,女生躲开,男的又动手动脚的,女生招架,男的直接一巴掌。

然后白衣女居然拎起啤酒瓶砸绿衣男头,然后白衣女对面的黑衣黄发女也拎了个酒瓶砸绿衣男头。

我只在影视剧见过拿啤酒瓶砸头的。

然后门外进来绿衣男一伙的一个黑衣男的,还有一个白衣男的,然后就是混战。当然女生弱势,很快有个女的就被拖出去了。

说好的女孩帮女孩呢???

17 岁男孩救下 3 名女子遇难,网传被救者发声:求他救了,活该!

又不求男的帮,女的又不帮,咋办呢?

至于惩罚,我想说千刀万剐也没意义啊,这顿打已经打完了

但是我觉得两伙人认识

知乎用户 疯魔胖三哥 发表

就算是一个练过几年的男人,遇见这群穷凶极恶的败类下场也是一样的、从头到尾拉架的也是个男的。最后能把这群人绳之以法的肯定也会是另一群男的。人分善恶,无关性别,

知乎用户 我叫诗诗 发表

讲道理,这个不关性别对立的事,这换成我在现场,这么多个膘肥体壮的男的打我一个 180 斤的男的,我也打不过,只能说这么下手我也就拼了,只是视频里女孩子拼不过,我没准还可以极限一换一,就是作为一个遵纪守法,骂人都不会骂的人,估计出手前我还得想一下,我还手了算不算互殴?然后各打八十大板就了事了,那么我宁愿当场被打死,我这样还能极限一换多,没准还能将他们的后台给拉下马,也算对社会做贡献了。

知乎用户 安新蜂农​​ 发表

什么叫尝试摸后背被拒?这叫骚扰!什么叫双方冲突?这叫暴力殴打!为什么用词如此柔和?这些行为难道不是犯罪吗!严惩!

刚看新闻男子酒后抢劫 5 块钱都被判 3 年

这不的 30 年啊?

不我感觉说轻了,每一个上来帮忙的女生都挨打了,这人就不该活着……

知乎用户 王丸子 发表

作为女生看完视频真的害怕 ,不由把自己代入视频里的女生,这种情况完全无解啊,就算我从小练武术防狼术也完全扛不住五六个大老爷们啊,太可怕了

知乎用户 白天不懂夜的灰​ 发表

30 多年不严打了。这事之后,当地餐饮娱乐业会萧条一段时间。

知乎用户 Terminus​ 发表

美国小学刚发生了枪击案没人关注,国内只是一个女生被殴打就这么多人骂国家出警慢,为什么不懂得感恩??

知乎用户 之乎者也 发表

想问两种情况。1. 我是旁边吃饭的人,我看见他们打人,上前制止,然后他们打我,慌乱中我拿起酒瓶杀了两个人,算不算正当防卫

2. 我是吃饭的顾客,我看见他们打人,还打拉架的人,但是我想救那个女孩,我去厨房拿刀、出来和他们对峙,他们打我,我慌乱中杀了两个,算不算正当防卫?

知乎用户 空明流光​ 发表

这件事情最恶劣的地方,在于极大的损伤了广大群众的安全感!毕竟走在路上被黑社会无缘无故打死的可能性已经具备了,经过网络舆情的渲染,真的是有一点人人自危的感觉。

其次,这次事件具有非常典型的黑社会特征!没有体系内的某些人支持,黑社会是不可能存在的,正所谓 “有黑必有伞”。经过了全国扫黑除恶的大动作,尤其是在今年这样的政治敏感时期,唐山的黑社会居然还能如此猖獗,深思令人不寒而栗!

知乎用户 驾鹤 发表

每次看到这种事件就他妈的生气。

希望任何人都有点血性,当有人胆敢欺辱你或你周围人时忘记法律,抱着杀人的想法干死他。这样久而久之会形成一种有血性的社会氛围,任何欺软怕硬的渣渣动手前就会知道自己要面对被弄死的风险,这样的恶性事件会少很多。

说到这我想起来一件往事,现在还他妈的恨,一个人渣带着他的狗,走路上无缘无故让他的狗咬我,当时年轻,没啥反应,后来回想起来越想越气,带着把刀经常去他附近的路上蹲着,准备教育一下这个人渣,只可惜再也没见过这狗日的,真她妈成了我的一件心病,一直没了解,不过我现在再也不会让别人有这种机会了,只要他敢,就等着死吧。

知乎用户 karama​ 发表

能光天化日下聚众打人还这么肆无忌惮毫无顾忌的,恐怕已经在当地横了很久了,建议查查前科和是否有保护伞。

知乎用户 感受流逝的自己 发表

如果殴打的不是女性,这事其实挺常见的,酒后打架闹事嘛,哪个夜场大排档没发生过?

这事其实很好解决,派出所经验丰富,这种破事处理的多了去了。

视频开头的骚扰,有点难断,因为没有看到很具体的性骚扰行为。

别说旁边的人不帮忙,打架斗殴过程中任何插手行为,都会引起不必要的后果。

因为围观人群帮忙,算不算见义勇为不一定,但是打架斗殴铁定进局子。

这件事能上热搜让我觉得社会确实在进步,我上高中那会 04 年左右吧,街上还有砍人的混混,就算前几年还有逼良为娼的,视频里的那都是小儿科。

至于女孩子如何保护自己,这是个伪命题,不论男性女性,不论你在哪个国家,很多事情都是无法避免的,看命吧。

最后,还是希望可以司法独立,不受舆论影响。

知乎用户 scdylsh 发表

视频看了大半。处理结果应该没有什么悬念(尤其是上了热搜之后)。最低结果,如果没有重伤后果,定寻衅滋事罪;出现重伤以上后果的,结果加重,按故意伤害罪(重伤)定罪。

办案机关加把劲往高里走,还可以试试这几个人是否还可以构成涉黑犯罪。

最后一问:当时的情形下,试试尽快报警并脱离对方。

知乎用户 新的开始 发表

话说,那个黑衣服的小姐姐是真的猛,看到对面女孩被打了,抄起瓶子就上,巾帼不然须眉。

还有,这帮人绝对有问题,如果是普通人,喝了酒胆子大去搭讪,被拒绝根本不可能打女人,然后朋友还不拉着跟着一起打的。

大概率黑社会。

知乎用户 圆肚皮 发表

已经看到过太多次告诫女性,不要穿暴露的衣服,不要走夜路,不要喝醉酒,这些告诫被打的女孩都没有做过,她们只是在聚餐而已,但是我们还要为自己的安全做数不尽的打算,重重又重重的预防呢

知乎用户 北有高楼 发表

@共青团中央

知乎用户 momi22 发表

别动不动就女孩子出门在外保护好自己,这个完全就是平时纵容的结果,记得云南那个被打的毁容的女孩子了吗?最后结果是啥?如果这些男的能直接鞭刑加十年有期徒刑,以后男的喝的再醉都不敢去骚扰女生

知乎用户 汤不烦 发表

发到外网去,让国外人权组织关注,洋大人关注了,事情就压不住了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看完觉得女生有点勇啊

我记得我以前也遇过类似的。

跟女同事一起出差(很纯洁无任何瓜葛)。

女同事长得一般但身材好(跟后面事有关联),有回我两出去做公事完了回酒店各自睡觉。然后女同事的地点有点远。有点害怕叫我去接她。

估计是夜晚看脸有点模糊,但是能看出身材是好的。我赶去接她的时候她被几个醉汉猥亵了。就是摸背摸屁股之类的。我走过去拉着同事的手腕直接跑路,因为对面三个人。没想到有个醉汉骂骂咧咧的说:“关你屁事。” 作势要拿酒瓶打我。还好我机灵,随身携带防狼喷雾器,拿起来喷了他们三个人一脸。然后听见他们在惨叫。然后就跑了。

我为什么会带喷雾呢?17 年丽江旅游的女生被毁容之后我就看了一些科普。才知道跟人起冲突还手就是互殴,打伤对面即使你有理照样要赔钱,不赔就坐牢。后来就随身携带防狼喷雾器了。现在没得卖了,但是制作也很简单。买几个空瓶子自己再制作就行了。

其实我常年健身,然后体重 180 身高 178. 都不敢跟这些人互殴。后来我们报警了结果啊 sir 很不耐烦说没有实际性伤害就别烦他了。加上我实在不知道防狼喷雾器效果怎么样,等下要是整出毛病我也要赔钱。而且福州是别人的地盘,然后就不了了之了。后来我跟女同事也相继离职了。

说这些是希望大家注意,即使我能把对面放倒也不敢起冲突。打赢打输我都倒大霉、研究出来的性价比相对最高的也就防狼喷雾器了。所以建议男女都备好防狼喷雾器吧。现在我是随身携带了

知乎用户 咸鱼人 发表

看完这个视频后感觉心情难以平复。

如果这件事情最终不能让普通人得到心安,那么再多的宣传也毫无意义。不仅仅女性的利益受到严重损害,男性的利益也将被剥削。

看到这件事,让我想到了当初曾经发生过的一件事。

大连一男子公交车上猥亵女孩被全车人群殴,打跪下,流鼻血。。_哔哩哔哩_bilibili

但这次为什么没有人出手帮助?我觉得主要的原因在于人数差距。当面对一个恶人建议勇为与面对一群恶人见义勇为时的难度完全不是一个量级。

当对面出现一群恶人,一个见义勇为的路人如果不持刀很难有效制止,但是一旦持刀并发生搏斗,那么在当前的环境下很容易陷入斗殴、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等情况。

如果遭遇这种情况,第一时间最好的办法就是逃跑,联系短跑是最好的保命手段。在性别差距与力量差距面前只有刀才有可能弥补差距。未精通一门格斗术之前最好放弃战斗的想法,同时没有任何一门格斗术可以简易掌握。

如果想见义勇为的话,在这里不得不回忆和推广下陈鹤皋的 “无限制格斗术”。没想到 2022 年的今天依然需要它。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中国没有枪,恶性事件一样不少

知乎用户 今年 25 发表

直接喂花生米好了,这样的东西留着?

知乎用户 风调雨顺 2022​ 发表

和来青岛情侣被殴打的那群黑社会混混地痞流氓一样,必须严惩严打。

知乎用户 丁昆朋​ 发表

看完唐山打人事件,

一分多钟的清晰视频之后,

觉得非常揪心,

甚至气的全身战栗。

不严惩不足以服众,

不严惩不足以平民愤。

网上曝出一段监控视频,

一群人高马大的男人在烧烤店,

打几位吃饭的女子,

尤其是白衣女子。

下手之重,

让人不寒而栗。

殴打时间之长,

让人揪心不已。

监控视频的起因,

居然是一名男子对白衣女子骚扰。

更让人气愤的是监控镜头之外的事情,

这是完全看不到的,

已经有很多流言蜚语。

人渣败类,

这样的词语他们都不配。

无论男女,

看到这样的消息都要为他们发声,

保护他们就是保护我们自己,

不能让他们不了了之。

值得问一下的是,

既然当场就报警,

为什么现在还没有抓捕归案?

如果没有曝出来会怎样?

相信等待他们的就是法律的严惩,

少则三五年,

多则十几年。

让挥出罪恶拳头的人逍遥法外,

就是对守法公民最大的伤害。

劝女性朋友在外保护好自己,

更要杀鸡儆猴,

以儆效尤。

原创码字不易,

看到这里的朋友点个赞。

丁昆朋:2022 年最新家用、折叠、减震、静音、多功能家用「跑步机」牌子推荐, 一篇文章 10 个品牌对比值得购买选择攻略、指南 (6 月更新)

知乎用户 阿白 发表

验伤
报警 要求抓人,只要警方没有第一时间抓人就向上级单位实名举报警方
找律师 拒绝没律师的情况下和罪犯交流,有警察没有律师也不去
就起诉谋杀,暴力抢劫,往大了搞,找媒体,拉横幅,家里老人政府门口一躺,闹!
流程要走,法律要找人!
但是不闹,那些人不会给你办案的,受伤的人不要起床,不要说话,最好可以一直晕,就是晕!那那都疼~ 不敢见人~

至于有人说为什么没有见义勇为的,你看看现在的定性!单方面被打成这样都叫双方冲突!让人怎么敢?除非法律硬性规定,只要是阻止暴力侵害,任何人都有无限自卫权,否则不会有人帮的,能报警就不错了。

知乎用户 刑事民事法律咨询 发表

严重怀疑是扫黑除恶漏网之鱼

对付这种人,用我前不久建议量刑的一个嫌疑人连着和我说了三边的话回复比较恰当:你给的量刑真的太重了,太重了,太重了。

知乎用户 zhmzjqa 发表

惩治犯罪者和安全教育并不矛盾,它们在不同的条件下有不同的效果,在治安机制总体运行良好,犯罪者被惩罚的几率很高时,严惩犯罪者的边际效益实际上未必比得过安全教育。

知乎用户 Peter 发表

可以学习新疆,平时街边商铺进行反恐防爆演练,在街上增加民警和协警,确保出警时间小于一分钟。

刚好还能增加就业。

知乎用户 小师傅​ 发表

累了,严打吧!

知乎用户 从此胖若两人 发表

酒品不行就别喝,喝了不是 x 骚扰就是 d 老婆,对于这种人,我想说,除了喝酒装 x 之外,真给男同胞丢脸,而且大概率这辈子是改不了的,谁遇到了谁倒霉,我说的,不服来辩!

知乎用户 简山在创业​ 发表

打人者的信息有了!

饭店其他男的呢,打这些男的啊!

知乎用户 九九八十一 发表

很可惜,没有上层建设的指导,无序的暴力并没有任何意义。


我认识的大多是收债的。

知乎用户 邱小姐的吻 发表

碰到黑社会性组织,个人考虑到再周到也不一定能全身而退,这需要有关部门系统性的打击。

知乎用户 流浪的狐狸 发表

看了视频,看了知乎大部分的回答,也翻了评论,这件事情这么恶劣,为什么还会有这样的评论,我想不明白!

女的凌晨还去烧烤店!所以活该?

还有搞性别对立的……

知乎用户 哈哈哈​ 发表

这个事件上升到目前的热度是因为什么?

在我看来就是一个简单的打架斗殴,明显是男的那伙人挑事,把那伙人抓了,该怎么定罪就怎么定罪就好了吧。

那伙男的,感觉就是那种所谓的混社会的二流子,这种人可以查一查是否涉黑。

为什么要引申那么多女性和男性的问题?

被打的是男是女对这件事没有啥影响吧。

知乎用户 西直门吹雪 发表

写一点我对这件事的感受:

我门口烧烤生意好的很,但是那一片地完全没法经过,难闻得要死,全是随地大小便的,哪怕旁边十米就是公厕。

烧烤摊上社会人儿很多,不是对他们有偏见,素质不咋地。

我天天都能见到一群醉汉,我遇见了都绕着走。

我遇见一回往死里打人的,本想报警,可能别人已经报了。

开烧烤摊挺不容易,都是跟三教九流打交道。

知乎用户 酱油七号​ 发表

嘿嘿,不上热搜估计算互殴。

上了热搜,估计会依法办一办。

出门在外,惯例 “互殴” 肯定是没法保护你,能跑麻溜跑呗。

知乎用户 白夜无霜​ 发表

集中营的存在,有其合理与必然性。

只有用工业化的流水线杀戮,才能一劳永逸的解决问题,并确保这种问题永远不会复发。

知乎用户 哗哗呱呱 发表

为啥 aoe 到全体男人身上了….

这些地痞流氓还不一定是人呢

为什么要抓着性别不放….

….

知乎用户 带刀护卫​ 发表

令人发指!6 月 10 日凌晨,河北唐山一男子调戏女子不成,竟拥上多名男子对几名女子进行围殴,看了视频令人不适,有网友还曝光了其中一名女子头部头部被打破送医的画面。

很难想象,都 2022 年了,还会发生这样的事,大庭广众之下,调戏女子那就是耍流氓,放在过去毫无疑问是流氓罪,是可以拉出去枪毙的。当然,社会在发展,法制在进步,流氓罪不适应社会发展取消了,这几名男子应该庆幸才是。

对于这些无事生非,挑衅滋事的人,法律还是有明文规定的,至少在这起案件中几名嫌疑男子涉嫌寻衅滋事罪,如果受伤女子鉴定为轻伤以上,还涉嫌故意伤害罪。目前,公安机关已经锁定几人,估计很快就会落网了,等待几人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希望相关部门也能加大一下社会治安整治,看看是不是背后有涉黑涉恶势力,要不然女性的安全感何在?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女的先骂人

女的先动手

女的先拿起啤酒瓶爆头

啊!

是仙女啊!

男的罪大恶极!

