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车死亡的 “货拉拉” 用户车莎莎对男人不信任,是否和她在主播行业的工作有关?
知乎用户 大风来往 发表 [大风来往:女生都是怎样把一手好牌打烂的?zhuanlan.zhihu.com ](https://zhuanlan.zhihu.com/p/338190022)[大风来往:大一统提纲(上):解锁人性的核心规律, …
如果一个女人说一个男人侵犯了她,如果没有直接的录音录像证据,男人是百口莫辩的。这个侵犯包括:言语调戏,上手性骚扰,直接性侵。
中国人思想上还是传统,一旦奸出妇人口,大家想当然的就会认为:这个女人拼着名声都不要了出来指证,被指证的男人多少肯定是有点问题的。
这就是最开始网上铺天盖地的网暴司机的原因。
这也是现在很多男人正在背负的巨大风险:一旦女人不那么在乎自己的名声(这也是我们一直以来宣传的,受害无罪),男人几乎没有办法自证清白,哪怕警方没有证据立案,可来自社会舆论的压力也能压死人。
可是很快,大家通过警方调查和一系列正常人应该有的思维推断,司机的一切行为都完全符合一个打工挣钱的普通底层劳动者应该有的行为,而死者却偏偏各种不正常,后期竟然被扒出可能是个鸡头。
网暴司机的人突然没了大义,前期被压制的声音终于被大家听到,事情果然反转。
那么问题来了:一直在拉偏架的媒体到底想干啥呢?
果然是男女互换,评论过万。这样的事是有先例的,只不过是男女互换无人关注罢了。
链接放上
http://news.eastday.com/eastday/13news/node2/n4/n14/u7ai143546_K4.html
因为司机做不到更好了。
就是点外卖,人家也不可能等你 36 分钟。你们张口闭口就是车莎莎的情绪,那让你等这么久,你心里舒服?
还有司机的反应,就是一个正常人、资深司机的反应。
谁想得到跳车呢。它都不跳。
还有,出现意外状况**不要紧急变方向和急刹车,应该点刹,路面不好还要配合发动机制动,**但凡学过车的人都说不出 “制止并紧急刹车是唯一正确的做法” 这种话。
人民日报通报也夹带了私货,“仅轻点刹车并打开双闪”。
这不是教科书处理方式?难道要撒把拉扯导致翻车,或者不开双闪让来车追尾?
什么叫过失,过失就是责任不明朗,拼解释权。
央视新闻和通报给司机假设了一大堆他们认为的理想处理方式,更可笑的是以司机没做到来断定司机过失。
我们来玩一个游戏吧,那些把锅扣司机头上的,你们也来说说你们认为的正确做法,然后我们也来分析下可能导致的诉讼。疑罪从有这事,掌握了方法,就很好玩。
公民对法治社会的一个最基本诉求是:**只要我没有犯下严重错误,那就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没了这一条,安全感将会荡然无存。
我是一个 170,60kg 的男性,在几年前曾设想过这样一种情况:如果一个 180+,100kg + 的壮汉徒手溜进我家里盗窃,在我用刀警告之后反而向我冲来,我该怎么做?
如果我不攻击,那他能够轻而易举的夺刀杀了我,如果我攻击,那我很可能杀了他,之后呢?我大概率要被以防卫过当抓进去蹲监狱。
当时说实话,我是很绝望的,因为那时的法律毫无疑问把我这个良善的公民逼到了绝境,我什么都没做错,但却要在死亡和牢狱之灾之间二选一。
但所幸,后面出了昆山龙哥案,让我看到了法律的改进,正当防卫开始作为一个实体而非概念出现在司法实践中,用以保护一般人的安全不受侵犯。
但这一次呢?
在这次事件中,司机的处理迅速理智,只是在情绪上有相对的瑕疵,但也属于正常范围内,很明显是不符合有重大过失的定义。谁没生气的时候呢?谁又没遇到过疯子呢?**一个没有重大过失的人不应该受到刑法的制裁。**如果这个入刑了,那 PUA 学生跳楼的导师是不是更该入刑?那欠钱不还逼债主自杀的人是不是更该入刑?套用罗老师说过的话,刑法是最后底线,不到万不得已不应该动用。既然在上面两个例子中没有动用刑法,那凭什么要区别对待一个普通司机?就因为他没钱没权没势?因为他被女拳锁定了所以就该死?
一个人死了,是个悲剧,但如果不想着解决这个悲剧背后的问题,只是简单的将被悲剧牵扯的人杀鸡儆猴,那这才是真正的悲剧。
我用最简单的话来说清楚为什么。
警方通报说的很详细,经过勘查,两个人衣物没有拉扯痕迹,女方指甲没有司机 DNA。
如果按照这样的情况司机不是无责,而是要为没有阻拦乘客跳车负责,就会出现另一种更吊诡的情况。
女方作势要跳,司机于是伸出一只手去拉她,于是衣服有了拉扯痕迹,女方依旧跳出去,司机变成图谋不轨,导致女方跳车死亡。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司机于是更用力的去拉,女方认为司机要图谋不轨,激烈反抗,指甲内留下司机 DNA 后,依旧跳窗死亡,于是成了司机强奸未遂,导致女方跳车死亡。
为了避免上边这两种情况,司机于是刹车并紧紧抱住女方,女方无法挣脱,于是女方终于安全了。然而这并不是结束,女乘客扭头去派出所报警,司机不按导航路线,把车开到漆黑路段,两人发生激烈拉扯,司机抱住女方。此时司机说是因为女方要跳车,女方说是因为司机要强奸,双方各执一词,接下来大家猜会怎么样?
问题在于,现在很多人连司机什么都没做的情况都偏向女方,觉得司机要负责,更别说以上这样的情况,司机百口莫辩。
那么请问司机如果不是应该不负责,他到底应该怎么办才能不负责。
评论区有人给出了答案,学泰坦尼克就行了,U JUMP I JUMP。
然后媒体会怎么报道?无良司机爱上搬家少女,在家看过泰坦尼克号后受不住刺激竟拉女乘客模仿剧情
首先,驾驶人因为手脚被限制,与副驾驶之间的权重失衡,所以受合理信赖原则保护。
也就是说,他相信高速路不会有人横穿,真有撞死也无责,他也相信不会有人跳窗,跳窗他也无责。
再说简单点,他因为要开车手脚受到了限制,所以他救助能力有限,只能相信别人不会自寻死路,那出现了自寻死路的行为,也不在他能力范畴之内,他无责。
第二,因果关系不是必然关系。
司机做的一切,换一个人大概率不会做出类似跳窗,抢方向盘,咬舌自尽,割腕等系列高风险行为,所以构不成‘司机逼乘客死’的条件。
乘客属于自陷风险,那自己担责没毛病。
第三,乘客买的点对点服务而不是里程数计费,路线本就是司机自己决定的,司机愿意按导航走是别人不赶时间,赶时间不按导航走也没任何问题,乘客没有买他必须按导航走的服务,他自然可以在自己的权利范围内随心所欲,也可以不接受她人要求提供超出权利范围的服务。
那么,他的责任在哪儿?为什么要担责?
共情爱好者们,再代入一点,你们更能明白为什么不报警以及为什么那么害怕。
[如何看待货拉拉事件跳车女车某某聊天记录中的礼物‘私奔到月球’所属软件被网友找到,高度疑似杀猪盘?www.zhihu.com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448024000)
再补一个东西,证明司机无责。
最下面的红字仔细看看,免责申明来了。
揭秘跳车事件的幕后推手
因为有个一直以来的潜规则。
奸出妇人口。
意思就是,奸情,只要是女方认了,那就是有。
这件事,只要能让那个女生认为司机是图谋不轨的,那么对于司机,就是死局。
司机拦,只要动手,就留下 dna,然后运气好点救回来,车没事,司机入狱,运气差点,人没救回来,留下 dna,车没事,司机入狱判得更重,运气再差点,人没救回来,车出事了,两个人一起死,司机直接清白不明按肮脏的算。
所以司机不能拦,司机只要拦了,一定是死局。不拦,其实也没有活路。女方咬死司机口头调戏,司机百口莫辩,因为大家默认奸出妇人口,女方认为司机要用强,那么司机没法说,毕竟货拉拉不是滴滴不配备录音录像。
恰巧是,这件事的结局是,司机常规操作,还有提前接单表明他真的只想挣钱,他只是做到了一个正常人该有的反应,整件事他的情绪也只是个正常人该有的情绪,没有一点出格。但是,人死为大这四个字凌驾于所有事情之上。如果说是出于人道主义让司机捐款,我能够理解,但是判过失致人死亡,最后私下调解赔偿,我必须怀疑执法的程序正义到底放在哪儿了?到底是什么过失致人死亡?
有个地方我很在意,“语气恶劣”,没有好声好气、语气生硬也叫恶劣,口头花花开始调戏也叫恶劣,直球辱骂口头威胁也叫恶劣,那么什么叫语气恶劣?
还有人说司机故意走黑路吓女生报复的,你们的良知呢?你们的良心呢?你们的常识呢?夜车不开车灯的吗?你们从小到大不走夜路的吗?
最后再说一句,把每年滴滴和货拉拉的事故加起来,都不够一年交通事故的零头的,媒体为了赚眼球大肆宣扬小事,掩盖真正的大问题,你们的良知呢?你们的良心呢?
3 月 12 日更新
一群人和我胡搅蛮缠,我真的懒得搭理你们,只要你们逻辑跳不出 “这个人在司机车上死的,那么司机肯定有问题”,我就直接拉黑不回复了。
3 月 15 日更新
怎么还有人问奸出妇人口为什么在现代成立,去我评论区看看有多少人说 “女孩在你车上跳车你就是有责任”“女孩能被逼跳车可见司机态度有多恶劣” 这种话。对于女性的舆论保护是现代奸出妇人口成立的基石,甚至只要是骚扰,女性说了就是默认的。再不懂的自己去知乎看清华腚姐一开始的走向。
可能因为和司机一样同为中年男人。
司机姓周,38 岁,这个年纪正是上有老下有小的时候,是家里的顶梁柱,这份工作可能是家里主要的生活来源,一切可能还好,却因为一个行为异常的女孩,面临着牢狱之灾,可能还要罚掉一大笔钱。
或许家里老人一气之下病倒,老婆离婚,孩子被同龄人歧视,从此这个家就散了。而司机压根就没实施什么犯罪行为,只是因为运货时抄了条近路,没有在黑漆漆的街道上停车把那个神经质的女孩扔到路边。
司机有权选择一个安全的地方让乘客下车,因为他要对车上人的安全负责,他认为这个地方不安全不适合停车,往前几百米人多路亮的地方更合适。
然而就算司机停了车,接着怎么办?车上还有她的一堆东西,手机里还有另一个单要做,是慢慢开车尾随着女孩,还是不管她开车走。尾随女孩她会报警,开车走她也会报警,下一单铁定是做不了,还得面临平台的惩罚。所以除了沉默继续开车之外,司机还能做什么选择?
女孩呢,明明胆小,明明做了见不得光的事,还要晚上独自一人搬家,用近乎整人的方式对待一个底层的拉货司机,并且还要一个人坐到货车的副座上。她缺钱吗?不是,她要搬进的地方是 1700 一个月的公寓,这个价格在当地都可能租个三居室,这个月已进账 2 万。她是节俭而已,打个车跟着得再花 20 块,39 块就可以运货还送她过去,多划算。
女孩上车后肯定知道司机因为之前自己的行为而不高兴,一路沉默,见司机走了条人少的路,马上感受到了 “危险”,大声向司机反复发出质问,司机不耐烦她的行为和质问后恶言相向,女孩听了立即要求停车而无果,她突然想到了自己做了一些事可能会遇到报复,可能也想到了几个滴滴司机的畜生行为,于是就跳车了……
司机要单手把握方向盘腾出右手抓住女孩吗?可能会遭来更大的反抗,甚至在女孩身上留下扯拉的痕迹,跳进黄河也洗不清,要一脚把刹车踩到底?对于已经伸出头在外的女孩来说,这简直就是谋杀了,所以司机只能点刹,慢慢减速,期望女孩只是做个样子而不是真的要跳,但是女孩 150 的小巧身材钻窗速度太快……
事情发生后,舆论开始几乎完全偏向女孩,好象司机做了罪大恶极的事似的,甚至连央视也把责任归到男子身上:望平台能监管到位、从业司机有基本理性和良知。这种言论直到当地警方发布事件细节后才停止:未在女孩身体、衣服和物品上发现司机的侵犯痕迹。
冤!
司机如果想对女孩做什么不轨的事,他干嘛还要去接下一个单啊。
世上的事变化得可真快。
世事如此,将来自己会不会也可能在事业上一败涂地?然后去开滴滴开货拉拉谋生,养活行动不便的老人、不离不弃的妻子和可爱活泼的孩子,不过至少这个家还在,只要肯做,总有机会让生活过得更好。
而这一切可能因为一个莫名其妙的人变得支离破碎,家里负担越发沉重,甚至妻离子散。
但凡司机做了一丁点犯罪的事,我都不会为他说一句话,但只因为几句恶劣的言语和行车中正确的判断就要遭受人命官司,如鲠在喉般不舒服。
最后,你们中的很多人,也会成为中年男人。
如果你确实想探讨为什么的话?
