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胖东来都能给普通员工开 8000 加双休?而很多行业头部的大厂却不能?
知乎用户 栖砚 发表 至今记得曹德旺说过要捐款百亿 可是如果把一百个亿发给员工,能让一万个员工,每个月工资多一万,发一百个月。 捐款大家也知道。。无非是左手倒右手合理避税罢了 知乎用户 pupkitten 发表 现在大家还不明白吗?良品铺子 …
毫不夸张的说,胖东来提供的一次性筷子是我在国内用过最舒服的一次性筷子!
没有异味、没有毛刺,用起来也不割手。
起诉的胖东来筷子无生产日期的人真应了于东来说那句话:“善良如此艰难,远非我想象!”。
这?那我也要投诉。
我买的一包米,虽然包装袋上有生产日期,但每粒米上都没有生产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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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查过具体每种商品生产日期的要求,但相信应该是以最小销售单位为标准。这个最小销售单位的外包装就得印有生产日期,条形码,生产厂家等等信息。
至于这个最小销售单位的包装里,还有多少个独立包装,那就不需要再印刷相应的信息了。
想火想疯了吧……
搞不好是职业 “碰瓷人”,在胖东来找了一圈没找到可下手的点,最后试图在人家的免费一次性筷子上找存在感……
没办法,胖东来太火了,一举一动都被 “别有用心” 之人端着显微镜看。
另一方面,也说明胖东来的产品、服务以及对员工的福利待遇各方面做的比别人好太多了,以至于这些 “别有用心” 之人只能从这些免费的一次性筷子里边儿“挑刺儿”……
没想到,“内裤姐”事件的胖东来胜诉判决书出来后才三个月,现在又跳出来不知道是 “筷子哥” 还是“筷子姐”。
2025 年 5 月 28 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许昌市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段某名誉权纠纷案,并当庭宣判,判决段某在其个人抖音账号 “两个小段(小)” 发布宣读书面道歉信的视频,书面道歉信的具体内容需经法院审核,发布后 30 日内不得删除;段某赔偿胖东来各项经济损失共计 400000 元。
我就请问,这厮平常有没有点过外卖,如果外卖店的筷子给没有标注生产日期,这厮起不起诉?!
这厮之所以起诉,大概率只因为这是胖东来的一次性筷子。
如果因为一双筷子起诉别家,收益绝对覆盖不了诉讼成本。
而 “碰瓷” 胖东来,只要跟 “胖东来” 这仨字沾边,那就意味着泼天的流量……
而且,人家是免费筷子,哪来的买卖合同纠纷???
人胖东来免费赠送给你的,你不感谢就得了,还反过来告别人,有损胖东来声誉,侵害胖东来合法权益,那胖东来是不是可以撤销赠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面对 “碰瓷式” 起诉,胖东来迅速回应:经核查,超市提供的一次性筷子具备质检报告,外包装箱明确标注生产日期等信息。
在与投诉者沟通中,胖东来也提供了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调查后,未发现产品质量问题,表示会积极配合诉讼解决纠纷,若投诉者有疑问可随时联系。
这态度已经够好了吧。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GB4806.1 - 2016)第 8.3 款规定,标识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材质,对相关法规及标准的符合性声明,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适用时)等内容。
胖东来提供的一次性筷子外包装箱已清晰标注相关标签信息,包括生产日期,且具备厂家出具的质检报告,符合《产品质量法》中关于产品包装标识需真实以及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的规定。
同时,从食品接触材料标准看,包装箱标注信息也满足对生产者、生产日期等标识的要求。
而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19790.2—2005)关于一次性筷子的标准中也只是规定在每箱制品上应有出厂日期等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19790.2—2005)
第 7.2 款规定:“在每箱制品上应有制造厂厂名、厂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出厂日期、保质期和执行标准号等标志。”
人家胖东来是整箱出厂或者采购的,然后拆箱免费赠送给消费者,在一次性筷子的外包装箱上印有出厂日期、保质期就符合国家标准了。
所以这厮是用了胖东来给的一次性筷子中毒了还是伤残了?
这哪儿是过度维权,纯属没事找事蹭流量 “碰瓷儿”。
起诉案由是买卖合同纠纷,那请问胖东来是拒不履行合同了还是有什么合同违约行为?
拜托,人那双筷子是送你的,你不想要大可以还回去,搁这儿找什么存在感呢……
胖东来的做法是否合规,其实一句话就能说明白:法律并未要求每一双一次性筷子上都标注生产日期。
《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说的是「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至于什么算显著,还是要看具体产品的具体标准。
相关国家标准《一次性筷子 第 2 部分: 竹筷》(GB/T 19790.2-2005)仅要求在「在每箱制品上应有制造厂厂名、厂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出厂日期、保质期和执行标准等标志」。
划重点:每箱,而不是每双。
类似地,塑料一次性餐具的国家标准,《塑料一次性餐饮具通用技术要求》(GB/T 18006.1-2009)也仅要求在包装箱内附有标签注明生产日期,所以也不要再打一次性餐勺的主意了:
所以说,胖东来回应称「外包装上已标注了清晰的标签信息,具备厂家出具的质检报告等材料」是相当专业且得体的,已经充分回答了问题。
在这里,想稍微再发散一点,分享一则关于职业打假的法律知识:相比于产品质量问题,标签上的瑕疵是职业打假人更喜欢采取的切入点,不光是遗漏了需要标注的事项,就连标签上的错别字和印刷模糊都可能招来诉讼。标签瑕疵非常直观,不需要投入成本进行检测,而且各类产品合规要求繁杂,别说生产企业了,律师和法官往往都没有专攻某一垂直赛道的打假人懂得多,掘地三尺总能找到不规范之处。
消费者权益的确需要保护,但滥诉挤占司法资源也不能纵容,于是法律对于标签瑕疵有不少折中调和的设计。就拿和生命健康息息相关的食品安全问题来举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时是这么规定的: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立法者的意思也很明确了:对于客观不存在健康危害的标签问题,要做到得饶人处且饶人。我自己接触过的一种情形是,进口酒类产品,严格来说需要在瓶身上贴有中文标签,但有的经销商操作时存在疏忽,标签贴在了外包装盒上,但依然可以被消费者一眼看到。在产品本身质量过关的前提下,标签贴错了位置就属于「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购买者仅抓住这一问题索赔,是无法实现「退一赔十」的。
扯得稍微有些远了,举这个例子无非是想说明,我们举重以明轻,别说餐具了,就算是和健康更加息息相关的食品,标签上的问题也是法律可以网开一面的(当然前提是质量本身过关),更何况胖东来的做法也完全符合一次性竹筷的国家标准 – 要是这都要赔钱,那全天下的餐饮店,可赶紧全部注销公司跑路吧,就没法做了。
希望下次再看到这类新闻,不要用 “顾客”,“某某” 这类不明确的词汇,要用真人真名,让我们看看是谁在“主持公道”,他们一定是在做公益,对吧?好事儿啊,所以不用挡住名字啊。
这位顾客的动机真的好难猜啊,一般人对待商场或者饭店免费发放的筷子,大多都是拿来就用,顶多看一下筷子有没有毛刺有没有发霉,扎不扎嘴巴… 谁管它上面有没有标注生产日期。
能注意到这种微小的细节并以此维权,只能说,要么是职业打假人,要么是想借着向胖东来维权大火一把。
现在胖东来自带巨大的流量密码,碰瓷的、直播的、乞讨的、卖艺的全都恨不得往胖东来身上钻,人红是非多,对人成立,对胖东来也成立。
至于火了之后能干嘛,有流量,有了流量之后能干嘛?当然是开启直播带货,宇宙的尽头,要么是考公要么是带货…
但也不排除是职业打假人想借机发一笔横财。
什么是职业打假人?
职业打假人是以打假为职业,长期寻找在产品质量、包装标志、有效期限、广告宣传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商品,进而通过索赔或其他方式获取一定利益的群体。
职业打假人最主要的三大特征:目的趋利性、人员专业化、手段模式化。
当然了,也有可能是职业打假 + 想火两者兼而有之。
为什么这么怀疑?
因为根据相关网友扒出来的信息来看,这位顾客听说还是个律师…
律师,质疑胖东来免费发放的一次性筷子没有标注生产日期,维权。这些 buff 叠满了,很难不让人怀疑。
胖东来方面,出现问题,第一时间并没有选择逃避,而是积极与顾客就问题进行了沟通,并提供了相关证明材料。后续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调查后也没有发现筷子产品有质量问题。
这位顾客称已起诉胖东来,并在社交平台上发布了受理案件通知书。
但胖东来底气十足,回应称:如果确实需要进入法律流程,会依法依规积极应诉。
为什么胖东来有如此底气?
最主要的原因有三点…
一是因为胖东来对入驻产品的品控管理达到了近乎变态的程度,从源头上杜绝了以次充好的可能性。
很多供应商直呼胖东来的品控过于严苛。
二是胖东来对自己员工的福利待遇远超同行,也间接提高了服务品质。
员工拿着远超当地平均薪资的工资,服务态度和做事态度自然一丝不苟。
听说胖东来现在的招聘要求已经本科起步。
三是企业规模足够强大,群众基础稳固。
群众基础 + 品控 + 员工服务品质,成为了胖东来有底气的基本条件。
所以才会有那么多的流言蜚语,但胖东来依然屹立不倒的奇观。
另一方面,胖东来创始人是一个有着情怀的人。
创始人于东来直言:
“月薪不到 4000 元的企业是作恶”。
光凭真给员工发钱,还是发远超当地同行的钱,就这一点来说,就足够称为优秀的民企代表。
反观这些拿着显微镜找茬的人。
真是毫无底线,总是用一些噱头博人眼球。
他们不相信有完美的制度,更不相信有完美的商业模式存在。
拼命泼脏水,只是为了从中获利。
但即使如此
也只能在免费赠送的一次性筷子上作文章。
这恰恰证明胖东来已经无懈可击了,找不到突破口了…
但话又说回来,企业名声大,容易树大招风,任何的一举一动都会成为社会舆论的焦点,并聚焦在放大镜下反复审视。
“经得起监督” 也是一个企业具有真本事的外在表现。
人红是非多啊,
胖东来被告了,
就为了一双免费给的一次性筷子,
一位顾客拿了胖东来给的免费筷子,回头就把胖东来告上法庭。
原因是筷子本身没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这名顾客把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也上传到网上了,好像铁了心要讨个说法,
胖东来怎么说,
他们回应,筷子是免费提供给顾客的便利品,在外包装箱上,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执行标准都清清楚楚,一个不少。
事情就是这么个事情,简单明了,
现在问题来了,这事儿到底谁占理,
顾客的行为,算是正当维权,还是有点过了,
我们先把情绪放一边,讲道理,摆事实,
从表面上看,这位顾客好像挺有道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预包装食品包装上应有标签标签上要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你看法律条文摆在这里,顾客拿着 “法” 这个武器,似乎是无懈可击。
但法律不是这么读的,
法律条文是冰冷的,但法律的精神,以及法律的应用场景,是有温度、有常识的。
首先需要明确一个核心问题:这双免费提供的一次性筷子,是否属于法律所定义的 “预包装食品”?
显然不算,
它甚至都不能算严格意义上的 “食品”,
它是什么?它就是 “食品相关产品”,是你吃饭的时候商家提供给你的一种用具,
法律对 “食品相关产品” 的标签要求,和对直接入口的 “预包装食品” 的要求能完全一样吗?
退一步说,就算我们要对它的标签进行要求,这个要求应该达到什么程度?
是要求在外包装箱上标注,还是要求在每一双、甚至每一根筷子上都用激光刻上生产日期?
如果法律的要求脱离了现实,脱离了生产生活的常识,那它就成了空中楼阁,成了某些人用来钻空子的工具。
一箱筷子装得很满,外包装上贴着完整的合格信息,这批货物因此能追根溯源,质量也便于查验
商家把它拆开,免费提供给顾客使用,这个行为的性质,是服务而不是销售。
你买了一碗面,胖东来给你一双筷子,你付的是面的钱,筷子是包含在服务里的。
你不能拿着这双免费的筷 - 子去套用那个为 “销售的预包装食品” 量身定做的法律条款。
这就好比你去餐厅吃饭,总不能要求服务员把自己的健康证贴在脑门上吧?
他的健康证在后厨统一管理、备查这就够了。
所以胖东来在外包装箱上进行了标注,完全尽到了审慎核查的义务,确保了提供给顾客的筷子是在保质期内的、是合格的。
这在法理上,站得住脚,
在情理上,更是无懈可击,
现在我们再聊聊那个词,“过度维权”,
什么是过度维权,
就是维权的手段和目的,超出了一个合理的范畴。
正常的维权,是我买到了假冒伪劣产品,我要求退一赔三,这是法律赋予我的权利,目的是为了弥补我的损失,惩罚不良商家。
过度维权,是我抓住一个程序上的、非实质性的、几乎没有造成任何实际损害的瑕疵,试图索取远超正常范围的赔偿。
它的目的,往往不是为了维护公共食品安全,而是为了 “利”。
我们来看看胖东来是个什么样的企业,
前段时间,有顾客举报胖东来卖隔夜的三文鱼,胖东来怎么处理的?