知乎用户 卢璐陆鹭禄辘麓泸 发表

我想说的是,如果我对象遇到这样的无赖,我会和它一换一。即便失去生命,但是保护自己所爱的人也不算什么。评论区戾气有点重了,这种无赖无论如何都应该严惩,但是不应该往男女对立上煽动

女孩子在外面还是要保护好自己的
另外饭圈和 girls help girls 那套没有用,视频中那个男的碾压同桌的几个女生
最好的方式就是找一个靠谱的,能够互相尊重的男朋友

最后再说一句,我支持法律对这种穷凶极恶的无赖给予重判! 另外别自以为是的反击穷人和无赖,特别是女生。这些人是没有什么可以失去的了,很多博主宣传什么所谓的女子防身术和微博那套话术去霉这些人,想想那个奔驰男吧…

知乎用户 天晓贰​ 发表

大致看了一下视频

根据自身对街头肉搏的经历简单分析一下哈

首先看这几位的街头打法,用酒瓶攻击别人头部

甚至女生倒地后还上去踩别人头部

对方毫无还手能力后,还下死手

一般来说出手会想这么毫无轻重的都是小孩子居多

但看这几个的年纪也不小了

那只有可能是他们活到这个年纪,都没怎么吃过亏

一言不合就把一个女孩打成这样,就这种品性和脾气,居然还特么没吃过亏!

真的细思极恐

知乎用户 京律鸣法务​ 发表

酒后打人,无法作为逃避法律处罚的借口!

酒后打人滋事,施暴者照样要承担法律责任!

得亏有视频证据,从视频证据及女孩后续受伤图片,这群施暴者已坐实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

因为施暴者人比较多,具体判罚标准主要依据施暴者的行为,和受害方受伤情况判定

从女子受伤照片来看,至少轻伤 2 级以上

导致受害人轻伤二级或以上,按照故意伤害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是重伤,则是三到十年。

并且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一般来讲用寻衅滋事来定性,通常要比故意伤害威慑力大得多。

首先,故意伤害一般需要准确认定施害者,并且刑责一般限于直接施害者,而寻衅滋事可以把不限于直接施害者的更多参与者网进来;其次,危害后果相对比较模糊。故意伤害需要被害人达到轻伤以上危害后果,而寻衅滋事则不必须达到轻伤,当然此女子已经接近重伤程度。

再次,寻衅滋事罪的刑期较重,对于一般后果不严重的轻伤案件,刑期一般最多一两年,**而用寻衅滋事罪来判,可能在三年以上。**因此,对于这群败类,受害方一定要不遗余力为他们争取更高处刑。

知乎用户 田也 发表

死刑,谢谢!

知乎用户 AN0NYM0US​ 发表

不排除是境外势力蓄意滋事挑起社会舆论。

视频我刚刚看过了,出门在外尽量不要到鱼龙混杂的消费场所就是了,况且河北这地方的人就这样。

知乎用户 NEMO 发表

看了最完整的视频,研究了每一个细节,用了充分的时间思考,得出的结论就是:如果我在场,同样是报警之后怂如狗的旁观,如果是我的朋友亲人,那我大概率被殴打晕死过去,因为我不敢去后厨拿刀,我害怕到最后暴徒反而成了受害者,为了暴徒不成受害者,只能自己做受害者。

作为一个法律人,我真真感到无奈。

法律跟我说,被流氓骚扰了,不能还手,否则互殴;

法律跟我说,弱女子被几个大汉暴打,作为一个有血性的男人不能帮忙,否则互殴;

法律跟我说,只有对方危及到你的生命时,你才能还手,制止了就要及时停止,否则防卫过当;但什么叫危及我生命的情况,法律没细说。

法律还跟我说,即便运气好正当防卫成立,你还是逃脱不了民事赔偿。

所以啊,我要学会察言观色,发现对方只是想打我一顿,我就抱头挨打,如果对方想要我的命,我就使出吃奶的劲疯跑。整个过程中,法律只管后面,前面听天由命。

空有一腔热血,只在梦中拔刀相向,流血五步,事了拂衣去。

知乎用户 不惑知天命 发表

让子弹飞一会!

知乎用户 杰斯汀的后半生 发表

唐山这事儿发生的初始契机自然是人渣性骚扰,这种垃圾行为的施行者绝大部分场合都是男性,放眼全球皆准,没啥可袒护的。

不过就这个 case 而言,无论如何强调不应淡化上述行为的定性,导致事件极其恶质的根本也是肆无忌惮的肢体暴力。

世界上没有谁有天然义务去保护谁,立志当盖世大侠前先管好自己的脑子和手脚,这难道不应该更容易才对么?

将兽性死死地困在内心的牢笼里,否则就要付出惨重代价,警钟为所有人而鸣,无关性别。

知乎用户 ergexh 的小号 4 发表

八三严打时因为流氓罪被枪毙的人里,到底是这次唐山这种真二流子多还是正常恋爱被扣流氓帽子的多?前者多的话要不多来几次吧

知乎用户 法颖斑斓​ 发表

隔着屏幕都能感受到疼痛!

据流出的视频显示,事发时烧烤店多名顾客都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无疑让人心寒。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民事方面:男子滋事对女子进行殴打已然构成侵权,女子可以索要赔偿,比如医药费、精神抚慰金,构成伤残的可要求伤残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

刑事方面:男子对女子从店内拖曳到店外,进行多方位殴打,而且往女子身体要害(头部)进行踢打,已然构成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且拖曳到室外已然不折不扣踢打,有涉嫌故意 S 人的嫌疑,希望法律能还受害女子一个公道,将嫌疑人绳之以法。

知乎用户 ABC 发表

唐山孙小果

场景应该发生在晚上,当时警察也出警了,但为什么要社交媒体上了热搜才在今天下午才开始抓捕?

知乎用户 武鹏飞律师​ 发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已于 2022 年 5 月 1 日正式实施

本法所称有组织犯罪,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组织实施的犯罪。

本法所称恶势力组织,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领域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群众,扰乱社会秩序、经济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组织。

彻查这几人的过往行径,如构成黑社会组织犯罪,再加上他们涉嫌故意伤害罪、涉嫌故意杀人罪,可数罪并罚

知乎用户 张佰乐律师​​ 发表

刑事犯罪没跑,动手的有一个算一个,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罪或者故意伤害罪(有重伤结果时适用),面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逞一时,悔一生,监狱里好好反思去吧!必须深挖其它违法犯罪行为,是否涉黑涉恶,务必从严从快打击!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知乎用户 我还会继续爱你 发表

没办法保护好的,只要这种人渣永远存在再加上处罚力度不够。就没有办法保护好的,也没有办法解决。

非要说的话,以后人家性骚扰就由人家性骚扰吧,强奸也别反抗了,省得命丧黄泉。有的人还嘲笑印度呢,看看到底是比印度强还是不如印度呢

知乎用户 可乐不乐 发表

怎么保护????

我也想知道怎么保护啊

光天化日,朗朗乾坤,穿着长袖长裤,三个好友,在路边烧烤摊,什么事都没做,就被无差别攻击

大家告诉我怎么保护自己?

这和恐怖主义有什么区别?

要不宵禁吧,大家都五点以后不出门

知乎用户 律之洞 发表

看吐了

真 “欺软怕硬”

一个个膀大腰圆的纹身装黑社会,腚眼一看,原来只敢群殴几个女的???

这堆狗屎也就这点出息,真要是碰到狠人,一个比一个裤子尿的快

我能给的建议,就是:

女生单独遇到这种对方人多势众的情况,能跑多快就有多快,被占便宜就占了,事后报警也不迟。

但是作为男生,我建议每一位都读读刑法,尤其是好好研究一些正当防卫的法律条文,顺便多看看陈鹤皋,遇到这种情况,如果能带着身边人逃离现场,就不要逞强!!! 赶快逃离!!!

但是!!!

假如无法逃离,比如你和你女朋友或者家人同时在被这群歹徒围殴,且无法同时脱身的情况下,比如在唐山这个烧烤店场景,我劝各位男士,刚开始被打懵逼的时候,先别上头,假装服个软,嘴巴甜一点,该叫爷就叫声爷,少挨几下,别一上来先被打死…… 因为你一个拳头抵不过几个拳头

等喘过来气了,找个空隙,盯着烧烤店的后厨入口,然后拼命冲进去

放心,菜板上一定有厨刀

然后抓起厨刀

狂嚎着朝着那个打的正凶的那个歹徒扑过去

然后

请尽情释放你的兽性

放心,你是正当防卫

(注意我所说的:是在你和你身边的人同时被侵害,且无法同时脱身的情况下,朝着打的正凶的那个歹徒扑过去,意思就是此刻,虽然你已经不在被侵害的状态,但此刻其他人还正在被歹徒侵害,所以此刻你的目标只能是那个正在行凶的人,而不是其他此刻没有动手的歹徒,目标对了,就是制止犯罪正当防卫,目标选错了,就是防卫过当!

大概率,这群歹徒在看到你红着眼,手里拿着刀嚎叫着冲出来的时候,酒就已经醒了一半了

只有这样,你和你的女朋友或者亲人才能活下来。

也不要怕这样会激怒歹徒,因为这个时候,多一丝的犹豫,危险指数就会极度飙升。

而且都这时候了

兄弟,不是你死就是我活,不要再有别的顾虑了,防卫过当就过当了,事后都可以再争取研究,但你的命没了,那可就真的没了……

………………

要是周围没有工具

牙有吧?

用最后一丝力气

扑向距离你最近的歹徒

对着他的喉咙

咬下去,绝不松口

就算活不下去

也要带走一个

不然太亏了

知乎用户 上官雪 发表

悲愤交加!

衣着正常的她到正常饭店和姐妹一起聚餐吃饭,拒绝咸猪手后反被打,姐妹来帮忙也被打..

我悲愤的是帮忙劝架的都是女性,一个男性都没有一个都没有一个都没有,是看不见吗?不,只是视而不见,这可能就是社会中性别对立导致得很微不足道但却在很多事情中放大后的作用;

我悲愤的是法治社会下还能不能自由去餐厅饭店吃饭,打黑除恶有没有比上打击新冠?

我悲愤的是明天和意外不知道哪个先来…

一人血书求将这几个恶臭鬼重判刑!!!

知乎用户 哈哈哈哈哈哈 发表

男人们还是多学学国女们对待国男苦难的态度吧。

男子养了十几年的三个女儿都不是亲生的,国女们是这么说的

那么现在国女有难了,我们该怎么办呢?

不会有人这么贱赶着去表忠心吧

知乎用户 布袋 发表

唐山的街溜子为什么如此受推崇?

因为唐山就喜欢街溜子,唐山出来的人都是街溜子,唐山的街溜子最喜欢打女人。大家如此认为。

这个影响够恶劣了吧? 够判 20 年了吧?

唐山 ZF 黑白道喜欢街溜子,那就让街溜子把你们毁灭。唐山从此沦为大县城。

知乎用户 风之号角​ 发表

希望伤者平安。其他的交给法律处理。

知乎用户 取个名字好难 发表

不谈性别,这种事容易被定义成互殴。

因为很明显男的动手以后女方没过 2 秒钟就还手了,直接酒瓶子爆头。

然而太菜了没打过。

谈了性别那基本上百分之百男人错了。

知乎用户 依仁山前 发表

这个得走打黑除恶的流程

怎么保护自己 我是觉得搭讪的第一秒就报警应该有用

当然如果没用 那建议离开那个鬼地方 惹不起躲呗 留下那些渣子和围观群众原地内卷罢

知乎用户 二手咖啡 发表

我当一次圣母吧。

视频看了好几遍,更令人沮丧的是整个事件过程中都没有一个人敢站出来去制止或者尝试去保护受害者。

知乎用户 房律师​ 发表

首先,题主 “唐山某路烧烤店,男生骚扰女生未果挨骂,随即动手打人,将受到哪些惩罚?”

这个涉及刑事的罪名有故意伤害罪、强制猥亵罪、寻衅滋事。

其次,出门在外如何保护好自身安全?

我认为,这是飞来横祸,不是保护自己安全能够解决的

唐山姑娘,只想安安静静 ,和小姐妹吃个饭,结果被人猥亵不从,

揪起来打,旁边小伙伴想要保护结果被推到、脚踩

后后背拖到门外,另一个小伙伴脑袋磕到马路牙子上

因此,我认为这是涉嫌黑社会恶势力的违法犯罪行为

法律应当依法惩处,属于情节恶劣的应家中处理

旁边的人遇到类似情况,希望能够及时多次拨打报警电话

彼此协助,遏制犯罪!

知乎用户 路西法 发表

我以为这是 83 严打之前的新闻呢,看来又快到一个周期了。该杀一批的时候就得杀一批。

(这是我在前两天另一个情侣旅游被调戏殴打的问题下面写的答案,被删除了)

简单的说一下八三严打得了。

现在的打黑除恶和八三严打完全是两回事。

八三严打并不是打黑除恶加强版。

那是大开杀戒用滚滚人头换来后面的繁荣稳定和高速发展。

简单地说下严打原因,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大批上山下乡的知青返城,造成劳动力过剩,导致很多无业青年变成了 “街溜子”。众所周知人不能太闲,尤其是二十多岁荷尔蒙旺盛的小青年儿。那个时期出了多少凶杀案,强奸案,轮奸案,奸杀案,我就不列数据了,网络可查,很容易。

三句话概括什么叫 “八三严打”。

平时可判可不判的罪,判!

平时可轻可重的罪,重!

平时可杀可不杀的,杀!

八三严打最出名最典型的就是流氓罪了,当时是怎么界定流氓罪的,我不是专业人士,说不清楚。记得有个明星在家里办了个舞会,跳跳交谊舞,就给判有期徒刑了。还有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和多名男子发生性行为,给枪毙了。枪毙之前小姐姐一脸懵逼吓得直哭,百度能搜到当时的录像。以上都是当时很出名的流氓罪案例。

像问题中这种典型的都算不上冤假错案的公然调戏妇女和手段极其残忍的故意伤害,如果在那时候,那必须一人一粒花生米啊,少一个人吃都不行。

2022 年的生活也并不像你想象的那么太平。

我上面举的案例都是当年严打时明显量刑过重的例子。严打的全称是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那些聚众跳舞的搞搞破鞋的确实算不上什么,不该判刑或者不该判那么重。高层主要是想杀一杀社会上不好的风气,但对下面杀多了杀过了的行为也明显是采取了默认态度。总的来说那场严打还是利大于弊,该杀一杀了,不杀不行了。

因为视频里那种事,在八十年代已经成了社会常态了。天黑以后单身女性都不敢自己出门,现在的孩子根本想象不到那是一种什么状态。83 到 85,三年杀了三四万人(wj 百科的数据)。严打以后呢?是全国就三四万坏人都杀光了吗?不是。坏人依然存在,依然不少。但他们干坏事的胆子已经被严打杀死了。

让有贼胆的吓破胆,让有贼心的赶紧死了那心。这才是严打真正的作用。

知乎用户 sun Hannibal 发表

这个问题我其实是不想回答的。

因为看了这个视频我心里是一点波澜都没有的。

我承认我不是什么好人,没啥共情能力。

替女人出头这种事情我初中的时候干过一次。

结果是小臂骨折并且因打架斗殴被记了过。

至于那个我以如此大代价保下来的娘们全程屁都没放。

初三时还跟当初要打她的那个盲流子处对象。

只在十多年后的同学聚会里私下里跟我说了一声谢谢。

真他妈的。

对于打人的地痞流氓,该抓抓,该枪毙的枪毙,该凌迟的凌迟

不用客气。

但要问我会不会帮忙。

不帮。

报个警算是尽情分了。

鄙人不结婚,不生育。

家严家慈都在这,随便骂。

也不匿名。

爱怎么地怎么地吧。

知乎用户 波罗侠 发表

今年已经是 2022 年,但看到这个视频仿佛回到了 1992 年。这几头没有人性的畜牲为何敢这么猖狂,应该不止是酒吧。

对于这种人,我总感觉法律不够来制裁他们的,我想多数人都希望把他们都毙了,还世间一个清静。但现实最后很可能是,这群人中的每一个都被判十年以上,都会是奢望。

知乎用户 乐陶陶的学 发表

这个事件应该按蓄意杀人来判,这就是照死里打的作法,更应该重判, 以儆效尤!