前期网络女权在带节奏,因为警方调查结果出来之前没有实锤,所有人都在猜,都被情绪牵着走,所以在调查结果出来之后,舆论出现了剧烈反弹
还有点胖虎效应,事件前期 货车司机被恶意描绘成中年恶心油腻男,并且对年轻漂亮多金的女乘客性骚扰甚至性侵犯,女乘客奋力反抗最终无奈跳车身亡
之后警方公布调查结果,女乘客身上、衣服上未检测出货车司机 DNA
所以,当人们发现司机没有这些人说的这么坏,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打工人,马上产生了强烈的同情心
冷静点想,乘客在司机车上死了,可以类比顾客去商场跳楼,不管是否过失方都是要承担相应责任的,所以实际存在争议的只有:过失致人死亡这个罪名,不用质疑警方的结论,他们是专业的
而这些当初一手挑起矛盾的人,在警方公布调查结果之后,有过对司机恶意揣测的公开道歉吗?
如果这位女乘客不是最开始网传的年轻漂亮多金,而是虎姑婆进城,大 V 们会站出来一视同仁吗?
由此可见,一些人口中的两性矛盾压根就是披着皮的阶级矛盾,把司机预设为强奸犯,纯粹是根据社会地位来瞎猜的,虽然知道很扯,但假设调查出来,货车司机是某公司老总,恰好为了体验生活才接的单呢?到时候网络舆论又是什么样的?
已修改。
今天我不是来讲理的就。
我就说一句,今天如果男司机有罪,为了堵女权的嘴被判有罪,那接下来就是你我。
你以为就是当司机的事?你太天真了。
碰瓷老人就只有摔倒等你扶的那种吗?
同样女权也是。
任何一个没有道德责任感,想要来点钱不劳而获的女权,都有能力来进行一次合法的犯罪了。
好,现在假设我是一个女孩子。
我在食堂,发现了一个低着头的男生。
好我凑过去,直接突然大叫然后抓住他的手,说他性骚扰。
只要没有监控视频,好这个男的为了平事就只能给我钱。不然就进监狱。就算不进这个人也社会性死亡了。
再比如我可以直接报复一个男的,只要找个理由说自己受惊吓,好我现在可以划伤他,他还得谅解我,没准民警还得给我机票钱,给我饭吃,让我感受温暖。
我还可以做任意一个出租车,上车威胁司机你不给我钱我告你性骚扰。
你看这就是女权的成果。
只要一个没有监控录音的地方,哪怕是大庭广众我也可以污蔑随意一个男性。
职场上上司骂了我两句,我可以直接撕自己的衣服跑出去大喊性骚扰,好这个人前途没了加社死。
发现了吗?如果这次这个男的有罪,之后任何一个男性都可能面对女性中没有道德分子的压榨,你还得吃闷亏。
你要是公务员更惨,这就是污点,你一辈子别想升职了。
别以为你躲着宅在家就有用了,饭圈的女权还可能直接举报你。
你以为我是危言耸听?看看美国这种诈骗案多少,看看扶老头被判有罪后多少碰瓷的?
今天如果司机被判有罪,明天,就是你我被敲诈,被勒索,被威胁。
包括那个央视的评论也是,我建议直接向广电总局举报,能举报的举报,能给司机帮点忙的帮点忙,您实在懒,发个知乎骂几句总行。
这不仅仅是在帮司机,这是
在帮我们未来的每一天。
我的回答都在
的回答的评论中对提问者评论的回答里,也就是目前该回答下评论数量最多的回答。
因为我看到其他货拉拉案件相关的问题下其实也有很多类似的专业的回答,所以就没有再回答一次,但是因为有人戳我了,我就把相关讨论还有和提问者私信的一些内容截图发在这里,方便大家阅读,如果有前后文理解不畅的可以在原来的地方看一下,另外因为是对评论的回答,所以还截取了对话的中其他人的内容方便大家理解。
最后,我想说三点。
第一,知乎是分享知识的地方,俗话说隔行如隔山,因为缺乏一些专业知识而产生误解的现象很常见,讨论问题的过程中要先把基础知识铺垫好,双方才能在一个平面上互相理解,这个时候对一个事情的本质的判断才涉及到三观的问题,互联网看似给我们带来了很多资讯,但更多时候让彼此进入了信息茧房,导致大家的情绪变得更加偏激,一叶障目不见泰山,我希望大家在这个以分享知识为目的的平台上,能充分利用获取的知识突破信息茧房,更理性、谨慎地做出自己的判断并发表言论,让语言变得更有价值。
第二,我看到了很多答主其实已经在用自己的知识对事件做出了判断,但大家讨论的 “责任” 其实涉及了多个层面,包括法律、道德、社会等等,所以大家在赞成或反对时可以仔细辨别一下这些 “责任” 到底是在什么纬度上进行评价的。我的回答主要是在法律层面评价的,和提问者在沟通的过程中,我也能感受到他逐渐可以在法律层面上去理解这个案件了,所以我认为我的回答对于一些缺乏法律背景的朋友来说可能更容易理解。
第三,当我用法律的视角去审视案件的时候,这个回答就无关性别了,请不要一看到司机无罪的言论就用性别来攻击我,法律公平地保护每一个人。
最后的最后,法律是需要解释的,加之大家都没有一手证据,即使在法律层面,解释出现冲突也很正常,感兴趣的可以看一些法考老师的推理,比如柏浪涛、蔡雅奇、杨雄这三位老师的微博,还有公众号 “法学学术前沿”3 月 6 日的一篇评论,切入点都不同,供大家参考学习,当然,学法的朋友们也不要迷信权威,看到老师的回答不一样就觉得自己错了,理论只是解释的工具,知识最大的魅力不就是可以不断挑战权威吗?
微博m.weibo.cn[【瑞达法考】货拉拉女孩跳车事件解读 - 蔡雅奇_哔哩哔哩 (゜ - ゜) つロ 干杯~-bilibilib23.tv
](https://link.zhihu.com/?target=https%3A//b23.tv/6ZAwV1)[头条文章weibo.com](https://link.zhihu.com/?target=https%3A//weibo.com/ttarticle/x/m/show/id/2309404611045808275625%3F_wb_client_%3D1)[微博m.weibo.cn](https://link.zhihu.com/?target=https%3A//m.weibo.cn/2553607491/4611163906120015)[https://mp.weixin.qq.com/s/7MPQyK30R2z7HsZw6OoizQmp.weixin.qq.com](https://link.zhihu.com/?target=https%3A//mp.weixin.qq.com/s/7MPQyK30R2z7HsZw6OoizQ)
我在其他用户的回答下找到了之前的案例,帮助大家更好的理解一下刑法上的 “因果关系” 到底有什么不同。
同时证明,跳车虽然是小概率事件,但并不是孤例,也不需要用这个来一直抨击已经去世的死者。
最后第一个案件中的模型恰好和这个相反,是女司机男乘客,这证明本案中的性别因素虽然看起来有特殊性,但其实也并没有那么特殊,女性朋友们就不要攻击男性无法感同身受,男性朋友们也不要攻击女性心理过于脆弱了,小概率事件反映的只是概率,不是规律。
[零食慢慢吃:为什么货拉拉事件出来后,除了微博,网络一边倒的同情司机的骂女方不是?www.zhihu.com
](https://www.zhihu.com/answer/1764439916)
大家不是支持无责,是支持非刑责。
这件事吵得我禁言两次,这么多天冷却下来,除去拳师搅浑水不论,其他的争议其实可以归结为这个核心:
人们喊冤,不是指的完全没有责任,而是相对于刑事责任而言是冤的,假如民责赔偿,根本不会有这么大的舆论说冤。
但网络吵架吵上头,双方不在一个频道,一边是在说不该刑责,一边在说你们怎么能说完全没责任……
吵了个寂寞。
另外确实有搅浑水的拳师,我之前争议的遇上好几次这样的了:一边看似很温和地反驳你的言论,等你要回复的时候发现已被拉黑。
外人看去,好像温和地把我说服了……
这帮人什么居心,倒是很有意思的。
其实不是说支持司机无责,是司机承担的责任不应该达到过失致人死亡这个程度。
我们一点点来看,首先如果这个女孩没有跳车,正常到达了目的地,那从已知条件来看,这个司机有没有违法行为?这个大家都应该没问题,他没有,他最多吃个投诉,说服务态度差,可能公司内部吃个处分。
其次,司机在没有任何犯罪心理的情况下,能否想到他的服务态度差会导致乘客在正常行驶的情况下跳车?这也是不可能的对吧,他不可能预料到这种情况,也就意味着他不可能迫使女孩做出跳车这件事情。
那在正常行驶情况下,司机可能第一时间观察到女孩跳车吗?我觉得几率不大,何况还是开夜车。就算他及时注意到了,他能立刻施救吗?他做不到,因为在开车,如果直接阻拦,可能车毁人亡。
至于偏航什么的我也就不多说了,导航提示偏航而已,开车的人应该都习以为常,并不是真正的偏离航线,只是选取了更快速的道路,货拉拉并不要求司机要走什么路线,所以司机图快走捷径并不存在问题。如果你们要说司机开那条路是女孩害怕到跳车的原因,那你们不妨再深推一步,去怪那条路不开路灯吧。
所以既然女孩的跳车有着不可预见性,且是她的主观想法导致,而司机也并无法在开车时及时阻拦,司机的行为本身也只够得上服务态度差这种公司规章制度,女孩跳车以后也采取了相当理智的措施处理,那为什么综合在一起反而变成了过失致人死亡罪?如果这件事情最后成真了,那真是太可笑了,以后碰瓷界可就多了一新招了。
司机不停车:他要带我去某个地方奸杀我。
司机停车:不行!他马上就要奸杀我了!
———— 分 割 线 ————
给个劲爆点的消息吧。别洗车女士了。她出事到目前为止,发声的一直是她叔叔和她堂弟,为何她父母不发声?瞎猜一波,估计她父母很清楚,间接害死车某的真正元凶是她叔叔,但是又是自家人,总不至于在媒体面前把这些说出来吧?——点击链接,有惊喜!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448024000
货拉拉女孩跳车事件的官方通报出来了。
女孩拒绝司机提出的付运费搬家服务,分 15 次搬运行李,导致司机等待时间长。期间司机多次催促,女孩不理睬。
行车过程中,司机问女孩到目的地后,要不要帮她搬下物品(付费),女孩再次拒绝。
司机耗费 1 个小时(等待 36 分钟,车程 21 分钟)只能赚 51 块,心中委屈又气愤,想赶紧接下一单弥补损失,便抄了黑暗的近路。
女孩要求换大路走,司机不予理会,最终女孩在惊惧下跳窗身亡。
☆
很多人说女孩子可怜,一个人独自在外打拼。
其实司机也是可怜人,大晚上出来接单,这个单不赚钱,马不停蹄跑去接下一单。
说到底,谁不是为生活苦苦挣扎的打工人?
这件事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遇到类似事件,我们应该如何解决?
我想说说自己的处理方式。
01
前几天,我从淘宝买了一件贴身穿的打底小背心,16.8 元。
某通的快递员送到我家,家里没人,父母带可可出去玩了。我当时正在上班,就让他放门口。
因为工作特别多,我忘记跟父母说门口有快递。
当天晚上加班到半夜,凌晨一点我才到家,把这事忘到九霄云外。
☆
第二天加班到晚上 9 点,到家倒头就睡,直到第三天上午,我才想起这事!
赶紧给父母打电话,父母说门口没有快递啊。
我呼快递员,快递员说帮我找找。
过了一会儿,快递员回电,说他第一天送货去了 8 楼和 10 楼(我家住 9 楼),可能把我的件送到 8 楼或者 10 楼了,下午去 8 楼和 10 楼敲门问问。
我说好。
下午,他没回复。
☆
第四天,我发短信,问他找到没?
没回。
晚上我用淘宝购物,顺手把这件事告诉了物流客服,物流客服说帮我处理。
☆
第五天早上 9 点多,快递员急吼吼地给我打电话。
他的声音带着经过压抑的生气、无奈、委屈。说昨天下午去 10 楼敲门了,但 10 楼一直不在家。刚才又去敲门了,还是没人开。
他喘着气说:那样!你你你那东西多少钱?你加我微信,我把钱转你!
我想了一下,说:不用了,这个东西就几十块,我不在乎。你把后面这些工作做了就行。
他愣了一下:呃…… 不行!总部要求 10 点前这事儿必须得了(LIAO 三声)。他们会给你打电话问的!
我:嗯,那我就说你已经帮我找到了。我也不会找客服了,放心吧。钱不用了。
他反应了几秒,说:谢谢你啊!
再后来,他给我送快递都客气许多。
☆
如果我今年 20 多岁,我大概率接受赔钱——货送丢了,你赔我是应该的。但人到中年后,我愿意自己承担损失。
为什么?
