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同猪嚎,蒋方舟抄袭
如同猪嚎,蒋方舟抄袭 作者:肖鹰 网传蒋方舟抄袭久矣。我对于蒋方舟抄袭,不怀疑,更不惊奇。这次稍微有点讶异的是,她在其小说《威武·腿》中抄袭李昂的《杀夫》中的语句,竟然能够掐头去尾,在李昂原著的一个段落中抄出了这样一个气势撼人的单句: “丁 …
如同猪嚎,蒋方舟剽窃李昂实证
作者:肖鹰
在近日小红书博主“抒情的森林”以AI查重揭露蒋方舟、丁颜、周婉京等红榜作家的抄袭窝案风波中,许多为这些“文学才女”洗地的言论称,“抄几十个字,也能算抄袭?”
“抄袭”是一个识字儿童就可直观判断的不端行为。“抒情的森林”以截图比对的方式展示了蒋方舟的《威武·腿》对李昂《杀夫》的抄袭。蒋方舟在《威武·腿》中以跳跃—剪辑方式抄袭了李昂《杀夫》的语句。她直接抄袭文字16字,概括讲“十数字”,尚未达到“抄袭几十字”。但是,无论是初识字的少儿,还是文人、学者都可以判断这是抄袭。
进一步讲,蒋方舟抄袭的这16字,组合成了一个独特的文学意象,这个文学意象是由李昂在《杀夫》中创造的。在新婚之夜,一个妻子,承受丈夫强暴式的“义务”施淫之极,“用尽残余的精力”,“连声惨叫”,让四邻“以为又是猪嚎”。这是属于而且只能属于李昂小说《杀夫》的文学意象。蒋方舟不仅抄袭了李昂小说的文字,而且剽窃了李昂独创的文学意象。
关于文学意象剽窃的判断,不仅需要普通文学修养,而且需要专业的文学理论训练。这当然不是普通读者都可以做出的判断。它是需要从事文学创作的作家和文学研究的学者才能正确做出的判断。当然,普通读者如果文学修养达到相应水平,也自然可以做出正确判断。
然而,蒋方舟《威武·腿》并不只是抄袭了李昂这16个字组成的语句和剽窃了它们创造的文学意象。在通读《威武·腿》和《杀夫》的基础上将两个作品做整体比较——做那些为蒋方舟们洗地的言论所称的“文学性鉴定”,具有文学专业素养的读者会发现:
蒋方舟《威武·腿》在小说创意上,从人物设计、叙事结构、核心情节和人物结局,都严重剽窃李昂《杀夫》。进而言之,如果没有对李昂《杀夫》的“主体性剽窃”,蒋方舟就写不出《威武·腿》。准确讲,蒋方舟的《威武·腿》是对李昂《杀夫》的拙劣而且恶俗化剽窃的产物。
《杀夫》写父亲病亡、母亲惨死,被叔叔卖婚的孤女林市因为不堪以杀猪为业的高龄丈夫的禽兽般的残暴摧残而在绝望致幻的状态下杀死了丈夫陈江水。
陈江水的人格完全被他的屠夫职业所异化,他视买婚的妻子如其屠刀下的猪仔,不仅使用饥饿、打骂掌控屈身俯命的妻子林市,而且从新婚之夜的第一次“履行丈夫义务”开始,他对林市的每一次施淫都是待之以牲口的凶残强暴。
新婚之日,林市作为一个被卖婚的孤女,从极端刻薄的叔叔家中拖着饥饿、孱弱的女儿身走进陈江水家。陈江水没有一点温情和慰问相待,与其酒友极尽酒肉之乐之后的深夜,才抓着因为饥饿几于昏厥的新婚妻子施淫。在陈江水的强暴中,林市“用尽剩余的精力,连声惨叫”。
这种惨叫声,在熟悉陈江水的屠夫生涯并且认定他终将被那些遭其屠杀的猪仔索命的四邻听来“以为又是猪嚎”。而且,正是林市在新婚之夜发出的痛不欲生的惨叫被陈江水找到了强证他屠夫威权的封印。他对林市施淫,并不寻求妻子的温顺与激情,而是只要这个悲惨无助的女人在他禽兽般的强暴下发出让四邻听到“以为又是猪嚎”的“连声惨叫”。
陈江水是一个老嫖客,嗜好妓女在他杀猪后的肥重的躯体下发骚的淫叫。因此,他在娶妻之前最相好的妓女是“来春阁”擅长叫床的老妓金花。但是,有了林市在其兽淫的身下痛不欲生的“连声惨叫”——四邻“以为又是猪嚎”——之后,陈江水再也无法对技术性叫床的老妓金花产生性欲的亢奋了。
然而,当林市从阿罔官等女人的口中偷听到她们对自己的惨叫的恶意嘲讽之后,她在陈江水暴力施淫的身下咬牙忍痛,拼死不再惨叫,甚至被陈江水加倍折磨、以断绝饮食供给胁迫也不屈从。
