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凌同学的青少年,进去20分钟就被放出来……
*这是由豆包 AI 智能生成的双人对话播客节目,以对话形式对原文内容进行总结呈现,欢迎大家收听体验和反馈。星标 “基本常识”,一起解锁更多内容创作新玩法。 青少年霸凌殴打侮辱同学的视频,需要强忍着极端的不适感才能看下去。 视频就不放了,我承 …
微信群和小红书上当地人说抓了很多现场伸张正义的人士,我不知道当地为什么这么怕群众监督,参与施暴的犯罪分子家庭背景能不能公开一下,我们只是希望执法公平,法律不应该继续成为个别人违法腐败渎职的工具和保护伞
抢劫那部分直接忽略了?法律解释权果然是个人说了算,这个事情明显是抢劫外加故意伤害,和霸凌有什么关系,以后的抢劫都按霸凌定罪算了,另外网上传的犯罪嫌疑人家属是在职高级警官这个最好也调查公布一下,要不然群众怎么知道这里边有没有猫腻,对了,这个事最好是提级处理,当地的没人相信了
我看了半天,感觉江油本地的处理还好,群众虽然闹的凶,但基本都好算可控,也没出现什么过激的现象。
但貌似绵阳方面派出的警方部队强势进入后一切就都变了,没有沟通直接开干,简直是灾难,堪比郑州大捷的灾难。
世运会的压力这么大?
这个事闹成现在这样,江油市政府的操作真的滂臭。
我完全想不明白他们到底是进行了什么神操作,能把这把火烧到自己头上。
霸凌发生了,责任在霸凌者,在学校,最多最多再往上追一级到教育局。
公安的响应很迅速,马上拿了人,出了通报,对案犯进行了处罚。政府要表现认错态度良好,就对校长问个责,甚至对教育局长问个责,事情也就过去了。
至于说处罚轻了,按照现行的《刑法》和《治安处罚法》,对霸凌者确实也就只能判这么重了,要重判只能先修改法律,江油作为一个县市级,明显没这方面能力。
这个事情可以是双方家长的矛盾,可以是家长和学校的矛盾,甚至可以是社会现状和立法现状的矛盾,唯独不是政府和群众的矛盾。
面对脉络如此清晰的突发事件,江油居然都能把它处理成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真的是纯草台班子。
江油人民是有良心有血性的,在社会原子化的基础上还能聚集这么多人,还能这么团结,实在是了不起!
我难以想象,川人如果真正团结起来,能干出多么伟大的事情
下次再有人拿个例上升到整个民族,贬低所有中国人,那我就会拿出江油人民勇敢表达的画面,民族的脊梁!社会的良心!
父亲是残疾人,母亲是一个聋哑人。从小缺失安全感的我不知道这时候该做些什么,只是求求你们不要把我打得很明显,因为这样我的父亲会报警。
很多叔叔嬢嬢在警察局门口为我发声,我很想谢谢他们,但是我很累了。
这不比唐山案严重?受害者还活着吗?
唐山案是成人互殴,打架就打架,不人格羞辱、不恶意霸凌,输赢各论,该赔的赔、该关的关。
而这是单方面的虐待和侮辱且受害者还是未成年人。她全程没还手,没拿酒瓶子砸人,没嘴欠,更没从事任何不正当职业。
然后就这点热度??
就因为施暴者是女的??
讲一个和唐山互殴同一年发生的恶性案件。
戴小暖、李红、刘小娟和黄某是合租在一起的好闺蜜。戴通过组织地下赌局的方式让她们欠下巨额赌债,于是她们只好把送外卖的钱交给戴同一管理,平时生活全靠从外卖里面挪(偷吃)一点。
22 年 1 月营养不良的黄某晕倒超时导致 “团队” 收入减少,于是她们对黄某进行了长达 28 天的持续非人折磨,从最初的衣架抽打,冻饿,关厕所浇冷水(一月)逐步发展到,开水烫全身,铁棍刺下体,滚油炸手脚…
2022 年 2 月 26 日由于长期折磨和营销不良,黄某咽下了最后一口气。戴指使李和刘将黄的尸体装入口袋扔入河道,随后继续上班。
2022 年 3 月 12 河道清淤工发现尸体,不着寸缕,手脚几乎碳化(油炸)脸部头部皮肤半生半熟(开水烫)全身骨头大部分碎裂,案情随后复出水面。
但在 2022 年发生这样的恶性事件,整个网络一片冷清,反而是高利贷和小姐打架的新闻天下皆知。
看完了原版视频,越看越气,真是恶魔不分男女老少,小小年纪,就猖狂至极,我想知道他们的父母到底是什么人?江油市民们还能允许这样的人在江油存在?这种十进宫又秒出宫的人,政府作为明显是不够的,监护人更是。还有人让这样的家庭在江油安心生活,那就是江油人民自己的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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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几天过去了,除了一个不痛不痒的通告,江油公安机关不太行呀
对比一下广西亮证姐,10 几分钟,就能把你的信息查的清清楚楚,然后直接找到你让你公开道歉
所以警察到底是在保护人民群众的人生财产安全,还是在保护街道恶霸呀,说到底还是老实人太安分守己了
我的乖乖,警棍都舞飞了,拳头到肉啊,老百姓也够倒霉的
最近劝退宣传片质量越来越高,对于中产这个阶层,没有比这更好的 “洗脑” 效果了。海外势力还花那冤枉钱干啥?十年前可没如此高涨的考公考编热情,经济下行只是部分原因。
如果你遭遇,深夜敲门 + 会车亮证 + 子女被霸凌 + 交警锁喉 + 廖主任上门慰问 + X,你引以为傲的名校大厂投行中产生活,瞬间打回原形。恍然大悟年薪 80 万甚至无法和年薪 20 万的体制对手抗争。你的领导,社会资源,人脉网,是经济利益网,非经济层面的求助,电话打不通。体制外,你的领导器重你≠帮你,体制内,你的领导反感你≠不会帮你。
很多事不是农民 / 工薪阶层 / 低保户才无能为力,中产和他们区别,只是物质,并非权力。我本硕都是 211 财经院校,曾经看不起我哥,破三本,家里各种帮忙,基层十多年,38 岁了,在成都一个谈不上核心区域任所长。现在我工作后经历多了看多了,才意识到遇到非金钱因素的麻烦,除了找他,也没选项了。银行一级支行 / 二级支行负责人,同辖区所长,同为正科 / 副科级,前者听起来更光鲜,学历门槛更高,但是他们的孩子被打,谁能动用的资源更多?
江油这种小地方,权力的人情世故会发挥到极致,网络发酵之前,女孩家属去一次推一次,下次再来。除非是在北京,还有翻盘可能。今天群情激奋的民众,谁没有软肋?威胁立竿见影。如果海外势力真的存在,第一次想指望他们。
父母给领导下跪的照片,太震撼了,苍白无力。二十年前十年前的领导,兴许还会搀扶或者蹲下劝说,今天已经不想再演了。
真正惊到我的是拿运猪车运人。
这个问题在知乎都没啥热度。
抖音一堆视频,已经发展成群体事件了。
校园霸凌必须严惩,就算是未成年人。
我觉得江油比我们这边勇敢!
必须要出台严格的法律制裁校园霸凌!
补:这个事情已经闹大了,
但是任何法律的修订都需要一个过程的,
不是这样的群体性事件闹一次就马上完善的,只是会加快这个进程。
预计明年相关法律就会马上出台了。
补 2:聚了那么多人,群众的诉求是什么?严惩霸凌者。可是有法可依吗?当地领导怎么安抚群众?
再说了,一个县有权限能调动暴力机关吗?
这至少到省里了。
最终问题就是法律目前还不完善。
国外也不是一口吃成胖子的。
我对相关法律的尽快完善,持乐观态度。
严惩校园霸凌,未成年保护法,绝对不能成为霸凌者的保护法!
怎么还提前阅上兵了
看来大家都不知道最新发生的事情啊,江油群众还是牛逼的
信息 “简” 房已成
我的三个日常吹水群,高中同学群,大学同学群,同事群,没有一个听说过这个新闻。
欢迎来到算法推荐时代。
现在回头看,已经很清楚了,唐山烧烤事件,之所以造成那么大的轰动,其实就是因为那段打人视频的大面积传播。
视频所带来的冲击力实在是太强了。
包括之前的昆山龙哥。
而只要严格控制住流量的第一轮爆发,大家的注意力就会在小范围内迅速的衰减殆尽。
内网找不到视频,外网的视频只有私发才能发到微信,发到群里其他人收不到。
最后,阿 sir 真不是人。

黄昏时在中坝剧场溜达了一圈,只能说发生这种事情,作为江油人,还有曾经的校园霸凌受害者,我很羞耻,也很愤怒,也很… 无力。
已经引起当地民愤了 互联网民愤也起来了 最近未成年霸凌事件层出不穷 像十几年前的样子了 估计遍地精神小伙无所事事的时代又要来了
被霸凌女孩的母亲,还是个聋哑人,真真是让我出离愤怒了!