首先,快递员不是故意送错货的;
其次,他做了弥补(去 8 楼和 10 楼找);
再次,在弥补不力的情况下,他提出赔我钱。
从情绪角度来讲,我已经不生气了。
从金钱角度来讲,这个东西不过 20 来块,我无所谓。
况且,我没有及时让父母从门口取回快递,我也需要承担责任。
☆
更重要的是:
这个快递员长期在我们小区送快递,他不是临时工。他知道我的真实姓名、电话、住址、家庭结构,生活作息。
而我家的情况是:我女儿才 2 岁,我爸耳朵不行,我妈比较小孩子气。也就是说:我去上班后,家里没一个思维敏捷且健康的人,我不得不为我的家人考虑。
假如快递员出于愤怒,有意无意做一点恶作剧,怎么办?虽然这个概率比较小,但我不得不防。
所以我愿意付出一个很小的代价(16.8 块),让快递员心平气和。
02
再说另外一件事,也是搬家。
去年夏天,我从团泊搬家回北京。
车程大概 2 小时 15 分钟(不堵车的话),我计划中午 1 点前,把所有物品搬入新家,然后立刻带家人去吃饭。父母年纪大,女儿又小,受不得饿,吃饭得按时。
所以我要求搬家公司 8 点半到楼下,9 点半装完车,11 点 45 到我北京的房子,1 点前把所有东西搬进屋。
我爸喜欢囤积东西,可可的小车、玩具之类的又多,搬家所需劳动量比一般家庭要大。所以我们提前把能打包的东西全部打包好。
☆
早上 8 点 50 分,2 个搬家师傅准时开车到楼下。一个老一点,大约 40 多岁;一个年轻一点,大约 20 多岁。
搬到 10 点多,老师傅突然行动变慢,脚步变得拖拖沓沓,一直低头找东西。甚至有一趟还放空了。
这个变化过于明显,我不由得问:
师傅,您是在找什么吗?
他用右手拍着裤子的右兜:
我记得我来的时候把 20 块装到这个兜里了啊!现在找不见了!
我想了一下,明白了。我说:
您别找了,回头我补给您!
他大声说:
那哪儿行啊!怎么能要你的钱呐!没事儿我再找找!
☆
我绝对不能让他继续找钱,因为我的时间耽误不起。
不堵车的情况下,时间预算刚刚好。他这么找来找去,再万一堵车,我们几点才能吃上午饭?
我说:
师傅您就别拒了,这大热天的,辛苦得很,应该的。而且是因为给我搬家才弄丢的,我得管!
师傅听了,笑逐颜开。加足马力给我搬家,9 点半准时发车。
发车时,我爸给师傅塞了 2 根烟,让他们在车里吸。
☆
到北京后,2 位师傅迅速卸货。他们手脚麻利,卸完是 12 点 50。
我呼出一口气,久悬着的心放下了。
付款时,我先付了 1800,这个是说好的搬家费。
然后我又付了 50:
师傅,你们辛苦了,这是赔您丢的钱,剩下的二位买瓶水喝。
老师傅客气两句接了,开开心心走了。
03
我为什么要额外花这 50 块呢?
为了让搬家师傅心里高兴。他们高兴了,就能搬快一点。
而且搬家这天正值一年中最热的时候,团泊那个地方极为特殊——水域面积很大,蒸发作用显著。人像在蒸笼里的大馒头,说不出的窒息与烦躁。
在这种天气下搬家和在秋高气爽的日子搬家,不可同日而语。
天气湿热,东西又多,搬家师傅心理不平衡,耍了一个小心机,想多要钱。
我完全可以装作没看懂,不接受。但 50 块钱换来他们心情愉快,在桑拿天努力干活,早点到北京,我觉得划算,所以我接受了。
04
我接触过一些体力劳动者,他们感到委屈时,一般有 2 种表达方式:
1 语言表达,说一些气愤的话。
2 采用一些小心机。
如果是 1,我需要提供情绪成本,也就是说说好话,让他们消气。
如果是 2,我要额外出点小钱。
年轻没钱时,我通常采用 1;
现在有工资收入了,一般采用 2。
当然,我并不是无原则给钱,事先会做仔细判断。如果付出一个比较小的代价,能把一件事做得更好更舒服,我就会付出。
05
年轻时的我,吃个自助餐要求自己必须 “扶墙进,扶墙出”,才算吃够本儿;
中年的我,会在每件事上求取平衡。让自己不吃亏,让别人多少赚一点。
否则,我把便宜占尽,对方一点不赚,那么为我提供服务时也不开心。这种合作模式注定无法长久。
只有 “我舒服,对方也舒服”、“我赚一点,对方也赚一点” 的合作才能长期持续,才能达到共赢。
06
今年过年期间,原本排了 2 个广告。结果临近过年,媒介突然很不好意思地问:可不可以改到 3 月发?
那时媒介公司基本上都放假了,不可能再约新的广告了,这意味着我有 2 个档期被活活废掉了。
我的第一反应是:你改期,我的损失谁承担?!
但转念一想,这 2 家媒介比较靠谱,以后还要继续合作。
算了。
我答应了,他们感激不已。
现在我们一直合作着,关系融洽。而且信任度建立起来后,沟通成本也降低许多。算短期账我肯定吃亏,算长期账还好。
07
年轻时,我觉得 “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 是一种阿 Q 精神,“径步窄处,须让一步与人行。滋味浓时, 须留三分与人食”是一种伪善。
中年后,我才发现这是一种深厚的处事智慧,蕴藏着对人性深处的理解与洞察。
回到货拉拉这件事。
女孩子想省一点钱,无可厚非;
男司机想赶紧抢下一单,也无可厚非。
但他们二人都不懂人性。
女孩子不懂人性——人性都希望自己的付出得到(不算太苛刻的)回报;
男司机也不懂人性——黑暗的道路,狭窄的车厢,一个小姑娘面对一个情绪不佳的男司机,内心是何等恐惧。
最终导致悲剧的发生。
我希望我的读者们,不要单纯地评价是非对错。
我希望大家能从这件事中,看到人性的幽微。一个人对人性理解得越透彻,TA 对人做的预判就越准确。
如果你对理解人性感到困难,那么我恳请你至少记住两句话:
1、不要赚走最后一枚铜板
2、LIVE AND LET LIVE
·End·
微信公号:可可沛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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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评论区的争论这几天一直想要补充一下答案:
首先要道歉,原答案语气不是很好,没有好好的讲道理,现在好好讲下道理
在讨论这个问题之前,首先要明确一些分歧点
分歧 1. 运费计价方式的差异对承运方式的影响(关于 “偏航” 的问题)
货拉拉的计费模式是当你设定从 A 点到 B 点后,系统会估算该路线的行驶路程,给出估算的价格,你可根据这个价格提前支付从而优先派单。
如果你不需要其他服务,则该价格就是你最终的付费
与之对比的是滴滴打车,当你下单的时候,系统给出的是大概的费用,可是最终的付费金额是以你实际的行驶里程和时间为计费标准的。
两者的差异会造成下面几个问题
1. 如果行驶中出现严重的塞车,货拉拉是不能加钱的,而滴滴则无限加价
2. 假如路上有 C 点,无论是顺路还是绕路,坐滴滴你都可以要求去往,而货拉拉则需要你跟司机沟通让他同意,甚至于加钱。
3. 一般情况下,滴滴给出的推荐路线资费是最便宜的,如何改动都可以改变里程或行驶时间,所以当司机改道走其他路时,应当充分沟通让乘客同意才可以。而由于货拉拉的点到点的运费模式,司机只要在合理的时间内把物品送到就完成任务,至于具体的路线并没有要求的。
生活上类似货拉拉这种情况的客运服务也是有的
大家可能没有发现
日常所坐的客运站大巴车就是这样的服务
正常来讲,客运大巴车尤其直达类型的大巴是按路线行驶,一般走的高速,这个路线是最省事的,但如果是节假日高速拥堵了,国道通畅的话,相信我,大巴司机会毫不犹豫走国道的,并且不会问任何乘客的意愿
对服务内容的认识分歧不仅仅在所有讨论这个问题的知友,而且还在于当时的司机和乘客,所以当乘客第一次提出异议的时候,司机更多的是停留在自己的思维中,我走什么路跟你有什么关系,反正可以更快送你到目的地就好啦,并且即使乘客由于偏僻或黑暗有意见,该路段也只是十分钟左右的行驶时间
分歧 2. 司机在乘客要求停车时候应该停车吗?
在这个问题上,首先需要肯定是,是否能够停车,要用多长时间停住车的最终解释权和决定在于司机,乘客只有建议权。
上面的说法适用于所有的交通工具
几乎所有的交通工具都需要培训获得准驾资格,这个培训就包含了如何对交通工具制动,所以司机停不停车应当由司机进行判断。
另外题主提出了运输合同问题,这完全有点杠的意思了
乘客提出的是 “这里怎么这么黑,你要带我去哪里,停车马上停车”
还是 “马上停车,不用你送到 X 地方了,就在这里卸货吧”
确实效果是不一样的,后者可以迫使司机尽快找合适的地点停车,
可是本案中的女乘客有这个逻辑能力我想她也不会跳车了,何况根据警方通报分析,司机几乎没有反应的时间事情就发生了。
而司机在乘客提出停车要求的时候,并且环境允许的情况下是否应当立即停车
我个人认为比较模糊,但从情理上讲,我认为应当根据实际的运输协议来讲
出租车服务完全有义务
而点到点的运输协议应当由司机判断,比如公交车司机可以判断到底是到站停车还是临时停车开门让乘客下车
分歧 3. 司机服务态度恶劣,是否能够成为乘客坠车的理由?
请注意此处我用来 “坠车”,跟警方一致
这个,真的有分歧吗?
当警方的通报没有发布之前,我们看到这个相关问题讨论最多的声音是 “正常人谁会没事跳车,司机肯定做什么了”
结果是这种朴素的想法被打脸了,再也没有人说这句话
案情通报中,司机甚至连减速停车这个流程的时间都没有
我们换一种情况,假如这位乘客并非解开安全带自己站起来置于危险中,而是在副驾驶上抢夺方向盘迫使司机停车造成交通事故呢?谁负主要刑责?
司机的不说话或者态度恶劣可以成为乘客免于负责的理由吗?
最后我想说一点给题主
我替司机说话,并非我觉得司机 100% 没有过错,服务行业,态度不好,说再多也就是一个职业道德的问题
但是事件发生至今
那些支持乘客的人,想要的是什么?
是司机入刑判罪,巨额赔偿,社会性死亡……
只因为乘客是女性,司机是男性,男性没有时刻注意到女性在社会生活中面临的风险和忧虑
抛去男司机生活如何困苦,以货拉拉糊口,
抛去女乘客什么职业什么背景,从事什么行当,
说到底这还是一个司机和乘客的事故,司机是男是女是变性人,乘客是主播是白领是学生,都不应该是左右是非曲直的因数
这就是一单简单的乘客过激反应,自陷风险,坠车身亡的事故而已
曾经我们的出租车是要装铁栏的
难道未来也需要再装回去才合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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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见短袖子,立刻想 bai 到白臂膊,立刻想到 du 全裸 zhi 体,立刻想到生殖器,立刻想到性交,立刻想到杂交,立刻想到私生子。中国人的想像惟在这一层能够如此跃进。
出自鲁迅的《小杂感》,最初发表于一九二七年十二月十七日《语丝》周刊第四卷第一期,后收录于《而已集》。
你看鲁迅都这么说了,那你以后穿个短袖子上街,我羞辱你是荡妇,有私生子,不过分吧?
我来解解你的 123
1.30 几岁人不会开车我不怪你,但是,你可以问问身边的司机,人多车多的大路好走还是人少灯少的小路好走,货拉拉是预计数运费模式,多走路多花时间都是亏的司机的钱,等你搬东西已经浪费了很多时间了,怎么我走捷径也不行吗?那路不是人少灯少车少,它能叫捷径吗?你都在这附近生活了这么久了,打开地图导航看看自己在什么位置不可以吗?你一个人在副驾驶,是手机被没收了还是手脚被绑了?路上多走 10 分钟,你加钱了吗?
此处不是要说明司机好难啊,你要体谅司机,而是告诉你,偏航,是带节奏的说法,事实上那个服务内容中导航路线只是一个推荐路线,司机有权利选择对自己更合适的路线,而所谓偏航是导航的语音:你已经偏离导航,已为你重新规划的语音说明,你们不是要逼迫导航语音以后都要改口,才合适,重申一下,说什么运输协议的,你在货拉拉是申请的货源服务,从 A 点到 B 点的货运服务,不是 A 点一定要走某路线到 B 点的服务,而你选择跟车也不是司机很乐意载你,而是因为你知道,到点了也不会有另外的人搬货,你是同时监视运输质量和到点之后第一时间搬货的作用而已
2. 只许你不予理睬,埋头苦干,不许我开车不说话,认真驾驶是吗?所谓态度恶劣?就是你多次询问之后两句恶言相向吗?你手机坏了吗?不会自己打开地图看看自己在哪里吗?不会…….
此处是因为乘客无论用什么除了跳车以后很多方式都是可以解决自己的恐惧或者处理司机的,偏偏她选了最无理由最危险的方式之一(更严重的应该就是枪方向盘了,或者割喉司机)
3. 停车?还有几百米都出到 6 车道的大路了,你让我停车陪你在这里发疯?我一脚油门赶紧把你瘟神送走不好吗?我还有下一单呢,不要耽误我做生意——好了,就算我停车,现在就是周围黑你才怕的,我这是停在黑暗中,怎么啦,嫌弃我开车没办法对你动手,要我停车干活?这车停了你能逃过去还是打过我?
