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订婚强奸案为什么很多人认为没有强奸?
知乎用户 牛小白 发表 一句话,因为女方是处女。官方认定的处女。男方母亲爆出来的处女。 只要女方是处女,极限值就是强奸未遂。 杀人犯做了一切努力,对方就是没死。 极限值就是杀人未遂,你可以判他故意伤人,你不能判他故意杀人。 …
在现场留下血迹的第三人已经以猥亵罪被判刑,算算时间已经出狱了。
在这种情况下,翻案影响的不仅仅是当初办案的人员,还有办理这个第三人案子的人员。
指望他们自查自纠是不可能的了。
这样的案子,确实很冤枉。没有人证,没有物证,DNA 也对不上,公安机关仅仅以 “口供” 为王,为了所谓的 “破案率” 刑讯逼供两个中学生,制造了骇人听闻的冤假错案,给嫌疑人家庭带来了灭顶之灾,给社会公平正义造成了一定混乱。强烈呼吁司法机关本着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的思想,认真谨慎办案,坚决杜绝冤假错案。因为你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一生!从而真正让每一个公民在每一起司法案件面前感受到公平正义,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法治强国!
美国的 “辛普森杀妻案”,美国的公检法一致认为辛普森就是凶手,人民群众一致认为辛普森就是凶手,舆论一致认为辛普森就是凶手,而且我也认为辛普森就是凶手。
但是由于负责侦破案件的洛杉矶警察局(LAPD),在证据的收集、归纳、整理的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的 “瑕疵”,甚至证据被不相干的物品污染,使得证据无效,不得提交法庭作为审理依据使用,致使辛普森杀妻的定罪证据不足,就快进到 “疑罪从无”,当庭释放,辛普森脱罪。
美国的民众虽然在情感上对这样的判决很反感甚至愤怒,但是他们同时也认为,从提起诉讼到审判,检察官、法官只是严格的遵守了法律和法律程序,符合一个法制国家对司法系统的要求。这样才是一个法制国家合格的司法系统。
民众在愤怒之余,理智战胜情感,尊重遵守严格依据法律的判决,纵使放走了坏人,但是也要遵守法律,否则就会损害法律法制。
法制如果在实践的过程中,形成和塑造橡皮尺子、舆论绑架和 “大案看政治,中案看影响,小案看关系” 的法制环境,那最终一定会反噬和威胁到每个人的自身利益。
能这样去思考和感受,才更像是一个法制国家合格的法制人民,法制基础。
而我们这个高中生案子呢?
里边的每一条在真正的法制国家,都可以使这个案子无法进入起诉,更不要说能审判下来。而是应该要拘押期一到,就要进行释放,来保障法律自身的公平公正信用和基本的尚未通过法律剥夺的人权。
也就是说,上面的 10 条,在严格遵守法律和程序正义的真正法制国家,已经足够让这两个高中生无法起诉 10 次,无罪释放 10 次。
在 “辛普森案” 中,美国人的反思是整个案件当中,真正有罪的和坏人是洛杉矶警察局,因为他们在工作中的失职渎职,放过了坏人,伤害了人民对正义朴素的信任和追求,辜负了美国政府,美国法制和美国人民的信任。
我们这个 “高中生案” 和其他最终证实是冤案的案子中,很多无处不在和最大的悲剧在于:
公检法对于尽快结案目的和利益的趋同,使 “求刑求罪” 的力量放得无穷大。
检察官检察院使命角色的转移和律师权利权力和功能的快速弱化,使司法时对抗纠错的力量变得无穷小。
而且媒体、舆论又早早的设立了筛选机制,早就已经被要求作为读稿者。
——这样去逐渐形成一个自我成就、自我维护的闭环。
这里要提醒习惯用 “资本主义”“社会主义”,“资本主义法律”“社会主义法律” 来糨糊的朋友: 如果大家都是个体人,本质上就没有那么不同。
如果社会上允许或者盛行一部分人或者一些群体驾驭于规则、公约、法律之上,那么就会解构这个社会的法制和管理、治理信用,进而最终去崩坏掉这个社会。
在湖南冷水江,有两个当年仅 17 岁的高中生,被指奸杀了他们的老师,
结果呢?无期徒刑,
到现在,他们在里头已经待了超过十四年了,
十四年过去了,朋友一个孩子从出生到读初中,他们二人就在那墙内这般耗着,
最为关键的是,两个孩子自打进去那日起,便始终在喊自己是冤枉的,
监狱之中存在减刑的机会,其前提是书写悔过书并承认自身之罪,
他们不写,死活不写,
有这么一句话:要么干干净净地离去,要么便始终待在牢中直至坐穿,
若不是内心存有极大委屈,怎会有这般骨气?这着实很刚烈?
这事儿,它就这么吊着,
2009 年 8 月 25 日,冷水江一位刘姓女教师晚间外出散步后,便再未归家,
次日有人发现他于家属楼的楼顶天台上,不见了踪影,
法医鉴定称,有人用钝器击打头部,并且捂住嘴,致使最终窒息死亡,
典型的奸杀案,
小地方出现了这类恶性案件,压力必然不小,得赶忙将案子侦破,
两天后警察前来敲门,将两个 17 岁的高中生带走,此二人为谢伟与刘浒,
理由是,他们是遇害老师以前的学生,
就这么个理由,俩孩子就被带走了,
他们的父母当时当即就懵了,还以为是去协助调查,以为孩子问完话就能回来.
可等来的,是孩子认罪的消息,
警方发布通报称,经过三天两夜的突审,两个孩子均已招供,
起诉书写得那叫一个有鼻子有眼,
说那两个孩子当天晚上一同看手机里的 “淫秽视频”,看着看着便起了坏心思,刘浒提出,“找个女子来发泄一下。
谢伟接着说道:“刘老师晚上常常去天台散步,要不就针对她的行动,。
接下来两个人手持木棍,在天台上等待,将老师打晕后,对其实施了强奸,
故事还没完,
起诉书还提及,两个孩子做完坏事后回到家中,将此事向他们的父母进行了讲述,
结果谢伟的爸爸以及刘浒的妈妈,不仅没去报警,还教孩子说谎,称案发之时始终待在家里,
两名孩子犯下强奸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因包庇罪,另外两个家长也被判处缓刑,
一桩案件,凶手被抓获,连帮凶也一并处置了,这般情形难道不堪称完美?恰似一个完美的闭环,
可这个世界上,哪有那么多完美的闭环,
生活不是电影,草蛇灰线,伏脉千里,
这个案子从根上,就透着一股子不对劲,
就这件事,从法律层面予以剖析,
一个刑事案件,要定罪,靠的是什么,
证据,
铁证,
能够构成完整证据链,且将所有合理怀疑都排除掉的关键证据,
这个案子有什么,
除了那经 “三天两夜突审” 获取的口供外,实则并无其他关键证据,
第一,现场没有物证,
整个犯罪现场被警察翻遍,谢伟和刘浒的指纹、脚印未被找到,
那所谓的凶器不过是一根木棍,在法庭里压根没被当作物证呈现,
一起强奸杀人案,现场竟然洁净得寻不到那两个嫌疑人的半点痕迹,这正常吗?
