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警方通报「女子疑遭家暴去世」,其丈夫和婆婆被刑拘,具体是怎么回事?他们将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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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格裙与胡萝卜 发表

转发当地人的:金昊婚内出轨检察院同事白丽颖,故意杀人致女方一尸两命,男母张杰帮忙处理犯罪现场 父金文栋发动关系阻碍女方报警出警程序

知乎用户 人生一沙 发表

主犯从犯被抓了,那出具心梗死亡报告的医生呢?他们不也是同谋?另外这真的是当地医院第一次帮人掩盖杀人事实吗?这条利益链下有多少非正常死亡被出具了 “合理死亡” 的报告?

知乎用户 田君良​​ 发表

河北孟村这起 “家暴致死案”,已经不是简单的刑事案件,而是一面照妖镜,照出了中国基层反家暴体系的严重缺陷。

一个 25 岁的年轻母亲,就这样在自己家门口被活活打死,而整个 “保护网络”——从社区到妇联,从医院到派出所——基本全都形同虚设。

8 月 22 日凌晨,刘某某被送到孟村县医院急诊科时,已经没有生命体征。

脸部青紫、腿部紫斑、CT 显示脑出血和肿块、肺部受伤、腰部骨折——这是一份完整的暴力致死清单。

但医院最初开出的死亡证明书上写的是 “心肌梗塞”。

一个 25 岁、没有心脏病史的年轻女性,满身伤痕地死在急诊室,医生居然能睁眼说瞎话写成 “心梗”。

家属不信邪,坚持要求尸检。二次法医鉴定结果出来了:钝性外力作用致颅脑损伤死亡。

翻译一下就是:被人用钝器活活打死的。

刘某某和金某是校园恋爱,听起来很浪漫,但婚后的日子就是现实版的《不要和陌生人说话》。

最让人窒息的不是打骂,而是经济控制。

刘某某想去馒头店打工,时薪 10 元——注意,10 元一小时,这在 2024 年是什么概念?最低档的临时工。

就这样的工作,金某都不让她去,理由是 “丢人”。

一个大学毕业的女性,被困在家里四年,没有收入来源,没有社会交往,连最基本的经济独立都被剥夺。

这叫现代版的 “软禁”。

而更可怕的是,双方父母对这种家暴情况都知情。

电梯监控显示,刘某某被送医时,金某的母亲张某就在现场。一个 48 岁的女人,眼睁睁看着儿媳妇被打得面目青紫,不但不制止,反而帮助掩盖证据。

这已经不是 “家务事” 的范畴,而是有组织的犯罪。

最讽刺的是各个部门的回应。

孟村县妇联:此前没有接到过当事人反馈家暴情况。

社区工作人员:之前没有反映过家暴情况,这个是突然发生的。

派出所:电话中无法核实身份不便回答。

宣传部:刚上班,将反馈记者采访需求。

一套标准的官僚推诿话术,把一个活生生的人命推得干干净净。

但问题是,家暴真的会 “突然发生” 吗?

根据《中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四条,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刘某某四年来就医记录呢?孩子在幼儿园有没有异常表现?社区有没有人举报过深夜的争吵声?

全都没有?还是全都被忽视了?

更让人愤怒的是,这个体系不但没有保护受害者,反而在案件发生后第一时间选择了 “维稳”。

医院出具虚假死亡证明,社区统一口径说 “没有反映过”,各个部门电话里都是 “不便回答”。

这不是失职,这是共犯。

按照现有证据,金某面临的不是简单的故意伤害罪

法医鉴定结果显示,刘某某死于钝性外力导致的颅脑损伤。这种伤情通常需要持续、反复的暴力击打才能造成。

根据《刑法》第 234 条,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但更关键的是,这不是一次性的暴力行为,而是长期虐待的升级。

如果能证明金某在四年婚姻中持续实施暴力、经济控制、限制人身自由等行为,那么还可能构成虐待罪(《刑法》第 260 条)。

虐待家庭成员致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在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更倾向于直接以故意杀人罪起诉。

2019 年山东方洋洋案,女子因不孕被公婆长期虐待致死,一审以虐待罪判处,社会舆论强烈不满,认为量刑过轻。

2024 年重庆谢女士案,法院就明确表示,长期家暴的 “升级模式”(推搡→淤青→致死)应当认定为故意杀人,最终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按照这个趋势,金某很可能面临故意杀人罪的指控,刑期在十年以上。

而张某的问题同样严重。

警方明确表示,张某涉嫌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刑法》第 307 条)。

这个罪名看起来不重,最高处三年有期徒刑,但如果能证明张某参与了直接的暴力行为,那就构成共同犯罪。

48 岁的张某,完全有能力阻止 26 岁的儿子继续施暴,但她选择了帮助掩盖。

在法律上,这叫 “不作为犯罪”,在道德上,这叫泯灭人性。

还有一个细节值得注意:沧州市公安局指定肃宁县公安局侦办此案。

这个操作很有意思。

孟村县和肃宁县都属于沧州市,按理说应该由孟村县公安局管辖。但上级指定异地办案,说明什么?

说明案件可能涉及地方保护。

金某是否系孟村县某单位工作人员,政府部门至今没有明确回应。但指定异地管辖,本身就是一个信号:避免地方干扰,确保司法公正。

这种做法在重大案件中并不罕见,但它也从侧面反映了一个问题:基层司法的独立性有多脆弱。

从民事责任角度,刘某某家属可以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主张赔偿。

按照现行标准,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总计可能在 50-100 万元之间。

听起来不少,但对于失去女儿的父母来说,这个数字有什么意义?

更重要的是,刘某某还有一个刚上幼儿园的儿子。

如果金某被判重刑,孩子的抚养权如何安排?他能否摆脱这个暴力家庭的阴影,健康成长?

根据《民法典》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法院可能撤销金某的监护权,指定刘某某的父母或其他亲属作为监护人。

但孩子的心理创伤呢?他将如何面对 “爸爸杀死了妈妈” 这个残酷的事实?

这些问题,法律条文给不了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2016 年 3 月 1 日正式实施,至今已经 8 年多。

但从刘某某案看,这部法律的威慑力和执行力都严重不足。

首先是强制报告制度形同虚设。

医院、学校、幼儿园都有义务报告疑似家暴情况,但实践中大多选择 “不惹麻烦”。

其次是人身保护令申请门槛过高。

受害者需要提供证据证明正在遭受家暴或面临家暴威胁,但家暴往往发生在私密空间,取证困难。

而且,很多受害者经济上完全依赖施暴者,根本没有能力独立申请法律保护。

最关键的是,基层执法部门对家暴案件重视不够。

派出所接到报警后,往往以 “家务事” 为由简单调解,很少立案侦查。

社区、妇联等组织虽然有介入义务,但缺乏强制力,只能 “劝说教育”。

结果就是,施暴者越来越肆无忌惮,受害者越来越绝望。

直到出人命了,大家才恍然大悟:原来这不是 “家务事”,而是命案。

根据全国妇联 2019 年的调查数据,中国有 24.7% 的女性遭受过不同形式的家庭暴力。

这个比例意味着什么?中国有大约 3.3 亿成年女性,按此比例计算,有超过 8000 万女性遭受过家暴。

而其中又有多少人能够成功求助?有多少人能够摆脱暴力循环?

2023 年全国法院审结的涉家暴案件不到 2 万件,相比于 8000 万的潜在受害者,这个数字小得可怜。

绝大多数家暴受害者,都像刘某某一样,被困在一个看不见的牢笼里。

她们没有经济来源,没有社会支持,没有法律援助,甚至连最基本的安全都得不到保障。

而当她们鼓起勇气求助时,得到的往往是冷漠的推诿和无效的劝解。

直到某一天,新闻里又出现一个新的名字,又是一个 “突发” 的悲剧。

刘某某的死,不是偶然事件,而是反家暴体系系统性失败的必然结果。

从个人层面看,金某是直接凶手,张某是帮凶。

但从社会层面看,每一个本该承担保护责任的机构——医院、社区、妇联、派出所——都难辞其咎。

它们用一套冠冕堂皇的说辞,把活生生的人命推得干干净净:

“我们没有接到投诉”——那为什么没有主动发现?

“这是突发事件”——四年的婚姻暴力怎么叫突发?

“警方在处理”——那你们之前在干什么?

“不便回应”——人都死了,还有什么不便的?

这套话术背后,是一个残酷的事实:在这个体系里,刘某某这样的女性,根本就是 “隐形人”。

她们活着的时候,没有人关心;死了之后,也只是一个可以被 “维稳” 掉的麻烦。

未来会有改变吗?

沧州市公安局指定异地办案,说明上级部门对此案的重视。

舆论的关注,也会推动司法部门从严处理。

金某和张某很可能面临重刑,这对其他潜在的施暴者是一种震慑。

但这够吗?

远远不够。

真正需要改变的,是整个反家暴的社会生态:

医院需要建立强制报告的标准程序,对疑似家暴患者启动 “绿色通道”;

社区需要定期走访,主动发现和干预家暴苗头;

妇联需要提供实质性的法律援助和庇护服务,而不是空洞的 “教育劝说”;

司法机关需要降低人身保护令的申请门槛,提高执行效率。

最重要的是,全社会需要改变对家暴的认知:

家暴不是 “家务事”,而是犯罪;

家暴不会 “突然发生”,而是有迹可循;

家暴不能靠 “劝说教育” 解决,而需要法律强制干预。

只有当整个社会都意识到这一点,刘某某这样的悲剧才可能真正减少。

否则,下一个死在家门口的,可能就是你我身边的朋友、同事、邻居。

而到那时,我们还能继续用 “突发事件”" 没有投诉 ““不便回应” 来安慰自己吗?

刘某某死了,但她留下的问题,远没有结束。

这个 25 岁的年轻母亲,用她的生命给整个社会上了最残酷的一课:

在一个失效的保护体系里,任何人都可能成为下一个受害者。

而改变这一切的第一步,就是不要让她白白死去。

知乎用户 小燕子穿花衣 发表

这件事最讽刺的是,死者一直在微博上晒日常照片,一副岁月静好的模样,现实中却是遭遇家暴出轨,一个月花5000元老公嫌多,想去馒头店打工,老公嫌丢人,可以说她在婆家的路已经堵死了,牙牙学语的儿子牵住她的行动,公公婆婆和老公都瞧不起她,视她为累赘,恨不得立刻赶走,好让在检察院工作的小三进门,而她还不敢告诉娘家自己受的苦。

因为她的死,我忽然觉得网上那些岁月静好的画面都是假的,毕竟现在的年轻人都有点文化,都会编辑图文,都会粉饰太平强装镇定,心里的苦只有自己知道,大家看问题别看表面的金粉涂鸦。

知乎用户 山紫水明​ 发表

听说婆家还是体制类的,女的也是大学毕业,发生这种匪夷所思的事情真是让人震惊!

人品和学历,工作没有任何关系,男的 26 岁,结婚应该也没几年,就出轨,家暴,杀妻,家里的婆婆还帮着毁尸灭迹,只能说全家有劣根。

好像家暴是一直有的,警方经常介入的,男方也是因为有外遇提出离婚的,我就是想不通这个女的死守着这个婚姻干嘛!

看了报道说两个人是高中同学,自由恋爱的,女孩高考分数很高,为了和男孩一个学校就放弃了本来的好大学,我想说的是当一个女人自降身份委屈求全的时候,你在男人眼里大概是一文不值了,因为你自己都不爱你自己,你自己都不对自己负责,别人凭什么爱你!

知乎用户 HEDE 发表

新闻标题应改为:一体制内男工作人员疑似故意杀人致妻子死亡,其母亲涉嫌共犯

离谱新闻:受害人婆婆向受害人父母下跪道歉……

附上男的朋友圈

知乎用户 Super 无闷 发表

依据官方通报、被害人家属自媒体发声及主流媒体采访梳理,并对可能涉及定罪量刑的关键信息进行分析。网传信息只会简单介绍一下,已经证伪的也会提示。

因被害人父亲自媒体一直用女儿全名刘明瑶(音)发声,本文也就不用冰冷的 “刘某某” 来叙述了。

根据青岛广播电视台先锋新闻对刘明瑶好友的采访,刘明瑶和金昊是校园恋爱,刘明瑶为了金昊,曾降分报考并入读石家庄政法职业学院(应该是河北政法职业学院)。

也就是说,这两人是高中、大专同学。

根据扬子晚报、齐鲁晚报、大象新闻等媒体对刘明瑶姑姑、叔叔的采访,因为两家都在县城生活,金家在当地比较出名且风评不好,所以女方家里开始是不太同意的。但金昊追求刘明瑶好几年,还因为别的男孩也追求刘明瑶和人打架,被人打到鼻梁骨折,后来刘明瑶和金昊有了感情,家里拗不过只能同意。

案发时刘明瑶 25 岁,金昊 26 岁,二人有个 3 岁的儿子。

如果 18 岁读大专,三年毕业,算下来刘明瑶 21 岁刚刚毕业就结婚了,紧接着怀孕,生子。

从刘明瑶的微博来看,刘明瑶产后一直做全职妈妈,情绪起起伏伏,但始终温暖向上,日常都是老公孩子,还时常自我反思。

刘明瑶姑姑也确认刘明瑶婚后没工作,还说刘明瑶结婚娘家陪嫁了几十万;结婚不到十天,刘明瑶就被金昊打了,当时还有录音。

大象新闻采访的知情人士说,当天金昊叫朋友来家里吃饭喝酒,不知道为什么就对刘明瑶动了手。孩子被打得实在受不了了,才给娘家打的电话。后来男方一直在道歉,男方和女方的爸妈都去家里了。男方爸妈当着女方父母的面打了金昊,女方父母当时是把孩子带回了娘家。这是有录音证据的。她平常身上老是青一块紫一块,这些也有听她朋友讲,她经常去的美容院的员工也知道。但她经常以各种理由掩盖,比如说自己是骑电瓶车摔的之类的,不承认被家暴。

刘明瑶好友说,最开始金昊打她,她会和家里说,后来就不说了,都是自己闷着。金昊家在当地条件还不错,但刘明瑶找金昊要生活费,就会被骂,花钱花多了,也会被骂。还说刘明瑶曾去一家馒头店应聘,时薪 10 元,可金昊不让去,嫌她丢人。

根据刘明瑶父亲、姑姑、叔叔提供的信息,金昊在孟村县检察院工作(编外人员),并和检察院一位女同事有染,女同事怀孕,金昊提出离婚,刘明瑶怕自己没工作争取不到抚养权一不同意离婚。2025 年 8 月 21 日,刘明瑶和女同事联系,女同事告知了金昊,金昊生气殴打刘明瑶。

但刘明瑶亲属明确表示,以上信息并不是案发前刘明瑶告诉亲属的,而是案发后亲属询问刘明瑶朋友得知的。所以具体是怎么回事,还要等官方通报,如果有的话。

8 月 21 日晚 22:03,电梯监控视频拍到刘明瑶说说笑笑和老公儿子一起进入电梯。值得注意的是,金昊在电梯里蹦了三下,走路也明显有点晃,像是喝了不少酒,他还跳起来拍打刘明瑶后颈,看起来力度不轻。刘明瑶微笑着挡了一下,整体感觉她情绪稳定,而且在努力调节气氛。

刘明瑶父亲说,当晚十二点多,金昊父母出现在电梯里,他怀疑是金昊父母和金昊一起害死了女儿。

也有网友说,金昊父母也住同一栋楼,是金昊开始殴打刘明瑶后,给父母打电话,让父母来带走了孩子。

根据警情通报,刘明瑶死因是 “钝性外力作用致颅脑损伤”,犯罪嫌疑人是金昊,另外金昊 48 岁的母亲张某涉嫌帮助毁灭、伪造证据。

“钝性外力作用致颅脑损伤” 可能是由钝器、拳头击打造成,也可能是坠落或撞击造成的。

刘明瑶父亲在短视频中说,早上 7 点多接到金昊父亲电话,说刘明瑶在县医院急诊,等他赶到时,女儿满脸紫红色,都肿得看不出人样了,浑身冰凉,早已没有生命迹象,头、脸、腰、胳膊、腿…… 浑身是伤。

根据大象新闻采访的知情人透露,经法医检验,刘明瑶脸部有伤,CT 显示脑部有出血肿块,肺部受伤,腰部骨折,初步尸检显示,刘某某不仅多处器官出血,还有多处骨折。

从监控视频和刘明瑶家属提供的照片也可以印证刘明瑶确实遭受了严重殴打。

所以可以确定的是,金昊确实暴力殴打了刘明瑶,而且极其残忍,但是他对刘明瑶的死亡结果是什么主观态度,将会是他和律师最大的的辩护空间。

金昊大概率会说他对刘明瑶的死亡结果没有主观故意,也会拿醉酒一时冲动说事,这也几乎是活活打死老婆的男人们的统一说辞。

但是从尸检报告的伤情以及金昊直到第二天 7:33 才把已经基本没有生命体征的刘明瑶送往医院,我个人认为这完全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了,至少金昊对被害人的死亡结果是放任的。

当然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也是可以最高判到死刑的,只不过相对于故意杀人罪来说,会难一点。

而且刑法明确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送医时,金昊在电梯监控里对着刘明瑶明显淤青的面部还伸手指指点点,完全看不出害怕和忏悔,非常冷漠。

急诊医生直接确认了刘明瑶已死亡。

金昊母亲张某涉嫌帮助毁灭、伪造证据。

受害者家属看到,东南卧室床单、墙面和地板均留有血迹与清理痕迹,卫生间和另一卧室也残留有血渍。刘明瑶亲属怀疑金昊父母帮助金昊清理犯罪现场。

据刘明瑶叔叔说,金母把家里监控的存储卡拿走了,疑似冲进了下水道。

另外大象新闻采访的知情人说,能看监控的手机卡也被注销了(这个我不太理解是什么意思,是不是金母不懂监控视频如果自动上传到了云端警方还是可以查看到的)。

刘明瑶就医时身上没有血迹,衣服也换了。现场地上的血迹也有明显擦拭的痕迹。怀疑这些都是金母做的。

医院视频里刘明瑶穿的衣服是前一天晚上电梯里穿的,确实没有血迹,也不像在家穿的衣服。

可能这些多多少少有点接近真相了,否则警方第一时间的警情通报里不会说金母涉嫌毁灭、伪造证据。

毁灭、伪造证据罪法定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网传金昊已认定自首,我没找到出处。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但自首要求主动投案 + 如实供述,本案中金母有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的行为,从被害人家属一方给出的信息来看,金昊也不是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的,我觉得比较难认定为自首,至少应当从严把握自首的标准。

网传金母发过朋友圈,医院开出的死亡证明是心肌梗死。我昨天搜了一晚上,抖音小红书微博,都没有发现这个所谓的死亡证明。而且也不合理,刘明瑶送到了县医院,要出所谓的死亡证明也只能是县医院,不可能是别的医院。所以可能只是网上捕风捉影。

网传刘明瑶已经怀孕三四个月,小红书上还有她死亡前一天在电梯监控里的明显孕肚截图,但是我认真看了完整视频,刘明瑶各角度腹部都很平坦,那个孕肚照明显是有人 p 的。警情通报也确认了刘明瑶没怀孕。

这是网传怀孕的 “证据”

这是我在完整电梯监控视频里截的图

网传金昊父亲是孟村县检察院领导,所以把金昊安排进了检察院工作,我查了一下孟村县检察院检察官名单,没有金父。

知情人士说金父在孟村县中医院工作,金母是孟村县平安医院 B 超医生。

刘明瑶家属前期质疑孟村县公安局出警慢,现场勘查和控制嫌疑人不及时,而且没有及时收缴嫌疑人手机,目前本案经沧州市公安局指定管辖,移交至肃宁县公安局进一步侦办。

也就是说,后续这个案子受熟人影响的可能性会大大降低。

刘明瑶父亲也及时发了短视频,说当地 zf 非常重视这个案子,多次探望安抚家属,他相信有关部门会给女儿一个公正的结果。

这种影响恶劣、关注度高的命案,一般县城婆罗门是干预不了的。大家拭目以待吧。

连夜写下这篇文章,因为心疼刘明瑶,睡不着。

她差不多是 “完美受害人” 了。长得漂亮,家世好,嫁给初恋,毕业就结婚,生了儿子,相夫教子,具备传统女性的奉献精神……

她还是被打死了。

那些爱说双方都不是好东西,苍蝇不叮没缝的蛋,一个巴掌拍不响的…… 不知道还能怎么编排她。

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我总是忍不住想,假如她能听父母的话就好了,别和名声不好的金家人走在一起。

如果她第一次被家暴果断离婚就好了,那时候结婚不到十天,还没孩子。

如果被家暴能及时报警或者向父母求助就好了,不至于 25 岁就被直接打死。

或者她要是有份工作就好了,如果她有工作,就不会担心离婚争取不到抚养权而选择忍辱负重不离婚。

引以为鉴吧。

知乎用户 子任​​ 发表

看了下网上目前的信息,被害人才 25 岁,太阳穴都打凹进去了,死亡的直接原因是肋骨被打断,插进肺里导致的窒息。

人都快不动了,男的还在打,他妈居然在旁边拍视频,一边拍一边还问她 “还要不要这段婚姻了”。

你说这像是人干的事儿吗?

那一刻已经不是吵架了,那就是合伙杀人。

整个事情发生在河北沧州孟村县,时间是 2025 年 8 月 22 日。

警情通报说得比较克制,说接到报警后第一时间赶到,法医确认死者是 “钝性外力作用导致的颅脑损伤死亡”,没有怀孕。

男的叫金某,26 岁,是她老公;女的是刘某某,25 岁,刚结婚没多久。

还有一个张某,是金某的妈妈,也就是刘某某的婆婆,涉嫌帮助毁灭、伪造证据,也被刑拘了。

但你光看通报不够,细节得一点点扒出来你才知道事情到底有多恶心。

据家属说,事情是在 21 号晚上就出了。

到了 22 号早上 7 点 32 分,电梯监控拍到金某一家和几个医护推着刘某某上了电梯。

那时候她已经没了意识,平车上的她脸是紫的,身子也没什么反应,感觉人已经不在了。

可这一家子送医院时候一点也不慌,不哭、不喊、不叫救命,跟送个植物人似的,安安静静,像是早就知道结局。

到了医院,更扯的来了,医院一开始居然给了个 “心梗” 死因,说她是突发心脏病。

要不是刘某某的爸坚决不认,要求尸检,这事可能就这么按下去了。

心梗?

你把人脑袋打凹了、肋骨插进肺里,说人是心梗死的,这不是睁眼说瞎话吗?

后来尸检一出,真相就藏不住了:太阳穴塌陷,颅脑损伤,肺部被肋骨穿透,窒息而死,腰椎骨折,全身多处出血和淤青,还有新伤旧伤混合。

说白了,她不是头一次挨打,她是长期被打。

这次是打到极致,直接打死了。

更可怕的是,据家属回忆和一些流出的资料显示,当天她已经倒在地上了,金某还在踹、在打。

她已经不动了,那男的还不撒手。

他妈张某也不是劝架的,而是全程拿着手机拍,还逼问受害人 “你到底还要不要过?”

你说这是什么家庭?

这哪是家,这是私设公堂。

换句话说,这是一场合谋暴力,不是临时起意的争执。

这不是你一言不合推了人一下,这是一整个系统性的打压,是一个女人被困在丈夫和婆婆组成的暴力围城里,一点点被打死的。

然后你再看这案子的走向,就知道为什么这么多人气得牙痒痒了。

金某目前是以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被刑拘。

听起来挺严重,但说白了,这罪名从过去的案例来看,往往不会判死刑,最多也就是个无期,运气不好十五到二十年。

再怎么打死人,只要你没拿刀子、没承认 “我就是想杀她”,法庭就会给你贴个“激情犯罪”、“家庭纠纷升级” 的标签,然后量刑从宽。

我说句不好听的,你就现在拿手机搜 “家暴致死最后被判死刑” 的案例,屈指可数。

你搜 “家暴打死老婆最终被判十五年以下” 的案子,一大堆。

比如湖南那边,一个男人因为老婆不肯交出工资卡,一顿暴打把人打死了。

法院说 “不是有预谋的杀人”,判了十三年。

再比如安徽有个男的打老婆打到骨折,后来老婆休克死亡,法官说 “夫妻之间争执升级”,判了十一年。

还有广州那边,一个男人三年里动手无数次,老婆跳楼死了,最后说 “跳楼不能完全归因于他”,才判了六年。

你说这些判决出来,给社会传递了什么信号?

就是 “只要你说不是要杀她,你就不会死刑”;“只要是你老婆,不是陌生人,怎么打都叫家务事”;“打死人了也别怕,态度好、认个错,顶多蹲个十几年”。

就这风气,难怪施暴的人越来越胆大了。

你说这刘某某,活着的时候也许报警过、哭过、跑过、求助过,但没人搭理她。

现在人死了,全网关注了,法医也证明了是被打死的,可你看看这个处理方式,还是 “家庭矛盾导致伤害过度”,还是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你让那些还活着但正被家暴的人怎么看?

她们心里清楚得很:就算我被打死了,他也不一定会判死。

那她还敢反抗吗?

说到这,我得多说一句,像张某这种 “帮着掩盖” 的婆婆,法律一般只按“妨害作证” 来处理,最多判个三五年,甚至缓刑。

可你换个角度想,她不是 “路过”,不是 “蒙在鼓里”,她是全过程知情、全过程参与,甚至是气氛制造者、节奏推动者。

她儿子在那打,她在那拍,在那拱火,她问 “还过不过”,她不是在问,是在逼,是在用语言压倒一个人的最后一点尊严。

这种人怎么可能没有责任?

可现实就这么冷冰冰的,她不动手,法律就对她客气。

现在整个案件的后续,是移交给了肃宁县公安局办理。

程序在走,社会在看。

但所有人心里其实都悬着:到底怎么判?

会不会又是那一套 “非蓄意”“主观恶性不深”“婚姻矛盾激化”?

说实话,这么多年来,我见太多了。

家暴这个事,出事之前,没人当回事。

邻居知道也装作没听见,家人知道也劝你 “别把家事闹到外面去”。

你去派出所报案,可能还会被劝回去。

你找妇联,有时候他们也只是登记个表。

整个社会从根上就缺乏对家暴问题的严重性认知。

而等到真出人命了,又轮到法官谨小慎微,生怕给人定个 “故意杀人” 的罪名,说“不能确认主观杀人意图”,说“缺乏计划性”。

所以到最后,打死人的都能说成是 “冲动犯罪”,家暴反而变成 “过失中的过失”,这不是荒谬吗?

刘某某的命案,是把这种荒谬推到了最极端的地方。

人都不动了你还在打,还在那逼问要不要婚姻;尸体都送医院了你还伪造死因说是 “心梗”;拍视频的人不是外人,是你自己妈,这种局面如果都不能定性为“蓄意伤害致死” 甚至“故意杀人”,那法律还有什么用?

你还怎么让人相信它能保护自己?

所以这案子,真的不能草草了事。

如果连这都不能判死刑,那全中国的家暴受害者都可以预判自己死后也得不到公道。

我们不是要什么政治正确,也不是煽动仇恨。

我们只是要一个最基本的底线,打死人,尤其是这种持续施暴打死自己老婆的,不管你有没有说 “我要杀她”,都得严办。

别再拿 “冲动”“情绪”“夫妻争执” 当借口。

这不是争执,这是谋杀。

而那些帮着打、帮着藏、帮着糊弄、拍着视频 “拱火” 的家人,也别指望一句 “没参与打人” 就能撇清自己。

她们手上,沾的不是血,但却比血还冷。

刘某某不是第一个被打死的,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但她要是连死后都没能换来一个清清楚楚的判决,那她就真的白死了。

别再让法律变成施暴者的心理安慰,让他们知道打死了也不过如此。

她的死,要能让所有人都记住一句话:家暴,不是家务事;打死人,就得抵命。

否则,死人只会越来越多。

知乎用户 韦皮皮 发表

这是活活打死,而且掀起舆论,还有 “婆婆” 自己录的视频为证,最低限度,这个 “丈夫” 要坐牢。

如果,我是说如果,这个丈夫下手稍微轻点,没有那么寸打断肋骨扎入肺部,只是打断几根肋骨,会怎样?报案能受理吗?挨打的妻子,能因此申请离婚并合理分割财产吗?会被要求 “冷静期” 吗?

知乎用户 跑题专业户 发表

明明就是虐杀,故意杀人!为什么发生在家庭里,就起个模糊的名字叫家暴

知乎用户 小可爱游记​ 发表

更新:

这篇文章中午 12 点发表,夜晚 20 点 23 分就被公众号系统删除了,我在知乎的高赞回答也被屏蔽,如今读者已经打不开。不知道违法了什么规定。

不过,我还是要发,为了那位姑娘和她的家人。这次文字稍作修改,并将死者的相片打马赛克,但愿在知乎这里不会被删。


凶手金昊照片

死者生前照

死者惨状照

它叫金昊,26 岁,河北省沧州市孟村回族自治县人。被它杀害的女子叫刘铭瑶,25 岁。两人结婚大概有 4 年,他们有一个 3 岁的儿子。

事件发生于 2025 年 8 月 21 号夜晚,金昊醉酒后回到家里将刘铭瑶殴打致死。第二天早上 7:36,凶手的父亲金文栋拨打刘铭瑶父亲刘东电话,谎称刘铭瑶在医院急症。刘东到医院后,发现女儿早已死亡。她的遗体全身是伤,经 CT 检测她脑部出血,肿胀,肺部有伤,腰部骨折,死状惨不忍睹。

事后得知,金昊在杀死妻子后,其 48 岁的母亲张杰擦拭案发现场的血迹及其它痕迹,试图毁灭其儿子的杀人证据。

据传金昊在检察院担任 “临时工”,其父母是 XX,爷爷是 XX,整个家族在当地人脉极广。有当地网友称,凶手金昊的父母曾利用关系阻挠…… 沧州市公安局也在事后的通告中写道要将此案移交另一个县的公安局侦办。为何当地案件要移交另一个县?我想大家都懂的。看来,当地网友的传言也并非都是捕风捉影。

警方在通报中写道:“为依法严格公正办案,经沧州市公安局指定管辖,此案件移交肃宁县公安局进一步侦办。”

从刘铭瑶的的微博文字可以看出她是一个很简单的女人,对生活的要求也不高。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原本应该快乐幸福一辈子的女人,就这样被活活打死了。

据刘铭瑶的朋友说,她生前就早遭遇过金昊多次殴打,请记住,是殴打,以后别再用 家暴 这个弱化施暴者罪恶的术语。金昊对刘铭瑶管控严格,禁止她出去工作,却又在金钱上对她极其抠门。

由于长期不够钱用,刘铭瑶想在隔壁县城的早餐店打工,时薪是 10 元。金昊认为她去打工给家里丢人,便阻止她。

有消息称,刘铭瑶发现金昊出轨同在 XXX 工作的白丽颖,当天她质问白丽颖为何知三当三。气愤至极的金昊当天晚上回到家就将刘铭瑶打死了。

目前,警方已经将凶手金昊及其母亲张杰抓捕归案。

但愿金昊能受到最严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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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昊母亲张杰被捕

哎!还有很多话要说,很多消息要发,但是又担心再次被删,就写到这里吧。我在知乎的文章也会修改。

至于一个女人如何避免这种惨剧发生,请看我之前的文章《湖南女子被男友殴打后跳楼自杀的感想》《为何不能找控制欲强的男人做老公?》。我希望任何一位姑娘都要阅读这两篇文章。

湖南女子被男友殴打后跳楼自杀的感想

为何不能找控制欲强的男人做老公?

知乎用户 法途萤光​​​ 发表

这个通报虽然没说具体是以什么罪名对金某和张某进行刑事拘留的,但通过报道信息可以明确或者推测出以下几点:

第一,受害者刘某某死亡时未怀有身孕,不存在网传的 “一尸两命” 一说;

第二,施暴者除了 “毒丈夫”,还有一个“恶婆婆” 在旁协助;

第三,从目前法医检验结果来看,施暴者至少涉嫌故意伤害罪

经法医检验,刘某某系钝性外力作用致颅脑损伤死亡……

但到底是故意伤害致死,亦或是故意杀人?

目前官方调查定论还没出来,案件暂无法定性。

不过综合网传消息,大致可以拼出大概的案件事实⬇️【注:以下情况根据网传消息整理,不保真】

2025 年 8 月 22 日,刘某某(受害者)的父亲接到金某(施暴者)父亲的来电,告知他刘某某正在县医院急诊。

心急如焚的刘某某父亲立刻赶往医院,眼前的景象让他心碎且震惊:刘某某毫无生气地躺在那里,脸部青紫色的伤痕触目惊心,腿部也是一片青紫 。

经过 CT 检测,结果更是让人震惊不已:刘某某脑部出血、肺部受伤、腰部骨折,如此严重的伤势,已经让她失去了生命迹象。

据网传消息,知情人士透露,男方对女方有过家暴行为,双方父母对此都知情,

刘某某家属们无法接受这样残酷的现实,他们怀疑,这些伤势很可能与长期遭受家暴有关。

从网传的视频资料来看,8 月 22 日早上 7 时 32 分许,多人推着伤者进入电梯,周围是伤者丈夫金某及金某父亲,还有两名医护人员。

网传消息显示,事情发生在 21 号晚上,22 号送去医院时,医院给出的死亡证明称是因为心梗死亡

但女方刘某某的家属怎么也无法相信,因为他们看到刘某某 “鼻青脸肿,眼圈乌黑,身上能明显地看出来新伤和旧伤” 。

家属们坚决要求验尸,验尸结果显示心脏出血、脑出血还有多处骨折。

且法医检验证明,刘某某系钝性外力作用致颅脑损伤死亡。

由此来看,家暴行为肯定是有的,而且家暴行为和刘某某的死亡结果之间存在着不小的因果关系,但究竟属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还是故意杀人,还有待根据进一步调查结果定性。

什么是家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

在这起案件中,如果金某长期对刘某某实施殴打等暴力行为,就完全符合法律所定义的家暴。

刘某某被发现时脸部、腿部的伤痕,脑部出血、肺部受伤、腰部骨折等身体伤害,都可能是家暴的有力证据。

而从服装店店主描述的情况来看,金某通过经济控制、言语威胁等方式对刘某某进行精神折磨,若属实,也属于家暴中的精神侵害。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如果刘某某的死亡真的是金某家暴导致的,那么金某的行为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如果金某在实施家暴过程中,主观上有伤害刘某某的故意,客观上其暴力行为导致了刘某某死亡的结果,那么就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

而如果金某的行为表现出其主观上具有剥夺刘某某生命的故意,例如使用致命手段、在明知可能导致刘某某死亡的情况下仍实施暴力等,那么则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在这起案件中,最终的罪名认定需要结合尸检结果、案件发生的具体细节、金某的主观故意等多方面因素来综合判断。

静待进一步尸检报告和官方调查结果吧!

知乎用户 她大我半岁 发表

这么下去还有人敢结婚吗?对男方不利的新闻有: 结婚后火速离婚,彩礼不返还;养了十几年的孩子发现不是自己的……; 对女方不利的新闻有: 家暴,家暴致死,出轨……。虽说这些都是少数情况,但影响真的不小。

知乎用户 了了 发表

出心梗死亡证明如果是真的的话,那帮忙出具这个证明的医院工作人员也得抓吧?

知乎用户 时空过敏株​ 发表

河北沧州孟村县,女子刘某疑被丈夫金某家暴致死。电梯监控显示,金某一家早上5点多就已经把受害女子送往医院了

女子刘某和金某以前在学校里是同学,他追了刘某好几年,曾经还有别人追过刘某,金某还跟那人打架。起初刘某家里人都反对这门婚事,因为金某他们家在县里面名声不太好,后来拗不过孩子就同意了。没想到婚后不到10天,刘某就被金某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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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当时结婚的时候刘某娘家陪嫁了几十万,刘某一直没有上班,金某是当地检察院的编外工作人员。两人有了孩子之后,刘某的心思更是全都扑在孩子身上。事发后,金某父亲曾到家属面前下跪道歉,刘某家属不接受,他们现在只希望杀人凶手能够得到严惩

孟村金某出轨,小三已经怀孕,小三逼他离婚,男子与老婆吵架暴力打死老婆,腰椎断裂、颈椎断裂、头颅重创,暴力恶意杀人,行凶后金某的妈妈配合一起销毁凶案现场证据……惨无人道,必须死刑

孟村家暴男金某母亲,跪地致歉,受害人家属不接受任何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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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1日晚上的电梯监控,这男的金某很亢奋,在电梯又蹦又跳,跳起来习惯性的打老婆,几个小时后惨剧发生,女子遇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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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沧州孟村家暴杀妻男金某的妈妈被带走了

这起悲剧也给所有女孩提个醒,​找对象一定要擦亮眼睛、找成熟点的,远离家暴男和她的家人

​两人是同学结成夫妻,男方是检察院临时工,据传与同事发展成情人关系,被妻子发现后死性不改还动手打人

女方​为了孩子,本想忍忍算了。但她忘记了,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遇到家暴后一定要果断选择报警,远离渣男,珍爱自己的生命健康

孟村金昊杀妻案,太揪心!结婚视频,父亲将“心头肉”女儿交给金昊后,转身时只留下一个落寞的背影。如今等来却是女儿死讯。所以,当婚后男人出轨要离婚时,女的千万不要尝试挽回,因此时男人已铁石心肠。更可恨的是婆婆不及时制止或送医,而是选择庇护儿子毁灭证据

知乎用户 千层塔 发表

根据不同新闻,帖子提供的零星线索,女方:

1. 恋爱脑,高中和男的谈恋爱,高考后为了和男的在一起,可以去更好的学校但是去了一个烂学校,只为了和男的在一起;——不,这种行为不值得被美化,只该被唾弃。

2. 婚后有了孩子,在家做全职宝妈,结果要生活费,男的都不愿意给。为了有点钱花死前那个月还去打零工,男的嫌丢人 ,不让她去。——被剪了翅膀,做了笼中鸟,这真的可悲!

3. 男的全家都是 gwy…… 按照上述消息,男的成绩很差,按说做不了 gwy…… 如果上述消息不是美化女方对 “爱情” 的牺牲,那么男的可能靠关系进体制的?建议女方家属抓住这个查查;

4. 男的外形,家庭条件都很好,女方家庭条件估计不那么好,上嫁进县城豪门,估计没咋要彩礼,不然,就算做了全职宝妈,男的不给生活费就没钱花,花点小钱也要看男的眼色,就很夸张……… 这好歹生了个孩子,在家里一点地位,一点钱都没有吗?

——警惕,当每个人都赞美你嫁的好,而你自己其实过得不好时!

5. 男的有三,要离婚,女的不肯,导致屡被家暴,直至丢命。———考虑到男的以及男方都有体制内公检法系统的,很有可能离婚的话,女的拿不到钱也得不到抚养权(县城豪门就是牛),女方不离婚反而选择孕育二胎以栓住男人,维护家庭,结果一尸两命……

———好男人出轨甚至家暴时,有没有那个闺蜜或者好亲人,劝你再生一胎,栓住男人的心?还是自己选择的?这种思路真的又蠢又坏!!

———蜀黍通告女方没有怀孕,看起来女方家属为了舆论,把死者往惨里说啊,一尸两命比独自被杀更有话题性,但是真没必要。

总的来说,希望凶手被严惩。给普通人的警示就是,女孩子恋爱脑要早点治疗,不要为了嫁个 “好人” 而放弃自己的发展,包括大学,工作———一定一定要有自己的工作,不要把自己的将来指望放在丈夫,或者婚后自己的肚子上。嫁人后没有家庭地位,要敢于走出去,别以为忍让对方会对你好———最不可能的事情——只会因为你好拿捏,对你越来越恶劣。

从头看到尾,这女孩一直走在错误的路上。她家人现在悲痛欲绝,早干嘛呢?说不准是这些人一步步把女方推倒了这样的境地:你男人家庭条件这么好,嫁进去就享福了;他出轨了?咱们再怀一胎,孩子多了男人成熟了就不乱玩了………(当然女方自己的选择是最重要的)……… 但凡有一个硬气的家人敢站出来说,他们家就是再根深叶茂,只有你过得不开心,我们就一起撕他们,我们敢离婚,我们敢争夺抚养权,我们可以自己工作生活,都不至于到这一步。

虽然我们反极端女拳,但是,那个波伏娃的某些言论真的好,男性生下来只能走很难的路,而女性生下来被认为可以走更容易的路…… 这条更容易的苦,时时刻刻有陷阱。靠自己,把命运握在自己手中,才走的稳。

知乎用户 羚羊 发表

最重要的点就是男方家里又怎么使用了公权力,让医院开出了一份心梗的证明。扯性别话题完全是避重就轻。

知乎用户 是颖颖呀​ 发表

不是疑似,不是疑似,警方通报是家暴去世,媒体严谨点吧!真的很讨厌把这包装成家暴,这是故意杀人,不要定性为家暴!

知乎用户 王理威 Wlw​​ 发表

看了一个那个死者最后的照片,这妥妥的是被活生生打死的。

现在我们说的是不是说家庭暴力零容忍?因为家庭暴力是一个很模糊的也有很有欺骗性的概念,说白了我们其实是要对暴力零容忍。

这个事情还是让人非常唏嘘的。

因为我看很多人说这个女生是为了这个男生降分儿上了一个不太好的大学,而且是从校服到婚纱的爱情本来还是挺好的。

刘某某的好友透露,两人是校园恋爱,刘某某婚后经济不独立,常新生活费遭到金某的辱骂,刘某某想去馒头店上班,但金某某以丢面子为由不让刘某某去上班。

而且这个男的家境也不算太差,在他们当地也算是县城婆罗门那。

只能说这种不稳定的人你遇见了确实只能算是自己倒霉。

在遇见这种家暴苗族的时候,其实就要注意远离对方了,现在好一点儿的就是报警之类的行为,但是很多时候他们都是不告诉外人,然后最后就这个家暴闹得越来越大。

第一个她丈夫这个应该涉及到故意伤害致死

双方在 8 月 21 日晚上发生了矛盾,传来消息说,金某某当晚喝醉了酒,然后两个人吵架了,就对刘某某大打出手,全身都打得淤青,摸摸脑部出血肿块,身上多处骨折,父母在医院急诊部看到女儿的时候惨不忍睹,伤痕累累。

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在涉及家暴致死的案件中,司法机关会根据具体情节(如是否存在长期家暴、施暴手段的残忍程度等)综合判定刑罚。

第二个,丈夫的妈妈应该涉及到帮助毁灭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七条第二款 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知乎用户 岚卷云端 发表

钝性外力,已经说的很明白了。

这家人实力不俗,当然,能搞出来心梗这种鉴定的,开证明的,确定医院不刑拘几个?

受害者家庭积极维权发声,让这事有网络舆论,才是翻盘的关键。

说实话,出来命案了。人民群众的朴素价值观还是在线的,就算这家子是婆罗门,法医和叔叔那里也不敢那啥了。命案这种太敏感了,一个县城婆罗门真有这实力压命案?

按现有的说法,凶手长期殴打,这次直接往头部要害招呼,手段特别残忍。他不能预见到可能导致死亡?鬼才信。

目前凶手家里肯定在转换思路,在向虐待罪或者故意伤害靠。再搬出来孩子需要照顾做挡箭牌,运作一下。等舆论降下来,想办法轻判,后面真不好说。

这种问题上还有带性别节奏的。

知乎用户 123 发表

这不是家暴,这是故意杀人,而且是系统性的社会性的在放纵故意杀人!

知乎用户 不知所谓 发表

我家是离得孟村和现在指派办案的肃宁都不太远的县,县城婆罗门这个群体,我是农村人,之前接触不到。

后来我妹妹考进了县直属学校,才通过我妹妹初窥了这个群体的门径。

典型特点就是父母都是用东北话说的当地大皮鞋。都是副科级以上干部,别看不起副科,县里的副科都是副局长了。或者在事业单位的县医院,中医院,县高中,县直属初中,小学的校长院长,最起码是正高级职称,别看不起正高,全县也没多少正高。要不就是国家电网四大行三大运营商,火车站,高速口这种央企省属国企在当地的一二把手。

机关事业单位的婆罗门,明面收入一年十万出头,两口子 20 多万,加上公积金小 30。央企省属国企在当地的一二把手明面工资就更多了,年到手 20➕。两口子一年 40 多个。退休了退休工资也不低于一万。平时烟酒茶化妆品护肤品和海鲜牛扒那绝对不用自己买的。

平时请托办事的,黑色灰色收入也不少。比如孩子上学呀,怎么也得 5k,办个职称呀,怎么也得 1w。内部职工想提提或者换个岗位没有 2w 你都不好意思进门。凡此种种吧。一年又是几万收入。至于更深层次的贪污腐败钱权勾结,那咱接触不到也不敢说。

父母年龄 45-55 之间,当打之年。孩子们的年龄大概分布在 20-30。有有出息的孩子去了北京天津石家庄。但是大部分孩子都是中专大专普本,在外面也不好混。还不如回老家。现在逢编必考,不是那么容易操作,就先当个临时工。找的对象也都是门当户对的,或者县城刘亦菲吴彦祖。县城就那么小,父母辈都认识。他们这批人,很多也是读书出来的,当年县中都有重点班,那时候也不流行去市里上学,都是本地上学。一般县里重点班就那么一两个班,所以当年读高中读初中的时候他们的父辈就可能认识。甚至是好基友好闺蜜。这就是县城的生态。

逢进必考太重要了,我所知的一个常务副县长的独生女,虽然设了多年萝卜岗但是现在都是某局的临时工,要是逢进必考之前,早直接给编制了。毕竟我们村长都能给他女儿在逢进必考前安排个事业编。

这个小二代们的群体本身文化水平就不高,家里也娇生惯养的,在县里也横惯了,养成了飞扬跋扈的性格,家里条件好,也不指望他们挣钱,他们劳务派遣那点钱都不够他们加油的。

平时就是各种牌局,酒局,乱搞男女关系。县城里还算体面的年轻人就那么多,谁爸爸妈妈是大皮鞋,谁是外五县瑜伽裤,谁是县城婆罗门,谁风骚,谁风流。谁在哪个局里,谁在哪个学校,谁在哪个银行。一打听都知道。经常出现同单位的同事老公老婆是自己前男友前女友的情况。结了婚后,这种二代们,大部分也都不老实。

别看不起县城婆罗门这个群体,他们生活质量高着呢。也不是没见过世面。你以为你生活在北上广深大城市,他们在屁都没有的小县城,他们一定是土的掉渣的土老帽。别自欺欺人了朋友。人家也吃过见过。不一定比你体验的少。

小县城确实啥也没有。但是家里有条件呀,新上映的电影直接去市里或者石家庄天津北京去看。反正上班就是混日子,因为父辈的面子,请假更是点击就送,扣钱就扣钱呗,一共就那么点钱,扣完了能有多少呀,人家根本不在乎。各种脱口秀演唱会话剧也追着跑。黑天鹅蛋糕,县城没有,直接从北京叫跑腿坐火车高铁送。反正离着北京近,绿皮车两个小时都到了,同样从北京火车站出发,你住大兴他住县城。你没到家呢,他的黑天鹅都到家了。县里盒马鲜生和山姆没有,但是县城专门有干这个的代购,可以满足他们这个群体的需求,毕竟有需求就有市场嘛。今天上午下单,下午送到,晚上下单第二天中午送到。跑代购的都是一天跑两趟。平时大平层住着,bba 开着,家里存款也不少。市里,石家庄,天津都有房。放假了或者想去玩了就请假,也和大城市人一样环球影城,迪士尼。也新疆,西藏,川西自驾游。国外的日韩,新马泰都去了多少遍了。至于北京的房子大概率没有,因为北京限购,不过北京放开五环外限购了,估计马上快有了。在小县城里,自己走到哪里都是衙内都是小爷。生活乐无边。生活幸福感,比在北京 996 挤地铁年薪五十万的都爽。这么说吧,你在北京呆了二十年可能没有把北京景点商城胡同小馆逛遍吃遍,人家县城婆罗门可能早逛遍吃遍了。

但是总体上来说,这个群体阶级也在下滑。毕竟本身这代留在县城里的就属于没出息没能耐的群体。大部分就是一个临时工。不过这代人确实可以享受人生的。在当地的就业,医疗,教育通通不用担心。绝对是最好的单位,县医院最好的病房医生,最好的学校的最好的班。

比如我听过一个,她爸爸是我们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她妈妈是我们县司法局副局长,她前公公是我们县医院副院长,她前婆婆是我们县高中副校长。她在县一小,她前夫在卫健委。她的情夫是中医院院长的儿子,是蹲过监狱刚放出来的强奸犯。两个人早就同居了,但是她父母不同意结婚。毕竟检察官和司法局局长的女儿嫁给强奸犯,也过于逆天了。她前夫的情妇是县医院的医生。就是这么乱。

当然我看有说医生出具心梗报告,从而使他们逃脱刑事处罚。这个确实出乎我意料了。敢这么干的医生也属实有点大毛病。

知乎用户 知我罪我 发表

根据目前网上的部分信息

男方一家在体制内工作,男方在某专科毕业后也进入该院

这条线是否应该细查

检察院成他们家世袭的?

修改一下 目前无金父工作信息

知乎用户 一言​​ 发表

不带情绪,只从司法实践来回答。

1、纯粹法律大概率就是故意伤害罪+可能的虐待罪。如果舆论足够大故意杀人也可能。

有些人认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但是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的区别其实就是主观目的不同,也就是主观上究竟是以剥夺对方生命为目的还是以伤害为目的。实践中的区分主要就是看主客观,主观上主要就是被告人的口供,尤其是到案之后的前几次供述,其对于主观心态的供述是什么样的。客观上就是看使用了什么工具,击打的部位,如果说手持利器捅刺致命部位,那自然是故意杀人。但是本案中两个问题:首先是致命伤情为钝性外力作用,可能是撞击可能是棍棒,排除了刀具等杀人工具。其次是案发之后的送医行为能佐证并非积极追求死亡。

当然如果这个案子舆论够大,后面如果认定为放任死亡的心态也有可能。

至于可能的虐待罪 ,就看证据能不能证明男方对于女方经常性的采取拳打脚踢的手段进行伤害,这些要不然就查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要不然就看有无陈旧性伤痕。

2、医院开的那个是病历或者说是记录,根本不是死亡证明。病历里面记载的非常清楚:**车到已经死亡,双眼眶面部可见淤青、四肢可见淤青。**在没有经过解刨的情况下诊断的结论是呼吸心跳骤停,但是没说是因为疾病心梗,这是两码事,可能因为外部打击出现骤停,也可能是疾病,医院没解剖的情况下做的是客观描述。

不要把医生当傻子,打成这个样子,谁会指鹿为马,而且这种一看就是严重外伤,脑子有问题了去帮这种人,不只是工作保不了甚至可能坐牢。而且这种伤情只要出警必然立案进行解剖。医院不是铁桶一片,几乎不可能上下一心包庇这种事情,而且要包庇能写出这种病历?

刑事案件中对于死亡原因的鉴定,本身就是要等到法医解刨之后才能明确。你让医生第一时间看个体外伤就给你出个死亡鉴定这根本不符合常理。

3、这个案子我直接说了男方家庭不可能有多大的势力,而**这个案子能够被指定异地管辖,仅仅是因为这个男的是检察院的劳务派遣而已。**检察院的劳务派遣,你说是什么县城婆罗门?你逗我吗?谁家庭有点势力的干这个,一个月不会超过 2000 块钱,而且现在的检察院就是个清水衙门。这个案子异地侦查的原因无非就是因为牵扯到了公检法人员,由于批捕这些都要同级检察院批准,所以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异地侦查,避免瓜前李下。以前我在法院工作的时候,我们一个同事家里漏水了,然后被起诉了,也是移送异地法院管辖,移送异地是为了避免瓜前李下,不是想当然就觉得这个这个家族很有势力。

4、他母亲现在是按照帮助毁灭证据罪刑拘,大概率就是在案发之后帮忙销毁犯罪工具和现场。比如把作案工具也就是钝器给扔了埋了之类的。司法实践中,这种当妈的不少。

知乎用户 猫头鹰 发表

故意杀人就故意杀人,整天家暴家暴的是想模糊什么重点

知乎用户 夏望繁星​​ 发表

警方初步调查的基本都是准确的:

1、丈夫在检察院上班,但不是正式员工,没有编制。

2、丈夫和小三好上了,小三怀孕了逼宫,丈夫也决定离婚,但老婆为了儿子不愿意离婚。

3、事发当天,老婆打电话给小三进行警告,丈夫盛怒之下大打出手。

4、直接打死了,凶手母亲当晚 0 点多赶到帮忙清理现场,最关键的是拿走家里监控的内存卡销毁(扔进抽水马桶),所以同时被捕。

5、凶手母亲刑期 3 年以下,凶手涉嫌虐待罪和故意杀人罪,就看法官怎么判了,考虑到存在自首情节,且两人存在婚姻关系,有一子需要抚养,大概率不会判死刑。

6、风波过去后,坐个十几年牢(无期的实刑 13 年),和小三双宿双飞也很正常,可怜这个儿子了,未来还不知道怎么样。

知乎用户 一期一会 发表

这个时候女权才应该出来走一走,全程监督公检法的处理

知乎用户 想做全战的猫头鹰 发表

杀人就是杀人,扯什么家暴是想轻判?

知乎用户 热烈 发表

我是河北人

河北的孩子想逃出河北的主要原因不是卷

而是这个地方认权势认人脉就是不认公平正义

无论唐山的事邯郸的事还是现在孟村的事,我都巴不得闹的越大越好,好让上面把河北查个彻彻底底

因为我太了解这个地方了

你们能看见的只是冰山一角

有关系有权力的人什么事情都能压的下去

不要说大领导了

就光体制内人员都有大批是找关系的,这个领导的儿子儿媳妇,那个领导的闺女小蜜

普通群众辛辛苦苦考编考公,有关系的考都不用考直接空降

还有的休产假休两年还能正常发工资的

不会算账的能进财务因为他爸给大领导当过司机

大专教师三本学历的一抓一大把

出轨家暴男原配聚宝数次无果,男子单位居然把小三也招进来促进二人感情发展,因为小三家里有钱

在体制内的工作单位里当上领导,都不用大领导,一个中层领导就可以让身边的人 “鸡犬升天” 了

这些只是小事,大事我不敢在网上说

我一直觉得河北的天是黑的,上面有一层层的大网,你的实力和努力都没有意义,你的正确与错误没有意义

孟村这个事没有闹大的话,那男的和那婆婆就真的可以操作一番,开开心心不受任何惩处的迎娶小三进门,然后继续幸福快乐,这在河北根本不算意外的结果。

我大概明年也会离开河北了,没有出过河北的人会觉得我说的这些一切正常,可我辗转去过很多地方,我知道这不正常。

知乎用户 粉粉 发表

这世界真有一种只要结婚了就会完蛋的感觉。。。

结婚不能光看条件,人品才是首选项,嫁错了人真的会完蛋

县城婆罗门真是无法无天了

尸体照片能看出来女死者生前遭遇的巨大痛苦

活活打 s 这件事没想到会发生在 2025 年

有人性吗?不过就离婚呗把人打死干什么?你搞小三你烂裤裆你祸害怀孕妻子干什么?

你就是泄愤觉得打残打死女方家也不能怎么样是吧?

那我建议就是闹上媒体,让更多人关注,这事才有更公平的判决。

杀人就该偿命。

一般县城教师家庭找检察院家庭,差距不大,算是比较常见的婚配了。看起来也是那么回事。

但从资源上来说,教师家庭远不如公检法家庭资源多,女方等于是上嫁。

男方家庭如果很烂,那女方基本就完蛋了。

现在就是质疑男方家里动用关系影响办案,这种事在小地方比较常见,一个电话的事。硬是拖到女方死了再去,s 无对证。但是女方没 s,这件事会不会就以普通家暴结案?

非要出人命才能重视?家暴就应该判重刑才能平民愤。

对于现在这个世道我不乐观,男方家极有可能通过人脉及资源保住凶手。

这种事也不是没有发生。

很多年前的杀妻的吉星鹏,到现在也没判 s,反而在监狱频频惹事。

家暴小谢的谢忠阳也没 s,小谢恐惧他出狱报复惶惶不可终日。

这个世道烂透了已经。

总结来说,不光是嫁错人会完蛋,无权无势遇到不公基本也就是完蛋了,能拼的只有一条命了。

知乎用户 赵小米 发表

看见了吧,贤妻良母是这个下场

知乎用户 且行且看且随风​ 发表

假如男方真的是回族,那是不是代表,男方很大可能被轻判?

知乎用户 而已​ 发表

说什么家暴?根本就是虐杀!蓄意虐杀!

知乎用户 我有一个朋友​ 发表

我之前就一直不理解,为什么那么多女的喜欢强壮的男人,老公非得找高大魁梧的,你不害怕吗?尤其是在这么一个打死老婆七年封顶,不死不残无罪释放的时代。他揍不揍你可全凭他愿不愿意啊。

有些人说,那是你选人不成,眼光不成。那我请问这世界上绝大多数狗都不咬人,为嘛还要求遛狗必须栓绳呢?因为有的狗它咬人啊!这也一样,跟一个你绝对打不过的人共处同一屋檐下,舌头还碰牙齿呢,你怎么能保证你俩有矛盾的时候他不揍你一顿?

且不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一般不残衙门不管。就算衙门管你,揍你也挨了,就算打死老婆偿命,你也死了。

我就喜欢秀气的,喜欢打起架来跟我势均力敌的,绝对不会找那种能一拳 ko 我的人谈恋爱。起码真有矛盾,动起手来咱打不过还能跑,还能反抗。

而找这种武力值高的男人的后果就是如题,他是个好人你们相安无事,他是个坏蛋你死的很惨。是死是活全看对方愿不愿意动手,你没有决定权。

知乎用户 Jenny ym 发表

要是晚一点就拦不住火化了 差一点瞒天过海了 无法无天了真是 假死亡证明 家里有领导是要上天了

知乎用户 长发哥 发表

之前的 “某族之乱” 轰动很多地方来聚集

就是这里

知乎用户 阿頔 发表

不是疑似家暴去世,是男子故意虐杀妻子,母亲协助销毁证据。

知乎用户 老玉米 发表

这个案子应该异地或者越级审理,因为男方全家都在检察院工作,该检察院所有工作人员都是相关关系人,不可能做出公正起诉

知乎用户 XIVN1987 发表

说死因是心梗的医生也应该判刑吧。。这是收了多少黑心钱才能睁眼说瞎话??

知乎用户 糯苞谷 发表

我一亲戚,对他的女儿这么说的:

“你回娘家,随时都可以,回来待三月五月都欢迎,但是回来的时候,必须和老公和婆家是关系良好、开开心心的回来的,如果是因为和婆家产生矛盾,那你要把矛盾解决了再回来,你不能一有矛盾、吵架不开心就跑娘家,那你以后在婆家就一点地位都没了!但是,如果你受到的委屈、产生的矛盾你和婆家都不能解决,你就告诉我,娘家人马上赶过去,吵架也好打架也罢,管他什么鬼魅魍魉,娘家绝对给你撑到底!

你要觉得不想过了,把场子找回来后就离婚,回家,这里也是你的家。”

知乎用户 淡脊背枪鱼 发表

5202 年了,还有活活打死人的,这都不判死刑?这男方全家都该判,打老婆公婆还录视频,这是人能干出来的事?

另外,妇协呢?

煽动男女对立次次有你,真正需要你发声的时候,人哪儿去了?

知乎用户 不可观测的黑猫 发表

这不叫家暴,叫故意杀人吧?

知乎用户 卿辞 发表

唉,女生很可怜,也很可惜,男的叫 J 昊,读书的时候就是出了名的混混,天天打架斗殴,前两年还殴打了 70 多岁的老人; 女生错以为他不会把拳头打向自己人,可惜就可惜在这里,他要是一直一心一意都还好,但凡他变心,女生就变成了阻拦自己的外人,加上他的人品,结果是必然的。

所以也奉劝各位女生不管是正在谈恋爱的,准备结婚的,还是已经结婚的,男方任何条件都是外在的 (比如外在,家境,对你好,这些条件只在爱你的时候才生效),真要结婚过日子你就盯着一个条件看,就是男方的 “人品”,比如他对小动物,对老人,对小人物的态度,从细节处去观察他的人品性格,爱可以伪装,善良的人品伪装不了的;

当然,不是说人品好的人就永远不会变心,只是他变心后你不会有生命危险!两害取其轻嘛,毕竟婚姻本就是一片废墟。过来人一点经验,共勉

知乎用户 jaredhao 发表

猛一看,还以为回到万恶的旧社会!

知乎用户 滔天 发表

过于自信导致的过失伤人,判五年半得了。

参考文献:

知乎用户 宅腐猩猩​ 发表

学霸乖乖女嫁给婆罗门家庭男,婆罗门出轨后拳拳到肉打死老婆,这怎么这么像低配版陈立人呢?

知乎用户 崔文媛​ 发表

我看到那句肋骨戳肺就看不下去了。

这个当丈夫的,好大的力气,好大的威风,好狠毒的心。

小时候在煤矿上学,有一天逃可去工区玩。看见一堆人围着一个人,那个人瘪瘪地躺地上,一动也不动。一个女人披头散发哭喊着抱他上半身起来,那女人一抱,那尸体一样的人就一阵抽搐。医生来了,抬人上担架,抬的时候那人又翻白眼又抽搐。后来听说送医院不久就死了,事故原因是违规坐拉煤的绞车撞断肋骨,断骨戳肺,内出血窒息死亡。之所以抽搐,是太疼了而又没有力气表达。

多大的仇恨,让这个男人打断了她的肋骨?

婆婆还在场?

就是打一条狗,听见狗惨叫也会不忍吧?

这个女人一定不会想到他要她的命。不然抱着必死的决心,谁先死不一定。

她一定以为忍一忍就过去了。

这个男的应该死刑,让他的妈妈看着执行,因为她看着她儿子打死了别人的女儿。

现在什么年代了,还有家暴,还有这么残忍的家暴。

所以女孩,觉得和人共度一生一定要睁大眼睛啊

只要有一点点暴力倾向,就果断离开。

知乎用户 高中生 发表

能不能不要把回男杀人偷换概念成国男家暴。

知乎用户 琳芯 发表

谋杀就是谋杀,用家暴来混淆什么视听!!!

知乎用户 巴拉巴拉小结巴​ 发表

评论区那些特意强调女生恋爱脑、网上强装岁月静好的

就非得是完美受害人吗

女生哪怕出轨也不是她被打死的原因

知乎用户 希声 发表

不婚不育保平安这句话流行起来不是没有道理的。

知乎用户 梓付 发表

网上有个账户说自己是本地人,讲了点当地情况:https://weibo.com/6569880625/Q1kScfnbE?pagetype=groupfeed

其他回答也提供了一些信息(仅供参考):如何看待河北沧州孟村 822 金昊杀妻案? - tita 的回答 - 知乎

如何看待河北沧州孟村 822 金昊杀妻案?

知乎用户 王亚光 发表

一切说家暴的都是卖男性赎罪券。法律有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

知乎用户 阿巴阿巴​ 发表

我翻了一下女方的微博:

20 年 9 月在备考教师资格证

21 年 4 月应该还在备考教资,图片里有教资的案例分析题。(从这之后她的微博里就再也没有学习和工作,只剩下老公和孩子)

21 年 8 月正在筹备婚礼,同年 10 月结婚。已知女方零零后,也就是 21 岁一毕业就结婚了。

次年(22 年)九月末生孩子,推测 22 年一月怀孕,也就是结婚大概三四个月就怀了。

21 年刚刚结婚一个多月左右,就发了 “生活还有一地鸡毛” 的文案。可见与其他博主说的“刚结婚不久就被家暴” 相吻合。

最近一年的微博三句话不离儿子,不过老公几乎没有出现了

婚后的生活,她一直在知足,一直在珍惜当下

吃烤冷面和家常菜也会拍照发微博记录生活,真的是很知足的一个人。

她上学的时候也曾经抱怨永无止境的考试,学习。但这条路她没有走完,一毕业就结婚了,且婚后没有经济来源,想去馒头店上班,老公嫌弃丢面子不让她去(这部分信息来源其他博主)。

她今年 2 月说要经济独立的时候,会不会想起 21 年准备考试的时光?

看下来真的很唏嘘,我也是 25 岁,有一个谈了 9 年的异地男朋友,但我还在读研,所以目前没有结婚的计划。而她早早放弃了自己的前途,降分去男方的学校,20 岁一毕业立刻结婚做家庭主妇,被家暴也不吭声,天天在微博上知足,幸福,当缩头乌龟,光速过完了这一生。

希望你下辈子别这么恋爱脑了

知乎用户 肖申克的九叔 发表

就一个检察院临时工就需要移交异地司法机关调查?有点东西

知乎用户 范大侠​ 发表

前几天老公在亡父祭日被老婆推下水淹死,一天牢不坐,我倒要看看这个会怎么判!

知乎用户 心态不好 发表

如果医院开出虚假死亡证明的相关负责人应该作为故意杀人从犯承担刑事责任

现在就是这种帮凶的责任太轻微了,导致很多事情都在和稀泥,依法治国就应该说到做到。

知乎用户 Cool lime 发表

又是在小县城 男方家有权势 又是神族 这姑娘很难讨公道了。。。。。

知乎用户 山海不可平​ 发表

如果法律不能保护婚姻中的妇女,那么女性也将拒绝走入婚姻

知乎用户 曹家老四 发表

据说这男的是检察院的,还是带白帽子的民族,家族背景在当地强大,所以现在异地办案,估计判不了死刑

知乎用户 琴岛米粒 发表

不知全貌,无法评论。但是如果事实真的是如评论所说的那样:

那就是是长期虐待,虐杀!!!

另外能不能取消 “家暴” 这个词,暴力殴打无论是在家里还是在外面,本质是一样的,不能因为有个结婚证就免责了!

知乎用户 莫道不消魂 发表

插一句,普通人还是警惕嫁给小地方的公检法。小地方特别容易一手遮天。

知乎用户 一剪梅 1990 发表

就说一句:这件事的影响很坏,现在年轻人的结婚率本来就很低,这件事的曝光无疑是雪中加霜。

家暴、恶婆婆,妈宝男这三大要素直接拉满了!

知乎用户 随性的小兔子 发表

首先希望男的判死刑,其次尊重女生命运。

站在一个很冷静客观的点看他们这个事情,假如这次女主被打成重伤,全网替她讨伐,说不定她会被对世界说原谅男主,只要他和小三分开,回家就行。这是根据女主生前的行为判断。

简单地梳理一下我看到的事情脉络,男生女生早恋,女生为了男生降分去了差一点的学校,20 岁就怀孕结婚,结婚前就有被打的行为发生。 大概是因为父母不是很同意这段婚姻,所以女主婚后全职在家要钱看脸色也可能不好意思从家里要钱补贴。而且女主很爱面子,要表现的他们一家是幸福的。后男生在同系统有了小三,并且小三怀孕,从现实的角度出发就是男的觉得女的又没工作,又要花他的钱,小三工作又好,所以提出离婚,女生不同意,去找小三沟通,结果小三告状,男的酒后把女生打死。 合理怀疑男生家人是想让男的打重一点女的,好强迫离婚娶小三,所以带着小朋友离开,看着女生被打。 结果男的下手太重,打红眼把女主打死了,所以男的妈妈帮忙清理现场,销毁证据。

其实从各方面出来的消息,简单来说就是女生在他们这个婆家是一点地位都没有的,且被瞧不起的,而且这男的家风就是很差,但是女主就是要坚守她的婚姻,哪怕她被打的频率越来越高。

女主在微博上说要经济独立,其实要独立的不是经济,而是人格。

最后希望男主一家都可以接受法律制裁,女主家人也反思一下自己,如果他们早点有这种帮助女生的勇气,是不是就可以改变结局。

知乎用户 刹那芳华​ 发表

看到有回答说,按照目前警方给出的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大概率不会死刑。

如果这都没死刑,那现在司法可太拧巴了。

对着沸羊羊上铁拳,哪怕逼死沸羊羊,女的都没事儿。

对着暴力男软弱,哪怕殴打妻子致死,男的都没事儿。

合着鼓励暴力了呗?