此处要说明的是,乘客自己是没有看地图不知道快到宽阔明亮的地方,所以其要求在当前的黑暗中停车的意义是什么?离开驾驶室更安全吗?而司机知道自己再开几分钟就会到达大路上,届时所有指责都会立马过去
-———————————————————————————————
最后,从一个司机的角度看,警方的案情通报,我提几个问题你想想
当女生从座位上打开安全带,站起来之后
1. 急刹车
结果:极有可能造成女生由于车辆减速过快,因为惯性的原因飞了出去,不管她本来想没想跳,肯定会坠车无误了
2. 轻点刹车,并伸手去拉女生
结果:司机与女生产生接触,留下自己的生物体征在女生的身上,女生面对司机伸过来手更坚定了自己会被侵犯的想法,坚定不移的跳车,警方最后通报双方有接触,司机的污名永远洗不清。并且有一定的概率由于右手用力,左手单手操作方向盘,车辆失控发生严重的交通事故
3. 轻点刹车,打开双闪,稳定车辆,慢慢减速
结果:
1. 女生本来没有想跳,只是以此要挟司机,但是奈何自己力量不足,失手坠车,司机停车报警。
2. 女生认为跳车危险不大,想着在司机停车前果断下车,并迅速跑远报警,没想到头以头抢地,司机停车报警。
3. 女生没跳也没坠车,车慢慢停下,女孩打 110 叫来警察,原地等来警察后各打 50 大板,要么继续送,要么现场卸货,无论是哪个,司机一晚上的工作被搅和,大概率还能收到投诉差评一枚,司机自认倒霉,此事在芸芸众生中匆匆而过。
你觉你是司机,你该怎么办?
这是一个极端乘客,当她站起来以后,司机,一个人正常的司机,已经输了
因为一开始舆论宣传的就是:货拉拉司机偏航,对女乘客图谋不轨,导致女乘客跳窗。
那个时候大家都觉得司机罪大恶极。
后面公安发了通告,
来:
3、再看整个事件。我能看到一个对于赚不到很多钱,没好气的司机,一个将规则用尽就是为了少花钱的用户。
两方在为人处世上都有做的不对的地方,但是罪不至此(一个死亡,一个被立案调查),可以说是一场悲剧。
至于点刹,考过科目一和四的司机都知道高速驾驶 / 车载重物情况下,不能急刹。
遇到紧急状况应当多次踩踏刹车板点刹,防止车身失控。
我觉得司机在这里还是做的很到位。
你能够想象司机对女生做的最大的恶就是没有好好回答她的问题,可能还存在过激语言刺激。
双方没有任何肢体接触。
司机双手要开车,我无法想象司机能如何威胁这个女生,让这个女生放弃一切合理的自救手段,选择跳车这一方式自救。
所以我作为一个理性自然人,很自然得出这个结论:
女乘客反应过激。
无论司机说了什么话,我觉得一个对于一个正常人,悄悄发微信给亲友告知车牌号,或者报警都是比直接跳车更好的选择。
这是我自认不带入任何一方情绪得出的结论。
当然觉得司机无罪了。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447590585/answer/1769030613
因为司机做了一个正常人该做的一切。而死者每一个举动都不像正常人。而司机对死者没有监护关系。
但凡死者打一次报警电话,舆论就会反转
那倒说说司机有什么责任呢?
改道?
改了道该扣钱扣钱,该炒鱿鱼炒鱿鱼都无所谓。但是你不能把人家关起来呀!因为**改道不是一个可以导致他人死亡的原因。**这个死者,死于脑补,而不是死于改道。
她为什么会这样呢?为什么一个高薪从业,大好年华的漂亮女孩会焦虑到这种程度呢?
因为她压根就没有 fake news 宣传的那么体面!
我现在三十一岁,在读,无业,专科生也还真不用嘲讽我这个大博,我真的是家里有钱供我读书!我 tm 无业游民我也开奥迪奔驰的你知道吧?我曾经在大连海关、苏州博世实习,杭州网易干过短期技术岗,但是我 tm 一听 23 岁的人事能拿两万我就离谱。我一打耳朵我还以为是北京上海呢,结果往下一看,好家伙,长沙!那薪资待遇还不如苏杭呢好吧?她怎么可能拿两万?人事岗新手拿八千已经算是不错了好么?你刚毕业又不是主管又不是技术岗又不是硕博你扯什么蛋呢?!钱这么好挣吗?我 tm 就不明白,你干码农要学数学,你干经济还要学数学,你干艺术要学美术,你干翻译要学嘤语,你干法律要考司考。我就搞不懂,人事需要学什么?真的是是个人就能干。。。
大家也知道,技术岗,在苏杭拿两万也只能说是运气好、学历到位、老板看得起,三重保证,她是个什么东西,这两万块钱是怎么来的?这就让人费解啊!
ho~~~~
扒拉起来果不其然,是个预备役黄播。
那就不离谱了,年纪不大、学历不高、领高薪,统统有了解释。
我觉得这件事儿吧,他的社会意义不在于国家出手整顿货拉拉,而在于整顿一下非法拉皮条 app 行业!
我还真不怎么鄙视女拳,但是我极其鄙视黄播女拳。真的是脸都不要了。
先站队:司机应承担部分民事责任,不应承担刑事责任;乘客负主要责任。
这几年网络自媒体,尤其是拳博,**贩卖焦虑和恐惧已经成为风气,**甚至不惜造谣(可以百度一下乳胶娃娃事件)制造恐惧。就在货拉拉事件发生前,吉林就曾发生过 “女生因感到困倦,怀疑司机下药而先下手为强划伤网约车司机” 的案子。
而事实上,我国是社会安全系数排得进前十的国家。
事件中乘客选择跳窗逃生这一行为,本身就是下下策。
我这里不是鼓励女生默默忍受,我们求助和自我防卫需要讲求策略,杀敌 1000 自损 800 的事儿不划算,杀敌 1000 自损 8000 的事儿更不划算。
比如简单、高效、便携、易制的辣椒水喷雾;比如手机录音、求救、报警;比如寻找车上也许可以自我防卫的锐器或钝器比如笔、改锥等等;再再再比如,真的到了无法反抗的那一刻,可以谎称生理期、HIV 等各类疾病;再再再再次,如果非要逃生,可以选择车停稳之后逃生(没有任何一个想要侵犯乘客的司机会在车辆在行驶当中采取行动);最次的逃生手段——开门跳车。
虽然我们现在说这些有点事后诸葛亮的意味,但从车窗逃生,不但效率极低(从解安全带到开窗、身体探出窗外,需要大量的时间,如果司机真的想要侵犯乘客,有足够的时间制止,当然司机制止乘客的方式也极其容易导致乘客受伤),而且导致自己受伤的概率是极高的。
从另一方面来说,乘客与司机怄气是因为几十元的搬运费用,但乘客跳窗时,自己一车行李不都还在车上吗?难道这一车行李还抵不上那几十元费用吗?
涉事司机在处理 “乘客身体探出窗外” 这个突发状况的措施做得已经相当好了
1、轻点刹车——急刹必然导致乘客身体失衡,则过失致人死亡石锤。
2、打开双闪——提醒附近及后方车辆注意避让。
3、没有伸手去拉乘客——这是最受争议的一点,但司机一旦接触了乘客,便坐实了 “侵犯意图”,而且身体接触必然会引起乘客强烈反抗,反抗也会导致乘客失衡。
所以,此案乘客选择的这种特殊的逃生方式,虽然跟司机的更改路线、不搭理有因果关系,但并没有存在发生事实侵害或有证据表明的侵害意图,此处以过失之人死亡,明显不妥。
一个有家室、还接了下一单的司机,会因为这点小事儿侵害陌生人吗?我感觉可能性并不强。
我认为,女乘客大概率是受到电视剧的影响,认为跳窗不会受严重的伤害,或是干脆就没想跳,只是想吓司机一下,结果身体失衡发生意外,主观上来说,乘客这一方面的责任明显是自发的、经过自身权衡的,所以应当为结局负主要责任。
感谢大家的赞,也感谢评论区提醒,特地更正 “辽宁” 为“吉林”
今天在开车的时候,我也在想这个问题,如果人在乘车时选择跳窗,那么 ta 将会以什么样的姿态落地呢?
在临时起意的情况下,也许 90% 都不会是腿部着地,而腿部着地是人类生理意识上判断出来的、最为安全的着地方式(哪怕如此,致伤、致残率依旧极高)。
只有在腿部先从窗口探出的情况下,才能保证大概率腿部着地**,而这个姿势对于普通人来说,需要长时间的准备动作和奇怪的姿态配合**,且在腿部探出车窗外时,头部无法看到着陆点的情况,依然存在很大的危险性。
今天看了事件的补充背景,尤其是乘客的工作背景,终于理解她为何作出此举了。
依靠围猎 LSP 来赚取高额费用的 APP 得来的 2W 月薪,真的拿的这么安心吗?**也难怪她会在短时间内判断司机将对她图谋不轨,**毕竟她所经常接触的男性,多是这种类型。
当然,且不论乘客的职业背景真伪,这类情况的发生**,终究是一个悲剧,**对于两个家庭而言,都是悲剧。
我们只希望,审判机关,能够还其中一方以公道。
那我就理性的回答你。
货拉拉给的只是建议路线,收取的也是固定费用,不存在绕路一说,货车司机有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货运路线的权利(比如拉玻璃会避开减速带和下坡多的路),所以你的其一不成立。
货拉拉司机的工作内容仅包括把货从 A 地拉到 B 地并保证货品完整没有遗失。解释为什么要选择某一条特定的路线本就不是司机分内的工作。作为货运服务业我们也没有任何理由强行要求他们要像海底捞那样温柔而无微不至的服务。更何况司机不解释是因为乘客瞎作在先,所以你的其二不成立。
乘客让他停车他不停车,这个是稍微值得商榷的一个项目。理论上乘客有权要求中途停止服务,但介于很明显乘客没有能力在短时间内把自己的货品从车上搬走,只是想要借机与司机争吵浪费更多的时间,即便要求司机停车是为了逃亡,没有搬走的货品也会影响司机继续工作(何况司机无法预见乘客是因为害怕才让司机停车)。所以司机的判断必然是抓紧把这个作 B 扔到终点好接下一单。不停车的做法稍有不妥,但是可以理解。更无法推定为导致乘客跳车的诱因(谁 TM 能想到这作 B 就跳车了?换你你能干出这蠢事?),所以你说的第三点司机有错,但是在犯这个错误时正常司机不会预见到乘客会自杀,所以无需承担责任。(觉得需要承担责任的人可以自行脑补一下你去门口小卖部买可乐与店主发生口角,然后你趁月黑风高拿根绳子在小卖部门口吊死了,你给我说这是店主的责任?)
“好,就说她过激”?这是你原话。我来告诉你我理解的这个倒霉鬼是什么人,刚好无生活中也遇到过。(剩下的内容就是我的脑补了)
这种女人就是我们生活中能看到的时时处处只顾自己开心,只以利己逻辑考虑问题,但脑子又不是很清楚的愚蠢的精致利己主义者。这样的人会因为自私和以自我为中心的行为得罪身边几乎每一个它能接触到的人却不自知,被得罪的人当然不会给他什么好脸色,于是它就又会脑补大家都想害它。长此以往再接触点女权洗脑,如此结果就仅仅是早晚的问题。
(我这么说也不是纯粹脑补,我是真有一个认识的女人有本事打出租一路上从车子不干净有味道质疑到司机绕路人品有问题进而问候司机全家最后气的司机把它扯出来扔路边的,事故现场怼交警和货拉拉吵架这些事情也没少干,基本上就是这位死者的胆大版本,如果换到和死者一样的场景我猜她的选择会是抢方向盘)。
最后补充一点,我一直以为自杀这种事应该不会有法律禁止(主要是因为没用),没想到还真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七条 乘坐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4. 机动车行驶中,不得干扰驾驶,不得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得跳车;
剩下的应该没什么讨论必要了。
哈哈哈哈哈你们发没发现,这个问题要求大家理性回答,大部分答主都是用法律法规和事实回答的,可以说答的漂亮,写的详实。并且都有理有据的阐述了为什么司机无责。结果这个提问者 @ 路人丁(好吧知乎艾特根本搜不到他)各种在评论区不服,质疑。我就很疑惑他到底提问是为了啥。要是想听司机有责的答案为啥要提这个问题。。。。
和央视某个采访一样,完全高高在上,毫不理解或在意普通大众的生活。
有一记者问一农民:“如果你有一百亩地,你可以捐给国家吗?”
农民回答:“可以!”
又问:“如果你有一百万,你愿意捐给国家吗?”
农民回答:“我愿意。”
三问:“如果你有一头牛,你愿意捐给国家吗?”
农民回答:“我不愿意。”
记者疑惑:“为什么你愿意捐一百亩土地给国家,捐一百万给国家?为什么你一头牛不愿意捐呢?”
农民窘困:“因为我真的有一头牛。!
当我们已经努力工作,不犯罪不违背道德的情况下生活,只因遇见个象牙塔的 “公主” 在我车上跳车死了,我就完蛋了?请问官媒你为什么支持有责呢?
难道是因为我的身份?因为我没有如同圣人一般?
