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岁女孩坠亡生前疑遭一男子强奸致孕后患上重度抑郁症,事件最新进展是什么,该男子将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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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维水泱泱 发表

互联网的记忆很短暂,但我还没忘记,新城地产王振华强奸 9 岁幼女,一审被判五年,代理律师陈有西大放厥词,认为其应当无罪释放。

此案受害者去世的直接原因就是强奸怀孕造成的精神创伤。

若又是一个五年……

“千古悠悠

有多少冤魂嗟叹

空怅望人寰无限

丛生哀怨。”

知乎用户 冯浪花 发表

网上整理一些有公开信息的性侵案件:

2010 年,广州市海珠区一男子性侵自己亲生女儿长达六年;

2011 年到 2013 年,广西一名 11 岁的留守女童被村庄里的老人集体性侵;

2013 年安徽潜山校长性侵 6 名女学生,最小的仅有 6 岁;

2014 年广州 9 岁女童被邻居性侵;

2015 年河南尉氏县的 “特大强迫卖淫案”。犯罪人采取暴力、胁迫手段迫使多名被害人多次与赵志勇、周合鑫等人发生性关系;

2016 年韦明辉强奸案,犯罪人先 X 后 X,用柴刀切割 A 某的喉咙并用锄头挖泥土将 A 某掩埋。判决:死刑;

2017 年 83 岁退休教师徐某某借钢琴家教老师的身份,性侵多名女童;

2018 年广东茂名智障女孩被两名犯罪人性侵,两次怀孕并引产;

2019 年湖北一家个体教育培训机构老师,性侵 5 名少女,最小的仅有 8 岁;

2020 年烟台市芝罘区李星星报案,其养父鲍毓明对她有长达 4 年的性侵;

2020 年成都市祝小小(化名)被犯罪人邱某性侵后怀孕引产,确诊抑郁症后从自家 11 楼坠亡。祝小小第一次被性侵时年纪不满 14 岁;

。。。。。。

以上相关案件进展均可以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 在高级检索中输入案由、关键词、法院、当事人、律师其中之一查询结果。相关媒体报道可以百度到。

祝小小案件证据充分,嫌疑人邱某逃不掉法律的审判。不过量刑再严重,应该是到不了死刑的程度。对于祝小小一家来说,邱某不死,就是最大的不公平。

如果大家感兴趣可以去中国裁判文书网挖掘一些性侵案件,罪恶比想象中普遍,法律的审判也并没有缺席。

这个社会并不是岁月静好,也不是森罗地狱。这个社会是灰色的,你身边路上的人、你的同事、你对接的外卖员,他们不一定是好人,也不一定是坏人。

还是那句老话,防人之心不可无,害人之心不可有。

对儿童的性教育、危机意识父母要及时干预,不要意外发生了,再后悔没有关心孩子。

知乎用户 心理咨询师卢悦 发表

性侵案又一次发生了。

今年已经回答了好几个关于性侵的问题了。

不想再宣泄情绪,直接上疗愈干货吧。

作为一个心理咨询师,我能做的,只有这些了。

01

救助受虐孩子(性侵,校园暴力,遭受虐待等等)的首要原则是:先救家长,再救孩子。

越来越多的研究证明,当儿童遭遇到极度痛苦的事情时,父母的平静反应非常重要。

因为孩子唯一重要疗愈的来源,是自己的父母。

而父母此时面对危机情况的情绪水平,是非常非常非常重要的。

举个例子:

一个女孩 3 岁的时候,被一个猥琐大叔猥亵。那时候她很懵懂,没太当回事儿。
结果父亲听说了,拿起刀子就往外冲,找到那个人,当胸就是一刀,所幸那人被抢救回来,但从此父亲入狱多年。
母亲瘫倒在地说了一句让她铭刻一生的话:我的姑娘这辈子就毁了。

从此她成了罪人。她毁了父亲,也毁了母亲,更毁了自己,她以后心心念念就是快点儿长大,等父母去世以后,她立刻自杀,因为她已经不配活在世上了。

所以从这个故事,我们可以得出两个结论:

1)孩子对一件事严重程度的评估,一部分来自自己受的伤害,但更大部分,是来自父母的态度。因为孩子并没有评估这一件事的能力。

2)真正的创伤,永远是二次创伤。

所谓创伤 = 危机 + 无人疗愈。

当孩子遭到伤害的时候,父母沉浸在自己的痛苦里,把受伤的孩子活生生地抛弃在一边,这要比任何危机事件都可怕。

请记住:无论孩子遭遇什么样的外在伤害,都不会造成一生的影响。

无论伤害多么严重,都不会毁掉我们的一生。

所有孩子一生的创伤,都来自关系的失败,来自二次创伤,来自父母对自己缺乏共情,来自父母无法承载自己的痛苦,而把痛苦放在孩子身上。

容器的失败,才是创伤的本质。

什么是容器?

容器包括两个部分:

1)母性力量——接纳的力量:没关系,发生了一切,到妈妈怀里,就安全了,不用怕,有妈妈在,你就是安全的。

2)父性力量——解决的力量:遇到了问题,我们可以解决问题,可以做一些事情,让自己的心情和处境好起来的。

这两种力量,可以带来基本的安全感,信任感,也就是我们退可守。

同时也会带来掌控感和胜任感,我们进可攻。

而所有创伤的实质都是三无:无力感,无望感和无助感。

这两种力量可以帮助孩子度过三无的暗流,在人生中始终有正能量的庇护。

所以,当孩子受伤害以后,第一件事不是治愈孩子,而是要尽快恢复你们作为父母的容器能力。

而很有可能让大人失去了父母功能的是如下两点:

**1)缺乏疗愈手段:**往往父母没有经过专业的训练,不知道如何应对如此极端的情况。

**2)早年遭遇过太多的创伤没有化解:**如果孩子的创伤激起你小时候的创伤,比如你小时候就被暴力虐待过,你小时候就被性侵过,那么此时你就掉入自己的黑洞里,此时你可能会过度自责,或者过度情绪化,过度有攻击性,忙于维权,而忽略了此时第一重要的事儿——疗愈孩子的伤害。别说帮孩子,你就需要救助。

此时最快的方式是寻求心理援助。

02

这篇文章,主要针对第一种父母:不知道孩子是如何体验创伤,也不知道如何帮助孩子疗伤的内在相对健康的父母。

当孩子受伤的时候,父母首先会沉浸在内疚感和三无感里,往往会遭遇一场情绪的危机。

《总有一天》剧照

他们往往会很焦虑地问如下这些问题:

1. 我自己也怕得很,我该和孩子说什么?
2. 我是不是说得太多了?
3. 什么事我该做,什么事我不该做?
4. 我怎样才能知道这对孩子而言有多严重?
5. 我怎样才能知道孩子的情况正在恶化?
6. 我怎样才能知道我观察到或者听到的孩子的情况正常与否?
7. 作为家长,我们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
8. 我的孩子是否能真正理解发生的事情?
9. 我应该和家人说什么?
10. 正常过日子就够了吗?
11. 如果孩子不想做他在事情发生之前习惯做的事,我该怎么办?
12. 如果孩子总想向我讲述发生的事情,我该怎么办?
13. 先恶化再好转,这是真的吗?
14. 谈论已经发生的事情可以吗?
15. 有没有一些指标能够告诉我,孩子正在好转?
16. 我如何处理自己总的焦虑?
17. 都说要放下,我怎么才能做到呢?
18. 我可以做些什么,能让我的孩子更容易有所改善?

首先说,所有人都会对孩子的遭遇不知所措,都会很焦虑,很担忧或者很自责以及迷茫。这是最早期的反应。

但你们一定要记住,孩子的内心是一张白纸,这意味着他们的心理代谢能力是很强的,只要你有足够的情绪能力,孩子完全可以度过早年的伤害的。

然后,我们可以回答一下上述问题中最重要的几个问题:

1.“当我也感到害怕的时候,我该和孩子说什么?”

我的回答是:当你害怕的时候,给自己的害怕评分,如果 100 分制,你的恐惧超过 50 分,那么你需要做的就是安抚自己。

做一些简单的腹式呼吸,跟自己说这样的咒语:

  • 我很害怕,但这些害怕都是不现实的。
  • 没关系,慢慢来,会有办法的。
  • 我越放松,就越有能力面对这件事。
  • 我越自然,一切就会越快回到我的掌控中。
  • 放轻松,一切都会过去的。
  • 现在我回到我内在的圆心,所有的能量都回到我的身体里,我充满了能量,我可以解决。

2. “孩子现在在想什么?”

经常有人这么问问题。你必须了解,孩子所体验的创伤和你所想象的肯定不一样。

你需要了解孩子,绝对不要主观臆测!不要把你的创伤投射到孩子身上!孩子比你想象得更健康!

《母亲》剧照

3. “我该怎么办?”

我的回答是:

不用问我,孩子最知道。

每个人都有自愈力,做家长最重要的是给孩子提供最好的自愈环境。

你要相信,孩子其实是知道如何疗愈自己的。

我见过所有孩子的常年伤害,其实都是来自家长拔苗助长,粗暴干涉而造成的。

4. “如何评估孩子的伤害?”

遭遇创伤性事件,所有年龄段的孩子都可能感受到:恐惧、担忧、悲伤、愤怒和孤独。常会感觉别人瞧不起自己,无法信赖他人。并且,部分孩子还会出现一些自伤和伤人的行为。

另外 ,不同年龄段的孩子会有不同的反应:

  • 学龄前孩子(6 岁以前):

这个年龄段的孩子,语言和抽象思维的能力还在发展之中,会表现出更多的 PTSD 的反应,他们可能会表现出:

1、过去掌握的能力出现退化,例如不再会自己上厕所,甚至失去一部分语言能力;

2、睡眠变差,经常做噩梦;

3、经常回忆起事件的片段,并在游戏的过程中体现,例如在过家家中反复设计和创伤时间类似的情结;

4、突然对事物失去兴趣,不喜欢玩耍了,和过去亲密的父母疏离,不再和小朋友玩了;

5、听到和创伤有关的信息,会长时间的陷入低落,或者突然情绪爆发。

  • 学龄孩子(6 岁 - 12 岁):

这个年龄段的孩子也会呈现一部分 6 岁以下孩子的 PTSD 反应,例如在游戏中表现创伤等。

此外,他们还可能会出现 “这个世界好危险” 的担忧,不断担心创伤重演,呈现焦虑不安。 并且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去避免创伤重演。

  • 青春期的孩子 (12 岁到 18 岁):

这个年龄段的孩子的 PTSD 症状表现和成年人已经很接近。主要表现为 4 个方面:

1)侵入性症状

不能自控地反复浮现创伤事件的回忆,不断做相关的噩梦,仿佛停留在创伤中走一直走不出去,还有心跳加快、出汗等生理反应。

2)回避性症状

不愿意回想和谈论创伤,也回避和创伤事件相关的人、地方、物品和活动。

3)认知和心境方面的症状

包括部分失忆、世界很危险等负面信念、扭曲创伤的原因,不断自责和指责他人,与过去亲密的人疏远,丧失兴趣和热情等。

4)愤怒和攻击冲动

和成年人相比,青少年更容易出现伤害自己和他人的冲动行为。

5. “言语的安慰管用吗?”

问问你自己,如果你失恋了,有人跟你说这种片汤儿话,管用吗?

言语安慰能起的作用微乎其微。

因为我们的沟通 70% 是靠非言语沟通进行的,所以如果你自己的情绪是非常崩溃的,表面上的话语一定会起反作用

因为这反而会让孩子很困惑,我明明看到妈妈很痛苦,为什么说出来的话却是正能量的?

他们也会困惑自己到底应该相信妈妈说的,还是相信自己本身体验到的

那么作为成人,你们是如何减压的呢?

大部分父母会报告说,他们回到家,然后做了一些以往能给他们带来情绪和身体放松的事情。

他们运动,吃东西,睡觉或者读书。

更重要的是,他们的身体要参与做些事情,以此让自己平复下来并彻底忘记恐惧。

既然如此,我们也可以帮助孩子做些能给他们带来平静的事情——吃东西、玩游戏或者从事一些熟悉的日常事务。

**我们的记忆分两种,一种是 “外显” 的,一种是 “内隐” 的。**外显的是知识,认知层面的。对于大多数人而言,创伤是在 “内隐” 层面被体验的。“内隐记忆”指的是事件被身体和中枢神经系统所记忆。在内隐记忆的过程中没有语言,没有语词来描述正在体验到的内容。

我们通过自己的感觉来记忆和体验我们看到和听到的。

声音和图像能够让我们想起发生的事情。

其实,恢复孩子的安全感和力量感的最好的方式,就是通过内隐记忆的方式——好吃的食物和玩具,这些充满感受性和体验性的活动比简单的说教更有用。

6. 如果孩子应对危机的方式是不接受,我该如何应对?

我们也要注意到,孩子也会对自己制造二次伤害。

在遭遇危机的时候,很多孩子的大脑变得处于高唤醒状态下,并时刻准备着采取某种行动来帮助自己生存下来。

在最初的几秒钟内,大脑就决定了该做什么,而在这段时间,我们并没有真正在意识层面决定该做什么。

所以很多孩子会做出很多和以前差异很大的事儿。比如早就能很好的控制大小便的孩子,突然又会尿裤子,拉裤子,甚至失控下伤害自己和他人。

这些事情的反冲力是羞愧或者罪恶感,父母需要知道在这些情况下,膀胱失去控制、呕吐、一动不动或者大哭等行为都是很正常的,这是人体调集各种资源来满足生存需要的一种方式。

几个月之后,孩子还经常会问:“为什么我会尿裤子? 为什么我会伤害别人?”

父母需要帮助孩子理解在最初接触到创伤事件时,孩子的那些反应都是正常的。

可以对孩子说:“你尿裤子或者精疲力竭或者不知道做什么,对此我都不感到奇怪。”

这种立场能够帮助儿童消除对已发生或者没有做到的事情产生羞耻感和罪恶感

家长了解这一知识非常有必要。因为孩子在创伤体验的最初几秒,经常为自己做过的和没有做的事情而感到羞愧,同时又很少会告诉他人。

ღ 疗愈的方法:

  • 婴儿期 - 3 岁,安全感和感受训练

当试图给儿童创建安全感时,保持日常的规律是很重要的。为了让孩子感到安全,你可以:

1. 保持正常的眼神接触。

2. 经常抱着孩子,在睡觉或小憩之前计划一段 “依偎时间”。在椅子上摇晃也很有安慰效果。

3. 和孩子一起笑。

4. 抱着孩子一起玩玩躲猫猫或者拍掌游戏等。

5. 把孩子放在毯子上摇晃,同时唱首孩子喜欢的歌。

6. 在沙发上一起读本书或者看短录像。

7. 和孩子一起爬,当他朝你爬过来时要表现得很高兴。

8. 经常和孩子说说话,嗓音辨识对婴儿特别有安抚作用。

9. 如果你的孩子喜欢玩水,那在水槽或者小一点儿的浴缸里玩水。

10. 让孩子帮你一起做他喜欢的食物。记住好吃的食物对于任何处于焦虑状态中的儿童都是有慰藉作用的。

11. 为了强化依恋和建立连接感,尝试以下活动: 在一面镜子前,抱着孩子坐在你的大腿上。展示各种面部表情,同时鼓励孩子和你一起做。说,‘我感到吃惊!”然后做出夸张的面部表情。然后,叫着孩子的名字,说:“xx 感到吃惊! 随后是 “我感到悲伤”,“xx 感到悲伤”。” 我感到孤单”,“xx 感到孤单”。“我感到开心!”,“xx 感到开心呢!”。

12. 经常重复这个活动,即使在孩子已经能够轻松模仿你的表情之后。尝试不同的感受和表情,总之以积极的感受开始和结束。这一练习让孩子除了因为坐在你的大腿上而感到安全之外,也能帮助他开始理解和控制内心的感受。

  • 3-6 岁,谈话疗愈法

**1. 温柔地建议你的孩子和你说说他最美好的记忆,**可以画画或者在杂志上找到一个能够让他想起美好记忆的画面。年幼的孩子可能会用他们选择的颜色和画出的线条来向你展示他们记住的事情。

**2. 鼓励儿童想想他们在美好记忆中闻到的、听到的以及身体感受到的。**聆听并尊重他们的记忆。

**3. 在连续几周内讨论了几个积极记忆之后,让孩子想想自己最悲伤的记忆,做法和之前一样,并且要安慰孩子。**然后再以讨论美好的记忆结束。提醒孩子记住悲伤的感受就像暴风雨,它们总是会回来但却不会停留太久。告诉孩子他可以同时拥有快乐和悲伤这两种感受,在悲伤的事情发生时,开心和笑也是可以的。结束时,让孩子详细告诉你,他记忆中最开心的时光。

**4. 伤痛有多大:告诉孩子你知道他因为某件事而承受的内心伤痛。**告诉孩子你关心他的感受。问孩子,“你今天的伤痛有多大?“作为一种测量伤痛严重程度的方法,让孩子按照伤痛的程度来伸展手臂。拿出一根宽的丝带,测量一下孩子手臂的伸展宽度 (这等于伤痛的值),然后剪掉丝带,把丝带放进一只信封里,最后一起决定把信封保存在哪里。

**5. 告诉孩子过几个星期后,你们会再来测量一下伤痛有多大,到时候伤痛会变得更小。**比如,你可以说,“这就像你跌倒擦伤了膝盖。一开始伤口或擦伤的面积很大,非常疼痛。然后,过了一段时间,他就逐渐消失了。它越变越小,到最后不再疼痛。”

6. 和孩子一起思考如下的问题:

  • 感到伤痛正常吗?