在夫妻性生活中,妻子在丈夫的强暴中发出“连声惨叫”,让四邻听来“仿佛又是猪嚎”。这是多么残暴的压迫,是多么惨烈的痛苦。但是,这残暴与惨烈,只有在李昂的《杀夫》中才得到真实而沉痛的展示。
蒋方舟《威武·腿》写的也是一个“杀夫”的故事。因少年顽皮而被火车斩断双腿的田福福,成长为一个靠双手行走、街头卖唱的流浪歌手。高考失败、从小城逃往大城市的17岁少女丁吉花,在餐厅打工为生的时候与他相遇,并且痴情地爱上了这位无腿的纯情歌手。丁吉花顶着有洁癖的小学女教师母亲的压力与田福福闪婚,并且抛弃一切去伴随婚后的无腿丈夫四地卖唱。
然后,这对“异形夫妻”被电视台编导发现,利用他们的“特别爱情”将田福福打造成了一个“当红歌手”。“生活好了”,这对“异形夫妻”的情感生活开始出现裂痕,故事的结局是:曾经如灰姑娘爱恋白马王子一样热恋无腿歌手田福福的丁吉花,在一辆田福福引以为自豪的二手轿车上,用他时常用来固定驾驶座椅的螺丝刀两下捅死了这位鸿运当头的无腿丈夫。
为何杀夫?其一,根本原因,丁吉花感到自己曾经对无腿丈夫的付出没有得到富起来了的丈夫的承认;其二,巡演归家的丈夫将她留守空房日月中买来家中的一只暹罗猫给残暴地扔掉了——这只可爱的暹罗猫在在空寂日子中给予丁吉花美妙的慰藉,“忘记了自己在等田福福”。
《杀夫》所写林市之杀夫,不仅因为陈江水将其置于生不如死、妻子不如畜牲的非人境地,更因为她被那个“以礼杀人”的伪善社会逼入人生的绝望之境。她的生命如庄子所言,真是“非生非死、非成非毁”了。林市举刀杀夫之夜,沉沦于绝望致幻的狂人状态。
《威武·腿》所写丁吉花之杀夫,其最后的动念,甚至不是为了那只被丈夫残暴地扔到楼下的“可爱的暹罗猫”,而是她在为猫生恨之后,又倾刻伸手去摸丈夫的头发——这是一个宣示她作为爱妻的所有权的动作。但是,“田福福微小的一个躲避的动作,点着了丁吉花心中的导火线。”丁吉花杀夫,如同儿戏,白雪公主变脸恶女巫。
两相比较,蒋方舟的《威武·腿》和李昂《杀夫》都以妻子不能忍受丈夫对自己的态度而杀夫。但是,各自的情怀和格调无疑是情怀深挚的文学与装情造景的写作的区别。
李昂《杀夫》写妻子林市在新婚之夜,“用尽残余的精力,连声惨叫”,让四邻“以为又是猪嚎”。这是因为林市不仅被置身于一个残暴施淫的丈夫身下,而且这位禽兽不如的丈夫是以一个以屠猪为业的变态男人。
蒋方舟《威武·腿》写妻子丁吉花在新婚之,“用尽残余的精力,连声惨叫,如同猪嚎。”新婚之夜的妻子丁吉花,既没有遭受几乎致命的饥饿,也没遭受丈夫的摧残。相反,一对新人先在浴室鱼水相戏、互赏侗体,而致情炽欲烈。“然后,他听到了声音。在床上,他听到丁吉花用尽残余的精力,连声惨叫,如同猪嚎。”
这“猪嚎”从哪里来?蒋方舟解释了,田福福“发现原来是自己的声音”。无腿的流浪歌手田福福,在新婚之夜,为什么是“猪嚎”而不是“狼嚎”呢?这得让读者替蒋方舟回答:这是抄袭李昂《杀夫》的。
如果蒋方舟能够灵魂预测今日有“抒情的森林”打假一劫,应当会将“猪嚎”改写为“狼嚎”——鬼哭狼嚎,谁也别挑刺!蒋方舟直抄“猪嚎”,如陈江水杀猪之后剖腹掏猪下水,不仅无声无息,而且见肉不见血——实在是太顺手了。
李昂《杀夫》写被丈夫置于无依无靠、处于饥饿状态的林市养鸭相守;蒋方舟《威武·腿》就写丈夫巡演不归的丁吉花养猫相守。
李昂《杀夫》写万念泯灭的林市坐在门外的椅子上消费时光;蒋方舟《威武·腿》就写留家独守的丁吉花在厨房的椅子上长坐数小时。
李昂《杀夫》写丈夫陈江水残忍地将妻子林市相应为命的鸭子斩杀了;蒋方舟《威武·腿》就写丈夫田福福出于嫉妒和仇恨将妻子丁吉花的爱猫扔掉了。
李昂《杀夫》写丈夫陈江水赌博赢了钱,回家向妻子林市施淫后,因为不满意其陪酒的姿态,将铜钱掷向林市的脸,并骂道:“老子今天赢了,赏你这个臭渣查某开苞钱”;蒋方舟《威武·腿》写丈夫田福福巡演回来,见妻子丁吉花在家花钱养猫而气愤, “从裤兜里掏出一沓厚厚的人民币放在沙发上”,并对妻子慢慢地说:“我??苦苦挣了钱,你就拿来喂这个畜牲。“