看上去是一起典型的校园霸凌案件,不过我看别的也有在说抢劫的情节。。
有一点非常尴尬的案情,就是遇见这种未成年人的霸凌案件,受害者和施暴者都是未成年人。
我觉得你对于霸凌者最好的处罚方式就是处罚要到位,不能存在护犊子的现象。
就很多学校了,包括社会单位了,遇见了这种两头堵的现象,那就非常难过,他们就有时候就会站在这个未成年的情况下,侧重于保护双方的权益,就放松了对于这个未成年加害者的惩罚。
现在的情况就是随着信息大爆炸,现在的孩子成熟的都早,接触的信息更多,其实他们在有了不大的年龄的时候,就有了一定的事情的辨别能力。
那你像这种情况下打自己的同学还知道 16 周岁这个坎儿还是非常明显的。
但是联系到不发达地区,有的学校的教育状况这种混世小魔王还是挺常见的。
经初查,
首先是要分年龄段,分为 14 周岁以下和 14 周岁以上。
如果是不同的年龄段是不同的处罚方式。
如果是 14 周岁以下的就是监护人要对孩子进行严加管理,必要的时候可能还涉及到矫正。
另外在民事方面来说,因为这个孩子给别人造成了损害,监护人自身存在的话也是要承担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侵权责任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被侵权人请求监护人承担侵权人应承担的全部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并在判决中明确,赔偿费用可以先从被监护人财产中支付,不足部分由监护人支付”。
第十二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第二,即使是这种 14 周岁以下的不适用治安管理处罚的学生,他的家长也有一个监护责任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行为人违反治安管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或者第一项、第三项规定的行为人在一年以内二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其中一个霸凌者亲属就是警察!
名画《跪》
孩子被迫跪求霸凌者放过,家长也只能无奈跪求姥爷做主。
看到了当地朋友给我发的现场视频,视频里因为帮受害者 WQ 而被追撵的到处跑的当地群众,不知道还以为是丧尸围城,群众们在躲丧尸呢
我希望整天只知道关注国外霸凌,因为一张快递员午睡照片而觉得有辱国格愤而出征 INS 的国内小 FH 们也能多关注关注自己国家存在的霸凌情况
看了昨晚江油的视频 全小将也就图一乐 真一秒六棍还得是绵阳特警
女拳呢?妇联呢?
为什么大连工业大学的时候喊得震天响,现在有一个完全无辜的受害者,绝对的弱势群体,反而漠不关心?
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这些女权在现实中其实就是潜在的霸凌者或者帮凶?
我一直坚持,只有惩罚未成年小畜生,才能真正保护未成年儿童。
现在的制度,就是无条件宽容未成年犯的小错:只要没打成重伤,就不算霸凌;只要不是长期行为,就不算霸凌——如此一来,岂不是放纵小错酿成大错?
我提供一个设想:只要有打人的行径,一律警告,警告两次再犯就拘留(但不留案底),拘留两次再犯就留案底。还敢犯就不断加长拘留时间。
这才叫做把未成年人扶上正轨。
好多条评论显示被删除了,大家注意别把评论区搞炸了
今天广场的视频在外网都传疯了,江油群众还是有血性的。
不能发,也不用私信我要,我可不想犯规
村镇银行还好歹换了身白皮。
这次直接不演了。
牛逼。
8 月 2 日,网上流传了一段 14 岁女孩在校外被围殴的视频,施暴者也是 3 名未成年女生。
废弃楼房的楼梯间里,14 岁的赖某某蜷缩在墙角,三个同龄女孩围着她。耳光如雨点般落下,踢踹专攻头部和膝盖。“脱衣服!” 施暴者命令道,瘦弱的女孩颤抖着脱下短袖,却死死护住最后尊严。
她低着头在角落孤立无援,此前应该也求饶或反抗过。“我爸会报警的!” 她哭喊着求饶。
但回应她的是变本加厉的巴掌,以及:“又不是没进去过,你以为我们怕你吗?”
另一个女生还补充:“都进了十多次了,没 20 分钟就出来了。”
四个小时的暴行中,有人负责殴打,有人堵门,有人举着手机拍摄——视频里全程夹杂着嬉笑声。
视频爆火后,有自称是被霸凌女孩表姐的博主表示,事发四川江油,7 月 22 日女孩被骗出去,这不是她第一次挨打。
还有自称是这群女生校友的网友称,女孩被霸凌只是因为妈妈是聋哑人。
8 月 4 日一早,江油公安发布通报,称全部涉案人员均已到案。
3 名未成年施暴人刘某甲(15 岁)、彭某某(14 岁)送往专门学校矫治,对 13 岁的和围观的批评教育。

网络上最大的声音就是,处罚力度太轻:虽然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未成年人拘留的条款有所修改,但力度太小,又一次完美地保护了施暴者。
但我看到被霸凌者父母跪地的照片,瞬间觉得非常痛心,非常沮丧。
确实,目前看到的资料是,被霸凌者父母一个没文化,字都不会写,另一个则是聋哑人,在我们这里,妥妥的是弱势群体。
大家都当过小孩,读过书都知道,一个孩子去上学,不是去一个叫学校的地方,而是去加入一个叫 “我们学校” 或者 “我们班” 的社会化人际网络。这个网络有它独有的文化,比如说打架打输了告老师请家长是可耻的;也有这个社会所共有的文化,比如说对强者的尊敬和服从,对弱者的嘲笑和打击。
遭到校园霸凌,最大的伤害来自于学校人际网络。如果在霸凌一开始,没有得到同学的帮助,也没有得到来自老师的阻止,那么,遭受霸凌的人就会陷入双重困境—一方面向父母老师求助,那么就相当于破坏了人际关系网络的规则,邀请外力介入,会受到人际网络所有成员的孤立和排挤;另一方面,持续不断的霸凌会让自己在人际关系网络中的地位不断下降,于是会有更多人加入进来,最终会落到人际网络的最底层,被噩梦一般的打击、嘲笑、霸凌、排挤所笼罩。
所以,校园霸凌根本不是一个孩子和另外一个孩子之间的问题。而是由于校方的失职和家长的不作为(其中包含了双方的家长),没有及时消弭校园人际网络中那些依仗暴力的人占据社交等级上的高阶位置,对其余的学生造成了压制,他们越过校方在班级里实现了基于自身暴力的有效管理。人际关系网的建立,本来可以有多种路径,基于亲疏,基于兴趣,基于学习能力等等。但是,只要容许基于暴力的人际关系网络存在,那么迟早其他的人际关系网络都会不复存在。”
校园霸凌最轻的形式是起绰号,然后是造谣言,言辞羞辱,再然后是排挤和冷落,接下来是殴打和凌辱,最严重的形式是攻击直至死亡。从起绰号到死亡,中间有很广阔的中间地带,意味着中间有很多机会进行干预,强行中止,避免事态一步步升级,避免校园环境一步步恶化,人们可以做的事情相当多,可以动用的手段也相当丰富。
在最糟糕的结果发生时,讨论如何处置最糟糕的结果,我认为意义有限。
回到江油女生被霸凌这件事中,当看到受害者的父母,看到自己的孩子被霸凌时,不是理直气壮的找学校、找对方父母、找教育局、找警察讨公道,而是选择向官员下跪时,着实让人痛心。
有人可能会说,这对父母身为最低层,你让他们怎么讨公道?
然而,自古以来,再低层的人面对法律不公时,他们自然会找到解决之道。
例子就不举了,太多了。
有下跪的父母,14 岁女孩即便不在江油的学校受霸凌,也会在河油的学校受霸凌。
这不仅矮化了自身的尊严,消解了维权的正当性,更折射出面对欺凌时的无助与对规则的误读——仿佛唯有放下姿态乞求怜悯,才能换来一丝关注。
殊不知,真正能为孩子撑腰的,从来不是卑微的姿态,除了法律的底线、制度的刚性和社会对霸凌零容忍的态度,还有一条是,自己要成为孩子坚强的后盾。
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
中国文字意味深长,且看这 “跪”,跪得久了,这足就危了。
站直了!别跪下,堂堂正正地做人!
武力镇压 + 封锁捂嘴 最多两天包全网失忆的 马上世运会了 不惜一切代价保证顺利开幕 向全世界展现中国风采 才是重中之重
江油照相馆
历史会记住这一天
割裂的世界,在知乎上看到最近几个热点问题的回答,感觉快要迈入苏联后期了,惶恐难以入睡。
但在生活中还是一片风平浪静。
祝大家生活顺利,睡个好觉。
霸凌事件本身已经不重要了,现在事件升级了!
今年陕西蒲城也发生了群体事件,里面的 jc 比绵阳的克制多了。这事件我在某个网站看了 30 多分钟的合集,里面的 jc 是真的克制,大部分都是推搡和回避,万不得已动手,都是主抓。
江油这个我目前看了 20 多分钟视频,里面绵阳 tj 下手是真的狠,血腥场面不少,甚至有当街追打现象。
近些年那么多群体事件,江油真的刷新的执法下限,绵阳政务水平堪忧,对于公共事件处理方式太粗暴了
好几个人把一个人按在地上爆锤!