直接拿出 10 万元现金奖励给这位吹哨人,接下来对所有购买了相关批次产品的顾客,进行退款并给予 1000 元补偿。
往前走自己检查发现一款鲜椒酱的塑化剂含量可能超标,没怎么犹豫,直接把所有的都召回了,
还有员工尝面事件,发布十几页的调查报告,公开处理,给员工留了机会,也给公众一个交代。
这样一个把顾客捧在天上,甚至有点 “讨好型人格” 的企业它会在一双免费的筷子上,故意用过期的、不合格的产品来坑害消费者吗?
可能性几乎为零,
它犯的最大的 “错” 可能就是没预料到,真的会有人因为一双免费筷子上的标签问题,把它告上法庭。
这就让这次诉讼的性质变了味,
这位顾客的行为,看起来像是在维护自己 “知情权”,但实际上,他想知道的关于筷子安全性的所有信息,都在那个印着生产日期的大箱子上。
他不是不知道,他只是假装不知道,或者说他认为 “单个筷子没标”,就是他可以用来攻击的软肋。
这种行为,消耗的是宝贵的司法资源,
法院每天要处理多少真正涉及民生疾苦、公平正义的案件?现在却要为一个 “筷子上该不该单独打码” 的问题开庭审理。
这种行为,伤害的是善意,
胖东来坚持提供免费餐具,是出于一种服务顾客的善意。如果这种善意,换来的是诉讼和纠缠,那以后还会有企业愿意多做一点点吗?
是不是以后所有餐厅,都要把一次性筷子用塑封包好,印上二维码,顾客扫码付费才能用?
那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成本,是不是又增加了,
一个良好的营商环境,一个和谐的消费关系,靠的是法律,但更靠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基本信任和常识。
法律是底线,但我们不能把生活中的所有事情,都推到法律的底线上去解决。
胖东来的模式,之所以被大家推崇,不仅仅是因为它东西好、服务好更是因为它在冷冰冰的商业社会里,注入了一点人情味,一点理想主义的光芒。
它相信员工,也相信顾客,
而这次的筷子事件,就像是这片理想主义土壤里,长出的一根坚硬的、不合时宜的刺。
它提醒我们,要是 “维权” 变成一种没什么成本,但可能能得到很大好处的 “买卖” 那就已经背离了原本的意思。
它不再是保护弱者的盾牌,却可能成为有些人刺向善良人的长枪,
我支持胖东来,
我支持的不是它完美无缺,而是支持它所代表的那种朴素的、真诚的商业价值观。
如果连胖东来这样的企业,都要在这些细枝末节上被反复拉扯、消耗那将是我们整个社会的悲哀。
希望法律能给出一个有温度、有常识的判决,
别让吹毛求疵者得意,别让真诚待人者寒心,
参考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六十七条 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生产许可证编号;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应当标明的其他事项。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第二十三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
应证了那句话——“好人就得让人拿枪指着?”

首先,这个筷子是免费赠送的,也就是没收消费者任何钱。
第二,这人举报的原因是 “独立包装上没有生产日期”,实际上,在筷子这么小的餐具上,一般都是整包的大包装会有生产日期。
就像是你去咖啡厅拿到的吸管,外面有纸质独立包装,但也不可能每个都印刷产品信息和保质期。
胖东来已经立刻解释了:
筷子是大箱采购的,外包装箱上明确标了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质检报告齐全,也符合相关规定。
第三,胖东来态度很温和的安慰了消费者。对方不依不饶。
胖东来表示:
我们没问题,愿意接受监督。
投诉消费者不买账,用自媒体继续大放厥词: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消费者有知情权!你拆零散了送,我上哪知道生产日期?要是能算出来,我不如直接买彩票去!”
另外,类似的事情对胖东来不止第一次了。
之前胖东来送西瓜配铝勺,被人举报说勺子不安全,后来胖东来只好换成一次性的;
买手机送手机壳,又有人跳出来说没合格证,最后胖东来也不再不送了。
善心就是这样被 “恶意” 倒逼的逐步取消的。
下图是胖东来送的一次性筷子和手套。
不说质量多完美吧,至少比大部分点外卖收一两毛的餐具要好。
竹子颜色一致,自然的淡黄色没有漂白,打磨圆润。
而各种早点摊、小吃店的筷子,质量大度哦比这个差,也没有单独印刷 “生产日期”。
但也没人投诉。
因为他善。
胖东来对以往的各种投诉都采取了善意的积极结纳态度,甚至还给人发奖励,让所有人都知道 “投诉胖东来” 几乎没有成本,不会遭到谩骂或者看神经病的眼神。
所以,别管这些人怀揣着什么心思,都在胖东来用最细致的眼神挑剔一番,强行跳几处毛病,然后获得一种批评别人的爽感。因为成本很小。
而在外面,哪怕上菜时候服务员手指头插进汤里,这些人都未必敢说句话,因为怕人家转头就给他上的米饭里面吐口水。
因为做个 “好企业” 道德成本太高,还不如摆烂和大家一样,这就是经济学的“劣币驱逐良币”。
好在,网络社会,你可以相信大部分人的三观。
目前原始发布者账号已经搜不到了,估计是被喷的删号了。
对于胖东来,则无伤人家的形象,反而因为这种事更坚定了消费者心里对服务和品质的肯定。
版权声明:回答未授权任何知乎外平台使用,如有侵权将投诉并追责。如何看待男子因妻子娘家侄儿多吃鸡蛋数落妻子 17 分钟,致妻子崩溃掀桌?暴露出哪些问题?马斯克发现,即使裁掉 80% 的人,也丝毫不影响工作,这表明很多员工的高薪只是一种变相的腐败,你怎么看?如果韦恩集团给哥谭社会提供了足够多的就业岗位、保证了各方各面的福利待遇,哥谭为什么还会成为犯罪之都?
我遇到过的投诉举报:
鸡腿饼没鸡腿(类似老婆饼)
固体红糖没标注使用方法的
宁夏枸杞不能写宁夏
……
等等等等…
这种就是职业打假人吃准了食药监的人会立案调查,你们怕麻烦怕罚款,回头会给他点钱他撤诉。
我们一次也没妥协。
我就问,新乡法院竟然会受理筷子案件,是闲的没事干了吗?多少比这大的案件要等数年?你法院也是这芝麻粒事件的帮凶,堂堂法院竟然是非不分还受理?这是助纣为虐,扰乱市场秩序,哼
应该起诉卖砖的,因为他们没有在每一个砖头上标注生产日期。
也应该起诉卖大米的,因为他们没有在每一粒大米上标注生产日期。
更应该起诉卖面粉的,因为他们也没在每一粒面粉上标注生产日期。
打得一拳开,免得百拳来
胖东来真的要认真对待一次,重拳出击一次,否则热情会被一次次消耗殆尽,等于东来走了,胖东来怕是会立即变味
胖东来现在有多难,共同富裕就有多难的 n 次方。
请公平对待这位消费者。
“顾客” 起诉胖东来,起诉书上名字为什么要打码?人家都敢站出来寻找到了这么一个未标注生产日期的筷子了,这样的英雄怎么让人埋没?
那个小段虽然那啥,但是人家始终敢于面对,接受法院判决,这位 “顾客” 打着 “消费者” 的旗号,从那么大的一个商场里终于找到了一个没有注册生产日期的筷子,终于能完成 “某组织” 交待的任务了,于是毅然决然的去起诉的这时候连名字都不配有一个吗?我觉得不公平,既然公布了胖东来这个商场的名字,那么起诉者也应该公布名字,让大家都记住这位,以后哪个商场让他进去了,是不是都要更规范些?
这不就是文革时候扣高帽的手段吗,故意极端化最终让其失败。这是用这种方式,让已经成型的共同富裕方式失败呗,哈哈。这人真不一定是为了个人利益,背后还很可能有人支持着。
现在这种碰瓷式维权太多了,已经形成产业链。借着市场监管领域的规定,到处找问题产品,然后投诉举报复议诉讼一路到底,虽然不排除个别是真的消费者维权,但大部分都是奔着要求商家和解支付费用来的。
之前遇到过投诉人家卖的冥币说虚假宣传(投诉说没有天地银行)的,就问你离谱不离谱。
不就是找茬找事吗?
现在出门,沿街店铺,所有的一次性筷子,你能给我找到一个有独立包装且标注日期的吗?
非得盯着胖东来?
真是悲哀,这是一片怎么样的土地和人民?
竟然如此容不下一个闪耀着人性之光的企业?
难道我们就配吃地沟油,毒大米,干 996,007 的工作,而不能有一点向往么?
非要赶尽杀绝,置之死地而后快!
你看,胖东来这么一家对顾客,对自己员工无可挑剔的企业。
可以说是良心企业。
但是依然有人就是恶意去举报
就是想要破坏他。
一个本来对自己有利的企业,非要较劲脑子去搞破坏,
损人不利己。
“善良如此艰难”
敌人越反对的我们就越支持!
无良商家想群起而攻之,竟敢又双叒叕找了个托来搞事情?
这是不把老百姓放在眼里了?明抢?
看到胖东来和广大群众你侬我侬的… 酸劲上来了!想要给你们全搅黄咯?
让你们吃不了放心菜?用不了便宜货?
敌人如此明目张胆,那没办法了!
我要去胖东来大买特买啦!!!
以后只要别人搞一次胖东来,我就去胖东来消费一百次~
气不气啊?
想拿这种低劣龌龊的手段来驱逐良币,真当群众的眼睛都瞎了是吗?
2025 年了!
我觉得这已经不是过度维权了,属于流量碰瓷,没事找事儿
那么多免费筷子都不标生产日期,为啥就挑胖东来?它喝个奶茶,要不要看看吸管的生产日期,杯子的呢?
一罐饼干是不是需要每片上面都标生产日期,一盒鸡蛋也要每个都标?(现在确实有每个鸡蛋都标的。。。)那一袋米呢?
这种人纯粹浪费公共资源,且因为碰瓷成本极低,一旦起号成功,收益极大,你还不能说是诬告,光恶心你,你还拿它没办法
你猜这种人到胖东来看电影,会不会去退款?
你不说我都忘了,我刚在路上看见个井盖也没生产日期,我抱走研究一下
说到这,我想到了 4s 店的一种散称糖果!
好像也没有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家标识信息!
因为它是整个大包装里面拆下来的!
我不知道这能不能告!
不过我希望这群人雨露均沾,把 4s 店要给告了!
凭什么双标?
你们搞商战就搞商战,别搁这装消费者来这污名化维权两个字,别把找茬跟维权混为一谈,就因为有这种人,以后碰到无良商家正常维权的老百姓都可能会更加困难。
那我以后出去吃饭,是不是可以和商家这么说,虽然你的整袋大米上有生产日期,但你的卖给我的饭是分包装的,我的这一碗饭上没有生产日期,按照国家规定大米属于食品,应该要有生产日期。
正常点的话,饭店向我解释说明整袋大米的生产日期,我觉得应该可以了。
这个顾客也是,胖东来在你对一次性筷子生产日期提出疑问后,已经向你解释清楚了,这一批次的产品生产日期与资质的问题,我觉得正常人到这儿应该可以了。
我建议来哥不要搞同样的招数。有人讹诈报警就好了,没必要拿这个再说不干了别人针对你啥的。这种事儿抓不了安全倒是没问题。但内裤和玉石已经玩过了啊,不新鲜。
我觉得这个顾客起点还是太低了,包装上的日期就一定是正确的吗?
不能偷换包装给你?天真!
顾客应该起诉:
为什么每根筷子本体上没有生产日期和商家,
为什么每张纸巾本体上没有生产日期和商家,
还要普及到所有产品都必须有,
如每根香蕉本体上。每根针和每条线本体上,甚至每一粒大米上,
你管我怎样看,这些都是民众的知情权。
正如那句话,我可以不看,你不能没有。
建议该顾客重新起诉,告的对象应该是国家,别搞错了。
这事儿对于胖东来不算啥,就属于日常水平的碰瓷儿而已,根本不算个事儿。
但最崩不住的,一定是全国大大小小的餐饮馆子,还有众多外卖店,你就说你在哪家馆子或者点的外卖见过一次性筷子有生产日期的?如果这条路走通了,可以说随便都可以告垮一个小店了。
要说这是消费者个人行为,打死我都不行。
他真的是为了筷子没有标注生产日期吗?
不过是某些资本家看胖东来不顺眼罢了,因为胖东来不合群,每天都在啪啪打这些资本家的脸,所以才不遗余力的想各种办法,想要挤到胖东来。
不过你们找了半天茬,就找到了个一次性筷子的问题,这帮资本家也真的是狗急跳墙了。
这帮子资本家,送你们一句话:有本事明着来,别这么下作。
这就是纯找茬挑刺的,但是这也说明舆论对胖东来的宣传太满,给人一种十全十美的感觉,自然就有人来挑刺了,你看路边的早餐摊点,就算那个一次性筷子发霉了,有人会投诉么?
