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单身-非婚”权益十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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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ightsOutsideMarriage #

2021年是“单身-非婚”权益逐渐被认知、关注到的一年。

在这一年中,由于生育政策调整、生育率持续低迷的影响,非婚生育得到了更多人的关注和支持,但从现状来看,非婚生育遭受歧视、相关权益得不到保障的情况仍普遍存在,如单身女性没有冻卵权、非婚生育妈妈拿不到生育金、代孕妈妈未获监护权等。

近年来,随着单身者尤其是单身女性的增多,独居女性的安全议题频上热搜,成为焦点议题。同时,随着多元关系的显现,开放关系中的女性、婚姻中的第三者、有非婚性行为的大学生之权益正逐渐被认知,并得到了部分公众的支持。此外,涉及财产的事件也颇受关注,如单身者的购房权、同居女友的财产继承权、前女友的分手费等,都一度成为热议事件。

以下是我们评选出的2021年“单身-非婚”权益十大事件和相应的点评:

01.

代孕妈妈生女未获监护权

事件回顾

1月, 代孕妈妈吴川川(化名)称,2017年她在怀孕三四个月时检查出来患有梅毒,被客户退单,但她怜惜胎儿拒绝流产,独自返回老家产女,后因生活拮据卖掉出生证,导致女儿4岁仍然无法上户口。吴川川花费近半年时间收集大量材料,证实自己是生母,目前女儿终于上了户口,但因为没有亲子证明(代孕中未使用自己的卵子),她跟女儿的亲子关系未能认定,没能获得女儿的监护权。今年10月,代理律师向法院提起监护权确认申请,目前已获立案。

点评

我国并无针对代孕的专项法律,对代孕行为的监管条文只是散见于各个规章或规范文件中,这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代孕黑中介的猖獗,并使得孕母的相关权益得不到保障。在此次事件中,吴川川代孕生女,和孩子没有血缘关系,她虽然是孩子事实上的母亲,但没能获得监护权,这显然损害了孕母的权益;而孩子的生物学父母拒绝做亲子鉴定、不给抚养费,也损害了代孕出生的孩子的权益。这一复杂案例将生育和传统异性恋婚姻制度剥离开来,同时也冲击了传统的亲子关系,彰显了社会对非婚生育的不友好。

这种孕母与孩子没有血缘关系的案例,在女同伴侣中一方提供卵子、一方进行孕育的情况下也存在。2020年,全国首例同性伴侣争抚养权的案例中,法院判决就遵循“分娩者为母”的原则,将孩子判给生母。然而,这一判决忽视了两人的同居伴侣关系,从而对另一方(基因母亲)的权益造成了损害,因此引起不少非议,也凸显出目前法律对于保障各种新型亲子关系中各方权益的局限性与不足。

02.

一线城市单身购房再遇阻碍

事件回顾

1月21日深夜,上海出台“史上最严限购令”。新规要求:上海夫妻离异不满三年,购房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一夜之间,不少离异人士的在途房产交易受到影响,或失去买房资格,或因“一套房”变“二套房”而增加几百万首付,面临违约压力。上海并非第一个实施“离婚限购”的城市,自2018年成都首开先例以来,2020年7月起,深圳、南京、无锡、宁波等多地出台同类政策。继上海之后,2021年8月,北京也跟进了这一“离婚限购”政策。

点评

在中国人“成家立业”的传统观念中,房产与婚姻家庭严密绑定在一起。2012年,上海推出房产限购政策,限制非沪籍单身人士购房,至此确立了购房市场中已婚人士vs单身人士的鄙视链。2021年2月,上海推出的新房摇号积分制优先满足“无房家庭”的认购申请,也延续了对成年未婚、离异或丧偶(无论是否包括未成年子女)等单身人士的歧视。“离婚限购”新政虽然旨在打击“假离婚”,但一刀切造成的“误伤”,也令那些真正要离婚的离异单身者的购房需求(居住权)受到限制,显然有损单身、单亲人士的合法权益。

03.

“非婚妈妈”持续抗争四年,

**终于等来生育金 **

“非婚妈妈”持续抗争四年,

**终于等来生育金 **

事件回顾

3月,上海“非婚妈妈”张萌(化名)终于领到了生育保险金。张萌是在2016年意外怀孕并决定生下来的,2017年在申领生育金时因没有“结婚证”被拒。之后几年,她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申请再审,但不断败诉。2020年,她与几位非婚妈妈一起给上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写建议信,得到部分人的回应和支持。2020年12月,上海市民政局发布《关于市卫生健康委“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情况审核”事项退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受理清单的通知》后,有数位妈妈发现申请生育金不再需要提交结婚证明,因而成功申领,张萌也终于领到等待已久的生育金。