当然正常,我们总是在某些时刻感到伤心,即使是成年人也会感到伤心。

  • 伤痛会水远存在吗?

不会。它会消失,就像阴天下雨一样,天不会总是下雨。阳光、开心和充满希望的日子会出来,并停留一段时间。这就像我们吹泡泡,泡泡变得很大,然后爆开消失。它们不会永远存在,就像伤痛不会永远存在一样,当我们感到伤心时,可以哭泣。

  • 和其他人谈论一下我们的伤痛,也会有所帮助:当我们感到伤心的时候,可以和谁说说这些感受呢?

家人 (妈妈、爸爸、奶奶、爷爷等)、朋友、同学老师、咨询师、校车司机?以积极的基调结束这一活动,和孩子一起吃点东西,读本书或者到户外游戏。

  • 随后,询问孩子现在伤痛有多大 (或多小),把手臂伸展得和伤痛的程度一样大。

用一根新的丝带,测量现在的伤痛有多大或多小。从信封里拿出之前的丝带,把两根进行比较。如果顺利的话,丝带变短了,而且孩子的伤痛也得以减缓。如果是这样,就让孩子说说他现在的伤痛减轻了多少,或者强调说随着时间的流逝,伤痛会变小,然后消失。

  • 即使需要花较长的时间,父母也要提醒孩子他可以做些事情来获得安全感和找到乐趣。

如果伤痛和之前一样大,这正是寻求帮助的时候。总之以积极的基调结束活动。

  • 如果伤痛变小了,那就强调你们一起取得的进步。如果伤痛变大了,向孩子表明你会一直支持他,而且还有其他的帮助方法。

ღ 游戏活动

1. 所有年幼的儿童都能在玩水游戏中降低焦虑。当他们心情烦躁并且任何事情都无法安慰他们时,鼓励他们在厨房的水池边,站在椅子上玩耍缓缓的水流,一只塑料碗和小的塑料杯子能够创造奇迹。加入泡泡游戏会更加有趣。

2. 让儿童跑跳、翻跟头,在父母之间跳来跳去,当孩子到达父母一方的位置时就给予孩子鼓励和表扬,唱那些让孩子开心的歌曲。歌唱能表达出安慰、安全和快乐的感觉。

如果你已经是个成年人,想要疗愈自己的创伤,那么你需要知道:

每一个人都会在成长过程中经历到创伤挫折,情绪也难免高高低低起起落落。

如何面对和处理这些创伤和负面情绪,是我们每个人都需要具备的能力。

然而在生活中很多人都选择了回避、漠视、放置的方法,或者干脆什么也不做就等着靠时间抚平这些痛苦。

临床上有很多案例都显示,当人们只是放置和漠视创伤的时候,时间并不能带走一个人的痛苦,不论过了多久只要想起那件事,还会不可自抑的痛苦。

这个痛苦甚至因为长时间的不管理变得流脓出血,比当时还要痛苦。

举个简单地例子,抑郁症和拖延症就是典型的什么也不做主义。

[

你的抑郁≠抑郁 “症”,只有符合这 5 条才算得上真正的抑郁 “症”

心理咨询师卢悦的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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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zhihu.com/zvideo/1266698995784798208)

抑郁症最让人痛恨的,是它麻痹人的意志。

轻度的时候抑郁症只会是你不想洗衣服不想打扫卫生,可是慢慢的随着抑郁程度加重你会你越来越不想做事,做成的事也越来越少。

你也会暗示自己你不想做,这就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你越不想做,做成的越少,就更不想做。

最后你只能躺在床上什么也不想做,天天与睡眠为伴。

David Burns 把这种恶性循环称为情绪沮丧性循环,它会让人们对所有事都放任自流,摧毁一个人的动机。

有这种恶性循环的人通常会有一个消极的想法:事情已经发生了,我做什么都没有意义了,我心情不好,我不想再考虑这件事了,我要忘记所有的事。

这很容易,等时间长了我自然就忘了。

这种想法在被创伤的时候,是非常常见的而且好用的。

**它会让你不想努力,不想改变,不想思考。**你会和平常一样生活假装这件事不存在,或者干脆不去上班让自己在床上睡一天,或者每天带着微笑的面具把痛苦藏在心底不和别人说。

但这种情绪沮丧循环的结果,就是创伤对你造成的伤害被压抑了下来,你虽然还是过着每天不变的日子,可是一旦你想起这段经历你就痛苦不堪;

或者这段创伤经历对你的日常生活产生了重大的改变,如你本来是个乐于助人的人现在变成了一个冷漠或者虚情假意的人。

你可能只是在一段亲密关系中收到了创伤,**结果因为这种典型的情绪沮丧性循环,**你开始觉得你不值得被别人爱,你就是一个注定孤老终生的人。

不过这种无作为主义当然也有好处,因为当人们懒得思考,不愿意回忆,回避创伤的时候,他们其实是获得了短暂的喘息。

因为创伤造成的伤害太痛苦了,人们不愿意直面这种痛苦,就只能学鸵鸟一样假装这件事不存在。

然而,如果创伤较大,**我们自己却不积极自主地解决它带来的情绪,那么伤口是不会自己愈合的。**当明白了这一点,我们的自我疗愈才算正是开始。

那么到底如何疗愈创伤带来的负面情绪呢?

情绪是内在小孩

情绪从某个层面而言,其实就是我们的 “内在小孩”。

除了内在小孩,我们的内心也有 “内在父亲” 和“内在母亲”。

内在父亲偏理性,可以用全局观来分析事件的角度;

而内在母亲是偏感性的,可以理解自己的情绪,拥抱自己,给与关怀和包容的态度。

有一种说法是,你在现实生活中怎么对待你的孩子,你就是怎么对待你内心里的 “内在小孩” 的。

当你发现你不能明白孩子的想法,你的孩子也不再向你敞开心扉的时候,你应该做的是 “倾听” 而不是期望你的孩子能主动地来和你交流,更不是说教。

对待你的内心小孩也是一样,当你发现生活出了问题,你最该做的不是回避问题,也不是企图用理性来压抑问题,而是 “回归自身”,恢复与你自己的“内在小孩” 的联结,这也就意味着 “关注” 你的情绪。

关注你的情绪,就是爱你自己。

想一想你爱孩子的前提难道不是关注吗?

你难道不应该先弄明白你的孩子需要什么吗?

如果你都没弄清楚他需要什么,你只给他你认为他需要的,这能算爱吗?

同理,关注你内心的孩子才是爱你自己的第一步。

你的内在小孩控制着你的生活,除非你能重新做他的父母,治愈他。只有到那时你才能成为一个成年人,掌控自己的人生。

情绪本身无对错

请记住,**情绪没有对错之分,所谓的正负情绪的源头都是你自己。**想想看,任何一种情绪其实都有正面效果,即使是所谓的 “负面情绪”。

比如害怕,其实是你的身体告诉你前面可能会有危险,提醒你保护你自己,你会感到双手冰凉,是因为血液流向下肢,让你做好逃跑的准备。或者焦虑,是告诉你某些事可能会让你的生活发生改变,你的机体正在提醒你做好准备。

所以说情绪本身并没有对错,而我们表达情绪的方法才有建设性和破坏性之分。

情绪表达(emotional expression)和情绪觉察(emotional awareness)不同,情绪觉察是意识到自己的情绪的变化,比如生气的时候,察觉到自己内心的怒火和身体的颤抖,而情绪表达是我们如何展现自己的情绪,比如双手紧握,气喘如牛,大吼大叫,这都是情绪的表达。

**你感受到的任何情绪都是需要被接纳的,越是强烈的情绪越应该主动地关注和理解。**而我们表达情绪的方法应该是有建设性的,至少不能伤人伤己。

有人会说,“我生气的时候一般都忍着,假装自己不生气,过一段时间就好了”。

我们每一个人肯定都有这种经历,当激烈的情绪浪潮拍过来的时候,我们无法表达我们的情绪,而是选择当做没发生,忍住这个情绪,自欺欺人的认为自己没事。

我们无法表达出我们的情绪其实是回避的表现,这也是一种什么也不做主义,假装自己没这个情绪,自然就不需要纾解,也不需要接纳和疗愈。

一次两次的没所谓,可是时间长了,每次都这样不表达情绪,这些情绪就慢慢滚成了一个大雪球,有可能带来很大的破坏力。

就像我们课程中曾讲到的回避型人格,当他们真正表达自己意愿的时候,往往就代表着事情已经没有回旋余地了,情绪也是一样。

这种现象很常见,与我们生活的环境有很大关系。

在我们的社会中,是不是一直贬抑情绪表达?

我们受到的教育是不是告诉我们要坚强?

相较于女孩子,男孩子可能被要求的更多,所以男性通常很少表达他们的情绪。

于是一旦你产生了某些情绪,你就像条件反射似的,强迫自己压抑情绪,“生气是不对的,是不好的,我不能生气”。

当我们拒绝了自己的情绪,我们其实就是拒绝了我们自己。

因为情绪也是我们的一部分,当我们否定了自己的一部分,那我们另一部分就没有地方依托了。

就像光和暗是双生的一样,我们的黑暗和我们的光明也是相生的。

我们真正应该做的,是接纳我们的情绪。

比如说,哭泣是一种情绪的表达,我们应该适当地发泄,激烈的情绪会在发泄的过程中趋于平静,我们在激烈情绪中暂时失控的认知也可以重新发挥作用。

那些激烈的情绪其实是我们通往深层次自我的一个过程。

当这些激烈的情绪出现的时候,其实是内在小孩在向我们传达非常重要的信息。

情绪之所以激烈,是因为我们有些非常深层的渴望和强烈的需求。

**弄明白自己的情绪,我们就可以发现自我的内在。**当你意识到自己的情绪和内在的欲求的时候,其实你就已经在成长了。

很多人都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为什么干这些事,除了干这些事还能干嘛,因为他们不清楚自己的内在欲求,也不清楚自己为什么有这些情绪。

他们只会不停的把情绪放置在一边,转而去做些什么来分散注意力,或者干脆去睡觉。

当我们开始探索自己,我们就会产生新的行动,这些行动又会让你认识到新的自己和环境,你又发现你产生了新的情绪,你又继续探索,又产生新行动,这就是一个良性循环**。**

切记,一切外在转化的先决条件都是内在转化。

只有当你意识到自己想要什么了,你才能找到努力的方向。

情绪不是真理,情绪也不等于你

萨提亚心理治疗认为,人们所有的情绪都是能量。

这种能量是流动的,它既会消退,也会涌起。

每一种情绪都是有止尽的。

当你的情绪涌起的时候,你确实需要倾听和接纳你的情绪,但这不意味着你的的感觉就是真理,你的想法就是上帝的意志。

你要接纳尊重你的情绪,也不代表着你就要按照你的情绪来行事。

现实世界并不会因为你内心是个小孩子,就围着你转。

我们应该尊重倾听自己的情绪,可是我们不能任何事都对自己的情绪言听计从。

当我们情绪激动的时候,时常伴有一部分的认知扭曲,也有可能会产生过度概括

比如这样的过度概括:你们男人 / 女人都不是好东西!

扭曲的认知会让我们带上有色眼镜来看待别人。

这个人可能当时非常生气,强烈的感到对方是错的,自己是无辜的。

然而,我们不能说他这个判断一定是正确的,关系出现问题时两个人都是有责任的。

所以一定要记住,你的情绪存在是可以理解的,你不能漠视你的情绪,但是你的情绪也不一定就是真理。

如果你想治愈自己,帮助自己成长,洞悉更多关于人性、情感的秘密,不妨来学习一下心理学吧。

以上。@心理咨询师卢悦

心之助原创文字,未经授权不得转载,侵权必究。

—— END ——

知乎用户 企查查​ 发表

被诱骗拍视频—> 被威胁发生关系—> 怀孕—> 堕胎—> 重度抑郁—> 坠亡

祝小小所承受的痛苦查查无法想象,短短 10 秒钟,头也不回地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不管是祝小小还是小小母亲,这份伤害都是无法挽回的…

而这一切伤害的源头却在想着为自己开脱,否认自己认识祝小小,被拆穿后称 “不知祝小小当时未成年”:

呸!!!

据相关报道,罪魁祸首名为邱吉林,名下共有 5 家公司,其中注销 1 家,存续 4 家:

截自凤凰网

邱吉林是杯壶先生的创始人,在淘宝上有自己的官方旗舰店(现已搜不到):

此外,邱吉林还是一个有妻子有家室的人,他的妻子杨晓红在他入狱的三年里不离不弃,不仅时常来看望邱吉林,还把生意打理的很好:

一边说自己和妻子感情好,一边做着伤害未成年人的事情,甚至在祝小小母亲将其删除拉黑后再次加回祝小小,并要求她介绍其他女孩子给他认识:

祝小小曾在快手账号上写下:“世界上又将有一个女孩离去”

祝小小的死亡无疑会成为母亲心中的痛,天人两隔定会日夜思念…

只希望罪魁祸首早日得到应有的惩罚。

知乎用户 随便注册一个 发表

受害者是否完美都是受害者,这个毋庸置疑,他们该受到的惩罚不能因为受害者是否完美而被减轻。我支持性侵犯罪者应该限制从业,应该戴电子镣铐,社区登记,定期到派出所报道;同时把性同意年龄提升到 16 或者 18 岁;但是这个真的有很长的路要走,不是朝夕就能完成的,我怕我们暂时等不到,那么在此之前我们能做些什么?

