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生育政策那么好,为何当地人却不想生小孩?
知乎用户 饕餮 发表 是因为不想生小孩所以政策才这么好。 而不是因为政策这么好才不想生小孩。 知乎用户 yt477 发表 2000 年的李光耀信心满满四处传播人口增长经验《李光耀回忆录——经济腾飞路(1965-2000)》 我决定给新加坡 …
如果男孩最终还是没能找到,接下来就是家人索赔的问题了。
在掉进井盖里一类案件中,有两个重点问题需要关注:
通常情况下,井盖为谁造的,谁就是井盖管理方。
但新闻中并没有提到这个问题,只是说到「由于桥洞地面地势低洼,每当雨水天气会导致积水很深,交通不便,后来有人在桥下打了一个洞,连通地下的管道用于排水」。
这个有人是哪个人,替哪家单位挖的这个洞,需要查清楚。
如果最后查不清这个「有人」是谁,那个人认为应该由市政管理、道路管理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毕竟地上多了个这么大的坑,作为管理部门居然没发现?至少可以说明没有尽到巡查(保障道路安全)的义务吧?
管理职责应该分为两个方面:
一方面,是否尽到了警示、提醒的义务。
在井盖的附近醒目处,要多设置警示牌,告知行人此处有打开的井盖,需要注意安全。注意,这里不能设置一处就完了,必须在四周都进行设置。
另一方面,是否采取了相应的保护措施。
最规范的做法,应该是在井盖周围设置一定保护措施(如围栏等),这样能从根本上杜绝事故的发生。
其实这些也花不了多少成本,至少比出事之后的赔偿要少多了,但是就是没人去做罢了。
又是窨井盖 “吃人” 事件,又是那种深深的无力感!
“7 岁男童掉入下水道,经抢救无效死亡;6 岁男童掉污井被冲走,陌生小伙排污管摸黑爬四百米将其救出;孕妇任某某掉入窨井不幸身亡。……” 近年来,“井盖吃人” 的新闻屡见报端。
可是,窨井盖 “吃人” 事件为何在各地屡屡发生?到底该如何守护群众 “脚底下的安全”?
2020 年 3 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联合制定《关于办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积极回应办理涉窨井盖相关案件的难点问题。2020 年 4 月,最高检专门向有关部门制发四号检察建议,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安全建设。
为确保 “四号检察建议” 落地见效、形成刚性,2020 年 11 月 25 日,最高检在陕西西安召开现场推进会。在检察机关的推动下,各地纷纷开展窨井盖治理专项活动。
看到了吧,最高检专门在陕西西安专门召开现场推进会,推进治理窨井盖 “吃人” 问题。这说明什么?说明西安的窨井盖问题十分突出!
在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柳亭路,短短 16 天竟有 40 个窨井盖被盗,且被盗地点车流量较大,人员密集。经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2020 年 11 月 9 日,法院以破坏交通设施罪判处男子高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本人也曾参与窨井盖治理问题的专门调研和案件办理。一次在参与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座谈会时发现,一个小小的窨井盖,竟然有二十余家管理单位。后来我们向当地有关部门制发了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加强对窨井盖的治理和养护。
在我们督促有关部门治理窨井盖之后,准确地说是 2021 年,郑州市出现了罕见的 7.20 暴雨洪水。想想我们当初的努力,感觉还是尽了一点绵薄之力。
若要总结一下,窨井盖治理难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地方行政机关权责不清。十几家甚至二十几家单位都有管理权,导致互相推诿扯皮。
二是窨井盖治理不容易出政绩,不如道路绿化、路灯改造、外墙粉刷更容易让上级领导看得见。
三是 “以人民为中心” 的执政理念没有牢固树立,仍然是官老爷思想,严重脱离群众。
小井盖其实是大民生。希望以陕西西安为代表的各地政府,要切实树牢执政为民的意识,少搞些面子工程,多为群众办些实事。
在眼下,请把窨井盖 “吃人” 问题治理好,好好守护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我上小学时,两个同学去我家玩,刚刚下完大雨,我自己在前面走,一回头发现两个同学都不见了。
我赶紧回头去找,发现她俩从一个大坑往外爬。
原来是维修暖气管道挖得大坑(见下图),坑很大,估计得有好几平方,但是下了大雨这么大的坑也看不见。
幸亏不深,她俩还能爬出来。
杨先生的舅舅告诉极目新闻记者,这块下水道口的 “铁板”(盖子)晴天时会盖上,下雨地面有积水时,则会打开进行排水,并未进行固定。
所以,这是一种什么奇葩想法,下雨的时候把 “铁板” 掀起来,
一到下雨人为在马路制造一口深井?
下雨时下水道被掩埋,谁能看得见这口深井呢?
如果真的想排水,加一个防护网不就可以了?
我看西安已经在为下水道加防护网了。
之前是意识不到风险还是懒得弄呢?
是缺乏责任心还是过失杀人?
确实有点惨,概率不大,
还是希望孩子能安全,万一就有那一丁点的奇迹呢。
看到这样的新闻真是心里不是滋味,也感受到当时这名孩子掉进下水道,孩子父亲想去救孩子不成,眼睁睁看到孩子被水流冲走时候的绝望,这样的场景可能在他脑海里永远挥之不去。
三岁儿童,从实际情况来看,自身根本没有自救能力,即使下水道内水很浅,但是水流湍急情况下也会被冲走。现在最重要的是找到孩子,城市建设时候都有下水管道的排布图纸,现在应该从坠落地方,顺着水流的方向沿着管道仔细寻找,看看是否有发现,唯一担心就是孩子被水冲走以后,到了更加水流更加大的下水管道中,孩子生命威胁就更大了,后续应该去下水管道终点去仔细找寻了。
民法典有类似的规定:
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正常施工我们建筑商混都终凝完了,还搭着围挡呢。你这一个露着的大窟窿怎么不也得有点警示围挡吧。
防胜于救,出事了又是安全防坠网,又是固定标识的。早干嘛去了,平时市政部门就没检修的吗?
至于责任,一般就是请看下图了。难道你还想怎么滴不成。
中国社会的一个严重的问题,是下水道敞口或施工场所缺乏安全警戒线的问题。
前几年我在莫斯科留学几年。我发现莫斯科很多道路都破破烂烂,但,
1、每一个施工场所都有安全警戒线甚至警戒网,警戒网上通常甚至挂着警戒灯。
2、在敞着口的下水道施工时,甚至通常有工人在旁边担当人肉警戒员。洞里有工人在施工,洞外有工人站着提醒车辆行人。
3、超市可以买到警戒线。
有人会说了,那是俄罗斯首都哎!
问题是,莫斯科人口占俄罗斯人口十分之一,北京人口占中国人口十分之一吗?
所以说,莫斯科的情况比北京的情况更能代表所在国的普遍现象。
话又说回来,北京能做到吗?
做不到吧?
五道口北京语言大学附近,一到夏天暴雨就地面积水,带有泡沫的积水横流到膝盖。怎么搞的嘛?
中国各地呢?
我衷心希望我国能强制出台法律法规,对地面施工不全面细致及时拉警戒线的严惩,对下水道敞口无人问的责任部门负责人严惩。
不要让人命白白损失在这种毫无意义的损耗上。
窨井盖 “吃人” 的问题由来已久,相关政策措施也有,但吃人现象就是无法根治。
2020 年 3 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联合制定《关于办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积极回应办理涉窨井盖相关案件的难点问题。
2020 年 4 月,最高检专门向有关部门制发四号检察建议,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安全建设,重点治理窨井盖吃人现象,保护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为确保 “四号检察建议” 落地见效、形成刚性,2020 年 11 月 25 日,最高检在陕西西安召开现场推进会,推动窨井盖治理。
工作轰轰烈烈,过程假装努力,但结果不陪你演戏。
两年了,为什么一块小小的窨井盖还在吃人,而且吃的还是孩子?父母眼睁睁看着孩子被水冲走,却无能为力,这样的事情竟然发生在当下的西安,一个号称国际化大都市动辄梦回汉唐的地方。
九龙治水,水患难绝,人人有责,也就意味着人人无责。窨井盖治理最重要的是明确主管部门,到底归谁管,有问题找谁,找谁能解决问题。
当前我们能上九天揽月,可下五洋捉鳖,只要愿意做用心管,窨井盖不在话下,就怕只会喊口号式的行动。
为这个孩子祈福平安归来!
这个事情,我第一天就知道,因为家里人是第一批赶到现场参与救援的人员。
管道疏通工具和可视设备都用上了,可连夜搜救了一晚上,却没找到娃,所有人都心急如焚,一刻不敢停息。
救援的时候,小孩子爸爸一直站在他旁边看着。
第一时间没找到,大家心里就已经明白孩子情况不容乐观,
我都不敢想孩子爸在现场是怎么样的崩溃又克制,
眼睁睁的看着孩子消失在自己视线中,自救又下不去,这是怎么样的悲伤无助又无力?
不敢想不敢想,没在现场就已经心脏抽搐战栗。
愿孩子平安归来。
问题的根在哪?
“这个下水道并不是市政设施。” 在救援现场,有西安当地知情人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惠西村位于西安国家级遗址保护区内,市政建设无法将其纳入其中,这也导致村内道路、排水等设施多由村一级自行建设,基础设施相当薄弱。
看到这里我懂了。西安是十三朝古都,老城新城没有分家。随便挖个坑下去就可能是王侯古墓。
也就是说,保护区内啊,想改建市政管网? 没门。管你下雨淹不淹的。
村里怎么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我私自挖个井道呗,连上主管网就行。
本地人可能知道情况,游客不知道啊。
其实加个网子的事,很难么?