此刻我十分同情这位司机,他像极了那个被污蔑摔手机的快递小哥,快递小哥崩溃的吼出:一个快递我只赚你 5 毛钱!那个画面在脑里久久不能散去。
贩夫走卒、引车卖浆,是古已有之的正当职业。我的当事人来到城市,被生活所迫,从事这样一份卑微贫贱的工作,生活窘困,收入微薄。但他始终善良纯朴,无论这个社会怎样伤害他,他都没有以伤害他人的方式生存。——崔英杰案
法不强人所难,也请给所有本分老实的底层劳动人民一个合理的交代。
第一,人民日报无权判定司机责任
第二,人民日报有的言论可以看看, 有些言论看看就好
第三,哪怕法院判了司机有责任,也没说法院一锤定音,一审终结
第四,哪怕最终判了司机有责任,那也是法院判了,大众自然有大众的想法。
怎么,人民日报还管得了大众怎么想的?
至于无责,因为一般人怎么会想到女孩子坐车跳车呢?如何预防这种事情的发生,要求的条件非人哉,至于说司机的态度,那也是死者引发的,不能因为死者为大而忽视。
否则比人扇你一巴掌,你回扇一巴掌,第二天他跳楼了,也算你的不是了。
因为这么多人都是正常人
都有脑子
问不出题主这种问题。
但凡上过初中的正常人都知道刹车减速是怎么回事,
都知道不系安全带是错的,
都知道车辆行驶期间不应该将身体任何一个部位伸出车窗外。
空口无凭,央视说的木有道理。
哪位要是真信,给大家演示演示。您开着同样的货车,副驾驶坐上人 (安全带松开,您要不会开车,您坐副驾驶也成),拉上相同的东西,找个偏僻的地方,保持相同的速度。不白干,您开着直播,比如点赞过万,副驾驶就往外跳,你就一脚急刹,看看您副驾驶能不能得救。
做得到,咱就相信央视说得对,司机该死。不然,咱只能觉得,民事责任该付,刑事责任扯蛋。
因为只要是三观正常的,懂得思考的人都看得出来。这个司机根本没错,纯粹是舆论影响司法的又一个例子罢了。
第一点:你们说司机不理受害者、没有安抚她的情绪、导致她跳车。跳车没有第一时间、劝阻。
司机只是开车的、他的职业是目视前方、盯着道路上来往车辆。不是一边开车一边盯着你的。还要充当心理医生安抚你情绪如果你说她为什么不盯着。
那交通法为什么规定不能一边开车一边玩手机?
第二点:司机走小路。没有按规定路线走。
司机解释的很清晰。大路堵车、走小路快、别人赶着下一单。
法律没有规定不走推荐路线犯法。路程钱数都是固定好的。更不存在司机绕路的说法。
如果不按规定走就要负法律责任、是否以后滴滴、的士只要走小路。就算违法?
第三点:为何受害者喊停车?司机没有停车?
你们也知道走的是小路、你们也知道司机和受害者之前有矛盾。你们也会说受害者担心司机有歹意所以跳车。
你们怎么不站在司机的角度想想。这快到目的地突然叫我停车。会不会女孩前面打电话联系人在路边打劫?
你们也会说滴滴司机奸杀案例多、导致女孩情绪不稳定。难道半夜仙人跳打结货车、的士司机的事情不多么?司机也担心自己的安危送到站。那里灯火通明的不行么?为什么半路下车?
第四点:
最扯淡的一点。说司机在看到女孩探出窗为何不制止?
但凡有点物理常识的人都知道。高速行驶的车子上探出身子等于自杀。风阻直接可以把你刮出去。而且就是一瞬间的事情。根本来不及解释。不信你就让你朋友开车你探出半个身子。尤其这种窗户特别矮的面包车。60 码就够了。
你如果不清楚就拿个硬纸板捏着。伸出窗外感受一下你捏不捏的住。尤其女孩轻,更容易甩出去。
这种情况尤其是在司机开夜车高度集中下,怎么可能在这么短时间制止女孩。他能第一反应轻踩刹车打双闪就已经很厉害了。
像我一脚刹车下去、女孩都不用打 120 呢。可能当场就没了。
看了很多女孩子在支持死者的,还说什么 “是色情主播又怎么样?跟这件事有什么关系吗?”
我忽然发现,好像大家对搞杀猪盘,对搞色情,在法律边缘试探的人都充满了同情。
说心里话,作为一个女人,一个有家庭有丈夫的女人,我对于那些类似于老鸨之类的形象实在 同情不起来。
为什么说老鸨,大家可以看看 app 轻甜,这位车小姐手下几十个,包括车小姐,都在轻甜做主播,而该 app,是以搞色情哄骗男人钱为业务的。
国安扒出来更多她的情况,大家可以关注一下。
如果讲共情,一定要讲共情的话,我对司机更能共情。
可能拳正在来打我的路上吧。
晚安。
说点事:
1. 公信力
往常在出了什么事以后,官方报道(蓝底通告)都是一锤定音的,无论事前有多么的争议,报道一出,统一了。然而这次,有点让我怀疑公信力的问题了,怎么就能做到,官方报道出来以后,还能这么扣屎盆子,我是没想到的。但是回头想,不可能是政府官方公信力没了,而是有人在背后搞事。
2. 女拳
我接触过的擦边女拳,很多人都喜欢说的是,以前男性对女性的压迫太久了,现在要还回来。我一开始也觉得还有点狗屁不通的道理,直到我回家
我之前着实很喜欢历史,所以我爸给我弄了一份这样的图贴在墙上,很多历史大事,一查就能查到。
然后我看到了:
然后结合百度三个词条
(提前说一句,别跟我杠说什么旧石器 1 万多年前结束,新石器一万多年前开始,就给我旧石器取下限,新石器取上限的算时间)
也就是说,基本对的上我的图里的信息,母系氏族从公元前约 10 万年统治社会到约公元前 1 万年,9 万年的统治。父系氏族从约 1 万年前,统治到女拳喧嚣尘上为止。一个 9 万年,一个 1 万年,男尊女卑的思想出来可能还没有几千年,毕竟母系氏族到父系氏族还需要过渡期。
所以,等一下,极端的来说,女性认为被统治压迫的几千年就一定要报复,要还回来,那男性被统治的 9 万年呢?不存在?
(个人想法,仅代表个人观点,杠的都拉黑删,反正不会有啥评论,话就撂这儿,有备无患)
(其他的想到再写)
(如果有大佬有人类学或者史前(前寒武纪~第三纪的)生命大爆发,生命大灭绝,生物,植物,等等类似的好书,求推荐,学术杂志都可以,想看,找不到门路买。)
为了这个问题在家和老婆吵起来了。
作为每天上下班通勤 80 公里的老司机,我个人认为司机无责。司法体系在和稀泥。
司机开车在路上,有安全行驶文明行驶的法定义务,没有陪乘客扯淡,缓解心理压力的法定义务。后者对前者存在严重干扰。
万一司机和女士解释为啥绕远,分神撞死人,交通肇事算谁的?乘客会担责?
网友脑补的任何情形,无论是支持司机还是遇难女士的,在男司机是否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的罪名上,都应遵循疑罪从无原则。
即便司机真的出言恐吓,我弄死你,导致遇难女士跳车,只要无证据,司机依然无责。
微博上有很多大 V 让人无语甚至恶心,也就是不敢在知乎信口雌黄,否则早就被群嘲了。
比如这位 @纽 太 普同学 认为司机故意不停车,放任女孩死亡。
他的根据是:“如果是我开车,都有时间打双闪了,难道没有机会及时停车吗?”
毫无疑问,这条微博的赞数是平时的几倍。
评论中认为这种推测不负责任的账号被他点名拉黑。
戾气十足,认定司机怀着恶意故意不停车、认为女孩完全没问题,把对持不同意见者认为是 “共情司机”、对司机彻底洗白、绝对是厌女的账号留下。
我为什么要贴这个人的言论呢?
因为他有着很多人的共同毛病: 以最深的怜悯共情死者,以最大的恶意揣测司机,并自认为这才是人性和道德。
他们完全没想过,这次事件可能真的只是一个意外。他可能将一个老实木讷、脾气不太好,但没什么坏心的中年男人描述成了恶魔。
他在乎吗?他不在乎,他只伸张着自以为是的正义。
我不是说他的推测完全没道理,也不是美化司机这个人,而是案情并未明朗,警方通报没这么说,法院更是没判,你这么推波助澜意欲何为?
讨论问题就不能一碗水端平吗?
一边认为女孩完全没错,跳车并不过激。一边认为司机态度不好有大错,以及 “如果是我,我能及时停车”,如果是你你还不会跳车呢(又或者你也要跳?)!
还有一个我关注多年的大 V,戾气十足狠的牙痒痒的说自己用过的货拉拉司机多么恶棍,多么粗俗,然后得出结论: 司机是个傻逼,傻逼应该坐牢。
转发的大 V 中也有人赞同的。
这我都不知道说什么了…… 以刻板印象中的群体代替具体的个体,还如此理直气壮,大概他们这些光鲜体面的精英还自以为很了解社会真相了呢。
因为我们真开过车。
认为无责,首先是司机的身份,货拉拉是货运为主,据说搬家这种单的比例不大,司机接触的都是对货运比较熟悉的货主,不大可能有乘运司机的意识。路径选择对他们来说基本来自自己的判断,因为他们大多判断比导航更准确合理。不会理解路径对顾客有意义。
应该意识到而没有意识到乘客可能有过激行为才构成犯罪。而根据通报,司机基本合理的行为不足以让女乘客采取那么过激的行为。一个要求货运司机能意识到,有点强人所难。
司机的供述时间在死者死前,加上通过公安机关的调查是可以逻辑自洽的,基本可以采信。很多法学者因此事实认为司机行为不够成犯罪。
种种原因加在一起,客观层面不希望看到男司机入罪。
还有情绪原因,前期网络对男司机过度诽谤,给死者招黑。是且从通报上看死者行为很以自己为中心。所以大多人都不能做到完全的冷静客观。怎么说呢,事件发生后,很多人对司机无端的猜疑和诋毁,进而伤害整个男性群体的感情。所以在警察公告之后,和事件背景清晰后,好多人找女孩的问题,实际上潜意识里就是想打 “女拳” 的脸。
央视的有倾向性的评论使情绪加剧了。
而很多没明晰事件,搞乱基本逻辑的女孩维护者,也给了我们这个机会。其实并不完全客观冷静。有发泄情绪的因素。
关于事实,其实搞明白敏感字眼,你再划条时间轴就明晰了。
不存在的事实偏航,实际没有这个概念,只是没按导航软件的建议走。这个路线不是货拉拉规定的,也不是司机与死者商定的。而死者和司机一开始就没按建议路线走。而且出发选取的方向就不同。走的路就是重新规划的路线。
根据警方的通报,偏航,质疑路线,态度粗暴,其实只发生在最后的 40 秒到一分多钟的时间里。之前没有因为收费问题争吵。所谓黑漆漆的小路,根据央视的报道是工业园区的车道,有隔一亮一路灯。有不少车辆通行,从司机后来开双闪的行为也侧面证明这一点。
而认为司机有罪的人发表的意见,基本上是猜测和混乱了时间轴。
还有很多人坚信自己的猜测是有道理的。
来自于与女孩的共情,会很怕。但人和人是不同的,在晚 9 点独自搬家,然后还敢刺激一个中年司机的情绪。(友情提示下,如果这个司机友情帮你搬东西,是能在晚十点进入你家的。)如果你可以做到,然后才可谈和女孩共情的 “怕不怕 “的问题。
可能不存在的事实 “跳车”。
跳车是大家对女孩掉出车外这个行为的定义。但女孩主动脱离汽车的动作实际是脑补出来的。
相比跳车一个概念 “坠亡 “更符合逻辑。
事情的发展经过现在只有司机知道,具体因为什么司机都不一定知道。
所以这里都是猜测。
有个猜测更能解释,女孩为什么不报警? 如果想离开车,却不开车门确探出车窗? 为什么在离主干道就 200 米的地方选择如此过激的举动?
当然这只是假设,女孩只是想逼停这辆车。
这个女孩选择质疑司机路线的原因,有可能是司机在车上抢的那个单,女孩有理由怀疑,司机有可能因要跑这个单,加上等候 40 分钟时限的原因,选择到达目的地后,把她和货扔在楼下就扬长而去,使她陷入困境。
她决定以偏航为理由,迫使司机停车谈条件或让司机先陷入尴尬。(偏航是出租车网约车跟乘客发生矛盾的很主要的一个原因,所以很好想到这个理由)司机停车后主动权就在她手上了。选择把身体探出,而不是开车门,是因为这样实际上对她更安全。而缺少客运思维的司机认为这是她在无理取闹,结果悲剧发生了。是不是一切都说得通。
但这只是猜测。还是让警察去认定事实,然后让律师和检察官去争辩,让法院去定夺吧。
但我认为,真正让大家感到不舒服的是那些真正的女拳。
让女人忧虑自己会被伤害,让男人感觉自己被冒犯。
广大男性认为不能接受的原因,是女拳只要出事的有男有女,不论对错,直接把重点放在下三路,进而推断所有事情都是男人的错,男人都是牲口。这就类似于,我如果公开宣扬女人都是某行业从业者,女人能接受么?