这是职业碰瓷人
北京超市很多郊区的小超市因为这种人太多被迫关闭的
他们每天都会去超市找各种违规,重灾区是果蔬类,熟食类,保质期短的
如果店长认怂,私了,他们会在群里分享,有更多职业碰瓷来
你要不认怂,那更耽误时间,最后也还是要赔钱,因为确实违规了
主要原因是郊区很多超市没有那么多人力做货架管理
理货员每天要检查所有货品难免出现遗漏,而一旦被职业碰瓷人抓住漏洞,造成的经济损失要由这个品类的组分摊
而且公司根本不会为员工背书,这也导致理货员是最容易离职的工作,而一旦有人离职,其他理货员要分摊更多的货架,那就意味着更容易遗漏
职业碰瓷人有正面意义
但是当他成为一门谋生手段,味道就变了
反向说明胖东来这条取经路,走对了!
职业打假人想碰瓷都失败了,这就是对胖东来最好的宣传。
要知道职业打假人几乎是不可能会失败,失败的话只有两种可能,一是这就是什么南山必胜客之类的大佬,二就是完全经得起查一点问题都没有的店。
那胖东来肯定是后者。
其实胖东来把这些案例全部收集起来做个页面,看看职业打假人用什么刁钻的方式去投诉它,都不可能成功,那就知道谁才是真正的人民企业家了。
原告姓名为什么要打码?是怕被大家打骂吗?
我可以去世界环卫组织起诉乌克兰和俄罗斯吗 ,他们发出去的导弹都没有环保检测报告,产生的废气对附近居民的生活起居影响太大了吧
首先,善良,是需要代价的。孰是孰非,一目了然,但是为啥出现这种情况?因为邪恶的一方一旦失败,没有惩罚而已。这正是家长们想要的,乐意看到的,羊群得需要猎狗和狼去管理,人可不下场。没有恶奴,何来青天大老爷?
是谁在围剿民营企业. jpg
胖东来蜜雪的黑报道居然能一个月交替连着上
按理说这个生产日期应该在贩卖时的最小单位包装上有标注,但这是免费提供的东西,既然不是消费者又如何能主张消费者的权利呢?
最近超级讨厌看到这种新闻 就和大衣哥的一样 。
也就是胖东来这种企业你可以质疑一下,换成某个爱国企业你质疑一下分分钟被打成罕见!这才是一个正常企业该有的样子。
这叫搞事情
我如果是法官,我会判决该顾客支付这双筷子,并且必须要以人民币最小单位进行转账,而且在每一笔转账都加注上固定的数字签名:这是付给胖东来筷子的款项 这几个字 且不允许以付款留言的方式
他怎么加这个数字签名是他的事
“善良如此艰难,远非我想象!”
人性的恶,尤其是资本在背后作祟的恶真的超乎所有善良人的想象。按照认为投诉者的逻辑让我买一斤苹果我也可以投诉,因为每一个苹果上面都没有生产耳机厂家。我买的所有的水果我都可以投诉。买一包大米我也可以投诉,因为每一粒米上面都没有生产日期。包括这名投诉者,也可以投诉他没有实名制,因为他没有把名字刻在脸上,刻在他每一处皮肤上。这样使人难以辨认他到底是谁在投诉,他到底是人在投诉还是鬼在投诉?
从法律人的角度,我觉得悲哀。
1. 我们司法资源都已经极度紧张的情况下,还要接受这种明显的恶意诉讼,占用了宝贵司法资源,必然也影响其他有正当诉讼需求人的权益。
2. 我们的司法制度对这种 “诬告” 可谓没有任何惩罚惩罚措施,这不仅会让正常的自然人、企业或社会组织承担不必要的时间、精力损失,更会把社会中本来不多的善良消耗殆尽。
3. 如果我们再不改革法律以及相关制度,一味的照搬西方 “法治经验”,那司法必然成为部分社会道德沦丧的帮凶。
为什么说我们法治落后发达国家一大截,主要是和稀泥的糊涂蛋法 G 多,对这种 “职业诬告人” 没处罚:把唯一的成本——良心付出后,剩下的全都是收益。
好人就该被枪指着?
在我们这儿,好人就该被枪指着!
有人爷爷想要没要到
有同行恼火我当着包税官贡那么多才有这个事业可做。你银子全散下去了,事业做起来了,名声还好了,还不需要天龙人庇护,你凭什么。东子想聚声望都挨嫖娼了,你给我等着
脸都不要了!
白吃白拿还要怪主家饭菜质量不够好,没有按照预期提供款待……
所有的行为需要有基本的规范,能够提供免费服务且是合规的配套服务,消费者需要做的首先是根据需求选择自己需要的服务,而不是吃饭砸锅,如此行为,意欲何为?
监督和期望过高的服务是合理需求,只要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应该不难享受到自己所需的服务。
如同书中的人的价值观让人难堪
意料之中,前两天突然弄出个莫名其妙的蜜鼠冰城热搜,当时我说按顺序下一个就是胖东来了,这不就来了?遇事不决就拿河南企业开刀已经是某些人和媒体的底层逻辑了。
这就完美回答了这两个问题:为何胖东来不在外地开分店,为何胖东来不开网店了。
因为胖东来的顾客群体是限制在某个区域的,经过长期的经营已经提高了当地消费者的素质水平。按照胖东来的服务模式和利润水平,如果开网店的话,坚持不了几个月就得亏本倒闭。
补充一下,我是做电商的,可以说从中国有电商开始到现在,经历了互联网上大家一开始不敢互相相信,到尝试相信,到顺畅网购。这么说吧,遇到太多 “特殊售后” 的买家了,
我之前讲过,我曾经服务过的一个店的老板是相信人性的善的,遇到退货只要填了单号,让客服立马就给退款。当然大部分都退回来了,然而你别碰到羊毛党,碰到几个羊毛党累计通过这种先退款后验货的漏洞 “薅” 了几千元的货。
因为电商是面向全国,当然大部分人都是善良的,但是即便是有极少比例 “特殊” 的,累计起来也是相当大的数量,所以我敢断言,如果真开网店的话,肯定会倒闭。
当然胖东来能做这么好,除了服务之外,确实给员工薪水是远远高于同行的,所以也促进了它的服务水平。
人之初,性本剑
蹭热度的最终目的就是钱
最终还是为了起号,带货。
所以保护胖东来的办法就是记住这个人,记住这个号
他卖什么我们举报什么
是不是觉得这个投诉挺无厘头的?
为了火一把,上来碰瓷自带流量的胖东来。
实际上现实中更无厘头的都有。
主要是因为现在投诉的成本太低了,主打一个有枣没枣打三杆子。
说到这里,我又想发一下在医院纠纷办遇到的给类型能够编成段子的投诉:
前一阵子,办公室搬家,和纠纷办成了门对门的邻居。
现在是夏天了,办公室级别不够没有空调。
我们几个科室只能是全天敞着大门,靠点过堂风续命。
这门都开着,自然对面说些什么,都能听的一清二楚。
这纠纷办天天的什么人什么事都能遇上。
有 93 岁人好好地就是有点肺衰,上你们呼吸住上几天院人就没了的,到院里来讨说法的患者家属。我记得喊的最大声的话是:“现在只要是让我们家老爷子活过来,我们一分钱都不要!!!”
有没看见门上贴着此门不通几个大字,也没看见门前的警戒线,一脑袋撞门上,要告我们医院设计不合理,必须拿一万块赔偿的什么都不懂的老年人。
有病房里殴打完医生护士,为了不让受伤的医生护士和医院起诉,疯狂找各种理由投诉医院(理由包括并不限于医疗事故、过度医疗、态度不好、官官相护、店大欺客、铺张浪费、奢靡之风、冷暴力、性骚扰)的弱势群体。(被打的医生是和我同一批进院的,柔柔弱弱的一个南方女孩,真是架不住我们这人高马大的东北悍妇乱泼疯掌法。)
有妻子住院期间和人跑了,被戴绿帽的愤怒丈夫,来医院讨要妻子的。有视频为证,眼看着妻子甜甜蜜蜜坐上情夫汽车,也坚决不相信妻子背叛自己。坚称是医院内部人给妻子下了药,然后把妻子卖了。
还有诸如地面太滑差点摔了一跤,吓出了心脏病啊;医生 / 护士态度不好,吼患者啊;医院规划的不合理,住院做 CT 还得推到其他楼做啊;医院卖的药比外边药店卖的贵啊…… 总之是五花八门,算是让我开了眼了。
说个最狠的投诉,患者家属打 12345 投诉我们医院的纠纷办,投诉的理由是:医院的纠纷办工作人员,不帮患者家属写起诉医院的材料(家属岁数大,没文化,不会写)。
有关任何胖东来的话题,所有人只需要关注一点,唯一的一点!
大家可以对比,可以监督,可以举报,可以维权…
如果走不出来,在胖东来没有换老板之前
一切的负面新闻,九成九不是碰瓷的,就是同行干的
因为一个非常简单的逻辑
中国人只搞中国人!
只要一天胖东来出不了省,他的质量就没啥可担心的
因为他的中国同行们,比你们还要严苛!!!
真有把柄,他们比你们反应更快,更激烈!!!
因为他们巴不得胖东来 go die
因为我懒,平时在家也只买一次性筷子。
然后我看了下,我买的筷子,和胖东来提供的一模一样。
好了,这下放心了,下次继续买。
这个是不是故意找茬啊?
大哥,这个是一次性筷子啊,拿着这个要求,全国一次性筷子公司全得破产吧?
包装箱标注不就行了?
再说了,一次性筷子多便宜的东西,拼多多上我搜了一下,1000 双,只要 58.8,2000 双,110.8,也就 5 分多一双,这么便宜的筷子,你要求他打印生产日期,你不是故意要求他破产吗?
你怎么不要求每根牙签,牙线,甚至米粒,面粉也飚生产日期? 这不是故意找茬的吗?
更搞笑的是,这个一次性筷子是免费的,一般人真不会在免费商品上这么关注,我也怀疑会不会是碰瓷的。
再这么搞,我都快怀疑胖东来专门在做事件营销了。
好人,好企业标签,越贴越瓷实。
大家猜猜,胖东来一次性筷子长什么样??
请指出下面两双筷子的差别。
差别就是:在上面那双筷子是之前在胖东来买的,十几元左右 8 双的筷子。
下面那双长得比较新的,是我前天晚上去吃饭,他们给的 “一次性筷子”。
我只买了 5 块钱的一个饼。
这…… 这一次性筷子,怎么和我买的正经筷子长得一模一样啊??拿回家我还用力撇了撇,发现很结实。
所以,大家可以猜猜他们这种一次性筷子多少钱一双。
奶茶店的天塌了,附赠的吸管有生产日期吗?用的杯子有生产日期吗?封口的膜有生产日期吗?
因为一双一次性筷子没有标注生产日期,消费者起诉店面。这到底是消费者维权意识觉醒,决心要整顿市场。还是鸡蛋里挑骨头,故意挑事?就为了一双免费的一次性筷子,有必要吗?
