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政协委员、三八红旗手、妇女代表邵慧琴因恶意拖欠工伤赔偿款而被杀,如何评价本次劳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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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汉风烈烈 发表

所以这种人的三八红旗手的荣誉是怎么来的?

就靠着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来的?

靠着践踏劳动人民的权益来的?

靠着践踏劳动人民的尊严换来的?

知乎用户 黑条 发表

其他的先不讲,邵某这么多头衔,马某就一个普通司机,当地法院能判马某胜诉且赔偿金额依法翻了几倍,就得给当地法院点赞,真正的人民法院!!!!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你看,法院正常判决,合规合法,有理有据,站在了人民这边,人家就不会找法院的麻烦。法律解决不了,他自己会去找问题的源头解决。

如果法院判决是恶意讨薪,驳回上诉呢?

知乎用户 大海​​​ 发表

正面看,一位政协委员,三八红旗手商会副会长,一个聚光灯下的人,正向 BUFF 叠满,脑后都是光环,讲起话来全是正气。

另一面,为富不仁,苛责劳动者,拒不履法院行生效判决,把劳动者逼上绝路,这个背面又是一个黄世仁。

以后大家看到有无数光环跟称号的人,可以批判性思考下。不需要崇拜,平视即可。

知乎用户 西尔维娅​ 发表

倒霉的是马某吧,起诉前肯定和邵某商量了很久,一直没发达成一致,才不得不起诉。法院判决 14 万说明马某之前只要 5 万已经很忍让了。哪知判决以后邵某还耍无赖,马某老实人突然爆发了直接把邵某干掉了,自己也要被判刑。在这之前马某明明是个守法公民,碰到邵某真是太倒霉了。

知乎用户 求生之路 发表

荒谬的是,现在看到什么政协委员,三八红旗手,商会会长…… 这些头衔,默认是坏人就对了。

如果诸多头衔叠加,那一定是坏的流脓。

知乎用户 孟婆来杯优乐美 发表

看了原视频,马某指着女老板的尸体说:别以为你们有钱有势就了不起!这句话是多少底层老百姓想说的话。

知乎用户 流光飞舞​ 发表

这可不是一个普通的针灸店老板。

地级市三八红旗手,以及政协委员的头衔,两个都不轻,甚至可以说是有一定资源才能拿到的。

三八红旗手听上去很水,其实属于政治待遇,一般发给体制内的医师公群体,留给体制外的名额极少。

政协委员就不用说,哪怕身价上亿的资本家,要是没点儿门路,照样混不到这样的头衔。

两个加一起的含金量,早就超出许多人的想象力了。

这顶子挺红的哟,可不是有俩钱的老百姓。

知乎用户 陈邱 发表

南通那位欠薪的老板刀子到了头上开始喊 “我错了我错了”,这位一声都没吭,有种多了。

知乎用户 姬茶王霸 发表

这个案子给那些还活着的春风法馆们提了个醒:

只要你是正常判案,当事人就不会找你麻烦,而是去找麻烦的源头。

知乎用户 wave 发表

那个春风一样的企业家走了

知乎用户 一个柚子说​ 发表

「马某某是该店司机,在工作时受伤,索赔五万,邵某只愿意给三万。对簿公堂后,一审判决赔偿 14 万,二审维持原判,邵某拒不执行,且多次侮辱马某,导致马某受辱后情绪崩溃。」

一位因公受伤的劳动者,能理智地经过私下协商,再到付诸法律,经历一审二审,且多次被侮辱才拿起武器斗争,没什么可说的。

还是建议精神科签定一下,可能马某历尽多方面摧残刺激,精神已经出现了问题,才会身不由己不自控。

知乎用户 秋月白 发表

看其他评论发的截图,我还以为这女的 30 岁,仔细一看通报,48 岁,我的评价是但凡少去几趟美容院少打几针,就把这 5 万给赔了。

资本家打上脸的不是玻尿酸,分明是被欺压劳动者的血泪。

知乎用户 相知相见 发表

景德镇的市长 副市长 公安局长都要给他磕一个 毕竟他是司机 我们也看出来了人民群众朴素的价值观 正常判我就找当事人 乱判的话 我就找你 毕竟你乱判的话 受害人更多了 也算是积德了

知乎用户 最强纵横家 发表

拒不执行欠款,说什么 “要钱没有要命一条”

现在人家真来要你的命了,你又不乐意

知乎用户 伍猫缝纫厂殖入 发表

放在 1920 年,这个就是革命先辈,这个有什么好讨论的。

知乎用户 主子赢了我就赢了 发表

遇害者抖音主页:一个女人最硬的底牌哈哈哈哈哈

知乎用户 幸存者偏差 发表

去她抖音看了一下,几万条评论都是,“死的好!” “现世报!” “大快人心!” “感谢英雄!” “为民除害!”

看来决策层给她的评价,和人民给她的,很不一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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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起风了​ 发表

审判人员长舒了一口气

丫的,差一点成春风了!

知乎用户 七星椒树 发表

此人叠的 buff 太多了

国内很多小公司劳动合同不签,五险一金不交,开除员工没有赔偿,老板们仔细学习一下。

知乎用户 誒哎 发表

这位三八红旗手

算是亲身证实了

啥叫扛着红旗反红旗

知乎用户 玄学博弈 发表

老板赢了,钱一分都不用给,躺赢!

知乎用户 那没事了 发表

标准的劳苦大众反抗压迫,受了工伤先协商,还不多要只要 5 万。协商不成相信法律来回折腾一审二审全胜判了 14 万,结果对方一直拒不执行还侮辱自己,出手目标准确不伤及无辜。

我其实建议多宣传这样的事迹,这样人们在走投无路时就会少点速度与激情,多点冤有头债有主。而不是整天包装一个出生,什么三八红旗手,妇女代表。现在被劳动人民一刀攮死了,是不是还要给评个春风啊。

知乎用户 不完美的胖达 发表

你猜要是马某要求的五万判下来只有三万,马某还会不会第一时间找邵某?

某些人上赶着背锅,真是拿她没办法,你说是吧,家家法官?

景德镇的法官就聪明多了。

知乎用户 聆听​ 发表

那么多头衔是怎么来的啊?

我之前一家公司的女老板,费劲巴拉的给员工全员全额五险一金

然后想要点头衔方便出去吹牛逼,结果好多年都整不到一个头衔

您看这个,既然那么大公司那么大头衔,公司一个缴纳社保的都没有

居然头衔还挺多

知乎用户 怎了老大 发表

这杀人的有病吧,因为这点钱就去杀人,建议好好做个精神鉴定,估计大概率是患有精神疾病,临时发作造成的

知乎用户 听见他的哭声 发表

这位女老板是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手,是妇联颁发的荣誉

知乎用户 小熊​ 发表

我们县的 “三八红旗手”、人大代表、优秀女企业家,撞我车,骂骂咧咧,狡辩自己几十年驾龄技术好,交警来了判她全责,后面打我单位领导的电话,想让我私了,让我认全责。好家伙,原来她车商业险交强险都没舍得买。我不同意私了,毕竟也就万把块钱修车钱,万一后面反手告我一个骗保不划算。她后面直接电话不接,说就不赔,拉扯三年,保险公司代位求偿,官司今年才结束。现在一看到这些称号,犯恶心。

知乎用户 Frank 发表

你法我笑?

你笑我刀

知乎用户 古大师的工业 0.4 发表

看了她抖音,这不是一直推崇的 “觉醒女性” 吗。。。。。。

知乎用户 三十三块 发表

一审判决赔偿 14 万,二审维持原判,邵某拒不执行,且多次侮辱马某,导致马某受辱后情绪崩溃

这女人把人给逼成精神病了,她自己制造的精神病人杀了她,她是求仁得仁了。

知乎用户 悠然 发表

我一直都认为,某些暴力事件,对社会道德的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知乎用户 蓝色桔梗花 发表

三八红旗手、景德镇市政协委员邵慧琴老板,即将与全国模范法官、河南省优秀共产党员王佳佳法官会面,共同商谈如何发挥她力量,建设女性友好型城市的重大议题!

知乎用户 假装半文盲​ 发表

这个事件应该定性为无产阶级奋起反抗,打倒无良资本家吧?

知乎用户 老酒纪​ 发表

如果对于判罚的 14 万执行力度

能有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的效率

这个悲剧估计不会发生

而且我也好奇的一点的是

被判赔偿了

赖着不给

还能继续开店经营? 政协代表?

这些不应该因为有污点都清零么?

知乎用户 喵了个咪 发表

100 年前,他就是革命先辈

100 年后,她才是政协委员

一百年而已

知乎用户 一切都好 发表

法院去哪里了?

判决后不支付法院应当强制执行才对的,这么大老板不可能银行卡,微信,支付宝里都没有钱吧

太可怜了

马某太可怜了,打个工受伤了还要被欺负辱骂,最后维权无门只能选择自己动手。

大多数人只会成为马某,或者连马某都不如

知乎用户 上班摸鱼专用 发表

马某吃亏就吃在他是汉马,如果他是回马,还需要走极端吗

知乎用户 南风北至 发表

女方为逃避赔偿,恶意去世,建议严惩

知乎用户 公社记录委员​​ 发表

先偏题吐槽一下,

不久前,知乎众还在激烈讨论血海论,要防范过激行为,几天后劳动者就叫资产阶级明白什么叫过激行为了。照我说,国内的市民社会也就是嘴上喊几句,其实一点都不怕工人阶级的阶级斗争,因为劳资关系这一阶级斗争的土壤还在肉眼可见的恶化下去,并且看不见任何阶级调和措施乃至征兆。

中国市民社会对阶级矛盾爆发的恐惧,还不如燕京养的经筵学士,至少人家真害怕哪天出事了怎么办?

