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警方通报「一男子驾车撞倒碾压女友致其死亡,现已被抓获」,其或将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by , at 02 August 2022, tags : 唐山 碾压 视频 死刑 父亲 点击纠错 点击删除
使用CN2/CN2GIA顶级线路,支持Shadowsocks/V2ray科学上网,支持支付宝付款,每月仅需 5 美元
## 加入品葱精选 Telegram Channel ##

知乎用户 经济观察报​ 发表

反复碾压,这是妥妥的故意杀人。

刚开始在这个停车位,女的还活着,应该是刚被撞到,还用手在试图推开。

从视频中可以看出,后轮不转,可见手刹应该是没放下,滋滋的摩擦声音也可以佐证这一点。

然后车碾过后开出去了。

周围的人上去帮忙,把女性拉到了停车场的其他车的地方。

估计是也看出了这个人开车故意碾压,所以希望其他车能够帮着庇护下。

左下角箭头的白色车是肇事车辆。

请注意,此时地面是没有深色的印记。

但是这个犯罪嫌疑人呢?

先是倒车,这是换挡动作,并非那种踩错了油门刹车

此时受害者已经被移到了两辆车庇护之间。

但是这个受害者接下来开始调车头直接冲过去了。

![](data:image/svg+xml;utf8,)

并且把庇护的车也撞开碾过去。

此时地面出现了深色的印记

![](data:image/svg+xml;utf8,)

接下来是绕回来,继续碾压,深色的印记越来越多

继续碾压

视频中已经出现了两条深色的印记了。

该车开出去后,又开始倒车

,继续碾压

![](data:image/svg+xml;utf8,)

现场极其残忍,这绝对是故意杀人。

后来细看了下,黑色的印记来自车右前轮,那就不是轮胎印记,而是血迹了,太残忍了。

光天化日下,众目睽睽,竟然反复开车碾压。

这绝对是故意的。

知乎用户 清梦星河 发表

感叹人民群众的心理素质如此之强大。

视频没看完,差点儿没忍住吐出来。

一辈子的阴影。

知乎用户 王唯韬 发表

故意杀人,手段极其残忍!

根本就不是这么轻描淡写,是反复碾压。撞死了以后,继续 360 度转圈碾压;女方被路人拖到停车场两车缝隙之间、企图通过这样避免被再次碾压,但是男的继续开过去、连人带车 360 度转圈碾压;地上都是圆圈状黑色血痕。最后男的跟没事人一样,开着车扬长而去。

知乎用户 如来戏红尘 发表

注:心理承受能力弱的不要去看传的视频和详细的图片。

我看了照片真的是生理性不适,和平年代大庭广众下这样深深的杀人恶意简直透出屏幕,被碾压者都没法看了。

这种别说是神经病,死刑吧。

知乎用户 阡陌​ 发表

由于原回答引起较大争论,特作此补充说明:

1. 原回答所称 “这和交通肇事根本就不沾边,完全是故意杀人。” 并非指警方通报此案为交通肇事,而系对本题的回答及说明。由于未深入说明,导致连续阅读下来容易引起误会,容易让读者认为是对警方通报的评价。对此纰漏,深感歉意。

2. 之所以说案件事实与通报完全是两个案件,理由是:

警方通报原文称:“驾车撞倒碾压后逃离现场”。个人认为根据通常理解,该碾压行为是无意或故意碾压过即逃离现场。然而视频内容却是,该男子在停车场不顾路人劝阻、车辆的阻挡反复碾压被害人。故个人认为警方通报内容与实际有出入。

3。警方通报也许考虑了社会影响等因素,故用较为平和的内容来发布。对此不做深入评价,本回答也仅代表个人浅见。

以下为原回答:


看到了原视频,和警方通报的内容完全是两个案件。

真实情况是:嫌疑人在被害人倒地后反复开车碾压,甚至在路人将被害人转移到其他车辆中间时,嫌疑人竟还将其他车辆撞开后碾压,最后朝女子头部碾去。

这和交通肇事根本就不沾边,完全是故意杀人。

并且还是在光天化日,小区停车场内部,周围有人围观、劝阻的情况下,以极其恶劣手段实施的故意杀人。

不管有什么样的纠纷,都不是嫌疑人脱罪的理由。

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望依法裁判吧。

知乎用户 商书琦律师​ 发表

唐山这得多少年才能拿回文明城市的牌牌?

虽然不知道什么原因,可看了视频是真的太丧心病狂了

谈恋爱有时候真的很危险,人心真的很那琢磨,谁知道到底是不是披着人皮的恶魔,这种人还是情侣,想象都觉得恐怖,好聚好散,就是爱情最美的方式,谁都会经历几次心碎,怎么就要致人于死地。我知道有的朋友要说那个这个的,可看了视频真的是太丧心病狂了。

这种社会影响太恶劣了. 真的别扯其他的

不死刑绝对会有一堆模仿者,不过看这情况是已经有了,前些天的那个

知乎用户 沉默驴子​ 发表

看了视频了,近景远景的都看了

得出结论

这世界鬼都干不出来的事情

人干的出来

死刑吧

知乎用户 张张 发表

一开始还挺好的,都只是在讨论这个行为的变态。后来不知道咋回事,就有人过来纯输出了……

就很无语…

你们开心就好

只希望以后你们的女性家人别碰到这种极端的人,不然按照你们的立场,那个肇事者只需要判 15 年哦。

至于我的男性家人,就不劳你们费心了。就算我再穷,也不会收杀人犯的钱,绝对不会出具谅解书。就这样

———

为该男子愤愤不平的人,这边建议你们去找到该男子,劝他去自首。然后拿出很多钱赔给女方家属,取得她们谅解。比跟我在这 battle 有用多了。

————

希望按故意杀人罪判刑,而不是激情杀人或者交通肇事罪。

反复碾压,这是有多大仇啊。我的天哪

原视频看了真的会做恶梦

希望能死刑,立即执行。如果是死缓,大概率就不会死了。哎。

除了叹气,也不知道说啥了。

平时多积德,远离极端的人,也只能这样了。

———

我看评论区有人把这事对标之前的大连女子撞前夫。我专门去看了一下。

她那个是撞了一下,并不是反复碾压,大概率属于激情杀人,而非有预谋。两者在量刑上有很大区别。还有就是她有自首情节,也主动赔偿了,所以才减轻。

这也是我对本案最担心的地方。如果该男子最后认罪态度良好,再赔不少钱,取得女方家属谅解,可能,最后很难死立执。

还有就是,我一直觉得,就事论事,是一件很简单的事,但总有人问牛答马,非要扯到一起作比较,我很无语。华东理工小偷案,货拉拉,还有那个 1500,我真的听吐了。你们有意见去冲当事人不行吗?非要在另一个案件下歪歪?这个案件,这女子跟你们有什么仇什么怨?吐了

知乎用户 末末 发表

男女朋友是什么关系?任何法律上关系都没有。

知乎用户 禁界 发表

看了视频了,多大仇多大怨呐,GTA 里面也不会这样干。

性质恶劣,重判速判

唐山唐山,民风淳朴,哥谭见了都会流泪,哥谭只配被称为小唐山了

知乎用户 运动医学万医生​​ 发表

当街行凶,驾车撞人碾压逃逸,可以确定是故意杀人罪了。

有人觉得警情通报轻描淡写,但是警情通报只能这么写,也就得这么写。

首先,通报里已经基本描述了事情的经过,侦查工作还正在进行中,总不能让警方就凭一段视频披露细节和给出结论吧?

其次,难道你们期望警方对公众的通报里详细描述事情经过?不考虑可能对公众造成的心理伤害?心理承受能力差的别去搜视频,一般人受不了的。

最后,警情通报不是判决书,不能定罪量刑。我们可以推测男子会被判处故意杀人罪,但警方现阶段还不能这么说。

不论是谈恋爱还是结婚,找个情绪稳定心理健康的伴侣很重要。否则真的会有生命危险。

知乎用户 虾仁芝麻卷​​ 发表

回答里很多人没说明白这件事的恐惧之处在哪里,其实关键点并不在于 “犯罪嫌疑人作案手段极其残忍”,而在于 “这个案件很可能会成为模仿杀人的开端”。

模仿杀人的特征是什么?

首先,必须发明新的犯罪行为或对旧犯罪的创新。例如,跟踪更改为从网络上跟踪。其次,犯罪模型必须是可实现的。第三,传播机制,通常是基于新型媒体的沟通渠道。第四,必须存在一批潜在的犯罪模仿者。[1]

所以根据这四点分析本案,由于本案是 “反复碾压杀人”,算 “在陈旧犯罪上做出创新”,第一点成立;然后,由于汽车成本可以承担,而且从视频里看到,在男子反复碾压致其女友死亡时,其女友是毫无还手之力的;然后是传播机制,由于互联网的高速发展,所以本案的视频在网上四处传播,因此第三点成立;第四点,存在一批潜在的犯罪模仿者,这个就不用多说了。

因此可以初步判定为模仿犯罪的一个 “模因”。

当然,如何抑制模仿犯罪?虽然论文的例子对于国内而言比较生疏,但提供的解决方法是可以参考的:那就是通过报道犯罪的负面后果,和从媒体上抑制其传播,限制模仿犯罪的发展。

Initial ineffective attempts to dampen the ghost riding meme appeared early. Intermixed within its breakout phase, official law enforcement responses, arrests, and coverage of ghost riding deaths and injuries were found. While ghost riding fails such as vehicle crashes and people falling off and under their cars began to be posted, the vast majority of posts into 2007 were playful portrayals of ghost riding, and fails were often shown as humorous (Piersa, 2009). More important for dampening was limiting exposure. In 2007, anti-police and drug themes associated with the hyphy movement were banned from a number of cable networks, and the Music Television Network (MTV) removed Mistah F.A.B.’s song Ghost Ride It due to copyright infringement (Liu, 2007).11 As the ghost riding meme source material became rare, dampening was further encouraged as traditional media displayed fewer successful ghost riding copies and news coverage of police enforcement increased (Piersa, 2009). Mainstream news began to prominently describe negative consequences exemplified in quotes such as
Ghost riding is an updated version of car surfing, which has been going on for decades and has killed young people across the country. Sideshows have reportedly resulted in eight deaths. Stockton police say in the last four months, they’ve arrested 171 people and impounded 482 care at sideshows. (New Teen Car Craze, 2006)
and a widely reprinted news release:
Ghost riding the whip . . . has gotten at least two people killed, led to numerous injuries and alarmed police” The stunt has led to numerous minor injuries . . . The antics have gone nationwide thanks in large part to YouTube . . . videos shot from Portland, Ore., to Chicago and many places in between, judging from the backdrops, the phenomenon has crossed over from the inner city to the suburbs. A 17 year old from San Diego who posted a YouTube video alongside his moving, driverless 2005 Mazda [stated]: We love that style of music but my mom wasn’t too thrilled about it. (Burke, 2006)12

如果不明白什么意思的话,我可以引用国内的例子。

以前两个月的上外投放异物案为例,

上外高校男生往他人杯中投放异物被开除,如何看待这一决定?该男生后续可能还会受到哪些处罚?

由于仅仅开除了当事人,没有造成足够的威慑,所以上海有机所在一段时间后又发生了同等性质的事件:

如何看待网传上海有机所一男生向女生杯中投放异物?