粗糙,干活太粗糙。
愿孩子平安归来。
极目新闻记者 詹钘
“我手和头都已经探进去了,看到孩子坐在那哭,但就是够不着。”5 月 12 日晚,一名 3 岁男童在西安市惠西村村口掉进下水道,杳无音信。14 日下午,在出事的下水道口旁,男童父亲杨先生向极目新闻记者讲述了事发时的情形。
“想够却够不着”
根据杨先生讲述,12 日晚 7 点,他从西安市鄠邑区大王街道驱车前往舅舅家惠西村聚餐。聚餐完后,晚上 9 点左右,他和老婆带着 6 岁的女儿和 3 岁的儿子准备开车回家。
惠西村村口(极目新闻记者 詹钘 摄)
在取车的路上,四人一行经过北三环下的桥洞时,杨先生牵着儿子走在前面,爱人牵着女儿走在后面。突然,儿子从杨先生自己手中 “溜” 了下去,此时他才发现,路面有个下水道口,没有盖上盖子,孩子掉进下水道了。
杨先生听见儿子的哭声,打开了手机的灯照明,能够看到儿子坐在洞底。
事发下水道口(极目新闻记者 詹钘 摄)
水流虽然不深,但是很急。杨先生让爱人抓着他的脚,自己则倒着进入,在手和头都进入洞内后,发现儿子不在洞口正下方,已经被水流冲到了旁边的管道内。
掉进下水道的 3 岁男孩(受访者提供)
顺着手机的灯光看去,杨先生发现儿子坐在管道里面,而自己却因为肩膀卡在了洞内无法深入,手完全够不着儿子。在艰难尝试了几次未果后,杨先生眼睁睁地看着儿子被管道里的流水冲向远处,直至消失。
孩子父亲杨先生(视频截图)
上到路面后,杨先生拨打了 119、110 和 120 急救电话,并一直守在救援现场。
下水道井盖没盖上
惠西村,紧邻西安北三环。出事的桥洞,是村民出村进入北三环的必经之路。然而,极目新闻记者在现场并没有发现路灯,有村民称,这条路晚上一般是漆黑一片。
杨先生称,因为光线很暗,桥洞底下也是铺装路面,如果不仔细观察,很难发现地面会有一个洞存在。
救援现场(极目新闻记者 詹钘 摄)
“这个洞,不是正规的下水道。” 在桥洞里,有路过的当地人告诉记者,之前并没有这个下水道。由于桥洞地面地势低洼,每当雨水天气会导致积水很深,交通不便,后来有人在桥下打了一个洞,连通地下的管道用于排水。
杨先生的舅舅告诉极目新闻记者,这块下水道口的 “铁板”(盖子)晴天时会盖上,下雨地面有积水时,则会打开进行排水,并未进行固定。
“事发当晚,盖子就放在旁边。” 杨先生回忆,当天晚上,他们一家四口经过桥洞的时候,之前下着的雨已经停了,没有看到明显的积水。
救援现场(极目新闻记者 詹钘 摄)
14 日下午,在锁好的井盖旁,有人打开螺丝,将铁板掀了起来。记者看到,这个铁质井盖大概有 60 厘米宽,25 厘米长,井盖下方的洞呈漏斗形,越往下口径越小,深度有 1.3 米到 1.5 米左右。
当地成立专班搜救
杨先生是江西人,今年 32 岁,这些年一直在西安务工。
从儿子掉入下水道到 14 日,他一直没有休息。他在现场跟施救人员一起守着,等待儿子出现。
下水道口被盖上铁板(极目新闻记者 詹钘 摄)
14 日下午,极目新闻记者来到事发地时,发现在周围,有不少救援车辆停靠。在惠西村村口斜对面的一个下水道旁,蛙人正在下井,携电子设备在井下找人。
“我们两班倒已经连续两天了,不会放过任何一个死角。”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持续两天时间的救援, 施救员首先对下水道进行抽水后,通过蛙人下到井底,带着设备从下水道出水口往上游 “一截一截” 地排查。截至当天下午 17 时,已经对区域内所有管道来回排查了 3 次以上,但依然没有发现孩子的踪迹。
救援现场(极目新闻记者 詹钘 摄)
“这个下水道并不是市政设施。” 在救援现场,有西安当地知情人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惠西村位于西安国家级遗址保护区内,市政建设无法将其纳入其中,这也导致村内道路、排水等设施多由村一级自行建设,基础设施相当薄弱。
当天下午,惠西村所在的西安市未央区工作人员透露,该区已经成立专班处理此事,包括持续救援和安抚家属,后续也将在全区对此类问题进行排查,避免同类型事故再次发生。
有个朋友,儿子六岁的时候体重就一百斤了
我劝他赶紧让孩子减减肥
他说我懂个锤子,这是为了防止孩子掉进下水道
本来以为就是一句玩笑
万万没想到这特么真有孩子掉下水道的
这市政工程天天花那么多钱都花哪去了?
真要大家生孩子都给养胖才放心吗?
是谁把井盖给掀开了。估计一番查证后,也就是让掀开井盖的这个人来负责了。
之后就是全面普查,落实井盖安全责任。这就是这次事故带来的意义,不说人命,是希望,祈祷孩子可以平安无事。
已经三天了,至今杳无音信。
孩子爸爸说,当时天黑,有一个下水道没有盖,孩子没看到就掉了下去。
一个 3 岁的孩子,掉进冰冷、黑暗的下水道,看不到父母,孩子的恐惧可想而知。
孩子掉进下水道,无论是谁都会着急,舍身相救,作为孩子的爸爸,那就肯定会舍命相救。
孩子妈妈哭诉 ,当时想着赶紧抓,但是没抓住。当时孩子还在洞口,还在哭。
但是没办法,洞口太小,下不去,无论想什么办法都没有用,抓不到。
孩子爸爸说,当时自己想跳下去救孩子,但是井口太小了,根本跳不下去。
孩子爸爸就让孩子妈妈抱着自己的腿,自己伸手去捞,无奈井又太深,还是够不到。
然而时间不等人,孩子身处的是有急流的下水道,怎能持久。
就这样,爸爸妈妈眼睁睁地看着孩子被一点点冲走!实在太痛心,太残忍了。
去年郑州暴雨,在街道上面对湍急的流水,即便是成年人都站里不住,更何况是一个三岁多孩子急流的下水道。情况可想而知。已经三天了,孩子还处于失联中。
作为三岁孩子的父母,不要说孩子独自在下水道中生死未卜,即便是孩子感冒发烧父母都难以入眠,这两天,他们是怎么度过的?孩子家人又是怎么度过的?
和孩子亲人一样,网友们也在焦急和心痛,同时很多网友都在问,这件事为什么会发生?如何避免以后再度发生类似事件。
如果孩子爸爸没有把孩子放在下水道旁,孩子就不会被冲进下水道。
然而,天黑,根本看不到,谁能想到这个地方会有下水道口,而且还没有盖?
勉强说孩子爸爸大意,这也只是一方面,如果他能想到下水道会吞噬孩子,他一定不会这么做。
但是,下水道为什么就成了吞噬生命的黑洞呢?怎么才能避免?
不少网友呼吁,得给城市下水道井口盖防漏网了。
这确实很有必要。
而且施工起来也并没有什么难度。
不要说大雨天气下水道会被打开或者会被水流冲开,即便是在平时,一旦下水道井盖缺失,也会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没有防漏网的下水道,就是一个个 “陷阱”。
城市,为下水道装个安全网吧!
也希望孩子平安!
目前救援人员昼夜不停,「已经连续两天了,不会放过任何一个死角。」
救援队员告诉记者,持续两天时间的救援, 施救员首先对下水道进行抽水后,通过蛙人下到井底,带着设备从下水道出水口往上游「一截一截」地排查。
截至当天 17 时,已经对区域内所有管道来回排查了 3 次以上,但依然没有发现孩子的踪迹。
由于井口是这个样子,父亲倒挂着身体下去,已经看到了孩子,但肩膀也被卡住,无法继续向下。
眼睁睁地看着三岁的儿子被湍急的水流冲走,这情形太过残忍了。
悲剧的发生绝非偶然。
一、事发地点位于偏僻的农村,事发时间已经是晚上九点多,村子里又没有路灯,道路上能见度很低。大大提升了意外发生的可能性。
二、这口井本身就不属于市政管理范畴之内,村内道路、排水等设施多由村一级自行建设,基础设施相当薄弱。
当地人说,之前并没有这个下水道。由于桥洞地面地势低洼,每当雨水天气会积水很深,交通不便,后来有人在桥下打了一个洞,连通地下的管道用于排水。杨先生的舅舅说,这块下水道口的「铁板」(盖子)晴天时会盖上,下雨地面有积水时,则会打开进行排水,并未进行固定。
「事发当晚,盖子就放在旁边。」杨先生回忆当时盖子并没有盖上,也未见路面有积水。
既然没有积水,井盖为什么被打开了?被谁打开的?考虑到现场情况,进一步查证的难度不小。
有关部门表示:「后续也将在全区对此类问题进行排查,避免同类型事故再次发生」。套话听多了,真麻了。
看上去吃人的是井,造成「吃人」悲剧的是人。
想想看,我们身边有多少事都是这样?
作为一位西安人,作为一位 6 岁孩子父亲的我,每当看到此类的新闻,我后背都有些发凉。
根据杨先生讲述,12 日晚 7 点,他从西安市鄠邑区大王街道驱车前往舅舅家惠西村聚餐。聚餐完后,晚上 9 点左右,他和老婆带着 6 岁的女儿和 3 岁的儿子准备开车回家。
在取车的路上,四人一行经过北三环下的桥洞时,杨先生牵着儿子走在前面,爱人牵着女儿走在后面。突然,儿子从杨先生自己手中 “溜” 了下去,此时他才发现,路面有个下水道口,没有盖上盖子,孩子掉进下水道了。
晚上九点多,天黑并且此处没有路灯,又是刚下过雨,三岁小孩不应该是抱着或背着,话说为什么在走路时不打开手机灯呢?
“这个洞,不是正规的下水道。” 在桥洞里,有路过的当地人告诉记者,之前并没有这个下水道。由于桥洞地面地势低洼,每当雨水天气会导致积水很深,交通不便,后来有人在桥下打了一个洞,连通地下的管道用于排水。
这块下水道口的 “铁板”(盖子)晴天时会盖上,下雨地面有积水时,则会打开进行排水,并未进行固定。
这一看就是不正规,还是有人自行打的洞连通地下排水管道。这个 “有人” 也是好心办事,可是隐形隐患极大。同时,还有神操作,平日用螺丝将铁板固定,下雨天将铁板打开排水,周边没有路灯,井口没有警示物,试想谁晚上能看见,这明显是害人吗?