日积月累,怨恨、愤懑甚至 “仇恨” 的社会戾气极易潜滋暗长,一旦突破临界值就有可能大面积蔓延、爆发,如果得不到制度性地有效遏制,这将给运行和协调发展带来无法预估的负能量。
尽管在高投入的维稳模式下,社会有可能会在一段时间内保持一种稳定甚至是超稳定状态,但这种 “稳定” 是脆弱的、暂时的。但随着这个底层社会日益膨胀和无序生长,久而久之,就会产生一种结构性张力,势必干扰和冲击主流社会尤其是城市主流社会,从而隔断社会阶层、迸裂社会结构,导致社会运行陷入紧张、矛盾和失序之中,致使社会风险频发,危及社会稳定。何同学言论引争议,称拒绝网约车司机要好评,是克服「讨好型人格」的锻炼方式,如何看待这一言论? - 公社记录委员的回答 - 知乎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1894307690852906444/answer/1894493140557223057

而且,真有人提了很有意思的提案,

(一)明确赋予劳资共决权
**劳动者是与企业须臾不可分离的重要利益相关者,因此我们认为,其一,劳方对决策利益的享有不应只局限在涉及劳动者重大利益的情况下。除了涉及重大商业秘密的事项,劳动者不能进行决策以外,包括企业经营在内其他事项劳动者都有决策权。**因为劳动者是企业的劳动者,看似与他们无关的许多经营决策都关系到劳动者的利益。任何一项经营决策的失误都可能导致利润减少,劳动者所获得的报酬很可能也会随之减少。其二,在法律规定中明确资方就某些重大问题与劳动者或工会平等协商并共同确定。“确定” 意味着劳动者对重大事项有决定权,不仅可以制定决策,而且也可以否定决策,这为劳动者享有决策权提供法律依据。怎样看待于东来打断永辉高管发言,质问月赚 200 万为何不涨工资?企业盈利与员工薪资该如何平衡? - 公社记录委员的回答 - 知乎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1891102694053212930/answer/1891412231444472183


说回正题,其实没什么正题,这不是很常见的劳资矛盾爆发吗?

2000 年 7 月 3 日,普宁市一家私营木器厂发生爆炸,造成 11 人当场死亡,爆炸事件的起因是一名员工被解雇后感觉不公平,为报复企业老板采取了过激行为①。
惠州市一名企业工人因劳资纠纷,计划用煤气瓶炸厂,被工厂的保安发现后,用猎枪打中大腿。
深圳市龙岗布吉镇坂田一家鞋厂,雇主为增加利润,采取先降工资再涨加班费的做法,只给员工每小时一角钱的加班费,被员工告上法庭③。
一名在中山市打工的工人,因老板拖欠工资,购买了炸药和雷管,并扬言:“若不给钱就与老板同归于尽”④。****澄海一家工厂的老板克扣工人工资并殴打工人,引发打工仔放火烧厂,造成 7 人丧生⑤。
珠海市一员工被老板苛刻对待后,用铁锤砸死了老板⑥。
广州一私营企业发生了最严重的群体性职业中毒事件,含苯胶水成为工人健康的杀手,导致 4 人中毒,19 人仍需复查⑦。
东莞市一家私营企业 “俊威” 五金电镀厂,很多工人经常加班,被克扣工资,并患上严重的皮肤病,甚至有人中毒身亡①。打工仔因劳资纠纷,绑架老板小孩索要赎金未遂,就地 “撕票” 并将其弃尸荒野②。
广东超霸电池厂员工镉中毒,50 名员工索赔千万元③。
河源市 10 多名农民工因讨薪被围殴,结果造成 1 人死亡,2 人失踪,6 人重伤④。
广州市天河区一民办学校拖欠工资,教师集体并肩站在校门外,筑成人墙冒雨讨薪⑤。广州市白云区一鞋厂 4000 多名工人集体上街讨薪,导致石沙路被堵 5 小时⑧。
广州市番禺区某工地包工头卷款逃跑,小工头讨薪不成欲跳楼⑦。
东莞市中堂开达玩具厂的工人因劳资争议纠纷,冲进厂内和办公楼,打烂门窗玻璃、计算机等办公设备。
**汕头一家工厂的打工仔因 500 元劳资纠纷,纵火烧毁内衣厂,导致 14 死 1 伤。**深圳市冠星精密表链厂工人启动集体行动——停工,争取到有效对等的集体协商谈判,开启了解决劳资纠纷的新模式。
潮州市外来工讨薪时与老板发生争执,被老板派人持刀砍伤。
汕头市一家日本代工厂,因日籍管理人员殴打员工,引发 3000 人的集体罢工。
台企富士康工厂从 2010 年以来,已经发生了 10 余起员工跳楼行为,引发大规模罢工事件。2013 年 12 月 3 日上午,中山市为银行提供保安服务的押运公司,500 余名押钞员因不满福利待遇而 “拒绝出车”,造成市内多个银行网点取现业务暂停。
东莞市人民公园东门广场内,20 多名歹徒手持铁棍群殴环卫工人,致 9 名环卫工人受伤,起因是环卫承包公司变更引发的劳资纠纷。
广州市白云区江夏村的环卫工人连续多天罢工,村里大街小巷堆积大量垃圾,影响沿街商铺的生意,沿街的低楼层住户食不下咽。
深圳观澜斗井(中国)制品厂女工被韩方主管脱鞋扇耳光引发同事罢工。中山市格兰仕公司因克扣员工奖金,导致员工将厂内计算机设备砸毁①。因劳资纠纷处理不当,深圳某科技公司一前员工挥刀砍向老板和同事后坠楼身亡,并造成老板死亡,4 人受伤②。
从这些个案不难发现,老板欠薪、克扣工资、危害工人身心健康,甚至殴打工人,迫使工人跳楼讨薪、放火烧厂等极端行为屡见不鲜,激烈的冲突纠纷不仅危害劳资双方的正常关系,更给社会秩序的稳定造成隐患。

照我说,劳资关系暴力化,就是国内的常态,资方对劳工的暴力使用完全肆无忌惮

时任西安市碑林区 “皇后大酒店” 洗浴中心店长的被告人赵小军与员工严元科、白洪海(均已判刑)预谋报复殴打员工被害人黄某某(殁年 26 岁),严元科等人又分别纠集了焦欣欣、惠照东(均已判刑)。白洪海按照赵小军的安排,将黄某某约出吃饭并故意让黄喝酒。**4 月 29 日凌晨 3 时许,严元科找借口将黄某某带至 8008 房间,后白洪海、焦欣欣、惠照东进入房间伙同严元科一起用拳脚、棒球棍对黄某某进行殴打。赵小军进入房间后,对黄某某拳打脚踢,还持棒球棍在黄某某头背部打击数下,致其昏迷。**后白洪海及严元科、焦欣欣、惠照东将黄某某送往西京医院救治,黄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被害人黄某某系头部受钝性外力作用致重型颅脑损伤死亡。

而且往好处想了罢,至少司法系统现在不像当年拉偏架,

如果說工人的這場集體行動就是為了經濟利益就太簡單化了。對阿辛和他的工友的工作和生活了解得越多,我們越能體會到在他們採取行動的各個階段所表達出來的愤怒和不滿。對阿辛來說,促使他採取行動的既非金錢,亦非個人名譽。他是被他那「做點大事」的願望所推動的,他希望以此「引起人們關注勞工們艱難的生活」,「為打工仔爭取到一點公平」,並且「懲罰那個沒有良心的老闆」。
2008 年 4 月,在等待司法判決一年未果之後,這五名維權工人中的三人——阿辛、老黄和老陳——決定去北京打官司。他們希望能夠從中央政府那裡尋求幫助,這也是他們最後的機會了:「去北京是最後一步。我們幾乎把所有能想的法子都用過了。現在這是最後的辦法了,我們不想就此結束,」老黃這樣說道。他們在北京待了五天,在這期間他們去了勞動社會保障部、全國人大信訪辦公室、最高人民法院、國務院、全國總工會。然而結果卻讓他們失望:他們要麼根本無法遞交陳述信,要麼就被草草地打發。然而,阿辛和老陳認為他們的北京之行還是「有一個收穫」,「在我們來之前我還是抱有某些希望的,現在我們死心了」。工人怨恨的政治轉變為一種絕望,然而在對於外在保護或拯救力量「死心」的同時,訴諸於己的心思正在萌芽,這種心態的變化,實際上普遍發生在參與集體行動的工人中:「我們只有靠自己。我們沒法相信政府,沒法相信老闆。我們要的只是一點公平。」

有律師指出,「東莞市人民法院民事庭一位法官在審理一宗工傷赔償案件時,曾公開在法庭上講:『如果法院嚴格按照省法規的規定判決,嚴格依法辦事,這些工廠從這裡撤走,造成經濟下滑,誰來負責?』他明確告知當事人,東莞兩級法院對此均有一致意見。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马某糊涂啊!

马某开车,汽车意外失控到 129 迈后剧烈推移 S 某,致使 S 某意外身亡。

正好与景德镇另外一起案件,做对照组。

知乎用户 HouseM.D 发表

多大点事儿啊,扣 3 分罚 50 块钱得了,扩大影响系女方责任

知乎用户 左都御史 发表

孩子们,这个欠钱的无良资本家获得过 “三八红旗手” 称号。

孩子们,在我国很多方言中,“三八” 这个词汇有另一层含义。

人民群众的认知还是很精准的。

知乎用户 抹月批风 发表

哪有因为几万就杀人的,我看男的是精神病

知乎用户 安静的鸡腿 发表

好消息这还是一个拳师

知乎用户 约瑟大叔 发表

省了 14 万,已经赢麻了。

知乎用户 少年英雄丧彪 发表

工农阶级起义打死黑心资本家,这是阶级斗争,这是英雄行为

知乎用户 Kazeyo​ 发表

给你机会你不中用啊

知乎用户 一只咕咕鸽​ 发表

这是妇联颁发的荣誉,女老板是三八红旗手,欠钱不给,法院执行也不给。

冤有头债有主,苦主不春风法官,这不挺正能量的么。

宣传,大力宣传。景德镇法院除了没强制执行,其他倒没啥毛病。

知乎用户 风逝的忧伤 发表

“你就为了一个字打官司,你觉得打官司是儿戏吗?”