甚至还可以说,这两起案件,其实就是在模仿日本著名的 “毒可乐杀人案”。(可以参考我的回答)

上外高校男生往他人杯中投放异物被开除,如何看待这一决定?该男生后续可能还会受到哪些处罚?

所以,本案的唯一解,也是最优解,就是将犯罪嫌疑人死刑立即执行,除此之外,别无他法。

参考

  1. ^https://journals.sagepub.com/doi/full/10.1177/1741659019865305

知乎用户 Yuuko Amamiya​ 发表

故意杀人,手段特别残忍,性质特别恶劣,社会影响极其严重,死刑立即执行没什么好讲的。

我还是比较关心,到底有什么仇能让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恨到这个地步?

知乎用户 丁大龙律师​​ 发表

反对一切形式的暴力行为!

大家记住下面这个案件的判决,将来等这个唐山的案子判决结果出来后,可以作一个对比。

知乎用户 户部好汉赵贞吉 发表

责任是板上钉钉的故意杀人。

看到某些傻叉说「女的做了啥才令男人做出如此举动」…… 我只想说九年义务教育犯了什么错才漏了这么个转移话题的人才。

暂且不说这个背后所谓出轨的故事到底是真是假,真的假的又怎么样,是真的他就不是凶手了?妈的智障吗,就算出轨了离婚了没钱了就能杀人吗?还得算有百分之几的概率因为别人勾引他?真是牛人思路哈!

别特么扯男女,就算性转一下,我也是同样的说法。不管被害人做了什么,法治社会你都没权力杀人!

知乎用户 闭关的童子 发表

唐山,唐山。

和我在唐山的街头走一走

欧欧额欧

直到所有的灯都熄灭了也不停留

你挽着我的衣袖

我把手揣进裤兜

走到游泳馆的门前

碾压在停车场的路上

在那座阴森的小城里

我从未忘记你

唐山 带不走的 只有你

。。。。。

。。。

小唐啊小唐,不是说好了今天的热榜被小西承包了吗?

我们真的不想在热榜再看到你了,特别是以你独有的 “标签” 再次上榜,哎……!

小唐啊,烧烤店的女孩们到底怎么样了啊?

你也知道之所以成为热榜常客,不就是因为烧烤店事件吗?

既然你又来了,证明你不怕!大家不妨再看看小唐以往的热榜事件:

1、70 城房价数据显示唐山等 34 城跌回两年前,郑州跌回 5 年前,深圳涨幅居前,未来房价走势会如何?

70 城房价数据显示唐山等 34 城跌回两年前,郑州跌回 5 年前,深圳涨幅居前,未来房价走势会如何?

2、如何看待唐山师范学院教授石文瑛言论 “支那劣根奴” 等侮辱国人和崇洋媚外之行为?

如何看待唐山师范学院教授石文瑛言论 “支那劣根奴” 等侮辱国人和崇洋媚外之行为?

3、唐山房价跌入谷底,房价曾领涨全国,这释放了什么信号?是否引领全国房价进入下行周期?

唐山房价跌入谷底,房价曾领涨全国,这释放了什么信号?是否引领全国房价进入下行周期?

4、唐山警方通报「2 人在小树林遇害」,称嫌犯因矛盾将 2 人扎伤,现已被抓获,嫌疑人将受到哪些处罚?

河北唐山一处小树林里两人被害,刑警已介入,案件后续进展如何?

5、媒体报道称「唐山全国文明城市资格被停止」,文明城市评选标准有哪些?唐山此次的城市形象会大打折扣吗?

媒体报道称「唐山全国文明城市资格被停止」,文明城市评选标准有哪些?唐山此次的城市形象会大打折扣吗?

6、唐山一隔离酒店要求吃药拍视频,当地回应称「非强制 ,不吃签承诺书」,如何把握防疫尺度?

唐山一隔离酒店要求吃药拍视频,当地回应称「非强制 ,不吃签承诺书」,如何把握防疫尺度?

7、唐山站要求入唐人员需登记小区地址等详细信息,否则无法入唐山,转运前后需「人车合影」,如何看待这一规定?

唐山站要求入唐人员需登记小区地址等详细信息,否则无法入唐山,转运前后需「人车合影」,如何看待这一规定?

8、唐山公安局回应是否增设接待窗口,称「来访群众都会接待,后续会研究怎么做」,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唐山公安局回应是否增设接待窗口,称「来访群众都会接待,后续会研究怎么做」,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9、唐山打人案嫌犯陈继志施暴后曾就医,两名伤势较重的女子已从 ICU 转入普通病房治疗,现在情况如何?

唐山打人案嫌犯陈继志施暴后曾就医,两名伤势较重的女子已从 ICU 转入普通病房治疗,现在情况如何?

10、唐山蛋糕店老板回应删视频 「自己删的,目前很安全」,还有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唐山蛋糕店老板回应删视频 「自己删的,目前很安全」,还有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11、女子实名举报唐山黑社会团伙,称遭囚禁 16 小时,逼迫下跪关狗笼,警方抓获 4 名嫌犯,具体情况如何?

女子实名举报唐山黑社会团伙,称遭囚禁 16 小时,逼迫下跪关狗笼,警方抓获 4 名嫌犯,具体情况如何?

人一旦被 “圈” 住脚步,焦虑就一直在到处打转。但,有时候脚步不停,也不代表思想一定是在向前。虽然说搓绳不能松劲,但偶尔停歇,也是为了更好地向前发展。

知乎用户 阳光空气水​​ 发表

故意杀人,手段残忍,威胁公共安全,剥夺女同胞生命,唐山,看到这些信息,我认为男子 100% 死刑。至于精神病免责的可能性,zero。

从辩方的角度,其必须从被害人过错和近亲属谅解两个角度同时寻找突破口,当然这与你我无关。

至于罪名,因为在场人员不止被害人一人,可能会定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但是不影响判处死刑。

如果定性故意杀人,其损坏他人车辆的行为则涉嫌毁坏财物罪,与故意杀人数罪并罚。同时车主有权参与诉讼请求其赔偿损失。

知乎用户 陈律说法​​ 发表

完整版视频太哈人了,警情通报简直就是在造谣,希望中央严肃处理

知乎用户 丽奈齐普拉斯聂​ 发表

男子涉嫌故意杀人罪。手段残忍,影响恶劣,感觉死刑是逃不了的了。

最近唐山上热搜的公共事件太多了,感觉大家都把目光盯紧唐山了。

与其说大家用放大镜看唐山,还不如说是显微镜看唐山。

从另一方面来看,在这样的高压监督态势下,唐山的治安环境才会越来越好。

知乎用户 小警说​ 发表

这个问题能在如此热点中干到热搜前五不是没有原因的

知乎用户 宁若落尘 发表

故意杀人,手段极其残忍,影响及其恶劣,死刑没得跑了。当然男方有间歇性精神病,例如躁郁症,当时处于失控状态除外。

这件事在哪里都可以发生,可以说这件事和唐山市政府公安的关系应该不大。

我现在很好奇是什么原因导致这次悲剧的发生。

最后,为什么感觉现场的人都好淡定啊,发生这么大的事还有一个人举着手机录像,然后溜达着看着汽车来回碾压,感受到世界的参差。

看到这种场面跑远点我觉得才是正常人的反应吧,现场看着被压是真的不怕他发疯闯过来啊。还有你可以说无能为力,但是你在现场近距离录像,看人受到伤害确实无法理解。

知乎用户 之乎者也​ 发表

客观上说,此时救人的几个人,还是冒着生命危险的,毕竟司机已经杀红了眼,他随时有可能冲撞,施救的几个人。

这种事到底能不能避免,客观上还是比较难的。

司机肯定知道唐山之前的打人事件,他也知道该案件会造成什么样的影响,但是他还去做,说明法律早就不是他的底线了。

他早就想好了,杀人偿命了,此时任何谴责都是无力的。

无论男女,生活中,尽量不要给对方 “创造” 弄死自己的机会,买个人底线不一样。

要想不让自己成为热搜的主角,尽量避免触碰对方的底线。

还是那句老话: 在生活中,每十万个不定特的人里,就可能潜藏着一个敢弄死你的人,尽量不要触发十万分之一。

知乎用户 小五 125 发表

昨天新浪取消了台湾地区运营。

今天这个热搜下面群情激愤,但是很少有人从男女对立上拱火了。

挺好的。

知乎用户 莱布尼茨​ 发表

抖音上看了这个视频,确实令人发指。该男子的行为完全符合故意杀人罪,等待他的是法律公正的审判。

人们不禁要问,到底是什么样的矛盾能让情侣之间反目成仇到这种地步,不爱了,分手了,也不至于要对方的命吧。

爱恨就在一瞬间,有多爱就可能有多恨,现实中以情杀作为杀人动机的案件并不少见。

近年来频发的杀妻案不时引发夫妻之间相爱相杀的话题,从同床共枕、同床异梦到同室操戈再到同归于尽,一出出血淋淋的人间悲剧呈现在社会公众面前。

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每对亲密关系中都会有无法对外人讲明的痛苦和无奈,在痛苦的逼迫下当事人往往陷入迷茫难以自拔,走投无路之际死亡的诱惑足以摧垮心智。

所有的爱情童话及传说故事都告诉我们爱情是多么的美好,但从来没说过将爱情进行到底是多么地不易,也没写过在婚姻中如何和并不完美的另一半相处。然而这种事即使写了也并不足以预防悲剧,背会和体会是截然不同的体验,唯有自己体会方能懂得。

成长是人终其一生都要面对的问题,这个世界变化太快了,人性的复杂胜过宇宙间所有的奥秘。生命的珍贵在于只有一次,生命的悲哀在于无可挽回,爱情的珍贵在于一眼万年,爱情的难得在于相伴而行,从一而终。

知乎用户 刑部员外 发表

妥妥的死刑了!

以特别残忍的手段杀害他人,并且对社会造成相当恶劣的影响!

再加上是在唐山,肯定会从重从快的处理这件事!

坐等进一步通报。

真想知道发生了什么,才会这么残忍。

知乎用户 刘小马​ 发表

什么仇什么怨啊,这男的要不是故意杀人那天下的杀人犯都得喊冤;唐山到底是因为真的犯罪率高才经常上新闻,还是被人盯上了,只要有负面就被上热搜。。。

https://v.douyin.com/2cHxoVU/

知乎用户 非扯迦南​​ 发表

看了视频真的很吓人,路人看不过去了,把被碾压的女友拖到一边,然后这个男的开车追过去继续碾压,还把别的车给撞飞了,整个水泥路上只有一圈又一圈的刹车印,而且有一个视频是近距离的,腿碾断了然后直接碾头。

撞倒,碾压,逃离,女友。

真的是每一个词语都让人窒息。

故意杀人罪,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望重判

知乎用户 张导​ 发表

这是用车轮做凶器的故意杀人!

首先,他在车里,女孩在路上。说明争吵什么的已经是过去时,所以不属于激情犯罪

事发在公共场所,属于社会影响恶劣,可从重处罚。

作案后逃跑,没有主动自首!

正常情况下,女方家属不会原谅。

如此,不具备任何从轻处罚的条件!

建议国法如炉,赶在女孩周年的时候把他送下去!

