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同 “订婚强奸案” 将会给整个社会带来的影响有多严重?

by , at 11 May 2025, tags : 男方 彩礼 女性 强奸 点击纠错 点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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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4567 发表

让我们回顾一首著名歌曲的前四句:

80 平米的小窝
还有个温柔的好老婆
孩子能顺利上大学
毕业就有好工作

句句诛心啊

知乎用户 我不清净 发表

这案子最好笑的点,是初次报警了,没立案,双方回去协商。

然后让房子加名提前领证,男方不同意,于是女方继续报强 J。

发生关系当时的同意与否,是看几日后到底价钱给到位了没有

给到位了, 不是强 J,愿意的,正常结婚

没给到位,不好意思,不愿意,强 J

未来决定过去,颠覆了整个时空物理学

知乎用户 无情男孩​ 发表

很难有办法能把

俄乌亲友团、神神兔兔、贴吧老哥、黄衣老汉、前红色老骨头、二次元、足球争霸等等一些网络喷子统一战线

但是山西大同做到了

这种力度是国外罕见和

非我族类 其心必异的外族人难以望背的

敌特砸钱砸时间这么多年也没这效果

知乎用户 刘惟庸 发表

以后 doi 之前,先到社区申请

时间、地点、时长、姿势都写清楚

然后由妇联、法院、公安等部门联合审批,拿到 doi 许可证再进行操作。

我觉得这种办法可行,望采纳!

知乎用户 安静的鸡腿 发表

几十年来,各方势力,美国,英国,台湾,日本,韩国,蒙独,藏独,疆独,满独,境内宗教势力等等,花了那么多钱,搞了这么多年,造成的影响不如 “天下大同” 案的一根。

我们都是见证历史的人,若干年后,2025 年 4 月,将成为教科书上重要的一章。

知乎用户 阴阳法王​ 发表

我最近在看登封市公安局长任长霞的事迹,感触颇多,在了解任长霞的故事前,我从没想过公安局长这个职位的背后,有着如此惊心动魄的血和泪,我不在河南登封,但是我登封的朋友告诉我,任长霞去登封之前,登封的天是黑的,任局长去了以后,登封的天亮了。

当时的登封黑暗到什么程度?大白天把人断手断脚都是正常现象,与人发生冲突唯一的办法就是打回去,要么花钱买凶,报警是没用的,当地没有法治,买凶都是明码标价的。当地的黑社会老大叫王松,前几任公安局长要么被收买要么被排挤走,登封人是彻底绝望的,听说来了一个女局长,更加绝望了,大家都想,是不是登封被放弃了。

任长霞是郑州人,上任之初,听说登封的风气,就微服私访调研,找老百姓了解情况,比如和当地人说 “我老公在煤矿被人打残了,找谁报警”,当地人说 “你是外地的吧,报警没用的,警察都被收买了,认了命吧”,任局长默默的收集信息,走访百姓,了解哪些警察被收买了,回去之后开大会说 “我知道很多人都被收买了,这名单我都整理好了,你们自己心里清楚,要么你自己走,要么我请你离开”,于是在场很多警察都脱下警服走了,局里缺了很多人,于是任长霞向省厅要人,要求必须是警校还没毕业的,必须省外的人,保证了队伍是干净的。

一天,任长霞带着手下在路上微服调研,遇到两个男的在街上抓住一个未成年少女要拖走,任长霞上前制止,那两个男的很牛的说 “你知道谁罩着我吗”,任长霞一听就知道这背后有黑社会,立刻把这两个男的抓到警察局,刚进去,这两个男人还很牛哄哄的,还以为和以前一样打个电话就能出去,任长霞让两个警校的警察去审讯,这两个警察愣头青,上来就吓唬,把对方吓得半死,就老实交代了,不过是饭店的服务员,要求给老板打电话。老板一听,就给人打电话捞人,一层层的就找到了王松这里。王松一听,那还了得,以前收买局长简单,总有办法的,于是,王松本人就来找任长霞,任长霞一看这敢情好,直接抓住他开始审问,拿出之前调查的案子让王松交代,王松想着交代一些小案子等律师来了再翻供,任长霞于是一步步的追问,直到问到了凶杀案,王松渐渐交代了很多事实,任长霞立刻说,我们现在就去你埋尸的地方,王松开始害怕了,这要是真去了就叫做证据链完整,口供是没用的,事实物证大于一切。

插一个说法,当年侦查没有现在手段先进,任长霞找到凶案现场类似的袜子和鞋子,不断地在和凶案现场类似的泥地里增加重量测试凶手的体重来推测案件线索,可以想见任长霞是多么重视物证和实际证据。

于是,第二天任长霞带着王松出门,警局外面里三层外三层围了很多人,有王松的律师们,有王松的手下,还有登封的普通老百姓,任长霞对着外面喊,抓住王松了,让大家来伸冤举报,可是没人敢,老百姓没人敢动,任长霞把王松带出来老百姓看见了群情激昂,这时候,省公安厅也有被王松贿赂的,给任长霞打电话说王松毕竟是优秀企业家,也交了很多利税,让把王松先放回去,说任长霞是不合规抓住王松的。

于是,任长霞为了合理合规的审判王松,起身回到郑州市汇报工作,拿着证据,经审核,证据链完整,程序合规,在回登封的路上,突发车祸当场死亡。她丈夫卫春晓赶到医院,整个人情绪崩溃,根本无法签字尸检,只知道哭。当然,作为任长霞的丈夫,卫春晓身为律师一直被人针对,敌对,甚至差点被松紧监狱。任长霞的儿子卫辰尧,一直被校园霸凌,被人殴打,换学校,几乎每个学校都有人殴打他。

任长霞去世以后,全登封市 14 万人上街送别她,这不是作秀,这也不是看热闹,全是真心。

在全国人民的关注下,当地黑恶势力被一网打尽。

好的,故事讲完了。

你说为什么人民群众如此敬仰任长霞同志?称呼她为 “人民的女儿”?

是因为任长霞同志打黑除恶吗?是,但不完全是。是因为每周六的局长接待日吗?是,但也不完全是。是因为她破案无数吗?是,但也不完全是。

很简单四个字。

实事求是

再深入一点,六个字。

公开公平公正

再深入一点,五个字。

为人民服务

那么请问所谓的大同案件给全社会带来什么影响?也很简单,人民群众对于公检法系统的公务员,党员们还能像信任任长霞一样信任你们吗?

从南京彭宇案的法官王浩那句著名 “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扶”,到胖猫案的 “经得起考验”“94.6 吨食物”,再到这起案件讨论中无数的精英律师下场说的 “事实物证无效,一切按照口供”,这些人是真的从法治出发吗?真的从事实出发吗?

可以说大同案件本身的真相都不重要了,事实被抛之脑后就已经警示我们,部分所谓法律界人士已经远远的把人民这两个字彻底的抛之脑后了,把实事求是这四个字抛之脑后了,把公开公平公正这六个字抛之脑后了,这其实就像当年彭宇案一样,撞没撞本身已经不重要了,公检法系统认为你撞了那就是撞了,不然你为什么要扶呢?

就像前些年昆山龙哥案一样,你去问每一个法律界的人士,每一个人都在说这就是故意杀人,最好的也在说这是防卫过当,最后的司法解释说你不能要求一个普通人面对 “不法侵害不断升级的紧急情况,精准判断出自己可能受到多大伤害,然后冷静换算出等值的防卫强度”。“检察机关认为,于海明面对挥舞的长刀,所做出的抢刀反击行为,属于情急下的正常反应,不能苛求他精准控制捅刺的力量和部位。虽然造成不法侵害人的死亡,但符合特殊防卫要求,依法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看到没有?这才是真正考虑了现实情况的法律解释,这才是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的真正解释。

那么请问这些所谓的法律界人士,所谓的普法专家,什么才是法律的核心?

是完全偏离人民大众?是给人民大众来一场违背世俗伦理的普及冷知识?还是废除死刑很有必要?还是要向国外资本主义国家法治靠拢?

人民,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决定一切的力量。

当法律把人民都抛之脑后的时候,就不要抱怨为什么老人摔倒没人敢去扶,因为会被讹上,不要抱怨为什么女孩子落水没人敢去救,因为会被诬陷占便宜,不要抱怨为什么高铁上发病没有人敢去给你做心肺复苏,因为心肺复苏按裂了肋骨你要赔死,不要抱怨为什么滴滴女司机都要反感女乘客,因为投诉真的直接和收入挂钩。

这样的案例还少吗?

你说影响严重吗?

在法律界人士眼里,无所谓,因为精英们从来不会陷入这样的场景,因为他们和人民本就是对立面而已。

最后回到任长霞局长的故事,2004 年,任长霞同志车祸去世,2005 年,任长霞儿子卫辰尧报考警察学院继承母亲事业,2006 年,卫辰尧加入中国共产党,2008 年,任长霞丈夫卫春晓脑出血救治无效去世,2008 年,卫辰尧毕业进入金水分局刑侦大队,2024 年郑州市食药侦查支队工作。

公安控审工作一头连着党委政府,一头连着平民百姓,反映出来的是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任长霞。
和群众沟通,关键是我们能不能沉下去,把我们工作做到家,能不能和群众经常地互相交流。——任长霞。

知乎用户 北大路多纪理 发表

这不尽是好事儿嘛

知乎用户 随机 发表

意味着基层已经走到了失控的边缘,甚至可以说一只脚已经踏空,马上就要下去了

法律有点像是社会秩序的泄压阀,你看着法律在那呲呲呲的烦的很,觉得只要把这破玩意关了世界就清静太平了,等炸了就老实了

法律不公正,就会失去人心,失去人心就意味着遇到问题大家不再诉诸法律,自己就想办法把事情办了

举个例子,你现在在大同,刚订婚对方已经报警强奸,你会老老实实等警察上门,等着法律来宣判吗?

你会吗?

你会想起一句话,一动不动是王八

所以基层治理的压力会急剧上升的,而且军警也能用这手段送进去哟

知乎用户 飞煌 发表

不会有什么影响,出自某个本应存在的回答。

知乎用户 夏风​ 发表

以前我以为周主任是个笑话,现在发现我自己才是个笑话!人家比我清醒多了。

知乎用户 春秋风雨两不沾 发表

今天坐地铁看到一个中年带娃妇女在搬行李箱上一截很长楼梯,换以前我一定会顺手帮她拎上去,今天我没动 = =

知乎用户 RichardChen 发表

如果我是法律系老师,我会用民法、劳动法、刑法…… 之类的理论来教育学生。

但我会用呼格吉勒图案、彭宇案、大同订婚案…… 之类的事实来教育子女!

知乎用户 efef 发表

知乎用户 万事不决读毛选​​ 发表

前两天去见了我之前提到的那个长辈。

就是回答里这个

刘邦羞辱过大量下属,甚至往儒生帽子里撒尿,为什么愈加受拥戴?

依旧是他爱人做饭,喝的。

他爱人曾经专门去学了三年厨师,厨艺极好,做的红烧肉香的我能干两碗米饭。

三杯酒下肚,他开始问我的工作,生活,最后说到了感情。

他先是摇头表示他看不懂大同这帮春风们的操作,问了我一句话:

这现在法院怎么全成女的了?

我说很正常啊,我四级法院都有认识的女法官,无一例外全部打拳。

在我的家庭教育中,一直是要求男人要承担全部家庭责任,要让跟着自己的女人过上好日子,要让人家女方家里受益。

你让人家过上好日子,跟着你享福,让人家家里沾光,你作为一个男人才能挺起胸膛直起腰板说话。

我想着这回他又该教育我,男人要承担起责任那一套了。

结果他突然说了一句:

孩子,你听我说,你这两年结婚的话,咱要秉承一个原则:

咱不占女方和女方家庭任何婚姻以外的便宜,但不能找比咱差的多的。

稍微比咱差一点的最好。

而且,孩子你得留个心,别被骗了,一个好女人旺三代,你找的老婆不行的话,咱家几代人都跟着倒霉。

我问他您的想法怎么变了。

他叹了口气,告诉我:

这个社会他有点看不懂了,男人承担责任没问题,可男人的权益谁来保障?以及男人为女人付出的那些,现在怎么就被视为必须的了,且很多女的毫无感恩之心呢?

说完他扭头看了看他小儿子,告诉他:

这话也是跟你说的,赔那点钱不算啥,但是人丢大了。

你拿着钱还能被女人拿捏,干脆就别活了。

人活一口气,尤其是男人。

不止是他,据我跟很多领导干部聊天,他们明确告诉我:

绝不支持自己孩子娶家境跟自己差的太多的女人,以及不会给高额彩礼,绝不满足女方任何婚前无理要求。

但也不要求女方付出任何。

换句话说,社会对女方想上嫁这个事儿,已经非常警醒。

甚至不夸张的说,这条路以后就断了。

我不同情这对男女的任何一个,所以不要扣帽子说我支持那个男的。

谁支持这种人啊。

但是这件事引起的讨论和思考就是:

男人的权益无法保障。

所以,只能把风险降到最低

我们不能拿自己的一生去赌对方是个好人。

同时我也建议,但凡身边哪个女的说这个女的是受害者且男方罪有应得的,立马远离。

身怀利器,杀心自起。

她们拿着法律的武器,你能拿所谓的道德去赌她不会送你进去吗?

反正我不会,可我也不怕。

她有优势,我也有,还是天生的。

昨晚跟山西一个同行聊天,他告诉我:

今天五一的旅游数据非常惨淡。

不止是大同,山西都没多少人愿意来了。

春风啊,这场景如你所愿。

知乎用户 文学 发表

赶上好时候了啊,自媒体时代把这个案子热度炒上了天。

以前有个更离谱的**山东房洪彪案**不知道大家听说过没。

2010 年,房洪彪 13 岁女儿在母亲的殴打逼迫下诬告父亲房洪彪强奸,在现场没有精斑仅有一份带血的毛毯外罩、且房洪彪在外打工有完美的不在场证明的情况下,被严刑逼供被迫承认了自己侵犯女儿的 “事实”。一审被判 6 年后,房洪彪不服上诉,二审更加离谱,加入了强奸幼女的情节改判 11 年。

哦对了,这个案件还收录入中国司法案例网,作为 “如何运用量化分析方法认定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三款第(一)项规定的‘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 的教案。

房洪彪在 2018 年 6 月 11 日,也就是入狱实际羁押 3104 天刑满释放。

最后在 2019 年,女儿翻供,承认自己受到母亲殴打逼迫,诬告父亲,这样房洪彪才得以翻案。

如果没有女儿的翻供,他就是再上诉也不会有任何结果,一辈子都会背上强奸自己女儿的罪名一直到死。


从订婚强奸案来看,大家主要的愤慨点在于司法部门在 “老百姓认定” 的证据链不足的情况下,坐实了强奸这一重罪。但是证据链和程序正义这个事,从来不是我们司法部门考虑的首要因素,至少从 2010 年至今 15 年来,没有变过。

在这个全民都不好糊弄的时代,大同订婚强奸案或许在司法系统内维护了法院的质效指标,保护了某些人的 “面子” 和法律的“权威性”,但是造成的社会影响或许比彭宇案更加严重。


再多说一句,这种案子也就是蹭了现在 “彩礼”“婚姻”“男女对立” 等流量的红利,才有人关注这种法律程序和证据问题。可能在律师界,证据荒唐不闭环,手段粗暴不公正,结案草率有问题的案子太多太多了。需要的时候,一个照片就可以直接认定 DNA,不需要的时候,当事人的录音也不能作为直接证据。

知乎用户 bigboss 发表

原来你以为,这么多人看着,他们不敢动手、不敢做坏事,不敢打全国人民的脸。

后来他们动手了,他们一巴掌一巴掌地打中国人民的脸

知乎用户 miumiu 发表

不谈男的是否 qj,不谈女的是否骗婚,也没有兴趣打拳扯男女对立

我就想问一下,一个普通男的,如果已经遇上了诬告,那他应该用什么办法维护自己?

注意我强调是已经遇到,正在发生时态。用大量文字论述【这种事的概率多么低】,【应该找知根知底的人并做背调来避免】都是答非所问

要的是已经遇上时具体在操作层面上的方法

相信绝不止我一个人有此疑问

二编:

蛙趣,想不到在这个问题下赞数排第三了,保险公司应该嗅到商机了吧

ps: 金华好像…(此处省略一万字)

知乎用户 喧嚣有梦 发表

最好笑的就是女方把男的弄进看守所后,还想着用房子提前加名字为条件,换男的出来,然后继续结婚。警方还自我感觉是为了男方好。

纯把那男的当 npc 刷任务呢。

估计警方女方都觉得,还没结婚呢就把丈夫送进局子是大大的加分项,男方和家属会认为这女的特别会来事,求着要把女的娶回家呢

顺便算了下两人交往时期产生的花费,自己每月挣 4000,不算大额花销给女的花 2700,嘿嘿嘿

山西订婚案里面的有些逻辑无法理解,有没有大神解答下?

知乎用户 春江花月夜​ 发表

………………………………………..

………………………….. 这表情

知乎用户 Bubbleisland​ 发表

看见个说法 中美必有一战

我们在等航母下水 六代机量产

老美在等塔内的两面人自爆,然后颜色革命

知乎用户 流星 发表

如果男性真的去责任化,不结婚恐怕还是后果最轻的,后面的还有不参军上战场、不举报间谍

知乎用户 王某人​ 发表

我就是大同人,这个案子无论真相是什么样已经不重要了,但可以预见的是,这个案子对目前中国社会本身就脆弱的男女关系上又给了狠狠的一铁锤,看吧,未来年轻男女别说结婚了,怕是谈朋友的都会变得更少

知乎用户 大石头祥子 发表

没有多严重。

这个事情的核心根本不是男女对立,又或者彩礼订婚是否代表性权利之类的。

核心在于,一旦羁押,提起公诉了,就很难脱罪。而一旦一审有罪,二审想要脱罪则是难上加难。因为,公检法很多人需要为此担责。

总不能为了一个人的清白,让体制内的公仆们扣奖金,受处分吧!

而这种情况,比比皆是,不差这一个。死刑都有,死缓无期,几十年牢狱之灾的比比皆是。

他才三年而已,如果不是头铁不服,认罪的话早就出来了。不识抬举!

知乎用户 画画的花噎菜 发表

结婚怕蹲三年?找小姐怕不卫生?看福利姬怕被打拳?没事,关注男画师,永远忠于自己人的赛博魅魔。

知乎用户 江山情重美人轻 发表

大同这个事刚过去几天,这几天又火了一个女的被泼汽油的事情。看看这个事的评论,很多都是什么。

油炸猪头。

油泼面。

我这一天都没钓上鱼了,好惨啊。

舆论不要影响判决。

加油!

等等。

这种评论,而且是大批的这种评论,别说在几年前,就是一年前都不可能。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事情能闹到现在这样,也不是大同这一件事所决定的。

知乎用户 西瓜 发表

这是件好事,对所有人都是件大好事,这意味着国服版本走上了正轨,在短短不到十年间完成了美欧日韩等国 30~50 年左右的迭代,纠正了之前的错误道路。本文分两部分,前半部分是回答,后半部分是私货可以不看。

之前我有两个回答:

如何评价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二审维持原判?“大同订婚强奸案” 二审维持原判,相关评论区很人都在说不结婚。这件事真的会对结婚率有很大影响吗?

这里还是坚持自己的观点:国服 25.0416 版本的更新,给适龄女性跨越阶级婚姻提供了一个极为难得的窗口期,也将会彻底改变适龄男性的择偶观,以及小孩家长们对下一代的培养。未来的版本答案,必然是「女追男」「男性大量不结婚」以及「究极版本 T0:早恋」。

这个答案不修改,留着等打脸,欢迎各位过几年回看预言是否成立。

一、版本答案「女追男」以及极为难得的女性阶层跨越的窗口期

国服 25.0416 版本是一个不亚于国服 07.0904 版本(彭宇案)的大版本。在这个大版本更新后,看到很多人还在纠结这会不会影响结婚率,会不会人心惶惶啥的,只能说想太多了。彭宇案这么多年了,现在老头老太太外面摔了默认没人扶,然后呢?是地球不转了,还是中国不发展了??

大版本更新已经是事实了,你还不想着赶紧研究版本更新内容吃红利,却还纠结版本应不应该更新,更新过程合不合理,想什么呢?一刀砍费和一步登天的英雄多了去了,别人在版本更新后都抓紧上分,你还在冲拳头官方账号说沙皇太弱了,这没意义的啊。

在前两个回答我说了,国服 25.0416 版本最大的特点,就是给女性跨越阶级终于提供了一个可能,从官方层面撕开了一个口子。没有这个口子,很多适龄女性就是等一辈子也做不到上嫁;而这个口子,你可以称之为版本红利,也可以称之为遗留的 Bug,关键看如何运用。

这个版本红利的名字,简称「女追男」。

在 25.0416 版本更新后,瞬间出现了「因为害怕被骗钱和进监狱,大量男生不敢追求女生」和「男性实际上还是有大量的结婚需求和性需求」这样一个矛盾。由于这一矛盾主要影响男方(尤其是男方的父母),却对女方影响不大,导致婚恋市场上硬生生撕开了一个大缺口,这个缺口中蕴含的巨大机会,就是「阶层跨越」。

各位适龄女生请注意了,这可能是一辈子都出现不了一次的超级版本更新。曾经你觉得高不可攀的高富帅男神,因为山西大同这个事儿,很可能就短时间内对传统恋爱方式(男追女、慢热、男生哄着女生照顾情绪)产生极大恐惧,而男生的父母也可能因此而暂时放弃对男生的施压。

这种情况下,一个**「情绪稳定,理性,主动追求男生」**的女生,会将所有的 T0、T1 要素收纳在内,成为强到可怕的版本之子,很可能会获得自己梦寐以求的阶级跨越婚姻。最重要的是,该版本的 T0、T1 要素甚至暂时不包括颜值和身材。以前的版本,颜值和身材好的女生,即使其他方面一无是处,也很可能获得跨阶级追求者的青睐;但当前版本的 T0 要素就是「情绪稳定」,如果搭配上「女追男」这个大杀器,可能以前颜值、身材不特别出众的女生也能获得好的结果。

以前也有通过结婚实现阶级跨越的,但这往往有一个硬条件,那就是女生的颜值和身材极好。绝大部分男生,某种程度上都是下半身控制上半身的动物,极为看重这两个要素。只有在 25.0416 版本更新这种大事件下,整个社区都不稳定了,处于动荡之中,女生的「颜值」「身材」短暂退居到 T2 强度,男生对「情绪稳定」和「理性」才会极度更加看重。

我在这里要提醒有兴趣的女性读者,这个「阶级跨越」的窗口期是极短的,可能只有两三年时间!原因很简单,两三年后一方面有大量条件不错的男生会主动彻底放弃婚姻,另一方面会有越来越多的女生意识到「女追男」是版本答案,导致缺口被补上。

在中国平均 100 年历史中,至少有 99 年「颜值」「身材」都是女生的 T0 和 T1 要素,这很容易导致激烈的雌竞内卷,但现在「女追男」至少还没卷起来。总的来说,国服 25.0416 版本后这种阶级跨越的机会极为难得,希望有兴趣、有意愿的读者能从中得到收获,机会难得啊。

关于我为什么要说出这个「阶级跨越」的技巧,很简单,憋的难受啊。我发现了这个国服 20 年一遇的超级版本更新(彭宇案至今恰好约 20 年),然后这个更新留下这么明显的一个矛盾,以及这么大一个缺口,但知乎却没看到人写,我就实在忍不住写出来了。虽然该版本更新和我无关,但是如果我是最早写出来的,然后后续版本变化应验了,那自己就很有成就感,毕竟谁都想让自己的文字被认可。

二、「男性大量不结婚」真正实现

国服 25.0416 版本的更新,使得「不结婚」真正意义上成为主流选择之一。以前虽然有很多不婚的口号,但说实话都是形式大于内容,只有山西大同法官一锤定音,彻底解放了男性的选择。

山西大同这件事大家分析得都特别到位,但是不知道是我没看到还是大家有意无意忽略了,那个最最最核心的点似乎没人提及,即——正常男性如果结婚,则很容易变成「罪犯」。

25.0416 版本前,在中国,正常人只要不想犯罪,那一辈子都不会有行政拘留级别的重度违法行为。原因很简单,在中国守法并不难,违法的成本相对比较高,因此只要不主动想办法钻法律空子赚大钱,就不会有坐牢的风险。

但版本更新后则不一样了,只要男性结婚就很容易变成强奸(已遂)犯。在当下的中国,罪犯毫无疑问是人下人,而结婚长期以来被视为所有中国人必须履行的义务,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也是枷锁。

因此,大同法官这一锤子砸的漂亮,彻底砸碎了这个枷锁,使得不结婚真正光明正大走上前台,成为版本主推职业。

未来男性有很多选择,比如独身、丁克、男同、外娶、入教、做炮友、当黄毛等,但是「相亲、追求女生、给彩礼」是最最最差的选择。

还是那句话:

如果你是适龄男性,请你把钱花给自己,花给父母,花给兄弟,实在没处花可以去支教去捐给贫困山区的孩子,千万别花在追求女生上,否则我在这里提前表示「极度看不起你!」。你不爽请彻底把我拉黑然后点踩,来评论区骂我也行,但我不会改变鄙视你的态度。实在性饥渴了,建议找找免费的日本老师,然后花几百块买个质量很好的杯子、抱枕来解决。现在 AI 和机器人那么发达,几年后估计就会有满足年轻人(甚至无论男女,无论外形)性需求的定制机器人产品,估计到时候买个那种机器人也就几万块,剩下的钱干啥不行?非要花几十万主动给自己一个进监狱的机会?是不是有病??