告诉孩子保护好自己,给他们很多的爱和教育,相信爸爸妈妈,让他们知道生命是可贵的,这是我们能做的。

我们大多数人在青少年时期都有过这样的时候吧,在遇到某件事的时候觉得 “完了完了天塌了我只能死”,但是为啥不能在 ta 的成长过程中构建 ta 的最近安全区,让 ta 在感觉到天塌了的时候想到 “哦,我还有爸爸妈妈啊我不是一个人不需要独自面对”

——————————以下为原回答。

同作为小女孩的妈妈,看到这样的新闻非常心痛。

男子该承担什么责任我不是法官我说了不算,有 DNA 的鉴定结果是跑不了的,判刑必须吧。

家庭教育:

这个新闻中的妈妈和孩子,我想她们之间的亲子关系或多或少出了问题。因为小姑娘妈妈在 19 年 9 月发现她和禽兽男的事儿肯定是教育过告诫过的,但是她并没有听话,又加回微信,有了后面的两次强奸,导致怀孕(这个是经评论提示之前的确实不妥当,我改过了)

青春期的叛逆状态,我也有过,我在最坏的那段时间也知道要听爸爸妈妈话,尽管我讨厌他们管我,但是他们不会真正的害我。至于性教育的缺失,现在的小孩子比你我十几岁的时候懂得多,也大胆得多,所以不要甩锅小孩子什么都不懂,不存在的亲。

不知道新闻里的母女相处是个啥情况,现阶段的资料分析不出妈妈和女儿的亲子关系如何,她们的悲剧其实足以给我们警示,构建一个让孩子信任的家庭坏境很重要,让 ta 知道爸爸妈妈爱她,值得她信任。李玫瑾老师说的,父母在 6 岁前对小孩子的心理抚育,就是在为青春期的叛逆增加管理 ta 的砝码。

学校教育:

都说老师不该因为她上课手机响而羞辱她(如果目前这一点为真),我觉得老师不是错在不该管她玩手机,而是态度。你上课不好好听课,老师不该管吗?该管的啊。只是青春期的孩子高度敏感脆弱,自尊心极强,是受不了这种羞辱的。老师有责任,但是要说老师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也不应该。

深圳学生考试作弊被老师抓了跳楼,这事儿赖老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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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届家长的性教育环境比以前好了太多,有绘本,有讲座普及(给父母的)。

我女儿从小没有穿过开裆裤,从 2 岁开始像洗脑一样的告诉她:宝宝,你被衣服遮住了的地方不能被人看不能被人摸,你穿小裤头的地方连被人看都不允许;无论是谁都不可以,老师不行,穿白大褂的医生也不行,就算是生病了需要检查,那也必须有妈妈在场的情况下才可以。

上幼儿园后,每天接回家和她聊天互相分享各自的一天;每天晚上给她洗澡仔细看看身体上有没有不明伤痕。

告诉她,妈妈和你是好朋友,我们之间没有秘密,你快乐的难受的都可以和妈妈分享。这个主要为以后的青春期打下基础。

知乎用户 三春早纪 发表

每次看到这种事,很多人的想法就会偏离事情的关键,模糊重点,无论受害者怎样,都不能减弱受害者遭到迫害的程度。不要用那么大的恶意揣测受害者,这样会使更多受到伤害的人不敢发声。

有人说坏人一直都有,我想问罪犯一生下来就是罪犯?大多数都不是吧,没有人教育他们吗?为什么第一想到的不是罪犯的父母教育不对呢?这个女孩才十四岁,受教育的时间比罪犯少三十多年,一边倒的责怪女孩父母?怎么不第一时间想到的是罪犯父母没教育好他呢?让他长大以后成为了性侵未成年女孩的罪犯。

有些人还说 “我说女孩不自爱不代表我认同邱某的做法,这种人确实可恨啊” 这种言论,您看新闻的第一想法就先是女生不自爱,这是条件反射性的,这说明有些人第一反应还是觉得这种事的问题首先出在女孩身上。说这种话的人,如果这种事发生在你的身上,你亲人朋友身上,你能这么冷静又理智,告诉所有人:“这个坏人是有错,但一个巴掌拍不响,我自己 / 我朋友 / 我亲人没筑好防线也是有责任。”

不要总是强调女生不自爱好吗?就是因为有些人总是强调女生要怎么怎么样子自爱,而对于这种男人没什么批评的语句,才会促使其这种事情的高发。请某些心思不正当的老男人先管好自己好吗?觉得自己有钱了就可以为所欲为,连未满 14 岁的女孩都不放过?

我们首先应该指责的是犯罪的人,而不是立马想到受害者有罪论。**起先这个老男人诱导女孩发裸照,他不先给钱,女孩会发裸照吗?还不是邱某先开的头?**她才 14 岁,法律为什么要划分成年和未成年,因为 14 岁心智还远远没有成熟。这个老男人用裸照去性侵胁迫了未成年女孩,为了自己的性欲去性侵一个未满 14 岁的女孩,未成年女孩没有完整的自我意识,她们的三观尚未完全形成,缺乏一定的判断力,很容易受到错误的引导,这个老男人肯定知道受害女孩是未成年并且威胁她发生关系,难道一个未成年女孩想你投怀送抱你会答应,第一反应应该是立马拒绝啊。

网络上那么多福利姬,很多未成年吧,她们好像就是靠出卖自己的隐私照片来赚钱,她们中的很多人心智也不成熟,没有开阔的视野,没有过多的经历,她们可能被网络迷惑,走上这条路,当我们看到这样的,起码应该做到不支持,而不是去关注,点赞,评论这种未成年的福利姬,为了自己的欲望去和她聊天,甚至做一些过分的交易。扪心自问能守住这起码的道德吗?能克制自己,为未成年营造一点良好的社会环境吗?没有买卖,就会减少伤害。

其次是父母的教育问题,家长对孩子的性教育并不到位,这也是我们社会的通病了,起初女孩家长并不知情,是在女孩怀孕了才知道,说实话如果女孩可以隐瞒,家长也真的难以发现。没有一个家长希望自己的孩子经历这种事情,这也是给广大家长提醒,多关心孩子的心理健康,必要的性教育还是要教给孩子,并且告诉自己孩子,遇到危险,威胁不要害怕,一定要告诉自己的父母!?请男孩家长也教育好自己的孩子,尊重女性,长大后也不能丢失自己的人性,不要觉得自己家是男孩就不吃亏就不会受到伤害,事实上,男生也有受害者,而且加害者还是男性。请男孩家长也教育好自己的孩子,保护好自己,也要尊重女性,男女平等,两性平等。

以下为事件发生始末:

转自搜狐新闻:

四川成都双流区,6 月 28 日发生一起坠楼事件,14 岁女孩祝小小从自家 11 楼坠亡。朱琴华称,女儿生前曾遭到成都一企业老板邱某的伤害,邱某先在网上以发红包的方式利诱祝小小给他发裸照和视频,再以此相要挟,胁迫祝小小与他发生关系,最终致其怀孕堕胎,邱某还继续试图控制她,让她介绍学校里的其他女同学给他认识,祝小小没同意。朱琴华称,邱某已 46 岁,2019 年 8 月,女儿第一次被胁迫与邱某发生关系时还未满 14 岁。据天眼查显示,邱某名下有两家公司,同时还在几家公司持有股份。
朱琴华说,邱某在 2019 年通过 QQ“附近的人” 功能或 QQ 群联系到祝小小,两人成为网友,熟悉之后,邱某给祝小小发红包,让她拍自己身体私处照片和视频发给他看。祝小小收了红包,并给对方发了照片和视频。但邱某拿到这些照片和视频之后,就要求祝小小和他见面,女儿最初不同意,但邱某威胁,不见面就会将这些视频和图片发给学校和她的父母,全部公开。
祝小小最终和邱某见了面。2019 年 8 月 20 日前后,邱某带祝小小去酒店开房,邱某一个人去前台开房,让祝小小从后门上楼梯去房间。朱琴华说,她去年 9 月份注意到过邱某这个人。当时祝小小在医院做阑尾炎手术,手机在朱琴华手里。她看到邱某在微信上让祝小小给他发身体视频和照片。她当时气坏了,就以女儿的名义发信息骂了邱某后,将他删除拉黑了,但祝小小当时并不愿意多说这个人的情况。
2020 年 2 月 3 日,朱琴华发现祝小小没有来例假,感觉不对劲,就带她到医院检查,“医院诊断祝小小已怀孕 15 周。”
2 月 4 日,成都市公安局双流区分局正式对此案立案侦查,邱某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2 月 6 日,朱琴华带女儿到双流区妇幼保健院做了引产手术。她说,堕胎时,警方前来提取了胎儿的 DNA 样本,确认是邱某的孩子。
朱琴华称,邱某最初说他不认识祝小小。后来,警方调取了开房记录,且有了检验结果,他又称 “不知祝小小当时未成年”。
朱琴华说,6 月 19 日,女儿出事前一周,因在课堂玩手机被老师体罚,心情低落,产生厌学情绪后离校。6 月 23 日,女儿在网上找了一份发传单的兼职。每天下午 5 点出门,在双流万达广场发传单到晚上八点。
祝小小一位发传单的 “工友” 说,6 月 28 日下午,祝小小接到一个电话后情绪非常不好,到处打电话叫朋友来喝酒,“她喝了很多酒,已经醉了”。他们扶她在那家酒店大厅沙发上休息了一会。11 点过,他打电话让祝小小父母来接她回家的时候,小小看上去已经清醒很多了。没有想到,她回家后就坠楼身亡了。
7 月 1 日,据该案负责民警介绍,目前嫌疑人邱某已经被采取强制措施,但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他们正在全力侦办。
7 月 2 日,据学校负责人介绍,这几天派出所、教育部门都在对此事进行调查,涉事班主任一直在接受询问。学校是出事之后,才听说有老师打学生的事,校方愿意承担管理不当的责任,但这并不意味着这和孩子坠楼存在因果关系。学校表示,会承担孩子的丧葬费用,也会对家属表示慰问。

这就是罪犯邱吉林

知乎用户 精神心理何日辉​ 发表

可能是我长年从事青少年精神心理障碍的临床治疗,对青少年、儿童相关的社会话题非常敏感,我觉得,怎么这几年总能看到未成年人性侵事件被曝光?

福建小学校长猥亵 16 名未成年女生、6 旬男子开艺术中心猥亵儿童、云南幼儿园园长涉嫌猥亵儿童…… 还有 6 年前震惊全国的那次,海南万宁 “小学校长带女生开房” 事件,简直舆论哗然,民愤沸腾!

我以为是我太敏感了,怀疑是自己选择性地记住了这些事件。于是我去翻国内儿童性侵的文献和研究。一看吓一跳,我们不是太敏感了,而是太不敏感了!性侵儿童的恶性事件每天都在发生,我们看到的、关注的只是冰山一角!

图片来源于网络

根据儿童权益保护机构不完全统计,2013 至 2016 年,全国媒体公开报道的性侵儿童案(14)岁以下就有 1401 起,受害人超过 2568 人。

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数据显示,2013 至 2016 年,平均每天审结的儿童性侵案件超过 7 起。(庞晓华 黄艳,2018 年)

平均每天 7 起是什么概念?也就是平均每 3 个小时就有一例!这还没包括那些因各种原因被刻意隐瞒、被家长忽略、连报警机会都没有的那部分!

触目惊心吗?是的。

但为什么会这么触目惊心?为什么这么多年来犯罪率仍高居不下?相关部门有没有反思?有没有应对措施?我翻阅了这几天 “井喷” 的文章和报道,没有找到令我满意的答案。

简单而言,我认为这与相关部门对儿童性侵带来的严重后果不够重视,法律惩治力度严重不足。说的直白一些:判得太轻了!

这不是泄愤式的、没有理智的空喊,而是因为我在多年临床精神科、心理干预的实践中,深深地感受到儿童时期的性侵对个体一生的影响有多深远!

这也很可能是相关部门的盲区:他们忽视了性侵儿童这一犯罪行为对受害者生命历程的恶劣影响。

同时,我也很失望,在这一轮蜂拥而至的网络文章中,有人表达愤怒,有人深挖王振华的背景,有人分析其法律后果,却并没有精神、心理领域的专业人士站出来告诉大家,性侵事件中的受害者在接下来的人生中到底将会经历怎么样的痛苦。这岂是一句简单的、抽象的 “心身摧残” 可以概括!

去年 10 月,国内的心理学、精神卫生学者发布了一项研究,他们调查和访谈了 115 名曾在儿童期被性侵的对象,并对其中 39 名进行了深度访谈,真实地还原了那段经历对他们一生的影响。

研究结果发现,从儿童被性侵后的那一刻起,他们很可能对此经历产生扭曲、错误的认知,并伴随着巨大的心理痛楚。

(数据源于:《性侵犯受害儿童生命历程的影响因素模型构建》,庞晓华 黄 艳,2018 年 10 月,《社会工作》总第 278 期。下同。)

他们的行为可发生剧烈的改变,逐渐走偏。

在事件已过去了的漫长时间中,他们仍陷入自卑、低自尊,有强烈的负罪感。

他们有的变得内向、封闭,对正常的人际交往感到恐惧;有的则变得 “过度开放”,在两性关系中严重缺乏理性,易受伤害。

尤其在性心理方面,儿童性侵导致的最常见的后果之一,是受害者成长后出现性心理障碍或问题——对 “性” 排斥,认为 “性” 肮脏,甚至不能容许自己有相关的欲望和念头;

或排斥异性,逐步变成同性恋群体;另一个极端则是不能自控地发生 “一夜情”,出现“性爱成瘾” 症状,事后又对自己的行为感到痛苦、后悔。

性侵行为的伤害以及继发的叠加性创伤可导致受害者出现严重的精神心理障碍,很多受害的儿童在成年后表现为抑郁症、创伤后应激障碍、复杂性创伤后应激障碍,甚至重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或精神分裂症),通常需要终身服药,但还是难以摆脱痛苦。他们的家人也备受精神障碍的折磨。

可惜,类似这样的回溯、追踪研究并不多,更别说得到关注和重视。更多人对于被性侵儿童的同情是表浅的、口号式的,对其成长过程中的深远后果缺乏意识。

而且,出于隐私保护及避免二次伤害,也很少有媒体会追踪受害者之后的成长及生活。往往等到一波当年的受害者自杀、自残等悲剧时,公众才去追踪溯源,才发现他们曾被性侵过。

前不久发生的 “荷兰少女诺亚 · 波托芬申请安乐死” 的事件便是如此,她不堪长年的抑郁症折磨,向荷兰相关机构申请安乐死,遭拒。最后,她选择了绝食而死。在自杀前不久,诺亚曾被性侵的经历才浮出水面,其 11 岁、12 岁时曾连续两次遭到性侵;14 岁时遭到强奸。

荷兰少女诺亚 · 波托芬,图片来源于网络

台湾作家林奕含也同样是受害者的缩影。2017 年 4 月,台湾作家林奕含在住处自杀而亡,轰动之下,她的代表作品《房思琪的初恋乐园》再次受到了关注。

《房思琪的初恋乐园》的作者林奕含,图片来源于网络

这本书的女主角房思琪从 13 岁到 18 岁,被补习班老师强暴长达 5 年;而房思琪的原型,就是林奕含自己。相比很多被性侵者,林奕含已算幸运,在文学上取得成就,也曾收获美满的婚姻。但那段经历仍像噩梦般缠绕着她,将其逼上自杀之路。

我在临床也接诊过不少在童年遭性侵,逐步罹患严重精神心理障碍的患者。比如我们在 2013 年治疗的患者小颖,她有严重强迫症状:在公共场合见到男性时,脑海里会控制不住出现男性的生殖器。

她几乎没法跟男性正常交往,逐渐恐惧所有出门、社交活动,情绪波动剧烈,有自杀念头。来找我就诊时,她才 20 岁出头,已被其它医生诊断为重度抑郁症和重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每天服用超大剂量的抗精神病药。

在深入了解病史的时候才发现,她初中时曾遭受钢琴老师的猥亵,却不敢告知父母,默默地忍受了一整个暑假。其父母在女儿得病后才知道真相。

一直以来,医学、精神病学、心理学及社会工作的大量研究表明,遭受性侵犯对儿童的影响涉及生理、社会性、认知、情绪情感、学业和行为等诸多方面。这会伴随受害者的整个生命历程,改变他们的生命轨迹!