请问 5 月 12 日下雨天,是谁打开的,当时有没有想过人会掉下去呢?
“这个下水道并不是市政设施。” 在救援现场,有西安当地知情人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惠西村位于西安国家级遗址保护区内,市政建设无法将其纳入其中,**这也导致村内道路、排水等设施多由村一级自行建设,基础设施相当薄弱。
惠西村位于西安国家级遗址保护区内,市政建设无法将其纳入其中,就是这此处陷入两不管,最后只能将当地的建设落到一个村级来实施,无论从财力人力来说都无法完全胜任,这岂不荒唐,国家级保护区啊!
我们两班倒已经连续两天了,不会放过任何一个死角。”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持续两天时间的救援, 施救员首先对下水道进行抽水后,通过蛙人下到井底,带着设备从下水道出水口往上游 “一截一截” 地排查。截至当天下午 17 时,已经对区域内所有管道来回排查了 3 次以上,但依然没有发现孩子的踪迹。
三岁小孩出事,截止 5 月 14 日 17 点,已经对区域内所有管道来回排查了 3 次以上,但依然没有发现孩子的踪迹。希望奇迹发生,有人把小孩救走,希望引起相关部门政府重视!
有网网友拍到西安给下水道装防护网,希望有类似的井口都添加上防护网,更应该注意的那些非正规的井,以便此类事件不在发生。
打开井盖,并未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如果 3 岁男孩已遭遇不幸死亡,行为人可能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
黑天打开井盖,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由于轻信能够避免,以致造成他人死亡的,符合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构成要件。
行为人打开井盖,如果该地属于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或进出村的必经之路,危害着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的,发生致一人死亡的结果,其行为另涉嫌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大洺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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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该排水井属于村里建造、管理并使用,那么村里应当负有安全保障义务,作为排水井的管理者如果没有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另外,假如打开井盖的人员是村里的工作人员,其打开,关闭井盖是在执行工作任务,那么在造成孩子的失踪、死亡上,应当由用人单位即村里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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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人
小时候每次乱跑,我妈就吓我说 “乱跑小心掉到下水道没了”,经常给我讲小孩掉下去直接就没了,几天后在汉城湖(全城排污口)才找到尸体的事。
搞得我现在走路都是低头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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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悲哀的是这个父亲亲眼看着孩子坐在井底哭,自己却够不到,最后眼睁睁看着孩子消失掉。
这是怎么一种无力,真光是想象下就几乎要窒息了!
路上的井没有盖真是太常见的事情了。
我小学门口一个井口很大的井,没盖子,那个井非常深,只有天晴的时候借着光可以隐隐约约看到井底,井底是干的,掉下去不死也残。
每天上百个孩子从那条路上下学。就我知道的就有两个孩子差点掉下去。
一个同学一边笑闹一边走,注意到的时候前脚只有前脚掌着地,前脚跟踏空在井上方,但凡他少往前走几厘米就会掉下去。
另一个同学骑自行车上下学,不知道咋回事,车轱辘行驶到井上方,刚好就比井口大一点点,正好卡住,但凡他车轱辘小一点,也会掉下去。
就这么个井,在小学的上下学必经之路上,今天有木板子盖着,明天又被掀开了,后天盖住半个井口,大后天木板直接消失掉。调皮的小孩还会故意踩在木板上面,看木板往下沉一沉还会哈哈哈(要是哪天有小孩掉下去他们就哈不出来了)。
真是危险啊。
有井盖也不一定安全。一些井盖是破损的,大块的裂纹遍布井盖,甚至井盖只有一半搭在井口上,一旦踩上去就真是上帝掷骰子看你会不会掉下去了。
我很多年前曾经偷偷下过下水道,当时那个井不深,周围还被施工人员挖出来一个可以直接下去的斜坡,他们把井口打开不知道上哪里去了,我初生牛犊不怕虎,就直接下去玩了,底下什么都有,烂面条,剩饭,皮鞋,甚至还有不锈钢盘子,我转悠了半天看没什么玩的就走了,现在想想真是个巨大的安全隐患。
这么多年也没看有过什么大规模的治理严打,也没什么相关的政策法规出台。也许是因为掉下去寄了的都是 p 民,掀不起大风浪吧。
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
好像每年都有孩子掉入下水道的新闻。有人说家长应该照顾好孩子,我觉着如果新闻所述属实,家长牵着孩子走路已经尽到了基本职责吧,也不能要求一直抱着孩子啊。谁也不会想到孩子会突然掉下去,没有抓住也是正常的。
不清楚这个下水道具体是谁建的,新闻说可能不是市政工程,只是因为雨天积水,有人才在桥下打洞。
修路或者打井都要注意安全,如果因为不慎操作导致他人损伤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如果下水道是市政工程,那道路维护部门要为下水道没有盖起负责,赔偿孩子家人的损失;如果是村民自行打井,村民也要为井盖没有盖起赔偿孩子家人损失,如果当时道路积水特别严重,影响出行导致看不见路面,道路维护部门也要承担部分责任。
正常修路或者挖井需要保证安全性,如果遇到台风、大雨等可能出现危险的时候,还应该立即清理排除危险,即使不能清理也应该设立警示牌,告知大家前方可能有危险存在。
事发地没有路灯,晚上九点了,即使不带着孩子也应该打开照明工具照明,更何况还有两个孩子。
修这个下水道的单位也有很大责任,天这么黑没有路灯,你打开盖子这是要要人命的。
各单位连夜开会
商量这球该怎么踢,往哪儿踢
60 小时基本凶多吉少,只能期待奇迹了
至于谁该为此负责,我觉得最大责任还是在孩子父母身上。
这个事发地在汉长安遗址保护区内,这个区域内理论来说路都是不能修的,井不是市政修的井,也不规范,应该是村里自行修建的,有可能本来就没盖,也可能本来有后来没了,村委是有一定责任的。
再一个,希望国家能支持西安对汉长安遗址的搬迁工作,这个遗址知道有多大吗?60 多平方公里!里面不让修任何地面建筑,包括路,之前有村民自己花钱修路,都责令拆除,里面的人苦不堪言,整体搬迁是目前唯一选择。
想起在烟台上大学的时候。。。暴雨过后,水流不急了,我一个一个的关井盖。。。。。。。简直扯犊子
经常有这样的情况,令人痛心。
除了赔偿,以后如何避免也要考虑一下。
我有个建议,在打开井盖排水时,是否可以用网格形态的镂空井盖暂时代替原井盖,用钢筋焊接出这样的东西照理说不是难事。
这都有现成的。
电视剧东北一家人有个经典桥段。
就是门口的马葫芦盖经常丢。
后来傅彪扮演的警察一查才知道,张铁林开了个井盖厂,生意不好,于是雇了冯小刚扮演的小偷去偷井盖。
这个桥段,很大程度上还原了,上世纪末本世纪初的乱像。
后来大家都知道,井盖几乎都换成了水泥的。废品收购站,也不再收井盖,电线什么的。
掉井里的就少很多了。本案的下水道设计就有问题。作为排水设施,应该像其他类型的井一样设置缓冲装置。
除此之外,路政,和供排水部门的巡查也有疏忽。
最后,虽然我这话不好听。但奉劝各位家长,出门把孩子领好了。尤其是晚上天气不好的情况下。
不然指望着一群人在网上替你骂这个不作为,指责这个不行。是救不了孩子的。
最后,希望这个孩子没事,一定有奇迹发生。
失联 60 小时,大概率是悲剧。
最大的责任是监管者,当你口袋里有一块钱时你不好好的藏好,指望着有着 1000 万和 14 亿身价的大老板替你来看。
他们丢了 1 元钱什么也不会少,但这一块钱是你的全部。
(可能要被很多人喷,但这就是现实社会)
我就在西安,不过我最早知道这个消息,是今天下午和北京的一个朋友电话中得知,然后晚上看到这个问题上了知乎的热搜。从其它答主那里看到更多细节,从高德导航看,我距离事发地点大约 5 公里。
先说救援状况如何这个问题,细节我其实也不知道,从其它答主回答的图片中可以看出的结论是:不专业、且已经错失更好的救援方式实施的机会。基本上,可以认为现在不放弃救援更多的是一种姿态,希望可以对事主家里和读者更多安慰。
先从工程技术、思路方法等方面说我认为更合理的方法,应该是需要用到专门的地下管道泄漏探索机器人,以及管道清理机器人才算是专业。这种机器人大约有两种,一种是轮式具有拖曳功能和清理功能的主要用于施工;另外一种是浮球 + 传感器类型的,可以通过超声波从地面跟踪其漂浮的位置从而建立联系。普通的管道清理、清扫清污设备,尤其是工作头只具有振动、旋转的,对于这种救援基本上就没有用处,至少需要摄像头和多功能机械臂联动的才会有用。
其次,就是需要用到类似于 “司马光砸缸” 这种简单快捷急智类型(智商高且反应速度快)的方式了。可行的方向只有两个,一是两三岁的孩子多少能听懂一点点父母的话语,马上把腰带、外套等当作绳索给孩子,让孩子拉住甚至缠绕到手腕胳膊上;零一个方向就是根据水流放下找下一个井盖,马上张网或者下去一个大人等着。
至于谁该为此事负责,外部责任肯定是挖开这个排水口以及打开这个临时井盖的人或者单位;问题就在于是否能兜得住这么大的事情以及相关赔偿责任而已。我先入为主的倾向于不看好,比如并没有固定的制度和人以及流程专门在下雨时打开、结束下雨后多久盖上;如果没有明确的规定或者流程,即便找到相关人或者单位,这个人或者单位也会认为不全是自己的责任,更倾向于认为是个小概率的意外或者流程漏洞。比如,路边吊车临时吊运作业,也放了警示牌,但是没有拉警戒绳不保证侵入;或者是警戒绳挡路,靠边走的行人没有专门语言提醒;很多人经过也没有问题,但突然就有一个人路过时坠落受伤。伤者认为还是安全工作没有做好达不到防呆需要赔偿所有医治费用及误工费,施工者认为这是你运气不好只愿意少量赔偿。
最新消息据说已经有人在排污管道下游找到孩子,未能生还。
已经有很多人在骂了,但是任何赔偿都换不来一条生命。我就说点看完这件事之后我们自己应该及有能力做到的地方。
首先看住自己的小孩,特别是夜路,这个不必多说。
其次是发现自己小区周围有无盖井,立即用砖石和树枝设置防护栏然后联系警方或社区。
不要因为事不关己就轻轻飘过,没有人能预知下一秒会发生什么。
生命很脆弱,你的举手之劳很可能就会拯救一个家庭。
另外加强科普教育也很必要,过去农村很少有井盖,可是仍然有已经比较大的孩子掉井里(吃水的那种深井),好奇是人类天性,远离空洞是永远的教育。
此外新年还一则新闻是一个孩子往井盖下面扔鞭炮,被炸死了(不懂标识,其实是燃气井)。
这些都是日常容易忽视的安全隐患。
别指望外界永远安全,自救者天救。
看了一下新闻原文,两天了,井深水急,八成是凶多吉少了。不知道问责,赔偿问题怎么办和
最主要的是他俩尝试施救但是失败了,希望孩子父母将来不会因为回想到施救细节互相责怪对方吧,一生的阴影了,该多自责啊。前路还长,还有一个女儿呢,才三岁,算夭折,孩子再生就好了。
孩子夭折最容易导致父母矛盾,幼儿夭折一般都可以归结到父母某种程度上的 “粗心” 导致的,更何况这件事上父母二人合力尝试施救但是失败了。到时候二人从悲痛中醒来后,“不该走那条路”和 “要是…… 可能就拉上来了” 的自责与懊悔交替袭来,希望父母能处理好吧。是命啊,缘浅,随他去吧。
又让我想起那个谁唱的 “偷井盖的贼…”
真 tm 缺德!