第二,也是最致命的,DNA 对不上,
这是现代刑侦技术里最硬的证据了,
法医于遇害老师的内衣上发现血迹,随即提取其中的 DNA,
一检测,不是谢伟的,也不是刘浒的,
是一个 “第三名未知男子” 的,
哥们,你听听,这是什么概念,
此乃直接证据,表明现场尚有第三人——一与被害人有过体液交换之人,
当时在一审、二审的法庭之上,压根就没有出现过这么一份能够改变整个案子走向的 DNA 鉴定报告,
它被藏起来了,
为何藏起?何人藏之?此问题较案子本身更令人发怵,
第三,时间线对不上,
检方说俩孩子是晚上 7 点多开始预谋作案的,
但谢伟的手机通话记录清清楚楚地显示,彼时他正在给 10086 打电话,也在给别人发着短信,他爹还在 8 点 42 分给他打过电话。
一个人怎会既紧张预谋、实施奸杀案,又能有条不紊地打电话、发短信?
当时辩护律师提出的这些疑点,并未起到作用,
判决书下来了,无期徒刑,维持原判,
仅依据一份极有可能是刑讯逼供获取的孤零零的口供,便给两个 17 岁的孩子定下了案件的结论,
这叫什么,
这叫 “口供定罪”,
在我国法治建设中,这是早该被摒弃的事物,
《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定罪需 “证据确实、充分”,且要排除所有合理怀疑
此案件非但未排除疑问,反倒滋生出更多合理的疑问,
更魔幻的还在后头,
十几年过去了,两家人一直在申诉,
至 2019 年,那个经 DNA 比对对上的 “第三人”,一名叫张琦的男子,被抓获了,
所有人都以为,天要亮了,真相要来了,
结果呢,
张琦既未被指控强奸,也未被指控杀人,
他被起诉的罪名,是 “强制猥亵、侮辱罪”,
这又是什么操作,
两个高中生费尽周折将人杀害,之后张琦路过还对尸体进行了侮辱?
这种概率,比出门被雷劈中两次还低,
2020 年 1 月,湖南省高院便启动了申诉复查程序,
四年多过去了,到现在还没个结果,
听闻高院内部有一份材料,一位副庭长认为,从严格证据的角度来看,这个案子很难定案,故而建议再审,
然而原办案单位的负责人并不同意,缘由是顾及 “社会影响”,致使很难判定为无罪.
看到这儿,我后背发凉,
未曾料到,在某些人眼中,一个人的清白以及两个家庭的命运,竟比不上所谓的 “社会影响” 重要
追求真相与正义,乃司法之目的?
什么时候成了维护一个已然错误的判决、维护某些人的颜面?
十四年了,
曾经的两个少年,眼下皆已成为三十岁上下的中年人了,
他们错过了人生最宝贵的时光,
他们的父母,也从壮年走向了老年,
为给儿子申冤,谢伟的父亲谢国东成了 “法律专家”,他自学的法律知识,或许比诸多科班生还要多,
这便是一个平凡之人于绝望之际所彰显出的求生本能,
此案件不只是两个年轻人的悲剧,它是我们整个法律体系上的一道伤痕,
它在拷问每一个法律从业者的良心,
疑罪从无是何意?即当证据不足以让你完全认定一个人有罪时,便需将他释放,
什么是排除非法证据?通过刑讯逼供、威逼利诱获取的口供,如同废纸,应当予以摒弃,
在法学院课堂上,老师们多次讲解了这些原则,
可在现实中,为什么就这么难,
不怕犯错,任何国家的司法系统都会出错,
可怕的是,知错不改,将错就错,
仅仅为了所谓的 “稳定” 以及所谓的 “面子” 致使无辜之人在监狱中平白无故地耗费生命,
这便是对法治最为严重的损害,对社会公平正义最为严重的破坏,
祈望冷水江的这个案子能早日有结果,
一个能够通过法律检验、经得起历史拷问的结果,
这并非为博人眼球,而是要维护法律尊严,为那两个被耽搁了十四年青春的年轻人讨回公道,
正义也许会迟到,但我们期盼它莫总不降临,
否则我们每一个人都有变成下一个谢伟与刘浒的可能,
参考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执法记录仪没电的时候电棍一定充满电了”
中国的执法舆论环境相比其他国家已经算好的不能再好了,在这么多建制派的激进拥护下,只要执法部门做的不是太过分,大多数人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老百姓也不是傻子,杠归杠总是有自己的思辨能力的,出现舆情问题你解决不了,不如干脆把事实摆出来,把执法记录仪、审讯监控、庭审录像全公开,是非对错自然一清二楚
别动不动就拿没电做借口,花那么多钱钱不是让你买设备来 “亏电” 的,既然没打算用就别买,直接当年终福利大家分了算了
擦亮眼睛仔细再看一遍,啊,又是湖南……
该案无人证无物证,就把两个未成年人给判了?还把两人父母作为包庇罪也判了?
十四年了,这才爆出来,十四年前是 2011 年,网络已经很发达了吧。
能定罪的仅有口供了,而二人当庭翻供……,然后翻供不予承认。
几年后真凶落网,不得不用其他罪名处理,现在真凶甚至都要出狱了,这两个当年才 17 岁的孩子,还关在里面……
真的杀人那个现在马上要被放出来了同志们,世界上还有比这更可笑的案子吗?