尤其是某些彩礼高的地区,你就算把那些钱买最顶级的游戏设备,玩最好的游戏,办服务最好的健身卡,吃最高档的自助餐,买最好的男士化妆品,做最好看的造型,然后算算这么过能花多少钱?说句不好听的,38.8 万按照这个标准能爽至少十年,变成彩礼能让你变成强奸犯(已遂)的概率增大十倍,两相对比如何选择还用说吗?

所以说人教人一辈子不会,事教人一教就会。种种迹象表明,国家根本就不在乎生育率,也不在意年轻人会不会结婚,别替国家操心了!为了追求女生单方面花钱是最蠢的行为,舔狗和龟男是杀不完也喷不死心的。

对于年轻男性来说,最应该做的,就是对「舔狗」「龟男」报以最高程度的鄙视和最大的恶意。除了不做舔狗、不当龟男之外,还应该在舆论上对其赶尽杀绝。但凡有舔狗和龟男诉苦,直接骂或者直接拉黑举报,彻底和这种风气绝缘。只有舔狗死绝了,龟男杀完了,男女关系才有好转的可能,社会才能风清气正。

三、未来的究极版本 T0:早恋

国服 25.0416 版本的更新带来的意想不到后果,就是「早恋」被越来越认可,甚至成为未来的究极版本 T0。

无论男生女生,想要真正在婚恋市场上维护自身的权益,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早恋。双方和双方的父母从小就认识,知根知底几十年,才能从本质上彻底回避新版本国服的问题。

因此,我建议各位有小孩的父母,大胆鼓励孩子恋爱,越早越好,应恋尽恋。哪怕小孩子做不到青梅竹马从校服到婚纱,也至少有个清醒的认识。趁着未成年人保护期,好好和异性开展交往,不要因为在成年后因为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导致惨痛的后果。

需要注意的是,当前中国年轻人婚恋观遇到的问题,很大程度上和「80 后到 10 前」这一代人未成年人时期的教育有关。很难想象在社会早已现代化的当下,中国从政府到学校再到家长整体上对「早恋」这个破事如此之关注,甚至应激到了「宁肯孩子威胁要跳楼,也要棒打鸳鸯」的地步。

还好,从 05 后开始,越来越多人认识到了早恋是件正常的事。而国服新版本更新后,早恋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加。「小时候早恋几次,长大了不进监狱/不被 PUA」会逐渐成为全体社会的共识。这次山西大同这事,男方和女方似乎都没有早恋过,双方的父母也似乎是比较反对早恋的类型。但凡两个人中有至少一个小时候谈过恋爱,或者双方父母不那么严防死守,也不至于出现最后的悲剧。

最后还是说一下自己的 3 个预言:①从现在开始的 2~3 年内是颜值、身材不特别突出的女生难得的「上嫁」窗口期,这种机会一辈子可能就只有一次,「女追男」成为版本答案;②有大量男性真正意义上选择了不结婚(和之前喊口号的多,真正不结婚的少形成明显对比);③未来「早恋」将成为究极 T0 答案。欢迎大家几年后回看上面的预言。


下面是私货时间。

大同这个案子给我的一个震撼在于,很多人表现出了明显的迷茫,呈现出了虚无主义的倾向。突出表现为:对中国的发展缺乏信心,对社会的进步不敢肯定,对未来的环境感觉痛苦甚至愤怒。这里我有个和大家推荐的方法,那就是多读读邓论。

我个人觉得,想要活的开心,过得通透,却又一直被网络上各种各样的事物影响,那最好的方法,就是读邓论。

在知乎上,有大量的人推崇教员,我也很推崇。教员是极为伟大的,但问题是教员太伟大了。虽然教员一直努力想把他的思想传达给更多的人,但由于教员的眼光过于超前,观点极为深刻,反而导致很多人读不太懂,甚至由于缺乏实践,把教员的经读歪了。

说个最简单的,教员在 100 年前的 1926~1927 年,没有大数据、没有 AI、没有手机,甚至除了上海等个别城市之外连自行车都没有,但他就挂着中央农委书记的名头,用仅仅 32 天考察了整整 5 个县写下 2 万字的《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而且这个报告**没有一点水字数的废话。**现在大家各种便利的交通工具和学习工具,别说 32 天的,就是三个月,有谁能保证写出类似教员这篇文章的水平?

所以很多人读教员文章读多了反而感到痛苦,因为教员不仅有崇高的理想,也是把「理论结合实践」做到最强水平的人。很多人能感受到教员理论的强大,却因为做不到教员那样实践,从而导致理想和现实背离,甚至被大同这种事影响正常心态。在本题回答下,我看到很多用喜欢读教员著作的答主感到丧气,这其实多读读邓论就好了。

如果说教员是本位面地球文明最强的理想主义者,那么总设计师就是中国有史以来把「实用主义」做的最好的人。总设计师的文章和讲话不仅朴实无华,而且特别简洁、准确,你不需要有任何哲学储备,也不需要特别丰富的实践,就能准确体会到其中的含义。

比如最经典,最广为人知的一句话:

不管黑猫白猫,能捉老鼠的就是好猫。

这句话用最通俗最简单的道理解释了「无论计划经济还是市场经济,只是一种资源配置手段,与政治制度无关;资本主义可以有计划,社会主义也可以有市场」这句话,谁都能听懂,不需要任何额外知识。热知识:这是最典型的「绩效赢学」,强调的是「抓老鼠」的结果导向,不是说抓老鼠的过程中可以用违法犯罪手段。

同理,总设计师还有几句很知名的话。比如这段话:

第三世界有一些国家希望中国当头,但是我们千万不要当头,这是一个根本国策。这个头我们当不起,自己力量也不够,当了绝无好处。中国永远站在第三世界一边,中国永远不称霸,中国也永远不当头。

这段话同样直白到了极点,如果将其展开(现在用 AI 大模型结合背景分析很方便)也能说很多,但即使不做任何额外解读,就只看原文,也能非常清晰理解其具体含义。这句话是 1990 年说的,但至今仍然让中国的外交受益。

注意这里用了「当头」这个极度俗语化,却让中国人一眼就能看懂的表述。「当头」让人一眼就能想到「出头」「带头反抗」「团伙头头」等词,一眼就能看懂某些国家或故意或无意试图挑动中国取代苏联与美国对抗的心思。

中国要韬光养晦,要和平崛起,要成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示范,要永远和第三世界国家站在一起,但也「永远不称霸,永远不当头」。读到这一点,就能理解中国这几十年来外交的主轴了。

比如这段话:

(关于香港回归)主权问题不是一个可以讨论的问题。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48 年后还不把香港收回,任何一个中国领导人和政府都不能向中国人民交代,甚至也不能向世界人民交代。如果不收回,就意味着中国政府是晚清政府,中国领导人是李鸿章。

最近「日耳蛮学」很火,但是在 40 多年前还没这个概念时,总设计师已经能熟练运用「蛮学」中的核心思想,按着撒切尔夫人打了。

在中英元首谈判时,总设计师丝毫没有表现出对「英国」或者对「女士」的尊重。他对撒切尔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把具体的要求说的清清楚楚,让撒切尔和英国在文字解读上没有任何可以发挥的空间。据说总设计师的穿着也很随性,边谈判边吐痰,就没把这个英国娘们当什么人物看。

结果如何?结果就是总设计师的眼光领先咱们 50 年。他越是把话说的绝对,越是不把这个英国娘们当回事,英国人就越是尊敬他,老老实实按照要求完成了谈判。而谈判结束后,每当中国对英国释放善意时,英国就鸡飞狗跳在香港搞搞震,甚至到 2019 年还想搞大新闻。也就是说,**英国只配当作蛮夷看待,你越是不尊重他,越是把话说绝,英国人就越乖巧礼貌。**总设计师 1982 年就看懂的道理,咱们网民 2025 年才开始悟出来。

还有这段话: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我们的根本问题就是要坚持社会主义的信念和原则,发展生产力,改善人民生活,为此就必须开放。否则,不可能很好地坚持社会主义。拿中国来说,五十年代在技术方面与日本差距也不是那么大。但是我们封闭了二十年,没有把国际市场竞争摆在议事日程上,而日本却在这个期间变成了经济大国。

这段话现在看上去当然平平无奇,但放在 1988 年可谓一锤定音,言简意赅。这段话同样不需要额外解读,字面是什么意思,总设计师表达的就是什么意思。「科学技术」「生产力」「改善人民生活」「发展社会主义」这么官方、政治性的词,总设计师一段话就说清楚了。

总设计师把「国际市场竞争」放在了极为重要的地位上,而这也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始终坚持看重的点。有的人觉得中国在对外贸易中吃了大亏,比如经典的「十亿件衬衫换一架波音飞机」「国产优秀企业都被外资收购后祸祸了」,但与此同时中国始终在稳步前进、发展,直到现在成为世界第一工业强国,所看重的就是「国际市场竞争」的重要性。「中国始终是国际秩序(包括国际市场竞争秩序)的坚定维护者」这可不是空话。

还有这段话:

我赞成增大派遣留学生的数量,派出去主要学习自然科学。要成千上万地派,不是只派十个八个。请教育部研究一下,在这方面多花些钱是值得的。这是五年内快见成效、提高我国科教水平的重要方法之一…… 不要怕出一点问题,中国留学生绝大多数是好的,个别人出一点问题也没什么了不起,即使一千人跑掉一百个,也只占十分之一,还剩九百个。

众所周知,当时搞改革开放时,各个方面都有很多反对的声音,比较代表性的就是深圳和民营企业。但是很多人可能不知道的是,留学生这个事也有相当多人反对,比如浪费钱、效果不明显、留学生可能被策反当间谍等。对此,总设计师一锤定音,鼓励大家放心大胆地派,应派尽派,哪怕真出事了,也不要因噎废食,而是要多看好的方面。

事实正如总设计师所料:当时尽管中国和美西方国家差距巨大,但大部分留学生确实是好的,回来为国家做贡献的占多数。事实上,直到近两年美国彻底掀桌子公开敌对中国之前,留学生一直以来都是中国发展的重要助力。

所以,如果你心情不好,或者说因各种原因感到迷茫,真心建议多读读邓。总设计师的话看上去没那么高大上,也没那么振聋发聩,但有种直达灵魂的爽快感。总设计师的每篇文章、每个段落甚至每一句话,都奔着解决具体问题去的,而且完全不需要懂任何政治术语也能明白,堪称中国几千年以来「绩效赢学」的巅峰。

读邓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邓的黑点是极为清晰的,尤其是和毛的对比上。因为黑点清晰,所以不会产生盲目崇拜,而是更加有亲近感。

教员的很多事至今仍有大量争议,比如关于那 10 年,明明官方已经盖棺定论了,但还有很多人觉得他没有做错。教员从来都不愿意神化自己,但有很多人非要神化教员。教员已经尽量让自己的著作通俗易懂了,但还有人不断去添油加醋解读。

而总设计师则没有任何问题。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现在能在网上自由批评总设计师,就要好好感谢他。我也不是多么精通他的生平,但至少很清楚他的各种黑料,而且相关的黑料没有人去争辩,也没有人去洗地,比如年轻时为了恋爱把党的任务给翘了…… 正因为如此,邓给人的感觉才无比真实,你不会因为他也是伟人而感觉有距离。总设计师自己年轻时的黑锅也接了,中年时的错误也承认了,晚年时某敏感事件的决定和提拔长者也亲自负责了,他就是这样真实,从来不会违心承认错误,也从来不会甩锅。

我个人感觉,当年华同志在手握超级大权的前提下老老实实认错并退下来,不仅是华同志自己高风亮节,也和华对邓的佩服有关。华本身就是极为朴实且接地气的人,而邓虽然历经腥风血雨,但本质上也极为朴实。华的退隐和自知水平完全不如邓,且相信退下来后不会有打击报复有密切关系。

正如上文引用的那样,邓论中的话都是「结果导向」的,而且特别接地气。无论你是什么性别、什么阶层、什么信仰,都要找到「结果」,而这正是邓论最擅长的。所以,大同这事出来之后,最重要的是什么?是辩经吗?是发泄吗?肯定有辩经和发泄的需求,但更重要的是认识到这是国服的大版本更新。

总设计师有纠结过毛那 10 年怎么想、怎么过的吗?没有纠结,而是抓紧时间改革开放,出台历史决议,访美并打越猴,建设经济特区,积极派遣留学生…… 这才是总设计师的眼光。1970 年代后期,地球 Online 更新了「和平与发展」版本,总设计师及时找到了版本答案「改革开放」,才让中国人把红利一直吃到现在。

大同这件事之后,真的迷茫的人,就好好读读邓论吧。希望女读者能吃透版本更新,理解「女追男」的版本答案并把握这难得的「阶级跃迁窗口期」;希望男读者能吃透版本更新,把钱花给父母、自己和朋友,不要当下水道职业舔狗或者龟男了;希望有孩子的父母能吃透版本更新,让孩子尽量早恋,应恋尽恋,破除对异性的迷信和神秘感。而我也希望能通过读邓论并分享给大家,获得更多赞和收藏,来增加自媒体的人气。

知乎用户 xiajingpeng2020 发表

说是:“当晚发生关系,次日报警”。

二审说是:“发生关系后当晚报警”。

这案子有很大的漏洞啊!

知乎用户 南拳泰斗劲夫公 发表

去年知乎讨论的哪些岗位有可能被 AI 取代

有人提到法官

说 AI 不会被感情、性别、意识形态、利益、舆论等外在因素影响

任何案件都会严格按照法律和案例做出最合适的判罚

当时貌似有不少人反对来着,我也是反对者当中的一员

但是在订婚强奸案之后

我突然觉得 AI 法官这个构思挺好

因为订婚强奸案交给 AI 法官还真是最适合的

评论区有人担心 AI 会被过往案例污染,那解决方式很简单,把过往某些乱判案法官被杀或者被抓的案例也导入参考,并且让 AI 将避免这两种情况作为优先项。

知乎用户 川建国同志​ 发表

知乎用户 星宥 - 工科博士生 发表

简单来说,这个案件造成底层男性、底层女性、公权力三输的局面。

案件真相如何,已经无从分辨了,各方只相信自己愿意相信的 “事实”,并以此作出判断。

对底层男性来说,这个判决结果赤裸裸地告诉他们:“你就是社会最底层,同阶层的女性都可以压你一头。” 他们会反思:“结婚生子、传宗接代” 这套传统叙事,是不是成为了社会剥削我们的工具。本来嘛,由于结婚成本太高,底层男性结婚就很难。过去,仍然有一部分底层男性抱有幻想,愿意拿出家族全部财富积累、甚至举债去结婚。但是,这件事一出,相当一部分底层男性会直接放弃结婚的念头。可悲的是,即使底层男生放弃结婚,也无法摆脱被剥削的命运。

对底层女性来说,这个判决结果会极大损害她们的社会信用。“地铁偷拍案”、“弦子诉朱军性骚扰案”、“大同订婚强奸案” 都极大地损害了女性的社会信用。以后底层女性在求职、择偶的时候,就会面临信任危机,因为她们手里有一把利器,这把利器是权力机关赐予她们的。当你看到大街上有人手里揣着一把刀的时候,你会靠近她,问问这个人会不会捅你,还是直接走开呢?

**对于权力机关来说,自身公信力再次被削弱了。**权力机关身负维持社会公平正义的重任,所以裁定罪行的时候,要十分慎重。在 “大同订婚强奸案” 中,在一些疑点没有被澄清的前提下,就匆忙给男方定罪,二审又多次延期宣判,就会让人产生对公权力的不信任,大家会质疑公权力掌握裁决权的合法性。一旦,社会对公权力的信任完全瓦解,那么社会变得动荡就只是时间问题了。

对于全社会来说,这都是一个悲剧。

知乎用户 kangjs 发表

我觉得影响可能被严重低估了,我朋友圈的一些中老年妇女(老师,亲戚等),转发过这案子后,这几天开始转发一些有关代孕啊,婚前协议之类的文章了,平时她们转发养生文章的多。

这些中老年妇女普遍都是:临近退休或已退休;子女在大城市打拼;子女一般都到 30 岁左右还未婚;有着强烈抱孙子的渴望。

如果仅仅是转发就算了,但是姑姑啊大姨,问过我这个备考法硕的半吊子:婚姻真的跟性权利不绑定吗?我只能说法律说不绑定。

我感觉大同案对我身边渴望抱孙子的人冲击挺大,当然也有可能我陷入信息茧房了,感觉不准。

ps:

1:建议兄弟们管住小头,不跟异性独处;

2:网上随便能买小型记录仪,要是迫不得已相亲,千万买一个,随时记录;

3:万不得已要结婚,千万别婚前发生性关系;

4:一旦夫妻感情破裂准备离婚,立马分居,别犹豫,这时候要是再住下去,指不定就成强奸犯了。

知乎用户 不知道 发表

这是知乎 5 月 2 日的热榜 TOP1,385 万人正在热议。

这是知乎 5 月 1 日的热榜 TOP1,1249 万人正在热议。

忽然想到山西订婚案 4 月 16 日的热榜,记得是 1 亿 + 人正在热议,后面几天也保持在 8000 万 + 以上,刚想去截图截不到了!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发表

政治课本上写的明明白白,我们要建设法治社会,如今看来,可笑至极

知乎用户 阳光背后​ 发表

这个案子已经上升到彭宇案的 level,属于能影响整个社会人际关系根基的水平。

这两个案子真的很像,各方面来说。

首先,这两个案子后续的影响都已经超出案子本身,也就是说,真相已并不重要。现在有很多人还在汴京,还在那边科学分析,什么 dna 分形,什么膜到底会不会破,来论证男方是否真的 qj 了。

毫无意义。

就跟当年彭宇案,探究彭宇是否真的撞了老太,现在还有意义么?真是他撞的,社会风气也不会逆转了。

其次,这两个案子都出现了预设定位的问题,也就是预设了 “弱势群体一定是善意的”,那么弱势群体相对的那个群体自然就是恶意的。

彭宇案的核心点就在于那句 “不是你撞的为什么你要扶”,这就是预设了躺在地上的老太太绝对善意,不会说谎讹诈。

而 qj 案一贯重口供轻证据,理由也是一句话 “女方不会用自己的清白来污蔑你”,这也是预设了女方绝对善意,且过分抬高了 “贞洁清白”这种 100 年前的 “有价物” 在现代社会的价值。

第三,由于这种预设定位,导致了最终对 “恶意” 方进行了裁定,这使得人们产生了避险行为。

预设绝对善意的定位,然后根据绝对善意方的口供对另一方进行定罪,结果就是另一方完全失去了辩驳和反抗的能力,成为了预设绝对善意方可以任意揉捏的对象。另一方最终是否会被送进去踩缝纫机,完全取决于预设绝对善意方的主观意愿。老太太只要愿意告,你彭宇就会进去,女方只要愿意告,男方也得进去。

这种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状态是极其糟糕的,虽然,我们都可以认可,这个世界上好人多,真正会实施讹诈的人少,但毕竟你毫无反抗能力,你会愿意把你的人生交到 “相信对方是不会讹诈的好人” 这种事上么?

于是结果就是紧急避险,既然我不敢赌对方的人品,那么我干脆不做。我不去扶倒地的老人,自然就不用赌她讹不讹我。我不去和女性发生婚前性行为,自然就不用赌她告不告我 qj。

这就是这个案件和彭宇案的类似之处,它最终将改变某一件本来很正常的事的基础逻辑,使得整个社会的风气转变。

彭宇案造成的结果就是,个人善意在助老方面急剧滑落,相当一部分本来可以靠人的善意支撑的助老适老成本,全部转嫁到了官方头上。

而这个案件最终会产生什么影响,难以想象,毕竟扶老人这事说到底哪能和男女婚姻这种事情相比,动摇社会根基都很难说。

知乎用户 星禾​​ 发表

不会多严重,太阳照常升起。

法律的一大特征就是滞后性,当付出的代价足够,自然会拨乱反正,如果还没动作,就是付出的代价还不够。

这两天,内地一女子在澳门诬告被强奸入刑了,很多人拍手称快,但他们不知道的是,内地今天这种状况,澳门也经历过。这玩意就和念书一样,从幼儿园小班到本科毕业,一步都不能少。

做为普通人,唯一能做的,就是在时代洪流里,努力不要成为那个 “代价”。

知乎用户 基本太多了 发表

外衣是女方自己脱的。内衣,是男女一起脱的,事后,却成了强 j,真是……

知乎用户 日光下的瞌睡 发表

很多人都没搞明白这事的主要问题所在。

男方被判刑,还有什么性同意权,这些根本不是主要问题。

真正的主要问题是。

一个准新娘,可以因为性生活,而不惜把自己的准老公,通过法律给送进大牢,且法律还支持她这样干。

这才是会造成恐慌的根源。

准新娘与准新郎的性生活,跟两个陌生人之间的性生活,不是一个概念。

换句话说,你如果真的如此抗拒,跟自己未来的丈夫发生性生活,甚至抗拒到了可以因为性生活而把未来丈夫送去蹲大牢。

你都抗拒到了这种程度,不惜把他送进大牢,那你收取彩礼跟他订婚,步入婚姻共度余生的意义是什么?

看到了没,这才是这件事情的恐怖之处。

别说是准新娘与准新郎这一步的关系了,就是普通恋爱关系,还不到订婚这一步的亲密关系。

请问有几个女性,会因为男朋友跟自己发生了性生活,而不惜把男朋友送进大牢的?