唐山这个地方的民风如此,公安系统看起来比灵壁渔沟中学当地的还垃圾。以后外地人会不愿意去这个地方了。

扫黑扫了这么长时间,还有人敢随手打人,手法恶劣,这和此地公安法制宣传的效果也有关系。

知乎用户 雾雨青灯自伴风行 发表

看到视频和图片,可以说是我们能直观感受到的血腥与暴力的顶峰了。

施暴者会受到什么惩罚现在还无法定义,但是出门在外我们该如何保护好自身安全这属于我的认知范围。

在这里男性先不做提醒,主要提示女同志们。

首先尽量不去高危场所,例如酒吧,夜店,KTV,烧烤摊,涉及会喝酒的所有场合。

第二点,不管白天黑夜,闹市还是荒野,突发状况下蛮力占优是保证自身安全的绝对条件。(女同志个体力量偏弱,需要集群效应)

第三点,在与人产生冲突时或者即将爆发冲突时,认清形式,别盲目硬刚,打不赢的情况下先怂或者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借助外部力量再于敌对势力抗衡。(老话说退一步海阔天空)

第四点,少凑热闹,不近距离围观所有的突发事件,例如交通事故现场,大家斗殴现场,吵架现场,以免被殃及池鱼。

第五点,少做老好人,例如帮助流浪汉,开车捎带陌生人,帮人转账,帮人讨要薪水,实名举报黑工厂等。

第六点,如果身边的同伴和他人起冲突了,一定一定不要激化矛盾,要及时制止,如不可控,及时找安全的地方报警。

第七点,预料到有人对我们的安全产生威胁时一定要及时躲避,三十六记走为上策。

第八点,切记一定不要想着事后赔偿的事,这个事后没人知道能有多远,也许会隔一个世界。

群殴非常容易带走一个人,判刑有一个叫做法不责众,有一个叫做主犯,还有一个叫主要致命伤……

知乎用户 西窗夜话​ 发表

有必要再来一次扫黑除恶!

我来描述案件事实:

绿衣男子抚摸受害者后背,被受害人推开,

该男子想要去摸受害者的脸,再次被受害人推开,

绿衣男子恼羞成怒,给了受害人一个耳光,受害人反抗,被绿衣男摁倒在地上,

受害人的朋友上前帮忙,被绿衣男推倒在地。

绿衣男的朋友黑衣男脚踹黑衣女子,另有一个白衣男拿椅子砸向黑衣女子。

黑衣男拽着受害人的头发拖行至店外继续殴打。

这几个嫌疑人的施暴过程,非常的流畅,

对,就是流畅!

几个人没什么犹豫。

绿衣男性骚扰她人,被拒绝,下意识的就是一耳光打过去。

黑衣男干脆用脚踹!

白衣男干脆用椅子砸,从视频看,椅子是实木椅子,还不是塑料椅子。

几个人拽着受害者的头发拖行到店外,脚踹受害者头部。

这几个人平时应该是横行乡里惯了,横惯了,没人惹他们,以至于气焰嚣张,骄横的如此不可一世。

这事儿要是解决不好,唐山的形象就保不住了。就如之前的青岛大虾一样,这么多年过去了,网友一提起青岛,还是会用大虾调侃。保不齐网友会给唐山起一个花名。

这对城市形象的恶劣形象是无法估量的。

以后谁还敢去唐山求学、工作、投资?

目前压力最大的是唐山公安部门,辖区出现这么严重的伤人事件,公安部门的各种评选怕是没指望了,城市公共安全指数怕也要吊车尾了。

唐山政委法书记都出面回应了,这事儿的影响不言而喻。

几位去蹲号子吧,没啥好说的。

我看各个回答,有好心提醒受害人去验伤的。

我可以很负责的说,大家确实是好心,

不用大家提醒,唐山公安部门也会去办,这事儿影响太大,民意汹涌,各大官媒也相继发声。

唐山政法系统绝不敢掉以轻心,绝对会办成一个铁案。

以下说一说几位人渣可能触犯的罪名。

寻衅滋事罪,绝对不可能了。

在公共场所打人,而且是几位身强力壮的男人群殴两位女士,完全不顾群众的劝阻,甚至用椅子砸受害人,用脚踩踏受害人身体。

这能是寻衅滋事?

妥妥的故意伤害罪没跑了,

有回答里有朋友提示受害人要去验伤,我想说的是,唐山公安部门不会让程序出什么错误,如果程序上再犯错误,干脆自己去墙角蹲马步吧!

说到这,讲两句题外话

前几年扫黑除恶的时候,听说有个不成文的规定,

夏天晚上,烧烤摊,穿着大裤衩、拖鞋,特别是身上有纹身的人,是重点关照对象,说这些人是潜在犯罪分子。

作为一个律师,我当时觉得,哪能给人贴标签呢。

人爱吃烧烤,就是犯罪分子了?

现在想一想,确实有那么一些道理。

其实我觉得,打虎拍蝇和扫黑除恶,人民群众的看法是不一样的。

作为一个普通老百姓,做一个选择题

一个副部级高官被查,和一个小混混被判刑,选哪个?

大部分人应该会选,让小混混判刑。

说到对社会造成的危害,一个高官比一个小混混可严重多了。

但是,这些个贪官危害再大,也就是个贪污腐败的问题,咱也看不到,也没有一个直观的感受。

但是一个小混混,可能把人折腾死,天天尾随你,跟踪你,吓唬你,你能受得了?

报警吧,人家是个软暴力,警察最多教育一顿,严重点会行政拘留,按寻衅滋事罪处罚,概率就很小了。

你图的是个安稳生活,人家就闹你,你有啥法儿?

所以,要我选的话,与其查贪官,我宁愿政府多来几次扫黑除恶,比起庙堂之高,老百姓更想要的是一个江湖之远。

知乎用户 小明在上海 发表

女孩子出门在外怎么保护自己?

防狼喷雾一定要买!

如果这几个女生,人手一瓶,还会有这种事?

现在有很多适合女生的款式,小巧,迷你。

知乎用户 大杨说法​ 发表

嫌疑人已经被警方抓获控制,下一步就是完善证据、验伤,依法处理!

知乎用户 谁会知道你在哪儿 发表

我没有看错吗?这不是发生在印度。是发生在中国?21 世纪的中国?

性骚扰不成,撘女生后背搭讪被拒,就开始暴打对方?

评论区还有男网友用那个男的喝多了去解释施暴者的行为。

更有一些男网友挑刺是黑衣服的女性先挑衅男施暴者,才导致受害者被打的。

????知乎可真是牛逼,怎么总有一些男人,习惯从受害者身上找原因,一定是女人有问题,才导致被男人打的?

可真有够 yue 的

知乎用户 乔诗伟​ 发表

地痞流氓就该严抓严打,不当人子。

知乎用户 RAIN 发表

大家能不能回答一下第二个问题呀?

看了半天全是说怎么判刑的,没有告诉大家怎么保护好自己的啊

碰到这种情况主动反抗又打不过,甚至还被打得更惨,难道女生只能逆来顺受了吗?TAT

知乎用户 green 胸甲骑兵​ 发表

双方互相道歉,然后女的赔给大哥 1500 块,这件事就过去了

知乎用户 joe 发表

歪个楼

知乎用户 肉桂奶岩 发表

我在想,按理来说打不过就跑,所以如果劝女生,被摸了不要反应过激,先给男的赔个笑脸,然后应该会被打人的那一群男的上来一起摸。好像也不算良策。能群殴女人的男人未必不会轮奸女人。

但和男人直接刚,就是新闻里的结果。

打又打不过,跑又跑不掉。这事的难点就在于,当事人不管怎么做都会很惨。

知乎用户 Stan 发表

我们是生活在 2022 年么 几个女孩子吃饭的时候推开了一个咸猪手就被群殴 被打的人不人鬼不鬼 她们凭什么要遭受这些 难道她们连说不的权利都没有么

知乎用户 不要钱的鱼丸 发表

跑啊,不跑就是傻。

喝醉酒的人,难不成还能跟你来个百米冲刺?

喝酒 + 百米冲刺 + 三高 = 猝死

喝酒 + 百米冲刺 + 横穿马路 = 死于非命

脚底抹油,吃霸王餐,逃单等老板报警稳的很

PS. 百米不及格的朋友,建议随身携带 “胡椒粉”,脚底抹油的同时,往身后撒一把胡椒粉。

知乎用户 青檀 发表

要是一个地方法治的环境太差,你出门在外几乎无法保护好自身安全。

就算是散打冠军也禁不住这么暴力群殴。

你无任何过错也有可能被打得面目全非。

所以这个案子怎么判比较重要。

“有出警” 这个回应挺耐人寻味的。

不敢硬气地说 “及时出警” 嘛。

报警多长时间出的警?

为什么上了热搜,激起民愤了,才回应说 “上述案件嫌疑人已经锁定,公安部门正在抓捕”?

难怪唐山发生这么无法无天的黑社会性质差不多的暴力恐怖事件。

看到一个被打女孩躺在担架车上血糊糊地裹着绷带,真的很难过。

谁能想到吃个饭就遭此横祸呢。

谁能想到长得像人的模样的一群人,其实不是人呢。

知乎用户 yokoqo 发表

有个细节, 门外视频中, 在把受害人拖出门口之前, 团伙中有个女的抄起凳子立马冲了进去, 一个女人, 在不知道任何来龙去脉的情况下, 第一反应是抄家伙冲上去, 这说明什么, 只能说明, 这是一群有技巧有纪律有团队精神的黑暗势力惯犯!

知乎用户 醉明月 发表

就是个治安事件而已,该咋处理咋处理。看了下,这会热搜前二十竟然占了七八个?

前几天,男童被女邻居虐杀不比这个残忍多了,也没见这么突然汹涌的大动静啊?

女命贵已经政治正确到这种地步了?

知乎用户 唯爱蒙迪 发表

几年前,璧山花市几个大妈在打麻将,突然一个老头提着菜刀朝着一个大妈乱砍……

最后知道是老头属于丧偶的拆迁户,赔了小 100 万,那个大妈知道后主动勾搭,钱骗完了一会跑去外地带了两年以为没事跑回来,让老头遇见了…… 于是……

知乎用户 诸葛尘心 发表

河北唐山烧烤店寻衅滋事一群男人打三个女子事件,众人冷漠围观唐山真的很丢脸。持续殴打十几分钟酒瓶拳打脚踢,

唐山

这样的事件发生让人对唐山的治安产生巨大质疑,对于这样的事件发生到这么恶劣的程度已经不是一件简单的事件,

这深层次反映出唐山治安堪忧是否黑社会还在继续作恶,这些人明显就是社会闲散人员寻衅滋事的作案手法,

做为周边人冷漠围观做为附近派出所出警速度令人堪忧,是否有人马上报警还是视若无睹任其发生。

诸葛尘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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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出警最快的就是上海,只要你报警迅速地就会到达你的身边全国要多学习学习。

这起事件是酒后寻衅滋事,还是有预谋的报复行为值得深思。是否远没有这么简单整个事件的背后逻辑是怎么样的。

这个案件完全可以去法院执行最高刑期处罚,全部去验伤不能让他们用钱了事。这不是一个能让人忍受的事情。

男人打女人这算什么本事,在打人过程中有一个人劝着别打了。这个人一直在解决问题但没起到效果。

这警醒我们交朋友要看酒后的人品,酒品不行这个朋友彻底地断交避免给自己造成巨大的麻烦。

良知的践踏

这个事件必须以最高规格处理不然不足以平民愤,唐山与全国男人的脸面都丢尽了。已经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不要谈酒后误事这是一个人的本性。

必须挂牌督办这是对国家法律的藐视,是对于道德底线的践踏。放任这类人群在社会上存活是对生命最大的藐视。

这次事件还有阴阳怪气键盘侠在指责三个女受害者,这类人我劝你们不要生在中国这个养育良知的国土你们应该去美国。

现在都搞不懂周边的男人在干甚么,这放在东三省没人会忍受这样的事件坐之不理。这超越了良知的范围。

不去阻止看着人被打很令人失望,今天的不管明天就可能是你的媳妇。你的闺蜜,你的女朋友真的让人很恶心。

期待最终的裁判结果,这个消息能放出来肯定是受害者一方想要有一个公道出来。不能让他们逍遥法外,烧烤店打架并不罕见老板只能自认倒霉。

警方肯定想息事宁人,这个事件被曝光的后果可想而知,对唐山的治安形象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记得转发关注不迷路

知乎用户 木辛​ 发表

明明是黑社会打人,写 “骚扰” 干啥?

避重就轻了。

知乎用户 加拉哈德 发表

扫黑除恶

永远在路上

知乎用户 逗逗神 发表

看的我气的想打死这几个男的!!!!喝点酒就敢骚扰别人揍别人了,tmd 没天理了!!!!

知乎用户 唐今 发表

地方上这种,要么黑社会,要么他爸是李刚,建议深入查查背景。

知乎用户 MerlinMao​​ 发表

说明犯罪成本太低了,这事如果不闹上微博

顶天就是违反治安管理法,处以 15 天拘留

你作为被打者想要公道?

不可能,pcs 是维护治安稳定的。

这事就看谁声音大而已

说说这几个男的,我生活中也会遇见这种人。

别说什么有钱了就遇不见了,生活场景就不一样的话。

你不吃烧烤?烧烤不在街边?

不管男女,遇见这事第一反应就是应该跑,躲厕所,躲车里,别站在硬刚。

因为你保不准这群人里面是不是有傻逼包里有折叠刀。

分享一个亲身经历的事:

去年夏天,我和我一个朋友在路边吃烧烤,成都嘛,夜生活比较丰富。

那天是晚上 3 点了,我这个朋友的爹是当地某个局级干部,区上的,不大,朋友本科毕业以后,第一个工作就是 JC,后来觉得没意思就辞职了,这些都是背景。

我和他加起来大概有 400 斤,夏天穿的短袖,我又满身纹身,大概率没人来找我们麻烦。

好死不死那天就是有两个 40 多岁的人,喝醉了非要来找我们麻烦。

上来就说要和我们喝一杯,不喝就是不给他面子,以后他也不给我们面子。

我那朋友一听就炸了,你特么谁,然后就吵起来了,那人就准备动手,但是吧,本来就喝醉了,年龄也比较大,我朋友几乎没用力,他就倒地上了。

爬起来以后就吹牛逼说自己认识某某区长,叫我们等着。

我这朋友还是非常有经验,拿出手机让老板在旁边拍视频。

我这边也打电话把酒店的保安全部叫了过来,10 分钟,来了 5 辆越野。

来了以后什么都不干,就站我们两个面前,护着我们。

手机录像一开,我朋友就开始疯狂问候那两人的母亲,然后让保安也问候。

本来就喝了酒,对方肯定忍不住

一啤酒瓶就砸其中一个保安头上了,保安也没还上。

好,现在开始,朋友就打电话报警。

J 车来了以后一看是我朋友,以前本来就是同事,过来就给我们两人发了烟,然后把视频拿给 JC 看。

去 JC 局以后,我们一口咬定没动手,还有视频证明对方动手了。

我们只是骂人了而已

那两人就傻逼了

这边呢,我让保安不和解,私下给了他 5 万工伤赔偿和放假了几天。

不出意外,那两个逼今天还在里面。

所以遇见这事,如果你没有可以随叫随来的保安,那就马上跑,报仇很方便,当下先保护自己。

法律有时候保护不了自己,那就要学会自己保护自己

知乎用户 陶然居居​ 发表

我就想来看看,

这种情况到底是能判几年。

要是一年就放出来的话,我真的会很失望的。

知乎用户 独孤求胜 发表

别打拳,别挑拨男女对立,男人什么人都有,好人坏人都有,女人也是这样。跟他们是男是女没关系,他们是恶人

知乎用户 严子君 发表

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竞合了,看伤情鉴定结果,哪个重就定哪个。

今天下午同事问我看没有这个视频,我说我不敢看,看多了这种视频会让我变得更加胆小。

现在的社会氛围比较压抑,和陌生人发生摩擦的时候,你能知道你面临的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形怪物?我个人只能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忍忍就过去了。但不是所有事情都能忍的,比如于欢那个案子,于欢只不过是做了一个大多数人都会做出的举动。

这个案件里面,力量悬殊如此巨大,如果当时受害者有防身的武器(当然,我国法律不允许),结局就会好太多。我真实的想法是以暴制暴(或者叫正当防卫),只有这样,才最直接有效,但没办法,我一个体重 50 公斤的女的,怎么和一群男人斗?

执法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这个案件造成的社会影响极其恶劣,法院也应从重处罚,否则人民群众只会更加惶惶不安。

知乎用户 佳佳 233 发表

我从路人不见义勇为的角度来发表一下看法。

我觉得这个真没法见义勇为,人家一群人,还都是大汉,说不定喝了酒。“我” 就一个人,我就算摁倒一个,其他的也会来打我,更别说一个普通人想摁倒一个大汉有多难,jc 抓人也是几个人同时上。

就算我有几个人,可以把大汉摁倒,那摁倒的时候我们受了伤,请问谁出钱治伤?我们摁倒的过程把施暴者弄伤或者弄 s 了,我们需不需要负责?