知乎用户 jock 发表

这个不应该被定性为家暴,应该以故意杀人论处。中国人民最朴素的情感:杀人偿命,欠债还钱。

此事若被定性为家暴,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只会变相鼓励这种毫无人性的暴力事件。

社会不需要这种人渣!!!

知乎用户 栀子之歌​ 发表

女孩子是有恋爱脑,但是我相信当她被打,被限制经济的时候,一定也是想离开这个男的的。

我身边有个朋友,男的也打过他。

有次被打,她跑来哭着跟我们说男的打了她,想离婚。说不是第一次被打,之前被打都没有跟我们说过,但那次比较严重,我们得知都挺震惊的,她居然遭遇了家暴

她说因为之前每次打她后,这男的都跪下跟她道歉,求原谅,所以她一再的给她机会。

大家都在劝她要她不要跟这个男的过了,那个男的我也认识,但是他打我朋友,这个事就是不能忍的。之前我们都说她恋爱脑,每次男的打后又认错,她又心软原谅。

但是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

我们都帮她找好律师,准备好了离婚协议,俩人都已经在律师面前坐定协商离婚事宜了,结果这孩子,经过一番心理斗争以及那男的一番自我检讨后,又不离了…

从那次后,男的应该确实改了一些,女孩子没有跟我们说过关于她丈夫动手的事了。(也可能动过手,但没告诉我们。)

其实,我们作为朋友,很无奈,也很担心她。劝说归劝说,帮忙归帮忙,但日子是自己的。想怎么过,还是自己说了算。

这个案子,我看着,心里真不是一般的难受。

知乎用户 痴儿 发表

这事应该定性为当地权贵对平民的暴行,请不要乱引导至男女对立。

知乎用户 水帘花果山​ 发表

如何避免婚内受到侵害?

答:远离婚姻


在客观现实的回旋镖面前,婚育信徒们洋洋得意的这套 “生个孩子就能增加婚姻稳定性” 的许愿就显得过于不堪一击了

知乎用户 凉雨微风 发表

这怎么结婚?

老实女被软禁,被打,除非被打死,不然集体沉默…… 老实男的被女的 pua,骗钱,非亲生子女…… 合着窝里斗就算家务事?婚姻是免责八角笼吗?

谁弱谁吃苦,谁弱谁活该,这种加害者反而收到庇护的玩意,谁敢轻易踏入啊!还要不要结婚率和生育率了?

知乎用户 床前明月光 发表

据说男方家全家体制内,妥妥的县城婆罗门

不知道女方家啥情况,按理说县城讲究门当户对。

普通老百姓家孩子嫁过去很容易受气,但还真没见过给打死的。

知乎用户 聚诚商务有限公司 发表

所以现代婚姻 原生家庭非常重要

你看这个婆婆 遇到这种暴力场面脸不红心不跳,你就知道这对母子都是狠人了

不管你是嫁人,还是上门女婿,你都是要冒着风险进入一个你不熟悉的家庭,眼睛不擦亮点,那就是羊入虎口

上次不是有一个女婿被老丈人杀了,老婆给老丈人开谅解书

性质比这还恶劣多了,原生家庭直接杀人,不是小两口之间的所谓家暴了。。

婚不一定要结,但是命一定珍惜啊

知乎用户 Luna 发表

看到这个案件,我就想起来了那个硅谷杀妻案,有点类似,都属于虐杀妻子的出生,都是有一个导火索 “第三者”。

就是不知道国外有没有 “家暴” 这个词,还是只是我们这里的特色?

知乎用户 皮皮虾我们走 发表

我老公有个高中男同学。

在小县城跟这个男方背景差不多。

父亲是医院的院长,私立公立忘记了,母亲也很有地位。

在小县城就是顶级的存在。

他长的帅,高中吸烟喝酒打游戏,大学不知道在哪儿上的,现在在上海一家美容医院当主刀医生。

他有个女朋友,普通农村务农家庭。

她女朋友是美容医院前台。他们俩人异地目前。

我老公说他女朋友对他非常好。他很喜欢喝酒,他女朋友陪着他一起喝。

本来我对他没什么印象。

直到有一次过年,我和我老公还有他还叫了几个我老公高中同学聚会。

他打电话叫来一个女生。

很自然的让那个女生喝他喝过的水,吃他吃过的食物。

一起走路的时候,俩人也是手挽手。

回家后,我说他分手又新谈女朋友了吗?

我老公说没有。

我说那他为什么跟那个女生那么亲密。

我老公说,因为他习惯了,他从小到大不缺主动补上来的异性,而且还没有长的丑的。他有资本,有地位,他女朋友要想能跟他结婚,就得吞针,而且他女朋友还是务农家庭。

我不太看好他俩,

我觉着除非他女朋友真的很能忍。

我现在都怀疑他俩还能结婚吗?

知乎用户 一位没有头的同学​​ 发表

虐待罪中出现人身伤害的,能不能直接根据伤情判为故意伤人,严重致死则直接按故意伤人致死顶格量刑。

如果认为家庭成员间的暴力对社会影响不大,那就太错了。

家庭暴力对社会最大的影响,就是再无人敢走进家庭。

知乎用户 一剑曾挡百万兵​ 发表

为什么杀人会死刑,家暴致人死亡却不需要死刑?

建议严惩!

知乎用户 ZERO 发表

不是很好解决吗?婆婆和丈夫母子两个互相出具谅解书,就可以都释放啦。

知乎用户 啦啦啦 发表

又给结婚率和出生率来了一针强心剂,唉,逝者安息。

人活着的意义是什么,上学、工作、然后等死?一直感觉中国人活的累,容错率感觉很低,在意别人看法这些,所以,真遇到这种事情,该离婚离婚,何必呢,建议死刑吧,这就是故意杀人

法律是有滞后性的,请大家记住,滞后性!!!

知乎用户 Hibiki 发表

简单,该抓抓该判判,董季萍怎么判这个男的就怎么判,不是公平得很么?

知乎用户 非正式发言 发表

网上看到的图片,感觉都不太正常的样子

知乎用户 曲梦泠音 发表

对最后的结果不要抱太大的希望

判死刑就不要想了

如果判重了,男方说不定会上诉,还会反打说女方利用舆论倒逼,影响司法公正,然后再找点女方各种言论啊,捕风捉影的事,说女方立身不正,最后女方就是有理也变没理了。

孩子的确很可怜,但是也别觉得就一定会理解母亲。

这种家庭影响下,等这孩子长大了,要是过的一般,只会更怨恨女方这一边,如果当年你们就认了是 “心梗”,自己还跟父亲一家和和美美,在小县城接着当个 “婆罗门” 不比现在轻松的多,让你离婚你不离,死了还要拖累他现在的生活。更别说,都到这步,孩子以后政审多半要受影响,心里一定有更多的怨怼。

所以建议女方家,不要争夺这个孩子的抚养权。

知乎用户 吐槽大虾 发表

一帮人拿着一张假图在传。

看看官方通报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瞟了一眼又是体育生又是小混混又是婆罗门的,这不就是大家最喜欢的性张力体育生吗?那真没办法了,要多大收益,就得承担多大风险

知乎用户 KKYOH2024 发表

那些在回答里打拳的人真是够了,不管是把这件事当罪证来打女拳的,还是颠倒黑白阴阳怪气打男拳的,你们是不是有病。

像这样一个惨案,一个单纯善良的女人被其恶毒的丈夫家暴致死的案件,任何一个正常人,不论男女,都会发自内心去谴责,都会要求凶手必须被严惩,都会希望不再发生类似的惨剧。

这件事不该被女拳拿来当武器,反女拳反的是某些脑残言论和脑残行为,而不是反家暴,绝大多数男人也反家暴。同时这件事也不该被男拳拿来阴阳怪气,你们这样做和你们讨厌的女拳有什么区别。

知乎用户 小亲子 发表

过于自信的过失杀人,建议量刑 5 年半

知乎用户 我与狸奴不出门 发表

5 年半得了。

知乎用户 你有大麻烦 发表

说个笑话,他还有个三呢。

这可不能怪他,只能说有的女生就爱这款。

知乎用户 艾伦小星 发表

我真是搞不懂,女性在婚姻中被家暴时,还没死时,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报警吧说是家务事,娘家是隐身的。被家暴死了之后,全世界都开始出来维护正义了,马上刑拘了老公和婆婆,娘家也跳出来这时眼睛也不瞎了,什么复联也开始上班了,之前好像没人上班一样。

还有这位女子也是刚烈,如果一个男人变了心,那你就不要问他要爱,因为他给不起,给不出。

但是你可以问他要钱要物要生活安定。

在自己没有实力的时候(比如娘家不帮——不管是帮你带孩子还是帮你出头给你助力助你离婚或者独立工作生活)只能委曲求全,蛰伏,尤其是如果你想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时候。

必要时候,你要成全婆家和老公,一切只为了保命和保住自己孩子。

没必要硬刚,不值得,而且很明显力量悬殊。要认栽,要承认自己瞎了眼选错了人,然后冷静下来,不要鸡蛋碰石头。变了心的男人,比刀还狠。

而婆家对你的态度,取决于你和他们儿子是否利益共同体,你损害他们儿子的利益,他们怎么可能现在你这边?

不要太天真了,很多女人会指责婆家、老公的兄弟姐妹父母,在老公犯错时,不帮女方。怎么可能呢?他们是利益共同体,你如果愿意维护老公的利益,那你也可以被接纳为利益共同体的一员,如果你损害老公利益,他们打你打得比你老公还快还狠。

这个世界很烂,但是也很美好,保住条命,看看高山大海吹吹清风感受一下明月,有孩子的话,更值得你以退为进去保命。

知乎用户 红衣倾城 发表

从阴谋论的角度来讲,基层政府尤其是公检法系统在大规模的偏袒婚姻中的过错方,表面上是为了降低离婚率,其实是从根本上降低结婚率,进而降低人口出生率,为将来大规模引进移民做准备,进而达到大幅削弱汉族人口的最终目的。

知乎用户 乌鸦先生 mrwuya 发表

这个案子判了没???

知乎用户 Locky 发表

男拳女拳都别打了唉

这种家庭我在老家考驾照的时候见过

科目二的时候有一个特别帅的回族小哥

眼睛是浅浅淡淡的棕,轮廓很有异域美

结果听练们闲聊人家已经结婚了,而且已经有两个孩子了

我当时听到大吃一 ,因为看这人也就 18,9 岁的样子

教练说本地回族人就是这样

年纪轻轻的时候就在长辈的安排下跟同族的异性结婚生子

后来又刷知乎才明白某特定信仰人群会用这种方式保证血脉和信仰的纯洁性

同时保证资源不会通过婚假转移到其他圈子

就大方向而言并不利于民 % 族 % 共同体的构建

总之这事表面上是男女那点破事引起的

而且男主确实是一个有气就撒到妻子身上,丝毫不考虑家庭和孩子未来的的超雄烂人

但真要细究起来会涉及到很敏感的问题

PS. 我只是从非正式渠道听到西北回族人民婚嫁观念的一些小道消息,不代表该信息是真实的,也不代表其他地区有类似情况

知乎用户 卧龙风儿​ 发表

不论男方是否是个混人,他打死人了。

不论女方是否温柔贤惠,她被打死了。

不论男方母亲有没有直接参与打人,她协助男方破坏证据了。

这不是家暴致死,这是故意杀人。

只是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男方是否可以作为直系亲属给他母亲签谅解书,如果能签那真是大笑话。

知乎用户 lll 发表

相比较杀人犯和他爹妈小三,我更关注出具心梗死亡报告的医院,我在抖音刷到了出具的死亡证明,上面是有医生签字的。这么罔顾人命的医院医生难道就能躲过去?或许,是不是还有其他的非正常死亡被开具了正常死亡证明呢!!

知乎用户 萧阳​ 发表

明明是打死,家人不知怎么让医院给出了一张死亡证明:心梗死亡

女方家属这边不接受这个死亡证明要求验尸,法医检验:刘某某系钝性外力作用致颅脑损伤死亡。

网上有些当地人评论供参考:

看了上面图片评论,这已不是家暴,而是故意杀人。再看下面评论,更是令人发指:

看了上面图片评论,这男人打死人直接跑石家庄,留个烂摊子给母亲,嚣张绝非偶然。

这女人,既然他出轨想离婚,给小三打电话有啥用,那就离婚,搜集他们的出轨证据,争取利益分配最大化。

女人,不要太懦弱。我老家一个被家暴的女人就是趁雪夜,男人熟睡之后,她越看他的脸越憎恶,最后拿起手边的硬物向男人的脸部砸去,一下又一下,第二天被人发现时,那男人早已血肉模糊,看不出本来面目。

很多被长期被家暴的女人到最后都会忍无可忍,甚至精神崩溃,最终反倒是手刃施暴者,但杀人之后,往往她们自己也不敢相信她们杀了人。

小时在农村长大,家暴的男人几乎都是村子里最贫穷的人,几乎都酗酒,喝的时候咒骂赚了钱的人,回家就打老婆孩子,这些人都是农村的失败者。

90% 以上的家暴,只要第一次发生时干预得当,之后都不再发生。如果有了第二次,那就会有以后的无数次。

全世界都存在难以根除的家庭暴力,没有任何婚姻制度可以承诺给人幸福,但应该有制度,使人可以避免极端的不幸。

知乎用户 冰糖肥肠鼓掌 发表

儿子杀人,母亲帮助处理证据;女儿被杀,父亲抗住压力拒不火化。

看见没,现实中没人以男女划分立场,人类永远站在自己的血缘和阶级这一边。

知乎用户 灰色萌 发表

氓之蚩蚩,抱布贸丝。

匪来贸丝,来即我谋。

送子涉淇,至于顿丘。

匪我愆期,子无良媒。

将子无怒,秋以为期。

乘彼垝垣,以望复关。

不见复关,泣涕涟涟。

既见复关,载笑载言。

尔卜尔筮,体无咎言。

以尔车来,以我贿迁。

桑之未落,其叶沃若。

于嗟鸠兮,无食桑葚。

于嗟女兮,无与士耽。

士之耽兮,犹可说也。

女之耽兮,不可说也。

桑之落矣,其黄而陨。

自我徂尔,三岁食贫。

淇水汤汤,渐车帷裳。

女也不爽,士贰其行。

士也罔极,二三其德。

三岁为妇,靡室劳矣。

夙兴夜寐,靡有朝矣。

言既遂矣,至于暴矣

兄弟不知,咥其笑矣。

静言思之,躬自悼矣。

及尔偕老,老使我怨。

淇则有岸,隰则有泮。

总角之宴,言笑晏晏。

信誓旦旦,不思其反。

反是不思,亦已焉哉。

知乎用户 庭杨 发表

后由于该男子为回族,信仰真主穆罕穆德,且我国素有刑不上士大夫优良传统,因此建议无罪释放,且受害人家属需要登门道歉以祈求获得其原谅

知乎用户 罗罗​​​ 发表

警方已经通报了,要不然又是 “网传”。有人说真的,有人说假的,真假难辨。

发现了个很有意思的事情,母子两人同事被刑拘。儿子是致使受害人死亡,母亲是帮助毁灭伪造证据

不得不感叹,这家人到底是咋个情况。

昨天在热搜上看到这个问题,标题是 “网传”。有网友一直在讨论,或者在做假设性的回答。

但看到有关评论和回答,就说这个事情是假的。所以还是比较疑惑,没想到今天早上就看到警方的通报。

那这个事情真的是假不了了。

现在摆在眼前的事实,就是女子已经死了,一对母子已经被刑拘。

那就意味着女子的事,不是自然死亡也不是意外,而是人为因素导致。

2025 年 8 月 22 日,河北沧州孟村回族自治县公安局接报警,某小区发生一起刑事案件,致受害人刘某某(女,25 岁)死亡。接警后,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金某(男,26 岁,系刘某某丈夫)、张某(女,48 岁,系金某母亲,涉嫌帮助毁灭伪造证据)抓获,并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经法医检验,刘某某系钝性外力作用致颅脑损伤死亡,未怀有身孕。同时,公安机关正在会同妇女权益保护部门,对刘某某被家暴相关情况深入开展调查。为依法严格公正办案,经沧州市公安局指定管辖,此案件移交肃宁县公安局进一步侦办。

事情发生以后,家属没想着拨打 120 急救,却帮着毁灭证据。

难以想象当时是什么情况,被害人是多么的绝望,多么的痛苦。

看相关信息的透露,说事情是发生在 21 号晚上,但到了第 2 天早上 7:00 才送医院。

让人感到魔幻的事,医院那边给的结果是 “心梗”。可女子父亲到了以后,看到情况不对,发现自己的女儿脸部有青紫色的伤,腿部也是紫色的。

经过 CT 检测,脑部有出血和肿块,肺部受伤,腰部骨折。

谁家的女儿谁不心疼?

女子的父亲坚决不认可医院的突发心脏病,心梗而死的结果。要求进行尸检,这个事情到这个地方就按不下去了。

所以,才会有现在的通报。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男子最有可能的是涉及故意杀人,或者故意伤害致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具体是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

还是要等待有关部门的进一步侦查。

至于男子母亲的行为,已经涉嫌帮助毁灭伪造证据,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规定,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关于家暴的案件实在是太多,造成人员死亡的案例也不少。

上个遵义的案件,很多人都在说是因为离婚冷静期。所以,才会导致杀害两个小孩的严重后果。

这个案件来说,只有婚姻,没有离婚,也没有冷静期,照样是导致人员死亡。

盲猜一波,网络上的舆论会不会又得要指向执法部门了。

毕竟这是网络上某些人的一贯作风,静静地看着吧!

知乎用户 木易土豆 ly​ 发表

有些人可能好奇,为什么要跟这种家暴男结婚?

其实好多家暴男在婚前表现得比一般人更爱自己老婆。至少我身边的几个家暴男都有这个特点。

曾经我媳妇的一个同事,男朋友对她特别关心,接送上下班,经常给她做饭带到公司,时不时还会制造一些浪漫情节。以致我媳妇回来天天吐槽我不关心她,让我好好跟人家学学。结婚后突然变了一个人,经常吵架,甚至有一次在她怀孕五个月的时候动手打了她,还踹了她肚子一脚。后来我媳妇再也不说人家老公好了。

知乎用户 搜狐新闻​​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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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潇湘晨报三湘都市报,大象新闻,封面新闻

8 月 22 日,河北沧州孟村县疑有男子金某家暴妻子刘某某致死的消息引发关注。

一份广为流传的 “刘某某(受害人)案件情况说明梳理” 显示称,8 月 22 日清晨,受害人父亲接到嫌疑人父亲电话,称受害人刘某某在县医院急诊。刘某某父亲到场之后,发现刘某某脸部呈青紫色有伤,腿部紫色。经 CT 检测脑部有出血,肿块。肺部受伤,腰部骨折。已没有任何生命迹象。并称嫌疑人有长期家庭暴力行为,此行为导致最终受害者去世。受害人刘某某与嫌疑人金某系夫妻关系。

8 月 24 日下午,一名与女方家属有密切交集的知情人提供给潇湘晨报记者的事发小区电梯视频显示,8 月 22 日早上 7 时 32 分许,多人推着伤者进入电梯。知情人称,站在周围的是伤者丈夫金某及金某父亲,还有两名医护人员。

“21 号晚上出的事,22 号送去医院的时候,医院给出了一张死亡证明,说因为心梗死亡。但女方家属这边不接受这个死亡证明。” 该知情人称,其在现场看到伤者 “鼻青脸肿,眼圈乌黑,身上能明显的看出来新伤和旧伤”。

知情人称,女方家属要求验尸,“验完后说心出血、脑出血还有多处骨折。目前是省里再次做尸检,还没出来具体的报告。”

知情人还告诉潇湘晨报记者,男方对女方有过家暴行为,双方父母对此都知情。其还称,男方后来自首,其提供的现场视频显示,男方母亲也被警方带走。

8 月 24 日,潇湘晨报记者就此事致电孟村县政府办,值班人员称此事确实在当地引起高度关注,据其了解到的最新消息,刘某某已去世,目前警方正在处理此事。金某是否对刘某某存在长期家暴,刘某某是否系被金某家暴致死,该值班人员表示详情不清楚。

对于网传的金某系孟村县某单位工作人员,该值班人员表示还未确定。

医院开证明称其心梗而亡

“21 号晚上出的事,22 号送去医院的时候,医院给出了一张死亡证明,说因为心梗死亡。但女方家属这边不接受这个死亡证明。” 该知情人称,其在现场看到伤者 “鼻青脸肿,眼圈乌黑,身上能明显看出来新伤和旧伤”。

知情人称,女方家属要求验尸,“验完后说心出血、脑出血还有多处骨折。目前是省里再次做尸检,还没出来具体的报告。”

知情人还告诉潇湘晨报记者,男方对女方有过家暴行为,双方父母对此都知情。其提供的现场视频显示,男方母亲也被警方带走。

8 月 24 日晚,刘某某家属提供给潇湘晨报记者的一份急诊病案记录显示,医院于 8 月 22 日 7 时 8 分接令,患者 “车到已死亡”,“呼吸心跳停止,时间不详”。

家属提供的另一份医院于 8 月 22 日 13 时许出具的报告显示,患者 “蛛网膜下腔血液沉积…… 右颞、左顶头皮下血肿,肺淤血表现,心包少量积液……” 此外,患者“腰 1-3 右侧横突骨折愈合期”。

家属:侄女疑因丈夫致电小三被丈夫杀害

据大象新闻报道:被害女子刘某某的姑姑告诉记者,导火索疑是其给丈夫第三者打了电话

河北警方通报女子疑遭家暴去世

其丈夫、婆婆已被刑拘

河北孟村公安 8 月 24 日通报,8 月 22 日,警方接报警,某小区发生一起刑事案件,致受害人刘某某(女,25 岁)死亡。接警后,公安机关依法开展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等工作,将犯罪嫌疑人金某(男,26 岁,系刘某某丈夫)、张某(女,48 岁,系金某母亲,涉嫌帮助毁灭、伪造证据)抓获,并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经法医检验,刘某某系钝性外力作用致颅脑损伤死亡,未怀有身孕。同时,公安机关正在会同妇女权益保护部门,对刘某某被家暴相关情况深入开展调查。为依法严格公正办案,经沧州市公安局指定管辖,此案件移交肃宁县公安局进一步侦办。

县检察院:嫌疑人金某系劳务派遣人员

8 月 25 日上午,孟村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向封面新闻记者确认,犯罪嫌疑人金某系当地检察院劳务派遣人员,工作岗位系第三检察部普通工作人员。“就是普通干警,干一些杂活,他没有公务员编制也没有警号。”

目前,金某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后续处理尚待进一步通报。

据潇湘晨报,一名与女方家属有密切交集的知情人表示,男方对女方有过家暴行为,双方父母对此都知情。其还称,男方后来自首,其提供的现场视频显示,男方母亲也被警方带走。

搜狐《狐瞰》

河北孟村检察院工作人员疑将妻子家暴致死?多方回应_刘某某_家属_男方

知乎用户 坂本花织唯一簇拥​ 发表

遇见家暴的就快离婚。

想起我一个姐妹的姐姐结婚的事。她是学艺术的,大学艺术生走的艺考学的跳舞,在大学同乡会上谈了个我们本地的男的,大学毕业后两家商量好就结婚了。

我这个姐姐父亲是警察,母亲体制内小喽啰。有一个妹妹就是我姐妹,因为我两出生日期是前后天,母亲一起生的孩子才认识的。她找的这个对象家里是开饭店做生意的,还有一个旅馆。结婚后,男的在家旅馆帮忙,我这个姐姐去外面辅导班教小孩跳舞。怀孕后辞职,因为怀孕跳不了,生完孩子就在旅馆和饭店帮忙,然后带孩子。

这个男的跟饭店前台小妹出轨,但我这个姐姐不知道。有一天,我这个姐姐看见家里餐桌上摆着一套化妆品,心里很美,觉得是老公买给自己的小礼物,偷偷拆开试用了。然后等到晚上,男的一直没送。这个姐姐就暗示说——是不是有啥事情瞒着她呀 她都知道了——故意没笑。其实就是想逗人。然后男的以为自己出轨被发现了,就问啥时候知道的。这个姐姐笑嘻嘻,说是早看见了什么的。男的就突然生气开始家暴,把我这个姐姐头皮扯掉一块。期间婆婆看见我这个姐姐挨打,把小孩抱起来,站在旁边看这个姐姐挨打。我这个姐姐跑到卫生间把门一锁给亲爹打电话,然后我这个叔叔带着警察上门。当时是直接定的家暴,然后在警察局知道男方出轨的。按照家暴起诉离的婚,孩子跟男方。然后男的马上和小妹结婚了,又马上生了一个。

真心话。现在家暴认定也难。离婚也难。遇见家暴还是别搁那演圣母玛利亚当原谅大师了。快离婚开润。

忘了说,护肤品是帮客户买的。旅店有客人属于长期住,经常来出差,然后也介绍客户来吧。她老公说要买套产品维持关系,不是给这个姐姐买的。(但我不太信 总感觉是其他小三)

知乎用户 归海天浪​ 发表

女方刘某某能遭受如此猛烈的击打,想来不是第一次了。

在他们相处的这九年,应该发生过很多次。

男方金某的条件堪称优越,父亲在司法系统,母亲在医疗系统,爷爷是医院院长,全员体制内,只是男方可能觉得自己是富二代,不好好学习,只混了个合同工。

而且本人相貌身高都还可以,气质属于那种有点社会有点痞的那种,这类人很讨女孩子喜欢。

像金某这种出色的条件,在孟村这种县城级别的城市,简直可以说顶流了。

在择偶过程中,可以说金某这类条件的,是可遇不可求,没有几个女孩子在最开始的时候拒绝金某这种的吧。

哪个不想上嫁?

我很奇怪的是,像金某这种花花公子类型的,居然跟刘某某从高中谈到结婚生子,一共九年。

这期间居然没有分手,没有换女朋友。

从后来出轨来看,也许有过,只是最终还是选择了刘某某。

大概刘某某最听话,让她做什么就做什么,婚后四年不让工作就可以看出来,想必之前的相处还有别的类似事情发生。

感觉刘某某已经被驯化了,她知道金某出轨,甚至知道小三怀孕,还给小三打了电话,并且拒绝离婚。

我见过类似的人,因为经常被欺负,反而导致依赖上了对方,拼命去发现对方的优点,还会因为对方的一件好事,去判定这个人还是不错的。

刘某某大概也是这种心理,虽然丈夫出轨,但毕竟还有孩子,这婚就不能离。丈夫其实有时候对自己还是挺好的,会给自己心理暗示,找到对方的好,让自己觉得跟他在一起还是值得的。

而金某知道刘某某给出轨对象打电话之后,终于下了死手。

这个时候金某已经不把刘某某当妻子当家人来看了,大概也不当人来看了。

所以,当他知道刘某某跟出轨对象联系的时候,直接恼羞成怒,心里想的是你刘某怎么敢做这种事,出轨对象才是我的家人,你算个什么东西!

刘某某很恋爱脑,据说为了跟男方一起,甚至选择了跟男方一样的不是很好的大学。

有了一次的委曲求全,就会有第二次,然后沉没成本越来越高,就越来越舍不得放手。

有点像股市里散户的心态,越是赔的股票拿得越紧,必须靠这支股票回本,死死攥住,不肯松手。

金某应该也知道自己家庭很好,所以学习也不努力。从母亲给处理后事来看,想来还是比较溺爱的那种。

所以,做不好的事情来也毫不在意。

这种悲剧之前有,现在有,以后也会有。

股市里七亏二平一赢,只要炒过股,并且享受到上涨带来的美妙赚钱感的人,基本不可能再离开股市了。

总是想着回本翻身,想着一夜暴富。

那跟散户一样,刘某某这种人也永远存在,因为像金某这种级别的男生,是不可能找不到对象的,条件实在优越突出,没几个人拒绝得了这种诱惑的。

不能及时止损,就等着悲剧发生吧。

知乎用户 御坂 11319 发表

杀人就是杀人,扯上家暴是想定到七年之内?

知乎用户 庸 yi 发表

别说家暴,这就算不是故意杀人,也是故意伤害致死吧?我觉得家暴入法律就不能理解,你在大街上打人一耳光都可能被拘留,变成家暴怎么罪责就小了?

急诊医生开心梗诊断证明,这个不太相信,颅脑 CT 医院都开了,CT 上明确的颅内血肿,不可能开心梗证明。想做成心梗的话,就不会开 CT 了。实际操作上,遇到这种可疑外伤的话,都是先联系直系亲属,让亲属报警。如果亲属没有报警,会联系医院保卫科,由他们负责报警。入院时没心跳的病人,统一诊断就是呼吸心跳骤停

知乎用户 丁丁 发表

  1. 虐杀,支持死刑,法律上不应该有 “家暴” 这个说法,暴力就是暴力,不存在 “家” 内还是 “家” 外。
  2. 看了很多评论,逐渐了解这对夫妻的情况,女方恋爱脑,坚决反对恋爱脑,无论男女,都反对。恋爱的美好只存在于求学的年纪,毕业了,就该现实点,越早现实越幸福。更不能为了恋爱放弃自己的学业和前途,更更不应该当家庭主妇。女方一错再错。
  3. 男方如何进入体制内的,要查。
  4. 男方父母在本案中动用了哪些关系,哪些人,要查。

知乎用户 南球星人​ 发表

性质挺恶劣的,起码得判五年半吧。

知乎用户 山山而川 发表

家暴这个词就很恶心!!为什么一结婚男的打老婆就可以是合理的?可以不重判?这和蓄意谋杀有什么区别???谁还敢结婚,从根本上没有解决问题给再多的奖励政策也没用……

知乎用户 曾杨清评论 发表

不论从哪个角度来说,这女生都是个完美妻子。

高中同学,长得漂亮,温柔贤惠,容易满足,吃个草莓都觉得是幸福生活。特别爱男方,甚至男方没事扇她几巴掌她都陪着笑脸不敢生气。

这么好的老婆,活活打死对他到底有什么好处?

知乎用户 求解​​ 发表

2009 年,26 岁的董珊珊在长期家暴中走到生命尽头 —— 法医鉴定显示,她因 “被打伤后继发感染致多脏器衰竭死亡”。施暴者丈夫王某最终以**虐待罪**被判 6 年 6 个月,这一量刑引发全网质疑:一条生命的代价,为何仅换来六年刑期?

2025 年,河北沧州再添令人窒息的悲剧。25 岁女子刘某某被丈夫金某、婆婆张某殴打致死,死因为 " 钝性外力致颅脑损伤 “。目前案件以**故意伤害罪**方向侦办,与 14 年前的董珊珊案形成鲜明对比。

两起同样因家暴酿成的死亡悲剧,却可能面临不同的罪名认定与量刑结果。这背后,藏着家暴致死案件中司法认定的复杂困境。

一、为何家暴致死案会 “同案不同罪”?

1. 虐待罪与故意伤害罪边界模糊

虐待罪与故意伤害罪的边界,本质是行为特征主观意图的双重区分,二者在司法认定中极易混淆:

  • 虐待罪:核心是 “长期累积”。要求证明施暴者存在持续、反复的折磨行为(如冻饿、罚跪、长期辱骂、间歇性殴打等),主观上是通过长期行为让被害人承受痛苦,而非直接追求死亡结果。董珊珊案中,死亡是长期虐待导致的身体机能逐渐崩溃,符合虐待罪的认定逻辑。
  • 故意伤害罪:核心是 “单次升级”。通常存在突发性、高强度的暴力行为(如持械猛击头部、反复踢踹要害等),施暴者主观上对 “被害人重伤或死亡” 的结果持放任甚至追求态度。刘某某案中 “颅脑损伤” 的鉴定结果,直接指向单次致命暴力,这也是案件倾向于故意伤害罪侦办的关键依据。

2. 证据收集困难

家暴多发生在家庭私密空间,证据链的构建往往困难重重:

  • 施暴者常将伤情伪装成 “意外”(如谎称被害人 “自己摔倒”),导致伤情与家暴行为难以直接关联;
  • 多数家暴案件初期依赖被害人自诉,而被害人可能因恐惧、羞耻或被控制,难以留存关键证据(如即时伤情照片、就医记录);
  • 即便有报警记录,若缺乏连贯的伤情鉴定、证人证言或妇联介入材料,也难以形成完整证据链。董珊珊案初期就因证据不足未被立案,可见证据收集的难度。

3. 量刑差距悬殊

虐待罪与故意伤害罪的量刑差异,进一步加剧了司法认定的复杂性:

虐待罪:法定最高刑期仅为 7 年,即便造成死亡结果,量刑也难以突破这一上限;

故意伤害罪(致死):法定最高刑期为死刑,量刑区间远高于虐待罪。

实践中,若长期虐待中夹杂单次致命暴力,还可能涉及 “数罪并罚”。例如山东方洋洋案中,公公、婆婆因故意伤害罪分别获刑 11 年、6 年,丈夫却以虐待罪被判缓刑,正是这种争议的典型体现。

二、如何区分虐待罪与故意伤害罪?

区分维度虐待罪故意伤害罪(致死)
主观故意追求 “长期精神 / 身体折磨”,无直接致死意图放任或追求 “重伤 / 死亡” 结果
暴力特征长期、反复、强度较低(如辱骂、罚站)突发、高强度、针对性强(如持械击头)
因果关联死亡是 “长期虐待累积” 结果(如器官衰竭、自杀)死亡是 “单次暴力直接导致”(如颅脑损伤、内脏破裂)

根据本案警方通报:刘某某系钝性外力作用致颅脑损伤死亡,所以按照故意伤害罪方向进行侦察。

三、公众警示:遭遇家暴,该如何保护自己?

两起悲剧不止于司法讨论,更需成为公众的 “防家暴指南”。面对家暴风险,需从个人到制度形成防护网:

  1. 破除 “家务事” 误区,及时留存证据
    家暴不是 “家庭私事”,而是明确的违法行为。一旦遭遇暴力,需第一时间:拨打 110 报警,要求警方出具《接警记录》;到正规医院就诊,留存《病历本》《伤情鉴定报告》;拍摄伤情照片、录制施暴者言行视频,保存好聊天记录(如威胁短信)。
  2. 善用法律工具,申请保护令隔离施暴者
    可向居住地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要求禁止施暴者接近、骚扰自己及家人,必要时可申请法院责令施暴者搬离共同住所,从物理上切断暴力风险。
  3. 推动公权力介入,强化制度震慑
    公安机关需严格执行 " 家暴告诫书 “制度,对施暴者形成书面警示;检察机关可提前介入家暴案件,引导侦查方向,避免因证据不足导致案件” 不了了之 “,为被害人提供更坚实的司法后盾。

家暴致死案的 “同案不同罪”,本质是司法对 “暴力复杂性” 的审慎考量,但无论罪名如何认定,核心都应是:让施暴者付出应有的代价,让更多潜在受害者敢于说 “不”,让 “家” 不再成为暴力的避风港。

知乎用户 许广新 发表

我有一个设想

孟村县全名孟村回族自治县

不会是……

知乎用户 我是虎王 发表

按穆斯林教法处置吗?

知乎用户 曾志宇 发表

这种事我见过好几次,我现在压根都不去劝解。


认识一对夫妇,有三个孩子。俩人没事就打架。

不是把肋骨打断了,就是把腿打断了。甚至互动刀子。但俩人很有默契,都不报警,也不找妇联。

打完后就各自找各自朋友诉苦。顶着熊猫眼,哭着说这次不过了。一定,必须,绝对这次要立刻离婚。

让你帮找律师。

结果不到三天。这俩货又和好了。

反而还记恨你曾经劝过他俩离婚。


很震撼。也完全理解不了。

哦。

还有。他俩也没有谁必须依附谁,这样才能生活的问题。

俩人都能挣钱,也都不缺钱。都是全乎的社会关系,也都不社恐。

这。。。。

别人能说什么呢?连他们父母都不想掺和了。

我也怕这俩货,哪天失手谁把谁给打死了。


所以现在我听说谁被家暴 3 次以上还没离婚的。我都哼哼哈哈了。

我根本理解不了。

搞得我这种无神论者,都快相信轮回了。有些人就是上辈子不知道干了啥。就为了这辈子投胎硬凑到一起,相互折磨。

知乎用户 我心永恒 发表

现实世界,也包括网络世界,残酷且邪恶的一点,没有人帮弱者说话。弱者死了,有时候死了都不行,死得比较惨才会有人帮着说话。

这位女子遭受家暴保证不是第一次了,前面遭受家暴时,应该根本没人帮着说话。娘家人有人帮着说教丈夫嘛,应该也没有。不帮弱者说话,一方面怕强者把矛头对准自己,另一方面,没有真正尊重弱者。

有位研究生被导师精神霸凌跳楼了,而当尸体被运回老家农村,同村人居然要把她的尸体喂狗。同村人的愚昧与狠辣,其中夹杂着鄙视和嫉妒,让人恐惧。

而改事件中婆家就是河北孙小果,派出所、医院都偏向他们。

还有很多蠢得可爱的人认为公务员就人品好、素质高。职业和人品没有关系,起码没有必然关系。我见过两位素质特别差的人,现在混成了领导,而人品特好的老师人,待在最苦的岗位上,每天遭受排挤。该事件中,丈夫是检察院公务员,而我身边关系最硬的去了检察院。

知乎用户 坦克手贝塔 发表

这个问题,要问尚邵华们。

她提的反家暴法还在持续的推动,她提的离婚冷静期已经祸害了很多人命。

本来,这种案件,只要涉刑,就按刑事定格处罚。但是他们非得搞出一些特别的法律来豁免犯罪者。最后推动了法治的退步。

知乎用户 时间简史 发表

简单省流版: 某族出轨男想离婚老婆因为孩子才三岁不肯离婚被出轨男活活打死了,出轨男母亲帮助毁灭、伪造证据母子二人被刑拘。

详细版: 孟村回族自治县,男 26 岁,女 25 岁。夫妻二人原本是高中同学,男的在高中时追求女方成功后,女方就放弃高分考入和男方一样的大学,毕业后结婚并育有一子。男的毕业后以临时工身份进入当地检察院工作,干的协警工作。

起初婚后女方很满足自己相夫教子的生活,但随着男子在检察院工作日久,接触到的美女日渐增多,终于还是出轨了,并对女方家暴,双方父母对此都知情。但因为有孩子在选择隐忍希望丈夫能回心转意。

随着小三的怀孕,男子离婚的需求愈加强烈,男子无时无刻不在逼迫妻子离婚甚至家暴。

在 2025 年 8 月 21 日晚上男子醉酒回家,再度因离婚爆发激烈的冲突,在男性压倒性力量面前,其妻子被殴打致死。

8 月 25 日上午,孟村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向封面新闻记者确认,犯罪嫌疑人金某系当地检察院劳务派遣人员,工作岗位系第三检察部普通工作人员。“就是普通干警,干一些杂活,他没有公务员编制也没有警号。”

题外补充: 回教徒遵从的沙里亚法

沙里亚法:

允许一夫多妻,离婚权主要归属男性。‌‌

荣誉杀戮条款豁免杀害 “不贞” 女性的男性。‌‌

简而言之就是女性拒绝包办婚姻、提出离婚、自由恋爱或仅与异性交谈影响男性面子的,被男性杀死男性无罪。

知乎用户 芍药 发表

人类的恶从来不会消失,永远也不会消失。

可是人类的语言为什么会变成,大桥垮塌变成绳索断裂!

被虐得骨头扎进肺里,脑袋凹陷,就一句疑遭家暴去世。

怎么的,这叫善意修辞手法吗?

知乎用户 起个什么名字好呢​ 发表

一般这种,都有一个不能给自己撑腰的娘家。

知乎用户 顾白 发表

具体怎么回事不知道,他们大概率不会死刑,夫妻关系 + 过失杀人。

首先我要说家暴这东西不是一开始就奔着打死人去的,把人打死了又要重新找活沙包,一开始都是打得不重,或者语言试探你的态度,对方第一次有家暴行为的时候,你就要让他知道你有弄死他同归于尽的决心,醒着打不过,对方没有睡觉的时候?半夜在床边磨刀也可以。第一次忍了后面还有无数次,一次会比一次重,因为没有代价。顶多下跪道歉你就会原谅他了。

其次,结婚前去对方家里看看,看的不只是家境,主要是家风啊。整个家庭从老到小觉得男人打老婆天经地义的,女人没地位的,整个村子都是这种风气的,再好的条件也慎重考虑。

最后我不明白,为啥很多人婚姻过成什么样都宁死不离婚的,为了让孩子在一个充满暴力的环境中长大??

知乎用户 荻 生​ 发表

回民家庭悲剧,国男挨喷,算几个意思?

知乎用户 cnicck 发表

不要扯什么男女女男,犯了法该怎么判就怎么判

知乎用户 再回首我心依旧 发表

我发现社会很多现象都是自相矛盾:

不是说现在男的都很难结婚吗? 那家暴男这种有明显性格缺陷和人生短板的男的, 又是怎么结上婚的呢? 为什么还会有女的看上他呢?

而且, 法律虽然一些都是 “尊女灭男”, 但如果家暴时男的打死女方的, 却基本都可以被从轻判罚.

知乎用户 切 · 格瓦斯 发表

丈夫跟其母直接死刑,没啥好说的。

这个问题是热榜 24,同时期广州女人想刀小孩的问题压根没有水花,B 站抖音上视频一直在补档。

现在的媒体真是脸都不要了。

知乎用户 胖可丁​​​ 发表

欠债还钱,杀人偿命,这是公义。

具体的判决需要等警方进一步的调查核实起诉判罚。

为了爱情不去好大学——主动放弃了社会竞争力。

这绝对不会是第 1 次挨打——没有勇气和能力及时抽身止损。

我不是要批评这个可怜的女人,我是说这种情况一定不是突然发生的,不幸是埋伏了很长一段时间之后迎来最后的悲剧。

没有人是忽然变烂的。

你只考虑感情的话谈恋爱就好了,如果对方殴打你直接报警送他进去不接受和解。

不领证就没有家暴,就是故意伤害,就是杀人未遂,就是故意杀人。

所以即使我们能看到,因为不同意分手就把女友杀害的杀人犯,但至少在判罚上不会用家暴这种词。

结婚就是要考察,就是要权衡,跟你说不用的人多半是想占便宜。

要学会观察,把他当做客体去观察,然后再决定要不要交付信任。

但最重要的是你永远都要有抽身结束这一场人生体验的能力。

法律只能赋予你相应的权利,你可以离婚,可以申请保护,可以告他。

但只有你具备相应的能力的时候,你才能在权衡利弊中把自己放在第 1 位。

结婚前一定要尽可能的为自己考虑,周全全面的考察对方的人品,性格,家庭环境,教育背景,还有社交媒体上的发言。

可以经济向下兼容,绝不人品家教向下兼容。

永远不要放弃自己的经济能力。

要永远相信人性。

说的再直白透彻一点,一旦你主动成为客体,那么那个主体不管有没有良心,他都会轻视你。

人类会喜欢猫猫狗狗,但人类也掌握猫猫狗狗的生死。

永远不要放弃你的社会劳动价值和社交网络。

知乎用户 修破门 发表

这地方我知道。

上大学的时候,同宿舍的老七他女朋友就是孟村的,据说老爸还是个阿訇。在老七的蛊惑下,他女朋友吃了一次猪肉,她老爸知道后从孟村开车到石家庄,拉着她去医院洗了胃。

知乎用户 尼罗河 发表

姐夫赌博,网贷,出轨,朴昌,家暴

第一次家暴,我弟在新疆,说要回去杀了那畜牲。我没让他回去,自己当天买票,半夜到家,去他屋里扇他耳光,扇到手无知觉,从此他把我拉黑,过年过节不登我家门。父辈老思想,觉得离婚丢人,还说他父母通情达理,一直认错。我无可奈何,我姐为了孩子们,同意原谅他一次。

这月网贷催款电话又打到我姐那。

赌博,网贷,出轨,朴昌,家暴,这些有一就有二,不会让他有机会打我姐第二次。

已申请离婚,shit 冷静期

畜牲自己没脸,同意离婚。

申请后两天,他又发神经,他家三套房,公婆住一套,傍边我姐和孩子一套,他自己住较远一套,以前他偶尔去我姐那套和女儿玩

前几天他去我姐和孩子们的房子里,躺在客厅绝食。

我给我姐和孩子另租了房子,本来想直接买套小点的,房价 5000 / 平,我姐说不划算。她那套公婆已过户到孙子名下,畜牲现在情绪不稳定,她不去住,等拿到离婚证,他也闹够了,让他回自己房子。

shit 冷静期!

我在京东下单摄像头,我和我弟轮流看着监控。堂哥和表弟说领离婚证那天,他们再叫上几个哥们,一块跟着去。

家暴只有一次和无数次

永远不要给他第二次机会!

知乎用户 搞 AI 的咨询老刘​ 发表


什么家暴?就是故意杀人!

受害者得不到法律保护,而杀人者被法律保护,天底下那有这样的道理?


知乎用户 刘十八 发表

家暴???什么家暴???这叫杀人。

知乎用户 小约翰可干 发表

一定要狠狠地判他,五年有期徒刑,不行就六年,不能比那个把男朋友踢下河里淹死的判的少!

知乎用户 觉醒的舔狗 发表

到处是天价彩礼的社会,你们还想有什么先进的思想?

知乎用户 爱尔兰咖啡​ 发表

说句不好听的话,这个女孩高考高分低报的时候就注定了她的命运。

读了那么多书,考了那么高分,还要恋爱脑。

很多女人都是圣母心,想要改造男人,其实换个角度想,与其改造男人,不如换个男人。

change the man or change a man.

只能说她的案例有很强的警示作用。

知乎用户 西部点子王 发表

天天扯那有的没的,家暴家暴家暴,锤子家暴,就这样,还在那儿家暴,这是故意杀人啊!情节十分恶劣,杀人偿命,天经地义。

人都被打死一天了,还装模作样推个车,心理素质极强,这躺着的尸体是他的老婆,是他们的儿媳妇,他们能像没事儿一样,活活打死,然后假装送医院,好像就在面前的死者,是毫不相干的陌生人。

我给死者面部打码了,整个脸被打的浮肿,气色是死人的气色。

奉劝所有女孩,婚姻不一定是幸福的,真的有可能搭上一条命,遇到极端的,戾气重的,情绪激动的,悠着点吧。

知乎用户 映山红 发表

1、震惊,一个女子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轰轰烈烈的时候,被家人活活打死;

2、震惊,女子的父母对女儿被暴力殴打、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犯罪行为熟视无睹;

3、震惊,数年间,当地所在社区、辖区派出所安然保持静默,不是说时时刻刻把温暖送到家门口么?要好好查查当地街道、社区、派出所日常工作痕迹。

知乎用户 虎宝灯灯和多米 发表

什么家暴?家暴是什么?!打人犯法,杀人偿命,跟他们之间的关系有什么关系呢?!

知乎用户 木木​ 发表

看到一些人的评论,我只想问一句,国大还是教大

知乎用户 sbsjbssikasnc 发表

更新,据说男子是回,女子可能是也可能不是。如果两人都是回,彼此尊卑的定位,双方父母的反应,就都说得通了。

有意思的是,从来不见女拳对某教某族重拳出击。

以下原回答:

第一,这个凶手应该以命偿命,之前把小男孩从楼上扔下去摔死的女人也应该以命偿命。

第二,为什么这个案件中的女子不选择离开凶手?如果说最后一次跑不了,之前他们上学期间就谈恋爱,女子还专门考去男子所在大学,婚后又是好几年,大把的时间为什么不跑?

第三,据说女子一直给自己洗脑要感恩,又有人说她上学的时候穷到只能吃腐乳拌饭;又知其父母均为教师,对其被家暴的事情知情。合理推论女子从小缺爱,见有人 “爱” 自己就不能自拔,胖猫也是如此。所以无论男女,自尊自爱都是必须的。

知乎用户 Alpscat​ 发表

刚从羊城晚报公众号发布的新闻过来,看到一点,金某 26 岁,金某的妈张某 48 岁,也就是张某 22 岁生的金某,21—22 岁即怀孕、可能 20—21 岁结婚,那么正常的医学大专是 3 年,以我对上学以来县城农村同学的了解,他们有两个特质特别明显,一个是上学年纪普遍晚于城区同学,比如我们普遍是六岁上学,那时候管的不严,很多城市家长有点关系甚至把同年九月以后出生的子女安排提前一年上学,所以就有很多十七岁就上了大学的,而农村县城的往往比我们同班大一岁半甚至两三岁,更有意思的是县城婆罗门家庭还喜欢做一件事,那就是改子女年龄,虚报一两岁很普遍,所以这个张某可能正规教育体系医学大专都不是,县城婆罗门中专毕业塞进医院,这个中专都有可能把戏很多,就事论事,在此不多说,后续灌水甚至买文凭混个大专本科啥的,一路就是县城婆罗门的运作和钻空子,所以才会有这种无法无天,上梁不正下梁歪,特权暴戾的情况出现,加上某大神身份加持,暴戾指数上涨明显,这个我一个在大神地区法院工作的朋友深有体会,你要问他们为什么这么狂,因为县城婆罗门在他们的一亩三分地就是这么狂啊,别说男的出轨,女的也抽喝赌乱搞啥的,有好人吗,有,高考五六百分的好人除了九五后迫于就业压力回县城,九五前的五六百分就没几个回县城,省会一线不香吗?

县城婆罗门是所有的二代中能力道德最差的一批,市里面的二代由于开放性的环境,还知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的道理,保留几分低调谨慎,县城里就是一个狂字到底,有多狂?可参考需要就地扑杀的某种异化了的家兽,相信在这个案子中大家可以直观感受到这一点,这是不学无术,全凭关系和投机的一群人,可能是经验使然看到金某和它妈的年纪,洋洋洒洒写这么多,接下来还是从经验谈谈医院的事情,正常的医院,医生都是很聪明的一群人,看多了医生发现死伤者情况不对当即报警的,很有意思,这样的医院大多也是城区及以上的医院,且因家人在市,区三甲医院上班,有一点很明显,他们绝对不会在伤情如此明显下被同事当枪使,拿自己当傻子,正规医生普遍还是有点智商优越感的,金某的母亲很明显不是啥正规医生,看不出它有道德法律约束的同时,可以看出此人智商可能不足以胜任医生需要的理性,哪怕这种理性是用来做伤天害理的事都没有,它就是纯特权下的狂妄和蠢,不可一世罢了,

异地办理让人心里略有安慰,毕竟县城婆罗门只能在他们的一亩三分地上生长腐烂,超出他们的一亩三分地,不敢说全无用,起码关系运作,人际成本,时间成本翻倍,风险几何倍数增加加之全国关注,看到其他知友评论,此地名气甚为不佳,正好可以立威,以儆效尤,

知乎用户 海得拉巴 发表

知乎用户 砖者 发表

人家都是神族,不受世俗法律的约束。

知乎用户 猪蹄嘎嘎香 发表

我家是离孟村县很近的一个县,我妈说以前孟村县跟我们县的人经常干仗,我们县的人在孟村县被发现就会被打,而且那边很多回民,打人是下死手的

知乎用户 水平线 发表

明明就是刑事案件.

按照犯罪事实,该枪毙就枪毙,该判刑就判刑.

扯什么家暴?

不管男女,不管什么场合,不管什么关系,不管什么地位.

犯罪就是犯罪.

不要利用案件的发生,就借口搞男女区别对待.

知乎用户 馬列人学 发表

同样都是因为家暴上热搜,

中国:丈夫家暴妻子,并杀死妻子,婆婆掩盖罪行,最后还是被杀的女性的父母报警

意大利:丈夫家暴妻子,婆婆杀掉儿子,妻子最后自首,婆婆和妻子被抓

在中国,重男轻女 + 嫁娶制度,女性结婚后,要到男方生活的地方生活

女方的安全完全看男方的人品

法律对家暴也是一片空白,助长了男性家暴的嚣张气焰

就算家暴致死,丈夫也顶多判 20 年,

但妻子报复,杀掉丈夫,就容易被重判

知乎用户 我的态度 发表

如何看待「催促回家吃饭未果,女子将饮酒后的男友踹下河致其溺亡」,仅被判过失杀人 5 年半? - 知乎

如何看待「催促回家吃饭未果,女子将饮酒后的男友踹下河致其溺亡」,仅被判过失杀人 5 年半?

我不知道该怎么说,逝者安息,不婚不育保平安。男女都一样。

“过于自信致人死亡”,真好,这是真实的案例。

知乎用户 元来时你 发表

最近孟村事件发酵的很火爆,令人愤怒不已。

刷到此家暴致死事件时,我心情久久不能平复,我看了被害女孩的微博账号在快手平台被人公布,于是我立刻下载了微博软件。

我看了女孩发布的每一个作品,从恋爱到结婚生子,她本来经历着平凡的生活,她是多么善良呀,因为老公买了一盒子草莓就开心的发微博秀恩爱,经常诉说着自己的幸福。

可是这种幸福里暗藏着她老公对她一次次的家暴和她一次次的忍让,直到她的生命被老公活活打死,这又是多么残忍的事实。

一个活泼善良长相非常俊俏的姑娘,她才 25 岁呀,生命永远停留在那一刻,永远离了她的家人………

一、从校园里的爱情故事走向婚姻殿堂是否幸福?

据最近的事件影响,网上很多人公布出,女孩跟她老公是从高中到大学毕业一直在一起,女孩甚至为了跟男孩在一起读大学,让自己自降分数留在同一所学校。

她拿着自己的未来再跟一个男人打赌余生呀,毕业后,两人就结婚了,听说婚后的第十天女孩就遭受了男生的第一次家暴。

我们都知道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家暴不可容忍,每一次容忍都是放纵。

这是一个善良姑娘的第一次忍让,后来的很多时候,家暴变成了家常便饭,女孩以前出门都是穿搭的漂漂亮亮,因为生孩子,照顾孩子辞去了检察院体面的工作,成为家庭主妇。

久而久之,没有了收入来源,伸手要生活费老公总会埋怨,其实她婆家一点不差钱,甚至说生活可赛过了大部分家庭收入,可是一家子都是怎么对待女孩的呢?

女生有一次去一家衣服店里买裙子,看上了两件,可是最终只拿了一件,她怕花钱回去被老公批评…… 生活结局至极,只为了守护自己的小家和儿子。

后来还生了可爱的儿子,这是多少家庭觉得幸福羡慕的生活,却被她不知足的老公活活抹杀了这美好的一切。

最后一次家暴原因居然是他的外遇怀孕了,想要跟女孩离婚,女孩因为舍不得儿子舍不得家庭拒绝了他,导致他在夜里活活打死了他可爱的妻子。

打的满地血迹,面目全非,身上的肋骨断裂,把一个活生生的人就这么打死了,真是下死手,身边的枕边人你是怎么糟践了一个家庭呢?你让你的儿子以后怎么办?你两两家伤心的人以后怎么活?

人家陪你从校园走向社会,整个青春岁月都堵在你身上,你却出轨,你是怎么抛弃了自己的妻子,真是外面的屎都是香的,痛心不已。

你们说这世间还有什么样的爱情值得信任,所以说爱到最后全凭良心,那良心坏透了,真是翻脸不认人……

二. 面对家暴,如何抉择?学会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

现在家暴事件是频频出现,到底是人性的扭曲?还是社会压力的趋势?不管什么原因,家暴事件是一刻不能容忍。

有些人确实会伪装自己,前期对你很好很好,把你骗到手,能装到结婚、生了孩子,后面是一点装不住,就想动手打人,这种事情生活中听到的,网络上看到的太多太多了。

人性本来就是经不住生活的考验,谁能护你到何时,你以为的善良懂事就可以打动人心吗?那是在彼此骨子里都善良的份上相互尊重理解,如果对方不理解你,只会得寸进尺看你好欺负。

说到这里,我满脑子又是孟村杀妻事件,我在网上看到了女孩被打死的前一幕是跟她老公儿子进电梯的那一瞬间,女孩全程都是笑着跟老公交流。

可是他老公还是一巴掌上去揪了揪她的头发,这要是一般女的,肯定生气,可是她还是无脑的笑着没生气,多么可悲,多么低声下气……

生活中,恋爱脑不可取,把余生打进去多可悲,保护自己才是王道,合适的时间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只有人健康了一切都有回旋余地。

人走了,还拿什么维持家庭,照顾孩子,希望社会一致对付家暴,不要因为孩子小,各种借口由着对方欺负自己,实在是太难过了。

在我们的字典里,家暴和出轨同等恶心 ,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拿起武器,维护自己,不能委屈求全……

就说这么多吧!

知乎用户 阿尔吉侬 发表

以前被喷三观不正的高中必读书目《穆斯林葬礼》原来已经是洗白美化了几万倍的版本了

知乎用户 蛇吞象 发表

最近关注了这么多起婚内的家暴、谋杀,我真的不想再去讨论受害人是男还是女,加害人是男还是女,去争辩婚姻到底给男性带去的不幸多还是给女性带去的不幸多。

我只有一个想法,普通人,不论是男性还是女性,不要轻易结婚,你不知道结婚以后对方和对方的亲属会不会突然变成索命的恶鬼。只要不结婚,被打就只是故意伤害而非家暴,强奸就只是强奸而非婚内强奸… 争辩盒子里的猫是死是活,哪只死了哪只活了对我都没有意义,我只要确保自己不要轻易走进盒子,不要走入薛定谔的婚姻

知乎用户 白鹿青崖 发表

这么年轻漂亮的女孩子却被残忍狠毒的男方一家人活活虐杀太可惜了,这个女孩的老公对待自己的老婆却像对待杀父仇人一般,打得脑部出血、肺受伤、腰部骨折,最后致死,这得是多大的深仇大恨才舍得下这样的死手呢?我记得有人说: 人一辈子被陌生人伤害的几率是很低的,伤害一般都来自于自己的家人,原来我不明白为啥不放开女性单身生育,原来是想把女性锁进婚姻让男性有了发泄的渠道,减少了男性在外边犯罪的几率。很多女孩子一辈子都在追求白皙苗条,可是在有些变态面前,美貌一文不值,有保护自己的能力和体力才是最重要的。女孩子要学会挣钱养活自己,学会及时止损,学会爱自己,从小学武术格斗或者殆拳道之类,想要孩子如果找不到合适的男性就单身生育。记得前一段时间陕西刚发生老公把老婆用热面汤烫死的案件,山东年轻女性带娃跳河自杀,原来的一系列杀妻案就不再列举了,像现在的大环境,婚育率下降不是正常的吗?像这种故意把女性杀死并且故意掩盖犯罪事实的家庭,建议从严从重处理,否则女性谁还敢轻易踏入婚姻呢?

知乎用户 灯火阑珊 发表

会死刑吗,河北这个地方有点说法。

知乎用户 提笔不堪就 发表

我也稍微懂点法律,就目前了解到的情况看大概率是以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判刑,刑期估计十几年,无期徒刑的可能也有但是可能不大。原因

1. 本案因家庭矛盾纠纷引发,最高法有过司法解释的,因家庭邻里纠纷引发的恶性案件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2. 男方据说有自首情节

3.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相比于故意杀人量刑本来就轻

也不排除如果认定女子是被长期虐待致死,可能以虐待罪追究刑事责任,虐待致人死亡的最多判七年。

知乎用户 只道当时是寻常 发表

世事难料,谁能想到,晚上十点电梯里宠溺的笑,竟成了第二天早晨七点的尸体。

打到头侧面凹进去,腰椎断裂颈椎断裂肋骨断了扎到肺里,面目全非,指甲里都是抠的墙上的白泥,不敢想象她死前有多痛苦多绝望。

她婆婆拿走她的手机不让她求救,晚上 12 点,她婆婆给女的洗了澡,换上衣服,清理血迹……

听说男的练过散打,还是当地检察院的派遣人员。女的刚和他结婚不到 10 天的时候,就被他打的受不了。然后男的就一直道歉认错,保证说不会有下次。

婚姻不是儿戏,女生们嫁人前一定要对男方的品行,家庭情况摸清楚。一旦掉入深渊,那真的将是万劫不复!

现在看来,能好好和你离婚,好好和你分手的。也算是很好的了。

婚前怎么识别家暴呢?我和大家说下家暴男的七大特征,如果你的男朋友有这些特征,劝你赶紧跑。

第一个就是表里不一。在外面对外人的时候都非常的绅士,非常的温柔,但是回到家之后,他对待自己身边最亲近的人非常的冷漠。

第二个就是生性多疑。他会提防着女朋友身边所有的异性,生性敏感,哪怕是你看一下手机,他都觉得是你在跟异性聊天。

第三个就是控制欲强。他希望掌控着女朋友的所有的出行的行踪,而且会限制你的出行时间和地点,甚至会限制你的朋友圈,限制你跟身边朋友的交往。

第四个就是他的情绪变化非常非常快。哪怕上一秒在跟你温温柔柔的说话,下一秒他就会 pua 你,骂你,贬低你。他难以控制自己情绪,甚至是对你大打出手。

第五个就是言语恶劣。他可能在追你的时候对你非常的温柔,说很多温柔的话,说很多体贴你的话。但是等追到手了,就会对你态度 180 度大转变,甚至威胁你。

第六点就是大男子主义。他们遵崇男尊女卑的一个特点,一定要女朋友时刻为了自己去行动。他们觉得干这些全部都是应该的。

第七个就是极度自私。这种人他从来不会为你去着想,也不会站在你的角度去考虑。你有什么问题找他倾诉的时候,他只会表现的非常的不耐烦。

第八个就是一言不合就动手。其实,你去判断这个男的是不是家暴男,你就要看他打没打过你。如果说打过你一次的,那么以后肯定还会有无数次。

那为什么有的家暴婚姻能撑得住呢?

女人不是不离开,是因为她们为了孩子愿意忍,是怕被报复,怕家人被牵连。她不是爱那个男人,是被恐惧困住了人生。

我是男人,我觉得所有的家暴者都是懦夫,都是窝里横,在外面就是个软蛋。

打女人有什么本事呢?她们被你打个半死还要起来继续做饭,因为还有孩子要回来吃饭,她只有抹干眼泪继续跟你过日子。因为她的软肋是小孩,是家庭的名声,甚至是你的名声。而你就凭这些所谓的软肋来拿捏她,而你只在乎你自己。

你打女人算什么男人,你打她有什么好威风的呢,你这是犯罪。

没本事别借口耍酒疯。酒品也是人品。你怎么知道不在外面撒野呢,我说你不是喝多了,你就是无能卑劣。你家要是养了狗,狗的脸都会被你丢光。

最后,我想说,减少家庭暴力真的不是女生应该要如何小心,而是要完善制裁的手段。关于家暴,血淋淋的案例实在是太多了。希望国家能够出台更严厉的法律,严惩这些家暴者。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6MFpNN​ 发表

婚姻是坟墓,爱不爱情的不知道。

知乎用户 Super Dreamwar 发表

说实话,压热搜降热度。 本来现在年轻人对于结婚的意愿就不是很高,加上最近的婚后家暴杀人行为,稍微回温的结婚率能不能保住呢

没热度了!!!太恶心了,就这还想结婚率提高?做梦吧

希望官方能尽快给一个详细的通报

人渣男方是如何处理的,如果因为他们是少数民族的敏感性随便解决,那对于大众而言,与其结了婚还要防止另一半对其打骂家暴还不如单身自在 。医院出具的证明是怎么回事?人渣父母扮演了什么角色?必须要有一个详细的通报

知乎用户 神经蛙 发表

结婚率还是太高

知乎用户 沸闻​ 发表

事发沧州孟村县,2025 年 8 月 22 日。

电梯视频显示:面对妻子的遗体,凶手毫无愧疚,也没有丝毫伤心,面无表情,似乎眼前这个浑身肿胀、僵硬的被打死的女人与他无关,似乎他只是个看客。

但实际上,就是这个毫无人性的家伙,亲生打死了为他生下儿子、跟他有十年感情的 25 岁的结发妻子!

根据现有官方公布详情、受害女子自媒体内容,以及知情人爆料等等信息,综合判断这个案子,首先有以下几点需要明晰:

第一,这不是家暴。受害女子也不是因家暴去世。

第二,这是故意杀人,受害女子属于遇害,只不过凶手是她的丈夫,帮凶是她的婆婆。

第三,凶手有酗酒、家暴史,据传外面有其他女人(目前官方未确认),有杀人的故意。

第四,两人都是回族,凶手不存在少民优势。

根据电梯监控视频来看,出事当天晚上,最开始一切正常。

凶手和妻子、儿子三人乘电梯回家。凶手赤膊,又喝了很多酒。期间又习惯性地打了妻子后脑勺一下。

出电梯时,女子带着孩子先出去,凶手男走路晕晕乎乎,甚至还撞到了电梯口对面的门上。

他没少喝酒。当晚回到家,两人可能因为感情及其他问题吵架,凶手习惯性地打老婆,只是这一次他出手比较重,再加上喝多了,受害女子最终被他打得奄奄一息。

那么晚,他父母应该在家的,却没有阻拦他行凶。

如果当时他和父母送受害女子就医,说不定还可以挽回她的性命。据说受害女子疼得抓墙,导致指甲缝隙里全是白灰。

到了第二天早上,凶手发现妻子早已身亡,却还是和父母一起,装模作样打电话 120 拉到医院,据说还试图说服医生出具心梗死亡的证明。

受害女子的父亲闻讯赶到医院,看到女儿已经彻底冰凉,全身浮肿到几乎认不出。的遗体上全是淤青和伤痕,再听医生说头部有淤血(遭受暴击),肺部受伤,腰部骨折(拳打脚踢)……

如此死状惨烈,明显不是正常死亡,直接打了 110。

凶手男和他母亲先后被抓。

具体到这个事情,可能从一开始就是错的。

凶手(男方)父母的都在医院工作,女方父母都是教师,双方家境有差距,但是差的不多。凶手家境更占上风,据说父母都很有人脉。

实际上女方不算是高攀,但不知道为什么她在这段婚姻和感情中显得那么卑微,总是在处处迁就凶手。

受害女子是个弱女子,她只是不小心走错了人生最关键的两个节点。

第一个就是学业与前途的选择。

很多网友都说女方是个恋爱脑,高中时就喜欢那个后来打死她的男的,从一而终,为爱放弃前途,为了陪男的一起,竟然去上了职校。

这是她的人生走错的第一步:就算再爱一个男人,也不能把自己拉低,去跟对方扯平在一个水平线上。

试想一下,如果女方当时选择了自己能力之内的大学,至少毕业后会有一份工作,至少在男人有出轨嫌疑(或者事实)的时候痛快地离婚,彻底走人,是不是至少能够保全一条性命?

她走错的第二步,就是婚姻。

在婚后第一次被打的时候, 她就应该觉醒,应该结束这个婚姻。但她不知道,凶手是没有底线的,她更不知道,凶手会在几年后要了她的命。

受害女子才 25 岁,她是个弱女子,没有拿捏凶手的狠手段,第一次被打时也没能彻底扭转局面(比如报警,告诉父母等等)。

因为爱面子,她没有声张,没有离开,导致后面那个凶手老公越来越嚣张,一而再再而三的打她,因为确信她不敢离开。

她爱面子,她不自信,她以为自己离开那个男的就活不了——这难道就是凶手打死她的理由吗?

不管怎么说,他们彼此有十年的感情经历,还有一个儿子,怎么说都是知根知底的,怎么下得了这个狠手?