“这不是儿戏,这是阶级斗争,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阶级斗争。”

知乎用户 斯威特 sweet​ 发表

所以我一直讲所有热爱女拳经的人,天天这个味的人,本质天生都是极端资本主义的立场,天生迫害劳苦大众来的。

知乎用户 夏望繁星​ 发表

老马之前在女老板(邵慧琴)店里工作受了工伤,腿部骨折,打了钢钉半年没工作。

老马找老板要误工费等 5 万赔偿(由于不太了解工伤待遇,只申请了手术费和基本工资,没有申请奖金和伤残的待遇),即便如此,老板只愿意给 3 万,老马沟通无果,起诉到法院。

法院一审判赔 14 万(包括了误工费中奖金的部分,也就是全额收入,以及伤残的待遇,也就是离职一次性支付的 3 笔赔偿金),女老板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然而,女老板不仅不执行法院判决,还辱骂老马,于是老马找到小区砍死了老板。

警方的通报:

这起案件最大的问题,是企业不给员工缴纳社保金。也许老马是临时雇佣,或者有签合同但约定社保直接给老马(就是企业不交社保,但本人承担的部分直接发给员工),只要不出事,这就是双赢,所以很多私企都这么做。

偏偏出事了,由于没交社保,按照法律就是企业全额赔付。而且腿部有骨折,打了钢钉,在我国所有部位骨折都是 10 级伤残起步,如果是惯用手、腿直接 9 级起步。那么员工在离职时,还可以获得 3 笔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人社负担)、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人社负担)、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企业负担)。

我国私企老板的法律意识还是不够强,但凡有点常识,腿部骨折的两次手术费就是 3 万起,加上半年的工资,这已经有 6 万了,员工只要 5 万,就这还不愿意赔,不知道她在被砍的时候有没有后悔。

说起来这起事故,被害者有明显过错,老马大概率会判死缓。

知乎用户 开拓者 N 发表

据说 她是 一位政协委员,三八红旗手,商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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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在我们国家,有 10 亿的基层劳动者里有

几个能参与政治的?

知乎用户 未名湖畔铁拳虎 发表

法官依法判决,马某就没有刀法官。其他法官要引以为戒。中国的老百姓是讲道理的,春风不把老百姓逼得无路可走,老百姓就不会刀春风。

邵老板嚣张跋扈,拒不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侮辱挑衅受到工伤致残的马某。马某不得不自卫。个人觉得,马某是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希望法院能轻判!

长期以来,公检法一直片面维护资方利益,以至于搞出了 “恶意讨薪” 这样的名词。无数工人因被欠薪生活艰难甚至家破人亡。是时候改变了!

知乎用户 风中漫步者 z 发表

这么点钱就杀人?妥妥的精神病啊,建议关精神病院里治治脑子。

建议家属不要和精神病一般见识。

知乎用户 MOSS 发表

不愧是某代表和三八红旗手,比另一个喊 “我错了” 的老板硬气多了。

到死一声不吭~

知乎用户 张义成律师​ 发表

很好奇这个故意杀人案会怎么判。

从量刑情节上来说,邵慧琴拒不执行生效的判决裁定在前,多次侮辱马某某在后,妥妥的被害人存在过错犯罪嫌疑人事出有因,按照正常的裁判尺度,不会判处马某某死刑。

但从身份上来说,邵慧琴具有女性 + 三八红旗手 + 政协委员等多重护甲,在当前的司法环境下,马某某通常会被从重处理。

所以最后的结果究竟如何呢?让我们拭目以待。

知乎用户 丰川定治 发表

从来不交射爆

法人不是自己

debuff 叠满了

知乎用户 一只皮皮猪 发表

这下我知道三八红旗手都是什么档次的人了

你给答辩用好词就别怨人家把用好词的都当成答辩

知乎用户 .44 空尖弹 发表

许愿一个婚后第二天就被刀的父母双亡的有钱老集美

知乎用户 克罗斯 发表

法院没有问题啊。给法院点赞。

后续的是个人问题了。

南通事件,老板特嚣张,然后对方把他和他 80 岁母亲直接刀了。老板一直喊我错了。

然后江南一带就不敢拖欠工钱了。

马某是勇士。事出有因,应该罪不至死。

但愿这女老板死得其所。中国再也不要有黄世仁。

我真有个感触,中国地大物博,法院和法院不一样。

好的有龙哥案,这个案件,

魔幻的有大同订婚案彭宇案,等等。

键盘侠们虽然没用,但一直在推动这些往好的方向转变。

蝴蝶也许也能引起风暴。这就是意义。

知乎用户 油豆皮儿​ 发表

她抖音评论区这条可以封神了

知乎用户 小白学民商法​ 发表

法律条文来说,案发后待在原地没跑算 “自首”,“可以” 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但是如果按照现实情况来说,大概率不会得到从轻处理。

不如当场跑了算逑,至少也能给母安机关添点堵。

知乎用户 冬天冷 发表

有个图片好形象

只有这把钢刀才能把咱穷人的苦水倒出来

知乎用户 咋叫水稻 发表

兄弟(他老公)命真好

学 xhs 的(手动狗头)

知乎用户 星运 发表

冤有头债有主,马某某一不找法院麻烦,也不对无辜路人举起屠刀。

说明只要法院正常判决,合规合法,有理有据,人家就知道找源头解决问题,而不是报复社会。

抛开事实不谈,还真是个好老板呢

知乎用户 轻吟回风 发表

三八红旗手同春风法官举行会晤,达成战略合作。

知乎用户 胶盒批发商 发表

幽默哈集美,5 万私了不肯,法院超级加倍让你赔 14 万你不赔,这下用天地银行转账吧

知乎用户 阿白 发表

旧社会把人变成鬼。新社会把人变成杀人犯。

实在想不明白,好好的一个人,遵纪守法,只想老老实实上班挣钱养家糊口。为什么突然就变成这样的一个杀人犯?

知乎用户 航天集邮 发表

春风法官教育了众多的法官,功德无量。

知乎用户 楚天无咎​ 发表

是妇联的人,

你们说思想厚不厚啊。

知乎用户 桜之空 发表

早些年,类似话题下还会有法律界人士出没,告诉你老实人被欺负了也不该直接就拿起刀,他还有 xx、xx、xx 等途径能用,当事人还没有尝试这些,就直接撕破脸不是个好选择

赞数还不低,前排一般都能看到

现在是没了

知乎用户 Lynch 发表

法院判得漂亮,男的莎的漂亮,女方死的也很漂亮,甚至还有点硬气,大家都很舒畅。

知乎用户 风君子​ 发表

你当然可以欺辱弱者,

你当然可以为富不仁,

你当然可以无法无天,

你当然可以无数光环,

但是,

你是不是忘了,

你也只是个人类,

挨了刀也会死,

死了也活不回来。

这很公平。


我其实有点儿想知道,在地狱的油锅里,凭着三八红旗手、董事长、副会长、妇委会主席等等等等的称号,能让你被炸得更脆悦一些么?

知乎用户 流年半盏 发表

一个三八红旗手是老赖,怎么想都有点无语

知乎用户 TinChi 发表

我们远在江西为了共产主义而战斗的同志。

知乎用户 代马依风 发表

看看女老板 “三八红旗手” 的称号和说的漂亮话,再看看她在现实中的行为,真是非常讽刺。

这件事很难不让人想起美国那个帅哥,都是人家需要拿钱看病,可老板就是不肯给钱。

此外,这事再次证明劳动者是朴实且明理的,谁保护他们,谁伤害他们,他们清清楚楚,他们知道找谁去捍卫自己的尊严。

知乎用户 洛轩 发表

事实证明,法官不胡乱判决的话,自身安全就是有保障的

朴素的人民群众还是知道,冤有头债有主

知乎用户 坚如磐石 发表

那么问题来了,这种人是怎么当上政协委员的呢?

知乎用户 qqq 发表

参考春风烈士事迹吹一波也不是不行

知乎用户 Codeflame​ 发表

三八红旗手啊,

政协委员啊!

真了不起。

但你上面有人又如何呢?

我就不信你下面也有人。

知乎用户 山东精神病院院长 发表

因为他争取的光也会照在你身上。

知乎用户 关汉卿 发表

在看了这位老板的抖音之后,无论是从阶级的角度出发,还是从性别的角度出发,我都对这位大哥万分感激。他可以说是即帮无数被无良老板欺凌的打工人出了一口气,又帮了一直在感情中被欺压的老哥们出了一口气。

这位老板,雇佣员工的时候,欺负人家来打工的人文化程度不高懂的少,从来不跟他们签订劳动合同,不给员工缴纳五险一金,就是为了不给人家赔偿,所以才有了今天的下场。更何况她还常发表贬低各位老哥的言论。

这个案子有个很有意思的点,那就是这位老板的老公提前预料到了大事不妙,大哥还没动手他就先跑了。因为他太知道了,他老婆能这么无情的对待员工,他要是替老婆抵挡伤害,最后也只会是落的一个被当成弃子的下场。

我觉得各位老哥应该好好学学这位老哥,在外边绝对不因为一时冲动帮亲不帮理,替不讲道理的伴侣出头挡伤害。因为老哥你跟对面的老哥必有一个要进医院,而另一个进铁窗。不管是进哪个等出来了你都会发现你成为了成龙大哥口中家里连地板都被撬了的存在。

更想劝所有人,不分男女,都不要参与身边小美的任何感情纠纷。因为她会向你传达错误的信息引导你说出她需要的话。然后跑到她男朋友面前说你说了什么什么。最后你自己莫名其妙的被人家男友给记恨上都不知道。你们猜为啥很多男友找女友的麻烦最后被捅的是她闺蜜?