最重要的是,我们什么时候出手,是女生被打的已经不行了再出手吗?这个时候出手最保险,起码可以算见义勇为,如果刚开始起争执就出手,说不定就和那群大汉打起来,最后都去句子,算个聚众斗殴。

那 “我” 图什么?就算良心不安,“我”出手了很可能受伤,也没啥好处,更大的可能惹一身骚,如果不出手我啥事没有,要是“你”,你会出手吗?

有几个人有这种舍己为人的高尚品格?

我能想象最保险的方法,就是去后厨拿把 D,把那群大汉砍倒,这样对我最安全,但事后肯定要追究我的责任,肯定给 “我” 搞一个故意伤人。

前几天不是还有一个保安追小偷,小偷跑到河里淹 s 了,最后小偷的家人还告了这个保安,虽然最后保安被判无罪,但是打官司的时候的误工费谁给?要是后续小偷家人来保安家闹,天天恶心人,谁管?

保安是不是多此一举了,小偷跑,假装追一下,回来他还是那个保安。

他兜了这么大一圈,最后得到了啥?

如果你能说但求心安,但你最后有麻烦,还是拖累你的家人,你说 “我该怎么做?”

我顶多偷偷打个报警☎,还能怎么办?

孔子在两千多年前就认为,做好事因为给予奖励,这样才能鼓励更多的人做好事

……

知乎用户 Envy1995​ 发表

通过这个新闻目前披露的细节,言论表示怜悯受害者,提倡严惩施暴者的,我双手赞成。

或者号召完善社会治安管理办法,提高恶意寻衅滋事的犯罪成本的,我觉得这也很合理。

但是我看到那些指责边上的人不出手帮忙,以及挑唆男女对立的,有一个算一个,不是坏就是笨。

见义勇为这种行为只能是发自主动和感性的,而不能用来要求别人。

教唆其他人去见义勇为的,纯粹就属于是看热闹不嫌事大,打心眼里坏的人。

要不然就是被美式电影的个人英雄主义洗脑太深的笨蛋,用超级英雄的标准去要求每一个普通人。

在真正的利害抉择里,明哲保身就不是一个贬义词。

知乎用户 心理咨询师手记​ 发表

这不是普通的殴打,也不是简单的解纷,这是严重危害社会的表现,到今天此时此刻还没有更好的处理意见,不得不引发了一些深思考:

这种恶性事件在地球的每个角落都在发生,关键是报警后当地的处理结果让人心寒,最后还是需要在微博发酵才将嫌疑人控制起来。

在如今的唐山还有黑社会吗?怎么会如此嚣张,令人震惊,同时也会引发每一个人思考,我们的社会安全感在哪里?然后就是在这些女孩被打的时候,那些还在坐着吃饭的人,又有多少人有社会的良知?

这些打人者根本就是下了死手打的!!!!!桌上的碗碟砸、双手执起椅子砸、抓着女生头发从台阶拽下去、期间还不停地使大劲抬脚踹、拳头抡、还拿啤酒瓶砸女生脑袋、之后还硬抓着女生头抬起来和他对视、下一秒他的朋友又拎起女孩子的头大力地往地上磕!!!!!!根本就是想杀人!!!! ​​​

人能做到这种程度在当地得法律意识多淡薄,多无法无天,而且还不是一个人,是一群男人,能一群人都干出来殴打女性这种事情当地社会的性别歧视得成什么样子,法制力度松散得成什么样子。

集齐性骚扰,严重暴力,危害公共环境安全,危害社会治安,且明显带有恶意杀人嫌疑,说是恐怖主义都不为过。

知乎用户 花泽芹菜 发表

我从来没见过男的打女的!

而且是一群男的打一个女的!

这男的性骚扰和故意伤害,而且从视频上看,这个女生头部挨了十多个啤酒瓶,头部和身体是受伤最严重的。

以这个女生后来在医院的视频,她的头部多处钝伤,绑住她的纱布已无法止血,身体依然在渗血透出来,说明她内脏器官受损,内出血严重。

很可能抢救不过来。

如果女生不幸,这明显是一个:性骚扰 + 寻衅滋事罪 + 故意伤害致死罪甚至是故意杀人罪。

如果女生有幸活下来,后面身心健康也很难恢复,也是性骚扰 + 寻衅滋事罪 + 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未遂。

从这群男的的状态来看,他们是清醒状态下作案,并且以把女生往死里打为目的,而不是单纯恐吓。

基于这层考虑,也应该从重处罚!主犯至少有期徒刑 10 年以上。

知乎用户 王语熙的小奶猫 发表

咱不求男人能保护女人,但是有些男的别出门随便摸人家胸跟背 OK?就谢天谢地了。

我闺蜜的孩子 5 岁都开始练武术了,我要有孩子也得赶紧安排上了。

而且这都几个小时了,还没抓到人,犯罪分子还大摇大摆在烧烤店录抖音。

公职人员是不是该查查了?

关系很硬是吧?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警惕煽动男女对立的有心人

不要互相扣帽子

愿大爱洒满人间

知乎用户 古剑情深 发表

治安问题!治安问题!治安问题!

不要扯到性别对立!不要扯到性别对立!不要扯到性别对立!

希望大家稍微回想回想以前的社会治安,(主要是小地方)是不是当时都不太好,流氓混混地痞打架斗殴肯定有吧。

国内也就是近些年来治安很好,一是经济因素;二是打击力度多且强。

所以多多打击地痞混混流氓黑社会,尽早恢复社会治安。

知乎用户 姚楚 发表

先把民众应有的正当防卫权放开再谈这些有的没的

知乎用户 项苦苦​ 发表

事情的经过可以简单描述为:

6 月 10 日凌晨 2 点左右,河北省唐山市机场路附近的一家烧烤店内,一名身着深绿色外套的男子,酒后于店内骚扰正常用餐的女性顾客,遭拒后恼羞成怒动手伤人。

其同行者不论青红皂白,一冲进来就开始了极为残忍地暴行,甚至以桌边铁质的椅凳作为武器,期间前来拉架的好心人尽被这些彪形大汉无差别攻击。

或许是担心在店里施展不开拳脚,这几位五大三粗的施暴者,便将早已失去抵抗能力的受害女子拖出了店外,在众目睽睽之下进行了新一轮的残忍施暴。

视频中,几位施暴者的手段极其残忍。

面对毫无反抗行为的女子,一而再,再而三地进行施暴。

尤其,是那个白衣男。

他不分青红皂白,抡起铁质椅凳就是死命乱砸的举动,真的令人胆寒。

无论从什么层面来说,这可都是真正意义上的下死手了。

何以至此?

到底得有多大仇,多大恨啊?

然而并没有,只不过是性骚扰遭遇而已。

幸好有监控录像,否则哪怕是亲临现场,可能一时半会也反应不过来。

一切都太快了,快得都不像能发生在人间的事情。

又是一起震惊全国的恶性事件,哪怕只是观看监控录像,都会觉得心痛、胆寒。

这些五大三粗的彪形大汉们,难道是没有心吗?

没有女儿,也没有母亲?

无需思考,甚至连一点反应的时间都不需要。

发现冲突之后,下意识的第一反应,竟是直接无脑消灭与之产生冲突的人。

恃强凌弱,以多欺少。

若说他们不是黑恶势力,那么请问谁是?

至于出门在外如何保护自身安全?

1. 接受这个世界永远都存在坏人的设定

2. 明白无论哪个国家都设立了大量的监狱

3. 尽可能地减少与危险系数较高的人相遇的几率

4. 与足够可靠的伙伴同行(要在第一时间报警)

5. 随身携带拥有强光爆闪以及刺耳警告的防狼警报器

6. 及时拨打 110

7. 若是真的将要遭遇不幸,立刻拨打 110,如果周围有人,请大声求救;如果周围没人,委曲求全,保留好证据

这是目前我能想到的,比较行之有效的自我保护方案。

哪怕是无死角的监控摄像头,哪怕是株连九族的法案,都难以违背客观规律,去抹除无论男女,是人就会产生的恶欲。

善良、克制、稳定、文明,这一切的一切,永远都来源于人类自己,任何以外力强制雕刻出的形状,骗得了别人,却永远骗不了自己。

人类作为有血有肉的社会性动物,很难单凭一己之力去对抗那些以团伙为单位的暴力侵犯。

这正是现代社会既需要法律,也需要暴力机关的原因之一。

一名受限于职业、背负房贷车贷、整日熬夜加班的成年男子,面对彪形大汉大概率都会无能为力,更毋论先天生理构造本身就会比男性弱小许多的女性了。

个人并不认同那些营销号们为了热度与流量,为了自己赖以为生的话题长盛不衰而进行的无脑男女对立。

至少在这个具体的暴行之上,是不合适的。

换成一个 “你瞅啥” 的大老爷们,估计也得被这群 “暴匪” 捶死,类似的群殴、致残、致死等恶性事件屡见不鲜,可都没能获得来自广大女性的强烈共鸣……

换成普通流氓,估计也就是互殴,最后谁伤得重谁有理,若都是轻微伤或以下,要么调解言和,要么一起进看守所。如果不还手,挨完打再报警,他们大概率是被批评教育,极小概率才会被拘留,还得是有监控录像作为证据的情况下。

但若是成群的流氓,还手也没用,还是得被群殴的。

而且这群是悍匪啊!哪怕是休息期的警察叔叔,突然挨一下,估计也得被干懵。

性别对立,真的是一个很敏感又很矛盾的问题。

不知为何,邪恶竟偷偷与男性划上了等号。

这得多无脑、多狭隘、多不客观?

甚至还有一位以自己是男性为耻的公众号主,正在通过被女性狂热分享的方式迅速占领了朋友圈高地。

有空的话,去看看监狱吧。

流水的男囚,会让您,哪怕有一丝割以永治的念头吗?

这个世界真的已经足够撕裂了,求求大家,就别再让它变得更糟了吧。

知乎用户 德州扒鸭 发表

该怎么判怎么判就行了 这种事没法避免的

轻微伤拘留,轻伤三年 重伤 7-10 年 死亡… 无期?

说老实话,凌晨两点的烧烤摊,打架出现伤亡这算稀罕事吗?如果换成男的打男的 怕不是一点水花都没有吧

还真以为这种地方是什么风平浪静之地了?

知乎用户 西弥斯 lay 发表

我觉得还有奇怪的一点在于围观群众

看视频里边太多不符合逻辑的了

(先说好,我自始自终没有谴责路人不帮忙的意思)

例如为什么一开始打起来的时候那些人凑过来是直接开打,不是先劝住了解情况

而凌晨的烧烤店,看视频里边也是,应该有很多男生才对

但是把女生拖出去打的时候,只有一个男生出来劝架

一般来说是不应该的

我之前有次凌晨跑出去肯德基吃夜宵,也差不多这个点,里边坐着几个男的,都是酒鬼多

当时碰巧遇到一个喝醉的男的在肯德基里边闹事,吃着吃着突然站起来发酒疯,隔着柜台骂女员工

当时只有两个女员工,战战兢兢的不敢说话,生怕他打起来

大家都看着,直到他抓起凳子砸的时候,有位大哥忍不住了,几个人凑过来拦,自然而然打起来了,甚至还有拖到小巷子里打的

后续其实没什么大事,打了几分钟就停了,警车也来了,挑事的笑嘻嘻跟几个人赔罪,然后就给这堆人拉走了

而视频里边看起来打了很久

但是没有人出来劝架

其实没有谴责围观群众冷漠的意思,只是觉得多少应该有人出来劝的

况且还是被打的还是女的

从古至今,男人面对女人的时候都是体力压制的,而我认为一个正常男人看到打女人这种事情都不会太漠视的

况且凌晨烧烤店,能来吃的都是些血气方刚的青壮年吧,看视频里边,都是些比较身强力壮的男性

但是讲和的都没有就奇怪了

甚至他们的漠视程度像是在看一场无聊的八点档肥皂剧,看着女生被拖出去,然后继续喝酒

甚至连站起来出去围观都没有,太不符合常理了,完全不像是哪怕楼下邻居吵架都要去窗外偷听的中国人

会不会有一种可能,是这种事情在当地不是第一次发生了

而且一般发生打架之后,大家从震惊中醒过来之后,应该第一反应就是报警,而完成这个事件最多甚至不需要一分钟

视频里面,在女生被拖出去的时候就立刻有人喊报警了

照中国的治安程度,二十四小时有人值守的值班室,以及半夜都应该有警车巡逻,接到电话然后赶到不应该超过十分钟的

可是凌晨两三点发生的事情,还是有监控的情况下,拖进巷子里还打了四分钟才走人

结果 17:50 分才表示抓到了人

中间的时间里,为什么耽误了

这些真的很奇怪,希望唐山警方能给一个解释,而不是单纯的已故意伤人罪结案

(刚刷到的 如果我猜的没错的话)

知乎用户 槱森 发表

知乎用户 卡奥夫阿拉 发表

家庭暴力可怕,难道街头暴力不可怕吗?

打人者将受到严厉的治安处罚和后续的刑事追责!

女性出门在外,一是要注意自身的穿戴,防止被不法之徒盯上,二是尽量远离危险场所,遇到附近有酗酒的场合也要赶快离开,防止被卷入。

酒精刺激下,寻衅滋事、违法驾驶、暴力猥亵…… 这些类似的事件层出不穷,女性们,远离酒精,远离酗酒的人!

知乎用户 一本正经胡说八道 发表

除了严惩打人者,我们更需要反思旁观者的冷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见到不法侵犯我们选择沉默。

知乎用户 双人余​ 发表

救命打拳真的能打到没人性了吗?

我记得在我小时候,每次爸爸看到拐卖妇女儿童的新闻报道,就难受到一晚上翻来覆去睡不着觉,因为他有个女儿,所以他看到别人女儿出事的时候总是感同身受。

我几乎是在我爸爸近乎严苛的标准下长大的,“夏天不能穿浅色衣物”“袖子不可以高于胳膊肘”“裙子要盖住膝盖才可以”“外搭里面穿吊带就是透视装”“晚上七点必须回家”“二十岁之前不可以谈恋爱”…… 这些可能说出去他一定会被骂的话却是他对整个社会的不放心,他本人其实对我并没有过强的控制欲,我想做的事情他都会理解尊重,唯独对于社会安全他一百个不放心,这次唐山新闻我甚至都不敢和他讨论,因为我知道他看到这些女孩子被打的样子一定很难受。

在此类的暴力事件之下,每一个文明人都是随时可能被殴打的弱势群体,你嘲笑我我嘲笑你的意义到底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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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恐惧的点在于,哪怕我身边跟着爸爸、男朋友、男性朋友,在遇到这种事情的时候,我就有反抗能力了么?

我以前确实会恐惧一些对于女性的伤害案件,强奸、拐卖,这些事情都是我从小到大的噩梦。晚上一个人走夜路回家的时候我的手机就停留在 110 拨号界面,和舍友晚上十点半看完话剧打车回学校的时候我要先把出租车车牌拍给在校同学,在学校女厕所里遇到露阴癖的时候我恐惧到大脑一片空白,但这些恐惧仅停留在和女性朋友一起的时候。

在我和男性朋友们出去玩的时候我敢凌晨三点走在马路上,在我和男朋友去陌生城市玩的时候我可以放心大胆在出租车上睡着,在我和我爸爸一起的时候我知道我永远不会受到任何伤害。

但这件事让我对我自己根深蒂固的 “只要有男性在我身边就不会有人伤害我” 的本能产生了动摇。哪怕我只是这种事情的旁观者,我敢让我身边的男性去帮助在挨打的女生么?他在这种暴力事件中是不是也毫无反抗能力?

我可能有点语无伦次,但看到这个新闻的时候我第一反应就是想要抱着我爸哭一场。

知乎用户 眉间水月 发表

精资就不说了,毕竟有群众基础。但是竟然还有精神黑社会。我大为震撼无言以对。龙哥当年要是有你们仗义执言,也不至死于正当防卫。

知乎用户 没事儿偷着乐 发表

扫黑除恶的漏网之鱼

知乎用户 五月之夏 发表

话说在前面。

这个事件和男女无关。

任何把此次事件往性别对立上引的绝对是纯粹的坏。

坏得头顶生疮脚底流脓。

这是彻彻底底的社会治安问题。

那伙人极有可能是黑社会性质的团伙。

几位受害者遭受的是黑社会性质的暴力犯罪,施暴者必须从重从严处罚!