8 月 28 日,有消费者称胖东来的一次性筷子没有标注生产日期,并对涉事的新乡胖东来门店进行了起诉。今天,胖东来新乡店对此事做了回应,表示会依法应诉,积极配合相关工作。
并且胖东来新乡店对消费者在社交平台发布的投诉受理动态下回复称:此前已当面沟通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续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介入调查也没有发现任何质量问题。当事人则回应称:国家规定筷子要有生产日期,虽然你们大包装上有,但是拆零了的小包装没有,我怎么知道你们什么时候生产的。
对此,有人多网友觉得当事人是故意挑刺,挑毛病。人家免费提供,已经属于仁至义尽。有时候去街边小店吃粉,偶尔拿到一双筷子都有发霉的,谁会去计较这么多,再换一双就得了。还有人认为这是竞争对手故意找人搞事,或者是当事人故意利用胖东来博取流量。
虽然说网友们是骂得很爽了,但是我们也不得不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角度去看待这件事。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说,一次性筷子属于限期使用产品。不管是包装箱还是在单个筷子包装上,都应该标注生产日期,让消费者有知情权。由于受天气影响,以及保存措施是否得当,都会影响筷子的使用安全。特别是在南方地区,由于天气潮湿,如果一次性筷子保存不当,是比较容易发霉的。
我们回到事件的本身,如果是该店面平时生意比较好的话,基本上一箱筷子也不会用很久就会用完了的。发霉的情况,基本上不会发生。当事人如果是拿到一双认为不够好,或者是感觉过期的筷子,换一双就是了。而为了一双筷子打一场官司,我们不能说他错,只是大家都觉得没有这个必要。
还有网友担心,经过这件事,以后那些食品店都不敢免费送筷子了。其实这个担心完全是多余的,食品店不可能不给顾客提供筷子的,除非他不想做生意了。只是说,商家以后可能会改用小包装有生产日期的筷子,或者是筷子、勺子、牙签、餐巾纸配套的那种高端一次性筷子。虽然说也是免费送给顾客的,但是这个费用一定会通过餐食价格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胖东来免费筷子无标签被顾客起诉
胖东来迟早是女权冲的对象。这些人和禁烟大使,让鲁迅戒烟的,举报高铁马桶盖的是同一批人。
普通人只是觉得她们是事儿。其实这些人是自发组织起来的一个去中心化的组织。
和去砸狗肉店,截停运狗车,也是同一批人。
东来叔很尊重女性,但是他的一些言论和行为是对极端女权刺激性很大的。他在女权眼里很有可能是一个男权社会的大爹形象,肯定是要冲垮的。看着吧。
胖东来活着就是资本主义分配制度的眼中钉肉中刺。
按岗位分配利润就是最接近按劳分配的分配方式,只要在这个公司你就能在人力成本之外分享公司的利润,也就是剩余价值。而资本主义想要分剩余价值就是要股权,也就是先要有钱或者有资源去换股份。
普通人没钱没资源但是可以有能力或者体力,可以凭自身获得更多的剩余价值,实现所谓原始积累和阶级跃迁——生活有盼头。而在资本主义分配制度下普通人没有原始积累,只能被剥削剩余价值,绝大部分人只能躺平,但是各种柚资、二代、阀们,可以永远骑在上面,只要在资本主义的分配框架内。
而一个活着的胖东来就是证据,社会主义的分配制度也可以活得下去而且可以活的很好。中国足够大,总会有真心想学胖东来的会成功成为第二个的。或者说因为想成功而走上真正胖东来的道路。这样的公司多了,没资本和权势加持的人才就会大批被吸引过去,攻守之势就会改变,资本主义的根就断了。
所以会有无数苍蝇去全方位无死角的找胖东来的问题,可能有更多想学胖的人已经死在了这条荆棘路上。这样的事情以后会越来越多,越来越离谱。这是一场你死我活的斗争,分配方式是经济基础的重要组成部分,决定上层建筑的那个经济基础。
**就国内这营商环境,难怪有钱老板都往外跑。**你正经经营,做得比同行好。别人还会给你泼脏水。收买各种 KOL、KOC 来黑你。参考特斯拉维权女车主。
还有一家行业百草枯,开车抢客户,放干扰设备干扰信号,在外网买水军黑同行,抢注同行商标,就不多说了。
在国内学会正经经营的同时,还要保护好自己。
肯德基麦当劳喜茶奈雪星巴克的吸管和搅拌棒上都没有标注日期,请你一起起诉
这种人明显就是送人头的,为得就是继续让胖东来打响知名度。
好处是:碰瓷一下胖东来,让未来全国的所有一次性筷子都打上生产日期。是一件他自认为功德无量的事。
这里简单说一下,我这里也有一个伟大的发明,给所有商品的条形码上面,附加一个生产截止日期,超市结账的时候,扫码的时候,也会自动检测一下生产截止日期,如果商品过期了,机器就会自动进行提醒,这样的话,过期商品从根上就卖不出去了。超市入库的时候,如果是扫码入库的,也会每过一段时间就提前精准提醒一次要处理哪些临期商品了。
子曰: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敲诈勒索胖东来这不是第一次,肯定也不是最后一次
这个顾客真是人才,白吃枣还嫌枣核大,免费提供的筷子,还要商家标注生产日期。请问你在外面餐馆吃饭时,会要求看商家的筷子生产日期吗?简直就是无理要求,下次不要提供免费筷子,让他自带筷子。这个顾客就是想搞事情,法院不支持其诉求是对的,要不然以后生意都没法做了。
看吧、总有些狗东西见不得光、不知道是不是背后有人给钱让他做这样的缺德事!个人觉得这种狗屎一样的东西就应该抓出来判刑杀鸡儆猴才能避免后续再有此类事件发生!
这样能胜诉的话,那对两个行业会产生非常大的影响。
一个是筷子生产企业,如果每根筷子都要印生产日期的话成本肯定要增加。
一个是餐饮行业,小到路边摊大到五星级酒店都提供筷子吧?
有个成语叫做吹毛求疵,吹开皮上的毛寻疤痕,比喻故意挑剔毛病硬找差错。可知在古代就有这种奇葩了,有的是为了讹钱,有的纯粹想刁难别人取乐,还有就是心理疾病了——类似于没事就经常洗手,总认为手上有细菌的精神过敏者。
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
无耻是无耻者的通行证。
此类情形屡屡发生的根本原因:碰瓷的成本低,易实现,门槛低。侵权行为被追责的可能性低,侵权造成的损失举证困难,后果难以量化。最终还能以弱势个体的姿态服软后承担很低的后果,红内裤姐和玉石哥就是前例,毕竟互联网的记忆就几天。
但对于胖东来而言,承担无妄之灾的成本是很高的,不理不行,要理就要投入非营运的高额成本,应对不当还会演变成一场公关危机。只能说,无耻之徒洞察了这个世界 bug,把无耻本质发挥的淋漓尽致。
我不用去查啥啥国标,法规,以及胖东来的各种证明。仅仅只凭普通人的基本判断,就能知道这个事件的根源。恶之花的绽放,离不开纵容的土壤。希望这个世界更多的普通人,对善良者相对以待,毕竟公德良俗很多时候足以弥补法律的不足,是我们称之为文明社会的底层救赎。
因为筷子没标签就起诉胖东来的真的太 XX 了,这不会又是哪个社会团体的志愿者吧,那么多严重损害公共安全的事情不去起诉总是盯着胖东来鸡蛋里挑骨头,这种人不是蠢就是坏 [赞同]
PS: 我之前建了个聚焦国际战事吃瓜群,对国际军事感兴趣的童鞋可以申请进群沟通吹牛。
入群方法,关注我公众号然后后台发送 “入群” 二字即可。公众号名称:白甫先生
6。蹲个后续。
那些杀不死你的,终将使你更强大。
这个消费者对胖东来质量管理的要求已经到了令人发指的程度,叔可忍,婶不可忍。筷子是免费提供的,而且是少见的良心产品,且包装箱有完整标识信息,你还碰瓷?
如果真的在每双筷子上标识生产日期,是否还要加保质期到期日、厂家?那就要增加很多成本,而这种成本最终也是要分摊到每个顾客头上的。这个消费者难道不知?
但是愤怒归愤怒,如果理性看待,这种吹毛求疵的 “挑刺者” 的出现,对胖东来未必就不是推动。
换一个角度来看,有这样的极端挑刺,并且始终存在压力,这是一个企业不断完善质量管理的动力所在。“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有持续不断的 “挑刺”,企业才能不断前进,这是永恒的道理。
这样的投诉,会倒逼胖东来更加严苛的注重各个环节。
更重要的是,这种炒作,只要应对有礼有节,反过来不也是在宣传胖东来吗?它使胖东来的企业形象越来越伟光正,越来越受关注。这 “泼天的富贵”,有时候也会从敌意中产生。
三峡工程建成后,有讨论说最应该感谢谁,其中一个回答是,要感谢那些反对的声音。正因为有反对的声音,才能使工程建设尽可能考虑周全。
所以,没必要焦虑这种 “鸡蛋里挑骨头” 的投诉。只要你心态摆正,危机就是最好的机会。
有个语文杂志,命名存有争议的,叫个《咬文嚼字》,是专门 “挑刺” 各类语病的。这种杂志的存在,是祖国语言健康发展的不竭动力。
所以,胖东来胜诉就好,网友们没必要过于严厉的指责那个消费者。相反,我们还期待有这样的 “挑刺者” 的存在,他是这个世界的有机组成。
如果这件事情被判胖东来输了,那全国餐饮行业,以及提供便利筷子的单位,全都关门大吉,别干了。
我不知道是谁在背后搞胖东来,但因为一双免费筷子如此大动干戈,还是希望有关部门好好查查这个起诉者,看看他最近的资金情况。
从法律上来看没毛病
依照目前胖东来的情况来说,也不至于出现过期筷子
但是根据我的经验,这种最小包装没有保质期的东西,在微小企业里面,就不好说了
这位奇葩这辈子别吃米饭了
按 TA 这要求
每个米粒都应该打印上生产日期
我就说一句: 为众人抱薪者,不可使其冻毙于风雪
当我们早已经习惯了 996,007,35 岁 “被优化”,认为这是一种正常的规则时,可曾想过这个世界本不应该是这样的
早在春秋战国时期,我们的祖先就在《礼记》里写到:“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少有所长…… 是谓大同”。到了近代,中山先生提出 “天下为公”,再到后来我党提出的消灭剥削,实行无产阶级专政,这一切都说明了曾经有人为实现那个伟大的理想而努力
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很多人忘记了曾经的理想,将剥削,压迫视为理所当然的事情
直到网络与智能手机的普及,大家才知道有一家企业叫胖东来,这家企业没有忘记初心,一直在用最大的真诚对待每一名顾客,每一名员工。因为有胖东来,大家才知道原来 996007 并不是理所当然,一家企业也是可以不加班,可以把一多半的利润分给员工
然而胖东来的存在,注定会让某些蝇营狗苟之辈睡不着觉。为了消灭胖东来,他们可谓是挖空心思无所不用其极,从早些时候的 “胖都来” 再到今天的筷子闹剧,那些妄图污蔑胖东来的人,吃相之丑陋,行为之恶劣,可谓是人神共愤,天理难容
但是我始终坚信,这些小丑的所作所为,最终都会失败的。君不见桑卡拉哪怕是杀害,布基纳法索人民依旧立着他的雕像,更何况胖东来已在许昌本地立足快三十年了,现在又通过庞大的互联网让全国人民都认识了他们
最后,请允许我为胖东来赋打油诗一首:
紫气东来满眼春,魁魅魍魉皆消散
春风杨柳万千条,六亿神州尽舜尧
致富金点子 1:
“你们餐馆的蒸大米没有标注生产日期,我要维权!”
“我们的大米是整袋包装的,袋子上生产日期是没问题的。”
“但是你们是拆开蒸的呀,我怎么算出来每一粒米是不是过期的!”
致富金点子 2:
“我刚喝进去的那口水,没有标注生产日期,我要维权!”
“那瓶水是整瓶包装的,瓶子上生产日期是没问题的。”
“但是我是分口喝的呀,我怎么算出来每一个水分子是不是过期的!”
致富金点子 3:
“你这碗牛肉面里的牛肉没标屠宰日期!我要维权!”
“我们用的是正规屠宰场供应的冷鲜肉,检疫合格证明和屠宰日期都在后台备案,随时能查。”
“可我吃的是切好的肉丁啊!我怎么算出来这每一小块是不是来自同一天屠宰的牛!”
我同学在老家给别人修电脑
有一回
给人装了系统之后
这个人举报我同学装盗版系统
要求给他赔偿 500 块钱
不然就举报到工商那边去
我说了,职业打假人,基本上就是在打路边小商贩,淘宝小店铺……
这种人我们这边一般称呼为信求。
像极了一个苍蝇找不到蛋壳上的缝,哭诉蛋壳太滑了可能会把自己摔伤。
什么过度维权,往小了说,这叫维护合法权益!往大了说,这叫为民请命!
都是人,凭啥你胖东来就可以名利双收,让这么多人都喜欢。你倒是有诗和远方了,我就剩眼前苟且,这哪能忍,必须搞他。
搞成了,我名利双收。搞不成,大不了道个歉,赔点钱,我不还是火了?有赚头!
我是文明人,咱要的是流量、是名利,要命的事?
我只是坏,又不是傻……
人红是非多。
只要你红了,代表着你占据更多的利益,占据更大的蛋糕,你的同行,你的上下游就会眼红,开始想各种办法搞你。
中国有句老话:财不外露。不就是这个道理吗?
在经济下行的今天,各行各业都在挣扎前行,突然暴露出你胖东来发展的红红火火,你不招惹是非谁招惹呢?
胖东来现在名声啥都有了,下一步应当低调发展,大隐隐于市。
人性的恶体现的淋漓尽致,胖东来太老实了,凉皮事件直接补偿都退了 1000 万,举报的人奖励了 10 万
导致一部分人想钱想疯了来碰瓷,才有了后来的掉色红内裤事件, 包括本次筷子事件,动脑子想想,这种成箱售卖的一次性筷子上,有哪个上面标了生产日期的,但凡无利可图,他能不怕麻烦做到这份上? 除非他没点过外卖,不然有他举报的
顾客给胖东来又拉了一遍热度,说明胖东来只能找茬才能找到所谓的问题,感谢胖东来改造了永辉,虽然不如胖东来但是也比较以前强多了。
于东来是穿越回来的人,这种企业是未来企业的标配
今天 8 月 30 日~
服了中心反映,别人态度很敷衍说,我们现在去下架~ 就没了
过了 2 分钟,我提要求,要求超市给我儿子一张表扬奖状,对方面露难色,说,要请示上级!!
半小时回电,要了我儿名字,说制作一张奖状,放在收银台,过两天让我自己去拿~
就这售后服务!居然有脸在超市门口打广告,学习胖东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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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月 29 日,记者致电新乡胖东来门店,接线工作人员回应称:经过核查,一次性筷子在外包装上已标注了清晰的标签信息,具备厂家出具的质检报告等材料。与顾客当时进行了沟通,并提供了相关材料。后续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调查后也没有发现筷子产品有质量问题。
格局小了,这人应该去起诉胖东来没有在每粒米上打日期。
说实话,这样的环境还能有胖来这样的企业也真是难为他了。
很多分小包装的产品,因为体积位置等原因没有标注相关信息是合法的,要在打包装标识清楚。出售的最小包装必须必须有清晰标识,使用的话不限制。这里的免费筷子并不是销售,只是一次性消耗品,这种案件法院受理纯属破坏营商环境。
有些国人真的坏到根上了,真的坏出人的想象力极限了,这要是顾客能打赢,大家以后点了外卖或者去饭店给你的一次性筷子没有生产日期,你也照做,过不了多久,餐饮行业全部都不免费提供一次性餐具了。然后再衍生到其他品类,再来一遍相同的操作。
好人不能被人用枪指着。
是觉得胖东来太善良?还是某人太矫情,觉得筷子没有生产日期是件 “了不得” 的大事?已经关乎到自己的身心健康?