人间惨剧,可以避免吗?其实是可以的,一方面是相关部门全面排查类似的下水道,统一加装防坠网。另一方面是家长带小孩子出门可以带上防走失绳,尤其是下雨天路况不明的时候,关键时候可以救命。当然了,现在说这些有点马后炮了,但还是希望一次次的血泪教训能引起各方的重视,避免这样的惨剧重演。
5 月 12 日晚 21 时左右,在西安市未央区惠西村,因下雨路面积水,一名三岁男童不慎掉入下水管网被冲走。目前,男童失联已超过 60 小时,搜救至今仍下落不明。
图片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家长:访亲返回途中
儿子不慎掉进下水井
男童家长杨先生表示,12 日 21 时左右,一家四口在惠西村亲戚家聚完餐后,步行至惠西村口西安绕城高速桥下,准备开车回家,自己牵着儿子走在前面,妻子牵着女儿走在后面,突然儿子掉进下水道,被水冲走。
据华商报报道,男童父亲表示事发地点没有积水,但井口没有盖住,孩子掉进去后,他想下井去救,但井口太小,成年人下不去,于是让妻子拽住他腿,俯身下井想把孩子捞上来,“但还是下不去,就眼睁睁看着娃被水给冲走了”。
未央区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当晚 21 时 21 分,村民报警,消防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救援,同时上报,随即 10 余个相关部门均出动救人。
图片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男童已失联超 60 小时
320 名救援人员已先后出动
事发后,西安市和未央区应急管理、市政、公安等多个部门紧急对失联男童展开搜救,并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
截至 14 日下午,320 名救援人员已先后出动,在整段下水管道内 24 小时搜救,已经搜救了三遍,未见男童身影。由于管道不平,未排除孩子被卡在管道内某处的可能性,目前仍在全力营救。
14 日下午,男童部分家属跟随救援人员在事发地附近对下水道进行排查搜救。央广网记者 舒隆焕 摄
**5 月 15 日上午 11 点,搜救人员已经搜寻到了距离事发点 4 公里外的西安第四污水处理厂附近。**截至发稿,搜救工作仍在持续。
阿消提示
儿童安全,至关重要
家长作为监护人
更需多加留意
生活中那些容易被忽略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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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联第三天,5 月 12 日 21 时许,西安市未央区惠西村一名三岁小孩不慎掉入下水管网被冲走,目前尚未被找到,搜救工作仍在继续。
5 月 15 日,西安市未央区委宣传部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目前已开展了第三轮搜救,小孩尚未被找到。今日下午将开展专家研讨会,作出最新搜救方案。
前述工作人员介绍,失联孩童踩落的井盖位于村道上,有螺丝固定,上面覆盖了一块铁板,可能因为路面有车辆碾轧,当时井盖螺丝有松动、移位的情况。“井口很小,大人掉不下。(底下)是个排污通道。” 该工作人员还称。对于网传事发时没有井盖以及存在积水的说法,是不实的。
井盖下的水流是否很大?前述工作人员称,经专家分析,失联当天下雨,城市可能排洪开闸,不排除这种可能性。
据华商报稍早前报道,5 月 12 日 21 时许,外来人员杨先生携家人到惠西村访亲返回时,他的 3 岁儿子不慎掉进地下排污管道。孩子父亲杨先生称,事发地点没有积水,但井口没有盖住,孩子掉进去后,他想下井去救,但井口太小,成年人下不去,于是让妻子拽住他腿,俯身下井想把孩子捞上来,“但还是下不去,就眼睁睁看着娃被水给冲走了”。
前述报道称,事发地位于惠西村村道上一下水井,井口约长 65 厘米、宽 50 厘米。据了解,事发时,井口也盖有这块铁板,当时螺丝钉已经松动,四颗螺丝钉三颗已经脱落,一颗将铁板钉在地上,井口部分暴露在外,铁板未完全遮挡,井有一米多深,铁板松动初步怀疑是大车经过碾压所致。
前述报道称,接到现场群众救援电话后,未央区组织应急、城管、消防等多部门及属地街道,联合西安市城管及排水集团等专业单位,对事发地上下游地下排污管道及落水儿童可能存在的区域进行了拉网式反复搜寻。
事发后,已将井盖固定住,“村道由村上自行管理,存在不完善的地方。不像市政道路,设施、管理都更完善。” 未央区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说,待救援结束后,会对该下水井口进行处理,加上隔离网,避免再有意外发生。目前已先后出动 320 名救援人员,在整段下水管道内 24 小时搜救,已经搜救了三遍,未见孩子。由于管道不平,未排除孩子被卡在管道内某处的可能性,目前仍在全力营救。
澎湃新闻注意到,为了避免因为井盖丢失或损坏,发生威胁市民生命安全的事件,不少城市给窨井加装防坠网,保障市民出行安全。
山西运城市广播电视台 2019 年报道,从 6 月 1 日起,运城市排水管理处在中心城区容易发生积水路段进行安全排查,该处的工作人员给附近的窨井安装更换新的安全防坠网。据了解,安全防坠网的材质全部是高强度、耐腐蚀的聚乙烯,整个网络承重在 150 公斤左右,完全可以确保行人的安全。
徐州广播电视台 2013 年报道,徐州市相关部门曾给一万一千零六十个窨井盖安装防坠网。据介绍,安装尼龙防坠网后,即使窨井盖缺失,人也不会掉到井底。在安装完防坠网后,工人师傅还给窨井盖加上了固定标识牌,这个标识牌为不锈钢材质,上面标有 “市政排水” 的字样和抢修电话,以方便查找产权单位。
有利益的事情,诸如审批、行政处罚,谁都想管,九龙治水,其中的一条龙恨不得将其他八条龙全部 KO 掉;没有利益的事项,对不起,不好意思,这个职能在隔壁机构或者隔壁处(科)室,你到那里去问一问,问过九条龙之后,还是无人治水,不管你到信访办或者 12345,还是一个样子
前几年进行机构改革时,就特意成立了应急管理部门,在企业的层面,安全放在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但是这种类似的新闻,仍然时不时的会出现,对于统计的数字而言,对,只是少了一个人口,但是对于这个家庭呢?
做监护人差不多得是全能选手,不然真的当不好。在食品安全层面,要有一定的知识能够识别食品安全风险,在医疗、在教育方面,无一例外。那么现在带着自己的小孩走路,也只能牢牢盯着脚下,以防止掉到下水道,问题是那么多的高层超高层的瓷砖,带着小孩时也需要抬头看天的,鬼知道什么时候一片瓷砖从天而降
唯一的好处,是对于某些从事办公室工作的家长而言,一秒抬头看天上有无瓷砖,一秒立马低头盯井盖,这样大概率不会有颈椎方面的健康隐患
看到这个就想起我的童年阴影了,小时候被我妈打发去买馒头,然后踩到楼下一个井盖上,井盖翻了 180 度压在我右腿上,小半个身子都在井里,那时候五六岁挣扎不开,用力挣扎就有往里陷的感觉,还好路过的大人把我拉出来了。。。导致我现在开车都不敢往井盖上压
看完是真的气啊!
每年发生这么多事故,相关部门就不能停下蜘蛛纸牌和斗地主,想想自己也有可能下雨天一脚踩空吗?
井盖的设计就特么的有问题。
每年都在修路,每年下水道都依旧存在巨大缺陷。
井盖下面,就不能学一学人家小日子不错的设计吗?
做一个护栏啊。
这样即便是井盖被那狗都不如的人偷去,这护栏也能护一命啊!
追责吧。
全部有关部门都告一遍!
真的看完那个视频气到炸了。
便利的城市设施给人民生活质量带来了很大的提升。
同时,又如同一个隐藏的恶魔,不经意间,吞噬着生命。
大概 4-5 年前,每年大暴雨的时候都有人被吸进去,后面没看到这样的新闻,不知道是没发生还是说没发文了,如果每次出事没有问责制度,那谁有动力做事呢
排水为什么不用网格镂空井盖? 这就是天朝特色吧
也就这十来天就见过三起小孩掉井里的事件了。
一个是瘦瘦的男大学生下去救小孩,当正能量宣传的
当时就想,与其宣传救人,不如管管这些井。往往都是口径很小,不容易看到的深井,大人掉不下去一脚踩空也会把会阴撞裂
后来一个妈妈下去就小孩,小孩让消防员叔叔救救我妈妈
这一起干脆孩子在父母眼皮底下没了
不能给井加一个网格盖吗?