虽然
1、案发时没有人看到两人去过现场
2、现场没有留下二人任何足迹指纹以及生物痕迹。
3、湖南省公安厅出具的《法医物证鉴定书》显示,冷水江警方将刘云的胸罩、内裤、阴道擦拭物、大腿内侧擦拭物送检。阴道擦拭物精斑检测结果为弱阳性,这意味着刘云阴道中留有精斑,但鉴定书未提及精斑与刘浒、谢伟生物信息的关联性。
4、死者胸罩上的血迹检测出有第三人的 DNA,跟二人无关,但没有出现在证据中。
5、案发时 11 栋居民有人看到陌生男子,案发前一天有人在附近被一爆炸发型男子袭胸。而这份证词没有出现在庭审中。
6、口供中提到的凶器木棍说是因被雨水浸泡已无法提取到证据。
7、谢伟的手机通话记录显示当晚 7:08 拨打 10086,7:37 发送短信,8:38 发送短信,8:42 接听父亲谢国东电话,9:02 至 9:33 又 3 次发送短信。而此时正是案发时间段,怎么可能一边行凶,一边还有这么多通话和短信记录呢。
8、作为监护人的谢伟和刘浒的老师赵老师在口供上的签字,赵老师曾承认并未在审讯现场,是警察让她签字的。
9、律师第一次跟二人见面时,二人声称自己被刑讯逼供,之后直到判决结束,律师都被禁止跟二人见面。
10、种种疑点就连主审人员都有怀疑,这个案子可能判的有问题,但 “原办案单位负责人不同意启动再审”。
但是你们就是凶手!
我看到有人说司法文明指数,想起以前也提过这个,嗯…… 还是 2022 年写的回答,有 2020 年以前的一些数据。
上海一饭店老板告民警「吃野味喝茅台不付钱」被驳回,警方回应将成立调查组 ,如何从法律角度解读此事件?
贴出来给大家看一下。原答案是 2022 年的,所以没有 2020、2021,2020、2021 的司法文明指数是 2023 年 4 月出的。
这是 2020-2021 年
理论上来说应该是有年代更近的司法报告才对,不过好像网上没什么相关讨论……
看了半天才发现是湖南的
那没事了
我还是相信湖南公检法的
他们办的案子都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两位少年的人生,比不过几位老爷的几千块奖金
一声叹息
参照大同案,女方处女膜完整没有损伤,体内无男方 DNA,衣物上无男方 DNA,但依然能判强奸既遂,这种情况下已经和法学教育中的法律没关系了,最后二审法官协商过男方 “认罪认罚判缓” 男方没有接受,只能说不要对疑罪从无有什么太高的期待,只能给疑罪从轻,我对大同案的评价就是坚持申诉十年或许能翻案,但付出的各种成本一定会特别大,而且女方即便知道男方清白也必须坚持强奸说法,不然她就会被判诬告陷害罪,还有名誉上的损失。
既然大同案能判,这个冷水江市的案件最硬的证据也是 STR 分型,这个证明力又该如何讨论呢,是否以后 DNA 证据就是单方面证明有强奸,但无法证明没有强奸的一个证据,而男性除非像 “蛋糕店老板案” 给出不在场证明这种绝对性的证据,没有任何办法能保证自己不会被动卷入一场性侵诉讼当中还能全身而退,如果保护女性和程序正义冲突怎么办,而且现在两性法律人讨论中已经明显出现观点的分野,叠加年轻女法官占比已经到了 2/3 甚至 3/4 的程度(婚姻家事甚至 80-90%),司法潜在的隐患越来越大了,已经不得不重视司法判决造成大众撕裂。
这个案件唯一的可能性就是最高法最高检介入,因为这些机构里面还是有一群相对纯粹的学术派法律人,对于程序正义的追求比下级要高很多,如果让地方处理,给个 15 年的实报实销可能性比较大,强奸在所有刑事案件里可以说是距离 “疑罪从无” 最远的一类案件,而我们社会层面也有一群抱着 “宁可错杀不可放过” 心态的人对待强奸案,认为哪怕冤枉了也是不洁身自好的一群人活该,这种社会观念导致对于性侵案件的监督长期缺位,近两年才有热度。
这些因素叠加导致中国强奸案的无罪率显著低于其他主流国家,哪怕是同为大陆法系,中国立案比例也远超其他国家,基本上各省有 70-80% 的立案率,而其他国家在立案阶段筛选掉的比重非常高,像北美甚至 95% 以上的案件会被筛选掉,换言之我们有些 “铁案” 都不一定能进别国的审判程序,这还是相对保守的估计,实际上有人研究无罪率可能更低,从学术对比的角度而言参照其他国家和我国特别行政区的数据,大陆的数据都显得极为异常,无法用常理解释。
国家 | 中国 | 英国 | 美国 | 印度 | 日本 | 德国 | 加拿大 |
---|---|---|---|---|---|---|---|
无罪率 | 0.3% | 25% | 15% | 72% | 20% | 18% | 22% |
(这里指立案后的无罪率,互联网信息汇总获得的各国最保守数据,仅供参考)
在知乎上冷水江案有一系列问题,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出来一个,永远有义愤填膺的回答,但也只能停在这个阶段了
曾有某湖南检察官在冷水江案问题下发言,认为该案证据确凿,没有判错
但面对评论区乎 u 的不停诘问,他只要用类似我看过案卷但因为保密制度不能告诉你细节的回答就能把人打发了
怎么现在突然爆出来了?
是相关领导退休了吗?
天日昭昭
年轻时曾对 “要有本事” 的价值观不以为然
后来愈发感受到,这无关家门兴旺
在 5000 年的文明大地上,这攸关个人基本的生存安全。
让 BBC 拿这件事 “抹黑” 一下中国,第二天就放出来
过去几十年的强奸案至少有一半都属于冤假错案
国湖南法院的风评确实不咋地。
当然话说回来,这个案子是陈年老案了,目前没有看到湖南高院对这个有啥公布的公告,甚至没有提到。如果办案人真的违反了口供补强原则,除了口供外没有其他直接证据佐证,还是尽快还人家清白吧。
作为男性,如果你不呐喊!
下一个被冤杀的,就可能是你!
不要问丧钟为谁而鸣!
丧钟就 TM 为你而鸣!