知乎用户 明月婵娟 发表

我有原视频,但不敢在这里发,因为实在太过于触目惊心了。

当时我看到视频,在群里讨论。

群友都说那肯定是个道具人,不可能这样被人碾压。

于是我也反思,会不会真的是道具人啊。

于是我开始怀疑视频的真实性,结果刚怀疑完,唐山那边就发通告了,说是真的。

哎… 太可怕了。

司机先撞击该女子,路人将其拖到车多的地方。

司机转一圈又来碾压,过程中不惜撞毁别人的汽车也不管不顾。

总之,很大的仇恨。

小道消息说是女子出轨,这人都死了我也不想多评论。

总之,不管她多可恨,司机也不该这样发泄自己的怒火。

毕竟这一闹,自己也搭进去了。

故意杀人罪应该是没的跑了。

知乎用户 猫山娘惹​ 发表

首先还是要说一句公道话

这种恶性事件过一段时间可能就会发生一次,这次是怀恨女友报复女友,更恶劣的可能会是驾车冲撞无辜群众(参考大连冲撞过马路群众的)

跟唐山也没什么太大关系,这种人是随机生成在全国各地的

但是细说起来,这事情比烧烤店打人案还恶劣,看了之后很清楚就是奔着杀人去的,也确实导致该女性受害者死亡。

知乎用户 公子北辰 发表

这事没啥好讨论的,视频也别看了,挺挑战你的承受能力的。

大家也别臆想啥男女矛盾。故意杀人罪该怎么判怎么判,最多考虑一下社会影响恶劣,不给缓刑。

知乎用户 即将步入中年的少年​ 发表

老规矩,世界未解之谜~渣男恶男不缺女朋友…

知乎用户 沈大侠 发表

每次看到这种问题,我觉得很多人都会觉得自己为啥单身。

知乎用户 MCS 源君 发表

大家以为的雷霆行动:迅速出击,抓捕黑社会,打击不法分子,还大家公道

真实的雷霆行动:抽自己脸的声音跟雷霆一样邦邦响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国内杀人案大部分都是情杀。

视频看了挺狠的,周围人心理素质都不错。

无期概率大一点。

知乎用户 cainmusic 发表

大概只有凌迟处死这种刑罚能惩治这么嚣张的歹徒。。。

知乎用户 可乐猪 发表

看了原视频,这司机有些丧心病狂,做法令人发指了。

女方撞倒后,被几个人拉离了肇事车。

男方开着车,转着圈碾压女方。

每转一圈,都觉得头皮发麻。

这不就是过失伤人了,怎么看也像故意杀人。

这多大的仇,多大的恨,要这么对待一个女孩。

按照警方通报,还是情侣。

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应该是跑不了了。

知乎用户 张所欲 发表

唐山不是刚整顿么

知乎用户 锦杫 发表

不管出于什么原因,这样极其残忍,令人发指的行为都决不能姑息!

即便不清楚事实的真相,但是对于这样触目惊心的画面,我相信每个正常人都会感到无比愤怒!

对于那些搞男女对立的,抖机灵献宝的。我想说有多远滚多远!

我猜想无期是跑不了了,可是很遗憾无期只要减刑的话最快 17 年就可以出狱了!

死刑的话,不太可能。

一方面凶手可以狡辩其真正动机。(由于情侣关系,到底是激情犯罪,还是策划杀人。由于受害人已死,凶手拥有了部分解释权)

一方面对于主观犯罪还是过失杀人,存在法律漏洞。(由于是驾车,又因为不是开的快车!)

一方面死者家属也可能出于某些原因,不得已违心选择谅解!

所以,对于这件事不仅应该要彻查,严查到底,还应该从重从严判决!

不然就是一个危害极大的法律漏洞!

为此呼吁大家持续关注!

总得来说发生这样的事,主要还是因为人品的问题!(男女之间闹矛盾的多得去了,可是干出这样的事还是头一次见到)

最后,希望大家不要去听那些谣言,那些两性对立,那些扯经济环境等的屁话!也希望大家,不管男女都好,以后找对象还是多考量下对方人品。

知乎用户 CaiZM 发表

看了视频,男子把受害者撞倒之后,旁边的多人把该女子拉到其他地方(下图停车位处)。

但是,该男子转弯猛踩油门又朝躺倒在地的女子碾压过去,一共饶了三圈、碾压了三次!!!

图中轮胎留下的痕迹,是受害者的血迹。

从视频看,男子第一次撞到女子后,并在受害者被别人救助后,多次利用汽车碾压来达到致被害人死亡的目的。从行为和认知来看,构成故意杀人罪,应判处死刑、无期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至于有些人口中未经证实的八卦,一切要等警方调查以后才有定论。

在故意杀人罪中,还有一张特殊情况:“情节较轻,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的,主要是包括 1. 防卫过当;2. 义愤杀人;3. 激情杀人。

首先可以排除 1,剩下的两个界限不清晰、界定难,大家有知道的,评论区友好讨论,谢谢~

知乎用户 十月七 发表

看了视频,非常愤怒!也对唐山这座城市的治安、管理非常失望!

接二连三发生故意伤人、杀人事件,这座城市到底是不是治安管理的根烂透了?

(全文我也没说唐山人不好。如果你是唐山人,那么我觉得你更应该去投诉城市管理者,呼吁共建团结友爱抗震精神的唐山)

“撞伤倒地” 这四个字真的,真的太轻描淡写了。如果不是看视频,我还以为是不小心呢。

可是,我看了视频后,发现:被一辆车连续多次极速碾压,从身上直接碾压!!!

(此处删除了拖拽描述,我没敢看第二段近距离拍摄视频,误以为路人和杀人犯是一伙的)

请问,这能叫 “撞伤倒地” 吗???

最后,说一句部分人不爱听的话:请善待身边的女性,请保护你的女性家人朋友。

(此处不涉及性别问题,而是真心的呼吁大家,对你妈妈、妹妹、女朋友、老婆等多上心。相对来说,她们更需要保护,当然男人也需要关心。)

唐山不做大清扫,不肃清那些暴徒,无论如何都无法接受!

知乎用户 白袍污师甘道夫​​ 发表

我以为我会看到精通律法的人在这里解说;

我以为我会看到人们对案件的震惊和痛心;

我以为我会看到有关唐山的什么……

结果我看见了什么?我看见了我以为的所有的回答下面都有搞性别对立的!!!!!!

疯了吗?说什么别的案件女的撞死丈夫判了十五年,这个应该等同。有回答给出案件细节来对比说明为什么那个判的不是故意杀人,下面照样免不了一堆反女拳的。

疯了吗?把一个开车反复虐杀的人归为自己的同类并且为他呼吁 “减刑”。

一堆人在那儿想有什么隐情,什么样的隐情让你们愿意十五年后再跟他在一起生活啊! 啊?跟杀人犯共情?怎么想的。

看了视频的都在劝人别去看,心理难以接受,想他十五年的去看看截图,压了一圈的血痕,反反复复反反复复! 把挡住的车都顶开了碾压!

不说了,故意杀人该咋判公家说了算。这要是激情杀人,最后故意伤害,那谈恋爱的以后千万擦亮眼,不论男女。

快九点半了,去看佩西西了。

知乎用户 睡不醒​ 发表

整个行凶过程的视频我看过了,真的十分残暴。这一次又是唐山,估计整个唐山都要被行凶者背锅。

整个过程行为残暴至极,驾车活活把自己女友碾压致死,然后逃窜。再大的仇恨,也不至于用如此残忍的手段去伤害自己的女友。

像这种置法律法规,于无顾的人,希望早日判处死刑,别弄脏了唐山的名声。

应该立刻执行枪决,多留一秒都是对他女友的不尊重。

知乎用户 开心超人​ 发表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的道理。这不是祖宗之法,是全人类几千年社会形成过程中的共识。

你管他杀人的是男的是女的,他就是长了八条腿的潜伏者或者多了两个脑袋的叉子,屌死他也是应该的。以前可能实现的不够完美,那这一次就争取完美点,然后以后每一次都能做到公平正义。


顺便吐槽一下唐山的那个什么雷霆风暴,雷霆蘸酱都比他那个风暴靠谱。

知乎用户 海寇 发表

很怕唐山人

知乎用户 lilisteam 发表

视频看了眼,表情扭曲到我妈以为见了鬼

知乎用户 亲爱的翼翼 发表

刑法中关于故意杀人罪的规定: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手段残忍,情节恶劣,理应被判处死刑。


如何看待女司机开车多次试图撞死男友?该女子应该受到怎样的法律惩罚?

这个案子的结果,有人知道吗?

17、18 年杀夫杀妻案中涉及家暴因素的

不涉及家暴因素的

知乎用户 庞玉舟 发表

尊重自己的生命,远离唐山。

毕竟君子不立危墙之下。

知乎用户 西歪歪 发表

唐山,到底是一座啥样的山,居然养育了这样的一帮人。

知乎用户 来自星星的我​ 发表

说真的如果真想分析一个地方治安水平,犯罪率,相关人员编制经费,法院案件都是需要查数据能分析的点

如果就是想玩地域黑,好歹真有点文笔再出来写东西

知乎用户 两点水东流 发表

唐山到底怎么了?黑社会扎推儿吗?

知乎用户 明眼惊天下 发表

看了视频,太残忍了!简直丧心病狂!!!

光看视频就给人留下心里阴影了,给人必须严惩不贷!!!!

知乎用户 一梦 发表

具体经过入下图,视频不宜展示。

我非常认真地跟各位说: 从现在起你一定要低调千万别嘚瑟。

因为我发现现在很多人戾气特别重。底层失业、中产亏本、老板破产,买房的断供,炒股的腰斩,开店的关门,都憋着一肚子气不知道往哪儿撒呢,从我的评论区和私信里就可以看出来。

我一个朋友告诉我,现在很多地方踩缝纫机都得排队了,形势有多严峻你应该清楚。所以你出门在外脾气一定要好一点,在公司不要和同事吵架,坐公车不要和陌生人争吵,开车不要插队加塞,回小区也别和保安干架,踩别人脚了第一时间说对不起。因为你真不知道对方压力大到什么程度了,一言不合你可能就成了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千万记住了,低调低调低调,听我的错不了。

以上聊天记录来自网络,理性对待。

知乎用户 木子李​ 发表

因为是唐山所以好多事情大家可以关注到,但唐山的司法环境放在全国来看是还是好的,又有多少不如唐山,发声的渠道都没有。

法官、人民陪审员高高在上,本应该是公平正义象征的法却成为了压死人民最后一根稻草,真是大大的讽刺。看到法官面前写着 “人民” 法官四个大字时我十分困惑,我们到底属于不属于 “人民” 的范畴?可国徽下面人民法院四个大字无时无刻的提醒我 – 这里是给百姓做主的地方。

因我父亲被原神华包头能源公司总经理赵洪月前后勒索两百六十万元不还,并且赵洪月利用自己领导的身份多次刁难与欺凌父亲,甚至找打手上门恐吓威胁我们一家,最终父亲忍无可忍,于 19 年向中纪委实名举报赵洪月借钱不还、贪污、索贿、包养情妇等多种违法事实。让人没有想到的是,实名举报不久后,就被赵洪月得知,随后遭到赵洪月等人的打击报复。不仅将有人证物证证明的借款构陷为行贿款,还在留置调查期间因实名举报被办案人员辱骂刑讯,甚至直言就是要冤枉父亲,还要折磨到他主动求着他认罪认罚。可笑的是赵洪月贪污受贿近五千万并且在外包养情妇和其他诸多罪名仅判 12 年,而给父亲定的向三人行贿 290 万却判了父亲 11 年,其中最为荒唐的是被法院认定我父亲行贿的三个受贿人(赵洪月、郝俊、沈武)其中两个所谓的受贿处级领导郝俊、沈武未受到任何处分,不仅逍遥法外,甚至还在领导岗位上 “为人民服务”。