按这个观点来看,这伙人除了前面的答主提到的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强制猥亵等,还有可能涉及到组织黑恶势力团伙的相关罪名。

最后就是出门在外如何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安全。

其实事件中的几位受害者在遭受骚扰的第一时间要做的不是反抗,而是找机会报警。

反抗暴力是非常有勇气,非常勇敢的。

几位受害者的反抗并不应该被指责。

但是从自保的角度来看,这并不是一个好的选择。

可以看到,当那位女士砸出啤酒瓶之后,这伙黑社会性质的黑恶势力团伙立刻被激怒,对几位受害者实施了极为恶劣的暴力殴打和虐待。

如果当时几位受害者当中有人可以找机会报警(离席拨打报警电话,短信报警),那么警察早几分钟赶到现场,几位受害者受到的伤害也就可能会轻许多。

(事实上我非常想知道那些旁观者有没有人第一时间报警…… 袖手旁观无可厚非,明哲保身是非常明智的选择,但是明哲保身之后打个电话报警应该也是一个举手之劳的事情,当然,不打也是应该的,这只是一个小小的呼吁,仅此而已。)

除了报警之外,我还有一个非常之极端的建议。

杀人。

当遭受侵害的时候,无论是男生女生,和施暴者互殴远远比不上直接掏刀子杀掉对方,哪怕只是黑恶势力团伙成员的其中之一来得强。

其一是震慑效果。

没有什么比淋漓的鲜血更具震慑力,再凶狠的黑恶势力团伙看见活生生的人躺在地上鲜血喷涌也一定会胆颤腿软。

其二是中止侵害效果。

凶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不要命的怕疯的。

要让黑恶势力团伙中止侵害,没有什么比让他们恐惧更有效的了。

不要怕事后的追责。

左不过一个防卫过当,多大点儿事。

比起被殴打的遍体鳞伤,以至于断手断腿瘫痪在床甚至是送命,被判个防卫过当压根儿就没什么大不了的。

如果人人都能做到你打我一耳光我就能要你命,那这个世界无疑会少很多败类。

因为他们要么学会了控制住自己的手,要么就都死了。

以上。

知乎用户 山山而川​ 发表

希望能够恢复常态化严打,恢复流氓罪,用于严惩这些穷凶极恶的黑恶势力分子。

流氓罪是指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

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破坏公共秩序以及其他情节恶劣的行为,是 1979 年颁布的中国刑法第 160 条规定的一种罪行。1983 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规定了 6 种提高量刑幅度的犯罪,流氓罪列于首位。

随着社会的发展,原来是流氓本义的那种无业、游荡等内涵已逐渐淡化,而不务正业、为非作歹,以低级下流手段等内涵作为流氓的特征已日益突出,进而上升为主要内容。那些有职业而惯行下流行为者也被称为流氓。

对于流氓的管理,也已经从原始的道德批判甚至是原始的同情发展到因为管理需要而进行了法律上的批判甚至制裁,且这种制裁在某个时期变得异常急需。因而流氓的外延被急剧扩大,远远的超出了他的文字本意。在某个时期 “流氓” 成了犯罪分子的代名词。

我国刑法对于 “流氓 " 的制裁开始于 1979 年。按照 1979 年刑法第 160 条规定,流氓罪为 “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破坏公共秩序,情节恶劣的,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流氓集团的首要分子,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1983 著名的严打运动中,流氓罪的刑罚变成可以处死刑,内容被扩大化。

《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1983 年 9 月 2 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对流氓罪是这样规定:“流氓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携带凶器进行流氓犯罪活动,情节严重的,或者进行流氓犯罪活动危害特别严重的”,“可以在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以上处刑,直至判处死刑”,从此,流氓罪的刑罚最高刑为死刑,与故意杀人罪相同。

当时流氓罪的范围也很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当前办理流氓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1984 年 11 月 2 日)》所谓 “其他流氓活动情节恶劣构成流氓罪的” 有六项内容,其中第 4 和 5 项分别是:“以玩弄女性为目的,采取诱骗等手段奸淫妇女多人的;或者虽奸淫妇女人数较少,但造成严重后果的”;“勾引男性青少年多人,或者勾引外国人,与之搞两性关系,在社会上影响很坏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各地出现了不少从立案到处决只花了一周时间的案例,可谓从重从快。但是,当今看来并没有违法犯罪特征的行为,在当时使很多人受到严惩。

1983 年严打

1983 年,在中国改革开放历史里,是一个承前启后的年份。前一年,中国经济告别 3 年的宏观调控和 1981 年的指数下滑,开始进入一个新的持续增长期。

1983 年严打公审

在 “二王案” 发生整整一周前,那一年的 2 月 5 日,邓小平乘专列离开北京,到江苏和浙江考察工作。在约见江苏省有关负责人时,他提问的重点,放在他在中共十二大上提出的 20 世纪末实现全国工农业年总产值翻两番、达到 “小康” 水平的 “小康” 战略目标是否可行。他得到满意的答案:江苏从 1977 年到 1982 年的 6 年时间里,产值翻了一番,照此下去,到 1988 年前后就可以达到翻两番的目标。[2]

苏杭之行鼓舞了邓小平对发展前景的信心。就是从这时起,他开始将注意力更多地转移到 “小康” 目标实现之后中国的长远发展规划上。一年后的 4 月,邓小平在会见英国外交大臣杰弗里 · 豪时说:与我们的大目标相比,这几年的发展仅仅是开始。“我们的第一个目标就是到本世纪末达到小康水平,第二个目标就是要在 30 年至 50 年内达到或接近发达国家的水平。”这是关于 “两步走” 蓝图的最初表述。

改革初见成效,设计者们开始期待更上一层楼的成果,对于已经在现代化道路上遭遇太多挫折的中国人来说,这个蓝图的实现,不能承受任何闪失。为此,邓小平两年后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再次强调:“搞四个现代化一定要有两手…… 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 没有对破坏分子的专政,社会就不可能保持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就不可能把现代化建设搞成。”[2]

为建设护航的另一手,并不只有 “严打”。1983 年 10 月到 1987 年 5 月,几乎与“严打” 重合的一个时间段内,中国共产党进行了建党和执政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全党范围内的整风。这次整风,提出要在历史的新阶段,执政党要整顿队伍,再次启动改革的引擎,告别过去的历史纠缠。

1983 年 8 月 25 日,中央政治局做出了《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决定》,“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 “严打” 拉开序幕。9 月 2 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和《关于迅速审判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程序的决定》。前者规定对一系列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可以在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以上处刑,直至判处死刑”;后者则规定在程序上,对严重犯罪要迅速及时审判,上诉期限也由刑事诉讼法规定的 10 天缩短为 3 天。

在当时 “偷一元钱判死刑”。“耍流氓”有的被判死刑的,有的被判几十年监禁的,还有的被 “发配” 到边远地区关起来劳改的。在 1983 年 “严打” 期间,一个王姓女子因与 10 多名男子发生性关系而以流氓罪被判处死刑。”1984 年,20 岁的北京人牛玉强因抢帽子、砸玻璃、打架被法院以流氓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是中国被法院以 “流氓罪” 判刑的最后一人。

这一次 “严打”,政治和军事色彩浓厚。这一年,数十万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卫部队改编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匆匆进行特种训练。中共中央发出文件指出:不清除刑事犯罪分子,中国将面临内外两线作战的困局,中国改革开放的成果不能巩固…… 运动强调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党、政、军等有关部门齐动手,把判处死刑的权限交到县区一级的法院,同级的党委领导可以直接决定判处死刑。而在这个过程中,最高领导人邓小平的理念起了主导作用。他针对有人 “怕搞错两类矛盾”,直截了当指出:就是应该把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当做敌我矛盾来处理:“我们保证最多数人的安全,这就是人道主义。”

知乎用户 老大的亲小弟 发表

现在是晚上九点五十,今天没有夜读,没有写东西,没有打游戏,没有聊天,我八点半下班,看了将近两个小时的视频,法治社会,无法无天,我只是问自己三个问题。

假如我在那个烧烤店吃饭,碰到这个事情,我有没有勇气去阻止?

我自己回答,没有

因为势单力薄,人家一群人,而且越打人越多,作为外地人,根本不知道在场的没有参与殴打的人是不是他的朋友,他们如果有背景,我是不是会被打击报复,我独身在外,我因此躺在病床上,谁来照顾我,别跟我说什么爱心人士之类的话,别跟我说受伤者家属也会管我,我没有那个勇气把自己安危寄托于任何人,我只是不想让爹妈操心

假如受骚扰挨打的人是我的亲人,我能不能挺身而出?

我自己回答,能,哪怕面前是几个人

千万别看网上说的,别拦着他们打我,这些人都是贵人啊,我可以看房了,都是有毒的话,健康多重要,受伤多难受,你如果不知道,就去医院当夜班志愿者,听听里面痛苦的声音,还有各种人间疾苦,碰到讲理的,那是贵人,你看看这些暴徒,拳拳到肉,脚脚踢头,你还觉得这是贵人吗,这是杀人,自己的命在人家脚下呢,你有命花这个钱吗

最后一问,假如这个事处理的不尽人意,我是不是以后出门,都要带着刀?

我自己回答,是的

我没有伤害任何人的意图,但是黑社会性质的人,依旧存在,而且还在众目睽睽之下,这就反应了平时是多么嚣张的人,我怕死,我不想遇到这样的人,我只是想安全回家,健康成长,变老死去,遇到这样的恶人怎么办,报警,至少半个小时才能到,这半个小时,我是死是活,全看打人者心情了,那我连唯一能保命的办法都没有了,是不是可以用刀保护自己

心情很难平静,国家难,疫情不缓解,生计都有问题,而且还没有存款,就算是这样,再加上随时会出现的恶人,我能怎么办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共青团中央 极端男权的评论管不管

评论里说没有极端男权的来来来看看知乎评论大赏

这些人被你们踢出男籍了?

你说是个例?那怎么共青团要挂个例呢???

如果个别女性在网络上发表的厌男观点被打为 “极端女权”,那么个别男性在网络上发表的厌女观点是否也会被冠以“极端男权”?既然男性的行为都没有被称作“极端男权” 被加以批判,那么为什么单独把个别女性的发言拉出来批判为“极端女权”,并上纲上线到意识形态呢?

知乎用户 脚臭心灵美 发表

连劝架的都打,以经到见人就打的程度了,同时造成重大社会影响

是不是能按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死刑判了?

知乎用户 innocent 发表

首先,这帮打人的就是一帮十恶不赦的败类、渣滓,支持法律从严判处,以儆效尤!

其次,有个问题值得深究。

视频的前十几秒,男子调戏白衣女子,白衣女子出言反击,然后双方互有推搡,本来到这里矛盾还不算太激化,还有息事宁人的可能。

然后此时白衣女子对面的黑衣女子拿起酒瓶照着男子的后脑猛砸了一下,瞬间点燃了矛盾,局面失控。

不论男女,有谁在脑袋上挨了一酒瓶之后还能保持理智的?

不是说不可以这样,但是在知道对方如同黑社会、绝非善类的情况下,在用这样的举动激怒对方之前,是不是应该好好掂量一下?

如果有人觉得我在为这帮刑徒开脱,请重读第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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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区这几位情绪也有点上头了,我从一开始就说明了,支持从严惩处这帮畜牲,又怎么会得出我觉得女受害者有错的结论呢?我想说明的是在面对绝非善类的黑社会时,暂且忍让,在安全的地方报警,是更好的选择。当然,如果你能将暴徒就地正法,最好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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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区有很多人都说这种情况下很难保持理智,确实,但是如果受害女子知道会是这样的结果,还会选择硬刚恶男吗?

这样一权衡,保持理智是不是也没那么难了?

知乎用户 季风吹来的思念 发表

如果这时候有什么办法制止暴力的话,我想就是突然有一个人拿着炸药包跳出来说,你再打我把所有人都炸死,他们才会停手,直到警察到来。

如果没有这种能够强大到能够马上扭转局势而不用付出伤亡的工具,我想正常情况下没有一个人会上前。

但看到有人上前劝架,我真的很感动。

知乎用户 纯路人理中客 发表

首先,就打人男子我个人给予最大程度的鄙夷,同时希望受到无妄之灾的女子早日康复,在法律的帮助下得到足够的经济赔偿作为弥补措施。

其实从这件事中也可以看出,整个社会‘见义勇为’的人少了。

这其中固然有法律不健全,多次做出了事已愿违,让人民群众难以理解的判罚,从而减少了群众的不理性行为。但我认为导致这种原因的更多的就是在所谓‘女权’旗下各路乌烟瘴气的人马。

这其中有拿钱办事的特务人员,也有为了流量唯恐天下不乱的营销号,当然还有真正想要为女性发声的众人,但往往她们的善感却只能被前两者蒙蔽双眼把舆论力量使用到错误的地方上。

我作为一个对人文事物思想偏左的男性,我个人对于女性的理解与尊重绝对超过 80% 的男性以及女性。

但是,当我看到在这桩惨案下乌烟瘴气的评论后,我一直以来不停减少的同理心再次减少了一部分。

已然发生的悲剧无法改变,所以,目前对于普通群众而言,更加应该思考的是为什么会发生这种情况。

如果在放任各种极端女权在互联网上肆意妄为,这一次消失的是男性身体的帮助,下一次消失的就可能是男性声源上的帮助。

知乎用户 该出手时就出​ 发表

最近怎么耍流氓和聚众打架的越来越多了?

给唐山警方点赞,侦查破案的速度很快,建议从重处理!

看得我都直哆嗦,我他妈不是怕,我是气的。

我是天天反女权,但是反的是 TM 的魔障人啊,谁他妈舍得打女人?

你一老逼登猥琐不成,恼羞成怒还呆着六个肥猪,打一个女人,恶不恶心!丢不丢人!

喝点马尿不知道自己姓啥了是不是?赶紧阉了得了,别给 “男” 这俩字丢人!

店里的人都看热闹?就一点没有情绪波动?路见不平不说拔刀相向吧,一声吼总可以吧?

那么男的呢,喝酒的人就是狗仗人势,你狠他也怕,现在到底怎么了?

所谓道德和法律的普及到底是进步还是退步?

一桩桩案件的审判结果到底是保护普通人还是保护坏人啊?

人人都没执法权,法律又都没要求人做好事,做好事不但没奖励还容易赔钱、判刑,受到侵害还得熟读法律才敢自卫。

是,现在逃跑是第一选项,但是这种情况下,抓着你的头发,酒瓶子砸在你的头上,一群人围着你踢打,你告诉我怎么跑?

建议大家多看陈鹤皋的视频,都到这地步了,你就别想你下一代能不能考公务员了,也别考虑会不会蹲笆篱子了,别考虑会不会罚钱了,真到那,你都不一定落下什么后遗症!

施暴者可能发点钱,坐几年牢,但是他 / 她还是健全人,你能得到几个三瓜俩枣?

就这社会你放心你下一代成长吗?

再碰到这样的,就找机会对准他 / 她的下颚猛力一拳,打晕就报警,打不晕就护着自己的脑袋,找机会踢下阴,别怕踢碎!踢碎才好呢!(当然碰到女魔障一样,可以导致黄体破裂)。

总之就是一点,当施暴者有施暴意图和能力的时候我们要找机会让对方失去施暴能力,这个时候你就别想后果了,你在犹豫一下,倒下的就是你,而且这么多案例也教会了我们,爱哭和耍赖的孩子有糖吃,施暴者那么多不赔钱的拖着的,自卫的人为什么不能呢?

当然了不要上头,只要他失去施暴能力之后,立刻报警不要再进行追击了。

也别带什么利器,可以买那个带绳子,特别结实的铁壳水瓶子,时刻灌满水,咱们就是出门喝水对不对。

但是如果有人施暴,可以作为自卫的工具!

最后,话虽这样说,但是还望大家都收敛脾气,多想想父母,打赢坐牢,打输住院!