猫上树在微博上说的这个案子 http://t.cn/AX7R0q77,就是鼎鼎大名的 “冷水江女教师被奸杀案”,事发于 2009 年 8 月 25 日晚。
当时,冷水江制碱厂一生活区 11 栋的楼顶,有一中年女性赤裸倒在楼顶的水塔附近,嘴吐血泡,呼吸困难。
被亲属发现后,她被送到冷水江市人民医院抢救,但最终去世。
事发后不到一周,即 2009 年 8 月 30 日,当时均未满 17 岁的刘浒和谢伟双双被刑拘,经过三天两夜的审讯,两人最终认罪。
事发 1 年以后,娄底市中院以两人犯有强煎罪为由,判处两人无期徒刑。(注:谢伟父亲谢国东、刘浒母亲刘小红也因包庇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与四年。
后续虽有上诉,但也被省高院驳回。
家属不服,认为此案的审查及宣判均以口供为主,缺乏人证物证的支撑,甚至不排除存在刑讯逼供。
对于是否存在刑讯逼供,法院予以反驳,称两人在公安机关的供述,有其班主任老师在场见证,并在公诉机关对其提审讯问时,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能够排除刑讯逼供。
基于此,当两人在庭审中否认强奸时,娄底市中院认定 “翻供不成立”。
至于人证物证缺乏,推动该案翻供的法律援助律师在接受采访时称,案发现场是当地碱厂一生活区 11 栋楼顶的平台,在 11 栋斜对面是 14 栋,案发当天,没人看见两被告走到 11 栋,仅有人看到两人走上斜对面的 14 栋。
此外,湖南省公安厅出具的《法医物证鉴定书》显示,送检的被害者乳罩上的血迹,“系受害者刘某与另一男性共同所留”。
也就是说,送检的 3 名男性,即刘某丈夫、谢伟及刘浒,均被排除在外。
而血迹的真正主人张琦,则在 2020 年意外落网,其母称,张琦不是在办理身份证时被抓,而是从广州被抓回来。
当时有消息称,张琦被起诉的罪名或为侮辱尸体罪。
另据媒体报道,在第一次庭审时,公诉人曾拿出一根木棒,称其为 “类似物”,而在第二次庭审时,公诉机关忽然改口,将该木棒作为物证提交,称其是作案凶器。
但公安机关并未对该木棒进行鉴定。
对此,公安的解释是 “因受雨水冲刷,失去鉴定价值”。
2020 年 1 月 18 日凌晨,湖南省高院发布通告称,正在对刘浒和谢伟犯强奸罪一案进行申诉复查。
但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冷水江市副市长、公安局长肖海文仍表示,奸杀女教师刘云的就是谢伟和刘浒。
肖海文强调,张琦是在谢伟、刘浒作案后才到案发现场的。
对于被害人的阴道擦拭物没有两被告的生物信息,肖海文则解释道,“两个人都没有射精,作案时他们都太紧张了。”
2020 年 7 月 29 日,“第三人” 张琦被传受审,检方起诉罪名为强制猥亵和侮辱罪。
但在当天,该案没有开庭。
2024 年 10 月,距离湖南省高院宣布启动申诉复查程序已经过去 4 年。
彼时有媒体报道称,当谢伟父亲再次前往省高院询问结果和反映案情时被告知,案件已经进入省高院审查会委员会进行讨论,具体结果仍需等待。
但截至目前,该案仍未有任何进展。
我一直说,不要对过去有滤镜
进步的代价,错误的探索
苦一苦他们两个,不要影响其他人升官。
知乎好警察们呢?
想完整了解这个案子可以听一下这个博客。
在听这个播客之前我知道有些东西比较荒唐,听完这个播客以后我才明白,普通人在权力面前连蝼蚁都算不上。
三个家庭,几条人命,跟大人的面子比起来连根毛都不如。
这是谢伟父亲的微博:
https://weibo.com/u/6278936733
他从没放弃过为两个孩子申诉。
希望他有生之年可以看到。
希望所有恶人得到应有的惩罚,以除法律之外的任何方式。
不提倡像杨佳那么极端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都开大,但是你一定要有成为杨佳的勇气在需要开大的时候按下那个按钮。
百分百的冤假错案,但是主导的领导没退休没因为贪污被整倒或者没死之前是翻不了案的,就和聂树斌一样,那个叫张越的政法巨贪倒了之后才能翻案
类似的司法争议,那段时间湖南发生了好几件吧,而且一直没有解决。
毕竟后来升了最高大。
去了解了他们父母的遭遇后,悲哀得说不出话……
反正公检法市领导也不会受到什么影响,受到惩罚。冤假错案依然会继续进行。两个高中生合起来坐了 28 年牢,判案人会因此坐 28 年牢吗?不会的。
目前的行政体系从表面上来看,在放过坏人和冤枉好人之间,明显是选择了冤枉好人。
过十几年才翻出来,难道是因为当初的法官死了还是其他原因?众所周知,死了就不追究。这种高明的避灾术法,一般人是不会的。
我一向是支持禁枪的
但近几年看到的这些判案
总有一种要是全民持枪就好了的念头
统治阶级一个美美的小晋升,毁灭的就是普通人的一辈子
一个系统首先它不完全按照法律法规办事,有各种为了方便省事的规矩,也有各种领导部门的命令,其次它不能错,即使整个系统离谱到联合搞杀人抛尸验伤造假殴打绑架迫害死受害者家属,即使中央介入,本地系统都不能错,实在无法收场,实在包庇不住了也只能相对追责,只能拿部分直接杀人警察的祭天……
这个系统的运行逻辑,就注定有一大堆这样的事,而且各位能看到的只是少数,并且在朴素的价值观中这个系统没啥好人,最起码我的价值观中可以不帮人,但是害人肯定不是好人,这个系统的运行逻辑是不可能不害百姓的。
没有程序正义,即使你侥幸真的得到了自己以为的结果正义,它背后也一定站着一个张牙舞爪的怪兽,随时准备扑向你,吞噬你的一切!
嫌疑人和法院,我站哪边?
这毫无疑问。
肯定战嫌疑人这边啊。
没办法,现在法院在我这的信誉已经快降到负数了。
一般来说,谁主张谁举证。
但是面对公检法这种庞然大物,必然要举证倒置。
也就是公检法反过来证明自己正确。
否则嫌疑人就成了受害者。
现在话筒递给法院,请吧。
又到经典图出场的时候啦。
还是那句话,我之前回答过(记不清楚了,可能微博也发过)国内公检法出问题了,当一个案件出现错误的时候,因为牵扯的人比较多,要追究责任,所以就故意把案件做成铁案,哪怕引起舆论也不怕。因为一旦推翻案件就要追责,,,在他们眼中,区区普通人的生命哪里有他们的前途重要!
就像前段时间那个泼妇骂女法官的案件,即使泼妇有问题,你也得按正常程序走流程,结果呢?知法犯法,引起舆论了,也是故意把视频放出来,然后息事宁人,,,,就这样过去了。
送这帮人一张图。
最高那俩是吃翔的吗 这种舆情巨大的案件不复核?
有部动漫叫《超能力女儿》,女主的父亲是个素有威名的黑帮干部,有个节目制作人就想采访记录一下老父亲平日里的工作生活,通过展现一个凶残冷酷的黑老大形象来吸引观众。结果这个老父亲偏偏是个老好人,平日里就正常上班,正常带娃,那些杀人放火,吃喝嫖赌的事跟他一点不沾边。节目制作人就急了,这种老好人人设和冷血无情的黑老大人设反差也太大了吧,这纪录片播出去自己怕不是饭碗要没了。于是乎,这个制作人在一天深夜里,看了一眼正在熟睡的妻儿,终于下定决心作假,通过剪辑手法把一个慈祥和蔼的老父亲,塑造成了贪婪粗暴的大恶人。最后节目大获成功,节目制作人的工作也保住了。
我要说的是,这两个小孩是小孩,可别人家里也有小孩的,为了别人家的小孩,最后只能委屈一下这俩孩子了。
为啥只凭口供就能定罪?
