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金属学报》编辑部的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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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山东大学董建敏教授学术不端一事的交代
作者:甄鹏
关于我反映的董建敏女士学术不端一事,昨天(6月22日),我拿到了复议结果,今天,我拿到了初议决定。这个决定,落款日期是2014年,三年多了,我才拿到手,其中的艰辛真是一言难尽。
仔细看,原来一个决定写着两个案子:除了董建敏女士的,还有李华先生的。我一直以为只是董建敏的。学风处理程序太轻佻了,把两个独立的案子合并没有任何说理和通知。
尽管以前知道一些,我还是被山东大学学术道德委员会的专家们震惊了。我举报信里重点说的是李先生一稿六发,专家们却说成“不构成抄袭或剽窃”;董女士的文章明明与我的文章几乎所有内容(包括结论在内)重复,专家们却说成部分内容重复;董女士明明在科研过程中没有任何贡献,却硬说成一个课题组,可以署名第一。专家们避重就轻、闪转腾挪的本事让我等望尘莫及,佩服佩服。
我申请复议,是给他们一次改正的机会,他们竟然决定不再复议。指望这帮专家实现“教授治学”和“教授治校”,扯淡吧。主任是我曾经无比尊敬的一个老领导,我不忍心点他的名字,这等颠倒黑白、胡说八道的决定竟然签字!
心平气和的时候反过来想想,学术道德委员会的决定也有正面意义呀!董建敏女士虽然被大事化小,但是毕竟存在“不规范行为”,要被“批评教育,以示惩戒”。她终归是错了!就像那个不公正的法院判决,虽然认为董建敏没有侵权,但是认定她的文章没有任何创新。
从2010年举报到现在,七年多了,完整的一套程序走完了。虽然还可以向学校信访办公室和国家教育部申诉,但那不是正式的程序了。主张正义的人无法磕实体内容。当权者葫芦僧判断葫芦案,我们除了抨击,又能如何?能磕的只有程序。一个学术办公室的前负责人,在程序问题上故意设置障碍,不是挑事吗?换了新的负责人,我的程序顺利走完了。虽然我没得到实体正义,但是得到了程序正义。为现在的学术办的同事们点赞!
为了学校的声誉和同事们的利益,也由于我心灰意冷了,我暂时不申诉了。我跟学术办的负责人提了一个要求:希望学校给《金属学报》杂志社回复,毕竟是他们把投诉信转给学校的。下周,我将以个人名义给杂志社写信,把学校的决定转给他们,建议他们撤稿。如无特殊情况,这件事就这样结束了,当然,我保留所有的权利。
(XYS2017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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