开庭时作为家属我旁听了父亲的案子,这也是我人生第一次直面接触法律,法院和法官。当经过层层安检走进审判庭,一个不大的房间里显着无比的庄严肃穆,最醒目的地方挂着的国徽好像在提醒进入这个房间的人法律是多么神圣而不可侵犯,背后的墙上写着大大的八个字 “秉公执法,为民服务”。高高的桌子的最中间清楚而深刻的写着人民法官,旁边两个位置则写着人民陪审员。这里的一切都是围绕着人民所设置的,“为人民服务” 深刻的印在我的脑海里,让我对法律对公正无比坚信。如今回过头去看那个涉世未深的自己想法单纯的让我觉得荒唐。

在一切的一切都没有发生的时候,我坚信自己的父亲一定能得到公平公正的的审判。但我好像忽略了一点,法律的公正与否会受到执法人的影响,我们一直在倡导依法治国,但人治和法治的定义到底是什么?这个梦随着一审的结束也随之被打破,在等待父亲出庭的时候,我无比的紧张且不知所措。我了解自己的父亲,受到如此大的冤屈,肯定让他难以接受,他身体一直都不好,更别说是经历了这些事情。但比起身体上的疾病,让我更害怕而担忧的是经历过半生苦难的父亲,会不会精神被击垮,从此萎靡下去,前半生面对生活的种种苦难他再难他都从未退缩,但一个看似简单的司法不公却让他陷入绝望。我真害怕他失去希望,在看守所律师会见他的时候,他竟然跟律师说他想过自杀,尤其是刚去看守所的时候,他们将我父亲单独和死刑犯关在一起,当着里面管教的面在监控下动手欺负他。我不知道那些夜晚他是多么绝望和难熬,无法想象也不敢想象他在监委留置期间经历了什么,让他产生了轻生的想法。但当我用一个成年人的角度再去审视自己的父亲时,发现原来好多事情他也是第一次去做,第一次去适应社会学着养活自己的家庭,第一次为人父努力的教我成人,甚至面对一些生活的苦难,他也并没有那么经验丰富,但我却默认他的坚强。是的,我发现了这个真相,在一个儿子听到自己父亲想轻生的时候,在审判厅上看着他疲惫弱小背影,发现自己当初认为无所不能无比坚强的父亲,经过半生磨难不曾被击垮的父亲,原来也是一个脆弱的普通人;当你发现父母好像变成了听话的孩子,好多事情听从你的意见;发现你不耐烦斥责自己的父母的时候,得到的不再是父母严厉的斥责,而是他们不知所措的样子,那时候整个人都被无尽的懊恼和后悔充斥着。

一审的法官叫孟天漫,是包头市昆都仑区法院的院长,是一位看起来大概五十岁左右,庭下接触是相对比较温和的女法官。比较亲切的和我交流,问我在哪里上学,多大年纪了之类的,让我相信她会给父亲一个公平公正的判决,至少开始她让我感受到十分友好和善,满心欢喜的为父亲遇到了一个好法官高兴, 满怀期待的等父亲开庭,想着父亲马上就能回家了。但我错了,当她坐到那个位置,当她拿起可以掌控别人命运的那个法槌,好像一切都变了,在权力的加持下好像之前的和善和友好都是如此的不真实,不再是让人尊重的感觉,甚至在这个特定的位置下变得暴戾起来,基本的耐心和尊重都是奢侈,是的,她坐的那个桌子的确很高,随着庭审的的进行我清楚地知道她是院长,是我应该仰视对待的人,不是可以和我这种普通人可以亲切交流的,或许我应该不属于被服务的人民吧。

因为在监委留置了三个月,监委的人让父亲按照他们说的做口供,所以经历了很多不好的事情,和网上之前的传闻很相似,所以到准备开庭的时候他精神状态不是很好。当时父亲每天都吃一大把各种各样的药。 但让我不明白的是在庭上时父亲申请身体状态不好要出去吃点药,在下面的十几位穿着检察院衣服的旁听人员,开始相互讨论,直到女检察官笑嘻嘻的跟身边的人说 “这个人真麻烦,又要吃药”,他们一个传一个的笑着讨论着父亲,然后大家又笑得更开心了。他们的笑是如此的刺耳,他们胸前别着的国徽又是如此的刺眼,看着背后那句为民服务这四个大字,真是无比讽刺。当父亲在庭上诉说着种种报复与欺辱,法官并没有我想象中的去耐心的了解倾听,而是并没有理会并且一直在打断甚至大声呵斥,她挥舞着手里的小木锤,好像那是她最可靠的武器。我能感受到她极力的回避这件事并不想让父亲在庭上诉说,她和父亲说你儿子在后面坐着了,给他做个榜样,示意父亲不要再说了。我看到父亲沉默了,低着头,我想他可能觉得自己挺丢人的,不知道怎么就被定成罪犯了,他肯定觉得对不起我,影响到我以后的发展。

我还是太天真,原来一审开庭就是走个过场,结果是早就定好的,很快判决下来,向三人行贿 290 万判 11 年,我很疑惑,我不明白为什么判我父亲向三人行贿其中两个处级干部依旧在领导岗位上任职,还在 “为人民服务” 为什么一个案子我父亲有罪他们一点事都没,依旧在作威作福。我更不明白赵洪月是我父亲举报的,检察官当庭说赵洪月是因为我父亲的举报被调查的,为什么法院不认举报有功?甚至父亲自己主动去配合的纪委的调查,连最起码的主动到案都不认,所有对父亲不利的哪怕没有证据证明全认了,所有有利的全不认。哪怕拿出铁证证明父亲无罪,都没有用,原来证据能不能被称之为证据,是别人一句话决定的,可能有时候权力比不可侵犯的法律神圣的多。最让我不能理解的是同一个法院为什么赵洪月受贿近五千万在外面包养空姐当情妇和其他种种罪名怎么就比我父亲多了一年?比起数额父亲不及赵洪月的百分之四,比起涉案人员,赵洪月涉及的人员是我爸的百倍。难道就因为父亲实名举报后得罪的不该得罪的人?

于是我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于二审,我觉得一个市里的法院肯定会给出一个公正的审判,二审的法官叫梁立众,律师第一次和他见完面后,说他年轻有为并且法官多次保证会给出一个公平公正的判决,我依旧天真的认为父亲肯定会得到公平的对待,没想到的是二审一拖就是六个月,迟迟不开庭,法官一直让律师和父亲沟通说要认罪认罚,甚至给我打电话让我想办法带话给我爸劝他认罪认罚,当我问他为什么那两个领导干部不处理,就单独这么判我父亲时,他说那两个人他管不了,当我又问为什么赵洪月受贿近五千万和其他别的事仅判十二年而我父亲却十一年?他说那是检察院量的刑,法院只管判。退一万步讲,即使按法院和检察院所认定的,父亲是为公司谋利,甚至他们的判决书和起诉书都是以单位为主体,单位行贿最高判五年,但让我不明白的是父亲只有认罪认罚才会是单位行贿,不认罪认罚就一定是个人行贿。一个案子是否为单位行贿不是由案子的本身决定的吗?认就是单位不认就是个人,我实在是看不懂。因为父亲不认罪认罚,中院最终维持了原判,行贿 290 万,被判十一年,真是人民法院,不为人民。

控告信寄了了快上万封,没有丝毫反响,上面部门移交到基层让基层处理,案子就是基层判的,要到哪里去喊冤?去基层找纪委,纪委却让我去法院告法官;找检察院,检察院却让我找纪委,互相踢皮球,当我把所有部门都找一遍的时候,才明白竟没有一个部门是管这种事情的。我终于明白因为父亲是举报人,从一开始在那个城市他都没有获得公正的可能性。他不可能因为你一个外人得罪他的领导,甚至检察官远程会见父亲时亲口说 “你的事情达不到批捕条件,是领导特意交代,你赶快认罪认罚吧” 就这样几个人、一张纸,父亲的十一年就没了。

我只想父亲能得到一个公平公正的判决,而不是官员在法律面前依旧有特权,受贿金额是父亲几十倍和其他种种罪行的赵洪月和父亲是相同的量刑,两个受贿人依旧在为人民服务,甚至作为证人在法庭上做伪证指证父亲,而审判的法官和检察官却完全忽视他们的犯罪事实。未获得任何不正当利益,因为要这笔钱,我父亲受尽赵洪月的百般刁难,赵甚至带着一群人到我家威胁打骂我的家人,迫于无奈才去实名举报他,父亲只想保护家人,但没想到结果却是这样,荒唐的让人想笑,可悲的让人想哭。

现在还历历在目的是法庭上,随着一声声沉重的步伐,父亲缓慢的向我走来,他虽然浑身被防疫服包裹着,可远远的我就感受的到那熟悉的气息。仅那一眼我便不忍心再看向自己的父亲,那一眼足以让泪水充满自己的眼眶,我知道自己再多看一秒就会痛哭出来。父亲看到了我,从我身边走过时他的脚步放的很慢很慢,之前他在家时我从未珍惜和他相处的时光,但如今这几秒却永远的刻在了自己的记忆力。在抬头看向父亲的那一瞬间那声 “爸” 带着哭腔脱口而出,他突然愣住了,马上移开看向我的眼神,但我还是看到了,那是愧怍的眼神,作为父亲的愧怍。往事像电影的倒叙向我袭来,走进他的大半生,才理解他的不易,也才意识到即使一直坚强的他也会被打倒。父爱细腻而深沉,愿父亲的案件沉冤昭雪,世间少些不公。我将誓死抵抗,坚持到底。

知乎用户 GLEE​ 发表

我就想知道要是没录像,是不是这男的就算过失杀人了。

视频里几个嫌疑犯怎么处理我已经不是很关心了,我现在就关心保护伞怎么处理。

知乎用户 张骉 (biao) 发表

警方发布的这则通告,是觉得群众眼瞎吗?

难怪 ZF 公信力一降再降,说什么都没人信。

知乎用户 翩跹为忘记 发表

女杀男的新闻下面,女人们兴高采烈

知乎用户 无敌破坏王 发表

看了原视频,心理和身体都不适。

第一秒直接从腿碾过去,腿直接断了血喷出来,最后一秒估计是被剪了太血腥,从头碾过去的。

然后人都死了,车还绕个圈,从尸体继续碾压过去,鞭尸?

关键是当地的通报只是 “撞倒在地”?

我觉得写这份通告的人也应该抓起来,他不仅渎职,而且良心被狗吃了。

虽然我知道网暴是不对的,但此时此刻,我真的发自内心希望网暴出写这份通告的人。

正义,从来不会伸张自己。

需要每一个看到的人主动站出来,才会有光明。

知乎用户 老卡在知乎 发表

从法律角度说,够得上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了,大概率就是死刑了。罪名故意杀人罪

现在社会有些男人心理真变态,女孩们要擦亮眼睛啊,人家谈恋爱甜蜜,你谈恋爱送命啊。。

知乎用户 刘律 发表

看了 3 段视频,最后整个人如同无骨鸡一样,完全只是一团烂肉。

前两段视频,感觉人还有救,最后地上一圈圈的印记,估计是被害者的血迹。

作为微信群主,谁发的谁撤回

知乎用户 最爱豆汁​ 发表

我说之前就过了。

调研分析发现,女性的结婚意愿明显低于男性、女性恐婚者比男性更多,对此你怎么看?背后的原因可能是什么?