但这些严重后果引起重视了吗?相关法律部门看见了吗?在如此重大、惨痛的伤害面前,国内的惩治手段和防范为何远远不够?

据《南方周末》昨天报道,现行刑法规定,奸淫不满 14 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奸淫幼女多人的,最高可判处是死刑,最低也是 10 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而且,相关法律文件要求,因奸淫幼女的,多数是被变态心理所支配,往往连续作案,公共部门要加大办案力度,查明是否有多次作案,法院则应从重处罚,以最大力度震慑犯罪分子,保护幼童。

但对比之下,强制猥亵儿童的处罚就轻得多。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儿童的,如果是聚众或者在公共场合猥亵,或者有其它恶劣情节,最多处 15 年有期徒刑,如果没有这些恶劣情节,则最多处 5 年有期徒刑。

猥亵与奸淫在行为上往往只有一线之差,犯罪者们都存在连续作案的特点。而我刚才列举的研究和案例已经表明,只要是性侵,不管形式如何,都会对儿童的心身健康和成长之路产生极其恶劣的影响。甚至,不排除因猥亵行为取证较难,犯罪成本更低,已经成为更加常见、更加隐蔽、更加容易残害儿童的性侵形式!

媒体还披露了一个重大法律漏洞——现行刑法规定强奸罪的受害者只能是女性,那么,对于男童被奸淫的案件往往只能论以猥亵儿童罪定罚,再次回到了 “最多判 5 年” 的问题上。难道男童不应该向女童一样受到同等的保护吗?

对比有的国家和地区,我国在儿童性侵方面的立法和防范真的远远不够。

2011 年,以韩国光州私立听障学校性侵学生为故事原型的电影《熔炉》上映,引发韩国社会震怒。电影上映后的第 37 天,韩国国会通过 “性侵害防止修正案”,又名 “熔炉法”。

电影《熔炉》海报,图片来源于网络

该法大大提高了性侵儿童的量刑力度,最重可处无期徒刑,并废除公诉期。强制猥亵犯罪的,处 5 年以上有期徒刑。加害者如任职于社会福利机构或特殊教育单位的,可加重处罚。以上均不得宣告缓刑。

西方多个国家也加大了量刑力度,增加儿童性侵犯罪的惩罚成本。德国规定与年龄在 14 岁以下未成年人发生性行为,无论是否自愿,一概视为强奸,量刑 10 年以上。

法国《刑法》等法律规定,不同危害程度的性侵 15 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最高可达 20 年的有期徒刑和 15 万欧元罚金。

美国著名的 “杰西卡法案” 规定,对被认定性侵 12 岁以下儿童的罪犯,将被强制判罚监禁最低 25 年,最高可至死刑。

而且,如前所述,性侵儿童的犯罪分子多数不是一时兴起,而是多次作案,其冲动和欲望不会轻易消失。因此有的国家还附加化学阉割的刑法,如韩国、新西兰、俄罗斯等,英国、西班牙、波兰等国也在考虑使用 “化学阉割”,从根本上除掉再次犯罪的冲动。

另外,对于有性侵儿童前科者,有的国家采取在公众可查看到的途径公布其罪行、形象和行踪,公众还可以查询本地是否居住着有性侵前科的人,获取其姓名和头像,尽可能保护自己的子女不受侵犯。

已经有这么多国家和地区的成熟、宝贵经验,国内相关部门是否可以参考、效仿?否则还要等到多少个儿童性侵事件后才亡羊补牢?

国内媒体已多次报道,一些在国外曾对儿童实施性侵的施暴者竟跑到中国当外教等工作,继续性侵中国的儿童!就是因为我们的国家对此类犯罪分子处罚太轻!

从医学的临床角度,我并不认同对单纯的 “恋童成瘾” 患者采取化学阉割,这涉及伦理和人道问题。

可是,对于禽兽不如的儿童性侵犯罪分子,超出了人性的底线,即使他们存在恋童成瘾等精神心理障碍,也决不能轻判!因为他们清楚地知道自己变态行为的后果而为之,反而应该重判!而且,他们对受害者及其家庭造成的精神伤害超出常人想象,应该立法支持施害者进行巨额的精神赔偿!

在此,我呼吁我国向以上国家学习,加强处罚力度和防范措施,通过紧急立法,对这样的罪犯出狱后进行 “化学阉割”,带上 “电子镣铐”,即使他们通过专业治疗获得康复,也要终身监控!并支持受害者向施害者进行巨额赔偿!

知乎用户 陆合意 发表

身为女生,看到这种问题我都觉得触目惊心。

这种新闻看的无数次多了,成天问怎么看怎么看,我们怎么看有什么用?只曝光无作为有什么用呢。请国家直接修改法律行么,生殖器官请直接去掉行么,性质严重的请直接枪毙行么。别蹲几年牢又出来了。

这种性侵的案子已经不少见了

也希望各位未来的父母,没有能力之前一定不要轻易地生孩子,看着真的揪心。一定保护好孩子,让她活着是感受这个世界的温暖与爱,爱不是怀着对这个世界的绝望而坠楼。

知乎用户 Alfred 大老虎 发表

梨视频的回答里有视频,里面有一句话。很悲哀。

给了多少钱?我想,刚接触的时候,花点小钱买个裸照,给的不会特别多。哪怕给个几千,也不会让能拿到成都平均工资标准的人,有太大压力。

然而对于一个小女孩来说,这可能就是一部新手机,奢侈品,或者其他。

付出几千块,换得裸照,进而威胁……

表面看,犯罪的是一个所谓的有钱企业家。细思之下,这个标准其实很低。低到全国有太多太多人有资格,有能力去犯这个罪。按照现在的房价,随随便便扔个石头,砸到的都是百万富翁。

而犯罪的成本是什么?如果不是这个女孩子以生命去控诉,这个犯罪嫌疑人邱,甚至可以以谈恋爱为借口去逃避法律制裁,假如女孩子年满了十四岁。

鲍毓明判了吗?

顶着全国的压力,都判不下去。太难确定证据。

换言之,违法的资格和违法的成本都在无限下滑。(修改下,我本意想表述的是我们国家目前对于婚内强奸和和情侣之间强奸因为取证困难,所以很难被立案。除非事先做好录音录像或者事后直接法医鉴定撕裂伤,单凭当事人的证词很难鉴定到底是自愿还是非自愿。评论区指出鲍毓明是疑罪从无原则,而不是无限下滑,这点我是认同的)

现在案情没有确定,实则我那个最初只给了几千块的概念,都是我个人的猜想。所以不敢深入地去谈这个案子。

但是,我们是不是可以呼吁上调女童性侵的年龄上限,将 “与 14 岁以下幼女发生性行为” 判强奸罪的,提升到 16 岁或者 18 岁。

毕竟现在这个时代与立法的年代相比,物质上面的诱惑太过于丰富了。

视频连接

[如何看待成都 14 岁女孩坠亡事件,因生前遭强奸致孕患上重度抑郁症。涉嫌强奸的邱某将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www.zhihu.com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406771102/answer/1338111176)

更新下,再说两句。我为什么更多的强调法律,而不是谈家长对子女的教育。

说个现实中的例子,现在是夏天,小丫头们都喜欢穿裙子。我经常会看到有些十岁左右的丫头们,拿着自己的裙子扇风。(我搞培训的)

有些母亲见到了,就直接严厉批评。而有些,见到了就跟没见到一样…… 完全不当回事….

引用上面

@随便注册一个

答主的回答。构建一个让孩子信任的家庭坏境很重要,让 ta 知道爸爸妈妈爱她,值得她信任。李玫瑾老师说的,父母在 6 岁前对小孩子的心理抚育,就是在为青春期的叛逆增加管理 ta 的砝码。

从我个人的观察中发现。依然有很多家长并没有意识到,从小就要培养孩子的隐私意识。虽然比例不大,但是基数大,所以数量也不少。

人的观念想要有改变,往往要付出一代人的努力。单靠媒体对儿童教育方面的宣传,恐怕我们要等很久很久很久很久。

(现在爆出来的信息太少,我在本文中不对 14 岁女孩的家长做任何评判)

知乎用户 方舟 发表

从法律从业者的身份来看,这种事不稀奇。

甚至可以说有很多。

这群人的手段其实很简单:

先通过各种社交软件诱导,绝大多数是撩骚和装大款,各种手段让女性拍视频 / 照片,然后对方会录屏。

下一步是要求发更多照片 / 视频或者做奇怪的事情,否则便发到公众场合。

见女性被吓到,接着就会以此胁迫出来到酒店见面,刚开始可能不是以发生关系为由,而是要求以手或其他方式。

但往往结局就是被强奸,更有甚者在强奸过程中被拍视频,以此威胁成为长期的奴隶。


自从我写过相关回答后,找我咨询此类问题的非常多,包括男性。我们往往可以通过各种手段或者方式,解决这个问题。

但是我也想过,如果没有帮助他们解决这个问题,会造成什么后果?

因为很多人和我联系的时候,都在说 “我这辈子是不是完了?”“我在天台想自杀。”

这个时候我也很无奈,其实明明很好解决,但生怕说错话刺激到对方,这个时候只能先想尽办法劝回来。

单是这种案子,今年咨询过我的即使没有 80 个,至少也有 60 个了。上到 50 岁的姐姐,下到小学生,都有遇到这种问题。从我的角度可以看出这是个普遍现象。

但是目前来说,至少这群受害者已经全部展开新的生活。有些也已经拿到赔偿金,并且送了两个罪犯进监狱。

一开始接受不了,觉得生活完了。

现在都在好好生活,大家都过得挺好。


说这些是为了证明:

虽然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这种事情越来越普遍,但真的不可怕!

连小学生和阿姨都能迈过的坎,你为什么不可以?

而且违法犯罪的人才应该害怕,你又为什么愿意被胁迫?

稍微硬气一点,这件事就解决了。


我和另一位女性法律工作者沟通过,现在很多电影、电视剧实在是误导女性。

遇到被威胁就删除聊天记录(或其他证据),害怕被亲属、朋友发现。

被强奸就不停洗澡洗澡洗澡,还要烧掉衣服。(这 tm 都是证据啊!!!!)

挣扎的时候手指甲抓到对方的皮肤有证据吧?你洗了还剩下啥?衣服上有体液吧?烧了还有啥啊!真就让对方犯罪完了,还拍拍照片跑了?(每次听到这样的咨询,心在滴血)


本题中的案件,依据刑法第 236 条可以判得很重,在此不过多赘述。

但我要说,这并不是一个单一的案件。

甚至可以说很普遍,已经到社会现象的级别。

有些底层的垃圾,因为有了互联网,便开始祸害人。把自己伪装成一个优秀的男性,通过威胁等见不得人的手段,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但垃圾永远是垃圾,但凡这群受害者有点法律意识,他们就得进监狱度过余生。

拿照片视频威胁?笑话!

警察叔叔把垃圾往铁板凳上一按,国家暴力机器运转,垃圾手上还能剩下个毛?

但是我们也不得不注重另外一个问题,即受害者心理疏导。

有些受害者心理较为脆弱,容易做傻事。如果没有及时的疏导,也容易造成严重的后果。

为了人渣造成如此后果,实在是划不来。因此可以联系专业人员做一定的疏导。但并不是每个人都需要,至少我所知道的大多数,能够凭自己迈过这道坎。

具体相关可以看看我这篇回答:

[方舟:被人利用裸照和视频威胁,该怎么办?​www.zhihu.com

](https://www.zhihu.com/answer/950228331)

知乎用户 无量子 发表

2 月 4 号已经调查清楚且采取了 dna 样本证实女孩怀了邱吉林的孩子。到今天新闻视频 5 个多月过去了,案件还在审查批捕阶段,百度审查批捕就可以知道 7 天内法院要做出是否批捕决定的,也就是说批捕审查是刚刚提交的,犯罪嫌疑人还没有被逮捕。

在 5 月 8 号司法鉴定已经证实强奸导致幼女怀孕的情况下,怎么能放着丧尽天良罪大恶极的犯罪嫌疑人逍遥法外不抓捕,要知道犯罪嫌疑人在外面的每一天都有可能害人,说不定邱某强奸的没被发现的幼女还有。。。

2 月 4 日立案侦查说犯罪事实清楚,6 月 28 日受害女孩跳楼后,7 月才逮捕,这个叫迅速吗?

而且 6 月 28 日当天犯罪嫌疑人还在骚扰受害女孩,导致受害人跳楼,我想问,这四五个月为什么不抓捕犯罪嫌疑人?

分割线 ———– 原答案

没想到这还是个系列新闻!真的是人间惨剧,吃人血馒头的学校和媒体!鲍淑敏和王振华的天堂,成都这么一个新一线成都,我有点震惊了,王振华是绿地老总他牛,鲍淑敏是京官我认!这 nmb 一个小小的泸州县级老总也能再副省级新一线通天?强奸堕胎案过去 11 个月,dna 都比对了!胎体残留物(物证)也有竟然 11 个月没有給女娃儿交代

王振华 鲍淑敏都是巨富!而且作案手段高超!我认!这只是一个色魔,证据,人证都确凿竟然拖 11 个月!最后让女孩失去希望含恨而终!成都警方没责任?这个人只是泸州县级一个小老板都搞不定?官大一级压死人,新一线?

成都警方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看到网友整理的时间线,以及人渣无码信息。

// 上为 0715 早上更新,下为首次看到事件,0715 凌晨所写

不是给强奸犯洗地,微博热评说指责家长就是给强奸犯洗地,是跟强奸犯一伙的…… 咋说呢 强奸犯罪该万死,不过家长真的…,这件事家长也是受害人我不想说太难听了。只想说,家长平时真的要多关注孩子,怀孕引产时候都有四个月了,被强奸时不到 14 岁,为钱卖裸照一步步发展的,一直被要挟,没发现吗?怀孕时一次怀上的吗?14 岁这个年纪该有的性教育都该进行过了。大环境(不能说),孩子不知道家长能不知道吗?

为什么强调家长,因为家长责任很广泛的,你要做的事很重要,如果发生意外你损失最大,而你可以做来去防止这个事情发生的成本最小。不然呢,还指望社会帮你教育?郭嘉帮你教育?老师帮你?可别想了,这些啥样,表面附和彩虹屁吹吹就算了,心里得有点 13 数,你真出事损失你自己承担,悔恨一辈子。得明白现在活着就是难,你要做的就是多。

这么说有点马后炮上帝视角的,我也没资格批评当事人家长,他们有多痛苦是个人都知道,就是真的愤怒,哀叹。这事里我对其他方是不敢有什么期望的,包括对这个强奸犯的量刑,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性教育的普及。我觉得这种环境下,家庭教育是相对普通人来说最可行,最能指望的了。但其实我们都知道缺失的环节很多不是吗?

这种事一旦发生就无法挽回,网友再恨,也不是当事人,无法真正的感同身受。

凌晨看到的,乱七八糟说了一些,能看懂的自然知道我什么意思,看不懂的别来杠。

还没时间没关注强奸犯具体信息,热门信息都打码了,这种事不管不行,得盯着进展。留坑。

知乎用户 钢铁般的费利克斯 发表

司法别怂,你怂了,老百姓可要失望了,当然了;网友总是热心,可是她遇到的人能有这么热心吗

知乎用户 六元的大可爱 er 发表

在我读初二的时候,有个小男生把我堵在楼道口,用特别邪魅狂狷的语气说:“做我女朋友吧!我每天给你买两杯奶茶!”