然而,其后仍有不少非婚妈妈反映申领生育金被拒。12月,解放日报·上观新闻记者求证相关部门后,发布消息称“上海未婚妈妈可领生育金是不折不扣的谣言”,并评论道:“对于未婚生育群体的权益,上海一直在持续关注。但要明确的是,保障未婚生育群体的权益,并不等同于‘全面开启鼓励’非婚生育这种价值取向。谣言背后的动机并不单纯。”

点评

近年来,公众对非婚生育的接受度逐步增高。2020年初上海“两会”期间,部分人大代表联名呼吁保障未婚妈妈的生育保险权益。然而,至今仍有一些人难以接受非婚生育,他们担心放开非婚生育会对传统家庭和公序良俗带来挑战。但是,随着社会发展,人们对情感生活的要求越来越高,婚姻破裂、重组以及单身、非婚生育都在增加。对于各种复杂的亲密关系、生育方式,我们应该关注的是如何保障其中每一个人尤其是弱势者的权益,而不是去限制个体选择的自由。就生育保险金来说,它的设立应该仅仅与生育有关,不应与结婚证及计划生育捆绑。对于非婚妈妈和非婚生子女来说,这不仅仅是一笔收入,更是身份平等的象征。

2020年3月,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发文明确,“未婚生育一孩和二孩的人群,也可以办理生育登记并领取生育保险”,在全国率先有所突破。2021年,上海部分非婚妈妈也成功领到了生育金。但我们需要看到大批非婚妈妈仍未能领取生育金,解放日报的“辟谣”也再次加固了领取“生育金”须“夫妻生育”的大前提。种种迹象表明目前我们仍未能从政策层面上真正解决这个问题,非婚妈妈的生育金权益抗争依然任重而道远。

04.

同居女友诉求遗产继承被驳回

事件回顾

3月,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份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涉及三套房子的遗产纠纷。判决书显示,刘高达称妻子长期忽略家庭并有婚外恋,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并分居,其聘请杨娴琦(化名)作为保姆照顾日常生活,后两人产生感情并同居。2015年起刘两次起诉离婚,2017年判决离婚,但刘妻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在上诉期间,刘不幸死亡。刘生前有两份遗嘱,称与杨同居17年,感情深厚,自愿将其名下房产全部赠与。刘去世后,杨与刘妻因房产纠纷提起诉讼。一审法院酌定,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两套房产归刘高达妻子,一套房产为刘高达财产,由杨娴琦继承。杨与刘妻均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判决中,深圳中院认为杨刘长期同居的行为违反婚姻法,因此刘高达的遗赠行为属无效民事法律行为。

点评

这个案例中,刘高达与妻子虽然长期没有离婚,但二人分居多年,婚姻早已名存实亡,杨娴琦才是刘高达多年的同居伴侣,有长期、持续的对刘日常生活照顾和情感劳动的付出。二审法院认定婚外同居关系是过错,因而把财产全部判给已没有实质婚姻关系、仅只是名义上的妻子,忽略了同居者多年的辛苦付出,这是很不公平的。这个案例体现出我国司法实践把名义上的婚姻关系视为高于其他亲密关系,把公序良俗限定为维护婚姻关系,而不管各方实际上的权利义务匹配程度,因而极易造成对非婚女性权益的剥夺和侵犯。

4月12日,裁判文书网公布了另一起同居财产纠纷案。事件发生在有多年同性伴侣关系的两位女性之间,对于一方辩称要求按照共同共有予以分割,法院认为于法无据,不予支持,理由是同性伴侣之间的财产关系不受婚姻法保护和调整,相关权属认定仅适用财产取得的一般规定。由此可见,同性伴侣在同居时的财产共有不受法律保护,这可能使得弱势一方的权益遭受侵害。

05.

开放关系中的单女实为

女权男出轨对象

系中的单女实为女权男出轨对象

事件回顾

7月,微博用户“致谭女士”发帖称其与周玄毅在网上结识,随即展开一段开放关系式的恋爱。周玄毅为某高校教师,因参与辩论赛成为知名人士,在网上以“女权男”著称,颇受女性好评。据该女士所言,周玄毅另有一个交往三年的正式女友,并与其他女粉丝也有暧昧关系,这些均在隐瞒其女友的情况下进行。女士称爆料是因发现周玄毅言行不一,利用其女权男的身份欺骗网友,在与多人的亲密关系中存在欺瞒现象,在这段恋爱中她也深切地感到自己不被尊重。

点评

今年女权男翻车事件频发,暴露了大多数男性即使具有一些性别平等意识,也很难真正对自己的优势性别身份进行反思,平等、尊重地对待关系中的女性。某些时候,女权男的身份甚至成为他们猎艳的工具。开放关系本身不应该被指责,但基于知情自愿的原则,这不能成为男方回避自身责任、欺瞒对方的理由。在开放关系中的女性往往因为性别不平等而在关系中处于弱势,又由于并不处于主流所认可的亲密关系中而得不到公众的支持,这些都会给她们带来伤害,也使得她们的公开维权相对于妻子、正式女友更为艰难。

06.