抓不到坏人,又要结案,那只能冤枉好人了。
所以通过包括此案在内的事件你就知道,一个体制一旦失去纠错能力,对于普通人来说有多可怕。
体制内的个体甚至不愿意为了自己的错误承担责任,就更遑论给别人制造的冤案去翻案了。所以一旦冤假错案在事实上形成,那几乎就没有翻案的可能。
唯一的可能就是,让体制内与办案人员有利益冲突的一方掺和进来,引发内斗。
没事,只要出狱开上大运,好好开车,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欧美那一套法治在这片土地上不适合,这片土地上有自己的特色法治,疑罪从有。
你们只是两个家庭和两个孩子的人生被毁了
我们可是要挨处分被批评的
在中国的现在,还是没有写处的。年青时读向子期《思旧赋》,很怪他为什么只有寥寥的几行,刚开头却又煞了尾。然而,现在我懂得了。
不是年青的为年老的写记念,而在这三十年中,却使我目睹许多青年的血,层层淤积起来,将我埋得不能呼吸,我只能用这样的笔墨,写几句文章,算是从泥土中挖一个小孔,自己延口残喘,这是怎样的世界呢。夜正长,路也正长,我不如忘却,不说的好罢。但我知道,即使不是我,将来总会有记起他们,再说他们的时候的。
这就不得不提,用直觉来判案的女神探了。
两名高中生
这群人是真出生
不用查了,这是经得起历史考验的铁案,铁证如山,明镜高悬,一切线索、口供、人证、物证都经得起检验,唯一翻盘的机会就是等某些人达到退休年龄。
上下五千年,这环境没变过
我很好奇,如果真有权贵 js 了妇女,甚至是男性
然后真就马上告诉老爹,老爹马上手眼通天安排至少是副局长级的心腹,开始挑选倒霉蛋送到现场然后去触碰尸体 / 仅有一口气但是已经无力回天的受害者。
此时倒霉蛋可能处于昏迷 / 药物作用 / 困倦下
那么理论上讲,是否有机会 “不让这个倒霉蛋有翻案的机会”,在“第一次询问” 的时候就把手段用到位,得到认罪口供,后面就不好翻了。
你知道这两个孩子父母的处境吗,你如果知道,你只会觉得天塌了。
煳男的啊?那没事了,全国倒数第二,铁案货拉拉案事发地嘛,这不基操吗
还没到 20 年追诉期,你就想翻案,是要判老爷枉法裁判罪吗?
这种冤案一般很难翻案的,一旦翻案过来,很多人都会被追责,上面是个讲究人情社会的群体,真查出冤枉他们的面子也挂不住。所以最终也是纳税人赔钱
大润润国外,小润润沿海,不是给你说着玩的,里面太黑暗了
这个案件的回答里,有个人说应该给办案人员发声的机会,他本人的签名写的是清华大学,但是始终回避证明他是清华大学的学历。
只要你用清华的电子邮箱往 1402990543@qq.com 发一份邮件,写本人亲发,没有受人委托,我立刻信你。不发我只能默认你是假货。
选择沉默不发言被当成假货 是很正常的事情。这个并不冤枉。
(过了 16 个小时,当事人也没有发声)
操场埋尸案也是湖南的吧。
由中国政法大学和司法部下属单位共同发布的全国司法指数从 2015 年开始,2017 年没发布到 2021 停止。一共发布了 6 届,湖南省荣膺 3 次冠军,2 次亚军,一次第的 6. 牛逼吧,当然是把文件倒过来数。
要说是经济问题,湖南在全国也不差,中上游。
要说是地域问题,隔壁兄弟湖北省常年在前 10 甚至前 6 基本和 GDP 排名吻合。
在搞出闻名全国的货拉拉案后,还再接再厉拍摄了经得起检验的优秀电视剧《底线》。
what the fuck。
蒸馍了,不服?
检方先是以侮辱尸体罪,后以强制猥亵与侮辱罪对张琦进行起诉。
这一审判侮辱了人们最基本的逻辑认知:如果 “强制猥亵与侮辱” 发生在受害人遭受刘浒、谢伟 “袭击” 之前,受害人难道不应该报警,为何还会继续在“楼顶散步”?
如果 “强制猥亵与侮辱” 发生在其受到刘浒、谢伟袭击之后,是怎样的变态心理,让张琦面对一名倒在血泊中的中年妇女,不是选择报警,而是去“强制猥亵与侮辱”?
没啥好评价的。
我国公检法是一个体系下工作的,属于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关系。你想一下,公安批捕了,羁押个百来天,检方说证据不足不起诉,那不得罪公安的人了?法院一样的,检察院起诉上来,法官一看证据不足判个无罪,检察院领导的脸往哪放?万一隔天检察院领导调任法院这边了咋办?
杀人犯奸杀了被害人,却没有留下任何生物证据
猥亵犯摸了几把,却留下了生物证据
6
瞎说什么?
谁定义的冤案?
你们有这个资格吗?
明明经得起历史的考验。
前几天才看了韩国的《杀人回忆》,看了这个问题,这不就是国产版的《杀人回忆》吗?真就跟电影里一样断案不讲证据全靠直觉?那还要法律干什么?我挂段 Prompt 狗都能用 AI 基于案情写个合乎逻辑的三段论出来,直觉甚至比人还准,要人干吗?
所以你看入关学还是好的
有没有明末士绅集团那味儿了
执法人员程序错误,证据错误,逻辑错误,事实错误,由不知到发现,监督与修正程序是怎样的?有没有弊病?