一个对人生没有太高追求、只想过安稳日子的县城女孩子,她这么想,这么做,有什么大错?

即便是因为她本人认知有限,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完全不至于被凶手打死!

至于凶手,就是那种自幼被家庭宠溺的、无法无天的混不吝。出现在电梯里的时候,他多半都是赤膊,喝的醉醺醺的,经常对妻子挥舞

电梯视频中看不出是玩笑打闹还是真的动手,但是他每次打的都是女方的后脑勺。再考虑到男的是练散打出身的,这就让人很破防。

酗酒 + 散打,他要是发起酒疯来,受害女子根本没有还手之力。

根据当地知情人的爆料,男的有了新欢,要求女子离婚,被拒后大打出手。 实际上,这种男人有新欢是早晚的事。自诩为县城贵族的他,怎么可能让自己这辈子就拴在一个女人身上,更何况还是一个从 16、7 岁就跟他在一起的女人?

在他看来,受害女子生了儿子之后,就该走人了,就不应该再继续赖在他们家。

受害女子跟那个传闻中的小三实力差距不是一般的大。她不工作,没前途,要是再不咬牙出来拼一把,这辈子注定就只能是个家庭妇女。

而小三工作好,家境好,关键还新鲜。

这个男的取舍,是个人都能看明白。他急着催促受害女子离婚,就是为了跟新欢在一起继续 “前进”。

不知道那个传闻中的小三是不是真的也已经被这个凶手男迷住了,她怎么就没想到一个问题呢:这个男的家暴成瘾,他敢把第一任妻子打死,难道就不敢再暴打第二个?

找老公,一定要远离家暴男!尤其是一喝就醉酒闹事的男人,一定要远离!

最终,这个凶手顶多被判十几年,25 岁的受害女子却永远不能再醒来了!

类似的悲剧,以后还会发生的。

知乎用户 春江花月夜 发表

这事儿本来,十几亿人口的大国,爱吃屎的都能找出挺多,杀人犯更是不少

本来杀人偿命,天经地义,杀人犯家族有权有势包庇罪犯,一起论罪就是了

但是这个问题下还在反女权攻击女性挑拨对立的拟人生物,没仇没怨的,都不认识受害人,就因为他们是光棍、没女的搭理他们、看的上他们,就丧失人性,罔顾受害人的冤屈和人间的公平正义,觉得这帮拟人生物比杀人犯可怕多了

人首先是人,然后才分男性或女性,择偶只是人生的其中一件事情而已,不能因为择偶不顺就人都不做了啊

即使是老光棍,也有女性亲属,上学时的女老师,邻居大婶,隔壁大妈,女同学、女同事,买东西有女店员、住院有女护士女医生,走在路上不认路也有一半的概率是女性给指路,只是没有女性伴侣而已,可在高度社会化的环境里生活,大家职责分工,职业高度协同,打交道的一半人是女性,那么仇恨女性,别活了,就是做了一头猪一只狗,饲养员也有一半可能是女性啊,攻击整个女性群体,到底是什么样的文明之光普照大地时遗漏的阴暗怪物

搞得好像他们是石头缝里蹦出来似的,他们这样反人性的存在,不正说明了女性不要乱婚乱生吗?生出来了些啥玩意儿

如果说杀人犯还是人,但是这帮人已经不是了

知乎用户 南方的北方 发表

看了下通报的孟村回族自治县,好嘛天龙人内斗。我们不敢评价。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1SQsG5 发表

某男子河边祭奠父亲,被女友踹入河中,男子溺死,女友被判五年,

某男子被女友虐待,通过殴打,撞击男子头部,致其死亡,女友被判五年,

你不能在女性受到伤害的时候才想起来拒绝家暴,

你不能在女性生命被剥夺的时候才想起来判处施暴者死刑,

希望这个男的能遇到知心大哥哥,从轻处罚,

知乎用户 知行合一 发表

我结婚早,识人不清,波折十年才安安稳稳的生活。即使这样我也希望我女儿能顺利的,跟同龄一样,去经历,去感受的,按部就班的结婚生子。

但是目前的社会环境,多起杀妻案,女人结了婚就跟没有人权一样,被杀害,也只能指控凶手为 “家暴”,而不是被理所应当合乎情理的指控为 “谋杀” 以及“故意杀人”。

国家强调了多少年的男女平等?结果呢?职场有职场的性别歧视,生活里有生活的重男轻女,溺亡女婴,维护自身权益和保障的民间智慧的彩礼,小家的保障,被指责为 “卖女儿”。十万上下的彩礼还不够养育女儿多年心血的 “成本”。

还有,同样是女性杀夫,那就是按正常流程来,同样性别一换,就是家暴?

中国律法一贯是避重就轻,一贯是亡羊补牢,一贯是现实和理想差异悬殊,不新鲜了。

改变人的从来不是人的本身,而且环境和感受。

我闺女以后结不结婚的是次要。保命要紧。人口生育率?关我屁事,律法都保障不了人权,凭什么当社会主义的螺丝帽

知乎用户 707BIGBOSS 发表

母家或者自身不强大的,不要结婚。

知乎用户 手可摘星陈同学​​ 发表

用钝器碰撞女受害人头部致死,应该认定故意杀人或者故意伤害致死罪

要看按哪个?

如按故意杀人罪,则量刑为十年以上直至死刑,

按故意伤害致死罪,量刑十年以上直至无期徒刑,

本案中,手段残忍造成受害人严重残疾的也可判处死刑。

而男性行为人的母亲,在案发后,没有报警,反而破坏案发现场证据,擦拭痕迹。

其目的是为了帮助儿子逃避司法机关侦查案件,帮助犯罪嫌疑人其隐藏罪证,毁灭证据,其行为已经严重干扰刑事司法调查,涉嫌构成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其他相干人等,比如爷爷,父亲,医院,当地警方等,都多多少少有包庇和妨碍执法的行为,判个几年或者撤职是免不了的。

不过量刑都是事后诸葛亮了。对于死者,我只能说人间不值得,你好好去吧。

我想起了梅婷主演的一部电视剧《不要和陌生人说话》,现实生活却有过之而无不及。

十类男人不能选,赌徒,家暴男,妈宝男,小气男,凤凰男(又穷又爱面子,心比天高命比纸薄),脾气暴躁男,谎话连篇男,软饭男,胸无大志男,甩手掌柜、无责任心和担当的男人。

有人说人生有三次改变命运的机会。

出身、高考和婚姻。

生下来那一刻,就注定了我们每个人起点不同。有些寒门贵子奋斗了十八年,才能和别人坐在一起喝杯咖啡。

高考,是命运的分水岭,有的人通过高考,脱离了农村。

注意:高考不一定能实现阶级跨越,但最起码你的下一代、下下代出生在了城市,不用再面朝黄土。

如果你前面都没抓住,你还有最后一次改变命运的机会,那就是婚姻。

选择另一半太重要了,按理说 1+1=2。

而一个好的伴侣可以托举起你的后半生,1+1>2。

一般的伴侣就 1+1=2,搭伙过日子。

一个差的伴侣不但对你没有任何帮助,别说等于 2 了,可能还会拖累你,变成 1+1<1,还不如自己过。

最差的就是这类惨案,1+1=0。哦,不,等于负数。

这个悲剧的发生,我觉得一个巴掌拍不响。

男的肯定有错,他错在人品不行,和他的家庭教育有很大关系。

惨案发生父母第一时间是包庇,清理现场,通过各种手段伪造证据。

但女的也有错,她错在叛逆,没有听家里人的反对意见,坚持嫁给所谓的爱情。

她错在眼瞎,看不清枕边人的本性。

她还错在懦弱心软,明明之前被打了,还选择忍耐。

她更错在拎不清,之前男的提离婚,她本来有机会逃离的,她还陷在自己的情绪里,不懂及时止损。

如果是我,手里有钱,娘家有房,我带上孩子立马离婚拿补偿,有多远滚多远。

知乎用户 没有什么道理 发表

大家想一下不违反法律情况下,如何让这个人渣比死刑还难受。

真的是那一句 “死刑是便宜了这个人渣”。

知乎用户 玛丽莲富贵 发表

这是长期家暴的常见结局,底线是一点点试探的,暴力是逐步升级的。如果在一开始就对家暴坚决说不,如果亲人知道后坚决支持离婚,如果法律对家暴受害者加大保护力度,结局也许会不一样。

知乎用户 松山春雨 发表

回族自治县,想想都窒息。

知乎用户 旅程 发表

死刑,另外医院的人包庇涉及犯罪,司法是否公正就看这了。

知乎用户 我与我周旋久 发表

沧州朋友说是回族夫妻,buff 互相抵消了,应该能公正一点判决

知乎用户 莎莎 发表

希望警察能把一条人命案子当成真正的刑事案件审判,说什么家暴,什么精神病这类的理由别在恶心人了,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故意杀人,这些词语很难写吗?非要套用家暴的皮?

知乎用户 追风少年​ 发表

如果没有网络,我坚信这个姑娘的死亡鉴定书上会赫然写着 “心梗意外死亡”。

过往种种经历,让我不会惊叹这个社会的魔幻,不会惊叹事态的炎凉,不会惊叹人心的恶毒。只是会为这个姑娘的死感到悲怆。

被爱了近 10 年的丈夫给活活打死,你当时该有多痛苦啊,陌生人看了都会心酸愤恨,而他和他母亲却如此心肠狠毒的痛下杀手。

明明是他出轨小三,挑战的婚姻底线,却让你一条青春鲜活的生命因此陨落。

姑娘,你这么漂亮年轻,温柔且坚韧,却又如何的糊涂!

早已见识了他的人面兽心,你为什么不早早离开啊,还可以避免这场人间悲剧。是不舍他有权有势的家庭、不忍自己多年青春的付出、难离至亲骨肉的牵挂、亦或者仍幻想着他能浪子回头吗?你好傻,爱别人的前提是要先爱自己啊 。

地狱空荡荡,魔鬼在人间!望你来生能有个疼你的丈夫、幸福的家庭!

知乎用户 南山易学​ 发表

同一天同时出现在热搜上的两桩杀妻案(孟村金昊杀妻案和东莞杨某东杀妻案),在社会上引起了巨大的轰动和恐慌,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

今天我试着从玄学的角度来阐述一下八字合婚的正确性、重要性,希望能给广大知友对八婚这个流传千年的玄学实践经验进行正确的解读。

**从玄学的角度,合婚还是很重要的。每一个人,首先要保护好自己,要自己过得好,事业、健康、财富都很重要。**然后,才是和亲人或是朋友的感情。如果一段关系或是感情,让自己的健康、心情、事业、财富等受到很大伤害,继续下去是没有价值的。

如果双方八 字确实相克,最好分开。分开对彼此都好,至少对一方是好的。如果真是不合适,建议遵从上 天的安排,上天之道不可违。

如果不合适,出问题概率是非常大的,何必要等到伤痕累累,互相伤害,甚至耽误彼此,再分开呢。有时候,放手是一种更大的智慧。相濡以沫,不若相忘于江湖。

看人生剧本久了,会经常见到一些 kehu,因为结婚前没有合八 字,婚姻进入了深渊。浪费青春,伤痕累累,身心抑郁,有的人为了摆脱婚姻,甚至会赔钱来获得解脱。

前几天,有一个客户, 是个很好的女人,婚姻 不幸,为了离婚,不仅浪费了 10 年的时间, 最后赔给男方 差不多 10 个万。

前一段还有一个客户,非常有钱。找我 suan 命,显示姻缘不好,烂桃花多。我看了她男友的八字,非常不利她,建议迅速分手。她反馈我,已被 pian 几百万,身体健康和事业都受到了负面影响。

另一种情况,有的时候,是双方互旺的,结婚或是在一起,双方不仅感情好,彼此的事业都很得到更好的发展。

十几年前开始修道,在终南山长期游学,**得到了终南山多个高人的指点和真传。十年前精通命理,**一直持续学习精进,已融会贯通道家:山、命、卜、相、风水、易经。

知乎用户 相思倚南风​ 发表

强烈建议取消 “家暴” 这个词!!!

知乎用户 许我向你看 发表

河北这个地方是和暴力挂钩了吗?

知乎用户 惬意柔风 发表

我来讲述下了解到的情况: 这 3 姐是男的同事,怀孕了。男的想和女的离婚,但是女的有个 3 岁的孩子,怕孩子判给男方后妈对孩子不好,不愿意离婚。男的从 21 年打到 25 年,夏天穿长袖,胳膊上有划伤和烟疤,事发当天白天女的给小 3 打电话,小 3 告状,男的喝完酒回家就收拾这原配了。真的惨……

两个人从校园走到现在,夫妻多年,落得这么一个结局。

当初女孩 18 岁考了 600 多分,为了和男方在一起去了 300 多分学校。男方一家子都是体制内的,在当地有权有势有钱那种,女孩死的时候肚子里还有 2 个月身孕。她曾经去单位找过 3,求她不要破坏婚姻。

杀人犯和教唆犯两个人都不能放过!女孩是全职宝妈,在微博上说,女人一定要经济独立,她曾经想去卖馒头,男的嫌丢人不让她去,打她的时候,监控关了,手机拿走了。她想报警都没办法,第二天,女方父母去。人都凉了。为了孩子妥协忍让,傻姑娘,生命停在了 25 岁,婚姻带给你什么了?

知乎用户 疾之 发表

死刑吧,多次家暴致死,还不死刑吗?

有时候想想,法律好像并不只是偏向女性,在这种家暴致死案里的男性往往也会受到偏袒。

法律好像就冲着制造婚姻恐慌去的,

男的怕诈骗诬告,骗婚很多时候无法判定,无本万利。

女的怕家暴,家暴判刑过轻,即使被殴打致死,施害者往往也不会死刑。

乱世用重典,现在结婚率低、离婚率高、生育率低,属于 “家庭关系瓦解、人口结构失衡” 的乱世了,要想把家庭关系重新拉回正轨,需要上重典了。就像八九十年代的“流氓罪” 一样。

家暴从严从重,诬告骗婚纳入刑法,男女同罪。这样才能杀一杀歪风邪气。

大家也别把法律看得太高了,好像引入一些西方学者的观点,法律就多高大上一样。法律本质上还是统治阶级治理社会的手段,表面上看是为了公平公正,内里则是维护秩序。因此,一旦危害社会秩序,威胁统治,法律还不是说严就严。

知乎用户 星辰大海 发表

虽然平时骂波伏娃

但这女的要是能把波伏娃的话听进去一点

也不至于死得这么惨

知乎用户 okk 棒 发表

知乎用户 下洛林公爵​ 发表

什么家暴去世

就是故意杀人

知乎用户 laohumei 发表

不知道前因,不做任何评论。

这就是女拳给我的带来的影响。

建议判 5 年 。


案号(2025)晋刑终 48 号

(以下是判决书节选)

2023 年 5 月 26 日,太原中院做出(2022)晋 01 刑初 50 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一审判处女子有期徒刑 5 年,并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宣判后,太原市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原审原告人均提出上诉。后山西省人民检察院认为抗诉不当,撤回抗诉。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 2023 年 12 月 4 日做出(2023)晋刑终 127 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太原中院重新审判。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作出(2024)晋 01 刑初 4 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杨某 1 有期徒刑五年,并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宣判后,控辩双方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抗诉,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报送本院复核,本院于 2024 年 7 月 1 日作出(2024)晋刑核 20075510 号刑事裁定书,不同意对被告人杨某 1 以故意伤害罪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发回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重审期间,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检察院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以并检刑诉补[2024]3 号补充起诉书,就被告人杨某 1 新的犯罪事实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补充指控,指控被告人杨某 1 于 2024 年 2 月 20 日故意伤害他人致轻伤,犯故意伤害罪。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合并审理了本案,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作出(2024)晋 01 刑初 37 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宣判后,原审被告人杨某 1 对判决不服,提出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作出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上诉人,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本院认为,上诉人杨某 1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案件审理阶段,在羁押期间,杨某 1 又因琐事与同监室人员发生矛盾,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在案证据已证实,被害人连某 2 可确实存在自伤行为,但上诉人杨某 1 在客观上亦实施了对被害人连某 2 可的伤害行为;,在同时,杨某 1 在案件审理期间,又再次实施了故意伤害杨某 5 他人的犯罪行为,均应对其依法惩处。,杨某 1 对自己伤害杨某 5 的犯罪事实如实供述,自愿认罪,依法对该起犯罪从轻处罚。杨某 1 因其犯罪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予赔偿。原审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附带民事判决合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知乎用户 名字要改 发表

无关男女,家暴不是一个筐,杀人不算家暴。

我支持按照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判。

知乎用户 笑而不语 发表

一点都不同情。

这个县是回族自治县,到今天还在强调辖区有多少纯回族村,

说明女方明之对方是神族,还愿意嫁过去享福。

除了尊重祝福,还能说什么呢?

另外,男方家是县城婆罗门

女方家如果没有相应实力的话,

这种案子大概率不了了之,不可能捅出来,要求异地侦办。

所以,

这就是两家婆罗门之间的恩怨情仇,

跟普通平头百姓没有任何关系,

我们就不必瞎带入了。

何况,

目前司法系统对两性罪犯有极其严重的不公对待,

任何男性罪犯,相比女性罪犯,

受到的惩处力度,至少高了一倍不止。

杀夫杀男友的恶妇,

往往只被缓刑或最高三五年的刑期。

而杀妻杀女友的恶徒,

至少五年起步,动辄无期。

所以,也没必要对这男的义愤填膺,

他面临的刑罚,至少是同等性质恶妇的一倍以上,

男的就别自我阉割了。

何况,人家还是神族,本就有魔免法抗

万一舆论压迫,让他判了重刑,

到时候拿他的判例作为标杆,

我等普通汉族男性以后面临的压迫只会更重十倍不止。

结论,不相干的人,老老实实吃瓜看戏就好了。

千万不要试图伸张正义,

否则,你们的所有努力,必然化作回旋镖。

到时候,轻则被污蔑强奸性骚扰,重则被诬告成杀人未遂的杀人犯,

只要是汉族男性,连呼吸都是错。

而且,不是企图贩卖赎罪券的错,而是动不动被判刑的错。

最后,请大家多关注这条女恶魔团伙杀男童案件:

如何看待一女子持折叠刀不断靠近一名小孩后被两名路人当场夺刀制服?

跟杀妻案不同的是,

杀童案寻找作案目标的时候显然更具备随机性,

对社会危害程度远甚于杀妻,

希望全社会引起重视,将凶手处以极刑。(虽然我明知道希望极其渺茫,但仍想呼吁)

知乎用户 晴朗天气​ 发表

女德规训之下的完美受害者出现了
被家暴致死的女生按照女德那套理论,是完美的贤妻良母,找不出一丁点被家暴的理由。
1、年轻漂亮,排除了色衰爱弛
2、温顺自洽,排除了主动挑事,得陇望蜀
3、育有一子,排除了生女孩的性别歧视
4、丈夫出轨,自己也委曲求全,只求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并火速怀上二胎
5、校园恋爱,排除了过往情史的 “不清白”
6、降分入学,主动追爱给足了男方面子
7、嫁妆丰厚,排除了拜金主义:
8、原生家庭有弟弟,符合弟弟给姐姐撑腰的说
9、生育后,她想出去工作,排除了某些人眼中的 “在家享福不干活” 看法
10、男方嫌丢面子,不让她出去工作,她也照做了,还是被男的家暴致死
也就是说女人无论做到了多完美,都会被父权制社会差劲地对待,太可怕了
男权视角中的完美女人之所以完美,就是因为她完全利他,且柔弱可欺
所以成为男人口中的好女人,从来都不是什么好事,诅咒还差不多
越符合他们 “完美妻子” 的标准 就活得越惨
真正的贤妻良母,结果就是这个下场
贤妻良母已经是个骂人的话了
代表老实,好拿捏,好控制
不值钱,没有价值,能用很低成本就得到她
说放弃就可以放弃,因为没有付出什么就得到了
社会规训下完美的贤妻良母,明显就是最惨的,什么都得不到,还硬洗脑说自己很幸福。
被打死之前一直跟外界,大声说着自己很幸福,真是又讽刺,又让人难过
双面胶电视剧的故事又一次上演
电视剧有一个剧情,就是被家暴,然后问她母亲,
她都按照丈夫的期待活,为什么落得这个样子
因为,她的方向错了——跪着的女人,某些家暴男打得更顺手

只有敌人才会希望你弱小可欺
他们就是为了把人培养成好拿捏的血包,就是为了吸血
爱吃苦就会有吃不完的苦,这话真说对了
别看网上某些男的,天天嚷着:
“不结婚不生育的女性,没有社会责任感 “
” 只有生育的女性,才值得男性尊重 “
” 只有像上一辈中年妇女一样,勤勤恳恳为丈夫和孩子奉献一切,才是完美的女性 “
你以为,只要做到他们口中的” 完美女人 “,他们就会好好对待你吗?
根本不是的,他们在骗你,跳进陷阱里,温顺地被他们吃干抹净罢了
什么?你说这个受害者很 “完美?
哈哈哈骗你的!
“完美女人” 我们更爱吃了!!
所以,父母千万不能培养出软弱的,奉献型人格的女儿
否则,一家的暴力儿子和一家的软弱女儿结合
完全倾斜的权力天平,只有到一方死亡才会停止倾斜。
弱势的一方往往成为牺牲品,活着的男方继续繁衍
可惜结婚不需要简历
但凡差劲一点的女孩都忍不了这个精神小伙,偏偏就是这个女孩儿太好了
永远不要把自己送出去,特别是不要让自己自费升值,再双手奉上式的送出去
女人要有尊严要有骨气,轻易把自己送给别人
别人只会觉得我应得的,是根本不会感恩你的!
不做入赘女,不当上门媳
男的身强力壮,没有怀孕生产的虚弱期,都怕上门受欺负,
有时候很佩服一些入赘女的勇气
用膝盖想也知道,只要有点小事,肯定是对方一家欺负你一个啊!!
女性上桌,不是让女性,变成没有任何缺陷的完美食物,而是要彻底摆脱食物的身份
步步退让,结果只能是走向灭亡,倒不如一开始就掀桌子
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虽然,她是完美受害者,但如果她有来生我希望她能不那么 “完美”
如果完美也会被杀,是不是不完美也可以?
是不是有强壮的肌肉保护自己也可以?
是不是剃平头也可以?
是不是把自己放在第一位也可以?
最重要的是,是不是不进入婚育,从此摆脱家暴可能性,也可以?
社会意义上的女性完美没有意义了。
女性自己的感受才是唯一有意义的事情。
什么是真正的乖乖女?
在我眼里,乖乖女就是做好自己的事情,但是有着蓬勃的正义感和公平意识
一个人如果打我,是绝不可能全身而退的,我也不会逃,以眼还眼以牙还牙,这就是公平
如果不够公平,我不介意用我的命换他全家的命。
这个被家暴致死的女受害者
就是一个完全利他的人被榨干价值了
希望她可以多爱自己,第一次被打就应该离婚的
否则,她那个不是人的老公,就会越来越肆无忌惮 最后就有了这个悲伤的结果
而且,实在太低自尊了,老公出轨了解决办法居然是怀二胎,要不是死者为大,我真说不出什么好话
反过来看,她要是在这个年纪,按照自己的实力选择更好的大学,
有自己的想法,不向下社交,不在 25 前生娃
肯定现在有工作,或者继续读硕士之类的了
最惨也不过考研考公失败,或者成功读硕士考公上岸
在自己舒适的房子里面,看爱看的电视剧,养可爱的小猫
然后在网上被一些男的骂成 “无孩爱猫女”
自己笑笑就算了,继续做自己爱做的事情,过有滋有味的小日子
只能感慨,坏女孩得到一切,好女孩上天堂
希望这件事能警示所有活着的女性。

知乎用户 Maki 3.0 发表

农村,或者说以往中国社会有个习俗,

媳妇去世,

不管是刚过门二十出头,

还是八十好几儿孙满堂,

家中人第一件事就是通知娘家人。

恭恭敬敬的请丈人、大小舅子亦或是舅舅,舅爷爷过来。

其中一个理由是治丧,这是情理之中,

另外一个,是其实是讲清楚死因并查看。

不得不说,这种习俗大大的降低了妇女被家暴致死的可能性。

至少现在在四川农村还是有这个习俗。

当然,男主人死了,也会请兄弟们过来,

怕遇上潘金莲,道理是一样的。

只是兄弟们自来就是本家,治丧他们本就要参与。


当然,如果考虑到是回民的话,河北回民是我见到过匪气最重的一帮人

有次我在廊坊,晚上吃过饭后想和几个朋友再吃点宵夜,去一个回民烧烤摊

结果别人嫌我们点得少,反复跟我们确认后,说羊肉串卖完了,让我们走。

这都算客气的了。

白沟回民打砸餐厅、唐山砸高速收费站。

最绝的是有次我在雄安附近一个地方,好像还真就是白沟,总之是一个做箱包特别厉害的地方

吃饭,去了个清真餐厅,但是但那肉怎么品肉,都吃不出牛肉或这羊肉的味,真的非常像猪肉。

后来回过味了,有一种可能是,这地界是被回民把控,就算汉民开也得找当地回民合伙挂清真牌子,相当于是交保护费或这上税了。

然后本地人知道哪些家是真清真,哪些是假清真,我们一看就是外地来的非穆,就上猪肉了。

知乎用户 操碎了心 发表

了解了整件事的全程,首先从面相看这个凶手就戾气很重,有三角眼,闭嘴看着人时一脸煞像!

回看以前杀妻案的凶手面相似乎都有这个共同点。

事件全程梳理:

链接:夸克网盘分享

再者,婆婆居然是帮凶,可见这个家的教育要不是溺爱教育,要不是强制教育。

这种家庭教育出来的人都有人格问题,心理都是不健全的。

所以,以后大家找对象或者与人相处都要好好观察对方的家庭关系。

最后,他们要承担什么责任,相信法律一定会公正处理!

知乎用户 知非客 发表

今天中午和当地业主高管吃饭闲聊天,国内信仰伊斯兰教通婚这块太极端了。

业主高管是个穆斯林,他老婆法国人,信仰天主教,他老婆也没转信伊斯兰教。我问他孩子的宗教信仰呢,他说孩子宗教信仰等长大了自己来选。

我给他讲了中国和信仰伊斯兰教的通婚,可能信教的一方要求另一方改变信仰。他说这么搞比较激进,毕竟中国是世俗国家,不是中东这些神棍国家。

知乎用户 月神​ 发表

最近在 b 站看一些律师连线的切片

前俩天看到一切片

男方武警退役,家暴妻子妻子离婚,有一条疑似出轨,男方认为女方出轨,但是无任何证据,实际上哪怕是想要让男方活下去的男方家属,都在追问下承认女方无大过错

离婚后男方持刀疯狂纠缠女方

不给男方开门,家里有亲戚守着,男方就拿刀砍门,女方报过警,但是都没用

最后女方跑到几十里外重新找到一份工作

然后问题来了,男方不知道从哪里知道了女方工作地点,趁着女方晚上下班,拎俩把刀去找女方了

途中和一无辜路人发生争执(当地派出所认定路人和女方无关系),拎着刀照着心脏部位三刀,女方扑上去想把人拉开,换了一把刀一刀割喉

接下来搞笑的事情来了,男方跑到一无人地方,给亲人打电话说割腕自杀,被亲人劝住打电话给朋友帮忙自首

最终结果,路人不知道,女方独生女不接受谅解 ,公安局长亲自对男方家属说,没必要找律师了会给委派律师,找了俩律师都不接这案子,男方亲属问能否判缓

整个案子其实是有机会不发生的

但是当地叔叔和 fl 纯纯废物(或者说在国内大多数地方,面对家暴的时候,叔叔和 fl 的反应都是废物中的废物

面对一家暴离婚以后疯狂暴力纠缠的人

报警无用,当地 fl 无插手

最终导致惨案发生,还进去一个无辜路人

知乎用户 谧水流云 发表

家暴罪有什么用?不如取消了,以后直接判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

对了,今早刚刷到另一个问题,问怎么看广东结婚率下降。

还有,为什么男方能使用公权力,让医院开一份心梗证明?

另外,什么时候舆论成为,出了家暴事件,先谴责受害者为什么不报警不离婚,最后还是成为受害者的错了?

最后,当妈的怎么判?

知乎用户 钱多多同志 发表

“疑” 这个字用的好,本还是事实,一个疑字能改变很多事,看完某音说了,应该就是男的把媳妇活生生打死了,然后他包括他的父母把所有的证据销毁了,完全不存在疑似。

看完之后真的很痛心,如果说这个女的图他点啥也能说得过去,可是从校园到婚纱再到死亡,这个女的错的完完全全,她错在识人不清,错在为他生儿育女没换来真心。因为他出轨,所以她就要一命相抵,希望苍天有眼,让这个男的包括他的父母遭到相应的惩罚。

知乎用户 小懂事儿​ 发表

杀人因为一张结婚证变成了家暴

那些非要结婚的人可以和仇人结,干啥都有结婚证给你担着,死了也没关系(仅限男性,女性你的后面没有结婚证保护)

知乎用户 林中茉莉雨 发表

河北孟村女子刘明瑶,被丈夫金昊殴打致死。

两人是自由恋爱,高中大学同学,金昊追求刘明瑶好几年,当时也有别的男生追求她,为此金昊还和别人打架。

两人恋爱的时候,刘明瑶的家人并不同意,因为金家在他们那个地方名声不好,无奈女儿一定要嫁,刘家几十万的陪嫁,将漂漂亮亮的女儿嫁出去,得到的是这个结果。

其实两人结婚不到 10 天,男方就有暴力行为,女方也想过离婚,但舍不得孩子(金家不放弃孩子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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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轻的女孩子,觉得男孩子能够为自己打架,是爱自己,是有男人味,和这样的男人在一起有安全感。

你怎么没想到他有暴力倾向呢?当你们在一起,他的暴力倾向首当其冲会指向你。

2,一定要了解对方的家庭,人品、家风,名声不好的家庭,再有钱,都不能嫁!

3,当自己性命受威胁的时候,先保自己,自己活下来,强大了,有的是机会见到、照顾孩子,你死了、残了,孩子再也没有妈妈的庇护,或再也没有能力照顾孩子。

知乎用户 星尘 发表

我和我前夫离婚也是因为那一晚,我们打架。当然我们是互打,他抱起我就摔下去连续好几次,他还作势去厨房拿了把刀要杀我,我也不示弱,直接酒瓶子打碎,拿起酒瓶跟他说,你要么今天把我打死,否则我们同归于尽。他就怕了没敢动我了然后我马上跑出去自己住了一晚上。并且离开的时候跟他说 “我们离婚!” 然后第二天我们就去把婚离了。离婚还只能去我们老家离婚也不知道为什么。反正我们第二天就回了我老家县城然后把婚离了。女儿给他抚养,我不用给抚养费当然离婚我也没分一毛钱。就像我们结婚的时候,他也没给我一毛钱一样。然后离婚找过两个对象,第一个也打过我,我也还手的。然后分手!第三个稍微拉扯了一下,他打我我也打他,但是能和好,然后他聊骚被我发现我就直接开干,把他眼睛打的鲜血直流。当晚看急诊。最后找的现在这个对象,对我超级好从来没动过我一个指头。我想说的是,我们可以认人不清,但遇到事的时候比如被别人打。一定要反抗,凭什么被人打?? 直接打回去!! 怕个屁啊姐妹们!!!打不了一尸两命!让那些男人明白,这世界不是围着他转的!!! 不是他想怎么样就能怎么样的!!!!任何时候打人都是不对的(排除一些真正原则性问题)

以上是我遇到被家暴了处理的情况我也看了被害人的微博,简直就是娇妻一枚。

什么都以老公家人孩子为重,根本没考虑过自己。

姐妹啊!! 爱人请先爱自己才会有人爱你。

不要卑微,我们都生而为人,被打只能出现在我们还是当孩子的时候,那个时候没办法,毕竟得靠父母一口饭才能活下去。

所以我从小被家人打我从来也不敢反抗。

可是我长大以后就从来没吃过这方面的亏了,有事就好好谈,如果男方动手,我绝不软弱!

凭什么被对方打?咱又不靠他吃饭,话又说回来了,我们女性应该独立点别依靠人家。

反正这个案件的主人公真是可怜可恨可悲又无奈,她不独立且是个全职妈妈,还是个超级恋爱脑(甘愿为了对方放弃更好的学校去陪着他上一个大专)可惜她没有遇到一个和她一样的恋爱脑,遇到了一个恶魔!

姐妹们,要独立,要有话语权,不要依附男人,爱自己,被打应该第一时间反抗,大不了同归于尽嘛。是可以避免被害的重要关键。

起码还可以好好活着感受生命的一切。

人死了就什么也没有了…

知乎用户 云叶 发表

看视频有一段阿拉伯文字,看不懂,但也知道不好惹。

那边教规是可以娶四个老婆。

天天盯着喝酒吃猪肉有啥意思,咋不搞出四个老婆呢。

知乎用户 知用呼户 发表

因为主动打急救电话,属于主观上没有杀人意图,不属于有预谋的故意杀人,警方定性为疑似家暴。大概率是按照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因为其自首情节,从轻发落,大概率是不会判无期徒刑,估计是三十年有期。如果男方家里积极进行民事赔偿,获得女方家属谅解,三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可能的。

如果男子母亲在犯罪现场旁观没有阻止犯罪,不构成犯罪。如果男子母亲帮助毁灭犯罪证据和破坏犯罪现场,构成破坏证据罪,这里估计是判三缓三,拘役或管制。

不知道今年的人大会不会有提案取消离婚冷静期,把家暴列入恶性人身伤害罪

说一点自己的主观想法可能比较冷血。受害女子在和这男的交往期间应该就知道这男的性格比较极端,还选择和这男的结婚,之后得知男方有了第三者,仍然与这男的纠缠,受害者也有点脑子不灵光,遇到这种性格极端又不爱的人,理性做法是赶快放手止损,而不是拿自己的命去赌。

知乎用户 枫香铃音 发表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是非常严重的罪行,绝不能简单以家暴来称呼。

另外,医院 22 号心梗那张死亡报告我至今没看到,只是媒体里有,医院还有一张 22 号病案记录写的是呼吸心跳停止死亡。

知乎用户 实事求是的确很难​ 发表

是不是应该查查小三有没有指使杀人啊?

跟四川那个摔死一儿一女的案件有没有类似!

算了

我觉得我这样的卡费勒不该管这事

知乎用户 茶派 900 毫升 发表

什么?

这里的 falv 居然能管神族内战了?

知乎用户 墨言墨镜 发表

要我看,也别整什么家暴入刑了,直接就和知法犯法一样,发现家暴,直接罪加一等的入刑好了。

把犯罪行为以 “家暴” 来起名,本身就是对暴力行为的纵容,一个 “家” 字就掩盖住了多少罪恶。

就象本案中出具死亡证明的医生一样,以他专业的 “医” 生角色,做着违背 “医” 生的犯罪事实。

我觉得刑法里应该加上一条,在本该温馨的 “家”、在本该救人的“医”、在本该主持公道的“公检法” 等等,所有违背了自己职业准则犯罪的人,统统罪加一等,因为他们是真正的知法犯法。

知乎用户 咸鱼懂法​​ 发表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和故意杀人罪有时候很难区分,因为犯罪嫌疑人到底主观意图上是 “伤害” 还是 “杀人” 只有他自己清楚。

长期家暴的行为不仅不能证明丈夫故意 “杀人”,反而更有利于他不是故意杀人。天天打媳妇,哪想到这回 “她就死了”。

客观上,钝器击打头部这个行为,不像刀刺心脏那样 “杀人意图” 明显,因此本案也很难通过客观行为判断犯罪嫌疑人的意图到底含不含“杀人”。

从公告看,警方目前是按故意伤害致人死亡逮捕的嫌疑人,虽然这个罪名最高也是死刑,但估计他死不了。

知乎用户 叶枫 发表

判不了死刑,目前看是家庭矛盾失手打死,后来又伪造病历,湮灭证据. 估计下场是死缓无期。启示录: 神教里边老婆不听话就是要用拳脚教育的,所谓门当户对是至理名言,上赶人家有钱有势的家庭,就是要受人家眼色和轻视,如果女方家是权贵,男方肯定不敢这么做。愿逝者安息,凶手早得严惩。

知乎用户 乌鸦坐飞机 发表

我问个专业性的问题,死者儿子,也就是凶手儿子,考公务员能过政审吗?

知乎用户 陈熙​ 发表

什么叫 “遭家暴去世”?这叫“涉嫌故意杀人” 或“故意伤害致死”。

其父母涉嫌包庇罪破坏证据罪,伪证罪,有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共犯。

出具假死亡证明的医生涉嫌包庇罪,破坏证据罪,伪证罪,有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共犯。

这是孟村还是莽村?无法无天了吗?

知乎用户 Chronos​ 发表

这件事最关键不是什么男女对立,

是某个县城婆罗门打死了一个平民,全家出动利用人脉关系网只手遮天,试图无伤躲过杀人责任。

而和男当事人一样的县城婆罗门又何其多… 每个人住的城市 / 区都有一群这种县城婆罗门

说句难听的,弄死他老婆的善后方式和弄死随机一个路人的善后方式会差很多吗

家里没有当官的就是真 · 草民…

知乎用户 濮水之北 2021 发表

家暴这种事,必须当事人勇敢举报,否则不要指望别人!各个单位也都害怕了!

举个例子,我一个远房堂弟结婚当天他丈母娘挑事,有人说我们心不齐去压制对方!可是私下里我们说的是你自己丈母娘你得带头,因为我们不清楚你们夫妻关系?吵架吵狠了你们夫妻没分怎么办?或者分了又和好了怎么办?毕竟我们都是外人

以前听过不少夫妻打架的,劝架的真是里外不是人,包括公安机关有暴力压制施暴方,结果被受害人投诉的。。。。

21 世纪了,不是上世纪了!家暴是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第一次就该离婚,还是对方出轨的情况下,但是真不明白女方父母也知道男方家暴,为什么还要让他们一块生活?男的长得帅?这种事就是哀其不争

知乎用户 山野闲人​​ 发表

女权们应该在这种时候站出来,平时乍乍乎乎,真有事时应该出来说话

知乎用户 不要看我头发 发表

全天下所有家暴都是惯出来的,比如说女方家面对男方家底不够厚没办法做什么慢慢等着悲剧发生,这个婆婆还是体制内的,然后刚好负责的医院还这么 “懂事” 开个心肌梗塞死亡证明,这个太巧了,这一家子是什么人用的什么手段一目了然

知乎用户 龙猫 发表

奸近杀,赌近盗。

家暴男一般都有出轨行为。

可怕的在于男方一家,在县城演绎了一场《沉默的真相》

知乎用户 Hyakuya 发表

把人脊椎都打断了简直是虐杀吧 车祸被撞飞几圈都不一定断脊椎呢。

国内的 对男女关系内暴力的态度都是这个

我曾经因为被第二任威胁打断胳膊威胁雇人揍我,他喜欢打惯蛋赌钱赌输了就骂我还找我要钱勒索,逼得我转空了银行卡,还要给我妈打电话要钱,我被勒索走了 6000 块。分手半年后去报警,说是 “本科同学暴力勒索”,警察直接没争得我同意抢走我手机翻聊天记录,看完了就突然嬉皮笑脸嘿嘿笑着说 “这是你男朋友吧,你就说这是不是你的男朋友?你看,你还和他发早安晚安呢!男女朋友吵架斗嘴放点狠话怎么了?他说要让你死,这不也没让你死嘛”“他说他有个小学同学被他揍骨折了你就给他钱了?他这只能算 pua,他嘴上说说你就给钱了,我们怎么抓他啊,哎呀 6000 是小钱,回去找你爸妈让他们给你吧”“我们也没办法啊”

知乎用户 魏东精神二院 发表

女方的父母不管吗?

这种的不直接离婚

留着干嘛啊

一条鲜活的生命啊

知乎用户 周女士 发表

这事很明显,就是隐藏在婚姻外衣下赤裸裸的杀人事件。

被宠溺的儿子,不道德的老公,护短的婆婆和公公,一家刽子手造就了这个可怜的女孩被打死的悲剧。

强烈呼吁,严惩凶手,严惩小三,严惩婆婆和公公,严惩帮忙造假证明的医院大夫,他们都是帮凶,他们应当得到应有的报应。

知乎用户 谛听汪 发表

存图如下:

知乎用户 大荒宙 发表

第一次这么直观的看死者照片(非亲属),一想到她是被活生生打死的,实在是令人痛惜!就目前的信息来看,不知道为什么恋爱脑到这个地步,希望她下辈子能遇良人吧!

网上都说我们贵州男人喜欢打老婆,但其实这个是不分地域的,希望大家都不要遇到家暴吧!(也不要家暴别人)

最后,希望施暴者死刑!(心情复杂,逻辑较乱,网友见谅)

知乎用户 雨田 发表

在这里婚姻是一块遮羞布,它鼓励人们合理杀人。

如果你恨死了一个人,就和 TA 结婚,然后家暴死 TA。

知乎用户 波戈司机 发表

看到这个新闻,我想起了一件往事,身边真实发生的,也是家暴,而且不是一起,是他们整个家族都有家暴,附近的人都知道他们家打老婆!他们村和我们村隔条河,关于他们家的上一辈我不清楚,从所知道的他们家三兄弟说起!三兄弟中的老大老二家暴打死老婆,老三老婆被打的跑回娘家就再没回来!最关键的是在法律意识淡薄的 80 年代末 90 年代初,两人都逃脱了法律的制裁!首先是老大,时间应该是 89 年,还是 90 年的夏天,我才几岁,详情不记得了,只记得尸体摆在了桥洞下面,蒙着黑布,披头散发,此后的数年我都因此做噩梦!老二家,时间是 98 年冬天,上初中的时候,有一天放学回家,就摆在他家门口的马上边在做尸检,不敢看,低着头走过去,流泪满面。老三家,具体不详,只是听说老婆被打跑了。重点说老二家,除了记忆深刻之外还因为沾亲带故有着很多的联系,她是我们村嫁过去的,她的姐姐嫁给了我的一个堂叔,所以我也跟着她外甥叫她姨,到现在也还记得她的名字,相貌,她人很好,但是身体不是太好,一副病怏怏的样子,她家就在马路边上,平时在家开个小卖部,天气好她躺在一张躺椅上面晒太阳,看到我们都很热情,给我们抓点糖,瓜子。她老公也就是兄弟中的老二了,平时杀猪为生,农村一般杀猪会留着吃饭喝酒,喝醉酒回来就打老婆。事发当晚周边村民都听到了他打老婆的声音和惨叫声,但仅限于私底下说,没人愿意出来作证,他们的儿子女儿睡在外屋也说听到了打闹声,尸检的时候一侧太阳穴有一处明显伤口,经他解释是她自己睡觉摔下床磕在了床边的瓷砖上(他们家当时在装修,房间堆满了装修材料),最后因为没有直接的证据和证人,奈何不了他,仅仅是我们村里人去了很多大人大闹了一次,我们那土话就叫冲尸,就是把尸体堵在堂屋不让出殡!再来说说这三兄弟的结局:老大好像没事,现在不知道,活着的话应该过 80 了;老二在老婆死了没多久就找了一个小老婆(村里人都说早就有了的),他在数年以后在家里干活的时候,踩着的扶梯滑倒了,认摔死了,大家拍手称快,说是报应;老三后面有一次往桥底下扔了颗炸药炸鱼,被抓去坐了 8 年牢!再来说说他们三兄弟的后代:老大家的,不清楚,年龄比我大不少,不了解;老二家的,一儿一女,从小和我们一起玩,儿子不高我们都叫他矮子,从小不爱上学,专爱打架,大家的评价就是像他爸,成绩很差经常留级,在家从小打他妹妹,拿凳子砸,头发都被扯下来了。现在 40 多岁了还没结婚,在四川打工,也很久没回老家了,听说是好一些了,他妹妹给我看过和他的聊天记录,专门向妹妹道歉为小时候的事情;女儿和我同班同学,老实胆小,后面嫁到江西,两口子在广州打工,16 年的时候有次和我在聊 qq 的时候 ,突然跟我说她一直被她老公打,实在忍不住了,也不知道跟谁说,我当时特别气愤,也特别可怜她,按农村说法就是娘家没人就会受老公欺负,于是我邀上她姨家的表哥和表弟去了一趟她广州的家,当时我们是差点动手打她老公的,之后就好很多了。老三家的女儿也和我同学,性格有点泼辣,嫁到山东,但是也遭遇了家庭暴力,后面离婚了,近况不是很了解;儿子比我小几岁,印象中还是比较乖巧老实,成年后不了解具体情况!种种看来他们家是有暴力基因遗传,也有打老婆的传统,看起来是只传儿子不传女儿。

知乎用户 不知名法学生​ 发表

男方是检察院的劳务派遣人员,不是公务员,涉嫌虐待罪和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数罪并罚。婆婆涉嫌帮助毁灭证据罪

具体是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还是故意杀人罪要等待进一步侦查。

知乎用户 周劼 发表

散了。男方 女方 小三都是神族的。

根据教义,穆斯林男人可以娶四个老婆,可以家暴,甚至可以缔结临时婚姻。所以全都没违反教义。

我们卡菲勒可不敢管。

知乎用户 兴亡百姓苦 发表

集美们还在冲汉♂,好日子还在后头呢

知乎用户 一颗枣核 发表

男女的力量差非常大,非常大,正常情况下,胜算很小

我高中时有一任同桌,身高 178 的壮小伙,不是那种长得像烤鸡的那种肌肉男,就是现在网上比较流行的那种穿衣显瘦脱衣咱也不知道哈,但是,能对着普通同学能露出来的胳膊的肌肉线条挺好看又不夸张那种看起来肉质均匀的小青年。我们那时候打闹着玩时,我那个同学跟我说。我可以打他,他不反抗(别问我们为啥这么无聊又幼稚,两个学渣,又不读书,又不谈恋爱,无聊的很,课间不就你推我一把我捣你一拳)。然后,我试了试,锤了对方几拳,事后,他依然溜光水滑,估计汗毛也没掉几根。唯一受伤的是我。力的作用是相互的,我手背和手的关节都震青了。都可以想象,如果有这样孔武有力的对象,假如俩人对战,岂不是被人打扁,轻而易举,都不用工具。

再举个其他人的例子,我老公身高比我高几厘米,体重比我轻一二十斤,我俩吵架时,最离谱时他会把衣服扔我身上,我再扔回去(别问为啥扔我,既然吵架肯定会语言挑衅乘胜追击,我指我,难道我跟他吵架还要温柔体贴,谦谦君子,怎么可能)。我事后总结,跟他说,肯定是因为我跟他势均力敌,他拿我没办法,才不敢动手,强壮的女人才能扛得住风浪。他说让我一只手,让我试试。后来,发现,他按住我轻而易举,就算我跟人比有体型优势,这两年也吃的虎背熊腰,但是力量上跟人没得比。

所以,力量对比是非常客观,很难改变的

假如,只是说假如

遇到的伴侣或者情人有暴力倾向,无论他这个人如何如何好,无论他多么让你喜欢

请远离

因为,再情绪稳定的人,也会有搂不住的时候,大多数夫妻都有吵架的时候(网上的恩爱夫妻也许始终热爱,但是,我和我同事们聊起来发现我们都有吵架的时候,都有很看不惯对方的时候),情绪不稳定有暴力倾向的人很有可能在搂不住情绪的时候暴揍对方一顿

不知道你怎么样

抗不抗揍

反正,我不太抗揍,但是挺招揍的

想象下,假如我是个 “唐僧”

我不开心时就是会碎碎念

但是我没有紧箍咒呀

只能见好就收和寄希望于对方的克制

只能尽量远离不克制的人

因为有些人何止是不克制,他会主动出击呀,不等你招惹他,他无差别无理由无预兆动手

所以,想想力量的悬殊和危险

远离,别侥幸心理

知乎用户 曲舞飞​ 发表

估计会判个故意伤害致死吧。

这个罪,情节恶劣,也能死刑。

这个事,在恋爱的时候,男方就不是个省油的灯,为了女方打架打断鼻梁骨。

父母都是体制内,家庭条件不错。

但是家庭明显没有教育好,学习不算好,去了政法类大专,在检察院干临时工。

女方一开始择偶,同学关系恋爱,男方家庭条件不错,女方跟着男方去读大专。几乎是一毕业就结婚了。

看起来挺般配。

但是,男方明显情绪不稳定,喝酒打人,结婚 10 天就打老婆,然后又去娘家求老婆回家。

从女方社交账号,你看到的是家庭幸福,岁月静好。甚至男方账号也是这样。

但是,实际上男方经常有家暴,而且出轨同事。

女方全职带孩子,经济不独立。被家暴也不离婚。

其实,夫妻吵架很正常,吵架和好,再吵架再和好。吵架的时候外人不知道,被家暴还遮遮掩掩,和好的时候发朋友圈岁月静好。

但是,动手是不能接受的,喝酒后打老婆更是危险。

男方因为小三的事,回家打老婆。应该是打得非常狠,多处骨折,打完了男方还回父母家了,错过了最后的救治机会。

女方最晚,应该在第二次家暴后就离婚。第一次家暴,男方父母打孩子把女方劝回去,男方继续打,说明没有东西能限制住家暴。

这种情况就应该立即分居离婚,趁着还没有孩子。

知乎用户 今天努力了吗 发表

舆论这么大 应该没人敢动手脚包庇了吧!可能要吃花生米!

知乎用户 义厢情院​ 发表

结个婚图什么?!现在的人现在的世道真不地道,不爱也不要伤害不是这个理吗?现在的世道,最起码的道德底线都看不到……

难道小三才是真爱,电影电视剧都是这么演的,原配横眉立目,有所不同的是,每个认识原配的人,都说人很好,受了太多太多的委屈才会换来的好,用生命换来的婚姻,婚姻到底给了女人什么?哎生命如此脆弱。

受害人刘某曾为了爱情,当年降分上大学,后来与所谓的爱人结婚,却屡次遭遇家暴,她也给家人说过,可是家里人没有重视,后来她一忍再忍,最终导致悲剧发生,这起教训太深刻了,女孩一定要擦亮眼睛,远离渣男,笔者提醒广大普通女孩多看一点心理学的书,多了解男方家庭,不要草率因为贪财或者花言巧语去结婚,不要被某些假象迷惑!

目前舆论持续发酵,网友们呼吁对家暴 “零容忍”,有人直言:“一个家庭出了这种事,不能只怪个人,纵容的环境同样该被追问。” 警方已确认男子自首,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外界关心的是,他将以什么罪名被追责,是否会得到应有的惩罚,这起事件再次敲响警钟,婚姻不是避风港,如果有暴力存在,就可能成为一间囚笼,如果对家暴保持沉默,只会让悲剧一再重演。

兜兜转转,因果都有报应的,人一定会为自己所付出的代价,付出代价的,这是早晚的问题!

知乎用户 卖报坤 发表

杀人就是杀人,为什么搞个家暴?

知乎用户 阿小商​ 发表

看到这个新闻的时候,脑海中突然出现一个疑惑,”家暴 “究竟是” 家“,还是”暴“。

就是这件事的背后,是故意杀人罪,还是家暴引起的意外致人死亡。

我不是学法律的,我不太懂这里面的因果关系,但是在这种恶性事件中,我们还需要强调” 家暴 “的属性吗?

我小时候看过一部电视剧——《不要和陌生人说话》。这算是我的童年的一种阴影,但是我还是希望这样的电视剧可以多一点,至少揭露出家暴者他们不仅仅是家庭内部的暴力,更是彻头彻尾的施暴者。对于这样的人,家暴只是他的罪状之一,而不是家暴引起的恶性结果。

上大学后,我读的社会工作专业,被家暴的人成为了我们这个专业的服务对象。还是一部电影——《天水围的夜与雾》,看完以后让我心情久久难以平复。在电影里面,有社工,有专门的收容被家暴者的机构,但是终究还是无法避免从家暴变成凶杀案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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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件案子中,我们可以看出,不仅仅是其丈夫的杀人行为,还有其丈夫的母亲协助毁灭伪造证据。这如果还只是一个家暴事件,显然是合理的,新闻媒体在报道这些事情的时候,可不可以专业一点,至少公安机关给这件事定性为刑事案件,而不是家暴案件,家暴的行为只是刑事案件中同时要论证的情况。

从我一个不曾学过法律的普通人的角度,我觉得这就是一起恶性的杀人事件,而且还是有帮凶的恶性杀人事件。当地警方处于公平公正,异地办理这起案件的行为也是值得认可的,那作为媒体部门,就没必要把落脚点放在家暴这件事上,而是应该聚焦于杀人事件,让恶人得到应有的惩罚。

知乎用户 焦糖拿铁​ 发表

原来是神族事务,我突然觉得不奇怪也不震惊了。

知乎用户 一觉醒来又赢了 发表

刚看了女孩子的微博,是个热爱生活的好女孩,看完心情太堵了。

虽然很久没用微博,但那里还是有一丝人性,没有把女孩子的微博给屏蔽掉,但为什么就只有一丝,因为顺着女孩子微博的评论找到她的朋友,但凡为女孩说话的,全 TM 违反社区规范被禁言了。

她才 25 岁,以后人生的路还很长,就这么没了。

她的孩子才 3 岁,刚上幼儿园几天,以后长大了知道了真相不知道会怎么想。

知乎用户 发表

转发当地人的:金昊婚内出轨检察院同事白丽颖,故意杀人致女方一尸两命,男母张杰帮忙处理犯罪现场 父金文栋发动关系阻碍女方报警出警程序

知乎用户 发表

主犯从犯被抓了,那出具心梗死亡报告的医生呢?他们不也是同谋?另外这真的是当地医院第一次帮人掩盖杀人事实吗?这条利益链下有多少非正常死亡被出具了“合理死亡”的报告?

知乎用户 发表

河北孟村这起"家暴致死案”,已经不是简单的刑事案件,而是一面照妖镜,照出了中国基层反家暴体系的严重缺陷。

一个25岁的年轻母亲,就这样在自己家门口被活活打死,而整个"保护网络”——从社区到妇联,从医院到派出所——基本全都形同虚设。

8月22日凌晨,刘某某被送到孟村县医院急诊科时,已经没有生命体征。

脸部青紫、腿部紫斑、CT显示脑出血和肿块、肺部受伤、腰部骨折——这是一份完整的暴力致死清单。

但医院最初开出的死亡证明书上写的是"心肌梗塞”。

一个25岁、没有心脏病史的年轻女性,满身伤痕地死在急诊室,医生居然能睁眼说瞎话写成"心梗"。

家属不信邪,坚持要求尸检。二次法医鉴定结果出来了:钝性外力作用致颅脑损伤死亡。

翻译一下就是:被人用钝器活活打死的。

刘某某和金某是校园恋爱,听起来很浪漫,但婚后的日子就是现实版的《不要和陌生人说话》。

最让人窒息的不是打骂,而是经济控制。

刘某某想去馒头店打工,时薪10元——注意,10元一小时,这在2024年是什么概念?最低档的临时工。

就这样的工作,金某都不让她去,理由是"丢人"。

一个大学毕业的女性,被困在家里四年,没有收入来源,没有社会交往,连最基本的经济独立都被剥夺。

这叫现代版的"软禁"。

而更可怕的是,双方父母对这种家暴情况都知情。

电梯监控显示,刘某某被送医时,金某的母亲张某就在现场。一个48岁的女人,眼睁睁看着儿媳妇被打得面目青紫,不但不制止,反而帮助掩盖证据。

这已经不是"家务事"的范畴,而是有组织的犯罪。

最讽刺的是各个部门的回应。

孟村县妇联:此前没有接到过当事人反馈家暴情况。

社区工作人员:之前没有反映过家暴情况,这个是突然发生的。

派出所:电话中无法核实身份不便回答。

宣传部:刚上班,将反馈记者采访需求。

一套标准的官僚推诿话术,把一个活生生的人命推得干干净净。

但问题是,家暴真的会"突然发生"吗?

根据《中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四条,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刘某某四年来就医记录呢?孩子在幼儿园有没有异常表现?社区有没有人举报过深夜的争吵声?

全都没有?还是全都被忽视了?

更让人愤怒的是,这个体系不但没有保护受害者,反而在案件发生后第一时间选择了"维稳"。

医院出具虚假死亡证明,社区统一口径说"没有反映过",各个部门电话里都是"不便回答"。

这不是失职,这是共犯。

按照现有证据,金某面临的不是简单的故意伤害罪

法医鉴定结果显示,刘某某死于钝性外力导致的颅脑损伤。这种伤情通常需要持续、反复的暴力击打才能造成。

根据《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但更关键的是,这不是一次性的暴力行为,而是长期虐待的升级。

如果能证明金某在四年婚姻中持续实施暴力、经济控制、限制人身自由等行为,那么还可能构成虐待罪(《刑法》第260条)。

虐待家庭成员致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在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更倾向于直接以故意杀人罪起诉。

2019年山东方洋洋案,女子因不孕被公婆长期虐待致死,一审以虐待罪判处,社会舆论强烈不满,认为量刑过轻。

2024年重庆谢女士案,法院就明确表示,长期家暴的"升级模式"(推搡→淤青→致死)应当认定为故意杀人,最终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按照这个趋势,金某很可能面临故意杀人罪的指控,刑期在十年以上。

而张某的问题同样严重。

警方明确表示,张某涉嫌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刑法》第307条)。

这个罪名看起来不重,最高处三年有期徒刑,但如果能证明张某参与了直接的暴力行为,那就构成共同犯罪。

48岁的张某,完全有能力阻止26岁的儿子继续施暴,但她选择了帮助掩盖。

在法律上,这叫"不作为犯罪",在道德上,这叫泯灭人性。

还有一个细节值得注意:沧州市公安局指定肃宁县公安局侦办此案。

这个操作很有意思。

孟村县和肃宁县都属于沧州市,按理说应该由孟村县公安局管辖。但上级指定异地办案,说明什么?

说明案件可能涉及地方保护。

金某是否系孟村县某单位工作人员,政府部门至今没有明确回应。但指定异地管辖,本身就是一个信号:避免地方干扰,确保司法公正。

这种做法在重大案件中并不罕见,但它也从侧面反映了一个问题:基层司法的独立性有多脆弱。

从民事责任角度,刘某某家属可以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主张赔偿。

按照现行标准,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总计可能在50-100万元之间。

听起来不少,但对于失去女儿的父母来说,这个数字有什么意义?

更重要的是,刘某某还有一个刚上幼儿园的儿子。

如果金某被判重刑,孩子的抚养权如何安排?他能否摆脱这个暴力家庭的阴影,健康成长?

根据《民法典》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法院可能撤销金某的监护权,指定刘某某的父母或其他亲属作为监护人。

但孩子的心理创伤呢?他将如何面对"爸爸杀死了妈妈"这个残酷的事实?

这些问题,法律条文给不了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2016年3月1日正式实施,至今已经8年多。

但从刘某某案看,这部法律的威慑力和执行力都严重不足。

首先是强制报告制度形同虚设。

医院、学校、幼儿园都有义务报告疑似家暴情况,但实践中大多选择"不惹麻烦"。

其次是人身保护令申请门槛过高。

受害者需要提供证据证明正在遭受家暴或面临家暴威胁,但家暴往往发生在私密空间,取证困难。

而且,很多受害者经济上完全依赖施暴者,根本没有能力独立申请法律保护。

最关键的是,基层执法部门对家暴案件重视不够。

派出所接到报警后,往往以"家务事"为由简单调解,很少立案侦查。

社区、妇联等组织虽然有介入义务,但缺乏强制力,只能"劝说教育"。

结果就是,施暴者越来越肆无忌惮,受害者越来越绝望。

直到出人命了,大家才恍然大悟:原来这不是"家务事",而是命案。

根据全国妇联2019年的调查数据,中国有24.7%的女性遭受过不同形式的家庭暴力。

这个比例意味着什么?中国有大约3.3亿成年女性,按此比例计算,有超过8000万女性遭受过家暴。

而其中又有多少人能够成功求助?有多少人能够摆脱暴力循环?

2023年全国法院审结的涉家暴案件不到2万件,相比于8000万的潜在受害者,这个数字小得可怜。

绝大多数家暴受害者,都像刘某某一样,被困在一个看不见的牢笼里。

她们没有经济来源,没有社会支持,没有法律援助,甚至连最基本的安全都得不到保障。

而当她们鼓起勇气求助时,得到的往往是冷漠的推诿和无效的劝解。

直到某一天,新闻里又出现一个新的名字,又是一个"突发"的悲剧。

刘某某的死,不是偶然事件,而是反家暴体系系统性失败的必然结果。

从个人层面看,金某是直接凶手,张某是帮凶。

但从社会层面看,每一个本该承担保护责任的机构——医院、社区、妇联、派出所——都难辞其咎。

它们用一套冠冕堂皇的说辞,把活生生的人命推得干干净净:

“我们没有接到投诉”——那为什么没有主动发现?

“这是突发事件”——四年的婚姻暴力怎么叫突发?

“警方在处理”——那你们之前在干什么?

“不便回应”——人都死了,还有什么不便的?

这套话术背后,是一个残酷的事实:在这个体系里,刘某某这样的女性,根本就是"隐形人"。

她们活着的时候,没有人关心;死了之后,也只是一个可以被"维稳"掉的麻烦。

未来会有改变吗?

沧州市公安局指定异地办案,说明上级部门对此案的重视。

舆论的关注,也会推动司法部门从严处理。

金某和张某很可能面临重刑,这对其他潜在的施暴者是一种震慑。

但这够吗?

远远不够。

真正需要改变的,是整个反家暴的社会生态:

医院需要建立强制报告的标准程序,对疑似家暴患者启动"绿色通道";

社区需要定期走访,主动发现和干预家暴苗头;

妇联需要提供实质性的法律援助和庇护服务,而不是空洞的"教育劝说";

司法机关需要降低人身保护令的申请门槛,提高执行效率。

最重要的是,全社会需要改变对家暴的认知:

家暴不是"家务事",而是犯罪;

家暴不会"突然发生",而是有迹可循;

家暴不能靠"劝说教育"解决,而需要法律强制干预。

只有当整个社会都意识到这一点,刘某某这样的悲剧才可能真正减少。

否则,下一个死在家门口的,可能就是你我身边的朋友、同事、邻居。

而到那时,我们还能继续用"突发事件"“没有投诉"“不便回应"来安慰自己吗?

刘某某死了,但她留下的问题,远没有结束。

这个25岁的年轻母亲,用她的生命给整个社会上了最残酷的一课:

在一个失效的保护体系里,任何人都可能成为下一个受害者。

而改变这一切的第一步,就是不要让她白白死去。

知乎用户 发表

这件事最讽刺的是,死者一直在微博上晒日常照片,一副岁月静好的模样,现实中却是遭遇家暴出轨,一个月花5000元老公嫌多,想去馒头店打工,老公嫌丢人,可以说她在婆家的路已经堵死了,牙牙学语的儿子牵住她的行动,公公婆婆和老公都瞧不起她,视她为累赘,恨不得立刻赶走,好让在检察院工作的小三进门,而她还不敢告诉娘家自己受的苦。

因为她的死,我忽然觉得网上那些岁月静好的画面都是假的,毕竟现在的年轻人都有点文化,都会编辑图文,都会粉饰太平强装镇定,心里的苦只有自己知道,大家看问题别看表面的金粉涂鸦。

知乎用户 发表

听说婆家还是体制类的,女的也是大学毕业,发生这种匪夷所思的事情真是让人震惊!

人品和学历,工作没有任何关系,男的26岁,结婚应该也没几年,就出轨,家暴,杀妻,家里的婆婆还帮着毁尸灭迹,只能说全家有劣根。

好像家暴是一直有的,警方经常介入的,男方也是因为有外遇提出离婚的,我就是想不通这个女的死守着这个婚姻干嘛!

看了报道说两个人是高中同学,自由恋爱的,女孩高考分数很高,为了和男孩一个学校就放弃了本来的好大学,我想说的是当一个女人自降身份委屈求全的时候,你在男人眼里大概是一文不值了,因为你自己都不爱你自己,你自己都不对自己负责,别人凭什么爱你!