十几年前,就有这种事啊,之后就要求所有井盖底下安装防护网啊,怎么现在还有这种事???
井盖就该落实到对应的人,城市里还能出这种事,就算下雨,你打开的话是不是要有人看管,是不是应该围起来,这下小孩没了,你们赔钱吧,这个钱不要财政出了,你们自己出吧,我们纳税人交钱可不是给你们的重大失误买单的
杨先生带着孩子们
在亲戚家开心地吃了顿饭,
可就在回家的路上,
却遭遇了一场揪心的意外……
3 岁的儿子已失联超过 60 个小时,
至今仍没找到!
事发时,杨先生牵着自己的儿子正常通过,不慎从窨井掉入下水管网被冲走。
“我手和头都已经探进去了,看到孩子坐在那哭,但就是够不着。” 杨先生曾多次尝试救儿子,但因为肩膀卡在了洞内无法深入,手完全够不着儿子。事发后,男童家属立刻报警,救援人员连夜进行救援。
“当时能听到孩子在下面哭,但是人下不去,井口太小了,干着急也没办法。” 附近一家商铺老板介绍,孩子母亲曾向他们求助,由于井口过于狭窄成年人无法下去施救,她们赶到井口时还听见孩子的哭喊声,老板让自己 10 岁的儿子尝试下井施救,但没有成功。“我拉着我孩子下去搜寻,只听到哭没摸到孩子,下面是管道,孩子已经掉进管道里了。”
“这个下水道并不是市政设施。” 在救援现场,有西安当地知情人士告诉记者,惠西村位于西安国家级遗址保护区内,市政建设无法将其纳入其中,这也导致村内道路、排水等设施多由村一级自行建设,基础设施相当薄弱。
城市里的窨井关乎老百姓 “脚下的安全”,住建部、工信部、工信部等多个部门曾联合下发《加强窨井盖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要树立“小井盖、大民生” 理念,守护“脚底下安全”。
这东西吧 。得靠罚钱。
如果是一个罚几千万 。那么最后就不会死人了。
你看美国高额罚金 所以大家都不作恶了。
这个景区的负责部门进行赔偿,因他们不允许市政建筑修缮,导致积水,路面基础设施差。懒政。
排水井盖有安全隐患,没有做到及时排查,疏忽。
应该马上改进排除周围基础设施,防止再次发生危险事宜。
我记得以前辽宁还有一个掉入暖气水里被暖气水烫死的人呢。
说实话,两天都还没找到的话
可能…… 唉
一个成年人在水里这么长时间都受不了
更何况是一个三岁的小孩子
我看到评论区好多人说这个父亲太淡定了仿佛像是一个路人在诉说别人的事一样
嗯…… 怎么说呢
一开始我也有这样的想法
但是后来想想每个人在遇到事情的时候表现是不一样的
有人感性也有人理性
不一定非要痛哭流涕才能表达难过的情绪
这种时候还是不要责怪这位父亲了
亲眼看着自己的小孩被水从自己眼前冲走
我相信没有人能够比他更无奈吧
希望孩子能够平安无事
建议设计一种绳网,放在井盖下面,东西掉下去网的底部就能接住,人如果要进出井部用手扒拉一下网的侧面就可以了,不用的时候网就自然垂落的状态。所以网必须是永久固定住的,除非强力破坏掉才能去掉。
再建议井盖旁边上面设置一个警报装置,只要井盖是开启的状态就会一闪一闪的亮红灯,或者井盖附近的路灯会变成红色的路灯,提示路过的人小心危险。
男孩掉进去之后还会哭,说明当时没有死也没有昏迷,这个角度讲受伤可能不那么严重。那如果没怎么受伤的情况下俄两天应该还不会死,有搜救的希望。
这对一个父亲来说,有点太过残忍了。
基本上是救不回来了,事发后,当地政府部门开始排查整个区域有问题的井盖深坑。
我在这里也不想说谁,也没资格说谁,只希望大家都动起来,以自家方圆一公里为半径,排查自家周围有问题的井盖,或者是深坑,发现后先在周围安放路障,然后上报市政等相关部门来处理。
在这方面我们要当一回当地市政的眼睛和耳朵,不为别人,哪怕只为了自己和家人。
也许你的一个小举动产生的蝴蝶效应,在未来会帮到别人,别人的一个小举动产生的蝴蝶效应,在未来也可能会帮到你和你的家人。
下水道没盖冲走小孩这事,我在二十多年前的小学就看报纸读过相关报道,当时还学会了个新词叫窨井,印象很深的是当初为了找小孩,挖了几公里的下水道最后找到尸体,从此下暴雨我就特别小心,生怕掉进窨井里
几十年了还出这种事,而且是二线城市 ·····
坐标西安,没想到事情发生的离自己这么近。
今天(5 月 15 号)下午遛弯在小区外面见到救援人员进入到下水道搜救,周边聚集了大量围观群众,氛围凝重……
事发地应该是位于通往惠西村的绕城高速桥洞下,地势较低,往年此处经常积水。周边不到一公里就是污水处理厂。
西安 3 岁男童掉入下水道失联仍在搜救!【已经失联超过 72 小时】
5 月 12 日 21 时左右,在陕西西安未央区惠西村村口,一 3 岁男童掉入下水道被冲走后失联,已超过 72 个小时,当地还在全力救援中。
每当看到这样的新闻都让人揪心、心痛。自己也有小孩,看到孩子发生这样的事情,真的很能理解父母是多么的心痛,崩溃。希望 3 岁男童能够平安归来。
事故救援正在进行,具体事故原因也要到事故救援完成后再进行调查。
但是有几点疑问我们可以讨论一下:
1. 根据失联孩子的父母描述,当时的路上没有灯光,照明不足很难看清井盖有没有盖好。是因为井盖问题还是使用久了出现了脱落的问题?那么这样的井盖有没有定期的排产检修?如果是已经报修或者安排维修了相应的警示标识有没有跟上?
2. 看到采访的录像,应该是在一个立交桥下,下面有车辆或者行人比较多。很多人似乎没有发现,或者发现了没有人有意识地做个警示标识。因为我们会经常看到新闻一到下雨天涨水时候,下水道井盖被冲开,路过的人如果把自己电动车或者增加一些阻挡警示标识,就能够避免人员掉落下去。特别是现在两广地区出现暴雨,极易发生这样的情况。试想一下,如果当时有人发现了,然后做了标识,这样的悲剧就不会发生了。
3. 为了避免这样的掉落事情再发生,大家建议应该如何做呢。比如制定点检制度,定期让市政部门人员开展巡检。比如建立奖励制度,发动市民鼓励市民上报这样的安全隐患,这样就 只要能够及时做到标识。比如在这样的井口增加防坠落的防护网,至少不能直接掉下井底。这些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引起重视。
【以上的疑问也建议,欢迎大家评论区讨论】
抛开事情出现的原因我们先不谈论。类似的风险我们自己作为父母也要有自己的安全意识。此次事故个人赶紧也不能怪父母没有这样的安全意识,因为那样的环境下很难发现这个隐患。
我每当经过这样的井盖或者电缆沟区域的时候,总是会跟我的孩子说不能走井盖或者电缆沟,容易掉下去。有一次我拉着他,我自己走了上去,他马上反应过来不能走这样的地方,容易掉下去。
除了要有这样的安全防范意识,更应该要有应急处置的知识及能力。不能只是教育孩子注意,更应该想想如果发生了怎么样处置才正确。
现在想想这样的事情真的是后怕,特别是作为父母的我们很难接受这样的事情。
希望有奇迹吧,唉。这个家庭以后怎么办啊,不好走出来啊
山东济宁小区的,去年的元宵节左右的时候,小区门口有一个井盖也是缺失,那天也是下雨的晚上,一个爸爸带着儿子散步,儿子三岁,就掉了进去,紧急时刻,爸爸把孩子托举了上来,自己却没能上来。
孩子爸爸是个三甲医院的医生,是同事老公的同学,人很好,据说求学之路很艰辛,好容易有了好的工作和家庭,真的非常令人惋惜。
当时就觉得真的这样的事情就发生在身边。发生在自己小区,自己间接认识的人身上。这并不是遥远的事情。
看很多人在指责孩子父母,我真的想骂人。自己也是有孩子的人,孩子虽然小,但是不可能分分秒秒的牵着手,莫说今天是个小孩子掉了下去,就是个大人这样黑灯瞎火的,也是会掉下去的。
这明明就是人祸,不是你摊上,就是别人摊上。跟是大人还是小孩摊上,没有什么关系。就像上面说的我们小区的孩子爸爸,他是个大人,虽然是为了救他的孩子下去的,他也是掉下去也没能生还。
还有前几年有印象的湖南的一个女孩,也是下大暴雨,那女孩子总是大人了吧,可她也掉下去了,还能说她爸妈没保护好他?
这分明就是一个人为的定时炸弹,而且是不易察觉的危险,你再小心,也难免有爆炸的时候。
可怜了孩子,还有孩子的家长,心里祈愿奇迹能发生,虽然感觉是那么的渺茫。
平时,给孩子也整天会教育,一定不要踩井盖,有的孩纸是很调皮,会故意踩,但是想说的,那井盖如果真的没有缺失,或者没有被偷工减料的人为损坏,即使你真的踩上去,又会怎样呢?现在给人感觉,就是明明是这些的种种的不作为的市政行为,作为普通人的我们已经够小心的生活了,可是还是难逃这些奇奇怪怪的伤害,还被人怪应该再活得细一点,像湖南的姑娘一样,成年了,爸妈也牵着她,是不是就不会有那天的悲剧?