一个男性如果被持续的打压或者遭遇突然的背叛,当他最后没什么可失去,没什么可在乎的时候,是很危险的!

宁愿找一个花心大萝卜,但是情绪稳定的

也不要找一个油腻只会跪舔,自我感动、一厢情愿但是只要你耍了他就会做出极端行为的

据我的经验,大概率是情感纠纷,男方应该是类似供养者的角色又或者是女生出轨等,总之人肯定是被刺激到了

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但这个恶魔应该下地狱

知乎用户 宣大总督卢象升 发表

建议判有期徒刑四年。

知乎用户 一拳超人 发表

故意杀人罪,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估计还得赔偿巨额赔款!

说完法律责任部分,我倒是要问下,怎么这个地区,老是发生这种恶性暴力事件?整个地区的价值观是不是有点问题?戾气如此之大,一言不合就斗殴,有了纠纷就碾压,这还了得?这他妈的活活的野生动物园了。

知乎用户 蔚蓝色的梦境 发表

建议 15 年。

知乎用户 季俊峰​ 发表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443433566 希望死刑。但是,大连女子为了和情夫在一起开车撞死了她老公,好像没有死刑?

知乎用户 睡莲 发表

看视频,应该是故意杀人了。开车直接在那套圈。地上全是血印的轮胎印迹。

知乎用户 李昀 发表

高赞回答和好几个回答的评论区下面都出现了有人把大连女子撞死老公的事情和这次的案件做对比,我找到了相关新闻,这是大连的那个案件

我们可以看到,这个女的也很让人无语,老公让她撞她就撞?

这个是这次的唐山碾压女友事件

唐山警方通报「一男子驾车撞倒碾压女友致其死亡,现已被抓获」,其或将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这个答主是比较还原描述的,原视频我看了,真的太残忍,太可怕了。这两个案件哪个更恶劣各位自己看看就知道,这种事情下不论男女都是被害者,恕我直言,大家先是人,再是男女,受害者不分男女,这个问题下还打拳的不论男女,真的都是生口,欢迎对号入座。

评论里有知友指出我上面有一句说的不够严谨,所以我对答案做了修改,法律确实会因为性别而量刑有一定的差别,大家可以参考这个回答,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461501215/answer/2083442802 以及这个回答上面的问题。

当我看到这件事情的时候,我心里是震惊与心疼,以及对加害人的痛恨,而不是第一反应是举各类男女受害者的例子来论证男女对立的某些观点。

知乎用户 吃掉小咩咩​ 发表

故意杀人没跑了,死刑也没跑了,令人奇怪的是这人居然还想逃跑。

知乎用户 听世界 发表

GTA6 唐山市 DLC 宣传片

知乎用户 缔造蓝​ 发表

故意杀人罪跑不了的。这个刑法在死刑和无期里面选

知乎用户 赖华清 发表

屋千蟑

知乎用户 糖三​ 发表

看到过视频,手段实在是残忍至极。

应该是死刑,立即执行。

知乎用户 小确幸 发表

故意杀人罪

反复碾压,手段极其残忍,社会影响恶劣,死刑无疑!

心理素质不好的别看原视频,触目惊心,电影都不敢这么演。

知乎用户 刘大白​​ 发表

热搜出现唐山不要看,基本上全部都是带节奏那些内容,发出来有什么意义呢?天天在嘲讽这个嘲讽那个,把自己生活过好就行了。

知乎用户 蓝天是我的保护色​​ 发表

我想问问 前段时间被打的三个女孩咋样了

她们还活着吗?


为什么唐山一直上打人热搜啊

就视频里面都有保安去阻拦了

还不愿意停车 多大仇多大怨

救命 让大家怎么看这个城市啊

我看看完视频 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那地上一圈圈血印子

扫黑除恶 扫了啥

我真不理解

就算判刑 这种恶性案件

也让太多人恐惧这个城市



嗯 另一个回答里面说 女的给男的带绿帽 所以虐杀等等一些的话

就 大家在 2022 吧 戴绿帽 这事 是很恶心 很没有道德 不至于杀人

前两天刚刚出了把老实警察逼的杀人的女人 最后自杀了

确实这些事是有发生 但是不是你杀人的理由啊

就一命抵一命 你爹妈咋办啊

恐惧到极致

这种恶性案件就别男女对立了吧 谴责一下事情本身吧 是杀人…

别男女对立了 再怎么出轨背叛 都不至于杀人

哦对 如果造谣的话

请给这几个头像的带走

一起判个行

毕竟造谣一张嘴 辟谣跑断腿


就 希望这个社会平和一些

出门在外也别有什么大冲突 不安定因素太多 注意安全 男孩女孩

哦对 之前老婆撞死老公 判了十五年 我想知道他几年 可别在没消息了

p&l

知乎用户 胖头鱼的假期​ 发表

唐山,自从打人事件后,成了网红城市了。。。

知乎用户 星空传奇 发表

视频都这么明显了,只要排除了车辆问题。那直接定性故意杀人就行了。这通报我还以为交通事故呢。

知乎用户 半暮 发表

需要解放的不是台湾,而是唐山。

知乎用户 Atanis 发表

唐山这是怎么了呀

哎虽然不应该以单个暴力事件给某个地方贴标签,毕竟每个个体的想法都是不能控制的

但是唐山打人事件还没后续,雷霆风暴的下文也没了…

知乎用户 侦探爱吃糖​ 发表

唐山,又见唐山。

知乎用户 水长沙 发表

死刑都算便宜他了

炎炎夏日人就真的这么暴躁

碾压一次还要绕圈回来多次碾压

知乎用户 泡泡龙 发表

这个人可能是有精神病吧?

所以要特殊考虑,不会死刑的吧?

法律说精神病杀人不死刑,这个是哪些大 sd 起草并同意的。

知乎用户 嗯都挺好的哈 发表

“撞伤倒地”……

怎么看也不像是激情杀人,应该是早就想好了。

我刚看视频以为前几帧就结束了,人被拖走就没事了,谁知道拖走后正片才开始。这人驾车直接把本来车位上的车顶出去了,旁边的人估计也被吓得不清,除了故意杀人应该还有危害公共安全罪吧。

为什么要跟别的案件对比,这有什么意义吗?看完视频就知道为什么这件事能在今天的热搜榜里一骑绝尘窜到前几了,像这种反复碾压致死的事情我还是第一次见。

知乎用户 百花缭乱 发表

撞伤倒地????????送医抢救无效死亡???????铺垫都做好了,厉害厉害

知乎用户 钢铁侠 发表

妥妥的故意杀人罪!还得加一条危险驾驶罪!再加一条危害公共安全罪!

知乎用户 申由甲​ 发表

至少是个故意伤害,也许能定性为故意杀人。


法院一年受理的故意伤害案件近 10 万起,没必要给与太多关注。

知乎用户 特洛诺米 发表

所以说女人就不该谈恋爱,更不该结婚。这样就算是单身状态下被男的欺负,最起码能逃过恋爱关系以及婚姻关系带给犯罪方的保护性量刑。

知乎用户 温晴 发表

看到很多好心人还想救人,可惜人渣实在太变态了,看完视频受到了冲击……

知乎用户 yoyo 发表

反正我看完原视频之后整个人都不好了,饭也不香了。

知乎用户 盐小橙​ 发表

怎么又是唐山?

都快两个月了吧,唐山被打四个女孩还是没消息?

知乎用户 Arts 发表

唐山是在干什么 今年出多少事了自己数的清吗 本来现在国内外局势就紧张 好家伙你还要闹这一出你在干什么?

知乎用户 岚沇 发表

法律上该怎么判怎么判。

唐山烧烤事件很多人说女方错了,不该晚上去治安远胜欧美的灯火通明的烧烤摊,也不该被性骚扰了不服从还敢反抗

同样的逻辑再说一遍的话那就是她错在谈恋爱,尤其是和男的谈恋爱。

单身保平安,类似事情不知道多少起了,被捅刀被破硫酸被火烧的被车撞的…… 被伤害被杀害的 99% 是女方。

与此用时婚后被杀的受害者也绝大多数也是女方,男的杀妻判七年女的杀夫死刑的双标就不提了。

哪怕离婚了也有前段时间被前夫伏击强奸的女子,警方还认为这是 “无大碍”

被杀死的还有拉姆等一系列案例。

知乎用户 前行​ 发表

这下好了,路人男们又要挨骂了。

你们就知道把女的拖走,不会把她抱起来跑吗?

你们一群男人不会组成人墙,挡住暴徒的车吗?

知乎用户 谷大哈哈 发表

按照近期的规律,郑州估计又该上分帮唐山解压了……

郑州的朋友,让我看到你们的双手

知乎用户 跋涉万水攀千山 发表

这可比打人那个狠多了,那个是往死里打,这个是死了还要让她彻底凉透了才过瘾,太不是玩意了。

唐山也是真的可以了,本来现在就是重点打击恶势力时刻,还敢顶风作案

知乎用户 糯米丸子​ 发表

故意杀人!

知乎用户 核平区的兔子​ 发表

除了斩立决,要快!越慢,造成的社会不利影响越大!

知乎用户 番茄酱豆豆 发表

故意杀人!

![](data:image/svg+xml;utf8,)

知乎用户 篡改 发表

从现场视频来看,肯定是故意杀人,没跑。

很多人质疑警方通报措辞问题,“明明是故意杀人,为什么写多次碾压?”,激动的网友恨不得要求警方在通报里就判个死刑立即执行,对犯罪分子的恨之入骨的大家都能理解,但也其实没必要。

刑事司法权是分开的,公安机关只是负责侦查,检察院提起公诉,最后法院定罪量刑。警情通报客观描述事实,不定罪也没有权利定罪,如果直接在警情通报里确定 “故意杀人罪”,其实是对审判权的僭越。“任何人未经审判不得宣告有罪”,这也是为什么刑事诉讼法只把侦查阶段的行为人称之为 “犯罪嫌疑人”,而非 “被告人”。

最后善意提醒一下,心理素质不好的别去找现场视频,会绝望。(来源:丁丁丁辉_)

知乎用户 英才苑府​ 发表

虽然很不想用一两个事件定义一个人或者一个地方

但每次扫黄都有你

我也不知道说啥了

知乎用户 Attudy​ 发表

第一. 反感炒作类似新闻. 第二. 逝者走好.

知乎用户 洪源铭 发表

激情杀人,死缓封顶,大概率无期。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发表

这些人真是要把唐山往死里整啊!

知乎用户 不要耍笑洒家 发表

五分钟到现场?哈哈哈,笑话

知乎用户 半夏 发表

故意杀人情节严重。

但是我们只是普通人,不了解案由,也不是公检法有司。

所以是否判处死刑,决定权在庭审之上。

知乎用户 儁屿 发表

看了热评没敢看视频,在其它回答下看了打码的截图….