知乎用户 发表

新闻标题应改为:一体制内男工作人员疑似故意杀人致妻子死亡,其母亲涉嫌共犯

离谱新闻:受害人婆婆向受害人父母下跪道歉……

附上男的朋友圈

知乎用户 发表

依据官方通报、被害人家属自媒体发声及主流媒体采访梳理,并对可能涉及定罪量刑的关键信息进行分析。网传信息只会简单介绍一下,已经证伪的也会提示。

因被害人父亲自媒体一直用女儿全名刘明瑶(音)发声,本文也就不用冰冷的“刘某某”来叙述了。

根据青岛广播电视台先锋新闻对刘明瑶好友的采访,刘明瑶和金昊是校园恋爱,刘明瑶为了金昊,曾降分报考并入读石家庄政法职业学院(应该是河北政法职业学院)。

也就是说,这两人是高中、大专同学。

根据扬子晚报、齐鲁晚报、大象新闻等媒体对刘明瑶姑姑、叔叔的采访,因为两家都在县城生活,金家在当地比较出名且风评不好,所以女方家里开始是不太同意的。但金昊追求刘明瑶好几年,还因为别的男孩也追求刘明瑶和人打架,被人打到鼻梁骨折,后来刘明瑶和金昊有了感情,家里拗不过只能同意。

案发时刘明瑶25岁,金昊26岁,二人有个3岁的儿子。

如果18岁读大专,三年毕业,算下来刘明瑶21岁刚刚毕业就结婚了,紧接着怀孕,生子。

从刘明瑶的微博来看,刘明瑶产后一直做全职妈妈,情绪起起伏伏,但始终温暖向上,日常都是老公孩子,还时常自我反思。

刘明瑶姑姑也确认刘明瑶婚后没工作,还说刘明瑶结婚娘家陪嫁了几十万;结婚不到十天,刘明瑶就被金昊打了,当时还有录音。

大象新闻采访的知情人士说,当天金昊叫朋友来家里吃饭喝酒,不知道为什么就对刘明瑶动了手。孩子被打得实在受不了了,才给娘家打的电话。后来男方一直在道歉,男方和女方的爸妈都去家里了。男方爸妈当着女方父母的面打了金昊,女方父母当时是把孩子带回了娘家。这是有录音证据的。她平常身上老是青一块紫一块,这些也有听她朋友讲,她经常去的美容院的员工也知道。但她经常以各种理由掩盖,比如说自己是骑电瓶车摔的之类的,不承认被家暴。

刘明瑶好友说,最开始金昊打她,她会和家里说,后来就不说了,都是自己闷着。金昊家在当地条件还不错,但刘明瑶找金昊要生活费,就会被骂,花钱花多了,也会被骂。还说刘明瑶曾去一家馒头店应聘,时薪10元,可金昊不让去,嫌她丢人。

根据刘明瑶父亲、姑姑、叔叔提供的信息,金昊在孟村县检察院工作(编外人员),并和检察院一位女同事有染,女同事怀孕,金昊提出离婚,刘明瑶怕自己没工作争取不到抚养权一不同意离婚。2025年8月21日,刘明瑶和女同事联系,女同事告知了金昊,金昊生气殴打刘明瑶。

但刘明瑶亲属明确表示,以上信息并不是案发前刘明瑶告诉亲属的,而是案发后亲属询问刘明瑶朋友得知的。所以具体是怎么回事,还要等官方通报,如果有的话。

8月21日晚22:03,电梯监控视频拍到刘明瑶说说笑笑和老公儿子一起进入电梯。值得注意的是,金昊在电梯里蹦了三下,走路也明显有点晃,像是喝了不少酒,他还跳起来拍打刘明瑶后颈,看起来力度不轻。刘明瑶微笑着挡了一下,整体感觉她情绪稳定,而且在努力调节气氛。

刘明瑶父亲说,当晚十二点多,金昊父母出现在电梯里,他怀疑是金昊父母和金昊一起害死了女儿。

也有网友说,金昊父母也住同一栋楼,是金昊开始殴打刘明瑶后,给父母打电话,让父母来带走了孩子。

根据警情通报,刘明瑶死因是“钝性外力作用致颅脑损伤”,犯罪嫌疑人是金昊,另外金昊48岁的母亲张某涉嫌帮助毁灭、伪造证据。

“钝性外力作用致颅脑损伤”可能是由钝器、拳头击打造成,也可能是坠落或撞击造成的。

刘明瑶父亲在短视频中说,早上7点多接到金昊父亲电话,说刘明瑶在县医院急诊,等他赶到时,女儿满脸紫红色,都肿得看不出人样了,浑身冰凉,早已没有生命迹象,头、脸、腰、胳膊、腿……浑身是伤。

根据大象新闻采访的知情人透露,经法医检验,刘明瑶脸部有伤,CT显示脑部有出血肿块,肺部受伤,腰部骨折,初步尸检显示,刘某某不仅多处器官出血,还有多处骨折。

从监控视频和刘明瑶家属提供的照片也可以印证刘明瑶确实遭受了严重殴打。

所以可以确定的是,金昊确实暴力殴打了刘明瑶,而且极其残忍,但是他对刘明瑶的死亡结果是什么主观态度,将会是他和律师最大的的辩护空间。

金昊大概率会说他对刘明瑶的死亡结果没有主观故意,也会拿醉酒一时冲动说事,这也几乎是活活打死老婆的男人们的统一说辞。

但是从尸检报告的伤情以及金昊直到第二天7:33才把已经基本没有生命体征的刘明瑶送往医院,我个人认为这完全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了,至少金昊对被害人的死亡结果是放任的。

当然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也是可以最高判到死刑的,只不过相对于故意杀人罪来说,会难一点。

而且刑法明确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送医时,金昊在电梯监控里对着刘明瑶明显淤青的面部还伸手指指点点,完全看不出害怕和忏悔,非常冷漠。

急诊医生直接确认了刘明瑶已死亡。

金昊母亲张某涉嫌帮助毁灭、伪造证据。

受害者家属看到,东南卧室床单、墙面和地板均留有血迹与清理痕迹,卫生间和另一卧室也残留有血渍。刘明瑶亲属怀疑金昊父母帮助金昊清理犯罪现场。

据刘明瑶叔叔说,金母把家里监控的存储卡拿走了,疑似冲进了下水道。

另外大象新闻采访的知情人说,能看监控的手机卡也被注销了(这个我不太理解是什么意思,是不是金母不懂监控视频如果自动上传到了云端警方还是可以查看到的)。

刘明瑶就医时身上没有血迹,衣服也换了。现场地上的血迹也有明显擦拭的痕迹。怀疑这些都是金母做的。

医院视频里刘明瑶穿的衣服是前一天晚上电梯里穿的,确实没有血迹,也不像在家穿的衣服。

可能这些多多少少有点接近真相了,否则警方第一时间的警情通报里不会说金母涉嫌毁灭、伪造证据。

毁灭、伪造证据罪法定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网传金昊已认定自首,我没找到出处。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但自首要求主动投案+如实供述,本案中金母有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的行为,从被害人家属一方给出的信息来看,金昊也不是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的,我觉得比较难认定为自首,至少应当从严把握自首的标准。

网传金母发过朋友圈,医院开出的死亡证明是心肌梗死。我昨天搜了一晚上,抖音小红书微博,都没有发现这个所谓的死亡证明。而且也不合理,刘明瑶送到了县医院,要出所谓的死亡证明也只能是县医院,不可能是别的医院。所以可能只是网上捕风捉影。

网传刘明瑶已经怀孕三四个月,小红书上还有她死亡前一天在电梯监控里的明显孕肚截图,但是我认真看了完整视频,刘明瑶各角度腹部都很平坦,那个孕肚照明显是有人p的。警情通报也确认了刘明瑶没怀孕。

这是网传怀孕的“证据”

这是我在完整电梯监控视频里截的图

网传金昊父亲是孟村县检察院领导,所以把金昊安排进了检察院工作,我查了一下孟村县检察院检察官名单,没有金父。

知情人士说金父在孟村县中医院工作,金母是孟村县平安医院B超医生。

刘明瑶家属前期质疑孟村县公安局出警慢,现场勘查和控制嫌疑人不及时,而且没有及时收缴嫌疑人手机,目前本案经沧州市公安局指定管辖,移交至肃宁县公安局进一步侦办。

也就是说,后续这个案子受熟人影响的可能性会大大降低。

刘明瑶父亲也及时发了短视频,说当地zf非常重视这个案子,多次探望安抚家属,他相信有关部门会给女儿一个公正的结果。

这种影响恶劣、关注度高的命案,一般县城婆罗门是干预不了的。大家拭目以待吧。

连夜写下这篇文章,因为心疼刘明瑶,睡不着。

她差不多是“完美受害人”了。长得漂亮,家世好,嫁给初恋,毕业就结婚,生了儿子,相夫教子,具备传统女性的奉献精神……

她还是被打死了。

那些爱说双方都不是好东西,苍蝇不叮没缝的蛋,一个巴掌拍不响的……不知道还能怎么编排她。

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我总是忍不住想,假如她能听父母的话就好了,别和名声不好的金家人走在一起。

如果她第一次被家暴果断离婚就好了,那时候结婚不到十天,还没孩子。

如果被家暴能及时报警或者向父母求助就好了,不至于25岁就被直接打死。

或者她要是有份工作就好了,如果她有工作,就不会担心离婚争取不到抚养权而选择忍辱负重不离婚。

引以为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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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下网上目前的信息,被害人才25岁,太阳穴都打凹进去了,死亡的直接原因是肋骨被打断,插进肺里导致的窒息。

人都快不动了,男的还在打,他妈居然在旁边拍视频,一边拍一边还问她“还要不要这段婚姻了”。

你说这像是人干的事儿吗?

那一刻已经不是吵架了,那就是合伙杀人。

整个事情发生在河北沧州孟村县,时间是2025年8月22日。

警情通报说得比较克制,说接到报警后第一时间赶到,法医确认死者是“钝性外力作用导致的颅脑损伤死亡”,没有怀孕。

男的叫金某,26岁,是她老公;女的是刘某某,25岁,刚结婚没多久。

还有一个张某,是金某的妈妈,也就是刘某某的婆婆,涉嫌帮助毁灭、伪造证据,也被刑拘了。

但你光看通报不够,细节得一点点扒出来你才知道事情到底有多恶心。

据家属说,事情是在21号晚上就出了。

到了22号早上7点32分,电梯监控拍到金某一家和几个医护推着刘某某上了电梯。

那时候她已经没了意识,平车上的她脸是紫的,身子也没什么反应,感觉人已经不在了。

可这一家子送医院时候一点也不慌,不哭、不喊、不叫救命,跟送个植物人似的,安安静静,像是早就知道结局。

到了医院,更扯的来了,医院一开始居然给了个“心梗”死因,说她是突发心脏病。

要不是刘某某的爸坚决不认,要求尸检,这事可能就这么按下去了。

心梗?

你把人脑袋打凹了、肋骨插进肺里,说人是心梗死的,这不是睁眼说瞎话吗?

后来尸检一出,真相就藏不住了:太阳穴塌陷,颅脑损伤,肺部被肋骨穿透,窒息而死,腰椎骨折,全身多处出血和淤青,还有新伤旧伤混合。

说白了,她不是头一次挨打,她是长期被打。

这次是打到极致,直接打死了。

更可怕的是,据家属回忆和一些流出的资料显示,当天她已经倒在地上了,金某还在踹、在打。

她已经不动了,那男的还不撒手。

他妈张某也不是劝架的,而是全程拿着手机拍,还逼问受害人“你到底还要不要过?”

你说这是什么家庭?

这哪是家,这是私设公堂。

换句话说,这是一场合谋暴力,不是临时起意的争执。

这不是你一言不合推了人一下,这是一整个系统性的打压,是一个女人被困在丈夫和婆婆组成的暴力围城里,一点点被打死的。

然后你再看这案子的走向,就知道为什么这么多人气得牙痒痒了。

金某目前是以“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被刑拘。

听起来挺严重,但说白了,这罪名从过去的案例来看,往往不会判死刑,最多也就是个无期,运气不好十五到二十年。

再怎么打死人,只要你没拿刀子、没承认“我就是想杀她”,法庭就会给你贴个“激情犯罪”、“家庭纠纷升级”的标签,然后量刑从宽。

我说句不好听的,你就现在拿手机搜“家暴致死最后被判死刑”的案例,屈指可数。

你搜“家暴打死老婆最终被判十五年以下”的案子,一大堆。

比如湖南那边,一个男人因为老婆不肯交出工资卡,一顿暴打把人打死了。

法院说“不是有预谋的杀人”,判了十三年。

再比如安徽有个男的打老婆打到骨折,后来老婆休克死亡,法官说“夫妻之间争执升级”,判了十一年。

还有广州那边,一个男人三年里动手无数次,老婆跳楼死了,最后说“跳楼不能完全归因于他”,才判了六年。

你说这些判决出来,给社会传递了什么信号?

就是“只要你说不是要杀她,你就不会死刑”;“只要是你老婆,不是陌生人,怎么打都叫家务事”;“打死人了也别怕,态度好、认个错,顶多蹲个十几年”。

就这风气,难怪施暴的人越来越胆大了。

你说这刘某某,活着的时候也许报警过、哭过、跑过、求助过,但没人搭理她。

现在人死了,全网关注了,法医也证明了是被打死的,可你看看这个处理方式,还是“家庭矛盾导致伤害过度”,还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你让那些还活着但正被家暴的人怎么看?

她们心里清楚得很:就算我被打死了,他也不一定会判死。

那她还敢反抗吗?

说到这,我得多说一句,像张某这种“帮着掩盖”的婆婆,法律一般只按“妨害作证”来处理,最多判个三五年,甚至缓刑。

可你换个角度想,她不是“路过”,不是“蒙在鼓里”,她是全过程知情、全过程参与,甚至是气氛制造者、节奏推动者。

她儿子在那打,她在那拍,在那拱火,她问“还过不过”,她不是在问,是在逼,是在用语言压倒一个人的最后一点尊严。

这种人怎么可能没有责任?

可现实就这么冷冰冰的,她不动手,法律就对她客气。

现在整个案件的后续,是移交给了肃宁县公安局办理。

程序在走,社会在看。

但所有人心里其实都悬着:到底怎么判?

会不会又是那一套“非蓄意”“主观恶性不深”“婚姻矛盾激化”?

说实话,这么多年来,我见太多了。

家暴这个事,出事之前,没人当回事。

邻居知道也装作没听见,家人知道也劝你“别把家事闹到外面去”。

你去派出所报案,可能还会被劝回去。

你找妇联,有时候他们也只是登记个表。

整个社会从根上就缺乏对家暴问题的严重性认知。

而等到真出人命了,又轮到法官谨小慎微,生怕给人定个“故意杀人”的罪名,说“不能确认主观杀人意图”,说“缺乏计划性”。

所以到最后,打死人的都能说成是“冲动犯罪”,家暴反而变成“过失中的过失”,这不是荒谬吗?

刘某某的命案,是把这种荒谬推到了最极端的地方。

人都不动了你还在打,还在那逼问要不要婚姻;尸体都送医院了你还伪造死因说是“心梗”;拍视频的人不是外人,是你自己妈,这种局面如果都不能定性为“蓄意伤害致死”甚至“故意杀人”,那法律还有什么用?

你还怎么让人相信它能保护自己?

所以这案子,真的不能草草了事。

如果连这都不能判死刑,那全中国的家暴受害者都可以预判自己死后也得不到公道。

我们不是要什么政治正确,也不是煽动仇恨。

我们只是要一个最基本的底线,打死人,尤其是这种持续施暴打死自己老婆的,不管你有没有说“我要杀她”,都得严办。

别再拿“冲动”“情绪”“夫妻争执”当借口。

这不是争执,这是谋杀。

而那些帮着打、帮着藏、帮着糊弄、拍着视频“拱火”的家人,也别指望一句“没参与打人”就能撇清自己。

她们手上,沾的不是血,但却比血还冷。

刘某某不是第一个被打死的,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但她要是连死后都没能换来一个清清楚楚的判决,那她就真的白死了。

别再让法律变成施暴者的心理安慰,让他们知道打死了也不过如此。

她的死,要能让所有人都记住一句话:家暴,不是家务事;打死人,就得抵命。

否则,死人只会越来越多。

知乎用户 发表

这是活活打死,而且掀起舆论,还有“婆婆”自己录的视频为证,最低限度,这个“丈夫”要坐牢。

如果,我是说如果,这个丈夫下手稍微轻点,没有那么寸打断肋骨扎入肺部,只是打断几根肋骨,会怎样?报案能受理吗?挨打的妻子,能因此申请离婚并合理分割财产吗?会被要求“冷静期”吗?

知乎用户 发表

明明就是虐杀,故意杀人!为什么发生在家庭里,就起个模糊的名字叫家暴

知乎用户 发表

更新:

这篇文章中午12点发表,夜晚20点23分就被公众号系统删除了,我在知乎的高赞回答也被屏蔽,如今读者已经打不开。不知道违法了什么规定。

不过,我还是要发,为了那位姑娘和她的家人。这次文字稍作修改,并将死者的相片打马赛克,但愿在知乎这里不会被删。


凶手金昊照片

死者生前照

死者惨状照

它叫金昊,26岁,河北省沧州市孟村回族自治县人。被它杀害的女子叫刘铭瑶,25岁。两人结婚大概有4年,他们有一个3岁的儿子。

事件发生于2025年8月21号夜晚,金昊醉酒后回到家里将刘铭瑶殴打致死。第二天早上7:36,凶手的父亲金文栋拨打刘铭瑶父亲刘东电话,谎称刘铭瑶在医院急症。刘东到医院后,发现女儿早已死亡。她的遗体全身是伤,经CT检测她脑部出血,肿胀,肺部有伤,腰部骨折,死状惨不忍睹。

事后得知,金昊在杀死妻子后,其48岁的母亲张杰擦拭案发现场的血迹及其它痕迹,试图毁灭其儿子的杀人证据。

据传金昊在检察院担任“临时工”,其父母是XX,爷爷是XX,整个家族在当地人脉极广。有当地网友称,凶手金昊的父母曾利用关系阻挠……沧州市公安局也在事后的通告中写道要将此案移交另一个县的公安局侦办。为何当地案件要移交另一个县?我想大家都懂的。看来,当地网友的传言也并非都是捕风捉影。

警方在通报中写道:“为依法严格公正办案,经沧州市公安局指定管辖,此案件移交肃宁县公安局进一步侦办。”

从刘铭瑶的的微博文字可以看出她是一个很简单的女人,对生活的要求也不高。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原本应该快乐幸福一辈子的女人,就这样被活活打死了。

据刘铭瑶的朋友说,她生前就早遭遇过金昊多次殴打,请记住,是殴打,以后别再用 **“家暴”**这个弱化施暴者罪恶的术语。金昊对刘铭瑶管控严格,禁止她出去工作,却又在金钱上对她极其抠门。

由于长期不够钱用,刘铭瑶想在隔壁县城的早餐店打工,时薪是10元。金昊认为她去打工给家里丢人,便阻止她。

有消息称,刘铭瑶发现金昊出轨同在XXX工作的白丽颖,当天她质问白丽颖为何知三当三。气愤至极的金昊当天晚上回到家就将刘铭瑶打死了。

目前,警方已经将凶手金昊及其母亲张杰抓捕归案。

但愿金昊能受到最严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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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昊母亲张杰被捕

哎!还有很多话要说,很多消息要发,但是又担心再次被删,就写到这里吧。我在知乎的文章也会修改。

至于一个女人如何避免这种惨剧发生,请看我之前的文章《湖南女子被男友殴打后跳楼自杀的感想》《为何不能找控制欲强的男人做老公?》。我希望任何一位姑娘都要阅读这两篇文章。

湖南女子被男友殴打后跳楼自杀的感想

为何不能找控制欲强的男人做老公?

知乎用户 发表

这个通报虽然没说具体是以什么罪名对金某和张某进行刑事拘留的,但通过报道信息可以明确或者推测出以下几点:

第一,受害者刘某某死亡时未怀有身孕,不存在网传的“一尸两命”一说;

第二,施暴者除了“毒丈夫”,还有一个“恶婆婆”在旁协助;

第三,从目前法医检验结果来看,施暴者至少涉嫌故意伤害罪

经法医检验,刘某某系钝性外力作用致颅脑损伤死亡……

但到底是故意伤害致死,亦或是故意杀人?

目前官方调查定论还没出来,案件暂无法定性。

不过综合网传消息,大致可以拼出大概的案件事实⬇️【注:以下情况根据网传消息整理,不保真】

2025年8月22日,刘某某(受害者)的父亲接到金某(施暴者)父亲的来电,告知他刘某某正在县医院急诊。

心急如焚的刘某某父亲立刻赶往医院,眼前的景象让他心碎且震惊:刘某某毫无生气地躺在那里,脸部青紫色的伤痕触目惊心,腿部也是一片青紫 。

经过CT检测,结果更是让人震惊不已:刘某某脑部出血、肺部受伤、腰部骨折,如此严重的伤势,已经让她失去了生命迹象。

据网传消息,知情人士透露,男方对女方有过家暴行为,双方父母对此都知情,

刘某某家属们无法接受这样残酷的现实,他们怀疑,这些伤势很可能与长期遭受家暴有关。

从网传的视频资料来看,8月22日早上7时32分许,多人推着伤者进入电梯,周围是伤者丈夫金某及金某父亲,还有两名医护人员。

网传消息显示,事情发生在21号晚上,22号送去医院时,医院给出的死亡证明称是因为心梗死亡

但女方刘某某的家属怎么也无法相信,因为他们看到刘某某“鼻青脸肿,眼圈乌黑,身上能明显地看出来新伤和旧伤” 。

家属们坚决要求验尸,验尸结果显示心脏出血、脑出血还有多处骨折。

且法医检验证明,刘某某系钝性外力作用致颅脑损伤死亡。

由此来看,家暴行为肯定是有的,而且家暴行为和刘某某的死亡结果之间存在着不小的因果关系,但究竟属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还是故意杀人,还有待根据进一步调查结果定性。

什么是家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

在这起案件中,如果金某长期对刘某某实施殴打等暴力行为,就完全符合法律所定义的家暴。

刘某某被发现时脸部、腿部的伤痕,脑部出血、肺部受伤、腰部骨折等身体伤害,都可能是家暴的有力证据。

而从服装店店主描述的情况来看,金某通过经济控制、言语威胁等方式对刘某某进行精神折磨,若属实,也属于家暴中的精神侵害。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如果刘某某的死亡真的是金某家暴导致的,那么金某的行为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如果金某在实施家暴过程中,主观上有伤害刘某某的故意,客观上其暴力行为导致了刘某某死亡的结果,那么就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

而如果金某的行为表现出其主观上具有剥夺刘某某生命的故意,例如使用致命手段、在明知可能导致刘某某死亡的情况下仍实施暴力等,那么则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在这起案件中,最终的罪名认定需要结合尸检结果、案件发生的具体细节、金某的主观故意等多方面因素来综合判断。

静待进一步尸检报告和官方调查结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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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下去还有人敢结婚吗?对男方不利的新闻有:结婚后火速离婚,彩礼不返还;养了十几年的孩子发现不是自己的……;对女方不利的新闻有:家暴,家暴致死,出轨……。虽说这些都是少数情况,但影响真的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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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心梗死亡证明如果是真的的话,那帮忙出具这个证明的医院工作人员也得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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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沧州孟村县,女子刘某疑被丈夫金某家暴致死。电梯监控显示,金某一家早上5点多就已经把受害女子送往医院了

女子刘某和金某以前在学校里是同学,他追了刘某好几年,曾经还有别人追过刘某,金某还跟那人打架。起初刘某家里人都反对这门婚事,因为金某他们家在县里面名声不太好,后来拗不过孩子就同意了。没想到婚后不到10天,刘某就被金某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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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当时结婚的时候刘某娘家陪嫁了几十万,刘某一直没有上班,金某是当地检察院的编外工作人员。两人有了孩子之后,刘某的心思更是全都扑在孩子身上。事发后,金某父亲曾到家属面前下跪道歉,刘某家属不接受,他们现在只希望杀人凶手能够得到严惩

孟村金某出轨,小三已经怀孕,小三逼他离婚,男子与老婆吵架暴力打死老婆,腰椎断裂、颈椎断裂、头颅重创,暴力恶意杀人,行凶后金某的妈妈配合一起销毁凶案现场证据……惨无人道,必须死刑

孟村家暴男金某母亲,跪地致歉,受害人家属不接受任何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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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1日晚上的电梯监控,这男的金某很亢奋,在电梯又蹦又跳,跳起来习惯性的打老婆,几个小时后惨剧发生,女子遇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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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沧州孟村家暴杀妻男金某的妈妈被带走了

这起悲剧也给所有女孩提个醒,​找对象一定要擦亮眼睛、找成熟点的,远离家暴男和她的家人

​两人是同学结成夫妻,男方是检察院临时工,据传与同事发展成情人关系,被妻子发现后死性不改还动手打人

女方​为了孩子,本想忍忍算了。但她忘记了,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遇到家暴后一定要果断选择报警,远离渣男,珍爱自己的生命健康

孟村金昊杀妻案,太揪心!结婚视频,父亲将“心头肉”女儿交给金昊后,转身时只留下一个落寞的背影。如今等来却是女儿死讯。所以,当婚后男人出轨要离婚时,女的千万不要尝试挽回,因此时男人已铁石心肠。更可恨的是婆婆不及时制止或送医,而是选择庇护儿子毁灭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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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同新闻,帖子提供的零星线索,女方:

1.恋爱脑,高中和男的谈恋爱,高考后为了和男的在一起,可以去更好的学校但是去了一个烂学校,只为了和男的在一起;——不,这种行为不值得被美化,只该被唾弃。

2.婚后有了孩子,在家做全职宝妈,结果要生活费,男的都不愿意给。为了有点钱花死前那个月还去打零工,男的嫌丢人 ,不让她去。——被剪了翅膀,做了笼中鸟,这真的可悲!

3.男的全家都是gwy……按照上述消息,男的成绩很差,按说做不了gwy……如果上述消息不是美化女方对“爱情”的牺牲,那么男的可能靠关系进体制的?建议女方家属抓住这个查查;

4.男的外形,家庭条件都很好,女方家庭条件估计不那么好,上嫁进县城豪门,估计没咋要彩礼,不然,就算做了全职宝妈,男的不给生活费就没钱花,花点小钱也要看男的眼色,就很夸张………这好歹生了个孩子,在家里一点地位,一点钱都没有吗?

——警惕,当每个人都赞美你嫁的好,而你自己其实过得不好时!

5. 男的有三,要离婚,女的不肯,导致屡被家暴,直至丢命。———考虑到男的以及男方都有体制内公检法系统的,很有可能离婚的话,女的拿不到钱也得不到抚养权(县城豪门就是牛),女方不离婚反而选择孕育二胎以栓住男人,维护家庭,结果一尸两命……

———好男人出轨甚至家暴时,有没有那个闺蜜或者好亲人,劝你再生一胎,栓住男人的心?还是自己选择的?这种思路真的又蠢又坏!!

———蜀黍通告女方没有怀孕,看起来女方家属为了舆论,把死者往惨里说啊,一尸两命比独自被杀更有话题性,但是真没必要。

总的来说,希望凶手被严惩。给普通人的警示就是,女孩子恋爱脑要早点治疗,不要为了嫁个“好人”而放弃自己的发展,包括大学,工作———一定一定要有自己的工作,不要把自己的将来指望放在丈夫,或者婚后自己的肚子上。嫁人后没有家庭地位,要敢于走出去,别以为忍让对方会对你好———最不可能的事情——只会因为你好拿捏,对你越来越恶劣。

从头看到尾,这女孩一直走在错误的路上。她家人现在悲痛欲绝,早干嘛呢?说不准是这些人一步步把女方推倒了这样的境地:你男人家庭条件这么好,嫁进去就享福了;他出轨了?咱们再怀一胎,孩子多了男人成熟了就不乱玩了………(当然女方自己的选择是最重要的)………但凡有一个硬气的家人敢站出来说,他们家就是再根深叶茂,只有你过得不开心,我们就一起撕他们,我们敢离婚,我们敢争夺抚养权,我们可以自己工作生活,都不至于到这一步。

虽然我们反极端女拳,但是,那个波伏娃的某些言论真的好,男性生下来只能走很难的路,而女性生下来被认为可以走更容易的路……这条更容易的苦,时时刻刻有陷阱。靠自己,把命运握在自己手中,才走的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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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重要的点就是男方家里又怎么使用了公权力,让医院开出了一份心梗的证明。扯性别话题完全是避重就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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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疑似,不是疑似,警方通报是家暴去世,媒体严谨点吧!真的很讨厌把这包装成家暴,这是故意杀人,不要定性为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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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一个那个死者最后的照片,这妥妥的是被活生生打死的。

现在我们说的是不是说家庭暴力零容忍?因为家庭暴力是一个很模糊的也有很有欺骗性的概念,说白了我们其实是要对暴力零容忍。

这个事情还是让人非常唏嘘的。

因为我看很多人说这个女生是为了这个男生降分儿上了一个不太好的大学,而且是从校服到婚纱的爱情本来还是挺好的。

刘某某的好友透露,两人是校园恋爱,刘某某婚后经济不独立,常新生活费遭到金某的辱骂,刘某某想去馒头店上班,但金某某以丢面子为由不让刘某某去上班。

而且这个男的家境也不算太差,在他们当地也算是县城婆罗门那。

只能说这种不稳定的人你遇见了确实只能算是自己倒霉。

在遇见这种家暴苗族的时候,其实就要注意远离对方了,现在好一点儿的就是报警之类的行为,但是很多时候他们都是不告诉外人,然后最后就这个家暴闹得越来越大。

第一个她丈夫这个应该涉及到故意伤害致死

双方在8月21日晚上发生了矛盾,传来消息说,金某某当晚喝醉了酒,然后两个人吵架了,就对刘某某大打出手,全身都打得淤青,摸摸脑部出血肿块,身上多处骨折,父母在医院急诊部看到女儿的时候惨不忍睹,伤痕累累。

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在涉及家暴致死的案件中,司法机关会根据具体情节(如是否存在长期家暴、施暴手段的残忍程度等)综合判定刑罚。

第二个,丈夫的妈妈应该涉及到帮助毁灭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七条第二款 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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钝性外力,已经说的很明白了。

这家人实力不俗,当然,能搞出来心梗这种鉴定的,开证明的,确定医院不刑拘几个?

受害者家庭积极维权发声,让这事有网络舆论,才是翻盘的关键。

说实话,出来命案了。人民群众的朴素价值观还是在线的,就算这家子是婆罗门,法医和叔叔那里也不敢那啥了。命案这种太敏感了,一个县城婆罗门真有这实力压命案?

按现有的说法,凶手长期殴打,这次直接往头部要害招呼,手段特别残忍。他不能预见到可能导致死亡?鬼才信。

目前凶手家里肯定在转换思路,在向虐待罪或者故意伤害靠。再搬出来孩子需要照顾做挡箭牌,运作一下。等舆论降下来,想办法轻判,后面真不好说。

这种问题上还有带性别节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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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家暴,这是故意杀人,而且是系统性的社会性的在放纵故意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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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是离得孟村和现在指派办案的肃宁都不太远的县,县城婆罗门这个群体,我是农村人,之前接触不到。

后来我妹妹考进了县直属学校,才通过我妹妹初窥了这个群体的门径。

典型特点就是父母都是用东北话说的当地大皮鞋。都是副科级以上干部,别看不起副科,县里的副科都是副局长了。或者在事业单位的县医院,中医院,县高中,县直属初中,小学的校长院长,最起码是正高级职称,别看不起正高,全县也没多少正高。要不就是国家电网四大行三大运营商,火车站,高速口这种央企省属国企在当地的一二把手。

机关事业单位的婆罗门,明面收入一年十万出头,两口子20多万,加上公积金小30。央企省属国企在当地的一二把手明面工资就更多了,年到手20➕。两口子一年40多个。退休了退休工资也不低于一万。平时烟酒茶化妆品护肤品和海鲜牛扒那绝对不用自己买的。

平时请托办事的,黑色灰色收入也不少。比如孩子上学呀,怎么也得5k,办个职称呀,怎么也得1w。内部职工想提提或者换个岗位没有2w你都不好意思进门。凡此种种吧。一年又是几万收入。至于更深层次的贪污腐败钱权勾结,那咱接触不到也不敢说。

父母年龄45-55之间,当打之年。孩子们的年龄大概分布在20-30。有有出息的孩子去了北京天津石家庄。但是大部分孩子都是中专大专普本,在外面也不好混。还不如回老家。现在逢编必考,不是那么容易操作,就先当个临时工。找的对象也都是门当户对的,或者县城刘亦菲吴彦祖。县城就那么小,父母辈都认识。他们这批人,很多也是读书出来的,当年县中都有重点班,那时候也不流行去市里上学,都是本地上学。一般县里重点班就那么一两个班,所以当年读高中读初中的时候他们的父辈就可能认识。甚至是好基友好闺蜜。这就是县城的生态。

逢进必考太重要了,我所知的一个常务副县长的独生女,虽然设了多年萝卜岗但是现在都是某局的临时工,要是逢进必考之前,早直接给编制了。毕竟我们村长都能给他女儿在逢进必考前安排个事业编。

这个小二代们的群体本身文化水平就不高,家里也娇生惯养的,在县里也横惯了,养成了飞扬跋扈的性格,家里条件好,也不指望他们挣钱,他们劳务派遣那点钱都不够他们加油的。

平时就是各种牌局,酒局,乱搞男女关系。县城里还算体面的年轻人就那么多,谁爸爸妈妈是大皮鞋,谁是外五县瑜伽裤,谁是县城婆罗门,谁风骚,谁风流。谁在哪个局里,谁在哪个学校,谁在哪个银行。一打听都知道。经常出现同单位的同事老公老婆是自己前男友前女友的情况。结了婚后,这种二代们,大部分也都不老实。

别看不起县城婆罗门这个群体,他们生活质量高着呢。也不是没见过世面。你以为你生活在北上广深大城市,他们在屁都没有的小县城,他们一定是土的掉渣的土老帽。别自欺欺人了朋友。人家也吃过见过。不一定比你体验的少。

小县城确实啥也没有。但是家里有条件呀,新上映的电影直接去市里或者石家庄天津北京去看。反正上班就是混日子,因为父辈的面子,请假更是点击就送,扣钱就扣钱呗,一共就那么点钱,扣完了能有多少呀,人家根本不在乎。各种脱口秀演唱会话剧也追着跑。黑天鹅蛋糕,县城没有,直接从北京叫跑腿坐火车高铁送。反正离着北京近,绿皮车两个小时都到了,同样从北京火车站出发,你住大兴他住县城。你没到家呢,他的黑天鹅都到家了。县里盒马鲜生和山姆没有,但是县城专门有干这个的代购,可以满足他们这个群体的需求,毕竟有需求就有市场嘛。今天上午下单,下午送到,晚上下单第二天中午送到。跑代购的都是一天跑两趟。平时大平层住着,bba开着,家里存款也不少。市里,石家庄,天津都有房。放假了或者想去玩了就请假,也和大城市人一样环球影城,迪士尼。也新疆,西藏,川西自驾游。国外的日韩,新马泰都去了多少遍了。至于北京的房子大概率没有,因为北京限购,不过北京放开五环外限购了,估计马上快有了。在小县城里,自己走到哪里都是衙内都是小爷。生活乐无边。生活幸福感,比在北京996挤地铁年薪五十万的都爽。这么说吧,你在北京呆了二十年可能没有把北京景点商城胡同小馆逛遍吃遍,人家县城婆罗门可能早逛遍吃遍了。

但是总体上来说,这个群体阶级也在下滑。毕竟本身这代留在县城里的就属于没出息没能耐的群体。大部分就是一个临时工。不过这代人确实可以享受人生的。在当地的就业,医疗,教育通通不用担心。绝对是最好的单位,县医院最好的病房医生,最好的学校的最好的班。

比如我听过一个,她爸爸是我们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她妈妈是我们县司法局副局长,她前公公是我们县医院副院长,她前婆婆是我们县高中副校长。她在县一小,她前夫在卫健委。她的情夫是中医院院长的儿子,是蹲过监狱刚放出来的强奸犯。两个人早就同居了,但是她父母不同意结婚。毕竟检察官和司法局局长的女儿嫁给强奸犯,也过于逆天了。她前夫的情妇是县医院的医生。就是这么乱。

当然我看有说医生出具心梗报告,从而使他们逃脱刑事处罚。这个确实出乎我意料了。敢这么干的医生也属实有点大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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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目前网上的部分信息

男方一家在体制内工作,男方在某专科毕业后也进入该院

这条线是否应该细查

检察院成他们家世袭的?

修改一下 目前无金父工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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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带情绪,只从司法实践来回答。

1、纯粹法律大概率就是故意伤害罪+可能的虐待罪。如果舆论足够大故意杀人也可能。

有些人认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但是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的区别其实就是主观目的不同,也就是主观上究竟是以剥夺对方生命为目的还是以伤害为目的。实践中的区分主要就是看主客观,主观上主要就是被告人的口供,尤其是到案之后的前几次供述,其对于主观心态的供述是什么样的。客观上就是看使用了什么工具,击打的部位,如果说手持利器捅刺致命部位,那自然是故意杀人。但是本案中两个问题:首先是致命伤情为钝性外力作用,可能是撞击可能是棍棒,排除了刀具等杀人工具。其次是案发之后的送医行为能佐证并非积极追求死亡。

当然如果这个案子舆论够大,后面如果认定为放任死亡的心态也有可能。

至于可能的虐待罪 ,就看证据能不能证明男方对于女方经常性的采取拳打脚踢的手段进行伤害,这些要不然就查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要不然就看有无陈旧性伤痕。

2、医院开的那个是病历或者说是记录,根本不是死亡证明。病历里面记载的非常清楚:**车到已经死亡,双眼眶面部可见淤青、四肢可见淤青。**在没有经过解刨的情况下诊断的结论是呼吸心跳骤停,但是没说是因为疾病心梗,这是两码事,可能因为外部打击出现骤停,也可能是疾病,医院没解剖的情况下做的是客观描述。

不要把医生当傻子,打成这个样子,谁会指鹿为马,而且这种一看就是严重外伤,脑子有问题了去帮这种人,不只是工作保不了甚至可能坐牢。而且这种伤情只要出警必然立案进行解剖。医院不是铁桶一片,几乎不可能上下一心包庇这种事情,而且要包庇能写出这种病历?

刑事案件中对于死亡原因的鉴定,本身就是要等到法医解刨之后才能明确。你让医生第一时间看个体外伤就给你出个死亡鉴定这根本不符合常理。

3、这个案子我直接说了男方家庭不可能有多大的势力,而**这个案子能够被指定异地管辖,仅仅是因为这个男的是检察院的劳务派遣而已。**检察院的劳务派遣,你说是什么县城婆罗门?你逗我吗?谁家庭有点势力的干这个,一个月不会超过2000块钱,而且现在的检察院就是个清水衙门。这个案子异地侦查的原因无非就是因为牵扯到了公检法人员,由于批捕这些都要同级检察院批准,所以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异地侦查,避免瓜前李下。以前我在法院工作的时候,我们一个同事家里漏水了,然后被起诉了,也是移送异地法院管辖,移送异地是为了避免瓜前李下,不是想当然就觉得这个这个家族很有势力。

4、他母亲现在是按照帮助毁灭证据罪刑拘,大概率就是在案发之后帮忙销毁犯罪工具和现场。比如把作案工具也就是钝器给扔了埋了之类的。司法实践中,这种当妈的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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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就故意杀人,整天家暴家暴的是想模糊什么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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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初步调查的基本都是准确的:

1、丈夫在检察院上班,但不是正式员工,没有编制。

2、丈夫和小三好上了,小三怀孕了逼宫,丈夫也决定离婚,但老婆为了儿子不愿意离婚。

3、事发当天,老婆打电话给小三进行警告,丈夫盛怒之下大打出手。

4、直接打死了,凶手母亲当晚0点多赶到帮忙清理现场,最关键的是拿走家里监控的内存卡销毁(扔进抽水马桶),所以同时被捕。

5、凶手母亲刑期3年以下,凶手涉嫌虐待罪和故意杀人罪,就看法官怎么判了,考虑到存在自首情节,且两人存在婚姻关系,有一子需要抚养,大概率不会判死刑。

6、风波过去后,坐个十几年牢(无期的实刑13年),和小三双宿双飞也很正常,可怜这个儿子了,未来还不知道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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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时候女权才应该出来走一走,全程监督公检法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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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就是杀人,扯什么家暴是想轻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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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河北人

河北的孩子想逃出河北的主要原因不是卷

而是这个地方认权势认人脉就是不认公平正义

无论唐山的事邯郸的事还是现在孟村的事,我都巴不得闹的越大越好,好让上面把河北查个彻彻底底

因为我太了解这个地方了

你们能看见的只是冰山一角

有关系有权力的人什么事情都能压的下去

不要说大领导了

就光体制内人员都有大批是找关系的,这个领导的儿子儿媳妇,那个领导的闺女小蜜

普通群众辛辛苦苦考编考公,有关系的考都不用考直接空降

还有的休产假休两年还能正常发工资的

不会算账的能进财务因为他爸给大领导当过司机

大专教师三本学历的一抓一大把

出轨家暴男原配聚宝数次无果,男子单位居然把小三也招进来促进二人感情发展,因为小三家里有钱

在体制内的工作单位里当上领导,都不用大领导,一个中层领导就可以让身边的人“鸡犬升天”了

这些只是小事,大事我不敢在网上说

我一直觉得河北的天是黑的,上面有一层层的大网,你的实力和努力都没有意义,你的正确与错误没有意义

孟村这个事没有闹大的话,那男的和那婆婆就真的可以操作一番,开开心心不受任何惩处的迎娶小三进门,然后继续幸福快乐,这在河北根本不算意外的结果。

我大概明年也会离开河北了,没有出过河北的人会觉得我说的这些一切正常,可我辗转去过很多地方,我知道这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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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世界真有一种只要结婚了就会完蛋的感觉。。。

结婚不能光看条件,人品才是首选项,嫁错了人真的会完蛋

县城婆罗门真是无法无天了

尸体照片能看出来女死者生前遭遇的巨大痛苦

活活打s这件事没想到会发生在2025年

有人性吗?不过就离婚呗把人打死干什么?你搞小三你烂裤裆你祸害怀孕妻子干什么?

你就是泄愤觉得打残打死女方家也不能怎么样是吧?

那我建议就是闹上媒体,让更多人关注,这事才有更公平的判决。

杀人就该偿命。

一般县城教师家庭找检察院家庭,差距不大,算是比较常见的婚配了。看起来也是那么回事。

但从资源上来说,教师家庭远不如公检法家庭资源多,女方等于是上嫁。

男方家庭如果很烂,那女方基本就完蛋了。

现在就是质疑男方家里动用关系影响办案,这种事在小地方比较常见,一个电话的事。硬是拖到女方死了再去,s无对证。但是女方没s,这件事会不会就以普通家暴结案?

非要出人命才能重视?家暴就应该判重刑才能平民愤。

对于现在这个世道我不乐观,男方家极有可能通过人脉及资源保住凶手。

这种事也不是没有发生。

很多年前的杀妻的吉星鹏,到现在也没判s,反而在监狱频频惹事。

家暴小谢的谢忠阳也没s,小谢恐惧他出狱报复惶惶不可终日。

这个世道烂透了已经。

总结来说,不光是嫁错人会完蛋,无权无势遇到不公基本也就是完蛋了,能拼的只有一条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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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见了吧,贤妻良母是这个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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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男方真的是回族,那是不是代表,男方很大可能被轻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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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什么家暴?根本就是虐杀!蓄意虐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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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就一直不理解,为什么那么多女的喜欢强壮的男人,老公非得找高大魁梧的,你不害怕吗?尤其是在这么一个打死老婆七年封顶,不死不残无罪释放的时代。他揍不揍你可全凭他愿不愿意啊。

有些人说,那是你选人不成,眼光不成。那我请问这世界上绝大多数狗都不咬人,为嘛还要求遛狗必须栓绳呢?因为有的狗它咬人啊!这也一样,跟一个你绝对打不过的人共处同一屋檐下,舌头还碰牙齿呢,你怎么能保证你俩有矛盾的时候他不揍你一顿?

且不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一般不残衙门不管。就算衙门管你,揍你也挨了,就算打死老婆偿命,你也死了。

我就喜欢秀气的,喜欢打起架来跟我势均力敌的,绝对不会找那种能一拳ko我的人谈恋爱。起码真有矛盾,动起手来咱打不过还能跑,还能反抗。

而找这种武力值高的男人的后果就是如题,他是个好人你们相安无事,他是个坏蛋你死的很惨。是死是活全看对方愿不愿意动手,你没有决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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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晚一点就拦不住火化了 差一点瞒天过海了 无法无天了真是 假死亡证明 家里有领导是要上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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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的“某族之乱”轰动很多地方来聚集

就是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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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疑似家暴去世,是男子故意虐杀妻子,母亲协助销毁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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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子应该异地或者越级审理,因为男方全家都在检察院工作,该检察院所有工作人员都是相关关系人,不可能做出公正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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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死因是心梗的医生也应该判刑吧。。这是收了多少黑心钱才能睁眼说瞎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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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亲戚,对他的女儿这么说的:

“你回娘家,随时都可以,回来待三月五月都欢迎,但是回来的时候,必须和老公和婆家是关系良好、开开心心的回来的,如果是因为和婆家产生矛盾,那你要把矛盾解决了再回来,你不能一有矛盾、吵架不开心就跑娘家,那你以后在婆家就一点地位都没了!但是,如果你受到的委屈、产生的矛盾你和婆家都不能解决,你就告诉我,娘家人马上赶过去,吵架也好打架也罢,管他什么鬼魅魍魉,娘家绝对给你撑到底!

你要觉得不想过了,把场子找回来后就离婚,回家,这里也是你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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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2年了,还有活活打死人的,这都不判死刑?这男方全家都该判,打老婆公婆还录视频,这是人能干出来的事?

另外,妇协呢?

煽动男女对立次次有你,真正需要你发声的时候,人哪儿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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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叫家暴,叫故意杀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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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女生很可怜,也很可惜,男的叫J昊,读书的时候就是出了名的混混,天天打架斗殴,前两年还殴打了70多岁的老人;女生错以为他不会把拳头打向自己人,可惜就可惜在这里,他要是一直一心一意都还好,但凡他变心,女生就变成了阻拦自己的外人,加上他的人品,结果是必然的。

所以也奉劝各位女生不管是正在谈恋爱的,准备结婚的,还是已经结婚的,男方任何条件都是外在的(比如外在,家境,对你好,这些条件只在爱你的时候才生效),真要结婚过日子你就盯着一个条件看,就是男方的“人品”,比如他对小动物,对老人,对小人物的态度,从细节处去观察他的人品性格,爱可以伪装,善良的人品伪装不了的;

当然,不是说人品好的人就永远不会变心,只是他变心后你不会有生命危险!两害取其轻嘛,毕竟婚姻本就是一片废墟。过来人一点经验,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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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一看,还以为回到万恶的旧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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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于自信导致的过失伤人,判五年半得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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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霸乖乖女嫁给婆罗门家庭男,婆罗门出轨后拳拳到肉打死老婆,这怎么这么像低配版陈立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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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那句肋骨戳肺就看不下去了。

这个当丈夫的,好大的力气,好大的威风,好狠毒的心。

小时候在煤矿上学,有一天逃可去工区玩。看见一堆人围着一个人,那个人瘪瘪地躺地上,一动也不动。一个女人披头散发哭喊着抱他上半身起来,那女人一抱,那尸体一样的人就一阵抽搐。医生来了,抬人上担架,抬的时候那人又翻白眼又抽搐。后来听说送医院不久就死了,事故原因是违规坐拉煤的绞车撞断肋骨,断骨戳肺,内出血窒息死亡。之所以抽搐,是太疼了而又没有力气表达。

多大的仇恨,让这个男人打断了她的肋骨?

婆婆还在场?

就是打一条狗,听见狗惨叫也会不忍吧?

这个女人一定不会想到他要她的命。不然抱着必死的决心,谁先死不一定。

她一定以为忍一忍就过去了。

这个男的应该死刑,让他的妈妈看着执行,因为她看着她儿子打死了别人的女儿。

现在什么年代了,还有家暴,还有这么残忍的家暴。

所以女孩,觉得和人共度一生一定要睁大眼睛啊

只要有一点点暴力倾向,就果断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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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能不要把回男杀人偷换概念成国男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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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杀就是谋杀,用家暴来混淆什么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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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区那些特意强调女生恋爱脑、网上强装岁月静好的

就非得是完美受害人吗

女生哪怕出轨也不是她被打死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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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婚不育保平安这句话流行起来不是没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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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有个账户说自己是本地人,讲了点当地情况:https://weibo.com/6569880625/Q1kScfnbE?pagetype=groupfeed

其他回答也提供了一些信息(仅供参考):如何看待河北沧州孟村822金昊杀妻案? - tita的回答 - 知乎

如何看待河北沧州孟村822金昊杀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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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说家暴的都是卖男性赎罪券。法律有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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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翻了一下女方的微博:

20年9月在备考教师资格证

21年4月应该还在备考教资,图片里有教资的案例分析题。(从这之后她的微博里就再也没有学习和工作,只剩下老公和孩子)

21年8月正在筹备婚礼,同年10月结婚。已知女方零零后,也就是21岁一毕业就结婚了。

次年(22年)九月末生孩子,推测22年一月怀孕,也就是结婚大概三四个月就怀了。

21年刚刚结婚一个多月左右,就发了“生活还有一地鸡毛”的文案。可见与其他博主说的“刚结婚不久就被家暴”相吻合。

最近一年的微博三句话不离儿子,不过老公几乎没有出现了

婚后的生活,她一直在知足,一直在珍惜当下

吃烤冷面和家常菜也会拍照发微博记录生活,真的是很知足的一个人。

她上学的时候也曾经抱怨永无止境的考试,学习。但这条路她没有走完,一毕业就结婚了,且婚后没有经济来源,想去馒头店上班,老公嫌弃丢面子不让她去(这部分信息来源其他博主)。

她今年2月说要经济独立的时候,会不会想起21年准备考试的时光?

看下来真的很唏嘘,我也是25岁,有一个谈了9年的异地男朋友,但我还在读研,所以目前没有结婚的计划。而她早早放弃了自己的前途,降分去男方的学校,20岁一毕业立刻结婚做家庭主妇,被家暴也不吭声,天天在微博上知足,幸福,当缩头乌龟,光速过完了这一生。

希望你下辈子别这么恋爱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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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一个检察院临时工就需要移交异地司法机关调查?有点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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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老公在亡父祭日被老婆推下水淹死,一天牢不坐,我倒要看看这个会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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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医院开出虚假死亡证明的相关负责人应该作为故意杀人从犯承担刑事责任

现在就是这种帮凶的责任太轻微了,导致很多事情都在和稀泥,依法治国就应该说到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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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在小县城 男方家有权势 又是神族 这姑娘很难讨公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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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法律不能保护婚姻中的妇女,那么女性也将拒绝走入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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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这男的是检察院的,还是带白帽子的民族,家族背景在当地强大,所以现在异地办案,估计判不了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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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全貌,无法评论。但是如果事实真的是如评论所说的那样:

那就是是长期虐待,虐杀!!!

另外能不能取消“家暴”这个词,暴力殴打无论是在家里还是在外面,本质是一样的,不能因为有个结婚证就免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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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一句,普通人还是警惕嫁给小地方的公检法。小地方特别容易一手遮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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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一句:这件事的影响很坏,现在年轻人的结婚率本来就很低,这件事的曝光无疑是雪中加霜。

家暴、恶婆婆,妈宝男这三大要素直接拉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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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希望男的判死刑,其次尊重女生命运。

站在一个很冷静客观的点看他们这个事情,假如这次女主被打成重伤,全网替她讨伐,说不定她会被对世界说原谅男主,只要他和小三分开,回家就行。这是根据女主生前的行为判断。

简单地梳理一下我看到的事情脉络,男生女生早恋,女生为了男生降分去了差一点的学校,20岁就怀孕结婚,结婚前就有被打的行为发生。 大概是因为父母不是很同意这段婚姻,所以女主婚后全职在家要钱看脸色也可能不好意思从家里要钱补贴。而且女主很爱面子,要表现的他们一家是幸福的。后男生在同系统有了小三,并且小三怀孕,从现实的角度出发就是男的觉得女的又没工作,又要花他的钱,小三工作又好,所以提出离婚,女生不同意,去找小三沟通,结果小三告状,男的酒后把女生打死。 合理怀疑男生家人是想让男的打重一点女的,好强迫离婚娶小三,所以带着小朋友离开,看着女生被打。 结果男的下手太重,打红眼把女主打死了,所以男的妈妈帮忙清理现场,销毁证据。

其实从各方面出来的消息,简单来说就是女生在他们这个婆家是一点地位都没有的,且被瞧不起的,而且这男的家风就是很差,但是女主就是要坚守她的婚姻,哪怕她被打的频率越来越高。

女主在微博上说要经济独立,其实要独立的不是经济,而是人格。

最后希望男主一家都可以接受法律制裁,女主家人也反思一下自己,如果他们早点有这种帮助女生的勇气,是不是就可以改变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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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有回答说,按照目前警方给出的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大概率不会死刑。

如果这都没死刑,那现在司法可太拧巴了。

对着沸羊羊上铁拳,哪怕逼死沸羊羊,女的都没事儿。

对着暴力男软弱,哪怕殴打妻子致死,男的都没事儿。

合着鼓励暴力了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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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不应该被定性为家暴,应该以故意杀人论处。中国人民最朴素的情感:杀人偿命,欠债还钱。

此事若被定性为家暴,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只会变相鼓励这种毫无人性的暴力事件。

社会不需要这种人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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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子是有恋爱脑,但是我相信当她被打,被限制经济的时候,一定也是想离开这个男的的。

我身边有个朋友,男的也打过他。

有次被打,她跑来哭着跟我们说男的打了她,想离婚。说不是第一次被打,之前被打都没有跟我们说过,但那次比较严重,我们得知都挺震惊的,她居然遭遇了家暴

她说因为之前每次打她后,这男的都跪下跟她道歉,求原谅,所以她一再的给她机会。

大家都在劝她要她不要跟这个男的过了,那个男的我也认识,但是他打我朋友,这个事就是不能忍的。之前我们都说她恋爱脑,每次男的打后又认错,她又心软原谅。

但是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

我们都帮她找好律师,准备好了离婚协议,俩人都已经在律师面前坐定协商离婚事宜了,结果这孩子,经过一番心理斗争以及那男的一番自我检讨后,又不离了…

从那次后,男的应该确实改了一些,女孩子没有跟我们说过关于她丈夫动手的事了。(也可能动过手,但没告诉我们。)

其实,我们作为朋友,很无奈,也很担心她。劝说归劝说,帮忙归帮忙,但日子是自己的。想怎么过,还是自己说了算。

这个案子,我看着,心里真不是一般的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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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应该定性为当地权贵对平民的暴行,请不要乱引导至男女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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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避免婚内受到侵害?

答:远离婚姻


在客观现实的回旋镖面前,婚育信徒们洋洋得意的这套 “生个孩子就能增加婚姻稳定性” 的许愿就显得过于不堪一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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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怎么结婚?

老实女被软禁,被打,除非被打死,不然集体沉默……老实男的被女的pua,骗钱,非亲生子女……合着窝里斗就算家务事?婚姻是免责八角笼吗?

谁弱谁吃苦,谁弱谁活该,这种加害者反而收到庇护的玩意,谁敢轻易踏入啊!还要不要结婚率和生育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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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男方家全家体制内,妥妥的县城婆罗门

不知道女方家啥情况,按理说县城讲究门当户对。

普通老百姓家孩子嫁过去很容易受气,但还真没见过给打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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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现代婚姻 原生家庭非常重要

你看这个婆婆 遇到这种暴力场面脸不红心不跳,你就知道这对母子都是狠人了

不管你是嫁人,还是上门女婿,你都是要冒着风险进入一个你不熟悉的家庭,眼睛不擦亮点,那就是羊入虎口

上次不是有一个女婿被老丈人杀了,老婆给老丈人开谅解书

性质比这还恶劣多了,原生家庭直接杀人,不是小两口之间的所谓家暴了。。

婚不一定要结,但是命一定珍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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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个案件,我就想起来了那个硅谷杀妻案,有点类似,都属于虐杀妻子的出生,都是有一个导火索“第三者”。

就是不知道国外有没有“家暴”这个词,还是只是我们这里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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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有个高中男同学。

在小县城跟这个男方背景差不多。

父亲是医院的院长,私立公立忘记了,母亲也很有地位。

在小县城就是顶级的存在。

他长的帅,高中吸烟喝酒打游戏,大学不知道在哪儿上的,现在在上海一家美容医院当主刀医生。

他有个女朋友,普通农村务农家庭。

她女朋友是美容医院前台。他们俩人异地目前。

我老公说他女朋友对他非常好。他很喜欢喝酒,他女朋友陪着他一起喝。

本来我对他没什么印象。

直到有一次过年,我和我老公还有他还叫了几个我老公高中同学聚会。

他打电话叫来一个女生。

很自然的让那个女生喝他喝过的水,吃他吃过的食物。

一起走路的时候,俩人也是手挽手。

回家后,我说他分手又新谈女朋友了吗?

我老公说没有。

我说那他为什么跟那个女生那么亲密。

我老公说,因为他习惯了,他从小到大不缺主动补上来的异性,而且还没有长的丑的。他有资本,有地位,他女朋友要想能跟他结婚,就得吞针,而且他女朋友还是务农家庭。

我不太看好他俩,

我觉着除非他女朋友真的很能忍。

我现在都怀疑他俩还能结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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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待罪中出现人身伤害的,能不能直接根据伤情判为故意伤人,严重致死则直接按故意伤人致死顶格量刑。

如果认为家庭成员间的暴力对社会影响不大,那就太错了。

家庭暴力对社会最大的影响,就是再无人敢走进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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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杀人会死刑,家暴致人死亡却不需要死刑?

建议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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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很好解决吗?婆婆和丈夫母子两个互相出具谅解书,就可以都释放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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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给结婚率和出生率来了一针强心剂,唉,逝者安息。

人活着的意义是什么,上学、工作、然后等死?一直感觉中国人活的累,容错率感觉很低,在意别人看法这些,所以,真遇到这种事情,该离婚离婚,何必呢,建议死刑吧,这就是故意杀人

法律是有滞后性的,请大家记住,滞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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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该抓抓该判判,董季萍怎么判这个男的就怎么判,不是公平得很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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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看到的图片,感觉都不太正常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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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最后的结果不要抱太大的希望

判死刑就不要想了

如果判重了,男方说不定会上诉,还会反打说女方利用舆论倒逼,影响司法公正,然后再找点女方各种言论啊,捕风捉影的事,说女方立身不正,最后女方就是有理也变没理了。

孩子的确很可怜,但是也别觉得就一定会理解母亲。

这种家庭影响下,等这孩子长大了,要是过的一般,只会更怨恨女方这一边,如果当年你们就认了是“心梗”,自己还跟父亲一家和和美美,在小县城接着当个“婆罗门”不比现在轻松的多,让你离婚你不离,死了还要拖累他现在的生活。更别说,都到这步,孩子以后政审多半要受影响,心里一定有更多的怨怼。

所以建议女方家,不要争夺这个孩子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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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帮人拿着一张假图在传。

看看官方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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瞟了一眼又是体育生又是小混混又是婆罗门的,这不就是大家最喜欢的性张力体育生吗?那真没办法了,要多大收益,就得承担多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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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在回答里打拳的人真是够了,不管是把这件事当罪证来打女拳的,还是颠倒黑白阴阳怪气打男拳的,你们是不是有病。

像这样一个惨案,一个单纯善良的女人被其恶毒的丈夫家暴致死的案件,任何一个正常人,不论男女,都会发自内心去谴责,都会要求凶手必须被严惩,都会希望不再发生类似的惨剧。

这件事不该被女拳拿来当武器,反女拳反的是某些脑残言论和脑残行为,而不是反家暴,绝大多数男人也反家暴。同时这件事也不该被男拳拿来阴阳怪气,你们这样做和你们讨厌的女拳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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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于自信的过失杀人,建议量刑5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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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半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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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个笑话,他还有个三呢。

这可不能怪他,只能说有的女生就爱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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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是搞不懂,女性在婚姻中被家暴时,还没死时,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报警吧说是家务事,娘家是隐身的。被家暴死了之后,全世界都开始出来维护正义了,马上刑拘了老公和婆婆,娘家也跳出来这时眼睛也不瞎了,什么复联也开始上班了,之前好像没人上班一样。

还有这位女子也是刚烈,如果一个男人变了心,那你就不要问他要爱,因为他给不起,给不出。

但是你可以问他要钱要物要生活安定。

在自己没有实力的时候(比如娘家不帮——不管是帮你带孩子还是帮你出头给你助力助你离婚或者独立工作生活)只能委曲求全,蛰伏,尤其是如果你想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时候。

必要时候,你要成全婆家和老公,一切只为了保命和保住自己孩子。

没必要硬刚,不值得,而且很明显力量悬殊。要认栽,要承认自己瞎了眼选错了人,然后冷静下来,不要鸡蛋碰石头。变了心的男人,比刀还狠。

而婆家对你的态度,取决于你和他们儿子是否利益共同体,你损害他们儿子的利益,他们怎么可能现在你这边?

不要太天真了,很多女人会指责婆家、老公的兄弟姐妹父母,在老公犯错时,不帮女方。怎么可能呢?他们是利益共同体,你如果愿意维护老公的利益,那你也可以被接纳为利益共同体的一员,如果你损害老公利益,他们打你打得比你老公还快还狠。

这个世界很烂,但是也很美好,保住条命,看看高山大海吹吹清风感受一下明月,有孩子的话,更值得你以退为进去保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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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阴谋论的角度来讲,基层政府尤其是公检法系统在大规模的偏袒婚姻中的过错方,表面上是为了降低离婚率,其实是从根本上降低结婚率,进而降低人口出生率,为将来大规模引进移民做准备,进而达到大幅削弱汉族人口的最终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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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子判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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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拳女拳都别打了唉

这种家庭我在老家考驾照的时候见过

科目二的时候有一个特别帅的回族小哥

眼睛是浅浅淡淡的棕,轮廓很有异域美

结果听练们闲聊人家已经结婚了,而且已经有两个孩子了

我当时听到大吃一 ,因为看这人也就18,9岁的样子

教练说本地回族人就是这样

年纪轻轻的时候就在长辈的安排下跟同族的异性结婚生子

后来又刷知乎才明白某特定信仰人群会用这种方式保证血脉和信仰的纯洁性

同时保证资源不会通过婚假转移到其他圈子

就大方向而言并不利于民%族%共同体的构建

总之这事表面上是男女那点破事引起的

而且男主确实是一个有气就撒到妻子身上,丝毫不考虑家庭和孩子未来的的超雄烂人

但真要细究起来会涉及到很敏感的问题

PS.我只是从非正式渠道听到西北回族人民婚嫁观念的一些小道消息,不代表该信息是真实的,也不代表其他地区有类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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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男方是否是个混人,他打死人了。

不论女方是否温柔贤惠,她被打死了。

不论男方母亲有没有直接参与打人,她协助男方破坏证据了。

这不是家暴致死,这是故意杀人。

只是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男方是否可以作为直系亲属给他母亲签谅解书,如果能签那真是大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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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较杀人犯和他爹妈小三,我更关注出具心梗死亡报告的医院,我在抖音刷到了出具的死亡证明,上面是有医生签字的。这么罔顾人命的医院医生难道就能躲过去?或许,是不是还有其他的非正常死亡被开具了正常死亡证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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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是打死,家人不知怎么让医院给出了一张死亡证明:心梗死亡

女方家属这边不接受这个死亡证明要求验尸,法医检验:刘某某系钝性外力作用致颅脑损伤死亡。

网上有些当地人评论供参考:

看了上面图片评论,这已不是家暴,而是故意杀人。再看下面评论,更是令人发指:

看了上面图片评论,这男人打死人直接跑石家庄,留个烂摊子给母亲,嚣张绝非偶然。

这女人,既然他出轨想离婚,给小三打电话有啥用,那就离婚,搜集他们的出轨证据,争取利益分配最大化。

女人,不要太懦弱。我老家一个被家暴的女人就是趁雪夜,男人熟睡之后,她越看他的脸越憎恶,最后拿起手边的硬物向男人的脸部砸去,一下又一下,第二天被人发现时,那男人早已血肉模糊,看不出本来面目。

很多被长期被家暴的女人到最后都会忍无可忍,甚至精神崩溃,最终反倒是手刃施暴者,但杀人之后,往往她们自己也不敢相信她们杀了人。

小时在农村长大,家暴的男人几乎都是村子里最贫穷的人,几乎都酗酒,喝的时候咒骂赚了钱的人,回家就打老婆孩子,这些人都是农村的失败者。

90%以上的家暴,只要第一次发生时干预得当,之后都不再发生。如果有了第二次,那就会有以后的无数次。

全世界都存在难以根除的家庭暴力,没有任何婚姻制度可以承诺给人幸福,但应该有制度,使人可以避免极端的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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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杀人,母亲帮助处理证据;女儿被杀,父亲抗住压力拒不火化。

看见没,现实中没人以男女划分立场,人类永远站在自己的血缘和阶级这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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氓之蚩蚩,抱布贸丝。

匪来贸丝,来即我谋。

送子涉淇,至于顿丘。

匪我愆期,子无良媒。

将子无怒,秋以为期。

乘彼垝垣,以望复关。

不见复关,泣涕涟涟。

既见复关,载笑载言。

尔卜尔筮,体无咎言。

以尔车来,以我贿迁。

桑之未落,其叶沃若。

于嗟鸠兮,无食桑葚。

于嗟女兮,无与士耽。

士之耽兮,犹可说也。

女之耽兮,不可说也。

桑之落矣,其黄而陨。

自我徂尔,三岁食贫。

淇水汤汤,渐车帷裳。

女也不爽,士贰其行。

士也罔极,二三其德。

三岁为妇,靡室劳矣。

夙兴夜寐,靡有朝矣。

言既遂矣,至于暴矣

兄弟不知,咥其笑矣。

静言思之,躬自悼矣。

及尔偕老,老使我怨。

淇则有岸,隰则有泮。

总角之宴,言笑晏晏。

信誓旦旦,不思其反。

反是不思,亦已焉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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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由于该男子为回族,信仰真主穆罕穆德,且我国素有刑不上士大夫优良传统,因此建议无罪释放,且受害人家属需要登门道歉以祈求获得其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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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已经通报了,要不然又是“网传”。有人说真的,有人说假的,真假难辨。

发现了个很有意思的事情,母子两人同事被刑拘。儿子是致使受害人死亡,母亲是帮助毁灭伪造证据

不得不感叹,这家人到底是咋个情况。

昨天在热搜上看到这个问题,标题是“网传”。有网友一直在讨论,或者在做假设性的回答。

但看到有关评论和回答,就说这个事情是假的。所以还是比较疑惑,没想到今天早上就看到警方的通报。

那这个事情真的是假不了了。

现在摆在眼前的事实,就是女子已经死了,一对母子已经被刑拘。

那就意味着女子的事,不是自然死亡也不是意外,而是人为因素导致。

2025年8月22日,河北沧州孟村回族自治县公安局接报警,某小区发生一起刑事案件,致受害人刘某某(女,25岁)死亡。接警后,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金某(男,26岁,系刘某某丈夫)、张某(女,48岁,系金某母亲,涉嫌帮助毁灭伪造证据)抓获,并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经法医检验,刘某某系钝性外力作用致颅脑损伤死亡,未怀有身孕。同时,公安机关正在会同妇女权益保护部门,对刘某某被家暴相关情况深入开展调查。为依法严格公正办案,经沧州市公安局指定管辖,此案件移交肃宁县公安局进一步侦办。

事情发生以后,家属没想着拨打120急救,却帮着毁灭证据。

难以想象当时是什么情况,被害人是多么的绝望,多么的痛苦。

看相关信息的透露,说事情是发生在21号晚上,但到了第2天早上7:00才送医院。

让人感到魔幻的事,医院那边给的结果是“心梗”。可女子父亲到了以后,看到情况不对,发现自己的女儿脸部有青紫色的伤,腿部也是紫色的。

经过CT检测,脑部有出血和肿块,肺部受伤,腰部骨折。

谁家的女儿谁不心疼?

女子的父亲坚决不认可医院的突发心脏病,心梗而死的结果。要求进行尸检,这个事情到这个地方就按不下去了。

所以,才会有现在的通报。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男子最有可能的是涉及故意杀人,或者故意伤害致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具体是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

还是要等待有关部门的进一步侦查。

至于男子母亲的行为,已经涉嫌帮助毁灭伪造证据,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规定,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关于家暴的案件实在是太多,造成人员死亡的案例也不少。

上个遵义的案件,很多人都在说是因为离婚冷静期。所以,才会导致杀害两个小孩的严重后果。

这个案件来说,只有婚姻,没有离婚,也没有冷静期,照样是导致人员死亡。

盲猜一波,网络上的舆论会不会又得要指向执法部门了。

毕竟这是网络上某些人的一贯作风,静静地看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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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可能好奇,为什么要跟这种家暴男结婚?