而且她们还在疯狂贩卖这种认知,引发情绪对立。
所以这件事,大家希望论个对错。而且现在的推论是即使男人没犯错,因为男人是牲口,所以肯定有那方面的想法,所以必须有责任。女孩家属把事发到网上,然后事情闹这么大不就是因为这个吗。男性在社会中如何自处?
还有就是,实际上以前的判例大多是司机有罪。死者为大!但大家现在希望掰扯下,什么情况下负什么责任,毕竟现在都有车了,都不希望下个倒霉的是自己,对不对。
比如有个朋友喝醉了,行驶中拉开车门吐!
我觉得吧,这个事情大了去了。
女孩的老师(从幼儿园到大学,有一个算一个,谁都别想跑),有没有做过安全教育,有没有教过女孩跳车可能会死人的。相关学校和老师多少得承担一点责任吧?光歇寒暑假,不好好搞教育,这能行吗?
后面的车辆有没有注意看女孩从车窗探出来了,不知道女孩这样有危险吗?怎么不飞快的跑过去把女孩给接住?必须得承担一点责任吧?万一接住了,构不构成猥亵?猥亵了也得承担责任吧。别管怎么着,反正后面车的司机都不能轻易放过就是了。
路是哪个单位修的啊?咋修的路啊,这么点高度就能摔死人?施工单位,有没有充分考虑人从车窗跳出来的情况,有没有做好相关防范措施?不追究一下责任,还有天理吗?
司机开的车,哪家厂子生产的啊,窗户怎么能允许人钻出去呢?窗户上做危险提示了吗?这个要承担责任,是妥妥的吧?
当时女孩手机上和谁联系呢?怎么就没通过女孩的对话,预见到女孩要跳车呢?如果预见到并劝说阻止一下,说不定女孩就不会死了呢。这个承担一部分责任,没啥话说了吧?
还有需要担责的吗?欢迎补充。
来到现实社会中,你千万记得一个原则:责任不是平白无故来的。
责任,权力,利益,这三者是密不可分的。
你有多大权力,能得到什么样的利益,那就承担多大的责任。
不是有句套话吗,记得吧:XXX 负有领导责任,这什么意思?一把手,大领导是要承担总的责任的。
没钱,没权力,随便去背大锅,那是憨憨一个。
一个货拉拉的司机,赚点鸡毛蒜皮的小钱钱,然后根本没权力去管谁的,他能管旁边那个小姑娘的行为吗?现在要承担人命的责任了。不说别的,是个人都感到有点委屈了,我不值得啊。
作为普通人,我们来看看那些风险是我们面临的:
1 作为乘客坐在货车副驾驶上,因为紧张或者氛围的原因跳车,司机没有拉你。
2 作为行人或其他驾驶员,因为货车司机没有足够的注意力导致没有看到路面上的危险或者没有注意到进入视觉盲区的行人和车辆造成交通事故。
对于 1,你可以放大这种风险到司机就是强奸犯,就是为了强奸你而拉你,或者就是抢劫犯,就是为了抢劫你而拉你,即使在这种情况下,只要你不是在央视新闻工作,你一定会发现对于每一个普通人来说后者的风险更大,更常见。
实际上我们基本上每天都能看到货车车祸的新闻,尤其是大车,司机工作压力大,车辆操控不好,视觉盲区多,非常的危险。
我们每年的车祸死亡率高的可怕,根据 who 的数据,每 10 万人死亡率达 18.2,也就比印度好点,在世界上倒数:
如果你看到 20 年前的图片,你会发现在那个时间中国的死亡率曾经高达 40 多,比印度还高。
这个数据的下降,得益于法律的进步,包括执法的严格,禁止酒驾,安全带和头盔的使用,更得益于驾驶员群体素质的提升,良好驾驶习惯的养成,防御性驾驶更被接受等等等等措施。
这其中必定不包括让司机把注意力从马路上转移到车厢内。如果这个案件最后司机真的有罪,那么我建议以后卡车副驾驶不允许坐人,坐人的话不准上路。因为如果司机需要实时观察车厢内的情况,本身不符合安全驾驶的要求,这是对公共安全的伤害。毕竟马路上撞了人还有保险兜底,副驾驶乘客在行驶中跳车你可要直接付刑事责任。
法律人,考验你们职业道德的时候到了。
除去前因,只谈案件发生的整个阶段。
列出事实前提,如有不符实之处,可根据指正修改:
1、死者发现多次偏航,结合司机之前语气情况,开始质疑;
2、司机基于怨愤心理,不予理会,是否发生口角未知,但应该没有肢体接触;
3、死者内心恐惧,遂以跳车相胁,并在未收到回复后选择跳车,其中经历多久的交涉或者是沉默,具体发生何等情况未知;
4、跳车过程中,司机采取点刹减速以及打双闪提示周围车辆,是否加以阻止未知。
列出法律前提:明知自己的行为(包括作为或不作为)会有导致他人死亡的可能性,但因疏忽大意未能预见,或是由于过于自信而轻信能够避免,致人死亡的,是过失致人死亡罪。
代入分析:舆论普遍关注司机的冷血无情导致死者陷入恐慌从而跳车,从而建立了司机的在先行为导致死者跳车的这一因果关系。但我认为,纵观运输历史,再辅以任何正常人抑或一般人的思维看待,跳车情形可谓万不存一,即使是真正的性骚扰甚至性侵案件,都未曾听说有跳车这种处理方式。从本案可获知的事实信息来看,二人不过是语言上略有摩擦,完全可以期待死者以要求停车、报警等方式先行解决问题,如采取进一步行动导致现实侵害的发生,此时再跳车即与司机行为存在因果关系。
基于法律不能强人所难的世界公认法理,法律,尤其是刑事法律,不能将公民的行为与正常人无法预料的情况建立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你可以认为司机的态度在事实上间接导致了死者的死亡,但以此论罪显然过于牵强。
司机在此案中的真正问题是:作为承运人,对于其搭载的乘员有安全保障的作为义务。在能够预见到可能发生安全事故时,司机应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否则就可能对其不作为所产生的危害后果承担责任。根据已知事实,司机采取了点刹车减速以及打双闪的措施,反映了其不愿事故发生的主观心态,但这是否是当时的最优解?换言之,司机是否因为轻信死者不会跳车而未采取足够的措施从而导致死亡发生,就是司机可能产生的过失。这有待于进一步的侦查,理应以侦查实验的方式确定。
我的结论是:司机有无刑事责任,最终取决于证据能否证明司机尽到了当时状况下一个有经验驾驶人所可能采取的防止损害发生的主要措施,是否有更优解可以选择而未予选择,如有,这种不选择的理由是什么,是否足以阻却犯罪。至于当事人的在先过错,则是在此基础上考虑到的量刑情节。
当然,我个人的观点还是不能入刑,民事责任是必须要承担一部分的,因为司机不是完全没有一点过错。但如果说遇到一个不正常的人会导致公民要承担刑事责任,那就不像是法治国家能够干出来的事。
最后,一切事实以法院最终查明的为准,至于法律的判断,还有待进一步的讨论。
来骂我吧,司机就是倒了血霉,遇到个这么极端的人,就该女生承担主要责任,别和我提什么人死了,以前有个案例正好是性别调换了,男的跳了,男人主责。打拳是真有用。还有人分析司机面相 tmd 吓人。wdddddnmd
今天我和妈妈去路边摊位买橘子,对于摊位的称我信不过,我把手机放在上面称,0.425kg(我得手机标准重量 188.5g) 官网数据,我没手机膜,没有手机壳,所以标准的 188.5g。但是卖家一直说没问题,争论了好一会,说是我不会算。
我很生气,卖家也是。我就差屙在他称上,骂他一顿了。这种情况下我妈妈在旁边我不好发作,商贩又是一个身强体壮的人。如果起了冲突双方都不好看。
我自己是觉得自己身体素质可以,也经常健身,长跑。
好了,这种情况下,我们双方都有发作的可能。但是在商贩的地盘,我肯定吃亏。二来是在山脚下,比较偏僻的地方。我是 20 多岁的小伙子,商贩是 30 多岁正值壮年的男人。说自己一点不怂是不可能的,况且真打起来是在人家地盘上啊。
这样的话我自己想不开,或是因为我的恐惧,我直接跑上山跳下去,这算个什么事。和货拉拉女生有过之而无不及。
不过索性最后不想与之争论了,大不了下次不来了,回家反手举报了。
我自己带入类似情况,双方冲突情况下,我还是对女孩无法共情,只能说自己为自己行为负责,如果我和商贩争执后跳崖,商贩被判,属实理亏 (我不懂法)。
评论说的对,我该直接撞死在秤砣上,极限一换一,称准不准先不说,老板跑不了。
这件事如果真发生了,就算老板有过错,称不准,可下面完全说不通啊。因为什么?因为我和老板吵架但是害怕干起来,直接选择一换一?
很简单的事嘛,法律是最后的底线,日常约束彼此的无形中的是道德底线。从这件事,女生的行为促成了司机的态度,司机的态度间接促成女生的死亡。但是就像我和老板吵架。我直接 wdnmd 称补准, 的,我选择撞死以死明志。老板也得一脸懵逼。这还是在老板和我未发生肢体冲突,只是语言冲突,没办法说他的语言能直接促成我的行为。日常生活中,呕气,什么的很正常。我打滴滴迟到了还怕滴滴甩我脸呢。多大点事,我不是马后炮,我就是正常人。很无厘头的事,老板也倒八辈子霉了。
什么死者为大,这好了,所有案子死者为大。昆山龙哥,龙哥家属也说死者为大?
自己为自己的错误判断担责。司机的错误?我要是司机我都扇他耳巴子,气的老子不干了。事事不懂,人还做不明白
好了,我挨怼了,我就挑明了说
我用一件事来定义我对于冲突状态下,我自己所做出的决定以及这个决定带来的后果,我自己进行自我评定。
我所说的共情是在双方都有冲突,且我所遇到的情况冲突更甚,这种情况下,对于我来说。我自己的错误判断影响更大,过失更为严重。再极端点,我和商贩没吵架,我一看称不对,他看了我一眼手上拿了一把砍菠萝的刀出来,我害怕了,我瞬间把我自己撞死在那。ok 商贩没了。
对于货拉拉事件的女主,她的行为促成一个成年人的情绪波动,无法归结责任在司机一方,司机的情绪波动处在道德的弹性空间。
一个正常成年人应该有自己的主观判定没错,你自己的主观判定也会受情绪影响,外界因素影响。但这终究是你自己的判定,如果硬要说,可以把那段路的管理者也告了,告他灯光昏暗,吓人,把司机师傅的母亲也告了,因为他的母亲生下的他不是那么和蔼可亲,毕恭毕敬。顺便把货车制造商也告了,车门设计不好。
ok,你说的都是对的,我是错的,我只是在阐述自己的主观看法,这个主观看法是基于我一个智商情商都在线的 21 岁成年人的基本认知。
无法共情,我理解不了什么事不动脑子的人,你可以在你的判定下采取行动,但是极端不可取的行为也是你自己造成的。
换个条件,女生害怕,给了司机师傅一拳,司机师傅打懵了,车翻了,两个人压死了。ok 到此结束。谁的锅?
再极端点,女生晚上点外卖,送达了但不敢开门,又因为对方长得比较丑,楼道昏暗,小姑娘让人赶紧滚,吓人,人家也回小姑娘一句怎么小姑娘这样?语气不太好。小姑娘直接在家害怕的从楼上跳了下去。结束,直接网络治罪。
两件事本质上是一样的,花钱买的服务有多少人家做多少。在道德弹性范围内的东西无法轻易界定,你骂我我骂你,人之常情,你不可能因为服务员态度不是你想象中那么 ok 去打人耳光,人家也不会因为你吃饭吃相不好而辱骂你。
促成结果的往往是多方面作用,但是不能因为一件事不顺你意就是错误不合理的而治罪。
说白了,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主观判定负责,而不是去指责外界非客观既定的东西对你的干扰。
即是对面是个凶神恶煞的人,你得恐惧或者他的语气不善,也不能成为你做出反应对自己或者他人进行伤害的理由。
评论给我注意点,把我气没了,我家告你。
对于被服务者和提供服务者,两者之间只存在服务,对于态度或者其他造成被服务者困惑恐惧的,被服务者可以第一时间打 110 解决你遇到的问题。因为服务态度不好,且这个度理论上不会造成正常人类死亡的前提下,你自己主观判定造成的后果,只能由自己承担 (我不懂法,脑子没病)
怼我的等着,我气死了你们都跑不掉
最后一次回答,司机有罪,请列举出在女生死亡前司机客观上直接促成人死亡的行为,拌嘴就不用举例了,在问题之外,你骂我一句我骂你一句,没毛病,在搬家服务外司机没有义务回答任何问题,没有法律上规定的路线,只有高德的路线,除去搬家服务,请列举出司机任何一条应尽的,且对女生未履行义务,最终因为司机个人举动造成他人死亡。
好吧,其实就是这事太无厘头了,双方在规则内都没错,就是太无厘头了,被舆论裹挟的太多了,没必要。
还是那样,如果女生害怕,给了司机一拳,司机挨打懵了,车侧翻了,女孩被压死了,妥妥强奸未遂导致侧翻。
就是黄泥掉裤子里了,说不清了,不是拉屎也拉了。就因为害怕,如果人类的情感造成的伤害,死者为大凌驾于一切,那也没必要坚持什么了。
人道主义赔偿最合适。中立来看,双输,最初起因不用多说了吧?个人主观性太强了,造成双输的局面,没有这个司机,也会有下一个司机,天命所归了。
分析面相的,意思司机面相不好,看起来凶神恶煞的,眼睛是心灵的窗户,女生害怕跳车与司机的面相跑不了关系。
这样吗?凶凶的
那这样呢?