真的好可怜,可以说是现代社会死的很惨那一类了。凶手完全不能称之为人

要是周围施救的人能把她抱上车说不定能活下来,不会再被后续碾压…. 唉

——————————

又开始了是吗?

这已经是这个年代数一数二的惨烈死法了吧?

然后受害者还要继续因为 “感情纠纷” 被指指点点?

天大的感情纠纷,她为了这段感情付出的代价还不够大?凶手又是什么东西有权利这么做?真就把女的当成他的所有物得不到就毁掉?

知乎用户 安久 发表

我呼吁禁车!最好把牛马也禁了,这些都能用来杀人!出行怎么办我不管,生命安全必须排第一是!

知乎用户 海专精算比比懂 发表

攘外必先安内

知乎用户 新溪村霸 发表

估计最后会以交通事故处理,唐山从来没有让我失望。

知乎用户 走走停停看看 发表

以前大连号称自己是东方芝加哥,现在看来,从犯罪暴力程度上来说,唐山才是真正的东方芝加哥。

这就是故意杀人,法律规定的很明确,故意杀人首先考虑死刑。

杀人者既然这么不尊重别人,那么他自己的生命也不配被尊重。

毁灭吧。

知乎用户 赛博野人​​ 发表

原视频看过,确实残忍,不建议看。

听闻是情杀

跟大家想想的差不多,没有确切的信息来源,只是一些截图。

死刑应该是没跑了。

知乎用户 红杉树 发表

恐怖!视频根本就是阴影!! 警方通报怎么这么轻描淡写的?这社会怎么了??。所以 谈男朋友干嘛?法律可有正义?可别说女的犯啥错了之类咋咋活该。。来糊弄转移视线 完全是两码事! 可别说男的是精神有问题 是肇事 是酒驾。。必须死刑立即执行!

知乎用户 星月神话​ 发表

唐山在河北 GDP 排名第一很多年了,看样子,是时候让位石家庄了…

知乎用户 程老狼​ 发表

我第一次看的时候,躺在地上的死者,以为是真人大小的人偶。

这也太令人发指了,边上的人已经把死者拉走了,竟然还开过去撞,真是好可怕的男人。

又是唐山啊。

知乎用户 胡夷 发表

通报里少了两个关键字,故意故意故意故意故意

哪些法律责任?虽然咱这不像美帝枪支泛滥,但汽车到了恶人手里就是跟枪一样的杀人武器,杀伤力比挺手枪大多了,故意杀人的法律责任还用讨论吗

知乎用户 再注销 发表

唐山真的是狮驼岭

知乎用户 gggggg​ 发表

视频可不是撞伤倒地哦!不知道警方看没有看视频,以什么取证的 这样的通告你们怎么斟酌的呢?后面想要涨公信力还是要依据事实说话哦

知乎用户 nichdan 发表

情杀一般发生在对你特别好的舔狗身上。

所以,男方对女方过分重视,对女方来说并不是一件好事!

过分重视会带来过分期望,期望越高,失望越大,也就容易情绪失控,做出过激的行为。

一个人为你付出越多,说明他价值越低,而他价值越低,为你付出的越多,他内心所期待的回馈其实是越多的。这种价值失衡的关系,是一个巨大的隐患!

愿逝者安息,生者警惕!

知乎用户 甜饼叔 发表

又是唐山?!又是女性受害者?!

在今天,能和台湾抢流量的也没有多少了,唐山厉害。

刻板印象很难改变,希望唐山以后不要再接二连三的发生这样的事了。

虽然这种是的确无法禁止,虽然全国各地都有这样的事发生,但现在唐山的名声太大太臭了。

希望国家、唐山能引起重视,展开一些有用的行动。

别说雷霆行动,所有人都知道这是个笑话。

谁都不愿意以后提起唐山,大家第一想到的,是唐山大地震,第二是女性受害者。

知乎用户 果汁分你一半​ 发表

头给我看麻了,半分钟说不出话来

这特么多大仇啊我想知道太可怕了

知乎用户 绝迹 发表

建议用相同方式处刑

知乎用户 常山赵 G 龙 发表

东方哥谭有判刑这一说吗?

扎心了

知乎用户 alex​ 发表

我看完真的觉得恶意透出屏幕。

这个人已经属于丧心病狂了,撞过一次以后,有两个路人把受害者转移到一边停放着的车旁边,应该是想着这能安全点。

没想到是直接开车继续撞,甚至把本来应放在那的车都推了老远。

不用再讨论受害者做了什么。

什么人能跟女友发生矛盾以后创了不解恨还要反复碾压才解恨的?

什么样的矛盾至于?

女友杀了他全家了?

死刑吧…… 不死刑难以服众。太他妈恶毒了!

这妥妥的反社会性格吧……

知乎用户 天青墨白​ 发表

唐山打人的通报呢?

咋查了这么久还没有最终结论啊??

咋罚啊??

咋审的??

知乎用户 苏三 2 发表

精神病,情感纠纷,多少可以争取死缓。

知乎用户 野熊玩偶 发表

这是严重的故意杀人刑事案件,不是什么碾压逃逸。现场那么多目击证人,监控也完整的拍摄到现场,这个凶手任谁也包庇不了。

知乎用户 潜鱼游 发表

不应该着眼于谈恋爱,应该着眼于矛盾,矛盾冲突才会使人疯狂

知乎用户 南沽 发表

毁灭吧,累了

知乎用户 kaka​ 发表

看了视频,不枪毙不足以平民愤,简直惨无人道,还™撞伤说故意杀人我都觉得轻了。

知乎用户 而今才道当时错 发表

这不是吧,这个和恐怖组织有什么区别,连黑恶都不敢和他相提并论了。

知乎用户 谢克儿 发表

韩愈说: 燕赵多有慷慨悲歌之士,作为燕赵故地的唐山,为何只有小混混了,救人于水火危难的侠客呢?

知乎用户 讲故事的一郎哥 发表

交通事故,精神病,意外杀人,故意杀人,怎么算就看爹是谁了。

知乎用户 Whip​ 发表

男和女,我都不同情

第一次看到那个视频,因为不太清晰的缘故,和网友们都认为是充气娃娃,因为手太直了

但是后面想,这个轮胎车辙为啥可以这么黑?估计是血才是

后面证实了

故意杀人且手法凶残,应该是死刑

另外,基于这类什么据说是 “小三”、“外遇出轨”,如果是真的,其实觉得

没必要同情

感谢他们进一步帮忙完善法律就好

知乎用户 随便完美主义 发表

等后续吧,这个人不死也是无期。

知乎用户 我是大于 发表

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以极其残忍的手段故意杀人。

立即枪毙。没什么可说的。

知乎用户 不正不是歪 发表

光天化日,残忍至极!

这个如果不死立执真的就没有法治了。

知乎用户 墨绿色的鱼 发表

这么残忍?什么仇什么怨呐?

知乎用户 嗯哼嗯哼嗯哼 发表

我问一下某些男的

你同情这个杀人犯是因为

对同类感同身受,见不得他们受苦吗?

知乎用户 我要这颗树 发表

我知道人性中的恶是很可怕,但却从来没有设想过有畜牲除了和人长得像之外,再无半点人的特性。对于这种恶意伤害人类的人行哺乳动物,处以极刑也是不为过的。

(相信看过原视频的人,都会同意我的看法的。尤其是看到因为车速过高,碾压到人体的时候车子被弹起来了那个镜头,实在不敢想象那个女生到底承受了多大的痛苦)

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动荡之际,不去为家国效力,却去虐杀弱小,简直枉为人。

知乎用户 安西都护府参军 发表

看了视频,只能说警方通报还是保守了,车子转着圈反复碾压女子。

其他民众把受伤女子拖到车子旁边,男子直接开车撞了上去,反复碾压至少十几次,实在是吓人。

知乎用户 不取功名不还家 发表

看过视频,很明显的故意杀人,最后结果好得看官方通报

知乎用户 xiansin 发表

在这件事上还在搞男女对立的可以认清他们的身份了

趁机黑唐山的也毫无逻辑

知乎用户 极度热烈的禄星酱 发表

谁是纸老虎,不言而喻喽。

知乎用户 222 发表

故意杀人!

这名男子是因发生矛盾,先将女方撞倒后又反复碾压,再逃离,这是明知故意行为!

任何人看了视频都会很气愤,相信法律一定严惩施暴者!

视频里开车压了好几圈,施暴者极端残忍,心理素质不好的别看视频,触目惊心。这不是电影是活生生血淋淋的现实。

知乎用户 距距 APP​ 发表

这种行为就别互相打拳了。不管是什么性别,干这种畜牲的事,都给我死刑!

知乎用户 梦想家 发表

不要让她父母看到视频

知乎用户 holiday 发表

前一阵整肃的结果出来了。

就是这个结果!

知乎用户 一弯阳光 发表

这波真的雪上加冰雹了……

知乎用户 大大大夭兽 发表

警情通报避重就轻,严重春秋笔法,明明是故意撞人,反复碾压致死,结果警情通报轻飘飘的一句——撞倒后碾压。

如果最后法院结论是——交通肇事罪,那唐山司法体系就快赶上长沙了吧。

知乎用户 迪游非洲 发表

《为什么不把女人背起来啊,不是男人的东西》

《一群大老爷们打不过一辆车,有什么用》

《我要是在现场我肯定一石头击碎玻璃,没一个有脑子的》

还有等等一堆,我就不想骂你们了,你们自己想想为什么吧

看过原视频么?前面两辆车一群人的情况下他油门加满,你跟我说救?怎么救?遇到疯子还想用理智击败的我是真佩服,差不多得了

知乎用户 鸭鸭绝不动心 发表

深圳上个月刚发生过,施暴者操作不当没把小哥撞死。

知乎用户 余肖 发表

手举起来的,这时候还是活的……

看了视频,极其残忍,故意杀人哈,不是什么驾车肇事逃逸哈。真是恶心啊,要出人命了,周围人反应很淡定啊……

转了几圈,驾驶娴熟。

已经压成肉泥了。

这么冷静果断反复碾压,说明是见过了大场面的动物啊,这种不配称为人哈。周围人反应也是离奇地淡定,淡定走过去,淡定抬到一边…… 说明了什么?都是见怪不怪啊…… 当地民风彪悍啊…… 我理解不了。不跟我说人家已经尽力了,碾压的不是你家亲人!

对比一下之前的…… 行动,真是莫大的讽刺,可能我信谣了,他们好像一直不放过那四个女孩……

唐山!

我这号迟早废掉,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消亡,现在事不关己,下一个就轮到你!

嚣张至极,嚣张至极,嚣张至极!

不可原谅,死刑对他是最大的宽容!在古代,这种人在被砍头前会被大家活活砸死,挂城头的……

知乎用户 金融小班尼​​ 发表

首先声明,我是坚定支持严惩凶手的,但是能不能一视同仁啊。

性别互换,微博瘫痪不是说说而已。

2021 年 8 月 27 日,河北沧州发生过同样的事件,微博毫无热度,我当时转发了一下。不过是女朋友开车撞了男朋友。

视频贴不上来,发网址吧。https://m.weibo.cn/7516679696/4675974194531292

知乎用户 TKarchitect 发表

手段极端残忍我已经看麻了

知乎用户 书荒荒 发表

故意杀人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罪行为人的行为极其恶劣,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或成为重要的量刑情节。

知乎用户 成都 滕达律师​​ 发表

又是唐山

知乎用户 泥腿子 发表

我不关心他俩是谁,社会治安事件别浪费大家流量。

都给我盯紧了佩洛西老妖婆子!