我当时疯狂心动,因为家里几乎不给零花钱,每天吃了饭就完全剩不下来,奶茶于我而言是种遥不可及的奢望。他这句话的诱惑力放在现在毫不亚于一霸道总裁甩一千万在我脸上。

我吞了吞口水,压抑住内心狂喜故作矜持地说:“你让我考虑一下吧。” 然后一脸娇羞地跑开。

第二天,我得知他其实同时告白好几个女生…… 有人在我之前答应了他,所以他已经有女朋友了:-) 我悔恨不已捶墙哀嚎,好长一段时间都沉浸在痛失奶茶的悲伤中无法自拔。

分享我的成长经历,是希望大家真的不要苛责这个才 14 岁的小女孩,也不要阴谋论,更不要共情犯罪者。根据一些流传出来的背景资料,她父母很显然一直以来给到的关心不够,在青春期也没有进行适当的性教育让她学会保护自己,同时可能对零花钱方面管束得很严格,导致她缺爱又渴望金钱。小女孩懵懂无知,在网络上容易轻信陌生男子,被所谓的男企业家哄骗诱导然后发裸照。比如先拍拍手,再拍大腿,再拍锁骨,再拍脚,然后是隐私部位…… 金额也越来越大,涉世未深的小女孩真的很容易被套牢。

无论如何,14 岁的小女孩不可能用尽心机成功骗到一个比她大几十岁心智成熟的成年男人,社会人士看待校园孩子就是降维打击。**哪怕小女孩说她是自愿的,正常人的反应也都是立刻拒绝。**不要打着真爱无年龄界限的幌子来掩盖丑陋嘴脸,任何利用权力、金钱、信息差来满足私欲的行为都是变相卖淫。

希望逝者安息,希望犯罪者得到应有的惩罚,希望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能更完善,希望家庭学校社会能更关注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及时普及性知识,更希望不完美受害者也能被同情而不是被怀疑被指责。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同样败类还有汕头金平区翁德辉,地址外马路 69 号。现年 52 岁,68 生人,该人渣的儿子比我女儿年纪都大,丧心病狂,无耻下流。

请汕头人或者拜托大家把这条消息推上来,请帮助我们尽一份力,拜托了!不管是这个渣滓还是跟这个渣滓亲属准备婚嫁的人,千万看清楚人渣嘴脸!

我的女儿学校放暑假,偶然一次机会到他店(海滨路澄海鹧鸪,现倒闭)打临时工被骗色骗感情。该渣滓隐瞒自己真实年龄四五十岁!真实婚姻状况已婚已育或者离异。说自己三十多岁,非常真心喜欢她,死缠烂打。

小孩一直隐瞒不敢告诉大人,等发现女儿抑郁后,带去看医生才得知女儿有自杀倾向,被医生告知病因是被该死的老不死五十岁老男人骗!经查明,该老不死未得手前多次威逼利诱,得手后马上人间蒸发,以不合适为借口行肮脏之实!还查明该老不死和多名年轻女性保持不正当关系,用心极其险恶!该人渣骗子年龄婚恋情况被揭穿后,居然还多次口出恶语,颠倒是非地侮辱我们。

这种社会渣滓四五十岁为了满足色欲不择手段,对祖国花朵下手,表面光鲜亮丽,实则残害无辜女孩!不配为人父,为人子!不配为人!汕头败类!钻法律空子,丧尽天良!

真的希望将四五十岁还以各种社会手段,残害少不更事年轻女孩,的老男人阉割。毁灭了无辜女孩和无辜家庭的希望!

百度就能查到这个渣滓信息!让我上去!

得知这种事情父母痛不欲生,家里还有七八十岁老人,如果不是还能放这个渣滓快活到今天?每天都感到充满绝望!社会渣滓毁人一生毁人全家。自己却还在逍遥快活!

不知道翁德辉五十二岁这个还会残害多少小女孩!据调查!这个渣滓除了欺骗践踏小孩,还多次以婚恋为借口幌子,继续诓骗其他 18—35 岁的年轻女子!!汕头人千万看清楚,有认识的赶紧告诉家人,这样的社会渣滓人见人打,万万不能落入渣滓骗局。


该社会渣滓表面光鲜亮丽,打扮得花孔雀一般,染发健身,小孩子分辨不出来年纪。这个渣滓看我女儿单纯,死缠烂打,趁虚而入下黑手!将肮脏的观念强行灌输给我女儿,多次反复洗脑她!在得手后为了抛弃她,还口出恶语折磨她,恐吓她!!!

据相同受害者透露,这个社会渣滓非常看不起女人,以婚恋为借口,以花言巧语为包装,以一身花孔雀打扮和代步车为障眼法,玩弄了不少 18—35 岁女性,骗色骗感情,钻法律空子。

对一切女性都轻视!汕头败类!社会渣滓人人喊打!人人有责!请帮助我们尽一份力!

知乎用户 臧大为 发表

该枪毙枪毙。有些人活着就是浪费粮食。让他重新去做人。抱歉,犯这种罪,做人怕是不可能了。投胎做个畜生,好好赎罪吧。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年纪小真的很受不住金钱的诱惑,无论是男孩还是女孩。

十几年前,有个同龄男孩子用 80 块钱折了个心形的 “520” 送给我,要和我谈恋爱。我都心动了,除了过年,我都没有拥有过这么多零花钱。收下钱后,第三天还给他,借口是被家里发现了,实际上,是因为当时有暗恋的男孩子。但现在思考一下,如果是几百块钱,我都不敢回想我会不会答应,感谢那个男孩只拿出来 80 块钱 。我也不敢想如果我 14 的时候,有人拿钱找我出去玩我会不会去。

几年前,我表弟也是差不多年级,和其他几个男生勒索低年级学生,被对方家长发现报警了,表弟被退学,家里又给他换了个学校。

在金钱方面,小孩子太容易走弯路。不能完全怪孩子,我看微博下面有评论辱骂羞辱这个女孩子的,感觉不是恋童癖就是在为杀人犯洗地,都不是好人。

这件事情邱吉林百分百责任,希望他早日被关起来,看得我干着急。

知乎用户 不吃甜豆花 发表

鲍毓明直呼外行,王振华点了下赞。

邱老板多花点钱打点一下,大概率蹲个几年就出来了。

一向如此。

就是小丫头长的还蛮漂亮的,我看了觉得有点心疼。

知乎用户 昭玹 发表

突然,想补充一个问题。关于现在这个社会里为什么有越来越多人控制不住自己的性欲。

这些人是什么人啊?大家都知道的鲍某性侵继女、全国优秀班主任梁某猥亵男学生(我强调男学生不是说男男怎么样,为什么强调这个,因为梁某有妻子!大家不要误会,谢谢)、罗某的多人运动…… 你说这些人是生活艰难贫困潦倒实在太绝望才释放兽欲的吗?

那恰恰相反啊,这些人,包括这次事件的老板(抱歉各位,暂时没有找到这个人的名字),事业有成啊!(不是说有钱人就会做这种事,是想表达: 其实这些人不缺什么了,但依旧对某些犯罪行为有欲望,所以,物质上没什么缺陷,只剩下精神了)

所以他们何来的欲望?

做一个猜测吧,空虚。

为啥空虚,因为精神实在匮乏(罗某的事网上有人说可能是性瘾,那除去他,说剩下的)。

垃圾,社会的垃圾!简直给同行们丢脸!(别怼我,谢谢,真的想祖安一下)文化水平高都决定不了他们的精神层面了(参见梁某),钱也不缺,名声也有,所以身体蠢蠢欲动了。

性意识不可怕,性需求也能理解。问题是让一个不该承担你的空虚的人来满足你的欲望,这就是犯罪。

说白了,这些人,最终没有抵御住社会中的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吸引。


在讨论这个事情前,有一段话,想说给有自杀倾向的朋友:

不知道你们经历过何种绝望,才会想到用死亡来抵抗。如果真的下定了离去的决心,希望你在临走前再想一想旧日中的温暖、未来的无限可能。眼前的破碎不能决定你的一生。

如果你想过了,依旧接受不了现实的惨痛,依旧去了遥远的地方,那只愿你还记得曾经见过光明的地方,下辈子再见;

如果你想过了,有那么一瞬间犹豫了,听话,回来吧,你可以拥抱到暖阳,有光的地方就有希望。

事件链接,慎入,看得很难受。

[成都 14 岁女孩坠亡生前疑遭强奸致孕!初次遭受伤害时还不满 14 岁_中国网​henan.china.com.cn

](https://link.zhihu.com/?target=http%3A//henan.china.com.cn/m/2020-07/14/content_41218977.html)

触目惊心,真的是触目惊心。

自己现在十六七岁,得知这样一个女孩在该步入青春时就此陨落,很痛心。

这个女孩,十二三岁时,答应别人要求发那种照片,在钱的诱惑下。可以理解成心智不成熟抵不住诱惑,也或许是不在意这个没想到后果。

有些事情,家长也需要反思。

还是思想观念有问题。

但孩子的问题只是这个事情反映出的一个令人心痛的现状。而这个老板,完全是潜伏在社会中的恶魔。

先说孩子的事情。

这个女孩子,不能说是错。她是被诱惑但没经受住诱惑。事情最开始大概就是老板用钱想让她发私处照片,女孩答应了。最后…… 一发不可收拾。她被要挟,被强迫…… 不想多说,实在无法形容。触目惊心……

你说这是女孩的问题?不完全。

女孩是恶魔的猎物,是罪恶的受害者。她的不成熟不是你可以犯罪的理由。

但是从这件事中,我们也应该有所思考,思考一下为什么现在有一些孩子,十几岁的年龄却做着成年人的事情。

思想的问题很严重。

他们没有足够的能力辨别是非善恶,因为他们对这个社会的认知还太简单。大人可以对其进行逐步的引导,一点点的告诉他们这个世界的美好与黑暗。教他们保护好自己,也要教他们不要伤害别人——不要像那个老板一样,用一个女孩的未来换自己一时的痛快。

另外,现在依旧有许多人谈性色变。性不是一个肮脏的话题,任何一个孩子在一定的年龄阶段都需要去了解一定的这样的知识。分清什么是欲望,什么是性。性不可耻,欲望很危险,把欲望变成实际就是恬不知耻地犯罪。

说说这个老板。

社会真的很像一个万花筒,各种各样的人事物都在里面存在。有好有坏,有善有恶。

千万,不要,让利欲熏心、精虫上脑、权势迷眼。

或许你对这些有欲望,但是要记住悬崖勒马,欲望不是你犯罪的借口。

你犯了一个罪,是毁了别人的一生,也是撕下自己的脸皮、放弃做人的尊严。

你有脸没,你值不值?

社会的花花绿绿五颜六色不是孩子成长的颜色,他们的世界应该是干净的,是一点一点丰富起来的,是逐步绘上色彩的。

记得保护好自己,也不要伤害无辜的人。

另外,其实,这个世界也有很多美好,想离去前一定要想一想你的未来还有种种可能在等你。

为这个女孩惋惜,也希望世界上会少一些变态与伤害。

最新进展百度有的,看的令人揪心。尤其是女孩知道小区有人跳楼后笑了笑,自己回家直接从楼上一跃而下…… 真的很难受。

男子已经被立案调查了。法律一定要严惩!

最后,希望每个人都可以拥抱暖阳

另外,关于这件事,有几个问题想问一下

在学校,老师知道女孩有抑郁症吗?如果知道,为什么会动手打学生?在这里我不是说这件事怪老师,而是很想知道对待一个抑郁症的姑娘,这么做是否合理。女孩玩手机有错在先,教育是肯定的,不过考虑到孩子的特殊情况,这样的做法是否合适?

还有一个细节,让我看得惶恐、难受。就是那个姑娘,在看到有人跳楼后笑了笑。我不知道这个笑的含义,是觉得跳楼引发这么大的群众反应很无聊还是说找到了一个解脱方法…… 细思极恐又令人难过不安。

抑郁症患者真的是很绝望的,对待抑郁症的孩子,应该或多或少思考一下怎么做合适。有时候,一个不经意的动作或者一个微小的事件可能就会让产生极大的情绪变化。

(别杠,关于对老师的质疑,从看到那段话开始就一直有。没弄清事实之前,不能说老师的这个做法多么罪大恶极,但主观来看,打了一个抑郁症的学生真的不太合适。)

知乎用户 何何何 发表

最简单的,手机绑定的银行卡不要存太多的钱,很多人都做不到。那种人就没那个意识嘛。他的受教育经历,成长环境就是那样嘛。 各种骗局一眼假,怎么还有人上当?你指责他们没有知识当然很容易,他们就是没有知识,然后呢,活该吗?

一部分家长,对社会的不良信息,毫无应对措施。这些人是大量存在的。我周围又有一个人因为网贷跳河了。何必呢?当个老赖他能拿你有什么办法?他就是跳河了。在你看来,这就是常识。他们就是不知道,这种人还不少,不然同盾公司怎么赚钱?

许多学校嫌性教育麻烦,不教,不讲。你不教,自有别人教。什么叫掩耳盗铃啊?好不容易搞出来的性教育书本,微博上有几个贱货,装纯洁。就是有这种人存在嘛。满肚子男盗女娼的道学家。

发生这种事,在自杀以前。周围人的指责远多于安慰。

许多女生,交友不慎,沦落风尘。其中一个威胁手段就是把你的事告诉你父母。你猜管用吗?

知乎用户 李慢慢 jy 发表

只是应激而已,别扯上抑郁症了

我求求你们了,真的

虽然这个小姑娘确实可怜。

还有,别拿她和别的受害者相比。请不要抬杠,实在感谢。

知乎用户 吃货 发表

这种事情都不能叫做新闻了,平常事件而已,风气逐渐印度化。

知乎用户 武汉王凡律师​ 发表

对性侵未成年人应持零容忍态度,不仅仅体现在法律层面,在道德层面也如此。

无论基于什么原因,无论对方是否同意,与未成年人发生关系都不应被社会伦理所允许。

通俗来讲,14 岁是条红线。

与不满 14 岁的幼女发生关系,无论幼女是否愿意,以强奸论处。

这是因为不满 14 岁的女孩对性还没有清楚认知,所以通过法律进行特殊保护。

目前后续警方还在继续调查,不知道这个案子,我们是否还能等来一个结果。

毕竟想起之前鲍毓明事件没了后续,之前还看到网友做的打油诗,“中央美院姚舜熙、刑法大佬赵秉志、上财教授钱逢胜、南航基建高嘉鑫……”

还有很多我们看不到的丑与恶,没有得到妥善的罪与罚。

高智商、财阀权贵们还活得生龙活虎,惨的只是被他们欺凌侮辱过的妇孺罢了。

能不能在每一次悲剧里推进法制的完善,能不能彻查悲剧的隐情?

就像网友提到的,这样的事情发生在权贵阶层,是否有黑产业链存在,是我们看不到的?

如果每一次这样的事情都在不断更新的信息流里被淹没,只要有漏洞可以钻,就能逃避规则的制裁,那往后还会有多少悲剧,我们不知道。

当下能做的,就是至少不让这件事的热度下去。

还是那句话,会紧盯着这件事的后续,且尊重社交网络上每一个博主的发声,也希望有过类似经历的女孩们不要害怕。

尊重事实,但为什么不接受一切洗白?