原先,我可能会认为是后者,但在 “内裤姐”事件之后,我发现鲁迅先生那句 “从不忌惮用最大的恶意,来看待世人” 这句话颇具深意!
这种行径,已经不是所谓的 “过度维权”,而属于故意挑事了!
免费发放的一次性筷子没有标注生产日期,且是筷子本体上没有雕刻,筷子的外包装上是写着的,这样就要被起诉,那国内生产筷子的企业、工厂有多少算多少,都应该被起诉!
只能说,现在很多人盯上胖东来了!
为什么呢?
给大家最直观的数据就懂了。
看完胖东来的数据,咱们再来看看我们最发达的大上海在同类上的数据吧!
如果此人胜诉,明天去天津挨个饭店吃饭,挨个饭店告,挣够 1000 万我就收手
这就是纯没事找事,满大街没有标注生产日期的一次性筷子多了去了。这人不去碰瓷那些店铺,唯独去找胖东来,什么成分不用分析了吧。
毕竟现今胖东来作为国内大型商场声望排前三的存在,任何新闻都有泼天流量。其作为一个企业来说肯定有做的不好的地方,但不足以大到影响路人缘。而不知情的路人经过争议性事件,略一了解胖东来做过的事,就很难不喜欢这个企业……
这就陷入一个宵小想靠碰瓷胖东来赚流量,但胖东来流量越来越多,宵小越碰越糊的情况…… 在国内现今舆论环境下,也颇为奇特了(笑)。
不过不建议造神,任何人 / 企业都有经不起推敲的一面,毕竟现在雷布斯去诬汉大穴图书馆,高低也得通告个骚扰才能放出来(哄堂大孝)。
善良如此艰难,远非我想象!
你们发现没?于东来先生越来越有佛像了。
以后要不要连超市内的空气都要标注好?
我觉得他告不下来,但是胖东来要注意这里可能会有一点点的瑕疵,同时这个瑕疵是很容易弥补的。
根据中国法律,限期使用产品,比如一次性筷子,需要在包装箱上注明生产日期,这一点胖东来已经声明无问题了。但是筷子拆开售卖后,法律要求在显著位置标明生产日期。显著位置是什么?这里对一次性筷子没有额外说明。因此我觉得他可能告不赢胖东来。
但是胖东来如果从谨慎的角度出发,如果参照食品安全法对散装食品的要求,是要在货架上商品摆放位置标明生产日期的,因此,胖东来可以在一次性筷子摆放的货架位置上的标签上注明生产日期,以弥补上最后一点瑕疵,毕竟这弥补方式成本很低。
我还想搜下他的号,发现搜不到,有人知道是哪个平台发的吗?我都想好之后内容发什么了。
去胖东来买饮料拿根吸管,询问吸管为什么不印刷生产日期,起诉胖东来。
去胖东来试吃零食,询问试吃用的牙签为什么不印刷生产日期,起诉胖东来。
去胖东来买水果,称重的时候询问水果为什么不印刷生产日期,起诉胖东来。
去胖东来买珍珠奶茶,结账的时候询问珍珠上为什么不印刷生产日期,起诉胖东来。
下周就回,还是国内好挣钱,余姚的河南人安徽人甘肃人陕西人青海人,你们的面馆等着吧,我一个个的起诉过去
顾客起诉胖东来免费筷子未标生产日期,胖东来则声称包装箱已标注。
根据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整箱食品生产日期标注以后,箱内的单独食品是否需要标注生产日期,主要取决于箱内单独食品是否为最小销售单元 。如果箱内单独食品是可单独销售的最小销售单元,那么每件独立包装的食品标识应当分别标示生产日期 。胖东来提供的免费筷子,虽然说是免费提供的,并不是用于销售,但由于其免费筷子的提供往往是和自己相应的食品销售相关联,而免费筷子单独包装上面没有标示生产日期,包装上面属于有瑕疵,因此这也存在着一定的法律风险。假若免费筷子单独包装上也标示有相应的生产日期,则胖东来将不会有任何法律风险。具体结果怎样,看法院最终的判决吧。
过度维权 ×
寻衅滋事 √
蹭流量起号 √
见不得人好 √
药品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是印在最小销售包装上的,最小使用单位不会印有,所以药品是假药。为什么不去投诉药厂?因为药厂会上手段收拾它们
新能源车的生产日期只有铭牌上有,车身大部分供应商的零件上没打印生产日期,所以这车也是问题产品。它们为啥不敢投诉这些车企?因为车企真的让法务部上手段啊。
它们选胖东来讹,明摆着就是欺负胖东来不会上手段嘛。
以下内容来自 A
一次性木筷子有对应的国家标准,且需在外包装而非筷子本体上标注生产日期。具体规定如下:
1. 现行主要标准
- GB 4806.1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竹木材料及制品》:对一次性木筷子的原料、感官、理化指标、微生物限量及标签标识等作出强制性要求。
- GB/T 19790.1-2021《一次性筷子 第 1 部分:木筷》:针对木筷的技术规范(如尺寸、外观、含水率等),并在包装标志中明确要求标注出厂日期和保质期。
2. 生产日期标注要求
- 无需在筷子本体标记:标准未要求将生产日期直接印刻在筷子本体上。
- 必须在外包装标注:根据 GB/T 19790.1 及 GB 4806.1-2016,最小销售包装单元(如每袋或每盒)需清晰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名厂址等信息。例如,每箱制品需标明 “出厂日期” 和“保质期”,零售包装(如独立包装的筷子)也需符合此要求。
3. 违规后果
若外包装未标注生产日期或信息不全,可能违反《产品质量法》第 27 条,面临责令改正或罚款。
结论:生产企业无需在筷子本体上标记生产日期,但必须在最小销售包装上完整标注。
结论:投诉者如果是购买小包装一次性筷子,包装上没有,则存在违规。
如果投诉者是使用超市提供的一次性筷子用于配合熟食消费,则胖东来需要提供包装信息以应对投诉。
真无聊,
按这个逻辑,
每根牙签上都得标个生产日期。
做买卖的都知道,专门有人挑商户的毛病,然后举报给市场监督管理局。然后管理局的人就会过来协调,说让商户赔给举报人点儿钱,举报人——我不知道那个词儿怎么说——就是撤诉的那个意思吧。
比如说,我朋友开了家连锁的花甲粉店,店里的东西都是加盟的甲方给提供的,包括一款农夫山泉的矿泉水。结果有一天就被举报了。那个人点了外卖,收到后说矿泉水是假的,说正常的写的是 “引用水”,没有写“矿泉水” 的。然后监督局的人就给我朋友打电话,说这个举报人是专门儿干这个的,你拿点儿钱吧,大家都省事儿。那个举报的一开始要 1000 块钱,后来朋友拜托监督局的人给说和,降到了 500 块。然后朋友只好拿钱了了事,不然就面临着查店啊什么的,大家都麻烦。
我不知道朋友店里的水是不是确实不合规,我也不知道监督局的人是不是跟举报人勾吃。但是从我朋友的描述中,可以感觉到监督局也很无奈,这种现象也非常多。
我不知道这种现象对老百姓来说是好事还是坏事,但是我感觉不正常。
他怎么不说餐巾纸上也没印生产日期保质期,厕所里的肥皂要不要也印上?厕纸要印吗?要不要每个馒头和大饼上敲个章?那奶茶纸杯和吸管上要不要也印上?那食品包装纸的生产日期呢?这么算来,确实是一个大工程啊
职业打假人讹钱来了,熟悉打假人的都知道,就是通过不停的举报起诉你,浪费你时间精力和法律资源,最后你不堪重负,请他做公司顾问,一年给个几十万顾问费当保护费,他就不折腾你了。
败诉不太可能,我国餐饮业目前就没有做到筷子全面标注生产日期,不要说河南了,北京上海也做不到。法院法官这点常识应该还是有的。胖东来本来流量就大,如果起诉通过,那全国餐饮业推进整改?
讨论这件事本身就是给 “内裤姐”、“筷子哥” 这类东西制造流量,而谁最需要流量呢?无疑是各种社交媒体平台(包括知乎)以及事件背后专业团队,所谓舆论不过是人家随意操控的牟利工具而已。
当所有人都不正常的时候,一个正常人就变成了精神病…… 希望河南的人民群众 顶住这些 “资本恶手” 希望胖东来模式能推广到全国去,希望祖国能回到那个 社会风气质朴的年代。
事件起因:一位顾客因胖东来免费提供的一次性筷子在单个独立包装上未标注生产日期,认为这侵犯了其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遂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胖东来回应:新乡胖东来回应称,筷子的大包装箱上已清晰标注了相关标签信息,并具备厂家出具的质检报告。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调查后,也未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他们表示会依法应诉,积极配合
胖东来免费提供筷子本是好意,且大包装有标注、质量也无问题。顾客此举有 “吹毛求疵” 或“过度维权”之嫌,甚至不排除是“职业打假” 行为。
胖东来 1995 年成立,到现在已经诚信经营 30 年了。
于东来认为,“自由 · 爱” 是企业文化核心。公司将 95% 的股份分给员工,提供远高于同行业的薪资(例如在河南平均工资 1500 元时,胖东来员工能拿到 4000 元)、每年 145 天的假期、强制年假,甚至还有 “不开心假”。公司希望员工能享受生活,用更高的激情投入工作。
在我国,这样的企业真的不多了。希望个别人不要为了个人利益再去刻意诋毁胖东来了。
我预测,以后这类的事情还会有,但是大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一件事谁是谁非大家心里都清楚,所以一些人不要为了火而去刻意碰瓷胖东来,“两个小段” 的前车之鉴可以参考一下。
专业碰瓷的吧,虽说是一次性的筷子,但是起码都是包装好了的,还是在有保障的场所提供的,谁会拿自己的名声来搞事,在外面餐馆吃饭的时候,你见过谁给筷子打上标注的,还不是痛痛快快的就吃起来了。矫情过头了
对这种人,建议胖东来硬刚到底!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国内企业的崛起,让某些人香蕉人打心底不舒服,处心积虑作妖……
我建议以寻衅滋事罪追究此人的法律责任,这次可不是什么口袋罪,而是正儿八经的寻衅滋事
我感觉自己年近四十仍然属于愤青,遇到看不惯的事情,总要义愤填膺的说上一通。
胖东来这家企业做的属实好,不论是对前来购物的顾客,宾至如归,亦或是对自家员工做到了绝无仅有的体贴。超市内的商品真的做到了精挑细选,货真价实,敢问全国或者全世界哪家商超能做的这么好?
可就是这么一家优秀企业,总是遭到无端指责。今天是和田玉事件,明天是水质事件,这又来了一个挑筷子没写生产日期毛病的顾客。
不知道这位挑筷子毛病的顾客来自于哪里?许昌的暂且不论,如果他来自外省其他城市,我想问一下,你们那的超市每根筷子上都标生产日期吗?麻烦你再去检查一下你们那超市其他商品的问题,看是不是比胖东来的多?真有点鸡蛋里挑骨头的意思,我们国家好多优秀企业就是这样被搞死的。
我实在想不明白,为什么社会上总有这么一类人,喜欢挑各种毛病,往严重说,是不是别有用心?树大招风这句话用在胖东来身上再正确不过,希望胖东来能够坚持把自身做好,击破任何流言蜚语,重击那些无端挑事的人!!!
这位顾客身上没有出厂日期,只有身份证上有出厂日期,不行,该起诉
我去饭店吃饭,饭店的各种调味品要不要给我展示生产日期?要不我怎么知道给我做的饭里面用的调味品是不是过期的。这些东西是食监局日常监督的,我们消费者也有权利去查看。
职业碰瓷人,恶意举报,投诉。
这种人在当今社会并不损失诉讼费,因为它要的是流量,它可以依靠流量赚盆满钵盈。
所以对于这种人应该怎么办?敲诈勒索是否适用?毕竟我不是法律专业的人。
总之我们必须立法有相应的法律解决这种恶意举报,起诉碰瓷得到流量的行为。这种行为把正规的公检法搞成他的白手套。浪费公共资源,损害社会公信力。
应该让这些 “善良如此艰难” 的恶人得到应有的报应,严惩严办,杀一儆百,不应该让劣币驱逐良币。
我们普通人有必要维护胖东来,因为它拥有很多大家对终极社会主义美好企业的定义的特质,在中国广袤的土地上,即便我们无法成为它的员工,但它的存在是一种指引、灯塔,告诫那些只靠压榨剥削获利发展的企业原来优待员工也可以赚钱,相信它的光终有一天普照我们。
这是 “免费筷子”,这孙子是不是不知道 “免费” 的责任区间?