这是进步的良性循环管理方式,执法者履行公正的唯一方式。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
这是走向法治的必走的路径,很多事情不是说别人走了你看看就能学会,实际上只有自己也走了才会知道咋回事,你想跳过这一步,社会不允许的。
就比如美国早早就成了移民国家,很多移民导致美国乱成一滩,那欧洲看了美国的惨状就会拒绝移民了吗?并不会,欧洲也接收,也变成了这样。那么日本看了美国和欧洲就不会接收移民了吗?并不会,日本也会坚定的走上去,然后也发生了同样的事情。
女权也一样,欧美打完日韩打,大家都得打,而且几十年后东南亚也得打,百年后朝鲜非洲也得打,这是必须要走的路。
对于这种必须要走的路,我们就要快走大力走,虽然当事人很倒霉,但是没办法,历史上倒霉蛋多了去了,甚至在封建王朝,90% 的人都能算倒霉蛋,能推动社会进步的倒霉蛋也算死得其所了。
所以我们应当鼓励冤案,快速把冤案积累到位,大多数人都被冤案打到,亲朋好友或多或少都有进去的,社会才会意识到错抓比漏抓的危害大,才会发生改变。
就比如前几年根本没有诬告的说法,只有诬告发生的足够多,多到人人都能接触到了,不是那种只有网上有身边没有的状况,人们才会开始相信证据而不是小作文,因为人或多或少是感性的,小作文就是能调动情绪。
所以,我这里要说,没有证据就是没有吗?支持电视台多做一些坏人逍遥法外的电视剧,坏人逃脱法律制裁后的阴笑是不是很让观众害怕,害怕就对了,就是这么引导的,只放坏人逃脱不放好人被诬告,这背后是有原因的,只有所有人都多多少少被沾上了,才能体会到。
我们要辩证地看待问题,虽然当事人有点死了,但:
本来是公事公办,有些人偏要搞成私人恩怨。公事有公事的办法,私怨也有私怨的办法。
竟然还没有枪毙?不可思议,不符合我对湖南的一贯看法
上海有最凶残的资本家,也有最坚决的无产者。
湖南有最强大的革命家,也有最顽固的反动派。
这叫矛盾对立统一。
最离谱的是,抓到在死者身上留下精液的人了,却说是死后猥亵被害人留下的。
不管多穷凶极恶的人,看到一具尸体,而且有伤有血,真的能够产生性欲望吗?
看到公检法的某些操作,有的时候我都觉得他们是在鼓励这些被冤枉的人的家属报复社会。
你知道我每次带入这种身份,我都是在想什么吗?我向来是不怕死的,就怕亏了。但凡能一换一就行。
你法我笑的含金量还在不断上升
我是湖南生人
我叔外公作为华侨都被摁着整 锒铛入狱之后养老金都没有 一个高级工程师七十多岁了还要种菜 结果脑梗之后半身不遂一直到去世
我推荐想创业的去任何一个省都可以 除非你比亚迪老板 除非你是国防科大毕业的校官以上
不然你别来了 这地方你玩不明白的
这个真的是,本来是疑罪从无,但是又有考核。。怎么才能同时满足这二个条件? 科学技能提升 或者费很大的力,有很高的刑侦思维。。
但是做为最高院,还是应该有点担当。没有证据就是没有证据,有什么好说的。。司法需要硬斗硬的改革。。
克苏鲁的又一佐证罢了
kpl 这东西,是高效的绩效神器,也是屠杀神器。
西方曾经也是 kpl 神国,过了那个阶段罢了。
所有的一切,不是你特殊能避免,而是没到那个阶段罢了。
所有遥遥领先的吹嘘,最后都会回旋镖,立贴为证
奸杀案如果查不出【凶手】DNA,难道是凶手还带【套】?不仅要带【安全套】还要带【头套】、【手套】、【脚套】和【嘴套】。
如果所有实体证据都查不出【凶手】的生物信息,那只有是这两个高中生是学生版的【杀手 47】了,但那么容易被抓,顶尖杀手也太菜鸡了。
现在的信息似乎在指向两个高中生杀了被害人。另外一个人侮辱被害人尸体。那就是没有 DNA 信息的人是杀人凶手,有 DNA 信息的是侮辱尸体?我怎么觉得怪怪的。
湖南司法精英们还是抓紧搞清楚真相并向社会公布,不要让湖南真的成为中国司法的恶臭之地。
那些嘲讽欧美三权分立,一人一票的人还笑得出来吗?
虽然在这个案子中弓箭法很混蛋,但是在混蛋中是不是有闪光点,有他们自己的逻辑性?在相关报道中没有展示出来。比如说为什么要抓谢伟、刘浒,他们两人有什么可疑的地方;谢伟有排除嫌疑的证明,那刘浒有没有;为什么坚定排除第三人的可能性?只有全面报道案子的各个细节,我们才能客观理性地评价,甚至可能为分析案情、申冤提供有用的思路。
法院没平反,谁定的冤案?你是怎么确认的冤案?有话如实讲,别误导别人。
说个现实点的话题,在中国,过得最好,最舒坦,也最安全的,是社会中层人士,底层的人,就如同这两名高中生一样,很容易被制度的波浪轻易拍死!
如果这两个高中生的父母,有足够的能量,他们的悲惨结局可以轻易改写,可惜……
上层人士也很烦恼,特别是体制外的顶级商人,中国毕竟是个官本位国家,不会给商人太多权利和空间,还一不小心就被他们惦记,搞得家破人亡!
所以,上海的那些有钱人,90% 都是脚脚踏两只船,换国籍的也不少,就是为了跑路跑得快!!
有一个疑问 ️
如果他们两啥事没一起谋划一起做,录口供应该都是一问三不知。两个人没做过的事情想录口供都对不上吧。
再换个角度
既然媒体能推断两人因为逼供签字后面想翻案,为什么不推断因为两人一开始不知道警方证据掌握到哪种程度所以认罪,后续知道警方掌握证据有限只要翻供就有可能脱罪。
再换个角度
人无再少年,2025 现在翻供脱罪是他们两最优博弈。
对于最大受害者女教师失去了清白和生命,对于夺走她生命和玷污她清白的人应该严惩,这些邪恶的想法产生于谁,为什么产生都是有因果的。
再换个角度
有些人碰到湖南和性就敏感,报道新闻媒体的也不是啥好人,咋拿出来的东西就一边倒的都支持了。死人的刑事案件就不要碰瓷女权了。
提出疑问和角度供讨论,不对不清楚的事情做定性。
太可怕了,我们必须立刻派出最优秀的心理辅导员
前往,让这两名 “高中生” 往好处想
给善良的网友,爱看电视剧的网友一点认知提醒,不要被某些煽情的文章骗了,
关着不枪毙是为了不放过坏人,不枪毙是不符合枪毙的要求,不代表没有证据。举个例子,枪毙要 100 条证据,现在 99 条证据,所以先关着吧!说白了,从上到下都知道是怎么回事,就是处决不了。全国一年都没多少枪毙名额。唯独善良的网友觉得是冤案。也是离谱。
别管他们有多冤,你就说是不是命案必破?破案速度快不快?