对于和男朋友的性生活,你能抗拒到不惜把男朋友送进大牢,那你跟他步入恋爱关系是想干什么?

这到底是你的男朋友,还是你的仇人,还是一个陌生人?

这种事谁看了不会细思极恐,这才是这件事情恐怖的地方,这才是这件事情会造成冲击的地方。

而法律将这种黑暗森林法则直接具现化了出来。

试想一下,如果我们面对的是一个陌生人,那个陌生人跟我发生了性生活,我把他送进大牢是理所当然,别人同样会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

但当我面对自己的老公,一个与我共度余生的人,他跟我发生了性生活,然后我就因为这事把他送进了大牢,那是什么仇什么怨?

男朋友在我喝醉后,未征得我同意,跟我发生了性生活。

陌生人在我喝醉的时候,未征得我同意,跟我发生了性生活。

这二者能相提并论,是一个概念?

亲密关系当然不代表默认了性同意权,但是亲密关系会让我在事发后不去追究男朋友的责任,因为他是我男朋友,他是我老公,而不是陌生人。

这就是亲密关系,然而现在,法律硬生生撕开了这一层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如同当年的彭宇案,硬生生撕开了人的道德。

我们的未来或许是无道德,无亲密信任的时代。

知乎用户 时候 发表

确实看当初纪录片的时候。

真感觉那句话说的没错。

耿彦波可以当无数个城市的市长,但是山西大同却只能有这一个耿彦波。

“彦波遗风” 这下是彻底没有了。

大同也变得跟其他城市一样了。

知乎用户 嫩草知寒 发表

从一个父亲的角度上来说说

以后四五线小城市的女子,无论她多优秀,想嫁入到一线中产阶级家庭(男方可提供全款车房,男方父母有充裕的退休金并有不低于 300 万的流动资金)的可能性大大降低了。

门当户对的观点更加被接受。

这几天和几个七零后父母聊及此案,一些有儿子的家庭尤其震惊!

大家一致认为,以后儿女的婚姻一定要找家境相当,知根知底的!

找到这样的亲家,彩礼婚房都好说,当然,广东的彩礼也就是个万几块钱的意思一下,至于婚房,每个孩子名下都有房,若还想买新的,两家给凑个六七成,剩下的贷款小两口自己想办法去。

如果你非要追求爱情,找那种动不动几十万彩礼,婚前房产加名字的,你自己有本事,能赚上钱,你想怎么花我管不着,想让我来掏钱,那决无可能。更别说房产加名字了,我们就根本不可能把房产转户给儿子!最多是让你们去住,不收租金。

就这个案子来说,房产加名字就不告你,不加名字就告你强奸,加上双方是相亲认识的未婚男方,证据上也含含糊糊的,总感觉是仙人跳。

知乎用户 Hail 发表

以前看古畑任三郎的时候,有提到天主教规定一男一女单独在屋子里的时候,必须开着门以避免孤男寡女独处一室,今日一见这判例顿觉教会有先见之明。

知乎用户 666 发表

法治精神” 整个就成了放屁

抛开 “对男方有利的证据全部不采纳” 不谈

抛开 “疑罪从无” 不谈

抛开 “证有不证无” 不谈

抛开 “一个刑事案件,主要判决依据居然是男方认罪了” 不谈

再来谈谈,你说 str 有概率检测不出,ok,那么公诉方应该证明这个概率是多大概率,证明这个概率事件发生了,这是你公诉方的责任吧?

同样的,你说处女膜有概率破不了,你公诉方得证明这个概率事件发生了吧?

公诉方的证明呢?

“没有 xx 不代表没有 xx” 这种思想怎么能出现在法院呢?怎么能出现在一个法治社会呢?

知乎用户 光导爱数钱 发表

谢邀。

我身边真的已经有哥们儿计划要带新交的小女友去澳门玩几天了。

大哥还问我有什么推荐的。

本人喜爱百家乐和 21 点,久经澳门那几十家娱乐场,但在我大谈新某京的 21 点桌更容易赚钱以及记牌技巧时,我发现对方对这些其实并不十分在意。

后来才知道,人家最看重的不是进那种娱乐场,而是进……

为啥非要舍近求远到千里之外的呢?

据说跟那两条新闻有关,一就是,二就是最近一年就有六起还是八起澳门官方媒体报道过的,女性诬陷强 J 案,最后诬陷者付出了坐牢的代价。

澳门这些案子有两大共性:

1 报警者全部为内地女性,被告强 J 者全部为内地男性;

2 无一例外都跟钱有关。

我这位哥们儿是这么想的:新交的小女友才二十来岁,他俩年龄差 15 岁,在酒吧认识的,这姑娘动不动就作妖,保不齐哪天跟他要个房子啥的,不给就告强 J 咋整?

这哥们儿又管不住小头,就想先去澳门,把该进的都进了,深入体会,之后确定关系,一旦被告强 J,帽子叔叔也得考虑这些实际情况吧。

那些不能去澳门的朋友,我劝你们别嘚瑟。

管住小头,这世间那么多美好的东西还没享用过呢。

不值当的事少做。

知乎用户 celester 发表

中国说:

我在等航母下饺子,

我在等战斗机布满海天,

我在等无人机如蜂群突进,

我在等芯片、能源、科技一一突破,

我在等人民币行走世界,

我在等人民走出焦虑,重拾信心,

我在等时间给我积累,给我正名,

我在等真正的复兴。

你在等什么?

美国说:

我在等你经济放缓,民心浮躁,

我在等你男女互斗,世代撕裂,

我在等你白羽毛运动重现,

我在等你人口负增长,家庭瓦解,

我在等你舆论封锁,民意堰塞,

我在等你公信力流失如洪水决堤,

我在等你自己点燃自己,自己撕碎自己。

你在等什么?

知乎用户 风飞星闪​ 发表

我 “觉得” 你应该有罪。

不需要直接物证。

你就有罪。

而且,

“我” 不能犯错。

我的整个体系,从处理到宣传,都可以用庞大的国家资源来保障 “我” 对你的碾压。

我绝不可能犯错,更别提悔改。

批评与自我批评?

这是谁说的?

站出来,我一定能给你找个 “莫须有” 的罪状!

知乎用户 殖人患者治疗师 发表

我认为影响最严重的是这段话。

现实中大量的婚姻实质上是交易,说的难听点拿钱换老婆。是大批男性传宗接代的执念太强了,自身又没有足够的实力和魅力能吸引女性,于是内卷出高彩礼,实质是献祭家庭财产换来个老婆。

问题是你献祭财产换来的老婆对你又没感情,又没道德约束,法律也不保护你,坑起你来毫无压力啊,拿到钱就失踪你能怎么办呢?给你戴绿帽你能怎么办呢?刚结婚就闹离婚分你财产你能怎么办呢?所以有大量钱花了打水漂的案例,甚至发展出骗婚产业链了。

现在出了这个判决,明明白白告诉你彩礼就是白给,什么都换不来,没有任何权利,什么民间习俗在法院屁用不顶。官方盖章认证了,被坑了活该。

事情已经清楚到这个程度了,还要倾家荡产给彩礼吗?不繁殖就没法活了?

知乎用户 Saturn V 发表

社会?法律的影响算是釜底抽薪级别的。

普法了那么多年,结果没想到的是法院是最需要先被普法的。

现代法律体系的绝对基石,刑事案件是谁提出的谁举例,无法证明为有默认为无,不确定的疑罪必须以无来判断,被告人不能自证无罪。被告人和检方证据冲突,若无第三方证据,以被告人为准。

山西大同 “订婚强奸案” 是彻底推翻了这块基石,把逻辑从女方需要证明确实发生,变成了男方证明确实没有发生。如果觉得 “强奸” 这个词会引起所谓 “性别对立” 的话,那么替换一下相当于检方不用证明被告人杀人了,而要被告人自己证明自己无法杀人,这种逻辑造成的后果是灾难性的。

知乎用户 非诺 发表

这些年看了很多案例 总结出来几个问题。

第一,疑罪从无只存在于书本上。

第二,我误会了周主任,周主任其实是不知道被偷拍的情况下说出来的掏心窝子话。

第三,法律其实从来不是为了什么公平正义而是以维护稳定为主(这其实没大问题)

最后,大同事件没有标志着我国法律的退步,其实法律一直如此,并且绝大多数国家都这样。

补充一句,各位保护好自己,当下社会男女关系没有想的那么差不过现实已经逐步被网络的女权声音影响了。不害人,但是不可不防人。

知乎用户 右手 发表

离谱的是一个普通人不管在网上发点什么东西引起了舆论,都会搞一个通报批评。

而这个大同案引起了这么大的舆论,内部有批评吗?党委书记被问责了吗?

知乎用户 劝你善良 发表

影响很坏,可能带来的影响:

1、婚育率继续暴跌

2、效仿者暴增

3、男人恐婚恐女

4、社会趋于保守

5、中国人口持续暴跌

6、养老金无以为继

7、社保增加,年轻人压力大

8、失业率增加

9、年轻人躺平

10、社会恶性事件增加

知乎用户 莫衷游戏 发表

当年呼格吉勒图案爆出来时,还在上学,觉得有点懵,死刑怎么可以这样草率误判。后来转念一想上个世纪司法鉴定没有那么完美。直到这次的案件才意识到,不是司法鉴定的问题,是某些 “当代福尔摩斯” 已经厉害到可以宣判法医学不存在了。有此等神探在我天朝体制中,何愁我国法治?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很多人已经说过了现实社会的影响了,我来说说一个古代的事情,大家在上学的时候应该都学过一篇课文,叫,其中曹刿对说 “忠之属也,可以一战,战则请从。” 的前提是什么。

前提是鲁庄公说的 “小大之狱,虽不能查,必以情”。翻译过来就是 “大大小小的诉讼案件,虽然不能一一查明,但我一定根据诚心合理裁决。” 这是一个国家生命力的核心。

最后《曹刿论战》还有一条名言也很振聋发聩,“肉食者谋之,又何间焉?”,“肉食者鄙,未能远谋。”

知乎用户 滔天 发表

许多男性仍然低估了这类案件的影响力。

他们没有想象到 “情侣之间也能疑罪从有” 可以代表着什么。

那就是任意女性对任意男性的生杀大权。

这意味着,如果你是领导,或者是公众人物,你是无法反对女权的。

一旦被女权组织诬告,即便最后判决无罪,事业也会受到影响(朱君案

如果这种情况持续几年或者十几年,所有支持男性的声音都会被扫光,包括在座各位曾经支持男性权益的人,也会被她们一一点名。

有一些男性已经意识到这一点了,但他们也没有能力和黑恶势力抗衡,只能被迫投降,事情正在急转直下。

知乎用户 柒单车​ 发表

几乎相当于我朋友的小孩把屎拉在餐厅地板上的影响。

你要说这餐厅完全用不了吧,那倒也不至于,但至少是挺臭,挺恶心人的。

马上就要饿死的食客,肯定也能吃进去。

半饿不饱的游客,大概是不会进去了。

知乎用户 只道当时是寻常 发表

以前养女孩怕被别人欺负了,现在养男孩担心被骗了。

我敢预言,这个案子判成这样对婚姻的打击太大了,将会导致人口进一步骤减。

知乎用户 maomao 发表

这事就跟彭宇案一样,没人赢,老人没人敢扶了,摔一跤就要嘎,年轻人被恶心了。可是网上却有一群人欢庆胜利,我都想不明白这事儿到底谁在赢?

奸出妇人口这事儿自古就有,问题是以前那些案子是神仙打架的起手式,懂王也被告,东子也被告,奸只是大佬们一个好用的由头,方便动用背后的力量搞事。跟你一个存款 38 万 8 的屌丝没有任何关系,那点破钱人家看不上。

现在告诉你别人家有女儿的不需要是大佬,看得上你那点破钱,也能给你送进去,这什么概念?

我们的婚恋市场女的要钱男的要人,这案子一出,女的要不到钱,男的不敢要人。法制还被人蛐蛐,婚育率又跌了,老龄化又严重了。

那到底谁在赢?拜登吗?老登不是下台了吗,工资都停了。

经朋友的提醒,终于发现了盲点。

原来是优质大龄剩女在赢,你们天天笑话我,说我没人要。

大家都结不成婚,那不就显得我没那么丢人了吗?

赢!

知乎用户 你值得延迟 发表

这次事件的本质指导思想即是 “打得一拳开,免得百拳来”

越是受关注,越要当着所有人的面打出这一拳

大同法院的这一拳是为了天下法院所打的

这就跟灾年有难民跑到地主老财家要粮一样,如果心软了给了

那就有无数的灾民跑上门要粮

只有当着所有人面把这个灾民赶出去狠狠地打,才能杜绝有灾民再次上门

古代官方断案可以把两个刁民一起拖下去各打五十大板,现代的法院制度必须得有赢家,那就再有争议案件上尽量让影响力小的输掉

知乎用户 毛毛小强​ 发表

现在官方在转移大家的注意力,主要舆论都围绕彩礼说事,说男人给了彩礼也不能强上,强调彩礼没有任何同意作用。可如果顺着这个思路思考就跑偏了

这根本不是彩礼的事,这是司法判决问题。现有证据判成强奸罪就离大谱。这跟彩礼有一毛钱关系?

知乎用户 宽厚仁慈拉多维德 发表

以下分多个维度进行陈述

1、大陆男性

加速和彻底打破对女性转移支付和部分责任感认知,在同国籍陌生女性发生任何形式的亲密关系前设置更为严格的准入门槛、直接退出或者追求外国国籍异性,将更多精力用于自身改善型需求,社会原子化进程进一步加速,家庭责任感动员和教育有退出历史主流的危险。

2、大陆女性

婚恋场的上嫁渠道彻底打断,但因配偶存在疑虑更难进入亲密关系,为维持关系不得不做出一些让步较大的妥协。社会地位和关系保守化进程加速。

3、司法方面

强健罪口袋化进程在诬告未得到法律明文惩戒前会一直存在。一些个体由于不信任 GJF 会选择结社或求助个人暴力,社会 ww 成本有所上升。

4、郭嘉层面

结婚率和头胎生育率会坠崖式降低,与人口规模密切相关的行业会随时间依次波及并受到沉重打击。官方会试图调整但会因错过最佳时机收效甚微。

知乎用户 留客 发表

以一个社会学学生的角度来讲,我只能说这个二审请示过最高法,地方法院没有社会学常识罢了,最高法也没有吗?

以个人经历来说,我觉得我国的公检法部门可能从来没走出过 2000 年,这二十五年过去了跟没过去一样的。

我至今也不能忘记,我回老家的时候(东北地级市),在这个满是领退休金的老头老太太的地方,有比中世纪教堂还气派的法院和比体育场还大的公安局。


兄弟们,最高法不能只当法院啊,它至少得知道法律的社会职能是什么呀,它就是没跟地方法院交流过,这个案子打具备社会关注的第一天起最高法就应该出面的,如果最高法没有维护法律社会职能的举动,那它最高在哪呢?

知乎用户 KKisara 发表

时,很多人觉得自己不跑货拉拉,遇不到

胖猫时,也有很多人觉得自己不是恋爱脑

到了大同,90% 的人,应该都绕不开婚恋问题,但去看看油泼面的评论区,彻底疯狂了

知乎用户 作手 发表

以这种方式对待这类案件已经很久很久了,只是很多人普通人不知道而已。上面眼里,民间本质上都是情绪上的事情。不值一提。底层喃性不满,依然不能阻止很多人去结婚生孩子。因为,鳖喃太多了。教育体制的强大规训力量摆在那。

婚育率降低是必然,但是中国人实在太多了。每年新生降到多少无法承受呢?起码三百万左右吧?现在还差的远。去年九百多万呢。

普通人不用瞎操心,安史之乱把一个盛唐砸的七零八落,短短七年,人口从五千七百万掉到一千二百万,降幅 79%,照样维持了一百多年。

晚清太平天国,短短十五年,黄河以南数省,人口损失七千万人。是二战全世界人口损失的总和。

这么大的缩水,都依然可以缓过来。现在这么大的基数,根本不用担心,真到了上面对生育数量无法承受的程度,会出台相应政策的。

苏联在上世纪 20 年代搞过妇女公有化运动,强制生育。喃性凭票证行使自己的全力。

知乎用户 巴拉巴拉 发表

大同案的社会影响

1. 最表面的,男性认清彩礼无意义,每一个彩礼议题都会引起男性对大同案的回忆。彭宇撞人了吗?——撞了。老人倒下你扶吗?——不扶。

2. 男性对女性警惕心增强,对于相亲女性的风险程度评估大大提高。换言之,女性的退路和捷径逐渐名存实亡。

3. 女性信誉亮红灯,任何公司的老板即便相信女性的能力,也不敢冒法律风险。换言之,女性将被进一步排除在社会分工之外,进步的空间继续缩窄。

4. 基于 2、3 点,女性负债会逐渐增加,并且逐渐化为社会当中的孤岛。

5. 司法公信力崩塌,普通男性维权将不再寄希望于法庭。

6. 暴徒的报复行为将被赋予正当性,民众法治观念进一步弱化。

7. 社会治安成本提高,并主要由各地治安管理部门消化。

8. 加剧性别撕裂。社会共识中保护女性的道德基石不复存在,更有可能为新的猎巫运动埋下祸根。例如日本针对女性的无差别凶杀案。

9. 加剧阶级矛盾,普通人对于政府的不信任加剧,政府对于民众的管理能力大打折扣。

10. 老龄化少子化加剧,养老压力激增。

11. 由于家庭的沦亡,民众家国意识弱化,责任意识淡化。此条当与第 9 条结合看。

12. 社会共识加速右倾,各阶层男性达成合作的基础条件,为下一阶段的社会变革蓄势。

13. 社会将无法复现唐山打人案时全网声讨男性加害者的舆论现象,即便是部分恶性案中的男性也将成为民意与 “正义” 的代表。

14. 诸如张薇诬告谭竹谋财杨笠代言、大同纠纷等由男性造成的舆论奇观将会反复涌现,深入影响社会上的每一个人,无论男女。

(总体而言,由于国家力量的下场干预,男性的舆论影响力越来越强,以至汇成历史的大潮;女性在舆论上则越来越被动。)

15. 社会共识与经济基础将逐渐影响上层建筑。若上层建筑已能完全无视民意,下一个政权将会对本历史阶段的错误进行过度纠正,这将是以百年为单位的女性历史地位倒退。

从胖猫的旧事重提,到大同的锤子落下,各方都已经是不死不休,没有回转的余地了。

司法判决自称是昭昭天日,黑暗森林却肆无忌惮地蔓延开来了

知乎用户 汪三水 发表

威力不如标准 - 6 和,但是显著高于 F35 和福特级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别人我不知道,反正在我这,已经完全对法院祛魅了

不管我犯没犯法,只要法官认为我犯法了,我就是犯法了

不管我是不是被冤枉的,只要一审定了我的罪,我就只能认罪了,所以,以后做事,就不要指望法院了

所以,我要这法院何用?这不就是大清的官老爷吗?无权无钱莫进来的县衙门么?

知乎用户 春日部防卫队 fire 发表

这下 我看看哪些扯高额彩礼的,独立自主觉醒女性还咋扯什么生育补助什么冠名权,什么这权那权的

直接一句话 现在最高法已经明确说了彩礼啥都代表不了 你还硬要高额彩礼?那属于什么了? 自己物化自己?自己给自己标价?

知乎用户 五羟色胺 发表

十年春,齐师伐我。公将战,曹刿请见。其乡人曰:“肉食者谋之,又何间焉?” 刿曰:“肉食者鄙,未能远谋。” 乃入见。问:“何以战?” 公曰:“衣食所安,弗敢专也,必以分人。” 对曰:“小惠未遍,民弗从也。” 公曰:“牺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信。” 对曰:“小信未孚,神弗福也。” 公曰:“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 对曰:“**忠之属也。可以一战。**战则请从。”

注意,鲁庄公前面说的那些条件,唯有最后一句 “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 被曹刿认为可以作为一战的资本,可见司法公正对于一个国家的战斗力有着怎样的影响。

知乎用户 人生海海 发表

还是古代人有智慧,直接夫妻都没见过面,拜完堂再上床。

让你体验开盲盒的感觉。

还不至于被起诉强奸。

碰到奇葩一些如傅 X 尔那样的,一天三顿大逼斗,也就老实了。

知乎用户 熟透的小鱼 发表

在我心里,不如 2017 年靖边县纪委干部室主任撞死女童案。

撞死女童的干部不予起诉,帮忙找人的交警免于刑事处罚,最后坐牢的是顶包的老百姓

知乎用户 星空 Love 碎颜 发表

看来中国的生育率还是太高了,2023 年 788w(卡介苗数据推算),2024 年 “据称” 是 954w,还是太多了,即便是现在两性关系已经如此紧张的当下,也还是大把人去结婚去生孩子,zf 根本不会急的。

就算脑洞大开一点,2026 年只有 100w,又怎么样?等这群人长大要 18 年,真正出现劳动力短缺还得起码 20 年,zf 会急?

知乎用户 古城 发表

这种案子会让基层,注意是基层,那些愿意出彩礼,相信订婚这个仪式的 “约束力” 的准婆婆们的信仰出现崩塌。

她们这代人,厉行勤俭持家,能和老公一样几十年吃苦奋斗,就是为了供养子女,信奉儿孙满堂传统且封建的信念,力图完成自己在家庭中的 “历史使命”。

很多人可以觉得她们不懂法,她们被时代抛弃,她们多么多么愚昧。但不得不承认的现实是: 没有了她们,某些县市的房子,车子根本卖不出去!以现在实际的收入和支出情况,多少基层出身的年轻人可以负担的起房子车子彩礼?

现在,你告诉她们,在她花了几十年的积蓄给儿子买的婚房里,她给了大把彩礼已经订婚的准儿媳把她儿子告了强奸?

时代总是要进步的,落后的东西终究会被淘汰!这一批的婆婆们如是,随之被淘汰的,一定会有她们给得起且愿意给的彩礼。

知乎用户 小灯泡 发表

我瞅了半天各个回答。包罗万象。说说我自己的个人观点。

很简单,换位思考就行了。带入一下。

女性朋友们,你们想以后自己的哥哥,弟弟,同学,朋友,儿子,甚至还会有一些离异单亲的父亲,遇到这个事情吗?想吗?想不想?

男性朋友们,你们想遇到这样的女人吗?

扪心自问。

很简单,不是嘛?

知乎用户 南冠 发表

伟大的发明,同意能被撤回。啥时候贷款能撤回同意还钱?赶紧更新版本吧

知乎用户 Ultron 发表

  最近看到好多科普,对处女膜、str 分型等一个个反驳,说没有证明作用,然后强调碰没碰无所谓,要点是是否违反意愿。

  但是,没有人科普如果遇上诬陷,究竟有什么证据能够证明自己的清白。

  好多人强调判决完全合情合理,但是没有人说一审不等证据,不等男方律师直接判这做法究竟合不合适,这两年的拖延究竟合不合适。而且我好像没发现啥不利于男方的,一审没有二审有的证据,那为什么不早点定性,这事情很大程度是这 2 年拖大的。


  新看到的:https://www.douyin.com/user/MS4wLjABAAAAsSbsfE5Ba3y2LgWCCXyRTot20ipqJRdHPKbehhcQBw8?from_tab_name=main&modal_id=7471204073883061541&vid=7471204073883061541

  138W 彩礼 +1 斤黄金 + 一枚钻戒,女方结婚两个月要求离婚(离婚事宜都列好了,说彩礼是父母收的,个人能还多少还多少),且一直不让男方碰。男方要求退彩礼有又说不离婚,但是还是不让男方碰。男方提出离婚后女方说还有感情基础,事后女方人不见了……

知乎用户 菜青虫​ 发表

这个判决好,让男女博弈加速向现代、后现代演进,

要么 2 方都传统,要么 2 方都现代。我个人非常支持法院的判罚,

还抱着前现代思维的男的,醒醒吧.