不病、不残、不死,人筷子是个啥属性都和你无关!
信不过,你可以不接受 “免费服务”。
对于这种既浪费司法资源,又破坏社会秩序的 “玩意”,需要的是严厉的惩罚。
剥夺任何媒体平台的注册和发布资格,时间不少于 3 年。
承担胖东来的一切相关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等。
说个可能不完全相关的事情,就是旁观粉圈多年,娱乐圈、车圈、手机圈等等吧。体会出一个规律。就是一方面,低端的粉丝不但不能给被粉者带来任何的助益,往往还会给招来很多大众的反感;反之另一方面,低端黑粉的拙劣表演反而会给被黑者带来很多路人好感。比如这次,我一个对胖东来虽保持好感但整体还是理中客的人,也不免对其再次增加了好感。当然,据说也因此有反串的红粉和黑粉,那就不得而知了。
炒作嘛,
胖东来认真应诉,
官司赢了之后,让对方支付律师费,诉讼费和商誉损失费,
让他知道一下炒作的代价。
有人说,
你怎么知道人家炒作?
很简单,
只要你看看他的经历,
他高过不卫生的外卖吗?
他因为筷子问题,起诉过别的外卖和商场吗?
就是职业碰瓷,
一物降一物…
此外,也就欺负好欺负的,
你看小米充电宝,杭州地铁,新加坡地铁,厦门航空…
除了感恩,有人闹吗?
米车多大的电池,卖得那叫一个好。
他怎么不要求每一根面条上也刻上生产日期,那样吃着多放心啊
我对国内的消费市场越发觉得……
这行为应该是 “碰瓷” 的,毕竟要不然还得重新补充法律条文才行。
他们不去挑其他家,而找胖东来是有所针对的,毕竟……
其他家公司都不拽他们的。
比如,他们不去纠结——“祖传秘方” 里有没有 “复方甘草片”,或者其他的不应该加入到食品里的。
比如 “云南白药” 的配方是没有公布的,但在美帝是有公布,当然没有经过 FDA,所以只有当……
比如早先的 “连花清瘟” 真有效果?我本家院士都……
这个世界有毛病的、没事找事的人怎么这么多?
不知道举报者出生后,他老母给他身上标注生产日期没?每次打疫苗盖检疫合格证没?
哗众取宠,专业碰瓷
他也挺闲的,不嫌起诉麻烦
是不是觉得只要起诉了,多少能薅点羊毛
或者能火一把
如果只是对这个筷子的日期有疑问
直接找工作人员询问
他们自然会解释,会给你看
胖东来是会认真对待顾客的问题的
有什么建议也可以提出来
什么情况才能一言不合就起诉
这人就像前几天投诉鲁迅绍兴纪念馆抽烟的照片一样,
实在不理解,为何现在做一件好事这么难?
什么事都要投诉,整吧投诉当成兴趣爱好了吗?
用个人习惯,来投诉这些不存在的问题,这就是没事找事,更是一种病态的扭曲心理。
这位所谓的 “顾客”,是哪家创业太子爷的手下?
谁查一下?
机长,舰长,电站,能源,烟草,大使馆都塞不下了,
现在准备 “创业” 吃私企了?
想吃 B 站,想吃蜜雪,想吃东来……
哎…… 还是拿钱去加拿大飙车,去美国抽烟吧,也省事儿……
从实际情况来说,像筷子这类随餐附赠的消耗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信息通常都印在运输时的大包装箱上,而不会逐一标注在每件独立小包装上。这确实是业内常见的做法,也符合基本的商品信息标注规范。
再说,我们平时去饭店吃饭,有几个人会特意去检查一次性筷子或者餐具包装上有没有印保质期?基本都是拆开就用。
所以这位顾客的行为想都不用想,肯定是带着某种目的性的 “碰瓷”。
这种人我们能做的就是集体帮它上热搜。从它起床睡觉吃喝拉撒 24 小时全民监督,任何时刻任何事件,哪怕它出门先出左脚右脚我都要指出它不合理不合法
这人也就碰碰大胖,知道人家不敢拿他怎么样,去餐馆敢这么搞,人家分分钟打死他。从侧面也说明了,碰瓷讹诈胖东来成本很低,良善在世间不易,太善让有些披着人皮的妖魔鬼怪开始渐渐显露本来面目
真是树大招风,一大群不怀好意的人拿着放大镜在胖东来四处寻找,企图找到一点能赔钱的地方。我想我要是老板,真心累啊,一个超市那么多商品,那么多项目,怎么能保证一点纰漏都没有
用过筷子这么久,从来没看过筷子要标注的。
如果筷子要,无形中要增加很多工作量
比如穿肉的竹签
比如冰棒的木棍
就好像你问为什么你不从这条路走
条条大路通罗马
有时候感觉真是多此一举
或者说有些人吃太饱
或者说别有用心
或者说人红是非多吧。
红楼梦里面有一个小角色,作者给他起的名字: 卜世仁。
上次见到这种,是投诉淄博烧烤的签子。连夜统一更换 304 不锈钢签子了。
胖东来的一次性筷子在国内算最好用的一批。但是资本就是这样的,好人会被排挤。
这已经不是普通的友商了,必须出重拳 。
树不要皮,必死无疑,人不要脸,天下无敌。
总有同行见不得别的公司兴旺。
总有人见不得别人过得好。
同行比自己生意好,那就使歪招,搞垮他。
别人比自己过得好,那就使绊子,搞臭他。
多少年了,好不容易有个有良心的企业,不说都去维护,至少别老是无理取闹,让人心寒啊!
感觉最近大家对于胖东来质量标准的要求越来越高了。但实际上胖东来的质量标准已经高于了世面上的其他企业。基本上做到了事事有回应。不过作为大企业,胖东来的任何行动都会受到网友们的密切关注,这是不可避免的。希望胖东来能够一直保持现有的产品质量和服务,继续为大家带来更好的服务。
有种已经鸡蛋里面挑剔骨头了。
筷子免费的还要什么自行车人,关键是平时去其他地方,也没看到别人单个筷子标注。但是相对而言,胖东来的,给人的感觉,都会放心一些。
不属于过度维权,哪怕免费的赠品,商家也要合规
但属于无理取闹,去起诉前应先确认是不是违法违规是首要的
总而言之,应该就是为了博眼球。对于这种浪费社会公共资源的人,应该封杀
发明 “事逼” 这个词语的人真是个天才
首先申明我个人观点(不喜勿喷):
观点一:单个筷子无需分别标注;
观点二:从法律法规、日常生活、结果各方面来看,消费者苛刻了,属过度维权。
原因如下:
原因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要求保障消费者知情权,胖东来这边包装箱已有清晰的标注,且质检报告等材料都齐全,已经满足了顾客知情权,而且现行法律法规并未明确一次性筷子拆零后未标注日期是否违法(总而言之就是说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顾客到底需要知情到什么程度?)
举个例子:
1、常见的建筑材料 - 钢筋,都是分批次出具质检合格证明,可没见过每个钢筋单独出具检验报告;
2、袋装水泥也是按照每袋标志,也没见过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去强行要求再按照每斤、每公斤去标注吧?如果标注确实需要精确到某个程度,而且如果没做到会造成一定的社会影响的话,法律法规一定会明确。
所以我认为,没必要过度纠结,单个筷子不需要分别标注。
原因二:反问一下这位顾客,你购买的米、芝麻是否强烈要求商家按照颗粒进行标注?葡萄是否按颗标注?如果没有,为什么用胖东来一次性筷子的时候,你就想到按个来区分了?这难道不是过度维权?从结果上看,市场监管部门核查后也未发现质量问题,更验证了顾客行为的 “过激”。
这位顾客的动机我自始至终有些捉摸不透,到底是真正的为全体顾客安全着想,还是想蹭一蹭大红人于东来的热度,让自己在 2025 也大红大紫?(手动狗头)
三、最后我也借着这次事件发表一下我的感受:
1、食品安全无小事,但过度维权会消耗消费者的信任,浪费国家司法资源。
2、虽说本次事件顾客过度维权,但也为各位商家敲个警钟:《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二条明确规定,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换句话就是说:若赠品存在安全隐患(影响食品安全),商家仍需担责、赔偿。
通过这个 “维权事件”,我相信食品界内又会掀起一波不小的 “安全浪潮”。顾客如何合理运用法律工具维权?餐饮企业如何合理、灵活执行法律法规要求,保障消费者权益?值得深思和讨论。
这件事情挺严重的,在胖东来没有处理好之前,不建议大家再去胖东来。
特别是不要再去生活广场。即使去了,千万别去吃饭。
即便是要去吃饭,千万别饭点去。
如果非要饭点去,千万别点炸鸡腿。
如果非要点炸鸡腿,不建议堂食。
即便你非得要堂食,请快点吃。
千万别再去买橙汁,占个桌子。
真的太难了,等个鸡腿太难了,找个位置太难了,排队买果汁太难了。
去晚了连羊肉泡馍都没了。
生活广场真的不建议去,又小,又老又破的。还不好停车。
购物体验是真的一般般,没什么好逛的,来一个许昌人的真诚建议。
生活广场体验是真不行,请听一个许昌人的劝。
一周六天营业时间,给许昌人留一天,就一天就行。
这是以前还干馆子的时候采购的筷子。
一双一毛多点。
送餐具的那种筷子咱实在是瞧不上,毛刺,翘边,没法用。
就因为这个筷子我们馆子就收获了不少好评,因为周遭都是那种 6 分钱一双的。
胖东来的筷子品质比这个只高不低。
起诉的这人大抵是个信球。
他还真不如去散称区起诉一个遍,都特么没有生产日期。
现在这帮迪奥人已经不演了是吧。
不装了,就是信球,就是赖孙。
扎的就是有枣没枣抽一竿子的底子是吧。
我日他 Day,他有几个姨经住这么作。
这点子鳖孙半门子,一个小超市天天个天天的你隔攮人家。
于东来剥恁仙人类皮了白。
靠恁姨你几百公里跑过来你吃吃喝喝吹吹空调逛逛中不中,非得做恁仙人那翻花梅毒逼类罗圈腿。
生气,真戟把扯葱花萝卜大黑蛋。
很多人都在说标明生产日期的问题呀,但是这个是免费提供的一次性筷子吧?起诉买卖合同纠纷这案子能受理么?
最关键是法院受理了此案件
这种过度维权有利于胖东来类似于劳动平权的共同富裕的劳动法权游戏规则的新质生产关系的推广。
员工当家作主的劳动平权的劳动法权游戏规则就是把资本法权游戏规则里的资本当做一种过去劳动的积累,劳动法权游戏规则要求它与劳动者现在的劳动在劳动成果的分配上是平权的。就是,现在的劳动在劳动成果也就是企业的利润的分配中,不能是资本法权游戏规则中的零,它与过去劳动也就是资本法权游戏规则里的资本,在劳动成果也就是利润的分配中应该有个具体比例,例如现在劳动占 33%,过去劳动也就是资本占 67%,也可以 40%:60%,等等。这个比例可以由企业内部提供现在劳动的劳动者集体与过去劳动提供者集体协商来定,也可以由体现全体劳动者意志的国家来调控,国家可以根据国家发展战略的行业布局、经济内循环在哪里卡阻等情况,像调节利率、汇率、债率那样来对各行各业分别调节这个比例,可以把这个比例叫做各行各业的劳率。
举例说明!公司盈利了,利润的 70% 归投资者,30% 归当期出劳动力没出钱的员工集体!这 30% 的分红就叫做劳动股权!这是个雷打不动的规则,所以称它为劳动法权游戏规则!
第二年开始,允许员工拿其前期按劳动股权分的钱投资公司!这样,员工不仅是当期劳动者拥有一份劳动股权,同时也是投资者,拥有利润中属于投资者的 70% 中的一份!
如果公司亏损了,当期劳动者的损失就是当期劳动,还有投入公司的前期劳动股权的分红!同时,还要承担降低工资、失业的风险。
在劳动平权的共同富裕的劳动法权游戏规则中,投资者客观上被约束到先富带后富、最后与员工达到共同富裕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轨道上。而不是走向老板必须在餐桌上、员工必须在菜单里的贫富两极分化的错误路线。员工集体,在劳动平权的劳动法权游戏规则下,不断用自己的前期劳动股权的分红投资公司,并在工作中不断学习如何管理公司,若干年后他们将当家做主这个公司,整个社会也将在若干年后实现劳动者当家作主的劳动平权的共同富裕的人类命运共同体。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胖东来太优秀了,总有源源不断想要去碰瓷的人。
想到前不久的红裤衩事件,总有人没事找事,最后身败名裂。
这种人应该按照寻衅滋事拘留个三五天
资本做局而已,就算打不过你,但是也要恶心你,仅此而已
维权吧怎么样都不为过,但是你说筷子未标生产日期,那你去找筷子的厂家啊。
为啥找胖东来呢?
还不是就他愿意搭理你吗?
他是好人你拿枪指着他。
这个是有法律依据可参考的。一般是要求最小售卖单位的包装要标注日期,厂址等信息。
胖东来提供的是免费,应该不受此约束。
加速退步到加州 加州奇葩法案
交易活动需要信息,你买东西你得懂行才不会吃亏,胖东来的生态位就是帮不懂行人做决策,即胖东来严选,那什么人不懂行呢?什么人买个东西还要找人帮忙看吗?