知乎用户 风大 可稍息否 发表

要是案情属实,这属于 2025 年参加革命。

有可能参加晚了?

知乎用户 一个男人 发表

三八红旗手。当地妇联好神奇,居然给老赖发三八红旗手的荣誉。

知乎用户 学药的 发表

你不给我个说法

我就给你个说法

知乎用户 古三七 发表

总不能她也评个烈士吧。。。

知乎用户 会爆炸的小男孩 发表

欠的 14 万能从遗产里扣除吗?

知乎用户 龙十三 发表

政协委员,三八红旗手,商会副会长,

突然之间好想笑啊。

但我是受过专业训练的,不会笑出声,

除非忍不住。

知乎用户 思辩​ 发表

这个回答还是不贴文章,我们来讲几个故事。

首先,我们先看看这个问题:

如何看待山西法院审判长称:用法治思维破除 “订婚就有性权利”“彩礼捆绑权利” 等错误观念?

这个问题好在哪里呢?

好在舆论开始去破除部分共识,比如 “彩礼捆绑任何权利”,等等。

当然,这部分共识自然包括了 “尊重女性一定有好报,越尊重女性,好报越多”。

为什么这么说呢?所以不妨听听几个故事。

首先,我们先看看这个问题:

如何评价带男友结扎的女博主分手后,宣布自己成为了单亲妈妈?

事情也不复杂:一个双向情感障碍的女性让其男友结扎,结扎后被外面的群众捕捉到以后,男友还发布声明说我们情侣之间感情良好,全都是外面的人带节奏,辟谣新闻还用了大量社交机器人刷数据,以及封了好几个微博大 V:

至于结果呢?不仅女朋友和别人有染,而且最刺激的结果是什么呢?她的孩子跟狗姓:

这个故事,大家这几天应该都看过。

那么,这个回答,我说说以前看过的第二个故事:

在知乎上,号主我称呼为 “胖猫”,为什么叫胖猫呢?因为他尊重女性到了一种非常激进的程度,比如,说自己愿意去体验女性分娩的痛苦,比如,说自己愿意蹲着上厕所。

然后他一个回答,我记得…… 好像是说要求自己的择偶标准是女性不需要有房?

结果被规训了差不多 2000 条评论。“你竟然敢要求女性不能有房,你是在 pua 女性!”

“知乎胖猫” 的遭遇,其实和上文的故事是一样的道理,两人都非常尊重女性,但结果呢?一个竹篮打水一场空,一个被规训了 2000 条评论,享受了一把被网暴的待遇。

OK,回到这个问题,我们看看这个案件,其实也很简单,女企业家拖欠工人工资,然后被工人用激进的方式讨债。说明什么?说明这个工人用了一种不同的形式去 “尊重” 这个女企业家。

犯罪固然不对,但是 “当法律无法给当事人带来正义时,私人报复从这一刻开始就是正当甚至高尚的”。我们想象一下,比如这个 “胖猫”,如果他报警说自己被网暴了,是不是只会被当个笑话看?而后者使用了私人报复,在法律无法带来正义的情况下,这种行为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共识不断被破除,我们能做的,就是顺应时代潮流,根据潮流的方向,调整自己的行为模式。

知乎用户 努力​ 发表

据说是因为工伤赔偿的问题,先在微博看了视频切片,然后特地去抖音看了下,视频的风格如下,觉醒女性,可惜被撅了。

现在可以称呼邵总为大火的知名女企业家了。

知乎用户 古神冰 发表

这个案子更值得关注,马杀人是符合老百姓们认为的冤有头债有主的,如果还判了死刑,那才是最大的黑暗。

知乎用户 胖子胖子 发表

杀人的有神经病吧?

知乎用户 浮云知我意 发表

这事儿和春风法官那事儿就是一镜像事件,群众同样的无责请赔诉求,春风法官法力高深,砍了一刀,所以自己也被砍了一刀;反观景德镇这边,这帮法官就聪明多了,执行不执行的吧,先把态度摆出来,兄弟我们真的尽力了,她拒不执行,在现行法律体系下,法院也没太好的办法,于是乎这一刀就去向了赔款人。

虽然个体的差异性确实存在着,我没法肯定地说党某马某本质上是一类人,不会无故产生报复社会的想法,但从逻辑上去推理,党某都活到五十多了,真要对法律对社会没点忌惮的话,这操蛋的世界,惨淡的人生,以他退伍兵的实力,想杀春风就能杀掉的本事,真想做些什么,也早就做了,犯不着等到五十来岁盯着这位不食肉糜的春风去泄愤,所以合理怀疑春风在那件事里扮演了某个不光彩的角色。回到这个案子里,马某的做法和党某实在是存在极大的相似性,不过挥刀砍向的主体从仲裁者变成被告者了而已。

咱们老中的百姓都太善良,太浅显地遵从于所谓 “冤有头,债有主”的传统观念,绝不轻易搞扩大化处理,这就导致有一大批坏东西美美的隐身在浅层矛盾的背后,煽风点火却又不染素丝。这是从教育层面到生活层面到认知层面的层层封锁,打破封锁的钥匙叫做 “理性思考” 或者说“逻辑”。就比如那个宗教悖论:如果上帝不能阻止恶,那他就是无能的;如果上帝能阻止恶而不去阻止,那他就是恶的。不管是无能还是恶,他都不应该继续窃居那个生态位,而应交给具备纠错能力的人或组织去承祚。

知乎用户 久世英雄​ 发表

三八红旗手和政协委员都些这玩意,也难怪川普有底气这么跟你玩…

反正我一直说让老赖坐牢其实真不是多大的惩罚,相反这是在保护老赖跟他们家人的性命。

毕竟杀人偿命天经地义,但欠债还钱同样也是…

我觉得承认法律无能真没啥好纠结的,事实上很多时候它不就是一点用都没有么…

所以批判的武器从来替代不了武器的批判,违法也是法治的一部分,党老汉这种人就是给法律兜底的…

知乎用户 光暗 发表

这就是小资产阶级最有意思的地方,它们一边在脑袋里幻想着自己也是剥削资本中的一员,一边在现实生活中完全不具备剥削资本的实力,搞点上不得台面的剥削还寄希望于法律体系保护自己,去打官司赢了就嚣张继续打压剥削并且把后续责任全部推给政府,输了就耍立刻泼皮不认账试图蒙混过关,但它们从来没有想过被剥削打压到走投无路的劳动者也会反抗也会报复,你可以赢一万次但只要输了一次,那就万事皆休。

建议所有小资都多看看下面的回答。

富人为什么都很和气?

知乎用户 胖青菜​ 发表

这位劳动模范跨过了规矩,没想到看到了真实。。。

知乎用户 锦程​ 发表

又是三八红旗手,又是政协委员,按说应该是为人民服务的模范。

结果实际却是藐视法律、带头抗法、坑害员工的老赖。

魔幻现实主义。

她是忘了这个江山是普通劳动人民打下来的吗?你作为一个资本家篡取了荣誉和资源也就算了,还对着人民如此作威作福是不是有点不礼貌?她但凡少买几瓶化妆品都够赔款的了。

邵女士到死都不认为自己错了,视财如命,死不改悔,死不足惜。

知乎用户 一汪清泉 发表

看打扮相貌像二十多岁的年轻女人,实际年龄显示近 50,但凡其人少打几支美容针和少几次应酬,这点赔偿工伤的钱,都是九牛一毛,犯不着把命都丢了。

至于行凶者,索赔 5 万,结果法院看其可怜,把赔偿款增加到 14 万,可见也是个老实人。这个社会能把老实人逼疯,可见在某方面肯定出了问题。就像几天前的新闻,几个大款一定要网约车司机免掉打车的余款,随手就给一位某服务业者打赏 1000 元,结果双方起了肢体冲突。

最后,当事人顶着 “三八红旗手” 和多个亮丽头衔,结果带头抗法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真是一个黑色幽默。奉劝有钱人多行善事,钱财是身外之物,把穷人逼疯,富人就危险了。

知乎用户 雪夜弹铗 发表

它是怎么拿到这么多荣誉的,我这里可以给你们一个答案。

因为它的身份确实特殊。针灸店。

针灸店大多数是从按摩起家的。

也不要觉得这行都不干净。事实上,这一行做好了,能接近大人物的机会比其他行业大得多。

因为这是个伺候人的行业。

现在官员,还有商人,贵人,身体不好的比比皆是。

但是又害怕医院。

所以按摩店,针灸店就成了一个医院的替代品。

环境好,服务好,按摩出来后神清气爽。

按摩对于很多亚健康的大领导都是刚需。

一个月恨不得去好几次。

所以,这行做好了是真的有政界的关系网的。

所以她能拿到这么多荣誉真就不奇怪了。近水楼台先得月。把哪个大领导按舒服了,大领导一开心,给个荣誉鼓励下,三八红旗手就到手了,然后大领导的关系网再串一串,那就不得了了,商会副会长也当上了。

我估计法院迟迟没有强制执法,和这个女人背后的势力不会完全没有关系。但是总体上还是要表扬法院的,能秉公判决已经挺不容易的了。

知乎用户 补考过了哎 发表

再一次感谢江西老哥。由衷的敬佩。就像我首先敬佩革命老区,后来敬佩取消农业税的先辈。现在敬佩他

知乎用户 路飞飞啊飞啊飞啊 发表

老实人,是这样的。

不老实的。就换成大运了。

知乎用户 宁静致远 发表

照例歪楼。

政协委员我接触的不多,或许平时也没太在意。

不过还是认识一两个的。

一个是当年在广州打第一份工的老板,天河区政协委员,他有多少钱真不知道,反正他盖新工厂买设备花了两千多万,九五年的两千多万,开得一百多万的进口车。

另一个是我山东的朋友,在一个县里开工厂,也算是县城知名的企业家。政协主动找到他,这么优秀的企业家,不加入政协想什么呢?然后就进了县政协。

在我的认知里,人大代表或许有普通工人,农民,政协里面,那是一个穷人都没有。

知乎用户 斯大王 发表

那个春风一样的女老板走了

知乎用户 盛唐之事​ 发表

这下好了,邵老板用自身经历向为人们解释了什么叫真正的躺赢。她真的连 300 块钱也不用给了,挺好。

用 “德不配位,必有灾殃” 以此概括此事简单明了。一个人的德行无法与其所处的地位、所拥有的财富、权力相匹配,最终会招来灾祸。邵老板的头衔太多了,多的都压不住了。

而马某杀人之后没有立即离开,正常思维的人应该是杀完人就跑的,而他却一直待在现场。证明此人精神有问题,应该马上做精神鉴定。是被邵老板气成这样的。

知乎用户 蜗牛​ 发表

我没看错吧,在政府工作会议上,穿的是 JK 裙子?(还是叫百褶裙?)