彩礼等前现代的东西,早该扔到垃圾堆了。彩礼什么也保证不了,

知乎用户 名字是个麻烦事​ 发表

我一直一直特别不喜欢,比如他们对着外地人也愿意讲上海话而不失普通话,还有总是觉得别人是乡下人。

但我相信各个区域的人民之所以有了某些偏好或习惯一定是因为这样对他们好,有利于他们生存。

上海人在各个影视剧或是我认识的上海人的口中,是不愿意和外地人结亲的。以前我不懂,现在我懂了。上海有钱太早了,见的太多了,所以大家吸取教训总结经验:婚姻扶贫,不是好事情。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想象一下:

领导可以随时以不忠为由开除员工,

老人可以随时以不孝为由把儿女送进去,

老师可以随时以不尊师重道为由开除学生,

什么感觉?

知乎用户 孙啸天​ 发表

本人做过几年老师,也算是体验过类似法师的权力了

大家即使没类似经验,总上过学吧

肯定见过,听过,乃至于亲身经历过

如果学生们之间有矛盾

而老师处理时经常对某个群体偏心

学生们就不会再信任老师

再以后有类似事情时,即使老师处理的非常公正,学生也会不服

甚至学生们直接不给老师机会了,自己解决


回复评论时我又想到一些,复制过来:

你上学时,有没有发生什么事,不愿意告诉老师的情况,并且是老师之前没对你处理偏颇的。

甚至你才刚刚小升初,初升高

小学老师有偏心的,你却感到刚见面的初中老师也没法信任

不信任的种子一旦种下,是会传播的

知乎用户 北条时宗​ 发表

如今这个东之耶律无条件拉偏架的行为

其实就是倒逼东南加速去责任化

这一招堪称绝杀,无需境外势力,无需内鬼罕见,无需暴君活阎罗

自然就能让百分之五十五的人口失去信仰失去团结不再奉献甚至争当吴广

当他们意识到

这个体系不代表他们的利益,他们当中大部分反而是被抑制被压榨被桎梏的对象的时候,大辽宏大叙事就悄然瓦解了

知乎用户 好烦你是对的 发表

首先模仿者肯定会增加,然后公检法的业务激增,因为编制,待遇,责任等问题,不会扩充人手。

假设一个月一百个公务员只能差不多处理一百件事,现在增加了 30 件,以后一百三十件都处理不好,更何况只是增加三十件么?

千万别以为这只是单纯影响婚育后代数量暴跌的问题,整个社会都会因此产生蝴蝶效应。

假如城投公司集体暴雷,中央救不过来,后面肯定央地矛盾日益凸现,更何况现在市级领导人换的飞起,又防止你经营地方,占地为王,导致地方根本没有有责任心的领头人,最后地方又只能指望地方升上去的人能念旧情,给政策,多分配资源,后面肯定会形成极大的不平等。(现在教育资源就肉眼可见不平等)

地方公检法都是一条线的蚂蚱,搬又搬不走,开又开不了,反而上下内外勾结很简单,领导想升官就得想法子降低治理成本,最简单的莫过于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放黑社会一马,指望中央巡检也没用,如果大家都这么干,你怎么罚?默认罢了。

而且体制内也是,会形成事实上的围城,所有人都知道不行,所有人都没办法,居民拆迁碰钉子谁上?你看 00 年那会黑社会猖獗,难道是不想管么?

不要觉得不可能,欧洲不就是警察管不过来,才会让黑社会占据生态位


一个政府最危险的时候就是它开始改革的时候,这句话怎么理解?

知乎用户 浮动的风帆 发表

其实看完下来感觉这波就是检察院责任>法院公安局

检察院口口声声说办成铁案,人强制羁押两年不放,公安局取证 37 天或者 14 天应该就已经发现更偏向于殴打和未遂准备放人了而检察院成功让人关了两年,法院本来取证也差不多了结果检察院还是要办成铁案二审,最后法院发现人已经关了两年如果再不判变成冤假错案要把人赔死。毕竟看守所制度和收容遣返制度有的一拼相当于不割腰子的缅北,人真的死那里了到时候事情更大。法院和公安局已经想问候检察院全家了。

还有以前我举的湖南吉首初中生反伤霸凌者案检察院也是 37 天不给取保候审,关押小孩 11 个月看守所看人快死了才判决无罪释放,后续检察院还不依不饶继续起诉,后面两年才结案把人小孩逼去当童工,然后法院才判决赔偿 20 万元。仔细发现检察院发癫次数遥遥领先于法官自由裁量的次数。

检察院本来是分辨起诉、不起诉和民事责任的,结果现在变成了诉棍的电动棒加导管。

检察院: 这件案件我们一定要办成铁案,扎扎实实落实方针。

公安局: 请问一下谁调查取证呢?

法院: 请问一下谁举证判案呢?

检察院: 那当然是你们了,难不成是我?

知乎用户 学好逻辑再来辩 发表

起到了极强的戒色效果,威力堪比几百年前的梅毒大流行病:

近年的、、强奸案、及各种涉性别话题的新闻事件,让一大堆人,越发坚定一个信念:

女人,能不要就不要,咱惹不起女人,更惹不起。咱 24 小时都是贤者,奉陪不起了,清心寡欲了。

PS:几百年前,明清时代的梅毒是症状恐怖的不治之症,其广泛流行,吓得连花花公子都变成了贤者,去花楼都只敢保持距离听歌赏曲,不敢有一丝色胆。历史事实证明:只要惩罚的威力够大,就能普遍戒色。

某度的戒色吧之类的,那都是小打小闹,真正的戒色,还得靠 “大流行病” 才行。

更新。

我前边说错了,这场 “大流行病”,比几百年前的梅毒大瘟疫严重多了:

梅毒只是让人在外戒色并没有戒掉家里,梅毒【只是斩草,没有除根】。

而近年的这场 “大流行病”,让人连家里家外都【全戒了】,甚至不敢提起“成家” 了,这回属于是【斩草又除根】了。

知乎用户 黑夜神 发表

只能说当地政法委是吃屎的,这个时候就应该由当地的政法委书记出来站台,重新审重新判

不过已经到了如此地步

后果嘛,不结婚只是一个开始,后面重量级的是

1. 人口结构进一步恶化

2. 劳动生产率下降

3. 无软肋,去责任化的男性增多,歼 35歼 14 的驾驶员随机刷新会成为常态

4. 国家强力机构,如军警公检法的威慑力和吸引力以及受尊重程度迅速消失,并成为袭击对象

知乎用户 谢丹​​ 发表

为什么要物证,因为有些时候犯罪嫌疑人自己也是错误的认知。

比如这案子,犯罪嫌疑人自己到底插入成功没有,还是初哥碰到就射了?

国外凶杀案以为自己杀死人了,自首了认罪了,结果根本没射中的案子多了去。

本案物证不支持口供。能对应上的口供也需要物证。

知乎用户 非羽流星 发表

近年很多身边人负面情绪 我都极力维护说是你们好吃懒做 但现在我也许错了 错的是未经他人苦 内心动摇了

知乎用户 真好 发表

我就不懂了,干嘛非得买电脑呢?网吧的不好吗?

买台电脑配置好的要好多钱,万一遇到奸商,你都无法确定是否是全新未使用过的。而且还不是说给了钱立马就能用,交易证件没到你提前使用分分钟告你家破人亡。

还有,买到手了你以为就高枕无忧想啥时候用就啥使用呀,没有的事。您还得精心保养着,这种配件要按好的配,键盘要用机械的,鼠标要游戏专用的,耳机还得带发光,还得专门弄个房间放它。最重要的是每次想玩电脑还不一定能开机,强制开机制造商分分钟告你侵权。就这,你还有体验感可言吗?而且还限制你换平台搞独占,想买个 xbox 还不让。

电脑这玩意还属于电器,保修期也短,最好用的其实也就是那么几年,过几年新机变旧机故障率也就高了,不是这松了,就是那松了。重新买又太贵买不起,只能修修补补凑合用,机器越旧脾气还越大,有些游戏玩起来肯定就越卡。

电脑这东西限制太高,拥有的成本太高了,体验感太渣,风险系数太高,于是你在某天终于觉醒了,网吧不是更香了吗?

人家按次收费,真皮大沙发,超大显示器,手感强烈的键盘,让你多花一分钱就多一分的游戏体验。手里宽松的时候要选真皮沙发大包厢,手头紧了大厅卡座也照样玩。你看,人家没嫌你穷,你也别埋汰它被别人用过呀,而且每次人家都会尽量打扫干净,让你每次都是新的体验。最重要的一点,网吧的配置往往是三年一换,把最好的游戏体验给到你。

结语,传统的东西也是千年来不断改变的,以前高门大户一个人能拥有一个网吧呢。现在不行了,社会在变,我们也要变。

知乎用户 苍耳子​ 发表

你想问什么,你觉得有什么影响,你想得到影响结婚生育、加剧男女对立的答案。

这案子判下来就是告诉男同胞发生性关系是两情相悦、水到渠成,不要实施强奸犯罪,会坐牢;也不要乱搞水军,混淆视听,挟舆论逼迫司法机关,会被判的更重。

知乎用户 lizz lin 发表

最大的影响,应该是警察系统日后和稀泥的概率变小。很多类似先上车后补票的事情,警察基本上都是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让两方尽快扯证,能不立案就不立案。两方稀里糊涂的结婚,这种不稳定的关系,很容易让女方在后续婚姻中,被家暴,婚姻破裂的概率非常高。这次的事情算是典型中的典型,日后就算其他男的想效仿,也会有所顾忌,毕竟队友少一个,还是很关键的一个,坐牢的风险直线上升。警察系统这次被男方背刺,正常会在内部通报一遍,日后处理类似事件,肯定是铁饭碗比同情心重。毕竟警察当人小年轻不懂事,想拉一把,架不住别人要摔了他的饭碗。

知乎用户 随风​ 发表

有这么多人为强奸犯摇旗呐喊,令人不寒而栗。

涉及隐私的非公开案件,信息被断章取义泄露,引导舆论试图影响司法公正,令人不寒而栗。

对受害者冷嘲热讽肆意污蔑,令人不寒而栗。

没有法律知识、不了解事实真相,就在网络上毫无顾忌宣泄情绪,几无良知,令人不寒而栗。

忘记了自己也有母亲、姐妹、女儿,对女性仇视乃至凌辱,犹如恶鬼,令人不寒而栗。

没有良知、正义的照耀,犹如身处黑暗森林,猛兽隐藏其中,闪着莹莹绿光,随时准备攻击,怎能不让人不寒而栗。

窦文涛在节目中曾经说 “女孩子胆子真大,敢跟力量几倍于自己的人共处一室。” 以前听到这句话一笑而过,现在才知道,这句话大有道理。事实上,那个人不仅力量几倍于你,还会心怀叵测别有目的。在你被伤害后,还会被怀有同样心思的看客口诛笔伐、恶意污蔑。

知乎用户 我自东土大唐而来​ 发表

我觉得也没有太严重,除了个别男性破防之外。

法律其实考虑到很多因素,尤其是社会层面。

1. 在整个过程中,女生一直都在反抗,身体有淤青和伤痕,被拖拽,防火,说明非自愿行为。

结合最近风波频频上升的家暴案件,法律考虑到暴力胁迫的因素。

男方给彩礼,在女方已经说过婚后才可以发生性行为的前提下,还强制动手胁迫女方,不尊重妇女意愿,暴力行为属实。

也在提醒广大男性们,给了钱也要尊重妇女意愿和取得性同意,别不把人当人看,去了你家又不是不干活。

因为没有结婚证,所以并无婚姻法的保障,订婚在法律上并不能证明什么。

对于强奸行为的确认,处女膜的完整并不代表没有发生性行为,强奸已遂包括部分插入。

5. 还有一点我觉得很重要的是,暴力形式不限于身体伤害,从女方想婚后发生性行为的想法可以看出她思想观念较为保守,稍稍扩大一些,山西部分地区可能也有这种想法。

发生这样的事,对女方的精神和声誉有严重的影响。

其实就一句话,何必强迫呢?

知乎用户 秋雨 发表

阴盛→阳衰→国亡→阴散

等着被反噬吧

知乎用户 极简资产配置 发表

知乎用户 ning wang 发表

为什么有如此大的争议,核心在于这个强奸案太奇葩了,未婚妻将未婚夫送入监狱,简直闻所未闻,中间还夹杂着彩礼和房子加名一系列社会矛盾点,这个案件的后果就是,结婚会更像是一桩买卖,人们会更加谨慎,社会矛盾会更加尖锐,男女对立也会更加严重。

从这个案件来看,只要男性想要发生关系,事后女性坚持告强奸那基本很难脱罪,强奸不看重证据,只看现有的情况能推论男人想发生关系,并且女性不想发生关系 (事前事后的态度都是 “证据”),至于有没有发生关系,那不重要,只要你动手了抱一下,摸一下,起码就是强奸未遂了

相信司法实践就是这样来的,重口供和推理,轻证据,宁可错杀,不能放过一个

司法实践既然是这样,法院就有底气一审二审都判强奸,可笑的是,一审法院没想着给个缓刑,二审有了舆论压力想着给个缓刑了,公诉机关和法院典型的不作为,满盘皆输

至此,我斗胆问一句,吴亦凡是被冤枉的吗?

知乎用户 鲤鱼王 发表

上头不会管的,除非严重伤害了上面集体利益,要不下面的韭菜能嘎就不会去改变什么。现在就是把气球吹大,一直吹到爆炸后上面说不定会颁布一条不痛不痒的政策或者法规。反正意思就是:有总比没有好对吧?你们要不要吧?不要那就继续。

用这种无形的讨价还价方式来达成自身利益最大化,你猜这种手段谁最擅长?没错,就是现在在挥舞关税大棒的那个老笔登。

这个已经不仅仅是影响到婚姻了,甚至整个社会对女性的包容度也会降低到冰点,当初的 “” 到现在大家都达成了一种默契的共识就是不扶,反正没道德就没道德,大家都没道德那就不会被人骂没道德,一旦你去扶了并不会得到什么好处,反而你会失去更多的东西,甚至是一辈子的人生都毁了

看似小事或者没发生在自己身上,其实这种社会的默契程度可是相当高的,就拿企业来说,如果企业少招女性职员是不是就省去了很多隐性支出?比如 38 节可以不用放半天假,不用买礼物送女员工,比如请产假的很少,因为例假太痛在家休息,每年因为例假原因请假无法工作的也会变少?比如女性能干的男性也能干,前台、行政、财务、人事等,甚至是职场重需要搬运重物,女职员大多都会叫男职员去做?还有职场加班、酒桌文化这种的女职员很多也很排斥,企业需要的是什么?牛马、面子跟绩效,还有更多吗?有,还有更多…… 社会付出占比可能会失衡,付出多的会更自私对自己的财产更不愿意分享,付出少的则会拿到更少的福利等

从舔狗经济的崩盘,到商家开始对男性消费的偏移,女性的社会地位如果仅仅只是依靠法律的支撑,只会越来越低。想赚更多钱的女性基层可能会从努力奋斗获得更多机会,转变成机会渺茫要么依靠关系、要么低下高傲的头颅向上层男性跪舔、或者直接就躺平了依靠低收入低福利度日

数据不会骗人,如果怀疑数据造假…… 我只能说:呵呵您说啥就是啥

很多时候其实女方比男方更清楚自己需要什么,但是很多就只想走捷径,谁不想一夜暴富?社会的生产力一直都是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少掉了中间的耕种得到了结果,不仅不会珍惜而且还会挥霍,如同早期欧美的强盗行为,到了没办法抢的时候会发现,自己内部也挥霍一空没有什么可剩下的,甚至当自己还想参与到耕种的时候也无法耕地

社会的资源分配会更加的倾斜男性,哪怕法律再多规定只要不涉及到个人资产,对大多数不婚男性还是不痛不痒,哪怕上层出再多也没什么用,因为不可能因为女性而去没收男性资产分配给女性,这显然不是 CPC 的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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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说的种种仅仅是个人看法,如有异议那就随便您怎么说,我保留个人意见

知乎用户 路人乙 发表

一次司法不公带来的影响远大于抓 1000 个坏人。疑罪从无排除合理怀疑的依据不见了,使得人人自危。先定罪再审判,对于一切合理证据,合则用不合则弃。司法的根基松动了。男女对立加剧了,结婚生子的会越来越少。中国的传统习俗被颠覆了,收了彩礼的未婚妻把自己的未婚夫送进监狱。

真是让人扼腕叹息啊!90 年代中后期才取消饭票,也就是中国人能吃饱饭了,到现在也就 30 年。普通人生活小康大概也就十来年。结果一小撮宵小之徒竟然能动摇国家根基。

天地不仁 以万物为刍狗,司法不公 以百姓为刍狗!

知乎用户 遼河之南 发表

“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

社会风气就是被这么带坏的。

以后我如果在网上随便嘴炮一句 “我要毁灭世界”,按照这个案子的审判方式,应该用卫星制导导弹给我定点清除。

知乎用户 Sigma 发表

说一个当下所有男性群体都担忧的问题

当一个群体,严重缺乏群体安全感的时候

你猜会发生什么…

会开启战或逃模式

不论是战或逃,对社会稳定带来的影响和破坏都不可估量

某些所谓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审判决议,注定成为我国法治历程的耻辱和罪人

知乎用户 星辰大海 发表

这件事说明法律完全失去了公平公正。

诬告大部分还是不会遇见的,但离婚就不好说了。现在离婚率都接近 50% 了,法律会给出公平公正的判决吗?

知乎用户 别鞘先生 发表

你会发现,这个案子满盘皆输的局面

无论是对于,男方,女方,一审法院,二审法院,各部门公信力,那怕对于女权都是一次沉痛的打击,包括结婚率,生育率

头一次见到满盘皆输的事情

甚至这个男的出来以后会不会采取用法律手段来追求自己心中的正义,都无可预知

搜索了一下,据说今年第一季度登记人数为 89 万对,相比去年减少 57.4%

黄金比例般的腰斩

且不论法院判决的是否有问题,当说出女方明确表示婚前反对性行为,这种似于泼妇骂街般的找后账的话时,这个案子的对错在很多人心里便不再重要

在群众心中,只有接受监督并且愿意改正的才是真正的公信力。

而高高的帽子压下来,不可质疑,不可讨论,不可否认,不可改正,这是损害公信力的行为

我认为男方有罪,但是你公众号上写的那些东西,让我一个不懂法的看着觉得很不舒服

永远不要把群众当成傻瓜去看待,任何把群众当成傻瓜去对待的人,到最后都会反噬,而把群众当成宝贝去爱护的人,群众会把他高高举起来

知乎用户 河西闲人 发表

这个案子完全颠覆了很多人的常规认知,会让很多人重新审视两性关系,下图来自 “法山叔” 的视频。(需要删除请直接告知)

一方会意识到:原来我还可以这样;

另一方也会意识到:原来对方可以这样。

知乎用户 海桐 发表

很多人没意识到,大同这哥们之所以这么惨,归根到底是因为他 “不是自己人

重庆那个事大家都知道了吧?一个警察去相亲,结果被女方报警,怀疑男方在饮料里给她下药,到了派出所后解除了误会……

一切都看似很正常,对吧?

结合大同这件事,大家应该明白一件事,重庆这个警察,是体制内的,“是自己人”,所以其实就是解释几句的事,只要把话说明白了,大家确认你确实没犯法,这件事就结束了。

不说你在单位里是业务骨干,哪怕你在单位是个领导再厌恶不过的刺头,可如果单位里出了个强 J 犯,直接影响他的 KPI 以及全单位乃至本系统内的年底评选,所以不管领导再怎么厌恶你,都要帮你说话,拼命拉你出来。

你单位的其他同事再讨厌你,为了自己的奖金,也要在相关部门前来调研的时候帮你说几句好话,最次最次,也是 “我和 XX 同志平日里在工作方面没什么交流,所以对他不是很熟悉”,这就是极限了。

具体到大同这件事,结合现在的情况,我们也基本确定这哥们确实用了点强,只是最后双方没有达成一致,最后女方才告了,对吧?

假设大同这哥们真的是体制内的,标准操作流程是在女方去派出所报案阶段,在确定男方的身份后,事情就被按下暂停键了,派出所一定会立刻通知男方单位,而这哥们的领导乃至检察院的领导会轮番做女方的工作,大家 “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协商解决,不给单位抹黑。

毕竟如果事情真的闹大了,领导的年度考核很难看,单位的年度奖金直接清空,甚至市局都落不下好——你们系统出了个强 J 犯,说明市局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很不用心啊。

女方后来的反应也证明她们能接受协商,她们其实也只是谋财,没真打算把男的往死里搞,有单位出面,也就不会有这桩案子了。

问题是大同那哥们就是一平头百姓,“不是自己人”,没有人、没有单位帮他说话,所以就是现在这个局面了

这意味着什么,大家明白了没?

体制内(包括央国企)和体制外,是两个世界,实行的是两套规则

而现在,还有人天真的认为……

还有人嘲笑山东的哥们拼命的考编…… 考进去了,你就是自己人了,关键时刻可以保命的,懂吗?

知乎用户 总钻风 发表

现在的法律正在把婚恋变成男女两个独立主体合伙做生意的关系,只有赤裸裸的金钱关系,没有感情、没有道德、没有家庭,甚至没有性,剥离了一切传统社会价值。

中国人的传统里非常重视家庭、家族的团结和稳定。一个家庭、一个家族,不仅仅是经济上的共同体,也是血缘上、感情上、道德上、社会上的共同体。

而婚姻关系则是家庭、家族关系中的核心部分。婚姻被赋予了广泛的社会价值,传统婚姻中男女分工协作,更多强调共同利益,双方都要对家庭和家族、长辈和后代负责,因而能够维持家庭、家族、社会的长期稳定。

当然现代社会强调保护女性权利,摒弃传统婚恋关系中的一些糟粕,这本身没有错。但凡事过犹不及。保护女性权利并不意味着就要打压男性的正当权利,不意味着要给予女性某种性别特权,也不意味着要把男女关系完全对立起来。

近年来在彩礼问题、强奸问题、离婚问题等方面案子里,法院都**过分保护女性权利,以至于完全忽视男方的正当权利,把男女关系彻底对立起来。**比如,就算女方明显存在过错甚至存在欺诈行为,男方往往也很难全部要回彩礼。在离婚案中也更倾向于照顾女性,强奸案里更是几乎无条件支持女性。

现代社会法律正在不断摧毁传统的家庭价值。比如把生育权从婚姻中剥离,把一些婚恋传统用冷冰冰的法律条文一刀否定,再比如现在连性同意也要从婚姻中剥离了。

那我们的婚姻还剩下啥?

岂不是彻底演变成男女之间相互对立而不是相互合作的关系?

岂不是演变成了赤裸裸的经济关系而完全不顾感情关系?

岂不是变成了对底层男性基本婚恋权利的剥夺?

岂不是完全不顾社会约定俗成的基本观念而只靠法律条文来一刀切?

如果连基本的婚姻价值、家庭价值都要对立起来,搞的连家庭稳定都维持不了,那中国人的传统价值还剩什么?