知乎用户 考个一本才是条好道 发表

死刑

知乎用户 刘山伯 发表

游泳馆门口,女子为游泳馆工作人员,且只是情侣并不是夫妻。

说明男的想好了,就是有目的的到她办公的地方,谈不拢就直接弄死。

只是多大的仇,多大的怨要这么极端的去对自己的女朋友?

财产纠纷?出轨?分手?正常分手犯不着这么极端的恨意。

有可能涉及到财产以及感情双方面的问题了。

比如人去财空?

知乎用户 实话商人​​ 发表

唐山这简直是国内首恶之地,“雷霆风暴 “行动刚刚结束,又出现这种恶性事件。

知乎用户 生如夏花 发表

肯定有矛盾

知乎用户 仁义道德礼义廉耻​ 发表

不想谈恋爱,不敢结婚,不想生孩子,不敢出门。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这个事件也男女对立,魔怔了 (-̩̩-̩̩͡_-̩̩-̩̩͡)

知乎用户 妹豆 发表

猜想一下啊

仔细看车轮走向

有一个圈

压到人之后

车继续走

转圈的痕迹

是不是有一个圈

那么问题来了

你们小时候踩到什么

才会留下水印

答案是水

那么水来自哪里呢

这么热的天

车轮底下怎么会有水呢

车轮底下只有个人吧

人体也是含水的

顺便多个嘴,烧烤店当事人

还存活着吗?

再跳个预言家:“万一这个女的给这个男的戴绿帽子呢?”

“一个男人他要多生气才能这样”

“如果这个女性天天殴打你的母亲,强迫你的孩子 maiyin 你会怎么办?”

“别惹男性,什么都干的出来!”

“男的都该死”

“天哪姐妹们又恐婚了”

“这就是 guonan?”

“来来来姐妹们学这招防身术…”

知乎用户 吧啦啦啦 发表

看过原视频,内心愤怒。男人故意碾压受害女子至少四次 (视频中见到四次,估计之前还可能有,因为第一次前看到是其他人将受害女子脱离肇事车旁边,估计还有至少一次)。按照那个撞人碾压的方法,这个男人不可能不知道会置人于死地。所以故意杀人没跑了,而且在有那么多人的公共场合,在其他人还有施救的行为下,他还是向前冲,对其他人的安危也没当回事,只是在泄愤,杀人。所以故意伤害,寻衅滋事也是有的。最后就是这个视频已经到处传播,影响恶劣,以后不知道会不会有人模仿,从对社会的负面影响真的太大了。所以必须严办。

知乎用户 冰鱼​ 发表

就该把唐山投送到台湾,过几年台湾人民强烈要求回归

知乎用户 暴爆曝鑤儤 发表

你管这叫撞伤倒地,然后碾压?这不是反复碾压虐杀然后直接碎尸???

知乎用户 给你发信息 发表

只能说这通报写的真有水平

知乎用户 二痴 发表

蹭个热度。

知乎用户 雨霏霏兮花半折 发表

唐山的基层民警 又有的忙了

今年短时间内 两次上分 虽说都是突发事件 但是一旦形成舆论 政府方面是很被动的

这种手段凶残 影响恶劣的人 速判速决吧

知乎用户 华年锦​ 发表

已经不想看发言人回答了,想看措施,唐山这么久了,关于唐山负责人的处罚没看见一个,事情却越来越多,很痛心啊,觉得人民切身生命利益都无法保障。

知乎用户 十七年蝉 发表

还记得深圳外卖员吗,这次肯定也是惊慌失措,导致的交通事故。众所周知,中国谋杀率世界最低,怎么可能是谋杀

知乎用户 瓶子 发表

犯罪手段残忍恶劣,丧心病狂,基本就是死刑妥妥的。

知乎用户 傻橙 发表

1. 唐山,接二连三出大事,这个城市我是不敢去了;

2.https://video.weibo.com/show?fid=1034:4798095037497458

3. 刚看了视频,真的太吓人,路人看不过去了,把被碾压的女友拖到一边,然后这个男的开车追过去继续碾压,还把别的车给撞飞了,整个水泥路上只有一圈又一圈的刹车印,而且有一个视频是近距离的,腿碾断了然后直接碾头;

4. 唐山爷们个个这么猛,不派你们去收复台湾真的是浪费人才;

5.1976 年大地震的唐山,和 2022 年的唐山,完全不一样了,感觉特别猛;

知乎用户 上海亨公电缆有限公司 发表

不是撞倒碾压,是反复碾压,兜着圈碾压。

故意杀人,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犯罪情节特别恶劣,

这回答敲着敲着有种熟悉感……

总之个人认为一定是死刑。

知乎用户 从零 发表

唐山咋回事?

全国出名了。

知乎用户 青鸟 发表

评论动态清零了

知乎用户 任意 发表

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故意杀人,必须死刑。

知乎用户 初夏之恋 发表

唐山人民怎么了?老少爷们专门欺负弱小女子!不是群殴,就是碾压,不是伤就是死。

唐山女孩何其不幸啊。

这也是地震后成长起来的一代,难道冥冥之中携带暴力因子,不应该这样的。

世风日下,还好有草根网络,监督监督约束约束,少一些不幸的女孩,多几个正常的 MEN。

知乎用户 Jenny 发表

看了视频,先是在停车位撞倒,女的已经在车下了,碾压了一次,被路人拖出来到中间其他车停车位后,司机开车又碾压一次,绕了个圈又碾压一次,随后倒车又前进再碾压一次,然后扬长而去。不管是什么原因引起,用车辆作为工具冲撞并反复碾压欲致受害人于死地,故意杀人罪是没跑了,而且属于手段极其残忍,情节特别严重,带来的社会影响也是非常恶劣的那类,至少也是无期徒刑往上了。具体判罚就看他是否有精神病或自首、重大立功等法定减轻、从轻情节或酌定减轻、从轻情节。

PS:看完视频,希望死刑,太恶劣了,什么仇什么怨。

知乎用户 汉谟拿笔​ 发表

咋又是唐山???

知乎用户 长乐未央 发表

GTA6,有思路了

知乎用户 发发发 发表

可伶之人比有可恨之处,不值得同情。依法处理即可

知乎用户 中国 无名人 发表

别的我不知道,这个城市的口碑算完犊子了,任何项目别想有,任何有关好的事情别想有唐山的一份。

知乎用户 darrtyeeen 发表

唐山再不整治,暴徒们会更加肆无忌惮。

知乎用户 乐语 发表

刚刚在微信群看了视频,一打开知乎热榜就有。太可怕了,这都是多狠啊。开车压了一遍还够,视频里的人把女生拖到一边,结果这个男的又开车又压过去。还转了几圈压

不管怎么说都太惊悚恐怖了

知乎用户 水先 发表

这一切的背后只因犯罪成本太低

知乎用户 布衣剑客 发表

感觉在控评了。

知乎用户 莫挨老子 发表

抛开事实不谈,女的就没有一点错吗?

狗头保命。

知乎用户 笑嘻了 发表

这个时候说男的多大恨要下这么狠的手…… 的确十分不合时宜,然而事实确实如果是女性反复碾压男方,评论里绝对会出现她是有多绝望才硬下心肠……

简直不忍直视

知乎用户 伟光正蓝波万 发表

两个月来,唐山(或者说 XX)用几起 “普通型命案”(“非普通型” 是哪种?懂得自然懂)搞个热搜,慢慢磨掉网友的记忆,这也是一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巧妙操作吧 (手动赞)!

两个月了,四个女孩在哪儿呢?还是不露面,还是已经露不了面了?

知乎用户 问今是何世 发表

唐山事件这么多。。。

知乎用户 国家二级保护废物 发表

先解放唐山吧,台湾不急

知乎用户 玻小璃 发表

前两天那个跳水自杀女诱杀自己男朋友使其溺亡的事儿

我怎么一点消息也看不到啊?

知乎用户 古灵精怪 QAQ​ 发表

故意杀人无疑,情节还非常恶劣

知乎用户 大白说法​ 发表

请车裂开车的人。最好 1km/h 的速度车裂。

知乎用户 葱花我爱吃 发表

有视频放不出!害!

而且还给我删除了!

说我违规!!!

知乎用户 一介蓑衣 发表

一群里发的

知乎用户 ing 发表

刚看了视频,太残忍了,反复碾压,警情通报关键词 “撞伤倒地”,我就呵呵

知乎用户 sushier 发表

情杀。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

没必要上升到地域攻击。

知乎用户 迟迟 发表

看似唐山又上热搜实际没上热搜

知乎用户 西米德莱尼斯尔 发表

这样的人不枪崩如何树立法律尊严

知乎用户 所持一心 发表

哥谭,号称小唐山。

知乎用户 我鲲 99 级啦 发表

请问,唐山解放没有?

知乎用户 未名雪之恋 发表

唐山感觉就像法外之地。阳光照射不到啊……

知乎用户 tomcat 发表

深圳撞外卖小哥的司机金某,给全国人民开了一个好头,大家抓紧买车。

知乎用户 达瓦里希 发表

评论区大概又会有一堆外宾,生活在文明的幻想乡

知乎用户 Eayy​ 发表

我认为涉嫌故意杀人罪,俗称情杀。这种案情比较简单,相对好侦破,具体量刑得看犯罪情节。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故意杀人犯罪是否判处死刑,不仅要看是否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结果,还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全部情况。对于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犯罪,适用死刑一定要十分慎重,应当与发生在社会上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其他故意杀人犯罪案件有所区别。对于被害人一方有明显过错或对矛盾激化负有直接责任,或者被告人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的,一般不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此外,系直接故意杀人还是间接故意杀人也是有量刑上的区别。直接故意杀人,希望死亡结果的发生,间接故意杀人对于死亡结果采取放任的态度。直接故意杀人量刑更重。

知乎用户 虞一栋​​ 发表

唐山,早已不是单纯的治安问题。

知乎用户 无名 发表

你法我笑!一个人生而不平等的世界,我不知道怎么评价。

当你看到不公平、不公正的事情,却漠视它的时候,就应该想到它总有一天会反噬所有漠视它的人!

如何看待女司机开车多次试图撞死男友?该女子应该受到怎样的法律惩罚?

大连女子婚内出轨又开车撞死丈夫 被判 15 年

如何看待【内蒙古一女子负气下车衣着单薄被冻身亡,带着女子外套开车离去 (晚上十点,国道) 的男友被批捕】?

知乎用户 木子颜 发表

如果不判死刑,天理难容

知乎用户 城里冬瓜 ati​ 发表

手段非常残忍。戾气太重了。

……

做事情一定要专业啊。

什么叫专业:一是凡事有度 见好就收。二是未虑胜先考虑败。三是要挑选对象 不能什么人都找。四是做事要渐进 缓和 要有一定的过程和安抚情绪手段。

违法乱纪的人 迟早会受到法律的制裁。道德败坏的人 终究会得到报应的。

做事情之前,一定要考虑自己的将来,自己的生命啊。金钱诚可贵,生命价更高,

知乎用户 海日出兮余耕於中 发表

唐山又上热搜,这警情通报有意思

知乎用户 上将潘凤 发表

让人想起去年南京新街口的那次。。。太残忍了。

知乎用户 范一帆 发表

看了视频

反复碾压了四次左右

明显故意杀人

死刑没跑了

知乎用户 法学院的巫师 发表

不严打可能过不了糖山了,以后的历史不知道怎么写。

知乎用户 莫比乌斯星球 发表

故意杀人,这种都不需要走法院判决。。。

知乎用户 dzshra 发表

一而再再而三,失控了这是?