知乎用户 天风中的尘埃 发表

这伙人确实不太正常,很像整天打架的混混或者黑帮。

如果是撒酒疯的正常人,同行的人都是拉开双方,哪有上去就跟着打的,尤其是喝酒的男的也不是正在挨打的啊。

不过我设身处地想了一下,突然想起来一个问题,如果旁边的人上去帮被殴打的女子,是不是会被认定成互殴?毕竟见义勇为都快成历史名词了。

知乎用户 呵呵 发表

如何保护好自己?我觉得吧,当场能跑掉,最好跑,不能跑,辣椒喷雾是个好东西,然后报警,这个于情于法都合适。

视频看了,男方骚扰和耳光在先,是过错方,但后续女方朋友和女方的酒瓶参战导致性质变了。

你不能说别人别我车,我就有权力上演公路追逐战去别他,他有错不能等于我可以让事态无限升级,这毕竟不是强奸案和杀人案,不能拥有无限防卫权。

挨打了赶紧躺下,然后想着如何买房买车,虽然是段子,但确实有合理性。

考虑到躺下未必能保证自己不被进一步侵害,还是跑比较合适。

知乎用户 江南望北 发表

总是有这么一群人渣,臭味相投,形成了一群见不得光的夜老鼠势力。

在 10-20 年前,这种 gai 溜子特别多,用我们湖南的方言讲,就是一群打流的。这些人不拉出去挨枪子可能有冤枉的,但是挨个拉进去蹲局子一个都没错怪。

距今 10-20 年前,也就是 2002-2012 这十年期间,治安没这么好,经济也没有现在这么多样性。很多打流的,三五成群去夜市,网吧,KTV,酒吧收保护费,而且以进局子为荣。因为一般的治安问题,派出所惩罚力度关几天完全镇不住,进局子反而成就了他们的凶名,很容易召来一群辍学的小混混当小弟。

小混混并不是说有多坏,辍学的小孩往往有叛逆心理,好的不学坏的一学就会,就是要和老师家长对着干,不愿学好,不知道外面社会有多凶残。一旦跟着这群已经在外面混的 gai 溜子,抽烟喝酒嫖娼赌博,甚至染上毒瘾,基本上几个月就五毒俱全了。坏习惯一样需要花钱,这些人要么拿家里的钱当做投名状,要么就去外面走歪路子搞钱。

没有头脑的就去偷去抢,有头脑的就是三五成群收夜市,门店,KTV,酒吧等场所所谓的保护费。各个老板也是能忍则忍,不愿意和这些地痞流氓节外生枝,往往让他们得逞。君子好惹,小鬼难缠,君不见,血色浪漫,公安局,军队到处都有朋友,特种兵出身的钟跃民开的饭店,也被混混投了汽油瓶,损失惨重?

这些混子,有时间,也有钱之后,能去网吧,曾经的台球室消费光阴,这都算好人了。有些坏的半夜三更出去,人多气焰高,精力旺盛,调戏猥亵个女性,对于他们来说家常便饭,就是想找刺激,寻衅滋事,搞钱找刺激。

2015 年之后,城市外卖,快递等灵活就业岗位涌现,经济多样性大幅度增加,到处都可以搞钱,加上治安力度加大,这些混子没有了市场,在很多 N 线城市销声匿迹了。2022 年了没想到唐山还有这些老鼠屎,真是小刀捅屁股,让人开了眼。这些说明唐山的地方治安还是存在一些问题的,至少地方公安局辖内派出所的 kpi 没达标,我估摸着唐山马上开始整治小流氓,来一波扫黄打黑。我的家乡好像 15 年左右就是各种扫黄打黑,有案底的被反复拉出去摩擦,从严从重,有关了几年放出去又关进去的。现在 gai 溜子很多年没见过了,也许是我离家太久了。

总结: 朗朗乾坤,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肆无忌惮,调戏妇女,殴打女性,是可忍孰不可忍,社会主义新时代,广大男性和女性团结友爱,完全与微博张雨绮之流的男权女权无关,这些完全是地痞流氓,基本的社会概念都没有,纯粹的社会渣仔,扯上啥权都是赞美他们,必须以猥亵妇女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聚众闹事罪多罪并罚,捉进局子,踩几年缝纫机,吃萝卜丁拌饭,杀一儆百!

知乎用户 瓦尔登的船夫​ 发表

这事情性质的确极为恶劣,相信违反法律的人会受到法律的惩处。冷静下来,这背后有几个细节值得我们思考。

事情的起因是穿深绿色马甲的男 A(下面简称男 A)结完账,借着酒劲搭讪门口一桌三个女性中穿白色衣服的女 A,遭到呵斥后男 A 动手打了女 A 一巴掌,女 A 抬起手反抗。

这个时候正确的办法是先喊老板娘调停,然后立刻报警,在暴力冲突中。女性在体能方面毫无优势,而且对方一群人(男性为主))都喝了酒,暴力倾向翻倍。

但女 A 的穿黑衣服的闺蜜女 B 怎么做的呢?她立刻拿起啤酒瓶子向男 A 的后脑勺砸去,这个动作将整件事情的暴力性质一下子升级了,这也恰好被闻声赶来查看男 A 情况的白衣服男 B 和黑衣服男 C 看了个正着。

换言之,男 B 和男 C 只看到的画面和获取的信息是:女 B 拿着啤酒瓶砸自己哥们儿的后脑勺

啤酒瓶砸后脑,这个动作意味着什么?我相信懂的人都懂,只要伤及脑干,就是一命呜呼,都不用抢救。

自己的哥们儿在鬼门关走了一遭,身为兄弟的自然要赴汤蹈火讨回公道,好面子是一方面,不差事是一方面,酒壮怂人胆更是一方面。

女 B 在被推倒后起身倒是冷静了,在发现女 A 被拖走后并没有急着跟出去,而是去翻包找电话,至于是不是报警就不知道了,那如果他刚刚他拿起的不是酒瓶而是电话,或许整件事情完全会是另一个发展方向。从室外的监控路上可以看出,一直到女 A 被打的不成样子(持续了一两分钟),女 B 都没有再出屋。

还有一个细节,那就是男 B 在室外参与暴力伤害的时候还不小心把自己的女性朋友打了,打完发现打错之后还搂抱安慰了一番。

这就是一群喝醉酒的定时炸弹,狠起来连自己人都打,能讲什么道理呢?这个时候以硬碰硬,和以卵击石没什么区别,即使最后有法律惩罚他们,但造成的伤害已经无法挽回了。

或许女 B 举起酒瓶砸人后脑是下意识的冲动行为,但她的这个行为无疑将自己的朋友陷入了更危险的境地,而当他的朋友遭受进一步暴力伤害的时候,她有选择了置身事外,这样既仗义冲动又冷静的朋友,你身边有吗?

知乎用户 郭昆仑​ 发表

从视频可以看出,两个女孩并不怂,先后给了流氓两酒瓶子。

这俩女孩好样的,遇到欺负果断敢下手。

但我真的不鼓励女孩在掂量不清双方斤两的情况下比男的还狂。

本来女孩只要示弱或找店主求助,这事儿就成了公众纠纷,这时候说啥也轮不到你俩女孩跟一帮膀大腰圆的老爷们干架了。

视频我仔细看了很多遍,说实话那种情况下我不敢参与劝架,离近一点我都怕他们拉着我打一顿,那帮流氓一上来就是杀红眼状态。

看没看见黑衣女孩一酒瓶下去的后续?

瓶子都干不碎,还在流氓头上反弹脱手飞出去了、流氓反手一推,姑娘直接都飞出去老远。

就这实力,真的起冲突就是不把自己的命当命。

外面的流氓同伙一进来那个劲头看见没,凳子直接飞黑衣姑娘身上,这都是学生时代经常干架的,手黑着呢,这一把下去脑震荡都是轻的。

我还看见拉到外面打的另一段视频,真的太惨了。脚脚朝着脑袋踢,被打的有没有命在都不好说。

总之,姑娘们谨记:一个彪形大汉顶三五个麻杆男孩,一个麻杆男孩红了眼,俩姑娘是不够杀的。

其次,这一帮流氓性质极其恶劣,我也有妹妹,为了这种事不发生在自己家人身上,我会劝她多动脑子,永远不要觉得自己能打。尽量不要和流氓有肢体冲突,真到必须打的时候得打死对方。人有什么弱点哪些地方能打死,我老早就教过她了。

但我真不希望她在非无路可走的情况下动手。

最后希望几个流氓里主犯死刑。

公开执行。

当街调戏妇女,当街殴打致残,性质极其恶劣,态度及其嚣张,不用重刑不足以平民愤。

舆论压力给到当地警方,看你们的了。

知乎用户 铜臭味 发表

首先,搞男女对立的,极端女权的,地域黑的全是傻 X。

看完视频我必须要说,这几个比绝对不是普通的酒蒙子,下手狠,打架抱团,绝对是经常打架的,大概率是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团伙。

视频很暴力,给部分女性带来了不安全感。

那么,出门在外该如何保护好自身安全?

只有两个方法,要么你把自己练到一个能打十个,或者一个能跑赢十个的境界。

要么,就只能寄托于当地的公检法是否可靠。

每个城市都有自己黑暗的一面,这些黑暗如果没有让普通人看见,就算可以了。

如果这些黑暗,都敢侵蚀光明了。

那说明,当地的整个公检法系统一定出了大问题。

这几个比这么嚣张,一定是有所依仗。

等后续吧。

但,估计处理结果大概率是不会让人满意的。

知乎用户 沐风草洛 发表

能够对抗暴力的,只有更大的暴力

​批判的武器代替不了武器的批判

​董卓是哭不死的

知乎用户 Yaooo 发表

在一个控枪的社会,自身的体格力量对保护自己就非常重要。这方面都是弱势的女生怎么办?好在枪控了,刀什么的冷兵器还没有,管制刀具除外。所以随身带一把杀伤力强,又没到管制刀具范围的武器还是有必要的,特别是深夜去撸串的时候

知乎用户 哈哈哈哈 发表

17:00 唐山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已经锁定嫌疑人,正在抓捕。

17:50 唐山市公安局一名接警工作人员:“接到群众报警后,当时就把人控制起来了。”

这俩人总有一个在胡说八道吧?

知乎用户 可邑思邑 发表

看了这个视频,越看越气,性骚扰别人,不从就打。

要是被逼从了,是不是要当场上演活春宫了!

女的也很飒,硬刚,誓死不低头,与这些人硬抗到底。但是付出的代价太大了。

整个过程太惨了,没想到扫黑除恶那么久,还有这些事发生,那么我们扫黑除恶的目的是什么!

这些男的 TM 就不是人,喝醉寻衅滋事,他们喝醉了吗?我看走路稳得一批,还能再来两斤!

这 TM 就是故意借酒发疯,最后还想把女的拖到其他地方继续打。

没打死,是白衣女子命大,开始的时候都没有人去帮,都是她的同伴护着,视频后面才有几个男的上去拦着。

好几次男的想用桌上的啤酒瓶砸向女子,被拦住了,要是真砸下去,直接就见阎王了。

这种人抓住就不要放,社会四害,不赔偿个百把万,蹲个十几年局子,难平民愤!

这让我想起了孙小果,手段毒辣残忍,性质极其恶劣!

这会想用钱息事宁人恐怕不能够了,不判你个十几年,国家司法的脸都能丢尽。

知乎用户 马力​ 发表

下午工作比较忙,没刷手机,这件事还是下班后女友微信上给我讲的,她在微信上对这些人渣表示了强烈的谴责和愤怒,我按捺住愤怒,仔细地看了两遍这个视频,视频中可以清楚的呈现出整件事的全过程,所以知乎上这个问题描述的就很不严谨。

首先我们要清楚地、原原本本的描述这件事。

光头青年从店外进来的,应该是同行人在里面结账,他在门口闲不住又返回店内晃荡,然后他看到在店内就餐的四位女生(其中一位刚起身离开,跟光头男在餐馆门口擦肩而过),于是他酒壮怂人胆、恶向胆边生,蓄意靠近性骚扰白衣女生:

白衣女生态度明确的抗拒,就说了两句话:

你有病啊?

起开!

然后这个酒闷子光头流氓就恼羞成怒、怒不可遏,紧接着就动手打白衣女生了。

所以这个问题不应该描述为:“男生骚扰女生未果挨骂,随即动手打人,”。

应该准确地表述为:“流氓酗酒骚扰店内就餐女生被拒,恼羞成怒动手伤人,流氓同伙赶来围殴该女生和她的闺蜜”。

其次,我们再来讨论出门在外究竟该如何保护好自己。

实话说,看了这个视频拍摄的事件全过程,我觉得出门在外我们固然可以采取一些措施保护自己,但是对于一些飞来横祸,有些时候真的不是我们想避免就可以避免的,也不是我们可以反抗就可以保护好自己,避免不受伤的。男女力量差距太悬殊,如果我是视屏中当事女生,我能想到的就是两条:

第一条,赶紧躲到一边报警;

第二条,然后赶紧大声呼救,向周围的男性求助,大声呼救,引起周围男的的关注,争取他们的帮助。

不仅仅是我没办法,我相信善良的人大多数都无计可施,束手无策。不是说好的邪不压正,正邪不两立么,真的就没有办法了么?我要向大家介绍一位正当防卫的大师,也是每一位好人都应该熟悉并且学习他的正当防卫理念和技能的人,他就是——陈鹤皋。

以下内容转载自微信公众号 “平原公子” 的一期推文《陈海皇的“哲学”》,他详细的介绍了陈鹤皋的正当防卫理念和哲学,我觉得每个善良的人都应该读一读,特此转载过来,如果作者本人看到了,觉得我转载违背了版权保护,请留言,我自会删除。

陈鹤皋,今年 60 岁,自称 “无限制格斗流” 创始人,坊间都把他叫做 “疯狗拳” 掌门,因为他打斗时手持剪刀、扳手、钢三角尺这样奇怪的东西,上蹿下跳,摇头晃脑,还会发出神经病一样的怪叫。

我在大学期间,有一段时间迷上了格斗,选修了跆拳道、散打,这也是我所在大学唯一开设的与格斗相关的课程,所以我只能图书馆着一些书看看,然后学个一招半式的,偶然之中我翻到了一本书《极厉害、实用的无限制格斗术》,这本书的作者就是陈鹤皋。书中的有些方式会让人接受不了,觉得太残忍,觉得太不道德,但是等我走上社会,在社会中遇到过一些人渣以后,我觉得陈鹤皋的正当防卫理念和思想简直不要太实用了。

这本书开宗明义,封面上就有 “拒绝未成年者翻阅,禁止法制观念浅薄者学习”,这就点出了陈氏武学的根本心法——《刑法》,你学他的东西,要先学刑法,首先保证自己不违法,动辄违法的人,不配学他的东西。

他在前言就把道理讲得很清楚,要么就不要动手,只要动手了,就不要指望什么 “点到为止”,谁对你动手,谁就是该死的敌人,不存在什么以武会友,只有“敌我矛盾”,那么一切的应对措施就是建立在“消灭敌人、保存自己” 的基础上,能偷袭绝不正面进攻,能群殴绝不单挑,能用枪就用枪,有原子弹就放原子弹——前提是,要 “合法”

陈鹤皋这本书写于 1997 年,很有时代特色,更早些的时候,我们的治安不太好,很多长途货车司机出远门,都要带点防身的家伙…… 社会上习武成风,大家都比较好勇斗狠。

陈鹤皋本来也是个传统武术爱好者,练了很长时间的武术和格斗,非常勤奋,但有一天他发现他崇拜的武术老师居然在街头斗殴中被三个高中生打了个头破血流…… 陈鹤皋顿悟了,他觉得无论是武术还是格斗,都没啥用,都没法在你死我活的街头实战中保护自己,于是他自创了一门武艺,反复练习,就是不择手段,用最高效的动作,戳对方的眼睛,踢对方的蛋蛋,甚至用牙齿咬。

于是陈老师就在街头比武中,打遍西湖无敌手,因为普通 “武术家”、“格斗家” 都无法应对他这些损招。

后来他发现,这种东西,还是对付不了那些真正的恶人,比如持械的歹徒,抢劫的混混、流氓,空手是打不过拿刀的。于是陈老师再次 “悟道”,对付十恶不赦的杀人犯、强奸犯、抢劫犯,难道还要讲武德吗?难道还要温文尔雅风度翩翩吗?手里有什么就用什么啊,先打死他再说!

但是持刀是不行的,违法;于是陈老师就研究出了剪刀、扳手、钢尺、三角板之类的 “兵刃”,普通人手提袋里放个剪刀、裤兜里揣个扳手、包里放个三角板,很合理吧?花匠、修理工、教师、工程师身上有这些东西,很正常嘛!