其实好多家暴男在婚前表现得比一般人更爱自己老婆。至少我身边的几个家暴男都有这个特点。

曾经我媳妇的一个同事,男朋友对她特别关心,接送上下班,经常给她做饭带到公司,时不时还会制造一些浪漫情节。以致我媳妇回来天天吐槽我不关心她,让我好好跟人家学学。结婚后突然变了一个人,经常吵架,甚至有一次在她怀孕五个月的时候动手打了她,还踹了她肚子一脚。后来我媳妇再也不说人家老公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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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狐为知友们带来深度报道~

本文来源:潇湘晨报三湘都市报,大象新闻,封面新闻

8月22日,河北沧州孟村县疑有男子金某家暴妻子刘某某致死的消息引发关注。

一份广为流传的“刘某某(受害人)案件情况说明梳理”显示称,8月22日清晨,受害人父亲接到嫌疑人父亲电话,称受害人刘某某在县医院急诊。刘某某父亲到场之后,发现刘某某脸部呈青紫色有伤,腿部紫色。经CT检测脑部有出血,肿块。肺部受伤,腰部骨折。已没有任何生命迹象。并称嫌疑人有长期家庭暴力行为,此行为导致最终受害者去世。受害人刘某某与嫌疑人金某系夫妻关系。

8月24日下午,一名与女方家属有密切交集的知情人提供给潇湘晨报记者的事发小区电梯视频显示,8月22日早上7时32分许,多人推着伤者进入电梯。知情人称,站在周围的是伤者丈夫金某及金某父亲,还有两名医护人员。

“21号晚上出的事,22号送去医院的时候,医院给出了一张死亡证明,说因为心梗死亡。但女方家属这边不接受这个死亡证明。”该知情人称,其在现场看到伤者“鼻青脸肿,眼圈乌黑,身上能明显的看出来新伤和旧伤”。

知情人称,女方家属要求验尸,“验完后说心出血、脑出血还有多处骨折。目前是省里再次做尸检,还没出来具体的报告。”

知情人还告诉潇湘晨报记者,男方对女方有过家暴行为,双方父母对此都知情。其还称,男方后来自首,其提供的现场视频显示,男方母亲也被警方带走。

8月24日,潇湘晨报记者就此事致电孟村县政府办,值班人员称此事确实在当地引起高度关注,据其了解到的最新消息,刘某某已去世,目前警方正在处理此事。金某是否对刘某某存在长期家暴,刘某某是否系被金某家暴致死,该值班人员表示详情不清楚。

对于网传的金某系孟村县某单位工作人员,该值班人员表示还未确定。

医院开证明称其心梗而亡

“21号晚上出的事,22号送去医院的时候,医院给出了一张死亡证明,说因为心梗死亡。但女方家属这边不接受这个死亡证明。”该知情人称,其在现场看到伤者“鼻青脸肿,眼圈乌黑,身上能明显看出来新伤和旧伤”。

知情人称,女方家属要求验尸,“验完后说心出血、脑出血还有多处骨折。目前是省里再次做尸检,还没出来具体的报告。”

知情人还告诉潇湘晨报记者,男方对女方有过家暴行为,双方父母对此都知情。其提供的现场视频显示,男方母亲也被警方带走。

8月24日晚,刘某某家属提供给潇湘晨报记者的一份急诊病案记录显示,医院于8月22日7时8分接令,患者“车到已死亡”,“呼吸心跳停止,时间不详”。

家属提供的另一份医院于8月22日13时许出具的报告显示,患者“蛛网膜下腔血液沉积……右颞、左顶头皮下血肿,肺淤血表现,心包少量积液……”此外,患者“腰1-3右侧横突骨折愈合期”。

家属:侄女疑因丈夫致电小三被丈夫杀害

据大象新闻报道:被害女子刘某某的姑姑告诉记者,导火索疑是其给丈夫第三者打了电话

河北警方通报女子疑遭家暴去世

其丈夫、婆婆已被刑拘

河北孟村公安8月24日通报,8月22日,警方接报警,某小区发生一起刑事案件,致受害人刘某某(女,25岁)死亡。接警后,公安机关依法开展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等工作,将犯罪嫌疑人金某(男,26岁,系刘某某丈夫)、张某(女,48岁,系金某母亲,涉嫌帮助毁灭、伪造证据)抓获,并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经法医检验,刘某某系钝性外力作用致颅脑损伤死亡,未怀有身孕。同时,公安机关正在会同妇女权益保护部门,对刘某某被家暴相关情况深入开展调查。为依法严格公正办案,经沧州市公安局指定管辖,此案件移交肃宁县公安局进一步侦办。

县检察院:嫌疑人金某系劳务派遣人员

8月25日上午,孟村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向封面新闻记者确认,犯罪嫌疑人金某系当地检察院劳务派遣人员,工作岗位系第三检察部普通工作人员。“就是普通干警,干一些杂活,他没有公务员编制也没有警号。”

目前,金某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后续处理尚待进一步通报。

据潇湘晨报,一名与女方家属有密切交集的知情人表示,男方对女方有过家暴行为,双方父母对此都知情。其还称,男方后来自首,其提供的现场视频显示,男方母亲也被警方带走。

搜狐《狐瞰》

河北孟村检察院工作人员疑将妻子家暴致死?多方回应_刘某某_家属_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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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见家暴的就快离婚。

想起我一个姐妹的姐姐结婚的事。她是学艺术的,大学艺术生走的艺考学的跳舞,在大学同乡会上谈了个我们本地的男的,大学毕业后两家商量好就结婚了。

我这个姐姐父亲是警察,母亲体制内小喽啰。有一个妹妹就是我姐妹,因为我两出生日期是前后天,母亲一起生的孩子才认识的。她找的这个对象家里是开饭店做生意的,还有一个旅馆。结婚后,男的在家旅馆帮忙,我这个姐姐去外面辅导班教小孩跳舞。怀孕后辞职,因为怀孕跳不了,生完孩子就在旅馆和饭店帮忙,然后带孩子。

这个男的跟饭店前台小妹出轨,但我这个姐姐不知道。有一天,我这个姐姐看见家里餐桌上摆着一套化妆品,心里很美,觉得是老公买给自己的小礼物,偷偷拆开试用了。然后等到晚上,男的一直没送。这个姐姐就暗示说——是不是有啥事情瞒着她呀 她都知道了——故意没笑。其实就是想逗人。然后男的以为自己出轨被发现了,就问啥时候知道的。这个姐姐笑嘻嘻,说是早看见了什么的。男的就突然生气开始家暴,把我这个姐姐头皮扯掉一块。期间婆婆看见我这个姐姐挨打,把小孩抱起来,站在旁边看这个姐姐挨打。我这个姐姐跑到卫生间把门一锁给亲爹打电话,然后我这个叔叔带着警察上门。当时是直接定的家暴,然后在警察局知道男方出轨的。按照家暴起诉离的婚,孩子跟男方。然后男的马上和小妹结婚了,又马上生了一个。

真心话。现在家暴认定也难。离婚也难。遇见家暴还是别搁那演圣母玛利亚当原谅大师了。快离婚开润。

忘了说,护肤品是帮客户买的。旅店有客人属于长期住,经常来出差,然后也介绍客户来吧。她老公说要买套产品维持关系,不是给这个姐姐买的。(但我不太信 总感觉是其他小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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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刘某某能遭受如此猛烈的击打,想来不是第一次了。

在他们相处的这九年,应该发生过很多次。

男方金某的条件堪称优越,父亲在司法系统,母亲在医疗系统,爷爷是医院院长,全员体制内,只是男方可能觉得自己是富二代,不好好学习,只混了个合同工。

而且本人相貌身高都还可以,气质属于那种有点社会有点痞的那种,这类人很讨女孩子喜欢。

像金某这种出色的条件,在孟村这种县城级别的城市,简直可以说顶流了。

在择偶过程中,可以说金某这类条件的,是可遇不可求,没有几个女孩子在最开始的时候拒绝金某这种的吧。

哪个不想上嫁?

我很奇怪的是,像金某这种花花公子类型的,居然跟刘某某从高中谈到结婚生子,一共九年。

这期间居然没有分手,没有换女朋友。

从后来出轨来看,也许有过,只是最终还是选择了刘某某。

大概刘某某最听话,让她做什么就做什么,婚后四年不让工作就可以看出来,想必之前的相处还有别的类似事情发生。

感觉刘某某已经被驯化了,她知道金某出轨,甚至知道小三怀孕,还给小三打了电话,并且拒绝离婚。

我见过类似的人,因为经常被欺负,反而导致依赖上了对方,拼命去发现对方的优点,还会因为对方的一件好事,去判定这个人还是不错的。

刘某某大概也是这种心理,虽然丈夫出轨,但毕竟还有孩子,这婚就不能离。丈夫其实有时候对自己还是挺好的,会给自己心理暗示,找到对方的好,让自己觉得跟他在一起还是值得的。

而金某知道刘某某给出轨对象打电话之后,终于下了死手。

这个时候金某已经不把刘某某当妻子当家人来看了,大概也不当人来看了。

所以,当他知道刘某某跟出轨对象联系的时候,直接恼羞成怒,心里想的是你刘某怎么敢做这种事,出轨对象才是我的家人,你算个什么东西!

刘某某很恋爱脑,据说为了跟男方一起,甚至选择了跟男方一样的不是很好的大学。

有了一次的委曲求全,就会有第二次,然后沉没成本越来越高,就越来越舍不得放手。

有点像股市里散户的心态,越是赔的股票拿得越紧,必须靠这支股票回本,死死攥住,不肯松手。

金某应该也知道自己家庭很好,所以学习也不努力。从母亲给处理后事来看,想来还是比较溺爱的那种。

所以,做不好的事情来也毫不在意。

这种悲剧之前有,现在有,以后也会有。

股市里七亏二平一赢,只要炒过股,并且享受到上涨带来的美妙赚钱感的人,基本不可能再离开股市了。

总是想着回本翻身,想着一夜暴富。

那跟散户一样,刘某某这种人也永远存在,因为像金某这种级别的男生,是不可能找不到对象的,条件实在优越突出,没几个人拒绝得了这种诱惑的。

不能及时止损,就等着悲剧发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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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就是杀人,扯上家暴是想定到七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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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说家暴,这就算不是故意杀人,也是故意伤害致死吧?我觉得家暴入法律就不能理解,你在大街上打人一耳光都可能被拘留,变成家暴怎么罪责就小了?

急诊医生开心梗诊断证明,这个不太相信,颅脑CT医院都开了,CT上明确的颅内血肿,不可能开心梗证明。想做成心梗的话,就不会开CT了。实际操作上,遇到这种可疑外伤的话,都是先联系直系亲属,让亲属报警。如果亲属没有报警,会联系医院保卫科,由他们负责报警。入院时没心跳的病人,统一诊断就是呼吸心跳骤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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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虐杀,支持死刑,法律上不应该有“家暴”这个说法,暴力就是暴力,不存在“家”内还是“家”外。
  2. 看了很多评论,逐渐了解这对夫妻的情况,女方恋爱脑,坚决反对恋爱脑,无论男女,都反对。恋爱的美好只存在于求学的年纪,毕业了,就该现实点,越早现实越幸福。更不能为了恋爱放弃自己的学业和前途,更更不应该当家庭主妇。女方一错再错。
  3. 男方如何进入体制内的,要查。
  4. 男方父母在本案中动用了哪些关系,哪些人,要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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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质挺恶劣的,起码得判五年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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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这个词就很恶心!!为什么一结婚男的打老婆就可以是合理的?可以不重判?这和蓄意谋杀有什么区别???谁还敢结婚,从根本上没有解决问题给再多的奖励政策也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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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从哪个角度来说,这女生都是个完美妻子。

高中同学,长得漂亮,温柔贤惠,容易满足,吃个草莓都觉得是幸福生活。特别爱男方,甚至男方没事扇她几巴掌她都陪着笑脸不敢生气。

这么好的老婆,活活打死对他到底有什么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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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26 岁的董珊珊在长期家暴中走到生命尽头 —— 法医鉴定显示,她因 “被打伤后继发感染致多脏器衰竭死亡”。施暴者丈夫王某最终以**虐待罪**被判 6 年 6 个月,这一量刑引发全网质疑:一条生命的代价,为何仅换来六年刑期?

2025 年,河北沧州再添令人窒息的悲剧。25 岁女子刘某某被丈夫金某、婆婆张某殴打致死,死因为 “钝性外力致颅脑损伤"。目前案件以**故意伤害罪**方向侦办,与 14 年前的董珊珊案形成鲜明对比。

两起同样因家暴酿成的死亡悲剧,却可能面临不同的罪名认定与量刑结果。这背后,藏着家暴致死案件中司法认定的复杂困境。

一、为何家暴致死案会 “同案不同罪”?

1.虐待罪与故意伤害罪边界模糊

虐待罪与故意伤害罪的边界,本质是行为特征主观意图的双重区分,二者在司法认定中极易混淆:

  • 虐待罪:核心是 “长期累积”。要求证明施暴者存在持续、反复的折磨行为(如冻饿、罚跪、长期辱骂、间歇性殴打等),主观上是通过长期行为让被害人承受痛苦,而非直接追求死亡结果。董珊珊案中,死亡是长期虐待导致的身体机能逐渐崩溃,符合虐待罪的认定逻辑。
  • 故意伤害罪:核心是 “单次升级”。通常存在突发性、高强度的暴力行为(如持械猛击头部、反复踢踹要害等),施暴者主观上对 “被害人重伤或死亡” 的结果持放任甚至追求态度。刘某某案中 “颅脑损伤” 的鉴定结果,直接指向单次致命暴力,这也是案件倾向于故意伤害罪侦办的关键依据。

2. 证据收集困难

家暴多发生在家庭私密空间,证据链的构建往往困难重重:

  • 施暴者常将伤情伪装成 “意外”(如谎称被害人 “自己摔倒”),导致伤情与家暴行为难以直接关联;
  • 多数家暴案件初期依赖被害人自诉,而被害人可能因恐惧、羞耻或被控制,难以留存关键证据(如即时伤情照片、就医记录);
  • 即便有报警记录,若缺乏连贯的伤情鉴定、证人证言或妇联介入材料,也难以形成完整证据链。董珊珊案初期就因证据不足未被立案,可见证据收集的难度。

3. 量刑差距悬殊

虐待罪与故意伤害罪的量刑差异,进一步加剧了司法认定的复杂性:

虐待罪:法定最高刑期仅为 7 年,即便造成死亡结果,量刑也难以突破这一上限;

故意伤害罪(致死):法定最高刑期为死刑,量刑区间远高于虐待罪。

实践中,若长期虐待中夹杂单次致命暴力,还可能涉及 “数罪并罚”。例如山东方洋洋案中,公公、婆婆因故意伤害罪分别获刑 11 年、6 年,丈夫却以虐待罪被判缓刑,正是这种争议的典型体现。

二、如何区分虐待罪与故意伤害罪?

区分维度虐待罪故意伤害罪(致死)
主观故意追求 “长期精神 / 身体折磨”,无直接致死意图放任或追求 “重伤 / 死亡” 结果
暴力特征长期、反复、强度较低(如辱骂、罚站)突发、高强度、针对性强(如持械击头)
因果关联死亡是 “长期虐待累积” 结果(如器官衰竭、自杀)死亡是 “单次暴力直接导致”(如颅脑损伤、内脏破裂)

根据本案警方通报:刘某某系钝性外力作用致颅脑损伤死亡,所以按照故意伤害罪方向进行侦察。

三、公众警示:遭遇家暴,该如何保护自己?

两起悲剧不止于司法讨论,更需成为公众的 “防家暴指南”。面对家暴风险,需从个人到制度形成防护网:

  1. 破除 “家务事” 误区,及时留存证据
    家暴不是 “家庭私事”,而是明确的违法行为。一旦遭遇暴力,需第一时间:拨打 110 报警,要求警方出具《接警记录》;到正规医院就诊,留存《病历本》《伤情鉴定报告》;拍摄伤情照片、录制施暴者言行视频,保存好聊天记录(如威胁短信)。
  2. 善用法律工具,申请保护令隔离施暴者
    可向居住地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要求禁止施暴者接近、骚扰自己及家人,必要时可申请法院责令施暴者搬离共同住所,从物理上切断暴力风险。
  3. 推动公权力介入,强化制度震慑
    公安机关需严格执行 “家暴告诫书” 制度,对施暴者形成书面警示;检察机关可提前介入家暴案件,引导侦查方向,避免因证据不足导致案件 “不了了之”,为被害人提供更坚实的司法后盾。

家暴致死案的 “同案不同罪”,本质是司法对 “暴力复杂性” 的审慎考量,但无论罪名如何认定,核心都应是:让施暴者付出应有的代价,让更多潜在受害者敢于说 “不”,让 “家” 不再成为暴力的避风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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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设想

孟村县全名孟村回族自治县

不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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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穆斯林教法处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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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事我见过好几次,我现在压根都不去劝解。


认识一对夫妇,有三个孩子。俩人没事就打架。

不是把肋骨打断了,就是把腿打断了。甚至互动刀子。但俩人很有默契,都不报警,也不找妇联。

打完后就各自找各自朋友诉苦。顶着熊猫眼,哭着说这次不过了。一定,必须,绝对这次要立刻离婚。

让你帮找律师。

结果不到三天。这俩货又和好了。

反而还记恨你曾经劝过他俩离婚。


很震撼。也完全理解不了。

哦。

还有。他俩也没有谁必须依附谁,这样才能生活的问题。

俩人都能挣钱,也都不缺钱。都是全乎的社会关系,也都不社恐。

这。。。。

别人能说什么呢?连他们父母都不想掺和了。

我也怕这俩货,哪天失手谁把谁给打死了。


所以现在我听说谁被家暴3次以上还没离婚的。我都哼哼哈哈了。

我根本理解不了。

搞得我这种无神论者,都快相信轮回了。有些人就是上辈子不知道干了啥。就为了这辈子投胎硬凑到一起,相互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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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世界,也包括网络世界,残酷且邪恶的一点,没有人帮弱者说话。弱者死了,有时候死了都不行,死得比较惨才会有人帮着说话。

这位女子遭受家暴保证不是第一次了,前面遭受家暴时,应该根本没人帮着说话。娘家人有人帮着说教丈夫嘛,应该也没有。不帮弱者说话,一方面怕强者把矛头对准自己,另一方面,没有真正尊重弱者。

有位研究生被导师精神霸凌跳楼了,而当尸体被运回老家农村,同村人居然要把她的尸体喂狗。同村人的愚昧与狠辣,其中夹杂着鄙视和嫉妒,让人恐惧。

而改事件中婆家就是河北孙小果,派出所、医院都偏向他们。

还有很多蠢得可爱的人认为公务员就人品好、素质高。职业和人品没有关系,起码没有必然关系。我见过两位素质特别差的人,现在混成了领导,而人品特好的老师人,待在最苦的岗位上,每天遭受排挤。该事件中,丈夫是检察院公务员,而我身边关系最硬的去了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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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要问尚邵华们。

她提的反家暴法还在持续的推动,她提的离婚冷静期已经祸害了很多人命。

本来,这种案件,只要涉刑,就按刑事定格处罚。但是他们非得搞出一些特别的法律来豁免犯罪者。最后推动了法治的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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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省流版:某族出轨男想离婚老婆因为孩子才三岁不肯离婚被出轨男活活打死了,出轨男母亲帮助毁灭、伪造证据母子二人被刑拘。

详细版:孟村回族自治县,男26岁,女25岁。夫妻二人原本是高中同学,男的在高中时追求女方成功后,女方就放弃高分考入和男方一样的大学,毕业后结婚并育有一子。男的毕业后以临时工身份进入当地检察院工作,干的协警工作。

起初婚后女方很满足自己相夫教子的生活,但随着男子在检察院工作日久,接触到的美女日渐增多,终于还是出轨了,并对女方家暴,双方父母对此都知情。但因为有孩子在选择隐忍希望丈夫能回心转意。

随着小三的怀孕,男子离婚的需求愈加强烈,男子无时无刻不在逼迫妻子离婚甚至家暴。

在2025年8月21日晚上男子醉酒回家,再度因离婚爆发激烈的冲突,在男性压倒性力量面前,其妻子被殴打致死。

8月25日上午,孟村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向封面新闻记者确认,犯罪嫌疑人金某系当地检察院劳务派遣人员,工作岗位系第三检察部普通工作人员。“就是普通干警,干一些杂活,他没有公务员编制也没有警号。”

题外补充:回教徒遵从的沙里亚法

沙里亚法:

允许一夫多妻,离婚权主要归属男性。‌‌

荣誉杀戮条款豁免杀害“不贞”女性的男性。‌‌

简而言之就是女性拒绝包办婚姻、提出离婚、自由恋爱或仅与异性交谈影响男性面子的,被男性杀死男性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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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的恶从来不会消失,永远也不会消失。

可是人类的语言为什么会变成,大桥垮塌变成绳索断裂!

被虐得骨头扎进肺里,脑袋凹陷,就一句疑遭家暴去世。

怎么的,这叫善意修辞手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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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这种,都有一个不能给自己撑腰的娘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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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怎么回事不知道,他们大概率不会死刑,夫妻关系+过失杀人。

首先我要说家暴这东西不是一开始就奔着打死人去的,把人打死了又要重新找活沙包,一开始都是打得不重,或者语言试探你的态度,对方第一次有家暴行为的时候,你就要让他知道你有弄死他同归于尽的决心,醒着打不过,对方没有睡觉的时候?半夜在床边磨刀也可以。第一次忍了后面还有无数次,一次会比一次重,因为没有代价。顶多下跪道歉你就会原谅他了。

其次,结婚前去对方家里看看,看的不只是家境,主要是家风啊。整个家庭从老到小觉得男人打老婆天经地义的,女人没地位的,整个村子都是这种风气的,再好的条件也慎重考虑。

最后我不明白,为啥很多人婚姻过成什么样都宁死不离婚的,为了让孩子在一个充满暴力的环境中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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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民家庭悲剧,国男挨喷,算几个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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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扯什么男女女男,犯了法该怎么判就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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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发现社会很多现象都是自相矛盾:

不是说现在男的都很难结婚吗? 那家暴男这种有明显性格缺陷和人生短板的男的, 又是怎么结上婚的呢? 为什么还会有女的看上他呢?

而且, 法律虽然一些都是"尊女灭男”, 但如果家暴时男的打死女方的, 却基本都可以被从轻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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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跟其母直接死刑,没啥好说的。

这个问题是热榜24,同时期广州女人想刀小孩的问题压根没有水花,B站抖音上视频一直在补档。

现在的媒体真是脸都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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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还钱,杀人偿命,这是公义。

具体的判决需要等警方进一步的调查核实起诉判罚。

为了爱情不去好大学——主动放弃了社会竞争力。

这绝对不会是第1次挨打——没有勇气和能力及时抽身止损。

我不是要批评这个可怜的女人,我是说这种情况一定不是突然发生的,不幸是埋伏了很长一段时间之后迎来最后的悲剧。

没有人是忽然变烂的。

你只考虑感情的话谈恋爱就好了,如果对方殴打你直接报警送他进去不接受和解。

不领证就没有家暴,就是故意伤害,就是杀人未遂,就是故意杀人。

所以即使我们能看到,因为不同意分手就把女友杀害的杀人犯,但至少在判罚上不会用家暴这种词。

结婚就是要考察,就是要权衡,跟你说不用的人多半是想占便宜。

要学会观察,把他当做客体去观察,然后再决定要不要交付信任。

但最重要的是你永远都要有抽身结束这一场人生体验的能力。

法律只能赋予你相应的权利,你可以离婚,可以申请保护,可以告他。

但只有你具备相应的能力的时候,你才能在权衡利弊中把自己放在第1位。

结婚前一定要尽可能的为自己考虑,周全全面的考察对方的人品,性格,家庭环境,教育背景,还有社交媒体上的发言。

可以经济向下兼容,绝不人品家教向下兼容。

永远不要放弃自己的经济能力。

要永远相信人性。

说的再直白透彻一点,一旦你主动成为客体,那么那个主体不管有没有良心,他都会轻视你。

人类会喜欢猫猫狗狗,但人类也掌握猫猫狗狗的生死。

永远不要放弃你的社会劳动价值和社交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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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地方我知道。

上大学的时候,同宿舍的老七他女朋友就是孟村的,据说老爸还是个阿訇。在老七的蛊惑下,他女朋友吃了一次猪肉,她老爸知道后从孟村开车到石家庄,拉着她去医院洗了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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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夫赌博,网贷,出轨,朴昌,家暴

第一次家暴,我弟在新疆,说要回去杀了那畜牲。我没让他回去,自己当天买票,半夜到家,去他屋里扇他耳光,扇到手无知觉,从此他把我拉黑,过年过节不登我家门。父辈老思想,觉得离婚丢人,还说他父母通情达理,一直认错。我无可奈何,我姐为了孩子们,同意原谅他一次。

这月网贷催款电话又打到我姐那。

赌博,网贷,出轨,朴昌,家暴,这些有一就有二,不会让他有机会打我姐第二次。

已申请离婚,shit冷静期

畜牲自己没脸,同意离婚。

申请后两天,他又发神经,他家三套房,公婆住一套,傍边我姐和孩子一套,他自己住较远一套,以前他偶尔去我姐那套和女儿玩

前几天他去我姐和孩子们的房子里,躺在客厅绝食。

我给我姐和孩子另租了房子,本来想直接买套小点的,房价5000/平,我姐说不划算。她那套公婆已过户到孙子名下,畜牲现在情绪不稳定,她不去住,等拿到离婚证,他也闹够了,让他回自己房子。

shit冷静期!

我在京东下单摄像头,我和我弟轮流看着监控。堂哥和表弟说领离婚证那天,他们再叫上几个哥们,一块跟着去。

家暴只有一次和无数次

永远不要给他第二次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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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家暴?就是故意杀人!

受害者得不到法律保护,而杀人者被法律保护,天底下那有这样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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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什么家暴???这叫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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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狠狠地判他,五年有期徒刑,不行就六年,不能比那个把男朋友踢下河里淹死的判的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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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处是天价彩礼的社会,你们还想有什么先进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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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句不好听的话,这个女孩高考高分低报的时候就注定了她的命运。

读了那么多书,考了那么高分,还要恋爱脑。

很多女人都是圣母心,想要改造男人,其实换个角度想,与其改造男人,不如换个男人。

change the man or change a man.

只能说她的案例有很强的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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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扯那有的没的,家暴家暴家暴,锤子家暴,就这样,还在那儿家暴,这是故意杀人啊!情节十分恶劣,杀人偿命,天经地义。

人都被打死一天了,还装模作样推个车,心理素质极强,这躺着的尸体是他的老婆,是他们的儿媳妇,他们能像没事儿一样,活活打死,然后假装送医院,好像就在面前的死者,是毫不相干的陌生人。

我给死者面部打码了,整个脸被打的浮肿,气色是死人的气色。

奉劝所有女孩,婚姻不一定是幸福的,真的有可能搭上一条命,遇到极端的,戾气重的,情绪激动的,悠着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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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震惊,一个女子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轰轰烈烈的时候,被家人活活打死;

2、震惊,女子的父母对女儿被暴力殴打、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犯罪行为熟视无睹;

3、震惊,数年间,当地所在社区、辖区派出所安然保持静默,不是说时时刻刻把温暖送到家门口么?要好好查查当地街道、社区、派出所日常工作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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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家暴?家暴是什么?!打人犯法,杀人偿命,跟他们之间的关系有什么关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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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一些人的评论,我只想问一句,国大还是教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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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据说男子是回,女子可能是也可能不是。如果两人都是回,彼此尊卑的定位,双方父母的反应,就都说得通了。

有意思的是,从来不见女拳对某教某族重拳出击。

以下原回答:

第一,这个凶手应该以命偿命,之前把小男孩从楼上扔下去摔死的女人也应该以命偿命。

第二,为什么这个案件中的女子不选择离开凶手?如果说最后一次跑不了,之前他们上学期间就谈恋爱,女子还专门考去男子所在大学,婚后又是好几年,大把的时间为什么不跑?

第三,据说女子一直给自己洗脑要感恩,又有人说她上学的时候穷到只能吃腐乳拌饭;又知其父母均为教师,对其被家暴的事情知情。合理推论女子从小缺爱,见有人“爱”自己就不能自拔,胖猫也是如此。所以无论男女,自尊自爱都是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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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从羊城晚报公众号发布的新闻过来,看到一点,金某26岁,金某的妈张某48岁,也就是张某22岁生的金某,21—22岁即怀孕、可能20—21岁结婚,那么正常的医学大专是3年,以我对上学以来县城农村同学的了解,他们有两个特质特别明显,一个是上学年纪普遍晚于城区同学,比如我们普遍是六岁上学,那时候管的不严,很多城市家长有点关系甚至把同年九月以后出生的子女安排提前一年上学,所以就有很多十七岁就上了大学的,而农村县城的往往比我们同班大一岁半甚至两三岁,更有意思的是县城婆罗门家庭还喜欢做一件事,那就是改子女年龄,虚报一两岁很普遍,所以这个张某可能正规教育体系医学大专都不是,县城婆罗门中专毕业塞进医院,这个中专都有可能把戏很多,就事论事,在此不多说,后续灌水甚至买文凭混个大专本科啥的,一路就是县城婆罗门的运作和钻空子,所以才会有这种无法无天,上梁不正下梁歪,特权暴戾的情况出现,加上某大神身份加持,暴戾指数上涨明显,这个我一个在大神地区法院工作的朋友深有体会,你要问他们为什么这么狂,因为县城婆罗门在他们的一亩三分地就是这么狂啊,别说男的出轨,女的也抽喝赌乱搞啥的,有好人吗,有,高考五六百分的好人除了九五后迫于就业压力回县城,九五前的五六百分就没几个回县城,省会一线不香吗?

县城婆罗门是所有的二代中能力道德最差的一批,市里面的二代由于开放性的环境,还知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的道理,保留几分低调谨慎,县城里就是一个狂字到底,有多狂?可参考需要就地扑杀的某种异化了的家兽,相信在这个案子中大家可以直观感受到这一点,这是不学无术,全凭关系和投机的一群人,可能是经验使然看到金某和它妈的年纪,洋洋洒洒写这么多,接下来还是从经验谈谈医院的事情,正常的医院,医生都是很聪明的一群人,看多了医生发现死伤者情况不对当即报警的,很有意思,这样的医院大多也是城区及以上的医院,且因家人在市,区三甲医院上班,有一点很明显,他们绝对不会在伤情如此明显下被同事当枪使,拿自己当傻子,正规医生普遍还是有点智商优越感的,金某的母亲很明显不是啥正规医生,看不出它有道德法律约束的同时,可以看出此人智商可能不足以胜任医生需要的理性,哪怕这种理性是用来做伤天害理的事都没有,它就是纯特权下的狂妄和蠢,不可一世罢了,

异地办理让人心里略有安慰,毕竟县城婆罗门只能在他们的一亩三分地上生长腐烂,超出他们的一亩三分地,不敢说全无用,起码关系运作,人际成本,时间成本翻倍,风险几何倍数增加加之全国关注,看到其他知友评论,此地名气甚为不佳,正好可以立威,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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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都是神族,不受世俗法律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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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是离孟村县很近的一个县,我妈说以前孟村县跟我们县的人经常干仗,我们县的人在孟村县被发现就会被打,而且那边很多回民,打人是下死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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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就是刑事案件.

按照犯罪事实,该枪毙就枪毙,该判刑就判刑.

扯什么家暴?

不管男女,不管什么场合,不管什么关系,不管什么地位.

犯罪就是犯罪.

不要利用案件的发生,就借口搞男女区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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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都是因为家暴上热搜,

中国:丈夫家暴妻子,并杀死妻子,婆婆掩盖罪行,最后还是被杀的女性的父母报警

意大利:丈夫家暴妻子,婆婆杀掉儿子,妻子最后自首,婆婆和妻子被抓

在中国,重男轻女+嫁娶制度,女性结婚后,要到男方生活的地方生活

女方的安全完全看男方的人品

法律对家暴也是一片空白,助长了男性家暴的嚣张气焰

就算家暴致死,丈夫也顶多判20年,

但妻子报复,杀掉丈夫,就容易被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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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催促回家吃饭未果,女子将饮酒后的男友踹下河致其溺亡」,仅被判过失杀人5年半? - 知乎

如何看待「催促回家吃饭未果,女子将饮酒后的男友踹下河致其溺亡」,仅被判过失杀人5年半?

我不知道该怎么说,逝者安息,不婚不育保平安。男女都一样。

“过于自信致人死亡”,真好,这是真实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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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孟村事件发酵的很火爆,令人愤怒不已。

刷到此家暴致死事件时,我心情久久不能平复,我看了被害女孩的微博账号在快手平台被人公布,于是我立刻下载了微博软件。

我看了女孩发布的每一个作品,从恋爱到结婚生子,她本来经历着平凡的生活,她是多么善良呀,因为老公买了一盒子草莓就开心的发微博秀恩爱,经常诉说着自己的幸福。

可是这种幸福里暗藏着她老公对她一次次的家暴和她一次次的忍让,直到她的生命被老公活活打死,这又是多么残忍的事实。

一个活泼善良长相非常俊俏的姑娘,她才25岁呀,生命永远停留在那一刻,永远离了她的家人………

一、从校园里的爱情故事走向婚姻殿堂是否幸福?

据最近的事件影响,网上很多人公布出,女孩跟她老公是从高中到大学毕业一直在一起,女孩甚至为了跟男孩在一起读大学,让自己自降分数留在同一所学校。

她拿着自己的未来再跟一个男人打赌余生呀,毕业后,两人就结婚了,听说婚后的第十天女孩就遭受了男生的第一次家暴。

我们都知道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家暴不可容忍,每一次容忍都是放纵。

这是一个善良姑娘的第一次忍让,后来的很多时候,家暴变成了家常便饭,女孩以前出门都是穿搭的漂漂亮亮,因为生孩子,照顾孩子辞去了检察院体面的工作,成为家庭主妇。

久而久之,没有了收入来源,伸手要生活费老公总会埋怨,其实她婆家一点不差钱,甚至说生活可赛过了大部分家庭收入,可是一家子都是怎么对待女孩的呢?

女生有一次去一家衣服店里买裙子,看上了两件,可是最终只拿了一件,她怕花钱回去被老公批评……生活结局至极,只为了守护自己的小家和儿子。

后来还生了可爱的儿子,这是多少家庭觉得幸福羡慕的生活,却被她不知足的老公活活抹杀了这美好的一切。

最后一次家暴原因居然是他的外遇怀孕了,想要跟女孩离婚,女孩因为舍不得儿子舍不得家庭拒绝了他,导致他在夜里活活打死了他可爱的妻子。

打的满地血迹,面目全非,身上的肋骨断裂,把一个活生生的人就这么打死了,真是下死手,身边的枕边人你是怎么糟践了一个家庭呢?你让你的儿子以后怎么办?你两两家伤心的人以后怎么活?

人家陪你从校园走向社会,整个青春岁月都堵在你身上,你却出轨,你是怎么抛弃了自己的妻子,真是外面的屎都是香的,痛心不已。

你们说这世间还有什么样的爱情值得信任,所以说爱到最后全凭良心,那良心坏透了,真是翻脸不认人……

二.面对家暴,如何抉择?学会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

现在家暴事件是频频出现,到底是人性的扭曲?还是社会压力的趋势?不管什么原因,家暴事件是一刻不能容忍。

有些人确实会伪装自己,前期对你很好很好,把你骗到手,能装到结婚、生了孩子,后面是一点装不住,就想动手打人,这种事情生活中听到的,网络上看到的太多太多了。

人性本来就是经不住生活的考验,谁能护你到何时,你以为的善良懂事就可以打动人心吗?那是在彼此骨子里都善良的份上相互尊重理解,如果对方不理解你,只会得寸进尺看你好欺负。

说到这里,我满脑子又是孟村杀妻事件,我在网上看到了女孩被打死的前一幕是跟她老公儿子进电梯的那一瞬间,女孩全程都是笑着跟老公交流。

可是他老公还是一巴掌上去揪了揪她的头发,这要是一般女的,肯定生气,可是她还是无脑的笑着没生气,多么可悲,多么低声下气……

生活中,恋爱脑不可取,把余生打进去多可悲,保护自己才是王道,合适的时间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只有人健康了一切都有回旋余地。

人走了,还拿什么维持家庭,照顾孩子,希望社会一致对付家暴,不要因为孩子小,各种借口由着对方欺负自己,实在是太难过了。

在我们的字典里,家暴和出轨同等恶心 ,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拿起武器,维护自己,不能委屈求全……

就说这么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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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被喷三观不正的高中必读书目《穆斯林葬礼》原来已经是洗白美化了几万倍的版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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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关注了这么多起婚内的家暴、谋杀,我真的不想再去讨论受害人是男还是女,加害人是男还是女,去争辩婚姻到底给男性带去的不幸多还是给女性带去的不幸多。

我只有一个想法,普通人,不论是男性还是女性,不要轻易结婚,你不知道结婚以后对方和对方的亲属会不会突然变成索命的恶鬼。只要不结婚,被打就只是故意伤害而非家暴,强奸就只是强奸而非婚内强奸…争辩盒子里的猫是死是活,哪只死了哪只活了对我都没有意义,我只要确保自己不要轻易走进盒子,不要走入薛定谔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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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年轻漂亮的女孩子却被残忍狠毒的男方一家人活活虐杀太可惜了,这个女孩的老公对待自己的老婆却像对待杀父仇人一般,打得脑部出血、肺受伤、腰部骨折,最后致死,这得是多大的深仇大恨才舍得下这样的死手呢?我记得有人说:人一辈子被陌生人伤害的几率是很低的,伤害一般都来自于自己的家人,原来我不明白为啥不放开女性单身生育,原来是想把女性锁进婚姻让男性有了发泄的渠道,减少了男性在外边犯罪的几率。很多女孩子一辈子都在追求白皙苗条,可是在有些变态面前,美貌一文不值,有保护自己的能力和体力才是最重要的。女孩子要学会挣钱养活自己,学会及时止损,学会爱自己,从小学武术格斗或者殆拳道之类,想要孩子如果找不到合适的男性就单身生育。记得前一段时间陕西刚发生老公把老婆用热面汤烫死的案件,山东年轻女性带娃跳河自杀,原来的一系列杀妻案就不再列举了,像现在的大环境,婚育率下降不是正常的吗?像这种故意把女性杀死并且故意掩盖犯罪事实的家庭,建议从严从重处理,否则女性谁还敢轻易踏入婚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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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死刑吗,河北这个地方有点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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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稍微懂点法律,就目前了解到的情况看大概率是以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判刑,刑期估计十几年,无期徒刑的可能也有但是可能不大。原因

1.本案因家庭矛盾纠纷引发,最高法有过司法解释的,因家庭邻里纠纷引发的恶性案件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2.男方据说有自首情节

3.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相比于故意杀人量刑本来就轻

也不排除如果认定女子是被长期虐待致死,可能以虐待罪追究刑事责任,虐待致人死亡的最多判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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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事难料,谁能想到,晚上十点电梯里宠溺的笑,竟成了第二天早晨七点的尸体。

打到头侧面凹进去,腰椎断裂颈椎断裂肋骨断了扎到肺里,面目全非,指甲里都是抠的墙上的白泥,不敢想象她死前有多痛苦多绝望。

她婆婆拿走她的手机不让她求救,晚上12点,她婆婆给女的洗了澡,换上衣服,清理血迹……

听说男的练过散打,还是当地检察院的派遣人员。女的刚和他结婚不到10天的时候,就被他打的受不了。然后男的就一直道歉认错,保证说不会有下次。

婚姻不是儿戏,女生们嫁人前一定要对男方的品行,家庭情况摸清楚。一旦掉入深渊,那真的将是万劫不复!

现在看来,能好好和你离婚,好好和你分手的。也算是很好的了。

婚前怎么识别家暴呢?我和大家说下家暴男的七大特征,如果你的男朋友有这些特征,劝你赶紧跑。

第一个就是表里不一。在外面对外人的时候都非常的绅士,非常的温柔,但是回到家之后,他对待自己身边最亲近的人非常的冷漠。

第二个就是生性多疑。他会提防着女朋友身边所有的异性,生性敏感,哪怕是你看一下手机,他都觉得是你在跟异性聊天。

第三个就是控制欲强。他希望掌控着女朋友的所有的出行的行踪,而且会限制你的出行时间和地点,甚至会限制你的朋友圈,限制你跟身边朋友的交往。

第四个就是他的情绪变化非常非常快。哪怕上一秒在跟你温温柔柔的说话,下一秒他就会pua你,骂你,贬低你。他难以控制自己情绪,甚至是对你大打出手。

第五个就是言语恶劣。他可能在追你的时候对你非常的温柔,说很多温柔的话,说很多体贴你的话。但是等追到手了,就会对你态度180度大转变,甚至威胁你。

第六点就是大男子主义。他们遵崇男尊女卑的一个特点,一定要女朋友时刻为了自己去行动。他们觉得干这些全部都是应该的。

第七个就是极度自私。这种人他从来不会为你去着想,也不会站在你的角度去考虑。你有什么问题找他倾诉的时候,他只会表现的非常的不耐烦。

第八个就是一言不合就动手。其实,你去判断这个男的是不是家暴男,你就要看他打没打过你。如果说打过你一次的,那么以后肯定还会有无数次。

那为什么有的家暴婚姻能撑得住呢?

女人不是不离开,是因为她们为了孩子愿意忍,是怕被报复,怕家人被牵连。她不是爱那个男人,是被恐惧困住了人生。

我是男人,我觉得所有的家暴者都是懦夫,都是窝里横,在外面就是个软蛋。

打女人有什么本事呢?她们被你打个半死还要起来继续做饭,因为还有孩子要回来吃饭,她只有抹干眼泪继续跟你过日子。因为她的软肋是小孩,是家庭的名声,甚至是你的名声。而你就凭这些所谓的软肋来拿捏她,而你只在乎你自己。

你打女人算什么男人,你打她有什么好威风的呢,你这是犯罪。

没本事别借口耍酒疯。酒品也是人品。你怎么知道不在外面撒野呢,我说你不是喝多了,你就是无能卑劣。你家要是养了狗,狗的脸都会被你丢光。

最后,我想说,减少家庭暴力真的不是女生应该要如何小心,而是要完善制裁的手段。关于家暴,血淋淋的案例实在是太多了。希望国家能够出台更严厉的法律,严惩这些家暴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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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是坟墓,爱不爱情的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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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压热搜降热度。 本来现在年轻人对于结婚的意愿就不是很高,加上最近的婚后家暴杀人行为,稍微回温的结婚率能不能保住呢

没热度了!!!太恶心了,就这还想结婚率提高?做梦吧

希望官方能尽快给一个详细的通报

人渣男方是如何处理的,如果因为他们是少数民族的敏感性随便解决,那对于大众而言,与其结了婚还要防止另一半对其打骂家暴还不如单身自在 。医院出具的证明是怎么回事?人渣父母扮演了什么角色?必须要有一个详细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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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率还是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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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沧州孟村县,2025 年 8 月 22 日。

电梯视频显示:面对妻子的遗体,凶手毫无愧疚,也没有丝毫伤心,面无表情,似乎眼前这个浑身肿胀、僵硬的被打死的女人与他无关,似乎他只是个看客。

但实际上,就是这个毫无人性的家伙,亲生打死了为他生下儿子、跟他有十年感情的 25 岁的结发妻子!

根据现有官方公布详情、受害女子自媒体内容,以及知情人爆料等等信息,综合判断这个案子,首先有以下几点需要明晰:

第一,这不是家暴。受害女子也不是因家暴去世。

第二,这是故意杀人,受害女子属于遇害,只不过凶手是她的丈夫,帮凶是她的婆婆。

第三,凶手有酗酒、家暴史,据传外面有其他女人(目前官方未确认),有杀人的故意。

第四,两人都是回族,凶手不存在少民优势。

根据电梯监控视频来看,出事当天晚上,最开始一切正常。

凶手和妻子、儿子三人乘电梯回家。凶手赤膊,又喝了很多酒。期间又习惯性地打了妻子后脑勺一下。

出电梯时,女子带着孩子先出去,凶手男走路晕晕乎乎,甚至还撞到了电梯口对面的门上。

他没少喝酒。当晚回到家,两人可能因为感情及其他问题吵架,凶手习惯性地打老婆,只是这一次他出手比较重,再加上喝多了,受害女子最终被他打得奄奄一息。

那么晚,他父母应该在家的,却没有阻拦他行凶。

如果当时他和父母送受害女子就医,说不定还可以挽回她的性命。据说受害女子疼得抓墙,导致指甲缝隙里全是白灰。

到了第二天早上,凶手发现妻子早已身亡,却还是和父母一起,装模作样打电话120拉到医院,据说还试图说服医生出具心梗死亡的证明。

受害女子的父亲闻讯赶到医院,看到女儿已经彻底冰凉,全身浮肿到几乎认不出。的遗体上全是淤青和伤痕,再听医生说头部有淤血(遭受暴击),肺部受伤,腰部骨折(拳打脚踢)……

如此死状惨烈,明显不是正常死亡,直接打了 110。

凶手男和他母亲先后被抓。

具体到这个事情,可能从一开始就是错的。

凶手(男方)父母的都在医院工作,女方父母都是教师,双方家境有差距,但是差的不多。凶手家境更占上风,据说父母都很有人脉。

实际上女方不算是高攀,但不知道为什么她在这段婚姻和感情中显得那么卑微,总是在处处迁就凶手。

受害女子是个弱女子,她只是不小心走错了人生最关键的两个节点。

第一个就是学业与前途的选择。

很多网友都说女方是个恋爱脑,高中时就喜欢那个后来打死她的男的,从一而终,为爱放弃前途,为了陪男的一起,竟然去上了职校。

这是她的人生走错的第一步:就算再爱一个男人,也不能把自己拉低,去跟对方扯平在一个水平线上。

试想一下,如果女方当时选择了自己能力之内的大学,至少毕业后会有一份工作,至少在男人有出轨嫌疑(或者事实)的时候痛快地离婚,彻底走人,是不是至少能够保全一条性命?

她走错的第二步,就是婚姻。

在婚后第一次被打的时候, 她就应该觉醒,应该结束这个婚姻。但她不知道,凶手是没有底线的,她更不知道,凶手会在几年后要了她的命。

受害女子才 25 岁,她是个弱女子,没有拿捏凶手的狠手段,第一次被打时也没能彻底扭转局面(比如报警,告诉父母等等)。

因为爱面子,她没有声张,没有离开,导致后面那个凶手老公越来越嚣张,一而再再而三的打她,因为确信她不敢离开。

她爱面子,她不自信,她以为自己离开那个男的就活不了——这难道就是凶手打死她的理由吗?

不管怎么说,他们彼此有十年的感情经历,还有一个儿子,怎么说都是知根知底的,怎么下得了这个狠手?

一个对人生没有太高追求、只想过安稳日子的县城女孩子,她这么想,这么做,有什么大错?

即便是因为她本人认知有限,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完全不至于被凶手打死!

至于凶手,就是那种自幼被家庭宠溺的、无法无天的混不吝。出现在电梯里的时候,他多半都是赤膊,喝的醉醺醺的,经常对妻子挥舞

电梯视频中看不出是玩笑打闹还是真的动手,但是他每次打的都是女方的后脑勺。再考虑到男的是练散打出身的,这就让人很破防。

酗酒+散打,他要是发起酒疯来,受害女子根本没有还手之力。

根据当地知情人的爆料,男的有了新欢,要求女子离婚,被拒后大打出手。 实际上,这种男人有新欢是早晚的事。自诩为县城贵族的他,怎么可能让自己这辈子就拴在一个女人身上,更何况还是一个从 16、7 岁就跟他在一起的女人?

在他看来,受害女子生了儿子之后,就该走人了,就不应该再继续赖在他们家。

受害女子跟那个传闻中的小三实力差距不是一般的大。她不工作,没前途,要是再不咬牙出来拼一把,这辈子注定就只能是个家庭妇女。

而小三工作好,家境好,关键还新鲜。

这个男的取舍,是个人都能看明白。他急着催促受害女子离婚,就是为了跟新欢在一起继续“前进”。

不知道那个传闻中的小三是不是真的也已经被这个凶手男迷住了,她怎么就没想到一个问题呢:这个男的家暴成瘾,他敢把第一任妻子打死,难道就不敢再暴打第二个?

找老公,一定要远离家暴男!尤其是一喝就醉酒闹事的男人,一定要远离!

最终,这个凶手顶多被判十几年,25 岁的受害女子却永远不能再醒来了!

类似的悲剧,以后还会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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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儿本来,十几亿人口的大国,爱吃屎的都能找出挺多,杀人犯更是不少

本来杀人偿命,天经地义,杀人犯家族有权有势包庇罪犯,一起论罪就是了

但是这个问题下还在反女权攻击女性挑拨对立的拟人生物,没仇没怨的,都不认识受害人,就因为他们是光棍、没女的搭理他们、看的上他们,就丧失人性,罔顾受害人的冤屈和人间的公平正义,觉得这帮拟人生物比杀人犯可怕多了

人首先是人,然后才分男性或女性,择偶只是人生的其中一件事情而已,不能因为择偶不顺就人都不做了啊

即使是老光棍,也有女性亲属,上学时的女老师,邻居大婶,隔壁大妈,女同学、女同事,买东西有女店员、住院有女护士女医生,走在路上不认路也有一半的概率是女性给指路,只是没有女性伴侣而已,可在高度社会化的环境里生活,大家职责分工,职业高度协同,打交道的一半人是女性,那么仇恨女性,别活了,就是做了一头猪一只狗,饲养员也有一半可能是女性啊,攻击整个女性群体,到底是什么样的文明之光普照大地时遗漏的阴暗怪物

搞得好像他们是石头缝里蹦出来似的,他们这样反人性的存在,不正说明了女性不要乱婚乱生吗?生出来了些啥玩意儿

如果说杀人犯还是人,但是这帮人已经不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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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下通报的孟村回族自治县,好嘛天龙人内斗。我们不敢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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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男子河边祭奠父亲,被女友踹入河中,男子溺死,女友被判五年,

某男子被女友虐待,通过殴打,撞击男子头部,致其死亡,女友被判五年,

你不能在女性受到伤害的时候才想起来拒绝家暴,

你不能在女性生命被剥夺的时候才想起来判处施暴者死刑,

希望这个男的能遇到知心大哥哥,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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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结婚早,识人不清,波折十年才安安稳稳的生活。即使这样我也希望我女儿能顺利的,跟同龄一样,去经历,去感受的,按部就班的结婚生子。

但是目前的社会环境,多起杀妻案,女人结了婚就跟没有人权一样,被杀害,也只能指控凶手为“家暴”,而不是被理所应当合乎情理的指控为“谋杀”以及“故意杀人”。

国家强调了多少年的男女平等?结果呢?职场有职场的性别歧视,生活里有生活的重男轻女,溺亡女婴,维护自身权益和保障的民间智慧的彩礼,小家的保障,被指责为“卖女儿”。十万上下的彩礼还不够养育女儿多年心血的“成本”。

还有,同样是女性杀夫,那就是按正常流程来,同样性别一换,就是家暴?

中国律法一贯是避重就轻,一贯是亡羊补牢,一贯是现实和理想差异悬殊,不新鲜了。

改变人的从来不是人的本身,而且环境和感受。

我闺女以后结不结婚的是次要。保命要紧。人口生育率?关我屁事,律法都保障不了人权,凭什么当社会主义的螺丝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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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家或者自身不强大的,不要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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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钝器碰撞女受害人头部致死,应该认定故意杀人或者故意伤害致死罪

要看按哪个?

如按故意杀人罪,则量刑为十年以上直至死刑,

按故意伤害致死罪,量刑十年以上直至无期徒刑,

本案中,手段残忍造成受害人严重残疾的也可判处死刑。

而男性行为人的母亲,在案发后,没有报警,反而破坏案发现场证据,擦拭痕迹。

其目的是为了帮助儿子逃避司法机关侦查案件,帮助犯罪嫌疑人其隐藏罪证,毁灭证据,其行为已经严重干扰刑事司法调查,涉嫌构成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其他相干人等,比如爷爷,父亲,医院,当地警方等,都多多少少有包庇和妨碍执法的行为,判个几年或者撤职是免不了的。

不过量刑都是事后诸葛亮了。对于死者,我只能说人间不值得,你好好去吧。

我想起了梅婷主演的一部电视剧《不要和陌生人说话》,现实生活却有过之而无不及。

十类男人不能选,赌徒,家暴男,妈宝男,小气男,凤凰男(又穷又爱面子,心比天高命比纸薄),脾气暴躁男,谎话连篇男,软饭男,胸无大志男,甩手掌柜、无责任心和担当的男人。

有人说人生有三次改变命运的机会。

出身、高考和婚姻。

生下来那一刻,就注定了我们每个人起点不同。有些寒门贵子奋斗了十八年,才能和别人坐在一起喝杯咖啡。

高考,是命运的分水岭,有的人通过高考,脱离了农村。

注意:高考不一定能实现阶级跨越,但最起码你的下一代、下下代出生在了城市,不用再面朝黄土。

如果你前面都没抓住,你还有最后一次改变命运的机会,那就是婚姻。

选择另一半太重要了,按理说1+1=2。

而一个好的伴侣可以托举起你的后半生,1+1>2。

一般的伴侣就1+1=2,搭伙过日子。

一个差的伴侣不但对你没有任何帮助,别说等于2了,可能还会拖累你,变成1+1<1,还不如自己过。

最差的就是这类惨案,1+1=0。哦,不,等于负数。

这个悲剧的发生,我觉得一个巴掌拍不响。

男的肯定有错,他错在人品不行,和他的家庭教育有很大关系。

惨案发生父母第一时间是包庇,清理现场,通过各种手段伪造证据。

但女的也有错,她错在叛逆,没有听家里人的反对意见,坚持嫁给所谓的爱情。

她错在眼瞎,看不清枕边人的本性。

她还错在懦弱心软,明明之前被打了,还选择忍耐。

她更错在拎不清,之前男的提离婚,她本来有机会逃离的,她还陷在自己的情绪里,不懂及时止损。

如果是我,手里有钱,娘家有房,我带上孩子立马离婚拿补偿,有多远滚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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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想一下不违反法律情况下,如何让这个人渣比死刑还难受。

真的是那一句“死刑是便宜了这个人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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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长期家暴的常见结局,底线是一点点试探的,暴力是逐步升级的。如果在一开始就对家暴坚决说不,如果亲人知道后坚决支持离婚,如果法律对家暴受害者加大保护力度,结局也许会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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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族自治县,想想都窒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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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另外医院的人包庇涉及犯罪,司法是否公正就看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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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朋友说是回族夫妻,buff互相抵消了,应该能公正一点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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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警察能把一条人命案子当成真正的刑事案件审判,说什么家暴,什么精神病这类的理由别在恶心人了,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故意杀人,这些词语很难写吗?非要套用家暴的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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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网络,我坚信这个姑娘的死亡鉴定书上会赫然写着“心梗意外死亡”。

过往种种经历,让我不会惊叹这个社会的魔幻,不会惊叹事态的炎凉,不会惊叹人心的恶毒。只是会为这个姑娘的死感到悲怆。

被爱了近10年的丈夫给活活打死,你当时该有多痛苦啊,陌生人看了都会心酸愤恨,而他和他母亲却如此心肠狠毒的痛下杀手。

明明是他出轨小三,挑战的婚姻底线,却让你一条青春鲜活的生命因此陨落。

姑娘,你这么漂亮年轻,温柔且坚韧,却又如何的糊涂!

早已见识了他的人面兽心,你为什么不早早离开啊,还可以避免这场人间悲剧。是不舍他有权有势的家庭、不忍自己多年青春的付出、难离至亲骨肉的牵挂、亦或者仍幻想着他能浪子回头吗?你好傻,爱别人的前提是要先爱自己啊 。

地狱空荡荡,魔鬼在人间!望你来生能有个疼你的丈夫、幸福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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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天同时出现在热搜上的两桩杀妻案(孟村金昊杀妻案和东莞杨某东杀妻案),在社会上引起了巨大的轰动和恐慌,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

今天我试着从玄学的角度来阐述一下八字合婚的正确性、重要性,希望能给广大知友对八婚这个流传千年的玄学实践经验进行正确的解读。

**从玄学的角度,合婚还是很重要的。每一个人,首先要保护好自己,要自己过得好,事业、健康、财富都很重要。**然后,才是和亲人或是朋友的感情。如果一段关系或是感情,让自己的健康、心情、事业、财富等受到很大伤害,继续下去是没有价值的。

如果双方八 字确实相克,最好分开。分开对彼此都好,至少对一方是好的。如果真是不合适,建议遵从上 天的安排,上天之道不可违。

如果不合适,出问题概率是非常大的,何必要等到伤痕累累,互相伤害,甚至耽误彼此,再分开呢。有时候,放手是一种更大的智慧。相濡以沫,不若相忘于江湖。

看人生剧本久了,会经常见到一些kehu,因为结婚前没有合八 字,婚姻进入了深渊。浪费青春,伤痕累累,身心抑郁,有的人为了摆脱婚姻,甚至会赔钱来获得解脱。

前几天,有一个客户,是个很好的女人,婚姻 不幸,为了离婚,不仅浪费了10年的时间, 最后赔给男方 差不多10个万。

前一段还有一个客户,非常有钱。找我suan命,显示姻缘不好,烂桃花多。我看了她男友的八字,非常不利她,建议迅速分手。她反馈我,已被pian几百万,身体健康和事业都受到了负面影响。

另一种情况,有的时候,是双方互旺的,结婚或是在一起,双方不仅感情好,彼此的事业都很得到更好的发展。

十几年前开始修道,在终南山长期游学,**得到了终南山多个高人的指点和真传。十年前精通命理,**一直持续学习精进,已融会贯通道家:山、命、卜、相、风水、易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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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建议取消“家暴”这个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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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这个地方是和暴力挂钩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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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讲述下了解到的情况:这3姐是男的同事,怀孕了。男的想和女的离婚,但是女的有个3岁的孩子,怕孩子判给男方后妈对孩子不好,不愿意离婚。男的从21年打到25年,夏天穿长袖,胳膊上有划伤和烟疤,事发当天白天女的给小3打电话,小3告状,男的喝完酒回家就收拾这原配了。真的惨……

两个人从校园走到现在,夫妻多年,落得这么一个结局。

当初女孩18岁考了600多分,为了和男方在一起去了300多分学校。男方一家子都是体制内的,在当地有权有势有钱那种,女孩死的时候肚子里还有2个月身孕。她曾经去单位找过3,求她不要破坏婚姻。

杀人犯和教唆犯两个人都不能放过!女孩是全职宝妈,在微博上说,女人一定要经济独立,她曾经想去卖馒头,男的嫌丢人不让她去,打她的时候,监控关了,手机拿走了。她想报警都没办法,第二天,女方父母去。人都凉了。为了孩子妥协忍让,傻姑娘,生命停在了25岁,婚姻带给你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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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吧,多次家暴致死,还不死刑吗?

有时候想想,法律好像并不只是偏向女性,在这种家暴致死案里的男性往往也会受到偏袒。

法律好像就冲着制造婚姻恐慌去的,

男的怕诈骗诬告,骗婚很多时候无法判定,无本万利。

女的怕家暴,家暴判刑过轻,即使被殴打致死,施害者往往也不会死刑。

乱世用重典,现在结婚率低、离婚率高、生育率低,属于“家庭关系瓦解、人口结构失衡”的乱世了,要想把家庭关系重新拉回正轨,需要上重典了。就像八九十年代的“流氓罪”一样。

家暴从严从重,诬告骗婚纳入刑法,男女同罪。这样才能杀一杀歪风邪气。

大家也别把法律看得太高了,好像引入一些西方学者的观点,法律就多高大上一样。法律本质上还是统治阶级治理社会的手段,表面上看是为了公平公正,内里则是维护秩序。因此,一旦危害社会秩序,威胁统治,法律还不是说严就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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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平时骂波伏娃

但这女的要是能把波伏娃的话听进去一点

也不至于死得这么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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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家暴去世

就是故意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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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前因,不做任何评论。

这就是女拳给我的带来的影响。

建议判5年 。


案号(2025)晋刑终48号

(以下是判决书节选)

2023年5月26日,太原中院做出(2022)晋01刑初50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一审判处女子有期徒刑5年,并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宣判后,太原市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原审原告人均提出上诉。后山西省人民检察院认为抗诉不当,撤回抗诉。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12月4日做出(2023)晋刑终127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太原中院重新审判。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3月22日作出(2024)晋01刑初4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杨某1有期徒刑五年,并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宣判后,控辩双方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抗诉,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报送本院复核,本院于2024年7月1日作出(2024)晋刑核20075510号刑事裁定书,不同意对被告人杨某1以故意伤害罪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发回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重审期间,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检察院于2024年10月22日以并检刑诉补[2024]3号补充起诉书,就被告人杨某1新的犯罪事实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补充指控,指控被告人杨某1于2024年2月20日故意伤害他人致轻伤,犯故意伤害罪。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合并审理了本案,于2024年12月27日作出(2024)晋01刑初37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宣判后,原审被告人杨某1对判决不服,提出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作出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上诉人,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本院认为,上诉人杨某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案件审理阶段,在羁押期间,杨某1又因琐事与同监室人员发生矛盾,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在案证据已证实,被害人连某2可确实存在自伤行为,但上诉人杨某1在客观上亦实施了对被害人连某2可的伤害行为;,在同时,杨某1在案件审理期间,又再次实施了故意伤害杨某5他人的犯罪行为,均应对其依法惩处。,杨某1对自己伤害杨某5的犯罪事实如实供述,自愿认罪,依法对该起犯罪从轻处罚。杨某1因其犯罪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予赔偿。原审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附带民事判决合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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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关男女,家暴不是一个筐,杀人不算家暴。

我支持按照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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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点都不同情。

这个县是回族自治县,到今天还在强调辖区有多少纯回族村,

说明女方明之对方是神族,还愿意嫁过去享福。

除了尊重祝福,还能说什么呢?

另外,男方家是县城婆罗门

女方家如果没有相应实力的话,

这种案子大概率不了了之,不可能捅出来,要求异地侦办。

所以,

这就是两家婆罗门之间的恩怨情仇,

跟普通平头百姓没有任何关系,

我们就不必瞎带入了。

何况,

目前司法系统对两性罪犯有极其严重的不公对待,

任何男性罪犯,相比女性罪犯,

受到的惩处力度,至少高了一倍不止。

杀夫杀男友的恶妇,

往往只被缓刑或最高三五年的刑期。

而杀妻杀女友的恶徒,

至少五年起步,动辄无期。

所以,也没必要对这男的义愤填膺,

他面临的刑罚,至少是同等性质恶妇的一倍以上,

男的就别自我阉割了。

何况,人家还是神族,本就有魔免法抗

万一舆论压迫,让他判了重刑,

到时候拿他的判例作为标杆,

我等普通汉族男性以后面临的压迫只会更重十倍不止。

结论,不相干的人,老老实实吃瓜看戏就好了。

千万不要试图伸张正义,

否则,你们的所有努力,必然化作回旋镖。

到时候,轻则被污蔑强奸性骚扰,重则被诬告成杀人未遂的杀人犯,

只要是汉族男性,连呼吸都是错。

而且,不是企图贩卖赎罪券的错,而是动不动被判刑的错。

最后,请大家多关注这条女恶魔团伙杀男童案件:

如何看待一女子持折叠刀不断靠近一名小孩后被两名路人当场夺刀制服?

跟杀妻案不同的是,

杀童案寻找作案目标的时候显然更具备随机性,

对社会危害程度远甚于杀妻,

希望全社会引起重视,将凶手处以极刑。(虽然我明知道希望极其渺茫,但仍想呼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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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德规训之下的完美受害者出现了
被家暴致死的女生按照女德那套理论,是完美的贤妻良母,找不出一丁点被家暴的理由。

1、年轻漂亮,排除了色衰爱弛
2、温顺自洽,排除了主动挑事,得陇望蜀
3、育有一子,排除了生女孩的性别歧视
4、丈夫出轨,自己也委曲求全,只求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并火速怀上二胎
5、校园恋爱,排除了过往情史的“不清白”
6、降分入学,主动追爱给足了男方面子
7、嫁妆丰厚,排除了拜金主义:
8、原生家庭有弟弟,符合弟弟给姐姐撑腰的说
9、生育后,她想出去工作,排除了某些人眼中的“在家享福不干活”看法
10、男方嫌丢面子,不让她出去工作,她也照做了,还是被男的家暴致死

也就是说女人无论做到了多完美,都会被父权制社会差劲地对待,太可怕了
男权视角中的完美女人之所以完美,就是因为她完全利他,且柔弱可欺
所以成为男人口中的好女人,从来都不是什么好事,诅咒还差不多
越符合他们“完美妻子”的标准 就活得越惨

真正的贤妻良母,结果就是这个下场

贤妻良母已经是个骂人的话了
代表老实,好拿捏,好控制
不值钱,没有价值,能用很低成本就得到她
说放弃就可以放弃,因为没有付出什么就得到了

社会规训下完美的贤妻良母,明显就是最惨的,什么都得不到,还硬洗脑说自己很幸福。
被打死之前一直跟外界,大声说着自己很幸福,真是又讽刺,又让人难过

双面胶电视剧的故事又一次上演
电视剧有一个剧情,就是被家暴,然后问她母亲,
她都按照丈夫的期待活,为什么落得这个样子
因为,她的方向错了——跪着的女人,某些家暴男打得更顺手

只有敌人才会希望你弱小可欺
他们就是为了把人培养成好拿捏的血包,就是为了吸血
爱吃苦就会有吃不完的苦,这话真说对了

别看网上某些男的,天天嚷着:
“不结婚不生育的女性,没有社会责任感“
”只有生育的女性,才值得男性尊重“
”只有像上一辈中年妇女一样,勤勤恳恳为丈夫和孩子奉献一切,才是完美的女性“
你以为,只要做到他们口中的”完美女人“,他们就会好好对待你吗?
根本不是的,他们在骗你,跳进陷阱里,温顺地被他们吃干抹净罢了

什么?你说这个受害者很“完美?
哈哈哈骗你的!
“完美女人”我们更爱吃了!!

所以,父母千万不能培养出软弱的,奉献型人格的女儿
否则,一家的暴力儿子和一家的软弱女儿结合
完全倾斜的权力天平,只有到一方死亡才会停止倾斜。
弱势的一方往往成为牺牲品,活着的男方继续繁衍
可惜结婚不需要简历

但凡差劲一点的女孩都忍不了这个精神小伙,偏偏就是这个女孩儿太好了
永远不要把自己送出去,特别是不要让自己自费升值,再双手奉上式的送出去
女人要有尊严要有骨气,轻易把自己送给别人
别人只会觉得我应得的,是根本不会感恩你的!

不做入赘女,不当上门媳
男的身强力壮,没有怀孕生产的虚弱期,都怕上门受欺负,
有时候很佩服一些入赘女的勇气
用膝盖想也知道,只要有点小事,肯定是对方一家欺负你一个啊!!

女性上桌,不是让女性,变成没有任何缺陷的完美食物,而是要彻底摆脱食物的身份
步步退让,结果只能是走向灭亡,倒不如一开始就掀桌子

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虽然,她是完美受害者,但如果她有来生我希望她能不那么“完美”
如果完美也会被杀,是不是不完美也可以?
是不是有强壮的肌肉保护自己也可以?
是不是剃平头也可以?
是不是把自己放在第一位也可以?
最重要的是,是不是不进入婚育,从此摆脱家暴可能性,也可以?
社会意义上的女性完美没有意义了。
女性自己的感受才是唯一有意义的事情。

什么是真正的乖乖女?
在我眼里,乖乖女就是做好自己的事情,但是有着蓬勃的正义感和公平意识
一个人如果打我,是绝不可能全身而退的,我也不会逃,以眼还眼以牙还牙,这就是公平
如果不够公平,我不介意用我的命换他全家的命。

这个被家暴致死的女受害者
就是一个完全利他的人被榨干价值了
希望她可以多爱自己,第一次被打就应该离婚的
否则,她那个不是人的老公,就会越来越肆无忌惮 最后就有了这个悲伤的结果
而且,实在太低自尊了,老公出轨了解决办法居然是怀二胎,要不是死者为大,我真说不出什么好话

反过来看,她要是在这个年纪,按照自己的实力选择更好的大学,
有自己的想法,不向下社交,不在25前生娃
肯定现在有工作,或者继续读硕士之类的了
最惨也不过考研考公失败,或者成功读硕士考公上岸
在自己舒适的房子里面,看爱看的电视剧,养可爱的小猫
然后在网上被一些男的骂成“无孩爱猫女”
自己笑笑就算了,继续做自己爱做的事情,过有滋有味的小日子

只能感慨,坏女孩得到一切,好女孩上天堂

希望这件事能警示所有活着的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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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或者说以往中国社会有个习俗,

媳妇去世,

不管是刚过门二十出头,

还是八十好几儿孙满堂,

家中人第一件事就是通知娘家人。

恭恭敬敬的请丈人、大小舅子亦或是舅舅,舅爷爷过来。

其中一个理由是治丧,这是情理之中,

另外一个,是其实是讲清楚死因并查看。

不得不说,这种习俗大大的降低了妇女被家暴致死的可能性。

至少现在在四川农村还是有这个习俗。

当然,男主人死了,也会请兄弟们过来,

怕遇上潘金莲,道理是一样的。

只是兄弟们自来就是本家,治丧他们本就要参与。


当然,如果考虑到是回民的话,河北回民是我见到过匪气最重的一帮人

有次我在廊坊,晚上吃过饭后想和几个朋友再吃点宵夜,去一个回民烧烤摊

结果别人嫌我们点得少,反复跟我们确认后,说羊肉串卖完了,让我们走。

这都算客气的了。

白沟回民打砸餐厅、唐山砸高速收费站。

最绝的是有次我在雄安附近一个地方,好像还真就是白沟,总之是一个做箱包特别厉害的地方

吃饭,去了个清真餐厅,但是但那肉怎么品肉,都吃不出牛肉或这羊肉的味,真的非常像猪肉。

后来回过味了,有一种可能是,这地界是被回民把控,就算汉民开也得找当地回民合伙挂清真牌子,相当于是交保护费或这上税了。

然后本地人知道哪些家是真清真,哪些是假清真,我们一看就是外地来的非穆,就上猪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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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了整件事的全程,首先从面相看这个凶手就戾气很重,有三角眼,闭嘴看着人时一脸煞像!