哥,你要是外貌歧视,你就直白点说。
你看我像不像变态狂?像就对了,你要因为我像变态,和我一个公交车,你事先就给我下了一个变态的标签,我一说话你就害怕了,吓的跳车了,怎么?我得咯
女生行为类似于在酒店床单上拉屎,在出租车内如厕一个性质,规则内,没有约束这些事不行。但是,拉屎在酒店床单上,人家罚你打扫卫生,罚钱,出租车内如厕,人家就会喷你是 xxx。
我愿意遵守规则,也愿意承认在规则之外有一个无形的约束
卖水果的表不是斤表,我是机械系的,对于精度还是挺敏感的,0.425 明显不是斤表的范围,俗称一两一跳,就是 0.1 是一两,手机总重量,刚才查了一下 188.5g,已经改正错误,背后还被摔掉了一些残片,重量减轻一点。
以防止是的错误,在购买称重时,我就留意了他表头到底是多少,收了多少钱,一共十元,一大袋子,表头 1.6+,证明不是斤表。我手上还有一枚戒指,10g 的重量,想直接放上去的,我妈妈示意我别弄了,小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算了
我觉得应该以警方通报为准吧?以人民日报通报为准是几个意思?
因为过失致人死亡属实扯淡。
什么叫一个女性碰到这样的状况就会极度恐慌然后跳车。这种舆论才是对女性的最大歧视。我真的很佩服现在女拳的打法,没十年脑血栓都做不出来。不知道把男性打成加害者女性打成受害者对女性有什么好处。
看什么都要分性别才是最搞笑的。明明是 “有人支持司机无责,有人觉得司机有责”,偏要说成什么 “大部分支持 xxx 的是 xxx 性别,因为 xxxxxx。”
现在好了,支持司机有责的要说句我是女的以显不是帮和自己同性别的人,题主反之。不知道的还以为现在同一个性别的人都是天然联盟,一人得道鸡犬升天那种。
就像以前说什么男性对女性总是有恶意,后来发现兜不住加一句 “最可悲的是女性对女性也有恶意”。博大精深的现代汉语真是好用啊。
现在花样这么多,还有一部分人生理性别和心理性别都不一致。虽然男性的身体素质远超于女性,但正如高中课本对消费的说法一样,一个人要消费需要钱和欲望,那一个人犯罪同样需要能力和犯罪欲望。
大家都是同一个社会长大的正常人,那个正常男生会因为自己有力量整天想着我要怎么犯罪。按照这个理论,一个成年女性对小孩子怎么也是有身体优势吧,有谁和小孩子独处的时候想着怎么祸害人家?小孩子是不是应该恐大人?
当然很多人说恐男什么并不是这样的意思,只是表达对男性伤害女性的恶性案件的一种恐惧而已。但是有些人是真的只是二极管罢了。别人只是说说,自己真的焦虑害怕起来了。
问就是我是女的,再问就是我心理上是男的我不配。
因为我尝试设身处地的代入了一下。在这起事件中,如果我是车某,我肯定会比她做的更好,悲剧绝无可能发生;但如果我是司机,我却不能比那位倒霉司机做的更好,车某还是要死。
我实在难以跟车某共情。
我绝对不会大半夜一个人搬家。
我也没脸让人家司机干等三十六分钟。
我更不会在手机在手、行动自由的情况下仅仅因为一点怀疑就做出跳车这种自杀行为。
但我很轻松的就能跟这个司机共情。
出发前:
这女的既不找人帮忙,也不提前准备,还不舍得出搬运费,非要让我硬等半个多小时。烦。
终于搬完了,她竟然表示到站时她还要自己再卸个半小时货,问她要超时费吧她直接脸一甩不理我了。更烦。
然后她还非要跟车,哎,跟就跟吧,毕竟大半夜也不好再打车。我怂拉着脸让她上了车。看她表情她也有点不愉快了。草,难道我该笑吗?
对不起,我做不到,我就是个拉货的,没学过表情管理。不高兴就是不高兴,天王老子来了我也不高兴。
跳车前:
因为我抄近路,这女的又是一顿 BB,还要求停车,有病吧,烦死了。
我已经懒得理她了,因为马上就要到目的地了,结果这姑奶奶竟然直接把身子探出车去了。
我的天, 她要干什么?我该怎么做?
我去拉她?那大概她会以为我要图谋不轨。指不定就得算个强奸未遂。
我踩个急刹车?那她多半得直接被甩出去。说不准就得判个过失杀人。
我还是先轻刹吧,再开个双闪灯,然后…
她咋就自己跳出去了???
发生了什么???
?
终于明白为什么提问者能提出这个问题了,不过题主是怎么好意思让别人别搞性别对立的。
民众的朴素情感很简单,也容易理解。
一个人只要不完美,他就活该。
而一个人只要不容易,他就无错。
一道无解的难题,若最终这样判了,那下一次不会再有为你我发声的人了。
A:司机全程未碰女子,女子跳车身亡 = 过失杀人,三年起步
B:司机观察到女子跳车征兆,急刹后女子跳出身亡 = 急刹对女子跳车造成影响,惯性可能对死亡结果造成影响 = 过失杀人顶格,七年没得跑
C:司机观察到女子跳车征兆,急刹后拉扯女子,未拉住女子跳车身亡 = 检测出各种 DNA 痕迹,强奸未遂致人死亡,十年没得跑
D:司机观察到女子跳车征兆,急刹后拉扯女子,女子下车后报警 = 强奸未遂,考虑到近期舆论压力,三年没得跑
E: 司机紧急封窗锁门开到目的地,目送慢慢卸货搬运后开走 = 一单亏本加平台投诉加报警,考虑到对方职业背景及某叔叔直播平台舆情能力 = 货拉拉平台禁业丢饭碗 = 社死
如果最终按过失致人死亡判了,以后就多了用跳车威胁司机的一种新方法,因为只要跳车,司机必输。那这种情况下未来就没有任何办法可以阻止资本舆论式判罚了。
你再不给我刷礼物,我要跳车了噢
因为我生活中一定会和别人接触。
因为我不能保证我工作的时候一定完全按照规定走。
因为我不能保证我的反应力足以处理任何突发事件。
而这三条恰好就是司机被诬陷为过失杀人的原因。
一,他无奈的因为工作而和死者接触了。
二,所有货拉拉司机都会提前接单,所有老司机都会自己找一条更快捷顺畅的路(我自己是查勘员,我不听导航话的次数可太多了),所有人都会因为怄气而不肯和怄气对象交流。
三,我不知道如果有人坐我的车跳车,我能否保证我的反应力足以让我的选择是可以保护她的安全。而司机显然没能做到。
谁不支持司机无责,谁就是下一个潜在的过失杀人犯。因为你根本无法预判你的某个行为是不是会导致别人死亡。只要违规,你甚至不用去判定你的违规是不是导致别人死亡的直接原因,反正你就是过失杀人。
换位思考一下就行了。
你为了挣钱养家,开货拉拉拉货养家,晚上开货拉拉的时候接了一个订单,单子不大不小 60 块,你开心的接了心想 40 分钟搞定,然后快乐的去接了。
结果到了发现这个单子是个女孩子点的,然后你到达起点了女孩子不在,你打电话她说她有事你等等。
你心想 60 块也是个好单子,等呗,一等脸都绿了,这个妹子从上往下 15 次搬家,结果还不让你帮,因为她不想付你帮的钱,你想取消这个单子,结果一看要等了 40 分钟才能取消。
你开始脸臭了,心想这个妹子真有病,以为是个好单子遇到这个奇葩,耽误了 40 分钟,结果就赚个 60 块,待会要抄个近道开快点了。
好不容易好了,你开始开了,你开始抄近道了,女孩子提出来为撒你不按导航走,你脸更臭了,心想还不是因为你不然我这样?
突然这个妹子开车窗,准备跳车了,你彻底慌了,慌的过程中保持了冷静,点刹没有碰这个女孩子,结果女孩子还是甩出去了。
你心想这下坏了,完了搞大了,你报警了,准备抢救,结果没想到被警察喊过去调查拘留了。
你估计这个时候肠子都悔青了,心想我咋遇到这么个傻 B,现在好了,拘留了,希望调查结果好点就好了,出去还能开货拉拉,你还要养家
结果警察无罪释放你了,你打开手机一看,你变成了一个见色起意的杀人凶手,你估计一脸懵了,肠子青的快断了,心想倒多大霉啊遇到这。
过了一段时间,警察又要找你了,跟你说兄弟你过失杀人了啊,你要被逮捕入狱了,你估计心里都一千万个了卧槽了。
然后你开始后悔了,开始恨自己了,为撒那天接那个单子,为撒女孩子问你话你不说话。
再然后你开始更恨了,为撒那个妹子这么傻 B?明明是她自己搬家这么多次才导致这样,为撒她自己胆子这么小跳窗,为撒货拉拉没有办法取消订单。
最后你没有办法,剃个光头入狱了,你开始害怕了,怕撒呢?怕自己老婆咋办啊?怕自己的父母咋办啊?还有自己孩子咋办啊?
最后你抱头痛哭,自己是有错,但是也不是伤天害理,咋自己就过失杀人了呢?
不是,这司机究竟犯了什么错?我觉得唯一的错不过是没有好好讲为什么走小路。这你就跳车是怪谁呢?
刑事责任不用说,司机压根沾不着刑法哪条罪名,我还想说女生这么跳车影响司机驾驶,涉嫌危害公共安全呢(bushi
民事责任我也认为是无的,建议以后坚决拒绝载人。货拉拉的车本来就是为了拉货不是拉人的,付的钱里面也没有包含拉人的费用,司机顺路拉女生的行为应属于好意同乘,双方未就此建立民事法律行为,更谈不上什么安全保障义务,对其安全仅付最低限度的注意义务,减速停车仁至义尽。
评论补充:
我是女的
但我不能理解跳车的女孩,她前后的心态割裂的太厉害,让人太诧异她前后行为的反差
前期她心态看上去过于的自信,仿佛一点都不怕,表现的就很奇怪,仿佛一点都不知道夜间一个女孩和一个不认识的人在封闭空间单独相处有什么危险
一般女孩会避免夜间办事,如果必须的话有亲友陪着最好,如果没有,一个人打车都会给朋友亲属发个车号吧?
在我看来是她自己创造了一个风险极高的环境:
1、夜间搬家,有些路就是黑暗,有可能货拉拉导航的路也是漆黑的,本身让人没有安全感
2、独自且跟车,一般货拉拉师傅不会主动让你跟车,货拉拉,即人家是来拉货的,提供的是拉货不是拉人,但女孩为了省钱决定自己坐进副驾驶,在深夜和男性在封闭空间内独处
3、让对方对自己产生不良情绪,为了自己方便希望司机让渡自己的利益,让师傅免费给自己长时间看行李,人家提出来了相对双赢的方案,你出点钱他出点力,你省心也省时,他赚钱也开心,但被女孩无视。在沟通时司机表示 40 分钟是装卸总时长不是装时长,女孩笃定了司机到了**要么着急帮他把行李卸下来(司机出力得不到补偿);要么等她蚂蚁搬家(司机耗时得不到补偿)**不管哪种方案都是司机利益受损,对方情绪上讨厌自己是必然的。
后期突然崩溃,然后直接完全丧失理智,盲目跳车,和她前面的表现判若两人,也让人难以理解。如果她一上来就有像跳车前后那样强烈的防备心理,我相信司机不会对她明显焦虑的发问置若罔闻,因为他大概率知道这个姑娘可能已经是惊弓之鸟,不回答或回答得敷衍可能会做出过激的举动。但她前期过于自信的表现让司机没有这个意识,司机心中还是默认她拥有正常人的理性思维。
因为从正常心智的人思考的角度出发,当时的状况可能是
1、司机着急换路抄近道,那我拿出手机看一下路线,不放心的话和亲友共享位置,并打开语音震慑司机
**2、司机意图不轨,但概率不大,**因为对方没有限制我行动,对方意图不轨?那就不会让你还有行动能力,你坐在副驾驶好好地,只是人家没有回答你,他在主驾驶位,双手和右脚被驾驶行为束缚,没办法抵抗,这个时候,你发微信给亲友,短信报警,甚至电话报警,只要你发了定位给朋友,或者完整的传递了位置信息,自己就是安全的呀。退一万步说,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万一我自己陷入困境无法求救,那也是先想着怎么保全自己性命呀,就是他意图不轨,猥亵甚至其他,只要你不激怒对方大概率不会杀人吧,你命重要还是其他重要啊?
在我看来司机有没有问题,有,但我认为司机唯一的过失就是在情绪不好的时候没有主动告知更换路线,在对方质疑的时候没有解释,仅此而已。点刹是正常的,跳车是一个向外探身的动作,急刹可能当时女孩就会以更快的速度被甩向前严重时甚至可能会被车窗划成两截
而女孩,是偏执地自己把自己置身险境,又在对方不反馈时突然意识到了这一点,然后情绪崩溃,丧失理智,错误判断,跳了下去。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成年人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感谢答主
的回答,让我可以从另外的角度来看待这个案件。
很多人觉得司机周某不过是和乘客吵了个架,跳车完全是乘客的个人行为不可预测,因此司机应该无责。但是真的是这样吗?