在这种问题下面永远看不到王承恩、安好心、申鹏这类肉喇叭
哎,那时候真的冤案很多。那个年代的警察之类的整体素质很低,法制不健全,而且像这种命案必破的压力,经常会做一些刑讯逼供、诬陷好人之类的事情。这种事情一旦发生后面想要改过来很难。很多案件都是十几 20 年后翻案的,更多的是无法翻案。
鲁迅那句、怒其不幸、哀其不争,用在这个事情上是无比的合适、前提是真的是冤案哈。脑补真相没必要、所有的侦探剧都会告诉你人不是万能的,不可能了解客观事物的所有真相、所以我们要依靠证据去说话。要反对的是连 DNA 都没有的情况下,缺少物证仅凭口供定罪的违规流程。
也别一天天说什么冤案多得不得了这种很离谱的话,冤案多和中国人全是没血性的民国同品种,你总要有一样是真的吧。哪一样是真的都已经 G 了。
一,如果是冤枉的就不要认罪,要扛得住刑讯逼供。
二,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24 小时随身带上类似于行车记录仪或 gps 定位等物品(人比车的价值要高,车必装记录仪,为什么人不装?)以防被小人陷害(避免当第二个彭宇)。
三,中国的法律理论上还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阶段,千万不要当石子被摸到。
不知道现在领导们的安保成本有多少啊?
想想感觉也不便宜啊。
有没有屈打成招刑讯逼供?所谓的神探们就是如此破案?
家里人有亲戚是系统内的,
这么说吧,恭俭髪是 “兄弟部门”,
适龄单身青年相亲对象介绍基本都在恭俭髪 + 医教内互传,
福利分房都选在当地较为高档的同一小区里,
属于低头不见抬头见的邻里,
他们也有一个共同的领导,
所以也属于间接同事,
那么他们的关系到底是什么?
你们只是被冤枉至死而已,可不敢耽搁了老爷们的进步啊。
给你们翻案倒是简单,但那也只不过挽救了你们的半生而已,因此影响了老爷们的乌纱帽才是天大的事。
底线呢?我指的是赶紧拍成电视剧。想看爱看下次还看。
这种事落在一般人身上的确叫天不应叫地不灵,想想都让人一身冷汗。不行了,我得多看几遍阅兵缓缓。
去森林里面随意抓,有了口供随意判。
毕竟口供这个东西,去过 76 号的都知道,我想要啥你就必须提供啥,和厕纸没啥区别。
特别是缺乏监督的情况下,简直就是为所欲为,只要一句话,你们民众看到的东西不全面,有些信息没有公开,依据这些没有公开的判决是合理。简直了这是。万能药剂啊。任何判决只要套上这个,无解了说。
比莫须有还牛逼。
冷水江,娄底啊,那正常
这地方出什么事都正常
氟乙酸钠、硝酸铵是好东西
命案必破、限期破案、从快从严。
可以不知道凶手是谁,但凶手一定要被处置。
许多类似案情的新闻报道中会反复出现的两个字——上级。或称迫于上级压力很大,或言上级必须要求,或说上级严令告破,或白上级高度重视。总之,上级,是一个高频词汇。
如果你留心观察的话,回答中许多人都没有提及。鞫谳的标准并不在是否合刑,而在于 “上级” 是否签判。蒙兀儿的呼哥就因为亲睹陈尸在厕,报了六扇门后,衙差急于屈打成招,当场扣住威逼利诱,一顿收拾后,便成人是我姧也,命是我煞也!
如果后来真凶不主动交待,呼哥双亲没有找到内蒙古的主任汤剂。那真凶寻不着,内参也无人递,“上级” 又在哪儿呢?
而且单靠谁谁的屁事儿是绝难打动上级的。往往这些事儿只能是润滑剂,真正的轴承藏在里面转得飞快,哪能为人所知呢?
上级啊,有多少正义假汝之名!
那咋了?那咋了?那咋了?我就问你那咋了?你能怎么样?
认清自己的地位嘛,贱民就是贱民,少想多拉磨,年底还能有口白面吃,要是不听话,老爷的电棍可不会和你嘻嘻哈哈!
看到很多人说什么老爷之间内斗什么的。本质上还是那句话,贱民就是贱民,老爷们今天想睡你,明天想杀你,后天想揍你,归根到底是老爷们怎么想。
哎呀,现在人民当家做主了怎么会这样呢,别想这些了。
湖南一直给我留下司法不是很好的刻板印象
最近几年好多上热搜的案子都是湖南判的
很挑战普通人的道德认知
没什么好评价的。
如果有一天我也被这么冤枉了,那我就去死。
祈祷自己下辈子美利坚就行了。
惹不起,躲得起。
下次提问请写上省的名字,原来是湖南
那肯定是铁案了啊
还得拍个电视剧
对比最近我山东临沂出名的案子
就是骂法官被罚十万的
现在当地法院已经认错,退还罚款,还号称要给利息,追究责任人
虽然后面我自己也觉得只会罚酒三杯
但关键是他认错了啊
我在别的回答提到的时候,还有湖南 IP 过去说,是舆论压力太大才认错的
再看这个湖南铁案,哈哈哈
看来我国法制建设榜单还是有点依据的,这就是名列前茅的山东和倒数第一的湖南
如果证据确实像文中所说,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为他们呐喊,每个人都有义务行动起来!别以为这种事离你很远,你就是下一个!
“这不是我想要的结果正义”
湖南那边很多高中的小孩子就很凶残的,他们是真的会强奸杀人。说他们杀人强奸,我是相信的。
我是真的见过湖南江西的一些高中生,只看面相,我心里都拔凉拔凉的。就是完全没有法律意识,无法无天,甚至以违法犯罪为荣。
当地警方肯定也是调查过的,也是有证据的。不能以网络的只言片语,就把他们鼓吹成 “无辜”。现在的法律,有个很不好的风气,就是有钱就无罪推定,没钱就有罪推定。真要搞无罪推定,就把其他几个没钱人家的强奸案先给无罪推定了再来说这个案子。这个案子过一段时间就被翻出来炒作,背后肯定有人在花钱。不谈那些细节,仅就这点,我就不支持它翻案。
法律第一就是要公平。不能有钱有权有背景,就可以搞网络翻案。要翻案,就都按照同一标准翻案。
总有人觉得律师主张无罪推定 程序正义是公知行为,鼓励无罪推定 程序正义就是走英美资本主义邪路,一说无罪推定 程序正义就讲辛普森案放了一个坏人。
虽然知乎法律话题下的大多数评论认可无罪推定 程序正义,但去其他平台下评论区看看,甚至只是在有关犯罪新闻的知乎话题看看,支持从严从重甚至巴不得未经审判当场枪毙嫌疑人的网友大有人在
我依稀记得劳荣枝案,公安只是才抓到人,案子都没到检察院审,新闻评论区都是要光速击毙当时作为嫌疑人的劳荣枝。当时那评论区状态,不像是想让公检法细细提审 查明真相的。
有什么样的基本盘就有什么样的公检法。只有普通人能在理念上能够容忍法院因证据不足放了一个坏人,刑诉法的排除合理怀疑标准 疑罪从无原则才能真正在中国落实。只有能够容忍中国版的辛普森案,程序正义才可能在中国落地。
但对此,我没信心。
所以,为了避免被扣公知的帽子,和广大基本盘网友 公检法对齐颗粒度,我现在是全力支持从严从重打击犯罪,只要法院生效裁判没被推翻我就举双手赞成;你要问我支不支持无罪推定 程序正义,我就答东大自有国情在此 怎能走资本主义邪路。
不愧是能经得起人民的监督,历史的检验,是湖南法院判的我就放心了
湖南?