每一次都是血的教训,才换来很多人的关注,真的不想这样。就像前段时间,私自加盖楼层,导致 50 多个生命逝去的事,多么令人痛心的事故,才唤醒了一些的事后的大范围的安全整改。
但是这样的事情还在继续,希望能引起重视吧,我不想说每个人都要活得战战兢兢。
看过一栏节目还是短视频
大概讲的是几个其他国家的
下水道和井盖下面的样子
大开眼界
有防护网,有爬升梯,有照明灯…
还有就是暴雨后城市积水排泄功能
以上这些,
比起那些大兴土木
修建办公大厅造花坛造市容环境可有用得多
一声叹息吧
希望活要见人死要见 shi
希望小孩平安无事。
每次见到下水道的口子,我都远远躲开。
这口井几米深,万一掉下去,真的是无力回天。
有时我在想,这口井中间能加个阻隔网吗?
万一掉下去,还有可能求救,不用被水冲走,危及生命危险。
事故总发生在我们,不经意的一个小举动。
努力吸取教训,承担责任,改善构造,消除安全隐患。
1. 本案系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责任,适用民法典第十章 “建筑物和物件损害责任” 的有关规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本案属于“过错推定” 原则,施行举证责任倒置。
何为过错推定:
“过错推定” 是法律规定默认推定侵权行为人对损害结果负有过错,不需要受害人自己证明侵权行为人负有过错,举证责任分配由侵权行为人证明自身没有过错,如果侵权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则侵权行为人应当承担侵权法律责任。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
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 怎么算尽到管理职责?
就本案情况而言,如果窨井的实际管理人设置了路障和警示标牌,采取了一定必要程度的防护措施,且窨井所属区域不属于公共道路,而受害人视而不见造成自身损害,则属于法律意义上的管理人能够证明自己尽到管理职责。
新闻中提到 “这个下水道并不是市政设施。” 在救援现场,有西安当地知情人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惠西村位于西安国家级遗址保护区内,市政建设无法将其纳入其中,这也导致村内道路、排水等设施多由村一级自行建设,基础设施相当薄弱。
3. 这就意味着窨井的实际管理人可能是村委会,那么村委会能够成为民事责任承担主体吗?
村民委员会属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具备法人资格,是《民法典》所规定的特殊法人,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因此能够成为涉案被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一条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
朱定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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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法律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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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失联 60 个小时,现在救援力量也在不断增加,希望男孩能够没事。
孩子的父母亲眼看到孩子掉进下水道,自己无能为力,这是多么的绝望啊。那么这样的事情,是偶发事件?还是能够完全避免的?
这件事完全能够避免的。男孩掉进去的下水道,没有井盖,井口狭窄。造成了男孩掉下去了。
“村道由村上自行管理,存在不完善的地方。不像市政道路,设施、管理都更完善。” 这段话是应急管理局的工作人员说的。我们看这种说法,把全部责任都推给了村里。
我们在看,徐州市相关部门曾给一万一千零六十个窨井盖安装防坠网。据介绍,安装尼龙防坠网后,即使窨井盖缺失,人也不会掉到井底。在安装完防坠网后,工人师傅还给窨井盖加上了固定标识牌,这个标识牌为不锈钢材质,上面标有 “市政排水” 的字样和抢修电话,以方便查找产权单位。
看看别的城市做法,不但对井盖加装了防护。而且还有产权单位,维修电话等基本信息。
这件事发生后,男孩还没有找到,现在就把责任全部推给了村里面。是不是有一些过分了。
待救援结束后,男孩找到后。是不是可以启动问责,对于井盖疏于管理的单位,人员。让他们付出代价。
弄死小偷是一定的,但也需要普及高强度牵引绳了,对孩子来说,危险不只没盖子的窨井
我不理解
下雨地面积水很多的地方
父母是怎么放心让一个三岁孩子自己行走的?
你哪怕不抱着
至少也应该用手牵着吧
我儿子五岁我都不敢在这种情况下让他自己行走
另外
如果是我儿子在我面前掉进下水道里
我绝对会跟着一起下去
虽然我也知道
大概率不会有任何用处
多半会再搭上一个人
但是几次条件反射告诉我
我肯定会这么干的
说真的,我要是这个父亲,孩子最终遇难,我应该无法苟活下去。
作为一个旁观者想到那个孩子都难受的不得了。
希望扣除当地市政公务员及负有领导责任的官员的工资进行赔偿。
揪心,西安 3 岁男童掉入下水道 3 天了仍未找到!需彻查责任!
下水井盖的安全关系到人们的人身安全,井盖虽小,却关系重大。对于窨井盖伤人案件,民法和刑法都有相关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第二款则规定:“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由于窨井盖往往设在人行道或者道路上,管理不善容易造成伤亡事故,法律对于管理者规定了尽职管理的责任,如果发现井盖破损或者没有遮挡,应当积极修缮,如果未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造成他人损害的,需要承担侵权民事赔偿责任。
窨井盖由于材质较好,也成为犯分子的作案目标,一些盗窃犯罪分子偷窃窨井盖出售换钱,虽然窨井盖作为废旧物品出售给回收站买不了多少钱,但是偷走窨井盖后,给行人和车辆造成安全隐患,可能让路过该处的行人或者车辆发生人身和财产损害,甚至致人死亡,该行为危害公共安全,小偷的行为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或者以危险方法危害安全罪。需要根据所盗窃窨井盖的区域进行区分。
根据两高一部《关于办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 》规定,一、盗窃、破坏正在使用中的社会机动车通行道路上的窨井盖,足以使汽车、电车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以破坏交通设施罪定罪量刑。
二、盗窃、破坏人员密集往来的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以及车站、码头、公园、广场、学校、商业中心、厂区、社区、院落等生产生活、人员聚集场所的窨井盖,足以危害公共安全,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如果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 3-10 年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 10 年以上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死刑。
这起案件,在积极搜救的同时,应当理清责任,如果是管理部门管理不善,窨井盖缺失或者破损未及时修复,造成小孩掉入下水道,管理部门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该处窨井盖在案发前被盗,盗窃犯罪嫌疑人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同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有关部门正在积极搜寻被害人,希望有一个好的结果,也希望有关部门能积极排查所有窨井盖,安排专人管理,发现破损缺失及时修缮,维护人民人身财产安全!
如果刚掉下去,孩子还能看到,马上和女儿沟通 (女儿年龄不小,体积小),父亲抓住女儿双脚,女儿下洞头去抓弟弟,可能正好能勾到。可惜,父亲因为体积太大,就差那么一点点就能救回孩子……
西安一三岁男孩掉入下水井,父亲眼睁睁看着孩子被冲走却无法施救,马路下水井频频吞人,到底问题出在哪里?
一是家长照看好孩子责无旁贷。
二是市政方面要对各地井盖加强监管和巡查。
三是调查井盖去哪里了,是谁故意挪走,严肃问责。
四是相关工作人员能否研究出更有效的管理措施 ,例如只有工作人员才能打开井盖。
最新消息是还在搜救,不容乐观。
———————————————————搜救工作依然在进行,截至目前 ,没有孩子的任何消息。
下游找找吧,可能还健在。
哎,我妈从小就教育我:远离井盖,远离井盖,远离井盖,重要的事情教育了快 30 年。我至今绕着井盖走,从来不踩井盖。
早些年,就有偷井盖的贼,因为井盖是金属可以卖钱,还有以偷井盖出名的某地 “XX 人”,不做地域歧视,直说事实。
近些年,井盖改良成了其他材质,偷井盖的行为减少了,但是在井盖还是有被水冲走、自然损耗等原因,导致缺失的问题。
作为家长,还是要多跟孩子强调,等绿灯、走斑马线,别踩井盖,这类问题的严重性。
希望有一个好结果吧。
想起了之前的经历。初中的时候参加定向越野训练,在成都周边山里训练,当时三个人一起走我走最后一个,那是一条满是落叶的路,走着走着突然我就掉进一个洞里了,双手刚好架住。
现在都还记得双腿悬空,本来以为是个井,想自己爬出来,结果前后左右都踢不到东西,直接吓傻了,还好小伙伴把我拉出来了。当时腿没法着力仅凭双手我根本不能把自己撑上来,如果是一个人我就完了。
爬上来以后我们回看根本看不到底以及洞壁,不敢想象掉下去会怎样,太吓人了。
哎,眼睁睁看着孩子被冲走却无能为力,多么绝望!太痛苦了!
所以嘛,先把这些基本的城建搞搞好才提什么赶英超美吧。册那!
中国的下水道太小了……。长沙房子塌了,全国开始检查房子还收费 500(河北如此)。 那,这次孩子掉进狭小的下水道,全国也应该全面扩大下水道,避免类似悲剧。
仔细了解情况,那是个什么鬼井盖?
晴天关上,下雨打开?
这特么啥狗?
掉下水道三天,仍在救援
西安惠西村口边,小孩掉窨井里面;
因为是晚上九点,没有路灯光太暗;
井很深但是不宽,父母无法去救援;
眼看着消失不见,已紧急救援三天;
谢谢您的关注
以后别吹上下五千年什么的了,但凡有点责任心公德心,都不会出这事。
施工人员但凡是能给他人的安全有一丁点担忧,胡乱塞一推树枝,都能避免这类事故。
整个社会从上到下,为别人着想的不多。
倒霉。
就是这么巧。
当然,设施存在隐患是主要原因。
别再给国家添麻烦了
呃他父母看着好淡定…… 尤其是爸爸…… 跟林盛斌似的,希望我想多了
责备孩子父母其实意义不大,或者没有抓住矛盾主要方面:如果正常走路都需要前瞻后顾小心翼翼,那真有什么地方出了问题了,哪怕这种事发生的概率不大。
说现实点,死了呗,还能有什么情况,井盖问题都快成城市里安全方面的中心问题了。对这种要不然就不出事,一出事就必然是大事的地方不做好管控,那相关人员也必然要下台甚至追责。
赔偿款已就位,大家猜猜能不能赔到 50 万?
希望有关部门重视一下,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为什么很多人都骂孩子父母,而不是骂 zf?