这是什么照相馆?
哈哈,滑稽。
霸凌者?这是罪犯。
很多人在喷未成年保护法和刑法,但这次的事件还真不是法律的问题。
这个所谓的霸凌事件中有明显的抢劫行为。
三个施暴的已经有两个人满了十四岁,是限制刑事责任年龄,根据刑法规定应该对抢劫负刑事责任。
通告中一边说零容忍,一边放任抢劫犯逍遥法外,是明显的渎职。
TMD,这个时候妇联死去干什么了?人事人事不干,天天拉偏架倒是拿手。
太刺激了,一下子给我这个 ip 的 ptsd 又激活了
看好了,我只演示一次
建议江油 24 小时滚动播放《南京照相馆》,让闹事群众明白谁才是该恨的人。
一想到未成年人保护法在真正受侵害的未成年面前失效我就想笑。
校园反杀施暴者的案子里面,我请问未成年保护法在干什么?
左家的江山,自从 2019 疫情过后已经开始策马扬鞭起来了。
稀了奇了,那几个女孩是挺畜生的,但一个校园霸凌事件,最多最多上升到县教育局这一层级吧。
他们是怎么处理的,把这种事搞成群体性事件?甚至闹得还要调无 #去清场,怎么当地草台班子怎么把这么一件事处理成这么大的,真是有点水平的。
有知道事情发展脉络的来细说一下。
我看谁以后还敢嘲笑韩国,天下乌鸦一般黑,哪都不例外。
属于是不知好歹了,居然敢在校外打。
如果在学校里打,老师不愿意管的话根本不会有任何后果,被打的学生报警反而可能挨处分。
破案了,原来是涉及抢劫。
如果没有涉及经济损失,估计都不会立案。
四川大学张薇也被高中同学爆出过霸凌
所以那些女权妇联这时候就美美隐身了,因为它们以前就是扮演霸凌者的角色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它们更擅长更喜欢造谣网暴
可惜了
校园霸凌一般都欺负家庭条件不好的
这要是欺负到亮证姐闺女身上
该多好
到时候白天亮证
晚上警察还能去抓人
现在去搜视频都还挺多,抢劫加故意伤害罪,根本不是什么霸凌,最后一群相同颜色的服装也对该女孩的家人也进行了霸凌
图片来源音符慢脚评论区
昨晚在直播间看了,我认为这种情况远远不至于出动黑衣战神。
白衣战神那是保护人民的利益,性质不同。
总不至于精神小妹也是人民的一部分吧?
可能是因为大运会将近,当地想尽快平事,但是我还是想说:“臭棋篓子”。
晚上和朋友喝了一点,都是醉话。
我对法治建设非常的失望。
越接近公检法,越接近真实案件,就会越失望。
当然,肉眼可见,法治建设这十几年飞快的进步,和之前简直云泥之别。
但是进步的不够快。
进步的不到位。
还是跟不上新时代的步伐。
很多法律和规定在制定之初就有问题。
有一些法律执行层面走了样。
造成了很多的悲剧。
但就是不改。
究其原因不过以下几点。
第一,至高意志不可撼动,不敢撼动。
第二,立法之初有人参杂个人利益。
第三,恶法之害于立法者无所害,即有弊端,承弊者非立法者,固肆无忌惮,毫无人心。
青少年犯罪,特别是恶性犯罪,这么多年愈演愈烈就是以上三点的原因。
其他的我也不敢说,我直说第三点。
立法者的子女是不会受到霸凌的。
谁敢霸凌他们呢?
他们的子女只会成为加害者。
谁敢伤害他们的孩子?
八九岁的女儿被十二三岁的小混混暴力强奸,这在立法者阶层是不可能发生的事。
他们孩子生活在一个没有霸凌土壤的环境中。
他们的孩子活在一个杜绝了青少年罪犯侵犯他们的世界里。
只有他们的孩子去欺凌强奸别人的份。
他们的子女都和普通人隔绝,把所有的危险因素都排除,根本没有受伤害的可能。
所以你才会发现社会上会有那么多的青少年,特别是女性被害而未成年罪犯安然无恙的现实。
如果立法者的女儿每年也会被一些未成年人性侵、殴打、暴力伤害,法律早就改了。
让云顶的人垄断立法,这是对普通民众最大的不公。
看了下前后的剧情。看到更多意思是,维稳大于一切。
江油为了警民大联欢,开启了江油跑男大赛
真正需要这些组织的时候,人都哪去了?
官方:妇联,妇女报,教育部,民政部。
民间:小红书 / 豆瓣 / 微博的女权组织。
这么多的组织,挨打的孩子找谁能不被欺负,为自己做主?
新闻中这么多霸凌事件里,只有去年宁夏固原一名副所长挺身而出,制止暴力,结果被撤职处理。
打不了洋人,还打不了你??
站这么挺拔,诗人我持!
我是一个妈妈,虽然孩子已经中年,但是看到这样的事,我非常气愤。
霸凌事件屡禁不止,我们有未成年保护法。扪心而问,“未成年保护法” 真是保护了没有能力反抗、弱势的好孩子了吗?
我们现在看到的就是 “未成年保护法” 成了一些未成年违法的保护伞,十三四五岁的孩子出手如此狠,送去教育学校管事吗?
如果在霸凌上出重拳,不仅让这种坏孩子青春在牢狱中度过,而且让霸凌的家庭因为失责高额的赔偿,你看哪一个还敢霸凌?
《零容忍》《批评教育》这片土地就是这样的,口号震天响,实际等于 0,继续继续吧
未成年保护法妈的就是个恶法,保护的是未成年施暴者,而不是未成年受害者。
各位同仁,可以的话一定要给人大代表代表提建议,未成年保护法必须得改,现在的小孩子接触的信息太全面了,知道自己未成年就肆无忌惮
早就该修法了。这些施暴者非常清楚法律的底线。14 周岁这个年龄早就应该下修了,起码要休到 12 周岁。
听说抓了站受害者的百姓?已经不装了吗?
大家可能不知道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什么意思
我来翻译一下
帮凶法
怎么样是不是豁然开朗了
离谱不离谱吧,不只是小女孩 ,连江油人民都被霸凌了。
刚买的车,好不好看朋友们
现在未成年人的博弈,基本上就是先下手为强。
谁先动手把对方打死打伤打残,谁就能受到到未成年保护法的保护。
你看新闻,每次有人被霸凌的时候,谁在乎人家是未成年人,等到被欺负完了,社会道德,还有法律开始对施暴者反噬的时候,未成人保护法就跳出来了,施暴者是什么未成年人。
明明是故意伤害,却学日本搞出来霸凌这个名词,
明明是保护年轻人的法律,成了保护施暴者的法律?
感谢江油市民,感谢所有关注这一切的人们
这件事 受害者是女生,但是在豆瓣上几乎很少有人讨论,小红书和微博讨论热度也没之前的那几件事高,猜猜为什么?
这个臭 b 未成年人保护法什么时候能改啊,立法机构看不到?
我有句 tmd 不知当讲不当讲
未成年人保护,保护谁了?保护施暴者来对受害者施暴?tmd 什么垃圾法律,出了多少事了,还在这未成年保护?
受害者最后的稻草 -“报警”,换来的是什么?施暴者的嘲笑?报警算什么,能把我怎么样,警察来了骂都不敢骂我一句?警察算个鸟?政府算个鸟?人民算个鸟?国家算个鸟?一群未来的社会蛀虫在这腐蚀着中国的根基,还在这坐以待毙,等着牢房关不下了再来解决吗?
我强烈建议未成年人保护实施的前提应建立在不伤害威胁其他未成年人的基础上,强烈倡议 “第二十二条” 的实施
难搞哦,这个我得看多少遍《南京照相馆》《哪吒》《战狼》才能缓的过来
一边是女孩被霸凌,另一边是武大女⭕。
成年了,放下砍刀,又是一个好女孩
父母能怂成这样也是 ,估计以前就是个老实人。
而孩子也十分老实,还说别打脸,打脸之后父母会报警把霸凌者抓起来。
怂成这样子的还是第一次见
我教你一招
霸凌者很少一开始就霸凌的,初期先试探你性格怎么样,看你不还手才开始霸凌的。
以后,如果被欺负了,打回去,打不过也要尽量拼命打,过个一两次,就没人欺负你了,毕竟,霸凌者是找乐子不是看真人 wwe 的。
从来没看到那些 “爱国” 博主大 v 在老百姓受欺负的时候发过一次言
孩子要是知道警察也不帮她得多绝望
建议全国推广:发现校园霸凌,校长就地双开,当地教委一把手免职。
警察叔叔(辅警叔叔也可以)进校园活动。
虽说不能完全避免校园霸凌,但是总归会有好转。
我以前骂女权,现在想想也许女权兴起就是内外结合的成果;
本质就是让底层达利特互相伤害收割底层达利特,只是在这这件事上内外一致了而已;
这么想很多事情就能理解了;
为什么妇联、豆瓣、微博、小红书的女权组织在面对真正的需要帮助的受害女性时噤若寒蝉;
都是底层达利特,互相伤害有啥意义呢
老老实实,将心比心。是最没压力最没有负担的做法。
我不理解的是大家今天好像失了智一样,完全失去了脑子,联系历史和现况,只要你从前往后,从后往前,不要思考,就来回过一遍,问题解决的办法就出来了。
未成年人保护法,交通法,拐卖妇女儿童,初衷是什么?得到了什么,现在还适用不适用。
你会改的,但你一定要激起最大面的情绪,才愿意改变,但是其中的代价想想就让人后脑勺一股寒气。
前面有邯郸三个畜生的先例,没爆出来的或许也有,现在又是江油这个女生,视频看了都让人心里堵的难受。为什么大家会生气,气愤,难道都傻了失智了?因为气愤所以气愤,因为生气所以生气,为什么,因为知道法律奈何不得。而且法律给霸凌者背书,给她们兜底。
杀人者死,伤人及盗者抵罪。千年前的人都明白的道理,而且拥护。但是现在?杀人的你杀了吗,伤人的抵罪了吗?