知乎用户 非洲群星 Charney​ 发表

刑事责任先不谈

死者为了 5 万块钱丟了命,别看那么多头衔,说明死者自认为自己也就值 5 万。

所以死者自己抵扣了 5 万,还有 9 万问一下死者家属什么时候付给马某?

知乎用户 冷萃加浓缩 发表

又是景德镇,前些天才刷到:

“男子开车时跟女朋友闹矛盾,情绪起来了,市区里飙车到 129km/h,直接撞死一家三口,孩子当场死亡,据说头直接被撞飞,死状凄惨,夫妻两后续接连死亡。而该男子毫不在意,还调侃受害者被撞的现状。”

回到该新闻,这女老板那么多官方给的荣誉和身份,判罚都下了,却还能拖欠并嚣张地侮辱他人。

我觉得纪委的工作太悠闲了,实在不行去景德镇转转吧。

知乎用户 李医生 发表

法律起不到作用,私刑必然会泛滥。

人民选择法律,是给法律一个机会,如果法律不顶用,那肯定就自己上了。

知乎用户 这天那么蓝 发表

物理也是理,刀法也是法。

知乎用户 随性微语​ 发表

4 月 16 日,江西景德镇市珠山公安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称,4 月 15 日 16 时 30 分许,珠山区某小区发生一起刑事案件,造成一人(邵某某,女,48 岁)当场死亡,犯罪嫌疑人马某某(男,52 岁)已被控制,案件系因工作原因引发。

一段网传视频中,一名男子手持凶器,正对一名不断挣扎的女子实施砍杀,旁边还有几名围观群众目睹了整个事情。

据介绍,马某某作案后并未逃跑,待在事发地等待公安机关到来。

此事发生后,不少人疑惑是什么样的工作原因,让 52 岁的马某某一定要将 48 岁的女子邵某某置于死地?

据知情网友介绍,受害的邵某琴是景德镇邵慧琴健康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

据公开信息,邵某琴是江西省女企业家协会理事,景德镇市女企业家协会常务副会长,曾获得江西省巾帼建工标兵、江西省女企业协会 “杰出创业女性”、景德镇市三八红旗手、春蕾计划传播大使等荣誉称号。

2021 年,景德镇当地曾发表过其专访《邵慧琴:少年强则国强!健康是 1,其它都是 0》。

该文中,绍某琴自称:“我是帝王灸中医养生连锁机构董事长,都昌商会妇委会主任、常务副会长,景德镇市女企业家副会长邵慧琴。从事健康产业,深漂 11 年,现回到景德镇家乡创业。”

一名如此优秀的女企业家,为什么会被自己的员工杀害?

有知情网友透露,马某某之前在女老板(邵某琴)店里工作受了工伤,腿伤打了钢针半年没工作,找老板要误工费等 5 万赔偿,女老板只愿意给 3 万。

马某某不同意起诉到法院,一审法院判赔 14 万,女老板不愿意上诉后二审法院维持原判。然而,女老板非但坚持不依照法院判决进行赔付,且侮辱马某,导致马某受辱后情绪崩溃;4 月 15 日,邵某琴被马某某持刀杀害。

作为邵某琴的员工,马某某开始应该只是想解决自己的工伤问题,起诉前肯定和邵某琴协商了很多次,而且其要求也是极少的,仅仅只要求赔偿 5 万,邵某琴却只愿意赔 3 万,马某某迫于无奈不得不起诉到法院。

双方协商不成起诉到法院本是正常的事,法院也依法作出判决,判赔 14 万,这应该是公平的结果。

马某某遭遇工伤本就不幸,在法院判决生效后,邵某琴不但不履行生效判决,反而多次侮辱马某某,逼得守法的马某某无法,只能采取极端手段。

一个事业有成的优秀企业家,荣誉等身的老板,对自己员工工伤不但没有点点同情同理之心,没有关心关怀行为,反而在法院判决赔偿之后侮辱员工,逼得员工无法,不知道其心里是什么样的想法?

对此事,有网友说:“此事中倒霉的是马某某!”

虽然此事事发有因,但马某某杀害邵某琴的行为依然会受到法律制裁。

马某某事发有因,应该有自首和认罪情节,希望能对其从轻处罚。

此事中,如果邵某琴对马某某多点人文关怀,如果当地法院能及时执行判决,悲剧是不是就不会发生?

近年来,因工作遭遇不公,拖欠工资的老板面对持刀员工才后悔等工作原因而导致的恶性事件时有发生,仅仅只是一时的警醒,却难以阻止悲剧不停的发生。

这不是简单的法律问题,法律可以事后追究责任,但大环境中缺少的人文、保障等,仅靠法治显然无法解决。

知乎用户 韩聪 发表

劳资纠纷

这是阶级矛盾。

是压迫,是对劳动人民的剥削和践踏。

知乎用户 啦啦啦 发表

说句实话吧,其实很多时候这种民生判决没什么用,比如案件里面法院判赔 14w,但是坏人就是不给钱,而且也没什么惩罚措施,还可以嚣张的侮辱好人。所以好人自己报仇了嘛。

我经常说老赖,是老赖欠我们钱到执行局七八年了,一分也要不回来,当初打官司时候老赖根本不出现,赢了又怎样,执行不了一分钱,人也找不到,因为老赖跑外地根本找不到人,名下更必然是一分钱也不会有的。所以你说这判决,这执行有什么用?

所以啊,以后随着经济的恶化,会发生什么,应该懂得都懂吧。

知乎用户 111 发表

这马某一看就不是正常人,正常人谁会因为对方欠自己钱就把人杀了的。

建议送去精神鉴定一下,太坏了这人,一定要在精神病院狠狠地治他三年!

知乎用户 陈某 发表

对于违法的用人方缺少有力的惩罚措施

目前国内的劳动纠纷中。劳动者处于弱势方,农民工近几年的情况稍微好一些了。但很多企业里的普通员工面对劳动纠纷还是非常无力,企业用人方可以肆无忌惮,可以和你磨时间,到最后无非也就是把本来就该给劳动者的还给他。劳动者花时间,花精力。只能得到本来就该属于自己的报酬。

近几年越来越多的案件也说明了一件事,不能让法律成为违法违纪的企业老板的护身符,要让他们接受人民群众的审判

知乎用户 B 站李医生 发表

这种周扒皮都能够获得三八红旗手,这荣誉这么不值钱的吗?

知乎用户 闪光锤子美少女 发表

三八红旗手,扛着红旗反红旗

恶人必须受到制裁!

知乎用户 海力 发表

那十四万还是要给的,不能死了就赖了,妇联给自己的红旗手擦下 p 股吧

知乎用户 贝壳 发表

请问妇联的工作是什么

前几年徐州被铁链拴着的女人在当地家喻户晓

那么多年当地妇联没有动作

被网络抖出来才介入

现在一个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人

被妇联认定是三八旗手

这个组织也太三八了

知乎用户 bp 大将军​ 发表

她没有离开我们,只是去追寻春风般的法官了

知乎用户 全藏森林 发表

景德镇是不是刚出了件车主飙车撞死三个还在笑的案子?

知乎用户 IMBA 丶小路​ 发表

这种事例,应该大大推广,完全是一举三得。

给 “老马” 们看:冤有头债有主,谁欠你的钱就去 “精准击杀” 那个人。

给法院看:只要你判的对,不会变成春风彩云。

给 “邵老板” 们看:不要以为你的头衔能一直保护你,除非你出门永远十个保镖 + 防刺服。

知乎用户 无晦 发表

法律可能会偏袒一部分人,但物理不会,人只能死一次,死了就死了。

违法犯罪分子气焰嚣张,仗着经济上的优势,就敢把不遵纪守法当成特权,好像奴隶主对待奴隶一样,竟然默认弱势群体一定不敢反抗。

弱势群体在经济和权力上是弱势没错。

但弱势群体在武力上不弱。

在经济上占据有利地位后,某些有钱人的财富助长其心理优越感,自信膨胀过度以至于自负,目空一切。

就是这种傲慢的态度,他们看不起弱势群体,轻视甚至践踏法律。

在封建时代,王公贵族对奴隶、贱民也是这么目无王法。

违法的人自己先把法律踩在脚下,然后盛气凌人地叫嚣着:有本事你杀我。

傲慢的人践踏法律,愚蠢地放弃保护的武器,以蔑视的态度用命赌别人的刀不利。

赌对了,省 14 万人民币。

赌错了,躺着等烧钱冥币。

知乎用户 上弦月 发表

这个对待同胞像严冬一样残酷无情的女老板终于走了。

知乎用户 啊这这这这这​ 发表

物理也是理,刀法也是法,先烈们用两把菜刀,不照样把人民身上的吸血虫踩在脚下

知乎用户 公路之星 发表

任何不公遇到红白刀都会迎刃而解

知乎用户 升斗小民自得其乐 发表

唉!老板娘肯定没看过这片子。。。

知乎用户 旁观者 发表

人家女老板自己说的要钱没有要命一条,老马这样做不是尊重妇女意愿的选择吗?