知乎用户 紫荆延梦​ 发表

残忍,魔鬼,死刑,马上死刑,立即执行

知乎用户 绣球的天堂 发表

冲动是魔鬼。

好合好散做不到就上法庭解决,当街压死不能直接判处死刑也是无期徒刑或者死缓,一辈子就毁啦。

这就是刑事案件,不必要打拳。

知乎用户 二民​ 发表

人都被拖到一边了,然后开车就冲过去了。那轮胎痕迹应该是血吧?

唐山 6 月刚结束专项行动,七月初就有杀人案,这八月又有这么恶性的案件。

知乎用户 九问 发表

太吓人了,压了好几圈。

知乎用户 凤鸣九霄​ 发表

恐怖的城市,恐怖的人,多大仇多大个事

知乎用户 心随云动 发表

这种故意杀人的,死刑没跑了吧,唐山近期怎么净是这种恶劣案件,感觉好像哪儿哪儿都不安全……

知乎用户 倚楼听雨 发表

佩洛西要是敢来台湾,直接让唐山大哥教她怎么做人。

If Pelosi dares to come to Taiwan, she will directly ask brother Tangshan to teach her how to behave.

知乎用户 还有谁 re 发表

为啥杀人

知乎用户 风起叶落 xiangni​ 发表

刑罚真的要改一下,要有以牙还牙的刑罚,有些人死都不配拥有简简单单的一颗子弹,就应该让罪犯感受到受害者所感受的恐惧之后慢慢死去。落后的刑罚震慑不了那些心理变态的潜在的罪犯。 ​​​

知乎用户 半青李子​ 发表

看了完整视频,太惨无人道了,强烈谴责。

知乎用户 Coredeman 发表

第二个海地?

知乎用户 BLOODBORN 发表

路人少了镜子(反射日光,手机屏幕勉强算)、强光手电、点火激光笔

当众群嘲被万人用镜子、强光手电、点火激光笔等聚焦会怎样?

知乎用户 聚焦 发表

大庭广众,还是有人救援的情况下,反复碾压,这性质之恶劣,已经不足以描述了,请尽快判决执行死刑吧!

知乎用户 凌陆 发表

丧心病狂,禽兽不如!凶残无比,死有余辜!

知乎用户 A15876449933 发表

杀人就是杀人 反正都死刑了 跟什么工具没什么区别 赌杀 枪杀 刀杀 车杀一个意义 杀人的也知道后果只带走一个没撞死别人无辜路人就不错了

知乎用户 散人 发表

难道不是当场死亡吗?

知乎用户 予以心安以心宁 发表

这都不好意思说中国治安好了,哥谭市每天都是欢声笑语。

知乎用户 哈哈哈哈哈哈哈韩 发表

太残忍了。这不是交通肇事,是故意杀人,只不过别人用刀杀,他用车杀。

知乎用户 青袍玉箫客 发表

要不是看过视频真以为就是撞伤倒地而已,那叫反复碾压

知乎用户 Jesus7777wu 发表

人心可怕

知乎用户 老盼 发表

看了原视频,我只想说:

坚决支持死刑。

别说什么自首情节、精神病弄出个死缓,在监狱里 “搞发明专利”,再出来祸害人间,

最后我想说

别以为事不关己,这是我们整个社会的悲剧。

知乎用户 秦韶 发表

汉东省都没这地黑暗。

这次不判死刑说不过去了吧,不会还要践踏法律的尊严吧。

知乎用户 昂扬 发表

故意杀人,死刑吧。

但也希望那个婚内生了三个孩子都不是老公的女人看一看,做人不要太缺德。

知乎用户 加大号焦糖饼​ 发表

相同方式处刑!!

知乎用户 明天晴天​ 发表

看了视频,残忍得令人发指!我都吐了

知乎用户 戈尔巴乔夫 发表

送医抢救,现场没死才奇怪

知乎用户 sunny 发表

原来烧烤摊真会高这样的操作

知乎用户 我爱睇也 发表

唐山人都不是一般人啊

知乎用户 混血可乐 发表

河北哥谭市!

知乎用户 乱步 Laugher​ 发表

手段极其残忍,影响极其恶劣,死刑没跑了

知乎用户 刘阳 发表

呃, 恶魔在人间,瞬间觉得佩洛西也没那么难看恶心了

知乎用户 无名氏 发表

看了视频,整个人不好了

死刑!死刑!

知乎用户 肥宅大哭 QWQ​ 发表

唐山,中国。打仗真的 我怕我们是纸老虎

知乎用户 魔皇​ 发表

看这情况死刑应该没问题了

知乎用户 CTC929 发表

来了来了,上一次是男友刺死女友,上榜就弟三十五,这次是上榜就前十。该咋办就咋办呗,相信中国法律和执法者。

知乎用户 关张不配刘 发表

我在想会不会有人给他顶包,然后他逍遥法外

知乎用户 韦二一​ 发表

看来唐山搞那种专项行动没用啊,大家都不怕警察了。。。

知乎用户 麦子 发表

唐山人的老祖宗到底都是哪些人?契丹还是女真?为何此地如此野蛮?80 年代唐山菜刀队就已经全国皆知,臭名昭著了

知乎用户 宝山库里 发表

禽兽不如

知乎用户 大刁庄​ 发表

通报就这么和稀泥?视频里那个样子就变成了轻飘飘一句 “撞倒碾压”?

知乎用户 小成小成心想事成 发表

死刑立即执行吧,别浪费大家时间了。

知乎用户 弹出鱼尾纹 发表

有个当地的朋友,说是女的离异和这个男的搞,然后男的妻离子散了… 这女的又不愿意了… 车也是男的给她买的,前几天去游泳馆闹过几次,这次直接下了死手…

知乎用户 刘古风​ 发表

哥谭人民看了都得给哥谭市发个和平奖。

知乎用户 蜗牛壳子​ 发表

讲个笑话:唐山雷霆行动

知乎用户 呐喊彷徨没有新编 发表

妥妥的死刑啊!还有必要来知乎提问吗?

知乎用户 周听水 发表

唐山又在疯狂上分……

知乎用户 不二先生 发表

唐山再得一分

知乎用户 六道轮回 发表

擦,碾压了三次 三个圈,车速均匀,转弯精准,不愧是唐山

知乎用户 好奇于心 发表

我真不知道,把这个女子拉到撞不到的地方,这些人做不到?

知乎用户 再见回声 发表

唐山到底还是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的领土?收复台湾之前,先收复唐山吧!

知乎用户 白露为霜 发表

男司机得经历过什么才会这么绝望 做出这种搭上自己一生的事情啊!

知乎用户 急了急了 发表

来回绕了四圈,碾压了受害人四次,再周围人群把受害人拖走避免受害之后,还不顾劝阻,接着碾压,令人发指,手段极其恶劣,对社会影响极大,应该死刑没跑了

知乎用户 一给我里 GIAO 发表

这是不是可以从侧面说明唐山的法律很轻呢

知乎用户 隔壁师傅忙 发表

别他喵跟我说什么女方怎么怎么样,她犯法了有法律有道德制裁她,用不着他来制裁!

知乎用户 小煜儿 发表

男的究竟得多绝望,才会这样做啊

知乎用户 井底蛙之说 发表

开始转移视线了.

那个老巫婆到底敢不敢拦啊?

知乎用户 半夜洗衣服 发表

太恶劣了,男的死也难辞其咎,

知乎用户 Louis 发表

女性赶紧离开唐山吧。

知乎用户 王建程 发表

性别互换的新闻直接被撤下热搜,这世道

知乎用户 神龟强行推快攻 发表

唐山 Gtav5,果然是血腥暴力。女人出街要留意了,毕竟暴力无处不在。

知乎用户 真相之眼 发表

谁能告诉我那个 15 天的行动叫什么名字?

知乎用户 凉风月 发表

男人被逼到什么样才会做出这样残忍的举动,抛开事实不谈,女的没有一点错吗。

知乎用户 Eivlgg​ 发表

1. 从心理学的角度试着分析,凶手有以下几个特点,胆大心细、杀人过程中不慌张、而且很可能是约好了被害人、想好了杀害地点,用车而不是用刀其实反应了凶手内心的某种懦弱和阴险,阴险小人杀人最喜欢放冷箭也是这么个逻辑,反复碾压则显示了凶手的残忍。

2. 唐山这个城市是有问题的,好像就一个月前才发生了街头小树林杀人案,现在又是一个光天化日行凶的,也不知道唐山为什么治安这么差没人管?管理部门这不给个交代吗?能力不行就换人。

知乎用户 NaP 发表

唐山啊 牛魔王来了都得犁二亩地在走!

知乎用户 木子 发表

唐山是法外之地

知乎用户 大雾弥漫 发表

这么看还是有 gun 更有安全感。。。

知乎用户 emmm 还没想好 发表

女的给开车男做小三,开车男离婚资产判给前妻。

然后,这女的看男的没钱了,就继续勾搭了新的大哥。

于是出现了这一幕。

难道这女的就没有 1% 的责任吗?

最简单好用的 VPS,没有之一,注册立得 100 美金
comments powered by Disqus

See Also

如何看待唐山打人事件?预计后续怎么解决呢?

知乎用户 减紫 发表 怎么看待?跟看待 2017 年 3 洋男强留 2 国女一样看待。 如果事情发生在澳大利亚,我们应该见义勇为,因为见义勇为会得到澳洲社会各界公正对待。但发生在璃月,非官二代非富二代的我们承受不起上图见义勇为者的 “代 …

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对你内心的冲击有多大?

知乎用户 谈天口​ 发表 没多大! 真的没多大! 甚至感觉这个打人事件搞得全国热搜,有点?怎么说呢——凡尔赛吧! 几个人渣喝高了,调戏女人,然后动手打人,女方被打受伤,警方抓捕人渣,然后审讯调查;女方住院治疗………… 这个过程貌似都是中规中 …

为什么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受害的 4 个女生都没有后续了呢?

知乎用户 村上酸秀才 发表 比去热搜更可怕的是, 施暴者家属,以 “受害者” 的身份反复上热搜! 受害者家属,反而悄无声息! 谁见到过施暴者女儿被网暴了? 你不觉得 “事出反常,必有妖”? 这事必有高人指点,并且有水军支持! 明显有意带偏舆 …

一个设想:假如没有视频

**文/六神磊磊 ** 一 类似的话,其实很早以前的文里就说过了。 关于视频。 目前最受关注的热点,是之前唐山的事,和刚刚的丹东的事。 这几件事,上上下下都很重视,各方都很关注,相信最后会有一个公允的结果。 唐山的事,还在处理中,目前看似乎 …

九问唐山 :请公布四个被打女孩现状

​ (事发前烧烤店内监控截图) 我们在关注唐山事件的同时,本着不造谣,不传谣的原则予以关切。大家都希望这几天流传的女孩已死等信息是谣言,因为所有关心此事有良知的人们,都希望受害女孩性命无虞。但是目前,全国所有人都在关注四位被打女孩的伤情,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