你没有,所以大家会气愤。
你的教育,对霸凌者来说是祖辈对小孩的嗔怪,它不会改变,而且得到了鼓励。
绵阳特警好样的,不愧是人民的好警察江油已经开始无差别大乱斗了
被欺负的未成年人要更加会利用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刑法来保护自己
热度这么低吗,真拿那群畜生没办法了吗
有几个正常的未成年人用得着未成年人保护法?
那些适用于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都是一些什么样的未成年人?
很多人不明白。
法律管不了的暴力,意味着你也可以暴力,当然是用相同的办法。
社会给不了你体面的时候,你也不需要给社会体面。
国家给不了你尊严的时候,你也不需要给国家尊严。
今时今日,公信力坍塌,普通人最悲哀的就是他们真的还在坚信国家、社会、法律会给他们体面。
最最悲哀的是,两千年了其实从没给过底层苦哈哈尊严,但他们被洗脑到坚信有,于是成为了牺牲品。
保护好自己,保护好家人,别等着所谓的青天大老爷给你体面,他们是你能利用起来的工具,不是你向他下跪的老爷。
求你们了千万不要闹到成都来啊,成都 8.7 举办世运会开幕式。这个是省上市上的重点工作。
我见了很多类似的案件,发生在全国各地,然而让人奇怪的是,官方的处理方式却及其相似。
1. 这类引起舆论的案件,都没有给受害者一个满意的交代。于是他们只好上网求助群众。
问题:受害者没得到公平的对待之后,只有上网求助这一条路吗?如果有其他的方式,他们为什么不愿意去走更加合理的渠道?
2. 案件激起民愤,公众为其发声的视频就会被删,群众自发聚集讨要说法也会被驱散。
问题:如果这些视频违规被下架可以理解,可是明明没有违规,网络平台凭什么去下架视频?对待霸凌者,“法律” 真是一步都不能僭越,将霸凌者保护的密不透风。反而对待正义之士,动用的都是非常手段,“法律” 这时就消失的无隐无踪。
3. 案件处理时间及其漫长,明明谁犯了罪正常人一眼便知,但是就是等不到处理结果,等到事件关注度低了之后才慢慢的发一个不咸不淡的公告。
问题:一般出现这种案件,总会拘留几个 “造谣者”,那速度可太快了。我不觉得抓造谣者比抓霸凌者容易多少,为什么两种案件办理速度却能差这么多?
4. 最后绝对是霸凌者安然无恙,受害者遭受着病痛与精神的双重折磨。
问题:既然所有的霸凌者都得不到惩罚,那么所有人费这么大劲干嘛?是否每一次霸凌事件的发生,都会给霸凌者注入一剂强心针?这种 “和稀泥” 似的法治,什么时候才能结束?
江油市民的正义感,团结和勇气,让我非常感动。
这是一个已经消声灭迹多年的品质。
我看到了,那些为百姓发声,为正义发声的身影回来了
给你们一些小小的铁棍震撼。
我觉得未成年保护法真应该修改一下了
针对未成年人的过失犯罪,应当在范围内进行轻罚或者不处罚。对于有主观上的故意情节或恶意放任事态发展的,不应该适用未成年保护法。
被霸凌的女孩在视频中说自己的爸爸会报警,但她又是否能想到就是警察抓走了那些想要为她伸张正义的人。
九三大演习,绵阳先来个小演习
把霸凌女抓起来法办的事,都能给处理成无差别格斗
真是 tm 坏人绞尽脑汁,不如蠢人灵机一动
外网这一传播,今年大大小小的亲中网红的宣传统统庞加莱回归了
馆长估计得吓死:你们一个个比我还能打,看来是不得行哦
作为一名律师同时也是家长,我认真想过这个问题,结论是在当前法律体系之下没什么有效的处罚办法。
惟愿孩子他爷爷永远健康。
能不能在标题写清楚,打人的也是女的
不敢想以后会成什么样子,矛盾已经在爆发的边缘
跟不知道的说下: 忍者学院的三个人欺负鸣人,暗部来了,结果忍者学院的三个人十分嚣张,表示自己都去过好几次暗部了,没什么大不了的。暗部只是对学院的三个人批评教育,围观的下忍不满了,光天化日下欺负鸣人四个小时,而且这几个忍者学校学生劣迹斑斑,你暗部啥也不管?冲突升级打起来了,暗部以堵塞交通名义对着下忍来了一顿八门遁甲开
要是拍个江油照相馆肯定支持,我希望跟黑皮说我们从来不是朋友
有,而且非常简单,就是重罚!
以澳洲为例,去年澳洲昆士兰州对青少年犯罪做出重大修改(Making Queensland Safer Act 2024)
其中最重要就是,取消 “教育为主,惩罚拘留为最后手段” 的原则,改为 “社区安全” 第一。
即,只要判定不良青少年会危害社区安全,即可拘留。
甚至在有同等替代方案的情况下,拘留也是被最先考虑的惩罚措施。
再者, 昆士兰还确立了受害者优先原则。
即,法律优先考虑受害者权益,提高量刑和惩处中,受害者声音的权重。
比如,受害者身心受伤的程度,事件的恶劣影响等等都将纳入量刑,不再像以前那样,不良少年可以用年纪小当盾牌遮蔽一切惩罚。
此外,更牛的是,昆士兰把重刑年龄降到了 10 岁。
即,针对 13 类严重罪行(包括谋杀、过失杀人、严重身体伤害、入室抢劫、重大交通致死等),若青少年(10–17 岁)被定罪,法院可以判重刑。
而且,最高是无期徒刑,最低不得假释 20 年(澳洲没死刑,这等于把量刑拉满了,完全等同于成年人)。
其他的如 “青少年犯罪会累加在记录里,成年再犯罪当惯犯处理”,“戴电子设备跟踪行踪” 等等还有不少,这里就不详述了。
总之,昆士兰在实行新法后引起轩然大波,各种争论声不断,很多人大骂,澳洲司法倒退。
但现实是,新法实行后,青少年犯罪立降三分之一。
特别一些不良少年被处罚后,再也不敢张狂,重新犯罪,累犯跳水式减少。
贴吧看到的,看视频已经跟群众打成一片了。恕我直言,你看了视频就会感觉跟美国游行新闻没区别,这次闹的挺大的。微博啥的都可以搜到,估计快和谐了。
知乎好警察呢?救一下呀
真的团结,现在凌晨 3 点还有 2 条路堵着那
批评教育有个屁用
知乎 er 老吹只要待遇给到位,一秒六棍就是生理的极限,不是忠诚的极限,现在就让你们看看什么叫忠诚。侧面说明我党给基本盘的待遇还是很到位的,江山稳若磐石,不存在崩塌风险。
某音好多相关视频都被下架了
现在唯一办法就是促进未成年人保护法改革
有个当警察的朋友,手上有一个惯犯孩子。14-,偷盗常态,拉车门,谁没锁好就去拿里面的钱财。屡教不改。家里也没钱赔不起。
你能怎么办,法律保护,只能批评教育。
后面抓到这孩子时候,某一天这孩子突然说了句,叔这是我最后一次了。
他愣住了,你能改我不信哦。
那孩子来了句,啊明天我 14 生日,再这样就要留记录了。
现在抖音快手的发达,传播坏的概念速度会更快。未成年保护法不能成为未成年人的保护伞。
国外这个问题也很严重,我邻居被 teenager 打断了两根肋骨。警察两手一摊没辙,法律保护,你一点办法都没有。赔偿家里也没钱。
甚至刷到过有孩子仗着未成年保护法当 drugs dealer 的帖子。
这是需要积极推动改进的大问题。
江油无限制格斗大赛,江油人民算是体会了一把光州人民的待遇
说明我们的司法有漏洞,还需要完善。以前有少管所,现在不知道有什么,像这种长期犯法的,有案底的,出来还累犯不止的,应该加重拘留时间。这个需要我们的立法机构站出来重新思考如何立法,建立完善的司法体系。
不限于该事件,立法出了大问题,学的白左的那一套,想方设法的怎么保护犯罪分子。从各个方面对普通人进行限制,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保护资本保护相关利益者,为难无背景群众。
未成年人保护法,已经成为 “未成年人不保护法”。完全失去保护意义。在成人的角度回首看往事,才发现,只有未成年的时候是不被保护的。可笑
夜里看了视频,问了当地的 up 主。
按我以往对这类事件的了解(亲身体验过类似群体事件),该省其他地区的防爆、特勤、辅警会来支援。
换作十来年前,可能会体验到兵哥哥亲自关照的情形。
事件不停,动作不止。
加油吧,唉。
哎,第一瞬间,我想起了去年发生的河北邯郸初中生被杀案。再一瞬间,我想起了我自己初中时被混混堵在学校门口,我飞奔上同学妈妈的车逃走时候的样子,30 岁了,还记忆犹新。
虽然近年来网络信息快速传播背景下,相关校园霸凌甚至致死事件屡见报端,应当说官方和民众的意识都有很大提升——比如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首次将学生欺凌列为治安违法行为,并允许对 14-16 周岁情节严重者执行拘留。
但遗憾的是,这类案件可能依旧不会消失… 这里面的原因不是很多二极管张嘴就来的 “这片土地不行” 巴拉巴拉,事实上其他国家亦是如此,前几年大火的美剧《十三个原因》就是表现之一。
当然,外国也存在霸凌不是我们的借口,当前针对未成年违法行为的惩戒机制确实存在漏洞。建议扩大矫治教育覆盖面:对 13 岁的刘某乙类 “免罚但屡犯者”,应通过司法程序强制纳入专门矫治,而非仅依赖家庭教育。
此外,更重要的是,要罚家长!对放任型监护人处以 “强制亲职教育” 或罚款(如台湾地区《少年事件处理法》)
以前是贫贱夫妻百事哀,现在是贫贱家庭莫养娃。
被霸凌的女孩,父亲是残疾人,母亲是聋哑人,出生在这样的家庭,在班里多多少少都会遭到非议、排挤的,自然也容易成为被霸凌的对象。据说受害女生是贫困家庭,每年还有 7000 元的补助,但是被施暴者抢走了一大半。
残疾的爸,聋哑的妈,贫困的家庭,无助的她。
每年都有类似的霸凌新闻登上热搜,每年都能引起舆论公愤。但是那又有什么用呢??