法律应该要引领社会好的风尚,应该维护传统价值,特别是要维护传统婚姻价值、家庭价值,法律应该要维护婚恋关系、家庭关系的和谐稳定,严厉打击那些破坏稳定的行为、破坏公序良俗的行为,无论是男还是女。

知乎用户 何安 发表

孙连城是好办的,你让他自己看星星,人民自己就能发展个差不多。

李达康是好办的,一切为了 GDP,那你努力靠上企业龙头就好了。

祁同伟也是好办的,他那个村有哪些人我总能知道吧,只要靠上他的亲戚其他都无所谓。

欧阳行长是最不好办的,你说贪污吧这人也没贪出个什么名堂,你说利益交换吧这人来一句我不高兴。一辈子公主病爆棚却又不明说,你今天讨她欢心明天她就没理由和你翻脸。这种拳师入脑的更年期公主病就像活生生的,你连看都不能看。

知乎用户 平凡而普通 发表

老祖宗在先秦时期就给了答案,一样的配方。

知乎用户 不要二分法 发表

慕有枝 613:新中国建立之初婚姻法就非法化的东西,靠着司法解释一步步被合法化。问题是,司法解释认可彩礼的合法性,却又无视彩礼的交易属性,单方面保护 “卖家” 的权益。

结果就是,社不社,资又没资到底。到底要平等,还是要规范契约精神

放在过去倒是没问题,虽然司法不承认交易属性,但是市场承认,双方遵守规则;现在是市场交易的另一方不守规则了,司法又不承认交易属性,“买家” 血本无归。

只有女性是弱势群体吗?底层男性是不是?这是个需要重视的阶级和社会问题。

要么就社到底,彩礼回归 1950 年的态度,视为变相买卖婚姻,非法化,男女双方真正平等,只谈感情,剥离金钱因素;要么就资到底,彩礼就是换取性同意、生育权、家务劳动。

现在这种状态,彩礼是干嘛的?扔出去打水漂?底层得掏光上一代的积蓄才能付得起高额的彩礼,对方还说跑就跑,说反告强奸就反告强奸。人财两空。

彩礼这么个糟粕,在资本主义国家都没有,居然在社会主义中国大行其道,且被司法解释合法化。真的很讽刺。

知乎用户 积分积不准 发表

这就是为啥要往沿海跑,不是说完全能规避掉,但你只要严以律己,能大大降低这种事情发生的概率。

待在内地小城市,我是真怕父母老去了以后,地方上做个局,给你搞个指定居住。

知乎用户 唐果 发表

1. 引发大众对于疑罪从无原则的思考。

2. 引发大众对于性犯罪案件证明标准的思考。

3. 引发大众对于程序正义的思考。

我完全想不到任何负面影响。

我记得我还在读大学的时候,我就得解释一个问题,你们律师为什么要帮坏人进行辩护。以前我只能说官话套话。

现在我就一句话,你怎么知道他不是大同的公检?

补充几句:

1. 这个案子其实从最初的发案我就一直在关注,当时是好奇这个案子的走向,后续看到上诉状以后反而期待二审的判决。

因为我比所有人都知道我们国家司法实践里面适用的不是疑罪从无而是疑罪从轻,认罪认罚制度就是通过降低检方的举证义务来交换更低的刑期。

2. 你们知道为什么这个案子真正引发大众舆论的爆点是二审么?

因为一审是律师代理,二审是公民代理和律师代理。

律师有保密义务,对于案卷材料中的证据内容有保密义务,不能泄露,违反保密义务会吊销律师证;但是公民没有,公民违反保密义务,法院最多就是采取司法拘留十五天。

所以二审的时候,席某某的母亲动不动就发上诉状和向记者说有哪些证据,因为律师说不得。

3. 关于这个案子的判决结果

从答记者问和上诉状来看,我觉得判决结果肯定不算理想,这个案子判强奸既遂有问题,但是强奸未遂或者猥亵罪没什么问题,最理想的刑期应该就是缓刑。

4. 对家属的建议

众所周知,我一直支持司法公开。这个案子其实家属还有一个大招没用,那就是在保证受害人的隐私的情况下,直接公开判决全文、排除非法证据的申请书和辩护词。

现行的刑事诉讼法是鼓励司法公开,那么最好的公开方式当然是公开判决书。本案作为一个请示过最高院的案件,我大胆猜测存在详细的证据采信过程,那直接公开判决,里面对于证据的论述以及判决理由的论述可以进一步引爆舆论,同时又不违反任何法律规定。

知乎用户 沉默的威廉​ 发表

影响是,它有力的证明了,实际距离纸面的 “重证据,轻口供” 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知乎用户 红豆泥红豆泥红豆 发表

最直接的影响可能还是最近要结婚的人,男方和男方家长难免犯怵,今天刷到一个 “本来谈婚论嫁挺顺利,订婚案出来聊崩了” 的事例。

男方是山西大同人,家长给准备了 150 万用于结婚。女方想把这 150 万分成两部分,一部分 58 万或 66 万作为彩礼,女方在此基础上添够到 200 万作为陪嫁,另一部分 90 余万,再加女方 90 余万,作为买房首付,婚后共同还贷。

结果大同订婚案之后,男方担心万一离婚五六十万彩礼打水漂,希望彩礼 18.8 万,无所谓陪嫁,双方谈崩。

可以看出来,其实双方家庭条件都算不错的,甚至女方方案中女方出的钱还更多(另出 100 多万用于陪嫁)。但是女方方案中实实在在的财产权转移才是男方最担心的,即五六十万本来是男方父母财产,给付彩礼至女方父母,女方父母再将其加入嫁妆给付至女方本人,就成了女方的个人财产。虽然离婚可以主张归还彩礼,但实际操作肯定有的扯皮了。所以,男方的担心也不无道理。

其实,大同订婚案让很多将要结婚的男方和家长增强忧患意识,何尝不是好的影响。

知乎用户 天命打工人​ 发表

不少人说南昌案才更冤枉,更应该被关注

但你就算把南昌案彻底翻过来又怎么样?

底线保卫战打赢了不叫胜利,只叫暂时没有失败

哪怕想推动废死,废死派也不是找那些本来就可以判死缓无期的,找的都是罪大恶极绝对死刑的来拆房顶的

既然塔想搞自由裁量玩切香肠,那咱大可以看看谁站得稳立场

是你先搞的程序不正义和非法取证,不让取保候审的,这放到全世界那里都是塔该谢罪

知乎用户 wzh 发表

两三年前有个事件,大概就是公共游泳池划出一条女性专门泳道,当时有部分女性朋友觉得这事儿很好,而我认为,这种划分无疑是在社会层面剥夺了女性对其他泳道的使用权,来游泳的会天然觉得女性就应该去那个泳道,当女性要使用其他泳道时要顶住舆论压力这层 debuff 才能继续选择。

同样,山西案目前扩散对民众造成的朴素认知是强奸罪武器化,你即使探讨口供如何如何,生物证据不能完全否定强奸不存在,民众朴素认知就是没插入证据也能判,那实际上也是给女性划分配了一项潜在武器,而就如同上面提到的泳池案例一样,这实际上是剥夺了女性在社会层面跟异性一起生活合作的权利,在社交,求职阶段,女性将因潜在风险而天然失去公平竞争的机会。我这么说并不是空口无凭,我是去年的应届,在我经历的无领导小组面试来看(无领导小组面基本都是非技术面,女性相对技术面要多,我参加的技术面无法获知其他面试者的信息)十个人里面最多两个女性,全男性很常见,而我面试的基本包括了熟知的大厂中厂。可以想象在这个事件之后本来就很严峻的比例会进一步加剧。

对于男性的影响我就不加赘述了,这个很容易想到,我想说的是,不管这些在网上的女性怎么交口称赞也好,你们自己想想这个事情究竟对你们有没有好处,我想唯一的好处就是当你打定主意要使用这个 qj 罪武器的时候他会给你带来很大的收益。以上

知乎用户 猫儿熊能能​ 发表

第一次鸦片战争

你说它影响不大吧,多少人从此改变了一生,历史课本上永远记录着它对中国近代史的影响,永远告诫下一代要时刻自强

但你要说它影响大吧,1840 年第一次鸦片战争,新中国成立于 1949 年已经过去一百年了,辛亥革命是 1911 年,就从刺激到满清从上到下进行自救的公车上书开始,也是 1895 年,50 年后的事了

50 年后不知屏幕前诸君尚在?

这就是大国的诅咒,战略纵深导致的持久战,既体现在军事战斗上,也体现在政治斗争上

知乎用户 James C​ 发表

这件事在 CSU 党内有关中国问题的会议上小范围讨论了一次。CSU 党内的几个中国问题,婚姻社会法律相关的专家都认为此次判罚有瑕疵。

在会上首先理清了两个问题,也就是题主提到的两个问题。“是否存在性行为” 和 “订婚了能否发生性关系”。因此要回顾一下案情,如下引用来自维基百科。

2023 年 1 月,大同一男子席某某通过婚介所认识一位女子。2023 年 5 月 1 日,席某某与女方订婚,同时男方给女方家彩礼 10 万元和 7.2 克金戒指。男方还表示结婚一年后会在房屋产权证上添加女方姓名。2023 年 5 月 2 日,女方宴请男方席某某。后来席某某和女方共同前往位于阳高县某小区某楼 14 层房内。
女方指控席某某不顾自己反对,强行与自己发生性关系。女方点火烧屋内柜子、窗帘,并通过楼梯下至 13 层呼喊救命,但被席某某拖至房内以及被夺去手机。当晚,女方向公安机关报案。女方后将 10 万元彩礼及两枚戒指退至婚介机构,婚介机构通知男方领取,男方没有领取。
男方席某某母亲表示,在 2023 年 5 月 2 日女方要求立即在房屋产权证上加上她的名字,之后结婚时要再给额外的 10 万元彩礼给她。男方家庭不同意,女方就控告男方强奸。席某某表示二人有亲密接触,但无实质性性行为。两人发生亲密接触后,女方还曾洗澡。

首先,要定义 “性行为”。中德法律在此规定有不同。

德国刑法在《刑法典》(Strafgesetzbuch,StGB)第 177 条中,对 “性行为”(sexuelle Handlungen)的下限和上限都作出了解释:下限为对性器官或其直接邻近部位的接触,无论是以身体任何部位还是物品进行;上限则以 “渗透”(Penetration)为基准,渗透他人体腔(包括阴道、肛门、口腔)即构成强奸的 “定性性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236 条将 “强奸罪”定义为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行为”——学界通常将“强奸” 解释为 “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交”,其中“性交” 专指男性生殖器与女性生殖器的结合。

客观证据显示:房间内的床单上有席某某的精斑和席某某、女方的混合 DNA 基因分型。

这点即发生争议的地点,在现场也发生了争论。即男女体液混合并流出在床单上能不能证明发生了 “进入式性行为”。

一些 CSU 的专家认同观点 1。按一般常理推断,男性射精并和女性体液发生混合,可以证明大概率发生了插入式性行为。这是人类生理结构决定的。在案情中,女方叙述其一直在反抗,点火烧柜子窗帘,这点也在事后勘察中得到确认。在这种情况下,女性很难达到性兴奋以至于体液流出到床单的情况。并且一个正常男性很难在缺乏性刺激的情况下达到性高潮而射精,在案情中也未见男性有性功能障碍之类的表述。

另一些专家认同观点 2。即便体液混合流出,也不能证实一定发生了进入式性关系。因为两人也有可能是用非进入式接触达到性兴奋导致双方体液流出而混合。

但是双方均认为,在现行中国法律对” 强奸罪 “的定义下(进入式性行为),上述两种情况均不能判强奸罪。因为即便是 “大概率” 发生了性行为,也不是确凿的,因为并未有类似安全套之类的决定性证据。


第二个问题,” 订婚能否无视女方意愿发生性关系 “,答案是不能。发生性关系之前必须双方都同意。在德国,性同意是一种动态权利,在性行为进行中随时可撤回。任何在撤回意愿后仍继续的性接触,均构成 “违背可见意愿” 的性侵犯或强奸。双方在发生性关系之前都要保护好自己,在事前相处过程中约定”安全词 “,” 停止词“。

德国关于 “强奸”“性侵” 的起诉,有 85% 都是在初步调查后,由于疑点太多(例如双方口供不一致),无证据而在侦察阶段就撤销了。最终只有约 9% 进入公诉流程最终定罪。有 3% 是原告诬告而导致原告被公诉诬告罪,最终被定罪。

德国强调 “保护受害人权益” 与“防止恶意诬告”并重,呈现“高撤案率、低诬告起诉率”。


其次,CSU 的务实派并不在乎中国法律体系有什么实际问题,也没有兴趣提出什么解决方案,研讨会只是日常讨论中国社会的一些热点问题。

只要建制派在中国执政,保证中国在中长期稳定开放,中欧贸易稳定。建制派对中国国内的政策只要不触及 CSU 的底线(例如大规模人道灾难)就无所谓。因为各国都有基于历史发展,政治结构而产生的问题。没必要预设立场,用本国的思考方法去批判另一国的问题。

建制派 / 务实派的敌人是国内外民粹派 / 激进派,而不是另一个国家的建制派 / 务实派。

对于热点话题,部分网络居民和舆论的记忆期大概就是 7 天到 14 天。事件尘埃落定至多 14 天后,就会有新的话题占据新的热点。


目前 CSU 一些知华派怀疑中国政府无法解决 2035-2050 年期间适龄劳动力人数下降的问题,认为大概率要出现社会动荡。

我个人对这个问题还是比较乐观,我认为中国共产党的统治能力延续性很强,可以在多重复杂情况下维持国家基本稳定。

知乎用户 千层塔 发表

会有深刻的影响。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大同强奸案,和南昌女上位强奸案绑定,都是不起眼的小人物的小事件。然而正是这些小人物的小事件,和其他事件一起,对千千万万普通男女产生深远的影响。

这些执法者,和律法一样,该动一动了。

知乎用户 赤城胖胖 发表

也许是碰巧了,大同案二审刚判,全国多地都出台了鼓励结婚的政策,拿出真金白银鼓励年轻人赶紧结婚。毕竟从刚刚统计的结婚离婚人数来说,600 多万对 200 多万确实很难绷。新生儿出生率连韩国都比不上了。我更愿意相信这是几年疫情和经济低迷带来的影响还未结束。

知乎用户 挪威的森林​ 发表

之前听到有身边的人要订婚或者结婚了,大家觉得都是喜事,都是恭喜恭喜,希望两位新人白头到老,百年好合,和和美美,新婚快乐!

现在听到身边的人要订婚或者结婚了,不敢乱说话了,因为你不知道是喜提不是自己的贵子,还是喜提一家人打下的欠条,还是签下三十年的房贷合同,最后这个才是最狠的,也许是喜提三年的牢狱,同时自己的一辈子甚至家庭的一辈子都毁了。

知乎用户 太空人之选 发表

要说社会影响,有没有发现有一个群体一直隐藏着?没人关注的透明人一样

说的就是你,当前年轻女性 的父亲。我们如何评价这一群体?

我认为这将补上重要的一环

老说男女对立男女对立,我们看到男方的母亲往往是无条件帮自己儿子的,根本不对立

而女方的父亲往往是消失的,我都怀疑是不是处于 “不知有父” 状态

知道什么叫不知有父吗?看我这个

如果一个国家取消婚姻制度而变成开放式关系,这个国家会亡国吗,如果不会,会如何发展?

想想是不是这回事,如果女性的父亲不教,大部分女性无法理解包含男性的文明世界(这里先放过教师群体)

不知道男性如何看待这些父亲,如果是对标某些女性组织,那帮自己儿子的母亲基本上算叛徒了

我的猜想有三点

第一 得益于当前整体的教育,大部分人都处于不知有父状态,不只是女性无父,男性一样无父。又不是生而知之者,所以生了女儿的男性自然不知道干嘛

第二 独生子女政策对生女儿的父亲造成特殊影响,或许是一种破罐破摔?反正对他们的女儿来说自己的男性技能就是无用的了,索性放任自由我管你别人的儿子有什么影响

第三 城乡发展矛盾,女性一样得外出打工,他们的父亲想管也管不了,要是有钱还让自己女儿远出打工?完了只能默认 “城里的时髦东西”,这里留学的别想躲,要是自己有本事教还让自己女儿出国?现在留学都留点啥没数?

三点说完,基于第二点再多说一点,在这里国家可能扮演的是 “负责任” 的角色,是不是有点惊诧?有没有想过“彩礼”“她力量” 等等一系列东西,是国家对生了女儿的父亲的 “补偿”?不多解释为什么打引号自己想

如果回到非独生状态,生男孩的男性与生女孩的父亲就不会割裂了,意味着

我如何培养我的女儿影响我的儿子娶到什么样的妻子

对母亲同理

不需要国家出面帮谁,矛盾会在日常文化中消弭掉

就这样,没有谴责谁的意思,特别不是说某些教师群体以及背后所代表的谁谁谁,不是说就尸位素餐不负责任,而是有没有能力负责任,所谓的负责任本身是不是有点逗

最后提一嘴本来有一个放在这里很有喜剧效果的话题,就是一个警察下班相亲结果被那啥的那个,结果这会看没了

知乎用户 一生何求 发表

很多人在或者强辩或者故作云淡风轻地说没有影响。

要是没有影响,能引起这么大的舆情吗?其中必然冲击了很大部分人的的认知。大同的判决可以强制别人的肉身,但是管不了人心。对人心的影响已经无法挽回,官法如炉,人心似铁。

现在不务虚无凭无据念经辩论,完全从事实出发,管中窥豹说说山西大同案对社会的影响。

现在社会家庭,婚姻观念最强烈,最会催婚的群体,大概就是五十到八十的老太太吧。而我从小就懂得怎么跟这个年龄段的阿婆们交流。所以在山西大同案二审判决后,陆续在八十多个阿婆面前聊天,跟她们详细说过山西大同案的案情和判决结果。她们听完后,毫无例外的一致谴责女方,当我告诉她们现在这已经形成了的风气,问她们如果冒着这样的风险,她们还会催她们的子孙结婚吗?她们全部沉默,偶有开口的也是说:还是看缘分吧,相亲看来也不太可靠。。。。。

这就是社会影响的一个小小体现。风起于青萍之末,长堤毁于蚁穴。

知乎用户 吐槽力量回收站 发表

这种案例挺好的啊,告诉大家不是订婚了就可以为所欲为。

也让大家做好防范意识,理解婚姻法的本质是离婚后如何分割财产。

还有就是如果真的看不上你,就不要违背妇女意志了,不然容易有牢狱之灾。

我个人觉得,这都是好事啊,怎么可能有严重后果。

一个冷知识:不结婚就不用给彩礼。

知乎用户 HaWeiBing​ 发表

其实也没啥大影响。

不外就是让大家对 “犯法的不一定是坏人,不犯法的不一定是好人” 这句话有更深刻和具体的认知而已。

毕竟普通男人和强奸犯唯一的区别,就是普通男人还没被指控。

强奸案按照这种逻辑判决,也不是头一遭了,很多年前,就已经开始采取 “重女方口供,轻一切物证” 的判案原则。

这个案件也没有任何特殊之处,也不存在什么办案人员违规操作,更没有什么为维护一审人员官官相护,这只不过是一些不懂法底层男性的想象而已。

之所以搞得那么复杂,纯粹就是因为有人不想底层男性知道强奸案真正的执法和判决程序。

知乎用户 信德维拉 发表

权利和责任是对等的,你不可能只想获得权利,而不愿承担责任或义务,不可能让你两头沾光,世界没那种事!

根据现有信息,男方已经给了彩礼了,已订婚,房产也要加上女方的名字,如果说 “违背女方意愿” 属于女方的权利,那我请问,男方的权利是什么?谁来保护男方的权利?男方就只能当冤大头么?

这种不考虑社会影响和客观环境的判决,会加剧男女对立,中国的生育率和结婚率还会进一步降低

知乎用户 丢失的名字 发表

吴用有一次喝多了,吹牛说自己只要下功夫,能把任何人都弄到山上来造反。

大家起哄让他说怎么弄,吴用这次终于没憋住,把自己的独门秘籍讲了出来。

他说:

别看科举考的都是儒家之学,治国用的还是秦法那一套。

秦法是什么?繁于秋荼而网密于凝脂!你就是在大街上撒泡尿也是个不小的罪过,更别说胡乱说话到处乱跑了,想办你都是流放五百里以上的罪。

别说那些小民,就是刑部的老吏都搞不清楚这些法,更别说避免犯法了。

你就是天天在家里躲着,也会被别人牵连,这天下就没有不犯法的人!

所以只要跟他说清楚,你以前犯的罪过,八成就能让他上山。

要是有那罪过太小,或者有钱有势不怕告的也好办,咱们就替他惹一个盖不住的罪过就行。

那些官要的就是有人顶罪,能向上交代了就行,明着诬陷就能把他抓起来,到时候咱们再去救,还能不上山吗?

我其实最怕的是大赦天下,一下子就把以前的罪都免了,要想劝人造反还得从头攒罪。

知乎用户 悠然 发表

强奸罪的法律定义:

刑法第⼆百三⼗六条【强奸罪】以暴⼒、胁迫或者其他⼿段强奸妇⼥的,处三年以上⼗年以下有期徒刑。

条⽂注释:强奸罪,是指违背⼥性意志,使⽤暴⼒、胁迫或者其他⼿段,强⾏与⼥性发⽣性⾏为或者奸淫幼⼥的⾏为。

关于强奸罪具体内容还有不少,就不全文复制了,有兴趣的自己去查看。

强奸罪构成的条件,可以说相当明确。

但现在法官,媒体,还有所谓的教授们,就一直在强调 “违背女性意志” 这一点,甚至中国妇女报还整出了同意可以撤销这种荒唐之极的。

把女性的意志,或者说口供当成了强奸罪最重要的要素,也就不奇怪会奇葩案件连发。

南昌强奸案:2021 年,南昌锜振东一审被判有期徒刑六年。根据公开案情,双方存在亲密互动,案发时女方处于女上位,且事后双方还共同就餐,全程表现亲昵,街道和饭店监控均可佐证。同时,案件缺乏暴力胁迫的直接证据,现场录音录像也未显示强迫行为,女方微信聊天记录露骨,还曾给男方发过私密照。但法院认为女方是基于确认恋爱关系的动机才同意性行为,而男方之后拒绝确认,构成动机错误下的无效同意,符合强奸罪的违背妇女意志。

也就是说,只要女方事后找理由反悔,这就是 “违背女性意愿”。这是多么可怕多么荒唐的?就这么荒唐,二审依然还判了有罪,判三缓三。

以前我们常说寻衅滋事罪是口袋罪,现在才发现强奸罪才是真正的口袋罪。只要女性提出就基本可以定罪。以前不知道司法可以这么荒唐,现在信息发达,广大女性接受了司法的这种 “普法”,以后可就好戏连场了。

刑法基本原则就是疑罪从无,举证责任是公检法的责任,嫌疑人不需要自证无罪。如果证据不足,嫌疑人自证有罪也不成立。简单举个例子,一个人在没有被威胁利诱等外部因素影响下,自己承认杀人了。但被害者尸体没找到,凶器没找到,时间地点无法确认等,那么他依然不能被判处杀人罪。

现在司法以女性口供作为主要定罪依据,严重违反了刑事诉讼法规定。疑罪从无是刑法的基础框架,如果要修改这个框架,最高法是无权发个解释说明就能修改的。只有全国人大才有权力修改。

我国的司法体系,基本就是一个独立王国。基本没有监督和纠错机制,所谓的人民监督更是空话。

以前我还嘲笑美国的陪审团制度,让一群不懂法的人直接参与到案件里,不是很荒唐吗?现在才明白,只有让普通人民直接参与进司法体系里,直接干预司法审讯,判决,才能体现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这些名头里 “人民” 那两个字。陪审团再不懂法,但他们基本有正常的社会道德,正常的良知,不会被体制内的人情世故,奖惩所绑架。

知乎用户 空灵水​ 发表

我这种人都在关注,我这种人都在担忧,我这种人都在质疑。也就是说,不是聪明人机灵,而是笨人也觉得不对劲的话,目测大同这些人危险了。远的不说,从人民的名义开始,公检法系统怕是要从北向南,全面整肃一通了。

知乎用户 少安师兄 Rc​​ 发表

立场:我自认是守序善良,同情受害女孩,反对但不敌视男犯,反对男犯妈妈。被告辩护律师混乱善良是本事件最坏的人,一审检察院守序中立是早期案情急转直下的最大推手,一审法院守序中立是将未遂错判成既遂的第一责任人,二审法院守序善良是看出被告律师计谋但没能破解成功的普通司法者,央视混乱中立是缺乏深入新闻调查能力以致舆论处理失败的主要责任人,受害女孩一家守序善良是最大的受害人,男犯一家混乱中立是侵害者也是被利用的人。


发现了真正的坏人:男犯的律师,堪称当代贾诩

因为男犯正常判应该是强奸未遂,这是基本不能改变的。所以他的总辩护策略是 “抓住漏洞从舆论上质疑司法公正,削弱男方强奸犯的身份认同”,那么男犯判的越重,社会男女对抗越激烈,这个策略就越成功。

所以他只做无罪辩护,尽量阻止二审给男犯减刑。

所以他在教男犯妈妈发东西的时候,故意露出一些破绽,故意说一些污蔑女孩的话,而且这些都很容易被识破的内容。

这样男人会现在男方视角,以理性思维为主,盯住决定判罚逻辑,为男方发声。女人会站在女方视角,以感性思维为主,盯住女方持续性受到的伤害,为女方发声。

当男犯刑满出狱,一部分人肯定会无脑支持男犯无罪,男犯的强奸犯身份必定会被极大程度的解构,“无罪” 辩护就真正达成了。

这计谋太毒了,有破解办法吗?