回看以前杀妻案的凶手面相似乎都有这个共同点。

事件全程梳理:

链接:夸克网盘分享

再者,婆婆居然是帮凶,可见这个家的教育要不是溺爱教育,要不是强制教育。

这种家庭教育出来的人都有人格问题,心理都是不健全的。

所以,以后大家找对象或者与人相处都要好好观察对方的家庭关系。

最后,他们要承担什么责任,相信法律一定会公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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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中午和当地业主高管吃饭闲聊天,国内信仰伊斯兰教通婚这块太极端了。

业主高管是个穆斯林,他老婆法国人,信仰天主教,他老婆也没转信伊斯兰教。我问他孩子的宗教信仰呢,他说孩子宗教信仰等长大了自己来选。

我给他讲了中国和信仰伊斯兰教的通婚,可能信教的一方要求另一方改变信仰。他说这么搞比较激进,毕竟中国是世俗国家,不是中东这些神棍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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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b站看一些律师连线的切片

前俩天看到一切片

男方武警退役,家暴妻子妻子离婚,有一条疑似出轨,男方认为女方出轨,但是无任何证据,实际上哪怕是想要让男方活下去的男方家属,都在追问下承认女方无大过错

离婚后男方持刀疯狂纠缠女方

不给男方开门,家里有亲戚守着,男方就拿刀砍门,女方报过警,但是都没用

最后女方跑到几十里外重新找到一份工作

然后问题来了,男方不知道从哪里知道了女方工作地点,趁着女方晚上下班,拎俩把刀去找女方了

途中和一无辜路人发生争执(当地派出所认定路人和女方无关系),拎着刀照着心脏部位三刀,女方扑上去想把人拉开,换了一把刀一刀割喉

接下来搞笑的事情来了,男方跑到一无人地方,给亲人打电话说割腕自杀,被亲人劝住打电话给朋友帮忙自首

最终结果,路人不知道,女方独生女不接受谅解 ,公安局长亲自对男方家属说,没必要找律师了会给委派律师,找了俩律师都不接这案子,男方亲属问能否判缓

整个案子其实是有机会不发生的

但是当地叔叔和fl纯纯废物(或者说在国内大多数地方,面对家暴的时候,叔叔和fl的反应都是废物中的废物

面对一家暴离婚以后疯狂暴力纠缠的人

报警无用,当地fl无插手

最终导致惨案发生,还进去一个无辜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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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罪有什么用?不如取消了,以后直接判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

对了,今早刚刷到另一个问题,问怎么看广东结婚率下降。

还有,为什么男方能使用公权力,让医院开一份心梗证明?

另外,什么时候舆论成为,出了家暴事件,先谴责受害者为什么不报警不离婚,最后还是成为受害者的错了?

最后,当妈的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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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这个字用的好,本还是事实,一个疑字能改变很多事,看完某音说了,应该就是男的把媳妇活生生打死了,然后他包括他的父母把所有的证据销毁了,完全不存在疑似。

看完之后真的很痛心,如果说这个女的图他点啥也能说得过去,可是从校园到婚纱再到死亡,这个女的错的完完全全,她错在识人不清,错在为他生儿育女没换来真心。因为他出轨,所以她就要一命相抵,希望苍天有眼,让这个男的包括他的父母遭到相应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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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因为一张结婚证变成了家暴

那些非要结婚的人可以和仇人结,干啥都有结婚证给你担着,死了也没关系(仅限男性,女性你的后面没有结婚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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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孟村女子刘明瑶,被丈夫金昊殴打致死。

两人是自由恋爱,高中大学同学,金昊追求刘明瑶好几年,当时也有别的男生追求她,为此金昊还和别人打架。

两人恋爱的时候,刘明瑶的家人并不同意,因为金家在他们那个地方名声不好,无奈女儿一定要嫁,刘家几十万的陪嫁,将漂漂亮亮的女儿嫁出去,得到的是这个结果。

其实两人结婚不到10天,男方就有暴力行为,女方也想过离婚,但舍不得孩子(金家不放弃孩子的抚养权)。

——————————————————————

1,年轻的女孩子,觉得男孩子能够为自己打架,是爱自己,是有男人味,和这样的男人在一起有安全感。

你怎么没想到他有暴力倾向呢?当你们在一起,他的暴力倾向首当其冲会指向你。

2,一定要了解对方的家庭,人品、家风,名声不好的家庭,再有钱,都不能嫁!

3,当自己性命受威胁的时候,先保自己,自己活下来,强大了,有的是机会见到、照顾孩子,你死了、残了,孩子再也没有妈妈的庇护,或再也没有能力照顾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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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前夫离婚也是因为那一晚,我们打架。当然我们是互打,他抱起我就摔下去连续好几次,他还作势去厨房拿了把刀要杀我,我也不示弱,直接酒瓶子打碎,拿起酒瓶跟他说,你要么今天把我打死,否则我们同归于尽。他就怕了没敢动我了然后我马上跑出去自己住了一晚上。并且离开的时候跟他说“我们离婚!”然后第二天我们就去把婚离了。离婚还只能去我们老家离婚也不知道为什么。反正我们第二天就回了我老家县城然后把婚离了。女儿给他抚养,我不用给抚养费当然离婚我也没分一毛钱。就像我们结婚的时候,他也没给我一毛钱一样。然后离婚找过两个对象,第一个也打过我,我也还手的。然后分手!第三个稍微拉扯了一下,他打我我也打他,但是能和好,然后他聊骚被我发现我就直接开干,把他眼睛打的鲜血直流。当晚看急诊。最后找的现在这个对象,对我超级好从来没动过我一个指头。我想说的是,我们可以认人不清,但遇到事的时候比如被别人打。一定要反抗,凭什么被人打?? 直接打回去!! 怕个屁啊姐妹们!!!打不了一尸两命!让那些男人明白,这世界不是围着他转的!!! 不是他想怎么样就能怎么样的!!!!任何时候打人都是不对的(排除一些真正原则性问题)

以上是我遇到被家暴了处理的情况我也看了被害人的微博,简直就是娇妻一枚。

什么都以老公家人孩子为重,根本没考虑过自己。

姐妹啊!! 爱人请先爱自己才会有人爱你。

不要卑微,我们都生而为人,被打只能出现在我们还是当孩子的时候,那个时候没办法,毕竟得靠父母一口饭才能活下去。

所以我从小被家人打我从来也不敢反抗。

可是我长大以后就从来没吃过这方面的亏了,有事就好好谈,如果男方动手,我绝不软弱!

凭什么被对方打?咱又不靠他吃饭,话又说回来了,我们女性应该独立点别依靠人家。

反正这个案件的主人公真是可怜可恨可悲又无奈,她不独立且是个全职妈妈,还是个超级恋爱脑(甘愿为了对方放弃更好的学校去陪着他上一个大专)可惜她没有遇到一个和她一样的恋爱脑,遇到了一个恶魔!

姐妹们,要独立,要有话语权,不要依附男人,爱自己,被打应该第一时间反抗,大不了同归于尽嘛。是可以避免被害的重要关键。

起码还可以好好活着感受生命的一切。

人死了就什么也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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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视频有一段阿拉伯文字,看不懂,但也知道不好惹。

那边教规是可以娶四个老婆。

天天盯着喝酒吃猪肉有啥意思,咋不搞出四个老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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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主动打急救电话,属于主观上没有杀人意图,不属于有预谋的故意杀人,警方定性为疑似家暴。大概率是按照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因为其自首情节,从轻发落,大概率是不会判无期徒刑,估计是三十年有期。如果男方家里积极进行民事赔偿,获得女方家属谅解,三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可能的。

如果男子母亲在犯罪现场旁观没有阻止犯罪,不构成犯罪。如果男子母亲帮助毁灭犯罪证据和破坏犯罪现场,构成破坏证据罪,这里估计是判三缓三,拘役或管制。

不知道今年的人大会不会有提案取消离婚冷静期,把家暴列入恶性人身伤害罪

说一点自己的主观想法可能比较冷血。受害女子在和这男的交往期间应该就知道这男的性格比较极端,还选择和这男的结婚,之后得知男方有了第三者,仍然与这男的纠缠,受害者也有点脑子不灵光,遇到这种性格极端又不爱的人,理性做法是赶快放手止损,而不是拿自己的命去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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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是非常严重的罪行,绝不能简单以家暴来称呼。

另外,医院22号心梗那张死亡报告我至今没看到,只是媒体里有,医院还有一张22号病案记录写的是呼吸心跳停止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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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应该查查小三有没有指使杀人啊?

跟四川那个摔死一儿一女的案件有没有类似!

算了

我觉得我这样的卡费勒不该管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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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

这里的falv居然能管神族内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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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我看,也别整什么家暴入刑了,直接就和知法犯法一样,发现家暴,直接罪加一等的入刑好了。

把犯罪行为以“家暴”来起名,本身就是对暴力行为的纵容,一个“家”字就掩盖住了多少罪恶。

就象本案中出具死亡证明的医生一样,以他专业的“医”生角色,做着违背“医”生的犯罪事实。

我觉得刑法里应该加上一条,在本该温馨的“家”、在本该救人的“医”、在本该主持公道的“公检法”等等,所有违背了自己职业准则犯罪的人,统统罪加一等,因为他们是真正的知法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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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和故意杀人罪有时候很难区分,因为犯罪嫌疑人到底主观意图上是“伤害”还是“杀人”只有他自己清楚。

长期家暴的行为不仅不能证明丈夫故意“杀人”,反而更有利于他不是故意杀人。天天打媳妇,哪想到这回“她就死了”。

客观上,钝器击打头部这个行为,不像刀刺心脏那样“杀人意图”明显,因此本案也很难通过客观行为判断犯罪嫌疑人的意图到底含不含“杀人”。

从公告看,警方目前是按故意伤害致人死亡逮捕的嫌疑人,虽然这个罪名最高也是死刑,但估计他死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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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不了死刑,目前看是家庭矛盾失手打死,后来又伪造病历,湮灭证据. 估计下场是死缓无期。启示录:神教里边老婆不听话就是要用拳脚教育的,所谓门当户对是至理名言,上赶人家有钱有势的家庭,就是要受人家眼色和轻视,如果女方家是权贵,男方肯定不敢这么做。愿逝者安息,凶手早得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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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问个专业性的问题,死者儿子,也就是凶手儿子,考公务员能过政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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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遭家暴去世”?这叫“涉嫌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致死”。

其父母涉嫌包庇罪破坏证据罪,伪证罪,有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共犯。

出具假死亡证明的医生涉嫌包庇罪,破坏证据罪,伪证罪,有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共犯。

这是孟村还是莽村?无法无天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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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最关键不是什么男女对立,

是某个县城婆罗门打死了一个平民,全家出动利用人脉关系网只手遮天,试图无伤躲过杀人责任。

而和男当事人一样的县城婆罗门又何其多…每个人住的城市/区都有一群这种县城婆罗门

说句难听的,弄死他老婆的善后方式和弄死随机一个路人的善后方式会差很多吗

家里没有当官的就是真 · 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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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这种事,必须当事人勇敢举报,否则不要指望别人!各个单位也都害怕了!

举个例子,我一个远房堂弟结婚当天他丈母娘挑事,有人说我们心不齐去压制对方!可是私下里我们说的是你自己丈母娘你得带头,因为我们不清楚你们夫妻关系?吵架吵狠了你们夫妻没分怎么办?或者分了又和好了怎么办?毕竟我们都是外人

以前听过不少夫妻打架的,劝架的真是里外不是人,包括公安机关有暴力压制施暴方,结果被受害人投诉的。。。。

21世纪了,不是上世纪了!家暴是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第一次就该离婚,还是对方出轨的情况下,但是真不明白女方父母也知道男方家暴,为什么还要让他们一块生活?男的长得帅?这种事就是哀其不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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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权们应该在这种时候站出来,平时乍乍乎乎,真有事时应该出来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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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天下所有家暴都是惯出来的,比如说女方家面对男方家底不够厚没办法做什么慢慢等着悲剧发生,这个婆婆还是体制内的,然后刚好负责的医院还这么“懂事”开个心肌梗塞死亡证明,这个太巧了,这一家子是什么人用的什么手段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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奸近杀,赌近盗。

家暴男一般都有出轨行为。

可怕的在于男方一家,在县城演绎了一场《沉默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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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人脊椎都打断了简直是虐杀吧 车祸被撞飞几圈都不一定断脊椎呢。

国内的 对男女关系内暴力的态度都是这个

我曾经因为被第二任威胁打断胳膊威胁雇人揍我,他喜欢打惯蛋赌钱赌输了就骂我还找我要钱勒索,逼得我转空了银行卡,还要给我妈打电话要钱,我被勒索走了6000块。分手半年后去报警,说是“本科同学暴力勒索”,警察直接没争得我同意抢走我手机翻聊天记录,看完了就突然嬉皮笑脸嘿嘿笑着说“这是你男朋友吧,你就说这是不是你的男朋友?你看,你还和他发早安晚安呢!男女朋友吵架斗嘴放点狠话怎么了?他说要让你死,这不也没让你死嘛”“他说他有个小学同学被他揍骨折了你就给他钱了?他这只能算pua,他嘴上说说你就给钱了,我们怎么抓他啊,哎呀6000是小钱,回去找你爸妈让他们给你吧”“我们也没办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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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的父母不管吗?

这种的不直接离婚

留着干嘛啊

一条鲜活的生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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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很明显,就是隐藏在婚姻外衣下赤裸裸的杀人事件。

被宠溺的儿子,不道德的老公,护短的婆婆和公公,一家刽子手造就了这个可怜的女孩被打死的悲剧。

强烈呼吁,严惩凶手,严惩小三,严惩婆婆和公公,严惩帮忙造假证明的医院大夫,他们都是帮凶,他们应当得到应有的报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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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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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这么直观的看死者照片(非亲属),一想到她是被活生生打死的,实在是令人痛惜!就目前的信息来看,不知道为什么恋爱脑到这个地步,希望她下辈子能遇良人吧!

网上都说我们贵州男人喜欢打老婆,但其实这个是不分地域的,希望大家都不要遇到家暴吧!(也不要家暴别人)

最后,希望施暴者死刑!(心情复杂,逻辑较乱,网友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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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婚姻是一块遮羞布,它鼓励人们合理杀人。

如果你恨死了一个人,就和TA结婚,然后家暴死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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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个新闻,我想起了一件往事,身边真实发生的,也是家暴,而且不是一起,是他们整个家族都有家暴,附近的人都知道他们家打老婆!他们村和我们村隔条河,关于他们家的上一辈我不清楚,从所知道的他们家三兄弟说起!三兄弟中的老大老二家暴打死老婆,老三老婆被打的跑回娘家就再没回来!最关键的是在法律意识淡薄的80年代末90年代初,两人都逃脱了法律的制裁!首先是老大,时间应该是89年,还是90年的夏天,我才几岁,详情不记得了,只记得尸体摆在了桥洞下面,蒙着黑布,披头散发,此后的数年我都因此做噩梦!老二家,时间是98年冬天,上初中的时候,有一天放学回家,就摆在他家门口的马上边在做尸检,不敢看,低着头走过去,流泪满面。老三家,具体不详,只是听说老婆被打跑了。重点说老二家,除了记忆深刻之外还因为沾亲带故有着很多的联系,她是我们村嫁过去的,她的姐姐嫁给了我的一个堂叔,所以我也跟着她外甥叫她姨,到现在也还记得她的名字,相貌,她人很好,但是身体不是太好,一副病怏怏的样子,她家就在马路边上,平时在家开个小卖部,天气好她躺在一张躺椅上面晒太阳,看到我们都很热情,给我们抓点糖,瓜子。她老公也就是兄弟中的老二了,平时杀猪为生,农村一般杀猪会留着吃饭喝酒,喝醉酒回来就打老婆。事发当晚周边村民都听到了他打老婆的声音和惨叫声,但仅限于私底下说,没人愿意出来作证,他们的儿子女儿睡在外屋也说听到了打闹声,尸检的时候一侧太阳穴有一处明显伤口,经他解释是她自己睡觉摔下床磕在了床边的瓷砖上(他们家当时在装修,房间堆满了装修材料),最后因为没有直接的证据和证人,奈何不了他,仅仅是我们村里人去了很多大人大闹了一次,我们那土话就叫冲尸,就是把尸体堵在堂屋不让出殡!再来说说这三兄弟的结局:老大好像没事,现在不知道,活着的话应该过80了;老二在老婆死了没多久就找了一个小老婆(村里人都说早就有了的),他在数年以后在家里干活的时候,踩着的扶梯滑倒了,认摔死了,大家拍手称快,说是报应;老三后面有一次往桥底下扔了颗炸药炸鱼,被抓去坐了8年牢!再来说说他们三兄弟的后代:老大家的,不清楚,年龄比我大不少,不了解;老二家的,一儿一女,从小和我们一起玩,儿子不高我们都叫他矮子,从小不爱上学,专爱打架,大家的评价就是像他爸,成绩很差经常留级,在家从小打他妹妹,拿凳子砸,头发都被扯下来了。现在40多岁了还没结婚,在四川打工,也很久没回老家了,听说是好一些了,他妹妹给我看过和他的聊天记录,专门向妹妹道歉为小时候的事情;女儿和我同班同学,老实胆小,后面嫁到江西,两口子在广州打工,16年的时候有次和我在聊qq的时候 ,突然跟我说她一直被她老公打,实在忍不住了,也不知道跟谁说,我当时特别气愤,也特别可怜她,按农村说法就是娘家没人就会受老公欺负,于是我邀上她姨家的表哥和表弟去了一趟她广州的家,当时我们是差点动手打她老公的,之后就好很多了。老三家的女儿也和我同学,性格有点泼辣,嫁到山东,但是也遭遇了家庭暴力,后面离婚了,近况不是很了解;儿子比我小几岁,印象中还是比较乖巧老实,成年后不了解具体情况!种种看来他们家是有暴力基因遗传,也有打老婆的传统,看起来是只传儿子不传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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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是检察院的劳务派遣人员,不是公务员,涉嫌虐待罪和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数罪并罚。婆婆涉嫌帮助毁灭证据罪

具体是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还是故意杀人罪要等待进一步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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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了。男方 女方 小三都是神族的。

根据教义,穆斯林男人可以娶四个老婆,可以家暴,甚至可以缔结临时婚姻。所以全都没违反教义。

我们卡菲勒可不敢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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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们还在冲汉♂,好日子还在后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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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的力量差非常大,非常大,正常情况下,胜算很小

我高中时有一任同桌,身高178的壮小伙,不是那种长得像烤鸡的那种肌肉男,就是现在网上比较流行的那种穿衣显瘦脱衣咱也不知道哈,但是,能对着普通同学能露出来的胳膊的肌肉线条挺好看又不夸张那种看起来肉质均匀的小青年。我们那时候打闹着玩时,我那个同学跟我说。我可以打他,他不反抗(别问我们为啥这么无聊又幼稚,两个学渣,又不读书,又不谈恋爱,无聊的很,课间不就你推我一把我捣你一拳)。然后,我试了试,锤了对方几拳,事后,他依然溜光水滑,估计汗毛也没掉几根。唯一受伤的是我。力的作用是相互的,我手背和手的关节都震青了。都可以想象,如果有这样孔武有力的对象,假如俩人对战,岂不是被人打扁,轻而易举,都不用工具。

再举个其他人的例子,我老公身高比我高几厘米,体重比我轻一二十斤,我俩吵架时,最离谱时他会把衣服扔我身上,我再扔回去(别问为啥扔我,既然吵架肯定会语言挑衅乘胜追击,我指我,难道我跟他吵架还要温柔体贴,谦谦君子,怎么可能)。我事后总结,跟他说,肯定是因为我跟他势均力敌,他拿我没办法,才不敢动手,强壮的女人才能扛得住风浪。他说让我一只手,让我试试。后来,发现,他按住我轻而易举,就算我跟人比有体型优势,这两年也吃的虎背熊腰,但是力量上跟人没得比。

所以,力量对比是非常客观,很难改变的

假如,只是说假如

遇到的伴侣或者情人有暴力倾向,无论他这个人如何如何好,无论他多么让你喜欢

请远离

因为,再情绪稳定的人,也会有搂不住的时候,大多数夫妻都有吵架的时候(网上的恩爱夫妻也许始终热爱,但是,我和我同事们聊起来发现我们都有吵架的时候,都有很看不惯对方的时候),情绪不稳定有暴力倾向的人很有可能在搂不住情绪的时候暴揍对方一顿

不知道你怎么样

抗不抗揍

反正,我不太抗揍,但是挺招揍的

想象下,假如我是个“唐僧”

我不开心时就是会碎碎念

但是我没有紧箍咒呀

只能见好就收和寄希望于对方的克制

只能尽量远离不克制的人

因为有些人何止是不克制,他会主动出击呀,不等你招惹他,他无差别无理由无预兆动手

所以,想想力量的悬殊和危险

远离,别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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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会判个故意伤害致死吧。

这个罪,情节恶劣,也能死刑。

这个事,在恋爱的时候,男方就不是个省油的灯,为了女方打架打断鼻梁骨。

父母都是体制内,家庭条件不错。

但是家庭明显没有教育好,学习不算好,去了政法类大专,在检察院干临时工。

女方一开始择偶,同学关系恋爱,男方家庭条件不错,女方跟着男方去读大专。几乎是一毕业就结婚了。

看起来挺般配。

但是,男方明显情绪不稳定,喝酒打人,结婚10天就打老婆,然后又去娘家求老婆回家。

从女方社交账号,你看到的是家庭幸福,岁月静好。甚至男方账号也是这样。

但是,实际上男方经常有家暴,而且出轨同事。

女方全职带孩子,经济不独立。被家暴也不离婚。

其实,夫妻吵架很正常,吵架和好,再吵架再和好。吵架的时候外人不知道,被家暴还遮遮掩掩,和好的时候发朋友圈岁月静好。

但是,动手是不能接受的,喝酒后打老婆更是危险。

男方因为小三的事,回家打老婆。应该是打得非常狠,多处骨折,打完了男方还回父母家了,错过了最后的救治机会。

女方最晚,应该在第二次家暴后就离婚。第一次家暴,男方父母打孩子把女方劝回去,男方继续打,说明没有东西能限制住家暴。

这种情况就应该立即分居离婚,趁着还没有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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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论这么大 应该没人敢动手脚包庇了吧!可能要吃花生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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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个婚图什么?!现在的人现在的世道真不地道,不爱也不要伤害不是这个理吗?现在的世道,最起码的道德底线都看不到……

难道小三才是真爱,电影电视剧都是这么演的,原配横眉立目,有所不同的是,每个认识原配的人,都说人很好,受了太多太多的委屈才会换来的好,用生命换来的婚姻,婚姻到底给了女人什么?哎生命如此脆弱。

受害人刘某曾为了爱情,当年降分上大学,后来与所谓的爱人结婚,却屡次遭遇家暴,她也给家人说过,可是家里人没有重视,后来她一忍再忍,最终导致悲剧发生,这起教训太深刻了,女孩一定要擦亮眼睛,远离渣男,笔者提醒广大普通女孩多看一点心理学的书,多了解男方家庭,不要草率因为贪财或者花言巧语去结婚,不要被某些假象迷惑!

目前舆论持续发酵,网友们呼吁对家暴“零容忍”,有人直言:“一个家庭出了这种事,不能只怪个人,纵容的环境同样该被追问。”警方已确认男子自首,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外界关心的是,他将以什么罪名被追责,是否会得到应有的惩罚,这起事件再次敲响警钟,婚姻不是避风港,如果有暴力存在,就可能成为一间囚笼,如果对家暴保持沉默,只会让悲剧一再重演。

兜兜转转,因果都有报应的,人一定会为自己所付出的代价,付出代价的,这是早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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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就是杀人,为什么搞个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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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个新闻的时候,脑海中突然出现一个疑惑,”家暴“究竟是”家“,还是”暴“。

就是这件事的背后,是故意杀人罪,还是家暴引起的意外致人死亡。

我不是学法律的,我不太懂这里面的因果关系,但是在这种恶性事件中,我们还需要强调”家暴“的属性吗?

我小时候看过一部电视剧——《不要和陌生人说话》。这算是我的童年的一种阴影,但是我还是希望这样的电视剧可以多一点,至少揭露出家暴者他们不仅仅是家庭内部的暴力,更是彻头彻尾的施暴者。对于这样的人,家暴只是他的罪状之一,而不是家暴引起的恶性结果。

上大学后,我读的社会工作专业,被家暴的人成为了我们这个专业的服务对象。还是一部电影——《天水围的夜与雾》,看完以后让我心情久久难以平复。在电影里面,有社工,有专门的收容被家暴者的机构,但是终究还是无法避免从家暴变成凶杀案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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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件案子中,我们可以看出,不仅仅是其丈夫的杀人行为,还有其丈夫的母亲协助毁灭伪造证据。这如果还只是一个家暴事件,显然是合理的,新闻媒体在报道这些事情的时候,可不可以专业一点,至少公安机关给这件事定性为刑事案件,而不是家暴案件,家暴的行为只是刑事案件中同时要论证的情况。

从我一个不曾学过法律的普通人的角度,我觉得这就是一起恶性的杀人事件,而且还是有帮凶的恶性杀人事件。当地警方处于公平公正,异地办理这起案件的行为也是值得认可的,那作为媒体部门,就没必要把落脚点放在家暴这件事上,而是应该聚焦于杀人事件,让恶人得到应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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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是神族事务,我突然觉得不奇怪也不震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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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看了女孩子的微博,是个热爱生活的好女孩,看完心情太堵了。

虽然很久没用微博,但那里还是有一丝人性,没有把女孩子的微博给屏蔽掉,但为什么就只有一丝,因为顺着女孩子微博的评论找到她的朋友,但凡为女孩说话的,全TM违反社区规范被禁言了。

她才25岁,以后人生的路还很长,就这么没了。

她的孩子才3岁,刚上幼儿园几天,以后长大了知道了真相不知道会怎么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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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当地人的:金昊婚内出轨检察院同事白丽颖,故意杀人致女方一尸两命,男母张杰帮忙处理犯罪现场 父金文栋发动关系阻碍女方报警出警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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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犯从犯被抓了,那出具心梗死亡报告的医生呢?他们不也是同谋?另外这真的是当地医院第一次帮人掩盖杀人事实吗?这条利益链下有多少非正常死亡被出具了“合理死亡”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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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孟村这起"家暴致死案”,已经不是简单的刑事案件,而是一面照妖镜,照出了中国基层反家暴体系的严重缺陷。

一个25岁的年轻母亲,就这样在自己家门口被活活打死,而整个"保护网络”——从社区到妇联,从医院到派出所——基本全都形同虚设。

8月22日凌晨,刘某某被送到孟村县医院急诊科时,已经没有生命体征。

脸部青紫、腿部紫斑、CT显示脑出血和肿块、肺部受伤、腰部骨折——这是一份完整的暴力致死清单。

但医院最初开出的死亡证明书上写的是"心肌梗塞"。

一个25岁、没有心脏病史的年轻女性,满身伤痕地死在急诊室,医生居然能睁眼说瞎话写成"心梗"。

家属不信邪,坚持要求尸检。二次法医鉴定结果出来了:钝性外力作用致颅脑损伤死亡。

翻译一下就是:被人用钝器活活打死的。

刘某某和金某是校园恋爱,听起来很浪漫,但婚后的日子就是现实版的《不要和陌生人说话》。

最让人窒息的不是打骂,而是经济控制。

刘某某想去馒头店打工,时薪10元——注意,10元一小时,这在2024年是什么概念?最低档的临时工。

就这样的工作,金某都不让她去,理由是"丢人"。

一个大学毕业的女性,被困在家里四年,没有收入来源,没有社会交往,连最基本的经济独立都被剥夺。

这叫现代版的"软禁"。

而更可怕的是,双方父母对这种家暴情况都知情。

电梯监控显示,刘某某被送医时,金某的母亲张某就在现场。一个48岁的女人,眼睁睁看着儿媳妇被打得面目青紫,不但不制止,反而帮助掩盖证据。

这已经不是"家务事"的范畴,而是有组织的犯罪。

最讽刺的是各个部门的回应。

孟村县妇联:此前没有接到过当事人反馈家暴情况。

社区工作人员:之前没有反映过家暴情况,这个是突然发生的。

派出所:电话中无法核实身份不便回答。

宣传部:刚上班,将反馈记者采访需求。

一套标准的官僚推诿话术,把一个活生生的人命推得干干净净。

但问题是,家暴真的会"突然发生"吗?

根据《中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四条,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刘某某四年来就医记录呢?孩子在幼儿园有没有异常表现?社区有没有人举报过深夜的争吵声?

全都没有?还是全都被忽视了?

更让人愤怒的是,这个体系不但没有保护受害者,反而在案件发生后第一时间选择了"维稳"。

医院出具虚假死亡证明,社区统一口径说"没有反映过",各个部门电话里都是"不便回答"。

这不是失职,这是共犯。

按照现有证据,金某面临的不是简单的故意伤害罪

法医鉴定结果显示,刘某某死于钝性外力导致的颅脑损伤。这种伤情通常需要持续、反复的暴力击打才能造成。

根据《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但更关键的是,这不是一次性的暴力行为,而是长期虐待的升级。

如果能证明金某在四年婚姻中持续实施暴力、经济控制、限制人身自由等行为,那么还可能构成虐待罪(《刑法》第260条)。

虐待家庭成员致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在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更倾向于直接以故意杀人罪起诉。

2019年山东方洋洋案,女子因不孕被公婆长期虐待致死,一审以虐待罪判处,社会舆论强烈不满,认为量刑过轻。

2024年重庆谢女士案,法院就明确表示,长期家暴的"升级模式"(推搡→淤青→致死)应当认定为故意杀人,最终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按照这个趋势,金某很可能面临故意杀人罪的指控,刑期在十年以上。

而张某的问题同样严重。

警方明确表示,张某涉嫌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刑法》第307条)。

这个罪名看起来不重,最高处三年有期徒刑,但如果能证明张某参与了直接的暴力行为,那就构成共同犯罪。

48岁的张某,完全有能力阻止26岁的儿子继续施暴,但她选择了帮助掩盖。

在法律上,这叫"不作为犯罪",在道德上,这叫泯灭人性。

还有一个细节值得注意:沧州市公安局指定肃宁县公安局侦办此案。

这个操作很有意思。

孟村县和肃宁县都属于沧州市,按理说应该由孟村县公安局管辖。但上级指定异地办案,说明什么?

说明案件可能涉及地方保护。

金某是否系孟村县某单位工作人员,政府部门至今没有明确回应。但指定异地管辖,本身就是一个信号:避免地方干扰,确保司法公正。

这种做法在重大案件中并不罕见,但它也从侧面反映了一个问题:基层司法的独立性有多脆弱。

从民事责任角度,刘某某家属可以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主张赔偿。

按照现行标准,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总计可能在50-100万元之间。

听起来不少,但对于失去女儿的父母来说,这个数字有什么意义?

更重要的是,刘某某还有一个刚上幼儿园的儿子。

如果金某被判重刑,孩子的抚养权如何安排?他能否摆脱这个暴力家庭的阴影,健康成长?

根据《民法典》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法院可能撤销金某的监护权,指定刘某某的父母或其他亲属作为监护人。

但孩子的心理创伤呢?他将如何面对"爸爸杀死了妈妈"这个残酷的事实?

这些问题,法律条文给不了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2016年3月1日正式实施,至今已经8年多。

但从刘某某案看,这部法律的威慑力和执行力都严重不足。

首先是强制报告制度形同虚设。

医院、学校、幼儿园都有义务报告疑似家暴情况,但实践中大多选择"不惹麻烦"。

其次是人身保护令申请门槛过高。

受害者需要提供证据证明正在遭受家暴或面临家暴威胁,但家暴往往发生在私密空间,取证困难。

而且,很多受害者经济上完全依赖施暴者,根本没有能力独立申请法律保护。

最关键的是,基层执法部门对家暴案件重视不够。

派出所接到报警后,往往以"家务事"为由简单调解,很少立案侦查。

社区、妇联等组织虽然有介入义务,但缺乏强制力,只能"劝说教育"。

结果就是,施暴者越来越肆无忌惮,受害者越来越绝望。

直到出人命了,大家才恍然大悟:原来这不是"家务事",而是命案。

根据全国妇联2019年的调查数据,中国有24.7%的女性遭受过不同形式的家庭暴力。

这个比例意味着什么?中国有大约3.3亿成年女性,按此比例计算,有超过8000万女性遭受过家暴。

而其中又有多少人能够成功求助?有多少人能够摆脱暴力循环?

2023年全国法院审结的涉家暴案件不到2万件,相比于8000万的潜在受害者,这个数字小得可怜。

绝大多数家暴受害者,都像刘某某一样,被困在一个看不见的牢笼里。

她们没有经济来源,没有社会支持,没有法律援助,甚至连最基本的安全都得不到保障。

而当她们鼓起勇气求助时,得到的往往是冷漠的推诿和无效的劝解。

直到某一天,新闻里又出现一个新的名字,又是一个"突发"的悲剧。

刘某某的死,不是偶然事件,而是反家暴体系系统性失败的必然结果。

从个人层面看,金某是直接凶手,张某是帮凶。

但从社会层面看,每一个本该承担保护责任的机构——医院、社区、妇联、派出所——都难辞其咎。

它们用一套冠冕堂皇的说辞,把活生生的人命推得干干净净:

“我们没有接到投诉”——那为什么没有主动发现?

“这是突发事件”——四年的婚姻暴力怎么叫突发?

“警方在处理”——那你们之前在干什么?

“不便回应”——人都死了,还有什么不便的?

这套话术背后,是一个残酷的事实:在这个体系里,刘某某这样的女性,根本就是"隐形人"。

她们活着的时候,没有人关心;死了之后,也只是一个可以被"维稳"掉的麻烦。

未来会有改变吗?

沧州市公安局指定异地办案,说明上级部门对此案的重视。

舆论的关注,也会推动司法部门从严处理。

金某和张某很可能面临重刑,这对其他潜在的施暴者是一种震慑。

但这够吗?

远远不够。

真正需要改变的,是整个反家暴的社会生态:

医院需要建立强制报告的标准程序,对疑似家暴患者启动"绿色通道";

社区需要定期走访,主动发现和干预家暴苗头;

妇联需要提供实质性的法律援助和庇护服务,而不是空洞的"教育劝说";

司法机关需要降低人身保护令的申请门槛,提高执行效率。

最重要的是,全社会需要改变对家暴的认知:

家暴不是"家务事",而是犯罪;

家暴不会"突然发生",而是有迹可循;

家暴不能靠"劝说教育"解决,而需要法律强制干预。

只有当整个社会都意识到这一点,刘某某这样的悲剧才可能真正减少。

否则,下一个死在家门口的,可能就是你我身边的朋友、同事、邻居。

而到那时,我们还能继续用"突发事件"“没有投诉"“不便回应"来安慰自己吗?

刘某某死了,但她留下的问题,远没有结束。

这个25岁的年轻母亲,用她的生命给整个社会上了最残酷的一课:

在一个失效的保护体系里,任何人都可能成为下一个受害者。

而改变这一切的第一步,就是不要让她白白死去。

知乎用户 发表

这件事最讽刺的是,死者一直在微博上晒日常照片,一副岁月静好的模样,现实中却是遭遇家暴出轨,一个月花5000元老公嫌多,想去馒头店打工,老公嫌丢人,可以说她在婆家的路已经堵死了,牙牙学语的儿子牵住她的行动,公公婆婆和老公都瞧不起她,视她为累赘,恨不得立刻赶走,好让在检察院工作的小三进门,而她还不敢告诉娘家自己受的苦。

因为她的死,我忽然觉得网上那些岁月静好的画面都是假的,毕竟现在的年轻人都有点文化,都会编辑图文,都会粉饰太平强装镇定,心里的苦只有自己知道,大家看问题别看表面的金粉涂鸦。

知乎用户 发表

听说婆家还是体制类的,女的也是大学毕业,发生这种匪夷所思的事情真是让人震惊!

人品和学历,工作没有任何关系,男的26岁,结婚应该也没几年,就出轨,家暴,杀妻,家里的婆婆还帮着毁尸灭迹,只能说全家有劣根。

好像家暴是一直有的,警方经常介入的,男方也是因为有外遇提出离婚的,我就是想不通这个女的死守着这个婚姻干嘛!

看了报道说两个人是高中同学,自由恋爱的,女孩高考分数很高,为了和男孩一个学校就放弃了本来的好大学,我想说的是当一个女人自降身份委屈求全的时候,你在男人眼里大概是一文不值了,因为你自己都不爱你自己,你自己都不对自己负责,别人凭什么爱你!

知乎用户 发表

新闻标题应改为:一体制内男工作人员疑似故意杀人致妻子死亡,其母亲涉嫌共犯

离谱新闻:受害人婆婆向受害人父母下跪道歉……

附上男的朋友圈

知乎用户 发表

依据官方通报、被害人家属自媒体发声及主流媒体采访梳理,并对可能涉及定罪量刑的关键信息进行分析。网传信息只会简单介绍一下,已经证伪的也会提示。

因被害人父亲自媒体一直用女儿全名刘明瑶(音)发声,本文也就不用冰冷的“刘某某”来叙述了。

根据青岛广播电视台先锋新闻对刘明瑶好友的采访,刘明瑶和金昊是校园恋爱,刘明瑶为了金昊,曾降分报考并入读石家庄政法职业学院(应该是河北政法职业学院)。

也就是说,这两人是高中、大专同学。

根据扬子晚报、齐鲁晚报、大象新闻等媒体对刘明瑶姑姑、叔叔的采访,因为两家都在县城生活,金家在当地比较出名且风评不好,所以女方家里开始是不太同意的。但金昊追求刘明瑶好几年,还因为别的男孩也追求刘明瑶和人打架,被人打到鼻梁骨折,后来刘明瑶和金昊有了感情,家里拗不过只能同意。

案发时刘明瑶25岁,金昊26岁,二人有个3岁的儿子。

如果18岁读大专,三年毕业,算下来刘明瑶21岁刚刚毕业就结婚了,紧接着怀孕,生子。

从刘明瑶的微博来看,刘明瑶产后一直做全职妈妈,情绪起起伏伏,但始终温暖向上,日常都是老公孩子,还时常自我反思。

刘明瑶姑姑也确认刘明瑶婚后没工作,还说刘明瑶结婚娘家陪嫁了几十万;结婚不到十天,刘明瑶就被金昊打了,当时还有录音。

大象新闻采访的知情人士说,当天金昊叫朋友来家里吃饭喝酒,不知道为什么就对刘明瑶动了手。孩子被打得实在受不了了,才给娘家打的电话。后来男方一直在道歉,男方和女方的爸妈都去家里了。男方爸妈当着女方父母的面打了金昊,女方父母当时是把孩子带回了娘家。这是有录音证据的。她平常身上老是青一块紫一块,这些也有听她朋友讲,她经常去的美容院的员工也知道。但她经常以各种理由掩盖,比如说自己是骑电瓶车摔的之类的,不承认被家暴。

刘明瑶好友说,最开始金昊打她,她会和家里说,后来就不说了,都是自己闷着。金昊家在当地条件还不错,但刘明瑶找金昊要生活费,就会被骂,花钱花多了,也会被骂。还说刘明瑶曾去一家馒头店应聘,时薪10元,可金昊不让去,嫌她丢人。

根据刘明瑶父亲、姑姑、叔叔提供的信息,金昊在孟村县检察院工作(编外人员),并和检察院一位女同事有染,女同事怀孕,金昊提出离婚,刘明瑶怕自己没工作争取不到抚养权一不同意离婚。2025年8月21日,刘明瑶和女同事联系,女同事告知了金昊,金昊生气殴打刘明瑶。

但刘明瑶亲属明确表示,以上信息并不是案发前刘明瑶告诉亲属的,而是案发后亲属询问刘明瑶朋友得知的。所以具体是怎么回事,还要等官方通报,如果有的话。

8月21日晚22:03,电梯监控视频拍到刘明瑶说说笑笑和老公儿子一起进入电梯。值得注意的是,金昊在电梯里蹦了三下,走路也明显有点晃,像是喝了不少酒,他还跳起来拍打刘明瑶后颈,看起来力度不轻。刘明瑶微笑着挡了一下,整体感觉她情绪稳定,而且在努力调节气氛。

刘明瑶父亲说,当晚十二点多,金昊父母出现在电梯里,他怀疑是金昊父母和金昊一起害死了女儿。

也有网友说,金昊父母也住同一栋楼,是金昊开始殴打刘明瑶后,给父母打电话,让父母来带走了孩子。

根据警情通报,刘明瑶死因是“钝性外力作用致颅脑损伤”,犯罪嫌疑人是金昊,另外金昊48岁的母亲张某涉嫌帮助毁灭、伪造证据。

“钝性外力作用致颅脑损伤”可能是由钝器、拳头击打造成,也可能是坠落或撞击造成的。

刘明瑶父亲在短视频中说,早上7点多接到金昊父亲电话,说刘明瑶在县医院急诊,等他赶到时,女儿满脸紫红色,都肿得看不出人样了,浑身冰凉,早已没有生命迹象,头、脸、腰、胳膊、腿……浑身是伤。

根据大象新闻采访的知情人透露,经法医检验,刘明瑶脸部有伤,CT显示脑部有出血肿块,肺部受伤,腰部骨折,初步尸检显示,刘某某不仅多处器官出血,还有多处骨折。

从监控视频和刘明瑶家属提供的照片也可以印证刘明瑶确实遭受了严重殴打。

所以可以确定的是,金昊确实暴力殴打了刘明瑶,而且极其残忍,但是他对刘明瑶的死亡结果是什么主观态度,将会是他和律师最大的的辩护空间。

金昊大概率会说他对刘明瑶的死亡结果没有主观故意,也会拿醉酒一时冲动说事,这也几乎是活活打死老婆的男人们的统一说辞。

但是从尸检报告的伤情以及金昊直到第二天7:33才把已经基本没有生命体征的刘明瑶送往医院,我个人认为这完全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了,至少金昊对被害人的死亡结果是放任的。

当然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也是可以最高判到死刑的,只不过相对于故意杀人罪来说,会难一点。

而且刑法明确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送医时,金昊在电梯监控里对着刘明瑶明显淤青的面部还伸手指指点点,完全看不出害怕和忏悔,非常冷漠。

急诊医生直接确认了刘明瑶已死亡。

金昊母亲张某涉嫌帮助毁灭、伪造证据。

受害者家属看到,东南卧室床单、墙面和地板均留有血迹与清理痕迹,卫生间和另一卧室也残留有血渍。刘明瑶亲属怀疑金昊父母帮助金昊清理犯罪现场。

据刘明瑶叔叔说,金母把家里监控的存储卡拿走了,疑似冲进了下水道。

另外大象新闻采访的知情人说,能看监控的手机卡也被注销了(这个我不太理解是什么意思,是不是金母不懂监控视频如果自动上传到了云端警方还是可以查看到的)。

刘明瑶就医时身上没有血迹,衣服也换了。现场地上的血迹也有明显擦拭的痕迹。怀疑这些都是金母做的。

医院视频里刘明瑶穿的衣服是前一天晚上电梯里穿的,确实没有血迹,也不像在家穿的衣服。

可能这些多多少少有点接近真相了,否则警方第一时间的警情通报里不会说金母涉嫌毁灭、伪造证据。

毁灭、伪造证据罪法定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网传金昊已认定自首,我没找到出处。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但自首要求主动投案+如实供述,本案中金母有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的行为,从被害人家属一方给出的信息来看,金昊也不是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的,我觉得比较难认定为自首,至少应当从严把握自首的标准。

网传金母发过朋友圈,医院开出的死亡证明是心肌梗死。我昨天搜了一晚上,抖音小红书微博,都没有发现这个所谓的死亡证明。而且也不合理,刘明瑶送到了县医院,要出所谓的死亡证明也只能是县医院,不可能是别的医院。所以可能只是网上捕风捉影。

网传刘明瑶已经怀孕三四个月,小红书上还有她死亡前一天在电梯监控里的明显孕肚截图,但是我认真看了完整视频,刘明瑶各角度腹部都很平坦,那个孕肚照明显是有人p的。警情通报也确认了刘明瑶没怀孕。

这是网传怀孕的“证据”

这是我在完整电梯监控视频里截的图

网传金昊父亲是孟村县检察院领导,所以把金昊安排进了检察院工作,我查了一下孟村县检察院检察官名单,没有金父。

知情人士说金父在孟村县中医院工作,金母是孟村县平安医院B超医生。

刘明瑶家属前期质疑孟村县公安局出警慢,现场勘查和控制嫌疑人不及时,而且没有及时收缴嫌疑人手机,目前本案经沧州市公安局指定管辖,移交至肃宁县公安局进一步侦办。

也就是说,后续这个案子受熟人影响的可能性会大大降低。

刘明瑶父亲也及时发了短视频,说当地zf非常重视这个案子,多次探望安抚家属,他相信有关部门会给女儿一个公正的结果。

这种影响恶劣、关注度高的命案,一般县城婆罗门是干预不了的。大家拭目以待吧。

连夜写下这篇文章,因为心疼刘明瑶,睡不着。

她差不多是“完美受害人”了。长得漂亮,家世好,嫁给初恋,毕业就结婚,生了儿子,相夫教子,具备传统女性的奉献精神……

她还是被打死了。

那些爱说双方都不是好东西,苍蝇不叮没缝的蛋,一个巴掌拍不响的……不知道还能怎么编排她。

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我总是忍不住想,假如她能听父母的话就好了,别和名声不好的金家人走在一起。

如果她第一次被家暴果断离婚就好了,那时候结婚不到十天,还没孩子。

如果被家暴能及时报警或者向父母求助就好了,不至于25岁就被直接打死。

或者她要是有份工作就好了,如果她有工作,就不会担心离婚争取不到抚养权而选择忍辱负重不离婚。

引以为鉴吧。

知乎用户 发表

看了下网上目前的信息,被害人才25岁,太阳穴都打凹进去了,死亡的直接原因是肋骨被打断,插进肺里导致的窒息。

人都快不动了,男的还在打,他妈居然在旁边拍视频,一边拍一边还问她“还要不要这段婚姻了”。

你说这像是人干的事儿吗?

那一刻已经不是吵架了,那就是合伙杀人。

整个事情发生在河北沧州孟村县,时间是2025年8月22日。

警情通报说得比较克制,说接到报警后第一时间赶到,法医确认死者是“钝性外力作用导致的颅脑损伤死亡”,没有怀孕。

男的叫金某,26岁,是她老公;女的是刘某某,25岁,刚结婚没多久。

还有一个张某,是金某的妈妈,也就是刘某某的婆婆,涉嫌帮助毁灭、伪造证据,也被刑拘了。

但你光看通报不够,细节得一点点扒出来你才知道事情到底有多恶心。

据家属说,事情是在21号晚上就出了。

到了22号早上7点32分,电梯监控拍到金某一家和几个医护推着刘某某上了电梯。

那时候她已经没了意识,平车上的她脸是紫的,身子也没什么反应,感觉人已经不在了。

可这一家子送医院时候一点也不慌,不哭、不喊、不叫救命,跟送个植物人似的,安安静静,像是早就知道结局。

到了医院,更扯的来了,医院一开始居然给了个“心梗”死因,说她是突发心脏病。

要不是刘某某的爸坚决不认,要求尸检,这事可能就这么按下去了。

心梗?

你把人脑袋打凹了、肋骨插进肺里,说人是心梗死的,这不是睁眼说瞎话吗?

后来尸检一出,真相就藏不住了:太阳穴塌陷,颅脑损伤,肺部被肋骨穿透,窒息而死,腰椎骨折,全身多处出血和淤青,还有新伤旧伤混合。

说白了,她不是头一次挨打,她是长期被打。

这次是打到极致,直接打死了。

更可怕的是,据家属回忆和一些流出的资料显示,当天她已经倒在地上了,金某还在踹、在打。

她已经不动了,那男的还不撒手。

他妈张某也不是劝架的,而是全程拿着手机拍,还逼问受害人“你到底还要不要过?”

你说这是什么家庭?

这哪是家,这是私设公堂。

换句话说,这是一场合谋暴力,不是临时起意的争执。

这不是你一言不合推了人一下,这是一整个系统性的打压,是一个女人被困在丈夫和婆婆组成的暴力围城里,一点点被打死的。

然后你再看这案子的走向,就知道为什么这么多人气得牙痒痒了。

金某目前是以“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被刑拘。

听起来挺严重,但说白了,这罪名从过去的案例来看,往往不会判死刑,最多也就是个无期,运气不好十五到二十年。

再怎么打死人,只要你没拿刀子、没承认“我就是想杀她”,法庭就会给你贴个“激情犯罪”、“家庭纠纷升级”的标签,然后量刑从宽。

我说句不好听的,你就现在拿手机搜“家暴致死最后被判死刑”的案例,屈指可数。

你搜“家暴打死老婆最终被判十五年以下”的案子,一大堆。

比如湖南那边,一个男人因为老婆不肯交出工资卡,一顿暴打把人打死了。

法院说“不是有预谋的杀人”,判了十三年。

再比如安徽有个男的打老婆打到骨折,后来老婆休克死亡,法官说“夫妻之间争执升级”,判了十一年。

还有广州那边,一个男人三年里动手无数次,老婆跳楼死了,最后说“跳楼不能完全归因于他”,才判了六年。

你说这些判决出来,给社会传递了什么信号?

就是“只要你说不是要杀她,你就不会死刑”;“只要是你老婆,不是陌生人,怎么打都叫家务事”;“打死人了也别怕,态度好、认个错,顶多蹲个十几年”。

就这风气,难怪施暴的人越来越胆大了。

你说这刘某某,活着的时候也许报警过、哭过、跑过、求助过,但没人搭理她。

现在人死了,全网关注了,法医也证明了是被打死的,可你看看这个处理方式,还是“家庭矛盾导致伤害过度”,还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你让那些还活着但正被家暴的人怎么看?

她们心里清楚得很:就算我被打死了,他也不一定会判死。

那她还敢反抗吗?

说到这,我得多说一句,像张某这种“帮着掩盖”的婆婆,法律一般只按“妨害作证”来处理,最多判个三五年,甚至缓刑。

可你换个角度想,她不是“路过”,不是“蒙在鼓里”,她是全过程知情、全过程参与,甚至是气氛制造者、节奏推动者。

她儿子在那打,她在那拍,在那拱火,她问“还过不过”,她不是在问,是在逼,是在用语言压倒一个人的最后一点尊严。

这种人怎么可能没有责任?

可现实就这么冷冰冰的,她不动手,法律就对她客气。

现在整个案件的后续,是移交给了肃宁县公安局办理。

程序在走,社会在看。

但所有人心里其实都悬着:到底怎么判?

会不会又是那一套“非蓄意”“主观恶性不深”“婚姻矛盾激化”?

说实话,这么多年来,我见太多了。

家暴这个事,出事之前,没人当回事。

邻居知道也装作没听见,家人知道也劝你“别把家事闹到外面去”。

你去派出所报案,可能还会被劝回去。

你找妇联,有时候他们也只是登记个表。

整个社会从根上就缺乏对家暴问题的严重性认知。

而等到真出人命了,又轮到法官谨小慎微,生怕给人定个“故意杀人”的罪名,说“不能确认主观杀人意图”,说“缺乏计划性”。

所以到最后,打死人的都能说成是“冲动犯罪”,家暴反而变成“过失中的过失”,这不是荒谬吗?

刘某某的命案,是把这种荒谬推到了最极端的地方。

人都不动了你还在打,还在那逼问要不要婚姻;尸体都送医院了你还伪造死因说是“心梗”;拍视频的人不是外人,是你自己妈,这种局面如果都不能定性为“蓄意伤害致死”甚至“故意杀人”,那法律还有什么用?

你还怎么让人相信它能保护自己?

所以这案子,真的不能草草了事。

如果连这都不能判死刑,那全中国的家暴受害者都可以预判自己死后也得不到公道。

我们不是要什么政治正确,也不是煽动仇恨。

我们只是要一个最基本的底线,打死人,尤其是这种持续施暴打死自己老婆的,不管你有没有说“我要杀她”,都得严办。

别再拿“冲动”“情绪”“夫妻争执”当借口。

这不是争执,这是谋杀。

而那些帮着打、帮着藏、帮着糊弄、拍着视频“拱火”的家人,也别指望一句“没参与打人”就能撇清自己。

她们手上,沾的不是血,但却比血还冷。

刘某某不是第一个被打死的,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但她要是连死后都没能换来一个清清楚楚的判决,那她就真的白死了。

别再让法律变成施暴者的心理安慰,让他们知道打死了也不过如此。

她的死,要能让所有人都记住一句话:家暴,不是家务事;打死人,就得抵命。

否则,死人只会越来越多。

知乎用户 发表

这是活活打死,而且掀起舆论,还有“婆婆”自己录的视频为证,最低限度,这个“丈夫”要坐牢。

如果,我是说如果,这个丈夫下手稍微轻点,没有那么寸打断肋骨扎入肺部,只是打断几根肋骨,会怎样?报案能受理吗?挨打的妻子,能因此申请离婚并合理分割财产吗?会被要求“冷静期”吗?

知乎用户 发表

明明就是虐杀,故意杀人!为什么发生在家庭里,就起个模糊的名字叫家暴

知乎用户 发表

更新:

这篇文章中午12点发表,夜晚20点23分就被公众号系统删除了,我在知乎的高赞回答也被屏蔽,如今读者已经打不开。不知道违法了什么规定。

不过,我还是要发,为了那位姑娘和她的家人。这次文字稍作修改,并将死者的相片打马赛克,但愿在知乎这里不会被删。


凶手金昊照片

死者生前照

死者惨状照

它叫金昊,26岁,河北省沧州市孟村回族自治县人。被它杀害的女子叫刘铭瑶,25岁。两人结婚大概有4年,他们有一个3岁的儿子。

事件发生于2025年8月21号夜晚,金昊醉酒后回到家里将刘铭瑶殴打致死。第二天早上7:36,凶手的父亲金文栋拨打刘铭瑶父亲刘东电话,谎称刘铭瑶在医院急症。刘东到医院后,发现女儿早已死亡。她的遗体全身是伤,经CT检测她脑部出血,肿胀,肺部有伤,腰部骨折,死状惨不忍睹。

事后得知,金昊在杀死妻子后,其48岁的母亲张杰擦拭案发现场的血迹及其它痕迹,试图毁灭其儿子的杀人证据。

据传金昊在检察院担任“临时工”,其父母是XX,爷爷是XX,整个家族在当地人脉极广。有当地网友称,凶手金昊的父母曾利用关系阻挠……沧州市公安局也在事后的通告中写道要将此案移交另一个县的公安局侦办。为何当地案件要移交另一个县?我想大家都懂的。看来,当地网友的传言也并非都是捕风捉影。

警方在通报中写道:“为依法严格公正办案,经沧州市公安局指定管辖,此案件移交肃宁县公安局进一步侦办。”

从刘铭瑶的的微博文字可以看出她是一个很简单的女人,对生活的要求也不高。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原本应该快乐幸福一辈子的女人,就这样被活活打死了。

据刘铭瑶的朋友说,她生前就早遭遇过金昊多次殴打,请记住,是殴打,以后别再用 **“家暴”**这个弱化施暴者罪恶的术语。金昊对刘铭瑶管控严格,禁止她出去工作,却又在金钱上对她极其抠门。

由于长期不够钱用,刘铭瑶想在隔壁县城的早餐店打工,时薪是10元。金昊认为她去打工给家里丢人,便阻止她。

有消息称,刘铭瑶发现金昊出轨同在XXX工作的白丽颖,当天她质问白丽颖为何知三当三。气愤至极的金昊当天晚上回到家就将刘铭瑶打死了。

目前,警方已经将凶手金昊及其母亲张杰抓捕归案。

但愿金昊能受到最严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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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昊母亲张杰被捕

哎!还有很多话要说,很多消息要发,但是又担心再次被删,就写到这里吧。我在知乎的文章也会修改。

至于一个女人如何避免这种惨剧发生,请看我之前的文章《湖南女子被男友殴打后跳楼自杀的感想》《为何不能找控制欲强的男人做老公?》。我希望任何一位姑娘都要阅读这两篇文章。

湖南女子被男友殴打后跳楼自杀的感想

为何不能找控制欲强的男人做老公?

知乎用户 发表

这个通报虽然没说具体是以什么罪名对金某和张某进行刑事拘留的,但通过报道信息可以明确或者推测出以下几点:

第一,受害者刘某某死亡时未怀有身孕,不存在网传的“一尸两命”一说;

第二,施暴者除了“毒丈夫”,还有一个“恶婆婆”在旁协助;

第三,从目前法医检验结果来看,施暴者至少涉嫌故意伤害罪

经法医检验,刘某某系钝性外力作用致颅脑损伤死亡……

但到底是故意伤害致死,亦或是故意杀人?

目前官方调查定论还没出来,案件暂无法定性。

不过综合网传消息,大致可以拼出大概的案件事实⬇️【注:以下情况根据网传消息整理,不保真】

2025年8月22日,刘某某(受害者)的父亲接到金某(施暴者)父亲的来电,告知他刘某某正在县医院急诊。

心急如焚的刘某某父亲立刻赶往医院,眼前的景象让他心碎且震惊:刘某某毫无生气地躺在那里,脸部青紫色的伤痕触目惊心,腿部也是一片青紫 。

经过CT检测,结果更是让人震惊不已:刘某某脑部出血、肺部受伤、腰部骨折,如此严重的伤势,已经让她失去了生命迹象。

据网传消息,知情人士透露,男方对女方有过家暴行为,双方父母对此都知情,

刘某某家属们无法接受这样残酷的现实,他们怀疑,这些伤势很可能与长期遭受家暴有关。

从网传的视频资料来看,8月22日早上7时32分许,多人推着伤者进入电梯,周围是伤者丈夫金某及金某父亲,还有两名医护人员。

网传消息显示,事情发生在21号晚上,22号送去医院时,医院给出的死亡证明称是因为心梗死亡

但女方刘某某的家属怎么也无法相信,因为他们看到刘某某“鼻青脸肿,眼圈乌黑,身上能明显地看出来新伤和旧伤” 。

家属们坚决要求验尸,验尸结果显示心脏出血、脑出血还有多处骨折。

且法医检验证明,刘某某系钝性外力作用致颅脑损伤死亡。

由此来看,家暴行为肯定是有的,而且家暴行为和刘某某的死亡结果之间存在着不小的因果关系,但究竟属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还是故意杀人,还有待根据进一步调查结果定性。

什么是家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

在这起案件中,如果金某长期对刘某某实施殴打等暴力行为,就完全符合法律所定义的家暴。

刘某某被发现时脸部、腿部的伤痕,脑部出血、肺部受伤、腰部骨折等身体伤害,都可能是家暴的有力证据。

而从服装店店主描述的情况来看,金某通过经济控制、言语威胁等方式对刘某某进行精神折磨,若属实,也属于家暴中的精神侵害。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如果刘某某的死亡真的是金某家暴导致的,那么金某的行为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如果金某在实施家暴过程中,主观上有伤害刘某某的故意,客观上其暴力行为导致了刘某某死亡的结果,那么就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

而如果金某的行为表现出其主观上具有剥夺刘某某生命的故意,例如使用致命手段、在明知可能导致刘某某死亡的情况下仍实施暴力等,那么则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在这起案件中,最终的罪名认定需要结合尸检结果、案件发生的具体细节、金某的主观故意等多方面因素来综合判断。

静待进一步尸检报告和官方调查结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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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下去还有人敢结婚吗?对男方不利的新闻有:结婚后火速离婚,彩礼不返还;养了十几年的孩子发现不是自己的……;对女方不利的新闻有:家暴,家暴致死,出轨……。虽说这些都是少数情况,但影响真的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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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心梗死亡证明如果是真的的话,那帮忙出具这个证明的医院工作人员也得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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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沧州孟村县,女子刘某疑被丈夫金某家暴致死。电梯监控显示,金某一家早上5点多就已经把受害女子送往医院了

女子刘某和金某以前在学校里是同学,他追了刘某好几年,曾经还有别人追过刘某,金某还跟那人打架。起初刘某家里人都反对这门婚事,因为金某他们家在县里面名声不太好,后来拗不过孩子就同意了。没想到婚后不到10天,刘某就被金某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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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当时结婚的时候刘某娘家陪嫁了几十万,刘某一直没有上班,金某是当地检察院的编外工作人员。两人有了孩子之后,刘某的心思更是全都扑在孩子身上。事发后,金某父亲曾到家属面前下跪道歉,刘某家属不接受,他们现在只希望杀人凶手能够得到严惩

孟村金某出轨,小三已经怀孕,小三逼他离婚,男子与老婆吵架暴力打死老婆,腰椎断裂、颈椎断裂、头颅重创,暴力恶意杀人,行凶后金某的妈妈配合一起销毁凶案现场证据……惨无人道,必须死刑

孟村家暴男金某母亲,跪地致歉,受害人家属不接受任何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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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1日晚上的电梯监控,这男的金某很亢奋,在电梯又蹦又跳,跳起来习惯性的打老婆,几个小时后惨剧发生,女子遇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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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沧州孟村家暴杀妻男金某的妈妈被带走了

这起悲剧也给所有女孩提个醒,​找对象一定要擦亮眼睛、找成熟点的,远离家暴男和她的家人

​两人是同学结成夫妻,男方是检察院临时工,据传与同事发展成情人关系,被妻子发现后死性不改还动手打人

女方​为了孩子,本想忍忍算了。但她忘记了,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遇到家暴后一定要果断选择报警,远离渣男,珍爱自己的生命健康

孟村金昊杀妻案,太揪心!结婚视频,父亲将“心头肉”女儿交给金昊后,转身时只留下一个落寞的背影。如今等来却是女儿死讯。所以,当婚后男人出轨要离婚时,女的千万不要尝试挽回,因此时男人已铁石心肠。更可恨的是婆婆不及时制止或送医,而是选择庇护儿子毁灭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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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同新闻,帖子提供的零星线索,女方:

1.恋爱脑,高中和男的谈恋爱,高考后为了和男的在一起,可以去更好的学校但是去了一个烂学校,只为了和男的在一起;——不,这种行为不值得被美化,只该被唾弃。

2.婚后有了孩子,在家做全职宝妈,结果要生活费,男的都不愿意给。为了有点钱花死前那个月还去打零工,男的嫌丢人 ,不让她去。——被剪了翅膀,做了笼中鸟,这真的可悲!

3.男的全家都是gwy……按照上述消息,男的成绩很差,按说做不了gwy……如果上述消息不是美化女方对“爱情”的牺牲,那么男的可能靠关系进体制的?建议女方家属抓住这个查查;

4.男的外形,家庭条件都很好,女方家庭条件估计不那么好,上嫁进县城豪门,估计没咋要彩礼,不然,就算做了全职宝妈,男的不给生活费就没钱花,花点小钱也要看男的眼色,就很夸张………这好歹生了个孩子,在家里一点地位,一点钱都没有吗?

——警惕,当每个人都赞美你嫁的好,而你自己其实过得不好时!

5. 男的有三,要离婚,女的不肯,导致屡被家暴,直至丢命。———考虑到男的以及男方都有体制内公检法系统的,很有可能离婚的话,女的拿不到钱也得不到抚养权(县城豪门就是牛),女方不离婚反而选择孕育二胎以栓住男人,维护家庭,结果一尸两命……

———好男人出轨甚至家暴时,有没有那个闺蜜或者好亲人,劝你再生一胎,栓住男人的心?还是自己选择的?这种思路真的又蠢又坏!!

———蜀黍通告女方没有怀孕,看起来女方家属为了舆论,把死者往惨里说啊,一尸两命比独自被杀更有话题性,但是真没必要。

总的来说,希望凶手被严惩。给普通人的警示就是,女孩子恋爱脑要早点治疗,不要为了嫁个“好人”而放弃自己的发展,包括大学,工作———一定一定要有自己的工作,不要把自己的将来指望放在丈夫,或者婚后自己的肚子上。嫁人后没有家庭地位,要敢于走出去,别以为忍让对方会对你好———最不可能的事情——只会因为你好拿捏,对你越来越恶劣。

从头看到尾,这女孩一直走在错误的路上。她家人现在悲痛欲绝,早干嘛呢?说不准是这些人一步步把女方推倒了这样的境地:你男人家庭条件这么好,嫁进去就享福了;他出轨了?咱们再怀一胎,孩子多了男人成熟了就不乱玩了………(当然女方自己的选择是最重要的)………但凡有一个硬气的家人敢站出来说,他们家就是再根深叶茂,只有你过得不开心,我们就一起撕他们,我们敢离婚,我们敢争夺抚养权,我们可以自己工作生活,都不至于到这一步。

虽然我们反极端女拳,但是,那个波伏娃的某些言论真的好,男性生下来只能走很难的路,而女性生下来被认为可以走更容易的路……这条更容易的苦,时时刻刻有陷阱。靠自己,把命运握在自己手中,才走的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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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重要的点就是男方家里又怎么使用了公权力,让医院开出了一份心梗的证明。扯性别话题完全是避重就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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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疑似,不是疑似,警方通报是家暴去世,媒体严谨点吧!真的很讨厌把这包装成家暴,这是故意杀人,不要定性为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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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一个那个死者最后的照片,这妥妥的是被活生生打死的。

现在我们说的是不是说家庭暴力零容忍?因为家庭暴力是一个很模糊的也有很有欺骗性的概念,说白了我们其实是要对暴力零容忍。

这个事情还是让人非常唏嘘的。

因为我看很多人说这个女生是为了这个男生降分儿上了一个不太好的大学,而且是从校服到婚纱的爱情本来还是挺好的。

刘某某的好友透露,两人是校园恋爱,刘某某婚后经济不独立,常新生活费遭到金某的辱骂,刘某某想去馒头店上班,但金某某以丢面子为由不让刘某某去上班。

而且这个男的家境也不算太差,在他们当地也算是县城婆罗门那。

只能说这种不稳定的人你遇见了确实只能算是自己倒霉。

在遇见这种家暴苗族的时候,其实就要注意远离对方了,现在好一点儿的就是报警之类的行为,但是很多时候他们都是不告诉外人,然后最后就这个家暴闹得越来越大。

第一个她丈夫这个应该涉及到故意伤害致死

双方在8月21日晚上发生了矛盾,传来消息说,金某某当晚喝醉了酒,然后两个人吵架了,就对刘某某大打出手,全身都打得淤青,摸摸脑部出血肿块,身上多处骨折,父母在医院急诊部看到女儿的时候惨不忍睹,伤痕累累。

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在涉及家暴致死的案件中,司法机关会根据具体情节(如是否存在长期家暴、施暴手段的残忍程度等)综合判定刑罚。

第二个,丈夫的妈妈应该涉及到帮助毁灭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七条第二款 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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钝性外力,已经说的很明白了。

这家人实力不俗,当然,能搞出来心梗这种鉴定的,开证明的,确定医院不刑拘几个?