艺人前女友索要分手费

遭遇法律风险

事件回顾

8月,艺人霍尊的前女友陈露在微博讲述自己与霍尊9年的交往经历,称霍尊对其不尊重、冷暴力,并曝光了霍尊在某微信群中的厌女言论,霍尊因此受到公众指责,随即发布声明道歉,并宣布退出娱乐圈。8月下旬,霍尊向警方报案,称陈露向其敲诈勒索,双方签订900万的公关协议,霍已为此支付65万元。12月23日,媒体报道称陈露因涉嫌敲诈勒索被取保候审。此事多次引发网络热议,并成为多个网络营销号的热评事件。

点评

恋爱分手,一方因受伤害而索要分手费、补偿费的案例不少,如果以己方掌握对方的某些信息为要挟,则可能涉嫌敲诈勒索,吴秀波出轨事件中的恋人就因多次索要赔偿而最终被判刑。然而,夫妻之间没有听说有类似案例,以隐私要挟获得补偿似乎是已婚者的特权。不过,这类涉及情感纠纷、分手补偿的案例,很多人认为应属于民事纠纷;在性别不平等、婚恋市场对女性不友好的前提下,对恋爱中处于弱势的女方进行补偿,不少人也认为有一定的合理性。因此司法机关对此进行定罪,应相对慎重。此外,曝光明星的不当言行涉及公众利益(公众的知情权),不能一味以隐私权来维护。

07.

湖南卫健委称单身女性冻卵

是可行的解决方式

事件回顾

近年来,单身女性诉求冻卵权的呼声日益高涨。2018年,徐枣枣(化名)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冻卵”,因未婚而被拒绝,其后以一般人格权受到侵害为案由将医院告上法庭,就曾引发热议。

8月,湖南卫健委对湖南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辅助生殖技术应用亟待进一步规范的提案》(第0758号提案)进行答复时表示,“你们建议先行冻卵,解冻卵子时需持合法生育证明,也不失为一种可行的解决方式”,并称“我委将向国家卫生健康委建议对《人类辅助生育技术规范》进行修订,进一步完善卵子捐赠、卵子冷冻等相关法规,并建立生育力保存准入及监管评审体系,切实保障相关人员合法权益。”

点评

单身女性希望通过冻卵行使生育权的诉求日益增多,而我国现存的医疗辅助生殖技术规范(国家卫生部门2001年制定、2003修订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中称,辅助生殖技术只能由已婚夫妇行使,单身女性并不享有该权利,因此单身女性的冻卵权利得不到保障。湖南卫健委的答复,说明官方对于单身女性冻卵的态度已经有所松动,但对于单身生育依旧没有松口。期待在未来,单身女性不仅可以冻卵,也能在单身状态下使用冻卵实现生育权。

08.

大学禁止非婚性行为?

事件回顾

9月,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生手册中的一条规定引发热议,该规定称:学习期间发生未婚性行为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其后该校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条规定已经没有了,但未答复此前是否曾据此对学生进行过处分。从讨论来看,多所高校都有或曾有过类似规定。例如浙江大学规定,学生发生非婚性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记过或者留校察看处分;华中师范大学规定,有在寝室留宿异性、在异性寝室留宿、在校内外与异性非法同居、卖淫嫖娼行为之一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武汉理工大学规定,在学生宿舍男女同床者,或留宿异性或在异性宿舍留宿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武汉工程大学规定,男、女生在学生集体宿舍同宿或学校公共场所发生性关系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此外,11月湖南常德中山外语学校被曝鼓励学生互相检举同性恋,也曾一度引发热议。

点评

大学禁止非婚性行为的管理条例源自传统性观念,即性行为和性关系只能建立在婚姻关系之内,这种观念明显过时了。在晚婚或者不婚现象越来越多的现代社会,我们不能忽略单身者的性需求。如今,婚前性行为已成为普遍现象,大学校园是人类生活场所的一部分,不能与时代脱节。学校应该意识到,大学生基本上是成年人,有处分自己身体的权利,如谈恋爱(包括同性恋爱)、发生非婚性行为等,学校均不应对此进行干预,而且还应该尽量给予便利,帮助学生协调因此产生的矛盾。目前,学校最需要建立制度干预的应是校园性骚扰问题,而不是基于传统观念对大学生的“性”进行管制。

09.