要我看老马应该立刻无罪释放,毕竟女>法,妇女意愿大于天。如此尊重妇女意愿的好男人在当今社会可谓是少之又少。老马不仅要无罪释放,还应该评一个三八红旗手,感动中国什么的。不这样做对得起人家尊重妇女意愿的努力吗?

知乎用户 哦哦哦哦 发表

可怜马某某,死老赖……

知乎用户 可恨一身五花膘 发表

说明我国司法系统在处理劳资纠纷时,毫无执行力;

但在处理各种 “订婚强奸案”、“彩礼强奸案”、“不肯当男友强奸案” 时,执行力又强到爆表。

这就是 “三八红旗手” 的含金量啊。

知乎用户 轻鸢剪掠 发表

建议邵某采取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家属协同配合,谢谢!

知乎用户 一事无成 发表

让子弹飞一会。

万一官方给绍老板评了个烈士,诸位前排的回答就搞笑了。

我们要相信官方,不要胡乱造谣,这件事情说不定还有内情,而且无论如何,杀人都是不对的,必须严惩。

至于国内的劳资纠纷,考虑到关税的大背景下,打工者应该体谅老板,欠薪能不讨就不讨,非讨不可,也要好声好气的说话,万一老板心情不好,不小心侮辱了你,自己也要自我消化,坚决不能对老板怀恨在心,打击报复。

没有鸡,哪有蛋。没有老板,哪来的工人?对老板,要时时刻刻的保护,发自心里的爱护,绝不能阴阳怪气,造谣中伤。

知乎用户 金克丝的前男友 发表

马某公道要自己讨回,还搭上了自己的一生,真是恨啊,马某是正真的勇士

知乎用户 远见 发表

某些人别把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矛盾引导到性别矛盾分化底层各个击破,是个男老板马某就不杀了?

知乎用户 袁知乎​ 发表

怪不得江西司法不行,为人民服务他们忘了吗?就不能让春风也吹来江西吗?

知乎用户 永远不会碰香菜 发表

这张图真的是配得上各种版本,无敌了。

知乎用户 荻 生​ 发表

你工人爷爷来了. jpg

知乎用户 郁金香 发表

景德镇还活着的人都要给这位大侠磕头。

知乎用户 戳泡泡 发表

当这个问题关闭最新排序和评论区的时候,我就知道,她们是真的怕了

知乎用户 今天未酒醒 发表

党老拔刀,春风即倒,

曲谱正义,功盖云霄。

更有女企,政协代表,

舍身成仁,巾帼女娇。

唤同志,醒同胞。

殒命之九泉,法治之拔高。

看义士滚滚,壮迹滔滔。

赖诸公之醒中华,遗万世不朽之功劳。

知乎用户 莫方​ 发表

抛开性别不谈,这玩意就是个讨薪不成,怒刀无良老板的故事,没啥稀奇的。

恶意欠薪就得做好被捅的心理准备。

这就跟古代玩兼并就得做好被大西王薄纱的心理准备是一样的。

(当然,女领导对这方面的敏感性更弱也是有可能的)

知乎用户 一念乱天机 发表

所以明白了吧,你法律不执行,那就自己拿起手中的刀拿回公平。

只要你手中的刀是你自己的公平。

公平只在刀中取!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fXQfJg 发表

国内劳资没有讨论的必要,讨论了也是浪费口水。

这个世界唯一公平的事就是大家的命都只有一条,管你是街边的流浪汉,还是坐拥金山的亿万富豪。

知乎用户 圣柱军团 发表

党老汉为啥沙王法官呢?

因为她不公平

马某为啥不找法官,而去找邵某呢?

因为法官公平,马某要 5 万,法官判决 14 万,马某肯定不会去找法官

知乎用户 冷叶薇凉 发表

花了点时间抖音去康康了

那啥,感觉问题应该要火,插个眼

知乎用户 算了 发表

老板舍命不舍财就是这个结果,例子太多了,之前深圳的不也是这样。

这么多例子,老板们就是学不会,可能觉得自己钱多有九条命吧。

知乎用户 马克​ 发表

春风一样的老板离我们而去了。。。

我知道我不能笑,可是我不专业

知乎用户 莫妮卡 发表

我们这著名企业家,人大代表,集资诈骗十几个亿,全国各地的受害者围堵公司,报警,根本没用,人家打理得妥妥的。

还是一大哥以命相搏,直接跳楼摔死了,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立案侦查,铺天盖地都是要求受害者去递交补充材料,迅速判决 15 年。现在监狱还不停写申诉书,不认罪。里面的弯弯绕太多了。

知乎用户 为什么要弹春日影 发表

她上面有人,我不信她下面有人,我觉得老马也不信。

知乎用户 设置​ 发表

职业,长相,身份,事件。简直是全部长在我的刻板印象上。

知乎用户 宁晨曦 发表

众所周知,正常人谁会杀政协委员,而且同时还是获得过妇联官方认可的头顶三八红旗手的政协委!

所以马某一定是间歇性精神病,建议马方律师申请给马某做个鉴定

知乎用户 浩然 发表

建议对马某某判处 3 年有期徒刑,然后把该案例全国播放,上新闻。

知乎用户 毒德大学肄业生 发表

革命老区不吹春风!

冤有头债有主,法院不发颠人家就不找法院的麻烦。

好好的守法公民变成了杀人犯,这不就是把人变成了鬼嘛。

知乎用户 寻心安处 发表

女老板多找找自己问题好吧,有没有好好练铁布衫,有没有出护甲?

最后看评分,老板老公得了 MVP!

知乎用户 弗内乌斯 - Forneus 发表

还是革命老区的同志硬啊

本身这个案件是可以封锁的,没必要在媒体上传这么广。

这样杀老板的案件公开传播

也是官方给全国老板们上上发条和紧紧皮

劳动法虽然在执行上有很多漏洞会被老板们钻空子,但是合法的方式有漏洞,但受害人可以正义审判啊。

这个时候再给老汉判个无期徒刑那将会是绝杀

我觉得这个是一个上面的强烈暗示

今年会密集的报道杀老板的案件

后面我们拭目以待

本质是央地博弈

中央想财富分配

地方想自己辛苦捞的钱凭什么给那些穷鬼

中央想各种发钱给老板姓,但总是被地方巧立名目截留

地方官和地方商人合伙捞,老百姓就会下克上

一方面中央借这个案子打压地方官,另一方面商人被杀也有利于瓦解地方利益团体。

从中央来说是有传播案件的动机的

总体来说该案件对老百姓有益

另外要表扬景德镇的法院,判的非常公正站在了老百姓这边,中国的老百姓很淳朴的冤有头债有主,法官公正就没人找麻烦。

王佳佳法官如果泉下有知应该明白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

知乎用户 章自 发表

至少证明一点,判的人知道:命是自己的,正常判决就好。

不似春风,胜似春风。

知乎用户 川大张薇诬陷案 发表

和春风女法官一样证明了,只叠魔抗不叠护甲是没用的,身上的 DUFF 再多,在不能保证自己只吸引魔法攻击敌对英雄仇恨的时候,被敌对或中立满怒 NPC 的普攻秒杀是百分百的事。

另外,被拖欠赔偿的司机的做法也是值得肯定的,在有释放 AOE 技能的条件下,没有选择释放 AOE 技能,而是选择了普攻来解决争议,避免了更多的人员和财产损伤,可以说下意识的保护了景德镇人民的权益了。

知乎用户 如是说 发表

三八红旗手多项荣誉啊,有种二战十大名将麦克阿瑟的美感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遇到问题不要想不开

在天下大同的社会里

什么事情都能迎刃而解

知乎用户 雨夜的蒲公英​ 发表

看这个回答下面还有人企图用性别矛盾来掩盖阶级矛盾呢。

这是性别矛盾吗?这是工人和资本家的矛盾,是阶级矛盾是敌我矛盾。

知乎用户 虫二 发表

什么是三八红旗手啊?原来这就是三八红旗手啊。

知乎用户 烟火 发表

我想知道那个法官现在怎么看,是不是一身冷汗。

知乎用户 刘某某 发表

有些女性被规则保护的太好了,以至于缺乏对危险的基本感知和应对能力

忽略了客观现实中的真实风险,做出了很多匪夷所思的事情

比如那个在取款机被劫匪爆头的女人

在车辆高速行驶中悍然跳下的乘客

高速路上抢方向盘的女友

还有一种情况,就像此案中身份政治女拳入魔的女性

她们从根本上蔑视男性的血性,她们不清楚羞与怒叠加下的雄性是一个炸药桶,过度的迷信身份光环下的威慑力

同样的情景几千年前,秦王面对愤怒的唐雎时也只得服软道 “先生坐,何至于此”

而某些春风发冠,女旗手却不明白这个道理,真是天作孽尤可存,自作孽不可活

知乎用户 milkfly 发表

虽为数不多,这次我为司法拍手欢呼。
或许法官是为了自保,还是为了公义,至少成全了是非与正义,
虽然在后续判决执行上或有不足,鉴其过往,已算进步。
民众不让司法专美于前,在正义的判决下,
纵使诉求仍被辜负,然而民众自有健全的火控系统,
目标无误,导向正确,定点毁灭
(沦陷在塔西佗陷阱的无奈下,冤有头债有主的正义自助餐至少顶饱)

知乎用户 小鱼​ 发表

有谁认识杀死这位女老板的犯罪嫌疑人家属的请帮忙联系,我可以帮他免费辩护

知乎用户 超级驼鹿 发表

王春风法官功不可没

向春风法官致敬!

知乎用户 西门大官人 发表

原来有钱有势的砍一刀也出血啊

知乎用户 一个人的臆想 发表

景德镇的那些政府领导该感谢法院的依法判罚,让男的只找罪魁祸首,而不是伤及无辜。不然真就汗流浃背了。

知乎用户 过河过河 发表

说明老百姓的眼睛是雪亮的,是明事理的。

如果法官公正判决,老百姓就不会去找法官的麻烦,而是冤有头债有主。

知乎用户 天晴有雨不打伞 发表

二审都过了。

法院为什么没强制执行?