因为不仅仅是这样的极端事件,生活中权力、金钱和智商也对人格处处碾压。

不正常说成正常、黑的洗成白的、受害者变成完美受害者,施害者变成可怜人……

抱歉,我们还没打算接受那样的世界。

知乎用户 Super 无闷 发表

1. 还让她介绍其他同学,说明邱吉林知道女孩是中学生,辩称不知道不满 14 岁的理由不充分。按照社会一般人标准,他要么 SB 要么法盲要么撒谎。

2. 女孩怀孕了,说明没戴套。多次强奸那么小的孩子不带套也不准备避孕药,放任它怀孕,人渣中的人渣了。

3. 证据应该没什么问题,有酒店监控、聊天记录、DNA,女孩不满 14 岁,强奸既遂。

4. 奸淫幼女,致人死亡,十年起跳。使用这种卑劣手段多次强奸幼女致使其怀孕、死亡,还有强奸其他少女的犯意,可以说非常恶劣了。

祝福人渣在监狱蹲满十年,每天被钢管爆菊,顿顿吃屎喝尿。

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知乎用户 封面新闻​ 发表

疑遭性侵怀孕后 14 岁女孩坠亡 家属:肇事者 46 岁,用裸照威胁强制发生关系

今年 6 月 28 日晚上 11 点 50 分左右,成都双流 14 岁女孩娜娜(化名)从 11 楼的家中窗户一跃而下,坠亡。娜娜的母亲李女士(化名)称,女儿被一名 46 岁男子邱某,以裸照威胁强制发生关系,后被迫堕胎,患上抑郁症。而在事件背后,一个叫邱某的男性老板经警方调查和此有关,成都双流区公安分局已对邱某采取强制措施,罪名是涉嫌强奸罪。

2020-07-14 17:12

知乎用户 上求下索 发表

两方面

首先,邱吉林是个垃圾渣滓,起码十年起步,无期都不算过分。

这没多少好说的,跟王振华那个还不太一样,他这个证据确凿,第一次开房的时间、引产胎儿的 DNA,都是铁证,社会影响恶劣,很难逃脱。如果让他脱罪,这真的事对公众道德底线的挑战。

其次,没必要回避女孩跟其父母的问题。受害者固然无罪,但是不是无错。

人已经死了,批判受害者本人没有任何意义,但是,让所有人都知道因为金钱出卖自己是错误的这一点无比重要,在舆论上要占据绝对的上峰。这不是为了这次的受害者,而是为了那些在边缘徘徊的潜在受害者们。

大家可能会觉得这一点是共识,没必要说。但实际上不是。

这个世界有无数的灰色,财帛能动人心,能把很多人心中建立起来的道德基石碾个粉碎。我还记得两年微博上有一个热搜(18 岁嫩模把初夜以 1700 万卖给香港富商),当时有无数的讨论,比如我下面放的连接,一万六千条评论,表示支持的超过一半。不少人表示这个女生头脑清楚做得对,与其便宜男友不如赚一笔。

微博​m.weibo.cn

给大家看看热评

说实话,这些认同的人不少都已经成年了,他们跟这个小姑娘在出卖自己色情照片这件事上的认识,只在金额的大小,而不在事情的对错。

我们要做的一方面是用舆论监督司法,让法治更加的进步;另一面,也要与这些颠覆道德的价值观斗争。罪犯是不可能都死绝的,严刑峻法也只能减少一部分,除此之外,纠正社会价值观,能让所谓裸贷、福利姬这样的受害者变得更少。

以上。

知乎用户 Sleep0cover 发表

身为女生,每次看到这种新闻心里都会发寒。

一个女生,到底要怎么做,要怎么防范,才能避免这种伤害呢?

独居时要提防陌生人敲门和尾随;在公共厕所上厕所时要提防被偷拍;在人群密集的地方时要提防被人揩油;加班加到半夜回家时要时时刻刻提防身边可能会靠近自己的男性……

作为女生,真的要每时每刻保护自己的安全。甚至交男朋友也要保护好自己的身体。

我很多时候都会在幻想,要是我是男的多好,这样我每个月就不会肚子痛、每次去酒店都不用检查有没有针孔摄像头、每次晚上回家后一个人在路上警惕得像个兔子。

万一真有个不小心,受到了不可磨灭的伤害,伤害者只是坐几年牢又可以出狱跟狐朋狗友吹嘘几年前他强奸得有多么爽,而对于被害者来说,那真是一生都无法忘记的痛苦啊。

所以我每次面对这种新闻,心里都在想:狗杂种最好把你阉割了以后生孩子没屁眼。

女生在外一定一定要保护好自己,自我意识要提高,懂得爱自己!!让别人觉得你不好欺负,这样才能减少此类事件发生。

知乎用户 木木的星星 发表

这种人 zha 建议无期徒刑,还要求介绍同班女生?要不要给你介绍 1 米九大汉,给你松松后门保证你满意

不过孩子是无辜的,为什么会导致自杀?这也反映出我们对受侵害者的心理恢复做的还不够。

以下介绍下受到侵害后,如何协助被侵害人走出阴影,早日回归正常生活

被侵害后,受害者往往会出现心理创伤。根据创伤事件出现的次数,可以将心理创伤分为两型,①I 型:成年后来自陌生人的突发强暴;②II 型:幼年时来自熟人的持续性的伤害。

其中,II 型创伤最为麻烦,出现分离症状的频率高,且更多地表现为以内疚、羞愧为主的症状群,常与抑郁紧密相关,可导致缺乏自信和自责,表现出麻木退缩或行为轻率,持续的羞愧也可导致易激惹、愤怒发作和暴力行为。更棘手的后果包括解离障碍(多重人格)、物质滥用和依赖(酒精或毒品成瘾、性格异变的人格障碍(反社会人格障碍、边缘性人格障碍)。在磁共振等影像学上,II 型创伤具备广泛的功能及病理形态方面改变。目前相对成熟的疗法叫做眼动脱敏与再加工治疗(EMDR)。当一个人经历一场创伤时,当时的场景、声音、思想、感觉会被 “锁定” 在神经系统中。在某种特定状态下,按治疗师手指移动的不同方向、速度,嘱患者眼球随之移动数十次,可以有效地解开神经系统的 “锁定” 状态,并使人们对创伤的经验在大脑中进行再加工,激发深层的情感体验和身体症状,最终达到脱敏的效果。本质为对创伤进行再经历,并对出现的积极观念进行强化。

修复创伤的关键,首先是家庭成员,特别是父母是否可以给予更多的支持。所以家庭成员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① 尽量避免孩子受到 “二次伤害”

让孩子不断向司法机关或者媒体回忆被性侵的过程和细节;让记者扛着摄像机直接闯进受害人家,详细报道性侵案细节,这都会使多数受害女童受到二次伤害。孩子向警方和媒体反复叙述性侵犯经历后,往往会更加焦虑了。除此,许多受害者的父母事后通常会很自责和内疚,而这种情绪有时会以愤怒的形式表达出来。极端的情况是,父母会一边责备和打骂孩子,一边自己流泪。还有不少家庭选择逃避,给孩子转学或者举家搬迁,换一种环境继续生活。所以,孩子的父母应该做出正确的处理,不必太内疚和自责,并尽量减少孩子回忆起被侵害的事情

②关注的是受害者的情绪危机

主要做法包括接纳、共情及支持首先是接纳:家长可以通过言语,如说 “我们相信你”、“这不是你的错” 等之类的话来减轻受害者的自责心理;也可通过非言语行为,如倾听、保持眼神交流等,表达接纳的意思。其次是共情:可以说 “我为发生在你身上的事感到伤心”,“你肯定吓坏了” 等之类的语言来表达我们的同理心;也可以通过帮助擦眼泪、帮助穿衣等方式来表达同情和关心。最后是支持:可以请求专业人士,如心理咨询师、心理治疗师及精神科医生,通过他们的帮助来预防和减轻抑郁情绪、创伤后应激障碍及一些不合理信念;同时,向她们传授一些自我保护的知识和技巧,如与同学结伴而行,不要单独行动,外出时,要告知家人自己的去向等。

此外,很重要的一点是,要让受害者了解心理康复的过程,让她们知道心理康复与躯体康复一样重要,她们可以得到医疗、法律、精神关怀等帮助。任何时候,都不要放弃!

参考资料

1、https://mip.haodf.com/zhuanjiaguandian/5603045690.htm

2、受性侵女童,最需要家庭和父母的心理关怀 - 妇联观察 - 福建妇联新闻

知乎用户 子夜未央 发表

很可怕的一件事情是,这样的事情离我们并不远。

前段时间,有个人渣加我妹妹的 QQ,我妹妹又正好拿我手机聊天,我就目睹了未成年的孩子被胁迫的全过程。

第一环节,她的同学 A 在网上认识了这个人渣 S 他们两聊天的时候这个神经病把他的一些私密照片发给了 A,然后 A 的 QQ 号似乎被盗了,然后 S 就以 A 的事情威胁她发自己的一些照片补偿他。

小姑娘比较聪明,直接拉黑。然后 S 就在她的空间找到了我妹妹。

第二环节,摆出可怜兮兮的样子求别人帮忙联系 A。然后失败了,还被我妹妹怼了一通。

第三环节,威胁我妹妹,因为她空间有她的照片。说什么 P 图发照片。

P 图是我猜的,因为这是他威胁 A 的手段。

第四阶段,被我逮到狠狠骂了一通。

我想隔着网线拍死他。

希望看到这个答案的,多注意下自己家里这个年龄段的孩子。虽说现在小朋友很精明。但也不乏有单纯的。

知乎用户 越清秋 发表

没出事时,对于性教育一声不吭,仿佛性是一个不能开口的禁忌,谁碰谁肮脏。

出事之时,对于女孩,对于受害者们永远的都是竭尽所能的辱骂唾弃,怎的如此不自爱,

出事之后,天人永隔,生命凋零才来惋惜,痛恨,

愿你我,永远不要做那个冷漠的旁观者,不小心沾染风尘的受害者们,我们应当努力的伸一只手帮帮她们,惋惜和愤恨除了加深我们对社会恶意的畏惧和失望没有任何意义。

国家什么时候才能真正重视性教育! 性并不可耻啊! 什么时候被人强奸这样的事情才不会再是丢失了贞洁,自己变得脏污,人生就此毁灭的事情啊!

希望国家加重对于未成年儿童的保护力度,加大处罚性侵未成年的力度! 性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刻不容缓!

知乎用户 你要跳舞吗 发表

“坏人都长什么样子啊?”

“没什么特别,就像你我一样,走在大街上的普通人”

看看这些选择了做畜生的人,邱吉林、鲍毓明、王振华!假如他们的恶行没有被揭露,是不是看起来就只是往常普通的父亲、丈夫、同事的角色。

细思极恐:还有多少邱某、鲍某和王某,拿着手中的好人卡,伪装在人群中呢…

邱某们

鲍某们

王某们

十恶不赦的人是听不到众人在唾骂他的,否则,恶行也就不会开始。无论怎样,等待他们的,还有法律的约束和惩罚,虽然这些惩罚弥补不了受害者的万分之一。

看完这次事件的相关视频,最后眼眶还是湿润了。

14 岁女生小小,就像一位不会游泳、也常走河边的孩子。有时是自己不小心弄湿了鞋,有时是被人推搡着踩进了水坑,却少有人给她安慰,少有人给她换一双清爽干净的鞋子。无人拯救,也不懂自救的她,终于有一天,永远地离开了这个她待了 10 多年的世界。

很多被侵害的孩子,不会寻求父母的帮助,为什么呢?

这种情况其实很普遍,原因也很复杂,我尽可能试着去体会一些原因。

——难以启齿。即便是被迫的发生性行为,但是这种事情在性教育还比较封闭的环境下,也是私密和难堪的,很难和父母去开口求助。

——没有安慰反被骂。没有父母不心疼孩子,也存在一部分部门,首先会责怪打骂孩子。在家长看来,可能孩子太不懂事,怎么那么容易就受欺骗。

——无济于事。即便是求助了父母,他们也帮不了什么,也增加家人的痛苦。

——受害者的自我轻视。很普遍不过的一种现象了,类似性侵的事件里,在社会上很难生存的往往是受害的一方。想不通这种现象的原因到底是什么,难道是:即便我们进化到了今天,但是骨子里依然残存的所谓的腐朽的 “贞操意识”? 它导致了包括受害人自己在内的大多人缺少对受害者的包容。

这种自我轻视,也可能是小小不愿意像父母倾诉的原因。

为什么会有这种老师?可就是有这种老师。

在这个案件中,小小的老师不是肇事者,却是将其推入深渊的推手。

人活着,心里都是有点希望或者热情或者期待的;即便没有希望、热情和期待也没关系,平常生活就是了;但假如,心里装了太多的痛苦、欺侮和失望,该靠什么支撑下去呢?

老师,普遍意义上,是带着光亮的,是传道解惑的,是温暖人心的。

老师,也是带领学生去看世界的一个重要的人,引导孩子们发现美好、享受美好,不去丑恶、远离丑恶的。

老师,假如,您没被冠上如此美好的身份,孩子们对您也不会有期待。那她 / 他在接受您的丑恶时,也不会感到痛苦和失望。

老师,您曾经也是一名学生,也是一位孩子,还是偏偏少年。如今您是令人敬重的老师身份,可以没有关爱,但请别有伤害。

看完视频的最后画面时,想到的是:我们都快点好起来吧

小小 2005 年 11 月出生,非常年轻的生命。14 岁应该是初中阶段,世界对她来说是有很多未知的,她看到的世界还很小,但她已经选择不再看了。

我们都快点好起来吧,少一些伤害,多一点点暖心。

除了苛责和谩骂施暴者、指责家长的疏忽、老师的不端行为以外,我想很重要的,是每个人可以审视一下自我:

大多数时候,我们在公共环境下的表现都是体面的、正常的、有分寸的。但当在自己所掌控的小世界里时,不可否认的是,一些邪恶的坏想法会很神奇地冒出来。

就像太极图,有阴阳两面。人也一样,有善的一面,也有恶的一面,有的恶没被激发,有的恶没有条件达成,但总是存在一个人身上的。

但,恶通常会让人痛苦,所以很多人会控制自己,会自我教育。同时,除了自我交流以外,他 / 她也懂得尊重他人,尊重他们的精神与身体,不伤害别人。

尊重和敬畏别的生命,同样也会得到别的生命对你的善意。当我们去审视自己,并选择示人温暖,而不是给人冰冷的伤害时,这个世界,就会越来越好。

这个世界会更好的,相信年轻人的力量,我们加油!

知乎用户 新媒虎​ 发表

首先分享一下这位企业家之前的一篇人物专栏,他直言自己曾被判刑三年,对妻子一见钟情,妻子帮忙料理生意不容易。

然后想说的就是:是时候把性教育提上日程了!!!

无论是从企业家的角度,还是小女孩的角度,如果他们各自都得到更好的性教育,或许这一切就不会发生。至少,女孩不会在一开始就把自己的私密照片轻易发给对方。

性不是羞耻的事情。

家长可以根据孩子的年龄,循序渐进地开展性教育。让孩子愿意与自己交流性方面的困扰。

刚开始可以让孩子了解男性、女性身体的部位和差异,哪些身体部位是一定要保护的。

然后家长可以告知孩子,自己的身体在青春期会发生哪些变化。

随后,就可以讨论安全的性行为、性同意及情感关系等了。

最后,无论女孩男孩,都一定要学会保护自己,爱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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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果子狸 发表

什么时候恢复阉割的刑法

知乎用户 求您别逗我笑 发表

男子犯强奸罪,应该按强奸罪判刑。

至于女孩自杀,更多是你们的责任,对被强奸者的污名化,就你们,有一个算一个。

而且不仅是这个女孩,所有被强奸以后自杀的女孩,都是你们的责任。

请问你看待被强奸的女孩,和没有被强奸的女孩一样吗?是不是觉得被强奸好可怜,好可惜,多好的女孩就被糟蹋了,被毁了。

如果大家看待被强奸者和普通人一样,她还会自杀吗?

就是你们让被强奸者觉得自己和普通人不一样了,被强奸了就等于美好的人生被毁了。活着不如死,所以她选择自杀。

你有发现并纠正这种扭曲的价值观吗?:处女等于纯洁美好。被强奸等于美好被糟蹋了?