国内最操蛋的两部法律,一是《劳动法》,二是《未成年人保护法》。前者形同虚设;后者专门保护施暴者。
法律在那些小杂碎眼中根本不值一提,甚至有的人会把进派出所当成 “荣誉勋章”,在学校里更加飞扬跋扈。就像视频里施暴女生说的那样,报警她也不怕,进去几天就出来了。
我打你,你报警,我被抓进去关几天,出来之后会对你加倍折磨。就是这样的恶性循环,造成被霸凌的人不敢吭声,霸凌者更加肆无忌惮。
法律成了笑话,警察就是和稀泥的,无非就是批评教育了事。
霸凌行为,伤害的不仅仅是身体,更会成为心灵和精神上的伤疤,成为永远挥之不去的阴影。这种伤害才是最难痊愈的。只有真正经历过的受害者才清楚。
未成年人犯罪、校园霸凌之所以屡禁不止,罪魁祸首,就是那部令人作呕的《未成年人保护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在成为未成年罪犯保护法,当你被欺凌想报警,然后发现法律居然是保护对方的时候,会发现课本中的教育是有多么讽刺
最新消息,听说绵阳特警和江油群众打成一片了,正在一起共建和谐社会呢
未成年罪犯保护好了
那未成年受害者呢?
这个事儿发生在我奶奶家背后那个废弃楼…
事情发生后,我所在的所有江油老乡群都沸腾了,有人甚至找出了施暴者的抖音,准备直接上门 “教育” 施暴者
现在对施暴者的愤怒情绪已经很高涨了,想必施暴者家里现在应该挺难过吧。
这个事情至此法律上能做的就这样了,但是施暴者周围的圈子,她的街坊邻居,同学校友都知道了她干了什么事,这些声讨和指责,再加上某些知情路人的恐吓,也够折磨她好一阵子了。
其实这种事儿在我家那种小地方时时刻刻都在发生,越烂的学校发生的越多,这个事情是因为被录了视频在网上传开所以引起了这么多关注,现实中还有许许多多的受害者依然在默不作声的被欺压。
我想不出能有什么措施能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能保护受害者的,只有 ta 的父母,若 ta 父母本身是弱势阶层,那么受害者就一直受到各种形式的欺负。这次事件的法律结果无法起到警示其他施暴者的作用,校园霸凌会以更隐蔽的形式继续存在下去。
我读书的时候有不少这样的 “超哥 ““超姐”,打人家常便饭,更甚者还用烟头烫人。现在十多年过去了,这些在校园里横着走的超哥超姐,早已被生活磨平了棱角,他们大多谋着一份不怎赚钱也不稳定的工作,过着毫无生气垂垂老矣的生活。
而那些被他们欺负过的孩子,有些回到了家乡成了律师,有些成了当地大医院的医生,有些进了政府做公务员。
现在看是谁踩谁头上了。
(别去欺负人 说不定哪天人出人头地了 有你难受的)
我很担心,烂尾楼将是滋生犯罪的温床。
厉害了,我的国!
对青少年犯罪,有个设想:
初犯可以维持现状,依据是,秉承治病救人。
再犯或参与协助犯罪,则加倍处罚,依据是,小小年纪就知法犯法,以后会更坏。
这也符合囚徒困境的策略,
第一次释放善意,再犯就不必客气了。
大家别扣字声张正义了,清汤大老爷就是吃油汤的那桌,指望他们,不如给我留个言我还能给你点个赞
所以人民的那税,最终都会成为,射向自己的紫蛋么?
直播是一个接着一个封 看现场图片 别说人了 就是景阳冈的那只大虫也遭不住啊
每次都是 捂嘴 封号 公告 停职撤职 就不能来点新鲜的嘛…
经反复沟通确认,在场人员均是不出江油的同乡,系误会
此次江油民辅警出警中执法记录仪因客观原因未能记录,但经过核实未发现违法违规和程序失当行为,与群众沟通交流时可能不够规范严谨,已对其严肃批评教育。
这件事情源于一起偶然的校园霸凌,因处置不够妥当,造成不良影响和社会误解。这反映出我们对干部管理不够严格规范,对群众意见和网民关切回应不够及时主动,对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不够精准有力。我市将深刻汲取教训,认真全面整改,对违纪违法和失职失责人员,将实事求是、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及时公布。同时,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不断改进干部纪律作风和素质能力,持续提升依法办事和化解矛盾工作质效。热忱欢迎、诚挚感谢社会各界和媒体朋友对我市工作的监督和帮助。
叔叔已经和群众打成一片了,不过是群众被单方面殴打,一秒三棍啊
了解一下,事情原委,以及后续
唉,今夜无眠
夏天,朝气,燥热,有冲劲,天就像火一样红热
百来年了,还是那个熟悉的味道
热度还是压得太狠了,后面群众不满意堵学校,一大堆警察在现场维持。
所以网传其中有霸凌者背景很强大未必是空穴来风。
让姐妹自己去爱姐妹就好了,不关心,不在乎。
所以说这未成年保护法到底保护了个啥!不用在保护受害者身上,反而用在施暴者身上。难道就不能加一条限制?如果受害者也是未成年那施暴者将不再受该法保护!他都能主动去施暴了,他还要保护吗?
校园霸凌这种事情这么久了都解决不了,中国要生育率做什么?
难不成好孩子就是拿来给别人欺负的?
我有几个问题;
第一,这三个霸凌者,以前是否存在霸凌现象,如果存在是如何处理的,谁处置的,是否符合法律规范和要求
第二,如果以前存在霸凌,为什么没有任何处置,比如送去特殊学校
第三,据说有抢钱和抢手机,事实到底有没有抢,如果有抢,按照法律,14 岁以上就要付刑事责任了,如果查明没有抢,当然就没有问题
第四,验伤问题,
A, 验伤时间;7 月 22 日发生的霸凌事件,是不是等到 8 月 2 号才去验伤的?