知乎用户 huhuhu 发表

虽然还没强制执行,好歹判决没有不公,你看人家哪怕报复也不会找到法院头上,建议某些省份法官学习一下

知乎用户 不看报纸 发表

连工伤钱都不给,很可能也有偷税漏税。

能当上三八红旗手说明上面有后台。

针灸店可以随便开?非法行医还是非法卖淫至少有一个。

知乎用户 迟山河 发表

我先来,如春风一样的,后面忘了,反正请受害者家属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知乎用户 邵亚瀛 发表

阳间的 14 万,阎王爷那边认吗

知乎用户 马拉稀 发表

法院正常判,自然就不会 “春风”。之前珠海撞人我骂得狠,但是 “春风” 和这次我当然要大加赞扬。因为我肯定不会欠别人钱,更不可能判出冤假错案,但是我真得上街走路。珠海那种,我也是潜在受害人,我夸你那是昏了头;冤有头,债有主,谁不夸你?直接地说,他没有伤及无辜,间接地说,“春风”一死,这次还敢乱判?以为自己有几条命?邵扒皮一死,炒的越烈,新的扒皮就越不敢再欠钱。这绝对是大好事。这是舍己为人,绝对的社会英雄。


另外有回答说邵扒皮没有 “三八” 称号,是因为他过于相信 ds 了。

【公示】2018 年度景德镇市三八红旗手(集体)名单_澎湃号 · 政务_澎湃新闻 - The Paper

在该新闻中,明确提到了邵扒皮。

知乎用户 科菲 - 曼勒 发表

我认为,行凶者有精神方面问题,应当减轻免除处罚。我愿意为司机捐款略表心意

知乎用户 权粉 发表

这才是民族英雄,中国人的脊梁

知乎用户 JERRY19970311 发表

这事儿知乎 er 们不会关心的,甚至会冷处理,不出一礼拜就没人提了。

因为事主玩的是精准报复,不是无差别攻击普通人。

你们要知道,知乎 er 们比较喜欢搞乱社会,他们才不关心问题,有助于问题解决的话他们反而不高兴了,

精准报复的南昌胖虎他们就不爱提,就喜欢天天复读珠海 35

知乎用户 哄哄 发表

当地政府治安相关的每一个人都应该给这案子的审判长和审判员磕一个头

知乎用户 白马令李云 发表

现在最让人反胃的,不是这场悲剧本身,而是评论区里那群借血喊爽的人。他们一边高呼 “劳工反抗”,一边拿别人的命当剧情高潮。嘴上是正义,心里全是消费。杀了人,他们不痛,他们只想看到社会更乱,好让自己的情绪有出口。

别再说什么 “制度无门” 了,中国的劳动法律在全世界都是第一流的,该有的渠道都有,该打的官司能打,该赔的钱照赔。你看这事的法院判决是不是很公正?执行难这个问题全世界都这样,这也是对个人私有财产的保障。真正想维权的人在仲裁庭、在法院,不在你们这些语录小号里发疯。你觉得法不公,是因为你从来没去过法院,怕麻烦、懒得走流程,还敢代表底层?

最讽刺的是,一群根本没干过一天工地、没拿过一张工资条的人,在网上扮演 “劳工代言人”,拼命把一个人的极端行为吹成 “革命”。你不是共情,你是在发癫。你不在帮他,你在消费他。

这社会最大的问题,不是体制压迫,而是你们这些靠着 “义愤” 上瘾、靠着 “愤怒” 取暖的人,把人命当话题,把悲剧当素材,还敢高谈理想,简直和国外那些左派没什么两样。

知乎用户 观澜 发表

马某可惜了,斩草要除根啊,不能留后患啊

知乎用户 黑暗浮士德 发表

不知道她被杀前有没大叫:我错了!我错了!

知乎用户 炖肉狂魔苏东坡 发表

知乎用户 大碗宽面 发表

你看:如果法院判决公正合理、受害者是不会瞎 jb 乱砍人的、

佳佳法官:[大哭]

知乎用户 haha 发表

精神病才干这种事,下面有请废死派。

知乎用户 WZatSH​​​ 发表

特别特别希望(尽管知道这不太可能)借此案件成立这个司法解释

犯罪分子因被害人对其不履行已生效判决而导致犯罪的,应当视为犯罪【情节较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劳资纠纷的问题,也是国内司法系统的一大痼疾,就是执行难。

给手持未履行判决的原告发个免死金牌,执行问题就自然解决了。

知乎用户 刘半仙 发表

都说懂王博弈,极限施压。其实日常生活中的博弈,玩到最后都是极限操作。

大部分人都是老实人,所以博弈过程中老实人会退让,极限操作掌握底线很重要,也很难摸准。博弈过程中底线把握不准,就是悲剧。

知乎用户 四夕 发表

一个连法院判决都不愿履行的人到底是怎么当上政协委员和三八红旗手的事情就先不说了,最关键的是,为什么现在法院判决会被大部分老赖当成一页废纸?

这是我目前最想不通的一个问题。

法律是什么,是一个国家稳定运行的基石,既然判决了,就一定要执行,许多老百姓为什么不愿意进法院?就是因为经济纠纷,即使判决了也屌用没有,期间还费心费力,还得贴钱,到最后老赖拒不执行,拿他也是毫无办法,哪怕强制执行,只要把名下财产全部转给亲属,也只能执行个寂寞。

问题是执行起来真有那么难吗?

其实未必,国家真认真起来,有一万种方法让你乖乖还钱,问题是,在这种执行方面,他就是不认真,一通操作下来,能不能拿到就随缘了。

因为这种拒不还钱所引发的惨案多不胜数,产生了多少社会矛盾,为什么就不能严格起来呢?

就现在这种失信,限高等三板斧,说实在的,就是在变相鼓励大家赖账。

如果能出规定,自判决之日开始算违约金,三个月后开始强制执行,拒不还钱的开始民事转刑事,我就不信有老赖敢拖着不还,现在这种,尽量拖,实在拖不了大不了还钱,老赖一点损失都没有,要账的倒身心俱疲,真扯淡。

知乎用户 匿名知友 发表

前有春风一样的法官,今有春风一样的企业家

这边建议给被杀的女企业家颁发全国模范企业家称号呢

景德镇法官心想还好没有响应向全国模范法官王春风学习的号召呢

知乎用户 同福客栈最会说谎的人 发表

索赔五万,邵某只愿意给三万。对簿公堂后,一审判决赔偿 14 万,二审维持原判,邵某拒不执行,

我看有人说找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很慢。强制执行的人太多了

知乎用户 编出你的故事 发表

就是因为有这种好人在,这些无良企业家才不至于无法无天。不过说到法,法院判决了以后,没去强制执行是无能。可民众不怕你无能就怕你睁着眼睛说瞎话,毕竟民众是能抓住主要矛盾的。

知乎用户 韩新叶 发表

自己挂出来的个人荣誉如下:

用 ds 挨个搜索了这 4 个荣誉称号的历年名单,就没有出现过邵慧琴的名字。

别的不说,就最后这个春雷计划传播大使名单是最好查的了。

根据搜索结果,春蕾计划传播大使名单整理如下(按公开活动时间排序):
1. 李易峰
身份: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 “春蕾计划” 爱心传播大使
任期:2017 年 1 月起
贡献:
通过生日会、重新演绎主题歌《爱在春蕾》等方式宣传项目 25;
带动粉丝及企业捐赠,惠及近万名儿童 211。
2. 蓝盈莹
身份:“春蕾计划” 青春期教育项目爱心大使
任期:2019 年
贡献:
参与青春期教育项目启动仪式,分享青春期成长经验;
呼吁社会关注女童健康与教育 12。
3. 马丽
身份:“春蕾计划” 爱心大使
任期:2019 年
贡献:
以公众影响力呼吁关注女童青春期教育与健康 16。
4. 钟雯冠
身份:守护花蕾计划 “花蕾使者”
任期:2024 年
贡献:
联合赵露思、佘诗曼等明星推广公益项目;
参与公益宣讲、线下活动等 1。
5. 郑云龙、徐莉佳
身份:友邦保险合作公益大使
任期:2021-2023 年
贡献:
录制公益视频支持春蕾计划,助力募款及传播 3。

知乎用户 两袖清风 Arnold 发表

政协委员、三八红旗手、商会常务副会长……

您的企业规模、纳税金额、提供就业等贡献…… 够得上这些头衔吗??

高赞说她为富不仁当老赖,拖欠工人工商款…… 所以不配。问题是大家也不是小孩子了,不知道这些头衔是需要企业规模、纳税金额、提供就业等经济贡献指标决定的吗?

就您这…… 注册资金和实际身家的比例,懂得都懂。

正常来说您这身家最多针灸啊,养生行业协会里有个头衔。能进整个商会做个会员就不错了,直接常务副会长…… 还是政协委员、三八红旗手……

另外邵慧琴不是一般的政协委员,在景德镇一次政协会议后的通稿,有四位女性被介绍其发言。前两个是体制内领导,后面两个一个是陶瓷公司总经理,一个就是她。

众所周知,景德镇支柱产业就是瓷器、陶瓷。有一个陶瓷公司代表很正常,您一个小众行业……

结束语,那位陶瓷公司总经理,我一看就是企业家,就是行业中流砥柱的模样。

您邵慧琴女士,不介绍您是董事长,我还以为是哪个女网红呢,您颜值真高。

知乎用户 富兰克林 D 发表

毛主席说的都是真理,人民才是推动历史的动力

知乎用户 特兰西瓦里亚​ 发表

这么一个玩意儿,居然还是政协委员加三八红旗手,看来马上要评为烈士了吧,春风一般的邵老板?