在这场争论中,一些所谓站在女性立场的人,根本连男性舆论的重点都不愿意看,男性的诉求是诬告强奸很容易冤枉人。而给女性做科普的人,一直强调强奸案的取证难度、口供是主要证据、既遂未遂都是强奸。

强奸案取证难,诬告强奸案自证不是更难?在诬告案中的口供细节根本没有意义,双方原本就是正当发生性关系,诬告者自然知道细节。被诬告者试图用间接证据脱罪也基本不可能,因为法院事实上以女方口供为主要依据来审理案件。诬告者原本就伪装成了男女朋友关系、订婚关系、夫妻关系,让被诬告者误以为是在发生正常性关系,这和陌生人或熟人强奸案岂可一概而论?

明明在司法实践中,尚需要剥夺一般强奸案嫌疑人的部分法权,才能勉强取得司法公正。但是部分检察院和法院搞大跃进,在舆论上要求在婚姻关系中也全面实施性自由的权利,这是进步还是倒退?这些人打着为女性好的名号,占着女权主义领袖的位置,是真的在为女性发声吗?

在一般强奸案中,为了给受害人伸张正义,不要过度依赖物证,在具有法定亲密关系的案件中 (目前法律只承认夫妻关系),严格遵循程序正义。这样才能在得到绝大部分普通男性支持的情况下,更好的为女性受害人伸张公平正义。这点道理都不懂吗?还是为了某些利益,懂装不懂?
大同检法两院,在订婚强奸案中从快从宽审理案件,公安拘留才 10 天,就迫不及待的批准逮捕,舆情紧张也不谨慎审理案件,事后为了自己的安全,打出了所谓保护女性权益的口号,当天下人都瞎了不成?

大同检法两院自己站在道德制高点,用形式公平作为掩饰,事实上却给强奸案司法实践带来了严重破坏,必然导致女性安全的大幅度倒退,这事就像花园口事件,打着抗日的口号,却做了坑害老百姓的事。等大家都回味过来,大同案说不定就落个 “大同花园口案” 的名号,彻底钉在司法耻辱柱上了,比南京王浩的坏影响有过之而无不及。

知乎用户 马行空不空 发表

我深恶有些自媒体丧事喜办,抛开判决本身不谈(要脸或受众原因不方便硬拗),大谈此案带给社会的 “积极” 意义,幻想以此来教育普罗大众,从此以后就能免除婚姻被金钱支配,实属避重就轻,顾左右而言他,有混淆视听的意味。

大同 “订婚强奸” 案的判决结果,丝毫不能改善婚姻被金钱捆绑的现状,甚至因此加剧都有可能,不存在所谓的 “积极” 意义,更达不到教育群众的目的,相反只会增加人与人之间的不信任,恶化社会面貌。

法院不遵循 “疑罪从无” 原则,更准确地说是遵循千分之九百九十九的 “疑罪从有”和千分之一的 “疑罪从无” 原则,这是极其荒谬的,也是一个巨大的历史倒退。 50 多年前殷鉴不远,那时候神州大地到处充斥着 “疑罪从有”,凡不能“自证清白” 者都可能获罪,以至于人人自危,人人都成了带着面具的套中人,这是一个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社会,社会面貌极其丑陋,无以复加。

1978 年开始的 “拨乱反正” 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举措之一,大量的冤假错案得以重新审查,并且得到平反,其范围之广,涉及人员之多,都是历史之最,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社会面貌为之一新,彻底改观,也为后来的改开成功奠定了最重要的基础,这才是具有积极意义的。

该案在如此巨大的舆论压力下,法院依然不愿遵循 “疑罪从无” 原则,还是作出了维持原判的决定,这说明主事官员的尸位素餐,其它官员的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已经到了触目惊心的地步,官僚系统的板结程度已经到了外力所不能打破的地步,对社会面貌越来越具有负面作用了。

大同 “订婚强奸” 案如果改判,将会有大量类似的陈年旧案需要重新审理,很多也会改判,就会涉及到全国各地一大批官员的切身利益,而不仅仅涉及到该案的办案人员,虽然其广度和深度不能与 “拨乱反正” 同日而语,但恐怕也是近 20 年来之最,足以被称为全国司法系统大地震,这是该案二审没有改判的深层次原因。

我等升斗小民为此发声,只是不愿放弃作为一个人最基本的权利,即争取自身利益的权利,虽然不一定能成功(我相信一定能成功),但如果你无所表示,则一定不会成功,一点可能性都没有。

知乎用户 风平浪静 发表

社会影响已超越司法个案,成为检验与的里程碑事件。其引发的观念冲突与制度变革,或将重塑中国婚恋关系的法律与道德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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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服 25.0416 版本更新后又一新的版本!**

知乎用户 朝趣蓬勃的小明​ 发表

《百年孤独》是一部魔幻现实主义作品。

知乎用户 老赵 发表

很严重,但结果已经存在了;因为这是结果,不是原因。

法律不是孤立存在的,它只能是社会发展的产物;排除徇私枉法的个案,一切系统性体制失灵都是体制本身发展的结果。你要把它看成是社会问题频发的诱因,那是犯了逻辑错误。

知乎用户 simon1945 发表

不用跟我说这些 我们说的事不在一个维度无法对话也没必要交流。

我只说三点:

1. 我无原则无底线永远站在自身性别和自身利益这边。

2. 我永远无条件支持任何网络上关于男性话语权的声音,无论真假,无论对错。

3. 我生来就无法中立,因为我是男性,我将永远无条件偏向男性。

知乎用户 王莉莉博士 · 律师​​ 发表

用给社会带来的影响有多严重,不如说,会给社会带来多大的冲击。

民众分两派,大多数支持男方。基本没有或少数派支持女方。这是目前的现状。

司法坚决维护女方权益,学者推出大量文章,希望民众可以接受最终的判决结果。

两派为什么分歧这么大呢?

其他说过的不再重复了,我认为最核心的有几点:

第一,这是一个涉及到个人隐私的案件,尽管互联网、官方已经大量披露了案件细节,但是最核心的秘密的刑事卷宗部分,还是无法向公众展示。

男方自认的内容到底是什么?

自认到什么程度?

自认的程度有没有达到可以让男方入罪,证据确实、充分,排除一切合理怀疑的程度?

有没有证据?有,但是是否达到了强奸罪证据的证明标准?

这是公众纠结,而官方无法披露,即便是男方父母借助媒体,甚至母亲已经成为辩护人的情况下,也不能说的。

所以讨论了 99 厘米,就还差最后 1 厘米,怎么也讨论不到,就陷入了你说东,我说西。

进而,公众认为,即便有自认,结合客观证据,无检测痕迹,也是不应当判处强奸罪的。

这个官方已经解释过了,有可能有痕迹,有可能没有痕迹。

最后是否判有罪的权利,就留给了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也就是法官最终信不信?

有口供无痕迹可定罪,但后期不认罪认罚是否对原口供翻供?

采信最初口供?还是翻供后辩解?

换一个角度:

如果最初口供不认罪,后期认罪,为什么大概率又会去采后期的口供?

疑罪从无(轻)的司法理念,真的贯彻到位了吗?

给法官的心里压力很大,但是这是他的工作。

一审很关键,二审的别名叫维持,二审翻台,难上加难。而且家属的预期是无罪,不接受除无罪外的任何结果。

这里面由于信息无法做到透明还有一个重要问题:

男方为什么会被判处 3 年?

我们在司法实践中接触到的强奸罪,在拒不认罪的情况下,一般判处 5 年左右刑期。

也就是说:在拒不认罪的情况,一般不会考虑 3 年的刑期。

本案从轻处罚甚至二审期间要适用缓刑的依据是?

依据一审信息,认为主要是:订婚期间,其情可矜?

依据二审信息,认为主要是:案发现场,证据不足?疑罪从轻

其他可能是:被害人可能存在一定过错?

本案中,被害人未见刑事谅解(可酌减 10%),男方未见认罪悔罪(可酌减 10%),认罪认罚(可酌减 30%),否则也不会有二审。

一审没有认罪认罚的情况下,二审认罪认罚一般是经济类犯罪退赃才启动,也就是说,一审不认罪认罚,二审不一定给认罪认罚的机会,本案二审为什么会考虑给予男方认罪认罚的机会?

一审、二审法官从轻处罚的依据到底是啥呢?

法官的考虑到底是什么?

我认为基于两点考虑:第一,订婚期;第二,疑罪从轻。

前者权重较小,后者权重较大。

第二,女方确实是传统弱势群体,但男方可能是新弱势群体。

何以得出这个结论?

在有一些案件中,部分女方确实存在诬告的情况,男方也觉得十分无助。当时确实同意,但事后就说不同意。

有一次我去看守所会见,十几个刑事律师说自己遇到的类似案件,最后得出的结论是:男方是新弱势群体。

[(2 条消息) 王莉莉博士 · 律师 的想法: 约 P 可能变强奸! | 有一次去看守所会见,会见之前,十几个刑事辩护律师围在一起聊天,聊着聊着就聊到了男性性侵案件的问题,在场就我 1 个女律师,我们拿出各自不同的代理案件和经验,讨论得还挺热烈。

我们共同得出一个结论:

现在这个社会,男孩子 / 男性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男性现在从某种程度来说,也是弱势群体。

最常见的就是约 P 变强奸,很多小男孩美滋滋喜滋滋的,觉得自己帅很吸引人,四处约。结果第二天一觉醒来,发现枕边人已经去报案。

小男孩还挺懵,一切都挺正常的,怎么就变成犯罪了?怎么就喜提三到五年有期徒刑了?

复盘后,发现问题出在:

第一,男女双方一般都一起在酒吧或其他场合喝点酒。

第二,在进宾馆的时候,在前台,在电梯,录像一般显示女性由于饮酒且步态异常而被 “推定” 为丧失了意志力,没有了 “同意” 的能力。

第三,女性可能存在事前同意,事中同意,但 “事后” 反悔的情况。

上述三个要件一旦集齐,女性在第二天一早去及时报案,且哪怕没有取到 DNA 证据,但男性在讯问后第一时间懵懂 “自认”,可能就是标准的 QJ 案件。

我们的讨论结果是:不能认定强奸罪。

男性千万不要觉得自己占了便宜,在 “缺乏道德约束” 和“违法”之间反复试探。
](https://www.zhihu.com/pin/1745020581588971521)[#强奸罪](https://www.zhihu.com/topic/19635019) - 知乎

也有男孩的母亲向我诉苦和表达担心,我们是男孩的母亲,我们可怎么办才好啊?

这个原则其实不太愿意公开的说,怕被一些杀猪盘拿去当护身符。

在类似案件中,只要没有室内证据、室外证据,事前证据,事中证据,事后证据,就基本定不上。

就不能说太细了,防止被别有用心之人滥用。

案结事了,但留给社会全体的思考尚有余温,希望这些思考是切实理性的,准确的,有建设性意义的。

徒留一叹:

法律就是法律,但判得何以如此不得民心呢?

王莉莉博士 ·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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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 刑法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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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夜凉秋如水​ 发表

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的判决,是一次摧毁社会共识的愚鲁行为,是左倾冒险主义对社会的公开宣战书。

一个社会的维系,从根本上来说,就是社会共识:社会绝大多数人对社会规则的默认遵守。这个规则在当今时代,就是人们普遍认为的公平正义,普遍自由。体现在司法上,就是证据大于口供,疑罪从无的司法理性主义,唯其如此,才能保证人们对司法实践认同的最大公约数不至于太小。

保护弱势群体,听起来是政治正确,但其相对性往往被人们选择性无视。具体来说,在司法上,女性相对于男性是弱势,个体相对于单位是弱势,任何组织和个人相对于权力部门是弱势。要保护弱势群体,就必须在所有方面做到一致。这就是公平。但是,司法部门有没有做到一视同仁呢?做不到,就谈不上司法公平。

所以,从理性角度看,用保护弱势为借口,无视事实、常识、逻辑,就是在制造不公平。

山西法院的判决,绝不是一个个案,而是司法界众多不公平判决中的一例,只是因为其影响太大,而受到广泛评论。这里面涉及到:

一、法律对民俗的否定,武断乡曲,对弱势人群保护的悖谬;

二、公检机关违反程序的批捕和严重超期羁押;

三、法院对刑事诉讼法的公然无视;

四、法院反科学反常识的判决内容。

如果假设目前司法机关的从业者,都是受过良好教育的人,那么这四点争议尤为扎眼:这些行为的草率粗鲁,和其所受的教育完全不相称。下面,我逐点分析每一个争议所造成的恶劣社会影响。

一,订婚要彩礼本来是一种当地民俗。对于民俗你可以用法律来否定它的存在合理性,那么如果否定,请保持一致性,不要搞双标。你强调订婚不等于法律意义上的结婚,那么结婚索要彩礼的正当性也必须否定。那么索要彩礼的行为就请按法律上的敲诈勒索行为来进行处理。在当地婚姻中,由于索要彩礼行为的存在,男方存在巨大的财产风险,实际是处于婚姻中的弱势一方。司法部门既然要保护弱势群体,那么就应该在婚姻案件中倾向男方。除非当地索要彩礼的行为基本绝迹。

二,警方在 5 月 9 日就报检察院批捕,检察院在 5 月 15 日批捕。5 月 19 日,警方才拿到司法鉴定结果。那么司法鉴定是干什么用的?先定结论,再找证据。以口供定案,而不是以客观证据定案。

而且,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一般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如果案情特别复杂,经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以下四类案件:

1. 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重大复杂案件;

2. 重大犯罪团伙案件;

3. 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4. 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案件。

经批准,可以再延长两个月。

如果是刑期超过十年的重大复杂案件,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两个月,

至此,最极端情况下,犯罪嫌疑人最长羁押期限也就七个月。大同强奸案,本就属于普通刑事案件,案情既不复杂,也不符合延期羁押的四类案件,刑期也不可能超过十年。那么就是说,席某被羁押的合理日期也就两个月,但席某被羁押的多长时间?到二审宣判,席某共被羁押了:

712 天,将近 24 个月。

我不知道那些为本案辩护的所谓专业人士,如何解释如此惊人的超期羁押?这难道不是公检机关在公然违法?

本案确实给公众上了一堂非常生动的普法课,而且也上了一堂中国特色的司法实践课。

(待续)

知乎用户 嗯嗯 发表

与其期待 ,还不如呼吁男性自爱。如果真的有用会发展到这一步吗。男生真的应该去学会爱自己,毕竟条例,舆论都不会保护男。甚至还要求男性像一个抖 M 一样一边吃亏一边直呼 “幸运”。那怕稍微表达事实也只会被围猎。因此,我更期待 00 后,10 后更多人觉醒

知乎用户 休木 发表

法盲+讼棍。

双输一赢的结局。

如果没看到辩护律师晒 “战绩”,我可能都不会多想。

男方最初咨询的不是这个网红律师,是其他律师,其他律师建议证据链不利下做轻罪辩护,也就是大家争议的 “强奸未遂”。

这位网红律师和男方搭上桥后,坚持走无罪辩护。相当于借助男方法盲的认知将其自断后路。

拖拽、非法拘禁、限制对方人身自由,这些想无罪很难。男方以为订婚了就没事,律师难道就不知道法律只支持结婚证,不存在订婚证吗?

男方就像手里拿着 500 分的志愿,不上不下的,不知道怎么报学校。律师一怂恿,直接报清华。

律师他在律法行业,他不知道证据明显不利的情况下做无罪几乎不可能吗?

他知道,但他不在乎。

其他律师明确表示泄露当事人隐私属于非法,网红律师知道,所以让男方母亲冲锋,自己美美隐身。

男方不可能无罪,剧情按照律师的走向一步步推进,舆论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尖锐。男方母亲操纵舆论的手段不像是农村妇女那么精明,只能说有高手在幕后指点。

后来,那位网红律师在某音主页晒自己 “战绩”,我看到了玩笑一般的评论:大伙别找这律师打官司,全是输的!

律师不想办法做赢的案子?只做社会舆论大的案子?

不想做金牌律师,想做一个名案律师。

这个律师不管原被告,只管把事情闹大?

男方失去了轻罪辩护的选择。

女方彻底丢了名声。

只有律师,靠着这波舆论导向咔咔涨粉。

经常看到有人说双输好过单赢,但现在这个情况是被忽悠拉着对方自爆。便宜了幕后人。

甚至如果不是这个律师介入,案子未必会往这个方向发展。

知乎用户 小人物大故事​ 发表

最大影响如图。

知乎用户 Weapon out 发表

有人提出了一个观点,中国由 3 个档次的社会组成,前现代社会地区,现代社会地区,后现代社会地区。

这种葫芦审判糊涂案多发生在前现代社会地区,贫穷且彩礼极高。

现代社会地区这种情况要少很多,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彩礼也是给个几万意思意思,对家庭不是负担,小夫妻出去旅行就直接用了。

至于后现代社会地区,除了港澳台,就只包括北京和上海,这些地方是真的有决心和胆量把敲诈勒索的诬女送进去。这地方彩礼就是单纯看心情了,甚至男女方都反对彩礼。

你不能按照后现代社会的法治标准去要求前现代社会,同一个国家,同一部法律,但是各个地区的执行标准却天差地别,这就是现实。

这次判罚并没有出格的地方,几十年以来,我国对于强奸罪都是口供为主,证据为辅,不符合口供的物证不予采用,那时候我国基本全是前现代社会。现在有部分发达地区,开始重视证据,是社会的进步。

如果你认为进步得太慢,那你只能去经济发达地区,那里的法治状况要好很多。最先锋的就是上海,很多政策让人惊掉下巴,这还是中国吗,这也敢?前段时间有则新闻,女子报案被强奸,警方收集证据后判定女子是诬告,且有一次相似的报案经历,就把女子以敲诈勒索处理了,且被央视做成了宣传材料,办案细节全部公开透明,这种事在其他地区基本上算是魔幻故事了。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司法受行政干预、司法受制于地方利益、政法一体化领导体制、法官缺乏独立性、“以审判为中心” 的制度不健全,etc.

长了四十多年的树在今天开花结果

只有司法独立才能根除此树

知乎用户 未名湖畔铁拳虎 发表

这男的判强奸,倒也不是不可以。毕竟,也有许多对男方不利的证据。但是,为什么舆论会有这么大的反弹,上层还是要认真的思考。

在我看来,法官审判制度带来的互信缺失,才是大问题。平心而论,法官审判制度,确实是更容易出现腐败,更容易枉法裁判。因为只要搞定了法官,就可以做出各种奇葩判决,甚至毁人一生。例如河南的春风法官案,陕西的张扣扣案,江西的劳荣枝案,南昌的锜振东案。很多都是证据确凿的案子,人人都知道该怎么判,但最后法官的判决却让人大跌眼镜,搞得怨声载道。

如果换成美国的陪审团制度,由 12 名随机挑选的普通老百姓来审判,相对来说,公信力就极大的增加了。春风法官案,如果是陪审团,怎么也不会让受害人的保险公司赔偿金低于 2 万,自然就没有后来的事了。张扣扣案,陪审团来审理,很可能是死缓,或无期徒刑,全国人民就不用那么揪心,恨了这么好几年了。劳荣枝案,让陪审团来审,可能就是判个几年就完事了,毕竟,当年法子英案的判决里劳荣枝几乎没有什么太大的罪过。锜振东案,如果是陪审团审理,无论如何也不会判他强奸成立。

审判这种事,就应该是公开透明,要让老百姓心服。法官审判制度,只是个人审判,这和古代的官老爷断案没区别,当然无法让人心服。就算一时压住了,长期来看,矛盾也是越来越大。倒不如及早改为陪审团制度,由老百姓来判断有罪无罪,更为科学。要说懂法,讲真的,老百姓比法官们懂法多了。

知乎用户 陈老师的羊宝宝​​ 发表

突然想到一个合理的比喻

女方是 a,男方是 b

把 ab 替换成醉驾车祸里的主角,某些人可能就理解很多了吧

a 在马路上正常行驶,像很多行驶在人生道路的小镇女孩一样,相亲准备结婚生子

这时候 b 冲出来,撞了 a

a 的母亲赶来,发现 b 全身酒气,质问 b 你是不是喝酒了?

b 说,我喝了,你能把我怎么滴吧,你女儿的车被我撞了,在二手市场不值钱了,属于事故车,卖给别人不如卖给我

a 的母亲说,行吧,那你出个价我考虑考虑

b 说,本来你这车,没撞之前值 18.8,但既然已经被我撞了,那就只值 10 了

a 的母亲说,反正都贬值了,车卖你了,你好好珍惜

b 反而不珍惜,回怼 a 母亲,切,二手车凭啥珍惜

这时候 a 说,妈,我平白无故被撞了,为啥还要像求着 b 一样?

最后 a 和母亲报了交警

交警一查,你小子居然醉驾,入刑吧

订婚 qj 和醉驾撞人其实一个道理,给到位,我可以私了,给不到位,那咱们该走流程走流程

所以,各位男士们,你们究竟有什么不懂的呢?

————————————

处理这事的交警,也不知道是新手还是怎么的,a 公了时就该验血

但交警又劝 b,你拿出钱私了吧,b 同意了

交警又去劝 a,他同意私了了,你回去吧

等三天后,a 没有等来私了结果,a 报警要求继续公了

这个时候交警才给 b 采血,显示酒精为 0

幸好当时饭店监控显示 b 干了半斤白酒

b 自己的行车记录仪录音显示,b 说,老子就是喝了半斤白的哈哈

光一个视频就足够铁证了,也不知道某些人洗啥呢

——————————————

还有 srt 检测准确率只有 60%,而且过了四天才检测,你猜猜成功率有多少

你这儿给我把 srt 奉为圭臬,当小丑逗我笑呢?