受害者家庭积极维权发声,让这事有网络舆论,才是翻盘的关键。

说实话,出来命案了。人民群众的朴素价值观还是在线的,就算这家子是婆罗门,法医和叔叔那里也不敢那啥了。命案这种太敏感了,一个县城婆罗门真有这实力压命案?

按现有的说法,凶手长期殴打,这次直接往头部要害招呼,手段特别残忍。他不能预见到可能导致死亡?鬼才信。

目前凶手家里肯定在转换思路,在向虐待罪或者故意伤害靠。再搬出来孩子需要照顾做挡箭牌,运作一下。等舆论降下来,想办法轻判,后面真不好说。

这种问题上还有带性别节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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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家暴,这是故意杀人,而且是系统性的社会性的在放纵故意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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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是离得孟村和现在指派办案的肃宁都不太远的县,县城婆罗门这个群体,我是农村人,之前接触不到。

后来我妹妹考进了县直属学校,才通过我妹妹初窥了这个群体的门径。

典型特点就是父母都是用东北话说的当地大皮鞋。都是副科级以上干部,别看不起副科,县里的副科都是副局长了。或者在事业单位的县医院,中医院,县高中,县直属初中,小学的校长院长,最起码是正高级职称,别看不起正高,全县也没多少正高。要不就是国家电网四大行三大运营商,火车站,高速口这种央企省属国企在当地的一二把手。

机关事业单位的婆罗门,明面收入一年十万出头,两口子20多万,加上公积金小30。央企省属国企在当地的一二把手明面工资就更多了,年到手20➕。两口子一年40多个。退休了退休工资也不低于一万。平时烟酒茶化妆品护肤品和海鲜牛扒那绝对不用自己买的。

平时请托办事的,黑色灰色收入也不少。比如孩子上学呀,怎么也得5k,办个职称呀,怎么也得1w。内部职工想提提或者换个岗位没有2w你都不好意思进门。凡此种种吧。一年又是几万收入。至于更深层次的贪污腐败钱权勾结,那咱接触不到也不敢说。

父母年龄45-55之间,当打之年。孩子们的年龄大概分布在20-30。有有出息的孩子去了北京天津石家庄。但是大部分孩子都是中专大专普本,在外面也不好混。还不如回老家。现在逢编必考,不是那么容易操作,就先当个临时工。找的对象也都是门当户对的,或者县城刘亦菲吴彦祖。县城就那么小,父母辈都认识。他们这批人,很多也是读书出来的,当年县中都有重点班,那时候也不流行去市里上学,都是本地上学。一般县里重点班就那么一两个班,所以当年读高中读初中的时候他们的父辈就可能认识。甚至是好基友好闺蜜。这就是县城的生态。

逢进必考太重要了,我所知的一个常务副县长的独生女,虽然设了多年萝卜岗但是现在都是某局的临时工,要是逢进必考之前,早直接给编制了。毕竟我们村长都能给他女儿在逢进必考前安排个事业编。

这个小二代们的群体本身文化水平就不高,家里也娇生惯养的,在县里也横惯了,养成了飞扬跋扈的性格,家里条件好,也不指望他们挣钱,他们劳务派遣那点钱都不够他们加油的。

平时就是各种牌局,酒局,乱搞男女关系。县城里还算体面的年轻人就那么多,谁爸爸妈妈是大皮鞋,谁是外五县瑜伽裤,谁是县城婆罗门,谁风骚,谁风流。谁在哪个局里,谁在哪个学校,谁在哪个银行。一打听都知道。经常出现同单位的同事老公老婆是自己前男友前女友的情况。结了婚后,这种二代们,大部分也都不老实。

别看不起县城婆罗门这个群体,他们生活质量高着呢。也不是没见过世面。你以为你生活在北上广深大城市,他们在屁都没有的小县城,他们一定是土的掉渣的土老帽。别自欺欺人了朋友。人家也吃过见过。不一定比你体验的少。

小县城确实啥也没有。但是家里有条件呀,新上映的电影直接去市里或者石家庄天津北京去看。反正上班就是混日子,因为父辈的面子,请假更是点击就送,扣钱就扣钱呗,一共就那么点钱,扣完了能有多少呀,人家根本不在乎。各种脱口秀演唱会话剧也追着跑。黑天鹅蛋糕,县城没有,直接从北京叫跑腿坐火车高铁送。反正离着北京近,绿皮车两个小时都到了,同样从北京火车站出发,你住大兴他住县城。你没到家呢,他的黑天鹅都到家了。县里盒马鲜生和山姆没有,但是县城专门有干这个的代购,可以满足他们这个群体的需求,毕竟有需求就有市场嘛。今天上午下单,下午送到,晚上下单第二天中午送到。跑代购的都是一天跑两趟。平时大平层住着,bba开着,家里存款也不少。市里,石家庄,天津都有房。放假了或者想去玩了就请假,也和大城市人一样环球影城,迪士尼。也新疆,西藏,川西自驾游。国外的日韩,新马泰都去了多少遍了。至于北京的房子大概率没有,因为北京限购,不过北京放开五环外限购了,估计马上快有了。在小县城里,自己走到哪里都是衙内都是小爷。生活乐无边。生活幸福感,比在北京996挤地铁年薪五十万的都爽。这么说吧,你在北京呆了二十年可能没有把北京景点商城胡同小馆逛遍吃遍,人家县城婆罗门可能早逛遍吃遍了。

但是总体上来说,这个群体阶级也在下滑。毕竟本身这代留在县城里的就属于没出息没能耐的群体。大部分就是一个临时工。不过这代人确实可以享受人生的。在当地的就业,医疗,教育通通不用担心。绝对是最好的单位,县医院最好的病房医生,最好的学校的最好的班。

比如我听过一个,她爸爸是我们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她妈妈是我们县司法局副局长,她前公公是我们县医院副院长,她前婆婆是我们县高中副校长。她在县一小,她前夫在卫健委。她的情夫是中医院院长的儿子,是蹲过监狱刚放出来的强奸犯。两个人早就同居了,但是她父母不同意结婚。毕竟检察官和司法局局长的女儿嫁给强奸犯,也过于逆天了。她前夫的情妇是县医院的医生。就是这么乱。

当然我看有说医生出具心梗报告,从而使他们逃脱刑事处罚。这个确实出乎我意料了。敢这么干的医生也属实有点大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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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目前网上的部分信息

男方一家在体制内工作,男方在某专科毕业后也进入该院

这条线是否应该细查

检察院成他们家世袭的?

修改一下 目前无金父工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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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带情绪,只从司法实践来回答。

1、纯粹法律大概率就是故意伤害罪+可能的虐待罪。如果舆论足够大故意杀人也可能。

有些人认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但是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的区别其实就是主观目的不同,也就是主观上究竟是以剥夺对方生命为目的还是以伤害为目的。实践中的区分主要就是看主客观,主观上主要就是被告人的口供,尤其是到案之后的前几次供述,其对于主观心态的供述是什么样的。客观上就是看使用了什么工具,击打的部位,如果说手持利器捅刺致命部位,那自然是故意杀人。但是本案中两个问题:首先是致命伤情为钝性外力作用,可能是撞击可能是棍棒,排除了刀具等杀人工具。其次是案发之后的送医行为能佐证并非积极追求死亡。

当然如果这个案子舆论够大,后面如果认定为放任死亡的心态也有可能。

至于可能的虐待罪 ,就看证据能不能证明男方对于女方经常性的采取拳打脚踢的手段进行伤害,这些要不然就查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要不然就看有无陈旧性伤痕。

2、医院开的那个是病历或者说是记录,根本不是死亡证明。病历里面记载的非常清楚:**车到已经死亡,双眼眶面部可见淤青、四肢可见淤青。**在没有经过解刨的情况下诊断的结论是呼吸心跳骤停,但是没说是因为疾病心梗,这是两码事,可能因为外部打击出现骤停,也可能是疾病,医院没解剖的情况下做的是客观描述。

不要把医生当傻子,打成这个样子,谁会指鹿为马,而且这种一看就是严重外伤,脑子有问题了去帮这种人,不只是工作保不了甚至可能坐牢。而且这种伤情只要出警必然立案进行解剖。医院不是铁桶一片,几乎不可能上下一心包庇这种事情,而且要包庇能写出这种病历?

刑事案件中对于死亡原因的鉴定,本身就是要等到法医解刨之后才能明确。你让医生第一时间看个体外伤就给你出个死亡鉴定这根本不符合常理。

3、这个案子我直接说了男方家庭不可能有多大的势力,而**这个案子能够被指定异地管辖,仅仅是因为这个男的是检察院的劳务派遣而已。**检察院的劳务派遣,你说是什么县城婆罗门?你逗我吗?谁家庭有点势力的干这个,一个月不会超过2000块钱,而且现在的检察院就是个清水衙门。这个案子异地侦查的原因无非就是因为牵扯到了公检法人员,由于批捕这些都要同级检察院批准,所以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异地侦查,避免瓜前李下。以前我在法院工作的时候,我们一个同事家里漏水了,然后被起诉了,也是移送异地法院管辖,移送异地是为了避免瓜前李下,不是想当然就觉得这个这个家族很有势力。

4、他母亲现在是按照帮助毁灭证据罪刑拘,大概率就是在案发之后帮忙销毁犯罪工具和现场。比如把作案工具也就是钝器给扔了埋了之类的。司法实践中,这种当妈的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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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就故意杀人,整天家暴家暴的是想模糊什么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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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初步调查的基本都是准确的:

1、丈夫在检察院上班,但不是正式员工,没有编制。

2、丈夫和小三好上了,小三怀孕了逼宫,丈夫也决定离婚,但老婆为了儿子不愿意离婚。

3、事发当天,老婆打电话给小三进行警告,丈夫盛怒之下大打出手。

4、直接打死了,凶手母亲当晚0点多赶到帮忙清理现场,最关键的是拿走家里监控的内存卡销毁(扔进抽水马桶),所以同时被捕。

5、凶手母亲刑期3年以下,凶手涉嫌虐待罪和故意杀人罪,就看法官怎么判了,考虑到存在自首情节,且两人存在婚姻关系,有一子需要抚养,大概率不会判死刑。

6、风波过去后,坐个十几年牢(无期的实刑13年),和小三双宿双飞也很正常,可怜这个儿子了,未来还不知道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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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时候女权才应该出来走一走,全程监督公检法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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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就是杀人,扯什么家暴是想轻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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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河北人

河北的孩子想逃出河北的主要原因不是卷

而是这个地方认权势认人脉就是不认公平正义

无论唐山的事邯郸的事还是现在孟村的事,我都巴不得闹的越大越好,好让上面把河北查个彻彻底底

因为我太了解这个地方了

你们能看见的只是冰山一角

有关系有权力的人什么事情都能压的下去

不要说大领导了

就光体制内人员都有大批是找关系的,这个领导的儿子儿媳妇,那个领导的闺女小蜜

普通群众辛辛苦苦考编考公,有关系的考都不用考直接空降

还有的休产假休两年还能正常发工资的

不会算账的能进财务因为他爸给大领导当过司机

大专教师三本学历的一抓一大把

出轨家暴男原配聚宝数次无果,男子单位居然把小三也招进来促进二人感情发展,因为小三家里有钱

在体制内的工作单位里当上领导,都不用大领导,一个中层领导就可以让身边的人“鸡犬升天”了

这些只是小事,大事我不敢在网上说

我一直觉得河北的天是黑的,上面有一层层的大网,你的实力和努力都没有意义,你的正确与错误没有意义

孟村这个事没有闹大的话,那男的和那婆婆就真的可以操作一番,开开心心不受任何惩处的迎娶小三进门,然后继续幸福快乐,这在河北根本不算意外的结果。

我大概明年也会离开河北了,没有出过河北的人会觉得我说的这些一切正常,可我辗转去过很多地方,我知道这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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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世界真有一种只要结婚了就会完蛋的感觉。。。

结婚不能光看条件,人品才是首选项,嫁错了人真的会完蛋

县城婆罗门真是无法无天了

尸体照片能看出来女死者生前遭遇的巨大痛苦

活活打s这件事没想到会发生在2025年

有人性吗?不过就离婚呗把人打死干什么?你搞小三你烂裤裆你祸害怀孕妻子干什么?

你就是泄愤觉得打残打死女方家也不能怎么样是吧?

那我建议就是闹上媒体,让更多人关注,这事才有更公平的判决。

杀人就该偿命。

一般县城教师家庭找检察院家庭,差距不大,算是比较常见的婚配了。看起来也是那么回事。

但从资源上来说,教师家庭远不如公检法家庭资源多,女方等于是上嫁。

男方家庭如果很烂,那女方基本就完蛋了。

现在就是质疑男方家里动用关系影响办案,这种事在小地方比较常见,一个电话的事。硬是拖到女方死了再去,s无对证。但是女方没s,这件事会不会就以普通家暴结案?

非要出人命才能重视?家暴就应该判重刑才能平民愤。

对于现在这个世道我不乐观,男方家极有可能通过人脉及资源保住凶手。

这种事也不是没有发生。

很多年前的杀妻的吉星鹏,到现在也没判s,反而在监狱频频惹事。

家暴小谢的谢忠阳也没s,小谢恐惧他出狱报复惶惶不可终日。

这个世道烂透了已经。

总结来说,不光是嫁错人会完蛋,无权无势遇到不公基本也就是完蛋了,能拼的只有一条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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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见了吧,贤妻良母是这个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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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男方真的是回族,那是不是代表,男方很大可能被轻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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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什么家暴?根本就是虐杀!蓄意虐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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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就一直不理解,为什么那么多女的喜欢强壮的男人,老公非得找高大魁梧的,你不害怕吗?尤其是在这么一个打死老婆七年封顶,不死不残无罪释放的时代。他揍不揍你可全凭他愿不愿意啊。

有些人说,那是你选人不成,眼光不成。那我请问这世界上绝大多数狗都不咬人,为嘛还要求遛狗必须栓绳呢?因为有的狗它咬人啊!这也一样,跟一个你绝对打不过的人共处同一屋檐下,舌头还碰牙齿呢,你怎么能保证你俩有矛盾的时候他不揍你一顿?

且不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一般不残衙门不管。就算衙门管你,揍你也挨了,就算打死老婆偿命,你也死了。

我就喜欢秀气的,喜欢打起架来跟我势均力敌的,绝对不会找那种能一拳ko我的人谈恋爱。起码真有矛盾,动起手来咱打不过还能跑,还能反抗。

而找这种武力值高的男人的后果就是如题,他是个好人你们相安无事,他是个坏蛋你死的很惨。是死是活全看对方愿不愿意动手,你没有决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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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晚一点就拦不住火化了 差一点瞒天过海了 无法无天了真是 假死亡证明 家里有领导是要上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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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的“某族之乱”轰动很多地方来聚集

就是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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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疑似家暴去世,是男子故意虐杀妻子,母亲协助销毁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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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子应该异地或者越级审理,因为男方全家都在检察院工作,该检察院所有工作人员都是相关关系人,不可能做出公正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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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死因是心梗的医生也应该判刑吧。。这是收了多少黑心钱才能睁眼说瞎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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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亲戚,对他的女儿这么说的:

“你回娘家,随时都可以,回来待三月五月都欢迎,但是回来的时候,必须和老公和婆家是关系良好、开开心心的回来的,如果是因为和婆家产生矛盾,那你要把矛盾解决了再回来,你不能一有矛盾、吵架不开心就跑娘家,那你以后在婆家就一点地位都没了!但是,如果你受到的委屈、产生的矛盾你和婆家都不能解决,你就告诉我,娘家人马上赶过去,吵架也好打架也罢,管他什么鬼魅魍魉,娘家绝对给你撑到底!

你要觉得不想过了,把场子找回来后就离婚,回家,这里也是你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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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2年了,还有活活打死人的,这都不判死刑?这男方全家都该判,打老婆公婆还录视频,这是人能干出来的事?

另外,妇协呢?

煽动男女对立次次有你,真正需要你发声的时候,人哪儿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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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叫家暴,叫故意杀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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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女生很可怜,也很可惜,男的叫J昊,读书的时候就是出了名的混混,天天打架斗殴,前两年还殴打了70多岁的老人;女生错以为他不会把拳头打向自己人,可惜就可惜在这里,他要是一直一心一意都还好,但凡他变心,女生就变成了阻拦自己的外人,加上他的人品,结果是必然的。

所以也奉劝各位女生不管是正在谈恋爱的,准备结婚的,还是已经结婚的,男方任何条件都是外在的(比如外在,家境,对你好,这些条件只在爱你的时候才生效),真要结婚过日子你就盯着一个条件看,就是男方的“人品”,比如他对小动物,对老人,对小人物的态度,从细节处去观察他的人品性格,爱可以伪装,善良的人品伪装不了的;

当然,不是说人品好的人就永远不会变心,只是他变心后你不会有生命危险!两害取其轻嘛,毕竟婚姻本就是一片废墟。过来人一点经验,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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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一看,还以为回到万恶的旧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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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于自信导致的过失伤人,判五年半得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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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霸乖乖女嫁给婆罗门家庭男,婆罗门出轨后拳拳到肉打死老婆,这怎么这么像低配版陈立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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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那句肋骨戳肺就看不下去了。

这个当丈夫的,好大的力气,好大的威风,好狠毒的心。

小时候在煤矿上学,有一天逃可去工区玩。看见一堆人围着一个人,那个人瘪瘪地躺地上,一动也不动。一个女人披头散发哭喊着抱他上半身起来,那女人一抱,那尸体一样的人就一阵抽搐。医生来了,抬人上担架,抬的时候那人又翻白眼又抽搐。后来听说送医院不久就死了,事故原因是违规坐拉煤的绞车撞断肋骨,断骨戳肺,内出血窒息死亡。之所以抽搐,是太疼了而又没有力气表达。

多大的仇恨,让这个男人打断了她的肋骨?

婆婆还在场?

就是打一条狗,听见狗惨叫也会不忍吧?

这个女人一定不会想到他要她的命。不然抱着必死的决心,谁先死不一定。

她一定以为忍一忍就过去了。

这个男的应该死刑,让他的妈妈看着执行,因为她看着她儿子打死了别人的女儿。

现在什么年代了,还有家暴,还有这么残忍的家暴。

所以女孩,觉得和人共度一生一定要睁大眼睛啊

只要有一点点暴力倾向,就果断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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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能不要把回男杀人偷换概念成国男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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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杀就是谋杀,用家暴来混淆什么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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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区那些特意强调女生恋爱脑、网上强装岁月静好的

就非得是完美受害人吗

女生哪怕出轨也不是她被打死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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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婚不育保平安这句话流行起来不是没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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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有个账户说自己是本地人,讲了点当地情况:https://weibo.com/6569880625/Q1kScfnbE?pagetype=groupfeed

其他回答也提供了一些信息(仅供参考):如何看待河北沧州孟村822金昊杀妻案? - tita的回答 - 知乎

如何看待河北沧州孟村822金昊杀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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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说家暴的都是卖男性赎罪券。法律有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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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翻了一下女方的微博:

20年9月在备考教师资格证

21年4月应该还在备考教资,图片里有教资的案例分析题。(从这之后她的微博里就再也没有学习和工作,只剩下老公和孩子)

21年8月正在筹备婚礼,同年10月结婚。已知女方零零后,也就是21岁一毕业就结婚了。

次年(22年)九月末生孩子,推测22年一月怀孕,也就是结婚大概三四个月就怀了。

21年刚刚结婚一个多月左右,就发了“生活还有一地鸡毛”的文案。可见与其他博主说的“刚结婚不久就被家暴”相吻合。

最近一年的微博三句话不离儿子,不过老公几乎没有出现了

婚后的生活,她一直在知足,一直在珍惜当下

吃烤冷面和家常菜也会拍照发微博记录生活,真的是很知足的一个人。

她上学的时候也曾经抱怨永无止境的考试,学习。但这条路她没有走完,一毕业就结婚了,且婚后没有经济来源,想去馒头店上班,老公嫌弃丢面子不让她去(这部分信息来源其他博主)。

她今年2月说要经济独立的时候,会不会想起21年准备考试的时光?

看下来真的很唏嘘,我也是25岁,有一个谈了9年的异地男朋友,但我还在读研,所以目前没有结婚的计划。而她早早放弃了自己的前途,降分去男方的学校,20岁一毕业立刻结婚做家庭主妇,被家暴也不吭声,天天在微博上知足,幸福,当缩头乌龟,光速过完了这一生。

希望你下辈子别这么恋爱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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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一个检察院临时工就需要移交异地司法机关调查?有点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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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老公在亡父祭日被老婆推下水淹死,一天牢不坐,我倒要看看这个会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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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医院开出虚假死亡证明的相关负责人应该作为故意杀人从犯承担刑事责任

现在就是这种帮凶的责任太轻微了,导致很多事情都在和稀泥,依法治国就应该说到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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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在小县城 男方家有权势 又是神族 这姑娘很难讨公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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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法律不能保护婚姻中的妇女,那么女性也将拒绝走入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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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这男的是检察院的,还是带白帽子的民族,家族背景在当地强大,所以现在异地办案,估计判不了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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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全貌,无法评论。但是如果事实真的是如评论所说的那样:

那就是是长期虐待,虐杀!!!

另外能不能取消“家暴”这个词,暴力殴打无论是在家里还是在外面,本质是一样的,不能因为有个结婚证就免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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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一句,普通人还是警惕嫁给小地方的公检法。小地方特别容易一手遮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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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一句:这件事的影响很坏,现在年轻人的结婚率本来就很低,这件事的曝光无疑是雪中加霜。

家暴、恶婆婆,妈宝男这三大要素直接拉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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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希望男的判死刑,其次尊重女生命运。

站在一个很冷静客观的点看他们这个事情,假如这次女主被打成重伤,全网替她讨伐,说不定她会被对世界说原谅男主,只要他和小三分开,回家就行。这是根据女主生前的行为判断。

简单地梳理一下我看到的事情脉络,男生女生早恋,女生为了男生降分去了差一点的学校,20岁就怀孕结婚,结婚前就有被打的行为发生。 大概是因为父母不是很同意这段婚姻,所以女主婚后全职在家要钱看脸色也可能不好意思从家里要钱补贴。而且女主很爱面子,要表现的他们一家是幸福的。后男生在同系统有了小三,并且小三怀孕,从现实的角度出发就是男的觉得女的又没工作,又要花他的钱,小三工作又好,所以提出离婚,女生不同意,去找小三沟通,结果小三告状,男的酒后把女生打死。 合理怀疑男生家人是想让男的打重一点女的,好强迫离婚娶小三,所以带着小朋友离开,看着女生被打。 结果男的下手太重,打红眼把女主打死了,所以男的妈妈帮忙清理现场,销毁证据。

其实从各方面出来的消息,简单来说就是女生在他们这个婆家是一点地位都没有的,且被瞧不起的,而且这男的家风就是很差,但是女主就是要坚守她的婚姻,哪怕她被打的频率越来越高。

女主在微博上说要经济独立,其实要独立的不是经济,而是人格。

最后希望男主一家都可以接受法律制裁,女主家人也反思一下自己,如果他们早点有这种帮助女生的勇气,是不是就可以改变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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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有回答说,按照目前警方给出的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大概率不会死刑。

如果这都没死刑,那现在司法可太拧巴了。

对着沸羊羊上铁拳,哪怕逼死沸羊羊,女的都没事儿。

对着暴力男软弱,哪怕殴打妻子致死,男的都没事儿。

合着鼓励暴力了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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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不应该被定性为家暴,应该以故意杀人论处。中国人民最朴素的情感:杀人偿命,欠债还钱。

此事若被定性为家暴,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只会变相鼓励这种毫无人性的暴力事件。

社会不需要这种人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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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子是有恋爱脑,但是我相信当她被打,被限制经济的时候,一定也是想离开这个男的的。

我身边有个朋友,男的也打过他。

有次被打,她跑来哭着跟我们说男的打了她,想离婚。说不是第一次被打,之前被打都没有跟我们说过,但那次比较严重,我们得知都挺震惊的,她居然遭遇了家暴

她说因为之前每次打她后,这男的都跪下跟她道歉,求原谅,所以她一再的给她机会。

大家都在劝她要她不要跟这个男的过了,那个男的我也认识,但是他打我朋友,这个事就是不能忍的。之前我们都说她恋爱脑,每次男的打后又认错,她又心软原谅。

但是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

我们都帮她找好律师,准备好了离婚协议,俩人都已经在律师面前坐定协商离婚事宜了,结果这孩子,经过一番心理斗争以及那男的一番自我检讨后,又不离了…

从那次后,男的应该确实改了一些,女孩子没有跟我们说过关于她丈夫动手的事了。(也可能动过手,但没告诉我们。)

其实,我们作为朋友,很无奈,也很担心她。劝说归劝说,帮忙归帮忙,但日子是自己的。想怎么过,还是自己说了算。

这个案子,我看着,心里真不是一般的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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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应该定性为当地权贵对平民的暴行,请不要乱引导至男女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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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避免婚内受到侵害?

答:远离婚姻


在客观现实的回旋镖面前,婚育信徒们洋洋得意的这套 “生个孩子就能增加婚姻稳定性” 的许愿就显得过于不堪一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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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怎么结婚?

老实女被软禁,被打,除非被打死,不然集体沉默……老实男的被女的pua,骗钱,非亲生子女……合着窝里斗就算家务事?婚姻是免责八角笼吗?

谁弱谁吃苦,谁弱谁活该,这种加害者反而收到庇护的玩意,谁敢轻易踏入啊!还要不要结婚率和生育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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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男方家全家体制内,妥妥的县城婆罗门

不知道女方家啥情况,按理说县城讲究门当户对。

普通老百姓家孩子嫁过去很容易受气,但还真没见过给打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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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现代婚姻 原生家庭非常重要

你看这个婆婆 遇到这种暴力场面脸不红心不跳,你就知道这对母子都是狠人了

不管你是嫁人,还是上门女婿,你都是要冒着风险进入一个你不熟悉的家庭,眼睛不擦亮点,那就是羊入虎口

上次不是有一个女婿被老丈人杀了,老婆给老丈人开谅解书

性质比这还恶劣多了,原生家庭直接杀人,不是小两口之间的所谓家暴了。。

婚不一定要结,但是命一定珍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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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个案件,我就想起来了那个硅谷杀妻案,有点类似,都属于虐杀妻子的出生,都是有一个导火索“第三者”。

就是不知道国外有没有“家暴”这个词,还是只是我们这里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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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有个高中男同学。

在小县城跟这个男方背景差不多。

父亲是医院的院长,私立公立忘记了,母亲也很有地位。

在小县城就是顶级的存在。

他长的帅,高中吸烟喝酒打游戏,大学不知道在哪儿上的,现在在上海一家美容医院当主刀医生。

他有个女朋友,普通农村务农家庭。

她女朋友是美容医院前台。他们俩人异地目前。

我老公说他女朋友对他非常好。他很喜欢喝酒,他女朋友陪着他一起喝。

本来我对他没什么印象。

直到有一次过年,我和我老公还有他还叫了几个我老公高中同学聚会。

他打电话叫来一个女生。

很自然的让那个女生喝他喝过的水,吃他吃过的食物。

一起走路的时候,俩人也是手挽手。

回家后,我说他分手又新谈女朋友了吗?

我老公说没有。

我说那他为什么跟那个女生那么亲密。

我老公说,因为他习惯了,他从小到大不缺主动补上来的异性,而且还没有长的丑的。他有资本,有地位,他女朋友要想能跟他结婚,就得吞针,而且他女朋友还是务农家庭。

我不太看好他俩,

我觉着除非他女朋友真的很能忍。

我现在都怀疑他俩还能结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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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待罪中出现人身伤害的,能不能直接根据伤情判为故意伤人,严重致死则直接按故意伤人致死顶格量刑。

如果认为家庭成员间的暴力对社会影响不大,那就太错了。

家庭暴力对社会最大的影响,就是再无人敢走进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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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杀人会死刑,家暴致人死亡却不需要死刑?

建议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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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很好解决吗?婆婆和丈夫母子两个互相出具谅解书,就可以都释放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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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给结婚率和出生率来了一针强心剂,唉,逝者安息。

人活着的意义是什么,上学、工作、然后等死?一直感觉中国人活的累,容错率感觉很低,在意别人看法这些,所以,真遇到这种事情,该离婚离婚,何必呢,建议死刑吧,这就是故意杀人

法律是有滞后性的,请大家记住,滞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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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该抓抓该判判,董季萍怎么判这个男的就怎么判,不是公平得很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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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看到的图片,感觉都不太正常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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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最后的结果不要抱太大的希望

判死刑就不要想了

如果判重了,男方说不定会上诉,还会反打说女方利用舆论倒逼,影响司法公正,然后再找点女方各种言论啊,捕风捉影的事,说女方立身不正,最后女方就是有理也变没理了。

孩子的确很可怜,但是也别觉得就一定会理解母亲。

这种家庭影响下,等这孩子长大了,要是过的一般,只会更怨恨女方这一边,如果当年你们就认了是“心梗”,自己还跟父亲一家和和美美,在小县城接着当个“婆罗门”不比现在轻松的多,让你离婚你不离,死了还要拖累他现在的生活。更别说,都到这步,孩子以后政审多半要受影响,心里一定有更多的怨怼。

所以建议女方家,不要争夺这个孩子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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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帮人拿着一张假图在传。

看看官方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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瞟了一眼又是体育生又是小混混又是婆罗门的,这不就是大家最喜欢的性张力体育生吗?那真没办法了,要多大收益,就得承担多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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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在回答里打拳的人真是够了,不管是把这件事当罪证来打女拳的,还是颠倒黑白阴阳怪气打男拳的,你们是不是有病。

像这样一个惨案,一个单纯善良的女人被其恶毒的丈夫家暴致死的案件,任何一个正常人,不论男女,都会发自内心去谴责,都会要求凶手必须被严惩,都会希望不再发生类似的惨剧。

这件事不该被女拳拿来当武器,反女拳反的是某些脑残言论和脑残行为,而不是反家暴,绝大多数男人也反家暴。同时这件事也不该被男拳拿来阴阳怪气,你们这样做和你们讨厌的女拳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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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于自信的过失杀人,建议量刑5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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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半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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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个笑话,他还有个三呢。

这可不能怪他,只能说有的女生就爱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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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是搞不懂,女性在婚姻中被家暴时,还没死时,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报警吧说是家务事,娘家是隐身的。被家暴死了之后,全世界都开始出来维护正义了,马上刑拘了老公和婆婆,娘家也跳出来这时眼睛也不瞎了,什么复联也开始上班了,之前好像没人上班一样。

还有这位女子也是刚烈,如果一个男人变了心,那你就不要问他要爱,因为他给不起,给不出。

但是你可以问他要钱要物要生活安定。

在自己没有实力的时候(比如娘家不帮——不管是帮你带孩子还是帮你出头给你助力助你离婚或者独立工作生活)只能委曲求全,蛰伏,尤其是如果你想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时候。

必要时候,你要成全婆家和老公,一切只为了保命和保住自己孩子。

没必要硬刚,不值得,而且很明显力量悬殊。要认栽,要承认自己瞎了眼选错了人,然后冷静下来,不要鸡蛋碰石头。变了心的男人,比刀还狠。

而婆家对你的态度,取决于你和他们儿子是否利益共同体,你损害他们儿子的利益,他们怎么可能现在你这边?

不要太天真了,很多女人会指责婆家、老公的兄弟姐妹父母,在老公犯错时,不帮女方。怎么可能呢?他们是利益共同体,你如果愿意维护老公的利益,那你也可以被接纳为利益共同体的一员,如果你损害老公利益,他们打你打得比你老公还快还狠。

这个世界很烂,但是也很美好,保住条命,看看高山大海吹吹清风感受一下明月,有孩子的话,更值得你以退为进去保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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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阴谋论的角度来讲,基层政府尤其是公检法系统在大规模的偏袒婚姻中的过错方,表面上是为了降低离婚率,其实是从根本上降低结婚率,进而降低人口出生率,为将来大规模引进移民做准备,进而达到大幅削弱汉族人口的最终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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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子判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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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拳女拳都别打了唉

这种家庭我在老家考驾照的时候见过

科目二的时候有一个特别帅的回族小哥

眼睛是浅浅淡淡的棕,轮廓很有异域美

结果听练们闲聊人家已经结婚了,而且已经有两个孩子了

我当时听到大吃一 ,因为看这人也就18,9岁的样子

教练说本地回族人就是这样

年纪轻轻的时候就在长辈的安排下跟同族的异性结婚生子

后来又刷知乎才明白某特定信仰人群会用这种方式保证血脉和信仰的纯洁性

同时保证资源不会通过婚假转移到其他圈子

就大方向而言并不利于民%族%共同体的构建

总之这事表面上是男女那点破事引起的

而且男主确实是一个有气就撒到妻子身上,丝毫不考虑家庭和孩子未来的的超雄烂人

但真要细究起来会涉及到很敏感的问题

PS.我只是从非正式渠道听到西北回族人民婚嫁观念的一些小道消息,不代表该信息是真实的,也不代表其他地区有类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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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男方是否是个混人,他打死人了。

不论女方是否温柔贤惠,她被打死了。

不论男方母亲有没有直接参与打人,她协助男方破坏证据了。

这不是家暴致死,这是故意杀人。

只是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男方是否可以作为直系亲属给他母亲签谅解书,如果能签那真是大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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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较杀人犯和他爹妈小三,我更关注出具心梗死亡报告的医院,我在抖音刷到了出具的死亡证明,上面是有医生签字的。这么罔顾人命的医院医生难道就能躲过去?或许,是不是还有其他的非正常死亡被开具了正常死亡证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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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是打死,家人不知怎么让医院给出了一张死亡证明:心梗死亡

女方家属这边不接受这个死亡证明要求验尸,法医检验:刘某某系钝性外力作用致颅脑损伤死亡。

网上有些当地人评论供参考:

看了上面图片评论,这已不是家暴,而是故意杀人。再看下面评论,更是令人发指:

看了上面图片评论,这男人打死人直接跑石家庄,留个烂摊子给母亲,嚣张绝非偶然。

这女人,既然他出轨想离婚,给小三打电话有啥用,那就离婚,搜集他们的出轨证据,争取利益分配最大化。

女人,不要太懦弱。我老家一个被家暴的女人就是趁雪夜,男人熟睡之后,她越看他的脸越憎恶,最后拿起手边的硬物向男人的脸部砸去,一下又一下,第二天被人发现时,那男人早已血肉模糊,看不出本来面目。

很多被长期被家暴的女人到最后都会忍无可忍,甚至精神崩溃,最终反倒是手刃施暴者,但杀人之后,往往她们自己也不敢相信她们杀了人。

小时在农村长大,家暴的男人几乎都是村子里最贫穷的人,几乎都酗酒,喝的时候咒骂赚了钱的人,回家就打老婆孩子,这些人都是农村的失败者。

90%以上的家暴,只要第一次发生时干预得当,之后都不再发生。如果有了第二次,那就会有以后的无数次。

全世界都存在难以根除的家庭暴力,没有任何婚姻制度可以承诺给人幸福,但应该有制度,使人可以避免极端的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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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杀人,母亲帮助处理证据;女儿被杀,父亲抗住压力拒不火化。

看见没,现实中没人以男女划分立场,人类永远站在自己的血缘和阶级这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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氓之蚩蚩,抱布贸丝。

匪来贸丝,来即我谋。

送子涉淇,至于顿丘。

匪我愆期,子无良媒。

将子无怒,秋以为期。

乘彼垝垣,以望复关。

不见复关,泣涕涟涟。

既见复关,载笑载言。

尔卜尔筮,体无咎言。

以尔车来,以我贿迁。

桑之未落,其叶沃若。

于嗟鸠兮,无食桑葚。

于嗟女兮,无与士耽。

士之耽兮,犹可说也。

女之耽兮,不可说也。

桑之落矣,其黄而陨。

自我徂尔,三岁食贫。

淇水汤汤,渐车帷裳。

女也不爽,士贰其行。

士也罔极,二三其德。

三岁为妇,靡室劳矣。

夙兴夜寐,靡有朝矣。

言既遂矣,至于暴矣

兄弟不知,咥其笑矣。

静言思之,躬自悼矣。

及尔偕老,老使我怨。

淇则有岸,隰则有泮。

总角之宴,言笑晏晏。

信誓旦旦,不思其反。

反是不思,亦已焉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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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由于该男子为回族,信仰真主穆罕穆德,且我国素有刑不上士大夫优良传统,因此建议无罪释放,且受害人家属需要登门道歉以祈求获得其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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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已经通报了,要不然又是“网传”。有人说真的,有人说假的,真假难辨。

发现了个很有意思的事情,母子两人同事被刑拘。儿子是致使受害人死亡,母亲是帮助毁灭伪造证据

不得不感叹,这家人到底是咋个情况。

昨天在热搜上看到这个问题,标题是“网传”。有网友一直在讨论,或者在做假设性的回答。

但看到有关评论和回答,就说这个事情是假的。所以还是比较疑惑,没想到今天早上就看到警方的通报。

那这个事情真的是假不了了。

现在摆在眼前的事实,就是女子已经死了,一对母子已经被刑拘。

那就意味着女子的事,不是自然死亡也不是意外,而是人为因素导致。

2025年8月22日,河北沧州孟村回族自治县公安局接报警,某小区发生一起刑事案件,致受害人刘某某(女,25岁)死亡。接警后,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金某(男,26岁,系刘某某丈夫)、张某(女,48岁,系金某母亲,涉嫌帮助毁灭伪造证据)抓获,并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经法医检验,刘某某系钝性外力作用致颅脑损伤死亡,未怀有身孕。同时,公安机关正在会同妇女权益保护部门,对刘某某被家暴相关情况深入开展调查。为依法严格公正办案,经沧州市公安局指定管辖,此案件移交肃宁县公安局进一步侦办。

事情发生以后,家属没想着拨打120急救,却帮着毁灭证据。

难以想象当时是什么情况,被害人是多么的绝望,多么的痛苦。

看相关信息的透露,说事情是发生在21号晚上,但到了第2天早上7:00才送医院。

让人感到魔幻的事,医院那边给的结果是“心梗”。可女子父亲到了以后,看到情况不对,发现自己的女儿脸部有青紫色的伤,腿部也是紫色的。

经过CT检测,脑部有出血和肿块,肺部受伤,腰部骨折。

谁家的女儿谁不心疼?

女子的父亲坚决不认可医院的突发心脏病,心梗而死的结果。要求进行尸检,这个事情到这个地方就按不下去了。

所以,才会有现在的通报。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男子最有可能的是涉及故意杀人,或者故意伤害致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具体是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

还是要等待有关部门的进一步侦查。

至于男子母亲的行为,已经涉嫌帮助毁灭伪造证据,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规定,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关于家暴的案件实在是太多,造成人员死亡的案例也不少。

上个遵义的案件,很多人都在说是因为离婚冷静期。所以,才会导致杀害两个小孩的严重后果。

这个案件来说,只有婚姻,没有离婚,也没有冷静期,照样是导致人员死亡。

盲猜一波,网络上的舆论会不会又得要指向执法部门了。

毕竟这是网络上某些人的一贯作风,静静地看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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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可能好奇,为什么要跟这种家暴男结婚?

其实好多家暴男在婚前表现得比一般人更爱自己老婆。至少我身边的几个家暴男都有这个特点。

曾经我媳妇的一个同事,男朋友对她特别关心,接送上下班,经常给她做饭带到公司,时不时还会制造一些浪漫情节。以致我媳妇回来天天吐槽我不关心她,让我好好跟人家学学。结婚后突然变了一个人,经常吵架,甚至有一次在她怀孕五个月的时候动手打了她,还踹了她肚子一脚。后来我媳妇再也不说人家老公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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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狐为知友们带来深度报道~

本文来源:潇湘晨报三湘都市报,大象新闻,封面新闻

8月22日,河北沧州孟村县疑有男子金某家暴妻子刘某某致死的消息引发关注。

一份广为流传的“刘某某(受害人)案件情况说明梳理”显示称,8月22日清晨,受害人父亲接到嫌疑人父亲电话,称受害人刘某某在县医院急诊。刘某某父亲到场之后,发现刘某某脸部呈青紫色有伤,腿部紫色。经CT检测脑部有出血,肿块。肺部受伤,腰部骨折。已没有任何生命迹象。并称嫌疑人有长期家庭暴力行为,此行为导致最终受害者去世。受害人刘某某与嫌疑人金某系夫妻关系。

8月24日下午,一名与女方家属有密切交集的知情人提供给潇湘晨报记者的事发小区电梯视频显示,8月22日早上7时32分许,多人推着伤者进入电梯。知情人称,站在周围的是伤者丈夫金某及金某父亲,还有两名医护人员。

“21号晚上出的事,22号送去医院的时候,医院给出了一张死亡证明,说因为心梗死亡。但女方家属这边不接受这个死亡证明。”该知情人称,其在现场看到伤者“鼻青脸肿,眼圈乌黑,身上能明显的看出来新伤和旧伤”。

知情人称,女方家属要求验尸,“验完后说心出血、脑出血还有多处骨折。目前是省里再次做尸检,还没出来具体的报告。”

知情人还告诉潇湘晨报记者,男方对女方有过家暴行为,双方父母对此都知情。其还称,男方后来自首,其提供的现场视频显示,男方母亲也被警方带走。

8月24日,潇湘晨报记者就此事致电孟村县政府办,值班人员称此事确实在当地引起高度关注,据其了解到的最新消息,刘某某已去世,目前警方正在处理此事。金某是否对刘某某存在长期家暴,刘某某是否系被金某家暴致死,该值班人员表示详情不清楚。

对于网传的金某系孟村县某单位工作人员,该值班人员表示还未确定。

医院开证明称其心梗而亡

“21号晚上出的事,22号送去医院的时候,医院给出了一张死亡证明,说因为心梗死亡。但女方家属这边不接受这个死亡证明。”该知情人称,其在现场看到伤者“鼻青脸肿,眼圈乌黑,身上能明显看出来新伤和旧伤”。

知情人称,女方家属要求验尸,“验完后说心出血、脑出血还有多处骨折。目前是省里再次做尸检,还没出来具体的报告。”

知情人还告诉潇湘晨报记者,男方对女方有过家暴行为,双方父母对此都知情。其提供的现场视频显示,男方母亲也被警方带走。

8月24日晚,刘某某家属提供给潇湘晨报记者的一份急诊病案记录显示,医院于8月22日7时8分接令,患者“车到已死亡”,“呼吸心跳停止,时间不详”。

家属提供的另一份医院于8月22日13时许出具的报告显示,患者“蛛网膜下腔血液沉积……右颞、左顶头皮下血肿,肺淤血表现,心包少量积液……”此外,患者“腰1-3右侧横突骨折愈合期”。

家属:侄女疑因丈夫致电小三被丈夫杀害

据大象新闻报道:被害女子刘某某的姑姑告诉记者,导火索疑是其给丈夫第三者打了电话

河北警方通报女子疑遭家暴去世

其丈夫、婆婆已被刑拘

河北孟村公安8月24日通报,8月22日,警方接报警,某小区发生一起刑事案件,致受害人刘某某(女,25岁)死亡。接警后,公安机关依法开展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等工作,将犯罪嫌疑人金某(男,26岁,系刘某某丈夫)、张某(女,48岁,系金某母亲,涉嫌帮助毁灭、伪造证据)抓获,并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经法医检验,刘某某系钝性外力作用致颅脑损伤死亡,未怀有身孕。同时,公安机关正在会同妇女权益保护部门,对刘某某被家暴相关情况深入开展调查。为依法严格公正办案,经沧州市公安局指定管辖,此案件移交肃宁县公安局进一步侦办。

县检察院:嫌疑人金某系劳务派遣人员

8月25日上午,孟村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向封面新闻记者确认,犯罪嫌疑人金某系当地检察院劳务派遣人员,工作岗位系第三检察部普通工作人员。“就是普通干警,干一些杂活,他没有公务员编制也没有警号。”

目前,金某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后续处理尚待进一步通报。

据潇湘晨报,一名与女方家属有密切交集的知情人表示,男方对女方有过家暴行为,双方父母对此都知情。其还称,男方后来自首,其提供的现场视频显示,男方母亲也被警方带走。

搜狐《狐瞰》

河北孟村检察院工作人员疑将妻子家暴致死?多方回应_刘某某_家属_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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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见家暴的就快离婚。

想起我一个姐妹的姐姐结婚的事。她是学艺术的,大学艺术生走的艺考学的跳舞,在大学同乡会上谈了个我们本地的男的,大学毕业后两家商量好就结婚了。

我这个姐姐父亲是警察,母亲体制内小喽啰。有一个妹妹就是我姐妹,因为我两出生日期是前后天,母亲一起生的孩子才认识的。她找的这个对象家里是开饭店做生意的,还有一个旅馆。结婚后,男的在家旅馆帮忙,我这个姐姐去外面辅导班教小孩跳舞。怀孕后辞职,因为怀孕跳不了,生完孩子就在旅馆和饭店帮忙,然后带孩子。

这个男的跟饭店前台小妹出轨,但我这个姐姐不知道。有一天,我这个姐姐看见家里餐桌上摆着一套化妆品,心里很美,觉得是老公买给自己的小礼物,偷偷拆开试用了。然后等到晚上,男的一直没送。这个姐姐就暗示说——是不是有啥事情瞒着她呀 她都知道了——故意没笑。其实就是想逗人。然后男的以为自己出轨被发现了,就问啥时候知道的。这个姐姐笑嘻嘻,说是早看见了什么的。男的就突然生气开始家暴,把我这个姐姐头皮扯掉一块。期间婆婆看见我这个姐姐挨打,把小孩抱起来,站在旁边看这个姐姐挨打。我这个姐姐跑到卫生间把门一锁给亲爹打电话,然后我这个叔叔带着警察上门。当时是直接定的家暴,然后在警察局知道男方出轨的。按照家暴起诉离的婚,孩子跟男方。然后男的马上和小妹结婚了,又马上生了一个。

真心话。现在家暴认定也难。离婚也难。遇见家暴还是别搁那演圣母玛利亚当原谅大师了。快离婚开润。

忘了说,护肤品是帮客户买的。旅店有客人属于长期住,经常来出差,然后也介绍客户来吧。她老公说要买套产品维持关系,不是给这个姐姐买的。(但我不太信 总感觉是其他小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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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刘某某能遭受如此猛烈的击打,想来不是第一次了。

在他们相处的这九年,应该发生过很多次。

男方金某的条件堪称优越,父亲在司法系统,母亲在医疗系统,爷爷是医院院长,全员体制内,只是男方可能觉得自己是富二代,不好好学习,只混了个合同工。

而且本人相貌身高都还可以,气质属于那种有点社会有点痞的那种,这类人很讨女孩子喜欢。

像金某这种出色的条件,在孟村这种县城级别的城市,简直可以说顶流了。

在择偶过程中,可以说金某这类条件的,是可遇不可求,没有几个女孩子在最开始的时候拒绝金某这种的吧。

哪个不想上嫁?

我很奇怪的是,像金某这种花花公子类型的,居然跟刘某某从高中谈到结婚生子,一共九年。

这期间居然没有分手,没有换女朋友。

从后来出轨来看,也许有过,只是最终还是选择了刘某某。

大概刘某某最听话,让她做什么就做什么,婚后四年不让工作就可以看出来,想必之前的相处还有别的类似事情发生。

感觉刘某某已经被驯化了,她知道金某出轨,甚至知道小三怀孕,还给小三打了电话,并且拒绝离婚。

我见过类似的人,因为经常被欺负,反而导致依赖上了对方,拼命去发现对方的优点,还会因为对方的一件好事,去判定这个人还是不错的。

刘某某大概也是这种心理,虽然丈夫出轨,但毕竟还有孩子,这婚就不能离。丈夫其实有时候对自己还是挺好的,会给自己心理暗示,找到对方的好,让自己觉得跟他在一起还是值得的。

而金某知道刘某某给出轨对象打电话之后,终于下了死手。

这个时候金某已经不把刘某某当妻子当家人来看了,大概也不当人来看了。

所以,当他知道刘某某跟出轨对象联系的时候,直接恼羞成怒,心里想的是你刘某怎么敢做这种事,出轨对象才是我的家人,你算个什么东西!

刘某某很恋爱脑,据说为了跟男方一起,甚至选择了跟男方一样的不是很好的大学。

有了一次的委曲求全,就会有第二次,然后沉没成本越来越高,就越来越舍不得放手。

有点像股市里散户的心态,越是赔的股票拿得越紧,必须靠这支股票回本,死死攥住,不肯松手。

金某应该也知道自己家庭很好,所以学习也不努力。从母亲给处理后事来看,想来还是比较溺爱的那种。

所以,做不好的事情来也毫不在意。

这种悲剧之前有,现在有,以后也会有。

股市里七亏二平一赢,只要炒过股,并且享受到上涨带来的美妙赚钱感的人,基本不可能再离开股市了。

总是想着回本翻身,想着一夜暴富。

那跟散户一样,刘某某这种人也永远存在,因为像金某这种级别的男生,是不可能找不到对象的,条件实在优越突出,没几个人拒绝得了这种诱惑的。

不能及时止损,就等着悲剧发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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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就是杀人,扯上家暴是想定到七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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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说家暴,这就算不是故意杀人,也是故意伤害致死吧?我觉得家暴入法律就不能理解,你在大街上打人一耳光都可能被拘留,变成家暴怎么罪责就小了?

急诊医生开心梗诊断证明,这个不太相信,颅脑CT医院都开了,CT上明确的颅内血肿,不可能开心梗证明。想做成心梗的话,就不会开CT了。实际操作上,遇到这种可疑外伤的话,都是先联系直系亲属,让亲属报警。如果亲属没有报警,会联系医院保卫科,由他们负责报警。入院时没心跳的病人,统一诊断就是呼吸心跳骤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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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虐杀,支持死刑,法律上不应该有“家暴”这个说法,暴力就是暴力,不存在“家”内还是“家”外。
  2. 看了很多评论,逐渐了解这对夫妻的情况,女方恋爱脑,坚决反对恋爱脑,无论男女,都反对。恋爱的美好只存在于求学的年纪,毕业了,就该现实点,越早现实越幸福。更不能为了恋爱放弃自己的学业和前途,更更不应该当家庭主妇。女方一错再错。
  3. 男方如何进入体制内的,要查。
  4. 男方父母在本案中动用了哪些关系,哪些人,要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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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质挺恶劣的,起码得判五年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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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这个词就很恶心!!为什么一结婚男的打老婆就可以是合理的?可以不重判?这和蓄意谋杀有什么区别???谁还敢结婚,从根本上没有解决问题给再多的奖励政策也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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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从哪个角度来说,这女生都是个完美妻子。

高中同学,长得漂亮,温柔贤惠,容易满足,吃个草莓都觉得是幸福生活。特别爱男方,甚至男方没事扇她几巴掌她都陪着笑脸不敢生气。

这么好的老婆,活活打死对他到底有什么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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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26 岁的董珊珊在长期家暴中走到生命尽头 —— 法医鉴定显示,她因 “被打伤后继发感染致多脏器衰竭死亡”。施暴者丈夫王某最终以**虐待罪**被判 6 年 6 个月,这一量刑引发全网质疑:一条生命的代价,为何仅换来六年刑期?

2025 年,河北沧州再添令人窒息的悲剧。25 岁女子刘某某被丈夫金某、婆婆张某殴打致死,死因为 “钝性外力致颅脑损伤"。目前案件以**故意伤害罪**方向侦办,与 14 年前的董珊珊案形成鲜明对比。

两起同样因家暴酿成的死亡悲剧,却可能面临不同的罪名认定与量刑结果。这背后,藏着家暴致死案件中司法认定的复杂困境。

一、为何家暴致死案会 “同案不同罪”?

1.虐待罪与故意伤害罪边界模糊

虐待罪与故意伤害罪的边界,本质是行为特征主观意图的双重区分,二者在司法认定中极易混淆:

  • 虐待罪:核心是 “长期累积”。要求证明施暴者存在持续、反复的折磨行为(如冻饿、罚跪、长期辱骂、间歇性殴打等),主观上是通过长期行为让被害人承受痛苦,而非直接追求死亡结果。董珊珊案中,死亡是长期虐待导致的身体机能逐渐崩溃,符合虐待罪的认定逻辑。
  • 故意伤害罪:核心是 “单次升级”。通常存在突发性、高强度的暴力行为(如持械猛击头部、反复踢踹要害等),施暴者主观上对 “被害人重伤或死亡” 的结果持放任甚至追求态度。刘某某案中 “颅脑损伤” 的鉴定结果,直接指向单次致命暴力,这也是案件倾向于故意伤害罪侦办的关键依据。

2. 证据收集困难

家暴多发生在家庭私密空间,证据链的构建往往困难重重:

  • 施暴者常将伤情伪装成 “意外”(如谎称被害人 “自己摔倒”),导致伤情与家暴行为难以直接关联;
  • 多数家暴案件初期依赖被害人自诉,而被害人可能因恐惧、羞耻或被控制,难以留存关键证据(如即时伤情照片、就医记录);
  • 即便有报警记录,若缺乏连贯的伤情鉴定、证人证言或妇联介入材料,也难以形成完整证据链。董珊珊案初期就因证据不足未被立案,可见证据收集的难度。

3. 量刑差距悬殊

虐待罪与故意伤害罪的量刑差异,进一步加剧了司法认定的复杂性:

虐待罪:法定最高刑期仅为 7 年,即便造成死亡结果,量刑也难以突破这一上限;

故意伤害罪(致死):法定最高刑期为死刑,量刑区间远高于虐待罪。

实践中,若长期虐待中夹杂单次致命暴力,还可能涉及 “数罪并罚”。例如山东方洋洋案中,公公、婆婆因故意伤害罪分别获刑 11 年、6 年,丈夫却以虐待罪被判缓刑,正是这种争议的典型体现。

二、如何区分虐待罪与故意伤害罪?

区分维度虐待罪故意伤害罪(致死)
主观故意追求 “长期精神 / 身体折磨”,无直接致死意图放任或追求 “重伤 / 死亡” 结果
暴力特征长期、反复、强度较低(如辱骂、罚站)突发、高强度、针对性强(如持械击头)
因果关联死亡是 “长期虐待累积” 结果(如器官衰竭、自杀)死亡是 “单次暴力直接导致”(如颅脑损伤、内脏破裂)

根据本案警方通报:刘某某系钝性外力作用致颅脑损伤死亡,所以按照故意伤害罪方向进行侦察。

三、公众警示:遭遇家暴,该如何保护自己?

两起悲剧不止于司法讨论,更需成为公众的 “防家暴指南”。面对家暴风险,需从个人到制度形成防护网:

  1. 破除 “家务事” 误区,及时留存证据
    家暴不是 “家庭私事”,而是明确的违法行为。一旦遭遇暴力,需第一时间:拨打 110 报警,要求警方出具《接警记录》;到正规医院就诊,留存《病历本》《伤情鉴定报告》;拍摄伤情照片、录制施暴者言行视频,保存好聊天记录(如威胁短信)。
  2. 善用法律工具,申请保护令隔离施暴者
    可向居住地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要求禁止施暴者接近、骚扰自己及家人,必要时可申请法院责令施暴者搬离共同住所,从物理上切断暴力风险。
  3. 推动公权力介入,强化制度震慑
    公安机关需严格执行 “家暴告诫书” 制度,对施暴者形成书面警示;检察机关可提前介入家暴案件,引导侦查方向,避免因证据不足导致案件 “不了了之”,为被害人提供更坚实的司法后盾。

家暴致死案的 “同案不同罪”,本质是司法对 “暴力复杂性” 的审慎考量,但无论罪名如何认定,核心都应是:让施暴者付出应有的代价,让更多潜在受害者敢于说 “不”,让 “家” 不再成为暴力的避风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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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设想

孟村县全名孟村回族自治县

不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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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穆斯林教法处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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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事我见过好几次,我现在压根都不去劝解。


认识一对夫妇,有三个孩子。俩人没事就打架。

不是把肋骨打断了,就是把腿打断了。甚至互动刀子。但俩人很有默契,都不报警,也不找妇联。

打完后就各自找各自朋友诉苦。顶着熊猫眼,哭着说这次不过了。一定,必须,绝对这次要立刻离婚。

让你帮找律师。

结果不到三天。这俩货又和好了。

反而还记恨你曾经劝过他俩离婚。


很震撼。也完全理解不了。

哦。

还有。他俩也没有谁必须依附谁,这样才能生活的问题。

俩人都能挣钱,也都不缺钱。都是全乎的社会关系,也都不社恐。

这。。。。

别人能说什么呢?连他们父母都不想掺和了。

我也怕这俩货,哪天失手谁把谁给打死了。


所以现在我听说谁被家暴3次以上还没离婚的。我都哼哼哈哈了。

我根本理解不了。

搞得我这种无神论者,都快相信轮回了。有些人就是上辈子不知道干了啥。就为了这辈子投胎硬凑到一起,相互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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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世界,也包括网络世界,残酷且邪恶的一点,没有人帮弱者说话。弱者死了,有时候死了都不行,死得比较惨才会有人帮着说话。

这位女子遭受家暴保证不是第一次了,前面遭受家暴时,应该根本没人帮着说话。娘家人有人帮着说教丈夫嘛,应该也没有。不帮弱者说话,一方面怕强者把矛头对准自己,另一方面,没有真正尊重弱者。

有位研究生被导师精神霸凌跳楼了,而当尸体被运回老家农村,同村人居然要把她的尸体喂狗。同村人的愚昧与狠辣,其中夹杂着鄙视和嫉妒,让人恐惧。

而改事件中婆家就是河北孙小果,派出所、医院都偏向他们。

还有很多蠢得可爱的人认为公务员就人品好、素质高。职业和人品没有关系,起码没有必然关系。我见过两位素质特别差的人,现在混成了领导,而人品特好的老师人,待在最苦的岗位上,每天遭受排挤。该事件中,丈夫是检察院公务员,而我身边关系最硬的去了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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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要问尚邵华们。

她提的反家暴法还在持续的推动,她提的离婚冷静期已经祸害了很多人命。

本来,这种案件,只要涉刑,就按刑事定格处罚。但是他们非得搞出一些特别的法律来豁免犯罪者。最后推动了法治的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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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省流版:某族出轨男想离婚老婆因为孩子才三岁不肯离婚被出轨男活活打死了,出轨男母亲帮助毁灭、伪造证据母子二人被刑拘。

详细版:孟村回族自治县,男26岁,女25岁。夫妻二人原本是高中同学,男的在高中时追求女方成功后,女方就放弃高分考入和男方一样的大学,毕业后结婚并育有一子。男的毕业后以临时工身份进入当地检察院工作,干的协警工作。

起初婚后女方很满足自己相夫教子的生活,但随着男子在检察院工作日久,接触到的美女日渐增多,终于还是出轨了,并对女方家暴,双方父母对此都知情。但因为有孩子在选择隐忍希望丈夫能回心转意。

随着小三的怀孕,男子离婚的需求愈加强烈,男子无时无刻不在逼迫妻子离婚甚至家暴。

在2025年8月21日晚上男子醉酒回家,再度因离婚爆发激烈的冲突,在男性压倒性力量面前,其妻子被殴打致死。

8月25日上午,孟村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向封面新闻记者确认,犯罪嫌疑人金某系当地检察院劳务派遣人员,工作岗位系第三检察部普通工作人员。“就是普通干警,干一些杂活,他没有公务员编制也没有警号。”

题外补充:回教徒遵从的沙里亚法

沙里亚法:

允许一夫多妻,离婚权主要归属男性。‌‌

荣誉杀戮条款豁免杀害“不贞”女性的男性。‌‌

简而言之就是女性拒绝包办婚姻、提出离婚、自由恋爱或仅与异性交谈影响男性面子的,被男性杀死男性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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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的恶从来不会消失,永远也不会消失。

可是人类的语言为什么会变成,大桥垮塌变成绳索断裂!

被虐得骨头扎进肺里,脑袋凹陷,就一句疑遭家暴去世。

怎么的,这叫善意修辞手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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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这种,都有一个不能给自己撑腰的娘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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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怎么回事不知道,他们大概率不会死刑,夫妻关系+过失杀人。

首先我要说家暴这东西不是一开始就奔着打死人去的,把人打死了又要重新找活沙包,一开始都是打得不重,或者语言试探你的态度,对方第一次有家暴行为的时候,你就要让他知道你有弄死他同归于尽的决心,醒着打不过,对方没有睡觉的时候?半夜在床边磨刀也可以。第一次忍了后面还有无数次,一次会比一次重,因为没有代价。顶多下跪道歉你就会原谅他了。

其次,结婚前去对方家里看看,看的不只是家境,主要是家风啊。整个家庭从老到小觉得男人打老婆天经地义的,女人没地位的,整个村子都是这种风气的,再好的条件也慎重考虑。

最后我不明白,为啥很多人婚姻过成什么样都宁死不离婚的,为了让孩子在一个充满暴力的环境中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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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民家庭悲剧,国男挨喷,算几个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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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扯什么男女女男,犯了法该怎么判就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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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发现社会很多现象都是自相矛盾:

不是说现在男的都很难结婚吗? 那家暴男这种有明显性格缺陷和人生短板的男的, 又是怎么结上婚的呢? 为什么还会有女的看上他呢?

而且, 法律虽然一些都是"尊女灭男”, 但如果家暴时男的打死女方的, 却基本都可以被从轻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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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跟其母直接死刑,没啥好说的。

这个问题是热榜24,同时期广州女人想刀小孩的问题压根没有水花,B站抖音上视频一直在补档。

现在的媒体真是脸都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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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还钱,杀人偿命,这是公义。

具体的判决需要等警方进一步的调查核实起诉判罚。

为了爱情不去好大学——主动放弃了社会竞争力。

这绝对不会是第1次挨打——没有勇气和能力及时抽身止损。

我不是要批评这个可怜的女人,我是说这种情况一定不是突然发生的,不幸是埋伏了很长一段时间之后迎来最后的悲剧。

没有人是忽然变烂的。

你只考虑感情的话谈恋爱就好了,如果对方殴打你直接报警送他进去不接受和解。

不领证就没有家暴,就是故意伤害,就是杀人未遂,就是故意杀人。

所以即使我们能看到,因为不同意分手就把女友杀害的杀人犯,但至少在判罚上不会用家暴这种词。

结婚就是要考察,就是要权衡,跟你说不用的人多半是想占便宜。

要学会观察,把他当做客体去观察,然后再决定要不要交付信任。

但最重要的是你永远都要有抽身结束这一场人生体验的能力。

法律只能赋予你相应的权利,你可以离婚,可以申请保护,可以告他。

但只有你具备相应的能力的时候,你才能在权衡利弊中把自己放在第1位。

结婚前一定要尽可能的为自己考虑,周全全面的考察对方的人品,性格,家庭环境,教育背景,还有社交媒体上的发言。

可以经济向下兼容,绝不人品家教向下兼容。

永远不要放弃自己的经济能力。

要永远相信人性。

说的再直白透彻一点,一旦你主动成为客体,那么那个主体不管有没有良心,他都会轻视你。

人类会喜欢猫猫狗狗,但人类也掌握猫猫狗狗的生死。

永远不要放弃你的社会劳动价值和社交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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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地方我知道。

上大学的时候,同宿舍的老七他女朋友就是孟村的,据说老爸还是个阿訇。在老七的蛊惑下,他女朋友吃了一次猪肉,她老爸知道后从孟村开车到石家庄,拉着她去医院洗了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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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夫赌博,网贷,出轨,朴昌,家暴

第一次家暴,我弟在新疆,说要回去杀了那畜牲。我没让他回去,自己当天买票,半夜到家,去他屋里扇他耳光,扇到手无知觉,从此他把我拉黑,过年过节不登我家门。父辈老思想,觉得离婚丢人,还说他父母通情达理,一直认错。我无可奈何,我姐为了孩子们,同意原谅他一次。

这月网贷催款电话又打到我姐那。

赌博,网贷,出轨,朴昌,家暴,这些有一就有二,不会让他有机会打我姐第二次。

已申请离婚,shit冷静期

畜牲自己没脸,同意离婚。

申请后两天,他又发神经,他家三套房,公婆住一套,傍边我姐和孩子一套,他自己住较远一套,以前他偶尔去我姐那套和女儿玩

前几天他去我姐和孩子们的房子里,躺在客厅绝食。

我给我姐和孩子另租了房子,本来想直接买套小点的,房价5000/平,我姐说不划算。她那套公婆已过户到孙子名下,畜牲现在情绪不稳定,她不去住,等拿到离婚证,他也闹够了,让他回自己房子。

shit冷静期!

我在京东下单摄像头,我和我弟轮流看着监控。堂哥和表弟说领离婚证那天,他们再叫上几个哥们,一块跟着去。

家暴只有一次和无数次

永远不要给他第二次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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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家暴?就是故意杀人!

受害者得不到法律保护,而杀人者被法律保护,天底下那有这样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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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什么家暴???这叫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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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狠狠地判他,五年有期徒刑,不行就六年,不能比那个把男朋友踢下河里淹死的判的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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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处是天价彩礼的社会,你们还想有什么先进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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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句不好听的话,这个女孩高考高分低报的时候就注定了她的命运。

读了那么多书,考了那么高分,还要恋爱脑。

很多女人都是圣母心,想要改造男人,其实换个角度想,与其改造男人,不如换个男人。

change the man or change a man.

只能说她的案例有很强的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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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扯那有的没的,家暴家暴家暴,锤子家暴,就这样,还在那儿家暴,这是故意杀人啊!情节十分恶劣,杀人偿命,天经地义。

人都被打死一天了,还装模作样推个车,心理素质极强,这躺着的尸体是他的老婆,是他们的儿媳妇,他们能像没事儿一样,活活打死,然后假装送医院,好像就在面前的死者,是毫不相干的陌生人。

我给死者面部打码了,整个脸被打的浮肿,气色是死人的气色。

奉劝所有女孩,婚姻不一定是幸福的,真的有可能搭上一条命,遇到极端的,戾气重的,情绪激动的,悠着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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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震惊,一个女子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轰轰烈烈的时候,被家人活活打死;

2、震惊,女子的父母对女儿被暴力殴打、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犯罪行为熟视无睹;

3、震惊,数年间,当地所在社区、辖区派出所安然保持静默,不是说时时刻刻把温暖送到家门口么?要好好查查当地街道、社区、派出所日常工作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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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家暴?家暴是什么?!打人犯法,杀人偿命,跟他们之间的关系有什么关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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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一些人的评论,我只想问一句,国大还是教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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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据说男子是回,女子可能是也可能不是。如果两人都是回,彼此尊卑的定位,双方父母的反应,就都说得通了。

有意思的是,从来不见女拳对某教某族重拳出击。

以下原回答:

第一,这个凶手应该以命偿命,之前把小男孩从楼上扔下去摔死的女人也应该以命偿命。

第二,为什么这个案件中的女子不选择离开凶手?如果说最后一次跑不了,之前他们上学期间就谈恋爱,女子还专门考去男子所在大学,婚后又是好几年,大把的时间为什么不跑?