知乎用户 在途聚变打击 发表

一点浩然气,千里快哉风。

知乎用户 湖海散人​ 发表

这种没啥好说的,被杀的绝对是一个烂人

这是为民除害,为国锄奸。

建议给司机发一个一吨重的奖章。

这个是男女思考问题的出发点不一样

男性始终把解决提出问题的人作为解决问题的办法之一。只是轻易不考虑,但这个选项始终放在男人心中,这是远古的狩猎基因在男人身上的映射。

女性一般都是从规则出发思考问题,不会考虑还有一个突破规则的选项。

知乎用户 无念无想 发表

知道党老汉为什么不找撞伤他的人跟保险公司了吗?

这个如沐春风的女企业家走了

英雄啊

知乎用户 克旗 发表

事实证明:

法官判决正确,就不会找法官的事。

知乎用户 世界树的影子​ 发表

死者藐视法律和法庭,危害国家利益,并且多次辱骂嫌疑人,嫌疑人奋起反击算不算正当防卫(但防卫过当)?

情绪崩溃的人通常是精神处于失常状态,精神失常的人是否具备行为能力?是不是该免除或减轻刑事责任

马某某是该店司机

他明明是个司机,却没有用他的驾驶技能危害社会,真的是一位善良的人。死者到底有多狠毒,把这么一位善良的人辱骂得情绪崩溃。

知乎用户 爱你就是两三天 发表

外国人欺负你,你反抗就是保家卫国,自己人欺负你,你反抗就是犯罪

知乎用户 估一估 发表

所以说不要有点钱有点权就觉得自己可以拿捏别人。

你钱权再多,也只有一条命。普通老百姓对你也有一刀否决权

知乎用户 维兹 发表

先生大义!

知乎用户 爱吃烤黄花的猫 发表

这个女的什么来头?

怕不是针灸店老板这么简单吧。

知乎用户 hyenaking 发表

为了区区 5w 块就杀人,这杀人犯精神绝对有问题,建议严查

知乎用户 猫鱼青菜 发表

这就是吊诡之处,一方面提倡八荣八耻精神文明,另一方面从法治上否决个人尊严的应该得到保护、完全从物质利益上量刑判断是非对错。

国内老板、管理者可以肆意羞辱员工,国外也可以吗?

知乎用户 仁守 发表

不知道是真是假。

只说说违法欠薪的惩罚,竟然是没有惩罚。

知乎用户 钟文​ 发表

知乎用户 星海游人 发表

体制内应该已经九成都是这种货色了吧。

知乎用户 无为 发表

法院判得没问题

马某某没去找法官麻烦

合理

知乎用户 看娃老爹 发表

暴露最大的问题就是执行难。现在打工人维权最大的问题就是执行难,无论是仲裁还是通过法院审理,即便最后胜诉依然需要很长的时间才能得到自己应得的赔偿,甚至很多人胜诉也拿不到赔偿。

那么为什么企业欠薪执行起来这么难呢?打工者恶意讨薪执行起来却非常的迅速呢?从这个案件就能明白了,因为她是政协委员,三八红旗手,明星企业家。

知乎用户 李东 发表

人被杀就会死,你有钱权我有刀,这是女频永远不敢好好面对的问题。

知乎用户 岳不群 发表

再多的荣誉,也不能使你刀枪不入

知乎用户 浮生 发表

不要以为这是三八红旗手的个例。

以现在的各项评奖标准,比的就是谁更无耻,更能压榨底层劳动者。

知乎用户 国运当头 发表

这种情况,法院是否应该酌情减刑。

这种激化矛盾,导致对方冲动杀人,这个女的有很大责任。

有没有律师解释解释,这种情况量刑最低是多少。

知乎用户 IT 派律师​ 发表

这种人前一身正气、人后男盗女娼的,在老板群体中尤为明显。

说真的,我们的一些荣誉的颁发,本身就是在不断消耗政府公信力。

实际工作中,倒是一些做工程的包工头,还存在着朴素的人类感情。

知乎用户 嘉靖的八套常服 发表

像这种为了些许钱财就暴起杀人的都是精神病,应该关进精神病院里强制治疗!

知乎用户 肖博纳 发表

她十几年来潜心钻研艾灸养生之道……

知乎用户 EEEE LUU 发表

食得咸鱼耐得渴

知乎用户 abc123456​ 发表

有种东西叫做工伤保险

以福建为例:

2024 年 1 月 1 日起,全省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限按 21060 元 / 月、下限按 4212 元 / 月执行。
**缴费比例:**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 0.2%、0.4%、0.7%、0.9%、1.1%、1.3%、1.6%、1.9%。

以月薪 5000 算,交个 0.2% 这事就完成了

为了 10 块钱,臭傻插,赔条命,活鸡()该。

知乎用户 人间失格 发表

女频: 我有权有势,你敢造次?

男频: 我无权无势,有何惧焉?

知乎用户 JILIUYONGJIN 发表

民事中,判决容易执行难已经成为常态。

这点在欧美各国尤为明显,我们村学的也越来越像了。

知乎用户 印第安老斑鸠 发表

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法院判的好,根本就没人骂法院。这波是老板代替了春风让穷苦人民把一肚子苦水倒了出来。

知乎用户 懒懒的肥猫 发表

谁信谁有病。

知乎用户 花半楼​ 发表

完美受害者。

我说的是马大爷。

一个

  • 勤劳工作
  • 宁可自身吃亏也在协商解决纠纷
  • 协商不成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 维权不成只诛首害不伤无辜
  • 诛害后在原地等待警察自首

的安分守己的好公民,生生被变成了一个杀人犯,何其可怜!

知乎用户 唐三百 发表

毫无疑问,马某是个精神病,依法应该轻判!

知乎用户 NaMe 低调点 发表

什么马某某,请给我称呼马同志

知乎用户 社民 SDP 发表

知乎用户 半夜吃萝卜 发表

先富带动后富, 实现共富的荒谬论

知乎用户 以为有我 发表

人间一股英雄气在驰骋纵横

知乎用户 education 发表

古老的同态复仇法《汉谟拉比法典》随着时代的进步,又有新的诠释。

你拿我钱,钱我不要了,一路走好。

知乎用户 随风灬且停且忘 发表

好好好,壮士也。匹夫一怒 血溅五步。推进了文明社会的建设。

知乎用户 云中精准辅秾 发表

音 容 宛 在

“同心聚力 共创未来” 景德镇都昌商会&市女企业家协(商)会迎新春联谊会举行

2024/12/

获颁 “优秀企业”

大合唱 “歌唱祖国”

知乎用户 促织​ 发表

支持公权力路线走不通或者太过曲折时, 走走私权利的路子

私权利的路子走得多了, 公权力的路线就好走了.

你不斗争, 等着施舍, 那不成了润人做派?

这位 52 岁的马某, 是一个真正的英雄

知乎用户 华宁 发表

看看,同样劳资纠纷没有昧着良心判,法官还是很安全的。

望漯河,意踌躇,伤心党老经行处,春风法官都做了土。

知乎用户 叉烧白饭鱼 发表

连锁机构董事长

商会妇委会主任、副会长

女企业家协会副会长

政协委员

三八红旗手

因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薪资问题,并多次与讨薪人发生冲突,最后被司机杀死在门店。

然后全网媒体都在强调她是一个零参保人的针灸店老板,营造是一个小店老板与别人的经济纠纷。

别的新闻是没标签硬要上标签,搞对立。这是有标签绝不用标签,得体面。

连这种不把劳动法放眼里的都荣誉加身,可想而知与其为伍的都是什么人。这些名号都是县市分猪肉。感动中国也成了感动领导。

这下又可以怪资本了。

知乎用户 不戒大师 发表

知乎用户 写写画画一辈子 发表

春风十里迎红军啊。

劳动法本身就是个废物法律,不必提了。

至于劳资纠纷,你能想象劳资纠纷竟然让社区劳动保障站的公益性岗位协理员去处理么?

知乎用户 心血来潮 发表

被杀、中医、女老板、针灸、三八红旗手、欠钱、董事长、拒不执行、妇女主任、政协委员、侮辱他人,……

这些词放一起极不协调!当然放一个人身上也极不协调!但这确实都是邵慧琴不同侧面的标签。

极其不协调!!!!

知乎用户 无碳国事 发表

♀拳师最硬的底牌还是没硬过工人阶 J 的菜刀

知乎用户 韩煊 发表

所以,‘权力才会剥削,资本不会剥削你’?

资本发展到最后一定是会走向垄断,走向权力,走向制度的,看看马斯克就知道了,有钱了发展到最后一定要搞权力,而没有钱的权力是无法支撑起来的。

改开后有这么一种很诡异的现状,那就是很多贪官可能自己不想拿,倒不是清廉,单纯就是工资过下去,看到那么多枪毙的怕死。

可是他不能不拿。

因为他不拿,企业家投资人不相信他,不相信他就不敢弄虚作假,粗制滥造,污染环境。

不搞这些,企业家在这里就竞争不过那些更没有底线的同行。

企业家来这里投资,官员就没有政绩,就会被批评,就会被斗争打倒。

知乎用户 马鹿 发表

三八红旗手?我有点想笑又有点想哭。

不过感谢义士,我们的民族还是有希望的。

知乎用户 大蔚王 发表

资本家入教,乡贤自治,平信徒不得妄议,主教只能鼓掌,北方锡拉维克化,南方封建官绅化。从不相信西方人的任何理论,坚持自主创新结硕果

知乎用户 啤九萍​ 发表

小仙女总是以为,“民不与官斗”,自己掌握了权力,就天然拥有了刀枪不入的本事,便肆无忌惮地糟践没有权力的人。

实际上,像她这样的小仙女有很多,只是只有她遭到了反噬而已。

男的掌握权力以后,只要不是那种情绪化的人,基本不会有这样的低认知做法。

女的就不一定了,因为她们天然就是情绪化的。

知乎用户 水瓶是本体 发表

我嘞个豆,是春风红旗手,我们有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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