B、如果是过了 10 天才验伤,那能验出来什么伤?小孩子恢复好,说不定都自愈了
有没有了解事情细节的请回复一下
我是捏着拳看完了整段视频的。作为一个江油人,我为我有这几头畜生作同乡感到羞愧。
其实就现行法律来说,公安只能做到这些了,因为它们是未成年人,但我希望闹的更凶一点,更大一点,让公安可以做的更多一点,让司法有例可循,才能让后来的凶手们不至于无法可依。
网传说有一人的母亲父亲是公安局的副局长这个消息确实不实,因为它们就读的武都中学就是一个乡镇学校,在江油稍微有一点势力的人都会让孩子去读县城里的初中。但同时我也知道,这些乡镇学校只有两类人,天天混的人和穷人的孩子。
很难想象直到今年我回老家仍能看到穿豆豆鞋紧身裤的超哥超姐骑着电驴子在路上喊麦,打人不分青红皂白,老实孩子和穷人家的孩子经常受它们的霸凌。打人的这几位就属于这个群体,做事上头没有头脑,行事无忌张狂,以进派出所为荣,以被学校开除停课为荣,他们知道自己是未成年人所以对法律甚至生命没有任何敬畏,父母多是务工人员,没人空教他们管他们,在它们这里自己比天王老子都大,没有素质目空一切,能因为你说了它们一句就对你大打出手,甚至会不断的羞辱糟践你。
这个姑娘不是第一次被这群畜生折磨了!她已经被她们打习惯了!要被打多少次才会说出来 “被我爸爸看见了他会报警” 这种话,要被打多少次才会故作轻松的说“等一下等一下你等一下再打我”!甚至她们一开始让她把衣服脱了,说了轻描淡写,它们对这个姑娘做过什么事情比爆出来的绝对要恶劣的多。所以我反对把这种行为称之为霸凌,哪里有什么霸凌?只是用霸凌这么一个轻飘飘的词汇掩饰了可能发生过的抢劫、殴打、凌辱、qj、非法囚禁、敲诈勒索、暴力斗殴、威胁等等重大罪行全部抹去了,只留下了一个霸凌者和被霸凌者的小纠纷而已。
所以犯罪就是犯罪,别说什么霸凌。犯罪的人不会因为他是个孩子就不打你不砍你不 qj,不是晚生几年就能有一次重来的机会,未满十八岁杀人了也是杀人了,打人了也是打人了,被她们打被她们侮辱的人的心灵创伤不是她们未满十八岁能被抹平的,被杀的人更不会因为他们未满十八岁就活过来。因为她们未满十八岁而妥协无奈的原谅是原谅吗?那是恨不能啖其肉食其血时你却发现,该保护你的人在你受欺辱的时候没有出现,而你想把她们对你做的还诸其身的时候,该保护你的人保护起了伤害你的人!
这样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是在保护谁呢?迟到的正义算什么正义?更遑论你的正义连监狱都没法它们送进去,你的正义会让事件热度低了之后受害人还会面临危险,这是什么 jb 的正义?被坏人利用的法律漏洞尊严何在?一场场一件件血的教训还不足以让庙堂诸公们警觉吗?你被一头老虎扑倒了,你会坦然一笑说:嘿,乳虎耳,不啖我矣?
我想到它们进了所谓的专修学校,不过几月热度过去了,会如何交头接耳,说前段时间遭那个女的整遭了,等我们出去我们给她往死里打。嘿!孔夫子的那一套,以教诲改其过是吧?但是诸公有没有想过,都知道犯罪是错的她们依然在犯罪,进了个专门学校受一点教育,她们就不犯罪了?等她们出来再打这个姑娘怎么办?这个姑娘再受欺负怎么办?案子结了然后呢?昨天的三台即是今天江油,今天的江油又是明天的哪里?你以为江油人民在市政府门口真的还和以前农民工讨工资一样吗?我们哀悯那是一个孩子,更害怕跪在那里的是我们,躺在医院甚至殡仪馆的是我们的孩子,从成都到绵阳,从遂宁到广元,从江油千门万户里走出来的人是为小姑娘讨一个公道,也是为后来每一个可能遭受校园霸凌的孩子讨一个活路!今天的江油的群情激愤为什么不能是因故改法的第一步?真的要父母抱着孩子哭却拿凶手无可奈何的时候换作匹夫一怒血溅五步害了几个家庭才好吗?
一夫作难而七庙隳,身死人手,为天下笑者,何也?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
上次在 B 站看到有个女的未成年,因为报假警被抓了,更别说这种恶性事件了,这方面,美国是灯塔,真的有天生的坏种。
这时候妇联之类的全都哑巴了。
我们以前上学时也有霸凌,但是被霸凌的孩子几乎没有单亲或者家里有残疾人的,那时对家庭情况不好的基本都有种默契就是要么帮要么不理,没有这么殴打的。可能那时我们的并不算霸凌,而是说的江湖规矩处理问题,现在的这种简直是恶魔,坏人犯罪成本低,好人自卫成本太高,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的居然是小恶魔,无辜的孩子谁来保护?
未成年保护法,成了未成年罪犯保护法。
咱们不入刑,不判大牢,能不能打 1 折,该判一年的判个一个月行不,实在不行判一周,这种霸凌事件最少消除百分之九十。
《未成年人保护法》到了不得不修改的时候了,尤其是对于恶性事件,行为极端恶劣的少年,12 岁以上就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可是为什么不改?因为《刑法》保护了未成年人施暴者?不是!因为制定法律的人的孩子可以不是施暴者,但是一定不是被施暴者!没有修改的动力,或者说,倘若不改,
广大人民不得不误认为它就是一部特权法!是给某些人孩子的 “免死金牌”。
未成年人保护法,不是未成年罪犯保护法。
保护妇女权益,不是保护女性流氓加害权力。
这个道理正常人都懂,法律人,女权不懂装懂而已
法律如果管不了或者不管用,
建议家属用古代血仇的方式~
这两个能一样吗 我不是很懂 希望来个懂哥解释一下
对了 还有施暴者年龄问题貌似有疑问
还有现场十多个帮凶呢?怎么一句都没提 都没事?
我支持绵阳警察,你们可以打我了。
绵阳警察:这几个小女孩这算什么霸凌,看我给你们演示一下
还记得之前警察踹一个初中生的视频吗?全网都说警察打人,结果那小子就是霸凌者欺负别人,警察看不过去给一脚。
我一直觉得,这世界上最公平的一件事儿就是人只有一条命。
我也有女儿,如果我女儿被人这么欺负,那不好意思,咱来点最公平的,甚至可能血赚。
这时候女权怎么不出来了
不对网传信息做任何评价。
不过我支持有个评论的说法:停止使用 “霸凌” 的称呼,故意伤害就是故意伤害,侮辱罪就是侮辱罪,强制猥亵罪就是强制猥亵罪。霸凌这个暧昧不清的叫法有害无益。
未成年 —> 指把辣个副局长亲戚家的 16 岁女孩说成 15 岁
已采取措施 —> 说已拘留后者的时候后者当晚还被人看到在店里打台球
绝不姑息 —> 指把抗议者关猪笼游街
零容忍 —> 把人的贫困补贴抢了一字不提
基本每个贴下面都有那么几个网评员在狂刷. 要不是这破小县城有我同学我就差点信了那洗地文了. 个快倒闭的肥肠店的破厨子能被网评员刷成按栅栏的工人哈哈哈哈哈哈
诶哟,girls help girls 的经典小趣事罢了。
什么奥特飞踢?我只看到善良小女孩在帮同学矫正腰椎突出啊 。
孩子上学最重要,罚三包辣条算了。
全斗焕直呼内行!
好活, 了
改法律,未成年保护法只保护一次,并且只对轻微犯罪起效果。对于严重犯罪行为,直接按成年人处理。像霸凌这种,若是成年人做了,肯定是绑架罪,强奸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 传播淫秽物品罪。强制猥亵、侮辱罪。而现在就一个霸凌,教育两小时算了。
牛逼已经光州格斗了
烂掉的肉得挖 跟腐肉一样 表面粉饰只会烂的更多 校园暴力到现在都无法根治不就是国家装聋作哑 法律一张废纸的原因吗
这不得出个江油照相馆吗
他们从来不是什么公平正义的维护者
和美利坚的街头警察有什么区别,帽子吗?
带上美利坚的帽子他们同样是 911
911 还要担心这个记者那个记者的逼问舆论的压力,换个帽子什么都不用担心,一秒六棍打猪崽就好了
今年最好能出个什么人权报告幸福指数信任指数报告
想看看他们有没有那么坦荡
————
半夜气的睡不着觉,遂补
江油本地论坛的朋友说了些事情,有兴趣的朋友可以上贴吧看一看,标题如下
这里面也佐证了一些事情,b 站朋友们说 “蓝底白字你还不信,你能信什么”
本人自然希望是能够相信的,但可能真的不能信。
再一提,b 站的嘴捂的是真严实,爱催眠自己的可以多看看
————
哦去了没用了,已经被删了
可以去看事实与蓝底白字的出入之大,相信知乎朋友们的渠道
——
某书还有视频
不婚不育就对了
在抖音上面看了视频,血压飙升啊
几个人打一个小女孩,用脚踹后背,打脸,说话的语气还特别嚣张
不过还好,从说话的语气来看,被恶意伤害的小姑娘一直也没有屈服,她比我勇敢多了,我当时被欺负了连个屁都不敢放,希望她心理上不要留下太大的阴影。
另外,整个视频当中最讽刺的就是这几句话了
小女孩被虐待之后说:“你们打痛我了,我老汉要报警”
结果这时候讽刺的一幕来了,施暴者直接说:“你以为我们会怕你吗,又不是没有进去过”
很明显,这些恶魔已经成了局子的常客,而从自己过往的经历来看,它们也非常清楚的知道自己年龄小不会收到什么惩罚。这时候,法律真就成了它们的挡箭牌!!!