第三,据说女子一直给自己洗脑要感恩,又有人说她上学的时候穷到只能吃腐乳拌饭;又知其父母均为教师,对其被家暴的事情知情。合理推论女子从小缺爱,见有人“爱”自己就不能自拔,胖猫也是如此。所以无论男女,自尊自爱都是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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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从羊城晚报公众号发布的新闻过来,看到一点,金某26岁,金某的妈张某48岁,也就是张某22岁生的金某,21—22岁即怀孕、可能20—21岁结婚,那么正常的医学大专是3年,以我对上学以来县城农村同学的了解,他们有两个特质特别明显,一个是上学年纪普遍晚于城区同学,比如我们普遍是六岁上学,那时候管的不严,很多城市家长有点关系甚至把同年九月以后出生的子女安排提前一年上学,所以就有很多十七岁就上了大学的,而农村县城的往往比我们同班大一岁半甚至两三岁,更有意思的是县城婆罗门家庭还喜欢做一件事,那就是改子女年龄,虚报一两岁很普遍,所以这个张某可能正规教育体系医学大专都不是,县城婆罗门中专毕业塞进医院,这个中专都有可能把戏很多,就事论事,在此不多说,后续灌水甚至买文凭混个大专本科啥的,一路就是县城婆罗门的运作和钻空子,所以才会有这种无法无天,上梁不正下梁歪,特权暴戾的情况出现,加上某大神身份加持,暴戾指数上涨明显,这个我一个在大神地区法院工作的朋友深有体会,你要问他们为什么这么狂,因为县城婆罗门在他们的一亩三分地就是这么狂啊,别说男的出轨,女的也抽喝赌乱搞啥的,有好人吗,有,高考五六百分的好人除了九五后迫于就业压力回县城,九五前的五六百分就没几个回县城,省会一线不香吗?

县城婆罗门是所有的二代中能力道德最差的一批,市里面的二代由于开放性的环境,还知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的道理,保留几分低调谨慎,县城里就是一个狂字到底,有多狂?可参考需要就地扑杀的某种异化了的家兽,相信在这个案子中大家可以直观感受到这一点,这是不学无术,全凭关系和投机的一群人,可能是经验使然看到金某和它妈的年纪,洋洋洒洒写这么多,接下来还是从经验谈谈医院的事情,正常的医院,医生都是很聪明的一群人,看多了医生发现死伤者情况不对当即报警的,很有意思,这样的医院大多也是城区及以上的医院,且因家人在市,区三甲医院上班,有一点很明显,他们绝对不会在伤情如此明显下被同事当枪使,拿自己当傻子,正规医生普遍还是有点智商优越感的,金某的母亲很明显不是啥正规医生,看不出它有道德法律约束的同时,可以看出此人智商可能不足以胜任医生需要的理性,哪怕这种理性是用来做伤天害理的事都没有,它就是纯特权下的狂妄和蠢,不可一世罢了,

异地办理让人心里略有安慰,毕竟县城婆罗门只能在他们的一亩三分地上生长腐烂,超出他们的一亩三分地,不敢说全无用,起码关系运作,人际成本,时间成本翻倍,风险几何倍数增加加之全国关注,看到其他知友评论,此地名气甚为不佳,正好可以立威,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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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都是神族,不受世俗法律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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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是离孟村县很近的一个县,我妈说以前孟村县跟我们县的人经常干仗,我们县的人在孟村县被发现就会被打,而且那边很多回民,打人是下死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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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就是刑事案件.

按照犯罪事实,该枪毙就枪毙,该判刑就判刑.

扯什么家暴?

不管男女,不管什么场合,不管什么关系,不管什么地位.

犯罪就是犯罪.

不要利用案件的发生,就借口搞男女区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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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都是因为家暴上热搜,

中国:丈夫家暴妻子,并杀死妻子,婆婆掩盖罪行,最后还是被杀的女性的父母报警

意大利:丈夫家暴妻子,婆婆杀掉儿子,妻子最后自首,婆婆和妻子被抓

在中国,重男轻女+嫁娶制度,女性结婚后,要到男方生活的地方生活

女方的安全完全看男方的人品

法律对家暴也是一片空白,助长了男性家暴的嚣张气焰

就算家暴致死,丈夫也顶多判20年,

但妻子报复,杀掉丈夫,就容易被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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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催促回家吃饭未果,女子将饮酒后的男友踹下河致其溺亡」,仅被判过失杀人5年半? - 知乎

如何看待「催促回家吃饭未果,女子将饮酒后的男友踹下河致其溺亡」,仅被判过失杀人5年半?

我不知道该怎么说,逝者安息,不婚不育保平安。男女都一样。

“过于自信致人死亡”,真好,这是真实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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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孟村事件发酵的很火爆,令人愤怒不已。

刷到此家暴致死事件时,我心情久久不能平复,我看了被害女孩的微博账号在快手平台被人公布,于是我立刻下载了微博软件。

我看了女孩发布的每一个作品,从恋爱到结婚生子,她本来经历着平凡的生活,她是多么善良呀,因为老公买了一盒子草莓就开心的发微博秀恩爱,经常诉说着自己的幸福。

可是这种幸福里暗藏着她老公对她一次次的家暴和她一次次的忍让,直到她的生命被老公活活打死,这又是多么残忍的事实。

一个活泼善良长相非常俊俏的姑娘,她才25岁呀,生命永远停留在那一刻,永远离了她的家人………

一、从校园里的爱情故事走向婚姻殿堂是否幸福?

据最近的事件影响,网上很多人公布出,女孩跟她老公是从高中到大学毕业一直在一起,女孩甚至为了跟男孩在一起读大学,让自己自降分数留在同一所学校。

她拿着自己的未来再跟一个男人打赌余生呀,毕业后,两人就结婚了,听说婚后的第十天女孩就遭受了男生的第一次家暴。

我们都知道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家暴不可容忍,每一次容忍都是放纵。

这是一个善良姑娘的第一次忍让,后来的很多时候,家暴变成了家常便饭,女孩以前出门都是穿搭的漂漂亮亮,因为生孩子,照顾孩子辞去了检察院体面的工作,成为家庭主妇。

久而久之,没有了收入来源,伸手要生活费老公总会埋怨,其实她婆家一点不差钱,甚至说生活可赛过了大部分家庭收入,可是一家子都是怎么对待女孩的呢?

女生有一次去一家衣服店里买裙子,看上了两件,可是最终只拿了一件,她怕花钱回去被老公批评……生活结局至极,只为了守护自己的小家和儿子。

后来还生了可爱的儿子,这是多少家庭觉得幸福羡慕的生活,却被她不知足的老公活活抹杀了这美好的一切。

最后一次家暴原因居然是他的外遇怀孕了,想要跟女孩离婚,女孩因为舍不得儿子舍不得家庭拒绝了他,导致他在夜里活活打死了他可爱的妻子。

打的满地血迹,面目全非,身上的肋骨断裂,把一个活生生的人就这么打死了,真是下死手,身边的枕边人你是怎么糟践了一个家庭呢?你让你的儿子以后怎么办?你两两家伤心的人以后怎么活?

人家陪你从校园走向社会,整个青春岁月都堵在你身上,你却出轨,你是怎么抛弃了自己的妻子,真是外面的屎都是香的,痛心不已。

你们说这世间还有什么样的爱情值得信任,所以说爱到最后全凭良心,那良心坏透了,真是翻脸不认人……

二.面对家暴,如何抉择?学会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

现在家暴事件是频频出现,到底是人性的扭曲?还是社会压力的趋势?不管什么原因,家暴事件是一刻不能容忍。

有些人确实会伪装自己,前期对你很好很好,把你骗到手,能装到结婚、生了孩子,后面是一点装不住,就想动手打人,这种事情生活中听到的,网络上看到的太多太多了。

人性本来就是经不住生活的考验,谁能护你到何时,你以为的善良懂事就可以打动人心吗?那是在彼此骨子里都善良的份上相互尊重理解,如果对方不理解你,只会得寸进尺看你好欺负。

说到这里,我满脑子又是孟村杀妻事件,我在网上看到了女孩被打死的前一幕是跟她老公儿子进电梯的那一瞬间,女孩全程都是笑着跟老公交流。

可是他老公还是一巴掌上去揪了揪她的头发,这要是一般女的,肯定生气,可是她还是无脑的笑着没生气,多么可悲,多么低声下气……

生活中,恋爱脑不可取,把余生打进去多可悲,保护自己才是王道,合适的时间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只有人健康了一切都有回旋余地。

人走了,还拿什么维持家庭,照顾孩子,希望社会一致对付家暴,不要因为孩子小,各种借口由着对方欺负自己,实在是太难过了。

在我们的字典里,家暴和出轨同等恶心 ,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拿起武器,维护自己,不能委屈求全……

就说这么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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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被喷三观不正的高中必读书目《穆斯林葬礼》原来已经是洗白美化了几万倍的版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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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关注了这么多起婚内的家暴、谋杀,我真的不想再去讨论受害人是男还是女,加害人是男还是女,去争辩婚姻到底给男性带去的不幸多还是给女性带去的不幸多。

我只有一个想法,普通人,不论是男性还是女性,不要轻易结婚,你不知道结婚以后对方和对方的亲属会不会突然变成索命的恶鬼。只要不结婚,被打就只是故意伤害而非家暴,强奸就只是强奸而非婚内强奸…争辩盒子里的猫是死是活,哪只死了哪只活了对我都没有意义,我只要确保自己不要轻易走进盒子,不要走入薛定谔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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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年轻漂亮的女孩子却被残忍狠毒的男方一家人活活虐杀太可惜了,这个女孩的老公对待自己的老婆却像对待杀父仇人一般,打得脑部出血、肺受伤、腰部骨折,最后致死,这得是多大的深仇大恨才舍得下这样的死手呢?我记得有人说:人一辈子被陌生人伤害的几率是很低的,伤害一般都来自于自己的家人,原来我不明白为啥不放开女性单身生育,原来是想把女性锁进婚姻让男性有了发泄的渠道,减少了男性在外边犯罪的几率。很多女孩子一辈子都在追求白皙苗条,可是在有些变态面前,美貌一文不值,有保护自己的能力和体力才是最重要的。女孩子要学会挣钱养活自己,学会及时止损,学会爱自己,从小学武术格斗或者殆拳道之类,想要孩子如果找不到合适的男性就单身生育。记得前一段时间陕西刚发生老公把老婆用热面汤烫死的案件,山东年轻女性带娃跳河自杀,原来的一系列杀妻案就不再列举了,像现在的大环境,婚育率下降不是正常的吗?像这种故意把女性杀死并且故意掩盖犯罪事实的家庭,建议从严从重处理,否则女性谁还敢轻易踏入婚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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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死刑吗,河北这个地方有点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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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稍微懂点法律,就目前了解到的情况看大概率是以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判刑,刑期估计十几年,无期徒刑的可能也有但是可能不大。原因

1.本案因家庭矛盾纠纷引发,最高法有过司法解释的,因家庭邻里纠纷引发的恶性案件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2.男方据说有自首情节

3.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相比于故意杀人量刑本来就轻

也不排除如果认定女子是被长期虐待致死,可能以虐待罪追究刑事责任,虐待致人死亡的最多判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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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事难料,谁能想到,晚上十点电梯里宠溺的笑,竟成了第二天早晨七点的尸体。

打到头侧面凹进去,腰椎断裂颈椎断裂肋骨断了扎到肺里,面目全非,指甲里都是抠的墙上的白泥,不敢想象她死前有多痛苦多绝望。

她婆婆拿走她的手机不让她求救,晚上12点,她婆婆给女的洗了澡,换上衣服,清理血迹……

听说男的练过散打,还是当地检察院的派遣人员。女的刚和他结婚不到10天的时候,就被他打的受不了。然后男的就一直道歉认错,保证说不会有下次。

婚姻不是儿戏,女生们嫁人前一定要对男方的品行,家庭情况摸清楚。一旦掉入深渊,那真的将是万劫不复!

现在看来,能好好和你离婚,好好和你分手的。也算是很好的了。

婚前怎么识别家暴呢?我和大家说下家暴男的七大特征,如果你的男朋友有这些特征,劝你赶紧跑。

第一个就是表里不一。在外面对外人的时候都非常的绅士,非常的温柔,但是回到家之后,他对待自己身边最亲近的人非常的冷漠。

第二个就是生性多疑。他会提防着女朋友身边所有的异性,生性敏感,哪怕是你看一下手机,他都觉得是你在跟异性聊天。

第三个就是控制欲强。他希望掌控着女朋友的所有的出行的行踪,而且会限制你的出行时间和地点,甚至会限制你的朋友圈,限制你跟身边朋友的交往。

第四个就是他的情绪变化非常非常快。哪怕上一秒在跟你温温柔柔的说话,下一秒他就会pua你,骂你,贬低你。他难以控制自己情绪,甚至是对你大打出手。

第五个就是言语恶劣。他可能在追你的时候对你非常的温柔,说很多温柔的话,说很多体贴你的话。但是等追到手了,就会对你态度180度大转变,甚至威胁你。

第六点就是大男子主义。他们遵崇男尊女卑的一个特点,一定要女朋友时刻为了自己去行动。他们觉得干这些全部都是应该的。

第七个就是极度自私。这种人他从来不会为你去着想,也不会站在你的角度去考虑。你有什么问题找他倾诉的时候,他只会表现的非常的不耐烦。

第八个就是一言不合就动手。其实,你去判断这个男的是不是家暴男,你就要看他打没打过你。如果说打过你一次的,那么以后肯定还会有无数次。

那为什么有的家暴婚姻能撑得住呢?

女人不是不离开,是因为她们为了孩子愿意忍,是怕被报复,怕家人被牵连。她不是爱那个男人,是被恐惧困住了人生。

我是男人,我觉得所有的家暴者都是懦夫,都是窝里横,在外面就是个软蛋。

打女人有什么本事呢?她们被你打个半死还要起来继续做饭,因为还有孩子要回来吃饭,她只有抹干眼泪继续跟你过日子。因为她的软肋是小孩,是家庭的名声,甚至是你的名声。而你就凭这些所谓的软肋来拿捏她,而你只在乎你自己。

你打女人算什么男人,你打她有什么好威风的呢,你这是犯罪。

没本事别借口耍酒疯。酒品也是人品。你怎么知道不在外面撒野呢,我说你不是喝多了,你就是无能卑劣。你家要是养了狗,狗的脸都会被你丢光。

最后,我想说,减少家庭暴力真的不是女生应该要如何小心,而是要完善制裁的手段。关于家暴,血淋淋的案例实在是太多了。希望国家能够出台更严厉的法律,严惩这些家暴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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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是坟墓,爱不爱情的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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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压热搜降热度。 本来现在年轻人对于结婚的意愿就不是很高,加上最近的婚后家暴杀人行为,稍微回温的结婚率能不能保住呢

没热度了!!!太恶心了,就这还想结婚率提高?做梦吧

希望官方能尽快给一个详细的通报

人渣男方是如何处理的,如果因为他们是少数民族的敏感性随便解决,那对于大众而言,与其结了婚还要防止另一半对其打骂家暴还不如单身自在 。医院出具的证明是怎么回事?人渣父母扮演了什么角色?必须要有一个详细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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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率还是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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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沧州孟村县,2025 年 8 月 22 日。

电梯视频显示:面对妻子的遗体,凶手毫无愧疚,也没有丝毫伤心,面无表情,似乎眼前这个浑身肿胀、僵硬的被打死的女人与他无关,似乎他只是个看客。

但实际上,就是这个毫无人性的家伙,亲生打死了为他生下儿子、跟他有十年感情的 25 岁的结发妻子!

根据现有官方公布详情、受害女子自媒体内容,以及知情人爆料等等信息,综合判断这个案子,首先有以下几点需要明晰:

第一,这不是家暴。受害女子也不是因家暴去世。

第二,这是故意杀人,受害女子属于遇害,只不过凶手是她的丈夫,帮凶是她的婆婆。

第三,凶手有酗酒、家暴史,据传外面有其他女人(目前官方未确认),有杀人的故意。

第四,两人都是回族,凶手不存在少民优势。

根据电梯监控视频来看,出事当天晚上,最开始一切正常。

凶手和妻子、儿子三人乘电梯回家。凶手赤膊,又喝了很多酒。期间又习惯性地打了妻子后脑勺一下。

出电梯时,女子带着孩子先出去,凶手男走路晕晕乎乎,甚至还撞到了电梯口对面的门上。

他没少喝酒。当晚回到家,两人可能因为感情及其他问题吵架,凶手习惯性地打老婆,只是这一次他出手比较重,再加上喝多了,受害女子最终被他打得奄奄一息。

那么晚,他父母应该在家的,却没有阻拦他行凶。

如果当时他和父母送受害女子就医,说不定还可以挽回她的性命。据说受害女子疼得抓墙,导致指甲缝隙里全是白灰。

到了第二天早上,凶手发现妻子早已身亡,却还是和父母一起,装模作样打电话120拉到医院,据说还试图说服医生出具心梗死亡的证明。

受害女子的父亲闻讯赶到医院,看到女儿已经彻底冰凉,全身浮肿到几乎认不出。的遗体上全是淤青和伤痕,再听医生说头部有淤血(遭受暴击),肺部受伤,腰部骨折(拳打脚踢)……

如此死状惨烈,明显不是正常死亡,直接打了 110。

凶手男和他母亲先后被抓。

具体到这个事情,可能从一开始就是错的。

凶手(男方)父母的都在医院工作,女方父母都是教师,双方家境有差距,但是差的不多。凶手家境更占上风,据说父母都很有人脉。

实际上女方不算是高攀,但不知道为什么她在这段婚姻和感情中显得那么卑微,总是在处处迁就凶手。

受害女子是个弱女子,她只是不小心走错了人生最关键的两个节点。

第一个就是学业与前途的选择。

很多网友都说女方是个恋爱脑,高中时就喜欢那个后来打死她的男的,从一而终,为爱放弃前途,为了陪男的一起,竟然去上了职校。

这是她的人生走错的第一步:就算再爱一个男人,也不能把自己拉低,去跟对方扯平在一个水平线上。

试想一下,如果女方当时选择了自己能力之内的大学,至少毕业后会有一份工作,至少在男人有出轨嫌疑(或者事实)的时候痛快地离婚,彻底走人,是不是至少能够保全一条性命?

她走错的第二步,就是婚姻。

在婚后第一次被打的时候, 她就应该觉醒,应该结束这个婚姻。但她不知道,凶手是没有底线的,她更不知道,凶手会在几年后要了她的命。

受害女子才 25 岁,她是个弱女子,没有拿捏凶手的狠手段,第一次被打时也没能彻底扭转局面(比如报警,告诉父母等等)。

因为爱面子,她没有声张,没有离开,导致后面那个凶手老公越来越嚣张,一而再再而三的打她,因为确信她不敢离开。

她爱面子,她不自信,她以为自己离开那个男的就活不了——这难道就是凶手打死她的理由吗?

不管怎么说,他们彼此有十年的感情经历,还有一个儿子,怎么说都是知根知底的,怎么下得了这个狠手?

一个对人生没有太高追求、只想过安稳日子的县城女孩子,她这么想,这么做,有什么大错?

即便是因为她本人认知有限,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完全不至于被凶手打死!

至于凶手,就是那种自幼被家庭宠溺的、无法无天的混不吝。出现在电梯里的时候,他多半都是赤膊,喝的醉醺醺的,经常对妻子挥舞

电梯视频中看不出是玩笑打闹还是真的动手,但是他每次打的都是女方的后脑勺。再考虑到男的是练散打出身的,这就让人很破防。

酗酒+散打,他要是发起酒疯来,受害女子根本没有还手之力。

根据当地知情人的爆料,男的有了新欢,要求女子离婚,被拒后大打出手。 实际上,这种男人有新欢是早晚的事。自诩为县城贵族的他,怎么可能让自己这辈子就拴在一个女人身上,更何况还是一个从 16、7 岁就跟他在一起的女人?

在他看来,受害女子生了儿子之后,就该走人了,就不应该再继续赖在他们家。

受害女子跟那个传闻中的小三实力差距不是一般的大。她不工作,没前途,要是再不咬牙出来拼一把,这辈子注定就只能是个家庭妇女。

而小三工作好,家境好,关键还新鲜。

这个男的取舍,是个人都能看明白。他急着催促受害女子离婚,就是为了跟新欢在一起继续“前进”。

不知道那个传闻中的小三是不是真的也已经被这个凶手男迷住了,她怎么就没想到一个问题呢:这个男的家暴成瘾,他敢把第一任妻子打死,难道就不敢再暴打第二个?

找老公,一定要远离家暴男!尤其是一喝就醉酒闹事的男人,一定要远离!

最终,这个凶手顶多被判十几年,25 岁的受害女子却永远不能再醒来了!

类似的悲剧,以后还会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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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儿本来,十几亿人口的大国,爱吃屎的都能找出挺多,杀人犯更是不少

本来杀人偿命,天经地义,杀人犯家族有权有势包庇罪犯,一起论罪就是了

但是这个问题下还在反女权攻击女性挑拨对立的拟人生物,没仇没怨的,都不认识受害人,就因为他们是光棍、没女的搭理他们、看的上他们,就丧失人性,罔顾受害人的冤屈和人间的公平正义,觉得这帮拟人生物比杀人犯可怕多了

人首先是人,然后才分男性或女性,择偶只是人生的其中一件事情而已,不能因为择偶不顺就人都不做了啊

即使是老光棍,也有女性亲属,上学时的女老师,邻居大婶,隔壁大妈,女同学、女同事,买东西有女店员、住院有女护士女医生,走在路上不认路也有一半的概率是女性给指路,只是没有女性伴侣而已,可在高度社会化的环境里生活,大家职责分工,职业高度协同,打交道的一半人是女性,那么仇恨女性,别活了,就是做了一头猪一只狗,饲养员也有一半可能是女性啊,攻击整个女性群体,到底是什么样的文明之光普照大地时遗漏的阴暗怪物

搞得好像他们是石头缝里蹦出来似的,他们这样反人性的存在,不正说明了女性不要乱婚乱生吗?生出来了些啥玩意儿

如果说杀人犯还是人,但是这帮人已经不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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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下通报的孟村回族自治县,好嘛天龙人内斗。我们不敢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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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男子河边祭奠父亲,被女友踹入河中,男子溺死,女友被判五年,

某男子被女友虐待,通过殴打,撞击男子头部,致其死亡,女友被判五年,

你不能在女性受到伤害的时候才想起来拒绝家暴,

你不能在女性生命被剥夺的时候才想起来判处施暴者死刑,

希望这个男的能遇到知心大哥哥,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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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结婚早,识人不清,波折十年才安安稳稳的生活。即使这样我也希望我女儿能顺利的,跟同龄一样,去经历,去感受的,按部就班的结婚生子。

但是目前的社会环境,多起杀妻案,女人结了婚就跟没有人权一样,被杀害,也只能指控凶手为“家暴”,而不是被理所应当合乎情理的指控为“谋杀”以及“故意杀人”。

国家强调了多少年的男女平等?结果呢?职场有职场的性别歧视,生活里有生活的重男轻女,溺亡女婴,维护自身权益和保障的民间智慧的彩礼,小家的保障,被指责为“卖女儿”。十万上下的彩礼还不够养育女儿多年心血的“成本”。

还有,同样是女性杀夫,那就是按正常流程来,同样性别一换,就是家暴?

中国律法一贯是避重就轻,一贯是亡羊补牢,一贯是现实和理想差异悬殊,不新鲜了。

改变人的从来不是人的本身,而且环境和感受。

我闺女以后结不结婚的是次要。保命要紧。人口生育率?关我屁事,律法都保障不了人权,凭什么当社会主义的螺丝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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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家或者自身不强大的,不要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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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钝器碰撞女受害人头部致死,应该认定故意杀人或者故意伤害致死罪

要看按哪个?

如按故意杀人罪,则量刑为十年以上直至死刑,

按故意伤害致死罪,量刑十年以上直至无期徒刑,

本案中,手段残忍造成受害人严重残疾的也可判处死刑。

而男性行为人的母亲,在案发后,没有报警,反而破坏案发现场证据,擦拭痕迹。

其目的是为了帮助儿子逃避司法机关侦查案件,帮助犯罪嫌疑人其隐藏罪证,毁灭证据,其行为已经严重干扰刑事司法调查,涉嫌构成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其他相干人等,比如爷爷,父亲,医院,当地警方等,都多多少少有包庇和妨碍执法的行为,判个几年或者撤职是免不了的。

不过量刑都是事后诸葛亮了。对于死者,我只能说人间不值得,你好好去吧。

我想起了梅婷主演的一部电视剧《不要和陌生人说话》,现实生活却有过之而无不及。

十类男人不能选,赌徒,家暴男,妈宝男,小气男,凤凰男(又穷又爱面子,心比天高命比纸薄),脾气暴躁男,谎话连篇男,软饭男,胸无大志男,甩手掌柜、无责任心和担当的男人。

有人说人生有三次改变命运的机会。

出身、高考和婚姻。

生下来那一刻,就注定了我们每个人起点不同。有些寒门贵子奋斗了十八年,才能和别人坐在一起喝杯咖啡。

高考,是命运的分水岭,有的人通过高考,脱离了农村。

注意:高考不一定能实现阶级跨越,但最起码你的下一代、下下代出生在了城市,不用再面朝黄土。

如果你前面都没抓住,你还有最后一次改变命运的机会,那就是婚姻。

选择另一半太重要了,按理说1+1=2。

而一个好的伴侣可以托举起你的后半生,1+1>2。

一般的伴侣就1+1=2,搭伙过日子。

一个差的伴侣不但对你没有任何帮助,别说等于2了,可能还会拖累你,变成1+1<1,还不如自己过。

最差的就是这类惨案,1+1=0。哦,不,等于负数。

这个悲剧的发生,我觉得一个巴掌拍不响。

男的肯定有错,他错在人品不行,和他的家庭教育有很大关系。

惨案发生父母第一时间是包庇,清理现场,通过各种手段伪造证据。

但女的也有错,她错在叛逆,没有听家里人的反对意见,坚持嫁给所谓的爱情。

她错在眼瞎,看不清枕边人的本性。

她还错在懦弱心软,明明之前被打了,还选择忍耐。

她更错在拎不清,之前男的提离婚,她本来有机会逃离的,她还陷在自己的情绪里,不懂及时止损。

如果是我,手里有钱,娘家有房,我带上孩子立马离婚拿补偿,有多远滚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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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想一下不违反法律情况下,如何让这个人渣比死刑还难受。

真的是那一句“死刑是便宜了这个人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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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长期家暴的常见结局,底线是一点点试探的,暴力是逐步升级的。如果在一开始就对家暴坚决说不,如果亲人知道后坚决支持离婚,如果法律对家暴受害者加大保护力度,结局也许会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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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族自治县,想想都窒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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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另外医院的人包庇涉及犯罪,司法是否公正就看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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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朋友说是回族夫妻,buff互相抵消了,应该能公正一点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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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警察能把一条人命案子当成真正的刑事案件审判,说什么家暴,什么精神病这类的理由别在恶心人了,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故意杀人,这些词语很难写吗?非要套用家暴的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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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网络,我坚信这个姑娘的死亡鉴定书上会赫然写着“心梗意外死亡”。

过往种种经历,让我不会惊叹这个社会的魔幻,不会惊叹事态的炎凉,不会惊叹人心的恶毒。只是会为这个姑娘的死感到悲怆。

被爱了近10年的丈夫给活活打死,你当时该有多痛苦啊,陌生人看了都会心酸愤恨,而他和他母亲却如此心肠狠毒的痛下杀手。

明明是他出轨小三,挑战的婚姻底线,却让你一条青春鲜活的生命因此陨落。

姑娘,你这么漂亮年轻,温柔且坚韧,却又如何的糊涂!

早已见识了他的人面兽心,你为什么不早早离开啊,还可以避免这场人间悲剧。是不舍他有权有势的家庭、不忍自己多年青春的付出、难离至亲骨肉的牵挂、亦或者仍幻想着他能浪子回头吗?你好傻,爱别人的前提是要先爱自己啊 。

地狱空荡荡,魔鬼在人间!望你来生能有个疼你的丈夫、幸福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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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天同时出现在热搜上的两桩杀妻案(孟村金昊杀妻案和东莞杨某东杀妻案),在社会上引起了巨大的轰动和恐慌,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

今天我试着从玄学的角度来阐述一下八字合婚的正确性、重要性,希望能给广大知友对八婚这个流传千年的玄学实践经验进行正确的解读。

**从玄学的角度,合婚还是很重要的。每一个人,首先要保护好自己,要自己过得好,事业、健康、财富都很重要。**然后,才是和亲人或是朋友的感情。如果一段关系或是感情,让自己的健康、心情、事业、财富等受到很大伤害,继续下去是没有价值的。

如果双方八 字确实相克,最好分开。分开对彼此都好,至少对一方是好的。如果真是不合适,建议遵从上 天的安排,上天之道不可违。

如果不合适,出问题概率是非常大的,何必要等到伤痕累累,互相伤害,甚至耽误彼此,再分开呢。有时候,放手是一种更大的智慧。相濡以沫,不若相忘于江湖。

看人生剧本久了,会经常见到一些kehu,因为结婚前没有合八 字,婚姻进入了深渊。浪费青春,伤痕累累,身心抑郁,有的人为了摆脱婚姻,甚至会赔钱来获得解脱。

前几天,有一个客户,是个很好的女人,婚姻 不幸,为了离婚,不仅浪费了10年的时间, 最后赔给男方 差不多10个万。

前一段还有一个客户,非常有钱。找我suan命,显示姻缘不好,烂桃花多。我看了她男友的八字,非常不利她,建议迅速分手。她反馈我,已被pian几百万,身体健康和事业都受到了负面影响。

另一种情况,有的时候,是双方互旺的,结婚或是在一起,双方不仅感情好,彼此的事业都很得到更好的发展。

十几年前开始修道,在终南山长期游学,**得到了终南山多个高人的指点和真传。十年前精通命理,**一直持续学习精进,已融会贯通道家:山、命、卜、相、风水、易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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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建议取消“家暴”这个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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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这个地方是和暴力挂钩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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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讲述下了解到的情况:这3姐是男的同事,怀孕了。男的想和女的离婚,但是女的有个3岁的孩子,怕孩子判给男方后妈对孩子不好,不愿意离婚。男的从21年打到25年,夏天穿长袖,胳膊上有划伤和烟疤,事发当天白天女的给小3打电话,小3告状,男的喝完酒回家就收拾这原配了。真的惨……

两个人从校园走到现在,夫妻多年,落得这么一个结局。

当初女孩18岁考了600多分,为了和男方在一起去了300多分学校。男方一家子都是体制内的,在当地有权有势有钱那种,女孩死的时候肚子里还有2个月身孕。她曾经去单位找过3,求她不要破坏婚姻。

杀人犯和教唆犯两个人都不能放过!女孩是全职宝妈,在微博上说,女人一定要经济独立,她曾经想去卖馒头,男的嫌丢人不让她去,打她的时候,监控关了,手机拿走了。她想报警都没办法,第二天,女方父母去。人都凉了。为了孩子妥协忍让,傻姑娘,生命停在了25岁,婚姻带给你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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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吧,多次家暴致死,还不死刑吗?

有时候想想,法律好像并不只是偏向女性,在这种家暴致死案里的男性往往也会受到偏袒。

法律好像就冲着制造婚姻恐慌去的,

男的怕诈骗诬告,骗婚很多时候无法判定,无本万利。

女的怕家暴,家暴判刑过轻,即使被殴打致死,施害者往往也不会死刑。

乱世用重典,现在结婚率低、离婚率高、生育率低,属于“家庭关系瓦解、人口结构失衡”的乱世了,要想把家庭关系重新拉回正轨,需要上重典了。就像八九十年代的“流氓罪”一样。

家暴从严从重,诬告骗婚纳入刑法,男女同罪。这样才能杀一杀歪风邪气。

大家也别把法律看得太高了,好像引入一些西方学者的观点,法律就多高大上一样。法律本质上还是统治阶级治理社会的手段,表面上看是为了公平公正,内里则是维护秩序。因此,一旦危害社会秩序,威胁统治,法律还不是说严就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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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平时骂波伏娃

但这女的要是能把波伏娃的话听进去一点

也不至于死得这么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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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家暴去世

就是故意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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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前因,不做任何评论。

这就是女拳给我的带来的影响。

建议判5年 。


案号(2025)晋刑终48号

(以下是判决书节选)

2023年5月26日,太原中院做出(2022)晋01刑初50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一审判处女子有期徒刑5年,并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宣判后,太原市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原审原告人均提出上诉。后山西省人民检察院认为抗诉不当,撤回抗诉。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12月4日做出(2023)晋刑终127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太原中院重新审判。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3月22日作出(2024)晋01刑初4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杨某1有期徒刑五年,并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宣判后,控辩双方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抗诉,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报送本院复核,本院于2024年7月1日作出(2024)晋刑核20075510号刑事裁定书,不同意对被告人杨某1以故意伤害罪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发回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重审期间,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检察院于2024年10月22日以并检刑诉补[2024]3号补充起诉书,就被告人杨某1新的犯罪事实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补充指控,指控被告人杨某1于2024年2月20日故意伤害他人致轻伤,犯故意伤害罪。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合并审理了本案,于2024年12月27日作出(2024)晋01刑初37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宣判后,原审被告人杨某1对判决不服,提出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作出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上诉人,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本院认为,上诉人杨某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案件审理阶段,在羁押期间,杨某1又因琐事与同监室人员发生矛盾,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在案证据已证实,被害人连某2可确实存在自伤行为,但上诉人杨某1在客观上亦实施了对被害人连某2可的伤害行为;,在同时,杨某1在案件审理期间,又再次实施了故意伤害杨某5他人的犯罪行为,均应对其依法惩处。,杨某1对自己伤害杨某5的犯罪事实如实供述,自愿认罪,依法对该起犯罪从轻处罚。杨某1因其犯罪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予赔偿。原审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附带民事判决合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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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关男女,家暴不是一个筐,杀人不算家暴。

我支持按照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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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点都不同情。

这个县是回族自治县,到今天还在强调辖区有多少纯回族村,

说明女方明之对方是神族,还愿意嫁过去享福。

除了尊重祝福,还能说什么呢?

另外,男方家是县城婆罗门

女方家如果没有相应实力的话,

这种案子大概率不了了之,不可能捅出来,要求异地侦办。

所以,

这就是两家婆罗门之间的恩怨情仇,

跟普通平头百姓没有任何关系,

我们就不必瞎带入了。

何况,

目前司法系统对两性罪犯有极其严重的不公对待,

任何男性罪犯,相比女性罪犯,

受到的惩处力度,至少高了一倍不止。

杀夫杀男友的恶妇,

往往只被缓刑或最高三五年的刑期。

而杀妻杀女友的恶徒,

至少五年起步,动辄无期。

所以,也没必要对这男的义愤填膺,

他面临的刑罚,至少是同等性质恶妇的一倍以上,

男的就别自我阉割了。

何况,人家还是神族,本就有魔免法抗

万一舆论压迫,让他判了重刑,

到时候拿他的判例作为标杆,

我等普通汉族男性以后面临的压迫只会更重十倍不止。

结论,不相干的人,老老实实吃瓜看戏就好了。

千万不要试图伸张正义,

否则,你们的所有努力,必然化作回旋镖。

到时候,轻则被污蔑强奸性骚扰,重则被诬告成杀人未遂的杀人犯,

只要是汉族男性,连呼吸都是错。

而且,不是企图贩卖赎罪券的错,而是动不动被判刑的错。

最后,请大家多关注这条女恶魔团伙杀男童案件:

如何看待一女子持折叠刀不断靠近一名小孩后被两名路人当场夺刀制服?

跟杀妻案不同的是,

杀童案寻找作案目标的时候显然更具备随机性,

对社会危害程度远甚于杀妻,

希望全社会引起重视,将凶手处以极刑。(虽然我明知道希望极其渺茫,但仍想呼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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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德规训之下的完美受害者出现了
被家暴致死的女生按照女德那套理论,是完美的贤妻良母,找不出一丁点被家暴的理由。

1、年轻漂亮,排除了色衰爱弛
2、温顺自洽,排除了主动挑事,得陇望蜀
3、育有一子,排除了生女孩的性别歧视
4、丈夫出轨,自己也委曲求全,只求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并火速怀上二胎
5、校园恋爱,排除了过往情史的“不清白”
6、降分入学,主动追爱给足了男方面子
7、嫁妆丰厚,排除了拜金主义:
8、原生家庭有弟弟,符合弟弟给姐姐撑腰的说
9、生育后,她想出去工作,排除了某些人眼中的“在家享福不干活”看法
10、男方嫌丢面子,不让她出去工作,她也照做了,还是被男的家暴致死

也就是说女人无论做到了多完美,都会被父权制社会差劲地对待,太可怕了
男权视角中的完美女人之所以完美,就是因为她完全利他,且柔弱可欺
所以成为男人口中的好女人,从来都不是什么好事,诅咒还差不多
越符合他们“完美妻子”的标准 就活得越惨

真正的贤妻良母,结果就是这个下场

贤妻良母已经是个骂人的话了
代表老实,好拿捏,好控制
不值钱,没有价值,能用很低成本就得到她
说放弃就可以放弃,因为没有付出什么就得到了

社会规训下完美的贤妻良母,明显就是最惨的,什么都得不到,还硬洗脑说自己很幸福。
被打死之前一直跟外界,大声说着自己很幸福,真是又讽刺,又让人难过

双面胶电视剧的故事又一次上演
电视剧有一个剧情,就是被家暴,然后问她母亲,
她都按照丈夫的期待活,为什么落得这个样子
因为,她的方向错了——跪着的女人,某些家暴男打得更顺手

只有敌人才会希望你弱小可欺
他们就是为了把人培养成好拿捏的血包,就是为了吸血
爱吃苦就会有吃不完的苦,这话真说对了

别看网上某些男的,天天嚷着:
“不结婚不生育的女性,没有社会责任感“
”只有生育的女性,才值得男性尊重“
”只有像上一辈中年妇女一样,勤勤恳恳为丈夫和孩子奉献一切,才是完美的女性“
你以为,只要做到他们口中的”完美女人“,他们就会好好对待你吗?
根本不是的,他们在骗你,跳进陷阱里,温顺地被他们吃干抹净罢了

什么?你说这个受害者很“完美?
哈哈哈骗你的!
“完美女人”我们更爱吃了!!

所以,父母千万不能培养出软弱的,奉献型人格的女儿
否则,一家的暴力儿子和一家的软弱女儿结合
完全倾斜的权力天平,只有到一方死亡才会停止倾斜。
弱势的一方往往成为牺牲品,活着的男方继续繁衍
可惜结婚不需要简历

但凡差劲一点的女孩都忍不了这个精神小伙,偏偏就是这个女孩儿太好了
永远不要把自己送出去,特别是不要让自己自费升值,再双手奉上式的送出去
女人要有尊严要有骨气,轻易把自己送给别人
别人只会觉得我应得的,是根本不会感恩你的!

不做入赘女,不当上门媳
男的身强力壮,没有怀孕生产的虚弱期,都怕上门受欺负,
有时候很佩服一些入赘女的勇气
用膝盖想也知道,只要有点小事,肯定是对方一家欺负你一个啊!!

女性上桌,不是让女性,变成没有任何缺陷的完美食物,而是要彻底摆脱食物的身份
步步退让,结果只能是走向灭亡,倒不如一开始就掀桌子

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虽然,她是完美受害者,但如果她有来生我希望她能不那么“完美”
如果完美也会被杀,是不是不完美也可以?
是不是有强壮的肌肉保护自己也可以?
是不是剃平头也可以?
是不是把自己放在第一位也可以?
最重要的是,是不是不进入婚育,从此摆脱家暴可能性,也可以?
社会意义上的女性完美没有意义了。
女性自己的感受才是唯一有意义的事情。

什么是真正的乖乖女?
在我眼里,乖乖女就是做好自己的事情,但是有着蓬勃的正义感和公平意识
一个人如果打我,是绝不可能全身而退的,我也不会逃,以眼还眼以牙还牙,这就是公平
如果不够公平,我不介意用我的命换他全家的命。

这个被家暴致死的女受害者
就是一个完全利他的人被榨干价值了
希望她可以多爱自己,第一次被打就应该离婚的
否则,她那个不是人的老公,就会越来越肆无忌惮 最后就有了这个悲伤的结果
而且,实在太低自尊了,老公出轨了解决办法居然是怀二胎,要不是死者为大,我真说不出什么好话

反过来看,她要是在这个年纪,按照自己的实力选择更好的大学,
有自己的想法,不向下社交,不在25前生娃
肯定现在有工作,或者继续读硕士之类的了
最惨也不过考研考公失败,或者成功读硕士考公上岸
在自己舒适的房子里面,看爱看的电视剧,养可爱的小猫
然后在网上被一些男的骂成“无孩爱猫女”
自己笑笑就算了,继续做自己爱做的事情,过有滋有味的小日子

只能感慨,坏女孩得到一切,好女孩上天堂

希望这件事能警示所有活着的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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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或者说以往中国社会有个习俗,

媳妇去世,

不管是刚过门二十出头,

还是八十好几儿孙满堂,

家中人第一件事就是通知娘家人。

恭恭敬敬的请丈人、大小舅子亦或是舅舅,舅爷爷过来。

其中一个理由是治丧,这是情理之中,

另外一个,是其实是讲清楚死因并查看。

不得不说,这种习俗大大的降低了妇女被家暴致死的可能性。

至少现在在四川农村还是有这个习俗。

当然,男主人死了,也会请兄弟们过来,

怕遇上潘金莲,道理是一样的。

只是兄弟们自来就是本家,治丧他们本就要参与。


当然,如果考虑到是回民的话,河北回民是我见到过匪气最重的一帮人

有次我在廊坊,晚上吃过饭后想和几个朋友再吃点宵夜,去一个回民烧烤摊

结果别人嫌我们点得少,反复跟我们确认后,说羊肉串卖完了,让我们走。

这都算客气的了。

白沟回民打砸餐厅、唐山砸高速收费站。

最绝的是有次我在雄安附近一个地方,好像还真就是白沟,总之是一个做箱包特别厉害的地方

吃饭,去了个清真餐厅,但是但那肉怎么品肉,都吃不出牛肉或这羊肉的味,真的非常像猪肉。

后来回过味了,有一种可能是,这地界是被回民把控,就算汉民开也得找当地回民合伙挂清真牌子,相当于是交保护费或这上税了。

然后本地人知道哪些家是真清真,哪些是假清真,我们一看就是外地来的非穆,就上猪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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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了整件事的全程,首先从面相看这个凶手就戾气很重,有三角眼,闭嘴看着人时一脸煞像!

回看以前杀妻案的凶手面相似乎都有这个共同点。

事件全程梳理:

链接:夸克网盘分享

再者,婆婆居然是帮凶,可见这个家的教育要不是溺爱教育,要不是强制教育。

这种家庭教育出来的人都有人格问题,心理都是不健全的。

所以,以后大家找对象或者与人相处都要好好观察对方的家庭关系。

最后,他们要承担什么责任,相信法律一定会公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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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中午和当地业主高管吃饭闲聊天,国内信仰伊斯兰教通婚这块太极端了。

业主高管是个穆斯林,他老婆法国人,信仰天主教,他老婆也没转信伊斯兰教。我问他孩子的宗教信仰呢,他说孩子宗教信仰等长大了自己来选。

我给他讲了中国和信仰伊斯兰教的通婚,可能信教的一方要求另一方改变信仰。他说这么搞比较激进,毕竟中国是世俗国家,不是中东这些神棍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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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b站看一些律师连线的切片

前俩天看到一切片

男方武警退役,家暴妻子妻子离婚,有一条疑似出轨,男方认为女方出轨,但是无任何证据,实际上哪怕是想要让男方活下去的男方家属,都在追问下承认女方无大过错

离婚后男方持刀疯狂纠缠女方

不给男方开门,家里有亲戚守着,男方就拿刀砍门,女方报过警,但是都没用

最后女方跑到几十里外重新找到一份工作

然后问题来了,男方不知道从哪里知道了女方工作地点,趁着女方晚上下班,拎俩把刀去找女方了

途中和一无辜路人发生争执(当地派出所认定路人和女方无关系),拎着刀照着心脏部位三刀,女方扑上去想把人拉开,换了一把刀一刀割喉

接下来搞笑的事情来了,男方跑到一无人地方,给亲人打电话说割腕自杀,被亲人劝住打电话给朋友帮忙自首

最终结果,路人不知道,女方独生女不接受谅解 ,公安局长亲自对男方家属说,没必要找律师了会给委派律师,找了俩律师都不接这案子,男方亲属问能否判缓

整个案子其实是有机会不发生的

但是当地叔叔和fl纯纯废物(或者说在国内大多数地方,面对家暴的时候,叔叔和fl的反应都是废物中的废物

面对一家暴离婚以后疯狂暴力纠缠的人

报警无用,当地fl无插手

最终导致惨案发生,还进去一个无辜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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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罪有什么用?不如取消了,以后直接判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

对了,今早刚刷到另一个问题,问怎么看广东结婚率下降。

还有,为什么男方能使用公权力,让医院开一份心梗证明?

另外,什么时候舆论成为,出了家暴事件,先谴责受害者为什么不报警不离婚,最后还是成为受害者的错了?

最后,当妈的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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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这个字用的好,本还是事实,一个疑字能改变很多事,看完某音说了,应该就是男的把媳妇活生生打死了,然后他包括他的父母把所有的证据销毁了,完全不存在疑似。

看完之后真的很痛心,如果说这个女的图他点啥也能说得过去,可是从校园到婚纱再到死亡,这个女的错的完完全全,她错在识人不清,错在为他生儿育女没换来真心。因为他出轨,所以她就要一命相抵,希望苍天有眼,让这个男的包括他的父母遭到相应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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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因为一张结婚证变成了家暴

那些非要结婚的人可以和仇人结,干啥都有结婚证给你担着,死了也没关系(仅限男性,女性你的后面没有结婚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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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孟村女子刘明瑶,被丈夫金昊殴打致死。

两人是自由恋爱,高中大学同学,金昊追求刘明瑶好几年,当时也有别的男生追求她,为此金昊还和别人打架。

两人恋爱的时候,刘明瑶的家人并不同意,因为金家在他们那个地方名声不好,无奈女儿一定要嫁,刘家几十万的陪嫁,将漂漂亮亮的女儿嫁出去,得到的是这个结果。

其实两人结婚不到10天,男方就有暴力行为,女方也想过离婚,但舍不得孩子(金家不放弃孩子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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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轻的女孩子,觉得男孩子能够为自己打架,是爱自己,是有男人味,和这样的男人在一起有安全感。

你怎么没想到他有暴力倾向呢?当你们在一起,他的暴力倾向首当其冲会指向你。

2,一定要了解对方的家庭,人品、家风,名声不好的家庭,再有钱,都不能嫁!

3,当自己性命受威胁的时候,先保自己,自己活下来,强大了,有的是机会见到、照顾孩子,你死了、残了,孩子再也没有妈妈的庇护,或再也没有能力照顾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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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前夫离婚也是因为那一晚,我们打架。当然我们是互打,他抱起我就摔下去连续好几次,他还作势去厨房拿了把刀要杀我,我也不示弱,直接酒瓶子打碎,拿起酒瓶跟他说,你要么今天把我打死,否则我们同归于尽。他就怕了没敢动我了然后我马上跑出去自己住了一晚上。并且离开的时候跟他说“我们离婚!”然后第二天我们就去把婚离了。离婚还只能去我们老家离婚也不知道为什么。反正我们第二天就回了我老家县城然后把婚离了。女儿给他抚养,我不用给抚养费当然离婚我也没分一毛钱。就像我们结婚的时候,他也没给我一毛钱一样。然后离婚找过两个对象,第一个也打过我,我也还手的。然后分手!第三个稍微拉扯了一下,他打我我也打他,但是能和好,然后他聊骚被我发现我就直接开干,把他眼睛打的鲜血直流。当晚看急诊。最后找的现在这个对象,对我超级好从来没动过我一个指头。我想说的是,我们可以认人不清,但遇到事的时候比如被别人打。一定要反抗,凭什么被人打?? 直接打回去!! 怕个屁啊姐妹们!!!打不了一尸两命!让那些男人明白,这世界不是围着他转的!!! 不是他想怎么样就能怎么样的!!!!任何时候打人都是不对的(排除一些真正原则性问题)

以上是我遇到被家暴了处理的情况我也看了被害人的微博,简直就是娇妻一枚。

什么都以老公家人孩子为重,根本没考虑过自己。

姐妹啊!! 爱人请先爱自己才会有人爱你。

不要卑微,我们都生而为人,被打只能出现在我们还是当孩子的时候,那个时候没办法,毕竟得靠父母一口饭才能活下去。

所以我从小被家人打我从来也不敢反抗。

可是我长大以后就从来没吃过这方面的亏了,有事就好好谈,如果男方动手,我绝不软弱!

凭什么被对方打?咱又不靠他吃饭,话又说回来了,我们女性应该独立点别依靠人家。

反正这个案件的主人公真是可怜可恨可悲又无奈,她不独立且是个全职妈妈,还是个超级恋爱脑(甘愿为了对方放弃更好的学校去陪着他上一个大专)可惜她没有遇到一个和她一样的恋爱脑,遇到了一个恶魔!

姐妹们,要独立,要有话语权,不要依附男人,爱自己,被打应该第一时间反抗,大不了同归于尽嘛。是可以避免被害的重要关键。

起码还可以好好活着感受生命的一切。

人死了就什么也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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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视频有一段阿拉伯文字,看不懂,但也知道不好惹。

那边教规是可以娶四个老婆。

天天盯着喝酒吃猪肉有啥意思,咋不搞出四个老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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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主动打急救电话,属于主观上没有杀人意图,不属于有预谋的故意杀人,警方定性为疑似家暴。大概率是按照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因为其自首情节,从轻发落,大概率是不会判无期徒刑,估计是三十年有期。如果男方家里积极进行民事赔偿,获得女方家属谅解,三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可能的。

如果男子母亲在犯罪现场旁观没有阻止犯罪,不构成犯罪。如果男子母亲帮助毁灭犯罪证据和破坏犯罪现场,构成破坏证据罪,这里估计是判三缓三,拘役或管制。

不知道今年的人大会不会有提案取消离婚冷静期,把家暴列入恶性人身伤害罪

说一点自己的主观想法可能比较冷血。受害女子在和这男的交往期间应该就知道这男的性格比较极端,还选择和这男的结婚,之后得知男方有了第三者,仍然与这男的纠缠,受害者也有点脑子不灵光,遇到这种性格极端又不爱的人,理性做法是赶快放手止损,而不是拿自己的命去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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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是非常严重的罪行,绝不能简单以家暴来称呼。

另外,医院22号心梗那张死亡报告我至今没看到,只是媒体里有,医院还有一张22号病案记录写的是呼吸心跳停止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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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应该查查小三有没有指使杀人啊?

跟四川那个摔死一儿一女的案件有没有类似!

算了

我觉得我这样的卡费勒不该管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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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

这里的falv居然能管神族内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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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我看,也别整什么家暴入刑了,直接就和知法犯法一样,发现家暴,直接罪加一等的入刑好了。

把犯罪行为以“家暴”来起名,本身就是对暴力行为的纵容,一个“家”字就掩盖住了多少罪恶。

就象本案中出具死亡证明的医生一样,以他专业的“医”生角色,做着违背“医”生的犯罪事实。

我觉得刑法里应该加上一条,在本该温馨的“家”、在本该救人的“医”、在本该主持公道的“公检法”等等,所有违背了自己职业准则犯罪的人,统统罪加一等,因为他们是真正的知法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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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和故意杀人罪有时候很难区分,因为犯罪嫌疑人到底主观意图上是“伤害”还是“杀人”只有他自己清楚。

长期家暴的行为不仅不能证明丈夫故意“杀人”,反而更有利于他不是故意杀人。天天打媳妇,哪想到这回“她就死了”。

客观上,钝器击打头部这个行为,不像刀刺心脏那样“杀人意图”明显,因此本案也很难通过客观行为判断犯罪嫌疑人的意图到底含不含“杀人”。

从公告看,警方目前是按故意伤害致人死亡逮捕的嫌疑人,虽然这个罪名最高也是死刑,但估计他死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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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不了死刑,目前看是家庭矛盾失手打死,后来又伪造病历,湮灭证据. 估计下场是死缓无期。启示录:神教里边老婆不听话就是要用拳脚教育的,所谓门当户对是至理名言,上赶人家有钱有势的家庭,就是要受人家眼色和轻视,如果女方家是权贵,男方肯定不敢这么做。愿逝者安息,凶手早得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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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问个专业性的问题,死者儿子,也就是凶手儿子,考公务员能过政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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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遭家暴去世”?这叫“涉嫌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致死”。

其父母涉嫌包庇罪破坏证据罪,伪证罪,有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共犯。

出具假死亡证明的医生涉嫌包庇罪,破坏证据罪,伪证罪,有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共犯。

这是孟村还是莽村?无法无天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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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最关键不是什么男女对立,

是某个县城婆罗门打死了一个平民,全家出动利用人脉关系网只手遮天,试图无伤躲过杀人责任。

而和男当事人一样的县城婆罗门又何其多…每个人住的城市/区都有一群这种县城婆罗门

说句难听的,弄死他老婆的善后方式和弄死随机一个路人的善后方式会差很多吗

家里没有当官的就是真 · 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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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这种事,必须当事人勇敢举报,否则不要指望别人!各个单位也都害怕了!

举个例子,我一个远房堂弟结婚当天他丈母娘挑事,有人说我们心不齐去压制对方!可是私下里我们说的是你自己丈母娘你得带头,因为我们不清楚你们夫妻关系?吵架吵狠了你们夫妻没分怎么办?或者分了又和好了怎么办?毕竟我们都是外人

以前听过不少夫妻打架的,劝架的真是里外不是人,包括公安机关有暴力压制施暴方,结果被受害人投诉的。。。。

21世纪了,不是上世纪了!家暴是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第一次就该离婚,还是对方出轨的情况下,但是真不明白女方父母也知道男方家暴,为什么还要让他们一块生活?男的长得帅?这种事就是哀其不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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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权们应该在这种时候站出来,平时乍乍乎乎,真有事时应该出来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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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天下所有家暴都是惯出来的,比如说女方家面对男方家底不够厚没办法做什么慢慢等着悲剧发生,这个婆婆还是体制内的,然后刚好负责的医院还这么“懂事”开个心肌梗塞死亡证明,这个太巧了,这一家子是什么人用的什么手段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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奸近杀,赌近盗。

家暴男一般都有出轨行为。

可怕的在于男方一家,在县城演绎了一场《沉默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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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人脊椎都打断了简直是虐杀吧 车祸被撞飞几圈都不一定断脊椎呢。

国内的 对男女关系内暴力的态度都是这个

我曾经因为被第二任威胁打断胳膊威胁雇人揍我,他喜欢打惯蛋赌钱赌输了就骂我还找我要钱勒索,逼得我转空了银行卡,还要给我妈打电话要钱,我被勒索走了6000块。分手半年后去报警,说是“本科同学暴力勒索”,警察直接没争得我同意抢走我手机翻聊天记录,看完了就突然嬉皮笑脸嘿嘿笑着说“这是你男朋友吧,你就说这是不是你的男朋友?你看,你还和他发早安晚安呢!男女朋友吵架斗嘴放点狠话怎么了?他说要让你死,这不也没让你死嘛”“他说他有个小学同学被他揍骨折了你就给他钱了?他这只能算pua,他嘴上说说你就给钱了,我们怎么抓他啊,哎呀6000是小钱,回去找你爸妈让他们给你吧”“我们也没办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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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的父母不管吗?

这种的不直接离婚

留着干嘛啊

一条鲜活的生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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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很明显,就是隐藏在婚姻外衣下赤裸裸的杀人事件。

被宠溺的儿子,不道德的老公,护短的婆婆和公公,一家刽子手造就了这个可怜的女孩被打死的悲剧。

强烈呼吁,严惩凶手,严惩小三,严惩婆婆和公公,严惩帮忙造假证明的医院大夫,他们都是帮凶,他们应当得到应有的报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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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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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这么直观的看死者照片(非亲属),一想到她是被活生生打死的,实在是令人痛惜!就目前的信息来看,不知道为什么恋爱脑到这个地步,希望她下辈子能遇良人吧!

网上都说我们贵州男人喜欢打老婆,但其实这个是不分地域的,希望大家都不要遇到家暴吧!(也不要家暴别人)

最后,希望施暴者死刑!(心情复杂,逻辑较乱,网友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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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婚姻是一块遮羞布,它鼓励人们合理杀人。

如果你恨死了一个人,就和TA结婚,然后家暴死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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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个新闻,我想起了一件往事,身边真实发生的,也是家暴,而且不是一起,是他们整个家族都有家暴,附近的人都知道他们家打老婆!他们村和我们村隔条河,关于他们家的上一辈我不清楚,从所知道的他们家三兄弟说起!三兄弟中的老大老二家暴打死老婆,老三老婆被打的跑回娘家就再没回来!最关键的是在法律意识淡薄的80年代末90年代初,两人都逃脱了法律的制裁!首先是老大,时间应该是89年,还是90年的夏天,我才几岁,详情不记得了,只记得尸体摆在了桥洞下面,蒙着黑布,披头散发,此后的数年我都因此做噩梦!老二家,时间是98年冬天,上初中的时候,有一天放学回家,就摆在他家门口的马上边在做尸检,不敢看,低着头走过去,流泪满面。老三家,具体不详,只是听说老婆被打跑了。重点说老二家,除了记忆深刻之外还因为沾亲带故有着很多的联系,她是我们村嫁过去的,她的姐姐嫁给了我的一个堂叔,所以我也跟着她外甥叫她姨,到现在也还记得她的名字,相貌,她人很好,但是身体不是太好,一副病怏怏的样子,她家就在马路边上,平时在家开个小卖部,天气好她躺在一张躺椅上面晒太阳,看到我们都很热情,给我们抓点糖,瓜子。她老公也就是兄弟中的老二了,平时杀猪为生,农村一般杀猪会留着吃饭喝酒,喝醉酒回来就打老婆。事发当晚周边村民都听到了他打老婆的声音和惨叫声,但仅限于私底下说,没人愿意出来作证,他们的儿子女儿睡在外屋也说听到了打闹声,尸检的时候一侧太阳穴有一处明显伤口,经他解释是她自己睡觉摔下床磕在了床边的瓷砖上(他们家当时在装修,房间堆满了装修材料),最后因为没有直接的证据和证人,奈何不了他,仅仅是我们村里人去了很多大人大闹了一次,我们那土话就叫冲尸,就是把尸体堵在堂屋不让出殡!再来说说这三兄弟的结局:老大好像没事,现在不知道,活着的话应该过80了;老二在老婆死了没多久就找了一个小老婆(村里人都说早就有了的),他在数年以后在家里干活的时候,踩着的扶梯滑倒了,认摔死了,大家拍手称快,说是报应;老三后面有一次往桥底下扔了颗炸药炸鱼,被抓去坐了8年牢!再来说说他们三兄弟的后代:老大家的,不清楚,年龄比我大不少,不了解;老二家的,一儿一女,从小和我们一起玩,儿子不高我们都叫他矮子,从小不爱上学,专爱打架,大家的评价就是像他爸,成绩很差经常留级,在家从小打他妹妹,拿凳子砸,头发都被扯下来了。现在40多岁了还没结婚,在四川打工,也很久没回老家了,听说是好一些了,他妹妹给我看过和他的聊天记录,专门向妹妹道歉为小时候的事情;女儿和我同班同学,老实胆小,后面嫁到江西,两口子在广州打工,16年的时候有次和我在聊qq的时候 ,突然跟我说她一直被她老公打,实在忍不住了,也不知道跟谁说,我当时特别气愤,也特别可怜她,按农村说法就是娘家没人就会受老公欺负,于是我邀上她姨家的表哥和表弟去了一趟她广州的家,当时我们是差点动手打她老公的,之后就好很多了。老三家的女儿也和我同学,性格有点泼辣,嫁到山东,但是也遭遇了家庭暴力,后面离婚了,近况不是很了解;儿子比我小几岁,印象中还是比较乖巧老实,成年后不了解具体情况!种种看来他们家是有暴力基因遗传,也有打老婆的传统,看起来是只传儿子不传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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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是检察院的劳务派遣人员,不是公务员,涉嫌虐待罪和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数罪并罚。婆婆涉嫌帮助毁灭证据罪

具体是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还是故意杀人罪要等待进一步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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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了。男方 女方 小三都是神族的。

根据教义,穆斯林男人可以娶四个老婆,可以家暴,甚至可以缔结临时婚姻。所以全都没违反教义。

我们卡菲勒可不敢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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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们还在冲汉♂,好日子还在后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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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的力量差非常大,非常大,正常情况下,胜算很小

我高中时有一任同桌,身高178的壮小伙,不是那种长得像烤鸡的那种肌肉男,就是现在网上比较流行的那种穿衣显瘦脱衣咱也不知道哈,但是,能对着普通同学能露出来的胳膊的肌肉线条挺好看又不夸张那种看起来肉质均匀的小青年。我们那时候打闹着玩时,我那个同学跟我说。我可以打他,他不反抗(别问我们为啥这么无聊又幼稚,两个学渣,又不读书,又不谈恋爱,无聊的很,课间不就你推我一把我捣你一拳)。然后,我试了试,锤了对方几拳,事后,他依然溜光水滑,估计汗毛也没掉几根。唯一受伤的是我。力的作用是相互的,我手背和手的关节都震青了。都可以想象,如果有这样孔武有力的对象,假如俩人对战,岂不是被人打扁,轻而易举,都不用工具。

再举个其他人的例子,我老公身高比我高几厘米,体重比我轻一二十斤,我俩吵架时,最离谱时他会把衣服扔我身上,我再扔回去(别问为啥扔我,既然吵架肯定会语言挑衅乘胜追击,我指我,难道我跟他吵架还要温柔体贴,谦谦君子,怎么可能)。我事后总结,跟他说,肯定是因为我跟他势均力敌,他拿我没办法,才不敢动手,强壮的女人才能扛得住风浪。他说让我一只手,让我试试。后来,发现,他按住我轻而易举,就算我跟人比有体型优势,这两年也吃的虎背熊腰,但是力量上跟人没得比。

所以,力量对比是非常客观,很难改变的

假如,只是说假如

遇到的伴侣或者情人有暴力倾向,无论他这个人如何如何好,无论他多么让你喜欢

请远离

因为,再情绪稳定的人,也会有搂不住的时候,大多数夫妻都有吵架的时候(网上的恩爱夫妻也许始终热爱,但是,我和我同事们聊起来发现我们都有吵架的时候,都有很看不惯对方的时候),情绪不稳定有暴力倾向的人很有可能在搂不住情绪的时候暴揍对方一顿

不知道你怎么样

抗不抗揍

反正,我不太抗揍,但是挺招揍的

想象下,假如我是个“唐僧”

我不开心时就是会碎碎念

但是我没有紧箍咒呀

只能见好就收和寄希望于对方的克制

只能尽量远离不克制的人

因为有些人何止是不克制,他会主动出击呀,不等你招惹他,他无差别无理由无预兆动手

所以,想想力量的悬殊和危险

远离,别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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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会判个故意伤害致死吧。

这个罪,情节恶劣,也能死刑。

这个事,在恋爱的时候,男方就不是个省油的灯,为了女方打架打断鼻梁骨。

父母都是体制内,家庭条件不错。

但是家庭明显没有教育好,学习不算好,去了政法类大专,在检察院干临时工。

女方一开始择偶,同学关系恋爱,男方家庭条件不错,女方跟着男方去读大专。几乎是一毕业就结婚了。

看起来挺般配。

但是,男方明显情绪不稳定,喝酒打人,结婚10天就打老婆,然后又去娘家求老婆回家。

从女方社交账号,你看到的是家庭幸福,岁月静好。甚至男方账号也是这样。

但是,实际上男方经常有家暴,而且出轨同事。

女方全职带孩子,经济不独立。被家暴也不离婚。

其实,夫妻吵架很正常,吵架和好,再吵架再和好。吵架的时候外人不知道,被家暴还遮遮掩掩,和好的时候发朋友圈岁月静好。

但是,动手是不能接受的,喝酒后打老婆更是危险。

男方因为小三的事,回家打老婆。应该是打得非常狠,多处骨折,打完了男方还回父母家了,错过了最后的救治机会。

女方最晚,应该在第二次家暴后就离婚。第一次家暴,男方父母打孩子把女方劝回去,男方继续打,说明没有东西能限制住家暴。

这种情况就应该立即分居离婚,趁着还没有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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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论这么大 应该没人敢动手脚包庇了吧!可能要吃花生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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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个婚图什么?!现在的人现在的世道真不地道,不爱也不要伤害不是这个理吗?现在的世道,最起码的道德底线都看不到……

难道小三才是真爱,电影电视剧都是这么演的,原配横眉立目,有所不同的是,每个认识原配的人,都说人很好,受了太多太多的委屈才会换来的好,用生命换来的婚姻,婚姻到底给了女人什么?哎生命如此脆弱。

受害人刘某曾为了爱情,当年降分上大学,后来与所谓的爱人结婚,却屡次遭遇家暴,她也给家人说过,可是家里人没有重视,后来她一忍再忍,最终导致悲剧发生,这起教训太深刻了,女孩一定要擦亮眼睛,远离渣男,笔者提醒广大普通女孩多看一点心理学的书,多了解男方家庭,不要草率因为贪财或者花言巧语去结婚,不要被某些假象迷惑!

目前舆论持续发酵,网友们呼吁对家暴“零容忍”,有人直言:“一个家庭出了这种事,不能只怪个人,纵容的环境同样该被追问。”警方已确认男子自首,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外界关心的是,他将以什么罪名被追责,是否会得到应有的惩罚,这起事件再次敲响警钟,婚姻不是避风港,如果有暴力存在,就可能成为一间囚笼,如果对家暴保持沉默,只会让悲剧一再重演。

兜兜转转,因果都有报应的,人一定会为自己所付出的代价,付出代价的,这是早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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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就是杀人,为什么搞个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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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个新闻的时候,脑海中突然出现一个疑惑,”家暴“究竟是”家“,还是”暴“。

就是这件事的背后,是故意杀人罪,还是家暴引起的意外致人死亡。

我不是学法律的,我不太懂这里面的因果关系,但是在这种恶性事件中,我们还需要强调”家暴“的属性吗?

我小时候看过一部电视剧——《不要和陌生人说话》。这算是我的童年的一种阴影,但是我还是希望这样的电视剧可以多一点,至少揭露出家暴者他们不仅仅是家庭内部的暴力,更是彻头彻尾的施暴者。对于这样的人,家暴只是他的罪状之一,而不是家暴引起的恶性结果。

上大学后,我读的社会工作专业,被家暴的人成为了我们这个专业的服务对象。还是一部电影——《天水围的夜与雾》,看完以后让我心情久久难以平复。在电影里面,有社工,有专门的收容被家暴者的机构,但是终究还是无法避免从家暴变成凶杀案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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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件案子中,我们可以看出,不仅仅是其丈夫的杀人行为,还有其丈夫的母亲协助毁灭伪造证据。这如果还只是一个家暴事件,显然是合理的,新闻媒体在报道这些事情的时候,可不可以专业一点,至少公安机关给这件事定性为刑事案件,而不是家暴案件,家暴的行为只是刑事案件中同时要论证的情况。

从我一个不曾学过法律的普通人的角度,我觉得这就是一起恶性的杀人事件,而且还是有帮凶的恶性杀人事件。当地警方处于公平公正,异地办理这起案件的行为也是值得认可的,那作为媒体部门,就没必要把落脚点放在家暴这件事上,而是应该聚焦于杀人事件,让恶人得到应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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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是神族事务,我突然觉得不奇怪也不震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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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看了女孩子的微博,是个热爱生活的好女孩,看完心情太堵了。

虽然很久没用微博,但那里还是有一丝人性,没有把女孩子的微博给屏蔽掉,但为什么就只有一丝,因为顺着女孩子微博的评论找到她的朋友,但凡为女孩说话的,全TM违反社区规范被禁言了。

她才25岁,以后人生的路还很长,就这么没了。

她的孩子才3岁,刚上幼儿园几天,以后长大了知道了真相不知道会怎么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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