——————

哪吒太多,关评论了,上班很忙,无业游民自己口嗨去吧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如果一个女人真的看得起你,她肯定不会拒绝你以 “共同账户” 的形式给付彩礼。

知乎用户 Deus 发表

这件事之所以引起这么大波澜,是因为颠覆了民众固有认知,引起了婚姻层次的信任危机

先说颠覆了什么固有认知。第一,是对强奸概念的颠覆。绝大多数民众对法律的认知是模糊的,你路上随机抓个人问什么叫强奸,百分之 99 都会回答强迫发生性行为;那么你再问什么叫性行为,百分之 99 都会回答将那个东西放进那个东西并进行一些亲密行为。这是绝大多数民众的固有认知,现在你告诉他一个女的被强奸完是个处女,衣物完好,内裤没男方精斑,直接物证一点没有,仍然是百分之 99 的人都会诧异:这也算强奸?这跟你妈是处女有什么区别?这女的告不赢的吧。结果就是算强奸,这是第一个颠覆,从此以后民众多了一个固有认知:强奸是很容易判的,哪怕你什么实质性行为都没做,女方说是,那就是。第二,是对婚姻关系内基本道德的颠覆,正所谓一日夫妻百日恩,夫妻之间打官司可以,家暴官司,离婚官司司空见惯,但是夫妻一方告另一方强奸,就好像告上战场回来的士兵故意杀人罪,让人听了愣住的程度,而且还是刚订婚的夫妻,这是对传统家庭道德底线的颠覆,而这同样受法律支持,这让民众意识到,自己最亲密的人其实也是不可信任的,虽然她可能不会拿刀捅你,但是她手上真的有法律给的刀,她今天不捅你是因为你们感情好,但是如果有一天你们感情破裂,她不光可以分走财产,还有能力给你送进监狱。如果说扶老人那个案子摧毁了陌生人之间的道德,让人面对需要帮助的陌生人可以心安理得的袖手旁观,那么这个案子就摧毁了婚姻关系中的道德,毕竟这种相亲性质、交易性质的婚姻全国太多了,这种事发生后,那些感情不和的凑合夫妻,那些想靠彩礼讨个老婆的男人,那些大龄想相亲嫁出去的女人,那些以后打算相亲的人,他们的婚姻就多了一根刺。男人知道女人手里有法律给的刀,知道原来刚订婚就可以给丈夫送进监狱,知道原来性同意可以撤回,知道被判强奸是如此容易… 会有多少人因此不结婚。

最后,给看不懂的女网友举个例子,你走夜路发现后面有人跟自己,出于以往女性受害案例的经验,你会本能提防这个人。同理,这个案子本身的对错是非已不重要,而它如此广的讨论范围,以及牵连出的以往众多女方告男朋友或者老公强奸的案子,确确实实摧毁了许多人的婚姻信任,击穿了婚姻中的道德底线,这是这个案子最大的危害。

知乎用户 爱吃汉堡的派大星 发表

我跟你说

像什么,《彩礼=性权利》之类的问题

有一个算一个,如果有人执着于这个 xx 问题,这个人不论是女朋友、好朋友、还是合作伙伴

一定一定要小心

因为这种人非蠢及坏

ta 要是坏,坏就坏在,明明知道主要矛盾不是这个,却偏要混淆概念、模糊主题、转移注意

ta 要是蠢,蠢就蠢在,你和 ta 摆事实、讲道理,说重点不在这里,ta 还是捋不清主次逻辑

就这种人,无论是坏,还是蠢,都不值得深交。


记住,是 “执着于”

是指:你和 ta 说,最严重的问题根本不是《性权利》问题,而是《qj 未遂还是 qj 既遂》的问题

因为整个案件是在,没有证据证明有 “插入事实” 的情况下,仅仅依靠口供,就判“qj 既遂”

(注:因为女方膜完整,STR 未检出。所以就算要判,就算要重判,这个证据链条最多也只能定性为 qj 未遂)

所以大家明白吗?
最让 “律师界” 恼怒的,
根本就不是 “性权利” 问题
而是,证据不足,光凭口供,就光明正大的 “瞎判” 问题

具体情况看我这篇回答:

如何看待山西法院审判长称:用法治思维破除 “订婚就有性权利”“彩礼捆绑权利” 等错误观念?

知乎用户 探寻者 发表

说实话。。看欧美区的时候我一直觉得老外都是傻的。因为完全没有情节而言。。好像女演员就像是吃了武侠小说里面的我爱一条柴一样离谱。。还要一直不断的喊 YES。。。整的特别弱智。特别出戏。现在看来真就是事出必有因啊。

知乎用户 怠惰​ 发表

你别说,这波其实还真有点实际用处

以前争论彩礼问题的时候,男方总是会被科普彩礼的 “重要性” 和“必要性”

我相信各位男同胞这么多年对线下来,应该没少被诸如什么 “彩礼是女方生育补贴” 之类的云云怼过吧

但是最高法这波解释就很清楚了

彩礼就是啥也不是啊,最高法都这么说了,那我为啥还要给呢

以后对线这种话题甩截图就完事了,这可是官方认证

就彩礼的问题,民间真的可以不用再内耗瞎扯了

知乎用户 浪浪山​​ 发表

作为一个经常偶尔出差各处跑的打工人,之前闲暇时候还会到景点逛逛,小吃街转转。看看景色看看美女,甚至还期待点甜美的 “邂逅”。现在完全没有一点幻想,哪怕真遇到了第一反应也是 “恐惧”,脑子里立刻头脑风暴一遍怎么自证清白。

知乎用户 浮舟一叶 发表

必须剥离法院、检察院、公安之间的利益链接。

如果无法剥离,那就人为的制造他们之间的利益竞争,以便对抗利益链接产生的攻守同盟倾向。

否则法制不可能公平正义。

知乎用户 社会主义接班人 发表

它教育我们,要放弃幻想,认为存在那么一个青天大老爷,只要你闹得足够大,就会有人出来主持公道,那是不可能的。就好像电影或者文学作品里总会出现的哪些桥段,通过特殊的手段,让媒体介入进来,让哪些平常看不到角落被阳光晒到,然后一张大手就会出现,上层统治者一声疾呼,诶呀,原来这儿还有这么个冤案啊,我得赶紧解决一下!这只是幻想!没有这样的一个统治者在盯着舆论,也没有人会为这样的事负责。

从来没有救世主,也不存在神仙皇帝,要救我们自己,只能靠我们自己的双手。遇到冤案,铁了心就是要整你,就放弃幻想,换一条赛道,他权势再高,也终究不过肉体凡胎。

知乎用户 何可可 发表

结婚率这一块有一定影响。因为这个案件会加重中国男方父母对儿媳妇可靠性考量也就是从周边找,或者说一些捞女上升之路变窄。

法制这一块不会有任何影响。我大学学土地法的时候,土地法老师问了我们一个问题:中国司法是大陆法系还是。答案是四不像,既不是大陆也不是海洋,只是虚有其表。因为建国的时候,由于国情,中国司法学不了大陆也学不了海洋。建国领导人为了与国际接轨,搞了一个像大陆法系但内核并不是的东西(这个逻辑在其他地方也有)。时至今日,中国司法到了要改革的时候。希望在座的同学能有人在未来推进司法改革。这老师也是想法挺多的,我们这帮废物,不对,当时教室里的同学,有几个人已经是街道主任了。废物就我一个,那帮做公务员真有人推动也说不定。

因为这个案子,我还查过不少冤案,对于这些冤案我的评价是没确切证据就敢判刑,贼虎。

很多事情,一直没变。

知乎用户 袁志强​ 发表

耿彦波殚精竭虑,鞠躬尽瘁,差一点就死而后已了,在大同穿一双灰扑扑的皮鞋丈量每一寸土地,他夫人到单位哭,说他每天睡眠严重不足,怕他工作太辛苦猝死…… 但是他说:“我还有多少时间在大同呢,大同就这次机会了,冲上去就冲上去,冲不上去历史就不会给大同多少机会了。”《苏三起解》大大的有名,但是,这部唱段对于洪洞县市民来说,却成为心中难以抚平的痛,因为那句 “洪洞县里没好人”,经常成为其他县市人们的笑柄,让多少洪洞人出门在外,羞于提及自己的家乡。骗婚、骗彩礼、洗房到处都是,全国泛滥…… 我把你最心爱的女人打得一根毛都不剩,你的佛能为你做什么?你现在痛不欲生,你的佛又能为你做什么?

知乎用户 司吾 viga 发表

普通人担忧的无非是两性关系。

而对于我们这种中产阶级,尤其是处于一种「不上不下」范围的工薪阶层来说,没有稳定的社会生存环境,我们很难抗住社会风险带来的压力。

换句直白点的讲,现在的法律威慑力已经被公信力践踏地体无完肤,普通人以后不但要面对社会生产力关系的矛盾,还得防范来自于我们人民内部的混乱。

知乎用户 莫汰​ 发表

比如彭宇案就是典型,哪怕从情感来说,老人摔倒如果没事,本身就不需要你扶,但如果有事,你去扶的那一刻,实际就背负上了责任,而很多人根本就没意识到这点也根本没有做好承担责任的心理准备,所以从工业社会丛林法则来说,不扶才是标准答案,但是彼时我国正在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跨越的阶段,还残存着农耕时代的标准,而彭宇案就适时而出,在这之前,老人摔倒你不扶,全国人民谴责你,这之后,摔倒你不扶,全国人民表示理解,所以这判决实际上从法律层面把最广大人群从束缚中解脱了出来,从而形成了敢扶的是英雄是好汉,但不扶也不会被指责的新社会标准,跳到 2025 年的今天回看,是不是这个道理。

同样,大同案也是一样,会极大的改变社会运行法则,会产生出符合新形态的新社会标准,就说最简单的一个,这之前你买个充气娃娃,被损友知道了估计直接社死,而今后损友们听说了只会向你要链接。这之前你出去瓢,损友们假模假式也得谴责你一把,现在他们只会问你技师是否情绪稳定和具有职业道德,用金钱换取安全稳定风险最小性需要的行为,不再被普遍性鄙视和谴责,某某合法化甚至将作为单项选择摆上决策者桌面。而基于农耕社会传宗接代和父母希望你成家立业以结束他们的使命和责任的催婚压力也会被你随手甩出的这个案例轻松化解。而今天大多数人的愤怒情绪,正如答主所说,是面对新形态的不适应性,就像一款网游,大砍大改后,正确做法是赶紧去抽新卡,去适应新玩法,但可惜,大多数人首先的选择,是喷运营。至于最后一段,深有同感,教员代表了理想主义的上限,但上限会被人的劣根性所限,一直有感觉,他人生最后的十年,是痛苦的,是孤独的,因为此前他的对手是敌人,他根本不怕敌人,因为他有打败敌人消灭敌人的能力和勇气,可到最后,当对手变成了同志和人群甚至是普遍的人性的时候,无力感就会涌来,因为这些你会发现根本无法战胜。而邓公,恰恰代表了现实主义的下限,给思想和觉悟远不足以实现理想主义的人群解脱出来寻找新路线,人类社会,终究是循序渐进螺旋式发展的,跳跃式是不存在的和虚幻的,所以作为高度工业化的最终产物,发达国家的那些东西,当你步入的时候,都会一一体会和经历的,这,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知乎用户 Alan 益 发表

不谈这个案子,大家对彩礼的认知应该充分点了吧。

什么生育补偿,购买性,冠姓权,xxxx 的,法律都不支持的。彩礼什么都不绑定,只要给出几乎就不可能全退。至于比例,每个地方都不同。

有人说彩礼可以退还,嫁妆不能。可是嫁妆是女方家庭赠予女方的,本身就跟男方没关系。如果嫁妆用在共同生活里,退还彩礼或者离婚分割时是会进行扣减。

现代婚姻的矛盾之一就是,婚姻应该是以感情为纽带的关系,但偏偏对感情没有任何办法约束,大家只能谈钱。所以现在婚姻越来越资本化,也越快解体。

知乎用户 和老板 发表

如果女下属不能升职加薪;如果相亲对象不给彩礼,不给房本加名;如果恋爱对象不给钱花,要分手;

知乎用户 柏林 发表

根据政治学理论上对法律的定义,法律就是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工具,而存在统治阶级就意味着有阶级,统治阶级之所以为统治阶级,其本质特征就是无偿占有被统治阶级的劳动产出,对此可以证明,阶级之间是有矛盾的,一切人类社会种种矛盾大而化之都可以归纳到阶级矛盾这一本质上

七绝 · 炮打司令部

毛泽东

人民胜利今何在?满路新贵满目衰!

核弹高置昆仑巅,摧尽腐朽方释怀。

知乎用户 死肥宅快乐猪 发表

说明判了冤假错案不重罚法官和相关办案人员,以后只会有更多冤假错案的出现。

那么问题来了,如何设计并实行这样的制度呢?哦,这样的事只有海对岸能实现。

知乎用户 深海水晶​ 发表

高价彩礼、房本加名这些东西就该像所谓 “订婚仪式” 这种死灰复燃的封建残余一样,已经该进入历史垃圾堆了,再谈婚论嫁,礼金就该回归祝福的本质,男方也好女方也罢,没什么理由以这些名义打侵吞资产的算盘了。

知乎用户 小小的森林 发表

美利坚这么多年花的钱和这比起来就是笑话。老美那群人到底贪了多少经费,效果远远不如

知乎用户 冯远 发表

我特么不在乎两性关系,不在乎这个男的到底有没有犯罪。

但是,没有切实证据就特么整天想搞成铁案。这真是大倒退啊。

所有人都该好好想想,以后人家会用更多办法 “央求”“自愿” 在局子里喝茶的人说出对自己不利的口供。

这件事到你们头上是什么结果!

我居然还能在知乎上看到一堆人写 “不存在刑讯逼供”。

太他妈好笑啦。

这个世界也没人逼你一定要上班,一定要当螺丝钉的,没人拿枪逼你的。

想让你 “自愿配合工作” 的办法无数种,难道事情发生了,你人在局子里,你有办法不“自愿”?

逻辑上来说,只有口供彻底无效,连参照、引述、引用价值都废除的无效。

才能实现让那些追求效率和 kpi 的人压根不想审问,哪怕流程规定了要审人家甚至都懒得走这个流程,才有杜绝逼供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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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仅供高等逻辑学(其实不是)玩家观看:

“口供单独不能作为证据判刑” 为真。

那么我们必然会看见:

“单独用口供作为证据判刑” 的那些违规人员被法律惩处的情况。

如果你想证明 “口供单独不能作为证据判刑”,那么建议你举出违规者被惩罚的案例让大家知道,这个规定真的不能违背。

否则应视为,这个规定被无数次绕过,但是现有监管从来没有抓到过违法者。

哦,现在还有一种情况:即使口供以外的所有证据都不支持判决结果,但是仅凭口供依然可以无视其他所有反对的实物证据判刑,而且案子还能办成铁案。

图:

窗户 柜子

\ 男人 椅

桌 \

知乎用户 一代完人洪承畴 发表

改开几十年来,一直有人靠告强奸和性骚扰赚钱。例如,《南方都市报》安徽卫视曾报道,深圳一女子从 2012 年 1 月到 2015 年 1 月报警称被强奸或性骚扰 257 次,一名受害者在被迫赔偿 1 万元后依旧被拘留。一直到 2015 年 1 月,该女子因为敲诈到了一名警察才案发,如果不是刚好碰到警察,估计她的生意还能继续做下去。最后按敲诈勒索和盗窃两罪并罚,也只判处了有期徒刑二年,就这样都没定诬告陷害和扰乱公共秩序罪。在铜川市人民检察院介绍的另一起案件里,一女子在一年内报警 266 次称被强奸,有两人已因此以强奸罪被处理。

近年类似大同案这种用订婚骗取彩礼,事后不愿返还彩礼就告强奸的案件确实不少,如果被告强奸走到刑事阶段,和解费用可高达 50 万人民币以上,且和解了依然会被判刑,只是能获得缓刑。但告强奸其实还是少数情况,告性骚扰更普遍。如果是被告性骚扰,不会交由检察院和法院,仅由公安处理,一般需要支付 1-5 万人民币和解,未和解则拘留 5-15 日。当然,被处罚的肯定不是资本家或者外国人

这些事以前从没被摆在台面上,近两年放在了聚光灯下。要知道无论是在中国还是美国,舆论都是被控制的,没有不受控制的舆论热点。你看的每一条热点资讯,不能只关注于新闻内容本身,你要想想为什么要这么报道,为什么选取这一新闻成为热点?为什么这么多年过去了,现在开始关注彩礼、骗婚、强奸了?从数据上看,从 2010 年起,强奸案在刑事案件中的比例持续上升;2017 年以后,强奸案数量打破下滑趋势迅速抬升,为什么数字不降反升、愈演愈烈?为什么男女对立愈演愈烈。

知乎用户 zone 发表

对司法没有影响,死了人了,法制可有根本性改变?过去多少年了,可有立法惩戒老人碰瓷?

但是,对社会影响巨大,对不追女不拍拖不结婚的思潮却有积极促进:我一个人过总可以了吧?

知乎用户 单飞的孤鹤 发表

这个案子不在男女双方如何,哪个对?哪个错?事情明摆着的,普通老百姓都有个认知。这个案子最大的影响是让中国老百姓再次体会到中国司法的昏聩、荒缪和脱离常识的基本认知。其直接影响甚至比当年 “不是你撞的你干嘛去扶” 更加深远。也将是世界司法史上最大的笑话。是中国历史以来权法狂妄自大的最真实表现。也是中华民族发展史的悲哀。

知乎用户 咸鱼 发表

婚姻本来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各自让渡一部分自己的权益组成一个共同的家庭,比如女性的生育权,男性的财产权;

现在随着新的婚姻法的落地和订婚强奸案的完结,婚姻不再具有联合功能,你的只是你的,我的只是我的;

真好,与其说同居是事实婚姻,不如说婚姻是带证同居,反正都不受法律保障,半斤八两。

知乎用户 小透明 发表

我发现除了男的给这个案子发声以外。

还有一大群女性怎么也在不停的叫好?

如果男的都开始退出婚姻市场,不谈恋爱,不结婚,开始防范女性的各种骚操作。

你们就高兴了?

除了富二代、能力特别强的女性以外。

绝大部分的女性如果想要过舒适的生活都是靠男性来满足,你们把男性赶跑了? 你吃屁去啊。

还有官媒这几年的骚操作也是不断。 ,大同案。 平台压制一下。你就让他慢慢淡化算了, 还在不停的发声,提醒人们不要忘记这个案件。 还在引起人们的讨论。

一边这样的发声,另外一边的专家还在说人们结婚少了,生孩子 少了,我们有人口危机了。 怎么一个国家内这样的撕裂。

是不是内部有人对我党不满? 还是说我党的统治不如以前了慢慢松懈了?

另外,说一下,如果都是这样的问题:那我们是不是可以跟韩国一样出一个法律,如果追求女性三次不成,就不能追求了,否则就算是性骚扰。 男女对立要进行就进行到底!!!

希望明年有人大可以提出这样的议案。

知乎用户 普通的知乎用户 发表

我之前写回答说过二手车市场乱,普通人难以维权。

回答里说,“我设身处地的想了想,首先几乎不能避免被欺骗,其次是真的被骗了也真的很难维权。”

为什么中国的二手车市场声誉比较差?

现在到了相亲场景也是一样

对于相亲认识的小姑娘,我很难确认人家图不图你钱(除非工作好、家庭条件好),也没法保证她不用类似的手段坑我一把。

且如果被坑了,我也没啥办法把自己救出来。到时候一切都晚了。

如果现在我还是未婚状态,遇到工作一般家庭一般的小姑娘,我肯定也是缩手缩脚的。

这就是最浅显最直白的影响。

至于更深层的?也别说什么更深层的了。

先想想怎么保住结婚率生育率吧。

知乎用户 圆寂大师​ 发表

我要说的是,这个案子真不赖警方,强奸是刑法重罪,女方一定要告那百分百是立案的,关键问题是出在检察院和法院。

很多人说中国疑罪从无是笑话,但其实,大部分疑罪从无证据不足的案子,根本到不了法院,在检察院阶段就会被毙掉,有证据但不完整的才会到法院开庭。

举个例子,在检查阶段,如果一个案子一眼离谱,检察院会退回警方,这个叫补充侦查,有的是证据不完整,有的则是潜台词:你们办事太离谱,给你个台阶,差不多得了。

这个案子,涉及刑案,警方传唤嫌疑人是没问题的,问题出在证据不完整甚至采集 dna 结果还没出来,检察院就批捕了,这是很离谱的,到了法院开庭阶段,干的事更是堪比王浩法官

我其实特别反感舆论裹挟司法,但有的时候,舆论影响下,改变某些离谱的司法条文真的是好事。

知乎用户 HRfps 发表

说一个我自己的经历,我曾经大学时候暧昧过一个山西的女生,一开始她有新鲜感她对我态度很好很尊重,她的室友朋友都知道我的存在。之后她转专业了又融入了新的圈子,觉得新圈子高大上后开始慢慢冷落我,甚至不愿意让周围人知道我的存在,而且很长时间不愿意见我一面。当时不懂还傻乎乎地依旧给她节日送礼物,当然她也照收不误。后来我终于察觉到问题后跟她摆明态度要个说法(因为曾经关系好时候就约定好了有什么话可以直接说),结果她就攻击我,说我不尊重她,她不说真话、收我礼物是不想伤害我,她自己反而默默忍受了很多的委屈。

先叠个甲,因为这个容易涉及地域黑而且我这个本身也经常是地域黑的受害者,所以提这个问题挺纠结的,但是是否就像提到江西就会说彩礼一样,有山西的哥们可以说说你们当地的女性对于婚恋的观念有什么特殊之处吗?是否在关系中发生冲突时候,这种推卸责任甚至污蔑对方的行为很普遍,还是只是个人问题?

知乎用户 兢兢业业小律师​ 发表

严重到有人认为,在我国哪怕两个人结婚了,只要妻子告丈夫强奸,丈夫就得进去坐牢。

贴个 2021 年,最高检官网转载的文章
复制一下:具体到司法实践中,“婚内强奸” 丈夫是否构成强奸罪,关键看实施具体行为时婚姻关系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在婚姻关系正常的情况下,丈夫是不会成为强奸犯罪主体的。

知乎用户 哈哈哈哈哈 发表

根本不是性别问题

男的房子是他妈妈出钱买的,这个阿姨难道不是女性吗?年轻女性权益就应该保护,年长的就可以践踏?

《三体》里面有句话 “生存是文明的第一要义”,同样的 “生存是个人的第一要义”

在哪生存呢?肯定是城市。什么标准呢?在城市能定居下来。

大同这事拆解一下就会是这样

“老子要保障在这个城市定居生存,跟你结婚就得给我你妈买的房子一半,否则就告你 qj。”

就是一个为了在城市定居,不择手段的故事

知乎用户 水陌轻寒 发表

女权:“我们走后,他们会减少你们就业的机会,会降低你们的工资,会剥夺你们的福利,在你们遭遇不幸时会十分冷漠,这不是因为他们良心变坏,也不是因为他们变成了坏人,而是因为我们来过。”

知乎用户 文学初养成 发表

本来拘留就能解决的问题,偏要搞成三年。法律是人制定的,法律和道德冲突时,怎么办?难道法律是一成不变的?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ObSc7o 发表

那帮子人怎么嘴硬,其实都是想要在婚姻里获得更大的利益而已,所以根本不关心原文文件。假如这么说可以让他们自己信了,那随便。

顺便说一句,以中国生育率来威胁的手段太 low 了,真的不在意婚育问题的根本不在乎这个,而且这个国家人还是太多了,这句话不会没有人没有听过吧?