那哪种人会闲着蛋疼呢?第一种和第三种都属于相信胖东来,无脑买就好了,省心省力。只有第二种,有点脑子但不多,最后只会成为笑话。
这种人杀了干净,不断拉低人类丑陋的下限!
别搞经济了,管管这世道吧。
再不行,管管碳基生物啊,管管地球吧,三体大哥们!如果有必要!
这也能立案???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不患寡,而患不均。
人性之悪,古人早就说清楚了。从先秦到现在,麦子只成熟了两千多次,人性进化不足 1 厘米。
一点都不要奇怪发生这样的事情。
建议把顾客送去印度或者顾客用手抓,筷子、刀叉、勺子等等都没标保质期,手的保质期应该不会起诉了吧。
啥时候一次性筷子有过生产日期啊,嫌弃的话你可以不用啊,感觉确实有点挑事的因素在里面了。
其实一次性筷子本来就是提供大家速食用的,谁都明白这东西简单,没啥品质可言,只是为了临时使用,所以也很少有人会去看生产日期,感觉市面上包括餐厅搞不好用的都有过期的,你还瞎讲究个啥啊。
逮住这种碰瓷讹钱或者蹭热度的往死里整。这些畜生不狠狠制裁是不会悔改的
这估计又是碰上了职业打假人!这是好事,真金不怕火炼,真的就不怕你打,假的才怕打。更何况胖东来一直高度重视产品质量,它们怎么会容忍区区假筷子混入其产品销售范围内呢?人家也不差那点三瓜两枣的。
像筷子这类一次性消费品,价值低廉,工艺简单,只需要在包装箱上标准生产日期即可,根本就无需在每双筷子上标注生产日期,我还真没见过有生产日期标注的筷子,就那么点钱,至于吗?
再说,即便在筷子上写上了生产日期,你吃饭时压根儿也不会看它,你只关注的是在开水中如何烫一下,让它显得更干净一点,仅此而已。
因此,这原告估计是在蹭胖东来的流量,纯属给自己找事干。
好人啊,生怕胖东来热度不够,上赶着给胖东来打广告。
个人觉得是碰瓷。
第一,根据食品安全法,筷子作为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以及外包装,需要符合相关标准,目前按照胖东来方的回复,筷子厂家相关证件,资质是没有问题的,也能开具质检报告,那么,这一条没有出现违规违法的行为。
第二,通过实际使用,不可能把整个筷子的外包装全部拿给顾客,这不符合顾客的使用。举个例子,你去超市买鱼丸,超市一般是散装售卖,因为这样会方便顾客,但你需要把外包装留着,并且根据外包装的信息制作散装食品标签方便顾客查阅,不会在每个鱼丸上面都标注。所以,这个筷子作为赠送顾客的赠品,在顾客需要查阅筷子的商品属性时,商家可以提供相关的包装和材料,也不是违法违规的行为。而且,筷子的国家执行标准也没有强制规定筷子一定要标注生产日期。
第三,很多人表示这是白给的,还有什么要求,这个观点不正确,一个正规的零售企业,内部规定一定有赠品如同商品的说法,比如你在某商场参与抽奖之类的活动,获赠小礼品,这个小礼品本身作为商品属性,也一定是要合格的,而不是三无产品,并且享受三包与售后服务。
综上所述,我认为这个事件,胖东来没有问题,那个起诉人,纯纯是个坏比。
有些人想火都想疯了,我看
胖东来的筷子在其他回答我都有看,普通的餐饮店根本不可能提供这么好的免费筷子…
在中国干好事,当好人,是这么难呢,现实的事情就发生在我们眼前。
胖东来不是超市吗?
为什么还有免费筷子
单个可以不标,因为它不是单个卖
整包标。
通常我们形容为智障……
哈哈,看了大家的评论笑喷了,不就是一个吃饱了撑得慌闲着没事干的家伙想要找点事情吗?
告胖东来显然是不会赢的,但是可以因此成为 “名人” 啊,不管这个 “名人” 是正面或者负面,先收割一波流量再说,这要是因此红了开直播带货,肯定会有脑残粉买单的。
咱们国家的互联网已经有好多人以标新立异和雷人的言论出名的,再多一个这样的人不足为奇。
林子大了啥鸟都有。
有位道长说过,有些人很愚钝,有些人很精明。
精明的人是因为做人次数比较多了。
而愚钝的人就是刚刚开始做人,刚从下三道过来的,对于人类世界的认知都是模糊不清的。
我认为找茬的这个人应该是第一次做人。
表面看属于过度维权
其实就是试图蹭个流量起号带货
请务必保护好它的个人隐私
别让它得逞了
看了半天,免费筷子也要投诉,关键是法院还受理了?
扶老太太的,被讹了,怎么不立案处理?
所以,法律跟社会良序,难道不能保持一致吗?
这样的案件,直接不立案,驳回。
反过来,对于真正行善,扶老太太被讹的,才要去立案处理,这样社会风气才会好起来。
法律不应该保护弱者以及鼓励善良吗?
我们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到底在建设什么?
建议作为一名参与社会生活的成年人,多学学知识,少输出情绪。
这位顾客,起码在什么是 “最小售卖单元” 这个概念上,比较模糊,甚至不懂。
另外,不是法院受理,就是法院支持顾客或者说胖东来错了,
法院必须受理,这是程序,不代表任何事情。
你这么人针令人觉得好笑,怎么不把自己的出厂日期和保质期标在脸上
都是些什么人呀!就不能像重庆人一样耿直一点吗?小胖来重庆开一家吧,我们绝对不起诉你
顾客素质和动机参差不齐,正常;但是这个法院居然受理,不正常,要么是法院不懂法,要么是法院在给胖东来添堵,这才是值得关注的。
欺负胖东来流量大,天天用显微镜盯着胖东来是吧,不是问题的问题也被放大镜来碰瓷。既然经费这么充足,好好去和外国品牌争一争,只会窝里横攻击友商是几个意思
这就是典型的人红是非多
见不得别人好的人是一种什么心理?又或者说想红想疯了,什么流量都来蹭一波?
庆幸的是现在的人维权意识日益增强,但是过度的维权不仅浪费法律资源,也侵占了公共资源,很容易让那些法律意识淡薄的人走上同样的道路,也给那些想出名、想红、喜欢蹭流量的人提供了思路。当下的经济环境,一个企业想存活下去已经是很艰难了,如果还要因为这些无聊的人分散注意力,去回应他们的无理请求,无疑是给企业增加了更大的生存压力,市场监管部门、网监部门等要对这一类人进行严厉打击,“杀鸡儆猴,以儆效尤”!肃清市场环境和网络环境。
维权这俩字真的不适合!
这能叫维权吗?这叫没事找抽型的深井冰!
这种事情都要人重视,那是不是说,要求五谷杂粮上面也要标注生产日期?合着大包装上面的生产日期都是配饰?
整包不能拆零卖?
菜市场各种瓜果蔬菜是不是也得按照最小单位整出个生产日期?
对了,像白菜那样的是不是得按片卖?豆芽按根卖?大蒜按瓣卖?多了,太多了,例子举不过来
如果没有最小单位的生产日期,会不会有不当人的人一波挨着一波去搞事?
所以,这种事不必当事!
以前做生意,年底最头疼的,就是催债、收欠款。
有的老板,只要一提,快过年了,把欠款结一下吧,过几天就还款了,
有的老板,登门催几次,基本也不会拖到年后,
有的老板就不行,你和他好好说,没用。
就是不还钱,
一句话,没钱,
啥时候还钱?不知道啊,有了就给你了。
这不是混蛋吗?
你只要是好好说,他就耍赖,能拖好几年。
对付这种混蛋,就要用混蛋的办法。
找人,懂得都懂。
把欠款要回来,1/3 是辛苦费。
效果极好,一般不超过一周,混蛋就老老实实还钱了,
还来给你道歉。
有人会问:为什么不报警?不去法院起诉他?
江湖这么大,咱一个小公司,就不麻烦官差大老爷了。
单根一次性筷子标不标生产日期,法律上根本没硬性规定。
我翻了翻《食品安全法》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要求标日期、厂家信息的是最小销售单元。胖东来卖的筷子,一包几十双,外包装上该标的都标了——生产日期有、厂家有、资质也有,这就够了。
你非说每根筷子都得刻个日期?那牙签是不是也得一根一根刻?这不是抬杠是什么。
说白了,这顾客的做法更像职业打假,不像正常维权。
法院以前判过类似的案子,逻辑很清楚:产品质量没问题、该有的标识都有,你就是鸡蛋里挑骨头,法官也不惯着你。为啥?消费者权益保护是让大家买得放心用得安心,不是给某些人提供发财机会。
这种做法就是典型的过度维权。
真正的维权得建立在你的权益确实受损的基础上:
但现在呢?包装上该有的信息一样不少,筷子质量也没问题,你硬是要以 “单根没标日期” 告人家,这不是找茬是什么?说穿了就是想用法律条文的空子赚钱。
这不叫维权,这叫消费讼棍。
胖东来这种大企业,出个事就容易被放大。树大招风,总有人想踩你一脚。
最好的办法就是老老实实应诉,把该拿的证据都拿出来。法理站得住,怕什么?
说到底,咱们普通人买筷子,真正该在意的是这双筷子干不干净、安不安全,不是什么 “单根有没有刻日期” 这种钻牛角尖的屁事。
维权是为了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不是为了从企业身上薅羊毛。这个道理,应该不难懂。
啊!一次性筷子要标注生产日期?
那我还用么兄弟们?
啊哈? 不懂是什么操作。
我是有点盲区,在想,写起诉状可以自己写,自己去系统申请法院受理还是一定要律师去操作呢?
如果要律师去操作的话,那帮忙处理的律师,还真的是看 q 办事,受了 q,不管成不成,都给你办?
一次性筷子不都是一直这样吗,还要没双筷子拿出来单独标生产日期,那筷子经过加工的程序不久更复杂,致使价格更贵? 但换个思路,是不是应该牙签也得给你标上??哈哈哈
但问题是,标了又怎样,如果你存放不妥当,一样会发霉之类的,想不明白这波操作了。
好人就该被烂人拿枪指着?
这是好事。
依法诉讼、公正司法是建设法治社会的基础。
当顾客质疑在合理范畴内,就不存在敲诈勒索嫌疑。
司法公正裁判,让商品质量在市场监管下得到确认。
不应用 “碰瓷人” 这样的标签来污名化 “打假人”。
虽然筷子确实是普通人很少关注的日常用品,
但如果商家确实使用了劣质筷子,难道可以在诉讼之前就先用舆论摁死吗?
胖东来可能是合法合规的,但是其他商家呢?
总之,这些法治资源比用在什么精神病人、诬告案上好得多,
不能在那些诬告案的时候才觉得司法不公,
平日里连这种单纯的民事诉讼案就觉得上纲上线,不必牵扯司法的话,
那司法资源一定会被滥用,变成某些人的自留地。
某个基本盘地区是这样的
自古以来喜欢搞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这一套
你要是讲道理,讲良心,周围的一帮蛆就会想尽办法去坑你
你要是够狠,够横,他们反而怕你,给你行方便。
这种事情,以前天津就很多,明清就有大量记载,专靠耍横欺负老实人。进门先扎自己几刀,今天不给钱,就躺在你店里。
天津的混混,河北的泼皮,京城的碰瓷,那可是建国前全国闻名的。
单个筷子要不要标注,是否有相关规定我不清楚,但如果有需要标注生产日期的规定,标在包装箱上是给谁看呢?这个标注应该是标给筷子使用者看的,而不是它的进货商或供应商,但使用者谁能去面对一箱的筷子,开箱后里边的筷子怎么保证是这箱筷子的原装品,所以说在包装箱上注明意义不大,顾客的投诉是合理的
纯碰瓷,用过这么多一次性筷子没有一个在单包装上面有生产日期的,估计是网红为了起号去碰瓷的
给这位批评者点赞!
这确实是一个普遍消费者忽视的健康问题,家里收集了好多这种一次性筷子舍不得扔!看来确实是健康危险啊!
但是我们是否忽略了一个更大的问题,法律就在那,风险不是法律的缺失,而是 “选择性执法”!
一次性筷子是这样!
社保是这样!
甚至税收也是这样!线下店查得紧,线上就没好好去管!
以上这些的结果就是伤害了一批人,最后逐步卷死整个社会!
我觉得是东哥从掉色内衣事件得到灵感。
用与小老百姓产生的商业纠纷(各种计划好的小投诉,然后再维权,反转)做的炒作。
目的是宣传自己的品牌。
可能效果比请大明星做的商业广告更好吧。
我说最近工地上招不到抬钢筋的呢,
平时也会在知乎找一下,现在也少了。
原来都跑胖东来去了。
平时在外面饭店吃饭,饭店提供的筷子从来没有标注生产日期,但是没有一个人投诉的
在超市买的筷子,每根筷子上都没有标注生产日期,也没有一个人投诉的
如果按照这个顾客的思路,买酸奶附带的勺子,应该标注生产日期,喝牛奶的吸管应该标注生产日期,桶装方便面的勺子也应该标注生产日期,但是这些都没有标注,那为什么这么多年了都没有被投诉过呢?