所以,陈鹤皋的 “无限制格斗”,本质上就是删繁就简,把什么武术、搏击的概念都忘掉,在生死搏杀中,寻找一种用最简单最高效的方法干翻对手的方法,所有的训练,都是冲着这个去的,所以什么剪刀、扳手、钢笔、踢蛋蛋、沙子迷眼睛、石灰糊脸、钩子钩下体、把对方弄进粪坑…… 都很合理。

为什么要大吼大叫?一来激发自己的肾上腺素,消除恐惧,让自己变得更专注;二来可以吓唬、迷惑对手,让他以为遇到了神经病,跳来跳去,是让自己的移动更加灵活,拿剪刀捅,一来是因为剪刀杀伤力大,二来因为这不是武器,正当防卫完全合法。

陈老师的书上还讲了,遇到穷凶极恶的劫机犯,大家不要怕,一定要敢于拼命,你不拼,大家就都没命,可以拿剪刀、筷子、叉子使劲捅,不是简单的捅进去,捅进去还要搅一搅,彻底摧毁肌肉、筋膜、血管。实在没有东西,大家一起上,直接抱住他上嘴咬,咬他的脖子,用手指抠他的眼珠子,拧他的蛋蛋,掰他的关节…….. 只有这样,才有活下来的机会。

看到这里,你肯定觉得陈鹤皋的东西太下作,太上不得台面,无论是传统武术,还是现代搏击,都不是这么玩的,这哪是打架,这是冲着要人命去的。是的,无论是传统武学大师,还是现代搏击专家,都瞧不上陈鹤皋,但更有意思的是,他们中间也没有人敢去挑战陈鹤皋,更没有人去 “打假” 陈鹤皋。他们美其名曰——“不和疯狗玩命”。

但是,公安特警却很看得上陈老师的东西,2016 年,武警浙江总队聘请了陈鹤皋老师担任 “反恐特战格斗技能总教练”,这个含金量,可比那些开馆收徒的武术大师、卖课赚钱的搏击专家们高多了吧?

你说这没用,是的,擂台赛、八角笼里,陈鹤皋的东西真的没用,但面对歹徒、凶犯、恐怖分子的时候,陈老师的东西真的有用。

按照日本漫画《刃牙》里的讲法,陈鹤皋才是 “陈海皇”。

我思来想去,陈海皇的东西,甚至不能算一种 “武术”,也不能算 “格斗技”,打架技巧也算不上,因为没有什么打架技巧是冲着灭了对方去的。

陈海皇的打法很简单,就是能偷袭决不刚正面,能持械绝不空手,能开枪绝不拼刀,能扔核弹绝不开枪,能群殴绝不单挑,能提前一天开车撞死你绝不等你上门挑衅,能在你拉屎的时候炸死你绝不等你提好了裤子装备妥当再打,能 “正当防卫” 弄死你绝不在弄死你之后还要坐牢……… 说白了就一句话 “尽最大的可能弄死敌人,保全自己”。

修炼陈氏心法最重要的就是 “消灭敌人,保全自己”,**疯狗拳弟子最出色的战例就是罗神贵一把剪刀干三个持刀歹徒,捅死两个捅伤一个,自己毫发无损,完全合法,还被授予 “见义勇为奖”,面对采访的时候还要扮受害者,可怜兮兮说:“这件事给我带来了很大的心理阴影……”,**赢得广大的同情和舆论支持。

如果你虽然打伤、打败了敌人,但因为心慈手软、对法律研究不够,补刀不利索而导致自己违法犯罪、进了橘子,那就是反面教材、陈门之耻,玷污了 “疯狗拳” 之名。

光懂得这些道理还不够,还要长期、反复、艰苦地练习,锻炼强壮敏捷的肌肉、清醒的意识、冷酷的意志、捅人不发抖的手、阴人不内疚的心理、精研法律的头脑、受表彰而不变色的脸皮…… 如此才能熟能生巧,天下无敌。

这是一种 “哲学”,一种生存哲学,适应各种环境变化的生存哲学,这种东西放在个人对抗、企业发展、国家博弈、星际政治上都能适用,和刘慈欣的“黑暗森林法则” 有异曲同工之妙。

学习陈海皇的心法,就要摈弃一切的小布尔乔亚情绪和妇人之仁,不但要冷酷、决绝、还要坚定地除恶务尽,把一切心怀恶意的 “抢劫犯”、“强奸犯”、“杀人犯” 早日送进火葬场。

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也需要这样简单朴实的哲学,你看,有的国家失败了解体了,什么黑锅都扣到了它头上;有的国家赢了,明明无恶不作,但在舆论上它放个屁都是香的,干什么都是 “合法” 的。

所以,我们不能对敌人、黑恶势力、反动派、帝国主义有丝毫的幻想,没功夫去猜想他们到底会不会良心发现,先送他们上路才是正道

不但要赢,还要斩草除根,免除一切后患。

不但要消灭敌人,还要 “合法”,让自己立于不败之地。

不但要不择手段弄死敌人,还要占大义的名分,让天下人都夸自己是英雄。

这才是陈海皇的终极哲学。

这实际上不是武术,是宇宙级的真理。

知乎用户 蜀山三叔 发表

黑恶势力

知乎用户 博士通管理 发表

请把那家烧烤店查封了。

1,那些人进来喝酒,扫码了吗?扫码了,姓名信息不就有了。没有扫码,则违反规定,理应查封。

2,客人在你店里被打,不制止,不报警。没有起到保护客人的义务,应该赔偿。先查封,看看是不是同伙。

知乎用户 随便完美主义​ 发表

这件事情影响很恶劣

而且,被报道的可能还是少数…

知乎用户 旗木火派 发表

这个问题会和以前那些问题一样,群众义愤填膺,被害人凄惨无比,加害者受罪伏诛,当权者无动于衷,法律该怎么样还是怎么样,正当防卫是不可能正当防卫了,只要这法律一天不改,这种事儿就会不停发生,因为当好人真的只有挨欺负的份。

知乎用户 serpent 发表

建议遇到那种留锅盖头,或者两侧头发剃光,同时喜欢穿土味潮流风格衣服,或者打扮得像精神小伙,喜欢舞舞喳喳的人,主动离远点,不能说全都是,但是喜欢这种穿着打扮的人里面出垃圾人的概率比较大。

另外,什么样的地方容易遇到这种人,路边大排档,烤串店,KTV。什么样的时间容易遇到这种人,晚上。提高警惕尽量避免。

知乎用户 鸿雁复北翔​ 发表

我只想知道多少个小时能抓到。

视频里那些老爷们就干看着吗?

另外这事中的黑衣女子不会判成互殴吧?

知乎用户 寻白羽​ 发表

总有这么一些人,无法无天,不把人当人,那就应该严惩不贷,把他们关到笼子里,过一过非正常人的生活。

知乎用户 哦哦 发表

同样是恶劣事件,广东揭阳普宁 17 岁女杀 4 岁男童的新闻是一点热度没有啊,一个月过去了,各大日报呢?是这个新闻不配吗?还不够残忍吗?都不值得你们敲下键盘吗?某些明星呢?也出来秀秀

知乎用户 章鱼哥 发表

不止女性,打男的也犯法吧。

其实这事的性质,是黑恶势力与普通人之间的矛盾。

扫黑除恶刻不容缓,这群人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也太他妈嚣张了,视法律如无物。

这种畜生简直都应该人道消灭。

按说接下来应该考虑的是关于法治的社会问题。

结果看到部分媒体的写法,扯到性别问题了。

只强调性别,不强调事实。不是所有男人都是黑社会啊,这不是性别问题呀,社会上那种小太妹也是女的啊。

假设被打女生,有一个男朋友出面保护,结果女生没受伤,而男生重伤,还会有这些热度吗?

如果按照这种标题党式的写法。

《水浒传》——105 个男人和三个女人的地下生活。

《红楼梦》——一个男人和一群女人的风流韵事。

《白雪公主》——7 个残障男人和一个绝世美女的故事。

《葫芦娃》——一对青年夫妻和 7 个未成年精神小伙之间的案件。

对于黑恶势力坚决消灭,必须严惩。

而不是应该消灭所有男性。

这些事儿是个妥妥的悲剧,不应该再发生,但也不应该有人恰这个流量,往打拳的方向引导。

社会层面来讲,这是治安问题。对个人来讲,还是尽可能保持君子不立危墙之下,较少的出没是非场合,比如酒吧歌厅,或者是半夜的这种撸串场合,能有效降低恶性事件的发生。但根本还是应该在社会层面,需要上下共同努力。

我怀疑这几个畜生有保护伞,否则按照这个智商。不应该能活到现在。

知乎用户 木子与舟 发表

谁看完唐山那个视频全过程还不恐男的啊。女生第二次被上手骚扰之后很迅速的拿起酒瓶子反抗,还没碰到男的就被那个男的随手挥落在地,同行的女孩子见状也拿起酒瓶子想帮朋友解围,一个瓶子下去那个男的一点事没有反手把女生掀翻在地。

我请问,在这样的情况下怎么自救啊,一个热闹的酒馆,只有女生上去劝架,基本上视频上的女性都挨打了,一个男的都没有站出来,甚至在波及到自己的时候站起来腾位置

恐怖在哪里啊,恐怖在这种日常感啊!不是夜店,是普通的烧烤店,不是穿的露肩短裙,而是日常的白 T 牛仔甚至是长裤,只是在跟好朋友开心的一起聚餐!这种日常才是最恐怖的

知乎用户 念心绘梦 发表

什么时候开始严打啊,就像 83 年那种(狗头)

知乎用户 战斗 Bug 发表

说点不好听的,这些女的被打成这样事出有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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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的不用说,就是个渣子,但是女的下手也是狠,并且用的是最不好的方式,先用东西砸对方头,

先是白衣女拿东西砸,黑衣女再砸,应该是打到男后脑了,动作快且准,这些女的战斗力也不小,

你言辞激烈,撕扯动作过大对方其实未必会下死手,但你把对方打伤打痛了,这个时候这是最危险的时候,

尤其是被打后,女方人数不占优,并且手上也没有了武器,徒手对抗被男的碾压,结局就变成了最坏的结果,

遇到口角,在狭小空间,在室内,在前后都不安全的情况下,忍着,唾面自干,要动手也不急在那么一时,

等到了开宽地,打不过起码能跑,这时你真忍不了那就打呗,最起码要给自己留一条后路,

所以这次如果是我,刚起口角就给朋友眼色,确定过眼神要开干,先口头把对方稳住,朋友去占住门口外面,

自己尽量移动到背靠门口再开打,打不过就退守在门口,对方出一个就几个人围攻他,很快对方就反应过来,你过来啊,你过来啊这样相互嘴炮,

最后再多说一句,如果你没有把握保证打赢且全身而退,有些时候吃点亏就吃点亏,真动起手事情未必没次都能善了,打残打死都是常有。

@评论区 er

我说的是自己没那个能力就不要强行开团,就是你想开团也要找个有利地形,留一条后路方便打不过跑路,

怎么就是任人宰割,忍气吞声,我下半写的守门围攻就直接被呑了?人少是不是劣势?力量弱是不是劣势?

再说了,就算你要冲塔刚正面,想过打不过吗? 打不过又把对方打伤激怒了怎么办?你是弱者好吗,形势比人强就要克制,你可以推,挡,撕扯,不要去主动升级武力冲突,

再说了,真的忍不了分生死,你倒是插眼爆蛋啊,酒瓶砸头是真的很容易只痛不死,你激怒一个畜生,它肯定要弄死你,这不是很正常吗?你和畜生区别是你有脑子啊。

以上

知乎用户 何事最相宜 发表

这成了什么世界了,肆无忌惮,无法无天,。最搞笑的是微博上热搜了,才抓捕!这次真不是女权问题,这是我们每个人的生命安全问题!

知乎用户 RailDarily 发表

换个角度,如果是男性打男性会有这个热度吗?

治安问题和扫黑问题非要往男女矛盾上面引导,真就为了流量?

知乎用户 短毛猫 发表

众所周知,我们国家是全世界最安全的国家,女孩子都是可以半夜一个人出门吃喝玩乐的。发生这种事情一定是境外势力蓄谋已久的阴谋,被我一眼看穿,美帝搬起石头砸自己脚了。

知乎用户 中静流 发表

你们都写不到重点上………………………………… 我来写吧!!

凶手信息及受害者!

知乎用户 青锋 发表

知乎用户 徐桐律师​ 发表

《反有组织犯罪法》已于 2022 年 5 月 1 日正式施行!最近各地均在开展打击 “黑恶霸痞” 专项整治行动。希望唐山地区依法严查该事件,涉案人员如属于“黑恶霸痞”,应作为典型案件,严惩不贷!

知乎用户 恶眼烛光 发表

离这种人渣远点

刚看了完整点的视频,这店主也™牛逼,完全旁观,我去 tmd

知乎用户 冷溪术士 发表

题目抬头带 “男生”“女生” 字样的描述看都不用看,自行带入小作文范畴还有什么好说的?都是成年人还什么男生女生?卖萌给谁看呢??

受害人将得到妥善的医疗救治,犯罪嫌疑人自有司法机关负责处理制裁。完事。

至于出门在外如何自我保护,还是老生常谈的话 “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

当然如果你们认为这是社会的问题那就大错特错了,易地而思相同事,凌晨 2 点换到马尔默又能如何?斯德哥尔摩呢?巴尔的摩还能怎样?就连北朝鲜还知道宵禁和介绍信通行证!放眼环球,凌晨 2 点属实不算光天化日。自古法律道德防君子不防小人,谦谦君子一般不出现在凌晨时分。

另外死刑也只是一种事后英明,并不能绝对预防犯罪、包治百病。

。。。。。。。。。。。。

知乎用户 天羊 发表

别搞什么男女对立,我也是男的,看完很生气,这群人涉黑就是犯罪。受害者没什么错,这群人是人渣无误,希望法律不要让人失望,这是涉黑,犯罪。仗着人高马大打人? 有本事去惹其他团伙,有时候真希望这种情况像昆山龙哥案一样那几个远地升天,这群只敢欺负女生。骚扰不成就打人的渣渣,非常恶劣。大家不要让这个热度下去。监督好官方。

知乎用户 别别别骂了 发表

网络的反映太夸张了。朋友圈也被刷屏了。

这就很莫名其妙。

这件事目前来看就是一男子喝醉了酒,调戏良家妇女不成,后殴打妇女的事情。

警察没出警吗?

法院不处理吗?

社会无关注吗?

司法有偏袒吗?

舆论被官控了?

案件被遮掩吗?

出事到现在连 24 小时都不到。

外网就开始怒喷中国 xxoo 了,真的搞笑。

还有女拳在微博上说什么乱七八糟的废话——

so?

你说这些话有啥意义?

难道每天雇保镖保护你?

这本身就是极小概率的事件。

你怎么不多想想,你过马路的时候怎么不被电瓶车撞到呢?

乍一看,我还以为你是在反思美国一个月三四起,死个十来个人的枪杀呢。

美国十几个孩子还尸骨未寒,美国还在走程序一样对这场杀戮进行回顾。而中国一场发生了还不到 24 小时的斗殴事件就引发几亿人从性别到体制,从个人到集体,从司法到行政各方位的大讨论。真的有趣。

更有趣的是,那些微博上挑起性别对立的人,我就不明白了 “他喝醉了” 怎么能成为男人的借口的,我真没想到这一点啊,也没有看有人拿这一点来为唐山那罪犯开脱,反倒是拳头师们叫的最欢。而且,他们根本就关注不到同一天的这些新闻——

男性真的就不是人了吗?

上一起男性被女性群殴的社会性事件过了才一年不到啊。

难道是这一个月没啥大新闻了?

还是为了想掩盖某一大新闻吗?

还是说只因为每个人都可能晚上去吃烧烤,但不是每个人都会读职高?

网络上这样的反映真的有点夸张了

知乎用户 新二师兄 发表

一年到头媒体搞男女对立,现在呼吁不要男女对立?普通男人啥也没做就被恶意包围,反而现在犯罪分子的事迹摆出来,觉得也不过如此嘛。平时小摩擦都往死里骂,现在大矛盾了,是不是词穷了?就这?发挥你们的语言独白能力啊。平日男同事瞟一眼都能死刑起步,现在真正斗殴的来了,继续滥用舆论嘛。

知乎用户 一条德玛 发表

双方互相道歉,然后女的赔给大哥 1500 块,这件事就过去了

知乎用户 君行早 发表

评论区有人说,我是受害者有罪论,我从来没说过受害者有罪。我说的是两方冲突发生的原因,至于打人的那帮垃圾,我建议从严从重处理,直接死刑。

可我们面对这种情况,应该想象如何规避,如何能够让自己的伤害最小。

作为本地人,说说我的看法。

我看了四分钟的视频,最开始男人进来的时候,他朝被打女人所在桌子那里看了一眼,然后走向前台,说了一句我们的东西,赶紧给我们上。

这里他语气就很狂。

这人说话是市区和郊区口音,之后打架的有滦州那边的口音,可以说是成分复杂。

再加上他们敢贸然动手,我猜测这不是一般的团体,肯定都是有点势力的人。

意思是做生意的混混,真正的大佬不太可能这样做,会有美女主动来凑局,我见过美女进屋畏畏缩缩叫大哥的那种。

其次,我看到很多人说要见义勇为,周围女的上了,男的不上,简直搞笑。

你面对的是一群拿啤酒瓶的暴走歹徒,你是女人上去帮忙也就被打两下,一个男人贸然上去,可能被活活打死,你信吗?!