哦,没事了。
你新来的?
大惊小怪。
没什么好说的
现在看来,咱们强奸罪的判定是从前到现在都是一贯的。
这种情况就应该先释放再继续走司法程序调查。
受害者家属应该启用大运战术 你为政绩搞冤案 就让你背重大事故
这俩也是犟种,服个软早点出来呗,现场第三人都找出来了都不给改判,说明这是铁了心冤到底了,这种抗争毫无意义,想清楚,你俩住的是社会主义监狱又不是国民党监狱能让你俩在里面玩大义凛然,玩不服判就是对抗改造,越搞对抗越没人敢靠边。再说一遍,铁拳真砸谁身上了,赶紧服软,冤啊?冤的人多了去了,多你一个何妨。
所以,凶手都被判刑了,你是怎么得出这是冤案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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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plq 这么多哈基南开启棘背龙形态我就知道晶哥这波没抓错,最支持晶哥的一集了,下次建议直接枪毙,早点送去吃花生米就没那么多事了,省得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借此攻击我国司法给罪犯洗白
限期破案,命案必破其实是违背现实规律的。
但没办法,没有条件也要创造条件。
09 年我们县出了件盗窃案,省内有名的连锁超市被盗了 20 万营业款,监控全部失效,明显就是内外勾结,于是安保主管及 3 位值班保安直接被控制,安保主管对自己关掉相应监控电源,配了钥匙,半夜潜入盗窃 20 万用来还赌债己供认。
侦办人员觉得内外勾结不可能仅一人作案,值班保安必是同伙,我和值班保安中一个人认识,听说的,超过 24 小时不给睡觉。睡着了拍脸拍醒。于是 3 人均从不承认到认罪,承认自己是同伙。
只是 4 个人 4 种作案细节不对劲,侦办人员怎么引导那 3 人就怎么招供。再一核查确实是安保主管一人犯案。3 人便被放了出来。
3 个惊弓之鸟什么赔偿都不要。后来都离职去外省闯荡了。
2009 年 8 月 25 日,湖南省冷水江市碱厂子弟小学英语老师刘云晚饭后独自出门散步,将近晚上 10 点,还没回家。家人拨打电话一直没人接。
后被家人发现赤裸倒在楼顶水塔附近,人发现赤裸倒在楼顶水塔附近。送到冷水江市人民医院,经过抢救仍不幸死亡。
法医鉴定为 “钝器击打头部并捂嘴窒息死亡”。
事发两天后,曾经是刘云学生的 17 岁少年谢伟和刘浒被警方带走。经过冷水江警方三天两夜的 “突审” 后,两人最终承认“奸杀老师”。
2010 年 8 月 19 日,娄底中院以强奸罪判处两人无期徒刑。两人不服上诉,2010 年 12 月,湖南省高院维持原判。
同年谢国东和许小红也因包庇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3 年缓刑 3 年和 4 年有期徒刑。
四人对于法院的判决均不认同,谢国东和许小红表示:“事发后我们都不知道什么事情,孩子怎么就成了强奸犯,我也成了包庇犯?”
谢伟和刘浒入狱后仍坚称无罪,因不肯写悔过书,均未被减刑。他们坚称:“要么清清白白走出监狱,要么就把牢底坐穿。” 截至 2024 年 10 月,刑期仍为无期徒刑。
根据湖南省公安厅的《法医物证鉴定书》上可以看到,被害人刘云的阴道擦拭物检测到精斑(弱阳性),DNA 检测显示并不属于被告人刘浒或者谢伟。
案发现场还发现了第三人的 DNA,但是此 DNA 并没有引起警方的重视,也没有被纳入证据中。
公安机关提交的被告人的口供中提到,两名被告通过手机发短信的方式相约去门球场看淫秽视频,并在获知刘云死亡事实后,通过手机沟通商量应对措施。
但是公安机关并没有提取通话记录和短信记录进行核实,以 2009 年的技术水平,完全可能恢复删除的短信。
事发后,公诉人认为被告人指认的凶器只是一个类似物,并不是实际作案的那一根。但在第二次开庭时,公诉人又将该木棒列为物证提交。这期间并未送去检验鉴定。
2019 年初,警方根据受害人贴身衣物上遗留的血迹,找到了法医鉴定报告中所称的 “另一未知男性” 张琦。
16 年时间,两个少年的青春和人生被彻底改变。16 年的漫漫申诉路,换来的仍旧是无期徒刑,即便 2019 年迎来了转机,结果并未发生改变。
这起案件是司法历史上的典型疑案案例,但是却暴露出了几个重大问题:
没办法自从引进某些地方思想开始搞司法独立以后,公检法就和金融圈一样针插不进水泼不进的独立王国了一样。
定个制度,以后就把这种翻案的,让当年的办案人员和申冤的一起签生死状,是冤的就顶格处分当时的办案人员,不是冤的,这些媒体和家属与嫌疑人同罪。
xswl,当大国力量真来了的时候,成天嚷嚷着 “大国力量”,“大国崛起” 的小粉红们反倒哑巴了。
看个军演就颅内高潮的跟个二啥子一样,就不想想那玩意儿是保护谁的吗?
每当看到这种事,我耳边都会响起一个声音:
“算了吧!草草结案吧!”
国男应得的
刚刚看日剧《冤罪律师》
男主爸爸作为最高检次长检察官说了一句话
比起洗清冤罪, 让烦人逃脱才是更加可怕的事情
当然, 他爹是反派
湖南司法还是一如既往的权威。
杨乃武和小白菜可以唱了
怪不得现在法院安保越来越严。就他们这个样子,泥头车伺候都是人家受害者家属心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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