哦,还需要从《杀夫》剽窃更多创意才能写出《威武·腿》版的“杀夫”吗?不需要了!相反,蒋方舟既然能将李昂的“以为又是猪嚎”创意性地抄袭为“如同猪嚎”,自然不会只是剽窃,而不做“创造性写作”。
请见:李昂《杀夫》除了一个以《几则新闻》为题的概述前言,小说整体是以自然时间顺序做叙事的;蒋方舟《威武·腿》则是在死去的丈夫田福福的亡灵自述和杀夫后逃亡的丁吉花的回忆交织的框架下展开叙述的。因此,必须认识而且不当忽视蒋方舟在剽窃基础上的“创造性叙事”。
读李昂《杀夫》,你知道丈夫陈江水的残暴、无耻和不赦,你知道妻子林市的善良、忍受和绝望,你知道“杀夫”实在“杀妻”在先。读蒋方舟《威武·腿》,你不知道丈夫田福福怎么会从一个白马王子般的纯情歌手反转为妻子必杀的恶魔和无赖,你更不知道那个为了爱情抛家别母的少女丁吉花竟然为了一个不顺从的姿态而下手杀夫。一个少妇用一把螺丝刀两下刺杀丈夫,这功夫从哪里来的?蒋方舟告诉读者,丁吉花最后的职业是修指甲女工。修指甲竟然练成杀夫功?
因此,在充分肯定蒋方舟抄袭+剽窃的创造性写作能力的前提下,我们也必须指出:作为清华大学新闻学专业的文学学士和中国人民大学创造性写作专业文学硕士,蒋方舟版的“杀夫”是既不成功,也不成仁的。
我完全相信,蒋方舟学士+硕士,绝没有能力领会李昂《杀夫》的真谛与妙奥。“杀夫”不仅事关夫妻两人的性命,更关及社会之民生与伦理。“如同猪嚎”看起来与“以为又是猪嚎”无异,但是,从《杀夫》到《威武·腿》,差别的绝不只是文字的修养,更是灵魂的有无。
蒋方舟私信“抒情的森林”,声称她被揭案的抄袭之作,皆出于她的少女蒙蒙时代。然而,这样自解的时候,蒋方舟学士+硕士似乎忘记了自己九岁发表成名作《打开天窗》的神童人生。这部少作是否属于“少女不懂—抄袭”之作呢?
蒋方舟《威武·腿》,编录在署名作者蒋方舟的《故事的结局早已写在开头》小说集中。该书由九州出版社出版,2014年版,2015年6月第1次印刷。在《威武·腿》中出现有包含“雾霾”的语句。“雾霾”在中国成为一个民众话题,是在2011年美国大使天天发布北京“雾霾”指数之后。因此,蒋方舟写作《威武·腿》,绝不会早于2011年。
2011年,蒋方舟已经是清华大学新闻专业大三的学生,而且1989年出生已经21岁。一个大三而且21岁的文学人才,面对抄袭指责再装萌,是说不过去的。更遑论2014年的蒋方舟,已经是在社会职场周旋了两年的红榜作家了。如果真有自律和尊重社会法规,应该对自己“不懂—抄袭”的少作做自我审查和改过。
在《如同猪嚎,蒋方舟抄袭》一文中,我指出:“今天社会公示的事实,蒋方舟并不是一个合格的作家。对她的“培养”,如果从正面意义讲,不仅是失败的,而且是错误的。”
我相信,阅读今天这篇文章的朋友,无论是否认可我上面结论,都应当承认:蒋方舟不仅抄袭李昂《杀夫》文句若干字(已查核16字),并且从人物设计、叙事结构、核心情节和人物结局,剽窃李昂《杀夫》。
请注意,对于李昂《杀夫》,蒋方舟是严重剽窃,不是完全剽窃,或整体剽窃。“整体剽窃”是2006年被北京高院终审判决、2007破格加入中国作协的郭敬明同志的事绩。同志,不要搞混了!
《故事的结局早已写在开头》, 这个书名意指着蒋方舟式的“抄袭+剽窃”的“文心”。他们(她们)将写作实践成变尽花样掩饰文贼行径的技能,所谓“创造性写作”就是将“抄袭+剽窃”的原作凌迟之后换形组装。
从李昂《杀夫》到蒋方舟《威武·腿》,难道不是开头已经完成了故事的结局吗?
(XYS20250722)
如同猪嚎,蒋方舟抄袭 作者:肖鹰 网传蒋方舟抄袭久矣。我对于蒋方舟抄袭,不怀疑,更不惊奇。这次稍微有点讶异的是,她在其小说《威武·腿》中抄袭李昂的《杀夫》中的语句,竟然能够掐头去尾,在李昂原著的一个段落中抄出了这样一个气势撼人的单句: “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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