很多人根本没有发现这里有什么不对吧,就是在座的各位,助长并纵容这种扭曲的价值观杀死了女孩。

你们还有什么好说的?

那些说强奸犯应该死的,如果哪天你骂了一个人,别人自杀了,你也应该去死吗?

知乎用户 唐朝先生 发表

题主既然问邱某将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那我就从法律的角度分析一下。

在本案中,受害人被强奸时不满十四周岁,构成强奸罪,应当从重处罚。

同时受害人的死亡就目前公布的信息来看是具有很大的关系的,应当认定为受害人的死亡是邱某的强奸行为导致的,我个人认为符合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结论:邱某应当被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个人判断应该在十五年左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 以强奸论, 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
(五) 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施修订后的《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的通知》
(三) 强奸罪
1. 构成强奸罪的, 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 强奸妇女一人的, 可以在三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奸淫幼女一人的, 可以在四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可以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三人的; 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二人以上轮奸妇女的; 强奸致被害人重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2.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 可以根据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程度、强奸人数、致人伤害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 确定基准刑。
强奸多人多次的, 以强奸人数作为增加刑罚量的事实, 强奸次数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

知乎用户 总把鸡贼当泡儿踩 发表

建议追究一定的致死的民事责任。

又看了一遍过程,才发现有老师打学生的事情,并且邱某早已经被抓了。当晚死者还有聚会饮酒的行为,案情较为复杂。很难说死因究竟是什么了。

如果不能够知道真正的死因,那才是悲剧。

现在邱某诱奸的热点爆燃,很多人不认真看案情,稍加分析就亢奋起来了。恐掩盖真正的死因,有时候,媒体提前介入,未必是好事

知乎用户 胡磊律师 发表

14 岁女孩母亲称,女儿生前曾遭到成都一企业老板邱某的伤害。邱某已 46 岁,2019 年 8 月,女儿第一次被胁迫与邱某发生关系时还未满 14 岁,女儿怀孕堕胎后,经医院确诊患上重度抑郁症。

记者随后从成都市公安局双流分局海棠派出所了解到,目前嫌疑人邱某已被采取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 以强奸论, 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 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 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 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如果女孩母亲的描述属实,那么邱某是构成强奸罪的,并且依照上述规定需要从重处罚,由于其犯罪行为最终导致了被害人跳楼自杀,属于 “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 的情形,因此如果上述行为有足够的证据予以支持,其适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规定。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知乎用户 发飙的稍麦 发表

这是社会问题!不是孤例。

我认为是我国一直缺乏一场关于性教育的社会革命。

性教育解放的是思想,而非大腿。

以下常见场景:

小孩问爸爸妈妈,我从那里来?“垃圾桶说”“胳肢窝说”“尿盆说”。

初高中谈性色变,对于所谓的 “早恋” 从学校到家长,简单粗暴的认为:你这是不学好,是伤风败俗。然而一到大学,你咋还没对象?

男女两性相处,如何平衡自己和对方?“我累了一天,被老板各种刁难,就想一个人打会游戏。”“你这是不爱我”。

被侵犯后,受到封建文化的影响,觉得 “自己不再纯洁”,不知道如何处理寻求帮助,导致悲剧。

————————————

回到本题,如果小孩受到过从小到大良好的性教育,将此事当时告诉父母。如果父母同样接受过性教育,知道立刻报警,保存证据。如果发现孩子行为异常,求助于心理医生,创后恢复。如果社会性观念成熟,不至于谈性色变。。。。。如果的如果。。。。

知乎用户 迟飞 发表

还是做个阅读理解吧!如下是礼记序言中对男女关系的综述要求。

男女不杂坐,不同椸枷,不同巾栉,不亲授。嫂叔不通问,诸母不漱裳。外言不入于捆,内言不出于捆。
 女子许嫁,缨;非有大故,不入其门。姑姊妹女子子,已嫁而反,兄弟弗与同席而坐,弗与同器而食。父子不同席。
 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非受币,不交不亲。故日月以告君,齐戒以告鬼神,为酒食以召乡党僚友,以厚其别也。
 取妻不取同姓;故买妾不知其姓则卜之。寡妇之子,非有见焉,弗与为友。
 贺取妻者,曰:「某子使某闻子有客,使某羞。」

 译文如下:

男女不可同坐在一起,不可共用同一个衣架,不可共用同一面巾和梳子,不可亲手互相递交东西。小叔和嫂嫂不互相问候。不可让庶母洗自己的下身衣裳。男人谈的事情不得让女人知道并干预,女人谈论的事情也不可让男人知道并干预。街谈巷议不得带入闺房;妇女在闺房所讲的话也不得拿到外边宣扬。
 女子订婚之后,就要头上佩戴彩带,表示已经有主了。没有大事,不得进入其居室之门。姑母、姐妹、自己的女儿,出嫁以后回到娘家,兄弟不可与之同席而坐,不可与之共用同一器皿进食。父子不可同席而坐。
 男女之间,如果没有媒人往来提亲,就不知道对方的名字;如果女方还没有接受财礼,双方就不会有交往,更不会关系亲密。因此,结婚的年月日要向官方登记,还要斋戒禀告祖先,还要置办酒席邀请乡邻、同事、朋友,如此郑重其事,就是为了强调男女之别。
 娶妻不得取同姓女子,所以买妾不知她的本姓,就得通过占卜决定可否。寡妇的儿子,除非表现出具有卓异的才能,不得和他交朋友。
 祝贺娶妻者,如果祝贺者本人不在场,其所派使者应当这样说:“是某君派我来的,某君听说您要宴请宾客,特派我来进献一点酒食。”

男女不杂坐?男女授受不亲?为什么这么要求呢?就是因为女性一不小心就会被熟人性侵,然后大家一脸懵逼地看着孩子的肚子变大了。

那些父子兄弟,难道不是熟人?所以礼记专门阐明了与 “熟人男性” 应该如何交往。也就是尽可能避免过度的亲密。因为这什么都可能发生。总有禽兽千方百计地吃窝边草。

那些懵懂的年龄被性侵或者留下心理阴影的女性,我想他们的家庭并没有关心什么是 “礼”。仗着自己是亲戚乃至父兄子弟就敢随便乱来。这大概就叫所谓“自由” 吧!

知乎用户 战斗鸡奶爸​ 发表

看到报道后出离的愤怒,也感到无限的惋惜!但这件事我们每一位去思考,我认为至少有两点:

  1. 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培养 — 我拿什么保护你我的孩子?
  2. 呼吁关注儿童抑郁症现状 —- 避免悲剧的发生!

下面我分别说一下我的看法:

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培养 — 我拿什么保护你我的孩子?

地狱空荡荡,恶魔在人间!孩子成长过程中有太多的所谓 “意外”!几乎知乎热榜上每隔几天就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关于孩子的意外!

A, 本案;B, 孩子在天台玩耍;C, 男孩高空扔灭火器致人死亡;D, 男孩坐电梯被男子殴打;E, 女孩在小区玩耍被撞身亡

意外之所以称之为意外,是因为在它发生之前没有人认为它会发生,或者认为它会发生在自己头上。这些事件无情的抛给我们每一位家长和整个社会一个大大的问题:我们拿什么保护我们的孩子?

看着这一幅幅图片,似乎是在对我们每一个漠视者的嘲笑,又像是黑暗中黑色的眼睛在凝视着我们。我们以为对自己的孩子保护的很好了,但却往往被黑暗凝视。

诚然,我们不能时时刻刻的守护在孩子身边,但我们至少应该告诉孩子我们所能想到的危险和意外,以及如何处理这些意外。但事实上,这个路漫长且阻!

在韩国 N 号房间事件的时候,我就说过:

这件事情令我们不寒而栗不仅仅是当事人对孩子犯下的兽行,更为可怕的是几十万的旁观者,竟无一人为屏幕里的孩子发声。很难相信这是一出发生在现代文明社会里的超现实主义犯罪
我不想站在制高点指责韩国社会如何,但雪崩之下,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这一抹阴暗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去反思 — 哪怕我们现在的世界充满明媚的阳光。在这阳光明媚的世界里,对于旁观者看似偶尔光影斑驳,对于那个 11 岁的孩子,一小片的斑驳却是无底的深渊。很难想象又或许是不敢想象那个 11 岁的孩子内心是怎样的绝望和无助,又会经历怎样的一生。
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 “社会雪崩”?每一个 telegram 的会员就像是一片雪花,而对于人性的恶的释放就像是陡峭的冰川,那一段视频就是最后的一声巨响。
可能在教育过程中,我们都被教育要发现美好,热爱真善美。但没有那个老师敢说每个人身上都有恶。人性就是人性,根据社会道德标准划分有善有恶。每个人身上都有善和恶的两面性,但我们却习惯隐藏恶的一面,似乎它永远没有存在过。因为,我们没有学过如何处理自己人性中恶的一面,不是否定它的存在,而是用自己的真善美牢牢控制住它!可惜我们似乎也从来没有相信过我们可以做到。
另一方面,为什么视频里的孩子受到威胁,一步步落入圈套 — 在这个过程中甚至都没有见面,宁可自己处理面对,也不愿意寻求父母的帮助?
我一向的观点是教育要首先从教育者身上找原因。**教育者有时太过于焦虑了,甚至不允许自己教育的对象犯错!**我们也习惯用负面惩罚的方式作为唯一的教育手段。在错误的教育过程中,父母和孩子变成了两个对立面,而非一个教育共同体。
我们的教育手段,使得孩子在犯了错误以后不是首先想到错误本身会产生怎样的后果,而是只考虑父母知道了后果会怎样 — 而这会让孩子企图用一个错误修正另外一个错误,目的仅仅是不要受到父母责备或者惩罚 --- 这难道就是我们教育的目标吗?

我们现在能做,并且马上可以做的事情就是我们对孩子的家庭教育。孩子的教育本来就是包括社会教育、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三者是互通互动的,缺一不可的。学校教育不是万能的,学校教育也不是服务行业,更何况现在义务教育还是免费的。

对孩子的自我保护教育也是每一位家长应该尽到的责任,并且是没有任何理由推脱的。

但是更重要的是我们除了告诉孩子不应该做什么,我们还应该告诉孩子当意外出现时,孩子应该怎么做且必须怎么做!

但这一点我相信很多人都没有做好,同样也包括我。

呼吁关注儿童抑郁症现状 —- 避免悲剧的发生!

在这个事件中,我痛恨那个始作俑者!但是基于我自己的认识,我感觉在打官司过程中,孩子的父母如果要将孩子跳楼身亡与禽兽行为关联起来,难度是非常大的。所以这件事还折射出另一个现象,那就是关注儿童抑郁症患者,千万不要不把抑郁症当做疾病!

我们先来看一组数据:到 2020 年, 抑郁症将成为仅次于癌症的人类第二杀手. 青少年正处于生理和心理发生巨大变化的阶段, 患抑郁障碍的危险因素很多. 中国儿童青少年学生中大约有 37% 左右伴有不同程度的心理问题,儿童青少年抑郁症发病率近年趋升。郭兰婷等发现 10—12 岁儿童抑郁障碍的患病率为 3.1%. 抑郁障碍也是自杀的主要因素, 国内对 1393 名 11—18 岁儿童少年的调查发现自杀观念发生率 23.5%,自杀未遂发生率 2.6%, 其中 33.3% 为多次自杀未遂 [1].

这应该是一组触目惊心的数据,但它更像隐藏在冰冷海面下的冰山 —- 别人看不到,也无人问津这些数据。但我们需要知道的是,这些数据背后是一个一个鲜活的生命。

事实上,儿童抑郁症是有相对明显的标志的。

包括精神萎靡、失眠、内疚、愤怒 —- 但我们决不能把孩子这些情绪理解为吃饱了撑的,欠收拾的症状。

而事实上,经历性侵犯、虐待、暴力、重大变故的孩子是有必要去看心理医生,防止病情进一步恶化。可怜的孩子,在做出最后决定之前,内心是怎样的挣扎和绝望,不敢想象。

**写在最后:**相信作恶者会得到法律应有的判决,为逝去者感到无比的惋惜!也希望我们每一位家长朋友、整个社会都有所反思和感悟。为理想中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而共同努力。

参考

  1. ^ 文献 期刊 学者 订阅 收藏 论文查重 开题分析 单篇购买 文献互助 用户中心 儿童抑郁症的临床特征及心理干预 https://xueshu.baidu.com/usercenter/paper/show?paperid=43b30fe89ee58af3c33e338c00ab89a9&site=xueshu_se

知乎用户 捕梦网 dream 发表

说实话,我不知道这名男子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只是最近频发的少女性侵的新闻让我更加意识到给孩子性教育的重要性。

推荐大家看一本小说—《房思琪的初恋乐园》… 尤其是家里有女孩的家长!

这部小说是作者林奕含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创作而成的小说,讲述了 13 岁的文学少女房思琪被补习班老师李国华长期性侵,最终精神崩溃的故事。

小说里的房思琪疯了,而房思琪的原型——林奕含本人也在三年前于自家卧室上吊自杀,而对她造成伤害的老师却未能受到应有的惩罚。

儿童被性侵的新闻频频爆出的背后,我们思考的不仅仅只是道德与法律的缺失啊,还有青少年性教育的缺席。

就我个人而言,我是没有接受到这方面教育长大的女孩,我都记不清第一次来例假时是多么的恐慌,以为自己得了绝症要死了 (´;︵;`),在初中时每次来例假都特别窘迫的样子,害怕被人发现被人耻笑,就连换卫生巾都是每次看厕所没人了才偷偷就进去,好像是在做贼一样…

我的宝宝是女孩,从小没有给她穿过开裆裤,我买回来的裤子,她奶奶要把裤裆开了我都不同意,虽然宝宝那时候还小,但是我不愿意她穿开裆裤,邻居家有男孩有女孩的,给孩子穿开裆裤的不少,别人家我管不着,但是我的孩子我不希望她穿。

孩子一岁多时我就开始给孩子说,上洗手间要关门,要保护隐私部位,两岁多,我给孩子买了基础的绘本,比如《宝宝从哪儿来?》、《认识我们的身体》、《不要随便摸我》等等,虽然有些我讲了她还并不懂,但是已经接触最基础的概念,知道自己从妈妈肚子里来,哪里不能让人摸,哪里不能让人看,洗澡上厕所都会主动关门。

我觉得,除了加强性教育以外,还要跟孩子做朋友,相互信任,有任何事她愿意与你分享,遇到困难会积极向你求助。当孩子被伤害的时候,她能第一时间来求助爸妈。

————————————————————————

[想一下,多少女孩子遇到未婚怀孕、感染妇科病等问题时,第一想法是告诉妈妈的?]

至少,我在网络上看到不少女孩子遇到这些问题,第一想法就是要怎么面对爸妈啊?如果他们发现了一定打死我!类似的情况见过太多了。

好像这些都是让人羞愧难当的事,一旦自己的耻辱公之于众,就会面临的亲友乃至社会讥讽和嘲笑的眼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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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从小,我一直在跟孩子说:无论发生什么,妈妈永远会帮她一起想办法,一起面对。

父母应该是孩子最坚实的后盾。

孩子遇到问题,不要第一时间就去责怪孩子。这一点在生活中的任何小事情都可以体现。

举个例子,去年,老公妹妹的孩子小表哥,是个男孩,来家里玩,我坐在客厅看着他们玩耍,我的宝宝站在门口,小表哥一个冲刺冲到我的宝宝身上,把宝宝撞出去跌倒,下巴也磕破了,吓得狂哭不止。我亲眼见到这一幕,本来孩子调皮也不好责怪。这时候公公来了(他在厨房,根本没有看到事实经过),他就开始和稀泥,说:宝宝你自己摔的,这有什么好哭的,怪不得别人!