这事如果要指责父母,我觉得都别要小孩算了,在中国当父母难度太高了,都洗洗睡算了
监护人?
井盖怎么没了
希望平安
乱答一拨,这个救援耗费这么长时间。这么多人力还没结果。是不是磨洋工做形式主义了?
首先,找个图纸很难吗?其次,出动三四百人是不是都去围观的。
最近知乎这个学历水平真是肉眼可见的下降,一群所谓的键盘侠新闻内容都看不全就先喷,麻烦要喷也先读完内容好不好,遗址保护区,市政道路修不进去没看到?还是说都是官老爷住的城市连个城中村都没有,有些征地的地方还真是不鸟市政的,反正村里的地不经过个九九八十一道审批别想动的,一堆在那喷政府不给修井盖的人,也不知道是真智弱还是眼瞎,你们以为的村委农民是弱势群体,保护区遗址的村委那可是土霸王
未央有些地方一下雨很容易积水,有市政的锅
人命关天,找出责任人。走相关程序,该赔钱赔钱,该道歉道歉
区区几十个回答,我已经看到了地域黑,拳师,定体问,受害者有罪论真有意思
不专业,加上利益使然和缺乏同理心的施工方。他们肯定觉得人掉井里是小概率事件,掉进去的是小孩概率更小,被冲走那是小之又小。
所以要像我们这边一样把下水道换成小的,这样掉下去最多卡住不会被冲走,就是路面经常积水和有些地方的房子容易堵厕所
看到这则新闻心情非常沉痛,希望孩子能够平安归来
基本上,是没了,60 小时的水流,窒息、失温、氧气含量低,都是致命的,家长可以着手索赔了。
女儿身子小,当时能吊着女儿去拉弟弟吗
是男孩,是女孩的话这个父亲要被冲烂。
刚看到这起事件的时候,正巧我身边就坐我学校的一个语文老师,她家小孩也是特别喜欢踩路边的井盖,通过跟小朋友细细碎碎的聊天,我对这起事件有了别样的看法。
这个问题就像小孩子怎么整天玩都不会累、喜欢新玩具那样无解。“井盖” 对于小朋友来说就是一件很新鲜、很新奇的事物。
对于这个问题,我是感觉作为父母的一定要学会换位思考。我们在这么小的时候,也会有控制不住自己,想去做一些新鲜事的时候。如果一味的去责备孩子,一去踩井盖就去打去骂,反而会激增他们逆反情绪。
我感觉可以利用孩子的爱玩心理来解决这个问题。我记得我小时候就试过特别爱避开斑马线的白线走。我们也可以把避免 “不踩到井盖” 当作一个游戏,跟家里的孩子说清楚游戏规则,踩到井盖就输了。用游戏的方式引导他们绕着井盖走,这样也不失为一个孩子行为教育的好方法。
做为一个每天与市政设施打交道的市政数字城管平台的工作人员看到这种事情的发生感到很痛心,从图片来看该井盖已经丢失,只是盖了一个活放的铁板,存在安全隐患。从其他答主回答可以了解到该井非市政产权井具,极有可能是周边的用户井。不管怎样,井具产权人或者单位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城市里的井盖不都是市政产权,有可能是联建,电力,煤气,热力,用户井等等,甚至还有很多不明产权的井盖。我所在的城市,市政做为兜底单位专门成立了一个应急队伍,就是对一些无主或无法确定产权的有安全隐患的井具及时应急处理,费用走财政报销。西安作为数字城管系统的先进榜样也应该有此类应急队伍。另外,我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今年我所在城市因为疫情封城二周,此段时间开始到现在井具丢失数量上升明显,甚至有的地方井盖反复丢失,今天补盖,后天就又丢失,有理由怀疑是人为因素,但疫情封城前并无此明显现象。我个人估计应该与疫情封城导致的经济下行脱不了关系。不知道西安该处的井盖是否是最近丢失?市政数字采集公司是否及时发现上报?上报后是否及时分派相关产权单位妥善处理?是否与财政压力有关?我所在城市数字城管有四个采集公司,今年合同到期,应当重新招聘。但疫情以来一直未定,市政采集临时由数字城管原来坐办公室的一帮人采集,已经持续好几个月。从近来的各种新闻来看,再联想到前不久的民航事故,经济下行犹如蝴蝶的翅膀,一扇之下,各种效应纷至沓来,衷心希望疫情早日结束。
另外,很多人对市政巡视这块不了解,我就我所在城市来说明一下城市市政安全隐患是如何发发现并处理的。首先,市政设施管理单位并不是城市所有道路都负责,城市中新建未移交的,在建的,小区内的路,城中村里的路等等,总之产权不属于市政的,都由各自产权单位如住建局或者城区等负责。市政有专门的巡视员队伍,对于自己产权道路每天巡视,属于自己的病害问题自己处理,自己道路上涉及外部产权问题例如煤气井塌陷,自来水跑水等等则及时通知 12345 数字城管中心或者相关产权单位协调处理。那么可能有人要问了那其他非市政道路怎么办?这就涉及到上面提到的采集公司了,12345 数字城管有专门的采集公司,负责采集整个城市各种设施问题,然后由数字城管平台派到各个二级平台处理,煤气的派煤气,电力的派电力,居民物业的派政府街办,噪音扰民的派施工单位或者住建局,市政道路设施的派市政等等。可总有一些互相推诿扯皮或者找不到产权负责人的问题需要处理,这时怎么办,市政作为兜底单位这时来兜底了,上面我说应急队伍就是如此。但是兜底也不是随便兜,都有相关文件做为依据。比如应急处理井盖就有专门的文件。你自己说了不算,必须由 12345 数字城管专门给你标上相关文件号派到你平台才算应急处理。这里是因为涉及财政报销。假如你是应急队伍,自己看到一个无井盖的井有明显安全隐患无人负责,自己去盖了,然后去报销?对不起,不合程序,报不了,你自己掏腰包。正确的程序是设立警示标志,由采集公司采集上报,最后实在无法确权,才能依据相关文件派到市政平台,然后市政平台再派你去处理,这才能报销。或者你自己以市民身份打 12345 反映问题,然后走一遍流程。中间任何一个环节延误,都可能导致安全隐患一直存在。
我 8 9 的时候仰着头在广场上跑,然后一脚没踩稳掉进了下水道里,里面全是臭烘烘的水。等我反应过来时,我是半漂在水面的,之后抬头看到有两段申出下水道壁的水管子。于是赶快抓住了管子,开始大声呼叫我的堂姐妹。他们听到声音找了一会才发现我在下水道里面,然后姐姐就要伸手拉我,我当时非常理智,知道她拉不动我,告诉她赶快去找大人。
直到爷爷和姑姑赶来两个人稳稳抓住了我的胳膊,我才松开了手,手已经有些僵了。然后爷爷给我洗了澡,换了干净的衣服,带着发高烧的我去诊所打了针。
我觉得自己能自救成功,源于:
1. 我妈经常在我耳边讲一些关于灾难中自救的知识,例如不小心在河边滑到河里怎么办,例如同伴落水怎么办,遇地震怎么办等等。使我在遇到紧急情况时能保持冷静。
2. 我自己本身手臂比较有力量,平时爬树爬墙,玩单杠。
所以,一些基本的自救知识一定要教给小孩子,以防万一。让小孩子多运动多锻炼,强身健体也很重要。
全国统一更换智能井盖吧,这么有油水的事情怎么没人推进
月 12 日晚,一名 3 岁男童在西安市惠西村村口掉进下水道,杳无音信。据男童父亲杨先生讲述,儿子是从自己手中 “溜” 下去的,路面有个下水道口,没盖盖子。“我手和头都已经探进去了,看到孩子坐在那哭,但就是够不着。”杨先生说,艰难尝试了几次未果后,自己眼睁睁看着儿子被冲向远处,直至消失。# 西安掉下水道失踪男童父母发声#
14 日下午,记者来到事发地。“这个洞,不是正规的下水道。” 在桥洞里,当地人告诉记者,由于桥洞地面地势低洼,每当雨水天气会导致积水很深,后来有人在桥下打了一个洞,连通地下的管道用于排水。在惠西村村口斜对面的一个下水道旁,蛙人正在下井,携电子设备在井下找人。截至当天下午 17 时,救援人员已对区域内所有管道来回排查了 3 次以上,但依然没有发现孩子的踪迹。当天下午,惠西村所在的西安市未央区工作人员透露,该区已经成立专班处理此事。
痛心,这个孩子最后得多么绝望!
没灯晚上,让 3 岁小孩乱跑。
感觉孩子说不定卡在哪个管道里,希望孩子平安。。
但是真的忍不住想说。
这个事情就让我觉得遍体生寒的是,某音的网友评论:
1、如果是我,我拼了命也要救孩子。
2、如果是妈妈,就是命不要也会拉回孩子。
3、你们发现没有,这个父亲脸上没有一点悲伤,如果是我我可能哭的不能自已。
这些评论还是高赞哦。
这到底是怎么一群王八蛋,能说出这样的话。给这个父亲胸口再插上一刀。
查一查 附近三甲医院关于他家儿童的病历
查一查 家庭经济状况
查一查 附近几天监控有无异样
查一查 手机浏览器记录
嗯,根据新闻媒体的文字报道和采访视频的直觉
排水口 下水道口这东西就应该有一层栅格 跟茶杯的过滤网一样 !管理又容易疏忽 发生意外危害又大 死亡率这么高 一而再再而三的出事 为什么不能从根源上解决问题呢?