独居女性遇害后被装行李箱抛尸

事件回顾

10月11日,上海长宁某小区发生了一起抛尸命案。监控录像显示,一名戴口罩、身穿白色上衣的男子拖着一只大号行李箱走出楼栋,疑似凶案嫌疑人。10小时后,警方在无锡抓获此犯罪嫌疑人,行李箱内的女子已经死亡。据报道,被害人是一名刚入职不久的年轻女性,“刚从英国留学归来,眼看即将度过公司的试用期”。案件曝光后,关于独居女性人身安全引发了网络热议。记者走访后发现,事发小区虽位于上海市区中心,但设施老旧,没有楼层监控,租户多、人口杂且疏于登记和管理。截止到今天,我们尚未在网上看到关于此案的进一步报道。

点评

民政部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单身成年人口已高达2.4亿,超过7700万成年人处于独居状态。一线城市是独居人口最多的地方,单身女性在此打拼时出于经济考虑,市中心租金相对便宜的老旧小区往往成为首选,但由于这类小区设施陈旧,她们也容易成为犯罪分子的目标,以及产生一些相关问题。最近几年涉及单身(特别是女性)的独居安全问题频频登上热搜榜,如2月长沙23岁独居女孩货拉拉搬家跳车身亡事件、3月北漂独居女孩被困卫生间30小时,都一度成为网络热点议题。

上海这次命案发生后,有人指责女孩安全意识不强,网上还大量传播所谓的“独居女性的自保技巧”,包括点外卖要下楼取、门口放一双男式拖鞋、门口安装监控视频等,这些很容易演变为“受害者有罪论”,从而忽略了切实存在的社区安保和管理问题。我们不能将防范人身安全风险的责任一味推给女性个体,与其提醒独居女性不断“升级”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技巧,不如营造一个更安全的社区,例如增设一些智能设备(如便捷的报警系统),更新社区基础设施(如门禁系统),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管理和邻里关系建设,让独居者能真正融入社区,人身安全得到保障。

10.

多名女性因牵涉明星婚变而遭网暴

事件回顾

12月,李靓蕾微博公开离婚始末,控诉王力宏冷暴力、出轨、招妓等问题,而艺人孙雨、徐若瑄相继被迫卷入“小三”的非议,虽竭力澄清仍遭到网络霸凌。孙雨被曝疑似吞药轻生后,仍持续遭遇网暴;徐若瑄虽称“误会解开”,仍留有“创伤后遗症”,两人事业也因此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李靓蕾在最后博文中含混地向“无辜被牵扯进来的人”道歉,但显然受舆论攻击的那些女性很难恢复名誉。这类事件在娱乐圈中比较常见,例如女团偶像孟美岐被指“知三当三”遭饭圈抵制。

点评

李靓蕾将个人遭遇的亲密关系和婚姻中的性别不公上升为公共议题,赢得了舆论的广泛同情和支持,但这似乎建立在大众对贤妻角色的共情上,由此产生的“追打小三”闹剧也得到舆论追捧,一度模糊了问题焦点。在婚前亲密关系中,李靓蕾认为自己是王力宏以结婚为目的“正式交往”的女友,其他人则是“炮友”,然而“雌竞”现象本就是男权文化纵容的、分化女性的圈套,应该对此有所自省。婚姻中的性别角色分工让女性处于弱势,但在传统婚姻制度结构性的排斥下,所谓“第三者”显然是更多遭受污名而失语的边缘客体,难以维护自身权益。

此事凸显了社会对非婚关系的歧视,因此牵涉其中的女性权益很难得到保障。我们希望借助此事件让更多人看到被掩盖在“女性命运共同体”中那些更弱势的女性,对同时遭遇性别不平等和非婚关系歧视的女性多一些理解和支持,并意识到如何维护她们的权益应该提上议事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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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e are… #

我们是一群对“单身-非婚”权益关注并积极支持的女权主义者,因为深感在既往的年度性/别事件或相关事件评点中,单身者和非婚关系者(尤其是其中女性)的权益常被忽略,甚至被反对,这种现象应该有所改变,因此联合起来对此进行倡导。希望我们对这些相关事件的整理和点评工作,对于推进“单身-非婚”权益、改变公众的认知能有所助益。

 “单身-非婚”权益关注小组的成员:

(按照首字母排序)

大炜巴宇,女权主义者,单身,心理老师。

饭饭,女权主义者,单身,现居加拿大。

Lei,女权主义者,环保主义者,现居北京。

voiceyaya,女权主义者,环保主义者,单身,猫妈妈,现居上海。

竹子,女权主义者,双性恋,Belonging Space主理人,现居上海。

联合发布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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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ghtsoutsidemarriage@outlook.com

文字 | 单身&非婚权益小组

排版 | Lei

图片 | 来自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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