是因为这个筷子是胖东来给的,所以就应该标注吗?是不是因为顾客本身过于吹毛求疵,鸡蛋里挑骨头了呢?还是因为胖东来太红,又要来蹭一波流量呢?
这件事再次印证了一句话:人红是非多,好人更难做。
起诉的好,并非单纯的无理取闹或者想凑流量出名等等,也有一定的理由。
对于胖东来而言,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越多的投诉,越多的监督,其服务会越好,受惠的是千万排队等候进入超市的消费者。
胖东来外箱标注只能说符合基础要求,但独立包装标识存在改进空间,消费者的较真,虽然难以判断完全符合法律依据,却推动了对 ‘隐性合规’ 的重视。
胖东来商家可能觉得委屈——包装箱上明明印了日期,难道每双筷子还得单独刻一行小字?消费者则认为,哪怕是一根免费筷子,也该清清楚楚看到保质期。两边似乎都有道理,但法律到底如何规定?
先说结论:法律没有清晰明确是非。
一般而言,一次性筷子的确无需在每双单独包装上标注生产日期,外箱标注基本已经符合法律规定,但是独立完整密封包装的筷子则需要另当别论。
依据《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包括 “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但法律也留了余地。
例如 “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免于附加标识。这一例外有严格的适用边界,需同时满足 “裸装形态” 和 “难以附加标识” 两个要件,不能扩大适用于独立包装的商品。
比如裸装食品、小零件等。筷子属于 “根据其产品特点难以附加标识” 的范畴,一般不适用零售商品的标签要求。
再从产品标准看。一次性竹筷适用《GB/T 19790.2-2005》,塑料餐筷则参考《GB 4806.7-2016》,两者都未要求每双单独标注生产日期。
事实上,这类产品的常见做法正是在运输外箱或大包装上统一标识,零售小包装往往只印品牌和基本说明。这并非企业偷懒,而是基于现实考量:每双筷子都印日期不仅成本高、不环保,在实际使用中也意义有限。
消费者存在的法律争议在于,一次性筷子的 “独立完整密封包装” 属于必须核查标识的单元,而河南省质检局 2009 年就要求一次性用品 “最小包装单元标注保质期”。若胖东来提供的是独立小包装筷子,其现有措施已经完全无法覆盖其法律义务,可能也是消费者敢于投诉的主要原因。
是否属于此种情况,需要进行深入评估和判断!
但是,哪怕胖东来在法律层面站得住脚,消费者的质疑仍然值得赞扬。
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起步晚、维权成本高,职业打假常被污名化,普通消费者更是常处于弱势。
也正因如此,哪怕某些诉求略显严苛,这种 “较真” 本身仍具有积极意义。就像古代所说的“矫枉必须过正”,没有过度的警惕,就很难推动真正的规范。
消费者愿意为一双免费筷子较劲,恰恰说明权利意识在觉醒,这不是刁难,而是一种进步的信号。
孔子说:“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 哪怕消费者的诉求不完全合理,企业也应当视其为一面镜子。
刘禹锡写过:“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 消费者的每一次质疑,都是推动企业超越合规底线、走向更高质量的一片帆影。
对胖东来这样的企业而言,更应如此。
它之所以被许多人推崇,不仅仅是因为商品质量,更是因为它以更高标准的服务赢得了信任。而真正的信任,恰恰经得起质疑和推敲。哪怕面对看似 “过度” 的维权,理性的企业会选择沟通而非对抗,反思而非辩解。
就像一棵树,越是向上生长,越要扎根泥土——消费者的声音,不管对不对,都是企业不能脱离的土壤。
某种程度上,这类诉讼不管胜负,都已超出个案意义。它像一场公民教育课:消费者在尝试界定权利的边界,企业则在回应中重新理解服务的本质。没有人天生是 “完美维权者”,但每一次尝试都在推动环境变得更好。
说到底,法律只是底线,不是天花板。企业满足合规只是及格线,而真正优秀的企业,愿意朝着消费者期待的方向多走几步,哪怕那期待有时看起来太高、太理想化。
别嘲笑那个为筷子日期较真的人。或许其诉求无法可依,但他的态度,恰恰是这个市场最需要的温度与力量。
不应该把对胖东来的 “苛刻” 要求当成坏事。胖东来现在最大的意义就是要把我们挂在嘴边上该做而未做的事情做好。而胖东来也会在这些 “苛刻” 要求下越做越好。
如果网民怕一家好企业倒下已经怕到宁可它错,只要它比较好就可以的地步。那其他企业和环境就太令人寒心了吧?
而且胖东来这样的企业岂能因为一双筷子倒下?这只能帮助它发现社会上和工作中的问题而不是一蹶不振,否则它也不配做我们心中那个胖东来。
不要用过度保护,把它变得平庸。
就筷子这件事,仅消费者接触不到的外包装有说明确实不足以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这件事顾客没有错。胖东来应该真诚感谢并弥补这个漏洞。
我们对胖东来的保护,是不群起发难将一家好企业做倒,并不是阻断它更进一步的路,这是我们要掌握的度。
胖东来为什么只在寥寥几地存在?为什么其他企业学不来?原因这里暂且不表。但我们要把它打造得更突出更优秀,让其他企业在它的对比下愈加形秽。这样,才能促进管理和环境知耻而后勇,不得不跟上!
如果有问题那就应该接受处罚,接受人们的监督,只会做的越来越好,让人们越来越放心。但大多数人都是报着没必要的心态去看(我也觉得没必要),我相信经过这次,胖东来会更好
去饭店吃饭的时候,从来没看到过筷子上有印生产日期的。
我说这是胖东来的托儿你信吗?一年卖出上百亿的货没人告,告一双免费的筷子,还不是筷子不行,是看不到生产日期? 这种小儿科的伎俩只能骗到跟风的蠢蛋,说的就是那些身处大城市,千里迢迢跑到犄角旮旯小超市买生活小百货的。
我有点困惑:知乎的热点总是与众不同,难道这就是知乎独特的 “调性”?
“一双筷子”,976W 热度?
这是啥大事??你们看到的是碰瓷维权,事实上有可能这个人都是胖东来找的。
你们以为现在热搜都那么好上的?记者和媒体都闲的蛋疼在河南等着?这胖东来的流量吃相也太难看了。
胖东来自己一直没发现问题吗?这么大的漏洞,筷子单双没有生产日期,这是国标规范要求的吗?以前被拍到有卫生问题的,奖励举报者奖金,这次也是一个举报,本来奖励奖金就可以,但仍要对付公堂,其实胖东来也不是一直客观公正,就比如这次,客人提出了这个问题,胖东来反而觉得是在找茬,说整箱有生产日期,单双产品就没有,其实这就是管理的漏洞,社会越来越发展,越来越文明,胖东来应该把这个细节抓住,毕竟大家都称赞胖东来的细节管理。
当然了,这次举报纯粹就是为了利益,举报的人就是想赚钱,因为这个社会太多筷子没有生产日期,更别提筷子的质量是否符合国标了。
可笑,荒谬,这种人越是如此找茬,越显得自己卑微和可怜
放到以前我肯定力挺胖东来,但是自从知道于东来跟聂圣哲这种人穿一条裤子后,我对胖东来任何不良舆论都成了吃瓜看客。
你于东来给员工高工资就很 NB 是吗?
比得上改革开放四十年让几亿中国人脱贫过上好生活 NB 吗?
我不是你胖东来的员工,你胖东来高工资跟我一点关系没有,我也没受到胖东来任何恩惠,但是改革开放切切实实让我感受到福祉。
你于东来给员工福利是小义,让全体中国人共同富裕是大义,但你于东来支持聂圣哲抹黑国家是大非,小义大非面前我选择大义。
失道寡助,大是大非面前拎不清早晚出事儿。
PS:国人重利轻义,但凡小利诱之无往不利,当年马斯克说给上海特斯拉工人工资涨到一万,立马全网吹捧,户晨风拍视频给街边老太太一百块钱,立马成了大善人,可笑。
评论区有人说什么 “每言大义者,必临阵脱逃”,但是现实中我在闹市大街上抓过小偷,而且还是 3 次。张嘴“每言大义者,必临阵脱逃” 的,请问现实中你干过什么值得自己自豪的事儿?
所以,关键时刻先跑路的难道不是你们这些殖人润人吗?
不仅仅是过度维权的问题,这位 “顾客” 显然是带有产品质量以外目的的投诉,说直白点—想砸胖东来的招牌。胖东来服务之好是大家有目共睹的,有千千万万消费者的支持。这些个妄图挑毛病的跳梁小丑到头来只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如果要在这件事情上挑鸡蛋里的骨头,那是不是每一个人都出来维权都维护不过来?免费的筷子有必要标上生产日期吗?这么大张其鼓的出来碰瓷,整成事儿了你本人又溜了,是不是你本人也觉得得不到好处了?是不是自已也觉得有点理亏了?这瓷碰得有点自已都说不过去了!
哪个工厂生产的单个一次性筷子标注生产日期的?
没见过这种生产日期标识到单个筷子的
包装箱已有标识日期
整体流程合规化没有问题
如果顾客对该标识方法有意见
可以反应到相关立法部门
你大可以试试用立法建议推动生产厂家具体化标识到单个筷子上,但生产厂家因此带来的成本上涨,需要以后的各位使用者买单
所以胖东来只负责陈述事实和说明这件事情
我认为该顾客具有推动国家立法和加快各行业生产日期标识具体化的进步作用,至于结果如何,无法界定。
如果按照这个标准,互联网企业平台也需要按具体化标识日期的办法,以及其它各种标准化的建设流程,进一步提高内容的合规化和必备技术细节的公开化。
其它各行业也需要进一步提高具体细节的标准化和合规化,这就要问问各行业的企业了,这个有没有必要性,有没有合理性,有没有成本压力?
这一年来,胖东来倒是不断上演欢迎来找茬的公开化游戏,胖东来应该整理一份事件日志和人物图谱纵览,以供天下参阅。
这件事重点是,法规有没有规定,分装的筷子袋子上是否要有生产信息,如果有这个规定,就改进。没有就不用理他。和是不是胖东来,筷子质量好不好,没有任何关系
尽管起诉,最好是到处发视频,说胖东来无良商家,这样到时候赔胖东来可以赔的多点!!
要是不知道怎么发可以参考下段某:胖东来与段某名誉权纠纷案,判了!
各路牛马鬼神
坏了,我买东西给的塑料袋也没生产日期,咋办
网络直播,外卖和某多让国民素质至少倒退 10 年,薅羊毛和职业打假成为了一种职业。吃白食和仅退款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一枝独秀,引来的群狼环侍,它们躲在阴暗里,一直在找机会咬人。
还是于东来那句:善良,是如此的艰难!
寻衅滋事
可以满足小众人群的关切,只印商标厂家电话使用有效期限等有限信息就可以了。
又要起号了是吧。
若只
煞笔,草 nei 娘。
哪只畜生身份证报一下,发错了得回收啊
这纯属没事找事,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所以告诉我们不要太高估人性,不能因为人家做得好就处处盯着找茬,你去享受人家的好服务就好了,不排除一种可能,是不是为了出名,吸引大家眼球故意做出来的应激举动?真以为胖东来是吃素的
傻叉,肯德基,麦当劳的纸巾和手套上面也没有日期,他怎么不去举报
孽畜成精了
怎么感觉抹黑胖东来的人一直都没有消停过。反而越抹越红了。人民日报都已经定掉了,这些人居然还在像小丑一样。还真以为劣币驱逐良币
对于这种顾客,我啥也不想说,只想扇他两耳巴
这不是纯纯脑残。买花生也一个一个刻上得了呗。
如果不惩罚这些浪费行政资源的人,大量人员浪费在毫无意义的争论中,严重影响正常人的生产生活,必然对润物细无声的降低信任度
其实提出意见没问题,就怕有一些人就是想碰瓷,觉得胖东来挑出点问题就能讹点钱就没意思了
这名 “顾客”,
要么想崩钱。
要么想出名。
要么有大病。
写这么多字,浪费时间,
主要是想骂一下把这个狗屁事放到热搜的人,
也是个起哄架秧子的王八蛋。
吃饺子不蘸醋,违法!
这种人,应该判他浪费公共资源浪费国家人力财力,进行行政处罚
按照这个标准,得有多少企业和商家不达标?
甚至一个产业都得调整
也就是胖东来名气大,大家知道这种事。这种人即使不讹胖东来也会讹其他商家的,人一上百,形形色色,无语。不过有时候想,正是因为这些人的存在,才显得世界的精彩,是不。
建议直接重拳一次,就和小米法务一样,直接杜绝刻意维权。
坏人放下屠刀甚至假装放下屠刀就可以立地成佛,好人却要经历九九八十一难也未必取得真经——这就是在这个大环境下,胖东来的困境。
特别棒的营销,前单位有人恶意造谣抹黑我,我叫朋友实名去纪检按造谣的内容举报我,纪检的查了一个月给我发了一块 “贞洁牌”
哗众取宠的跳梁小丑! 跟内裤姐一个烂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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