另外,现在网络那么发达,而这些二流子整天玩手机,也会刷到网络上流传的那些未成年人恶性事件的
比如大连 13 岁男孩杀女童案,河北邯郸三初生,以及前几天的江西霸凌案件,施暴者甚至叫嚣 “我未满 16 岁,欢迎报警”。
这些事件当中,基本上没几个施暴者能受到惩罚的,所以那些小初生知道了这个事情之后,欺负别人的时候只会更加肆无忌惮。
对于这样的霸凌者,有没有更好的处罚办法?
关于这个问题,我真的很悲观
我觉得在现有的惩罚体系之中,很难有什么好的处罚方法。
人家未成年,犯下这样的恶性事件也不过是移送特殊学校。哪怕是把她当成成年人关进去十几二十年的,又能怎么样呢,像这样的玩意儿会在乎吗?而且十几岁的年纪,关上十几二十年也不过是三十多岁,破坏力更大了
相比于惩罚方法,更重要的是 “最低刑事责任年龄”。哪怕你真的想到了完美的处罚方法,结果人家年龄还在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之下,直接无法选中,那还是拿这些玩意儿没办法啊!
而且,从过往案例来看,如果你被霸凌了,从法律上想要给自己找回公道不太现实,要不然现在的小恶魔也不会越来越嚣张。
唯一的方法就是反抗了,拿出 “拼着命不要也要让你疼两下” 的凶性去反抗
确实很无奈,但这就是事实!
另外,相比于警方通报,警方的这次辟谣更令人寻味
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前面是一个字撸一个
中间是饺子随便吃
后面我忘了
我读高中的时候也被欺负过,但没被打过。班上的一个小胖子,也是我小学同学人老实,也软弱;被艺体班的学生 “借钱”,后头有一次我去楼上找朋友玩,遇到他们问胖子“借钱” 买烟,他不给,被打出鼻血了,我跑过去拦着,也被揍了一顿,校服都撕烂了,班主任这才知道这个事情,因为事发突然,班主任不清楚状况,让我到办公室去说一下。没一会胖子爸来了,人长得很高很壮,看着也和气,上来就给班主任一个劲地说对不起,结果我把事情经过刚说完,他爸立马冲几步过去对着那个带头的拳打脚踢,连着踹了好几脚,那个人都直接缩在角落里用手挡了,还在求饶;对方家长马上也动手了,最后主任和老师一起才拉下来。
我至今记得叔叔吼得很大声,我们那走廊上三个班都听得到,但说什么记不得了。
从那以后胖子再也没被任何人 “借钱”。
事实是官方通常对于恶人是宽大处理的,因为他们是作恶的人,具有破坏力,也就有了捅蘸价值,被欺负的一般是良家子弟,第一个解决的就是你。wu 筋特筋都是为了维稳,怎么稳定怎么来。你猪圈里面两只猪打架,你会在意谁欺负谁吗
看明天给用什么称呼了。
境外势力、曱甴、带节奏的、恨国党、无脑学生、NGO、发泄型抗议者、废青、还有啥?
江油搏击大赛
现场图片就不放了,很痛心,也让人寒心。
江油警方对这几个施暴的未成年人的处理,没有问题,法条摆在那里,谁来了,都是这样处理。
家长们群情激愤,更没有错。因为依 “法”,这些劣迹斑斑孩子,似乎还能被保护起来,无异于 “逍遥法外”。
问题出在了法律上,也出在了学校和监护人身上。
未成年人保护法,到底在保护谁?在校园霸凌问题突出的当下,这部法律是否真能惩恶扬善,值得深思。
我们不想再看到霸凌者仅仅是 “批评教育,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或是 “送往专门学校进行矫治教育”,在法条下,舒舒服服全身而退。
我们希望教育局、校长、班主任能被追责问责,失管失教的监护人,也能承担法律责任。
防治校园霸凌,是一件从法律到学校,再到家长,都需要做出改变的事。
这明明是立法的问题,火力应该放在那些设计《未成年保护法》的各种法律界 “圣人” 身上。
就单论霸凌案而已,这次执法部门处理迅速准确,视频传播、逮捕、处罚、公告,一共就两天时间,每项都依法依规,没啥毛病,结果背了最沉的锅。换个角度想,他们又能怎么办?《未成年保护法》变成现在这个样子(未成年罪犯保护法),他们都没有决定权,只能乖乖执行。
而后续的矛盾升级来龙去脉,需要等更多的消息才能判断,之前海南动保甩大旗的事件可刚过去没多久。
别打了,钱不要了还不行吗?
啥?这里不是银行?
女拳呢
难道只有 run 才是唯一的解吗?
不要过分关心锅内暴力
快把愤怒转向 37 年南京日军
几年前就再说要修改未成年保护法了,连未成年人犯罪率飙升都放出来了,现在还是没啥变化
连群众自发希望保护弱势群体都吃警棍
反而施暴者表示根本不怕反正没啥惩罚。
我跑微博冲
[江油群众聚集希望保护弱势群体却被警察攻击,网友奔赴江油却被抓起来,而施暴者却表示 “又不是没有进过局子,几十分钟就出来了”,请问为什么人民警察成为了施暴者的保护伞,施暴者有恃无恐,而重拳挥向希望得到公正的群众和家长,因为受害者的母亲是聋哑人父亲是残疾人活该被欺负?
被光速和谐了,是有什么关键词么。
就这样的法律还给补贴让大家多生孩子,你给我一百万我都不敢生,在中国没钱没权利啥下场大家看到了,几个警察晚上堵你家门口,你孩子被打,报警对方几分钟就能出来,下次接着打,发快手还能直播挣点钱
人民群众朴素的正义声张都无法得到支持,反而得到天兵的一秒六棍
就这种情况还能指望未来获取正义?
你说 xx,我都觉得有点好笑
下面很多回答让我感觉都第一天当中国人,河南大白事件,恶意讨薪,前车之鉴数不胜数。
这种线下有组织的聚众集聚行为对于领导来说可比霸凌事件严重多了,你有集会权吗?你有向领导报备吗?没有报备的集会按照我国法律可是违法行为,至于你报备了领导批不批那就见仁见智了。
我只能告诉各位,国内的情况你线下聚众施压结果就是一空输出动,线上嘴炮结果就是人家根本不鸟你
这个事件(我们把它命名为 0️⃣事件)的热度,各种大 V 的反应热度低的可怕。
与这个事件同时期的
1️⃣张元英开球事件,大量的百万粉丝自媒体在微博,小红书,抖音发布所谓被 “一身汗臭,体毛外露” 的球员凝视的视频比比皆是。
2️⃣赵露思哭诉公司不公正事件。小红书,微博各种控评,强占热搜,吸引热度。
3️⃣武汉大学女生举报男生公众场合不雅行为事件。至今还有大量的余温和讨论。
4️⃣邢台李先生一家六口灭门只剩一人。
其中 1️⃣、2️⃣和 0️⃣、4️⃣事件是同一时间发生,3️⃣事件再次引爆话题也已过去至少一周多。0️⃣、4️⃣两个事件符合完美受害者形象。
0️⃣中残疾人家属,持续被小太妹霸凌的小姑娘从未有任何过分举报,在被殴打,拿手机时候还是温声细气劝人家不要施暴,家人会报警。施暴方仍然恶意侮辱,毫不在意。
4️⃣事件因为邻里纠纷,寻求公权力的纠正,在正义得以伸张之后家里一夜之间被灭门只剩一人。代价太大,当事人已经无言。
其中 1️⃣2️⃣事件有很大炒作成分,各种大 V 营销号疯狂发文,甚至还有官媒疑似下场力挺,热度在互联网居高不下。3️⃣事件持续发酵,如今十几天仍然热度居高不下。在此我不评价上述三个事件。
只是我觉得,如此恶劣,如此悲剧的事情如 0️⃣4️⃣发生,所谓的大 V,所谓的为弱势群体争权利的博主,所谓的为正义发声的博主,竟然集体噤声。只有少数共情的人们自发组织,以自己的方式传播,为这个事情处理。在川中川东地区有大量的家长自发去找政府协商,其中比如有个大姐和政府代表清晰表达 “人家家长很难维护权利,我们这些人可以帮助他们维护权利”,这些表现和行为很让人感动,我也很感动。但是我不明白,为什么平时在一些争议事件疯狂冲锋的博主们,媒体们在这两件事情上集体噤声了呢?你们把控着如此重要的话题量,平时把自己包装成爱大众的模样,怎么在如此“完美” 的受害者身上就发不出自己的 “正义之声” 了呢?你们甚至没有外网那些仇恨抹黑党和政府的仇恨之声积极。
随着你们一次一次利用自己的公信力为这些事情发声,辜负自己的社会责任,你们一定会招致报应的。
你们谁都不爱,所以你们以后也不会被爱。
江油的绰号就小光洲了
我记得那个因为 1000 块钱逼死 19 岁少年的上海司机也是江油的
四川这次比河南那次还离谱
看了警察挥棍的视频……
利好警校录取分数线、利好警校生就业……
保护孩子的时候没见他们出来,
预防大家的时候,
绵阳那边也来了。
为人民服务。
情况不保真,说确实打起来了,抓了人,但现在上面好像下命令不能和群众发生冲突了。
还有些小孩哥,好像在准备行动。
以上都是我上半夜做梦梦见的。
未成年人被犯罪,请加重。
未成年动物犯罪,情节中等的请直接拘留管教到 18 岁以后再放出去。情节严重的直接按成年人处罚。
责令监护人严加管教?啊?那不就是未成年动物也不处罚,监护人也没有惩罚?