目前公安机关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将周某刑事拘留,我认为这是一个合理的结果。先看什么是过失致人死亡罪:
再来看警方发布的通报:
结合媒体发布的信息可以看出,在当时的情况下(黑夜,车偏航至偏僻处,司机态度恶劣,并且两人之前有过纠纷),乘客感到情绪紧张并要求停车,此时司机是应该能够预见如果不停车,乘客有跳车的可能,但是由于疏忽未能预见,因此是符合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的要素。也许有人要说跳车完全是小概率事件,司机不可能预见。实际上这种案例并不少见,下面是几个比较相似的案例(来自裁判文书网,全文搜索过失致人死亡 跳车):
再来看这一部分:
可以看出,当乘客已经将身体探出窗外的时候,周某应该已经意识到了乘客有跳车的可能,但是轻信不会出现严重后果,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同样符合过失致人死亡的条件。
很多回答认为周某 “轻点刹车减速并打开双闪” 的行为合理,但是这要放到整个句子来看,“仅轻点刹车减速打开双闪”只是真正的重点 “未采取语言和行动制止,也没有紧急刹车” 的补充说明而已,也就是说,在法律上,周某当时的行为并不被认定是有效措施。类似的案例也有很多:
再补充一个今天刚看到的案例:
由此可见,在特定的条件下,“用恶劣语气表达不满” 也有可能成为入刑的考量。
在当时的情况下,女孩警惕性很高,果断采取避险措施的行为值得鼓励,但是所用的方式确实值得商榷。不论如何,造成这样的后果,都是令人惋惜的。
司机这一套三连(恶劣语气表达不满 + 该停车不停 + 未采取语言和行动制止),但凡避免其中一个过错,悲剧可能都不会发生。
周某大概率要面临牢狱之灾和民事赔偿,希望这也能起到一个警示作用吧。
60km/h 的速度,是 17m/s,跳窗 “逃生”,落到地上的能量,算上车窗离地面的距离,大概相当于从 15 米的地方掉下来。也就是说,相当于头朝下跳 7 楼。
一个同事,因为业务上的事情和你闹了点矛盾吵架,然后在你面前直接打开窗户从办公室跳了下去,你觉得你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有一个人一直在杠,图在这里,这就是他口中的十几分钟
开篇表明观点
刑法上的责任在其他回答中也有明确解释,此案中司机对该女子的死亡并不负责任,不满足过失杀人的基本判责。此回答主要回答反对司机无责的几个问题。
目前知乎上认为司机应该负责的主流观点是司机对于车某某的偏航质问没有理会或认为司机有对车某某进行言语上的威胁导致车某某心理压力过大跳车。
第一种情况: 偏航质问,从警方通报中我们可以了解到车某某第一次质问与司机拨打急救电话与报警电话之间相隔其实只有 40 多秒。掐头去尾,听到偏航提示和跳车拨打电话时间去掉,实际上质问时间不到 30 秒,注意,这其中车某的质问我们是没有算时间的,也就是说,司机最多只是 20 多秒没有理会车某。结合路况,当时车辆处于弯道且司机与乘客之间因前面冲突其实是存在隔阂的。故我认为司机在双重原因之下没有开口理会是没有问题的。
第二种情况: 司机可能对车某进行言语上的辱骂或威胁。代入当时司机的情景,我认为这一点有一定可能,但不是很大,站在上帝视角分析,还有大概几分钟此单就会结束,不到一分钟就会进入相对繁华的地方,并且已经接下了下一单,我默不作声的可能会大一点。当然,不排除车某先进行辱骂,司机进行反骂,此时就会出现司机言语的辱骂或者威胁。但十几秒的时间他能骂什么?可以用十几秒将一位女性骂到无比害怕的境地,我想不出来。
还有一种主流说法,认为司机拒绝停车的做法涉及了限制人身自由。限制人身自由是指采用拘留、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手段,剥夺或者限制他人按照自己意志支配自己身体活动的自由的行为,它是具有强制性的。强制性主要表现在:1,不顾及他人意志,强行使他人处于被管束之中;2,使用强制性手段,如实施捆绑、关押、禁闭等。此案中车某显然有着支配自己身体活动的自由。不过,司机拒绝停车这一行为是否违背乘客意愿有待商榷,交通法中规定司机有权决定是否在行驶过程中停车,在正常判例中,司机大于乘客。但由于此案特殊性,此点司法是否妥协并不明朗。
最后,司机无责,但可能会处于人道主义进行赔偿并承担一定民事责任。
我是来给司机出主意的。
看了警方通报,再看了改掉了 “应当紧急刹车” 的央视的帖子,分析的头疼,让我实在难以想象 “过失” 在何处
再看了看支持司机有罪的结论,大多是共情,好吧,明白了
偏航是犯罪行为吗?当然不是,高德提供的线路本就无法律效力,而且偏航还是在市区里。
态度不好,不管是语气还是不说话,是犯罪行为吗?
央视找不到他应该有罪的理由了,央视,也不知道他该怎么做,删掉了 “应该紧急停车” 的话语,他也不知道怎么做。从女孩跳车一瞬间,司机已经注定面对牢狱之灾。
我给司机提供一个建议,真心的建议。各位司机如果以后遇到类似事件,一旦被司法机关逮捕或者刑拘,就在看守所自裁吧,或者,一定要在判决出来以前自裁。
不用着急说没人性,咱们先看看,司机不自裁,关三年(运气不好七年),出来了有什么后果呢?留了案底,正经工作你就别想了找不到的,后半生鸡飞蛋打。甚至孩子考公也要受到影响,政审是无论如何也过不了了,家庭上升渠道几乎堵死
甚至,还会连累到他人,因为只是关了几年,没有大的后果,网上那些人还会找下一个受害者,sf 机关为了平息,依旧会选择牺牲掉下一个不会上网争辩的底层人
自裁呢?是,命没了很可惜,但是写遗书自裁不仅能震慑网上暴民,也能震慑执法者,这种鱼死网破的方式,足以让他们更慎重对待类似的案件。下一次网上的某些群体向公权力机关施压,执法者恐怕就得掂量掂量了。
甚至,只要司机在刑事判决出来以前自裁的话,是不能被视为罪犯的,法律上是无罪的,法院也只能终止审理,不会留下任何案底。子女考公,考编,当兵不会受到任何影响。
不仅能救孩子的未来,还能救下未来,潜在的 “司机” 们。我知道这个答案很冷血,但是这样他的勇敢,可以救下下一个不幸的司机,救下自己孩子的后半生,也避免家庭背上骂名,换我,我干。
而且,敢冲着时速六十公里的货车直接跳了的人,说实话,能有几个?本次案件司机自裁了,那么这起案件一定能够起到足够正面的作用,对司法中立的进步,又会是一次里程碑。
往前一步,司机就是英雄,往后一退,苟且偷生,就是懦夫,就是罪犯。
图什么呢?图继续在这个糟糕的世界靠血汗赚钱过活?
首先,什么叫以某 “二流报纸” 通报为准,我当然说了不算,但办公室里拍脑袋写出来的就是实际情况吗?
本来再不想答这个话题了,但这件事弄得人人自危,某些恰烂钱的差不多得了。
什么叫站在司机角度不共情受害者。大多数人包括我多少都尝试着共情过受害者,但是站在女方角度复盘整个事件怎么也不至于 “坠车”。那只好共情司机了,更糟糕的是发现我要是在司机位置上,我不大可能办的比他更好,我要是一紧张刹车,可能结果更惨。
法律不强人所难,不然今天是这个司机,明天就是你我。民事责任可以讨论,但一言不合给人定罪就过分了。
最后,有关问题下面某些法律人答主果然像某讲师说的一样,法律学着学着就没有人性了,带着一股子强烈的傲慢,瞧不起常识,瞧不起老百姓。
因为从法理上说女乘客的行为没有可预判性,司机也尽到了他该尽的义务,本身司机就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凭什么死个人就必须拉个垫背的
从情理上说,人是会共情的,换位思考一下
你是火锅店服务员,客户除了火锅底料什么都自带,还说锅底太咸,要你重做,你不答应吵起来了,对方咔,把脑袋伸进沸腾的麻辣汤锅里了,严重烧伤,要火锅店赔偿,要你坐牢
你疲惫一天,在地铁上,老太太要你让座,你不让,吵起来了,咔,老太太直接跳下地铁卧轨了,人没了,家属要地铁公司赔偿,要你坐牢
你有责任么?从圣母的道德上来说,你有责任,你本可以满足对方不合理的要求,避免纷争,从而避免后面的惨剧
你有责任么?从公共意识上来说,你没责任,你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你正当的权力,对方的过激行为没有任何可预见性,你无法也无力制止惨剧的发生
我无比热爱中国传统文化,但这里头确实有个糟粕,就是 ↓
喜欢和稀泥,死者为大,受害者为大,损失大者为大,不论如何先把事情平息了… 道理都往后摆。
你看交警执法是不是有这情况?你看警察处理民众纠纷是不是有这情况?你看老师调解学生和家长矛盾是不是有这情况?…
实话讲,这就是一个熟人社会的族长的思维。
这些交警、民警、老师… 他们都没坏心也都不是坏人,但是不知不觉,在一个大规模的现代的法制社会,这种思维模式和处理习惯,就可能累积出一个坏的局面。
一般而言,强者让着弱者,人情高于事理(只要别太过),在熟人的社会里,我们都认。
但是现代社会,人口流动极大,人口规模极大,谁都不认识谁,你还这么处理,那就不好办了,长此以往人人自危,谁还敢做好事?谁还敢热心肠的多管点闲事?
只要摊上事儿,只要对方在某种视角下比你弱势,那你就完蛋了,不管有没有道理都是你吃亏,你担责,你赔偿…
从根本上来讲,有人对这件事情的女当事人和某些媒体的舆论以及判罚反感,就是因为在一个法治社会中长大的我们,真的是看不惯这样的处事思维。
我们真的希望,只要我们有理,不管对方多惨,都不要我们来担责任,我们可以放开手脚做个好公民。
我们可以多交点税,多交一点点,让保险和社保来承担那些弱势群体的损失,也不要让涉事的有理的热情的人寒了心。
人大代表们,下次放过国花和孔子与教师节,好好讨论讨论这类事吧,把碰瓷的、人贩子、为消防车救护车让道闯红灯受罚、还有类似货拉拉女主角这样的事与人,都法制化的解决一下吧。
这是囚徒困境。
女性身份赋予一部分人性骚扰这张牌,男性身份赋予一部分人性暴力这张牌。
当两方中不做人的那一部分打出这两张牌的时候,两方剩下的好人都会受害。
甚至会倒逼原来的好人逐渐不得不选择不做人。
如果不愿意见到社会道德滑坡,就只能下大力气让平台加强监管和监控,保证事情发生之后能还原出一个真相来,惩罚不做人的,不冤枉好人。
为什么是要平台来做这个事呢,因为这次事件中平台显然是有责任的。
一方面车内没有监控或录音,导致真相扑朔迷离,另一方面女乘客一开始搬东西所用的时间是平台允许的,这是业务流程设计上的问题,最终却让两个都不算有罪的人买单了。
这次事件发生后,如果类似货拉拉还有滴滴这种平台能加强监管,如提高司机门槛,对乘客也进行投诉等行为的记录(如咸鱼中会提示买卖双方对方的不良记录一样),对服务过程录音或者录像,那这次这件事也就算有些正面意义。
司机和女孩都有做得不对的,但现在一个人没了,一个刑拘了,这是绝对的双输,如果监管缺位的货拉拉平台一点事都没有,那这两个人确实冤枉极了。
建议 lol 出个女英雄:女拳
被动:理智程度。上限 100,下限 0。脱离战斗 10 秒后每 5 秒回复 1。被小兵攻击一次 - 1,被英雄攻击一次 - 5。理智程度越低,护甲越低,伤害越高。例:90 点理智程度,-10% 防御,+10% 伤害。
技能 1: 克夫。使用技能后周围 1000 码男性英雄被恐惧,恐惧时间取决于理智程度。例:90 点理智程度,恐惧时间为(100-90)/10=1 秒。
技能 2: 脑补。作用于自身 500 码范围内的男性英雄,每秒造成伤害,数值取决于理智程度和基数的计算。例:(1200*(100-90)/100)=120。
技能 3: 无理。使用技能后驱散自身 debuff 效果,降低当前 50% 理智程度,增加 20% 移速持续 10 秒,且无法选中。
大招:舍我其谁。理智程度立刻降至 0,物理 / 魔法伤害增加 1000。同时,对周围 1000 码敌人造成每秒伤害,伤害是理智程度的平方。例:理智程度 0,伤害 = 90*90
流氓罪终于重见天日!
广大男性朋友,知道了吧,只要喊你一句猥亵,就准备好社死吧。从前是,如今还是。什么女权,全是放屁!
http://news.sina.com.cn/c/2007-02-10/004011207672s.shtml?from=wapnews.sin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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