每次下雨,下水道井吃人事件就来了。永远不会进步
上图是事发下水口,为村自建井,可以看出无防坠网。
下图为救援现场图,为市政建设井,可看出有防坠网。
应该在刚发现的时候给孩子丢一个 airtag
关注了信息,我媳妇家离事发村子不远,听本地人说在排污管道下游已经找到孩子,超过 40 小时,真是痛心,孩子未能生还。
事发地是汉长安遗址上的村子,未来应该会拆迁异地安置,村里的基础设置比较差,遗址的特殊背景也不允许大规模市政开发,希望遗址上村落的安置开发可以优先,尽可能避免未来再发生这样的惨剧。
坐标成都,我妈妈走路时踩到井盖边缘,半个人都掉了下去,还好有个网把她兜着,旁边的人赶紧把她拉上来
建议都和成都一样家一个网兜
另外,从小告诉小孩子,走路不要踩井盖,下雨天不要不要靠近电线杆,绿灯来了才通行,这是常识
其实我小时候也掉进过下水道。
在我小学一二年级时候,有一天下大雨,我姐姐接我放学,我打着伞在旁边走,看见地上水有个漩涡,感觉很好玩,就上去踩了一脚,然后就掉进了下水道。
掉进去以后发生了什么已经记不起了,后面听我姐说是雨伞挂到了下水道口的哪里,我拽着伞,才没被冲走。我姐姐当时也很小,被吓着了,还好当时路边有人把我拉了上来……
我当时也没感觉到害怕,我记得很清楚,回家我妈给我换衣服,电视里放的是狮子王,我姐吓的一直哭… 后来长大了想起来才感觉自己真是命大.
希望这个孩子能有我一样的好运吧
又是西安!
我印象中很多年以前西安出过类似的事情。记得是一个大人带小孩坐出租车,停车位置后门正好对着一个打开的井盖,大人上了前座没看到小孩,发现小孩掉后面下水道里面了,好像也没有找到。
谁能解释一下防患于未然是什么意思?为什么要出了事才想到解决的办法呢?刚开始就没人反映这些问题吗?相关人员早干嘛去了?
井盖问题应该要引起重视,从大到省会城市,小到小乡镇,都会有下水道,同时也会有下水道井盖没盖好的问题(如被人偷了或者被重物压坏了),所以理应引起重视,要从上到下的排查整改一下。
在井盖下面再加一层网子,这样可以保证在没井盖的时候,大物件不会掉下去。
看了这个新闻,好多网友在评论,这个爸爸当时就应该当即立断的跳进去,同自己的宝宝在一起,但你看井口那么小,根本跳不下去,再说事发突然,就要考验大人的应变能力了,愿上天保佑这位小宝宝平安。
在细节这一块,国内差的太远
哎,大人进不去最惨,要是能下去还能救一救。
要是没溺水还有希望,还是别抱希望了吧!
三岁也基本都不用防丢绳了!
晚上走路还是要开手电筒啊!照路照人,让小车发现小朋友。
为什么骨科医医生敢把患者哄上手术台全麻后改成韧带重建手术!
为什么医生敢指着韧带损伤说韧带断裂了!
我在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做错了手术!
以为别人是不懂才会轻微损伤被做了韧带重建,万万没想到已经嚣张到可以趁人麻醉强制做啊!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关节外科邬培慧和何爱珊团队明知骨折已经部分愈合,他们没有能力或者不想通过关节镜手术将骨折块撬下重新复位下,依然以骨折复位手术方案诱骗我入院,术前谈话未提失败等后续措施,以他们医院都是全身麻醉,不确定周三能不能做手术 / 微创小手术风险低等诱导我没有叫家属陪同,手术时直接擅自改成自体韧带重建手术。是医疗欺诈,侵犯知情权选择权。
术后,邬培慧和何爱珊团队绝口不说自体韧带重建手术的并发症后遗症等问题,谎称手术韧带重建是合理替代方案,谎称现在已经没有关节镜探查术(清理术),不提取腱导致肌力下降,韧带重建手术会残留松弛不应用于轻微关节松弛,强说符合手术指征等行为是侵犯知情权,选择权及过度医疗的行为。
擅自切除本人腘蝇肌腱造成无法恢复的伤害,在未痊愈的骨折块上打洞导致粉碎性骨折,碎片可疑至关节内的严重身体伤害和低级手术错误。
西安
从法律角度,谁负责当地的公共设施管理,那谁责任最大,所以是当地相关管理部门责任最大。
从经济学角度,谁损失最大,谁责任最大,所以是父母责任最大。
所以,主要看从哪个角度看。
看了这个新闻,十分痛心,每个人都希望能尽好自己的职责,但又叹万事无常。
什么样子的下水道不太清楚,但我知道这玩艺很可怕,掉下去别说淹死,几分钟就熏死了。所以我建议,凡是有下水道的地方,再加一层网,能把人给兜住就行,水泥的就行,也没多少成本。
给排水施工很多都是糊裱匠的水平,但凡有点良心的人做得久了都会自我怀疑。
失联已超过 60 小时,一个 3 岁的孩子生还可能到底有多大?我们只能默默祈祷了!
西安是历史古都,地下是什么大家都很清楚,所以也希望家长做好心理准备!近几年窨井盖 “吃人” 的事情不断发生,也希望引起重视!
前几年,郑州也发生一起事件,郑州老城区地下很多地方都是空的,很容易发生塌陷。一位刚成为的大学老师的女孩在下班路上,因为雨太大,路面发生塌陷,女孩被冲走,发现时已遇难!整条路在找人时被挖开,后又重新修建!也是一条鲜活的生机勃勃的生命!
这次,这个孩子才 3 岁,他的人生才刚刚开始,就遇到这样的事情!为他祈福!!!
这是让每个为人父母都很痛心的新闻,父母们啊,带孩子出去,留点心啊,马口如虎口,别等发生事故再来追悔。
666
这把西安换成河南
网友又该沸腾了吧,
真双标啊
我想起之前有一个新闻
一个小孩玩轮滑鞋,在草地上滑的时候被一个送了的井盖送进了下水道,顺着下水道漂了很久,十几天后才找上来,后来法医判断是第二天没。。。。。
保佑吧
倒一堆东西进去,看水流往哪儿冲。
不用负责了
勿以恩小而不感,勿以赢小而不麻~
如果当时拿一条很粗的绳子放下去。让孩子抓住。再拉上来会怎么样
托老乡的福啊
为孩子祈祷
为孩子家长祈祷
孩子要从小教育勿踩井盖 尤其是下雨天要看路
突然想起来一本书
斯蒂芬金的《it》
穿着黄色雨衣的小男孩为了追哥哥折的纸船被暴雨冲进了下水道,从此再也没有回来过……
这种剧情不应该出现在咱们这
就不应该出现在这个世界上
管网标准化安全运维是城市发展进步的幕后英雄
当时手捞不够长,换成两只脚伸下去,不知道能不能夹上来,或者挡着防止被冲走?
想起一句话,中国城市的固有特点:逢雨必涝
由相关部门负责
孩子很可怜,唉,估计生还几率不大了。
现在疫情还严重,都在家好好待着吧,我好久不出门了!不要给国家添麻烦!
我们小区是老旧小区,有个下水道是网网的盖子,楼下邻居老太太种菜,就经常把盖子掀开,然后用桶打水浇菜,每次都看得我心惊胆战,害怕一个不留神谁家孩子掉进去了。
井盖为什么不加防护网?有坑的地方没有防护栏?
儿子都没了,还要赔偿干嘛?
花足够的时间,做足调研到底是谁应该为此负主要责任,次要责任,把一个个家庭情况都调查清楚。
我觉得,就没必要走法律程序了吧?
从 20 年前我上初中开始,小孩子掉到下水道里这种类似的新闻隔三岔五就会看到报道。
在这个国度,这种悲剧当然不是第一次发生,如你所信,也绝不会是最后一次。
唯一能做的就是看好自己的孩子,不要让他乱跑。
愿孩子平安,早日找到。
60 个小时,估计已经凉凉了
纳税人的钱负责!
深表同情 太可怜了
看着揪心和心痛,哎
大市政看吧 追责
小孩掉进下水道被水冲走,这样的事故几乎年年都有发生,以前我们县城发生这样的事,为什么每次都没有引起政府部门警醒?城市里面的污水盖以及通信光缆线路井,为什么就没有人注意上面的盖,当地城管局,政府在干什么?
先不说什么部门该为此事负责的事,当时就应该想尽各种办法去救援,伸进去棍子,伸进去衣服,伸进去绳子,让瘦一点的妈妈下去,找附近的人等等,立马找能下去的人下去,一定要果断。我是妈妈的话我会立马跳下去,怎能眼睁睁看着孩子被冲走,孩子多绝望啊。
孩子的爹妈该为此负责,谁叫她们不看好自己的人类幼崽,不拿绳把自己的人类幼崽栓身上,活该丢了
真特么揪心,艹他妈的。
成本不够,运气来凑,底层的世界就是这么无情。
5 月 12 日晚 21 时左右,在西安市未央区惠西村,因下雨路面积水,一三岁小孩不慎掉入下水管网被冲走,搜救至今仍下落不明。


14 日下午,男童部分家属跟随救援人员在事发地附近对下水道进行排查搜救(央广网记者 舒隆焕 摄)
家长:眼睁睁看着娃被水给冲走了
男童家长杨先生表示,12 日 21 时左右,一家四口在惠西村亲戚家聚完餐后,步行至惠西村口西安绕城高速桥下,准备开车回家,自己牵着儿子走在前面,妻子牵着女儿走在后面,突然儿子掉进下水道,被水冲走。
据华商报报道,男童父亲表示事发地点没有积水,但井口没有盖住,孩子掉进去后,他想下井去救,但井口太小,成年人下不去,于是让妻子拽住他腿,俯身下井想把孩子捞上来,“但还是下不去,就眼睁睁看着娃被水给冲走了”。
未央区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当晚 21 时 21 分,村民报警,消防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救援,同时上报,随即 10 余个相关部门均出动救人。

图片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失联超 60 小时,320 名救援人员已先后出动
事发后,西安市和未央区应急管理、市政、公安等多个部门紧急对失联男童展开搜救,并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
截至 14 日下午,320 名救援人员已先后出动,在整段下水管道内 24 小时搜救,已经搜救了三遍,未见男童身影。由于管道不平,未排除孩子被卡在管道内某处的可能性,目前仍在全力营救。
5 月 15 日上午 11 点,搜救人员已经搜寻到了距离事发点 4 公里外的西安第四污水处理厂附近。截至发稿,搜救工作仍在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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