我就忍不住了,给他一顿说,这也是我结婚以来第一次怼他。本来孩子被撞得破皮了,正委屈呢,还被一通说,反倒是俏皮捣蛋的孩子没任何责任。我可不答应孩子被欺负了还要受冤枉的委屈,这时候我就得站出来保护她。

我那时候只知道,这时候我都不站出来保护自己的孩子,宝宝会深深觉得不受自己家长 “重视”,本来已经被欺负很委屈了,那又在脆弱的心灵上撒了一把盐,只会更加脆弱敏感,以后就算她还受欺负了,也不会告诉我,我们的亲子关系会受到隔阂。

其实,我的公公婆婆一直是这样的做法,遇到任何孩子被欺负的事,他们第一时间不是安慰孩子,而是觉得是孩子是欠的,活该被欺负(我真怀疑他们有受虐倾向),任何问题都是要从自己孩子身上找原因,他们应该是受害者有罪论的忠实受众(这一点,我老公也深深认同,我们曾经交流过),他们深信一个 “” 巴掌拍不响”,“苍蝇不叮无缝蛋”,“无风不起浪”这一类的言论。

而我坚决不能让孩子从小接受这种思想,我不是超级护短的家长,但是我更不能向孩子灌输受害者有罪论的思想。

知乎用户 一媒阿蕉 发表

网络上看到某个博主的深入调查,分享过来,让更多人看到这丑恶的嘴脸。

知乎用户 五菱逮虾户 发表

这个社会,有钱就可以为所欲为!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我没看新闻前以为就是和王振华类似的案子,有个中间人专门搞这种威逼利诱未成年人的恶心勾当,来满足部分变态的性癖!

但是看完文章立刻就不淡定了

该男子通过 QQ 加了该女生,发红包让女生传私照裸照给他

然后这个女生就真的传了。。。(从男方敢威胁的态度看照片肯定还露了脸)

一个 14 岁的女生,不敢说她心智成熟,一个陌生人发红包让你传裸照你就传吗?你不会觉得恶心然后删除他吗?

我以前也看过很多类似的案件,也是初高中年龄的女孩儿,也是 QQ 上加的陌生人,然后人家约她吃饭她就去了,约她开房她就去了。。。我尼玛看的我一脸懵逼!这么不自重的吗?!

有人要喷我说受害者有罪论!但是这个女生绝对有问题!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一个 12 岁的孩子懂不懂性,我觉得应该是懂的。被骗拍裸照,这个时候女孩子就应该警醒,但却做了错误的行为,被威胁发生关系,她没有用正确的方式来解决,而是被性侵。当然,我并不是说女孩有什么错,她只是无辜的被害人。但是这些都是可以避免的,我们很难避免那些直接的暴力或其他限制形式的强奸。但是这些被威胁,或是利用家教老师邻居的特殊关系受到的侵害是可以避免的。另,不同意下调性同意年龄,利用亲属关系(同住)除外。

1. 加强性教育。2. 不受他人威胁,勇于报警。3. 亲属多关爱小孩。

知乎用户 励志减瘦 发表

成年人,老年人因为利益诱惑受骗的都大有人在,为什么评论这么多骂一个受害的未成年的小女孩。为什么不谴责施暴者。不是应该先让施暴者受刑,再来提醒女孩们和家长们提高警觉,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才对吗?要是没有畜牲的罪行,不管那个女孩和家长防范意识强不强,人家一家都还是会好好在一起。造成这场悲剧的就是那个强奸犯,这有什么难理解的。现在的一些评论看上去都像是那些强奸犯的辩护侓师,在受害人和家属心口撒盐。

知乎用户 不飞的天使 发表

“女儿没了,女儿没了!”

6 月 28 日,祝小小(化名)的妈妈怎么也没想到,女儿会以如此极端的方式,结束自己年轻的生命。

也是在当晚,母女二人路过隔壁单元楼,有人坠楼的现场时,

只听见小小冷笑了一声。

进家门后,祝小小妈妈刚把门带上,就看见小小径直走向客厅窗户,踩上凳子,背对窗户而坐,头朝下,从自家 11 楼飞身而下,不带任何眷恋。

从进门到坠楼,前后不过短短十秒。

是什么让一个女孩,对这个世界如此绝望?以这样的方式来与这个世界告别?

我们将时间线倒回到 2019 年 8 月,那时她还未满 14 岁,

却被邱某成都一企业公司的老板,糟蹋了。

那么问题来了,一个公司老总,一个是未成年的学生,两个处于 “平行线” 的人,是如何产生交集?

原来,他是通过 QQ 的附近人的功能找到祝小小的,

两人熟悉以后,邱某开始以红包为诱饵,让她发私密照,以及私密视频给他。

没想到,女孩收了红包,将视频与照片都发给了邱某,

从此,她的噩梦人生拉开大幕。

拿视频和照片相要挟,他要求小小与自己见面,如果不答应,就将照片散播出去。

害怕被父母和同学知道的祝小小,只能与他见面,并发生关系导致小小怀孕。

事情败露后,警方以强奸案立案,但邱某拒不承认。

警方对引产的胎儿,做了 DNA 检测,结果是邱某的。

纵观事件,瞬间让人想到了鲍毓明,都是有头有脸的成功人士,都是未成年孩子,

不禁要问,这世界到底怎么了?

评论区里,有条评论格外戳心:

一个鲍毓明倒不下去,千千万万鲍毓明会站起来。

对鲍毓明之辈的纵容,是对法律的亵渎。

同样与之类似 “祝小小” 事件,是什么成了压死小小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 没有正确的金钱观,小小将自己的人生埋下了定时炸弹。

一个红包,让女孩将自己的私密照与视频发给网友,

当对方要求跟她见面开房,如果不照做,就将照片公布于众。

女孩到底是要脸的,她宁愿牺牲自己身体,也不敢面对照片公布于众后的指指点点。

但女孩家里缺钱吗?

其实从采访视频中,我们不难看出,小小家里不至于穷到需要她用身体来换取金钱。

  • 学校老师的批评与体罚,是导火索。

事件发生后,尤其女孩被确诊为重度抑郁症患者,需要靠药物来调节情绪,

女孩的妈妈并未选择休学,来让女孩有足够修养,而是让孩子继续上学。

身患抑郁症的人,原本就敏感,她学习不好,由于上课玩手机被老师当纵侮辱,

她的世界 “崩塌” 了。

青春期应该以学业为主,正是长身体和长知识的时候。

青春期的孩子,心思敏感,容易想东想西,如果能沉浸于学业,

本身对她们来说也是一种保护。

不好好读书,不能说就是坏孩子,但大概率是一个处于被破坏状态的孩子。

她的心思不在学校,不在书本上,一直试图和外界发生连接,而外界的风风雨雨,

自己又不够了解,

所以,恶性循环就开始了。

如果你发现家里的孩子,尤其是女孩,不喜欢念书,沉迷于网络聊天,

对一些超出自己经济能力之外的物品,有莫大的兴趣,那就要小心了。

  • 孩子被害,她是受害者,但如何最大程度预防和保护孩子不被伤害,是父母的责任。

14 岁的孩子,多次与人发生关系,直到怀孕 15 周才被发现,

对学习不感兴趣,不去上学去兼职,每次很晚回家,喝酒喝到烂醉如泥,身为父母会不知?

武志红曾说:

“当你不能保护你的孩子,你的一切努力就失去了意义”。

我们的孩子,无论 2 岁还是 24 岁都是自己手心里的宝,

也许我们能做的,就是在性教育的基础上,更深入、更小心,

让孩子知道,不是 “没有人救我”,而是 “我会求救,也能自救”。

许多时候,是我们亲手将孩子推向恶魔——因为父母的漠视。

孩子从网络的追捧中寻找慰藉;

因为父母的不合,孩子从网络陌生人处寻找认同。

当代信息社会,我们无法时时陪伴孩子请告诉孩子:

任何她感到不舒服、害怕的行为都可以说 “不”;

如果一个 “不” 不能阻止对方对你的伤害,

请毫不犹豫地向父母、朋友、老师或有关机构求助,没有人会笑话你。

这个世界不乏好人,但残酷的事件让我们警醒——人心险恶,防不胜防。

愿天堂没有恶魔,祝小小能快乐无忧的做个天使。

愿迟到的正义,早日到来,将鲍毓明与邱某之一辈早日绳之以法。

知乎用户 willa 发表

小姑凉不喝酒或者回家的时候没有正好看到有人跳楼,也许也不会这么冲动。从引产到现在伤心压抑了几个月,我相信小姑凉是有想过忘掉想重新开始的。

知乎用户 武汉加油 发表

比起恋童,我觉得更可怕的是自杀,尤其是青少年的自杀。

我想对自杀的人说:活下去吧,允许自己犯错误,谁还没犯过错误呢?谁还能总顺利呢?

前一阵子那个作文被老师批评的小学生,前一阵子大学作弊那个大学生,就如同这个女孩一样,他们都选择了放弃生命来结束自己无尽的痛苦,为什么呢?因为他们没有容错率。

严以待己,宽以待人,这句话没错,但是这个严绝对不是指对错误严格。

但,很可悲的事,由于时代的问题,现在的一批青年压力山大,他们收到的家庭教育很可能是一辈子是没有容错率的,他们从小到大一旦犯错就会被狠狠教训,父母家人朋友很少给过他们多犯错的机会,也没人关心他们心中所爱所想。他们一直被塑造成一个严格对待错误的人,一个一丁点错误就要内心狠狠责罚自己的家伙,他们不想活的死皮赖脸,但试想一下。

芝麻绿豆大小的错如果都会让一个人充满负罪感,有一天他犯了大错,他还有活下去的理由吗?

对这类人来说,犯了一个大错误,除了死亡别无选择。

这种负罪感真的有意义吗?一丁点错事,何必内心要狠狠责罚自己呢?

有那么严重吗?就算某件事办砸了又能如何呢?你活下去才有机会弥补,就算不弥补,那这个错就是错了,下次吸取教训呗,何必耿耿于怀呢?

一个人的命运,固然要靠个人的奋斗,但也要考虑历史的进程。

看看老一辈,不成器的不是大有人在?犯各种错误不也到处都是?当年老一辈,多少没去投资房子后悔的?多少炒股票赔的一无是处的?多少房子没分下来证也没考下来的?多少没抓住机会起飞然后坠机的?

他们现在不还是活的好好地,不少没成功的,不还是养老金领着小日子过着?他们要是当初犯了大错就直接 gg 了,哪还有今日之快乐呢?


还有就是法律的问题,上次我就说,应该严惩一下这些恋童的人,杀鸡儆猴,然而王振华受罚不是很重。

把王振华直接枪毙,杀一儆百,这多好的事。鲍某必不敢诱奸女童,前一阵幼师案也不会发生。

然而王振华根本就没受到他应得的惩罚,这样鲍某等一系列恋童者才有恃无恐。

知乎用户 陌上人如玉 发表

刑事责任! 但不一定毙得了啊。

如何看待成都 14 岁少女跳楼自杀背后竟隐藏强奸幼女致孕并拍摄裸照及视频案件?

知乎 · 41 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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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上人如玉

情感分析师, 决策人生世事和生活各项事物务智囊咨询知乎私信加~

这类引诱套路,别说不经世事的未成年人了,就算成年女性每年被骗的都很多。

要不是出于隐私保护,

我看过的案例比小说更狗血,更加光怪陆离……。

多金,成熟,又装暖男,还熟知女性的某些爱慕虚荣的心理,广撒网成功的概率是很高的!

所以,

防火,防盗,防莫生网友套路。

现在由于网课的普及,未成年人在网上停留时间无疑越来越多了,做家长的也要多注意。

手机 + 网络,真是一个能让热门上瘾的东西!

发布于 5 小时前・著作权归作者所有

知乎用户 碎片 发表

中国的刑罚还是太轻了,为了财富有人愿意铤而走险,为了性欲铤而走险只能说明没有将现在的法律放在眼里,或者说性侵者认为有能力摆平后续事件,注意到性侵者是个 “大老板”,这件事涉及的黑暗远不止性侵那么简单

知乎用户 做梦了吧 发表

成都警方早干嘛去了?就这办案效率,也配是新一线?

知乎用户 九州不迷路 发表

昨天在热一,不知道该说什么,希望法律尽快完善这个年龄带来的定罪缺陷。

当法律可以成为逃避法律的一种手段时,它需要被修改了。

知乎用户 大魔将 发表

这男的不判死刑就是对这事的纵容 是法律的软弱 就是不作为

知乎用户 idog 发表

快点,物理阉割,让他生不如死

知乎用户 冰冷现实 发表

提高性同意年龄,加强网络监管,尤其对网络社交平台的监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1、【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3、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 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 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 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知乎用户 桃子 发表

她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

还会有后来者,源源不绝。

这样的惩罚和追责是侵害未成年的最好广告。

知乎用户 想做个优秀的人 发表

把那个变态变成太监!

这样的牲畜、不配有后代!

知乎用户 长颈鹿 发表

强奸幼女本身就是重大刑事案件,是强奸罪加重处罚的条件之一。另外,因强奸导致被害人重伤,死亡或其它严重后果的,也是加重处罚的条件。

该嫌疑人涉及了两个加重处罚,但现在他仍在双流区看守所羁押,如果没有转成都市看守所,他的最终判决刑期在十五年以下,转了市级看守所,那最少是无期,死刑应该是判不了的。

知乎用户 余小金 JH 发表

我真的一直觉得能不能尝试立法让这些性侵未成年人的查处后直接进行化学阉割,然后逐步推广到只要是判处强奸的罪名的就进行化学阉割,这样犯罪成本多高啊,别搞那些花里胡哨的,怎么知道判刑之后他出来又是实施犯罪,或者刑期通过一些手段根本就没坐满……

知乎用户 莓酱的日常 发表

我能确定的是 现在周围一定还有很多很多很多 这种成年人用各种方法诱骗满 14 岁的未成年少女上床的事情 但他们多半都不会受到处罚 别说判刑了

我代他们谢谢鲍毓明 谢谢周全完善的 FL 谢谢到位无比的性教育 谢谢我没提到的各种事情

知乎用户 终会过去 发表

但凡强奸的都得枪毙。我也知道枪毙不合理。得预防狗急跳墙。

我就是不明白,先不说就那几分钟的事儿,至于么,也不说就图一哆嗦,就一辈子背一个强奸犯的名声值么?也不说因为这几分钟可能留下一辈子的自责。

就床上这点破事儿,搞不了对象,你还嫖不了娼么?没钱嫖娼看片打个飞机不行么?没电脑脑补总行吧?

毁自己也就算了,毁其他人一辈子叫什么事儿。才他妈十四岁。就这岁数不说强行,你就是自愿 我都离你远点。那尼玛是个孩子。

枪毙吧。省事儿。

知乎用户 綠色生命體 发表

每次看到这种消息我都头脑发热,胸口发闷,四肢无力。

他们真的该死

他们该向所有被伤害的孩子道歉,用自己的生命。

知乎用户 八爷 发表

对未成年女娃的各种黑色产业链真的要好好打掉了

不然更多鲍毓明,王振华,以及,邱吉林之流,让所有人都陷入到恐惧中。

这些当中有些环节明显是经过精巧的设计的。

指责这些坏人是应该的,但我们自己又没有责任吗?

作为家庭,我们是否可以传递一些尊重自己与热爱生命的价值观给孩子,整天就是信奉各种权威,而不是不信任自己!

作为学校和社会,是否可以耐心一点听听孩子们说话,整天就是自以为是的牛逼,指导天下气魄面对孩子。

血崩的时候,没有一朵雪花是无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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