就只是 “责令”?我估计还没责令哈弗司机下架视频的时候更“责令” 吧?
这就是我们法律畜生的地方,
永远震慑的是好人,
而真正的坏人,进派出所跟回家一样,
反正有案底了,多个七八十会又能咋样?
你跟他说治安管理条例,
嘿,什么条例,
那是保护爷爷我的,
我打你你都不敢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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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发现提问者挺鸡贼啊,遭谁殴打就是不说,也不说霸凌。
不是,江油又闹出什么事了?这个事我之前就关注了,不就是一个霸凌犯因为法律问题处罚不了吗?听你们说,还有后续?
女权呢?现在这节骨眼上哪儿去了?
我真的很反感用 “校园霸凌”或者 “未成年霸凌” 这么轻描淡写的词语就把这些毫无人性的出生做的恶全都掩盖起来,仿佛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我再重申一遍:所谓的「未成年人霸凌」就是违法犯罪行为,暴力没有 “年龄特权”,未成年人不是违法犯罪的 “免责金牌”,更不应该用年龄来重新定义犯罪事实。
校园霸凌不仅仅只是表现为打骂侮辱起外号,也不是某些人口中的小孩子不懂事相互闹着玩,而是真真切切的违法犯罪行为,往往还伴随着凌辱,故意伤害,抢劫,非法囚禁,寻衅滋事,绑架,强奸,凌辱…
甚至有些未成年人还有组织有预谋的进行着犯罪行为,按照法律条文,他们的行为事实完全可以定义为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
应该予以坚决打击。
但就是因为未满 18 岁,即使作恶后依然能够继续逍遥法外。
…
现在的孩子由于生活水平大大提高,平时摄入营养好,一个个长的牛高马大,普遍都很壮实,很多孩子十二三岁的年纪甚至就已经接近一米七的身高,130 斤的体重了,但从外表完全看不出来他们才 10 岁出头的年纪。
而且随着生活水平越来越好,很多家庭都只生一个,把自己的小孩视若掌上明珠再正常不过。
有些明事理的家长教育出来的小孩为人正直有同理心。
但有些家庭的教育伴随着过分的溺爱,而过分溺爱的家庭,对孩子的教育往往是缺失的,很多人性中的真善美在他们生长的家庭环境中并不存在,久而久之,很容易培养出乖张暴戾的性格。
然后配合法律约定的最低犯罪年龄限制,再加上强壮的体格和无所畏惧的心态,导致他们的破坏力异常惊人。
就算做了恶又怎样?
最后还不是没办法制裁他们…
现在的孩子普遍早熟,他们知道什么是恶,知道什么是作恶。
你以为他们什么都不懂吗?他们可太懂了,他们甚至学会利用年龄来卡 BUG。
“张口我未满十八岁,闭口帽子叔叔也拿我没办法。”
可他们说的确又是事实。
令人心寒。
…
我之前回答过相关的霸凌犯罪事件,其中时间轴比较近的就是江西万载县多名未成年人的霸凌犯罪行为。
事件中有多位未成年人围殴同学,其中 1 人叫嚣「我没 16 岁,欢迎报警」就是最好的举证。
最后的结果也如同叫嚣者所言…
依法对朱某某等六名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决定(均因未满 16 周岁不予执行)。
违法行为人已取得受害人及家属谅解!
嗯?这就是强者的世界吗?这就是弱肉强食的黑暗森林吗?真的是打了也白打,揍了也白揍。
真不知道《未成年人保护法》到头来保护了谁。
以下为万载县事件的通告原文:
当日,万载县公安局接到李某某家属报警后立即组织调查,并依法对朱某某等 6 名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决定 (均因未满 16 周岁不予执行)。案件办理过程中,应受害者家属要求,该局依法组织当事方进行调解,违法行为人已取得受害人及家属谅解。
对江西万载县这个案件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移步下面这个回答了解更多详情…
江西万载县多名未成年人围殴同学,1 人叫嚣「我没 16 岁欢迎报警」,反映了哪些问题?受害者该如何维权?
这个话题说的略显沉重,说个稍微带有点曙光的消息吧: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将于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修订的地方较多,就不一一展开了,只挑重点说:
其中最大的一个变化点就是调整了行政拘留的年龄限制条件,由原来的 18 周岁以上才执行行政拘留,修改为年满 14 周岁就可以执行行政拘留。
针对 14~18 周岁未成年人一年内二次违法或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进行拘留。
以殴打、恐吓、侮辱等方式实施学生欺凌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国家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14 岁,情节严重,行政拘留」,这个情节严重的判定标准是什么?轻伤或者轻微伤吗?
但法律意义上的轻微伤的鉴定标准可比较高,不光会对身体有损伤,甚至会对被霸凌者的心理造成不可逆的伤害。
如果真的要到达这一步才能够依法惩治,那说明我们的标准其实还不够高。
法治法规确实在进步,而且进步很快,我们应该感到欣慰,但进步快往往是因为起点低…
…
坦白说,就算将年龄由 18 岁修改为 14 岁可以执行行政拘留,恐怕也依然难以彻底打击霸凌者的嚣张气焰。
下一次,那些霸凌者可能叫嚣的就不是「我没 16 岁,欢迎报警」,而是「我没 14 岁,欢迎报警」。
甚至有个别「混社会」的,还会以进派出所为荣,甚至每进一次,在同伙圈子里就多了一枚闪亮的勋章…
就比如江油这起霸凌犯罪事件,施暴者似乎就把进去十多次当做炫耀的资本了。
施暴过程中,一名施暴者表示:“你以为我们怕你吗,又不是没进去过。” 旁边一名女子表示,“我晓得你们已经进了十多次了。”
就这种态度和事实行为,你们觉得送到专门的学校矫治教育有用吗?
有吗?我看用处不大。
如果爱和教育能够感化一切,那就压根不会有「霸凌犯罪行为」,这是一个悖论,最后一根筋变成了两头堵…
我倒觉得与其靠爱和教育感化他们,还不如送到雷电法王那里治疗来的快。
真的想根治霸凌犯罪行为,不用重典行不通。
这样,我就抛砖引玉,谈一下我的几个不怎么成熟的想法,欢迎大家讨论:
1. 取消违法犯罪行为最低年龄限制,如果未成年人对其他未成年人造成违法侵犯的应按照成年人承担法律责任。
特别是危害性极大的八大罪等犯罪行为更应该予以严惩。
八大罪指的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死亡)、强奸罪、抢劫罪、贩卖毒品罪、放火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
2. 恢复少管所。
3. 如果有未成年人出现违法犯罪行为,其监护人应当承担责任并接受处罚。
4. …
…
其实说了这么多,真的说累了,作为曾经被霸凌过的一员,我深知被霸凌者的那种痛苦和堕入深渊的无助感…
我十多年前遭遇的现在依然还反复发生着。
这么多年以来,有些人似乎已经忘了,本该用来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的、正当的权益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似乎已经悄然成为了未成年人犯罪的保护伞…
呜呼哀哉!
希望曾被霸凌,或者正在被霸凌的同学都能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也希望法律法规能够进一步完善,也希望那些正放任自己的孩子成为施暴者的家长能够凭良心…
最后,借用罗翔老师的一句话来为这一切已经发生,正在发生,未来可能还会发生的悲鸣做个收尾。
法律从不追求最好,只是避免最坏,所以法律并不保障你拥有超越万人之上的荣耀,只是防止你的人格为他人所践踏,即便你卑微如尘。
看了评论区的回复,案件细节让我想起发生在美国的华人集体霸凌同胞的主犯翟芸瑶。
这货的案子看得令人极度不适,认为自己是未成年不会受到惩罚,在法庭上一脸不屑,结果听到自己要被判 13 年的时候才意识到发生这种非常恶劣的案件时,灯塔是不会保护小畜生的。
太多类似的案件发生,同时因为互联网的选择性传播导致很多小畜生发自内心的认为 “你们能把我咋地?”
不要让法律法规成为小畜生的保护伞,永远记得被霸凌的一方也是未成年人,他们和他们的父母才该受到保护,况且这已经不是简单的霸凌,根本就是抢劫和故意伤害,受害者和其父母真的太可怜了…
p.s:看到愤怒的群众见义勇为,虽然知道这样不太对(毕竟我国不提倡这种行为…),但还是想为他们竖大拇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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