但是我觉得,说道理没有意义,没有人能被道理说服,能够让人停止此类的做法,只有是明白事情并不会按照他们期盼发展,轻松捞到好处是做梦。

知乎用户 林中梦 发表

以后,婚姻可不可以出一个:婚姻保险

知乎用户 安得倚天剑 发表

相当正常有利的影响

让那些想要月抛的男的不敢随便约了

让那些想要捞钱的女的没有条件捞了

只有你仁义礼智信以后,才能规避这些风险

以后相亲结婚,你就相敬如宾

多和谐的社会

知乎用户 tonyhihi 发表

我认为核心不在于所谓 “疑罪从有” 或是“口供定罪”,

而是体现了司法系统一直以来的特点:舆论无法干涉司法

知乎用户 或许或许 发表

现在,法院倒成了六子,又没法剖腹自证吃了几碗粉。

【】司法工作人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泄露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中不应当公开的信息,造成信息公开传播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阴谋论:工作人员接到这个案件,超级兴奋,一意孤行做冤案。

实际上:工作人员一看舆论这么大,赶紧请示上级,上级再找一大堆专家开会,纠结来纠结去,细节反复看,不断斟酌语词。

知乎用户 Happy Face 发表

没啥影响

一、对结婚率、生育率没有影响,这两者的下降是社会分化造成的,俗称贫富差距极大、阶级固化,并非出自于思想觉醒,热度这么高,无非是打拳罢了,男拳也是拳。

二、对司法公正性也没有影响,因为比这更严重的判决多的是,但是没有人在乎,例如:某个穷光蛋有行贿 5000 万的想法,等于官员已经接受了 5000 万贿赂,至于那个穷光蛋是不是真的有 5000 万一点不重要。

知乎用户 涛涛 发表

最后补充一下对本案判决的看法。

个人认为,站在国家层面,这个判决对整体社会是利大于弊。最大的利在于,它告诉整个社会,只要是违背妇女意愿,就可以判为强奸,这样可以最大程度的保护底层女性,使得一些人不能钻空子。

因为中国目前整体发展十分不平衡,目前的基本矛盾已经由落后的生产力变成了发展不平衡。而一个国家的法律法规却必须做到统一,因此一种教条的判决必然有利有弊。

不要看案件在网上有巨大的舆论反响,就觉得整个社会都对案件判罚有异议,这只是一种幸存者偏差。我们能上网,在网上发表意见,就已经超越了很多其他人了。我们之所以认为现在中国基建这么好,怎么还有人不能上网发表意见,是因为我们本身处在这个圈层,因此理所当然认为其他人也和我们一样。

假如按照广大网友的意思,要考虑订婚,要考虑当事人之间的关系,酌情判决,甚至给无罪。那么就会在很多我们看不到的角落,一些人钻法律空子,迫害妇女。事后可以伪造关系亲密,甚至订婚的假象,躲避法律制裁,甚至这些案件都不会曝光到网上。因此只能一刀切。因为国家不仅要考虑中产,更要考虑底层。

作为一个中产,我也为中产的处境感到无奈,试问我遇到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办,我也无法给出答案。就像我下面补充的,不管是历史还是现在,牺牲最多的就是中产。处在这个位置,就只能选择接受。

但是,自我提升是永远不变的真理。我不相信人性,但相信利益。试问,如果男方优秀,让女方觉得和男方在一起自己赚了,那么估计也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如果个人有足够的利他性,那么自然就会吸引别人,你若盛开,清风自来。这时候,自己的利他性让谁受益,就是自己可以选择的了。手里没有剑,和手里有剑不用,是两回事。

-——— 以下为第一次补充 ———

我补充几点

1. 关于人口问题。当人口出现所谓的一些问题,自然会再平衡。一个国家的人口需要多少才合适,是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比如说经济环境,政策,人的观念等等。当一些因素变化后,人口会随之变化,最后达到再平衡。人口少了,自然会因各种因素增加,人就多了,自然会因各种因素减少。

举几个例子,五胡乱华时,北方被杀成了白地,但是并不影响后面人口慢慢恢复。近代抗战,牺牲了多少英雄烈士,但是并不影响我们现在发展到 14 亿人口。

2. 在中国,任何时代,牺牲最多的就是中产。古代是压榨底层和中产,换来上层士族的享受。现在是压榨中产,团结底层(各种扶贫),换来上层的稳固。

3. 世上没有绝对的公平,中产能做的只能是自身强大,不分男女。而目前来看,国家也鼓励这样,因为这样对国家最有利。

4. 关于消费,个人认为,消费是我们国家经济运转的压舱石,但不是增长点。即消费水平存在一条看不见的及格线,超过这条线就行。

国家经济发展主要还是靠外贸,包括现在的人民币国际化,一带一路。国家想要实现的终极目标是,我们成为世界工厂,其他国家最后变成各种形式的资源国。我们靠制造的附加值来收割全世界的财富。

这个过程中,消费是以上发展的基石,是在万一失去一切时,能保证我们国家经济基本运转的基础。提升消费,一定要有,但是不一定要提升到很高的水平。

-———– 以下原答案 ———-

有没有可能,上面就是刻意要造成这种效果。

香烟包装盒上都会写,吸烟有害健康,但是该卖还卖,因为香烟可以提升消费,增加医药费,减少养老金支出,对整个国家有利,只是对个人有害。

彭宇案”,让社会不敢扶老人,这样老人平均寿命就会减少,变相减少养老金支出,对整个国家有利,只是对个人有害。

这起案件,是否也会起到类似效果,男女对立,这样解放男性的消费力,也变相鼓励女性独立,自己赚钱自己花(因为男性因为这事不敢给女性各种钱了),这样提振消费,增加就业,有利国家,但是对个人有害。

至于结婚率和生育率,上面并不关心结婚率有多少,更多关心生育率,所以这几年把非婚生子的政策及法律法规完善了。

当然,生育率低不是一时半会儿能解决的,那就交给时间,中国人口就算减少一半,也是人口大国,到时候自会再平衡。

知乎用户 烦 sky 了 发表

对于这个案子我之前也回答了几个,但是看了大量网友的回复之后发现大家对于这个法律知识的匮乏和逻辑上的错误造成了很大的误判,我今天在笼统的做一些补充。

1. 对整个社会有什么影响,尤其是对于婚姻

我觉得最大的影响有两点,一是大家都知道了性同意的边界在哪里;二是彩礼对于婚姻没有任何的保证,只有因爱结合的婚姻才有意义。至于结婚问题在现代社会说到底就是个经济问题,我所认识的人里面,富豪和中产很少有不结婚的,结而且生孩子都不止一个。(这里叠个甲,我过去十年一直从别墅装修设计工作的,见过的富裕家庭绝对比你们多)。而且结婚率低也并不是我们一个国家问题,这里我也没有能力讨论太深,但是这个现象是在全世界普遍存在的,我觉得无解。

2. 这个案子到底是不是凭口供定罪

这里给大家普及一个小小的法律知识:

(1)嫌疑人陈述称为口供

(2)受害人陈述属于直接证据

(3)录音属于视听证据

我看了大量网友的回复似乎把口供的定义扩大化了,认定除了生物信息和录像资料以外的证据都属于口供。

强奸罪的认定在法律上其实是包括强(即违背妇女意愿)和奸(发生性关系)两个部分,此案中的证据(目前能看到的)我整理如下

关于强的部分证据为以下

(1)事前拒绝:女方在订婚之前已经明确拒绝婚前性行为。

(2)事中反抗:女方通过过拉下榻榻米窗帘、推挡席某某等方式反抗,手臂和手腕出现淤青,人身检查笔录及照片固定了这一伤痕证据 ;监控视频记录女方逃至 13 层呼救后被席某某强行拖拽回婚房的过程,并被男方控制手机并反锁到婚房中。

(3)事后报警:女方在案发当晚即向母亲哭诉并拨打 110 报警,通话录音显示其泣不成声;接警员现场勘验笔录及照片证实窗帘被点燃、柜体灼烧痕迹,印证其情绪失控与自救意图 。

关于奸的证据如下

(1)男方在案件中存在四次承认与女方发生性关系的记录:

女方母亲通话录音

车内谈话录音

接警员通话记录

警局口供笔录

(2)现场床单检出男方的精斑及双方混合 DNA 基因分型

该案通过多维度证据形成闭环:事前拒绝(证人证言)→ 事中反抗(淤青、监控)→ 事后报警(录音)→ 生物学证据(精斑)→ 自认(行车记录仪),完整覆盖 “违背意愿” 与“行为发生”要件,体现司法对证据链完整性和妇女性自主权 的严格保护

3. 关于此案中处女膜未破,受害人体内及没有检测出嫌疑人 str 分型的争论

这个案子的证据中最大的争议就是这个点了,大量的网友觉得处女膜未破,也没有在女方身体内检测出生物信息,就不一定发生了实质性关系,顶多算强奸未遂,强奸案中既遂的标准是插入说,只有幼女才有接触说。

实质性行为并一定会导致处女膜破裂

不管是从医学还是全世界的司法实践来说,插入并不一定会导致处女膜破裂,甚至有一些女性生育以后处女膜任保留完整,这都与个人体质不同有关。

实质性行为并不一定会留下 DNA

(1)体液未接触或微量残留

即使发生插入式性行为,若未射精或采取避孕措施(如体外射精),可能不会在女性体内或衣物上留下足够检测的精液。但男性性兴奋时分泌的前列腺液可能含有少量精子,理论上仍可能被检出 。

(2)检测技术的局限性

样本量不足:若生物检材量过少(如仅有个位数细胞),即使通过 PCR 扩增技术也难以检测 。

环境干扰:高温、潮湿等环境可能破坏 DNA 链,导致无法分型 。

(3)人为清除痕迹

事后清洗、高温煮沸、使用漂白剂等可有效清除 DNA 痕迹。例如,若被害人冲洗阴道或擦拭身体,可能无法提取精液。

此案中警方提取生物信息的时间是在 3 天后,确实给提取生物信息造成了很大的困难。

之前我看到有个律师形容的贴切,拿铅笔扎气球没有扎破有可能是气球太厚,也有可能是铅笔不够尖,也许你再多扎几下气球也就破了。

强奸既遂确实是 “插入说”,但是插了一下和插了几百下都是插入,从法律上根本就没有区别,都可以证明你已经插入了。强奸本来就是面对受害人的反抗,根本就不可能保证你从插入到最后射精的过程中性器官都一定在女方身体里面,也有可能最后你是拔出来才射。

4. 骗彩礼说说和仙人跳说

此案因为涉及结婚 / 彩礼等社会敏感话题,再加上过去几年翟欣欣那些捞女的所作所为给大众留下对女性天然的怀疑的印象。关于这两点法院也做出了澄清:

(1). 女方无婚史且无骗婚动机
法院调取的民政部门记录显示,女方此前无任何婚姻登记记录,且其两次相亲(包括本案)均通过正规婚介机构进行,首次相亲因 “性格不合” 未涉及财物,第二次即与席某某订婚。婚介机构服务台账及退款记录也证明,女方未支付“高额中介费”,不存在职业骗婚的基础条件。
(2). 彩礼已全额退还且男方拒收
女方在法院立案前已将 10 万元彩礼及两枚戒指退还至婚介机构,婚介机构多次通知男方母亲领取但遭拒绝。法院认为,女方已履行返还义务,男方坚持诉讼系滥用司法资源,故驳回其诉求。这一行为表明女方未以彩礼为非法获利目的。

(3)法院查明,女方家属案发后曾主动协商希望促成婚姻登记,并提出可延期补足剩余彩礼,但男方未予回应。这一行为表明女方家属意图修复关系,而非借机勒索。此外,女方未在协商中索要额外财物,与 “仙人跳” 的敲诈模式不符。

5. 关于疑罪从无对于嫌疑人极为不利

目前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并没有完全做到疑罪从无原则,跟多时候都是疑罪从轻,甚至有一些地方会采用某些方法逼迫或者诱导嫌疑人的口供,这些相信所有人都不否认这些事实。但是本案中并不是适用,本案从立案之前嫌疑人就 4 次承认了与女方发生性关系,一审辩护的主张也是女方自愿发生关系,所以警方和检方只需要证明男的强行违背妇女意愿就可以直接定罪。从事前事中事后一些列文字,视频,视听证据交叉验证足够证明男方存在强行违背妇女意志的行为。


后期再更新,手机打这么多字也有些不太方便。

知乎用户 才下眉头 发表

1、要接受【被害人不完美】这个特性,女方被伤害后提出的房本加名字和领证,很多男性恶意解读成了【杀猪盘】,可是女孩子受到了那么大的伤害,有【认命】的打算也情有可原啊…… 难道只有圣人才能成为受害者?(想到小妖 UU 老师的《婆婆是文又…… 更新了》)

2、QJ 是公诉案件,如果被告无辜,帽子叔叔怎么可能提起公诉?

3、被告母亲把女孩的【推】解读成【搂】(有监控为证),挺 ex

4、更多不尊重女性、物化女性的【坏男人】又能在婚姻市场上兴风作浪了!

5、相亲认识的情侣之间恐怕更会缺乏信任感……

知乎用户 Ray 发表

总体来看,这件案子最大的进步是没有被社会舆论所裹挟。案件包括了婚姻、男女对立等多重因素,法院审案应该只关注是否有强奸事实,从客观证据判案。但也反映出类似案件中,依然体现出重口供轻证据的倾向,法官大多数倾向于采纳女方口供。男方在缺乏有力证据的前提下,自证的难度很大。

知乎用户 林海​ 发表

前言。

第一,房产证究竟是席某某的,还是席某某姐姐的,以至于最后双方没有谈判成功,女方家长觉得男方是在骗婚,且有通过强奸压低彩礼的行为,走向诉讼。

第二 可能存在强奸未遂的情况。报案当天似乎没有当场取证,造成证据不足。但强奸未遂可能是因为席某某缺乏经验。

第三 因为是强奸案,很多细节无法向公众公布,未来可能需要引入陪审团制度,减少公众和司法部门的信息不对称。公众认为口供完全可以造假。但实践中,基层警察没有足够的技术支撑,口供仍然是断案重要的依据。案件要放在彩礼不断攀升的背景去看,从席某某母亲散播女方污名化的信息来看,男方一家已经超过了正常家庭处理纠纷的尺度。本案的焦点是强奸未遂和还是已遂,缺乏物证成为司法部门无法解释的地方。但男方和女方口供一致,对男方非常不利,更无法提出女方骗婚的证据。明明实施了强奸行为,还说女方骗婚,房本是不是席某某的还得单说。未来在司法审批过程中,可能需要引入陪审团制度,本案在公众和司法部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就可以得到解决。

大河报报道,强奸案发生后,女方母亲找到男方,提出房本上写上女方名字,男方同意,但是男方的姐姐是房产证持有人,且不同意房本上加女方名字,导致矛盾升级。如果事件由许多个偶然性构成,确实要重新审视席某某的口供。他自己可能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是在强奸对方,还认为自己只不过在提前行使丈夫的权利。

带着一些疑惑,继续答题。

审判长说,没有完美的受害人。席某某从在口供上承认了自己违背女方意志,与其发生关系。女方下体撕裂伤情况、床单上留有双方体液、男方密室限制女方人身自由、暴力控制女方导致其手臂淤青等等,各种证据都有利于女方。

不能排除这种可能性,席某某借订婚强奸对方以压低彩礼。房产证并不完全属于席某某,且席某某根本出不起 18 万的彩礼。席某某的姐姐也不同意房本上加吴某某的名字,造成双方谈判破裂。如果这才是事实,可以理解为什么女方家庭为什么坚决选择报警。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席某某用非常暴力的行为对待吴某某。正常情况下,如果女方激烈的反抗,男方会停止发生强迫性行为。但席某某用暴力扣留吴某某的手机,限制吴某某的人身自由,不达目的不罢休。显然他清楚,不这么做,最终可能结不了婚。

民间彩礼价码越来越高,是悲剧的根源之一。首先,按照婚姻法,父母在子女结婚前给其买房。若房产登记在该子女名下,一般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属于该子女的婚前财产。住房已经成为结婚的前置条件和必需品,可是,女生要付出生育、抚养孩子等代价,最终房子与其没有关系,难道她应该随时净身出户吗?这是彩礼存在的经济逻辑,也是压垮男方的原因之一。

其次,席某某及其母亲来自农村家庭,法律意识淡薄,以为订婚后就可以与吴某某强迫发生关系而不犯法。刚刚订婚,房产证产权不清楚的情况下,如此施暴,这还难说疑罪从无?吴某某提出的婚房署名等,是一个普通人的合理要求。席某某像野兽一样对待女方,法律保护人,不保护野兽!

终极问题,仍然是如何让适龄青年的婚育成本降低。提振消费,与其发消费券,不如把奖励生育的几万现金发到女方个人账户上,这样可以间接降低彩礼。现在广东一个小城市,已经实施结婚就给四万元的政策。

大同案的关注度这么高的原因,在于物证不足。如果强奸案断案不能物证和口供都很硬,那么女性起诉的成本就很低,容易导致冤假错案的发生。大同案的审判结果,让社会的猜疑链更多了,增加了男女交往的风险,提高了女性谈判的地位。但不是每个案件都可以类比,都有其具体情况。司法部门通过口供还原案件过程,男方和女方口供高度一致,导致本案在缺乏物证的情况下并未改判。实施暴力背后,往往有复杂的动机。疑罪从无,还是要先保持怀疑精神?

知乎用户 鹏叔设计体验 发表

不客气的说,这个事儿,凡是摆出 “从此人人自危”“订婚和陌生人不一样” 等无脑无良观点的,又蠢又坏。

陌生人和订婚的两人在情感关系上存在差异,在法律上不存在差异,所以在 “同意” 这个问题上,没有差异。如果有人认为有差异,那么来,订婚仪式后和明天举行订婚仪式有区别么?现在在热恋和即将订婚呢?相处了一段时间和热恋呢?刚认识和不认识呢?这种没有认定标准的主观观点,在法律面前是没有意义的,不能作为法理依据。

这个判例传递了两个非常核心的价值观:

1,女性性同意权不以双方所谓的关系阶段转移,尊重女性和保护妇女权益是核心,是底限,而不是站在男性角度的单边价值绑架,为什么不是道德绑架呢,因为这么绑架没有道德可言。因为订婚了,因为是情侣在谈恋爱,因为要走向婚姻了,所以男性可以使用暴力侵犯女性,这是什么泰迪逻辑

2,法律保护受害者惩罚加害者,这个原则问题不因舆论或其他干扰而改变。你觉得自己危险了,说明你心里有鬼,你在两性关系中存在危险行为,你怕的是什么?是你的行为被制裁,是女性因此意识到自己的权利,是你的恶行不能继续了,仅此而已

知乎用户 梁萧 发表

在拐卖妇女的案件中,为什么那些购买者却没有罪,那可比大同恶劣多了,不仅强奸,还有长期拘禁,殴打。

知乎用户 Wave 发表

我也是男性我也认同女方行为很无耻很有骗彩礼的嫌疑,但男方确实强行把女方拖拽回去,过程中女方呼喊救命了也,男方母亲也没对这事表示质疑,那这不就是违背他人意愿吗?够不上强奸也算个非法拘禁什么的吧,她不愿意发生性关系你该打官司退彩礼就打官司,怎么也不能强行把人家拽回去吧,有人说男方强行把他带回去索要烧房子赔偿,就算真是因为她烧房子,不也得是报警抓她哪能自己抓人

知乎用户 泰比​ 发表

宣告一个事实

女性不因为婚姻(嫁娶关系)而丧失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从旧时代男性的私人财产,变为和男方一样具有独立人格的人。

或说在大环境下,筹码近乎一样,都在同一个权利义务近乎平衡制约的体系下,去斗争去算计去互坑去设局去保护自我去争取权益,而非一方对另一方的碾压。

如男和女的关系,从 “人和私人财产的关系” 到“人和人的关系”。

女性从菜变到上桌吃饭的人。


严重影响

将强烈打击视女方为 “贵重私人财产—通过婚姻而实现交付登记过户(彻底实现占有、私人所有)” 的男性。

使他们的性欲望 + 生殖繁衍需求,无法通过买断制实现,无法通过社会旧余孽旧风俗潜意识的认知、社会舆论来操纵控制,即使女性在他们眼中依旧是商品,却是一个更加昂贵、可以保护自我、需要不断投入的商品。


所谓对公权力的失望:

法律带有阶级属性

而这个案件:

通告中证据链完整、逻辑链条合理,违反的法条具体说明,

证据有精斑有伤痕有交流有火灾痕迹等,

女方彩礼主动退回。

等等(自己去看通告)

综上所述,判决没有任何问题,也不违背任何法律原则,比如 “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

正是这个案件在现有法律环境下,于情于理,一审二审都会判决出这个结果,所以才会有人表示不满。

因为带有一定 “阶级属性” 的法律,没有按照固有逻辑和思路,去维护自己这个群体(在两性理应为“统治阶级”)应有的权利——去合理合法使用自己的商品,反而被商品反将一军。

自己这个统治阶级,主客体中的主体,人和商品中的人,被迫接受法律的审判,国家暴力机关的惩罚。

所以表达对他们眼中应该为他们服务的公权力的失望


矛盾点 / 可笑之处:

宁愿以此质疑公权力,也不愿意睁眼看世界

宁愿嘴硬三输(包括女权),也不愿意调查事实真相,舆论情况,用逻辑和事实去判断情况

宁愿一条路黑到底,也不愿意面对自己思想、社会层面认知意识的滞后性,去转变认知适应时代的发展社会风俗变迁。

宁愿把女方的人格尊严践踏到底、来捍卫男方的无辜,也不愿意改变思想 “至少从现在起,女性像男性一样拥有人格尊严和人身自由”

宁愿不了解清楚事实情况也要花时间花精力喷女方,也不愿意去思考去转变认知去提升自我、更好维护自己利益


顺便吐槽之前在知乎上看过的离谱言论,憋太久了:那些喜欢在女性身上体会权力、通过两性、父子关系来认知权力关系,甚至以此来推测国家关系的… 自己认知也就只有这么一点

那些既要又要,说男性才是真正追求平等,女性是追求特权的人群,是新时代特权阶级 / 特权阶级的延伸,追捧特权阶级的臭脚

(那这个逻辑,不就是社会主体全是男性,女性直接 disappear 啦~,女性是男性的附庸,是男性阶级 / 男方权力的延伸)

那女性不仅在性别关系中是罪人,还是阶级敌人,嘻嘻

那你们不觉得可怕和不符合逻辑吗?那么女性只能靠男性的 “剩余劳动价值(打个比喻)” 存活,

1. 但很多男性自己都养不起,怎么养女性?

2. 那么多成年单身未婚女性靠谁来养?

3. 这个社会现实和这个说法完全不符合,孩子你是吃毒菌子 / 有精神病 / 挑起矛盾?

4. 近乎一半的人都是敌人… 当初怎么斗争胜利的?

还有什么 “只有阶级矛盾没有性别矛盾”,笑死我了

懒得打字了,给出一张图片

就这样,气死所有不爽我意见的所有沙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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