而且有眼尖的说,是有男人劝架的。

各位,为什么最危机时刻,一定让素不相识的男人顶上去,别人欠你的?

网络中,如果一堆男人爆打一个男人,就没事了,就是平常打架斗殴。

如果是一堆女人打男人,人们看笑话。

但如果男人打女人,这时候在场的男人必须帮忙?那别人是傻逼吗?都是大侠?都悍不畏死?

我帮忙了,然后让人不小心打死了,又能如何?噢,你是个好人,谢谢你。

重伤瘫痪了呢,有补贴?

不要总把事情想的过于简单,我们面对的不是游戏里面的 npc,而是一群随时会为了装逼狠狠爆头的歹徒。

这男人为啥忽然爆起打人。

他用手碰到白衣女人肩膀时候,不知道说了什么,然后白衣女大声尖叫 “干啥呀你呀”

男人凑近后,她推搡尖叫 “你有病吧你呀”“起开”

最后男人一个嘴巴子甩过去。

女人拿起啤酒瓶开砸,骂 “草拟吗”

这架就打起来了。

可能这白衣女平常也是个骄横的主儿,没想到对方会发狠。

如果一般人遇见这情况,不会忽然尖叫甩脸子,可能会害怕,会紧张。

这位完全是不耐烦加 “挑衅”。

不谈南拳女拳,只说个体,两个人互相搭话,忽然一个人尖叫,当众落了另一个人的面子,后者朋友还在场,他极有可能发火。

但注意,一般人如果发火就是说两句对方,不会这么狂。

而且我们普通人遇见了这样的女人,可能被吼完就脸上一红,尴尬的跑了。

奈何对方不是这样的人。

这就开打了。

两者里面,男的团队更猛更狂。

评论区人来攻击,说女生应该瑟瑟发抖,当小白兔,可以不当小白兔啊,那就只能被实力强大的一方打击。

各位朋友,这个社会不是靠讲道理的,如果都讲道理,那这样的事情不会发生。

有人攻击我说,我妻子女儿被摸了,就要瑟瑟发抖,先不说你们的攻击多么恶劣。

哪怕真有这情况,我也会让她们先把伤害降低,我去打那帮男的。当然,我也会叫人过来。团战。

知乎用户 旗木卡卡西 发表

太恶劣了 希望判个十年八年

知乎用户 蒋四金法考​​ 发表

看到这个事件的时候,我和大家一样非常的气愤!

“妈的,畜生!”

作为一个法律博主,这个事件我想说一下我的看法!帮助大家从法律角度了解这个事情的严重性,以及这几位被打女同志后续应该怎么去维护自己的权利。

首先,从视频上能看出,几个打人者属于寻讯滋事(公共场所闹事,调戏),如果情节恶劣(多次之类的),可以作为犯罪(寻衅滋事罪)处理,但治安管理处罚拘留几天肯定跑不掉了。

另外,被打女生应该去做伤情鉴定,如果属于轻伤,这些男的要定故意伤害罪

鉴定的时候不要在乎皮外伤,这些很难鉴定为轻伤,要说内伤,尤其脑子,如头晕,想吐等较脑震荡症状,就可以达到轻伤程度。

知乎用户 李克不酷 发表

赶紧抓了吧真的,这件事影响极其恶劣。

首先发生的场景太日常了,几个女生好好坐在那里吃饭,然后被人摸了,反抗一下就被暴打。

任何人代入自己都会觉得没有安全感,这还是文明社会吗?而且面对这种壮汉大多数人根本没有反抗的余地。也就是说被打的可能是我们任何一个人。

其次,这伙人下手不是一般的重。这是引起众怒的原因,正常人打架有这样打的吗?抡凳子砸,拖出去打,都是下死手,这谁看了不脑子充血?太特么可怕了

知乎用户 指月 发表

好多人从男女角度分析,那我从另一个角度分析下 (不针对性别)。

先说结论:

这是一种个人需求无法得到满足,而将情绪压力转移到弱势者身上的表现。

在学生时期,常会出现一种霸凌,比如坏学生看上你的铅笔,你给不给?要是不给,就把你打一顿。

是不和视频有点像?

施暴男子看上你的肉体,你拒绝,然后把你打一顿。

他想要的东西得不到,那么此刻的或者以前积累的负面情绪,就会像冲破闸门的洪水,总要找一个宣泄口。而作为当事人,这位女生对于他来说很安全 (在身体素质和人数上有优势),所以在酒精刺激下,更加肆无忌惮。

我这个角度,和男女无关,和强势弱势身份有关。

如果把女生换成孩子,换成老人,换成残疾人,等等。

我们再转换一下场合,把饭馆换成家里,换成单位,换成学校,等等。

我想,许多人明白,自己其实已经是明里暗里,有意无意的施暴者或被施暴者了吧。

这点我们注意到了吗?

有的是语言暴力,有的是武力,有的是威胁压榨,有的是打击式交流……

其实不难看出,很多人会将自己的情绪压力输出给他认为安全的弱势对象,获得情绪释放,甚至精神满足。

而这一点才是我们需要更加小心的。

因为,强势和弱势地位是相对的,所有人都可能成为潜在的施暴者,所以霸凌欺负屡禁不止。

如果把女生换成一条身高 1 米 8 肌肉壮硕的大汉,施暴者还敢施暴吗?

也许敢,也许不敢。

毕竟,酒壮怂人胆,给了怂人机会。

视频中男子便是恼羞成怒,在酒精催化下,让情绪过激失控,做出不理智行为,以达到释放负面情绪的目的。

不妨猜测,施暴男子如此行径,可能是平时生活中情绪控制能力弱,情绪稳定性差,生理欲望长期得不到满足或生活压力太大埋下的祸根。

所以,普通人要加强自己的情绪稳定性,注重心理健康建设,也要有合理释放压力的途径,严于律己,少接触或不接触引起精神异常的 “致幻” 事物。

还请记住一句话,

“所有的冲动都含有真实的成分。”

知乎用户 SendonZW​ 发表

感觉这个世界不会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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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在 B 站看了派出所的纪录片:

凌晨,酒吧,夜店,路边摊,小店,大排档。

可以的话,避开他们。

不想打拳,也无意冒犯。

知乎用户 不才 发表

这才三五年?玩呢?

知乎用户 何蕾​​ 发表

“太嚣张了!”

看完视频的我,气的牙齿都打颤,太气人了。

几个大男人,调戏女性不成,反而在众目睽睽之下,拿椅子砸、踹头、酒瓶敲,下手如此狠毒的殴打受害女性,真是无法无天。

不是冲突,不是冲突,不是冲突!

是流氓寻衅滋事,殴打无辜女孩!

不是搭讪,是性骚扰!

遇到被害人反抗再暴力相加,这不是治安案件,是刑事案件。

严惩这群狂徒,生等唐山公安回复。

知乎用户 吃行合一​​ 发表

作为一个丈夫,一个女儿的父亲,我看得浑身汗毛都竖起来了。有恐惧有愤怒。

我也是河北的,年轻的时候也经历过类似的事情,还被打过。一瞬间那个感觉又回来了,好像刚刚在我身上发生的。那时候好勇斗狠成风(河北是很低调的一个省),听说当初 90 年代在闹市区发生过枪战。从小学开始打架,一直到大学放假回来,一直是这种氛围。

但愿能加大力度吧,从校园到社会,把这股好勇斗狠的歪门邪气给铲除干净。关键是很多人以此为荣,能打架有脸,这就太离谱了。个个都以为自己是秦舞阳,有种去抗日啊,怂包一个!

知乎用户 咖啡 发表

哦,昨天刚看了一个新闻,一对男女,被六个男的围住。底下评论提到,防狼喷雾你都买不到,管制物品 (流汗黄豆)

诶哟,平台很厉害嘛,输入法自带的流汗黄豆表情发不出来,手动补一个

知乎用户 有 BT 种子否 发表

我感觉他们全都是认识的。从视频可以看到那个绿衣男进来后除了跟那个女的说了一句话,还走进里面跟那两个玩手机的男人用手向后指着后面那桌女人说了几句话。那就是说他们本来就不会是陌生的。既然玩手机的白衣男是认识的,那么那个坐在门口的蓝衣女也当然是一起的,你也可以看到那个绿衣男跟里面那两个男人说话的时候她都是一直注视着(而且从眼神可以透露出不安和多少警戒情绪)。然后那绿衣男回到那马尾辫白衣女的身边说话的时候,白衣男便回到蓝衣女的身边说了些什么话,然后隔壁一吵蓝衣女便随即知道有什么事情发生而马上背着站起来了(后来你可以看到蓝衣女在门外也想挣脱白衣男冲过去救人但被白衣男强行往后拖走了)。

那么马尾女和绿衣男的冲突是什么?感觉跟进来与接续谈话中有些什么冲突挑起了那女人的火吧(或者这监控视频前面还有着更多的线索),当然也可能是厌恶男方的毛手毛脚,不过要是他们本来就是认识的,那么她厌恶男方的毛手毛脚就有着很多可能性了。随后男的一巴掌后也被那马尾女随手拿起酒瓶抡他,问题酒瓶打不准对方便应声碎到一地。其后那个黑裙金发女才抡起酒瓶打中绿衣男。那么问题来了?明明黑裙金发女也有用酒瓶抡过去而且还完美击中得酒瓶都碎了,为何在室内把她揍了几下其后不连她也带到外面去打而是重点针对那个酒瓶没打准的白衣女呢?就真的是因为她一直在咒骂男方?会不会有这么一个可能——那男的本来不仅跟那个马尾女的是认识的而且双方还存在着一定的矛盾?

其后他们为何又要针对那个出去又回来的白衣长发女来打呢?那要追溯回完整视频的第 30 秒,明显那个马尾辫白衣女做了个手势叫那个白衣长发女出去外面,然后那女的便走到马路外面了。这会不会是马尾女为了叫她找人过来还是什么这个还不得而知。但其后她也被打了,而且视频最后站着的她被黑衣男推搡至巷内(监控死角,假设那里真的是条冷巷)。而她被推搡前手是明显举起在耳朵上的,那就是她是因为用手机呼叫出去才再惹怒那黑衣男的。当时,打电话会惹怒对方只有两个原因:一是她还在叫人过来,一是她正在报警(话说这里我又觉得奇怪,如果她不是正在打电话而是捂着伤口,而且她双脚又没有软到站不起来,那应该第一时间带着地上的伤者尽快离开现场而不是站着不动等待再次触怒黑衣男的啊~)。白衣长发女被那群人赶进巷里面后连那个被打到坐下的马尾女都进去 “救人” 了。最终视频以一个女的在巷内发出 “你干什么” 的叫嚎而就此终止。我觉得那两个女人在后巷肯定又被继续殴打了才会造成后期担架上满身鲜血的样子,毕竟即使马尾女或是长发女在进入巷内之前脸上与衣服也没有担架上那如此严重(当然,前提担架那照片一定要是当事人)。

其实还有个让我觉得挺不可思议的事情,就是连碰瓷都懂得大叫 “救命啊!!”“杀人啊!!!” 为何她们全程就不懂呢?是不敢叫?还是面子问题?还是有什么隐情呢?不知道,或者她们知道人情冷暖,或者她们知道自己也抡起过酒瓶。但既然叫不叫都会被人打(还要在室外),那为何不放口一搏尝试惹来更多街上居民或是巡警的注意?这也总好过被人打一拳嘴里就骂一声 “尼玛的” 还要实际。

有人在知乎这里放了疑似打人者的抖音号。先不作类似卢本伟那样的抖音粉丝聚会来进行猜想,但最少也应该会是个不连桌的多人聚会。

那就是说,这可能不是什么 “纯粹的搭讪未果动手打人” 而是聚会上本来就有矛盾的男女所发生的冲突而已。其实这个监控视频不够完整才会惹来这么多猜想。要是前后再多几分钟以上的片段,可能看到的便会更加清楚了。

Anyway,打人是不对的。

知乎用户 张世泽 发表

很多人都在说,为什么那么多人看着都不动弹。

拜托,让我们怎么动弹?知道见义勇为和正当防卫的认定有多难吗?

帮了别人,让自己受一身伤不说,还被关监狱里,谁受得了?

我见义勇为过,结果就是不仅没受到任何表扬,还赔人家五千医药费,,,我当时就问自己图什么?

如果我在现场,我也不会出头,不是因为我不勇敢,之前郑州发大水的时候,我和朋友们第一时间就上街当志愿者了,只是这种吃力不讨好,还容易惹上官司的事,再也不干了,心凉了。

知乎用户 布鲁斯韦恩吉尼尔 发表

节奏已经歪了,这明显是地痞流氓与守法民众之间的矛盾,被引导到性别对立,刚开始大家代入的都是守法民众,男的会联想自己带着对象被流氓骚扰的情景,女的会联想自己被骚扰的情景,大家共同的敌人是目无法纪的流氓地痞和黑恶势力,性别对立者开始开地图炮,把所有男生定义成潜在的施暴者,男生莫名其妙就因为同一性别背负了原罪,大家就开附和,因为同一地域被开地图炮的都被视为地域歧视,因为同一性别被开地图炮的却是理所应当。流氓和普通人的矛盾比男生和女生大,社会横切面的矛盾比纵向切面矛盾大,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不应该因为八竿子打不着的另一群畜生干的坏事被开地图炮,大家团结起来解决真正的矛盾才有利于推动整个社会进步。以往这种社会事件都是就事情本身是非曲直进行评判,而如今总是对真正的问题视而不见,往错误的方向互相扯皮,最终受伤的终究是原本铁板一块的人民大众。

知乎用户 居然注册了真名 发表

快一天前出的事 现在没抓住人 关键人还没跑 两个小时前还直播呢

你说他能有哪些惩罚?

你说之前丰县非法拘禁 强奸 人口拐卖的那个老头有哪些惩罚?

现在基本懂了一件事 遇到此类案件 逃跑是唯一的解决方案

知乎用户 Felix 发表

很多大佬从法律的角度分析了,具体情况等后续通报即可,事情闹大了这几个人肯定是要付出相应代价的。

但我有一个问题!请法律大佬们给予明确的回答。

即,如果有实力对等但并不绝对占优的另一势力(包括不限于被打者男性朋友 / 其他桌男性见义勇为者 / 老板或员工)处于防止伤害继续发生的目的进场与这些人渣进行搏斗。

那么如何做到不被认定为 “互殴”?

或者说我们遇到这种情况,除了跑与任人宰割之外还有没有其他法律上认可的方式进行自保或帮助他人自保?

人渣与黑恶势力纵然可恶!但纵容这些的除了 “保护伞” 其他的真就没有责任了吗?

知乎用户 psvm 发表

说句招骂的话,半夜两点就尽量不要出去玩了,尤其是喝酒唱歌这种地方,别说女的,我一个男的看见那些醉醺醺的、纹身的都是能躲多远就躲多远,我都感觉害怕何况一个弱女子。

你可以说是对方的错,该负责任的是对方,可是这又有什么用呢?他去坐牢他不在乎,你受伤被骚扰被 () 你不在乎吗?事后的追责又有多大的意义呢?

永远不要把自己的安危寄希望于他人。

女的拿了个酒瓶砸过去了,感觉有可能是被某些宣传误导了。能够安全躲开,就不要用这种方法反抗。毕竟男女有别,女的抄家伙也很难打败男性。男的要是抄家伙,经过训练的军人也很有可能难以全身而退。这个时候并非生命危险,没必要采取这种反抗措施。

看目前舆论情况,女的是受害者,要是按照以往经验,妥妥的互殴。挨打了,受伤了,结果还是先关进去再说。JC 处理的目的更倾向于社会稳定,而非你所谓的公平正义。

知乎用户 全面小康的漏网之鱼 发表

我就想知道一件事,唐山扫黑除恶是唐山市的政法委负责

还是河北政法委负责

这就是失职,一月份刚说里程碑胜利,半年没到,% 给人打那样

这就是黑恶势力

没有人罩着,敢十来个酒瓶还不是空酒瓶,是实心的

这都不是搭讪,更不是性骚扰

就是,这几个败类看人不顺眼找个理由就打

寻思扬扬威风,然后没想到那几个受害者不是软弱可欺的

酒瓶子打他头上,气急败坏,动杀心了

这根本就不是闹事,更不是耍流氓

就是蓄意伤害

受害的那个女生说实话,那桌子的三个人,她不是最好看的,他们喝酒那桌,那几个女的也好看,他们喝酒也没喝多

就是恶意伤害,看人不顺眼,打人,恼羞成怒甚至要杀人

绝对背后还有人指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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